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07/09-臺北市政府COVID-19疫情專區-安心防疫
https://c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695035A8DD181C90&sms=55BB1153E3D8ABE2&s=EEFB730D4E0A6404
06/21-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調整本市校園防疫應變措施
(一)體育競賽:
1、自111年7月1日起,開放家長進場觀賽,須完成3劑疫苗接種或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
2、體溫量測、單一出入口、團進團出。
3、選手、教練、裁判、隊職員及工作人員應具有以下健康證明:國高中學生及成人須完成3劑疫苗接種,國小學生完成1劑疫苗接種,若無則請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
(二)校園場地開放:111年7月1日起至7月17日止,國小週六、日開放室外場地,室內場地維持暫停開放,國高中職室外場地開放,週六、日開放室內場地;於校園場地開放時間,開放兒童遊具設施及具接觸性運動設施。
(三)暑期泳訓班:自111年8月1日起恢復辦理,參加泳訓班之國高中學生須完成3劑疫苗接種,國小學生完成1劑疫苗接種,若無則請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
06/06-
06/06-
本市高度近視防治服務,因疫情延長110學年度第二學期6年級學童(111學年度升國七)之專業視力檢查服務時間至
111年12月31日止
05/30-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自111年5月30日至6月12日維持本市校園防疫應變措施一案
05/27-因應COVID-19社區流行疫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居家隔離及檢疫者就醫感染管制措施,並取消自主健康管理者就醫限制
05/24-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天數為3+4天,自5月17日起已完整接種三劑疫苗者調整為0+7天自主防疫,其中自主防疫期間,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學校教職員工生仍以不到校為原則。
05/19-為避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擴散,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公私立各級學校自111年5月23日至27日啟動遠距教學。
本市各級學校截至111年5月18日已有2萬4,473名師生確診而致多校多班停課情形,近日校園教職員生確診案量及家戶感染居家隔離師生人數持續攀升,且各校申請防疫假學生人數亦呈現成長趨勢,衝擊學校課務與師資安排甚鉅。因應疫情持續嚴峻,國小學生疫苗覆蓋率偏低,為避免校園疫情持續擴散,考量本學期已屆期末,本市學校遠距教學準備度精熟,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11年5月23日(星期一)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進行全校遠距教學
05/11-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期間,快篩陽性通報流程
05/08-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5月8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取消匡列造冊、居家隔離及全校停課等
04/27-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1年4月27日起取消實聯制規定
04/26-自111年4月25日起實施重點疫調、並自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及自主防疫為3+4天
04/26-取消「居隔師生復課後仍應7天自主健康管理,並暫停課後跨班活動」
依據111年4月26日「臺北市國小因應新冠肺炎確診個案之防疫懶人包」第五項第四條:
依據111年4月26日「臺北市國小因應新冠肺炎確診個案之防疫懶人包」第五項第四條:
居隔師生復課後仍應7天自主健康管理,並暫停課後跨班活動,並落實體溫量測、戴口罩等健康管理相關作為。
自111年4月26日(星期二)起,居隔師生復課後,可照常參與本校課後照顧班及課後社團。
自111年4月26日(星期二)起,居隔師生復課後,可照常參與本校課後照顧班及課後社團。
04/25-給附小全體師生復課前的一封信!
04/21-北市大附小安心防疫文宣,輔導室關心您!
