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不是吵架信
避免讓法官看完搖頭,就要看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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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不是吵架信
避免讓法官看完搖頭,就要看這篇!
上次我們聊存證信函的優缺點後,收到許多網友私訊想再進一步瞭解這方面的知識,所以長牧法律團隊特別整理在對方欠錢不還的狀況下,存證信函常見的錯誤寫法,以免不僅沒達到預期的效果,還可能讓對方有反擊空間甚至對後續的訴訟產生不利影響!
📢以下內容是以欠錢不還為例,有關租賃糾紛、契約爭議的錯誤寫法,未來將另行撰文分享,歡迎追蹤長牧取得最新法律知識
💡存證信函常見錯誤寫法:欠錢不還篇
💥使用我們、大家等模糊主體
❎例如:你最好趕快處理,別怪我們不客氣!
📝存證信函是正式的法律文書,主體要明確寫出我們是誰
💥沒寫後果、沒表達後續的法律程序
❎例如:你快還我錢,我急需用錢!
📝如果對方不理這封存證信函,然後呢?所以要說清楚對方不還錢,你會採取什麼法律程序,讓對方知道你不是隨便說說
💥內容不明確,語氣激烈、情緒化
❎例如:7天內再不還我錢,我就告你,讓全世界知道你欠錢不還!讓你天天跑法院!
📝說明:存證信函的重點是「保留證據」,所以要明確的向對方表示還款金額、還款期限、違約情形、後果,才能在法律上證明我們確實有在何時向對方催告還款
💡範本參考
✅台端曾於民國◯◯年◯月◯日與本人簽署借貸契約,約定台端向本人借款新臺幣◯◯萬元,並應於◯◯年◯月◯日清償,然迄今台端仍未依約清償借款,是以,特發此函催告台端應於◯◯年◯月◯日前聯絡本人並全額清償,請台端務必配合,切勿自誤,若本人屆時未獲清償,定將循法律程序,絕不寬待。
💁🏻長牧法律團隊提醒大家,每個人的借貸事實都不同,所以我們提供的範本只能概括說明,無法詳盡說明所有狀況,如果您有這方面的需求,歡迎找長牧法律團隊為您撰寫最適合您的存證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