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
2022.10.10
1965年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結束前的11月16日晚上,約有40名天主教的主教,經由口耳相傳來到羅馬近郊的Domitilla地下墓穴,傳說這是兩名羅馬士兵因皈依基督教而被處決的地方。他們在此舉行彌撒,並簽名於一份「地下墓穴契約」,願意此生放棄個人財產、華麗的外衣和表達顯赫地位和權力的名字與頭銜,他們將為窮人和無能為力的人發聲,來作為教會事工的核心。
梵二會議會如此使教會走上了改革的道路,及看重窮人優先的使命,可能受到拉丁美洲一些主教們誠摯信仰的影響。當中,巴西Recife大主教Dom Helder Camara (1909-1999) 扮演著重要角色。想想在四世紀拱形昏暗的地下墓穴簽下契約的主教們,他們當時的心理狀態是如何呢?一定是充滿著感恩的激情,回塑著早期基督徒的堅韌信仰及犧牲奉獻,而試問教會能否在動亂冷戰的60年代,成為真正「窮人的教會」。
「地下墓穴契約」就是這些主教們對貧困者的承諾。每位主教來到祭壇前,將自己的名字簽在一份簡短但充滿激情的宣言上,承諾他們會盡力按照普通人的生活方式生活,住同樣的房子,吃同樣的食物,一般人怎樣生活,他們就怎樣生活。他們承諾放棄個人財產、華麗的外衣和顯赫的地位及頭銜,為窮人和無能為力的人發聲,是他們被上主呼召的價值所在。
不只如此,他們也將在如此福音的事工中尋找合作者,讓更多人可以成為依聖靈而活的激勵者,而非依世界的支配來爭權;他們承諾會努力使自己盡可能的人性化和受到歡迎;也承諾對所有人開放,無論他/她們的信仰如何。這份文件被稱為「地下墓穴契約」,簽署的主教們希望它日後能成為教會歷史上的一個轉捩點。
然而,此「地下墓穴契約」窮人優先的信念,後來卻沒有被天主教會當局所重視。梵二後來的發展,此文件幾乎也沒有被提到,雖然文本的副本在流通,但沒有人知道原始文件發生了什麼。2013年3月阿根廷紅衣主教Jorge Mario Bergoglio意外被選為教宗,稱為法蘭西斯教宗(Pope Francis),雖然教宗法蘭西斯從未特別引用《地下墓穴公約》,但他在當選後的幾天就告訴記者,他希望有一個為窮人的「窮人的教會」,並從一開始就捨棄華麗的使徒公館和辦公室,搬住到梵蒂岡賓館。他強調,所有主教也應該簡單而謙卑地生活,教宗也不斷地勸告牧者要有「羊的氣味」,與最需要幫助的人保持密切聯繫,隨時伸出援手。
與教宗關係密切的退休德國神學家紅衣主教Walter Kasper,後來在梵蒂岡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地下墓穴公約》被遺忘了,但現在法蘭西斯把它帶回來了。事實上,50年前地下墓穴彌撒的主持是比利時的主教Charles-Marie Himmer,其他一些進步的歐洲主教們也參與其中。但大多數者是拉丁美洲的主教,例如著名的巴西大主教和窮人的擁護者 Dom Helder Camara,他的一生可說是盡最大的努力,保持了「地下墓穴契約」的精神。
問題就在於60年代後半的社會劇變,加上反共產主義及美蘇冷戰芬圍,及拉美解放神學的興起,天主教內的保守派者,就將此文件視為過於接近馬克思主義而刻意疏忽。由此,強調福音對窮人的優先考慮,就被束之高閣,而「地下墓穴契約」好像就這樣消失不見了。即使在拉丁美洲,該契約也沒有被廣泛宣傳,以免它牽連其他促進為窮人伸張正義的努力,被當地政府所注意而遭到危害。
一些報導宣稱,在拉丁美洲多數的主教,將他們的名字簽在該契約上,其中一位就是薩爾瓦多的大主教Oscar Romero。他於1980年2月2日發表一份<關於迫害教會的聲明>,聲稱在不到三年的時間裡,五十多名神父遭到攻擊、威脅、誹謗。六人已經被謀殺了。有些人受到酷刑,有些人被驅逐出境。修女也受到迫害。大主教管區的廣播電台和教育機構也遭到襲擊、威脅、恐嚇,甚至轟炸,而幾個教區的社區也遭到襲擊。Romero說如果這一切都發生在教會最明顯的代表人物身上,那你/妳可以想像普通基督徒、農民、傳道員、信徒和教會基層社區會發生什麼事。
但重要的是,教會為何會受到迫害呢?因為它與人民站在一起,為人民、窮人辯護,公開反對侵犯人權等行為。代表窮人的訊息看來真的是在履行《地下墓穴公約》。為此,Romero主教也於1980 年3月24日,在一個小教堂舉行彌撒時,被政府軍派人暗殺。Romero主教曾這樣祈禱說:「我們是未來的先知,一個不屬於我們自己的未來。阿門。我們播下種子,總有一天會長大的;我們澆灌已經種下的種子,知道它們擁有未來的盼望。」
另外,巴西的Dom Helder Camara主教也是最好的例子,他被稱為「貧窮者的神父」。他說愛每一個人是應該的,而他應該學習一種特別愛,那就是像基督愛護著窮人。當時巴西的貧民區、農民住宅,都為每日三餐勞力奔波,看不到末來盼望。他/她們的臉孔每天都可以在街上看到,基督徒是不能視若無睹的。Camara認為人具有上主形像,所以滿足物質的基本生活,及作人的尊嚴與自由是上帝的意旨。然而,巴西的經濟發展政策是加劇貧富差距,及形成中心、邊陲的新經濟殖民主義,這破壞了上主的形像。
Camara說真正的基督徒,因關心社會正義,必然是社會主義者;而社會主義者,因著愛人也必然是基督徒。他說過的一句名言是:「我關心貪窮者,人說我是聖徒;但當我問為何貧窮時,人說我是共產黨徒。」
台南神學院的創立者巴克禮牧師也曾於1865年11日21日,16歲生日時寫下他的「奉獻契約」,承諾:「今天我以最嚴肅的態度,誓約順服。我將放棄一切管轄我的。我要把我及我的所有,不論心思意念、四肢百體、財物、時間或一切力量,都奉獻給你。為了使我成為有用器皿,俾能引導眾人歸向你,更能榮耀你名,我決意終身服從你,我以熱切的心情,謙卑的決意,希望永遠屬於你,而且時常能察知你首要的指示,以熱情歡愉之心來實現奉獻意志。」日後,巴牧師會在每一年的生日時,重新在此契約文件簽名,直到1935年過世。巴牧師於1893年與Elisabeth Tuner結婚,結婚後的Elisabeth Tuner也跟著巴牧師一起簽名,直到1909過世。
此契約文件目前收藏在台南神學院,期盼台灣的基督徒們也能學習巴克禮的「奉獻契約」精神,在我們每一年的生日時,重新承諾我們願意「以最嚴肅的態度,誓約順服。我將放棄一切管轄我的。我要把我及我的所有,不論心思意念、四肢百體、財物、時間或一切力量,都奉獻給你。」並「為了使我成為有用器皿,俾能引導眾人歸向你,更能榮耀你名,我決意終身服從你,我以熱切的心情,謙卑的決意,希望永遠屬於你,而且時常能察知你首要的指示,以熱情歡愉之心來實現奉獻意志。」
2022.10.10
日前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接受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的訪問,表示台海衝突會帶給世界巨大的代價,而他相信兩國政府可以達成合理合意的安排。由此,他大瞻提議台灣應可成為中國「比香港更寬容的特別行政區」。這個說法,掀起台灣輿論的強烈反彈,台灣駐華盛頓大使蕭美琴也在推特上說:「台灣賣很多產品,但我們的自由和民主不是賣的。」日本《產經新聞》台北支局長的矢板明夫,認為這一定是中共在背後出手。
英國廣播公司的記者Annabelle Liang,隨即以一篇<馬斯克涉足中國和台灣的緊張局勢>(Elon Musk wades into China and Taiwan tensions) 為題,來作為評論馬斯克的此番言論。Annabelle Liang說,上週馬斯克還因在Twitter發布烏克蘭可將領土基輔放棄給莫斯科來結束戰爭的建議,引來各界的批評。現在又為了他在中國電動車的市場考量來討好中國,又引來各界更大的批評。
馬斯克此舉明顯受到中國強大的壓力,中國駐美大使秦剛對馬斯克的說法表示歡迎,老調重彈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秦剛在其推特說,「和平統一」和「一國兩制」治理香港的模式,是中國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原則。又說,只要中國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得到保障,統一後台灣作為特別行政區將享有高度自治及發展空間。所以,將台灣設立為特別行政區的建議是符合中國人的利益。其實,馬斯克的這種說法,應該是更符合他在中國的經濟利益才對,因為馬斯克在發表上述言論之後,根據中國「車用協會」周日發布的一份報告,他在中國製造的特斯拉電動汽車,在9月份交付了83,135輛,這己打破了該公司在6月份創下的紀錄。
華盛頓威爾遜中心地緣經濟和印太企業的主管Shihoko Goto,直言不緯地告訴 英國廣播公司,說馬斯克如此的建議,未來可能會損害他的商業利益。Goto接著說馬斯克不是要購買推特(Twitter)嗎?但他可能忘了推特在中國是被禁止的,因為中國不允許言論自由,也沒有言論自由。如果他投資推特,他的公司可能會受到中國控制,如果他無法面對壓力,這將是馬斯克的自殺行為。
台灣政府的「大陸事務委員會」馬上表示,擁有世界半導體製造領先的台灣,與特斯拉是長期合作夥伴。該委員會告訴彭博社,馬斯克的提議完全是「基於投資利益」,而將一個民主國家變成一個特殊的政府。該委員會也誠摯邀請馬斯克前來了解台灣的自由市場,它是完全不同於專制中國的發展方式。
早些時候,馬斯克暗示烏克蘭可將克里米亞永久割讓給俄羅斯以換取和平,己引發了大眾的憤怒。另外,特斯拉車廠於1月份在新疆開設展示廳後,也被指控無視中國侵犯人權的惡劣行為。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說的很好,他認馬斯克對中國市場的渴望,其實是和魔鬼進行交易,他對台灣的建議,其實會將台灣置於與香港或西藏相同的地位與命運,這完全不符合台灣人的想法與利益。大多數的台灣人不但不相信中國所承諾的自由;反而,愈來愈多的台灣人反對與中國統一,愈來愈多的台灣人支持台灣徹底的獨立。
2022.10.13早禱
經文:路加17章11-19節
今天的經文談到耶穌要去耶路撒冷的途中,經過撒瑪利亞及加利利的邊界,他進入一個鄉社,有10個癩 (ko)的(麻瘋病者)遠遠的站著,出聲喊說:「耶穌、我們的先生、憐憫我們!」照聖經的記載,這10個患有皮膚病的人,9個是偤太人,1個是撒瑪利亞人,他們本來是互不來往的,不過因著同樣病痛的苦礎,讓他們成為一個命運的共同體。
在此,台語講的癩 (ko) ,與中文說的麻瘋病人,都是一種歧視的語言。偤太歷史學家約瑟夫說,摩西時代困擾以色列人和埃及人的所謂「麻瘋病」,其實並不是真正的麻瘋病,只是各種不同的皮膚病而己。因著舊約經典翻成希臘文的七十譯本時,將這樣的皮膚病翻成lepra(麻瘋病) ,以致以後的英文及中文聖經皆翻譯為麻瘋病。其實有聖經學者建議英文聖經的leper(麻瘋病人) ,可以改譯為「受麻瘋病影響的人」(person affected by leprosy) ,而中文聖經也可改譯為「皮膚病」或「漢生病」。
再者,另一個偏見是聖經將這種皮膚病者,看作是犯罪因而上帝處罰的結果。其實,麻瘋病或皮膚病大多發生在環境不好,衛生不良的貧窮區域。說來,這些人已經夠可憐了,如果再說他/她們的苦礎是上帝刑罰的話,那不就是更加可憐嗎!
我們不要像奧古斯丁在解釋這段經文時,將這些麻瘋病患比喻為「異端」,過著錯誤教義的生活。而耶穌的醫治,及要他們給祭司看,就是表明要他們回到大公教會。加爾文也說那9個不知感恩的偤太人,代表著「忘恩負義」的偤太族群,將上帝接納他/她們為兒女的恩典記憶抹煞掉;只剩下1個懂得感恩的撒瑪利亞人,耶穌不只醫治了他/她,恢復他/她們跟上帝的關係,也接納他/她們為上帝的兒女。
13節說,這10個人出聲喊叫「耶穌、我們的先生、憐憫我們」。憐憫是「內心感情最深的地方」,而這10個可憐的人是來求耶穌的憐憫。他們可能沒有把握,他們的皮膚病能否得著醫治?他們也不知道被社會的隔離能否解開?他們也許認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任務」(Mission inpossible) ;但他們還是來求耶穌的憐憫,盼在他內心感情最深的地方,看到他們的苦礎。他們失去工作、失去父母、失去子女、也漸漸失去自己;沒有人敢跟他們說話,他們需要的只是一點點的同理心!提倡解放神學的巴西大主教Dom Helder Camara說,這種人我們每一天都會在街頭看到他/她們的面貌,但我們總是轉頭就走,假裝沒有看見。
這段經文教導我們幾個訊息:第一,皮膚病人得到耶穌的醫治,是為了見證耶穌所傳的上帝國。如同路加福音第4章所說的,貧窮的有福音聽,被擄的得到釋放,瞎眼的可以看見;當然,麻瘋病或皮膚病者也會得到醫治。路加福音4章27節說先知以利沙的時候,以色列有很多麻瘋患者,但沒有一個人得到醫治清潔,只有敘利亞的乃縵而己。現在,上帝國己臨到他/她們中間,醫治了這10個麻瘋病或皮膚病者,這是上帝國臨到的記號。
第二個訊息是:這10個皮膚病者的信心。聖經說耶穌看見,就跟他們說:「你去將本身給祭司察驗。」聖經說他們去的時候就得到醫治乾淨。馬丁路德在1521年的一篇講道,談到這些麻瘋病人的心理狀態。他們聽到耶穌只說去找祭司察驗時,他們的心裡是怎麼想呢?之前,不是有一個痳瘋病人去找耶穌,耶穌不是先伸手摸他嗎?然後才叫他去給祭司察看。現在,耶穌不但沒有接近我們,也沒有伸手觸摸我們。
路德說,他們並沒有這樣想!他們相信耶穌說的話,他們抓住耶穌說的話,相信他以前做過的事情,也知道不管有沒有得到醫治,他們都願意照耶穌的話來行。信心就是如此,抓住衪的話,照衪的話行。這樣,那個站在遠遠的耶穌,其實是離我們很近。我們不一定要衪伸手摸我們,才來信;也不一定要看到衪的傷痕,才來愛。信心就是抓住衪的話,並照衪的話來行。
第三個信息:當然就是回來感恩的撒瑪利亞人。我們在路加福音10章看到好心的撒瑪利亞人,在17章讀到感恩的撒瑪利亞人。使徒行傳也說福音是從偤太地傳到撒瑪利亞,再傳到普天下。撒瑪利亞人知道感恩,為何偤太人不知道感恩呢?初代教會教父伊格那丟說,靈性成長最大的關鍵就是知道感恩;天主教羅耀垃(Loyala)的成員,他/她們在每一天的結束時,都會帶著感恩的心來祈禱,回想這一天有什麼好事發生。
第5世紀的教父耶柔米在翻譯以賽亞53章4節:「他受責罰、被上帝擊打苦待」時,他把基督被上帝「擊打苦待」譯成為如同「麻瘋」的痛處。而第6世紀的大貴鉤利在一次的講道,說在人的肉體中,有什麼比麻瘋病人的肉體更加卑鄙呢?然而,基督是以這樣的形象出現,跟我們說服侍這些麻瘋病者就是服侍基督;拒絕這些人就是拒絕基督,我們清洗他/她們的身體,如同馬利亞用香油、眼淚抹耶穌的腳一樣,這樣皮膚的腐爛臭味,在有信心的人心中,就會成為甜蜜的香氣。
最後,我要以1873年到夏威夷Molokai小島的比利時神父Damien的故事來作結束。Damien在1840年出生於比利時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家庭,他的哥哥後來成了神父,他的妹妹也成了修女。當他跟他的父母說也要成為神父時,他的父母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他的兒子願意奉獻來服侍上帝及教會,憂的是他/她們又要失去一個孩子。Damien於1860年來到法國修道院學習,1864年受派來到舊金山的一個天主堂服務,24歲時成為神父。
1865年夏威夷島國將8000名的漢生患者,永久放逐到Molokai小島。1873年,33歲的Damien自願來到Molokai小島服事這些漢生患者。他從事一些基本醫療,以木工技術建造教堂、病患房子和孤兒院,也為過世的人做棺木協助埋葬。他甚至與這些漢生患者一起吃飯,共用煙斗。1885年,12年後45歲的Damien也感染了漢生病,那天早上的早禱多麼令人動容,Damien說:「以前都稱呼你/妳們為弟兄姊妹,今天起,真正成為你/妳們的弟兄姊妹。」他成為小島2886號住戶,3年後48歲時過世。
我深深相信一個有信心的人,一定是一個會感恩的人。再來,一個有信心會感恩的人,一定知道我們每一天一定會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做;這樣我們之間就會有很多感恩的故事可以述說。所以,請你、我一定要做個有信心、懂得感恩的人。
Jesus with the one leper Who Returned to Give Thanks is a painting by William Brassey Hole which was uploaded on July 30th, 2012
2022.10.15
1840年,一位名叫約瑟夫(Joseph)的嬰兒出生於比利時Jozef De Veuster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家庭。約瑟夫排名老二,從小喜歡聆聽母親在晚上向他/她們朗讀的故事,特別是聖經中有關聖人和殉道士的故事。13歲時,約瑟夫在家鄉學校完成基本學業。接下來的四年裡,他在家庭的農場工作,雖然辛苦,但很快樂。
1858年,18歲的約瑟夫來到Braine-le-Comte學習法語和商業,方便他說荷蘭語的家庭,可將他們的糧食賣給說法語的客人。但當他的哥哥Auguste決定學習成為一名神父,及他的妹妹Pauline決志想成為修女時,他受到極大的鼓舞。有一次,當他有機會來到魯汶修道院探望他的兄弟,且與哥哥交談甚歡時,他愈想像哥哥一樣,日後也能成為神父。但約瑟夫同時也擔心他的父母會不會答應,讓這個僅存可傳宗接代的兒子,也能去追隨他自己的夢想。
當他在聖誕節寫信給他的父母,談及他也要成為神父時,他的父母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高興的是,他的兒子願意奉獻自己來服侍上帝及教會;難過的是,他如果成為祭可,他/她們可能又要失去一個孩子。最終,約瑟夫帶著父母的祝福,同樣來到魯汶的修道院,學習成為神職人員。在此修道院學習期間,他的哥哥Auguste改名為Pamphile,約瑟夫取了Damien的名字。Damien原是一位早期聖徒,於主後303年在羅馬Domitian皇帝的統治下,與他的兄弟一起殉道,據說他們是醫生。
Damien於1860年來到法國修道院學習,加入了「耶穌和瑪麗聖心會」,1864年受派來到舊金山的一座天主堂服務,24歲時成為神父。而1865年初,當時的夏威夷王國頒布了一項「防止痳瘋病傳播法案」,任何被懷疑患有這種古老疾病的人,必須接受檢查。如果認為無法治愈,將被永久流放到一個名叫Molokai的小島上。就這樣,超過8000名痳瘋病患者成為這項永久隔離政策的受害者。夏威夷原住民為此還將痳瘋病重新命名為「ma'i ho'oka'awale 'ohana」,意即「使家人分離的疾病」。Molokai半島被陡峭的懸崖和險惡的海洋所環繞,成為一座天然的監獄,被流放到此的人,可說如同被判了死刑一樣。
1873年5月10日,33歲的Damien自願來到Molokai小島服事這些漢生患者。在一封給他哥哥的信中,他寫道,他將使自己成為「一個痳瘋病者」,來把一切都歸給基督。當時,島上生活非常艱難,Damien暫住在一棵大樹下,直到建好自己的房子。他拜訪了全島的定居者,甚至爬上高山訪視他/她們,協助他/她們從山上汲取淡水。Damien從事一些基本醫療,以木工技術為病患蓋房子和孤兒院,也為過世的人做棺木協助埋葬,也重建了今天仍然存在的St. Philomena教堂。他甚至與這些漢生患者一起吃飯,共用煙斗,見證上帝一定會讓他/她們的生活變得更好,更有意義。
Damien在島上生活了16年。由於他樂於照顧島上上帝的子民,物資終於被送來島上。夏威夷公主Liliuokalani也於1881年拜訪了Damien神父,送給他一個鑲有寶石的十字架,以表彰他的犧牲奉獻。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方濟修女會也有7名姐妹前來小島協助Damien神父的工作。1885年,12年後45歲的Damien也感染了漢生病,那天早上的早禱多麼令人動容,Damien說:「以前都稱呼你/妳們為弟兄姊妹,今天起,真正成為你/妳們的弟兄姊妹。」他成為小島2886號住戶,直到1889年4月49歲時過世。
但願,我們每一個跟隨主的人,學習像Damien神父般的用耶穌的心去愛人,看到了我們所服務的每一個人的尊嚴和美麗;也願意在我們賴以生存的土地,藉由擁抱人民的痛苦和悲傷來宣講盼望;因為我們深信這位上帝,是慈悲憐憫的上帝。阿門。
有心、有使命的奉獻者,衷心期待你/妳來南神。祂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隨誰!
2022.10.18
奧斯卡、羅梅羅(Oscar Romero)是薩爾瓦多天主教會的大主教。作為大主教,他在軍政府與左翼叛亂分子之間不斷的升級衝突中,勇敢出來指責薩爾瓦多國內諸多社會不公和政府暴力,導致1980年,羅梅羅大主教在主持彌撒禮拜時被槍殺。照聯合國成立的<薩爾瓦多真相委員會>(Comisión de la Verdad para El Salvador)的調查,認為暗殺羅梅羅是來自軍政府一位Roberto D'Aubuisson少校所下的指令。諷刺的是,Roberto D'Aubuisson曾在美國國防部美洲學院接受通信及軍事培訓,隨後成為薩爾瓦多的軍事情報成員。
羅梅羅於1917年8月15日出生在薩爾瓦多的Ciudad Barrios城,他的父親希望他成為一名木匠,因為他具有這方面的天賦。14歲時,羅梅羅開始思考生命的意義後,心想成為一名神父,所以他決定到當地的初級神學院(junior seminary)學習。不夠,當他的母親病了,需要錢買藥醫治時,羅梅羅就毅然離開神學院3個月,到Potosí的金礦工作,雖然一天的工資只有4便士。
二戰期間,他來到羅馬的貴鉤利大學學習,並於1942年被封立聖職。在獲得神學博士學位後,他回到薩爾瓦多,成為教區神父,後來也成為教區間神學院的院長。他因講道而聞名,還提供社區服務,如探訪監獄、組織教會中的人員一起為窮人提供食物和幫助。1970年,他被任命為教區的主教。1970 年代中期,薩爾瓦多的暴力事件增多,政府軍開始殺害為自己權利挺身而出的農民。特別,當軍隊在羅梅羅教區的Tres Calles村莊殺死三個農民時,他隨即挺身而出安慰了家屬,並寫信給總統,抗議軍人的殘暴。
1977年,羅梅羅成為首都聖薩爾瓦多的大主教。一些富人本來很高興,以為他會阻止那些激進維護窮人基本權利的神父,而羅梅羅也想緩和教會與政府軍之間的緊張。其實,在70年代,薩爾瓦多一些<基督徒基層團契>就與激進團體組織聯合陣線,進行霸工。羅梅羅當時還怕<基督徒基層團契>衝過頭,特別寫了一封牧函:<教會與一般政治組織>(The Church and Popular Political organization) ,強調信仰與政治使命不是同一件事,雖然兩者可以合作,但基督徒要在兩者團體的領袖擇一。
但三周過後,他的好朋友耶穌會神父Rutilio Grande和兩名同伴卻被槍殺。接下來的禮拜天,羅梅羅在大教堂舉行的彌撒,就公開反對這樣的謀害。不夠,接下來在薩爾瓦多的總教區,又有五名神父遭到暗殺。1979年,當軍政府奪取國民政府的控制權時,羅梅羅大主教公開批評這是美國支持的軍政府。由此,他開始每周在全國無線電台廣播佈道和講話,呼籲薩爾瓦多的人民正視自己的權益。
1980年2月2日,羅梅羅發表了一篇<關於教會受到迫害的聲明>:說明在不到三年的時間裡,50多名神父遭到攻擊、威脅、誹謗。6人已經被謀殺了。有些人受到酷刑,有些人被驅逐出境。修女也受到迫害。天主教或受基督教啟發的大主教管區的廣播電台和教育機構也遭到襲擊、威脅、恐嚇,甚至轟炸。如果這一切都發生在教會最明顯的代表人物身上,那你就可以設想普通的基督徒、農民、傳道員、信徒和教會基層社區,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威脅、逮捕、酷刑、謀殺,數以千計。但重要的是,教會為何受到迫害呢?因為它站在人民這邊,為人民、窮人辯護。
1980年3月23日,在羅梅羅被暗殺的前一天晚上,他在廣播中這樣說道:「我想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呼籲軍隊人員,特別是國民警衛隊,警察和駐軍。兄弟們,你們屬於我們自己的人。你殺了你自己的農民兄弟;面對一個人所下達的殺戮命令時,記得上帝的律法說不要殺戮!任何士兵都沒有義務服從違背上帝律法的命令,沒有人必須遵守不道德的法律。現在是你恢復良心並服從它的命令,而不是罪的命令的時候了。因此,以上帝的名義,以這個長期受苦的人民的名義,我懇求你,我命令你!以上帝的名義停止鎮壓!」
第二天3月24日,羅梅羅在彌撒時被槍殺。成千上萬的人參加了他的葬禮,哀悼者聚集在薩爾瓦多大教堂,成為該國歷史上最大的示威抗議活動。一枚或多枚炸彈在大教堂外爆炸,槍聲隨後向驚慌失措的人群襲來,估計有30人死亡,超過200人受傷。而薩爾瓦多的內戰因而也一直持續到1992年。
2009年3月15日,薩爾瓦多新總統宣布,他的政府是受到羅梅羅對關懷窮人的啟發,選擇將最弱勢的群體放在首位。2015年,教皇方濟各宣布羅梅羅為殉道士,說羅梅羅大主教是薩爾瓦多人民信仰上的朋友,是保護者和代禱者。而敬佩他的人,應該在他身上找到力量,齊來建立上帝的國度。
羅梅羅對窮困者的關愛,完全來自他親身的生活經驗及對上主的堅定信仰。貧窮農村的教區經歷,讓他目睹了被操縱的經濟體系,及被剝削農民們無望的哀求。作為一名解放的思想家,他與其他著名的解放神學家有所不同,他沒有訴諸馬克思的經濟或社會分析;相反的,他對社會正義和土地改革的批判熱情,完全基於聖經和教會的社會教導;如同他留下來的一個祈禱所說:「我們是未來的先知,一個不屬於我們自己的未來。阿門。我們播下種子,總有一天會長大的;我們澆灌已經種下的種子,知道它們擁有未來的盼望。」
2022.10.20
美國哥倫比亞神學院舊約學教授Walter Brueggemann,曾引用列王記上21章亞哈王奪取拿伯土地的故事,發表一篇值得今天我們深思的文章:<拿伯今天教導我們什麼?>(What Naboth Teaches Us Today) 。Brueggemann以這個故事來說明,古時以色列的社會經濟事務,都與耶和華信仰有關。
這些故事發生在北以色列暗利王朝期間(主前876-842年),也是國際政治相互發揮重要作用的時代。故事談到在北以色列首都撒瑪利亞地區擁有葡萄園土地的拿伯,其祖傳的產業被其國王亞哈設計奪取。拿伯的土地財產表明了這是以色列部落的經濟視野,早於君王制的財產制度。
亞哈王是暗利的兒子,王朝第二任的統治者。由於王朝參與了國際政治和經濟事物,以買賣貿易的方式來取得土地財產是正當的,包括拿伯的葡萄園。然而,對拿伯來說,土地財產是基於上帝對古代以色列支派部落的應許,是不能買賣的,只能珍惜和保護。因此,Brueggemann說拿伯和亞哈王之間,農民和國王之間,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土地財產概念。對拿伯來說,他的土地是「繼承的遺產」;但對於亞哈來說,土地只是財產,根本不需要與家族、歷史或情感聯繫一起。
然而,問題就在於亞哈王的外邦妻子耶洗別,她對耶和華信仰沒有任何承諾,也無法理解契約對土地財產的重要性。在這個故事中,耶洗別為她沮喪的丈夫採取主動,設計了一場陰謀來誣告陷害拿伯,讓他被石頭砸死後,又因他是「詛咒上帝和國王」的人(王上21:13),他的財產也就落入亞哈的王室。Brueggemann藉由聖經這個故事說明,古代的以色列存在著兩種土地財產概念:一種是具有依賴於忠誠的契約根源,另一種純粹是商業性的,與社會結構沒有任何聯繫。
Brueggemann說以色列的《妥拉》,大部分內容都是為抵制土地商品化而設計的,如西奈十誡中所明示的「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申命記 5:21)而先知彌迦也曾大聲疾呼批判的說:「禍哉、那些在床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天一發亮、因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他們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人、霸佔房屋和產業。」(彌迦書 2:1-2)
故事接著是先知以利亞的出現,他嚴厲譴責亞哈和耶洗別奪取拿伯的生命和產業,並向亞哈王宣布:「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王上21:21) 又說:「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喫耶洗別的肉。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喫、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喫。」(王上21:23-24)
Brueggemann說以利亞的出現,說明拿伯和亞哈王之間的問題,不只是土地經濟問題,這也是信仰、神學問題。如列王記上18章所鉸述,代表耶和華的以利亞打敗了代表巴力的耶洗別。將21章的土地敘事與第18章的上帝敘事放在一起來看,我們就可以知道,耶和華是土地作為「繼承」的發起人;而巴力則被視為土地是作為「佔有」的倡導者:
這樣看來,土地權利和土地責任與上帝的信仰是緊密相連的,這是農民與國王、繼承與占有之間的爭鬥。以利亞代表著植根於耶和華的聖約信仰,拒絕將土地商品化來對抗植根於巴力宗教,並由皇室管控視土地為財產的見解。巴力是商品化之神,在其中,每個人和每個東西都可以交易、處置和買賣。對照新約來看,Brueggemann說這也如同耶穌所說的:「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太6:24)
接著Brueggemann就舉薩爾瓦多大主教羅梅羅(Oscar Romero)的故事來作例子,印證為這是現代的拿伯故事。羅梅羅是一位被任命的天主教神父,於1977年成為聖薩爾瓦多的大主教,於1980年被謀殺。他在貧窮的農村教區目睹了被操縱的經濟體系,而被剝削的農民則是陷在無望的債務裡。
對羅梅羅來說,聖經信仰是主張地球是屬於創造者上帝,它不屬於貪婪的人類所擁有。一切都屬於上帝,而上帝也為所有受造物準備了它,以使我們可以一起享受它的豐富。其次,在使用它們時,我們不僅將我們合法擁有的外在事物,視為自己的,且使自已受益;但也盼望自已也能夠盡一份地球公民的努力,同樣也使他/她人受益。第三,由此得出,所有事物可以是共享的,因為創造的資源是為公共利益來服務的。
Brueggemann說羅梅羅的社會分析包括以下幾點:助長土地分配不公是一種「財物崇拜」,這種偶像崇拜導致了廣泛的大莊園主義,而經濟精英就通過這種崇拜進行「吞噬地球」,以貪得無厭的胃口吞噬這片土地上的一切和每個人。其次,這種偶像崇拜反過來又產生了制度性暴力,這是所有其他暴力的根源。大地主控制著權力和政策的工具,由此可以在政策和制度上,實施不受約束的貪婪,而沒有土地的人是脆弱和無助的。
再來,貪婪導致糧食生產的扭曲,農業不再像以前那樣自給自足,且可為農民提供玉米、高粱和大米等食物。現在農業主要若是為出口來服務的話,食品就會是為出口的利潤而設計;結果,農民想要的食物就更少、更貴了。另外,貪婪和發展政策導致了「圈地」的法律,將財產圍起來,使窮人無法再在土地上覓食。最後,無地者越來越依賴於大莊園的經濟,淪為「微溥薪資」的勞動力,背負著沉重而絕望的債務。
Brueggemann說羅梅羅的見證和熱情重申了拿伯的故事。很容易看出,薩爾瓦多的農業農民扮演了拿伯的角色,而貪婪的地主則扮演了亞哈和耶洗別的角色。就像那位古代國王和王后一樣,地主們崇拜無情的貪婪和權利之神。此外,羅梅羅肯定是扮演著以利亞的角色,而地主及統治者也一定將他視為「我的敵人」。
我們確實可從古老拿伯的故事和現代羅梅羅的故事得知,對土地與財物的貪婪,才是構成壓迫與被壓迫的根源。像以利亞一樣,羅梅羅代表著造物主上帝來反對貪婪,他將土地視為共同的遺產來珍惜,而不是看作可替代的財產而貶低。只是活在現代,習慣於土地交易買賣的我們,能否敏銳到能夠聽到羅梅羅這樣的微聲,現代以利亞先知的呼聲呢?
2022.10.20
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 、士每拿的波利卡(Polycarp of Smyrna)和安提阿的伊格那丟(Ignatius of Antioch) ,被公認為第一世紀三個主要的基督教教父。羅馬的革利免是因他從羅馬寫了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而聞名。教會史學者大多認為這封信很可能是革利免唯一真實留存下來的作品。雖然有人認為革利免也寫了第二封信,但其真實性遭到質疑。
亞歷山大的俄利根(Origen,185-284)和凱撒利亞的優西比烏斯(Eusebius,260-340)認為羅馬的革利免,就是保羅在腓立比書4章3節中所提到,在福音上曾與他一同勞苦的那個革利免,當然這個說法無法得到確定的證實。不夠,革利免可能是彼得的門生,且在使徒們的指導下學習信仰。里昂的愛任紐(Irenaeus,130-200)在<反異端>(Against Heresies)文中告訴我們,羅馬的革利免,因著他看到了蒙福的使徒,並且與他們熟悉,可以說是使徒們的講道一直迴響在他的耳朵中。
1916年,美國歷史學家Louise Ropes Loomis 寫了一本《教皇之書》(Liber Pontificalis) ,列出彼得是第一位羅馬的主教,並任命了二位主教,Linus和 Anacletus,來為社區服務,並致力於祈禱和佈道。另外,彼得也將整個教會委任給革利革,作為他的繼任者;特土良也說革利免是彼得的直接繼任者。而耶柔米卻將革利免說為繼彼得之後的第4位羅馬主教,儘管大多數的人認為革利免是僅次於使徒的第二位主教。
作為羅馬教會的領袖,革利免會寫信給哥林多教會,就是有關教會內部所掀起的教會領導紛爭。之前,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我們已看到教會內嚴重的分爭結派問題;現在,又有革利免寫給哥林多教會,同樣又是教會內部的領導紛爭問題。這封被稱為<革利免第一書信>的信函,可能寫於羅馬Trajan皇帝統治結束期間(約95-97年),它與<十二使徒遺訓>(Didache) 並列為新約經典之外,現存最早的基督教文獻。
<革利免第一書信>的內容,談到哥林多教會的年輕會眾,罷免了他們之間的某些長老。作為大公教會的領袖,革利免說由於沒有一位長老被指控犯有道德的罪,所以指控罷免他們是霸道不合理的。由此,革利免隨後呼籲哥林多那些進行罷免的年輕信眾悔改,由於他們引起的衝突和破壞,使教會中的許多人灰心、失落信心。他進一步敦促哥林多的信徒,要為那些陷入罪中的人們祈禱,使他們獲得溫柔和謙卑,使他們能夠順服,不是順服我們,而是順服上帝的旨意。他說使徒已經任命了教會領袖,並指導他們如何使福音事工可以永存。
革利免又說,教會內的紛爭都是由嫉妒引起的,而聖經已顯示邪惡的嫉妒會產生什麼!嫉妒導致該隱殺死亞伯,約瑟的兄弟將他賣為奴隸,掃羅追殺大衛;但聖經同時也表明,在每一個時代,主都會希望那些人悔悟來轉向他,如挪亞和約拿所宣揚的悔改。接著,革利免以愛心勸告哥林多教會的會眾:要謙卑,放下一切傲慢、愚昧和憤怒的情緒,留意主耶穌教導我們的話,以他和他的使徒為榜樣。這封信不只呼籲悔改,也鼓勵追求聖潔。。
另外,在<革利免第一書信>中,可說是最早引用聖經中因信稱義的教義。書信說:「我們也因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旨意蒙召,不是靠我們自己稱義,也不是靠我們自己的智慧、悟性、敬虔,或本著聖潔的心所行的;是全能的上帝從一開始,就通過這樣的信仰使所有的人稱義;榮耀永永遠遠歸於上帝。阿門。」(革利免一書,32)
根據第4世紀的偽撰文獻,說革利免在羅馬Trajan皇帝統治期間,被放逐到Chersonesus的採石場工作。傳說,當他到達時,發現囚犯們都缺乏水喝,他就跪下祈禱。抬頭時看見山上有隻羊羔,便走到羊羔站立的地方,用他的鎬敲擊地面,這樣就釋放出一股清澈的水流出來。這個奇蹟傳說,導致大量當地的異教徒和囚犯都皈依了基督教。不夠,作為懲罰,革利免就被綁在錨上,從船上扔進黑海殉道。
我們常常會將早期的教會及基督徒理想化,以為他/她們的團契是純潔無慮的。其實不然,革利免的書信提醒我們,無論是早期的信眾或現今的信徒,過去他/她們之間被誘惑的爭鬥,今天在我們之間也同樣會發生。事實上,美國休斯頓浸會大學鄧漢聖經博物館(the Dunham Bible Museum at Houston Baptist University)的執行長Diane Severance博士,就曾引用革利免書信中所說的「由於嫉妒和嫉妒,最偉大和最公義的柱子(彼得和保羅)被迫害並爭執不下。」暗示著使徒彼得和保羅的死亡,可能與當時基督徒之間的嫉妒和衝突有關。這也如同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Tacitus) 所說:「有些基督徒是根據其他基督徒提供的信息而被捕。」這不也是台灣教會所曾經歷的事嗎!
2022.10.22
《十字架沒有把手》(No Handle on the Cross) ,是日本神學家小山晃佑(Kosuke Koyama) 在1976年出版的一本書。書中他直言西方的基督教,來到亞洲宣教,卻過著沒有十字架的信仰生活;而他/她們所宣揚的對象亞洲人,卻是經歷了類似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苦難。Koyama說,這才是當今亞洲的教會面臨最嚴重的宣教問題。
Koyama於1929年出生於東京,父母是基督徒。後來搬到了美國新澤西州,他在Drew大學神學院完成神學學位,進入普林斯頓神學院研讀,獲有博士學位。後來,他到泰國一所神學院任教,擔任宣教師,寫了一本有趣卻有深度反省的《水牛神學》(Waterbuffalo Theology)。Koyama於1968年至1974年在新加坡擔任<東南亞神學院協會>的執行主任,並擔任《東南亞神學雜誌》的編輯和「東南亞神學研究院」的院長。
1974年至1979年,Koyama在紐西蘭的Otago大學,擔任宗教研究的資深講師。後來他被邀請到紐約著名的Union神學院教書,擔任約翰·洛克菲勒世界基督教名譽教授(John D. Rockefeller Jr. Professor Emeritus of World Christianity),直到1996年退休。他與提倡「上帝之痛的神學」的Kazoh Kitamori,被認為是二十世紀日本二位傑出的神學家。2009年3月25日,Koyama在馬薩諸塞州Springfield的一家醫院過世。
1975年的聖誕節,Koyama在東京寫《十字架沒有把柄》這本書的序言時,就解釋十字架何以被認為是基督教苦難的象徵,也向著受苦的大眾。他陳述著從1960年到1968年是如何在泰國的農村宣教;以及他在泰國的經歷,又是如何重新激發他對亞洲宗教的情懷與興趣。他在序言中也說,這本書是在加州的太平洋宗教學院(Pacific School of Religion)的講授內容。
在沉重無把手十字架重壓下的耶穌形像,是一個孕育的宣教形象,這必須從亞洲日常生活情況中來尋找其神學意義。如果耶穌所背的十字架,可類比如同一個美國商人在香港所提著的公事包一樣,那不是很荒謬嗎?在宣教上不是可憎嗎?Koyama說我們可以給耶穌刮鬍子,可以給耶穌繫上領帶,可以把一副眼鏡戴在他的眼睛上,把收音機拿在他手裡;但是,如果我們在他的十字架上放一個把手,讓他可以像商人一樣提著公事包的話,那麼基督教的信仰就失去了其立足之地。
背十字架的耶穌若跟一個提著公事包的人一樣,那麼基督教倫理就已經失去了它的內在靈感。無論它多麼精巧、迷人、高效和足智多謀,這樣一位耶穌的神學,都不能忠實於聖經傳統中啟示的拯救信息。在聖經中,十字架沒有「把手」。耶穌的形象是將沉重的十字架扛在他的肩膀上,這是無法承受的重擔,甚至他不知道要如何搬運它。但他確實是「沒有把手」地搬運它,這是理解和解釋耶穌信仰的主要所在,是當今亞洲迫切需要的基督教真理,十字架沒有「把手」。
保羅寫給哥林多的第一封書信中,提醒他/她們,他來傳福音是「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1:17)。因為十字架沒有「把手」,沒有偤太人所要求的神蹟,也沒有希臘人所要求的智慧(1:22)。在保羅所宣告的十字架信息中,滅亡的人視為愚拙,但在我們得救的人卻是上帝的大能(1:18)。Koyama說受苦之人的聲音,是基督在最後死亡時呼喊的迴聲,十字架愚拙的聲音對我們來說就變得非常的清晰可辨。它是受苦之人、窮人的福音,這樣的十字架沒有「把手」。
Koyama接著說,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基督教逐漸被認為是一套教義體系、一套道德規範以及須遵循的一年周期的節日儀式。由此,基督徒生活有了兩個面向:一是教條和道德;一是年中的節日、如聖誕節、復活節、婚禮和葬禮、洗禮、聖餐及家庭的聚會儀式等等。而且,我們也不以為然,認為會在這樣的活動中找到與基督相遇的方式。教會的十字架今日已裝飾著各種不同的「把手」了,讓信徒們方便攜帶。Koyama說十字架,若要取代商業化各種必須攜帶的福音公事包的話,就要拿掉它的各種「把手」,回歸那釘在十架的耶穌,這才是基督信仰能否再次感動人心的契機!記得,十字架是沒有把手!
基督教長期以來,一直忽視基督十字架信息的內容、忽視他對上帝國國度的宣告以及由此帶來對當前的影響。十字架上沒有把手正是基督展現的形象,但是,如果我們在他的十字架上加一個把手,讓他可以像商人提著公事包輕鬆的移動,那麼基督教的信仰會像什麼呢?這真的是我們在這個資本主義時代。教會所信的耶穌嗎?十字架是有商業的「把手」的!
Koyama說在所有教義體系和倫理中,以及在教會的各種禮儀和儀式中,耶穌基督的形象,確實有許多結痂必須被打破,才能再次顯現基督的真正面目。教宗約翰保羅二世每當訪問一個國家時,他都渴望能從那裡的基督徒身上,發現基督的面容,成為真正基督徒生活的榜樣。在某種程度上,他幫助教會從麻木中解放出來,教導信徒們在種族時代中,重新發現活著的基督是隱藏在諸多追求正義信眾們的面容上,這些人完全降服於基督,並盡所有的可能性來跟隨衪,並宣揚衪的國度,改變不公正的世界!這些人的十字架是沒有把手的,如同德蕾莎修女,馬丁路德金恩,奧斯卡羅梅羅和其他人等等。
最後,Koyama很清楚地告訴我們,基督教福音的核心就是十字架,如果拿撒勒人耶穌已給我們指明道路,同時又堅持他自己就是道路,那麼只要我們忽視他與上帝的關係,忽視他的十字架、忽視他所宣揚的上帝國國度,我們就會迷失方向。會在這個「重商」、「重金」的資本主義時代,刻意的或不經意的為「十字架」裝上各種不同裝飾的「把手」,讓它看起來「好看」,背起來或攜帶「輕省」!
2022.10.24
新約聖經學者布特曼曾說,如果我們想要追求歷史的耶穌,最後我們只是看到自己想看到的耶穌而已。問題是我們信什麼耶穌?聖經裡所啟示的耶穌?教會文化的耶穌?或世俗價值的耶穌?
我們所信的耶穌,其福音信息就是向人們宣告上帝國的來臨,人們應當悔改(馬太4:17)。此上帝國的意涵,是說人們願意降服在「上帝的主權」,及活在上帝國的國度裡。所以,上帝國的主權在過去曾經展現在諸多門徒的身上,現在則存在於信眾們的心裡,大家也祈禱著未來願上帝的國度臨到!這樣說來,我們每一位基督徒就像歷代聖徒(摩西、先知、耶穌門徒) ,站在歷史的轉捩點,接受衪的呼召,有份於這個「了不起」上帝國福音的使命!
耶穌在拿撒勒會堂裡引用先知以賽亞所說「禧年」的來臨,是上帝國內涵的最佳詮釋:「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 禧年可能是源自古代以色列社會對某種抵押問題或破產的處理方式,除了土地七年休耕一年稱為安息年外,每逢七個安息年,也就是第五十年的時候稱為禧年(Jubilee),社會再來一次財產的重新分配,以防止上帝的子民產生貧富懸殊的差距現象。在此,耶穌承續了舊約先知的使命,宣揚一種社會平等的福音信息;進入祂國度的人必須有此悔悟、來進行共生的心靈革命,才能理解衪所宣揚如此的福音,並樂意懷著如此使命來參與其中。這是有關信耶穌「個人改變」的第一個意義!
另外,耶穌在拿撒勒會堂所宣告的禧年,是來自以賽亞61章1-2節的信息,但耶穌卻有意刪去61章2節中所說的「上帝報仇的日子」的仇恨意識。耶穌宣告的禧年不是要來消滅外邦敵人,而是邀請他/她們也能共享上帝國的解放。為何舊約信上帝的子民會有「上帝報仇的日子」的仇恨意識呢?這牽涉到以色列因著與周邊國家的長期爭鬥及相互殘害而衍生的「社會集體心靈」,這也造成歷代相互仇視的歷史惡性循環。這是信耶穌,族群仇恨的「社會集體心靈」,必須被改變的第二個意義!
以色列族群的「社會集體心靈」是從「出埃及」運動建構的。往後成了偤太族群的「歷史意識」(historical consciousness)。意識是一種自我認識的能力,而只有經過人們主觀意識轉化後的過去事實才叫做歷史。所以歷史意識可說是人們詮釋其外在世界的變遷及其自身變遷的心靈活動,藉著這個心靈活動,人們瞭解到自己的特質以及自己在外在世界變化中的位置及方向。簡言之,歷史反映出人們歷史意識的心靈活動,歷史意識讓歷史有了意義的脈胳,由此解釋自身的存在,處境與認同。
由此,以色列人以「出埃及事件」作為整個民族尋求解放的歷史意識,並在往後的歷史事件中,如被擄巴比倫、彌賽亞思想、馬加比革命到耶穌的降生等皆以「出埃及」的歷史意識,來作為族群存在的意義詮釋,使整個民族在尋求解放的過程中,以一種上帝必帶領他/她們出埃及的歷史意識來作為民族的認同。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在舊約時代發生的偤太「馬加比革命」事件。話說主前2世紀,敘利亞王Antiochus Epiphanes以強暴方式統治著偤太地區。他將宙斯神像放入聖殿,強迫偤太人吃豬肉,禁止聖殿獻祭及沒收律法經典,違者處死。這引來偤太馬加比的革命,並於主前165年奪回聖殿取得相對的獨立。我們讀到的<但以理書>,書中就是鼓舞以色列人起來反抗敘利亞王Antiochus Epiphanes的強暴統治。於主前170年間完成的「以諾書」(Book of Enoch)也是一樣,認為彌賽亞的拯救即將來臨,人們將脫離撒但的束縛(指Epiphanes王朝),建立上帝的國度在地上。
特別的是,當馬加比革命成功,光榮地騎馬進入耶路撒冷時,全城的人是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和散那!奉主名來的必得稱讚!」然後馬加比進入聖殿,潔淨已被玷污的聖殿。想想不到二百年後,耶穌不是也同樣騎著驢入耶路撒冷時,民眾也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和散那!奉主名來的必得稱讚!然後耶穌也進入聖殿,潔淨已被玷污的聖殿。這樣說來,偤大人不就是帶著「社會集體心靈」此「報仇」的歷史意識來跟隨耶穌嗎?在此,耶穌進行著一個更困難的「十字架」革命,可以報仇而不報仇,以上帝「犧牲之愛」來療愈社會集體心靈的上帝「報仇日子」。
於是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福音環繞著二個主題:第一個主題是個人與上帝關係的重組;且為了防止第一主題淪為個人主義的誤解,第二個主題述及族群(或整體人類) 與上帝關係的重組。這個社會關係的重組是全人類性的,因此也是針對種族自我主義的批判而來。這也就是耶穌所宣告的:「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這個悔改、活在上帝國的願望,不只是個人的改變,也是涉及我們各自族群「社會集體心靈」的改變!
這個願望在新約耶穌的十字架救贖中成全,也在耶穌從死復活、聖靈的臨到來成就。使徒行傳記載在五旬節時,聖靈降臨在那些從外地回來過節的「虔誠的偤太人」,意即他/她們是被擄的後代子孫,至今還虔誠的期待著彌賽亞國度的到來,所以從聖靈臨在這些人的開始,上帝國福音中「被擄的得釋放」,已真的實現在他/她們身上。
聖靈降臨後也有諸多「神蹟奇事」,初代教會建立,以羅馬教會為例,她曾扶持協助1500孤兒寡婦,真是「窮人有福音可聽」。最後,這個被聖靈感動的基督徒團契,就以無比的愛心、禧年的精神實行「財物分享」的生活方式。不要再等50年了,現在在聖靈的扶持下,我們可以過著分享「我的可以是你/妳的,你/妳的可以是我的」,活在上帝國裡的信仰生活方式。
所以,信「聖經裡啟示的那位耶穌」的基督徒們,我們受到的呼召就是「主的靈臨到我們」,繼續宣揚主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福音,並虔敬的活在上帝國裡的面,在今天的世代,「叫我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
2022.10.25
「上帝的心痛」此神學,是二次大戰後,日本神學家北森嘉蔵(Kazoh Kitamori) 所提出的上帝論見解。二次大戰後,日本和德國都為普世教會貢獻了一位有影響力的神學家,他們通過修改傳統的上帝本性教義,來解決痛苦和苦難的問題。一位是北森嘉蔵,他面對的是廣島、長崎原子彈下的死傷苦難;另一位是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他必須處理奧斯威辛集中營留下來的苦難陰影。我們可以說,在二次大戰後的背景下,上帝痛苦的真相在我們這個時代變得更加清晰,而且這是以前在對聖經的理解中,從未掌握的論點。
北森嘉蔵於1916年出生在日本的熊本。高中時,因讀到馬丁路德的文章,而於1935年決定進入東京的路德神學院學習。1938年在神學院完成學業後,再考上京都帝國大學的文學系,於1941年畢業後留校擔任二年助教。1943年轉入「東日本神學院」(the Eastern Japan Theological Seminary ),即後來的「東京聯合神學院」(Tokyo 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 ,並於1949年成為正教授,並繼續在那裡教授教義神學,直到1984年退休。其間,他於1962年獲得京都帝國大學的文學博士學位。
在紀念「廣島原子彈70周年」時,有人在Wall Street Journal投書,寫了一篇<為原子彈感謝上帝>(Thank God for the Atom Bomb) 的文章,以為原子彈是上帝用來懲罰日本人發動戰爭的罪行。1959年,領導第一波偷襲珍珠港的飛行員深田光男(Mitsuo Fuchida),與在廣島投下原子彈的駕駛Paul Tibbets將軍會面。深田光男告訴Paul Tibbets將軍說:「你做了正確的事。你知道當時日本人的態度是多麼的狂熱,他們會為天皇而死。每個男人、女人和小孩,如果有必要,都會用棍棒和石頭來抵抗入侵,你能想像這是什麼?」
當然,這是當時日本人所崇尚的「武士之道」,在此意識型態的支使下:他們永不投降,因為投降是一種羞恥、不光榮的。每個軍人都接受了戰鬥至死的訓練,在遭受恥辱之前死去。這也是後來戰敗的日本領導人,寧願在痛苦的切腹武士儀式中自殺,也不願投降,而這樣的軍人才值得被日本社會尊重。
在此,值得深思的是,遭到原子彈攻擊的長崎市,據說有70%的天主教徒在長崎以北的浦上山谷地區當場喪生。然而,長崎市的天主教徒卻傾向將轟炸視為上帝的神聖旨意,是對日本眾神及「異教徒」的懲罰,這加劇了他/她們的沉默。想到長崎的天主教史,最有名的迫害案例是在京都被起訴,並被迫步行數月到長崎,然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26名天主教徒。
其中,長崎的一名神父Bastian,在1659年被處決前就曾預言說:「你們都將是我的兒女,直到第七代。在那之後,一位可敬的父親將乘坐一艘大船,通過聽到你的懺悔來贖你的罪過。然後,您將能夠在公眾的任何地方大聲唱誦基督教讚美詩。無論你走到哪裡,異教徒都會給你通行權。」
當然,這真的是日本當今社會所奉行的宗教自由。想想,天主教的小說家遠藤周作(Shusaku Endo) 寫的《沈默》,不就是對十字架、人性弱點、及天主對罪人得勝之愛等深沉而富於詩意之詮釋嗎?而北森卻選擇不再「沈默」,他要翻轉這位被誤認為「審判」的上帝,其實不然,這位上帝是會「心痛」的上帝!如1981年教皇約翰、保羅二世訪問日本長崎時所說的:「戰爭是人類的事業,戰爭是人類生命的毀滅,戰爭是死亡。」然而,日本的天主教徒終於說出了自己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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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痛苦的神學》(The Theology of the Pain of God)此書,於1946年在日本和美國出版,北森依辯證法解釋上帝之苦痛肇因於上帝在愛與怒之間的緊張情緒。上帝之痛來自兩方面:一是,無限公正及寵愛之上帝,不能寬恕其所愛之人;其二是,上帝寬恕人,因而上帝乃在作祂不能作或不應作之事。於是,應將罪人判入地獄的上帝,與愛罪人的上帝是相抵觸的。由此,上帝從憤怒和愛的兩個屬性,產生第三屬性,那就是上帝的痛苦。上帝的痛苦反映了上帝愛衪憤怒對象的神聖意願。
借用路德在各各他的「上帝與上帝戰鬥」的概念,北森將上帝描繪成「必須判處罪人死刑」的上帝,與「希望愛他們」的同一位上帝作戰。憤怒和愛之間的緊張,導致了上帝的痛苦。因此,痛苦中的上帝用自己的方式,解決了我們人類的痛苦。北森甚至將耶利米書31:20所說:以法蓮不是我親愛的兒子,不是我所喜悅的孩子嗎?儘管我經常反對他,但我仍然記得他。因此,「我的心向他渴望」;此「我的心向他渴望」 ,在日語是可以翻譯為「我的心很痛」。
古典神學有關上帝的「本質」概念,是容不下上帝痛苦這樣的想法。然而,北森卻說上帝通過耶利米揭示了衪真正的本質,那就是衪的真心及衪的痛苦。北森進一步說,上帝本質的傳統神學是受到希臘思想的影響甚至腐化;現今,日本教會的貢獻,就是發現了上帝的真正本質。上帝為了人類的救贖在痛苦中受苦,事奉衪的人也必須作為「拯救的手段」而受苦。
我們不知道上帝的痛苦是什麼,只有通過自己痛苦才能知道。所以,我們的痛苦是上帝痛苦的象徵,來見證上帝的痛苦。北森稱之為「痛苦的類比」(analogia doloris)。北森說人類是在上帝的憤怒中與上帝疏遠,當上帝的忿怒沒有實現時,人們可能會幸福地生活並平靜地死去。當上帝的忿怒衍生時,人就會受苦。而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拉撒路與上帝聯合,但過著充滿痛苦的生活;而富人與上帝疏遠,卻過著幸福的生活,沒有遭受任何痛苦。只有當財主被扔進陰間受折磨時,他才開始體驗現實化的痛苦,這也將導致他與痛苦的上帝聯合。而北森就以這樣的方式,提出他對「普世救贖教義」的見解。
1973年,德國神學家莫特曼在東京會見了北森,說北森的神學深入了上帝的內心。莫特曼認為北森的神學,在解釋上帝的痛苦如何治愈我們的痛苦是很有用處。因為在基督的痛苦中,上帝自己也遭受痛苦。因為上帝愛他憤怒的對象人類,這就是上帝的痛苦。上帝擁抱那些無法擁抱的人,上帝包圍了我們破碎的現實。這也是1974年莫特曼所寫《被釘十字架的上帝》(The Crucified God ) 此書的主旨,將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苦難稱為上帝的苦難。
宋泉盛牧師在1979年寫的《第三眼神學》(Third-Eye Theology: Theology in Formation in Asian Settings),也提到「上帝的心痛」此看法,認為上帝的心為這個生界疼痛,這正是神學的肇始。神學所關切的上帝,不是虛無飄渺的上帝,也不是榮耀顯赫的上帝,而是與陰間及黑暗力量相搏鬥的上帝。陰間與黑暗力量威脅著生命誕生與成長,因此上帝必須與它搏鬥。宋泉盛說,作為神學家的上帝是一位造物者,也是一位救贖者。祂將心的疼痛化為生命的創造。
宋牧師認為在聖經的信仰中,心即是愛。保羅也說愛比一切重要(林前書13:13),而心的能力就是愛。這種能力潛存在亞洲人的心靈中,可是基督教神學卻未曾去探求它。上帝心的力量就是無限的愛,這種愛是上帝彰顯於創造及救贖中的力量。上帝就是愛,祂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子,要使所有信他的人不至於滅亡,反而得到永恆的生命。(約翰3:16)這種愛罪人到心痛的愛,宋牧師總結說,不但使得神學成為可能,而且也是神學的起點與終點。
今天我們的教會、我們的信仰若感覺不到「上帝的心痛」,就會麻木不仁,一切以教會內部「幸福」的活動為信仰的考量,不再為社會的敗壞燃起「基督徒的痛心」,痛心政治可以沒有責任胡址,痛心選舉沒有誠實欺騙、痛心地方派系可以染黑、痛心房價高到離譜,痛心教會內部的爭權奪利,及痛心社會的過度安逸,而忘了那個想武力併吞我們的惡鄰!但願,我們的信仰能重新體會,從「上帝的心痛」開始!
2022.10.25
我曾跟學生說過,若有教會請我去「培靈」,我偶爾會半開玩笑問說:「要培哪條靈」?「哪條靈不舒服」?我們的教會就是這樣,常將「靈」掛在嘴裡却說不清楚。今天我們的教會對「靈」的想法,大多沿續古希臘二元的思想,使之與「肉體」對立:而今天世俗的世界,反而傾向以近代心理學的「心智」(mind )予以取代。問題是靈、肉若是分離對立,就容易形而上化,難以理解體認;或以「心智」取代,靈的理解就會被化簡為純粹的心理作用,失去深層意涵。而人若無法理解「靈」(spirit)的小寫人性意涵,又何以能够體認「靈」(Spirit) 的大寫神性意涵呢?
今天的教會為何對「靈」的認知會那麼不知所措呢?部份原因歸究於後弗洛依德後的思想進路,完全以人格作用的心理學方式來解析靈性內涵;部份原因在於基督宗教本身,在面對現今對「靈」的解析戰爭中棄械而逃,最後只好避居受早期希臘靈、肉分離思想所影響的基督教教義裡來抗拒,並造成現今基督教教理對「靈」的認知難以說明清楚。
「靈」此字語源自拉丁語spiritus,德文是geist,但常被翻譯成「精神」。希伯來語ru’ach最能表達「靈」之涵意,是「氣息」的意思。「氣息」是最能表達原始「靈」的意涵,人類呼吸的經驗,讓人類自身體認,使人活著的力量就是「氣息」。有「氣息」的地方就有生命力,氣消了生命就結束。以希伯來人的信念來說,「靈」作為生命的力量,也是統合生命意義的核心因素,可說是生命「力量與意義統合」之所在,人依此而活。這也是人類具有上帝形像的獨特意義,上帝「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章7節)。
「靈」作為生命氣息,却在古代的希臘哲學發展中,因著神秘主義與禁慾主義的趨勢結合,而將靈、肉分開,而使「靈」原來所含有的「生命力量」之意義消失。一本流傳於三世紀初的《靈魂的闡釋》,綜合了舊約、保羅書信與希臘荷馬史詩,闡述基督徒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而是與黑暗世界統治者及邪惡的靈爭戰。此書同樣描述了靈魂的墮落及解救,告誡蒙拯救之人應當過著禁欲生活,與帶來敗壞的「肉體」鬥爭,直到靈魂從肉體解脫得著全然的救贖。
第四世紀的奧古斯汀,也深受新柏拉圖二元主義思想的影響,在<論靈魂之大小>說:「靈魂是一種本體,含有理性,用以管理身體」。 在<論天主聖三>說:「人是有理性的本體,由靈魂與身體構成」。 在<論靈魂之不朽>也說:「身體因靈魂而存在,因此也因靈魂而有生命,靈魂給予身體形象,使之成為實在的身體」。儘管靈魂與肉體是結合一起,但卻不相混,靈魂永遠凌駕於肉體之上並保有優越地位。
奧古斯汀之原罪教義其實是承繼米蘭主教安博羅斯(St. Ambrose)之觀點而來,安博羅斯說:「在罪惡中出生的,沒有一個人能得救,那不利之條件的遺傳使人受有罪咎之束縛」。 又說「亞當曾生存,我們大家曾在他之內生存:亞當喪亡,我們大家在他之內也都喪亡」。 因此「我們出生以前,己經受有污染」,奧氏認為亞當犯罪受了懲罰,就是肉體背叛了靈魂,這不只是所有人皆被牽連於亞當的罪與罰,更是體現人類的繁殖必須依賴性欲,而性欲展現著人們的靈魂無力控管肉體。
在解除原罪的聖洗中,奧氏也將原罪與肉體私欲結合一起。他說「天主一旦用聖洗赦免了那使我們對亞當之過錯負責任的道德性,原罪便整個被赦免了。但私欲仍然存在」。 也就是說,奧氏在解釋原罪之傳染,誇大了私欲之作用,以致人的生殖遺傳皆有私欲介入,而坐實了中世紀禁欲之修道主義風行,如中世紀經院教父彼得、隆巴(Pierre Lombard)所說:「原罪的原因,在於肉體上的各種缺點,特別是當身體成孕時,因父母媾合之貪慾和色情而受的一種污染」。
「靈」本是生命氣息,支撑生命活動之核心因素與力量。後來却在奥古斯汀的個人墮落及蒙恩經驗,又結合新柏拉圖主義的二元神秘思想,到中世紀的修道禁欲主義,而成影響至今的基督宗教「靈」、「肉」分離學說,肉體被視為性欲之「墮落」,而靈魂被看為「蒙恩」之救贖。
形朔近代思想的笛卡兒又進一步將形上學或哲學的「靈魂作用」,化簡為心理學上對外在事物認知的「心思作用」,認為心思作用是存有的本質,決定存在意義。從此,較容易把握的「心思作用」就取代了「靈魂作用」,而「靈魂」為了自身存在的意義,促使現今的教會只好再退居古典靈肉的二元論來作防衞。到此,不管是古典的靈魂論或近代的心思說,都失落了靈魂作為「生命氣息」及「力量與意義之合一」的原本認知。
「心智」(mind)這個詞語雖然不能代替「靈」(spirit),但它在生命的教理中持有根本的作用,表示著生命存有的意識與它的環境及對本身的關係,它包含著知覺、認知、智性和意向。而現代人喜愛且常用的「精神」一詞,也無法全然代替「靈」的理解。「精神」就其意涵而言,是單純指向事物本身所顯示出來的本質特色而己。然而「靈」的意義包含著「心智」、「精神」,但又超越它們。「靈」同時包含著「愛」、「熱情」及「想像力」。沒有愛,心智的思想是空洞的;沒有熱情,精神的顯示就缺乏動力;沒有想像力,心智與精神的活動就停格在歷史平面,無法與永恆事物接軌。「靈」是具有統合生命意義之生命力的象徵,是生命氣息存活的核心力量。
人們對自身及事物的認知,因著「靈」参與了心思及理智,而使心思可以向著永恆意義來開放,理智可以朝向終極真理來探索,使對事物的認知匯集了外在實體與內涵本質的全然了解。人們對自身價值的洞悉,因著「靈」参與了身體與生命的成長,而使自己人格的統整更加健全而懂得調適節制。人們對自已的行為取向,因著「靈」参與了決擇的意志,而使認知與行為更具倫理性與終極性來達成「知行合一」。人們對生活週遭事物的遭遇,因著「靈」所散發出的「愛」,而衍生關懷之情。在此,「靈」的意涵可理解為生命「力量與意義合一」之核心基礎象徵。
總結來說,「靈」引導人們體察自己是精神性動物,統合「生命力量與生命意義」的整體發展。藉由它人們不只在生理、情感、智識發展自己,也可展現個體和其它萬事萬物深刻連結,使個體對生命的整體性和獨立性有更深沉的歷練,體悟「創造」的豐富感,及驚豔於各種不同的生命妙處,展現日復一日對生命價值之領悟,並在「敬畏永恆」、「主體價值」、「萬物連結」、「愛與關懷」、「人格統整」、「情緒表達」到「知行合一」等等來引發活力,實踐個人生命意義。也許,這樣的「培靈」才深具意義!
茫然於「國語」與「台語」禮拜的長老教會
(本文是以講台語的長老教會為省思對象)
2022.10.27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部分的平地「台語」教會,正在進行一項未來連自身都難以預料的現今改變,就是在禮拜六或禮拜天增加一場「國語」禮拜,來爭取內部慣於使用此語言的第二代青少年對它的認同。說來極為諷刺,因為台語的使用對平地教會來說,不只是母語的自然習性,更是匯聚其族群信仰的歸屬認同;但却難以抗拒平地教會第二代在現今政治力量的影響下,所必須精通的語言(所謂國語)學習,日漸對母語的弱化。
二次戰後,國民黨政權自中國撤退來台,實施「中國化」的文化意識型態教育,目標是教化台灣人為「中國人」,並以中國文化、語言為日常生活的準則;同時,台灣也在近代工商資本發展中經歴了「世俗化」的過程。從好的面向來說,會隨著迎合經濟發展而不得不進行內部的「政治改革」;然而,「世俗化」也會帶來衝擊,特別對宗教神聖與神秘的理性挑戰,及宗教內部內聚力量的離心作用。這二個面向的發展,對台灣的長老教會影響深遠。
其實,現今台灣教會的多數信眾,在其現世生活所表現的各種樣式,不是被「世俗化」資本主義之價值所牽引,就是受「中國化」文化意識型態的教育模式所制約。這二個重大社會現實的變動,再加上戰後大量移民來台的所謂「國語教會」,及其依賴背後政治權勢所獲有的資源利益,導致1865年以來創立的本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儘管教會數與信眾人數宣稱最多,卻因這個政治因素而漸被邊緣化。
自國民黨政權來台統治後,除了早期少數信徒零星無力的反抗外,大多數的教會及信徒,均不得不屈服在新的權勢下調適生存。1970年後,長老教會雖然積極投入参與台灣的民主及人權運動,它仍然無法制止其內部下一代逐漸習慣於「被統治化」後的價值取向。
而教會內下一代年輕人的信仰,依筆者觀察,至少牽引著二個重要因素:一是教會內部因著世俗化影響所帶來的鬆綁,以致下一代信徒並不全然分享著其父母親的信仰理念。另一個因素是外來的,也就是台灣在戰後由中國來的國民黨政權接收及強權統治後,其強制灌輸給台灣人的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更疏離了長老教會自1865年來所建立的本土文化與信仰價值,其中包含了語言的習慣使用、思考方式及價值判斷。
在此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的教化洗腦過程中,使戰後出生的教會子弟,更困難分享其祖先所傳承下來聯繫於本土意識及生活的信仰價值,因而有些年輕人在外出受「教育」時,因著語言及思考習慣,出走或投向所謂的「國語」教會。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教會數及人數儘管年年增加,教會內部出版的刊物作為信徒信仰的培育及對台灣的認同也有所推展,但仍然無法制止世俗化及強權化所帶來的內部瓦解。第二代信徒,每日一踏進學校,一接觸朋友、社會,便開始脫離他/她們父母所慣用的語言,及隱含在語言背後的價值導向。第二代信徒的想法、是非判斷,樣樣顯示他/她們正受到台灣整體文化價值的薰陶影響,而逐漸的世俗化及中國化。然而,這群也生活在一個本土傳承的信仰家庭裡,不得不分享著父母的信仰及想法。
第二代信徒的困境,是當他/她們陪著父母進出教會、参與教會活動時,並不意謂這些活動對他/她們有何重大意義,或是真正了解到這種参與的重要。然而,當這些年輕人整個投入培育他/她們思想成長的「中國化」學校教育、及社會「世俗化」生活時,有時又放不下父母或教會先前所教導給予的信仰想法。於是第二代信徒中,有人一離開父母的身邊,也就離開父母歸屬的教會;或有人陷入了一種難以抒解的困境,去不去教會成為進退兩難的折磨。
這樣的結果,說明現今以台語為主的長老教會所面臨的困境。不知什麼時候,我們教會不再教導我們的下一代學習母語(不一定要以白話字教母語),也可能在更早的時候,我們的教會就不得不接受政治與社會的現實,在主日學的宗教教育逐漸轉換語言的使用,最後造成今天不得不然的以「國語」禮拜來吸引他/她們。當然語言的學習是一種現實導向,看看台灣人的家庭,大多數的人不以下一代子弟不懂母語為恥,反而以學不好統治者的語言或國際流通語言而自慚就可得知。
茫然於「國語」、「台語」的長老教會表面看似現實的需求所致,然深入思考也可洞察這是被統治教化後必然引起的催化作用。試想:當一個人從小就被灌輸大中國文化思想,以及習慣使用「統治者語言」思考時,他/她們的生長過程必然會更加疏離於長老教會所宣講的本土信仰信息,更加困難於理解台語文背後所要表達的文化意涵。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1865年建立,由於認同與歴史傳承,它使用在地台語文為信仰思考語言;也由於傳承與歴史使命,它承擔認同本土、台灣優先的信仰理念。這與戰後來台的統治階級想法格格不入。而國民黨政權在台灣半世紀多來所推行的大中國文化意識教育,也代表著一個殖民者霸權的宰制及被殖民者的悲哀無奈。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此「中國化」的教化中,其內部正進行著一個影響深遠的雙重過程。一方面是緬懷自屬文化特質,並藉由同族團體(如台語教會) 聚集、同樣語言使用,以便在新的權力社會自我調適安置;但另一方面顯而易見地,又無法避免其下一代被新的權勢文化、語言、觀念所同化。在此雙重作用下,教會正面臨著一個歴史承續的困境,那就是受中國文化宰制、洗腦的下一代信徒,愈來愈無法了解上一代信徒所背負對台灣的歴史使命。
於是第二代信徒因其所受的社會文化教育,而與上一代的政治認知及認同有所不同。第一代信徒所背負的台灣價值未必是下一代信徒的選擇。甚至有些人會對父母親教會所使用的母語,有著莫名隨統治階級因文化優越感而衍生的輕視,對母語的使用也逐漸陌生,使有心於信仰追求的第二代信徒,就以統治者語言的教會為習慣選擇。
另外,有些人在教化下也接受了「宗教是宗教、政治是政治」這樣的想法。儘管這些人對信仰是認真的,仍無法理解信仰背後所牽連的殖民宰制文化,甚至將長老教會對台灣鄉土的關懷,簡化為一種政治干預,是不屬靈的行為。
長老教會應該自問,增加一場「國語」禮拜的目的為何?如果因此可吸引內聚下一代年輕人繼續傳承長老教會的話,那麼「長老教會的傳承」又是什麼?語言的使用儘管與「認同」有關,但也可視為一種「傳達」工具。教會在可想的現在與未來,一定會遇到如此「語言使用」的重大挑戰,如果不想讓教會茫然於「國語」與「台語」的相互折磨與錯亂,就必須勇敢承擔這個語言使用之挑戰,一方面以「新的語言」重新詮釋教會的所作所為,讓第二、三代傳承這個認同;另一方面可再由此認同來激發第二、三代信徒學習母語的興緻。唯有如此,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其內部的信仰崇拜、宗教教育,不管使用什麼語言,都會衍生對「上帝有信」、對「土地有望」、對「人民有愛」、的信仰熱誠。
不夠,我們仍然必須記得,失去了「母語」使用,失落了「台灣」認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信的耶穌,真的就不知道衪會帶領她們走向那裡?
2022.10.28
我們每個禮拜都在作「禮拜」,但問你/妳為何每周來教會禮拜?作禮拜習慣久的人可能一時會答不出來。也許有人會說喜歡牧師的講道,有人會說喜歡詩班的獻詩,有人會說來禮拜可見見朋友,也許也有人會說習慣了,不來總是怪怪的。作「禮拜」就是如此,禮拜是基督徒們活動之劇場,沒有了禮拜的舞台,基督徒的信仰就難以呈現,宗教也就無戲可看。
然而,禮拜的主角不是該被敬拜的上帝嗎?牧師的講道不是該圍繞衪的真理而言嗎?詩班的歌頌不是該讚美祂的榮美嗎?而信眾的參與不是因聽衪的教導,而樂意行善嗎?因此,一個深刻、引人入神的禮拜就會呈現三個核心要素:一是哲理的求真,也是禮拜中「信息」的激勵;一是倫理的求善,也就是禮拜中的「信仰告白」,及連結禮拜後日常的「生活見證」;一是美學的感受,也就是在禮拜中所有能激發神人交會的美感呈現,如歌詠、圖像或身體動作等等。
由於禮拜中有如此真、善、美的完美期待,就會因著難以達成所帶來的落差,伴隨在信徒的崇拜生活裡,而成為不安因素。這也是信徒們常有的抱怨:「牧師今天不知在講什麼?」「禮拜好無聊哦!」因為禮拜中的信息,與生命中的真理感受難以連結。或是,禮拜中的整個芬圍,無法激勵人們的行為意向;或是,禮拜中的整個禮儀,有時粗造到毫無美感,令人難以忍受而無心體驗神聖;或是,有時過度激情,失序淹蓋了美感,激情取代了神聖而失真。
禮拜中如此不安的因素,其實迷漫於我們現今的教會。就是傾向於神秘靈恩的教會,雖然禮拜中的神聖體驗強烈,也藉由開放自身在歌詠、語言(方言) 或身體動作等來營造美感氣芬。然禮拜過後,靈恩的感受由於與生活現實落差過大,還是無法讓人繼續在認知真理及日常善行中安心,而且有時還會陷入一種靈恩宿命循環,愈靈恩就愈神秘,愈加渴慕周周崇拜中的神秘質素。在此,靈恩派的禮拜生活成為一種自以為把捉到美感的自我陶醉,並為如此重複性的「自我感覺良好」辯護。而崇拜者的禮拜只是培養個人的愉悅而己,遠離了現實生活的關注,信仰就無法有益於集體生活事物,甚至有些靈恩傾向的教會,還會要求信眾放棄改造社會所作的一切勤奮努力。
福音派傾向的教會也不例外,在重視禮拜成效的善良行為見證中,皆有弱化禮拜儀式的痕跡可循,如簡化聖禮、注重講道信息後的領受及實踐。問題是如果一種道德願望不斷地在崇拜生活中強化及聖化,最後受傷的還是在世俗生活中爭扎的信眾。因為如果行善不力,到頭來不是裝的很世故、偽善,就是深受道德罪惡感所殘害。當然,在一個世俗社會,或沒有共同被普遍接受的道德準則時代,注重善行的禮拜生活其實不應被低估,就是禮拜中濃厚的個人主義需要也不該給予太多限制;試想如果一個可安身立命的道德願望,可在每週的禮拜體系適當地加予確定傳播的話,對現今社會的失序生活一定有所助益才對。
正統派的禮拜形式也是一樣,它雖然並重「真理的信息」、「告白的善行」及「美感的禮儀」,然而由於輕忽靈恩活力及道德願望,致使它的禮拜所要呈現的真理語言,不是成為理性修辭的俘虜,就是僵化的教條說理,不但無法令人動容,反而令人更加厭煩。而其中所灌注的繁複禮儀,對靈性的培育是否有益也就令人心疑。這也說明為何正統派的教會人數一直流失。可想而知,當現代人無法在宗教世界獲得滿足(不管是真理詢問、道德願望到美感追求),他/她們只有從教堂走向劇場,在不同的世俗場所裡繼續對真、善、美渴望的追尋,或單純地走向球場,藉由觀賽的快樂來獲得滿足。
然而,禮拜生活中所要揭示的真、善、美內涵,不就是禮拜的核心嗎?禮拜中的神聖體驗,不就是含蓋了神性在真道上的啟示嗎?不就是寄望人們能將真理落實在日常生活中的善行,來作為回應嗎?而居中的,不就是禮拜中促成如此神人交會的禮儀美感嗎?不過,我們也不要過於樂觀,以為將真理的理想公諸於眾,就會被認真實踐。道德作為真理的後盾仍需用心修煉,仍需透過神性豐碩的想像及模仿來達成。也因為這樣,我們才應該來作「禮拜」,而且周周用心修煉。
禮拜的終極理想若是人神交感及人們改變的事蹟,那麼其中的形式、舞台、歌詠就成了形塑美好終局的可用道具。這樣的禮拜才不會視形式禮儀為無用而棄之,或只在形式禮儀之美妙運用中打轉。舊約先知之聲正是最好的寫照,一方面批判祭儀淪為形式主義的無用而痛心,一方面又大聲疾呼盼望在此祭儀的形式基礎上,信眾能體會神人交會,並帶來改變。
對禮拜儀式的堅持是有其道理,因為沒有外在形式的輔助,人類內在的所有精神活動都無法維繫長久。形式也許需要更新,思想內容也許需要改變,但形式的存在及使用仍是無可避免。所以,禮拜的形式無論是複雜或簡單,其用意皆是禮拜中神性的體驗及引發日後向善的熱情。
做為基督徒,無時無刻寄望每周日的崇拜生活能浸沈於在「美」的意境中,體驗「真」,及激發行「善」。因為周間日常生活所感受的,常是社會失序下的分裂壓迫,及失真下的種種醜態。然而,我們的崇拜生活真的安頓愉悅了我們嗎?真的啟示了我們生命的真理嗎?真的引發了我們行善的動機嗎? 也許,這才是今日常在禮拜的我們,必須好好深思的課題!
2022.10.30
新約文獻後,歷史上第一次有記錄的殉道者,就是士每拿(Smyrna,現今土耳其的Izmir)的主教波利卡(Polycarp,69-156),早期教父愛任紐(Irenaeus ) 與特土良(Tertullian) 都說波利卡是耶穌的門徒約翰的學生。第4世紀教父耶柔米(Jerome)在《論傑出人物》(On Illustrious Men)中,也說波利卡是使徒約翰的門徒,且任命他為士每拿的主教。波利卡與羅馬的革利免、安提阿的伊格那丟被認為是早期主要的三個基督教教父。
從波利卡寫給腓立比教會的一封倖存的牧函,我們知道波利卡從未受過任何正規教育,但他為人謙遜。他的信仰認知大多來自使徒約翰的教導。我們現今對他的多少認識,主要有三件大事:一是在他晚年來到羅馬時,他遇到了當時教會最令人頭痛的異端者諾斯底派的馬西安(Marcion),另一是他試圖解決關於慶祝復活節日期的爭議,最後是有關他的殉道事蹟。
馬吉安於100年出生小亞細亞黑海Pontus港口的Sinope,他的父親傳說是船主,是Sinope教會的領袖,他們尊崇保羅為惟一使徒,認為福音已取代律法,新約已取代舊約。144年7月,馬吉安來到羅馬教會陳述他的教義,並奉獻一筆錢表示他的真誠;不過最終羅馬教會拒絕他的教義,將他逐出教會並退還捐款。
在寫給腓立比教會的這封信中,波利卡提醒教會,既然已接受了聖保羅的教導,就不該將我們的信仰,交給那些聲稱要教導更完善福音的諾斯底教師。波利卡稱馬吉安為「撒旦的長子」(the first born of Satan),他說:「因為每一個不承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人,就是敵基督者,誰不承認十字架的見證,誰就是魔鬼;誰歪曲主的聖言,隨心所欲,說既沒有復活,也沒有審判,就是撒旦的長子。」
又說:「讓我們不斷地堅守我們的希望和我們公義的保證,這些都取決於耶穌基督,他以自己的名義承擔了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基督為我們的緣故,忍受了一切,好讓我們可以住在他裡面。」由於波利卡以雄辯和清晰的方式提醒腓立比教會,才使許多人從諾斯底派轉變回來。
波利卡來到羅馬,另一困擾他的是有關慶祝復活節日期的爭議。波利卡認為小亞細亞的教會是以偤太人固定在尼散月14日所舉行的逾越節,來推算復活節 (但那天不一定是禮拜天) ;但羅馬主教Anicetus 卻不以為然,主張應在主復活的禮拜天來舉行才對。這個爭議直到325年的尼西亞會議才獲得解決,雖然會議沒有提出確定的復活節日期,但主張教會曆法應脫離偤太曆法並普世統一。會議說:「我們所有從前遵循偤太人習俗的東方兄弟,今後將與羅馬人同時慶祝復活節這一最神聖的節日。」
波利卡返回士每拿後,因拒絕放棄基督教信仰而被羅馬當局逮捕,當時他已是一位86歲受大家敬重的基督徒領袖。聽說羅馬官員要逮捕他時,他還在家中等待,而驚慌失措的朋友都懇求他逃離,最終他撤離到城外的一個小莊園避避。但在禱告中,他知道自己不久將被火刑中活活被燒死。不夠,令人難過的是,波利卡是被一位年輕的信徒,在羅馬的酷刑下供出他的住處而遭逮捕。我想古今中外皆然,在酷刑或利誘下,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出賣親朋好友。
大約在155年一個禮拜六晚上,他被二名羅馬士兵逮捕,他們甚至告訴波利卡說,你年紀這麼大了,就順著國家的要求,說一聲「凱撒是主」,並向他獻祭一下,你就可以確保安全,有何不可呢?波利卡回說:「我不會照你們的意思這樣作的」,士兵們被他的反應激怒了,將他帶到競技場處決。這時一個聲音從天上傳來:「堅強,波利卡,作個男子漢!」
在競技場裡,羅馬總督Lucius Statius Quadratus問他是不是波利卡,聽說他是,就再試圖說服他叛教。總督向波利卡說:「尊重你的晚年,以凱撒的命運發誓。懺悔吧!」又催促說:「責備基督,我會讓你自由。」不料,波利卡仍堅定地宣稱:「我已經為他服務了86年,他沒有辜負我。我怎麼能褻瀆我的王和我的救主呢?」
在群眾面前,羅馬總督再次要求他向凱撒皇帝敬拜,波利卡勇敢回說:「我是一名基督徒」,又說:「如果你想知道基督教的信仰是什麼,請給我指定一天,你會聽到的。」最後,波利卡說:「你用火威脅我,它會燃燒一個小時,然後一點一點就會熄滅。但你不知道即將到來的審判和永恆懲罰的火,是為不敬虔的人保留的!」就這樣,第一世紀末的教父,就依他最後的心願,在火燒中殉道。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初代教會的同信同伴們,為波利卡的殉道記錄了這一景象:「當火焰熊熊燃燒時,我們看到了一個偉大的奇蹟。火似乎沒有觸及主教的身體。反而,它塑造成一個拱形,就像一個圓圈包圍了烈士的身體。此外,我們從火焰中聞到如燃燒的乳香和香料一樣甜美的氣味。」他們寫道:「所有人都驚嘆!非信徒和選民之間竟有如此大的差別。」他們宣稱,波利卡是選民之一,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使徒、先知和老師。
該撒利比的Eusebius,在他的《教會史》說:「每個城市、無數人被捆綁、監獄擠滿了主教、長老、執事、讀經者及驅邪者,無處可收容被判有罪的人。」也許,這就是初代教會在羅馬帝國強權迫害下,勇敢宣告「耶穌是主」的美好榜樣,如同初代教父特土良所說:「你們可以折磨我們、虐待、審判撕裂我們,但我們會變成更多人,因為信徒的血是新信徒的種子。」但願我們這一代的基督徒,每當走進我們的教會,都能懷著如此敬畏的心,同樣來宣告耶穌基督是我們生命中唯一的主,且樂意為此獻上一切。
2022.10.30
2009年,台灣西拉雅族人曾向「原民會」申請登記為平地原住民遭拒,提起訴願也遭到駁回。最後,西拉雅族人代表、訴訟相關人萬淑娟等族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更一審法官也認為有違憲疑慮,而申請釋憲。纏訟10多年後,憲法法庭於今年10月28日作出裁決,認定《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違憲,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相關單位應依判決意旨,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特別法。也就是說,前未被納入為台灣原住民的西拉雅族人,今後將取得原住民身份,這一定有助於西拉雅族群的「母語復興運動」。
偤太人以前也有類似的境遇,其語言的消失,隨著1948年建國後的重建復興,真的值得我們作為借鏡。希伯來語數千年來是將偤太人聯繫一起的紐帶,無論是在宗教禮儀或日常生活方面。在現代偤太復國主義的歷史中,有一件事情比以色列建國更加神奇的,就是希伯來語的復興。這個奇蹟歸功於一位記者也是學者Eliezer Ben-Yehuda的努力,他被稱為現代希伯來語之父。
Ben-Yehuda出生於1858年,在原屬於俄羅斯帝國的白俄羅斯長大,在那裡他開始學習以古希伯來語來讀偤太聖典。十二歲時,他已熟悉了《妥拉》、《密西拿》和《塔木德》的大部分內容。他的父母希望他能成為一名拉比,讓他繼續在偤太學校學習律法和古希伯來語。之後,他來到拉脫維亞的Dunaburg繼續深造。隨著19世紀歐洲偤太民族主義的興起,他被偤太復國主義的創新思想所吸引,認為要在以色列的土地復興希伯來語,才能使全世界的所有偤太人團結起來。
當時,偤太人都認為一個值得擁有民族權利的國家,所需的標準之一是每個人都能使用共同的語言。事實上,這個過程是艱辛的,因為流放世界各地的偤太語言是多樣性的,例如摩洛哥的偤太人使用偤太-柏柏爾語,阿拉伯地區的偤太人是說偤太-阿拉伯語和偤太-法語,而斯拉夫地區的偤太人是講偤太-斯拉夫語,或俄羅斯區域的偤太人則是說偤太-俄語等等。不夠,將近二千年後,這些返國各種不同腔調口語的希伯來話,要能融合一起,成為現代希伯來語的共通性及使用,說真的確實是一件神蹟奇事。
Ben-Yehuda在學生期間曾學習過希伯來語。1881年,當他的家人搬回耶路撒冷時,全家就決定在家中只說希伯來語,當時這可不是一件小事,因為希伯來語是一種古老的語言,沒有「咖啡」或「報紙」這樣的現代詞彙。Ben-Yehuda就開始使用聖經希伯來詞的詞根作為起點,來創造數百個新詞。最終,他出版了一部現代希伯來語詞典,成為今天希伯來語的基礎。也因為這樣,他被稱為現代希伯來語之父。
除了Ben-Yehuda之外,還有其他希伯來文法學家和學者及學校教師,他們於1889年開始籌劃,並於1905年成立一個「語言委員會」(Va'ad Halashon)的中央機構,到了1953 年,該委員會在立法上才隸屬於以色列政府,更名為「希伯來語學院」(the Academy of the Hebrew Language)。這是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希伯來語的最高教育機構,其使命就是創造新的希伯來語單詞,以確保該語言不會消失。隨著希伯來語被教育系統採用,今天它已創造出日常生活常使用的數千個單詞。
照Eduard Yechezkel Kutscher教授所寫的《希伯來語歷史》(A History of the Hebrew Language),認為當以色列在公元前二千年下半葉征服迦南,並開始定居在迦南居民中時,「希伯來語」就與迦南人說的「北閃米特語」(North-Semitic language)混合。而亞述人和巴比倫人的「阿卡德語」,後來也影響了希伯來語的發展和詞彙。同樣,埃及的語言在以色列歷史的那個時期也留下了印記,而後來作為外交和貿易語言的「亞蘭語」,也大大影響了希伯來語的發展。
另外,當近東被波斯人和希臘人統治時,他們的語言也影響了希伯來語,它吸收了許多外來詞彙,有的至今仍在使用。在最近的巴勒斯坦歷史中,土耳其奧斯曼帝國的統治,隨後英國的託管,以及後來來自俄羅斯或美國等偏遠地區的不同移民浪潮,也大大的影響了現代希伯來語的使用。而現今「希伯來語學院」的任務,就是如何權衡這些語言,並轉換為現今可共同使用的希伯來語,這是一項無休止的神聖工作,讓過去曾使用的語言死而復活,並成為促進現代以色列國家認同的共同語言。
希伯來語是以色列國的官方語言。它是偤太人使用的閃米特語,是世界上現存最古老的語言之一。希伯來字母共有22個,從右到左閱讀。最早的希伯來語文本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二千年,有證據顯示入侵迦南的以色列部落講希伯來語,在主前587年耶路撒冷淪陷前一直被普遍使用。偤太人被擄巴比倫後,希伯來語作為一種口語就漸漸消失。慶幸的是,作為偤太禮拜的聖典,其書面文字語言仍保存下來。到了第二聖殿時期,希伯來語很可能僅用於禮儀目的。不夠,希伯來聖典的大部分內容是用希伯來語寫成的,偤太教對口頭妥拉的書面記錄《密西拿》也是如此。
直到一個世紀前,希伯來語還不是一種口語。中歐、東歐的Ashkenazi偤太社區,說的是Yiddish語(希伯來語和德語的組合),而西班牙Sephardic的偤太人,是說Ladino語(希伯來語和西班牙語的組合)。當Eliezer Ben-Yehuda 想恢復希伯來語為口語,作為他的個人使命時,情況才有改變。他認為,如果偤太人要擁有自己的土地,就要先擁有自己的語言。他說:「為了擁有自己的土地和政治生活,我們必須要有一種希伯來語,可以用它來開展我們的生活。」
這種學習母語的決心,成就了以色列國現今的認同與復興。今天,希伯來語是以色列國的官方語言,而散居在外的偤太人,也會在他/她們的會堂裡,教導小孩學習希伯來語,作為偤太宗教教育的一部分。甚至,在他/她們的成年禮中(男孩13歲、女孩12歲),這些將「成年」的人,被期許能以母語希伯來語來朗頌上帝的律法,也能盡一份作「偤太人」的責任,守好自己的家園。
欣聞西拉雅族群已從西拉雅語的聖經《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建構了一些基本初級的西拉雅語,並開始學習使用。這也如同Ben-Yehuda從希伯來聖經裡的希伯來詞根作為起點,來創造數百個新詞一樣。我相信並等待著,一部現代的西拉雅語詞典會在未來出現,成為今天被承認的西拉雅族群認同的根源。
2022.10.31
韓國首爾龍山區的梨泰院,在29日晚間因慶祝萬聖節湧入10萬人潮,發生踩踏事故,導致目前為止154人死亡,上百人輕重傷。本是一個歡慶的萬聖節日,想不到演變成如此悲劇下場,令人不勝唏噓!也加深了對萬聖節慶更負面的繪聲繪影。
萬聖節(Hallowe’en)的由來本與季節的轉換有關,當10月轉向11月時,冷風吹落樹葉,草木漸漸枯死,黑夜也逐漸拉長,面對寒冷黑夜及容易死亡的冬季,早期人民在害怕之餘,也只能以各種不同的宗教禮儀及祭祀來祈求安然渡過。早期萬聖節的意義就是如此,這與現今的節慶,裝鬼嚇人或夜晚狂歡、裝扮舞會真是不同而語。
Hallow是古語「聖人」之意,基本上萬聖夜與基督教沒有直接關連。它是古代塞爾特民族(Celtic)的節慶,塞爾特的新年從11月1日算起,是慶祝Samhain的節慶,Samhain意謂「夏天結束」(summer’s end),也是收獲季節結束,準備迎接嚴寒秋冬的到來。塞爾特人認為11月1日的前一晚,即10月31日晚是一個奧祕的時刻,不屬於過去,也不屬於現今,是屬於另一個世界的時間。在這夜晚是所有鬼魂最容易進入人類世界的一晚,而有些鬼魂是具有危險性。於是,Samhain的慶典同時包括了討鬼魂歡心,及驅趕鬼魂的禮儀及祭祀。經由祭禮慶典,塞爾特人相信人們可避開其他世界鬼魂的危險,而平安進入冬季。
塞爾特的新年也是祭祀亡魂的時刻,在避免惡靈甘擾的同時,也以食物祭拜祖靈及善靈,以祈平安渡過嚴冬。10月31日晚上,年青人會手持火炬,跑遍邊際以示驅逐鬼魂出境,或大聲喊叫,或將堅果丟入火中引起聲響來嚇走邪靈。後來羅馬人佔領英國後,塞爾特的新年節慶就與羅馬收獲女神Pomona的慶典結合,產生了以空心南瓜作成的鬼火燈(jack-o-lantern),來嚇走邪靈的風俗。
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後,萬聖節就這樣融合了塞爾特人的新年節慶,羅馬人的收獲慶典,且轉換其意義來紀念基督教歷史上的聖徒、及死去的所有親人朋友。而這就成為今日所謂的萬聖節慶(Hallowtide),包括11月1日紀念歷史上的聖徒,稱萬聖日(All Saint’s Day) ,11月2月紀念所有死去的人們,稱萬靈日(All Soul’s Day)。萬聖日也叫All Hallows,所以11月1日的前一晚就是萬聖日的前夕(All Hallows Eve),稱萬聖夜(Hallowe’en)。
所謂聖徒,依教會傳承大致可分為下列幾種:一是使徒(apostles),就是早期跟隨耶穌的門徒,如彼得、馬太或保羅等等。一是殉道者(martyrs),也就是為了信仰而犧牲生命的基督徒。另一是守護聖徒(patron saints),通常與地域有關,如到愛爾蘭傳教的St. Patrick就是愛爾蘭的守護聖徒,教會年曆在3月17日紀念他。守護聖徒中也有一些是與職業有關,如St. Cecillia是音樂及音樂家的守護聖徒,她於主後176年在羅馬殉道,死前仍高歌頌讚而被賦與音樂守護,教會年曆在11月22日紀念她。
守護聖徒中,第四世紀教父安波羅修(Ambrose) 的事蹟值得敘說,當羅馬皇帝Theodosius因帝國境內有一巡撫被殺害,而屠殺數千無辜民眾時,安波羅修勇敢起來責備羅馬皇帝,並將他革除教籍。反觀今天的世界,當中國霸權迫害宗教、拆毀教堂、拘禁新疆維吾爾族人、西藏人民、壓迫香港人及台灣人時,有否勇敢的現代守護聖徒起來發聲責備呢?
紀念聖徒成了西方鬼節的文化心靈,才是值得台灣教會在「萬聖節」深思的課題。在台灣開發史上,也有各種祭祀無依死難者的亡魂,俗稱「有應公」祭祀。這是台灣本土化的萬聖節故事,當然其中一些歷史人物如朱一貴、林爽文、戴萬生等,應有歷史公評。然而鬼月提昇作為「捍衛鄉土」的文化象徵而普渡,是很有本土意義的。它不但凝聚了早期移民們的「鄉土意識」來抵抗外來侵略,晚來的移民也可經由這些祭典活動,故事傳承來找到對這塊土地的認同。
西方人可以讓原本令人害怕的鬼節,轉化為兒童喜愛的節慶,並對「鬼怪」附以幽默文化的認知,實可作為今日台灣如何歡渡「萬聖節慶」的借鏡。然而,更重要的是,基督信仰已賦予西方鬼節一個學習「聖徒典範」的文化;在此,聖徒的事蹟被紀念、被傳揚,而人們也藉著過往的聖徒事蹟,重新確認死亡與生存的意義,而來形溯生者的世界。
的確,台灣人也是怕鬼,所以有農曆七月鬼月之說。台灣的冬天雖然不冷,但季節的變換,如落葉、草木枯萎等自然現象,仍可提酲人們生命的脆弱及如何有意義的珍惜。台灣教會實可經由「萬聖節慶」來述說生命的可貴,讓台灣人們在怕鬼的季節裏,同時也知道台灣史上及台灣教會史中的人物與事蹟,借著紀念他/她們,來教導我們生命的可貴:對上帝有信,對土地有望、對人民有愛。
今日,萬聖節經由西方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推銷,漸漸在各地及台灣成為孩童及青少年喜愛的節慶。可惜!萬聖節的原意並未受到重視,反而裝鬼嚇人、南瓜鬼火燈籠及狂歡化裝舞會成為流行重心。今天,看著韓國青少年在萬聖節慶,因擁擠造成踐踏而死亡的事件,我們的教會理當從中學到一些省思教導,如果萬聖節是年青人的喜愛,那麼我們該如何形塑萬聖節的故事及慶祝:是只有自我裝扮、夜店狂歡舞會?或是還有聖徒紀念、教堂祈福頌贊呢?
2022.11.02大禮拜講道文
德國新約學者布特曼(Rudolf Bultmann)曾說,如果我們想要追求歷史的耶穌,最後,我們只會看到自己想看到的耶穌而已。問題是,我們信什麼樣的耶穌:聖經啟示的耶穌?教會文化的耶穌?或世俗價值的耶穌?
馬太福音4章17節談到耶穌來是要宣揚上帝國來臨的福音。衪說:「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我們若沒有改變,活在上帝的國度裡,怎樣能去宣揚上帝國來臨的福音呢?那麼,上帝國又是什麼?是說上帝的主權,人若願意降服在上帝的主權,就活在上帝的國度裡:如過去的亞伯拉罕、摩西、彼得與保羅,或現在的我們,及我們在主禱文所祈求的未來「願你的國降臨」。
從這個意義思考,我們作為基督徒是「了不起」的,因為我們與歷代聖徒們,站在歷史的舞台,接受上帝的呼召,有份於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福音運動,又每天祈禱著它的臨到,這是了不起的福音事工!
那麼,上帝國的內涵又是什麼?這就是今天我們所讀的經文,耶穌在拿撒勒會堂所宣揚:「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4:16-19) 這可說是上帝國福音的實踐內涵。
禧年(Jubilee)是7個7年後的第50年,稱為「禧年」。以前人的一生若以50年計算,50年後可能有人成功、有人失敗。舊約以色列人由於土地不能買賣,失敗的人只好將自己的土地抵押給別人,並為地主工作。50年過後,地主以禧年的信仰將前抵押給他土地的人,無條件地還給其子孫,重新有新的開始。所以,禧年可說是社會再來一次財物的重新分配,以防止上帝的子民產生貧富懸殊的差距現象。不夠,從歷史來看,偤太人好像從未實踐過禧年的信息,這個道理其實也很簡單,因為多數人的人生價值是:「我的是我的,你/妳的也是我的」。
耶穌在拿撒勒會堂所宣告的禧年信息,是延續舊約先知的信息及以色列人在歷史中被壓迫的解放期盼而來,雖然禧年信息是取自以賽亞61章1-2節,但耶穌卻有意刪去61章2節中所充滿的「上帝報仇的日子」的仇恨意識,更進一步耶穌宣告的禧年非但不是消滅外邦敵人,而是邀請他/她們共享上帝國的解放。在此,上帝國近了,你/妳們要悔改的意涵更深,不只「個人心靈的改變」,也是「社會集體心靈的改變」。
歷史意識本是人們詮釋其外在世界的變遷的心靈活動,藉著這個心靈活動,人們瞭解到自己的特質,以及自己在外在世界變化中的位置、認同及方向。然而,對偤太人來說,上帝報仇的日子是仇恨的歷史意識,深植於以色列人被迫害的歷史,及其期盼的彌賽亞拯救而來。事實就是如此,當一個族群長久以來處在外人的壓迫之下,有一天他/她們的子孫勝利出頭天時,一定想要報仇:你殺我的祖先,我就殺你的後代。在此,耶穌所說的「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有更深刻的社會意涵,邀請以色列民在上帝的國度裡,改變其仇恨的集體心靈,上帝報仇的歷史意識。這也是十字架福音很了不起的意涵所在。
以色列人的歷史意識起源於「出埃及事件」。就是上帝通過摩西,打敗壓迫他/她們的埃及帝國,帶領他/她們出埃及。爾後,從被擄的巴比倫返國,也是再一次的出埃及。到1948年,以色列復國,也稱之為新的出埃及。這是以色列人的歷史意識,不幸的,這也是今日反而成為迫害巴勒斯坦人的思想基礎。由此,歷史成為「報仇」的惡性循環!
主前二世紀,敘利亞王朝統治以色列,進行著文化滅絕:禁止他/她們在聖殿獻祭、禁止守安息日、禁止守律法及行割禮,被發現者處以死刑,且強迫偤太人吃豬內。馬加比二書的作者寫著97歲的以利亞撒,他的嘴吧被塞滿著豬肉,但他寧願選擇為信仰而死,也不願受到可憎的東西玷污。
另一位有7個兒子的母親Solomonia,眼看她的孩子們在一口大鍋裡活活燒煮。最後,安條克四世用矛叉住第7個孩子,逼迫悲痛欲絕的母親,想說服這唯一的倖存者放棄偤太教,並可得到巨大的財富和王室的寵愛。這位母親沒有接受,她請求兒子原諒說:「你在我的肚子裡待了9個月,我哺育了你把你養大,安心去吧!」兒子回說:「他會遵守摩西授予我們先祖的律法誡命。」安條克四世被激怒,下令對這個年輕人施以比其兄長更嚴厲的刑罰。
壓迫人家的宗教與語言,就引來偤太人的馬加比革命。記得馬加比革命成功時,光榮地騎馬進入耶路撒冷,全城的人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和散那!奉主名來的必得稱讚!」然後進入聖殿,潔淨已被玷污的聖殿。想想不到二百年後,耶穌騎驢入耶穌撒冷時,民眾不也是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奉主名來的必得稱讚!而後耶穌進入聖殿,不也潔淨已被玷污的聖殿嗎!由此可知,偤太人是帶著他/她們的歷史意識來跟隨耶穌,若耶穌不符合他/她們的期待,大家就逃之夭夭。今天的我們不也是如此嗎,所信的耶穌若不符合我們的期待,我們不也是逃之夭夭嗎?
我們讀到在客西馬尼園彼得的故事,當羅馬兵丁來抓耶穌的時侯,彼得不是拔出刀來嗎?我們想問的是,跟隨耶穌的彼得是不是身上都帶把刀,隨時可以革命?這把刀是歷史意識,可傷害別人,但也會傷到自己。其實,耶穌的一生有很多革命的機會,如四、五千人吃飽,是絕佳革命的機會,耶穌入耶路撒冷時也是很好革命機會,在客西馬尼園,彼得的刀已經拔出來,更是大好機會;但耶穌進行一個更最困難革命,可報仇而不報仇;這就是上帝國十字架的福音,福音上帝之愛終止了歷史以暴易暴、仇恨的惡性循環。
耶穌被釘十字架,死、復活後,差遣聖靈在門徒中間。照使徒行傳第二章的記載,有很多「虔誠」的偤太人,在五旬節時回來耶路撒冷過節。當聖靈臨到門徒身上,門徒就向這些人宣揚,說:「你們虔誠期待的彌實亞就是耶穌」,這真應驗了上帝國的福音,被擄的(心靈) 要得到釋放。聖靈降臨,神蹟奇事發生,瞎眼的可以看見;聖靈降臨,初代教會建立,而當時的羅馬教會就曾扶持1500孤兒寡婦,真的窮人有福音可聽。更重要的是,初代教會過著「凡物公用」的社區生活,我的可以與大家分享的禧年信仰見證,而且是每一天在實踐。50年太久了。簡單來說,聖靈降臨就是要我們接績耶穌基督還未完成的上帝國的福音使命。
主後112年,庇推尼總督Pliny上奏羅馬Trajan皇帝的一封信裡,說明上帝國福音如何在改變羅馬帝國。信函寫著:「許多各種年紀、不同階級、性別的人都被人歸罪於具有此危險思想(信耶穌) ,不僅城市、鄉鎮皆被此迷信毒素滲透,以致我們羅馬人的廟宇沒人去,羅馬人的神明沒人拜。」試想,為何大家要來信耶穌呢?
美國神學家Reinhold Niebuhr在其《基督教倫理學詮釋》告訴我們,這就是十字架福音之愛帶來的改變。他說世間的倫理就是「愛自己」(利己主義) ,只要不妨害別人就好,自私、愛自己得到社會的許可,只要不去傷害大眾的利益就好。試想:這樣的倫理有什麼了不起,我們每個人不是都這樣嗎?然而,福音之愛並非如此,人間利己主義之愛是建在於滿足自己的慾望,而福音中的愛是與自身慾望鬥爭。我們若只愛錢財,就不會有愛主的心,耶穌在批判法利賽人的自我中心時,就說他們喜歡被尊稱為老師,喜歡坐在宴席上的首位。這些自高的人終究會被上帝拉下,想做大人物,就要做人的僕役。
浪子回頭的故事就是上帝的愛與自我改變的結合,寬容思想與悔悟思想合一。保羅、田立克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犯錯的過去,而過去犯錯的事實已無法改變;不夠,我們若能「悔悟」,也許過去犯錯事實的意義可以改變,因而改變我們的現在與未來。
再來,福音之愛不只批判人性中的自私及利己主義,也提供一個新的價值體系愛的理想。耶穌說人的施捨不可炫耀於大庭廣眾,人的宗教虔誠也不是為了得到社會贊同。最重要的是,福音之愛幫助的對象是窮人、弱者,因為他/她們無法也無力回報。甚至,上帝出太陽光照好人,也光照壞人,我們若學習上帝如此的本性,就有可能成為「愛仇敵」的動機,如法國哲學家德希達(Derrida) 所說,愛仇敵是「不可能的可能性」(the possibility of the impossible) 。
1873年5月10日,33歲的Damien自願來到夏威夷的Molokai小島服事漢生患者。在一封給他哥哥的信中,他寫道,他將使自己成為「一個痳瘋病者」,來把一切都歸給基督。當時,島上生活非常艱難,Damien暫住在一棵大樹下,直到建好自己的房子。他拜訪了全島的定居者,甚至爬上高山訪視他/她們,協助他/她們從山上汲取淡水。Damien從事一些基本醫療,以木工技術為病患蓋房子和孤兒院,也為過世的人做棺木協助埋葬,也重建了今天仍然存在的St. Philomena教堂。他甚至與這些漢生患者一起吃飯,共用煙斗,見證上帝一定會讓他/她們的生活變得更好,更有意義。
1885年,12年後45歲的Damien也感染了漢生病,那天早上的早禱多麼令人動容,Damien說:「以前都稱呼你/妳們為弟兄姊妹,今天起,真正成為你/妳們的弟兄姊妹。」他成為小島2886號住戶,直到1889年4月49歲時過世。
1965年,一位32歲來自瑞士的葛玉霞修女,自願到台灣東部地區來照顧貧窮人及患者。50年過去,82歲的葛修女決定返回瑞士。她說她已年老,無法再服務台灣人,但也不想浪費台灣的健保,成為台灣人的負擔。」聽之令人動容,相較之下,在中國賺錢的台灣藝人,有的不是一有事就跑回台灣享受健保嗎?價值觀、生命的意義真的差很大!
1875年,巴克禮牧師接受英國長老教會的差派來到台灣。當時,他與二位蘇格蘭好友一起來到遠東宣教,Mackichan受派到印度,巴克禮的妹婿Gibson派駐汕頭,而巴克禮來到多山的台灣。他從府城(台南) 走路到木柵(高雄) 主持禮拜,要走9個小時,他說他漸漸明白上帝為何派他來到這麼多山的台灣,因為「他的腳長」,很會走路。這些人都是上帝國「福音之愛」的見證者。
我再說一次:我們都與歷代的聖徒,站在歷史的舞台,因「聖靈」的感動,接受「上帝」的呼召,有份於「耶穌」上帝國的福音運動,這是一個「了不起」的使命。在此,期盼我們南神的每一份子,應該帶著這樣的「覺悟」,在這裡當老師、學生及同工。我們的個人心靈一定要改變,這個群體的集體心靈也要改變,使我們有朝一日,真的能成為這塊土地人民「真正的兄弟姐妹」;也讓我們不要浪費神學教育的資源,每位神學生都能好好認真的預備自己,有朝一日都能成為「耶穌」上帝國福音的見證者;因此,今天的我們一定要「腳長」,無論是「禮拜堂」、「教室」、「圖書館」或「實習的教會」,我們一定要喜樂地走到!
2022.11.06
1517年10月31日,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威丁堡大學,發表了一份他稱為《關於放縱力量的爭論》(Disputation on the Power of Indulgences) 或「九十五條論題」,並張貼在教堂的大門,開啟了史上所謂的「宗教改革」。事實上,對羅馬教會腐敗的改革訴求,並非馬丁路德的專屬,我們常常疏忽的是,宗教改革其實在14世紀就爆發,其中英國的威克里夫(John Wicliffe,1320-1384)和捷克的胡斯(Jan Huss,1372-1415) 就曾為此奉獻犧牲。
威克里夫可說是宗教改革的先驅,然而在1374年50歲之前,他還信奉羅馬教會的正統教義。威克里夫思想的改變起於1374年,當他受英王委派針對英國教會的神職任免權,與教皇代表進行談判時,才深覺教皇的至上權威及教會教士的生活腐敗。他對窮人的同情,及對富有教皇及教士們的嫌惡,催使他走上改革反抗之道,並認為教會的奢華源於沒有依循聖經教導,因而著力於英文聖經的翻譯。
1376年,威克里夫在牛津發表「論公民統治權」,提出只有正義才配享有統治權與財產權,不義的教士們不配擁有這些權益;甚至主張教士們應由俗界政權來決定是否能擁有財產。他認為財產是罪的結果,基督沒有財產,因此教士們也應該無產,況且教皇還經常從英格蘭收取巨額的稅款。
威克里夫認為英國教會神職任免權應隸屬於英國國王,而教宗也無權向國王徵收稅款。他否認教皇及羅馬教士有赦罪權,也要求簡化教會禮儀,甚至建議國王沒收教會土地,建立一個擺脫教廷控制的國家及民族的教會。除了將拉丁文聖經譯成英文外,他也成立一個「貧苦教士」團體,在貧民中傳道。儘管羅馬教會視他為異端,但他始終獲得英國國王的保護。
1381年的農民革命,使威克里夫陷入困難的處境,他被迫幽居寫作,翻譯英文聖經。雖然沒有證據證明他鼓動這次起義,但他畢竟和後來的路德在面對農民革命時的態度是有所不同的,這也是我們談宗教改革常疏忽的事。他不像路德那般譴責革命,對參與革命的教士則寄予同情,而革命軍領袖中的一位教士約翰鮑勒(John Ball)也曾讚揚過他。他的「貧苦教士」顯然影響到農民的革命。威克里夫於1384年過世時,並沒有被正式判為異端,直到1414年到1418年的康士坦斯大公會議(Council of Constance),才將威克里夫和受其影響的胡斯定罪,並掘出威克里夫的骨骸且加以焚毀。
康士坦斯大公會議的諭令如下:「本神聖會議表明立場,並宣告威克里夫乃聲名狼籍之異端者,至死頑硬不化,不但被逐出教會,而且所有他的追隨都是有罪的,當將他的骨骸挖出,丟在教會墓園之外,與其他忠誠之死者以示區別。」儘管威克里夫被教會定罪,骨骸燒毀,歷史學者湯姆福勒(Tom Fuller)在他的《教會歷史》這樣寫著:「他的骨灰流至亞芬河(Avon),又流至塞芬河(Severn),然後流入海峽,最後流入汪洋大海。就這樣象徵威克里夫之教義的骨灰,如今已散佈至各地了。」
另外,捷克的宗教改革也是我們很少關注的事。捷克宗教改革家胡斯也因改革教會弊端,而被羅馬教會視為異端,同樣於1414年的康士坦斯大公會議判定有罪,處以火刑。1999年,羅馬教會曾為胡斯之死正式道歉。胡斯深受威克里夫的著作影響,對教士的道德生活要求非常嚴謹,並試圖將威克里夫的作品譯成捷克語,在捷克國內進行宗教改革。
胡斯與威克里夫同樣重視聖經,認為耶穌基督的話才是信徒的依歸,而非教皇或教會所訂的規條。胡斯強調教會的主權屬於耶穌基督,為此信念寫了《論教會》(De Ecclesia,1413)一書,批評教皇已偏離基督真道,濫權及貪愛錢財。特別反對亞維農教廷的約翰二十三世教皇,他為了對抗羅馬教廷額我略十二世教皇所支持的拿坡里王,而釋出贖罪券給所有需要的人以銀錢來購買。胡斯因譴責此種贖罪卷已違反聖經教導,而被教皇約翰二十三世拔除教籍。
1415年胡斯出席康士坦斯大公會議,為他的信仰辯護。儘管他當時帶有皇帝敕令的旅行安全通行證,仍舊被冠以異端入獄,最終被綁在火刑柱上燒死。這個安全假象的陷害事件,讓後來的馬丁路德懂的如何躲避教廷的假意陷害。胡斯的殉道,後來激起了捷克人民的民族主義,並在波希米亞建立了胡斯派的教會,直到1620年哈布斯堡王朝征服了捷克之後,該教會才又回歸到羅馬教會。無論如何,胡斯的勇敢作為及所受遭遇,對於後來馬丁路德所進行非常類似的宗教改革,產生了實質的影響。
比起14世紀,16世紀的歐洲更具改革的社會環境。歐洲經歷了文藝復與、地理大發現、印刷術的發明、封建制度衰微及資本主義竄起,這些不只改變了人的思惟及生活方式,也造成前支撐封建社會的羅馬教會,因著封建社會的瓦解而遭受解體的威脅。另外,歐洲俗世統治者的崛起,也使教宗的重要性逐被減弱。
當時,宗教改革的三巨頭馬丁路德、慈運理及加爾文,也因為區域及個人背景,而使改革運動的發展日後呈現多元區別。慈運理及加爾文在蘇黎世及日內瓦的改革,皆採取與政府當局合作,以類似國教的方式進行。相對的,路德所處的德意志地區就複雜多了,其中皇權日趨式微,而諸侯領地卻日益膨脹。
15世紀後半葉,德意志地區的政治架構是由皇帝、諸侯、教會領地主教、獨立的騎士和帝國城市代表等所參加的帝國會議,負起討論帝國的聯邦事務;而各諸侯領地也有自己的地方議會。以神聖羅馬帝國為例來說:當時共有7個選侯國、25個主要的世俗公國、90個教會領地、100多個伯爵領地和許多小貴族領地。當時,地域國家和自由城市的興起,可說是日後宗教改革及農民革命能否引爆的相對客觀環境條件。
除此之外,思想改變的主觀意願更是重要。歐洲文明在歷經文藝復興的啟蒙後,人們開始懷疑中世紀以來政治或宗教所強調的集體意識,來作為每個個體的終極意義,並開始意識到自己可以是個精神主體的個體;而城市生活與剛興起的商業活動等,更逐漸促成對個人主義的重視。以往在宗教改革的源起研究,是較重視知識階層人文主義的影響,如伊拉斯謨 (Erasmus, 1467-1536) 對於古典原文研讀的重視,讓「回到本源」(ad fontes)」的原文釋經訓練,為宗教改革鋪好了思想引進之路。但對於中下階層的社會運動,是否影響宗教改革則著墨較少,這也是今天談論宗教改革較疏忽之事。其實,對當時的下層民眾來說,也許得到上帝祝福與免於煉獄痛苦,才是他/她們的終極關懷。
麥格拉斯(McGrath A.) 在其《宗教改革運動斯思潮》書中,認為15世紀中期至16世紀初期,德意志地區的民眾宗教(popular religion) 非常活躍。當時的民俗宗教,是以農業社會人民的生活節奏與習俗為中心,並與抽象的神學觀念結合,化為具體的儀式,表現於常見的收割與栽種慶典,或洗禮、婚禮與葬禮等等的宗教禮儀之中。
例如,當時的死亡儀禮至少需要一位教士主理,而且費用昂貴。對於死亡與永生的恐懼,是與羅馬教會發展出的煉獄,及使徒代求的觀念環環相扣。宗教互助會(fraternities)於是在這種情況下開始興盛。它的成立目的是幫助互助會成員過世後,能有足夠費用來支付聘請教士,通常大多是窮人們所捐獻成立的。15世紀末期,單在漢堡地區就有99個這樣的互助會。貧窮的農村地區,因為無法支付如此龐大的葬儀費用,又擔心親人在煉獄受苦,因而出現反聖職人員的情緒,此為後來反教權及助長宗教改革的一大重要原因。
宗教改革確實帶來諸多想像,若一個平凡教士可對抗龐大教會組織,那麼廣大的低層人民及農民呢?可惜的是,16世紀的宗教改革並沒有因此結合人民革命而邁向更平等、更符合公義的現代世界;也因為如此,在西方歷史的影響評價,文藝復興回到文化的起源,總比宗教改革回到宗教的起源來得重要。這也是今天我們談論宗教改革,該謙卑以對的事實。
作為改革宗教會的一份子,期許台灣教會在不斷改革的精神中,能去回朔過去諸多的多元改革傳統,並盡可能撰寫他/她們的事蹟,成為今天繼續改革不可疏忽的記憶。另外,前改革的焦點總是放在改革家的英雄事蹟,疏忽了低層人民激情的力量所帶來不得不改變的動力。我們是改革宗的教會,盼望我們每年類似「大公會議」的總會能更加簡化改革,更加多元參與,如果我們的改革真的有落實於大眾人民願望的話:衷心祈盼我們的教會,真的能從社會的變動、底層人民的呼聲,來促動台灣教會的內部革新。
2022.11.14南神早禱
烏西雅為偤大王亞瑪謝的兒子,意即「耶和華是力量」。鳥西雅又名亞撒利雅,是南偤大王國的第10任國王,他16歲做王,有52年之久。在軍事上,他打敗非利士人,保護南偤大國的安全。列王紀下15章3節說:「亞撒利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親亞瑪謝一切所行的」。以賽亞書第6章談到烏西雅王過世的那年(大約主前740年) ,以賽亞先知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聽到上帝的呼召,照偤太Megillah傳統的說法,以賽亞的父親與烏西雅王的父親是兄弟,所以以賽亞是烏西雅王的堂弟,是皇宮的貴族。
在一個偉大的國王過世,國家不安的時候,以賽亞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聽到上帝的呼召。他看到耶和華上帝坐在寶座上,原來比烏西雅王坐在他的王位寶座上更重要的是,上帝坐在寶座上掌權。在這個危機的時刻,耶和華上帝沒有放棄以色列的百姓。上帝坐在寶座上,又有天使圍繞在衪的身邊,約翰、加爾文說天使的翅膀遮蓋著耶和華上帝的瞼,因為人不可看到上帝。在此,以賽亞看到的是聖哉、聖哉、聖哉的聖殿,上帝坐在寶座上掌權,在國王過世、國家面臨危機的時候,上帝要與以色列百姓同在,保護他/她們的安全。
但是,當我們讀到以賽亞書64章10-11節時,這個聖哉、聖哉、聖哉的耶路撒冷聖城,己變為曠野、耶路撒冷成為荒場。聖潔華美的殿、就是以色列列祖讚美耶和華上帝的所在、己被火焚燒.以色列所羨慕的美地、盡都荒廢。這個情景發生在主前586年的8月,巴比倫軍隊圍困耶路撒冷城18個月後,攻破耶路撒冷,放火燒城,聖城變為曠野,聖潔華美的殿成為荒場。
以賽亞先知接受上帝的呼召是主前740年,大概150年後,那個聖哉、聖哉、聖哉的聖殿,已經被巴比倫人放火燒掉。記載這些事來作為被擄在巴比倫以色列人安慰的先知,我們稱他為「第二以賽亞」,因為他跟先前的以賽亞先知有同樣的信念,相信聖城聖殿是偉大的,great;一定會再great again,偉大起來。
我們今天所讀的經文以賽亞書65章17到25節,就是在說未來的耶路撒冷聖城,是上帝所造的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人們當因上帝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因上帝所造的耶路撒冷為人所喜、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這樣的新天、新地,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嬰兒可以平安成長,老人也可以滿足他/她們的歲數,工人不再只蓋房子給別人住,耕種的不再只供別人食用,大家都會是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在這個新天、新地,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喫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耶和華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們知道以色列百姓被擄在巴比倫的時間愈久,上一代的信仰就漸漸成為傳統,成為記憶;要從巴比倫殘忍的國度解放,就漸漸成為夢想,信仰也就漸漸破產,或是變質。這也是宗教改革馬丁路德所批判的羅馬教會,羅馬教會已經被擄在巴比倫了,愈久,信仰就會墮落。我們每一個人也有可能被擄在世俗、或個人極端自我意識的巴比倫,貪心、邪慾、嫉妒、不滿、欺驗及同流合污,愈久,信仰就會變質。
我們是不是能否迎接一個有理想的新天、新地盼望,在我們的心靈,在我們的教會,在我們的學院,來寫自己改變的神蹟,見證我們的教會、我們學院存在這個世界的意義與使命;塑造一個可以榮耀上帝、友愛人群、追求社會公義,也能與自然和諧居住的新天新地,這就是第二以賽亞所宣揚的盼望。
這也是啟示錄21章所說的新天、新地,它成為初代教會受壓迫的基督徒苦難中的盼望,因為上帝會與他/她們同在,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這些事情都己過去。這也是1524年在歐洲發生的農民革命,他/她們想要追尋新天、新地的盼望,在他/她們所發表的「12條款」中,被壓迫的農民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奴隸制與什一稅會取消,公共林地可以還給農民,他/她們可自由代木、捕魚和狩獵,也可自由選立他/她們的牧師。
這也是1789年法國大革命「人權宣言」所追求的新天、新地,其中人生下來是自由、平等的,人有結社的自由及反抗壓迫的自由,如同小孩可以平安長大,老人可以滿足他/她們的長壽。這也是1848年「共黨宣言」所想建立的新天、新地,其中勞動階級不再只為資本階級建造房子,自己卻無屋可住;農民不再只為地主耕種提供飯食,自己卻無法飽足。耶和華要賜福這些人的後裔,可以平等的過活。
這也是1960年代後「生態宣言」所嚮往的新天、新地,其中人類不再被視為是上帝創造的中心,自然才是。1967 Lynn White在科學雜誌發表了<我們生態危機的歷史根源>(The Historical Roots of our Ecological Crisis) 一文,認為現代工業國家缺乏對自然的崇敬,是受到基督宗教的影響。我們認為自然好像是用不完的財富,而且可以發展成物品來買賣,這種生活在競爭、重視物質的生活方式,是造成生態危機的主因。
要實現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與牛一樣喫草的生活方式,人類一定要悔悟,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不再以人類為世界的中心,而是以自然為中心,人類因著依附自然才能生存。寫「動物神學」的牛津教授Andrew Linzey,在他的《動物福音》書中,曾引用<腓力行傳>,說了一個令人遐想的故事,說腓力與巴多羅馬在往Ophiani的路上,曾向一隻會吃羊的大蜥蜴傳福音,要它悔改,不要再過著吃羊的獸性生活。結果,這隻大蜥蜴真的悔改,往後就過著與羊群和諧的生活方式。
主前700年,希臘詩人Hesiod寫了一個<潘朵拉的罐子>(或盒子) 的故事,說有一對兄弟Prometheus(先知先覺)與Epimetheus(後知後覺) ,其中Epimetheus愛上了Pandora(潘朵拉,一切禮物) ,而宙斯就送了潘朵拉一個盒子禮物,並吩咐她不可以打開。不可打開就是引誘她去打開,結果潘朵拉打開盒子,疾病、戰爭及飢餓都跑了出來,潘朵拉趕快把盒子蓋上,而蓋在裡面的就只剩下「盼望」。難怪,17世紀法國一詩人曾說,盼望雖然是謊言,但經由這條快樂的小徑,可帶領我們走向人生的終點。想想:勞工一輩子工作,是不太可能會有出頭,所以每個禮拜就買一張樂透,活在盼望中,而且買到死,就如同經由這條快樂的小徑,走向人生的終點。
請問:我們做基督徒每禮拜來做禮拜,追求新天、新地的盼望是謊言嗎?請問:我們若無法活出新天、新地的見證跟盼望,我們所說的新天、新地不就是謊言嗎?新天、新地在耶穌基督所宣揚的上帝國,已經臨到我們的中間了。我們若願意改變,接納福音的盼望在我們的生命成長,並去關心社會公義及關心比我們更需要的人,就有可能讓我們生存的世界更好,大家更好,因為新天、新地已經臨到我們的中間。
我們在台南神學院生活,教書、讀書或工作,我們是否心存明天會更好的這種新天、新地的盼望,而好好認真的活著?認真在我們的教學,我們的上課與行政工作?我們是不是帶著敬虔的心來參加禮拜,不管它是不是要點名?我們是不是每天都會懷著愛心來體諒別人、關心需要的人及實踐社會公義?若是這樣,我相信我們每個人都能成為盼望的見證者,這絕對不會是謊言!絕對不會是謊言!因為我們真的能在心存新天、新地的盼望中,每一天變的更好,也讓南神更好!
2022.11.17
沒有人可能可以像斯多亞學派的Epictetus,更了解保羅在羅馬書5章3-4節所說的:「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儘管保羅的思想明顯的是受到此學派的影響。斯多亞學派大約於主前300,由一位商人Zeno在雅典創立,他因航海遇難失去一切,而轉向哲學。由於他常在Stoa Poikile的地方與門徒們聚集討論人生問題,也因Stoa Poikile意即「彩繪門廊」(painted porch) ,而被稱為「斯多亞學派」(Stoicism)。
Epictetus(50 -135 AD) 出生在弗里吉亞(Phrygia)的希拉波利斯(Hierapolis)(今土耳其西部的Pamukkale),是一位奴隸,後來成為斯多亞派哲學家,被稱為「堅忍」(endurance)的先知。早期的基督教作家告訴我們,Epictetus 的老師是有暴力傾向,有一次竟用力扭轉Epictetus的腿來作為懲罰。這有可能是利用當時的摔跤比賽,試圖讓一個不聽話的小孩聽從指示。故事說Epictetus平靜地告訴主人不要做得太過頭。不夠,當Epictetus 的腿被折斷時,他並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也沒有流淚;他只笑著對主人說:「我不是告訴你不要做得太過頭嗎?」
照主前4年羅馬皇帝奧古斯都所定的法律,奴隸在30歲之前是不能自由獲釋。Epictetus是直到尼羅皇帝死後不久才獲得自由。他選擇完全獻身於哲學,並在羅馬執教25年,直到Domitian皇帝驅逐了羅馬的所有哲學家。Epictetus逃到希臘的Nicopolis,在那裡建立了一所學校並任教至死。
Epictetu不只拒絕負面情緒如憤怒、恐懼、仇恨等等,他也同時對積極情緒進行合理的建構,例如對他人的喜愛及責任。他說哲學家自給自足獨立性的一種力量,就是喜愛享受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性。當然,這並非容易之事,所以Epictetus常常提醒他的學生們,哲學家的教室就像醫生的診療室:在人好起來之前是會感到疼痛的。以Epictetus自己為例來說,在他的餘生中,走路都是一拐一拐的。但他並沒有因此而抱怨,動搖其信念。他說:「跛足是腿的障礙,但不是意志的障礙」。Epictetus選擇將他的殘疾僅視為一種身體損傷,而重要的是你如何看待它及如何作出選擇。
今日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William James也持這樣的信念,苦難是事實,但重要的是你/妳給與它什麼看法?William James說過,災難最大的意義不在於發生什麼事,而是在於對發生之事所持的看法及態度。受害者只要改變內在態度,在驚惶中勇敢面對,使其成為奮鬥的力量,那麼災難將能成為鼓舞人們的利益。人們若無法避免災難,改變其內在態度以安然心情勇敢面對;相信災難的刺有一天會脫落,成為一叢美麗的花樹。
對苦難賦予堅忍的態度,正是遵行Logos的Epictetu與信奉基督的保羅之間的相似之處。對保羅來說,「忍耐可以生出老練」,也正是Epictetu的哲學信念。作為堅忍的先知,Epictetu正以沈著(Apatheia)、老練,不輕易流露感情的態度來忍受苦難,如同教育家海倫、凱勒所說:「世界雖然充滿苦難,但也充滿如何克服苦難」。克服逆境、克服破壞性的情緒及培養內心的平靜,真的如同保羅所說「忍耐可以生出老練」。
另外,Epictetu也曾說我們不應該將船只固定在一個錨上,也不應該將我們的生命只放在一個希望上,這很像今日的諺語所說:「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在此,Epictetu看到的是一個希望不斷破滅的世界,一個沒有確定性、沒有持久穩定的世界。這確實不像保羅或初代教會,在帝國壓迫的苦難中,保羅或初代教會,反而提供了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永恆安全的盼望信息。
然而,「老練生出盼望」又意涵計麼?對Epictetu來說,從苦難中的堅忍到沈著,意謂著苦難重要的不在於事實,而是在於態度。只有高尚有智慧的人才會看出「陰影下的美感」;因此,若說要在苦難中保有盼望,要麼以平靜之心接受它,要麼以勇氣去改變它,如同近代美國神學家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 所說,以平靜之心接受無法改變之事,以勇氣改變可以改變之事,並以智慧區分兩者。在此,斯多亞學派了不起的地方,是它有為他人公正的責任。如此一來,智慧、節制、勇氣及正義就成為美德!
問題是,我們真的能如此高尚地實現如此的美德嗎?保羅說苦啊!我的為人!羅馬詩人Ovid說我看見好,讚美它,但總是跟著壞走。中世紀教父阿奎那在這4種美德之前加上「信、望、愛」是對的,我們每一個人,包括保羅或Epictetu要以「智慧」來完成美德,要以個人「思想」或「行為」來實踐高尚之事,卻實忽略了本性中「意志的枷鎖」;除非,如保羅所說的在耶穌基督裡赦罪的恩典,人的本性才能與本性的根源和好。而且,只有在此「因信稱義」的恩典下,面對羅馬帝國的壓迫、或是人生的苦難,才有可能「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其實‧斯多亞主義和基督教之間有很多相似之處,特別是一神論的信仰。只不過,斯多互主義追隨希臘哲人赫拉克利特,信奉一個Logos;而基督徒是追隨耶穌,信奉獨一真神。此外,斯多亞主義和基督徒都願意臣服於Logos或上帝的意旨,經由服從神聖的意志來擺脫恐懼和焦慮。兩者雖同屬於混亂的時代,一個卻自認可遵行理性法則來達成高尚行為;另一個卻自認無能為力,只有通過耶穌,人才能獲得永恆的救贖,才有可能實現耶穌所教導愛、同情、慈善和寬恕的高尚行為。
2022.11.19
伊格那丟出生在敘利亞,後來皈依基督教,他和Polycarp可能都是使徒約翰的學生,伊格那丟是安提阿教會的主教,而Polycarp是士每拿教會的領袖。羅馬皇帝Trajan在其統治的第9年,因戰勝Scythians和Dacians人而趾高氣揚,他試圖通過一種宗教征服,來完善他統治的普遍性。因此,他下令基督徒應該與鄰居的異教徒一樣,聯合起來敬拜羅馬的神靈,而所有拒絕獻祭的人都會被判死刑。主後107 年,羅馬皇帝Trajan訪問了安提阿,迫使那裡的基督徒在死亡和叛教之間做出選擇。伊格那丟因堅信基督,而被判刑要在羅馬處死。
根據一本《殉道者伊格那丟》(Martyrium Ignatii) 的記載,伊格那丟被逮捕並帶到當時在安提阿逗留的Trajan面前,皇帝還親自指控他違反聖旨,煽動他人犯罪。但他勇敢地為基督信仰作了見證,在Trajan的面前,發揮了鼓舞人心的辯解及崇高的勇氣。最後,皇帝下令用鎖鏈將他帶到羅馬,在那裡他將成為野獸的食物。
伊格那丟被銬上鎖鏈,一隊士兵護送他到小亞細亞西北的特羅亞,在那裡乘船前往羅馬。當時,他己是一位知名的基督徒人物,一路上,教會代表團,都伴隨著他從一個城鎮到另一個城鎮。特別旅程到了士每拿時,在那裡他受到當地基督徒和他們的主教Polycarp熱情的接待,後來Polycarp也成為他心愛的朋友。
在前往羅馬受刑的路途中,伊格那丟寫了7封信給不同的教會與個人,其中5封信是寫給小亞細亞的教會,敦促那裡的基督徒要保有對上帝的忠誠,並服從教會主教及長老。同時,他也警告教會要提防異端教義,教導信徒信仰的堅實真理。他顯然急於要告訴當時小亞細亞的教會,要反對兩個團體的教義:一是偤太教,因為他們不接受基督徒對新約主耶穌的權威,儘管當時的新約書信還未成正典;另一是幻影論者,他們認為基督的受苦和死亡只是幻影現象,不可能是真實的。伊格那丟關心教會在外來迫害與內部異端的威脅中,要團結一致及謹守秩序。他說他寧願殉道,也不願否認基督,因為上帝的愛會使他更加堅強。
第6封信是寫給士每拿的主教波利卡Polycarp,後來Polycarp也為信仰殉道。最後1封信是懇求羅馬的基督徒,不要試圖阻止他的殉道。信中,伊格那丟說:「我唯一要求你的,就是允許我將我的血獻給上帝。我是耶和華的麥子,願我被野獸的牙齒磨碎,成為基督無玷污的麵包。」就這樣,伊格那丟在羅馬的競技場,勇敢面對獅子而殉道。這些書信後來經常被當時的教會引用,作為2世紀初基督信仰的真理判斷。
7封書信中,顯然重申了初代教會2大信仰課題,一是教會內部的團結與秩序,來面對外來的迫害;一是持守堅定信仰,來面對內部異端思想的威脅。在寫給以弗所書,伊格那丟說:「因此,你們應該在各方面榮耀你們的耶穌基督,這是一致的服從,並且服從主教和長老,你們可以在各方面成聖。」在寫給非拉鐵非教會的書信中,伊格那丟說:「因為我事先知道你們中間有些人造成的分歧。」又說:「保守你們的身體如同上帝的殿,熱愛團結,避免分裂;成為耶穌基督的追隨者。」在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中,伊格那丟又說:「那麼,讓我們小心,不要與主教作對,以便我們可以服從上帝。因此,很明顯,我們應該像看待主一樣來看待主教。」
另外,伊格那丟在他的信函中,反對的主要異端是偤太教與幻影論。偤太教徒,他們不接受新約的權威,堅持遵守安息日等偤太習俗。而幻影說的教義最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它教導耶穌不是真實的人,只是幻影而己,他實際上沒有死在十字架上。伊格內修斯在致士每拿的信函中說:「如今,祂為我們受苦,為要我們得救。他是真實受苦的,正如他也是真實地使自己復活一樣,而不是像某些不信者所堅持的那樣。」
在伊格那丟的信函中,我們讀到他也引用共通的新約書信。譬如他引用馬太福音10章16節,說「在任何情況下都像蛇一樣聰明,永遠像鴿子一樣無害….這樣一來,你就會一無所缺,並且擁有豐富的每一種恩賜。」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17節,說「也為其他人繼續祈禱,因為他們有機會得到轉變並歸向上帝。」引用哥林多前書1章20節,說「我正在為十字架獻出我的生命,不信的人認為十字架是絆腳石,但對我們來說意味著救恩和永生。智者何在?辯者何在?那些自以為聰明人的自誇在哪裡?」
說來,伊格那丟真有為主慷慨就義的信仰與勇氣。他說「即使現在作為囚犯,我也在學習放棄自己的意願。從敘利亞到羅馬,我一直在與野獸戰鬥,無論是陸地還是海洋,日夜兼程,我被鎖在十隻豹子上(是指士兵分隊),你對他們愈好,他們只會變得更糟。由於他們的不公正,讓我正在成為一個更好的門徒。」(But by their injustices I am becoming a better disciple)
就是這樣的信仰,在面對迫害、準備為主殉道的時刻,伊格那丟留下了那美好的見證:「是的,一切都快結束了,我們站在這個生與死的選擇面前,每個人都會「走到自己的位置」( go to his own place)。可以類似的說,有兩種鑄幣,一種是上帝的,一種是世界的。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印記,非信徒是這個世界的印記;信徒,他們被愛所激勵,愛是父上帝通過耶穌基督的印記。如果我們不願意有份於祂的苦難而死,我們就無法擁有祂的生命,活在我們的裡面。」
安提阿的伊格那丟真的是一位值得我們紀念、學習的聖徒!
2022.11.20
June Price Tangney是美國Virginia州George Mason 大學心理學教授,她與Ronda Dearing合著的《羞恥與內疚》(Shame and Guilt) 受到學界的重視。Tangney 曾提出一個觀點,即驕傲、羞恥和內疚都是相關的,同時對「真實的」(authentic)和「傲慢的」(hubristic)驕傲進行了區分。
她說真正的自豪是一種自信和效能感,來自對自己的成就、行為,謙遜和欣賞的建設性批評。而傲慢的驕傲是消極的驕傲,或者說是「自戀」。這種驕傲的基礎,是一種不切實際的自我意識,需要他人不斷的認可。它的特點是不斷尋求在他/她人眼中來證明自己,因此對他/她人的批評持有高度敏感,同時傾向於以競爭的方式來看待人際關係,並且基本上是依賴著他/她人,來驗證他/她們膨脹的自我價值.
Tangney的結論是當一個人處於痛苦的境地時,幫助他/她們去克服不切實際的自我意識,和其他的依賴性是比較容易。但當他/她們從他/她們的傲慢、虐待和利用他/她人來從中獲益,並且感覺良好,絲毫沒有歉疚感的話,想改變他/她們,即使不是不可能,也很難做到。
曾在達拉斯西北聖經教會擔任婦女部長超過13年的Vickie Kraft,於2007年發表一篇文章<自卑:另一種形式的驕傲?>(Inferiority-Another Form of Pride?) ,其中談到一個例子說你有一個漂亮、時尚的鄰居,她有條有理且有效率。她相當健談,無論有多少事情要做,她都能完成工作,同時在這個過程中看起來好像完美無缺。相比之下,你就像一個支離破碎、無序、低效的野蠻人。
Vickie Kraft問這個女人讓你/妳的感覺如何?如果你/妳認為跟她比較,讓你/妳感到自卑的話,那是因為你/妳犯了兩個錯誤:首先,以外表或表現來衡量任何人的價值是錯誤的;其次,將自己與他/她人進行比較也是錯誤的。而且,當這兩個錯誤發生時,我們對自身價值的看法就是會發生變化及不穩定。因為我們總是在乎有人在某件事上勝過我們。
Vickie Kraft認為自卑是一種持續的不足感,或一種低估自己和自己能力的傾向。我們大多數人都不難識別自卑感所帶來的問題,但為什麼總是讓這些感覺在自己身上起作用呢?Vickie Kraft進而分析產生自卑感的原因是有三種:一貫的不認可(consistent disapproval)、不平衡的認可(unbalanced approval)和習慣性的控制(being habitually controlled) 。
Vickie Kraft說有些人在整個童年時期都接收到負面信息,例如你/妳很少因為你/妳的成就而受到表揚,那麼長大以後,你/妳就會很在意你/妳的成就,及別人的表揚。如果你/妳帶著所有的A和一個B回家,結果不是對得到很多的A來表揚,反而很在意「為何你/妳在這個科目上沒有得到 A?」時,那麼,這個人就有可能永遠無法取悅自己或自己的父母,那麼,這個人就很容易在自卑感中長大。
另一方面,如果你/妳只是被告知你/妳有多麼出色和優越,那麼當你/妳體認到自己的弱點時,自卑感也會浮出水面。因為在你/妳內心的深處,你/妳知道自己並不優秀,只是平庸,而且你/妳覺得自己好像在欺騙所有人,由於自己美好的形象怕被破滅,你/妳就會選擇一條容易的路走,繼續說服欺騙你/妳自己,來維護美好的假象。忘了沒有人在各方面都會是完美的,我們需要的是自我的形象必須是現實的且平衡的。。
最後,如果一個人長期被某人、或某種難以達成的理想(如第1名或諾貝爾獎)持續控制的話,他/她就很有可能會產生自卑感。如果我們的父母,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一直挑剔和控制的話,小孩成長過程所接收的信息,就會是「你/妳什麼都沒有做好」。這種心理壓迫感所帶來的心理壓力,很有可能會誤導你/妳,以為生命的成就只在乎父母、社會贊同下的成就才有意義!
思考目前台灣因選舉而有的政治活動及政治人物的品格時,檢視他/她們的心理素質及對社會帶來的正、負面影響是有需要的。記得曾從事大西洋黑奴買賣、及寫下讚美詩《奇異恩典》的英國聖公會牧師約翰、牛頓(John Newton) ,在寫給一位沮喪記者的信中說道:你說你感到內疚和無價值感,又說你很難理解一個聖潔的上帝,怎麼會接納你這樣可惡的人。看來你不僅對自己的評價很低,對主的救贖工作和應許也評價很低。約翰、牛頓很誠懇地告訴這位記者(或今天的任何人)說這是錯誤的,你抱怨罪,但當我們檢視你的抱怨時,它卻充滿了自以為是、不信、驕傲和急躁。看來,它們比你抱怨的邪惡其實也好不了多少!
盼望,改變的「奇異思典」能在台灣的政治場所及政治人物身上發生。當我們基督徒帶著這些「政治的罪行」向上帝抱怨,且認真檢視這些罪行的話,我們不難也會發現我們基督徒與我們的教會,其實也「好不了多少」!我們不難發現我們在檢視對政治人物罪行的抱怨時,其實也充滿了自以為是、驕傲、急躁甚至不信。也許「奇異思典」的改變,要先從基督徒的身上、我們的教會作起!
台南神學院是一所敬虔、自由,具有向「普世」學習及認同「本土」的學院,它會讓你/妳找到信仰與普世教會及台灣這塊土地的心心相連!歡迎你/妳的加入!可電詢本院教務處有關招生事務。衪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
2022.11.24
美國白人於每年11月的第4個禮拜4慶祝他/她們的「感恩節」,比較奇特的是,受美國新教文化影響的台灣教會,大多數也在此時期慶祝感恩節慶,甚至也吃起火雞大餐。很少人真的有心想去了解美國「感恩節」背後,有諸多美州原住民的心酸故事。對美洲原住民來說,這可能是一個建立在他/她們苦難之上的節日。
Dora Mekoua在2014年的美國感恩節,寫了一篇值得我們深思的文章<對美洲原住民來說,感恩節是喜憂參半>(For Native Americans, Thanksgiving Can Be a Mixed Blessing)。文章提到在歐洲移民到來之前,原住民印第安人已經在美國東海岸生活了數千年。1620 年,一艘載有101名的新教徒(男人、女人和兒童)的船,橫渡大西洋來到現在被稱為馬薩諸塞州Cape Cod的地方,並在那裡建立後來被稱為「普利茅斯的殖民地」(the Plymouth Colony)。
今天刻板教導孩童的感恩節故事是說,這些具有虔誠信仰的歐洲新教徒(也可說是新殖民者),後來就與原住民印第安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誼。而印第安Patuxet 部落的成員Squanto,也因著和善地教導這些新移民,如何在這個「新世界」種植莊稼,幫助他/她們度過了第一個嚴冬,而成為感恩節和樂假象的美好話題。Dora Mekoua說,對美洲原住民來說,故事遠不止如此。
其實,歐洲新教徒到來之前,印第安人已經有他/她們自己的感恩節慶了,而且時間愈久,移民者愈多,這些新移民者就愈來愈擁有更多的土地了。例如,當 Squanto多年後回到他的部落時,他得知Patuxet部落,以及許多其他沿海新英格蘭的部落,已經被歐洲人帶來的瘟疫疾病滅絕了,因為美洲原住民對歐洲人帶來的傳染病是沒有免疫力的。
Dora Mekoua又說,每年感恩節,美國新英格蘭印第安人,都會聚集在普利茅斯哀悼一天,悼念1637年,在康涅狄克(Connecticut) 被大屠殺的原住民受害者。當時來自馬薩諸塞普利茅斯的新殖民者,將一個Pequot原住民村莊夷為平地,殺死了數百名婦女、兒童和老人。這個Pequot原住民,後來在1975年康涅狄克州的官方人數統計,僅剩下21人而己。「史密森尼美洲印第安人國家博物館」(the Smithsonian's National Museum of the American Indian)的文化專家Dennis Zotigh說:「1637年之後,在接下來的幾十年,估計有300,000名印第安人死於暴力,更多的人在新英格蘭流離失所。Zotigh還說,美國人應該在學校告訴美國孩子,感恩節的這些真實故事才對。
我個人在波士頓讀書時,有一次與外國學生到一個黑人教授家裡作客。當時正是美國感恩節期間,一位外國學生可能為了增加話題,問了黑人教授一個問題,即「你們家庭是如何過感恩節呢?」不料,黑人教授有點不悅地回說:「我們是不過感恩節的!」確實也是如此,白人清教徒的「感恩節」,與黑人有何相干呢?這真的值得台灣教會深思!
記得1863年10月,即當年簽署《解放黑奴宣言》數月後,亞伯拉罕、林肯總統簽署了一項法令,開始正式慶祝感恩節慶。公告之前,感恩節期可是奴隸經常因農作物季節結束,而試圖逃跑的時期。諷刺的是,新法律的頒佈反而變成獲釋的黑人,可以聚集在一起訴苦的快樂時期。
非裔美籍的伊斯蘭教教士及民權運動者Malcolm X,在1964年的一次演講中,說了一句值得今日我們深思反省的話:「我們沒有登陸在普利茅斯的岩石上,但岩石是落在我們身上。」(We didn't land on Plymouth Rock. The rock was landed on us.)
藝術家 Jennie Augusta Brownscombe(1850-1936 年)設想的第一個聯合感恩節,“第一個感恩節”(1914 年),布面油畫,馬薩諸塞州普利茅斯 Pilgrim Hall 博物館。
2022.08.18
我們對提多的認識,除了他與保羅的關係外,幾乎一無所知。在《保羅與帖克拉行傳》,說他出生在以哥念;屈梭多模認為他出生在哥林多。另一說法是提多出生在克里特島,一個有王室血統富有的異教徒家庭,年輕時喜愛希臘哲學並貫注於科學研究,過著美德生活。第二世紀安提阿的教父伊格內修(Ignatius)見證說,提多沒有異教徒慣有的惡習和激情,也保持了他的童貞。20歲時,提多在夢中聽到一個聲音,暗示他必須放棄希臘哲學,因它無法拯救他的靈魂。一年後,他碰巧讀到一本以賽亞先知書,當他讀到47章15節所說:「你所勞神的事、都要這樣與你無益」時,他被打動了,好像在說他自己的景況。
當耶穌在巴勒斯坦傳道的消息傳到克里特島時,克里特島的總督,也是提多的叔叔就派他去那裡查看。相傳提多來到了耶路撒冷,見到了主,聽了他的講道,並成為70門徒之一。後來,提多也目睹了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受苦、死亡,及榮耀的復活和升天。特別在五旬節那天,使徒們在聖靈降臨後用各種不同的語言宣揚福音,其中「革哩底(克里特島)和亞拉伯人,都聽見他們用我們的鄉談,講說上帝的大作為。」(徒2:11)也許是這個因素,福音很快就傳到克里特島。
我們不知道保羅與提多是何時建立關係,但我們知道提多是陪著保羅前往耶路撒冷參加耶城教會的會議,討論外邦人是否需受偤太割禮問題。雖然保羅後來同意給母親是偤太人的提摩太行割禮,讓他在偤太人的地區傳道更能被接受:但身為希臘人的提多,保羅認為他不需要接受割禮,可能是避免某些外邦信徒不必要的誤會,既然福音已向外邦開放,為何提多還要接受割禮呢?
保羅可能為他施洗,視提多為屬靈兒子,也讓他加入他們的宣教團隊。第五世紀的教父耶柔米(Jerome ),說提多擔任保羅的書記,寫下保羅口述的內容,或將保羅的拉丁文著作翻譯成希臘文。主後50 年,保羅在他的第二次宣教之旅,建立了哥林多教會,然後前往以弗所,從那裡再回到該撒利亞和安提阿。在第三次的宣教之旅,保羅又來到以弗所,並在那裡待了三年。在此期間,他得知哥林多教會諸多不好的消息,如紛爭結黨和不道德行為,也收到哥林多教會來函詢問保羅對問題的看法。於是,保羅於53-54年期間寫了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
不久,保羅去了馬其頓,當保羅沒有照預期在特羅亞見到提多時,他說:「我心裡不安」。(林後2:13)後來,保羅希望提多可來尼哥波立(Nicopolis)與他會面,就寫了一封信給提多,而且也提到他會差派Tychicus 或 Artemas去克里特島協助。在那裡。保羅說提多的到來安慰了我們。大約55年,保羅又從馬其頓寫了第二封信給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後書) ,這封信可能是在保羅實際訪問哥林多之後寫的。
不夠,在這之間保羅顯然寫了一封中間信(林後2:3-4; 7:8),而這封被稱為「嚴肅的信」己丟失了。他在信中告訴哥林多信眾他的痛苦和不悅,而且這封信是保羅差派在以弗所的提多送去的,他也盼望提多能否平息該教會的紛爭。提多好似在那裡受到了極大的尊重,並對哥林多教會內信眾的紛爭願意順服和好,及信徒亂倫的事也願意悔悟,而感到高興滿意,而他也特別向保羅求情,能否赦免這個亂倫的人。
在第二封信中,保羅表達了他從提多那裡得知好消息並感到高興,即哥林多的信眾大多己返回基督的信仰,並且製造麻煩的人也受到了懲罰。他們渴望見到保羅,他們信仰上的第一位老師,以至於他們流下了渴望與愛的眼淚。在表達了他的快樂和寬慰之後,保羅敦促哥林多教會的信眾,能慷慨地為耶城教會的窮人捐款。這樣說來,提多真的如保羅所稱讚的,是一位受人尊重福音的同工,非常有愛心、熱誠和安慰他人。
19世紀,一位奧地利耶穌會的神父和作家Francis Xavier Weninger,寫了一篇有關<聖提多,克里特島主教與聖戈迪烏斯,士兵和烈士>(St. Titus, Bishope of Crete, St. Gordius, Soldier and Martyr ) 的文章,提及提多在哥林多行了許多神蹟,作為無數愚昧不信者的救恩燈塔。故事說哥林多人敬拜一尊價值連城的戴安娜雕像,但提多拒絕向其致敬,並開始祈禱,致使雕像從它所在的頂峰上摔了下來,粉碎成一千塊,證明盲目崇拜一個無能為力的人是愚蠢的。
另一個故事說,提多碰巧路過一座莊嚴的異教神廟,該神廟是由總督Secundus照著帝國命令,為敬拜朱庇特(Jupiter)而建造的。提多詛咒了神廟,就像基督詛咒那棵不毛的無花果樹一樣,它立即就倒在地上。文章說,結果聖提多通過上帝的力量,讓異教徒的眼睛看到了我們神聖信仰的真理,他們就欣然地接受。
這個故事顯然是為了強調提多的堅定信仰而寫的,當今的我們真的不要以為這招有效而故技重施,站在人家的廟口來咒詛他/她人所信的神明,說不定廟宇還沒倒下之前,我們因惱怒他/她人就被拉倒了!說不定他/她人也因為我們如此自以為是的行為,而說:「這就是基督教討人厭的原因」呢!
62-63 年,保羅第一次在羅馬關監獲釋後,就陪著提多來到克里特島宣教。因著五旬節聖靈的降臨,福音已傳到了克里特島(徒2:11);所以,保羅希望提多可以在自己的家鄉組織和領導教會。保羅離開時,他特別任命提多為該島基督徒社群的領袖,牧養這些信眾。保羅在寫給提多的信中,要提多在島上的所有城市設立長老,並提醒提多要時時勸告克里特島的信眾,保持嚴格的紀律,因為克里特島人的名聲並不是很好。
根據提摩太後書4:10記載,提多曾到Croatia的達爾馬提亞(Dalmatia)傳教,後來再返回家鄉克里特島。照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Eusebius of Caesare)a在《教會歷史》的記載,提多是克里特島的第一任主教,94歲時安祥地過世,被安葬在克里特島的科爾蒂納(Gortyna)。屈梭多模與耶柔米都稱讚他,說提多的名字會被刻在教會史上受人景仰紀念。提多這位帶來和諧的使者,在拉丁語是「榮譽」(honour) ,在希臘文化是表示「巨人泰坦」(Titan of the giants) ,在信仰的語涵是「令人愉悅」(Pleasing) ;這樣說來,提多倒真是一位獲有榮譽,帶來和解令人愉悅的巨人呢!
2022.08.19
在基督教的傳統中,路加是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作者,是保羅的隨身醫生(歌4:14),也是福音的同伴。除此之外,聖經和早期教會的歷史對他的描述甚少。
在新約作品中,路加被認為是最有文學性的作家,可能跟他受過良好教育有關。教會傳統不只認為他是一位醫生、福音宣揚者,也認定他是藝術家的守護神,畫了好多幅聖母聖像。在此,需澄清的是在羅馬時代的醫生,可能是貴族家中的奴隸,因為羅馬貴族或富有家庭會對奴隸進行醫學教育,使其依附在貴族家裡,為其行醫。其實愛任紐、耶柔米及優西比烏也都稱路加為一位醫生。
路加可能是新約作者中唯一的外邦人,在歌羅西書信尾的請安中,保羅提到了亞里達古、馬可、偤士都及路加和底馬等人,但說奉割禮的只有前三人(歌4:10-11),看來路加和底馬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歌4:14)。另外,路加福音也顯然對外邦人的福音事工感到興趣,如我們所聽到的以利亞時代的外邦寡婦和乃縵故事(路4:25-27),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10:25-37),及一位懂的感恩的撒瑪利亞麻瘋病人的故事(路17:11-19)。
雖然如此,也有學者認為路加可能是生於希臘外邦的偤太人,因為這裡所說的「奉割禮」是指還嚴格遵守偤太律法的偤太基督徒。何況,路加對偤太經典是蠻有深入了解的。他有可能是一位照希臘方式生活,但在偤太律法相對寬鬆的偤太基督徒呢!
如果路加是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作者,他在使徒行傳所說的「我們」(徒16:10,大約主後51年,作者加入) ,可說是親身目睹了保羅的福音事工,也記下了第一手最寶貴的宣教資訊,讓福音傳揚的記載更加可靠。有一說法是路加在保羅第二次的宣教之旅中,充當了「馬其頓」的呼喚者,也帶領著保羅的宣教團隊來到陌生的腓立比,當保羅離開腓立比後, 路加就留下來牧養那裡的信眾。7年後,保羅在第三次的宣教之旅回到馬其頓,使徒行傳20章5說一些門徒先走,會在特羅亞等候「我們」。可見,此時的路加又重新加入了保羅團隊(徒20:5,主後58年),並陪伴保羅踏上前往耶路撒冷的最後旅程。
保羅在耶城被捕並在附近的該撒利亞長期拘禁時,路加可能陪伴在旁。有一說法是他在此地區收集了有關救世主耶穌的資料,及聆聽保羅在外邦宣教的事蹟,加上自己親身經驗,及馬可從彼得身上所得知的耶穌事蹟,後來就寫了兩卷偉大的信仰文學作品《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兩年後,他與保羅一起從該撒利亞航程到羅馬,在保羅被拘禁的房子裡陪伴著他。保羅在寫給腓利門的書信中,提到「我同工的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也都問你安。」(1:24) 甚至在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中,保羅感嘆的說:「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革勒士往加拉太去,提多往撻馬太去,獨有路加在我這裡。」(提後4:10-11)
路加本人作為一個醫生,在保羅的艱辛宣教旅程中,提供有益的醫療照顧。試想保羅除了患有眼疾或癲癇外,在羅馬帝國傳福音時,是不是也有可能惱怒不同信仰的人,而被毆打受傷;路加很有可能在他身旁,隨時提供醫療幫助。這位忠心於主、令人敬佩的醫生同工,甚至在保羅晚年在羅馬被拘禁時,放棄個人一切名利,專心陪伴照顧著保羅,真令人感動。以前也曾聽說一對牧師與醫生之間的對話,其中醫生說要盡力照顧牧者的身體健康,而牧者也說要全心協助醫生的信仰心靈更加康健。
另外,我們也在路加福音的序言,看到這位醫生是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來寫作的,而且「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不管收信的人是貴族、或愛好智慧的人,或現今的一般人,路加要見證的是:「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徒1:4) 這真是神學教育艱辛的一面,不是口才好,就可上台說教;而是要花費不少神學教育時間,詳細考察所讀的文獻,然後才能上台戰戰兢兢說教:使信眾「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
在<天主教線上>(Catholic Online)的一篇文章<聖路加:聖徒與天使們>(St. Luke:Saints and Angels ),直言路加福音就是窮人和社會正義的福音,它談到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也在八福中所謂的「窮人有福了」,路加使用的語言不是指著心靈,而是物質肉體的需要。上帝對罪人的憐憫和寬恕,也是路加福音的信息。只有在路加福音中,我們才聽到浪子回頭的故事;我們才看到一位被寬恕的女性,用眼淚洗濯耶穌的腳那感動人心的故事。整個路加福音,我們看到我們的主耶穌愛惜窮人,而上帝的國度也向著女性不同性別、外邦不同族群開放。
路加福音書中值得一說的是,女性佔著重要地位。路加寫到了一些跟隨耶穌的女性,她們是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徒8:2),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徒8:3),當然也有馬大和馬利亞,她們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來供給耶穌和門徒。而且,也只有在路加福音中,我們才聽到馬利亞頌歌所讚美的上主,是「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1:52-53)。
在第二世紀愛任紐的《反異端》中,路加己被認定為第三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作者。愛任紐在此書的序言說路加是來自「敘利亞的安提阿」,是「被聖靈感動」同時寫下這兩本書。早期教會歷史學家優西比烏(260-340年)也寫下同樣的記載,路加出生在敘利亞的安提阿,與其他使徒仔細交談,並在兩本書中為我們留下了靈魂的藥物。如果路加是安提阿教會的成員,那麼他寫的使徒行傳,真的為安提阿教會留下了最早期的教會宣教記錄。才讓今日的我們了解早期教會的特質,他們愛護牧者,富而不驕;支持宣教事工,在所不惜;照顧弱勢教會(捐款給耶城教會) ,見證基督信仰;然而更重要的是:分擔苦難,同享榮耀!不知台灣的眾教會們,有否如此負擔呢?
按照教會傳統的說法,保羅殉道去世後,路加就前往希臘中部Boiotia地區的底比斯(Thebes) 傳道。傳統還說他寫了信給亞該亞的總督提阿非羅(Theophilus),而且也有人認為這位提阿非羅大人,其實就是希律王朝最後的統治者阿格里帕二世國王(King Agrippa II)。偤太歷史學家約瑟夫認為,路加可能在68/69 年的冬天穿過亞該亞前往羅馬時,將《使徒行傳》的副本交給了提阿非羅(約瑟夫斯,《偤太戰爭》 4.499;LCL 3:149)。這個教會傳統還說,最後一群暴徒在底比斯逮捕了84歲的路加,將他活活剝皮,釘死在一棵橄欖樹上。
雖然一些歷史學家聲稱路加在保羅去世後殉道,但也有人說他在希臘傳教,甚至去了高盧宣揚福音。後來,路加定居希臘並寫完福音書後過世,很長壽地活到84歲。他被天主教會尊崇為醫生的守護神,雖然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說他畫了馬利亞和耶穌的畫像,但他仍被認為也是畫家的守護神。
綜觀路加的一生,實可作為今日基督徒及基督徒醫生的信仰榜樣!在此,我也要藉著撰寫路加的宣教事蹟時,來感謝羅東「五福眼科」的林逸民醫師。由於林長老的慷慨協助,今天才有一位南神的學生,在美國Drew大學的神學院攻讀新約學博士。這正好說明我們的教會和基督徒還在撰寫台灣的「使徒行傳」呢!一位「愛主樂意奉獻的醫生」,協助了一位未來可信靠的「新約神學教師」,這件美事真的值得感恩頌讚!
The stained glass window, above, is at St. John's Episcopal Church in Stamford, Connecticut. In this window, St. Luke is shown holding a book which represents his Gospel. In his other hand he holds a plant, representing healing herbs.
2022.08.20
在美國Broward General Hospital擔任醫院院牧的John F. Fink神父,寫過一篇文章<在耶路撒冷的早期基督教會>(The Early Christian Church in Jerusalem) ,內容談及早期耶路撒冷教會的發展及變化。他說第一個在耶路撒冷建立的基督教社群,是在今天被稱為錫安山的地方,但並不是舊約原來的錫安山。現在的錫安山是在耶路撒冷西南的一座小山,這裡是最後晚餐的地方,耶穌被釘十字架後門徒們躲藏的地方,也是五旬節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的地方。因此,這是第一個道道地地屬基督的教會堂所,也是基督教會的發源地。傳說聖母馬利亞安息於此,所以後來的本篤修道會在此建立了聖母教堂。
當時教會的支柱及領袖是雅各、彼得和約翰(加2:9)。這位雅各不是使徒雅各,而是「主的兄弟雅各」(加1:19),他被稱為「公義者」(Tzaddik)。教會最早的傳統說他是約瑟的長子,是耶穌的同父異母兄弟。起初,他不但不是耶穌的追隨者,還質疑過他的兄弟。這是切實的,耶穌的家鄉拿撒勒的人,不可能相信他會是彌賽亞、或先知的一位;事實上,大家的想法可能跟拿但業一樣,「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約1:46)試想,如果今日耶穌再以貧窮的形貌,來到我們中間,蓋的富麗堂皇的教堂能夠認出衪、接納衪嗎?
Fink神父說大約主後36年,一些在耶城說希臘語的基督信徒,感受到他們受到歧視,而他們當中的領袖司提反,因激怒了偤太公會而被石頭打死殉道。就這樣,說希臘語的基督信徒遭受了迫害。使徒行傳告訴我們,由於迫害,除了使徒之外,其它大多數的門徒最終離開了耶路撒冷,將福音傳到「偤太和撒瑪利亞各處」(徒8:1)。而說希臘語的偤太或外邦基督徒,最終在腓尼基、塞浦路斯和安提阿建立了外邦的基督教會。
由於希律亞基帕一世企圖殺害彼得,彼得不得不離開耶路撒冷來到安提阿,最後到了羅馬,而雅各就留著繼續領導耶城教會。第二世紀在亞歷山大的Clement,稱他是耶路撒冷的主教。雅各可能在耶穌復活後向他顯現,才成為耶穌的門徒(林前15:7) 。因著他自認自己是偤太人,所以除了信奉基督信仰外,還嚴守著自己偤太人的禮儀及律法;而且也被允許可以穿上祭司的長袍,在聖殿的祭司院裡祈禱。當時耶城的偤太基督徒,很多人可能如同雅各,他們每天都在聖殿裡崇拜,等候彌賽亞主的再臨。
使徒行傳8章記載:腓力開始為一個在埃提阿伯女王手下,總管銀庫的人施洗(徒8:26-40)。接著10章也談到彼得在該撒利亞為外邦人哥尼流施洗,然後安提阿教會也加入了一個新的使徒保羅。而且在保羅的教導中,偤太人和外邦人都可以經由洗禮,被納入基督的神秘身體,不用特別再遵守偤太人的律法,或行割禮來得到上帝的悅納。這顯然是全新、全然的福音教導,而在安提阿以外邦人為主軸的教會,己取代以偤太人及律法為念的耶城教會了。
耶路撒冷的使徒會議,最後作了一個妥協的決定,也開啟福音的新頁。那就是外邦信徒只要「禁戒偶像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即可(徒15:20) ,也就是說福音已解脫偤太嚴格律法的束縛,全然向外邦開放。不過,在耶城雅各所領導的教會,仍然要求信者遵行摩西律法。儘管如此,第二世紀的教會史家Hegesippus寫道,雅各於62年還是被控違犯律法,被偤太公會判處死刑殉道。聽說當時有80名法利賽人為他辯護,也代表雅各去向羅馬政府陳情,但還是沒用。
雅各的繼任者仍由耶穌的兄弟西緬擔任。66年,偤太人起義反抗羅馬政府和希律王朝,即所謂的第一次的偤太-羅馬戰爭(66-73年)。羅馬軍隊在圍困耶路撒冷四年後,耶城於70年淪陷。包括聖殿在內的這座城市被徹底摧毀,大部分的人不是被殺就是被迫遷走。根據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的記載,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在這次的偤太人起義期間,逃往了約旦外的佩拉(Pella)避難。耶路撒冷遭到徹底毀滅後,有些偤太基督徒於74年再度回到耶路撒冷,並在錫安山上的舊址,建立了一座教堂,這樣作為基督教會發源地的母堂又被保留下來。
第2世紀,哈德良皇帝想將耶路撒冷重建為一個名為Aelia Capitolina的異教城市,並在聖殿山偤太聖殿的遺址上,豎立了木星和他自己的雕像。自稱為彌賽亞的Bar Cochba,再度起義反抗羅馬帝國。無論如何,耶城的教會拒絕承認他是彌賽亞,而且最終偤大的起義也被羅馬皇帝的軍隊碾平。從此,哈德良以死刑威脅,禁止偤太人進入該城,包括偤太基督徒。
照Fink神父的研究,74年至135年間,耶路撒冷的基督教會有過14位監督。而優西比烏則提供了他們的偤太名字,如西緬、Justus I、Zaccheus、Tobias、 Benjamen I、John I、Matthias I、Philip、Seneca、Justus II、Leuis、Ephraim、Joseph I 和偤大等等。哈德良征服耶城後,基督教會雖然倖存,然監督的名字後來全由外邦人取代,成為一間全然是外邦人的教會了。
從135年到第四世紀的君士坦丁時代,Aelia Capitolina作為一個微不足道的大村莊,其政治和行政上都隸屬於該撒利亞,巴勒斯坦的統治者之下。這個外邦人教會也同樣式微,依附在該撒利亞的教區教會底下。第三世紀,一位來自卡帕多西亞(Cappadocia)的亞歷山大(Alexander) 抵達耶路撒冷朝聖,當地基督徒盼望他留下來牧養他們。後來,亞歷山大真的留了下來,也在耶路撒冷建了一間圖書館,一所學校,聽說著名的奧利根也曾來此講學。繼主耶穌的兄弟、耶路撒冷第一任監督雅各之後,亞歷山大可以說是耶城最重要的一位領導者了。可惜,耶路撒冷教會的進展,因羅馬皇帝德修(Decius ,250)、戴克里先(Diocletian ,303)和馬克西米利安(Maximilian 308-319)的相繼迫害而中斷。在此期間,亞歷山大也被逮捕,他在為基督信仰辯護後,因年老而死在監牢。
君士坦丁時代,因著他的母親海倫娜(Helena)前往耶路撒冷朝聖,基督徒們才又重新體認耶路撒冷教會,作為基督教會發源地的重要性。照君士坦丁堡教會史家蘇格拉底(Socrates of Constantinople)的說法,海倫娜在耶路撒冷監督馬卡留斯(Macarius of Jerusalem)的協助下,在拆除一座建在該教會遺址上的維納斯神廟中,發現了基督的十字架。由此,耶路撒冷教會在325年的尼西亞會議中,獲得了特別地位的認可。而在聖地守衛著聖徒墓地的「聖墓兄弟團」,也早於313年成立,那年羅馬帝國頒佈了「米蘭敕令」,使基督教完全合法。
33年,在基督復活和升天後所建立的耶城教會,可說歷盡滄桑困苦,甚至由偤太人為主軸所組成的基督徒社群,因政治動亂而被說希臘語的外邦基督徒社群所取代。儘管,君士坦丁大帝後來給予聖城教會特許,如優西比烏所說,來自世界各地的基督徒都會來到耶路撒冷朝聖,但它仍然促使我們思考教會存在的二個意義,而且又該如何取得兩者之間的平衡發展。
一是教會作為本土教會的意涵,即耶城的偤太基督徒如何要保有其「偤太意識」的認同,但又不因如此而受限無法接納「外邦的世界」。如果教會只堅持其族群侷限的認同(如語言、文化及政治),忘了在一個文明進展的歷史潮流中,跨越作為人、及作為社會的舊有侷限,而有新的涵意盼望,不也是上帝在歷史中的攝理及引領呢?試想:以法國大革命後的「人權宣言」來說,今天的教會還能宣講違反人權的信息嗎?這就是教會作為向普世開放的另一意涵。
如果早期的基督教,沒有向外發展,它就不可能成就今天如此具有普世教會的樣貌。不管我們來自那裡,什麼性別或性向,我們都可以在普世教會的開放中學習接納;接納別人是如何在他/她們自己的土地上,在他/她們所說的語言,及他/她們在意的文化認同中,認真地作一個跟隨主的基督徒。
我常想台南神學院的神學教育理想不也是如此嗎?不也是一直在學習「本土」與「普世」並置、並且取得平衡的良性發展嗎?一來,它很在意自己族群的文化、語言及政治認同;一來,它也很在意文明潮流所帶來對信仰的新理解,並很努力的在普世神學的開放中,重新理解學習對人與對社會的認識。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去想像上帝的永恆,這樣我們才有可能跨越種族、性別甚至性向的界線呢!
2022.08.22
在亞歷山大大帝征服的龐大帝國中,後來形成了許多國家,其中之一就是位於敘利亞的塞琉古王朝。它的建立者塞琉古一世(Seleucus Nicator)約在主前300年,出於軍事和商業目的,建立了安提阿城(Antioch)。而安提阿也在歷任塞琉古國王的統治下發展壯大,成為一個亮麗的首都城市。
塞琉古王國有四個主要城市:安提阿是塞琉古一世以他父親安提阿古斯(Antiochus)來命名的,塞琉西亞(Seleucia) 是以自己名字來命名,阿帕米亞(Apamea) 是以他妻子來命名,而老底嘉(Laodicea) 是為了紀念他的母親而命名。安提阿後來成為羅馬帝國塞琉西斯(Seleucis)省的首都,偤太歷史學家約瑟夫說安提阿在帝國的城市中排名第三,僅次於羅馬和亞歷山大。
安提阿的郊區達芙妮(Daphne) ,因其小樹林和噴泉,及獻給阿波羅和戴安娜的寺廟而聞名。羅馬學者西塞羅說,這座城市是以博學和藝術而出名。安提阿也接納各樣不同的種族,有馬其頓人和希臘人、本地敘利亞人和腓尼基人、偤太人和羅馬人。約瑟夫說有很多的偤太人前來居住此城,是因為塞流古一世給予他們公民權利,也讓他們與其他居民處於完全平等的地位。這些特權後來在羅馬帝國時代也繼續維持。因為如此,羅馬的政治家普林尼(Plinius)稱安提阿為一座「自由」城市,而且它也從龐培那裡,獲得自身法律管轄的特權。這個自由、開放的城市,確實為未來的基督教舖好前往外邦的道路。不夠,儘管作為「自由」開放的城市,安提阿仍是一個品德沒有好評的希臘城市,缺乏「自律」精神;他們追求享樂,並以俏皮話和諷刺他人而聞名。
使徒行傳6:5所提到的7個執事,其中之一就是「進偤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他是一位皈依偤太教的外邦人,可能聽到耶穌傳講的福音而改信。在第一位基督徒殉道者司提反事件後,有些偤太基督徒來到安提阿,在那裡向偤太人傳福音(徒11:19)。同樣,來自塞浦路斯和古利奈的信徒,則向安提阿說希臘語的外邦人,分享了耶穌基督得救的好消息(徒11:20)。路加記載:「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徒11:21)。就這樣,安提阿教會漸漸成為國際化多元的教會,也是早期基督教對外發展和傳揚的中心。
彼得可能於44年來到安提阿(加2:11),並在那裡住了一段時間。這個多元化的教會遇到了一個難題,就是有一些從耶城來的門徒,堅持皈依基督教的外邦人,也應該遵守偤太禮儀,守摩西律法及割禮等。安提阿教會如果決定如此行的話,就表示他們將關閉外邦人的大門,無法在一個國際的城市成為一個多元化的教會。這是自古以來,存在教會的一個基本問題,那就是教會如何取得「本土認同」(很像今日後殖民所強調的主體認同) ,與「普世開放」(很像今日後現代所強調的多元開放)的並置與平衡!
當安提阿皈依者人數激增,教勢發展的消息傳到耶路撒冷時,使徒們就派巴拿巴去查看,「他到了那裡、看見上帝所賜的恩就歡喜、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徒11:23) 而「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於是有許多人歸服了主。」(徒11:24)這時的巴拿巴認知到這個「外邦與偤太信徒」會集的地方,需要一個精通兩種不同文化及語言的人來牧養,就這樣,保羅嶄露頭角,開始登上宣教的舞台。的確,教會史上要培育一個宣教家「保羅」實屬不易,因為這需要一位體貼人心、提攜後進的貴人「巴拿巴」;也需要一間認知世間(或國際) 情勢,願意開放,學習多元及慷慨捐獻的「安提阿教會」。
巴拿巴和保羅在安提阿教會牧養1年後,這些被教導過的信徒,開始被稱為基督徒。這個稱呼帶有「諷刺」與「稱讚」的雙重意涵,真是今日想作個基督徒心裡莫大的挑戰與自我期許!也許,就是在「基督徒討人厭」如此的挑戰諷刺下,我們才真的會去思考,如何作好一個能夠「體貼寬容他人、被人喜歡」的基督徒!
當安提阿的教會因偤太、希臘文化的不同背景,開始出現外邦人需不需要行割禮才能得救的爭論。神學家保羅在此發揮了重要作用,也許這就是上帝揀選他的意涵。通過耶路撒冷會議的論辯,保羅接納外邦人的神學成為主流,也使得安提阿教會漸漸取代了耶城教會,成為外邦宣教的中心。一個對的人,在一個對的地方,作對的事情,將對日後的教會產生巨大影響!這也真的值得我們深思,在台灣的教會或神學教育,有否對的人,在對的地方,作對的事情呢?
安提阿教會為何重要?因為我們不能期待牧者個個都是保羅!像彼得或巴拿巴,他們都有人性脆弱的地方。保羅在加拉太書2:11-12 中寫道:「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喫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保羅又說「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加2:13) 保羅稱彼得這樣的行為是虛偽的,並指責他引導其他偤太信徒誤入歧途(加2:14)。想想,若沒有安提阿教會的堅定信仰立場,「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加2:16) ,及多元接納的「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加2:7) ,基督的教會老早就因著不同族群及不同信仰見解,分裂或誤入歧途了。
安提阿教會的領袖除了保羅和巴拿巴外,還有稱呼尼結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馬念,他們也都被認為是先知和教師(徒13:1)。以尼結的西面來說,尼結(Niger)的原文是「黑色」(black) ,可能是說西面是一位來自非洲的外邦黑人信徒。這告訴我們,至少在早期的安提阿教會,一位黑人教師扮演著重要角色。記得我在南神服事時,有意栽培一位原住民教師,以讓學校可以增廣多元神學視野。目前這位學生在紐西蘭大學的博士進修己申請到了,也有一些獎學金,也感謝「燦坤基金會」樂意提供每月1千美元生活補助,另外每年(大約4年)還需35萬的學費負擔,只有期盼上主行大恩奇事了。
路求是生在古利奈的偤太人,與尼結的西面同有非洲的背景,後來可能前來耶路撒撒冷過節,而在五旬節聖靈降臨時皈依基督教(徒2:10)。也可能後來遭到迫害時逃離了耶路撒冷,前來安提阿向說希利尼話的偤太人宣講福音(見徒11:20)。有學者甚至認為巴拿巴、路求和馬念是安提阿教會的開拓者,因著他們盡心盡力的宣揚福音,而使安提阿成為福音拓展的中心。也有學者認為路求是繼馬可之後,古利奈教會的主教。
馬念生平鮮為人知,使徒行傳告知我們他與分封王希律一起被撫養長大,可能是希律的朋友或家族的人。如果路加寫信的對象提阿非羅是希律安提帕二世的話,那麼馬念真的是一位「道的見證人」(路1:2),親眼所見,並將福音傳給安提帕和希律家族的其他成員。而且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還都是耶穌的門徒呢!(路8:3)
這些作為安提阿教會支柱的領袖們,他們多樣的種族,襯托了教會在文化與社會的多樣性,就是這樣的教會,它才能在多元文化及種族的羅馬世界競爭生存。如果教會的價值跟著弱肉強食的世界價值來走的話,就是教會有所發展、人數增多,充其量它也只是一個符合世俗價值的宗教機構而己;不是弱者可以得蒙照顧、瞎子可以得蒙看見、及被壓迫者可以得蒙解救的基督教會!
另外,安提阿的後繼教父伊格那丟Ignatius也是值得一提,他是使徒約翰的學生,於110年在Trajan皇帝的統治下殉道。當他從安提阿被帶到羅馬受刑時,他被允許可以在旅途中拜訪基督徒。沿途中他寫了7封信給不同的基督徒社群,一方面勸告他們要團結,注意異端邪說帶來的威脅;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作為教會的權威和其適宜的組織行事,特別是有關監督(主教)和長老之間的區別。
在伊格那丟的書信中,我們看到早期教會的組織內涵。教會實際上是有一位最高的領袖,稱為主教;而其他長老們的地位是在主教之下。伊格那丟在他的信函說,主教不一定是長老中最年長的,而是由上帝呼召來擔任該職位。伊格那丟認為每個地區應該都要有一位主教,來牧養地區裡的每個會眾,不只防止教會分裂,也確保正確的信仰得以保存。
今日我們的教會,其實比第1世紀的教會,更需要接受多元化的理念與挑戰。至少,敘利亞安提阿教會成員的多元化,可為今日的教會提供寬容典範,容許不同種族、性別甚至性向,不只加入教會,更可分擔宣揚福音的責任。簡單來說,「安提阿教會模式」就是打破種族與性別的中間隔牆,來向我們證明教會內的多元文化是可能的!這真是沒有圍牆的教會模式,因為沒有人可以阻隔,愛人的上帝與所有罪人的會遇!
2022.08.24
羅馬於主前732年由Romulus建立,相傳Romulus與Remus是戰神Mars的兒子,嬰兒時被丟在Tiber河,由母狼養大。Romulus後來殺了Remus建立了這個城鎮。主前6世紀,羅馬人開始進入共和時期,由元老院(the Senate)選出二個執政官(Consuls)來治理城市,而二位執政官又可互相否決,以保持意見平衡。另外,羅馬也設有公民大會來制定城市法律,在主前5世紀又可選出2個代表,稱護民官,他們代表市民参加元老院,並擁有否決權(veto)。到了主前3世紀初期,羅馬人打敗了迦太基的漢尼拔(Hannibal Barca)後而逐漸興起。
主前1世紀,該撒(Julius Caesar,100-44B.C.)征服了高盧,龐培(Pompey)佔領了敍利亞及巴勒斯坦。主前49年,該撒率領大軍返回羅馬,打敗了龐培而成了羅馬的獨裁者。主前44年,獨裁者該撒遭到元老院成員的刺殺,又引起一場內戰。最終,該撒的姪子屋大維(Octavian) 於主前31年打敗了安東尼(Mark Antony),成為羅馬皇帝,稱呼奧古斯都,也帶來羅馬將近45年的和平全盛時期(Pax Romana)。這個和平時期,也為基督教舖設了更容易傳揚的政治、社會、語言及交通條件。
羅馬是羅馬帝國的政經中心,從羅馬皇帝、元老院、貴族、公民、自由人及奴隸都居住於此,各施其職。第1世紀的羅馬雖然敬奉希臘多神,與熱衷帝國的皇帝崇拜,但也充斥著各種頹廢和不道德風尚,特別是競技場的野蠻殺戮。有學者認為羅馬的格鬥競技是一種死人祭禮,以鬥劍紀念死去的親人;而以動物競技是重演戰場競技,培養軍人勇德。但將被判罪刑的人或基督徒丟給動物吞食,就如羅馬政治家西塞羅(Cicero) 所說:「對一個高尚而有人性的人來說,看一個動物被無情的獵人刺入心中,或我們自己的弱輩,被一頭大力量動物殘酷地肢解,這算什麽娛樂?」
第一世紀的羅馬人,大多是崇拜多神及皇帝崇拜的多神論者,可能因為這樣,不同的宗教信仰是可以被容忍的,只要不違犯皇帝崇拜的旨令。然而,偤太人的一神信仰,及後來興起的基督信仰,無論是偤太信徒或外邦信徒,都可能因信仰拒絕皇帝崇拜,而遭受迫害。
羅馬的基督徒社群是何時建立的?記得保羅在他第三次宣教之旅結束前,寫了一封信給羅馬的基督徒社群,說明他渴望到他們那裡去,認識同信的兄弟姊妹。這樣說來,保羅在到達羅馬之前,己有人在此將福音傳了開來。有學者認為使徒行傳2:10所提到的五旬節聖靈降臨事件中,是有從羅馬來的客旅,他們當中有的是偤太人,有的是進偤太教的人,這些人可能將福音帶回了羅馬。
我們知道基督徒還沒出現在羅馬之前,偤太人已經在那裡建立了偤太社區。我們從偤太人地下墓穴的銘文,得知第1世紀初期的羅馬,至少存在著5個希伯來偤太會堂。銘文也告訴我們,偤太會堂大多位於城市較貧困的地區。西塞羅早就敏感這個族群的存在,說著:「你知道這是多麼龐大的人群,他們是如何團結在一起的,他們在非正式集會上的影響力有多大!」又說:「每年都依據慣例,照來自意大利和各省的偤太人的命令,將黃金運往耶路撒冷。」西塞羅的這番話,證實羅馬確實有一龐大的偤太人社區,而且對他們的分離主義傾向感到擔憂。
有學者認為早期的偤太人社區,是集中於台伯河的對岸居住。他們是因著戰亂,才被俘虜到意大利來,其中大多數人已被主人釋放,成為自由的羅馬公民。他們有祈禱的房子,特別在神聖的安息日聚會,也接受祖傳哲學的訓練。亞歷山大的偤太史學家裴羅(Philo) 又說,有一些偤太人住在羅馬的原因,是他們的祖先在龐培的統治下,被強行帶到羅馬作為奴隸。裴羅又說,在奧古斯都的懷柔政策下,偤太人被允許可以自行遵行其偤太習俗。
照美國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 教授Greg MaGee的研究,大約主後19年,在提比略皇帝的統治下,情況有了改變。引用羅馬史家塔西佗所報導一項元老院的法令指示,Greg MaGee說當時提比略皇帝不只禁止埃及和偤太人的宗教儀式,還將4千名被這種迷信玷污的奴隸後代,運往撒丁島去對付當地的強盜,其餘的人被命令離開意大利,除非他們放棄他們不虔誠的宗教儀式。這可說是羅馬當局,首次認為偤太人的宗教習俗是一種迷信,而遭受到唾棄。
革老丟統治(41-54 年)的初期,史家Cassius Dio說偤太人口的大量增加,及生活方式等,困擾著皇帝,儘管皇帝限制了他們的集會,但並未驅逐他們。約瑟夫提出在革老丟寫給亞基帕和希律王的一份詔書中,証明了如上的推測。詔書說:「亞基帕和希律王請我允許在整個帝國內,為偤太人保留同樣的特權,我非常高興地同意了,這不僅是為了取悅那些向我請願的人,而且在我看來偤太人應該得到他們的請求,因為他們對羅馬人的忠誠和友誼。因此,在我們的統治下,全世界的偤太人也應該不受阻礙地遵守他們祖先的習俗。」
第5世紀的教會史家Orosius說,在革老丟統治的第九年,偤太人被驅逐出羅馬。Orosius說約瑟夫和羅馬史家Suetonius都記載這一事件,特別在Suetonius的敘述中提到:革老丟將偤太人驅逐出羅馬,是因為他們對基督的怨恨,而一直在製造騷亂。可能在49年,偤太人內部因著有人相信耶穌是彌賽亞基督,而引起內部的爭論和騷動,皇帝才將偤太人驅逐出羅馬。這個期間也是使徒行傳18:11-12和哥林多總督迦流留下的銘文可作印證,提到亞居拉和百基拉剛好被驅離羅馬來到了哥林多。
重要的是,當所有偤太人被逐出羅馬後,雖然我們不很清楚偤太會堂的情景,但基督徒聚集的場所不得不由外邦的信徒接手,這可說是羅馬教會一個重要的轉捩點,外邦信徒從此佔有了主導地位。革老丟死後,偤太人被允許回到羅馬,而返回羅馬的偤太基督徒又如何與外邦基督徒相處呢?這就成了羅馬教會必須面對的問題,也是保羅寫下羅馬書的一個重要理由。
照Greg MaGee教授的看法,革老丟驅逐偤太人後,外邦的基督徒被迫重組,由此產生以外邦人為主導的教會。後來偤太人獲准返回羅馬後,有可能因著各種因素,而在羅馬城周圍以不同的小團體形式聚會。在羅馬書16章保羅的請安中,隱含著城裡有幾個基督徒聚會的地方。第3-5節提到百基拉與亞居拉家中的教會,第14與15節提到各有一處聚集地方。這樣說來,至少有三個家庭教會,而且可能更多。
也許是這個因素,初代教會將代表偤太基督徒的彼得,與外邦基督徒的保羅同列為羅馬教會的創立者。第2世紀的愛任紐就設想彼得和保羅在羅馬傳道時,奠定了教會的基礎;儘管在保羅致羅馬書中(14-15章) ,也隱含著家庭教會之間的分裂,是要照偤太基督徒的看法或外邦基督徒的路線?如果以這樣的眼光來重讀羅馬書,也許保羅寫信的起初原意,正是期盼偤太和外邦基督徒如何在信仰形構一種新文化,跳脫各自族群在文化、政治和經濟的限制:以相互扶持、和諧的信仰生活來作為新教會的教導呢!
正是這樣的教會,才會如德國教會史家Karl Bihlmeyer,在其所編集的第一卷《古代教會史》(Early Church History) 中,對初代的羅馬教會如此描述:「他們照顧了1500個孤兒,和需要扶持的寡婦們。」也許這才是真的相互扶持、和諧信仰生活所能帶來新教會的教導呢!在此,我也要借此感謝雙連教會、柳原教會、太平境教會及德生教會等等(當然也包括一些教會機構及基督徒個人) ,你/妳過往對神學教育的支持就如同羅馬教會,會在台灣教會史留下「榮耀上帝、有益弱勢肢體」的美好見證!
2022.08.25
羅馬地下墓穴是指從2世紀到五5世紀的地下墓地,主要是羅馬的異教徒、偤太人和基督徒在使用。地下墓穴(catacombs)這個詞語的意思,是指「在採石場旁邊」,它本來是居住在該地區的伊特魯里亞人(the Etruscan people) 及後繼的羅馬人,因開採石灰石和砂岩而漸漸挖掘出來的地道。爾後,成了異教徒、偤太人和基督徒所挖掘的地下墓地。
由於當時的羅馬法律禁止在城市內埋葬死者,以及基督徒並不是如同異教習俗的焚燒死者屍體,才會在羅馬的城牆外,進行地下墓穴的挖掘,由於地處偏僻,一直有傳說它成了基督徒的完美避難所,和隱敞的聚會場所。但歷史學者並非全然同意這個觀點。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聖經學教授L. Michael White就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基督徒在迫害期間,並不會使用羅馬的地下墓穴來秘密舉行聚會。他說一來基督徒並沒有經常受到羅馬帝國的迫害;再者,地下墓穴的空間不適用於定期禮拜及舉行聖體聖事。White教授說地下墓穴較大房間的長凳,實際上是基督徒用來準備紀念死者的餐桌。他說,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會經常下到羅馬的地下墓穴,紀念他們死去的家人,並舉行紀念餐食。而且,當迫害發生時,羅馬地下墓穴的確切位置已廣為人知,並不是一個好的隱密場所。
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的宗教研究榮譽教授Frank K. Flinn更進一步認為,在基督教受到合法保護後,他們會在地下墓穴的附近舉行追悼儀式和聖體聖事,紀念迫害期間殉道的聖徒及親人朋友。Flinn教授說這與刻板的小說或電影情節完全不同。雖然羅馬的地下墓穴,因電影「印第安納瓊斯」的播映而廣為人知,但它並沒有用來作為基督徒的藏身之處。White教授也說,由於基督教會常說地下墓穴是早期基督徒的藏身之所,而且在迫害期間,就會在那裡偷偷的舉行敬拜,就這樣發展了地下墓穴的浪漫史學。然而,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羅馬城外的基督徒地下墓穴是從2世紀開始挖掘的,這是一種相對較軟的火山岩,挖掘起來容易,但隨後士壤會變硬。其實,早在基督徒之前,偤太人在第1世紀就如此進行。由於早期的基督徒相信死後的肉體會再復活,所以死後身體會被包裹在一張床單中,並放在壁龕,然後用烤粘土製成的墓碑覆蓋。而死者的名字會被刻在墓碑上,並附有一個基督教符號。由於一些地下墓穴專為早期基督徒的墓地;因此,有的墓穴牆壁會有銘文和信仰的壁畫藝術,如描繪了亞當和夏娃、好牧人、魚和鴿子等等。
第4世紀基督教成為國教後,死者越來越多地被埋葬在教堂的墓地。而地下墓穴就僅用於殉道士的追悼會。後來,洗劫羅馬的東哥特人、汪達爾人和倫巴第人都侵犯進入了地下墓穴,似乎是在尋找貴重的物品。地下墓穴到了10世紀,可說幾乎被廢棄了,而聖物也被轉移到地上的大教堂。直到19世紀,考古學家Giovanni Battista de Rossi(1822-1894)才發表了第一份關於地下墓穴的研究,此後地下墓穴才又引起世人及教會的關注。從1956 年和 1959 年,意大利當局在羅馬附近發現了更多的地下墓穴,而現在的地下墓穴是由「宗座神聖考古委員會」(Pontificia Commissione di Archeologia Sacra)在管理及修復,相信地下墓穴會成為紀念早期教會殉道士的重要朝聖場所。
Joyful Heart Renewal Ministries 的主任Ralph F. Wilson博士,在其一篇<地下墓穴中的早期基督教象徵>(Early Christian Symbols in the Catacombs)文章,提供我們更加了解早期基督徒常使用的信仰符號。如象徵「基督」的前兩個希臘文字母(ΧΡ)所組合的標誌(☧),它很早就被地下墓穴中受迫害的基督徒使用。後來,傳說君士坦丁在關鍵的戰爭中,在他軍隊面前舉起了這個標誌「☧」而獲勝。這個「靠此得勝」(殺人) 的「☧」標誌,現今的基督教會常常使用,但大多已不記得原意。此標誌若被君士坦丁的傳奇戰爭所取代的話,基督徒實不應多加使用(戰爭殺人) ,除非(☧,ΧΡ) 能還原其原初受迫害的基督徒象徽。盼望我們的教會在使用此象徵時,能標示此原意,儘管它也有可能是君士坦丁後再加繪上去的。
另外一個常見的象徵是「魚」。它源自馬太福音4:19耶穌所說:「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意即成為基督徒的意思。但在地下墓穴所描繪的「魚」,也是象徵基督。魚的希臘文Ichthus,由其字語剛好被基督徒解釋為「耶穌(Iesus,Jesus)基督(Xristos,Christ)是上帝(Theou,God)的兒子(Uios,son)及救世主(sator,savior)」。魚的記號在今日廣受基督徒的喜愛,也常在自己的車子貼上魚的圖像,表示我們開車會遵守交通標誌,不超速、不闖紅燈,不然就有愧初代的聖徒了。
其他如好牧羊人肩上扛著一隻羊的圖像,或嘴裡叼著橄欖枝的鴿子,象徵心靈平安幸福的圖像,或象徵永生的孔雀圖像,或象徵駛往永恆目的的船的教會,或象徵天上的勝利的棕櫚枝等等,都可在地下墓穴找到。而一個令今日教會驚奇的圖像,應該是基督徒在祈禱和讚美中舉起了雙臂,表達其靈魂沈思於在天堂裡的安寧。不知今日盛行敬拜讚美的基督徒們,你/妳們是否了解舉起雙臂的原初信仰意涵?有否準備好在敬拜讚美後的下一刻,隨時為主捨棄一切呢?
2022.08.26
哈佛大學神學院新約學與古代教會史教授Karen L. King,在一篇<古代基督教中的女性:新發現>(Women In Ancient Christianity: The New Discoveries )文章,不只提供我們有關這個主題的探討,也讓我們思考應對初代教會的女性信徒好好再深入研究。Karen教授說,在過去的二十年中,由於諸多女性神學家與歷史學者的興起,初代教會有關女性信徒被忽視的文本,和令人興奮的新發現中,其重要性重新被發現。
Karen認為我們熟悉的女性故事正在發生戲劇性的變化,如抹大拉的馬利亞,她確實是一位有影響力的人物,也推翻教會史前所認定她是一位悔改的妓女。寫於公元1世紀下半的福音書承認,女性們是耶穌最早的追隨者,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8:1-3)。
馬可福書第7章記載一位推羅西頓女性的故事,我們相信耶穌趕出她小女兒身上的污鬼,但同時耶穌也從她身上學到上帝的愛沒有受限於特定的群體和個人,而是屬於所有有信仰的人(可7:24-30)。另外,一位偤太女人用香水為他洗腳,馬利亞和馬大好客地招待他。當耶穌被捕時,他的男性門徒大多逃走,女性勇敢地陪他來到十字架下。不只如此,女性是主復活第一批的見證人,可見女性作為勇敢堅定門徒的事實,老早被以男性為中心的教會文化抹殺掉,以前如此,想想現在不也一樣嗎?
Karen教授又說女性在早期教會的發展也扮演重要角色,而第1世紀有很多重要影響的基督徒是女性。譬如,在保羅的書信中,他提到堅革哩教會一位熱心助人的女執事非比,希望羅馬教會能接納她(羅1:1-2)。他也向百基拉(Prisca)和亞居拉請安(羅16:3),百基拉與她的丈夫曾冒著生命危險救他。也向陪他坐監的親屬安多尼古和偤尼亞(Junia)請安,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 (羅16:7)。又向為主勞苦的土非拿氏、土富撒氏和安彼息氏請安(羅16:12) ,及魯孚和他母親請安,說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羅16:13)。最後,也向尼利亞的姊妹請安(羅16:15)。可見女性信徒在初代教會,也參與了重要的福音事工。
另外,保羅在腓立比書勸和的兩位女性信徒友阿爹Euodia和循都基Syntyche、其實也都是保羅的福音同工。Karen教授進一步分析,初代教會的信仰團體並不像現今各自擁有教堂建築,而是在人的家裡聚會,這時女性就發揮了關鍵作用。在保羅的書信中也提到類似家庭教會的女性領袖,如腓利門書1章2節的亞腓亞,或哥林多前書16章19節提到的百基拉的家庭教會。另外,使徒行傳16章15節記載的推雅推喇的呂底亞,和歌羅西書4章15節所說老底嘉的寧法,她們也是在團體禮拜中扮演重要角色。
當然,在古代教會中最突出的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在《達文西密碼》小說或電影中,儘管內容述及耶穌與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對夫妻且傳有血脈,並由一個秘密團體「錫安會」代代傳承所保護;基督宗教大可不必張羅旗鼓,視為異端邪說大加鞭笞。《達文西密碼》書中諸多關鍵性內容大多己被專家學者視為拼湊而成的小說情節而已。然而,有關抹大拉馬利亞在基督宗教中的門徒地位才值得批判此書的基督教會省思,至少在大貴鈎利後的羅馬教會,視她會一位妓女是有強化男性教階制度的用意。
其實,我們可以不用太在意將《達文西密碼》的小說劇情發展當真,但其中所激發我們好好去思考對聖經的不同見解是有助益,至少可從刻板的抹大拉的馬利亞的印象開始。根據1977年出版的《The Nag Hammadi Library》45本諾斯底文獻,其中5本稱為福音書,就是《真理福音》,《多馬福音》,《腓力福音》,《埃及福音》及《抹大拉馬利亞福音》。而《腓力福音》(Gospel of Philip:63章至64章)與《抹大拉馬利亞福音》(Gospel of Mary:17章至18章)就敍述著耶穌與抹大拉馬利亞的親蜜關係(但不能據此斷定是夫妻關係),以及她在早期門徒中的地位。
Karen教授提到抹大拉的馬利亞,作為受寵的一位門徒,被稱為「使徒的使徒」(apostle to the apostles),特別在與不相信耶穌復活的男性門徒比較時。而且主也曾對她說:「妳說明了啟示者的豐富」,「妳的心比所有的兄弟更傾向於天國」,視她為完全理解主教導的門徒之一。事實上,當其他門徒絕望時,馬利亞也會為他們向救主代求。
在另一本《耶穌基督的索菲亞》(the Sophia of Jesus Christ) 書中,抹大拉的馬利是7位女性和12男性門徒中的一員。他們在耶穌復活之後、升天之前,聚集一起聆聽救主的教導。而且馬利亞也被賦予講道的權柄,也與男性門徒同樣被主視為光明之子,被主託付管理萬有的責任。
女性神學家伊莉沙白、温德(Elisabeth Moltmann-Wendel,也是德國名神學家莫特曼之妻),在一篇<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的女友與第一位女使徒>就曾指出二個重要論點值得基督教會省思:一是早期代表友誼的馬利亞(耶穌女性友人)傳統漸被代表母愛的馬利亞(耶穌母親)傳統所取代,而被擠到邊陲;另一是抹大拉馬利亞的故事漸漸與罪人妓女的故事聯結,而成一齣罪與恩典的劇情,其中反映著男性教階主義的專權獨斷。
相對於其他男性門徒,身為女性的抹大拉的馬利亞其實更值得今日的基督教會重視,她對耶穌信仰的不動搖、不逃跑、首先與復活的耶穌相遇,以及作為一群忠貞女性信徒的領導者,不是比那些動搖、逃跑、不信耶穌復活的「男性使徒」更具「使徒地位」,更值得今日教會及社會尊敬嗎?
2022.08.27
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Chapel Hill分校比較宗教學教授Bart Ehrman,在其部落格一篇文章<早期基督教中的女使徒>(Women Apostles in Early Christianity),幫助我們澄清了早期教會有否女使徒,及一位女使徒的真正名字。Ehrman教授認為使徒就是耶穌死後的親密追隨者,他/她們將信息帶到國外,讓更多的人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通過他生平的事工、十字架上的死和復活,來完成上帝拯救世人的意旨,使人們能夠與上帝建立正確的關係。這樣說來,使徒可說是基督復活後,受他委託去宣揚福音的第一批見證人。
這其中有「女性」使徒們?Ehrman教授說,傳統刻板的印象都認為使徒是男人,而且只指向耶穌親自揀選的12位偤太男子門徒,這可能是為了符合舊約12支派的關聯,象徵12門徒如同舊12支派的族長一般。後來,由於保羅對使徒的詮釋及自己作為使徒的認同,使徒的涵意更加開放,包括耶穌的兄弟雅各也是;只是大多數人沒有意識到,在早期的教會也是有女性使徒。
使徒保羅在寫給羅馬基督徒的信中,提到了一位女使徒的名字。儘管他還未去過羅馬,在信的結尾,保羅向羅馬信眾中一些他前所認識的成員們請安問候。特別他提到「又問我親屬與我一同坐監的安多尼古和偤尼亞安.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裡。」(羅16:7)
安多尼古(Andronicus)是男人的名字,而偤尼亞(Junia)是女人的名字。Ehrman教授說我們對這兩個人一無所知:他/她們是夫妻嗎?哥哥姐姐?或是未婚的傳教士夥伴?他/她們是如何皈依基督的?他/她們到底作了什麼,而讓保羅視為如此特別?
雖然如此,Ehrman教授肯定的說,我們確實知道其中一位是女性,她是使徒,而且是有名望的,甚至比保羅還早皈依基督。Ehrman教授在此指出,英文聖經的翻譯者,有時因他們自己的偏見,而影響了這段經文正確的理解。特別在修訂標準版等古老的版本中,「偤尼亞」的名字發生了性別變化。在這些翻譯中,她的名字「偤尼亞」(一個女人的名字),被改成「偤尼亞斯」(一個男人的名字)。
為何翻譯人員會做出如此的改變?Ehrman教授認為保羅寫的是“Junia”,一個女性的名字,而事實上,Junia在古代世界也是一個常見的女性名字,但 Junias(男性)根本不是一個名字:它不會出現在任何古希臘文本中。那麼像修訂標準版這樣的翻譯又是怎麼回事?這純粹是父權偏見的問題嗎?是譯者無法相信一個女人可以成為使徒嗎?所以他們就把女人「偤尼亞」,變成了一個不存在的男人「偤尼亞斯」嗎?這真的值得今日的教會省思呢!教會真能跨越12(少數菁英) 偤太(種族) 男性(性別) 使徒的刻版限制嗎!