04/11-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 ) 疫情升溫,本市各級學校自111年4月8日起至4月30日前暫 緩辦理各項跨班(含無法配戴口罩之社團)、跨校性正式 實體課程、活動以及跨校社團補充說明 。
各校自111年4月8日起至4月30日前仍以暫緩或採線上辦理 跨班及跨校性課程、活動為原則,惟考量各校校隊及基層 訓練站有備戰及參加全國賽需求,相關訓練及參賽活動如 經評估確有辦理之必要,則請落實防疫措施後始得實施 。
03/11-本市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工生若屬「自主健康管理者」入校相關防疫措施
為配合中央防疫規範,如貴校(園)教職員工於自主管理期
間入校上班、上課,應落實並向學生及家長事先說明以下
防疫措施:
(一)配戴口罩;在校期間除飲水得短暫脫口罩外,應嚴格遵
守全程正確配戴醫用口罩,不適用中央開放之免戴口罩
場合(如運動、歌唱、吹奏及拍照等場合),如遇學校辦
理口腔檢查,自主健康管理者應暫緩辦理。
(二)獨立用餐:請學校事先規劃獨立用餐空間,用餐時應使
用防疫隔板並落實隔板清潔、消毒。
(三)教學活動:學生應暫緩跨班及跨年級之課程及活動,及
避免參與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課程。
02/15-本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微解封。
(一)修正校園停課標準:倘學校師生1人確診,該班停課(實體課程)14天;不同班級2人(含)以上確診,全校停課(實體課程) 14天;另啟動線上教學。
(二)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
1、本市國高中職學校於111年2月15日起得辦理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
2、參加師生需接種第2劑疫苗滿14日,未施打或未施打第2劑疫苗之學生,需提出3日內快篩或PCR陰性證明,快篩劑費用由學校支應。
3、由學校邀集家長會、教師會、學年教師等召開會議,取得共識。行程應將防疫配套納入完整規劃,依「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臺北市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辦理校外教學及畢業旅行防疫指引」(110年9月30日北市教國字第1103091103號函)辦理。
4、幼兒園、 國小僅開放辦理北市內校外教學,跨縣市交流活動暫緩辦理。
(三)校園場地開放:國中(含)以上室內外均開放,室內場地租借,租借方應提送活動防疫計畫予學校審核備查並符合場地容留人數限制;國小室內外仍全面維持暫停開放。
(四)本市學生體育比賽:
1、自111年2月15日起恢復辦理本市學生體育賽事。
2、1位選手以1位家屬入場觀賽為限,陪同家屬需接種第2劑新冠疫苗滿14天。
3、參賽人員應檢附以下3項其中1項健康證明(12歲以下兒童不在此限)
(1)接種第 2 劑新冠疫苗滿 14 天以上
(2)康復證明或解除隔離通知書
(3)3日內快篩陰性或 PCR 陰性
4、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單一出入口、團進團出、分區分流、全程配戴口罩(上場比賽選手及執法裁判員除外)。
(五)表演藝術比賽練習:
1、音樂課、表演藝術社團教師應施打第2劑疫苗滿14天。
2、吹奏類樂器、歌唱類得脫下口罩練習,並應注意保持社交距離或區隔,惟不須演奏(唱)時應隨即戴上口罩。
3、應採以校內、固定成員練習,避免共用之練習設備及器材。
02/09-0211前開學防疫工作

01/22-北市教體字第1113023587號
由於COVID-19 Omicron變異株疫情於各國持續升溫,為維護我國防疫安全並逐步恢復正常生活,鼓勵已完成基礎劑接種且間隔滿3個月之18歲以上之教職員工,可接種追加劑(Booster dose)
01/19-寒假活動現況
依北市教國字第1113024565號及北市教體字第1113024663號公文公告,各校可依需求調整辦理寒假活動。
寒假1/24(一)至2/10(四)期間,本校目前辦理活動資訊:
(1)課後照顧班、桌球隊、跳繩隊照常辦理,維持實體上課,承辦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2)合唱團寒訓、弦樂團寒訓照常辦理,維持實體上課,承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3)田徑隊、大隊接力代表隊,維持實體辦理,承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4)幼兒園課後照顧班照常辦理,維持實體辦理,承辦單位:幼兒園。
(5)科展各組以線上指導及line群組為主,承辦單位:研發處課程組。
*各項活動落實並加強防疫措施,未來仍配合防疫措施,進行滾動式修正。
01/19-北市教體字第1113024663號
因應疫情升溫,本市學校體育運動賽會及體育活動自寒假起(111年1月21日)至2月底前暫緩辦理,另運動、技職、表演藝術比賽等選手寒假訓練加強防疫維持辦理。
01/12-
有關春節檢疫專案措施相關內容及問答集,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COVID-19防疫專區/特殊專案/春節檢疫措施專案/春節檢疫專案措施相關內容及問答集」查詢。
01/12-
有關春節檢疫專案措施相關內容及問答集,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COVID-19防疫專區/特殊專案/春節檢疫措施專案/春節檢疫專案措施相關內容及問答集」查詢。
01/12-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因應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及
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增加,自110年12月20日零時(航班抵臺時間)起調整春節檢疫專案3項方案之檢測措施,以強化對入境者於檢疫期間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健康監測
12/23-
12/17-
12/17-
