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TP說明會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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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課程報名與篩選是否僅書審?
答:若書審結果仍超過30人且條件背景皆非常優秀,本單位將通知進行第二階段的面試
如果報名截止前尚未能取得專科以上學歷(準畢業生),但是開課前可以拿到畢業證書,是否可以先報名?
答:可以,但是要在報名表中註明。若開課前無法提出畢業證書,將失去受訓資格
說明會公告每班30人為上限,若未滿30人是否仍開課?
答:依舊開課,但在成本考量下會減少部分協課人力
若受訓期間人數減少低於30人是否繼續開課?學費會不會上漲?
答:我們是有始有終的訓練單位,一定繼續開課不會影響在學學員的權益。當梯次學費因已公告,故不會另做調漲
開課期間是否可以退費 ?
答:本單位開課期間退費辦法(參考新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1) 實際開課日前三十日(含)以前申請退費者,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實際開課日前二十九日內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之百分之九十
(2) 實際開課日後五日內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之百分之七十
(3) 實際開課日後第六日起,但未逾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 費用之百分之五十
(4) 在班期間已逾三分之一者,得不予退費。前項各款之費用,包括學雜費、講義費、實習材料費及其他費用。補習班因故未能開班上課者,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因故停班、停課者,應按未上課日數比例退還已繳費用
是否可以請假?可以請多少假?
答:本課程規劃時數超過法定時數,因此可在不影響總時數情況下辦理請假,但請自律,若影響到必修課程總時數時可視為退訓
若因故無法連續完成四個學期的課程,是否可保留學籍(休學)至下一梯次?
答:原則可行,若本訓練單位有續開後續梯次課程,可申請復學
因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結訓前必須保有中級救護技術員證照效期內,是否可在上課期間協助登錄中級救護技術員複訓時數?
答:若今年到期,請在其他單位進行中級救護技術員複訓,明年起亞東將開中級救護技術員複訓課程,可協助學員安排於本院進行中級救護技術員複訓
醫院實習是否可在原單位(友院護理師)?
答:因確保學員學習權益與品質,本院有指派急診專科護理師指導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實習,恕無法安排於他院實習
是否可於所在縣市消防單位實習?
答:因確保學員學習權益與品質,本院有指定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專責救護分隊教官指導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實習,恕無法安排非新北市消防局專責救護分隊實習
若為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救護志工,是否可在原單位實習?
答:若原屬單位為專責救護分隊,則可在原單位實習,若為一般分隊則須至鄰近專責救護分隊實習
因來自外縣市,是否可提供住宿?
答:目前院內宿舍僅提供本院醫護人員,故無法提供住宿,但可協助找尋醫院附近的住宿
未來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是否辦理複訊?複訓費用為何?
答:本院承辦各級救護技術員初訓,必然會在之後開辦複訓(繼續教育)課程以示負責。至於高級救護技術員繼續教育費用初估每日(8小時)報名費新台幣2000-2500元,依公告價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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