2022.08.29
《保羅與帖克拉行傳》(The Acts of Paul and Thecla)是初代教會眾多行傳與眾多跟隨基督的故事之一,它寫於公元2世紀下半葉,主要描繪一位女性Thecla,為了追隨使徒保羅而放棄婚姻與家庭,在遭遇到不同的迫害中,因堅守著她身體與心靈信仰的貞潔,而蒙受神蹟奇事般的救助。最後,她女扮男裝到處宣揚福音,可說是一部迷人、敘述早期女性基督徒的文本。由於故事中過於突顯女性的奇異能力及重視守貞,而不被以男性為主的教會會議採納,在與其它不被認可的諸多行傳中,不是被歸類為異端的諾斯底作品,就是次經或偽經。
聖靈降臨後的初代教會,由於耶穌已復活不在門徒身邊,門徒們對衪的想像空間就增大,衪是神或人(耶穌神性、人性統一性的神學問題) ?衪與上帝及聖靈關係又是如何(上帝、耶穌、聖靈統一性的神學問題) ?其實在第1世紀的晚期,羅馬存在著各種基督教團體,他們對耶穌的教義往往有著不同的理解。而這些不同的基督徒群體,也各自認為在聖靈的帶領下,保有了及傳播屬於他們自己的文本。
然而,這種多樣性一定會帶來教會的內部困擾,而漸有以彼得及保羅2位「使徒」下的羅馬教會為基準來作信仰衡量。所以,在2世紀末的一次聚會,可能是在羅馬,開始有了一份可被教會接受的文本清單,但這並非易事,它又持續了幾個世紀,經由教會的會議討論,決定接納或拒絕那些文本;而啟示錄,直到第4世紀的迦太基大公會議才成為正典的一部分,東方教會則遲到第7世紀的第三次君士坦丁堡會議才接納。而被拒絕的文本就被稱為「次經」,來自希臘語apocryphon,意思是需要隱藏的東西。
Thecla出生在小亞細亞以哥念的一個上流家庭,聽到保羅所宣講的貞潔和獨身的教導後(諾斯底觀點),放棄了婚約,成為一個堅定守貞的皈依者。她的母親Theocleia對她的行為感到憤怒,向當局控告保羅及自己的女兒。保羅被捕入獄後,Thecla還賄賂獄卒,整晚聆聽保羅所宣講的福音要義。為此,她的母親徹底放棄了她,盼她被判死刑。後來,Thecla被判在火柱上焚燒,但被一場神奇的傾盆大雨救了出來。逃走後,她會見了保羅,使徒讓她剪短頭髮,和他一起到地中海各地宣揚福音,但拒絕為她施洗,因為太快了。
Thecla和保羅來到了彼西底的安提阿。一個名叫Alexander的貴族被Thecla吸引,想要佔有她。文本說,保羅不但沒有幫忙,還假裝不認識她。她因反抗而被捕,再次判處死刑。她幾乎赤身裸體被扔進了一個充滿野生動物的競技場,不過一頭母獅保護著她。然後,Thecla又被丟進一個海豹的水池,但天火保護著她,而Thecla也自認這是她的洗禮。接著,超自然的火焰又救她脫離公牛的攻擊。而Thecla所受不平遭遇,也激起安提阿的女性公民們強烈抗議,並全心全意地公開支持她。
為了宣揚福音,她打扮成男人樣式。當她在邁拉找到保羅後,保羅任命她為教師,去宣揚貞潔之道。Thecla發誓要絕對守貞,並鼓勵跟隨主的女性保持未婚狀態。多年後,Thecla回到以哥念,試圖與她的母親和解。最後,她來到塞琉西亞,並在那裡殉道。但另一版本說,Thecla成了一個隱士,住在山洞裡,並為人提供醫療服務。這個行為惱怒了當地醫生,而慫恿一群異教徒,想去強暴當時己90歲的Thecla。文本說上帝以超自然的方式封閉她的山洞,保護住她的貞節。在《保羅與帖克拉行傳》最後的11章說她:「18歲時從以哥念來的處女 Thecla是上帝的第一位殉道者和使徒。後來,她一半在旅行,一半在山洞裡出家,共72年,所以當主帶她時,她已經90歲了。」
在《保羅與帖克拉行傳》的第1章裡,描述保羅是「身材矮小,眉毛相接,禿頂,弓形腿,強壯的體格,空心的眼睛,大而彎曲的鼻子。他充滿了優雅,因為有時他像男人一樣出現,有時他擁有天使的容貌。」而此書特別著重貞潔,認為這是保羅教導的,如童貞女的身體和靈魂是有福的;因為她們是上帝所悅納的。對童貞的強調與對肉體的完全否認,這是早期諾斯底派的思想,而Thecla 的文本,就成了鼓吹童女守貞的理想模型。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初代教父大多不同意《保羅與帖克拉行傳》裡的諾斯底思想,但教父們大多知道此文本是以通俗的希臘語書寫,但因為它的故事充滿著浪漫又驚奇,而受到一般信眾的歡迎。而且此文本後來還以多種語言保存下來:科普特語、敘利亞語、亞美尼亞語、斯拉夫語及埃塞俄比亞語等等。甚至,羅馬米蘭的早期教父安波羅修(Ambrose)還說:Thecla因著忠心而得救。在8世紀後的加洛林王朝,Thecla的頭骨遺物被放置於米蘭教堂,她的名字也被列入聖徒名單;在教堂左中殿的盡頭,有一座大型祭壇供奉著她。
有學者認為《保羅與帖克拉行傳》不受早期男性教父的青睞,主要原因並非它來自諾斯底的文本,而是Thecla作為一個有能力、魅力的獨立女性,她會對當代的女性產生諸多的的影響力,進而威脅到以男性為主的教會建制。以初代教會的價值體系來看,女性最好結婚,並按照社會對性別的規定行事,女性顯然價值較低,應該沉默和被動。而此文本的確打破了性別應遵守的界限,對當時的教會是一大挑戰。現今的教會,雖然女性的參與已是平常之事,但要出人頭地,好像也要遵守教會內的界限才有機會。膽大挑戰教會權威者,好像不容易生存呢!
聖Thecla和狂野野獸;浮雕可能是 5 世紀在埃及製作的,現在在堪薩斯城的納爾遜阿特金斯博物館。(照片來自 R. Huggins 的 Wikimedia Commons)。
另外一張圖片是米蘭大教堂的聖Thecla祭壇,路易吉·比西,1872年。
2022.08.31
最近因2名執法警察被殘忍地殺害,引起各界對兇犯要處以死刑的聲浪再起。那麼基督宗教又以什麼態度來看待死刑呢?眾所皆知,現今的天主教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明確表示反對死刑,他說人的尊嚴和生命的神聖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價值。為此,他還改變《天主教教理》,認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使用死刑,儘管它並不一定對實行死刑的天主教國家有任何約束力。
澳大利亞的The Conversation網站,於2018年曾刊出一篇<你能成為基督徒且支持死刑嗎?>(Can you be Christian and support the death penalty?) 文章,從中探討天主教會對死刑議題的不同轉變。文章提到13世紀的天主教神學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認為為了社會更大的福祉,死刑是正當的。而後來的新教改革者也支持國家實施死刑的權利,如約翰加爾文就認為,基督徒說的寬恕並不是要去推翻既定的法律。
天主教教宗約翰保羅二世於1995年發表了Evangelium Vitae通諭,明確表達贊成廢除死刑的立場。約翰保羅二世說:除了死刑,現代國家還有其他的選擇,可以不用剝奪犯罪者悔改的可能性。1997年3月,在美國Fordham大學舉行的「犯罪與懲罰」( Crime and punishment)的研討會上,Mgr. Renato Martino主教也重申天主教會所主張的基本和神聖的生命權,認為可以有不流血的方法,來確保社會的安全。
現今的天主教,在教宗方濟各的領導下,可說是「廢死聯盟」的先鋒。教宗方濟各在他的信函中,對死刑議題提出以下幾點看法:首先,它承認天主教會以前曾教導過死刑在某些情況下是適當的。其次,教宗認為現代的監禁方法,己經有效地保護社會免受犯罪者的侵害。最後,教宗認為天主教教義對此議題看法的發展,與前兩位教宗約翰保羅二世和本篤十六世的想法是一致的。因為約翰保羅二世主張,死刑只在「絕對必要」的情況下才可進行;而本篤十六世是支持廢除死刑的。在此,教宗方濟各強調寬恕的倫理,雖然社會正義適用於所有公民,但那些危害社會的人,應該是通過肯定生命的悔悟,而非只是以死亡的懲罰來作彌補。
基督教對死刑的看法並無一致定見,雖然在舊約的出埃及記21章12節說:「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但在新約耶穌的教導,卻要他的跟隨者放棄報仇的想法,甚至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交給他。不夠,當基督教與國家權力的聯繫越來越緊密時,歐洲基督教君主經常對敵對者或犯罪者所執行的死刑,就受到教會的支持,不管它是否行使正當。特別在歐洲的中世紀,教會法庭就曾把成千上萬的女巫和異教徒判處有罪,再交由世俗當局執行死刑。有趣的是,幾個世紀以來,基督徒都一直主張死刑的正當性,並為其辯護。如今,隨著文明的進展,復仇的概念逐漸轉向由理性的懲罰取代,而使愈來愈多的教會逐漸反對死刑,並進而積極爭取廢除。
1989年世界歸正教會聯盟(the World Alliance of Reformed Churches)就曾宣稱:「在死刑實施的地方,上帝的救贖之愛就被侵犯。」1990年3月,普世教協(WCC)也曾發佈一份宣言,無條件的反對死刑,認為國家剝奪人的生命,無疑是篡奪了上帝的旨意。普世教協更進一步建議各國政府應廢除死刑,並迅速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中第二項有關廢除死刑的議定書。
美國天主教「正義與和平」(Justice and Peace)的秘書長Nakombo Frédéric神父,在一篇文章<基督徒反對死刑的論辯>(The christian argument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提出天主教會反對死刑的論點大概有幾項:一是死刑不尊重生命權:有罪的人的生命權,不應取決於別人判斷他是否值得。教會主張生命權是絕對的,不可輕易剝奪。再來,死刑不是有效的威懾手段:雖然處決罪犯是一條簡單的出路,但死刑從未被證明比其他形式的懲罰,更能達到有效的威懾力。反之,它可能導致一不做二不休的暴力累進。預防犯罪的最好辦法,不是施加更嚴厲的懲罰,而是保證所有罪行都將受到懲罰。
Nakombo神父進而認為在司法制度不完全的國家、或獨裁國家,處決人民確實存在很大風險。如果死刑是作為打擊異己或壓迫言論白由,甚至它是歧視性的特別適用於少數的族、窮人或宗教團體成員的話。當然,最重要的是死刑是不可逆轉的。死刑不允許有罪的人可以有機會悔改,它打斷了任何的癒合、及讓有罪的人重新融入社會的過程。這正意謂著死刑並不是在懲罰罪犯,而是要報復消滅他或她。Nakombo神父的結論是,我們不能成為基督徒又同時支持死刑,死刑與天主教會的信仰立場背道而馳,也與福音相悖。
說來,天主教的官方立場是相當清楚的反對死刑。當陳水扁律師於2000年當選台灣的總統時,台灣的天主教樞機主教單國璽就曾在當年4月拜訪總統當選人陳水扁,並提出廢除死刑的建議。當然,廢除死刑在台灣的社會各界要取得一致共識是不易的,就是基督宗教內部也存有歧見。在此,特別推薦曾任玉山神學院的陳文珊老師所編寫的《基督宗教死刑議題研究》,我想這是值得基督教會深思的實際議題。下回,我們再檢視約翰、加爾文及長老會大家庭對此議題的看法,供台灣教會參考。
2022.09.01
作為長老教會的一份子,雖然對加爾文的宗教改革精神及其一生為此的奮鬥讚譽有加,但並非盲目相信加爾文所說、所作都是正確無誤。顯然,加爾文跟16世紀的人們一樣,犯了我們這個時代認為是錯誤的事,其中之一就是對Michael Servetus的信仰,採取不寬容死刑的懲罰。
美國一位聖經學者Paul Penley,在2015年發表一篇文章<約翰加爾文殺了神學家對手:自以為義壞的聖經詮釋>(John Calvin Killed Rival Theologians: Bad Bible Interpretation Justified It) 後,引起很大的爭論。如果我們能屏心靜氣地讀完這篇文章,也許自省會比懊惱來的有用,畢竟加爾文是16世紀的人物,他留下的資產,如果是正面,我們就學習;如果是負面,我們則自省,不要在我們這個時代再犯。
其實,Paul Penley教授的論點之一,是指出加爾文犯了他同時代的人的錯誤,即對不同神學觀點的人採取不寬容的態度,而且還自認這樣作是有聖經依據。如果加爾文沒有政治權柄或影響力的話也就算了;問題不是,加爾文在日內瓦的行事是具有政治影響力的,即使他只是提供意見而己,並沒有親自點燃火把,將異端者活活的燒死。
Paul Penley教授指出,在加爾文寫給好友法惹爾的一封私人信件中,他闡述了這樣的想法:「我相信,除了法官的任何判決之外,罪犯在劊子手的手中遭受長期的折磨,並非沒有上帝的特殊意旨。」Penley教授說加爾文會有這樣的想法,歸究於他對舊約律法的認知。加爾文認為在舊約利未記24章16節:「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證明了對異端判處死刑是合理的;而所有舊約的律法,並沒有因耶穌帶來的新約而被擱置,舊約中的道德律法仍然適用於當代的教會。
加爾文剛來日內瓦從事宗教改革時,因執行嚴格的道德紀律,將人們逐出教會,引起民怨,而於1538年被議會要求離開。1541年,議會期盼他返回以解決教會分裂,為此,市議會批准了他的教會條例,而教會法庭也可監督日內瓦公民的生活紀律。在加爾文領導的教會法庭中,每週四會開會審查公民的信仰案件,雖然教會無權監禁、流放或懲罰有罪的人,但加爾文仍然可以說服城市議會行使這樣的權力。有一例子說到1547年7月26日,當時一位持不同神學見解的Jacques Gruet,因在加爾文的講壇上,放置一封信稱他為偽君子,而被逮捕,遭受了一個月的折磨後才被斬首。
Michael Servetus是一位西班牙醫生,因反抗羅馬天主教會而來日內瓦避難。加爾文於1546年2月13日寫給法惹爾的信中說,如果我同意Servetus到這裡來,也不會為他的安全作出保證。就這樣,Servetus來到了日內瓦,似乎輕忽加爾文對反對他的預定論的人,是會採敢嚴厲措施的。在日內瓦市議會的記錄裡,就曾記錄一項判決,一名公開反對加爾文預定論的人,在該市的主要十字路口被鞭打,然後被驅逐出境。
Penley教授說日內瓦市議會,於1552年11月宣布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是任何人都不得反對的神聖教義,就這樣Servetus被逮捕並以異端罪名起訴。市議會控告他38項罪名,包括拒絕三位一體和嬰兒洗禮、對原罪的否認及對基督神性的否認。最後,市議會判處他死刑,在火柱上焚燒。加爾文懇求以斬首代替殘忍的火柱,但無濟於事。1553年10月27日,火燒的綠色木頭從Servetus的腳向上燒起,他尖叫著並向耶穌祈禱,火焰順著他的身體向上蔓延,燒毀綁在他胸前的神學書籍,作為他異端的象徵。加爾文說他的傲慢摧毀了他,因著他的異端而受到懲罰。
擔任Third Millennial Ministries神學編輯的Joseph R. Nally, Jr. 博士,一位研究加爾文的學者,在一篇<加爾文謀害了Servetus?>(Did Calvin murder Servetus?) 文章,大力的為加爾文辯解,認為加爾文也是被迫參與於那個時代,可以判不同思想的人死刑的悲劇。Nally博士說Servetus被判為異端,這在當時歐洲的許多地方,包括日內瓦,會被認為是叛國罪而處以死刑。
異端在中古世紀的命運是悲慘的,會以火刑作為懲罰(連身體的血都燒掉),如1327年,意大利科學家 Cecco d'Ascoli 因使用星星計算出耶穌的出生日期,而被燒死;1415年,布拉格大學校長Jan Hus被燒死;1525年,Thomas Munzer也是被活活燒死在火刑柱上。以1500年代的歷史文獻來看,Nally博士說至少有14人遭受此刑罰,並記錄在案。
Nally博士進一步說,Servetus於1553年2月己被法國天主教會譴責為異端,並於4月被捕,但3天後逃脫。同年6月Servetus被判異端罪名成立。在前往意大利的途中,Servetus在日內瓦停留,於8月被日內瓦當局再度逮捕。法國的引渡請求被拒絕後,Servetus就在日內瓦受審,因罪名成立而於1553年10月27日,在火刑柱上燒死。
Nally博士說加爾文曾警告Servetus不要前來日內瓦,因為會受到懲罰。在那個年代,多數的基督教國家或城市,會錯誤地根據申命記13:1-18將異端處死。加爾文當然也不例外,儘管他只是出庭作證。根據Nally博士的說法,從1546 年起,加爾文就通過信函與Servetus交談,在一封信中加爾文這樣寫道:「我既不恨你,也不鄙視你;也不想迫害你;但當我看到你如此大膽地侮辱純正的教義時,我會像鐵一樣堅硬。」 加爾文甚至寄了一份<基督教要義>的副本給他,但Servetus卻將他的批評寫在裡面,這可能真的惱怒了加爾文。
記錄這段往事,對作為加爾文派的一份子是痛苦的。儘管後來的加爾文派教會於1903年紀念Servetus受難350週年時,在原地建立一座贖罪的紀念碑,公開的對這個錯誤的行為表示歉意,並懺悔地在碑文寫道:「加爾文犯了同時代人們的錯誤」。也許,承認將Servetus定罪,處以死刑是錯誤的事,並為此懺悔的加爾文派教會;往後才有可能學習實容,並對死刑有新的認知!
2022.09.02
第四世紀以前,教會由於受到迫害和死亡的威脅,所以一直都反對死刑。但君士坦丁後的基督教,漸漸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時,不得不也逐漸承認國家有權判處死刑,而君主是擁有奪取人生命的權力,甚至對異端或異教徒實行死亡的懲罰。這時候,一些奉迎時尚的教會領袖,就會在聖經裡尋找支持死刑的證據,如出埃及記21章12節所說:「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或23-25節所說:「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等等。
中世紀時,作為國教的基督教,其教理大致已建制完成,而重要的問題不再是內部的「異端」,或外來的「異教徒」;而是教會的領袖,所謂的「教宗」,能否擁有像皇帝般治人於死地的權力。之前,教會是將自己認為的「異端」,交給國家權力機構來執行死罪;此時,教會必須借助政治的力量,才能將異端也視為是一種政治罪行,而判處死刑。1199年,教宗在Vergentis senium的法令中,更加肯定自己的權力:「如果誹謗國家的罪犯被判處死刑,那麼那些冒犯基督的人,更有理由判處死刑,因為冒犯永恆的君王,比得罪世俗的君王要嚴重得多。」
在11和12世紀,由於羅馬教會的貪婪,在西歐發生一場名為「瓦勒度派」(the Vaudois)的宗教改革運動,盼望教會能回歸使徒時代的簡單信仰。該運動推動了教會內部的改革,也促成了各種宗教組織的出現。爾後,這些威脅到羅馬教宗的改革運動,就逐漸地被天主教興起的「異端裁判所」一一消滅。一篇文章<基督教有關死刑立場的進展>(The Evolution of the Christian Position on the Death Penalty),提到羅馬教會對死刑的看法,第一次受到挑戰是來自「瓦勒度派」的主張,他們提出不希望罪人死亡,而是希望他們能夠悔改皈依。不夠,到了13世紀,代表羅馬教會的阿奎那仍然寫道:「如果任何人對社會構成威脅,而且他的罪會傳染給他人,那麼代表共同的利益來將他處死,是值得稱讚和有益的。」
宗教改革時期也是一樣,如果新教的教會被世俗權力承認的話,意謂著新教的教會也會遵行世俗權力所行使的死刑懲罰;或像前天主教會,將自己認定的異端罪犯,交由世俗權力處置。17世紀後,由喬治、福克斯(George Fox,1624-1691)所創立的貴格會,才可說是最早公開反對死刑的基督教團體,也由此福克斯還被英國人監禁。
在<基督教有關死刑立場的進展>文章提到,1764年義大利的法學家Cessare Beccaria寫了一本《論罪與罰》(On Crime and Punishments),來挑戰當時歐洲的懲罰思想。而且,從18世紀開始,廢奴運動(包括廢除死刑),成為社會進步的意識想法。義大利的托斯卡納大公國首先廢除了死刑,儘管到了20世紀,歐洲的一些國家仍繼續執行死刑的懲罰。在19世紀後所謂的「新世界」,許多政府認為死刑是不必要和野蠻的而廢除。拉丁美洲和加拿大的大部分地區,完全廢除死刑,而美國的幾個州也跟著廢除死刑。
目前,廢除死刑運動在新教的教會是被廣泛的接受,雖然也有教派全然反對,也有一些教派提出折衷,只對惡名昭彰毫無悔意之人執行死刑。在這之中,世界歸正教會聯盟在1989年重申其立場:「在實施死刑的地方,上帝的救贖之愛就被侵犯了。」而普世教協(WCC)也於1990年3月通過一項宣言,宣佈無條件反對死刑,宣稱:「認識到所有的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在奪走人的生命時,國家也篡奪了上帝的意志」。普世教協還呼籲所有國家應廢除死刑,並迅速簽署關於廢除死刑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以美國為例來說,大約有3千多人在死囚牢房等待執行,然而自1977年以來,也有130多名死囚被無罪釋放。一個調查顯示:被判謀殺白人的囚犯,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是被判謀殺非裔美國人的3倍以上。當然,若以經濟衡量,最高刑罰的終身監禁是比死刑要昂貴的多。儘管如此,美國長老教會PC(USA),仍然呼籲結束死刑。在1959年第171屆的大會,美國長老教會發表聲明:「相信死刑不能基於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愛的啟示,及聖經所解釋的寬恕」。大會也同時呼籲基督徒來「尋求作惡者的救贖,而不是他們的死亡。」
1977年的大會,美國長老教會仍然呼籲其成員,努力防止處決現在被判處死刑的人;努力反對在州和聯邦法律中恢復死刑的企圖,並為廢除這些法律而努力;並為改善司法系統而努力,以便我們的社會,在處理構成安全和福利嚴重威脅的人,不必用激進的手段作為處置。因為,死刑只是一種復仇的表達,不是在於上帝在十字架上的公義之愛。
1985年,美國長老教會大會仍然重申先前的立場,繼續反對死刑。2000年的第 212屆大會。也同樣重申歷屆大會的立場;要求立即暫停所有適用死刑的所有處決;大會並向美國總統、國會代表,以及等待執行死刑囚犯的37個州的州長和立法者,傳達立即暫停對死刑執行的呼籲;但也同時呼籲要為受害者及其家人禱告。美國長老教會長期以來,一直認為死刑是錯誤的,因為它違背了上帝對人類的計劃,它貶低了人類生命的價值,而且它也不是減少犯罪和暴力的有效方法。
其實,贊同死刑與癈除死刑的觀點,都值得今日的教會重視。對前者來說,死刑維護了法律秩序,維護了社會公平。而後者認為,懲罰應在於康復。從這個角度來看,也許建立一個全面的懲罰監獄制度,作為「修復性正義」的落實,是比簡單的「以仇報仇」的死刑可能來的有益。不知作為普世長老教會一份子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台灣的死刑議題,有什麼話可說?
2022.09.04
Stephen Bennett Bevans是天主教聖言會(Societas Verbi Divini)的神父。他於1971年被按立神職後,於菲律賓擔任傳教士9年。1986年在美國聖母大學獲得神學博士後,就任教於芝加哥的天主教神學聯盟(Catholic Theological Union in Chicago),直到2015年退休。其間,於2002年因出版一本《處境化神學模式》(Models of Contextual Theology )而聞名。
Bevans認為在過去的神學書籍和文章,大量使用了「模式」來作為神學主題的研究方法。1976年,Peter Schineller以4種糸統模式,探討基督論與教會論。1978年,Thomas F. O'Meara在理解基督教會的方法論中,也提出幾種模式的哲學思考。除此之外,愈來會多的神學著作,以模式的方法來探討宗教儀式、牧靈活動及禮儀慶典。當然David Tracy有關神學回應的5種模式方法,以及Sallie McFague有關談論上帝的3種模式類型,都是此方法的應用。P.28
對天主教來說,Bevans認為Avery Dulles的《教會模式》(Models of the Church) 此書,可說已成為梵二後羅馬天主教的古典著作。Dulles提出5種令人信服的教會模式;作為一個機構(as institution)、作為奧秘的聖餐(as mystical communion)、作為聖事(as sacrament)、及作為先驅(as herald)和作為僕人(as servant)等等。在此書中,Dulles從末世論、牧靈學及普世主義等來重新檢驗這些模式,思考在教會學的牧養與靈性意義上,這些不同的模式中有那些是需要保留,有那些是需要捨棄。
Dulles說使用模式來探討神學議題的靈感,是來自理查、尼布爾(Richard Niebuhr)的《基督與文化》(Christ and Christ)一書。尼布爾自己聲稱在此書所引用的5種類型,是來自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City of God),托爾奇(Ernst Troeltsch)的《基督教社會思想史》(The Social Teaching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es) 及心理學家榮格的《心理類型》(Psychological Types) 等這些書的靈感。
此外,Dulles也從從Ian G. Barbour、Ian T. Ramsey 和 Max Black 的著作發展了他的模式概念。這些人在面對邏輯實證主義對神學語言的挑戰中,認為自然科學領域的模式使用,也可適用於神學論述。特別在Ramsey所說的「揭露模式」(disclosure models)和Dulles所謂的「啟發模式」(heuristic models)方面,複雜的神學現實,如教會或上帝的恩典或人類的救贖,可以被表達、反思和批判。 這些模式如Paul Ricoeur所說的可以「引發思考」,但沒有一種模式能捕捉到所有考慮的現實;然而,每一個模式都可以幫助人,以一種超理性的方式進入現實的奧秘。P.29
「模式」(model)一詞,在當代思想中有多種含義。Ian G. Barbour 區分了術語的4種用途:實驗性、邏輯性、數學和理論性等等。Barbour指出,為了比較科學和神學中模式的使用,他把主要的焦點放在「理論性的模式」(the theoretical model) 上。Barbour說這種模式是為特定目的,而在複雜系統的行為中,所選擇的一個象徵性表示;這也如Dulles在他的《啟示模式》(Models of Revelation)一書所說的:模式是:「一個相對簡單、人工構建的案例,被發現對於處理更複雜和差異化的現實,是很有用和具啟發性」。P.29
Barbour說模式是要認真對待,但並非只是字面意思,如人們不會認為教會只是一個機構,或只是一個僕人的象徵。我們說上帝是父親,並不意味著上帝確實只具有男性特徵。一個模式參與了所有語言的隱喻性質,雖然它肯定了某些真實的事物,但它從未真正捕捉到那個現實。因此,人們以模式來解釋事物時,要永遠記住「是」或「不是」,都只是一種隱喻性的張力。儘管如此,Barbour 還是認為模式不僅僅是有用的虛構,它還揭示了現實。
模式就像圖像和符號一樣,提供了人們了解現實所有豐富性和複雜性的方式。 但要切記的是,模式提供的知識始終是人為的和不充分的,但絕不能說是錯誤或僅僅是主觀。如以上帝作為父親的模式來說,它提供了對上帝奧秘的一種理解,但不是排他性的理解,除非它是有意或被利用或誤用。在這方面,我個人覺得女性神學家也可以「女性模式」來解說上帝,但我們都知道上帝是超越性別的。
尼布爾的《基督與文化》提供一個很好的模式範例,每個模式代表著一種「世界觀」(worldview),一種看待世界的方式,代表著各種理解現實的不同方式,也說明著現實總是比我們想像來的複雜。也因為這樣,以模式來理解現實的一部份才有可能。而且,每個模式可能都是互補的,這樣才能呈現現實的複雜性。Bevans說,在包容性的意義上,所有模式都需要由其他模式來補充。一個好的神學系統,除了引用它自己的根源隱喻外,通常也會接受更多的觀點,作為更新其理解的可能性。如果硬把所有東西都擠進一種模式,那注定會是搖搖欲墜要倒下的架構。
在此,Bevans以聖經傳統(scripture tradition)的過去經驗(experience of past),與人類處境(human context)的現今經驗(experience of present),如文化、社會的變遷與定位的對比中,提出了6種不同的處境化神學模式:二種是處於兩端的人類學模式(Anthropological model)與反文化模式(Countercultural model);一個是站在人類經驗的視野,另一個則以聖經傳統為重。而居中的有實踐模式(Praxis model)、綜合模式(Synthetic model)、翻譯模式(Translation model)及居上的超越模式(Transcendental model)等等。雖然每個模式都有各自的觀點,但也可與其它的一些模式相容。P.32
在這6種模式中,沒有一個模式可詳盡或概括所有信仰的適用。某些處境,可能需要神學家來保護已接受的聖經傳統及其世界觀,並藉由不同語言的翻譯,來傳達到不同的地方;但某些處境,可能迫使神學家不得不重視其自己的文化,發現它同樣藏有救恩的啟示;而某些處境,則會要求神學家去關心自己的現實生活並付出社會行動;而有些處境則引導神學家向上,指出信仰中所隱含的靈性奧秘,或它所包含和表達的精神價值與豐富性的財富。當然,某些處境則提供有利情況,讓神學家嘗試將所有元素,保持綜合完美平衡此極其艱鉅的任務。
2022.09.05
使徒行傳16章後半,很詳細記載歐洲第一位歸信者是一位女性呂底亞,她似乎固定在安息日來到河邊一個禱告的地方聚會。看來,腓立比的偤太人人數可能不夠多,不足法定人數來組成一個被認可的偤太會堂。因此,他們在水源旁邊建立一個祈禱所,以方便儀式進行中的清潔,也由此吸引外邦的歸信者加入。呂底亞是一位賣紫色布疋的女商人,來自推雅推喇城,素來敬拜上帝。就這樣,上帝通過馬其頓的呼聲,帶領保羅來到腓立比,讓她因著保羅所講的話來皈依福音,一家人領受洗禮,並大方開放家庭,成為歐洲第一間的家庭教會。(徒16:12-15)
也許,馬其頓呼聲的另一個含意就在於此,就是建立一個以外邦女性為首的家庭教會。如果福音只停留在偤太社區,沒有為外邦開放的話,初代教會就不容易會有女性領袖。記得在第一世紀的羅馬文化,女性贊助人在社區的公共生活,是非常活躍並具有影響力的。呂底亞不但沒有受到偤太會堂文化對女性領導的限制,也因著歸信福音,她的家成為家庭教會的贊助人,並擔任會眾領袖。
澳大利亞的新約學者Marg Mowczko,在一篇文章<推雅推喇的呂底亞:腓立比教會的創始成員>(Lydia of Thyatira: The founding member of the Philippian Church)提出一個看法,認為呂底亞這個名字可能是以城市的名稱,來作為個人或特殊社群的稱謂。因為在前希臘化時代,推雅推喇是位於呂底亞和密西亞的邊界(在現代土耳其的最西部),如果她的原籍地是來自推雅推喇一個叫呂底亞城市的話,那呂底亞可能是一個被釋放的奴隸。不過,Marg也指出當時一個名叫Julia Lydia的撒丁人,和一個名叫Julia Lydia Laterane的以弗所人,她們的地位都很崇高。所以呂底亞以前是奴隸,純粹是猜想。
呂底亞的家鄉推雅推喇,素來以紫色染料和紡織品而聞名。呂底亞很可能是一個獨立的企業主,在腓立比向富有的客戶出售布料,因擁有財富而被視為有地位的女性。當時的腓立比,女性是可承擔諸多領導角色,如宗教上的職務,或因支付公共工程的費用,而可在建築物的上面刻上自己的名字,甚至豎立雕像。加拿大McMaster Divinity College的新約教授Cynthia Westfall,在其《保羅與性別:恢復使徒在基督裡男女的異象》(Paul and Gender: Reclaiming the Apostle's Vision for Men and Women in Christ) 一書,指出在一世紀的羅馬世界,像呂底亞這樣的女性,以她們作為公共領域贊助人的角色,卻實是影響了早期的教會。
Peter Foxwell在《聖經觀點的領導期刊》(Journal of Biblical Perspectives in Leadership) 所寫<呂底亞是腓立比教會的領袖嗎?> (Was Lydia a Leader of the Church in Philippi?) ,提供很多的參考資料,其中之一是有關呂底亞的婚姻狀況和家庭生活。Foxwell坦言不知道呂底亞是否已婚、單身、離婚或喪偶。然而,可以從聖經文本中找到一些有用的見解,如使徒行傳的作者並沒有將呂底亞與男人聯繫起來。在古羅馬文化中,女性通常是經由她們的男性而聞名。
另外,Westfall也說,在呂底亞的故事中,沒有提到丈夫或父親,這是不尋常的。因為在聖經時代,女性通常是經由她們與男人的關係來識別。也許,呂底亞可能是喪偶或離婚,也沒有倖存的成年男性親屬。根據當時的羅馬法,離婚很容易也很普遍,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它不會是醜聞,也不會導致任何恥辱感。
Foxwell進一步解釋在使徒行傳16章15節中,家庭和家都是同一個希臘語oikos,它不是指建築物,而是說在呂底亞領導和照顧下的大家庭,包括配偶、孩子、家庭傭人、奴隸和勞工等等;甚至商業夥伴和房客,在古羅馬的社會也都被認為是家庭的成員。Foxwell說這個房子是基於共同的經濟、社會、心理和宗教因素的紐帶,而結合在一起的。而主人理當給予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們,一種安全感和認同的歸屬感。
呂底亞作為一家之主,可能是一位寡婦、離婚者,或只是有錢的單身女性,但通過帶領其家庭成員一起接受基督教的洗禮,確實展示了她在家中的權威。另外,在她的家中招待保羅和他的團隊,顯示她的家後來成為提供歸信福音者的聚會場所。而保羅和他的團隊,以及歸信的成員也都受到了她的保護,這也是歐洲第一間家庭教會的大概雛形。
在第1世紀的羅馬社會,女性確實可以在羅馬社會中扮演重要角色。從腓立比和其他羅馬城市所發現的銘文,表明不同社會階層的女性,擔任著公民職務,擁有或管理企業。而且,有時也擔任各種私人和公共事業的贊助人。一位名叫 Junia Theodora 的希臘女性。她是哥林多的羅馬公民,因其贊助商業和政治活動而受到表彰。Junia讓我們聯想到呂底亞,她可能是腓立比偤太社區的贊助人,後來成為腓立比教會的贊助人和領袖。
腓立比教會的信眾,很可能像一個大家庭,而呂底亞就是一位可供給眾人需要的大家長,盡心盡力守護著這個信仰的家庭。作為一個傑出、富有、獨立的女商人,她的領導才能值得在此敘述;但更重要的是她的信仰及愛心,這樣的女性在今日的教會處處可見,如果我們的教會不讓她們有更多機會,參與在教會服事的話,那就真的是太浪費了。
2022.09.09
Bevans認為在處境化神學的6種模式中,「翻譯模式」是最多使用的。天主教神學家Robert Schreiter也說羅馬天主教所更新的禮儀文本,大部份也是以翻譯模式來作為指導。翻譯模式的實踐者指出,此方式可在聖經本身找到,也是認真對待神學背景的最古老方式。如教宗約翰保羅二世說,保羅在路司得和雅典的演講(徒14:15-17和17:22-31)就是福音翻譯的最好例子。
美國Fuller神學院的人類學和跨文化教授Charles Kraft,就認為在不斷變化但總是特定的處境中,將基督教信息翻譯,只是基督教神學原始精神的恢復而己。不過,原本如此具有適應性的信息,很快就被希臘文化的範疇所俘虜。因此,每一個真正的神學,都必須將信息從這個希臘文化範疇中解放出來,並恢復到原來的靈活性。這樣說來,在許多的面向,每一種處境神學的模式都會是翻譯的模式;因為總有一些內容需要適應,或適應於特定的文化。不過,很多模式會成為翻譯模式的主因,是它堅持福音的信息是永恆不變的。P.37
翻譯模式其實並非我們單純想像的,將一個語言翻成另一個語言就好。因為各種語言都有其深層結構,而這些結構不僅僅是簡單的詞彙和語法對應,它們也是各種情感和文化內涵的載體。然而,逐字翻譯和一致性原則的認定,是對語言性質和翻譯過程本身誤解的結果。翻譯的焦點,其實只是模糊地看到信息原始編碼的活力。我們所說的「忠實於原始檔」,經常是忽視了當代文化和語言的參與,而且如上所說,它不只是古代、現代在時間上的差異而已,它也包含二個不同文化結構在空間上的差異。說來,翻譯模式可說是最簡單,也是最不容易的一種模式。
由此,任何翻譯不僅僅是單詞和語法的翻譯,也必須是意義的翻譯。一個好的翻譯是捕捉文本精神的翻譯。Bevans說掌握一種語言的明顯標誌,是當一個人能夠理解該語言的笑話時,因為幽默經常出現於雙重詞和慣用語中。因此,翻譯的語言必須是慣用語,正如Kraft所說,它必須通過「動態同等效能」(dynamic-equivalence) 的方式來完成。這種「動態同等效能」的翻譯方法,其目的是在當代聽眾或讀者中,能引起與原始聽眾或讀者相同的反應。也如美國語言學家Eugene Nida和計算建模學者Charles Taber所說,聖經的翻譯不僅必須提供人們可以理解的信息,而且也必須是人們可以感受到的相關性,然後在行動中回應它。P.39
神學真理必須以「動態同等效能」來翻譯,或像跨文化,在伴隨聽眾概念框架的語言中重新創造,讓信息的相關性真正能被聽眾正確感知。所以,經由翻譯模式,Bevans認為我們不僅僅是將一種文化的教義語言,與另一種文化的教義語言逐字逐句地對應起來;更進一步,我們是將教義的含義,在另一種文化背景來作翻譯,而這樣的翻譯可能會使這些教義看起來,與它們最初的表述截然不同。不過,翻譯模式就是認為,有「某些東西」必須使它與被譯者的內部適合;或有「某些東西」必須被接收。P.39
翻譯模型的基本前提,是基督教的信息是超文化的或超處境的。這個模式的實踐者談到一個「福音核心」,其基本前提的比喻就如同內核和軀殼:福音的核心被文化的外殼所包圍。有一些神學家如Saphir Athyal 或 Byang Kato,簡單地把福音的核心稱為「基督的道成肉身」,也有一些神學家如Donald McGavran,認為福音的本質是有更多的內容,如對三位一體上帝的信仰,聖經及聖經中規定的條例和教義。神學家Max Stackhouse也概述了福音的內核,即人類墮落了,需要醫治和救恩;正如聖經所見證的,上帝的啟示發生在人類歷史中;三位一體的上帝信仰,對世界上的生命意味著什麼;及耶穌是基督,在耶穌裡男人和女人都可找到生命的真正意義等等。
無論如何,採用翻譯模式的人非常清楚的是,一個基本的、超處境的信息是可以與被處境綁定的表達方式分開。因此,將特定的基督教教義,實踐置於處境中的第一步,是剝離它的文本外殼,以便找到福音的核心。一旦「赤裸的福音」(naked gospel)被揭示出來,人們就會在「受體情境」(receptor situation)中搜索適當的術語、動作或故事來重新包裝信息。當兩者不僅在神學和人類學,也在真實的宗教和文化的協助下,被發現和組合在一起時;福音的特定面向,至少在這個時間和這個地方,已經被相對成功地翻譯了。
在方法論上,重要的是要去注意,這一過程的起點始終是超文化、超處境的基本學說。前太平洋宗教學院著名的Robert McAfee Brown教授也曾說過:對於翻譯模型來說,福音的內容將會影響文化和社會背景。Bevans也提到在80年代的菲律賓天主教會,也出現了一個討論,即天主教學院和大學的神學院,是否應該培養出菲律賓基督徒(Filipino Christians)或基督教菲律賓人(Christian Filipinos)。Bevans說就翻譯模式而言,前一個答案才是正確的。P.41
對翻譯模式來說,經驗、文化、社會定位和社會變化雖是重要的,但它們從未像超文化、永不改變的福音信息那樣重要。如果福音價值觀和文化價值觀,在處境化過程中發生衝突的話,毫無疑問,福音信息的內容必須先得到保留,而不是文化的價值觀和實踐。最終,處境情況是信息的載體。Bevans認為最初的福音信息,是被包裹在某種文化中,並體現在某些人的經驗裡。但在許多的情況下,這些處境顯然是次要因素,正如教宗約翰二十三世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開幕詞所說:「在信仰裡古代教義的實質是一回事,而其呈現方式又是另一回事。」
到目前為止,我們所說的都意味著對神聖啟示的理解,這種理解既是命題的,也是定量的。特別對那些具有福音派背景的人,首先強調的是信息或福音核心的優先順序,表明啟示被理解為是最主要的關注。在此,福音也許可以簡化為一個基本概念,例如基督的主權,而且這是一個不能妥協的命題。其次,啟示被理解為不僅與人類經驗和文化在品質上不同,而且在數量上也不同。在與新環境或新宗教的對遇中,基督教的信息將絕對新的東西,帶入了該特定背景。當然,在特定的基督徒信息被傳講時,它才會真正起作用。所以為了有效地宣揚這個信息,它必須披上語言和模式的外衣,讓新環境中的男人和女人都能夠理解。P.41
關於翻譯模式,要考慮的最後一個前提,是它相信所有文化都具有相同的基本結構。儘管每種文化是有獨特的表達方式和行為方式,但仍然可以在一種文化的各個面向,和另一種文化的各個面向之間,找到某種粗略的對應關係。如果要在實踐中制定翻譯模式的基本要點,那麼這個前提就是必要的:一種文化的每個概念,可以根據另一種文化的概念來進行翻譯。
這個過程就像一個人把種子從一個特定的地方,帶到另一個特定的地方。他/她們相信種子種的地方,其土壤與原來的種植地基本上是相同的。種子會發芽,生長,並在新的土地上真正紮根,即使種子的起源來自其他地方。因此,福音不管是在亞洲文化的土壤播下,或在菲律賓的農耕中播下,它都會在這些處境的士地紮根,不管這個世界是如何變遷,它永遠會說著永恆的話語。P.42
翻譯模式關注的是聖經及基督教傳統中的信息,其重點在於基督徒的身份認同,它比情境現實或文化認同來的重要。有趣的是,它與「反文化模式」一樣,有話要對世界說明,認定福音的信息可以為黑暗和動蕩的世界,帶來光明與和平。因此,重要的是,基督教有關生命的信息,應該被當代人們清楚地聽到和理解,而不是以無關緊要或過於隨和或妥協的方式呈現。
Bevans認為翻譯模式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是,它意識到處境現實的矛盾性,無論是一個人或一個社群的經歷,一種文化或一種宗教的價值觀體系,一個人的社會位置、認同或是世界是處於變遷。對於翻譯模式的實踐者來說,沒有必要對聖經中每個良善的概念,或每節鼓舞人心的經文,抱有原旨主義的信仰。同樣地,他/她們也不必為教會的每一個教義,或教會在其漫長,有時不那麼光榮的歷史中,為其行動採取辯護。翻譯者意識到,聖經和傳統的許多表述,也是一種文化的產物,需要在每一個轉捩點上,把福音的基本信息抽離出來。
然而,翻譯模式的問題就在於其神學方法的前提,認為每種文化都大致相似,正如Robert Schreite所觀察到的,很少有人問到是否真的存在這種相似之處,而這些相似之處在新文化中是否具有相同的意義。在此,Bevans說了一個例子,一夫多妻制的婚姻似乎違背了耶穌的教導,當然它也不會是教會的主張。但近年來,人類學家和神學家都指出這種婚姻模式,對某些非洲社會的秩序和凝聚力是極其重要的。問題是,如果一種文化的深層結構,可以被理解的話,是否也可用更深層的基督教涵義來作詮釋。P.43
翻譯模式受到批評的地方是,「赤裸裸的福音」是極不可能存在的。而重要的是,不要把嬰兒(福音)和洗澡水(處境)一起扔掉,這是翻譯模式強烈主張的。然而,問題就在於如何知道兩者之間的確切區別,因為「除了某種人類的表述外,我們是無法獲得福音的。」Krikor Haleblian說的很好,文化就像洋蔥,有各種層次,文化的形象不只是覆蓋內核的外殼而己。Bevans說基督教的信息,總是被文化灌輸的(inculturated),而不是要去找到一個基本核心,人們必須找到一種方法來辨別文化模式,這些模式可道成肉身,或可以化身為基督徒的存在和意義。P.43
另外,Bevans認為翻譯模式所隱含的啟示概念是一種命題,是可以批判的。啟示不僅僅是來自上帝的信息,也是基督徒必須相信的真理告白。啟示是神在人類生活和人類社會中同在的顯現,而聖經就代表著以色列和早期基督教社區,在特定的時代和特定的社會中顯現的書面記錄。在當代的經文研究中,我們應該清楚意識到,聖經的文本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命令,而是有信仰的男女,在生活中掙扎著,從信仰中理解出來的結果。而且在這些掙扎的信仰生活中,上帝的同在,往往不是那麼不言自明。Bevans說接受聖經和傳統作為上帝的話語,就是接受一種挑戰。這表明神學家不應找尋找包裹在新外殼中的一個內核,而是在洋蔥的每一層,尋找上帝的同在。
Bevans總結說翻譯模式既不能被拒絕,也不能不加批判地接受。有些時候,若試圖想在世俗和後現代的文化中傳播福音的話,就有必要先轉譯自己對基督教的理解。然後在整個福音傳播的過程中,福音和教會傳統的完整性才能得到保障。總之,翻譯模式所強調的永恆信息,永遠不會被特定文化內容的調整或改編所超越,只不過,所謂上帝的道成肉身,它的確是需要更認真地來看待這個世界及其內涵。P.44
2022.09.10
英國廣播公司(BBC) 於日前的新聞,播出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過世的消息,而引來全球的追悼和惋惜。享年96歲的女王在位70年,可說歷經了這個世界最多的變動,但也如同新任女首相Liz Truss所說:「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是建造現代英國的岩石,我們的國家在她的統治下成長和繁榮。」她剛繼位的兒子查理三世國王說:「 我們深切哀悼一位珍愛的君王,和一位深受愛戴的母親的過世。」我想,在全球哀悼之際,英國王室的未來也是值得關切。。
美國著名作家傑西卡、皮爾斯、羅通迪(Jessica Pearce Rotondi)於2021年寫了一篇<關於英國皇室歷史的7個關鍵事實>(7 Key Facts About British Royal History) 的文章,探討了英國皇室中7件值得了解的變化事物,從英格蘭第一任國王是誰?到現今剛過世的英國女王以利沙白等等,讓我們了解身為皇室成員,比我們想像中的複雜更為複雜。
文章中提到英格蘭第一任國王是威塞克斯家族(the House of Wessex)的Athelstan (895-939 AD),他是阿爾弗雷德大帝(Alfred the Great)的孫子,也是現今剛過世伊麗莎白二世女王(Queen Elizabeth II)的第30代曾祖父。盎格魯-撒克遜國王Athelstan擊敗了最後的維京入侵者,並鞏固了不列顛,統治時間為925年至 939年。
1066年,英格蘭的統治者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開始了王位傳給長子的君王制。直到1702年,英國議會通過了《定居法案》(the Act of Settlement)才有所改變。該法案明文規定,在威廉三世國王(William III)去世後,頭銜或君主將傳給安妮Anne(威廉三世皇后瑪麗的妹妹)和她的後代,這意味著女性可以繼承王位,因為沒有男性繼承人可以取代。當時,英國普通法規定男性繼承人是先於姐妹繼承王位。《定居法案》也為了鞏固英格蘭教會的權力,規定任何與羅馬天主教徒結婚的繼承人,都不能繼承英國王位。2013年,英國國會通過了《王位繼承法》,這回王位繼承改為長子或長女,意味著王國的繼承人,不再看重他/她們的性別如何。
其實,早在15世紀,英國王室就開始與平民通婚,儘管在一個血統決定權力的家庭中,這種婚姻總是有爭議的。1464年,國王愛德華四世(Edward IV)秘密娶了寡婦伊麗莎白、伍德維爾(Elizabeth Woodville)。另外,未來的國王詹姆斯二世(James II)也娶了一個平民安妮、海德(Anne Hyde),當時她已經懷孕了,不過在詹姆斯二世成為國王之前就去世了。1772年,英國通過了《皇室婚姻法》,即英國君王有權否決家庭成員的婚姻。因為當時的喬治三世(George III)對弟弟亨利王子(Prince Henry)與平民安妮霍頓(Anne Horton)的婚姻,是憤怒不同意的。從此,皇室成員的婚姻都要徵求王室的許可,而皇室平民婚姻幾乎消失了近 250 年。。
近代有名的例子,是伊麗莎白二世女王拒絕了她妹妹瑪格麗特公主(Princess Margaret)與王室侍從彼得、湯森(Peter Townsend)婚姻的請求,因為女王認為離婚的彼得湯森是不合適的。這個愛情浪漫故事,在後來婚姻與放棄王室繼承的爭戰中,瑪格麗特最終選擇了王室而放棄了彼得、湯森。不過,隨著2013年王室繼承法的修改,只限定王室繼承人中的前6名,才需在君主的許可下結婚。
另外,傑西卡也提到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英格蘭的國王和王后都沒有姓氏。當時,在位的君王都以他/她們的家族名稱來稱呼。比如亨利八世和他的孩子都是都鐸王朝,其次是斯圖亞特王朝。一次大戰發生時,英格蘭與德國交戰,尷尬的是當時的國王喬治五世,其祖父阿爾伯特親王出生在德國,而喬治五世是經由他,繼承了薩克森-科堡-哥達家族(the House of Saxe-Coburg-Gotha)的頭銜。為此,英國王室的姓氏被替換為更現代的英文姓氏,譬如:溫莎(Windsor)這個名字的靈感,是來自征服者威廉所建立的溫莎城堡。
由於社會的進展及女性權益的提升,隨著婚姻、離婚和伴侶關係的社會變動,皇室婚姻也產生了變化。查爾斯王子和戴安娜王妃的孩子都被允許與平民結婚:威廉王子(Prince William)於2011年,與擁有一家派對用品公司的女兒凱特、米德爾頓(Kate Middleton)結婚,他的弟弟哈利王子(Prince Harry)也於2018年與美國女演員梅根、馬克爾(Meghan Markle)結婚。那麼,王室成員可以離婚嗎?
1820 年,國王喬治四世(George IV)前往議會,試圖與他不倫的妻子卡羅琳(Caroline of Brunswick)離婚,他指責她不忠。不過,他只是成功地引發了醜聞,但並不允許他離婚,因為國王不能同時擁有皇冠和離婚文件。1936年,愛德華八世(Edward VIII)為了迎娶兩次離婚的美國人沃利斯、辛普森(Wallis Simpson)而退位。他是最後一位被迫在愛情和繼承之間做出選擇的皇室成員。
1978年,伊麗莎白二世女王淮予她的妹妹瑪格麗特公主離婚。1996年,女王也批准了她的兒子查爾斯王子和戴安娜王妃離婚。而查爾斯也於2005年與同樣離婚的卡米拉、帕克鮑爾斯結婚,而他的兒子哈里也於2018年與離婚的梅根、馬克爾結婚。其實,英國國教是直到2002年,才允許離婚的王室成員可以再婚。由於君王也是英國教會的領袖,王位繼承人實際上是被禁止與離婚的人結婚,或者他/她們自己也被禁止離婚。諷刺的是,英國教會是享利八世因羅馬天主教會不允許他離棄他的第一任妻子凱瑟琳,憤而脫離建立的。
文章末尾,傑西卡也提到英國國王不僅是英格蘭、蘇格蘭及愛爾蘭的國王,也是英聯邦16個國家的女王,包括Antigua、Barbuda、Australia、Bahamas、Barbados、Belize、Canada、Grenada、Jamaica、New Zealand、Papua New Guinea、Saint Kitts and Nevis、Saint Lucia、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the Solomon Islands和Tuvalu等等。不過,其中值得我們觀察的是,加入中國一帶一路的巴布亞新幾內亞(Papua New Guinea) ,在民主運作的大英國協及想獨霸全球的中國一帶一路之間,它的未來好壞,說不定還會與台灣的末來好壞相關呢?
2022.09.12
處境神學的人類學模式,幾乎與翻譯模式及反文化模式處於光譜的另一端,儘管後兩者的性質還是有所不同。如果翻譯模式的主要關注,是在認真對待文化,社會變革和歷史的同時,去保有其基督徒身份的話;那麼人類學模式的主要關注,是作為有基督信仰的人,是該如何保存其文化認同。在這個模式中,重要的是,去理解基督教是有關人的滿足與實現。這不是說特定的當地處境不能挑戰,而是基督教對當地處境的挑戰,常常是以西方的角度來評斷,Bevans說這顯然不是來自上帝本身的視野,而是來自西方文化價值的判斷。
如果翻譯模式可以訴諸使徒行傳17章作為其真實性基礎的話,那麼人類學模式是可以引用馬太福音15:21-28,那位推羅西頓迦南婦女的信心說辭。不可否認,我們的主耶穌也被她的信仰所感動啟發。從傳統來看,人類學模式的實踐者,常引用第2世紀教父游斯汀殉道者(Justin Martyr)的觀點,即其他宗教和文化都可視為「道的種子」。或是,天主教在梵二會議後的開放視野,認為「作為耶穌的當代門徒,可以通過真誠和耐心的對話來瞭解,那位豐盛的上帝在地球各國中所分配的寶藏。」普世教協(The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 的「世界福音傳道委員會」(Commission on World Mission and Evangelism),於1990的信仰諮詢小組會議中也說:「我們蒙召去研究不同的文化環境,看似奇怪、有時是冒犯性的聲音,但這不僅只是為了爭論或改變他們,也是為了向他們學習,來深化我們對福音的視野和理解。」p.54
Bevans認為人類學模式在兩種意義上是「人類學」的。一是,這個模式以人類的價值和善良為中心,認為人類經驗雖是有限的,但在文化、社會變革、地理和歷史環境中卻能實現人性的良善,這是判斷特定處境是否真實的基本標準,也是上帝在每個人、每個社會和每一種文化中,彰顯了衪神聖的同在。因此神學主要涉及的是,關注和聆聽處境的文化情況,以讓隱藏的上帝的同在,可以在情境的一般結構中表現出來,而且通常是以令人驚訝的方式呈現。
另一是,由於這個模式是人類學的,所以它應用了人類學、社會科學的見解。通過這門學科,人類學模式的實踐者,試圖更清楚地理解構成人類文化的人際關係和意義脈絡,而且上帝是在其中,提供生命意義和醫治。人類學模式的第二種意義指出,這種處境神學方法的主要重點是文化。對於這種模式,特別是在對一個民族文化的研究和同情認同中,人們找到了符號和概念,用它來充分表達該民族的信仰。但這並不是說,這種模式的實踐者否認聖經或基督教傳統的重要性,它只是特別關注真實的文化認同而己。P.55
以前通用的「本土化」(indigenization)一詞,可能可以作為這個模式含義的替代用語。Bevans說這個詞語在英文中雖然有點尷尬,但它卻很好地表達了這樣的一種觀點,即這種模式關注的是本土的(indigenous),或對一個民族及其文化的適當性。天主教神學聯盟(Catholic Theological Union)的系統神學教授Robert Schreiter,曾引用「第三世界神學家普世協會」(the Ecumenical Association of Third World Theologians) 所使用的這個「本士化J術語,談到了各種專注於文化認同(cultural identity)和其連續性(continuity)的「民族誌學模型」(ethnographic models)。Bevans說他喜歡使用「人類學」這個詞語,是因為上面描述的雙重意義相當豐富;而且,這個模式比其他任何模式都更關注人類的文化,作為神聖啟示的地方性及有效性,以及作為神學的來源,它與聖經和傳統的來源是相等的。
英國神學家M. A. C. Warren在其編著的《基督徒臨在系列》(Christian Presence Series),曾說:「我們接近另一個民族、另一種文化、另一種宗教的首要任務,是脫掉我們的鞋子(take off our shoes),因為我們接近的地方是聖潔的。否則,我們可能會發現我們自己是踩在別人的夢想上。更嚴重的是,我們可能忘了,在我們到來之前,上帝已經在這裡。」在這段有名的語句中,M. A. C. Warren提醒我們要常常保有深刻的謙卑,記得上帝在任何時候,任何國家都有衪美好的旨意安排。當我們接近一個不同於我們信仰的人群時,理應本著一種期待的精神,去發現上帝是如何的對他/她們說話,以及我們自己在這次的相遇中,又是如何重新發現上帝恩典和愛的新理解。這個觀點清楚地表達了人類學模式的核心和引導性的見解:人性;因此人類的處境,是好的、神聖的、有價值的。人類學模式強調,正是在這樣的人類文化中,我們發現了上帝的啟示。P.56
Bevans進而認為人類學模式的實踐者,不是將聖經視為一套教義,而是理解聖經是以色列和早期基督教社區生活中,在社會和文化條件及宗教經歷中所衍生的產物。人類學模型也沒有將傳統的教義,理解為來自啟示直接的話語,而是將教義視為,始終受西歐各種文化和社會政治條件所制約而形成的。使用翻譯模式的人,基本上是認為自己會將拯救的信息帶入處境中,並確保它以相關及有吸引力的方式呈現;但對人類學模式的實踐者來說,是去尋找隱藏在價值觀,關係模式和處境中的上帝啟示和自我顯現。
耶穌會神父Robert T. Rush描述了自梵二以來,天主教宣教神學的改變。以前的傳教士可能會被描繪成「珍珠商人」(pearl merchant),但梵二後的宣教神學認為更好的描述是「尋寶者」(treasure hunter)的形象。雖然聖經和基督教傳統可以作為地圖,為了方便搜索而需要翻譯;但真正的工作,是涉及深入挖掘文化本身的歷史和傳統,因為在那裡才可以找到寶藏。Bevans說,寶藏當然是神在基督裡的恩典,而這種醫治、救贖的同在,也是隱藏在每種文化和每種宗教的方式中。人類學模式的實踐者堅持認為,雖然接受基督教可能會挑戰當地的文化,但它不會從根本上改變它。人類學模式認為,特定的當地文化和更廣泛的基督教是互惠互利的。
Bevans在此區分了以創造為中心的神學,和以救贖為中心的神學之不同。以救贖為中心的神學,即使它可能承認處境的重要性,但在實際的神學化過程中,它不會在方法論上為處境提供太多的空間。然而,以創造為中心的神學取向,是將人類經驗,特別是文化經驗,視為在特定情況下所揭示的上帝同在。Bevans進一步認為人類學模式的實踐者,是以創造為中心的基本神學立場,建立在對創造之善的信念上。P.57
因此,人類學模式的出發點是呈現人類經驗,特別關注人類文化,世俗或宗教。1983年,在非洲的宣教師會議上,Simon Smith發表了一篇論文,談到「文化灌輸」(inculturation)的真正含義是什麼?Smith接著分享他幾年前在非洲與一群非洲神學家,是非洲神學家(African theologians),而非在非洲的神學家(theologians in Africa)的對話。當人們談到非洲的文化灌輸時,人們必須認識到文化的首要地位。當我們談論文化,其實我們習慣於強調啟示或教條,或其他一些給定的東西。但對於非洲人來說,非洲文化才是首要的。不管非洲人是否都同意Smith的觀點,他的說法指出人類學模式的一個關鍵前提:塑造基督教的方式是文化的灌輸,如McAfee Brown所說,人類學模式就是「處境影響內容」。
特別在其更激進或更純粹的形式中,人類學模式看到了特定的處境是獨特的。因此,人類學模式很少依賴其他傳統,和其他文化的見解來表達信仰。菲律賓神學家也是神父的Leonardo N. Mercado,說菲律賓神學的產生,需要與菲律賓的思想以及菲律賓的形象和價值觀合作。雖然西方神學有其優點,但沉浸在西方範疇中的菲律賓人,會發現自己是一個囚犯。Mercado還提到最後一個前提:對於人類學模式來說,一般文化主體的經驗,一般人,是人們尋找文化表現的地方。因此,人們是最好的處境化者,而西方主流模式對他/她們的影響越少,就越好。
因此,訓練有素的神學家角色,不是告訴人們表達信仰的最佳方式就是依靠專家。相反,他/她們的角色只是反射者或「設題者」(thematizer),提供聖經和傳統背景,使人們能夠去發展自己的神學。Bevans說這樣的神學家,其角色非常像助產士,在分娩時以其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提供説明,但並沒有真正直接參與分娩本身。然而,神學家必須始終是一個參與者,並對情境或文化有真正的同理。P.58
因此,通過應用人類學和社會學的方法,人類學模式的實踐者試圖傾聽特定的處境,以便在其複雜的文化結構中,聽到上帝的話語。自時間開始以來,上帝的話語就像一顆休眠的種子,一樣隱藏在那裡,並準備隨時發芽和完全成長。例如,對菲律賓「群體價值」(sakop) 的取向分析,菲律賓人首先是將自己理解為群體的成員而不是個人,這可能是菲律賓人可以活出,上帝的教會作為群體奧秘的方式。非洲獨立教會等流行的宗教運動等團體的分析也是,若以女性的經歷來仔細反思,可能會產生理解經文、傳統來源和整個教義傳統的新方法。
同樣地,在一種語言中,一個民族或文化看待世界的方式,會被重新發現,例如,Dionisio Miranda以他對加祿語(Tagalog word) loob一詞的深入分析,開始了他的菲律賓倫理建構。Bevans說他的同事John Kaserow在分析漢字「神甫」時,指出了整個祭司神學的奧秘。最後,人類學模式也使用於宗教間的對話,從中以收集的智慧來作為材料,這是可以產生真正具有文化敏感性的神學。Bevans說1974年,當東亞的天主教主教們談到發展亞洲靈性的必要性時,就贊同運用宗教對話這種特別的方法。主教們認為東方文化或冥想方法等,是可用來發展「道成肉身」的基督教神學元素。
人類學模式的優點,是來自它以極其嚴肅的態度對待人類現實的事實。它證明所有受造物的良善,也證明上帝愛這個世界,且差派祂的獨生子來到這個世界(約3:16)。它對啟示的概念超越了翻譯模式,因為它認識到啟示在本質上不只是一個信息,而是能在平凡的生活中,與上帝的愛和醫治大能相遇。它對聖經和傳統的理解是一個「系列的地方神學」(series of local theologies),Bevans說這比認為這些神學的來源只是偶然的文化條件,更忠實於當代的學術。P.59
這種模式還有一個優點,就是讓男性和女性都能以全新的眼光看待基督教。基督教在此,是一種關於如何更忠實於生活的觀點,即個人是作為一個文化和歷史的主體。作為一個基督徒,堅持人類學的模式,就是要成為完全的人,這是為了找到也許更具挑戰性。但總是更豐富的生命。這可說是一種全新的神學方式。
人類學模式的另外優勢面向是,它從人們所處的位置開始,以人們的真實問題和興趣作為起點,而不是從其他處境所提出的問題來強加接受。人類學家Jon Kirby指出,在非洲傳福音不那麼成功的原因,是基督教還沒有被呈現是一個真正可解決非洲人問題的體系。我們怎麼能談論不斷增長的「非洲教會」,或「本土化」,或「福音處境化」,而不首先睜開眼睛和耳朵聽看,了解人們所經歷的和理解的問題呢?人類學模式會試圖通過「與基督教傳統的對話來回答這些問題」,使這種傳統能夠真正解決當地情況所提出的問題,而不僅僅是基督教傳統過去處理過的問題。P.60
然而,這種模式的主要危險是,它很容易成為文化浪漫主義的犧牲品。一方面,這種浪漫主義會對當地的文化處境,不加批判的接受。另一方面,這種文化浪漫主義且無視於這樣的一個事實,即人類學模式的實踐者所描繪的文化田園詩般的圖景,其實並不存在。我們知道的文化一直是處在變遷,它們由於各種因素而變化,其中最重要的是與基督教的相遇,及其以截然不同的文化形式來作為表達。如果一個神學或某個特定的教會,以基督教處境化的名義抵制文化的變革,那麼這種抵抗,並不是打開一種文化的最大潛力,而是作為一種保守的力量而起作用,就像阿富汗的塔利班與阿富汗文化一樣, 他們實踐的伊斯蘭教是徹底的本土化,並盡可能地與西方的影響隔絕。P.60
但是,這種孤立最終是否能符合各自人民的最佳利益,還遠遠未能確定。Bevans說如果創建一個美國基督教,但同時沒有考慮到美國在當今世界中的作用,那將是一種羞恥。21世紀初人類的整個狀況的特點,是需要相互依存和具有全球意識,而不是被封閉在可明確定義的文化群體中。
使用人類學模式往往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我們說過處境神學在某種程度上,都是一種翻譯的努力:不僅需要關注當前的經驗、文化、社會位置和社會變革,而且過去的經文和傳統的經歷也需要特別被重視。然而,人類學模式的理想,卻是從特定的處境出發來思考福音的意義。有一點需特別注意的是,人類學模式雖看重當地本土文化與社會政治處境,但其獲得的理解仍需依靠西方人類學及社會科學的援助;說來,儘管人類學模式試圖抵禦其他外來文化的影響,但其方法仍取決於外來西方人類學和其他社會科學的事實表明,它不可能是完全孤立於外。
總之,人類學模式的見解是,神學家必須從信仰實存的地方開始,那就是在特定的人們生活處境中作為起點。而上帝也正在這個被歷史、文化和一種特定語言所包圍的世界,對它說話。忽視這一點,就是忽視神學的活力來源。但是,如果只聽聖經和傳統中所記錄的現在,而不聽聽過去的話,Bevans說它就會像聽一首單聲道的交響曲一般,無法在完全立體的聲中活躍碰跳起來。
2022.09.14
如果翻譯模式注重於特定處境中的基督徒身份,並試圖保持與古老和更廣泛傳統的連續性;或人類學模式偏重於基督徒生活的特定處境,並試圖發展他們獨特表達信仰方式的話;那麼,實踐處境神學的模式則看重基督徒在處境中的身份,特別是從社會變動此角度來理解處境。菲律賓女性神學家Virginia Fabella,於1979年在斯裡蘭卡舉行的亞洲神學會議中,指出這種實踐的神學模式,與上述兩者在範圍和起點上,有意義上的不同。它必須在採納啟示的福音信息,與聆處境作出努力。雖然這個實踐模式的神學家,繼續使用「採納」(adaptation),也試圖從聖經或基督教傳統的角度(翻譯模式),或以本土文化和宗教為基礎(人類學模型),但它還有一種新的推動力量,就是將神學置於處境動態的過程,它結合了言語和行動,對變化持開放態度,並展望未來。p.70
這種新的神學方式,就是實踐模式。這個模式通常與所謂的解放神學類似,但也被用於新興的「實踐神學」學科。這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其巨大力量來自於,認識到上帝不僅在文化結構中,也在歷史結構及社會變動中,顯現上帝的同在。實踐模式是一種反思行動的神學,在辨別社會變動的進程與意義作出貢獻。因此,它的靈感既不是來自經典文本,也不是經典行為,而是來自現在的現實和未來的可能性。
翻譯模式可能如保羅的努力,將耶穌的信息翻譯成希臘語言,來作為其模式的聖經基礎;而人類學模式則以當代人的理解,來認知聖經信息的形成。如同教父見證的文本,實踐模式在基督教傳統中也有一個粗略的先例,如先知的傳統不僅在言語上,而且也要在行動上付出(以賽亞書,阿摩司);也如新約的信息,不僅是要聽道,而且還要行道,如此做(雅各書1:22),實踐模式充分證明基督教的倫理行為與其神學思想是有密切聯繫的,如卡爾、巴特(Karl Barth)所說:「只有去實踐聽到的話語,才是真正的聽眾」。古巴裔美國衛理公會的神學家Justo González也認為,他的神學是源於他作為主教和牧師的實踐,這也是根源於早期教父愛任紐(Irenaeus)在里昂的的工作實踐。p.71
「實踐」(praxis)一詞,經常被用作練習(practice) 或行動(action) 。例如,人們會將「實用型」說成是「專業型」。然而,這種用法其實是錯誤的,「實踐」是一個技術用語,其根源來自馬克思主義、法蘭克福學派和Paulo Freire的教育哲學。這個術語,表示一般的思維方法或模式,特別用在神學的表達方法。幾年前,在墨西哥舉行的拉丁美洲神學家會議上,在薩爾瓦多工作的神學家Jon Sobrino特別指出,歐洲神學和拉丁美洲神學之間的區別,是就根植於它對現代性兩個「時刻」(moments)的不同反應。Sobrino說正是對這些時刻的本質理解,以及它們之間的根本差異,我們才能理解「實踐」的正確意涵。P.71
現代性的第一個時刻,是以笛卡爾的思想為特徵,特別在康德的哲學,引入了理性和主觀責任的想法。這種現代轉向是深刻且具有革命性的,因為從那時刻起,沒有什麼被認為是真正的信仰或正確的道德。因此,服從外部權威,原則上是一個不健全的個人判斷。在這場幾乎滲透到男性和女性看待世界的思想革命之後,神學如果要在世界上成為可信,就不能再僅僅從權威的角度進行嚴肅的爭論。因此,神學方法所需要的不是繼續引用「證明文本」(proof texts),無論是來自聖經,或來自教會的教導(後來被稱為權威),還是來自傑出神學家的思想。Bevans說,首先有必要的是,嚴格使用歷史批判方法,找出教會真正相信什麼,又為什麼相信它,以及這種信仰是否仍然必要?p.71
然後,在理性的反思運動中,神學要試圖探究所相信的東西的意義。正是通過這種方式來應對啟蒙運動所帶來的理性挑戰。在此,歐洲和北美的神學發展了對神學本質的理解,所有偉大的現代神學家,從十九世紀的施萊爾馬赫(Schleiermacher)和穆勒(Johann Adam Möhler),到本世紀的巴特(Karl Barth)、田立克(Paul Tillich)和拉納(Karl Rahner)等等,都在努力確保基督徒所相信的,能既準確又有意義地表達出來。P.72
Sobrino指出,第二個時刻,也許才是更重要的時刻,這是馬克思所描述的時刻。馬克思的突破,是在於他發現理性或智力,不足以構成真正的知識。即使一個人懂得運用知識,雖比相信別人的權威要好得多,但還是不夠。馬克思認為,當我們的理性與我們的行動相結合並受到挑戰時,我們才清楚,我們不僅是歷史進程的客體,也是歷史進程的主體。也許,這可用馬克思對費爾巴哈批判的一句名言來作概括:「哲學家們只是用各種方式來解釋世界,但關鍵是要改變它。」
在這種理解方式中,神學變得不僅僅是清晰而且是有意義的思考。它成為一種表達個人信仰的方式,這種方式來自基督徒個人對特定行為方式的承諾,並為將來帶來更深思熟慮,和更堅定的行動計劃。Sobrino說,拉丁美洲的人是以這種神學理解為導向,對他們來說,神學的實踐不僅僅是「正確的思想」(right thinking),或「正統的教義」(ortho-doxy),更是「正確的行動」(right acting) 或「正統的實踐」(ortho-proxy)。
當我們談論處境神學的實踐模式時,其核心見解就是神學不僅通過基督教信仰的陳述來作表達,更是經由基督徒對行動的承諾來完成。但重要的是,神學被理解為在基督徒生活中,這兩個面向(理論與行動)不斷對話的產物。實踐模式採用的方法,就是在最深刻的意義上,被理解為知識作為行動與知識作為內容的統一。它的工作信念是:「真理是在歷史的層面,而不是在思想的領域。」Paulo Freire說,實踐是「有反思的行動」(action with reflection)。在反思的行動中,兩者合而為一。實踐模式的實踐者相信,在這種實踐的概念中,他們發現一種新的和深刻的神學方法,比其他方法更能充分處理過去的經驗(聖經,傳統)和現在的經驗(人類經驗,文化,社會位置和社會變革)。
實踐模式通常也被稱為「解放模式」,Bevans說其主要原因是歐洲的政治神學家(如J. Moltmann和J. B. Metz J.B.),或拉丁美洲的神學家,在最充分的意義上發展了這個特定模式。然而,另一個原因,更符合實踐作為神學方法的基本承諾,是基督徒的行動;即這種行動發生在一個有罪的世界,和一個有罪的世界結構中,而且很明顯,這些結構縱容那些支持的人,壓迫那些不支持的人。Bevans說這樣的解放或實踐模式,必須通過尋求改變,來對抗這種壓迫性的結構。
解放和轉變,不是逐漸的發展或友好的勸說,是男人和女人實現他/她們成為上帝真正兒女,此呼召的唯一途徑。隨著實踐模式的實踐者開始重讀聖經和基督教傳統,他/她們開始揭露許多被遺忘的基督教信息,及其在希伯來宗教中的根源。聖經本身就是人類自由鬥爭的產物,耶穌的信息主要的不是關於教義的教導,而是關於動搖結構的態度和行動的信息,罪不能通過妥協來抗衡,必須通過徹底地重新安排每個人的生活來對抗。社會變動以及窮人和被壓迫者的社會地位,從此開始被視為是神學的特權來源。從基督教原則的,及從窮人和邊緣化群體的角度來看,致力於社會變動,不僅導致社會變動,而且也是對上帝本身,有了更深刻、和更具挑戰性的了解。p.72
Bevans說,儘管解放神學與實踐模式密切相關,但他仍選擇稱其為實踐模式。原因有二個:一是,這種神學處境化的方式,不一定非要以解放為主題,例如,在結構不公義不是很猖獗的背景下,來進行神學研究。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仍然可以通過實踐,和反思自己的行為來神學化。另一是實踐模式這個術語,比解放模式更清楚地揭示,它不是一個特定的主題,而是一個特定的方法。儘管解放神學的方法是有效的,但它的革命性影響,更多還是來自其作為對實踐的批判性反思(critical reflection on praxis)。
由此可知,實踐模式的關鍵前提就是洞察力。雖然,傳統的神學方式,可以被描述為「信仰尋求理解」,但實踐模式會說神學是一個「信仰尋求智慧行動」的過程。1976年,第三世界的神學家在坦尚尼亞的Dar es Salaam開會,談論從他/她們國家出現的新型神學,在結論他/她們寫下了如此尖銳的話語:「我們拒絕一種脫離行動的學術神學,因它是無關緊要。我們已準備好與認識論徹底決裂,使承諾成為神學的第一個行動,並對第三世界現實的實踐進行批判性反思。」解放神學家Leonardo Boff,對於認真對待實踐的神學家,也說了同樣的話語:「神學是源於行動和鬥爭,並從理論結構中工作,以揭示和檢查這些行動。」P.73
首先採取行動,然後在信仰中反思這種行動;就這樣,實踐模式的實踐者相信,一個人可以發展出一種真正與特定背景相關的神學。顯然,以這種方式完成的神學不能用書籍、散文或文章來構思。神學不是具體、永久和印刷的東西,而是更多地從一種活動、一個過程、一種生活方式的角度來構思。當然,確實有實踐者,例如拉丁美洲的解放神學家,或世界各地的女權主義神學家,他/她們也是真正的學者,但通過他/她們的寫作、講道,小組討論和演講,卻實在人們的心中激發了更多的神學。正如古巴裔美國神學家Ada-María Isasi-Díaz有力地寫道:
一名女性在一個由西班牙裔男性控制的會議上,掙扎著通過一項決議,該決議將確保每個代表團中,有一定比例的女性,參加重要的全國會議,這是西班牙裔女性的解放神學。4名女性在一群羅馬天主教的男性主教們的面前作證,談論西班牙裔女性在教會和社會上所受的壓迫。最後,她們向每位主教贈送一塊石頭,並告訴他們「我們要求麵包,你給了我們一塊石頭」。所以,當你在慶祝聖體聖事時,請把這些石頭放在你的祭壇上,記得我們西班牙裔的女性,正為我們的解放和我們人民的解放在奮鬥。這是在做西班牙裔女性的解放神學。P.74
實踐模式的實踐者以處境的文化為前提,來發展對信仰的理解。但它也超越翻譯和人類學模式,不只將文化視為人類或宗教價值觀的行為方式,也進一步認為文化本身的構成,就是文化和社會變革;由此,政治和經濟制度或變動也構成了文化的一部分。而任何一種信仰的表達,都不可能在政治上或經濟上保持中立。這點,實踐神學家對文化作為混合身份和社會衝突產物的新理解,是非常敏感的。
由於處境是人類,或更確切地說,是人性化的產物,實踐神學家會認為文化存在在本質上是好的;但同時任何環境都有可能,需要解脫和醫治。種子很可能在特定環境的土壤中,但健康的生長需要不斷的除草和耕種。例如,美國人可能高度讚賞美國文化的自由和參與的崇高理想,但當他們反思他/她們在事工中的經歷,或只要與朋友在一起聊天時,他/她們就會越來越相信,美國人是很個人主義的,以及他/她們確實需要更大的社區意識和鍛煉。
在這種背景下,對福音和基督教傳統的重讀,加上對如何發展更多社區意識的反思,美國人可能可以在此文化的背景下,發展出最具挑戰性的實踐神學。Bevans再度引用第三世界的神學家在Dar es Salaam會議所說的,肯定「創造的基本良善,以及上帝的靈在我們的世界和歷史中的持續同在」,但同時他也提醒說,要記住邪惡的複雜奧秘,它表現在人類的罪惡和社會經濟結構中。不平等的聯繫是多種多樣的,是造成人類退化的許多形式的原因。Bevans說,第三世界的神學家,要求我們將福音變成是對窮人的「好」消息。
實踐模式的一個關鍵前提,就是它對上帝啟示的概念。如果翻譯模式的原理在很大程度是基於這樣的前提,即啟示是超越處境的不變信息;而人類學模式,是從個人和集體與神聖存在相遇的角度來理解啟示;那麼,實踐模式是將啟示理解為上帝在歷史中的同在,且在日常生活的事件中,在社會和經濟的結構中, 在受壓迫的情況下,在窮人和被邊緣化的群體的經驗中,上帝確實與我們同在。
然而,上帝的同在也是一種召喚和邀請,呼召有信仰的男人和女人找到上帝,並在上帝醫治、和解、解放的工作中與衪同工。Bevans說我們最瞭解上帝的方法,是知道耶穌並跟隨耶穌,知道罪並離棄罪,知道痛苦並知道要祈求上帝與我們同在。正如Sobrino所說,「知道真理就是做真理,把世界從痛苦中解放出來,而認識上帝就是在公義中走向上帝。」p.75
實踐模式的基本移動是圓形的(見圖5)。實踐神學家清楚地表明,承諾的行動是第一個要求。然而,理想的情況是,承諾的行動是第一步。一個人需要信心才能做神學;而根據實踐模式,信心不僅僅是相信對上帝敞開心扉的命題;它更是在「做真理」(doing the truth)。然後在第二步中,一個「理論」被發展起來,同樣基於(1)分析一個人的行為,和一個人在其中行動的特定情況(經驗,文化,社會位置,社會變革的運動)和(2)重讀聖經和基督教傳統。
然而,這個理論絕不是理論性的。正如Philip Berryman在提到拉丁美洲思想家時所解釋的那樣,理論被構建為「一種切割外觀,並觸及事物核心的工具」。在以具體行動和批判性反思為基礎的新理論下,實踐模式的第三步是再次行動,但這次行動會更加精緻,更根植於聖經,更根植於處境現實。這第三步,實際上是另一個圓圈的第一步,一個真正變成螺旋的圓圈。因為改變是在人的身上不斷的發生,所以社會現實所決定的聖經和教會教導的解釋,也會隨著不斷的改變;由此,神學也隨之在後建構。如解放神學家謝根道(J. L. Segundo) 在「釋義學循環」此概念所說:「每一個新的現實,都迫使我們重新解釋上帝的話語,相應地改變,然後回去再次重新解釋上帝的話語,等等。」
那麼,神學在哪裡呢?一些神學家將神學定位在這個過程的第二階段,或反思階段。正如解放神學家古提雷斯(Gustavo Gutiérrez)所說:「沉思和實踐共同構成了第一幕;神學是第二幕」。古提雷斯認為當一個人採取行動時,他知道的方式只能通過反思和沉思來增強。但當一個人「更有意識地」行動時,他就會更清楚地知道,信仰的表達在於智慧行動。Bevans說實踐本身如同照顧自己的花園,是一項永無止境的任務,但隨著繼續不斷的澆水和播種,花園就會變得更加芬芳美麗。
雖然這個模式的大多文章,大都以解放為主要關注主題,但這個模式是有更廣泛的應用。Leonardo Boff談到了解放神學所採用的方法,即「從分析上來看見(seeing analytically),從神學上來判斷(judging theologically),及牧養或政治上來行動(acting pastorally or politically)」等三個面向,並以此作為信仰承諾。Bevans說Leonardo的「看見、判斷、行動」說法,讓人想起年輕基督徒工人、青年基督徒學生和基督教家庭運動等的基本原則,即一個不能植根於實踐的神學,在今天己不能被視為適當的神學。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實踐神學家提出了一種神學方式和反思的方法,這種方法在關注和滋養傳統的同時,從頭到尾都完全植根於實踐。P.77
把神學作為對實踐的批判性反思,使神學能夠成為基督教的有力表達。Roger Haight說解放神學為神學提供了一種另類的視野,一種為傳統教義立場注入新能量的視野。在這個運動的背景下,發現了一個關於信徒作用的新概念,而天主教梵二會議後的復興也在於此,即通過反思一個人或一個群體的日常生活與活動,來重新説明、磨練基督教信仰的表達。
就解放神學而言,它確是實踐模式,但不是唯一的實踐者。解放神學被公認為二十世紀下半最重要的神學發展,它啟發和挑戰了其他的神學家,幫助他/她們更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擔憂。美國和南非的黑人神學,美國的女權主義神學,韓國的民眾(Minjung) 神學,當然也包括台灣的鄉土神學,雖只是許多神學中的一小部分,但這些神學帶來有待解放的普遍問題,並認真思考且付諸實踐。Bevans說這樣的實踐模式,對啟示的理解是非常新鮮和令人興奮,並且深深植根於神學傳統。然而,這種模式在解放神學的具體形式上受到了一些批評。有些人對解放神學使用馬克思主義感到不舒服;有些人則指出解放神學家在閱讀聖經方面,是有選擇性,甚至還有點天真;也有一些人批評解放神學家只專注於社會中的消極面向。
實踐模式作為個人和社區經驗,及信仰文化的表達,其實皆來自其社會位置及變遷的視角。同時,它也提供了對聖經和神學令人興奮的新理解。在某些方面,這個模式比任何其他模式都更認真地對待具體情況,這是因為它不把神學看作是一個普遍適用,對所有時間和所有地方都會是有效的成品;而是作為對上帝在每個特殊處境下的同在,一種爭取更「公平的住房法」(fairer housing laws)的理解和鬥爭運動,它可說是一種「腳踏實地」(feet on the ground)的神學。
2022.09.17
已故的菲律賓歷史學家Horacio de la Costa,在1964年的一場畢業典禮演講中,指出曾任菲律賓第三任總統的José P. Laurel,其所寫日記的重要性。該日記寫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Laurel被關押在馬尼拉的Sugamo監獄。由於沒有可用的紙張,Laurel將他的日記全寫在一本西方書籍的空白處。De la Costa稱這個事實為「出奇的象徵性」(oddly symbolic),因它揭示菲律賓情境中一些非常有意義的事情,並為菲律賓思想的構建提供一種模式。正如de la Costa繼續評論說:
作為一個國家,我們從西方獲得了豐富的知識遺產:我們的宗教信仰來自西班牙,我們的民主制度來自美國。但是,儘管這個遺產非常豐富,但仍有空白。然而,在上帝的攝理下,我們是注定要去填補這些空白的。
這種關於菲律賓思想發展方式的概念,是建建處境神學的第四個模式,即合成模式的完美例子。這個模式試圖平衡綜合翻譯、人類學及實踐等三個模式中,每個模式的見解。如Laurel的日記,它創造性地利用了手頭的任何東西。合成模式可說是採取中間路線的模式,即介於強調現在的經驗(即處境:經驗、文化、社會位置、社會變動)和過去的經驗(聖經、傳統)之間。它可能依賴於聖經各種書卷逐漸合理化的形成,而且認知每個書卷是在與當代文化,鄰近文化和古老傳統的相互作用背景下形成的。
合成模式也可能依賴於教義發展的理論,這些理論將教義理解為從基督教信仰的複雜相互作用,及和文化,社會和思想形式的變化中而來的。Bevans說教宗保羅六世在<宣講福音>(Evangelii Nuntiandi) 的文宣,就闡明了合成模式的這些重要層面:
個別教會愈是依附於普世教會,通過牢固的共融紐帶,在慈善和忠誠中,在彼得的訓導,在祈禱及信仰合一的法則,在與所有其他教會合一的願望中,就是這樣的教會,就愈能夠將信仰的寶藏,信仰的呼召,祈禱和敬拜的召喚,基督徒的生活和行為,以及對它所居住的人的精神影響表現出來。這樣,它就愈是真正地在傳揚福音,也就是說,它能夠利用普世遺產,使自己的人民從中受益,也能夠向普世教會傳達這個民族的經歷和生活,來造福所有人。誠然,這段話說的意義,是將信仰轉化在其他的文化處境中。它似乎超越了翻譯模式,提到了文化間的相互豐富。看來,合成模式就是想要「兩者兼之」(both/and)。一方面保有傳統信徒的完整性,同時也認真對待處境各個面向的重要性,這真的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
以合成的模式來說,並不意味著這個模式是人為的。當然,每個模式都可能是合成的,如果它是人工刻意構建的話。但Bevans說這不是重點,因為「合成」這個詞語,可以在幾個面向引起作用,來作為對神學方法特定模式的描述。首先,這種做處境神學的方式,是與所有其他的模式綜合。它試圖保持福音信息的重要性和傳統教義表述的遺產(翻譯模式),同時承認處境在神學中已經發揮和可以發揮的重要作用(人類學模式)。此外,綜合也包括反思和智慧行動對神學發展的重要性,這種神學會正視社會和文化變動的複雜性(實踐模式)。
其次,合成模型會利用其他處境和其他神學表達的資源,來獲取其自身信仰表達的方法和內容。通過這種方式,在自己的文化觀點和他人的文化觀點之間形成了一種綜合。接著,也許也是最深刻的一點是,這種模式在黑格爾的意義上是合成的,它不僅試圖以一種妥協的方式把事情放在一起,而且以一種創造性的辯證法,發展出所有觀點都能接受的東西。
因此,這個模式也可稱為「辯證模式」(dialectical model)。或者,由於這個模式涉及不斷的對話,和David Tracy所說的類比想像,所以這個模式也可稱為「對話模式」(dialogical model),或是「類比模式」(analogical model)。Bevans說,這就像到非洲宣教的英國神學家,也是天主教神父Aylward Shorter所說的「本土化」(inculturation)或「跨文化」(interculturation)所表達的模式,即「信仰與文化或文化與文化之間,正在進行對話」。這是基督教信息與一種或多種文化之間,最具創造性的動態關係。
合成模式的一個基本前提,認知到人類處境的複合性質,是作為人類生活的情境因素。合成模式的參與者認為,每個處境都有它獨有的元素,也與其他處境持有共同的元素。人類學模式的實踐者在理論上是贊同的,但其重點更多的是放在特定文化或處境的獨特性上。但對於合成模式來說,重要的不只是強調其獨特性,也強調互補性,因為一個人的身份是出現在包括兩者的對話中。
Bevans舉一個例子談到,一個人把自己說成是印尼人,是說身為亞洲人、分享著馬來西亞文化和語言模式、受穆斯林世界觀影響、也在西方文化殖民(荷蘭)的背景下談論自己。因此,成為印尼人的意義是包括亞洲人,馬來西亞人,穆斯林和荷蘭人的大部分含義,然而,作為印尼人,也有其獨特的文化特徵,這是上述4者混合的特質。每種文化的這種複合構成,意味著每種文化都可以借鑒和學習其他所有文化,並且仍然保持自己的獨特。在政治領域,這意味著印尼人可以通過西方民主或馬克思主義來學到很多東西,而不是只屈服於在印尼建構的文化統治。Bevans再舉一個例子,說電腦技術的使用,不必然破壞傳統通信形式所涉及的價值觀。
對於神學來說,合成模式的一個關鍵思想,是說印尼人可以從卡爾、拉納(Karl Rahner)或卡爾、巴特(Karl Barth)的批判性閱讀中獲益,就如越南思想家To Thi Anh所說,東西方價值觀不必然要發生衝突。每個人都可以向對方學習,每個人都可以從對方那裡獲益。在合成模式的參數範圍內,處境被視為是二元的。文化的某些特徵,某些顯然是好的,某些顯然是壞的。如很少會有文化批評家,不同意美國生活的基本自由精神;但同時,很少有人會同意美國人自大的沙文主義思維(jingoist thinking)。同樣,人們可以很欣賞菲律賓「卡林加編織」(Kalinga weaving)的美麗,但同時也絕對譴責以前的獵頭習俗。
然而,一種文化的多數特徵比其他任何東西都更矛盾。它們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壞的,這取決於它們的使用和發展方式。對於菲律賓人來說,與自然和社會和諧相處,是一個重要的價值,也許這就是菲律賓的核心價值觀。但是,雖然這種對和諧的渴望可以導致與萬物有聯繫感,並產生對地球,對人類社會和超越現實的深刻責任,但它也可能被扭曲為在社會中相處時,一個人的生活可由他/她人指導,而不是由自己決定。
合成模式的實踐者會說,只有當女性和男性進行對話時,我們才能實現真正的人類成長。一個處境中的每個參與者,都有一些東西可以給予另一個人,而每個處境也都有一些需要從中剔除的東西。當男人和女人閱讀由具有不同經驗,來自不同年齡,來自其他文化,來自其他社會場所的人產生的文學,哲學和歷史時,當他/她們能夠以某種形式的對話聚集在一起時,每個人都會認識到他或她的獨特性。就神學而言,人們會認識到,僅僅將自己的經歷作為上帝說話的唯一場所來讚美是不夠的。
人們可以聽到上帝在其他處境中說話,或關注自己的處境,也許也可以在其他處境中,發現以前從未被注意到的價值,而改變和豐富自己的世界觀。正如美國芝加哥大學神學院教授及天主教神父的David Tracy所說:「自我是通過冒險解釋自己和其他文化的所有標誌、符號和文本中來發現自己的。」因此,上帝的啟示被理解為是在歷史上聖經的特定處境中發生,也被理解為同時可在自己的處境中引起作用。由此,呼籲男人和女人,通過文化轉型和社會變革來完善這個處境。啟示既是在一個特定的地方,一勞永逸地完成的;也是一個持續和現在的信息,並在所有文化中運作,在各個方面都是不可限制的。
關於實際建構處境神學的人,合成模式認為雖然神學來自特定文化的主題可能是理想的,但這並不必然是最好的程式。Aylward Shorter在他的著作《走向本土化神學》(Toward a Theology of Inculturation) 書中,提到了喀麥隆神學家Jean-Marc Ela對本土化的看法。Jean-Marc Ela強烈認為,本土化的工作只能由文化的主體者來完成,對他來說,就是喀麥隆人才能完成的。「宣教師無法完成本士化。他/她們只能是在進程的開始,傾聽,鼓勵和疏通。不過,如果非洲人的文化或社經資源被不是非洲人控制的話,他/她們就難予進行本土化。
Shorter說,雖然這是真的,但Ela可能反應過度。非洲教會當然受到歐洲結構和歐洲思維的束縛,但Shorter也認為沒有必要像Ela那樣急進,因為就是詆毀歐洲教會母體,非洲基督徒的教會和其佔有合法位置的權利,或支援非洲文化的論點,也沒有因此而得到強化。也許,局外人似乎也可在建構本土神學方面發揮一些作用,儘管它的輔助可能相當的有限。Shorter接著說本土化本質上是一個團體過程,因它也需要專家在場,有時甚至是來自海外的宣教師所給予此團體的鼓勵,協助它對自己的文化進行必要的辨別和必要的批判,並促進發現福音「道」的種子。
作為合成模式的實踐者,Shorter對文化是極其敏感,並堅持認為處境化或本土化過程,應該從當地文化開始,而不是基督教以前的文化。然而,在他的方法中,對更廣泛的基督教傳統,是持開放態度和尊重,這比人類學或實踐模式要明顯得多。由此,人們意識到,合成模式的過程是非常複雜。這個過程很像是製作一件藝術品,它不是遵循一套嚴格的指引,而是一個人同時需要處理幾件事,在某一點上強調信息,但在另一點則需要強調文化認同。
使用園藝例子來說,Bevans認為合成模式如同看到了異花授粉的必要性和價值,以便可以開發新的和更堅固的植物,來適合特定的環境。Robert Schreiter也說,建構一個「地方神學」(local theologies)的合成模式,可被描述為是一種「符號學模式」(a semiotic model),這是圖6所顯示複雜性的一種方法。在此,人們首先要傾聽文化的基本模式和結構,分析文化以發現其基本的符號系統,來浮現出「地方神學」的基本主題。與此同時,這些主題需要與福音和傳統中的基本主題進行對話。
Bevans這些主題是規範性的,因為它們被團體承認為過去和不同文化中互動中。相對成功的地方神學。Schreiter認為,這種文化與傳統之間的對話,是對雙方對話夥伴都有相互轉化的影響。Bevans說,翻譯和人類學模式如果可以說是福音/傳統與處境的直接路線;那麼實踐模式和合成模式可以分別是,像螺旋和三角形相互作用的兩面,也如Schreiter對合成模式的表達,把它描繪成兩個平行的柱子,彼此不斷的互動和對話。
也許,合成模式最強大的面向,是其開放態度和對話的基本方法論。在我們現今所謂的後現代世界中,充斥著如David Tracy所說的多元性和模糊性。真理不再是通過一種觀點,說服所有其他觀點,來說明它本身才是正確的。後現代的思想正在遠離這種對應真理的理解,更多地從關係、對話來理解。在這方面,人們感到鼓舞的是,各地正在出現激進的多元主義和多元文化意識。在此,真理與其說是「外面」的東西,不如說是一種呈現在人們(男、女) 之間的生活現實。這種理解真理的對話方式,並不意味著個人信念和傳統的、經典的信仰表述,會被淡化或出賣。正如Tracy所說的:
對話是一個有些硬性規則的遊戲:只說出你的意思,盡可能準確地說出來,也傾聽並尊重對方所說的話,無論是多麼的不同。如果對話受到對方的挑戰,你/妳大可修正或捍衛你/妳的觀點;如果有必要,是可爭論,也可面對,甚至堅忍必要的衝突;如果證據明顯提出建議,就要改變你/妳的心意。
合成模式確實努力使神學化成可與他人進行真正對話和對話的練習,以便在此過程中,呈現自己和文化的身份認同。這樣的一個對話過程,有時需要強調處境神學不是一勞永逸的事,而是必須持續不斷的變化,如Aylward Shorter所說,因為處境不斷的變化,神學也必須不斷的變化。也許合成模式比任何其他模式,都更能見證基督教信仰的真正普遍性。事實上,在每一個處境中,每個人都可以向每一個人學習,而現在也可以繼續從過去學習,這一事實指向合成模式在理解上比任何模式來的複雜,因為它對啟示的理解,沒有那麼侷限於只是一組命題的概念。
合成模式的最後一個積極面向,可以用Robert Schreiter的話來表達:如果權力掌握在當地領導人的手中時,它可以迅速實現當地文化的真實性,和尊重西方教會圈子的能力此雙重目標。從這樣的模式產生的神學,充滿了當地文化的範疇和關注點,但看起來也像西方神學,相對容易地被西方人所理解。此外,它使教會之間的對話變得更加容易,因為基本上使用了類似的框架。它可以給年輕的教會,能與較老的、成熟的教會平等的地位感。
Bevans說,合成模式最後一個積極特徵還有另一個面向,那就是模式總是有被「賣給」(selling out)其他文化、傳統或社會位置的危險,因此總是需要帶著一些懷疑來批判。開放是一件好事,但神學家必須始終意識到主流文化(如美國、法國或羅馬)的力量和微妙操縱,這並不是說要去詆毀這種模式,而是提醒從事者注意這個建制於內在的危險。Bevans認為在Papua New Guinea建制的合成模式似乎就是既不忠於基督教的傳統關切,也不忠於當代問題的關切。Bevans說,神學家如果不小心,那麼出現的神學可能就不是真正的綜合,而只是並置在一起的思想,而這些思想實際上並沒有相互增強。
然而,如果做得好,合成模式是可以成為一個強大,創造性的模式,應用於處境的神學化。Bevans說菲律賓的神學家Vitaliano Gorospe與José de Mesa,及在泰國宣教的日本神學家Kosuke Koyama,還有到非洲的宣教師Aylward Shorter及非洲神學家Charles Nyamiti等都是很好的範例,在他們的神學論述中,基督教信仰找到了新的,活力的,及根深蒂固的表達。
詩篇79篇:寫下我們的「敬拜讚美」!
9/20台南神學院早禱
亞薩的詩:上帝阿、外邦人進入你的產業、污穢你的聖殿、使耶路撒冷變成荒堆.把你僕人的屍首、交與天空的飛鳥為食、把你聖民的肉、交與地上的野獸.在耶路撒冷周圍流他們的血如水、無人葬埋。我們成為鄰國的羞辱、成為我們四圍人的嗤笑譏刺。(詩篇79:1-4)
主前586年,巴比倫攻破耶路撒冷,這是詩篇79篇所描述耶城當時的悲慘情況。英國歷史學家Simon Sebag Montefiore在他寫的一本書《耶路撒冷三千年史》(Jerusalem:The Biography) ,也提到這段歷史,說在主前587年,巴比倫軍隊圍困耶路撒冷時,城內有大饑荒,「餓死的、不如被刀殺的、因為這是缺了田間的土產、就身體衰弱、漸漸消滅。慈悲的婦人、當我眾民被毀滅的時候、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耶利米哀歌4:9-10)
偤太曆5月9號(即586年8月) ,尼布甲尼撒攻破耶路撒冷,用火燒西底家的王宮、耶和華的聖殿、及耶路撒冷百姓的房子。南方的以東人也趁火打劫,詩篇137篇說以色列民在耶路撒冷遭到患難的時候,以東人卻喊說:「拆毀、拆毀、直拆到根基」(137:7)。又說:「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137:9)。
西底家王在試圖逃走時被抓,巴比倫王在他的面前殺死他的眾子,挖他的眼睛,將他擄到巴比倫去。詩篇74篇說聖所中一切雕刻的、現在被斧子錘子打壞了。巴比倫人用火焚燒了聖所、拆毀那地、不再有先知.我們內中也沒有人知道這災禍要到幾時呢?(74:6-9) 當時被西底家王關在地牢的耶利米先知,親身體驗到這個國家被毀滅的悲痛,他說只有最窮的人留下來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耶52:16) ,其餘的百姓都被擄走到巴比倫。
對偤太人來說,耶路撒冷被攻破,聖殿受到拆毁,代表著國家與民族的滅亡。耶利米哀歌1章4節說:「錫安的路徑、因無人來守聖節就悲傷.他的城門淒涼、他的祭司歎息.」詩篇137篇也談到那些被擄在巴比倫的百姓說:「我們曾在巴比倫的河邊坐下、一追想錫安就哭了。我們把琴掛在那裡的柳樹上。因為在那裡擄掠我們的、要我們唱歌、搶奪我們的、要我們作樂、說、給我們唱一首錫安歌罷。我們怎能在外邦唱耶和華的歌呢。」(137:1-4) 確實,在敵人面前被羞辱來唱自己的歌,誰唱得下去!
Montefiore認為聖城毁滅後有兩種全然不同的神學發展,一是耶路撒冷是永遠的聖城,這是偤太教神學的主張。偤太人將他們國家民族的苦難及復興,與他們聖城耶路撒冷的毀壞及重建聯繫一起;這方面後來又影響西方的基督教,認為聖城耶路撒冷的復興與否牽連著世界末日的到來。由此,偤太教與西方保守的基督教發展了聖城的神學:永恆的聖城、天國的聖城、地上的聖城、末日的聖城,如今日所讀詩篇79篇9節所說:「拯救我們的上帝阿、求你因你名的榮耀、幫助我們、為你名的緣故、搭救我們、赦免我們的罪。」又說:「這樣、你的民、你草場的羊、要稱謝你、直到永遠.要述說讚美你的話、直到萬代。」(79:13) 這樣的神學,強調偤太民族是被上帝「揀選」的族群,萬民、萬國因他受賜福或審判。
Montefiore說另外一種神學,就是伊斯蘭教的神學。這是穆罕默德的看法,將耶城的毁滅看作上帝不再只看重偤太人,所以耶路撒冷的毁壞,也是同時為著伊斯蘭教的發展鋪路。我的看法是聖殿的毀壞至少有兩個意義:第一是中心被打破的神學意義;第二是宗教人員銳變的神學意義。眾所皆知,「中心」的相對意涵就是「邊陲」,有中心就會有邊陲。
請大家記得,有中心就會有邊陲;有中心的單元就無法建構信仰的多元。我們每一個人,無論多遠,都要去耶路撒冷中心朝聖,我們的信仰才會有意義。耶路撒冷若是信仰的中心,我們身在台灣就是邊陲;西方神學若是中心,我們要學習它,神學才有意義,因為本土神學是邊陲;同理,中國若是政治、文化的中心,台灣就是邊陲,要認同它或與它統一才有存在的意義?
請大家記得,只有中心被打破,我們才有可能體會我們就是中心。這不就是宗教改革所說「因信稱義」的意涵嗎?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跟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不用再經由他者。同樣,打破中心主義,信仰才會多元;我們才有可能在自己的土地、歷史及人民之間,經驗到上帝與我們同在,來寫我們自己的詩篇。
聖殿毀壞第二個意義是宗教人員的改變,也可說是神學教育的改變。以前,聖殿作為宗教的中心,宗教人員如祭司,重要的就是學習一套禮拜及獻祭的方法,時間到就從耶利哥上到耶路撒冷,敲鐘主持獻祭。禮拜結束又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這時在路上看到一位受傷倒在地上的人,就當作沒有看到,轉身就走。他可能有很多理由,如這是外邦人,或死人不可以摸他。
現在,聖殿毀壞了,受苦的人民前來問你;「為何上帝讓如此苦難臨到我?」此時的宗教人員就需要學習以「上帝的話語」來安慰受苦的百姓。從祭司到經學士的轉變是聖殿毀壞後所帶來宗教人員的改變。記得我們今天在這裡接受神學教育,重要的不是只學會一套牧會技巧;我們在這裡所學的,就如同舊約學者Walter Brueggemann所說,我們在學習「擁抱痛苦」(Embracing the pain) ,能「擁抱痛苦」的牧者,就會學習怎樣用上帝的話語,來安慰地震後受苦的百姓,在疫情中受苦的人們,跟每一天被中國武力威脅的台灣人了。
今天在學院一起生活的我們,可能也會有一些人,因無法適應這個團體而成為「邊緣者」。請伸出我們的雙手擁抱他/她們,打破自以為是的中心主義及學習擁抱受苦的「邊緣者」,我們才能成為一個愛的團契。這樣我們就可更加了解亞薩所吟唱詩篇79篇的重要性。
詩篇50篇、73到83篇稱為亞薩的詩歌(song of Asaph) 。亞薩是大衛王朝時代引導禮拜及吟唱的利未人及先知。他在約櫃的面前用音樂來讚美上帝,他吟唱上帝的話語來安慰受苦的人們,也為受苦的人祈禱,說出打抱不平公義的話話,他是擁抱痛苦的詩人與先知。
以色列受擄以後,亞薩的後代及學生繼續組成一個「亞薩之子」的詩班。也許詩篇137篇所說那些坐在巴比倫河邊的人,將他們的琴掛在那裡的柳樹上,就是這群「亞薩之子」呢?可見,若不能擁抱痛苦或沒有族群歷史意識的詩班引唱者,就無法成為詩篇的亞薩。想想,今日教會流行的敬拜讚美,我們看重的可能是琴、鼓樂器,或舞台燈光效果,或吟唱者美麗的穿著;誰會在乎詩篇的亞薩或亞薩之子,他們可能穿著破衫,在灰燼中吟唱,只求「拯救我們的上帝阿、求你因你名的榮耀、幫助我們、為你名的緣故、搭救我們、赦免我們的罪。」(79:9):「這樣、你的民、你草場的羊、要稱謝你、直到永遠.要述說讚美你的話、直到萬代。」(79:13)
就是這些具有「族群意識」及「擁抱痛苦」的吟唱者,才能將「聖城的榮耀」引伸至「上帝的榮耀」。上帝是以色列人的上帝,有榮耀衪的聖城耶路撒冷;同時上帝也是普世各民族的上帝,他/她們各自也有自己崇拜的場所,及各自的吟唱者亞薩。多麼期待,台灣的教會能有自己的「亞薩之子」,他/她們在這塊土地,在自己的歷史中練習寫下具「族群意識」及「擁抱痛苦」的詩篇,讓台灣教會的子民,在現今疫情及中國武力的威脅中,寫下我們的「敬拜讚美」!
2022.09.29
處境神學的超驗模式,其關鍵見解就在於有些事務,如果不完全改變思想的角度,我們就無法對事務得到真正理解。如果沒有視角的根本改變和轉換,我們努力想尋找的答案可能是不充分的。這如耶穌在馬可福音2章21-22節所說:「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
先驗模式提出,建構處境化神學的任務,不是要產生任何類型文本的特定主體;而是關注於自我超越中主體的情感和認知操作。也就是說,重要的不是去產生某種特定的神學,而是將神學家視為一個真實的,皈依的主體與主題;就如加拿大耶穌會神學家Bernard Lonergan所談到的形而上學一樣,處境神學主要不是出現在書本上,而是出現在人們,男人和女人的頭腦中。
「超驗」 (transcendental) 一詞,是18世紀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所開創的一種「先驗」的方法論,20世紀再由Pierre Rousselot、Joseph Maréchal、Karl Rahner及Bernard Lonergan等思想家接續發展起來。他們主要是試圖從現代主體性和歷史意識的角度,來解釋他們在托馬斯、阿奎那身上所發現真正的「唯心主義」(intellectualism)。超驗的方法在認識現實的過程中,提出了一個基本的轉換,如Lonergan所說客觀知識,對真實的知識,只能通過真正的主觀性來獲得。也正如在關注一個人的先驗主觀性時,當它自然地向真理伸出手時,他/她就會發現自己正在做一個真實的處境神學。
超驗模式的第一個基本假設是:一個人開始在處境上進行神學化時,不是通過關注福音信息的本質,或傳統的內容本身;甚至也不是通過特定的處境,或是在該處境中的語言中,來表達進行主題化或分析。相反,出發點是超驗的,關注自己的宗教體驗和自己的體驗。然而,當一個人從自己開始時,重要的是要明白,一個人不會也不能在真空中開始;相反的,他/她意識到,作為一個個體或主體,個人在每一個轉捩點上,都由個人的處境所決定。我正是我自己,因為我存在於這個特定的時間點, 因為我是特定民族和文化遺產的接受者,因為我有特定的父母,並且接受了特定數量和品質的教育等等。
乍看之下,似乎是一個非常個人化甚至是個人主義的起點,但實際上卻是一個非常具有處境的共同起點。因此,從這個超驗的出發點來看,神學被設想為是將「我是誰」或「我們是誰」帶到言語中的過程,並由此認知作為一個人或一個有信仰的人,他/她們在各方面都是歷史,地理,社會和文化環境的產物。
第一個假設自然而然地引出了第二個假設:那些看起來如此私密和個人化的東西,實際上也可以清楚地表達其他人的經歷;因為他/她們分享了這一代人的基本處境,作為這一代人文化的成員,和國家的成員。鑒於Lorergan所堅持的,實現真正客觀性的唯一途徑,是通過激進和真實的主觀性;或者如心理學家Carl Rogers所說,最個人化的是最普遍的;超驗模式的實踐者會爭辯說,在個人經驗中看似相當狹窄的起點,實際上是做神學的最佳起點,這些神學是與其他個人,從所交談的歷史和文化的決定主題,來分享自己的世界觀。
超驗模式的第三個假設是關於神聖啟示的概念。上帝的啟示不是「在那裡」。啟示不在於引用聖經的話,或引用傳統的教義,甚至也不在於隱藏在人類文化、社會位置和社會變革迷宮般的網路中。上帝唯一能夠真正有效地揭示上帝自己的地方,是在人類的經驗中,所以,作為個人對閱讀或宣告經文的話要持開放態度,對日常生活中的事件要持開放態度,並對文化傳統中體現的價值觀要持開放態度。
換句話說,啟示被理解為一個事件,而不是一個內容,這是當一個人向現實敞開心扉時發生的事情。神學只對皈依的主體時才有可能發生,只對那些完全開放,讓上帝觸摸和改變他/她生命的人才有可能。也許更準確地說,神學是當一個人更充分和真實地掙扎,以表達和適應這種與上帝的持續關係時才發生的。
這一模式的第四個假設是建立在堅信的基石,雖然每個人在思想內容方面確實受到歷史和文化條件的限制,但人類的思想在所有文化和所有歷史時期中仍然以相同的方式運作。這意味著,當一個亞洲人或非洲人去詢問或理解事務時,他/她們理解的概念和圖像,將與北美或歐洲人截然不同,但基本的認知操作還是相同的。
這樣說來,歷史和文化的差異是真實的,但主體的認知方式超越了這些特定的差異。無論一個人在哪裡知道,何時知道,他/她都要從經驗中開始這個過程,用概念來組織這種體驗,在判斷中判斷自己對概念理解的真偽,並通過決策將判斷所得的知識整合起來。超驗模式所要聲稱的是,如果一個人在試圖表達自己的信仰時,充分運用著這種超驗的、跨文化的過程,那麼這個人必然會表達出一種信仰,個人作為歷史和文化主體身份的信仰表達。
超驗模式因著如此強調作為一個有信仰的人,和主體的真實性;由此,很明顯的在特定處境下做神學的人,才是該處境的主題。一個真正處境神學的發展,是有關這個人自己的信仰搏鬥,又可與他/她人分享這種信仰發生的事情。然而,當一個人從一個處境中遇到另一個處境的人時,唯一重要的是,這個人絕不能放棄自己作為特定歷史或文化主題的真實性。與他人的積極或消極的相遇,對一個人的神學思想來說可能是非常富有成效的,但永遠不會提供現成的答案。若以園藝比喻,個人可以因為他/她在自己的花園裡工作的榜樣,而讓別人受到啟發,知道如何也在他/她自己的花園裡工作。
不僅只有專業或訓練有素的神學家有能力做神學,超驗模式也認為任何試圖運用他/她的信仰的基督徒,其實也都是參與在如此神學化的過程,並且正在做真正的處境神學。像人類學和實踐模型一樣,先驗模型堅持一般的基督徒、信徒都是神學家,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神學家。在此,超驗模式強調,每個真正的基督徒都在作處境神學,不是因為他/她知道多少,也不是因為他/她能夠多準確地表達教義;而是,只要一個有信仰的人專心、合理、負責任,試圖去表達和加深他/她的信仰時,他/她就正在做真正的處境神學。
說來,神學是一種比寫書和文章更廣泛的活動,也許最好把它看作為佈道或讚美詩來完成,處境神學家可能會更認真地看待,藝術家的活動可能比哲學家或數學家的活動更適合做神學。也許像日本的遠藤周作Soshaku Endo、菲律賓的Nick Joaquin等多樣化的小說家的作品,以及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藝術家和音樂家的作品,可能更適合這種模式的發展。
超驗模式指出了一種新的神學方法。它強調神學是活動和過程,而不是作為特定內容。它正確地認為,神學不是要找出存在於某個跨文化領域的正確答案,而是要仔細但熱情地尋找表達個人的宗教和文化身份的真實性。另外,這個模式的另一個優點是,它清楚地認識到從事神學的人才是處境的主題。先驗方法所支援的「轉向主觀」,顯然認為上帝的愛會淹沒了一個人的心,他/她不管在哪裡,神學被理解為這個人對這種恩典行為的尋求與認可。最後,人類認知和意識的普遍結構為相互對話和互動,提供了共同的基礎。通過這種方式,個人自己的神學化,既可以被「他者」所磨礪,又可以被對方的問題所挑戰和淨化。
然而,許多人對超驗模式的反應是,它太抽象了,太難掌握了。很難視神學為某種需要,而將研究、書寫或講授的內容,轉變為尋求理解的實際活動。然而,一個更嚴重的反對意見是,作為該模式優勢之一的普遍性,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普遍性,而是西方以男性為主導的文化思想所形成的產物。人們真的以這樣的方式理解?還是真的有不同的認識方式?處境神學的先驗模式是否只是西方(或是父權制)的思想,試圖馴化以替代方式思考的另一種微妙方式呢?
人們可能還會問,如果主觀真實性是真實性的標準,那麼是誰提供了主觀真實性的標準?這個模式的危險是在於,在先驗意義上對主觀性的關注,可能會退化為相對性意義上的主觀性,或退化為表現性和功利主義的個人主義,或退化成只是一種「治療性心態」(therapeutic mentality) 而已。最後,既然做一個真正的信徒和一個真實的人是如此的困難,一個依賴於此標準的神學似乎就不可能成真。先驗模式可能太理想了,充其量只是一個「虛擬模式」(metamodel),已為任何處境神學思維的可能性設定條件了。
2022.10.01
「良好的處境化會冒犯」,這是美國肯塔基Asbury神學院文化人類學與宣教教授Darrell Whiteman,在一篇<當今教會傳播福音的意義和挑戰>的文章中寫道。但Whiteman很快就補充說,出於正確的理由,它不應該冒犯,因為它沒有認真對待一個特定的處境,或者因為它貶低了一個人的經歷,或一個民族的習俗或文化,或者因為它認為一個特定的處境是完全錯誤或完全腐敗的。
然而,Bevans說它確實冒犯了,因為在福音的交流中,總有一些會去要求對特定的人類經歷,特定的文化,特定的社會位置和歷史狀況進行判斷。正如A. G. Hogg所說,福音總是呈現出對人類處境的「具有相關性的挑戰」(challenging relevance)。或者如Hendrik Kraemer所表達的,福音為所有民族提供了對他/她們的人性,文化和歷史狀況的「顛覆性滿足」(subversive fulfillment)。
這三位宣教思想家,如此簡明扼要地指出「反主流文化模式」的看法。這是一個以最嚴肅的態度,來對待處境(經驗,文化,社會位置和社會變革)的模式。它承認人類和所有的神學壓力,只存在於歷史和文化條件的情況下;然而,另一方面,它又警告說,處境總是需要以大大的懷疑來處理。如果福音真正要在一個民族的處境下紮根,它需要挑戰和淨化。Lesslie Newbigin說:如果是真的福音傳播,它會從根本上質疑它所使用的語言,及所體現的理解方式。如果它真的是啟示,它會涉及矛盾,並呼籲皈依,一個思想的U型轉變。
Newbigin是在20世紀末英國的文化處境下說的,1974年回到英國前,他在印度宣教多年,體驗福音與處境是「深刻的融合」(profoundly syncretistic)。事實上,反主流文化模式,在今天的神學家中找到了一些最有力的支援者,這些人已經認識到當代西方文化深刻反基督教的本質,無論在歐洲,北美,或是在南太平洋地區。也就是說,從事處境神學的「反主流文化模式」並不局限於在那裡。Bevans說正是這種模式,標誌著1985年在《契機文件》(the Kairos Document)中,與南非文化的深刻接觸。這也是教宗約翰、保羅二世在1995年《福音生活》通諭背後的精神。該通諭談到當代社會中猖獗的「死亡文化」(culture of death),需要通過「生命福音」來面對和治癒,這也是教宗所呼籲的「新福音傳播」(New Evangelization) 的可應用性,也在亞洲主教團聯合會,和1992年拉丁美洲主教在Santo Domingo舉行的會議上找到回聲。
這個模式比任何其他模式都更能意識到,有些處境與福音是完全相反的,需要受到福音的解放和醫治能力的挑戰。以園藝類比來說,這個模式會說;特定背景下的原生土壤,需要除草和施肥,以便可以種植種子;否則,土壤本身就無法支援植物的健康生長,而此後還是需要持續的護理和警惕。
反主流文化模式借鑒了聖經和傳統中豐富的來源。從聖經來看,舊約有強烈反主流文化的先知,新約羅馬書12章2節也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哥林多前書1章23節更是提到:「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偤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從傳統來看,反主流文化模式建立在初代教父特土良所說的:「雅典(人類文化,處境)與耶路撒冷(福音)有什麼關係呢?或教會修道主義的長期實踐,或重洗派運動的有力見證等等。
此外,它比任何其他模式都更認識到福音代表了一種包羅萬象的、完全不同的世界觀,它與人類對世界的體驗和人類創造的文化有著深刻的不同。特別是在散發著「死亡文化」的處境中,或福音似乎無關緊要或容易被忽視的處境中,或福音已經成為特定「彩色玻璃」(a stained glass) 的世界觀時,這種模式可以被證明是一種強有力的方式,通過這種方式,福音能夠以新的新鮮度和真正的參與來傳達。
反主流文化模式這個術語,首先要說的是,它並不是反文化(anticultural),如H. Richard Niebuhr在他的經典作品中對「基督反文化」(Christ against Culture)的描繪,或Stanley Hauerwas及William Willimon所說的「世界儘管它多美麗,卻敵視真理」,這些都可能會將模式指向一個反文化的方向。然而,該模式的術語旨在表達人類處境具有強大關鍵功能,但它絕不認為人類處景應被更純粹的宗教處境所取代,如一些原教旨主義的基督教或伊斯蘭教觀點。
反而,反主流文化模式的實踐者認識到,如果要充分傳播福音,就必須以所針對的人的語言,披上對他/她們有意義的符號,並且在文化本身不是邪惡的的理解下來進行。但它同時需要認識到, 作為人類產品,它帶有抵制和削弱世界創造者統治傾向的標誌。他/她們說,處境神學最好是通過分析處境和尊重它來完成,且讓福音在這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這樣處境就會被福音的現實所形塑,而非相反的福音被處境的現實所形塑。
Lamin Sanneh說,「處境是給出的」(context is to be given),它既是福音的天然盟友,也是福音的天然敵人;如George Hunsberger所說,反主流文化模式的挑戰是開發一種方法,在文化抨擊的Scylla和另一被吸收到文化中的Charybdis之間導航,從而試圖避免撞上岩石而沉船(由於錯誤的原因,而有根本不相關的冒犯)或被大海吞噬(屈服於虛假的混合主義,呈現福音的馴化版本)。
由於這個模式的動態,既不是根據處境來翻譯福音(像翻譯模式所做的),也不是從經驗,文化,社會位置和社會變革中來出現新的理解(如人類學模式),甚至也不是從忠實的實踐中來發現福音的新含義(實踐模型),而是通過尊重但批判性的分析和真實的福音宣講,來真正地接觸和參與處境。所以,我們可以說這個模式是由相遇及參與來的。事實上,該模式致力於在「死亡文化」的處境下,預言性地「講述」真理,有時甚至反對「死亡文化」。因此,這種處境神學方法的恰當標題,Bevans說可以把它當作是「對比模式」。
最後,Stanley Hauerwas和William Willimon提出了一種「激進的替代方案」。這不是君士坦丁式的「行動者」,或基督教私有化「皈依者」的理解。這種激進替代方案的理解毫不掩飾地是一種「告白主義者」,暗示一種處境神學的理解模式,即告白模式(the Confessional model)。因為,它首先承認福音是敵對或冷漠文化中的另一種世界觀,並且至少在某些情況下,在福音完整性受到致命威脅的背景下,來承認福音,如1930年代的《巴門宣言》(the Barmen Declaration),和1980年代的《契機文件》所援引的一樣。儘管如此,Bevans說他仍然喜歡用反主流文化這個詞語來描述這個模式。因為它最能捕捉到一個充滿活力、充滿挑戰的福音,與一個強大甚至充滿敵意的處境之間的真實互動。
反主流文化模式的第一個假設,是人類處境的極度模糊和不足。毫無疑問,人類文化的重要性,是因為不可能會有一個永遠沒有文化的福音。而且福音若要充分和真實地與文化溝通,就必須一絲不苟地注意文化處境的各個面向。但真正的處境化是賦予福音它應有的至高無上的地位,它的力量可以滲透每一種文化,並在每一種文化中說話。這個模式的詞語既是「不」又是「是」,既是審判也是恩典。這個模式認為人類的處境永遠是不夠的。它不能成為接受基督教真理的堅實基礎,因為福音質疑所有文化,包括它最初體現的方式。Newbigin這樣說道:必須將他/她們的講說與「他/她們站立的地方」(the place where they stand)聯繫起來,他/她們既要用聽眾的語言來陳述福音,又同時顯示他/她岌岌可危的立足點。
Newbigin發現,在特定文化傳播福音,「最大胆和最精彩的」就是約翰福音。雖然約翰是使用希臘化文化的語言和思想形式來書寫,以至於所有時代的諾斯底主義教徒,都認為這本書是專門為他/她們寫的。但其實,在整本聖經中,我們沒有發現人類文化形式與上帝話語之間的根本對比,有比約翰福音以更可怕的清晰度來陳述。對於Newbigin來說,所有實踐反主流文化模式的人都是如此,福音必須以信實和相關性來傳達,但為了真正做到兩者,它需要被體驗為與人類狀況深刻矛盾的東西,Bevans說這可稱之為皈依的「反轉」(U-turn)。只有這樣,人類才能找到醫治和滿足。如果任其自生自滅,一個特定的處境將永遠抵制福音的呼召,因為福音呼召人類,不僅要看到它最好的自我,還要質疑和判斷什麼是最好的處境,從而進入新的生活。
如此強烈地堅持福音具有挑戰性的批判功能,暗示了反主流文化模式的第二個假設:啟示的本質,或者換句話說,福音的本質就是「基督的全部事實」(total fact of Christ)。然而,這種「完全事實」的概念需要解開。首先,啟示/福音在拉丁文的意義上是指向事實,這是已經成就的事實。所以,第一要做的是,拿撒勒人耶穌是上帝在人類歷史上的道成肉身。第二,作為一個人,耶穌傳講上帝國的統治,在十字架上死死,並被上帝復活,住在我們中間。第三,這些行為(事實)指出了真理(事實!)。現在,在耶穌裡,我們有了所有人類乃至宇宙歷史的線索,雖然所有人類的經驗或處境正與這個事實相反。
因此,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啟示,本質上具有敘事的特質。福音,不是一系列教義或道德原則,而是被設想為一個要講述和見證的故事,不是抽象爭論的東西。正如反主流文化模式的實踐者David Lowes-Watson所說,我們必須把那些宣揚福音的人描繪成「記者」(journalists),而非「銷售人員」(salespersons)。Lowes-Watson暗示著這個故事有兩個面向:它既是有關於耶穌的福音(the gospel about Jesus),也是耶穌的福音(the gospel of Jesus)。一方面,這個故事是關於一個人道成肉身,通過他具體的服務,死亡和復活的生活,使世界走向和解和新生命。與此同時,這也是耶穌的福音,是耶穌在拿撒勒偤太會堂所宣告的預言:為窮人應許好消息,為俘虜釋放,為盲人看見,為壓迫者提供自由的福音(路加福音4:18-19)。
正因為耶穌的福音(the gospel of Jesus),這個第二個含義,使這個故事成為整個人類故事的線索:這個故事不知道將在那裡結束,或者它將如何結束,但它知道它將走向何方。正因為耶穌的福音故事掌握了未來的線索,它才能如此地參與歷史,如此關注什麼是真正的人,什麼是政治。基督教不僅具有歷史意義,而且也以歷史事實來作為基礎。也因著福音是歷史的線索,歷史才會有所意義的引導。Bevans說福音的信仰,要求基督徒與人類處境,進行真正的相遇或接觸。
反文化模式的第三個假設,就如1974年回到英國後的Newbigin,他震驚地發現他的祖國,乃至整個西方基督教都與西方啟蒙運動和後現代文化,處於「融合」的關係中。對於大多數反文化模式的實踐者來說,這種特殊處境可在當代的西方文化發現。Newbigin說,西方社會甚至比世俗社會更加已經成為異教徒。他喜歡引用印尼將軍T. B. Simatupang所提出的一個問題,西方能重新皈依嗎?Newbigin的思想在英國發起了一場運動,該運動已經開始反思如何在其強烈的世俗主義和新多元宗教的背景下,忠實而相關地傳播福音,在Newbigin的啟發下,類似的運動也在美國和紐西蘭緊隨其後發生。
從一個稍微不同的角度來看,Stanley Hauerwas和William Willimon等神學家也批評,基督教在北美的任務,雖然肯定參與於北美文化,但並不是關於美國民主「價值觀」的承諾和促進。相反的,基督教的任務是提供美國的個人主義和消費主義文化,而這是基於基督教的八福和基督教傳統的理解。基督徒被呼召是進入一個「品格共同體」(community of character)。Bevans說西方的基督教,存在著一個本質上非常非基督教的背景,由此,基督教作為一種私人選擇而被邊緣化。這種情況的根源在於啟蒙運動後的陰暗面,它提升了人類的理性,並將個人作為社會的基本單位。隨著後現代性的曙光,個人主義被推向了極致。
相反,反主流文化模式的實踐者說,基督教的主要原則是公共真理。然而,一個人對所有人的歷史意義,傳統和團體的重要性,超自然的優先權,在如此西方文化背景下的面前,超自然的優先權高於純粹的自然都沒了。反主流文化模式的實踐者說,這個時代不是試圖要去適應這種情況,而是要求清楚地見證基督教故事的變革力量。
如何做到這一點,是這個模式的第四個假設。反文化模式的實踐者說,福音通過它在基督教團體,教會中的具體化或道成肉身,而與人類的處境相遇或參與。這樣的相遇以兩種方式發生。首先,教會團體本身,作為一個允許福音批判和改變他們生活的團體,意識到自己是一個「對比團體」、一個「平行團體」、一個「天堂殖民地團體」,在那裡福音被完全活出來,反對周圍的物質主義、個人主義、消費主義、 軍國主義,和快速的滿足。
在這個團體中,女性和男性不斷的形塑和轉變,以警惕周圍異教徒環境的誘惑,並找到一個支援過反主流文化生活方式的團體。反主流文化模式強調基督徒「實踐」的重要性:閱讀聖經(特別是一起閱讀),熱情好客(特別是對陌生人),參與國體祈禱,慶祝洗禮和和解,慶祝聖體聖事,發展聖靈引導的辨別技能,保持安息日等等,都是作為在團體和周圍世界中提供意義的方式。其次,這至關重要,雖然有些批評者指責實踐這種模式是類似「小派主義」(sectarianism),但這些是形塑和改變基督徒的要素,他/她們要在世界上生活和工作,用他/她們的生活方式和選擇,證明他/她們的生活方式是按照福音,而不是根據周圍的文化氛圍來活。
Newbigin很清楚,甚至雄辯地說明這一點。他強烈肯定所有信徒的聖職,以及在教會中領導的角色,以培養所有成員的聖職。他寫道,這樣的聖職「必須在世界上行使。正是在世界上普通的世俗事務中,愛和順服的犧牲將被獻給上帝。正是在世俗事務的處境下,通過基督的工作,釋放到世界上的大能就是
見證。只有這樣,世界的公共生活,其公認的習慣和假設,才能受到福音的挑戰,並被帶入真理的亮光之下,正如在耶穌裡所啟示的那樣。
教會的領導層可能偶爾需要對某個問題或事件,如譴責恐怖主義或有關移民的特定政策,大聲疾呼或表達一些公眾支援。但只有當這些聲明,被基督徒在公共生活中實際表現,和利用其影響力所證實時,這些聲明才有分量。Newbigin 和那些受他影響的人說,教會,特別是當地的會眾,是「福音的詮釋學」(hermeneutic of the gospel)。地方教會不僅僅是在一個地方,或一個地方;它在所處的特定地方,找到它在所處特定地方的身份。
因此,正如古典的外國宣教師,需要敏銳地意識到他/她所接觸到的工作處境一樣,今天所有的基督徒,特別生活在西方社會的人,也必須認識到教會在被市場,軍事和媒體權力所俘虜的文化處境下,正在不斷地被充滿挑戰的福音所改變。所以,一個人加入教會,並不是為了逃避或躲避這些權力,而是關心這個世界,能否成為福音宣揚的社區。雖然這種處境神學的模式,在其實踐者Lesslie Newbigin、Stanley Hauerwas、教宗約翰、保羅二世以及亞洲和拉丁美洲的天主教主教身上,找到新鮮而有力的表達,但其力量的進一步來源,仍是來自其對聖經和基督教傳統的根基。
除了實踐模式之外,其他模式都沒有認識到處境的深刻模糊性,甚至是其反面性。特別關於西方文化,在強調個人主義,無限的選擇,是「擁有」而非「存在」,以及學校暴力,不穩定的家庭生活,和對自然世界的破壞等等罪惡時,今天的基督教似乎必須說出一個激進的異議詞,並提供另一種生活方式,就像以色列的先知們一樣。也許,今天基督徒能為人類提供的最大服務,就是因為對上帝更深刻的話語說「是」,成為對世界說「不」的標誌,並相信這必將作為「新天新地」到來的預兆。
然而,這裡有四個需要注意的領域。首先,儘管該模式的大多數人都知道反主流文化並不是反文化,但危險仍然存在。這對過去的傳教士來說,無疑是一種危險。雖然許多關於傳教士在傳講基督的努力中,同時破壞文化的指控,有時是誇大的,但這種破壞確實是發生了。如果過去存在這種無視聖靈在人類處境中的同在,那麼今天肯定仍是一種危險。反文化模式的實踐者,有時似乎也妖魔化了西方文化。但非常清楚的是,沒有一種文化是完全腐敗或邪惡的。Richard Mouw在這方面明智的警告,應該值得注意:我們當中的許多人都沒有認真的看待處境,我們對其他文化的探索有時是粗心大意。事實上,我們對北美文化的跨文化反思相當有限,而且往往受到偏見敏感性的指導。
第二個值得警示的是與第一個有關,即小派主義的危險始終存在。教會的標誌之一,仍然是它的共同性(catholicity),這是召喚教會與整個世界接觸的標誌,而不是退出它。雖然教會的「記號」,對於它在世界的傳教任務非常重要,但危險在於,團體關注的卻是自己的完整性、團體的品質、崇拜的真實性,而不是進入世界。基督徒僅僅成為一個吸引人的處境是不夠的。基督徒必須在世界進行真正的工作中「弄髒他/她們的手」(dirty their hands)。
關於反主流文化模式的第三個警示,是關於其相對單一的文化構成。以西方處境下的實踐者來說,除了少數例外,他/她們大多數是白人,而且是中產階級。這種社會定位,可能指向他/她們對當代西方文化已持有特定的觀點。即使其他文化和種族身份的人確實也參與其中,但重點不是對文化的挑戰和批判,而是佔主導地位的白人文化,需要受到更廣泛的重視。
最後,基督教排他性的危險是在於反對其他的宗教方式。一方面,反主流文化模式的一大優勢是,它往往在懶散的宗教信仰多元化中,將宗教信仰簡化為純粹的意見或品味,及其清晰而勇敢的立場。在這方面,像Lesslie Newbigin作為這種模式的宣導者,在理解上帝在基督裡的獨特啟示,其實還是具有包容性的。另一方面,危險也就在那裡。特別是在一個宗教越來越多元的西方處境中,它不必然是強調「基督教事實」和「基督教故事」的延績性,而是尋找一種方法,來發現基督教與其他宗教傳統,是具有共通性。在此,耶穌基督是人類歷史和宇宙福祉的線索;同時,在我們這個多元宗教的時代,同樣重要的是,也去承認很可能還有其他的線索。
2017.09.19
神學(Theology) 以字面來說是有關論述「上帝」(Theo)的一門學問(logy) ,在西方的學術殿堂及歷史淵源曾被稱為「哲學之母」,就以近代的學術發展來說,神學、醫學及法律也曾是西方三大學術支柱。以歐洲歷史悠久的大學傳統來看,神學院(The School of Divinity) 或大學教堂必是大學的精神所在。甚至美國名校哈佛、耶魯到普林斯頓等等,早期也是以神學院作為啓端。
神學若以信仰的層面解說,應可理解為「信仰的反省」。信奉上帝的人只要活在人世間,他/她必意識到早期教父奧古斯丁()所言,信徒是生活在「上帝之城」與「地上之城」兩者之間,且兩者各服鷹不同的價值與秩序,而信仰的反省就是回應兩者差異何在?或說福音信仰的價值與世俗文化的價值有何不同?信仰如何在「福音」與「文化」的差異認知中有所反省?
因此,伸學的任務必須回應「福音」與「文化」的差異認知,而且必須滿足下列二項基本要求:一是建構一套敍述福音真理或聖經文本(text)的論述,一是又能適應每一時代的文化差異(context)來成為生命光源。這二項神學工作的基本要求說說容易,作來困難。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們:神學不是為了成全真理,而無法應答情境;就是為了適應情境,而犧牲真理。
假設神學老是堅持從「過去的基礎」發言,就有可能與現代人的生活情境脫節,無法關聯;或是神學被「現在的情境」牽著鼻子走,就有可能失去自己立場。這正是基督教神學的二個困境:一是過份依賴過去的傳統,對現今人們新的情境問題束手無策;另一是過份倚靠現代理性文明,沒想到現代文明一有困惑,神學也就跟著困惑,而自己擁有的原有神性價值與永恆特色早己在理性的訴求中丟棄。這樣說來,現今基督教神學最迫切的任務,是要能從過去的傳統中或聖經文本(text)理出宗教信仰對生命意義廣度與深度的理解,又能照亮現今的時代(context)成為它的光源。
保守與自由之間
今日老是自稱正統教會的問題,是常將基督教真理與過往時代所衍生的教條混合,以致正統教會雖關心傳統,却老被傳統教條所束縛,說不出一個令人心服口服道理。以三位一體教理為例來說,正統教會對現代人實有解說不出「上帝是何意義」的困境。而且,若以過往的教條為現今的倫理原則,也會發覺這些過往原則在解決現代文明的社會困惑(如同性戀、性別議題等等)會備感吃力,有時甚至是「風馬牛互不相干」。
另一是所謂自由派教會的問題,神學若是硬要致力於宗教與科學或理性之間的調和,由此證明基督教並不落伍的話,自由派的教會就會有所試探:一是傾向將理性無法接受或難以令人相信的聖經神話丟掉;另一是將基督教剩下的部份,以現代人思想可以接受的語言加以潤色。結果,跟著現代文明後頭追趕的基督教神學就失去自己的特色。而且當現代文明陷入迷惑時,基督教神學也會跟著迷惑,而且其最重要的永恆真理部份早被丟棄不理了。
基督教神學若要貢獻於人類,就必須從生命意義或生活之深度理解來著手,並對生命困惑提出解答。借用希臘哲學家Epicurus的說法,哲學若不能從人類的苦難去關心、論證的話,一點用處也沒有。基督教神學更是如此,我們關心的不只是人世間目前的得失問題,更是生存意義、善惡之間的終極理想。也就是說,人世間可否體驗到一種永恆性的神學慰藉。
試想:人類的問題如果只侷限於歷史平面單一的意義脈胳,無法超出有形世界歴史平面的話;結果是人類所造成的問題,最後還是由造成問題的人類來自己解決。人類於是陷於問題與解答之間的相互纒鬥,找不到出路,更無法指望解決邪惡問題的終極盼望。也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必須指出超驗部份的終極理想,上帝存在的意義,並由此啟示(text)來回應人們的生命困惑(context),擴展人們對生命意義的廣度與深度了解。
福音與文化之張力
因此,神學的充實及有效性就取決於福音(絕對)與文化(相對)之間的張力。正統派教會的問題是常將信仰的終極理想與聖經時代的道德準則等同,而有將當時文化的相對倫理絕對化為不變福音真理的試探。自由派教會的問題却相反,因受到文化相對性及歴史新事物道德準則的牽引,一度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聖經啟示及耶穌倫理,有可能就被套在今天商業時代的相對道德標準來論述,而失去其絕對神聖光環。這樣說來,兩者的失敗都在於無法平衡絕對福音真理(text)與相對文化現實(context)之間的張力。
當然,自由派神學也有其優點,就是容納科學、理性的歴史批判來分析其宗教根源。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才有可能將信仰的永恆理想從前所棲身的過時文化外殼解放出來。然而,自由派神學的缺失是對現代文明毫無批判,導致其涉及創世與救贖、生命圓滿追尋之永恆意義的神話象徵,不是被丟棄,就是以科學認知歪曲。而且當神學完全被理性主宰,將人生觀建立在理性的統一基調時,人世間的有限與永恆間的無窮之間的辨證就失落,張力沒有,終極關懷缺乏,生命見解顯的庸俗無助。
現代文明所形成的科學與商業成就,顯然已衍生一種缺乏生命深度理解却洋洋得意的倫理風格。基督教神學如果屈從這樣的現代文明,也會跟著變的膚淺,埋沒了自己獨特且富有深度內涵的遺產。結果「上帝國的理想」意涵成為「社會進展」的現代解釋;「罪」是無知所引來的不完美,可在適當的教育中改善;基督教與世俗文明之間的差別消失,人們在現代文化的樂觀主義中感受不到生命中的邪惡力量,結果是基督教信仰失去特色,依從於現代文明的差遺。
對自由派神學弱點的反應,造就了今天基要福音主義與激進福音主義兩者的復興。當基督教神學轉向激進,以馬克思主義取代自由派神學的樂觀主義時,基督教神學難免仍被馬克思主義的激進想法牽引,到頭來神學不管是依附於資本主義的自由樂觀或社會主義的悲觀激進變革,結局都是一樣,神學沒有張力就失去自己特色。
儘管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分析及辨證,較能反映社會剝削的邪惡程度;然而若沒有上帝活動的介入,寄望無產階級革命是一種烏托邦想法,基本上社會強權者會自我改善將政經權力交還給弱者是完全不可能。作為理想的期待可以是美好,但失落了上帝介入的張力,理想就成為一種虛偽的口號,永不可得。
基要福音主義也是一樣,神學的建構若只依從於過往的基督教教義權威,並由此化約為上帝的意旨及現代倫理的指南時,基督教神學可能就會愈來愈無法理解與調解現代人的生命困境,成為現代人尋求生命意義的指引。上帝在聖經的啟示理想當然是有效的「絕對」真理,然呈現此真理的聖經時代却是「相對」可變的第一世紀文化背景;其中,以男性為主的「家長制」道德準則所涵蓋的奴隸制度與男尊女卑的階級與性別「相對」文化,是可以在現今的民主社會及兩性平權的文化背景所導正。
照亮每一時代的光源
基督教神學的價值全然於此,福音終極理想與任何時代的歷史現實都保有「福音與文化」的張力,一來避免福音絕對性被相對化,一來也防止文化相對性被絕對化。神學的建構不只避免上帝的理想被化約於歴史的平面,而成一種文化的宗教哲學;也應防止伴隨福音的文化因素(如階級或性別因素)也被等同於真理及正統,成為現今難以突破的意識型態而與現代生機格格不入。
因此,神學的任務是去認知基督教作為啟示的宗教,在文化的童年時代,人們是如何地運用想像力,在多采多姿的歴史現實及廣濶空間自由地馳聘,一方面領受了永恆在人間的啟示,另一方面也以他/她們的文化語言(也許是詩詞、也許是史詩、也許是神話)記下了永恆連繫自身的感動。神學的任務就是要能從基督教這樣過去的傳統,理出福音對每一時代人們生命的感動與淨化作用,並在此淨化過程,神學指引出福音對生命意義廣度與深度的見解,成為照亮每一時代的光源。記得沒有處理福音與文化差異的神學,就有可能將相對的文化上升為絕對的福音真理,如男尊女卑的相對文化被絕對化為福音真理,這是現今諸多「福音派」神學的問題;或絕對的福音真理,如罪與救贖被下降為文化相對的道德無知與倫理訴求,這是現今諸多「自由派」神學的問題。
罪與愛的舞動
這樣說來,神學的任務若要胸懷大志,成全福音來照亮人間,成為生命光源;神學的內涵就要深度地指出人間罪惡的現實,並邀請人們在其生命舞台與上帝永恆的大愛共舞,譜出生命動人曲調。因此,人類目前儘管看來是沈溺於罪,遠離上帝,造成混亂;但終究會被上帝的大愛感動召回,願意再度順服上帝愛的帶領,齊來克服生命的混亂及社會的失序。
由此,神學內涵的二大軸心就在於「罪感事實」(sense of sin),及與之對抗鬥爭並促使公義改變的「上帝之愛」(sense of God’s love)。在此,神學的洞見必須指出人間所有現實的變遷皆與上帝永恆創造的意志相關。個人若要在人間現實來實現生命意義,多多少少就會意識到那阻礙生命現實實現的阻力就是罪惡的力量,及與之關聯的自私貪婪慾望。
因為這樣,傳統的神學就常被罪感事實綁架,導引至誤置的倫理悲觀主義及靈肉二元分野之神學誤解。一方面以否定、甚至消滅人之本性的禁慾主義、修道主義來作為信仰倫理基礎,另一方面也以靈魂期待從累贅的罪性肉體解脫來發展神學論述。
當然,傳統神學的罪感是建立在墮落的故事,第四世紀的奧古斯汀進而將它建置在希臘二元的肉體性慾貶抑與靈性美善昇華,使原本源自上帝恩賜的本性,性歡愉行為成為遺傳性原罪,成為被打擊壓抑對象。從此,基督教對性慾教義的噯味就套在原罪的框架不得翻身,結果人類罪惡現實成為一串謎題,歸究於魔鬼引誘,又要解釋魔鬼是天使的墮落,傳統神學就此陷入謎題陷阱,走不出來。
禁慾主義與律法主義在基督信仰不能成就的原因,就在於一是打擊人性本能,一是推崇人性本能。因為愈是反抗本能的情感,就愈不容易實行,由此傳統神學衍生二種誤導,一是強調罪的根源「原罪」是不容易實行的原因,另一是後來轉變為較容易進行的「善功」律法主義來取代。律法主義本是將人們沒有依本性循誡命生活揭露出來而己,最後却被引誘為只要依誡命而活,就能尋回本性,忽視了「意志的枷鎖」。人不能依本性而活並不在於「律法」,而是在於無法與本性根源(上帝)聯結來衍生實踐動力。
其實,伊甸園墮落的故事,在於「吃了會與上帝同等」的引誘,禁諭的目的不是防止本性慾望,而是阻止本性慾望無限擴大而轉變為邪惡。慾望本身不是邪惡,不合理去滿足或無限制的滿足才會成為邪惡。狂妄高舉自己是人類的通病:祭司會設想自己信仰的偉大、財主會自誇自己金錢的富足、被揀選的以色列人也會誇口自己族群的獨特。狂妄使自己取代上帝成為神聖中心,並使慾望無限擴大,將他/她人及世界吸引歸向自己的無限貪戀,最後才使人的本性歪曲。這樣說來,離開生命本源以自己為神聖中心,並由此衍生永不滿足的無限慾望才顯露出邪惡的意涵,而永沒止境的慾求才是罪惡的一種標誌。
另一方面,現代自由神學却常將罪感的深度簡化為道德行為的因果關係。人的犯錯歸究於家庭因素或社會不良環境,並由統計數字加予支持。這種人們行為模式皆受到環境影響的假設,導致人的本性深度分析,一種宗教內在的深刻反省常被丟棄。人只有在人的歴史平面中解決根基於人本性的行為模式,人深度與生命根源疏離、出自於本性之深沈焦慮就被忽視。罪感只在行為模式上的見解論述,很少觸及人的本性,有時也會將所有慾望作合理化解釋,甚至給予浪漫讚美。結果神學內涵之軸心,出自本性之罪感事實被忽略、被簡化為環境影響之因果關係。
神學的罪感事實軸心,實際上提供福音信息之重要動力,人類解除罪惡問題的主要意義不只在於改變社會環境及自我心理分析,更是一種深刻的本性悔悟,承認被造物自己的有限而轉向上帝求救。因此,解決「罪」的問題,不是放在自我行為或心理的鬥爭,而是放在上帝在我「自我根源」裡的争鬥與啟蒙。
罪感事實歸究於心理學的無意識驅力(libido),社會學的階級異化(alienation),或人文主義的教育缺失,事實上對人的窘境描述各有貢獻,基督教神學也都可以接受。然而,神學的洞見也要指出「邪惡的本質」其實是根源於與「愛的本質」隔絕,只追求自我無限慾求這一事實。因為與「愛的本源」疏離的「自由」,才會成為任意的行為,自由缺乏了真理的形式才會成為脫彊的野馬,落入無限慾求的試探,成為邪惡力量、成就罪感事實。
與罪共舞的上帝之愛
神學內涵的另一軸心是上帝之愛。上帝之愛的理想不只敦促自我在「順服上帝」與「自身慾望」之間的矛盾來尋求調和;也要求自我與他/她人之間,在「上帝愛的和諧」與「人與人利益衝突」中來尋求和解。
人與人在團體中所建構的倫理學是在於平衝「利己主義」與「功利主義」,意即在不違反別人及社會整體利益下來滿足每一個人的私慾。然而,福音中耶穌愛的理想與人間利己主義的愛是有不同涵意。人間利己主義之愛是建立於滿足自己的慾望,而福音中的愛是與自身慾望鬥爭。利己主義之愛不但沒有與自身慾望鬥爭,也無法形塑愛的理想來跳脫人性的限制。在此,福音中的愛的理想卻能在「橫向」的人間利己主義中,提供「縱向」主軸,讓上帝之愛的願望來提昇人間倫理。
人類自我慾望中,隱含著肯定自我,否定別人傾向。自私以一種微妙的形式存在人類社會,它不只是追求自我的物質利益,也依附於社會認可而存在。自我慾望在古典及現今世俗中不是被貶降為邪惡,以各種禁慾主義試圖摧毀,就是被昇華為一種自然本能,以弗洛依德方式為之解脫。福音之價值不但不為自我慾望開脫,也不贊同以禁慾方式加予摧毀,而是形成一種福音與自我慾望間的一種「張力」,對利己自我中心最基本的本質驕傲提出批判。耶穌在批判法利賽人的自我中心時,就說他們喜歡被尊稱為老師,喜歡坐在宴席上的首位。這些自高的人終究會被上帝拉下,想做大人物,就要做人的僕役。
耶穌愛的理想,不但與利己主義中心的自我鬥爭,也相信唯有出於上帝的愛,自我才能與生命的最終本質上帝合一,才能改變自我。聖經浪子回頭的故事正表明這樣清晰的概念,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犯錯」的過去,且「犯錯」的過去已無法改變;儘管如此,我們仍可經由悔悟讓過往的「犯錯」雖無法改變,但其「意義」可以改變,也由此悔悟改變我們的現在與未來。浪子回頭呈現寬容思想與悔悟思想合一,也就是「上帝的愛」與「自我改變」結合。
福音之愛不只批判人性中的自私及利己主義,也提供一個新的價值體系愛的理想。耶穌說人的施捨不可炫耀於大庭廣眾,人的宗教虔誠也不是為了得到社會贊同。最重要的是,福音之愛幫助的對象是窮人、弱者,因為他/她們無法也無力回報。這樣的福音之愛不只立基於上帝之愛與自我慾望之間的「張力」,更建基於自我與上帝生命關係的一種「活力」,一種新的價值體系,它不考慮世俗倫理中所強調的「行為結果」或「行為本身」,而是在意對上帝意志的絕對順從,及活在上帝之愛中所能衍生之愛的活力。
耶穌福音之愛是一種革命,在自我十字架上的犧牲奉獻中實踐更高的自我實現,這就是終極的面向,或信仰的面向。這也就是聖經中的啟示--道成肉身--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它超越自然主義的歷史平面,在橫向人間的利己主義提供綜向愛的理想,它也不是將永恆永恆化與現實無關的理想主義。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帶來了批判鬥爭的「張力」,及實踐信仰的「活力」。
如果我們將道成肉身的永恆在俗世的展現,看成神話丟掉的話,我們就將信仰最有價值的縱向層面丟掉,最後我們只有跟著橫向的人間倫理走。縱向思想沒有,基督教倫理變的膚淺,遷就於社會或政治成就的相對性;以現代文明來理解的話,基督教信仰成為一種人文主義,上帝若被丟到人間倫理的外面,人類失落了與罪共舞的愛,人間剩下的當然只有難以改變的罪感現實及驕傲誇口的人類自我了。
2017.09.26
謝根道(Juan Luis Segundo)1925年3月31日生於烏拉圭(Uruguay)的Montervideo市,一生大部份的時間皆在此城市生活。他帶領由信徒組成的不同討論團體,而探討的議題大多與現實生活及信仰有關。經由與這些不同討論團體的對話與反省,謝根道寫了不少批判性的神學作品,在拉美諸多解放神學家中,他是突出的一位,其作品也大多被譯成不同語言。
諷刺的是謝根道未曾在烏拉圭自己家鄉的大學任教過,雖然他曾被邀請到世界知名大學講學,如美國哈佛、芝加哥大學、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及拉美其他各國大學。甚至他所寫的書也常被美國及加拿大的神學院採用為教科書。一位耶穌會的同事Alfred T. Hennelly在為謝氏所寫《時代的徵兆》(Signs of the Times)此書寫序言時,就曾引用耶穌所說的話「沒有先知在自己家鄉被人悅納的」(路4:24)來形容謝根道。
1941年謝氏入耶穌會(the society of Jesuits)當修士,耶穌會的傳統與信念影響謝氏一生。他曾在阿根庭San Miguel的耶穌會神學院研讀哲學課程,也開始長時間對存在主義與現象學產生興趣。他在1948年所出版的第一本書就是《存在主義、哲學與詩:一種綜合的嚐試》(Existentialism, Philosophy, and Poetry:An Attempt at Synthesis)。
1951年謝氏前往歐洲繼續他的神學研究,在St. Albert學院就讀期間,系統神學教授Leopold Malevez及聖經神學教授Gustav Lambert對他啟迪很大,儘管後來他對歐洲神學相當批判。另外,過程神學家Pierre Teilhard de Chardin的思想也影響著他,這在後來謝氏作品中,我們可看到Chardin的進程思想。1963年謝氏在巴黎的Sorbonne學院獲得神學博士學位(the Doctorat es Lettres in theology),論文是探討Nicolas Berdyaev有關個人與基督王國的思想。
1965年謝氏在其家鄉Montervideo建立一個名叫「Peter Faber神學與社會研究中心」,同時也主編一本<Perspectives on Dialogue>的月刊。由於謝氏勇於對烏拉圭政治時事作出批判評論,此中心及刊物於1971年遭到烏拉圭軍警查封關閉。
從此,謝根道就把其重點放在烏拉圭「基層信徒團契」(Basic Christian Community)的討論會及其寫作,這期間謝氏也應邀到前所提到的不同大學講學。謝氏作品已譯成英文的有1973年至1974年書名為《為新人性工匠們的神學》(Theology for Artisans of a New Humanity)的一系列五本書,以及《神學的解放》(The Liberation of Theology, 1976)、《牧養行動的隱藏動機》(The Hidden Motives of Pastoral Action, 1978)、1984年至1988年出版的《昨天與今天的拿撒勒耶穌》(Jesus of Nazareth Yesterday and Today)一系列的五本書、《神學與教會》(Theology and the Church, 1985)、《解放的教義:啟示.信仰》(Liberating Dogma:Revelation, Faith)與1992年出版的《時代的徵兆》(Signs of the Times)等書。
士萊馬赫的詮釋學循環
在謝根道的眾多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1976年出版的《神學的解放》一書,其中談到一種革命性見解的神學方法論──「釋義學循環」(the hermeneutic circle)。「釋義學循環」並非謝根道首創,十九世紀初的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就曾提過「釋義學循環」。承續阿斯特(Friedrich Ast, 1778-1841)與沃爾夫(Friedrich August Wolf, 1759-1824)兩位學者對詮釋學的觀點,士萊馬赫贊同阿斯特的看法,即語言學詮釋的目的是在於把握古代的精神,此精神大部份是在文學的遺產中被揭示出來,所有古文的外在形式都指向一種內在統一的意義。而語言就是傳遞此精神的主要媒介。
另外,士萊馬赫也贊同阿斯特所說的,除了語言所傳遞的精神外,詮釋古代作品,還預設了正確地理解和說明它的某些基本原則。也就是說,對古代語言的研究必須聯繫到詮釋學。在此,阿斯特的意圖很清楚,當詮釋一個古代的個人作品中,若沒有將它放置於古代精神的統一整體意義時,就不太可能把握此個體作家的精神。而釋義學循環的概念就建基於此,即整體精神的印跡可在個體部分中為人察覺,個體部份也通過整體得到理解,而整體也通過個體部分的內在和諧得到理解。
由此,阿斯特將詮釋學任務分為三個理解形式:第一是歷史的形式,即作品內容與人所能理解的關係;第二是語法的形式,即作品語言與人所能理解的關係;以及第三精神的形式,即作者所處整體時代的精神與人所能理解他(她)的作品的關係。而士萊馬赫承續著阿斯特第三種精神的形式,繼續此詮釋學循環,強調部份與整體關係在詮釋學的意義。
另外,士萊馬赫也贊同沃爾夫所言的詮釋即是對話,是與作者的對話,詮釋學的目的旨在達到一種完美與作者的溝通交際,由此把握作者的概念與主題,正如作者本身對它們的把握一樣。沃爾夫明言除非有明確的理解,否則無人能夠解釋。而詮釋學的三種標準就在於歷史詮釋,語法詮釋及哲學詮釋。歷史詮釋與語法詮釋就是關注作者時代的歷史事實及語言理解,且進入作家生活的事實性的了解,以達到認識作家所認識之知識為目的。而哲學的詮釋就作為上述兩種詮釋的檢驗。
通過上述二位學者的影響,士萊馬赫建構了其所了解的釋義學循環。對士萊馬赫來說,詮釋理解就是對原作者心理過程的再體驗。作者構造了一個句子,聽者想辦法進入這個句子的結構與思想中,於是詮釋就包含著二個相互作用的成分:一是語法的句子結構的詮釋;另一是作者心理過程的詮釋。
理解是基於一種根本關係的操作,即我們理解某物是靠著我們將它與我們已知的某物做出比較。也就是說詮釋學一開始就可假定說者與聽者共同擁有一個意義共同體。一個單獨概念從它所處的語言或共同整體情境就獲得了它的意義,然而共同整體情境是由眾多不同因素構成,而共同整體情境也賦予這些因素意義。通過整個與部分間的辨證之相互作用,它們就把意義互給了對方。也就是說理解就是一種介於整體與部分間的一種循環。
布特曼的非神話化
另外,釋義學循環也可追溯到路德派神學家布特曼(Rudolf Bultmann)的「非神話化」(demythologization)的釋經法。布特曼的非神話化釋經法受存在主義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的影響很大。對布特曼來說,其主要的關注是在於新約中神話概念的現代詮釋。這需要一種詮釋學循環,就是介於原來經文的意義與現今對它的詮釋之間的一種繼續的對話與流通(a continuous circulation)。
「非神話化」並非要將聖經中的神話因素用理性方式排除掉,而是強調神話本來的原貌及其保存下來的象徵意義。照布特曼說法,人們常會將他(她)們所談論的上帝具體化為原原本本的上帝。布氏認為這是不可能,上帝不能被貶為客體而為人類語言所全然了解,所以人類會使用神話語言來了解上帝。例如新約時代的原始世界觀基本上是神話性質的,它所談論的神蹟,三層世界觀、天使、魔鬼與天堂、地獄,與現代人所依據生活準則的世界觀是全然不同的。所以,人必須根據現代的實在情境給予神話重新詮釋。而這個過程是不間斷的循環,也就是說人們的世界觀及實存情境會因時代的不同也給予不同的重新詮釋。
非神話化對布特曼來說,並不是如自由神學所強調的理性方式來廢除神話,如果基督教具有特殊意義象徵的神話被排除的話,那麼基督教剩下的就只有倫理與宗教哲學而已。當然它也不是像佛洛依德或馬克思的方式去摧毀或打倒神話的象徵,而是重新詮釋神話的象徵,恢復它原來的,真正的但卻隱藏起來的意涵。
由此,布特曼認為歷史應有二種區別,一是純歷史,即過去諸多事件的事實;另一是詮釋過的歷史,亦即具有意義的歷史。新約的歷史就是詮釋過後的歷史,因此新約歷史的所有神話意涵對當時的基督徒是深具意義的,這也可作為「歷史的耶穌」與信「仰的基督」之分別。布氏認為人要瞭解歷史是可能的,但是人很難中立,而且大多以個人的存在意義來詮釋歷史,而以存在意義來詮釋歷史或神話象徵這顯然是受到海德格思想的影響。
這樣說來,對歷史的詮釋皆會受到某種興趣或預先理解所引導。如果沒有了興趣或預先理解的話,就不會有詮釋。所有的詮釋皆受到詮釋者的預先理解所引導,也就是說詮釋者總會選擇某個觀點來詮釋歷史,而所選擇的觀點大多是與詮釋者個人存在的生命情境有關。當然布特曼對詮釋學循環的了解是受到西方社會個人主義文化的制約,在此,謝根道所倡導的釋義學循環就有了新的意涵,它從個人層次轉換到社會整體層次來詮釋經文,而這個社會整體層次又是詮釋者所親身體驗的一種非人道受壓迫的情境。
承續著布特曼詮釋學的觀點,謝根道將「釋義學循環」解釋為「在人們現存的個人與社會現實繼續改變中,對聖經所作繼續改變中的詮釋。」即每一個新的現實體驗會迫使我們去重新解讀上帝的話語,從中又去改變現實,然後又回來再次重新詮釋上帝的話語。因此,謝氏認為解放神學家與傳統學院神學家的不同就在此,當神學必須不斷地回到聖經來重新詮釋時,它就必須把過去人們所接受的原則戒律,與現今人們所接受的原則戒律結合起來,且致力解釋上帝的話語此時此刻對我們說什麼!對謝氏來說,當我們探討上帝的話語時,而把過去與現在關聯起來的方法,那就是「釋義學循環」。
謝氏在論及此釋義學循環時,談到二個先決條件:第一是現今所發生問題是否大到足夠迫使我們改變對生、死、社會與政治的慣有想法,只有這樣的改變或引起我們對這些事物想法價值判斷的普遍懷疑,才會迫使神學回到現實面來質問自己一些新的決定性問題。第二個先決條件與第一有關,即神學家是否察覺需要改變對聖經的解釋來回應這些新問題。如果經文的解釋沒有隨著問題而改變,那麼這些問題將沒有解答,或是得到舊有無益的解答,這樣釋義學循環立即中斷。釋義學二個先決條件就是:我們對真實現況有豐富和足夠的質問與懷疑;我們對聖經產生相應豐富與足夠的新解釋。
由此二個先決條件,謝氏發展了其釋義學循環的四個決定性因素或檢驗步驟:
1.從我們體驗現實的方式,促使我們產生意識型態的懷疑。
2.將我們意識型態的懷疑應用到整個意識型態的上層結構,特別是對神學的理解上。
3.從體驗神學現實面的新方式,促使我們產生釋義解經上的懷疑,即懷疑一般流行的聖經解釋並沒有處理重要的事實。
4.形成一種新的詮釋學,即以一種新方式來達成聖經信息的新見解。
謝根道進而引用近代四種不同理論的形成方式來論述此釋義學循環,它們是寇斯(Harvey Cox)的俗世之城,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韋伯(Max Weber)對資本主義與宗教之間關係的見解,及非裔美人神學家孔恩(James Cone)所代表的黑人神學。謝根道所舉四個例子剛好來解釋應用前所述的四個檢驗步驟,嚴格來說,寇斯在完成第一階段後因缺乏對俗世之城人們的使命感,而使其詮釋世俗神學意義在第一階段的循環就中斷。馬克思有完成第二階段,但在第二階段後就放棄宗教而中斷。韋伯雖然達到第三階段卻在第四階段的詮釋了無神學新意,因此也中斷其釋義學循環。最後,只有孔恩的黑人神學完成了釋義學循環的四個檢驗步驟。
寇斯的世俗之城(the secular city)
在檢驗寇斯作品《世俗之城》之前,謝氏再次強調釋義學循環是以一種體驗與評價現實作為開始,一個人若苟同這個世界,就不會想去揭露被隱蔽的現實真正結構。謝氏認為Mannheim所關注的三項有關實踐可能性的因素,可輔助釋義學循環,那就是:一個問題會形成可能,在於以前已經有人經驗過,這就是具體評價的體驗的重要性;在對現實資料作多樣性選擇時,認知者意志的行動(act of will)會投入其中;及實際經驗所產生的力量是很重要的,且衍生處理問題的導向。
以第一階段來說,寇斯所寫《世俗之城》是以自己生活在世俗社會的個人經驗所引起,如同Mannheim所強調的,它包含著社會多樣性的一種有意義的選擇,且由此認知古老方式與新方式在解決問題上的差異。古老方式的解決問題是訴諸一種崇高的人性價值,然新方式的解決問題是以實際工業技術的價值取向為依歸。由此,世俗化提供一種意識型態的基礎來解釋現實,而對傳統的老方式處理問題產生質疑。
進而寇斯認為第二階段的以世俗化意識型態基礎來解釋現實時,這個現實也包括神學的現實。寇斯的論點是在世俗化生活的人是講求實用,所以愈來愈少人會關心宗教問題,這是神學的現實。這樣說來,前用田立克(Tillich)方式來解釋神學,現今對實用的人來說已是毫無用處,因為田立克假設了所有人的本質就是會問存在的終極意義,而由此,福音也成為此問題的答案,寇斯反問說:「如果人根本沒問這個問題呢?」這正如Mannheim所說,在決定問題處理的方式上,作者意志的活動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說,寇斯並不接受田立克所選擇對神學問題的處理方式。看來,寇斯在第二階段的釋義學循環中,對傳統方式假設人必定會問宗教性終極問題的看法提出質疑。
在第三階段中,作為現今世俗城市的神學家必須經驗新的神學問題,並提出新問題,這就是來自神學家與世俗化實用的人們對話的經驗,而由此形成新方式來解釋聖經信息,這也就是寇斯所謂革命性「社會變遷可行的神學」。
然而在引用世俗化美國小姐的選美活動及花花公子的實例中,寇斯批判這是美國消費世界所朔造出的男、女偶像,只追求感官肉欲滿足及群體盲目認同,不但沒有主動了解把握物質世界為何,反而任由物質世界的時尚左右。在此,寇斯攸解釋又與田立克一樣,把此特殊問題訴諸於「終極價值」的偶像崇拜,而沒有接受世俗化實用的人們,其生活方式就是如此。因此,寇斯的立場是以基督徒的價值要在世俗化生活中建立一個對實用的人的批判,這樣說來,寇斯並沒有意圖要去發展一個新實用性對聖經的解釋,來繼續性的作為神學家與世俗城市的對話。在此,當它無法提供一種新的聖經詮釋時,釋義學的循環已告中斷。
嚴格來說,寇斯的《世俗之城》在循環的第一階段就註定失敗,顯然寇斯並沒有真正委身於實用型人的本然,也沒有接受消費社會的本然,照Mannheim的說法就是「意志的行動」並沒有投入其中,缺乏這種熱忱,謝根道斷言寇斯事實上在第一階段就注定無法完成釋義學循環。
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
與寇斯比較起來,馬克思的委身於普羅大眾是無可置疑的。而馬克思所代表的社會學剛好介於解釋世界與政變世界之間,在第一階段裏,從資本主義社會所經驗的現實,促使他理想化地想與普羅大眾來改變世界,所以他說:「歷史至今是階級鬥爭的歷史。」對馬克思來說,社會整體愈來愈分裂成兩個敵對陣營:一是資本家;另一是普羅大眾。不過,令馬克思困擾的是為何居多數的普羅大眾無法立即戰勝居少數的資本階級。謝根道認為馬克思在其「歷史唯物論」找到解釋,這也就是釋義學循環的第二階段。
在第二階段中,馬克思以歷史唯物論來論證上層結構問題,即每一時代的觀念皆是統治階段賦予的觀念,普羅大眾及被統治階級,在統治階級的迫使下,很自然地接受了這些思考方式,由此統治者更可隱蔽或合理化其既有機械主義的壓榨生產方式,而每一時代的哲學、宗教及政治理念多多少少皆由此生產方式所決定。
在這個階段,馬克思對宗教的看法是每一宗教形式都是每個時代上層結構裡的意識型態,且每一時代流行的宗教形式都起源於統治階級的生活經驗,且強迫被統治階級接受、謝氏論證說馬克思的歷史唯物論啟發了二件事:一是上層結構是不知不覺地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於社會的經濟結構;其次,除非經濟結構被改變,要不然我們不可能期待上層結構會有所改變。如果普羅大眾自覺到自己真正利益,且無視於被壓迫的情境起來革命,那麼意識型態的改變是可能且具有決定性。
由此,我們可以確認普羅大眾的革命鬥爭包含著二個條件:一是需要在現存生產方式下的經濟改變,及一是需要有人類意識的理論解放來揭示隱蔽剝削普羅大眾的現存生產方式。於是形成一種革命階級是有所必要,即與革命結合的是出現一種階級,並發展出一種意識,感受到要進行根本上的革命。
當歷史唯物論運用到宗教的看法時,馬克思說任何宗教的歷史,若沒有考慮這個物質的基礎,便缺乏批判的能力。」這個批判至少包含三個假設:每一種宗教形式在一個時代的意識型態上層結構裡有特殊地位;一個時代流行的宗教形式,包括受壓迫者所接受的宗教形式,是從統治階級的生活經驗所衍生出來;及揭示這種關聯性的過程,才會鼓舞著普羅大眾的革命力量。
這是第三階段,當我們帶著意識型態懷疑的眼光來審察宗教時,它顯示了二件具有價值的事:一是聖經的解釋大多是以統治者為了維持其剝削為基礎;另一是普羅大眾應有機會改寫他(她)們對宗教的詮釋,提出一個新及更符合信仰的聖經解釋作為他(她)們階級鬥爭的武器。然而,馬克思卻中斷了此循環,馬克思把宗教斷定為人民的鴉片及鼓舞人們放棄它時,已中斷了重新詮釋聖經的機會,由此釋義學循環已告中斷。
看來馬克思好像在第三階段時中斷釋義學循環,其實嚴格來說,謝根道認為在第二階段時,馬克思的釋義學循環就已中斷。謝氏認為如果第一階段是假設一種改變世界的委身,則第三階段就是假設一種改變神學的委身。也就是說,第三階段再生了Mahnheim對第一階段所提出的三個要素:即神學上一種具體評價的體驗;神學家對自己神學的一種意志行動;及從這種意志行動所衍生的處理新問題的導向。
事實上,馬克思有改變世界的委身,卻沒有對神學或改變神學的委身,況且馬克思廢除宗教的意志行動也非根植於神學本身的意志行動,馬克思只是揚棄了問題。在此,謝氏提出一件深具意義的,就是我們對現實面認知必須具體化成一種神學的方法論,並且使神學有義務去對它的根源展開新解釋,使得聖經的解釋能在它的典據根源與今日現實面之間互動。
韋伯對加爾文主義與資本主義關連的分析
在釋義學循環論的四個檢驗步驟中,謝根道認為韋伯比馬克思有更進一步,即從第二階段進到第三階段。韋伯與馬克思一樣並非神學家,他對宗教的興趣是在於加爾文教義原則與西方資本主義經濟態度之間的關連。韋伯的方法論也是引用自馬克思的歷史唯物史觀,儘管韋伯對西方資本主義的偏好與馬克思對普羅大眾的使命基本上是對立的。然韋伯的意圖只是對馬克思的經濟決定論加予補充而已。韋伯與馬克思的社會分析皆是探討介於文化形式與經濟,或上層結構與現今既有經濟體系之間的關係。
在韋伯的社會分析中,他所強調的有二:一是現存經濟生產體系下的複雜上層結構中成分的相對獨立性;及另一是在調適人們對一種特殊生產方式的態度時,上層結構各種形式的相對影響性。謝根道認為這二點是沒有與馬克思的基本思想相衝突。
韋伯的主要關心可以說是宗教力量到何種程度,與資本主義精神在質的形構上與量的擴展上發生關係。韋伯並不在意他所檢視的教條與宗教改革之間內在邏輯關係,他的興趣是,那些源自宗教信仰與儀式所衍生心理上的賞罰制裁的影響力,對實際行為指出一個方向,並且將個人束縛住。
謝根道認為韋伯的方法論對釋義學循環四個階段來說,已有從第二階段進入第三階段的跡象。韋伯不像馬克思把宗教棄之不談,反而他採取困難而科學的方式去檢驗各種精神化形式(如加爾文、路德、天主教及各種不同小派),它們與物質生產進程中的每個時代人們之真實行為的關連。特別他檢視了加爾文思想中的原罪,上帝的恩典、預定論與天堂、地獄的想法,及為了證明恩典身份而有的奮不顧身的專注,並在自然界與歷史來榮耀上帝,是如何影響個人對自我某種確認的尋求。
為了完成加爾文主義思想實際上與經濟態度之間的互動關連,韋伯建立了介於經濟態度與宗教信念間的一種心理學的橋樑,他認為宗教上層結構與經濟態度的關連並不只是邏輯性的,很多時候常是一種超出期待心理學上的關連。以加爾文的預定論來說,邏輯性的結果是命運主義,然事實上在心理學上的結果卻是相反。
由於強調兩者之間的心理學關係,使韋伯可在複雜的上層結構中推論出卜精神上的形式」常與經濟態度是符合一致的。在此,心理學簡言之就是對現今複雜社會上層結構的意識型態分析的一種決定因素。
不過,韋伯對加爾文思想的看法並非來自其神學生活的體驗,韋伯並不關心價值判斷(evaluation)的問題,他注重的只是教義在歷史上的意義,因此韋伯並沒有允許自己挑戰有關加爾文對聖經的解釋,他只是應用這個解釋,以心理學的方式關連於經濟態度而已。這樣說來,韋伯並沒有形成對聖經資料的一種新的解釋學,因為他的興趣只在於宗教既有理念與經濟態度之間的比較及相互關係而已。因此,釋義學的循環就此中斷。
孔恩的黑人解放神學
謝根道認為只有倡導「黑人神學」的孔恩(James Cone)完成了此釋義學循環的四個步驟。在《黑人解放神學》(A Black Theology of Liberation)一書中,釋義學循環的第一步驟,孔恩也是經由個人經驗及對黑人社區的使命感而起。孔恩從一開始就有Mannheim所說的個人經驗與意志行動。顯然任何人類的意志行動都採取一種立場,但當人們因著委身作出好的選擇時,每一種釋義就包含了有意義的立場偏袒,它並不與普遍性抵觸,而是透過詮釋事實有可能達到更高程度的普遍性。
孔恩有意義的偏袒立場,無非是對上帝在耶穌基督裡解放的信靠,孔恩認為神學是對上帝臨在世上的一種理性學習,而上帝的臨在是特別關注那些被壓迫團體的既存情境。耶穌基督福音的中心也就是上帝臨到世上活動的見證,使被壓迫的團體體認到一種內在對解放的信靠。而惟一的真理就是在此解放的過程中,受壓迫者在其掙扎中來定義何為解放,這種立場使黑人神學丟掉所有抽象原則,它只有一個原則來引導黑人神學的思考與行動,這就是一種難以描述對黑人社區的使命感,使黑人能在上帝對世界的解放工作中,尋求其團體的生存意義。
第二階級,在孔恩的黑人神學裡就是揭示在一般的壓迫現實中,背後有其文化意識型態的結構,特別也反應在神學方面的問題。在此,並不能說孔恩是完全應用馬克思的社會分析,他與馬克思的看法有時也有差異,如他陳述剝削的基礎並非在介於社會不同階級間的經濟差異,而是深植人類心理的種族差異。事實上,孔恩是修正馬克思的觀點。儘管孔恩認知壓迫現實的背後有一意識型態的結構(ideological mechanism),但這並不是代表黑人神學就是反對所有白人神學,何況黑人神學家也多是在以白人思考為主的神學院訓練出來的。所以,黑人神學一下子要從白人思想完全分離出來是不可能的。
問題是美國白人神學並沒有參與在黑人的解放鬥爭,而且它基本上是白人壓迫者的神學,甚至有時還給予壓迫現實的一個宗教認可。孔恩說美國白人神學始終是「愛國的」,北方自由派的神學探討無視於黑人的苦難,而南方保守主義的神學探討卻將基督教教義與白人種族主義融合。
孔恩說壓迫者所建立的意識型態大廈,是被壓迫者受苦的主因。因此,法律、哲學、宗教與此壓迫結構聯合,成為有意或無意的共犯。這也就是為何美國神學當討論罪時,皆停留在抽象層面的理論概念,而非具體現實。孔恩說在白人神學裡沒有黑人神學容身的地方,如果上帝在社會上是沒有膚色的話,為何有些人卻因著膚色受苦。
由此,孔恩達到釋義學循環第三階段的一個新神學現實的體驗,就是以黑人社區的經驗來作為聖經詮釋的新方向,它不但不接受前習慣性的神學答案,也進一步揭發這些神學答案背後有其意識型態結構的支柱。孔恩說神學上的根源資料與形式典範已決定了問題與答案的預設立場,巴特從人性的基督推論出他的問題,當然也根據此資料與典範來找尋答案。田立克也是一樣,他以人的存在情境來問問題及尋找解答。
這樣,黑人神學家也必須將神學建構在切合黑人團體的根源與典範上,也因為這樣,黑人神學才有可能採取一種新方式來談論上帝,進而了解本身自己。孔恩說,黑人已經聽夠了有關上帝是什麼,他(她)們現在想知道的是上帝對黑人的情境說什麼話?做什麼事?孔恩說黑人神學的根源與典範必須考慮二個現實,或是說一個現實的二個層面:一是黑人的解放;另一是耶穌基督的啟示。
孔恩的神學首先談的是有關黑人的經驗﹑歷史及文化,而非經文。當然當神學是先從文化或生活情境談起時,孔恩與田立克一樣,都會面臨基督教信息本質失落的指控。但是如果經文成為唯一神學的判準時,我們會成為照字義的直譯主義者,且不幸的神學會進而正當化以國家名義所從事的各種政治迫害。試想今天白人的直譯主義不是也鼓勵黑人採用非暴力方式嗎?認為非暴力方式才符合基督的愛。白人神學從來沒有反省一個基本的論點,即壓迫者根本沒有任何道德立場來要求被壓迫者或基督徒採取何種方式來解放自己!
從黑人的解放到耶穌基督的啟示,孔恩帶著這種對神學現實的新體驗,來到釋義學循環的第四步驟,即在新且決定性問題的基礎上,對聖經有新的詮釋。孔恩說他對新約的研讀,使他確信耶穌的復活仍彰顯在今天的社會,不只在第一世紀進行對被壓迫者的解放,也在今天進行。因此,我們談論過去的耶穌,重要的乃是他現今仍與我們同在。作為一個黑人神學家,最迫切的是在黑人團體的解放鬥爭中,上帝的啟示在此時此刻的意義是什麼?謝根道在此再次強調說,過去與現今同時並存是釋義學的主要原則,唯有如此我們才能達成對經文更豐富的了解與詮釋。
引用「愛」的觀念,孔恩強調黑人神學不是質問「愛」是否作為神學的必然要素來解釋上帝,而是質問上帝的愛是否能被正確的了解。孔恩說若沒有同時了解聖經中上帝的公義,我們能真實了解上帝的愛對受壓迫者的意義嗎?從這樣的解釋,謝根道認為孔恩的想法是認定「正統主義」(orthodoxy)本身並不具有終極的判準,或最終的真理;反而只能以演進的「正統實踐」(orthopraxis)才有可能達到神學與聖經詮釋上終極判準或最終的真理。
最後,謝根道引用孔恩的反省提示一件有價值的事,即耶穌所教導的「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5:39)的教導,不加思考地被引到舊約以色列人在埃及或巴比倫作奴隸時的應用。而且把以色列人在埃及或巴比倫的受苦當作耶和華上帝救贖價值的揀選時,孔恩也不贊同將業匕運用到黑人被奴役的情境。孔恩挑戰說黑人並不是被揀選來作為耶和華受苦難的人們。上帝揀選黑人是為了黑人的自由。
從這樣的反省,謝根道總結說聖經不是談論一位普遍性的上帝與一位普遍性人的關係。我們今天必須在具體歷史情境的光照下來了解上帝話語的一部份,且來回應上帝呼召我們所從事的解放工作。偏袒與立場是必然的,然上帝話語的其它部份,會在未來幫助我們完成且修正我們今天對自由正義的追求與奮鬥。謝根道說的很好,「上帝會不斷地回來,從聖經中對我們說話」。
2017.09.30
西方社會思想家Max Horkheimer雖然是位無神論者,他卻把宗教視為「應該去鼓勵支持人類對正義奮鬥的渴求。」Horkheimer說人類對正義的渴求是基於“彌賽亞的夢想”(dream of the Messiah),由此歷史中的不公道、恐怖事故決不能被允許成為受害者的終極命運。而所謂“完美主義”的理想,對Horkheimer來說,只有在宗教裏面才能保有及表達出來。
Horkheimer在其《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書中,直言無諱地把宗教視為過去世代對不公義“控訴”(accusations)記錄的表徵。這樣的觀點與馬克思的看法大同小異,馬克思是把宗教視為被壓迫者對不公義苦難的抗議,而且尋求一個更有人性的社會。所以馬克思才會說宗教是被壓迫者的嘆息,無心靈世界的心靈,無靈性情境的靈性。
對宗教作為正義表徵的理想期待,導致馬克思對現世宗教的表現有透徹的反省與批判。現今宗教,以馬克思的觀點來說,已在現世的不公義與壓榨中被扭曲地將焦點專注在靈性的未來世界,而與人類現今的歷史情境脫節。馬克思批判說這種與歷史現實情境脫節的宗教已成為一種“意識型態”(ideology),它不但合理化統治階級的既得利益,且引導被壓迫者忽視現世的不公義,將所有精力投注於來世上。
這樣說來,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是在於它已成為統治階級為了維持其既得利益的意識型態,也由此助長了不公義的社會情境。宗教在一個階級社會裡成為人類追求自由的障礙,因為宗教鼓勵被壓迫者去服從既有權威體制,面對現世不公義所造成的苦難不是去鬥爭克服它,而是甘願適應它。而基督教會作為宗教信仰的有形機構,它顯然成了人們心理及社會的異化作用,不是鼓舞人們去掌握歷史且改變不公義情境。
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
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可說是建基於物質主義(materialism)中的經濟決定論。馬克思的物質主義是直接反應黑格爾哲學思想上的唯心主義(idealism)。在此,唯心主義的意涵並非是一種社會改革的熱情或倫理道德層面的使命,這是一個表達有關“理念”(ideas)、“心思”(mind)及“意識”(consciousness),是歷史中現實本身的本質與終極觀念的專有名詞。黑格爾說人本質上是“精神”(spirit, geist)時,他並沒有否認人在肉體與物質的世界層面,更不是訴諸於一般流行於宗教上的靈魂觀或來世觀及命運等的概念。黑格爾的意思是人本質上是一個意識、理念及心思的存有,這些也是社會與歷史決定性的因素。
馬克思拒絕這種唯心論而採用“物質主義“的看法。在此,馬克思的物質主義也需要解釋,當然,馬克思的物質主義並非認為人只有肉體與物質,而缺乏思想、感情、想像與創造力。相反的,馬克思對這些的評價極高。他也不是以物質與財富的獲得為生活的主要目的來解釋物質主義,馬克思的物質主義主要是認為社會的經濟結構是整個生活的基礎,而整個生活架構是由此來建基的。而這個經濟結構特別是指向一種生產的方式,而整個社會的決定因素就在於此經濟結構的生產方式,而非精神、心思或理念等等。馬克思這樣說道:
物質生活中生產方式的模式決定了社會、政治與精神等過程生活的一般性質,並不是人的意識決定了他們的存在;相反的,他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了他們的意識。
馬克思所建立的意識型態分析也是基於所有人類意識的形式皆由經濟結構與社會階級關係所牽制。所以人對宗教的了解,不可能從資本主義意識型態的角色抽離出來,反而必須更有深度的檢驗這個關係。也就是說,所有意識的理念,包括宗教的理念,都是由社會經濟情況所決定,也由此來滋長。意識是一種存在於既有體制下的意識,所以它是反應既有體制,而社會上主導的理念是統治階級的理念,統治階級建構了理念的意識型態,為的是使其私有的利益合法化及合理化。政治理論不是基於自明的真理,法律系統不是由自然律(natural law)的定理來建立,哲學立場不是由純粹理性(pure reason)來導向,宗教信念也不是由神聖啟示而來,它們基本上都是反映社會的經濟關係。
對馬克思來說,意識是一種上層結構(superstructure),建立在生產方式的基礎上,理念並沒有決定社會,而是社會決定了理念。只要理念與思想只是反應統治階段的經濟私有利益時,它就停留在意識型態的層面上與構成假的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
這樣說來,馬克思歷史唯物論的論點是強調“上層結構”(superstructure)裡的政治、法律、宗教與道德等,是由“下層結構”的生產方式所制約。生產方式是“生產力”與“生產關係”所組合,每一次生產力的變動雖然造成新生產力與舊生產關係的矛盾,但當新的生產關係形成與新的生產力一致時,新的生產方式就完成;而新的生產方式的下層結構又與舊的上層結構的政治、道德等產生矛盾,直至新的上層結構衍生才與新的下層結構達成一致。而人類的歷史的進展就是由“下層結構”的生產方式所決定推動,而這個動力的主因就是“階級鬥爭”。
宗教作為資本主義的意識型態
在這種經濟因素決定宗教想法的台灣教會裏,典型的教會是傾向於不涉及政治事務,有的甚至只求內心安然的靈恩運動。耶穌上帝國的解放福音,從宗教改革的馬丁路德起,至少在新教的領域裏,已被誤解為一種內在道德的個人主義。存在主義哲學,弗洛依德自我觀念及美國基督教的復興主義(revivalism)加深了此印象。因此,承續歐美白人教會的台灣教會,也脫離不了桎梏,只不過現今流行的是一種激化內在靈性的運動,使在資本主義一切不合聖經教導的需求,重新給予信仰的慰藉,以求個人心安理得。台灣教會在某一層面真的如同馬克思所批判的,是反應資本家的意識型態而已。
馬克思認為每一時代的主流觀念皆是統治階級的觀念,這句馬克思的格言顯示了馬克思視宗教是資本主義的意識型態。意識型態(ideology)的意涵是指一個社會或政治觀念的體系,其中包含著既存政府或政黨對價值與目標的說明與假設,而馬克思所說的意識型態是指向更明確的看法,也就是指向統治階級的觀念系統,而其功能是去強化統治階級的現狀及利益。
統治階級認為其想法,判斷是基於一個正義的基本定理,而且法定體系也是一種獨立與公平的力量,且可在經濟上的運作中確保所有種族平等。然馬克思認為這與現實剛好相反,法律理念或其他層面的理念,包括宗教理念,事實上不是獨立的調整者與評價者,而是反應或合理化既有的經濟體系而已。
當宗教的功能被視為是為了資本階級時,馬克思解釋它顯然就是一種意識型態。的確,在十九世紀的歐洲,馬克思所看到的宗教如同上層結構的法律、道德、哲學或藝術一樣的達到高峰。宗教成為整合的因素,將所有不同的建築物聚在一起,且提供一個對既存社會體系一種神聖的認可,合法化資本主義體系中的價值,目標與基本原則。因此宗教的功能成為強化社會統治、特權及資本階級的利益,馬克思對宗教批判的整個目的是顯示宗教訴求中的自我打敗,剛好成為資本家對普羅大眾剝削的工具。
宗教作為被壓迫者的麻醉劑
在此,馬克思把從人實際情境所產生的宗教或理念系統,稱為是一種反射(reflection或reflex)。雖然優於地上世界的天堂想法並非所有宗教的意識成份,但它卻是基督宗教意識的中心。也就是說這個世界是一個複製的世界,由此地上的受苦投射到天堂祝福的期待,或是逆轉為上帝懲罰罪惡的結果;然而,在現實中的受苦,其實是來自他(她)人壓迫及剝削的結果。
為何人會使宗教成為幻想世界呢?馬克思認為費爾巴哈已經給予答案,就是當宗教投射到天堂的世界時,它使人與其成為人的權力疏離、異化而剝奪了其自己的存有。不過,馬克思認為費爾巴哈並沒有對宗教使人疏離、異化有合宜的解釋,馬克思說假如宗教是人類情境的投影而這投影又與異化有關,那麼我們就必須找出社會中真正反射在宗教的異化是什麼?
對馬克思來說,資本主義社會裏的社會階級才能完全解釋這個問題。更明確地說,資本主義下的兩種階級;壓迫者與被壓迫者,才是社會異化的中心。馬克思說:
宗教的苦痛同時表達了真正的苦痛……宗教是被壓迫者的嘆息……是人民的鴉片。
在此,馬克思所說的人民並非包括所有人,而是指向普羅大眾。馬克思說宗教是人民的鴉片,是用來談論宗教是作為資本階級的功能,而宗教是被壓迫者的嘆息是說宗教已經被誤導為教導去忍受壓迫情境,宗教在此成了對人性的否定。
當宗教成為一種幻想或自我打敗來反應人類問題時,它成了一種鴉片,而普羅大眾服食這種鴉片來忘卻現實苦痛,就如同染上藥癮或酒精中毒一樣。在此,馬克思所說宗教是種麻醉劑並不一定是由資本階級以暴力方式來強迫普羅大眾接受,而是他相信這種方式的宗教是有利於資本家的利益。
恩格斯說宗教是由人民所感覺的需要來建立的,而這個需要對普羅大眾來說就是“補償”(compensation),以馬克思自己的話就是“安慰”(consolation)。如同酒精可使人酒醉幻想他(她)自己可成就任何事一般,只不過這並不是真正的現實生活。所以宗教提供了補償作用,用來促使工人忍受現實受苦情境,並期待死後天堂世界的安樂,在那裏就沒受苦與哀痛,貧窮將由黃金屋所取代,不停的工作將由永遠的安息取代,人不再壓迫他(她)們,視他(她)們為劣等。
宗教既然合理化既得利益者的現狀(status quo),它就神聖化既有情境生活,並以各種不同形式來教導:如現今生活受苦若與天堂的祝福比起來就不算是什麼;或今世是短暫,來生才是永遠等。假如普羅大眾貧窮者抱怨財富不均不公義,權力只在少數人手中時,宗教就教導他(她)們看重靈性上的祝福才有永久的價值,而真正的財富並不是在這個世上。
更甚者,對現存不公義的社會情況宗教早有一套想法,就是自從人犯罪以來,人的受苦被合理化為神聖處罰的結果。照馬克思的說法,基督宗教認為所有壓迫者對被壓迫者的惡劣行為,是原罪或其他罪行公義審判的結果,或是在教會傳統中,受苦更是上帝考驗人是否忠實的手段。
有時宗教也合法化國家的權威,並給予終極價值;有時也無條件支持獨裁政體,認為所有權力皆來自上帝。馬克思認為基督宗教的社會原則正當化古代風俗的奴隸制度,榮耀了中世紀的農奴制度……及辯護著對普羅大眾的壓迫,雖然他(她)們是扮著一付同情的臉在面貌上。
馬克思說基督宗教的社會原則教導著一種統治者與被壓迫階級的必然性。而後者所能擁有的就是忠誠的順服,而前者所代表的就是一種慈善。馬克思說基督宗教教導對邪惡的非抵抗中,有人打你(妳)右臉時,左臉也給他(她)打,甚至要去愛破壞你(妳)的仇敵,這種奴隸性的美德只是更加維護既得利益的現狀而已。因此,宗教作為被壓迫階級的補償作用時,宗教就成了人民的鴉片。
在此,馬克思的建言應有幾點值得探討反思:
第一,當宗教轉向為對一個天堂世界的期許時,普羅大眾對資本階級的威脅就減少。在此,宗教成為普羅大眾的補償,它提供一種排除革命要求的安全價值,使普羅大眾將地上的挫折轉向終末天堂祝福的期待。
第二,當宗教合理化既存社會的經濟體系時,它就成了社會上那些擁有權力的人的工具,因為既有體系是絕對神聖意志的結果,如果普羅大眾認為受苦是罪的處罰結局或是信仰的考驗,那麼去改變既有體系,將危及他(她)的永生拯救。
第三,當宗教被教導去評價靈性祝福高於其他時,它就誤導普羅大眾不必把心思放在物質生活上,這樣說來,資本家從宗教教導普羅大眾對物質的貶抑得到更多物質的利益。
第四,當宗教教導一種奴隸性品德(servile virtues)時,它是有利於統治階級。馬克思曾比照介於革命勇氣的品德及奴隸性不反抗品德的差異,前者顯然對特權階級造成威脅,而後者是更加維持統治階級的既得利益現狀而已。
解構並重新建構
這樣說來,作為上層結構的宗教理念是受到下層結構生產方式的制約,也就是說當宗教淪為資本主義的意識型態時,宗教被期許作為“彌賽亞的夢想”或“支持人類對正義奮鬥的渴求”就不太可能實現。因此,神學建構的第首要面向,就是宗教要從作為資本主義的意識型態來得到解構並重新建構。它牽涉了二個不同的論辯:一是經濟決定論的論辯;二是宗教本身重新建構的論辯。
第一個有關經濟決定論的論辯引出二種不同的看法;一是全然贊同經濟決定論,它的導向將以社會主義來取代資本主義,而其方式也可能擴展至體制的全然改變,甚至不排除使用力量使之改變。二是認為宗教與經濟是相互制約,且在一個沒有革命條件的資本主義社會下,期待全然的改變是不切實際,反而宗教所形成的解放力量可促使經濟結構在特定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中進行改革,而宗教作為正義的渴求剛好可促進在無法改變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中更加關注人民的社會福利。
這樣,第二個論辯問題有關宗教本身的重新建構就更加有所意義。它不全然受到經濟決定論背後的悲觀失敗主義所影響,宗教儘其可能作為正義的渴求且促使經濟結構改變或改革,來作為解放神學的首要關注。這樣,一來馬克思的經濟決定論仍然可促使台灣教會能去反思台灣在過往國民黨黨國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下,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約與影響而形成現今的教會文化,且從中試圖改造;二來,台灣教會應建構一種新的方法論來使本身改變,期許自己作為“彌賽亞的夢想”及成為“支持人類對正義奮鬥的渴求”的宗教實踐團契。
2017.09.30
在耶穌基督的福音信息中,最基要的就是向人們宣告上帝國的來臨。John Dominic Crossan在In Parables一書中曾說:「耶穌主要教訓的外觀是關乎上帝國的。關於這點,我們不會再有疑問……,耶穌是以一位宣告天國來臨者的身份出現;祂的一切其他信息與傳道工作的效能,都是相對於這宣告而言,它們的意義也須據此了解。」
那麼上帝國的意涵是什麼呢?那就是當我們願意服膺上帝的主權時,上帝國就在我們當中。過去諸多信徒如亞伯拉罕、摩西、先知們、耶穌的門徒彼得、保羅到台灣的巴克禮、馬偕等等,他們願意遵從上帝的主權,上帝國在過去的他們當中。上帝國也是現在,在願意臣服於上帝主權的基督徒當中。上帝國也在未來,如同主耶穌教導我們的禱文所說:「願你的國臨到」。這樣說來,我們現今作為基督徒是「了不起」的,我們與歷代聖徒同樣站在歷史舞台,接受上帝的呼召,有份於上帝國的擴展與宣教。
上帝國是如何實踐呢?耶穌說:「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確實,我們若沒有改變且活在上帝國裡,又如何去宣揚上帝國的救恩呢?而耶穌在拿撒勒會堂裡引用先知以賽亞所說的「禧年」的來臨,正是上帝國內涵的最佳詮釋。
耶穌宣告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
偤太人有安息日、安息年。出埃及記23章10-11節說你/妳要耕種田地六年,收藏土產後,第七年土地休息(申命記15章1-11節),然後不耕不種,使你/妳民中窮人有得吃,剩下的野獸也可吃(利未記25章1節)。據舊約利未記廿五章所記載,除了土地七年休耕一年稱為安息年外,每逢七個安息年,也就是第五十年的時候稱為禧年(Jubilee)。禧年可能是源自古代以色列社會對某種抵押問題或破產的處理方式,所以Johannes Hoekendijk認為禧年是社會再來一次財產的重新分配,以防止上帝的子民產生貧富懸殊的差距現象。Johannes Hoekendijk宣稱:「安息年之意義乃是表現於社會救援的出埃及。」而Andre Trocme說:「新約上帝國的觀念是來自借用舊約先知對禧年的了解。」
耶穌在拿撒勒會堂所宣告的禧年信息,是延續舊約先知的信息及以色列人在歷史中被壓迫的解放期盼而來,雖然禧年信息是取自以賽亞六十一章1-2節,但耶穌卻有意刪去六十一章2節中所充滿的「上帝報仇的日子」的仇恨意識,更進一步耶穌宣告的禧年非但不是消滅外邦敵人,而是邀請他/她們共享上帝國的解放。
於是上帝國的運動環繞著二個主題:第一個主題是社會關係的重組;且為了防止第一主題淪為國家主義的誤解,第二個主題述及這個社會關係的重組是全人類性的,因此也是針對種族自我主義的批判而來。這也就是耶穌所宣告的:「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也就是說在上帝國的改變,不只是個人,也是指向偤太人整體社會心靈或文化集體心靈的改變。
社會平等,國家認同與先知的奮鬥
耶穌上帝國的福音可溯源於原始以色列人(proto-Israelite)的「出埃及事件」。在摩西的引領下,凡認同耶和華宗教信仰藉著十誡所揭示的一個平等社會理想,皆可加入反抗壓迫者法老的出埃及運動。這個運動從出埃及,曠野到迦南建立「以色列國家」的認同(nation identity),融合了不同被壓迫的族群如希伯來人、米甸人、亞蘭人、阿皮魯人(Apiru)及迦南原住民等等。
問題是以色列國家認同是如何形成?其實在「西乃之約」的中心十誡,我們看到二個部份:一是第一誡到第四誡的「耶和華信仰」的認同;另一是第五誡到第十誡的「平等社會理想」的認同。這些被壓迫的族群們,就是因為有「社會平等契約」(五誡到十誡)的保證,才願意共同形成一個以色列國家的認同,然後藉著先知們的奮鬥,這些族群們漸漸體會「社會平等契約」的理想是建基於希伯來人的「耶和華宗教信念」(一誡到四誡),由此衍生一個以耶和華信仰為中心的平等主義團體(Yahwistic Egalitarian Community),到最後的以色列國家認同。
這樣看來,以色列從國家認同到信仰認同有其軌跡可循,那就是先有「社會平等契約」才有「新國家認同」的可能,也就是因著社會平等契約的保證,經歷過被壓迫的各族群才願意融合成為一個新國家。然後經由先知們的努力宣揚,使以色列新國家的人民認知到「社會平等契約」(五誡到十誡)的根源是立基於「耶和華宗教信念」(一誡到十誡),進而信仰耶和華上帝為拯救他/她們出埃及及建立國家的精神動力及歷史信仰意識。
台灣教會在台灣的宣教信念是「福音救台灣」及推展「社會及個人心靈重建」運動,以色列新國家的形成對台灣及台灣教會及神學教育應該有所啟示才對。我們有「族群問題」,有「國家認同」問題,除非台灣教會致力於族群間「社會平等契約」的建造,才有可能衍生「台灣」作為新國家的認同,像所有出埃及的各族群及迦南原住民一樣,願意成為一個新國家,被人稱為「以色列人」或「台灣人」。
台灣教會若能如同先知們致力於耶和華禧年信念中社會平等的宣揚,促使台灣各族群願意在此「迦南地」成為一個互相祝福、尊重的新國家,進而才有可能宣揚台灣教會所作的努力是基於對上帝的信仰,感動住民願意來認識這個信仰,這樣「福音救台灣」才有可能實踐。
出埃及事件與歷史意識
以色列人信仰中的「禧年」,出埃及事件到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來臨」有著歷史延續的關聯性,這就是所謂「歷史意識」(historical consciousness)的意義。意識是一種自我認識的能力,而只有經過人們主觀意識轉化後的過去事實才叫做歷史。所以歷史意識可說是人們詮釋其外在世界的變遷及其自身變遷的心靈活動,藉著這個心靈活動,人們瞭解到自己的特質以及自己在外在世界變化中的位置及方向。簡言之,歷史反映出人們歷史意識的心靈活動,歷史意識讓歷史有了意義的脈胳,由此解釋自身的存在,處境與認同。
以色列人以「出埃及事件」作為整個民族尋求解放的歷史意識,由此在往後的歷史事件中,如被擄巴比倫、彌賽亞思想、馬加比革命到耶穌的降生等皆以「出埃及」的歷史意識來作為這些歷史事件意義的詮釋,使整個民族在尋求解放的過程中,以一種上帝必帶領他/她們出埃及的歷史意識來作為民族的認同。
舊約以賽亞先知,在以色列人被擄期間對猶太民族提出救世主彌賽亞的思想。彌賽亞的解放工作是終止以色列人在政治及種族上的被壓迫,同時彌賽亞也將帶領他(她)們建立一個無戰爭、無壓迫及沒有貧窮的上帝國度。
這樣的思想在主前165年完成的但以理書再度出現,書中鼓舞以色列人起來反抗敘利亞王Antiochus Epiphanes的強暴統治。於主前170年間完成的以諾書(Book of Enoch)也是一樣,認為彌賽亞的拯救即將來臨,人們將脫離撒但的束縛(指Epiphanes王朝),建立上帝的國度在地上。另外,於主前150年代表猶太教守護者的女預言家們所出版的西比耐預言集(Sibylline Oracles),也強調彌賽亞的解放,驅逐異教徒,建立耶路撒冷,土地平均分配,消除貧窮,所有人類接受上帝與摩西律法,過著和平幸福日子。
這些書籍的鼓舞,促成以色列的馬加比(Simon Maccabee)武力革命運動成功,並於主前143年獨立,建立「第二猶太共和國」(Second Jewish Commonwealth),直到主前63年才被羅馬龐培軍團所毀滅。
問題是馬加比革命成功時,光榮地騎馬進入耶路撒冷,全城的人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和散那!奉主名來的必得稱讚!」然後進入聖殿,潔淨已被玷污的聖殿。想想不到二百年後,耶穌不是也同樣被人期許來作為革命的先鋒嗎?難怪跟隨耶穌的門徒有諸多革命黨徒;難怪耶穌騎驢入耶穌撒冷時,民眾也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難怪耶穌被釘十字架不能滿足門徒及眾人的革命期待時,大家皆失望地四處流竄。那麼,耶穌在世所宣揚的上帝國又有什麼不同的意涵呢?耶穌要帶領人們「出埃及」,這與以色列人從歷史意識中衍生所期待的「出埃及」又有何不同呢?