為利部分潛伏期較長個案之偵測,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依據指揮中心本年9月29日「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第54次會議」決議,自國外入境之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PCR採檢及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期滿前PCR採檢,分別安排於檢疫期間第13至14天及與確定病例最後1次接觸日後第13至14天進行採檢。
12/17-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外來人士(含陸港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境案
12/08-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Omicron變異株疫情,請已完成 COVID-19第1劑疫苗接種,並符合第2劑疫苗接種週數之教職員工,儘速預約接種第2劑疫苗。
12/07-
國小年滿12歲之學生,由家長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BNT COVID-19疫苗,後續依指揮中心公告時程,符合預約資格者或收到簡訊提醒,即可預約登錄接種,由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
12/04-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
11/22-
為降低COVID-19社區傳播風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前已規範快篩陽性者、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及自國外入境者等對象,於隔離或檢疫期間應留在家中。但考量隔離或檢疫期間遇有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為避免前開對象之生命、身體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離開隔離或檢疫處所之適當行為,不予處罰。為兼顧社區防疫安全及避免增加傳播風險,請向前開對象加強宣導,遇緊急避難疏散時,撤離時應正確佩戴口罩,並儘速聯繫所在地方政府或1922。
11/16-教育部110年8月10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28239號函公告
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即日停止適用
11/16-因應嚴重特殊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
趨緩,本市各級學校即日起室內外體育課及運動得暫時免戴口罩。
【防疫不忘輔導】尊重同學不同身心狀況及疫苗施打的決定~你好,我也好!
09/24-請提醒全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如出現發燒、咳嗽等COVID-19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並儘速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落實配合防疫措施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防疫工作說明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 情全國進入第三級警戒,本市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含各 型態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 習班)延長停課至110年7月2日止一案。請點連結
05/26
北市大附小輔導室防疫安心文宣
05/17
05/13
重要公告-為因應防疫升級,請家長協助配合
1.出門前,量體溫、備口罩、戴口罩。
2.身體不舒服,請就醫,不到校。
3.協助叮嚀,入班前、吃飯前洗手。
4.開冷氣時戴口罩。
5.放學後請準時接送,不進校園,在等候區接送。(特殊需求者請至各承辦處室申請)
6.因應疫情變化,請家長務必隨時注意學校防疫專區的說明。
7.若有疾管通知,請主動通報學校:https://forms.gle/k1r6T4Z9Q7ejH8VD9
8.如接獲相關疾管通知請主動告知學校,並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後續處理。
05/11
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指揮中心即日起至6月8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實施相關限制措施,嚴守社區防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表示,因應國內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致社區感染風險增加,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自即日起至 6 月 8 日共4週,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並對於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實施相關限制措施如下:
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民眾須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未遵守規定且勸導不聽者將嚴格開罰。
所有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否則應暫緩辦理。
原則上停辦室外 500 人以上,室內 100 人以上之集會活動,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構核准後實施。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應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建立實聯制,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環境清消、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場所應暫停營業。必要時,將強制關閉休閒娛樂相關之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
