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课活动协调委员会

简介

    2021年,联课处重启了学校旧时的联课活动协调委员会,联协会。45位学会主席将自动加入此服务团体——联协会,其目的是能让每一个学会可以横向发展并互相学习凝聚一起筹划更多的活动、节省人力、更有效率提升领导能力、规划能力,协助推展及筹组学校活动。除此之外,本会的出发点是希望45个学会团体能够发挥合作精神,携手合作,达至共同目标,使芙中联课活动更上一层楼。

团史

会由前联课主任颜彣澔师创立

        2016年12月5日至7日于本校首席举办的培训营中选取第一批委员。当时共有12人参营,最终于2016年12月9日,9人正式获准参会。委员经通知获准参会后,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到联课处进行首次会议以向委员讲解本会成立目的及章程并选任职委。学联会于当日正式成立

第一章 名称

1.1 中文名称:芙蓉中华中学学生联课活动委员会,简称「学联会」,以下简称本会。

1.2 英文名称:Student Co-Curiculum Committee of Chung Hua High School, Seremban 

第二章 会徽

2.1 解释

1.灵感来自于阴阳,原指凡事都是双面性的,有刚就有柔,有动就有静,在这个设计里将意味虽然每个主席带领学会的方式都有所不同 ,但都有给自的优点,带领着学会往好的方向走。整体意味联协会是不同出类拔萃的领导者组成的团体

2.黑白两个部分能看成一个在说话,一个在聆听的人意为大家在联协会将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其他人同时也会聆听他人的意见,并尊重他人的意见,把所遇到的问题公开讨论,结合大家的意见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并达到最好的一个结果。体现出联协会将会是一个民主,互相尊重的团体

3.将设计打横来看,将会看到一艘船。船寓为乘风破浪,勇往直前。在这个设计里意指联协会遇到困难与问题时将不会妥协,而是努力找办法,在困难中找到一线生机。并且船也将带领大家到达陆地,引领各大学会前往更光明的未来

4.灵感来源2为拼图,意为合作。缺少哪个都会变得不完整。


第三章 宗旨

3.1 协调联课处底下注册之各学会/团体的活动;

3.2 促进及加强各学会/团体的合作与联系;

3.3 协助处理及执行联课处行政工作;

3.4 协助推展及筹组学校活动。

第四章 委员

4.1 由联课处招募组成,名额为下限二十名;

4.2 本会会员皆为委员,应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违反者交联课处处理;

4.3 委员需出席本会所有会议和活动;有事无法出席者,需向秘书请假,否则将视为缺席;缺席3次或以上者(没有请假或假期不获批准),将交由委员会议处理;

4.4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成为会员:

4.3.1 在学期间被记达1大过者;

4.3.2 上一年度/学期或该学期被记达1小过者;

4.3.3 上一年度/学期操行成绩平均不达70%者;

4.3.4 上一年度/学期联课成绩平均不达70%者;

4.3.5 上一年度/学期学业成绩实得平均不达60%者。

4.5 委员若有前条各款情事之一者,委员会应提报联课处注销其会员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招募新会员;

4.6 若有4.4条各款情事之一者,联课处有权视情况酌情处理。

第五章 组织

5.1 本会由联课处统筹之;

委员会的的组成包括主席、内务副主席、社团事务副主席、秘书、总务、财政、副秘书、副总务、副财政、资料组组长、审计组组长各一名及资料组组员、审计组组员各最少三名

5.1 本会组织成员如下:

5.2.1 顾问

I. 联课处所有教职员为本会当然之顾问;联课主任则为总顾问;

II. 顾问负责监督本会一切行政、活动、发展等工作,并给予意见、建议及指导;

III. 本会一切活动必须经过顾问批准后方能实施;

IV. 顾问对本会一切事务拥有最高的决定权。

5.2.2 常委

I. 为因应突发状况或临时事项而无法召开委员会之事务,本会设有8名常务委员,简称常委;

II. 常委包括本会主席、内务副主席、社团事务副主席、秘书、总务、财政、资料组组长及审计组组长。

5.2.3 委员

I. 委员将被分配担任一项职务;

II. 委员需共同承担本会所有活动的举办。

第六章 会议

6.1 常委会议

6.1.1 常委会议决、处理及执行之事务须提呈至下一次的委员会作会务报告;