不同的革命方式
然而促成上帝國的來臨,我們所關注的是以何種方式進行?耶穌時代之前的馬加比(Simon Maccabee)革命運動,於主前143年所建立的第二猶太共和國(Second Jewish Commonwealth),仍存留在耶穌時代人們的腦海中。雖然這個以武力取得的獨立運動在主前63年被羅馬龐培軍團所摧毀,但以武力來獲取獨立解放的印象仍深深刻印在猶太人心中。
耶穌時代希律掌權的巴勒斯坦人口大約有二百五十萬,其中可能有十萬人居住在耶路撒冷。雖然人民大多數是耕種土地及養飼家畜的農民,但摩西所遺留下來的安息年,每七年讓土地休息一年的誡律仍然遵守著。當時金融運用規模不大,而耶路撒冷聖殿本身就是國家銀行,所以在希勒爾(Hillel)當以色列公會主席(主前30年)之前,猶大地區的人們仍然遵守著每七年豁免債務一次。後來可能出於希律王的壓力,希勒爾才把這申命記所要求的豁免債務的律法廢除。
耶穌時代的撒都該及祭司可說是羅馬統治下的既得利益者,這些人與羅馬合作都來不及了,還談什麼反抗。連從馬加比革命時所衍生帶有反抗異族統治意識的法利賽人也失去原有理想,只寄望於肉體與靈魂的不死來作為慰藉。倒是另一叫愛色尼派(Essenes此字源自沐浴Chasidim而來)的人們,較有反抗意識,這些人抗拒主流文化,到死海西方沙漠綠洲的Egadi去開墾耕作,過著共產方式的生活,並期待彌賽亞的來臨,來建立一個共產主義人人平等的地上上帝國。
愛色尼派雖有反抗意識,但他(她)們是和平主義者。他(她)們拒絕製造兵器,不過在主後70年的以色列人革命中,當羅馬軍隊攻打耶路撒冷聖殿時,這些人卻加入防衛戰鬥,且幾乎全部戰死。
話說回來,在猶太人爭取獨立解放運動中,也有諸多武力抗爭事蹟。當大希律王死後要把猶太地區的統治權給其中一子亞基老時,一些猶太人群起反抗,結果被亞基老軍隊屠殺了三千人。接著五旬節又一次抗爭,再度被屠殺,而四散流亡的人轉到鄉鎮組成游擊隊,以便再度起義。
其中有一隊在Judas the Gaulonite的領導下,攻佔加利利首都塞佛瑞斯(Sepphoris),但不久隨即被敘利亞軍隊碾平,二千多革命份子被釘十字架,三萬猶太人被賣為奴隸,不過此事件也導致亞基老下台。主後6年羅馬奧古斯都皇帝取消亞基老王位,改猶太為羅馬二級行省。
然羅馬派駐猶大的總督不是無能就是無賴,不是貪財就是歛財,這更加深猶太人的仇恨。其中有總督Florus還從聖殿榨取一筆財富,導致猶太人起來反抗,且又被殺了三千六百人。
儘管武力抗爭是被壓迫者對付壓迫者天經地義的方式,我們也要試圖探討在猶太人的抗爭事蹟中,非暴力的意涵又是什麼?引自猶大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的記載,當猶大總督彼拉多在夜晚把畫有該撒國王肖像的旗子帶入耶路撒城時,成群猶太人步行到該撒利亞彼拉多那裡,一連數天的陳情,請求撤走這些旗子。到了第六天,彼拉多已不耐煩,命令軍隊把陳情的人團團圍住,要他(她)們立刻返家,不然就處死,結果當時陳情的猶太人採取非暴力的方式繼續抗拒,且把頭部擺出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彼拉多被陳情民眾堅定信念所需驚,最後不得不撒走那些肖像軍旗。這是少之又少猶太人非暴力抗爭成功的例子。
另外一件非暴力抗拒成功的例子是猶太人拒絕在聖殿前拜羅馬皇帝Gaius Caligula的雕像。當Caligula強迫猶太人拜他時,猶太人的反應是發動總罷工抗拒,且為期一個月之久,最後所幸羅馬皇帝Caligula死了,才免去一場不知如何收拾的危局。不過,猶太人以非暴力的方式堅拒偶像崇拜的勇氣,將在被壓迫者尋求解放的方式中,提供另一種不同的選擇。
不幸的是,在猶太人的抗爭運動中革命派和主和派因為意見不合而於主後66年二派發生激烈對抗,其中革命派還殺了眾多猶太自己人(大多是富人),且擴大為革命,這就導致主後70年羅馬人攻佔耶路撒冷,屠殺了二萬猶太人,從此,猶太亡國。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的生平事蹟,約瑟夫本是一位祭司,在羅馬軍隊攻擊巴勒斯坦時,三十歲的他奉革命派之令防守加利利的Jotopata城,抵抗羅馬軍隊圍城,戰到最後約瑟夫棄城投降,由於羅馬Vespasian將軍對他有好感,而釋放他且聘他為顧問。
後來提多將軍(Titus,AD.40-81)圍攻耶路撒冷時,曾請約瑟夫前去籲請城內被圍的人投降,但被猶太人罵為賣國賊,猶太人誓死抵抗,因此犧牲慘烈,在圍城五個月中,有十一萬六千人餓死,最後聖殿仍被羅馬軍隊攻陷,約瑟夫說,猶太人一共死了一百一十九萬七千人,有將近十萬人被賣為奴隸。
這樣看來,猶太人雖然有彌賽亞來臨的期待,但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已漸淡忘,不得不屈服於現實或逃避現實如同法利賽人。有的雖然強烈期待上帝國來臨,但其方式是和平的社會主義論調,如同愛色尼派。有的主張革命,以促成上帝國的來臨,這是奮銳黨,而耶穌的門徒中仍舊有不少人是屬此組織。當然也有像約瑟夫這種人存活下來,為猶太人的革命事蹟留下轟轟烈烈的一頁歷史見證,來彌補被罵為叛國賊或猶奸的良心愧疚。
上帝國的福音意涵
那麼,耶穌的態度又是如何呢?Yoder認為耶穌的生涯及祂所宣稱上帝國的福音,並不是教導人逃避政治性的抉擇;反而是教導人如何採取社會、政治與倫理方面的立場。Yoder進一步說,這個立場是絕對的和平主義者,耶穌一點也不希望以舊制度下所厭惡的武力,來達成新社會的目的。
Yoder認為在耶穌的生涯中,至少有三次機會可促其使用武力來達成上帝國的統治,第一次是在加利利地區使五千人吃飽的時候,這麼多人聚集,且從耶穌身上得到滿足的印證,絕對是革命的大好時機,然耶穌卻沒有這樣做。第二次是進入耶路撒冷潔淨聖殿的時候,耶穌的義舉震憾跟隨祂的人群,只要耶穌令聲一響,革命似乎可達成的。而第三次的機會是在客西馬尼園,彼得的刀已經出鞘,剩下的就是耶穌的默許,然耶穌也沒有採取武力的立場。
對耶穌來說,上帝國的革命已在進行,已經以十二個門徒為中心的一個社會實體組織在進行,這也是新制度及新生活對舊制度及舊生活方式解放的挑戰,而唯一身歷其境的人才能了解這種革命性的福音見解。
教會在二千年來的發展,呈現了不同時代對耶穌信息不同的認知與詮釋。而耶穌基督原始福音的革命性,雖然在保羅的神學詮釋上較偏重於內在心靈的著落及與社會現實的妥協,然原始耶穌基督社會性的上帝國福音仍然是福音信息(聖經)的中心。此信息被導向於內在詮釋是在文藝復興,理性時代後所興起的個人主義風潮達到高峰。這個以個人主義內在意義的角度來詮釋福音的趨勢,加上弗洛依德所集中在個人的意識作用及宗教復興運動(revivalism)所帶來的個人得救熱誠,已使原始耶穌基督的福音鐵定被一種功利主義式的個人歸信及靈魂得救的看法所掩蓋誤導。
那麼,耶穌基督原始福音的禧年社會信息及上帝國臨在世上的信息,又如何與保羅所詮釋個人在十字架的救贖牽連一起呢?如果能澄清這個關連的前後性及一致性,我們對福音信息的了解將呈現極大的不同與調整,這個關連及前後性,我將以下面幾點來闡述:
第一:有關耶穌基督的福音本質是以上帝國來臨的宣揚為中心,這也就是禧年所帶來社會重組的歷史意義,而身為基督的門徒將以獻身的精神來完成它,如同耶穌時代的奮銳黨徒,以「背十字架」為其入會號召一般,耶穌也要跟隨祂的人背起十字架,來完成上帝國臨在地上的使命。
第二:參與上帝國運動的人必須要先自我改造,這也是耶穌所說的:「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也就是說人若不悔改,他/她們是無法深知上帝國的涵意,進而宣揚這個自己應該身臨其境的上帝國福音。而這個悔改或自我改造不只是個人內在與上帝的關係重組而已(也是保羅神學所強調的一面),也是個人背後整個族群的社會心靈重建問題。而且這個個人與上帝的關係重組也不是福音的中心目標,而是宣揚福音中心目標「上帝國近了」的必然過程而已。也就是說人要經歷這個悔改及自我改造的必然過程,才能知道其所宣揚上帝國福音的意涵。
第三:「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若放在以色列人的歷史意識情境更能顯出解放福音的意涵,那就是以色列人一方面必須培育延續「出埃及」的歷史意識,以作為解放的動力;然另一方面又必須從歷史意識可能衍生而出的「種族仇恨」來改變,這也是耶穌作為普世的彌賽亞與以色列人所期待的報仇種族的彌賽亞不同的地方。而十字架就成了這個最大不同的抉擇。
第四:我們必須正視耶穌基督解放的福音正是人類對正義渴求的最佳詮釋。當上帝國福音從以色列史轉移到台灣史時,「二二八歷史事件」將成為台灣人歷史意識的認同內涵;然另一方面又要從此歷史意識可能衍生的仇恨來改變,進而在上帝國的進展中不但人與人和解,人也與上帝和解。
第五:台灣神學的建構因此要強調三個面向:第一個面向是經濟-社會-政治的改造,這是台灣要形成新國家運動的前題,也就是從以前國民黨黨國資本主義的經濟體系來思考如何改正成一個更符合「社會平等」的經濟社會體系。而當各族群有「社會平等契約」的保證後,新國家的認同才有可能,而台灣教會就應該扮演先知的角色,致力於「社會平等」的實踐及「新國家」的認同,進而促使上帝國(上帝的主權)在台灣這個地方成長,在台灣人民的心中成長。
第二個面向是從台灣歷史來審視作為人的意涵,為何人類歷史的發展總會形成壓迫者與被壓迫者,而作為被壓迫者的台灣人民除了經濟社會的改變外,更進一步就是從自己的歷史來找到自己的認同及地位(歷史意識),進而達成人性的提昇,真正做個有尊嚴的台灣人。
第三個面向是根植人的內在心靈,宗教信仰在此成了人類最基本內在心靈的解放力量。這個面向我們可稱為罪性的釋放,或神學的解放。耶穌的福音是上帝國的福音,上帝國已經臨在地上(還沒完全),進行著一場結構性及人類本質的改造革新運動,使人類恢復上主形像與活在樂園的集體幸福情境。它是以非暴力的方式來達成,以一個新的門徒互助的社會組織為發端來對抗那隱涵暴力壓迫本質的舊式制度。它的意旨在於整個社會的和解,不只是人與人、族群與族群的和解,更是人與至高者上帝的和解,人類社會若能達到這樣的境界,也就是上帝國臨在地上如同天上。
聖靈降臨的意義
那麼聖靈降臨與耶穌的上帝國福音運動又有何關連呢?或許我們應該先問聖靈為何降臨?耶穌在世時曾應許祂若離去,將差遣保惠師(聖靈)前來,所以聖靈應該是看不見的耶穌再臨到基督徒的中間,鼓舞基督徒有能力繼續耶穌基督未完成的上帝國福音運動,也因此聖靈才降臨。
使徒行傳第二章詳述聖靈降臨時的情形,第5節記載有虔誠住在外邦的猶太人來到耶路撒冷過節,聽見門徒在聖靈降臨後用他(她)們的語言談論上帝拯救的大事。在此段記事中,有的人是過於強調聖靈降臨後的方言使用,忘了方言使用的最終目的是要「談論上帝拯救的大事」。而住在外邦所謂虔誠的猶太人,即被擄的猶太人後代,仍虔誠地等候「彌賽亞」的來臨,或「上帝國」的來臨。這些被擄的後代,在聖靈降臨後,聆聽到福音的信息,那就是耶穌基督就是他(她)們代代虔誠等候的彌賽亞,而祂帶來上帝國來臨的宣告,於是「受擄的得著釋放」。
聖靈降臨時也有神蹟奇事發生,這是上帝國臨在的記號:「瞎眼的得看見」。所以要緊的不是神蹟醫治本身,要緊的是這些神蹟醫治背後所象徵的意義是什麼?它是上帝國臨在的表徵,這也是今天很多重視神醫的人們所忽略的地方,也是最重要的部分。
另外,聖靈降臨後初代教會建立,它真的致力於「傳福音給貧窮人」,初期羅馬教會就曾供養貧者及孤兒寡婦,真是貧窮者有福音可聽。
聖靈降臨後的最大意義就在於使徒行傳二章最後所記述的:「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44-45節)這就是「禧年精神」,不必再等待五十年才一次的財物重新分配,現在就可以開始過著有「禧年精神」的基督徒生活。簡言之,聖靈降臨的最大意義就是鼓舞基督徒繼續耶穌基督未完成的上帝國福音運動,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報告被擄的將得著釋放,受壓制的將得著自由,眼瞎的將看見,而上帝國的禧年將在基督徒的團體生活中來實踐。
農曆八月是入秋第二月,稱「仲秋」,而八月十五日又是仲秋之中,而有「中秋」之說。此時是農耕稻米收穫季節,如說文解字所云:「禾穀熟也,謂之秋」。所以,中秋應與土地養生有關,春天播種時,祈求土神眷顧而有「春祈」;秋季豐收後,而有感恩土神之「秋報」。由此,再將「春祈」投向春日「朝日以朝」的太陽節慶,及「秋報」轉為「夕月以夕」夜晚祭月的秋月節慶。
中秋也是月亮年中最明、最圓時刻,除了賞月、拜月外,月亮的遙不可及也引來神秘遐思,投射更多想像。在月有殘缺、人有悲歡離合的現實世界裡,「月圓」引來幸福想像,祈望月圓人也跟著「團圓」,而寫下了人間感人事蹟,如「嫦娥奔月」、月餅相贈等故事;或其它有關月亮神奇傳說,如在印度,月亮裡是有一個長耳朵的老人在看顧人間小孩;或在美國印第安人的世界裡,月亮是有一隻被狼逼得走投無路而跳入躲藏、尋求庇護的癩蛤蟆等等。
「嫦娥奔月」故事,始於《准南子、覽冥訓》中的一段記載,描述有一窮國國王后羿,窮兵黷武,不恤民間疾苦。由於迷戀權力又貪生怕死,於是向王母娘娘取得長生不死靈藥。其妃子姮娥,深知權力「永久獨攬」將更危害人民,而偷取靈藥自己食用,結果吃了靈藥後的姮娥就此成仙奔月。在此,嫦娥的故事不只有反抗「性別主義」註解;也有抗拒獨斷「國家主義」新說。它雖然源自中國神話,但在「國家主義」及「性別主義」下來思考受害者的奮勇抗暴,仍深具普遍意涵。由此,在台灣過中秋節慶應有本土意涵,台灣在中國武力的淫威之下,是可學習「嫦娥奔月」,為了自己及同胞幸福,唯有勇敢奔向「獨立自主」,才有明亮前景可言。
當然,在此「奔月」過程,具有前瞻性及勇敢的嫦娥,是會遭到守舊中國文化的討伐,認定她背叛了丈夫(大中國主義),而將她詛咒為「蟾蜍」、「玉兔」,罰她不停地在月宮裡執杵搗藥。還好,受近代文明及民主思潮薰陶的台灣人民不會像是困在「月宮」裡的嫦娥,反而像是「月桂」,愈「砍伐」、就愈「飄香」,知道「國家」存在的原因是為了「人民」。台灣人民只要意向自決獨立,再多的威嚇、咒詛只會強化我們對台灣這塊土地的認同及向心力而已。
另一方面,「嫦娥奔月」也反映著女性追求自由與獨立的強烈願望。受漢文化桎梏的女性,有時會有宋朝女詩人朱淑真對婚姻的無奈感嘆,由於父命難違,嫁給一個自己不喜歡的粗俗市民為妻,伉儷不諧,終生抑鬱,而有<中秋不見月>之嘆:「不許蟾蜍此夜明,今知天意是無情,何當撥去閒雲霧,放出清輝萬里清」。在此,受壓抑的女性與受壓抑的人民一樣,唯有勇敢走自己的路,才有可能「撥去雲霧」,「放出清輝萬里清」。
中秋之月由於全圓、明亮而有「月到中秋分外明」及「十二度圓皆好看,其中圓極是中秋」之驚喜。然而,對月圓之驚喜,事實上反映了人間「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之現實。因此,藉著中秋月圓,大家齊來祈望家家團圓;而人人也以圓形月餅相互贈送,祝福別人安康快樂,如《西湖遊覽誌餘》所說:「八月十五謂中秋,民間以月餅相遺,取團圓之意」。想想,在此中秋佳節,人人互贈月餅,祝福家家團圓也滿有意思。這無非也告訴我們,台灣如同一個「大家庭」,唯有相互祝福、團圓,大家才會快樂。
最後,中秋佳節也是正值金色收穫季節,此時菊黃蟹肥,是烹煮美味佳肴時刻。同時,也是全家大小歡慶時刻,大街買賣,玩月遊人,至曉不絕。不過,古人在中秋豐收之後,仍會謹慎以對地修築城牆,收藏穀物,積聚糧食以備寒冬,或敵人來侵。想想也是,台灣人在中秋佳節家家團圓、享受蟹肥美味的同時,是否也該想想「軍備」防衛,摸摸良心自問:台灣這面「城牆」真的修築好了嗎?
2017.10.04
耶穌基督的福音倫理,歷史學者托爾奇(Ernst Troeltsch)說是一種「愛的共產主義」,神學家雷茵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稱為「先知宗教中最完美的成果」。這種先知宗教中最完美的倫理,以耶穌所宣講的山上寶訓,愛上帝及愛人如己來表達與上帝聯合所能衍生之愛的理想來展現。
尼布爾認為耶穌所宣講的山上寶訓,以愛上帝及愛人如己來表達與上帝聯合所能衍生之愛的理想,是先知宗教中的完美成就。先知宗教的精神強調上帝是創造這個世界的主宰,是世界存在的根基。人類目前看來雖是沈溺於罪,遠離上帝,造成混亂;但終究會被上帝的愛所感動召回,並衍生創造力與活力,成為人們覺醒與改變的動力,願意再度順服上帝愛的帶領,齊來克服生命及社會的混亂。
由此,愛的理想成為福音倫理學的核心價值,敦促自我在「順服上帝」與「自身慾望」之間的矛盾來尋求調和;也在自我與他(她)人之間,在「上帝愛的和諧」與「人與人利益衝突」中來尋求和解。
人與人在團體中所建構的倫理學是在於平衝「利己主義」與「功利主義」,意即在不違反別人及社會整體利益下來滿足每一個人的私慾。尼布爾說就是在人性為惡的觀點中,一方面保障人性之惡私慾的享受奢華,另一方面又以不侵犯別人及違犯社會整體利益來限制人性之惡。
耶穌福音中愛的理想與人間利己主義的愛,因此有了不同涵意。人間利己主義之愛是建在於滿足自己的慾望,而福音中的愛是與自身慾望鬥爭。利己主義之愛不但沒有與自身慾望鬥爭,也無法形塑愛的理想來跳脫人性的限制。在此,福音中的愛的理想卻能在「橫向」的人間利己主義中,提供「縱向」主軸,讓上帝之愛的願望來提昇人間倫理。
人類自我慾望中,隱含著肯定自我,否定別人傾向。自私以一種微妙的形式存在人類社會,它不只是追求自我的物質利益,也依附於社會認可而存在。自我慾望在古典及現今世俗中不是被貶降為邪惡,以各種禁欲主義試圖摧毀,就是被昇華為一種自然本能,以弗洛依德方式為之解脫。福音之價值不但不為自我慾望開脫,也不贊同以禁慾方式加予摧毀,而是形成一種福音與自我欲望間的一種「張力」,對利己自我中心最基本的本質驕傲提出批判。耶穌在批判法利賽人的自我中心時,就說他們喜歡被尊稱為老師,喜歡坐在宴席上的首位。這些自高的人終究會被上帝拉下,想做大人物,就要做人的僕役。
而耶穌愛的倫理,不但與利己主義中心的自我鬥爭,也相信唯有出於上帝的愛,自我才能與生命的最終本質上帝合一,才能改變自我。耶穌所說「浪子回頭」之比喻正表明這樣清晰的概念,人都有犯錯的過去,且犯錯的過去事實己無法改變;然而我們卻可經由悔悟讓犯錯的過去之意義改變,由此改變現在與未來。這就是「寬容思想」與「悔悟思想」合一,也就是「上帝的愛」與「自我改變」結合。
福音之愛不只批判人性中的自私及利己主義,也提供一個新的價值體系愛的理想。耶穌說人的施捨不可炫耀於大庭廣眾,人的宗教虔誠也不是為了得到社會贊同。最重要的是,福音之愛幫助的對象是窮人、弱者,因為他(她)們無法也無力回報。
這樣的福音之愛不只立基於上帝之愛與自我慾望之間的「張力」,更建基於自我與上帝生命關係的一種「活力」,一種新的價值體系,它不考慮世俗倫理中所強調的「行為結果」或「行為本身」,而是在意對上帝意志的絕對順從,及活在上帝之愛中所能衍生之愛的活力。
耶穌福音之愛是一種革命,在自我十字架上的犧牲奉獻中實踐更高的自我實現,這就是終極的面向,或信仰的面向。這也就是聖經中啟示一一道成肉身一一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它超越自然主義的歷史平面,在橫向人間的利己主義提供綜向愛的理想,它也不是將永恆永恆化與現實無關的理想主義。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帶來了批判鬥爭的「張力」,及實踐信仰的「活力」。
如果我們將道成肉身永恆在俗世展現,看成神話丟掉的話,我們就將信仰最有價值的縱向層面丟掉,最後我們只有跟著橫向的人間倫理走。縱向思想沒有,基督教倫理變的膚淺,遷就於社會政治成就的相對性;以現代文明來理解的話,基督教信仰成為一種人文主義,上帝若被丟到人間倫理的外面,人間剩下的當然就是只有驕傲誇口的人類自我了。
2017.10.06
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 1886-1965)可說是二十世紀最具有影響力的神學家之一。其3冊系統神學巨著是學習神學很重要的指引。從宗教是文化的根底此概念來探討神學命題中的5大議題:理性與啓示、存有與上帝、存在與基督、生命與聖靈到歷史與終末。本教室是2017學年道碩二年級系統神學上課內容,盼望經由分享,大家更加與趣於神學的思考與討論。
田立克出生在一路德會牧師家庭,他的前半生在自己的國土德國渡過。第一次世界大戰當過軍中牧師,1920年代他是柏林大學的年輕教師,與同時代相當著名的歷史及神學教授托爾奇(Troeltsch)是同事。托爾奇可說是繼十九世紀神學家土萊馬赫(Schleiermacher)後,最具影響力融合宗教與文化的神學家。如果一種可以含蓋時代知識的神學是近代神學思想的重大進展的話,托爾奇可說是此近代神學思想的擴建者,特別是神學與社會學及歷史學的關連,由此發展出具有社會及歷史理論基礎的神學思想。顯然的,田立克的思想深受托爾奇的影響,在1923年托爾奇逝世後,田立克也曾將其與托爾奇的互動回憶記錄發表。
1929年,田立克承繼Max Scheler教授的哲學與社會學席位,成為法蘭克福大學教師。當1933年希特勒與德國納粹主義掌權時,對於納粹不妥協的態度,使田立克失去法蘭克福大學教職。在美國朋友也是著名神學家雷茵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的邀請下,田立克來到美國紐約的協和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及哥倫比亞大學任教。爾後也受邀擔任哈佛大學及芝加哥大學神學教授。在此期間,他不斷地探索宗教與人類文化議題如哲學、政冶、歷史、藝術、精神分析等之關聯,由此發展出宗教與人生議題相互關聯的文化神學。
神學的適切性與關聯法
與托爾奇一樣,田立克關心的是如何在福音真理的絕對有效性(absolute validity)與文化歷史相對性(relative history)之間,尋求一種神學的適切性(theological certitude)表達。他們二人較認同韋伯(Max Weber)的想法,認為宗教是人類生命中的獨立耍素,而非馬克思或佛洛依德所說的,宗教只是社會或心靈發展過程中的副產品而己。然而,田立克對於托爾奇在宗教與歷史相對論的陳述仍感不足。
田立克認為托爾奇過度強調歷史的個別性與文化的相對性,而忽略在個人形式與所有歷史文化時代所共享的生命動力。在強調人類經驗的特殊與獨特時,托爾奇低估了所有人類以不同方式所分享的重大相同基本事物,歷史文化的相對性漠視了歷史所有時期中一直在重複的偉大主題。在此,田立克比托爾奇更進一步,非但沒有排斥歷史的相對性,反而可在相對中辨別出終極,在歷史中尋找永恒。如果說托爾奇強調的是所有歷史經驗中個別獨特因素的話,那麼田立克則看重在人類無限變化的事物中,所能分享的普遍共同性。而且也只有在這樣的了解下,一種界於絕對有效性與歷史相對性的神學關聯才有可能。
說來,田立克比托爾奇更重視宗教對人類生活的重耍性,同時也看重宗教是個人文化生命的基礎。他認為托爾奇不敢提升到此層次,一種抽象及歷史性的理論,也就是在所有歷史事件相對性中開創象徵性的意義,進而將其導向根植於生命的終極意義。
作為神學家,田立克也了解到其工作是經由創造性的詮釋來呈現基督教福音真理,且在人類實存經驗中提供信仰應答。在這樣的認知中,田立克發展了其信仰與文化關聯的神學方法論(method of correlation)。系統神學中使用關聯法是常有的事,田立克認為神學的關聯法是在人類實存的問題中,解釋基督教信仰的內容。這樣的神學關聯法由二個支柱組成:一是信息,另一是情境。信息是指基督教信仰中具有持久性的真理,情境指的是可接收永恆真理的現今短暫情場。在《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書中,田立克這樣解釋:
在使用關聯法中,系統神學以下列方式進行:它在人類的情境中作分析並由此衍生存在性的問題,然後再去應證基督教信息中所用的象徵是可以回答這些問題。
這種人類情境中的分析是指向所有文化層面,從較少人注意的詩集、文藝表達到流行的小說、電影及人生哲學;或從社區的社會、經濟問題到國家的政冶動向等等。分析的目的不在於只是提供一種集體的認知,反而進入此集體的認知來瞭解生存的意義,並給予所有可能的創造性詮釋。因此,分析的目的是去組織與基督教信息相關的資料,然而檢驗這些資料並不能產生存在問題的答案,田立克始終認為答案是由聖經記載的啟示事件所帶來,基本上這個啟示是上帝對人類的情境說話。
由於形而上論(metaphysics)此字眼的真義常遭到誤解,田立克以存在本體論(ontology)此字來取代形而上論。田立克說存在本體論不是一種暝想症,企圖建立一個世界外的世界,它是一種存在結構的分析,也是人類每天生活實存中常遇到的,它也不是與歷史脫節從天而降的領域。存在本體必須與現實相關,屬於歷史上的存有。而神學就是一種信仰的存在本體論的表達,神學必須與現實相關,啟示必須與歷史連結,否則我們無法與上帝對遇,而且上帝也不會關心我們。
基督教的答案一定在於歷史上出現的啟示事件,而且與人們結構性所問的難題結連。由此,人類有限性的難題可在上帝所啟示事件中的象徵意義找到解答。如果上帝的概念在系統神學的建構中,可以與人類非存有中必然的恐懼關聯的話,那麼上帝一定可被稱作克服恐懼的存有絕對力量,用來抵抗非存有的威脅。如果焦慮被認知為是存有有限性的必然的話,上帝一定是克服焦慮的勇氣的無限根基。如果上帝概念的呈現是與人類歷史存在相關,祂必然被認定為所有歷史意義的圓滿與合一。田立克說由此來詮釋基督教傳統象徵,可揭示象徵所代表的力量,並回答現今所分析的存在情境問題。
不管歷史在任何時代是如何以不同的方式來裝飾,基督教所提供的人生解答,對田立克來說,仍然會在不同歷史年代,以象徵的形式出現來回答人類問題。因為此答案是立基於存有本身,而存有本身又回應了絕對者。當人類特有的問題愈大,絕對的意涵就更多可在適宜的宗教情境及倫理來說明。絕對者在歷史中的呈現不是直接可被認知的,是經由體驗來了解。田立克這樣問道:
問題是:真理的理念是否預設了某些事物是絕對的與無條件的,如果是,這個絕對可在知識的過程中發現嗎?是否人類知識中的每一事物皆有相關性,或是否在人類知識中有一種絕對。
絕對的意涵
對田立克來說,絕對不是定義於一種所謂宗教的絕對真理,或是宗教教義中所陳述的超越性。而是一種與現實對遇的邏輯性象徵表達,可由相對性的認知諸如語言、時間與空間的象徵陳述,或是以抵抗非存有(non-being)威脅的存有本身(being-itself)認知象徵來表達。而且這種對[絕對]的認知是發生在每一時代,每一個面對現實的人類當中,這是一種超越時空、超越文化的集體認知。
田立克以主體、客體關係為例,來說明相對如何辨別出絕對。田立克解釋在我們感官印象中,我們說我們看見紅色物品,紅色客體物品馬上進入我的主觀經驗思想,認出它是紅色,這就是主體與客體的物質性合一(the material unity),一種集體認知的力量,通過語言象徵的陳述(紅色),來表達事物的普遍本質(紅色性質)。另外,由心思的邏輯與語意的結構也可認出事物,當心思結構使理論能完成並付之實踐時,這就是主體與客體的形式上合一(the formal unity)。田立克說:感官印象與邏輯結構有時會指出一種更基本的認知與確定感,此確定感甚至讓自認本身是相對的我們,也可能被某種感官印象及邏輯形式所象徵的絕對所捕捉,衝擊我們意志。
邏輯上來說,相對的不可能是絕對,而且兩者是相互對立。田立克說一種絕對相對主義(Absolute relativism)實際上是不可能,但是當我們整個臣服在相對性中時,我們仍然會說我們是活著,我們知道真實與錯誤的意義,而且我們會作些我們認為是好的事,我們從事我們所認知的終極神聖之事。問題是人如果是相對性的,人如何認知這樣的事情,所以說在人所遭遇的生活各種層面中,一定有一種絕對,使人生活的更有意義。
人類是浮沈於相對性的歷史洪流中來來去去,然而作為一個人的「存有」(being),也是在與生活現實相互對遇的過程中而成為「存有中」(becoming)。假如我們看看自己,我們會發現我們不只是「存有」(being)而己,也在「存有中」(becoming)的過程瞭解與我們對遇的各種事物。這樣的存有中讓我們可觀看事物,可思想事物,然後喜歡它或害怕它。田立克說這種認知的力量就是一種絕對的表達形式,讓相對的我們可以認知、可以想像絕對。
上帝可被視為是人類存有(being)的存有(Being)基礎,是所有歷史現實的根基。人類存有的本質一方面連結於一種最基本的存有,另一方面人類存有也受到歷史相對性的限制所困擾。田立克這樣說道:
一種絕對的原則必須是絕對與相對兩者。假如它不是絕對,它就不能拯救我們從淹沒我們的相對主義的混亂中脫離,假如它不是相對,它就無法進入我們的相對情境。
在此,田立克的立場己相當清楚,絕對指的是基督信仰啟示的答案,可以被相對的歷史所認知,或可應答存在情境所詢問的難題。而集體認知就是人類的本性,顯示出由此我們可認知絕對。
終極關懷
然而什麼是基督教?什麼是宗教?田立克的答案是從什麼不是宗教答起。他不認為傳統的有神論觀點可深度回答此問題,因為西方傳統的一神論總是將上帝搖擺於主、客體之間,難以捉摸。田立克說如果上帝被客體化,那祂便失去作為存在基礎的宗教性意義。然而,若將上帝視為至高無上全能的主體,那麼所有人類的自由與本體特性將被掌控,如同尼釆所說的,這位擁有絕對知識控制權的上帝將成為無法征服的暴君。
然而宗教也不只是人類精神中的一個特殊機能而己,宗教當然會被生命中某些方面所規範,如道德、情感或精神生活。當然宗教也會受限於宗教組織的活動。在此,田立克不是耍去否定有形的教會組織及其含蓋的崇拜、宣揚、團契、教育等功能,只是認為宗教如果受制於特殊的宗教組織,且被排除在政冶、經濟、藝術、哲學與科學等人類所有生活領域之外,宗教本身己被扭曲,因為神聖與世俗生活是不能彼此分割的。
那麼宗教是什麼呢?田立克說宗教是一種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宗教不僅是指信仰的意義而己,也是與生活各層面的不同事物相連結,並指出人類精神生活中那些是終極、無限、無條件之事物。日常生活中我們關心諸多事務:如食物、家庭、工作、朋友、健康及安全等等,儘管這些事物是重耍的,但都可以事先籌備,其中沒有一件可以成為終極、宗教的目標,最多它們只是生活層面較重耍的事物而己。田立克說:
宗教是指被一種終極關懷所捕捉的存有狀態,此關懷是最基本的,且賦予所有其他的關懷意義…所以這種關懷是嚴肅無條件的,且顯示一種願意犧牲任何與之對立的有限關懷。
田立克的理想因此是強調一種具有上帝規範(theonomous),也是一種存在根基(ground of being)的信仰文化。然而,現實中的文化並不具有上帝的規範,神聖之光並沒有透徹地照進我們經驗之中。相反的,宗教與世俗生活層面呈現分裂,文化缺乏宗教的深度,而宗教通常也與真實的文化疏遠。在此,田立克指出起源於文化的宗教組織(如教會)應有一項緊急使命,那就是超越自我,指向那存在根基的終極關懷,使之成為生活文化的基礎。但同時也記得自己的功能並不是取代終極關懷(上帝),或以一種精神層面的獨裁吞沒文化的自由。
如果宗教是指終極關懷,而且也表達在文化上,那麼一些世俗的運作機能如共產主義難道不也像是宗教嗎?共產主義耍求黨員服從,無條件的忠誠,承諾一個無階級的新世界,此象徵意義跟聖經裡上帝的國度不是很像嗎?而共產主義所提供一種克服資本主義之疏遠、異化的方法,不也如同宗教般的救贖嗎?田立克說共產主義是一種「類似宗教」(quasi-religion),只不過在此國家被提昇到終極關懷的地位而己,此種將有限的事物當作無限的終極關懷,基本上是偶像崇拜。
有限之事物不管有多重耍,其本身仍沒有權利宣稱自己是終極的。何況如共產主義的終極是犧牲多少人的無辜生命,或是德國國家主義的終極是猶太人的夢魘及世界戰爭的結果。田立克說這是有限事物耍促成終極之時的毀滅性結局。相同的例子也可以在較溫和的人道主義、科學主義甚至自由主義中發現。宗教事物也是一樣,也有可能宣稱自己是終極事物。宗教必須絕對不使自己成為終極事物,反而應當讓終極事物引導其本身至終極之境,再成為有限事物的幫助。田立克說基督教的偉大就在於它看到了自己的渺小。
焦慮與生之勇氣
終極關懷的事物是有關於我們存在的生活意義,存在不是抽象名詞,而是涉及生命的過程。活著就是一種存在的方式,當活著的存在本身提出了我們存在之意義與問題時,這就成了宗教問題。宗教本身在此超越其傳統的界限,成了存在本身或存在事物的根基,並滿足我們的終極關懷。也就是說有一種無限的生命之泉持續供養我們及世界眾生的有限存在。
那麼什麼是存在事物的基本問題,且涵蓋在有關我們存在的終極關懷事務物中呢?田立克以人存在的有限性此基本認知來回答。田立克說作為一個有限性的人,其基本問題是去經歷焦慮(anxiety)。
焦慮是種有限性,經驗自己本身的有限性。這是人作為人的一種本性的焦慮,而且從某方面來說所有活著的存有確實如此。它是非存有(nonbeing)的焦慮,凊楚知道作為一個有限性的人的有限性。
田立克說此存有的焦慮非同於恐懼,因為恐懼集中焦點在明確的危險來源:如疾病、挫折或不幸意外等。這些恐懼,人可經由對抗或以工作克服來與恐懼取得協調。但是焦慮卻是不同,它不源於任何明確的事物,它源自於意識,如同存在主義哲學家海德格(Heidegger)及沙特(Sartre)所宣稱的虛無。田立克更進一步地說此存有的焦慮表達在對死亡的焦慮(anxiety of death),一種本體自我肯定的威脅;對虛無的焦慮(anxiety of meaninglessness),一種精神自我肯定的威脅,及對良心不安的焦慮(anxiety of condemnation),一種道德自我肯定的威脅。
死亡的瞭解不只是害怕在意外或戰爭中死亡,或面對重大無可醫冶的疾病時那種死亡將臨的不安;死亡也源於人們了解到本身的有限性,無法保有永生不死。意識死亡的來臨是作為有限的人最明顯的一種存在基本性的焦慮。虛無也是焦慮表達的一種形式,對現代人來說,此虛無焦慮形式是最能體會及經驗的。田立克說:
人的存在包含了他與所有意義之間的關聯,人只是一般的人,根據意義與價值,來瞭解與形塑他的世界現實及其自己本身。
試想:一個長久被認定有效的社會,當政冶價值與法律正義被政府輕忽時會發生什麼事?如果家庭與個人角色不適應於不同的社會舞台,且無法適時提供嶄新的意義時又會如何?當少數族群的文化受到欺壓時又會如何?或傳統宗教的象徵與解釋不再適用於生活真實經驗時又會如何?在所有這些例子中,人開始意識到虛無與無意義的威脅,感受到焦慮不安。田立克說在一競爭的社會裡,人們更加感受命運的不安,特別是經濟發展過程中害怕被排擠的威脅。整個工業文明及資本經濟體系的主要目的為何?以存在主義的觀點來看,卡謬的《異鄉人》、卡夫卡的《審判》及沙特的《沒有出路》等等,皆在表達對虛無的不安與焦慮。
良心不安是另一種焦慮形式。當小孩子作了父母親認為錯誤的事時,父母會給予責備。孩子長大後內化父母或社會權威的價值成為其價值後,作同樣的事即使父母不再責備他(她),他(她)也會自己責備自己。良心不安當然是社會化的結果,然而在此田立克所強調的,不只是單純基於社會道德規範和內在良心自覺之行為悔悟,相對的一種罪惡的意識是源自於更深度的自覺,一種自我堅持道德逐漸毀壞的自覺。罪惡如同一種自我否決的深刻焦慮與不安感受。
那麼這些存有性的焦慮所造成的不安、疏離如何克服呢?田立克提出「生之勇氣」(the courage to be)的觀點來克服此存有性焦慮。存有性的威脅可說是否定生存之威脅,它將人們導向絕望。然而田立克認為人也不會如此就輕易放棄,人們應是會更堅定的去掙扎自己的生存。在絕望中掙扎著希望,在無意義中掙扎著意義,在死亡的威脅中掙扎出生命。
這些生存的掙扎對田立克來說,意謂著一個意義。就是什麼是終極關懷的事物?有沒有可能擁有勇氣去自我肯定?一種不但能除去永存的不安外,也能在否定的威脅中引出自我肯定的勇氣。田立克說除了否定之外,我們不斷地尋找自我肯定的勇氣,而這同時也是人存在本身的線索,因為生之勇氣隱含於宗教根源之中。田立克說:
每一生之勇氣皆有一種開放或隱藏的宗教根源。宗教是被存有本身(being-itself)之力量所抓住的一種存在狀態….每件事物皆參與在存有本身中,每個人皆對此參與有某些體認,特別是在人經歷非存有(nonbeing)威脅時的那一剎那。
這種生之勇氣的宗教根源是以一種象徵的方式來了解。象徵並非只是符號標誌,傳達方向與訊息而己,象徵指出存在的現實。以「我們將會出頭天」(We shall Overcome)這首正義之歌為例來說,當人們面對可怕境遇或壓迫情境時,吟唱此歌將帶給我們勇氣。這首歌的象徵顯示與現實的關聯,在人們遇到重大挫折時帶來堅持的勇氣。田立克說宗教象徵賦予終極關懷的事物內容,它們是媒介物,打開了存在根基的終極面向。由此,此終極或上帝可以具體地在人類經驗中的所有層面產生關聯。
疏離與新存有
田立克發現在聖經裡亞當的故事象徵中,己開啟了疏離(estrangement)、不安及焦慮的問題。田立克認為亞當的故事,不在於解釋因沈淪於原罪而封閉了所有人類的命運。亞當事實上代表著每一個人,我們的象徵。沈淪的象徵其實就是疏離及對無邪美好的失落。沈淪並非一件原始的事件,而是人類景況普遍性的一種象徵,人們真實的存在與本質的美德,在所有對自我實現的努力中是一項不變的真理。疏離是種恒久出現的因素,於人們的實際存在中,扭曲了自我本質的真實。
田立克認為疏離的主耍類型是自負(hubris)、色慾(concupiscence)及不信(unbelief)。自負或驕傲是一種自我疏離的典型形式,所有人類皆想跨過有限性的限制,讓自己成為真實的中心,並提昇自己進入神聖的領域。任何個人或團體組織企圖將自我絕對化就是自負。如果自負是自我的疏離,那麼色慾可代表人類與世界的疏離,是另一層面的自負。色慾涵蓋著吸取真實進入自己的一種無限制慾望的表現,特別是對世界及他(她)人的佔有。而不信就是人類與存在根基(上帝)的疏離,此三種疏離形式涵蓋在人類實現自我了解的過程中,當人類在此自我了解過程中,轉向自己和自己的世界時,就失去了自我本質與存在根基(上帝)間的協調和好。
疏離是人類存在的共同逆境,亞當象徵了人類此種存在景況。田立克認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裡,終會導向一個存在本質的疏離。也就是人有時會過度抬高自己或文化(也就是hubris),或企圖將所有的可能佔為己有(也就是concupiscence),而與終極事物疏離(也就是unbelief)。此疏離並非指向人類是惡或所有方面皆是腐化,而是亞當的沈淪象徵了存在於人類每一件美好的事物中,同時也隱含了疏離的矛盾。如同焦慮的經驗一般,疏離可以克服嗎?人類存在之矛盾可以治癒嗎?是否有一種「新存有」(new being)的可能,來克服終極(或上帝)與人類存在之間的裂痕。
田立克說基督信仰就是以耶穌是基督作為象徵,來回答疏離及作為新存有的基礎與典型。而新約中耶穌為基督的圖像,是集中焦點在其十字架及復活的事件。十字架不僅是一種執行死刑的工具,它也象徵了人類存在的孤獨、疲倦、焦慮到最後的死亡疏離。然而,新約中耶穌為基督的圖像卻克服了此疏離與死亡,復活的象徵展現了基督超越疏離的得勝。基督將新存有表徵化,也就是說在現實人類生命中,可因著基督賦予的新存有來克服與上帝的疏離,進而克服任何的失和及疏離的形式。這個新存有也會因著耶穌為基督的典範,而衍生生之勇氣來與存有性的焦慮對抗。
這種「神人相遇」(divine-human encounter)所衍生的新存有表現形式,對田立克來說,其中心意義就在於上帝的愛(Agape)。上帝在耶穌基督裡與我們相遇,使存在本身(being-itself)與存在根基(ground of being)和好,而成為新存有(new being),且以生之勇氣來克服疏離與焦慮。而此新存有也因著上帝是愛而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其次….愛人如己」。在此,存在狀態己被終極關懷所捉住。
田立克進一步指出,在新約裡當終極進入短暫的世界,而短暫的世界也準備好來迎接時,這就是一種時間完滿(fullness of time)的契機時刻(kairos)。當上帝道成肉身來到世界,克服存在的一切疏離與焦慮,而人們也願意迎接他時,這就是一個歷史的契機時刻,而耶穌基督也就成了歷史的中心,使活在歷史過程的人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經歷這種時間完滿的信仰契機時刻。
後記
保羅、田立克開啟了近代神學工作者的一個基本認知,那就是如何在絕對(或福音)的有效性(absolute validity)與文化歷史的相對性中,找出一個神學適切性的表達方法。一方面沒有危及信仰的有效性而使之成為只是一種宗教哲學而己;另一方面也沒有傷及文化歷史的相對性,而成為一種帝國主義式的絕對佔有。這種基本認知對田立克來說是種挑戰,對現今從事神學工作的人們也是一項挑戰。
對田立克來說,宗教概念有二種表現方式:一是寬大概念的表達,另一是狹窄想法的呈現。狹窄想法就如同現今的宗教組織(如教會),相信神聖只在這個特別的場所具現,終極只存在於一個聖的團體。寬大概念是認為宗教是指向一個終極真實的層面,它可在世俗結構中間接來體驗,它超越宗教與非宗教,同時也是所有宗教的判準。田立克說:
神聖是奧秘的且意謂著絕對本身,那就是在人與現實對遇的不同領域中所能發現絕對事物的根基。它不是起源於有限的經驗,一點也不能被有限人們的心思所捕捉到其本身。然而對我們及人類來說,一種宇宙存有與人自身存有的奧秘可與我們相關,而我們也知道我們與之相關。
與絕對的對遇不僅不能轄限於在宗教之內,也不能侷限於某一種獨特的宗教。田立克自省地說,當基督教主張絕對的有效性是在其宗教本身完成與擁有時,它是一種魔鬼性的宣稱。意謂有限的組織或事物提昇自己到一種無限的地位時,是一種魔鬼性的作為。田立克反省地說:
這意謂一個獨特的宗教主張可與宗教的絕對等同,且拒絕對它自己的審判。這會導致內在性地壓抑所有的懷疑、批判及宗教本身無法誠實地追求真理,而且也會導致外在地最具有魔鬼性及毀壞性的戰爭,特別是宗教戰爭。當應證神聖的獨特宗教等同於神聖本身時,這些邪惡是無法避免的。
基督教、猶太教與回教皆有相同歷經由先知反抗偶像崇拜來宣稱自己是絕對的歷史,排外的一神論基本上是抗拒將有限事物提昇到無限。先知的抗拒不是一個神與另外不同的神的戰鬥,而是絕對抗拒將相對的提昇為絕對。在舊約上帝也拒絕國家取代絕對,因為它總是行不義之事。在新約耶穌也拒絕門徒將他絕對化,他總是宣稱上帝差遣他。而十字架就是拒絕將自己絕對化的最好證明,如同保羅所說:「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二:6-8)田立克總結說,宗教只能見證一種與絕對相關的表現方式。
田立克晚年在芝加哥大學渡過,有二年時間他與同事也是著名宗教學者Mircea Eliade探討諸宗教歷史(the history of religions)的方法論。1965年10月在他逝世前十天,他寫了最後一篇演講稿〈諸宗教歷史對系統神學家的意義〉(The Significance of the History of Religions for the Systematic Theologian),在此文章中,他提及托爾奇如何影響他年青時的思想,特別是在絕對與相對之間的辯證。但在後來的諸宗教歷史學的方法論中,卻必須將介於啟示宗教與自然宗教的分野丟棄,它必須認知到啟示是朝向所有可能,不一定只限定在某一種獨特的宗教。
不過,田立克也認為簡單的相對論或多元主義並未能提供解決之道,而且也有可能減弱對終極關懷的嚴肅看待。多元論只是將真理與善行湊在一起,不但逃避對普遍意義的探索,也逃避對人性的洞察,而這些皆可作為其前所未有的共同命運及相互依賴的基礎。
其實,早在經由他和日本佛教徒的對話,田立克己為此困擾問題提出一個看法,那就是無論「人們生活在那裡,宗教總是立基於能臨到人們的某些事物。這種賦予人們的啟示,總是隱含著拯救的力量。」田立克又說:
我相信,經由我與日本佛教徒們的對話,以這種方式來處理宗教絕對主義與相對主義的問題,是比一種不能分析和教義式地肯定的相對主義,更能產生一種創造性的內在-宗教間(inter-religious)的對話。
藉著強調存在的基礎,存在的困境,啟示的內容與人生的終極關懷相連。這樣的宗教信仰對物質世界才具有責任與典範,不是傲慢與自私自利,謙卑才是終極關懷中人類應有的正確態度。而且經由這樣的體認,宗教,至少對基督教來說,才能探索普遍的意義、人性的洞察,並由其所啟示的終極(或上帝)來作為人類前所未有的共同命運及相互依賴的基礎。
2017.10.06
「福音與文化」這個議題,在西方宗教的發展,因著歴史因素而呈現兩極化。一是西方宗教最終被視為一種文化現象,是人類心靈活動的諸多功能之一,依附於道德、情感、藝術及心理等文化現象來表達。法國社會學家孔德(Auguste Comte)是最佳代表,認為宗教是人類文明進展中的一個特殊階段而己,稱為「神話階段」(the mythological stage),是人類心靈在「科學前」(pre-science)所衍生的暫時現象。因此,在現今所謂的「科學階段」,宗教似乎沒有必然存在的必要。
另一是將西方宗教信仰為從上而下的「神聖啟示」,超越人類文化心靈層面,基本上與人類文化毫無關聯。人類本身無法從自身文化活動來認知上帝,除非上帝親自向文化來啟示祂自己。在此,西方主流的基督宗教是最好代表機制,一致認定神聖啟示是上帝的恩寵,由上而下,與人類文化毫不相干。
這樣的兩極化,不但無助於辨證宗教與文化的關聯,且形成現今宗教與文化的分裂,各走各的窘境。一方面具有「福音救贖」的西方宗教失去特殊意義,消融於文化歴史平面而被否定;另一方面將上帝置身於文化之上來超越文化的強烈肯定,有時不但對認知上帝無益,反而權威化上帝及造成反上帝神律權威的文化自律運動,最後文化告別宗教,限制上帝於文化自身的管控之內。
宗教是文化的根底
傳統基督教神學雖以「內在性」及「超越性」來論述上帝,但却難以把握住平衡及關聯兩者的立基點。結果基督教神學搖擺於兩者之間,形成「自由派」與「保守派」的相互歸類及相互漫駡,造成今日福音與文化之間的更大、更多誤解與傷害。因此,福音若要立基於文化(內在性),又可成為文化的根源(超越性)的話,福音與文化的首耍任務就要去消解長久以來兩者的二極化難題,並從上帝作為所有生命的根源及根底的意義重新建構福音與文化的關聯。
現代科技文明雖然解構了形上學的神靈世界,但不意謂「世俗化」就此取代古老神靈成為膜拜對象。當現代人迷惑於人生的哲理思考,被好奇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真理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真?」真理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真」的終極成了所有探求哲理形式的根底。當現代人探求事物判斷的是非,被正義感驅使去追根究底公義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善?」公義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善」的終極成了所有事物是非判斷的根底。當現代人陶醉於感官世界的外在,被沈迷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美感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美?」美感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美」的終極成了感官世界景像的根底。
根底與制度化宗教
問題來了?如果意涵真、善、美的上帝是所有文化面向的根底及終極意義時,為何人類歴史最終還是讓此生命根底及終極面向發展為一種「制度化宗教」,以經典、教義、儀式及祭司(宗教人員)此替代性的儀式宗教出現呢?如果上帝是文化的根底,為何基督宗教也像其它宗教一樣,在歴史中發展為一種制度化的教會組織呢?
可以理解的是,上帝雖然作為生命的根源與根底,但並非全人類皆認知明白祂的啟示。因此,當人類遇到困惑,想回歸生命的根源探求生命的根底意義時,因著有限性及不全然了解根底,而以自身文化的宗教形式與宗教具像來傳達終極,這也就構成了所有宗教的宗教史意涵。
那麽,基督宗教宣稱擁有上帝的啟示又作何解釋?儘管上帝在基督宗教裡以祂的話語(聖經)啟示給信祂的人,也會因著人類的有限性及部份理解的落差,成就了現今各種不同的教會教派及不盡相同的信仰禮儀與教義。
神律、他律、自律
福音與文化的分裂同樣也基於人類的有限性所導致。以基督宗教的歴史反省,耶穌的福音象徵著一種「神律」的「自律」,福音(神律)是文化(自律)的根底,信仰讓生命外在的所有形式有了依歸。然而,當基督宗教組織化及後來國家化後,象徵終極根底的「神律」就被制度化的宗教形式化為一種由上而下的權威「他律」,其中最恐怖的是中古時期,以「十字軍」及「宗教裁判所」殺害所謂的「異教」與「異端」。在此,自以為代表「神律」的「他律」權威就衍生「魔栍」(demonic),最後也引來「自律」的反抗,以人文主義形式的文藝復興運動展現。
馬丁路德的宗革改革,雖然企圖改革「他律」的腐敗及恢復「神律」的信仰,然而由於「神律」無法提供根底思惟來立基於理性的「自律」,而「自律」的理性力量又找尋不到典範依歸的「神律」根底,致使神律與自律最後仍然各自依附於「教會」與「世界」作二元發展,使得後續的教會「神律」再度發展出維護自身教派利益的「他律」,而立身於世界的「自律」不得不分道揚鏢、展翅高飛,只能依循自身的良知、不惜丟掉生命的根底「神律」來與「他律」對抗。
從此,各種教派教會組織的「他律」,就自以為自己就是「神律」,坐上高高在上的黃金寶座,不食人間煙火,自我了斷作為所有生命根底的期許,宗教失掉作為文化的根底,不只失落人心,也輸掉文化世界。
「自律」也是一樣,當它放棄終極面向,不要生命的根底「神律」時,它只能以文化的功能來自我滿足,以創造個人或社會自得其樂的生活方式來自我成就。這樣的「自律」最終不見得能由「自己」自主控管,它成了理性與世俗的俘擄,有時被市場經濟法則掌控,有時甚至被國家社會集體所制約。自律可說是一種缺乏自我超越的人文主義,最後人的終極面向就是人類自己。
另一方面,當人無法照著普遍的理性法則來行事時,混亂的因素必然會激起一種外在於比人更高的律則來制約,於是文化形式所尋求的根底,在宗教與文化分裂的現今社會,自然導向了「他律」的權威宗教組織,而犧牲了「自律」的理性結構。「他律」的危險就在於它是有限,却以「無限之名」行使權威;而「自律」的危機是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所製造出來的混亂、迷惑,自己有能力足以解決。
總結來說,福音與文化如何的相互關聯,決定了神學的導向。過往福音與文化的分裂或各自發展,使得神學的走動不是屈從於教會權威教義的他律,變得死氣沈沈,激不起興緻;就是順從於文化進展變化的自律,顯得搖搖擺擺,摸不著定點。福音是文化的根底,上帝是所有生命的意義根源,神學應該從這樣的宏願大志說起。
2017.10.07
魔性(the demonic)是田立克神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對田立克來說,人類實存的經驗(existential experience)與本質存有(essential being)疏離(estrangement)時,那就是魔性的疏離。田立克認為魔性是造成存在與本質疏離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而且人類也只有經由耶穌基督的救恩成有新存有(new being)時,魔性才能克服。
在了解田立克《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書中的「魔性」概念之前,一些田立克神學常使用的概念必須了解,如存有(Being)、非存有(Non-Being)及新存有(New-Being)。而這些概念又與本質(essence)、存在(existence)及本質化(essentialization)相關。
本質、存在、本質化
本質(essence)對田立克來說,就是使一個事物成為其被造時良善的樣式。田立克說本質是由「什麼」(what)與「應該是什麼」(what should be)組成。有限存有的本質基本上是反抗非存有威脅的存有,這就是「什麼」;而「應該是什麼」隱含著一種從存有中心向外發展為形式,然後再回到存有中心作自我整合的進展。田立克認為有此進展,有限存有才有可能去體驗超越者;再來,才有可能與其它事物建立關係。田立克說本質就是作為存有素質的根底(depth)。
存在(existence)就是等同於人類情境,而存在的意義是抵抗非存有。非存有可能以二種方式呈現:一是在存有的存在與存有的本質衝突時呈現;另一是對存有的全然否定時呈現。因此,田立克說存在是本質墮落後的狀態,是從被造時良善的本質走向罪與疏離的存在。存在成為人類墮落後的狀態,是一種經驗罪與疏離的現實。
田立克認為罪就是人遠離上帝,這就是沒有信仰(unbelief)。當人以他(她)自己為現實的中心及焦點時,作為自由有限存有的本質於是失落,這導致疏離且無法從中脫困。於是疏離與存有本質對立,摧毀了存有的結構而成了非存有。這種遠離上帝已從本質疏離的存在,隱含著上帝所允許存在的邪惡與魔性。終究來說,上帝有其方法來克服邪惡,這就是基督作為新存有(New Being)的意涵,也是克服疏離與罪的終極勝利。
魔性就是這樣存在於人類的存有情境,換言之魔性就是帶有疏離與罪的非存有狀態。罪與疏離被描述為沒有信仰,這不是指著拒絕教會的信條,而是人的整個行為背離上帝,向著他(她)自己及其自由意志的運用。在此,魔性成為非存有的縮影,與作為所有存在根基的上帝對抗。
在《系統神學》第三冊中,田立克發展出此「本質化」(essentialization)概念。田立克說當基督新存有在歷史體現時,在此瞬間魔性已被神聖所克服,而有限的存有就能自由地實踐其本質的本性,這就是「本質化」。這樣說來,人的生命其實就是從良善「本質」的存有情境墮落到非存有「存在」情境的展示,而且也直到最終進入基督新存有的「本質化」後,生命才又恢復其起初的良善本質。而魔性所展現的各種形式,其根底就是存在性的疏離,而魔性的經驗也就是非存有的經驗。
歷史層面中的魔性
照田立克說法,在歷史現實中,有三種方式來具体化魔性。一是藝術史(the history of art),一是宗教史(the history of religion),另一是心理學上所謂的潛意識(subconscious)。田立克說這三個領域皆含有一種「實体的根底」(depth of reality),來逃離對其實体的意識認知。
以原始藝術所展現的各種形式來說,其描繪的人,動物及植物的形像,通常是與其它原素混合而將其原有的人、動、植物的生理組織形狀(organic form)來加予變形。這樣的變形並非藝術本身缺乏能力來表達其真貌,而是其它因素進入後,毀壞了其既有形式真貌的表現。這種破壞性當然是侵犯了原始藝術的真貌,儘管如此原始藝術的真貌仍可認出,只不過在此變形中也賦予原始藝術一種新的能力。田立克說,這些手、腳、牙齒、眼睛及生育器官如胸部、生殖器官等等展現,及其在原始藝術中的變形,事實上是一種權力意志的表達。也就是說在原始藝術中所展現的野性殘忍與神秘儀式的狂喜,基本上是一種權力的表達。
在此,侵犯原始藝術真貌的破壞性(destruction)指的是什麼?田立克認為是與可見器官所想要展現的力量有關,這原是生命形式的支撐力,只不過當這些從原始器官形式變形,變成一種更大力量的象徵時,就成了破壞性的原理。另一方面,原始藝術在器官形式中的破壞性是可控制的,原始藝術是可被運用在創造性的目的。這些隱含在原始藝術形式中的原始文化,其實是有意義的,對人們來說是有其重要價值。
宗教史也是如此,所有宗教的各種形式:民間宗教、自然崇拜到倫理及聖禮的宗教,也都隱含著這種破壞性的魔性在其裏面。在陽物崇拜的祭禮中,儀式所呈現的破壞性是以神聖之名將人用來獻祭。以貞潔童女獻祭也是一樣,以神聖目的來破壞生命與人性之純真。基督教的十字軍也是具有魔性,因為在上帝的名下,許多生命遭受摧殘。田立克認為最古典及最具有宗教魔性的可說是中世紀的「異端裁判所」,是一個行使魔性權力意志的神聖機構。田立克說,當宗教宣稱自己是絕對時,它就顯示出破壞性的魔性。
當田立克在1962年出版Das Damonische時,弗洛依德對潛意識的認知也剛起步。田立克所認為的魔性顯示在人格心理的潛意識中,與弗洛依德在人格論所分析的潛意識是否相關,或受其影響,是有待研究考查。
魔性的了解與根源
對田立克來說,魔性是一種辯證,是介於形式-創造(form-creating)與形式-破壞(form-destorying)之間的緊張。田立克認為任何魔性因素總是含有這種介於創造性與破壞性的緊張辯證,否則就不是魔性。假如破壞性的因素被克服,那麼呈現的將是真、善、美或創造性的力量,而且也沒有魔性。反之,若沒有了創造性層面,事物就會變成缺陷、變形、不完全,但也不會是魔性。魔性的根底是內含辯證的質素,是含有介於形式-創造與形式-破壞之間緊張辯證的能力。
在此,田立克也更進一步區別撒但(魔鬼)與魔性的不同。田立克說撒但就是魔性的否定原則。魔性由於具有破壞性及創造性,所以才存在;而撒但不能有存有形式的原因是,它完全是破壞性的。田立克說撒但若要有存有形式,它必須以一種形式展現,那就是本身也含有創造性的因素。所以撒但是一種象徵,將破壞性從創造性抽離出來。這樣說來,魔性並非撒但,魔性不可能是全然的破壞性,它必須具有某種創造性的因素。
因此,田立克認為魔性的根源是來自生命中的活力與智力,它並非外在強加的。每一事物的存在是與其它存在物相互關聯,田立克說所有存在的質素皆來自上帝,所有事物存有皆由此存在基礎來支撐,他(她)們分享著此存有(Being)的豐富性。
田立克說存在事物的根底(depth)如同「深淵」(the abyss),是所有事物的本質與存有的根基。也就是說所有事物的根底是取之不竭的,存在的每個關係是直接分享著此存在的豐富性,就如同一種活生生與活躍的火焰,存有的力量與每一事物的意義,皆被吸引至此根底。
這樣說來,存有的形式與存有(Being)的用之不竭是相互關聯的概念。田立克說存有的形式與存有(Being)二者本性若合一就是神聖;反之,二者本性若分裂就是魔性,這就是魔性的根源。
田立克也以每一事物的存在是根源於用之不竭的存有,來說明有限也是根源於無限一般。當有限的存有試圖在自身來體驗無限時,就產生了魔性的扭曲。更進一步,田立克認為魔性在二種不同但卻相互關聯的方式上表達自身。一是個人性的魔性(personal demonic),另一是社會性的魔性(social demonic)。
個人性的魔性(personal demonic)
田立克認為魔性是存有形式中所含有的內在破壞性。再來,魔性作為一種獨立實體,並非依附在個人的欠缺力量或無力的基礎上。反而,魔性是在人類的內在靈性或精神中得到實踐。也就是說,這種追求自我力量的展現,成了人自身力量損失的原由。於是人類經歷了與作為人類原有的本質疏離,這種魔性影響,使人與其原有本質及與別人的關係疏離。所以,田立克說經驗魔性就是經驗與自己,別人及上帝的疏離。
田立克發現在聖經裡亞當的故事象徵中,已開啟了疏離(estrangement)的問題。田立克認為亞當的故事,不在於解釋因沈淪於原罪以致封閉了所有人類的命運。亞當事實上代表著每一個人的象徵,沈淪的象徵其實就是疏離及對無邪美好的失落。沈淪並非一件原始的事件,而是人類景況普遍性的一種象徵,也就是人們真實的存在與本質的美德,在所有對自我實現的努力中,最終扭曲了自我本質的真實。
田立克認為疏離的主要類型是自負(hubris)、色慾(concupiscence)及不信(unbelief)。自負或驕傲是一種自我疏離的典型形式,所有人類皆想跨越有限性的限制,好讓自己成為真實的中心,藉以提昇自己進入神聖的領域。任何個人或團體組織若企圖將自我絕對化那就是自負,那就是魔性。如果自負是自我的疏離,那麼色慾即代表人類與世界的疏離,是另一層面的自負。色慾涵蓋著吸取真實以進入自己的一種無限制慾望的表現,特別是對世界及他(她)人的佔有。而不信就是人類與存在根基(上帝)的疏離,此三種疏離形式涵蓋在人類實現自我了解的過程中,當人類在此自我了解過程中,轉向自己和自己的世界時,就失去了自我本質與存在根基(上帝)間的協調和好,這就是魔性,就是存有形式中所含有的內在破壞性。
疏離是人類存在的共同逆境,亞當象徵了人類此種存在景況。田立克認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裡,終會導向一個存在本質的疏離。也就是人有時會過度抬高自己或文化(也就是hubris),或企圖將所有的可能佔為己有(也就是concupiscnce),而與終極事物疏離(也就是unbelief)。此疏離並非指向人類是惡或所有方面皆是腐化,而是亞當的沈淪象微了存在於人類每一件美好的事件中,同時也隱含了疏離的矛盾。這就是魔性所隱涵的一種辯證,介於創造性與破壞性之間的辯證。
魔性來自人的自我實踐,人總是成為魔性破壞的對象。對人來說,心靈結構的統一是用來保證人本身的自由與意識能力 ,然而魔性卻毀壞了這樣的統一性與和諧而經驗了疏離。田立克說當人本身所擁有的力量在人的內在呈現分裂時,這就是破壞性。在魔性的控制下,人格結構分裂,但它不是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精神分裂症是本性心思力量的一種扭曲,與魔性不同。這樣說來被魔性纏住與心智疾病的分別是在於「魔性是當自我分裂於入迷出竅的性格中,在所有破壞性中仍看得見創造性。」
在新約中當魔性纏住一個人時,在行為的毀壞性中,也同時表現了創造性,也就是這些被魔性纏住的人,也能首先認出耶穌就是基督(創造性)。然而精神分裂症就無法經歷這樣的辯證行為,生理與心理的疾病不一定是魔性的,假如沒有破壞性與創造性的緊張呈現,那麼這些疾病並非魔性,只是生理或心理上的失調而已。
在此,田立克也談到了恩典的狀態(the state of grace)與魔性糾纏的狀態(the stat of demonic possession)。恩典就是肯定生命被新存有引導,而魔性糾纏狀態就導致非存有結局。恩典狀態是指存有被神聖抓住,在入神狀態(ecstasy)中神聖性進入人的潛意識中而影響其意識行為,這種宗教經驗是一種祝福,一種無限創造性的能力,在此個人力量與神聖力量結合。
魔性糾纏也是如此,當它進入個人潛意識中,而影響意識中的行為時就成了個人的損害原由。所以,恩典是一種實踐與創造性的影響,而魔性是毀壞人格的結果,使存有與存在意義空洞化。田立克說魔性是內在於人類靈魂的潛意識層面上,魔性在潛意識因素中呈現而帶入意識。然而,田立克也說這些潛意識的用語皆是象徵性的,如 「權力意志」 (will to power),或 「自我直覺」 (ego instinct),或 「性慾力」 (libido)等等,皆是指向人們心靈作用的深處。
照田立克的說法,潛意識會成為魔性是當它抑制或征服意識時,致使意識造成毀壞與創造的行為原由,最後導致完全的毀壞。然而,魔性不是潛意識,也沒有潛意識的魔性。
社會的魔性(social demonic)
在任何社會的深層結構裏皆可發現此種社會的魔性,如同個人的魔性,社會魔性是去毀壞個人與社會結構。社會魔性並非存在於社會混亂,貧窮或未發展中國家不健全的社會結構中,反而社會魔性可在社會發展的高峰中發現,例如德國的納粹或法西斯主義,社會結構成為一種在個人之上的結構,經由魔性影響毀壞創造此社會結構的人們。
在此,社會魔性成為有效用的精神形式,它是在個人之上的神聖形式,由此來支撐整個社會生活,但它也是潛伏著對生命的毀壞,這種創造與破壞的質素是相互關連。社會魔性與個人魔性的差別,在於個人魔性的破壞性是在人類心靈底部深處的分裂產生;而社會魔性,個人是被個人之上的社會結構所毀壞。從社會層面來看,有諸多個人意志為了團體意志而犧牲的例子,這並非一定是魔性,個人的犧牲除了隱含毀壞的目的外,有時個人犧牲也是為了整體的良善,那就不是魔性。
田立克提出二種社會魔性的形式,它們是資本主義與國家主義。田立克說:
經濟上的資本主義形式,在最高程度上,已扮演真正魔性的支撐力量與創新角色,但它同時也混合一種具有破壞力量的創造力。
田立克認為資本主義是一種自律的經濟,經由科技工業革命的協助,供應最有成效的生產物品,再加上自由市場的消費需求,資本主義成為一種具有創造支撐力與影響力的自律經濟體系。在此,資本主義的魔性也就顯而易見,資本主義破壞了社會與人民的生活品質,人民被趨使成為熱衷金錢物質的「瑪門主義」(Mamonism),這種創造與破壞質素在資本主義中的經濟活動已是不可分離。
國家主義明顯地是從資本主義分別出來的一種運動,但是國家主義在國際競爭中最終還是順從資本主義。在許多國家,國家事務被認為神聖不可違犯,當有限事物被提昇為無限價值,或有限事物被神聖化時,就導致魔性侵入。因此,國家事務具有創造與支撐力量,但同時也包含了毀壞性與魔性根源。
有限事物不管有多重要,其本身仍沒有權利宣稱自己是終極的,何況德國國家主義的終極絕對,卻是猶太人的夢魘及世界戰爭。田立克說這是有限事物企圖促成終極之時的毀滅性結局。
魔性與罪
魔性是創造性的顛倒,它如同與本質及本性對立的罪,這種對立是與本質生命的創造力連繫一起。當魔性造成不信,魔性與罪相互關連時,就是遠離上帝。遠離絕對存有隱含著不信,沒有信仰是魔性罪的本性,如同聖經傳統所說,罪的根本是不信上帝。
在談到魔性與罪時,田立克以魔性及試探來加予論述。試探可導致於罪,但罪也可能是沒有試探的罪;再來,試探是一種辯證,一種介於「是」、「否」的選擇,沒有了辯證,就沒有試探。魔性也包含著介於創造與破壞的辯證,對田立克來說,試探並非指向被撒但引誘,因為撒但完全是破壞性的,所以沒有辯證性存於其中。田立克認為試探如同一種外來力量,在個人的自由中引發,它出現在人的自由,也從中毀壞了個人的自由。
試探隱含選擇,若沒有選擇就沒有試探。試探的辯證因此與魔性的辯證相同。本質上來說,試探應是魔性的。田立克說試探與魔性的關聯可從聖經的神話得知。以天使墮落的神話,或是聖經裏蛇的神話來說,兩者舉證罪是從外在的引誘而入於人的自由層面成為毀壞性,雖然它也顯示了具有創造性的人的自由選擇。
克服魔性
田立克認為在歷史中有三種主要嚐試是用來克服魔性,那就是神話(mythology)、宗教(religion)與俗化(profanization)。
田立克認為波斯歷史已呈現最有意涵的神聖與魔性力量的二元鬥爭,這種神話中的二元論是用來解釋世界歷史與宇宙的進化,將宇宙溯源於上帝與魔鬼的戰爭。神話含有最早的紀元(原始的無罪)與最終的紀元(墮落),但最後還是至高的善得勝。神話具有影響力來詮釋歷史,若沒有了神話,歷史作品將成為有限發展的進展描述而已。神話質素引起了歷史指向上面及超越性的詮釋。沒有神話,歷史解釋失去了超越與象徵力量,因此神話可說是企圖去克服魔性,指出最終至高良善將獲得勝利。
這種歷史的詮釋呈現一個事實,那就是歷史階段皆充滿著魔性力量。然而,歷史事件也因此成了拯救臨到的象徵。田立克認為拯救象徵著魔性被克服的時刻,也就是拯救已經到來,但還未完全。因此,神話詮釋就會要求每一個人有意識到歷史對他(她)們的意義,及要求他(她)們作出具体決定的責任。
宗教領域可以由三個部份來議論:一是禁慾性,一是排它性,另一是神秘性。 禁慾式的神秘主義者,是企圖經由進入一種絕對存有的經驗來克服魔性。禁慾主義尋求對所有存有形式的激進否定來移除魔性。田立克說,由於魔性在存在中的力量是很難克服的,所以禁慾式的神秘主義者就認定若非經由完美的入迷經驗,魔性是無法克服的。
禁慾的神秘主義者認為心思、身體與生命如同魔性的呈現,在自然中是不可能有神聖。田立克說為了克服魔性,神秘主義者所採用的方式,不但不能克服魔性反而陷入魔性。比如諸多禁慾主義的特色是去毀壞人格、社會的所有形式,這讓我們憶起在原始與國家宗教中最強烈的魔性形式。
照田立克說法,使上帝成為排它性也是一種想去克服魔性的方式。以猶太國家主義為例來說,人民就是認為自己是少數被揀選的存有,而上帝就是排他性的上帝,上帝給予猶太十誡就如同一種排他性法律,而且在他(她)們的旅程中也是直接由上帝帶領。這種排它性使上帝與猶太國家等同。由此,魔性不但沒有被克服,反而經由此排它性更加囂張。
另外,田立克認為聖禮宗教是要使上帝成為神秘主義來克服魔性。上帝的受苦不但指出了魔性的毀壞性,也指出經由上帝的受苦可加予克服。照田立克說法,上帝作為調解的上帝,若為了克服魔性的力量而分裂其神性在聖禮上,這種方式必將聖禮宗教的上帝貶為民間宗教式的上帝,而不是靈性人格的塑造者。這種想克服魔性的神祕聖禮主義,反而是一種魔性。再來,這位調解的上帝、自主的上帝,其神聖質素不是經由上帝自身時,其替代物反而是一種魔性。
對田立克來說,俗化也是想經由反對所有內在的宗教形式來克服魔性,但其反對魔性的方式,也同時使其與神聖撕裂。田立克認為當理性化、啟蒙運動、世俗化是作為工具用來克服魔性時,試想神聖將以一種理性的形式出現,此時神聖性自身的用之不竭,將不再自己顯明,絕對與超越神聖將成為有限自明的原則。這種克服魔性的方式將被剝殼,必將神聖貶值。
對魔鬼的信仰及其恐佈結局的解構,在啟蒙的熱情光輝下,對魔鬼恐懼的減低,同時也隱含對神聖敬畏的減少。因此,在成為世俗的情境中,神聖魔性同時失落,理性與智識掌控一切,在否定世界存在著神性與魔性時,存有失落了超越其本性的可能,成為有限性與虛無。在此,世俗化不但不能克服魔性,且經由它對魔性的拒絕,卻給予世俗化一個更大魔性的權力。
結語
田立克總結人類企圖去克服魔性是無法達成的,反而這些想克服魔性的形式,最終自身卻成了魔性。田立克確信的說,儘管人們如何努力的去尋求各種方式來抵抗魔性,最終還是失敗,可見有限的實体,包括宗教本身,還是無法克服魔性。
如果與上帝疏離是魔性表徵的話,那麼基督信仰就是以耶穌是基督作為象徵,來克服魔性的疏離及作為新存有的基礎與典型。而新約中耶穌為基督的圖像,是集中焦點在其十字架及復活的事件。十字架不僅是一種執行死刑的工具,它也象徵了人類存在的孤獨、疲倦到最後的死亡疏離。然而,新約中耶穌為基督的圖像卻克服了此疏離與死亡,復活的象徵展現了基督克服魔性的得勝。基督將新存有表徵化,也就是說在現實人類生命中,可因著基督賦予的新存有來克服與上帝疏離的魔性,進而克服任何的失和及疏離的形式。這個新存有也會因著耶穌為基督的典範,而生出生之勇氣來與存有性的魔性對抗。
這種「神人相遇」(divine-human encounter)所衍生的新存有表現形式,對田立克來說,其中心意義就在於上帝的愛(Agape)。上帝在耶穌基督裡與我們相遇,使存在本身(being-itself)與存在根基(ground of being)和好,而成為新存有(new being),且以生之勇氣來克服疏離與屬性。而此新存有也因著上帝是愛而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其次…愛人如己」。在此,存在狀態已被終極關懷所捉住。
田立克進一步指出,在新約裡當終極進入短暫的世界,而短暫的世界也準備好來迎接時,這就是一種時間完滿(fullness of time)的契機時刻(kairos)。當上帝道成肉身來到世界,克服存在的一切疏離與魔性,而人們也願意迎接他時,這就是一個歷史的契機時刻,而耶穌基督也就成了歷史的中心,使活在歷史過程的人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經歷這種時間完滿的信仰契機時刻,來克服魔性。
然而,照田立克說法,魔性的根源只有在「永生」(eternity)中才能完全克服。在「永生」中,魔性將回到神聖的根底,將與神聖的本質連繫一起,這不是在時間中的情境,而是在「永生」裏,魔性最終才被爭服。
那麼,在此世界,上帝的臨在是確保魔性無法獲得最終極的勝利。而且人們可經由在基督裏的新存有來抵抗魔性,來克服魔性。在上帝的臨在及神聖的眷佑中,人們可經由基督來克服魔性,然而魔性的根源要直到「上帝的國度」(永生)到臨時,魔性才永被征服。
2017.10.20
十七世紀以來,基督教信仰最大的挑戰雖來自理性,但最大的敵人卻是迷信。在貧窮、社會階級對立及財富分配不均的時代,貧窮無助的折磨孕育了迷信的叢林,鬼魅、驅邪、占星及神諭到處游走,迷惑人群。對弱勢者來說,神奇的寄望有時是心靈的慰歌,不幸的最好良藥。
那個時代的法國思想家笛卡兒(Rene Descartes,1596-1650),為了打破迷信,在其方法論(Discouse on Method)主張哲學的開始就是對每一件事情的徹底懷疑和無窮探究,也就是說只要沒有經過自己切身體會的問題,不管是什麼權威的結論,都可以懷疑。
同時代英國思想家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 也說:「我們所擁有的人類知識,是由許多輕信與意外及第一次吸收時所組成,即為不成熟的諸多概念。因此,急需摒除思想中循循相因的玄思,如個人判斷的偏好或團體因循的傳統教條。」承繼如此理性精神,影響法國大革命的啟蒙大師伏爾泰(Voltaire,1694-1778),在他的遺言也留下了這樣鏗鏘有力的結論:「我一生信奉上帝,愛我的朋友,不恨我的敵人,但痛恨迷信。」
理性的本質
對理性無知的誤解,以為理性必然與信仰為敵,是現代高舉理性為一切依據的通病。其實,現代人運用於生活的理性算計,只是一種技術功能,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認為此理性功能只是技術性概念,可說是一種技術層面的推理能力而已。然而,當探究理性的本質與根源時,此理性遠超於技術性功能,指涉牽動人類思維的一種基本認知能力,甚至早期的希臘哲學,更將此理性法則視為宇宙萬有安定秩序的力量,並稱此宇宙法則為「洛克思」(logos),它是技術理性的本源,可說是理性的真正本質。因此,理性可區分為二種概念:一是本體性理性,是理性的法則。是西方哲學所推崇宇宙秩序法則洛克思;另一是技術性理性,是一種推理能力。
古典希臘哲學視此洛克思本質理性不只為一種內涵於人的心智(mind)結構,也是外攝於外在的宇宙現象,且可經由人心智結構的認知推理能力去進行理解,並對此外在宇宙現象提出合理解釋,最終認知到此外在宇宙現象背後的洛克思理性本質,而臣服於它。因此,柏拉圖才說:「愛欲迫使心智朝向真理」,而對此理性根源洛克思的渴望,才有可能將人的心智提昇到與此根源洛克思合一。
然而,當技術性理性的推理能力取代了理性本質時,手段就成為目的。人們就以為事物推理的內容就是事物的本質。為何理性會減弱到以推理能力來理解?以神學的見解來說,就是在於人的「有限性」,人的有限性使理性束縛於有限性的見解。如果人的理性心智自以為是,斷絕與其理性根源聯結來得到滋養,就會變得貧弱腐朽。在此,上帝作為一切存有的根源--此洛克思信仰,實可作為現今人類理性心智的養分,信仰與理性不但沒有衝突,更可導引人類心智之主觀理性(subjective reason) ,於認知實存世界中自然律則所呈現的客觀理性(objective reason) 時,深切感受認知到此背後的洛克思理性本質,而願意與之聯繫並臣服於此理性根源的上帝。
理性與信仰
洛克思作為宇宙理性秩序的原則源自主前6世紀以弗所的Heraclitus。他主張所有事物皆在變動中,當我們的腳踏入河流水中,收回再踏入時己不再是原來的流水。但為何宇宙不斷的變動中卻不會帶來大混亂?也不是雜亂無章?因為有一宇宙法則洛克思在運轉,宇宙藉它而存在及運作;因此,所有事物皆有目的。Heraclitus說是洛克思告訴我們事情的對錯,是洛克思使我們能思考、推理,分辨什麼是真理,作出正確的選擇;是洛克思使人有理性及認識真理的能力。
希臘早期斯多亞學派的思想認為上帝就是初因,是自然普遍法則洛克思,是事物秩序的動力。此秩序法則洛克思也把每一個人安放在他/她們應有社會地位而合諧。人們遵照此自然法則安份守己,在社會各盡本份。同時人也經由此理性尊嚴激發自拔精神,以達道德與宗教上自由。所以,人若以意志去認識此自然律則,理性就可支配感官種種外在欲求,讓自己的意志與上帝的安排和諧來達到內在尊嚴與生活上的純潔。當然這種內化於理性法則與尊嚴的道德情操自律,與近代強調被揀選的清教徒精神有異曲同工之妙。
試想:當理性作為推理能力來探究知識的每一領域時,理性是否只是導引我們認知事物的相對性真理就足以滿足?假如事物的相對性真理被絕對化時,不就陷入「以假亂真」了嗎?假如道德探究的相對性取代了「善」本身,不就成為「假冒偽善」了嗎?假如誤認美的相對性認知為「美」的本質,不就導向「人工美化」了嗎?假如法律的相對性成為公義本質,不就落入「律法主義」了嗎?當將人的推理能力所能探究出來的相對「神靈」絕對化為唯一信仰時,不就形構出「偶像崇拜」了嗎?
將現今的推理能力運用於信仰的探究時,可惜大部分人只看到信仰「迷信」的負面,而無法進深探究背後理性的根源上帝。部分原因當然是信仰有時以迷信方式呈現,導致理性不但無法臣服,且大力反抗。最後,理性放棄信仰,信仰不理理性。雙方分道揚鑣,各走各的,甚至相互對抗。理性離棄本質,最終只剩表象的技術功能。
為何推理能力與其理性本質會導向疏離呢?如果理性本質(Logos) 根源於上帝,為何理性與信仰會相互為敵?原因就在於本來作為理性本質根源的上帝,人們誤信為一種「宗教他律」,且形成令人難以接受的權威、教條,甚至玄思迷信,來迫人接受;這引來人類與生俱來的理性心智反抗,而抗拒的結果,便導致人們寧可選擇相信自己理性心智的判斷,也不願就範於宗教教條及玄思權威。在此,理性漸以「自律」自許來對抗宗教「他律」。自古以來,宗教信仰在人的有限性理解之下,常以祭典、禮儀取代根源上帝,宗教最後往往變成一種「他律」的強求,以律法主義取代上帝,甚至迷信、怪力亂神充斥祭壇,這也引來理性「自律」的反抗,造成今日理性與信仰的疏離。
然而理性作為人類生活準則,不就是導引我們知覺到自己的有限性嗎?也由此有限的知覺才會激發我們對無限的追尋。當理性探究人類自身時,不就知覺到自己生活在時間與空間的有限性嗎?問題來了,人們會這樣就投降、束手無策嗎?答案是不會。我們不是常藉由各種健康美食、健身活動來延續生命的有限嗎?誰對永恆有所渴望,誰想超越時間的控管,理性心智就會引人入信仰的追尋。
理性與信仰的衝突在於人的有限性。人的有限性使他/她所尋求的終極信仰形式化為「他律」的宗教,而引起理性「自律」的反抗。其實「他律」(heteronomy)與「自律」(autonomy)皆根源於「神律」(theonomy) ,不然就各自迷失。信仰迷失於「他律」,理性自傲於「自律」。結果,原本根源於上帝本身的內在法則變成外求他律,原本根源於上帝的理性外離於「自律」,原本人的本性協調可在無窮盡的根基及愛的力量來實現自律,現今卻自以為是。
田立克認為信仰應是一種「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 ,而理性心智就是對此「終極關懷」之追尋。對上帝信仰的終極關懷若與人的生存(to be or not to be)意義有關,那麼探討人類所有活動形式的根底面向就皆有宗教意涵。
當現代人迷惑於人生的哲理思考,被好奇心驅使去追根究底探問真理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真?」真理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真」的終極成了所有探求哲理形式的根底。當現代人探求事物判斷的是非,被正義感驅使去追根究底公義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善?」公義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善」的終極成了所有事物是非判斷的根底。當現代人陶醉於感官世界的外在,被沈迷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美感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美?」美感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美」的終極成了感官世界景象的根底。
如此一來,則問題來了:如果意涵真、善、美的上帝是所有文化面向的根底及終極意義時,為何人類歴史最終還是讓此生命根底及終極面向發展為一種「制度化宗教」,以經典、教義、儀式及祭司(宗教人員)等替代性的儀式宗教出現呢?如果上帝是文化的根底,為何基督宗教也像其他宗教一樣,在歷史中發展為一種制度化的教會組織呢?
可以理解的是,上帝雖然作為生命的根源與根底,但並非全人類皆認知明白祂的啟示。因此,當人類遇到困惑,想回歸生命的根源探求生命的根底意義時,因著有限性及不全然了解根底,而以自身文化的宗教形式與宗教具像來傳達終極,這也就構成了所有宗教的宗教史意涵。那麽,基督宗教宣稱擁有上帝的啟示又應作何解釋?儘管上帝在基督宗教裡以祂的話語(聖經)啟示給信祂的人,也會因著人類的有限性及部分理解的落差,成就了現今各種不同的教會教派及不盡相同的信仰禮儀與教義。
理性與啟示
啓示(Revelation) 字面涵義是「揭開覆蓋」(removing the veil) ,把事物背後隱藏的意涵揭露。現象學有一盲黠,那就是透過對現象事物的經驗來描述事物,但對事物本身所隱含的真正本質卻疏忽不論。其實在物理現象背後的形而上(meta-physic) 是有意義的。啓示就是將隱藏在事物的奧秘的某種真諦顯露出來,以理性本身來說,就是將理性之根源或存有之根源的隱藏奧秘揭露出來。
奧秘(muein) 的意義是「閉上眼睛」、「閉上嘴吧」。現象學的方法可能是張開眼睛把捉對象,開口交談了解對象。奧秘則是從歷史自然掌向終極關懷之奧秘,也如文藝復興時代的神秘主義者Marsilio Ficino所說:「閉上眼睛,才能打開心眼」或中國古代哲學家莊子所云:「道可道,非常道」。這個道理很簡單,以有限的語言去解釋奧秘,奧秘常常會被誤解;用有限的眼光來看奧秘,奧秘可能會看錯。
再來,啟示與啟蒙也是不同,啟蒙可說是「人性上昇華」,從自然與歷史知識發現、提昇作人及了解事物的道理。筆者1983年到美國加洲太平洋神學院(Pacific School of Religion) 進修,第一次經由同學的修正英文才了解不可用排它性語言如He來描寫人, 而是要以概恬性語言He/She來呈現。牽涉到性別及種族歧視的語言也不要用或修正,如「黑」(blackness) 不用,「主席」由chairman(男性)改為chairperson(中性) 。這就是筆者的啟蒙。
啟示可說是來自上帝神性的源泉,且灌注於我們的終極關懷中。或說存有的根源上帝向我們實在的存有顯示,而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在此「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 是了解啟示的一把門鎖,且含蓋在三個可能面向:在人的有限性(finitude) 中,啟示將存有的根源顯示;在人的疏離(estrangement) 中,啟示將存有的意義告知;及在人生命的含混性中(ambiguality) ,啟示將存有的力量揭露。
在人的有限性中,死亡的焦慮(anxiety of death) 、深層有限性的焦慮趨使我們向上帝開放,而作為存有根源的上帝也向實在存有的我們顯露,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以生之勇氣(courage to be) 克服。在人的疏離中,作為新存有(new being) 的基督向我們揭示生存之意義,克服生存中虛無之焦慮(anxiety of meaninglessness) 而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在人的生命含混性中,聖靈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並在聖靈(Spirit) 的力量臨在我們的心靈中(spirit) ,來克服道德被定罪的焦慮(anxiety of comdemnation) ,與上帝重新復和。
這樣說來,啟示就是上帝將奧秘顯露出來並作為終極關懷被我們把捉。也就是存有與根有之根基的神人相遇。而被存有根基之終極關懷把捉的人們是處在一種「非比尋常」狀態,就是神性臨在人性的改變。此神性臨在人性的改變是「非比尋常」狀態,它不是非理性,而是超理性,但不破壞理性心智結構。
舊約以賽亞先知在烏西雅王崩之時,經歷耶和華上帝臨在聖殿寶座。以賽亞說我滅亡了,我是嘴唇不潔之人又住在嘴唇不潔民中,這是超理性的「非比尋常」。但克服驚異震驚之後,以賽亞仍以理性之心智結構回應上帝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當神性臨在人性時,以賽亞顯露出非比尋常之驚異,但驚異過後,人性就彰顯神性價值,在以賽亞先知的心智結構成為其生命意義指示與終極關懷。新約矮子撒該也是,耶穌的臨在成就「非比尋常」還人四倍的心智決定,這是神性臨在人性、人性彰顯神性的表徵。
先知以賽亞被上帝把捉時的「非比尋常」驚異狀態,並沒有破壞理性心智結構,也因為如此,心智結構才會向理性根源開放來成為終極關懷。只有驚異、且破壞理性心智結構,其實是遠離理性根源的魔性,它不是啟示;反之只有啟示卻沒有引來「非比尋常J狀態,那只可說是人性的啟蒙而己。舊約先知以利亞與巴力的爭戰正說明這樣的道理,巴力先知們讓神靈附身的方式是自割殘害自己、狂呼亂叫反神性地破壞心智理性結構。反而以利亞先知學校以擊鼓、吹笛、唱歌等方式來受感耶和華的靈。
以色列人吟唱的<詩篇>也是一樣,詩歌的內容述及耶和華拯救其族群作為的非比尋常,吟唱時心智結構不但沒有破壞,反而更加堅信作為耶和華上帝子民的意義與對其族群的歷史使命。我們今天教會流行的敬拜讚美,其最大問題是詩歌一直重複毫無歷史意涵、不用思考的簡單字句,最後我們有可能破壞了理性心智結構,愈唱愈笨。或是參加禮拜時,可能有人跟我一樣,很怕司會者強使你/妳對左右鄰居說一些「耶穌愛你」等等心不由衷字句。
啟示中的神蹟更是,其核心意義是神性臨在人性非比尋常之改變。難怪耶穌會對那些只求神蹟的人說:「除了約拿神蹟之外別無其它神蹟」(路11章29節)。很可惜神蹟的意涵到了理性啟蒙時代,卻被休謨(David Hume) 引到有否「違反自然律則」辯論,由此,理性漸漸被降為推理能力,神蹟被界定為違反自然律則。更可惜的是,教會不但沒有能力去詮釋神蹟是神性臨在人性非比尋常的改變徵兆意義,反而陷入神蹟非得作神蹟、違反自然律則解釋不可。這也是教會與理性作對,理性反抗教會始端。
存有之奧秘向我們啟示顯現時,並不會破壞那奧秘所顯現的存有結構,也不會破壞受容者的理性心智結構。這是徵兆,是神性臨在人性改變之非比尋常驚異之事。上帝可以經由其所造自然之物向我們啟示奧秘,且導引我們到理性根源成為我們終極關懷,如詩篇19篇所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或如保羅在羅馬書所見証的「上帝那看不見的特性,就是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其實從創世以來都看得見,是由他所造的萬物來辨認出來的。所以人沒有甚麼藉口。」(羅1章20節)
除了自然,歷史、群體及個人也可成為啟示媒介。其意義不在於歷史本身或集團群體或個人的偉大,而是族群或個人的歷史事件指引終極關懷面向,如以色列人的出埃及歷史事件指引以色列人認知那位帶領他/她出埃及的上帝。其實有時我們也很難理解,為何以賽亞先知會看待波斯王古列為上帝審判、救贖以色列人之媒介。
過去的祭司集團到今日教牧們所執行的神聖聖禮,也會被視為啟示媒介。聖禮作為啟示媒介並不在於其物質性,而是在於啟示在物質上面的受容性及變化,如同聖人其涵意並不在於個人的完美,而是在於上帝的啟示在他/她身上的受容性來成為媒介。
當然話語也可作為啟示的媒介,如巴特(Karl Barth)所主張的神學的主體就是「上帝的話語」,對巴特來說人不可能走向上帝,意即對上帝的認識不可能從人開始。若沒有上帝的啟示,人們對上帝一無所知。而上帝的啟示是通過基督而為人所知,聖經也為此耶穌基督作見證,這也是教會在宣講中所傳揚的耶穌基督。
1933年巴特與布納爾(Emil Bruner) 的論辯就是自然神學有否可能?對布納爾來說即使墮落的人類仍保有上帝的形像,也能獲有對上帝某些認識。巴特認為除了上帝啟示外,神人之間絕無任何接觸黠。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說的很好,在此時機上(1933年希特勒掌權)的爭論,布納爾雖然對,但巴特嬴了辯論。
語言借由表達來傳達個人對事物之認知,而且要不斷地經由語言傳達,我們對事物認知才不會靜止。我們不是很喜歡對事物下「定義」嗎?對事物「定義」後,我們對事物的認知不就停留在定義的靜止認知嗎?這樣說來,上帝本有能力的話語,在「人性」事務上的說話,因此也有可能被靜止為教義的語言。十誡作為上帝的話語是在於啟示的力量,如果靜止了,它就會成為神聖威權之律法書。先知說話時,是談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偉大事工, 如果靜止了,它就會成為犬儒主義。使徒說話時也是一樣,是談及上帝的啟示耶穌基督, 如果靜止了,它就會成為信耶穌的宗教。
神律、他律、自律
田立克更進一步認為理性在現實實存困境的衝突,會引發理性對理性根源或啟示三方面之追尋。一是啟示會以神律(Theonomy)解決自律(Autonomy)與他律(Heteronomy)之衝突,另一是啟示以愛克服相對主義(Relativism)與絕對主義(Absolutism)之衝突,及最後啟示以靈智(Gnosis)克服形式主義(Formalism)與情緒主義(Emotionalism)之衝突。
自律與他律本來皆根源於神律,而神律則是根源於上帝的內在法則,而非外求之他律,是在人的本性中協調,讓人的自律理性與自己的理性根底神律結合,在無窮盡上帝之愛的力量來實現自律。但由於人的有限性,神律常被人的最高權威強加在理性之上,自認為神性律法:其實不是,這是他律。他律是主張它代表理性,甚至是理性之根底而否定了理性自律原則。
以神學史的意義來看,道成肉身的耶穌代表著神律,活在上帝之愛的基督徒代表在神律中的自律。當基督教進展為羅馬國家宗教而被國家掌控時,神律就被他律取代。個人作為理性的存有,當其內在法則自律不能發揮作用時,外在法則的他律就會介入,迫使理性存有的個體服從他自身所處外在理性法則或社會秩序。這當然會引來自律抗爭,不但想擺脫壓制他/她的外在法則他律,且離棄神律只相信服鴈自身所發現的理性法則自律。
理性有靜止及力動兩因素。理性以力動在人們的生命過程中發展生命形態,也以力動去靜止生命形態以保有認同。理性為了促使認同容易就會避免變動生命形態而使其靜上,且把它當作永恆真理形式而成為絕對主義。在耶穌述說的撒瑪利亞人故事,祭司可能因著傳統絕對主義的影響,如民數記所說摸了屍體會七天不潔淨,而靜止了力動不敢去救助別人。也如「守安息日」若成為靜止傳統絕對主義,什麼就都不可作了。
但是傳統的絕對主義一定會受到實證相對主義所挑戰。實證相對主義是否定理性結構之靜止要素而強調不斷力動,且因著一直在實證中探詢改變,而使完美的尋求是不可得之。最後,實證相對主義就以懷疑來抗拒絕對主義。或是無能為力時,就只能狗吠火車成為犬儒式的相對主義,如同今日電視上所見的一些名嘴一樣,罵一罵後仍無力改變現實。
在一位律法師尋問耶穌有關「永生」的問題時,耶穌引用申命記所說「盡心、盡力、盡性、盡意愛主你/妳的上帝」及民數記「愛鄰舍如同自己」來回答。耶穌在此以「好的撒瑪利亞人」故事來質問律法師「誰是我的鄰居?」對耶穌來說只有「愛」才能溶化絕對主義而變得可親近,只有「愛」才能提昇相對主義,變得可投靠。「愛」使絕對者「道成肉身」下來成為相對者;「愛」也提昇相對者來與絕對者和好。
最後,啟示也以靈智克服形式主義與情緒主義的衝突。形式可說是理性法理功能之認知,而情緒是理性美學功能之認知。形式主義如果獨佔所有理性認知功能就會成為法理律法主義,而破壞了理性美學認知功能之創造力。特別在個人或社團生活中,社會因襲主義形式常使團體中的每一個人失去創造活力,如安息日不可工作等等。
理性在事物認知結合形式與情緒要素兩者,理性對事物的認知以知識形式出現,也以情緒表達愛好。我們對事物的認知,為了把握它而創造了「定義」,這是知識的悲劇,因為「定義」己將事物認知形式化、靜止化。當對事物的「定義」取代了事物本身成為法理認知時,人們還真以為他/她們己掌握了事物真理。聖經中,門徒們對耶穌的認知不是要「申請專利」嗎?那些人怎麼可以用耶穌的名趕鬼?大公教會以外,有什麼可得拯救?對事物的深層認識應該含著智慧與情感上的愛智或靈智,法理上形式主義的律法只強調與情感分離的正義形式,這就是法利賽人的問題。
理性對事物的認知不只以知識的形式出現,也會以情緒活力來表現愛好。在此,「形式」與「活力」成為理性永久性的辯證。對知識相對性的形式主義,以活力情緒大力支撐,造就了今日激進的急端主義,不論以政治、民族或宗教名稱出現來相互競爭殘害。相對的,對知識相對性的形式主義,欠缺情緒活力支撐的話,就形成了今日保守的律法主義,不論以政治、民族或宗教名稱出現來相互壓制迫害。這些皆因理性的辯證(不論是自律或他律),失落了根底(神律),自以為是的結果。
對事物的認知如欠缺愛的形式,就壓抑了創立新見解的活力,摧毀了新生的可能。但愛的情緒若從形式脫離,沒有忠誠對象,只欲於滿足情緒快感,也將成為擾亂不安的因素。
其實,對事物更進深層的認知,理性是可導引至理性的根源而引向事物背後之「智慧」與「愛智」(情感)之追尋。也就是說,上帝的「啟示」(智慧)及「愛」(愛智)成了理性深層追尋之對象,也唯有如此「神律」之啟示,人類推理之理性才有可能找到其根源、家鄉;也在此愛的活力滋養、理性由愛智活力激勵,邁向尋回根源之家的旅途。在此,信仰是理性的根源家鄉,理性是信仰的再生活力,上帝的啟示引導著人類理性,人類理性亦將熱切地追尋永恆。
2017.10.24
理查.尼布爾的書《基督與文化》誠然是一本古典神學佳作。尼氏的類型學(Typology)研究法如同一張展示的地圖,指引倫理神學在「教會與世界」這個議題上,有多項的可能性及選擇。尼氏認為基督與文化的緊張性主要還是信徒內在良心深處的問題,文化的價值在信徒們所居住的世界已自成一套系統,信徒是「城市居民」也是「上帝之城」居民,這兩種身份促使教會與社會這議題成為可能。這個問題主要說明基督徒如何一方面要忠誠於其所信仰的上帝,另一方面又要忠誠於其地上居民所效忠的國家政府體制。
教會歷史學家見證說這個問題沒有單一的答案,如果有只是可歸納成幾種類型來作為今日基督徒的指引。而每一種類型對各地的「基督與文化」的情況,也有不同方式的應答,不過這些不同的應答也有充份的相同點存在,即基督徒的中心信仰是「耶穌」,或是文化的涵意是在人民對文化了解的一般定義上。
尼氏認為聖經信息中最大象徵意義莫非指向「人子-耶穌基督」。這個象徵意義表達上帝與耶穌的關係,這也是神學觀念對耶穌個人權威的評價。「人子」有兩個涵意:一是神向人,另一是人向神。一是從另一地方來到世界,另一是從世界走向另一地方。這種走向一是基督徒內在信仰自然衍生對所處世界的觀感,另一也是外在環境加諸於對基督教的贊同、容忍或反對等不同情況所引起的。於是在基督教神學中出現了一個主要的問題,即界於忠於上主及忠於自己所屬文化中,什麼是最合宜的關係?
尼氏認為歷史發展中的基督教,至少有五種不同方式回答這個問題,二個回答方式可界定為急進的對立(基督反文化)與極端的一致(基督屬文化);另三個方式比較接近去分別或肯定「基督」及「文化」的不同功用。即一方面想維持基督與文化二大原則間的差異,然另一方面又致力於協調此二大原則。
雖然尼氏並不是要很正確地去陳述區別五種型態,不過他倒是檢驗每一型態的內在邏輯且以另外四種型態來作為參考比較。而且每一型態均以在理性和啟示、罪惡與良善、律法與福音、自然與恩典所形成下的「基督與文化」關係來應答。雖然如此,這並不就是說歷史上某一個人或某一個團體,其型態就是十分適合某種類型,事實上有些個人或團體型態,其顯著的含有適合一種以上類型的界定。尼氏的類型學方法論無非是幫助在有關基督徒與世界的關係上,一種儘其可能的分析研究,使今日教會與世界的關係趨向更複雜模糊時,能條理化找出一個明路。
1. 基督反抗文化(Christ against Culture):拒絕類型(type of rejection)
「基督反文化」是兩種急進立場之一,在反文化型態中,基督徒只認定基督才是世上唯一權威,而且拒絕文化的自我主張,比如約翰一書作者只強調基督的主權,而基督徒對世界的態度是:「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2章15節)。顯然世界是置於惡的統治,上帝之城的居民絕不該插足其內。在第二世紀中,反文化的基督徒還特別強調基督徒已成為新的民族,是猶太人及異邦人之外的「第三族群」(a third race)。
初代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也認為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才是世界最大權威的教師,對特土良而言,罪惡無疑是寄存於文化中,所以基督徒鬥爭的對象不是自然,而是文化。然世界上最大的惡無非是崇拜異教的社會,它的多神論、縱慾及宗教營利行為無疑是基督徒的最大敵人,使基督徒對上主的忠誠受到引誘,所以基督徒應脫離這種腐壞的世界,專心尋求上主。
特別值得一提的,特土良對當時盛行於教會的希臘思想持反對看法,他認為教會不應將斯多亞或柏拉圖思想等辯證哲學引入其內。他說:「希臘哲人的門徒與天國的信徒並無共同點。」信徒當然可以學習文學,但不要把它作為專業,以恐文學上所點綴的是對偶像的頌辭。這樣看來,特土良的所作所為倒真是「基督反文化」的縮影。
這種脫離社會生活的神學引伸,無非是「修道主義」的濫傷,修道主義誠然是基督徒反世界的一種必然結局,一方面,它強調對自我情慾的節制,所以走向「守貞」,對物慾的節制,所以走向「貧窮」,以及對自我意識的節制,所以走向「服從」。另一方面它也代表著基督徒厭煩世界裡文化的組織及團體,試圖從家庭、學校及制度化的教會、社會脫離出來。十六世紀興起的小宗派(Sectarianism)主義,以社會學的涵意來看,也是「修道主義」的再版,它們同樣攻擊「制度化」後的教會,認為只有生活在基督主權之下的基督徒才蒙祝福,而基督徒的生活就是脫離文明。
早期的門諾會(Mennonites)和貴格會(Quakers)都有此傾向,如門諾會不只不准其信徒參與政治及拒絕服兵役等外,他(她)們也曾自行形成一社區,並以自己擬造的經濟及教育體系來自行恪遵。貴格會剛開始時,也有類似現象,不過今日兩者已誠然不同。
十九世紀俄國文學家托爾斯泰(Leo Tolstoy)的處境也可說明此一類型的現代意涵。對托氏而言,對耶穌基督誡命的熱忱,相對的就是與社會文化制度的對立,他不像特土良只把惡歸咎於人性,而是認定人所抗爭的惡實存於文化之中,不過托氏不像特土良採消極的退出社會制度,反而認為基督徒應在耶穌基督的律法下成為抵抗文化的鬥士。
這樣看來,文化的每個層面都受到托氏責難,從國家政府制度到哲學藝術都在排斥之下,特別托氏認為一切國家義務均和基督徒的良知相悖,如忠誠的誓約、賦稅、法律制度以至軍役等。國家會與基督徒良知勢不兩立,其基本原因是在於國家講求的是權力的應用,而教會著重的是基督徒生活中的愛、饒恕與謙恭。這樣的不同立足點導致教會與國家不能並存,看來托爾斯泰的基督徒觀念是成為無政府主義的必然社會結局。
另外,經濟制度也在托氏的非難下,托氏認為財產權利乃是依附強奪、暴力而來,連經濟社會的分工制度也遭他反對,因為分工制度是特權階級的源由,這些特權階級如知識份子、藝術家等等,無非搾取別人勞力的成果,且自豪其地位高於勞動階級,認為是社會中心,因此從社會拿取比一般勞動者更高的酬勞是應該,因為其對社會的貢獻較勞動者更大及更有價值。托氏批評說這是人性自私的結果。托氏的經濟觀開啟了近代宗派主義自組社區的濫傷,認定一個人最有意義的生活方式無非是自立更生,自炊自耕。
尼布爾認為如果不是這些急進基督徒團體的存在,另外的基督徒團體將因傾向功利主義而削弱基督教信仰。在這方面,急進主義是教會面對世界一種必須的策略,然急進主義也有不合宜的一面,因為它雖然在言語上肯定信仰,然在實際行動上,卻因一昧排除文化制度而導致信仰成為消極的否定。尼氏說沒有一個人來到基督面前是不帶其文化色彩及背景,沒有一個人純然是自然存有,而沒有成為被文化影響的人。
急進主義者刻意地把啟示與理性強加分開的結果,最後就導致基督徒的實際生活不能把已形成的文化理性地融合在信仰裡。拿特土良來說,如果沒有拉丁法學的言詞,他也無法詳細描述「三位一體」;或是像托爾斯泰,只是一昧想去分別「未墮落的靈魂中的天生知識」與「呈現於文化中已腐敗的理性」的不同,而忘了所謂的「天生知識」還不是來源自「已腐敗的文化中的理性」。
2. 基督屬於文化(Christ of Culture):認同類型(type of identification)
與上述相對的立場,即尼氏所說的「基督屬於文化」的認同類型。這個類型基本上認定在基督與文化議題的解釋上,基督是其文化社會的彌賽亞,是最終盼望和最完美的真理信念。舉例來說,猶太人中的以便尼派(Ebionites)認同他(她)們所期待那位彌賽亞,就是在猶太文化傳承下的耶穌。初代外邦基督教中,立於希利尼世界中的諾斯底派(Grostics)也把基督與希臘文化的智慧聯合,認為基督是真理的啟示者,將人們從肉體與世界的鎖鍊釋放出來。
特別在諾斯底派的思想裡,其基本的議題就是把福音與當時的科學與哲學融合為一。這也可從十九世紀以進化論來解說基督論的嚐試看出。而亞伯拉德(Abelard)也很類似第二世紀的諾斯底派,以耶穌為道德老師來把福音與文化的至善要素融合一起。
現代社會中,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也曾以理性作為訴求,來尋找一個合理性化的基督。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把基督奉為完美道德教育者,把福音書所言運用來作為教育的最佳言辭。康德(Immanuel Kant)是以純粹理性(pure reason)的觀點來描述基督教,而士來馬赫(Schleiermacher)也把基督視為綜合了有限與無限間的媒介原則,於是基督就明顯成了文化的一部份了。
十九世紀的立欶爾(Albrecht Ritschl)也以同樣的立場為基準,把理性的宗教轉變為人性的宗教。儘管立欶爾很忠誠於其信仰告白的方法論,他還是以人的意志作為首要本質以及新約觀點作為雙重出發點,立欶爾的神學因此實質上是「基督屬於文化」類型的最佳典範。
對文化的基督徒來說,最好的文化形式是理性認同於啟示。就如同耶穌的道德訓誡已經融入西方文化最高倫理智慧一般。這也是形成十九世紀自由主義者的一般看法,即在世界各宗教中,基督教是有其本質的絕對性和優越性。尼布爾對此類型的評論是,當文化的神學家們傾向去調和文化與基督徒觀點時,疏忽去區別神學與文化發展形式的辯証。尼氏說當神學家在文化自我了解的本質中,把福音隸屬於文化時,已把自己侷限於哲學領域裡面,神學家失去其特色,成為眾多哲學家的一員和眾多看法之一而已。
3. 基督優於文化(Christ above Culture):綜合類型(type of synthesis)
這個類型是有聖經信息來作支柱,如羅馬書十三章16節把掌權者視為是上主的僕役即隱涵著基督與文化的綜合。與特土良同一時代的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是典型代表,嚐試使基督徒的行為能與文化教育揉和一起,特別認為希臘哲學也可作為希臘人來認識基督的教師。另外,中世紀的阿奎那(Thomas Aquinas)也是典型代表,就是嚐試結合基督徒信仰與亞里斯多德的思想觀念,來作為福音與文化的綜合。這可從其將哲學與神學,國家與社會,世俗與基督教美德,自然法與神聖律法融合一爐看出。
對尼氏而言,綜合主義者表達一種重要原則,即創造者和救贖者是一體,這也就是說不管救贖的意義如何,它不是來毀壞創造。所以尼氏說阿奎那的綜合主義是很接近三位一體教義的一種言辭上的表達,因為綜合主義視自然的創造上帝與救贖者耶穌基督和宇宙遍在的聖靈是同一本質。
無論如何,革利免與阿奎那皆肯定基督徒的行為是不會因著文化的缺乏成就而衰微,因為基督是永在文化之上。他們認知到一個重要的領域,在那裡信仰者的關心與非信仰者可符合一致。然當恩典與文化可達成符合一致時,它也引起一個問題,即嚐試把基督與文化聯結一起的努力,使永生與暫時進入一個單一的系統而造成常把相對性事物絕對化。
由於指向上帝的目的和人類必需性的自然真正秩序,有可能太容易被某一受文化有限性的理性所解釋的秩序等同,而把人類有限性的理性行為攀升為是上帝的需要和目的,由此而造成相對性的文化被絕對化的危險。尼氏說,綜合主義者是被批評為缺乏對歷史的了解。
看來,綜合主義者是傾向把基督徒觀點與文化因素理性化到一個可綜合兩者的信仰。這也就是某一特定的哲學思想或體系時常被攀升到一種智力信仰不可搖動的假設立場。或許,綜合主義者可回答說以暫時的秩序和人類成就來成為神學建構的支柱是可能的,然困難的是,綜合主義是無法洞悉其綜合的信仰與理性在綜合的過程中,有可能失去其信念的真正本質與特色。
4. 逆理中的基督與文化(Christ and Culture in paradox):二元論類型(type of dualism)
對基督與文化綜合主義的強力批判可從基督與文化是逆理二元主義中看出。不像綜合主義者,二元主義相信人民是公然地參與在對上帝統治的反抗。界於上帝的信實與人類自己的信實之間的衝突成為宗教生活的基本議題。由於基督與文化間的原則是逆理性的,所以兩者是毫無可能會合作或綜合。
提倡此類型的人可從保羅書信來找到聖經的支柱,特別在有關人類信實與上帝良善之間的緊張關係。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得),就是此二元主義類型的最主要代表,特別在法律與福音之間的強烈分別和地上與天上國度的區分上。這樣的二元主義看法,也在十九世紀的齊(祁)克果(Sren kierkegaad)作品中的有限與無限特色的區別中看出。
此二元主義的基本信念是不必經由人民的努力積存功德,上帝已自由地赦免人民。基督是上帝與人類和解的媒介,經由他,儘管人還是背叛上帝,上帝的赦免恩典已經臨到人間。相對的,文化是屬於人類工作的領域,人類的成就在人類的意志不需要倚靠上帝的赦免表達出來。罪蔓延在所有文化的傳承和組織上,甚至就是在敬虔者中,也可從其幻想自己已擁有神聖信實來證明此自傲罪性。
二元主義者深知他(她)們是屬於文化,是不能從文化中脫離出來。他(她)們也知道就是基督徒團體也無法從罪的影響中脫離。然而,同時二元主義者也相信人民是在上帝的活動中隸屬於文化,因此他(她)們也深信這個有罪的世界仍然不能脫離神聖者的統轄。因為這種情境,二元主義者的行為和其言辭就傾向成為逆理性的。
對尼氏來說,這樣的二元主義型態代表著一種深奧有關基督徒經驗的報導。與上述三種類型比較,二元主義類型是比較關注於有關上帝與人,恩典與罪的動態特性。對經驗與動態的強調導致一種道德型態,也就是較注意在生活的型態,而不是特別在被描述或設計好的種種美德項目上。
無論如何,尼布爾對此類型的評語是,由於二元主義傾向去區分圍繞在文化四週的基督徒洞見,導致最後信仰(faith)與神學(theology)有了劃分。譬如,在道德的層面上,基督徒信仰與神學似乎未曾真正面對理性法律和正義觀念的主張,儘管二元主義的特色是要從有病的文化和衰竭的秩序中把信仰洞見分別出來。這樣的結果,使路德思想最後也不得不走向文化保守主義,也就是把法律、國家與制度皆看為是防止罪惡的法寶,導致文化只是防止無政府混亂狀態的消極工具而已。
5. 基督是文化的改造者(Christ the Transformer):皈依類型(type of conversion)
此類型對基督與文化的議題的了解是很接近二元主義,但也與其他類型有關聯。像二元主義者,皈依類型相信文化會陷入自我矛盾與自我毀滅。然同時,此類型也相信文化是在上帝統轄之下,是在基督的憐恤與救贖之中。文化是神聖者為人類所設立的區域,為了使人類能忠實及服從上主。
皈依類型者傾向把基督看為拯救者而非審判者。當然基督是嚐試去判斷人心,然更重要的是他醫治邪惡與疾病而使人類重獲新生。此類型也有聖經的支柱,特別在約翰福音中的「道成肉身」信息看出。奧古斯丁對歷史的觀點及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對文化的職份可作為神聖目的的提昇皆屬此類型。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也是如此,特別是他企圖使人的現況轉化成為上帝兒女的努力。
一方面,相信創造與救贖的皈依主義者,使他(她)們避免在理性與啟示的議題上走向二元主義;另一方面,皈依主義者對罪急進本質的了解避免他(她)們去認同一特殊的文化理智來作為基督教信仰不可搖動的基本假設。因此,皈依主義者的神學類型是與綜合主義或二元主義的神學類型是顯然不同的。
然此皈依類型的動態安排也曾使其不由自主的走向急進主義(radicalism)和二元主義(dualism)的引誘。約翰福音的作者一方面有著整個世界改變的盼望,然另一方面又有著基督徒團契與之分別的觀點。奧古斯丁與加爾文跌入終末論的二元主義,允許其對罪急進了解勝於創造的良善與基督是世界之主的概念。
最後,尼布爾也把十九世紀的英國神學家摩里斯(F. D. Maurice)的思想看為是「皈依類型」的代表。對摩里斯來說,人類社會行為在在顯示出其自私罪性,他從人類商業行為發現自私,甚至身為基督教社會運動的領袖,在抗議行為中也可看出隱涵在抗議者本身的自私性,甚至在宗教篤信的個人主義中,從希求特殊恩典的赦免來成義,也表現著信仰者毫不覺察的自私性。
由於反對二元主義,摩里斯摒棄了傳統「肉體使靈魂墮落」的看法,這使他的拯救觀點更走向社會性看法,也就是基督國度的完全實現是在於政治、宗教,乃至於經濟等社會各階層的整體性,及人們的自願參與,而上帝顯然是統攝一切,從過去﹑現在直到未來,而人類文化事務無一不在基督的統理之下。顯然,這是基督改造文化的最佳詮釋。
小結
福音與文化此一永久性的議題,尼氏雖以五種不同的型態來加以陳述,但並不意謂,每一文化現象就單屬某種類型。在基督宗教神學領域內,此一議題將再被加添或修補,以近代拉丁美洲的解放神學,或第三世界的脈絡化神學運動來看,福音與文化的問題又多了一層「革命」的質素,也許這就是印證著神學的活躍性是無法以某種類型學(typology)的形式所限定吧!
2017.10.24
「福音與文化」這個議題,在西方宗教的發展,因著歴史因素而呈現兩極化。一是西方宗教最終被視為一種文化現象,是人類心靈活動的諸多功能之一,依附於道德、情感、藝術及心理等文化現象來表達。法國社會學家孔德(Auguste Comte)是最佳代表,認為宗教是人類文明進展中的一個特殊階段而己,稱為「神話階段」(the mythological stage),是人類心靈在「科學前」(pre-science)所衍生的暫時現象。因此,在現今所謂的「科學階段」,宗教似乎沒有必然存在的必要。
另一是將西方宗教信仰為從上而下的「神聖啟示」,超越人類文化心靈層面,基本上與人類文化毫無關聯。人類本身無法從自身文化活動來認知上帝,除非上帝親自向文化來啟示祂自己。在此,西方主流的基督宗教是最好代表機制,一致認定神聖啟示是上帝的恩寵,由上而下,與人類文化毫不相干。
這樣的兩極化,不但無助於辨證宗教與文化的關聯,且形成現今宗教與文化的分裂,各走各的窘境。一方面具有「福音救贖」的西方宗教失去特殊意義,消融於文化歴史平面而被否定;另一方面將上帝置身於文化之上來超越文化的強烈肯定,有時不但對認知上帝無益,反而權威化上帝及造成反上帝神律權威的文化自律運動,最後文化告別宗教,限制上帝於文化自身的管控之內。
宗教是文化的根底
傳統基督教神學雖以「內在性」及「超越性」來論述上帝,但却難以把握住平衡及關聯兩者的立基點。結果基督教神學搖擺於兩者之間,形成「自由派」與「保守派」的相互歸類及相互漫駡,造成今日福音與文化之間的更大、更多誤解與傷害。因此,福音若要立基於文化(內在性),又可成為文化的根源(超越性)的話,福音與文化的首耍任務就要去消解長久以來兩者的二極化難題,並從上帝作為所有生命的根源及根底的意義重新建構福音與文化的關聯。
現代科技文明雖然解構了形上學的神靈世界,但不意謂「世俗化」就此取代古老神靈成為膜拜對象。當現代人迷惑於人生的哲理思考,被好奇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真理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真?」真理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真」的終極成了所有探求哲理形式的根底。當現代人探求事物判斷的是非,被正義感驅使去追根究底公義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善?」公義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善」的終極成了所有事物是非判斷的根底。當現代人陶醉於感官世界的外在,被沈迷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美感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美?」美感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美」的終極成了感官世界景像的根底。
根底與制度化宗教
問題來了?如果意涵真、善、美的上帝是所有文化面向的根底及終極意義時,為何人類歴史最終還是讓此生命根底及終極面向發展為一種「制度化宗教」,以經典、教義、儀式及祭司(宗教人員)此替代性的儀式宗教出現呢?如果上帝是文化的根底,為何基督宗教也像其它宗教一樣,在歴史中發展為一種制度化的教會組織呢?
可以理解的是,上帝雖然作為生命的根源與根底,但並非全人類皆認知明白祂的啟示。因此,當人類遇到困惑,想回歸生命的根源探求生命的根底意義時,因著有限性及不全然了解根底,而以自身文化的宗教形式與宗教具像來傳達終極,這也就構成了所有宗教的宗教史意涵。
那麽,基督宗教宣稱擁有上帝的啟示又作何解釋?儘管上帝在基督宗教裡以祂的話語(聖經)啟示給信祂的人,也會因著人類的有限性及部份理解的落差,成就了現今各種不同的教會教派及不盡相同的信仰禮儀與教義。
神律、他律、自律
福音與文化的分裂同樣也基於人類的有限性所導致。以基督宗教的歴史反省,耶穌的福音象徵著一種「神律」的「自律」,福音(神律)是文化(自律)的根底,信仰讓生命外在的所有形式有了依歸。然而,當基督宗教組織化及後來國家化後,象徵終極根底的「神律」就被制度化的宗教形式化為一種由上而下的權威「他律」,其中最恐怖的是中古時期,以「十字軍」及「宗教裁判所」殺害所謂的「異教」與「異端」。在此,自以為代表「神律」的「他律」權威就衍生「魔栍」(demonic),最後也引來「自律」的反抗,以人文主義形式的文藝復興運動展現。
馬丁路德的宗革改革,雖然企圖改革「他律」的腐敗及恢復「神律」的信仰,然而由於「神律」無法提供根底思惟來立基於理性的「自律」,而「自律」的理性力量又找尋不到典範依歸的「神律」根底,致使神律與自律最後仍然各自依附於「教會」與「世界」作二元發展,使得後續的教會「神律」再度發展出維護自身教派利益的「他律」,而立身於世界的「自律」不得不分道揚鏢、展翅高飛,只能依循自身的良知、不惜丟掉生命的根底「神律」來與「他律」對抗。
從此,各種教派教會組織的「他律」,就自以為自己就是「神律」,坐上高高在上的黃金寶座,不食人間煙火,自我了斷作為所有生命根底的期許,宗教失掉作為文化的根底,不只失落人心,也輸掉文化世界。
「自律」也是一樣,當它放棄終極面向,不要生命的根底「神律」時,它只能以文化的功能來自我滿足,以創造個人或社會自得其樂的生活方式來自我成就。這樣的「自律」最終不見得能由「自己」自主控管,它成了理性與世俗的俘擄,有時被市場經濟法則掌控,有時甚至被國家社會集體所制約。自律可說是一種缺乏自我超越的人文主義,最後人的終極面向就是人類自己。
另一方面,當人無法照著普遍的理性法則來行事時,混亂的因素必然會激起一種外在於比人更高的律則來制約,於是文化形式所尋求的根底,在宗教與文化分裂的現今社會,自然導向了「他律」的權威宗教組織,而犧牲了「自律」的理性結構。「他律」的危險就在於它是有限,却以「無限之名」行使權威;而「自律」的危機是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所製造出來的混亂、迷惑,自己有能力足以解決。
神學的宏願大志
總結來說,福音與文化如何的相互關聯,決定了神學的導向。過往福音與文化的分裂或各自發展,使得神學的走動不是屈從於教會權威教義的他律,變得死氣沈沈,激不起興緻;就是順從於文化進展變化的自律,顯得搖搖擺擺,摸不著定點。福音是文化的根底,上帝是所有生命的意義根源,神學應該從這樣的宏願大志說起。
2017.10.25
教會年曆中,三月十七日是聖派翠克(St. Patrick)日,紀念這位四世紀到愛爾蘭宣教的聖徒。愛爾蘭的教會史始於羅馬佔領英國時期,當羅馬帝國瓦解,殖民結束,愛爾蘭就由不同地域的領主統冶。早期愛爾蘭人信奉德魯伊教(Druidism),其祭司權位很大,負責獻祭與各種宗教禮儀。
有關派翠克早年生涯並不確知,介於385至389年間,他出生在蘇格蘭靠近Dunbarton的一個小鎮Kilpatrick。他的父母可能是羅馬殖民時期住在英國的官員,當派翠克十四歲時,被入侵的愛爾蘭海盜帶回愛爾蘭,賣給當地一位領主Milcho,在山區充當牧羊工作。此時,他頭髮被剃作為奴隸記號,永不得自由。
在六年的牧羊工作,派翠克受盡苦楚,有時捱餓,有時凍傷。不夠他也學會了愛爾蘭語言及更加信賴上帝。他說:「上帝的愛及祂的威嚴在我內心滋長,我的靈魂被喚醒,所以不管日夜,我經常不斷地禱告,在樹林間祈禱,在山區中祈禱。因此,就是天暗,我也不怕冰雪傷害。
」
後來,派翠克鼓起勇氣逃離山區,走了二百哩的路來到海港,好不容易說服一位船長帶他離開愛爾蘭。當船隻抵達法國後,他設法來到Auxerre,終於找到母親的一位親戚,最後回到父母身旁。
基於這樣的緣由,派翠克對愛爾蘭人一直有傳福音的負擔,他開始在法國的Lerins學習神學。後來在主教Germanus的教導下,準備往愛爾蘭宣教。當羅馬主教Celestine正預備差遣一位宣教師Palladius到愛爾蘭時,沒想到他卻意外死亡。於是在Germanus的推薦下,派翠克被設立為愛爾蘭的主教,並受派前往愛爾蘭宣教。
派翠克終於有機會回到愛爾蘭,這次不再是奴隸,而是主教。帶著這樣的使命,派翠克於432年抵達愛爾蘭北部先前作奴隸的地方。心想要找到其主人Milcho,付贖金贖回自己,並勸服殘酷的主人成為基督徒。
有關派翠克在愛爾蘭傳福音的事蹟很多,也充滿神奇。但最大的效果是說服高國國王Loaghaire歸順基督宗教,使他更容易在其所屬領地傳教。另外,他也曾勸服Killala的國王,使其所屬一萬二千人民全都改信基督宗教。
之間,他也受到諸多壓迫。他告訴我們他與其同伴曾被關監十二次,有一次甚至被判死刑。然而逃離死亡的派翠克,更加相信上帝的大能,更有勇氣將福音帶給整個愛爾蘭人民。派翠克一生信守貧窮及甘心為主受苦,他拒絕一切給他的貴重捐贈,也常常到安靜山區祈禱。其中最令人稱奇的是,他效法耶穌榜樣,在一山上禁食四十天,這個山後來就被稱為聖派翠克山(St. Patrick’s Mountain)。
派翠克不只宣揚福音,也建立教會及修道院。他的學生很多是國王的兒子,經由他們的影響,在派翠克過世前,福音已傳遍愛爾蘭全地。他也寫了一本<信仰告白>(Confessions),書中提到自己是一位罪人,如同泥土中的一個石頭,極不重要。他也表達了為主殉道的心願,及想家探望親人的渴望。然而,派翠克始終沒有離開愛爾蘭。不過值得欣慰的是,在他過世之前,他這樣寫著:「在愛爾蘭,先前那些沒有上帝知識的人,現今己漸漸成為上帝的子民。」
在<信仰告白>書中,派翠克見證說:「我來到愛爾蘭人當中宣揚福音,忍受不信者的辱罵嘲笑,雖然受到諸多壓迫,甚至關監,為了利益別人而失去自由。假如我是值得,我願為主奉獻生命。因祂賜我豐盛恩典,且經由我,很多人可在上帝裡重生。然後,每一個地方皆有神職人員被封立,帶領人民來到信仰,直到世界的末了。」
派翠克在四六一年的三月十七日過世,享年約七十歲。三月十七日這一天後來就成為聖派翠克日。在愛爾蘭、英國及美國的愛爾蘭後裔,皆會在此日慶祝,紀念愛爾蘭的聖徒派翠克。顯然聖派翠克已成為愛爾蘭人的認同,及共同信仰的象徵。
在此,值得台灣教會省思的是派翠克的宣教方式。派翠克雖然傳福音給愛爾蘭人,但並沒有完全排斥他(她)們的傳統宗教風俗。近代學者發現,派翠克死後的愛爾蘭,異教徒與基督徒的雕像仍被並列一起,可見愛爾蘭的歸順基督宗教是歷經很長時間。在Llanderfel地區,其神明Darvel Gadarn崇拜,也未曾停止。到了十六世紀,還曾發現愛爾蘭人向其傳統神明Bieno獻公牛為祭。
派翠克在愛爾蘭的宣教方式,讓我們看到從對傳統宗教風俗的容忍、轉化到完全淨化,是需要更大的耐心、信心與智慧,這也是「基督改造文化」的宣教課題。這對台灣教會現今宣教所面對的瓶頸,面對民間傳統中的祭祖或拿香膜拜等困擾,應有所啟蒙才對。
2017.10.25
個人(individual)與國家(state)之間的關係,在人類歷史進展中有諸多模式可循。就以美國思想家亨利.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的名著《公民不服從論》(On Civil Disobedience)來說,原本作者的議題也是關注在個人與國家之間的相互關係。公民不服從可說是一種行動模式,是由個人良知所策動來回應介於個人與國家之間已存在著緊張的一種策略。英國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在其《權威與個人》(Authority and the Individual)書中,就曾把個人與國家之間的緊張作如下的發問:
我們應如何將進步所必需的個人進取精神程度,與生存所必須的社會內聚力程度來結合一起呢?
其實,個人或國家皆不能自我宣稱其是最終權威的代表。從基督宗教的觀點來看,唯有上帝才是終極的權威,祂是超越個人與國家。因此,身為基督宗教信徒的個人,面對國家、社會的種種決策,特別當國家的權威被毫無限制地擴大如同上帝絕對的權威時,必然會在其良知信仰上衍生多多少少的爭戰與不安。我們可從基督宗教的歷史,探究這個環繞在宗教與政治間難解的實存課題。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這句耶穌在福音書中說過的話,常被引用來作為基督宗教的基本政治原理:政治歸政治,宗教歸宗教。我們若仔細查考《馬太福音》廿二章的這段記載,知道在此記事之前,耶穌己講過三個比喻來指責猶太人的領袖們。他們是不遵守父親旨意的兒子(廿一章:28-32節)、是兇惡的園户(廿一章:33-46節)、及拒絕君王宴席的人(廿二章:1-14節)。這回是懷恨的猶太領袖法利賽人要來陷害耶穌,他們結合希律黨人一起前來詢問耶穌一個陷阱難題,問猶太人納稅給欺壓他們的羅馬皇帝該撒可否?
這是一個有趣現象,因為法利賽人與希律黨人兩者政治立場不同。法利賽自然為是正統猶大人,納稅給該撒是侵犯上帝的權力。然希律黨人却是希律王的部屬,他們的權柄來自羅馬,當然奉承羅馬政權,強求人民納稅給羅馬該撒。
在此,耶穌的回答一定是兩邊不討好。回答可以納稅,必定遭到正統猶太人的唾駡,而且跟隨他帶有反羅馬歷史意識的偤太群眾必定離他而去;回答不可納稅,豈不成為希律黨人為難他的最好理由。耶穌的回答:「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充滿著驚奇與想像。新約學者巴克萊(William Barclay)認為當時的羅馬社會還沒有現今「政教分離」的想法,因此在還是「政教合一」的時代背景下,耶穌所說的這句話,正確的解讀應該是一種對上帝的「信仰告白」。那就是在你(妳)的信念中,什麼是屬於該撒的就歸給該撒,什麼是屬於上帝的就歸給上帝,上帝的所有權(是大、是小)完全在於你(妳)的「信仰告白」。或是更進一步的解讀,若是把印有該撒的錢幣歸還回該撒,那麼羅馬人所佔領的上帝之城耶路撒冷,是否也該歸還上帝?
傳統教會事實上認為耶穌對政治一點也沒有興趣,他的傳教純粹是宗教靈性上的見解。然而,拉丁美洲的解放神學却不以為然,古提雷茲(Gustavo Gutierrez)說耶穌的行動是有相當政治意涵,特別他攻擊不義與剝削時批評希律為狐狸。不過耶穌拒絕狹窄民族主義的奮銳黨,他也反對政治與宗教混合的彌賽亞主義中所採取的武力政治行動。
Ignacio Ellacuria 認為耶穌是生活在一個高度政治化的情境中,由此他的所作所為自然帶來政治意涵。Ellacuria 說耶穌對其時代的評論常與整個社會政治權力結構相衝突,他對法利賽人的批判,攻擊他們對宗教信仰的壟斷,也危害到祭司階級的權力基礎。同時耶穌也危害猶太與羅馬權力平衝的威脅,對富者的批判也深具政治意涵。
John Sobrino 解釋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攻擊是在於他們對公義一無所覺;對文土的批判是在於他們加重人民的負擔,對富者批判是在於他們不願與窮者分享,對統治者的批判是在於他們不公義的統治。對耶穌福音政治意涵的解說最後引導解放神學家採取政治上的行動來反對壓迫情境,而此政治行動有時也將「反抗武力」(counter-violence)正當化。
使徒保羅的政治觀點
使徒保羅的政治觀點充分反應在新約書信中的《羅馬書》。在《羅馬書》十三章有關「順服掌權者」的保羅思想,常被不加思索地應用在現今政治議題上,特別是獨裁國家。我們實可從此段經節的歷史背景、原文釋義中來深入探討「掌權者」及「順服」的個別涵意,以免落入盲從順服「獨裁者」的誤導。
《羅馬書》十三章1至7節,是一段常被引用來說明現今基督宗教與執政掌權者的互動關係。不明究理的人或是政教不分或擁護現存政權的基督徒,保羅的這段「教導」無非是最佳佐證;然而對現今在第三世界風起雲湧地起來反對獨裁政權的基督教會而言,這段章節有時也有說不出一個合理解釋的困境。其實這段章節並不難理解,只要回到原文的含意及了解當時處在羅馬城基督教會的處境時,這段章節所顯露的深層意義,就更能清晰地激發我們來思考當時教會對政治權力問題的反省與自處。
無可諱言的,《羅馬書》十三章1至7節是使徒保羅的一篇熱心勸戒文,教導基督徒因著信仰的觀點而對執政掌權者採取服從的態度,因為權柄來自上主,而掌權者是上主的用人,為要在上主所立的世界來維護良善及懲戒邪惡。由於一般的見解大致脫離不了此框框,於是此段經文可引申更廣泛的討論就乏人問津。雷茵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在《人的本性及命運》書中,對這傳統的看法有所批判,他認為這段經文已給政府一個不適當的保證,而錯誤的基本假設就是認定政府不會危害美德,只會處罰惡行,也由此對政府產生一種缺乏評價的奉獻熱誠。
《羅馬書》十三章1至7節,整體來說,它不能脫離羅馬書十二章至十五章的架構,而獨自發展出一套什麼「掌權者的教義說」之類的謬論。事實上,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至十五章,其所談論的對象並不是他所陌生的「羅馬政權」,而是他所熟悉的「基督徒社群」的所行所為是否向著良善、向著愛鄰居、不要以惡報惡及與人和諧相處的大原則來生活。保羅在這段章節所言的也並非自己獨創,早在猶太人的傳統裡,就有同樣的教導,如強調為當權者(甚至外來政權)禱告,或是聲稱權柄只有來自上主等等。
其次,我們若省思當時的整個政治情況,也就不難了解保羅說這些話語的用心良苦。在保羅寫羅馬書的前幾年,也就是公元四十九年,由於猶太人不斷的騷動,羅馬皇帝革老丟(Claudius)就曾下令驅逐居住在羅馬城的所有猶太人要離開城市(當然也就包括猶太人的基督徒,可參考徒十八2),這個驅逐令直到公元五十四年,尼羅王(Nero)就任羅馬皇帝前才被取消,而《羅馬書》大約就是在公元五十五年至五十七年間完成的。當時,在羅馬教會的猶太人基督徒可能還心存不滿,以不納稅來作為反對羅馬政權的無言抗議,當然這其中也多少摻雜著基督徒末世彌賽亞觀的信仰熱誠,認定自己是天上國民,何必認同於屬世與上帝為敵的羅馬國度。
保羅也許耳聞羅馬教會的基督徒對羅馬政權的敵視,以及在羅馬政權對基督徒的迫害後,認為教會急需尋找一個信仰的觀點,一方面可撫平在羅馬教會猶太人基督徒的不滿情緒,一方面也可向羅馬政權說明教會對政治權柄的看法。因此,保羅的重點不是有意去發展一套順從「掌權者教義說」的教理,而是關心基督徒在強大的羅馬帝國勢力下,如何有智慧地見證政治「權柄」其實是來自上帝。
因此,保羅的此段話語絕不是在「服從掌權者」這種天真的想法來作結論。對「掌權者」,保羅設定一個信仰的先決條件來作「服從」後續動作的前題,就是政治「權柄」是出於上帝的設定,用來維護良善及抵制邪惡。在這個觀點上,新約學者及系統神學家有二種不同的意見;一是以Ernst Kasemann為代表的「保守路德宗」觀點,認為保羅的教導是根基於政權是上帝創造世界的秩序之一,用來維護地上的和平及社會秩序。此論點的困難是容易導致基督教會以二分法將世上的治權歸屬於君主、天上的治權(或宗教的治權)才歸屬於上帝。另一是以Oscar Cullmann及Karl Barth所主張的「根基於基督的政權」(Christological grounding of the State)的觀點,認為對政權的服從基礎是在於政權有否臣服於基督的愛與公義。
Cullmann認為《羅馬書》十三章裡的「掌權者」,與《哥林多前書》二章3節所說的「世上有權位的人」及六章3節所說的「天使」有關,因為《羅馬書》十三章裡的「掌權者」原文是〝exousiai〞,除了指地上的權勢外,也指向「天使的勢力」(林前六:3的angelic powers)。Barth更進一步把《羅馬書》十三章所使用的「掌權者」(exousiai),與《以弗所書》一章21節的「掌權者」、二章2節的「空中掌權者」、三章10節的「天上執政掌權的」、六章12節的「屬靈氣的惡魔」及《歌羅西書》一章13節裡的「黑暗的權勢」連在一起,也就是說「掌權者」(exousiai)也是指向一種「魔鬼的勢力」(demonic power)。
所以Barth的解釋是,掌權者的含意先前是反對上帝,後來臣服於基督而願意為他服務。而Cullmann的看法也是一樣,他認為「掌權者」可以臣服於基督而成為他的工具,也可脫離基督而成魔鬼的力量(如同《啟示錄》十三章所言的)。由此,兩人對基督徒與掌權者的關係,解釋為基督教會大可不必把政府奉為神聖,因為它也有可能淪落為魔鬼的工具;也大可不必反對它,如果它願意為基督來服務人民,實踐愛與公義的話。
《羅馬書》十三章1至7節所牽涉的時空因素、原文釋義雖然不是一件容易考證的工作,但它對現今的基督教會而言,絕不因保羅強調基督徒要服從掌權者,而一時不分正義是非或政教不分地擁護危害人權的獨裁政體。保羅在此強調「良心」的功用,「良心」的省察永遠是在「服從」之前,一個良心不安的順服掌權者的意旨絕非上帝的意旨,如同宗教改革家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在四百年前的人類社會,就已洞悉一個淺顯的道理,那就是如果「掌權者不實行作為上帝僕人的責任,且行事殘酷不仁的話,那麼他就沒有資格再被認為是政府官員了。」
早期教會的政治了解
沒有一個時期比初代教會對政治抱持著冷淡漠視的態度,在基督再臨的極大盼望中,在羅馬帝國壓迫下的基督徒,很自然地把其拯救投射在另一個世界的臨到,當終末基督再臨時,將建立上帝的國度。可惜,這樣的國度很少與現今被壓迫的政治情境有所關聯。
這種仇視世界的終末上帝國思想,可在初代教會教父的著作中,如巴拿巴書信(the Epistle of Barnabas),及游斯丁(Justin Martyr)、帕皮亞(Papias)、愛任紐(Irenaeus)、特士良(Tertullian)等人的作品中發現。其實,流行於第二世紀的孟他努派(Moutanus)運動,也是這種末世思想的最好證明。
由於基督再臨與末世王國並沒有馬上實現,歷史的必然使基督教會漸漸失去對終末的熱切期盼。教父們開始修正他們的終未觀,基督的再臨是不能預測的,而第一階段是去減弱各種啟示文學(apocalyptic literature)對基督徒群體的影響,如黑馬牧人傳(the Shepherd of Hermas)或彼得啟示書(Apocalypse of Peter)等。
第二階段,經由亞歷山大學派俄利根(Origen)的思想,第三世紀的東方教會首先走出終末論的困擾。受柏拉圖思想影響的俄利根神學,強調的是在短暫、現實可見的世界中那背後的靈性世界。因此,俄利根在解釋主禱文裏所祈願的願上帝的國度臨到時,特別把它引向俗世生活的表現。他說:
清楚的是,當人祈禱上帝的國度來臨時,是在祈禱上帝的國度能夠建立,而且能在人本身中達到完全及結出果實。每個聖徒,臣服在上帝的靈性律則,上帝如同其君王統轄著他,如同將人自己安置在一良好秩序的城市…上帝的國度,我相信其意涵是理智快樂的掌權;智慧忠告的統理,而基督的國度就是讓救贖的話語能讓人聽到,讓正義及其他品德可被實現。
俄利根對主禱文所祈願的上帝國降臨的詮釋,顯然己開始注重現世的意涵。這說明了基督教會仇視現世的末世觀在第三及第四世紀己有改變,不再那麼強調終末,而是宗教與現今政治秩序中的調和。
君士坦丁後的政教關係
政治的變化顯然影響著第四世紀後對政教關係的了解。羅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的改信基督教,及基督教會受到官方的承認甚至擢升為國家的宗教,使基督宗教因著現實的改變,緊密地依存於政治權力中來自我定位。
有「教會歷史之父」之稱的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Eusebius),對當時改信的君士坦丁大帝可說是極盡歌功頌德,認為他是歷史上最偉大的君王。甚至認為君士坦丁如同彌賽亞一般,而他的基督教帝國真是上帝國在地面上實現的形式。優西比烏真的相信聖經所預言的和平國度已經到來,政治與宗教己經合一。
優西比烏所寫《君士坦丁生平》(Life of Constantine)一書,對於三二五年五月二十日在尼西亞所召開的會議,皇帝蒞臨現場的情景以阿諛奉承的言語作了下列描述:
宣佈皇帝來臨的時刻,眾人起立,皇帝如神的天上使者出現,披戴黃金寶石,神采照人,身裁高大而苗條,滿帶優美、能力與威嚴。他外面的裝飾,與內心端莊、謙虛、敬畏神的裝飾相結合,這從他低垂的雙眼,微紅的面頰,以及體態,走路姿勢等就可以看出。
將君士坦丁的勝利詮釋為歷史中上帝的拯救,反映了優西比烏天真的想法。不過,更重要的是尼西亞會議所形成對基督王權神學了解,正衝擊著早期政教關係的了解。Per Beskow在其《初代教會的基督王權》(The Kingship of Christ in the Early Church)書中,強調第三世紀之前基督的王權未曾是教父們探討的主題,基督的王權明顯是尼西亞會議後,隨著君士坦丁大帝的王權而相對發展的神學課題。
在君士坦丁以前的教會藝術中,也未曾將基督描劃成是一位君王。但第四世紀後,基督已被描述成宇宙統治者,地上君王。由於與亞流派的鬥争,尼西亞會議的神學家們特別強調基督的神性與王權。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基督論,基本上是綜合亞歷山大與安提阿神學家們的意見。從亞歷山大學派觀點,亞他那修提倡「道」(Logos)的永恒角色;從安提阿學派看法,亞他那修強調基督的人性及為了人類的緣故,基督在地上的國度掌權。這是尼西亞會議後所倡導的基督的雙重王權(double kingship of Christ)。作為上帝,基督是永恒的君王;作為人,他是地上的君主。這種「基督是地上君王」的論點,為往後的「國教」時期及「宗教」凌駕於「政治」之上的中世紀政教之争鋪路。
早期國教下的教會類型
公元三八O年時,基督宗教正式成為羅馬帝國唯一合法宗教,也就是所謂「國教」時期。稱為「大公教會」的基督宗教經過長期的鬥爭終於驅逐亞流派的威脅,基督徒把當時定亞流派為異端的Theodosius皇帝尊稱為「大帝」(The Great)。這與初期教會尊稱君士坦丁大帝為「歷史上最偉大的君王」如出一轍。
不過在歌功頌德的後面,我們仍然看到早期國教時期基督教會的教父們對國家的幾個類型看法。以拿先素斯的貴鈎利(Gregory of Nazianzus)為例來說,當公元三八O年Theodosius皇帝任命他為君士坦丁堡教會主教時,他是以「辭職」來作為對國教的消極應對。後繼作為君士坦丁堡主教的屈梭多模(Chrysostom, 344-409)就不一樣,他接受國家給予的職位,但極盡所能批判國教的奢華生活,結果被國家驅逐充軍死於路途。這是典型「國家凌駕教會」的類型。
另一類型,是西方教父安波羅修(Ambrose, 339-397)所表現的「教會凌駕國家」的例子。當Theodosius皇帝因著帝國境內一位巡撫被殺害而屠殺七千無辜平民時,安波羅修將皇帝革除教籍八個月,直到皇帝公開認罪才接納他重回教會。這是「教會凌駕國家」的類型。
奧古斯汀的政教觀
奧古斯汀生於羅馬帝國衰微之時,當時的羅馬帝國飽受外族侵犯。永恒羅馬帝國的幻想已經破滅,以君士坦丁大帝時的羅馬興盛,來喻表基督王國的風光已經消散。在此背景下,奧古斯汀發展了以基督教會為上帝國度表徵的神學看法。
在奧古斯汀的《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書中,表現著教會如何在帝國之中爭取獨立地位。拉丁文的civitas(city)是指社會大眾,奧古斯汀要說的是在羅馬帝國之內有二種社會:一是世俗社會,即帝國(政治);另一是上帝的社會,就是上帝之城,即教會(宗教)。
在《上帝之城》14卷28章中,奧氏指出二種不同的愛表徵了兩種不同的城市。地上城市是愛自己輕視上帝;而天上城市是愛上帝看輕自己。上帝之城的居民是被揀選的,而地上之城的居民是被遺棄的。在20卷9章中,奧氏甚至明白論証基督的教會就是上帝國臨在現世的表徵。
不過上帝之城也是終末的臨在,奧氏不斷的論述上帝之城如同朝聖的實體,朝向終末完美的形式。只要表徵著上帝之城的教會還在地上,它仍然受到罪的限制。只有當基督將他的國度帶向終末的榮耀時,不完美才會消失。上帝國臨在現今的教會是暫時性的,但它朝向終末的完美國度前進。這樣看來,目睹羅馬帝國衰微的奥古斯汀,不再將政治與宗教看為完美的合一,政治社會反而是世俗反上帝的城市,是被上帝遺棄的;唯有在宗教裡的教會才是被揀選拯救。
中世紀的基督教王國
教宗貴鈎利第一(GregoryⅠ)對政教關係的了解,是典型中世紀延續奧古斯汀觀點的代表。在解釋《馬太福音》十三章,天國好像撒網抓魚的比喻時,貴鈎利認為聖教會就如同比喻中的網,經由教會,每個人從現今的水中被帶入永生的上帝國度。解釋《馬太福音》廿五章十個童女的比喻時,貴鈎利說在聖經裏,現今時代的教會是被比喻為天上的國度。
貴鈎利同時也是教宗制度的鼓吹者,在解釋《馬太福音》十卞章天國的鑰匙時,他說羅馬教會的主教是彼得天國鑰匙的承繼者。貴鈎利引用奧古斯汀視教會為上帝國的表徵來強調羅馬教會的統治地位。
當奧古斯汀發展他的「上帝之城」思想時,他所說的上帝之城或象徵上帝之城的教會,基本上與「世界之城」是對立的。但到了中世紀,問題顯然不同,隨著日耳曼民族歸信基督教,整個社會漸成為基督徒的社會。中世紀的問題不再是上帝之城與世界之城的對立,而是在一個基督徒的社會裏,不同力量的互動關係問題,如教會與基督教國家之間的權力互動關係。
在此新的情境,上帝國不再全然認同為教會組織。而是在基督王國裡已有二種力量並存:一是教會,另一是基督化的國家。這二種並存力量,在主後八百年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被教宗利歐三世(Leo Ⅲ)封立為帝國皇帝時,顯得更加敏感。教宗利歐三世認為羅馬教會管轄世界,是世界的頭;而查理曼作為基督教國家的統治者,他是基督教社會的保護者,皇帝必須從教宗的封立中來合法化他的王權。
查理曼顯然採取不同立場,認定君王才是整個基督教王國(Christendom)的統治者。他認為拉丁基督教已形成一個城市,可說是奧古斯汀「上帝之城」的最具體證明。而東方希臘教會因非正統,它們無份於上帝之城。當時國王的神學家Alcuin還將查理曼比擬為大衛王,強調國王是整個基督教王國的統治者。
儘管這兩種力量的立場不同,但它們兩者皆是將其自己視為上帝之城代表。等到查理曼過世後,將地上王國視為上帝國的象徵,才因著教宗權威的擴張,及帝國權威的衰退,而又轉向以教會為上帝國的表徵。
最明顯的例子是教宗貴鈎利七世(Gregory Ⅶ)與國王享利四世(Henry Ⅳ)的爭論,這時教宗的權威已擴大到地上君王不能比擬的地步。貴鈎利七世甚至認為教宗是世上唯一正確真理、自由及公義的基石,教宗應該被看為是地上上帝國的王子才對。對教宗權威的反動,導致後來地上君王不得不強調從教會獨立出來的王權。在十一世紀,經由羅馬法的復興,國家與教會的分別已開始受到法律界的重視,這也是後來中世紀結束,邁向現代觀點的政教分離的思想形成背景。
十三世紀,當亞里斯多德思想再度被發現及運用時,政教關係也再度成為爭論主題。亞里斯多德的哲學強調自然的價值,而且自然本身即為良善。對亞氏而言,國家是一個完美社團,有能力去解決人類爭端及提供最終保護。神學家阿奎那(Thomas Aguinas)採用亞氏思想,同意國家是一自然機制,有能力去實現其公民的公共福址。作為一種自然機制,國家是由上帝所創立,所以它是良善。
但作為基督徒的阿奎那並沒有因此認定國家具有終極價值,國家不可能解決人類所有需要,它可以解決人們自然需要,但卻無法解決超自然需要。唯有基督及代表基督的教會才能引導人們到終末,解決人類超自然需要。所以阿奎那重申國家在信仰事務必須臣服教會,來走向超自然的終末價值。
在基督教會的歷史傳承中,代表奧古斯汀傳統(Augustinian tradition)的看法,是教導國家體制的存在是為了抵制邪惡與預防社會的無政府狀態。由於人罪惡的本質,所以法律、政府體制及社會秩序就成為必需。另外,代表多瑪斯傳統(Thomist tradition)的看法,是較傾向把國家權威或體制看作是上帝所創造的秩序之一。政府體制是創造秩序中的一種神聖設置,因此世上人們有責任去服從它,而服從它的公民即是好公民。其實,在世俗政治理論中,像帕克(Burke)或霍伯斯(Hobles)也都認為國家與社會秩序的神聖義務是公民最首要的關心。
馬丁路德的二元政教論
目睹教會的腐敗及墮落,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提出深刻的批判。制度化的教會並非全然以基督的名行事,而基督教的國家,其成員也並非是基督徒。於是路德提出二個國度的看法來修正教會與國家的腐化。
奧古斯汀是以二種城市來區分被揀選者與未被揀選者,而路德是以二種國度來作區分。在一五二三年,寫給Saxony公爵約翰的論文〈我們對世俗權威,應當順服到甚麼程度?〉路德把世人分成二個團體:一是屬上帝國度(a kingdom of God)的團體,另一是世界國度的團體(a kingdom of the world)。上帝的國度是基督的信仰者,而世界的國度是非基督徒的。上帝設立了二個國度:一是靈性的,是基督以上帝的靈及話語來管轄;另一是暫時的,是國王以刀劍來統治。
以羅馬教會來說,其問題關鍵是教權大於王權,是靈性的教會統轄著暫時的世界;而路德是以二個國度來區分:非信徒生活在世界的國度,信徒是生活在兩個國度裏。不過,地上的國度是傾向於撒但的惡。一五三二年在山上寶訓的注釋書中,路德進一步從二個國度概念提出基督徒二種身份學說。基督徒當他(她)在世俗領域行事時,他(她)是公民身份。由此推論,信徒的個人信仰生活是基督徒身份,臣屬基督;但以公共生活來說,信徒也是公民身份,他(她)們臣屬於地上君王。
加爾文的基督宗教王國
在《基督教要義》有關主禱文中上帝國臨到的解釋,加爾文說雖然我們對『上帝的國』一詞已經下了一個定義,就是上帝之施行統治乃在於世人放棄自己,厭惡世界和現世生活,叫自己服從上帝的公義,企望天上的生活。因此,上帝的國度包含兩部分:第一,上帝藉著聖靈的能力,改變了我們那些敵對祂的一切屬肉體和敗壞的慾望。第二,上帝要使我們的一切意念都能順服於祂的權威之下。所以,祗有那些從本身開始,就是那些祈求把擾亂上帝國安寧,和損害上帝國純潔的腐敗從本身清除了的人,才能適切地提出這種祈願。
另外,加爾文也清楚認知到就是邪惡也是在上帝的管轄之中,加爾文接著說:
上帝為要建設祂的國度,就使世人蒙羞;雖然祂叫人蒙羞的方法各有不同。祂制止某些人的情慾,打破另一些人的難以制服的驕傲。我們每天所求的應當是祈願上帝從世界各國號召教會歸向於祂,增加它們的數目,多多恩賜它們,在它們中間建立合法的秩序…我們受命祈願每日的進步並非徒然,因為人類從來不曾達到那完全的情況──即能消除一切罪的敗壞,達到純潔的完全。這種完全要等到基督最後來臨始能實現。
由此可知,上帝以不同方式來統理世界,以愛、以話語、以聖靈來引導教會;但以管教來馴服邪惡,使之服從。
加爾文常以上帝的眷顧(providence)此概念來解釋上帝的國度。上帝以三個層面來統治世界,一是經由自然秩序,祂管理世界,這是上帝普遍性的眷顧。第二是經由上帝所創造的人類,來服事上帝的良善、公義及審判邪惡,在此層面,加爾文作了二種細分:對那些沒有知覺的生物的統治;及對人類甚至撒但的統治。第三是經由聖靈,人類忠誠地服從上帝的引導。
加爾文派與路德派最大的不同就在於「上帝」的觀念,路德雖然也強調預定論,但其作用只是保護新教的「信」免於滲雜人的意見。而加爾文的預定論卻是表現在個人虔信的上帝觀,完全在於上帝絕對旨意,而人所能作的就是榮耀祂。
由於預定論邏輯推演出「恩典不會喪失」,加爾文派的信徒將路德派的「稱義」,由感覺的內在深度轉移到外在的能力活動。路德的稱義在於強調人與上帝的契合,而加爾文卻強調人為上帝榮耀而活。
於是加爾文派的信仰中心不在於被造物的蒙福,而是在於上帝的榮耀。個人或整個社會其行為或活動能否榮耀上帝,就成為個人或社群宗教生活的試驗。於是個人生活的全部意義就在於使世界成為上帝旨意的表現,個人不只追求個人的聖潔成聖,也致力於社會的聖潔,即聖潔社會的理想改造。而聖潔社會的理想,就是社會生活整體完全置於基督教典章與目的的支配之下,聽來如同主禱文所說的「願祢的國臨在,在地上如同天上。」
加爾文不像路德,將國家視為墮落狀態後的補贖,且以武力懲罰邪惡;反之將國家看成上帝所指定良好聖潔制度。基本上,加爾文對基督教界的了解,是政府與教會的合併。政府在執行職務應根據基督教與自然律觀點,按照聖經教訓與理性行事。唯有教會是獨立的,行使上帝神聖公義律法,促進整個社會基督教化。於是上帝成為世俗事物與神聖事務的共同理想,人類在對上帝的信仰中,使生命與社會制度統一。
重洗派的政教分離原則
由於不滿宗教改革的不夠徹底,一五二五年在Zurich有一群人離開改革宗教會形成重洗派運動 (Anabaptist movement)。George Williams將重洗派、靈性主義派(Spiritualists)及福音理性主義派(Evangelical Rationalists)通稱為「激進改革派」(Radical Reformation)。George Williams說這些激進改革派的思想是強調基督再臨的信念,對終末即將來臨的期待,致使他(她)們對國家漠不關心,及對教會純潔化的過度要求。重洗派想恢復的是,君士坦丁大帝前的原始教會面貌,原始教會是和平的,是共產的,而且過著簡僕生活。但當教會與帝國有了連繫後,它就變質墮落了。
重洗派在一五二七年所形成的Schleitheim七條信仰告白中,第四條就是教導「政教分離」原則。將世界看成邪惡與之分別,而將教會看為神聖進而追求純潔,成了重洗派的重要信念。門諾會創始人Menno Simons還將教會比擬為基督的肉與骨,以色列靈性的家,及耶路撒冷靈性城市等等。無論如何,重洗派對上帝國的了解是未來的,是即將到來的新天新地。它的「政教分離」原則較採消極態度,也就是在追求教會的純潔化過程中,所必然對世俗政治採取漠不關心態度。
從上述教會歴史的傳承中,若要深入了解基督宗教與國家的互動關係,也可從宗教與政治之問互動的一些類型來加予論述,明晰有關宗教與社會秩序間一般現象的關係。
宗教社會學
韋伯(Max Weber)在其《宗教社會學》(The Sociology of Religion)書中是有如此的觀察:
當一個拯救的宗教,愈系統性與主觀性根基於內在信仰情境的倫理方向時,就愈有可能成為它自己與所處世界的緊張,甚至敵對。
在此,韋伯所說的「拯救的宗教」,是指向那些把其傳統或教義視為不可褻瀆的神聖性宗教。Christopher Dawson在「季富得講座」(Gifford Lectures)的主題〈宗教與文化〉(Religion and Culture),也有過同樣的闡述。他說:
每一個地方,在社會上被認為合法與非法的都與道德的對錯有關,而每一地方有關道德律也都根基於終極神聖宗教的許可或制裁。
Dawson的觀點正好提供了有關自然律的看法,即自然律是具有永久的形式,而所有人類一般的法律也必須與其一致,而此自然律也象徵者一種終極道德的制裁。
韋伯在其《宗教社會學》中,說明先前宗教律法的神聖性是世俗律法的支柱,已漸由社會控制的因素所取代。先前經由祭司運作的宗教儀式也漸由市民政治體系所替換。羅素提及在石器時代的社會,宗教與社會倫理是有其一致性,於是「不服從即是不虔誠,而抗命就容易導致神明們的怒氣」。然現代國家興起後,古老神權律法觀念已漸消無,新興起的國家,其政府體制就完全倚靠在物質上的力量與其強迫性的制裁權威。
這樣的現代國家體制,以好的一面來說:是可將個人視為社會最高價值;以壞的一面來說:現代國家也可能經由權威的運作來成為獨裁專制體系。無論如何,現代國家講究的是「自主性的道德」,與任何神聖秩序是沒有瓜葛,也就是說政治與宗教體制應分隔才對。
政治與宗教的分隔對基督宗教來說是可喜現象,因為在現代的社會變遷中,政治與宗教的分隔更容易讓有關正義的問題闡明出來。John Bennett提出在古老的社會秩序中,雖有其明顯的穩定性,然對國王感人的忠誠卻對正義產生誤導。而現今,古老的統治形式大多消失,國王的王冠已被奪走,現今要使受害者或被壓迫者相信統治奴役他(她)們的權威是來自上帝已是相當困難了。
現今國家體制雖與宗教秩序分野,然而國家所宣稱的「自主性道德」仍然值得基督教會關切。在世俗權威中,隨時仍可發現一種附隨的古老形式,即把世俗權威神聖化為一種道德體系,而人民忠誠服從它被教導為是一種美德。於是法律秩序成為美德的化身,甚至就是不公義的壓迫,現今政府體制仍可像古老體制一般,把其美化裝飾成為服從的尊榮。這就是John Bennett所說的,現今的政治體制與古老政治體制一樣,仍有可能形成「錯誤的尊上」(false majesty)。
世界是什麼樣子?
另外,現代社會中工業與農業方面的發展,已大多被國家或政府體制有組織化的掌控。特別是工業社會下必然著重的科技知識及其所衍生的複雜社會體系,逐漸增強了社會種種權力的集中。此權力特別集中在政治階級或與之合作的經濟性機構,或軍事力量或所謂科技精英份子們的手中。這種權力集中的例子不只發生在資本主義的社會,連標榜社會主義的國家也不例外。另外,第三世界的殖民主義、新殖民主義(neo-colonialism)的國家權力形成,也是經由少數政治精英份子或軍事力量在支撐,而且也特別受到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或未解體前蘇聯等背後武力的支持。
權力的集中再加上廣播新聞媒介的配合及合作,這股由精英主義所領導的統治階級正漸漸賦予今日我們所稱「文化」的內涵定義,及對所謂「世界」的了解。這樣的結局,導致基督徒當其理性地在討論信仰與文化的問題時,不由然地必須面對著文化形式裏所內含的國家權力、精英主義的種種特權及軍事力量所形成的霸道作為。
這樣看來,我們的問題必須再一次面對著現代國家政府體系所形成的「世界」是什麼樣子?幾年以前,一個流行的想法就是說:科技知識必能引導世界走向優良無比的進步與繁榮,而且可以避免戰爭、貧窮、無知、疾病及飢餓,聽來好像天國已漸來臨地上。但這種天真浪漫的想法是低估了理論實行化的可能性,以及對人的看法把持過份樂觀的態度。
舒邁契爾(E.F. Schumacher)在他的《小是美麗》(Small is Beautiful)書中,直言上述的想法是這個時代人們最大不幸錯誤觀念之一。他說:「無限制的經濟成長,直到每個人盡其可能達到財富飽足的想法,必須嚴肅地問二件事:一是基本資源的可使用性,和另一是環境能力競爭的問題。」舒邁契爾也同時指出,沒有監督一味地講求經濟繁榮將導致社會走向腐敗及集體罪惡。馬克思主義認為資本主義所宣稱的「成長的催迫」,當它用來作為生存發展的必須時,在人類有限的資源下,也就意謂著「戰爭」了。
「經濟成長」與「世界有限的資源」兩者之間的鬥爭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寫照。另外,如同保羅.費爾利(Paolo Freire)在其《被壓迫者的教育學》(Pedagogy of the Oppressed)一書所說的,現代社會也存在著另一種鬥爭,即「人性化」(humanization)與「非人性化」(dehumanization)的鬥爭。
人性的鬥爭是為了勞動者的解放,是為了克服異化,是為了肯定人是一個「人」,因為人有可能被「非人化」。歷史上事實的具體面並不是呈現一個有人性尊嚴的體制,而是不公義體制下所發生的壓迫者暴力,這就使被壓迫者非人化了。
費爾利宣稱被壓迫者尋求自我解放是一個偉大的歷史事工,而且也因為這樣,壓迫者也同時得到解放。這樣的想法導引著一個中心議題:就是「人們如何取回本來就是屬於他(她)們的權力」。權力的被誤用導致整個文化、經濟層面及環境置於毀壞的危機──如不合宜的衛生保健、教育政策、軍武擴漲及社會福利減縮等等──而走向「非人性化」。
以核子武器為例來說,核武競賽已產生歷史的一種新時刻,這是第一次人類有能力來毀滅上帝的創造。美國科技評估委員會(the Office of Technology Assessment)為美國國會議員所作的調查報告指出:
若美國和蘇聯的幾千種核子彈頭相互攻擊的話,將引起美國一億四千萬至一億六千萬人死傷及蘇聯一億二千萬人的傷亡。那時火會燃燒不停、水如洪水猛溢、電力中斷、橋樑不見、高速公路癱瘓、醫院診所毀壞、臭氧保護氣層枯竭及地球氣候發生改變以致產生整個生態毀滅。
儘管蘇聯已經解體,然全球秩序未能建立,巴勒斯坦問題未能解決之前,世界似乎充滿著如同約翰一書作者所說的「全世界都臥在邪惡者手下」(五章19節),這影響著一些小宗派的基督教會對世界的態度採取更「敵對」立場,如同理查、尼布爾在《基督與文化》書裏所類別的「基督反文化」類型。不過,在進一步分析尼布爾的類型學(typology)之前,我們先來看看韋伯的類型學。
韋伯、尼布爾的類型學
韋伯曾形成一種類型學(typology)來探討基督宗教概念中的國家關係。第一種類型是對國家採取拒絕(rejection)態度,初期基督教會就是持這種立場來反對可憎的羅馬帝國。第二種類型是對國家採取漠不關心(indifference)態度,也就是說基督徒相信世上所有的事務都是不義的,韋伯認為「該撒的物歸與該撒」就是這種類型。
第三種類型是從政治團體中撤離(withdrawal),因為政治的參與必然會染上罪惡,不過持這種態度的人仍然認為國家權威在某種程度是上帝所許可的。第四種類型就是基督宗教對國家應有積極性的評價(positive evaluation),就是未信者統治國家也是一樣。人類的現實情況是需要政府體制來作為社會控制的不可或缺工具,也因為政府體制可作為社會控制的工具,罪的問題才能得到譴責或抑制,使世俗存在博得上帝歡心。
其實,韋伯的類型學並沒有處理中世紀以後的問題,理查.尼布爾(H. Richard Niebuhr)在《基督與文化》(Christ and Culture)所呈現的五種類型學剛好補足這個缺憾,特別是把有關多瑪斯的綜合主義歸屬於「基督在文化之上」(Christ above Culture)的類型上。而韋氏的第一種拒絕類型與第二種漠不關心類型倒是相等於尼氏的「基督反文化」(Christ against Culture)類型,第三類型的撤離與尼氏的「基督與文化相反相成」(Christ and Culture in paradox)比較接近,而第四類型的積極性評價比較像尼氏所提「基督為文化的改造者」(Christ the Transformer of Culture)類型。
Thomas G. Sanders在其《新教徒觀念中的教會與國家》(Protestant Concepts of Church and State)一書,把韋伯的第一及第二類型特色化於十六世紀的門諾派(Mennonite)與重洗派(Anobaptist)教派,特別在有關拒服兵役的議題上。而把路德教派歸屬於第三類型的「撤離」,即雖贊同國家然未必參與其內。
韋伯類型學裡的「漠不關心」(indifference)型態看來是較適合說明初代的教會。初代教會對世界價值的不屑一顧及其兄弟姊妹愛的倫理發展,導致起初被壓制的奴隸份子漸成為反政治的宗教份子,而最後漸漸形成對政治有厭惡感或不感興趣。其實,漠不關心是一種危險立場,因為它造成基督教倫理的封閉,對所處社會的正義要求漠不關心,最後也就是對上帝的意旨漠不關心。
教會對社會體制漠不關心的結果,將導致國家或政府權威毫無限制的拓展及缺乏挑戰,這樣的結局將使政府的權威有可能發展成為錯誤的絕對性,而形成不公義。當政府體制以權威的代理人在世上行使權力時,教會就必須始終對社會體制保有終末期望的態度,認定絕對的權威是會導致絕對的腐敗,而絕對的權威唯有來自無限者上帝。
其次,David Moberg在其《教會如同一個社會機構》(The Churches as a Social Institution)一書,也提及另外一個問題,即大多宗教團體中,居支配地位的都與社會體制有一程度上的妥協,教會不會去攻擊或規避社會體制,而是以較微弱的倫理評價來接受它,也就是說居支配地位的教會會把掌控文化的經濟與政治體系與其信仰價值視為一致或理所當然。而路德主義就是最好的證明,即接受國家權威作為自己倫理的最終範疇。
美國教會的借鏡
排除南方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不算,美國基督教教派方面,聯合衛理公會(The United Methodist Church)是最大主流教會,有大約一千萬會員,也是全國基督教協會(The National Council of Churches of Christ)三十多個會員之一。引用《彼得前書》二章9-10節,美國聯合衛理公會認為,一個基督徒團契是被呼召來與所有人民分享上帝的愛。對世界的態度,其看法如下:
教會應以祭司的角色來宣稱其對自然世界的責任,如同關懷、滋潤社會、經濟、政治及世界社團。教會繼續肯定把世界視同其教區的歷史宣教使命,且以基督徒經驗及見證來慶祝。
聯合衛理公會以世界為其見證上帝之愛的場合,認為其有使命來改善世界的生活品質。不可諱言,衛理公會在歷史的發展上,是以禁止賭博、酗酒及循規蹈矩的生活態度聞名。不過二十世紀中葉以來,聯合衛理公會也對廣泛的社會議題發言,這些包括下列三方面:
1.自然世界(The Natural World):對上帝的所有創造,人們有責任去好好運用且要避免誤用。水、空氣、土壤、礦物、能源、動植物、太空等等會具有價值及值得保存,並非單純只是上帝所造,而且也是為了有益於人類的長久生存。
2.社會團體(The Social Community):教會應拒絕不同形式所呈現出的種族主義,而且肯定所有人的價值與尊嚴。教會也應為維護女性平等權而呼籲,女性與男性在工作上應被平等看待,而且其福利及晉陞也應與男性同等機會。教會支持政府機構及私人機構等所舉辦有益人類的活動,教會有責任及義務來幫助其所處社區──無論城市或鄉村──生活的改善,而且肯定所有發展計劃的努力無非應以人性尊嚴價值為考量中心。
3.經濟團體(The Economic Community):教會認為私人和公共企業要為其交易行為所引起的社會損失負責,如污染或失業等等。消費者應該運用其經濟力量來鼓勵製造品是必須且有益於人類社會,而且儘量避免在生產與消費兩者間所形成的環境破壞。
在國際事務方面,聯合衛理公會也很活躍,在其《社會原則》(Social Principles)中,四種關懷可供引證:個人的關懷,正義及個人自我發展、人類文化的關懷及生活品質的關懷;聯合衛理公會的《社會原則》特別被引用在人權與戰爭及和平等議題。
在《社會原則》中,美國聯合衛理公會認為沒有一個國家及文化可宣稱是絕對的「善」與「正義」。教會必須採取積極態度,而且對國家極可能不正義地對待人民有心理準備,這樣,教會才能真正成為國家和平與正義的良知。對於戰爭與和平,教會認為人類價值永遠超出軍事武裝,以軍事武裝為政府第一要務的政策必須停止,而且武器的發展、製造及買賣應該銷減及有效掌控。
美國聯合長老會,如同聯合衛理公會一樣,是以「管家」(stewardship)的教義來看待世界,引用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四章1節的見證,麥可米克神學院(McCormick Theological Seminary)的院長史多特(Jack Stotts)草擬了一份神學觀點來作為長老會社會政策的指針。史多特指出促成宗教改革發生背後的一個因素,是路德對售賣贖罪卷的憤怒,史多特說:「教會必須站隱其信仰及實踐的正確準則。」
出售贖罪卷是歷史上教會作為管家的最大誤用,引用雷茵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的觀點,史多特說:「教會的目的是去激勵人們增加對上帝與鄰舍的愛,但要實踐此目標,教會就必須提倡公義。」無可避免的,基督教的信仰將趨使基督徒關心其生存的世界,檢視其是否有良善、真愛及正義,所以管家責任適當的應用就是用來提倡良善與正義。
聯合長老會同時也成立一個<投資宣教責任>(Mission Responsibility Through Investment, MRTI)委員會,其目的就是積極運用教會所擁有合作機構的股票,來影響人們生活。這個委員會於一九七三年的第185屆總會時成立,其實這也是一九七一年來美國長老會投資政策的具體化而已。在一九七一年的總會,六個主題被採用來集中討論教會管家責任和經濟資源的關係,這些是種族正義、經濟和社會正義、環境責任、婦女關懷、人權及對和平的追求。
<投資宣教責任>委員會的主要作法是彙集持股人或買進股票,以用來影響社會公共議題,如是否貸款給種族歧視的南非,或是可否從烏干達獨裁國家買進咖啡,或是否譴責沒有實行男、女及殘障公平就業機會的公司等等。由於教會的積極介入,一些公司不由然地會主動與教會人員商討此類問題,避免教會影響其公司的持股人而產生困擾,於是教會在社會議題上,更能有正義性的發言,而且經由對話,也讓公司知道教會的立場及政治、經濟倫理原則。以南非種族歧視為例來說,美國長老教會就曾運用其影響力,說服一些大公司加入對南非的經濟制裁,以促使南非的種族歧視能有所改善。
教會成為國家的看守者
當國家或統治者作為權威的代理人時,基督徒明白一點就是他(她)們並不是上帝,所以當政府施政違反公共責任及不公義時,就要接受批判,而最能展現此批判精神的莫非是改革宗教會了。這也就是韋伯所說的第四種類型的教會成為社會的「積極評價」,或是成為尼布爾所期許的「基督為文化的改造者」(Christ the Transformer of Culture)。
新約學者庫爾曼(Oscar Cullmann)在其《新約中的國家》(The State in the New Testament),就對教會作為社會的批判反省有很高的讚賞。他說教會對國家的省察作用,是適用於所有時代,而且除了支持國家存在的一些必須事務外,或反對無政府狀態外,教會必須實踐來作為國家的看守者(watchman)。這也就是說教會必須保有批判原則,當國家超越其權力行使範圍時,來作為國家的批判,教會必須有勇氣來宣稱這樣的超越是違犯上帝意旨。
以庫爾曼的語言來說,教會是國家的看守者(watchman),國家的功用若說是在於掌控社會上的罪惡,那麼教會可說是查看國家的權力應用是否合乎正義。當然,終極來說上帝的審判將臨到國家與教會兩者,所以教會在成為國家社會的批判良心時,也該時時保有自我批判,也該成為自己的批判良心。
一九七六年的普世教協會議也明確地宣示,在二種政治情況下,基督教會要勇敢地起來反對掌權者:一是教會必須抵抗國家主義的盲目崇拜;二是教會必須抵抗那些拒絕實行政治自由和社會正義的國家。雖然,普世教協並沒有明文說明基督教會應用何種方式來抵抗這些危害人權的國家,但以耶穌的精神為精神時,基督教會的方式應是「非暴力的抗爭」,這也是美國黑人民權牧師馬丁路德、金恩牧師所堅持「愛的力量」的理念,即「真正的愛不是對邪惡不加抵抗,而是非暴力抵抗邪惡」(The true love is not nonresistance to evil, but nonviolent resistance to evil)。期盼台灣的基督宗教及教會在進入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政黨輪替的政治社會轉型期時,能把握契機善盡教會「愛與公義」的責任,敦促執政者及在野政黨領袖更有誠意來實踐民主法治,以台灣主流民意為依歸。
2017.11.05
從來沒有一個詞語像「靈」那樣,常掛在嘴裡,卻說不清楚。古典哲學是以靈魂與肉體二元對立之形而上學想像來了解。這也一直影響現今的教會及信徒對靈魂的想法,沿續古希臘二元思想,使之與「肉體」對立。然而,經由啟蒙運動後的現代生活,人們開始傾向以近代心理學的「心智」(mind )予以取代「靈魂」。問題是靈、肉若是分離對立,就容易形而上化難以理解體認;或以「心智」取代,靈的深刻體認就被形而下化簡為純粹心思作用,純粹一種心理現象而己。
然而,人們若無法理解「靈」(spirit)的小寫人性意涵,又何以能够體認「靈」(Spirit) 的大寫神性意涵呢?「聖靈」的體認會在基督宗教裡的知覺中漸漸褪色或模稄兩可,就在於基督教神學愈來愈難在人生教理中說清楚「靈」在人們生命中的作用。部份原因歸究於後弗洛依德後的思想進路,完全以人格作用的心理學方式解剖靈性內涵;部份原因在於基督宗教本身,在面對現今對「靈」的解析戰爭中棄械而逃,最後只好避居古老靈、肉分離的早期希臘思想所影響的基督教教義裡抗拒,並造成現今基督教教理對此認知的束手無策。
「靈」之意涵
「靈」此字語源自拉丁語spiritus,德文是geist,但常被翻譯成「精神」。希伯來語ru’ach最能表達「靈」之涵意,是「氣息」的意思。「氣息」是最能表達原始「靈」的意涵,人類呼吸的經驗,讓人類自身體認使人活著的力量是「氣息」。有「氣息」的地方就有生命力,氣消了生命就結束。以希伯來人的信念來說,「靈」作為生命的力量,也是統合生命意義的核心因素,可說是生命「力量與意義的合一」所在,人依此而活。這是上帝創造人類之獨特記號,人類具有上帝的形像,上帝「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世記二章7節)。
「靈」作為生命氣息,却在古代的希臘哲學發展中,因著神秘主義與禁慾主義的趨勢結合,而將靈與肉分開,而使「靈」原來所含有的「生命力量」之意義消失。古典希臘哲學家柏拉圖(Plato 427-347B.C.) 可說是始作俑者,他的「理型世界」與「物質世界」之分隔,徹底導向了「靈」、「肉」分野。
柏拉圖認為這個世界的基本原形(archetype) 就是「理型世界」(world of Ideal),而「物質世界」(world of the material) 是依此複製(copy) 而成。由於感官世界處於流變,因此無法建立任何確切知識。物質世界由於會毀壞,而無永恆價值。物質也因為流動而傾向惡,無確切感。兩者居中的媒介就是「世界靈魂」(world of soul) ,而理型的世界,為靈魂本質所棲息。
「世界靈魂」是宇宙生機,自動自發,永恆不杇,是宇宙變化原動力,具有智慧、理智,而使宇宙萬物安排井然有序,各物各盡其職。在《費卓斯》 (Phaedrus)裡,柏拉圖說「世畀靈魂」如雙頭馬車,展開雙翼飛翔天界,與神明為伴:亦可降落人間,指導人性,認識永恆天界。
柏拉圖在Phaedrus談到靈魂墮落,他說靈魂就像兩頭駕馭的馬車,執鞭的駕駛為理性,一隻馬天生高貴有著善良意志;一隻馬為欲望,天生惡質。靈魂由理性駕馭來認知理型世界的真理及正義,進而能節制勝過地上欲望。然而,理性一旦失控就導致情欲氾濫,靈魂之翼殲滅落入凡塵,不得不依附笨重人之肉體而活。於是靈魂囚禁於肉體,受到世間種種欲念干擾,失去高貴理型之美。
柏拉圖在Philebus說人的靈魂是來自更美滿之世界靈魂。在Timaios柏拉圖論及神明將理性功能安置在靈魂當中,又把靈魂安置在身體之中。在Demiurgos又說,靈魂自動自發,引發一切在天空、陸地及海中生物,並賦予它們生命,靈魂也被安置在身體之內,表達出人的喜怒哀樂及欲求。
在Phaidon,柏拉圖說到蘇格拉底在獄中的最後一天是與學生論及死亡問題,他拒絕學生、朋友為他繳納贖金來重獲自由及被放逐。蘇格拉底不頤背叛他出生的雅典而決心飲毒赴死,與學生離別時談到靈魂不朽,靈魂獨立存在,不因肉體腐爛而衰亡,死亡時靈魂會從肉體解脫出來而永存不朽。為此,蘇格拉底勇敢喝下毒藥,盼望靈魂能從肉體得到解放。
在Gorgias,柏拉圖說靈魂如被欲念裝滿的瓶罐,又說靈魂好像漏水的罐,欲望永遠無法填滿,如同受到肉體情慾囚禁,永無滿足。柏拉圖說若要脫離肉體情慾不受污染,就必須回歸理型世界。回歸的方法是由學習來喚起、回憶理型世界(Learning is Recollection), 靈魂在既有的知識回憶理型世界相似事物,進而回歸理型世界。但他又認為只有哲學家才能立志抗拒情慾,鼓勵靈魂駕馭肉體,視死如歸。
在Republic柏拉圖說到眼睛是靈魂之窗,藉著眼睛的光亮叡智來看見真理。在Philebus又說靈魂好像一本書,在那本書裡由知覺喚起人的回憶,回憶理型世界。儘管如此,柏拉圖仍說:「我今生今世都無法確切知道靈魂的真正本質」。盼望就是「當靈魂受到愛的激勵,我就追求理型的世界。在塵世間重整我的道德,恢復我的雙翼,再度飛翔回到理型世界,與神明為伴。」了解柏拉圖的理型,大概就可了解受此影響的基督教神學是建構在這基礎上,如墮落與回歸。
一本流傳於三世紀初的《靈魂的闡釋》,引用了舊約與保羅書信,闡述基督徒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而是與這黑暗的世界統治者及邪惡的靈爭戰。此書描述了靈魂的墮落及解救,告誡蒙拯救之人應當過著禁欲生活,與肉體帶來的敗壞鬥爭,直到靈魂從肉體解脫得著全然的救贖。
第四世紀末的奧古斯汀在論《靈魂的大小》也說靈魂具有理性,用以管理身體。在論《三位一體》時,奧古斯汀又說人是理性的,由靈魂與肉體構成。在論《靈魂不朽》時,奧古斯汀說「身體因靈魂而存在,也因靈魂而有生命;靈魂給予身體形象,使之成為實體。」又說靈魂與肉體結合但不相混,靈魂為內部的人(homo interior),身體為外表的人(homo exterior),靈魂不會變成身體,身體也不會變成靈魂。
奧氏認為靈魂來自上帝,是上帝將「氣息」吹在人身上,人就成了有「靈魂」的人。但有「靈魂」的人因亞當墮落後,此「靈魂」就經由生育傳給後代子孫。因此,我們的靈魂在出生之前就受到污染,這就是原罪。就是亞當的肉體背叛了靈魂,致使後代受到牽連,且藉由肉體性欲來遺傳,於是人類沒有例外就此牽連於亞當的罪與罰。從此,靈魂己無力控管肉體,需經由聖洗來赦免我們與亞當過錯的連繫。然而原罪就算被赦免,肉體私欲仍在,於是直接禁止欲望的禁欲主義及脫離引起欲望之世界的修道主義盛行。
「靈」本是生命氣息,支撑生命活動之核心因素與力量。後來却在基督教早期教父奥古斯汀所發展的禁慾主義,及結合新柏拉圖主義的神秘思想而成「靈」、「肉」分離,造成「身體」之罪惡現實傾向與「靈魂」之救贖神秘思維。
「靈」與身、心的關係
歴史學家Laertius說當柏拉圖在其學院朗讀靈魂論時,學生紛紛離席,只有亞里斯多德聆聽到最後。難怪亞里斯多德會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亞氏基本上不同意柏拉圖的理型世界,他要的是一個真正可以去感官及認識的世界。因此,他將靈魂分三個現實層面加予解說:
1.營養的魂:生長力,動植物都有。
2.感覺的魂:感官能力,人、動物皆有。
3.理性的魂:分被動與主動。被動的魂是具有單純智能的高等動物。主動的魂指向具有理智及創造力的人類。
在此,「靈」以可以被認知的範疇來界定,同時也將靈肉結合,視為人的存在與本質同一,本質是生長能力,也是感官能力、更是理性能力,毫無神秘可言。靈魂依附於人的存有中而被認知。靈魂也是構成身體的活力,理智的創造力。所以當探討那構成存在因素的「生命力」或「本質」時,對柏拉圖而言是理型世界的靈魂,而亞理斯多德認為是建構身體的成長、感官、理性之能力。
形朔近代思想的笛卡兒(Decart)又進一步將形上學或哲學的「靈魂作用」,化簡為心理學上對外在事物認知的「心思作用」,認為心思作用是存有的本質,決定存在意義。心思從思想開始,以懷疑為開端,懷疑所有的一切;而唯一不能懷疑的就是「你在懷疑這件事不能懷疑」,由此才有笛卡兒之名言:「我思故我存在」。存在的決定性因素是心思。
英國經驗主義者洛克(Locke) 雖然反對笛卡兒的天賦心智,但仍認定心智是統合生命意義之所在,是由經驗而來,由心理習慣促成。在論《人類理解力》(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時,洛克主張所有觀念是由經驗而來。人出生時心思如同一張白紙,沒有染上任何觀念。白紙之所以塗上不同顏色是由經驗而來,而經驗引來更多經驗。從人頖對外在世界的「感官作用」(sensation),我們才能去「認知」(perception),進而形朔「觀念」(notion),再採取「行為動作」(action),這是感知反應的心理作用。難怪啟蒙大師伕爾泰讚譽洛克是當代最有智慧的人,「如同將身體解剖般的,將靈魂解剖呈現在我們眼前。」
弗洛依德(Sigmund Freud,1856-1939)晚期所發表的「人格理論」,可說是繼洛克後更進一步地解釋「觀念」、「思想」從何而來?如果說達爾文的進化論是用來解釋人類肉體的起源進化,那麼弗洛依德的人格論就是用來解釋人類思想的起源進化。弗氏以三個心理系統本我(the Id)、自我(the ego)及超我(the superego)來論述人格論,三個心理系統和諧就會快樂。
本我(the Id) 是人最原始的心理部門,人還沒有與外在世界接觸之前它己經存在,它不是經由後天經驗而來。本我是人先天的心理結構,是本能所在地,根源於肉體與生理組織,經由愛欲性的本能得以自我保存。因此,本我可說是最真實的我。
自我(the ego) 是人在外在刺激下不得不發展出來的另一個心理部門,但其最終的目的仍是滿足本我的需求。本我的原始活動形式是「反射」(reflex) ,如人遇到陽光時,反射作用就是自然閉上眼睛避免強烈光線刺激。然而諸多外來刺激或緊張並不是反射作用可消除,如肚子餓依反射作用是胃抽搐,但緊張並未消除,除非吃到食物。在吃到「可吃」的食物過程中,人發展依據「知覺」作用的第二心理部門自我。
弗氏在<本我與自我>書中說自我是本我的一部份,只不過這部份是因外在世界影響經由知覺改造而己。也就是說人對外來的刺激若沒有任何知覺活動,就不會發展自我出來。本我的本能若代表衝動,自我的知覺就是在於分辨。自我在知覺系統中代表著分辨的能力,其目的還是使人能適應外在世界,滿足自己需要。
本我的反射作用若是初步過程(primary process) ,自我的知覺作用就是第二過程(secondary process) ,隨著第二過程的發展,人的知覺、思想及記憶就愈複雜精密。最終人就能分辨主觀的想像世界及客觀的真實世界,人不能再一廂情願地將願望當作事實,也更有智慧能力去控制本我的衝動,甚至在外在的環境中獲得更實際的滿足。
超我(the superego) 是人格系統中的道德部門,就以人肚子餓來說,不只是知覺作用分辨何者可吃、何者不可外,也要認知人是否以合理或道德的方式(用錢買)來取得食物。然而,這樣的理想自我是如何形成呢?弗氏認為超我是人在後天經驗中所接觸的權威如父母、老師、社會等內化而來,其中父母影響最大。超我可說是外在權威內在化於人的結果,它也可說是「良心」作用。用於消極超我會自我責備,用於積極超我是自我的理想給予鼓勵。
可惜的是,現今的基督教神學對自啟蒙運動以來以一元「心智」理解生命力的看法,可說是無力抗拒;而且最糟糕的方法就是退回古典靈魂與肉體二元分離的觀點來加予對抗。這樣對抗的結局是可想而知。從此,較容易把握的「心思作用」就取代了「靈魂作用」,而「靈魂」為了自身存在的意義只好再退居古典靈肉的二元論來作防衞。到此,不管是古典的靈魂論或近代的心思說,都失落了靈魂作為「生命氣息」及「力量與意義之合一」的原本認知。
「心智」(mind)這個詞語雖然不能代替「靈」(spirit),但它在生命的教理中持有根本的作用,表示著對生命存有的意識作用,意識自身及與環境的關係。它包含著知覺、認知、智性和意向。「心智」在構造上被認為是由「理性」所決定。而現代人喜愛且常用的「精神」一詞,也無法全然代替「靈」的理解。「精神」就其意涵而言,是單純指向事物本身所顯示出來的本質特色而己。
然而「靈」的意義包含著「心智」、「精神」,但又超越它們。「靈」同時包含著「愛」、「熱情」及「想像力」。沒有愛,心智的思想是空洞的;沒有熱情,精神的顯示就缺乏動力;沒有想像力,心智與精神的活動就停格在歷史平面,無法與永恆事物接軌。「靈」是具有統合生命意義之生命力的象徵,是生命氣息存活的核心力量。
人們對自身及事物的認知,因著「靈」参與了心思及理智,而使心思可以向著永恆意義來開放,理智可以朝向終極真理來探索,使對事物的認知匯集了外在實體與內涵本質的全然了解。人們對自身價值的洞悉,因著「靈」参與了身體與生命的成長,而使自己人格的統整更加健全而懂得調適節制。人們對自已的行為取向,因著「靈」参與了決擇的意志,而使認知與行為更具倫理性與終極性來達成「知行合一」。人們對生活週遭事物的遭遇,因著「靈」所散發出的「愛」,而衍生關懷之情。在此,「靈」的意涵可理解為生命「力量與意義合一」之核心基礎象徵。
「靈」與「聖靈」
「聖靈」此概念,長久以來在基督教的神學論述,不是趨於神秘,就是避而不論。「靈」若是個人生命力量與意義之統合,聖靈就應理解為此「個人生命力量與意義之統合」之動力根源。在此,基督教的墮落學說,有關「罪」的看法才不會淪落於神秘的「魔鬼」引誘及情慾氾濫,導致壓抑本性之「靈」、「肉」分離。
這樣的神學理解可避免二種極端:一是壓抑本性成為靈肉二元分離;另一是替本性找到社會或心理的解脫,將深植於自我中心本質性的罪感,化簡為社會或心理制約下的不良行為,又賦予樂觀想法,以為改善社會或心理環境,人就有可能變好。
可惜,基督教神學對人的本性缺乏深度神學論述。如果有,只是回到古時希臘二元思想,簡化為靈、肉分離,飽受原罪支配。另一方面,受現代知識影響的神學洞察,只將罪果歸究於因果關係。假設某種社會或心理的先決條件,是使行為無可避免之主因,完全與本性毫無關聯。人性深度分析沒有,留下的是迷失於一大堆佐證數據及統計資料的人類自己。
基督教神學如果提不出有關「靈性」於生活之整全及統合之獨特見解,「靈性」之含意只有跟在古代(靈、肉)及現代想法(社會、心理因素)的背後加加減減,了無生趣。每一個自我發展的個體,隱含著一個無法避免的試探,就是肯定自己、否定他/她人。基督教神學必須指出,此無法避免的試探,才使人的本性失落本性的根源(罪因),也才形成現今朦朧難解的罪果現實。
受希臘靈、肉二元影響的基督教神學,很長時間因著肉體情慾的罪感而發展了基督教禁慾主義,以消滅肉體情慾本性,好讓靈魂得救。把本性慾望簡化為罪的根源,是基督教神學一大敗筆,結果創世記「墮落故事」中「像上帝一樣的慾望」之無限渴求沒有受到正視;反而;「墮落故事」在本性的慾望支配及魔鬼的引誘大作文章。
「靈」在希臘二元主義的悲觀宿命及近代人文思想的樂觀傾向,均無法提出一套生命力量與意義統合的獨特見解。對人類行為向善的樂觀想法,均須再從人頖「自由意志」之枷鎖給予平衡。使徒保羅親身體會此種困境,才有「我真是苦啊!」(羅馬七章:24),又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馬七章:19) 同樣,羅馬詩人奥維德( Ovid )也有相同感慨:「我看到好,讚美它;但總是跟著壞走」。
在此,基督教神學必須提出「聖靈」與生命相關之見解。「靈」若是人們「生命與意義之統合力量」,「聖靈」就必須是此「生命與意義之統合力量」之根源,導引人們的生命意義於生命根源,由此體驗生命之作用力(靈) 可與生命本質之根底(聖靈) 和好,重新賦予自己生存之新意義,經歷使徒保羅所親身體驗之「新造之人」。
總結來說,「靈」引導人們體察自己是精神性動物,統合「生命力量與生命意義」的整體發展。藉由它人們不只在生理、情感、智識發展自己,也可展現個體和其它萬事萬物深刻連結,使個體對生命的整體性和獨立性有更深沉的歷練,體悟『創造』的豐富感,及驚豔於各種不同的生命妙處,展現日復一日對生命價值之領悟,並在「敬畏永恆」、「主體價值」、「萬物連結」、「愛與關懷」、「人格統整」、「情緒表達」到「知行合一」等等來引發活力,實踐個人生命意義。
2017.11.06
近年來台灣教會類似小宗派(the sect)活動的「靈恩運動」方興未艾,已在台灣教會內部掀起浪潮,衝擊個個阻滯不進的主流教會。以宗教社會學來說,小宗派運動原本就是針對已僵化的制度化教會(the church)的一種反動。當主流教會愈來愈形式化、愈來愈忙於人事組織及內部權力運作、愈來愈讓人覺得與原先的宗教理想背離時,不滿教會制度化的小派運動就會興起。以目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內部兩極化的「靈恩運動」與「街頭運動」來說,在某個程度皆是對已形式化的「長」、「老」教會的一種反動,雖然靈恩運動看似比較注重個人內在的生命革新,而街頭運動看似比較注重社會結構的外在改變。
法國社會批判學家戴布雷(Regis Debray)對現今資本主義的活動有深入批判。他認為資本主義社會一味地追求物質生活,其帶來的結果將是精神層面的空虛與庸俗;而精神生活的空虛與庸俗,常常就在「宗教」和「民族」的二種狂熱中彌補呈現出來。若以戴布雷的警語作為忠告,台灣教會的靈恩運動、或街頭運動,其實都急需一種神學反省來作為自身運動的解析,免於其最後的走向是「宗教狂熱」或「民族情緒」的發洩而己。
靈恩運動省思
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照新約聖經看法是來自聖靈的恩賜(charism)活動。換句話說,聖靈是主角,靈恩運動的任何形式皆是因聖靈活動而有的「相對」結果。因此,聖靈是主,靈恩運動的任何形式是客,是由上帝的活力(vitality)所主導,而地上有形的教會及可見的任何宗教形式(forms),均無法宣稱其已全然具有(或據有)此主動性的上主聖靈恩賜。這是認識靈恩運動的前題。任何靈恩運動若染上「絕對性」的宣稱,本末倒置地將聖靈的主導性置於其形式的支配下,將有反客為主或喧賓奪主、自以為是的危險。
台灣教會內部的靈恩運動方式,若與西方新教運動的敬虔主義比較起來,是較缺乏神學思想及有偏向個人主義情緒化的質素。目前台灣教會內部的靈恩運動模式可分析如下:
問題:個人的宗教信仰活力在一個講求功利及注重物質的社會情境,其信仰活力容易在功利價值及周遭媒體宣傳(為物質而活)渲染下,消滅殆盡。而其所屬的制度化教會,只徒見崇拜形式,無法提供出路。
轉移:借用外來的某種宗教奮興活動,來刺激熱絡不起的信仰活力;而任何外來宗教奮興活動,皆被簡化為只是一種單純的內在能力。因此,所有靈恩運動皆有忽視或簡化外在現實問題的傾向。由此,宗教奮興活動,只要能彌補個人在功利社會中所遭受的挫折感即可。
方式:目前最有效力的外來奮興活動,是指向韓國及美洲大陸的某些具有特質(信徒多)的靈恩方式或敬拜讚美。
街頭運動省思
街頭運動是小派運動中的急進主義,它不只是對制度化由上而下的教會結構有所反動,對整體社會結構的偏差也提出批判。然台灣教會的街頭運動若與第三世界的急進主義或與拉美解放神學比較起來,我們似乎缺乏一種社會福音的神學思考和有偏向族群情緒的質素。
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街頭運動為例來說,其社會運動必須先探討一個中心問題:即我們是因為「台灣人」此族群的認同,才反對所有傾向中國的政權體系;或是我們內部誠然已建構一種社會福音理念,並由此反對所有不公義形式,包括自己、及自己所認同的族群政黨。這意謂著「台灣人情緒」與「社會福音理念」有所不同,差別即在於「族群情緒」只區別「敵我」;而社會福音神學是一種信念,即致力於反對所有不公義形式的同時,也要求自己活在這樣的信念中。
因此,台灣教會的街頭運動,若與拉丁美洲解放神學比較起來,是急需建立一個社會福音的神學信念,並由此神學信念來作為實踐的理論反省。目前台灣教會內部的街頭運動模式可分析如下:
問題:由社會結構衍生的社會政治議題,如台灣前途的抉擇等等,基督徒及其所依附的族群教會,常與族群所服膺的政治價值一致。導致個人的政治抉擇相當程度受族群教會及族群團體的價值觀所影響,如台語教會較傾向台獨,北京話(所謂國語)教會較傾向統一等等。
轉移:將個人所服膺的族群教會的政治意識型態,轉化為運動的活力,由於缺乏整體社會公義的福音思考,其走向是會受到濃厚的族群情緒所引導。
方式:強調意義是由行動來帶領實踐,然而一次又一次由街頭運動訴求所達不成效果的挫折感,是有逐漸地把追求公義的改革熱情消耗殆盡,而留下挫折下更多族群情緒的不滿累積。
「中央─邊陲」反省靈恩運動
「中央─邊陲」是馬克思主義所引用來批判「已開發國家」和「未開發國家」間的倚存關係。在此倚存關係中,邊陲地帶的人們不能自主,誠然服務中央地帶的人們需求而活,這無疑是個悲劇。舊約聖經的耶路撒冷「聖殿中心」論,使耶路撒冷外的地方及人們成了邊陲,必須前往「朝聖」,信仰才有意義。聖殿的毁壞破除了對中心的依存,也破除了對祭司中保的依存;如同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教宗制度的改變破除了中保的依存,個人在其所在、由其所信皆可找到人與上帝關係的生命定點,每個人皆是中心,誰也不是邊陲。
然而,目前台灣的靈恩運動最不可思議的,是在重覆這樣的「中央一一邊陲」的悲劇性。整群人馬不是往韓國朝聖(靈恩運動的中央地帶),就是遠來的和尚才會唸經、培靈。而且坦白說,中央地帶所帶來的價值鼓吹往往不但不能為邊陲人們帶來意義,反而摧毁邊陲人們在自己土地與文化上的自我信仰認同。由此,我們的教會成了邊陲的教會,每次的講員不是韓國來的,就是美洲來的;自己的信仰不是在其所在、由其所信找到自己與上帝關係的生命定點,是經由別人才能定向,這無疑也是台灣教會信仰上的悲劇。
靈恩運動與街頭運動的整合
另外,社會福音的神學信念是在於整合理論與應用的實踐(praxis)問題。這並不是說台灣教會目前的街頭運動皆無神學理論,而是盼望更能鼓舞從神學理論中所能得知的行動運用。巴西教育家保羅.費爾利(Paulo Freire)認為「行動」(action)與「實踐」(praxis)有所不同。簡單的行動意謂著是不經「回應」(reflection)的一種衝動,這是無法達成改換社會結構的目的,唯有經過「回應」,然後再「行動」,此「實踐」才有可能促成改革成功。所以「實踐」(praxis)是理論與行動的聯合一致。台灣教會的社會運動急需發展一個更能深入社會批判的福音神學,使基督徒在行動中,體會信仰與實踐的結合。
耶穌的靈恩運動與街頭運動就是如此,不只帶來人心的改變,也喚起社會公義的實踐,且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奉獻結合兩者,更在復活的大能中引向耶穌親自向人們所宣告的「上帝國來臨」: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四章16-19)
禧年可能是源自古代以色列社會對某種抵押問題或破產的處理方式,據舊約利未記廿五章所記載,除了土地七年休耕一年為安息年外,每逢七個安息年,也就是第五十年的時候稱為禧年(Jubilee),社會再來一次財產的重新分配,以防止上帝的子民產生貧富懸殊的差距現象。
因此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福音環繞著二個主題:第一個主題是有關人類社會關係的重組,這是延續舊約對禧年,財物重新分配的了解;第二個主題是有關人類心靈關係的重組,這就是耶穌所強調的「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也就是說人若沒有在心靈上與上帝重新建立關係,上述所言的社會關係重組是不太可能、力不從心。
靈恩運動的神學意涵
那麼聖靈降臨與耶穌的上帝國福音運動又有何關連呢?或許我們應該先思考聖靈為何降臨?耶穌在世時曾應許我們祂若離去,將差遣保惠師(聖靈)前來,所以聖靈應該是「看不見的耶穌」再臨到基督徒的中間,鼓舞基督徒有活力繼續著耶穌基督未完成的上帝國福音運動,而且聖靈也會在歴史中與教會及基督徒同工來完成此偉大使命。
使徒行傳第二章詳述聖靈降臨時的情形,第5節記載有住在外邦的虔誠猶太人前來耶路撒冷過節,聽見門徒在聖靈降臨後用他/她們的語言談論上帝拯救的大事。在此段記事中,有的人是過於強調聖靈降臨後的方言使用,忘了方言使用的最終目的是要「談論上帝拯救的大事」。而住在外邦所謂虔誠的猶太人,即被擄的猶太人後代,仍虔誠地等候「彌賽亞」或「上帝國」的來臨。這些被擄的後代,在聖靈降臨後,聆聽到福音的信息,終於明白耶穌基督就是他/她們代代虔誠等候的彌賽亞,而祂所帶來上帝國來臨的宣告,終使「受擄的得著釋放」。
聖靈降臨時也有神蹟奇事發生,這是上帝國臨在的記號:「瞎眼的得看見」。所以要緊的不是神蹟醫治本身,要緊的是這些神蹟醫治背後所象徵的意義是什麼?它是「上帝國臨在」的表徵,這也是今天很多重視神醫佈道的人們所忽略的地方,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另外,聖靈降臨後初代教會建立,它真的致力於「傳福音給貧窮人」,初期羅馬教會就曾供養眾多的貧者及孤兒寡婦,真是貧窮者有福音可聽。
最後,聖靈降臨後的最大意義就在於使徒行傳二章最後所記述的:「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44-45節)這就是「禧年精神」,不必再等待「五十年」才一次的財物重新分配,現在就可以開始過著有「禧年精神」分享的基督徒生活。簡言之,聖靈降臨的最大意義就是鼓舞基督徒繼續耶穌基督未完成的上帝國福音運動,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報告被擄的將得著釋放,受壓制的將得著自由,眼瞎的將看見,而上帝國的「禧年」分享將在基督徒的團體生活中來實踐。
後記
靈恩運動與街頭運動既屬小派運動,兩者一定可在某種反抗精神中整合,試觀初代教會的聖靈降臨,使徒們除了行神蹟,引領多人信主外,最後的基督徒團契是走向類似「社會理想」的凡物公用。今日的靈恩運動若能落實在初代教會基督徒團契的社會理想,必能與街頭所訴求的社會公義不謀而合,由此兩者相互補全,使教會全然走向不只強調罪的內心的改變,也強調不公義社會的結構更換。
85陳主顯、林文哲和其他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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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7
耶穌基督所宣揚的福音,最核心的信息就是「上帝國的來臨」及「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馬太四章17節)那麼上帝國的意涵又是什麼呢?簡言之就是因著「聖靈」的感化及改變,而使人們願意臣服於「上帝的主權」。因此,上帝國是一個歷史進程及見證,含蓋過去、現在及未來。過往已有諸多聖徒,因聖靈感動活在上帝國中;上帝國在我們現今基督徒心裡,也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及日日依耶穌所教導的主禱文來祈求未來:「願你的國降臨,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天上」(馬太六章10節)。
耶穌出來傳道,在拿撒勒會堂引用先知以賽亞所宣告的「禧年」來臨,是上帝國內涵的最佳詮釋。耶穌宣告說: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
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
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
禧年可能源自古代以色列社會對某種抵押問題或破產的處理辦法,據舊約利未記廿五章所記載,除了土地七年休耕一年稱安息年外,每逢七個安息年,也就是第五十年時稱為禧年(Jubilee)。舊約學者認為這是社會再次的財產重新分配,以防上帝子民因貧富懸殊而犯罪受苦。
耶穌時代希律掌權的巴勒斯坦人口大約有二百五十萬,其中可能有十萬人居住在耶路撒冷。雖然人民大多數是耕種土地及養飼家畜的農民,但摩西所遺留下來的安息年,每七年讓土地休息一年的誡律仍然遵守著。當時金融運用規模不大,而耶路撒冷聖殿本身就是國家銀行,所以在希勒爾(Hillel)當以色列公會主席(公元前三O年)之前,猶大地區的人們仍然遵守著每七年豁免債務一次。後來可能出於希律王的壓力,希勒爾才把這申命記所要求的豁免債務的律法廢除。
耶穌在拿撒勒會堂所宣告的「禧年」,是延續舊約以賽亞先知所宣揚的「彌賽亞」信息而來,呈現以色列人在被擄巴比倫的壓迫中的未來解放期盼。雖然禧年信息取自以賽亞六十一章1-2節,但耶穌卻有意刪去六十一章2節中以色列人所期盼的「上帝報仇的日子」的仇恨意識,更進一步耶穌所宣告的禧年,非但不是消滅外邦敵人的報復,且是邀請他/她們共享上帝國的恩典筵席。
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福音,其帶來的禧年信息,不但與社會的平等及關係重組有關;也針對種族自我主義的批判而來。這全然是上帝恩典的工作,由「聖靈臨在」人們的身上以致能够完成。這也就是耶穌所宣告的:「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的「悔改意涵」,不只涉及個人心靈的意願改變,也全然指向以色列人「上帝報仇日子」此歷史意識之集體心靈改造。
出埃及歷史意識
「歷史意識」(historical consciousness)意謂人們的內在心靈在面對外在社會變遷中的「自我定位」及「自我認同」,並由此解釋「自我存在」之源由。以色列人的歷史意識可溯源於祖先的「出埃及事件」。以色列先祖的出埃及是一個「被壓迫者」尋求解放的典型,不只尋求壓迫與被壓迫者之間的公義修復,也尋求一個更具未來性的社會平等理想。
以色列人的出埃及運動,在上帝所揀選僕人摩西的引領下,凡認同耶和華宗教信仰藉著十誡所揭示的一個平等社會理想,皆可加入反抗壓迫者埃及法老的行列。這個運動從出埃及,曠野到迦南,並在後來建立「以色列國家」認同(nation identity),融合了不同被壓迫的族群如希伯來人、米甸人、亞蘭人、阿皮魯人(Apiru)及迦南原住民等等。
以色列人的國家認同是如何形成?其實在「西乃之約」的中心十誡,我們看到二個部份:一是第一誡到第四誡的「耶和華信仰」認同;另一是第五誡到第十誡的「平等社會理想」認同。這些被壓迫的族群們,因為有「社會平等契約」(五誡到十誡)的保證,大家才願意形成一個以色列國家的共同認同,然後藉著先知們的奮鬥宣揚,讓這些不同的族群漸漸體會「社會平等契約」是建基於希伯來人的「耶和華宗教信念」(一誡到四誡),由此衍生一個以耶和華信仰為中心的「平等主義團體」(Yahwistic Egalitarian Community),到最後的以色列國家認同。
說來,以色列人是先有「社會平等契約」才有「新國家認同」的可能,也就是因著社會平等契約的保證,經歷過被壓迫的各族群才願意融合成為一個新國家。然後經由先知們的努力宣揚,使以色列新國家的人民認知到「社會平等契約」(五誡到十誡)的根源是立基於「耶和華宗教信念」(一誡到十誡),進而信仰耶和華上帝為拯救他(她)們出埃及及建立國家的精神動力,並由此衍生歷史意識之認同。
以色列新國家的形成對現今推行「1領1新倍加運動」的台灣教會應有啟示才對。我們有「族群問題」,有「國家認同」問題,除非台灣教會致力於族群間「社會平等契約」的建造,才有可能衍生「台灣」新國家的認同,像所有出埃及的各族群及迦南原住民,願意在社會平等的保障下成為一個新國家,被人稱為「以色列人」或「台灣人」。
社會平等契約或上帝報仇日子
以色列人國家後來會分裂為南、北國,肇因於社會平等契約的失落。面對外來非利士人的侵犯,以色列民強求先知撒母耳立王防備。王朝的建立本是守護人民及國家,後來卻窮兵黷武,征戰不停。擅於作戰的法國統師拿破崙就曾說戰爭第一要錢,第二要錢,第三也是要錢。錢從那裡來呢?不外是加重納稅。結果導致後來國家分裂,社會平等契約破壞,南、北國各行其是。北以色列先知阿摩司批判北國人民生活奢華,喝酒作樂,整個社會富人欺壓窮人且敬奉伯特利牛犢為神。阿摩司深願北國以色列「帷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南偤大先知彌迦也指出南偤大國內的動盪不安,先知們所宣稱的平安是假象,甚至整個國家宗教的祭司們是在侵佔人民財物,如同啃「羊」的假牧者。彌迦祈求說:「世人那,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雖然偤大國滅亡導致聖殿被毀,人民被擄的傷痛遭遇,但也因著聖殿毀壞而使偤太信仰起了變化。前所建置的聖殿中心主義己被拆毀,被擄以色列人必須在遷移的外地找到上帝是超越時空的歷史主宰,由此「會堂」取代了「聖殿」,中心主義的聖殿既被拆毀,原被視為邊緣的地區,各個漸被賦予中心意義。另外,隨著聖殿的毀壞,祭司獻祭的角色漸由經學士、文士所取代。宗教功能不再停留於靜態的敬拜禮儀,宗教人員必須以「上主話語」來撫慰遭遇苦難的百姓,研讀上主律法的經學師就漸漸取代了著重禮儀的祭司功能。
偤太人被擄七十年後,被新興起的波斯帝國下詔可以回鄉,允許偤太人在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並於主前516年完工,即所謂「第二聖殿時期」(The Second Temple)。主前458年祭司以斯拉再率1500人由巴比倫返鄉,主前446年尼希米也返鄉,到此聖殿服事又漸進完備,建立更加嚴格的偤太教規,禁止與外族通婚,進行嚴厲的排他主義。舊約智慧文學的路得記正是此排他主義,與外族通婚導致悲慘下場的最好寫照。問題是,偤太人受上帝懲罰的被擄苦難,是被擄前先知們所呼籥的失落「社會平等契約」的結果,或是被擄後回鄉重建聖殿這些祭司或文士們所反省「與外族通婚」。以色列人苦難源由若來自違犯種族純淨理想,而非社會平等理想的話,那就自然導致彌賽亞的再臨盼望是「上帝報仇日子」。
彌賽亞拯救期盼
舊約以賽亞先知,在以色列人被擄期間對猶太民族提出救世主彌賽亞的思想。彌賽亞的解放工作是終止以色列人在政治及種族上的被壓迫,同時彌賽亞也將帶領他/她們建立一個無戰爭、無壓迫及沒有貧窮的上帝國度。
這樣的思想在主前165年完成的但以理書再度出現,書中鼓舞以色列人起來反抗敘利亞王Antiochus Epiphanes的強暴統治。於主前170年間完成的以諾書(Book of Enoch)也是一樣,認為彌賽亞的拯救即將來臨,人們將脫離撒但的束縛(指Epiphanes王朝),建立上帝的國度在地上。另外,於主前150年代表猶太教守護者的女預言家們所出版的西比耐預言集(Sibylline oracles),也強調彌賽亞的解放,驅逐異教徒,建立耶路撒冷,土地平均分配,消除貧窮,所有人類接受上帝與摩西律法,過著和平幸福日子。這些書籍的鼓舞後來促成以色列的馬加比(Simon Maccabee)武力革命運動成功,並於主前143年獨立,建立「猶太第二共
和國」(Second Jewish Commonwealth),直到主前63年才被羅馬龐培軍團所毀滅。
馬加比革命成功時,光榮地騎馬進入耶路撒冷,全城的人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和散那!奉主名來的必得稱讚!」然後進入聖殿,潔淨已被玷污的聖殿。想想不到二百年後,耶穌不也同樣被人期許作為革命的先鋒嗎?難怪跟隨耶穌的門徒有諸多革命黨徒;難怪耶穌騎驢入耶穌撒冷時,民眾也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難怪耶穌被釘十字架不能滿足門徒及眾人的革命期待時,大家皆失望地四處流竄。那麼,耶穌在世所宣揚的上帝國又有什麼不同意涵呢?耶穌要帶領人們「出埃及」,這與以色列人從歷史意識中衍生所期待的「出埃及」又有何不同呢?這與「聖靈臨在」又有何神學關聯呢?促成上帝國的來臨,又是以何種方式進行呢?