餐飲業應落實「用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非特定對象併桌共餐時,需維持適當區隔/使用隔板;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業者,建議民眾外帶用餐。
雙鐵(臺鐵、高鐵)、客運等大眾運輸禁止飲食;5月15日起,雙鐵城際列車禁站票。
指揮中心提醒,以上措施將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加強督導與稽查,請民眾務必配合,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03/26
【園遊會防疫措施】-03/26版本
1.今年園遊會因應防疫,不主動邀請來賓或家長參與,各班攤位前來支援的家長採實名制,填寫健康聲明書(表單登記)。
2.考量班上家長有意願前來陪伴孩子,請老師轉知家長斟酌出席人數,填寫健康聲明書(表單登記),並全程配戴口罩。
3.依據110年3月1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公 告「民眾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 分外,禁止飲食;未佩戴口罩或任意飲食,經工作人員 勸導不聽者,由違反義務行為地之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 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因此,敬請宣導參加園遊會活動之親師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禁止於攤位飲食或邊走邊吃,請帶回班上食用)
敬請入校的家長務必填寫健康聲明書:
03/15
衛生福利部110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公 告「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 規定」
大型集會活動,指參加人數眾多、不易保持社交距離, 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可能傳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之室內外活動。
民眾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 分外,禁止飲食;未佩戴口罩或任意飲食,經工作人員 勸導不聽者,由違反義務行為地之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 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 下罰鍰。
02/09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防疫工作說明
02/09

01/12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適逢年節,各單位舉辦大型活動相關防疫規範。
北市教體字第1103016177號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60次會 議提示,各單位舉辦大型活動應訂定防疫及應變計畫,確 保參與人員遵守活動期間之防疫規範: (一)主辦單位應於活動場域提供足量之手部清消用品、提高 公共廁所之消毒頻率並設有醫療應變措施,且除指定販 賣區外,場內不得販售飲食。 (二)室內活動不得販售無座位票並請落實實聯制,同時須規 劃固定入口,且於入口處進行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 (三)參與活動者於活動期間應全程配戴口罩,除補充水分 外,禁止飲食,經勸導不聽者,予以裁罰。 (四)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 (包括表演者及活動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相關活動。 (五)為利通知防疫相關訊息,請參加人員攜帶手機。
12/31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即日起至110年2月28日止,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
北市教體字第1093119321號
12/31
修正「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及工作守則」
https://www.doe.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 n=197874CEBB7D01B4)
12/31
明年1月1日起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15日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
http://at.cdc.tw/4Wba1E
12/22
因應年末跨年等大型活動,指揮中心加強相關集會活動防疫措施
http://at.cdc.tw/VU5W92
11/05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宣導
1.指揮中心呼籲,出入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
2.國際疫情嚴峻,民眾應維持洗手與咳嗽禮節,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
3.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如有就醫需求,應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
4.入境者落實居家檢疫,期滿後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能有效防範社區傳播,請務必配合
5.返國者家中無含衛浴設備之專用房間,且生活空間無法與同住者區隔,一律入住防疫旅館
6.11/9起菲律賓入境無症狀旅客,回歸居家檢疫14天,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7天措施
