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鄭重澄清,張育銘律師及本所均未加入任何投資群組,亦未與相關產業達成任何形式之合作關係,是舉凡一切以「張育銘律師」或「長牧國際法律事務所」之名義參加、推廣或背書之投資群組及相關項目,均係虛假仿冒之詐騙手法,提醒民眾切勿受騙上當,以免自身財物受損,甚至誤觸法網。
首先,我們必須先確認雙方約定的財產制度,原則上如果沒有特別約定選用共同財產制 或分別財產制 的話,就是以法定財產制」為主
民法規定離婚 或夫妻一方死亡 ,「婚後財產淨額」較少的一方可以向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但有很多小眉角要注意,例如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與慰撫金 就不列入計算,又或是每對夫妻的狀況是否都是要平均分配呢?或者,曾經用自己婚前的存款幫對方繳婚後貸款,這部分是否能討回?或者對方故意減少婚後財產,能不能追回?這都是有很多可以詳細探求的地方~
☀️提醒您,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有時效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您超過法定時間,就不能再主張;另外,計算剩餘財產分配的時候,除了需要先瞭解雙方各自的婚後財產及債務外,因為有些財產價值是浮動的,例如股票、土地、房屋,如果您不確定哪些財產需要或不能列入計算、甚至對於財產價值有疑慮,歡迎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