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1 陽明交大客家學院師生新聞稿
陽明交通大學客家學院師生回應「0429 陽明交通大學與群聯聯合聲明書」,要求校長公開承諾撤銷與群聯在六家校區合建大樓案
三千六百份連署聲明,校長應公開撤除此案
陽明交大客家學院師生於4月28晚間發起連署,反對校方以產學合作之名強推客家學院校區興建商辦大樓,不到三日已有超過三千六百人參與連署。連署名單包括近兩百位學界人士、五百位陽明交大學生,與百位畢業校友。對於這份來自校園內外的連署民意,我們呼籲林奇宏校長不要只會「遺憾」,應以同等正面的態度聆聽。林家後代參與連署並且表示:「這是我們林家捐出來的土地,裡面有我們家的祖厝、我們家的宗廟,當初捐贈是為了保留歷史古風,不是為了要來做商業交換利益,我們斷然無法接受這種粗暴的作法!」也有科技業的交大校友參與連署,表示「開放校地讓公司蓋大樓,其公益性在哪裡?科技公司並非無地可用,純粹貪圖便宜;交大也是貪圖科技公司出資蓋樓,罔顧六家客院當初成立初衷。身為定居竹北校友,希望母校仔細考慮興學初衷。」「電子業產學合作請蓋在校本部」、「給群聯提供辦公大樓,真的可以說上產學合作?」「此舉降低了陽明交大的學術高度與格局!」還有社區居民表示客家學院「腹地太小、嘉豐二路小,且為特定公司服務不適合,回歸教學研究比較適當;公司捐獻是美事,但不該利益交換。」「六家古厝群是我們常帶孩子去活動的地方,非常感謝保留了這一片古厝、古蹟,對孩子認識在地歷史與發展有重要的意義。」這些都是來自地方與校友們的正義之言,校方不要已讀不回。
拒絕「漠視客家主體、違背校園民主」的溝通
我們亦嚴正回應,校方所謂的「正常溝通管道」,是在完全漠視客院主體性與客家文化保存精神的兩面手法,充斥資訊不對等的操弄。首先,3月20日陳副校長對全院說明時,完全隱瞞3月18日校務基金會議已經通過的事實。其次,校方明知4月24日下午客院將針對此案進行全院討論,卻又安排於4月24日上午由校發會通過此案,與會的客家學院院長到會議現場才知此案被排入議程。對此攸關校區未來四十年大計的建案,客家學院師生要求的是校方不帶既定立場、資訊公開透明的溝通,而不是一面強渡關山,一面宣稱溝通的兩面手法。
此外, 校長強調「產學共創研發大樓」不是商辦大樓,實屬模糊焦點。百分之七十由群聯承租作為辦公室、百分之三十由陽明交大使用,已是校方既有規劃。且校方聲明中表示該大樓空間「將共創校區學術研究、AI應用與科技產業發展」,此點不僅從未與客家學院討論,也與六家校區肩負的客家文化教育發展目的毫無關聯,顯見校方連「先射箭再畫靶」都沒畫對。
古蹟與聚落不可分,保存、傳承與研究要一起來
校長受訪指出「研擬興建的產學共創研發大樓並未動到民俗公園,且客家學院責任在客家文化的研究與傳承,並非文化保存單位」。然而古蹟不是只有建築物,二十年前六家校區在文資專業人士規劃下以聚落群方式區塊保存,代表此古蹟帶有其不可切割的整體保存價值。且古蹟周邊建築開發行為有其限制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第1項規定:「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完整,亦不得遮蓋其外貌或阻塞其觀覽之通道。」我們籲請校方莫再規避群聯大樓建築基地正位於六張犁聚落群中所涉及之文資保存議題。此外,文化的傳承與保存密不可分。沒有保存,何來傳承?陽明交大客家學院有幸與古蹟建築群為鄰,若校方真重視文化傳承,請與客家學院一同積極結合公私資源活化古蹟,而不是以「非文化保存單位」這種本位主義推卸責任,甚至妄圖將聚落一角切割蓋大樓,破壞古聚落的風水紋理與完整性。
我們要以客家文化、古蹟活化為主體的發展願景
我們拒絕以產學合作之名行土地開發之實,我們要求以客家文化為主體的願景規劃。學校長期以維護古蹟很花錢為由、忽視六張犁聚落的保存與發展。客家學院師生不忍古蹟蒙塵,只好努力自提計畫向縣府申請預算保持空間活力。二十年來,客家學院深耕在地,厚植客家文化傳播、研究與教學基礎,以為客家學院永續發展之基本方針。我們樂見校長於受訪時提到「想讓這塊土地在文化上做更好的發揮」,希望校長說到做到,正式由校方提撥預算,也歡迎有心回饋陽明交大與社會的企業來捐款,一起與客院師生共同討論古蹟群空間活化方案,具體落實陽明交大的大學社會責任。
國人應正視大學產學合作浮濫問題
陽明交大近年於各校區積極推動「產學合作」卻紛爭不斷,甚至有企業將產權當作貸款或償債工具,已於2021年遭立法院法制局議題檢討。產業趨勢千變萬化,四十年的契約有極大不確定性。我們嚴正呼籲校方應主動檢討現行產學合作模式,避免假產學合作之名遭企業主導,徒增校產爭議,並遺禍後人。
有鑑於以上,我們訴求: 校長公開承諾撤銷與群聯在六家校區合建大樓案,不再推動此案。我們亦呼籲群聯電子為企業形象及社會責任,主動退出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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