7.未持我國居留證之外國籍人士,須提供登機前3日內COVID-19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須居家檢疫
8.11/9起入境有症狀者,須完成二次核酸檢測陰性後,始可到防疫旅宿或返家繼續檢疫到期滿
9.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趴趴走 最高罰100萬 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10.勿信勿轉傳謠言假公文 散播謠言最高罰300萬
11.居家檢疫期間如不適 應聯繫衛生局或關懷中心依指示就醫 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12.自國外入境如有發燒、咳嗽等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
13.調整居家隔離/檢疫者申請外出奔喪或探視規定,詳情可至疾管署網站查詢
10/15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宣導
口罩與社交距離
1.指揮中心呼籲,出入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
2.國際疫情嚴峻,民眾應維持洗手與咳嗽禮節,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
3.因應一般民眾自行使用需求,入境每人可攜帶總數250片內口罩(醫療與非醫療合計),無需經過許可或申請
4.指揮中心提醒,民眾前往醫療院所或接種站接種流感疫苗,應落實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及勤洗手
居家檢疫/隔離
1.取消菲律賓入境「無症狀」旅客機場採檢,自該國入境均須於集中檢疫場所完成檢疫,於檢疫期滿前進行採檢
2.入境者落實居家檢疫,期滿後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能有效防範社區傳播,請務必配合
3.未持我國居留證之外國籍人士,須提供登機前3日內之COVID-19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須居家檢疫
4.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趴趴走最高罰100萬,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5.居家檢疫期間如不適,應聯繫衛生局或關懷中心依指示就醫,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6.自國外入境如有發燒、咳嗽等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
7.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如有就醫需求,應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
8.返國者,家中無含衛浴設備之專用房間,且生活空間無法與同住者區隔,一律入住防疫旅館
9調整居家隔離/檢疫者申請外出奔喪或探視規定,詳情可至疾管署網站查詢(新增)
其它
1.勿信勿轉傳謠言假公文,散播謠言最高罰300萬
2.公費流感疫苗開打,鼓勵民眾施打前先向合約院所預約,或電話詢問疫苗剩餘情形(修正)
09/30
請學校對於主辦或協辦之大型集會活動,應完善防疫準備及落實防疫措施。
因國內疫情趨於平緩,自本(109)年6月7日後鬆綁相關防疫措施,鼓勵民眾及業者力行防疫新生活運動,雖國內已連續多日無新增本土病例,社區相對安全,惟鑒於國際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且發現民眾對疫情之警覺逐漸鬆懈,防疫新生活運動之落實未若以往,境外移入導致後續社區傳播之風險可能隨之提高。
考量大型集會活動通常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具有高度傳播風險,一旦出現疑似個案或群聚事件,將提高防疫難度。指揮中心前已訂有「『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網址:https://www.cdc.gov.tw/File/Get/Ay6XnqRMRD_M_VsWZBIKDQ),活動主辦單位可參考建議指標,評估活動風險及辦理之必要性,如決定辦理,須建立防疫應變計畫,完善相關防疫準備並落實相關措施,以保障活動民眾、工作人員之健康與社區防疫安全;另指揮中心亦訂有「『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實聯制措施指引」(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vNnZ-o-dP6JmsXEIf2Ix8Q)
09/22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關民眾於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佩戴口罩之規範,以及對於未配合者訂定相關罰則事宜
08/30
08/28
尊重身障者戴口罩不同需求
08/27
滾動式修正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本府活動辦理規範
因應中央尚未正式發布出現第1 例本土案例,市府尚未進入第一階段,同意本市大型活動可有飲食行為,亦無須送審,惟請各活動加強宣導防疫措施。
08/26
【防疫訊息】教育部開學防疫準備工作
08/26
08/26
【防疫訊息】109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防疫須知

08/06
【防疫訊息】為配合中央防疫措施調整,北市府市政大樓自8月6日起將恢復洽公市民入府一律配戴口罩之加強防疫措施
•發布機關: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8月5日宣布出入八大處所時務必佩戴口罩之措施,為加強保障市府同仁與入府洽公市民的健康,北市府市政大樓自8月6日起將恢復實施洽公市民入府一律配戴口罩之加強防疫措施,未配戴者將禁止入府。
北市府公管中心表示,隨著新型冠狀病毒近日境外移入確診案例增多,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8月5日宣布民眾出入醫療照顧機構、大眾運輸、賣場市集、教育學習場所、展演場所、娛樂機構、大型活動等八大處所務必配戴口罩,為加強保障市府同仁與入府洽公市民健康,故自8月6日起恢復實施出入北市府市政大樓時,洽公市民入府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入府,請洽公市民務必佩戴口罩,維護自身健康。
