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借用辦法
一、凡使用公共設施必須至警衛室登記,如非本社區之住戶(親友等),須由住戶陪同,或者為住戶所辦理活動之對象,方得進入公共設施使用各項設施。
二、各使用人應遵守本辦法之各項規定使用公共設施。
三、各使用人有依管委會規定繳付各項費用之義務。
四、場地設備租用辦法
場地申請流程
一、租借日至少3日前至管委會辦公室提出申請或填報空間與設備租借申請表
二、現場繳費領取收據
管委會辦公室
|承辦人:東華新世紀社區管理委員會 總幹事
|辦公室電話:03-8662286
|辦公室地址: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志學新邨179號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2:00 / 13:00-17:00
登記狀況
空間介紹
空間大小:可容納50人
設備:可移動桌椅數張、鋼琴一架、長桌數張(可另外提出申請借用)
適合活動:開會、聚會、工作坊
開放時間:7:00-22:00 (每周四下午 16:30-18:30 辦理好生活同樂會)
場地費用:場地維護費以一小時為單位,租借一小時費用為 100 元;租借四小時費用為 300 元;租借八小時費用為 500 元。
場地使用說明:
對各項設施、設備及裝潢等,請注意維護及使用,如有損壞情形,請告知管理室處理。
幼兒和兒童使用器材時,須有成人陪同以免造成意外傷害。
大廳內之地板易隨天氣變化濕滑,嚴禁在廳內打羽毛球、跑跳等激烈活動。
凡違反規定者,得勒令離開,並視情節輕重,報請管委會處理。
損壞任何設施或器材、桌椅者,應照價賠償。
空間大小:8x8公尺,可容納30人
設備:冷氣(需另與總幹事提出,收取費用每小時50元)
適合活動:開會、課程、聚會
開放時間:8:00-21:00
場地費用:場地維護費以一小時為單位,租借一小時費用為 100 元;租借四小時費用為 300 元;租借八小時費用為 500 元。
場地使用說明:
閱覽室採取登記使用方式,請住戶至管理室完成登記手續。
14 歲以下住戶須由成人登記陪同進入閱覽室。
閱覽室一律脫鞋進入(嬰兒著學步鞋除外)。
閱覽室內嚴禁有賭博之行為。
使用閱覽室完畢後,需將桌椅、書籍、玩具等使用物品歸還至定位,並將垃圾帶走以維環境整潔。
住戶若需長時間借用時,請於借用第一日之三日前向總幹事登記。
空間大小:8x8公尺,可容納40人
設備:長桌2張、黑板、白板、可移動桌椅數張
適合活動:展覽、手工藝課程、讀書會
場地費用:場地維護費以一小時為單位,租借一小時費用為 100 元;租借四小時費用為 300 元;租借八小時費用為 500 元。
開放時間:8:00-21:00
場地使用說明:
採取登記使用方式,請住戶至管理室完成登記手續。
嬰幼兒須由成人陪同進入。
嚴禁賭博。
使用完畢後,需將桌椅、書籍、玩具等使用物品歸還至定位,並將垃圾帶走以維環境整潔。
住戶若需長時間借用時,請於借用第一日之三日前向總幹事登記。
空間大小:8x8公尺,可容納30人
設備:木頭地板、整面牆的舞蹈鏡、冷氣
適合活動:瑜珈、舞蹈、肢體伸展課程
場地費用:場地維護費以一小時為單位,租借一小時費用為 100 元;租借四小時費用為 300 元;租借八小時費用為 500 元。
開放時間:8:00-21:00
場地使用說明:
舞蹈教室採取登記使用方式,請住戶至管理室完成登記手續。
14 歲以下住戶須由成人登記陪同進入舞蹈教室。
舞蹈教室一律脫鞋進入除嬰兒著學步鞋外,所有住戶請勿穿鞋進入。
舞蹈教室內鏡牆嚴禁倚靠、碰撞以免肇生危安事件發生。
使用舞蹈教室完畢後,請將使用物品歸還至定位,並將垃圾帶走以維環境整潔。
住戶若需長時間借用時,請於借用第一日之三日前向總幹事登記。
空間大小:可容納500人
設備:移動式椅子200張
開放時間:8:00-21:00 (平日 10:00-16:00 為伍佰人書房,亦可辦理工作坊)
場地費用:
場地租借以一小時為單位,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租借一小時費用為 200 元;租借四小時費用為 600 元;租借八小時費用為 1000 元。
租借者登記後給付押金 1000 元,會後回復場地後即可領回押金。
場地使用說明:
住戶須於使用前至管理室申請租借二樓會議室,並告知使用目的,如有影響善良風俗與社區安寧者不予受理,如告別式、選舉造勢、非法集會等。
使用二樓會議室完畢後,請將使用物品歸還至定位,並將垃圾帶走以維環境整潔。
空間大小:可容納20人
設備:乒乓球桌1張,乒乓球器材請自備/撞球桌1張,撞球請至警衛室登記借用,撞球桿可借。(請謹慎使用,如損壞球杆或鄰近器材需照價賠償。)
開放時間:8:00-21:00
場地使用說明:
撞球/乒乓球室採取登記使用方式,請住戶至警衛室完成登記手續。
使用撞球/乒乓球室完畢後,請將使用物品歸還至定位,並將垃圾帶走以維護環境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