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家海洋研究院
《漁海共生》一書
我有話要說
關於國家海洋研究院
《漁海共生》一書
我有話要說
地方工作者時常會面臨一種情境:
當公部門標案的執行者前來詢問「是否能提供相關資料」時,總得掙扎——
是否要無償提供自己辛苦累積的田野成果,
以換取地方在公部門體系中的『能見度』,當個『好配合』的人?
幸運的是,有幾位朋友陪著我一同釐清過程中的問題。我們覺得,或許可以把這個過程記錄下來跟大家一起思考:地方工作的價值是什麼?我們該如何劃出合作與尊重的邊界?
前陣子,我寄了一封信給國家海洋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海院」),說明他們即將發表的新書《漁海共生:東北角到北海岸的漁村地名與日常》中,有篇文章的部分段落與地方夥伴共同出版的地方小誌《從浪尖到舌尖:海女的海味餐桌》內容極相似。也提到,該文作者曾於去年主動聯繫我,徵求是否能以這份書寫為基礎進行改寫,只是,在這個聯繫過程中,我所堅持的引用方式並未被採納。
上週,我收到國海院的正式回覆。國海院雖表示會請專家審查是否違反學術規範,但未說明處理時程,也未提供後續聯繫窗口,僅以「如仍有疑問可來電洽詢」回應。因此,除了等待,我選擇同步公開這件事,因為我相信這不只是個人經驗,而是許多地方工作者可能面對的結構困境,或許把經驗攤開來說,才有機會促成制度性討論。
🔹書寫的分寸🔹
在資訊快速傳播、閱讀習慣偏向快節奏消費的時代,寫作的每一個選擇都承載著權力,也伴隨著責任。是該以吸睛的方式吸引關注,還是忠實呈現事實與脈絡?是否要導入專業知識驗證,增加公信力?還是維持平易近人、輕鬆逗趣的語氣?這些是我經常反覆思考的課題。
書寫與地方的關係,也不只是「出書傳播→帶動人潮→活絡地方經濟→幫到地方」這麼簡單的線性因果。若是,那麼網紅或實境節目的影響力,都遠比一本書來得直接有效,地方又何須仰賴公部門標案來「錦上添花」?真正值得被期待的,是藉由這些書寫與出版工作,促成地方與公部門之間更平等、持久的協作關係。
🔹進場的倫理🔹
這幾年「地方學」蔚為風潮,越來越多研究者、學生以地方作為立足點,進行各種活動,由衷認為這是一件好事。但也想說,有些人「進場」的起手式,往往是伸手要資料,而非蹲點對話,在我的感覺中,「地方」在成為自己前,更像是眾人眼中一塊亟待「發現」的新大陸。
衷心期盼,地方之於研究者,不只是「被研究的對象」,而是真正的共作主體。這份共作,不妨先從「學習聆聽地方需求」開始,而不是以想像中的「讓更多人知道」為由,期待別人無條件地接待或奉上心血成果,去成就各種一次性的熱情。
✏️ 除了文章引用有該遵守的規範,
所有的人際互動都涉及倫理課題 ✏️
謹以上述感想,與各標案/補助案執行團隊、研究者、公部門分享。
2025/6/27來函照登
台端114年5月9日致本院院長電子信箱郵件敬悉,有關您反映本院《漁海共生:從東北角至北海岸的漁村地名與日常》書中〈馬崗:百年淬鍊的石頭厝聚落〉一文內容疑似與鴻文相近,本院非常重視您的意見,謹說明如下:
針對本次您提出的疑慮,本院依據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相關規定,要求該文作者與本書受託團隊東吳大學提出詳細回應,並邀請相關領域資深學者組成學術倫理調查小組,慎重審議本案。本院已於前日召開學術倫理調查會議,與會專家學者綜合雙方所提供之資料與背景脈絡,經過審慎研判與討論,確認本案並無違反學術倫理規範情事,會議決議為「案件不成立」。調查小組審查意見詳如附件,敬請卓參。(附件下載連結:https://reurl.cc/4L2RW2)