北市府市政大樓自8月6日起將恢復實施洽公市民入府一律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未配戴者將無法入府。北市府公管中心表示,仍請洽公市民入府時持續共同配合防疫措施,並請務必佩戴口罩;出入八大處所時,請佩戴口罩,勤洗手,以維護個人健康。
6/30
【防疫訊息】為推廣防疫新生活運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製作「樂活防疫‧健康生活」之60秒電視宣導短片及海報:
(https://www.cdc.gov.tw/)「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6/20
【防疫訊息】自109年6月20日(星期六)起,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小、國中及高級)校園場地全面恢復開放一案
6/13
【防疫訊息】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趨緩,自109年6月13日(星期六)起,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平日及假日之室外校園場地均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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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訊息】落實校園防疫及維護環境衛生,宣導廢棄口罩處理方式
1.為避免亂丟口罩造成防疫缺口,依行政院環保署最新規定,針對防疫期間亂丟口罩污染行為提高裁罰標準,自即日起凡違規亂丟口罩者,第一次查獲之罰鍰將由原本1,200元提高至3,600元,再犯者最重可處罰6,000元及環境講習。
2.宣導廢棄口罩之正確處理方式並丟入垃圾桶,另提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製作「廢棄口罩請丟垃圾桶」之宣導短片供參(下載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2pYqolHq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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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訊息】防疫期間教室冷氣使用原則-0506修正
經本校防疫小組0506會議決議:
參考教育部維持通風防疫措施說明方式處理:
1.以「維持教室通風為原則」,避免在密閉空間使用冷氣。
2.經老師評估有使用必要,在使用冷氣前,請先與家長溝通說明,學校非於密閉空間使用冷氣並於有相關防疫措施。
3.原則上開啟時間最早為09:00及室溫達28℃以上,且班級學生已測量完畢體溫。
4.冷氣使用中,請全班戴口罩且每扇窗戶皆須半開約10公分。
5.下課時間,請適當開啟門窗,讓空氣流通。
6.班上同學已確有發燒,該生離開班級後進行消毒,始得開啟冷氣。
7.如班級家長有疑慮者,請務必適度開啟前後門,保持適當通風。
8.以上使用規則,會依市府公告或因應疫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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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連續假期防疫教育宣導
為因應連續假期,避免假期間造成防疫破口,請本市所屬各級學校依教育部國教署訂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工作綱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連續假期防疫注意事項」及本局訂定之「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及工作守則」,請針對連續假期前、中、後,加強辦理下列事項:
一、 連續假期前
(一) 假期開始前,應再度向教職員工生宣導防疫注意事項,並建立回報專線,俾利假期間若有身體不適甚或確診情形,能及時回報學校。
(二)教職員工生除經專案許可外,假期期間不得出國,並盡量減少出入人潮聚集場所;另為利後續可能之疫調所需,建議教職員工生開啟手機定位功能,俾利紀錄生活活動足跡,或鼓勵學生撰寫放假期間生活活動足跡之日誌。
二、 連續假期間
(一) 請師生在連續假期期間,在國內參加集會活動須審慎評估,並對與會者資訊、活動場所條件等可能風險程度有充分了解,盡量避免出入人群聚集場所,或俟疫情結束再參加。
(二) 教職員工生應儘量避免接觸近日自國外返臺之親友,尤其在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親友。
(三) 學校若有教職員工生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應建立聯繫管道,假期期間持續關懷;針對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者明確宣導不得外出,也不得邀請朋友到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處所;若有在校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人員,學校應有人員留守,以因應突發狀況。
(四) 假期結束前,學校應完成校園清潔消毒工作,以維護師生健康。
三、 連續假期後
(一) 應加強校園防疫措施宣導,並主動關心教職員工生之假期活動狀況。
(二) 教職員工生如於連假期間曾至人潮擁擠的地方活動,建議自主健康管理14天,在校期間務必配戴口罩。
(三) 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連假期間或假期後發布「防疫細胞簡訊」,請學校於維護學生受教權利下,除主動關懷收到防疫細胞簡訊之師生應注意自身健康狀況,並主動進行渠等師生之校安通報,以加強校園防疫作為,確保落實防疫工作之完備佈建及執行。
04/30
請家長配合,指導學生放學時間儘速返家勿逗留