6.1.2 若有任何提案,常委可在会议中动议;

6.1.3 常委会必须在顾问老师的监督下进行;

6.1.4 常委会法定人数为常委会人数之二分之一。

6.2 委员会议

6.2.1 若无考试及重大活动,委员会应于每周举办至少一次活动/会议;唯每学期须至少召开四次会议;

6.2.2 委员会议功能包括:

I. 会务/团务交流;

II. 汇报本会会务;

III. 讨论及通过常年计划;

IV. 遴选常务委员;

V. 讨论及议决本会相关事宜。

6.2.3 会员招募结束后,经复选选出委员职务;

6.2.4 委员会可依需要设立小组执行特定任务,小组成员可由非委员会成员担任,唯小组组长必须是委员会的成员;

6.2.5 委员会必须在顾问老师的监督下进行。

6.2.6 委员会的召开必须给予至少五日通知;

6.2.7 若有任何提案,委员须在会议召开前三天提呈秘书,否则将不受理;

6.2.8 委员会法定人数为委员人数之二分之一;

第七章 任务与职权

7.1 主席

· 对外代表本会

· 主持会议、领导委员会按宗旨策划及执行全年活动

· 监督及处理会务、审阅会务报告及财务报告

· 统管委员纪律

7.2 内务副主席

· 协助主席监督及统管本会内部事务

· 在主席无法视事时为主席第一代理人

7.3 社团事务副主席

· 协助主席监督及统管社团/学会事务

· 在主席无法视事时为主席第二代理人

7.4 秘书

· 负责本会一切文书工作

· 负责本会网页

· 负责本会所有采购事项

· 负责本会一切资产管理

· 负责本会常年计划及年度会务报告

· 负责整理常委会、委员会之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及会议记录

· 负责所有会务资料之收集

· 处理会员资料、文件记录之存档

· 处理及一切书信往来和场地、器材申请工作

7.5 副秘书

· 协助秘书处理秘书工作

7.6 财务

· 负责本会一切财务事宜

· 负责本会常年预算、每月财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告

· 管理本会财务收支工作

· 监督各项活动的收支情况

· 完成每月财务报告并交主席及顾问核查

· 协助催收、整理及审查各学会常年预算、活动财务报告及每月财务报告

7.7 副财务

· 协助财政处理财务工作

7.8 资料组组长

· 统管资料组,催收、整理及审查各学会资料与档案记录、常年计划、活动计划及活动报告

7.9 资料组组员

· 协助资料组组长处理相关工作

7.10 审计组组长

· 统管审计组,催收、整理及审查各学会常年预算、常年财务报告、活动财务报告及每月财务报告

7.11 审计组组员

· 协助审计组组长处理相关工作。

 第八章 辞职与开除

8.1 委员辞职必须给予两个星期(十四天)的书面通知,经联课处通过方为有效;

8.2 任一委员因做出违反校规、不遵守本会章程、有不当行为、缺乏效率或无法胜任者,委员会有权给予警告,并革除或暂时冻结其职务;情况严重者,经联课处同意后可直接撤销其委员资格;

8.3 任一委员在辞职或被革职时,其姓名将被公布在本会布告板及网页上。

第九章 职务替补

9.1 委员辞职必须给予两个星期(十四天)的书面通知,经联课处通过方为有效;

9.2 任一职务出现空缺时,正职由副职替补;副职由委员会另推举代表出任;组员职可经由联课处同意后由委员会遴选委员加入。

第十章 财政条款

10.1 会费为每年十令吉,费用不含学费、会服、会徽等费用;

10.2 财政及副财政可在正常的情况下持有不超过一百令吉现款,所有超过一百领吉的现款需在收到七天内交由顾问处理或存入在财务处所开设的户口;

10.3 所有户口支款根据学校财务处及联课处流程规定处理;

10.4 月结财务报告需于每个月结束后一星期内完成,经内务副主席及主席审阅后提交联课处;

10.5 年度财务报告需于每学年结束前,经内务副主席及主席审阅后提呈至委员会通过,再送交联课处。

第十一章 章程修订

11.1 本章程若有未尽善处,可经由委员会议决修订,经联课处及校长通过后生效;

11.2 若有特别情况,联课处有权直接修订本章程,经校长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