本院誠摯感謝您對〈馬崗:百年淬鍊的石頭厝聚落〉一文多處指正,該文作者亦表示虛心受教,並對您提供之在地用語意見由衷感謝,倘若未來有機會進行勘誤,將以適當篇幅表示謝意。本書受託團隊也肯定地方團隊長期耕耘與貢獻,今後仍將持續秉持公開透明與尊重各方意見之原則,促進良性對話與共識凝聚。
另說明,本書主要內容係根據本院110年起在北海岸及東北角海岸進行之傳統地名與海洋文化調查研究為基礎,經過科普轉譯編撰而成。其中關於馬崗的調查工作完成於110年8月,成稿亦收錄於110年在本院官網公開之成果報告書中。本研究田野調查過程均要求受託團隊符合學術規範,取得田野報導人親筆簽署之授權書,以確保報導人權利。未來本書若有機會再版,將於序言或後記中列名致謝相關報導人,或於舉辦新書發表會等活動時邀請在地人士與會,明確展現本院對地方知識權與在地文化的尊重與感謝。
今後,本院仍將秉持尊重智慧財產權及學術誠信之原則,持續強化出版品審查流程,以避免誤解與爭議之產生。再次感謝您對本院出版品的關注,若您對調查結果仍有不同意見,歡迎提供進一步資料佐證,本院亦將本於公正原則,持續審慎處理。
本案聯絡人:李侑儒助理研究員,07-3382097#263404。
敬祝 平安順心
國家海洋研究院 敬啟。
*系統自動通知,請勿回覆。
2025/7/27第二封信
有關貴院2025年6月27日來函回覆關於《漁海共生》一書中〈馬崗:百年淬鍊的石頭厝聚落〉一文之內容爭議
您好:
本人針對貴院6月27日信件與所附「審查意見書」,嚴正提出回應與補充:
一、關於審查程序的透明度與公正性
來信雖提及邀請資深學者組成「學術倫理調查小組」,但對於小組成員名單、討論過程、審查標準、利益迴避機制等皆未說明,
使整體審查程序缺乏基本的透明與信賴基礎。請勿以不透明且不對等的機制,迴避地方書寫成果被未經明確授權使用,且未適當標示來源之事實。
二、關於「客觀資訊」與「創作性表達」的混淆
審查意見中以「資訊為客觀描述」作為未違反著作權與倫理的判準,然對於文中許多以特定觀點、修辭與敘事鋪陳的段落,卻未作細緻分析,即片面定性為「無創作性」。此種論述忽視了田野書寫中的「語境轉譯」、「觀點呈現」、「地方視角」等原創性層面,實屬偏頗,形同再度否定地方工作者的勞動成果。
三、對我採用AI工具的指摘,反映出對地方工作者的不尊重
信中以「您係採用ChatGPT...而未採用如Turnitin等學術引擎」對我的舉證方式加以批評,不僅曲解我提出的改寫幅度與脈絡比對本意,更暴露出公部門對地方工作者所處資源條件與技術可及性的無視。Turnitin本非所有人皆可使用之工具,將「無法使用專業系統」視為舉證不足,是對個人處境的矮化與對技術本位的過度迷信。
四、關於「地方共作」、「致謝機會」的後設補敘
信中提及未來若再版將「以適當篇幅表示謝意」,或於活動中邀請在地人士與會,這些皆屬「事後安撫」的書寫操作,並未實質回應我對於此一事件中「授權過程不明」、「標示不清」的核心問題。尊重若未建立在制度性的改進與透明化程序之上,恐淪為表面修辭。
在地知識生產不應是被免費索取的資源庫。若公部門持續以「推廣」為名合理化弱授權與模糊標示的作法,將使地方知識的勞動價值長期被掏空。請誠實面對制度環節中的不足,而非僅止於形式回應與自我背書。
最後,敬請提供本人審查會議之所有資料,並請再次審慎處理此事。
敬祝
順心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