1.本市校外會各分會於防疫期間協助分會轄屬學校宣導相關防疫作為,妥善運用分會聯巡時機規劃聯巡路線,除針對分會內學生易聚集(車站、捷運站等)或易滋事場所不定期巡查外,並對學生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衛教宣導與自我保護措施,以建立學生防疫正確觀念,各分會防疫作為應詳實記載於校外會聯合巡查紀錄表。
2.各級學校學輔人員於值勤時如發現學生群聚於校門口,應積極勸導學生儘速返家勿逗留。
3.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疾管署首頁(https://www.cdc.gov.tw/)嚴 重 特殊 傳 染 性 肺 炎/宣 導 素 材 (https://www.cdc.gov.tw/Advocacy/SubIndex/2xHloQ6fXNagOKPnayrjgQ?diseaseId=N6XvFa1YP9CXYdB0kNSA9A&tab=3)及
Q&A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QAPage/B5ttQxRgFUZlRFPS1dRliw) 及
教育局官網防疫專區(https://www.doe.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197874CEBB7D01B4&ccms_cs=1)、教育局臉書粉專等
04/30
提升外籍移工防疫意識
勞動部已製作「保持社交距離」之多國語言廣播錄音檔及文字檔,並放置於該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之宣導專區
04/30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之補充說明
1.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19日核定「校園因應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規 定(如附件),停課決定除依校園確定病例人數外,仍應 視實際疫情調查結果,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 指示決定實際停課措施。
2.前揭疫情調查由衛生單位進行,如確定病例為學校師生, 須視與確診病例是否有共同場域、師資及學生、發生時 序、規模大小等狀況,匡列接觸者之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 管理措施,並釐清是否有群聚風險後,作成停課之決定。
04/30
臺北市各級學校暨社教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教育手冊
04/28
大愛衛星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製播「新冠肺炎防疫節目」提供校園使用資訊
相關防疫節目可至大愛兒童網站(網址:http://kids. daai.tv/)「防疫看這邊」專區下載使用。
04/24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
疫情,落實防疫並主動關心學生健康
教育部109年2月19日前函(如附件):「學生如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請學生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如學生依前揭說明在家休息,致不能到校參加定期學業成績評量時,請貴校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予以補行考試,並應以實得成績登錄。
04/22
宣導社區防疫觀念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持續蔓延,宣導社區防疫觀念,強化民眾防疫作為與知識,教育局特錄製2支防疫宣導短片
影片下載網址:https://reurl.cc/qdZjgy。
04/20
接獲細胞簡訊,勿驚慌。
1、 出門上學上班,請務必戴口罩、勤洗手、每天自己量體溫,做好個人衛生安全防護。
2、 這段時間(14天)請自己一個人吃飯就好,不要與身邊的人共餐。
3、身體不適時,請在家休假不上班不上課。若有就醫需求,請告知醫師曾經收到提醒簡訊。
4、忍耐14天的不方便,拒絕恐慌,為愛防疫。無需焦慮或擔心,因為你被傳染的機率,真的很低很低。
5、身邊的親友更不要大驚小怪,除了戴口罩和不共食之外,在安全社交距離下可以多聊天。每天寫個小卡片、簡訊貼圖,關心倒霉的收簡訊者,告訴他你們有多愛他。
04/17
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注意事項
一、教育部109年2月19日前函(如附件):「學生如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請學生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如學生依前揭說明在家休息,致不能到校參加定期學業成績評量時,請學校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予以補行考試,並應以實得成績登錄。
二、處理學生宜在家休息案件時,應保留處理彈性,勿強制要求學生應提出公立醫院診斷證明。
04/09
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維護 學生受教權,貴校(園)如勸導學生有同住家人居家隔 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其請假一案,請儘速調整 此措施,請查照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1 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272號函辦理。
二、經該中心查察有學校調查如有學生之同住家人有居家隔離/ 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對象者,勸導其請假,不到學校上 課之做法,與該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不符, 為維護所有學生受教權,以及第一線防疫人員權益,爰相 關決定宜請儘速調整。
三、檢附指揮中心原函1份。
04/06
