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是什麼?
📢在此鄭重澄清,張育銘律師及本所均未加入任何投資群組,亦未與相關產業達成任何形式之合作關係,是舉凡一切以「張育銘律師」或「長牧國際法律事務所」之名義參加、推廣或背書之投資群組及相關項目,均係虛假仿冒之詐騙手法,提醒民眾切勿受騙上當,以免自身財物受損,甚至誤觸法網。
借名登記是什麼?
📢不曉得您是否聽過借人頭,但您知道嗎?其實借人頭在法律上的意義就是借名登記,而最高法院表示借名登記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借名人)之財產以他方(出名人)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借名人)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出名人)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之契約,也就是說雖然借名人自願將財產登記在出名人名下,但實際上對財產有實質掌控權的是借名人‼️
⚠️然而,畢竟財產登記是在他人名下,在法律上對方還是有權將該財產處分掉,所以其實借名人需要承擔很大的風險!而且如果您要主張財產實際上是您所有,您還必須證明您跟對方有借名登記關係的存在!因此,我們非常建議您要立個書面契約,如果日後不幸對方屢屢拒絕返還財產時,這時您就必須透過訴訟來處理,不過提醒您,借名登記的返還請求權只有15年的時效,若您不確定時間有沒有逾期,您可以加LINE向我們說說您的狀況,同時您也將借名登記契約、不動產的購買證明(例如出資證明、房貸繳款、代書費等)、不動產所有權狀正本、水電費、房屋稅、地價稅等繳納證明都提供給我們,讓我們能為您分析您在法律上需要注意的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