欲報名者,可先填寫表單,確認符合資格後,另行通知繳款。
課程介紹:
為保留豐富文化資產並推廣傳統漆藝工藝,本課程由2010~2013年擔任「重要傳統藝術保存者-王清霜漆工藝傳習計畫」傳習藝生、作品曾多次於總統府藝廊展出的王清源老師擔任授課講師,並規劃以8週42小時的課程,其中24小時講師授課,並搭配18小時創作時間。
透過理論介紹與技能課程的穿插進行,讓參與學員有機會實際動手操作,並於創作時間及課後時間繼續完成作品,於課程結束前能做出屬於自己的漆藝作品 。
*因本課程使用材料為「天然漆」,容易引起過敏,請自行評估是否參加。
授課講師:
課程時間:
預計4月初週六開始上課,共計八週,合計42小時(含18小時創作時間*)。
*創作時間不教授新進度,以學員個人練習與創作為主,該時段內安排助教或是授課老師現地指導。
課程對象:
預計招收18歲以上,現從事創作之藝術工作人員,及對漆工藝有興趣之一般大眾。
課程費用及說明:
課程費用:
原價:12,000元/期
前12名報名者享政府補助,政府補助:7,000元/人,個人負擔:5,000元(內含200元行政處理費)
材 料 費*:2,000元/人(含色漆、胎體、筆、樟腦油、貝殼粉等、砂紙等 )
*部分材料採共享方式,非一人一份。
課程補助方式說明:
訓練單位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12,000元,出席時數達訓練總時數4/5以上者(33小時以上),且完成作品,並經授課老師核可,於課程結束後,退還補助費7,000元。
材料費需自行全額負擔。
上課地點:
暫定台北偶戲館 製偶工坊(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3樓 )
研習課程:
第一週 4/09(週六) 3小時:
傳統漆工藝概述
變塗技法實作
第二週 4/16(週六) 3小時:
漆藝源流
粉筒的製作與貼葉示範
第三週 4/23(週六) 6小時(含創作時間3小時) :
作品創作
漆樹與台灣
梨子地技法
蛋殼貼付
第四週 4/30(週六) 6小時(含創作時間3小時) :
作品創作
漆藝與台灣
貝殼技法
變塗技法
第五週 5/07(週六) 6小時(含創作時間3小時) :
作品創作
漆藝作品介紹
變塗示範
第六週 5/14(週六) 6小時(含創作時間3小時) :
作品創作
漆藝作品介紹
推光技法
第七週 5/21(週六) 6小時(含創作時間3小時) :
作品創作
漆藝作品介紹
推光
第八週 5/28(週六) 6小時(含創作時間3小時) :
作品創作
推光
作品完成
觀摩與驗收
*活動時間為暫定時間,確定開課後,另行通知正式活動時間。
*以上為暫定之課程內容,主辦單位與授課講師保留依學員狀況進行課程內容調整之權利。
補助單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執行單位:台灣文化經濟與人才發展協會
欲報名者,可先填寫表單,確認符合資格後,另行通知繳款。
若有任何疑問,可聯繫計畫承辦人劉先生(0922-318082)
【退費辦法】
1. 若因主辦單位因故未能開課,已繳費用及會員行政處理費全額退還。
2. 若報名者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依以下標準退費:
(1) 自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申請退費者,全額退還已繳學費,惟會員行政處理費恕不退還。其餘雜費,如材料費、交通費、餐食住宿費...等,亦全額退還,惟若該雜費已產生,則扣除實際已支出費用後退還差額。
(2) 自開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費用七成,惟會員行政處理費恕不退還。其餘雜費,如材料費、交通費、餐食住宿費...等,則全額退還,惟若該雜費已產生,則扣除實際已支出費用後退還差額。。
(3) 開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已繳費用、會員行政處理費及雜費。
3. 退費辦理方式:請先來電告知辦理退費,並由工作人員寄送退費申請書,請退費人填寫完成後寄至hereweart2u@gmail.com。
4. 完成退費時間:每月15日及30日,辦理退費手續。例如:報名者於3/2提出退費申請,主辦單位將於3/15辦理退費手續,報名者於3~5個工作日收到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