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类型普遍有2种:
和平离婚: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离婚,离婚条款(比如孩子的监护权赡养费和婚姻共同财产等安排)双方达成共识。
单方离婚申请:夫妻之间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离婚条款。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条款(如孩子抚养权/赡养费/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时,通常由一方离婚申请。 单方面申请离婚需要先向JPN提交申请,JPN会进行婚姻调解/辅导。若调解失败或是其中一方拒绝参与JPN的调解/辅导,JPN会出具证明让申请者向法庭申请离婚。
双方同意离婚,是指丈夫和妻子都同意解除婚姻,并且双方已经同意离婚后的主要安排。
这些安排通常包括孩子由谁照顾、探视时间、孩子生活费、配偶赡养费、房子、车子、贷款、债务和其他财产分配。
双方同意离婚不只是“我们都愿意离婚”,更重要的是“离婚条件是否已经谈清楚”。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已经谈好所有条件,双方同意离婚会比争议离婚更和平、更直接。但时间仍取决于文件完整度、法庭日期、双方配合程度和个案情况。
身份证
结婚证书
如有孩子:孩子的身份证/报生纸
如有财产:资产证明如房契(geran rumah)/买卖合同
需要。Joint Petition 不代表不用法院,只是双方没有争议,程序通常较和平。 上庭时,法官一般只是会确认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是否明白且接受全部离婚条款,以及相关安排是否适当。
一般不可以。
国民登记局(JPN)主要负责婚姻和离婚记录的更新,不是批准离婚的法院。
非穆斯林离婚需要先经过高庭程序,取得相关法院文件后,才处理国民登记局(JPN)的离婚记录更新。
不是。签署文件只是离婚申请的一部分。文件仍然需要提交法院,并经过法院程序。离婚是否正式完成,要看法院最后发出的文件和程序状态。
夫妻已经分居2年是可以申请离婚的原因。但是,要申请离婚并不一定要分居2年。分居2年也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必须要经过法庭的申请程序而后向JPN注销婚姻状态。
Decree Nisi 是离婚令,可以理解为法庭初步批准离婚,但婚姻还未完全解除。
Decree Absolute才是最终确认婚姻解除的重要文件。拿到Decree Absolute才可以到JPN更新婚姻状态记录。
很多人误会拿到Decree Nisi 就已经完全离婚。实际上,是否已经正式离婚,要看案件是否已经进入最后判令阶段。
可以。但是关于未成年孩子的条款一定要写清楚。离婚文件通常需要处理孩子由谁照顾、另一方几时可以见孩子、孩子生活费、学费、医疗费、保险、假期安排和重大决定等事项。
不一定。配偶赡养费要看双方经济能力、婚姻情况、生活安排和双方协商结果。在双方同意离婚申请中,双方可以协商是否支付赡养费、金额、期限、一次性付款或每月付款。
通常可以处理,需要先确认婚姻登记资料。律师可能需要了解你的婚姻在哪里注册、是否在马来西亚登记,以及是否可以取得相关副本或证明文件。如果结婚证书遗失,建议先咨询律师或相关单位,确认下一步需要准备什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