指揮中心快訊:連假曾至人潮擁擠場所,應自主健康管理14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表示,清明連假民眾南來北往互動頻繁,且部分觀光景點人潮密集,為確保國內社區防疫安全,民眾若在連假期間曾至人潮擁擠的地方活動,請自主健康管理14天,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務必配戴口罩,儘可能在家上班。如有身體不適請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就醫時務必告知旅遊史。
指揮中心強調,國內防疫安全需要大家主動配合各項防治措施,才能將疫情傳播風險降到最低。再次提醒民眾應做好個人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與他人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的社交安全距離,若無法保持請配戴口罩;搭乘大眾運輸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勸導不聽最高罰新台幣1萬5千元;若身體不適請戴口罩速就醫,主動告知旅遊、接觸史等,並落實生病在家休息。
04/06
【強力建議全校師生外出及到校期間配戴口罩】
連續假期人潮大幅流動,為降低感染風險,本校自04/06起,增加以下防疫措施:
1. 即日起,本校家長及校外人士洽公入校,一律全程配戴口罩。
2. 參考指揮中心制定「社交距離注意事項」,雖然校園師生尚未進入強制階段,但是在連假結束返校的14天內強烈建議全校師生及校門接送家長配戴口罩並保持距離。
3. 在這段期間內,請大家務必提高對自身健康狀況的警覺並每天量測體溫。如發現身體不適,請即配戴口罩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並即時通報學校。
4. 日後疫情指揮中心若有修正規定時,亦將即時調整並公布本校最新防疫措施。
市大附小關心您我的健康,並感謝您的配合與協助。
04/03
04/01
【防疫公告 】四月份防疫工作說明

03/19
03/17
【防疫期間校 暫停出國活動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疫情,為維護校園安全,本市所屬學校出訪團由原109年4月30日延至109年7月14日後辦理,該期間所屬教職員工及學生不得出國
03/16
【防疫期間校 園推動餐後潔牙及學童使用含氟漱口水之建議事項 】
(一)提醒師生進行餐後潔牙時,可保持適當距離,鼓勵師生於座位潔牙,備2個杯子(1個裝水,1個使用空杯進行潔牙),可減少洗手臺近距離接觸及防止飛沫感染。
(二)國小學童使用含氟漱口水可依執行手冊之實施方式進行,亦請保持適當距離。
(三)建議潔牙用具(牙刷、牙膏、牙線、漱口杯)、漱口水小量杯使用完畢後,請個別清洗瀝乾及收納保管,避免交叉感染。
03/1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通知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之學生家長,於學校因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期間得請防疫照顧假公函1份 】
03/11
【校園防疫措施宣導影片 】
(一)校園防疫一「勤洗手」:https://youtu.be /5wNPpuOm7HE。
(二)校園防疫二「正確戴口罩」:https://youtu.be /dhmiCD7myfU。
(三)校園防疫三「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https://youtu.be/_e77UAKKliQ。
(四)校園防疫四「師生健康管理」:https://youtu.be /44pWwPoK-Ek。
(五)新冠肺炎校園防疫宣導影片:https://youtu.be /r5bI1GE7DX8。
03/10
【臺北市108學年度樂樂棒球錦標賽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停止辦理。】
03/09
【主題:,109年度臺北市國小一年級學童牙醫師到校塗氟防齲服務延後辦理】
北市衛健字第1093006392號
03/05 更新
教育局新聞稿1090304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09年6月30日前暫緩臺北市教育盃單項運動競賽及大型普及化運動
【主題: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09年6月30日前暫緩臺北市教育盃單項運動競賽及大型普及化運動】
【臺北報導】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逐漸升溫,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於109年2月27日宣布一級開設,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09年3月3日邀集家長、校長及學校等代表研議,為避免校園群聚擴大傳染,以防疫優先且考量學生之安全性,決議無涉及升學之賽事,如教育盃體操、羽球及桌球等計13項運動賽事,原則暫緩至6月30日以後辦理,後續視疫情發展再行評估是否續辦;另樂樂棒球、天使樂樂棒球、樂樂足球、健身操及大隊接力等普及化運動,參賽人數皆破千人(樂樂棒球及健身操高達3,500人以上),此類大型活動為避免群聚風險仍暫緩辦理,上開競賽暫緩辦理賽事部分,各承辦學校亦同步通知各參賽學校以為因應。
教育盃三級棒球錦標賽及中小學壘球錦標賽,因涉全國賽事選拔且於戶外舉行,爰上述2項競賽如期辦理,教育局已督請學校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包含加強消毒清潔、設置出入防疫動線、量測體溫、並識別進出管制人流等。
本市各校參加各項運動賽事踴躍,因疫情尚未舒緩,學校及家長皆感謝教育局為學生健康,暫緩教育盃及普及化運動賽事, 教育局表示各項運動賽事,主要以提供各校學生運動競技交流舞臺,以提升本市學生運動競技實力,養成終身運動習慣及提升體適能,雖各項運動賽事暫緩辦理,教育局已請各校體育課應持續正常實施,適度運動以提升抵抗力。
03/04 更新
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
請配合管理措施勿到校
自主健康管理
無症狀者,盡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
外出請全程佩戴外科口罩
並依照建議與人保持適當距離
安親班
接送區域位置圖
後門開放
補充說明:
安親班可以在後門外接小孩。
下課時間
後門開放
補充說明:
安親班可以在後門外接小孩。
開學當天
開學防疫工作說明 02-22版本,修正內容請參考上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