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鄭重澄清,張育銘律師及本所均未加入任何投資群組,亦未與相關產業達成任何形式之合作關係,是舉凡一切以「張育銘律師」或「長牧國際法律事務所」之名義參加、推廣或背書之投資群組及相關項目,均係虛假仿冒之詐騙手法,提醒民眾切勿受騙上當,以免自身財物受損,甚至誤觸法網。
我打贏官司了,然後呢?相信這是許多民眾拿到勝訴判決後,第一個想到的問題
倘若債權人想透過法院的強制力來執行債務人財產,必須先取得「執行名義」後,才能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執行名義」,是無法透過法院來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的!
實務上也可能發生債務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的情形,此時法院會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必須等未來債權人查到債務人名下有財產時,債權人方得以債權憑證作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如果您不確定您的狀況能不能聲請強制執行或是擔心超過可以執行的時間,歡迎找我們聊聊,我們會瞭解您的事實經過,再給您法律上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