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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若書審結果仍超過30人且條件背景皆非常優秀,本單位將通知進行第二階段的面試
答:可以,但是要在報名表中註明。若開課前無法提出畢業證書,將失去受訓資格
答:依舊開課,但在成本考量下會減少部分協課人力
答:我們是有始有終的訓練單位,一定繼續開課不會影響在學學員的權益。當梯次學費因已公告,故不會另做調漲
答:本單位開課期間退費辦法(參考新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1) 實際開課日前三十日(含)以前申請退費者,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實際開課日前二十九日內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之百分之九十
(2) 實際開課日後五日內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之百分之七十
(3) 實際開課日後第六日起,但未逾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 費用之百分之五十
(4) 在班期間已逾三分之一者,得不予退費。前項各款之費用,包括學雜費、講義費、實習材料費及其他費用。補習班因故未能開班上課者,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因故停班、停課者,應按未上課日數比例退還已繳費用
答:本課程規劃時數超過法定時數,因此可在不影響總時數情況下辦理請假,但請自律,若影響到必修課程總時數時可視為退訓
答:原則可行,若本訓練單位有續開後續梯次課程,可申請復學
答:若今年到期,請在其他單位進行中級救護技術員複訓,明年起亞東將開中級救護技術員複訓課程,可協助學員安排於本院進行中級救護技術員複訓
答:因確保學員學習權益與品質,本院有指派急診專科護理師指導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實習,恕無法安排於他院實習
答:因確保學員學習權益與品質,本院有指定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專責救護分隊教官指導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實習,恕無法安排非新北市消防局專責救護分隊實習
答:若原屬單位為專責救護分隊,則可在原單位實習,若為一般分隊則須至鄰近專責救護分隊實習
答:目前院內宿舍僅提供本院醫護人員,故無法提供住宿,但可協助找尋醫院附近的住宿
答:本院承辦各級救護技術員初訓,必然會在之後開辦複訓(繼續教育)課程以示負責。至於高級救護技術員繼續教育費用初估每日(8小時)報名費新台幣2000-2500元,依公告價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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