耶穌時代的撒都該及祭司可說是羅馬統治下的既得利益者,這些人與羅馬合作都來不及了,還談什麼反抗。連從馬加比革命時所衍生帶有反抗異族統治意識的法利賽人也失去原有理想,只寄望於肉體與靈魂的不死來作為慰藉。倒是另一叫愛色尼派(Essenes此字源自沐浴Chasidim而來)的人們,較有反抗意識,這些人抗拒主流文化,到死海西方沙漠綠洲的Egadi去開墾耕作,過著共產方式的生活,並期待彌賽亞的來臨,來建立一個共產主義人人平等的地上上帝國。愛色尼派雖有反抗意識,但他(她)們是和平主義者。他(她)們拒絕製造兵器,不過在主後70年的以色列人革命中,當羅馬軍隊攻打耶路撒冷聖殿時,這些人卻加入防衛戰鬥,且幾乎全部戰死。
主前164年馬加比家族革命成功,從敘利亞奪回耶路撒冷並建立哈斯摩尼(Hasmonaean)王朝,然而不到一百年,最後王朝卻鬧出Hyrcanus與Aristobulus兩兄弟爭位,直到主前63年羅馬龐培征服耶路撒冷後才霸黜Aristobulus,任命Hyrcanus擔任大祭司並可組成自治公會。然而在羅馬的軍事統治下,貧窮的農民因著稅務重,有的淪為奴隸,有的不得不成為強盜(lestai)
當時一位改信偤太教的以東人貴族安提帕特二世(Antipater II) ,因在羅馬凱撒與龐培的內戰中選對邊,而於主前48年凱撒賜他為羅馬公民,並由他統治偤太地區。主前37年安提帕特二世委任自己兩個兒子法賽爾(Phasael)出任耶城總督及15歲的希律(Herod)出任加利利總督。這位希律也就是耶穌出生時的大希律王。
主前40年被霸黜的Aristobulus叛變並攻陷耶城,耶城總督希律兄長法賽爾在獄中自盡,大祭司Hyrcanus被弄到殘廢,而按照偤太律法他就不能再擔任大祭司職份。主前37年希律率羅馬大軍將哈斯摩尼王朝掃除,由此希律就被羅馬人賜封為「偤太人的王」(King of the Jews)。為了鞏固勢力, 希律娶了哈斯摩尼王朝的瑪麗娜(Mariamne)為妻,後又將她、她的母親及他的妻舅當時哈斯摩尼王室的最後一個男丁全部殺害,哈斯摩尼王朝從此結束。希律王登基後為了永絕後患也屠殺偤太公會成員,撒換聖殿祭司。
希律當加利利總督時,加利利一位自稱彌賽亞的強盜頭子希西家(Hezekiah the bandit chief) ,為爭取偤太人的自由起來反抗。當Aristobulus被羅馬人囚禁毒死後,他將Aristobulus殘留在加利利的軍隊聚集,開始在加利利的山間與羅馬及敘利亞軍隊進行游擊戰。為了討好羅馬人,希律王擅自攻打希西家,將他俘虜斬首,也殺了眾多他的追隨者。當然希律的所為,為日後加利利人及偤太激進者所憤怒厭惡。
為了緩和偤太人的憎恨及討好羅馬人,希律(大希律王)在位時大興土木,興建劇院、競技場,並在耶路撒冷興建王宮和修建聖殿,甚至為得民心實行減稅。重建的聖殿為討好羅馬也在聖殿正門放一座羅馬金鷹,而大祭司每天也要二次為「神子」奧古斯都獻祭。晚年的希律面對十個太太和兒子們的繼承問題,六次更改遺囑,死前的五天也將自己的大兒子殺害。難怪連羅馬皇帝奧古斯都說:「我寧可當希律養的豬,也不願當他兒子」。
主前4年希律過世,希律死前的第五份遺囑本是傳位給第四位太太的兒子安提帕(Antipas) 當偤太人的王,然第六份遺囑卻改由同是第四位太太的另一兒子亞基老繼位。安提帕則任加利利分封的王。另外五太太的兒子腓力(Philip)則作以士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安提帕因作不成猶太人的王而上告羅馬與兄弟爭位,最後仍被羅馬皇帝駁回,只承認他為「加利利分封的王」。
主前6年,敘利亞總督為了徵稅結合大祭司Joazar普查偤太地區,以利課稅,這引來偤太人更大的不滿。主前4年,加利利人希西家兒子偤大(Judas the Gaulonite)與一位法利賽Zaddok組成狂熱派奮銳黨,攻擊加利利首府塞佛里斯(Sepphoris),取得王室軍械後與羅馬軍隊進行游擊戰,並以上帝之正義懲罰效忠羅馬的偤太貴族。最後,羅馬軍隊進軍塞佛里斯,城內男子全被殺死,婦女小孩為奴,2千名叛軍被釘十字架,城市被放火夷為平地。日後,希律、安提帕重建此城,也許長大後的耶穌也可能來此城市參與建造工程,親自體會按日計酬工人之勞苦。
主後6年,統治耶路撒冷的亞基老因為他的政策苛刻,而遭羅馬罷黜流放高廬。從此偤大地區變為羅馬的管治區,由羅馬派任的總督管轄,其中我們最熟悉的就是主後26年任第五任總督的本丟彼拉多。彼拉多任總督時,曾利用大祭司該亞法,將數千名偤太人釘十字架,並在主後33年將拿撒勒人上帝的兒子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主後33年,一群撒瑪利亞人自稱在基利心山找到摩西埋藏的聖杯,而遭'彼拉多殺害,由此彼拉多被召回羅馬,流放高盧。說來,羅馬派駐猶大的總督不是無能就是貪財,這更加深猶太人的仇恨。最後一個總督弗羅如(Florus,64-66)還從聖殿榨取一筆財富,導致猶太人起來反抗,且又被殺了三千六百人。由此擴大為革命,導致主後70年羅馬人攻佔耶路撒冷,屠殺了二萬猶太人,從此,猶太亡國。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的生平事蹟,約瑟夫本是一位祭司,在羅馬軍隊攻擊巴勒斯坦時,三十歲的他奉革命派之令防守加利利的Jotopata城,抵抗羅馬軍隊圍城,戰到最後約瑟夫棄城投降,由於羅馬Vespasian將軍對他有好感,而釋放他且聘他為顧問。後來提多將軍(Titus, AD.40-81)圍攻耶路撒冷時,曾請約瑟夫前去籲請城內被圍的人投降,但被猶太人罵為賣國賊,猶太人誓死抵抗,因此犧牲慘烈,在圍城五個月中,有十一萬六千人餓死,最後聖殿仍被羅馬軍隊攻陷。
儘管武力抗爭是被壓迫者對付壓迫者天經地義的方式,我們也要試圖探討在猶太人的抗爭事蹟中,非暴力的意涵又是什麼?引自猶大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的記載,當猶大總督彼拉多在夜晚把畫有該撒國王肖像的旗子帶入耶路撒城時,成群猶太人步行到該撒利亞彼拉多那裡,一連數天的陳情,請求撤走這些旗子。到了第六天,彼拉多已不耐煩,命令軍隊把陳情的人團團圍住,要他(她)們立刻返家,不然就處死,結果當時陳情的猶太人採取非暴力的方式繼續抗拒,且把頭部擺出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彼拉多被陳情民眾堅定信念所震驚,最後不得不撒走那些肖像軍旗。這是少之又少猶太人非暴力抗爭成功的例子。
另外一件非暴力抗拒成功的例子是猶太人拒絕在聖殿前拜羅馬皇帝Gaius Caligula的雕像。當Caligula強迫猶太人拜他時,猶太人的反應是發動總罷工抗拒,且為期一個月之久,最後所幸羅馬皇帝Caligula死了,才免去一場不知如何收拾的危局。不過,猶太人以非暴力的方式拒絕偶像崇拜的勇氣,將在被壓迫者尋求解放的方式中,提供另一種不同的選擇。
這樣看來,猶太人雖然有彌賽亞來臨的期待,但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已漸淡忘,不得不屈服於現實或逃避現實如同法利賽人。有的雖然強烈期待上帝國來臨,但其方式是和平的社會主義論調,如同愛色尼派。有的主張革命,以促成上帝國的來臨,這是奮銳黨,而耶穌的門徒中仍舊有不少人是屬此組織。當然也有像約瑟夫這種人存活下來,來作歷史的見證,一來可彌補被罵為叛國賊的愧疚,二來可為猶太人的革命事蹟留下轟轟烈烈的一頁歷史見證,來彌補被罵為叛國賊或猶奸的良心愧疚。
那麼,耶穌的態度又是如何呢?Yoder認為耶穌的生涯及祂所宣稱上帝國的福音,並不是教導人逃避政治性的抉擇;反而是教導人如何採取社會、政治與倫理方面的立場。Yoder進一步說,這個立場是絕對的和平主義者,耶穌一點也不希望以舊制度下所厭惡的武力,來達成新社會的目的。
Yoder認為在耶穌的生涯中,至少有三次機會可使用武力來達成上帝國的統治,第一次是在加利利地區使五千人吃飽時,這麼多人聚集,且從耶穌身上得到滿足的印證,絕對是革命的大好時機,然耶穌卻沒有這樣做。第二次是進入耶路撒冷潔淨聖殿時,耶穌的義舉震憾跟隨祂的人群,只要耶穌令聲一響,革命似乎可達成的。而第三次的機會是在客西馬尼園,彼得的刀已經出鞘,剩下的就是耶穌的默許,然耶穌也沒有採取武力的立場。對耶穌來說,上帝國的革命已在聖靈降臨的應許中進行,已經以十二個門徒為中心的一個教會實體組織在進行,這也是新制度及新生活對舊制度及舊生活方式解放的挑戰,而唯一在聖靈感召下身歷其境的人才能了解這種革命性的福音見解。
聖靈臨在的神學意涵
那麼聖靈降臨與耶穌的上帝國福音運動又有何關連呢?或許我們應該先思考聖靈為何降臨?耶穌在世時曾應許我們祂若離去,將差遣保惠師(聖靈)前來,所以聖靈應該是「看不見的耶穌」再臨到基督徒的中間,鼓舞基督徒有活力繼續著耶穌基督未完成的上帝國福音運動,而且聖靈也會在歴史中與教會及基督徒同工來完成此偉大使命。
使徒行傳第二章詳述聖靈降臨時的情形,第5節記載有住在外邦的虔誠猶太人前來耶路撒冷過節,聽見門徒在聖靈降臨後用他/她們的語言談論上帝拯救的大事。在此段記事中,有的人是過於強調聖靈降臨後的方言使用,忘了方言使用的最終目的是要「談論上帝拯救的大事」。而住在外邦所謂虔誠的猶太人,即被擄的猶太人後代,仍虔誠地等候「彌賽亞」或「上帝國」的來臨。這些被擄的後代,在聖靈降臨後,聆聽到福音的信息,終於明白耶穌基督就是他/她們代代虔誠等候的彌賽亞,而祂所帶來上帝國來臨的宣告,終使「受擄的得著釋放」。
聖靈降臨時也有神蹟奇事發生,這是上帝國臨在的記號:「瞎眼的得看見」。所以要緊的不是神蹟醫治本身,要緊的是神蹟醫治背後所象徵的意義是什麼?它是「上帝國臨在」的表徵,這也是今天很多重視神醫佈道的人們所忽略的地方,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另外,聖靈降臨後初代教會建立,它真的致力於「傳福音給貧窮人」,初期羅馬教會就曾供養眾多的貧者及孤兒寡婦,真是貧窮者有福音可聽。
最後,聖靈降臨後的最大意義就在於使徒行傳二章最後所記述的:「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44-45節)這就是「禧年精神」,不必再等待「五十年」才一次的財物重新分配,現在就可以開始過著有「禧年精神」分享的基督徒生活。簡言之,聖靈降臨的最大意義就是鼓舞基督徒繼續耶穌基督未完成的上帝國福音運動,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報告被擄的將得著釋放,受壓制的將得著自由,眼瞎的將看見,而上帝國的「禧年」分享將在基督徒的團體生活中來實踐。
耶穌基督的福音本質是就以上帝國來臨為宣揚,這也就是禧年所帶來社會重組的歷史意義,而身為基督的門徒將以「主的靈在我身上」此感召獻身精神繼續來完成它。因此,參與上帝國運動的人必須要先自我改造,這也是耶穌所說的:「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也就是說人若不悔改,他(她)們是無法深知上帝國的涵意,進而宣揚這個自己應該身臨其境的上帝國福音。
「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若放在以色列人的歷史意識情境更能顯出福音的意涵,那就是以色列人一方面必須培育延續「出埃及」的歷史意識,以作為解放的動力;然另一方面又必須從歷史意識可能衍生而出的「種族仇恨」來悔改,這也是耶穌作為普世的彌賽亞與以色列人所期待的報仇種族的彌賽亞不同的地方。這全然是聖靈臨在的工作,十字架不只成了人類最基本內在心靈的解放力量,也作為社會、族群甚至國家集體心靈的改造。
主後112年,時任庇推尼與本都地區的總督小普林尼(Plinius)曾上奏羅馬皇帝Trajan,提到羅馬在小亞細亞的諸多城市受到基督徒的滲透,許多不同年齡、階級及性別皆被人歸罪於此具有危險思想的宗教,羅馬人的城市、鄉鎮皆被此迷信毒素滲透,以致羅馬人的廟宇門庭冷落..宗教禮儀無人奉行。
基督教為何在短短80年間造成如此具有致命吸引力的新興運動呢?這與聖靈降臨後的教會及基督徒的所信及所作所為必然有所關聯!這個在聖靈降臨後履行「凡物公用」的信仰團體,正為上帝之愛寫下轟轟烈烈的歷史見證,吸引被上帝之愛感動的人們,加入此上帝國福音見證之行列。
人與人在團體中所建構的倫理學是在於平衝「利己主義」與「功利主義」,意即在不違反別人及社會整體利益下來滿足每一個人的私慾。然而,福音中耶穌愛的理想與人間利己主義的愛是有不同涵意。人間利己主義之愛是建在於滿足自己的慾望,而福音中的愛是與自身慾望鬥爭。利己主義之愛不但沒有與自身慾望鬥爭,也無法形塑愛的理想來跳脫人性的限制。在此,福音中的愛的理想卻能在「橫向」的人間利己主義中,提供「縱向」主軸,讓上帝之愛的願望來提昇人間倫理。
人類自我慾望中,隱含著肯定自我,否定別人傾向。自私以一種微妙的形式存在人類社會,它不只是追求自我的物質利益,也依附於社會認可而存在。自我慾望在古典及現今世俗中不是被貶降為邪惡,以各種禁慾主義試圖摧毀,就是被昇華為一種自然本能,以弗洛依德方式為之解脫。福音之價值不但不為自我慾望開脫,也不贊同以禁慾方式加予摧毀,而是形成一種福音與自我慾望間的一種「張力」,對利己自我中心最基本的本質驕傲提出批判。耶穌在批判法利賽人的自我中心時,就說他們喜歡被尊稱為老師,喜歡坐在宴席上的首位。這些自高的人終究會被上帝拉下,想做大人物,就要做人的僕役。
耶穌愛的理想,不但與利己主義中心的自我鬥爭,也相信唯有出於上帝的愛,自我才能與生命的最終本質上帝合一,才能改變自我。聖經中「浪子回頭」之事蹟正表明這樣清晰的概念:寬容思想與悔悟思想合一,也就是「上帝的愛」與「自我改變」結合。也唯有寬容與悔悟聯結,人們過去發生之事實的意義才有可能改變,也因此才有可能改變人們的現在與未來。
福音之愛不只批判人性中的自私及利己主義,也提供一個新的價值體系愛的理想。耶穌說人的施捨不可炫耀於大庭廣眾,人的宗教虔誠也不是為了得到社會贊同。最重要的是,福音之愛幫助的對象是窮人、弱者,因為他(她)們無法也無力回報。這樣的福音之愛不只立基於上帝之愛與自我慾望之間的「張力」,更建基於自我與上帝生命關係的一種「活力」,一種新的價值體系,它不考慮世俗倫理中所強調的「行為結果」或「行為本身」,而是在意對上帝意志的絕對順從,及活在上帝之愛中所能衍生之愛的活力。
耶穌福音之愛是一種革命,在自我十字架上的犧牲奉獻中實踐更高的自我實現,這就是終極的面向,或信仰的面向。這也就是聖經中啟示的「道成肉身」,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它超越自然主義的歷史平面,在橫向人間的利己主義提供綜向愛的理想,它也不是將永恆永恆化與現實無關的理想主義。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帶來了批判鬥爭的「張力」,及實踐信仰的「活力」。
教會就是在如此的聖靈感召下建立,世世代代在「主的靈在我身上」繼續耶穌上帝國的福音事工,如同歷代聖徒們在歷史的舞台蒙主揀選,主的靈在我們身上,繼續耶穌在世所宣揚的福音事工,讓貧窮者有福音可聽,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看見,禧年在分享中實踐,直到「上帝國臨在世上如同天上」。
2017.11.12
耶穌基督的福音可說具體化於耶穌親自在山上所教導的寶訓,然而耶穌死而復活後所差遣的聖靈就增添了諸多想像空間。對初代教會篤信耶穌基督的信仰團體來說,其所遭遇的信仰議題不外是有關上帝的統一性(上帝、耶穌與聖靈),耶穌統一性(神性與人性)及教會統一性(使徒傳統)之神學難題。
當耶穌離去時,初代的基督徒團體急需一個替代物來彰顥耶穌的倫理,而這個替代物就落在耶穌的門徒們身上,也就是後來以彼得為首所建立的使徒傳統及使徒們所建立的大公教會。早期,這個信仰團體以洗禮作為基督的肢體並在聖餐獲得基督的餵養,得以向罪死在上帝的義活,這不但應驗基督的死與復活來達到一種新生命,也向引人入罪致死的世界分別出來。
於是使徒傳統、聖禮主義及教會制度等實質替代了耶穌,成為灌輸耶穌救恩力量的管道與初代教會信徒團契的信仰倫理。最後,由此使徒傳統及大公教會又建構了類似偤太教祭司系統的教牧制度,來掌控耶穌的所有救恩管道。諷刺的是,早期耶穌所反對因循的祭司制度及僵化的律法主義,又在使徒傳統及大公教會所建構的教牧制度與聖禮主義復蘇過來。從此,新的教牧階級倫理建立,不只掌控了救恩的專利權,也界定了有關上帝、基督、聖靈及教會的了解,就是信徒日常的崇拜生活與禮儀也由教牧掌控。這也是世上制度化的教會皆需被改革的原因。
教會經由教牧制度及聖禮主義而成一個獨立組織機構,也形戎自身法律糸統教會法規來規定個人、教會與社會之關係。初代教會第一個法規問題是教會法規與國家法規是否衝突?成為國家教會後,問題成為國家法規如何影響教會法規?同時,國家的既有階級也使教牧制度階級化,帝國城市的教牧成為主教,成為握有權仗的統冶階級。當然不認同教會國家化的教牧會選擇離世獨居,成為修道主義或日後小派主義發展的濫傷。
遁世主義是依教會與世界之對立發展而來,當人們追求在上帝裡面的豐盛生命時,世俗價值無用的意識自然衍生。修道主義的遁世精神是否認世界價值,而福音嚴肅之倫理只有在小群體中才能實現。這與在大教會之禁欲主義操練有所不同,禁欲主義沒有否定教會存於世界之價值而接受它,但盡力在個人的生活倫理不受它影響。然而修道遁世主義是棄絕它,棄絕會引發人們所有欲念而導致敗壞的世界。
禁欲主義與遁世主義的共同點皆來自「克己」的福音倫理要求。克己是對自我的嚴格要求,但愈是反抗或壓抑本能的情感就愈不容易實行。確實如此,嚴格控制性本能的克己或藉由宗教情感熱誠來滅少性趣,在倫理上的實踐是困難的。結果它產生二種誤導:一是不容易實行的原因歸究於罪的根源「原罪」;另一是後來轉變為較容易實行的「善功」來取代,以積極的自我展現取代消極的自我壓抑。在基督教的學說中,原罪雖然在聖洗中被洗滌了,但人仍然有可能受到世畀的引誘而沈淪,既然禁欲的「克己」不容易實行,那麼藉由向代表使徒傳統大公教會的神甫們告解每年罪行,再由「善功」補償罪惡的救贖就在大公教會裡大行其道了。初代教會耶穌所反對法利賽人偽善的律法主義及僵化的祭司制度,又再度經由「善功」與「教牧制度」復辟在以耶穌基督為名的教會組織中。
大公教會及其思想脈胳
羅馬天主教會其信念主要是建立在「沒有主教,就沒有教會」。而主教所代表的是使徒傳承,由基督宗教創始者耶穌基督的門徒一代一代傳承下來。對羅馬天主教會來說,教會是由基督、使徒及信徒組合而成,耶穌的門徒彼得(被認為是第一任的羅馬主教)就是基督的代表,使徒們的領袖。而此使徒領袖傳承就此一直延續給羅馬的主教,成為基督在世的代表,教會元首。也就是說,在「教皇制」的羅馬天主教中,受轄於基督代表的教皇,才能被封立為主教,而受轄於教皇所封立的主教,才是真正的基督徒,而受轄於教皇的教會才是「大公」(Catholic)正統教會,除此之外,別無拯救。
基督宗教早期的發展,其實是跟著羅馬帝國的發展而來。第四世紀,當羅馬帝國東、西分治後,基督宗教也跟著形成拉丁語系的西方教會和希臘語系的東方教會(東正教)。西方教會以羅馬帝國的西都羅馬為中心,羅馬天主教會就是在此基礎上漸漸形成。
第五世紀初期,西哥德人入侵羅馬,西羅馬帝國岌岌可危。在此混亂局面﹐羅馬主教利歐一世(Leo the Great)發揮其影響力,而使羅馬教會成為當時維護帝國的實際力量。因此,羅馬主教的威信大大提高,成為義大利、北非、西班牙、高盧一帶拉丁語系教會的領袖。何况,羅馬教會相傳又是由使徒彼得建立,於是利歐一世藉著其世俗的權力光環,首次提出使徒延續的思想,自稱自己是「彼得的繼承人」,作為羅馬主教應該位居眾主教之首。為此,利奧一世甚至於445年要求西羅馬帝國皇帝瓦倫丁尼三世(Valentinian III)下令,強迫各地教會及主教皆應服從羅馬主教。
第六世紀末期,當時身兼羅馬主教和羅馬行政長官的貴鈎利一世(Gregory the Great),利用義大利深受倫巴人(Lombards)入侵的恐慌及羅馬教會對群眾的影響力,漸漸塑造成「政教一體」的形勢,進而鞏固羅馬主教的無比權威,而被稱為「教皇制的真正奠基者」。在《致康士坦丁堡主教約翰》的書函中,貴鈎利一世辯稱只有羅馬主教有資格配稱「普世」頭銜,而且這也是迦克敦會議中所決定的。
中世紀初期,東、西方教會曾因聖父、聖子與聖靈的教理問題鬧翻,此爭論又因中世紀中期羅馬主教和君士坦丁堡主教相互革除對方教籍而趨於嚴重。最終,東、西方教會於公元1054年正式分裂。自此,東方教會自稱正教(東正教),西方教會稱為羅馬公教。由此,羅馬天主教會及其「教皇制」,作為獨特、單一及統理一切的大教會體制正式確立。
羅馬天主教會的禮儀或聖事(聖禮)是以彌撒(Missal,意謂禮拜)為中心,雖是象徵性地「重演」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難,而以此作為祭品獻給天主;然而經由大公教會所設立的神職人員祝聖後的酒與餅,其形式與質料均已奧秘地化為基督的血和肉,這就是聖禮中所強調的「化質說」(transubstantiation)。也就是說,上帝的救恩實現於大公教會裡所施行的聖餐禮儀,經由大公教會教皇制所管轄的神職人員所祝聖的餅酒,實質化為基督的血與肉來成就上主對世人的救贖。
聖禮對羅馬天主教會來說,是救恩中心,由基督設立。基督以有形的身軀(血與肉)永恆地聖化了他的恩寵,並將此恩寵賜於領受者。同時,聖禮的功效是由延續使徒傳承的大公教會所保證(意即大公教會之外,別無拯救),及大公教會在羅馬主教所管轄的神職人員,依照基督的樣式,按教會的規定禮儀施行所成就。十一世紀以來,在羅馬天主教會中逐漸確定的聖禮有七件,其中聖餐禮儀就是強調領受聖體是與基督結合,蒙受上主恩寵,並與大公教會裡的聖徒相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羅馬天主教會的傳統,對歷代的諸聖徒也保有一定程度的崇敬,認為聖徒在救贖事工上有代求的功用。聖徒中,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享有崇高地位,被尊稱為「天主之母」。另外,耶穌的父親約瑟(或若瑟)、使徒、殉道者及受到教皇冊封的聖徒,皆會受到崇敬。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之前,西方教會大致以羅馬教皇為中心而在各個不同地方發展。早期對羅馬教會日漸世俗化而不滿的基督徒,大多轉向「修道主義」,而形成在以羅馬主教為核心的主流教會型態以外,還有一種宗教社會學者概稱的非主流「小派運動」,或回歸單純以宗教感念為核心的「神秘主義運動」。
羅馬天主教會因著世俗化的墮落所產生的小派分離作用,意外地却在第十世紀出現的克呂尼(Cluny)修道改革運動出現轉機。當時羅馬教皇貴鈎利七世,引進修道主義來改革羅馬教會,重振教廷威信;並作為與世俗王權鬥爭的籌碼,以信服於羅馬教皇的「普世教會」,來對抗不得不臣服於各地王權的「區域教會」。最終,克呂尼修道改革運動,不只化解了「區域教會」內的主教們臣服於王權的分化作用;更將內部「宗教改革」的焦點,導引至宗教與王權的鬥爭,而化解了教會內部各種不同修道團體等小派的離心危機,甚至最終也能將各種小修道團體納入羅馬大教會體系,以不同的修會團體出現。
路德派教會及其思想脈胳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之後,西方教會發生重大變化,有了新、舊教之分,舊教在漢文世界概稱天主教會;新教則依地區、改教人物及其教理而有不同發展:如路德派教會在德國發展而後推至丹麥、挪威及瑞典;改革宗派教會在瑞士發展而後遠至荷蘭、英國及蘇格蘭;以及英國教會因著英國國王亨利八世的婚姻問題而有的獨特英國國家教會的分立及發展。
路德派教會起源於1517年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宗教改革,馬丁路德抨擊舊教以聖禮及大公教會獨占上主恩寵的看法,而提出對上帝恩典的新的觀點。這個新觀點是以個人的「因信稱義」來論辯被大公教會所制約的「聖禮」,以「唯有聖經」所應許的「因信稱義」來對抗「大公教會」所保證的「聖禮」,及以「人人皆祭司」來取代經由「羅馬教皇」管轄的神職制度。
因為如此,路德派對「聖餐」的論述,是以基督臨在那未曾改變的餅與酒中的「合質說」(consubstantiation),來取代羅馬天主教所相信的「化質說」,認為基督真實的血、肉在餅、酒之中。而「合質說」的論點,正意謂著人是因著信心來感受基督臨在餅、酒之中。
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逐漸影響西方教會,如教皇制被棄絕、聖職人員與信徒之間的差別减少。聖禮只剩洗禮與聖餐,而且也非蒙拯救的必要條件。路德認為聖餐不是獻祭,基督在十架一次獻上就永遠獻上,教會中並不需要祭司,只要有傳上帝的道的傳道者即可。因此,路德派的教會不設立主教,只有監督(superintendents)。監督其實就是執行主教的工作,信徒是教會的基層份子,由教會議會(counci1)所管理。而教會議會是由牧師及信徒代表所組成。
整體來說,路德派的個人因信稱義的教理,最後並沒有形成以「會眾」為中心的教會管理制度。原因是路德派早期的「國家教會」理想,限制了「因信稱義」的理想往「會眾制」的教會型態發展。這種個人理想(因信稱義)與國家整體(國家教會)的內部矛盾,使後來的路德派遊走於「監督制」(另一種型態的主教制)與「會眾制」之間。
「主教制」教會及其思想脈胳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除了形成路德派教會外,尚有其他教會派別產生,其中加爾文派(Calvinism)、重洗派(Anabaptists)及英國國家教會對西方教會的分分合合影響最大。若以教會組織型態來說,除了羅馬天主教所代表的「教皇制」外,英國國家教會代表著「主教制」或「監督制」、重洗派的教會代表著「會眾制」、而加爾文派教會所代表的「長老制」,正是介於「主教制」與「會眾制」之間的教會體制。
英國早期的宗教改革說來並沒有太多的宗教意涵,只因教皇沒有批准英國國王亨利八世的離婚再娶,而被激化的國王權威與英國民族意識所帶動。當時,英國人雖是忠誠的天主教徒,但對羅馬教皇的管轄及教會苛刻的稅務愈來愈感不滿。最終,亨利八世決定脫離羅馬教皇管轄,促使國會於1534年通過《最高治權法案》,宣稱英國國王才是「英國教會唯一最高元首」,從而英國國王取代教皇地位,管轄英國教會。接著,國會又通過《叛國與異端法案》,凡不承認國王是教會最高元首的就是叛國、就是異端。
不過英國的教會在行政制度上雖歸屬國王管理,其教會型態仍然維持類似「教皇制」的形式,也在後來的歷史發展中賦予坎特伯里(Canterbury)主教為英國最高主教,但仍忠誠於英國國王。因此,英國教會(也稱安立甘教會Anglican Church)仍維持由主教治理的形態,而以國王為最高元首,稱安立甘教會或稱為聖公會(Episcopal Church)。
英國的宗教改革說來並不順利,公元1532年由亨利八世任命的坎特布里大主教克藍麥(Thomas Cranmer),雖然在亨利八世死後成為改革主導力量,也推行英國教會所通用的《公禱書》及起草《四十二信條》;但這些努力在篤信天主教的瑪利(Mary Tudor)女王繼位後,很快化為烏有。克藍麥最後於1556年在牛津火刑殉道。
英國教會的走向,在瑪利女王過世,伊莉沙白(Queen Elizabeth)女王繼位後才成定局。曾受教於克藍麥的伊莉沙白女王,終於在公元1559年克服國會的反對,再度通過《最高治權法案》,從此棄絕羅馬教皇在英國的所有權柄。1563年,原先英國教會所信奉的《四十二信條》也修訂為《三十九信條》(Thirty-nine Articles),至今成為英國教會正式公認的信條。
其實,在宗教改革的浪潮中,英國教會是相當獨特,由國家力量來主導。因此,英國的教會最終也是走向「主教制」權威的國家教會,稱為聖公會或安立甘教會。不過,這個改教運動並非全然被英國的改教者所接受,這些不滿走向國教的改革力量,後來集結成為多釆多姿的「清教徒運動」,有的與長老教會結合,以設有長老,但却是「會眾制」的自由教會﹝公理會﹞出現;有的與小派的重洗派匯集,形成更有活力的「會眾制」教會。
大教會、小派及神秘主義的思想脈胳
歷史學家托爾慈(Ernst Troeltsch)繼韋伯(Max Weber)之後,以宗教歷史學家及宗教社會學的方法,詳盡介紹了在歷史進展中有關教會與社會之間的動態關係。托爾慈以三種類型來歸納歷史中教會對社會的不同態度:一是大教會型態(the Chruch);一是小派 (the Sect);另一是比小派更急進的神秘主義(Mysticism)。
大教會是一種組織典型,具有包容性及妥協性,如同保羅的倫理觀,對現存社會體制及政治權威採取適應或順從的態度。大教會接受社會中不同的機構,甚至利用它們來達成領導文化的地位。總之,大教會的型態是強調把人類整個生活都概括在基督教理想之內,早期奧古斯丁的神權政治思想、中世紀阿奎那思想體系中的教會文化之統一,甚至路德的國教體制及加爾文的神權政治皆可說是具有大教會型態的類型。
小派剛好與大教會相反,它是小規模的信仰團體,注重耶穌登山寶訓及愛的倫理。它是從大教會分出來的小團體,對大教會的包容及妥協無法認同。它對國家或現存社會體制採取冷淡或敵視態度,基督徒儘量避免介入世事紛爭,保持高度的屬靈氣質及個人靈性的追求,這也代表著在大教會裡難以表現的個人主義急進力量。在奧古斯丁時代與之抗衡的「多納徒派」(Donatists),強調教會是純粹屬靈團體,叛教之徒是沒有資格再加入;及宗教改革後強調要清楚信仰才可洗禮的「重洗派」(Anabaptism)皆是此典型型態。
神秘主義是比小派採取更急進的教會型態,它反對任何外在固定的形式組織,強調信徒生活完全由聖靈引導。它不重視教規及歷史傳統,而宗教生活完全是以個人的內在經驗為基礎,宗教改革後從重洗派再分離出來的共產主義急進團體,如在尼德蘭(Netherland)的「新耶路撒冷派」(New Jerusalem),強調必要時,可用武刀來促成新耶路撒冷的到來;及往後在英國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時代所衍生的「千禧年派」,均屬此類型。
宗教改革雖然不由己的形成了新教與天主教的劃分,雖然路德、加爾文及天主教在恩典的看法上不一,然教會作為社會文化的統一卻是相當一致。天主教作為一個國家教會的大教會型態中,宗教改革後吸取教訓,將不滿大教會型態的小派或神秘主義,再度包容在大教會裡,以修道方式的各種修會重新出現。然而新教組織,由於強調信徒皆祭司及自由解釋聖經,及缺乏中央掌控力量,導致小派或神秘主義最後可從新教的大教會型態脫離出來獨自發展。這也解釋為何宗教改革後,羅馬天主教仍然以「教皇制」保有教會之統一,而新教趨向於「主教制」、「監督制」及「長老制」的大教會型態內部,却一直發展傾向「會眾制」的分離派別,導致最後另成新的眾多教會教派。
其實,路德派與加爾文派雖屬於大教會型態,但其思想也有諸多小派色彩,如路德派以耶穌山上寶訓作為信仰的絕對倫理,或加爾文派強調在社會中實行信仰的禁慾主義等等。然而,當路德派內的小派思想,不同意那路德派中接納相對自然律所形成的國家倫理,看國家是人類墮落後的必然體制而讓步時,路德派內的小派才分離出來,另成新的教派。加爾文派裡的小派思想也是一樣,當它不贊同加爾文派的國家教會體制時,自由教會的組合才從加爾文派脫離出來。
「會眾制」教會及其思想脈胳
小派在新教歷史中的獨立發展,當以宗教改革時所形成的重洗派(Anabaptism)為開端。事實上,早期的多納徒派及十二世紀初的瓦特派(Waldeneses)運動,皆可說是小派思想的泉源。瓦特派所組成的「虛心之人」團體,注重男女可平等地講道,拒絕為死人作彌撒、不信煉獄及強調禁食等等,皆為後來的小派所採用。可惜,瓦特派最後無法在掌控國家勢力的天主教大教會中生存,羅馬教皇在發動對瓦特派的征討戰爭後,又於1229年的大公會議中明訂:「除了詩篇外,信徒不可購買聖經」,唯恐瓦特派死灰復燃。
重洗派在宗教改革的縫隙中獨立發展出來,它是由一小群基督徒所組成,如同早期的多納徒派,反對把所有的人,不管其道德如何,都包括在教會裏面。重洗派認為成人的受洗才是入教的資格記號,因此反對嬰兒受洗。洗禮過的人若不清楚洗禮為何,必須再重洗,這也就是此派被概稱為「重洗派」的原由。
重洗派強調的是耶穌的山上寶訓倫理,基督徒要遠離國家政府職位,避免打官司、拒服兵役、宣誓及效忠國王等。它們認為在這個世界,要把耶穌的聖律與自然世界的相對律合一是不可能的事。基督再臨之前,世界是屬於魔鬼的統治,因此信徒要與世界有所分別,也以敬虔、財物自動性共享的共產生活來預備基督即將的再臨。
然而,在瑞士蘇黎世(Zurich)的重洗派,却因對慈運理的宗教改革不夠徹底,及對其所應用的聖經原則感到不滿意而呈現緊張關係。當時,慈運理對重洗派採取寬容政策,只要他(她)們不拒絕參與國家事務及實施嬰孩洗禮即可,然重洗派仍然無法接受這樣的限制。1525年以後,慈運理知道無法說服重洗派接受嬰孩洗禮的事實後,就採取嚴厲政策,把未受洗嬰孩的父母驅逐出境,嚴重違背者監禁處刑等等,重洗派就此逃往到尼德蘭、德國南部及莫拉維 (Moravia) 地區發展。
從此,在國教勢力下的重洗派,無論是在天主教國家或新教國家,皆受到無情的壓迫。1572年之前,唯有在國教還沒統一的尼德蘭(荷蘭),重洗派才能生存。不過,1534年一個重洗派所組成的「新耶路撒冷派」(New Jerusalem)卻走火八魔,以武力攻取曼斯特(Munster)城市,強迫全城再洗禮,且實施財產共有的社會主義神權政治。此派信徒在進餐前要吟詩讀經,也曾預言耶穌何年何月何日會再臨。不幸這股末世社會主義的重洗派勢力於1535年被曰耳曼軍隊所平定,信徒慘遭集體屠殺。經此教訓後的重洗派信徒,後來重新估算耶穌再臨的日期延至一千年後,而形成往後具有神秘王義色彩的「千禧年派」。
相對於以武力達成耶穌再臨的此小派重洗教徒,一位從天主教改信為重洗派的門諾(Menno Simons),接續將陷於混亂狀熊的重洗派重新聚集,並在蘇黎世地區與尼德蘭地區組成了一個和平的重洗派別團體。此派別強調教會要絕對服從耶穌的登山寶訓倫理,教會有懲戒及逐出教友之權,教友一律平等,堂會領袖要公開選舉。另外,此派別也禁止宣誓及參與國家行政及司法等等。
另外,在英國宗教改革中,也興起類似小派的「清教徒」(Puritans)運動,強烈主張英國教會的改革應該徹底潔淨。因此,這些分散在各個小派團體的基督徒就被統稱為「清教徒」。 清教徒主張廢除當時流行的牧師禮袍、因為禮袍使聖職人員成為特殊階級,容易讓人聯想到天主教祭司的權威。跪頂聖餐的方式也應摒除,因為它令人聯想到天主教的化質說,敬拜臨在聖餐的基督身體。婚禮中的戒指儀式也要廢除,因為婚姻不再是聖禮;而洗禮時劃十字記號的行為純屬迷信,更應掃除。
英國的清教徒運動後來因著是否脫離英國教會而分成兩派:長老派的清教徒群體(Presbyterian Puritanism),雖然反對英國教會的主教制及許多儀式、條文,但主張不應脫離教會。更進一步,長老派的清教徒群體主張英國教會的行政制度應由主教制改變成長老制,照加爾文日內瓦教會的模式,來塑造英國教會。
另外一派清教徒則認為,從內部改革英國教會是一件困難重重的工作,因而主張應該脫離英國教會,而被稱為「分離派」(Separatists)。在教會行政制度方面,分離派強調每一個教會皆是獨立自主的,沒有一個教會可以干涉另一個教會。因此,又稱為「公理派」(Congregationalists)或「獨立派」(Independentists)。有趣的是,公理派在思想方面採用加爾文信仰,但在教會行政方面却以「自由教會」的型態出現‧也就是說,採取自由教會的公理會雖設有長老職份,但却傾向於「會眾制」,一來信徒會眾在教會享有推舉自己的牧師及長老權利,二來每個公理會的教會皆是獨立教會。
1581年,布饒恩(Robert Browne)在Norwich組織第一個公理派教會。由於主張脫離英國教會而被關監。監獄釋放後,布饒恩帶著公理會信眾逃往荷蘭的Midd1eburg。在那裡,布饒恩出版《教導真基督徒生活言行》一書,爾後成為公理派的教會行政體系原則,至今仍為公理派教會使用。接著,布饒恩的繼承者巴繞(Henry Barrowe)也提出公理會的教會理想如下:教會應該和國家分離,是純正的教會;每個堂會都是獨立的組織,以耶穌基督為根基,而聖禮不過是此根基的印記;堂會的負責人,牧師、長老及執事是各堂會獨立指派的,以民主的方式推舉。
總而言之,公理派認為每個教會皆獨立自主,各教會各自選擇一位自己的牧師、一位自己的教師、及數位長老和數位執事。然而,教會間彼此沒有管轄權。需要時,各教會可以各派代表一起開會,也可以在會中提案討論;而會議所作的決定,各教會也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採納。
緣由重洗派及清教徒運動,往後在西方教會所形成的「會眾制」教會中,大致就此堅守二項原則:一是教會的行政中心不再是階級化的主教或神職人員,而是一般信徒會眾;另一是各個堂會皆平等,獨立自主運作,沒有隸屬階層化的教會體制。
長老教會及其思想脈絡
宗教改革後的教會型態中,介於「主教制」及「會眾制」間的教會組織就是「長老制」。長老制教會體制起源於加爾文於瑞士日內瓦的宗教改革,爾後傳至法國的的加爾文派被稱為「預格諾派」(Huguenots),傳至荷蘭的被稱為「改革宗教會」(Reformed Church),而傳至蘇格蘭的才稱為「長老會」(Presbyterian)。
加爾文在瑞士的改教運動可說影響深遠,除了日內瓦外,他的著作風靡歐洲各國。法國的預格諾派(Huguenot)受他啟發,在逼迫中堅定信仰。尼德蘭(荷蘭)的改教運動印證了長老派制度是最適宜於苦難中的教會。蘇格蘭改教運動也是一樣,當宗教改革家諾克斯(John Knox)被蘇格蘭女王瑪琍(Mary)質問他在共和國內算得什麼時?諾克斯坦率回說:「我在妳眼中雖然卑賤,但我出生在這國家,雖不是公侯、男爵,但上帝使我在國家內成為有益的一份子。」
加爾文派的教會理想主要是建立在「預定論」上,強調上帝對人類救贖的絕對主權。並由此「預定論」教理形成一種對個人及社會的聖潔理想,來榮耀上帝,表明自身受到揀選預定。因此,加爾文派的聖潔理想,當個人與社會結合時,就形塑了一種獨特的倫理價值,就是在形塑聖潔社會的同時又保有自身不受社會世俗的感染,而有一種入世但實行禁慾主義的獨特倫理。
加爾文派的預定論除了彰顯上帝主權的「揀選」外,還表明了「恩典不會失落」的神學意涵。預定論同時避免路德主義的二個困境,一是「因信稱義」的中心若不是在於上帝,而只強調人的信心來成就救恩時,那麼以「行為成就救恩」(天主教)跟以「信心的努力成就救恩」有何本質的不同?
另一個困境就是有關上帝公義(Theodicy)的神學問題,如果上帝是公義的,恩典就不該是普遍,否則就彰顯不出罪人受罰、義人受賞的公義。其實,預定論的強調是在區別作為絕對者的上帝與有限的人之間的懸殊差別。由此,在預定論中,就預先排除了人想與上帝契合的神秘嚮往,而使蒙召揀選實際轉化為一種在世上的活動精神。
再來.預定論所隱含的「恩典不會失落」,當轉化為世上活動精神時,就導引出人類生活所能達到道德成就的保證。由此,信仰生活成為一種世俗過程,在此過程中,人愈成熟、奮力成聖,就愈能印證人被上帝所預定。因此,逐漸成為聖潔,事實上是在強調基督徒的成熟體驗。在此過程中,基督徒個人品格不但被重視,連整個社會的道德成就也被強化,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裡由預定論所衍生的「聖潔社會」理想,而此「聖潔社會」的理想就是成就上帝恩典的印證。
然而,個人道德成就與聖潔社會理想是如何達成呢?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所強調的經由個人「入世的禁慾主義」來實踐。基督教歷史早期的修道運動,主要在於克服自我的情慾、物慾及驕傲,所以修道者要以「守貞」、「守貧」及「服從」來作消極對抗。加爾文派教會改變走向,由消極禁慾主義轉向積極的入世苦行主義,基督徒不再是退隱山林來稍减自我慾望;反而可以在世俗生活中,以上帝所賜理性來操練管束自我的感官慾求,以實現宗教目的。
這樣說來,苦行主義是有雙重意涵:一是像路德派般的藉形而上學來譴責現世,並與之保持距離;另一是像加爾文派般的對感官作理性的管束。而且,當路德派強調與現世保持某種距離的苦行主義時,它就發展為一種「反律法主義」;而當加爾文派強調進入世界並經由理性來管束慾望時,反而發展為一種「律法主義」。
對加爾文派的教會來說,聖潔社會的理想是經由入世的禁慾主義來實踐。一方面俗世被看成沒有多大價值;另一方面,為了榮耀上帝,印證自己被揀選,人又必須盡力參與世上活動,改造世俗社會成為理想的聖潔社會。於是加爾文派的入世禁慾主義產生了一個奇特的宗教世俗倫理,它對政治的興趣不在於國家,它對經濟的參與不在於財富,它熱心於社會組織也不是為了物質幸福。它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宗教的目的,為了榮耀上帝來印證自己被揀選,而參與了建造世俗社會使之成為聖潔理想。
這樣看來,加爾文派所強調的預定論,不但不是宿命論,反而是一種功利主義,也就是愈能在世上達到道德成就的人,就愈有把握印證自己是被上帝所揀選預定。這種功利主義後來成就了加爾文派積極的工作職業觀念。工作在早期教會的眼光是有所限制,有可能參與異教崇拜的工作皆被禁止。中世紀發展的工作觀是把恩典與自然分開,自然世界的世俗工作較低等,恩典世界的聖職工作較為高尚。在這方面,加爾文派的教會却把自然世界與恩典世界合併一起,世俗職業反而成了每個人得到恩典的訓練揚所,於是工作或職業的熱忱被提高,視為一種宗教責任。
這種世俗中的工作不只是為了滿足物質需要,而是還有一種宗教道德的目的,這也是韋伯(Max Weber)所說新教倫理與早期資本主義密切關係的原因。早期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的背後是有一種理智與道德的假設,而這種道德理想的假設,照韋伯的觀察是來自加爾文派的倫理。
對工作的看法,剛好又顯出路德派教會與加爾文派教會的另一差異。路德派教會看工作是上帝所安排的,只有接受,最多是在工作上顯出基督教的道德楷模而已,這是典型靜態的職業觀。反之,加爾文派教會的工作觀,是看工作作為成就道德(聖潔社會)的工具,那麼基督徒就應該自由地去應用職業,愈能實踐聖潔社會此宗教目的的職業,基督徒就更應去爭取、擔任,顯然這是動態的職業觀。
另外,聖潔社會的理想也使加爾文派的國家觀與路德派有所不同。路德基本上是把國家看成人類墮落後的補贖,用來懲罰罪惡。加爾文派的國家觀因著聖潔社會的理想,而強調國家本身就是上帝所指定的良好聖潔制度,政治與經濟是上帝為了維持和平與秩序所定立的。不過,加爾文派的教會也有「反抗學說」,那就是高級權威失職時,下級司法官(後來甚至主張人民)承受上帝命令,為了宗教真理及社曾福利,可干預高級權威,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所秉持的反對學說。
整體來說,早期加爾文派的教會是主張政府與教會應該合作一同服事。政府執行職務是根據基督教與自然律進行,按照聖經與理性行事。而教會是獨立的,行使它神聖的公義律法,促進社會基督教化,使之共同順從上帝的道。同時,預定論也強化了少數被揀選之人的使命感,認為少數聖潔之人有治理多數罪人的責任與義務。
依據加爾文所提出的「教會憲章」,認為根據聖經的教導,教會內應設立四個職份:牧師、教師、長老及執事等來管理教會事務。在「教會憲章」中,長老居重要地位,分為教導長老(即牧師)及治理長老。治理長老是從教會的會員中選出,他(她)們與牧師組成「教會法庭」(Consistory),監督信仰的純正及信徒的生活。在加爾文派的「教會法庭」是有懲罰信徒及革除教籍之權,若案件需要更進一步刑罰,則交由行政當局處理。
以蘇格蘭的長老會來說,它是「長老制」教會的典範,整個國家實踐加爾文的教會理想。蘇格蘭教會是以議會的方式來組成,分為四個不同的等級:第一,在一個堂會裡,是由信徒共同推舉出來的長老來帶領。其次,一個城市地區裡的各個堂會可委派一些長老,來共同商議同一區域或城市裡的教會事務,這就形成長老議會(Presbytery),或稱「中會」,這也是「長老制」教會的核心。接著,在一個省份裡,每個不同城市也照樣在他們的教會議會裡推舉出一些長老,商討在省份裡或更大區域的一些教會共同事務,稱為「大會」。最後,就是全國性的議會,稱為「總會」。而全國性議會的代表就是從各個省份裡所推舉出來的長老,這樣的長老議會制度就被稱為「長老制」教會。
很多人可能會以為「長老制」教會的名稱,是因為教會設有「長老」而來。然而,有些教會也設有長老,但却不是長老制的教會。長老會(Presbyterian)其實是指「中會」(Presbytery),是牧師與長老處理教會行政事務的議會,這也是長老制教會的特色。以「會眾制」的教會來說,它也有類似牧師與長老的議會組織,但它沒有設立「中會」,用來管理教會間事務。甚至其所決議的事務,地方堂會也不一定非要接受不可。因為在「會眾制」的教會裡,每個地方堂會是獨立的。然而,「長老制」的教會却以「中會」為行政中心,有關教會之一切權責,皆由議會以民主的方式來決定。這也與「主教制」或「監督制」的教會不同。在「主教制」或「監督制」的教會,教會事務皆由主教一人或少數主教們決定。
整體來說,長老制的教會是一種平衡主教制與會眾制的教會體制。它的原則論點主要有三:一是信徒會眾在教會體制所享有的權利,這是會眾制教會的原則;然而基於會眾不能一一實質掌有教會的行政權力,而設計一套民主議會程序,由信徒會眾們所推舉的代表,即「治理長老」,代表會眾來行使行政權力,而成一種代議的民主方式來管理教會。
其次是以上帝的道和教義為事奉的長老們(教導長老,即牧職),是教會中永久性職份最高的教職人員,且位階上均屬同等職份。這一論點是避免以信徒會眾為中心的會眾制教會導向無政府狀態,而設有教職;同時也避免以主教為中心的主教制教會導向教層階級,而主張教職同等。
最後論點是有關教會全體意識的問題,這一論點不同於會眾制的教會各自獨立,互不隸屬;也不同於主教制的教會皆臣屬於主教。長老制的教會全體意識是指少數從屬於多數,多數從屬於全體的意識上,合為一體。也就是說,被長老教會議會接納的信徒,也被整體的長老教會接納;反之,被長老教會議會革除教籍的人,也被整體的長老教會拒絕。
後語
總結來說,有關教會型態的論證,除了形成特定教會型態的歷史及思想背景外,大致有下列四種不同的教會型態理論:一是「教皇制」,指的是特定的羅馬天主教會;其次是「主教制」,主張使徒的延續是教會中的統治權柄,英國聖公會是此典型教會;另一是「會眾制」,宗教改革中的重洗派到英國清教徒的公理會皆屬此教會類型;最後是「長老制」,是指宗教改革中加爾文派在各地所形成的教會型態,其中以蘇格蘭的長老教會為代表。
當然,教會的型態也有諸多介於上述二者之間,甚至三者之間的各種不同類型。然而,作為基督宗教的教會,不管是何型態,不管是大教會、小宗派或神秘主義,都該記得教會的核心不是宗派、不是人物、不是建物,而是受釘在十架上的耶穌基督,教會真正的核心價值。
2017.11.13
1517 年馬丁路德在德國掀起宗教改革運動後,瑞士的改教運動接續發生。在區利赫(Zurich)城市有慈運理,巴塞爾城市有 Oecolampadius,而日內瓦城市有法若爾( William Farel )及加爾文(John Calvin)。
加爾文在瑞士的改教運動可說影響深遠,除了日內瓦外,他的著作風靡歐州各國。法國的預格諾派( Huguenot ) 受他啟發,在逼迫中堅定信仰。尼德蘭(荷蘭)的改教運動印證了長老派制度是最適宜於苦難中的教會。蘇格蘭改教運動也是一樣,當宗教改革家諾克斯(John Knox)被女王瑪琍(Mary)質問他在共和國內算得什麼時?諾克斯坦率回答說::「我在妳眼中雖然卑賤,但我出生在這國家,雖不是公侯、男爵,但上帝使我在國家內成為有益的一份子。」
加爾文派的教會為何影響如此深遠呢?當然,除了加爾文本身的堅定意志外,後來加爾文主義所發展的思想,融合了世俗層面的需求也是一大因素。這個融合世俗需求的加爾文主義,其主要思想就在於「預定論」、「聖潔社會理想」及為了達此目的「入世禁慾主義」之實踐。
預定論與聖潔社會理想
加爾文派教會的中心主軸可說是「預定論」,預定論除了彰顯上帝主權的「揀選」外,還表明了「恩典不會失落」的神學意涵。預定論同時避免路德主義的二個麻煩,一是「因信稱義」的中心若不是在於上帝,而只強調人的信心成就救恩時,那麼以「信心的努力(也是一種行為)成就救恩」跟以「行為成就救恩」有何本質的不同?當然它的副作用就在於今日的福音教會所須面對的,因太過於強調人的信心的比較,而衍生出所謂的「屬靈的驕傲」。
另一個麻煩就是有關「上帝公義」(Theodicy) 之神學問題,上帝如果是公義的,恩典就不應該是普遍,否則顯不出罪人受罰、義人受賞的公平。其實,預定論強調的是在區別作為絕對者的上帝與有限的人的懸殊,由此預先排除了人想與上帝契合的神秘嚮往,而使蒙召揀選實際轉化為一種在世上的活動精神。
再來,預定論所隱含的「恩典不會失落」,當轉化為世上活動精神時,就引出人類生活所能達到道德成就的保證,由此信仰生活成為一種世俗過程,在此過程中,人愈成熟、奮力成聖,就愈能印證人被上帝所預定揀選。
逐漸成聖論事實上是在強調基督徒成熟的體驗,在此過程基督徒個人品格不但被重視,連整個社會的道德成就也被強化,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裏由預定論衍生的「聖潔社會」理想,成就上帝恩典存在的印證。
聖潔社會理想與入世禁慾主義
然而,個人道德成就與聖潔社會理想是如何達成呢?基督教早期歷史的修道運動,主要在於克服自我的情慾、物慾及驕傲,所以修道者要以誓言「守貞」、「守貧」及「服從」來作消極對抗。加爾文派教會改變方向,由消極禁慾主義轉向積極的苦行主義,基督徒不再退隱山林來對付自我,反而可以在世俗生活中,以上帝所賜理性來操練管束自我的感官慾求,以實現「榮耀上帝」、「被上帝揀選」的宗教目的。
這樣說來,苦行主義是有雙重意涵:一是像路德派般的藉形而上學來譴責現世,並與之保持距離;另一是像加爾文派般的對感官作理性的管束。當路德派強調與現世保持某種距離的苦行主義時,它發展為一種「反律法主義」;當加爾文派強調在世界經由理性管束慾望時,它反而發展為一種「律法主義」。
對加爾文派的教會而言,聖潔社會的理想是經由入世的禁慾主義來實踐。一方面俗世被看成沒有多大價值;另一方面,為了榮耀上帝,印證自己被揀選,人又必須盡力參與世上聖潔社會的建造,於是加爾文派的入世禁慾主義產生了一個奇特的宗教世俗倫理,它對政治的興趣不在於國家,對經濟的參與不在於財富,熱心於社會組織也不是為了物質幸福。它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宗教的目的,為了榮耀上帝印證自己被揀選,而參與了建造聖潔社會的世俗活動。
這樣看來,加爾文派所強調的預定論,不但不是宿命論,反而是一種功利主義,也就是愈能在世上達到道德成就的人,就愈有把握印證自己是被上帝所揀選預定。
積極工作觀
這種功利主義成就了基督徒積極的工作職業觀念。工作在早期教會眼光是有所限制,有可能參與異教崇拜的工作皆被禁止。中世紀發展的工作觀是把恩典與自然分開,自然世界的世俗工作較低等,恩典世界的聖職工作較為高貴。加爾文派的教會卻把自然世界與恩典世界合併一起,世俗職業反而成了每個人得到恩典的訓練場所,於是工作或職業的熱忱被提高,視為一種宗教責任。
這種世俗上的工作不只是為了滿足物質需要,同時具有宗教道德目的,這也是韋伯(Max Weber)所說新教倫理與早期資本主義密切關係的原因。早期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的背後是有一種理智與道德的假設,不像今日的資本主義形態,只圖消費享受。
對工作的看法,剛好又顯出路德派教會與加爾文派教會的另一差異。路德派教會看工作是上帝所安排的,只有接受,最多在工作上顯出基督教的道德而已,這是典型靜態的職業觀。加爾文派教會的工作觀,是看工作作為成就道德(聖潔社會)的工具,那麼基督徒就應該自由應用職業,愈能實踐聖潔社會宗教目的的職業,基督徒就更應去爭取擔任,顯然這是動態的職業觀。
國家觀
另外,聖潔社會的理想也使加爾文派的國家觀與路德派有所不同。路德基本上是把國家看成人類墮落後的補贖,以使邪惡有所懲罰。加爾文派的國家觀因著聖潔社會的理想而強調國家本身就是上帝所指定的良好聖潔制度,政治與經濟是上帝為了維持和平與秩序所定立的。不過,加爾文派的教會也有「反抗學說」,那就是高級權威失職時,下級司法官(後來甚至主張人民)承受上帝命令,為了宗教真理及社會福利,可干預高級權威,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向來所秉持的反對學說。
不過綜合來說,早期加爾文派的教會主張政府與教會的合併。政府執行職務是根據基督教與自然律進行,按照聖經與理性行事。而教會是獨立的,行使它神聖公義律法,促進社會基督教化,使之共同順從上帝的道。同時預定論也強化了少數被揀選之人的使命感,認為少數聖潔之人有治理多數罪人的任務。
加爾文主義的揀選說雖然是個人的事,但揀選的目的是將個人放置在團體中來印證預定事實。所以加爾文派教會一方面發展獨立人格的操練,及具有高度創造力與行動責任感的個人主義;另一方面也發展個人在群體中為了共同價值(聖潔社會理想),而形成最堅強團結的社會主義,這可說是加爾文派教會的一大特色。
另一個特色是加爾文派的教會是一種包含小派理想的大教會形態。在天主教的大教會形態中,它容許小派理想在不同修會出現。然新教領域由於沒有形成一種統一信仰內涵的管控力量,小派理想紛紛出走,形成不同教派。加爾文派的教會,顯然是一種大教會形態,但它強調入世禁慾主義的小派理想(現今語言可說是簡樸生活)。今日基督徒唯有體會加爾文派教會裏的小派理想時,才能更加了解今日長老教會在後期資本主義的功利社會中,迷失早期信仰價值的事實。
後語
在紀念宗教改革日的同時,台灣長老教會今日所面對的種種問題,實應回到加爾文教會的理想來重新檢視現況,並再次改革,使擔任教會公職的人,深知職份的意義在於「榮耀上帝」、促進聖潔社會,而非累積自己的名位或勢力。另外,聖潔社會的理想應促使今日教會反省作為拯救團體的定位。以聖經為規範的聖潔社會理想,使基督徒責無旁貸地參與社會改革行動,並由此行動重新賦予教會活潑的信仰生命。
1954年當台灣教會宣教將近百年(1865-1965),教會愈來愈傾向中產階級化時,台灣教會適時發起「倍加運動」,藉著戰後美援及分發麵粉救濟,台灣教會不但投入對城鄉下層階級的援助工作,也在福音的宣揚中在城鄉建立教會。最重要的是,台灣教會(傾向中產階級)借由這種對鄉鎮及下層社會的關懷,重新為自己找回信仰活力。
最後,入世的禁慾主義也可作為今日台灣教會的內在革新,並在資本主義社會實踐簡樸生活,由此體會基督信仰的可貴。今日教會「靈恩運動」的迷思,是靈恩運動過後,大多數的基督徒仍然迷戀資本主義的利益價值。說明白一點,今日台灣教會最需要革新的是重拾小派理想,過著簡樸生活,也唯有強調簡樸生活理想的教會,才能使趨向世俗化大教會形態的台灣長老教會,在資本主義重視利益價值的社會裏,找回信仰認同,重展宣教生機!
2017.11.14
長老教會源自十六世紀加爾文在日內瓦所形成的一個新教組織。以信仰精神來說,它是改革宗的教會(Reformed Church),強調不斷地改革及自我檢視;以教會制度而言,它是長老制(presbyter)治會(以信徒選出長老們為其代表),一方面平衡「主教制」的過份強調教會階級秩序,另一方面也預防「會眾制」因信徒自由的誤用而導向無秩序之慮。
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困境與未來,對我來說有二個深層意義:一是今日長老教會必須重新檢視其信仰理念,凝聚一種可令人激發內在生命的力量,來疏導因靈恩風潮所帶來的教會內部瓦解分離作用;另一是如何在台灣政權再度輪替的歷史轉捩點中,找到其扮演社會良知的正確方向。
第一個困境:神祕及內在因素的排除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與天主教觀點的主要差異是在於對恩典的看法。以天主教來說,上帝的恩典是具體化於聖禮中的聖餐(化質說),是由大公教會來保證其有效性,而且是承續使徒傳統,以羅馬教皇為其代表。路德從其個人的宗教體驗修正了此恩典的看法,確認恩典是個人因信而被上帝稱義,這也是聖經所啟示所保證(唯有聖經),且信徒可經由聖經的保證直接與上帝建立關係(信徒皆祭司)。
其實路德談因信稱義時,也談論預定論的觀點。儘管兩者基本上是矛盾,路德卻能以上帝所預定的恩典及人的信心接受來相互平衡。由於路德過於重視個人的信心,以致於其所談論的預定論無法推至極致到「恩典不會喪失」的邏輯結論。雖然一方面路德派信徒會因恩典失落而受情緒不安的干擾,但另一方面路德派信徒為了保有恩典,也發展了深度的內在自我靈修與反省。
承繼路德精神,加爾文卻強調預定論及絕對的上帝主權。絕對的上帝所預定的恩典是不會失落的,對加爾文派的信徒來說,信仰的全部意義不是去「保有」恩典,而是去「彰顯」恩典,來證明自己被上帝所揀選。於是加爾文派的信徒強調外在行為的見證,不只追求個人聖潔來榮耀上帝,也齊心努力打造一個聖潔的社會來榮耀上帝。於是,活在世上照上帝旨意來榮耀上帝就成為加爾文派信徒被揀選的人生使命。
今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內部問題剛好基於這樣的「絕對上帝觀」的自然反應。因為絕對的上帝觀及其預定論,預先排除了聖餐化質說的神祕因素,或人可與上帝直接契合的任何神祕因素,甚至因害怕恩典失落而有的內在省修也被排除,剩下人只有靠著理性的自我意志去說服自己來實踐上帝的旨意。
事實上,神祕因素或內在因素不就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泉源嗎?倘若長老教會的信仰理念預先就排除了這兩個重要因素,而這又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源泉,當她的信徒需要時,她就不得不借用其他可能的方式(靈恩也好、敬拜讚美也好)來滿足,於是這些無法統一或理念自相矛盾的各種靈修方式,就造成今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內部的拉鋸及分離瓦解。
在此,不是要鼓舞長老教會發展一套固定或形式化的靈修方式。誰能制約人與上帝的關係呢?其實,聖經裡所啟示的耶穌基督不就預先排除了把耶穌神祕化的任何因素了嗎?或說,使社會或個人成為聖潔的使命,不也就是立基於上帝話語的內在感化及教導嗎?說簡單一點,今日長老教會的困境是在於不夠用心去體會上帝的話語,且讓上帝的話語落實在台灣的歷史及生命情境,以此來激發我們基督徒內在生命力量及形塑定根本土的使命。
第二個困境:社會理想與自律精神的失落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另一個困境也是基於預定論。揀選的自信心理及精神,雖然如同韋伯所說形塑了早期資本主義,然而信仰所彰顯的外在活動能力及其倫理精神,若只靠理性的自我說服及意志力是不夠的。若沒有深植於生命內在的感動及支撐,其結局往往是其下一代只是保有那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但那背後的信仰理念卻消失了。賺錢不再是為了營造聖潔社會來榮耀上帝,而是全然為了個人享用。
這樣的結局也反映在現今台灣基督老教會第二、三代信徒生活的面貌上,是那麼容易地被物質生活所牽引。福音的信息往往成為中產階級享用物質後的自我心理安置,而教導長老(牧師)的聖經信息也常被已世俗化的多數治理長老的觀點所牽制。說一套符合世俗化中產階級的福音信息對無法掌有地方堂會權力的教導長老來說是較安全的,至少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體制內,教導長老的去留是由地方堂會的治理長老來決定。
如果加爾文的信仰倫理造就了資本主義精神,那麼如何經由內在信仰力量的形塑去保有「聖潔社會的理想」及「入世禁慾主義理想」(簡樸生活),不就成為今日已失落此理想與精神的長老教會信徒們的信仰課題嗎?不然,去除了信仰,財富與知識成了權力的對等,且影響今天教會治理長老的選立時,自然就成了長老制教會的一個內在危機,即教會的整個方向受到世俗化影響的長老們所牽引。
第三個困境:信仰與台灣人民的關聯
另一個困境是台灣在政權再度輪替的轉換中,長老教會應如何自我期許來扮演好社會良知的角色。早期的宣教,長老教會確實在台灣扮演好的撒馬利亞人角色,開辦醫院、學校、女性教育,甚至關懷聾啞、弱勢者等等。可惜,由於教會過於保守,以致基督信仰無法與台灣人民產生更大意義關聯。我曾在〈燒王船的神學啟發〉一文中,提到一個可受評論的觀點,就是「基督教上帝即使那麼有功效地經由醫院來控制瘟疫,卻仍然無法融入台灣人民生活當中,而未能使上帝信仰與海洋文化圈的居民產生某種意義關聯,致使台灣的文化祭祀活動,至今仍然根留在比較沒有功效來控制疫情的王爺信仰上。」
1970年後,長老教會開始關心台灣政治結構問題,試圖批判那影響人民生活背後的有形、無形強盜體制,於是長老教會發表了〈國是聲明〉及〈人權宣言〉等等。現今,民進黨已經再度執政,台灣在政權再度輪替中仍會處於一段過度的混淆局面,特別在年金改革、性別及性向及新國家運動公投、制憲等議題上被舊有勢力分化。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應自我期許,在這重要歷史轉捩點中,提出基督教信仰的政經及社會倫理,繼續關心整個社會走向公平與正義,以悲憫、開放之心扶助社會弱勢團體、接納社會不同族群。
期許與寄望
1. 基督信仰如何與海洋文化圈的居民產生意義關聯
在這個議題上,台灣教會必須謙卑認真地來學習台灣文化,如語言、歷史、宗教、藝術與文學等等,然後認真地來反省現今教會文化高牆,為何人們不願接近它?接著形成一個接一個的神學議題討論空間後(如談祭祖、談民間信仰、談台灣歷史及文學等等),台灣教會才有可能與海洋文化圈的居民產生意義關聯。
2. 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神學教育與信仰教材
以台南神學院為例,她有傳承已久的優美台語文教育(可再加上客語)、有努力過的處境化神學思考(鄉土神學)、有聖經處境化的講道風格傳承及處境化音樂教育(新聖詩運動);她的教會與社會工作學系長久以來也教導學生認同弱勢團體,深入台灣基層服務,如果能再重視台灣史、台灣教會史及台灣文學的研究,以台灣文化處境來編寫信仰教材時,一定會讓南神更有特色來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神學教育及信徒教育,進而影響建構一個能以台灣為信仰思考的教會文化。
3. 建構經濟公義的基督教倫理
如果台灣居民必須與資本主義生活在一起,那麼台灣教會就需要深入思考基於信仰的經濟公義倫理,一方面提倡加爾文信仰中的「簡樸生活」,一方面促使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更符合聖潔社會的理想。如同美國聯合長老會(PCUSA)於1973年成立一個「投資宣教責任」(Mission Responsibility Through Investment, MRTI)委員會,其目的就是積極運用教會所擁有的合作機構的股票,來影響人們的生活,促成經濟公義。該委員會採取的方式是匯集持股人或買進股票,用來影響社會公共議題,如是否貸款給前種族歧視的南非,或是否從烏干達獨裁國家買進咖啡,或是否譴責沒有實行男女及殘障公平就業機會的公司等等。
我對台灣教會的未來充滿期許及希望,如果她能鼓舞信徒們以耶穌基督的生命及事蹟為典範,且讓這樣的典範與台灣人民的生命及事蹟產生意義關聯。事實上,也只有在這樣的意義關聯中,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才能美化自己、提升自己,成為能觸動人民心靈及實踐上帝國理想的景點,人人喜歡進出的地方。
2017.11.15
東港東隆宮每三年十月中旬會舉辦一次「王船繞境」及「燒王船」宗教祭祀活動,與西港鄉的王船祭形成「北西港南東港」之有名的迎神賽會。而為期一禮拜的王船祭中,最後一天的「燒王船」成為最重要的宗教戲碼。
東港東隆宮所祭祀的王爺姓溫,名鴻,字德修,中國山東濟南歷城縣白馬巷人。唐貞觀年間,因救駕有功而與當時救駕的36人同封為進士。爾後任山西知府,平定匪亂而被冊封為王爺。後來36位進士奉旨出巡天下, 一次乘船出巡不幸海上遇難,全部喪生。貞觀皇帝感念36位忠貞進士罹難海中,追封他們為「代天巡狩」並頒旨全國建廟祭祀。
後來在這些所謂王爺廟宇的祭祀中會建一巨船,內奉溫王爺及其他進士之神位,於清醮禮儀後送入海中,王船上並有御書,書寫「遊府吃府,遊縣吃縣」八字。於是王船所到之處,官府百姓一齊奉迎,以慰36位進士在天之靈,爾後逐漸形成一種王船祭的宗教習俗活動。
瘟神信仰
王爺信仰會在台灣流行,實與早先拓荒時期的瘟疫疾病有關。瘟疫是指急症熱性傳染病之總稱,包括霍亂、傷寒、瘧疾及鼠疫疾病等等。早期漢人相信瘟疫是瘟神或疫鬼作怪所致。漢朝孔安國在《論語訓解》就提到:「儺,驅逐疫鬼也」。「儺」其實是一種「送瘟」的儀式。
台灣地處亞熱帶,高溫多濕且樹林茂密,是瘟疫蔓延之地。早期荷蘭人來台的宣教師中,32人就有10人染上熱帶疾病而死。鄭成功來台半年,也因染上熱疾而死。19世紀來台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師如李庥牧師因染上熱病早年過逝,巴克禮牧師來台60年間,也曾因染上熱病受苦。日本佔據台灣後,衛生條件雖有改善,然以大政八、九二年統計,全台各地及澎湖地區因瘟疫而死的人數就有4368人,可見疫情之可怕。如同存放於台灣省立博物館的「客問須知碑」所言:
台灣內山外海,疊嶂重洋,地產煤礦,火造之毒熾,時衝潮汐,風濕
之氣蒸..客斯於此,往往內傷喀血為災,外染則染痾莫挽,漂泊淪
亡,不知凡幾。
燒王船
瘟疫的流行助長了台灣王爺信仰的崇拜,早期漢人移民來台開墾,為了渡海旅途平安及登陸後克服瘴氣瘟疫,而攜帶媽祖或王爺神像與香火來台,早期的王爺信仰崇拜的確有護航及驅疫之雙重功能。
台灣王爺廟所祭祀的王爺約有132姓,然奉祀最多的仍以池、李、溫、朱等姓為多,可說是王爺信仰之代表。而王爺為瘟神之說,是日人前島信次的看法,而劉枝萬以此廣為論述。照《台灣慣習記事》記載,號稱王爺之瘟神有360個,然
一般說來,王爺廟大多僅奉一尊主神,如東港東隆宮只奉溫姓王爺為主神而巳。
王爺祭祀建醮之時,以燒掉花費數百萬元之王船為重頭戲。王船於建醮前幾個月開始建造,建醮時就可裝飾彩繪,為其載上神像及其他器物,然後於節期最後一天巡繞全境,驅邪確保全境平安,流放於海或予以焚化稱為「送瘟」。信眾相信這樣作就可將瘟疫疾病帶到他方,人民可免災禍,確保安康。以東港東隆宮王船祭為例來說,祭典結束後,各行各業仍須等待三日之後才能回到平日作息,可見一般信眾對送瘟儀式之慎重看待。
「送王船」傳統上有二種方式,一是放王船下水出海,稱「遊地河」;另一是將王船放火焚化,稱「遊天河」,即所謂「燒王船」。由於遊地河可能禍延他方,為了別人著想,送王船方式逐漸以「遊天河」放火焚化為之。
神學啟發
宗教儀式及活動本身不僅具有宗教功能,也同時具有群體的社會凝聚功能,這是個人可經由宗教活動而與社群整體產生互動及聯繫的最佳方式。東港的王船祭,每次皆由代表全鎮的「七角頭」信眾來共同參與,藉由宗教活動不僅讓信眾心靈得到確定與安慰,也將逐漸疏離的社區人們,透過宗教儀式或活動再次整合,達到對區域性的一種群體認同。
然而,台灣的王爺信仰能帶給基督徒什麼神學啟發呢?王爺信仰由原始的「疫鬼崇拜」,演化成今天保境安民的神明,實在說明民間信仰的調適性與處境化。而王船文化除了說明它與瘟神信仰有密切關連外,它也適切地反映了信仰與地域之關連。瘟神信仰轄境的住民必定是「海洋文化圈」的一支,我們從其宗教內涵,燒王船的活動,瞭解到台灣人的祖先篳路藍縷,及歷經諸多艱難才能以啟山林的辛苦。
基督教信仰早期在台的傳佈,不就是以西方文明的醫院作為開始?在某種意義上,當它的藥物能驅逐瘟疫,控制疾病,使人好轉時,台灣人民也有可能將它背後所代表的上帝視為王爺信仰來膜拜。問題是:為什麼基督教的上帝既然那麼有功效地經由醫院來來控制瘟疫,卻仍無法溶入台灣人民生活當中,未能使上帝信仰與海洋文化圈的人民產生某種意義關連,致使台灣的文化祭祀活動,至今仍然根留在比較沒有功效來控制疫情的王爺信仰上。 台灣人的「燒王船」,實在可以帶給長久以來被排拒於台灣文化之外的基督教一種神學啟發與省思!
我們可能會說,花了數百萬元於三、四個月建造的一條船,在短短的二小時內將它燒掉,除了浪費之外,還能有什麼神學啟發?「王船祭」是否可以視為是一種「群體力量匯集」及「群體醫治」的象徵?當一個社群,經由宗教禮儀凝聚一個命運與共的共同體,且與威脅此共同體生存的瘟疫或妖魔鬼怪博鬥時,它不就是展現了上帝賦予人類生命中一種難以言說靈性力量。而此靈性力量不就匯集了社群整體,以不惜花費,不計成本的付出與向下沈淪、破壞群體安寧的妖魔鬼怪宣戰嗎?
「燒王船」的宗教禮儀,當它作為一種群體醫治象徵時,它對基督教群體有何神學啟發?試想:當基督信仰的社群愈來愈被一種個人的營私自利宰制時,我們需要的不就是一種熱切的、不計花費的信仰復興嗎?而此信仰的更新又能將此信仰群體凝聚成一種精神力量,不但醫治心靈,又能驅除營私自利的心情,塑造一個能不計成本,不計花費來榮耀上帝的信仰群體。如當代英國神學家約翰、希克(John Hick)常說的一句話:「我們應當從別人對其宗教信仰的虔敬信熱誠,激發我們對自已宗教信仰的虔敬熱誠。」
後記
「船」是人類社會自古以來最重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因其帶有隨著水流而有漂離自己所屬境域的意義而充滿宗教意涵。請我們周遭處境不好的事或物乘船遠離我們或加予焚化,基本上是一種淨化用。淨化那會污染我們人心的社會情境,及淨化那已被污染的營私自利的自我心靈。
「王船祭」結束後,信眾大約休息3天再又回到各行各業平日的作息。不同的是,這些小市民們會將王船祭時的狂熱景象留在他/她們腦海裡,期待三年後王船祭典的再臨。曾幾何時,我們作為基督徒有過這麼清晰的盼望,而在未來的等待中堅定著信念,好好地活著。帶著這樣的啟發,我們可告訴我們自己,在往後的日子裡,要為自己的信仰好好地活著,要為有盼望的台灣教會群體及神學教育好好地工作,如同John Milton在《失樂園》所說的:「心靈是自我作主的地方,在心靈裡,天堂可墮落為地獄,地獄也可昇華為天堂。」
2017.11.18
存在(existence)意指從「什麼」發展出來(to stand out),心理學的了解可說是從「潛能」來發展自我,哲學語言則是從人的「本質」發展至存在實體。本質(essence)是指「事物,成為事物本身」(thing, the being itself)之意涵 。然而,我們對事物的本身或本質真的能理解嗎?哲學家康德(Kant)不是挑戰我們的「認知能力」嗎?我們對事物真的能完全認知嗎?何況,康德自己的哲學大多數人也搞不懂,難怪歷史學家評論進入康德的哲學體系時會說:「煙霧迷漫,一無所見」。
本質存有與存在存有
其實,事物存在的意涵,我們是可從哲學史來探究二個面向:一是「本質」(essential)的存有,另一是「存在」(existential)的存有。以古典哲學柏拉圖(Plato)的學說來說,實存的物質世界(world of material)是由一個理型本質的世界(world of ideal)所形塑,這是「本質」決定了「存在」。照柏拉圖說法,我們不可能在物質流變的世界及感官的世界,建立任何真實的知識。
柏拉圖認為這個世界的基本原形(archetype) 就是「理型世界」(world of Ideal),而「物質世界」(world of the material) 是依此複製(copy) 而成。由於感官世界處於流變,因此無法建立任何確切知識。物質世界由於會毀壞,而無永恆價值。物質也因為流動而傾向惡,無確切感。兩者居中的媒介就是「世界靈魂」(world of soul) ,而理型的世界,為靈魂本質所棲息。「世界靈魂」是宇宙生機,自動自發,永恆不杇,是宇宙變化原動力,具有智慧、理智,而使宇宙萬物安排井然有序,各物各盡其職。這是本質決定存在的古典看法。
古典自然主義的提倡者伊比鳩魯(Epicurcus)認為人的問題,不是靈魂的問題,而是存在的選擇。人類的疏離在於人追求快樂的過程中,因為不能同時擁有所有的快樂,而在抉擇這個快樂、放棄那個快樂的過程中衍生痛苦,所以伊比鳩魯才會強調人應選擇不會衍生痛苦的選擇。然而,我們的選擇有時是很膚淺,如同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所說:「有人選擇馬,選擇財富,選擇地位,但我選擇朋友。」不過話說回來,亞里斯多德選擇的朋友是有馬且有財富的朋友,對亞里斯多德來說,窮人不可能高尚,而非希臘人的祖先是動物,亞里斯多德可說是最早的進化論者。
伊比鳩魯常被認為是一位享樂主義者,其實不然,應該說他是一位追求不會衍生痛苦才會快樂的人。他認為,自然且必要的東西,一定要去滿足才會快樂。譬如說,肚子餓了,就要攝取食物,這是自然且必要。但肚子餓了並不一定要享用山珍海味,這是自然但不一定必要,若要滿足它,必定帶來痛苦的代價。當然,不自然且不必要的東西,就不要去追求滿足,譬如金錢、地位、名聲等等,如果要滿足它,就會帶來更大的代價痛苦。對伊比鳩魯來說,照著自然本性去生活,就會克服痛苦與疏離,就會得著快樂。看來,好像是存在的選擇決定了本質。
亞里斯多德跟隨柏拉圖二十年,學習他的神秘性靈魂學說,歷史學家Laertius告訴我們說當柏拉圖在學院朗讀靈魂學說的時候,學生紛紛離席,只有亞里斯多德聽到最後,難怪,亞里斯多德可以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亞里斯多德認為真正的世界是從感官中去認知,亞里斯多德有一次觀看天空的星星時,這樣說道:「天上的星星你有什麼了不起,我比你更了不起,因為我知道你在那裡!你不知道我在這裡!」看來,好像是存在比本質重要。
如果說,柏拉圖的觀點是內向觀察(introvert view),那麽亞里斯多德的看法就是外向觀察(extrovert view)。亞里斯多德重視感官的實驗,也曾經嘗試以20個雞蛋讓母雞孵化來觀察孵化過程,以了解坯胎幾天後形成,小雞形狀幾天後形成。當然亞里斯多德很多的實驗結論是錯誤的,譬如說,他說「老鼠夏天喝水會死亡」、「女人牙齒比男人少」、「上天為了讓我們休息,而創造了屁股」等等。
不過,亞里斯多德的靈魂論是有意義的,他認為形成軀體的是靈魂。靈魂之於肉體,就如同視力之於眼睛。亞里斯多德以存在的意義來思考靈魂,將靈魂分為三級:營養魂、感覺魂、理性魂。營養魂是指生長力,動植物都有;感覺魂是指感官能力,人、動物皆有;而理性魂:分被動與主動。被動魂是具有單純智能的高等動物,主動魂是指向具有理智及創造力的人類。
在此,「靈魂」以可以被認知的範疇來界定,同時也將靈肉結合,視為人的存在與本質同一,本質是生長能力,也是感官能力、更是理性能力,毫無神秘可言。靈魂依附於人的存有中而被認知。靈魂也是構成身體的活力,理智的創造力。所以當探討那構成存在因素的「生命力」或「本質」時,對柏拉圖而言像是本質決定了存在,而亞理斯多德則是形朔本質與存在之合一見解。
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後,人的樂觀想法以為作為理性的人,人的存在可以實現它的本質,這也是今天,人文主義和樂觀主義的問題,以為人通過理性就可以克服不理性的疏離,就以為人可以從存在展現人的本質。在英國發展的自然神論(deism)學說中,強調上帝就是自然,信仰要從啟示神學走向理性自然宗教。自然神論也可說是一群基督徒反應英國教會在宗教改革中天主教、新教及國教的相互殘害,如伏爾泰所說英格蘭若只准許一種宗教,政府就獨裁;二種宗教,就互相殘殺;宗派多的話,反而可快樂生活相安無事。
自然神論的論點是以理性代替啟示,敬拜一位賦予自然界規律理性的上帝,而非為所欲為上帝。宗教不是救贖,而是唯護道德的公義。基督教神學中的天堂、地獄都是教士們虛構故事,用來欺騙控制人民,而繁瑣的崇拜禮儀也是無用。其代表人物約翰、托蘭(John Toland)在1696年以匿名寫的<非神秘之基督宗教>(Christianity not Mysterious),就說不用理性去証明就相信聖經的神聖性及其內容是愚笨的輕信。看來,基督信仰原本被認為具有神聖本質的信念,現今被存在的理性觀察所挑戰,信仰本質的信念因存在體驗的落差開始被有意識地質疑。
約翰、托蘭最有名的是1722年在疾病侵襲中寫下自己的墓碑文。墓碑文這樣寫著:「約翰、托蘭安息於此,精通十種以上語言,從事各種不同文學工作,是真理、自由鬥士。不曾巴結逢迎任何人,而所有威脅、惡運也沒有影響他朝向目標的道路。在這道路上,他始終一貫,並將自己的興趣與對追求至善的心結合一起,他的靈魂己與在天之父結合。毫無疑問,他願意活到永遠、永遠,然而他將不久於世,其餘的事蹟,請參閱他的著作。」
19世紀對理性主義的反動就是浪漫主義,以黑格爾(G. W. F. Hegel)來說,人類的精神才是社會與歷史的決定性因素,也就是說,本質決定了一切。而這樣的精神是來自於絕對精神。對黑格爾來說,這個世界是上帝意旨的自我實現,最終人類可以克服本質與存在的疏離。德國哲學家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在《悲劇的誕生》說,希臘人本來尊崇代表藝術的阿波羅(Apollo)與激情的酒神狄奧尼斯(Dionysos)。然而,蘇格拉底(Socrates)興起後,理性就取代了藝術,壓抑了激情,這就是悲劇的開始。
尼采曾大言不慚地說,我是酒神的信徒,寧願當酒色之徒,也不願當聖者。像今天很多人一樣,願當快樂的罪人,也不願當不快樂的聖人。理性在道德的偽裝下,特別在基督教的世界,激情被認為是罪的引誘。可想而知,人若否定了人本性中的情感自由,也就否定的人性中的自主性。尼釆認為除非這種道德性的上帝死了,人類的激情才有可能發展,才能從無限的想像將無限的潛能開發來邁向超人。
20世紀的存在主義延續19世紀的浪漫主義而來,也是反18世紀以來的理性主義觀點,特別歷經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整個歐洲世界瀰漫著悲觀虛無主義(Nihilism)。在這樣的處境中,人們開始尋求自己應如何生存,而發展了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存在主義在德國的發展,以哲學論述;在法國的發展,以文學小說展現。共同的議題是人存在的意義,無法經由理性的思考來得到解答。
存在主義也反對19世紀主宰人類思考的黑格爾唯心哲學體系,黑格爾所建立的哲學體系,是嘗試將每個個體納入普遍性,他認為愈有普遍性的事物就愈有真理性,愈能展現絕對精神。但如果把絕對精神,特別是國家精神,強加他/她人或它國接受,那不就是帝國主義嗎?這不是扼殺了每個個體的個別性,及主觀認知與自由選擇嗎?對存在主義來說,人在現實的存在,確實體認到未來的不確定性而感到憂懼。但你/妳還是得自我抉擇,活出自我,自我承擔,沒有藉口。存在主義的幾個特色是:重視每一個個體,強調主觀認知及個人的自由抉擇。而最早提出這樣思考的人,就是丹麥哲學家齊克果(Søren Aabye Kierkegaard)。
齊克果的著作,充滿著信仰的敬虔與反省,特別是對丹麥路德派國家教會的省思。他的形上學日記反映著歐洲工業化的背景,他說:「今日的世界,因為知識太多而忘記了什麼是存在,什麼是內心。」在《我怎樣成為一個基督徒》(How I can become a christian?)這本書中,齊克果說基督教有兩個敵人,一是黑格爾學派者,另一是沒有反省的教堂參加者。這也如同現代英國宗教文學家路易斯(C. S. Lewis)所說:「白痴也可以坐滿教堂」。
齊克果的日記寫著:「單薄、細弱,一切我與其他孩童相處的條件,盡被剝奪,憂鬱及靈魂之病痛,以及多方面的不幸,使我與他人相較,不能稱為完整人之生活,我所擁有唯一之物,是顯著的機智,在我童年時意識到,我的機智是我與那些遠較強壯的夥伴爭鬥唯一助力。」1841年,28歲的齊克果與17歲的未婚妻,因為心靈難以溝通,而解除婚約遠走德國柏林追求哲學慰藉。
在此時期他寫了《非此即彼》(Enten-Eller),書中他描述了兩個不同人生觀的對話,一種人生觀是審美感性的,主張及時行樂,不作選擇,避免承擔責任及義務;而另一種人生觀必須做出選擇,完成道德式生活,不可逃避責任。然而,審美式的人生觀只能導致絕望。這令人想起,希臘人所說的人生兩種悲劇,「你想得到的你得不到」,這是得不到的悲劇;另一種是「你想得到的被你得到」,這是得到的悲劇。希臘人的結論是,「得到的悲劇比得不到的悲劇還要悲劇」。
齊克果的貢獻是哲學不再只是理性的思辨,而是內心世界的探討,而且也只有個人才能深層理解自己的內心焦慮。齊克果的敬虔罪惡感可能遺傳自父親,讓他不敢成為神職人員,不敢結婚,也讓他自覺決定人類生命意義的是現實存在,而非抽象普遍的理性本質。這樣說來,存在比本質重要,個人主觀認知比客觀真理重要,行動回應比只是思考重要。齊克果說我們要的不是理性的宗教認知,而是真實信仰的投入,他說,信仰不是精心細算出來的,信仰是一種非理性的跳躍(Leap of Faith)。
這個想法表現在他的《恐懼與顫慄》(Fear and Trembling)書中,其中他探討亞伯拉罕獻以撒這樣悖逆理性的信仰。所以他稱亞伯拉罕是「信仰的騎士」,全心信靠上帝的諭旨,不以人類脆弱的理性作為倫理的依據。在此,信仰與倫理的悖逆,才會產生害怕與顫慄,這也是個體的特殊性與整體的普遍性之間的矛盾,但他還是認為個體特殊性比整體普遍性重要。人與上帝的關係,不能用普遍倫理來印證,這是康德道德的宗教,人只有面對自己絕望,才能認識自己,才能認識上帝。
齊克果指出丹麥的國家教會己經物化、世俗化,不關心永恆,信徒如同鵝般搖搖擺擺走進教堂。齊克果在他人生三個境界的論述裡,認為第一個審美感性階段是享樂主義,是沈迷於現今的時刻,一切皆試驗性不下決心;或說只要愛情不要婚姻,這是抽象理智主義,只有思想,沒有實踐,而且會在自己的思想中迷失。這也是浪漫享樂主義,只有情慾,沒有責任,會在自己的情慾中迷失。審美感性階段的特徵,是逃避可做抉擇的責任。第二個倫理階段,是通過抉擇來實踐自己,這需要負起責任,也因為這樣,自己才能與自己的內在性統一。最後的階段是宗教階段,如果說倫理是人格的統一,那麼宗教的階段是人格的統一加上福音上帝的旨意。而選擇上帝的旨意來活是冒險的,有時是非理性的荒謬,必須跳躍。
哲學思考與文學論述
存在主義有兩條主要路線,一條路線是哲學思考,最典型的代表人物是德國的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另一條路線是文學論述,最典型的代表是法國的沙特(Jean-Paul Sartre)。
海德格認為西方哲學有一個迷思,就是研究個別存在的問題,而不研究存在本身。海德格在1927年寫的一本書《存有與時間》(Sein und Zeit),就是哲學對存有的回應。海德格認為,存有有兩個面向,一方面存有是有待實現潛能的存有;另一方面,存有也是朝向死亡結束的存有。所以,存有的基本認知是承擔自己是唯一的個體性,也認知此個體性是朝向死亡的存有。
海德格認為所有的個體,因為缺乏主體肯定,而投入團體或我們來保護自己。也因為這樣,人在群體之中,才會隨波逐流,成為不真實的存有或沉淪於日常時事事物的存有,與閒言閒語與好奇與模擬兩可、話家常。這很像林語堂先生對中國人的評價。林語堂以幽默的四個樂章來論述中國人的日常生活的問安,第一句話一定是「吃飽了沒有?」這是第一樂章。接著,第二樂章談「今天天氣如何?」然後,第三樂章談「你家庭的成員如何?」,到第四樂章,才會談論主題。
海德格認為此有的個別性不只要承擔自己潛能的發展,也要接受自己決定的死亡,而這些都與時間有所關聯。海德格認為個別的事物要放在整體的關聯,才有可能被理解,而且,做為時間的存有也只有在整體個別事物才得以展現,所以存有成為在世界中之存有。在一個有意義的存在結構整體,去認知存有是被過去的時間所影響,也必須面對未來的事物,所以過去、現在、未來就成為存有在時間統一性的三個面向。而且,存有在時間的三個面向裡面,都會引來存有的焦慮,如過去的時間會引來罪惡感的焦慮,未來的時間會引來死亡的焦慮,以及現在的時間會引來虛無的焦慮。所以海德格認為,哲學簡單來說就是回應存有在過去、現在未來時間的問題,可惜的是,1933年海德格為了想當大學的校長而加入納粹(Nazi)效忠希特勒,直到1945年戰後退休,才隱居思過,也許海德格真的體會了人最大的敵人就是我們(we)。
海德格曾引用希臘一個故事來描述存在的焦慮,他說有一個女神Cara渡過河看到一地的黏土於是以黏土造了一個人的形象,後來Jupiter 將靈魂賦予這個成為人形的黏土,人就活了。當Cara與Jupiter都希望用自己的名字來命名這個人的時候,土地的神Tellus冒了出來,也想以他的名字來命名,最後,他們來找Saturn仲裁。Saturn的仲裁是Jupiter你給這個人靈魂,這個人死後靈魂就歸給你。Tellus你賦予這個人肉體,這個人死後就歸給你。然而Cara(關心、煩惱)你造了這個人,這個人只要活著就屬於你,所以人是屬於煩惱,被焦慮所控管。
回應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悲慘世界,猶太裔的捷克文學家卡夫卡(Franz Kafka)在1919年寫了《變形蟲》,描述一個人早上起來發現自己變成一條大蟲,但全家生計在他的手中,她擔心父母及妹妹,盼望趕快變回成人。然而,除了妹妹幫她餵食以外,大家都害怕他,將他關在房裡,不讓他出來,結果他就漸漸地真的成了一條蟲,愛吃蟲的食物,躲在陰暗的角落,唯一沒變的是他的思想與情感。有一天,家人相聚,他聽到妹妹拉小提琴的聲音而爬了出來,結果嚇得大家紛紛逃走,當夜他聽到妹妹這樣說道,也許這條蟲從頭到尾都不是我的哥哥。蟲聽見了,第二天就死了。這本小說,在描述非人性對待的荒謬,在獨裁高壓的統治中,人不被當人看,被當成一條蟲對待。
1925年,卡夫卡寫了另一本書《審判》(Der Prozess),描述一個人在某年某月某日突然被控有罪,他必須每個禮拜天到一個地方去接受審判,而周遭的人都知道他有罪在接受審判。但當他問自己犯什麼罪時,所有人包含他的家人都迴避答不出來。不知何罪的痛苦,使他疏離周遭的人。卡夫卡在此控訴的是基督教會,強迫每一個人在禮拜天要去教堂認罪,但卻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卡夫卡說這個世界是荒謬的,荒謬就是理性的人生活在毫無道裡的世界。
法國文學家卡謬(Albert Camus)寫了一本《異鄉人》(L'Étranger)來描述人與人之間的疏離狀態。其中最諷刺的是一個吃軟飯的男人,他是靠著女友從事賣淫來供養他的生活,但他卻常常打罵女友,說她對他不忠,也如同一個老人養了一隻狗,因為跟狗的感情不睦而常常打狗,以致這隻狗離家出走,卻引來老人的傷心。《異鄉人》描述一個人有一天接到養老院的通知,說她母親死了,然後他到養老院去參加母親的葬禮,但一點都不傷心,因為沒有感情。有一天,跟女朋友做愛,女朋友問他:「你愛我嗎?」他回說:「愛對我來說沒有意義。」然後在海邊散步又與人發生了口角而將人殺死,故事的後半段發展到法官對死人的審判,認為他母親死了而他一點都不傷心,女朋友問他愛不愛她,他說愛沒有意義,又無緣無故地將人殺死,而這人最大的罪,是不信上帝所以判他死刑。也就是說,存在與本質的疏離狀態真的是無法復合。
存在主義的哲學論辯有兩個重點:第一個重點是存在先於本質,而非本質先於存在。第二個重點強調,存在與本質是無法復合的疏離狀態,人只有對自己的存在做出選擇並負起責任。在固有的傳統思維中,人常認為人是被某種先天因素所界定,好像本質塑造了人的存在,例如鋼琴彈得很好,就被認為是天生才能的天才。就醫學而言,人腦的活動被運用不到20%,基本上人被後天的影響遠大於先天的遺傳潛能。
沙特認為不是本質先於存在,而是存在先於本質。人在被任何概念界定前,就已先存在;然後在有生之年,透過自由意志為自己選擇,以自覺的行動去塑造自己、創造自己、界定自己。沙特說:「人是行為的總和,是選擇的結果。」人必須選擇自己的價值準則,選擇後採取行動,也為選擇的後果負責。人的本質既然是行為的總和,則生命的意義就要當事人以行動去實現自己的目標。
在《沒有出路》(No Exit)書中,沙特描述了兩個在地獄人物的精彩對話,
a. Garcin:(將手搭在Inez的肩上)
聽好!每個人的人生都有個目標,一個主要的動機,是這樣,不是嗎?呃,我毫不在乎財富,或愛情。我的目標是當個真正的人。
就是人家說的鐵漢。一個老是蓄意冒險的人可能是個懦夫嗎?我們可以單憑一個行動來判定人的一生嗎?
b. Inez:
有何不可?三十年來,你一直夢想自己是個英雄,卻寬恕了一千個小差錯,因為英雄當然不能做錯事。這顯然是個簡單的辦法。然後,有一天,你面對真正危險的紅燈亮起,卻搭火車往墨西哥去了。
a. Garcin:
你說,我「夢想」。這不是夢想。當我挑了這條最艱難的路時,我是有意選擇的。一個人要自己成為什麼就可成為什麼。
b. Inez:
證明吧。證明那不是夢想。是看我們做什麼,沒有別的,來顯示自己的角色吧!
a. Garcin:
我死得太早。我沒有給予時間去做我要做的事。
b. Inez:
我們永遠死得太早。但是,人的一生就在那個瞬間完結,一道線在下面劃得整整齊齊,準備做個總結。你就是你的一生,就此而已。
「沒有出路」就是會說不會做。只有夢想,沒有完成。夢想必須實踐才有出路。
一個人的一生總有個目標。Garcin說他的人生目標(或主要動機)就是當個真正的人,也就是個鐵漢;簡單的說,就是當個英雄。這是他的選擇。然而,他在關鍵時刻採取的行動不是冒險,而是逃走。
Inez認為:想當英雄,就得以行動證明;否則想了三十年,也只算「夢想」。Garcin想當英雄,卻在面對挑戰與危險的關鍵時間臨陣逃走,這不但無英雄氣慨,根本就是懦夫的行徑。在此對話中,兩句話成為存在最為關鍵意義所在:
Garcin:「一個人要自己成為甚麼,就成為甚麼。」
(A man is what he wills himself to be.)
Inez:「是看我們做了甚麼,來顯示自己的角色。」
(It's what one does that shows the stuff one's made of.)
沙特也曾講了一個咖啡廳找彼得有趣的比喻故事,來描述生活中的三層虛無。比喻中說及一個人去咖啡廳找彼得,由於他的目標只有彼得,所以咖啡廳的裝飾他一黠都不在意,看它只是背景而己,沙特說這是第一層的虛無。我們生命中當立定追求一項事物時,事物之外的擺設可能都會我們的背景,不會引起我們的在意,當這個人進入咖啡廳找不到彼得的時候,就引起了第二層的虛無。也就是說,我們人生所立定的志向目標,不一定可以達成。最後,也許我們就會質問到底有沒有彼得這個人,這是第三層的虛無。沙特曾說,大家都說要追尋幸福,但問題是人生有何幸福可言?
結語
存在主義所談論的兩個重點,存在先於本質,與基督教強調的本質先於存在,有所對抗。然而,存在主義告訴我們,人的所有本質是因為人的存在所賦予他的。說來也比較像今天科學所強調的腦機能應用,也就是說,人的本質差異性實在不大,因為我們使用腦機能的能量也不到20%,也就是說,我們的潛能還有很多還沒被開發,所以問題不是存在先或是本質先,問題是我們的存在可否去實現人被上帝所創造的那一個形象的本質。基督教神學如果有智慧一點,就不應該與存在主義爭論本質為先或存在為先,那只會陷入一個永無解答的困境。基督教神學應該談論人有上帝形象的本質,也依他的存在去實踐既有上帝形象的本質,這是基督教神學重點。
存在主義所強調的存在與本質的疏離狀態,剛好為基督教神學鋪路。存在主義提供了人類存在疏離的難題,基督教神學應勇敢的回應這個疏離的難題,儘管存在主義的主張是悲觀的,認為存在本質的疏離是無法復合,以神學的觀點來看,確實也是,人類確實無法靠著自身的力量,來迫使存在與本質的疏離復合。這提供了基督教神學可大瞻論述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使存在與本質的狀態復合的大好機會。在此,存在主義成了基督教神學的朋友,把握這樣的良機,基督教神學可以回應本質與存在的疏離議題。
2017.11.20
前言:天災或人禍
2009年八八風災,重創南台灣,造成高雄縣甲仙鄉大林村遭土石流滅村事件,死亡數百人。事後官方統計,此次災情共造成死亡667人、失蹤22人,可說人命損傷慘重。2010年凡那比風災又侵襲南台灣,造成高雄縣、市及屏東沿海地區淹大水,財務損失難以估計。想想,風災、水災若年年侵襲台灣的話,政府應該有所作為,作好防患設施才對。另外,台灣人民在天災頻頻的年代又該如何?束手無策、無奈以對呢?或是也要作好心理建設,勇敢面對天然災害所帶來的侵犯,把損傷降到最低。
從2009的八八水災到2010的凡那比風災,天災真的帶給當事者及親人們難以承受的切身之痛。社會大眾對遭受苦難的人們也大多深覺無能為力,找不到通道跨過深淵來進入他/她人的苦痛;就是電視上常聽到的安慰話語,也像是背頌好的一些生硬台辭,難以觸及到痛苦的核心來成為真正的慰藉。
設想一個颱風,引來了大水、土石流,突然之間就淹沒了一個村莊,奪走無數生命?設想一個平時讓人覺得優美的城鎮,一時之間因著風災造成淹水,財物損失無盡?存在主義哲學家卡謬(Camus)在《瘟疫》書中道盡我們內心感受:「說實話,一個小孩的死亡,對於情感、對於理性皆是侮辱….然而,我們必須直衝那『無法接受』的核心,就是這種不得不然的抉擇,小孩的痛苦才會是我們苦楚的食糧;如果缺乏了這食糧,我們的靈魂就會因精神的饑餓而死亡。」
痛苦是個啞謎?以肉體的痛苦來說,到底它還是有所作用,因為它強迫身體停止其它一切活動,全然關注這個痛苦,直到痛苦消除。如同網球選手手臂受傷,必須放棄比賽,直到完全痊癒為止。如果人們不去關注自己身體的苦痛,不設法成為身體康復的治療者,人們就不會經由苦痛的經驗來找到治癒痛苦的解答。事實也是如此,如果我們不去理會身體痛苦的叫喊,結果就是器官變得麻木或萎縮,最後衰老;如同冬天的餓狼,餓到腐食自己的後腿一樣,感覺不到痛苦原是自己的一部份。
雖然苦難有些發生於自然災害,但人世間大多數的苦難是源自人禍!這些人禍造成的苦難不只發生在個人或家庭的不幸上,也常發生在族群的集體屠殺、或國家間的相互殘害。問題是,人禍造成的苦難與天災所衍生的苦難有何本質上的差異?適用於天災的苦難-生命倫理也能適用於人禍的苦難-生命倫理嗎?
因此,苦難所帶給人們的痛苦,除了面對它,也應有深層的體認,了解苦難有時來自天災,有時來自人禍。唯有這樣,這些不同痛苦的叫喊,才會一一成為人們精神的食糧,不只迫使人們勇敢的接受,也迫使人們思考苦難的根源來平心以對或用心改變。這樣我們的社會才會關注自己社會的苦痛,設法成為苦痛康復的治療者,並由此苦痛的經驗來找到治癒痛苦的解答。
苦難的「醜化」、「美化」、「神秘化」
人們遭遇到不幸自然會問「why?」「為何是我?」對遭遇不幸的人來說,對上帝的控訴是極自然的,因為上帝若是世界意義的來源,為何人間有那麼多看似是無意義的苦難呢?聖經中所記載約伯的苦難,正是人類控訴上帝的最佳例子。約伯是位義人,為何受苦?傳統神學的回答,離不開約伯三位朋友所賦予的視野。一是醜化苦難,看為是上帝對罪惡的審判,也就是因果報應。認定災禍是人的惡所造成的,苦難正是上帝的管教。
另一視野是美化苦難,看苦難是上帝的考驗。人們若能從中體會,必能從苦難中得到祝福。這種把「壞」的事看成「好」,常常會造成心理壓抑,不當的以忍耐或自我折磨來承受苦難。另一個觀點是神祕化苦難,認為苦難無解,視苦難為難以明瞭的上帝奧秘意旨,而人的聰明比不上上帝的睿智。結果,人們在面對現實苦難時,就以逃避的方式來抗議。
《約伯記》是反映主前二、三世紀猶太教內部信仰危機的文學作品,也對猶太教的「因果法則」律令提出質疑?為何自稱已悔改的猶太民族還置身於外邦統治的苦難中?為何義人還在受苦?《約伯記》以對話作為開始,撒但認定約伯敬畏上帝的背後,有其目的與期盼、有著因果報賞的利益驅使。於是撒但向上帝提出挑戰,如果把信奉與敬畏背後所深藏的期待、酬報拿走的話,約伯還會敬畏上帝嗎?
《約伯記》的論辯由此開始,約伯的經歷剛好證明撒但的論點,即信奉的背後深藏酬報的心理。這種「先入為主」的律法因果法則,結果就是約伯對上帝的控訴,或可說是還在苦難中以色列子民對上帝的控訴。《約伯記》的解答很簡單,就是約伯最終跳脫了「先入為主」的律法因果法則的糾纏(請記住!故事最後仍以因果法則結束),而在生命的內在聯繫中建立與上帝親近的關係來面對苦難。約伯見證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四十二章5節)。原來苦難的意涵不能以僵化先入為主的因果法則來作解答,苦難就是苦難,不能醜化、美化或神秘化。
偤太人的苦難-生命倫理
偤太人的歷史可說是一部苦難史,然而偤太人却能從民族的苦難衍生一個一神論的獨特信仰,並在他/她們的生活節慶表現出來。偤太人在九月過新年,此時除了歡慶,也要紀念主前586年的亡國之痛,並衍生十天的贖罪期,第十天稱贖罪日(Yom Kippu),點亮躅火懇求上帝之光帶領。
十月為住棚節,紀念以色列人祖先出埃及後在曠野的浪跡時期,此時也是紀念祖先的祭祖時刻。十二月為修殿節,紀念主前2世紀的馬加比革命,推翻敍利亞Antiochus Epiphanes王朝佔領以色列時所實施的暴政。三月為普珥節,紀念偤太女英碓以斯帖,拯救偤太族人免遭波斯滅族。其中,最重要的節期是紀念以色列人逃出埃及殘暴統治的逾越節慶。可見,偤太人的歷史真是一部苦難史,不够,猶太人每年會在逾越節時向其子女述說民族苦難歷史,並祈求上帝能使他/她們從苦難及仇恨走出來,成為「逾越節」。
原始以色列人(proto-Israelite)的「出埃及事件」可說意義深遠。當時,在摩西的引領下,凡認同耶和華宗教信仰藉著十誡所揭示的一個平等社會理想,皆可加入反抗壓迫者法老的出埃及運動。這個運動從出埃及,曠野到迦南建立「以色列國家」的認同(nation identity),融合了不同被壓迫的族群如希伯來人、米甸人、亞蘭人、阿皮魯人(Apiru)及迦南原住民等。
問題是以色列國家認同是如何形成?其實在「西乃之約」的中心十誡,我們看到二個部份:一是第一誡到第四誡的「耶和華信仰」的認同;另一是第五誡到第十誡的「平等社會理想」的認同。這些被壓迫的族群們,就是因為有「社會平等契約」(五誡到十誡)的保證,才願意共同形成一個以色列國家的認同,然後藉著先知們的奮鬥,這些族群們漸漸體會「社會平等契約」是建基於希伯來人的「耶和華宗教信念」(一誡到四誡),由此衍生一個以耶和華信仰為中心的平等主義團體(Yahwistic Egalitarian Community),到最後的以色列國家認同。
以色列從國家認同到信仰認同有其軌跡可循,那就是先有「社會平等契約」才有「新國家認同」,因著社會平等契約的保證,被壓迫的各族群才願意融合成為一個新國家。然後經由「先知們」的努力宣揚,使以色列人民認知到「社會平等契約」(五誡到十誡)的根源是立基於「耶和華宗教信念」(一誡到四誡),進而信仰耶和華上帝為拯救他(她)們出埃及及建立國家的精神動力及歷史信仰意識。
因此,以色列人的「出埃及事件」成了以色列人其認同的「歷史意識」的泉源。「歷史意識」(historical conciousness)可說是人們詮釋其外在世界的變遷及其自身變遷的一種心靈活動,藉著這個心靈活動,人們瞭解到自己的特質以及自己在外在世界變化中的位置及方向。簡言之,歷史反映出人們歷史意識的心靈活動,歷史意識讓歷史有了意義的脈胳,由此解釋自身的存在,處境與認同。
由此,在往後以色列的歷史事件中,如被擄巴比倫、彌賽亞思想、馬加比革命、耶穌的降生到1948年的建國等等,皆以如此的「出埃及」的歷史意識來作為這些歷史事件意義的詮釋,使整個民族在尋求解放的過程中,以一種上帝必帶領他/她們「出苦難的埃及」此歷史意識來作為民族的認同。
可惜,在以色列的歴史中,由於受到太多外來殖民壓迫,致使在迫害中的「恨意」,慢慢取代「社會平等愛的理想」,導引以色列人所期盼的彌賽亞思想後來被層層的「種族純淨」所掩蓋。以色列人被擄期間所衍生救世主彌賽亞的思想,後來就被被擄歸回的嚴謹猶太教導引成為一種純淨的「種族主義」,以色列人的敗亡在於「與外邦人通婚」,而非「社會平等理想」的失落。
於是「出埃及」運動環繞著二個重要主題:一是它可作為以色列人歷史意識的認同泉源;另一是它提供「社會平等愛的理想」,防止以色列人的歷史意識導向仇恨、純淨的「種族主義」。
苦難的生命倫理:一個神學回應
拉丁美洲解放神學家Gustavo Gutierrez在《向全能者抗辯:論約伯記》書中有這樣的省思:對拉丁美洲的人們來說,問題不是在奥許維兹集中營後如何思考神學?而是諸如侵犯人權、謀殺、凌虐、種族、女性的歧視到社會結構性的不公義等等,今天仍在拉丁美洲發生。台灣人也是一樣,除了個別的天災、人禍外,也有像偤太人般的歷史苦難,遭到外來統治者的暴虐欺凌。
猶太人雖然慘遭外來統治者屠殺,甚至最後亡國,但其文化却能經由散落世界各地的猶太宗教保存下來,自成一個獨特的文化系統,讓其子孫後代認同,並由此歷史文化所衍生的猶太人意識,來作為自我認同及獨立建國動力。也因為因此,猶太人才有可能於亡國將近二千年後,走出亡國的苦痛,奇蹟式的於1948年獨立建國。
台灣人的教會可以偤太人的宗教思維作為借鏡,一方面保有過往台灣文化的認同使命,另一方面又能展望未來台灣新社會的重建,而「二二八」就像「出埃及」可成為一個重要的精神指標。一方面是台灣歷史意識的泉源,另一方面又是能够融合不同族群,邁向新社會的和平願景。唯有如此,歴史的苦難才會衍生意義。
同理,若要防止「二二八」此歷史意識導向仇恨的族群情結,宗教的感化及愛的理想就呈現重要價值。也就是說「二二八」對台灣教會而言,一方面是一種保有文化及族群認同的象徵,另一方面台灣教會又有使命去導引「二二八」成為和解,未來新台灣建構的象徵。
也就是說,台灣人的「歷史意識」若只被「苦難的仇恨」導引,有一天台灣人的「出頭天」會不會成為那些前統治者及其後代的「悲哀」?這樣的省思導引了建構台灣人「苦難神學」的重要性。第一:苦難一方面不能醜化、美化及神秘化,必須在其「歷史根源」探究清楚,並衍生「歷史意識」;第二:苦難另一方面也避免由「苦難」所衍生的「歷史意識」活力單向引到「仇恨」、「報復」;反而在「歷史意識」中的「仇恨」省思「赦免」的可能性?如同響應「解放神學」的拉丁美洲教育家保羅、費爾利(Paulo Freire)所宣稱的真正解放的期待:「在尋回他(她)們的人性時,被壓迫者必須不要再度成為原壓迫者的壓迫者,而是尋回兩者的人性。」
韓國「民眾神學」倡導者文東煥教授(Tong H. Moon)認為在殖民統治下的人民,其共同經驗及感受就是「恨」(Han)。韓國詩人金芝河(Chi-Ha Kim)在其詩中解釋恨就是民眾外在的怨氣和悲憤隱向內在,而且堅硬地抑壓在內心深處。文東煥認為恨可經由適當的慰藉及正面信仰的評價,來轉化為一種復建的力量。當然它可停留麻醉在鴉片式的以「內在力量」來克服「外來痛苦」,也可轉化伸展到一種重建社會公義的正面力量。
詩人金芝河曾提出「斷」這個字眼來作為民眾恨的解決之道。「斷」有兩種二同層次:於個人情懷,「斷」可解釋為自我革新及自我奉獻;於社會情懷,「斷」是切開,是把隱藏在民眾內心深處的怨恨切斷,以阻止那以暴易暴的惡性循環。金芝河認為唯有通過有創意、懂得珍惜生命的自我革新,才能有效地經由信仰的「斷」來安慰恨意,並轉化為一種正面的激勵,往一個更寬廣的社會改造及更有品質的解放運動前進。這種懂得珍惜生命、社會改造的自我革新及信仰的「斷」有下列四個步驟:
1. 始天主(Shi-Chun-Ju):迎接上主進入民眾的心懷來取代恨意。
2. 揚天主(San-Chun-Ju):讓上主的心意在民眾的心懷成長。
3. 行天主(Haeng-Chun- Ju):實際参與上主的心意於受壓迫民眾的歷史鬥爭中。
4. 上天主(Sang-Chun-Ju):克服死亡的恐懼,並去擁抱謙卑,復活勝利的盼望。
對韓國「民眾神學」來說,對社會不公義的改造與個人心靈的革新是同樣的一件解放工程,彼此無法分開、分等。
神學家漢斯、昆(Hans Kung)在其《作為基督徒》(Christ Sein)書中,談到<上帝和苦難>(God and Suffering)這個主題時,提出一些很有洞見的看法。他說基督徒面對苦難時,由於急迫調和這個難解問題,常把苦難冒充為上帝的旨意,想把苦難的人拯救到另一個世界。漢斯、昆說苦難不應該被篡改,縮小或美化,也應該以不動心或自我折磨來承受。人們在苦難中,只有來到他(她)的邊界,對生命、現實是否有意義提出質問與抉擇:有些人會被苦難引到不信,但也有人會被苦難引到信仰。
漢斯、昆認為當人面對生活中的苦難、可怕現實時,至少人們還有一種選擇,可以選擇像希臘的普羅米修斯(Prometheus)般地向諸神抗議;或是像薛西佛斯(Sisyphus)般地將「大石頭推上山,又滾下來」地接受苦難為不可抗拒的命運而屈服;但也可以像約伯一樣,在深化與上帝的關係中,對上帝表示那不可動搖的信賴。因此,人們可以在苦難中找到某種意義,在苦難中與上帝做最深刻的關聯來超越恨意,並成為改造社會不義的動力。
耶穌在十字架的受難,使人類的苦難史有了更深邃的神學見解。原來上帝本身也在受苦中,受苦的上帝在人們的苦難中,正以不可估量的善意親近我們,其恩典陪伴我們,在我們被苦難打敗的同時與我們同在,扶持我們,直到我們在苦難中找到盼望。的確,苦難就是苦難,但耶穌在苦難中選擇了對上帝完全的信任時,苦難就衍生了某種意義。這就是苦難中的盼望,在恐懼中沒有失落希望,就是人生在悲傷中也能遇見上帝,因為上帝自己也在苦難中。
人們雖然不應該把某種意義強加在有時看似無意義的苦難上面,但人們也可以在看似無意義的苦難上面,體會出某一種意義。這種意義不是先入為主的,不是只滿足人的想望,也不是販賣心理上廉價的慰藉。相反的,苦難就是苦難,但耶穌在苦難中選擇對上帝的完全信任,或拉丁美洲人民、韓國民眾、甚至台灣人民在苦難中選擇「不報復地尋回兩者人性」、或以「斷」斷恨並激起社會改造活力時,苦難就衍生了某種意義,這就是苦難中的盼望。
倡導「盼望神學」的德國神學家莫特曼(Jurgen Moltmann)在《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上帝》書中,倡言上帝是使人衍生盼望的上帝。這種盼望是在復活與十字架苦難的矛盾中產生,而抱持復活的盼望就願意成全與罪對立的公義、與死對立的生命、與苦難對立的榮耀及與現今紛爭對立的和平未來。莫特曼說復活的盼望是信仰不可分割的同伴,盼望失落,信仰就落空。因著盼望,人們生活改變,信仰充滿活力,並在仁愛中前進。在盼望的眼中,世界充滿著各種可能性,也使上帝全部的可能性在世界實現,使人們得著自由,使世界得著自由。
後語
二次大戰後,屠殺猶太人的納粹戰犯在紐崙堡大審中,有十二位將領依「違反人道罪行」(crimes against humanity)判處死刑,七位將領判處無期徒刑。然而,只有一位德國軍備司令Albert Speer承認自己有罪。他說:「不管我知或不知,知多或知少已不重要。當我認為這些恐怖的事是應該去了解而沒去了解時,再深的道歉已沒用(No apologies are possible)。
德國神學家莫特曼(Jurgen Moltmann)在二次大戰德國戰敗後,曾為戰俘三年。在蘇格蘭戰俘營中,英軍曾將納粹在Auschwitz集中營惨無人道的惡行,以影片放映給這些德國戰俘觀看。莫特曼說當時他們的第一反應是不相信,認為影片是宣傳品,接著第二反應是影片造假。直到認清事實後,莫特曼說Auschwitz集中營的恐怖罪行打擊我們每一個人的靈魂深處,我全身不適,沒有比死更好!莫特曼說作為國家全體的一份子,如何去承擔如此重大的罪行呢?
戰後的德國新教教會團體,於1945年10月聚集在Stuttgart開會,並發表一篇宣言反思教會在納粹期間的所作所為。宣言指出德國的教會現今不只體認要與受苦的人們站在一起,也體認德國的教會是與納粹的罪行有份。德國的教會雖然曾以耶穌基督的信仰反抗國家社會主義的暴力,但我們也很自責:沒有更多的勇氣站立在我們的信仰,沒有更具信心的禱告,沒有更喜樂的深信,沒有更高貴的愛心。也許這篇宣言真的值得台灣的新教團體省思,省思從「二二八」事件後,台灣的新教團體曾為受苦的人們作了什麼?曾為國家的暴力說了什麼?或曾由此來反省基督教會存在台灣的意義為何?
曾來台演講的德國神學家莫特曼(Jurgen Moltmann)指出,台灣應可發展一套正面的「祭祖文化」,從祭祀祖先中引入「懺悔」與「和解」的紀念禮儀。基於德國二次大戰的納粹經驗,莫特曼認為現今大多數的德國人一方面背負著祖先屠殺人類的罪惡指責,一方面又深受著集中營、毒氣室迫害的苦難折磨陰影。莫特曼說納粹頭目Bormann的兒子成為神輔,為父親贖罪並到剛果隱姓埋名就是最好例子。因此,莫特曼認為德國人應該經由「回憶」過往祖先所為,一同「懺悔」,並「紀念」為義受逼迫的人們,使折磨的回憶得到醫冶,這種將先人殘缺不全的生命納入我們的生命,才能激發悔悟,營造和解。
猶太哲學家Hannah Arendt在《人類情境》書中說的很好:「停止痛苦記憶的方法,就是赦免的力量。」而赦免就如同蘇格蘭神學家H. R. MacIntosh所說:「赦免是被傷害的人在心靈上的一個主動過程,藉著這個過程,他(她)們超越仇恨的障礙,與傷害他(她)們的人重建友誼。」
宗教社會學者Peter Berger認為宗教就是人類建構的「意義世界」,從中人們尋求安身立命、超越生死。宗教在此成為一種很重要的「提醒者」或「醒示者」(reminders),深植在它的宗教禮儀活動中。因此,宗教儀式產生兩種功能:dromena(必須做的事)及legoumena(必須說的事),由此喚醒参與者,借著此「歷史記憶」來衍生「連續性」(continuity)。
1970年以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已經「作了」一些關懷本土的英勇事蹟,也「作了」有關「二二八」家屬的關懷;接著我們當然要將其苦難的生命倫理「說了」出來,將「二二八」台灣人的英勇事蹟「說了」出來,讓活在二十一世紀這個年代的人們同感,由「歷史記憶」衍生繼續不斷此「連續性」追求「公義與和平」的使命,來形塑一種修復式公義的苦難-生命倫理,讓苦難不再被「美化」、「醜化」或「神秘化」。
寫於2001-12-04基督教論壇報
在基督教的歷史節慶中,有兩個特別的節慶連結在耶穌的出生與耶穌的受難與復活,一是待降節(Advent),另一是大齋節(Lent)。基本上,台灣的教會對此兩個節慶並不重視。一來,所有焦點皆被聖誕節及復活節所取代,二來,台灣的教會並沒有適當情境化的待降季節或大齋節禮拜設計,來營造更長久或更有宗教氣息的聖誕節或受難及復活節。
待降(Advent),此字源自拉丁文advenir,意即(來臨)(to arrive)。此季節是期待主耶穌的來臨直到聖誕節。由於耶穌的來臨己真實在歷史上發生,因此,今日基督教會紀念待降節應有兩個涵意﹕一是回顧過去,紀念耶穌的降生及拯救,另一是讓此拯救記號與現今連結,並展望營造上帝國的拯救直到耶穌再來。
試想,歷史上整個世界是如何的期待拯救,而拯救的根源是立基於耶穌的到來,但也可連結在各個不同地區的人們,在其獨特的歷史情境,例如現今在戰亂中的阿富汗人是如何地期待拯救。
待降季節
傳統基督教會的年曆是從待降節算起,一方面上帝親自臨到,另一方面也是人類新生命的開始。教會史中高盧教會於第四世紀末首先採用待降季節,羅馬教會雖然早在主後三三六年就有聖誕節慶,然而直到六世紀才接納待降節。在五八一年的Macon會議中,羅馬教會以六個禮拜來作為待降季節。後來,西方教會就以聖誕節前的四個禮拜作為待降節的開始,並連結到十二月廿五日的聖誕節及一月六日的主顯節(Epiphany)。
早期的待降節,主耍是與耶穌的神性議題有關。當時的諾斯底派否認耶穌的神性,認為耶穌在受冼時才被接納為上帝的兒子,因此早期的待降─聖誕季節不只重視耶穌的出生,也重視三個博士的來訪﹑耶穌的受洗﹑及第一個在迦拿所行水變酒的神蹟。這些皆在証明耶穌的神性,是上帝的愛子及世界的君王。
早期情境化的聖誕季節
耶穌何時降生事實上沒有人確切知道日期,羅馬教會以十二月廿五日為耶穌的出生日,是與當時在羅馬相當風行的太陽神崇拜(Sol Invictus)有關。羅馬人相信十二月廿五日是太陽達到最短及最弱的日子,由於害怕太陽死亡,羅馬人民在此時期祭祀太陽,期待太陽在冬至之日重生復活。另外,羅馬人也於十二月十七日起進入農業神明Saturn季節,而農業神的工作主耍是迎接太陽神Sun的重生。於是Saturn後來演變為禮拜六(Saturday),而Sunday就成了禮拜天。基督教會轉化羅馬人的太陽節慶期待太陽的重生,為待降聖誕節慶期待耶穌的出生,可說是早期情境化的典範。不過早期的清教徒是禁止慶祝聖誕節,認為其己經與別的宗教混合
。
在教會禮拜儀式中,聖誕節前的四個禮拜皆是待降季節。在此季節中,教會會準備一個象徵完滿的圓形花盤,放在一個舖有藍色桌巾的餐桌上,藍色桌巾代表微暗微亮,是期待光明的象徵。花盤四週再擺設四根紅色小臘燭及中間一根白色蠟燭。待降節第一主日開始時,教會會點燃第一根紅色蠟燭,象徵光明漸漸來臨,第二主日點燃第二根紅色蠟燭,以此類推直到聖誕節才點燃中間白色蠟燭,象徵基督之光己經到來。
待降節期間可頌讀的經文很多,諸如天使加百列豫言耶穌的出生(路加福音一章26-38節)﹑或馬太福音廿五章中有關耶穌所說的十童女﹑五千﹑二千﹑
一千及論審判日子的三個比喻。而前所述的博士來訪或迦拿神蹟也可作為待降經文,顯出耶穌的神性。
季節中的聖徒
另外,西方有些教會也會在待降節期間述說聖徒故事,如於十二月六日紀念的St. Nicholas日。St. Nicholas相傳是四世紀土耳其南部海岸Myra的一位主教,在羅馬皇帝Diocletian期間殉道,由於他生平喜愛小孩及樂於助人而成為兒童守護聖徒。
St. Nicholas的感人事蹟是當Myra的執政官因受賄賂而耍處死三位無辜年青人時,他挺身而出責備執政官,直到他悔悟為止。第六世紀Justinian皇帝在君士坦丁堡蓋了一間教堂紀念他,反而St. Nicholas在Myra受人朝聖的靈龕,在十一世紀被意大利水手偷走到Bari。在那裡諾曼人為St. Nicholas蓋了一間新教堂,使他也成為航海者的守護聖徒。St. Nicholas荷蘭語稱Sinter Class 或 Santa Claus,後來也跟著荷蘭新教徒來到北美新阿姆斯特丹(現今的紐約),再經由資本主義商業廣告的推銷,而成為現今在聖誕季節中不可或缺的聖誕老人。
待降節反思
今年待降節第一主日是從十二月二日開始,以臺灣長老教會為例來說,十二月二日也是台灣教會關懷愛滋主日。台灣教會應可在此主日,設計一個關懷愛滋及期待拯救來臨的待降節禮拜。經由實際關心愛滋患者,來情境化台灣教會的待降節慶,及体驗期待拯救的迫切心境。第二主日十二月九日是普世聖經紀念主日,台灣教會可在這個主日,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來設計一個期待彌賽亞的讀經禮拜﹔在禮拜中我們也可講述台灣人的歷史故事,是如何地期待拯救。
待降節第三主日十二月十六日,也是台灣教會關懷退休傳教師主日。在這個主日,我們可述說這些退休傳教師的事蹟,是如何將上帝國的盼望帶給人們。我們也可邀請一﹑二位退休傳教師來到我們的教會接受表揚,特別是從我們教會退休的牧者。通過對退休傳教師的關懷,我們正在鼓勵年青的一輩繼續這美好的腳蹤。
待降節第四主日是十二月廿三日,正是迎接聖誕節前的一個主日。也許今年的聖誕節慶,我們的教會可改變一下慶祝方式,我們可把千篇一律的聖誕戲劇省略,可把例行公事的聖誕聚餐費用省下來,作為關懷愛滋及退休傳教師的奉獻。然後在聖誕的禮拜中,我們以聖餐來取代聚餐,想想聖誕節(Christmas)的真正涵意不就是在聖餐中紀念基督(Christ's Mass)嗎﹖當現今世紀仍然戰火連綿,我們真的需耍點燃所有的燭光,期待光明來臨,期待和平人君到來。讓活在廿一世紀的人們真的看到盼望的曙光,也讓基督的信仰在待降─聖誕季節期間,成為我們談論思考的話題及生活意義的焦點。
2017.12.05
存有以本質存有及存在存有二個面向展現,本質存有以神學語言來說是人具有上帝的形像;而存在存有就是人墮落後,被趕出樂園的存在狀態,哲學的語言說是「疏離」(estrangement),神學的語言認為是「罪」。
20世紀初在歐洲流行的存在主義,對人的疏離有深切的反省,對基督教神學來說,人類的疏離感正好提供古典神學語言如罪、救贖等想法的再論。在此,存在主義成了基督教信仰的朋友,哲學問了人類疏離的問題,神學給予救助的答案。這樣說來,基督教神學若有智慧的話,就不要與存在主義爭論無意義的本質先於存在或存在先於本質。如同基督教神學聰明的話,神蹟的論辯就不要老被休謨(David Hume)所設定的「神蹟違反自然律」來爭論,或是被現今二元設限下的不是「創造論」就是「進化論」來吵鬧不休。
存在的疏離感確實可放在本質存有(被期待的一個人),到存在存有(成長後的一個人)之落差或轉移來論述。本質(essence) 是一個事物成為被造時良善的樣式,而存在(existence) 就是活出其良善樣式的期待。所以存在存有為了活出本質存有的良善,人的存有(being)就必須對抗存在所有非良善(non-being)的威脅。人的存在所面對的非存有威脅主要有二:一是死亡的威脅,這是對存有的全然否定;另一是本質到存在的發展中,本質存有與存在存有的衝突,如真我與角色的衝突。
聖經創世紀1章至3章裡樂園故事,其實可用本質存有與存在存有的衝突來理解。樂園裡,上帝所造的亞當與夏娃除了善惡樹的果子不可吃外,被造的人被上帝託付管理園子,是具有充份的自由。樂園的禁令是人類作為有限性的人的禁令,避免人吃了善惡果後就像上帝一樣,能知道善惡,這是有限性自由,人不能成為上帝的禁令。所以,蛇的引誘是人本性的引誘,有限性夢想無限的引誘。人想成為上帝是罪的根源,也是有限性的本質存有在發展為存在存有過程中,以自我中心設想自我為上帝而所衍生的各種疏離,這也是聖經裡「墮落」之象徵,人想成為上帝的引誘,是罪與疏離之根源。
疏離可說是人類存在的窘境,從本質存有發展至存在存有的必然。人作為自己中心性的個體存有,是依附其所創造出來的社會環境而發展,諷剌的是人所創造出來的環境最後又成為人的命定,使人深受環境的轄制。以存有的結構來說,田立克認為人類生命的發展過程具有三個要素,一是自我統合(self-integration),再者是自我創造(self-creation),最後是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
自我統合的機能可說是認同的原理,在人類的道德層面展現。自我認同是個體參與世界所引發的相互辯證,這是「個體」參與「世界」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因參與於世界而引來自我的變化,也就是說自我引入外在世界變化的事物後,經由統合這些變化的事物,最後還是要確立作為中心性的自我而成為自我認同。人類生命就這樣在不斷自我統合過程中形朔了道德人格,並以此界定人與他/她人、人與世界,甚至人與上帝的倫理見解。
白我統合若是人頖生命的第一機能,生命的自我創造就是第二機能。它可說是成長的原理,在人類的文化層面展現。自我認同是個體生命力量參與世界所形朔生命形態的相互辯證,這是「活力」形朔「形式」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其生命動力引來的變化及形朔可自我認同的靜止形式是同時進行的。因此,人類生命在不斷自我創造過程中就累積了各種不同形態的文化形式供其認同。
第三機能可說是垂直昇華的面向,它是意義的原理,在人類的宗教層面展現。自我超越可說是人的自由向度與人的命定之間的相互辯證,這是「自由」抉擇了「命定」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超越有限性的自身,向著偉大、至高的方向前進,這牽涉著人的自由與命定的向度,人因著自由而充滿無限的想像來超越自身,但同時人又因著有限性的命定而使自由受到有限性的限制。
自我統合:個體與世界辯證中的疏離
作為中心性的自我是依附在世界的存有,個體(individual)參與在世界的多樣性中,自我統合是自我認同的戰場。作為中心性的自我面對外在世界多樣性的變化,若無法統合外在多樣性,自我中心性就會面臨分裂,失落自我認同。特別當外在世界充滿各種不同的引誘時,中心性的自我就更容易失散。在耶穌面對魔鬼的試探中,我們看到引誘的本質就是離散耶穌在自我統合過程中對父上帝的認同。
人參與世界的過程,如果失去統合外在世界的能力就會失落自我,或是人在世界中若是無所限制的參與,那更容易受到參與世界的影響。人參與在世界成為外在的客體,也因著依附環境,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而將人變成一個沒有自我的純客體。也就是說,人參與在世界的過程中有被客體化、去人格化的危險,以資本主義的社會來說就是被「異化」的危險。
作為中心性的自我是依附在世界的存有也受環境的制約,設想生在三k黨的小孩可能在成長的過程中就形朔了種族歧視,在大男人主義的家庭成長的小孩可能就接受了父親是一家之主,受家人服事之性別主義。生活在漢人文化的社會也是一樣,生男為弄璋,生女為弄瓦。聽聞中國漢代的小偷,其一項公約是「不偷生五個女孩的家庭」,因為生那麼多女孩己經很悲慘了,不可再偷竊。這也如同<小王子>故事書裡的對話:「你為何喝酒?回說想忘掉羞恥;又問你的羞恥為何?回說喝酒。」聽來像是沒有出路的循環。
其實,人類經由參與外在世界而進行自我統合過程中,最決定性的因素是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 ,人們向世界無限制的開放,心想把外在每一項東西納入自我內容的欲望(libido) ,那就是本性。而自我認知可說是中心性的自覺,一種自知的自我意識,體察一個人實現他/她作為一個人本質的中心性行動,就是一種道德行為。如同在耶穌的試探中,觸及了本性在物質的不當貪欲(石頭變餅) 、權力的不當宰制欲望(一切都給你) 及有限性的不當無限欲望。
人類在自我統合過程所引來的自我道德認知,因具消極性及積極性而帶來含混。古典神學的認知是以原罪來壓抑人類本性性欲,而引來教會史上消極的禁欲主義(禁止本性欲望)及修道主義(遠離引起欲望世界)。反之,理性主義的積極樂觀,是以為善良的意志(will to good) 可依自覺來作為自我行事指引,是以為意志就是理性,不只可表現在建構知識(純理性),也可表現在指導行為(實踐理性)。理性主義的含混性就在於人的意志其實是難以意志的,以神學的語言來說,除非我們的意志與意志的根源上帝聯結才有可能。
基督教神學長久以來就深受引起道德動機的律法主義所困擾,保羅說苦啊!我的作人,因為行善由不得我。在基督教歷史上,不只保羅試過,自以為義法利賽人也試過;近代的敬虔主義、清教徒也都試過。以行為動機來取得上帝喜歡是上帝不喜歡的,何況人也做不到。若可,我們今天不都在比較誰較能作到,誰較有義嗎?動機可說是引發意志去行動的想法,但試想一下:維繫我們每天親近上帝的因素是什麼?想來親近上帝的動機?或是想來親近上帝的意志?或是上帝大愛的感動以及回應愛的行動?
人類生命史中,無時無刻都在探求引發人可去統合自己的行為,來構成中心性的自我人格是什麼?古典希臘二元論說統合人類行為最核心要素是靈魂,近代思想說是心思或理性,現代科學家則認為是腦機能。基督教神學在現今的挑戰是如何論述「靈」是統合人類行為最核心要素,也因為這樣,「聖靈」臨在人「靈」的身上,人們在外在世界統合自己的行為時,才有能力以「基督」為生命典範,向著上帝開放來勝過世上引誘,克服疏離。
自我創造:活力與形式辯證中的疏離
自我創造的兩極性是動力與形態的辯證,這也是人類生命成長過程中「活力」與「形式」的辯證。設想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充滿了求知的活力,但為了實現求知,我們形朔了學校的形式,然諷刺的是學校的形式又壓抑了求知的活力。設想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充滿了愛的活力,但為了實現愛,我們形朔了婚姻的形式,然諷刺的是婚姻的形式又壓抑了愛的活力。我們生存的社會,為了永續我們激發了尋求公平與正義的創造力,然卻在成文的法律條文形式中定型,以字句的法律條文及法庭辯論的技巧取代了真實的正義。然而,活力若沒有正義形式的導引,我們的力動可能成為脫僵野馬,任意而為;或形式若缺乏活力支撐,只靠僵化形式而為,我們可能會是酷吏、法利賽人及偽善。
生命自我創造的過程中,含混著新形態的創造與舊形態的破壞,以黑格爾的語言來說就是「正、反、合」的辯證,這也如同聖經裡創造的故事,創造是與混沌相互依屬。人類生命成長過程,從中心性成長到另一個中心性,內含諸多生命的衝突,也展現在人類文化的層面:從人與自然的衝突到人與人的衝突所衍生諸多文化形態的多樣性,來合理化其力量的使用。就是人與自然關係所衍生的自然崇拜及人與人關係所衍生的祖先崇拜,在某一程度也是形式對力量的控管,只不過它展現在宗教層面上。
人類在自我創造中賦予工作意義,工作的意義確實也是自我發展。韋伯字典定義「工作」為「人類的所有活動形式」(the form of human activities) ,然而生活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裡,工作的理解是「受雇與給薪」,試想一個工人每天的工作若只是重覆操控一台機器,也許有一天他/她真會來到機器面前質問:「釗底你是機器,還是我是機器。」
活力與形式的疏離含蓋在所有文化的形態,工作的活力與資本主義下的工作形式是異化的,求知的活力與學校的僵化形式是有落差的,就是愛情的活力所形朔最終婚姻的形式也有諸多破口。愛可說是將對方放在自己的感情世界而感受快樂無比,但愛的主體感受成為婚姻的客體形式時,對愛的定形就有可能弱化愛的活力,除非愛的活力能永恆被愛的承載所吸引。這也可從在咖啡館喝咖啡的夫妻看出,一進咖啡館先生就拿著報紙看,太太跟著挑到一本雜誌閱讀,咖啡喝完雙方未曾交談。婚後「理所當然」的形式制約了愛情,消減了愛的活力。
人類生命人格的自創性可稱為人性(humanity) ,人性是依自我決定及與他/她者決定相互依存,我們為自己人性奮鬥也意謂著協助他/她者達到人性。當然人能否依自己的決定及自創性來實現人性,也依人與他/她者所共創的社會人格所影響。個人人格與共創社會人格的相互辯證中,在所有的文化形式中充滿著疏離與含混性。社會群體人格是文化自創的一部份,也依個人與群體的了解來辯證,在公平與不義,在包容或排除、在競爭或平等中充斥著疏離與含混性。
自我超越:自由與命定辯證中的疏離
自我超越的兩極性牽涉著人類的自由與命定的辯證,這也是人類生命尋找其歸宿過程中「自由」與「命定」的問題。人是自由的,一方面受環境的制約,一方面也想脫離環境的局限。人是自由的,經由深思熟慮來做出決定,也可脫離一成不變機械的形式來尋求出路;人是自由的,充滿美麗的遐想,也可傲遊於內心的世界來脫離既定的生活模式,人是會做夢的,就是白日夢也好。
人是自由的,有時我們會找自己的麻煩,極端就是殺害自己。有時我們會找別人的麻煩,極端就是消滅別人。有時我們陷入思想的困境,走不出來的時候,不是與自己過不去,就是與別人過不去。人是自由的,因此人也有選擇離開他/她本性的自由,人的自由最後竟然可選擇離開人的本性,想跟上帝一樣。人是自由的,但卻是有限性的自由,也包括背離上帝的自由,也包括背離他/她作為一個人本質的自由。就神學語言來說,人有上帝的形象,有自由與上帝結合的能力,也有自由與上帝分離的能力,在此人的偉大與軟弱都在人的自由抉擇中命定。
「存有的自由」與「存有的命定」是兩極的對立議題。我們說存在塑造了本質:「擇你所愛,愛你所擇。」但想一想,我們所自由選擇的,也常常由命定來引導。為什麼一個女孩子會選他當男朋友,這個女孩子有沒有被一種以前塑造好的想法所引導,如同有些女兒會選擇像她父親的男朋友。也就是說,生活當中的許多選擇,在選擇之前,我們已經在推砌我們的選擇了,就像田立克所說,作為自由的存有,我們每次所做的選擇,我們負起責任,也盼望每次的選擇能朝向有意義的終極。所以有一句話才會這樣說:「注意你/妳的思想,因為它會成為你/妳的言語;注意你/妳的言語,因為它會成為你/妳的行動;注意你/妳的行動,因為它會成為你/妳的習慣;注意你/妳的習慣,因為它會成為你/妳的個性;注意你/妳的個性,因為最終它會成為你/妳的命定。」
存在與疏離
我們可以設想一個沒有疏離的本質存有嗎?聖經創世紀1到3章,樂園的象徵代表著一個沒有疏離的本質存有,但人類選擇「與上帝一樣」這樣的自由,也成為與上帝分離的命定。以往樂園的墮落學說都以二元論來作解釋,就是亞當與夏娃肉體的敗壞導致靈魂的墮落。在此,神學可以改為一元論的存在疏離來作解釋嗎?亞當與夏娃在樂園裡的自由其實是活在禁令下的自由,上帝禁止人不可吃生命樹的果實,是禁止人想與上帝一樣那種無限的慾望。
可是當被造者以有限的自由意識到他/她本身的有限性時,他/她就會衍生覺醒的自由,想離開自己的有限性來發展自己,而最終受到無限的引誘。在此,人最大的自由夢想就是人可以成為上帝,如同尼采所說:「若有上帝怎可容忍上帝不是我。」樂園的故事不是在講說肉體的敗壞而渴望靈魂的拯救,而是在談論作為人的有限性自由,可以自由發展到與他/她自己本質自相矛盾的能力。人的有限性是人的命定,人再怎樣自由,都沒有辦法像無限的上帝一樣。創世紀樂園亞當與夏娃的故事,其實是在探討人的自由向度,及人的有限性命定之下疏離的原因。
在這樣的理解下,蛇代表著自然本性的動態傾向,而亞當與夏娃墮落的故事,則代表著本質到存在發展過程中的疏離。這樣的疏離,不只是個人問題,也是普遍於人類的宿命中。創世紀墮落的故事,傳統神學常以性欲及生殖而來的原罪來做神學解釋,這樣的解釋很難再被現代文明所接受。從18世紀啟蒙運動以來,人的理性力量己愈來愈反對原罪對人所寓有的消極性評價,對人悲觀的看法會壓抑著現代文明對世界的轉變力量,對人道德能力做消極性的評價,會給予獨裁主義更多發展的空間。
奧古斯丁曾爭扎於摩尼教二元善惡宿命的悲劇性,與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人的道德性可自由達到無罪的狀態之間,也想在兩者之間打開一條出路。可惜的是,奧古斯丁雖然否定了人可自由達到無罪,但同時又受制於摩尼教二元善惡的宿命,而發展了原罪觀念。神學若要重新建構,就應在人類普遍的疏離狀態來詮釋罪惡,在人的自由與命定和道德與悲劇的相互辯證中來取代原罪,從本質存有到存在存有這樣普遍性的疏離,來取代生殖原罪的普遍性論述。
創世紀的故事就是本質存有發展到存在存有之普遍疏離的問題。蛇代表著人的本性,慾望的動力,而整個故事中人才是主角。以前的重點會放在蛇的身上,又解釋蛇為魔鬼,魔鬼又解釋為天使之墮落,這不但不能解開生命的謎題,反而引來更大的謎題。這樣說來,基督教神學在天使與魔鬼象徵性的詮釋上還有待努力。也就是說,天使與魔鬼的象徵可否放在存有結構中的善良與邪惡力量的相互激盪中來重新詮釋。
另外,從墮落來看,人與自然又有何關係?以前的想法,人的墮落改變了自然的諸般結構,上帝對亞當夏娃的咒詛也使周遭的自然跟著改變。難道,上帝所創造的自然也參與了人本性的墮落嗎?有空我們若去阿里山走走,我們所看見的百年老樹難道是墮落的世界嗎?但如果說,人有罪而自然無辜好像又太簡化。在這方面,基督教對自然的神學還有待努力。
從現代心理學來看人類成長的過程,人的本性是自由的,但也充滿著慾望,受到動物性的枷鎖,這也是古代文明常表現的人面獸身之形象。如果基督教神學,只強調樂觀道德的自由,而忽視獸性枷鎖,那就成了伯拉糾主義。但如果只強調悲觀獸性枷鎖,而忽視了道德自由,可能就成為摩尼教主義的二元宿命。從現代心裡學的人格理論來看,人格中所做的自由決定,與人的命定是結合一起的,也就是說,人格整體所做的選擇,是置身於社會行為影響下的所做選擇。
存在的疏離表現在個體參與世界中的疏離,活力轉換成形式之間的疏離及自由與命定相互激盪中的疏離。存在的疏離來自時間的有限性,我們每一個人與亞當、夏娃一樣,都想吃生命的果子像上帝一樣,受永生所引誘。這也如同我們所領受的聖餐一般,象徵著我們渴望參與上帝的永生。存在的疏離也表現在空間的有限性所衍生對永恆空間的想像,這樣我們在世上所遇到的苦難就能被永恆的幸福所安慰。其實,歷史上的帝國主義也是想以人為的方式來擴展永恆的空間,如同英國人自稱自己是「日不落國」一般。
存在的疏離也表現在個體的寂寞與受苦。寂寞是個體與他/她人的關係,受苦是指向個體本身。「苦」是個體有限性的重要因素,對基督教來說,苦可能是與上帝脫離,是與作為人的本質脫離。而佛教所講的苦,卻指向存在的慾望。在佛教的四諦論述中,「苦諦」是來自於事物變化所伴隨而來無數的苦;「集諦」說明著貪慾是苦的原因;「滅諦」是斷絕貪欲才能達到「道諦」的解脫。
佛教的問題是要達到「無我」才能解脫,然而,「無我」的意識還是一種「自我」的意識。也就是說,我的想法是想要讓我的想法消失;但想一想,這還是我的想法。佛教的救恩是從有限性的貪戀所隱含的受苦來求解脫,是以意志的自我否定來克服受苦。基督教的拯救卻輕看意志,主張以上帝的恩典來承擔人的有限性。這樣說來,苦難的客觀性質與受苦之主體接受它的方式,表現出生命中各種限制及潛能。人們在受苦中,有人抱怨,有人投降,有人對抗,也有人導向生命更深層的認知。
受苦一部分也根植於個體存有之寂寞,因此個體都想藉著與別的存有聯合來克服寂寞。問題是,你/妳要與別人做朋友,別人不一定要跟你/妳為友。當想與別人聯合的慾望被排斥時,就會產生敵意。說來人是非常孤獨的(solitary)而且也渴望合群團結(solidarity)。羅曼•羅蘭(Romain Rolland, 1866-1944)在《約翰•克利斯朵夫》(Jean-Christophe)這本書中這樣說道:「這個世界造的並不好,因為愛人的不被人愛,被愛的人不愛人,而愛人與被愛也有分開的一天」。
人的寂寞參與在與人聯合的慾望,被拒絕時就成為敵意的來源。當敵意用來對付自己時,極端就是毀滅自己,當敵意用來對抗拒絕他/她的人時,極端就是毀滅別人。所以自我毀滅與他/她人的毀滅在寂寞與渴望與人聯合的辯證中相互依存。羅馬詩人奧維德(Ovid)在《變形記》說的很好:「愛情是一種可轉變的力量,當人被愛意激勵就會意氣風發,然而當嫉妒上身就衍生猜疑懷恨,愛情的熱能越多,當期許落空時,熱情就成為不安的因素。」
疏離也在懷疑與無意義中展現,懷疑是建立在對每一件事物做追根究底的探究,所以懷疑就是追求真理的人,懷疑也就是對終極無法確定,或說無法獲得永恆的確定。如果沒有永恆的確定,一切受苦就會沒有意義,沒有意義就會導致絕望,這很像沙特(Jean-Paul Sartre)說的沒有出路。
總結來說,疏離就是人類存在的窘境之描述,也可由此來了解罪惡的象徵意義。基督教神學應該從人類的疏離狀態,在生命的自我統合、自我創造及自我超越的過程中所衍生的疏離來談論罪與救贖。讓基督教神學走出古典靈魂與肉體二元的分離,走出生殖與原罪的墮落學說,從人的本質發展到人的存在過程中的疏離來談論人最根本的疏離,就是與上帝疏離,這也就是創世紀樂園故事裡所象徵的墮落與罪。罪的普遍性,不再從性欲、生殖的原罪來論述,而是從自我人格在所依附的環境,所發展必然的普遍性落差來重新理解,從人類生命普遍性的疏離狀態來重新論罪與救贖。
2017.12.07
所有人類文化及宗教皆會顯示說及一個神靈世界,其中諸多神靈活躍於神人之間,作為神人之間的媒介。這些神靈的活動在偤太教、基督教甚至伊斯蘭教的傳統觀念裡,統稱為「天使」。天使的意涵其實就是使者或傳達者(messengers)。羅馬文化裡也有如同天使的精靈存在稱genius,波斯人說是jinn。照柏拉圖說法,人死亡後的靈魂將由守護靈genii帶走,可見介於神人之間的媒介使者在諸文化與宗教中是一普遍現象。
當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後,藝術家們在希臘神話裡找到天使的模型像貌,諸如掌學藝的Hermes、愛神Eros及彩虹女神Iris等等。這些造型後來就成為基督教藝術作品中的天使雛形,然後在中世紀被描繪成有翅膀及雌雄同体的像貌,也成了今日我們對天使形像的大致定型看法。
宗教改革期間,由於反對天主教的圖像崇拜,北歐大多數教堂裡的天使圖像或雕刻不是被毀壞就被移走,只剩下一些高懸於大教堂(cathedrals)屋頂上梁作為支撐用的天使雕刻,或作為襯托天空背景輪廓的天使圖像裝飾。
然而天使意謂著什麼呢?這個令人困擾的問題,我想大多數的神學家皆不敢輕易作答。如果照聖經所記、傳統解釋如此就信的話,那麼天使的真正存在是否會危及一神論的信仰呢?若是以象徵意義來詮釋天使在聖經及歷史的真正涵義時,在缺乏人文素養及寬容的教會文化裡顯然是自討苦吃。那麼天使意謂著什麼呢?也許讓聖經與基督教歷史自己來解釋吧。那麼本文耍談的就是以一種文藝欣賞的眼光來看天使,來談論天使作為,至少可為現今哈利波特魔法的風靡中帶來一些正面的思維。
第一層級天使
一般學者大致認為在偤太教、基督宗教及伊斯蘭教中共有的天使信仰,是源自於古代波斯拜火教(Zoroastria religion)的二元思想,相信宇宙分為善、惡之爭。當偤太人被擄到巴比倫後,就吸收了此概念於其信仰中,耶和華上帝成了「萬軍之耶和華」,統帥天使軍隊與邪惡作戰。天使的角色不只是與邪惡作戰,也在宇宙中扮演某些功能:如人民與土地的守護、審判作惡之人、及傳達上帝的旨意及話語。舊約隱含諸多有關天使的重要知識,特別是在創世紀與以賽亞書。以西結書也曾描述天空寶座的異象。新約中天使也參與在重大的事件中,如耶穌的降生及復活。保羅時代己有天使崇拜者,保羅在其書信中明顯地責備此種崇拜(西2:18)。
第五世紀的神秘主義者,敘利亞修士Dionysius是第一個企圖將各種不同的天使給予歸類,諸如基路伯(Cherubim)、撒拉弗(Seraphim)或以西結先知所見異象中寶座(Thrones)天使等等。在<天國的階層>(Celestial Hierarchies)書中,Dionysius指出三個階層中的九個天使群,Dionysius說在天使群中第一階層是撒拉弗、基路伯及寶座等三個天使群;第二階層是統領(Dominions)、掌權者(Powers)及品德者(Virtues)等三個天使群;第三階層是君主(Principalities)、天使長(Archangels)及天使(Angels)等三個天使群。但同時也警語說以西結書中的神秘寶座不能逐字地來瞭解,如天使不是金黃色的存有物,或像光照亮人們。這些皆是象徵性的語言,天使是介於神人的媒介,沒有肉体,只能經由夢或異象來顯示。
天使的由來說法不一,有的認為在創世之前天使己經被造,有的說天使是與星辰同時受造,有的認為創造天地時第六天造天使。而十七世紀的神秘主義詩人Thomas Trahrene卻說天使是「光的精靈」(spirits of light),是上帝造光時被造的。Dionysius說撒拉弗、基路伯及寶座等第一階層的天使是與火同類。撒拉弗有三對紅色翅膀,代表上帝的光彩及如火般的愛。衪們的功能是讚美榮耀上帝。基路伯有一對藍色翅膀(有的說二對),反映神聖知識與智慧。學者認為兩者可能是從巴比倫神殿中的守護怪物Ka-ri-bu的形像而來。以西結先知所描述的寶座是有火焰輪子及眼睛,在以諾書中也提到一個巍峨高聳的寶座由火焰形成,也有如太陽般閃亮的輪子。Dionysius解釋寶座象徵著上帝的意旨是堅固不可搖動的。
基路伯與撒拉弗是有翼的活物,其形像若照以西結書一章4節至14節所描述的四張臉(人、獅、牛,鷹)及兩副趐膀的話,此形像可能是來自亞甲神話文獻中的Ka-ri-bu(意為中保),祂們就像米索波大米藝術中所表現的格里芬半鷹半獅及鳥翼人活物,或是像比希羅斯王亞希蘭寶座兩徹的斯芬克斯獅身人面鳥翼獸雕像。這是古代中東介於神人間的一種普遍活物形像。撒拉弗照以賽亞六章的說法是有六個趐膀,二個遮臉、二個遮腳、二個用來飛翔。祂們的工作是讚美上帝及傳達上帝寬恕的恩典。在米索波大米哈拉夫廢丘雕石,也有六對翅膀的受造物。
創世紀首先提到守護伊甸園生命之樹的天使就是基路伯(創3:24),約櫃上有金子打成的基路伯(出25:18-20),會幕幔子及至聖所簾皆繡有基路伯(出26:31),所羅門的聖殿中有兩隻平展雙趐的基路伯,翼寬與殿寬同。此外殿牆、殿門及銅海基座也有基路伯雕飾。有趣的是,所有天使中只有基路伯後來被感性地認同為一豐滿圓胖的嬰孩天使。
第二層級天使
第二階層的天使是統領者、掌權者、及品德者三個天使群。在保羅書信中曾提及這些天使,但很難真確了解。Dionysius甚至也未能敘述這些天使的屬性,這也許是為何後來畫家很少描繪這些天使的緣故。只有十四世紀一位藝術家Guariento曾在大理石的雕刻作品上描述統領者天使如同是國王的登基,而掌權者天使將魔鬼上鎖鏈綁住,品德者天使是朝聖者及船員的守護。
照Dionysius的說法,第二層級的統領者天使是反映第一層級撒拉弗天使所代表的上帝的愛。代表宇宙律法及命運操作的掌權者天使反映基路伯天使所代表的上帝的知識,在此值得一提的是,照傳統基督教的觀點邪惡或撒但就是墮落的天使,是屬於天空中第二層級的掌權者,雖然魔鬼也曾宣稱自己是基路伯天使中的一個。品德者天使反映天上寶座天使所代表的上帝的堅固意旨,同時品德者天使也傳達上帝的祝福給人類及扮演神蹟。品德(virtue)此字是從拉丁文vir而來,意謂著生命力量(life force)及復生能力。
第三層級天使
第二層級天使的功能是將善惡分別,Dionysius認為在人類的世界裡,這些分別善惡的任務是由第三層級的天使來行使,聖經中充滿著這些天使的故事。這些天使是君主者、天使長及天使,是與人類世界接觸的層級天使。君主者天使在保羅的歌羅西書信中曾被提及,Dionysius形容祂們是仁慈的王子,但有時也被描繪成一群戰鬥的天軍。天使長在舊約中曾提到二個名字,分別是米迦勒(Michael)與加百列(Gabriel),在舊約的偽經(Apocrypha)中也曾提到二個天使長是Raphael與Uriel。事實上,按照基督教的傳統是有七個天使長。
米迦勒意為「誰能像上帝」,是天使軍隊中的首領,祂的任務之一是將反叛的天使驅逐出天庭,祂與魔鬼或撒但爭戰。在啟示綠書中,米迦勒被描述與一隻稱為撒但的大龍爭鬥,祂常被描繪成一個有趐膀的年青人,身穿白衣或甲冑,手拿茅槍斬殺大龍。米迦勒也是人死亡後靈魂的守護者,帶領亡靈到另一世界。在此角色米迦勒被描繪成手拿天秤,代表審判的天使。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撒但的概念本質上是透過上帝所克制的巨獸形像來表達。它可能源自巴比倫創造故事中的拉哈伯或鱷魚。在夏娃的故事中,撒但化身為古蛇,所羅門智慧書形容撒但是貪戀夏娃,招致墮落(2:24)。兩約之間時代,撒但概念再進展為墮落天使的一位(以諾二書29:6)及邪惡力量魁首或是管轄世界不信之人(路4:6、可4:15、約8:44)。信徒必須抵擋撒但,看穿撒但的詭計(林後2:11、弗6:11),而其受到上帝審判的結局是永不改變(羅16:20、啟20:10)。
儘管聖經中隱含一些經文說撒但是墮落天使(伯1:6-12、賽14:12、結28:13、彼後2:4、猶6),然這些經文語意仍然不是很清楚,何況以賽亞書十四章及以西結二八章所說的撒但是象徵性的語言,一是斥責巴比倫王說的,另一是斥責推羅王。
Raphael天使是與冶療與死亡相關,在文學藝術中有關Raphael天使的故事記載在舊約偽經中。Tobit是位盲者但心地善良,有一天他差派兒子Tobias去向一個債權人Azarias收錢,當二人在Tigris的河岸散步時,突然一條大魚跳躍上來耍將Tobias吃掉,Azarias吩咐Tobias將此魚抓住,因它可治逾其父親的失明。最後,Azarias顯現為Raphael天使返回天庭。由於這個故事,Raphael常被描繪成旅途或朝聖者的同伴,其象徵是帶著能冶病的魚。
第三層級中的天使(Angels)是由九個團組成,是最接近人類的上帝使者。天使在希腊文(angelos)與希伯來文(Mal’akh)同樣是使者或傳達者的意思,祂們是媒介,傳達上帝的信息給人類同時也將人類的祈求帶回上帝。照中世紀浪漫的說法,這是天使長加百列的主耍工作,傳達上帝旨意。在伊斯蘭教的信念裡,留下可蘭經給先知穆罕默德的就是加百列。在新約中,帶給撒迦利亞預言生子及向馬利亞預示懷孕生子的天使就是加百列。基督生命中所有重要事件皆有天使陪伴,最直接的是天使們向牧羊人宣報耶穌降生的喜訊,這些天使是中世紀及文芸復興時期鈸最流行的畫像,當然這也是聖誕節期間最常被吟頌及傳述的故事。
照基督教與伊斯蘭教傳統說法,每一個人至少有一天使陪伴,愈偉大的人就有更多或更高層級的天使同在,像穆罕默德的守護天使是加百列,而聖法蘭西斯的守衛者是撒拉弗。人類與天使對遇的故事很多,在聖經的記述裡,天使常經由夢與異象向人們顯現,約瑟是在夢中得到啟示而迎娶懷孕的馬利亞,後來也在夢中得到指示,全家逃到埃及避難。
早期基督教說法,認為一個人死時靈魂會到一個地獄的邊緣(limbo)等待最後審釗。中世紀時新的教導興起,就是人死亡後會有即刻審判,是到樂園或到地獄或煉獄。因此天使也增多一份工作,成了死後靈魂的帶領者。如基督教文學作品中但丁的<神曲>,指出從地獄到樂園的每一重耍連結點皆有天使陪伴靈魂前進。
這種引領死後靈魂安息的天使,在中世紀的畫集裡常被畫成小孩天使圖像。這種想法在英國的維多利亞時代達到高峰,也因為這樣西方墳墓上常見小孩天使的雕像陪伴。其中最大的意涵不就是提醒我們肉体是會朽壞的,唯有靈魂才是永存,而且當死亡時會有天使陪伴及導引的話,死亡不再是可怕之事。
後記
另外,天使的激勵常是詩集與音樂的題材,有時天使也會被描繪成彈奏豎琴的樂者,這是文芸復興時期流行的天使造形,反映出一種信念,即和諧的音樂可復甦人們的靈魂。當然教會牆壁上所畫天使樂者不儘彈奏豎琴而己,有時也有銅鼓、風笛及琵琶等等樂器。圖畫中的天庭可說是天使群集吟頌讚美之處,這也就是為何在大教堂中(cathedral),天使常被裝飾在高高的木梁上,象徵天使所吟唱天庭樂聲,這也是為何在天主教及聖公會的傳統中,仍保留孩童詩班,因為兒童聲音.之美如同天使音籟。
整個聖經裡,從創世紀到啟示錄,有關天使詞語出現三百多次,有時一個、有時二個、有時成群。天使能力和智慧雖然超越人類,但其本身也有諸多限制:如天使不知上帝計劃中的世畀之終(太24:36)、對耶穌的救恩天使也願細查(彼前1:12)、或是有些天使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猶6)。然而基本上天使的功能是正面善良的,祂們保護人類,警告危險,幫助人克服邪惡,特別在小孩的心目中,天使是他(她)們的守衛及保護者。
天使是世界諸文化與宗教的寶貴象徵,代表人類內心所渴望的善良極致,同時也襯托出人類面對自己有限性的無助時,有一正面靈性的鼓舞,激勵人們投靠那豊盛的無限者。因為這樣,天使成為我們與上帝間的使者,且傳達基督救恩的喜訊給我們。人類心靈當遠離善良不為善良極致所感動捕捉時,那是邪惡滋生的因素。邪惡帶來恐懼、疏離、甚至死亡,於是善惡之爭成為人類心靈(heart)的命脈,掙扎在天堂(heaven)與地獄(hell)之間。這種衝擊我們內心的文學描述,借由天使的象徵來尋求自己善良的本性,以抗拒邪惡,不就是宗教信念中的寶藏嗎?不就是基督教信仰的珍貴資產嗎?天使你(妳)們雖然神秘,但我們仍喜愛你(妳)們,有你(妳)們的陪伴,我們的小孩不再害怕陰暗,人類不再惶恐孤寂及死亡,也讓我們在這令人難過的世界裡好過一點。
2017.12.10
普世教會協會(The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簡稱普世教協,WCC)可說是國際間基督教組織中,最直接參與在對世界各地人權的關心。1948年普世教協在阿姆斯特丹(Amsterdam)的成立大會時,其會員們就有這樣的宣稱:
「我們誠摯關心在世界各個地方證據所顯示對人權極惡的違犯。特別是個人與團體,因種族、膚色、宗教、文化或政治觀點而遭受歧視和迫害。為了反對這樣的迫害,各國政府、官員、大眾媒體及教會必須採取堅定和堅強的立場,經由地方性行動,與其他地區教會的合作,和經由法律秩序的國際機構來達成。它們必須為一個人類生而自由,是來實踐上帝意旨的有關人權本質的寬廣深摯意涵來一起工作。」
普世教協所關心的人權議題,早年是以西方所強調的個人政治權為主,特別是有關宗教自由的問題。無論如何,六十年代中葉,普世教協對人權的了解愈來愈寬廣,這可從1966年的日內瓦會議(the Geneva conference)中的議題看出,普世教協對人權的關心已不只限於宗教自由而已。
韋恩葛納(Weingartner)在其《普世議題中的人權》(Human Rights on the Ecumenical Agenda)一書,對普世教協對人權的立場有如下的描述:
「譬如,人類是被視為擁有超越的價值,不該臣服於任何的限制,是不能用物質概念中所導致的物質目標和生活型態來比擬的。人權因此是賦予所有個人,而人類尊嚴所有層面所考慮到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是同樣引伸在公民與政治權的強調。因此教會必須為貧窮者作優先的選擇,不只在個人自由賦予首要,甚至也擴大到人類的一些基本需要。」
很早以前,普世教協裡就有東歐的教會代表參與其內,當然大多數東歐的教會是支持其國家的社會主義政策,也就是說東歐國家持社會主義的基督徒,他/她們大多認為基督徒的關心是為了人民的集體事務。1974年普世教協「國際事務教會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f the Churches on International Affairs, CCIA)在奧地利的聖.伯佃(St. Polten)所召開的有關的普世人權研討會中,當時東德基督教代表就曾宣稱說:「生活中的財產並非人類天生因素,這些權力單屬予上帝。」
1975年普世教協在奈羅比(Nairobi)所召開的第五次大會中,當有些會員提議譴責蘇聯違反赫爾辛基宣言(the Helsinki Declaration)所保障的人權時,蘇聯東正教會(the Russian Orthodox Church)與東歐教會代表就起來辯護在社會主義下的民主原則進化。
無論如何,奈羅比會議已達成一個顯著有關人權普世了解的里程碑。這可從二方面來探討:一是宗教自由已成為不可分割的基本人權;另一是在普世的教會歷史上,普世的教會現今已達成一個有關人權內涵的共同意見,而這些人權的內容可歸納如下:
1.生活基本保障的權利。
2.自我決定的權利,文化認同權利,與少數族群的權利。
3.可參與團體中作決策的權利。
4.有不同意的權利。
5.個人尊嚴的權利。
6.宗教自由的權利。
最後,普世教協宣稱福音的意義是在於所有人類在上帝眼中的價值,且在令人驚嘆的基督拯救工作上,給予人真正的尊嚴,愛成為行動的動機,愛鄰舍成為在基督裡信仰行動的實際表達。
雖然普世教協裏的「國際事務教會委員會」是最直接參與在對世界各地人權的關心,然普世教協屬下的各組織單位,在直接或間接的運用上,大多也很熱衷及關心有關人權的議題。
1979年,「國際事務教會委員會」還特別發起一個「人權神學基礎的相互告白研究計劃」(Interconfessional Study Project on the Theological Basis of Human Rights),對世界各地的人權狀況相互代禱、支持及團結一致。而參與在此研究計劃的代表有世界歸正教會聯盟(the World Alliance of Reformed Churches)、世界信義會聯盟(the Lutheran World Federation)、世界浸信會聯盟(the Baptist World Alliance)、安立甘諮詢會議(the Anglican Consultative Council)、世界衛理公會會議(the World Methodist Council)、改革宗普世大會(the Reformed Ecumenical Synod)和天主教教廷「正義與和平委員會」(the Pontifical Justice and Peace Commission)等等。
路德會的觀點
世界信義會聯盟人權諮詢委員會在經過六年的研討後,於1976年出版一個有關人權神學的報告書,此報告書說:「由於基督無條件的接受人們,所以我們肯定教會是基督徒無條件相互接納的團體,而且也將此愛同樣引申到所有人民。這樣的恩賜委任教會去提昇有關人權的了解和履行。」
路德會對人權的立場主要是由路德會神學家杜德(Heinz-Eduard Todt)與胡伯(Wolfgang Huber)來撰寫的,他們是以聖經裏所提到的有關自由、平等與參與的觀念來認明為人權的基本因素。神學家尼爾遜(Nelson)評論說路德會雖然沒有言明聯合國人權宣言裡的種種基本人權,但卻以福音裏有關人本質用語來類推世俗中有關人類的基本權利。
歸正教會的觀點
加爾文派神學家在世界歸正教會聯盟的支持下參與有關人權神學的研討會,研討會由著名的神學家莫特曼(Jurgen Moltmann)所引導,並把人權的神學設立在三個基本原則:耶穌基督的釋放、上帝形象中的創造,和上帝國來臨的盼望。也就是說上帝是活在人類歷史中,而人第一次被造的神聖形像,在基督裡再一次回復,並且提供盼望信息,使個人與社會能從苦難中得著解放,成就上帝的意旨。
莫特曼於1984年所出版的《人類尊嚴:政治神學與倫理》(On Human Dignity: Political Theology and Ethics)一書中,更加說明了基督教傳統對人權的關注。莫氏很清楚的提到自1974年的聖.伯佃會議以來,「社會主義觀念的人權」已經在基督教圈子裡公開討論。而且幾年後,社會主義觀念的人權,成為第三世界教會關心的主要課題。
由於普世運動和與第三世界教會的團結一致,莫特曼認為人權的提倡將成為普世教會政治神學與倫理的架構。由此,解放的主題將更加寬廣,涵蓋自種族問題、經濟殖民、環境污染、核子問題到革命暴力等等。而教會在政治和社會事務的指導方向,將會更加著落在有關普世所關注的人權問題上。莫特曼宣稱當教會參與在人權的奮鬥時,「教會就成了為世界存在的教會」(the Church Becomes the Church for the World)。
人權諮詢團體
1978年,一個有關「人權諮詢團體」(Human Rights Advisory Group)的國際組織成立,此組織在1980年時曾把「人權教育」的發展建議應普及於所有地方教會、草根組織、家庭、主日學、神學院等,如同普及於所有一般學校、工會、政團及社會行動組織等等。在1981年的會議中,「人權諮詢團體」曾有這樣的反省:
「當諸多教會與基督徒組織已經成為更活躍從事於人權防衛時,我們經驗了在我們當中對此問題的不同性。我們需要聖靈的啟示來復合我們,且在尋求福音要求的信仰中來堅固我們的合一性。」
無論如何,「人權諮詢團體」肯定各地方教會團體對人權提倡的努力,也認為對人權的關注可溶和各教會的歧見而形成教會間的新認同與合一,而且還可與其他不同信仰的人合作來一齊為正義的社會奮鬥。
在1980年普世教協墨爾本會議(Melbourne Conference)的報告書中,人權與上帝國的神學有了關聯。報告書中提及各地方的教會應成為上帝國的記號,因為教會意涵著是基督在世界的身體。教會是呼召來成為上帝國的工具,為了人類整體生活的成長,這意謂著上帝對任何權威﹑武力的審判,並促使那些拒絕人類生存基本權利的地方能更加開放,使人類基本人權得以保障。因此,普世教協重申對人權奮鬥的參與是教會宣教的一個中心質素,也就是教會所宣揚的是被釘十字架與復活的基督。
第三世界的參與
1983年普世教協出版《人權:神學的挑戰》(Human Rights: A Challenge to Theology)一書,此書第一部分以簡短的一章來正當化教會的人權神學,第二部份以廿五章來論及有關第三世界人權奮鬥的倫理議題。其中五章是由羅馬天主教負責撰寫,其他的篇章是從普世會議來的報告書,當中包括基督教會與天主教會。事實上,第二部份的文件是有關1981年8月在新德里(New Delhi)所舉行的第五次第三世界神學家普世組織會議(the Ecumenical Association of Third World Theologians, EATWOT)的議題內容。
普世教協經由第三世界教會的活躍參與,其對人權的強調已不只在有關創造中人基本權利的上主律法,同時也在現時倫理的人權保護實踐中見證上主的拯救。人權的問題是有關上帝普世之愛的實踐,因此基督徒的人權觀不只是關心人類良好生存條件而已,套句尼爾遜(Nelson)的話說:「人權不只是有關我們的創造,也是有關我們的拯救。」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人權宣言」
1970年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進而關心台灣民主運動的原因可能很多,其中之一是出自自己內部的「自覺運動」,受到普世教會的關心人權、社會公義或第三世界「解放神學」的影響而來。不管原因如何,當時主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行政事務的總幹事高俊明牧師的堅定信念及主掌處境化神學教育的台南神學院也是重要主因。
1977年3月,美國總統卡特在聯合國重申美國與中國的外交方案,指出仍將繼續以「上海公報」為美國與中國關係的基礎。1977年6月,美國國務卿范錫在「美國亞洲協會」發表對亞洲政策演說,與隔日卡特總統在記者會中所作對美國與中國關係的談話,都表示了美國與中國將進一步改善關係,以儘快促使「關係正常化」早日達成協議。
台灣在這緊要關頭之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8月16日由總會議長趙信恩牧師(出國)、副議長翁修恭牧師(代行)及總幹事高俊明牧師具名代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正式發函「人權宣言」給美國總統卡特及全世界的教會。盼望卡特總統在與中國正常化時,能保障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
「人權宣言」全文如下:
本教會根據告白耶穌基督為全人類的主,且確信人權與鄉土是上帝所賜,鑑於現今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面臨的危機,發表本宣言。
卡特先生就任美國總統以來,一貫採取「人權」為外交原則,實具外交史上劃時代之意義。我們要求卡特總統繼續本看人權道義之精神,在與中共關係正常化時,堅持「保全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自由」。
面臨中共企圖併吞台灣之際,基於我們的信仰與聯合國人權宣言,我們堅決主張:「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我們向有關國家特別向美國國民及政府,並全世界教會緊急呼籲,採取最有效的步驟,支持我們的呼聲。
為達成台灣人民獨立及自由的願望,我們促請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我們懇求上帝,使台灣和全世界成為「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翩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的地方。(聖經詩篇八五篇十至十一節)
「人權宣言」中堅信人權是上帝所賜,鄉土也是上帝所賜。要求美國卡特總統在與中國正常化時,能同時保障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當時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並促請國民黨政府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人權宣言」後記
在「人權宣言」準備發表時,有些参與其中的牧者己表明寫好遺書作最壞的打算。所以「人權宣言」發表後,可想而知那時的壓力與壓迫有多大。1978年3月23日內政部發函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稱「根據輿論反應,貴會少數人士屢次冒用總會名義發表<聲明>、<呼籲>、<宣言>等政治主張,危害教會和國家利益,顯已超越從事傳播教義之目的與純正宗教活動之範圍,應予告誡糾正」。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仍於3月28日起的第廿五屆的總會年會中,以235票贊成,10票廢票來接納「人權宣言」。可見「新而獨立」的國家理想,在當時並不是少數人的想法,更重要的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己經展現其信心及信念,勇敢排拒獨裁政權的干預,接納「人權宣言」為其信念及理想。
1978年12月16日,美國終於與中國建交,迫使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不得不與美國斷交。1979年4月10日,卡特總統根據「上海公報」所確認的,簽署了成為法律上的「台灣關係法」,即「美國重申它對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切,而特別注意不使美國和中國關係正常化時危害到台灣人民的福址。」
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爆發,這也導致高俊明牧師後來因藏匿美麗島事件的「主嫌」施明德,而於1980年4月24日被捕入獄。高牧師儘管為此入獄,在其所寫的《獄中書簡》中,仍可讀出他對國家前途的擔憂;或是憂慮教會內部因恐懼於烕權統治而形成分歧;或是為了各自中會的生存利益,不得不迎合當權者而將教會宣教的意義窄化,失落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焚而不毀」的精神。高李麗珍女士的一段話,可為她的丈夫高俊明牧師作了最好的描述與見證:
「他所支持的幾次的聲明乃基於愛國愛同胞情操,表達對國家社會前途的關心。但很遺憾,他的用心卻受到誤解,時常受到惡意的攻擊。其實他畢生的願望是期望自己的國家堅强,不受外來侵略。他主張革新社會,使公義真理得以彰顯,使我們所居的地方充滿仁愛與和平。」
2017.12.08
魔性(the demonic)是田立克神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對田立克來說,人類實存的經驗(existential experience)與本質存有(essential being)疏離(estrangement)時,那就是魔性的疏離。田立克認為魔性是造成存在與本質疏離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而且人類也只有經由耶穌基督的救恩成為新存有(new being)時,魔性才能克服。
在了解田立克《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書中的「魔性」概念之前,一些田立克神學常使用的概念必須了解,如存有(Being)、非存有(Non-Being)及新存有(New-Being)。而這些概念又與本質(essence)、存在(existence)及本質化(essentialization)相關。
本質、存在、本質化
本質(essence)對田立克來說,就是使一個事物成為其被造時良善的樣式。田立克說本質是由「什麼」(what)與「應該是什麼」(what should be)組成。有限存有的本質基本上是反抗非存有威脅的存有,這就是「什麼」;而「應該是什麼」隱含著一種從存有中心向外發展為形式,然後再回到存有中心作自我整合的進展。田立克認為有此進展,有限存有才有可能去體驗超越者;再來,才有可能與其它事物建立關係。田立克說本質就是作為存有素質的根底(depth)。
存在(existence)就是等同於人類情境,而存在的意義是抵抗非存有。非存有可能以二種方式呈現:一是在存有的存在與存有的本質衝突時呈現;另一是對存有的全然否定時呈現。因此,田立克說存在是本質墮落後的狀態,是從被造時良善的本質走向罪與疏離的存在。存在成為人類墮落後的狀態,是一種經驗罪與疏離的現實。
田立克認為罪就是人遠離上帝,這就是沒有信仰(unbelief)。當人以他(她)自己為現實的中心及焦點時,作為自由有限存有的本質於是失落,這導致疏離且無法從中脫困。於是疏離與存有本質對立,摧毀了存有的結構而成了非存有。這種遠離上帝已從本質疏離的存在,隱含著上帝所允許存在的邪惡與魔性。終究來說,上帝有其方法來克服邪惡,這就是基督作為新存有(New Being)的意涵,也是克服疏離與罪的終極勝利。
魔性就是這樣存在於人類的存有情境,換言之魔性就是帶有疏離與罪的非存有狀態。罪與疏離被描述為沒有信仰,這不是指著拒絕教會的信條,而是人的整個行為背離上帝,向著他(她)自己及其自由意志的運用。在此,魔性成為非存有的縮影,與作為所有存在根基的上帝對抗。
在《系統神學》第三冊中,田立克發展出此「本質化」(essentialization)概念。田立克說當基督新存有在歷史體現時,在此瞬間魔性已被神聖所克服,而有限的存有就能自由地實踐其本質的本性,這就是「本質化」。這樣說來,人的生命其實就是從良善「本質」的存有情境墮落到非存有「存在」情境的展示,而且也直到最終進入基督新存有的「本質化」後,生命才又恢復其起初的良善本質。而魔性所展現的各種形式,其根底就是存在性的疏離,而魔性的經驗也就是非存有的經驗。
歷史層面中的魔性
照田立克說法,在歷史現實中,有三種方式來具体化魔性。一是藝術史(the history of art),一是宗教史(the history of religion),另一是心理學上所謂的潛意識(subconscious)。田立克說這三個領域皆含有一種「實体的根底」(depth of reality),來逃離對其實体的意識認知。
以原始藝術所展現的各種形式來說,其描繪的人,動物及植物的形像,通常是與其它原素混合而將其原有的人、動、植物的生理組織形狀(organic form)來加予變形。這樣的變形並非藝術本身缺乏能力來表達其真貌,而是其它因素進入後,毀壞了其既有形式真貌的表現。這種破壞性當然是侵犯了原始藝術的真貌,儘管如此原始藝術的真貌仍可認出,只不過在此變形中也賦予原始藝術一種新的能力。 田立克說,這些手、腳、牙齒、眼睛及生育器官如胸部、生殖器官等等展現,及其在原始藝術中的變形,事實上是一種權力意志的表達。也就是說在原始藝術中所展現的野性殘忍與神秘儀式的狂喜,基本上是一種權力的表達。
在此,侵犯原始藝術真貌的破壞性(destruction)指的是什麼?田立克認為是與可見器官所想要展現的力量有關,這原是生命形式的支撐力,只不過當這些從原始器官形式變形,變成一種更大力量的象徵時,就成了破壞性的原理。另一方面,原始藝術在器官形式中的破壞性是可控制的,原始藝術是可被運用在創造性的目的。這些隱含在原始藝術形式中的原始文化,其實是有意義的,對人們來說是有其重要價值。
宗教史也是如此,所有宗教的各種形式:民間宗教、自然崇拜到倫理及聖禮的宗教,也都隱含著這種破壞性的魔性在其裏面。在陽物崇拜的祭禮中,儀式所呈現的破壞性是以神聖之名將人用來獻祭。以貞潔童女獻祭也是一樣,以神聖目的來破壞生命與人性之純真。基督教的十字軍也是具有魔性,因為在上帝的名下,許多生命遭受摧殘。田立克認為最古典及最具有宗教魔性的可說是中世紀的「異端裁判所」,是一個行使魔性權力意志的神聖機構。田立克說,當宗教宣稱自己是絕對時,它就顯示出破壞性的魔性。
當田立克在1962年出版Das Damonische時,弗洛依德對潛意識的認知也剛起步。田立克所認為的魔性顯示在人格心理的潛意識中,與弗洛依德在人格論所分析的潛意識是否相關,或受其影響,是有待研究考查。
魔性的了解與根源
對田立克來說,魔性是一種辯證,是介於形式-創造(form-creating)與形式-破壞(form-destorying)之間的緊張。田立克認為任何魔性因素總是含有這種介於創造性與破壞性的緊張辯證,否則就不是魔性。假如破壞性的因素被克服,那麼呈現的將是真、善、美或創造性的力量,而且也沒有魔性。反之,若沒有了創造性層面,事物就會變成缺陷、變形、不完全,但也不會是魔性。魔性的根底是內含辯證的質素,是含有介於形式-創造與形式-破壞之間緊張辯證的能力。
在此,田立克也更進一步區別撒但(魔鬼)與魔性的不同。田立克說撒但就是魔性的否定原則。魔性由於具有破壞性及創造性,所以才存在;而撒但不能有存有形式的原因是,它完全是破壞性的。田立克說撒但若要有存有形式,它必須以一種形式展現,那就是本身也含有創造性的因素。所以撒但是一種象徵,將破壞性從創造性抽離出來。這樣說來,魔性並非撒但,魔性不可能是全然的破壞性,它必須具有某種創造性的因素。
因此,田立克認為魔性的根源是來自生命中的活力與智力,它並非外在強加的。每一事物的存在是與其它存在物相互關聯,田立克說所有存在的質素皆來自上帝,所有事物存有皆由此存在基礎來支撐,他(她)們分享著此存有(Being)的豐富性。
田立克說存在事物的根底(depth)如同「深淵」(the abyss),是所有事物的本質與存有的根基。也就是說所有事物的根底是取之不竭的,存在的每個關係是直接分享著此存在的豐富性,就如同一種活生生與活躍的火焰,存有的力量與每一事物的意義,皆被吸引至此根底。
這樣說來,存有的形式與存有(Being)的用之不竭是相互關聯的概念。田立克說存有的形式與存有(Being)二者本性若合一就是神聖;反之,二者本性若分裂就是魔性,這就是魔性的根源。
田立克也以每一事物的存在是根源於用之不竭的存有,來說明有限也是根源於無限一般。當有限的存有試圖在自身來體驗無限時,就產生了魔性的扭曲。更進一步,田立克認為魔性在二種不同但卻相互關聯的方式上表達自身。一是個人性的魔性(personal demonic),另一是社會性的魔性(social demonic)。
個人性的魔性(personal demonic)
田立克認為魔性是存有形式中所含有的內在破壞性。再來,魔性作為一種獨立實體,並非依附在個人的欠缺力量或無力的基礎上。反而,魔性是在人類的內在靈性或精神中得到實踐。也就是說,這種追求自我力量的展現,成了人自身力量損失的原由。於是人類經歷了與作為人類原有的本質疏離,這種魔性影響,使人與其原有本質及與別人的關係疏離。所以,田立克說經驗魔性就是經驗與自己,別人及上帝的疏離。
田立克發現在聖經裡亞當的故事象徵中,已開啟了疏離(estrangement)的問題。田立克認為亞當的故事,不在於解釋因沈淪於原罪以致封閉了所有人類的命運。亞當事實上代表著每一個人的象徵,沈淪的象徵其實就是疏離及對無邪美好的失落。沈淪並非一件原始的事件,而是人類景況普遍性的一種象徵,也就是人們真實的存在與本質的美德,在所有對自我實現的努力中,最終扭曲了自我本質的真實。
田立克認為疏離的主要類型是自負(hubris)、色慾(concupiscence)及不信(unbelief)。自負或驕傲是一種自我疏離的典型形式,所有人類皆想跨越有限性的限制,好讓自己成為真實的中心,藉以提昇自己進入神聖的領域。任何個人或團體組織若企圖將自我絕對化那就是自負,那就是魔性。如果自負是自我的疏離,那麼色慾即代表人類與世界的疏離,是另一層面的自負。色慾涵蓋著吸取真實以進入自己的一種無限制慾望的表現,特別是對世界及他(她)人的佔有。而不信就是人類與存在根基(上帝)的疏離,此三種疏離形式涵蓋在人類實現自我了解的過程中,當人類在此自我了解過程中,轉向自己和自己的世界時,就失去了自我本質與存在根基(上帝)間的協調和好,這就是魔性,就是存有形式中所含有的內在破壞性。
疏離是人類存在的共同逆境,亞當象徵了人類此種存在景況。田立克認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裡,終會導向一個存在本質的疏離。也就是人有時會過度抬高自己或文化(也就是hubris),或企圖將所有的可能佔為己有(也就是concupiscnce),而與終極事物疏離(也就是unbelief)。此疏離並非指向人類是惡或所有方面皆是腐化,而是亞當的沈淪象微了存在於人類每一件美好的事件中,同時也隱含了疏離的矛盾。這就是魔性所隱涵的一種辯證,介於創造性與破壞性之間的辯證。
魔性來自人的自我實踐,人總是成為魔性破壞的對象。對人來說,心靈結構的統一是用來保證人本身的自由與意識能力 ,然而魔性卻毀壞了這樣的統一性與和諧而經驗了疏離。田立克說當人本身所擁有的力量在人的內在呈現分裂時,這就是破壞性。在魔性的控制下,人格結構分裂,但它不是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精神分裂症是本性心思力量的一種扭曲,與魔性不同。這樣說來被魔性纏住與心智疾病的分別是在於「魔性是當自我分裂於入迷出竅的性格中,在所有破壞性中仍看得見創造性。」
在新約中當魔性纏住一個人時,在行為的毀壞性中,也同時表現了創造性,也就是這些被魔性纏住的人,也能首先認出耶穌就是基督(創造性)。然而精神分裂症就無法經歷這樣的辯證行為,生理與心理的疾病不一定是魔性的,假如沒有破壞性與創造性的緊張呈現,那麼這些疾病並非魔性,只是生理或心理上的失調而已。
在此,田立克也談到了恩典的狀態(the state of grace)與魔性糾纏的狀態(the stat of demonic possession)。恩典就是肯定生命被新存有引導,而魔性糾纏狀態就導致非存有結局。恩典狀態是指存有被神聖抓住,在入神狀態(ecstasy)中神聖性進入人的潛意識中而影響其意識行為,這種宗教經驗是一種祝福,一種無限創造性的能力,在此個人力量與神聖力量結合。
魔性糾纏也是如此,當它進入個人潛意識中,而影響意識中的行為時就成了個人的損害原由。所以,恩典是一種實踐與創造性的影響,而魔性是毀壞人格的結果,使存有與存在意義空洞化。田立克說魔性是內在於人類靈魂的潛意識層面上,魔性在潛意識因素中呈現而帶入意識。然而,田立克也說這些潛意識的用語皆是象徵性的,如 「權力意志」 (will to power),或 「自我直覺」 (ego instinct),或 「性慾力」 (libido)等等,皆是指向人們心靈作用的深處。
照田立克的說法,潛意識會成為魔性是當它抑制或征服意識時,致使意識造成毀壞與創造的行為原由,最後導致完全的毀壞。然而,魔性不是潛意識,也沒有潛意識的魔性。
社會的魔性(social demonic)
在任何社會的深層結構裏皆可發現此種社會的魔性,如同個人的魔性,社會魔性是去毀壞個人與社會結構。社會魔性並非存在於社會混亂,貧窮或未發展中國家不健全的社會結構中,反而社會魔性可在社會發展的高峰中發現,例如德國的納粹或法西斯主義,社會結構成為一種在個人之上的結構,經由魔性影響毀壞創造此社會結構的人們。
在此,社會魔性成為有效用的精神形式,它是在個人之上的神聖形式,由此來支撐整個社會生活,但它也是潛伏著對生命的毀壞,這種創造與破壞的質素是相互關連。社會魔性與個人魔性的差別,在於個人魔性的破壞性是在人類心靈底部深處的分裂產生;而社會魔性,個人是被個人之上的社會結構所毀壞。從社會層面來看,有諸多個人意志為了團體意志而犧牲的例子,這並非一定是魔性,個人的犧牲除了隱含毀壞的目的外,有時個人犧牲也是為了整體的良善,那就不是魔性。
田立克提出二種社會魔性的形式,它們是資本主義與國家主義。田立克說:
經濟上的資本主義形式,在最高程度上,已扮演真正魔性的支撐力量與創新角色,但它同時也混合一種具有破壞力量的創造力。
田立克認為資本主義是一種自律的經濟,經由科技工業革命的協助,供應最有成效的生產物品,再加上自由市場的消費需求,資本主義成為一種具有創造支撐力與影響力的自律經濟體系。在此,資本主義的魔性也就顯而易見,資本主義破壞了社會與人民的生活品質,人民被趨使成為熱衷金錢物質的「瑪門主義」(Mamonism),這種創造與破壞質素在資本主義中的經濟活動已是不可分離。
國家主義明顯地是從資本主義分別出來的一種運動,但是國家主義在國際競爭中最終還是順從資本主義。在許多國家,國家事務被認為神聖不可違犯,當有限事物被提昇為無限價值,或有限事物被神聖化時,就導致魔性侵入。因此,國家事務具有創造與支撐力量,但同時也包含了毀壞性與魔性根源。
有限事物不管有多重要,其本身仍沒有權利宣稱自己是終極的,何況德國國家主義的終極絕對,卻是猶太人的夢魘及世界戰爭。田立克說這是有限事物企圖促成終極之時的毀滅性結局。
魔性與罪
魔性是創造性的顛倒,它如同與本質及本性對立的罪,這種對立是與本質生命的創造力連繫一起。當魔性造成不信,魔性與罪相互關連時,就是遠離上帝。遠離絕對存有隱含著不信,沒有信仰是魔性罪的本性,如同聖經傳統所說,罪的根本是不信上帝。
在談到魔性與罪時,田立克以魔性及試探來加予論述。試探可導致於罪,但罪也可能是沒有試探的罪;再來,試探是一種辯證,一種介於「是」、「否」的選擇,沒有了辯證,就沒有試探。魔性也包含著介於創造與破壞的辯證,對田立克來說,試探並非指向被撒但引誘,因為撒但完全是破壞性的,所以沒有辯證性存於其中。田立克認為試探如同一種外來力量,在個人的自由中引發,它出現在人的自由,也從中毀壞了個人的自由。
試探隱含選擇,若沒有選擇就沒有試探。試探的辯證因此與魔性的辯證相同。本質上來說,試探應是魔性的。田立克說試探與魔性的關聯可從聖經的神話得知。以天使墮落的神話,或是聖經裏蛇的神話來說,兩者舉證罪是從外在的引誘而入於人的自由層面成為毀壞性,雖然它也顯示了具有創造性的人的自由選擇。
克服魔性
田立克認為在歷史中有三種主要嚐試是用來克服魔性,那就是神話(mythology)、宗教(religion)與俗化(profanization)。
田立克認為波斯歷史已呈現最有意涵的神聖與魔性力量的二元鬥爭,這種神話中的二元論是用來解釋世界歷史與宇宙的進化,將宇宙溯源於上帝與魔鬼的戰爭。神話含有最早的紀元(原始的無罪)與最終的紀元(墮落),但最後還是至高的善得勝。神話具有影響力來詮釋歷史,若沒有了神話,歷史作品將成為有限發展的進展描述而已。神話質素引起了歷史指向上面及超越性的詮釋。沒有神話,歷史解釋失去了超越與象徵力量,因此神話可說是企圖去克服魔性,指出最終至高良善將獲得勝利。
這種歷史的詮釋呈現一個事實,那就是歷史階段皆充滿著魔性力量。然而,歷史事件也因此成了拯救臨到的象徵。田立克認為拯救象徵著魔性被克服的時刻,也就是拯救已經到來,但還未完全。因此,神話詮釋就會要求每一個人有意識到歷史對他(她)們的意義,及要求他(她)們作出具体決定的責任。
宗教領域可以由三個部份來議論:一是禁慾性,一是排它性,另一是神秘性。 禁慾式的神秘主義者,是企圖經由進入一種絕對存有的經驗來克服魔性。禁慾主義尋求對所有存有形式的激進否定來移除魔性。田立克說,由於魔性在存在中的力量是很難克服的,所以禁慾式的神秘主義者就認定若非經由完美的入迷經驗,魔性是無法克服的。
禁慾的神秘主義者認為心思、身體與生命如同魔性的呈現,在自然中是不可能有神聖。田立克說為了克服魔性,神秘主義者所採用的方式,不但不能克服魔性反而陷入魔性。比如諸多禁慾主義的特色是去毀壞人格、社會的所有形式,這讓我們憶起在原始與國家宗教中最強烈的魔性形式。
照田立克說法,使上帝成為排它性也是一種想去克服魔性的方式。以偤太國家主義為例來說,人民就是認為自己是少數被揀選的存有,而上帝就是排他性的上帝,上帝給予偤太十誡就如同一種排他性法律,而且在他(她)們的旅程中也是直接由上帝帶領。這種排它性使上帝與偤太國家等同。由此,魔性不但沒有被克服,反而經由此排它性更加囂張。
另外,田立克認為聖禮宗教是要使上帝成為神秘主義來克服魔性。上帝的受苦不但指出了魔性的毀壞性,也指出經由上帝的受苦可加予克服。照田立克說法,上帝作為調解的上帝,若為了克服魔性的力量而分裂其神性在聖禮上,這種方式必將聖禮宗教的上帝貶為民間宗教式的上帝,而不是靈性人格的塑造者。這種想克服魔性的神祕聖禮主義,反而是一種魔性。再來,這位調解的上帝、自主的上帝,其神聖質素不是經由上帝自身時,其替代物反而是一種魔性。
對田立克來說,俗化也是想經由反對所有內在的宗教形式來克服魔性,但其反對魔性的方式,也同時使其與神聖撕裂。田立克認為當理性化、啟蒙運動、世俗化是作為工具用來克服魔性時,試想神聖將以一種理性的形式出現,此時神聖性自身的用之不竭,將不再自己顯明,絕對與超越神聖將成為有限自明的原則。這種克服魔性的方式將被剝殼,必將神聖貶值。
對魔鬼的信仰及其恐佈結局的解構,在啟蒙的熱情光輝下,對魔鬼恐懼的減低,同時也隱含對神聖敬畏的減少。因此,在成為世俗的情境中,神聖魔性同時失落,理性與智識掌控一切,在否定世界存在著神性與魔性時,存有失落了超越其本性的可能,成為有限性與虛無。在此,世俗化不但不能克服魔性,且經由它對魔性的拒絕,卻給予世俗化一個更大魔性的權力。
結語
田立克總結人類企圖去克服魔性是無法達成的,反而這些想克服魔性的形式,最終自身卻成了魔性。田立克確信的說,儘管人們如何努力的去尋求各種方式來抵抗魔性,最終還是失敗,可見有限的實体,包括宗教本身,還是無法克服魔性。
如果與上帝疏離是魔性表徵的話,那麼基督信仰就是以耶穌是基督作為象徵,來克服魔性的疏離及作為新存有的基礎與典型。而新約中耶穌為基督的圖像,是集中焦點在其十字架及復活的事件。十字架不僅是一種執行死刑的工具,它也象徵了人類存在的孤獨、疲倦到最後的死亡疏離。然而,新約中耶穌為基督的圖像卻克服了此疏離與死亡,復活的象徵展現了基督克服魔性的得勝。基督將新存有表徵化,也就是說在現實人類生命中,可因著基督賦予的新存有來克服與上帝疏離的魔性,進而克服任何的失和及疏離的形式。這個新存有也會因著耶穌為基督的典範,而生出生之勇氣來與存有性的魔性對抗。
這種「神人相遇」(divine-human encounter)所衍生的新存有表現形式,對田立克來說,其中心意義就在於上帝的愛(Agape)。上帝在耶穌基督裡與我們相遇,使存在本身(being-itself)與存在根基(ground of being)和好,而成為新存有(new being),且以生之勇氣來克服疏離與屬性。而此新存有也因著上帝是愛而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其次…愛人如己」。在此,存在狀態已被終極關懷所捉住。
田立克進一步指出,在新約裡當終極進入短暫的世界,而短暫的世界也準備好來迎接時,這就是一種時間完滿(fullness of time)的契機時刻(kairos)。當上帝道成肉身來到世界,克服存在的一切疏離與魔性,而人們也願意迎接他時,這就是一個歷史的契機時刻,而耶穌基督也就成了歷史的中心,使活在歷史過程的人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經歷這種時間完滿的信仰契機時刻,來克服魔性。
然而,照田立克說法,魔性的根源只有在「永生」(eternity)中才能完全克服。在「永生」中,魔性將回到神聖的根底,將與神聖的本質連繫一起,這不是在時間中的情境,而是在「永生」裏,魔性最終才被爭服。
那麼,在此世界,上帝的臨在是確保魔性無法獲得最終極的勝利。而且人們可經由在基督裏的新存有來抵抗魔性,來克服魔性。在上帝的臨在及神聖的眷佑中,人們可經由基督來克服魔性,然而魔性的根源要直到「上帝的國度」(永生)到臨時,魔性才永被征服。
2017.12.10
過程。它是指涉西方歷史自工業革命及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所附隨而來的生活型態改變,代表著現代人從過往的宗教監督解放出來。特別在現今全球化經濟聯繫的運轉下,是所有國家必然經驗的一種歷程,不管願意不願意。同時,它是整體文明的擴散,從社會結構的改變到整體文化生活與意識型態,無一倖免。
法國社會學家孔德(Auguste Comte)認為宗教是人類文明進展中的一個特殊階段,稱為「神話階段」(the mythological stage),是人類心靈在「科學前」(pre-science)因無法了解自然界的真實意義,而以神話去思考所衍生的暫時現象。因此,在現今所謂的「科學實證階段」,宗教似乎退場、消失,沒有必然存在的必要。德國社會學者韋伯(Max Weber) 在1919年慕尼黑的一場演說也提出世界除魅(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想法,認為理性化的時代,人們擁有只要想知道就能知道的知識能力,現今是理性支配沒有神明的時代,人們在生活、思想及經驗上己沒有神秘及神靈可言,先知己消失、上帝也隱退。人們有的就是以專業知識為志業來投入各種價值競爭。
世俗化對宗教之挑戰
美國以利諾大學哲學教授Larry Shiner對世俗化提供下列了解:世俗化代表宗教的衰微(the decline of religion)、社會脫離宗教的支配(disengagement of society from religion)、宗教信仰的移位(trans-position of religious belief)、世界的去神聖化及世俗化(movement from a sacred to a secular world)。看來世俗化所帶來的宗教危機,是有關宗教「可信度」之挑戰。
世俗化所代表的宗教衰微,意味著前宗教性的象徵、教義及制度己失去優勢的影響力,文化活動也己脫離宗教制度之支配。宗教信仰的移位是說前被認為神聖的宗教事務,已被世俗生活的社會運動所取代。現代人的信仰是人權、民主及平等的價值,這些政治意識形態顯然已取代宗教意識形態。世界的去神聖化是說從前驚奇的超自然思考模式己被理性科學思考模式所替代。
在此世俗化的挑戰中,哈佛大學的神學教授Harvey Cox與波士頓大學宗教社會學教授Peter Berger,分別在1965年寫下《世俗的城市》(The Secular City)及1966年出版《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 來作出回應,也迴嚮世俗化帶來宗教式微的影響。有趣的現象是宗教不但沒有式微,反而在90年代興起一股狂熱風潮,如基督宗教的靈恩運動與伊斯蘭教的基要主義運動等。因此,二位學者因90年代的宗教復甦運動,加上哈利波特魔法、魔戒小說等風靡全球的現象而改變以前看法, 分別以《從天上來的火焰》(Fire from Heaven)及《世界的非世俗化:復興的宗教與全球政治》(The Desecularization of the World:Resurgent Religion and World Politics)來作修正。
世俗化神學:Harvey Cox
回應世俗化所帶來宗教危機的二位著名學者Harvey Cox及Peter Berger,可說是世俗化神學的啟蒙者,儘管一位是從神學著手,另一位是從社會學觀察。Harvey Cox在1965年出版的《世俗城市》(The Secular City) 書中,首先澄清世俗化意涵,並從神學的眼光重新審視世俗化其實是上帝所樂見的,因為人總不能停留在過往的宗教文化,受非理性、迷信、恐懼來統轄自己;人不能永遠像小孩子般的倚靠父母,人必須成熟長大作個自由、負責之人、這是上帝所樂見的。
中世紀的西方世界,人們的生老病死確由教會掌控,自然界春耕秋收的生長循環,也在宗教儀式的聯結下內化於人們的日常生活。土地生長的經濟作用也與上帝相關,甚至由宗教人員管理與支配。政治上的君權也是神授,君王是上帝在世上的代表。文藝復興、工業革命之後,理性思惟才逐漸取代宗教支配,由此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甚至家庭才逐漸脫離教會控制,成為世俗化的世界。
Cox進一步以現代二個科技產物來描述世俗之城,一是電話,代表穩私及「匿名性」,另一是高速公路,代表擴展及「流動性」。Cox曾以部落(tribe) 、鄉鎮(town) 及大都會(technopolis) 不同文化形態來談論「匿名性」之意涵。以小鎮文化來說,其範圍很小,住在小鎮的人也都彼此認識,也都被要求跟所有人建立關係;然而大都會不用,只要與人維持「功能上的接觸」即可。也就是說活在小鎮的人較缺乏穩私性,女孩可能被整個社區期待作為賢妻良母,男人要成為負責任的丈夫。
活在小鎮文化的人被期待與別人建立關係,而缺乏自我獨處的時間,但大都會由於不可能認識所有的人,所以與多數人維持功能上的接觸即可。小鎮文化要求女人要像女人,男人要像男人,兩者必須活在小鎮文化的期待中。然而活在大都會的社會,女性是可以隨己意塑造自己的形象,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可穿迷你裙露背裝,因為沒有人知道她是誰,不同性向的人如同性戀者也較容易生存,匿名性帶給人自由,其權利也較可充分發揮。
流動性是現代生活的另一特色,我們可在高速公路上來去自如,一夜之間,飛機就可以送我們從台灣到美國,我們的世界擴大,接觸面變廣,人與人的關係也跟著改變。以前死守在一個地方覺得很有安全感,但同時也沒有挑戰,不能發揮潛力來發展自我。現在的上學求知也跟著流動在改變,旅行讓人們因擴大視野而充實自己看法,這也可能帶來自我改變。然而社會流動也帶來了問題,接觸的人口增加,人跟人的親密性就減少,離婚率也增多。小鎮的人希望人人安份守己,各有歸屬,然而也墨守成規,停留在小鎮的保守文化中;然而上帝卻要我們開闊視野,了解祂創造的美好及多采多姿的世界。
活在小鎮的人,他/她們不想改變,也缺少機會接觸新知,因此也較容易受傳統所轄制,而缺乏新的眼光,或守舊不變。何況,匿名性及流動性也不全然是好,也不是沒有缺點,但它們是現代社會的必然結果,我們在尋求它們帶來的方便及自由的同時,也要減少它們所帶來的問題。在此,科學文明是上帝的恩賜,而教會的工作是充分享用上帝恩賜所帶來的現代科技文明,也由此改變自身的形象與結構。
Cox認為罪的意義就是對現代社會的漠不關心,耶穌誡命所說的愛鄰舍,或愛人如己,在現在城市的大公寓裡面,我們會問誰是我們的鄰舍嗎?說不定,小偷搬走鄰舍的東西,我們還以為是鄰舍搬家,而協助搬運東西。耶穌在好的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中問了一個誰是我的鄰舍的問題,也許今天扮演「好的撒馬利亞人」角色的就是從事慈善事業的機構、就是城市服務市民的警察局。試想,如果三更半夜有人打電話來教會尋求幫助的時候,你不是要轉給警察局代為協助嗎?
