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過世後,關於孩子監護權的法律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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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過世後,關於孩子監護權的法律視角
日前藝人王大陸被指控涉嫌透過不法手段來逃避兵役,今天長牧法律團隊來幫大家整理,如果透過偽造文書等方式來逃避兵役,可能會面臨哪些法律責任吧💁🏻
🙋🏻役齡男子偽造病歷來避免徵兵,可能會涉及到哪些法律問題?
✅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而有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4條 所述的行為時,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法條規定處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實務上,法院通常都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可易科罰金
✅刑法第210條 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協助偽造假病歷的仲介、醫生等等相關人員,也可能要承擔刑法責任唷
✅#刑法第214條 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4條完整條文提供給大家參考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
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徵兵及齡男子隱匿不報,或為不實之申報者。
二、對於兵籍調查無故不依規定辦理者。
三、徵兵檢查無故不到者。
四、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
五、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申報,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六、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七、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
意圖避免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或常備兵、補充兵現役之徵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捏造免役或緩徵原因者。
二、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
三、緩徵原因消滅,無故逾四十五日未自動申報者。
四、拒絕接受徵集令者。
五、應受徵集,無故逾入營期限五日者。
六、使人頂替本人應徵者。
七、未經核准而出境者。
八、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者。
🎈長牧法律團隊提醒大家,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如有無法入伍服役的正當事由,依法申請免役或改服替代役才是正解,千萬別因為一時的僥倖心態而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