Cox認為在現代社會所謂的愛鄰舍,其實就是關心公共事務、關心政治,現代科技縮小了我們的世界,也把世界經由電視帶進我們的客廳,關心鄰舍就是關心直接影響人們幸福的公共事務,所以說愛鄰舍,就是要關心政治。今天,我們做好的撒馬利亞人,我們應該關心第三世界的政治,貧民區的窮人、印度的飢民、阿拉伯世界的女性及中東的戰火。可惜,我們也有可能像聖經描述的祭司與利未人一樣,逃避責任漠不關心,活在自我封閉的小鎮而安於現況。早期的基督徒其實不就是渴望一個新的社會,心想改變而非安於現狀而受到壓迫。
Cox認為世俗化帶給我們機會,讓我們活在開放的世界扮演好現代的「好撒馬利雅人」,可惜的是,大多數的教會仍選擇活在小鎮,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Cox認為這就是罪。因此,宗教要拋棄舊有的結構與現代生活發生關連,並在世俗化的社會過著有意義的生活,也帶給宗教新的詮釋。由此,我們的神學就是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就是政治神學,拋棄以往幼稚的成見與歧視,從塑造人類正義來談論上帝。
什麼是愛自己?Cox以美國小姐的選美及花花公子雜誌為例子說明:成千上萬的美國女孩追求美國小姐的夢想,由此美國小姐的形象,成為美國女孩追求的目標,然而美國小姐的形象是由媒體塑造的,她們的談吐、生活方式、髮型、到化妝品,都是商品推銷下的犧牲品,是由社會模式所塑造的,而女孩們就這樣把自己當作商品出賣,這是不愛自己,是在商品推銷下被強塑的女性形象,只炫耀外在的打扮,事事依賴男人,情感衝動,同時學會嘟嘴、跺腳、撒嬌、哭泣、尖叫,這些都是商品下的女性。
花花公子也是,男人在商品下的推銷,要表現出他的粗獷健壯,擦古龍水、不把女人當人,以名牌襯衫、馬力強汽車為追求目標,標榜豪放不負責任,享受人生、及時行樂,這些都是不愛自己的表現,這是消費世界所塑造出來的男偶像與女偶樣。他/她們表現出自私利己,對其它公共事務漠不關心,由物質世界流行時尚所左右,只追求感官慾望的滿足及盲目群體的認同。因此,美國小姐與花花公子根本談不上自我實現,他們是消費世界所塑造出來、不愛別人對世界漠不關心,是異化下的男性及女性。
《世俗城市》書中,Cox鼓勵基督徒要熱切地擁抱現代文明世俗社會所帶來一切變動,不要再躲在教堂內只追求內在平安,基督徒應勇敢參與於公共事務,負起責任,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人類問題不該再歸究天命,人類應該負起責任作補救改造工作,同時也把沒有實用價值的傳統教條思想降到最低影響。回應韋伯的看法,在世界解除魔咒過程中認知科層化、專業化功能己取代宗教功能,內在世界的禁欲主義也己轉化為現代資本主義倫理,而宗教世界老早己被內化或世俗化為一種純粹道德宗教。儘管如此,基督徒仍應以各種不同專業為志業來投入各種不同價值競爭,以價值信念服人來引人進入信仰。
在世俗化的世界談論上帝是確信上帝在那裡工作,跟隨上帝腳蹤的人當然也在那裡工作。上帝在世俗化世界的工作是引導科學革命、反殖民革命、黑人種族平等與女性性別平等運動。Cox認為世俗化是上帝的旨意,也以三個例子闡明聖經也是世俗化神學的最佳見証,如創造故事是大自然的世俗化、出埃及故事是神權的世俗化,而十誡故事是人朔偶像魔咒被解除的世俗化。
早期原始民族相信大自然是充滿神靈魔力,人的命運是由星宿而定。聖經裡的創造故事可說是大自然的世俗化,自然不再是神,不再是神聖不可侵犯,大自然的魔咒己被解除,人們不再因懼怕大自然變動而屈服於非理性之魔咒,人們可在上帝創造的大地上生養眾多並好好照顧大地。
另外,出埃及故事也象徵著神權的世俗化,早期埃及人相信統治者法老是太陽神之子,其統治力量是來自神意而成為被崇拜對象。出埃及故事是對抗君權神授,政治與社會體系並非神聖不可侵犯,在此,君權神授魔咒被解除,有能力及作為人民領袖的摩西就可順理成章取而代之,政治已世俗化,不再是神聖。十誡故事中的「不可拜人手所造之物」,也說明古代各式各樣的神明權威己被解咒,特別是人朔偶像的神聖價值己在世俗化波浪衝擊下退潮。總結來說,世俗化的神學就是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積極的關心社會公義,而非消極的滿足在教堂內部的敬虔。
世俗化的應變:Peter Berger
Berger在《神聖的帷幕》書也描述前經由宗教界定來認識外在的「世界觀」,現正經由理性、科技發展所能掌握的知識予以取代。這種新的世界觀是牛頓後的世界觀,並由此培育一群詮釋新世界的科技中堅人員,作為新世界觀的擴延及影響力量。前由宗教所界定的世界觀正逐漸瓦解,由新的科技人員所重新賦予對世界的新了解來定向。因此,宗教可信度的危機,是在於宗教愈來愈困難再去建構前眾人所服膺的一個所謂的「共同世界」價值,來作為約束每一個人生命的終極意義。
在此,西方基督宗教在面對世俗化的挑戰時,最後大多不得不避入「私人性」的道德與「家庭性」的愛德,來作價值存在的「避風港」,尋求在世俗化侵襲下不被世俗潮流力量所毀壞的安息住所;不然就走向「小派」發展,閉門自守,以示與世俗分別的清高。兩者不管如何發展,它們都說明基督宗教的教會活動,在世俗化多元主義的衝擊下不得不尋求自我安置的一種挑戰,並在世俗主流文化的掌控中逐漸認清自己,以價值取向的「次文化」道德活動來自我定位,以利在新科技的冷漠世界體系競爭及存活。
Berger以社會學角度述說人類所建構的世界並非穩定,常常受到人類自私愚昧行為所影響,因此人類所建構的世界就必須進行合理化的社會化,就是把每個人納入共同的規則來產生共識,也因著共同遵守社會規範而趨向一個穩定的社會。而歷史上最有效來維持社會穩定的媒介就是宗教,因為整個社會秩序若與終極的神聖連結,放在神聖宗教的座標上就更能使人信服。而且可在日常規律的宗教儀式中提醒信眾,去維繫一個穩定的社會是每一個人的責任。這樣說來,宗教儀式是藉由宗教來維繫一個穩定社會的最好媒介,因為在儀式中,它會一直提醒我們必須做的事(dromena),我們必須說的話(legoumena),而其目的就是維繫整個社會的穩定。
人類因著自私而建立一個穩定性的社會結構來防止毀壞,這是人類生存的最基本目標,在此,社會是人類的產物,然後人類所建構的社會所形成的意義脈絡,就塑造社會的每個人成為每一個人的意義了解,也就是說社會作為客觀的世界與個人主觀世界是相互影響的,而由宗教所建立的社會意義結構,其神聖性就更有效用,然而宗教所建立的社會意義結構,其實它只是一種似真性結構。
然而,宗教似真性的結構,在現代理性的社會也受到挑戰,以宗教來維繫社會的可信度,也越來越被現代科技的理性思維所取代,世俗社會己經成為多元文化及各種次文化相互之競爭與合作。在此,宗教也要面對著多元不同宗教的競賽,且根據消費者的需求來作修正。說來宗教似真性的危機,就是神學的危機,就是信仰的危機。宗教給予自身的挑戰是當現代人對它有疑問時,它能否重新解構及建構,再度提供有效似真性的結構讓現代人來信服。
以今天教會的靈恩運動來說,用主觀性的情緒來支撐似真性的結構是困難的,一時的興奮也許容易,但是長久要以神秘的似真性結構來影響個人或社會是困難的,因為現代人在世俗化的催化下,他/她不必然需要藉著宗教的主觀情緒或神秘經驗來看待自己的生命,從禮拜天各種不同球場或劇院的爆滿看賽、看戲,可看出這才是現代人假日最佳的消遣節目,這是現代人的禮拜。
然而,對教會文化(特別是新教組織)更大的挑戰,是世俗化所建構的高度理性化的「官僚科技體系」,也正逐漸侵入教會組織,進而取代掌控整個組織運作及形塑一種新的信仰品味。這樣一來,先前以信仰及權威使人順從的教會傳統,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不得不改換自己,重新以一種新的市場機制來從事宗教競爭。信仰在此,以柏格的說法,就成了「它」必須想辦法「賣」給不一定要「買」它的消費群眾信徒。
西方基督宗教在西方歷史曾是不可一世、壟斷社會生活的一種權威體系,使個人與集體生活的終極意義合理化。現今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人們已從這個前所壟斷的宗教體系的瓦解全然解放,不只以另一種社會世俗力量及其社會控制工具來維繫新世界;甚至反倒過來,透過世俗化洗禮,影響教會成員(至少新教)來改變宗教傳統,使其更加迎合世俗化多元主義下的定位走向,以一種集體菁英共治的理性官僚體系(無論長老制、執事制或委員會),取代前所象徵權威的神職人員體系。
這樣的世俗化歷程,為現今新教教會文化帶來深遠影響。宗教團體若不能從前壟斷性的組織型態,轉變為現今市場競爭的行銷代理形式,它就難以在世俗多元的競爭社會發展生存。因為每一教會組織必須意識到它是與其具有相同宗旨的宗教團體競爭,並且設法招聚可來「消費」的信徒群體。
這種在多元主義競爭下的教會內部變化,使教會發展的「成果」成為新教教會能否生存的重要指標。不管外在教會團體的終極信仰口號多麼美好正當,隱含其內的還是「成果」競爭下的實際生存法則,結果每一新教教會團體在「成果」壓力下,預設了本身不得不涉入世俗化的過程。宗教事業結構的世俗化,一來消除了過往神職人員因著代表神恩而有的奧祕性,以及因著集權而有的權威性;一來也逐漸強化宗教事業在成果壓力下所衍生功能性官僚體制的重要性。
新教事業的技術官僚化,導致教會資金的掌控運用也由過往的神職專業人員轉向一般專業技術的信眾手中,由信眾所組成的長老會或委員會所控管。另外,也因著信眾充分世俗化的結果,新教教會事業也逐漸仿照世俗社會公司企業方式來經管,結果諸多新教的教會體系不只是以世俗技術官僚來管理,其運作意識型態也由此邏輯來主導。最後教會不得不強化與消費顧客建立公共關係,也必須與社會各種不同利益團體來往,以獲取成員增多與經濟增強之成果。
因此,維繫教會組織的成本開銷,成為教會官僚體系理性化算計的重要依據。這些生存的要求自然導向教會的控管權力,漸由單元的神職專業體系移轉至多元從事技術專業的信眾手中。
權力的轉移是世俗化多元官僚階層影響宗教組織的結果。宗教建物之建造、維護,宗教人員之聘雇、行政收入與支出等都必須在理性的算計與控管中來運行,使得收入與支出能夠平衡,甚至獲利盈餘。因此,提供經費來源的消費信徒成為拉攏對象,而且也因為這種趨勢使然,信徒的偏好逐漸成為福音宣揚討好的信息內涵。
以消費客群為主導的教會組織,必然擴及宗教產品之內容。以往基督宗教在西方社會佔有獨斷地位,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那種神學論調對教會領導階級有利而被採用。現今在世俗社會浮沈的基督宗教,特別是新教組織,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消費客群的口味,以及掌控教會基金運轉的決策群(長老會或委員會)的偏好。
世俗化的神學回應
這樣的世俗化,必然也會影響到教會在其神職人員培育的算計。神職人員的培育除了滿足新教各自教派內部的需求外,其心理特質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也逐漸將過往自傲的「先知」或「祭司」角色,逐漸調整為成功的傳銷員及良好人際關係的維繫者。這些世俗化後的宗教人員,以彼得.柏格的話,無論在「批發」(官僚行政)或「零售」(成果銷售)的營運中,愈能稱職的人就愈能得到肯定,並有可能在其宗教領域出人頭地。
鼓吹教會勇敢面對世俗化挑戰的彼得.柏格,在《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書中,認定新教教會其實就是最具世俗化的宗教。相較於羅馬天主教,新教聖禮已簡化到只剩洗禮與聖餐,同時聖禮中的「化質神蹟」也被排除,也不再為死者禱告。彼得.柏格認為附隨於天主教三個古老的奥祕、奥蹟與巫術,已由新教無法跨越的神性和徹底墮落人性之教義所取代,這是「世界的解除魔咒」(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所以新教教義可說是世俗化的歷史決定性先鋒。
世俗化早期發生的場所是經濟領域,隨著工業化資本主義的經濟運作,工業專業技術與資金運轉,趨使現代社會因著依循這個過程而衍生不同的社會階層。權力的集中最後落在實際掌控工業技術及資金運轉的技術官僚體系與資本階級。另外,隨著權力的集中,世俗化的經濟領域也擴延至政治領域,並對前與政治領域相互依附的宗教體系引發巨大的世俗變化。結果,政教必須分離,政府不再是宗教的執行代表,特別在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社會,政府必然調整角色,並作為各種不同宗教競爭時的公正守護。顯然,教會無法也無力再利用政治權力來行使信仰服從,教會必須認清世俗化後的自我立場,設法再度贏得信眾心甘情願的皈依。
現代社會對前所服膺的宗教信念有所疑惑時,就引來神學的危機。神學對於新世界所重新界定的真理,若不是去「抗拒」,那麼就是要去「調適」。抗拒的困難是神學只有退守在過往對「真理」及「世界」的教義堅持,來抵禦現代社會對「真理」及「世界」的主導認知;或是固守宗教內部所認為「是」的真理,關起門來自說自話,絕不接受外在世界影響。然而,調適也非易事,前所認定的永恆真理,又如何在會遇現代的世界觀時,理出一套不貶低其永恆真理的調適詮釋呢?神學的困境不在於世俗化所形成的現今世界風貌之挑戰,而是在於自我的抉擇是「抗拒」或「調適」?
不管世俗化的挑戰使神學的回應愈感艱辛,新教教會至少要認清在世俗化多元主義的社會環境中,宗教組織再也不能強迫別人接受。它必須行銷,且要學會行銷,成功地把商品賣給不被強迫的消費者信眾。正是這種世俗化的轉變及挑戰,使教會掙扎於神聖與世俗之中生存!要不,它堅持福音純正,避居山中以小羣自行生活。要不,它就藉著神聖口號,以靈歌催眠信眾來調適世俗生活的不安。或是,它能真正認清自己,能有勇氣卸下過往驕縱,重新在世俗多元的競爭世界立足,包裝好福音內涵,以每個時代不斷重複的生命議題來吸引消費群眾,重新扮演好信仰中不可或缺的「先知」與「祭司」的時代角色!
2017.12.14
人類存在的狀況是疏離的狀況,而罪是人從他/她存有之根源的疏離,那麼疏離與罪又如何關聯呢?最早使用「疏離」(estrangement) 此字眼的人是德國哲學家黑格爾,黑格爾認為生命在成長的過程中被主觀性與客觀性所分裂,也就是說,作為一個人的真我主觀性,跟作為一個人客觀性的角色是分裂的。別人認識的你/妳,跟你/妳知道的你/妳,其實還是有距離的。
然而,疏離並非聖經的語言,但疏離卻指出聖經對人類窘境的描述。創世紀所記載的人類因著與上帝疏離而從樂園被放逐,也因為與上帝疏離而有該穩、亞伯兄弟之間的殺害,這也象徵著人與人的疏離,而巴別塔語言的混亂也描述著族群與族群的疏離。縱然如此,疏離也不能取代罪的位置,罪是指人從自己所屬之根源離開,而造成人與人、人與世界甚至人與自己的疏離。在這裡個人的自由與疏離的命運就交織在一起且表現在「不信」(unbelief)之疏離。
不信、狂妄、邪慾
不信之疏離是指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離開上帝,轉向自己及自己的世界;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知識、意志及情感都離開上帝轉向自己。不信是疏離的第一標誌,人的不信使他/她的自我中心與上帝疏離。這就是宗教意義上對罪的了解。如同奧古斯丁所說,罪是一種為了有限之善的緣故,而非愛上帝之終極之善。去慾望有限的善,那種愛是愛自己與愛世界,這些都是扭曲的愛,背離了無限的根源。而信仰就是使疏離的人與上帝重新復合,這也是奧古斯丁所說的恩典與神奇的力量。
疏離也表現在狂妄(hubris),作為完全中心性的存有,人類所受的試探就是有限性的試探,如同伊甸樂園所說吃了善、惡果之後就可像上帝一樣。狂妄就是高舉自己來超越自己的有限性,如同不可一世的巴比倫王曾狂妄地說:「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以賽亞書14章14節)這是何等了不起,人與上帝同等。19世紀的德國哲學家尼釆也這樣說道:「如果有上帝,誰可忍受上帝不是我!」狂妄使人高舉自我到神聖的地步。
其實世間英雄的悲劇也是如此,因為英雄總被賦予高人一等與常人不同,一個常人賦予非常人英雄的期待,本質上是悲劇。從舊約的君王身上,我們看到權力偉大的悲劇;從祭司身上,我們看到信仰偉大的悲劇;從財主身上,我們看到金錢偉大的悲劇;從蒙揀選的以色列人身上,我們也看到種族偉大的悲劇。偉大趨向了狂妄,把有限的當成終極是人類的通病,也就是在自我實現的各種可能性中,都含有自我榮耀的引誘。
約翰.本仁(John Bunyan, 1628-1688)有一次講完道,從講台下來的時後,信徒告訴他:「牧師,你今天講的真好!」約翰.本仁回說:「我下講台的時候,魔鬼就告訴我,我今天的講道講的很好。」研究人類行為的科學家佛倫斯也曾說過:「越高等的動物,越不容易相處。」說來也是,學者不是常以知識來自我榮耀,自以為知識份子,偉大的哲學家;有權力的人不是常以權力來自我榮耀,自以為權力可主宰一切,人定勝天;當然,富有者也會以金錢來自我榮耀,以為金錢可買通一切。
疏離也表現在邪惡之慾望(concupisence),人離開神聖中心上帝是不信,以自己為神聖中心就是狂妄,然後吸引世界歸向他/她,來滿足無限的慾求就是邪慾。奧古斯丁因受柏拉圖二元思想的影響,而將邪慾歸究於肉體的慾望,性的慾求而貶抑肉體與性。性慾的理解從此放錯方向,造成基督教教義長久以來性慾論的曖昧性,神學只把性慾放在原罪的框架做消極性的論述,從來沒有適當的處理人的慾望。
性的慾望沒有使人變成邪惡,無限性的慾望才使人變成邪惡,齊克果在解釋羅馬皇帝尼羅(Nero)王的權力慾望時,指的是無限的慾望,無限的慾望使尼羅王成為邪惡,殺死自己的兄弟也殺害自己的母親,當然也殺害基督徒。在歌德的《浮士德》書中,知識的無限追求,想知道每一件事物的渴望,促使浮士德出賣自己的靈魂給魔鬼,這就是貪慾。知識沒有使人邪惡,是想知道每一件事的無限慾望才使人邪惡。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也有信仰偉大的引誘,特別當路德年老的時候,他的脾氣變壞,他批評教宗是頭頂帶著一個垃圾桶,騎著一頭豬,向一堆糞作飯前禱告。他罵加爾文是壞蛋、壞心肝。而最有名的話語就是臨終前他這樣自傲的描述自己:「我見世界生厭,世界也見我生厭。」所以他向主祈求最後的審判,路德自滿的說:「我已名滿天堂、人間與地獄。」
沒有止境的慾望,是疏離的一種標誌,人的本質對自己或與世界的關係並非是無限的慾求,而是建立在一種愛的性質。愛並不排除慾求,而是將它納入本身。與愛聯合的慾望不是無限,它有一個特定的主體並與愛的承載聯合,若以弗洛伊德所強調的本性(libio) 來說,人的本質雖充滿慾望,但仍可與愛聯合及與愛的承載共享生命的美好。
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也是一樣,權力的意志是想去獲得力量並用來支配人的意識之意志,是根植於自我肯定、自我生存(will to live)之慾望。但是自我肯定並不必然在自我肯定的過程中去否定他人,自我肯定與存有力量無限制地擴張是有所不同的,是有明顯的區別。自我肯定本身不是邪惡,與愛聯合一起的自我肯定不會去否定他人,只有當自我肯定無限制的擴張時才會否定他人造成邪惡。
古典的神學把原罪解釋為亞當的叛逆、不順服,也經由生育遺傳給下一代;然而,過往亞當的不順服被用在遺傳的原罪來做論述已逐漸褪色,亞當的叛逆其實是與人類普遍性的疏離命運有關。人有上帝的形象是自由的,人同時又是被造物是有限的,因此有限性的自由就成為人類疏離普遍性的命運。古典的疏離是與肉體生育之原罪來論述,近代的疏離取決於心理學libio無意識的驅使力,或社會學階級統治的異化結果或文化上的教育不足,這些論述對人的窘境與疏離的命運都各有貢獻,基督教神學應該也可接受,但基督教神學更需補充的是,人的有限性自由所衍生人類疏離普遍性命運這樣的神學觀點。
罪在基督教的傳統墮落學說裡面是與生殖原罪有關,所以基督教信仰長久以來發展了想盡辦法來脫離性慾的禁慾主義,或遠離挑起性慾引誘的世界之修道主義。也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發展了人的肉體是敗壞的,容易受到性慾的引誘及干擾,而期待靈魂盡可能從累贅敗壞的肉體得以解脫。
存在焦慮、生之勇氣
基督教神學可否從「本質存有」到「存在存有」之疏離來重新論述?人存在性的焦慮源自於人以自我為中心所衍生的不信、狂妄與貪戀,而人存在性的焦慮也就是有限性的焦慮。在此,有限性的存有至少受到三方面非存有之威脅,它含蓋在時間上的未來、現在與過去。作為有限性的存有,面對未知的末來而有的命運與死亡的焦慮;面對現在混亂、失序的體驗而有的懷疑與虛無的焦慮;及深受過往犯錯行為所帶來意識上罪過與譴責的焦慮。
命運與死亡的焦慮是非存有在本體自我肯定之威脅,試想當我們遇到挫折的時候,我們是否會因無助而訴諸於算命或命運的解脫,而尋求算命解脫的同時不是更受到命運的宰制嗎?這就更加證明人對未來命運的難測時,只有尋求各種可能性來解運。這些現象說明人體認自己有限性的無奈,未知的命運與未來必定的死亡成為本體的焦慮。這也可從廣大的算命市場看出,結婚要看黃道吉日才會幸福,看人要看面相、看手相才能認知人的未來命定。
人對命運的難以掌握讓人體認自己的有限性,然而文明的進展不就是對抗人類自身的命運與死亡的威脅嗎?醫藥衛生的進步,讓人們生活安全的保障增多,未來的掌控也更清晰,對自然現象也更有了解與認知。問題是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命運與死亡的焦慮,運動健身、醫療保健可以維擊一時,但卻難以撫慰內心一生,人終究必須面對自己的有限性及死亡。
如果你/妳害怕死亡、絕望但又缺乏勇氣去承擔,你/妳就會遁入自我的逃避城堡構築起難以抗拒的防衛。無法承擔命運與死亡的人,輕者盲目於算命,被命運法則掌控而遊走於各種算命攤;重者遁入自我內心防衛機構而成病理性焦慮,做飛機怕失事,游泳怕淹死,爬山怕山難,旅行怕車禍,結果把自己躲在自認為安全的內在場所,與某種意義的幻想來逃避命運與死亡的焦慮。
懷疑與虛無的焦慮是非存有在精神主體自我肯定之威脅,人的存在其實與他存在的意義脈絡的世界關聯,人在社會被賦予的意義與價值中發展自己,問題是一個長久被認定有效的社會,當政冶價值與法律正義被政府輕忽時會如何?如果家庭與個人角色不適應於不同的社會舞台,且無法適時提供嶄新的意義時又會如何?當少數族群的文化受到欺壓時又會如何?或傳統宗教的象徵與解釋不再適用於生活真實經驗時又會如何?在所有這些例子中,人開始意識到虛無與無意義的威脅,感受到焦慮不安。
我們每一個人都因社會化而活在一個共同的意義脈胳裡,在這意義脈胳裡,社會、學校及家庭都在鼓勵誠實、勇敢、正直及愛心作為每個人的共同價值。然而,當人在社會裡的體驗察覺攀親結戚拉關係較容易生存時,正直的意義脈胳就會崩潰;當人在學校裡的學習發現教育是說一套、作一套時,誠實的意義脈胳就會瓦解;當人在家庭裡的關係體驗不到愛而只有爭吵時,愛的意義脈胳就會受到質疑。
當意義脈胳體系受到威脅時,人也跟著所受的威脅而感受到虛無的焦慮,而虛無的焦慮也驅使人再度去確定意義脈胳的體系,來解決存在虛無的焦慮。問題是,在每一個意義脈胳體系的有限性中,同時也是一種意識型態,只有片面的意義確信,卻沒有真理普遍性的確信。這就引起懷疑,懷疑就是無法掌握終極的意義及真理信而衍生的。當人們發現他所確信的是不值得確信的時候,確信就會崩潰,我們確信誠實但學校因為升學壓力而必須說謊,誠實的確信就會崩潰。我們確信正直,但現實的體認是依附有權勢的團體較有機會出人頭地,正直的確信就會瓦解。公義的確信也是,當社會的惡勢力當權時,當社會無法實現公平正義時,公義的確信就會消散。當人的意義脈絡崩潰,就會受到虛無的威脅,這也是絕望的原因。
罪過與譴責的焦慮是非存有在道德自我肯定之威脅,人在肯定自己的同時也賦予自我的理想,因此人成為自己的法官,在肯定自己的同時也與自己為敵,這是罪過與譴責焦慮的由來。在弗洛依德(Sigmund Freud) 的人格論中所描述的三個心理系統,對過往犯錯所衍生的焦慮意識有深刻的認知,神學應可在此基礎來加予論述。在人格論中所說的三個心理系統分別是本我(The Id)、自我(The Ego)與超我(The Super Ego) 。
本我、自我、超我
本我,是人最原始的心理部門,它是人還沒有與外在世界接觸之前就已經存在。所以本我是人先天的心理結構,也是本能的所在地, 本能的根源是肉體與生理組織,肉體經由慾望的本能自我保存,生理組織作為一種有機生命皆會日趨衰退死亡,這就是本我。
本我是最真實的我,而自我或超我是為了滿足本我的需要而發展出來的。假設一切有機體都只有維持原狀而沒有變化,有機體就不會得以發展。然而,由於外在的刺激與干擾,有機體才得以變化發展,但最終目的還是滿足本我的需求。所以,自我可說是有機體在外在刺激下不得不發展出來的我,但最終的目的仍是在於本我的滿足。本我代表著生物自然本能的衝動,它沒有知覺,沒有分辨能力,沒有是非、善惡,是非理性也非道德;它只有一個功能,就是滿足生命有機體的需求。
本我的活動形式是依據反射作用,當強烈的光刺激眼睛時,眼睛的反射作用就是閉眼,避免眼神經受到過分強烈的刺激。然而,許多外來的刺激或緊張,並不是反射作用可以消除的,例如肚子餓的時候,反射作用可能就是胃抽筋,但飢餓仍在,除非吃到食物飢餓才會停止。這也就是說,人的心理部門單靠反射作用還是不能消除緊張的。
以肚子餓的例子來說,人一定要吃到食物肚子餓的緊張才會消除。問題來了,去分辨何者可吃,何者不可吃,就累積了知覺的經驗,知覺就是意識作用,意識到何者可吃何者不可吃。由此,人的心理系統發展出新的心理系統,這個心理系統就叫做自我。弗洛伊德在《本我與自我》書中說,自我是本我的一部份,只不過這部分是透過知覺作用,為外在世界的影響所改造的本我而已。
人對外在的刺激若沒有任何知覺作用就不會發展自我,本我是最基本真正的我,自我是人對外在世界的適應而發展改變的本我,它的目的還是一樣就是消除緊張。在此,自我與本我的分別就是知覺,知覺的功能在於分辨,本能的功能就是衝動。自我依據的是知覺作用,它代表的是分辨的能力,使人能去適應外在的世界來滿足自己的需求,它不像本我只憑反射作用,盲目地追求快樂。
自我隨著知覺作用,我們的記憶、思想、心理活動的發展就越來越精密複雜,人就能將主觀的想像世界與客觀的真實世界分開,不再是一廂情願,將願望當作事實。人也能更聰明有效地控制本我的衝動,並適應外在的環境來獲取更實際的滿足。知覺作用就是一種意識,它包括思維的活動,在意識中認識知覺的世界,在意識中控制本我的衝動,也在意識中接受心理第三個部門超我的命令。
超我,是自我面對外在的刺激尋求滿足的過程中,所發展出的約束功能。自我只有厲害的考慮沒有道德的衡量,自我只考慮如何改變外在的環境,使本能盡快地獲得滿足,至於採取的途徑或手段是否合乎道德,它並沒有考慮。自我不是道德的根源,道德的根源是來是超我,超我是人格系統中的道德部門,它代表理想,它關心的是完美而非快樂。
超我如何形成?超我絕非先天的心理機能,超我是人在後天經驗中,透過所接觸的權威內化過程所形成,如父母、老師、社會領袖的權威等等。為何人會有是非觀念呢?也許小孩在成長過程中做錯事情時,父母、老師就責罰他/她,久而久之,小孩就接受父母、老師的是非道德為他/她的是非道德。長大後若做同樣的錯事時,即使父母、老師不再責備他/她,他/她也會代替父母、師長來責備自己,這就是外在權威己內化完成的結果。超我可說是良心,是外來權威內化的結果。當然,超我在負面消極的意義是譴責、攻擊自我;但超我也有正向的意義存在,那就是自我理想的期許,如誠實、勇敢等等。
超我代表理想,永遠與不道德的本能衝動為敵,超我因此壓抑本我,讓不道德的衝動不能光明正大出現,那被壓抑的意識就稱為潛意識,潛意識後來也成為弗洛伊德很重要的有關夢的解析之原理。在這方面,基督教過往的異象、異夢見解及靈的意涵都有待經由弗洛依德的挑戰來更深層的論述。
後語
作為一個人,其存在性的焦慮源自於他/她的有限性,當存有企圖以自我為中心來解決其有限性時,存有與存有的根源上帝就疏離,這是聖經所描述的罪且表現在不信、狂妄與貪戀等三個面向。這樣以自我為中心的存有,在生命發展的過程中,就毫無能力去抵抗時間洪流中所帶來存在性的焦慮:未來命運與死亡的焦慮、現在懷疑與虛無的焦慮及過去罪過與譴責的焦慮。存在性的焦慮深受非存有、生命否定之威脅,若沒有「存在的勇氣」去承擔克服,存在的焦慮就深受死亡、虛無及罪惡感之侵襲而導向絕望,在時間的有限下,死亡成為恐懼。
勇氣是把焦慮納入自身來對抗絕望,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焦慮,又害怕陷入絕望,人就會自我退縮來保護自己,就會退縮到神經官能裡來自我防銜,由此存在性的焦慮可能轉化為病理性的焦慮。新約中,有多少這樣的人,因缺乏勇氣去承擔存在性的焦慮,而退縮到自我神經官能來防衛非存有的威脅,這些人是最能敏感到新存有耶穌的到來,最能感受新存有所帶來的生之勇氣,及重獲生之勇氣來克服其存在性的焦慮。
勇氣,是放在人與世界的結構來理解,是存在的自我肯定,也是不顧非存有因素(自我否定)的威脅。柏拉圖將勇氣解釋為介於理智與感性之間,而驅使人努力向善,在此勇敢有了美德的目的。斯多亞學派以logos理性的結構來理解勇氣,勇氣就是肯定人的理性本性,而且可以克服慾望與恐懼。對斯多亞學派來說,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恐懼死亡或焦慮死亡。
以談戀愛失敗的經驗來說,戀愛失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落意向飽受時間的煎熬,整天不知所為才是可怕。斯多亞學派認為與logos結合的勇氣可以征服命運與死亡的焦慮,但與理性結合的勇氣,只有少數人可以達到;對斯多亞學派來說,大多數的人是笨蛋。其實斯多亞學派很接近基督教,可惜沒有在存在的焦慮做更普遍性的了解,對斯多亞學派而言,與理性結合的勇氣來克服焦慮只是一種貴族式的英雄主義,在此面向,我們其實也在近代人文主義的所有努力看到同樣失敗的痕跡。
然而,我們卻可以在中世紀阿奎納的神學裡看到一些光亮,阿奎納認為勇氣具有兩個涵義,一是心靈既有的力量,另一是勇氣是征服我們想獲得至善的所有威脅。在此,勇氣與至善的智慧結合,阿奎納說與智慧結合的勇氣就會衍生與自我聯繫的克制,及自我與他/她人聯繫的公正,這樣勇氣、智慧、節制、公義,成為中世紀的四種美德。阿奎納認為勇氣是上帝賜予人精神的禮物,通過勇氣,人心靈所具有的自然力量可被提升到超自然的完美,在此,勇氣又與信、望、愛結合,成為靈魂生之力量來克服死亡的焦慮。
人作為有限性的自由,因著自由而放任自己,除了使人與自己異化疏離外,同時,道德的自我意識,也會驅使自己譴責自己。於是人就產生兩種方式去解決焦慮:一是歸咎於本性來減輕罪惡感的焦慮,而發展出消極禁慾以打擊本性來消除焦慮;另一是歸咎於環境來減輕罪惡感的焦慮,就強化了律法在積極功德的行為上來消除焦慮。然而,焦慮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的時候,輕者就會表現不安的情緒;重者就會活在自責的世界。
為何人會逃避責任將責任推給別人,沒有勇氣去承擔呢?或為何有人會將責任推給自己,承受內心的自責煎熬而誤用勇氣去承擔責任?這其實是勇氣的變形,我們讀尼采的生命哲學,發現主宰自身力量的就是權力意志,對尼采而言這種勇氣才是美德。尼采曾說:「你的美德,就是你最珍貴的自我,如同賽跑一圈,每跑一圈就回到最初的起點,而這個起點又是你渴求達到的終點。」用現代語言來說,自我肯定是在權力意志下的自我感覺良好,自己是起點,也是終點。
問題是,自我肯定的勇氣,若沒有信、望、愛,或是智慧的節制,或是以他/她人尋求的公正,在所有肯定自我的生存意志的同時,生存的意志(will-to-live)就發展了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 ,自我肯定就涵蓋了對他/她人的否定。這種不顧一切自我肯定的勇氣,克服生命的焦慮是好,但去打敗別人,否定別人,卻是勇氣的變形。那麼勇氣又如何將存在性的焦慮納入自身之中呢?這就是耶穌基督作為新存有的意涵,基督論與人論在此交集,人類所有存在性的焦慮只有在作為新存有的耶穌基督之臨在,活在祂所帶來的生之勇氣中才終究克服生命中所有的焦慮。
2017.12.15
神學的任務若要胸懷大志,成全福音來照亮人間,成為生命光源;神學的內涵就要深度地指出人間罪惡的現實,並邀請人們在其生命舞台與上帝永恆的大愛共舞,譜出生命動人曲調。因此,人類目前儘管看來是沈溺於罪,遠離上帝,造成混亂;但終究會被上帝的大愛感動召回,願意再度順服上帝愛的帶領,齊來克服生命的混亂及社會的失序。
由此,神學內涵的二大軸心就在於「罪感事實」(sense of sin),及與之對抗鬥爭並促使公義改變的「上帝之愛」(sense of God’s love)。在此,神學的洞見必須指出人間所有現實的變遷皆與上帝永恆創造的意志相關。個人若要在人間現實來實現生命意義,多多少少就會意識到那阻礙生命現實實現的阻力就是罪惡的力量,及與之關聯的自私貪婪慾望。
罪惡的誤置
因為這樣,傳統的神學就常被罪感事實綁架,導引至誤置的倫理悲觀主義及靈肉二元分野之神學誤解。一方面以否定、甚至消滅人之本性的禁慾主義、修道主義來作為信仰倫理基礎,另一方面也以靈魂期待從累贅的罪性肉體解脫來發展神學論述。
當然,傳統神學的罪感是建立在墮落的故事,第四世紀的奧古斯丁進而將它建置在希臘二元的肉體性慾貶抑與靈性美善昇華,使原本源自上帝恩賜的本性,性歡愉行為成為遺傳性原罪,成為被打擊壓抑的對象。從此,基督教對性慾教義的曖昧就套在原罪的框架不得翻身,結果人類罪惡現實成為一串謎題,歸究於魔鬼引誘,又要解釋魔鬼是天使的墮落,傳統神學就此陷入謎題陷阱,走不出來。
禁慾主義與律法主義在基督信仰不能成就的原因,就在於一是打擊人性本能,一是推崇人性本能。因為愈是反抗本能的情感,就愈不容易實行,由此傳統神學衍生二種誤導,一是強調罪的根源「原罪」是不容易實行的原因,另一是後來轉變為較容易進行的「善功」律法主義來取代。律法主義本是將人們沒有依本性循誡命生活揭露出來而已,最後卻被引誘為只要依誡命而活,就能尋回本性,忽視了「意志的枷鎖」。人不能依本性而活並不在於「律法」,而是在於無法與本性根源(上帝)聯結來衍生實踐動力。
其實,伊甸園墮落的故事,在於「吃了會與上帝同等」的引誘,禁慾的目的不是防止本性慾望,而是阻止本性慾望無限擴大而轉變為邪惡。慾望本身不是邪惡,不合理去滿足或無限制的滿足才會成為邪惡。狂妄高舉自己是人類的通病:祭司會設想自己信仰的偉大、財主會自誇自己金錢的富足、被揀選的以色列人也會誇口自己族群的獨特。狂妄使自己取代上帝成為神聖中心,並使慾望無限擴大,將他/她人及世界吸引歸向自己的無限貪戀,最後才使人的本性歪曲。這樣說來,離開生命本源以自己為神聖中心,並由此衍生永不滿足的無限慾望才顯露出邪惡的意涵,而永無止境的慾求才是罪惡的一種標誌。
另一方面,現代自由神學卻常將罪感的深度簡化為道德行為的因果關係。人的犯錯歸究於家庭因素或社會不良環境,並由統計數字加以支持。這種人們行為模式皆受到環境影響的假設,導致人的本性深度分析,一種宗教內在的深刻反省常被丟棄。人只有在人的歷史平面中解決根基於人本性的行為模式,人深度與生命根源疏離、出自於本性之深沈焦慮就被忽視。罪感只在行為模式上的見解論述,很少觸及人的本性,有時也會將所有慾望作合理化解釋,甚至給予浪漫讚美。結果神學內涵之軸心,出自本性之罪感事實被忽略、被簡化為環境影響之因果關係。
神學的罪感事實軸心,實際上提供福音信息之重要動力,人類解除罪惡問題的主要意義不只在於改變社會環境及自我心理分析,更是一種深刻的本性悔悟,承認被造物自己的有限而轉向上帝求救。因此,解決「罪」的問題,不是放在自我行為或心理的鬥爭,而是放在上帝在我「自我根源」裡的争鬥與啟蒙。
罪感事實歸究於心理學的無意識驅力(libido)、社會學的階級異化(alienation),或人文主義的教育缺失,事實上對人的窘境描述各有貢獻,基督教神學也都可以接受。然而,神學的洞見也要指出「邪惡的本質」其實是根源於與「愛的本質」隔絕,只追求自我無限慾求這一事實。因為與「愛的本源」疏離的「自由」,才會成為任意的行為,自由缺乏了真理的形式才會成為脫韁的野馬,落入無限慾求的試探,成為邪惡力量、成就罪感事實。
與罪共舞的上帝之愛
神學內涵的另一軸心是上帝之愛。上帝之愛的理想不只敦促自我在「順服上帝」與「自身慾望」之間的矛盾來尋求調和;也要求自我與他/她人之間,在「上帝愛的和諧」與「人與人利益衝突」中來尋求和解。
人與人在團體中所建構的倫理學是在於平衡「利己主義」與「功利主義」,意即在不違反別人及社會整體利益下來滿足每一個人的私慾。然而,福音中耶穌愛的理想與人間利己主義的愛是有不同含意。人間利己主義之愛是建立於滿足自己的慾望,而福音中的愛是與自身慾望鬥爭。利己主義之愛不但沒有與自身慾望鬥爭,也無法形塑愛的理想來跳脫人性的限制。在此,福音中的愛的理想卻能在「橫向」的人間利己主義中,提供「縱向」主軸,讓上帝之愛的願望來提升人間倫理。
人類自我慾望中,隱含著肯定自我,否定別人傾向。自私以一種微妙的形式存在人類社會,它不只是追求自我的物質利益,也依附於社會認可而存在。自我慾望在古典及現今世俗中不是被貶降為邪惡,以各種禁慾主義試圖摧毀,就是被昇華為一種自然本能,以弗洛依德方式為之解脫。福音之價值不但不為自我慾望開脫,也不贊同以禁慾方式加以摧毀,而是形成一種福音與自我慾望間的一種「張力」,對利己自我中心最基本的本質驕傲提出批判。耶穌在批判法利賽人的自我中心時,就說他們喜歡被尊稱為老師,喜歡坐在宴席上的首位。這些自高的人終究會被上帝拉下,想做大人物,就要做人的僕役。
耶穌愛的理想,不但與利己主義中心的自我鬥爭,也相信唯有出於上帝的愛,自我才能與生命的最終本質上帝合一,才能改變自我。耶穌對行淫婦女所說之話正表明這樣清晰的概念:寬容思想與悔悟思想合一,也就是「上帝的愛」與「自我改變」結合。
福音之愛不只批判人性中的自私及利己主義,也提供一個新的價值體系、愛的理想。耶穌說人的施捨不可炫耀於大庭廣眾,人的宗教虔誠也不是為了得到社會贊同。最重要的是,福音之愛幫助的對象是窮人、弱者,因為他/她們無法也無力回報。這樣的福音之愛不只立基於上帝之愛與自我慾望之間的「張力」,更建基於自我與上帝生命關係的一種「活力」,一種新的價值體系,它不考慮世俗倫理中所強調的「行為結果」或「行為本身」,而是在意對上帝意志的絕對順從,及 活在上帝之愛中所能衍生之愛的活力。
耶穌福音之愛是一種革命,在自我十字架上的犧牲奉獻中實踐更高的自我實現,這就是終極的面向,或信仰的面向。這也就是聖經中的啟示¬¬—道成肉身—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它超越自然主義的歷史平面,在橫向人間的利己主義提供縱向愛的理想,它也不是將永恆化為與現實無關的理想主義。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帶來了批判鬥爭的「張力」,及實踐信仰的「活力」。
如果我們將道成肉身的永恆在俗世的展現,看成神話丟掉的話,我們就將信仰最有價值的縱向層面丟掉,最後我們只有跟著橫向的人間倫理走。縱向思想沒有,基督教倫理變得膚淺,遷就於社會或政治成就的相對性;以現代文明來理解的話,基督教信仰成為一種人文主義,上帝若被丟到人間倫理的外面,人類失落了與罪共舞的愛,人間剩下的當然只有難以改變的罪感現實及驕傲誇口的人類自我了。
2017.12.15
舊約故事真有含意,也充滿諸多啟發。巴別塔故事談及一群講同樣話語及同樣意識形態的人們,計畫興建一座城及一個高塔。此高塔高至通天來記念、榮耀他/她們自己的名字。
歷史上這樣的「巴別塔」很多,有時稱金字塔、有時名為萬里長城、有時叫摩天大樓或101。羅馬皇帝圖拉真在主後113年征服Dacia(今羅馬尼亞)時,他就將一個刻有歌頌其戰績的記念柱子樹立在廣場上,來記念自己的勝利、榮耀自己的偉大,讓羅馬人景仰他的豐功偉業。看來,廣場也是種另類的「巴別塔」,常被統治者占有,用來樹立自己雕像、歌頌自己德政,然後再以自己名字命名(如台灣的中正紀念堂、中正公園及中正路等等)。
統一意識形態
我們讀創世記時就應明白一個簡單道理,人既然能為萬物取名,為何不能以「自己」的名來建城造塔?根據聖經學者的研究,示拿的巴別塔可能指向巴比倫的廟塔,它是政治、經濟、宗教及文化權力中心。住在吾珥的亞伯拉罕一定明白這個道理,若不是降服在它們的統治、講它們的話、信它們的宗教,就是選擇離開,走自己的路。這樣也就可以自由講自己的話、信自己想信的宗教。
以賽亞書14章14節談到巴比倫王時,說他非常驕傲地說:「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這是何等了不起,人與上帝同等。19世紀的哲學家尼釆說得真好:「如果有上帝,誰可忍受上帝不是我!」基督徒也可能這樣,信上帝信到最後自己成為上帝。」與上帝同「行(ㄒㄧㄥˊ)」,變成與上帝同「行(ㄏㄤˊ)」。這是信仰的「巴別塔」,榮耀的是自己的名字。這也是教父奧古斯丁在《懺悔錄》所言:「我們都說愛上帝,但想一想,其實我們愛上帝所創造的萬物勝於愛上帝。」
巴別塔的意涵就是如此,經由高聳的文明建築、統一的語言及統一的意識形態來證明「人定勝天」,人就是上帝。這樣的巴別塔消減了人的多樣性、差異性及講不同的話語。以「巴別塔」為中心價值的意識形態,所有中心以外的邊緣者、弱勢者皆失去意義,都會被消滅。
權力膜拜象徵
然而,巴別塔在某種程度不就是深藏在我們內心深處的深刻渴望:作偉大的人、偉大的事、偉大的建築、偉大的城市及偉大的知識等,不都是我們內心的渴望嗎?
神學家田立克指出在基督教思想史中,人在尋求上帝啟示的過程中,人的有限性將上帝的啟示具體化,因而衍生朦朧性;又因自居神聖壓迫別人而成為魔性。這種「偉大」的慾望,我們可以在羅馬尼祿所強奪的「權力」發現。在聖經故事財主所誇耀的「金錢」找到,在歌德小說《浮士德》所渴望無所不知的「知識」重現,就是自居上帝選民的以色列族群或現今自以為「屬靈」者也反諷著自居「信仰」的偉大!
哲學家德希達曾說,所有西方哲學都呈現在它們的建築史中,無論是碑、塔或是石頭,其目的就是歌頌權力、崇拜「權力中心」。巴別塔象徵著一種榮耀自己的自我中心主義思想,甚至成為權力集中、迫使人膜拜的象徵。
創世記11章4至9節,「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
在此,上帝下來變亂他/她們的言語,語言不通,他/她們就分散各地,再也無法建造榮耀自己的城塔。確實,中心主義的變亂、打散,才是多元、寬容的開始。統一的語言若打散,大家就可講自己的話,這不就是多元、寬容的開始?試想耶路撒冷若是偤太人宗教中心,偤太人有生之年必須前往聖地守節,信仰才有意義時,自己生活的地方不就是相對於中心的邊陲?聖殿毀壞,中心沒有了,我們才能體會上帝無所不在,上帝的多元及誰都可以是中心。這對將韓國或新加坡教會視為中心朝聖的一些台灣教會應有省思才對。
打散中心,人們才會自覺,發現自己可以是中心,不必經由他者與上帝建立關係,這也是宗教改革「因信稱義」的精神。聖殿毀壞除了打散中心主義,也打散墮落的祭司權力中心。宗教人員自覺需以上帝話語來安慰受苦人群,於是不再受聖殿傳統禮儀束縛,用人們聽懂的上帝話語安慰受苦心靈,更是讓人們有感。詮釋上帝盼望話語的地方「文士」,於是取代了中心的「祭司」。
多元與寬
巴別塔是一種辨證,統一與變亂、建造與拆毀及聚集與打散的辨證。也是「一元建構」與「多元解構」的辨證。試想我們今日生活的台灣,在國民黨長期戒嚴統治下,不正是藉著一元意識的洗腦來實現大中國中心主義的集體認同?這是現代的巴別塔,它的名字叫「民族主義」,強迫大家只能講一種「國家語言」,語言的統一性因此成為統治者的工具,這是語言的墮落;語言的使用不在於表達自我精神,而是傳達統治者的意志。
另外,我們若細看今日城市高樓大廈建築,應可推想活在這些城市的人們在追求什麼?當城市的摩天大樓成為我們舉頭注目、羨慕崇拜的對象時,我們建造堆砌的是現代的巴別塔,它是立基於現今資本主義商業文明成就的權力基礎,掌控它的人成為上帝,在高聳大樓寬適的辦公室或住家成為大眾舉頭膜拜、景仰的聖所;大家說的流行語言都是資本主義的話語。這樣的巴別塔,掌控金錢或權力的人就是上帝。而我們能說的話語不是「錢錢叫」,就是「奉承」。
我們需要上帝再臨來打散這樣的語言、單一的意識形態及服膺資本主義的成功神學。「巴別」的意思是「變亂」,這就是「反抗」、「去中心」及「多元」。感謝上帝,因著語言的打散,我們才能學習聆聽別人講的話、別人的想法及文化並學習對話。上帝變亂口音,我們才會多元,才會對別人寬容,理解我們各人可以用自己的語言來言說是一種恩典,如同使徒行傳記載聖靈臨到門徒身上,他們可以用不同的鄉音來見證合一的信仰,讓被擄的心靈得著釋放。我們一定要謹記「講自己的話」是一種恩典,以別人的鄉音來傳講釋放的信息也是一種恩典。
赦免與重建
兩年前代表南神到美國台灣人教會募款。在紐約時,特別造訪世貿雙塔遺址。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人來此哀悼九一一事件受難者,然而在此世貿雙塔遺址的憑弔中,我們看到什麼?我們記得什麼?除了哀悼外,我們可否想像一個更好的未來?如德希達所說,巴別塔不再是懲罰,而是赦免,也因著赦免我們才會多元、才會寬容、才有可能重建。
在南神,我們看到巴克禮牧師住過的房子已成遺跡,這個地方黃彰輝牧師也住過,也是藏匿他沒被國民黨抓走的「逃城」。這個地方我們也看到巴克禮的大哥捐款1000英磅於1903年所建的巴克禮教室。在此,我們也看到仿照英國劍橋威斯敏斯特學院於1957年所蓋教堂。這個地方,南神師生也曾發生衝突、拆毀十字架。今日作為學院的一分子,除了憑弔巴克禮故居遺址、目睹黃彰輝所建教堂的虔敬寧靜外,我們還看到什麼?我們還記得什麼?除了憑弔外,我們可否想像一個更好的未來?因為自我中心的巴別塔已被拆毀,只講自己才對的話也已打散,我們看到的不再是懲罰,而是赦免,也因著赦免,我們才有可能多元、寬容及重建。
邀請大家齊來拆毀我們心裡「自我中心」的巴別塔,任何「誇口」自己、「羞辱」別人、只有自己才對的話語要被打散。我們以愛來聆聽別人說、來學習對話,也感激能以自己的語言禮拜的恩典,及以別人口音來分享信息也是一種恩典。
南神曾蓋樓房,也曾被拆毀,也會重新建造。在拆毀與建造的辨證中間,我們看到什麼?我們記得什麼?能否想像一個更美好的未來?我想更美好的未來,就是巴克禮及黃彰輝牧師所留給我們的「信仰虔敬」及「思想自由」吧!經由想像這樣美好的未來,我們才能赦免、我們才能多元、我們才能寬容、我們才能相愛、我們才能在愛中重建。
2017.12.20
聖誕節(Christmas)此字源是由基督(Christ)與彌撒(Missal或禮拜)組合而成,是紀念基督宗教創始人耶穌基督降生的日子。事實上耶穌何時降生無法確知,西方教會是在公元336年的12月25日第一次慶祝聖誕節。
西方教會以12月25日作為聖誕節,是與當時羅馬人的太陽神(Sol Inviltus)崇拜有關,認為冬至後日光的延長象徵著太陽神的重生,由此轉化為耶穌的出生如同光明再現,必能戰勝罪惡的黑暗。另外,當時人們也深信萬有是被造於春分之日,即3月25日;這也是童女懷孕日期,以此十月懷胎生育時間推算,耶穌當生在冬至之日,即12月25日。由此看來,早期羅馬教會的聖誕節期,已相當本土化於羅馬文化之中。不過,宗教改革時期的清教徒是禁止慶祝聖誕節,認為其己經與別的宗教風俗混合。
再者,有關聖誕期間分贈禮物及施捨物品習俗,也是源自羅馬本土文化的薩都那利亞(Saturnalia)節慶,這是羅馬人慶祝其農神的節期,在12月17日至24日期間,大家互贈禮物,關懐貧困,以此行善行為來迎接歡慶太陽神的重生到來。如此說來,由羅馬人的農神(Saturn)、太陽神(Sun)轉化而來的聖誕季節,到今天每周的禮拜六(Saturday)、禮拜天(Sunday)假日,其意涵不就是休閒歡樂之餘,也可行善扶弱,關懷社會。
早期教會傳說,有十二個東方博士前來朝拜聖嬰,後來慢慢變成三位。帶黃金的Melchior是位灰髮長鬚的老者,黃金象徵獻給君王的登基;帶乳香的Caspar是位面色紅潤的年青人,乳香預表獻給祭司,祭司(pontifix)的涵意是「築橋者」,代表在上帝與人之間築橋,使上帝與人和好。帶沒藥的Balthasar是位黑人,沒藥是一種防腐劑,象徵主耶穌將來在十字架上的受難。可見東方博士朝聖的故事,是在述說耶穌是君王、是祭司、是救世主。
聖誕節中最受孩子們歡迎的人物是聖誕老人(Santa Claus),他是第四世紀土耳其南部海岸Myra的主教聖尼古拉(St. Nicholas),相傳他在羅馬皇帝Diocletian期間殉道。由於他生平喜愛小孩及樂於助人,而成為兒童與窮人的守護聖徒。聖尼古拉荷蘭語稱Sinter Class或Santa Claus,後來隨著荷蘭新教徒來到美國再流通世界各地。1886年,卡通畫家Thomas Nast描繪了現今聖誕老人身穿紅衣胖胖的圖像。
聖尼古拉最動人的故事是幫助一窮人家的三個女兒準備嫁粧,尼古拉把三個裝著黃金的帶子,在一個晚上從窗戶丟進此窮人家時,湊巧剛好丟進一隻放在火爐邊等著烤乾的襪子裡面。因著這樣的傳奇故事,每年過聖誕節時,小孩子都會準備好大小襪子,等著聖誕老人送禮,此時有默契的父母就要充當聖誕老人了。
聖誕節中聖誕樹(ever green)的裝飾是來自北歐Scandinavian的風俗,當時砍一棵樹裝飾在屋子裡的目的是要嚇跑魔鬼。十六世紀德國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曾提倡將聖誕樹當作聖誕節的象徵,也由此介紹到英國。十七世紀移居美國的德國人,也把聖誕樹的裝飾帶來美國,然後十九世紀美國的傳教士再把此風俗帶到世界各地。另外,1843時,英國的J. C. Horsley第一次設計了一千張的聖誕卡片,卡片上寫著「祝你(妳)聖誕歡愉及新年快樂」(A Merry Christmas And A Happy New Year To You)。
聖誕節中所吟唱的「聖誕頌歌」(Christmas Carol),相傳是十三世紀的聖法蘭西斯(St. Francis)所提倡。特別在他創立的孤兒院中,藉由聖誕歌曲帶給兒童歡樂溫暖。孤兒院或托兒所(creche)的概念,其實也是由耶穌出生時的「馬糟」衍生而來,而耶穌出生在馬糟時,有天使齊來頌讚吟詩,這可說是最早的「聖誕頌歌」了。
1843年,英國小說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寫了一本燴灸人口的出名小說「聖誕頌歌」,描寫一位倫敦吝嗇商人Scrooge如何苛待他的伙計Bob Cratchit。在聖誕節前夕,Scrooge的朋友Marley的鬼魂找上他,帶他去看Bob Cratchit的家庭,看跛腳小孩Tiny Tim。他們雖然窮,但全家仍很快樂。聖誕節早上,Scrooge醒來,深悔自己過去所為,於是大大改變,開始樂意幫助別人。也許,這才真是歡渡聖誕佳節的意義吧!
美國小說家奧享利(O’Henry)寫過一個感人的聖誕禮物故事。故事中描寫一對貧困恩愛夫妻,在聖誕節期間設想送對方禮物。丈夫心想太太有一美麗長髮,可惜沒有貴重髮夾,於是變賣自己最愛懷錶,買了貴重髮夾,等待聖誕來臨送給太太。太太同時也為送何禮物給先生而思量,心想先生有一珍愛懷錶,可惜沒有錶鍊,不如買個錶鍊送給先生。可是,錢從何來?太太於是決定剪下長髮變賣來買錶鍊。聖誕節到來,二人相互交換禮物的那一時刻是多麼感人!太太有了髮夾,卻沒了長髮;先生有了錶練,卻沒了懷錶。二人相擁而泣,知道得到的比失去的更多,是今年最美好的聖誕禮物。
聖誕節的慶祝流傳至今已是五花八門,商場上物品的琳瑯滿目,杜交上舞會的通宵達旦及教會裡話劇、歌劇及聚餐,使聖誕節成為各方消費者密集的節目。然而為什麼要慶祝聖誕節呢?不就是紀念耶穌拯救世人的大愛嗎?若是如此,今年的聖誕佳節,我們大家除了休閒、歡樂外,也能學學聖誕精神的扶助窮困、帶來歡樂;除了親朋好友之間互贈禮物外,我們何妨多預備一些美好的聖誕「禮物」,為窮困的人們、孤兒院的孩童、養老院的長輩帶來一絲聖誕歡樂!
2017.12.26
世上每個國家皆有新年節慶,有的以陽曆計算,有的以陰曆衡量。儘管如此,新年有時是與季節變化有關,有時是與宗教信仰連結,有時是與自身獨特歷史同源。
早期埃及人的新年是在河水氾濫結束農忙之時,新年除了祭祀太陽神外,也意謂休息及準備下一回合的農作。巴比倫人在春天過新年,此時期有三天的法律休假期,人們可依其心願作其喜愛之事。塞爾特人的新年Samhain意即「夏終」 (summer’s end),新年期間是亡靈返回大地捕食時刻,因此宗教祭禮、燃燒火炬對抗鬼魂成為重頭戲。這個季節後來演化為西方在10月底所狂慶的萬聖節。
澳洲人過新年不吃龍蝦,因為龍蝦的腳會往後移動,這對表示「向前行,什米攏無驚」的新年不是很好。偤太人9月過新年,稱為Rosh Hashanah,新年中有十天的悔悟時期,最後一天稱贖罪日。這一天很特別,偤太人的家庭、會堂均會點上蠟燭,以燭光之火來表明自己的悔悟,及願意在未來順服「上帝之光」的帶領。此時也要吹響號角,回溯摩西以號角來召集百姓聆聽上帝所頒佈的十誡律法,所以偤太人的新年又與其民族獨特歷史連結。
伊斯蘭教新年稱Muharram,是新月的開始,也是紀念先知穆罕默德於公元622年逃離麥加創立伊斯蘭教之時。在此時期,女孩子特別被允許可穿有色彩衣服,不夠新年過後,女孩子又要回到嚴格的伊斯蘭教規距,整年只穿黑色的外袍。印度教的新年也是在春季,南印度的Tamils族稱其新年為Varusha Pirappu,意即「年的誕生」。新年期間家家以新鮮棕櫚樹葉裝飾家裡,期許新年第一天醒來時所見之事是美好事物。
寮國、緬甸及泰國由於受到佛教影響,其新年採用印度新年。新年期間有以灑有香味之水泉洗滌佛像之習俗,然後再以水桶相互潑水慶祝。他/她們相信相互潑水,新的一年將會美好,雨水充沛,農作豐收及人人安康。另外,新年也有放生的習俗,如到市場買一隻烏龜並在其背上貼一金紙,於新年那天放生將會帶來好運與回報。當然,放生行為在現今重視生態環境的台灣應制止才是。
對愛爾蘭的女孩子來說,新年前夕若能將常春藤的嫩枝放在枕頭上,一定會作好夢及夢見將來丈夫。希臘女孩子則在新年前夕吃鹹的東西,這樣夢中將有白馬王子帶水過來餵飲。蘇格蘭人相信新年期間,第一個進入其家庭者將會帶來好、壞影響:黑髮男人是好的預兆,扁平腳者被視為惡運的訪客。
在瑞士及奧地利的一些鄉鎮,新年期間至今仍有紀念St. Sylvester的傳說遊行。St. Sylvester 在公元314年成為羅馬主教,有關他的傳說是說他俘擄了一隻海中巨獸 (Leviathan) ,且將它囚禁。而且有些人相信在一千禧年的新年時,此海中巨獸會脫逃出來毀壞全世界。於是當一位名字也叫Sylvester的主教,在999年成為羅馬教宗時,此傳說再度流行。好在一千年的新年,海中巨獸沒有出現,而人們也就以遊行,裝扮海中巨獸等歡愉心情來看待傳說,來歡渡新的世紀。
受漢文化影響的台灣人,除了原住民外,是過農曆新年,也就是所謂「春節」。春節中的各種禮儀,也有各自不同象徵意義,如「年」相傳是一隻吃人怪獸,一年為害人間一次,因著「年」來,悲劇發生。後來經由人們經驗的累積,智慧的啟迪,了解到「年」這隻妖魔最怕紅色,最怕鞭炮聲,於是貼紅聯,放鞭炮成為驅趕妖魔的春節象徵。
另外,漢文化過春節時門戶也會貼上兩位門神像,這個典故來自中國,相傳唐太宗作惡太多,年老時心寧不安,皇宮常鬧鬼,所以左右護衛秦淑寶與尉遲恭常隨之兩旁,以保安康。所以迎接新春的另一個象徵意義是「趕鬼」求平安。
台灣民間傳說農曆年正月初一到初五,地獄的大鬼、小鬼與凡間一樣放假五天。所以,大小鬼會跑到凡間逛街擾亂,因此家家戶戶需要貼門神來當守衛。過年時,雖然門外貼了神像趕鬼,然而想想家裡面不是仍然有不少的「餓鬼」、「酒鬼」及「賭鬼」嗎?
漢文化過農曆年之前有家家大掃除的習慣。在台灣民間風俗,灶神是天上玉皇大帝派在人間每一家庭的間諜(Spy),監視你/妳的生活起居。每年農曆12月24日灶神要回天庭向天神作年終報告(annual report),作為每個人明年的獎罰考核。所以民間家庭在此時期除了清除家裡髒亂外,還要燒香供奉為灶神送行,盼此去能向天神說說好話,以期明年時來運轉。灶神於12月24日晚返回上天後,於隔年1月4日再回到人間繼續監視人們。
送灶神清除髒亂說來與人們自我省察有關,象徵著人們在迎接新的年關,送走舊的一年時,應好好省察過去一年中的所作所為,清除內心髒亂,掃除社會存在已久的黑金體制垃圾,期待美善全新的一年。
希臘文解釋人們所經歷的「時間」有二個涵意:一是指「年代」(chronos),是物理上所了解的時間;另一是指「契機」(kairos),是指歷史事件中關鍵性的剎那間。在迎接台灣民間送灶神及迎新年的傳統風俗同時,期許台灣真能因政黨輪替及在實踐轉型正義中,迎接一個掃除生活髒亂及政治垃圾的年代。
歷史學家告訴我們古時羅馬帝國衰敗原因之一,是在於政冶腐敗、人民生活奢華糜爛。政冶哲學家西塞羅(Cicero)就曾在元老院控告西西里總督Verres時說道:「各位元老,長期以來大家皆有如此看法,有錢人犯罪,不管證據如何確定,在公開的審判中總是安然無事。」聽來也有點像台灣官場,真心期盼台灣目前迫切的司法改革能在2018年有所進展。
送灶神清除髒亂,不只是外表上的祭祀與環境的大掃除,更應該是內心的清除貪戀,不義之財不取;也更應該是社會幣端的大力整頓,還給台灣人民一個好的社會環境。心理學大師弗洛依德認為人的本性並非完全的善,也非完全的惡,而是此二種相互矛盾的力量在相互支配。然而人們仍可經由自我省察,下定決心擇善而活。
猶太人說人有二種傾向,當擇善而活(Yester Hatob)時,就會形同天使;但若擇惡而存(Yester Hara),就會變成魔鬼。今年年終送完灶神祭拜過後,台灣這個大家庭的大大小小成員,是否該思考一下如何來個「年終大掃除」,除了期許政治清廉外,更期許人心清廉,年金改革與勞工權益保障真能落實。
時間,我們很留意、也很不在意。人們常問「現在幾點?」「今天幾號?」但也很容易讓一天過去、一月過去、一年流逝,如古拉丁語所說「時間飛走了!」(Time flies!)希臘哲人亞里斯多德雖將「時間」定義為「一種繼續不斷的數量」,然而如何衡量「時間」,卻說不知道。他說:「現在(now)是介於過去(past)與將來(future)之間,然現在有多久呢(How long is now)?我不知道。」難怪七百年後,當聖奧古斯汀(St. Augustine)遇上同樣的問題時,也只能迷思感嘆地說:「時間存在時,我們才能衡量它。不過,過去已經不存在了,將來也還沒有存在;現在是存在,但當你要去衡量它時,現在已成過去。」
在人類日曆歷史中,時間的記錄可說是人類生存的見證。日曆(calendar)希臘文的含意是「宣告」,描述早期羅馬社會在大城小鎮的「報時者」,他們宣告何時是月的開始,何時是市場買賣的時間。所以,日曆的目的與意義不外乎「報好消息」給人們,同時也記下了人們生活當中的各種寫實記錄。
古羅馬人的一年原本只有十個月,扣除嚴寒的六十天,新年是從March(今三月)算起,它是紀念戰神Mar而來。April(今四月)是羅馬人的花季,也是紀念愛神Aphrodite的日子。May(今五月)是紀念Maius神明(邱比特),而June(今六月)來自Junius,是家族的意思,紀念羅馬人宗族的日子。其餘就以羅馬數字代替:Quintilis(五)、Sextilis(六)、September(七,今九月)、October(八,今十月)、November(九,今十一月)及December(十,今十二月)。
公元前44年,羅馬凱撒大帝(Julius Caesar)以紀念自己名字的July(今七月)來取代Quintilis。另外,Sextilis也被亞古士督皇帝(August)在公元前4年以自己名字取代;同時,亞古士督也將那寒冷的六十天冠上January(今一月)及February(今二月)。一是紀念羅馬人門神Janus,相傳他有兩個臉孔,一個回顧過去,一個眺望將來,而成為「新年」的開始;一是紀念羅馬人的洗淨節慶(Februa)。由於一月及二月的加入,September就自然地往後挪退二個月而成九月,以此類推December就成了最後的十二月。
古代人們把每一時間刻上神明名字,無非告訴人們要好好過日,讓每一天成為日曆(calendar),帶來好消息。特別當我們回顧2017年的年終尾聲時,因著世界各地不同災難的警惕,生活在地球村的我們就必須更加謙恭地反思過往所為,以更悲憫、摯愛的心懷去營造有盼望的未來,由此期許2018年會是個平安、快樂的一年,真的帶來好消息。
台灣雖受中國影響過農曆新年,然春節對台灣人來說,仍可在其獨特歷史中找到獨特意義,而使台灣人所過的新年能根植於台灣的歷史中及鄉土意識。在此,偤太人的新年節慶也許可以作為我們的啟發。
偤太人過新年會去回顧其歷史故事,告訴兒女摩西是如何帶領其祖先逃離埃及帝國,然後在後代子孫的奮鬥下,建立迦南美地為獨立國家。台灣人過農曆新年時,也可回顧我們的歷史,告訴兒女有關蔣渭水、吳濁流甚至今日台灣政黨輪替的故事。讓我們的子孫了解,我們的祖先無論是早到或晚來,無論逃離飢荒或避難,我們已由一個中國帝國脫離出來,我們已在台灣迦南美地建立民主法治獨立國家。而接下來的歷史任務,是去吹響改革時政與重朔台灣文化的號角,一方面喚醒政府的良知,經由人民公投來真正落實成為獨立國家;另一方面是去重溯台灣人先前勤奮及樸素的心靈、來斷絕貪婪的妖魔鬼怪,齊來開展可被台灣代代子孫認同的國家未來及優美文化。
207.12.30
歴史之有趣在於一方面是可推測,如春夏秋冬、生老病死及物極必反等循環定律;另一方面又難予預測,如人類自身特別擁有的自由意志一般,每個人的抉擇不易把握。此雙重辨証面向,使歷史成為「日光之下沒有新事」;或如同歷史哲學家黑格爾所感嘆的:「人類從歷史學到的教訓,就是沒有從歷史學到教訓!」
歷史此雙重現象也如同當代宗教社會學家彼得,柏格(Peter Berger)所說的「被社會化」與「未被社會化」之雙重意識辨證。歴史可預測性形朔了文化决定主義,所有人皆生活在一個自然循環及有序世界的文化意識型態裡安身立命,甚至有時會神聖化它且為它犧牲奉獻。然而,歴史也含蓋了人的自由意志之無可預測面向。人類一方面侷限自己於形塑後的社會體系價值而服膺其中,另一方面又想經由自由所能聯想的永恆完美來超越有限社會之限制。人類就是處於這種情境,才會同時體認「異化」與「轉化」的雙重可能。
宗教的異化面向
人類建構了社會及参與社會的持續改造,到個人寓居於社會而被持續的社會化之辨證,展開了人類自我了解的啟蒙旅程。在此過程中,宗教扮演維繫社會穩定及持續改造之雙面重要功能。一來宗教可藉由神聖化社會體系來堅固它,成為人們自願順服社會規範的心理基礎;一來宗教也可藉由其永恆完美理想來呈現本身與社會現實之差距,進而形朔使命來轉化它。
異化的原因是個人與世界的辨證關係在意識中失落,而完全被社會法則或文化意識型態所宰制。個人一旦打從內心深處接受社會所界定的「正確座標」,自我就會屈服於此法則及社會有序力量,並將個人生命的全部意義,包括負面的災禍、社會不公、痛苦及死亡等等的失序安置其中,統合到其社會的既定法則,免受混亂分裂之威脅。異化在此成為維繫有序社會結構作用的虛假意識。
宗教在這個層面可以是「幫兇」也可以是「緝兇」,宗教的異化作用是在於對由人所投射的神聖者進行神秘包裝而成一種虛假意識,並促使人們對自己所投射、包裝的神聖者產生敬畏,進而接受由神聖者所安排的有序社會裡進行自我安頓,並將現世所遭受的不公視為神聖者的「管教」或「有益磨練」,而心甘情願地逆來順受。在此,宗教成為異化的幫兇。
這樣的宗教顯然是異化的宗教,與聖經啟示的永恆信仰迥然不同,難怪西方社會學家馬克思會批判這樣的基督宗教是鴉片,是作為統治階級的教化工具、資本主義社會的意識型態及勞動大眾的麻醉劑。由此,宗教合理化既得利益者現況,神聖化統治階級權利,並說服普羅大眾接受不公義社會現實是上主旨意及人類罪行結果,甚至將受害的自我放在宗教的「正確坐標」安置,受苦成為是否忠實上主的考驗。
宗教的轉化面向
然而,人類同時也可經由自由向度的辨證,引發對神聖者一種完美與永恆的想像來區別現今。一方面體會自己受困於社會體系而被異化,另一方面又想超越此受困性,尋求一種比現今更能恆久的理想來轉化。
西方社會學家如馬克思或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對基督宗教的批判,其實皆來自敏感於基督宗教此轉化社會之永恆理想。所以,馬克思才會直言宗教應是被壓迫者對不公義苦難的抗議,是被壓迫者的嘆息,是無心靈世界的心靈,無靈性情境的靈性。霍克海默才會說出基督宗教基於「彌賽亞(救世主)夢想」(dream of the Messiah),必然鼓舞人們對公義奮鬥的渴求,絕不允許不公平與恐怖事故成為受害者的終極命運。
聖經信息中的先知運動就是社會轉化的最佳代言人及實踐者,他/她們意識到當社會秩序面對永恆的神聖理想時,社會秩序當被轉化符合上主要求。對先知來說,社會秩序只是人的集合作品,不具神聖本質。就是這種認知,才使以色列作為上帝的子民顯出意義。舊約先知們譴責悖逆不行公義的國王們及以色列百姓就是最好的現實範例,說明就是國王也必須視為平常人般,為自己行為負責及悔悟。聖經這種「轉化」信息處處可見、可聞,並作為核心價值被先知們宣揚。
當然,聖經這種轉化社會與個人的先知革命傳統,確實與另一合理化、神聖化社會秩序的保守主義並行,形成強烈對比。在永恆亮光照耀啟蒙之下,從前藉由宗教去合理化社會不公義的虛假作為會露出馬腳及真面目。基督宗教在歷史同時發展的兩個面向:異化與轉化,現正考驗著我們的教會與信仰,我們是維持社會忠實的力量或同時也是動搖社會、革新社會的力量?
因此,宗教一方面具有掩蓋一切社會制度的人造性,並賦予永恆假象的異化功能外;宗教也有可能經由永恆理想的期許(或啟示),將社會制度徹底相對化而消除異化。因為這樣,對永恆理想或終極關懷的「朝聖」,才有可能轉化異化後的世界更加人性化,成為人們體認自我人性之「啟蒙」旅程。
後語
有幸的是,人類並沒有被社會制約到一種純粹的「機械主義決定論」(mechanistic determinism),而使歷史只呈現可預測性之面向。人類對意義的渴望是本能的力量,也賦予社會一個意義秩序而進行社會化。然而,只要人類的活動持續,且意識到必須尋求一個永恆性的穩定時,文化本有的不穩定性就會改變,而從前的意義脈胳就會因著新體驗而受到懷疑挑戰。也這是說,人類意識到對永恆美善的渴望(朝聖),才會鼓舞自身尋求符合美善的人性自我了解(啟蒙)。
神學家潘能伯格(Wolfhart Pannenberg)認為人內心對更大意義的探索就如同天線,而歴史過程是上帝對人說話及人探索內在需求的互動舞台,由此上帝的聲波可以進入人們的生活中被人們聽見,激發人們對生命更大意義的追尋,並由此改變自我與外在社會。
十九世紀以來,科學的進展及其附著的生活觀已大大影響著我們。現代人開始學習以一種新的方式來看待世界及其本身。對沈迷於基督教傳統思想的人來說,其最大的困境是科學成就己逐漸侵蝕他/她們舊有的世界觀,且在這種困惑中無言以對。
很少人能認出科學的現代社會與基督信仰的衝突,其本質並不在於世界觀的不同。聖經的信息可以是「朝聖」的目標,且成為人們對生命意義「啟蒙」的激發,並不在於其衍生時代的世界觀或文化背景,而是其所見證的生命見解及對生存意義的實踐。聖經時代的故事其實也見證著Peter Berger所說的「被社會化」與「未被社會化」之雙重意識辨證。當代的基督徒一方面受著文化意識型態的制約而屈服;一方面也因著「天啟的朝聖」,在自由向度所體驗的永恆理想來改造自我及社會,成就一本動感人心的故事文集。
就是這種「異化」與「轉化」辨證的並存,讓我們基督徒的信仰成為維繫社會安定與革新社會進步的力量!就以此自我期許,並與大家共勉來迎接2018年!
2017.12.31
時間是人們最留意也最疏忽之事。人們常問:「現在幾點?」「今天幾號?」也很容易輕過一天,消失一月,流逝一年。第四世紀教父奧古斯汀(St. Augustine)在《懺悔錄》就說:「主啊!沒人問我時間是什麼時?我知時間是什麼。當人問我時間是什麼時?我卻不知時間是什麼。」
以賽亞書三十八章8節就曾描述偤大王亞哈斯在當時的耶路撒冷城建造一個日規以測時間。其實,生命的世界就是如此,從岩石、樹幹、魚鱗脊背、貝殼線條、植物開花季節、鳥的回巢到人體的呼吸頻率等等,無一不就是時間最好的見證者。
詩篇九十篇也教導人們有關時間在信仰上的兩個對比。對上帝來說,時間由祂而來、由祂掌管,所以千年可以如已過的昨天或是夜間的一更,因為上帝超越時空,從亙古到終極;然而對人而言,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可誇口的竟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於是詩人體會到人與上帝在時、空的交會中,最重要的是祈求上主教導人們數算自己的日子,好讓人們得著智慧的心。
奥古斯汀曾對「時間」提出一個信仰看法,他認為「過去」與「將來」並不是「客觀的」存在,它們只是「主觀的」存在於人的靈魂中,時間可說是靈魂注視現今事物的擴張。由此,奧氏認為時間在人的靈魂中以「回憶」(memory)、「注視」(attention)、及「期待」(expectation)等三種形式存在。
「注視」是「現在事物」被人的感官知覺所體察,是在靈魂的意識中進行。「回憶」是「過去事物」的影像在現在時刻湧現,而「期待」則是人因著現在所體察到的影像而預先想到「未來事物」。因此,時間可理解為人的心靈對過去事物的回憶、對現今事物的注視及對將來事物的期待。經由時間的省思,最終人的一生是個具有時間性的生命擴展,聽從上主對人內在靈魂的召喚而前進!
存在主義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在「存有與時間」(Sein und Zeit)書中,也以「此有」(Dasein)來稱呼人是一個具有時間性的存有(Sein),人是在時間的領域內理解自己的存在。人從存在的經驗去「存憶過去」、「行動現在」及「期待未來」。問題是人如何在時間內作個「真實屬已」的人,如何傾聽自己良心的呼喚,不致迷失於「人們」(we)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閒話」、「好奇」、及「模稜兩可」。
海德格進而認為人不能「遺忘過去」,不能不去理會過去是構成現在的成因;因此人要「重温過去」,從往事把捉深長的意義來影響現今。人也不能「度日現在」,隨波逐流地淹沒自己;而是「活出現今」,珍惜現今的每一剎那的抉擇來發展未來;重要的是人也不能「空等未來」,懶散地坐以待斃,而是「期待可能」,造就真正屬己的真我。
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從海德格的「存有論」發展一種體察「時間之有限性」的生命神學見解。他說作為一個在時間內有限性的人,其基本問題是去經歷死亡與存有的焦慮(anxiety)。田立克說此存有的焦慮非同於恐懼,因為恐懼集中焦點在明確的危險來源:如疾病、挫折或不幸意外等。這些恐懼,人可經由對抗或以工作克服來與恐懼取得協調。但是焦慮卻是不同,它不源於任何明確的事物,它源自於意識,意識到未來「死亡的焦慮」(anxiety of death),一種本體自我肯定的威脅;現今迷惘「虛無的焦慮」(anxiety of meaninglessness),一種精神自我肯定的威脅;及對過去犯錯「良心不安」的焦慮(anxiety of condemnation),一種道德自我肯定的威脅。
死亡的瞭解不只是害怕在意外或戰爭中死亡,或面對重大無可醫治的疾病時那種死亡將臨的不安。死亡也源於人們了解到本身在「時間內」的有限性,無法保有永生不死。意識死亡的來臨是作為有限的人最明顯的一種存在基本性的焦慮。生命中人們會從種種「告別」來體會「時間結束」,也會從垂老之年、秋葉凋謝、落日黃昏之景像洞察「總有終結」之意涵。這些感受有時真會驅使人們像奧古斯汀一樣,想經由「祈禱」,向永恆尋求解除現今苦惱的答案。
虛無也是焦慮表達的一種形式,對現代人來說,此虛無的焦慮形式是最能體會及經驗的。人的存在包含了他/她與所有意義之間的關聯,人根據意義與價值,來瞭解與形塑他/她的世界現實及其自己本身。然而,一個長久被認定有效的社會,當政冶價值與法律正義被政府輕忽時會發生什麼事?如果家庭與個人角色不適應於不同的社會舞台,且無法適時提供嶄新的意義時又會如何?當少數族群的文化受到欺壓時又會如何?或傳統宗教的象徵與解釋不再適用於生活真實經驗時又會如何?在所有這些例子中,人開始意識到虛無與無意義的威脅,感受到焦慮不安。在今日充滿各種競爭的社會裡,人們更加感受命運的不安,特別是經濟發展過程中害怕被排擠的威脅。
良心不安是另一種焦慮形式。良心不安當然是社會化的結果,然而良心不安也不只是單純基於社會道德規範和內在良心自覺之行為悔悟,相對的一種罪惡的意識是源自於更深度的自覺,一種自我堅持道德逐漸毀壞的自覺。罪惡如同一種自我否決的深刻焦慮與不安感受。
那麼陷於「過去」良心不安、「現今」虛無焦慮及「未來」死亡威脅的人們又該如何在此「時間」的洪流中安然渡過呢?有否一種「永恆亮光」能照耀引導現今,又能救離過往罪惡意識牽絆,又能衍生勇氣面對未來死亡呢?這種「永恆亮光」是否足以讓我們將過去的種種錯誤,經由「悔悟」將它放逐在過去,使它失去統治及影響現今的力量,並能勇敢的活著來面對「必死」的未來,仍可安心。
田立克認為纏繞在人心罪感的過去種種錯誤事實是無法改變,但事實所賦予的意義却可以被那「永恆亮光」,經由「懺悔」與「寬恕」所改變,致使它對「現今」及「未來」的影響也會隨之改變,其中咒詛報復被中斷,寬恕不只帶來時間內「過去」、「現在」、「未來」的和解,也引向「永恆亮光」的接納與祝福。
基督徒就是這樣地活在「永恆的現今」(The Eternal Now)。深盼2018年,上主的「永恆亮光」能撫慰我們去寬恕過去,能引導我們盼望未來並實踐愛在現今,如田立克所說:「作為自由的存有,我們每次所作的選擇,我們負起責任;也期盼每次所作的選擇,朝向一個更有意義的終局。」
2004.09.21刊於 自由廣場一篇文章,盼望大家不要再傳遞地震天譴說法。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凌晨,南投地區的大地震震撼了台灣人心。短短幾分鐘的地殼搖動,造成慘不忍睹的死傷慘重。幾年來,每當九二一臨近,總有人會從心裡深處發問:「為何苦難找上我?」「苦難有何意義?」
「苦難」是個難解的謎題,人們遭受不幸自然會問「為何是我?」對遭遇不幸的人來說,對上天或神明的控訴是極其自然。因為,上天或神明若是這個世界意義的來源,為何人間有那麼多看似無意義的苦難呢?
過往,人對「苦難」的看法大多無法跳脫「宗教性」的三個視野:一是「醜化」它;一是「美化」它;另一是「神秘化」它。記得九二一地震後,本人收到不少「醜化」苦難的宗教宣傳品,愚昧地認定「地震天譴」、上帝審判。這種看法對因災難而死傷的人及其家屬來說,是何等地情何以堪?難道他(她)們是罪有應得嗎?這種以「因果報應」來看待苦難,認定是人惡造成,神明管教的觀點說來真是可怕,將使受害者的心中形成「無罪自責」的困境,使其生活「難上加難」。
另一個視野是「美化」苦難,看苦難是上天或神明的考驗。人們若能從中體會,必能從苦難中得到祝福。這種把「壞」的事看成「好」,常常會造成受害者的心理壓抑,以不當的忍耐或自我折磨來承受苦難。忘了自己的苦難常是別人的不當行為造成的,如山坡地的濫墾、錯誤的政策或控管不當的公共工程等等。
另一個觀點是「神秘化」苦難,視苦難無解,人們再如何聰明還是比不上上天或神明的睿智。這種視苦難無解,是上天難以明瞭的奧秘旨意,常會造成人們以「逃避的方式」(或自殺)來處理現實的難題。
九二一大地震後,台灣很多人經歷了生離死別的集體苦難。苦難中,相信有人「醜化」了它,有人「美化」了它,也有人「神秘化」了它。宗教哲學家漢斯.昆(Hans kung)在一篇《上帝和苦難》(God and Suffering)文章中,提出一些很有洞見的看法值得我們參考。他說人們遭受苦難時,由於急於調和這個問題,於是常把苦難冒充為上帝的旨意,想把苦難的人拯救到另一個世界。他說苦難不應該被竄改、縮小或美化,也不應該以不動心或自我折磨來承受。他認為人們在苦難中,只有來到他(她)的邊界,對生命、現實是否有意義作出質問與扶擇才會有所意義。漢斯.昆說也唯有如此,人們在「抉擇」中,才能勇敢去面對自己的苦難。
美國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說的更好:「災難最大的意義不在於發生什麼事,而是在於對發生之事所持的看法及態度。受害者只要改變內在態度,在驚惶中勇敢面對,使其成為奮鬥的力量,那麼災難將能成為鼓舞人們的利益。人們若無法避免災難,改變其內在態度以安然心情勇敢面對;相信災難的刺有一天會脫落,成為一叢美麗的花樹。」
在此,衷心期望重建區的朋友在五年後的九月二十一日,依然勇氣可嘉地面對自己的苦難,且化苦難為動力來重建家園,讓九二一災難的刺早日脫落,化為一叢受祝福的美麗花樹。
2018.02.10
分享<台灣教會公報>第3177期
期盼台灣的基督徒們能活在「永恆的現今」來進行教會內部的「轉型正義」。
期盼先前以「反共」、「台獨」、「新派」來欺壓本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黨國基督徒」們,能經由基督信仰的悔悟來尋求與被欺壓的弟兄姊妹們能在基督裡的和解。
2012年12月21日馬雅預言已過,末日實際未到。相信末世必臨的基督徒如何自處?
18世紀歷史學家William Robertson告訴我們,西方眾多基督徒於主後999年接近千禧年尾聲時是恐懼的,甚至拋下親友前往聖地等待基督再臨。那年歐洲陷入一陣歇斯底里之中,自殺風潮興起;12月31日那天教堂擠滿人群,焦慮的等待午夜來臨。
當教宗Sylvester II在羅馬主持的特別午夜彌撒過後,鐘樓響聲預告第2個千年來臨時,人們驚慌心情終於放鬆,開始接受第2個千年的祝福並衍生期盼。法國歷史學家Georges Duby作了最好的詮釋:「那個時代最虔誠的基督徒真的是活在一股潛伏的焦慮之中,但在沉思福音後,他們將焦慮化為一種美德。」
「末日情結」意謂人們對現況不滿所衍生對未來既期待又害怕的心理投射,或對未來無法詳知所連帶現今心境既盼望又驚惶的過度反應。末日情結簡言之就是對世界末日在既盼望又焦慮的情境下,所產生的一種相互交錯的心理狀態。
Hillel Schwartz在其《世紀末大預言:2000年人類應變指南》書中,提供諸多歷史例證來說明人類在每一個世紀末或災難頻頻年代,皆會有既期待又不安的情結出現。譬如12世紀末,一位西班牙占星家John of Teledo預言在1186年9月,將有強風及強震將地球夷為平地。儘管預言沒有實現,1196年至1197年間出現的彗星真的造成人們驚慌,人們無法對數週內出現又消失的天空之火和亮光提出合理解釋,世紀末想像及焦慮瀰漫當時。
14世紀至16世紀,黑死病襲擊歐洲,死亡襲擊整個城市、鄉鎮。歷史學家推測因瘟疫而死亡的約有2500萬人,佔當時歐洲人口1/4。難怪,瘟疫所造成的苦難情境,牽引著當時人們的世界末日情結。其中有一教派鞭撻派(The Flagellant),視黑死病與行星及世界末日有關,相信審判來臨前只要鞭打自己就可贖罪。甚至倫敦主教John Hooper於1555年的講道詞,也視黑死病為天譴。
反觀科學日益進展的今天,人們還是充滿著外星人來訪的傳言。研究幽浮30年的Laura Mundo說:「在世界末日接近的時刻,我們到哪裡都可能遇到外星人,但卻看不出來。」也許這些說辭正反映著這個世紀人們因科學發展而衍生的深層心理不安,太空科學航向一個沒有終點的未來,或核子彈頭的發展增加人們自我毀滅的可能性。
因此,末日情結不會因文明進展而消退,末日情結反而會隨著物質文明所衍生的精神生活空虛,而強化各種宗教狂熱。這可在1993年3月美國德州瓦可郡的大衛教派集體自殺;1995年3月日本真理教在東京地鐵施放毒氣,及其教主麻原彰晃預言1997年為世界末日等察覺。身在台灣的我們也不例外,因著中國的武力威脅也曾在1995年瀰漫著閏8月的末日驚恐風潮。
中國武力犯台是由新加坡的靈恩教會所傳達,預言說台灣人生活靡爛、政治腐敗,上帝要藉著中共來審判台灣。流言中說有人夢見上帝指示,大火將在台灣從北燒到南,一位女士夢見2條龍,一隻紅色龍從海上預表中國),一隻金黃色龍從地下出現(預表天災)。也有人祈禱時看見黑色蛇吞紅蘋果(預表中國攻打台灣),而此時間會在1995年的閏8月中發生。
1989年,嘉南藥專教授陳恆明創立了一個「上帝救渡眾生寺」宗教團體,後來改稱「上帝拯救地球飛碟會」。1999年3月由於媒體誤導,以為此信眾將前往美國集體自殺而引起注意。事實是陳恆明整合基督教末世論及佛教因果輪迴而有一套末世看法。他預言1999年台灣將有大災難,中國會攻打台灣,韓戰再度爆發且導致核子大戰,最後地球滅亡。在此之前,上帝會派飛碟來拯救真道信徒,且在當年3月25日上帝會出現在美國達拉斯一家電視台,而3月31日上帝將化身來拯救地球。因此飛碟會強調練氣功、吃素以開天眼、慧眼及法眼,來領得最後天堂果位。
走過1999年的我們,對第2個千禧年所帶來的世紀末驚恐情結已誠然有所應對。我們實可坦然迎接2012年12月21日馬雅末日預言後的一個新開始,如第一次度過第一個千禧年的基督徒一樣,在1999年12月31日的午夜聚集教堂祈禱,一方面謹慎地跨過一個千年,另一方面也以全然換新的心情來迎接祝未來。比利時歷史學家Henri Pirenne說:「新的世紀與之前一世紀對照之下,將具有事件重演的特色,象徵著長久以來受苦悶夢魘壓抑的社會,終於將蓬勃歡欣地甦醒。」
人類因著重大恐怖事件所造成的苦難,因超出常人心裡所能負荷的而投射到世界的結束及審判是可理解的。然而,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也可轉化末日情結來作為盼望的倚靠,並由此謹慎現今,由現今有意義的所作所為來推砌未來盼望的真實。
第2世紀興起的孟他努主義就是如此,他/她們儘管宣稱自己是聖靈的代言人,相信世界末日的來臨;但也因著渴慕基督的再臨審判而悔悟皈依,過著有盼望嚴格的末世苦修生活。
13世紀,義大利Calabria的貴族Joachim,因前往聖地朝聖目睹人民生活痛苦,返回Calabria後組成一個新教團來救助貧困人們,且過著貧窮及苦修生活。他以奧古斯丁理論為基礎,將人類歷史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是聖父統治的階段直到耶穌基督降生;第二是聖子統治階段,根據啟示錄算法直到1260年;第三是聖靈統治階段,而在此之前會有一連串的戰爭、災難及教會腐敗,然後聖靈接管,清除教會弊端,實現末日和平、公義而喜樂的上帝國。
Joachim預言1260年將是基督第二次降臨時間,由於狂熱地期待末日審判,1259年在北義大利地區掀起悔改風潮,成千懺悔者以皮鞭自我鞭打、痛哭懺悔,乞求上帝赦免。這是具有盼望的末日情結,因期待末日審判之興奮心情而轉移在自我悔悟的皈依,並且願意與貧窮者一起貧窮,在樂道的修持中迎向末日。
當然,信仰中的「盼望」確信,是可昇華末日喜、慌交織的「情結」。基督徒是以喜樂而不是驚慌的心情,隨時隨地迎接主的再臨,且不刻意渲染這樣的末日期待。馬太福音25章耶穌說了一個很好的比喻,就是在末日審判的時候,上帝以我們是否實踐信仰來作為判準。有人飢餓時我們供應飲食;有人赤身露體,我們供應穿著;有人病痛,我們前往探視;有人關監,我們前去關懷。且做在至微小者的身上,就同作在耶穌的身上一樣。的確,上帝以我們是否活在上帝國的悔悟及實踐來作為末來的審判準則。
這樣說來,作為基督徒,我們期待基督再臨的同時,也要在人間盡心盡力愛主上帝及愛人如己。我們不必刻意去渲染世界末日,但視每一個日子皆有可能是上帝國的臨到,由此盡心盡力去履行馬太福音25章所說的上帝國裡的服務,讓上帝國因著我們的實踐來改造我們心靈,改造我們社群,讓上帝國的理想臨到我們當中,並由此堆砌末日真實的盼望。
作為基督徒,我們渴望永恆的接納,無論是個人死亡的結束或世界末日的完結,皆能蒙受永恆的慰藉。為此,我們必須帶著末日將臨的渴慕好好活在現今,並由我們今天的所作所為來推砌明天的盼望。相信永恆的亮光足以讓我們將過去的種種錯誤,經由「悔悟」來改變,使它失去統治及影響現今的力量,並能勇敢的活著來面對「必死」及「末日必臨」的未來仍可安心,轉化個人或世界末日的焦慮情結為新生盼望。
基督徒就是這樣活在「永恆的現今」,「永恆亮光」撫慰我們去寬恕過去,引導我們盼望未來並實踐愛在現今,如田立克所說:「作為自由的存有,我們每次所作的選擇,我們負起責任;也期盼每次所作的選擇,朝向一個更有意義的終局。」也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在焦慮與盼望的末日情結中轉化。
2018.02.10
台灣媒體曾經報導過前總統李登輝先生對十九世紀蘇格蘭文學家卡萊爾(Thomas Carlyle, 1795-1881)的作品頗為推崇,其中<衣裳哲學>是他的最愛。其實,卡萊爾在英國文藝界頗有地位,其諸多作品也深具涵意。只是對我們來說,若與同時代的英國文學家狄更生(Charles Dickens,1812-1870)比起來,仍然顯得相當陌生。
卡萊爾於一七九五年出生在蘇格蘭南部的一個Ecclefechan小鎮,是家中長子。父親是位石匠,也是典型嚴格的長老會信徒。照當時蘇格蘭長老教會信仰傳統,長子通常要許願給上帝,將來長大讀神學、作牧師來服務人群。卡萊爾就在父母期許下成長,預備將來從事神職工作。
一八0九年卡萊爾進入愛丁堡大學唸書,開始熱衷數學,爾後也當過幾年的數學老師。在此期間,由於受到哲學家休謨的影響,而懷疑起先前的基督教信仰,甚至後來打消讀神學作牧師的念頭。卡萊爾本有意往科學或法律發展,沒想到最後卻成了文學的作家。
在<衣裳哲學>(Sartor Resartus)此書,卡萊爾藉著書中所撰的一位德國教授Diogenes Teufelsdrockh的神奇傳記,及有關他對「衣裳哲學」(philosophy of clothes)的論述,來隱喻自己的成長過程及尋求新的信念與出路(如同穿上新衣)。這不只是自己內心信仰的爭戰及尋求新的了解,更是整個英國社會在工業革命的影響下,如何擇善去惡,迎向新的未來。想想,李登輝的內心世界何嚐不是如此地爭戰,在台灣面對中國武力併吞的威脅時,如何擇善固執,為整個台灣前景尋求出路。
<衣裳哲學>裡的主角Diogenes Teufelsdrockh教授,他的名字本身就隱含著人本質上的二元爭戰:Diogenes意涵「由上帝所生」(born of God),而Teufelsdrockh的意涵就是「魔鬼的污穢」(devil’s dung)。所以書中Teufelsdrockh教授內心善、惡的爭扎,隱喻著卡萊爾本身的爭扎,這也可能是李登輝的爭扎,爭扎在國民黨與台灣人民之間,爭扎在保守勢力及革新心願之間。
<衣裳哲學>拉丁文Sartor Resartus的意思,就是「裁縫師再重作衣裳」( the tailor retailored 或 the tailor reclothed )。它的隱喻其實有二個面向:一是指向人的肉体,好像是有靈魂住在裡面的外套一般,應隨時審視換新;另一是指向人類機構組織,它將人們的靈魂穿在其上。前者的衣裳隱喻指向人們本身,是有靈魂住在其內,應常常反省更新;後者的衣裳隱喻,所謂的人類機構組織,就如同國家或社會,年代久了,衣裳破了,就要修補,或丟棄或改換新衣。
依我看來,更大的意義是李登輝先生己帶領台灣脫去「中國」舊衣衫,換上「台灣」新布料。接下來就看新的「裁縫師」如何為台灣作一件合身的新衣裳了。
2018.03.03
在台灣,農曆正月十五日是「元宵節」,又稱「上元節」,與七月十五日的「中元」,十月十五日的「下元」,合稱「三元」。元宵在台灣民俗也稱「小過年」,是延續春節過年的節慶。元宵期間最重要的戲碼是「迎燈」,「迎燈」是從每年農曆春節過後的正月十三日起至十五日,燈節前一天稱「放燈」,最後一天叫「謝燈」,如台灣俚語所說:「十三點燈起,十五上元冥。」當然,在台灣,傳統三天的燈節必定會配合各地觀光人潮及商業契機而延長,如今年在嘉義登場的燈節、或年年皆舉行的北、高兩市燈會、或其它各地所舉辦的燈會活動等等。
關於元宵來源的傳說不一,早期有天鵝傳說,天鵝因被人間獵人射殺而震怒天界,天界決定於正月十五日那天放火毀滅人間。後來有一位同情人間的仙人通風報信,人們才以戶戶掛紅燈及放火花來假裝人間大火,以此騙過仙界逃過一劫。
另一傳說是漢武帝時宮女元宵的故事。元宵入宮以後,每逢年底歲首倍感思親,想不開要投井自盡時,遇到漢武帝寵臣東方朔。東方朔問明原因後,想一妙計幫助元宵與家人團聚。其方法是散佈謠言,說正月十六日火神君將奉玉帝旨意火燒長安城,由於火神君愛吃湯圓,所以全城居民最好在正月十五日晚作湯圓供奉,而且唯有讓元宵宮女手提大燈,端湯圓遊街,及開放城外人們進城,讓城內人沾其光彩,長安城才能免除災禍。於是每年正月十五日晚,元宵可與城外來的家人團聚,這是元宵節中最富人情味的傳說。
《史記‧樂書》記載,「漢家常以正月上卒祠太一甘泉,以昏時夜祀,至明而終。」這是說漢朝在正月十五日祭祀「太一」天神時,從黃昏開始就有張燈結彩,燈火直到天明的習俗。後來再加上佛教的「燃燈禮佛」,元宵節又多了一層虔敬的宗教意涵。
元宵期間也是暖冬後全家男女老幼一齊外出郊遊、互相寒喧之時。此時,藉著「燈會」,大家玩起「燈謎」遊戲,盡興輕鬆一下;也藉著放燈,大家相互期許今年會有好日子過,所居之地蒙神祝福,子孫安康。
猜燈謎向來皆在傳統廟前舉行,以點亮的燈籠外貼謎題字條,供民眾猜出文句、人名、地名、或歷史典故。甚至有時也可藉著燈謎來嘲諷時事、暗諷統冶階級。這時,燈謎燈會就成了民眾發洩怨氣的場景,是道地「民眾故事」的舞台。
元宵節慶雖來自中國風俗,但在台灣已形成一個移民的獨特文化活動,除了延續道教所謂農曆正月十五日為上元天官大帝聖誕(就是所謂天官、地官及水官的三官,俗稱「三界公」),祭拜「天官」及祭祀祖靈、地基主和床母外;其中大都會(高雄、台北)的燈會及南「鹽水蜂炮」及北「平溪天燈」已都成了台灣本土化可「講古」的元宵風俗。
鹽水古時名為「奎壁庄」,明國永曆十六年(1662),鄭成功部屬何積善與范文章屯墾於八掌及急水溪間的沖積平原,奠定拓荒基業,名為「奎壁庄」,後又稱「鹽水港」或「月津港」,在台灣開發史中有「一府二鹿三艋舺四月津」之稱。
可惜,月津港因長期受到急水溪所挾帶的大量泥沙而淤塞,加上海岸線地形變動,港口逐漸消失,失去運輸功能;跟著,經濟買賣活動也逐漸减弱。
清國嘉慶年間,鹽水地區發生瘟疫,人民求助庄頭守護神廟關帝聖君,於農曆正月十三日,抬轎出巡繞境驅除瘟疫,並請境內信眾於繞境所到之處燃放鞭炮,儀式持續三天之久直到十五日晚才結束,這是鹽水蜂炮的由來。只是,現今的蜂炮活動已成商業化,除了吸引觀光人潮外,一天晚上就將上千萬元的各式炮竹燃放掉,失去早先除瘟疫求平安的文化意涵。
「瘟神」信仰是台灣獨特的習俗,道盡早期台灣移民開墾此地的心酸及辛苦。「瘟神」本為「瘟司」,另名「五方瘟司」。稱「司」不稱「神」,意謂瘟神行的是鬼道而非神道,人們只是出於懼怕而祭祀。因此,送走「瘟神」,求取境內平安,成為境內神明的大責,而有抬神轎繞境驅瘟之宗教活動。可見「瘟神」信仰是早期移民基於生命或未來「不確定感」,而不得不有的賄胳信仰,不是出於正信。如同今日台灣的「不確定感」一樣,由於害怕中國飛彈的威脅及武力的併吞,少數人就有了向中國「瘟神」賄胳、投降的想法。確實,台灣人民只有確信一邊一國,台灣是個獨立國家,以「公民投票」繞境,正名制憲,就能消除不確定感的瘟神,建立獨立自主的正信。
清國道光年間,大陸福建泉州惠安地區,居民由於水災渡海來台,其中胡姓一族來到現今平溪鄉建立了十分村。早時由於盜匪猖厥,平溪鄉民每逢冬至收成之時,就遭逢山賊入侵奪取食物,村民為了保命不得不逃往山裡躲避,直到元宵前夕,盜匪離去,村民才下山察看。確定安全後,施放「天燈」,通報躲在山裡的族民回家,這是早期平溪放天燈的由來。黃丁盛在《台灣民俗廟會》一書中,為平溪天燈增添一則故事,就是日據時代,平溪鄉民為了逃避日軍的侵害,也曾以施放天燈做為聯絡的信號。
鹽水蜂炮與平溪天燈的故事,誠然已將由原鄉傳來的元宵節慶,在台灣這塊土地有了新的文化處境的意涵。台灣人民如果無法摒除由中國而來的傳統節慶,且必須每年照例在元宵節提燈吃湯圓時,如何讓這些習俗在台灣土地上處境化並產生新的意涵,就成了台灣文化建構的課題。而鹽水蜂炮及平溪天燈將是這個文化處境化的故事題材。
北平溪放天燈與南鹽水點蜂炮顯然已成今日元宵節慶在台彎處境化的民俗活動。這樣的民眾故事若不能成為「互助報平安」及「悔悟驅凶邪」的奮鬥精神,且成為台灣人民的生命素質,並落實在台灣文化的建構上時,那麼燃放再多的炮竹及施放再多的天燈,只是讓已商業化及舖張浪費的民俗活動,更顯出台灣人的心靈空虛及文化貧窮而已。何况,近年來台灣的貧富差距擴大,自殺人數逐年增多,報載也說全國有將近三十四萬孩童付不起學校的營養午餐費用;或許,今年或往後的元宵活動,我們大家可深思這些社會議題;或許;少點一盞燈、少燃一串炮就可節省不少費用,用來「互助報平安」,過一個貼近貧苦大眾的元宵佳節。
人們所受的苦難以節慶的方式流傳下來紀念,這是人類尋求超越苦難的一種本能方式,藉著集體性及儀式的關聯作用來鞏固心理防衛,且經由這樣民眾的故事,彙集而成民眾的「社會傳記文學」(social biography)。雖然它在歷史的發展中增添了不少旁枝故事、神話或宗教意涵,但它的原本象徵意義只有一個,就是反映人們因苦難而有的恐懼及恨意,於是節慶的活動成了集體治療作用,醫治人們的傷痕,且在所有的熱鬧或宗教活動表現中,激起一種抵抗的奮鬥精神。
當人們漸漸忘卻這樣的象徵意義,只花費精力與金錢在舖張的熱鬧或不知其意涵的宗教活動時,文化的處境化就必須指出節慶所代表的文化象徵意義。那就是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受苦的民眾,他(她)們渴望醫治及拯救。於是文化的處境化可為節慶的活動方式舖陳一個深度意涵及導引,讓台灣本土化後的元宵節慶,真正能表達出作為台灣人最深層的生命終極關懷。這當然比一天晚上燃放掉上千萬的鞭炮來的更有意義。
祝禱中三位一體的神學意涵
(刊於教會公報3445及3446期,也請大家支持教會公報事工)
2018.03.17
每週禮拜結束前牧者的祝禱,信眾都已習以為常也很少加以思索。其實它深具神學意涵也回應著每個基督徒在現實生活中,經由三位一體上帝的賜福與眷顧來化解我們深信的福音與現實文化之間的矛盾與衝突。作為一個理性的基督徒,在實存的生命困境中確實體驗諸多福音與文化間的衝突,其中有自律與他律或相對與絕對之間理性原理之衝突,有歷史與超歷史之間尋求拯救方式之衝突,及形式主義與情緒主義之間活力展現之衝突。而每週禮拜結束前牧者的祝禱,其中上帝的大愛、耶穌基督裡的恩惠、聖靈的感動,是可用來祈求化解我們現實生活中自律/相對與他律/絕對、歷史與超歷史、及形式主義與情緒主義之間的衝突。
上帝的愛化解自律/相對與他律/絕對的衝突
上帝的大愛是以神律來化解自律與他律之間的衝突,他律是主張它可全然代表理性,甚至是理性的根源,而否定了理性的自律原則。本來自律、他律皆根源於神律,但由於人的有限性,而使理性在實存的經驗中,因著遇到困境而各自迷失。他律是指自己自以為是最高的權威,而強加在理性之上的神聖律法,這不是神律這是他律。神律根源於上帝本身內在法則,不是外求的他律,是在人的本性中協調,讓人的自律理性與自己理性的根源神律願意聯結,並在此無窮盡根基之愛的力量來實現自律。
若以基督教史來解釋,耶穌代表著神律,基督徒代表著神律中的自律。但當基督教會在中世紀被國家掌控時,神律就被他律取代,他律就是個人做為理性的存有服膺他/她自己所處外在的理性法則,譬如社會秩序或教會律法。現實生活中當人們內在法則的自律不能發揮作用時,他律外在的法則的要求就會介入。然而,當外在法則的他律以強迫的方式介入社會秩序或教會規矩時,如社會實施獨裁或教會鼓吹迷信,就會引來個人理性自律的對抗。
自律是個人做為理性的存有,服從他/她自身所遵行的理性法則,也隱含著擺脫壓制他/她的外在法則。所以當中世紀的教會成為他律,以異端裁判所和十字軍展現時,就引來文藝復興與宗教改革自律的對抗。兩者的差別是文藝復興以自律為傲,而宗教改革是期盼回到神律中的自律。可惜,宗教改革後的一百年間,各教派皆忙於自己內部教理法則的設定而又成為教理的他律。於是引起近代理性啟蒙運動理性自律的對抗。
上帝的愛來成全律法的意涵,是指向教會所形成的他律應在上帝之愛的神律來改變;而這個世界因對抗他律而衍生的自律也願意因為上帝的愛而向著神律開放。如此,上帝的愛才能克服他律與自律之間的衝突。
我們可以說,理性隱含著靜止與力動兩個要素,這兩個要素使理性在人們生命過程中發揮作用,能有進展也保有認同,有力動去發展形式,也可將形式靜止來保有認同。然而,為了促使對事物的認同變得容易,理性就會避免變動而對事物作靜止的認知及定義,甚至進而將靜止的認知當作永恆的真理而成為絕對主義。理性的靜止要素,可在因循的傳統主義、政治意識形態及保守的的道德認定發現。可怕的是,理性的靜止要素若以狂熱的活力來支撐的話,就會成了革命的絕對主義或保守主義,這可在過往的獨裁主義、近代政治極端主義及狂熱的宗教保守主義裡找到。
在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中,祭司可能受著偤太傳統絕對主義所影響,因害怕《民數記》所記載摸了屍體會7天不潔淨(民19:11),而不敢去救助他/她人。或是守安息日成為靜止的絕對主義時,安息日就什麼都不可以做,就是醫病救人的行為也被禁止。
然而,傳統的絕對主義也會受到實證相對主義所挑戰,實證相對主義就是否定理性結構的靜止要素,而強調不斷的力動,一直在實證中尋求改變。但因為完美的尋求不可得,最後實證的相對主義就會以懷疑來抗拒絕對主義;或是無能為力時,也只能狗吠火車成為犬儒式的相對主義來消極以對,如同今天在電視上所見諸多名嘴一般,只能狗吠,毫無能力改變現實。當自然律則內化於人類生命律則時,理性的力動性自然反對靜止的絕對主義。由此,兩者分道揚鑣,一個走向永不歸路的靜止絕對主義道路;另外一個則走向無法把抓真理的永遠變動,甚至只能狗吠的犬儒式相對主義。
當牧者在祝禱中提及上帝的愛時,是言說祂有能力來克服絕對與相對的衝突。當律法師來問耶穌永生的問題,耶穌引用《申命記》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5),也引用《利未記》說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利19:18)。問題是誰是我的鄰舍?在撒馬利亞人救助受傷旅人的故事中,我們看到了愛的盡心、盡力。撒馬利亞人不只為受傷的旅人裹傷,也讓他騎在驢子上到飯店休息;又將銀子交代給店主來照顧受傷的旅人。這就是盡心、盡力愛你/妳不認識的鄰舍。我們可以說只有上帝的愛才能融化絕對主義變得可以親近,只有上帝的愛才能提升相對主義變得可以更加投靠。也因著上帝的愛,絕對者道成肉身成為相對者,也提升相對者與絕對者和好,這就是上帝的愛顯明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帶給我們的恩惠。
耶穌基督的恩惠融合了歷史與超歷史救恩
這樣我們就可以理解,祝禱時第二句重要的語言:「在耶穌基督裡的恩惠來成全救贖」。人類在尋求自我救贖的過程中有兩種方式:一是在超歷史之上尋求拯救;另一是在歷史之中尋求解脫。超歷史得拯救可在柏拉圖古典唯心主義裡面看到,物質的世界只有回歸理型的世界才能得到救贖;也可以在古典希臘的多神論中找到非歷史的救贖,如希臘神明Prometheus天庭取火救贖人類等,是以神話方式來展現非歷史之救贖。
古典自然主義可說是在歷史中尋求拯救,也就是強調人要順著自然本性去生活,生命才能得到解脫。如Epicurus所說的幸福之道,就是滿足自然與必要才是幸福秘訣。非自然的山珍海味與非必要的名聲地位,如果你/妳強求你/妳就要付出更多痛苦的代價。近代的理性主義與人文主義其實也響應循著自然本性去獲得生命的改善,而理性內的宗教認為世界的整體本質是好的,存在的疏離不會損害本質上的良善,歷史的進展是會愈來愈好,所有的缺點皆能在知識的提升與道德的勸服之下朝向美好。
耶穌作為生命的救贖融合了歷史與超歷史兩個面向。耶穌是歷史人物,也是超歷史的彌賽亞基督。這樣的融合不是要導向人們離開歷史來成全個人的拯救,而是去改變歷史、社會及自然成為新的創造,如同十字架垂直與水平的面向,連結了超歷史與歷史來克服生命的疏離,而成為拯救的恩典。新約裡所說的道(logos),道成肉身中垂直面向在歷史的平面中實踐救思。它不是超歷史諾斯底主義的流出學說,也不是偤太教的歷史彌賽亞救贖觀念,完全在歷史再起的大衛王朝中實踐。
在此,我們要重新理解基督作為中保的意義。基督是上帝與人面前的代表,一方面向人表明上帝對人的要求,一方面向上帝呈現人的祈願。所以耶穌基督的意涵融合了歷史與超歷史,是上帝臨在人的人性中,也讓人的人性可以活出神性的旨意。而上帝彰顯在一個既有人格的生命過程中,作為歷史的耶穌也體驗到作為人的窘境,以及經由上帝的大愛來加以克服。當我們說耶穌是救贖者,是說明耶穌的恩惠可以帶來個人生命的更新,以及社會自然的改變。所以基督教神學就立基於歷史拿撒勒人耶穌與信仰的基督。
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事實提供一個穩固客觀的基礎,但重要的是我們主觀的信仰告白,告白歷史的耶穌是超歷史的基督。祂取了人的樣式克服存在的所有疏離,因著祂所有人類可以跟上帝和好。因此,作為克服存在疏離的耶穌就必須參與在種種存在的疏離中,甚至十字架死亡、自我毀滅的種種後果。也因為這樣,上帝的愛成就了十字架的死亡與復活來克服所有的疏離,包括死亡的疏離。這就是信仰告白。這就是我們信心接納的主體耶穌基督。作為彌賽亞的基督,在歷史的耶穌展現且置身於歷史中存在各種條件的轄制,但未被它們所征服。祂是實在的人不是幻影,也不是因為祂的勇敢而被接納為上帝的獨生兒子,信仰的基督是我們的信仰告白,且建立在聖經所啟示歷史上耶穌的一生作為。
立基於這樣的穩固基礎上,我們的信仰不是沒有根據的迷信,我們的信仰也不是只在尋找歷史的耶穌而己。因為我們若只是在尋找歷史的耶穌,我們最後找到的可能不是救恩,而是一種人性的典範、道德的宗教而已。這也是今天歷史批判學的問題所在,在所有探究有關耶穌的歷史事實中隱藏著一種慾望,就是確立拿撒勒人耶穌這個人的實在性,標榜弛的勇敢及高貴,而忽略了歷史的耶穌是我們信仰的基督,是我們的信仰告白。
由此來看,布特曼(Rudolf Bultmann)的解神話化可說是一種大膽的嘗試。努力在歷史上去驗證耶穌作為一個人的客觀真實。這引來基督教保守主義的抗拒,因為怕歷史批判對信仰不利而攻擊歷史批判,因而抹殺了歷史客觀的研究。客觀的歷史研究其實不是要將自己從主觀意識的信仰告白解放出來,而是呈現一個既有主觀意識的客觀意義事件。所以信仰的問題不在於歷史批判,而是在於主觀意識的信仰告白,要不要參與歷史的客觀因素或是要脫離歷史的客觀因素。歷史耶穌的探究,發現有關拿撒勒人耶穌的可靠事實確實會使基督教信仰奠定一個穩定的基礎,但它不可能成為救贖的意義。因為歷史客觀的耶穌這樣的歷史人物,如果只把它當成歷史人物,祂只是提供基督教一個安全的根基說確實有這個人而己,但祂不可能成為救贖的恩典。
唯有從信仰的角度思考,從信仰告白來瞭解歷史的耶穌才會呈現基督的救贖。歷史耶穌的教訓確實有人性創建的洞察,但這樣的客觀事實結合了我們主觀的信仰告白才會成為福音的信息、救贖的恩典。歷史的耶穌與信仰的基督,成為救贖的恩典是在於上帝的大愛,也成全了律法。律法本來是顯示人本質與存在的疏離狀態,且命令他/她要與生命的根源和好,不然就審判他/她。既然人與生命的根源上帝已經和好,也克服了本質與存在的疏離,律法就不再是律法;也就是說,信仰的基督成全了律法,是律法的總結,且在歷史範疇內新紀元已經到來,雖然還未完全。
聖靈的感動聯結了生命的活力與形式
祝禱中聖靈的感動,意味著從聖靈來的生命力讓我們有活力去實踐上帝的愛,即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大愛與恩惠。人類生命力的進展有兩個不同的展現,一個是來自內向觀察;一個是外向觀察,一個是生命的自我省查,一個是來自他/她人或自然社會的啟蒙。古典柏拉圖的唯心論所影響奧古斯丁神學的「卑己論」代表了內向觀察,而亞里斯多德哲學所影響阿奎那神學的「尊德論」代表了外向的觀察。這在基督教的過往的原罪與功德學說裡面各自展現了不同的神學意涵,也在近代的靈恩運動與街頭運動各有不同的表述。
聖靈的感動大能不只在生命中的自我省察展現,也藉由歷史中他/她人的啟蒙來激發我們的生命力。然而,此生命力在歷史中的他/她人影響,常會被淡化為只是一種啟蒙的力量,這是今天自由神學的問題或是新正統主義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但生命力有時也會內化在狹窄的激情力量,這可在過往的敬虔主義與福音派神學及現今的靈恩風潮發現。當我們說聖靈的感動與聖靈的力量時,祂是聯結了我們內在的自我激情及與外在受他/她人啟發的理性啟蒙。基督教神學在18世紀的啟蒙理性主義到19世紀的浪漫主義,至20世紀的新正統運動與現今的靈恩風潮都在進行一種內化與外化的修正與聯結。
聖靈的感動是一種靈智,可以克服內化的情感主義與外化的形式主義。如果說理性具有形式與情緒這兩個因素,那形式可說是理性法理功能的認知,而情緒可說是理性美學功能的認知。然而,形式主義若獨佔所有理性認知的功能,它就成為法理的律法主義,而破壞了理性美學的認知與創造力。特別在個人或社團生活中,社會因襲主義的形式會使團體的每一個人都失去創造力。
理性對事物的認知結合了形式與情緒的要素,它不只以知識的形式出現,也以情感來表現愛好。問題是我們對事物的認知,為了把握它而創造了「定義」,這是知識的悲劇。也就是說,定義將事物的認知形式化或靜止化,於是對事物的定義取代了事物本身成為法理認知,而且還以為真的掌握了事物真理。門徒對耶穌的認知不是這樣嗎?不是要申請專利嗎?那些人怎麼可以用耶穌的名趕鬼?不在大公教會裡怎麼可以有拯救?
理性若只成為法理的律法主義,它就欠缺了愛與活力的情感。我們對事物的深層認識,其實包含著智慧與愛智慧的情感,這才叫做philosophy- 愛智。哲學若只講求客觀,剩下理智沒有愛的情感,哲學就不近人情。我們說聖靈的感動、聖靈的力量是一種靈智- 來自聖靈的智慧。法理的形式主義成為律法只強調正義的形式,而與情感分離就會成為法利賽人,破壞了上帝給予社團成員的創造力。法則取代了愛心,社會因襲著傳統主義就形成傳統主義的形式,破壞了生命的創造力。聖靈的感動與力量化解了形式主義與情緒主義的衝突,也結合了理性的法理認知與理性的美學認知。在這樣的感動中,去實踐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大愛以及祂的救贖恩典。
總結來說,每週禮拜結束前牧者三位一體的祝禱深具神學意涵。我們作為基督徒,在每一天福音與文化對遇中所衍生的矛盾衝突,應該帶領我們去深思上帝的愛、耶穌的恩惠及聖靈的感動有何深切意義?
2018.03.17
一個將近150年的學校一定有她諸多故事可以述說,也一定累積驗證其存在意義而成核心價值,也一定有她在歷史傳承與現代適應之間的困境與轉型。立案後的南神就是如此,必需在面對轉型挑戰的同時,仍然能持守其信仰精神及有效地經營其不可或缺的核心價值。
南神早期風格深受英國長老教會差派來的蘇格蘭宣教師們的影響,他/她們具有加爾文派的敬虔,一生為榮耀上帝而活;有蘇格蘭自由教會不受政府干預的自由傳統;及蘇格蘭啓蒙運動為人類社會良善福祉來認真工作的精神。
二次戰後,從英國劍橋Westminster學院回來的黃彰輝牧師接任為第一位台灣人院長,在他的全然委身及努力經營下,台南神學院不只聯結於普世教會,又能認同本土,成為有「台灣」又有「耶穌」的學院。這樣的信仰精神讓南神校友們在1970年代後更勇敢地以耶穌是惟一的主之如此信仰來參與台灣的民主運動,期許台灣成為一個有信望愛的獨立國家。
2017年南神立案神學、教會音樂及宗教社工三組文學碩士班,因考慮政府法令常被用來吞噬教會信仰傳統而沒有立案道碩,但仍期許未來能在總會高等教育的神學小組中,提案延長道碩為4年來銜接先讀立案的文碩2年,再讀獨立的道碩2年,並於第4年增設實習傳道1年來整合神學理念素養與實際教會事奉訓練。
當前教會禮拜中的聖樂服事都有一個迷思,以為會彈琴就可以在禮拜中司琴,以為學音樂就可指揮聖歌隊;何況目前的教會禮拜又深受「敬拜讚美」樂音困擾。在此,南神教會音樂所實屬重要也深具重任,呼籥教會司琴、指揮、敬拜讚美及聖樂事奉者來南神教會音樂組修習課程,學習聖經、禮拜學、聖詩學、普世教會與第三世界教會音樂潮流、指揮、司琴及聖樂專業等等來提昇我長老教會禮拜內涵,並可學習設計全年節慶中的教會禮拜來共融福音與本地節慶文化。
另外,南神宗教社工組也可開放教會師母、幹事、長執及團契輔導者來學習社工專業,如教會與社會、長照、社會福利、社工專業,社區發展方案計劃等等以利教會之社區宣教。南神宗教社工組所修社工專業學分也被社工師考試所認可,未來可經由社區工作及方案計劃來落實教會社區宣教之使命。
在此轉型過程,期盼南神神學院以「一生為榮耀上帝而活」、「不受政府干預的自由傳統」、「為人類社會良善福祉來認真工作」、「聯結於普世教會」、「認同本土」,成為一個有「台灣」又有「耶穌」的神學教育機構。也歡迎「有志者」來參與有「台灣」又有「耶穌」的神學教育運動,豐富我教會牧者之培育、禮拜內涵之提升以社區宣教之落實。
2018.03.18
教會年曆中,三月十七日是聖派翠克 (St.Patrick)日,記念這位四世紀到愛爾蘭宣教的聖徒。愛爾蘭的教會史始於羅馬佔領英國時期,當羅馬帝國瓦解,殖民結束,愛爾蘭就由 不同地域的領主統治。早期愛爾蘭人信奉德魯伊教(Druidism),其祭司權位很大,負責 獻祭與各種宗教禮儀。
派翠克於385至389年間,出生在蘇格蘭一個小鎮。他早年的生涯我們並不確知,其 父母可能是羅馬殖民時期住在英國的官員,當派翠克14歲時,被入侵的愛爾蘭海盜帶到 愛爾蘭,賣給當地一位領主Milcho,在山區從事牧羊工作。此時,他頭髮被剃成為奴隸記號,永不得自由。
在六年的牧羊工作中,派翠克受盡苦楚,有時挨餓,有時凍傷。不過他也學會了愛爾蘭語言並更加信賴上帝。他說:「上帝的愛及祂的威嚴在我內心滋長,我的靈魂被喚醒,所以 不管日夜,我經常不斷地禱告,在樹林間祈禱,在山區中祈禱。因此,就是天暗,我也不 怕冰雪傷害。」
後來,派翠克鼓起勇氣逃離山區,走了二百哩的路來到海港,好不容易說 服一位船長帶他離開愛爾蘭。當船隻抵達法國後,他設法來到Auxerre,終於找到母親的 一位親戚,最後回到父母身旁。 基於這樣的緣由,派翠克對愛爾蘭人一直有傳福音的負擔,他開始在法國的Lerins學習神 學。後來在主教Germanus的教導下,準備往愛爾蘭宣教。當羅馬主教Celestine正預備差 遣一位宣教師Palladius到愛爾蘭時,沒想到他卻意外死亡。於是在Germanus的推薦下, 派翠克被設立為愛爾蘭的主教,並受派前往愛爾蘭宣教。
派翠克終於有機會回到愛爾蘭,這次不再是奴隸,而是主教。帶著這樣的使命,派翠克於 432年抵達愛爾蘭北部先前他當奴隸的地方,一心想要找到其主人Milcho,付贖金贖回 自己,並勸服殘酷的主人成為基督徒。 有關派翠克在愛爾蘭傳福音的事蹟很多,其中最具影響的是說服高國國王Loaghaire歸順 基督宗教,使他更容易在其所屬領地傳教。
另外,他也曾勸服Killala的國王,使其所屬 一萬二千人民全都改信基督宗教。不過,他也受到諸多壓迫,他曾與其同伴被囚禁十二次 ,有一次甚至被判死刑。然而逃離死亡的派翠克,更加相信上帝的大能,且更有勇氣將福 音帶給愛爾蘭人民。
派翠克一生信守貧窮及甘心為主受苦,而拒絕一切的貴重捐贈;他也 常常到安靜的山區祈禱,其中最令人稱奇的就是效法耶穌的榜樣,在一山上禁食四十天, 這個山後來就被稱為聖派翠克山(St. Patrick,s Mountain)。 派翠克不只宣揚福音,也建立教會及修道院。他的學生很多是國王的兒子,經由他們的影 響,在派翠克過世前,福音已傳遍愛爾蘭全地。
他曾寫了一本《信仰告白》(Confessio s),書中提到自己是一位罪人,如同泥土中的一個石頭,極不重要。他也表達了為主殉 道的心願,及想家探望親人的渴望;然而,派翠克始終沒有離開愛爾蘭。不過值得欣慰的 是,在他過世之前,他這樣寫著:「在愛爾蘭,先前那些沒有上帝知識的人,現今已漸漸 成為上帝的子民。」
在《信仰告白》一書中,派翠克見證說:「我來到愛爾蘭人當中宣揚福音,忍受不信者的 辱罵嘲笑,雖然受到諸多壓迫,甚至入獄,為了利益別人而失去自由。假如我是值得,我 願為主奉獻生命。因祂賜我豐盛恩典,且經由我,很多人可在上帝裡重生。然後,每個地 方皆有神職人員被封立,帶領人民來到信仰,直到世界的末了。」
派翠克在461年3月17日過世,享年約七十歲,3月17日後來就成為聖派翠克日。 在愛爾蘭、英國及美國的愛爾蘭後裔,皆會在此日記念派翠克,顯然聖派翠克已成為愛爾 蘭人的認同,及共同信仰的象徵。
在此,值得台灣教會省思的是派翠克的宣教方式。派翠克雖然傳福音給愛爾蘭人,但並沒 有完全排斥他/她們的傳統宗教風俗。近代學者發現,派翠克死後的愛爾蘭,異教徒與 基督徒的雕像仍被並列一起,可見愛爾蘭的歸順基督宗教是歷經很長的時間。在 Llanderfel地區,其神明Darvel Gadarn崇拜,也未曾停止。到了十六世紀,還曾發現愛 爾蘭人向其傳統神明Bieno獻公牛為祭。
派翠克在愛爾蘭的宣教方式,讓我們看到,從對 傳統宗教風俗的容忍、轉化到完全淨化,是需要更大的耐心、信心與智慧。這對台灣教會 現今宣教所面對的瓶頸,面對民間傳統中的祭祖或拿香膜拜等困擾,應有所啟蒙才對。
2018.04.03
古人常以氣候及農事活動來劃分季節,而有驚蟄、清明、穀雨及芒種之稱。清明表春意盎然、萬物競發、草木繁茂是春耕大好時節。天氣轉暖之際,也是外出踏青、訪友及掃墓思親良時。所以清明有「梨花風起正清明,游子尋春半出城」(郊遊)及「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的踏青掃墓,追思親人之習俗。
社會學家涂爾幹認為追思已故親人的基本意義,在於激起在世親朋的情感。當一個群体因失去一個成員而有感失落時,就構成了哀悼的基礎。它使人們集合起來,使他(她)們的關係更加密切,把他(她)們聯合在相同的精神狀態中,這樣就形成了一種安慰,以補償原有的失落。而這樣的融和感或感情共享就會增添群体中在世成員的活力。
因此,每逢清明佳節,思念已故親人、掃墓過後,吾人實可思考自己死後如何遺愛人間?是否捐贈器官來助人新生,讓別人對我們的哀悼轉化為一種感情共享的活力。所以,宣揚死後的器官捐贈來幫助別人重生,應可作為今日紀念清明佳節的象徵意義,讓一個人的死轉化成另一個人的新生,由此來形成安慰,補償失落。
據統計,台灣每年有四千人等待腎臟移植,再加上心臟、肝臟、肺臟、胰臟等的病患,一年有五千人等待別人的器官捐贈。然而統計資料也告訴我們,在台灣每年只有二百人有機會得到別人死後的器官捐贈,很多人在等待中過世。
現今國小六上的課本有篇「大愛不死」的課文,描寫一位來台不幸車禍死亡的美國人伊莉莎白小姐捐贈器官的感人事蹟。一位二十幾歲的台灣青年接受同樣年齡美國女孩的腎臟後,寫下如此感人文章:「換腎以後,讓我重新開始新的健康人生….來到伊莉莎白服務的教會,在她生前最喜愛的榕樹下,我流著感恩的淚….牧師把我介紹給教會的弟兄(姊妹),並且為我及伊莉莎白祈禱:『我們的好朋友伊莉莎白並沒有死,她還有一個腎臟在這位先生身上日夜不停的運作,她的精神永遠長在。』」
在這清明掃墓思親之時,除了向器官捐贈者及家屬表達哀悼敬佩外,更加期許台灣能形塑人死後願意器官捐贈來幫助別人重生的風氣,並以此作為台灣人過清明節「大愛不死」的本土象徵意義,進而人與人感情共享,生死與共,衍生台灣活力。如同一首詩所說:
有一天,我的生命結束了,
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
而是生命之床。
因為我要將我的身体拿出來幫助別人,
延續他(她)們的生命。
讓我的眼睛,
給一位從未見過人世的人;
將我的心,
給一位擁有一顆使他(她)痛心的人;
把我的腎,
交給那老是去洗腎的人;
如果必須埋掉什麼,
請埋葬我的過錯、軟弱及偏見。
如果你(妳)要懷念我,
請與我一樣。
讓我們都永生不死!
2018.04.07
每年4月7日是台灣言論自由紀念日,紀念鄭南榕先生在戒嚴風聲鶴唳的年代,發行<自由時代>週刊,勇敢公開主張台灣獨立,並因刊登<台灣新憲法草案>遭判亂罪起訴,於雜誌社自囚71天後,為了實踐台灣能有百分百的言論自由而抗拒逮捕、於1989年4月7日自焚殉道。
曾被劍橋大學喻為當今最有影響力的台灣人神學家宋泉盛牧師,在其<第三眼神學>引述一個故事說:
1963年6月11日在炎熱西貢市鬧區,一位佛教僧尼釋光昱(Thich Quang Duc)引火自焚,想喚醒全世界去了解越南人民在吳廷琰政權下所受的苦難。1965年,另一位越南僧尼釋日行在寫給美國黑人民權鬥士金恩牧師的信中說:「佛教自焚是基於宗教信念,也是出自社會政治關懷。」
據大乘佛教傳統,一位僧尼封立聖職時,一面用火焚燒身體某些小部份,一面立誓決意遵守250條戒律,跪在眾僧面前以口唸誓言、身被火焚來表現信念與決心。宋牧師詮釋說以自已受苦的痛楚含攝自已朋友及同胞的痛楚,不也是見證著上帝的痛楚嗎?受苦的痛楚來具體落實愛他/她人的行動,不就是一種期待越南人或台灣人的苦難能早日結束嗎?
約翰15章13節:「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
2018.04.08
紐約時報得獎記者查爾斯、杜希格(Charles Duhigg)在其<習慣的力量>(The Power of Habit)書中,分析1955年底在蒙哥馬利市一名黑人女子Rosa Parks抵制公車讓座的被捕事件中,能够讓後續發展擴大成為黑人民權運動焦點,並形塑此運動領導者金恩牧師成為全國性人物,此黑人民權運動成功的因素就在於Rosa Parks背後看不到的「習慣的力量」。
Rosa之前有好多同樣拒絕讓座被捕的個案,但都沒有發酵擴大,一來可能是蒙哥馬利市的黑人已習慣種族隔離政策,一來也缺乏當時政治氛圍的改變與有力領導人物的出現。然而在Rosa事件中,當時政治氛圍是愈來愈有利於黑人民權運動,而且一位充滿魅力的領袖金恩牧師也適時出現。不過在杜希格的分析中,Rosa的<友誼習慣>所帶來的外圍支援才是關鍵,如Rosa是<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分會秘書、衞理公會信徒、也協助路德會組織青年社會關懷社團、庇護所義工、為窮苦人家提供裁縫服務等等,此<友誼習慣>才是形成廣大力量支援Rosa抗議活動的關鍵,並擴大為往後黑人民權運動的酵母。
反觀台灣現今的一些民進黨人士,正因擔心一位未來可能成為「台灣最大尾的政治人物」而大力鼓吹禮讓,此種不敢迎接挑戰的「失敗習慣」心理,真讓支持者失望。盼望這些鼓吹禮讓或想與「台灣最大尾的政治人物」沾光的民進黨人士們,有空讀讀這本<習慣的力量>,因為成功不是在於<練瘋話>,而是除了形朔有利於台灣主體性的政治氛圍、出現勇於承擔台灣未來發展的政治領袖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在於人(特別是台灣人)是以誠信交朋友、對人有愛的「友誼習慣」吧!
2018.04.09
在非洲的獨立運動中有兩個主要運動合流形成反抗力量:一是泛非洲主義運動(Pan-Africanism),以解放白人至上的意識型態為主,從中反省種族歧視與種族認同的意義,這點在美國的非裔美人貢獻良多。這與台灣獨立運動也有諸多類似,海外台灣人對台灣獨立的意識鼓舞與解放大中國至上的意識型態也很有貢獻。另一是非洲本地人的反殖民運動,這需要不計其數的非洲人前赴後繼的犧牲奮鬥,才能脫離殖民統治,邁向獨立建國。
欣聞「喜樂島聯盟」在郭倍宏博士大力推展下,於4月7日紀念鄭南榕先生的「言論自由日」在高雄舉行成立大會,會中有海內外諸多台灣人政治團體紛紛恭賀,齊心為台灣「獨立、入聯」公投來共同努力。若以巴勒斯坦獨立建國為例來說,此運動已成「全民運動,從兒童、年輕人、大學生到各行業,從男生到女性皆以巴勒斯坦獨立建國為其生命終極目標,可以說現今完成巴勒斯坦建國的除了政治領袖阿拉法特外,就是這些巴勒斯坦廣大默默付出的民眾。
也許,這正是今日台灣人在民進黨政府主政下的國家難以定位中,應該認清與思考的課題吧!而「喜樂島聯盟」的成立若有意義,就是認知到台灣的政治活動欠缺的就是多與這塊土地的人民聯結,至少「喜樂島聯盟」可從接觸、耕耘、聯結本土的諸多社會、文化或宗教社團作起。
2018.05.03
詹姆士‧孔恩(James H. Cone)出生於阿肯色州(Arkansas)的佛迪斯(Fordyce)鎮,這個南方小鎮位於小岩城(Little Rock)市西南方大約六十哩。孔恩一歲時,父母從佛迪斯搬至十四哩外的貝爾佃(Bearden)小鄉村。這個小鄉村大約有二百個白人和四百個黑人。而在此南方小鄉村長大的孔恩,至少有二個他所經歷到的現實深刻影響著他。
第一個現實是參與黑人教會的經驗,第二個現實是孔恩在貝爾佃白人社會裏生活的體驗。一九七二年在Gordon-Conwell神學院的一篇演講詞<黑人神學的傳記情境>(The Biographical Context of Black Theology)裏,孔恩回憶說貝爾佃社區是一個深具社會與政治意義的白人家族社區。1 討論到孔恩的神學時,不可忽視早年這兩種現實經歷對他所形成的影響。
早年在貝爾佃的馬西杜尼亞(Macedonia)黑人教會使孔恩從教會的講道、詩歌及祈禱中,形成了對自由的渴望和其一生追尋自由的使命感。貝爾佃的切身經驗,孔恩更加相信在白人的欺壓下黑人能夠存活過來,實在是一件神蹟。因此孔恩說,黑人教會的經驗教導他現實地來處理生活的矛盾性,並由此矛盾性來創造黑人生活在白人社會裏的意義。2
照孔恩的說法,貝爾佃社區的大多數白人視黑人為劣等者;更甚的是,黑人社區生存的藝術,已被界定自我限制地生活在某一地方而不可越雷池一步。當然,這些都是白人所加給與黑人的,也就是把黑人限制在某一區域裏生活。
孔恩從阿肯色州小岩城的史密斯學院(Smith College)畢業後,進入Garrett神學院繼續修讀神學課程,最後又取得西北大學(Northwestern University)博士學位,其博士論文是討論卡爾‧巴特(Karl Barth)的人類學。另外,孔恩的思想也深受存在哲學家與神學家的影響,如沙特(Jean-Paul Sartre)、卡繆(Albert Camus)和神學家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等等。而孔恩神學裏的「反叛」言詞,也很像是卡繆的話語再生。羅勃斯(J. Deotis Roberts)在《解放與復合:黑人神學》(Liberation and Reconciliation: A Black Theology)中,曾言及「誘導孔恩的,是卡繆的反抗與背叛。」3
具體來說,孔恩對全國白人社會中黑人情境的複雜性有所體認及回應,是在密西根州Adrian學院開始其教學生涯之後。這時期的孔恩已體認到「黑人」存在困境問題,已非巴特或田立克神學所能處理。孔恩說:「歷史上的模式很少有可以深度處理我所關心的問題。」4
一九六七年夏天的「底特律暴動」(Detroit riots)後,孔恩開始探討有關黑人革命的聖經意涵。因為「底特律暴動」正顯示白人社會對黑人苦痛的視若無睹。更具意義的,孔恩說「底特律暴動」也凸顯了傳統神學的破產。(註5)這時候的孔恩已覺察必需有一個新神學方法論,也就是從黑人歷史和文化的辯證所得來的神學新方式。
黑人解放神學
在《黑人解放神學》(A Black Theology of Liberation)一書,孔恩為他第一本有關黑人神學作品《黑人神學與黑人力量》(Black Theology and Black Power),提供了更進一步系統性的分析和對黑人神學問題的看法。也就是這二本書的出版,奠基了孔恩在美國黑人神學發展的領導地位。目前,孔恩受邀任教紐約著名的協合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College)。
孔恩把基督教神學描述為一種解放神學,他說:
〔基督教神學〕是在被壓迫團體存在情況光照下,有關上帝存在世界的一個理性學習,這也是與福音本質裏有關耶穌基督解放的力量有關。6
這也就是說,孔恩主張耶穌的福音是黑人解放神學的本質。由於上帝是在世上作工,所以被壓迫的團體所認知的解放的永久性信任是與福音一致的,或更應該說黑人的解放與耶穌基督的福音是一致的。由於上帝在世上所顯示的耶穌基督福音是與被壓迫團體有關,於是黑人神學有了福音信仰的根基。
壓迫的因素,成了黑人神學的中心,呈現二個意義:第一,意謂著黑人生活是被白人社會所掌握;第二,也將形成一個為了黑人需要的新獨立的黑人價值體系。7而黑人神學之所以是解放神學,除了耶穌認同自身是被壓迫者,是為了解放的目的來到世上外,另外也是被壓迫的美國黑人已形成一種對其文化的認同。8總之,黑人神學與黑人的經驗有關。
黑人神學的工作也是具體的,必須處理美國白人社會那股「種族情況」的複雜情結。孔恩說:
黑人神學的首要是黑人的及為了黑人的神學,黑人們分享著共同信念,即黑人們決定向白人種族主義者有所行動並言及:「我們無法再忍受這些」時,種族主義才有可能消滅。黑人神學的目的是去分析基督徒信仰的本質,也在這方式中,黑人能向「黑人性」(blackness)說「是」,向「白人性」(whiteness)說「不」,而且是很認真的看待此事。9
在此,黑人神學與解放神學有相關性,而黑人力量即是自我決定(self-determination)。從神學的角度來看,孔恩把黑人力量(Black Power)定義為「能從白人壓迫中完全的解放,且不管黑人認為其需要性是什麼。」10因此,對孔恩而言,黑人解放的方法可選擇從杯葛到公然的反抗。
孔恩對黑人力量現象的想法,不只是視為黑人面對白人種族主義自我決定的一種策略而已,也是基督耶穌對二十世紀美國的中心信息。11以田立克的語言來說,黑人的力量使黑人「有勇氣成為黑人」,這個成為黑人的勇氣是在上帝面前作為一個人的價值與尊嚴。
「人被責怪是自由的」,儘管此沙特存在主義言語引用於黑人具體經驗上,被壓迫的黑人仍然必須面對白人的壓迫,以勇氣和責任來爭取他(她)們的自由,因為耶穌基督的福音本質就是自由解放。12
孔恩說:「黑人性」的現實除了是一種「生理學上的特性」(a physiological trait)外,同時也是一種「本體論上的象徵」(an ontological symbol)。13前者反應出黑人生物上的特殊性,亦即經歷美國社會被壓迫的集體情境。後者反應出黑人神學普世性的主題。在此,「黑人性」的現實成為所有被壓迫人民一種本體論象徵,孔恩說:
集中注意於黑人性,並非意謂種族社會裏,只有黑人才是受害者。而是黑人性具有一種本體論的象徵,且在可見的美國現實社會裏,作為被壓迫意義的最好描述。14
因此,黑人性是一種象徵,作為所有被壓迫、在種族主義和社會不公義中受害者的代表。在這樣深層神學意義上,黑人性成為普世一種本體論象徵,即上帝將帶給所有被壓迫者自由與解放。
黑人社區的經驗
黑人神學並非憑空建構,而是來自黑人社區生活的經驗,孔恩說黑人神學是黑人社區每一年代持續的嚐試來定義其存在世界的原因。一個社區若沒有對其生存作過神學分析,那麼這個社區會毫不關心其存有意義,或甚至失落其認同感。15由此可見,黑人神學顯然是來自黑人社區生活的經驗。
在黑人社區裏所強調的解放活動,意義在於從壓迫解放出來,為了使上帝神聖行動的解放本質能有所成就,趨使黑人社區為自由的新目標奮鬥。孔恩曾這樣辯解說:「假如上帝不是完全認同在黑人社區裏解放的目標,上帝將是個謀殺者,而我們最好也殺掉祂。」16
在有關黑人神學與黑人社區的分析中,孔恩說:
黑人神學是黑人社區的神學,因此反對任何與黑人社區疏離的理念…黑人神學努力從黑人困局的觀點來重新整理基督徒傳統…嚐試去提供黑人一個國民結合的意識,知道除非黑人有此合一性,否則沒有武器來反抗白人種族主義。17
在此,孔恩發展一個很清楚的概念,即社區是所有神學的情境。神學的本質是假設有關上帝與人、人與其鄰居的關係,因此神學不可能邏輯化地與社區經驗分離。孔恩進一步說:
引導黑人神學思想和行動只有一個原則:一種徹底對黑人社區的使命感,也就是社區是以上帝在世間解放工作的光照,來尋找並定義其存在。這意謂著黑人神學拒絕讓與黑人有所疏離的理念和觀念來引導。18
另外,有關黑人神學與黑人社區一個共同重要的關心點即是自由的問題。自由的觀念對孔恩的黑人神學來說,充滿著存在主義的用語。照沙特對人類存在具體性的強調,孔恩認為人為了自由就必須奮鬥,自由不是垂手可得的。神學上來說,自由如同上帝的形像,是人參與改變世界及維護其自我尊嚴的行動,孔恩說:「自由不是做我要作的,而是作我該作的。」19
自由的負擔成了一個人自我生存的責任所在,「自由」在孔恩的思想裏,只有經由奮鬥與自我決定才可獲有。而此自由的爭取非個人單獨的決定,而是整個社團參與的過程。孔恩說:
自由,就是參與在社區裏那些被壓迫的受害者…自由因此比存在瞬間個人所作決定更甚。它總是捲入一團體中人民共有的尋求解放目標所作的決定。20
在此,倫理上的隱涵是很明確的;即在白人社會裏的黑人並非個人孤島,而是一個社會存有。假如要改變受壓迫的情況,就必須有責任參與社區中爭取自由的行動。經由社區,它提供了神學的情境,然而黑人神學也體認到爭取自由的代價很昂貴。
資料與規範
《黑人解放神學》一書裏,孔恩提到黑人神學的資料來源不外是黑人的經驗、歷史、文化與啟示、《聖經》和傳統的教導。21而查布曼(Clarke Chapman)在<美國黑人神學:詹姆士‧孔恩>一文中(American Theology in Black: James H. Cone)也認為,前三者有關黑人的經驗、歷史和文化是黑人神學的「情境」(context),而後三者的啟示、《聖經》和傳統教導將是解放主題的具體資源。查布曼說:
這六個資源相互關聯和相互倚靠而成為神學組成資料。但一個規範(norm)仍必須經由如何決定安排這些資料,方能在混亂中產生秩序。22
黑人神學的資料和規範是互相關聯的。理論上來說,孔恩是尋求經由資料和規範的進一步分別,來賦予黑人神學特色。孔恩說由於規範是資料的判準,所以規範是主體,也就是規範決定應如何來使用資料。23神學上來說,規範必須與含有上帝解放行動的黑人社區有關,而黑人神學的終極規範就是耶穌基督,神聖的解放者。孔恩作了這樣的說明:
尋求所有上帝講話(God-talk)的規範是黑人講話(black-talk)的規範,是要證明耶穌是黑人基督(Black Christ),祂供給了黑人解放的必要靈魂。24
黑人神學的首要關注
具體來說,黑人神學即是黑人社區的神學。黑人社區促成了黑人神學的形成與發展;而《聖經》裏的解放故事是中心主題。由於神學回應起源於黑人經驗,所以黑人神學必須與黑人經驗有一致性的結合。一個社會裏的黑人,在白人種族主義中吃盡苦頭,黑人神學就必須主張人類存有本質的解放,特別是針對著被壓迫者的解放。
黑人神學中,孔恩把耶穌認同為「受逼迫的一位」(Oppressed One),且尋求從「非人性中拾回人性解放」(liberating humanity from inhumanity)。孔恩說耶穌在加利利海邊傳教,首要考慮即是為了該地區的貧窮者和被壓迫者。25由此確知,黑人神學的首要關注,是黑人尋求在種族主義下美國白人社會的一種自我決定的解放。而唯有達到黑人團體對此目標的一致認同,解放才有可能有成效。
【註釋】:
1 可參考James H. Cone, he Biographical Context of Black Theology?(lecture delivered at Cordon-Conwell Seminary, Hamilton, Mass., April 12, 1973).
2 同上。
3 可參考J. Deotis Reberts, Liberation and Reconciliation: A Black Theology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1) , p.106.
4 Cone, iographical Context of Black TheologyA同上。
5 同上。
6 Cone, A Black Theology of Liberation, p.17.
7 Cone, Black Theology and Black Power, p.127.
8 同上,頁二三。
9 同上,頁一一七。
10 同上,頁六。
11 同上,頁一。
12 同上,頁二八-三二。
13 同上,頁三二。
14 同上,頁二七。
15 Cone, A Black Theology of Liberation, pp.30-31.
16 同上,頁五九-六○。
17 Cone, Black Theology and Black Power, pp.130-131.
18 Cone, A Black Theology of Liberation, p.33.
19 Cone, Black Theology and Black Power, p.39.
20 Cone, A Black Theology of Liberation, p.171.
21 同上,頁五四。
22 可參考:G. Clarke Chapman, Jr., merican Theology in Black: James H. Cone,?Cross Currents, XXII, No. 2 (Spring, 1972), P.142.
23 Cone, A Black Theology of Liberation, p.50.
24 同上,頁八○。
25 同上頁一○六-一○九。
2018.05.13
德國神學家莫特曼在「盼望神學」這樣說道:
盼望中雖然同時也充滿著無奈,使人無法忍受現實而與
之衝突的受苦,但是盼望也讓我們活在「新創造」中,
經由透澈盼望來改變現狀、改變本質,讓盼望未來,來
影響現在,來深化對過去的了解。
女性經驗在過往的傳統神學論述大多被排除於主流神學之外,因此現今建構女性神學中的女性經驗運用,是可激發來作為古典神學的批判力,特別是以男性經驗或父權文化意識型態為基礎的神學教條。
初期教父Tertullian說:「女性是夏娃後裔,是魔鬼的通路,破壞了以上帝形像所造的男人象徵,代價是死亡。所以女性是罪惡的來源,是劣等的,比動物稍有智力一點而己。」甚至他禁止女性在衣服上加任何裝飾,而童女也必須以面紗遮臉。
在Hippolytus的「使徒遺訓」中,也描述女性來聽道需用不透明的布蒙頭,祈禱時要與男性分開,聚會完後男性女性不可親嘴問安,因為女性嘴唇不潔。亞歷山大的Clement在「給新受洗的人」書信中,也強調與女性見面眼睛要看地上,不能看面貌,避免引誘。
在早期教會傳承,女性不可按立教職,教會工作委派即可。而且丈夫剛過逝的寡婦不可委派教會工作,因為情慾生根難拔,需長時間的考驗。而女性不被允許成為教師,因為耶穌的門徒全是男性,女性的責任是生兒育女。甚至到了第五世紀的Chalcedon大公會議仍禁止四十歲以下的女性被按立為女執事,而且服事上帝的童女也不可結婚。
美國女性神學家路以瑟(Rosemary Ruether)所編《靈性的女性:在猶太及基督教傳統中的女性領導者》(Women of Spirit: Female Leadership in The Jewish and Christian Traditions)書中,提出性別歧視的來源可追溯至早期西方思惟的二元主義。由於初代教會深受希臘二元論的影響,無形中在教會裡的男性與女性就在敵視肉體及重視智力下被分類、二元化及定型,而女性就在這種思惟過程中被定型為體力脆弱、生來劣級等等。大致來說女性在父權社會下大概被制約成下列三種方式:剝削的醜化(exploitation)、巫婆的魔鬼化(demonization)及賢妻良母的理想定型化(idealization)。
威廉.巴克萊(William Barclay)在其新約聖經的註解中,已經清楚闡明耶穌時代的女性是毫無權利可言。猶太男性甚至在晨禱時慶幸自己不是身為被咒詛的女性,可見耶穌時代的女性地位之微不足道。而女性神學所言及的耶穌是女權運動者,不外是從耶穌與幾個女性的對話中歸納演繹出來的。
約翰福音第四章曾記載耶穌與撒瑪利亞的一位女人談道。在這個對談中,耶穌的行徑不但突破猶太男女授受不親的規矩,重要的是耶穌交談的對象是一位毫不足道的女性。在耶穌的時代裡,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因為照猶太人的社會規範,一般男人是不應主動與女性交談的,有時甚至在街頭巷尾碰到自己妻女時也要裝著視而不見。而耶穌對女性的親切,剛好從猶太男人對女性的歧視反襯出來。無疑地耶穌是一位女權運動的實行者。
另外,耶穌所處時代,女性也是不被允許在公眾或私人場所研讀猶太律法,因為律法委實神聖到無法讓一般市井婦女們了解。路加福音十章提到當耶穌在馬大、馬利亞家中教導學生律法時,其中最認真的一位是女性馬利亞。對馬大而言,女性專職廚房工作是理所當然。在這段經文裡,耶穌嘗試喚醒女性從傳統定型的廚房裏走出來,與男性同享門徒權利。
以利莎白.史坦同(Ellzebeth Cady Stanton)在1895年曾編成第一本「女性聖經」(The Women's Bible),來描述聖經中的女性是如何在社會、經濟不平等的情況下遭受歧視。1950年當普世教協成立二年後,一個專注女性地位的委員會「教會女性生活與工作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n The Life and Work of Women in the Church)在一些熱心女性的催促下成立。1956年,美國衛理公會與長老會先後承認女性教職權,並肯定女性在歷史中對教會的莫大貢獻。
1980年,美國基督教會全國聯會(National Council of the Churches of Christ in the U.S.A.)成立一個「概括性語言經課委員會」(Inclusive-Language Lectionary Committee)計劃每年出版一本「概括性語言經課」,好讓今日基督教會崇拜使用。此經課將以1952年美國發行的現代語譯聖經版本(The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為主,將一些「排他性語言」修定成「概括性語詞」。直到1983年10月,第一本「概括性語言經課(An Inclusive-Language Lectionary: Readings for Year A)才正式發行並從待降節第一主日開始使用。此委員會並計劃以三年來輪番一次,1983年是經課A,1984年出版經課B及1985年經課C等。
在輪番回到1986年的經課A時,一些男性排他性言詞已大多被修改為兩性概括言詞。如原本以「男人」(man)為總稱人類已修改為「人們」(human being),原本以「父親」稱謂上帝(God the Father)也改為「父母上帝」(God the Father and Mother),原本以「上帝的兒子」(Son of God)或「人子」(Son of Man)來稱呼耶穌也改為「上帝的孩子」(Child of God)及「人類中的一個」(The Human One)。另外一些牽連種族敏感的言詞也被建議避免使用,如黑(dark, darkness)與白(white, whiter)等等。特別詩篇五十一篇七節的「求你(妳)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whiter)」也已改為「求你(妳)洗滌我,我就比雪更潔淨(cleaner)。」
無論如何,經文裡言詞的使用、描述等等無非是一種隱喻(metaphor),如以「父親」來稱謂上帝(God the Father)明顯地是一種語言隱喻。清楚這樣的觀念後,以「母親」來稱謂上帝也就無可厚非。上帝的觀點其實是非人類語言或兩性語言所能表達,所以兩性應相互尊重並自由地以自己的經歷來體驗活在人群中的上帝。
台灣教會在過去百年歷史中,女性的貢獻與其所得的回報對待同樣也是不成比例。不可諱言,台灣教會還是停留在一個以男性為主、為中心的「傳統保守教會典型」。台灣教會在往後的日子,不只應在實際上讓更多女性參與高階層教會行政權,最重要的是其整個以男性為主的神學體系、意識型態應在今日女性神學的反照下有所調整及重新定位。我們真/心\期待台灣教會能首開先河,讓更多「兩性包容語言」(如同時使用「你」和「妳」或「他」與「她」等等)能普遍代替「排他性語言」(以男性統稱的語言),讓更多的男女同享門徒之權來代替男性獨享。
以<蒼蠅王>榮獲1983年諾貝爾文學獎的英國著名作家威廉、高汀William Golding,這樣說道:
我覺得女人自稱和男人平等,真是太傻了!因為一直以
來,女人都遠比男人優秀。(I think women are foolish to
pretend they are equal to men, they are far superior
and always have been.)
2018.08.04
神學思想的進展跟一般文化思想的進展一樣,跟隨著一個社會學因素,即支配團體最終決定何為正統,何為合宜倫理看法。基督徒社群對其本身的了解與詮釋也是如此,始終還是受到支配團體思想價值的制約而作為其信仰的了解,甚至其行為的準則。
台灣的政治雖曾經歴二次政黨輪替,然解構社會那套早已控制我們的「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結構」還有長路要走。令人擔心的是,台灣教會在這套「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結構」的洗腦過程中,其內部早已進行著一個影響深遠的雙重作用:一方面緬懷自屬歴史文化的特質,藉由其所認同的族群聚集、同樣語言使用來自我安置;然另一方面又無法避免其第二代被此傾中教育結構所教化影響。在此雙重作用下,台灣教會面臨的困境是,受傾中教育洗腦的第二代信徒,愈來愈難了解台灣教會早期信徒所背負對台灣本土的歷史使命。
以母語為主的平地長老教會為例來說,一些教會己不再堅持教導我們的第二代學習母語。主日學的宗教教育也逐漸轉換語言的使用,最後造成一些教會不得不然的增加一場「國語」禮拜來吸引他/她們。茫然於「國語」、「台語」的長老教會表面看似現實的需求所致,然深入思考也可洞察這是被統治教化後必然引起的催化作用。
另外,台灣社會在經歷過往獨裁迫害到現今民主過程中,並未進行實質的「轉型正義」來落實民主。就是過往依附在獨裁共犯體制的所謂「黨國」教會,至今仍然挾雜著舊有勢力及有影嚮力的宗教媒體,賦予所謂在台灣如何作一個「基督徒」的樣式。這樣的樣板正以「娛樂式」敬虔,藉由敬拜讚美、外來「福音派」信息及統治者語言來消粥台灣教會對正義的認知,及台灣教會內部可對「轉型正義」的一點點付出(如對過往依附獨裁體制的行為道歉) ,當然更不用說對福音的了解應該「道成肉身」於台灣的本土才對。
台灣教會吟唱的「敬拜讚美」,若無故事可說就如同失落思想的情感,缺乏定向意志。雖然吟唱時信眾興奮有加,興奮過後,信眾仍需回歸一個歸屬家鄉,在熟悉的歴史意義脈胳及共享的信仰與族群的故事中安置。詩篇中的樂曲詩詞就這樣將以色列人對上帝的認知與情感聯繫起來,來激發作出更具熱情的重大定向決定。它表現的方式可以是對上主恩待族群的感恩歡樂,也可以是對上帝審判族群的悔罪哀傷。不管方式是敬畏、恐慎或感恩、讚美,它背後都有自己的故事可說。而且吟唱的同時,情感才會依賴上帝的公義來激發行動。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南神學院的神學教育來自蘇格蘭教會傳統,神學教育深具「敬虔」及受「啟蒙運動」影響,可與現代文明對話來增進人類福址。這不像受美國基要主義或福音派影響的另類神學教育,雖也深具「敬虔」但卻反現代,反進化論,極端者甚至反女性及黑人。期待在「南神」受神學教育的師生深具「敬虔」、「本土認同」,也能與現代文明對話,以勇氣、愛與公義的信仰回應台灣曾被殖民的歷史,及上帝現今對台灣人民的拯救,由此耕耘深化認同本土的神學教育來回應上主的呼召,寫下與這塊土地聯結能動感人心故事。
2018.08.08
在台灣,威廉、巴克萊(William Barclay)的新約注釋是頗受歡迎叢書,不只是在原文理解、經文脈胳甚至到講道應用。他的一生也是我們「神學人」學習的典範。這位出生在蘇格蘭的新約學者,不只是在格拉斯哥(Glasgow)大學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的教室裡影響他的學生;也在教室外,經由著作、電台及電視的福音廣播,影響世界廣大基督徒信眾。更重要的是,巴克萊讓古代新約裡的信息衍生時代意義,經由他深遂的洞見及詮釋,福音對現代人闡明生命真理。
巴克萊於1907年出生在蘇格蘭北部的Wick,五歲隨著父親搬至Motherwell,早年在此地接受教育。在<信仰的聖約>(Testament of Faith)書中,巴克萊說蘇格蘭的教育是最好的,學生不只是在課堂中讀書,也在課外生活中學習。
巴氏對信仰的熱衷與堅定是深受父母影響,父親是「聯合自由教會」(United Free Church)的長老,也是位信徒傳道,母親也是虔誠信徒。1925年,巴氏進入格拉斯哥大學修習文藝課目,畢業後繼續三年的神學研讀,特別興趣於新約研究。接著又花了一年到德國Marburg大學進修,當時他的老師就是著名的新約學者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巴克萊從小就有耳疾問題,1933年就任Renfrew三一堂(Trinity Church)的牧師時,巴氏若沒有助聽器協助的話,幾乎是聽不到。雖然他有耳疾問題,但他的興趣卻是音樂,也曾指揮過大學詩班。同年,他與一位牧師女兒Katherine Gillespie結婚,婚後育有一男一女。
1937年,巴氏受蘇格蘭主日學協會之邀,開始在一週刊<蘇格蘭主曰學老師>(The Scottish Sunday School Teacher)撰寫有關新約研讀。後來蘇格蘭教會出版社又邀請他撰寫新約<使徒行傳>注釋,沒想到此書一出版就頗受讀者歡迎,於是一本接著一本,這就是後來深受喜歡的每日讀經(Daily Bible Study Readings)17本新約注釋叢書的由來。
成為母校格拉斯哥大學新約語言及文學的講師,也是G. H. C. Macgregor教授的特別助理,直到1963年繼承此職位成為聖經批判學的教授。在此期間,巴氏曾於1956年獲得愛丁堡大學贈與榮譽神學搏士,在歡慶之時卻遭逢喪女之痛,其19歲的女兒Barbara於一次船難意外中死亡。
巴克萊教授不只專職於教書,1967年也被選為蘇格蘭教會總會議長,二年後獲英國女皇頒贈Commander榮譽。1974年,巴氏從格拉斯哥大學退休,馬上被一出版社邀請撰寫舊約系列注釋。可惜這個工作沒有完成,一方面舊約全部註解並非易事,另一方面退休後的巴克萊深受帕全森氏症及肺氣腫之苦。無論如何,憑著堅強毅力他完成了幾本書,也參與電台及電視之廣播,直到1977年底病痛加劇才停止。1978年初,巴克萊教授走完人生旅程,留下了鼓舞人心的聖經注釋。
巴克萊常自認自己是位「神學的經紀人」(theological middleman),他從上帝領受的恩賜以簡單動人的方式來傳達聖經,讓福音信息能向現代人說明,且賦與生活意義及激勵人們力行所信信念。的確,巴克萊教授的偉大貢獻就是在此,讓古老聖經信息活出時代意義,且對現代人衍生影響。
巴氏雖然生長在一個保守基督教家庭,但他對聖經的解釋卻充滿深遂的智慧及自由開放。在喪失女兒的傷痛時,巴克萊在一篇電台的廣播中以動感人心的言辭解釋耶穌平靜加利利海。巴氏說耶穌平靜加利利海的意義,不只是表面上的平靜風雨,更重要的是,耶穌也能平靜當時門徒內心的風浪以及今日我們內心的恐懼與傷痛。
然而,並非所有信徒皆能体會巴氏的真義,保守派的人有時扭曲他的意思,批評他不信聖經裡的神蹟。甚至曾有一位自稱基督徒的人士,寫了一封令巴克萊教授心碎的信,書信中這樣說道:
親愛的巴克萊博士:
我現在終於知道為何上帝要殺死你女兒,那就是為了拯救她免受你的異端思想的腐化。
這樣扭曲的書信深深刺傷巴克萊的心靈,久久難忘。其實在聖經的注釋中,巴氏一點也沒有否認神蹟。他一直深信聖經是上帝的啟示,但除了字面上的意義外,它對現今的人們有何心靈上的教導?這是巴克萊在痛失愛女後,想借著耶穌平靜風浪這段敘述來安慰心靈傷痛害怕的人們,包括他自己
可惜,這樣的心靈教導常被誤解,常被一些莫名的信仰意識型態者所扭曲,好像神蹟非得神蹟般一字不減地解釋才對。
無論如何,不知有多少人因著巴克萊的新約注釋得到心靈上的幫助與激勵。James Martin教授在<威廉巴克萊簡述>(William Barclay: in a Nutshell)這本小冊中,見證著一些教會是如何經由巴氏的新約注釋為查經參考而得到造就與奮興(台灣教會何嘗不是如此)。可見,巴氏對現代信徒的影響。
三、四十年前,當巴克萊教授的新約注釋譯成中文後,很多長老會牧師皆會引用書中注解與例子作為講道題材。巴克萊教授的確為台灣教會開啟了一扇窗戶,讓多數信徒看到原來聖經的信息是那麼具有時代意義。
二十幾年前,台灣長老教會開始推行「新眼光讀經」,藉著聖經裡的信息來思考台灣處境與現況,也因著福音這樣的洞見,台灣教會進行著台灣人心靈改革的重大使命。就是這樣的時代意義,我們才能更加體會研讀巴克萊的聖經注釋,對台灣的基督徒實是一大啟發。就以目前來說,當「新眼光讀經」仍在舊思維及形式化的教會體制原地打轉時,重新研讀巴克萊教授的新約注釋,也許,你/妳將會有似曾相識及所見略同之驚嘆!
2018.08.12
農曆七月,俗稱「鬼月」,民間傳統認為這個月諸事不宜,因為俗傳七月一日鬼門開,三十日鬼門關,而有孤魂野鬼在此月從陰間出來覓食,擾亂人間說法。因此,農曆七月各民間廟宇會輪流舉行「普渡」,意謂「普遍超渡孤魂」。而「中元」本來是道教地官大帝誕辰,由於民間孤魂想法與道教鬼神之說類似,而有兩者結合成為鬼魂不祭、將作弄於人的「中元普渡」節慶。
另外,佛教在七月十五日也有超渡祖先的「盂蘭盆會」(ullumbana是印度梵語,意為「倒懸」)。在「佛說盂蘭盆經」中,釋迦牟尼弟子目連以天眼看到亡母在惡鬼道,如處倒懸,受盡苦楚不能救拔,而求釋迦牟尼超渡。釋迦牟尼就教他在七月十五日眾僧自恣時,集百味五果於盂蘭盆中,供養十方自恣僧眾,此功德可使亡母脫離惡鬼道苦楚,往生人世或天界享受福樂。有趣的是,盂蘭盆是以素食百味五果來供養僧眾,而道教普渡是以牲禮酒食來祭祀孤魂,兩者誠然不同。
普渡殺生,供養孤魂牲禮酒食來自道教傳承,以道教說法:中元這一天,地官會下令,命地獄中所有鬼魂集合點名,按照他(她)們生前所作所為、功德多寡及在地獄中的表現,再一次辦理超渡,給表現良好者減刑、或減免一些苦難。於是,人間嚮應陰間作法,為過往親人行「三牲祭典」,而有「殺生」為鬼魂祈求赦罪之習俗。因此,普渡的意涵不只是安魂,求個心安﹔同時也可普化人間眾生,大家好好做人,不要淪為人間「野鬼」,為害社區人群。
普渡期間,各廟宇所舉辦的「搶孤」活動也深具意涵。除了「人扮演鬼魂」搶孤棚上的祭品、象徵孤魂己經飽食,不再干擾人間這種心安外﹔祭拜之後用籠子盛的「孤飯」,也是用來普救眾生,分給乞丐、窮困人家食用。可惜,現今的普渡、搶孤已被「商業化」,普渡成了「普殺」牲畜,搶孤成了一種「競賽」﹔先前的普救眾生,救濟窮困或普渡隱涵的普化眾生,大家好好在人間做人已漸被淡忘。
日本學者鈴木清一郎在其《台灣舊習俗信仰》所言所觀察,值得今日舉辦「普渡」、「搶孤」的各個民間廟宇省思:「孤棚上的一部份祭品,特別是擺在最高地方的供品,因為上面都插有『普渡陰公』或『慶讚中元』的紅三角旗,所以當超渡完了的銅鑼一響,群眾就一擁而上,搶這些供品和紅旗….這就叫做『搶孤』,無奈孤棚上的祭品,都擺得很高很高,根本無法輕易搶到手,有的人竟然使用暴力,互相推撞打鬥,其情景恰入一大戰場,有時甚至造成嚴重死傷。」
在台灣鬼節眾多儀式中,「放水燈」是最具有涵意的民俗活動之一。其用意是在於替水路孤魂照路,招來接受普渡。而這些水路孤魂有的正是台灣移民史及開發史上的艱辛寫照,我們的祖先為了渡海移民台灣,死於非難者不計其數﹔為了開墾這塊土地或防衛這塊土地,而犧牲生命者也不在少數。這樣的「放水燈」傳承了一種堅毅不拔的「台灣精神」,告訴我們台灣是認同這塊土地人們的家鄉。
至於鬼月禁忌,不宜婚嫁、不宜搬家、遠行或渡河搭船等等,也值得社會大眾深思。禁忌有其深層心理與社會心理因素,如弗洛依德所說,可能與人們具有某種強烈意願,但又不得不限制它的慾望有關。這種又愛又不敢碰的矛盾情結,最後會延續而成一種遺傳性的心理特質,影響社會大眾,於是鬼月的夏天不敢玩水,仲夏的鬼月不能出遊。想想﹕這與台灣的政治禁忌蠻像,大家心中意愛自主,然而又不敢碰它,不敢大聲說出獨立自主,於是這種遺傳性心理特質就逐漸腐蝕、為害我們的自主心靈。
其實,台灣的「中元鬼月」如果可以好好省思慶祝,它既可赦罪祈福,又可普施幽明,同時又可紀念台灣開拓史中的各種死難者;而且也可經由「普渡」、「搶孤」、「放水燈」等種種儀禮的重現,台灣人好好祛除心中的各種「鬼怪」,大家「好好做人」、救助窮困扶持弱勢、且「認同鄉土」、護衛自己的國家。
中元普渡:艷舞與禁忌
2018.08.12
中元普渡本是好事一樁,既可普施幽明、祈福赦罪;又可經由儀禮再現、將「禁忌」的集體心理特質,轉化為積極的警惕、規範作用,大家在人間好好做人。然而,有些廟宇居然會在普渡期間宣稱奉「神明」指示,請來歌舞女郎在「神明」及「孤魂野鬼」面前大跳艷舞,真是「沖」昏了頭。
其實,台灣民間的多數廟宇還是心存虔敬,在普渡期間唸經祈福,祈求大家平安福報。何況,七月禁忌中還有忌「言」、「行」失當,穢言穢語恐引來鬼魂不悅,惹禍上身這麼一回事。不夠,在此事件中,值得我們省思的,還是深藏在台灣民間那種視「禁忌」有那麼一回事的民眾集體心理特質。
禁忌照英國宗教學者弗雷澤(Frazer)的說法,是人類行為引來危險後果後的心理誤置,導致人們漸漸相信、服從「別這樣作,以免發生不幸」此禁忌原則。弗洛依德更進一步將此「人類行為」引向「性慾」解釋,認為禁忌是針對人類某些強烈的慾望,而由外來權威(或神聖、神秘事物)所強迫加入的原始禁制。換句話說,禁忌呈現著人們天生具有的某些強烈「慾望」,但又不得不限制它的一種矛盾情結。
普渡期間,在廟宇前大跳艷舞,以西方「嘉年華」節慶,轉化先前嚴肅的宗教規範、禁忌於生命的盡情娛興,來化解日常生活中非人性的壓抑此角度來說,普渡跳艷舞也許是對民間禁忌的一種解放,如同十五世紀飽受宗教禮儀及道德困擾的荷蘭人文學者伊拉斯謨(Erasmus)所說:「人本身具有理性與情慾,愛神將理性置於腦後,賦予情慾寬廣空間,讓它分佈身軀各部,產生一種持續陶醉氣芬,讓歡樂在心靈中發酵。」只不過這樣的禁忌解放,對民間鬼月實質的解放禁忌並無幫助,因為「性慾」無法進行知覺、意識的合理論証,來打破人類自己對自身所下的禁令。反而,鬼月女子跳艷舞,將挑起男人「慾望」,引來「色鬼」附身,甚至為害人間。
佛教在鬼月禁忌中有一打破害怕地獄或鬼魂禁忌的傳奇值得敘說:就是地藏王菩薩有一天見到老師如來佛,羨慕老師的佛相端好莊嚴,便問如何修行才能如此?如來佛回說:「需普渡六道眾生,方能成佛。」地藏王聽後感動不已,便發下宏願,願打破修行禁忌,自己下到冥府超渡所有幽魂自罪業苦惱中解脫,然後自己才願成佛登天。這種「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或視「鬼魂」為救助對象的自我省思及修行,才能打破害怕鬼魂的桎梏禁忌,為犯錯後無解的「心理誤置」帶來正向思考,不只解除行為引來危險後果後的害怕與無知禁忌;同時也由此反思「怎樣的行為」才能助人助已,才能如同地藏王般的造福社會。
其實,禁忌的集体心理特質如同集体潛意識,經由漫長歷史過程、環境影響及一代一代的遺傳,而深藏在社會集体中每個個人的心靈深處。它的「原型」來自人們日常生活對生、老、病、死的真情感受,而且也只有如此,台灣人民才能對日常生活中的禁忌,作知覺、意識的辨証,袪除不必要的恐懼,回歸生命中的真情,重新体認祖先們在這塊土地所歷經的歷史苦難、環境轉換、及盼望代代能夠存活傳承的辛苦。
或許,要解除自我族群對自己所下的禁制與命定是相當不易;然而,當我們真的願意真情地去感受生活在這塊土地人民的喜怒哀樂及生老病死的事蹟時,也許我們才有可能由此導引我們的命定,轉化我們的禁忌。
2018.10.26
神學若以信仰的層面解說,應可理解為「信仰的反省」。信奉上帝的人只要活在人世間,他/她必意識到早期教父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e, 354-430)所言,信徒是生活在「上帝之城」與「地上之城」雨者之間,各服鷹不同的價值與秩序,而信仰的反省就是回應兩者差異何在? 或說福音信仰的價值與世俗文化的價值有何不同?信仰如何在「福音」與「文化」的差異認知中有所反省?
神學的任務,以簡單的話說必須設想下列二項基本要求:一是建構一套敍述福音真理的論述,一是又能適應每一時代來詮釋此福音真理,成為當代人們的生命光源。這二項神學工作的基本要求說來容易,作來困難。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們:神學不是為了成全真理,而無法應答情境;就是為了適應情境,而犧牲真理。 因此,神學的任務之一是在福音與文化或福音本質的有效性及文化相對性之辯證中,詮釋出福音真理。
再者,神學之任務也指涉其福音與文化辯證中之實踐功能,這是福音與文化互動中的張力與活力之信仰本質問題。張力指向絕對與相對之緊張關係,而活力象徵一種可改變文化中任何腐蝕生命的再生動力。最後,神學之任務需要在此張力與活力之辯證中論述文化所隱含罪的可能性,及與之呼應的上帝大愛。由此,生命本質的所有意義皆在上帝的大愛中,不只醫治、赦免了罪惡的世界,也激勵了信仰的活力去改變社會的亂象,讓福音與文化在上帝大愛的撫慰中找到和諧。
福音本質:福音與文化的挑戰
假設神學的認知老是堅持從「過去的基礎」發言,就有可能與現代人的生活情境脫節,無法衍生關聯;或是神學的論述被「現在的情境」牽著鼻子走,就有可能自失信仰立場。這正是今日論述基督教神學的二個困境:一是過份依賴過去的傳統,對現今人們所衍生新的情境問題束手無策;另一是過頭倚靠現代文明,沒想到現代文明一有困惑,神學也就跟著困惑,而原有的信仰價值與特色早已被丟棄一旁。 這樣說來,現今從事基督教神學論述最迫切的任務,是要能從過去的傳統理出宗教信仰對生命意義廣度與深度的理解,又能照亮現今的時代成為它的光源。
以保羅對婚姻的看法為例來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以弗所五章22節及25節) 這是反應第一世紀在家長制男尊女卑的相對文化中,妻子是要順服丈夫、丈夫要愛護妻子。在此,我們應可理出「愛」與「順服」是婚姻不變的重要基石,又可教導現今生活在兩性平權社會文化中的男女,要相互「愛護」、相互「順服」。
奴隸制度也是,它在當時衍生的處境來說也是一種「文明的進展」。古時部落的戰爭,征服者常將「被征服者」處死。沒有處死抓來充當勞動奴隸算是文明的進步,如同「以牙還牙」的報復限制在1比1對等的關係,而非加倍償還,這也是「文明的進展」,從無限制的報復到限制報復。
保羅書信中,雖然沒有顯示現今認知「奴隸解放」的福音見解,但在信仰中接納當時的奴隸為弟兄姊妹,可說是福音對生命意義深度的理解。對生活在第一世紀羅馬帝國的人們與基督徒來說,因信仰而以兄弟姊妹情誼對待奴隸誠然是解放的福音;這也可在現今充滿各種不同有形、無形的歧視與偏見的人類文化中,成為照亮與改變人們的光源及動力。
由此,神學所關注的第一重要核心議題,應是如何在福音真理的絕對有效性(absolute validity)與文化歷史相對性(relative history)間,尋求一種神學適切性(theological certitude)的表達。 一方面不因牽就於歷史的相對性,而使神學論述淪落為一種「宗教哲學」,失落終極定向;或是高舉為不食人間煙火的絕對真理,而使神學教義化為一種固執不變的「基要主義」,無法使人信服。
那麼神學任務的說服力是什麼?神學能否只是關在自己神學院的圍牆內自彈自唱自聽?如果不能?它必定意識到要在知識的大海中談論上帝!要在不同學科的質問中說清楚耶穌!並在自由無拘的理性世界中談論定向的聖靈!問題是我們真的有能力在理性的世界中談論啟示嗎?我們真的有智慧在歷史的相對性中導引出對絕對福音真理的信服嗎?
神學其實可在強調人類經驗的特殊與獨特性的同時,也能襯托出所有人類皆以不同方式在分享相同的基本事物,一直重複歷史所有時期中共享的偉大主題。在此,神學必須勇敢面對人類無限變化事物的挑戰,並理解出所能分享的普遍共有元素。如此,一種界於絕對有效性與歷史相對性的神學關聯才有可能。神學非但沒有排斥歷史的相對性,反而可在相對中辨別出終極,在歷史中尋找永恆。
也就是說,神學的工作是在所有歷史事件的相對性中,開創出象徵性的詮釋意義,並進而將其導向關聯於聖經的終極啟示。因此,神學論述的工作不因害怕歷史批判對信仰不利,而丟棄歴史客觀研究;而是發展論述能力參與歴史客觀探討,並由此提出具有終極性關懷之信仰見解。
由此,神學的論述必然更具深層思考,提供一項生命哲理的觀點與典範,來解答現代文明的困惑及回應人們生活中所感受到的孤獨、不安及焦慮。這樣的神學不能夠只是知識上的學習,必須經由信仰者實際投入參與其所處情境,才會有能力去回應處境,檢驗處境。這是一種辨證過程,是信仰與處境並行思考與行動的驗證。
信仰本質:張力與活力的挑戰
今日老是自稱正統教會的問題,是常將基督教真理與過往時代所衍生的教條混合,以致正統教會雖關心傳統,卻老被傳統教條束縛,說不出一個令人心服口服道理。以三位一體的教理為例來說,正統教會對現代人實有解說不出「上帝是何意義」的困境。而且,若以過往的教條為現今的倫理原則,也會發覺這些過往原則在解決現代文明的社會困惑(如種族、性別及性向議題等等)會備感吃力,有時甚至是「風馬牛互不相干」。 譬如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所提「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就常不加思索地被教會引喻為基督徒不能與非基督徒通婚。
另一是所謂自由派教會的問題,神學若硬要致力於宗教與科學或理性之間的調和,由此證明基督教並不落伍的話,自由派的教會就會有所試探。一是傾向將理性無法接受或難以令人相信的聖經神話丟棄;另一是將基督教剩餘的部份,以現代人思想可以接受的語言加以潤飾。結果,跟著現代文明後頭追趕的基督教神學就失去自己的特色。而且當現代文明陷入迷惑時,基督教神學也會跟著迷惑,而且其最重要的真理部份早已被丟棄。
今天有些人想利用科學證據來證明聖經的真理,其實是危險的作法。假若此相對的科學證據有朝一日被新科學的發現所推翻時,其前所支撐的聖經真理不就跟著失效。十七世紀以來歐洲的社會法則已明顯告訴我們一個簡明道理,前宗教現實所支撐的封建社會體系,當啟蒙理性思惟興起且打敗封建社會體系時,前支撐封建社會體系的基督教現實也就跟著被推倒,難以再度站立。
這如同我們在聆聽一首優美曲調,一定是用「心」聆聽。難道我們會分析曲調在鋼琴彈奏的時候、大姆指及各指頭間要各用幾磅力道才能奏出如此優美歌曲嗎?宗教也是如此,需用「心」體會,非要科學性證明不可。 譬如過往基督教神學在解釋神蹟時,因被休謨(David Hume)所設定的「違反自然律」套住而深陷其中辯解不休,反而神蹟在現今世界的實存詮釋無法發揮作用令人感動。 儘管如此,休謨認為宗教缺乏邏輯及較少受自然律則的支配,是。它起源於驚訝、害怕及並對自然界神靈的投射。這個論點為後來的神學家如布特曼(Rudolf Bultmann)及田立克(Paul Tillich)鋪設了焦慮的神學見解。
因此,基督教神學若要貢獻於人類,就必須從生命意義或生活之深度理解來著手,並對生命困惑提出解答。借用希臘哲學家Epicurus的說法,「若是無法解除身體上的疾病,醫學可謂毫無助益;同樣地,若是無法去除心靈的苦難,哲學亦是毫無用處」。 基督教神學更是如此,我們關心的不只是人世間目前的得失問題,更是生存意義、善惡之間的終極理想。也就是說,人世間可否體驗到一種永恆性的神學慰藉。
試想:人類的問題如果只侷限於歷史平面單一的意義脈胳,無法超出有形世界的歴史平面的話;結果是人類所造成的問題,最後還是由造成問題的人類來自己解決。人類於是陷於問題與解答之間的相互纒鬥,找不到出路,更無法指望解決邪惡問題的終極盼望。也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必須指出超驗部份的終極理想,上帝存在的意義,並由此啟示來回應人們的生命困惑,擴展人們對生命意義的廣度與深度了解。
由此,神學的充實及有效性就取決於福音(絕對)與文化(相對)之間的張力,正統派教會的問題是常將信仰的終極理想與聖經時代的道德準則等同,而產生了將文化的相對倫理絕對化為不變福音真理的試探。 自由派教會的問題正好相反,因受到文化相對性及歴史新事物道德準則的牽引,一度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聖經啟示及耶穌倫理,有可能就被套在今天商業時代的相對道德標準而失去絕對神聖光環。這樣說來,兩者的失敗就在於無法平衡絕對福音真理與相對文化現實之間的張力。
當然,自由派神學也有其優點,容納科學、理性的歴史批判來分析宗教根源。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才有可能將信仰的永恆理想從以前所棲身的過時文化外殼解放出來。然而,自由派神學的缺失是對現代文明毫無批判,導致其涉及創世與救贖、生命圓滿追尋之永恆意義的神話象徵,不是丟棄,就是以科學認知歪曲。 而且當神學完全被理性主宰,將人生觀建立在理性的統一基調時,人世間的有限與永恆間的無窮之間的辨證就會失落,張力沒有,終極關懷缺乏,生命見解顯的庸俗無助。
現代文明所形成的科學與商業成就,顯然已衍生一種缺乏生命深度理解却洋洋得意的倫理風格。基督教神學如果屈從這樣的現代文明,也會跟著變的膚淺,埋沒了自己獨特且富有深度內涵的遺產。結果「上帝國的理想」意涵成為「社會進展」的現代解釋,「罪」是無知所引來的不完美,可在適當的教育中改善。 基督教與世俗文明之間的差別消失,人們在現代文化的樂觀主義中感受不到生命中的邪惡力量,結果是基督教信仰失去特色,依從於現代文明的差遣。
對自由派神學弱點的反應,造就了今天基要福音主義與激進福音主義兩者的復興。當基督教神學轉向激進,以馬克思主義取代自由派神學的樂觀主義時,基督教神學難免仍被馬克思主義的激進想法牽引,到頭來神學不管是依附於資本主義的自由樂觀或社會主義的激進變革,結局都是一樣,神學沒有張力就失去自己特色。
儘管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分析及辨證,較能反映社會剝削的邪惡程度;然而若沒有上帝活動的介入,寄望無產階級革命是一種烏托邦想法,基本上社會強權者會自我改善將政經權力交還給弱者是完全不可能。 作為理想的期待可以是美好,但失落了上帝介入的張力,理想就成為一種虛偽的口號,永不可得。
基要福音主義也是一樣,神學的建構若只依從於過往的基督教教義權威,並由此化約為上帝的意旨及現代倫理的指南時,基督教神學可能就會愈來愈無法理解與調解現代人的生命困境,成為現代人尋求生命意義的指引。上帝在聖經的啟示理想當然是有效的「絕對」真理,然呈現此真理的聖經時代師是「相對」可變的第一世紀文化背景;其中,以男性為主的「家長制」道德準則,及其所涵蓋的奴隸制度與男尊女卑的階級與性別「相對」文化,是可以在現今的民主社會及兩性平權的文化背景所導正。
基督教神學的價值全然於此,福音終極理想與任何時代的歷史現實都保有「福音與文化」的張力,一來避免福音絕對性被相對化,一來也防止文化相對性被絕對化。神學的建構不只避免上帝的理想被化約於歴史的平面,而成一種文化的宗教哲學;也應防止伴隨福音的文化因素(如階級或性別因素)也被等同於真理及正統,成為現今難以突破的意識型態而與現代生活格格不入。
因此,神學的任務是去認知基督教作為啟示的宗教,在文化的童年時代,人們是如何地運用想像力,在多采多姿的歴史現實及廣闊空間自由地馳聘,一方面領受了永恆在人間的啟示,另一方面也以他/她們的文化語言(也許是詩詞、也許是史詩、也許是神話)記下了永恆連繫自身的感動。 神學的任務就是要能從基督教這樣過去的傳統,理出福音對每一時代人們生命的感動與淨化作用,並在此淨化過程,神學指引出福音對生命意義廣度與深度的見解,成為照亮每一時代的光源。
文化與歷史涵意
神學的任務如同一把「拉弓」的箭,福音與文化各據弓的一端,中間就是拉弓的張力,神學的弓箭能否射好,就在於福音與文化的適度張力。因此,對箭頭一端「文化與歷史」涵意的深淺理解,決定另一端「神學」的用處向度。歷史是過去發生的事,它構成了人類的文化及文明的整體。然而,歷史也是人的看法,人的詮釋。所以只有經由人們主觀意識轉化後的過去事實,才叫做歷史。
歷史並非客觀存在,所以才會有人戲稱歷史是七分猜測、三分偏見。歷史若是經由人們對過去發生的事所做的詮釋,而人又是受到其文化決定主義、歷史相對性所影響,歷史就會如同神學家尼布爾所說的,帶有「意識形態的汙點」(ideological taint)。 也因為歷史、或文化整體是相對的,歷史才會內含一個社會學因素,也就是有權勢的團體最終決定了何為真理的正統、何為錯謬的異端。所以,歷史確實反映出人們意識的心靈活動,這就是所謂的「歷史意識」,就是人類詮釋其外在世界的變遷,及其自身變遷的一種心靈活動,藉著這個心靈活動,人了解了自己的特質,以及自己在外在世界變化中的位置、意義、及認同。
以弓箭兩端此神學拉弓來理解我們人類文明的進展時,歷史意義的重新賦予就顯的重要。人類早期的原始社會,今天我們常以偏見稱之為野蠻社會。野蠻人Barbarian來自希臘人取笑非希臘人的講話方式,因為希臘人重視修辭學,輕視非希臘人說話只會ba ba,所以稱他/她們為Barbarian。以希臘的哲學家柏拉圖及亞里斯多德為例來說,他們也高明不了多少。柏拉圖曾說,非希臘人生來就是我的敵人;亞里斯多德也說,野蠻人的祖先是動物,可說是最早的進化論者。可見就是被視為偉大的哲學家們,其思想以永恆意義來看還是有「意識型態的污點」。
然而,原始社會最可貴的生活方式就是共享,土地是共有,水是共享,沒有買賣出售這回事。人們外出到森林打獵獵到野豬,原始社會的人們不會藏為私用,會大叫三聲請周遭人們前來分享。今天如果我們進食自帶午餐便當前大叫三聲,請人來一起分享,人家一定把我們視為精神有病。美洲的印地安人說的很好,為明天儲存糧食的人是弱者。
在原始社會,人類最早都是向動物學習如何生存,如學習松鼠集果,儲存過冬;模仿動物的爪、牙,成為捕魚、狩獵工具。原始社會的狩獵生活是生存問題,不像今天我們所參觀的博物館,我們所看到的動物標本後面襯托的是「屠宰場」,對動物的無情殘殺。英國的貴族有狩獵娛樂的活動,就是在春天前把狸貓養大,等候春天到來放出來以供娛樂來狩獵屠殺。
我們今天在原住民區域所設立的國家公園,正反映出對原住民狩獵生活的誤解。原住民的狩獵生活是生存問題,不是娛樂、不是屠宰場。如果國家公園,改變了原住民的生活方式,他/她們就會被迫下山,成為勞工;或下海,成為漁民。他/她們賴以為生的狩獵文化就從此滅跡。
看來,人類並不比動物高明。人類早期的活動都是向動物學習。當人們狩獵宰殺動物作為食物時,發現還有幼小動物留下,便將幼小動物帶回飼養長大以供未來食物食用,而有了「畜養」的觀念。這也說明,為何早期最具有經濟價值的動物是牛(cattle)。而多少「牛的頭」(heads of cattle) 就成了「資本」(Capital) 之意涵。另外,當男人外出狩獵,女人也協助採集野生果實,回家途中不小心果實落在地上,果實的種子不久竟又生長出新的果實,人類由此發現了耕種的奧秘,也從遊牧民族走向農耕時代。
宗教學者認為,人類最早的宗教活動起源於靈魂概念。早期人們於睡夢中,覺察有另一個「我」可脫離身體的限制而自由活動。當時的人沒有辦法像今天可以弗洛伊德的「潛意識」來解釋夢。他/她們認為,除了肉體的我以外,還有另外一個我,這就是靈魂概念的起源。 人有了靈魂想法,就衍生了最早的宗教活動-墓葬文化。因為人具有靈魂,死了就有埋葬想法與儀禮。有的民族會將死者埋在很深的地方,囑咐死者不要回來作怪。這很像台灣人所說的「三魂七魄」,人過世後,三條靈魂必須歸位才不會作怪。一條靈魂隱在神主牌,一條靈魂在墳墓,一條靈魂上西天或下地獄。人有沒有三條靈魂呢? 社會學者韋伯說有沒有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台灣人相信人有三條靈魂。
人類經由靈魂的概念而引發了泛靈論。山、河、樹、動物、星辰、月亮、太陽都具有靈魂或生命。離我們越遠、越不能掌控的,如月亮、太陽,就成為諸多民族的崇高神明。與我們親近、供養我們生存的土地,就成為大地之母,受人膜拜。想想人類生存的兩個面向,一個不就是因著需與大自然打交道來求生存,而對大自然力量的支配衍生自然崇拜;另外一個不就是因著需在人群社會生存,而對社會力量的支配衍生祖先崇拜。
早期,人類以為自己的祖先是來自動物、或植物而了「圖騰崇拜」。圖騰的意思就是「他的親族」,是與人頻有密切關係的生存夥伴。北美印第安人的圖騰是狼或熊,澳洲原住民的圖騰是袋鼠,非洲原住民的圖騰是羚羊。就是中國所幻想的圖騰「龍」,也象徵著諸多動物的集合體。商朝的圖騰據說是羊,中文字的「美」,就是大隻的羊才算是「美」。
以人類早期的經濟活動來看圖騰崇拜,可以想像圖騰的動物或植物是人類最親密的同伴,也可能提供經濟力的需求。若以生產力來界定權力的來源,最早有權力的人應該是女性的祖先,因為她所生小孩的多寡,決定了生產力的大小。人類從動物的圖騰祖先崇拜,進展到女性祖先的崇拜,代表了人們對自身來源的知識有了擴展,但還停留在模糊想像的階段。
人類從圖騰崇拜到女性祖先崇拜的過程中,有經歷一段噯味不清的神話感孕故事,人類是由母親與動物祖先感孕而生下來的。如神話故事所說:黃帝是母親見電光而生(竹書紀年);堯是母親與龍的感孕而生(竹書紀年);舜是母親見到彩虹而生(竹書紀年);商契是母親吞了鳥蛋而生(史紀、殷本紀)。 西伯利亞人也認為他/她們的祖先是由女神與熊交配而來。這個階段,人類對自己的來源還沒完全進展到母親直接生育的認知,女性祖先的崇拜是崇拜女性祖先的女陰,如以弗所的亞底女神有26個乳房,日本人的女神是以兩個屁股作為象徵。中文祖先的「祖」,就是崇拜男性生殖器的意涵。一般來說,女性祖先生前作為氏族的守護者,死後她的靈魂就成為祭拜的對象,目的也是保護自屬的氏族社會。
氏族社會從狩獵、游牧、進展到農耕、畜養,表示社會已漸趨安定。這個時期展開了所謂的「鋤頭文化」。鋤頭在農耕的時候是耕作農具,在戰爭的時候就轉化為武器的矛、棍,這也是「權杖」成為權威象徵的由來。另一方面,火的發現也讓氏族社會大大進展。火可以征服黑暗,也可經由煮熟的食物增加自身的免疫力,讓生命延長。而且火也可以鍛鍊鐵器使其彎曲,成為各種生存的大小工具,難怪「火神崇拜」是早期氏族社會不可或缺的生存依靠。
當人類生產面積擴大,已非女性所生下的孩子可負擔時,女性祖先的崇拜就轉移到更大力量男性祖先的崇拜。男性祖先崇拜意味著氏族社會己漸擴大到部落社會,而且也開始有了類似長老、或酋長的政治組織。農耕社會帶來生活安定,也確立了穩定的家庭制度。當人類的經濟有了盈餘後,才會成為人類有能力去開發除了生存之外其他藝術之原創力。
人是Sociatal,說明人是群居性的動物,因此人類自然會群聚而活,並進行Social後天的社交活動。像<魯賓遜漂流記>的故事是少之又少,如同作者Defoe自嘲說,這個世界只有一個人可以在禮拜五之前將所有的工作做完,這個人就是魯賓遜,為什麼呢? 因為他實在沒有甚麼工作可以做。
當氏族群聚擴大為部落社會時,部落與部落之間為了生存,就會進行水源與繁殖的生存之戰。人類早期的社會必須依水而居,水源成為相互搶奪的資源。一個部落強盛,也意涵著人口繁殖的茂盛,於是部落之間,為了繁殖生存也會為搶奪女人而戰。哲學家尼采說,生存的意志(will-to-live)會轉化為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這是現實的面向。以畢業的傳道師為例,即使是同班同學,將來也可能為了「搶奪」 一個大教會牧師的職位,而進行生存之戰。生存的意志會轉化為權力的意志,必須想辦法把其他的競爭者打敗。
氏族社會的另一個特色,就是祖靈的保護與氏族社會的興衰息息相關。氏族社會的生存之戰也是祖靈間的戰爭。氏族社會的衰敗意味著祖靈被對立的惡靈所打敗,以致無力再保護他/她們而使氏族社會沒落。對立的鬼魂可能是被殺死的敵人,可能是夭折的小孩,可能是被處死的罪犯,或兇死者。氏族社會由此演化成需要一位宗教領袖、或有能力的巫師來控管對立的鬼靈。靈魂由此不只發展出泛靈的概念,也發展出善靈與惡靈、上帝與魔鬼的二元概念。
巫師所行的巫術大致依靠兩個原則發展,一是相似律(law of similarity),通過相同模仿,實現任何想達到的目的。如編造一個敵人的肖像,以尖刀刺其腹部,就會產生敵人的腹痛,造成相同的傷害。相似律也可以用來治病,如肝不好、可吃豬肝;腦不好、可吃豬腦等等。也可用來不孕求子,如做一個小孩的木像,不孕女性睡覺時放在自己的肚子上,使其能夠感孕。
另一原則是接觸律(law of contact),就是對一個曾被某人擁有的東西施加影響後,就會對這個人產生相同的影響。也就是說,接觸過的事物會衍生交感聯繫。例如把一個人的頭髮,經由交感聯繫作法,就會與作法者產生親密的關聯。或是按手接觸別人的頭、別人的衣服、或是腳印,都會產生某種交感聯繫,而對這些人產生影響。
從部落到國家的發展,是經由種種不同的征戰而擴大到一個具有規模的國家組織。我們看奴隸制度,或是以牙還牙的報復,都說明著人類在歷史過程中的文明進展。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過往的人的報復都是大於一,你被殺一個,你的報復可能是殺人家三個或十個。以牙還牙反而是報復法的文明進展,從無止盡的報復,到限制性的報復。比如說摩西的律法、漢摩拉比的法典、到埃及的法典,都載明報復法的限制。奴隸制度也是,以前的戰爭非常殘忍,勝利者會將戰敗者趕盡殺絕,甚至將女性及小孩全部殺死。當人類把打敗的人充當奴隸時,也表明著人類在歷史過程中的一種漸進文明進展。
當國家所要管五里的範圍越來越大時,國家就會發展出一種「壓制性的國家機器」(repressive state apparatus)來管控,例如軍隊、警察、或法院。但國家不可能永遠以壓制性的國家機器來控制人民,所以國家也會發展另外一種「意識型態的國家機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來作說服教導,比如學校、家庭、或宗教,來強化被統治者的愛國心、倫理道德、及國家的神聖性,而使被統治的人民心甘情願的順服國家的統治。 意識形態是從想法(Idea)來的,它本是一個中立的科學,問題是誰給了我們這些想法? 通常可能都是統治者教給我們這個想法,而且當我們順著這個想法生活時,統治者就可減少對他/她統治正當性的威脅,繼續維持他/她的既得利益。
我們說法律的進展,經由報復法、賠償法、法庭法、到陪審法。在中世紀時,法庭有時也會以「神諭」作為審判的依據。比如在原告與被告之間,放兩碗水,其中一碗是毒水,再由原告與被告來做選擇,選到毒水的人就是有罪,因而遭受天譴定罪。前總統陳水扁曾說過一個有趣的比喻,來描述台灣的司法現象。他說在台灣,辦大官要大證據,辦小官要小證據,辦一般百姓不用證據,辦反對人物則製造證據。
部落經由擴大而成為國家的雛型時,宗教人員也開始進展為專職的祭司教牧,由國家所奉養。所以祭司們會對國家的統治者喻為天子來作神聖的關聯,以上帝之子來神聖化統治者,及歌功頌德統治者的所作所為。在此,專職的宗教人員也開始撰寫宗教教義的經書,而使宗教開始有了倫理性的教導。國家的宗教教導,當然是為國家所奉行的倫理來做神聖的背書。當國家的倫理是重男輕女時,宗教就會發展女性劣等的神聖教導;當國家倫理推崇某一優秀種族時,其他的種族就會被惡化為劣等,這也是奴隸學說的神學基礎。如中世紀神學家阿奎納所斷言的,女性比男性劣等,所以男人是頭、女性必須臣服於男性。
我們看一夫一妻制度,也是經由長久掙扎才演化成近代制度。創世紀的亞當與夏娃,與其說是強調婚姻的一夫一妻制,不如說是在解釋人類的起源。其實在舊約的歷史,看不到一夫一妻制的實施,新約的羅馬時代也不是一夫一妻制。中世紀初期的查斯丁尼法典(Corpus Juris Civilis)裡面,對婚姻的重視雖以神聖的「聖事」及世俗的「財產繼承」來規範,但也困難阻止離婚案件來實施一夫一妻制度。所以才有笑話說只有窮人才會履行一夫一妻,有錢人如台灣民謠所唱「大某娶了就要娶細姨」,因為多妻是財富的象徵。
總歸來談,歷史是有兩個面向,一是可預測性,如春夏秋冬、循環再來,所以哲學家黑格爾才會跟我們說,我們從歷史學到的教訓,「就是沒有從歷史學到教訓」。另一個面向是無可預測性,因為歷史參與了人的自由意志。譬如說,我們每個禮拜三早上要來第一教室上神學導論這個課程,這是可預測的;問題是,你/妳會不會來那就無可預測了,因為牽涉到你/妳自由意志。不過我會不會因此把你/妳當掉也是無可預測的。所以歷史一方面是可預測,另一方面,由於人類的自由意志參與了歷史活動而無可預測,也因為如此,歷史變得多采多姿。
結語
以神學來說,我們相信上帝的啟示參與了歷史的活動。上帝的話語代表了可預測性的「次序」,人類在歷史的活動一代接續一代,春夏秋冬,一直循環,也讓上帝的啟示、上帝的話語如同基石定根在人們賴以為生的土地,毫無動搖。但人類能不能選擇上帝的話語作為生命的基石,還是在於人們的自由意志。這正是我們讀神學的深切意義。
我常想人生就是兩種旅程,一個是啟蒙,一個是朝聖。人類與動物分享著生命的觸覺,也許動物有某種我們不明白的知識能力,好判斷牠所處的環境是否危險、是否安全。設想一隻羊碰到一隻老虎,牠會有甚麼反應? 牠一定會有某種底層的知識來判斷現在是危險時刻,也許這樣的底層知識是來自於經驗,因為每次遇到老虎,同類就有生命危險。然後羊會有情緒的叫聲出現並採取動作逃走。當我們說,人類被上帝所創造擁有上帝的形象時,並不是說我們比動物高明,而是在說明人具有某一種上帝賦予的形象,來擴展他對生命的認知。
我常說一個比喻,我家養了一隻非常聰明的狗,每一次下大雨,屋頂漏水時,我會在牆角邊放一條抹布,然後教導狗在下雨時,跑到牆角邊把抹布咬來給主人擦拭漏水。所以每次下雨、屋頂漏水,聰明的狗就很快樂的執行牠的任務,把抹布咬來給我,要主人去處理漏水的情況。如果我忘了把抹布物歸原位,下雨了、漏水了,聰明的狗跑到牆角邊,看不到抹布時會怎樣呢?牠會不會很無奈地跑回主人身旁,搖搖尾巴,看主人自己要怎麼辦?
我們人類遇到這種情形會怎麼辦呢? 沒有抹布,我們會找掃把、或不用的衣物來做替代物,這就是英文所說的intellect智能,intel是進入,lect是出來,能舉一反三。智能是上帝給我們形象的一個美好禮物,經由想像,我們的智能成為創造力,可以造船渡海,飛機飛越空中。然而,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想像永恆,人類唯有能夠想像永恆,才有可能擴展自己生命的廣度與深度。如同阿摩斯先知,當他與上帝建立一個永恆的關係時,經由想像永恆他察覺到以色列的小孩跟衣索匹亞的小孩,不都是上帝的兒女嗎? 阿摩司說上帝不只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也領非利士人出迦斐托,領亞蘭人出吉珥。(阿庠司九章7節) 上帝是以色列人的上帝,也是衣索匹亞人、非利士人及亞蘭人的上帝。經由想像永恆,人類真的可以跨越種族的限制,可以跨越性別的限制,甚至今天也可以跨越性向的限制。這樣我們就可以繼續談論及見證上帝是歷史的主宰,是所有文化的根基。
2015.10.10
西方人所謂的萬聖節(Hallowe’en),其實是源自古代塞爾特民族(Celtic)的新年節慶。塞爾特人在十一月一日過新年,稱為Samhain,意謂「夏天終止」(summer’s end)。此時,也是收獲季節結束,準備迎接嚴寒秋冬。想想,當十月轉向十一月時,不正是冷風吹落樹葉,草木漸漸枯死,黑夜逐漸拉長;難怪早期人們面對如此寒風黑夜侵襲,害怕心情油然而生的同時,也會對草木枯萎的冬季投以死亡或鬼靈作怪的聯想。
塞爾特人認為新年十一月一日的前一晚是一個奧祕的時刻,不屬於過去,也不屬於現今,是屬於另一個世界的時間。這個夜晚也是所有鬼魂最容易出入人類世界的一晚。由於象徵死亡的鬼魂具有危險性,Samhain的慶典於是同時包括了討鬼魂歡心及驅散鬼魂的禮儀及祭祀。經由祭禮慶典,塞爾特人相信人們可避開鬼魂世界的危險,進入平安的冬季。
於是,在十月三十一日這個特殊神秘夜晚,塞爾特的年青人就會手持火炬,跑遍領土邊際以示驅逐鬼魂出境,或大聲喊叫或將堅果丟入火中引起聲響來嚇走鬼靈。後來羅馬人佔領英國後,塞爾特的新年節慶就與羅馬收獲女神Pomona的慶典結合,產生了以空心南瓜作成的「鬼火燈」(jack-o-lantern)來嚇走惡鬼的風俗。
基督宗教成為羅馬國教後,塞爾特人的新年節慶及羅馬人的收獲節慶,就被轉換意義用來紀念基督宗教歷史中的聖徒、及死去的所有親人朋友。而這就成為今日所謂的「萬聖節慶」(Hallowtide),包括十一月一日的萬聖日(All Saint’s Day),紀念歷史上的聖徒。十一月二日紀念所有死去的人們,稱萬靈日(All Soul’s Day)。因此,萬聖日又叫All Hallows,所以十一月一日的前一晚就是萬聖日前夕(All Hallows Eve),稱「萬聖夜」(Hallowe’en)。
所謂聖徒,依教會傳承大致可分為下列幾種:一是使徒(apostles),就是早期跟隨耶穌的門徒,如彼得、馬太或保羅等等。一是殉道者(martyrs),也就是為了信仰而犧牲生命的基督徒。另一是守護聖徒(patron saints),通常與地域有關,如到愛爾蘭傳教的St. Patrick是愛爾蘭的守護聖徒,教會年曆在三月十七日紀念他。守護聖徒中也有一些與職業有關,如St. Cecillia是音樂及音樂家的守護聖徒,她於公元一七六年在羅馬殉道,死前仍高歌頌讚而被賦與音樂守護,教會年曆在十一月二十二日紀念她。
紀念聖徒成了西方鬼節的文化心靈,是值得台灣人深思。台灣每年有過農曆七月「鬼月」的習俗,有紀念在台灣開發史上的各種死難者,俗稱「有應公」祭祀。這是台灣本土化的鬼月故事,當然其中一些歷史人物如朱一貴、林爽文、戴萬生等等,應有歷史公評及定位。然而鬼月提昇作為「捍衛鄉土」的文化象徵而普渡,是很有本土意義的。它不但凝聚了早期移民們的「鄉土意識」來抵抗外來侵略,晚來的移民也可經由這些祭典活動,故事傳承來找到認同。
今日,萬聖節經由西方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推銷,漸漸在台灣成為孩童及青少年喜愛的節慶。可惜!萬聖節的原意並未受到重視,反而裝鬼嚇人或狂歡化裝舞會成為流行重心。的確,台灣人也是怕鬼,所以有農曆七月鬼月之說。台灣的冬天雖然不冷,但季節的變換,如落葉、草木枯萎等自然現象仍可提醒人們生命的脆弱及如何有意義的珍惜。我們實可借著這漸流行的萬聖節慶來述說生命的可貴,同時也讓孩童、青少年在歡渡此佳節時,知道一些台灣歷史、或教會史中的聖徒,借著紀念他/她們的事蹟,鼓舞年青的一代珍惜有限生命、追尋恒久信念及更加愛護這塊土地,認同台灣。
2018.11.22
世俗化(secularization)意謂現今社會與文化的活動領域,脫離以往宗教制度支配之過程。它是指涉西方歷史自工業革命及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所附隨而來的生活型態改變,代表著現代人從過往的宗教監督解放出來。特別在現今全球化經濟聯繫的運轉下,是所有國家必然經驗的一種歷程,不管願意不願意。同時,它是整體文明的擴散,從社會結構的改變到整體文化生活與意識型態,無一倖免。
法國社會學家孔德(Auguste Comte)認為宗教是人類文明進展中的一個特殊階段,稱為「神話階段」(the mythological stage),是人類心靈在「科學前」(pre-science)因無法了解自然界的真實意義,而以神話去思考所衍生的暫時現象。因此,在現今所謂的「科學實證階段」,宗教似乎退場、消失,沒有必然存在的必要。德國社會學者韋伯(Max Weber) 在1919年慕尼黑的一場演說也提出世界除魅(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想法,認為理性化的時代,人們擁有只要想知道就能知道的知識能力,現今是理性支配沒有神明的時代,人們在生活、思想及經驗上己沒有神秘及神靈可言,先知己消失、上帝也隱退。人們有的就是以專業知識為志業來投入各種價值競爭。
世俗化對宗教之挑戰
美國以利諾大學哲學教授Larry Shiner對世俗化提供下列了解:世俗化代表宗教的衰微(the decline of religion)、社會脫離宗教的支配(disengagement of society from religion)、宗教信仰的移位(trans-position of religious belief)、世界的去神聖化及世俗化(movement from a sacred to a secular world)。看來世俗化所帶來的宗教危機,是有關宗教「可信度」之挑戰。
世俗化所代表的宗教衰微,意味著前宗教性的象徵、教義及制度己失去優勢的影響力,文化活動也己脫離宗教制度之支配。宗教信仰的移位是說前被認為神聖的宗教事務,已被世俗生活的社會運動所取代。現代人的信仰是人權、民主及平等的價值,這些政治意識形態顯然已取代宗教意識形態。世界的去神聖化是說從前驚奇的超自然思考模式己被理性科學思考模式所替代。
在此世俗化的挑戰中,哈佛大學的神學教授Harvey Cox與波士頓大學宗教社會學教授Peter Berger,分別在1965年寫下《世俗的城市》(The Secular City)及1966年出版《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 來作出回應,也迴嚮世俗化帶來宗教式微的影響。有趣的現象是宗教不但沒有式微,反而在90年代興起一股狂熱風潮,如基督宗教的靈恩運動與伊斯蘭教的基要主義運動等。因此,二位學者因90年代的宗教復甦運動,加上哈利波特魔法、魔戒小說等風靡全球的現象而改變以前看法, 分別以《從天上來的火焰》(Fire from Heaven)及《世界的非世俗化:復興的宗教與全球政治》(The Desecularization of the World:Resurgent Religion and World Politics)來作修正。
世俗化神學:Harvey Cox
回應世俗化所帶來宗教危機的二位著名學者Harvey Cox及Peter Berger,可說是世俗化神學的啟蒙者,儘管一位是從神學著手,另一位是從社會學觀察。Harvey Cox在1965年出版的《世俗城市》(The Secular City) 書中,首先澄清世俗化意涵,並從神學的眼光重新審視世俗化其實是上帝所樂見的,因為人總不能停留在過往的宗教文化,受非理性、迷信、恐懼來統轄自己;人不能永遠像小孩子般的倚靠父母,人必須成熟長大作個自由、負責之人、這是上帝所樂見的。
中世紀的西方世界,人們的生老病死確由教會掌控,自然界春耕秋收的生長循環,也在宗教儀式的聯結下內化於人們的日常生活。土地生長的經濟作用也與上帝相關,甚至由宗教人員管理與支配。政治上的君權也是神授,君王是上帝在世上的代表。文藝復興、工業革命之後,理性思惟才逐漸取代宗教支配,由此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甚至家庭才逐漸脫離教會控制,成為世俗化的世界。
Cox進一步以現代二個科技產物來描述世俗之城,一是電話,代表穩私及「匿名性」,另一是高速公路,代表擴展及「流動性」。Cox曾以部落(tribe) 、鄉鎮(town) 及大都會(technopolis) 不同文化形態來談論「匿名性」之意涵。以小鎮文化來說,其範圍很小,住在小鎮的人也都彼此認識,也都被要求跟所有人建立關係;然而大都會不用,只要與人維持「功能上的接觸」即可。也就是說活在小鎮的人較缺乏穩私性,女孩可能被整個社區期待作為賢妻良母,男人要成為負責任的丈夫。
活在小鎮文化的人被期待與別人建立關係,而缺乏自我獨處的時間,但大都會由於不可能認識所有的人,所以與多數人維持功能上的接觸即可。小鎮文化要求女人要像女人,男人要像男人,兩者必須活在小鎮文化的期待中。然而活在大都會的社會,女性是可以隨己意塑造自己的形象,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可穿迷你裙露背裝,因為沒有人知道她是誰,不同性向的人如同性戀者也較容易生存,匿名性帶給人自由,其權利也較可充分發揮。
流動性是現代生活的另一特色,我們可在高速公路上來去自如,一夜之間,飛機就可以送我們從台灣到美國,我們的世界擴大,接觸面變廣,人與人的關係也跟著改變。以前死守在一個地方覺得很有安全感,但同時也沒有挑戰,不能發揮潛力來發展自我。現在的上學求知也跟著流動在改變,旅行讓人們因擴大視野而充實自己看法,這也可能帶來自我改變。然而社會流動也帶來了問題,接觸的人口增加,人跟人的親密性就減少,離婚率也增多。小鎮的人希望人人安份守己,各有歸屬,然而也墨守成規,停留在小鎮的保守文化中;然而上帝卻要我們開闊視野,了解祂創造的美好及多采多姿的世界。
活在小鎮的人,他/她們不想改變,也缺少機會接觸新知,因此也較容易受傳統所轄制,而缺乏新的眼光,或守舊不變。何況,匿名性及流動性也不全然是好,也不是沒有缺點,但它們是現代社會的必然結果,我們在尋求它們帶來的方便及自由的同時,也要減少它們所帶來的問題。在此,科學文明是上帝的恩賜,而教會的工作是充分享用上帝恩賜所帶來的現代科技文明,也由此改變自身的形象與結構。
Cox認為罪的意義就是對現代社會的漠不關心,耶穌誡命所說的愛鄰舍,或愛人如己,在現在城市的大公寓裡面,我們會問誰是我們的鄰舍嗎?說不定,小偷搬走鄰舍的東西,我們還以為是鄰舍搬家,而協助搬運東西。耶穌在好的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中問了一個誰是我的鄰舍的問題,也許今天扮演「好的撒馬利亞人」角色的就是從事慈善事業的機構、就是城市服務市民的警察局。試想,如果三更半夜有人打電話來教會尋求幫助的時候,你不是要轉給警察局代為協助嗎?
Cox認為在現代社會所謂的愛鄰舍,其實就是關心公共事務、關心政治,現代科技縮小了我們的世界,也把世界經由電視帶進我們的客廳,關心鄰舍就是關心直接影響人們幸福的公共事務,所以說愛鄰舍,就是要關心政治。今天,我們做好的撒馬利亞人,我們應該關心第三世界的政治,貧民區的窮人、印度的飢民、阿拉伯世界的女性及中東的戰火。可惜,我們也有可能像聖經描述的祭司與利未人一樣,逃避責任漠不關心,活在自我封閉的小鎮而安於現況。早期的基督徒其實不就是渴望一個新的社會,心想改變而非安於現狀而受到壓迫。
Cox認為世俗化帶給我們機會,讓我們活在開放的世界扮演好現代的「好撒馬利雅人」,可惜的是,大多數的教會仍選擇活在小鎮,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Cox認為這就是罪。因此,宗教要拋棄舊有的結構與現代生活發生關連,並在世俗化的社會過著有意義的生活,也帶給宗教新的詮釋。由此,我們的神學就是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就是政治神學,拋棄以往幼稚的成見與歧視,從塑造人類正義來談論上帝。
什麼是愛自己?Cox以美國小姐的選美及花花公子雜誌為例子說明:成千上萬的美國女孩追求美國小姐的夢想,由此美國小姐的形象,成為美國女孩追求的目標,然而美國小姐的形象是由媒體塑造的,她們的談吐、生活方式、髮型、到化妝品,都是商品推銷下的犧牲品,是由社會模式所塑造的,而女孩們就這樣把自己當作商品出賣,這是不愛自己,是在商品推銷下被強塑的女性形象,只炫耀外在的打扮,事事依賴男人,情感衝動,同時學會嘟嘴、跺腳、撒嬌、哭泣、尖叫,這些都是商品下的女性。
花花公子也是,男人在商品下的推銷,要表現出他的粗獷健壯,擦古龍水、不把女人當人,以名牌襯衫、馬力強汽車為追求目標,標榜豪放不負責任,享受人生、及時行樂,這些都是不愛自己的表現,這是消費世界所塑造出來的男偶像與女偶樣。他/她們表現出自私利己,對其它公共事務漠不關心,由物質世界流行時尚所左右,只追求感官慾望的滿足及盲目群體的認同。因此,美國小姐與花花公子根本談不上自我實現,他們是消費世界所塑造出來、不愛別人對世界漠不關心,是異化下的男性及女性。
《世俗城市》書中,Cox鼓勵基督徒要熱切地擁抱現代文明世俗社會所帶來一切變動,不要再躲在教堂內只追求內在平安,基督徒應勇敢參與於公共事務,負起責任,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人類問題不該再歸究天命,人類應該負起責任作補救改造工作,同時也把沒有實用價值的傳統教條思想降到最低影響。回應韋伯的看法,在世界解除魔咒過程中認知科層化、專業化功能己取代宗教功能,內在世界的禁欲主義也己轉化為現代資本主義倫理,而宗教世界老早己被內化或世俗化為一種純粹道德宗教。儘管如此,基督徒仍應以各種不同專業為志業來投入各種不同價值競爭,以價值信念服人來引人進入信仰。
在世俗化的世界談論上帝是確信上帝在那裡工作,跟隨上帝腳蹤的人當然也在那裡工作。上帝在世俗化世界的工作是引導科學革命、反殖民革命、黑人種族平等與女性性別平等運動。Cox認為世俗化是上帝的旨意,也以三個例子闡明聖經也是世俗化神學的最佳見証,如創造故事是大自然的世俗化、出埃及故事是神權的世俗化,而十誡故事是人朔偶像魔咒被解除的世俗化。
早期原始民族相信大自然是充滿神靈魔力,人的命運是由星宿而定。聖經裡的創造故事可說是大自然的世俗化,自然不再是神,不再是神聖不可侵犯,大自然的魔咒己被解除,人們不再因懼怕大自然變動而屈服於非理性之魔咒,人們可在上帝創造的大地上生養眾多並好好照顧大地。
另外,出埃及故事也象徵著神權的世俗化,早期埃及人相信統治者法老是太陽神之子,其統治力量是來自神意而成為被崇拜對象。出埃及故事是對抗君權神授,政治與社會體系並非神聖不可侵犯,在此,君權神授魔咒被解除,有能力及作為人民領袖的摩西就可順理成章取而代之,政治已世俗化,不再是神聖。十誡故事中的「不可拜人手所造之物」,也說明古代各式各樣的神明權威己被解咒,特別是人朔偶像的神聖價值己在世俗化波浪衝擊下退潮。總結來說,世俗化的神學就是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積極的關心社會公義,而非消極的滿足在教堂內部的敬虔。
世俗化的應變:Peter Berger
Berger在《神聖的帷幕》書也描述前經由宗教界定來認識外在的「世界觀」,現正經由理性、科技發展所能掌握的知識予以取代。這種新的世界觀是牛頓後的世界觀,並由此培育一群詮釋新世界的科技中堅人員,作為新世界觀的擴延及影響力量。前由宗教所界定的世界觀正逐漸瓦解,由新的科技人員所重新賦予對世界的新了解來定向。因此,宗教可信度的危機,是在於宗教愈來愈困難再去建構前眾人所服膺的一個所謂的「共同世界」價值,來作為約束每一個人生命的終極意義。
在此,西方基督宗教在面對世俗化的挑戰時,最後大多不得不避入「私人性」的道德與「家庭性」的愛德,來作價值存在的「避風港」,尋求在世俗化侵襲下不被世俗潮流力量所毀壞的安息住所;不然就走向「小派」發展,閉門自守,以示與世俗分別的清高。兩者不管如何發展,它們都說明基督宗教的教會活動,在世俗化多元主義的衝擊下不得不尋求自我安置的一種挑戰,並在世俗主流文化的掌控中逐漸認清自己,以價值取向的「次文化」道德活動來自我定位,以利在新科技的冷漠世界體系競爭及存活。
Berger以社會學角度述說人類所建構的世界並非穩定,常常受到人類自私愚昧行為所影響,因此人類所建構的世界就必須進行合理化的社會化,就是把每個人納入共同的規則來產生共識,也因著共同遵守社會規範而趨向一個穩定的社會。而歷史上最有效來維持社會穩定的媒介就是宗教,因為整個社會秩序若與終極的神聖連結,放在神聖宗教的座標上就更能使人信服。而且可在日常規律的宗教儀式中提醒信眾,去維繫一個穩定的社會是每一個人的責任。這樣說來,宗教儀式是藉由宗教來維繫一個穩定社會的最好媒介,因為在儀式中,它會一直提醒我們必須做的事(dromena),我們必須說的話(legoumena),而其目的就是維繫整個社會的穩定。
人類因著自私而建立一個穩定性的社會結構來防止毀壞,這是人類生存的最基本目標,在此,社會是人類的產物,然後人類所建構的社會所形成的意義脈絡,就塑造社會的每個人成為每一個人的意義了解,也就是說社會作為客觀的世界與個人主觀世界是相互影響的,而由宗教所建立的社會意義結構,其神聖性就更有效用,然而宗教所建立的社會意義結構,其實它只是一種似真性結構。
然而,宗教似真性的結構,在現代理性的社會也受到挑戰,以宗教來維繫社會的可信度,也越來越被現代科技的理性思維所取代,世俗社會己經成為多元文化及各種次文化相互之競爭與合作。在此,宗教也要面對著多元不同宗教的競賽,且根據消費者的需求來作修正。說來宗教似真性的危機,就是神學的危機,就是信仰的危機。宗教給予自身的挑戰是當現代人對它有疑問時,它能否重新解構及建構,再度提供有效似真性的結構讓現代人來信服。
以今天教會的靈恩運動來說,用主觀性的情緒來支撐似真性的結構是困難的,一時的興奮也許容易,但是長久要以神秘的似真性結構來影響個人或社會是困難的,因為現代人在世俗化的催化下,他/她不必然需要藉著宗教的主觀情緒或神秘經驗來看待自己的生命,從禮拜天各種不同球場或劇院的爆滿看賽、看戲,可看出這才是現代人假日最佳的消遣節目,這是現代人的禮拜。
然而,對教會文化(特別是新教組織)更大的挑戰,是世俗化所建構的高度理性化的「官僚科技體系」,也正逐漸侵入教會組織,進而取代掌控整個組織運作及形塑一種新的信仰品味。這樣一來,先前以信仰及權威使人順從的教會傳統,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不得不改換自己,重新以一種新的市場機制來從事宗教競爭。信仰在此,以柏格的說法,就成了「它」必須想辦法「賣」給不一定要「買」它的消費群眾信徒。
西方基督宗教在西方歷史曾是不可一世、壟斷社會生活的一種權威體系,使個人與集體生活的終極意義合理化。現今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人們已從這個前所壟斷的宗教體系的瓦解全然解放,不只以另一種社會世俗力量及其社會控制工具來維繫新世界;甚至反倒過來,透過世俗化洗禮,影響教會成員(至少新教)來改變宗教傳統,使其更加迎合世俗化多元主義下的定位走向,以一種集體菁英共治的理性官僚體系(無論長老制、執事制或委員會),取代前所象徵權威的神職人員體系。
這樣的世俗化歷程,為現今新教教會文化帶來深遠影響。宗教團體若不能從前壟斷性的組織型態,轉變為現今市場競爭的行銷代理形式,它就難以在世俗多元的競爭社會發展生存。因為每一教會組織必須意識到它是與其具有相同宗旨的宗教團體競爭,並且設法招聚可來「消費」的信徒群體。
這種在多元主義競爭下的教會內部變化,使教會發展的「成果」成為新教教會能否生存的重要指標。不管外在教會團體的終極信仰口號多麼美好正當,隱含其內的還是「成果」競爭下的實際生存法則,結果每一新教教會團體在「成果」壓力下,預設了本身不得不涉入世俗化的過程。宗教事業結構的世俗化,一來消除了過往神職人員因著代表神恩而有的奧祕性,以及因著集權而有的權威性;一來也逐漸強化宗教事業在成果壓力下所衍生功能性官僚體制的重要性。
新教事業的技術官僚化,導致教會資金的掌控運用也由過往的神職專業人員轉向一般專業技術的信眾手中,由信眾所組成的長老會或委員會所控管。另外,也因著信眾充分世俗化的結果,新教教會事業也逐漸仿照世俗社會公司企業方式來經管,結果諸多新教的教會體系不只是以世俗技術官僚來管理,其運作意識型態也由此邏輯來主導。最後教會不得不強化與消費顧客建立公共關係,也必須與社會各種不同利益團體來往,以獲取成員增多與經濟增強之成果。
因此,維繫教會組織的成本開銷,成為教會官僚體系理性化算計的重要依據。這些生存的要求自然導向教會的控管權力,漸由單元的神職專業體系移轉至多元從事技術專業的信眾手中。
權力的轉移是世俗化多元官僚階層影響宗教組織的結果。宗教建物之建造、維護,宗教人員之聘雇、行政收入與支出等都必須在理性的算計與控管中來運行,使得收入與支出能夠平衡,甚至獲利盈餘。因此,提供經費來源的消費信徒成為拉攏對象,而且也因為這種趨勢使然,信徒的偏好逐漸成為福音宣揚討好的信息內涵。
以消費客群為主導的教會組織,必然擴及宗教產品之內容。以往基督宗教在西方社會佔有獨斷地位,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那種神學論調對教會領導階級有利而被採用。現今在世俗社會浮沈的基督宗教,特別是新教組織,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消費客群的口味,以及掌控教會基金運轉的決策群(長老會或委員會)的偏好。
世俗化的神學回應
這樣的世俗化,必然也會影響到教會在其神職人員培育的算計。神職人員的培育除了滿足新教各自教派內部的需求外,其心理特質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也逐漸將過往自傲的「先知」或「祭司」角色,逐漸調整為成功的傳銷員及良好人際關係的維繫者。這些世俗化後的宗教人員,以彼得.柏格的話,無論在「批發」(官僚行政)或「零售」(成果銷售)的營運中,愈能稱職的人就愈能得到肯定,並有可能在其宗教領域出人頭地。
鼓吹教會勇敢面對世俗化挑戰的彼得.柏格,在《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書中,認定新教教會其實就是最具世俗化的宗教。相較於羅馬天主教,新教聖禮已簡化到只剩洗禮與聖餐,同時聖禮中的「化質神蹟」也被排除,也不再為死者禱告。彼得.柏格認為附隨於天主教三個古老的奥祕、奥蹟與巫術,已由新教無法跨越的神性和徹底墮落人性之教義所取代,這是「世界的解除魔咒」(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所以新教教義可說是世俗化的歷史決定性先鋒。
世俗化早期發生的場所是經濟領域,隨著工業化資本主義的經濟運作,工業專業技術與資金運轉,趨使現代社會因著依循這個過程而衍生不同的社會階層。權力的集中最後落在實際掌控工業技術及資金運轉的技術官僚體系與資本階級。另外,隨著權力的集中,世俗化的經濟領域也擴延至政治領域,並對前與政治領域相互依附的宗教體系引發巨大的世俗變化。結果,政教必須分離,政府不再是宗教的執行代表,特別在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社會,政府必然調整角色,並作為各種不同宗教競爭時的公正守護。顯然,教會無法也無力再利用政治權力來行使信仰服從,教會必須認清世俗化後的自我立場,設法再度贏得信眾心甘情願的皈依。
現代社會對前所服膺的宗教信念有所疑惑時,就引來神學的危機。神學對於新世界所重新界定的真理,若不是去「抗拒」,那麼就是要去「調適」。抗拒的困難是神學只有退守在過往對「真理」及「世界」的教義堅持,來抵禦現代社會對「真理」及「世界」的主導認知;或是固守宗教內部所認為「是」的真理,關起門來自說自話,絕不接受外在世界影響。然而,調適也非易事,前所認定的永恆真理,又如何在會遇現代的世界觀時,理出一套不貶低其永恆真理的調適詮釋呢?神學的困境不在於世俗化所形成的現今世界風貌之挑戰,而是在於自我的抉擇是「抗拒」或「調適」?
不管世俗化的挑戰使神學的回應愈感艱辛,新教教會至少要認清在世俗化多元主義的社會環境中,宗教組織再也不能強迫別人接受。它必須行銷,且要學會行銷,成功地把商品賣給不被強迫的消費者信眾。正是這種世俗化的轉變及挑戰,使教會掙扎於神聖與世俗之中生存!要不,它堅持福音純正,避居山中以小羣自行生活。要不,它就藉著神聖口號,以靈歌催眠信眾來調適世俗生活的不安。或是,它能真正認清自己,能有勇氣卸下過往驕縱,重新在世俗多元的競爭世界立足,包裝好福音內涵,以每個時代不斷重複的生命議題來吸引消費群眾,重新扮演好信仰中不可或缺的「先知」與「祭司」的時代角色!
說實話,這場選舉的失敗,對於個人情感、理性皆感心痛受辱。然而,我們必須直衝那「無法接受」的核心,就是這種不得不然的抉擇才會成為日後我們重新站起的食糧;如果缺乏了這食糧,我們的靈魂就會因精神饑餓而怯步。
因此,選舉過後,衷心期盼在此失落的苦楚中,與我同感的台灣人能夠在內心的激動中,重新發現善惡的界線,穿過的不只是國家、不只是政黨、不只是階級,更是穿過每個人心,這樣也許我們才能在體察如此的人性光輝後重燃正義的盼望。
台灣人,也許我們真的無法為自己出生的好、不好負責,但當我們開始在這塊心疼的土地力動、實踐我們每個人生命的理想時,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就必須為自己怎樣過活,及將來如何傳承負起責任。一個人對自己的「自主權」,意謂著自己擁有一種「獨立、自由與自我領導及決定自己未來的特質」。人們的失敗當然可歸究於「他人」或「環境」,但歸究於「他人」或「環境」的同時,記得也是對自己「自主權」的削弱。
就是這種對自己「自主權」的認知,讓我們更懂的設想未來。我們若想要在一個有「民主」、「自由」的環境過活,我們就該懂得尊重與我意見不同的別人。我們若想要在一個有「尊嚴」、「獨立」的國度過活,我們就該時時珍惜這塊土地的人文、歷史及生命。在此,唯有認真看待自己對自己的責任,我們才能在自己的挫敗中看到未完的責任,設法成為苦痛康復的治療者,而不是結束責任或放棄責任。
以美國神學家Reinhold Niebuhr的話作為安慰:
真正有價值的事務,我們無法在我們一生完成,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盼望來心安。
真正美好、良善的事務,我們無法在現今歷史情境完全理解,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信心來心安。
沒有任何難能可貴的事務,我們可獨自完成,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愛心來心安。
主愛同在、繼續為台灣價值打拼........
2018.12.01
教會節慶中,有二個很特別的節慶連結在耶穌的出生與耶穌的受難與復活,一是待降節(Advent),另一是大齋節(Lent)。基本上,台灣教會對這二個季節並不重視,一來所有焦點皆被聖誕節及復活節所取代,二來台灣教會並沒有適當情境化的待降節或大齋節禮拜設計,來營造更長久或更有宗教氣息的聖誕季節或受難及復活季節。
在教會禮拜儀式中,聖誕節前的四個禮拜皆是待降季節。在此季節中,教會大多會準備一個象徵完滿的圓形花盤,放在一個鋪有藍色桌巾的餐桌上,藍色桌巾代表微暗微亮,是期待光明的象徵。花盤四周再擺設四根紅色小臘燭及中間一根白色蠟燭。待降節第一主日開始時,教會會點燃第一根紅色蠟燭,象徵光明漸漸來臨,第二主日點燃第二根紅色蠟燭,以此類推直到聖誕節才點燃中間白色蠟燭,象徵基督之光已經到來。
待降節期間可誦讀的經文很多,諸如天使加百列豫言耶穌的出生(路加福音1章26 ~38節)、或馬太福音25章中有關耶穌所說的十童女,五千、二千、一千及論審判日子的三個比喻。而前所述的博士來訪或迦拿神蹟也可做為待降經文,來突顯經文中所強調的耶穌神性。
2018年待降節第一主日是從12月2日開始,也是「關懷愛滋主日」,12月3日是台灣教會的「身心障礙者關懷日」,台灣教會應可在此主日,設計一個關懷身心障礙者或愛滋的待降節禮拜。經由實際關心弱勢者或愛滋患者,來情境化台灣教會的待降節慶,及體驗期待拯救的迫切心境。而第二主日12月9日則是「普世聖經紀念主日」,台灣教會可在這個主日,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來設計一個期待彌賽亞的讀經禮拜,在禮拜中我們也可講述台灣人的歷史故事,是如何地期待拯救,特別作為大選後的心理慰藉。接著12月10日又是重要的「世界人權日」70週年紀念,藉由過往台灣教會對民主人權的關注,來鼓舞大家重拾信心、重新站起。
第三主日12月16日是「退休牧師、傳道師奉獻主日」,我們可在這個主日述說退休傳教師的事蹟,是如何將上帝國的盼望帶給人們,特別可向我們年輕的一代述說在1970年代高俊明牧師及諸多牧長的勇敢事蹟。另外,我們也可邀請從我們教會退休的傳教師來到我們的教會接受表揚,通過對退休傳教師的關懷,我們正在鼓勵年輕的一輩繼續這美好的腳蹤。
待降節第四主日是12月23日,正是迎接聖誕節前的的一個主日。也許今年的聖誕節慶,我們的教會可改變一下慶祝方式,我們可把例行公事的聖誕聚餐費用省下來,做為關懷退休傳教師的奉獻。然後在聖誕的禮拜中,我們以聖餐來取代聚餐,想想聖誕節(Christmas)的真正意義不就是在聖餐中(Mass)記念基督(Christ)嗎?
2018.12.03 南神早禱分享
經文:耶33:14-16/
耶利米是一位為道受苦的先知。他在約西亞王在位第十三年,受上帝呼召為南偤大國先知,當時偤大國表面上是亞述帝國的附屬,實際上亞述帝國的權勢已經衰微,偤大國有較多自由,又在少年王約西亞的宗教改革中看到國家未來的盼望與機會。人生就是如此,渴望改變就有機會與盼望。
照列王紀21章、23章、耶利米7章記載,約西亞王除去以前米拿現王時代所崇拜的偶像,這也是耶利米受召為先知的前一年,先知看到國家新的盼望也滿懷熱情來參與國家的改變,呼籲大家回歸耶和華上帝的信仰。改革帶來機會,這也是偤大國在強國威脅下唯一的盼望,單單倚靠上帝,遵從祂的旨意與教誨。2章至6章,我們看到耶利米宣講悔改的信息,偤大國的百姓若肯悔改,上帝就會赦免他/她們,接納他/她們。
但讀到17章時,先知是失望的,因為偤大的罪是用鐵筆、鑽石筆尾記的,是擦不去、擦不掉。18章先知嘆息地說一切都沒有盼望,一切都是枉然,因為他/她們照己意的計謀來行,各人照他/她們的歹心來行事,意思就是沒救了!
耶利米作先知18年後,約西亞王在與埃及交戰時戰死,偤大國最後的盼望完全消滅。約雅敬接續作王,偤大成為埃及帝國的附屬,這是小國的悲哀,在強國的武力、彈炮威脅下生存。耶利米22章13節說約雅敬這個王,是用不義來建屋,不公來築樓,工人作工,沒給工資,用今天的話來說則是:公務員能撈則撈、能混則混,我在想未來的高雄人可能白天要去太平島挖石油,若有挖到石油,晚上就可以回到高雄愛河享受愛情摩天輪。
耶利米26章講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開始坐上王位時,當偤太返回耶路撒冷過節,耶利米在聖殿的院內宣講上帝的審判,因為偤大的百姓沒有悔改之心,結果祭司、宗教領袖、百姓全都想來抓他,入他於獄。26章8節說「你必要死!」這是先知的悲哀,為講真實話來受苦。
讀到耶利米36章,這是約雅敬作王的第五年,偤太人又回到耶路撒冷過節,此時巴比倫尼布甲尼撒已經打敗埃及,偤大國也已經成為巴比倫帝國的附屬,耶利米再度在聖殿內向百姓宣講上帝將來審判的信息,因為偤大的百姓仍沒有悔改之心。這次耶利米是用口述由巴錄用手寫成書卷,聖經上說:王聽到第三、四段就生氣,將書卷割破燒毀。
三年後約雅敬反叛巴比倫帝國,尼布甲尼撒軍隊前來攻打耶路撒冷,約雅敬戰死,這個國家已經沒救了。約雅斤接續作王沒三個月就投降,被擄去巴比倫。耶利米37章告訴我們,約西亞最小的兒子西底家接續作王,西底家的意思是「耶和華公義」聽起來真諷刺,西底家作王第四年又返回投靠埃及帝國,聯合臨近小國來對抗巴比倫帝國。
耶利米52章說西底家作王第十一年,尼布甲尼撒大軍來攻打耶路撒冷。圍城十八個月後城破,西底家被挖瞎眼睛,腳鐐抓去巴比倫,耶路撒冷祭司、官員60人被判死刑,聖殿、王宮金銀被搶奪並放火焚燒,偤太國滅亡。
然而,耶和華上帝仍然通過先知的話安慰偤大國百姓,耶和華並沒有放棄祂的百姓。其實,這不就是耶利米受召的目的,1章10節說耶和華上帝呼召耶利米在列邦列國之上,為的是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建立、栽植。以今天的話說:耶利米先知的工作是解構再建構,祂是解構/建構的先知。
這樣的先知不好當,這樣的話很難傳講,講出來統治者不一定喜歡,百姓、信徒會找你麻煩,甚至同工也可能為難你。耶利米19章提到先知有時要用「演」的方式來代替「講」,他摔破土罐,暗喻耶路撒冷毀壞。許多人要殺他,他的朋友告他褻瀆聖殿,他被關入監獄,想要活活餓死他。
雖然如此,我們仍然在耶利米30章到33章讀到安慰的信息,看到國家復興的盼望,因為上帝絶對不會放棄祂的百姓,祂也要我們無論是國家或個人都能走在義的路上。29章11-13節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31章3節耶和華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這是苦難中的盼望,也是今天我們在失望中最大的安慰。
我們今天所讀到的聖經耶利米33章14-16節,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 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這個禮拜是待降節第一個禮拜,在今年選舉過後感受氛圍不好,心情不好時,我們點燃第一根臘燭,恭讀耶利米先知在國家的苦難中,所宣講安慰盼望的信息,真的頗受安慰。我相信上帝的公義會在耶穌基督的愛與聖靈的引導下來實現,雖然今天我們仍然生活在中國飛彈武力的威脅,社會改革中所帶來的困境與信仰議題中的爭論導致同工們的分裂,但我們仍然要有信心如同33章11節所說:在上帝的殿內我們同心來稱謝萬軍之耶和華,因為「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2018.12.13
自由(Liberty)一詞源自拉丁文liber,是指人性的釋放(liberation)。人性的釋放在現代社會的了解,很自然地概括了外在政治、經濟、社會現實及內在心靈等層面。18世紀美國政治家Henry Patrick就曾說過:「不自由,毋寧死!」這樣的豪語,如同南非黑人政治領袖曼德拉(Nelson Mandela)的名言「讓我自由,不然讓我死!」
從自由liber這字衍生的字根很多,其中與自由很有關連的是libra(天秤、公正)。Libra同時也是指西方十二星座之一的天秤座,意謂公平、正義。自由與公正應有關連,真正的白由是以不妨害別人的自由為基準,以正義為基準的自由才是真自由。自由若沒有正義,就會產生如19世紀法國政治家羅蘭夫人(Madame Roland)在法國大革命上斷頭台時所說名言:「自由啊,多少罪惡是假汝名而行!」(O, Liberty, how many crimes are committed in your name!)不過,比這更可悲的是被奴隸者並非人人皆有自醒意識,難怪德國文豪哥德要這樣感嘆地說:「人最大的悲哀是身為奴隸還以為自己活得很自由。」
Libra另外一個意思是「樹皮」,當時所指的「樹皮」是用來製書,而書又是以「聖經」為主。在此,我們也可將libra(製造聖書的樹皮)引伸到從聖經信仰耶穌基督而來的自由。今天我就從這三個層面,以「自由」為題與我們一起思考,作一個台灣人牧者的自我期許。
■自由是人性的釋放
早在18世紀,盧梭就在《社會契約》提到自由是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美國總統羅斯福在1941年也曾發表「人類四大自由」信念,即「避免匱乏的自由」、「避免害怕的自由」、「言論自由」及「信仰自由」。雖然當時美國黑人還沒有投票權,女性也還沒有充分的參政權。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也通過「世界人權宣言」,進一步將人權分為「自由權」、「參政權」和「社會權」,然直到今日,全世界實行真正民主、主權在民的國家仍然不多。但直到1963年,甘迺迪總統在聯合國的演說中呼籲世界各國和平共處。他說:「我們今天的生活如同繫在一把戰爭刀劍的陰影下一般,這把戰爭刀劍卻由一條細線所牽引,我們隨時會因著人為計算錯誤而使戰爭刀劍滑落下來,在戰爭的刀劍還沒消滅我們之前,我們應該先消滅它。」
今天,科學雖然突飛猛進,但政治意識型態的明爭暗鬥仍在繼瀆進行。1985年,美國衛理公會出版一本「致教會與社會的咨詢文」,文中明確指出在1980至1985年問,軍事費用總共花掉1.2兆,平均一個美國家庭每年要負擔2萬元軍事費用。台灣的情勢也因著中國的威迫政治統一而充滿不安惶恐,作為台灣人的牧者對台灣前途的關懷更應積極投入。對台灣前途而言,最有人性的看法是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住民來決定,而非中國獨裁政權或台灣任何政黨。身為牧者,從事宣揚福音釋放運動的人,應有更寬廣的世界視野來讓人性的整個釋放融合在基督褔音裡,並以積極參與的心情與信念來爭取台灣人政治地位的釋放及自我決定。
台灣人的牧者,應以台灣人的認同來作為基督福音宣揚禾場,同時也要學習以寬廣的心胸及世界觀來看待台灣民族論。一個民族如果只侷限自己在純人種的陋巷發展民族主義,最後將會造成種族主義的危機;如同一個民族只訴諸過去的悲苦而忘了努力,將會使其瞎眼。愛因斯坦得到諾貝爾獎後曾回耶路撒冷朝聖,看見整天站在哭牆啼哭的人群,愛因斯坦說了一句很感傷的話:「一個民族如果只是活在過去,那是最大的悲哀。」作為台灣人牧者,應該把過去台灣人的悲苦、恨帶到祭壇上化為定力而走向更寬容、美好的未來。
自由如果是人性的解放,那麼我們活在現代社會的牧者對人及人性的看法將非常重要。我們生活在台灣的人已經飽受中國文化的污染太久,我們的教會應努力從封建的中國文化、一昧崇尚金錢與權力的價值觀釋放出來,並尋求重建有人性尊嚴的台灣文化。
台灣文化的發展一是定根本土,一是伸向廣闊的外在向著所有人性良善的經驗學習。一個能有自由空間,不被另外一套政治意識型態套牢的文化,其發展才會長遠。我們從日前不少台灣住民的投機生活方式應該可以得到警惕,很早以前的人其生活方式是「我就是我」(1 am what I am);文藝復興以後,人追求「我想我是什麼,我就是什麼」(I am what I think);資本主義興起後,很多人的生活方式變為「我有什麼,我才是什麼」(I am what I have);今天人們在市場供需及顧客永遠是對的要求下,人的生活方式淪落為「你要我怎樣,我就怎樣」(I am as you desire me)。經濟追求如果沒有良善文化作為支柱,這個社會將只有以「錢」的價值看「人」。
作為台灣人的牧者,提升台灣人的釋放運動進入文化、生活方式的層面已經刻不容緩。我們已經不能安心地只在每主日有冷氣的講台上,向大眾宣示上帝的愛,而同時又對那些在街上毫無笑容、不被看待為人的弱勢者視若無睹。我們作為牧者應頭腦清醒、具有勇氣並有智慧地參與台灣文化的釋放與重建,讓台灣人的自由是人性的釋放,活得像人並有尊嚴。
■自由與正義
自由與正義是關連的,沒有正義的自由是假自由,如同南非屠圖主教(Bishop Tutu)所說:「沒有正義的和平不是真和平。」解放黑奴的美國總統林肯深信,上帝不可能同時贊成和反對同一件事務,聯邦政府要廢除奴隸制度而南方各州卻不願意,兩者之間必有一方是不正義的,所以林肯才會說:「我的關心不是上帝是否站在我們這邊,我最大的關心是我們有否站在上帝那邊,因為上帝永遠正確。」
我們今天從事追求台灣人自由的人或團體,最怕的不是努力不夠,而是用很獨裁(不自由)的方式來追求自由。自由一定要在民主思想的引導下,才能讓尋求自由的人有一個正確及正義的方向。用「獨裁」的方式或是漠視及不尊重別人意見的方式來從事「釋放」運動的人,本身已經就先被綁住了,還能有力量去釋放別人嗎?自由一定要有公正。在哥德所寫浮士德的故事裡,浮士德與魔鬼打交道,讓他在24年中自由自在的為所欲為,然後代價是24年後與魔鬼一起下地獄。在罪中自由的人,在審判中一定不自由,如莎士比亞說:「罪從前門來,平安就往後院走。」
正義(Rightousness)是正確的意思,意即自由要有正確的走向。然Right也有「右邊」的含意,人類自古以來好像一直就對左邊、左派沒有好感。1789年法國舉行國家三級會議時,當貴族一進場向坐在中央的國王行禮後就自然坐在右邊,留左邊位置給平民代表。往後左派就與「無產階級」連結一起。
今天玩的撲克牌,在文藝復興時也深具意義,黑桃(Spade)是「鏟子」、「劍」的意思,代表貴族;紅心(Heart)代表教會教職(以前稱為神職)人員,這二個階級是代表上層統治階級。而鑽石(Diamond)是商人代表,新興的中產階級;梅花(Club)卻是棍子的意思,是指不得不上街頭遊行示威的一群勞工農民朋友。我們作為台灣人的牧者,是選擇站在黑桃統治階層那邊,還是願意與梅花下層階級站在一起呢?
■自由與信仰心靈
基督教福音運動中,存在著兩極化的爭論,一方是主張個人改變(得救),社會才有可能改善;另一方是主張社會結構要先改變,個人才有可能改變。其實這兩個主張都有其真實性,自由一個最基本的了解就是人性的釋放,而人性的釋放有其個人性,也有其社會性。忽略社會性的個人人性釋放,無非是窄化福音的本質,如同忽略個人性的社會釋放,最後福音若沒有深植人心,社會仍有可能淪落到獨裁走、獨裁來的惡性循環危機。
以個人性的層面來說,保羅在福音的信仰中有不自由的自由,一個在監獄坐牢的人,肉身不自由時,還能因著基督的恩典而心靈自由,這是不自由(肉身)的自由(心靈)。但保羅這種心靈的自由,也因著信仰而有一個社會性、民族性或普世性的理解,就是因著自己猶太族群、普世人群的不自由而感到不能自由,這是自由的不自由,這是信仰心靈對社會大眾拯救(個人及社會)的負擔而衍生的不自由,或因著自己偤太同胞的受苦不自由而心靈不能自由。
現代人的問題剛好相反,是肉身自由,心靈不自由。我們看日本小說家三島由紀夫,在1970年寫完《豐饒之海》後,竟然在自衛隊總監切腹自殺。當時,他的老師川端康成感慨地說:「自殺而死是不值得的,三島的智慧受了迷惑。」另外,當芥川龍之介自殺時,川端康成也是說:「像芥川這樣有智慧的人竟然自殺,真是想不到。」然更想不到的,就是這位被譽為最能表現日本人靈魂的川端康成,竟然也於1972年4月16日開瓦斯煤氣結束一生。人的問題,其終結不在於是否生在自由或不自由環境,而是在於人有沒有自由的心靈。
印度聖雄甘地一生被關了2338天,但監獄沒有動搖他尋求印度人自由的心靈。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金恩牧師一生中坐牢14次,家被炸過3次,但威脅並沒有改變他尋求美國黑人自由的信念。早期教父奧古斯汀在其《懺悔錄》就有這樣的醒悟:「原來我不是被別人的鐵鍊鎖住,而是被自己的鐵鍊鎖住。」今天我們在台灣從事福音釋放運動的人,如果我們本身的理念、想法、信心都無法釋放時,我們如何能來傳揚釋放的福音呢?如果自己都不能自由,何能引領民眾走向自由之路呢?
英國哲學家Spenser曾說過:「沒有一個人是道德,除非所有的人道德;沒有一個人是快樂,除非所有的人快樂;沒有一個人是自由,除非所有的人自由。」作為台灣人的牧者,最寶貴的負擔就是將羊群(台灣住民)的不自由視為我們牧者的不自由,而信仰最深刻的意義,就是獻身去從事羊群在不自由中的拯救工作。
待降第二禮拜省思
以賽亞書9章2,6-7節
2018.12.13
主前733年,亞述王Tiglath三世率領大軍侵犯北國以色列。北以色列整個加利利地區被占領,併入亞述帝國。住在加利利地區的以色列百姓,從此成為亡國奴。以賽亞書8章22節,先知說:「仰觀上天,俯察下地,不料,盡是艱難、黑暗,和幽暗的痛苦。他們必被趕入烏黑的黑暗中去。」這如同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紐約曼哈頓第一長老教會Emerson牧師在他的講道所說:「戰爭的悲劇就是人運用最好的科技、戰術,來做最壞的事情。」
這個外來亞述的侵犯,不只臨到以色列加利利地區,不久也要臨到北以色列的首都撒瑪利亞,這是北國以色列滅亡的危機。南國的先知以賽亞看到北國以色列面臨如此悲慘的戰亂,心想: 這樣的悲慘狀態會不會也臨到南國的猶大?
先知以賽亞的憂心是對的,因為他所經驗到的南國猶大景況,其實跟北國以色列是同樣的危機重重。他們的百姓不與耶和華上帝同行,他們有時候依靠埃及帝國來求取生存,有時依靠亞述、或是巴比倫來喘一口氣,耶和華上帝的信仰絕對不是兩國人民最關心的終極關懷。
以賽亞書3章16-23節,以賽亞所描述的南國偤大女子的生活是何等奢華。耶和華說:「因為錫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項,賣弄眼目,俏步徐行,腳下玎璫」,可說奢華到了極點。所以,「到那日,主必除掉他們華美的腳釧、髮網、月牙圈、耳環、手鐲、蒙臉的帕子、華冠、足鍊、華帶、香盒、符囊、戒指、鼻環、吉服、外套、雲肩、荷包、手鏡、細麻衣、裹頭巾、蒙身的帕子。」這很像羅馬詩人Juvenal所諷刺的羅馬女性,說她們將一種麵粉塗在臉上,因為塗得太厚,以致先生吻太太的臉頰時,嘴就被黏住了。
以賽亞5章11節說,「禍哉!那些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留連到夜深,甚至因酒發燒的人。他們在筵席上彈琴,鼓瑟,擊鼓,吹笛,飲酒,卻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他手所做的。」也就是說,南國的男人早上起來就放縱、喝酒,直到晚上,而且常常辦宴席、彈琴、拍鼓、飲酒作樂。這也很像羅馬政治家Seneca批評羅馬人的飲食習慣所說:「他們甚麼都吃,蝸牛、老鼠、鴕鳥、鵝肝…等等」,Seneca的結論是羅馬人是「為吐而吃,為吃而吐」。
更嚴重的是,以賽亞先知批判南國的有錢人,他們搶奪窮人葡萄園的果子,欺負上帝的百姓,有錢人房子一間一間的買,地一塊一塊的收購,以至整個國家敗壞,如同北國以色列人民遠離上帝耶和華。以賽亞先知說:「耶和華上帝的怒氣跟審判會快會臨到。」想想這樣的奢華、失落毫無信念、核心價值的精神狀況,發生在過去的以色列,發生在南國猶大,也有可能發生在現在的台灣。
台灣行政院主計處在2001年的統計,台灣高收入的前20%,與低收入的後20%的差距是6.39倍;2003年的統計,高收入的前10%與低收入的後10%,差距是61.33倍。天下雜誌在2009年的調查指出,台灣1%的人口佔有14%的總財產,5%的人口佔31%的總財產,財富分配不均,是越來越嚴重的台灣問題。更嚴重的是,台灣人也看不到目前自己國家的危機,外來的中國武力及經濟引誘,將腐化台灣人所追求民主、自由、獨立的心靈。
我們看到生意人可以用假油賺很多很多錢,最後法院也是輕判;我們看到小生意人也要高舉九二共識,說我是「中國台灣人」,才能夠在中國的市場生存。很多政客貪污、犯罪,在法院腐敗的長久訴訟中,最後也都是輕判、或不了了事。這正如同羅馬政治家西賽羅,在元老院控告西西里總督所說的話一樣:「長期以來,大家都有這種看法,就是有錢有勢的人犯罪,不管證據如何,在公開的審判中,總是安然無事。」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在蓬萊島事件關監時,也說了一句很諷刺的話:「在台灣,大官要判有罪,一定要有大證據;小官要判有罪,要有小證據;一般百姓判有罪,不必有證據;而反對黨要判有罪,就製造證據。」
今天台灣人的命運,會跟先前北以色列國、南猶大國的百姓一樣嗎?是要依靠強大的埃及地國、亞述地國、或是巴比倫帝國,但總是遠離耶和華上帝,沒有照祂的公義而行嗎?我們的生活確實有人吃得飽飽,有人窮苦潦倒;有人依靠政商關係賺錢,有人依靠中國權勢來賺取個人名位、利益;有的人迷失在毒品和誘惑之中,更可悲的是,這個社會人做錯事情,說假話、散佈假消息也不會覺得羞恥。
我們聽聽古時候尼尼微城一個國王的禱告,就會更加明白今日台灣的處境。這個國王這樣禱告:「為什麼我會生病?為什麼災難會臨到我的身上?為什麼我的國家的人民都在戰爭?為什麼我家裡的人都彼此怨恨?」這個國王最後得到一個結論,他說:「我的百姓有吃就吃,有喝就喝,可以玩就玩,除了吃、喝、玩、娛樂之外,沒有甚麼價值。」這很像今日國民黨的要員所說:「能撈則撈,能混刞混!」
以賽亞先知看到北國以色列所面臨的亡國危機,由此來呼籲南國猶大的百姓要悔改,也在看似毫無盼望的景況中宣揚:「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9章2節)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9章6-7節)祂是以馬內利,上帝要與我們同在。
可惜這個彌賽亞,為偤大國降生的嬰孩,在偤太人的歷史裡面卻被誤解。他們用盡一切人為的方式,或軍事武力的方法,想來實踐彌賽亞的來臨,這個彌賽亞運動有時叫「馬加比革命」,有時叫「奮銳黨抗暴」。
感謝上帝,有一個偤大人名叫馬太,他從以賽亞先知的預言,感受到不同的彌賽亞,這個初代教會的信仰團體,漸漸明白以賽亞先知所說的這位要成為和平人君的嬰孩,已經降生在他/她們中間,祂的名字叫做「耶穌」,祂是「基督」,世人的救主。祂來,使貧窮人有福音可聽,被擄的得到釋放,瞎眼的可以看見,上帝國的禧年將臨到這個國家。這個福音是弱勢者的福音,祂道成肉身住在困苦人當中,願意捨棄生命,被釘在十字架上來死,而且死亡不是最後的終極,最後的終極是復活。
在艱困的時代,我們都需要盼望,而且渴望盼望,然而盼望有時是廉價的,就如同每個禮拜很多人在買的樂透一樣。每個禮拜買一張樂透,每個禮拜就活在中獎的盼望中,只不過這樣的盼望,如同法國一位詩人所說是自欺,然而經由這條快樂的小徑,能使毫無盼望的人走到人生的終點。樂透很難中獎,然而每個禮拜買,買到死,就一輩子活在中獎的盼望中,儘管這樣的盼望可能是自欺。
作為基督徒,我們的盼望不是買來的,我們的盼望是上帝在復活的耶穌基督所顯明的恩典,也是信仰團體用他/她們的生命所見證、活出來的。進入待降節的第二個禮拜,我們一起期待彌賽亞的再臨,這樣的盼望也是一種記號,由馬槽貧窮的記號、十字架受苦的記號,轉化為主復活充滿榮耀與盼望的記號。
這樣的盼望,不只是我們每個禮拜要在講台上所傳講的生命改變,更是我們在生活舞台中勇敢去參與社會的改造。我們做為基督徒,不只關心台灣人的心靈、關心台灣的弱勢族群,也關心台灣的前途,更願意為這片土地付出,一起打拼來成為生命的見證。就是這種真實的盼望,在待降節的第二個禮拜,我們一起迎接這位在我們的困境中降生的嬰孩,祂就是實踐愛與公義的基督,是我們所信仰、跟隨的耶穌基督。
2000年寫於英國劍橋Westminster學院
在基督教的歷史節慶中,有二個特別的節慶連結在耶穌的出生與耶穌的受難與復活,一是待降節(Advent),另一是大齋節(Lent)。基本上,台灣的教會對此二個季節並不重視。一來所有焦點皆被聖誕節及復活節所取代,二來台灣的教會並沒有適當情境化的待降節或大齋節禮拜設計,來營造更長久或更有宗教氣息的聖誕季節或受難及復活季節。
待降(Advent),此字源自拉丁文advenir,意即[來臨](to arrive)。此季節是期待主耶穌的來臨直到聖誕節。由於耶穌的來臨己真實在歷史上發生,因此今日基督教會紀念待降節應有二個涵意:一是回顧過去,紀念耶穌的降生及拯救,另一是讓此拯救記號與現今連結,並展望營造上帝國的拯救直到耶穌再來。試想,歷史上整個世界是如何的期待拯救,而拯救的根源是立基於耶穌的到來,但也可連結在各個不同地區的人們,在其獨特的歷史情境,如現今在戰亂中的阿富汗人是如何地在期待拯救。
待降季節
傳統基督教會的年曆是從待降節算起,一方面上帝親自臨到,另一方面也是人類新生命的開始。教會史中高盧教會於第四世紀末首先採用待降季節,羅馬教會雖然早在主後336年就有聖誕節慶,然而直到六世紀才接納待降節。在581年的Macon會議中,羅馬教會以六個禮拜來作為待降季節。後來,西方教會就以聖誕節前的四個禮拜作為待降節的開始,並連結到12月25日的聖誕節及1月6日的主顯節(Epiphany)。
早期的待降節,主耍是與耶穌的神性議題有關。當時的諾斯底派否認耶穌的神性,認為耶穌在受冼時才被接納為上帝的兒子,因此早期的待降-聖誕季節不只重視耶穌的出生,也重視三個博士的來訪、耶穌的受洗、及第一個在迦拿所行水變酒的神蹟。這些皆在証明耶穌的神性,是上帝的愛子及世界的君王。
早期情境化的聖誕季節
耶穌何時降生事實上沒有人確切知道日期,羅馬教會以12月25日為耶穌的出生日,是與當時在羅馬相當風行的太陽神崇拜(Sol Invictus)有關。羅馬人相信12月25日是太陽達到最短及最弱的日子,由於害怕太陽死亡,羅馬人民在此時期祭祀太陽,期待太陽在冬至之日重生復活。另外,羅馬人也於12月17日起進入其農業神明Saturn季節,而農業神的工作主耍是迎接太陽神Sun的重生。於是Saturn後來演變為禮拜六(Saturday),而Sunday就成了禮拜天。基督教會轉化羅馬人的太陽節慶期待太陽的重生,為待降聖誕節慶期待耶穌的出生,可說是早期情境化的典範。不過早期的清教徒是禁止慶祝聖誕節,認為其己經與別的宗教混合
。
在教會禮拜儀式中,聖誕節前的四個禮拜皆是待降季節。在此季節中,教會會準備一個象徵完滿的圓形花盤,放在一個舖有藍色桌巾的餐桌上,藍色桌巾代表微暗微亮,是期待光明的象徵。花盤四週再擺設四根紅色小臘燭及中間一根白色蠟燭。待降節第一主日開始時,教會會點燃第一根紅色蠟燭,象徵光明漸漸來臨,第二主日點燃第二根紅色蠟燭,以此類推直到聖誕節才點燃中間白色蠟燭,象徵基督之光己經到來。
待降節期間可頌讀的經文很多,諸如天使加百列豫言耶穌的出生(路1:26-38)、或馬太福音25章中有關耶穌所說的十童女、五千、二千、一千及論審判日子的三個比喻。而前所述的博士來訪或迦拿神蹟也可作為待降經文,顯出耶穌的神性。
季節中的聖徒
另外,西方有些教會也會在待降節期間述說聖徒故事,如於12月6日紀念的St. Nicholas日。St. Nicholas相傳是四世紀土耳其南部海岸Myra的一位主教,在羅馬皇帝Diocletian期間殉道。由於他生平喜愛小孩及樂於助人而成為兒童守護聖徒。St. Nicholas的感人事蹟是當Myra的執政官因受賄賂而耍處死三位無辜年青人時,他挺身而出責備執政官,直到他悔悟為止。第六世紀Justinian皇帝在君士坦丁堡蓋了一間教堂紀念他,反而St. Nicholas在Myra受人朝聖的靈龕,在十一世紀被意大利水手偷走到Bari。在那裹諾曼人為St. Nicholas蓋了一間新教堂,使他也成為航海者的守護聖徒。St. Nicholas荷蘭語稱Sinter Class 或Santa Claus,後來也跟著荷蘭新教徒來到北美新阿姆斯特丹(現今的紐約),再經由資本主義商業廣告的推銷,而成為現今在聖誕季節中不可或缺的聖誕老人。
待降節反思
今年待降節第一主日是從12月2日開始,以臺灣長老教會為例來說,12月2日也是台灣教會關懷愛滋主日。台灣教會應可在此主日,設計一個關懷愛滋及期待拯救來臨的待降節禮拜。經由實際關心愛滋患者,來情境化台灣教會的待降節慶,及体驗期待拯救的迫切心境。第二主日12月9日是普世聖經紀念主日,台灣教會可在這個主日,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來設計一個期待彌賽亞的讀經禮拜,在禮拜中我們也可講述台灣人的歷史故事,是如何地期待拯救。
待降節第三主日12月16日,也是台灣教會關懷退休傳教師主日。在這個主日,我們可述說這些退休傳教師的事蹟,是如何將上帝國的盼望帶結人們。我們也可邀請一、二位退休傳教師來到我們的教會接受表揚,特別是從我們教會退休的牧者。通過對退休傳教師的關懷,我們正在鼓勵年青的一輩繼續這美好的腳蹤。
待降節第四主日是12月23日,正是迎接聖誕節前的一個主日。也許今年的聖誕節慶,我們的教會可改變一下慶祝方式,我們可把千遍一例的聖誕戲劇省略,可把例行公事的聖誕聚餐費用省下來,作為關懷愛滋及退休傳教師的奉獻。然後在聖誕的禮拜中,我們以聖餐來取代聚餐,想想聖誕節(Christmas)的真正涵意不就是在聖餐中紀念基督(Christ’s Mass)嗎?
當21世紀仍然戰火連綿沒完沒了時,我們真的需耍點燃所有的燭光,期待光明來臨,期待和平人君到來。讓活在21世紀的人們真的看到盼望的曙光,也讓基督的信仰在待降-聖誕季節期間,成為我們談論思考的話題及生活意義的焦點。
2015.12.03
AIDS全名是「後天免疫系統缺乏症候群」(Acquired Immuno Deficiency Syndrome),這是1981年在美國舊金山及紐約所發現的一種少見的伺機性感染症及腫瘤,因為此病症與免疫力缺乏有關,而被命名為AIDS。AIDS病例起初是在同性戀團體中發現,由於很難根治,於是對此病症的恐慌,促使人們偏見地把AIDS與同性戀者劃上等號。這從AIDS在中文語詞被譯成「愛死病」或「愛滋病」等也可看出。
AIDS目前已知是一種RNA核醣核酸的反錄病毒(Retrovirus),命名為HIV,即「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uman Immuno deficiency Virus)。照資本主義主流文化偏見說法,此病毒是由非洲中部的綠猴傳染給當地人,再由當地人傳染給前往該地區工作的海地人,爾後美國同性戀者於1978年在海地開大會時,再經由同性戀者感染傳到美國到全世界。照美國亞特蘭大疾病控制中心的報導,1987年美國已有150萬的AIDS帶原者。世界衛生組織曾估計,未來全世界將有成千上萬的人成為AIDS的帶原者。
美國公共衛生局對AIDS的傳染詳述如下:
1.親密的性行為所傳染(特別是肛交),分佈在同性戀與異性戀中的男
性,佔66%
2.由共同針頭的毒品靜脈注射者所傳染,佔16%
3.由同性戀或異性戀的男性且有毒品注射的嗜好者所傳染,佔8%
4.血友病者經輸血所感染,佔1%
5.異性性行為所感染者,佔4%
6.輸血所感染者,佔2%
7.未決定因素所感染,佔3%等。
病與罰:聖經詮釋問題
神學思想的進展跟一般文化思想的進展一樣,總是跟隨著一個社會學的因素,即支配團體最終決定何為正統、何為合宜的倫理看法。基督教神學的詮釋問題也是一樣,始終還是以支配團體主流文化的倫理價值作為信仰正統的詮釋。
舊約文化常把疾病(sickness)與罪(sin)連在一起,疾病是個人犯罪行為因素引起,也是上帝對罪的懲罰。民數記十二章記載上帝對米利暗的懲罰,就是讓其患上痲瘋七天;約伯記也是,約伯朋友們的觀點,疾病與苦難是犯罪的結果。
以團體而言,申命記廿九章或撒母耳記上五章所記載的非利士人受到疾病的咒詛,皆因罪行結果。同樣,撒母耳記下廿四章及民數記十六章也提及以色列民犯罪,上帝降瘟疫在其中。
對舊約「病與罪」的詮釋,可用猶太文化來解構分析。在猶太人的性文化倫理中,表露出對身體的藐視。身體(erwa)隱含「令人討厭」的意味。摩西律例有關死刑的罪罰中,一半是與性有關聯。難怪聖經學者Rictor Norton認為猶太人的割禮是一種象徵性切割生殖器的衛生學,這也可從性器官引伸到口部器官,如某些食物被視為不潔而禁止食用等等。
新約倒有不同看法,如保羅不是常受身體病痛困擾嗎(哥林多後書十二章7節)?提摩太的健康也有問題(提摩太前書五章23節)。這些記述間接印證疾病與罪並無必然關聯。新約記載耶穌的門徒帶一個生下來就是瞎子的人來找耶穌,門徒滿有疑思的問耶穌說:「是他犯罪導致如此呢?」或「他父親犯罪導致他如此呢?」耶穌回答說兩者都不是。另外,當門徒問起西羅亞樓倒塌壓死18人的事件時,耶穌也否認這與上帝的懲罰有關。耶穌還曾反問說:「難道這些人比耶路撒冷居民的罪更大嗎?」(路加福音十三章1~5節)
疾病與罪罰被教義化,應追究於第四世紀的奧古斯汀。在《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書中,奧氏為了強調基督的救恩,的確把天災或疾病的來源歸因於人的原罪。不過,《上帝之城》此書是針對羅馬人將羅馬衰微歸因基督教而辯解。奧氏說以羅馬城歷史來看,在基督降生之前(或還沒有基督徒之前),羅馬人就已遇到無數災禍。儘管如此,奧氏在最後仍加上自己的評語說:「當時,除了希伯來人及少數民族崇拜上主外,世人都拜邪神。」言下之意,羅馬城的災禍還真是咎由自取。
另外,奧氏也曾引用羅馬歷史學家西塞羅(Cicero)的話來論及一對孌生兄弟情況。照斯多亞學派看法,此孌生兄弟是在同一星宿位置受孕及出生,所以二人會同時生病,病情也同時加重或減輕。奧氏不同意此論點,他較同意醫師Hippocrates的看法,認為孌生兄弟的健康情形是在於母胎懷孕時的體質影響。看來,奧氏也有科學求知的一面。
十四世紀歐洲各地傳染黑死病。若從1555年倫敦主教John Hooper的講道篇,我們得知英國教會是把黑死病視為天譴,是因人類的罪惡所引起的。當時歐洲人還把黑死病的起因歸罪於偤太人,謠傳偤太人將蜘蛛、貓頭鶯等混合製成毒藥放入井中下毒始引起疾病。這也很像今天很多人將AIDS的病由怪罪在同性戀者身上一樣。
Jerry Falwell是現今美國基要派代表人物,其所領導的教會就曾斷言AIDS是上帝對同性戀者的懲罰。他/她們的口號是「God AIDS the Gays」(上帝使同性戀者得AIDS)。其實Jerry Falwell是一個倍受爭議的人物,譬如1985年8月20日當他訪問南非5天後,竟然公開宣稱南非黑人主教杜圖(Tutu)是個騙子,Falwell說黑人領袖們大多讚揚白人Botha總統,認為Botha總統是唯一能帶給他/她們希望的人。
美國舊金山紀事報(Chronicle)在1987年的調查報告,雖然有78%的人同情AIDS的患者,也有48%的人願意與AIDS患者同住一社區,但還是有42%的人認為罹患AIDS的人是罪有應得。難怪服務於世界衛生組織的Janathan Mann提出警語說:「環球的傳染病已經來臨,而伴隨傳染病而來的種族、宗教偏見、社會階級及國家主義也如同病毒一樣快速的蔓延。」
結語:教會的挑戰
Paul Moore是聖公會紐約區的主教,向來關心人權、核子及種族問題。Moore主教於1983年首度站出來關心AIDS患者與同性戀者。1983年在紐約中央公園為罹患AIDS而過世的同性戀者舉行追悼會時,Moore主教宣稱AIDS不是來自上帝對同性戀者的審判,無論如何AIDS已經對人類社區產生致命性的威脅,教會或基督徒應對罹患AIDS的人伸出援手(aids on AIDS)。
1984年美國明尼蘇達州的一個婦女生下一對雙胞胎Jessica與Rebeca姊妹。由於早產輸血,Jessica不幸感染AIDS。這對此家庭來說是一大打擊,何況不久之前印第安那州有一小孩Ryan也因感染AIDS而被拒絕上學,甚至有的家庭由於不受社區歡迎而被迫搬離。
此家庭在無助下求助教會,教會牧師於是寫信給眾會友,請大家來教會為此事代禱。最後教會不但接納Jessica這個家庭,也請專家學者來對社區人們教導有關AIDS的資訊,如抱小孩是不會被感染等等。Jessica雖然於1986年病逝,但教會卻因此事件而愈發有愛心及信心。當有人問及Jessica的父母為何不告醫院時,Jessica的父母回答說上帝是愛,不是審判。Jessica的案件實可作為今日教會關懷AIDS患者及其家庭的典範。
AIDS的確帶來人心惶惶,為此Moore主教還發函給其屬區教會要善盡教導澄清之責。亞特蘭大「疾病管制中心」的流行病學家Dr.James Curran曾證言說,他/她們研究AIDS多年來,沒有證據顯示,HIV病毒可經由同進飲食或共用餐具及杯子來傳染。
美國波士頓The Brigham and Women's醫院院牧Jennifer M.Phillips,在1988年的《宗教與健康雜誌》上發表一篇有關AIDS患者的心理狀況。這當中包括患者的身體狀況改變中所帶來的壓力,或對死亡的恐懼、或被拋棄的感覺,甚至靈性的失望等等。
教會面對AIDS的挑戰,可責備它視之為罪有應得,是天譴;也可逃避它不去理它。然而這樣作無濟於事,也對上帝託付我們管家的責任失責,誠如Phillips牧師所觀察的,AIDS患者已身心俱碎,他/她們需要的是關懷。主耶穌先前的福音事工不是也積極關懷被拋棄的麻瘋患者嗎?在迎接「關懷愛滋主日」的同時,今日教會應多吸收有關AIDS的資訊及訓練,以便能進一步成為AIDS患者的諮商傾吐對象,讓主耶穌的恩澤,因著教會的愛心也能達到被遺忘的一群AIDS患者身上。
2018.12.25
著名拉丁美洲解放教育家保羅.費爾利(Paulo Freire)於1997年5月2日逝世於巴西聖保羅,享年七十五歲。一生中所倡導「基礎教育運動」(Basic Education Movement),於成人文盲的啟蒙及「良知化」(conscientization)解放教育法,於社會良知的啟迪,影響隨後的「解放神學」至鉅。
費氏於1921年出生在巴西的Recife。由於三○年代美國經濟不景氣連帶影響巴西,再加上巴西「第一共和」(The First Republic)政府由獨裁軍方掌控,巴西文盲眾多且生活在飢餓中。當時年僅十一歲的他就決志將來要解決巴西的貧窮問題。
進入當地Recife大學受教育的費氏,求學期間深受沙特、佛洛姆及馬克思主義的阿圖色學派(The Althusserian)影響,1959年得到Recife大學博士後,被聘為大學的歷史哲學與教育學講師。
歷史背景
巴西自第一共和(The First Republic, 1889-1930)開始,權力大致被軍方掌控。1950年主張社會改革的Gertulio Vargas當選總統,並賦予工人、農人、學生等可自行組織政治性社團之權利。然在保守軍方勢力的阻撓下,Vargas於1954年8月自殺身亡。
1960年Janio Quadros當選總統,雖然他也想致力改革,然軍方阻力仍大,導致他於1961年8月與軍方決裂,不得不辭去總統職位。當時也是改革派的副總統Joao Goulart正在國外訪問,軍方也百般阻撓他回國繼任總統,最後在人民發起示威運動,軍方才軟化,Goulart終於在9月順利就任巴西總統。
儘管軍方伺機攻擊Goulart與前總統Quadros是共產黨徒,Goulart仍然推動巴西的社會改革。他抗拒美國干預巴西內政,對外國公司投資在巴西所賺取的利潤,一年限制只能匯出10%。另外,為解決巴西的文盲問題,Goulart邀請費爾利出任文化部長,委任他解決巴西的文盲問題,以達到真正的社會改革。
1964年Goulart總統簽署了二個文件:一是將所有私人的石油精煉廠收歸國有;另一是土地改革。此舉激怒了既得利益的資方與軍方,導致1964年的政變。政變後,巴西又陷入軍人干政及戒嚴;Goulart及其他改革派領袖被軟禁,有的甚至被判刑褫奪公權十年;政黨、農、工及學生組織被強制解散,只剩下二個新黨派:一是執政的「國家革新聯盟」(Alliance for National Renovation),另一是不反對政府的反對黨「巴西民主運動」(Brazilian Democratic Movement)。
在此情況下,出任文化部長的費氏也遭控訴為共產黨徒而被監禁七十天,爾後被驅逐出境到智利。1964年後這位天主教徒被智利政府教育部聘為顧問,1968年出任「聯合國文教組織」(UNESCO)教育顧問,1969年受邀擔任美國哈佛大學客座教授一年,講學內容就是1970年出版的《被壓迫者的教育學》(Pedagogy of the Oppressed)。 1970年至1980年間費爾利出任「普世教會協會」(WCC)教育顧問,同時擔任日內瓦大學教育學院的教授,並擔任非洲巡迴教育顧問,及拉丁美洲尼加拉瓜政府的教育顧問。1968年在哥倫比亞麥德林(Medellin)所舉行的拉丁美洲主教會議,有關「解放教育」(Liberating Education)文件就是以費氏的思想為基礎寫成的。秘魯解放神學家古提雷茲(Gustavo Gutierrez)或是拉丁美洲「基督徒基層團契」(Christian Basic Community)組織受他影響很大。
被壓迫者的教育學
費爾利出任巴西文化部長時,文盲問題很嚴重,十五歲以上的成人文盲佔人口比率的39%,有些鄉村地區文盲甚至高達90%。儘管在這之前,巴西軍權政府曾通過「道德與公民教育」法令,然義務教育(七歲至十一歲)仍為宣傳政令的工具,甚至宗教也旨在維護統治階段的既得利益而已。他為了改變巴西的教育體系,把馬克思思想中的「理論與實踐」應用在教育上,特別為了大眾文盲開創一套「認字方法」,教導民眾對自己生存的社會有所認識,這個運動後來稱為「基礎教育運動」(Basic Education Movement)。
費爾利認為真正的教育是使人人能「實踐」(praxis)其理想。換言之,教育是自由的實踐,人從對世界的「回應」(reflection)與「行動」(action)中來改變世界,特別是打破不公義的特權體系來重建人性的社會。因此教育不是教導人去適應既存不公義的社會,而是去改造它。
他以四個階段的進展來陳述「教育作為自由的實踐」的過程。第一階段是「神話意識階段」(magical-mythological consciousness),此期教育就是把既存體系神聖化;第二階段是「天真意識階段」(naive-consciousness),即教育仍停留在一個美好理想的天真想像;第三階段則是「批判意識階段」(critical consciousness),意即教育是針對現實的批判;至於最後的「政治意識階段」(political-conscionsness),就是由批判意識洐生政治覺醒而想去改造它。
由於費氏教育法牽涉對社會結構問題的認知,並意圖通過教育被壓迫者,使其能主動衍生意願來打破壓迫他(她)們的重重枷鎖,所以又稱為「被壓迫者的教育學」或「良知化」(conscientization)運動。
再生語言
費氏教育學的重點是當民眾唸出像自由、正義或平等這些字語時,這些字語應讓它能真正「道成肉身」在人們的現實生活中。因此,語言是一種「再生語言」(generative words),而教育也就成了愛與勇氣的實現,能引導現實朝向真正的自由。
為了普及「再生語言」認字教育,費氏在巴西東北的Pernambuco省首先成立「文化中心」(circles of culture),召集民眾晚上前來「文化中心」上課。以「貧民窟」(favela)這字語為例說明,費爾利先用照片或幻燈片展示貧民窟的實際情形,接著討論貧民窟需要什麼改進,如房子、食物等等。當學員說出「房子」時,費氏就教導學員如何拼字及唸出「房子」這個字語。由此字語成為一種再生字語,學員從學習認字中,良知也被啟發。一個人若來「文化中心」上課,四十五天後他(她)就可以成為「自己聲音的主人」(master of his / her voice),而且也可拼出自己學過的語言。曾經一個民眾學了費爾利的識字方法後,在Goulart總統面前宣稱:「現在我不再是一個無知的大眾(mass),而是一個人。」
對話vs貯存
再生語言的應用就是說出話來,沒有對話的教育是壓迫式的,是貯存(banking),老師就如同「裝東西者」(depositor),而學生是「容器」(depositories),學生只記憶老師所裝的東西,這種「貯存式方法」(banking method)的教育導致學生與其良知疏離,且是填寫式的,缺乏客觀真理的論證,結果教育不能喚醒良知,反而成為洗腦。
費氏認為教育學的基礎是對話,而再生語言的字語皆有合一的二個層面:一是回應(reflection);另一是行動(action),「不是由行動與回應所合一的字語,不是真正的字語。」所以每一說出的話,皆含有實踐意涵。
在對話中(dialogue),人的良知逐漸發展,從而能促使「回應」與「行動」一致,終而付諸實踐。因為人被造是能言能語、能工作能行動,所以說出話來是每一個人的權利,經由對話,才能使人成為真正的人。
對費氏來說,對話的基礎是愛,其反面是統治者的虐待狂與被統治者的被虐待狂。愛衍生盼望,因此若沒有愛及盼望,對話也沒有多大用處。人類團體性生活的盼望是由對話來相互補足,而為了更好的盼望,人們要多對話,而更多的對話就會衍生更多的實踐及更多的盼望。
結語
總之,費氏的教育學是一種「良知化」的啟蒙,人們只有通過實踐,才有可能改變社會結構,而其「語言的再生」則啟發人的良知及使其尋求有尊嚴的自主。儘管任何事都在壓迫者與被壓迫者、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辯證過程中,費氏認為,為了真正的自由,人們必須克服這樣的正、反辯證來達到一個新的綜合,也就是新人與新社會的出現,「被壓迫者在尋回其人性時,不要再成為原壓迫者的壓迫者,而是尋回兩者的人性。」
當台灣教育界大多仍停留在為統治階級服務的此刻,費氏教育學實可作為台灣借鏡。畢竟教育的目的就是啟發作為一個人的人性,惟有一個具有尊重人性尊嚴的教育體制,才有可能衍生一個具有人性尊嚴的社會。
2019.01.01
勇氣是生命存有的特質,作為自我肯定的一種激勵。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以靈魂不朽來理解,因為靈魂不朽能衍生勇氣來面對自己的死亡。其弟子柏拉圖說勇氣是介於理智與感覺之間,趨使人努力向善而有美德目的。古希臘的斯多亞哲學家們也認為勇氣是去肯定人的理智本性,進而因著服鷹宇宙理性法則(logos) ,而能勝過自身欲望及克服生命之恐懼與焦慮。
斯多亞哲學家說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焦慮死亡。如同戀愛失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落意向,飽受時間煎熬。斯多亞哲學家認為能與理性結合的「智勇」才是真正的勇氣。愚勇雖具正義,但卻常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舊約的摩西是最好例子,他為被埃及人欺凌的以色列同胞打抱不平,出手相助,具有難能可貴,今日少見的正義感勇氣;但結局是殺人逃亡,少見的正義感勇氣可惜成了「愚勇」。於是上帝帶領摩西進入曠野的長期熬練,磨練「愚勇」成為「智勇」,日後引導自已的百姓出壓迫他/她們的埃及帝國。摩西的曠野熬練對今日台灣本土政黨或社團領袖應有啟發才是:一是台灣人若失落了正義感勇氣就失掉了一切;一是台灣人要在失落的「曠野」熬練,讓正義感勇氣成為「智勇」,有能力、智慧引導台灣人脫離如「埃及」的中國帝國。
阿奎那說勇氣有二種涵意:一是心靈的力量,另一是達到至善,並克服所有威脅獲得至善的障礙。在此,勇氣與達成至善的智慧結合。阿奎那說的真好,那就是與至善智慧結合的勇氣才能自我克制,才能達成自我與他/她人相互聯繫的公正。於是勇氣、智慧、節制及公義成了四種相互聯繫、不可或缺的美德。我想台灣人的獨立運動最欠缺的就是這種具「智慧」、「節制」及「公義」的勇氣吧!
作為一個台灣人及基督徒,我們深信勇氣是上主賜與人類的精神禮物,是心靈的力量。也唯有與上主的信、望、愛(也是logos理性法則)結合的勇氣,才能成為生之力量來節制自我勝過「權力欲望」,並與上主的至善智慧結合,堅定進行無懼的「轉型正義」,相信台灣人至愛心靈渴望的「獨立自主」,一定勝過無可寄望的「九二共識」及不能輕信的「兩岸一家親」。
2019年的本土力量能否團結一起,共同對付外來中國的文攻武嚇及國內親中力量的反噬,正考驗著台灣人各階層的領導者是愚勇?或智勇?
2019/1/6太平境教會主日講道
今日經文背景是耶穌呼召一位稅吏馬太,又與稅吏及罪人一起吃飯,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看不慣,對耶穌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喫喝麼?」耶穌聽見回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接著施洗約翰的學生來問耶穌:「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甚麼呢?」耶穌回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
耶穌接著說:「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耶穌基督已來到我們中間,我們要在基督裡換新成為「新皮袋」,這樣上帝「新酒」喜樂歡欣的恩典就會流入我們裡面。
偤太人信仰生活
偤太人有三項重要信仰生活:祈禱、禁食及奉獻(救濟) 。偤太人一天祈禱3次,早上9黠、中午12點及下午3點。一天祈禱3次,一月90次,一年要1千多次,禱告到不知要禱告什麼?還好偤太人至少有19篇禱告文可唸,問題是唸禱告文祈禱最後是禱告有,但禱告的心沒有。
有一父親為離家工作的小孩寫了一篇感謝上帝的禱告文,要他每晚睡前唸一遍作為禱告。小孩唸了一禮拜後覺得無聊,就把禱告文貼在牆壁,慎重地對上帝說:「上帝啊!我的禱告都在那裡,你自己看好了!」禱告有,禱告的心沒有。
早時蘇格蘭長老教會的禮拜要3個小時,1小時讀經,1小時講經、1小時祈禱。我幾年前訪問愛丁堡大學神學院,一個周日早上看到市中心一間長老教會門口貼著一張海報說:「歡迎觀光客入內禮拜,保證30分鐘完成。」
偤太人信仰生活會因重大病痛禁食,符合「斷食治療」。也會因著國家災難禁食,表示哀傷痛悔。英文一句話說會meditate(默思) 的人,才有可能medicate (治療) 。所以我們的Heart(心) 常爭扎於Heaven(天堂)與Hell(地獄) 之問,如寫<失樂園>的英國文學家John Milton所說:「心靈是自我作主所在,在心靈裡面,天堂可成為地獄,地獄也可成為天堂。」路加福音18章12節說法利賽一禮拜禁食2次,但是作給人看,禁食是有,憂傷痛悔的心沒有,是舊衫、舊皮袋。
奉獻財物幫助別人也是偤太人重要信仰生活,自己有餘不去助人就是「積聚」。耶穌曾說不要為自己積聚財物,因為財寶在那,我們的心也在那。曾聽到一個笑話,大致說一個基督徒和一位偤太人在誇大他們的金錢奉獻。基督徒說,奉獻時我會先在地上畫一個圓圈,然後將錢往上丟就禱告說:「上帝阿!掉在圓圈內的錢是你的,掉在外面是我的。」偤太人聽完馬上回說,我是不用在地上畫圓圈,我直接將錢往上丟後就禱告說:「上帝阿!是你的就請你拿走,不然掉到地上的都是我的。」奉獻若沒誠意,就是舊衫、舊皮袋。
舊衫、舊皮袋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說了一段值得我們省思的話,他說我們都說我們愛上帝,然而好好想一想,其實我們愛上帝創造的萬物,勝於愛上帝。我們的信仰是不是也會如此,久了,習慣了就成為舊衫、舊皮袋。有句話說:「注意你的思想(Watch your thoughts),它會成為你說的話(for they become words);注意你說的話,它會成為你的行為;注意你的行為,它會成為你的習慣;注意你的習慣,它會成為你的性格;注意你的性格,它會成為你的命運。」
習慣的英文是habit,它的意思是「一件外衫」,穿久了成為習慣。英文定型stereotype的字根ster就是「從事某種工作的人」,作久了就定型,很難改變。基督徒作久了,禮拜成為習慣,愛的活力就會漸漸失落;如同結婚久了,婚姻成為形式,起初的愛意漸淡。聖經中的法利賽人就是如此,會說不會作。「假冒偽善」hypocrite的hypo就是指「舞台下面配音的人」,「講」給別人「作」。我們會不會如此,信仰的話「講」很多,但信仰的「心」沒有,都是講給別人作!
美國總統林肯曾說人過了40歲,就要為自己的臉孔負責。心理學家也告訴我們人過40要改變很難。推銷新東西給這些人一定會被回絕「No」、「No」、「No」。如發明「雨傘」的英國人被譏笑吃飽太聞,「多此一舉」;伽利略在比薩斜塔用望眼鏡研究天上星星時,也被教會批判不敬虔,「偷看上帝」。我們一生有時真像希臘神話薜西佛所描述的,推了一石頭上山,等它滾下來重新再推,一直重複同樣動作,而且在習慣下面,我們的心老早已成為「No」。
新衣、新皮袋、新酒
英文routine是「例行公事」,每天作同樣的事務;但routine有時也可rotate輪調一下,開始學習作不同的事務,給自己一個新的機會。問題是:你要routine或rotate,你要繼續穿舊衫,或趁2019年新的開始,換一件新衣。讓自己在耶穌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新皮袋,迎接上主豐豐富富如同新酒的恩典流入。
聽說奧地利人過新年不吃龍蝦,因為龍蝦的腳會往後移動,這對表示「向前行,什米攏無驚」的新年不是很好。韓國人新年會放「風箏」,將過往不好事務放風而去,日本人新年也有將自己裝飾品放水流習俗,由此洗清自己,重新開始。漢人過農曆年,傳說正月初一到初五,地獄的大鬼、小鬼與凡間一樣放假五天。所以,大小鬼會跑到凡間逛街擾亂,因此家家戶戶需要貼門神來當守衛。過年時,雖然門外貼了門神趕鬼,然而想想門內家裡面不是仍然有不少的「餓鬼」、「酒鬼」及「賭鬼」嗎?
猶太人九月過新年,稱為Rosh Hashanah,新年中有十天的悔悟時期,最後一天稱「贖罪日」(Yom Kippur),是安息日的安息日。這一天很特別,猶太人的家庭、會堂均會點上蠟燭,以燭光之火來表明自己的悔悟,及願意在未來順服「上帝之光」的帶領。期盼2019年,我們迎接主耶穌進入我們的心、我們的家、我們的教會來成為「新皮袋」,好讓上帝恩典的「新酒」能夠芳香我們的心、我們的家、我們的教會。「新酒」裝在「新皮袋」就如同保羅在林後5章17節所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談到偷採梨子經驗,其實梨子並不好吃且丟給豬吃。why偷拿人家東西?奧氏說有「反抗律法快感」!規定愈嚴,愈不喜歡遵守。想想:學生不來上課,是不是有「反抗老師快感」?那麼信徒不來禮拜,是不是有「反抗牧師快感」?律法本是上帝神聖恩賜,告訴我們何者對、何者錯?也告訴我們人與上帝關係不好,是因為人不照上帝旨意去行,不按誡命而活。在此,律法主義穩含引誘,以為守誡命、循律例就能與上帝和好,忘了人的意志是無法意志的,如保羅所說:「苦啊!我的為人!」「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馬7章19節) 羅馬詩人Ovid也說:「我看到好,讚美它;但我總跟著壞走!」這是意志的枷鎖啊!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說若靠行為得救,我是第一名,但不快樂。難怪德國哲學家尼釆諷刺說寧可當「快樂的罪人」,也不要當「不快樂的聖人」。請問大家今天我們來作禮拜,是基於基督徒一定要作禮拜的規定嗎?是基於作禮拜的意志嗎?或是上帝在基督裡愛的感動及我們回應如此大愛的行動。確實如此,只有上帝在基督裡愛的恩典才能成全律法。恩典的新酒倒在新皮袋裡。
台南神學院與太平境教會是台灣教會重要的傳統:第一間教會與第一間神學院。然而美的傳統若失落愛的活力就會成為「舊皮袋」。美國作家馬克吐溫曾說:「那些只會誇口祖先偉大的人如同potato(馬玲薯) ,因為最好的部份巳埋在地裡。」其實傳統(tradition) 在拉丁文裡有三種意涵:1. 給我們下一代(to give for) ,2. 好好保存(safe keeping)及3. 成為好的學習(for learning) 。
1865年,巴克禮牧師在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二年級時,就寫下自己的「獻身文」,願意將自己的心思意念、錢財、時間、一切力量都獻給上帝,來榮耀上帝、成為有用的器皿。而且也要用熱切的心情,謙卑的決意、歡喜的心來實現他的奉獻心志。難能可貴的是,巴牧師往後在每一年的生日時,在自已所寫的「獻身文」重新立志簽名。這是新酒裝在新皮袋。
巴牧師年老的時候,還擔任著太平境教會的小會議長。曾任太平境教會牧師的王南傑牧師說,巴牧師對想信耶穌入教會的慕道友「問道理」後,都會要求他/她們讀聖詩306首(新聖詩382首) 「我的性命獻互祢」 全首,來勉勵要信耶穌的人一定要將生命的所有奉獻給上帝。2019年新的開始,但願我們在耶穌基督裡成為「新皮袋」,讓上帝豐盛如「新酒」的恩典流入我們身上,流入我們的教會,讓我們大家學習巴克禮牧師全然奉獻之美的傳統,為上帝的榮耀而活,成為下一代好的學習,如同聖詩「我的性命獻互祢」所吟:
我的性命獻互祢, 做祢路用到一世;
時刻暝日獻互主, 歸榮光祢萬年久。
安息日的故事:形式與活力
(2017學年度台南神學院畢業生差遣禮拜講道詞)
一間學院最重要的精神或靈魂是什麼?自由?確實,思想的自由很重要!團契?確實,學期中的禮拜、共餐桌上團契很重要!人類最早學校可朔及主前5世紀在雅典蘇格拉底所設私塾,學校精神是「認識自已」。認識什麼樣式的「自已」呢?有次蘇氏學生帶著他逛市集,逛完後蘇格拉底說:「原來這些東西,我都不需要。」
然而在追求知識的態度上,蘇氏卻主張所有的技術都要苦練,不是靠天才,而是要深入研究才有用途。這很像今日愛迪生名言:「成功是靠百分之99的流汗、努力(perspiration) ,百分之1的靈感、天才(inspiration) 。」柏拉圖在Phaidon篇說蘇格拉底在監獄服毒死亡的最後一晚,是與學生、朋友談論「靈魂不死」,看來「認識自己」是要去認識自已的「靈魂」。
「敬虔」與「啟蒙」神學教育
歷史學家告訴我們柏拉圖於主前385年在雅典所建學院,其門口寫著一句話:「沒讀幾何學的人勿入!」今日語言可說算術、數學考不好者不會上榜。我們長老會的神學教育來自蘇格蘭傳統,它具「敬虔」,也受「啟蒙運動」影響,可與現代文明思想對話。不像有些獨立的神學院,深受美國基要主義或福音派影響,它雖具「敬虔」,卻反「現代」,反「進化論」,急端的曾反「女性」、「黑人」。
巴克禮牧師於1876年所創詨的「府城大學」(今台南神學院) ,除聖經、語言課程外,也教「科學」及「算術」。台南神學院可說是台灣第一間擁有「99乘法表」、及學生學「算術」的學校。我們今天所穿學位袍也正提醒我們,它來自修道院「敬虔」傳統,也來自柏拉圖學院「認知」傳統。
歷史學家Laertius說柏拉圖在學院讀其「靈魂學說」時,學生聽不懂紛紛離席,只有亞里斯多德聽到最後。難怪只有亞里斯多德有資格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然「真理」是什麼?我們對事物的認知,到一個程度為了保有它以便認同,而常將事物的認知進行「形式化」的定義。試想:禮拜若沒有禮拜程序,禮拜要如何進行呢?或是禮拜只是形式,欠缺作禮拜的意願及動力時,禮拜又有何意義呢?
安息日的故事:「形式」與「活力」
安息日的故事正說明信仰中「形式」與「活力」的相互辯證。安息日不可工作若成為律法固定不變形式,就是「主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一個右手枯委的病人,也會受到「律法主義」遣責。多馬福音記載這段經文說一個土木工右手枯焦,看到耶穌來求耶穌醫治。他對耶穌這樣說:「先生,請您幫助我,因為我的家庭需要我用這隻手來養活他們。」所以,耶穌憐憫他,在安息日醫治他,又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在這個安息日故事中,我們看到主耶穌愛的力量實踐於「守安息日」的形式上,確實,只有愛才能成全律法。今天你/妳們畢業,無論社工、教會音樂或牧養教會,安息日的故事、形式與活力的辯證會是你/妳們一生的爭戰。就是好牧者也會在總會的體制與信仰的自由之間爭戰。但請大家記得,只有形式,沒有活力,就會成為僵化的律法主義;或是只有活力,欠缺真理、愛與公義形式引領,活力常常會成為擾亂不安因素,或成為欺壓善良的霸力。
不受真理、愛與公義拘束的活力,在今日世界常以「自由主義」這個高尚的詞語來包裝掩飾。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論述自由應有三個層次:一是從「因信稱義」而來的本性的自由,人與上帝和好後才能使我們從律法的責備解脫,得到真正的自由、平安。一是從「良善的盼望」而來的自由,「良善的盼望」鼓舞我們從事社會的改變,甚至為此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一是從「愛」而來的信心的自由,有信心的人是活在上帝的愛中,不再受外在形式束縛,因為愛已成全律法。在愛的裡面,律法已被包容,我們看到的不再是審判,而是赦免。所以,自由是「信」、是「望」、是「愛」。
擁抱受苦者
美國長老會哥倫比亞神學院舊約學教授Walter Brueggemann提及,舊約裡面有二個重要傳統同時存在:一是律法傳統的「合法結構」(legitimate structure) ,一是先知傳統的「擁抱受苦」(to embrace pain) 。上帝讓我們生活在一個祂所創造的秩序中,多多少少也會有人無法適應,而生活在秩序的外圍、邊緣受若,愛的力量要去擁抱這些受苦的人。何況,秩序若被誤導為僵化的法律主義,或被誤用為維持欺壓人霸權的理由時,先知的傳統不只是去擁抱受苦,也有責任去改變不合上帝旨意,使人受若的秩序。
安息日不可工作,此僵化的律法主義在教會史屢見不鮮。對內,它的名字叫「正統」或「異端裁判所」;對外,它叫「十字軍」、「異教徒」或「教會以外,沒有救恩」。台灣的基督徒也常以這樣的態度看待民間宗教。試想:當我們看到一位心急如焚的母親帶著病痛受苦的小孩到廟裡求神問符時,我們看到什麼?「偶像崇拜」?或這位身為母親內心「豐盈之愛」?讀以賽亞書44章時,不是更令我們驚嘆嗎!上主竟然揀選外邦的波斯國王來牧養被擄的以色列民!不可思議!
反省20世紀歐洲的思想史,60年代流行「存在主義」,強調人的主體性及自由選擇。人是經由存在的選擇來朔造自已的本質,這就是所謂的「存在先於本質」。80年代後,存在主義受到「結構主義」挑戰,認定人無法脫離社會結構的影響與制約。今日流行「解構主義」,試圖從人的主體性及受社會影響此兩極性的衝撞來打被二元對立思考,尋求多元想像的可能性。
解構主義認為一件事物的看法,不是只有對(yes)、錯(no)二元選擇。而且對事物的想法也不能只停留在一元思考,如「快」不一定是一定「快」,因為有時「欲速則不達」;「慢」不一定是一定「慢」,因為有時「慢工出細活」。「強」不一定是勝,「弱」也不一定是敗,思考美國60年代的黑人民權領袖金恩牧師與當時調查局長胡佛對比就可知道。金恩被關14次,家被炸3次,但今日看來卻很強。胡佛當時權力很大,想抓誰就抓誰,但今日看來卻很弱。
習慣的力量
紐約時報得獎記者查爾斯、杜希格(Charles Duhigg)在其<習慣的力量>(The Power of Habit)書中,分析1955年底在蒙哥馬利市一名黑人女子Rosa Parks抵制公車讓座的被捕事件中,能够讓後續發展擴大成為黑人民權運動焦點,並形塑此運動領導者金恩牧師成為全國性人物,此黑人民權運動成功的因素就在於Rosa Parks背後看不到的「習慣的力量」。
Rosa之前有好多同樣拒絕讓座被捕的個案,但都沒有發酵擴大,一來可能是蒙哥馬利市的黑人已習慣種族隔離政策,一來也缺乏當時政治氛圍的改變與有力領導人物的出現。然而在Rosa事件中,當時政治氛圍是愈來愈有利於黑人民權運動,而且一位充滿魅力的領袖金恩牧師也適時出現。不過在杜希格的分析中,Rosa的<友誼習慣>所帶來的外圍支援才是關鍵,如Rosa是<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分會秘書、衞理公會信徒、也協助路德會組織青年社會關懷社團、庇護所義工、為窮苦人家提供裁縫服務等等,此<友誼習慣>才是形成廣大力量支援Rosa抗議活動的關鍵,並擴大為往後黑人民權運動的酵母。
今天畢業生的差遣禮拜中,我期許我們的畢業生已養成「幫助人」的習慣,並帶著此「豐盈之愛」,如美國長老會Buechner牧師所言,呼召(vocation) 就是我們最深情的喜悅(deep gladness) 與這個世界最深切需要(world’s deep need) 交會之處,在那裡,讓我們每一位畢業生寫下生命最動感人心故事。如16歲的巴克禮在其獻身文所說:「我要將我所有一切、心思意念、錢財、時間、力量金奉獻給你,來成為有用的器皿,榮耀你的名…. 並以熱切的心情、謙卑的決意、歡喜的心來實現這個奉獻心志。
2019.04.14
今年大甲媽祖繞境將於4月13日開始,為期九天。估計全台灣參與大甲媽祖繞境的民眾約30 萬人,可說是台灣宗教界盛事。近年來大甲鎮瀾宮也為是否能直航到中國湄州嶼媽祖廟進香吵吵鬧鬧,而台灣的基督教徒大多是視若無賭:一來大多基督徒視媽祖是偶像崇拜,二來保守的基督教界是奉「宗教歸宗教、政治歸政治」為其宗教界最高政治原則。
因此,對傳統基督教徒來說,媽祖是很熟悉,但也很排斥。熟悉她是本地民間多數人的信仰,新聞焦點也常圍繞在其全台廟宇的頻繁活動;排斥的是,對基督徒而言,上帝是唯一的神,容不下第二個神明;而且基督教圈子也沒有一個神學討論迴旋的空間,作為上帝與媽祖信仰的處境化神學關連,於是大多數基督徒是採取消極不聞不問或排斥態度來看民間媽祖信仰。
神學迴旋空間
照<重修台灣縣志>記載,嫣祖姓林,宋國(朝) 莆田之湄洲嶼人,出生至彌月,不聞啼聲,故又名默娘。13歲得一老道士教化,16歲觀井得符,能海上救人。28歲昇化後,常顯神靈海上救人,而被鄉里建廟祭祀。
台灣四面環海,早期一些中國移民渡海來台,崇拜媽祖本是自然之事。只是媽祖信仰能從地域海神轉化為「天后」,眾人之神明,實與政治運作有關。
如早在宋國,媽祖就被宣傳海上顯靈,護佑官員出使高麗;明國鄭和下西洋,同樣也得到媽祖顯靈護航;甚至到了清國,當清兵大舉攻打台灣鄭氏王朝時,為了與象徵明鄭水師守護神的玄天上帝相互抗衡,也刻意渲染媽祖海上顯靈助戰。於是經由政治的運作,媽祖封號不斷提升,從明國的「護國庇民」、「宏仁普濟天妃」,到清國攻打台灣有功而被封以「天后」。
然而,基督徒如何看待台灣民間媽祖信仰呢?早在1980年代,當台南神學院著力於台灣處境化神學思考時,鄭國忠牧師的畢業論文寫的就是<從媽祖看民間信仰>。在論文最後一章「上帝與媽祖」文中,有一段話值得深思:
「台灣漢人移民與媽祖之關係,乃是媽祖在移民過程中扮演海神角色,幫助他們平安渡過險惡的台灣海峽,卻沒有因此而使得他們成為媽祖的子民,而仍存在著以地緣為中心的狹隘家族主義。因此,他們從未有過因著媽祖信仰而來的共同生活意識。」
這也就是漢人移民來台後,除了延續媽祖香火外,也就其困難需要來崇奉其它神明,如王爺崇拜等等。另外,為了土地爭奪,移民群體也常藉著祖籍不同信仰來作為族群整合團結力量,於是民間械鬥不斷。鄭國忠牧師的結論是:
「使得台灣的宗教形成非常複雜的「混合性宗教」,以祈安求神為出發點,只求個人利益為目的....媽祖信仰未曾領導台灣人民共同建立一個自由、平等、自主的理想社會,反而因為政治上的利益,使得媽祖信仰逐漸成為政治上運作的工具,失去原有純真的信仰。因此,也更不可能有因著媽祖信仰而來的先知性行為,使台灣的人民進入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以追求自由、公義與愛的社會。」
政治神學意涵
媽祖信仰被統治者運作為政治目的,對基督徒來說是有神學啟發的。譬如,明國永曆15年(1661),鄭成功由福建料羅灣率水師來台前,就先到莆田湄洲嶼恭迎媽祖神像三尊作為渡海護軍之神。後來荷蘭人投降,鄭成功於永曆22年拆除當時位於安平渡口的基督教堂,改建為「安平開台天后宮」,奉祀渡海來台的三尊媽祖。
諷剌的是,後來於清國康熙26年6月,施琅攻打台灣鄭氏王朝時,也是靠著媽祖顯靈相助,才能攻克。《重修鳳山鯀志》有過這樣記載:
「國朝康熙二十二年癸亥,我師征台灣,師次澎湖時,方苦旱;有井在妃廟之左,舊不能資百口,至是泉忽大湧,四萬餘眾既汲之裕如,及澎湖既克,我師登岸,將軍施琅謁廟,見妃像臉汗未乾,衣袍俱濕;迺知神功。」
當然,這些皆是後來官方為教化人民的政治性宣傳。有趣的是象徵明國正朔位於台南的寧靖王府,也被清國改建為媽祖廟,即現今所謂的「大天后官」或稱「大媽祖廟」。
安平荷蘭人的基督教堂到明國寧靖王府被改建為「媽祖廟」,事實上充滿著政治神學意涵,媽祖是統治者的媽祖。康熙60年,當台民朱一貴起來反抗清國時,清國也是借助媽祖顯靈來平定動亂,《台灣縣志》記載著統治者的言辭說:「(康熙)六十年,台匪竊發,天后顯靈,鹿耳門水驟漲數尺,舟師揚帆並進,七日克復全台。」鄭國忠牧師的評論真的值得省思:「不可能有因著媽祖仰而來的先知性行為,使台灣人民進入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以求自由、公義與愛的社會。」
後語
中國現今常以「媽祖」來統戰台灣,我們應該警惕。不然有一天歷史重演時,中國會以媽祖顯靈相助來作政治性宣傳,正當化其渡海侵台企圖。
台灣媽祖信徒到中國湄洲嶼媽祖廟進香是無可厚非,不過台灣人要知道台灣民間拜的已是「過海媽祖」,即渡過台灣海峽後的媽祖,顯然已經認同台灣作為家鄉。
台灣媽祖信仰能給基督教一個處境化神學啟發及討論空間也剛好在此:基督教的上帝不是外來的上帝,上帝是「過海」(其實是過洋)的上帝,認同台灣這塊鄉土;上帝也不是「統治者」的上帝,祂是被壓迫者的上帝,也因此基督教信仰才能衍生先知性行為,努力來使台灣人民進入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追求自由、公義與愛的社會。
2019.04.18
一九七八年,一本裝在石盒內的古代文件在埃及尼羅河岸出土,這本以古埃及科普特語言(Coptic)寫成的紙草手抄本,經專家鑑定後,確定與一九四五年在埃及Nag Hammadi所發現一批諾斯底圖書文獻The Nag Hammadi Library的文字雷同,其中所表達的世界觀也大多一致。這本古文件後來被證實,就是主後一八○年里昂主教愛任紐所判定為屬於諾斯底派異端的一本福音書──《偤大福音》(The Gospel of Judas)。
這本《偤大福音》與書中主角偤大一般,命運堪坷。其中被偷走一次,轉賣二次,而於一九八九年流落於紐約Hicksville地區的一個保險箱內任由腐壞。二○○○年,有幸為古董商Frieda Nussberger Tchacos以三十萬美元購得,並經由耶魯大學鑑定後確知這本古文件就是《偤大福音》。事後Tchacos說這是一件不尋常的使命,好像偤大選中了她來幫他平反。
這本《偤大福音》於二○○二年送往瑞士日內瓦大學進行修復工作,同時也由精通古埃及科普特語的Rodolphe Kasser 及Stephen Emmel兩位教授著手翻譯。這個工作好不容易終於將大約一千塊的碎紙片拼湊完成,除了其中百分之十五已經消失外,其餘百分之八十五修復成功並可進行閱讀翻譯。
偤大這位在聖經裡始終被認定為出賣耶穌的背叛者,在這本諾斯底派的《偤大福音書》裡有了不同的詮釋。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名稱來自希臘文的gnosis,可解釋為一種神秘的「知識」,或稱「靈智」。這種靈智可使人直接與神溝通,並認知身體是人內在神靈的牢籠,人要自邪惡的物質世界解脫才能得到拯救。而《偤大福音》大意是描述耶穌自己安排了上十字架的酷刑,由此才能使基督的神靈釋放。這是一種神秘的靈知,只有愛徒偤大能洞察;於是耶穌將此出賣祂的任務交由偤大執行。這樣說來,偤大不但不是背叛者,而是能洞察耶穌心意的門徒;經由他,耶穌肉體的死亡,才能讓基督的神靈得釋放。
這本反映早期一群諾斯底派信徒的看法,儘管被早期教父視為異端,但仍值得今日基督徒團體重視。如同曾風靡一時的小說《達文西密碼》,儘管書中所提耶穌與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對夫妻且傳有血脈,並由一個秘密團體「錫安會」所保護,已被諸多學者專家視為有人捏造且被引用為小說情節而已;但有關抹大拉馬利亞在基督信仰中的門徒地位仍值得現今我們探討,至少在大貴鉤利後的羅馬教會,視她為一位妓女是有強化男性教階制度的用意。
首先,根據一九七七年出版的The Nag Hammadi Library文獻,共有四十五卷書,其中五本稱為福音書,即《真理福音》、《多馬福音》、《腓力福音》、《埃及福音》及《抹大拉馬利亞福音》。而《腓力福音》(Gospel of Philip:63章~64章)與《抹大拉馬利亞福音》(Gospel of Mary:17章~18章)就敘述耶穌與抹大拉馬利亞的親密關係(但不能據此斷定是夫妻關係),以及她在早期門徒中的地位。我們其實可以不用太在意將《達文西密碼》的劇情發展當真,但其中所激發我們好好思考對聖經的不同見解是有助益的,至少可從刻板的抹大拉馬利亞的印象開始。
其次,傳統教會對偤大的觀點仍是一位出賣耶穌的「背叛者」,但在此仍有二個論點值得現今基督教團體省思:一、我們應該認知到於主後六○年至一○○年完成的新約福音書,是漸進的強化偤大的背叛,甚至最後認定偤大貪錢,是「魔鬼」進入偤大心中。以但丁的〈地獄篇〉來說,偤大是被囚禁在最底層,任憑撒但從頭吞噬他。二、偤大的背叛在基督教歷史中常被等同於一種偤太人的特質,而在各個時代視偤太人為貪錢及會出賣社團的奸詐小人,而有「反偤太人」(anti-semitism)情結。以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為例來說,其《桌邊談話》(Table Talk)就曾將偤太人與教皇信奉者同視為不敬神的壞蛋,甚至主張禁止偤太人放高利貸,將其驅逐出境,或摧毀其會堂及偤太法典。
再者,《偤大福音》這本剛出土的諾斯底派文獻,顯然對偤大這位門徒有不同的詮釋。在逾越節前三天,耶穌以孩童的形像出現在門徒的聚餐中,此時耶穌大笑門徒自以為是敬拜真神,其實門徒錯了,他們所敬拜創造這個世界的神不是真神(這正是諾斯底派的神觀),真正的神是超出人們想像存在的神,而這點在門徒中剛好只有具有靈智的偤大能了解。因此偤大漸漸了解自己的任務是出賣耶穌,此犧牲自己的行為是一種敬虔行為,將被困在肉體的基督神性釋放出來。當然,此論點不被早期教父接受,里昂主教愛任紐斥為異端,並以四個方向做為世界支柱來選出馬可、馬太、路加及約翰為主要四本福音書。
最後,相對於諾斯底派神秘主義觀點,一種對偤大做為採取現實主義的詮釋也值得省思。新約學者Oscar Cullmann認為,耶穌門徒中半數以上是革命奮銳黨徒,而「背十字架」是奮銳黨招募黨員時所用口號。若偤大是一位革命黨徒,他不就是殷切期待耶穌以對抗羅馬的方式來成就上帝國嗎?以彼得為例,身上帶刀可否也可聯想為一個充滿熱情的革命分子呢?若偤大是以強迫的方式逼迫耶穌就範,在最後關頭不得不採取被迫的對抗來實現上帝國的到來,也許革命就會水到渠成。這或許也可解釋為何偤大事敗後,就將三十兩銀子擲回那些偤太掌權者的面前,隨即悔恨地自尋短見(馬太福音廿七章3~5節)。
唯一遺憾的是,偤大選擇了自盡使他的作為之不同詮釋無法發揮太多實質意義。同樣三次不認耶穌的彼得或逃之夭夭的其他門徒,儘管本質上與偤大的作為無太大區別,但事後的選擇,卻賦予彼得與偤大在教會史上不同的意義。也許!這才是重點所在,畢竟沒有人願意當「偤大」,承受背叛者的罪名?
2019.04.20
台灣社會目前假訊息、假新聞充斥,有的來自敵對想併吞我們的惡鄰居中國,有的來自親中受其控制的台灣新聞媒體,。儘管如美國神學家尼布爾(Niebuhr) 所說人具有基本的良知(道德的人),但在一個行使「惡」的集體結構裡(不道德的社會) ,仍受其影響,同流合污。
欣聞行政院會18日通過《刑法》修正草案,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散布不實資訊、流言者,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元以下罰金。對此,我們衷心盼望未來立法院能加速通過,遏止惡意搗亂台灣社會安定等的假新聞及假訊息。
2020總統選舉事關台灣未來前途之戰,是民主自由的延續?或被中國併吞的開始?在此,台灣一些特定媒體所營造親中可賺錢的假願景,真讓人見識到及憂心這些「媒體」的特定意識型態及集體力量,及背後所操作的政治意圖。然而,另一方面媒體報導自由所象徵的「新聞自由」,又代表著一個國家民主與否。於是「新聞自由」與「新聞自律」成為一種辨證定準,兩者或缺不可。
西方所謂的「新聞自由」有其歷史淵源,有其長久人性化鬥爭後的文化素養與良性典範。其中「新聞自由」與「新聞自律」取得平衡,而這又基於新聞從業人員的專業與文化素質。這一點剛好是今日過度新聞自由的台灣媒體,所需自律與省思的,一種新聞文化素養的歷史省思。
新聞文化歴史省思
早期人們傳遞消息,雖然沒有今日電視與報紙來的方便,但卻充滿文藝氣息:如洞穴壁畫、黏土文字、號角鼓聲、或煙霧與鴿子等等。古希臘羅馬也有傳達消息的遊吟詩人,以吟唱消息賺取酬報。他們是人類史上第一批的新聞播報員,他們處理新聞的美感及藝文氣質,實可供今日競爭激烈、無所不用其極的新聞從業人員參酌。
主前59年,凱撒(Julius Caesar)成為羅馬統冶者後,他的第一個行動就是控制元老院的發聲,元老院的活動要每天回報,並陳列公告在羅馬牆上。這是人類史上的第一個公開的新聞檢查。雖然元老院的活動受到監視,當時政冶歷史學家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仍不畏權勢,公開評論凱撒說:「他利用羅馬軍隊來鎮壓羅馬人民,奪取了他們的自由。」這真是最早具有道德勇氣的新聞時事評論典範。
中世紀時期,新聞或事件的記錄大多由修道院的修士為之,稱為「年代誌」記錄員(chronicler)。修士們受過教育,而且較有空閒寫東寫西,而分佈各地的修道院人員往來,也有助於消息的流通。只是具有宗教信仰的修士,在描述事件真實發生的同時,也會附加自己宗教意識形態的偏見。如一本早期的英國年代誌(Anglo-Saxon Chronicle),一位修士描寫英國國王於1100年被殺害時,就這樣說道:「他是一個殘暴嚴厲之徒,當國王期間作了很多邪惡之事,所以大多數的人民憎恨他,連上帝也討厭他。」可見消息或事件的評論記錄員,很難沒有主觀偏見。只是新聞消息要據實以告,不能捏造。這應該是新聞從業人員最起碼基本的自律吧!
人類歷史第一個公開販售的報紙,始於1563年於意大利發行的新聞紙張。當時正值意大利與土耳其交戰,在威尼斯的政府開始印刷新聞紙張,告知民眾戰爭消息。當時人們識字不多,政府會在公共場所雇人大聲朗讀新聞,聽者索取一個小錢幣gozeta,於是早期的新聞報紙大多以Gazetta作為報紙名稱。看來,新聞大眾化及滿足一般人民知道攸關自己週遭事物的權利,才是新聞發行的主要目的。
早期的新聞報紙,其政冶評論有時也會質問國王或統治者所實施的政策,而引起緊張。統治者也常以國家權利來限制新聞自由,如英國十七世紀的內戰期間(1642-1658),新聞檢查就非常嚴厲,沒有執照發行的新聞紙張是違法,是會坐牢監禁。以美國第一份新聞紙張Publick Occurrences為例來說,1690年首度發刊時,由於政府不同意報紙言論,隨即被查禁。
最早以刊登八卦新聞為樂的,算是於1646年在英國發刊的Kingdomes Weekly Intelligencer。其中一個八卦新聞是說:一位丈夫以五鎊賣妻給朋友,後來此人反悔,要向朋友討回太太,朋友就讓這位太太自己決定。結果,這位太太拒絕回到丈夫身邊,選擇跟著先生的朋友。這些在當時雖是八卦趣聞,倒也是真實事蹟。不像現今的八卦新聞,不只缺乏品味,連真實性也大有問題。
今日媒體力量省思
媒體(media)的意涵在今天是指大眾傳播方式,如電台、電視、影片、報紙與雜誌等等。而且,今日媒體在全球化資訊流通的年代,其力量也正逐年的累積擴大。當媒體的影響力愈來愈大時,人們該問的是:「媒體的本質是什麼?對社會正、負面的影響又是什麽?」難怪英國政府在近代媒體大力發展時,就曾提出警語說:「媒體力量的影響及形成的輿論將日日無以倫比。」
媒體會日漸重要,是因為近代的相關影音傳播牽動著閱聽、閱看者的心靈跳動,牽引大眾日常生活的喜怒哀樂。要不然誰會在美國足球超級大賽(super bowl)時,出價100萬美元只是為了購買只有30秒的廣告時間呢?其實,廣告創造了假象需求,因為大部份的廣告大多不是生活所需,而真正生活所需的產品是不需要花大錢作廣告的。
因此,有人批評廣告只是為了增進人們對不一定需求事物的貪婪,而且也創造了一個浪費的社會。特別年青一代對廣告商品的著迷與追求,形塑了一套商品名牌化的價值取向,且表現在青少年當今的外貌及衣物鞋款。這也造成了一般青少年男女自我形象的扭曲。一位專治厭食症的Dee Dawson醫師說:「很多16、17歲少女,都以雜誌模特兒的身材為榜樣而導致厭食症。」可見廣告的影響有多大!
另外,新聞傳播的影響也是無遠弗屆。1996年蘇格蘭Dunblane市的一首小學,遭一位槍手闖入,開槍打死一位老師和16個學生。媒體大肆報導後幾週,在澳洲的Tasmania接著也有一個槍手闖進校園槍殺了32人。老牌影星霍夫曼(Dustin Hoffman)在法國坎城影展受訪時就說:「看看現今我們住的地球村,在Tasmania發生和在蘇格蘭發生的槍殺,誰說與現今影片充滿著暴力無關呢?如果小孩常看這些暴力影片,有一天可能就會去作同樣的事。」不够,英國The Guardian 報紙也有不同評論:若因社會暴力事件而去控管影視自由的話是本末倒置。現今巨大影視的利益是由市場主導,沒有市場,這些血腥影片就不會存在。問題來了,為何暴力血腥的影片有市場呢?
媒體操控
另外,媒體若直接或間接受制於統治權威時又會怎樣?1930年代德國希特勒就曾控制媒體來為其政治宣傳,洗腦人民完全順從,並且相信掃除偤太人及吉普賽人是有助於德國的强大。Denis Mack Smith在其所寫《墨索里尼(Mussolini)傳記》說的很好,他說墨索里尼控制公共輿論,製造外在世界都羨慕法西斯主義是一種新文明的典範。這也造成二次戰後聯合國基於媒體受控於政府的惨痛教訓,而特別訂出明確條款來保護媒體自由,不受政府干預。聯合國人權宣言第19款明言:「每個人有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這個權利包括可自由享有意見而不受干擾,可經由任何媒體來尋求、接收與分享消息和理念。」
可惜的是,至今還有一些國家控制新聞自由。因此,新聞同業批評政府時可能就會遭受迫害。柬埔塞於1992年曾通過新聞管制,來監禁反對政府的新聞同業及記者。1994年在奈及利亞就有15家新聞報紙被政府強制關閉。台灣以前的黨外刊物,也曾經歷過被查禁、政治評論者被關監的相同命運。現今,新聞最不自由的國家就是中國,過去曾連續三年被美國保護記者協會列為囚禁記者最多的國家。
保護記者協會指出,2002年全球有37名記者不幸殉職,118名記者被囚。而中國就逮捕了8名記者,使被關在中國的記者達35人之多,是世界上囚禁最多新聞記者的國家。說來,新聞自由是新聞從業人員冒著生命危險奮鬥而來。而這些記錄也真值得台灣親中的媒體参考。
這樣的憂慮也同樣存在於號稱民主的資本主義社會,媒體的自由表達及力量(財力與影響力)同樣造就了今日諸多的媒體大享(Media moguls),其中一個著名例子就是Rupert Murdoch 。他擁有全球性的影片公司,也收購地方性的電台,經由媒體來日增其影響力。Nicholas Coleridge在《紙業老虎》(paper tigers)書中說:「近幾十年來,巨大新聞媒體帝國在世界領土的擴展,已超越歴史上亞歴山大及成吉思汗一生的所作所為。」
1994年發生在意大利的Berlusconi案件,是媒體交織政治的不良影響範例,值得借鏡。Silvio Berlusconi是意大利有名商人,1994年他成立一個新政黨Forza Italia,並投入那年大選。在二個月的競選活動後,他的政黨嬴得國會多數席位,而他也順利成章地成為首相。Berlusconi的生意主要是經營商業電視,民眾普遍認為他常利用電視,經由其所掌控的頻道,來宣傳自己的政黨。沒有多久,他就被控利用媒體來推銷自己政黨,而被迫辭職。Berlusconi在1994年3月贏得大選,成為首相;同年12月,被迫辭職下台。想想,經營媒體的政冶人物是不會輕易退出媒體的,除非人民展現力量迫使他(她)們下台。這也是被利益所糾葛又想從政的商人所帶來的後果吧!
媒體自由與自律
想想,媒體自由可以無限上綱嗎?譬如它可以鼓吹種族或性別歧視言論嗎?或散播假消息來搗亂社會嗎?反對政府控制新聞自由的同時,也能體會沒有新聞自律的自由也有可能侵犯他/她人或公共利益?也有可能傳達仇恨信息來製造不安?當媒體的自由言論侵犯他/她人的權利時或公共利益又該如何呢?
「言論自由」及以「言論」侵犯別人,或「捏造事實」損傷別人名譽、公共利益是有本質上的不同。民主國家稍具常識的人,皆知道以謊話損害別人名譽,搗亂公共利益是濫用「言論自由」的真諦。這不但不是「言論自由」,也是對「言論自由」本身的傷害與諷刺。英文中的slander(詆毀),是指以不真實的言論企圖傷害他(她)人名譽,這不是「言論自由」;或是英文中的libel(誹謗),是指刊登不真實的言論或圖畫來損害他(她)人名譽,這也不是「言論自由」。
就以「言論自由」來說,民主國家也會有所規範,不能無限上綱。例如法律會禁止鼓吹暴力、種族仇恨及侵犯任何個人權益的言論。何況,言論若不是基於事實時,更不能假借「言論自由」的保護傘為非作歹。以丹麥這個民主國家為例來說,1996年,政府雖容許一個倡導種族主義的極端政黨「新納粹丹麥國家社會主義運動」(Danish National Socialist Movement)經營自己電台,但仍限制每週只有二次的廣播時段,而且廣播的言論不能違反丹麥有關種族平等的法律。
最近,台灣媒體的「言論自由」似乎也超出常軌,諸多不求實證的傳言在政論節目中到處散播。特定的媒體常與特定的政治人物聯手,假藉媒體自由來製造假議題,造成社會對立與不安,打擊政府信用以利中國併吞。其中,最令人失望的是,媒體本身不但沒有發揮「新聞自律」來成為「過濾」謊言的社會公器,導正視聽;反而誤用「新聞自由」的真諦,成了傳播謠言的幫兇。
大家還說得前衛生署代暑長凃醒哲被誣控性搔擾案,親中媒體是如何不經察證大肆報導?或者也有媒體曾謠言李前總統携帶大量美金準備逃亡等?其中,可議的是,在李前總統夫人曾文惠女士自訴誹謗案的一審法官判決書中,法官却引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五零九號的解釋,以言論自由及被告並無惡意而判決誹謗無罪。在此,值得我們思考討論的是,「言論自由」到底代表著什麼?
以十九世紀普魯士首相俾斯麥為例來說,他個人充滿著統一德國的野心,也認為可經由與法國的戰爭來達到目的。於是,他就假造事實,發佈新聞說,法國代表來見普魯士國王Wilhelm一世,討論其姪子能否成為西班牙的國王時,對普魯士國王Wilhelm相當不禮貌,而且雙方也大吵一頓。結果,兩國的族群仇恨就被挑起而衍生戰爭。。
可想而知,不實言論夾雜著野心就有可能造成個人或社會的不安。媒體作為社會公器,應有更崇高服鷹準則。記得1970年初發生在美國的水門事件,因著<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 )二位新聞從業者的追根究底,終於揭露出美國政府核心的腐敗而導致總統尼克森(Nixon)下台。《媒體力量》(The Power of the Press)作者Louis Heren說:「報紙作為公共利益及市民自由的看門狗時,就應該讓它們繼續地咆吠!」<獨立報> (The independent newspaper )編輯Andrew Marr也說新聞從業員的工作如同一位市民去問問題,探查與挑戰有否虛偽及雙重標準,報導權勢者所說的話及背後所做的行為有何不同?
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人民是主人,所有人皆有受教育權、健康保衛、被公平款待及自由選擇政府方式的權利。而這些權利又是基於人民是否有自由表達的權利。所以,言論表達的自由是所有人權中最重要的一個權利。試想:一個國家,人們若不能自由地表示意見,那將是一言堂獨裁的國家。
媒體所代表的「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多元的台灣當然會有不同政治立場的發聲或動作;但另一方面媒體所追求的崇高價值,應是媒體自律的導向才對。所有媒體的報導應是基於事實,讓「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的是非原則能夠建立。長遠來說,媒體這樣的發展對台灣的國家認同及族群融合才有助益。
後記
教會長久以來對社會媒體的作為可說視若無賭、或無能為力。台灣的基督徒其實跟一般人一樣,也會依循族群的走向、政治的偏好而偏愛某些特定的媒體或報章雜誌。再者,教會內部所經營的電視、電台或報章雜誌也大多為其信仰及政治上的意識型態服務,看不出有任何自我改變或改變社會的能耐。
以美國一些福音派所經營的私人電視台為例來說,現今也遭到美國社會大眾的質疑:如只有鼓吹一種具有主導控制性的聲音、疑似造假的神醫內容、及過頭的心靈宰制身體健康的種種誤導等等。
其實,媒體代表著一種世俗化後的理性力量。教會所經營的媒體其盲點就在於此,一方面它必須消彌世界的魔性力量,但另一方面又要鼓吹一種與媒體本質相矛盾的神聖作用。唯有認清這樣的自我盲點,教會在其所經營的媒體才能找到自我定位,才能在世俗化的理性世界傳揚一種與世俗理性生活聯結的生命信息,不只滿足生活空虛的慰藉,也能找到信仰與這塊土地的真實聯結,讓基督徒們更能認同、保護自己所居住的土地、國家,讓基督徒們「有台灣、又有耶穌」的生命故事能大聲地經由各種媒介表達出來。
2019.04.22
最近台灣最引人好奇的新聞是,台灣科技首富郭台銘要參選2020總統。眾所皆知郭台銘旗下的鴻海公司,其跳躍式的發展其實與它在中國深圳大規模的投資有關。然而鴻海只為中國創造GDP,對台灣不只貢獻不大,也有可能將錢和借貸大量匯出,利潤也不見得回流而造成「錢留海外,債留台灣」。
記得2017年鴻海說要在威州投資,而獲得美國總統川普讚許。當時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就提出鴻海在世界各地「跳票」的投資案:如將在巴西聖保羅州投資120億美元成立製造工廠、要在美國賓州投下3000萬美元蓋高科技廠、或要在雅加達投資十億美金等等,最後都不了了之。
不久前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曾指出,從2008年以來,中國企業向台灣借貸債務已高達1.59兆台幣。更嚴重的是,台灣銀行對這些中國企業的借貸卻可以不必要求抵押擔保,如此作為不禁讓人憂心錢若要不回來,台灣金融業可能就被掏空。當時還當立委的黃偉哲也說,過去批評台商「前進中國、債留台灣」沒有天良,曾幾何時變成台灣的銀行「錢進中國、債留台灣」。
商人真的是無祖國嗎?早期的羅馬人是看輕商業活動,認為商人只要有好的價錢,連自己也會出賣。羅馬街道雖有雜貨、麵包、傢俱等各種不同商店,但大多由奴隸出身的自由人經營。居於社會邊緣的猶太人被允許經營放貸商店(money-lending),但羅馬人不屑這種職業。羅馬哲學家Cato這樣說道:「放貸者可賺很多錢,但沒有一位羅馬紳士願意從事。」
儘管如此,羅馬商人還是熱愛羅馬。在羅馬歷史中曾發生工人、商人集體罷工,出走撤到城外,讓羅馬城內生活停擺。但當羅馬貴族以「肢體一體」來勸導,說明羅馬生活如同一個身體,缺一不可,身體只有我們這些貴族頭頭,而沒有工人、商人的身軀、手、腳的活動配合的話,一切會動彈不得。商人也就因著羅馬一體的意識,又回到羅馬經營生意。羅馬商人地位雖然不高,但是他們認同自己的城市,怎麼會無祖國呢?
中世紀的商人更令人欣佩,他們是城市的創建者及守衛者。以前鄉鎮人們是向城堡貴族租用土地耕作,十二世紀後的歐洲,農業生產頗有改進,農人有了經濟盈餘就往商業發展。他們旅行各地,收集各種物資,然後轉賣獲利。這些商人漸漸富有,不但從城堡貴族手中買到城鎮獨立冶理的授權,形成議會來管理自己城鎮;而且還衍生當地商業活動的市集(fair)文化,成為自己城鎮的假日及認同。而市集在拉丁文feriae的涵意就是「假日」(holiday)。商人是自己城鎮的守衛者,怎麼會無祖國呢?
文藝復興時代就有的樸克牌遊戲中,四種牌正代表著不同階級的鬥爭。黑桃(spade)是「劍」是「鏟」,代表著貴族。紅桃(heart)象徵宗教人員,兩者皆是中上階層。而紅磚(diamand)代表著新興起的商人,協助象徵下階層勞動者的梅花(club,棍子之意),來對抗中上階層。說來,商人是富有正義感的。
馬可波羅(Marco Polo)是十三世紀有名的威尼斯商人,在中國住了十七年。很多人知道馬可波羅寫了一本《馬可波羅遊記》(The Travels of Marco Polo),是第一個撰寫有關中國的歐洲人。但很少人知道馬可波羅回到威尼斯後,不久在威尼斯與Genoa兩個城市的戰爭中,為了自己城市而被俘關監。這本遊記就是在獄中所寫,是馬可波羅口述,其中一位獄友Rustichello為他記述。馬可波羅熱愛自己的城市,誰說商人無祖國呢?
英國詩人莎士比亞也曾寫了一齣<威尼斯商人>的劇本。劇中描寫一位商人Antonio為了經商獲利及為了一位朋友,而向一位猶太放貸者Shylock借款。條件是無法償還時,要割自己身體一磅的肉代償。故事的結局Shylock是輸家,商人借的錢不但要不回來,法庭又限制割肉不能見血,最後可說是血本無歸。想想Shylock是不是很像今日台灣的銀行,有一天台資借走的錢要不回來的話,恐怕那時要割的是台灣人民的肉了。
商人無祖國可能要從哥倫布算起,哥倫布是意大利人,為了航海獲利而投靠西班牙。一四九二年,當哥倫布率領三條船從巴羅斯港出發尋找新大陸時,就與西班牙國王簽訂一份契約。根據契約,哥倫布可在他所發現的新土地獲取利潤,及擔任總督與大法官等職位。對哥倫布來說,新大陸的經濟利益才是他想要的。
台灣銀行或商人如果單以經濟利益設想,很多人可能會想到中國冒險,而銀行也會以為借貸商人在中國投資設廠,長遠必能回收獲利。然而,商人的本質應該遠超於經濟利益,在西方歷史及文明的發展中,商人扮演著重要角色。除了賺錢之外,他們也是城市的創建者與保衛者,並富有正義感。也許,這樣的商人才是台灣人民所樂見的。只是不知道郭台銘先生是那一種商人?
2019.08.03
農曆7月,俗稱「鬼月」,民間傳統認為這個月諸事不宜,因為俗傳7月1日鬼門開,30日鬼門關,而有孤魂野鬼在此月從陰間出來覓食,擾亂人間說法。因此,農曆7月各民間廟宇會輪流舉行「普渡」,意謂「普遍超渡孤魂」。而「中元」本來是道教地官大帝誕辰,由於民間孤魂想法與道教鬼神之說類似,而有兩者結合成為鬼魂不祭、將作弄於人的「中元普渡」節慶。
如果將人死後的存在狀態稱為「鬼」的話,那麼每一民族、每一地區皆有其一套關於「鬼」的觀念體系,以及由此衍生之祭祀行為。鬼節基本上是舖陳生者與過往之人的關係定位,它隱含著對死亡的恐懼以及對死者的憐憫,而從中形塑生者的世界。因此,中元普渡與其說是超渡亡魂,不如說是藉著超渡亡魂、經由人們怕鬼心理,來弘揚人間孝道、來調適人與人、人與自然及人與未知靈界的和諧。
普渡期間,各廟宇所舉辦的「搶孤」活動也深具意涵。除了「人扮演鬼魂」搶孤棚上的祭品、象徵孤魂己經飽食,不再干擾人間這種心安外;祭拜之後用籠子盛的「孤飯」,也是用來普救眾生,分給乞丐、窮困人家食用。「放水燈」的用意是在於替水路孤魂照路,招來接受普渡。而這些水路孤魂有的正是台灣移民史及開發史上的艱辛寫照,我們的祖先為了渡海移民台灣、為了開墾或防衛這塊土地,犧牲生命者不在少數。這樣的「放水燈」傳承了一種堅毅不拔的「台灣精神」,告訴我們台灣是認同這塊土地人們的家鄉。
■解構鬼月禁忌
至於鬼月禁忌,不宜婚嫁、不宜搬家、遠行或渡河搭船等,也值得社會大眾深思。禁忌有其深層心理與社會心理因素,如弗洛依德所說,可能與人們具有某種強烈意願,但又不得不限制它的慾望有關。這種又愛又不敢碰的矛盾情結,最後會延續而成一種遺傳性的心理特質,影響社會大眾,於是鬼月的夏天不敢玩水,仲夏的鬼月不能出遊。想想:這與台灣的政治禁忌蠻像,大家心中意愛自主,然而又不敢碰它,不敢大聲說出獨立自主,於是這種遺傳性心理特質就逐漸腐蝕、危害我們的自主心靈。
「禁忌」照英國宗教學者弗雷澤(Frazer)的說法,是人類行為引來危險後果後的心理誤置,導致人們漸漸相信、服從「別這樣做,以免發生不幸」。弗洛依德更進一步將此「人類行為」引向「性慾」解釋,認為禁忌是針對人類某些強烈的慾望,而由外來權威(或神聖、神祕事物)所強迫加入的原始禁制。換句話說,禁忌呈現著人們天生具有的某些強烈「慾望」,但又不得不限制它的一種矛盾情結。
普渡期間,在廟宇前大跳艷舞,以西方「嘉年華」節慶,轉化先前嚴肅的宗教規範、禁忌於生命的盡情娛興,來化解日常生活中非人性的壓抑此角度來說,普渡跳艷舞也許是對民間禁忌的一種解放,只不過這樣的禁忌解放,對民間鬼月實質的解放禁忌並無幫助。
佛教在鬼月禁忌中有一打破害怕地獄或鬼魂禁忌的傳奇值得敘說:就是地藏王菩薩有一天見到老師如來佛,羨慕老師的佛相端好莊嚴,便問如何修行才能如此?如來佛回說:「需普渡六道眾生,方能成佛。」地藏王聽後感動不已,便發下宏願,願打破修行禁忌,自己下到冥府超渡所有幽魂自罪業苦惱中解脫,然後自己才願成佛登天。
這種「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或視「鬼魂」為救助對象的自我省思及修行,才能打破害怕鬼魂的桎梏禁忌,為犯錯後無解的「心理誤置」帶來正向思考,不只解除行為引來危險後果後的害怕與無知禁忌;同時也由此反思「怎樣的行為」才能助人助己,才能如同地藏王般的造福社會。
其實,禁忌的集體心理特質如同集體潛意識,經由漫長歷史過程、環境影響及一代一代的遺傳,深藏在社會集體中每個人的心靈深處。它的「原型」來自人們日常生活對生、老、病、死的真情感受,而且也只有如此, 台灣人民才能對日常生活中的禁忌,作知覺、意識的辨證,去除不必要的恐懼,回歸生命中的真情,重新體認祖先們在這塊土地所歷經的苦難,以及盼望代代能夠存活傳承的辛苦。當我們願意真情地去感受生活在這塊土地人民的喜怒哀樂及生老病死的事蹟時,也許我們才有可能由此導引我們的命定,轉化我們的禁忌。
如果台灣的鬼月可以還原到一種文化的心理現象, 經由這樣「文化情境化」的解構後,其象徵意義可以被詮釋出來,且與人們的「終極關懷」相關,那麼「文化情境化」後的鬼節,一定有所神學意涵才是。
■西方鬼節的演變
多數人在夜晚經過黑暗巷子或墳墓時,是會油然而生害怕心情。西方俗稱「萬聖節」的鬼節由來也是如此,當10月轉向11月時,冷風吹落樹葉,草木漸漸枯死,黑夜也逐漸拉長,面對寒冷黑夜容易死亡的冬季,早期人民在害怕之餘,也只能以各種不同的宗教禮儀及祭祀來祈求安然度過。
萬聖節基本上與基督教沒有直接關聯,它是古代塞爾特民族(Celtic)的節慶。塞爾特的新年從11月1日算起,是慶祝Samhain(意謂「夏天結束」)的節慶,也是收穫季節結束,準備迎接嚴寒秋冬。11月1日的前一晚是一個奧祕的時刻,不屬於過去,也不屬於現今, 是屬於另一個世界的時間。在這夜晚是所有鬼魂最容易進入人類世界的一晚,而有些鬼魂是具有危險性。Samhain的慶典於是同時包括了討鬼魂歡心及驅趕鬼魂的禮儀及祭祀。經由祭禮慶典,塞爾特人相信人們可避開其他世界鬼魂的危險,而進入冬季。
在此慶典中,最重要的是火。早期塞爾特人還有以人為祭物燒死的習俗,羅馬人入侵後,此習俗才被禁止。塞爾特的新年也是祭祀亡魂的時刻,在避免惡靈干擾的同時,也以食物祭拜祖靈及善靈以祈平安度過嚴冬。10月31日晚上,年輕人會手持火炬,跑遍邊際以示驅逐鬼魂出境,或大聲喊叫或將堅果丟入火中引起聲響來嚇走邪靈。後來羅馬人佔領英國後,塞爾特的新年節慶就與羅馬收穫女神Pomona的慶典結合,產生了以空心南瓜作成的「鬼火燈」來嚇走邪靈的風俗。
當基督教原先在巴勒斯坦傳揚時,就必須面對其他諸宗教的挑戰。早期基督徒除了反對宗教禮儀牽涉動物與人的祭祀外,並沒有排斥其他宗教習俗,反而有時還轉化這些習俗於基督徒節慶中。以聖誕節慶為例來說,此時期原先是羅馬人崇拜太陽的節期,在宗教禮儀中以燭光來象徵太陽重返大地,是期待另一個夏天的臨到。後來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後,就轉化羅馬人的太陽崇拜節慶於聖誕節中,而燭光也就成為救主耶穌的象徵,如同主耶穌所說祂是世界的光。
萬聖節也是一樣,融合了塞爾特人的新年節慶及羅馬人的收穫節慶,且將其轉換意義來記念基督教歷史中的聖徒及死去的親人朋友。而這就成為今日所謂的萬聖節慶,包括11月1日的萬聖日(All Saint’s Day),記念歷史上的聖徒。11月2月記念所有死去的人們,稱萬靈日(All Soul’s Day)。11月1日的前一晚稱萬聖夜(Hallowe’en)。以前的人相信鬼魂及邪靈在萬聖夜特別活躍,因為過了夜晚到萬聖日,鬼魂與邪靈就不敢再出來了。接著11月2日就記念所有死去人們的靈魂。
記念聖徒成了西方鬼節的文化心靈,是值得台灣教會在「鬼月」深思的課題。台灣的鬼月節慶中也有記念在台灣開發史上的各種死難者,俗稱「有應公」祭祀。這是台灣本土化的鬼月故事,當然其中一些歷史人物如朱一貴、林爽文、戴萬生等,應有歷史公評。然而鬼月提升作為「捍衛鄉土」的文化象徵而普渡,是很有本土意義的。它不但凝聚了早期移民們的「鄉土意識」來抵抗外來侵略,晚來的移民也可經由這些祭典活動、故事傳承來找到認同。
西方人可以讓原本令人害怕的鬼節,轉化為兒童喜愛的節慶,並對「鬼怪」賦予幽默文化的認知,也可作為今日台灣鬼月禁忌重重的借鏡。然而,更重要的是基督信仰已賦予西方鬼節一個學習「聖徒典範」的文化與神學情境化,在此聖徒的事蹟被記念、被傳揚,而人們也藉著過往的聖徒事蹟,重新確認死亡與生存的意義, 而來形塑生者的世界。
的確,台灣人也是怕鬼,所以有農曆7月鬼月之說。台灣的冬天雖然不冷,但季節的變換,如落葉、草木枯萎等自然現象仍可提醒人們生命的脆弱及如何有意義的珍惜。台灣教會實可經由「鬼月」來述說生命的可貴,讓台灣人們在怕鬼的季節裡,同時也知道台灣史上及台灣教會史中的人物與事蹟,藉著記念他(她)們來教導我們生命的可貴,讓台灣的「鬼月」不再禁忌, 且可經由文化象徵的詮釋後(文化情境化),重新思考「鬼月」的信仰意涵(神學情境化)。
2019.08.05
牛與織業是農耕社會的兩大法寶,攸關耕作養活與生活衣著。由於男人外出務農,女人在家織物,而有擬人化牛郎與織女為理想夫婦的故事典型。當然,農業社會耕民的日常生活及生、老、病、死,大多會被想像與時令季節或天上星辰相關,這就是後來演變為「七夕牛郎織女會」的傳奇故事主軸。
七七與一一、三三、五五、九九奇數,在古時皆被認為是神秘曆法數字。由於農曆七月七日被看為「夏終」日子,而有季節轉換中以「作麴」、「合藥丸」來作準備,及利用夏日最後的陽光來「曝衣」、「曝書」等習俗。另外,七月也是「女功之始」,女性們有向織女祈求女紅穿針乞巧的祈願;再加上夜間觀察星象,想像隔著銀河兩邊的織女、牽牛兩個相對的星星,而最終匯集成了傷感浪漫的「七夕牛郎織女會」情人相聚的故事來源。
有趣的是,漢文化的情人節與西洋St. Valentine的情人節有異曲同工之妙。後者起於春天之始(二月十四日),前者起於夏日之終;兩者故事皆以「悲劇」收場,St. Valentine被斬首,而牛郎織女每年只能見面一次。
牛郎織女故事以悲劇收場,事實上反映了古時漢人社會的動盪不安,在兵荒馬亂時期,男人出征打仗,夫妻必須強忍離別相思之苦。於是民間詩人吟唱出如此相思傷感的詠歎:「迢迢牽牛星,皎皎河漢女。纖纖出素手,札札弄機杼。終日不成章,涕泣零如雨。河漢清且淺,相去復幾許。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因此,「七夕牛郎織女會」應可把它看成人類共通的心靈投射,人間相思之苦加上對星象觀察的投射想像,而有了本是一對恩愛的耕夫與織婦,因著人間戰亂而無法相聚。這樣的故事發生在古時的漢人社會,當然也發生在現今的台灣民間,於是「七夕牛郎織女會」有了現代台灣本土的意涵。試想:台灣在歷經外來殖民統治期間,有多少家破人亡、夫妻拆散的台灣牛郎與織女的故事呢?這些才是七夕夜晚值得我們述說的本土故事。
另外,古代漢人社會第一個具體將牛郎擬人化的是民間二十四孝中的董永事蹟,他可說是人間的第一個牛郎。相傳上天憐恤董永孝行,而令織女下凡與之成婚,並以織縑女功助其還債,等限期到再返回天庭,而留下不圓滿的結局。其實,這樣的故事不正是傳頌著人間家庭生活的艱苦寫照:丈夫必須勤勞工作,而妻子有時也必須以家庭小工來補助家計。以此情節來看,台灣開拓史中及近代經濟發展中,不正是有諸多勤勞作工的牛郎們,及諸多家庭代工補助家計的織女們的故事可述說嗎?
其實,織女的事蹟老早在台灣的移民史中本土化了,化身為「七娘媽」(七仙女中的第七個),幼童的守護神。台灣移民史中,有將體弱多病的幼童獻給七娘媽做契子、契女的習俗。契者會在頸上「貫絭」,繫掛穿洞銅錢的紅綢線,直到十六歲才在七娘媽前脫鎖「兌絭」,並舉行十六歲成年禮,感謝神明照顧,平安長大。這樣的習俗,意謂著台灣移民者的心理特質已轉化了原先織女信仰的意涵,就是在台灣的移民開拓史中,不只有「海上風浪危險」,也有早期泉、漳氏族的械鬥,此天災、人禍不利生存發展的危機,強化台灣早期移民繁衍子孫、增加人力的心理祈願特質,進而轉化了織女神格之功能於守護幼童,而有七夕台灣獨特的「作十六歲」的民俗風情。
最後,「七夕牛郎織女會」的「喜鵲造橋」也值得一提。喜鵲不只是一種篤於愛情,雌雄相隨的喜鳥;也是「聞鵲聲以為報喜」的佳兆。這真是為人間的悲苦相思帶來一個喜感的盼望。過往,台灣的歷史中確實有太多的悲離故事,現今的我們應該學習「喜鵲造橋」,祈願族群間偏見的蕃籬能夠跨越,為台灣的未來帶來有盼望的喜感,大家愛護鄉土、重塑具有本土故事意涵的七夕傳奇。
2019.08.12
主前250年,希伯來文舊約被譯成希臘文,史稱「七十士譯本」。在此譯本中,欲愛(eros或philia)與聖愛(agape)開始有了字源學上之區別。欲愛(eros)通常指向兩性間肉體之愛,如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en)所說,是一種「熱得難忍的情欲」。另一種欲愛(philia)比較親切,指向關懷的友情及親情。新約中耶穌對拉撒路的愛(約11:3)及馬太福音十章37節所說的父母之愛,皆以此親情之愛展現。
在<所羅門智慧書>中,聖愛(agape)開始指向人們對上帝之愛或對智慧之愛。亞歷山大的偤太思想家斐羅也將聖愛指向人們對神所特有的感情。之後,聖愛(agape)漸漸在新約中佔據重要地位。聖愛不只讓欲愛有了倚靠的源頭,同時也擴展了愛的意義,從性欲肉體之愛(eros)、友情親情之愛(philia)、推及到對鄰居之
愛(太19:19;太22:39等),甚至對敵人之愛(太5:44)。
愛(eros)通常被理解為「將對象移入自己感情世界的行為」。愛會令人嚮往就在於它不僅是一種內心甜蜜感覺,同時又是含蓋自己被深切理解、接納與疼愛而感到無言、無比的快樂。愛裡因著如此幸福的期許,就會轉化為不可言喻的動力,中和調節了人與身俱來的性欲挑釁精力(libido),以昇華有益的方式展現。
古羅馬詩人奧維德(Ovid)在<變形記>說:「愛常使當事者形貌改變,有的經由愛意激勵,顯出意氣風發;有的妒忌上頭,變的猜疑懷恨。」愛成為苦戀的變形危險至極,後果有時不是傷害自己,讓對方痛苦;就是傷害對方,讓自己悔恨。
在<會飲篇>(Symposium)中,柏柆圖提到兩種欲愛:一是世上的欲愛(vulgar eros),一是天上的欲愛(heavenly eros)。由於慾愛源自於聖愛,柏拉圖在<斐德若篇>(Phaedrus),以「回憶」論述當人們在感官世界遇到美的事物時,靈魂中的欲愛就會被喚醒,而尋求超越上升至理念世界的絕對之美。在此,欲愛成為地上與天上的媒介,導引愛自己追求它的原意,聖愛或美善之愛。欲愛由此具有二種特質:一是以自我為中心的需求之愛;同時它也可昇華,從感官世界的欲求步向另一種神聖之愛,並由此調解世上的欲求。
基督教信仰由於受到偤太教及古希臘二元論哲學的影響而有靈魂是善、肉體是惡之說。偤太教律法有39條與「性」相關之罪,初代教會經由奧古斯丁學說也確認「原罪」之教義,始祖所犯之罪經由「性欲」結合,一代傳給一代。亞里斯多德在<動物的形成>說人由美好靈魂的形式(form)及腐壞肉體的材料(matter) 所形成,出生時腐壞肉體的材料可被美好靈魂的形式完全吸收時就成為男性;反而無法完全吸收還留有腐壞材料因素時就成為女性。這形成「女性天生邪惡」之說。這也導致往後的基督教信仰大力發展其「禁欲主義」。
天主教的修士一生要守三願:守貞意謂著壓抑情欲、守貧壓抑物欲、服從壓抑自我意識。佛教有捨棄我「無我」教導,困難的是要在我的意識中達成無我的意識也是一種意識。這也說明為何素食者喜歡吃「素食雞」。欲望很難對抗!
然而,情欲之愛不就是上帝賜予人類最美好禮物嗎?讓我們可以去愛也被愛。情欲之愛會出問題是在於它沒有忠誠對象,這個也愛,那個也愛;或是人以自我為中心想佔有想愛的所有的事物。情欲之愛若無法聯結愛的根源,無法在上帝之愛來滋潤引導,它會成為脫彊的野馬,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馬太福音26章提到在伯大尼有一位婦人將極貴重的香膏倒在耶穌頭上,門徒們很生氣,認為香膏可賣很多錢來救濟窮人。在此,以香膏澆灌耶穌頭上的伯大尼婦女,其「衝動之愛」飽受門徒質疑?有人以為以此幫助窮人,豈不更大功效?難道耶穌會對此婦女之「衝動之愛」進行愛的分析嗎?有多少成份是情慾之愛,有多少成份是昇華聖愛?其實,耶穌看到的就是此婦女「內在豐盈之心」、「內在豐盈之愛」,就把它接受下來。婦人「衝動之愛」也許多多少少有人性複雜動機?也許多多少少有情慾之愛成份?問題是,當你計算好沒有慾愛再去愛時,沒有複雜人性動機再去愛時,愛可能己經離我們遠去了。
可惜的是,伯大尼婦女所行「愛的衝動」常常在教會的理性教導下壓抑下來,在安全的人際關係中舒解。於是故事的重點討論大多被放在奉獻的東西「香膏」,而不是此婦女「內在豐盈之心」之愛的衝動。其實,上帝Agape的大愛能將我們欲望之愛eros或親人之愛包容下來,引導欲愛與親情之愛找到愛的源頭聖愛。
保羅大概於50年秋天來到哥林多城,在此工作、傳道18個月後,在52年春天去以弗所。哥林多是古城,在主前146年因反抗羅馬而被羅馬軍隊毀壞。主前44年羅馬皇帝凱撒重建,由於城市位於貿易樞紐,很快成為帝國第四重要城市。被允許居住在這個城市居民,因受羅馬帝國恩庇而尊羅馬皇帝為神、為父,以他為頭,以「忠誠」聯結成一個效忠的軀體。基督徒團體與它不同的是,基督徒以基督為神,為頭,以「愛」聯結成一個信仰的身體。
保羅離開哥林多後,一位來自亞歷山大深受偤太智慧影響的亞波羅來到此城。當時社會地位較低的偤太人以為學習此智慧可提高其社會地位及找回自尊。亞波羅的跟隨者自稱是「屬靈者」,強調受洗後靈可支配自己的身軀而講方言、說預言及醫病。想不到追求屬靈的結果造成哥林多教會的分裂:有人說他/她們屬保羅派、有人屬亞波羅、有人屬磯法、也有人屬基督。
保羅說的真好,是我為你們釘十字架嗎?是亞波羅為你們釘十字架嗎?是璣法為你們釘十字架嗎?哥林多前書12章保羅說屬靈的恩賜只有一個,就是讓我們明白耶穌是主。耶穌是頭,在上帝的大愛中我們聯結成一個身體。所以13章說:「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又說:「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今天我們的教會也有類似追求「亞波羅」式的屬靈追求,奉他/她們喜歡的老師或信仰運動為主,忘了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上帝無條件的大愛而引來分裂。記得我們蒙受赦免絕對不是在於我們屬靈的成就,或是在教會付出多少愛的努力。我們蒙受赦免是在上帝大愛中,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愛的饒恕。上帝的赦免是無條件的,是Agape,完全出於祂對我們的愛。我們對上帝的赦免體驗愈深,就會愈覺不配;我們對上帝的愛體驗愈真實,愛的力量就會引導我們改變。上帝Agape的愛將我們包容於內,愛的力量也能引導我們能將別人包容於內。
團體中所建構的人間之愛,最多在於平衝「利己主義」與「功利主義」,在不違反別人及社會整體利益下來滿足每一個人的私慾。人類自我慾望中,隱含著肯定自我,否定別人傾向。自私以一種微妙的形式存在人類社會,它不只是追求自我的物質利益,也依附於社會認可而存在。自我慾望在古典及現今世俗中不是被貶降為邪惡,以各種禁慾主義試圖摧毀,就是被昇華為一種自然本能,以弗洛依德方式為之解脫。
然而,基督教福音中的聖愛,却與人間利己主義的欲愛有所不同。欲愛滿足自己的慾望,聖愛却與自身慾望鬥爭。聖愛之價值不為自我慾望開脫,也不贊同以禁慾方式加予摧毀,而是形成聖愛與欲愛間之「張力」,對利己欲愛最基本的自我中心本質提出批判。在此,聖愛理想在「橫向」的人間利己主義中,提供「縱向」主軸,讓上帝聖愛的願望提昇人間欲愛。
耶穌愛的理想,不但與利己主義中心的自我鬥爭,也相信唯有出於上帝的愛,‧自我才能與生命的最終本質上帝合一,才能改變自我。浪子回頭的故事就是如此,我們每個人都有做錯的過去,且做錯的過去己無法改變,但我們卻實可以讓做錯的過去的意義改變,經由在上帝大愛中的悔悟來改變,進而改變現在,改變未來。
福音之愛不只批判人性中的自私及利己主義,也提供一個新的價值體系愛的理想。耶穌說人的施捨不可炫耀於大庭廣眾,人的宗教虔誠也不是為了得到社會贊同。最重要的是,福音之愛幫助的對象是窮人、弱者,因為他(她)們無法也無力回報。這樣的福音之愛不只立基於上帝之愛與自我慾望之間的「張力」,更建基於自我與上帝生命關係的一種「活力」,一種新的價值體系,它不考慮世俗倫理中所強調的「行為結果」或「行為本身」,而是在意對上帝意志的絕對順從,及活在上帝之愛中所能衍生之愛的活力。
耶穌福音之愛是一種革命,在自我十字架上的犧牲奉獻中實踐更高的自我實現,這就是終極的面向,或信仰的面向。這也就是聖經中啟示一一道成肉身一一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它超越自然主義的歷史平面,在橫向人間的利己主義提供綜向愛的理想,它也不是將永恆永恆化與現實無關的理想主義。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帶來了批判鬥爭的「張力」,及實踐信仰的「活力」。
自由廣場》 集體亢奮 快樂受虐
2019.08.23
「集體亢奮」(collective effervescence)是宗教活動或政治造勢中常見現象。社會學家涂爾幹指出「集體亢奮」就是經由某種特別「儀式」,來誘發粉絲群眾們的熱情與狂喜,進而鞏固群首與粉絲群眾們的社會關係。特別當粉絲群眾被一種簡扼的口號(像得救或發大財等)緊箍住時,一點一滴的群眾活力就會占據每一個粉絲心靈,它可被宗教式地安撫成一種傷痛後的心靈滿足,也可被政治性地催化成對社會不滿後的暴民心理。
問題是大多數活在理性世界的人們,對此現象不是嘲弄就是視而不見,認為社會一些奇特的「集體亢奮」終究會在理性的說服下消退。其實不然,如果我們夠坦白的話,有時也不得不承認在我們微弱的內心深處,多多少少也隱藏著對社會不滿但卻被壓抑下來的心痛。政治工作者必須學會理解、體諒群眾不安的集體亢奮,但它應該被紓解或醫治,而不是被鼓譟成仇恨。被鼓譟成仇恨的「集體亢奮」具有弱化社會心智的感染力。一方面粉絲群眾因社會排斥而更充滿敵意,一方面社會也會築起道德或政治正確的高牆來保護自己。人類學家維多.特納(Victor Turner)認為「集體亢奮」是人類普世皆然的一種能力,其功能可讓整個社會結構暫時鬆動,使其不至於過度僵化或不安;不過「集體亢奮」活動不能持續太久,否則會導致社會分裂瓦解。
團體所凝聚的興奮感,若只被用來強化個人與團體領袖兩造之愛時,就毫無美感可言。在此,「集體亢奮」帶來的只是個人對領袖一種自我否定式的臣服之愛,而非真正「愛與包容」。這種在興奮中陶醉於對「他者」的臣服,接受對方予取予求仍覺得快樂的受虐,在人類互動關係屢見不鮮,可能表現於男女情愛、政治上領袖與跟隨者、或宗教上師尊與信眾等。
台灣的政治與宗教活動相當類似,它帶來熱情也帶來興奮,造成風潮也造成混亂,它鼓吹愛但常見到排斥。政治或宗教興奮之餘,人對其追隨者就會死心塌地,對反對者就會拳頭相向。儘管如此,我們仍然深信社會學家韋伯所說:「一個穩定的社會群體,一定有一套法則來應付失序,減低社會解體的威脅。」
(作者為台南神學院院長)
2022.08.16
提摩太出生於呂高尼(Lycaenia)的路司得(Lystra,今土耳其),父親是希臘人,而母親友尼基(Eunice) 和祖母羅以(Lois)都是改信的偤太人,而且信仰虔誠,心裡無偽(提後1:5)。這個家庭可能在保羅第一次訪問路司得時,接受了基督的信仰;當保羅第二次的宣教旅程中,又回到路司得時,發現這個家庭深受當地基督徒的尊敬,於是為提摩太施行割禮,一方面可能要安撫當地的偤太人;另一方面也可能讓受割禮後的他,加入保羅的宣教團隊,往後在偤太社區宣教時,就沒有人有話可說。
記得保羅和巴馬巴在他們的第一次旅程中,曾兩次造訪該鎮,而保羅在此差點就被石頭打死。所以提摩太的家庭及長大後的他,對如此做門徒的代價和危險應該是了解的,但他的家庭和他都欣然接受,外出宣教可能帶來的危險和挑戰;這真是值得今日眾多的基督徒家庭反省,既然我們的兒女願意選擇這條危險和挑戰的路走,我們就要全力支持這樣珍貴的奉獻,不要老是怨東怨西,或想著日後有否高位可坐。
保羅和西拉雖然帶著提摩太前往馬其頓,卻在庇哩亞保羅因偤太人的敵意而被迫離開,而留下了提摩太。也許因為這樣,提摩太避開了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所受的粗暴對待,也沒有遭遇在帖撒羅尼迦激怒偤太人的事件。當保羅前往雅典時,西拉和提摩太在庇哩亞和帖撒羅尼迦停留一段時間,然後在哥林多與保羅會合時,告知了帖撒羅尼迦的情況。由此,保羅寫了第一封信給帖撒羅尼迦的皈依者。
之後,保羅再派遣提摩太和名叫以拉都的門徒,前去哥林多提醒哥林多人要注意保羅先前的教導。在保羅的第三次旅程接近尾聲時,提摩太及其他門徒在特羅亞再與保羅會回,並在前往耶路撒冷的前一晚分享了聖餐。我們不知道提摩太有否陪伴保羅到耶路撒冷或該撒利亞。但如果保羅寫給腓立比、歌羅西或腓利門的的信,是在羅馬寫的,那麼提摩太肯定是在羅馬陪伴著保羅。因為保羅在寫這些信時,是與提摩太一同具名向教會請安,可見提摩太是在保羅身邊,或是被委託送達這些書信,如在腓立比書所說的:「我靠主耶穌指望快打發提摩太去見你們,叫我知道你們的事、心裡就得著安慰。」(腓2:19)
另外,不管提摩太的書信是不是保羅寫的,可以確定的是,保羅派遣了提摩太作為他的代表,到以弗所停留了一段時間,牧養當地的信眾。我們知道保羅在冬天到來之前,希望提摩太將他的捲軸和斗篷帶來,但我們不知道提摩太是否在保羅被處決之前到達。寫給希伯來基督徒書信的最後一章,提到提摩太已經從監禁中被釋放出來,保羅希望他能及時趕到他那裡。
這樣說來,提摩太是使徒保羅的親密夥伴和使者,保羅稱他為「親愛有忠心的兒子」(林前 4:17) 。有可能從路司得起,提摩太就跟著保羅直到保羅在羅馬殉道。這段扣人心弦師徒情、父子愛的神學教育,倒是值得作為神學教師的人們及今日的教會深思呢!
提摩太可能「胃口不清、屢次患病」,但保羅仍然滿懷愛心地提醒他「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5:23),可見老師對學生的時時關愛。的確要承擔艱鉅的宣教任務,首先是要養好自己的身體,並訓練到有足夠的體力才行。另外,提摩太可能生性矜持,膽小,所以保羅才諄諄告誡他「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4:12)這真是寶貴的神學教育內涵,不管學生的身體或心靈是如何的脆弱,經由信、望、愛及以身作則的神學教育,就是「膽小」的提摩太,也可以淬鍊成「剛強」的門徒呢!
第四世紀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在他的《教會歷史》記載提摩太是以弗所教會的第一任監督。繼提摩太後成為以弗所監督的Polycrates,在他寫的《提摩太行傳》(Acts of Timothy) ,則描述了這位80歲的提摩太,在以弗所因試圖通過宣講福音,來阻止紀念戴安娜女神的遊行時,被以弗所憤怒的異教徒毆打他,把他拖到街上,用石頭砸死殉道。而提摩太並沒有因此而顯露出恐懼臉色,「因為上帝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1:7)那天是97年1月22日。據傳,他的遺物後來在356年被帶到了君士坦丁堡。而提摩太(Timotheos)真的活出他自己名字的意義:榮耀上帝。
2022.08.15
歐洲的學術機構起源於希臘哲人的學堂、早期的修道院,及中世紀後來興起的「行會」(guilds)。大學建立之前,歐洲的希臘學堂與教會的修道院己有數百年歷史。雅典柏拉圖學院中心顧問David Fideler,在一篇<柏拉圖學院簡史>( A Short History of Plato's Academy) 談及,柏拉圖是為了雅典的政治能履行公義而創立了學院(Plato's Academy),藉由希臘神話中的英雄Academus拯救了雅典免受斯巴達的攻擊,而以此自許來命名。說來,學院的教導真的要為公義而為。
另外,中古世紀的修道院因著基督教皇帝關閉了希臘學堂而獨樹一格,但大多是培訓教會神職人員。12世紀之前,西歐的知識生活,可說全被歸入於修道院的圍牆內,但修道院的學習大多專注在教會的禮儀和聖經知識,較少與生活上所需求的技藝相關。
12世紀後的歐洲,由於城市的發展,在大城市裡的大教堂所面對的社會變遷及法律挑戰,己非修道院的教會禮儀知識所能解決。於是主教們在各自城市的大教堂裡,設立了學校,不只是訓練神職人員學習教會法,也在宗教建物或財物的管理訓練,採取更世俗的方式,來更有效地運用教會的財務與會計,以管理龐大的教產。而教宗貴鉤利七世(Gregory Ⅶ),在1079年下令所建立大教堂的學校,在促進現代化的開放確實發揮了關鍵作用,因為這些學校日後逐漸地轉變為第一批的歐洲大學。
另一方面,歐洲的大學也與中世紀興起的「行會」(guilds) 有關。「行會」字源來自撒克遜語gilden,意思是「支付」(to pay)或「收益」(yield),因為「行會」的成員有責任為其團體作出財務的貢獻。早期的「行會」只在城鎮中運作,12世紀開始,像商人、醫生及手工「行會」在英國己漸有組織;而義大利是「行會」流行的國家,佛羅倫斯在14世紀中葉就有21個「行會」,甚至其「製衣行會」就有3萬個工人。難怪至今,義大利的服飾業還在這個領域獨領風騷呢!
而與大學有關的,就是獨立於修道院系統外的學者和教師組成的行會。這個「教師和學者的行會」(universitas magistrorum et Academicium) ,事實上就是大學university這個詞語的由來。可見,大學的由來首重是「希臘學堂」的公義教導、「修道院」宗教心靈的淨化培育;及「行會」專業技術的純熟熬練;而非現今演變而來所重視的一張文憑:什麼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呢?
碩士字源magister,來自拉丁語,可說是「行會」裡的指導者。後來演變成可教學的執照。其實古希臘的哲人們都設有學校,並自己擔任教師,只不過學生們不是君主、貴族就是富有階級;不像中世紀的「行會」平民化,有了初學技藝的學徒。
歐洲的第一所大學,被公認是於1088年,在意大利成立的波隆那大學(Università di Bologna),它是由修道院擴展而來,所以行政與學術工作皆由神職人員管理。它授予宗教學位及世俗學位,雖然仿照修道院及行會運作,卻能獨立於教會或世俗權力,它的責任是提供知識的學習。由於大學裡有教師的需求,所以漸漸發展為有「師父」碩士級資格的人,才可在大學擔任教師。1233年,教宗貴鉤利九世(Gregory IX)更進一步公告一項詔書,允許在大學有碩士級的人,可在任何大學任教。
有關博土學位的來源,早期是指向教會的教師,在教會的傳統中,安波羅修、奧古斯丁到耶柔米都擁有這樣的稱呼,可見博士學位起源於教會。教會所授予的所謂博士學位licentia docendi,字面意思也是一種教學許可證,可教導神學和宗教事務。隨著大學聲望愈來愈好,教宗英諾森三世(Innocent III)於1213年才同意巴黎大學也可頒發博士學位,由此,博士學位的頒發才愈來愈普及,並與碩士有了級別的分野。
1231年,巴黎大學開始頒發學士學位,其字源來自中世紀拉丁詞的baculum ,意思是一根棍子,這是從最低等級的騎士借用來的,是指騎士們訓訓練時所使用的木劍。後來學士一詞也被行會使用,指向平民化於自耕農或熟練工人。有趣的是,不知為何這個詞語在19世紀,也指向未婚的單身男子呢!
話說回來,博士稱呼於18世紀後,也用於醫生的稱呼,不管他們是否擁有如此的學位。這樣的博士稱謂直到19世紀,通常還只是對神學、法律或醫學的專業稱呼呢!而且事實上也沒有需撰寫論文的要求呢!也許這真的可以提供今日的台灣各界深思:大人們為了論文的抄襲互揭瘡疤,吵的你死我活!看來,一張文憑真的比教導公義、追求知識、淨化心靈及專業技術的純熟熬練來的重要。也許,這才是大學教育為何頒發學位文憑所該重視深思的吧!
2022.08.15
馬可是主耶穌呼召的70位門徒之一,也被認為是四大福音書中馬可福音的作者,可能寫於70年耶路撒冷陷落之前,被公認為最早的福音書。馬可的名字為約翰、馬可(John Mark),出生於埃及西部北非海岸的Pentapolis,也稱為昔蘭尼(Cyrenica,利比亞東部沿海地區)。在馬可的童年早期,他的家鄉遭到游牧部落的襲擊,而使他的父母失去了大部分的財產。
後來,他的家人移居耶路撒冷,而馬可似乎也受過良好教育,除希伯來語外,還精通希臘語和拉丁語。第四世紀拉丁語的武加大譯本(Vulgate) ,在馬可福音書序言中,談到馬可曾是一位偤太教教師,在以色列擔任祭司職務,按種族來說是利未人。教會傳統說馬可的堂兄是巴拿巴,而他父親Arostalis的堂兄就是彼得。而彼得也曾稱馬可為他兒子(彼前5:13 ),可能是把在耶路撒冷的親戚馬利亞的兒子,看作是自己的兒子吧(使徒行傳 12:12)。另一說法是,彼得可能是為馬可施洗的長輩,所以才稱他為兒子;何況馬可的母親又是使徒的好朋友呢!
當耶穌打發兩個門徒去準備過逾越節的地方時,那個拿著一瓶水的人就是馬可(可14:13,路22:11),而耶穌過逾越節的地方就是馬可的家。馬可也是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抓時,丟了麻布赤身逃走的人(可14:52)。由此,科普特的教會(the Coptic Church)還稱馬可是Theorimos,意思是「主的旁觀者」(Beholder of the Lord)。第三世紀的神學家也是羅馬教會的長老希坡律陀(Hippolytus) ,認為馬可可能「手指殘缺」,後來也有人說是馬可在接受福音後,切斷了自己的拇指,這樣自己就不能再當偤太的祭司了。
這樣說來,馬可這個家庭從認識耶穌,並決定全家跟隨衪時,他的家庭從此就成為事奉主的地方。這個家也是耶穌與門徒最後過逾越節的地方,而耶穌也親自選擇了這個家,並在那裡過節,這也開啟了在基督信仰的聖體聖事。這個家是使徒們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後的聚會場所,也是五旬節時門徒聚集的地方。當聖靈降臨在他們的身上時,這個家就成為第一個屬基督的教會了。
相傳馬可也是科普特東正教教會的創始者,他於61年來到埃及,再穿越綠洲、利比亞沙漠、上埃及,然後來到亞歷山大港,以順服聖靈的方式,傳講神國的福音。他可說是第一位到埃及宣教的傳教士,並在亞歷山大建立了教會。傳說他剛到亞歷山大港時,他的涼鞋帶子壞了。他去找鞋匠補。當鞋匠Anianos拿錐子不小心刺了自己的手時,並大聲喊叫「哦!神啊!」聽到這句話的馬可,就奇蹟般地醫治了這個人的傷口,並鼓起勇氣向他傳道。故事說Anianos帶著馬可回家,他和他的家人都受了洗。
另有一個故事說,馬可和他的父親Arostalis在約旦旅行時,一頭獅子和一頭母獅出現在他們面前。當時還不是基督徒的父親充滿了恐懼,要兒子趕快逃跑。但馬克卻向父親說,主耶穌基督會拯救他們兩人。說完他就開始祈禱,也在自己身上畫了一個十字,然後在攻擊他們的獅子身上也畫了一個十字;就這樣,兩隻獅子安靜了下來,慢慢挪到他的腳邊坐下。故事說由於這個奇蹟,馬可的父親立即相信了主耶穌基督。有趣的是,在基督教的文學藝術中,馬可的象徵還是一頭獅子呢!牠可能象徵著「勇氣的力量」吧!
剛開始,馬可是跟著彼得在耶路撒冷和偤太地傳講福音,後來陪同保羅和巴拿巴來到安提阿,開始第一次前往塞浦路斯和小亞細亞的宣教。後來因著他中途的擅自離隊,而使保羅與巴拿巴原先規劃的第二次宣教有了變化。最後兩人分道揚鑣,巴拿巴還是帶著馬可,再一起去了塞浦路斯(徒15:36-41)。
巴拿巴在塞浦路斯殉道後,馬可埋葬了巴拿巴,就來到羅馬與保羅同工。據傳馬可後來離開羅馬,來到埃及的亞歷山大宣教。照保羅在去世前寫給以弗所的提摩太信中,保羅吩咐提摩太把馬可帶回羅馬,並說「因為他對我的事工有益」(提前4:11)。如果馬可此時被提摩太從亞歷山大找來羅馬陪伴保羅,他可能一直留到彼得與保羅殉道後,才又返回亞歷山大。
馬可在亞歷山大的福音事工大有進展,並在那裡蓋了一座教堂。傳說,馬可回到亞歷山大後,有越來越多的基督徒希望他能寫下耶穌基督的新道,就這樣在信徒的要求下和聖靈的啟示,馬可寫了一本福音書。第二世紀,希拉波利斯的教父帕皮亞(Papias of Hierapolis),認為馬可是彼得的詮釋者(hermeneutes),儘管不按順序,卻準確地寫下了彼得的教導。
隨著他的傳教工作,亞歷山大的教勢蓬勃發展,人數增加。這惱怒了這座城市的異教貴族,他們就計畫在埃及神明Serapis的慶祝宴會上公開反對他。68年4 月25日,貴族在這場埃及神明Serapis的慶祝中,煽動群眾起來反對馬可。他們就去教堂抓住了馬可,在他身上綁了一根繩子。被不人道地從一條街拖到另一條街,然後關進監獄,被毒打到幾乎死亡。
傳說馬可在殉道的前一晚,主耶穌在獄中向他顯現,並對他說:「我的福音宣揚者,要堅強,因為明天你將接受殉道的冠冕。」第二天早上,異教徒再次拖著馬可穿過街道,直到他的頭與身體分開而殉道。傳說他的屍體後來被追隨者,從亞歷山大港運送到威尼斯供奉。這位令人尊敬的馬可,直到死都像一隻「獅子」,勇敢堅定地捍衛他所相信的福音真理,馬可真是一位真心跟隨主、愛主的門徒。
2022.08.13
巴拿巴出生在地中海的塞浦路斯(居比路)島。他是利未支派的偤太人,本名是約瑟(Joseph),使徒們後來將他的名字改為巴拿巴,意思是「勸慰子」(徒 4:36)。為何呢?也許這就是巴拿巴的人格特質,永遠以好話來振作憂慮的心(箴言12:25)。巴拿巴顯然有這樣的特質,才會使得他與保羅所牧養的安提阿教會,信眾們因同樣具有這種安慰人的善心,及善解人意的人格特質,而被稱為「基督徒」。
亞歷山大的Clement和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 Eusebius),都說他是耶穌召喚的70位門徒之一,也與12使徒有密切的聯繫。巴拿巴出生在說希臘語的塞浦路斯島,家庭富裕,傳統說他年輕時來到了耶路撒冷,在迦瑪列(Gamalie)l門下學習。蘇格蘭的聖經學者Matthew G. Easton在他的《聖經詞典》(Bible Dictionary)說,巴拿巴和保羅都曾在迦瑪列學校受教,可能是同學,彼此認識。巴拿巴與保羅因都來自說希臘話的外邦背景,所以他們二人可能對偤太律法採取了更廣泛、更自由的態度。
第六世紀,在亞歷山大的修士Alexander Monachus寫了一本《巴拿巴》,說他早年是在迦瑪列的教導下學習律法。而他與親戚馬可及馬可的母親馬利亞,是第一批皈依耶穌的追隨者。他也曾陪伴耶穌在加利利旅行宣揚福音,而耶穌也選了他作為70個門徒之一。另外,還說巴拿巴試圖改變同在迦瑪列下學習的保羅,盼他也能皈依基督,但這些都失敗了,保羅還是繼續迫害著基督徒的團體。
巴拿巴可能在耶路撒冷度過一段時間,也許住在他的表弟馬可家裡,或買了一些家產土地定居。當耶穌開始傳道時,巴拿巴可能因聽到他的講道而皈依福音,後來他把田地賣了,把價銀的錢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徒4:37),捐給了教會。加爾文還說巴拿巴可能是很慷慨的賣掉他唯一的一塊土地,而且這塊土地大到超過早期教會所擁有的其他土地。
而巴拿巴最大的貢獻之一,是他願意為保羅擔保,也邀請保羅加入他的福音團隊,而且二人也都被「按手」,成為外邦人的使徒(徒13:3)。儘管後來保羅的名氣凌駕於他,巴拿巴好像一點也不在意,也沒心存不滿嫉妒,真是一位「好人」(徒11:24),品格正直的典範。
巴拿巴因受到耶城教會的信任,就派他前往敘利亞的安提阿牧養當地的信徒(徒11:22)。作為勸慰子的巴拿巴,親自到大數邀請保羅前來安提阿,成為福音的伙伴,也一起參與了安提阿教會的第一次宣教之旅。後來也陪同保羅出席耶路撒冷會議,與他一起捍衛對外邦人的包容,認為外邦人不應受到摩西律法的約束才對。為了馬可離隊的爭執,保羅與巴拿巴在第二次的宣教之旅就分道揚鑣。巴拿巴就這樣帶著馬可,一起航行再回到他的家鄉塞浦路斯,並在那裡建立了基督的教會(徒15:36-41)。照教會的傳說,巴拿巴在塞浦路斯遭到異教徒的強烈反對,於62年在他的家鄉撒拉米(Salamis),被暴徒丟石頭砸死殉道,而傳說是馬可親自埋葬了他。
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中,保羅曾嚴厲指責彼得虛偽地避開與一些外邦人共餐。不只如此,還說巴拿巴也因他們的虛偽而誤入歧途(加2:13)。不過,後來在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函中,提到他與巴拿巴服事教會時,也都有自己的工作,以免給教會帶來負擔。在寫給歌羅西教會的信尾,保羅也以一種和解的姿態,表達了充滿恩典的話語:「與我一同坐監的亞里達古問你們安。巴拿巴的表弟馬可也問你們安。說到這馬可、你們已經受了吩咐.他若到了你們那裡、你們就接待他。」(歌4:10)可見,保羅與巴拿巴及馬可已經和好,仍是福音的好同工,基督家裡的好兄弟。
巴拿巴的象徵是一本書,這是照《巴拿巴行傳》(The Acts of Barnabas) 的記載而來,說巴拿巴在撒拉米殉道後,他的骨灰是與馬太福音的副本一起埋葬。另外,他也是橄欖枝的象徵,因為他是一位和平締造者,平息了使徒、信眾對保羅的敵意,也幫助耶城教會解決有關接納外邦人與否的衝突。我想:如果沒有巴拿巴的饒恕接納,從前壓迫信耶穌者的保羅,說不定也得不到使徒們與信眾的接納與饒恕。而安提阿的信徒們,似乎也做出了饒恕的選擇,接納悔悟的保羅,來成為他/她們的牧者。這樣說來,巴拿巴真是一位和平的促進者。
在教會歷史上,除了使徒們與保羅外,巴拿巴可說是一位備受尊敬的主的門徒。路加稱呼他「是一個好人,充滿了聖靈和信仰」。他對保羅的欣賞看重,成就了一位偉大使徒;他對馬可的接納,也在日後馬可的樂意奉獻,得到了回報。羅馬的革利免曾見證說,當巴拿巴面對憤怒的暴民時,因著他覺得巴拿巴是一位信仰上帝的真誠使者,就起來為他大力辯護。由此,他和巴拿巴就這樣成了好朋友,因為他們的品格相似,革利免說巴拿巴的誠摯話語,對他的皈依基督是深具意義的。
重要的是,巴拿巴作為「安慰」他人的人格特質,從此就被稱為是「基督徒」的品格屬性。確實,就是這樣一個能夠鼓舞人心、嬴得人心的人,才樂意為基督及衪的教會獻上一切,財產及生命;也因此感動人,「有相當多的人被帶到上帝面前」(徒11:24)。在此,巴拿巴所說的話、所作的事,其生命展現真的結合了人的仁慈與上帝的賜福,這也許才是成為「基督徒」的意義吧!
2022.08.12
8月4日起,中共持續在台海周邊實施大規模軍事演習,意圖為封鎖台灣先作準備。這不只升高兩國緊張局勢,也震憾國際支持台灣的民主國家。想不到,台灣的國民黨,其副主席夏立言卻不顧台灣人民心裡厭惡的感受,竟於10日率團前往想傷害我們的中國訪問。真的不知道國民黨的腦袋在想些什麼?
何況,中共解放軍剛結束圍繞台灣的軍演後,10 日馬上又發布了「台灣問題白皮書」,內容刪除了過去「允許台灣自治」、「不派兵」、「不派官員來台」等等的承諾,徹底打了國民黨一個大巴掌,但這也讓台灣人更加清醒,台灣的前途,台灣人要勇敢自救。而自救的開始很簡單,就是不要再支持「傾中」的團體,無論是政黨、演藝人員、或任何傾中的宗教與社團組織。
除此之外,台灣的教會可以自問我們可以作什麼嗎?我們可以支持運用反抗的武力,來作為自我防衛嗎?耶穌對今天飽受中共軍事威脅的台灣,有話要說嗎?我們知道傳統不少的基督徒,會認為耶穌對政治一點也沒有興趣,他的傳教純粹是宗教靈性上的。秘魯拉美解放神學家古提雷茲(Gustavo Gutiérrez)對此提出質疑,並說耶穌的行動是有相當政治意涵的,特別當他攻擊不義與剝削時,很勇敢的批評當時的統治者希律為狐狸。
耶穌很像我們這個時代,是生活在一個高度政治化的處境中;由此,他的所作所為很自然的會帶來政治意涵。我們看到耶穌對其時代的評論,常與整個社會政治權力結構相衝突;他對法利賽人的批判,攻擊他們對宗教信仰的壟斷,也危害到祭司階級的權力基礎。同時,耶穌對富者的批判也深具政治意涵。
在薩爾瓦多服事的西班牙耶穌會神學家Jon Sobrino,認為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攻擊是在於他們對公義一無所覺;這也很像今日的台灣,無論在政界、宗教界及娛樂界,居然對不文明的中共霸權,卑躬屈膝不合正義的迎合,這顯然扭曲了人性,如同耶穌時代的某些利益既得者,在中國強權對台灣不公義的霸凌一事是一無所覺。
古提雷茲認為教會必須要有先知性的信仰,以此來回應社會不人道情境。教會絕對不可站在權勢者立場,來協助他們對弱者與窮者的壓迫。古提雷茲說教會毫無中立立場,教會承受耶穌的使命,就是站在被壓迫者這一邊,來與壓迫者爭鬥。然而,當被壓迫者必須面對壓迫者的武力迫害時,是否有一種可訴諸武力反抗的神學立場呢?
神學家Douglas J. Miller說,假若一個人運用武力,是用來限制壓迫者殘酷的迫害時,那麼也可說是最有愛心的事。在此情況下,愛可能允許反抗,也就是說當基督徒真心愛那些被壓迫者時,他/她們很有可能會採取武力,來推翻壓迫者的政權。Miller說愛並不是避免衝突,而是必須承認在某些情境下,愛要有所效用,就必須允許運用力量。愛不允許我們避眼不看,人類的受苦及壓迫。這也如同古提雷茲所說:「愛除非成為具體歷史的過程與衝突,不然只是一種抽象的概念而已。」
2022.07.28
我們對使徒保羅的了解,大部分來自使徒行傳和他寫的一些書信。照使徒行傳22-23章說法,保羅出生基利家,住在大數(Tarsus),屬便雅憫支派,且以支派英雄掃羅取名,他的羅馬名字是保羅( Paul),奥古斯丁解釋保羅名字Paulus是「小同伴」的意思,可能是以他身材的短小為綽號。
主前二世紀,馬其頓安條克王朝曾侵犯偤太地區,造成很大動亂。歷史學家推測保羅的家族可能在此時,從加利利逃居到大數。照主前15年羅馬革新條例來看,對羅馬帝國有功勳者如作戰軍人,或富人通過慷慨捐助公共建設,或贊助宗教儀式來取得帝國的公民權利。
保羅在羅馬坐牢時,曾吩附提摩太要將他「要緊的皮卷」帶來,這「要緊的皮卷」可能就是他的羅馬籍証明。這個羅馬公民籍皮卷,帶給保羅旅行與安全的保護,也曾幫助保羅避免了一些可怕的鞭笞,因為未經公平審判就對羅馬公民施加鞭笞是違法的。保羅在使徒行傳25章說,他生來就是羅馬公民,而他的公民身份是他能夠向皇帝上訴的原因。如此說來,作帳幕生意的保羅家族,家境可能不錯。
大數是當時斯多亞哲學的中心,哥本哈根大學教授Troels Engberg-Pedersen告訴我們,在保羅的書信中可發現斯多亞的古代倫理,是如何被納入在保羅的思想體系,譬如保羅在羅馬書2:15;9:1提到的人類「良心」(希臘文syneidesis)或「是非之心」;以及哥林多前書7:1-4中,保羅對婚姻中的性行為相當肯定的指示,即妻子有自己的婚姻權利,丈夫的身體屬於她,就像她的身體屬於丈夫一樣。這些顯明的斯多亞派想法,讓Engberg-Pedersen教授認為:「保羅是一個隱秘的斯多亞派者」。
第1世紀末,羅馬的Clement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說保羅在成為基督的追隨者之前,是來自一個敬畏上帝的偤太家庭,他和他的父親是法利賽人(使徒行傳 23:6),而保羅是在那位受人尊敬名叫迦瑪列(Gamaliel)的門下,接受拉比教育。迦瑪列的祖父希勒爾(Hillel the Elder),是位偉大的偤太聖人和學者,也是法利賽教派創始時的領導者。迦瑪列可能接替他的祖父希勒爾,成為希勒爾拉比學校的負責人,將自己對律法的觀點傳授給門徒。
迦瑪列也是古代以色列最高法庭公會的主席,以虔誠而著稱。《密西拿》(Mishnah) 說:「當拉比迦瑪列長老去世時,律法的榮耀就消失了,純潔和分別為聖也沒有了。」這無異是說,迦瑪列可能是法利賽派最後一個最好的典範。保羅自已也說過,他在迦瑪列門下,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神。(使徒行傳 22:3)
照使徒行傳23:16說法,保羅有一姊姊嫁到耶路撒冷,而保羅6-12歲應該在大數的偤太人會堂(也是學校)接受偤太律法教育。在偤太人的生活規劃中,13歲前接受適當的律法教育是應盡義務(如今日主日學) ,13歲後就應學一手藝,供日後生活保障,不然就會學壞,或靠搶劫生存。
保羅來自家境不錯的家族,照當時偤太人的價值觀,一個成功的男人不是當「拉比」就是去競選「偤太公會」(Jewish Sanhedrin)議員。保羅可能在父親及家族的敦促下,14-20歲期間可能來到耶路撒冷學習成為「拉比」,在迦瑪列門下受教。迦瑪列是位公正老師,也是公會主席,使徒行傳5章記載使徒們被帶到公會審問,公會的人聽見使徒們見證耶穌的復活,就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這時,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迦瑪列,卻在公會上公正的說道:「任憑他們罷.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5:38-39)
20歲的保羅回到大數,可能承繼父親的帳幕工作,也可能在幾年後成為一位拉比成員。保羅可能約30歲再度來到耶路撒冷,這時是耶稣剛受難不久。到底保羅為何又再度來到耶城呢?有一說法極具可能性,就是他可能來此競選公會的議員。如果猜測屬實,那保羅一定結了婚又有小孩。因為競選公會議員的資格是年齡(有說30歲以上,有說40歲) ,與滿足亞伯拉罕孩子眾多的約。
「偤太公會」由71名成員組成。這是上帝吩咐摩西要將以色列的長老中的70個人聚集到會幕那裡(民數記 11:16),這是第一個公會,加上摩西本人,總共71名。由於公會成員是由律法規定的,所以人數不能改變。公會領袖的頭銜稱Rosh HaYeshiva(坐在首位,Head of the Sitting),後來改稱為Nasi,意味主席。公會採半圓形的坐席,讓所有成員都可看到彼此,而且公會在主席缺席下的判決都屬無效。
重要的是,公會的每位成員必須在律法知識上充足,並具有智慧、謙遜及敬畏上帝。他不只熱愛真理也熱愛同胞,並拒絕金錢、利益的引誘。出埃及記 18:21說:「你要從眾民中挑出敬畏神、誠實、藐視不義之財的有能力的人,將他們置於之上」。同樣申命記1:13也說:「從你的每個部落中挑選聰明人,聰明且知識淵博,我將使他們成為你的領袖。」由於公會成員必須有能力對案件作出判斷,所以他必須也是《妥拉》律法的專家。
公會成員也必須具有良好外表,身體缺陷的人不能成為公會的成員。在任何情況下,18 歲以下的人都不得被任命為公會成員。一個不育,甚至沒有孩子的男人也是如此。更重要的是,公會的所有成員都必須具有偤太血統,必須有無瑕疵的家庭,就像摩西手下的第一個公會一樣:而且公會的每一位成員,都必須按照摩西的傳統來任命。很難想像,偤太公會是在基督教皇帝君士坦丁的迫害期間,被強制解散。
保羅30歲後回到耶路撒冷,為了有所表現,他成為「公會特使」(Apostolos),迫害信「耶穌是基督」的人。帶著公會給予他特使(使徒)的使命,巡迴各地迫害信耶穌的人。保罹在該撒利亞向亞基帕王申訴時,就說自己以前逼迫信奉這道,直到死地;無論男女都抓來下監(徒22:4) ,也說他在各會堂屢次用刑,強迫信基督的人說褻瀆的話,追逼他們到外邦城邑(徒26:11)。最後,保羅說他不配作使徒,因為他逼迫過上帝的教會。(林前15:9)這可說是初出茅廬的保羅,是壓迫信耶穌的偤太公會使徒。
2022.07.29
聖經從來沒有提及保羅是否結過婚?有或沒有都基於歷史猜測,沒有定論。有學者根據他在哥林多前書 9:5所說的話:「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麼?」來說明保羅若是已婚,應該會提及才對。所以,保羅若是已婚,他的妻子可能已經去世,或因信仰的原因離開他了。林前所說倘若那不信的人(指妻子或丈夫)要離去、就由他離去罷.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也許就是在說明保羅自身的婚姻狀況。不過話說回來,保羅確實也未曾在任何書信中提及妻子,甚至保羅在林前7:1-7中也宣稱他有獨身的恩賜。
有些學者認為使徒保羅有結婚的原因是,歷史告訴我們公會的成員必須結婚,雖然保羅從未說過他曾是公會的成員。也許他被期待往這條成功的路前進,在加拉書中保羅說過:「我在偤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1:14)。而這個熱心是去實踐偤太公會所託:「你們聽見我從前在偤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1:13)
在偤太教的傳統,男子到了一定年齡還未婚是異常和不自然的。塔木德還說:「未婚男子是不完整的,缺乏他的靈魂伴侶。」因為上帝曾對亞當說:「人獨居不好。」(創世記2章18節) 偤太拉比也會敦促18歲成年男孩趕快結婚,因為20歲後還未婚的年輕人,會被認為是上帝的咒詛。
保羅是個受過拉比良好教育的年輕人,也可能在22歲後就成為拉比成員;何況他的老師就是那位偉大受人尊敬的迦瑪列,他也是耶路撒冷偤太公會的主席;出身如此背景的保羅,似乎不太可能未婚。然而,在保羅後來的傳道生涯中,似乎他就是單身1人,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一封書信裡,他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7:7) 接著又說:「我對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7:8-9) 聽來,保羅明顯是單身未婚狀態。
Logos Bible Study的Bill Creasy博士,在他的一篇<聖保羅結婚了嗎?>(Was St. Paul Married?) 的文章,認為保羅的婚姻狀況有下到三種可能性:第一是保羅已婚,但他選擇不帶妻子一起傳道旅行。那麼,長久的分離,可能使保羅的妻子處於困難的境地。因為當時偤太法律所允許的離婚,只有丈夫才可以提出。在這父權制的文化中,顯然對妻子是極不公平的。其實,在希臘的神話中也有類似故事,就是奧德塞(Odysseus) 去特洛伊參戰,且二十年都沒有回家。他的太太Penelope雖然有不少追求者,但因著不知道丈夫是死是活,就不能隨意自由地嫁給其中任何一個。
第二個可能性是,保羅皈依基督,加入福音宣教旅程後,就放棄一切,視萬事如糞土。也許就是因為這樣,他的妻子後來就離開了他。除了上述在林前保羅所說「不信的妻子要離去、就由她離去罷」(林前7:15)外;在腓立比書3章8節,保羅也這樣說著:「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如果這是屬實,保羅的行為可能會引來「讚賞」與「批評」兩極看法:一是為了基督,寧可放棄一切(可能包括婚姻與家產) ;而另一是會被質疑,信仰與家庭不能同時並重嗎?何況家庭可能就是見證信仰最基本的地方呢?
其實,羅馬天主教會長久以來就持這種看法,如果雙方在結婚時都沒有受洗,那離婚是被允許的;或是一個伴侶在結婚後成為受洗的基督徒,另一個伴侶也可因此選擇離婚。而且,在此情況下的離婚、教會容許已受洗的伴侶可以自由地再度結婚。宗教改革時期的加爾文派教會,也同意因新、舊教信仰不同的人,因信仰原因可來訴請離婚,而離婚後的男女可再嫁娶同樣信仰的人。
第三個可能性是保羅已婚,但他的妻子可能在分娩時去世,並讓他成為鰥夫,這在聖經時代是相當普遍。第3世紀奧林匹斯(Olympus )的教父Methodius,與第4世紀米蘭教父Ambrose就持這樣的看法。但第5世紀敍利亞賽勒斯(Cyrus)的東方教父Theodoret卻持不同意見,認為當時年輕的保羅,不可能是鰥夫。20世初期,德國路德派的新約學者Joachim Jeremias寫了一篇<保羅是鰥夫?>(War Paulus Witwer?)的文章,他以使徒行傳保羅在大馬色「皈依」的三個敘述:9:2說的「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22:5說的「這是大祭司和眾長老都可以給我作見證的.我又領了他們達與弟兄的書信」,及26:12說的「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色去」為背景,來說明保羅是帶有偤太官方的權柄行事,這樣的保羅不可能未婚。
另外,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會堂,讀完了律法和先知的書後、管會堂的人就邀請他來勸勉眾人。Jeremias認為保羅應是偤太公會成員,具有權柄可以在會堂教導。所以,Jeremias說保羅在大馬色「皈依」時,應該是40歲以上了。如此看來,Jeremias是認為保羅應是已婚(公會成員),但又單身,才會假定保羅可能是鰥夫。
保羅有否結婚事實上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保羅曾以「基督愛教會」,並為她捨已來比喻丈夫要愛妻子,也要為妻子來捨己(雖是男性觀點) 。不管如何,這在第1世紀以男性為大的主宰文化中,還是值得讚賞的。而且,他也將年輕的提摩太視為自己的親愛兒子(提摩太前書 1:2),這也是值得今日教會長輩們學習的信仰功課:我們應在基督信仰的愛中,盡力提攜年輕後進;這樣,才會有更多的「提摩太」願意前來接受神學教育,成為今日福音的宣揚者。
Paul and Lydia. St. Lydia's Baptistry , Philippi, Greece.
2022.07.30
保羅是否受到斯多亞學派(Stoic)思想的影響,或學者所謂「隱藏的斯多亞者」,見仁見智。斯多亞學派相信世界是由神聖理性Logos所掌管,將每一事物轉變為有意義的統一體,而人的理性就是宇宙理性的一部分。此自然普遍法則Logos是事物秩序的動力,也把每一個人安放在他/她們應有社會地位而和諧運作,而人們就應遵照此自然法則(自然律)安份守己,在社會體系各盡本份。
同時,人也經由此理性尊嚴激發的自拔精神,以達道德與宗教上的自由。所以,人若以意志去遵行此自然律則,理性就可支配感官種種外在欲求,讓自己的意志與上帝的意旨和諧,來達到內在的尊嚴與生活上的純潔。在此,認識上帝與服從自然社會律則有了關聯,而這種內化於理性法則與尊嚴的道德情操自律,與強調「揀選」情操的保羅及近代的清教徒精神有異曲同工之妙。
另外,斯多亞也有「黃金時代」的朔往,用來解釋社會不公現象。在早前的「黃金時代」裡,男女婦幼人人平等;可惜好景不常,社會因人的缺憾、罪惡而每況愈下。人的意志能完成如此道德情操己屬少數,這種由自然律統合的人道主義精神,再配合既存法律制度,正是斯多亞主義的精神,也是形塑羅馬法的根源,也是影響保羅神學思想的處境化要素。而保羅的家鄉大數,正是斯多亞主義思想的發源地。
舊約的「伊甸園」如同「黃金時代」的樂園,上帝所創造的萬物與自然體系皆能和諧快樂共存。然而墮落後的世界,人的道德與心靈景況是每況愈下,遠離上帝初始所創的樂園和諧。基督徒這樣少數的團體,正經由基督的洗禮,在不公義及不平等的罪惡世界,宣揚宗教上救恩的平等。這種倚存於世界罪惡基礎的宗教團體,進一步發展到將「世界的罪惡」納入信仰的理解,而不得不接納它為必然的社會體系,正是斯多亞的自然律思想在保羅神學內涵的展現。
這也是生活在「外邦世界」的保羅,經由斯多亞的自然律則來認可「國家」作為懲處罪惡的功能,進而接受自然律下的社會分級制度。然而,接受社會階級為罪的結果的保羅神學,仍因斯多亞的「人道精神」而大力鼓吹宗教上屬靈的平等。以「奴隸制度」為例來說,奴隸的社會階級雖然沒變,但在教會裡卻能在基督信仰以兄弟姊妹來對待。國家也是一樣,國家權威基本上是上帝所設立的,國家如能依自然律則行事,基督徒理當服從掌權者。
另外,保羅所寫的《羅馬書》正是其超越斯多亞處境思想的「普世」神學陳述。在《羅馬書》第一章,保羅以羅馬人所尊崇的「自然律則」來論述:「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向他們顯明,叫人無可推諉。」 然而,羅馬人所行的並非依斯多亞思想所說的以理性尊嚴,激發自拔精神的意志去遵行此自然律則,支配感官種種外在欲求,來達到道德與宗教上的自由。反而,所行的是「存扭曲的心,做那些不該做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而且不但自己去做,還贊同別人去做」。
那麼犯罪的人如何蒙受上帝的救恩呢?是遵行羅馬斯多亞思想的理性操練,以「意志」控管感官慾望以達拯救?或依偤太律法,以「行為」來獲得上主歡心?人的意志或律法不能得救的原因就是在於「意志的枷鎖」,人很困難意志自已的意志,所以保羅才說苦啊,我的為人! 「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做的惡,我反而去做」 ,這也如同羅馬詩人Ovid所說的:「我看到好,讚美它;但老是跟著壞走。」可見保羅的神學雖然「處境」於第一世紀的斯多亞思想,但也因著在「基督裡」的信仰,而衍生「因信稱義」的「普世」神學。
對保羅來說,儘管人人與上帝的距離相同,都是罪人,都須經由基督來與上帝和好;然而,這樣的宗教平等仍然受到現實的挑戰,因為社會上的每一個人並非都是基督徒。也就是說,人人與上帝的距離雖然平等,但人人是否蒙召成為基督徒,仍有時間前後的差異。 上帝愛每一個人的平等旨意是永遠不變,但每一個人朝向這個目標卻有分別。在此,保羅的神學首先要處理的,是上帝普遍的愛與上帝差異的旨意之間的調和。不夠,問題來了,救恩最後無法人人達成平等的責任,是誰要負責呢?如果是「上帝的旨意」要負責,那麼神學的議題就是討論「預定論」;如果是「人的意願」要負責,那麼神學的議題就是討論「自由意志」。
接著,保羅的處境化神學就以每一個人朝向上帝救恩旨意的差別,進而解釋為何人活在世上,有的人生活順利,有的人卻生活困難,離目標較遠。由此,世上生活的不平等不但被合理化,耶穌基督救恩上的平等,也無法進一步發展為「社會平等」的動力基礎。反而,社會上的不平等,有了上帝旨意的合理化。
總之,保羅神學雖然經由斯多亞思想,讓教會可以在當時的羅馬世界適存;但其「靈性上的平等」,在第1世紀帶來的震憾,卻實是當時教會進步的理想呢!
2022.07.31
照使徒行傳 7:48-60記載,司提反因傳主福音,宣稱至高者並不住人手所造的聖殿,及批評偤太人的祖先殺害先知,不守律法而惱怒了偤太人。就這樣,他被推到城外,人用石頭打他至死,而作見證的人,就把衣裳放在一個名叫掃羅的年輕人腳前。看來,掃羅參與了第一個因信耶穌而殉道的事件,而且他也喜悅司提反被害。
不過,我想司提反的殉道事件,一定震撼著保羅的脆弱心理,因他看到一個比他更忠貞於信仰的人,且願意為此捨棄生命。日後,保羅在雅典宣教時,看見雅典人敬拜一座未識之神,不由然地也同樣說出:「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17:24) 難怪,奧古斯丁會說,司提反的祈禱殉道,讓教會得到保羅。
後來,返回耶路撒冷的掃羅,因想競選偤太公會議員而力求表現。他去見大祭司,請求寫信給大馬色的各會堂,並允許他親自率隊去捉拿耶穌的追隨者,向主的門徒發出兇殘的威脅。如果在那裡找到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可以將他們囚禁到耶路撒冷。(徒9:1-2)
主後34年,掃羅率一小隊人上大馬色去抓信耶穌的人。將到大馬色的路上,忽然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並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他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徒9:5-6)
掃羅就此瞎了三天,被帶到大馬色,住在一個名叫偤大的人那裡,三天不吃不喝。而我們的主耶穌就差派亞拿尼亞將手放在掃羅身上,告訴他耶穌派他來恢復他的視力,就有像鱗片一樣的東西,從掃羅的眼睛裡掉了下來,他又能看見了。此時,掃羅被聖靈充滿,起來並受洗歸入基督教信仰,並將掃羅名字改名為保羅。有學者認為,保羅在接近大馬色時,也可能是「眼疾或癲癎症發作」。
保羅在大馬色路上的經歷,從此改變了他的人生。他不但接受耶穌為歷代偤太人所期盼的基督,也將此福音重新理解再傳至外邦各地,建立基督的教會;後來也在耶穌作為「受苦彌賽亞」的形象中,甘心樂意為他所信的遭受殘酷的肉體痛苦、迫害,最後殉道。一生堅定如此信仰的保羅,在腓立比書4: 13向我們見證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經歷大馬色的保羅」是多麼戲劇性的改變,儘管福音的要素從司提反事件後就蘊釀於他的心裡。我相信許多人有如此「大馬色」令人吃驚的瞬問轉變,但仍不可否認之前在他/她們身上發生的任何「司提反」事情,很有可能長久蘊藏於心中的福音要素,於某一關鍵瞬間被引發出來而受感化。這也是今日邀請慕道友,有時前來參加教會聚會的重要原因吧!
不管是在瞬間體驗接受了基督,或是對耶穌基督福音真理的理解是逐漸的,這兩者都有一些共同點:就是救恩是出於主,出於上帝美好的旨意,按照祂的計劃和目的進行。其實,一個人的過往對基督來說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衪對我們的未來更感興趣。一個人「過去」所作的及發生的事實已「無法改變」,但一個人仍然可經由「悔悟」,讓過去所作的及發生的事實的「意義改變」;也許由此真的可改變一個人的「現在」與「未來」呢!試想:掃羅不是耶穌最殘忍的敵人嗎?但經由「侮悟」,保羅成了祂親密的朋友,福音的使徒。
一位門諾會退休的牧師John K. Stoner,寫過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通往大馬士革的道路:保羅沒有被改變的地方>(The road to Damascus: Where Paul was not converted) ,直言近2000年來,教會在「通往大馬色道路」事件的傳統講述,竟然如此輕描淡寫和忽視了亞拿尼亞這個角色。使徒行傳說亞拿尼亞接到主給他這個醫治保羅的使命時,他是害怕的;因他從許多人那裡聽說過這個人,他在耶路撒冷對聖徒做了多少惡事。(9:13)
在此,亞拿尼亞的角色常被忽視,一個從恐懼到無懼地接下自己不願意作的使命,且稱敵人掃羅為「弟兄」,正是信心的考驗。而這正是建立在「人可在恩典中改變」的信心。保羅可以成為主耶穌揀選的工具,將祂的名帶到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面前;並樂意為主受苦,正因為亞拿尼亞當時的信心,成就了一個未來偉大的使徒,這個故事真的被忽視,真的值得今日的教會講述。
主耶穌為何揀選保羅呢?過往強調個人素質的刻板印象,事實上還在影響今日的教會。誰能像保羅呢?他具有傳道者的完美資格:精通偤太文化和語言,熟悉希臘語言和哲學,他所受拉比的偤太神學,幫助他可以將舊約與福音聯繫起來,甚至分別恩典與律法的不同作用。而且,作為一個熟練的帳篷製造者,他確實也可以養活自己。
試想:今日的台灣教會,是否仍存有教會要有像保羅如此素質的牧者呢?如果這是真實的期待,我們就該試問:作為基督徒的家庭,我們真的能夠培育出如此素質的保羅嗎?如果能,我們又樂意鼓勵他/她為主全然奉獻嗎?如果這只是刻板印象的期待的話,不如我們面對現實,不用那麼在意來讀神學院的人們,個個都具有像保羅這樣的質素。也許,神學教育需要培育的,是更多的「亞拿尼亞」,在信仰中學習從懼怕到無懼!
2022.08.01
掃羅在大馬色的驚奇改變,使前迫害信耶穌的掃羅,戲劇性的成為信耶穌的保羅。在加拉太書中保羅曾談及此段經歷:他說他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又說他從前在偤太教中所行的事,是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而且他在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然而,那把他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他的神,卻樂意將衪兒子啟示在他心裡、叫他傳在外邦人中。在此,保羅也提及一段話說:他其實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他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Arabia)去.後又回到大馬色。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加1:11-18)
到底保羅到了阿拉伯的那些地方?在那裡作什麼?又呆了多久呢? 2021年,Asbury神學院的本威瑟林三世(Ben Witherington III) 在《聖經考古評論》(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 ,發表一篇文章<阿拉伯的保羅?使徒的早期冒險>(Paul of Arabia? The Apostle's Early Adventures) ,此篇文章就是談論這個問題,值得大家閱讀。
文章中提起加拉太書1:17所說的「阿拉伯」,應該是與佩特拉(Petrea)或Nabatea 王國有關。當時Nabatea王國的首都就在佩特拉,而佩特拉就因位於將香料從波斯灣帶到地中海的主要貿易路線上,繁榮了幾個世紀。保羅有可能在佩特拉度過了一段時間,以製作帳篷養活自己,並向當地偤太人或非偤太人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
本威瑟林三世依據的證據,是哥林多後書11:32-33中,保羅說在大馬色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在大馬色城要捉拿他,他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裡從城牆上被人縋了下來而脫逃。這裡的亞哩達王指的是Aretas IV,他從主前9年到主後40年統治了Nabatea王國。本威瑟林三世猜測保羅在Nabatea傳道時,引起了國王的注意。國王想逮捕他,因為他宣揚了一種沒有被允許的的宗教。
當時的「阿拉伯」(Arabia) ,在一世紀指的是北敘利亞的阿拉伯沙漠,其中包括現代敘利亞和約旦部分地區。雖然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沒有提到阿拉伯這個地方或3年的時間;但他在使徒行傳 9章所寫的,與保羅在加拉太書 1章所說的卻是一致。保羅皈依後,確實在大馬色待了一段時間,直到亞哩達王要抓他,他才被放在籃子裡,從牆上的窗戶滑落逃走,後來才去了耶路撒冷。
保羅皈依後在阿拉伯(大馬色和周圍的沙漠)的3年期間,有人說他可能在周圍的沙漠鄉村傅道,但不知走了多遠,只知道後來他又回到了大馬色。合理的推測是,保羅這段時間是在相對隱居的環境中度過的,也許是作為一個沙漠隱士生活,需要理清他對新信仰含義的了解。
想想:耶穌親身帶領的神學教育至少是需要3年,但訓練出來的學生也有「出賣」衪的,「不認」祂的,或是「逃跑」的;但不能因此就說耶穌的神學教育失敗沒用。今天神學院培育出來的傳道也是一樣,有人失志、有人逃跑,有人服事沒力;但也不能就此定論神學教育失敗沒用。如果,我們的教會一直持「有人數增長才有用」如此短視見解的話,那麼剛畢業的傳道們,其起初所持「牧者」愛人的心志,可能就會因教會在短期現實上,沒有人數增長而受挫。也許,為了生存,這些後輩後來就得跟人數有增長的前輩牧師們學東學西,甚至跟著認為在神學院真的「沒有學到什麼」!
的確,使徒行傳的敘述跳過了這段保羅在阿拉伯的時間,也許就是在這一段很重要沈思默想的神學教育期間,才能孕育出更堅定信仰的傳道者,更能引領人進入永生思考的人生導師。我記得這是我們的老師鄭兒玉牧師常常教導我們的:作個會「思想」的事工者,作個能引導人思考「人生意義」的牧者,而且記得這樣的牧者是不可能「賺錢」的,甚至要有「賠錢」的心理準備。
我相信保羅在阿拉伯3年的期間,是一段人生最實貴能與上帝交談的時間,如同門徒有3年時間能與耶穌生活一起,與衪談心一樣。這種想澄清上帝的呼召,來作為畢生事奉的基石,其實正是神學教育的核心價值。我們在招考神學院學生時,口試常問的常是你/妳是否清楚受到上帝的呼召?但仔細想想,其實這個問題好像意義不大,因為有誰能清清楚楚知道,他/她是否真的是受到上帝的呼召呢?正因為我們實在無法在短時間內清楚衪的呼召,所以才需要更久3年的時間,來澄清上帝對我們的呼召,並作為我們畢生事奉的基石。
作為神學教育的老師,我們知道學生在學院的3年生活,會與他/她們未來的教會服事有關。不可否認的,靈修默想及禮拜的操練,在未來教會服事的工作更能發揮作用。學生們既然已經決定末來的道路,那麼除了認真於專業的學業學習外,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懂的自我培育,在讀經、祈禱、默想及禮拜中與上帝交流,這就是那位年輕人保羅到阿拉伯3年,所帶給我們的啟示:既然決定跟從耶穌,就一生認真學習以待,至死不渝吧!
2022.08.03
我們對保羅生平的時間確認,大概是依據使徒行傳18:12所提到迦流(Gallio)作亞該亞方伯的時候。確定迦流任方伯的時間,我們就可向前或向後推算保羅的年代表。迦流的全名是 L. Junius Gallio Annaeanus,是羅馬著名哲學家塞內卡(Seneca)的兄弟。主後1世紀及2世紀的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Tacitus)和迪奧、卡修斯(Dio Cassius)都將迦流載入史冊。
在羅馬皇帝革老丟 (Claudius) 寫給Delphi市(位於哥林多海灣對面)的一封信中,曾以官方總督的身份提到迦流(Gallio)的名字,重要的是這封信註明了日期,也就是迦流在該地區擔任總督的時間是51年7月至52年7月間。這樣照使徒行傳18章所描述的,保羅在哥林多住了1年6個月,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辯論、勸化偤太人和希利尼人;直到迦流作亞該亞方伯時、偤太人才同心起來攻擊他、拉保羅到公堂接受迦流的審判。而這時的迦流,很可能剛到亞該亞就任。因此,這時間很可能是在51年的夏天。這樣回算的話,保羅在哥林多的1年6個月,應該是49年的冬天、或50年初至51年的夏天。
使徙行傳18章2節也提到一個偤太人名叫亞居拉,他與妻子百基拉,因為革老丟皇帝命令偤太人都得離開羅馬,他們就來到哥林多。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與他們同住作工。而這是什麼時候呢?第5世紀,奧古斯丁的一位學生,也是歷史學家Paulus Orosius,就曾引用第1世紀羅馬歷史學家Seutonius 寫的《革老丟皇帝》傳記,說這次的驅逐事件是因著偤太人在某個Chrestus的慫恿下,不斷製造騷亂,所以革老丟皇帝就將他們驅逐出羅馬。有學者認為,Chrestus實際上就是指著基督而言。Orosius還說,這次的驅逐事件,發生在革老丟在位的第9年。由此推算,第9年就是49年。
另外,根據塔西佗的說法,路加記錄亞迦布預言的飢荒(徒11:27-28),發生於大約46年。偤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 也說,飢荒發生在44到48年之間。也有學者推測,因為要等到乾旱結束後,才會感受到飢荒的影響,而推算巴拿巴和掃羅將援助送到耶路撒冷(徒11:29-30)),也可能是在47年後期。依此類推,保羅被巴拿巴邀來安提阿牧會可能是在46年。
再向前推算的話,保羅在大馬色皈依的時間大約是33年末或34年初。那麼保羅在阿拉伯避靜的3年應是34年至36年。而37年他回到大馬色,然後因著安全問題又離開(加 1:17;徒9:20-25;林前11:32-33),然後再上耶路撒冷拜訪使徒(徒9:26-29;加1:18)。這時也是Caligula繼提比略(Tiberius)死後,成為羅馬皇帝。最後,保羅也為了安全起見,可能於37年(或38年)返回大數(徒9:30)。
保羅於37年來到耶路撒冷,除了彼得、巴拿巴接納他外,徒9:21告訴我們大家都怕他,不信他是門徒;還說在耶路撒冷殘害求告這名的,不是這人嗎? 也許此時的保羅,被認為是偤太當局派來的臥底間諜,而不敢接近他呢?也許因為這樣,他只好選擇回到家鄉大數。如此算來,從37年(或38年) 返回大數的保羅,再於46年受邀前來安提阿牧會,也相隔有8或9年了。值得好奇的是,這期間保羅發生了什麼事?
我相信望子成龍的父親或家族,一定對保羅失望。議員不作,跑去信耶穌這像話嗎?也許保羅因對外邦人有負擔,而常向非偤太人傳福音;這當然違背偤太律法,按照申命記 25:2-3是會被罰鞭打40減一下的。這是古代世界懲罰所認定罪犯的惡毒方法。被折磨的人需脫掉衣服,想像由三根長繩製成的鞭子抽打赤裸的身體,結果會如何呢?真的會在受害者的身體留下永久性可怕的傷痕。可能因為這樣,鞭打的次數不能超過40下,而有40減一下的極限。
保羅雖然有過五次受到偤太人鞭打(林後 11:24),但有些學者認為只在偤太和加利利地區才有可能發生。而希臘羅馬對違反公共秩序的罪行,大多處以罰款了事。但想想,如果保羅受到鞭打是在大數的會堂發生的話,最終他有可能被逐出會堂,也可能與家族絕裂,失去財產繼承權,無法跟他一樣相信福音的太太也離他遠去,最終保羅就失去了一切。也許,這就是他自己所說「視萬物為糞土」的真意吧!而主後160年就有一本<保羅、狄拉行傳>(The Acts of Paul and Thecla ) ,形容保羅是「身材矮小,頭上薄薄一層頭髮,彎曲的腿(有否可能被打到腿彎曲),鼻樑勾勾的充滿温柔,有時表現像一般人,有時卻有天使面貌」。
有一說,被會堂、家族驅逐的保羅,後來去了敘利亞和西里西亞(Cilicia) (加1:21),並在那裡經歷「被提到第三層天」不可思議的事。在保羅寫給哥林多後書的信中,他說到主對他的顯現和啟示:即他前14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他說不知道;或在身外,他也說不知道,只有神知道。又說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但他不會因此誇口,他說:「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12:2-5) 如果我們認定哥林多後書寫於55年的以弗所的話,那麼保羅說的前14年就是41 年,這是保羅在大數,後來又去了西里西亞和敘利亞的期間。
保羅在此的神秘主觀經驗,超出我們想像。我們只能說,保羅要去安提阿牧會之前,這段神性灌注於人性的「屬靈」經歷是重要的。畢竟,如果我們只帶著人文主義的「理智」知識體系,去從事有時難以明瞭的「屬靈」信仰工作的話,我們就不可能會有超乎「地上」而有的「上天」經驗。這樣的我們,到終只能誇口我們在「地上」所作的事了!保羅說的真好,有如此經歷的人,看來是不敢再誇口自己了;如果有,那只是自己真的認知到自己是軟弱的。
2022.08.05
在亞歷山大大帝征服的龐大帝國中,後來形成了許多國家,其中之一就是位於敘利亞的塞琉古王朝。它的建立者塞琉古一世(Seleucus Nicator)約在主前300年,出於軍事和商業目的,建立了安提阿城(Antioch)。而安提阿也在歷任塞琉古國王的統治下發展壯大,成為一個亮麗的首都城市。這一時期的安提阿,與偤太歷史也有著密切關係。偤太歷史學家約瑟夫說,塞琉古王朝在那裡建造了一些大型重要的建築,如渡槽、露天劇場和浴池。而大希律王也造了一條道路和一座柱廊。
塞琉古王國有四個主要城市:安提阿是塞琉古一世以他父親安提阿古斯(Antiochus)來命名的,塞琉西亞(Seleucia) 是以自己名字來命名,阿帕米亞(Apamea) 是以他妻子來命名,而老底嘉(Laodicea) 是為了紀念他的母親而命名。安提阿後來成為羅馬帝國塞琉西斯(Seleucis)省的首都,偤太歷史學家約瑟夫說安提阿在帝國的城市中排名第三,僅次於羅馬和亞歷山大。
安提阿的郊區達芙妮(Daphne) ,因其小樹林和噴泉,及獻給阿波羅和戴安娜的寺廟而聞名。羅馬學者西塞羅說,這座城市是以博學和藝術而出名。安提阿也接納各樣不同的種族,有馬其頓人和希臘人、本地敘利亞人和腓尼基人、偤太人和羅馬人。約瑟夫說有很多的偤太人前來居住此城,是因為塞流古一世給予他們公民權利,也讓他們與其他居民處於完全平等的地位。這些特權後來在羅馬帝國時代也繼續維持。因為如此,羅馬的政治家普林尼(Plinius)稱安提阿為一座「自由」城市,而且它也從龐培那裡,獲得自身法律管轄的特權。這個自由、開放的城市,確實為未來的基督教舖好前往外邦的道路。
基督教信仰很早就進入安提阿,在司提反殉道後,一些來自塞浦路斯和古利奈的門徒,就將基督的福音帶到了安提阿,並取得很大的進展(徒11:19,21,24),而在耶路撒冷選出的七位執事之一,就有安提阿的改信者尼古拉斯(徒6:5)。當耶路撒冷的母會聽到阿提阿教會的進展後,就派巴拿巴前去了解。巴拿巴於是找到大數的保羅,前來安提阿協助牧養工作。他們在那裡同工一年,可能因著取得某種成就,以至於「基督徒」的稱呼也隨之而來。這個稱呼打破了偤太文化與外邦文化的藩籬;也就是說,信耶穌的人,不會再那麼在乎你/妳來自那裡,重要的是你/妳對耶穌信仰的認同。這個原則,安提阿的教會曾與偤太人的信徒爭論過;也可讓今日由族群、語言及政治認同,所形塑成不同意識型態的台灣教會深思。
儘管作為「自由」開放的城市,安提阿仍是一個品德沒有好評的希臘城市,缺乏「自律」精神;他們追求享樂,並以俏皮話和諷刺他人而聞名。這是保羅被巴拿巴邀請前來牧養的第一間教會,由於牧養只有1年,我們實在無法得知保羅的「牧會成績」如何?但我們知道在安提阿自由開放的芬圍影響下,安提阿教會至少對外邦人的信徒是開放的,這有助於福音對外的拓展。
另外,因信仰而有強烈自律精神的保羅,卻實也帶領著阿提阿教會的信徒格外重視品德行為,因為這樣才能襯托出與偤太嚴格律法要求的對比;特別也要在關懷貧困窮人的事工盡心盡力。在此,教會的「自由」氛圍,與牧者在信心中的「自律」精神相互影響加乘,成為初代教會的美好典範。不然,教會若只停留在偤太律法文化,它就不能向外「自由」發展;或是教會只有自由開放,缺乏信仰的「自律」精神,它就有可能跟著世俗芬圍隨波逐流,失去對福音基本的堅持與認同。
我常想神學院畢業的學生,第一間牧養的教會是何等的重要,因為成敗是會影響日後接續的牧會生涯。所以我想安提阿的時代處境與教會的自由開放,對今日台灣的時代處境,與教會對世事的態度(是自由或保守)是蠻有啟示的。安提阿教會接納了外邦信徒,也成為牧者保羅往外邦宣教的支柱;而牧者保羅也因著對主耶穌的堅定信仰,及由此衍生的自律情操,也讓浮沈於世俗開放文化的安提阿教會,從此有了信仰的定向,並由此來改變世俗文化。
就是這樣的保羅與這樣的安提阿教會,在教會史上留下美好的信仰典範。繼保羅、彼得之後,第一位安提阿的監督是Evodius,傳說他是耶穌親自揀選的72名門徒之一,而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斯在他的《教會史》,也提到Evodius被按立為安提阿的第一任監督。第六世紀的編年史家John Malalas說,Evodius作為安提阿教會的監督時,首先使用了「基督徒」這個稱呼,無懼外來的迫害。
他的繼任者伊格那丟(Ignatius) ,大約69年成為安提阿教會的第二任監督,於圖拉真(Trajan)皇帝統治羅馬時,因拒絕敬奉羅馬諸神,及放棄自己的信仰而被判處死刑,並由十名士兵護送,從安提阿一路押送到羅馬,於107年殉道。
第三世紀的安提阿監督Babylas,也在德修斯(Decius)皇帝統治期間殉道。在隨後的幾個世紀,安提阿教會也是大公會議舉行的場所。第四世紀期間,有一所神學學校在安提阿建立,往後由此得名為「安提阿學派」。而其中最傑出的兩位教師,就是長老多羅修斯(Dorotheus)和盧西安(Lucian) 。盧西安在312年戴克里先的迫害中殉道,而他最傑出的學生,就是被稱為「金口」的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屈梭多模還告訴我們,安提阿20萬人口中,有一半是基督徒,而且安提阿的教會協助的貧困者有3千人之多,甚至偶爾會救濟更多需要的人。
總之,安提阿教會的「自由」開放氛圍,造就了一位向外邦宣教,勇者無懼的使徒保羅;同時,作為牧者的保羅,其堅定信仰及從中衍生的「自律」情操,也塑造著安提阿教會一種甘心樂意的奉獻精神。從Evodius、伊格那丟到Babylas,也都親身見證著這個精神。一個因福音懂得「自律」的牧者,與一個因文化而學習向他人「自由」開放的教會,在第一世紀攜手同心寫下了不朽的「使徒行傳」,這真的值得今日的神學院校及我們的教會來共同學習呢!
2022.08.06
照使徒行傳的記載,保羅的一生曾進行三次開創性的宣教之旅,隨後前往羅馬。他的第一次宣教之旅,很可能是在47至48年間,從敘利亞開始,將福音帶到塞浦路斯和小亞細亞。當司提反被石頭打死殉道後(徒7:58),耶路撒冷信耶穌的團體就遭受更大的迫害,他/她們逃往腓尼基、塞浦路斯和敘利亞的安提阿。這些分散的信徒帶來了福音意外的進展,所以當耶路撒冷的領袖們得知這些教會的成長後,他們就派來自塞浦路斯的巴拿巴先到安提阿查看。
巴拿巴證實敘利亞的安提阿教會確實是上帝親自作工(徒11:23),於是巴拿巴想到大數的保羅,他有偤太拉比的教育背景,又熟悉希臘語言及外邦文化,可說是最適宜的人選。就這樣,保羅被邀前來安提阿協肋巴拿巴的牧養工作。想想,若沒有巴拿巴的寬宏接納,就不可能會有日後保羅的宣教成就。對我個人來說,90年代初期從美國讀書回來時,若沒有高雄新興教會主任牧師陳博誠的接納,邀請我來教會協助牧會,及日後鼓勵我返回神學院教書的話,就不可能有今日的我,不忘初衷,記得感恩,繼續我的神學寫作。
大約一年後,從耶路撒冷來到安提阿的先知亞迦布,預言了一場大饑荒。於是安提阿的信徒以募款來支持耶城母會,並派巴拿巴和保羅一起送到耶路撒冷(徒11:28-30)。之後,巴拿巴就帶著他的表弟馬可(西4:10)一同回到安提阿。使徒行傳告訴我們,當安提阿教會在敬拜禁食時,聖靈就呼召保羅和巴拿巴起來從事傳福音的宣教工作(徒13:2),在禁食和祈禱之後,教會將手放在 他們身上,他們就帶著馬可(也許是耶城母會的代表)開始了第一次的宣教之旅。
保羅、巴拿巴和馬可一行來到靠海的塞琉西亞,然後向西南航行來到居比路(塞浦路斯)島上的撒拉米,這是巴拿巴的故鄉。他們在那裡的會堂宣道,但沒有多少成果。直到西南部的帕弗時,該島的方伯士求保羅才召聚他們前來,想聽聽神的道。但方伯的朋友行法術的以呂馬卻敵擋使徒,叫方伯不信真道。在聖靈的加持下,保羅使以呂馬失明,而士求保羅就信主的道(徒13:4-12)。
保羅、巴拿巴和馬可又從帕弗航行,來到小亞細亞中南部旁非利亞的別加。此時,馬可卻離開他們,執意回去耶路撒冷。為何年輕的馬可要離開宣教的團隊呢?而且這個分裂,也造成保羅和巴拿巴在第二次的宣教旅程,各自分道揚鑣。有人說,馬可可能想家或不願再度冒險;也有人認為小亞細亞的宣教並非原先的計劃。不管如何,保羅最終仍視馬可為忠心的同伴,對他的事工是有益的(提後4:11)。這也帶給今日教會身為領袖們的省思!教會的事工總存有不同的意見,人事的安排有時也不盡神意人意,但只要心存慈愛憐憫,教會人為的分裂,總會復合的,因為這是主的心意。
另一說法倒值得我們思考,那就是考古學家發現了一塊石碑,與居住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的士求保羅家族有關。士求保羅可能給了保羅和巴拿巴一封介紹信,如果他們到了那裡,可在他家鄉的偤太會堂,向偤太人和歸信的人或他的家族宣講福音。但這並不是原初的計劃,所以馬可才選擇離開回去耶城。
保羅和巴拿巴似乎沒有在別加逗留很久,就來到彼西底的安提阿,並於安息日在會堂傳道。在他的講道中,他向安提阿的偤太人說明死而復活的耶穌,應驗了彌賽亞的預言。此舉引起偤太領袖的反對,也因偤太人拒絕耶穌,福音就傳給了外邦人。儘管新的皈依者充滿熱情,但因著偤太人的強烈反對,保羅和巴拿巴只好向東前往加拉太的以哥念(徒13:14-52)。
保羅和巴拿巴在以哥念城停留較久時間,他們大膽傳道、行神蹟,使許多偤太人和希臘人相信。但不信的偤太人和城市領袖正計劃用石頭砸死他們,所以他們又逃到呂高尼的路司得、特庇兩個城市(徒14:6)。在路司得,保羅治癒了一個瘸腿的人,導致群眾認為巴拿巴是宙斯,保羅為希耳米(Hermes),而希耳米就是眾神的使者和發言人。此時,來自安提阿和以哥念的偤太人,也跟著來到路司得,煽動群眾反對福音,慫恿暴徒用石頭砸了保羅並將他拖出城外。當門徒聚集在他的身體周圍時,保羅又站了起來,完全康復,然後回到城裡(徒14:8-20)。
隔天,保羅和巴拿巴又向東去了大數山脈對面的特庇,這時就是年輕的提摩太在路司得和特庇地區從保羅那裡聽到福音。從特庇出發,保羅和巴拿巴在返回的路程中,再度探視路司得、以哥念和彼西底的安提阿,鞏固年輕的教會並任命長老(徒14:21-23),這可說是保羅在加拉太地區所建立的第一批外邦教會。
保羅和巴拿巴回到海港城市別加,在那裡講了道、就下亞大利去。然後他們乘船返回敘利亞安提阿。到了那裡,他們聚集了教會,報告了上帝通過他們所做的一切,以及他們如何為外邦人打開了信仰之門(14:27)。這是保羅與巴拿巴的第一次宣教旅程,共走了至少1580英里,花費了2年時間(47-48) ,並建立了教會。而其中旅途的遭遇,如保羅自己在哥林多後書11章26-27節所說:「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及「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
這段保羅自述經文,表達了保羅在穿越彼西底(Pisidia)的旅程中,最有可能遇到的危險。據說,小亞細亞內陸平原與南海岸平原分隔開來的那些山區居民,可能是生存問題,而成為無法無天和掠奪的盜賊。另外,小亞細亞的河流,也很容易發生劇烈而突然的變化。在小亞細亞,沒有那個地區的洪水比彼西底的山區更突出,那裡的河流從巨大的懸崖底部噴湧而出,或者從狹窄的溝壑中狂奔而下。這就是保羅為了福音親身所經歷的遭遇;「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
保羅的第一次宣教之旅,如同讀一本冒險書籍,令人著迷、擔憂、興奮又充滿著信心的考驗。他勇敢宣揚福音,面對環境的困苦,也樂意為主受苦的心志,好激勵人心。而且整個宣教旅程述說著「勇者無懼」的信心之旅,這是我們的教會今日應該學習的信仰功課:想想,我們教會的事工是否以祈禱、敬拜和禁食作為開端?想想,我們可否讓分裂的人或事,日後也可成為上帝和好救贖的計劃?想想,我們是否樂意福音的事工,是經由團隊合作來完成?甚至想想,跟隨耶穌,是不是要付出苦難和艱辛的代價?
2022.08.08
在安提阿,保羅和巴拿巴遇到了一群從海拔2,582英尺(feet)的耶路撒冷,持別下來海拔220英尺安提阿的偤太信徒,他們只是為了堅持外邦皈依者必須遵守偤太律法而來,例如飲食和割禮。因此,安提阿教會為了這個困擾的信仰問題,委派保羅和巴拿巴前去耶路撒冷,盼望可以與使徒們達成某種協議。
在耶路撒冷的會議上,彼得陳述救恩是因信,而不是行為,若將這樣的軛放在外邦人的脖子上是不合適的(徒15:10-11)。另一位領袖,就是基督的兄弟雅各也表示同意,並說為了教會內部和諧,外邦人只要禁戒被偶像玷污的事物,不淫亂,不吃血或勒死動物的肉就可(徒15:29)。保羅和巴拿巴取得協議就回到安提阿,而安提阿的教會也終於放下心中巨大困惑;從此非偤太人不必再受偤太割禮,就可以成為基督徒了。
之後,保羅和巴拿巴再度向教會提議第二次的外邦宣教。保羅計劃回去訪視他們第一次傳教旅程中所建立的教會(徒15:36)。巴拿巴同意,但他想帶著他的表弟馬可一起前往。由於馬可在第一次的宣教旅程中途離隊,保羅就拒絕再帶馬可同去。為此,兩人分道揚鑣,巴拿巴帶著馬可前往塞浦路斯(徒15:39);保羅則帶著耶路撒冷教會的另一位代表西拉,從陸地開始了第二次傳教之旅。
保羅和西拉越過一個山脈到了大數,然後來到特庇和路司得。在特庇和路司得再度見到提摩太,也歡迎他加入宣教夥伴。保羅在此為提摩太行割禮,儘管提摩太的父親是希臘人,而且耶路撒冷教會也同意外邦信徒不必再受割禮。一個原因是說,提摩太的母親是偤太人,而小亞細亞的偤太社群認為不受割禮的提摩太,是一個不尊重自己偤太血統的人。也許,保羅是為了確保提摩太能夠受到偤太信徒的尊重而這樣作(徒16:9)。另一說法是保羅既然在原則上取得勝利,為了外邦偤太信徒的和諧而作了妥協。
保羅可能在他先前建立的教會度過一段時間,但很快聖靈就引導他們穿越小亞細亞來到愛琴海沿岸的特羅亞。這裡有一插曲是說保羅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本想往黑海附近的庇推尼去、但耶穌的靈卻不許,並直接將他們帶到特羅亞。為何如此呢?有一說是庇推尼地區已有人來此宣教,且教勢發展甚快,所以保羅在聖靈帶領下才改來特羅亞。這也可由112年庇推尼總督Pliny上奏羅馬Trajan皇帝信函得知,奏函說:「許多各種年紀、不同階級、性別的人都被人歸罪具有此危險思想(信耶穌),不僅城市、鄉鎮皆被此迷信毒素滲透,我們的廟宇門庭冷落,宗教禮儀無人奉行。」
重新定向後,保羅在特羅亞就聽到了馬其頓的呼召聲:「夜間,保羅在異像中看見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吧!」(徒16:9)而保羅看見異像後,就立即動身前往馬其頓,斷定這是神的呼召。比較使徒行傅16章8節說「他們」,但到了10節卻變成「我們」,可見作者路加此時加入了宣教團隊。顯然,路加就是這位「馬其頓人」,他可能是住在腓立比的一位醫生(西4:14),及歸化偤太教的外邦人。也因著他,保羅的宣教腳蹤踏進了歐洲。
保羅和他的同伴從特羅亞航行到撒摩特喇,第二天到尼亞波利。從那裡再來到腓立比,就是馬其頓的頭一個城,也是羅馬的駐防城(徒16:11-12),該地區也被稱為通往歐洲的門戶。在安息日,他們去了偤太人聚集的河邊,發現一群婦女在祈禱。其中一位名叫呂底亞的商人,她和她的家人皈依並受洗,成為歐洲第一個皈依基督教的人,而且是位女性。
在此值得討論的是,第一世紀的羅馬文化,女性贊助人可以在社區的公共生活扮演重要角色並具影響力,不像偤太會堂對女性設下種種的限制。從腓立比和其他羅馬城市發現的銘文,表違不同社會階層的女性擔任著公民職務,管理企業,或擁有商船和進出口業務,並建造寺廟領導宗教崇拜。由此看來,初代教會對性別的文明觀念,還是受到羅馬開放的文化所影響。從腓立比的呂底亞開始,女性在耶穌事工中的角色,打破了完全以男性為主導的看法。
之後,保羅來到一個祈禱的地方,一個擁有占卜巫術的女僕前來搭訕,喊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向你們傳講救恩的道」(徒6:16-17)。後來,保羅命令鬼離開她,她的主人發現收入來源被破壞時,就將保羅和西拉帶到官長面前,煽動群眾剝光他們的衣服、毆打鞭笞,將他們的腳被銬起來並關入監獄(徒6:19-24)。
午夜時分,保羅和西拉在祈禱吟唱讚美詩,地震震動了監獄,打開了監獄的門,鬆開了所有囚犯的鎖鏈(徒16:26)。當獄卒發現獄門開著,以為囚犯逃跑了,怕被追究責任就想拔劍自殺。此時,保羅告訴他所有的囚犯都還在這裡,這感動了獄卒,而立即問說如何得救?保羅和西拉回答說:「當信主耶穌,你就必得救。」受感動的獄卒將保羅和西拉帶回他家,給他們食物並包紮傷口。他和他的家人相信並在當晚受洗(16:32-34)。
第二天早上,當獄卒從地方官那裡得知釋放保羅和西拉的消息後,就告訴他們可以自由離開腓立比(徒16:35-36)。他們拒絕了,作為羅馬公民,保羅和西拉受到了違反羅馬法律的對待,他們要求公開道歉。當局驚慌失措,來到監獄親自護送保羅和西拉出去(徒16:37-39)。保羅和西拉拜訪了呂底亞和那裡的基督徒後,就離開了腓立比。
留下路加在腓立比後,保羅和西拉經過暗妃波里、亞波羅尼亞、來到帖撒羅尼迦。保羅在會堂度過三個安息日,向偤太人傳講耶穌的福音,有些人聽了勸、就附從保羅和西拉.並有許多虔敬的希臘人和尊貴的婦女。但拒絕基督的偤太人煽動了一群暴民,指責保羅和西拉違犯凱撒,說另有一個王耶穌。由於找不到保羅和西拉,暴徒就將收留他們的耶孫帶到地方官那裡,取了耶孫和其餘之人的保狀後、就釋放了他們。那天晚上,保羅和西拉就避開到庇哩亞了。
庇哩亞的偤太人更能接受保羅的信息,路加說他們有高尚的品格,每天查考聖經,以確定保羅講道的真實性(徒17:11)。許多受人尊敬的希臘人,男人和女人,都皈依了。可悲的是,來自帖撒羅尼迦不信的偤太人又追來庇哩亞,再次激怒了群眾。保羅於是先往雅典,交待西拉和提摩太盡快前來會合(徒17:14-15)。
保羅在雅典找到了細心的聽眾,並被邀請在亞略巴古對聚集在那裡的哲學家們發表演講。保羅解釋說,真神不是用金、銀或石頭造的,也不是出於人的想像;但談到基督的復活後,以彼古羅和斯多亞兩門的學士,開始嗤之以鼻,但仍有少數男女信了,只是保羅沒能在此建立教會。
不過,保羅仍然很有智慧的以雅典人所拜的「未識之神」,說了一篇震憾人心的道理,那就是創造宇宙和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而且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並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由此,保羅呼籲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17:22-31) 。
後來,保羅又從雅典去了哥林多,在那裡他遇到同為帳篷業的百基拉和亞居拉,是革老丟皇帝命令所有偤太人離開羅馬時,他們來到了哥林多。不久,西拉和提摩太也來哥林多與保羅會合,這群宣教夥伴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半,許多哥林多人聽了保羅的話,就信了受了洗,包括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徒18:8)。最終,偤太人將保羅帶到亞該亞的總督迦流面前受審。但迦流認為這是偤太人宗教的內部問題,所以駁回了這個案子(徒18:14-16)。
保羅的宣教隊帶著百基拉和亞居拉離開哥林多,一行航行到小亞細亞的以弗所。保羅在以弗所呆了一陣子,也在會堂裡辯論,但當以弗所人求他留下時,他卻拒絕了。不過,百基拉和亞居拉留在以弗所,而保羅就從以弗所繼續航行到以色列的該撒利亞,再前往耶路撒冷問候那裡的教會,然後返回安提阿,第二次的宣教之旅終於告一段落。
保羅與西拉的第二次宣教旅程,至少走了3000英里,可能從49年秋天至52年春天,共2年多。其中我們可學習的信仰功課是:福音就是至今仍有不相信,甚至反對的人,我們只能學習保羅的宣教團隊,永遠帶著恩典和仁慈、愛和真理忠實地傳講福音,以討神喜悅和贏得人為終極目標。再來,我們也應了解到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文化及世界觀,如何從他/她們的「未識之神」談到我們的信仰,是處境化要深思的「福音與文化」議題。最後,女性可以作為教會的領導者,也是今日的教會該學習的重要功課,也許就從我們怎樣善待女性傳道作起!
2022.08.09
保羅的第一次宣教之旅在小亞細亞建立了教會,第二次宣教之旅可能以此地為中心想向北再推展福音;但聖靈不許,帶領他們越過愛琴海進入希臘,並經由以弗所回來。在保羅第三次的宣教旅行中,保羅想再度訪視前兩次旅行中所建立的教會,也期盼福音在這些地方有更多的拓展;由此,建立更多的基督徒社群-教會。
使徒行傳第18章記載著保羅的第三次宣教旅程,保羅在敘利亞安提阿的教會度過一段時間後,再次向西北走陸路,穿越小亞細亞的加拉太和弗里吉亞,訪視了特庇、路司得、以哥念和彼西底的安提阿的基督徒社群-教會(徒18:23)。與此同時,在小亞細亞西南海岸的以弗所,百基拉和亞居拉遇見了亞波羅,他是一位受過教育、雄辯的演說家,熱情地談論耶穌,只是他只知道施洗約翰之前的事。於是,百基拉和亞居拉就教導他有關基督被釘十字架和復活之事。亞波羅後來去了哥林多,在那裡成為一位有影響力的基督教教師(徒18:24-28;林前3:4-5)。
附帶一提的是,亞波羅因在哥林多教會鼓吹一種「靈恩」的福音,而使教會分裂。亞波羅認為每個人都有肉體、魂和靈,而且彼此不停的爭戰;直到受洗之後,靈才在新生的基督徒身上有了支配地位,且表現為說預言、講方言及醫病的恩賜。而亞波羅的跟隨者,就自稱自己是「屬靈者」,而且經由他/她們有說預言、方言和醫病的能力,來形成一個突出的屬靈階級而造成教會分裂。這也使保羅寫下了林前13章,那篇至今仍令人動心的「愛的詩篇」。上帝的任何恩賜,無論是方言、移山的信心或奧秘的知識,如果沒有伴隨著上帝的愛,一點用處也沒有。
保羅抵達以弗所時,顯然遇到了亞波羅的一些學生(徒19:1)。這些學生(12個人)只知道約翰的悔改洗禮,並沒有因信基督而重生,也沒有領受聖靈(徒19:2-3)。保羅向他們解釋了完整的福音後,這些人就受了洗,保羅按手在他們身上,他們立即接受了聖靈,作為新生命的標誌,開始說方言和說預言(徒19:4-7)。
保羅在以弗所的會堂裡宣講福音3個月,但他的聽眾中有些人不僅拒絕,還辱罵這道(徒19:8-9)。保羅於是帶著相信的人離開會堂,來到一所學校,在那裡,保羅停留二年時間,每天向偤太人和希臘人傳講福音(徒19: 9-10)。就這樣,福音從偤太的會堂走向基督的教堂,吸引更多不同的族群來歸向衪。而基督的教堂,其意義所在並非外表的建築物,而是內在基督豐盈之愛的充滿才是。
儘管在以弗所遭到反對,但聖靈通過保羅卻大有作為。路加見證說人們被醫治,邪靈被驅逐(徒19:12)。其中,偤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試圖也以耶穌和保羅的名來驅逐惡魔,魔鬼卻回說只知道耶穌和保羅的權威,但不認識這些人。惡魔隨之就跳在他們身上、勝了其中二人、制伏他們、叫他們赤著身子受了傷、從那房子裡逃了出去(徒19:14-16 )。這事之後,主耶穌的名在以弗所更加受到尊重,而許多行巫術法師也燒毀了他們的魔術書,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徒19:17-20)。
在以弗所長時間的逗留後,保羅意識到聖靈要帶領他繼續前行。保羅就差派提摩太和以拉都先前往馬其頓去(徒19:21-22)。在保羅離開之前,有一個銀匠、名叫底米丟、是製造亞底米神銀龕的,對保羅到來後的生意減少感到不滿,就召集了其他工人開始了一場騷亂(徒19:23-34)。最終,城裡的書記趕到,驅散了人群,告訴他們如果他們對保羅有意見,就應該將他告上法庭(徒19:35-41)。保羅悄悄地離開以弗所,穿過愛琴海來到馬其頓,在那裡他前往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和庇哩亞,鼓舞那裡的教會。然後再去了希臘(亞該亞),在那裡住了三個月(徒20:1-3)。
保羅原本計劃在哥林多登船,途經敘利亞前往耶路撒冷,但他發現一些偤太人正密謀在航行中阻擋他,於是他改陸路返回馬其頓。保羅從哥林多返回庇哩亞、帖撒羅尼迦和腓立比時,在那裡他再次遇見了路加,並守了逾越節。保羅和路加再從腓立比啟程前往特羅亞,5天後到達那裡,與先於他們的提摩太、庇哩亞人畢羅斯的兒子所巴特、帖撒羅尼迦人亞里達古、和西公都、特庇人該猶、並提摩太、亞西亞人推基古、和特羅非摩索帕特會合。這些人可能代表著不同的教會,帶來金錢禮物要協助耶路撒冷的母會(可查考林前16:1)。他們都在特羅亞住了一個禮拜(徒20:1-6)。
在七日的第一日(禮拜天)聚會擘餅時,保羅因次日要起行、就與他們講論到半夜。當中,一個名叫偤推古的年輕人坐在三樓房間的窗台上睡著了,從窗戶掉到了下面的地上。偤推古被宣告死亡,但保羅讓他復活。又上去擘餅、喫了、談論許久直到天亮才離開(徒20:7-12)。這裡所說的七日的第一日是奇特的,因為先前保羅的習慣是在「安息日」(禮拜六) 上會堂傳講福音,有可能基督徒因著聚會的場所已從偤太會堂脫離,就這樣逐漸以主復活的日子來取代安息日。照早期教父游斯丁(Justin Martyr,約100-ca. 165)的說法,當時的教會己在「主日」舉行讀經、佈道、公共祈禱和聖餐。然後在325年的尼西亞會議上,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才正式將主復活的主日定為休息日。
保羅沒有前往內陸訪視小亞細亞已建立的教會,也沒有直接航行到耶路撒冷,而是經由沿海路線來到亞朔,而其他人也在那裡與保羅會合。然後他們來到了小亞細亞西南海岸的米推利尼、撒摩和米利都(徒20:13-15),並在米利都與以弗所的長老們會面。保羅與他們一起祈禱,鼓勵他們,警告他們不要被假教師迷惑,並預言他將在耶路撒冷面臨困難(徒:20:17-35)。在含淚告別後,以弗所的長老們就送別保羅上船。保羅繞過以弗所的原因,可能是他得知如果他到以弗所,將會被逮捕。如果這樣,他就不能趕在五旬節之前回到耶路撒冷了。
保羅從米利都航行到帕大喇,然後到敘利亞的推羅,在那裡他們停留一個禮拜(徒21:1-6),而門徒們也懇求保羅,為了自己的安全,不要上耶路撒冷。但他繼續航行,在多利買問那裡的弟兄安、和他們同住了一天。然後在該撒利亞登陸,並進了七個執事之一的腓利家裡(徒21:7-14)。在該撒利亞期間,先知亞迦布以保羅的腰帶、捆上他自己的手腳,預演如果保羅去耶路撒冷,他將被監禁,但保羅還是堅定要完成他的使命。幾天後,一群該撒利亞的門徒護送保羅到耶路撒冷拿孫的家,他接待了保羅和他的同伴(徒21:15-16 節)。至此,保羅第三次的宣教之旅可說告一段落。
保羅與西拉的第三次宣教旅程,至少走了3300英里,可能從53年至57年共4年多。其中我們可學習的信仰功課是:傳道的人可能會被迫害捆綁,但神的道永不被捆綁,這是保羅寫信給提摩太時所說的一句話(提後2:9),襯托從古至今傳道者應有的信念,上帝的道是永恆的道、不會被世上任何力量所捆綁,反而它會解放、解開任何世上的捆綁。
其次,哥林多教會後來的分裂也是個借鏡,當教會有些信徒自以為自己信仰「熱切(屬靈者)且自大時」,教會就有可能紛爭分裂;保羅說的很好,我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我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們就算不得甚麼。我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們無益(林前13:1-3)。
最後,保羅和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在米利都見面惜別的感人場景,是今日我們的牧者與長老們該學習的信仰功課。他們之間的信仰情誼表露無遺,牧者忠心以上帝的話語、耶穌的福音教導信徒;而長老們也真誠款待牧者,在聖靈的感動中共同興旺主的道。他們之間眼中真誠所流的眼淚一定會感動至今。
2022.08.10
第三次宣教之旅結束後,儘管保羅知道他會被捕,他還是去了耶路撒冷。耶城的基督徒社群(或教會)都很樂意接待他們(徒21:17)。保羅也很高興地向大家報告他們在外邦地區所作事工,包括耶穌的兄弟雅各,大家都將一切的榮耀歸給上帝(21:18-19)。
耶路撒冷的教會,雖然有很多偤太人皈依了基督,但仍然有人認為要遵守摩西律法,並給他們的孩子施行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才對。此時,剛好耶城的教會有4個偤太人要發誓行潔淨禮(可能是拿細耳人的誓言),所以也建議保羅如此作,讓耶城的偤太人知道保羅是一位遵守律法的人。特別,他最近一直在外邦的領土行走,會被視為禮儀上的不潔,因此需要淨化自己,才能與別人分享。在此,保羅可能也盼望通過這個儀式,來緩解緊張的局勢,如同先前為提摩太行割禮一樣。這時的保羅,顯出成熟的一面,只要堅守住福音的救恩,遵行一些偤太的文化禮儀是不傷大雅的。
就在他們還願將結束時,從亞西亞來的偤太人看見保羅在殿裡,就聳動了眾人下手拿他,喊說這人就是在各處教訓眾人,糟踐我們百姓和律法,又帶著希利尼人進殿,污穢了這聖地的人(徒21:27-28)。他們正想要殺他時,被通報的千夫長已帶著兵丁趕來,他們就止住了。起初,千夫長還以為會說希臘話的保羅,是帶領四千兇徒往曠野作亂的埃及人呢?得知保羅也是偤太人後,就允許他向群眾說話(21:31-40)。
保羅提到他出生的背景及如何成為基督徒,本來偤太人群是安靜地聽著,直到他提到上帝派他去接觸外邦人時,他們又開始騷亂了。羅馬官員不明白偤太人為何如此生氣,就把保羅帶回軍營,用繩子吊起來準備鞭笞,以為鞭打會迫使他坦言到底發生什麼事。當保羅最後告知他具有羅馬公民身份後,羅馬官員因害怕受到牽連,就免除保羅受捆綁及鞭笞。
第二天,羅馬官員讓保羅會見了祭司長和公會成員。保羅不但為自己辯解,也很有智慧地表明自己是法利賽人,因相信死人復活而受審。這就引起公會中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爭執,因為撒都該人否認復活。由於爭論騷動,羅馬官員不得不將保羅再送回軍營(徒23:1-10)。路加見證說,當天晚上主耶穌就向保羅顯現,要保羅放心。主說:「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這真是作主門徒,為主作見證的的榮耀時刻。
隔天,保羅的侄子無意中聽到有40名偤太男子發誓要殺保羅,他立即將這個消息傳給保羅,也傳給羅馬千夫長(徒23:12-22)。那天晚上,羅馬千夫長派預備步兵二百、馬兵七十、長槍手二百,將保羅護送到該撒利亞去。羅馬的千夫長又寫了文書,請安巡撫腓力斯大人安,並告知此案件的來龍去脈。認為保羅是羅馬人,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偤太律法的問題、而且他也沒有犯下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名。因有人要害他,所以立時解他到你那裡去、也吩咐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徒23:23-30)。
五天後,大祭司亞拿尼亞、一些偤太長老和聘請的一位律師,真的就來到了腓力斯的法庭,控告保羅造成了他們內部嚴重的混亂,破壞了腓力斯所提供的和平(徒24:1-9)保羅為此也自信地為自己進行辯護,說明過去幾天的情況,並解釋說他唯一的罪行是相信死人復活。保羅還指出,最初控告他的人並不在場,而偤太當局也沒明文指控他的罪名(徒24:10-21)。無論如何,腓力斯希望保羅賄賂他而保護保羅,給了他相當多的自由。但兩年後、波求非斯都接任腓力斯後,為了討好偤太人,就留保羅在監裡(徒24:27)。
非斯都告訴偤太當局,將他們控告保羅的案子帶到該撒利亞,他們就來到該撒利亞,對保羅提出許多毫無根據的指控。偤太當局也希望非斯都答應讓保羅轉移到耶路撒冷來,這樣他們就可在路上伏擊殺他。因著偤太人的趕盡殺絕,及非斯都只想討好偤太人的情況下,保羅只能自保,上訴了羅馬皇帝凱撒(徒25:1-11)。
幾天後,亞基帕王和他的妻子百尼基也來到該撒利亞拜訪非斯都。非斯都把保羅的事情告訴了他,亞基帕有興趣想聽保羅說話,而非斯都也很樂意,因為在法律上他有義務將保羅送到凱撒,但卻沒有任何明文的指控。也許非斯都希望亞基帕王能幫他找到一些證據,用來作為監禁並轉移保羅到羅馬的理由(徒25:13-27)。
保羅知道亞基帕王對偤太教的事務是了解的,所以在亞基帕王面前,提出更多的證詞來為自己辯護,包括他在在大馬色路上的皈依、在外邦人中的工作(徒26:1-23)。亞基帕王聽完也覺得保羅應是無辜的,如果保羅沒有提出上訴該撒的權利要求的話,非斯都是可以釋放他的(徒26:24-30 節)。由此,保羅走上最後的羅馬行程,上訴羅馬該撒的航行。
在耶路撒冷、該撒利亞受審的保羅,讓我們看到一個充滿信心、成熟與智慧的基督徒典範。保羅為了教會的和諧,遵照耶城教會的要求行潔淨禮以化解衝突,這是成熟的基督徒典範。保羅清楚知道救恩的功效完全在於耶穌十架的福音,但在不違反如此救恩的前題下,照偤太基督徒的心願,來遵守一些文化上的禮儀是無妨的。這真的可以讓今日處處排斥自己文化禮儀的台灣教會深思,想想、我們是如何看待無損救恩的台灣文化禮儀呢?
其次,保羅在耶路撒冷公會的受審中,有智慧地應用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對復活的歧義,來化解自己偤太群體的霸凌及無意義的羞辱是值得肯定的。這也告訴我們一個簡單的道理,那就是人與人之間一定存有不同意見,而以意見不同、或對事物見解不同,來作為迫害對方的藉口,才應該受到審問才是。想想:保羅的智慧讓我們看到,真正受審的不是保羅,而是這些意見不同卻迫害意見不同的偤太群體呢!
最後,最讓我們敬仰的是保羅的信心。我們知道主復活後,偤太當局就逮捕了彼得和約翰,並警告他們不得再奉耶穌的名傳道,而司提反也因此被暴民用石頭砸死。20多年過去了,現在保羅站在公會面前,同樣面對這樣的指控。親身目睹司提反為了捍衛信仰而勇敢殉道的保羅,現在也要為這個打動他生命的信仰,表現出義無反顧地的捍衛,甚至無懼死亡。這就是信心的表現,真的值得今天很多為了小事,而爭吵不停的我們好好反思呢!
2022.08.11
使徒行傳的結尾告訴我們,保羅在羅馬雖處於拘留待審,但他「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而且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徒28:30-31) 可見待審的保羅,有相當的自由接待來客,並可傳講神國的福音。保羅可能在等待尼羅王的審訊期間,寫信給以弗所、腓立比、歌羅西的教會和友人腓利門。
我們對羅馬法庭的認知是,來自各省的民事訴訟基本上不是由皇帝本人審理,而是由他任命的代表審訊;但刑事訴訟一般會由皇帝和陪審團審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訴訟案件眾多,所以等待出庭的時間也會很長。而羅馬法很早就有無罪推定的的假定,所以訴訟期間,被告的人仍保有一定的自由。
給腓立比教會的信中,保羅雖然有為主殉道的準備,但也在「兩難之間」(腓1:23),因為他對自己會被釋放仍持樂觀態度,才說我靠著主,自信我很快就會來(腓2:24)。此外,在寫給腓利門的信中,保羅也相信自己能回到小亞細亞來探望腓利門,並請腓利門為他預備住處;因為他必蒙恩到你們那裡去(門22)。
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保羅很清楚的說道:「我初次申訴、沒有人前來幫助、竟都離棄我.但願這罪不歸與他們。惟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使福音被我盡都傳明、叫外邦人都聽見.我也從獅子口裡被救出來。」(提後4:16-17) 這可能是保羅自述第一次在羅馬受審的情景,但他可能獲判無罪,不用被丟進競技場餵獅。
其實,保羅被控訴的罪行雖然與偤太教內部爭論有關,但企圖褻瀆或玷污耶路撒冷的聖殿,這不僅是對偤太人的冒犯,也是違犯羅馬的法律,因為羅馬法律保護了所有人的宗教信仰。而在偤太人中所引起的派系騷亂,也會被認為是煽動叛亂,違逆羅馬政府。
羅馬法庭可能認為被控告的保羅,因著找不到任何可處罰的罪名而釋放他,這也是該撒利亞總督腓力斯及偤太亞帕基王的看法。然而,如果他被判有罪,他就會被帶到競技場丟給獅子餵食。儘管如此,保羅將他的拯救完全歸於「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才能「從獅子口裡被救出來」。
有一說法是,保羅第一次受審的時間,大約是62年,那時的尼羅王才25歲,而他兒時的老師是塞內卡,就是迦流兄弟。記得迦流剛到哥林多任總督時,就曾駁回偤太人對保羅的指控(徒18章)。如果塞內卡認為此案是與提交給他兄弟迦流的案件相似,那麼他可能會建議尼羅王做出類似的裁決。
傳統的說法是說他無罪釋放,然後開始了他的西班牙宣教之旅。羅馬的革利免在90年代寫給哥林多人的書信中,說保羅因信德而聲名顯赫,把正道傳遍天下,到了西方的極點;此西方的極點在當時是指西班牙。耶柔米(Jerome)也說保羅被尼羅王釋放,以便他可以在西方傳講基督的福音。而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說的更清楚,他說兩年後,保羅在羅馬出獄被釋放;然後,他去了西班牙,也以同樣的方式看到了偤太人。然後他回到羅馬,被尼羅王處死。
歷史學家作了一個大略推測:保羅獲釋後,他想到他在羅馬書15章23節所說的西班牙去,所以穿越馬其頓,訪視小亞細亞的教會後,他就去了西班牙。之後,返回以弗所,然後前往馬其頓和克里特島;不久他離開以弗所,取道哥林多於64年又來到羅馬;在旅途中,他寫了給提摩太的第一封書信和給提多的書信。
64年7月19日,羅馬城發生了一場燒了6天的大火。這場大火是尼羅王為了依自己的喜好來重建羅馬而放火的。這樣,他不只可避開元老院對重建羅馬的財務杯葛,也可將放火罪行歸究於讓人討厭的基督教徒。尼羅於54年到68年統治羅馬帝國,大多數歷史學家認為,他是一位以迫害基督徒而聞名的殘暴統治者。他把基督徒丟在競技場,任獅子吞噬他/她們,也將基督徒綁在他的後花園,以瀝青灑在他/她們身上,放火燃燒,只為了照亮他的花園派對。
此時,回到羅馬的保羅也被逮捕因禁,在囚禁期間保羅可能寫了幾封書信。儘管他的審判和死亡沒有確切的歷史記錄,但仍可以想像保羅已經知道自己可能的未來遭遇,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保羅坦誠:「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而那美好的仗他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他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他已經守住了。保羅深信,從此以後會有公義的冠冕為他存留 (提後4:6-7)。
第2世紀的特土良(Tertullian) 在他的《反異端》(Prescription Against Heretics) 中,記錄保羅的殉道與施洗約翰一樣被斬首。第4世紀的優西比烏,在他的《教會史》也說,當尼羅在公元64年左右放火焚燒了羅馬城後,就對基督徒進行普遍性的迫害,彼得頭朝下被釘在十字架上;而保羅在64年或65年被斬首,並埋葬在Via Ostiensis的路上。Via Ostiensis是古羅馬的一條重要道路,因往Ostia Antica海港而得名。第5世紀,教會在此保羅殉教的地方,蓋了一所三泉聖保羅堂(San Paolo alle Tre Fontane),傳說保羅被斬首的頭顱,彈起三次,撞擊地面,而每個地面形成一個泉眼而取名。此教堂標誌著保羅的殉道是6月 29日,那應該是主後65年的事了。
第4世紀的耶柔米(Jerome) 在他的《論傑出人物》(On Illustrious Men) ,提到保羅在羅馬被斬首,為主殉道。這位傑出的信徒是位信仰非常堅定的人,為了追隨基督,他曾放棄一切,忍受了殘酷的人身攻擊、壓迫和虐待。最終,他完成了他的使命,成為每個世代信徒所景仰的典範。
在寫給腓立比的書信中,保羅這樣警惕自已(盼望今天的我們也是)說:「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0-21)
2022.07.21
使徒約翰是耶穌的12個門徒之一,與他的兄弟雅各和彼得是耶穌核心的3個門徒。有趣的是,以他名字寫的那本約翰福音書並沒有提到他,反而其他3本福音書說他是一名漁夫,是第一批跟隨耶穌的門徒之一。
當保羅寫信給加拉太人時,提到一位偤太教師要求跟隨耶穌的加拉太信徒,也要遵守摩西律法,這顯然不是保羅的教導,保羅教導的是他們不需要遵守律法就可以得救。在此,保羅特別借著那被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和約翰的權柄,來作為「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加拉太2:7) 來為自己辯解。可見,約翰己是當時教會重要領袖之一。
看來,教會內部的爭端,還是需要由主託付、受人敬重的教會領袖來協調,有智慧的妥善解決。很難想像,門徒約翰與他的兄弟雅各早期是被耶穌稱為「雷子」(馬可3:17) , 脾氣不好的人;而現今成為穩重和善的教會領導者。真的,看人不要看「一時」,要看「一生」才對!
古代資料除了確定使徒約翰與施洗約翰不同,說他是施洗約翰的學生外;其餘使徒約翰常與長老約翰及被放逐到拔摩島的約翰聯繫一起,儘管至今聖經學者還有不同意見。所以傳統上認為使徒約翰是約翰福音、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以及啟示錄這五本書的作者,還是存有爭論。不過,馬太福音是很清楚明確地說:「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的兄弟約翰,他們和他們的父親西庇太在一條船上,準備他們的網。耶穌叫了他們,他們立刻離開了船和他們的父親,跟從了他。」(馬太4:21-22)
約翰福音從未提到使徒約翰本人,而古代的作品,作家有時會使用第三人稱來描述自己身份;所以,在約翰福音中5次出現「耶穌所愛的人」(約翰13:23、19:26、20:2、21:7、21:20),從二世紀開始,教會就將此人與約翰聯繫一起。不過,「耶穌所愛的人」並不表示他/她也是愛耶穌的人。彼得、偤大不是「耶穌所愛的人」嗎?但仍然會「不認祂」或「出賣祂」!所以,重點是耶穌「愛所有人」,但不表示所有人都會感恩、愛衪?切記,不要隨意就說自已就是耶穌所愛、所用及所託之人。是不是這樣,其實是應該由我們一生的所作所為來印證才對!
初代教父愛任紐(Irenaeus)在他的《反異端》(Against Heresies)書中,說福音書是為了反對當時的諾斯底主義而寫的,而《約翰福音》的作者就是使徒約翰。愛任紐是這樣說的:「約翰,主的門徒,曾靠在祂的胸前,在亞細亞以弗所居住期間,親自寫了福音書。」愛任紐也同時認為,約翰在以弗所也寫了他的書信,以及後來在拔摩島上寫了啟示錄。而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斯(Eusebius of Caesarea )也引用亞歷山大的Clemen的話說:「彼得在羅馬傳道時,是靠著聖靈來傳揚福音;在場的眾人大家都懇求馬可,記住他所說的話,寫下他所說的話,因為馬可很早就與彼得一起。」「但最後一個的約翰,看到福音書中所記載的都是外表形的,且在他親密朋友的懇求下,及受到聖靈的啟發,寫了一部靈性形的福音書。」
《啟示錄》傳統上也說是使徒約翰所寫,2世紀初的殉道者游斯汀(Justin Martyr),認為這個約翰是使徒約翰。由此,大多數的教會就推測使徒約翰是在羅馬帝國的迫害下,而被流放到拔摩島的。但到了4世紀,一些教會史家開始認為這是另一位名叫約翰的人。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斯說這個人是「長老約翰」(John the Presbyter),他在一世紀教父帕皮亞(Papias of Hierapolis)的著作中出現,但所知不多。而優西比烏斯就是根據帕皮亞的著作,區分長老約翰和使徒約翰是不同的人物。
帕皮亞可說是教會史上第一位「口述史」專家。他說過如果有侍奉的長老前來,他就會在他們說完話之後立即詢問:安得烈或彼得曾說了什麼,或腓利、多馬、雅各、約翰(John)或馬太曾說了什麼,或任何其他主的門徒曾說了什麼,或主的門徒Aristion和長老約翰(John the Presbyter) 曾說了什麼。帕皮亞的這段話確實說明有2位約翰:一位是使徒約翰,另一位是長老約翰。
教會傳統認為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之前,將他的母親馬利亞託付給約翰照顧。馬利亞死後,約翰來到以弗所,說他在那裡寫了他的福音書和書信。後來他因傳福音受到迫害而被流放到拔摩島上,在那裡他受了基督的啟示,寫下了啟示錄。最後,他回到了以弗所,在98年過世,唯一沒有因信仰而殉道的一位使徒。2世紀末,以弗所的教會領袖Polycrates就聲稱,約翰的墳墓是在以弗所,說他是「一名祭司,身著祭司般的頭飾,既是殉道者也是一位老師。」
另外,2世紀末的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也說過,在羅馬人放逐約翰之前,他們把他帶到了一個競技場,並把他浸在一個沸騰的大油桶裡。不過,當他安然無恙地又出現時,整個競技場的人就都皈依了基督教。教會史上,公認使徒約翰有三位傑出學生:士每拿教會領袖Polycarp,安提阿的Ignatius及希拉波利斯的帕皮亞(Papias) ,他們在初代教會史上,都扮演著「忠誠於上主、服事於教會、人群」的福音見證者。也許這就是神學教育的重要性所在,不然誰又會那麼在乎歷史上那些「忠誠於上主、服事於教會、人群」的信仰典範人物呢?我們今天不是很多教會、很多信徒喜歡吹噓信耶穌「得幸福」、「得永生」的廉價恩典嗎?說來,使徒約翰真的可堪稱為一位神學教師呢!而其受派出去傳道、授業、解惑之前的神學教育功課,就是「修心養性」,從「耶穌所愛的人」蛻變成為「愛耶穌的人」!
(註:12使徒的資料大多參考The Beginner’s Guide及一些百科全書而寫的)
2022.07.20
達太是耶穌的12個門徒之一,馬可福音(3:18)及馬太福音(10:3)稱他為達太(Thaddaeus) ;而路加福音(6:16)及使徒行傳(1:13)則稱他為雅各的兒子偤大(Judas son of James) 。可能是要與出賣耶穌的加略人偤大(Judas Iscariot) 區別,後來他就被稱為「偤大達太」(Judas Thaddeus)。早期教會史家Eusebius也曾記錄一位名叫Thaddeus of Edessa的教會人物,說他是耶穌派出去傳播福音的70個門徒之一。(路加10:1)
達太(Thaddeus) 意思是「勇敢的心」(courageous heart),可能是對此人的暱稱。由於「偤大」這個名字在初代教會是賣主之名,所以新約書信就以暱稱代替,或冠上父名來作區別。有些新約學者認為,他就是耶穌的兄弟偤大,因為他常與另一耶穌的兄弟「公義者雅各」聯繫一起,也由此認為他也是《偤大書》的作者,如同「公義者雅各」被認為是《雅各書》的作者一樣。關於偤大達太是誰?天主教傳統傾向於認為他是雅各的兄弟,2人也都是耶穌的兄弟;而新教較認為他是一個名叫雅各的兒子。
偤大達太在福音書中幾乎沒有話說,只出現在約翰14:22他所說的一句問耶穌的話:「主阿、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聖經告訴我們當耶穌告訴門徒人子必被捨棄,而門徒中有人將出賣他時,門徒們心裡就憂愁起來。因為這樣,門徒們紛紛對耶穌提出質問,偤大達太也是,他問耶穌為何不直接向全世界展示衪自己。偤大達太的問題,其實也是我們的問題;如果我們真的那麼在乎耶穌作為人子(上帝兒子)的權能,不是只要求衪露神蹟一手,全世界不就信了嗎!在此,我們才全然理解耶穌回答偤大達太所說的:「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14:31) 而且「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14:26-27)
古老的傳統說偤大達太是在偤太、撒瑪利亞、以杜馬、敘利亞和利比亞傳道。也說他在62年回到耶路撒冷,協助他的兄弟西門(Simeon)被選為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13世紀義大利的Jacobus de Voragine所編寫的《黃金傳說》(或聖人傳說) 中,記錄了偤大達太首先在美索不達米亞和本都傳道,而奮銳黨的西門則在埃及傳道。然後,他們2人來到波斯,在那裡他們遇到2位魔法師Zaroes和Arphaxat,這2人是被馬太從衣索比亞(Ethiopia)趕出的。故事說,偤大達太與奮銳黨西門從偶像中驅除出惡魔,而惱怒了當地的國王及宗教領袖,他們立即衝向使徒,將他們砍死。就在此時,晴朗的天氣突然變成雷電交加,當地的神殿也被裂成三半,而2位魔法師也被雷打的變成炭火。國王見此神蹟奇事,就把使徒的屍體帶到他的城市,並建造了一座宏偉的教堂來紀念他們。
14世紀的希臘教會歷史學家Nicephorus Callistus,說聖偤大達太就是迦拿婚禮中的新郎,在此耶穌將水變酒,帶來歡樂。另外,18 世紀後法國和德國的天主教徒,卻將偤大達太奉為「迷失」與「絕望」(lost and desperate) 的守護聖徒,因為《偤大書》教導信徒應該在嚴酷和困難的環境中堅持下去,就像他們的祖先之前所做的那樣,在困苦中仍然堅持對上帝的信靠。當然,偤大達太在傳統上也被認為是亞美尼亞教會的守護聖徒,因為他是第一個將福音帶到亞美尼亞的使者。
道明會(Dominicans)教士於1216年成立後,不久就開始在亞美尼亞從事福音的工作。而當時的羅馬和東正教教徒,都對該地區的聖徒偤大達太表達奉獻熱忱,直到18世紀基督徒被趕出該地區。19世紀後,對聖徒偤大達太的虔誠再次從意大利和西班牙開始,傳播到南美,最後到美國。特別1920年代,在應對美國大蕭條時,「聖母聖心愛子會」(Claretians)與「道明會」(Dominican) ,就虔敬祈求「迷失」與「絕望」的守護神聖偤大達太,協助來自歐洲的新移民能適應美洲新的情境。如果「公義者雅各」是窮人的守護聖徒,那麼他的兄弟偤大達太就是迷失與絕望者的守護聖徒。
2022.07.19
被稱為主的兄弟雅各,也被稱為「公義者」,是耶穌12門徒之一。福音書提及耶穌有4個兄弟,雅各、約瑟、西門和偤大,並提到了姐妹(複數),因此耶穌至少有6個兄弟姐妹,而被列為首位的雅各,可能是家裡的老大(馬可6:3;馬太13:55)。雖然保羅在加拉太書也稱雅各為「主的兄弟」( 1:19) ,但初代教父們對此仍有不同看法:亞歷山大的特土良(Tertullian)與Clement認為雅各是耶穌的親兄弟,奧利根(Origen)認為2人是同父異母兄弟,而耶柔米(Jerome)則說是堂兄弟。
雅各一開始並非是耶穌的追隨者,因為要說服親兄弟相信他是「上帝的兒子」並非易事。約翰福音第7章明確告訴我們,耶穌的兄弟嘲笑他,要他離開這裡上偤太去、好叫他的門徒也看見他所行的事,因為連他自己的兄弟「也不信他。」(7:5) 後來,保羅將雅各的轉變,歸因於基督復活的顯現(林前15:7)。使徒行傳1:14也記載耶穌復活升天後,雅各和使徒們一起祈禱,並等待應許的聖靈臨到。雅各是五旬節被聖靈充滿的120人之一,那天也是教會建立的開始(使徒行傳2:1-4)。我們看到雅各從他遇見復活主耶穌的那一刻起,就全心全意為主而活,服事主的教會,成為主忠心的僕人。
主後44年,希律亞基帕斬首耶穌的門徒雅各後,耶穌的兄弟雅各就顯得更加重要。當保羅皈依基督後,為了向外邦宣教,他特別從安提阿走訪耶路撒冷,想得到2位教會領袖彼得和耶穌的兄弟雅各的同意與祝福。後來,保羅在加拉太書中描述此事時,他尊稱雅各為使徒,是少數目睹耶穌復活的見證人。(1:18-19)而且在彼得逃離耶路撒冷之後(使徒行傳12:1-17),他就取代了彼得,成為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
主後49年,當保羅再度返回耶城,想解決偤太律法,特別是外邦人是否遵行割禮問題時,雅各還是當時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保守的偤太基督徒要求外邦基督徒耍受割禮,並遵守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所有律法;而保羅則堅持外邦人並不需要先成為偤太人,再來跟隨耶穌(使徒行傳 15:1-12)。這個爭論若沒有妥善解決,基督的教會將會分裂。
雅各在此發揮了他的智慧及公正的判斷,他以彼得的見證和權威,上帝救贖偤太人也救贖外邦人來說服保守者(使徒行傳15:13-21);同樣也告知外邦信徒,雖不必被偤太律法梱綁,但至少要避免4件偤太人忌諱的事,即禁止吃血、帶血的肉、未被適當宰殺的動物肉、禁止通姦和偶像崇拜。這個被稱為「耶路撒冷四條禁戒」,得到兩邊的同意而有妥善解決兩邊的分爭。保羅後來在加拉太書2:1-10講述這個耶路撒冷會議的故事時,就將雅各描述為教會的重要支柱;並說雅各和其他長老同意他對外邦人的事工時,也要求他記得窮人的需要。雅各真是一位忠心於主,關懷弱勢公義的實踐者。
其實,後來以雅各為名的《雅各書》就一再要求基督徒要為窮人伸張正義,並譴責基於財富的偏袒,而造成富人的貪婪、冷漠、剝削和愚蠢的驕傲。難得的是,《雅各書》不只關心窮人,也要基督徒不要尊富欺貧,不要只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拱他們坐在好位上;但對窮人卻是百般欺凌,要他們站立或坐在自己的腳凳下邊.《雅各書》誠懇地對當時的基督徒及今日的我們說著:「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上帝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麼。」(2:5)
雅各也被稱為是有「老駱駝膝蓋」(Old Camel Knees) 的人。這是第4世紀的教會史學家優西比烏斯,從2世紀失傳的Hegesippus著作中,收集到關於「公義者」雅各的故事,說他從母腹中就是聖潔的,清酒濃酒都不喝,肉也不吃。而人們經常發現雅各獨自在聖殿中,彎曲膝蓋跪著祈求上帝,寬恕祂的百姓偤太人,由於他花了很多時間跪在地上祈禱,以至於他的膝蓋變得「像駱駝般」堅硬。這真的很像巴克禮牧師,由於長時間跪在地上祈禱, 以至於他的長褲膝蓋處磨損破裂。雅各與巴克禮真是禱告的人,真心祈求上主寬恕過往犯錯的偤太人,及今日的我們。
偤太歷史學家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說,雅各是被石頭砸死殉道;而早期教會作家St. Hegesippus則說,他是被從聖殿塔上扔下殉道。優西比烏斯的《教會史》是說,雅各是被從聖殿的頂峰扔下,並被棍棒毆打致死。這大概就是我們對耶穌的兄弟,「公義者」雅各的認識,也許我們也可稱他為「窮人的使徒」雅各!
2022.07.18
熱心者西門(Simon the Zealot)是耶穌12位門徒之一,中文聖經馬太、馬可、路加福音及使徒行傳皆將Zealot譯成「奮銳黨」,而使我們對此「奮銳黨西門」的刻板印象只是一位革命黨徒。可惜,在福音書中只有提及他是一位耶穌親自揀選的門徒外,並無任何與他有關的生平事蹟,以供我們考證。他到底是奮銳黨的革命黨徒,一心尋找彌賽亞來革命,推翻羅馬帝國;或只是一位熱心於摩西律法,或熱心於耶穌教導的一位跟隨者呢?其實,有一教會傳統,為了強調他作為「奮銳黨」的封號,還說西門參與了66-73年第一次的偤太-羅馬戰爭呢!
在馬可和馬太福音中,稱西門為Kananaios。今天大多數學者認為kananaios來自亞蘭語單詞qanʾ anaya的希臘音譯,意思是「狂熱者」。但第4世紀的教父耶柔米(Jerome) 在他的《馬太注釋》,卻將此字kananaios誤解為西門是「來自迦南」,而稱他為迦南人西門。甚至在13世紀義大利的Jacobus de Voragine所編寫的《黃金傳說》(或聖人傳說) 中,也是錯誤地稱「熱心者西門」(Simon Zelotes),為從迦拿(Cana)來的「迦南人西門」(Simon Cananean)。
芝加哥路德會神學院(The Lutheran School of Theology)的新約名譽教授David Rhoades,在《耶魯聖經詞典導引》(The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提到早期偤太史家約瑟夫(Josephus)所提供的證據,即直到主後68年左右,在羅馬-偤太戰爭期間,其中一個革命派別才正式將自己認定為「奮銳黨」(Zealots)。因此,68年之前熱心行事的人被視為是「奮銳黨」(Zealots) 是不合時宜的。雖然如此,美國加州州立大學長灘分校的聖經學教授Robert Eisenman說,根據當時《塔木德》的記載,奮銳黨並非是一個組織,只是一群想向霸佔上帝應許他們偤太人土地的羅馬帝國,進行獨立革命的熱心者。
西門(Šimʿôn)是一個常見的希伯來文名字,新約中就有9個人名叫西門。除了西門彼得和熱心者西門2人外,還有加略人西門(約翰6:71)、耶穌的兄弟西門(馬可6:3)、一個名叫西門的法利賽人(路加7:40)、麻風病人西門(馬可14:3)、古利奈人西門(馬可15:21)、一個名叫西門的巫師(使徒行傳8:9)及製革匠西門(使徒行傳9:43)等等。福音書可能是為了與西門彼得區別,而將另一位耶穌門徒西門加上zealot的稱呼。
新約聖經對他真的一無所知。教會的傳統說他到埃及宣講福音,然後在波斯地區加入使徒達太(Thaddaeus)的福音行列,根據16世紀人文主義者Justus Lipsius的說法,西門是在波斯的Suanir被鋸成兩半殉道。但第4世紀在Cappadocian的教父St. Basil( the Great) 卻說,西門在希臘的Edessa城市安詳地過世。第五世紀,亞美尼亞最著名的歷史家Moses of Chorene說,狂熱者西門是在高加索伊比利亞王國(The Kingdom of Iberia) 的 Weriosphora殉道。13世紀義大利的Jacobus de Voragine所編寫的《黃金傳說》(或聖人傳說) 中,說他於主後65年在波斯殉道。而伊索比亞的基督徒(Ethiopian Christians) ,認為他是在撒瑪利亞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可說是一個廣大的地區,包括今日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及大部分的約旦、敘利亞與黎巴嫩。這個地區也曾經出現很多自稱彌賽亞的君王和他們的熱心追隨者。《使徒行傳》提到一位先知丟大,他在埃及沙漠聚集大批的追隨者,後來被羅馬人斬首。主前4年耶穌出生的時候,一位窮困的牧羊人阿斯羅吉斯(Athronges) 自行加冕為偤太人的王,他的追隨者被羅馬軍團鎮壓屠殺,也有一位撒馬利亞人自認為彌賽亞,後被彼拉多釘十字架。
當然在耶穌及門徒們出身的加利利,因大多數農民生活困苦,可說是衍生革命者的溫床;而最有名的革命份子是希西家(Hezekiah)家族、包括兒子偤大及其孫子米拿現(Menahem)。試想:當革命領袖偤大(Judas the Gaulonite)率領一隊革命黨徒,攻佔加利利首都塞佛瑞斯(Sepphoris)時,偤太民眾是作何感想?而當這些革命黨徒不久隨即被敘利亞軍隊碾平,二千多革命份子被釘十字架,三萬偤太人被賣為奴隸時,偤太民眾又作何感想?而耶穌的「非暴力」福音,又如何能感動廣大困苦無依的偤太民眾,來成為他/她們的依靠呢? 這不也是今日作基督徒,在動盪不安的時代中,成為和平與盼望的使者嗎?
有關「熱心者西門」是否是一位跟隨耶穌的加利利革命者,確實有待歷史考查。不過,新約學者Oscar Cullmann告訴我們一件有趣的事,那就是耶穌的12門徒中,半數以上可能都是「奮銳黨徒」,而「背十字架」就是奮銳黨當時招募黨員時所用口號。這對今日背十字架跟隨主的台灣人及台灣教會意義非凡,如同前南神院長黃彰輝牧師所說,作為一個有心及認同台灣的基督徒,一定熱心於「基督信仰」及「台灣獨立」。
2022.07.17
雅各是耶穌的12個門徒之一,也是耶穌的表兄弟。他與他的兄弟約翰及彼得,被認為是耶穌身邊3個主要的門徒。因為福音書記載,獨獨他們3人見證了耶穌使睚魯的女兒復活(馬可5:37-43);在山上看到耶穌的變形,而且與摩西和以利亞說話(馬太17:1-13);及最後晚餐之後,耶穌將所有門徒都帶到客西馬尼園,然後他只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一起禱告(馬太26:36-46)。可能是這些因素,雅各、約翰與彼得3人一直被認為是初代教會的重要支柱,甚至一些早期的基督教著作,也提到雅各是當時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
雅各是耶穌呼召的第一批門徒之一。馬可(1:19)、馬太(4:21) 及路加福音(5:10)都告訴我們他是一位漁夫。耶穌呼召他時,他和兄弟約翰正在船上補網,他們就把父親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從耶穌去了。(馬可1:19-20) 馬太和馬可都告訴我們,雅各和約翰是和他們的父親西庇太一起補魚。馬太只說「別了父親」;但馬可是說當他們選擇跟隨耶穌時,他們就把他們的父親西庇太和僱工留在船上,跟著他去了(馬可1:20) 。
在教會裡,我們常常教導或被教導一種「似是而非」的道理,就是跟隨耶穌就要捨棄一切,包括父母或親人。在此,馬可福音告訴我們,雅各與約翰至少是留下「僱工」來協助父親的打漁事業。也許,決定跟隨耶穌之前,我們還是要打點好地上應盡之事。跟隨耶穌當然是一種「不顧一切」(in spite of)的信仰心志,但它不是指表面上要常常呆在「教會」的信仰,或庸俗的每天要說「屬靈」的一些言詞;從事「天國」福音事業的人,也要在「地上」盡為人的責任與義務,因為這也是一種福音見證。
馬可福音告訴我們耶穌揀選了12門徒,又給西門起名叫彼得(3:16),給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兄弟約翰,起名叫半尼其(Boanerges),就是雷子(sons of thunder)的意思。路加福音9章51-56節,不是記載耶穌定意往耶路撒冷去,就打發使者來到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先為他預備,但那裡的人卻不接待他。雅各、約翰就說:「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麼。」耶穌聽了就轉身責備他們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看來,跟隨耶穌後的2人,雷子脾氣並沒有多大改變。的確也是如此,帶著先前各種脾氣、性格來信主的人,一下子要全然改變是不易的;這也是「跟隨」的意涵,信仰是一條不易的朝聖之路,是在愛的恩典中走向改變,不是我們的意志說要改變,就會改變。
馬可福音書中讓我們印象深刻的是,雅各、約翰進前來求耶穌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10:37) 耶穌借此向門徒上了一堂寶貴的神學課程,那就是我們常常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不過,耶穌仍然要我們喝他的杯,一起背起救恩的十字架,並準備為他受苦;至於「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10:40) 耶穌神學課堂的結論是:「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10:43-45)
在教會傳統上,使徒雅各因年齡較大而被稱「大雅各」(James the Greater),來與耶穌的兄弟那位被稱為「公義者雅各」(James the Just) 作區別。其實,我們對雅各的生平所知不多,但從使徒行傳12章1-2節知道,希律王下手苦害教會中幾個人,大約於主後44年在耶路撒冷處決了雅各。這樣說來,如果司提反是教會史上第一個殉道者的話,那麼雅各可說是第一位殉道的使徒。他們卻實都喝了主所喝的杯。
第4世紀,凱撒利亞的優西比烏斯(Eusebius of Caesarea)在他的《教會史》(Church History),就曾引用亞歷山大的Clement,談到雅各的殉道事蹟:「看來將他帶入法庭的警衛,看到他的作證非常感動,就承認他也是基督徒。於是兩人一起被帶走,途中他請求雅各原諒他。雅各想了想,對他說我希望你平安,然後吻了他。於是兩人同時被斬首。」
很難想像,雅各雖然早逝及我們對他生平諸多不詳,但他位於西班牙的墓地是今日繼耶路撒冷、羅馬之後,最受歡迎的基督教朝聖地之一。大約在第1世紀,一本《十二使徒的福音》(The Gospel of the Twelve) 說,當五旬節聖靈降臨在使徒身上時(使徒行傳2章),他們個個就說起他們受派宣教地區的語言,而雅各使用的宣教語言是拉丁語,所以雅各就往伊比利亞半島(Iberian Peninsula,今西班牙)傳福音,然後在主後44 年返回耶路撒冷時被希律王處決殉道,然後他的遺體被運回西班牙,埋葬在Santiago de Compostela。
傳說雅各的跟隨者將他的遺體,經由一艘沒有船帆的無舵船,登陸在半島的西北海岸,並沿著Ulla河流來到Iris Flavia(現今Padron) 。雅各的追隨者說服了當地的女王Lupia,並使她皈依基督教。而女王也因此提供一牛車,讓它載著雅各遺體尋找安葬地方。雅各的追隨者就祈禱牛車選擇在那裡休息,那𥚃就是雅各墓地。最後牛車在一小溪旁的一棵橡樹停下來,而這就是現今的Santiago de Compostela,埋葬雅各的地方。
第6世紀,一本《使徒文集》(The Breviary of the Apostles) 提及雅各將福音帶到西班牙,並被埋葬在西部靠大海的某個地方。據說,在9世紀初期,一顆明亮的星星就這樣引導一位牧羊人,找到位於現在被稱為Camino de Santiago的聖雅各墓地。現今他的墓地,己成為很多人喜歡走的朝聖之路:聖雅各之路(the Way of Saint James)。
雅各可能沒有去過西班牙,但西班牙確實在耶穌之後的宣教運動中,建立了教會,並且蓬勃發展。也許,雅各的信仰傳說是單純為了激勵往後的信眾們,我們跟隨耶穌的人,就如同走向朝聖之道的雅各們,在朝聖的旅程中,我們漸漸卸下心中渴望佔據的名位,學習跟主一樣,甘心樂意喜樂地喝下他喝的苦杯!
2022.07.16
馬太(Matthew)是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馬太福音記載耶穌在迦百農宣揚天國福音時,看見一個名叫馬太的人坐在稅吏處,就向他說:「跟我來」,而馬太真的就這樣起身來跟隨耶穌(9:9)。馬可與路加雖也記載這件事,卻稱他為亞勒腓的兒子利未(馬可2:14) 或稅吏利未(路加5:27) 。
有人認為利未(Levi)這名字,可能來自他所屬的利未支派族群;如同保羅的偤太名字掃羅,是來自便雅憫支派的英雄掃羅王。也有人認為他起初的名字叫利未,但後來耶穌改叫他為馬太,類似於西門,耶穌後來給他起名叫彼得一樣。也有可能馬太是希臘名字,利未是希伯來名字。不管如何,路加親自告訴我們,這個利未「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路加5:27)。有趣的是,掌管耶穌傳道期間財務的人,並非是專業的「馬太」,而是後來出賣耶穌的「偤太」;這可能是反應當時的情景,稅吏不只不受歡迎,也不受信任。
「稅吏」可說是羅馬時代最受偤太人辱罵的職業之一。羅馬稅收系統於主前123由一位政治家Gaius Gracchus所建立,主要是為了提高羅馬本身的稅收效率,而且這個系統很快地就傳播到羅馬統治的各省,而代收稅務的投標個人和團體被稱為publicani,而馬太可能就是加利利省迦百農的一名稅收員。歷史學家認為稅收制度被廣氾濫用,促成了西歐西羅馬帝國的衰落。可見被殖民統治的偤太人,一定憎恨受羅馬政府委託來向自己同胞收稅的偤太人,這個行業本質上是對自己人民的背叛。
路加福音告訴我們,耶穌說了一個「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18 :9-14),一個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痴迷於自己的美德,與一個謙卑祈求上帝憐憫的稅吏,形成了強烈鮮明對比。比喻說有兩個人去聖殿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上帝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8:11-12)但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上帝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18:13)
故事神學家路加接續在19章,又告訴我們一個生動稅吏悔改的故事。那就是耶利哥城有一個人稅吏長名叫撒該,由於此地是香樹脂的生產和出口集中地,擔任稅吏長此職位的偤太人撒該一定會是富有的人,因為他有可能會將稅收的差額,收入自己囊中致富;這當然引起當地納稅的偤太人厭惡,稱他為罪人。因此,當耶穌對他說今天要住在他家裡時。他就歡歡喜喜的接待耶穌,也引起眾人私下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最後的結局是稅吏的悔悟及信仰告白:「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19:8) 而耶穌也宣告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19:9-10)
馬太作為一名收稅員,其工作是仔細記錄稅務信息。有聖經學者認為在馬太福音13:52耶穌所說的:「凡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就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裡拿出新舊的東西來。」此「文士」可能是指馬太本人,馬太從「舊」的地上羅馬帝國的稅務抄寫員,因著耶穌的呼召,而成為「新」的天國的福音記錄者,寫下了《馬太福音》。
有關馬太為主殉道的事蹟,也有各種不同說法:有人說他被斬首、有人說被石頭砸死、有人說是被燒死或被刺死、也有人認為是自然而然的過世等等。最早的記錄是說他到裡海(Caspian Sea)以南的一個地區,以及波斯、馬其頓和敘利亞宣教。早期的教父聲稱他因信仰被燒、石頭砸、被刺或斬首。亞歷山大的Clement,也曾引用諾斯底派的Heracleon說法,說馬太是自然而然地死去的。16世紀,英國新教歷史學家John Foxe的殉道學著作(Foxe's Book of Martyrs)提到,主後60年馬太在Ethiopia的Nadabah城傳福音時,被長戟刺死殉道。
不管如何,馬太最令人感動及值得我們學習的,是他的謙卑,自認自己是稅吏是罪人。這真是很難想像,試想一般人寫完一本書要介紹自己作者時,不是要盡量把自己的學歷、經歷吹噓的豐豐富富嗎?那有人會介紹自己是「罪人一個」呢?馬太的謙卑實在值得今日的基督徒學習,就單純想想自己的名片是怎樣寫的就好,我們會有人在介紹自己的名片上寫說:「xxx,罪人一個」嗎?
2022.07.15
多馬(Thomas) 是耶穌的12門徒之一。他的名字在亞蘭語(Teʾoma)及希臘語(Didymos)的意思是「雙胞胎」;而敘利亞人則稱為偤大、多馬(Judas Thomas,即雙胞胎猶大)。聖經有關他的記載很少,除了提到他是耶穌所揀選的門徒(馬太10:3、馬可3:18、路加6:15、使徒行傳1:13) 外,大概只有在約翰福音書中,我們才能看到多馬具「疑惑」,但又「勇敢」的個性。
約翰福音11章,記錄了他的勇敢及對耶穌的忠誠(5-16) 。當耶穌聽到伯大尼的拉撒路病危時,在所居之地住了兩天,才對對門徒說:「我們再往偤太去罷。」但門徒可能有聽到不利於耶穌的風聲,就提醒耶穌說:「拉比、偤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裡去麼。」這時的多馬表現勇氣十足,就對同作門徒的說著:「我們也去和他同死罷。」我想作為老師的耶穌,聽到學生多馬的這番話,一定感受到這位學生是有多「甘心」。當然,這樣「勇敢忠誠」的信仰告白,在教會受到外力的迫害時,是何等的尊貴啊!
在逾越節的晚餐後,耶穌樹立了一個服事的榜樣,給門徒洗腳。耶穌知道有一個門徒要出賣他,心裡憂愁就對門徒們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約翰13:21) 接著耶穌安慰門徒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14:1)耶穌又說:「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我往那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14:3-4) 此時的多馬可能滿頭霧水,不知老師所云為何?就問耶穌說:「主阿、我們不知道你往那裡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
多麼真實、毫無做作的信仰呈現!試問就是今天作基督徒的我們,真的知道主耶穌要走的路嗎?如果不知道,又如何跟隨呢?這就是多馬的疑惑,不也是今日我們作基督徒的疑惑嗎?到底誰真的在學習耶穌,走十字架的路呢?今天眾多富麗堂皇的教會,還有以此為終極目標的教會或基督徒,真的是走在十字架的路嗎?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到底是什麼意思?
多馬被稱為「懷疑者」,是他懷疑耶穌的復活。照約翰福音20章19-29節的記載:目睹耶穌復活的門徒,將此天大地大的事告訴多馬時,他卻要求要看到耶穌復活的物理證據。因此,當復活的主再次向門徒顯現時,就回應多馬的理性疑問。復活的主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20:27)觸摸主的傷口,是基督徒靈修的深層修練。在那剎那片刻,觸摸生命的終極意義時,一切生命的浮華就顯的毫無意義。體會如此深刻信仰的人,就會有如多馬,在領悟生命創傷可以融合的喜樂瞬間,毫無畏懼地對主說:「我的主,我的上帝!」
在《多馬行傳》(Acts of Thomas) 的記載,耶穌復活及聖靈降臨後,門徒們就受派到不同地區宣教,而多馬的宣教區域是在印度,儘管多馬一開始是宣稱他不夠健康,無法前往,就是基督向他顯示異像,也無法說服他改變想法。於是基督隨後向一位商人顯現,並將多馬賣給他作為奴隸,而這個主人就是統治印度部分地區的國王。說來也真有趣,「勇敢」的多馬有時也會是「懦夫」,這個道理其實我們都懂,不然耶穌遇難時,彼得為何會3次不認主,而門徒們為何是逃之夭夭!
照第4世紀凱撒利亞優西比烏斯(Eusebius of Caesarea)所寫的《教會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 ,是說多馬到當時的帕提亞帝國(Parthian Empire) 宣教。後來的教會傳統說,多馬的宣教工作擴展到印度,在那裡,他被公認為敘利亞教會及印度聖多馬教會的創始人。在《多馬行傳》(Acts of Thomas) 的說法,是說多馬造訪了帕提亞國王Gondophernes的宮廷,而因他曾是木工,所以國王就請他負責為國王建造一座王宮。故事說,多馬將國王託付給他的錢用於慈善事業而入獄,而多馬的解釋是說他正在建造的宮殿是在天堂,而不是在地上。當然,如果故事屬真,多馬如此為「善」的行為,是要付出代價的。不過,想想也是,我們作教會領導者的,是否有時也會運用教會或公家資源來達成自己的想望?只是這樣作,不知是「為善」或「偽善」?
《多馬行傳》也記載多馬是在印度Chennai的邁拉波(Mylapore)殉道,他的墓地也坐落於此,而成聖多馬大教堂。後來他的遺物被帶到西方,最後被供奉在義大利的Ortona教堂。而敘利亞的教會傳統,是說多馬於主後72年在Chennai的聖多馬山被長矛刺死(Thomas was killed with a spear at St. Thomas Mount),而他的遭體被埋葬在邁拉波。
16世紀,一位葡萄牙在印度的官員巴博薩(Duarte Barbosa,也是神職人員) ,寫了他的旅遊記事《杜阿爾特、巴博薩之書》(the Book of Duarte Barbosa) ,書中記錄了多馬的墓地當時是由一名穆斯林在維護,他在那裡點著一盞燈。後來,葡萄牙人就在該墓地建造了聖多馬大教堂(The St. Thomas Cathedral),並於 19世紀再由英國人重建。在此,值得基督徒省思的是,如果穆斯林都可以守護著基督宗教多馬聖徒的聖地,為何基督徒不能以「基督之愛」來守護生活在同一土地,但卻有著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們呢?也許,這就是多馬今日要教導我們的信仰功課:在「疑惑」中,「勇敢」地去愛護生活在同一土地(甚至不同地方),但卻有著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們呢!
2022.07.14
巴多羅買(Bartholomew)是耶穌12個門徒之一,Bartholomew 可能是一個姓,希伯來語由bar (兒子) 及Talmai組成,意即Talmai的兒子。因此,他的名字是什麼?大約於9世紀後,才開始與僅在約翰福音中出現的耶穌門徒拿但業(Nathanael)聯繫一起,認為拿但業就是他的「名字」,而巴多羅買是「姓」,他們其實是同一個人(Nathanael bar Tolmai)。因為在對觀福音中,腓力和巴多羅買總是一起出現,而拿但業卻未曾被提及;然另一方面,在約翰福音中,腓力卻與拿但業一起被提及,但卻沒有出現巴多羅買的名字,於是有了同一人的假設。不過,現代的聖經學者大多沒有接受這個論點,認為沒有確切證據來證明兩人是同一人。
13世紀義大利的Jacobus de Voragine所編寫的《黃金傳說》(或聖人傳說) 中,詳述了巴多羅買的面貌,說他「頭髮烏黑而捲曲,皮膚白皙,眼睛睜得大大的,鼻樑挺直,鬍鬚濃密,白髮少,中等身材。」依新約聖經來看,是有四處明確地列出12位門徒的名字(馬太10:2-4,馬可3:16-19,路加6:14-16,及使徒行傳1:13),而巴多羅買就是其中一人。儘管聖經很少提到他的名字,但他確定是這個信仰群體裡的一份子,同時他也與其它門徒一樣,跟隨著耶穌且參與在耶穌所分派的福音書事工。而且,當耶穌差派12門徒外出宣教時,巴多羅買可能就是與腓力配對,並被賦予「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的能力(馬太10:8)。當耶穌復活升天時,巴多羅買也是與其他門徒一樣,一起接受了聖靈的能力(使徒行傳 2:1)。
關於巴多羅買的生平和工作是有幾個敘述傳統:一是認為巴多羅買寫了一本福音書,而彼得和初代教父耶柔米都知道這本福音書的存在,儘管現今已丟失,無法考查。第4世紀,該撒利亞的尤西比烏斯(Eusebius of Caesarea) 在他的《教會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書中,就曾說巴多羅買留下了一本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這是由二世紀下半亞歷山大的教師St. Pantaenus訪問印度時,在當地人的手中發現的。
另外,有一個非常不同的傳統,是說巴多羅買到上埃及的一個城市Al-Khargah (偉大的綠洲)傳教。在那裡,巴多羅買因行了神蹟,使總督的兒子從死裡復活,而使很多人歸信。後來,巴多羅買又前往柏柏爾人(Berbers)的土地宣教,而安得烈也前來協助。只不過那城裡的人非常邪惡,不接受門徒所行的任何神蹟奇事。然而,這兩個門徒還是繼續傳道,教導人民歸信耶穌基督。然後,他們建造了教會,等有人前來牧養後;他們就繼續他們的宣教旅程,來到地中海沿岸的城市,宣講並轉變當地人民對上帝的認識和對主基督的信仰。亞基帕王(King Agrippa)聽到此事後大怒,就吩咐僕人將巴多羅買強裝在一個袋子裡,用沙子裝滿袋子,然後被丟進海裡而殉道。
不過,依多數的教會傳統,大致認為巴多羅買跟他的追隨者Thaddeus,是在主後1世紀將福音帶到了亞美尼亞(Armenia)。據說這位使徒後來在亞美尼亞國王Astyages的迫害下,被剝皮和斬首而殉道。另一說法是他因使亞美尼亞國王Polymius皈依基督教,而使其兄弟Astyages對君主的皈依感到憤怒,並擔心會引起羅馬人的強烈反對,而下令處死巴多羅買。
然而,照《黃金傳說》(或聖人傳說) 的說法,巴多羅買是在亞美尼亞城市Alban,將頭朝下釘在十字架上殉道,而16世紀英國新教歷史學家John Foxe的殉道學著作(Foxe's Book of Martyrs),卻說巴多羅買在印度,最終被不耐煩的偶像崇拜者殘忍地毆打,然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看來,不管是「被丟進海裡淹死」,「被倒釘在十字架上」,「被釘在十字架上」,或「被活活剝皮並斬首」殉道,巴多羅買作為一個忠心、不求名聲(或出名) 且奉獻一生、包括犧牲生命的門徒,實可作為今日在乎名利的教會領導者深深省思!
傳說巴多羅買死後的遺物,後來就被帶到羅馬台伯河彎Isola Tiberina小島上的聖巴多羅買教堂存放。有趣的是德國法蘭克福大教堂也聲稱擁有他的頭骨,而英國坎特伯雷大教堂也說保存著聖巴多羅買的手臂,相傳這是11世紀丹麥國王Cnut克努特的妻子Emma贈送的。在此,值得一提的是,16世紀後,巴多羅買的聖人藝術品象徵,就常被描繪為被活剝皮的殉道烈士。也因為這樣,巴多羅買斬漸地成為皮革匠、泥水匠、裁縫、裝訂工、農民、油漆工、和手套製造商的守護聖徒;甚至他的故事也被引用來表現對人體的解剖學描繪,其中每條肌肉、靜脈和肌腱都清晰可見。
雖然,我們對巴多羅買所知不多,也遺憾初代教會並沒有留下很多有關他的資料,甚至可能連他的真名也被遺忘。不過,巴多羅買留給我們的信仰傳承,最實貴的不就是他生命中唯一留下的具體事實,那就是他與耶穌基督的關係和密切聯繫;說真的,這不就是我們作基督徒的一生中最實貴、最值得珍惜的記事嗎!巴多羅買真是一位平凡但尊貴的信仰典範!
2022.07.13
使徒腓力(Philip the Apostle)是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名字來自希臘文的philos,意即親密的「朋友」。在聖經中提到4位名為腓力的人,除了希律王2個也叫腓力的兒子外,另一個是常與使徒腓力混淆的,也就是在《使徒行傳》中宣揚福音的「傳道者」或「執事」的腓力(Philip the Evangelist)。第四世紀的教會史家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斯(Eusebius of Caesarea),就是將此兩人視為同一人。
在《使徒行傳》6章,首次提到這位「傳道者」或「執事」的腓力。當時的教會是挑選了七位被稱為充滿聖靈和智慧的執事來分發食物,而其中之一就是名叫「腓力」的人(6:5)。如果這個「腓力」就是使徒「腓力」的話也太奇怪了。這個混淆直到1260年,才在熱那亞的大主教,也是義大利編年史家Jacobus de Voragine 所寫的《黃金傳說》(Golden Legend)中指正,兩人是不同的人,不是同一人。
約翰福音記載耶穌呼召西門、安得烈、雅各和約翰後,又找到了腓力且對他說來跟從我罷(1:43) 。就這樣腓力不但跟從了耶穌,又找來拿但業跟他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1:45) 有學者認為約翰福音1:35-37所說:「約翰的兩個門徒跟隨耶穌」,其中一個是安得烈,另一個就是腓力,他們都來自伯賽大。安得烈認知耶穌是彌賽亞後,找來兄弟彼得來信;而腓力是找來朋友拿但業來認識耶穌,儘管拿但業是一位不容易相信的人,腓力還是拿但業的親密朋友。
在餵飽5千人的故事中記載,那時偤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那裡買餅叫這些人喫呢。聖經說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6:6)。而腓力也很誠實地回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喫一點、也是不夠的(6:7)。看來,腓力真是性情中人,毫無隱瞞地向主述說真實的情況。信仰就該如此,在主面前坦誠自己無力面對真實情況,也許神蹟才會發生呢!在教會的傳統裡,腓力因參與了五餅二魚的奇蹟,中世紀以後的藝術象徵,腓力就與拉丁十字架及兩個餅聯繫一起。
記得約翰福音14章的記載,當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14:6);及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時(14:7).腓力不是很單純天真的對主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14:8) 而耶穌也誠懇地回腓力說:「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14:9)儘管如此,腓力還是樂意「引人歸主」,帶領同鄉的希臘人來見耶穌(12:21)。信仰就該如此,不是明白信仰後再服事,而是愈服事愈明白信仰,而所謂親密的朋友,就是懂得帶領朋友來認識生命中最實貴的主耶穌信仰。
腓力不但樂意「引人歸主」,也樂意引「動物」歸主。寫「動物神學」的牛津教授林基牧師(Andrew Linzey) 在《動物福音》(Animal Gospel) 書中,引用《腓力行傳》(Acts of Philip,可能是優西比烏斯同時代的人寫的) 說了一個故事:耶穌復活後,腓力與他的妹妹Mariamne及門徒巴多羅買(Bartholomew)受派往希臘、弗里吉亞和敘利亞傳教。當他們來到Ophiani時,有一隻大蜥蜴由山坡上的樹林中跑出來,撲倒在他們腳前,以人聲說道它本想吞噬一隻小羊。結果這隻小羊卻以人聲哭說「蜥蜴呀,捨棄你凶狠的心和你本性中的野獸的部分,以溫柔取代吧!因為偉大聖者的使徒,就要從這荒漠經過,以成就榮耀的上帝之獨子的許諾。」由此,蜥蜴真的在腓力三人面前悔改,將野獸般的狂野性格化為溫柔,而同聲讚美主。看來,腓力也是動物們的親密朋友。
1945年,在埃及Nag Hammadi所發現一批諾斯底的圖書文獻(The Nag Hammadi Library) 中,有一文本是彼得寫給腓力的信(可追溯到2世紀末),信中彼得要求腓力要前來橄欖山,加入聚集在此地的其他門徒。英國的新約學者Fred Lapham 認為,這封信表明了一個早期的傳統,即腓力或其他的門徒在耶穌復活後,可能都被賦予特定的傳教使命,分別到不同的地區宣教。而腓力可能出於某些原因,而不能或不願返回橄欖山,來與其它的門徒會面。看來,朋友也有為難之處,而好朋友就應該具有同理心,懂的體貼同工們的為難。
照後來《腓力行傳》的記述,腓力是在希臘的希拉波利斯(Hierapolis) 城市殉道(約主後80年)。故事是說腓力經由奇蹟般的醫治,使城市總督的妻子皈依基督教。但此舉激怒了總督,而將他們3人拘禁,最後腓立與巴多羅買被倒釘在十字架上,而腓立仍然在他的十字架上繼續宣揚福音傳道。人群由於感受到腓立的友愛真誠,於是將巴多羅買從十字架上釋放下來;但腓力堅持不肯從十字架下來,立意殉道而死在十字架上。另一個傳說是說他在希拉波利斯市被斬首而殉道。然而,不管腓力是「倒釘十字架」或被「斬首」殉道,在教會史中留給我們的信仰教導,不就是「愈服事,就愈明白信仰」嗎!但願作基督徒的我們,學習腓力的榜樣,不只成為主耶穌親密的朋友,也帶領我們的朋友來認識這位願意親近我們,願意成為我們親密朋友的主耶穌。
202.07.12
偤大(Judas iscariot)是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據福音書所說,偤大在客西馬尼園以親吻耶穌,稱他「拉比」出賣他給偤太公會,以致耶穌被逮捕、遭受不人道的審判後並被釘死在十架上。新約最早的福音書馬可福音,並沒有說及偤大背叛的動機,後來的馬太福音加上了偤大出賣耶穌,是為了換取三十塊銀子(馬太26:15) ;路加福音(22:3)和約翰福音(13:27) ,則表明偤大是被撒旦附身。照馬太福音27:1-10的記載,偤大在得知耶穌將被釘十字架後,就將他換取的錢還給祭司長,並上吊自殺了。而使徒行傳卻引用彼得的話說,偤大「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1:18) 而他的十二門徒地位,後來就由馬提亞(Matthias) 取代。
1978年,一本裝在石盒內的古代文件在埃及尼羅河岸出土,這本以古埃及科普特語言(Coptic)寫成的紙草手抄本,經專家鑑定後,確定與1945年在埃及Nag Hammadi所發現一批諾斯底圖書文獻(The Nag Hammadi Library)的文字雷同,其中所表達的世界觀也大多一致。這本古文件後來被證實,就是主後180年里昂主教愛任紐所判定為屬於諾斯底派異端的一本福音書《偤大福音》(The Gospel of Judas)。
這本《偤大福音》與書中主角偤大一般,命運堪坷。其中被偷走一次,轉賣二次,而於1989年流落於紐約Hicksville地區的一個保險箱內任由腐壞。2000年,有幸為古董商Frieda Nussberger Tchacos以三十萬美元購得,並經由耶魯大學鑑定後,確知這本古文件就是《偤大福音》。事後Tchacos說這是一件不尋常的使命,好像偤大選中了她來幫他平反。
《偤大福音》於2002年送往瑞士日內瓦大學進行修復,同時也由精通古埃及科普特語的Rodolphe Kasser 及Stephen Emmel兩位教授著手翻譯。這個工作好不容易終於將大約一千塊的碎紙片拼湊完成,除了其中百分之十五已經消失外,其餘百分之八十五修復成功並可進行閱讀翻譯。
偤大這位在聖經裡始終被認定為出賣耶穌的背叛者,在這本諾斯底派的《偤大福音書》裡有了不同的詮釋。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名稱來自希臘文的gnosis,可解釋為一種神秘的「知識」,或稱「靈智」。這種「靈智」可使人直接與神溝通,並認知身體是人內在神靈的牢籠,人要自邪惡的物質世界解脫才能得到拯救。而《偤大福音》大意是描述耶穌自己安排了上十字架的酷刑,由此才能使基督的神靈從肉體釋放。這是一種神秘的靈知,只有愛徒偤大能洞察;於是耶穌將此出賣祂的任務交由偤大執行。這樣說來,偤大不但不是背叛者,而是能洞察耶穌心意的門徒;經由他,耶穌肉體的死亡,才能讓基督的神靈得以釋放。
傳統教會對偤大的觀點仍是一位出賣耶穌的「背叛者」,但在此仍有二個論點值得現今基督教團體省思:一是我們應該認知到,於主後60年至100年完成的新約福音書,是漸進的強化偤大的背叛,甚至最後認定偤大貪錢,是「魔鬼」進入偤大心中。以但丁的〈地獄篇〉來說,偤大是被囚禁在最底層,任憑撒但從頭吞噬他。二是偤大的背叛,在基督教歷史中常被等同於一種偤太人的特質,而在各個時代視偤太人為貪錢及會出賣社團的奸詐小人,而有「反偤太人」(anti-semitism)情結。以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為例來說,其《桌邊談話》(Table Talk)就曾將偤太人與教皇信奉者同視為不敬神的壞蛋,甚至主張禁止偤太人放高利貸,將其驅逐出境,或摧毀其會堂及偤太法典。
再者,《偤大福音》這本剛出土的諾斯底派文獻,顯然對偤大這位門徒有不同的詮釋。在逾越節前三天,耶穌以孩童的形像出現在門徒的聚餐中,此時耶穌大笑門徒自以為是敬拜真神,其實門徒錯了,他們所敬拜創造這個世界的神不是真神(這正是諾斯底派的神觀),真正的神是超出人們想像存在的神,而這點在門徒中剛好只有具有「靈智」的偤大能了解。因此偤大漸漸了解自己的任務是出賣耶穌,此犧牲自己的行為是一種敬虔行為,將被困在肉體的基督神性釋放出來。當然,此論點不被早期教父接受,里昂主教愛任紐斥為異端,並以四個方向做為世界支柱來選出馬可、馬太、路加及約翰為主要四本福音書。
最後,相對於諾斯底派神秘主義觀點,一種對偤大作為採取現實主義的詮釋也值得省思。新約學者Oscar Cullmann認為,耶穌門徒中半數以上是革命奮銳黨徒,而「背十字架」是奮銳黨招募黨員時所用口號。若偤大是一位革命黨徒,他不就是殷切期盼,耶穌以對抗羅馬的方式來成就上帝國嗎?以彼得為例,身上帶刀可否也可聯想為一個充滿熱情的革命分子呢?若偤大是以強迫的方式逼迫耶穌就範,在最後關頭不得不採取被迫的對抗,來實現上帝國的到來,也許革命就會水到渠成。這或許也可解釋為何偤大事敗後,就將三十兩銀子擲回那些偤太掌權者的面前,隨即悔恨地自尋短見(馬太27章3~5節)。
唯一遺憾的是,偤大選擇了自盡,使他的作為之不同詮釋無法發揮太多實質意義。同樣三次不認耶穌的彼得,或逃之夭夭的其他門徒,儘管本質上與偤大的作為無太大區別,但事後的選擇,卻賦予彼得與偤大在教會史上不同的意義。也許!這才是重點所在,畢竟沒有人願意當「偤大」,承受背叛者的罪名?然而想想,不管我們的言詞是多麼「屬靈」,甚至我們的外在看似非常的「虔敬」,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的內心深處,仍然存有「偤大陰影」的可能性,不管我們「出賣」他人的動機是「好」或「壞」?
2022.07.11
使徒安得烈是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是西門彼得的兄弟,也是第一個被耶穌呼召的門徒。約翰福音告訴我們,安得烈是施洗約翰的門徒,因為認出耶穌是彌賽亞,而將耶穌介紹給他的兄弟西門彼得。雖然彼得後來成為門徒們的領導者,被羅馬天主教認定為第一任的教宗;然安得烈在教會史的傳說,也有豐功偉業的一面,他被認為是烏克蘭、俄羅斯、及蘇格蘭等等國家的守護聖徒。傳說兄弟二人皆為主殉道,彼得認為不配而「倒釘十字架」;而安得烈據說是出於他自己的要求,認為自己不配被釘在跟耶穌相同的十字架上,而改釘在「X形十字架」上。這個「X形十字架」稱為crux decussata或saltire,現在也稱為「聖安得烈十字架」。
儘管安得烈是偤太人,但他卻以希臘語andros取名,意思是一位具有「勇氣」(courage)及「男子氣概」(manly) 的人。也許就是如此,安得烈才能將耶穌的福音帶到世界各地。他可說是今日熱愛「宣教」的教會及基督徒的信仰榜樣。宣教就是先要熱愛宣教對象的他文化,不要自以為自己信的宗教高高在上,而貶抑他人。如果我們不能像安德烈以希臘語取名,至少我們可以先學習了解他文化的生命內涵後,再來宣講福音。
照聖經說法,安得烈是一名漁夫,是兄弟彼得的得力夥伴。這就是安得烈在聖經裡給我們的印象,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他的兄弟西門(彼得) ,告訴他「我們找到了彌賽亞」(即基督),並將西門帶到耶穌的面前。」(約翰1:35-42) 由於約翰福音記錄了安得烈是在其他使徒之前就跟隨耶穌,所以後來在拜占庭教會的傳統,就稱安得烈為Protoklete,意思是「第一個被呼召的人」(the First Called)。
教會歷史中,凱撒利亞的尤西比烏斯(Eusebius of Caesarea)說,安得烈後來被派往Scythia(歐亞大陸中部的一個古老地區)宣教;又說他在黑海周邊地區佈道;也有說他在亞該亞傳教。幾個世紀以來,教會傳統就一直認為安得烈到過很多的地方,盡力宣揚基督的福音。也許,這才是作基督徒或成為教會的意義所在,如果我們只安逸於教會內部的信仰享受,有時也為毫無意義的事務爭吵不休;不如放眼廣大的世界,作個有「男/女子氣概」的基督徒,往各地需要我們的地方,宣揚主的福音。
約翰福音6章,也在耶穌餵養5千人的事蹟中,提到安得烈的角色。就是因著他扮演「協助」的角色,將一個有五個大麥餅和兩條小魚的男孩帶到耶穌的面前,才讓飢餓的5千人可以吃飽。我常想福音的工作,領袖級的人物像彼得或保羅不多,而教會需要的可能是更多的「協助」助手,如安得烈或巴拿巴;沒有他/她們的盡力協助,福音的工作不會擴展,也無法造就成領袖級人物。沒有巴拿巴,就沒有保羅;沒有安得烈,就沒有彼得;沒有協助宣揚福音的信眾,就不會有宣揚福音的牧者。
照《安得烈行傳》(Acts of Andrew) 的說法,安得烈在主後60年左右,在希臘城市Patras被釘十字架而殉道。他和他的兄弟彼得一樣,認為自己不配像耶穌一樣釘在十字架上,而被掛在一個X形的架上殉道。甚至他還在X形的架上連續講道三天,直到嚥氣。《安得烈行傳》說,當他掛在那裡垂死時,安得烈還稱讚十字架是基督美麗救贖的象徵:「哦,十字架,由基督的身體揭幕,並用他的四肢裝飾,彷彿它們是珍貴的珍珠。在主與你同在之前,你是散發著一種世俗的恐懼。現在,反而你被賦予了天上的愛,被接受為一個禮物了。」
新約學者Dennis MacDonald認為,《安得烈行傳》是將荷馬的《奧德賽》(The Odyssey)「基督教化」的嘗試。他曾經是一名漁夫,名字來自希臘語的「勇氣」(andreia),勇敢地將希臘人帶到耶穌的面前。像奧德賽一樣,安得烈從Achaea啟航,如《安得烈和馬提亞行傳》中所述,基督駕船將安得烈帶到 Myrmidons市來營救馬提亞(Matthias)。而Myrmidons 在荷馬的作品中,是以作為Achilles的盟友出現。安得烈通過一系列危險的冒險回到Achaea,最後被綁在桅杆上的十字架上,像奧德塞一樣死在海邊。而下令將安得烈釘死在十字架上的總督是Aegeates(來自Aegae),這個人物的靈感是來自奧德賽的對手Poseidon,他的故鄉就是Aegae。原來,《安得烈行傳》老早就在希臘文化的處境中,進行「本土神學」了!
早期基督教的歷史傳統認為,安得烈曾在現代烏克蘭的南部邊界沿黑海傳道,甚至在基輔建立了聖安得烈教堂。由此,他也成了烏克蘭和俄羅斯的守護聖徒。另外,我們也知道聖安得烈的十字架Saltire,也是蘇格蘭的國旗。傳說安得烈的遺物是在君士坦丁堡的神聖指引下,被帶到蘇格蘭小鎮聖安得烈存放。15世紀後,一所「聖安得烈大學」(University of St. Andrews) 被建立,後來蘇格蘭人會在每年11月30日的「聖安得烈日」,紀念他/她們心中不朽的守護聖徒。
一個傳奇記載是說,Picts的國王Óengus II於832年率領一支軍隊和盎格魯人作戰,且寡不敵眾。此時,聖安得烈出現在 Óengus II 面前,要國王注視「空中基督十字架的標誌」。據說在戰鬥的早晨,天空中出現了形成X形的白雲,而Óengus II的軍隊,顯然在此神聖干預的鼓舞下嬴得了勝利。Óengus II將此現象歸為聖安得烈十字架的顯現,而將聖安得烈列為為蘇格蘭的守護聖徒。
1208年,君士坦丁堡被洗劫後,聖安得烈與聖彼得的遺物被送回義大利的梵蒂岡教堂存放。1964年9月,教皇保祿六世對希臘東正教釋出善意,將梵蒂岡城內的聖安得烈遺物送回Patras。而聖安得烈的十字架在十字軍東征期間,被勃艮第公爵從希臘拿走,直到1980年才又送回Patras。信仰說來也真奇妙,聖安得烈殉道的地方Patras,後來成為紀念他的聖地,也許這就是十字架上耶穌拯救恩典的美好見證吧!
2022.07.10
彼得的原名是「西門」(Simeon),偤太人常將舊約中著名的族長或人物的名字來命名自己的男孩。在福音書中,西門和他的兄弟安得烈及西庇太都是漁夫。在馬太和馬可福音中,耶穌也稱西門和他的兄弟安得烈為「得人的漁夫」(馬太 4 : 18-19,馬可1 :16-17)。福音書中也敘述了西門的岳母,如何在迦百農的家中被耶穌醫治(馬太8:14-17,馬可1:29-31,路加4:38);從這些經文推測,西門可能是已婚或喪偶。
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停留時,耶穌問門徒說「衪是誰?」結果只有西門勇敢的告白耶穌是基督(彌賽亞)。在那裡,耶穌給他取名為Cephas,亞蘭語字面意思是「盤石」,代表著具有「強硬的性格」(tough character) ,而希臘語和拉丁語的「岩石」( petra ),就是彼得(Petros)。
記得耶穌受難前的最後晚餐,耶穌要為門徒洗腳時,彼得卻拒絕。不過,當耶穌告訴他:「如果我不給你洗,你就與我無分」後,彼得就順服欣然接受說:「主啊,不僅是我的腳,還有我的手和我的頭。」(約翰13:2-11)。也許,這就是耶穌所說「有的,還要給他/她」,如果我們真的願意順服主的話。記得:順服的人,才配得洗別人的腳,或讓人洗腳。
彼得也曾在信仰中失足,三次否認耶穌。約翰福音21章15-17節記載耶穌復活後不久與門徒共進早餐,此時,耶穌三次問彼得說:「你愛我嗎?」看來也是巧妙地提醒彼得之前的三個否認。在此,我們的耶穌希望曾經失足的彼得或今日的我們,在耶穌的愛中悔悟再起,這會是彼得一生難忘的時刻,也是今日我們每一個人,可以經由悔悟,重拾起初愛主心志的契機。
此段經文所使用的希臘文「愛」,是有一個強烈的對比。耶穌問彼得:「你愛我嗎?」是使用了希臘文agape,表明無條件的愛。然而,前兩次,彼得的回答:「是的,主;你知道我愛你」,使用的希臘語是phileo,表明的卻是兄弟/友誼之間的愛。在此,耶穌似乎試圖要讓彼得明白,他必須以無條件的愛來愛,才能成為上帝國的領導者。於是耶穌在第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也順其意使用了phileo這個詞,而彼得也同樣以phileo這個詞再次回應耶穌說:「主啊,你無所不知;你知道我愛你。」也許彼得跟我們一樣,一生中都在學習如何從phileo之愛變為 agape之愛呢?
早期基督教的傳統,照羅馬的Clement約90年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彼得是在64年尼羅王迫害基督徒期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Clement的書信這樣說道:「讓我們以一件高貴的見證,來作為我們這一代人的榜樣。由於嫉妒和羨慕,教會最偉大和最正義的支柱受到迫害,甚至死亡。」「彼得因不公義的嫉妒,忍受了不止一兩次,而是忍受了許多勞苦;最後,在完成他的證詞後,進入他所得的榮耀之地。」
根據主後2世紀後期一本《彼得行傳》(The Acts of Peter) 的記載,彼得是「倒釘十字架」而死。《彼得行傳》的作者認為,彼得要求「倒釘十字架」是為了表明他的信仰,即那些將他釘在十字架上的人,他們的價值觀是顛倒的,需要接受耶穌的價值觀,來超越這些顛倒的價值觀才對。也許,這才是傳統上所認定的聖彼得為第一位羅馬的主教(馬太16:18),而耶穌將「天國的鑰匙給他」(馬太16:19),無非是要彼得或今日的我們,勇敢無懼地去宣揚一個「顛倒的福音價值」,一個能「顛倒」我們世人價值觀的「福音價值」,無論過往或現今!
2022.07.09
昨天早上(週五),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Shinzo Abe)在奈良市的一條街道上演講時,被一位懷恨在心的槍手山上哲也(Tetsuya Yamagami) 開了兩槍,送醫不治死亡。這件事件造成諸多的遺憾與不安,因為安倍是位強力反抗中國霸權擴張的政治家,他的名言「台灣有事,日本也有事」也曾引來國際社會更加關注台灣被中國霸凌的問題;但同時也引來中國共產黨政權的不滿。這也更加引起大家的猜測與遐思!而且很快日本的社交媒體,就己貼上一句大眾一致認同的標語:「我們要民主,不要暴力;暴力是懦夫行為」。
反觀日本的近代史,被稱為「幕末四大斬」(the Four Hitokiri of the Bakumatsu) 的暗殺客,在倒幕期間就暗殺了很多人,其中包括德川幕府的行政首腦井井直介。「幕末四大斬」指的是江戶時代末期暗中活躍的四個刺客總稱,他們是熊本藩的河上彥齋,薩摩藩的中村半次郎與田中新兵衛,及土佐藩的岡田以藏。這些人全為倒幕派的人物,以喑殺手段來達成政治目的。
暗殺(assassination)是將對手或知名公眾人物謀害,以使自己及所屬的群體或國家減少阻礙,來獲得更多未來的利益。暗殺本是權力鬥爭中,最古老的運用工具之一。在現代的社會,個人因自由因素而增添對社會不滿的情緒,有時因環境、或精神狀態、或被政治利用,而有意圖或被慫恿去殺害不滿的對象時,就會造成社會的混亂,而使投機者從中謀取其所設想得到的利益。這也有可能是個人因長久的社會離群,而來的精神疾病表現形式,使喑殺他/她人的議題,含蓋在政治、經濟、社會、個人精神甚至宗教迷亂等等層面。
16世紀末,意大利裔的英國法學家,也是伊麗莎白一世女王的導師Alberico Gentili,在1598年寫了一篇「譴責暗殺」的文章,他認為暗殺只會激起被暗殺者的繼任者的憤怒,而產生不利的短期後果;以及暗殺也會造成混亂和混亂的長期後果。試想: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的暗殺事件,是否會帶給日本、東亞及世界民主國家更加團結,來反抗任何霸權擴張的恣意任為嗎?
反觀,在偤太及西方的宗教史上,也曾發生諸多的「暗殺案」,而現今的基督徒又該如何看待呢?舊約中,我們不是讀到偤大王約阿施被自己的僕人暗殺,約押暗殺了大衛王的兒子押沙龍,連亞述王西拿基立也是被自己的兒子暗殺。另外,在天主教、東正教的舊約經典中有一本<偤蒂斯書>(Book of Judith,新教稱為偽經) ,在其13章就記載:一位偤太寡婦偤蒂斯,運用她的美麗和魅力暗殺了一位亞述將領Holofernes,並拯救了以色列人免受外人的壓迫。
有趣的是,從早期基督教教父對此事件的看法是:偤太寡婦偤蒂斯是代表了教會的許多美德:謙遜、正義、堅韌、貞潔;而亞述將領Holofernes卻代表著諸多惡習:驕傲、暴政、頹廢、情慾等等。甚至將偤蒂斯趁Holofernes醉酒昏迷時,將他斬首的事蹟,與大衛斬首歌利亞的事蹟相提並論。
很難想像,在天主教的歷史中也充斥著「暗殺教宗」黑暗的一面。譬如第九世紀的教宗約翰八世(Pope John VIII) ,可能是教宗宮廷中被暗殺的第一位教宗。約翰八世被他自己的一位神職人員(可能是一位親戚),在他的飲料中下毒暗殺,並用錘子敲打他的頭部致死。另外,第十世紀初的教宗約翰十世(John X) ,是被他的競爭對手,以枕頭蒙住頭部窒息而死。本尼迪克六世(Benedict VI) 也是於974年被一位神職人員勒死。
最離奇不解的事件,是十三世紀約翰二十一世(John XXI)的過世,他是唯一的葡萄牙藉的教宗,也是唯一領導天主教會的一位醫生。為了慶祝他自己當選教宗,他在義大利的Viterbo教宗宮殿,為自己建造了一個小型書房。1277年5月20日,湊巧的是他被一件建造中的天花板,離奇地掉落在他身上,並造成嚴重致命的傷害。
總之,因政治不同意識型態、或民族仇恨意識而殺害對立的他/她者,其行為除了會被譴責外,也是懦夫的行為。這次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被暗殺的事件,我們除了悼念,感謝他對台灣的支持外,我們更應在「我們要民主,不要暴力;暴力是懦夫行為」的號召下,更加的團結一起來對抗霸權與暴力。至於台灣的教會,我們也應記取歷史的教訓:記得「教會只要有利可圖,違反信仰、烏煙障氣的事就會層出不窮。」
2019.08.31
8月31日香港反送中大遊行前,中共解放軍裝甲車、運兵車,在香港警察護送下於8月29日凌晨進駐香港,8月30日民運人士黃之鋒、周庭突然被捕。這段期間只要有心人再配合製造暴亂事端,解放軍就有藉口以暴動進行武力鎮壓,這將是香港最黑暗的一天,而且可能在10月1日前隨時發生。
巴西大主教卡麥拉(Dem Helder Camara)經歷拉美人民對獨裁軍事力量的抗暴後,在《盤旋形暴力》書中說:國家以暴力傷害人民身體,或人格上的侵犯,是「第一號暴力」(violence No.1)。人民不得不以武力防衛或反抗時就演變成「第二號暴力」(violence No.2)。最後,統治階級就以維護社會安定為藉口進行更大鎮壓的「第三號暴力」(violence No.3)。這種由不公義的暴力所引來的反抗,再形成更大鎮壓暴力的連鎖反應,卡麥拉稱它為「盤旋形的暴力」(the spiral of violence)。
拉美解放教育家保羅、費爾利(Paulo Freire) 認為任何獨裁統治,皆從其政治、經濟、社會及教育體系承續著結構性暴力,這種暴力必須受到挑戰。如果被害者為了防衛自己而以武力去對抗,就不該歸類為暴力。費爾利說:「在歷史中,暴力未曾是由被壓迫者來發動,被壓迫者怎麼可能成為暴力的發動者,假如他/她們本身就是暴力下的受害者。」
不過,反抗性的武力仍有「防衛」與「報復」之分。防衛性的反抗暴力是被壓迫者不得不使用武力,來防衛侵犯到他/她們的暴力,如香港反送中運動中,學生以雨傘防衛自己,減少受到警察暴力侵犯就是最好例子。當然,反抗性的武力也有可能導致過頭的報復行動,導致無可預測的後果。費爾利說反抗力量的運用必須要有明確的目標,那就是為了建立一個更公義與人性化的世界,在那裡人們可有尊嚴地活著;而且為了達成這樣高尚的目標,費爾利說:「在尋回他/她們的人性時,被壓迫者不再成為原壓迫者的壓迫者,而是尋回兩者的人性。」
不夠,頭腦清醒的人都知道面對霸道的中共政權,香港的未來並非如此樂觀,會像美國作家托馬士.摩頓(Thomas Merton)所說:「當一個系統,它可能是以平和的法律形式進行,無需訴諸明顯的暴力,就可迫使人們置於非人及無助的情境,且限制他/她們再也無法從此情境得到任何解放的希望。」話到如此,台灣真的是要好好珍惜現今得來不易的民主與自由。
2019.09.10
香港反送中運動截至9月2日的報導:有8人死亡、1117人被補,其中115人遭到檢控,而受傷及傷重人數也一直在增加中。我們不禁發問:這些無辜的受害者及其家人真的能寬恕對他/她們施暴的警察及國家暴力嗎?
2012年,前天安門運動學生領袖柴玲,於六四23週年紀念,在<基督日報>發表一封公開信,宣稱受洗二年後的她已經饒恕當年的六四屠殺者。她說當我們內心充滿和平與寬恕時,在很小的程度上反應出耶穌對整個人類的巨大寬恕。當我們在天安門前面對坦克機槍,決定不放棄和平理性非暴力時,我們早已選擇了寬恕。柴玲的言論隨即引來批評,王丹認為在殺人者還沒任何懺悔、道歉,甚至還在繼續殺人時,只要求被害者的原諒是不公平的。事後,柴玲明確強調這樣的寬恕是她個人的信仰,是來自「一顆被耶穌的愛而轉化的心」。
偤裔法籍哲學家德希達(Jacques Derrida) 認為真正的寬恕並不是建立在有人請求赦免才去寬恕,他說寬恕的本質就是去赦免無法赦免的罪行,這才是真正的寬恕。這是「不可能的可能」(The possibility of the impossible) 。就如耶穌所說的饒恕人要饒恕70個7次,這才是完全的饒恕。另一位偤裔政治思想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人的處境>也說:「停止痛苦記憶的方法,就是寬恕的力量。」沒有寬恕,人們就無法從以前行為的後果跳脫出來,結果人們就永遠成為以前行為後果的犧牲者。報復是重複前一個行為所造成後果,而寬恕才能從報復的循環中得到解放。
然而,輕易的寬恕不就成了廉價的恩典嗎?而且容易導致人們遺忘歷史留下的傷痛而無法療癒。六四天安門事件中,人民大學副教授丁子霖的獨子蔣提連被槍殺,作為母親的她隱忍多年的悲痛後終於在2001年勇敢地站出來,號召受害者的母親共組「天安門母親」,並將受害者的的名字及遭遇一一公開。她們相互支持,不再怨天尤人、哭泣悲痛。前蒙冤的苦難也不再是以牙還牙的仇報,轉而是對社會公義與責任的承擔,由此來喚醒人們的良知,讓人們賴以生存的世界不再有暴行與殺戮。
這些受害者的母親在追討正義的過程中,深深感受到生命中對社會愛的責任,而非私己的仇恨報復。但她們也勇敢地說這樣的愛不等於寬恕,因為中共政權未曾對犯下反人類罪行有過道歉,甚至對維權、異議人士(到今天反送中香港民眾)仍然進行更嚴厲的迫害。這些母親堅定地說:「愛的責任使我們盡可能聯合更多的人來,更有效地制止暴力和殺戮。」這也如同今日香港反送中運動中,香港基督教教牧聯署籌委會的聲明所說:「我們守護公義,並非政權」。
2019.09.12
農曆八月是入秋第二月,稱「仲秋」,而八月十五日又是仲秋之中,而有「中秋」之說。此時是農耕稻米收穫季節,如說文解字所云:「禾穀熟也,謂之秋」。所以,中秋應與土地養生有關,春天播種時,祈求土神眷顧而有「春祈」;秋季豐收後,而有感恩土神之「秋報」。由此,再將「春祈」投向春日「朝日以朝」的太陽節慶,及「秋報」轉為「夕月以夕」夜晚祭月的秋月節慶。
中秋也是月亮年中最明、最圓時刻,除了賞月、拜月外,月亮的遙不可及也引來神秘遐思,投射更多想像。在月有殘缺、人有悲歡離合的現實世界裡,「月圓」引來幸福想像,祈望月圓人也跟著「團圓」,而寫下了人間感人事蹟,如「嫦娥奔月」、月餅相贈等故事;或其它有關月亮神奇傳說,如在印度,月亮裡是有一個長耳免的老人在看顧人間小孩;或在美國印第安人的世界裡,月亮是有一隻被狼逼得走投無路而跳入躲藏、尋求庇護的癩蛤蟆等等。
「嫦娥奔月」故事,始於《准南子、覽冥訓》中的一段記載,描述有一窮國國王后翠,窮中黷武,不恤民間疾苦(很像今日中國)。由於迷戀權力又貪生怕死,於是向王母娘娘取得長生不死靈藥。其妃子姮娥,深知權力「永久獨攬」將更危害人民,而偷取靈藥自己食用,結果吃了靈藥後的姮娥就此成仙奔月。在此,嫦娥的故事不只有反抗「性別主義」註解;也有抗拒獨斷「國家主義」新說。它雖然源自中國神話,但在「國家主義」及「性別主義」下來思考受害者的奮勇抗暴,仍深具普遍意涵。由此,在台灣過中秋節慶應有本土意涵,台灣在中國武力的淫威之下,是可學習「嫦娥奔月」,為了自己及同胞幸福,唯有勇敢奔向「獨立自主」,才有明亮前景可
當然,在此「奔月」過程,具有前膽性及勇敢的嫦娥,是會遭到守舊中國文化的討伐,認定她背叛了丈夫(大中國主義),而將她詛咒為「蟾蜍」、「玉免」,罰她不停地在月宮裡執杵搗樂。還好,受近代文明及民主思潮薰陶的台灣人民不會像是困在「月宮」裡的嫦娥,反而像是「月桂」,愈「砍伐」、就愈「飄香」,知道「國家」存在的原因是為了「人民」。台灣人民只要意向自決獨立,再多的威嚇、咒詛只會強化我們對台灣這塊土地的認同及向心力而已。
另一方面,「嫦娥奔月」也反映著女性追求自由與獨立的強烈願望。受漢文化桎梏的女性,有時會有宋國女詩人朱淑真對婚姻的無奈感嘆,由於父命難違,嫁給一個自己不喜歡的粗俗市民為妻,伉儷不諧,終身抑鬱,而有︿中秋不見月〉之嘆:「不許蟾蜍此夜明,今知天意是無情,何當撥去閒雲霧,放出清輝萬里清」。在此,受壓抑的女性與受壓抑的人民一樣,唯有勇敢走自己的路,才有可能「撥去雲霧」,「放出清輝萬里清」。
中秋之月由於全圓、明亮而有「月到中秋分外明」及「十二度圓皆好看,其中圓極是中秋」之驚喜。然而,對月圓之驚喜,事實上反映了人間「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之現實。因此,藉著中秋月圓,大家齊來祈望家家團圓;而人人也以圓形月餅相互贈送,祝福別人安康快樂,如《西湖遊覽誌餘》所說:「八月十五謂中秋,民間以月餅相遺,取團圓之意」。想想,在此中秋佳節,人人互贈月餅,祝福家家團圓也蠻有意思。這無非也告訴我們,台灣如同一個「大家庭」,唯有相互祝福、團圓,大家才會快樂。
最後,中秋佳節也是正值金色收獲季節,此時菊黃蟹肥,是烹煮美味佳肴時刻。同時,也是全家大小歡慶時刻,大街買賣,玩月遊人,至曉不絕。不過,古人在中秋豐收之後,仍會謹慎以對地修築城牆,收藏穀物,積聚糧食以備寒冬,或敵人來侵。想想也是,台灣人在中秋佳節家家團圓、享受蟹肥美味的同時,是否也該想想「軍備」防衛,摸摸良心自問:台灣這面「城牆」真的修築好了嗎?
2019.09.15
比喻para,就是周遭旁邊發生之事,耶穌常藉著身旁發生的事務宣講人生道理,如撒種的比喻,種子落在好土才能成長。起厝的比喻也是,房屋的地基穩固才不會倒,偷工減料蓋在沙子上,一定倒塌。耶穌是位好老師,不像大學教授常把簡單的事講到很複雜,沒人聽懂。
中世紀時,很多人前往耶路撒冷朝聖,路途遙遠需要中途休息。教會就在中途蓋「Hospitaller」,讓旅人休息,這就是現今醫院(Hospital)、旅館(Hotel)的由來,讓人休息取暖或生病得著醫治。餐廳「restaurant」的aurant是指在外面徘徊的人,餐廳就是邀請他/她進來休息(rest),得到溫飽。
這個比喻要放在新約時代背景來看,初代教會遭受到羅馬帝國殘忍的壓迫,經文勉勵我們要把信仰的房子蓋在堅固的磐石上,即使遇到大風大浪,房子也不倒塌。主後64年,尼羅王放火燒羅馬城,將罪責歸究基督徒。基督徒被綁在尼羅王後花園的木柱,身上灑瀝青活活燒死,只為照亮尼羅王的後花園。彼得行傳說彼得當時是羅馬教會的領袖,信徒要他逃跑。彼得逃到羅馬城門時,看見復活的主遠遠走來,彼得問主說:「主啊!你要去哪裡?」(where are you going?) 主說:「我要進城,再一次被釘十字架。」彼得回說:「不,讓我代替你去。」傳說彼得最後是被倒釘十字架殉道。
64年保羅也在羅馬被斬首,68年巴多羅馬在亞美尼亞被釘十字架,馬可在埃及被人踏死。69年安得烈在希臘被釘十字架,70年馬太在非洲被人刺死,82年多馬在印度被茅槍刺死,90年提摩太在以弗所被斬頭,91年路加在羅馬被人吊死,而約翰於96年在以弗所被油鍋燙死。然而,112年小亞細亞總督Pliny寫信給羅馬皇帝Trajan時卻說:「我們羅馬人城市,無論男女、老幼、不同階級皆受一種危害毒素思想影響(信耶穌),以致我們的廟沒人去,我們的神沒人拜。」初代教父特土良說的很好:「你們可以折磨我、審判我,但是我們會變成更多的人,因為信徒的血是新信徒的種子,又是教會的種子。」
起厝的比喻可分享兩項信仰的功課。第一:我們的信仰是不是認真?法國教育家蒙田說人所有的關心,要從我們的內心開始,把心當成重要的事業,好好經營。初代教會的信徒,信仰是認真的,不然迫害的大風大浪一來,就會跌倒逃竄。在羅馬帝國的壓迫下,信耶穌是生死問題(to be or not to be)。有的人信仰無法堅定,迫害一來就跌倒,稱Lapsi;也有人為了保全生命而放棄信仰,稱Traditores。初代教會在羅馬留下來的地下墓穴,我們看到年輕的殉道者,也看到聖餐、洗禮、鴿子及魚的壁畫。魚代表「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我們的主。」今天我們的車上若掛有象徵基督徒的魚,就不可闖紅燈或超速。
日本幕府將軍時期,天主教很盛行,幕府將軍害怕外來宗教會影響日本的統一,便開始逼迫天主教徒,要人們踩踏耶穌的頭像來宣稱放棄信仰;若不從,就處死刑,其中有27萬天主教徒殉道,他/她們堅定的信仰令人感動。
1895年,日軍入侵台灣,基督徒被誤會歡迎日軍並與之同謀。10月14日麻豆鄉民百多人聚集到處殺害入教信徒。那天麻豆教會有15個信徒、4個募道友被殺。其中一位是太平境教會第四任傳道趟爵祥的長子趙大恩,他在府城習醫被宣教師派去麻豆服務,本來要返回府城娶太太,不幸被活活打死,享年22歲。
1979年美麗島事件時,我們敬愛的高俊明牧師因藏匿施明德被關4年3月21天。吳文牧師見証說當時施明德躲在他家,因害怕有人為了兩百萬出賣他而驚惶失措時,吳文牧師牽著施明德的手,很堅定的告訴他說:「我的信仰勝過兩百萬。」為此,吳文牧師被關2年。
巴克禮牧師是信仰認真的人,16歲寫下獻身文將自己所有,不論心思意念、四肢百體、財物、時間或一切力量,都奉獻給上帝,並以熱情及歡愉之心來實現奉獻意志。
巴克禮牧師初來台灣就得熱病,但他深信愛台灣的心可勝過病痛。巴師母以利沙白也是,她關心病患卻忘了自已是重病之人。萬榮華牧師形容巴師母的一生像「不滅的燈火,照亮大家。」
第二是我們如何形朔認真的信仰。基督徒要有生命的委身,就是我們跟土地、鄰居的關係。我們作牧師的人都期盼退休時,信徒會跟我們說:「牧師,你/妳真的用你/妳的生命在牧養我們。」或老師退休的時,學生跟我們說:「老師,你/妳真的用你/妳生命在教導我們。」經營事業的人不是也希望有一天退休,他/她的部屬對他/她說:「你/妳真的用你/妳生命在經營事業。」或是我們在家裡看顧小孩,我們不是也盼望有一天小孩會跟我們說:「爸爸媽媽,你/妳真的用你/妳生命在照顧這個家庭。
然而,生命的委身有時也會遇到挫折,所以我們要深化我們生命的委身到信念或信仰的委身,來深植在「上帝的話」的堅固地基上。美國長老會牧師Frederick Buechner說召命(calling) 就是我們生命最深情的喜悅與世界最迫切的需要相會之處,在那裡我們寫下自已精彩的故事。
我讀羅馬書8章38-39節有很深感觸,保羅先生說無論是死、是活,是天使,是掌權的,是現今,是將來,是高、是深,都不能隔離我們在上帝的愛,我們在耶穌基督裡所有的愛。我們看人類歷史的命運,思考羅馬世界這些初代教會的基督徒,常常在死亡壓迫的威脅中,勇敢活著。有時他/她們會勝利,就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也不能隔離上帝的愛。有時他/她們會失敗,因為驚惶而失去勇氣。這樣的歷史情境,發生在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也發生在今天台灣的基督徒。有時我們會勝利,勇敢見證著我們的信仰勝過兩百萬;有時我們會失敗,失落勇氣將耶穌的像踏過。
德國神學家莫特曼的盼望神學,可讓我們得到很大的安慰。他說我們的上帝,是使人有盼望的上帝。盼望是在復活與十字架的矛盾中衍生,復活的盼望成全與罪對立的公義,與死對立的生命,與苦難對立的榮光,與現金紛爭對立的和平未來。復活的盼望激發我們的熱情,使萬物成為改變的可能性。這樣,盼望就成為與信仰不能分開的同伴,盼望若失落,信仰就虛空。我們若有盼望,信仰就會充滿活力。又可在仁愛中前進。
就是這種復活的盼望,我們在台灣成為認真的基督徒。我相信美國神學家Reinhold Niebuhr的一段話可作我們的安慰:「因為真正有價值的事情,我們無法在我們的一生中來完成;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盼望來得著心安。因為一切美好、良善的事物,我們無法在現今的歷史情境得到完全的理解;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信心來得著心安。因為沒有任何難能可貴的事物,我們可以自己獨立來完成;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愛心來得著心安。我們以為正直的行為,對朋友或敵人不同的立場來看,其實並不是那麼正直;所以,我們一定要在無比的愛中來赦免,來得著心安。」
2019.09.13
神學若以信仰的層面解說,應可理解為「信仰的反省」。信奉上帝的人只要活在人世間,他/她必意識到早期教父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e, 354-430)所言,信徒是生活在「上帝之城」與「地上之城」兩者之間,各服鷹不同的價值與秩序,而信仰的反省就是回應兩者差異何在? 或說福音信仰的價值與世俗文化的價值有何不同?信仰如何在「福音」與「文化」的差異認知中有所反省?
神學的任務,以簡單的話說必須設想下列二項基本要求:一是建構一套敍述福音真理的論述,一是又能適應每一時代來詮釋此福音真理,成為當代人們的生命光源。這二項神學工作的基本要求說來容易,作來困難。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們:神學不是為了成全真理,而無法應答情境;就是為了適應情境,而犧牲真理。 因此,神學的任務是在福音與文化或福音本質的有效性及文化相對性之辯證中,詮釋出福音真理。
再者,神學之任務也指涉其福音與文化辯證中之實踐功能,這是福音與文化互動中的張力與活力之信仰本質問題。張力指向絕對與相對之緊張關係,而活力象徵一種可改變文化中任何腐蝕生命的再生動力。最後,神學之任務需要在此張力與活力之辯證中論述文化所隱含罪的可能性,及與之呼應的上帝大愛。由此,生命本質的所有意義皆在上帝的大愛中,不只醫治、赦免了罪惡的世界,也激勵了信仰的活力去改變社會的亂象,讓福音與文化在上帝大愛的撫慰中找到和諧。
福音(Text)與文化(Context)的挑戰
假設神學的認知老是堅持從「過去的基礎」發言,就有可能與現代人的生活情境脫節,無法衍生關聯;或是神學的論述被「現在的情境」牽著鼻子走,就有可能自失信仰立場。這正是今日論述基督教神學的二個困境:一是過份依賴過去的傳統,對現今人們所衍生新的情境問題束手無策;另一是過頭倚靠現代文明,沒想到現代文明一有困惑,神學也就跟著困惑,而原有的信仰價值與特色早已被丟棄一旁。 這樣說來,現今從事基督教神學論述最迫切的任務,是要能從過去的傳統理出宗教信仰對生命意義廣度與深度的理解,又能照亮現今的時代成為它的光源。
以保羅對婚姻的看法為例來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以弗所五章22節及25節) 這是反應第一世紀在家長制男尊女卑的相對文化中,妻子要順服丈夫、丈夫要愛護妻子。在此,我們應可理出「愛」與「順服」是婚姻不變的重要基石,又可教導現今生活在兩性平權社會文化中的男女,要相互「愛護」、相互「順服」。
奴隸制度也是,以它在當時衍生的處境來說,也是一種「文明的進展」。古時部落的戰爭,征服者常將「被征服者」處死。沒有處死抓來充當勞動奴隸算是文明的進步;如同「以牙還牙」的報復限制在1比1對等的關係,而非加倍償還,這也是「文明的進展」,從無限制的報復到限制報復。
保羅書信中,雖然沒有顯示現今認知「奴隸解放」的福音見解,但在信仰中接納當時的奴隸為弟兄姊妹,可說是福音對生命意義深度的理解。對生活在第一世紀羅馬帝國的人們與基督徒來說,因信仰而以兄弟姊妹情誼對待奴隸誠然是解放的福音;這也可在現今充滿各種不同有形、無形的歧視與偏見的人類文化中,成為照亮與改變人們的光源及動力。
由此,神學所關注的第一重要核心議題,應是如何在福音真理的絕對有效性(absolute validity)與文化歷史相對性(relative history)間,尋求一種神學適切性(theological certitude)的表達。 一方面不因牽就於歷史的相對性,而使神學論述淪落為一種「宗教哲學」,失落終極定向;或是高舉為不食人間煙火的絕對真理,而使神學教義化為一種固執不變的「基要主義」,無法使人信服。
那麼神學任務的說服力是什麼?神學能否只是關在自己神學院的圍牆內自彈自唱自聽?如果不能?它必定意識到要在知識的大海中談論上帝!要在不同學科的質問中說清楚耶穌!並在自由無拘的理性世界中談論定向的聖靈!問題是我們真的有能力在理性的世界中談論啟示嗎?我們真的有智慧在歷史的相對性中導引出對絕對福音真理的信服嗎?
神學其實可在強調人類經驗的特殊與獨特性的同時,也能襯托出所有人類皆以不同方式在分享相同的基本事物,一直重複歷史所有時期中共享的偉大主題。在此,神學必須勇敢面對人類無限變化事物的挑戰,並理解出所能分享的普遍共有元素。如此,一種界於絕對有效性與歷史相對性的神學關聯才有可能。神學非但沒有排斥歷史的相對性,反而可在相對中辨別出終極,在歷史中尋找永恆。
也就是說,神學的工作是在所有歷史事件的相對性中,開創出象徵性的詮釋意義,並進而將其導向關聯於聖經的終極啟示。因此,神學論述的工作不因害怕歷史批判對信仰不利,而丟棄歴史客觀研究;而是發展論述能力參與歴史客觀探討,並由此提出具有終極性關懷之信仰見解。
由此,神學的論述必然更具深層思考,提供一項生命哲理的觀點與典範,來解答現代文明的困惑及回應人們生活中所感受到的孤獨、不安及焦慮。這樣的神學不能夠只是知識上的學習,必須經由信仰者實際投入參與其所處情境,才會有能力去回應處境,檢驗處境。這是一種辨證過程,是信仰與處境並行思考與行動的驗證。
張力與活力的挑戰
今日老是自稱正統教會的問題,是常將基督教真理與過往時代所衍生的教條混合,以致正統教會雖關心傳統,卻老被傳統教條束縛,說不出一個令人心服口服道理。以三位一體的教理為例來說,正統教會對現代人實有解說不出「上帝是何意義」的困境。而且,若以過往的教條為現今的倫理原則,也會發覺這些過往原則在解決現代文明的社會困惑(如種族、性別及性向議題等等)會備感吃力,有時甚至是「風馬牛互不相干」。 譬如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所提「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就常不加思索地被教會引喻為基督徒不能與非基督徒通婚。
另一是所謂自由派教會的問題,神學若硬要致力於宗教與科學或理性之間的調和,由此證明基督教並不落伍的話,自由派的教會就會有所試探。一是傾向將理性無法接受或難以令人相信的聖經神話丟棄;另一是將基督教剩餘的部份,以現代人思想可以接受的語言加以潤飾。結果,跟著現代文明後頭追趕的基督教神學就失去自己的特色。而且當現代文明陷入迷惑時,基督教神學也會跟著迷惑,而且其最重要的真理部份早已被丟棄。
今天有些人想利用科學證據來證明聖經的真理,其實是危險的作法。假若此相對的科學證據有朝一日被新科學的發現所推翻時,其前所支撐的聖經真理不就跟著失效。十七世紀以來歐洲的社會法則已明顯告訴我們一個簡明道理,前宗教現實所支撐的封建社會體系,當啟蒙理性思惟興起且打敗封建社會體系時,前支撐封建社會體系的基督教現實也就跟著被推倒,難以再度站立。
這如同我們在聆聽一首優美曲調,一定是用「心」聆聽。難道我們會分析曲調在鋼琴彈奏的時候、大姆指及各指頭間要各用幾磅力道才能奏出如此優美歌曲嗎?宗教也是如此,需用「心」體會,非要科學性證明不可。 譬如過往基督教神學在解釋神蹟時,因被休謨(David Hume)所設定的「違反自然律」套住而深陷其中辯解不休,反而神蹟在現今世界的實存詮釋無法發揮作用令人感動。 儘管如此,休謨認為宗教缺乏邏輯及較少受自然律則的支配,是起源於驚訝、害怕及對自然界神靈的投射。這個論點為後來的神學家如布特曼(Rudolf Bultmann)及田立克(Paul Tillich)鋪設了焦慮的神學見解。
因此,基督教神學若要貢獻於人類,就必須從生命意義或生活之深度理解來著手,並對生命困惑提出解答。借用希臘哲學家Epicurus的說法,「若是無法解除身體上的疾病,醫學可謂毫無助益;同樣地,若是無法去除心靈的苦難,哲學亦是毫無用處」。 基督教神學更是如此,我們關心的不只是人世間目前的得失問題,更是生存意義、善惡之間的終極理想。也就是說,人世間可否體驗到一種永恆性的神學慰藉。
試想:人類的問題如果只侷限於歷史平面單一的意義脈胳,無法超出有形世界的歴史平面的話;結果是人類所造成的問題,最後還是由造成問題的人類來自己解決。人類於是陷於問題與解答之間的相互纒鬥,找不到出路,更無法指望解決邪惡問題的終極盼望。也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必須指出超驗部份的終極理想,上帝存在的意義,並由此啟示來回應人們的生命困惑,擴展人們對生命意義的廣度與深度了解。
由此,神學的充實及有效性就取決於福音(絕對)與文化(相對)之間的張力,正統派教會的問題是常將信仰的終極理想與聖經時代的道德準則等同,而產生了將文化的相對倫理絕對化為不變福音真理的桎梏。 自由派教會的問題正好相反,因受到文化相對性及歴史新事物道德準則的牽引,一度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聖經啟示及耶穌倫理,有可能就被套在今天商業時代的相對道德標準而失去絕對神聖光環。這樣說來,兩者的失敗就在於無法平衡絕對福音真理與相對文化現實之間的張力。
當然,自由派神學也有其優點,容納科學、理性的歴史批判來分析宗教根源。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才有可能將信仰的永恆理想從以前所棲身的過時文化外殼解放出來。然而,自由派神學的缺失是對現代文明毫無批判,導致其涉及創世與救贖、生命圓滿追尋之永恆意義的神話象徵,不是丟棄,就是以科學認知歪曲。 而且當神學完全被理性主宰,將人生觀建立在理性的統一基調時,人世間的有限與永恆間的無窮之間的辨證就會失落,張力沒有,終極關懷缺乏,生命見解顯的庸俗無助。
現代文明所形成的科學與商業成就,顯然已衍生一種缺乏生命深度理解却洋洋得意的倫理風格。基督教神學如果屈從這樣的現代文明,也會跟著變的膚淺,埋沒了自己獨特且富有深度內涵的遺產。結果「上帝國理想」意涵成為「社會進展」的現代解釋,「罪」是無知所引來的不完美,可在適當的教育中改善。 基督教與世俗文明之間的差別消失,人們在現代文化的樂觀主義中感受不到生命中的邪惡力量,結果基督教信仰失去特色,依從於現代文明的差遣。
對自由派神學弱點的反應,造就了今天基要福音主義與激進福音主義兩者的復興。當基督教神學轉向激進,以馬克思主義取代自由派神學的樂觀主義時,基督教神學難免仍被馬克思主義的激進想法牽引,到頭來神學不管是依附於資本主義的自由樂觀或社會主義的激進變革,結局都是一樣,神學沒有張力就失去自己特色。
儘管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分析及辨證,較能反映社會剝削的邪惡程度;然而若沒有上帝活動的介入,寄望無產階級革命是一種烏托邦想法,基本上社會強權者會自我改善將政經權力交還給弱者是完全不可能。 作為理想的期待可以是美好,但失落了上帝介入的張力,理想就成為一種虛偽的口號,永不可得。
基要福音主義也是一樣,神學的建構若只依從於過往的基督教教義權威,並由此化約為上帝的意旨及現代倫理的指南時,基督教神學可能就會愈來愈無法理解與調解現代人的生命困境,成為現代人尋求生命意義的指引。上帝在聖經的啟示理想當然是有效的「絕對」真理,然呈現此真理的聖經時代卻是「相對」可變的第一世紀文化背景;其中,以男性為主的「家長制」道德準則,及其所涵蓋的奴隸制度與男尊女卑的階級與性別「相對」文化,是可以在現今的民主社會及兩性平權的文化背景所導正。
基督教神學的價值全然於此,福音終極理想與任何時代的歷史現實都保有「福音與文化」的張力,一來避免福音的絕對性被相對化,一來也防止文化的相對性被絕對化。神學的建構不只避免上帝的理想被化約於歴史的平面,而成一種文化的宗教哲學;也應防止伴隨福音的文化因素(如階級或性別因素)也被等同於真理及正統,成為現今難以突破的意識型態而與現代生活格格不入。
因此,神學的任務是去認知基督教作為啟示的宗教,在文化的童年時代,人們是如何地運用想像力,在多采多姿的歴史現實及廣闊空間自由地馳聘,一方面領受了永恆在人間的啟示,另一方面也以他/她們的文化語言(也許是詩詞、也許是史詩、也許是神話)記下了永恆連繫自身的感動。 神學的任務就是要能從基督教這樣過去的傳統,理出福音對每一時代人們生命的感動與淨化作用,並在此淨化過程,神學指引出福音對生命意義廣度與深度的見解,成為照亮每一時代的光源。
文化與歷史涵意
神學的任務如同一把「拉弓」的箭,福音與文化各據弓的一端,中間就是拉弓的張力,神學的弓箭能否射好,就在於福音與文化的適度張力。因此,對箭頭一端「文化與歷史」涵意的深淺理解,決定另一端「神學」的用處向度。歷史是過去發生的事,它構成了人類的文化及文明的整體。然而,歷史也是人的看法,人的詮釋。所以只有經由人們主觀意識轉化後的過去事實,才叫做歷史。
歷史並非客觀存在,所以才會有人戲稱歷史是七分猜測、三分偏見。歷史若是經由人們對過去發生的事所做的詮釋,而人又是受到其文化決定主義、歷史相對性所影響,歷史就會如同神學家尼布爾所說的,帶有「意識形態的汙點」(ideological taint)。 也因為歷史、或文化整體是相對的,歷史才會內含一個社會學因素,也就是有權勢的團體最終決定了何為真理的正統、何為錯謬的異端。所以,歷史確實反映出人們意識的心靈活動,這就是所謂的「歷史意識」,就是人類詮釋其外在世界的變遷,及其自身變遷的一種心靈活動,藉著這個心靈活動,人了解了自己的特質,以及自己在外在世界變化中的位置、意義、及認同。
以弓箭兩端此神學拉弓來理解我們人類文明的進展時,歷史意義的重新賦予就顯的重要。人類早期的原始社會,今天我們常以偏見稱之為野蠻社會。野蠻人Barbarian來自希臘人取笑非希臘人的講話方式,因為希臘人重視修辭學,輕視非希臘人說話只會說「bar bar」,所以稱他/她們為barbarian(野蠻人)。以希臘的哲學家柏拉圖及亞里斯多德為例來說,他們也高明不了多少。柏拉圖曾說,非希臘人生來就是我的敵人;亞里斯多德也說,野蠻人的祖先是動物,可說是最早的進化論者。可見就是被視為偉大的哲學家們,其思想以永恆意義來看還是有「意識型態的污點」。
亞里斯多德在《動物的形成》書中認為人是由美好的形式(form,如靈魂)與會朽壞的材料(matter,如肉體)所形塑,人出生時如果會朽壞的材料能被美好的形式完全所吸收時,就成為男性;反之人出生時如果會朽壞的材料不能被美好的形式完全所吸收時,還留有朽壞的材料就成為女性。 這就構成女性生來劣等的哲學基礎。難怪深受希臘二元主義影響的基督教教義也充斥著「女性劣等」之信仰教導。
然而,原始社會最可貴的生活方式就是共享,土地是共有,水是共享,沒有買賣出售這回事。人們外出到森林打獵獵到野豬,原始社會的人們不會藏為私用,會大叫三聲請周遭人們前來分享。今天如果我們在進食自帶午餐便當前大叫三聲,請人來一起分享,人家一定把我們視為精神有病。美洲的印地安人說的很好,為明天儲存糧食的人是弱者。
在原始社會,人類最早都是向動物學習如何生存,如學習松鼠集果,儲存過冬;模仿動物的爪、牙,成為捕魚、狩獵工具。原始社會的狩獵生活是生存問題,不像今天我們所參觀的博物館,我們所看到的動物標本後面襯托的是「屠宰場」,對動物的無情殘殺。 英國的貴族有狩獵娛樂的活動,就是在春天前把狸貓養大,等候春天到來放出來以供娛樂來狩獵屠殺。
我們今天在原住民區域所設立的國家公園,正反映出對原住民狩獵生活的誤解。原住民的狩獵生活是生存問題,不是娛樂、不是屠宰場。如果國家公園的政策改變了原住民的生活方式,他/她們就會被迫下山,成為勞工;或下海,成為漁民。他/她們賴以為生的狩獵文化就從此滅跡。
看來,人類並不比動物高明。人類早期的活動都是向動物學習。當人們狩獵宰殺動物作為食物時,發現還有幼小的動物留下,便將幼小動物帶回飼養長大以供未來食用,而有了「畜養」的觀念。 這也說明,為何早期最具有經濟價值的動物是牛(cattle)。而多少「牛的頭」(heads of cattle) 就成了「資本」(capital) 之意涵。 另外,當男人外出狩獵,女人也協助採集野生果實,回家途中不小心果實落在地上,果實的種子不久竟又生長出新的果樹,人類由此發現了耕種的奧秘,也從遊牧民族走向農耕時代。
宗教學者認為,人類最早的宗教活動起源於靈魂概念。早期人們於睡夢中,覺察有另一個「我」可脫離身體的限制而自由活動。當時的人沒有辦法像今天可以依弗洛伊德的「潛意識」理論來解釋夢。他/她們認為,除了肉體的我以外,還有另外一個我,這就是靈魂概念的起源。 人有了靈魂想法,就衍生了最早的宗教活動-墓葬文化。因為人具有靈魂,死了就有埋葬的想法與儀禮。有的民族會將死者埋在很深的地方,囑咐死者不要回來作怪。這很像台灣人所說的「三魂七魄」,人過世後,三條靈魂必須歸位才不會作怪。一條靈魂隱在神主牌,一條靈魂在墳墓,一條靈魂上西天或下地獄。人有沒有三條靈魂呢? 社會學者韋伯說有沒有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台灣人相信人有三條靈魂。
人類經由靈魂的概念而引發了泛靈論。山、河、樹、動物、星辰、月亮、太陽都具有靈魂或生命。離我們越遠、越不能掌控的,如月亮、太陽,就成為諸多民族的崇高神明。與我們親近、供養我們生存的土地,就成為大地之母,受人膜拜。想想人類生存的兩個面向,一個不就是因著需要與大自然打交道來求生存,而對大自然力量的支配而衍生的「自然崇拜」嗎?另外一個不就是因著需要在人群社會生存,而對社會力量的支配衍生的「祖先崇拜」嗎?
早期,人類以為自己的祖先是來自動物、或植物而有「圖騰崇拜」。圖騰的意思就是「他的親族」,是與人類有密切關係的生存夥伴。北美印第安人的圖騰是狼或熊,澳洲原住民的圖騰是袋鼠,非洲原住民的圖騰是羚羊。就是中國所幻想的圖騰「龍」,也象徵著諸多動物的集合體。商朝的圖騰據說是羊,中文字的「美」,就是大隻的羊才算是「美」。
以人類早期的經濟活動來看圖騰崇拜,可以想像圖騰的動物或植物是人類最親密的同伴,也可能是提供經濟力需求的來源。若以生產力來界定權力的來源,最早有權力的人應該是女性的祖先,因為她所生小孩的多寡,決定了生產力的大小。人類從動物的圖騰祖先崇拜,進展到女性祖先的崇拜,代表了人們對自身來源的知識有了擴展,但還停留在模糊想像的階段。
人類從圖騰崇拜到女性祖先崇拜的過程中,有經歷一段噯味不清的神話感孕故事,人類是由母親與動物祖先感孕而生下來的。如神話故事所說:黃帝是母親見電光而生(竹書紀年);堯是母親與龍的感孕而生(竹書紀年);舜是母親見到彩虹而生(竹書紀年);商契是母親吞了鳥蛋而生(史紀、殷本紀)。 西伯利亞人也認為他/她們的祖先是由女神與熊交配而來。這個階段,人類對自己的來源還沒完全進展到母親直接生育的認知,女性祖先的崇拜是崇拜女性祖先的女陰,如以弗所的亞底米(Artemis)女神有26個乳房,日本人的女神是以兩個屁股作為象徵。中文祖先的「祖」,就是崇拜男性生殖器的意涵。一般來說,女性祖先生前作為氏族的守護者,死後她的靈魂就成為祭拜的對象,目的也是保護自屬的氏族社會。
氏族社會從狩獵、游牧、進展到農耕、畜養,表示社會已漸趨安定。這個時期展開了所謂的「鋤頭文化」。鋤頭在農耕的時候是耕作農具,在戰爭的時候就轉化為武器的矛、棍,這也是「權杖」成為權威象徵的由來。 另一方面,火的發現也讓氏族社會大大進展。火可以征服黑暗,也可經由煮熟的食物增加自身的免疫力,讓生命延長,而且火也可以鍛鍊鐵器使其彎曲,成為各種生存的大小工具。 難怪「火神崇拜」是早期氏族社會不可或缺的生存依靠。
當人類生產面積擴大,已非女性所生下的孩子可負擔時,女性祖先的崇拜就轉移到更大力量男性祖先的崇拜。男性祖先崇拜意味著氏族社會己漸擴大到部落社會,而且也開始有了類似長老、或酋長的政治組織。農耕社會帶來生活安定,也確立了穩定的家庭制度。當人類的經濟有了盈餘後,才會成為人類有能力去開發除了生存之外其他藝術之原創力。
人是sociatal,說明人是群居性的動物,因此人類自然會群聚而活,並進行social後天的社交活動。像<魯賓遜漂流記>的故事是少之又少,如同作者Defoe自嘲說,這個世界只有一個人可以在禮拜五之前將所有的工作做完,這個人就是魯賓遜,為什麼呢? 因為他實在沒有甚麼工作可以做。
當氏族群聚擴大為部落社會時,部落與部落之間為了生存,就會進行「水源」與「繁殖」的生存之戰。人類早期的社會必須依水而居,水源成為相互搶奪的資源。一個部落強盛,也意涵著人口繁殖的茂盛,於是部落之間,為了繁殖生存也進行搶奪女人戰爭。哲學家尼采說,生存的意志(will-to-live)會轉化為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這是現實的面向。以畢業的傳道師為例,即使是同班同學,將來也可能為了「搶奪」 一個大教會牧師的職位,而進行生存之戰。生存的意志會轉化為權力的意志,必須想辦法把其他的競爭者打敗,自已才能上來。
氏族社會的另一個特色,就是祖靈的保護與氏族社會的興衰息息相關。氏族社會的生存之戰也是祖靈間的戰爭。氏族社會的衰敗意味著祖靈被對立的惡靈所打敗,以致無力再保護他/她們而使氏族社會沒落。對立的鬼魂可能是被殺死的敵人,可能是夭折的小孩,可能是被處死的罪犯,或兇死者。 氏族社會由此演化成需要一位宗教領袖、或有能力的巫師來控管對立的鬼靈。靈魂由此不只發展出泛靈的概念,也發展出善靈與惡靈、上帝與魔鬼的二元概念。
巫師所行的巫術依宗教學者弗雷澤(James George Frazer)的研究,大致依靠兩個原則發展。一是相似律(law of similarity),通過相同模仿,實現任何想達到的目的。如編造一個敵人的肖像,以尖刀刺其腹部,就會產生敵人的腹痛,造成相同的傷害。相似律也可以用來治病,如肝不好、可吃豬肝;腦不好、可吃豬腦等等。也可用來不孕求子,如做一個小孩的木像,不孕女性睡覺時放在自己的肚子上,使其能夠感孕。
另一原則是接觸律(law of contact),就是對一個曾被某人擁有的東西施加影響後,就會對這個人產生相同的影響。也就是說,接觸過的事物會衍生交感聯繫。例如把一個人的頭髮,經由交感聯繫作法,就會與作法者產生親密的關聯。或是按手接觸別人的頭、別人的衣服、或是腳印,都會產生某種交感聯繫,而對這些人產生影響。
從部落到國家的發展,是經由種種不同的征戰而擴大到一個具有規模的國家組織。我們看奴隸制度,或是以牙還牙的報復,都說明著人類在歷史過程中的文明進展。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過往人的報復都是大於一,從無止盡的報復到限制性的報復,到賠償取代報復確實是文明進展。比如說早前摩西的律法、漢摩拉比的法典、到埃及的法典,都載明報復法的限制。奴隸制度也是,以前的戰爭非常殘忍,勝利者會將戰敗者趕盡殺絕,甚至將女性及小孩全部殺死。當人類把打敗的人充當奴隸時,也表明著人類在歷史過程中的一種漸進文明進展。
當國家所要管理的範圍越來越大時,國家就會發展出一種「壓制性的國家機器」(repressive state apparatus)來管控,例如軍隊、警察、或法院。但國家不可能永遠以壓制性的國家機器來控制人民,所以國家也會發展另外一種「意識型態的國家機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來作說服教導,比如學校、家庭、或宗教,來強化被統治者的愛國心、倫理道德、及國家的神聖性,而使被統治的人民心甘情願的順服國家的統治。 意識形態是從想法(idea)來的,它本是一個中立的科學,問題是誰給了我們這些想法? 通常可能都是統治者教給我們這個想法,而且當我們順著這個想法生活時,就可減少對統治者統治正當性的威脅,而繼續維持統治者的既得利益。
我們說法律的進展,是經由報復法、賠償法、法庭法、到今天的陪審法。中世紀時,法庭有時也會以「神諭」作為審判的依據,比如在原告與被告之間放兩碗水,其中一碗是毒水,再由原告與被告來做選擇,選到毒水的人就是有罪,因而遭受天譴定罪。前總統陳水扁也曾說過一個有趣荒謬的比喻,用來描述台灣的司法現象。他說在台灣,辦大官要大證據,辦小官要小證據,辦一般百姓不用證據,辦反對人物則製造證據。
部落經由擴大而成為國家的雛型時,宗教人員也開始進展為專職的祭司教牧,由國家所奉養。所以祭司們會對國家的統治者喻為天子來作神聖的關聯,以上帝之子來神聖化統治者,及歌功頌德統治者的所作所為。在此,專職的宗教人員也開始撰寫宗教教義的經書,而使宗教開始有了倫理性的教導。國家的宗教教導,當然是為國家所奉行的倫理來做神聖的背書。當國家的倫理是重男輕女時,宗教就會發展女性劣等的神聖教導;當國家倫理推崇某一優秀種族時,其他的種族就會被惡化為劣等,這也是奴隸學說的神學基礎。如中世紀神學家阿奎納所斷言的,女性比男性劣等,所以男人是頭、女性必須臣服於男性。
我們看一夫一妻制度,也是經由長久掙扎才演化成近代制度。創世紀的亞當與夏娃,與其說是強調婚姻的一夫一妻制,不如說是在解釋人類的起源。其實在舊約的歷史,看不到一夫一妻制的實施,新約的羅馬時代也不是一夫一妻制。中世紀初期的查斯丁尼法典(Corpus Juris Civilis)裡面,對婚姻的重視雖以神聖的「聖事」及世俗的「財產繼承」來規範,但也困難阻止離婚案件來實施一夫一妻制度。所以才有笑話說只有窮人才會履行一夫一妻,有錢人如台灣民謠所唱「大某娶了就要娶細姨」,因為多妻是財富的象徵。
總歸來談,歷史是有兩個面向,一是可預測性,如春夏秋冬、循環再來,所以哲學家黑格爾才會跟我們說,我們從歷史學到的教訓,「就是沒有從歷史學到教訓」。另一個面向是無可預測性,因為歷史參與了人的自由意志。譬如說,我們每個禮拜三早上要來第九教室上「神學導論」這個課程,這是可預測的;問題是,你/妳會不會來那就無可預測了,因為牽涉到你/妳自由意志。不過我會不會因此把你/妳當掉也是無可預測的。所以歷史一方面是可預測,另一方面,由於人類的自由意志參與了歷史活動而無可預測,也因為如此,歷史變得多采多姿。
以神學來說,我們相信上帝的啟示參與了歷史的活動。上帝的話語代表了可預測性的「次序」,人類在歷史的活動一代接續一代,春夏秋冬,一直循環,也讓上帝的啟示、上帝的話語如同基石定根在人們賴以為生的土地上,毫無動搖。但人類能不能選擇上帝的話語作為生命的基石,還是在於人們的自由意志。這正是我們讀神學的深切意義。
我常想人生就是兩種旅程,一個是啟蒙,一個是朝聖。人類與動物分享著生命的觸覺,也許動物有某種我們不明白的知識能力,好判斷牠所處的環境是否危險、是否安全。設想一隻羊碰到一隻老虎,牠會有甚麼反應? 牠一定會有某種底層的知識來判斷現在是危險時刻,也許這樣的底層知識是來自於經驗,因為每次遇到老虎,同類就有生命危險。然後羊會有情緒的叫聲出現並採取動作逃走。當我們說,人類被上帝所創造擁有上帝的形象時,並不是說我們比動物高明,而是在說明人具有某一種上帝賦予的形象,來擴展他對生命的認知。
我常說一個比喻,我家養了一隻非常聰明的狗,每一次下大雨,屋頂漏水時,我會在牆角邊放一條抹布,然後教導狗在下雨時,跑到牆角邊把抹布咬來給主人擦拭漏水。所以每次下雨、屋內漏水,聰明的狗就很快樂的執行牠的任務,把抹布咬來給我,要主人去處理漏水的情況。如果我忘了把抹布物歸原位,下雨了、漏水了,聰明的狗跑到牆角邊,看不到抹布時會怎樣呢?牠會不會很無奈地跑回主人身旁,搖搖尾巴,看主人自己要怎麼辦?
我們人類遇到這種情形會怎麼辦呢? 沒有抹布,我們會找掃把、或不用的衣物來做替代物,這就是英文所說的intellect智能,intel是進入,lect是出來,能舉一反三。智能是上帝給我們形象的一個美好禮物,經由想像,我們的智能成為創造力,可以造船渡海,飛機飛越空中。然而,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想像永恆,人類唯有能夠想像永恆,才有可能擴展自己生命的廣度與深度。如同阿摩斯先知,當他與上帝建立一個永恆的關係時,經由想像永恆他察覺到以色列的小孩跟衣索匹亞的小孩,不都是上帝的兒女嗎? 阿摩司說上帝不只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也領非利士人出迦斐托,領亞蘭人出吉珥。(阿庠司九章7節) 上帝是以色列人的上帝,也是衣索匹亞人、非利士人及亞蘭人的上帝。經由想像永恆,人類真的可以跨越種族的限制,可以跨越性別的限制,甚至今天也可以跨越性向的限制。這樣我們就可以繼續談論及見證上帝是歷史的主宰,是所有文化的根基。
上帝是文化的根底
「福音與文化」這個議題,在西方宗教的發展,因著歴史因素而呈現兩極化。一是宗教最終被視為一種文化現象,是人類心靈活動的諸多功能之一,依附於道德、情感、藝術及心理等文化現象來表達。法國社會學家孔德(Auguste Comte)是最佳代表,認為宗教是人類文明進展中的一個特殊階段而己,稱為「神話階段」(the mythological stage),是人類心靈在「科學前」(pre-science)所衍生的暫時現象。 因此,在現今所謂的「科學階段」,宗教似乎沒有必然存在的必要。
另一是將宗教信仰奉為從上而下的「神聖啟示」,超越人類文化心靈層面,基本上與人類文化毫無關聯。人類本身無法從自身文化活動來認知上帝,除非上帝親自向文化來啟示祂自己。在此,西方主流的基督宗教是最好代表機制,一致認定神聖啟示是上帝的恩寵,由上而下,與人類文化毫不相干。
這樣的兩極化,不但無助於辨證宗教與文化的關聯,且形成現今宗教與文化的分裂,各走各的窘境。一方面具有「福音救贖」的西方宗教失去特殊意義,消融於文化歴史平面而被否定;另一方面將上帝置身於文化之上來超越文化的強烈肯定,有時不但對認知上帝無益,反而權威化上帝及造成反上帝神律權威的文化自律運動,最後文化告別宗教,限制上帝於文化自身的管控之內。
傳統基督教神學雖以「內在性」及「超越性」來論述上帝,但却難以把握住平衡及關聯兩者的立基點。結果基督教神學搖擺於兩者之間,形成「自由派」與「保守派」的相互歸類及相互漫駡,造成今日福音與文化之間的更大、更多誤解與傷害。因此,福音若要「道成肉身」於文化(內在性),又可成為文化的根源(超越性)的話,福音與文化的首要任務就要去消解長久以來兩者的二極化難題,並從上帝作為所有生命的根源及根底的意義重新建構福音與文化的關聯。
現代科技文明雖然解構了形上學的神靈世界,但不意謂「世俗化」就此取代古老神靈成為膜拜對象。當現代人迷惑於人生的哲理思考,被好奇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真理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真?」真理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真」的終極成了所有探求哲理形式的根底。當現代人探求事物判斷的是非,被正義感驅使去追根究底公義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善?」公義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善」的終極成了所有事物是非判斷的根底。當現代人陶醉於感官世界的外在,被沈迷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美感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美?」美感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美」的終極成了感官世界景像的根底。
問題來了?如果意涵真、善、美的上帝是所有文化面向的根底及終極意義時,為何人類歴史最終還是讓此生命根底及終極面向發展為一種「制度化宗教」,以經典、教義、儀式及祭司(宗教人員)此替代性的儀式宗教出現呢?如果上帝是文化的根底,為何基督宗教也像其它宗教一樣,在歴史中發展為一種制度化的教會組織呢?
可以理解的是,上帝雖然作為生命的根源與根底,但並非全人類皆認知明白祂的啟示。因此,當人類遇到困惑,想回歸生命的根源探求生命的根底意義時,因著有限性及不全然了解根底,而以自身文化的宗教形式與宗教具像來傳達終極,這也就構成了所有宗教的宗教史意涵。
試想一位焦急的母親帶著生病的小孩到廟裡求神問符時,你/妳看到了什麼?難道基督徒只膚淺地看到「偶像崇拜」嗎?生病的小孩對母親來說是to be or not to be生存問題,難道這不是這位母親生命中的「終極關懷」嗎?因為她不知道上帝的啟示,就以她就以她所認知的文化宗教具像來表達生命之終極關懷。
那麽,基督宗教宣稱擁有上帝的啟示又作何解釋?儘管上帝在基督宗教裡以祂的話語(聖經)啟示給信祂的人,也會因著人類的有限性及部份理解的落差,成就了現今各種不同的教會教派及不盡相同的信仰禮儀與教義。
福音與文化的分裂同樣也基於人類的有限性所導致。以基督宗教的歴史反省,耶穌的福音象徵著一種「神律」的「自律」,福音(神律)是文化(自律)的根底,信仰讓生命外在的所有形式有了依歸。然而,當基督宗教組織化及後來國家化後,象徵終極根底的「神律」就被制度化的宗教形式化為一種由上而下的權威「他律」,其中最恐怖的是中古時期,以「十字軍」及「宗教裁判所」殺害所謂的「異教」與「異端」。在此,自以為代表「神律」的「他律」權威就衍生「魔栍」(demonic),最後也引來「自律」的反抗,以人文主義形式的文藝復興運動展現。
馬丁路德的宗革改革,雖然企圖改革「他律」的腐敗及恢復「神律」的信仰,然而由於「神律」無法提供根底思惟來立基於理性的「自律」,而「自律」的理性力量又找尋不到典範依歸的「神律」根底,致使神律與自律最後仍然各自依附於「教會」與「世界」作二元發展,使得後續的教會「神律」再度發展出維護自身教派利益的「他律」,而立身於世界的「自律」不得不與她分道揚鏢、展翅高飛,只能依循自身的良知、甚至不惜丟掉生命的根底「神律」來與「他律」對抗。
從此,各種教派教會組織的「他律」,就自以為自己就是「神律」,坐上高高在上的黃金寶座,不食人間煙火,自我了斷作為所有生命根底的期許,宗教失掉作為文化的根底,不只失落人心,也輸掉文化世界。
「自律」也是一樣,當它放棄終極面向,不要生命的根底「神律」時,它只能以文化的功能來自我滿足,以創造個人或社會自得其樂的生活方式來自我成就。這樣的「自律」最終不見得能由「自己」自主控管,它成了理性與世俗的俘擄,有時被市場經濟法則掌控,有時甚至被國家社會集體所制約。自律可說是一種缺乏自我超越的人文主義,最後人的終極面向就是人類自己。
另一方面,當人無法照著普遍的理性法則來行事時,混亂的因素必然會激起一種外在於比人更高的律則來制約,於是文化形式所尋求的根底,在宗教與文化分裂的現今社會,自然導向了「他律」的權威宗教組織,而犧牲了「自律」的理性結構。 「他律」的危險就在於它是有限,却以「無限之名」行使權威;而「自律」的危機是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所製造出來的混亂、迷惑,自己有能力足以解決。
總結來說,福音與文化如何的相互關聯,決定了神學的導向。過往福音與文化的分裂或各自發展,使得神學的走動不是屈從於教會權威教義的他律,變得死氣沈沈,激不起興緻;就是順從於文化進展變化的自律,顯得搖搖擺擺,摸不著定點。福音是文化的根底,上帝是所有生命的意義根源,神學應該從這樣的宏願大志說起。
2019.09.18
神學的任務若如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 所說,在福音的絕對性(或有效性) 與文化的相對性中,尋求神學適切性的表達時,拉丁美洲烏拉圭神學家謝根道(Juan Luis Segundo)於1976年所提出的「釋義學循環」(the hermeneutic circle),無疑是有關「福音」與「文化」或「經文」與「處境」關聯詮釋的最佳方法指引。
謝根道於1925年3月31日生於烏拉圭(Uruguay)的Montervideo市,一生大部份的時間皆在此城市生活。他帶領由信徒組成的不同討論團體,而探討的議題大多與現實生活及信仰有關。經由與這些不同討論團體的對話與反省,謝根道寫了不少批判性的神學作品,在拉美諸多解放神學家中,他是突出的一位,其作品也大多被譯成不同語言。
諷刺的是謝根道未曾在烏拉圭自己家鄉的大學任教過,雖然他曾被邀請到世界知名大學講學,如美國哈佛、芝加哥大學、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及拉美其他各國大學。甚至他所寫的書也常被美國及加拿大的神學院採用為教科書。一位耶穌會的同事Alfred T. Hennelly在為謝氏所寫《時代的徵兆》(Signs of the Times)此書寫序言時,就曾引用耶穌所說的話「沒有先知在自己家鄉被人悅納的」(路4:24)來形容謝根道。
1965年謝氏在其家鄉Montervideo建立一個名叫「Peter Faber神學與社會研究中心」,同時也主編一本<Perspectives on Dialogue>的月刊。由於謝氏勇於對烏拉圭政治時事作出批判評論,此中心及刊物於1971年遭到烏拉圭軍警查封關閉。在謝根道的眾多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1976年出版的《神學的解放》一書,書中謝根道提出一套檢驗處境與經文的神學方法論,謝根道稱之為「釋義學循環」(the hermeneutic circle)。
「釋義學循環」此概念並非謝根道首創,十九世紀初著名的神學家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就曾提過「釋義學循環」的看法。承續阿斯特(Friedrich Ast, 1778-1841)與沃爾夫(Friedrich August Wolf, 1759-1824)兩位學者對詮釋學的觀點,士萊馬赫贊同阿斯特的看法,即語言學詮釋的目的是在於把握古代的精神,此精神大部份是在文學的遺產中被揭示出來,所有古文的外在形式都指向一種內在統一的意義。而語言就是傳遞此精神的主要媒介。
另外,士萊馬赫也贊同阿斯特所說的,除了語言所傳遞的精神外,詮釋古代作品,還預設了正確地理解和說明它的某些基本原則。也就是說,對古代語言的研究必須聯繫到詮釋學。在此,阿斯特的意圖很清楚,當詮釋一個古代的個人作品中,若沒有將它放置於古代精神的統一整體意義時,就不太可能把握此個體作家的精神。而釋義學循環的概念就建基於此,即整體精神的印跡可在個體部分中為人察覺,個體部份也通過整體得到理解,而整體也通過個體部分的內在和諧得到理解。
由此,阿斯特將詮釋學任務分為三個理解形式:第一是歷史的形式,即作品內容與人所能理解的關係;第二是語法的形式,即作品語言與人所能理解的關係;以及第三精神的形式,即作者所處整體時代的精神與人所能理解他(她)的作品的關係。而士萊馬赫承續著阿斯特第三種精神的形式,繼續此詮釋學循環,強調部份與整體關係在詮釋學的意義。
另外,士萊馬赫也贊同沃爾夫所言的詮釋即是對話,是與作者的對話,詮釋學的目的旨在達到一種完美與作者的溝通交際,由此把握作者的概念與主題,正如作者本身對它們的把握一樣。沃爾夫明言除非有明確的理解,否則無人能夠解釋。而詮釋學的三種標準就在於歷史詮釋,語法詮釋及哲學詮釋。歷史詮釋與語法詮釋就是關注作者時代的歷史事實及語言理解,且進入作家生活的事實性的了解,以達到認識作家所認識之知識為目的。而哲學的詮釋就作為上述兩種詮釋的檢驗。
通過上述二位學者的影響,士萊馬赫建構了其所了解的釋義學循環。對士萊馬赫來說,詮釋理解就是對原作者心理過程的再體驗。作者構造了一個句子,聽者想辦法進入這個句子的結構與思想中,於是詮釋就包含著二個相互作用的成分:一是語法的句子結構的詮釋;另一是作者心理過程的詮釋。
理解是基於一種根本關係的操作,即我們理解某物是靠著我們將它與我們已知的某物做出比較。也就是說詮釋學一開始就可假定說者與聽者共同擁有一個意義共同體。一個單獨概念從它所處的語言或共同整體情境就獲得了它的意義,然而共同整體情境是由眾多不同因素構成,而共同整體情境也賦予這些因素意義。通過整個與部分間的辨證之相互作用,它們就把意義互給了對方。也就是說理解就是一種介於整體與部分間的一種循環。
另外,釋義學循環也可追溯到路德派神學家布特曼(Rudolf Bultmann)的「非神話化」(demythologization)的釋經法。布特曼的「非神話化」釋經法受存在主義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的影響很大。對布特曼來說,其主要的關注是在於新約中神話概念的現代詮釋。這需要一種詮釋學循環,就是介於原來經文的意義與現今對它的詮釋之間的一種繼續的對話與流通(a continuous circulation)。
「非神話化」並非要將聖經中的神話因素用理性方式排除掉,而是強調神話本來的原貌及其保存下來的象徵意義。照布特曼說法,人們常會將他(她)們所談論的上帝具體化為原原本本的上帝。布氏認為這是不可能,上帝不能被貶為客體而為人類語言所全然了解,所以人類會使用神話語言來了解上帝。例如新約時代的原始世界觀基本上是神話性質的,它所談論的神蹟,三層世界觀、天使、魔鬼與天堂、地獄,與現代人所依據生活準則的世界觀是全然不同的。所以,人必須根據現代的實在情境給予神話重新詮釋。而這個過程是不間斷的循環,也就是說人們的世界觀及實存情境會因時代的不同也給予不同的重新詮釋。
「非神話化」對布特曼來說,並不是如自由神學所強調的理性方式來廢除神話,如果基督教具有特殊意義象徵的神話被排除的話,那麼基督教剩下的就只有倫理與宗教哲學而已。當然它也不是像弗洛依德或馬克思的方式去摧毀或打倒神話的象徵,而是重新詮釋神話的象徵,恢復它原來的,真正的但卻隱藏起來的意涵。
由此,布特曼認為歷史應有二種區別,一是純歷史,即過去諸多事件的事實;另一是詮釋過的歷史,亦即具有意義的歷史。新約的歷史就是詮釋過後的歷史,因此新約歷史的所有神話意涵對當時的基督徒是深具意義的,這也可作為「歷史的耶穌」與「信仰的基督」之分別。布氏認為人要瞭解歷史是可能的,但是人很難中立,而且大多以個人的存在意義來詮釋歷史,而以存在意義來詮釋歷史或神話象徵這顯然是受到海德格思想的影響。
這樣說來,對歷史的詮釋皆會受到某種興趣或預先理解所引導。如果沒有了興趣或預先理解的話,就不會有詮釋。所有的詮釋皆受到詮釋者的預先理解所引導,也就是說詮釋者總會選擇某個觀點來詮釋歷史,而所選擇的觀點大多是與詮釋者個人存在的生命情境有關。當然布特曼對詮釋學循環的了解是受到西方社會個人主義文化的制約,在此,謝根道所倡導的釋義學循環就有了新的意涵,它從個人層次轉換到社會整體層次來詮釋經文,而這個社會整體層次又是詮釋者所親身體驗的一種非人道受壓迫的情境。
承續著布特曼詮釋學的觀點,謝根道將「釋義學循環」解釋為「在人們現存的個人與社會現實繼續改變中,對聖經所作繼續改變中的詮釋。」 即每一個新的現實體驗會迫使我們去重新解讀上帝的話語,從中又去改變現實,然後又回來再次重新詮釋上帝的話語。因此,謝氏認為解放神學家與傳統學院神學家的不同就在此,當神學必須不斷地回到聖經來重新詮釋時,它就必須把過去人們所接受的原則戒律,與現今人們所接受的原則戒律結合起來,且致力解釋上帝的話語此時此刻對我們說什麼!對謝氏來說,當我們探討上帝的話語時,而把過去與現在關聯起來的方法,那就是「釋義學循環」。
謝氏在論及此釋義學循環時,談到二個先決條件:第一是現今所發生問題是否大到足夠迫使我們改變對生、死、社會與政治的慣有想法,只有這樣的改變或引起我們對這些事物想法價值判斷的普遍懷疑,才會迫使神學回到現實面來質問自己一些新的決定性問題。第二個先決條件與第一有關,即神學家是否察覺需要改變對聖經的解釋來回應這些新問題。如果經文的解釋沒有隨著問題而改變,那麼這些問題將沒有解答,或是得到舊有無益的解答,這樣釋義學循環立即中斷。
釋義學二個先決條件就是:一是我們對真實現況有豐富和足夠的質問與懷疑;一是我們對聖經產生相應豐富與足夠的新解釋。
由此二個先決條件,謝氏發展了其釋義學循環的四個決定性因素或檢驗步驟:
1. 從我們體驗現實的方式,促使我們產生意識型態的懷疑。
2. 將我們意識型態的懷疑應用到整個意識型態的上層結構,特別是在神學上。
3. 從體驗神學現實面的新方式,促使我們產生釋義解經上的懷疑,即懷疑一般流行的聖經解釋並沒有處理重要的事實。
4. 形成一種新的詮釋學,即以一種新方式來達成聖經信息的新見解。
謝根道進而引用近代四種不同理論的形成方式來論述此釋義學循環,它們是寇斯(Harvey Cox)的俗世之城,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韋伯(Max Weber)對資本主義與宗教之間關係的見解,及黑人神學家孔恩(James Cone)所代表的黑人神學。謝根道所舉四個例子剛好來解釋應用前所述的四個檢驗步驟,嚴格來說,寇斯在完成第一階段後釋義學循環就已中斷,馬克思有完成第二階段但未達到第三階段,而韋伯雖達到第三階段卻在第四階段中斷釋義學循環,只有孔恩的黑人神學完成了釋義學循環的四個檢驗步驟。
寇斯的世俗之城(the secular city)
在檢驗寇斯作品《世俗之城》之前,謝氏再次強調釋義學循環是以一種體驗與評價現實作為開始,一個人若苟同這個世界,就不會想去揭露被隱蔽的現實真正結構。謝氏認為Mannheim所關注的三項有關實踐可能性的因素,可輔助釋義學循環,那就是:(1)一個問題會形成可能,在於以前已經有人經驗過,這就是具體評價的體驗的重要性;(2)在對現實資料作多樣性選擇時,認知者意志的行動(act of will)會投入其中;及(3)實際經驗所產生的力量是很重要的,且衍生處理問題的導向。
以第一階段來說,寇斯所寫《世俗之城》是以自己生活在世俗社會的個人經驗所引起,如同Mannheim所強調的,它包含著社會多樣性的一種有意義的選擇,且由此認知古老方式與新方式在解決問題上的差異。古老方式的解決問題是訴諸一種崇高的人性價值,然新方式的解決問題是以實際工業技術的價值取向為依歸。由此,世俗化提供一種意識型態的基礎來解釋現實,而對傳統的老方式處理問題產生質疑。
進而寇斯認為第二階段的以世俗化意識型態基礎來解釋現實時,這個現實也包括神學的現實。寇斯的論點是在世俗化生活的人是講求實用,所以愈來愈少人會關心宗教問題,這是神學的現實。這樣說來,前用田立克(Tillich)方式來解釋神學,現今對實用的人來說已是毫無用處,因為田立克假設了所有人的本質就是會問存在的終極意義,而由此,福音也成為此問題的答案,寇斯反問說:「如果人根本沒問這個問題呢?」這正如Mannheim所說,在決定問題處理的方式上,作者意志的活動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說,寇斯並不接受田立克所選擇對神學問題的處理方式。看來,寇斯在第二階段的釋義學循環中,對傳統方式假設人必定會問宗教性終極問題的看法提出質疑。
在第三階段裡,作為現今世俗城市的神學家必須經驗新的神學問題,並提出新問題,這就是來自神學家與世俗化實用的人們對話的經驗,而由此形成新方式來解釋聖經信息,這也就是寇斯所謂「革命性社會變遷可行的神學」。
然而在引用世俗化美國小姐的選美活動例子,寇斯的解釋又與田立克一樣,把此特殊問題訴諸於「終極價值」判斷的偶像崇拜,而沒有接受世俗化實用的人們,其生活方式就是如此。因此,寇斯的立場是以基督徒的價值要在世俗化生活中建立一個對實用的人的批判,這樣說來,寇斯並沒有意圖要去發展一個新實用性對聖經的解釋,來繼續性的作為神學家與世俗城市的對話。在此,當它無法提供一種新的聖經詮釋時,釋義學的循環已告中斷。
嚴格來說,寇斯的《世俗之城》在循環的第一階段就註定要失敗,顯然寇斯並沒有真正委身於實用型人的本然,也沒有接受消費社會的本然,照Mannheim的說法就是「意志的行動」並沒有投入其中,缺乏這種熱忱,謝根道斷言寇斯事實上在第一階段就注定無法完成釋義學循環。
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
與寇斯比較起來,馬克思的委身於普羅大眾是無可置疑的。而馬克思所代表的社會學剛好介於解釋世界與政變世界之間,在第一階段裡,從資本主義社會所經驗的現實,促使他理想化地想與普羅大眾來改變世界,所以他說:「歷史至今是階級鬥爭的歷史。」對馬克思來說,社會整體愈來愈分裂成兩個敵對陣營:一是資本家;另一是普羅大眾。不過,令馬克思困擾的是為何居多數的普羅大眾無法立即戰勝居少數的資本階級。謝根道認為馬克思在其「歷史唯物論」找到解釋,這也就是釋義學循環的第二階段。
在第二階段中,馬克思以歷史唯物論來論証上層結構問題,即每一時代的觀念皆是統治階級賦予的觀念,普羅大眾及被統治階級,在統治階級的迫使下,很自然地接受了這些思考方式,由此統治者更可隱暪或合理化其既有機械主義的壓榨生產方式,而每一時代的哲學、宗教及政治理念多多少少皆由此生產方式所決定。
在這個階段,馬克思對宗教的看法是每一宗教形式都是每個時代上層結構裡的意識型態,且每一時代流行的宗教形式都起源於統治階級的生活經驗,且強迫被統治階級接受、謝氏論證說馬克思的歷史唯物論啟發了二件事:(1)上層結構是不知不覺地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於社會的經濟結構,及(2)除非經濟結構被改變,要不然我們不可能期待上層結構會有所改變。如果普羅大眾自覺到自己真正利益,且無懼於被壓迫的情境起來革命,那麼意識型態的改變是可能且具有決定性。
由此,我們可以確認普羅大眾的革命鬥爭包含著二個條件:一是需要在現存生產方式下的經濟改變,及一是需要有人類意識的理論解放來揭示隱蔽剝削普羅大眾的現存生產方式。於是形成一種革命階級是有所必要,即與革命結合的是出現一種階級,並發展出一種意識,感受到要有根本上的革命。
當歷史唯物論運用到宗教的看法時,馬克思說「任何宗教的歷史,若沒有考慮這個物質的基礎,便缺乏批判的能力。」這個批判至少包含三個假設:(1)每一種宗教形式在一個時代的意識型態上層結構裡有特殊地位;(2)一個時代流行的宗教形式,包括受壓迫者所接受的宗教形式,是從統治階級的生活經驗所衍生出來;及(3)揭示這種關聯性的過程,才會鼓舞著普羅大眾的革命力量。
這是第三階段,當我們帶著意識型態懷疑的眼光來審察宗教時,它顯示了二件具有價值的事:一是聖經的解釋大多是以統治者為了維持其剝削為基礎;另一是普羅大眾應有機會改寫他(她)們對宗教的詮釋,提出一個新及更符合信仰的聖經解釋作為他(她)們階級鬥爭的武器。然而,馬克思卻中斷了此循環,馬克思把宗教斷定為人民的鴉片及鼓舞人們放棄它時,已中斷了重新詮釋聖經的機會,由此釋義學循環已告中斷。
看來馬克思好像在第三階段時中斷釋義學循環,其實嚴格來說,謝根道認為在第二階段時,馬克思的釋義學循環就已中斷。謝氏認為如果第一階段是假設一種改變世界的委身,則第三階段就是假設一種改變神學的委身。也就是說,第三階段再生了Mahnheim對第一階段所提出的三個要素:即神學上一種具體評價的體驗;神學家對自己神學的一種意志行動;及從這種意志行動所衍生的處理新問題的導向。
事實上,馬克思有改變世界的委身,卻沒有對神學的委身,況且馬克思廢除宗教的意志行動也非根植於神學本身的意志行動,馬克思只是揚棄了問題。在此,謝氏提出一件深具意義的,就是我們對現實面認知必須具體化成一種神學的方法論,並且使神學有義務去對它的根源展開新解釋,使得聖經的解釋能在它的典據根源與今日現實面之間互動。
韋伯對加爾文主義與資本主義關連的分析
在釋義學循環論的四個檢驗步驟中,謝根道認為韋伯比馬克思有更進一步,即從第二階段進到第三階段。韋伯與馬克思一樣並非神學家,他對宗教的興趣是在於加爾文教義原則與西方資本主義經濟態度之間的關連。韋伯的方法論也是引用自馬克思的歷史唯物史觀,儘管韋伯對西方資本主義的偏好與馬克思對普羅大眾的使命基本上是對立的。然韋伯的意圖只是對馬克思的經濟決定論加予補充而已。韋伯與馬克思的社會分析皆是探討介於文化形式與經濟,或上層結構與現今既有經濟體系之間的關係。
在韋伯的社會分析中,他所強調的有二:一是現存經濟生產體系下的複雜上層結構中成分的相對獨立性;及另一是在調適人們對一種特殊生產方式的態度時,上層結構各種形式的相對影響性。謝根道認為這二點是沒有與馬克思的基本思想相衝突。
韋伯的主要關心可以說是宗教力量到何種程度,與資本主義精神在質的形構上與量的擴展上發生關係。韋伯並不在意他所檢視的教條與宗教改革之間內在邏輯關係,他所興趣的是,那些源自宗教信仰與儀式所衍生心理上的賞罰制裁的影響力,對實際行為指出一個方向,並且將個人束縛住。
謝根道認為韋伯的方法論對釋義學循環四個階段來說,已有從第二階段進入第三階段的跡象。韋伯不像馬克思把宗教棄之不談,反而他採取困難而科學的方式去檢驗各種精神化形式(如加爾文、路德、天主教及各種不同小派),它們與物質生產進程中的每個時代人們之真實行為的關連。特別他檢視了加爾文思想中的原罪,上帝的恩典、預定論與天堂、地獄的想法,及為了證明恩典身份而有的奮不顧身的專注,並在自然界與歷史來榮耀上帝,是如何影響個人對自我某種確認的尋求。
為了完成加爾文主義思想實際上與經濟態度之間的互動關連,韋伯建立了介於經濟態度與宗教信念間的一種心理學的橋樑,他認為宗教上層結構與經濟態度的關連並不只是邏輯性的,很多時候常是一種超出期待心理學上的關連。以加爾文的預定論來說,邏輯性的結果是命運主義,然事實上在心理學上的結果卻是相反。
由於強調兩者之間的心理學關係,使韋伯可在複雜的上層結構中推論出「精神上的形式」常與經濟態度是符合一致的。在此,心理學簡言之就是對現今複雜社會上層結構的意識型態分析的一種決定因素。
不過,韋伯對加爾文思想的看法並非來自其神學生活的體驗,韋伯並不關心價值判斷(evaluation)的問題,他注重的只是教義在歷史上的意義,因此韋伯並沒有允許自己挑戰有關加爾文對聖經的解釋,他只是應用這個解釋,以心理學的方式關連於經濟態度而已。這樣說來,韋伯並沒有形成對聖經資料的一種新的解釋學,因為他的興趣只在於宗教既有理念與經濟態度之間的比較及相互關係而已。因此,釋義學的循環就此中斷。
孔恩的黑人解放神學
謝根道認為只有黑人神學孔恩(James Cone)完成了此釋義學循環的四個步驟。在《黑人解放神學》(A Black Theology of Liberation)一書裡,釋義學循環的第一步驟,孔恩也是經由個人經驗及對黑人社區的使命感而起。孔恩從一開始就有Mannheim所說的個人經驗與意志行動。顯然任何人類的意志行動都採取一種立場,但當人們因著委身作出好的選擇時,每一種釋義就包含了有意義的立場偏袒,它並不與普遍性抵觸,而是透過詮釋事實有可能達到更高程度的普遍性。
孔恩有意義的偏袒立場,無非是對上帝在耶穌基督裡解放的信靠,孔恩認為神學是對上帝臨在世上的一種理性學習,而上帝的臨在是特別關注那些被壓迫團體的既存情境。耶穌基督福音的中心也就是上帝臨到世上活動的見證,使被壓迫的團體體認到一種內在對解放的信靠。而惟一的真理就是在此解放的過程中,受壓迫者在其掙扎中來定義何為解放,這種立場使黑人神學丟掉所有抽象原則,它只有一個原則來引導黑人神學的思考與行動,這就是一種難以描述對黑人社區的使命感,使黑人能在上帝對世界的解放工作中,尋求其團體的生存意義。
第二階段,在孔恩的黑人神學裡就是揭示在一般的壓迫現實中,背後有其文化意識型態的結構,特別也反應在神學方面的問題。在此,並不能說孔恩是完全應用馬克思的社會分析,他與馬克思的看法有時也有差異,如他陳述剝削的基礎並非在介於社會不同階級間的經濟差異,而是深植人類心理的種族差異。事實上,孔恩是修正馬克思的觀點。儘管孔恩認知壓迫現實的背後有一意識型態的結構(ideological mechanism),但這並不是代表黑人神學就是反對所有白人神學,何況黑人神學家也多是在以白人思考為主的神學院訓練出來的。所以,黑人神學一下子要從白人思想完全分離出來是不可能的。
問題是美國白人神學並沒有參與在黑人的解放鬥爭,而且它基本上是白人壓迫者的神學,甚至有時還給予壓迫現實的一個宗教認可。孔恩說美國白人神學始終是「愛國的」,北方自由派的神學探討無視於黑人的苦難,而南方保守主義的神學探討卻將基督教教義與白人種族主義融合。
孔恩說壓迫者所建立的意識型態大廈,是被壓迫者受苦的主因。因此,法律、哲學、宗教與此壓迫結構聯合,成為有意或無意的共犯。這也就是為何美國神學當討論罪時,皆停留在抽象層面的理論概念,而非具體現實。孔恩說在白人神學裡沒有黑人神學容身的地方,如果上帝在社會上是沒有膚色的話,為何有些人卻因著膚色受苦。
由此,孔恩達到釋義學循環第三階段的一個新神學現實的體驗,就是以黑人社區的經驗來作為聖經詮釋的新方向,它不但不接受前習慣性的神學答案,也進一步揭發這些神學答案背後有其意識型態結構的支柱。孔恩說神學上的根源資料與形式典範已決定了問題與答案的預設立場,巴特從人性的基督推論出他的問題,當然也根據此資料與典範來找尋答案。田立克也是一樣,他以人的存在情境來問問題及尋找解答。
這樣,黑人神學家也必須將神學建構在切合黑人團體的根源與典範上,也因為這樣,黑人神學才有可能採取一種新方式來談論上帝,進而了解本身自己。孔恩說,黑人已經聽夠了有關上帝是什麼,他(她)們現在想知道的是上帝對黑人的情境說什麼話?做什麼事?孔恩說黑人神學的根源與典範必須考慮二個現實,或是說一個現實的二個層面:一是黑人的解放;另一是耶穌基督的啟示。
孔恩的神學首先談的是有關黑人的經驗﹑歷史及文化,而非經文。當然當神學是先從文化或生活情境談起時,孔恩與田立克一樣,都會面臨基督教信息本質失落的指控。但是如果經文成為唯一神學的判準時,我們會成為照字義的直譯主義者,且不幸的神學會進而正當化以國家名義所從事的各種政治迫害。試想今天白人的直譯主義不是也鼓勵黑人採用非暴力方式嗎?認為非暴力方式才符合基督的愛。白人神學從來沒有反省一個基本的論點,即壓迫者根本沒有任何道德立場來要求被壓迫者或基督徒採取何種方式來解放自己!
從黑人的解放到耶穌基督的啟示,孔恩帶著這種對神學現實的新體驗,來到釋義學循環的第四步驟,即在新且決定性問題的基礎上,對聖經有新的詮釋。孔恩說他對新約的研讀使他確信耶穌的復活仍彰顯在今天的社會,不只在第一世紀進行對被壓迫者的解放,也在今天進行。因此,我們談論過去的耶穌,重要的乃是他現今與我們同在,作為一個黑人神學家,最迫切的是在黑人團體的解放鬥爭中,上帝的啟示在此時此刻的意義是什麼。謝根道在此再次強調說,過去與現今同時並存是釋義學的主要原則,唯有如此我們才能達成對經文更豐富的詮釋。
引用「愛」的觀念,孔恩強調黑人神學不是質問「愛」是否作為神學的必然要素來解釋上帝,而是質問上帝的愛是否能被正確的了解。孔恩說若沒有同時了解聖經中上帝的公義,我們能真實了解上帝的愛對受壓迫者的意義嗎?從這樣的解釋,謝根道認為孔恩的想法是認定「正統主義」(orthodoxy)本身並不具有終極的判準,或最終的真理,反而只能以演進的「正統實踐」(orthopraxis)才有可能達到神學與聖經詮釋上終極判準或最終的真理。
最後,謝根道引用孔恩的反省提示一件有價值的事,即耶穌所教導的「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5:39)的教導,不加思索地引到舊約以色列人在埃及或巴比倫作奴隸時的應用。而且把以色列人在埃及或巴比倫的受苦當作耶和華上帝救贖價值的揀選時,孔恩也不贊同運用到黑人被奴役的情境。孔恩說黑人並不是被揀選來為耶和華受苦難的人們。上帝揀選黑人是為了黑人的自由。
從這樣的反省,謝根道總結說聖經不是談論一位普遍性的上帝與一位普遍性人的關係。我們今天必須在具體歷史情境的光照下來了解上帝話語的一部份,且來回應上帝呼召我們所從事的解放工作。偏袒與立場是必然的,然上帝話語的其它部份,會在未來幫助我們完成且修正我們今天對自由正義的追求與奮鬥。謝根道說的很好,「上帝會不斷地回來,從聖經中對我們說話。」
台灣過往的政治情境與拉美過往的政治情境有所類同,皆在外來的殖民統治中飽受政經上與文化上的欺壓。由於拉美的政經發展大多一直掌控在獨裁的軍事政權及其高壓管制,此社會革命的相對條件激發了馬克思的社會主義見解能在拉美情境發展,並衍生受其影響的「解放神學」及「基督徒基層團契」(Basic Christian Community)運動,落實理論與實踐並行。反觀台灣的政經發展由於受到美國資本主義及民主概念的影響,社會情境的革命條件相對減低,再加上2000年後本土政權取得執政後,需要美國的強力支持,社會主義的見解與實踐在台灣更相對困難,儘管「解放神學」的方法論對台灣教會的自我定位省思是有所助益。
2019.10.01
十七世紀以來,基督教信仰最大的挑戰雖來自理性,但最大的敵人卻是迷信。在貧窮、社會階級對立及財富分配不均的時代,貧窮無助的折磨孕育了迷信的叢林,鬼魅、驅邪、占星及神諭到處游走,迷惑人群。對弱勢者來說,神奇的寄望有時是心靈的慰歌,不幸的最好良藥。
那個時代的法國思想家笛卡兒(Rene Descartes,1596-1650),為了打破迷信,在其方法論(Discourse on Method)主張哲學的開始就是對每一件事情的徹底懷疑和無窮探究,也就是說只要沒有經過自己切身體會的問題,不管是什麼權威的結論,都可以懷疑。 同時代英國思想家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也說我們所擁有的人類知識,是由許多輕信與意外及第一次吸收時所組成,即為不成熟的諸多概念。 因此,急需摒除思想中循循相因的玄思,如個人判斷的偏好或團體因循的傳統教條。承繼如此理性精神,影響法國大革命的啟蒙大師伏爾泰(Voltaire, 1694-1778),在他的遺言也留下了這樣鏗鏘有力的結論:「我一生至死信奉上帝,愛我的朋友,不恨我的敵人,但痛恨迷信。」 (I die adoring God, loving my friends, not hating my enemies and detesting superstition)
理性的本質
對理性無知的誤解,以為理性必然與信仰為敵,是現代高舉理性為一切依據的通病。其實,現代人運用於生活的理性算計,只是一種技術功能,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認為此理性功能只是技術性概念,可說是一種技術層面的推理能力而已。然而,當探究理性的本質與根源時,此理性遠超於技術性功能,指涉牽動人類思維的一種基本認知能力,甚至早期的希臘哲學,更將此理性法則視為宇宙萬有安定秩序的力量,並稱此宇宙法則為「洛克思」(logos),它是技術理性的本源,可說是理性的真正本質。因此,理性可區分為二種概念:一是本體性理性,是理性的法則。是西方哲學所推崇宇宙秩序法則洛克思;另一是技術性理性,是一種推理能力。
古典希臘哲學視此洛克思本質理性不只為一種內涵於人的心智(mind)結構,也是外攝於外在的宇宙現象,且可經由人心智結構的認知推理能力去進行理解,並對此外在宇宙現象提出合理解釋,最終認知到此外在宇宙現象背後的洛克思理性本質,而臣服於它。因此,柏拉圖才說:「愛欲迫使心智朝向真理」, 而對此理性根源洛克思的渴望,才有可能將人的心智提昇到與此根源洛克思合一。
然而,當技術性理性的推理能力取代了理性本質時,手段就成為目的。人們就以為事物推理的內容就是事物的本質。為何理性會減弱到以推理能力來理解?以神學的見解來說,就是在於人的「有限性」,人的有限性使理性束縛於有限性的見解。如果人的理性心智自以為是,斷絕與其理性根源聯結來得到滋養,就會變得貧弱腐朽。在此,上帝作為一切存有的根源--此洛克思信仰,實可作為現今人類理性心智的養分,信仰與理性不但沒有衝突,更可導引人類心智之主觀理性(subjective reason) ,於認知實存世界中自然律則所呈現的客觀理性(objective reason) 時,深切感受認知到此背後的洛克思理性本質,而願意與之聯繫並臣服於此理性根源的上帝。
為什麼人會把理性誤以為只是一種推理能力? 原因是在於人的有限性,使理性束縛在有限性的見解。如果技術性的理性,無法繼續受到本體理性的滋養,技術性理性就會自以為是。聽說愛爾蘭文學家王爾德(Oscar Wilde,1854-1900)有一次進入美國海關時,海關人員問他有沒有甚麼要申報?他竟然回說:「除了天才之外,沒有什麼可申報的」(I have nothing to declare except my Genius) 。
想想今天的學科,大多也是以生理或心理的技術性理性來了解人,很少談到人的根源及其本性問題。人的本性是神學關心的議題,那就是人有限性的本性受到想超越有限性的引誘,成為無限來對抗有限。人想在生活中建立次序的道德慾望,與自己設想成為該次序中心的野心是含混一起的,這就是本性。人想像永恆來對抗短暫,同時也被引誘去尋求方法,使自身成為無限來對抗自身的有限。
我們常說,信上帝的人,信到最後自己成為上帝。本來是要與上帝同「行」(ㄒㄧㄥˊ),最後卻變成與上帝同「行」(ㄏㄤˊ),想跟無限的上帝一樣。始祖亞當與夏娃的引誘,就是有限性的人,想超越他/她的有限性來成為無限,來對抗自己的有限性。 如果從技術性的面向來談論人的問題,我們談的不會是罪感的深度,而是談道德行為的因果關係,也就是說,今日人所犯的過失會歸咎於不良的環境及其家庭因素,而且也可舉統計數字來支持這樣的假設。
人的行為模式確實受到環境的影響,確實可歸咎於自然環境;然而人的本性之深度分析,一種宗教自察的深刻反省卻被放在一邊。結果,技術性的理性只引導人在歷史的平面上,解決受環境影響的行為模式,忽略根本的問題是人的本性問題。以神學的見解來說是人深度與上帝隔離的問題。出自於人本性深沉的焦慮若被忽視,罪只有在行為的模式及道德上的缺失來作論證,所有的慾望就會給予合理化的支持及浪漫式的讚美。對神學來說,人類解決罪惡的問題,主要意義不只在於改變社會環境,或是進行心理解答的自我分析,更是本性的悔悟,坦白承認被造物自己的有限,而轉向上帝求救。所以解決罪的問題,不是放在自我與自我行為、或心理的鬥爭,而是放在自我、與自我根源上帝的鬥爭。
理性與信仰
洛克思(logos)作為宇宙理性秩序的原則,源自主前6世紀以弗所的Heraclitus。他主張所有事物皆在變動中,當我們的腳踏入河流水中,收回再踏入時己不再是原來的流水。但為何宇宙不斷的變動中卻不會帶來混亂?也不會是雜亂無章?因為有一宇宙法則洛克思在運轉,宇宙藉它存在及運作;因此,所有事物皆有目的。Heraclitus說是洛克思告訴我們事情的對錯,是洛克思使我們能思考、推理,分辨什麼是真理,作出正確的選擇;是洛克思使人有理性及認識真理的能力。
早期希臘斯多亞(Stoic)學派的思想也是如此,認為上帝就是初因,是自然普遍法則洛克思,是事物秩序的動力。此秩序法則洛克思也把每一個人安放在他/她們應有社會地位而和諧運作。人們遵照此自然法則安份守己,在社會各盡本份。同時人也經由此理性尊嚴激發自拔精神,以達道德與宗教上的自由。所以,人若以意志去遵行此自然律則,理性就可支配感官種種外在欲求,讓自己的意志與上帝的意旨和諧來達到內在的尊嚴與生活上的純潔。 當然這種內化於理性法則與尊嚴的道德情操自律,與近代強調被揀選的清教徒精神有異曲同工之妙。
亞歷山大的Philo也以logos來貫穿猶太世界與希臘世界的智慧思想。logos是世上最先存有的,上帝藉著它創造了世界。logos是上帝的思想印在宇宙之上,用以創造世界萬物。上帝是宇宙的領航者,以logos引領萬物,人心也因著印上logos而有理性思想與了解。所以說logos是上帝與世界之間的媒介。 如同約翰福音所說,此logos道成了肉身,來到我們中間,他的名字就叫做耶穌。
試想:當理性作為推理能力來探究知識的每一領域時,理性是否只是導引我們認知事物的相對性真理就足以滿足?假如事物的相對性真理被絕對化時,不就陷入「以假亂真」了嗎?假如道德探究的相對性取代了「善」本身,不就成為「假冒偽善」了嗎?假如誤認美的相對性認知為「美」的本質,不就導向「人工美化」了嗎?假如法律的相對性成為公義本質,不就落入「律法主義」了嗎?當將人的推理能力所能探究出來的相對「神靈」絕對化為唯一信仰時,不就形構出「偶像崇拜」了嗎?
以法律領域為例,其理性的根底就是公義的理性本質。然而,當推理能力在探究法律時,就會落差為法條主義、或缺乏愛的律法主義。當人的心智探究宗教的領域,其理性的根底就是上帝。然而,推理能力在探究宗教時,常以宗教的祭儀與神話來取代而產生落差。也就是說,人的心智在探究宗教領域時,人的推理能力與理性的根底朦朧不清時,根底就會被祭儀與神話取代,或是走向宗教的形式主義,甚至對神明的盲目迷信。祭儀與神話本是象徵性的,指向理性根底的上帝。但在朦朧的狀態中不容易被察覺,而後繼的推理能力更可惜,只看到外表禮儀的形式或盲目的信仰,而讓推理能力的技術性理性與理性的根底更加擴大兩者之間的疏離。
西方神學因循兩條路線,一是受柏拉圖思想所影響的奧古斯丁路線,它可說是內向觀察(introvert view),唯心或卑己論。另一條路線,是受亞里斯多德思想影響的阿奎納神學,是外向觀察(extrovert view),唯物或尊德論。有一故事說,亞里斯多德在觀賞天上的星星時,說了一句名言,他說天上的星星,你有甚麼了不起!我比你更了不起。因為我知道你在那裡,你不知道我在這裡。
我們可以說柏拉圖是以理性來解釋宇宙的意義,而亞里斯多德是以理性來解釋人類的社會生活。當然中世紀的阿奎納,是嘗試將所有的理性納入上帝的理性之中,這就是所謂的「經院哲學」。主張所有學問的推論,最後都會與聖經的想法、信仰一致。在此,哲學為神學服務,是神學的俾女;法學為教會服務,是教會的俾女。不合乎這樣的統合思想就被統稱為異端,甚至以異端裁判所加以處罰,所以荷蘭籍美國作家房龍(Hendrik Willem van Loon,1882-1944)才會說,「中世紀是一座包羅萬象的精神與智力的監獄。」
當理性的認知被扭曲,統合技術性理性於本體理性的努力就失敗。理性的認知被扭曲,神學也因此被扭曲到說:「正因為是荒謬,所以我才信仰」。 中世紀雖然想把所有的理性納入上帝的理性來調和,但終歸失敗,因為它的前題「信仰高於理性」錯誤,它的超理性結論實踐也跟著錯誤。由此,興起的啟蒙運動與科學革命,就鼓舞著人們從教會過往的非理性、超理性作為來奪回人類的理性。就以宗教改革來說,也是人類理性對教會信仰的公開反叛;人可根據人的普遍理性來解釋聖經,而非盲目的信仰。
科學家哥白尼以太陽中心論來挑戰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論,開始對沒有經過理性論證的神學宇宙觀提出挑戰。伽利略更從觀察、實驗、假設、歸納、演繹等科學方式來建構一套理性的研究與論述。好笑的是,當伽利略在比薩斜塔用望遠鏡觀看天上的星星時,卻被教會評斷為不敬虔 、偷看上帝。17、18世紀以來的啟蒙運動,可以說是以理性為主的思想運動,法國的孟德斯鳩說當我們的心靈開始進行思考理解事物時,就會發現人類的理性長期被信仰剝奪了合法的權利。理性是人類自然心靈的性質,人類有權利來恢復此自然能力。 這樣的理性主義,在倫理上,反宗教道德;在現實生活上,反禁慾主義。
當時,理性的根本討論,是探討理性是天賦的,或是由經驗來的;是唯心、或是唯物?天賦理性來自於歐陸的唯理主義,笛卡兒、斯賓挪莎、萊布尼茲是其代表。他們與英國的經驗論不同,雖然承認經驗在認識過程中的作用,但不同的是,唯理主義認為經驗所提供的知識,是個別的,只是或然性沒有普遍性,所以無法確保知識邏輯的確定性;反而知識的普遍性,不能在感覺的經驗中尋求,只能在理性賦予。這就是天賦理性,也就是笛卡兒所強調的心思作用。心思作用讓我們檢驗、懷疑所見之事物,由此推論出一個最普遍的原則,就是「我在懷疑」這件事情,是不能再懷疑了,這就是「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I think, therefore I am")
只有這樣的理性功能,才能形成普遍性的真理體系。所以理性是天賦的能力,在觀念的系統中形成天賦的觀念,它不是來自感覺的經驗。萊布尼茲也說,天賦觀念潛藏於人的理性之中。相對於唯理主義,英國的經驗論是以經驗來界定理性的範圍。洛克說,凡是在理智中的無一不是從經驗而來。確實也是如此,我們知識的獲得,大部分都來自我們的感官對事物所見的經驗。David Hume更說,理性思維的軸心觀念在於因果觀念,它來自人們一種習慣性的聯想,是人的心理為前後、相繼事物的經驗而習之。
康德(Emanuel Kant)可說是啟蒙運動的大師,他將經驗理性與天賦理性融合在他自己的哲學體系裡。理性是用來獲得關於事物的真正知識的種種原理,理性不只依賴人類思維主體的先天條件,也加上後天經驗。知識的先天形式被稱為「純粹的理性」。1770年,康德用拉丁文所寫的升教授論文,就是處理感覺(sensibilies)與理智(intelligibilis)世界之形式與原理。感覺的世界,就是洛克所說感官所知覺的世界,也就是現象世界,理智的世界是理性所想像的世界,他是超感官的想像世界。
康德的哲學很困難理解,如同歷史學家所說「哲學的火焰」(a philosophical conflagration) ,煙霧迷漫、一無所見。 但康德所界定的「純粹理性」,很清楚就是一種先天的知識能力,而考察的範圍就限定於現象世界。在<道德形上學基本原則>論文中,康德後來又發展了「實踐理性」想法。知識的先天因素分析,稱為純粹理性,就是理性的作用。另外,道德的先天因素分析,就稱為實踐理性,是良知作用,是一種尊崇道德法則的意識。這樣看來,純粹的理性,思維的是現象世界;而有關宗教與上帝,是由實踐理性的道德良知來體驗,宗教在此就是以道德來作檢驗。
1793年,康德寫<宗教與理性>時,就明言我們的理性想去了解與最高智慧之間的關係,是全然無能為力的。康德的結論是,最好的宗教不是儀式,而是能夠影響人類走向美好道德生活。康德留下的名言就是:「兩件事物使我心靈永遠充滿著讚美與敬虔,那就是天上的星星,與心中的道德法則」(Two things fill my mind with increasing wonder and awe, the starry heaven above me and the moral law within me.)。
將現今的推理能力運用於信仰的探究時,可惜大部分的人只看到信仰「迷信」的負面,而無法進深探究背後理性的根源上帝。部分原因當然是信仰有時以迷信方式呈現,導致理性不但無法臣服,且大力反抗。最後,理性放棄信仰,信仰不理理性。雙方分道揚鑣,各走各的,甚至相互對抗。理性離棄本質,最終只剩表象的技術功能。
為何推理能力與其理性本質會導向疏離呢?如果理性本質(Logos) 根源於上帝,為何理性與信仰會相互為敵?原因就在於本來作為理性本質根源的上帝,人們誤信為一種「宗教他律」,且形成令人難以接受的權威、教條,甚至玄思迷信,來迫人接受;這引來人類與生俱來的理性心智反抗,而抗拒的結果,便導致人們寧可選擇相信自己理性心智的判斷,也不願就範於宗教教條及玄思權威。在此,理性漸以「自律」自許來對抗宗教「他律」。自古以來,宗教信仰在人的有限性理解之下,常以祭典、禮儀取代根源上帝,宗教最後往往變成一種「他律」的強求,以律法主義取代上帝,甚至迷信、怪力亂神充斥祭壇,這也引來理性「自律」的反抗,造成今日理性與信仰的疏離。
然而理性作為人類生活準則,不就是導引我們知覺到自己的有限性嗎?也由此有限的知覺才會激發我們對無限的追尋。當理性探究人類自身時,不就知覺到自己生活在時間與空間的有限性嗎?問題來了,人們會這樣就投降、束手無策嗎?答案是不會。我們不是常藉由各種健康美食、健身活動來延續生命的有限嗎?誰對永恆有所渴望,誰想超越時間的控管,理性心智就會引人進入信仰的追尋。
理性與信仰的衝突在於人的有限性。人的有限性使他/她所尋求的終極信仰形式化為「他律」的宗教,而引起理性「自律」的反抗。其實「他律」(heteronomy)與「自律」(autonomy)皆根源於「神律」(theonomy) ,不然就各自迷失。信仰迷失於「他律」,理性自傲於「自律」。結果,原本根源於上帝本身的內在法則變成外求他律,原本根源於上帝的理性外離於「自律」,原本人的本性協調可在無窮盡的根基及愛的力量來實現自律,現今卻自以為是。
田立克認為信仰應是一種「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 ,而理性心智就是對此「終極關懷」之尋根追尋。對上帝信仰的終極關懷若與人的生存(to be or not to be)意義有關,那麼探討人類所有活動形式的根底面向就皆有宗教意涵。 當現代人迷惑於人生的哲理思考,被好奇心驅使去追根究底探問真理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真?」真理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真」的終極成了所有探求哲理形式的根底。當現代人探求事物判斷的是非,被正義感驅使去追根究底公義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善?」公義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善」的終極成了所有事物是非判斷的根底。當現代人陶醉於感官世界的外在,被沈迷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美感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美?」美感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美」的終極成了感官世界景象的根底。
如果意涵真、善、美的上帝是所有文化面向的根底及終極意義時,為何人類歴史最終還是讓此生命根底及終極面向發展為一種「制度化宗教」,以經典、教義、儀式及祭司(宗教人員)等替代性的儀式宗教出現呢?如果上帝是文化的根底,為何基督宗教也像其他宗教一樣,在歷史中發展為一種制度化的教會組織呢?
可以理解的是,上帝雖然作為生命的根源與根底,但並非全人類皆認知明白祂的啟示。因此,當人類遇到困惑,想回歸生命的根源探求生命的根底意義時,因著有限性及不全然了解根底,而以自身文化的宗教形式與宗教具像來傳達終極,這也就構成了所有宗教的宗教史意涵。 那麽,基督宗教宣稱擁有上帝的啟示又應作何解釋?儘管上帝在基督宗教裡以祂的話語(聖經)啟示給信祂的人,也會因著人類的有限性及部分理解的落差,成就了現今各種不同的教會教派及不盡相同的信仰禮儀與教義。
理性與啟示
啓示(Revelation) 字面涵義是「揭開覆蓋」(removing the veil) ,把事物背後隱藏的意涵揭露。現象學有一盲黠,那就是透過對現象事物的經驗來描述事物,但對事物本身所隱含的真正本質卻疏忽不論。其實在物理現象背後的形而上(meta-physic) 是有意義的。啓示就是將隱藏在事物的奧秘的某種真諦顯露出來,以理性本身來說,就是將理性之根源或存有之根源的隱藏奧秘揭露出來。
奧秘(muein) 的意義是「閉上眼睛」、「閉上嘴吧」。現象學的方法可能是張開眼睛把捉對象,開口交談了解對象。奧秘則是從歷史自然導向終極之關懷,也如文藝復興時代的神秘主義者Marsilio Ficino所說:「生活的最高目的是通過沉思逐步上升到對上帝的認識」 ,如同閉上眼睛,才能打開心眼一樣或中國古代哲學家莊子所云:「道可道,非常道」。這個道理很簡單,以有限的語言去解釋奧秘,奧秘常常會被誤解;用有限的眼光來看奧秘,奧秘可能會看錯。
再來,啟示與啟蒙也是不同,啟蒙可說是「人性上昇華」,從自然與歷史知識發現、提昇作人及了解事物的道理。筆者1983年到美國加洲太平洋神學院(Pacific School of Religion) 進修,第一次經由同學的修正英文才了解不可只用排它性語言如He來描寫人, 而是要以概恬性語言He/She來呈現。牽涉到性別及種族歧視的語言也不要用或加予修正,如「黑」(blackness) 不用,「主席」由chairman(男性)改為chairperson(中性) 。這就是筆者的啟蒙。
啟示可說是來自上帝神性的源泉,且灌注於我們的終極關懷中。或說存有的根源上帝向我們實在的存有顯示,而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在此「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 是了解啟示的一把門鎖,且含蓋在三個可能面向:在人的有限性(finitude) 中,啟示將存有的根源顯示;在人的疏離(estrangement) 中,啟示將存有的意義告知;及在人生命的含混性中(ambiguality),啟示將存有的力量揭露。
在人的有限性中,死亡的焦慮(anxiety of death) 、深層有限性的焦慮趨使我們向上帝開放,而作為存有根源的上帝也向實在存有的我們顯露,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以生之勇氣(courage to be) 克服。在人的疏離中,作為新存有(new being) 的耶穌基督向我們揭示生存之意義,克服生存中虛無之焦慮(anxiety of meaninglessness) 而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在人的生命含混性中,聖靈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並在聖靈(Spirit) 的力量臨在我們的心靈中(spirit) ,來克服道德被定罪的焦慮(anxiety of comdemnation) ,與上帝重新復和。
這樣說來,啟示就是上帝將奧秘顯露出來並作為終極關懷被我們把捉。也就是存有與存有之根基的神人相遇。而被存有根基把捉的人們是處在一種「非比尋常」狀態,就是神性臨在人性的改變。此神性臨在人性的改變是「非比尋常」狀態,它不是非理性,而是超理性,但不破壞理性心智結構。
舊約以賽亞先知在烏西雅王崩之時,經歷耶和華上帝臨在聖殿寶座。以賽亞說我滅亡了,我是嘴唇不潔之人又住在嘴唇不潔民中,這是超理性的「非比尋常」。但克服驚異震驚之後,以賽亞仍以理性之心智結構回應上帝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當神性臨在人性時,以賽亞顯露出非比尋常之驚異,但驚異過後,人性就彰顯神性價值,在以賽亞先知的心智結構成為其生命意義指示與終極關懷。新約矮子撒該也是,耶穌的臨在成就「非比尋常」還人四倍的心智決定,這是神性臨在人性、人性彰顯神性的表徵。
先知以賽亞被上帝把捉時的「非比尋常」驚異狀態,並沒有破壞理性心智結構,也因為如此,心智結構才會向理性根源開放來成為終極關懷。只有驚異、且破壞理性心智結構,其實是遠離理性根源的魔性,它不是啟示;反之只有啟示卻沒有引來「非比尋常」狀態,那只可說是人性的啟蒙而己。舊約先知以利亞與巴力的爭戰正說明這樣的道理,巴力先知們讓神靈附身的方式是自割殘害自己、狂呼亂叫反神性地破壞心智理性結構。反而以利亞先知學校以擊鼓、吹笛、唱歌等方式來受感耶和華的靈。
以色列人吟唱的<詩篇>也是一樣,詩歌的內容述及耶和華拯救其族群作為的非比尋常,吟唱時心智結構不但沒有破壞,反而更加堅信作為耶和華上帝子民的意義與對其族群的歷史使命。我們今天教會流行的敬拜讚美,其最大問題是詩歌一直重複毫無歷史意涵、不用思考的簡單字句,最後我們有可能破壞了理性心智結構而愈唱愈笨。或是參加禮拜時,可能有人跟我一樣,很怕司會者強使你/妳對左右鄰居說一些「耶穌愛你」等等心不由衷字句。
啟示中的神蹟更是,其核心意義是神性臨在人性非比尋常之改變。難怪耶穌會對那些只求神蹟的人說:「除了約拿神蹟之外別無其它神蹟」(路11章29節)。很可惜神蹟的意涵到了理性啟蒙時代,卻被休謨(David Hume) 引到有否「違反自然律則」辯論,由此,理性漸漸被降為推理能力,神蹟被界定為違反自然律則。教會由於沒有能力解釋神蹟是神性臨在人性改變的徵兆意義,神學被引入、或陷入神蹟非得做神蹟解釋不可。當推理能力的理性,把神蹟界定為違反自然理則,又以此衡量聖經的神蹟時,聖經的神蹟就很難為理性所接受,結果神蹟事件的徵兆,神性臨在人性的改變論述被放在一邊。最後,教會對抗理性,理性也反抗教會。 現代的福音派,有一種看法說越是不可能的事就越有啟示性。神蹟就是神蹟,神蹟就是啟示。導致神學的觀念被僵化在違反自然律則論證打轉來對抗理,而忘了「神性臨在人性的改變」此核心意義。
神蹟若以超自然為唯一的解釋時問題就來了。當啟示向存有的根基顯現時,卻又破壞了受造物存有的結構(如自然界或死亡與復活),及破壞了存有結構的理性。這樣干預自己所造自然的超自然上帝,神學必須說明神蹟在「破壞又重建」的必要性?如上帝的「道成肉身」及耶穌的「死裡復活」就是神蹟,在破壞自然律則中顯示「神性臨在人性」中的救恩奧秘,由此重建人、自然作為上帝所造的原本意涵。以神蹟來說, 它是神性臨在人性的改變之非比尋常驚異之事。
另外,上帝可以經由其所造自然之物向我們啟示奧秘,且導引我們到理性根源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如詩篇所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篇19篇1節)或如保羅在羅馬書所見證的「上帝那看不見的特性,就是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其實從創世以來都看得見,是由他所造的萬物來辨認出來的。所以人沒有甚麼藉口。」(羅馬書1章20節)
除了自然,歷史、群體及個人也可成為啟示媒介。其意義不在於歷史本身或集團群體或個人的偉大,而是族群或個人的歷史事件指引終極關懷面向,如以色列人的出埃及歷史事件,指引以色列人認知那位帶領他/她出埃及的上帝。其實有時我們也很難理解,為何以賽亞先知會看待波斯王古列為上帝審判、救贖以色列人之媒介。過去的祭司集團到今日教牧們所執行的神聖聖禮,也會被視為啟示媒介。聖禮作為啟示媒介並不在於其物質性,而是在於啟示在物質上面的受容性及變化,如同聖人其涵意並不在於個人的完美,而是在於上帝的啟示在他/她身上的受容性來成為媒介。
當然話語也可作為啟示的媒介,如巴特(Karl Barth)所主張的神學的主體就是「上帝的話語」,對巴特來說人不可能走向上帝,意即對上帝的認識不可能從人開始。若沒有上帝的啟示,人們對上帝是一無所知。而上帝的啟示是通過基督而為人所知,聖經上帝的話語也為此耶穌基督作見證,這也是教會在宣講中所傳揚的耶穌基督。
1933年巴特(Karl Barth)與布納爾(Emil Bruner) 的論辯就是自然神學有否啟示可能?對布納爾來說即使墮落的人類仍保有上帝的形像,也能獲有對上帝某些認識。巴特認為除了上帝啟示外,神人之間絕無任何接觸黠。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說的很好,在此時機上(1933年希特勒掌權)的爭論,布納爾雖然比較有道理,但巴特嬴了辯論。
語言借由表達來傳達個人對事物之認知,而且要不斷地經由語言傳達,我們對事物認知才不會靜止。我們不是很喜歡對事物下「定義」嗎?對事物「定義」後,我們對事物的認知不就停留在定義的靜止認知嗎?這樣說來,上帝本有能力的話語,在「人性」事務上的說話,因此也有可能被靜止為教義的語言。十誡作為上帝的話語是在於啟示的力量,如果靜止了,它就會成為神聖威權之律法書。 先知說話時,是談論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偉大事工, 如果靜止了,它就會成為犬儒主義。使徒說話時也是一樣,是談及上帝的啟示耶穌基督, 如果靜止了,它就會成為信耶穌的宗教。
啟示的原本啟示給接受者時本是動態性過程,然而由於人的有限性,當接受者接受啟示原本後可能衍生二種必然落差。一是接受者以有限的了解來認知啟示,而使之間衍生落差與矇矓,而落差與矇矓會因代代相傳而擴大。另一是接受者或接受者群體教會,為了緊抓著啟示好讓自已認同時,本是動態性上帝啟示的話語就被囚禁於不動、靜止的信念場所,變成不可改變的教義語言。
語言也包含著內在的言語,內在的言語是自身靈魂與自己的自言自語。可能是上帝向個人心靈深處說話,也可能來自幻想式的自語。聖靈臨在人自身內在的活動可能是無法言說的,只知覺到神聖的臨在,現代所說的「靈語」是可以這樣來理解。 但問題是甚麼呢? 當小孩說他/她夢見耶穌。問他/她說耶穌長相如何? 他/她可能就回說跟照片長的一模一樣。也就是說,上帝的啟示語言很早就經由教會主日學或周日聚會灌輸在我們的腦海中,特別是某些對個人深具意義的「片段」記憶早就深藏於個人的潛意識中,然後等待特會、靈恩運動、或神秘主義來引發、重新以激烈的情感(如痛哭、悔恨)浮現。
這些片段記憶的內在語言與上帝動態的話語還是不同。潛伏在潛意識中片段的記憶言語是靜止的,也因為這樣,每次參加特會,潛伏在潛意識中片段的記憶言語就會再次浮現,以同樣的情緒反應重複一成不變的宗教行為。我們不是再度聆聽上帝的話語,而是回憶潛意識中我們想聽到的上帝話語。
回憶上帝片段的話語來引發潛意識的需求,與再度聆聽上帝的話語是不同的。今日教會的問題,雖說相信聖經是上帝啟示的話語,但卻一直重複同樣的話語意義。話語靜止了,就一成不變,就無法再度律動上帝的話語,這就是啟示的動態性。當然,啟示是一個動態,但接受啟示的人,以及傳承這些啟示的教會或基督徒,還是會變形、或是靜止!靜止了上帝的話語,上帝的話語就會失落真正的感動;變形了上帝的話語,上帝的話語就會由不同的語言所取代。
譬如說,初代教會的信徒,他們曾與耶穌一同生活過,聆聽他所說的話語。但接下來的第二代或第三代信徒,他/她們所信的啟示是上一代傳承給他/她們的,他/她們是信使徒傳統所信的耶穌,而且是靜止於大公教會的傳承。啟示的話語被停住了,它就發展成僵化的教義;而僵化的教義就使原本啟示的話語變形,成了排外的冷言冷語。承繼啟示的教會、或基督徒團體,我們一定要深思我們的信仰能否再度聆聽上帝的話語,經由內在心靈的祈求,讓生命的終極關懷重現,而非情感的潛意識重現,或僵化的教義重現。
這樣我們就可以進一步再理解,啟示的知識與一般的知識有何不同。在人類存有的理性結構中,啟示知識的功能是顯示奧秘。是一種「非比尋常」的狀態,所以啟示狀態的知識,不是再於增加我們對於自然、歷史、人類存在結構的知識;而是讓我們與永恆建立關係、來擴展生命的廣度與深度。 然而,今天的基督徒常常將啟示的知識與一般的知識搞混,結果啟示的知識與歷史的認知矛盾,與自然的科學論證作對。結局是,啟示的知識與自然的知識在比賽誰對,如同創造論要把進化論打入地獄,而進化論要把創造論趕出學術的園地。田立克反省說:
假如神學家為了神學上的理由,偏愛某一科學見解而推為優於其他見解,這將是對神學的貽害。
又說:
神學家若曾經因宗教上的理由,畏懼新學說而盡力抵抗,到力竭失敗終而屈服,這對神學而言實是恥辱。
啟示的知識如果跟一般的知識作比較,斤斤計較互相爭論正統,它最重要的奧祕就會被放在一邊,而且如果它被誤解為破壞了一般知識的理解,就會被歸為迷信;或是迎合了一般知識的理解,它最核心的奧秘性就會被忽視。啟示的知識是在於接受啟示的人們,一種內在心靈感受到終極關懷的狀態。一個聖經語言的學者,他/她所精通的聖經語言,所理解的內容,若不是他/她的終極關懷,他/她就無法傳達啟示的知識,他/她傳達的是一般關於聖經的知識。這也是今天神學院的問題,學術的語言在論述聖經時,有沒有引向終極關懷。這也是今天畢業生講道的問題,講道的內容是要迎合老師的口味,還是要傳講上帝啟示話語中的終極關懷。
啟示的知識並不干擾一般的知識,一般的知識也不會干擾啟示的知識。用某一種科學見解來印證啟示知識的真理,到頭來會是一種悲劇。因為科學的見解若被推翻,科學見解所印證的啟示,也會跟著被推翻。但是神學家若把啟示知識靜止,固守在僵化的教義,害怕一般知識、新學說的出現而盡力反抗,也會是悲劇。如同教會對待伽利略、或是達爾文,都是很好的例子。神學家不用害怕一般知識所帶來的批判研究方法。因為啟示的真理不是由歷史知識來印證,但一般知識的批判研究方法,卻有助於對真理的渴望,而驅使我們更嚴肅來看待上帝的啟示。就如同我們不用害怕一般知識,心理學對人性的洞察,因為一般知識對人性深層的洞察,才能開啟我們內在心靈深層的反省,而向啟示開放。教會不要把啟示的知識關在自身教義的象牙塔內,對現在的知識奮力抵抗,有一天象牙塔若倒塌,啟示的珍貴就會被否定。
神律、他律、自律
田立克更進一步認為理性在現實實存困境的衝突,會引發理性對理性根源或啟示三方面之追尋。一是啟示會以神律(Theonomy)解決自律(Autonomy)與他律(Heteronomy)之衝突,另一是啟示以愛克服相對主義(Relativism)與絕對主義(Absolutism)之衝突,及最後啟示以靈智(Gnosis)克服形式主義(Formalism)與情緒主義(Emotionalism)之衝突。
自律與他律本來皆根源於神律,而神律則是根源於上帝的內在法則,而非外求之他律,是在人的本性中協調,讓人的自律理性與自己的理性根底神律結合,在無窮盡上帝之愛的力量來實現自律。但由於人的有限性,神律常被人的最高權威強加在理性之上,自認為神性律法:其實不是,這是他律。他律是主張它代表理性,甚至是理性之根底而否定了理性自律原則。
以神學史的意義來看,道成肉身的耶穌代表著神律,活在上帝之愛的基督徒代表在神律中的自律。當基督教進展為羅馬國家宗教而被國家掌控時,神律就被他律取代。個人作為理性的存有,當其內在法則自律不能發揮作用時,外在法則的他律就會介入,迫使理性存有的個體服從他自身所處外在理性法則或社會秩序。這當然會引來自律抗爭,不但想擺脫壓制他/她的外在法則他律,且離棄神律只相信服鴈自身所發現的理性法則自律。
理性有靜止及力動兩因素。理性以力動在人們的生命過程中發展生命形態,也以力動去靜止生命形態以保有認同。理性為了促使認同容易就會避免變動生命形態而使其靜上,且把它當作永恆真理形式而成為絕對主義。在耶穌述說的撒瑪利亞人故事,祭司可能因著傳統絕對主義的影響,如民數記所說摸了屍體會七天不潔淨,而靜止了力動不敢去救助別人。也如「守安息日」若成為靜止傳統絕對主義,什麼就都不可作了。
但是傳統的絕對主義一定會受到實證相對主義所挑戰。實證相對主義是否定理性結構之靜止要素而強調不斷力動,且因著一直在實證中探詢改變,而使完美的尋求是不可得之。最後,實證相對主義就以懷疑來抗拒絕對主義。或是無能為力時,就只能狗吠火車成為犬儒式的相對主義,如同今日電視上所見的一些名嘴一樣,罵一罵後仍無力改變現實。
在一位律法師尋問耶穌有關「永生」的問題時,耶穌引用申命記所說「盡心、盡力、盡性、盡意愛主你/妳的上帝」及民數記「愛鄰舍如同自己」來回答。耶穌在此以「好的撒瑪利亞人」故事來質問律法師「誰是我的鄰居?」對耶穌來說只有「愛」才能溶化絕對主義而變得可親近,只有「愛」才能提昇相對主義,變得可投靠。「愛」使絕對者「道成肉身」下來成為相對者;「愛」也提昇相對者來與絕對者和好。
最後,啟示也以靈智克服形式主義與情緒主義的衝突。形式可說是理性法理功能之認知,而情緒是理性美學功能之認知。形式主義如果獨佔所有理性認知功能就會成為法理律法主義,而破壞了理性美學認知功能之創造力。特別在個人或社團生活中,社會因襲主義形式常使團體中的每一個人失去創造活力,如安息日不可工作等等。
理性在事物認知結合形式與情緒要素兩者,理性對事物的認知以知識形式出現,也以情緒表達愛好。我們對事物的認知,為了把握它而創造了「定義」,這是知識的悲劇,因為「定義」己將事物認知形式化、靜止化。當對事物的「定義」取代了事物本身成為法理認知時,人們還真以為他/她們己掌握了事物真理。聖經中,門徒們對耶穌的認知不是要「申請專利」嗎?那些人怎麼可以用耶穌的名趕鬼?大公教會以外,有什麼可得拯救?對事物的深層認識應該含著智慧與情感上的愛智或靈智,法理上形式主義的律法只強調與情感分離的正義形式,這就是法利賽人的問題。
理性對事物的認知不只以知識的形式出現,也會以情緒活力來表現愛好。在此,「形式」與「活力」成為理性永久性的辯證。對知識相對性的形式主義,以活力情緒大力支撐,造就了今日激進的急端主義,不論以政治、民族或宗教名稱出現來相互競爭殘害。相對的,對知識相對性的形式主義,欠缺情緒活力支撐的話,就形成了今日保守的律法主義,不論以政治、民族或宗教名稱出現來相互壓制迫害。這些皆因理性的辯證(不論是自律或他律),失落了根底(神律),自以為是的結果。
對事物的認知如欠缺愛的形式,就壓抑了創立新見解的活力,摧毀了新生的可能。但愛的情緒若從形式脫離,沒有忠誠對象,只欲於滿足情緒快感,也將成為擾亂不安的因素。其實,對事物更進深層的認知,理性是可導引至理性的根源而引向事物背後之「智慧」與「愛智」(情感)之追尋。也就是說,上帝的「啟示」(智慧)及「愛」(愛智)成了理性深層追尋之對象,也唯有如此「神律」之啟示,人類推理之理性才有可能找到其根源、家鄉;也在此愛的活力滋養、理性由愛智活力激勵,邁向尋回根源之家的旅途。在此,信仰是理性的根源家鄉,理性是信仰的再生活力,上帝的啟示引導著人類理性,人類理性亦將熱切地追尋永恆。
結 語
當上帝的啟示臨到我們時,那是「非比尋常」的。「非比尋常」是在一種超理性的狀態,但並沒有破壞理性的心智結構。當上帝在西乃山上頒布律法給摩西及以色列民時,那是非比尋常的狀態;因為它沒有破壞理性心智結構,以色列民後來就能以推理能力將上帝頒布的律法化為猶太律法,而後衍生「守律法」就可得到上帝的啟示與拯救。
律法本是神聖的恩賜,向人顯露人的本性及人與上帝及別人的關係,並且告知人在疏離中並沒有依本性、遵誡命而行。因此,推理的能力就會引誘人們說,若「守誡命」就可尋回本性來得到拯救。律法不能得救的原因是在於「意志的枷鎖」,人很困難意志自已的意志,所以保羅才說苦啊,我的為人! 「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做的惡,我反而去做」 ,這也如同羅馬詩人Ovid所說的:「我看到好,讚美它;但老是跟著壞走。」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也以偷梨子的經驗來述說相同經驗:梨子其實是難吃的,但為什麼要偷採它呢?奧古斯丁說這是反抗律法的快感!確實如此,越強迫的命令,人越容易反抗。也許今日學生不來上課的理由,是有反抗老師的快感吧! 馬丁路德曾說若以行為衡量能否上天堂,他是第一名,但他也自省說:「律法若不是在快樂中成全,就是沒有成全。」 有人守律法,但不快樂,是不快樂的聖人;有人常犯錯,卻快快樂樂,是快樂的罪人。難怪有人會說,寧可做快樂的罪人,也不要做不快樂的聖人。人能不能依本性而活,不在於律法,在於與本性根源連結而衍生的動力,而「愛」就是啟示的動力,這樣才能成全律法。
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是一個「非比尋常」的運動,跟隨祂的人要捨己,背起十字架來跟隨祂。這種非比尋常的捨己,在後來的基督徒團體,因著要與羅馬的世俗社會劃分界線,而發展為禁慾主義。捨己被導向對慾望的自我克制。如果說,律法主義是一種積極的自我拯救方法,那麼初代教會所衍生的禁慾主義就是一種消極的自我拯救方法。
人的本性所引發的慾望,其實並非邪惡,基本上也不是無限的欲求,而是建立在一種愛的因素。與愛聯合的欲求不是無限,它有特定的主體及愛的承載。如同權力的慾望不是邪惡,生存意志是在於自我肯定;然而,沒有與愛聯合而去否定別人的自我肯定,或自我肯定無限制地擴展而傷到別人,才會是邪惡。自我克制作為自律的操練是可行,但最為自我拯救就危險了。藉著自我否定來與無限者聯合以消除慾望,事實上,本性中慾望的各種對象並沒有實際消失。這也是素食主義者最愛吃的就是素食雞的原因,而修道院的修士最愛做的工作就是釀酒、喝酒。
今天很多基督徒常說要「倒空自己」,但間題是要怎麼倒空自己呢?我們自己說的語言,自己常常是不清楚的。當佛教在講消除慾望來達到「無我狀態」的時候,這個沒有我的想法或意識,其實也是一種想法或意識。也就是說,在自我的意識中來消滅自我意識,以達無我意識是可能嗎?因為無我的意識也是一種自我意識,最後還是在意識中打轉。另外,人想經由靈恩片刻的狂喜來與無限者聯合,以消除心中所有的慾望也是問題重重。試想,人的窘境若沒有真正的改變,而靈恩只是重複片刻狂喜中同樣的奮興,興奮過後,可能帶來更大的心靈空虛。
藉自我否定之意識行為來強制自己與無限者聯合,到頭來只是否定慾望,但實質上慾望並沒有消失。人們或許也可經由靈恩心智上的昇華來與上帝聯合,由此淨化到完全沒有慾望;可惜這樣的願望,不可能在充滿各種引誘慾望的現實生活中實現。就以熱衷於靈恩運動的教會牧者為例來,靈恩後的願望不都是為了現實慾望的教會人數增加嗎?
古典宗教的酒神Dionysus崇拜是以「酒」來催促片刻狂喜,酒後的激情讓人勇氣倍增、恐懼消失,靈感激發,化不可能為可能。 這樣說來,藝術家們喜歡喝酒來激發創作靈感是有道理的。但外科醫生愛喝酒就很奇怪了。難道早上麻醉病人來開刀,然後晚上喝酒來麻醉自己嗎?然而,酒的另一特性是酒喝多了就會亂性,衍生出諸多無可預測的後果而造成痛苦。說來,酒真的能使狂喜與痛苦交織一起。酒喝一點,像偤太人說的溫馴如羊;再喝一點如壯膽的獅子,喝多一點就會像骯髒的豬躺在地上,喝醉了就像跳舞的猴子,毫無自制力,醜態盡出。看來喝酒的好處,是讓人恢復本性的真面目。
啟示如果在聖禮展現,可以想像耶穌的最後晚餐是多麼的「非比尋常」。然而後來在天主教的聖禮學說卻成為化質理論,上帝的臨在這樣非比尋常的大意義,就這樣被小小聖禮的儀式框住了。大的束縛於小的,以這樣的小的來理解大,看到的不是原來的大,而是小裡面的大,與真正的大差太多了。這就是為什麼院長常鼓勵你/妳們要外出看外面的世界,在小的裡面看大,是永遠看不大的,而且還常常以為自己很大。
上帝的啟示在馬丁路德當時的宗教改革中,以「因信稱義」來宣揚可說是「非比尋常」。然而,新教徒在有限的理性心智結構,後來就把「因信稱義」推論成一種理智上肯定的命題與教義,以當時德國的路德派來說,它是國家教會,人一生下來就是基督徒、就是路德派信徒,就要信一個「因信稱義」的教義。更糟糕的是,這個「因信稱義」的教義,是國家強迫你/妳來信的。
敬虔主義作為啟示,在衛斯理運動所帶來的大復興也是「非比尋常」的,個人經由感情上的捨己、委身、自我改變來得到拯救。然而,重複久了,感情上的期許有時就會變成矯揉造作。今日很多基督徒,開口閉口就是感謝主、讚美主、哈利路亞、阿們。這些強加感情在每一句的禱告詞裡,是沒有多大意義的,而且重複久了會令人覺得是感情作祟。今天很多奮興特會也有相同情況,就是常常會強加感情在參加的信徒身上。以心理學來說,這種感情就是抓住你/妳脆弱的地方,讓它情緒化,小題大作。這樣的奮興主義,興奮久了是會麻痺的,如同吃興奮劑,會越吃越重。試想,你/妳的信仰奮興如果是來自你/妳的感情興奮時,這樣的信仰是不是應該深入省思!
律法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才能真正達成知行合一。禁慾主義作為啟市的經驗,要與愛連結,才能引導本性正確的發展。靈恩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生命才有正確的作用,不是追求非凡超聖,而是在平凡中顯示非凡,如一句話所說,不必做偉大的人,好好做人就很偉大。聖禮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才不會以小看大,而是聯合在大的裡面,讓小得以放大。教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這樣因信稱義的實踐,才不會把焦點放在自己的信來誇口自己,奪取啟示者的主權。敬虔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這樣感情上的奮興才不會連結在自己的興奮而小題大作,而是連結在生命的根源,敬虔有了理智的定向。
2019.10.10
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曾形成一種類型學(typology)來探討基督徒概念中的國家關係。第一種類型是對國家採取拒絕(rejection)態度,初期基督教會就是持這種立場來反對可憎的羅馬帝國。第二種類型是對國家採取漠不關心(indifference)態度,也就是說基督徒相信世上所有的事務都是不義的,韋伯認為「該撒的物歸與該撒」就是這種類型。
第三種類型是從政治團體中撤離(withdrawal),因為政治的參與必然會染上罪惡,不過持這種態度的人仍然認為國家權威在某種程度是上帝所許可的。第四種類型就是基督徒對國家應有積極性的評價(positive evaluation),就是未信者統治國家也是一樣。人類的現實情況是需要政府體制來作為社會控制的不可或缺工具,也因為政府體制可作為社會控制的工具,罪的問題才能得到遣責或抑制,使世俗存在博得上主歡心。
其實,韋伯的類型學並沒有處理中世紀以後的問題,理查.尼布爾(H. Richard Niebuhr)在《基督與文化》(Christ and Culture)所呈現的五種類型學剛好補足這個缺憾,特別是把有關多瑪斯的綜合主義歸屬於「基督超越文化」(Christ above Culture)的類型上。而韋氏的第一種拒絕類型與第二種漠不關心類型倒是相等於尼氏的「基督反文化」(Christ against Culture)類型,第三類型的撤離與尼氏的「基督與文化相反相成」(Christ and Culture in paradox)比較接近,而第四類型的積極性評價比較像尼氏所提「基督為文化的改造者」(Christ the Transformer of Culture)類型。
Thomas G. Sanders在其《新教徒觀念中的教會與國家》(Protestant Concepts of Church and State)一書,把韋伯的第一及第二類型特色化於十六世紀的門諾派(Mennonite)與重洗派(Anobaptist)教派,特別在有關拒服兵役的議題上。而把路德教派歸屬於第三類型的「撤離」,即雖贊同國家然未必參與其內。
韋伯類型學裡的「漠不關心」(indifference)型態看來是較適合說明初代的教會。初代教會對世界價值的不屑一顧及其兄弟姊妹愛的倫理發展,導致起初被壓制的奴隸份子漸成為反政治的宗教份子,而最後漸漸形成對政治有厭惡感或不感興趣。其實,漠不關心是一種危險立場,因為它造成基督教倫理的封閉,對所處社會的正義要求漠不關心,最後也就是對上帝的意旨漠不關心。
教會對社會體制漠不關心的結果,將導致國家或政府權威毫無限制的拓展及缺乏挑戰,這樣的結局將使政府的權威有可能發展成為錯誤的絕對性,而形成不公義。當政府體制以權威的代理人在世上行使權力時,教會就必須始終對社會體制保有終末期望的態度,認定絕對的權威是會導致絕對的腐敗,而絕對的權威唯有來自無限者上帝。
其次,David Moberg在其《教會如同一個社會機構》(The Churches as a Social Institution)一書,也提及另外一個問題,即大多宗教團體中,居支配地位的都與社會體制有一程度上的妥協,教會不會去攻擊或規避社會體制,而是以較微弱的倫理評價來接受它,也就是說居支配地位的教會會把掌控文化的經濟與政治體系與其信仰價值視為一致或理所當然。而路德主義就是最好的證明,即接受國家權威作為自己倫理的最終範疇。
曾任教於哈佛大學的理查.尼布爾(Richard Niebuhr),與其曾任教於紐約協和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 in New York) 的兄長雷茵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 ,是美國近代兩位關注基督教與所處文化互動的著名神學家。 理查、尼布爾在1950年代寫的《基督與文化》(Christ and Culture) 一書,誠然是一本指引福音與文化此議題之古典神學佳作。尼氏在此所用的類型學(typology)研究法如同一張展示的地圖,指引倫理神學在「教會與世界」或「福音與文化」這個議題上,有多項的可能性及選擇。
尼氏認為基督與文化的緊張性主要還是信徒內在良心深處的問題,文化的價值在信徒們所居住的世界已自成一套系統,信徒是「城市居民」也是「上帝之城」居民,這兩種身份促使教會與社會這議題成為可能。這個問題主要說明基督徒如何一方面要忠誠於其所信仰的上帝,另一方面又要忠誠於其地上居民所效忠的國家政府體制。
教會歷史學家見證說這個問題沒有單一的答案,如果有只是可歸納成幾種類型來作為今日基督徒的指引。而每一種類型對各地的「基督與文化」的情況,也有不同方式的應答,不過這些不同的應答也有充份的相同點存在,即基督徒的中心信仰是「耶穌」,或是文化的涵意是在人民對文化了解的一般定義上。
尼氏認為聖經信息中最大象徵意義莫非指向「人子-耶穌基督」。這個象徵意義表達上帝與耶穌的關係,這也是神學觀念對耶穌個人權威的評價。「人子」有兩個涵意:一是神向人,另一是人向神。一是從另一地方來到世界,另一是從世界走向另一地方。這種走向一是基督徒內在信仰自然衍生對所處世界的觀感,另一也是外在環境加諸於對基督教的贊同、容忍或反對等不同情況所引起的。於是在基督教神學中出現了一個主要的問題,即界於忠於上主及忠於自己所屬文化中,什麼是最合宜的關係?
尼氏認為歷史發展中的基督教,至少有五種不同方式回答這個問題,二個回答方式可界定為急進的對立(基督反文化)與極端的一致(基督屬文化);另三個方式比較接近去分別或肯定「基督」及「文化」的不同功用。即一方面想維持基督與文化二大原則間的差異,然另一方面又致力於協調此二大原則。
雖然尼氏並不是要很正確地去陳述區別五種型態,不過他倒是檢驗每一型態的內在邏輯且以另外四種型態來作為參考比較。而且每一型態均以在理性和啟示、罪惡與良善、律法與福音、自然與恩典所形成下的「基督與文化」關係來應答。雖然如此,這並不就是說歷史上某一個人或某一個團體,其型態就是十分適合某種類型,事實上有些個人或團體型態,其顯著的含有適合一種以上類型的界定。
尼氏的類型學方法論無非是幫助在有關基督徒與世界的關係上,一種儘其可能的分析研究,使今日教會與世界的關係趨向更複雜模糊時,能條理化找出一個明路。然而除此五大類型外,我們不妨也將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 所主張的「福音」是「文化」的根底放在最後的一個型態來與前五個類型作比較。
基督反文化:拒絕類型(type of rejection)
「基督反文化」(Christ against Culture)是兩種急進立場之一,在反文化型態中,基督徒只認定基督才是世上唯一權威,而且拒絕文化的自我主張,比如約翰一書作者只強調基督的主權,而基督徒對世界的態度是:「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2章15節)。顯然世界是置於惡的統治,上帝之城的居民絕不該插足其內。在第二世紀中,反文化的基督徒還特別強調基督徒已成為新的民族,是猶太人及異邦人之外的「第三族群」(a third race)。
初代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也認為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才是世界最大權威的教師,對特土良而言,罪惡無疑是寄存於文化中,所以基督徒鬥爭的對象不是自然,而是文化。然世界上最大的惡無非是崇拜異教的社會,它的多神論、縱慾及宗教營利行為無疑是基督徒的最大敵人,使基督徒對上主的忠誠受到引誘,所以基督徒應脫離這種腐壞的世界,專心尋求上主。
特別值得一提的,特土良對當時盛行於教會的希臘思想持反對看法,他認為教會不應將斯多亞或柏拉圖思想等辯證哲學引入其內。他說:「希臘哲人的門徒與天國的信徒並無共同點。」信徒當然可以學習文學,但不要把它作為專業,以恐文學上所點綴的是對偶像的頌辭。這樣看來,特土良的所作所為倒真是「基督反文化」的縮影。
這種脫離社會生活的神學引伸,無非是「修道主義」的濫傷,修道主義誠然是基督徒反世界的一種必然結局,一方面,它強調對自我情慾的節制,所以走向「守貞」,對物慾的節制,所以走向「貧窮」,以及對自我意識的節制,所以走向「服從」。另一方面它也代表著基督徒厭煩世界裡文化的組織及團體,試圖從家庭、學校及制度化的教會、社會脫離出來。十六世紀興起的小宗派(Sectarianism)主義,以社會學的涵意來看,也是「修道主義」的再版,它們同樣攻擊「制度化」後的教會,認為只有生活在基督主權之下的基督徒才蒙祝福,而基督徒的生活就是脫離文明。
早期的門諾會(Mennonites)和貴格會(Quakers)都有此傾向,如門諾會不只不准其信徒參與政治及拒絕服兵役等外,他/她們也曾自行形成一社區,並以自己擬造的經濟及教育體系來自行恪遵。貴格會剛開始時,也有類似現象,不過今日兩者已誠然不同。
十九世紀俄國文學家托爾斯泰(Leo Tolstoy)的處境也可說明此一類型的現代意涵。對托氏而言,對耶穌基督誡命的熱忱,相對的就是與社會文化制度的對立,他不像特土良只把惡歸咎於人性,而是認定人所抗爭的惡實存於文化之中,不過托氏不像特土良採消極的退出社會制度,反而認為基督徒應在耶穌基督的律法下成為抵抗文化的鬥士。
這樣看來,文化的每個層面都受到托氏責難,從國家政府制度到哲學藝術都在排斥之下,特別托氏認為一切國家義務均和基督徒的良知相悖,如忠誠的誓約、賦稅、法律制度以至軍役等。國家會與基督徒良知勢不兩立,其基本原因是在於國家講求的是權力的應用,而教會著重的是基督徒生活中的愛、饒恕與謙恭。這樣的不同立足點導致教會與國家不能並存,看來托爾斯泰的基督徒觀念是成為無政府主義的必然社會結局。
另外,經濟制度也在托氏的非難下,托氏認為財產權利乃是依附強奪、暴力而來,連經濟社會的分工制度也遭他反對,因為分工制度是特權階級的源由,這些特權階級如知識份子、藝術家等等,無非搾取別人勞力的成果,且自豪其地位高於勞動階級,認為是社會中心,因此從社會拿取比一般勞動者更高的酬勞是應該,因為其對社會的貢獻較勞動者更大及更有價值。托氏批評說這是人性自私的結果。托氏的經濟觀開啟了近代宗派主義自組社區的濫傷,認定一個人最有意義的生活方式無非是自立更生,自炊自耕。
尼布爾認為如果不是這些急進基督徒團體的存在,另外的基督徒團體將因傾向功利主義而削弱基督教信仰。在這方面,急進主義是教會面對世界一種必須的策略,然急進主義也有不合宜的一面,因為它雖然在言語上肯定信仰,然在實際行動上,卻因一昧排除文化制度而導致信仰成為消極的否定。尼氏說沒有一個人來到基督面前是不帶其文化色彩及背景,沒有一個人純然是自然存有,而沒有成為被文化影響的人。
急進主義者刻意地把啟示與理性強加分開的結果,最後就導致基督徒的實際生活不能把已形成的文化理性地融合在信仰裡。以特土良為例來說,如果沒有拉丁法學的言詞,他就難以詳細描述「三位一體」;或是像托爾斯泰,只是一昧想去分別「未墮落的靈魂中的天生知識」與「呈現於文化中已腐敗的理性」的不同,而忘了所謂的「天生知識」還不是來源自「已腐敗的文化中的理性」。
基督屬文化:認同類型(type of identification)
與上述相對的立場,即尼氏所說的「基督屬文化」(Christ of Culture)的認同類型。這個類型基本上認定在基督與文化議題的解釋上,基督是其文化社會的彌賽亞,是最終盼望和最完美的真理信念。舉例來說,猶太人中的以便尼派(Ebionites)認同他(她)們所期待那位彌賽亞,就是在猶太文化傳承下的耶穌。初代外邦基督教中,立於希利尼世界中的諾斯底派(Grostics)也把基督與希臘文化的智慧聯合,認為基督是真理的啟示者,將人們從肉體與世界的鎖鍊釋放出來。
特別在諾斯底派的思想裡,其基本的議題就是把福音與當時的科學與哲學融合為一。這也可從十九世紀以進化論來解說基督論的嚐試看出。而亞伯拉德(Abelard)也很類似第二世紀的諾斯底派,以耶穌為道德老師來把福音與文化的至善要素融合一起。
現代社會中,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也曾以理性作為訴求,來尋找一個合理性化的基督來作信仰的詮釋。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把基督奉為完美道德教育者,將福音書所言運用來作為教育的最佳言辭。康德(Immanuel Kant)是以純粹理性(pure reason)的觀點來描述基督教,而士來馬赫(Schleiermacher)也把基督視為綜合了有限與無限間的媒介原則,於是基督就明顯成了文化的一部份了。
十九世紀的立欶爾(Albrecht Ritschl)也以同樣的立場為基準,把理性的宗教轉變為人性的宗教。儘管立欶爾很忠誠於其信仰告白的方法論,他還是以人的意志作為首要本質以及新約觀點作為雙重出發點,立欶爾的神學因此實質上是「基督屬於文化」類型的最佳典範。
對文化的基督徒來說,最好的文化形式是理性認同於啟示。就如同耶穌的道德訓誡已經融入西方文化最高倫理智慧一般。這也是形成十九世紀自由主義者的一般看法,即在世界各宗教中,基督教是有其本質的絕對性和優越性。尼布爾對此類型的評論是,當文化的神學家們傾向去調和文化與基督徒觀點時,疏忽去區別神學與文化發展形式的辯証。尼氏說當神學家在文化自我了解的本質中,把福音隸屬於文化時,已把自己侷限於哲學領域裡面,神學家失去其特色,成為眾多哲學家的一員和眾多看法之一而已。
基督超文化:綜合類型(type of synthesis)
基督超文化(Christ above Culture)這個類型是有聖經信息來作支柱,如羅馬書十三章16節把掌權者視為是上主的僕役即隱涵著基督與文化的綜合。與特土良同一時代的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是典型代表,嚐試使基督徒的行為能與文化教育揉和一起,特別認為希臘哲學也可作為希臘人來認識基督的教師。另外,中世紀的阿奎那(Thomas Aquinas)也是典型代表,就是嚐試結合基督徒信仰與亞里斯多德的思想觀念,來作為福音與文化的綜合。這可從其將哲學與神學,國家與社會,世俗與基督教美德,自然法與神聖律法融合一爐看出。
對尼氏而言,綜合主義者表達一種重要原則,即創造者和救贖者是一體,這也就是說不管救贖的意義如何,它不是來毀壞創造。所以尼氏說阿奎那的綜合主義是很接近三位一體教義的一種言辭上的表達,因為綜合主義視自然的創造上帝與救贖者耶穌基督和宇宙遍在的聖靈是同一本質。
無論如何,革利免與阿奎那皆肯定基督徒的行為是不會因著文化的缺乏成就而衰微,因為基督是永在文化之上。他們認知到一個重要的領域,在那裡信仰者的關心與非信仰者可符合一致。然當恩典與文化可達成符合一致時,它也引起一個問題,即嚐試把基督與文化聯結一起的努力,使永生與暫時進入一個單一的系統而造成常把相對性事物絕對化。
由於指向上帝的目的和人類必需性的自然真正秩序,有可能太容易被某一受文化有限性的理性所解釋的秩序等同,而把人類有限性的理性行為攀升為是上帝的需要和目的,由此而造成相對性的文化被絕對化的危險。尼氏說,綜合主義者是被批評為缺乏對歷史的了解。
看來,綜合主義者是傾向把基督徒觀點與文化因素理性化到一個可綜合兩者的信仰。這也就是某一特定的哲學思想或體系時常被攀升到一種智力信仰不可搖動的假設立場。或許,綜合主義者可回答說以暫時的秩序和人類成就來成為神學建構的支柱是可能的,然困難的是,綜合主義是無法洞悉其綜合的信仰與理性在綜合的過程中,有可能失去其信念的真正本質與特色。
逆理的基督與文化:二元論類型(type of dualism)
對基督與文化綜合主義的強力批判可從基督與文化是逆理二元主義中(Christ and Culture in paradox)看出。不像綜合主義者,二元主義相信人民是公然地參與在對上帝統治的反抗。界於上帝的信實與人類自己的信實之間的衝突成為宗教生活的基本議題。由於基督與文化間的原則是逆理性的,所以兩者是毫無可能會合作或綜合。
提倡此類型的人可從保羅書信來找到聖經的支柱,特別在有關人類信實與上帝良善之間的緊張關係。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得),就是此二元主義類型的最主要代表,特別在法律與福音之間的強烈分別和地上與天上國度的區分上。這樣的二元主義看法,也在十九世紀的齊(祁)克果(Sren kierkegaad)作品中的有限與無限特色的區別中看出。
此二元主義的基本信念是不必經由人民的努力積存功德,上帝已自由地赦免人民。基督是上帝與人類和解的媒介,經由他,儘管人還是背叛上帝,上帝的赦免恩典已經臨到人間。相對的,文化是屬於人類工作的領域,人類的成就在人類的意志不需要倚靠上帝的赦免表達出來。罪蔓延在所有文化的傳承和組織上,甚至就是在敬虔者中,也可從其幻想自己已擁有神聖信實來證明此自傲罪性。
二元主義者深知他(她)們是屬於文化,是不能從文化中脫離出來。他(她)們也知道就是基督徒團體也無法從罪的影響中脫離。然而,同時二元主義者也相信人民是在上帝的活動中隸屬於文化,因此他(她)們也深信這個有罪的世界仍然不能脫離神聖者的統轄。因為這種情境,二元主義者的行為和其言辭就傾向成為逆理性的。
對尼氏來說,這樣的二元主義型態代表著一種深奧有關基督徒經驗的報導。與上述三種類型比較,二元主義類型是比較關注於有關上帝與人,恩典與罪的動態特性。對經驗與動態的強調導致一種道德型態,也就是較注意在生活的型態,而不是特別在被描述或設計好的種種美德項目上。
無論如何,尼布爾對此類型的評語是,由於二元主義傾向去區分圍繞在文化四週的基督徒洞見,導致最後信仰(faith)與神學(theology)有了劃分。譬如,在道德的層面上,基督徒信仰與神學似乎未曾真正面對理性法律和正義觀念的主張,儘管二元主義的特色是要從有病的文化和衰竭的秩序中把信仰洞見分別出來。這樣的結果,使路德思想最後也不得不走向文化保守主義,也就是把法律、國家與制度皆看為是防止罪惡的法寶,導致文化只是防止無政府混亂狀態的消極工具而已。
基督是文化的改造者:皈依類型(type of conversion)
基督是文化的改造者(Christ the Transformer)此類型是很接近二元主義,但也與其他類型有關聯。像二元主義者,皈依類型相信文化會陷入自我矛盾與自我毀滅。然同時,此類型也相信文化是在上帝統轄之下,是在基督的憐恤與救贖之中。文化是神聖者為人類所設立的區域,為了使人類能忠實及服從上主。
皈依類型者傾向把基督看為拯救者而非審判者。當然基督是嚐試去判斷人心,然更重要的是他醫治邪惡與疾病而使人類重獲新生。此類型也有聖經的支柱,特別在約翰福音中的「道成肉身」信息看出。奧古斯丁對歷史的觀點及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對文化的職份可作為神聖目的的提昇皆屬此類型。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也是如此,特別是他企圖使人的現況轉化成為上帝兒女的努力。
一方面,相信創造與救贖的皈依主義者,使他(她)們避免在理性與啟示的議題上走向二元主義;另一方面,皈依主義者對罪急進本質的了解避免他(她)們去認同一特殊的文化理智來作為基督教信仰不可搖動的基本假設。因此,皈依主義者的神學類型是與綜合主義或二元主義的神學類型是顯然不同的。
然此皈依類型的動態安排也曾使其不由自主的走向急進主義(radicalism)和二元主義(dualism)的引誘。約翰福音的作者一方面有著整個世界改變的盼望,然另一方面又有著基督徒團契與之分別的觀點。奧古斯丁與加爾文跌入終末論的二元主義,允許其對罪急進了解勝於創造的良善與基督是世界之主的概念。
最後,尼布爾也把十九世紀的英國神學家摩里斯(F. D. Maurice)的思想看為是「皈依類型」的代表。對摩里斯來說,人類社會行為在在顯示出其自私罪性,他從人類商業行為發現自私,甚至身為基督教社會運動的領袖,在抗議行為中也可看出隱涵在抗議者本身的自私性,甚至在宗教篤信的個人主義中,從希求特殊恩典的赦免來成義,也表現著信仰者毫不覺察的自私性。
由於反對二元主義,摩里斯摒棄了傳統「肉體使靈魂墮落」的看法,這使他的拯救觀點更走向社會性看法,也就是基督國度的完全實現是在於政治、宗教,乃至於經濟等社會各階層的整體性,及人們的自願參與,而上帝顯然是統攝一切,從過去﹑現在直到未來,而人類文化事務無一不在基督的統理之下。顯然,這是基督改造文化的最佳詮釋。
當國家或統治者作為權威的代理人時,基督徒明白一點就是他(她)們並不是上帝,所以當政府施政違反公共責任及不公義時,就要接受批判,而最能展現此批判精神的莫非是改革宗教會了。這也就是韋伯所說的第四種類型的教會成為社會的「積極評價」,或是成為尼布爾所期許的「基督為文化的改造者」(Christ the Transformer of Culture)。
新約學者庫爾曼(Oscar Cullmann)在其《新約中的國家》(The State in the New Testament),就對教會作為社會的批判反省有很高的讚賞。他說教會對國家的省察作用,是適用於所有時代,而且除了支持國家存在的一些必須事務外,或反對無政府狀態外,教會必須實踐來作為國家的看守者(watchman)。這也就是說教會必須保有批判原則,當國家超越其權力行使範圍時,來作為國家的批判,教會必須有勇氣來宣稱這樣的超越是違犯上帝意旨。
以庫爾曼的語言來說,教會是國家的看守者(watchman),國家的功用若說是在於掌控社會上的罪惡,那麼教會可說是查看國家的權力應用是否合乎正義。當然,終極來說上帝的審判將臨到國家與教會兩者,所以教會在成為國家社會的批判良心時,也該時時保有自我批判,也該成為自己的批判良心。
福音與文化此一永久性的議題,尼氏雖以五種不同的型態來加以陳述,但並不意謂,每一文化現象就單屬某種類型。在基督宗教神學領域內,此一議題將再被加添或修補,以近代拉丁美洲的解放神學,或第三世界的脈絡化神學運動來看,福音與文化的問題又多了一層「革命」的質素,也許這就是印證著神學的活躍性是無法以某種類型學(typology)的形式所限定吧!在此,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 所主張的「宗教」是「文化」的根底,應該是此「福音與文化」互動議題中的最佳答案。
結語:福音是文化的根底
「福音與文化」這個議題,在西方宗教的發展,因著歴史因素而呈現兩極化。一是宗教最終被視為一種文化現象,是人類心靈活動的諸多功能之一,依附於道德、情感、藝術及心理等文化現象來表達。法國社會學家孔德(Auguste Comte)是最佳代表,認為宗教是人類文明進展中的一個特殊階段而己,稱為「神話階段」(the mythological stage),是人類心靈在「科學前」(pre-science)所衍生的暫時現象。因此,在現今所謂的「科學階段」,宗教似乎沒有必然存在的必要。
另一是將宗教信仰奉為從上而下的「神聖啟示」,超越人類文化心靈層面,基本上與人類文化毫無關聯。人類本身無法從自身文化活動來認知上帝,除非上帝親自向文化來啟示祂自己。在此,西方主流的基督宗教是最好代表機制,一致認定神聖啟示是上帝的恩寵,由上而下,與人類文化毫不相干。
這樣的兩極化,不但無助於辨證宗教與文化的關聯,且形成現今宗教與文化的分裂,各走各的窘境。一方面具有「福音救贖」的西方宗教失去特殊意義,消融於文化歴史平面而被否定;另一方面將上帝置身於文化之上來超越文化的強烈肯定,有時不但對認知上帝無益,反而權威化上帝及造成反上帝神律權威的文化自律運動,最後文化告別宗教,限制上帝於文化自身的管控之內。
傳統基督教神學雖以「內在性」及「超越性」來論述上帝,但却難以把握住平衡及關聯兩者的立基點。結果基督教神學搖擺於兩者之間,形成「自由派」與「保守派」的相互歸類及相互漫駡,造成今日福音與文化之間的更大、更多誤解與傷害。因此,福音若要「道成肉身」於文化(內在性),又可成為文化的根源(超越性)的話,福音與文化的首耍任務就要去消解長久以來兩者的二極化難題,並從上帝作為所有生命的根源及根底的意義重新建構福音與文化的關聯。
現代科技文明雖然解構了形上學的神靈世界,但不意謂「世俗化」就此取代古老神靈成為膜拜對象。當現代人迷惑於人生的哲理思考,被好奇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真理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真?」真理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真」的終極成了所有探求哲理形式的根底。當現代人探求事物判斷的是非,被正義感驅使去追根究底公義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善?」公義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善」的終極成了所有事物是非判斷的根底。當現代人陶醉於感官世界的外在,被沈迷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美感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美?」美感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美」的終極成了感官世界景象的根底。
問題來了,如果意涵真、善、美的上帝是所有文化面向的根底及終極意義時,為何人類歷史最終還是讓此生命根底及終極面向發展為一種「制度化宗教」,以經典、教義、儀式及祭司(宗教人員)此替代性的儀式宗教出現呢?如果上帝是文化的根底,為何基督宗教也像其他宗教一樣,在歷史中發展為一種制度化的教會組織呢?
可以理解的是,上帝雖然作為生命的根源與根底,但並非全人類皆認知明白祂的啟示。因此,當人類遇到困惑,想回歸生命的根源探求生命的根底意義時,因著有限性及不全然了解根底,而以自身文化的宗教形式與宗教具象來傳達終極,這也就構成了所有宗教的宗教史意涵。
那麽,基督宗教宣稱擁有上帝的啟示又作何解釋?儘管上帝在基督宗教裡以祂的話語(聖經)啟示給信祂的人,也會因著人類的有限性及部分理解的落差,成就了現今各種不同的教會教派及不盡相同的信仰禮儀與教義。
總結來說,福音與文化如何的相互關聯,決定了神學的導向。過往福音與文化的分裂或各自發展,使得神學的走動不是屈從於教會權威教義的他律,變得死氣沈沈,激不起興致;就是順從於文化進展變化的自律,顯得搖搖擺擺,摸不著定點。福音是文化的根底,上帝是所有生命的意義根源,神學應該從這樣的宏願大志說起。
2019.10.15
從來沒有一個詞語像「靈」那樣,常掛在嘴裡却難以說明清楚。現代人對「靈」的想法不是沿續古希臘二元思想,使之與「肉體」對立:就是傾向以近代心理學的「心智」(mind )予以取代。問題是靈、肉若分離對立,就容易形而上化而難以理解;或以「心智」取代,靈的深刻體認就被化簡為純粹的心理作用,失去深層意涵。問題是,人若無法理解「靈」(spirit)的小寫人性意涵,又何以能够體認「靈」(Spirit) 的大寫神性意涵呢?
「靈」之古典意涵
「靈」源自拉丁語spiritus,德文是geist,常被譯成「精神」。希伯來語以「氣息」(ru’ach) 人類呼吸的經驗表達「靈」之意涵。人類自身體認活著的力量就是「氣息」。有「氣息」的地方就有生命力,氣消了生命就結束。以希伯來人的信念來說,「靈」作為生命的力量,也是統合生命意義的核心因素,可說是生命「力量與意義的合一」所在,人依此而活。這是上帝創造人類之獨特記號,人類具有上帝的形像,上帝「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靈」作為生命氣息,却在後來伴隨希臘二元哲學而發展的基督教教義,因著神秘主義與禁慾主義的結合,而將靈、肉分離,不但使「靈」原來所含有的統合肉體「生命力量」之意義消失,甚至還將肉體視為罪惡根源與之對立分離。柏拉圖(Platon 427-347B.C.) 可說是始作俑者,他的「理型世界」(world of Ideal) 與「物質世界」(world of the material) 之分隔,徹底導向了「靈」、「肉」分野。
柏拉圖認為這個世界的基本原形(archetype) 是「理型世界」,而「物質世界」是依此複製(copy) 而成。由於感官世界處於流變,因此無法建立任何確切知識,而無永恆價值。物質也因著流動而傾向惡及毀壞。兩者居中的媒介就是「世界靈魂」(world of soul) ,而理型的世界,為靈魂本質所棲息。
「世界靈魂」是宇宙生機,自動自發,永恆不杇,是宇宙變化原動力,具有智慧、理智,而使宇宙萬物安排井然有序,各物各盡其職。在《裴德羅篇》 (Phaedrus) ,柏拉圖說「世畀靈魂」如雙頭馬車,展開雙翼飛翔天界,與神明為伴:亦可降落人間,指導人性,認識永恆天界。然而,當「世界靈魂」一旦理性失控,情慾氾鑑,靈魂之羽殲毁,它就會落入凡塵,不得不依附於人類笨重肉體,由此失去高貴、理型之美,受世間種種慾念干擾。
柏拉圖在Gorgias說靈魂如同被欲念裝滿的瓶罐,無法填滿,如同受到肉體情慾囚禁,永無滿足。柏拉圖說若要脫離肉體情慾不受污染,就必須回歸理型世界。回歸的方法是靈魂在既有相似事物的知識中回憶理型世界(Learning is Recollection), 進而回歸理型世界。柏拉圖說當靈魂受到愛的激勵,我就追求理型的世界。在塵世間重整我的道德,恢復我的雙翼,再度飛翔回到理型世界,與神明為伴。
一本流傳於三世紀初源自亞歷山大的諾斯底經典《靈魂的闡釋》,綜合了舊約、保羅書信與希臘荷馬史詩,闡述基督徒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而是與黑暗世界統治者及邪惡的靈爭戰。此書同樣描述了靈魂的墮落及解救,告誡蒙拯救之人應當過著禁欲生活,與帶來敗壞的「肉體」鬥爭,直到靈魂從肉體解脫得著全然的救贖。
第四世紀的基督教神學大師奧古斯汀,雖然深受新柏拉圖二元主義思想影響,在<論靈魂之大小>卻說:「靈魂是一種本體,含有理性,用以管理身體」。 在<論天主聖三>說:「人是有理性的本體,由靈魂與身體構成」。 在<論靈魂之不朽>也說:「身體因靈魂而存在,因此也因靈魂而有生命…靈魂給予身體形象,使之成為實在的身體」。
儘管靈魂與肉體是結合一起,但卻不相混,靈魂永遠凌駕於肉體之上並保有優越地位。靈魂構成「內部的人」(homo interior),身體構成「外表的人」(homo exterior)。兩者保有自己本色,靈魂不會變成身體,身體也不會變成靈魂。而此靈魂的來源是上帝創造人類肉體的同時直接賦予的,人就成了有「靈」的人。爾後,有「靈」的人亞當墮落犯罪後,其後代子孫的靈魂就由此藉生殖而來。
奧古斯汀之原罪教義其實是承繼米蘭主教安博羅斯(St. Ambrose)之觀點而來,安博羅斯說:「在罪惡中出生的,沒有一個人能得救,那不利之條件的遺傳使人受有罪咎之束縛」。 又說「亞當曾生存,我們大家曾在他之內生存:亞當喪亡,我們大家在他之內也都喪亡」。 因此「我們出生以前,己經受有污染」,奧氏認為亞當犯罪受了懲罰,就是肉體背叛了靈魂,這不只是所有人皆被牽連於亞當的罪與罰,更是體現人類的繁殖必須依賴性慾,而性慾展現著人們的靈魂無力控管肉體。奧氏將原罪與性慾聯繫,後來受到主教朱利安(Julian of Eclanum)大大攻擊。朱利安認為人在受造時的本能在道德上是中性的,並指責奧古斯丁所說本能衝動若必然為惡,就倒退為摩尼教了。
在解除原罪的聖洗中,奧氏也將原罪與肉體私慾結合一起。他說「天主一旦用聖洗赦免了那使我們對亞當之過錯負責任的道德性,原罪便整個被赦免了。但私慾仍然存在」。 也就是說奧氏在解釋原罪之傳染,誇大了私慾之作用,以致人的生殖遺傳皆有私慾介入,而坐實了中世紀禁欲之修道主義風行,如中世紀經院教父彼得、隆巴(Pierre Lombard)所說:「原罪的原因,在於肉體上的各種缺點,特別是當身體成孕時,因父母媾合之貪慾和色情而受的一種污染」。
「靈」本是生命氣息,支撑生命活動之核心因素與力量。後來却在奥古斯汀的個人墮落及蒙恩經驗,又結合新柏拉圖主義的二元神秘思想,到中世紀的修道禁慾主義,而成影響至今的基督宗教「靈」、「肉」分離學說,肉體被視為性慾之「墮落」而靈魂被看為「蒙恩」之救贖。
「靈」之近代意涵
形朔近代思想的笛卡兒是將形上學的「靈魂作用」,導引為心理對外在事物認知的「心思運作」。對笛卡兒而言,靈魂並非像亞里斯多德式的從感覺或經驗中得知,而是在於它自己的本質和理性中體認。它可能停留在無意識狀態,直到經驗觸醒它而成知覺的形式。
笛卡兒認為靈魂是形朔思想時一個活躍而有創意的伙伴,而思想是我們所能直接得知的唯一實體(我思故我在)。然而,當觸及這個「理性靈魂」的解析探討時,笛卡兒仍脫離不了傳統桎固的二元束縛,認為靈魂是非物質的,它的概念沒有長度、寬度、重量或物質的任何特質。簡言之,這個使我之所以為我的「靈魂」,基本上還是與「身體」在根本上有所分別。不過,笛卡兒對感覺、記憶、想像與意志所作機械式分析,却是影響近代心理學發展的主要根源。
不同於笛卡兒,英國的經驗論者洛克卻把心智完全歸咎於外在經驗的影響,在有關人類理解力的論文中,洛克認為所有的觀念都是由經驗而來。天賦心智看成一種心理習慣,由經驗所建立。洛克在解釋觀念由何而來的時候說,我們的心思在出生的時候,是一張白紙,沒有任何觀念,它會塗上不同的顏色是來自於經驗,而經驗引來更多的經驗,它是一種感知反映的心智作用。也就是說,洛克把心智作用以心理的作用來做解釋。難怪啟蒙大師伏爾泰會讚譽洛克是當代最有智慧的人,「以最平凡的姿態出現,並給了我們有關它真正的歷史,洛克先生,將精神解剖呈現在眼前,正好像一些著名的身體解剖學者將身體解剖了一樣。」
弗洛依德在晚期所發表的「人格」理論,可作為「心思」或「意識」進一步的根源探討。像達爾文般地以進化法則來探討生命(肉身) 之起源,佛洛依德以「人格」進化法則探討思想或意識之源起。佛氏企圖以「本我」(The Id)、「自我」(The Ego)及「超我」(The Superego)此人類三層心理作用,解釋人類因著環境適應而源起思想或意識上之進化。在此,古典的靈魂作用被一一還原在「心理運作」下之合理解析,連作「夢」之原始靈魂想像(一個脫離肉體的我),也以自我心理欲望所了解取代。
佛洛依德認為人的心理系統有三個部分,和諧就會快樂,不和諧就會痛苦。第一個部分稱為「本我」,是人最原始的心理部門,人還沒有與外在世界接觸之前,它已經存在,是人先天的心理結構,也是本能的所在。本能根源於肉體,以生理組織,肉體經由愛欲的本能來自我保存,而生理組織會日趨衰微、死亡,這就是「本我」。「本我」是最真實的我,而另外兩個心理部門「自我」與「超我」,都是為了滿足「本我」的需求而發展。所以「自我」與「超我」是外在刺激下,人不得不發展出來的我,最終的目的還是在於「本我」的滿足。「本我」代表生物自然、本能的衝動,沒有是非、道德的分別,只是為了滿足生命有機體的需要而己。
「本我」的原始活動形式是依據反射作用,如遇到強光刺激眼球的時候,眼睛自然就會閉上。問題是,很多刺激或緊張,不是反射作用可以消除;比如說肚子餓了,反射作用可能是胃抽蓄幾下,但飢餓仍然存在,直到有了食物才會停止。這時,人的心理部門無法依靠「本我」的心理的作用來消除緊張,它就不得不發展了第二個心理部門「自我」。以肚子餓了來解說就可了解,胃抽蓄是本能的反射作用,但有了食物的滿足才能消除緊張。問題是甚麼可以吃?甚麼不可以吃?就要進行知覺分辨,認知何者可吃、何者不可吃。所以「自我」可說是人對外在刺激經由知覺作用來發展的,目的還是滿足「本我」、消除緊張。「本我」的本能在於衝動,「自我」的知覺在於分辨。在此,知覺作用代表著分辨的能力,使人能適應外在的世界來滿足「本我」的需求。
如果反射作用是初步過程,那知覺作用可以說是第二過程,通過知覺作用,我們的記憶、思想、心理活動的發展就越來越精密複雜。重要的是人能分辨主觀的想像世界及客觀的真實世界,人不能一廂情願將願望當作事實,而是更聰明、更有效來控制自我衝動,獲取更實際的滿足。「超我」是第三個心理結構,它扮演著自我約束的功能,可說是人類道德良知的來源。人類的道德訓練不是源自於「自我」,而是「超我」。「超我」是人格系統中的道德部門,代表理想而非本能或現實。 以肚子餓了為例加以說明,我們就可知道這三者的區別。肚子餓了是本能,分辨何者可吃、何者不可吃,是自我的知覺作用,但人不能拿了東西就吃,你還是要到商店用錢購買食物後才吃,這樣的習慣就是來自於超我的規範。
那麼「超我」又如何形成呢?它不是先天的心理機能,它是人在後天經驗中所接觸的權威,經由內化作用所形成的,這些權威可能來自父母、老師、或社會領袖。一個小孩當他做錯事情的時候,父母會責備他,小孩也因此接受父母的是非道德;長大了,有一天坐錯同樣的事,即使父母不再責備他/她,他/她也會代替父母來責備自己。也就是說,「超我」是外在權威經由內化的過程所完成的。 「超我」就是良心,負面意義是譴責,但積極意義是自我理想的鼓勵,如要誠實、勇敢等等。
超我代表理想,永遠與不道德的本能衝動為敵,超我因此壓抑本我,讓不道德的衝動不能光明正大出現,那被壓抑的意識就稱為潛意識,潛意識後來也成為弗洛伊德很重要的有關夢的解析之原理。在這方面,基督教過往的異象、異夢見解及靈的意涵都有待經由弗洛依德的挑戰來更深層的論述。
如果古典的靈魂作用被近代心理學還原在「心理運作」下之合理解析時,基督教神學有關「靈」的古典解釋就會難題重重。可惜今日的教會神學由於無法抵擋自佛洛依德以來有關以心理作用來取代靈魂之解說,只好往回古代柏拉圖式的靈魂、肉體二元論觀點來作防禦抗拒。總結來說,這場「靈」的解說爭戰,對說不清楚的傳統基督教神學將會是輸家。
「靈」作為生命力量與意義之合一
在此,基督教教義中的古典靈魂學說正面臨近代思想之巨大挑戰,基督教若不能重新理解及詮釋「靈」在生命作用中之真正涵意,也只有再退居古典靈肉的二元分野來作防衞抗拒。到此,不管是古典的二元論或近代的心思說,都失落了靈魂作為「生命氣息」及「力量與意義之合一」的原本認知。
含蓋心思與理性之「心智」(mind)這個詞語,雖然不能全然代替「靈」(spirit),但它在生命的教理中仍持有根本的作用,表示著對生命存有的意識認知,意識自身及與環境的關係。它包含著知覺、認知、智性和意向。「心智」在構造上被認為是由「理性」所決定。另外,現代人喜愛且常用的「精神」一詞,也無法全然代替「靈」的理解。「精神」就其意涵而言,是單純指向事物本身所顯示出來的本質特色而己。
然而「靈」的意義包含著「心智」、「精神」,但又超越它們。「靈」同時包含著「愛」、「熱情」及「想像力」。沒有愛,心智的思想是空洞的;沒有熱情,精神的顯示就缺乏動力;沒有想像力,心智與精神的活動就停格在歷史平面,無法與永恆事物接軌。「靈」是具有統合生命意義之生命力的象徵,是生命氣息存活的核心力量。
人們對自身及事物的認知,因著「靈」参與了心思及理智,而使心思可以向著永恆意義來開放,理智可以朝向終極真理來探索,使對事物的認知匯集了外在實體與內涵本質的全然了解。人們對自身價值的洞悉,因著「靈」参與了身體與生命的成長,而使自己人格的統整更加健全而懂得調適節制。人們對自已的行為取向,因著「靈」参與了決擇的意志,而使認知與行為更具倫理性與終極性來達成「知行合一」。人們對生活週遭事物的遭遇,因著「靈」所散發出的「愛」,而衍生關懷之情。在此,「靈」的意涵可理解為生命「力量與意義合一」之核心基礎象徵。
「靈」引導人們體察自己是精神性動物,統合「生命力量與生命意義」的整體發展。藉由「靈」人們不只在生理、情感、智識發展自己,也可展現個體和其它萬事萬物深刻連結,使個體對生命的整體性和獨立性更具深沉歷練,體悟創造的豐富感,及驚豔於各種不同的生命妙處,展現日復一日對生命價值之領悟,並在「敬畏永恆」、「主體價值」、「萬物連結」、「愛與關懷」、「人格統整」、「情緒表達」到「知行合一」等等來引發活力,實踐個人生命意義。
當我們說聖靈臨到人的身上又是甚麼意義呢?靈如果作為人生命意義之統合與力量,就應該表現在做為人生命的三個機能上,一是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self-integration),它是一種認同原理,在道德層面展現,而且可以向上帝開放,來展開新生命的重生。二是成長原理下的自我創造(self-creation),它是在動力與形式兩極辯證中的成長原理,在人類層面的文化展現,而且開放人的活力,以力行上帝永恆公義的形式來稱義。三是昇華原理下的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是自由與命定兩極辯證中的意義原理,在宗教層面展現。以作為基督徒的宗教層面來說,自我超越就是學習耶穌基督來成聖。
自我統合的機能可說是認同的原理,在人類的道德層面展現。自我認同是個體參與世界所引發的相互辯證,這是「個體」參與「世界」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因參與於世界而引來自我的變化,也就是說自我引入外在世界變化的事物後,經由統合這些變化的事物,最後還是要確立作為中心性的自我而成為自我認同。人類生命就這樣在不斷自我統合過程中形朔了道德人格,並以此界定人與他/她人、人與世界,甚至人與上帝的倫理見解。
自我統合若是人頖生命的第一機能,生命的自我創造就是第二機能。它可說是成長的原理,在人類的文化層面展現。自我認同是個體生命力量參與世界所形朔生命形態的相互辯證,這是「活力」形朔「形式」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其生命動力引來的變化及形朔可自我認同的靜止形式是同時進行的。因此,人類生命在不斷自我創造過程中就累積了各種不同形態的文化形式供其認同。
第三機能可說是垂直昇華的面向,是意義的原理,在人類宗教層面展現。自我超越可說是人的自由向度與人的命定之間的相互辯證,這是「自由」抉擇了「命定」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超越有限性的自身,向著偉大、至高的方向前進,這牽涉著人的自由與命定的向度,人因著自由而充滿無限的想像來超越自身,但同時人又因著有限性的命定而使自由受到有限性的限制。
自我統合:個體與世界辯證中的朦朧性
作為中心性的自我是依附在世界的存有,個體(individual)參與在世界的多樣性中,自我統合是自我認同的戰場。作為中心性的自我面對外在世界多樣性的變化,若無法統合外在多樣性,自我中心性就會面臨分裂,失落自我認同。特別當外在世界充滿各種不同的引誘時,中心性的自我就更容易失散。在耶穌面對魔鬼的試探中,我們看到引誘的本質就是離散耶穌在自我統合過程中對父上帝的認同。
作為中心性的自我是依附在世界的存有,也受環境的制約。設想生在三k黨的小孩可能在成長的過程中就形朔了種族歧視偏見;在大男人主義的家庭成長的小孩可能就接受了父親是一家之主,受家人服事之性別主義。生活在漢人文化的社會也是一樣,生男為弄璋,生女為弄瓦。聽聞中國漢代的小偷,其一項公約是「不偷生五個女孩的家庭」,因為生那麼多女孩己經很悲慘了。這也如同<小王子>故事書裡的對話:「你為何喝酒?回說想忘掉羞恥;又問你的羞恥為何?回說喝酒。」聽來像是沒有出路的循環。
當然,受社會結構影響的道德良知在人類行為的自我統合是有朦朧性的,如以1980年代美國「道德多數團體」(Moral Majority)的領袖Jerry Falwell為例來說,其作為就很不道德,他去菲律賓訪問獨裁的馬克仕時,說他很愛民;去種族隔離的南非時,說白人領導的政府非常民主。當然,美國白人右派基督教團體向來是反黑人、反女權的種族與性別歧視者,現今也是反同性戀的最大團體。
道德良知在心理層面的影響也很有朦朧性,我們生活在資本主義的社會,慾望藉由電視消費廣告及無限制的擴散催促,來取得購買的正當性。然而消費的結果還是維護資本家的利益。當然社會道德的規範與內在道德的動機,在社會學與心理學層面也有諸多貢獻的解釋,但在人類以自我為中心原理、及個體參與社會受社會影響而來的個體生命的朦朧性,特別在靈的層面卻缺少討論。
靈在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理解到人類生命統合過程中的二個困境:不是因著社會環境的影響而失落自我;就是強化自我中心為一切生命依歸而失落自我。以基督教神學來說,以自我為中心的個體,就是不信,就是高舉自己,自以為是生命的一切和中心。而每個人都要依你為依歸,這就是自傲。而且當人以自己為中心時,人就會想畫辦法去佔有週邊的每一樣東西,成為無限欲求的貪慾。 另外,當個體參與在外在世界、受外在客體所影響時,人就會變成一個沒有自我的純客體,依附環境、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失落自己的個性。被環境客體化的客體,就是去人格化,失落自我中心。
以神學的意義來說,以自我為中心的每個個體,都必須面臨個體有限性的煎熬,和衍生現實生命的各種朦朧性。像人類祖先亞當、夏娃一樣,受永生無限的引誘,想跟上帝一樣。有限性飽受時間短暫的煎熬,同時也受到空間限制的無奈。歷史上的帝國主義,可以理解就是以人為的方式來擴展永恆的空間,如同英國人曾這樣的自傲自稱為日不落國。
每一個自我、以自我為中心的客體,基本上是孤單的,而且也依附在環境中與不同的個體共存,來形塑群體作為安全的假象。然而,在人際關係上,孤單的個體想與另一個孤單的個體為友時,不一定會受到接納。當孤單的個體被另一孤單的個體排斥時,人類的關係就會衍生敵意。敵意會使自己以報復性的方式對付別人,或對付自己。個體的自我毀壞、或毀壞他人是在寂寞的辯證中相互依存。人是孤獨(solitary),所以才會尋求和群來團結(solidarity)。
作為中心性自我統合的個體,特別遇到外來的打擊,如車禍等苦難時,中心性的自我又如何納入受苦來自我整合呢?苦難的客觀性質,與受苦之主體接受它的方式,表露出生命中各種限制及可能性。有的人因苦難而抱怨、有的人抗議、有的人逃避,也有人因勇敢面對而展現生命不同的深度。作為個別中心性的自我,因苦難而在生存的世界感受到無意義時,就會導致絕望,如同法國哲學家沙特(Jean-Paul Sartre)所說的「沒有出路」。
當人存在的意義完全喪失時,人就有可能選擇自我毀減。自殺在逃離時間受苦的煎熬也許成功;但在永恆的意義裡卻是失敗。聖靈臨在人靈的意義,就是重新調整個體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讓上帝進入我們的生命裡面,在我們生存的世界統合生命的意義。並在聖靈的裡面支取力量,在基督的愛中重新開始,這就是基督教神學所說的「重生」。
每一個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都具有道德性,是社會環境超我(superego)所影響也好,是人類心智的自覺也好。問題是,人的道德良知是會為個體在過去的所作所為,特別是錯誤的行為所苦楚。神學家田立克說這就是「被定罪的焦慮」(anxiety of comdennation) ,個體為過去錯誤的行為飽受罪責而苦楚。聖經裡浪子回頭的故事說明一件事實,人無法改變過去犯錯的事實,但人可以讓過去犯錯的事實的意義改變。經由悔改、經由迎接上帝進入我們的生命裡面,經由在基督的愛中重新開始,也許,人們就可能改變現在及改變未來。
其實,人類經由參與外在世界而進行自我統合過程中,最決定性的因素是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 ,人們向世界無限制的開放,心想把外在每一項東西納入自我內容的欲望(libido) ,那就是本性。而自我認知可說是中心性的自覺,一種自知的自我意識,體察一個人實現他/她作為一個人本質的中心性行動就是一種道德行為。如同在耶穌的試探中,觸及了本性在物質的不當貪欲(石頭變餅) 、權力的不當宰制欲望(一切都給你) 及有限性的不當無限欲望。
人類在自我統合過程所引來的自我道德認知,因具消極性及積極性而帶來含混。古典神學的認知是以原罪來壓抑人類本性性欲,而引來教會史上消極的禁欲主義(禁止本性欲望)及修道主義(遠離引起欲望世界)。反之,理性主義的積極樂觀,是以為善良的意志(will to good) 可依自覺來作為自我行事指引,是以為意志就是理性,不只可表現在建構知識(純理性),也可表現在指導行為(實踐理性)。理性主義的含混性就在於人的意志其實是難以意志的,以神學的語言來說,除非我們的意志與意志的根源上帝聯結才有可能。
基督教神學長久以來就深受引起道德動機的律法主義所困擾,保羅說苦啊!我的作人,因為行善由不得我。 在基督教歷史上,不只保羅試過,自以為義法利賽人也試過;近代的敬虔主義、清教徒也都試過。以行為動機來取得上帝喜歡是上帝不喜歡的,何況人也做不到。如果可以,人與人就會比較誰較有義?誰的動機較純正?動機是引發意志去行動的想法,問題是,不是想法、動機、或意志在維繫我們良善行為的長久性。請問大家,維繫我們每天早上早禱的因素是甚麼?是規定要來早禱的規範嗎?是想來早禱的動機嗎? 是一定要來早禱的意志嗎?還是愛的感動?及回應愛的感動之行動?
人類生命史中,無時無刻都在探求引發人可去統合自己的行為,來構成中心性的自我人格是什麼?古典希臘二元論說統合人類行為最核心要素是靈魂,近代思想說是心思或理性,現代科學家則認為是腦機能。基督教神學在現今的挑戰是如何論述「靈」是統合人類行為最核心要素,也因為這樣,「聖靈」臨在人「靈」的身上,人們在外在世界統合自己的行為時,才有能力以「基督」為生命典範,向著上帝開放來勝過世上引誘,克服疏離。
自我創造:活力與形式辯證中的疏離
自我創造的兩極性是動力與形態的辯證,這也是人類生命成長過程中「活力」與「形式」的辯證。設想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充滿了求知的活力,但為了實現求知,我們形朔了學校的形式,然諷刺的是學校的形式又壓抑了求知的活力。設想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充滿了愛的活力,但為了實現愛,我們形朔了婚姻的形式,然諷刺的是婚姻的形式又壓抑了愛的活力。我們生存的社會,為了永續我們激發了尋求公平與正義的創造力,然卻在成文的法律條文形式中定型,以字句的法律條文及法庭辯論的技巧取代了真實的正義。然而,活力若沒有正義形式的導引,我們的力動可能成為脫僵野馬,任意而為;或形式若缺乏活力支撐,只靠僵化形式而為,我們可能會是酷吏、法利賽人及偽善。
成長原理下的自我創造在動力與形式兩極的辯證中,帶來生命的朦朧性。我們看一對夫妻上咖啡館喝咖啡時,常有的場景是先生拿報紙閱讀,太太選擇雜誌瀏覽,咖啡喝完了,從頭到尾完全沒有對話。話說回來,義務雖然不是愛,但是愛裡是不是有義務呢?像「屋頂上的提琴手」這部電影一樣,當男主角面對女兒選擇自由戀愛的挑戰,而對象又不是偤太人時,他頓然失落婚姻在愛與義務裡面的糾纏;當他面對這樣的困境回家問他太太:「妳愛我嗎?」太太的回答卻讓他重新找到婚姻的真諦,太太說:「 我為你煮飯、洗衣服、生小孩,這不是愛嗎?」愛裡面是有義務的。
人類在自我創造中賦予工作意義,工作的意義確實也是自我的延伸發展。韋伯字典定義「工作」為「人類的所有活動形式」(the form of human activities) ,然而生活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裡,工作的理解是「受雇與給薪」,試想一個工人每天的工作若只是重覆操控一台機器,也許有一天工人會來到機器面前質問:「到底你是機器,還是我是機器。」在此,工作無法成全人該具有人性的形式時,作為人的形式與作為人的工作力就疏離、異化。
生命自我創造的過程中,含混著新形態的創造與舊形態的破壞,以黑格爾的語言來說就是「正、反、合」的辯證,這也如同聖經裡創造的故事,創造與混沌相互依屬。 人類生命成長過程,從中心性成長到另一個中心性內含諸多生命的衝突,也展現在人類文化的各個層面。人類常從人與自然的衝突及人與人的衝突所衍生諸多文化形態的多樣性,來合理化力量的使用。就是人與自然關係所衍生的自然崇拜及人與人關係所衍生的祖先崇拜,在某一程度也是形式對力量的控管,或是力量與形式不斷地的相互辯證而已 。
人類生命人格的自創性可稱為人性(humanity) ,人性是依自我決定與他/她者決定相互依存,我們為自己人性奮鬥也意謂著協助他/她者達到人性。當然人能否依自己的決定及自創性來實現人性,也是受到與他/她者所共創的社會人格所影響。個人人格與共創的社會人格在所有文化的動力與形式的相互辯證中,充滿著疏離與含混性。社會群體人格是文化自創的一部份,也依個人與群體的了解來辯證,在公平與不義,在包容或排除、在競爭或平等中含混著疏離與矇矓性。
活力與形式的疏離含蓋在所有文化的形態,工作的活力與資本主義下的形式是異化的,求知的活力與學校的形式是有落差的,就是愛情的活力所形朔最終婚姻的形式也有諸多破口。愛是將對方放在自己的感情世界而感受快樂無比,但愛的主觀感受沒有了,婚姻成為客觀形式時,愛的活力就被婚姻形式束縛,除非愛的活力能被永恆之愛所吸引、所承載。
成長原理下的自我創造所形塑的人格,應該是活力與形式的結合,使自己有力量去活出符合自己本質的形式,這也是基督教神學所說的「稱義」。但如果人還是以自己為中心,離開了本質的根源時,人的自傲、人的慾望就驅使了所有的動力,被扭曲只為追求滿足自我的慾望。動力缺乏了真理的形式,就會成為脫韁的野馬。同理,缺乏活力的形式,就如同吃人的禮教,不快樂的律法主義。一個沒有創造性的律法主義,只會形成壓制他人的他律,而且也必然引起反抗它的動力,動力與形式在成長原理下的自我創造,就這樣彼此分離而造成分裂。缺乏真理形式的力量,動力就成為毀滅的因素;缺乏活力的律法主義,律法形式就成為制約,引來更大力量的反抗。動力與形式的分離,是個體在生命成長中自我創造所具有的朦朧性。
人類生命史中,無時無刻都在探求人所有可能性的自我創造,這是成長原理也是形朔文化形式的力量根源,是生命力與真理形式的相互辯證。古典希臘二元論說人類自我創造的動力來自靈魂,近代思想說是心思或理性,現代科學家則認為是腦機能。基督教神學在現今的挑戰是如何論述「靈」是人類自我創造的動力根源,也因為這樣,「聖靈」臨在人「靈」的身上時,永恆真理的形式才能引領人的活力,以「基督」為生命真理的典範,來克服形式與活力的分裂及其造成的疏離及含混性。
自我超越:自由與命定辯證中的疏離
自我超越的兩極性牽涉著人類的自由與命定的辯證,這也是人類生命尋找其歸宿過程中「自由」與「命定」的問題。 人是自由的,一方面受環境的制約,一方面也想脫離環境的局限;人是自由的,經由深思熟慮來做出決定,脫離一成不變機械的形式來尋求出路;人是自由的,充滿美麗的遐想,傲遊於內心的世界來脫離既定的生活模式。人是會做夢的,就是白日夢也好;人是自由的,不像機器人只重複同樣點頭的動作。
人是自由的,有時我們會找自己的麻煩,極端就是殺死自己。有時我們會找別人的麻煩,極端就是消滅別人。有時我們陷入思想的困境,走不出來的時候,不是與自己過不去,就是與別人過不去。人是自由的,因此人也有選擇離開他本性的自由,人的自由最後竟然選擇離開人的本性,想跟上帝一樣。人是自由的,但卻是有限性的自由,包括背離上帝的自由,也包括背離他/她作為一個人本質的自由。就神學語言來說,人有上帝的形象,有自由與上帝結合的能力,也有自由與上帝分離的能力,在此人的偉大與軟弱都在人的自由抉擇中被命定。
「存有的自由」與「存有的命定」是兩極的對立議題。我們說存在塑造了本質:「擇你所愛,愛你所擇。」但想一想,我們所自由選擇的,也常常由命定來引導。為什麼一個女孩子會選他當男朋友?這個女孩子有沒有被一種以前塑造好的想法所引導,如同有些女兒會選擇像他父親的男性作為男朋友。也就是說,生活當中的許多選擇,在選擇之前我們已經在推砌我們的選擇了。田立克說作為自由的存有,我們每次所做的選擇,我們負起責任,也盼望每次的選擇能朝向有意義的終極。所以有一句話才會這樣說:「注意你的思想,因為它會成為你的言語;注意你的言語,因為它會成為你的行動;注意你的行動,因為它會成為你的習慣;注意你的習慣,因為它會成為你的個性;注意你的個性,因為最終它會成為你的命定。」
我們可以設想一個沒有疏離的本質存有嗎?聖經創世紀一到三章,樂園的象徵代表著一個沒有疏離的本質存有,但人類選擇「與上帝一樣」這樣的自由,也成為與上帝分離的命定。以往樂園的墮落學說,都以二元論來作解釋,就是亞當與夏娃肉體的敗壞導致靈魂的墮落。在此,神學可以改為一元論以「存在的疏離」來作解釋嗎?亞當與夏娃在樂園裡的自由其實是活在禁令下的自由,上帝禁止人不可吃生命樹的果實,是禁止人想與上帝一樣那種無限的慾望。
可是當被造者以有限的自由意識到他本身的有限性時,他就會衍生覺醒的自由,想離開自己的有限性來發展自己,而最終受到無限的引誘。在此,人最大的自由夢想就是人可以成為上帝,如同尼采所說:「若有上帝怎可容忍上帝不是我。」樂園的故事不是在講肉體的敗壞而渴望靈魂的拯救,而是在談論作為人的有限性自由,可以自由發展到與他自己本質自相矛盾的能力。人的有限性是人的命定,人再怎樣自由,都沒有辦法像無限的上帝一樣。創世紀樂園亞當與夏娃的故事,其實是在探討人的自由向度,及人的有限性命定之下疏離的原因。
創世紀的故事就是本質存有發展到存在存有之普遍疏離的問題。蛇代表著人的本性,慾望的動力,而整個故事中人才是主角。以前的重點會放在蛇的身上,又解釋蛇為魔鬼,魔鬼又解釋為天使之墮落,這不但不能解開生命的謎題,反而引來更大的謎題。這樣說來,基督教神學在天使與魔鬼象徵性的詮釋上還有待努力。也就是說,天使與魔鬼的象徵可否放在存有結構中的善良與邪惡力量的相互激盪中來重新詮釋。
在這樣的理解下,蛇代表著自然本性的動態傾向,而亞當與夏娃墮落的故事,則代表著本質到存在發展過程中的疏離。這樣的疏離,不只是個人問題,也是普遍於人類的宿命中。創世紀墮落的故事,傳統神學常以性欲及生殖而來的原罪來做神學解釋,這樣的解釋很難再被現代文明所接受。從18世紀啟蒙運動以來,人的理性力量己愈來愈反對原罪對人所寓有的消極性評價,對人悲觀的看法會壓抑著現代文明對世界的轉變力量,對人道德能力做消極性的評價,會給予獨裁主義更多發展的空間。
另外,從墮落來看,人與自然又有何關係?以前的想法,人的墮落改變了自然的諸般結構,上帝對亞當夏娃的咒詛也使周遭的自然跟著改變。難道,上帝所創造的自然也參與了人本性的墮落嗎?有空我們若去阿里山走走,我們所看見的百年老樹難道是墮落的世界嗎?但如果說,人有罪而自然無辜好像又太簡化。在這方面,基督教對自然的神學還有待努力。
從現代心理學來看人類成長的過程,人的本性是自由的,但也充滿著慾望,受到動物性的枷鎖,這也是古代文明常表現的人面獸身之形象。如果基督教神學,只強調樂觀道德的自由,而忽視獸性枷鎖,那就成了伯拉糾主義。但如果只強調悲觀獸性枷鎖,而忽視了道德自由,可能就成為摩尼教主義的二元宿命。從現代心裡學的人格理論來看,人格中所做的自由決定,與人的命定是結合一起的,也就是說,人格整體所做的選擇,是置身於社會行為影響下的所做選擇。
奧古斯丁曾爭扎於摩尼教二元善惡宿命的悲劇性,與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人的道德性可自由達到無罪的狀態之間,也想在兩者之間打開一條出路。可惜的是,奧古斯丁雖然否定了人可自由達到無罪,但同時又受制於摩尼教二元善惡的宿命,而發展了原罪觀念。神學若要重新建構,就應在人類普遍的疏離狀態來詮釋罪惡,在人的自由與命定和道德與悲劇的相互辯證中來取代原罪,從本質存有到存在存有這樣普遍性的疏離,來取代生殖原罪的普遍性論述。
人類生命史中,無時無刻都在探求人的終極關懷,在生命的有限性中找尋永恆的慰藉及歸屬。這是昇華原理也是探尋生命根源之宗教依靠,是人的自由與有限性命定的相互辯證。古典希臘二元論說人類自我超越的能源在方方靈魂,近代思想說是心思或意志。基督教神學在現今的挑戰是如何論述「靈」是人類自我超越的引領者,也因為這樣,「聖靈」臨在人「靈」的身上時,人才能「非比尋常」地活出「基督成聖」的生命典範,來克服自由與命定的朦朧性。
結語
聖靈臨到人靈以田立克神學來說應有二個層面:一是個人層面;另一是團體層面,也就是指向屬靈的團契教會。如果聖靈臨到人靈的神學理解是要基督徒繼續耶穌基督的上帝國福音的話,那麼靈作為生命與力量根源的意義就在於靈可導引個人或團契,在自我統合的功能上,開放自己或團契來讓上帝主理;在自我創造的功能上,讓耶穌基督的真理形式實踐於自己或團契的生命活力;也在自我超越的功能上,靈引導自己或團契成為一個以完全的自由來全然跟隨耶穌的基督信徒。
初代教會因受希臘二元論的影響而有靈肉分離屬靈與屬世之說,或是早期基督徒團契如哥林多教會也因受到酒神戴奧尼索斯崇拜的影響,而有靈恩狂喜狀態之行為舉止。 早期的地中海地區,說靈語或方言的宗教行為是很普遍,靈語或方言不只帶來狂喜也可預測未來之事。希臘德爾菲(Delphi) 神殿就有傳達神諭的女祭司皮提亞(Pythia)。在開始傳達神諭之前,她會吞嚥月桂葉吸收它的香氣後而說出沒人聽懂的話,這些靈語或方言需要祭司再加予解釋。通常她代表的是阿波羅,冬天時則換成戴奧尼索斯。
使徒行傳第二章所提到使徒們被聖靈充滿就說起別國的話來(二章2節),在此靈恩的意涵是「合一」而非「狂喜」。聖經說路過的人以為他們醉了,但真實的情況是他們(帕提亞人、米提亞人、埃及人、羅馬人及偤太人)的語言互通了。這是從舊約所記載巴別塔倒下後,語言與族群的分裂可在聖靈的臨在中重新溝通與和好。而聖靈臨在的外在出神狀態可被重新理解,以一種更實際的生命信仰哲理來詮釋。當然,初代教會因聖靈臨在而有出神極喜或說方言、預言狀態,因後來孟他努教派(Montanist) 的極端展現而漸被克制。四世紀末君士坦丁堡主教約翰、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 甚至下了禁制令說:「有舞蹈的地方,就有魔鬼。」
可惜的是,早期的基督教小團體演變成有組織的教會後,所有引發「激情」的活動就被禁止,漸漸以「理性」的道德體系取代。在討論田立克神學的聖靈論時,雖然時有理性洞見,然也要謙卑告訴自己:「聖靈如同上帝很難理解,說愈多可能錯誤愈多。」
2019.10.19
與宋牧師初識回朔於1985年他來加州太平洋神學院訪問之際,在此進修的我從南神學生時代就一直景仰其人。可惜後來宋牧師來此任教時,我已前往波士頓大學繼續我的神學博士學習。記得第一次與他交談後,我在<愛與恨的交織:孟姜女的眼淚讀後感>記下我的反省:「當時,我對宋牧師以中國故事而不以台灣故事(如虎姑婆故事等)為題材來闡述政治神學有所不解,回想起來,真覺慚愧。在神學視野的擴展上,不解宋牧師以孟姜女的故事作為象徵來闡釋與人民生活密切有關的政治神學,是自己在神學之旅過程中一個無知的批判,我帶著這樣的歉意寫下了這篇觀察,盼望也是對自己的期許,在往後的日子裹盡力從台灣的民間故事裹來找到民眾神學的生機。」
1965年當宋牧師接續黃彰輝牧師被任命為台南神學院院長時,在他的就任講道詞說:「假若台南神學院想對台灣及東方的教會和信徒有所貢獻,那麼最顯著的目標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學;也就是上帝的話語和人的世界產生緊張迫切之對話。」為此,他進而反省台灣的神學教育說:「如果一個教職者不願意也不會拿鐵鎚和鋤頭與工人、農夫一起流汗工作,他們在禮拜天講道上所說的話或許就會成為鳴的鑼、響的鈸一樣。」 接著又期許說只有在與工人、農人一起勞動中,我們才能真正體驗到我們的鄰居欠缺什麼,而除非我們真正體驗到我們的鄰居在生活上及經濟上的需要,我們才能幫助他們接近拯救的上帝。說來,我們在宋牧師的身上,看到黃彰輝牧師所提倡「道成肉身」處境化神學的實踐。 二位早期台灣人院長建構了台南神學院的神學雙重風格:「普世」與「在地」。
1975年以英文寫的Christian Mission in Reconstruction: an Asian Analysis一書,宋牧師主張亞洲的宣教應該摒棄建構在西方文化的宣教神學,從耶穌基督的拯救史這樣的神學框架解放出來,重新以上帝的創造,在亞洲自己的文化、歷史、社會變遷及政治等四個層面來重建亞洲自己的宣教神學。英國神學家約翰、希克(John Hick) 在1973也因主張開放的宗教對話,同樣提出基督教信仰前以「耶穌」為中心的想法,需轉向以「上帝」為中心來重新建構。
希克認為世界各大宗教的存在只不過是對唯一神聖實在的不同回應而已,也就是在不同的歷史,不同的文化環境對神聖實在所形成不同的理解。宗教世界的中心不再是教會,也不再是耶穌,而是上帝。希克稱這是基督教信仰的哥白尼式革命,重新理解諸信仰世界的新圖像。 宋牧師在<道成肉身—虛己的宣教>也說宣教的目的並不是去擊敗其他的宗教讓他們所宣稱的真理無效,而是如何深植於其他宗教傳統之更新來做出貢獻,來見證上帝創造的榮耀,顯明上帝的大能臨在這個世界。這樣看來,宋泉盛與約翰、希克重新以「上帝」為中心來詮釋基督教信仰,在20世紀的70年代真是英雄所見略同。
在<出埃及的宣教>一章,宋泉牧師更直接指出亞洲的宣教必須參與在公義、和平的奮鬥,救人脫離社會、經濟、政治枷鎖的埃及。 在〈枷鎖到自由〉一章,宋牧師也探討當代社會的解放運動,直說教會宣教神學的重建是去挑戰非人性化的社會制度,是去挑戰要求人順服的政治意識形態,是去拒絕以經濟因素來決定人的價值與尊嚴。
宣教神學所強調的社會變遷是使所有被壓迫的人性可以在魔力的綑綁中解放出來。因此,這樣的宣教神學必然與政治有關,而上帝的創造就是上帝的政治行動,也是上帝權力的彰顯。上帝的創造權力是以聖言—祂的話語及聖靈的形式出現來導正受造物。上帝的宣教必然涉及政治,而教會的宣教使命一定具有政治性,它不是成為政治權力鬥爭的一部分,而是被期待從上帝的權力來質疑批判人類處境中權力的使用及權力的形式。 這樣的想法也回應著哈佛大學教授Harvey Cox的「世俗化神學」觀點,同樣鼓舞著西方與東方的基督徒們負起社會改造責任,來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使命。
Cox認為在現代社會所謂的愛鄰舍,其實就是關心公共事務、關心政治。今天,我們若要做好的撒馬利亞人,就應該關心第三世界的政治,貧民區的窮人、阿拉伯世界的女性及中東的戰火。在《世俗城市》書中,Cox鼓勵基督徒要熱切地擁抱現代文明世俗社會所帶來一切變動,不要再躲在教堂內只追求內在平安,基督徒應勇敢參與於公共事務,負起責任,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從塑造人類正義來談論上帝,並以各種不同專業為志業來投入各種不同價值競爭,以價值信念服人來引人進入信仰。
1976年宋牧師在《神學雜誌》(Theology)寫了一篇深具洞見的宣教神學文章:〈從以色列到亞洲:一個神學的跳躍〉(From Israel to Asia:A Theological Leap)。在這篇文章中宋牧師認為亞洲各民族,例如:日本、中國、印尼都有自己的出埃及經驗,被擄、背叛上天和拜金牛犢,在貧窮、奴役、非人性化的曠野的流浪的歷史過程,由以色列轉移到其他民族的歷史的時候,是否同樣呈現救贖的意涵? 解放神學家古提雷茲(Gustavo Gutierrez) 在同時期也提出「出埃及解放模式」思考,強調上帝從前將被異化的以色列人從埃及拯救出來,上帝也會在今天將被異化的現代人從被壓迫的情境解放出來。故事神學家與解放神學家在此碰面,相談甚歡。
1979年出版的《第三眼神學》一書頗有禪味。事實上宋牧師是從日本禪師鈴木大拙的著作得到靈感。 聖經中雖然沒有「第三眼」這個辭語,卻曾提及「心眼」。保羅說:「我也求上帝開啟你們的心眼,使你們知道他呼召你們來得的盼望是什麼;他所應許給他子民的產業是多麼豐富。」(以弗所書一章8節)
簡單地說,「第三眼神學」就是從亞洲文化心靈的眼睛來觀看上帝創造與救贖的偉大奇工、洞察耶穌基督十字架與復活的深奧意義、領悟聖靈神妙不可測的運行契機。
宋牧師認為今天我們大多數的人所承襲的神學是第一眼或第二眼的神學,由於它只是雙向度,因而是平面的神學。它不斷的向外延伸形成了兩千年來深受西方思想格局與生活方式所影響的教會歷史,如同德國教理史家希悲格(Seederg)所說:「宗教改革代表著德國精神了解下的基督教」。宋牧師說不管宗教改革的信仰如何具有決定性、影響力及輝煌的成就,都沒有理由要求別人一定要通過德國基督徒的眼睛來了解基督教的信仰。這就是宋牧師所謂的用「第三眼」做神學,打開第三向度的神學洞見。
這樣的觀點在1982年寫的《慈悲憐憫的上帝》一書有更進一步的發展,宋牧師稱為「移位神學」,意謂著福音可由聖經世界中的巴勒斯坦,「直航」到今日的亞洲世界或台灣,不必經由西方的通道或其它文化的轉手,夾帶多一層的文化意識型態才能到達目的地。宋牧師以「從尖鼻子的基督到塌鼻子的基督」來論述移位神學是由三個部份構成:空間與時間的轉換﹝shift in space and time﹞,溝通(communication)、及道成肉身(incarnation)。
1981年,宋牧師受邀在印度孟加洛(Bangalore)所舉行的「亞洲基督教協會」(Christian Conference of Asia,簡稱CCA「亞洲教協」)大會上的一項「D.T. Niles 紀念講座」中,以中國「孟姜女哭倒萬里長城」的故事為講題,論述「與人民一起活在基督裡的政治神學」(Political Theology of Living in Christ with People)。此專講後來成書為「孟姜女的眼淚」(The Tears of Lady Meng),為宋牧師後來所發展的「故事神學」鋪路。
「故事神學」與「第三眼神學」如出一轍,前所陳述的文化與信仰的象徵,在此更進一步以共同的外在形式,也就是「故事」予以取代。《故事神學》書中有十篇文章,以十個民間和童話故事為藍本鋪設而成。故事取材有西方童話如「愛麗絲夢遊仙境、有西非安哥拉(Angola)的民間故事「叫我們的名字」、有紐西蘭毛利人(Maori)「臉上文刺」的傳說、也有中國「一鼠二牛」寓言故事等等。宋牧師說:「雖然這十篇文章是在不同時代和場合寫的,可是卻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努力去探究基督徒在這個文化、宗教、社會與政治都已多元化的世界中,如何重新認識耶穌基督的信仰。
20世紀80年代宋牧師所倡導的「故事神學」與耶魯大學發展的「敘述神學」有相互輝映之處,儘管兩者的意涵與主張相似又相異。譬如兩者重視故事及小人物事蹟,也著重上帝在故事中對我們說話,但敘述神學的首要文本是聖經的故事,不像故事神學看重聖經故事也著重每一個文化的故事。而且敘事神學也不是要去確立歷史耶穌的建構,而是耶穌故事在寫實敘述中,要告訴我們什麼道理。所以重點不是聖經所說的是否真實?(What the Bible say is true?) 而是聖經真實地說了什麼?(What the Bible truly say?)
林貝克(Geroge A. Lindbeck) 在The Nature of Doctrine: Religion and Theology in a Postliberal Age的最後一部分Toward a Postliberal Theoligy,以一種「文化語言學」(the cultural-linguistic)的認知來重新理解宗教教義本質。他認為前以「命題和認知」(the propositional-cognitive) 及「經驗與表達」(the experiential-expressive) 來理解宗教是錯誤的,忘了我們所知道的事物都是經由過濾器來決定的,或是語言的過濾器不是跟著經驗,而是先於經驗,在經驗之先。
「文化語言學」(the cultural-linguistic)的觀點認為宗教就是一種文化語言學的架構或仲介,來影響人們的生活與思想。宗教是先有話語和影像才形成宗教思想和確信,先有話語、影像我們才會有思想,沒有話語就無法表達宗教情感。所以我們是從我們外在的語言來接受形成我們的宗教經驗,所以當我們問我們是誰,其實我們是受制於其中共同宗教的世界觀;這不只是過濾器的問題來決定我們所看到的東西,過濾器也確定意義並將意義賦予我們所看到的東西,宗教語言和故事在此創造了我們所居住的世界。
林貝克認為我們所接受的宗教語言,和形成我們所既有的宗教經驗,是過濾器,也是望遠鏡,不僅確定意義還將意義賦予我們所看到的事。林貝克認為每一個宗教都有不同的經驗,宗教的激發而造成的經驗應該是多采多姿的,不同的宗教不是以不同的方式去闡明相同的經驗,而是以不同的方式去闡明他/她們各有不同的經驗。所以宗教的差異,是不能試圖通過把一種宗教語言翻譯成為另一種宗教的語言就可以來理解它。基本來說,每個宗教到語言背後的文化是不可翻譯的,這是不能跨越的鴻溝。佛教的語言不可能成為基督教的語言,就以宗教的核心價值「愛」這個語言來說,在不同的宗教也具有不同的意涵,宗教的詞語只有在自身語言的系統裡才有意義。
故事神學與敘述神學的差異就在於此,故事不但能普遍表達受苦大眾共同心聲,甚至神學可改寫故事及故事也可糾正神學。宋牧師在2011年寫的「古早古早有故事」(In the Beginning Were Stories, Not Texts: Story Theology)這本英文書, 就提出這樣的深度見解。書中提及耶穌說要在石頭興起亞伯拉罕的子孫,其意義不就是要來解構以色列上帝愛雅各、恨以掃的官方族長神學嗎?耶穌的神學改寫了以色列官方族長故事:上帝愛雅各、也愛以掃;上帝愛基督徒,也愛非基督徒。
約拿的故事也是如此,當尼尼微城全城悔悟,改變上帝不再審判的心意時,約拿卻無法接受,因為約拿的揀選神學受到打擊。上帝愛以色列人,也愛尼尼微城的百姓。 另外,在安息日耶穌醫治病患的故事中,我們看到這個故事糾正了偤太宗教領袖的安息日神學。在安息日的神學中,連上帝也要遵守安息日的律例;但在安息日的故事裡,耶穌卻醫治了病患。在此,安息日的故事糾正了安息日的神學,或者說,安息日的故事重新詮釋了安息日的神學。
宋牧師認為故事就是人在找尋愛,人在找尋盼望。以美國舊金山紀事報的編審Alicia Parlett在2000年罹患乳癌的故事為例,詮釋馬可福音五章耶穌醫治耶魯的女兒來做類比。故事中提到一位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婦女,去摸了耶穌的衣裳而得到了醫治。Alicia認為透過苦難,其實更可彰顯出上帝的終極恩典。她說她會一直參加競走的公益活動,要用信心、希望來過每一天。 在聖經古時血漏婦女與現今Alicia的故事中,愛與盼望從來就是苦難最好的慰藉。
另外,宋牧師也引用印尼Poso族人的故事,來與聖經亞當、夏娃的故事來類比罪的意涵。在印尼Poso族人的故事中,起初天離地不遠,造物主用一根繩索從天上賜下禮物給人類。有一天,造物主送了一顆石頭給人類,但男女的始祖不想要,造物主答應他們就把石頭拉回去,重新放一根香蕉下來。然後告訴人類,因為他們選擇了香蕉,他們的壽命會如同香蕉一般,等香蕉樹結出香蕉後,母枝就會死去。如果從起初他們若選了石頭,他們的生命就會像石頭般永遠不死。在Poso的故事中,人類就是選擇了香蕉、吃了香蕉,死亡才來到人間。這個故事與創世紀分辨善惡的生命果樹非常類似,說明人類在自由意志的選擇下,選擇了離開上帝。
故事中,也有諸多關於轉變的故事,人類的悲劇轉化為屬天的喜樂。宋牧師以印度教古老經典梨俱吠陀的祈禱文,來與基督教的餅酒聖餐作故事的關聯。在梨俱吠陀的祈禱文中這樣說著:「我們喝了蘇摩酒而變成永遠不死,必死的凡人得到永恆的生命。」蘇摩在梵文的意思是壓榨,也是一種蘑菇的飲料,是想像力的來源。也就是說,喝下了蘇摩酒後會出現不可思議的異象,或是蘇摩酒倒入獻祭中的火焰時,煙霧就可達到神明那處。在此,蘇摩酒與聖餐酒一樣,轉化為神聖的物質,帶來永恆的生命。
宋牧師也以耶穌改變形象的故事來談到轉化。潔白變身的故事,也是轉化成為上帝愛子的故事。或是門徒們轉化成教會領袖的故事,都說明著故事中帶著轉化的力量。宋牧師說故事就是一種實踐神學,當偤太人敘述他們苦難的歷史時,苦難的歷史可以轉化成節慶的故事來紀念。節慶中的故事一代傳承一代,成為族群的故事神學,他/她們的後代子孫從故事吸取了生存的力量,認同的意義,以及負起作為族群一份子的責任。
在「建構台灣文化的神學」書中,宋牧師總結說:
當我以這樣的方式來讀亞洲的故事時,我不再是故事的旁觀者,而是局內人。我發現耶穌的故事,上帝國的故事豐富地反應在它們之中;它們也豐富地反應出耶穌的故事、上帝國的故事。
但兩組不同的故事,如何組合成一個共通、共享的人類普遍經驗呢?宋牧師又說:
我不需要假設一個神學架構,來調和這兩組故事。我也不必要製造神學規範和範疇,來規定它們兩者之間存在的關係。我更不必確立一個標準,來「正確」地挑選兩組的故事,以便將它們「神學化」。
我最需要的是一顆沒有偏見的神學心靈,對於教會之外的亞洲故事不存先入為主的偏見。
就以此文獻給我所敬愛的宋泉盛牧師:一時為師、終生受益。也讓我在自
已的神學旅途中不斷看出普世神學家們「英雄所見略同」,也更親身體驗到宋牧師的「大師更顯突出」。
第七堂課:疏離與罪
台南神學院神學導論2019/10/23
存在(existence)意指從「什麼」發展出來(to stand out),心理學的了解可說是從「潛能」來發展自我,哲學語言則是從人的「本質」發展至存在實體。本質(essence)是指「事物,成為事物本身」(thing, the being itself)之意涵 。然而,我們對事物的本身或本質真的能理解嗎?哲學家康德(Kant)不是挑戰我們的「認知能力」嗎?我們對事物真的能完全認知嗎?
本質存有與存在存有
其實,事物存在的意涵,我們是可從哲學史來探究二個面向:一是「本質」(essential)的存有,另一是「存在」(existential)的存有。以古典哲學柏拉圖(Plato)的學說來說,實存的物質世界(world of material)是由一個理型本質的世界(world of ideal)所形塑,這是「本質」決定了「存在」。我們不可能在物質流變的世界及感官的世界,建立任何真實的知識。
柏拉圖認為這個世界的基本原形(archetype) 就是「理型世界」(world of Ideal),而「物質世界」(world of the material) 是依此複製(copy) 而成。由於感官世界處於流變,因此無法建立任何確切知識。物質世界由於會毀壞,而無永恆價值。物質也因為流動而傾向惡,無確切感。兩者居中的媒介就是「世界靈魂」(world of soul) ,而理型的世界為靈魂本質所棲息。「世界靈魂」是宇宙生機,自動自發,永恆不杇,是宇宙變化原動力,具有智慧、理智,而使宇宙萬物安排井然有序,各物各盡其職。 這是本質決定存在的古典看法。
古典自然主義的提倡者伊比鳩魯(Epicurcus)認為人的問題,不是靈魂的問題,而是存在的選擇。人類的疏離在於人追求快樂的過程中,因為不能同時擁有所有的快樂,而在抉擇這個快樂、放棄那個快樂的過程中衍生痛苦,所以伊比鳩魯才會強調人應選擇不會衍生痛苦的選擇。 然而,我們的選擇有時是很膚淺,如同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所說:「有人選擇馬,選擇財富,選擇地位,但我選擇朋友。」不過話說回來,亞里斯多德選擇的朋友是有馬且有財富的朋友,對亞里斯多德來說,窮人不可能高尚,而非希臘人的祖先是動物,亞里斯多德可說是最早的進化論者。
伊比鳩魯常被認為是一位享樂主義者,其實不然,應該說他是一位追求不會衍生痛苦才會快樂的人。他認為,自然且必要的東西一定要去滿足才會快樂。譬如說,肚子餓了,就要攝取食物,這是自然且必要。但肚子餓了並不一定要享用山珍海味,這是自然但不一定必要,若要滿足它必定帶來痛苦的代價。當然,不自然且不必要的東西就不要去追求滿足,譬如金錢、地位、名聲等等,如果要滿足它,就會帶來更大的代價痛苦。 對伊比鳩魯來說,照著自然本性去生活,就會克服痛苦與疏離,就會得著快樂。看來,好像是存在的選擇決定了本質。
亞里斯多德跟隨柏拉圖二十年,學習他的神秘性靈魂學說,歷史學家Laertius告訴我們說當柏拉圖在學院朗讀靈魂學說的時候,學生紛紛離席,只有亞里斯多德聽到最後。 難怪,亞里斯多德可以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亞里斯多德認為真正的世界是從感官中去認知,亞里斯多德有一次觀看天空的星星時,這樣說道:「天上的星星你有什麼了不起,我比你更了不起,因為我知道你在那裡!你不知道我在這裡!」看來,好像是存在比本質重要。
如果說,柏拉圖的觀點是內向觀察(introvert view),那麽亞里斯多德的看法就是外向觀察(extrovert view)。亞里斯多德重視感官的實驗,也曾經嘗試以20個雞蛋讓母雞孵化來觀察孵化過程,以了解坯胎幾天後形成,小雞形狀幾天後形成。當然亞里斯多德很多的實驗結論是錯誤的,譬如說,他說「老鼠夏天喝水會死亡」、「女人牙齒比男人少」、「上天為了讓我們休息,而創造了屁股」或「馬不論雄雌,都是好色程度僅次於人之動物」 等等。
不過,亞里斯多德的靈魂論是有意義的,他認為形成軀體的是靈魂。靈魂之於肉體,就如同視力之於眼睛。亞里斯多德以存在的意義來思考靈魂,將靈魂分為三級:營養魂、感覺魂、理性魂。營養魂是指生長力,動植物都有;感覺魂是指感官能力,人、動物皆有;而理性魂:分被動與主動。被動魂是具有單純智能的高等動物,主動魂是指向具有理智及創造力的人類。
在此,「靈魂」以可以被認知的範疇來界定,同時也將靈肉結合,視為人的存在與本質同一,本質是生長能力,也是感官能力、更是理性能力,毫無神秘可言。靈魂依附於人的存有中而被認知。靈魂也是構成身體的活力,理智的創造力。所以當探討那構成存在因素的「生命力」或「本質」時,對柏拉圖而言像是本質決定了存在,而亞理斯多德則是形朔本質與存在之合一見解。
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後,人的樂觀想法以為作為理性的人,人的存在可以實現它的本質,這也是今天,人文主義和樂觀主義的問題,以為人通過理性就可以克服不理性的疏離,就以為人可以從存在來展現人的本質。在英國發展的自然神論(deism)學說中就有此傾向,強調上帝就是自然,信仰要從啟示神學走向理性自然宗教。自然神論也可說是一群強調理性的基督徒們,對英國在宗教改革後天主教、新教及國教假借上帝之名相互殘害的反動。伏爾泰說英格蘭若只准許一種宗教,政府就獨裁;二種宗教,就互相殘殺;宗派多的話,反而可快樂生活相安無事。
自然神論的論點是以理性代替啟示,敬拜一位賦予自然界規律理性的上帝,而非為所欲為上帝。宗教不是救贖,而是唯護道德的公義。基督教神學中的天堂、地獄都是教士們虛構故事,用來欺騙控制人民,而繁瑣的崇拜禮儀也是無用。
其中約翰、托蘭(John Toland)在1696年以匿名寫的《非神秘之基督宗教》(Christianity not Mysterious),就說不用理性去証明就相信聖經的神聖性及其內容是愚笨的輕信。 看來,基督信仰原本被認為具有神聖本質的信念,現今被存在的理性觀察所挑戰,信仰本質的信念因存在體驗的落差開始被有意識地質疑。
約翰、托蘭最有名的是1722年在疾病侵襲中寫下自己的墓碑文。墓碑文這樣寫著:「約翰、托蘭安息於此,精通十種以上語言,從事各種不同文學工作,是真理、自由鬥士。不曾巴結逢迎任何人,而所有威脅、惡運也沒有影響他朝向目標的道路。在這道路上,他始終一貫,並將自己的興趣與對追求至善的心結合一起,他的靈魂己與在天之父結合。毫無疑問,他願意活到永遠、永遠,然而他將不久於世,其餘的事蹟,請參閱他的著作。」
另外,廷得勒(Matthew Tindal) 也於1730年寫作《基督教與創世同齡》(Christianity as Old as the Creation) ,認為基督教中最有價值部份是與創世同齡,超出理性以外的信仰均可視為毫無憑據,末經證實就相信可說是迷信。而人類最大仇敵就是以迷信來束縛人心,其中又以教會的教士為甚。
19世紀對理性主義的反動就是浪漫主義,以黑格爾(G. W. F. Hegel)來說,人類的精神才是社會與歷史的決定性因素,也就是說,本質決定了一切。而這樣的精神是來自於絕對精神。對黑格爾來說,這個世界是上帝意旨的自我實現,最終人類可以克服本質與存在的疏離。德國哲學家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在《悲劇的誕生》說,希臘人本來是尊崇代表藝術的阿波羅(Apollo)與激情的酒神狄奧尼斯(Dionysos)。然而,蘇格拉底(Socrates)興起後,理性就取代了藝術,壓抑了激情,這就是悲劇的開始。
尼采曾大言不慚地說,我是酒神的信徒,寧願當酒色之徒,也不願當聖者。像今天很多人一樣,願當快樂的罪人,也不願當不快樂的聖人。理性在道德的偽裝下,特別在基督教的世界,激情被認為是罪的引誘。可想而知,人若否定了人本性中的情感自由,也就否定的人性中的自主性。尼釆認為除非這種道德性的上帝死了,人類的激情才有可能發展,才能從無限的想像將無限的潛能開發來邁向超人。
20世紀的存在主義延續19世紀的浪漫主義而來,也是反18世紀以來的理性主義觀點,特別歷經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整個歐洲世界瀰漫著悲觀虛無主義(Nihilism)。在這樣的處境中,人們開始尋求自己應如何生存,而發展了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存在主義在德國的發展,以哲學論述;在法國的發展,以文學小說展現。共同的議題是人存在的意義,無法經由理性的思考來得到解答。
存在主義也反對19世紀以來主宰人類思考的黑格爾唯心哲學體系,黑格爾所建立的哲學體系,是嘗試將每個個體納入普遍性,他認為愈有普遍性的事物就愈有真理性,愈能展現絕對精神。但如果把絕對精神,特別是國家精神,強加他/她人或它國接受,那不就是帝國主義嗎?這不是扼殺了每個個體的個別性,及主觀認知與自由選擇嗎?對存在主義來說,人在現實的存在,確實體認到未來的不確定性而感到憂懼。但你/妳還是得自我抉擇,活出自我,自我承擔,沒有藉口。存在主義的幾個特色是:重視每一個個體,強調主觀認知及個人的自由抉擇。而最早提出這樣思考的人,就是丹麥哲學家齊克果(Søren Aabye Kierkegaard)。
齊克果的著作,充滿著信仰的敬虔與反省,特別是對丹麥路德派國家教會的省思,他說:「我們得到的知識太多,而忘了自己的存在,也忘了我們內在的心靈世界。」 在《我怎樣成為一個基督徒》(How I can become a christian?)這本書中,齊克果說基督教有兩個敵人,一是黑格爾學派者,另一是沒有反省的教堂參加者。 這也如同現代英國宗教文學家路易斯(C. S. Lewis)所說:「白痴也可以坐滿教堂」。
齊克果的日記寫著:「單薄、細弱,一切我與其他孩童相處的條件,盡被剝奪,憂鬱及靈魂之病痛,以及多方面的不幸,使我與他人相較,不能稱為完整人之生活,我所擁有唯一之物,是顯著的機智,在我童年時意識到,我的機智是我與那些遠較強壯的夥伴爭鬥唯一助力。」 1841年,28歲的齊克果與17歲的未婚妻,因為心靈難以溝通,而解除婚約遠走德國柏林追求哲學慰藉。
在此時期他寫了《非此即彼》(Enten-Eller),書中他描述了兩個不同人生觀的對話,一種人生觀是審美感性的,主張及時行樂,不作選擇,避免承擔責任及義務;而另一種人生觀必須做出選擇,完成道德式生活,不可逃避責任。 然而,審美式的人生觀只能導致絕望。這令人想起,希臘人所說的人生兩種悲劇,「你想得到的你得不到」,這是得不到的悲劇;另一種是「你想得到的被你得到」,這是得到的悲劇。希臘人的結論是,「得到的悲劇比得不到的悲劇還要悲劇」。
齊克果的貢獻是哲學不再只是理性的思辨,而是內心世界的探討,而且也只有個人才能深層理解自己的內心焦慮。齊克果的敬虔罪惡感可能遺傳自父親,讓他不敢成為神職人員,不敢結婚,也讓他自覺決定人類生命意義的是現實存在,而非抽象普遍的理性本質。這樣說來,存在比本質重要,個人主觀認知比客觀真理重要,行動回應比只是思考重要。齊克果說我們要的不是理性的宗教認知,而是真實信仰的投入,他說,信仰不是精心細算出來的,信仰是一種非理性的跳躍(Leap of Faith)。
這個想法表現在他的《恐懼與顫慄》(Fear and Trembling)書中,其中他探討亞伯拉罕獻以撒這樣悖逆理性的信仰。所以他稱亞伯拉罕是「信仰的騎士」,全心信靠上帝的諭旨,不以人類脆弱的理性作為倫理的依據。 在此,信仰與倫理的悖逆,才會產生害怕與顫慄,這也是個體的特殊性與整體的普遍性之間的矛盾,但他還是認為個體特殊性比整體普遍性重要。人與上帝的關係,不能用普遍倫理來印證,這是康德道德的宗教,人只有面對自己絕望,才能認識自己,才能認識上帝。
齊克果指出丹麥的國家教會己經物化、世俗化,不關心永恆,信徒如同鵝般搖搖擺擺走進教堂。齊克果在他人生三個境界的論述裡,認為第一個審美感性階段是享樂主義,是沈迷於現今的時刻,一切皆試驗性不下決心;或說只要愛情不要婚姻,這是抽象理智主義,只有思想,沒有實踐,而且會在自己的思想中迷失。這也是浪漫享樂主義,只有情慾,沒有責任,會在自己的情慾中迷失。審美感性階段的特徵,是逃避可做抉擇的責任。第二個倫理階段,是通過抉擇來實踐自己,這需要負起責任,也因為這樣,自己才能與自己的內在性統一。最後的階段是宗教階段,如果說倫理是人格的統一,那麼宗教的階段是人格的統一加上福音上帝的旨意。而選擇上帝的旨意來活是冒險的,有時是非理性的荒謬,必須跳躍。
存在主義有兩條不同路線,一是哲學思考,最典型的代表人物是德國的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另一是文學論述,最典型的代表是法國的沙特(Jean- Paul Sartre)。海德格認為西方哲學有一個迷思,就是研究個別存在的問題,而不研究存在本身。海德格在1927年寫的一本書《存有與時間》(Sein und Zeit),就是哲學對存有的回應。海德格認為,存有有兩個面向,一方面存有是有待實現潛能的存有;另一方面,存有也是朝向死亡結束的存有。所以,存有的基本認知是承擔自己是唯一的個體性,也認知此個體性是朝向死亡的存有。
海德格認為所有的個體,因為缺乏主體肯定,而投入團體或我們來保護自己。也因為這樣,人在群體之中,才會隨波逐流,成為不真實的存有或沉淪於日常時事事物的存有,閒言閒語、好奇與模擬兩可、話家常。 這很像林語堂先生對中國人的評價。林語堂以幽默的四個樂章來論述中國人的日常生活的問安,第一句話一定是「吃飽了沒有?」這是第一樂章。接著,第二樂章談「今天天氣如何?」然後,第三樂章談「你家庭的成員如何?」,到第四樂章,才會談論主題。
海德格認為此有的個別性不只要承擔自己潛能的發展,也要接受自己決定的死亡,而這些都與時間有所關聯。海德格認為個別的事物要放在整體的關聯,才有可能被理解,而且,做為時間的存有也只有在整體個別事物才得以展現,所以存有成為在世界中之存有。在一個有意義的存在結構整體,去認知存有是被過去的時間所影響,也必須面對未來的事物,所以過去、現在、未來就成為存有在時間統一性的三個面向。
而且,存有在時間的三個面向裡面,都會引來存有的焦慮,如過去的時間會引來罪惡感的焦慮,未來的時間會引來死亡的焦慮,以及現在的時間會引來虛無的焦慮。所以海德格認為,哲學簡單來說就是回應存有在過去、現在未來時間的問題。 可惜的是,1933年海德格為了想當大學的校長而加入納粹(Nazi)效忠希特勒,直到1945年戰後退休,才隱居思過,也許海德格真的體會了人最大的敵人就是我們(we)。
海德格曾引用希臘一個故事來描述存在的焦慮,他說有一個女神Cura(關心、焦慮)渡過河看到一地的黏土,於是以黏土造了一個人的形象,後來Jupiter 將靈魂賦予這個成為人形的黏土,人就活了。當Cura與Jupiter都希望用自己的名字來命名這個人的時候,土地的神Tellus冒了出來,也想以他的名字來命名,最後,他們來找Saturn(農神)仲裁。Saturn的仲裁是Jupiter你給這個人靈魂,這個人死後靈魂就歸給你。Tellus你賦予這個人肉體,這個人死後就歸給你。然而Cura(關心、焦慮)你造了這個人,這個人只要活著就屬於你,所以人是屬於煩惱,被焦慮所控管。
回應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悲慘世界,奧匈帝國偤太裔的文學家卡夫卡(Franz Kafka)在1919年寫了《變形記》, 書中主角Gregor Samsa一早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一條大蟲,但全家生計在他的手中,他擔心父母及妹妹,盼望趕快變回成人。然而,除了妹妹幫她餵食以外,大家都害怕他,將他關在房裡,不讓他出來,結果他就漸漸地真的成了一條蟲,愛吃蟲的食物,躲在陰暗的角落,唯一沒變的是他的思想與情感。有一天,他聽到妹妹在家中拉小提琴的聲音而爬了出來,結果嚇得大家紛紛逃走。妹妹之後發覺這個巨大的昆蟲並不是我的哥哥哥,因為我的哥哥會保護家人,不會增加家人的負擔,所以決定要把他趕走。書中主角Gregor Samsa因此走回房間,最後病倒死去。這本小說,在描述人類關係之疏離及非人性對待的荒謬,在獨裁非人性的壓迫下,人不被當人看,被當成一條蟲對待。
1925年,卡夫卡寫了另一本書《審判》(Der Prozess), 小說中的主角約瑟夫(Josef K)在一個早上被喚醒後,不明原因就被被捕,也不知道自己的罪名,陷入一場難逃厄運的官司之中。最後約瑟夫在一個黑夜裡被帶走並秘密處死。沙特(Jean-Paul Satre)在他的《關於猶太人問題的思考》(Réflexions sur la question juive)一書中說《審判》是指向猶太人的遭遇,像小說中的約瑟夫,偤太人也陷入一場漫長的審判。他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罪名是什麼?但他們被認為有罪的,最後也被處死。
1941年法國投降納粹德國,法國文學家卡謬(Albert Camus)投入反抗納粹運動,並於1942年寫了一本《異鄉人》(L'Étranger)小說來描述人與人之間的疏離狀態。 其中最諷刺的是一個吃軟飯的男人,他是靠著女友從事賣淫來供養他的生活,但他卻常常打罵女友,說她對他不忠;也如同一個老人養了一隻狗,因為跟狗的感情不睦而常常打狗,以致這隻狗離家出走,卻引來老人的傷心。
《異鄉人》主要描述一位阿爾及爾人莫梭(Meursault),有一天接到養老院的通知,說她母親死了然後他去參加母親的葬禮,他不但沒有傷心,反而無視於道德在葬禮隔天與女友做愛。當女友問他愛她嗎?他卻回說愛對他而言沒有意義。。之後他被捲入朋友的麻煩事,槍殺了一個阿拉伯人。最後在面對審判時,他也不在乎。法官問他殺人動機時,他卻回說都是太陽惹的禍。故事結局是以荒謬的判決將其處死,並在人們的咒罵聲中面對行刑。
存在主義的哲學論辯有兩個重點:第一個重點是「存在先於本質,而非本質先於存在」。第二個重點強調,存在與本質是無法復合的疏離狀態,人只有對自己的存在做出選擇並負起責任。在固有的傳統思維中,人常認為人是被某種先天因素所界定,好像本質塑造了人的存在,例如鋼琴彈得很好,就被認為是天生的天份。然就醫學而言,人腦活動的運用可說是微之其微,基本上人被後天的影響遠大於先天的遺傳潛能。
沙特認為不是本質先於存在,而是存在先於本質。人在被任何概念界定前,就已先存在;然後在有生之年,透過自由意志為自己選擇,以自覺的行動去塑造自己、創造自己、界定自己。沙特說:「人是行為的總和,是選擇的結果。」人必須選擇自己的價值準則,選擇後採取行動,也為選擇的後果負責。人的本質既然是行為的總和,則生命的意義就要當事人以行動去實現自己的目標。
在《無處可逃》(No Exit)戲劇中 ,沙特描述加爾辛(Garcin)、伊內茲(Inez)和愛絲黛兒(Estelle)三個剛下地獄二女一男共處一室的故事。這裡沒有窗、沒有鏡子,日光燈永遠亮著,你的淚水流不出來,也沒有睡眠的需要。奇怪的是這裡雖然是地獄但卻沒有刑具。而且三人也沒有人願意承認是什麼原因使得自己必須要下地獄。劇中加爾辛和愛絲黛兒在自述故事時都試圖粉飾實情,但伊內茲卻毫不留情地戳破表象、迫使他們面對事實。下面就是加爾辛(Garcin) 與伊內茲(Inez) 在地獄的精彩對話:
Garcin:(將手搭在Inez的肩上)
聽好!每個人的人生都有個目標,一個主要的動機,是這樣,不是嗎?呃,我毫不在乎財富,或愛情。我的目標是當個真正的人。
就是人家說的鐵漢。一個老是蓄意冒險的人可能是個懦夫嗎?我們可以單憑一個行動來判定人的一生嗎?
Inez:
有何不可?三十年來,你一直夢想自己是個英雄,卻寬恕了一千個小差錯,因為英雄當然不能做錯事。這顯然是個簡單的辦法。然後,有一天,你面對真正危險的紅燈亮起,卻搭火車往墨西哥去了。
Garcin:
你說,我「夢想」。這不是夢想。當我挑了這條最艱難的路時,我是有意選擇的。一個人要自己成為什麼就可成為什麼。
Inez:
證明吧。證明那不是夢想。是看我們做什麼,沒有別的,來顯示自己的角色吧!
Garcin:
我死得太早。我沒有給予時間去做我要做的事。
Inez:
我們永遠死得太早。但是,人的一生就在那個瞬間完結,一道線在下面劃得整整齊齊,準備做個總結。你就是你的一生,就此而已。
「無處可逃」就是會說不會做,只有夢想沒有行動力,夢想必須實踐才有出路。
一個人的一生總有個目標,Garcin說他的人生目標就是當個真正的人,也就是個鐵漢。簡單的說就是當個英雄,這是他的選擇。然而,在關鍵時刻他採取的行動不是冒險而是逃走。Inez認為想當英雄,就得以行動證明,否則想了三十年,也只算「夢想」。Garcin想當英雄,卻在面對挑戰與危險的關鍵時間臨陣逃走,這不但無英雄氣慨,根本就是懦夫的行徑。在此對話中,兩句話成為存在關鍵意義所在:
Garcin:「一個人要自己成為甚麼,就成為甚麼。」
(A man is what he wills himself to be.)
Inez:「是看我們做了甚麼,來顯示自己的角色。」
(It's what one does that shows the stuff one's made of.)
沙特也曾講了一個咖啡廳找彼得有趣的「意識虛無化」的比喻故事,來描述生活中的三層虛無。 比喻中說到一個人去咖啡廳找彼得,由於他的目標只有彼得,所以咖啡廳的裝飾他一點都不在意,看它只是背景而己,沙特說這是第一層的虛無。我們生命中當立定追求一項事物時,事物之外的擺設可能都會我們的背景,不會引起我們的在意。當這個人進入咖啡廳找不到彼得的時候,就引起了第二層的虛無。也就是說,我們人生所立定的志向目標,不一定可以達成。最後,也許我們就會質問到底有沒有彼得這個人,這是第三層的虛無。沙特曾說,大家都說要追尋幸福,但問題是人生有何幸福可言?
存在主義所談論的重點存在先於本質,好像與基督教強調的本質先於存在有所對抗。然而,存在主義也告訴我們,人的所有本質是因為人的存在所賦予的,說來也比較像今天科學所強調的腦機能應用。其實,人的本質差異性實在不大,因為我們的潛能還有很多還沒被開發。所以問題不是存在先或是本質先,問題是我們的存在可否去實現人被上帝所創造的那一個形象的本質。基督教神學如果聰明一點,就不應該與存在主義爭論本質為先或存在為先,那只會陷入一個永無解答的困境。基督教神學應該談論人有上帝形象的本質,也應依人的存在去實踐既有上帝形象的本質,這是基督教神學應該論述的重點。
而且存在主義所強調的存在與本質的疏離狀態,剛好為基督教神學鋪路。存在主義提供了人類存在疏離的難題,基督教神學應勇敢的回應這個疏離的難題。儘管存在主義的主張是悲觀的,認為存在本質的疏離是無法復合。以神學的觀點來看,確實也是,人類確實無法靠著自身的力量,來迫使存在與本質的疏離復合。這提供了基督教神學可大瞻論述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使存在與本質的狀態復合的大好機會。在此,存在主義成了基督教神學的朋友,把握這樣的良機,基督教神學可以回應本質與存在的疏離議題。
疏離與罪
「本質存有」到「存在存有」的落差,所引起的朦朧後果就是疏離。人類存在的狀況所衍生的各種疏離,主要是與存有之根源疏離,這就是神學上所說的「罪」。罪就是存有離開存有之根源,而疏離是罪的結果。人類疏離的狀態在資本主義的社會是經由異化來體認。然而,罪是疏離的因,疏離是罪衍生的後果。
人類存在的狀況是疏離的狀況,而罪是人從他/她存有之根源的疏離,那疏離與罪又如何相關呢?最早使用「疏離」(estrangement) 此字眼的人是德國哲學家黑格爾,黑格爾認為生命在成長的過程中被主觀性與客觀性所分裂。 也就是說,作為一個人的真我主觀性,跟作為一個人客觀性的角色是分裂的。別人認識的你,跟你知道的你,其實還是有距離的。
然而,疏離並非聖經的語言,但疏離卻指出聖經對人類窘境的描述。創世紀一章到三章描述人因著與上帝的疏離,而衍生人與人、人與世界、人與自己各種不同的疏離。人類因著與上帝疏離而從樂園被放逐,也因為與上帝疏離而有該穩、亞伯兄弟之間的殺害,這也象徵著人與人的疏離,而巴別塔語言的混亂也描述著族群與族群的疏離。縱然如此,疏離也不能取代罪的位置,罪是指人從自己所屬之根源離開,而造成人與人、人與世界甚至人與自己的疏離。在這裡個人的自由與疏離的命運就交織在一起且表現在「不信」(unbelief)之疏離。
不信之疏離是指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離開上帝,轉向自己及自己的世界;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知識、意志及情感都離開上帝轉向自己。不信是疏離的第一標誌,人的不信使他/她的自我中心與上帝疏離。這就是宗教意義上對罪的了解。如同奧古斯丁所說,罪是一種為了有限之善的緣故,而非愛上帝之終極之善。去慾望有限的善,那種愛是愛自己與愛世界,這些都是扭曲的愛,背離了無限的根源。而信仰就是使疏離的人與上帝重新復合,這也是奧古斯丁所說的恩典與神奇的力量。
疏離也表現在驕傲或狂妄(hubris),作為完全中心性的存有,人類所受的試探就是有限性的試探,如同伊甸樂園所說吃了善、惡果之後就可像上帝一樣。 狂妄就是高舉自己來超越自己的有限性,如同不可一世的巴比倫曾狂妄地說:「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以賽亞書14章14節)這是何等了不起,人與上帝同等。19世紀的德國哲學家尼釆也這樣說道:「如果有上帝,誰可忍受上帝不是我!」狂妄使人高舉自我到神聖的地步。
其實世間英雄的悲劇也是如此,因為英雄總被賦予高人一等與常人不同,一個常人賦予非常人英雄的期待,本質上是悲劇。從舊約的君王身上,我們看到權力偉大的悲劇;從祭司身上,我們看到信仰偉大的悲劇;從財主身上,我們7看到金錢偉大的悲劇;從蒙揀選的以色列人身上,我們也看到種族偉大的悲劇。偉大趨向了狂妄,把有限的當成終極是人類的通病,也就是在自我實現的各種可能性中,都含有自我榮耀的引誘。
約翰.本仁(John Bunyan, 1628-1688)有一次講完道,從講台下來的時後,信徒告訴他:「牧師,你今天講的真好!」約翰.本仁回說:「我下講台的時候,魔鬼就告訴我,我今天的講道講的很好。」研究人類行為的科學家佛倫斯也曾說過:「越高等的動物,越不容易相處。」說來也是,學者不是常以知識來自我榮耀,自以為知識份子,偉大的哲學家;有權力的人不是常以權力來自我榮耀,自以為權力可主宰一切,人定勝天;當然,富有者也會以金錢來自我榮耀,以為金錢可買通一切。
疏離也表現在邪惡之慾望(concupisence),人離開神聖中心上帝是不信,以自己為神聖中心就是狂妄,然後吸引世界歸向他/她,來滿足無限的慾求就是邪慾。 奧古斯丁因受柏拉圖二元思想的影響,而將邪慾歸究於肉體的慾望,性的慾求而貶抑肉體與性。性慾的理解從此放錯方向,造成基督教教義長久以來性慾論的曖昧性,神學只把性慾放在原罪的框架做消極性的論述,從來沒有適當的處理人的慾望。
性的慾望沒有使人變成邪惡,無限性的慾望才使人變成邪惡,齊克果在解釋羅馬皇帝尼羅(Nero)王的權力慾望時,指的是無限的慾望,無限的慾望使尼羅王成為邪惡,殺死自己的兄弟也殺害自己的母親,當然也殺害基督徒。在歌德的《浮士德》書中,知識的無限追求,想知道每一件事物的渴望,促使浮士德出賣自己的靈魂給魔鬼,這就是貪慾。知識沒有使人邪惡,是想知道每一件事的無限慾望才使人邪惡。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也有信仰偉大的引誘,特別當路德年老的時候,他的脾氣變壞,他批評教宗是頭頂帶著一個垃圾桶,騎著一頭豬,向一堆糞作飯前禱告。他罵加爾文是壞蛋、壞心肝。而最有名的話語就是臨終前他這樣自傲的描述自己:「我見世界生厭,世界也見我生厭。」所以他向主祈求最後的審判,路德自滿的說:「我已名滿天堂、人間與地獄。」
沒有止境的慾望,是疏離的一種標誌,人的本質對自己或與世界的關係並非是無限的慾求,而是建立在一種愛的性質。愛並不排除慾求,而是將它納入本身。與愛聯合的慾望不是無限,它有一個特定的主體並與愛的承載聯合,若以佛洛伊德所強調的本性(libio) 來說,人的本質雖充滿慾望,但仍可與愛聯合及與愛的承載共享生命的美好。
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也是一樣,權力的意志是想去獲得力量並用來支配人的意識之意志,是根植於自我肯定、自我生存(will to live)之慾望。但是自我肯定並不必然在自我肯定的過程中去否定他人,自我肯定與存有力量無限制地擴張是有所不同的,是有明顯的區別。自我肯定本身不是邪惡,與愛聯合一起的自我肯定不會去否定他人,只有當自我肯定無限制的擴張時才會否定他人造成邪惡。
古典的神學把原罪解釋為亞當的叛逆、不順服,也經由生育遺傳給下一代;然而,過往亞當的不順服被用在遺傳的原罪來做論述已逐漸褪色,亞當的叛逆其實是與人類普遍性的疏離命運有關。人有上帝的形象是自由的,人同時又是被造物是有限的,因此有限性的自由就成為人類疏離普遍性的命運。古典的疏離是與肉體生育之原罪來論述,近代的疏離取決於心理學libio無意識的驅使力,或社會學階級統治的異化結果或文化上的教育不足,這些論述對人的窘境與疏離的命運都各有貢獻,基督教神學應該也可接受,但基督教神學更需補充的是,人的有限性自由所衍生人類疏離普遍性命運這樣的神學觀點。
罪在基督教的傳統墮落學說裡面是與生殖原罪有關,所以基督教信仰長久以來發展了想盡辦法來脫離性慾的禁慾主義,或遠離挑起性慾引誘的世界之修道主義。也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發展了人的肉體是敗壞的,容易受到性慾的引誘及干擾,而期待靈魂盡可能從累贅敗壞的肉體得以解脫。
疏離引起三個面向的焦慮
基督教神學可否從「本質存有」到「存在存有」之疏離來重新論述?人存在性的焦慮源自於人以自我為中心所衍生的不信、狂妄與貪戀,而人存在性的焦慮也就是有限性的焦慮。在此,有限性的存有至少受到三方面非存有之威脅,它含蓋在時間上的未來、現在與過去。作為有限性的存有,面對未知的末來而有的命運與死亡的焦慮;面對現在混亂、失序的體驗而有的懷疑與虛無的焦慮;及深受過往犯錯行為所帶來意識上罪過與譴責的焦慮。
命運與死亡的焦慮是非存有在本體自我肯定之威脅,試想當我們遇到挫折的時候,我們是否會因無助而訴諸於算命或命運的解脫,而尋求算命解脫的同時不是更受到命運的宰制嗎?這就更加證明人對未來命運的難測時,只有尋求各種可能性來解運。這些現象說明人體認自己有限性的無奈,未知的命運與未來必定的死亡成為本體的焦慮。這也可從廣大的算命市場看出,結婚要看黃道吉日才會幸福,看人要看面相、看手相才能認知人的未來命定。
人對命運的難以掌握讓人體認自己的有限性,然而文明的進展不就是對抗人類自身的命運與死亡的威脅嗎?醫藥衛生的進步,讓人們生活安全的保障增多,未來的掌控也更清晰,對自然現象也更有了解與認知。問題是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命運與死亡的焦慮,運動健身、醫療保健可以維擊一時,但卻難以撫慰內心一生,人終究必須面對自己的有限性及死亡。
如果你/妳害怕死亡、絕望但又缺乏勇氣去承擔,你/妳就會遁入自我的逃避城堡構築起難以抗拒的防衛。 無法承擔命運與死亡的人,輕者盲目於算命,被命運法則掌控而遊走於各種算命攤;重者遁入自我內心防衛機構而成病理性焦慮,做飛機怕失事,游泳怕淹死,爬山怕山難,旅行怕車禍,結果把自己躲在自認為安全的內在場所,與某種意義的幻想來逃避命運與死亡的焦慮。
懷疑與虛無的焦慮是非存有在精神主體自我肯定之威脅,人的存在其實與他存在的意義脈絡的世界關聯,人在社會被賦予的意義與價值中發展自己,問題是一個長久被認定有效的社會,當政冶價值與法律正義被政府輕忽時會如何?如果家庭與個人角色不適應於不同的社會舞台,且無法適時提供嶄新的意義時又會如何?當少數族群的文化受到欺壓時又會如何?或傳統宗教的象徵與解釋不再適用於生活真實經驗時又會如何?在所有這些例子中,人開始意識到虛無與無意義的威脅,感受到焦慮不安。
我們每一個人都因社會化而活在一個共同的意義脈胳裡,在這意義脈胳裡,社會、學校及家庭都在鼓勵誠實、勇敢、正直及愛心作為每個人的共同價值。然而,當人在社會裡的體驗察覺攀親結戚拉關係較容易生存時,正直的意義脈胳就會崩潰;當人在學校裡的學習發現教育是說一套、作一套時,誠實的意義脈胳就會瓦解;當人在家庭裡的關係體驗不到愛而只有爭吵時,愛的意義脈胳就會受到質疑。
當意義脈胳體系受到威脅時,人也跟著所受的威脅而感受到虛無的焦慮,而虛無的焦慮也驅使人再度去確定意義脈胳的體系,來解決存在虛無的焦慮。問題是,在每一個意義脈胳體系的有限性中,同時也是一種意識型態,只有片面的意義確信,卻沒有真理普遍性的確信。這就引起懷疑,懷疑就是無法掌握終極的意義及真理信而衍生的。當人們發現他所確信的是不值得確信的時候,確信就會崩潰,我們確信誠實但學校因為升學壓力而必須說謊,誠實的確信就會崩潰。我們確信正直,但現實的體認是依附有權勢的團體較有機會出人頭地,正直的確信就會瓦解。公義的確信也是,當社會的惡勢力當權時,當社會無法實現公平正義時,公義的確信就會消散。當人的意義脈絡崩潰,就會受到虛無的威脅,這也是絕望的原因。
罪過與譴責的焦慮是非存有在道德自我肯定之威脅,人在肯定自己的同時也賦予自我的理想,因此人成為自己的法官,在肯定自己的同時也與自己為敵,這是罪過與譴責焦慮的由來。在弗洛依德(Sigmund Freud) 的人格論中所描述的三個心理系統,對過往犯錯所衍生的焦慮意識有深刻的認知,神學應可在此基礎來加予論述。在人格論中所說的三個心理系統分別是本我(The Id)、自我(The Ego)與超我(The Super Ego) 。
本我,是人最原始的心理部門,它是人還沒有與外在世界接觸之前就已經存在。所以本我是人先天的心理結構,也是本能的所在地, 本能的根源是肉體與生理組織,肉體經由慾望的本能自我保存,生理組織作為一種有機生命皆會日趨衰退死亡,這就是本我。
本我是最真實的我,而自我或超我是為了滿足本我的需要而發展出來的。假設一切有機體都只有維持原狀而沒有變化,有機體就不會得以發展。然而,由於外在的刺激與干擾,有機體才得以變化發展,但最終目的還是滿足本我的需求。所以,自我可說是有機體在外在刺激下不得不發展出來的我,但最終的目的仍是在於本我的滿足。本我代表著生物自然本能的衝動,它沒有知覺,沒有分辨能力,沒有是非、善惡,是非理性也非道德;它只有一個功能,就是滿足生命有機體的需求。
本我的活動形式是依據反射作用,當強烈的光刺激眼睛時,眼睛的反射作用就是閉眼,避免眼神經受到過分強烈的刺激。然而,許多外來的刺激或緊張,並不是反射作用可以消除的,例如肚子餓的時候,反射作用可能就是胃抽筋,但飢餓仍在,除非吃到食物飢餓才會停止。這也就是說,人的心理部門單靠反射作用還是不能消除緊張的。
以肚子餓的例子來說,人一定要吃到食物肚子餓的緊張才會消除。問題來了,去分辨何者可吃,何者不可吃,就累積了知覺的經驗,知覺就是意識作用,意識到何者可吃何者不可吃。由此,人的心理系統發展出新的心理系統,這個心理系統就叫做自我。弗洛伊德在《本我與自我》書中說,自我是本我的一部份,只不過這部分是透過知覺作用,為外在世界的影響所改造的本我而已。
人對外在的刺激若沒有任何知覺作用就不會發展自我,本我是最基本真正的我,自我是人對外在世界的適應而發展改變的本我,它的目的還是一樣就是消除緊張。在此,自我與本我的分別就是知覺,知覺的功能在於分辨,本能的功能就是衝動。自我依據的是知覺作用,它代表的是分辨的能力,使人能去適應外在的世界來滿足自己的需求,它不像本我只憑反射作用,盲目地追求快樂。
自我隨著知覺作用,我們的記憶、思想、心理活動的發展就越來越精密複雜,人就能將主觀的想像世界與客觀的真實世界分開,不再是一廂情願,將願望當作事實。人也能更聰明有效地控制本我的衝動,並適應外在的環境來獲取更實際的滿足。知覺作用就是一種意識,它包括思維的活動,在意識中認識知覺的世界,在意識中控制本我的衝動,也在意識中接受心理第三個部門超我的命令。
超我,是自我面對外在的刺激尋求滿足的過程中,所發展出的約束功能。自我只有厲害的考慮沒有道德的衡量,自我只考慮如何改變外在的環境,使本能盡快地獲得滿足,至於採取的途徑或手段是否合乎道德,它並沒有考慮。自我不是道德的根源,道德的根源是來是超我,超我是人格系統中的道德部門,它代表理想,它關心的是完美而非快樂。
超我如何形成?超我絕非先天的心理機能,超我是人在後天經驗中,透過所接觸的權威內化過程所形成,如父母、老師、社會領袖的權威等等。為何人會有是非觀念呢?也許小孩在成長過程中做錯事情時,父母、老師就責罰他/她,久而久之,小孩就接受父母、老師的是非道德為他/她的是非道德。長大後若做同樣的錯事時,即使父母、老師不再責備他/她,他/她也會代替父母、師長來責備自己,這就是外在權威己內化完成的結果。超我可說是良心,是外來權威內化的結果。當然,超我在負面消極的意義是譴責、攻擊自我;但超我也有正向的意義存在,那就是自我理想的期許,如誠實、勇敢等等。
超我代表理想,永遠與不道德的本能衝動為敵,超我因此壓抑本我,讓不道德的衝動不能光明正大出現,那被壓抑的意識就稱為潛意識,潛意識後來也成為弗洛伊德很重要的有關夢的解析之原理。在這方面,基督教過往的異象、異夢見解及靈的意涵都有待經由弗洛依德的挑戰來更深層的論述。
作為一個人,其存在性的焦慮源自於他/她的有限性,當存有企圖以自我為中心來解決其有限性時,存有與存有的根源上帝就疏離,這是聖經所描述的罪且表現在不信、狂妄與貪戀等三個面向。這樣以自我為中心的存有,在生命發展的過程中,就毫無能力去抵抗時間洪流中所帶來存在性的焦慮:未來命運與死亡的焦慮、現在懷疑與虛無的焦慮及過去罪過與譴責的焦慮。存在性的焦慮深受非存有、生命否定之威脅,若沒有「存在的勇氣」去承擔克服,存在的焦慮就深受死亡、虛無及罪惡感之侵襲而導向絕望,在時間的有限下,死亡成為恐懼。
生之勇氣
勇氣是把焦慮納入自身來對抗絕望,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焦慮,又害怕陷入絕望,人就會自我退縮來保護自己,就會退縮到神經官能裡來自我防銜,由此存在性的焦慮可能轉化為病理性的焦慮。新約中,有多少這樣的人,因缺乏勇氣去承擔存在性的焦慮,而退縮到自我神經官能來防衛非存有的威脅,這些人是最能敏感到新存有耶穌的到來,最能感受新存有所帶來的生之勇氣,及重拾生之勇氣來克服其存在性的焦慮。
勇氣,是放在人與世界的結構來理解,是存在的自我肯定,也是不顧非存有因素(自我否定)的威脅。柏拉圖將勇氣解釋為介於理智與感性之間,而驅使人努力向善,在此勇敢有了美德的目的。 斯多亞學派以logos理性的結構來理解勇氣,勇氣就是肯定人的理性本性,而且可以克服慾望與恐懼。對斯多亞學派來說,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恐懼死亡或焦慮死亡。
以談戀愛失敗的經驗來說,戀愛失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落意向飽受時間的煎熬,整天不知所為才是可怕。斯多亞學派認為與logos結合的勇氣可以征服命運與死亡的焦慮,但與理性結合的勇氣,只有少數人可以達到;對斯多亞學派來說,大多數的人是笨蛋。其實斯多亞學派很接近基督教,可惜沒有在存在的焦慮做更普遍性的了解,對斯多亞學派而言,與理性結合的勇氣來克服焦慮只是一種貴族式的英雄主義,在此面向,我們其實也在近代人文主義的所有努力看到同樣失敗的痕跡。
然而,我們卻可以在中世紀阿奎納的神學裡看到一些光亮,阿奎納認為勇氣具有兩個涵義,一是心靈既有的力量,另一是勇氣是征服我們想獲得至善的所有威脅。在此,勇氣與至善的智慧結合,阿奎納說與智慧結合的勇氣就會衍生與自我聯繫的克制,及自我與他/她人聯繫的公正,這樣勇氣、智慧、節制、公義,成為中世紀的四種美德。阿奎納認為勇氣是上帝賜予人精神的禮物,通過勇氣,人心靈所具有的自然力量可被提升到超自然的完美,在此,勇氣又與信、望、愛結合,成為靈魂生之力量來克服死亡的焦慮。
人作為有限性的自由,因著自由而放任自己,除了使人與自己異化疏離外,同時,道德的自我意識,也會驅使自己譴責自己。於是人就產生兩種方式去解決焦慮:一是歸咎於本性來減輕罪惡感的焦慮,而發展出消極禁慾以打擊本性來消除焦慮;另一是歸咎於環境來減輕罪惡感的焦慮,就強化了律法在積極功德的行為上來消除焦慮。然而,焦慮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的時候,輕者就會表現不安的情緒;重者就會活在自責的世界。
為何人會逃避責任將責任推給別人,沒有勇氣去承擔呢?或為何有人會將責任推給自己,承受內心的自責煎熬而誤用勇氣去承擔責任?這其實是勇氣的變形,我們讀尼采的生命哲學,發現主宰自身力量的就是權力意志,對尼采而言這種勇氣才是美德。尼采曾說:「你的美德,就是你最珍貴的自我,如同賽跑一圈,每跑一圈就回到最初的起點,而這個起點又是你渴求達到的終點。」 用現代語言來說,自我肯定是在權力意志下的自我感覺良好,自己是起點,也是終點。
問題是,自我肯定的勇氣,若沒有信、望、愛,或是智慧的節制,或是以他/她人尋求的公正,在所有肯定自我的生存意志的同時,生存的意志(will-to-live)就發展了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 ,自我肯定就涵蓋了對他/她人的否定。這種不顧一切自我肯定的勇氣,克服生命的焦慮是好,但去打敗別人,否定別人,卻是勇氣的變形。那麼勇氣又如何將存在性的焦慮納入自身之中呢?這就是耶穌基督作為新存有的意涵,基督論與人論在此交集,人類所有存在性的焦慮只有在作為新存有的耶穌基督之臨在,活在祂所帶來的生之勇氣中才終究克服生命中所有的焦慮。
2019.11.11
列王記下卷2章9節記載當以利亞被接升天時,問他的學生以利沙說:「你要我為你做什麼,只管求我。」以利沙求的真好,他說:「願感動你的靈加倍感動我。」
2001年我在劍橋Westminster學院當研究員,有一天張瑞雄牧師從美國來劍橋找我,這是我們第一次的會面。為了撰寫他的老師黃彰輝牧師的傳記,張牧師來劍橋收集黃彰輝牧師在Westminster學院讀書時的資料。詳談之後,知道張牧師走過所有黃彰輝牧師呆過的地方,如日本東京大學、倫敦大學東方研究中心、瑞士普世教協總部等等,收集撰寫黃彰輝牧師傳記的第一手資料。
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驅使一位當時已70歲退休的人,充滿想完成他老師傳記的使命;但從張瑞雄牧師的身上,我感受到一個老師及一位學生,他們為著共同的理想打拼所留下來的感動。我讀以利亞、以利沙師生的故事時,有一股強烈的感受聯結到張瑞雄牧師與他的老師黃彰輝牧師,為著耶穌基督信仰、為著台灣所作打拼所留下來的感動。
聖經告訴我們在以利亞眾學生中,以利亞是緊隨著老師的一位學生,抓著老師不放就是不放。以利沙盼望感動他老師一生的靈,能加倍感動他,繼續老師這個了不起的信仰使命。讀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與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的故事時,歷史學家Laertius告訴我們說當柏拉圖在學院朗讀靈魂學說時,學生走了了,紛紛離席,只有亞里斯多德聽到最後。難怪,亞里斯多德敢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黃彰輝牧師當台南神學院院長時,也曾栽培20多人出國到歐美一流大學進修,可惜這些學生大多走了了,回南神貢獻者少。諷刺的是張瑞雄牧師並非黃彰輝牧師看重栽培的學生之一,但他緊跟著老師且跟隨到底,並為他撰寫傳記,落實本土神學教育。我相信感動黃彰輝牧師的靈,加倍感動著張瑞雄牧師的靈,也會加倍感動今天出席張瑞雄牧師告別禮拜的每一個人,讓我們繼續這了不起本土神學教育的使命。
這段經文的重點,並非要將感動以利亞、以利沙的靈神秘化成一股不可思議的神秘力量;或是理性化成一種師生繼承的官僚想法,以為先知的學生一定是先知,或老師有力量,學生也一定有力量。這段經文要問的是:「以利亞為上帝作了什麼?」「以利亞為以色列民作了什麼?」讓以利沙感動到求兩倍的力量繼續來作。在此,我們也要問:「黃彰輝為上帝作了什麼?」「黃彰輝為台灣人民作了什麼?」讓張瑞雄感動到求兩倍的力量繼續來作。或今天出席張牧師告別式的我們也該問:「張瑞雄為上帝作了什麼?」「張瑞雄為台灣人民作了什麼?」 讓我們每一個人感動到想求兩倍的力量繼續來作。
在<跨越界限:宣教的經文與情境>文章,黄彰輝牧師說信仰就是在基督裡的一種確信,又可以在變動、世俗化的世界確信我們的確信。這個確信來自兩方面:一是台灣人,一是基督徒。黃彰輝牧師說身為台灣人是關係到我出生、長大以及決定整個存在的意義,而身為基督徒是關係我生命的改變,也在我的存在中找尋一種新及可靠的因素,來打破被殖民、被監禁的命運。因為這樣,黃彰輝牧師在台南神學院開始一個「有台灣」、又「有耶穌」的神學教育。
張瑞雄牧師也是如此,記得2012年邀請他回南神當志工,收集台灣教會史料時,他提及黃武東牧師曾在英國巴克禮牧師的親人家中,親眼看過巴克禮在16歲生日時寫下的獻身文。當時的感動是若能找回永久存放南神多好,就這樣經由張瑞雄牧師的努力,真的找回獻身文回來南神,讓全校師生再一次寫下自己的獻身文,樂意奉獻所有的一切來跟隨主。
張瑞雄牧師在美國曾擔任衛理公會宣道委員會理事,負責亞洲宣教事工。很難想像與蔣宋美齡有關係的美國衛理公會,後來卻因張瑞雄牧師的力爭與說服而轉向支持台灣人民的民主與自決。他也曾帶領美國衛理公會的領導階層,前來台灣探視被關入監的高俊明牧師。張牧師,謝謝您,您真的愛台灣。
列王記上21章說及亞哈王行上帝看作惡的事,他侵佔拿伯的葡萄園,又作假見證害死拿伯及他的兒子。先知以利亞起來責備亞哈王,說上帝將審判你全家。在此,感動以利亞的靈與社會公義聯結,與人民的生存權利聯結。從以利亞、以利沙、黃彰輝、張瑞雄到今天台灣教會的每一份子,我們不就是求感動的靈加倍於我們,來關心台灣的社會公義及弱勢被強者欺壓的人群嗎?
我1980年從台南神學院畢業,經驗黨外抗爭年代,1979年美麗島事件、1980年2月28日林義雄律師家庭慘案。那個年代,讓我們憤慨的事物與讓我們感動的事物交纏一起;然而就是因著上帝的信仰,感動使憤慨不至失落盼望,憤概使感動不至失去意向。重要的是為信仰、為台灣大家一起打拼所留下的友情與感動一直激勵著我們。我2012年回南神當院長,同時張瑞雄牧師前來南神協助,我很榮幸與這位認真於信仰、真愛於台灣的長輩一起同工,有時如同父子、有時如同只弟,讓我再一次體驗大家一起為同樣理想打拼的感動,讓台南神學院能成為一間有台灣、又有耶穌的學院。
我們身為牧者或教師,期許退休時信徒或學生告訴我們真的用上帝的愛在牧養及教導。我每天在神學院生活,走過巴克禮、黃彰輝走過的路徑,有一天我看到張瑞雄牧師因氣喘慢慢地在校園認真地走著,心中浮起難言的感動與不捨。看著這個學校新的黃彰輝牧師紀念館圖書館的建立,想著過往的起起落落,在這裡我們曾一起打拼、歡樂,也曾爭吵失望,有的建築已被拆毀,新的建築重新再立,我常常在想:在盼望與失望的辨證、在拆毀與重建的辨證,我們能否為我們的下一代設想一個更好台南神學院的未來。張瑞雄牧師,謝謝您。
最後引用Reinhold Niebuhr的一段話作為牧師娘、親人朋友大家的安慰:
因為真正有價值的事務,我們無法在我們的一生中來完成,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盼望來心安;
因為一切美好、良善的事務,我們無法在現今的歷史情境得到完全的理解,我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信心來心安;
因為沒有任何難能可貴的事務我們可自己獨立來完成,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愛心來心安。
2019.11.17
11月最後一個禮拜的禮拜四是美國人的感恩節。其實,世界各地皆有感恩節慶,通常是與農業收獲或移民活動有關。早期游牧人民依水草、土地而居,相信土地母神掌控生產季節,祭祀使她歡欣則物產豊收,有個好冬﹔反之,乾旱遍地,飢餓臨至。這種土地生產的象徵崇拜各地皆有:在希臘她的名字是Demeter,人們以豬作為祭祀;在羅馬稱為Ceres,今日的穀物(cereal)名稱由此而來。.
現今由於美國強勢文化的影響,所謂的「感恩節」已成為美國人的專利。再者,深受美國文化影響的台灣社會,當然也就真有其事地跟著美國人過起感恩節慶,吃起與台灣農業季節或移民活動毫無關聯的火鷄大餐了。說來,美國人的感恩節是有其獨特的歷史背景,其中原住民印第安人與英國清教徒移民間的互動,倒是值得今日台灣社會盲目過美國人感恩節的省思;由此,台灣居民無論移民先後,是可思考可否經由對這塊土地的感同身受,移民生活的辛酸奮鬥,共同來營造屬於台灣全體人民的感恩節慶。
美國感恩節的起源,是與英國宗教改革時的紛爭及宗教自由有關。十七世紀初,英國清教徒支派中的分離派(不承認國家教會)受到政府及國教的壓迫而遷往荷蘭避難,為了長遠生存之計,很多清教徒再乘船渡洋來到沒有國王控制的美洲新大陸定居。
1620年9月,清教徒領袖William Bradford召集102位同伴,搭乘一艘長九十英呎、重一百八十噸的木製帆船五月花(MayFlower)號,在海上航行66六天後,於11月21日抵達美洲大陸麻薩諸塞(Massachusetts)地區的普利茅斯港(Plymouth)。有意思的是,此次海上航行中死了一人,但也誕生了一名嬰兒,使到達美洲的人數仍是102名。這些清教徒無不衷心感謝上帝的帶領。
對新移民來說,第一年的冬季並不好過。寒冷的天氣再加上物質的缺乏及傳染病的蔓延,一個冬季下來奪走一半人命,歷經千難萬險來到美洲的102位移民,只剩50位。好在絕望之時,遠方飛來一群火雞才使新移民絕處逢生。清教徒們認為這是上帝的恩典,如同曠野中的以色列百姓,上帝降嗎哪、鵪鶉給他/她們,同樣在這寒冷、絕望、物質缺乏的冬季,上帝降下火雞養食他/她們。爾後,火鷄宴食就由此成了美國人過感恩節的必備食物。
第二年春天,原住民印第安人前來協助,不但送來民生物品,也教導新移民如何捕魚、狩獵、耕作及飼養火雞等等。接下來的一年,風調雨順再加上印第安人的協助,果然夏天玉米豊收,於是新移民與印第安人齊來慶祝感恩。1623年當時己成為此地區的行政官William Bradford宣佈將在7月30日起有三天的慶祝,而印第安人也帶來火雞分享,於是感恩節成了一個非正式的慶祝節期。
美國獨立革命後,新英格蘭地區開始慶祝感恩節。1789年美國總統華盛頓雖然宣佈11月26日為國家感恩節,感謝上帝賜予美國成為一個獨立自由的國家。然而,直到1830年紐約州才把感恩節列為州節日,接著各州才漸漸陸續跟進。不過,當時各州的感恩節日期不一,後來在一位女性編輯Sarah Josepha Hale的努力下,林肯總統才於1863年修訂11月的最後禮拜四為美國的感恩節。
這樣說來、美國人的感恩節是與其移民歷史有關,是與其原住民印第安人對後來移民者的接納協助有關,是與其國家獨立自主的奮鬥有關,是與其各州居民願意共享大家在美洲這塊土地的努力事蹟有關;這樣的故事,試想在台灣這塊土地是不是也曾發生過?是不是也值得我們大家,無論移民先後,今後把它書寫記錄下來,有朝一日來成為我們共同感念台灣這塊土地的感恩節慶。
原住民是最早住進台灣的族群,他/她們各族每年所慶祝的豊年祭典,其實才是台灣真正的感恩節。原住民心地善良,對後來移居台灣的漢人給予諸多協助,如同印第安人協助英國清教徒移民一般。清教徒的第一次感恩節是與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一起歡度,除了感謝上帝外,也感謝心地善良的印第安人。然而後來美洲大陸的開拓史中,來美洲移民的歐陸白種人卻對原住民發動一千多次的戰爭,殘殺印第安人。漢人移居台灣後也有類似情形,原住民在漢人的欺壓下逐漸遷移山區,爾後漢人也在各個不同時代以不同方式繼續欺侮原住民。
清教徒的感恩節象徵著族群融合,其實台灣人的感恩節也可朝此方向來建立。不管先後從中國大陸移民台灣的漢人,首先應向先到台灣的原住民台灣人道歉,對上一代所行欺壓原住民的惡行悔悟,且常常提醒自己不可重蹈覆轍。而二次大戰後,因內戰逃來台灣的國民黨也應向所有先到台灣的住民道歉,對上一代所行228及白色恐怖的惡行深切醒悟,且常常提醒自己及下一代不可歷史重演。然後借由每年原住民所行的豊年祭典,來衍生一個屬於台灣住民及與台灣歷史相連的感恩季節。
2019.11.17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部分的平地「台語」教會,正在進行一項未來連自身都難以預料的現今改變,就是在週六或週日增加一場「國語」禮拜,來爭取內部慣於使用此語言的第二代青少年對它的認同,或吸引習慣於說「國語」的慕道友加入。說來極為諷刺,因為台語的使用對平地教會來說,不只是母語自然習性,更是匯聚其族群信仰的歸屬認同;但却難以抗拒平地教會第二代(包括曾被殖民的各種不同群體)在政治力量影響下所必須精通的語言(所謂國語)學習,日漸對母語的弱化。
「中國化」與「世俗化」挑戰
二次戰後,首先是國民黨政權自中國撤退來台,實施的「中國化」的文化意識型態教育,目標是教化台灣人為「中國人」,並以中國文化、語言為日常生活的準則;同時,台灣也在近代工商資本發展中經歴內部「世俗化」的進程。世俗化從好的面向來說,會隨著迎合經濟發展而不得不進行內部社會及政治改革;然而也會帶來衝擊,特別對宗教神聖與神秘的理性挑戰,及宗教內部內聚力量的離心作用。此二面向的發展,對台灣的教會影響深遠。
其實,現今台灣教會的大多數信眾,在其現世生活所表現的各種樣式,不是被「世俗化」資本主義之價值所牽引,就是受「中國化」文化意識型態的教育模式在所謂的「後殖民」脈胳下所制約。這二個重大社會現實的變動,再加上戰後大量移民來台的所謂「國語教會」,及其依賴背後政治權勢所獲有的資源利益,導致1865年以來創立的本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儘管教會數與信眾人數宣稱最多,卻因這個「黨國基督教」政治因素及其背後支撐的「黨國資本家們」,而漸被邊緣化。
自國民黨政權來台統治後,除了早期少數信徒零星無力的反抗外,大多數的教會及信徒,均不得不屈服在新的權勢下調適生存。1970年後,長老教會雖然積極投入参與台灣的民主及人權運動,它仍然無法制止其內部第二代逐漸習慣於「被統治化」後的價值取向。
教會內第二代年輕人的信仰,依筆者觀察,至少牽引著二個重要因素:一是教會內部因著世俗化影響所帶來的鬆綁,以致第二代信徒並不全然分享著其父母親的信仰理念。另一個因素是外來的,也就是台灣在戰後由中國來的國民黨政權接收及強權統治後,其強制灌輸給台灣人的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更疏離了長老教會自1865年來所建立的本土文化與信仰價值,其中包含了語言的習慣使用、思考方式及價值判斷。
第二代信仰困境
在此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的教化洗腦過程中,使戰後出生的教會子弟,更困難分享其祖先所傳承下來聯繫於本土意識及生活的信仰價值,因而有些年輕人在外出受「教育」時,因著語言及思考習慣,出走或投向所謂的「國語」教會。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教會數及人數儘管年年增加,教會內部出版的刊物作為信徒信仰的培育及對台灣的認同也有所推展,但仍然無法制止世俗化及強權化所帶來的內部瓦解。第二代信徒,每日一踏進學校,一接觸朋友、社會,便開始脫離他/她們父母所慣用的語言,及隱含在語言背後的價值導向。第二代信徒的想法、是非判斷,樣樣顯示他/她們正受到台灣整體文化價值的薰陶影響,而逐漸的世俗化及中國化。然而,這群也生活在一個本土傳承的信仰家庭裡,不得不分享著父母的信仰及想法。
第二代信徒的困境,是當他/她們陪著父母進出教會、参與教會活動時,並不意謂這些活動對他/她們有何重大意義,或是真正了解到這種参與的重要。然而,當這些年輕人整個投入培育他/她們思想成長的「中國化」學校教育、及社會「世俗化」生活時,有時又放不下父母或教會先前所教導給予的信仰想法。於是第二代信徒中,有人一離開父母的身邊,也就離開父母歸屬的教會;或有人陷入了一種難以抒解的困境,去不去「台語」教會成為進退兩難的折磨。
這樣的結果,說明現今以台語為主的長老教會所面臨的困境。不知什麼時候,我們教會不再教導我們的第二代學習母語(不一定要以白話字教母語),也可能在更早的時候,我們的教會就不得不接受政治與社會的現實,在主日學的宗教教育逐漸轉換語言的使用,最後造成今天不得不然的以「國語」禮拜來吸引他/她們。當然語言的學習是一種現實導向,看看台灣人的家庭,大多數的人不以第二代子弟不懂母語為恥,反而以學不好統治者的語言或國際流通語言而自慚就可得知。
恾然於「國語」、「台語」的長老教會表面看似現實的需求所致,然深入思考也可洞察這是被統治教化後必然引起的「後殖民」催化作用。試想:當一個人從小就被灌輸大中國文化思想,以及習慣使用「統治者語言」思考時,他/她們的生長過程必然會更加疏離於長老教會所宣講的本土信仰信息,更加困難於理解台語文背後所要表達的文化意涵及自我族群認同。
傳承台灣教會歴史傳承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1865年建立,由於認同與歴史傳承,它使用在地台語文為信仰思考語言;也由於傳承與歴史使命,它承擔認同本土、台灣優先的信仰理念。這與戰後來台的統治階級及來台「國語」教會想法格格不入。而國民黨政權在台灣半世紀多來所推行的大中國文化意識教育,也代表著一個殖民者霸權的宰制及被殖民者的悲哀無奈。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此「中國化」的教化中,其內部正進行著一個影響深遠的雙重過程。一方面是緬懷自屬文化特質,並藉由同族團體(如台語教會) 聚集、同樣語言使用,以便在新的權力社會自我調適安置;但另一方面顯而易見地,又無法避免其第二代被新的權勢文化、語言、觀念所同化。在此雙重作用下,教會正面臨著一個歴史承續的困境,那就是受中國文化宰制、洗腦的第二代信徒,愈來愈無法了解第一代信徒所背負對台灣的歴史使命。
於是第二代信徒因其所受的社會文化教育,而與第一代的政治認知及認同有所不同。第一代信徒所背負的台灣價值未必是第二代信徒的選擇。甚至有些人會對父母親教會所使用的母語,有著莫名隨統治階級因文化優越感而衍生的輕視,對母語的使用也逐漸陌生,使有心於信仰追求的第二代信徒,就以統治者語言的教會為習慣選擇。
另外,有些人在教化下也接受了「宗教是宗教、政治是政治」這樣的想法。儘管這些人對信仰是認真的,仍無法理解信仰背後所牽連的殖民宰制文化,甚至將長老教會對台灣鄉土的關懷簡化為一種政治干預,是不屬靈的行為。
後語
長老教會應該自問,增加一場「國語」禮拜的目的為何?如果因此可吸引內聚第二代年輕人繼續傳承長老教會的話,那麼「長老教會的傳承」又是什麼?語言的使用儘管與「認同」有關,但也可視為一種「傳達」工具。教會在可想的現在與未來,一定會遇到如此「語言使用」的重大挑戰,如果不想讓教會茫然於「國語」與「台語」的相互折磨與錯亂,就必須勇敢承擔這個語言使用之挑戰,一方面以「新的語言」重新詮釋教會的所作所為,讓第二代傳承這個認同;另一方面可再由此認同來激發第二代信徒學習母語的興緻。唯有如此,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其內部的信仰崇拜、宗教教育,不管使用什麼語言,都會衍生對「人民有愛」、對「土地有情」、對「上帝有信」的信仰熱誠。
2019.11.24
每個宗教皆有其展現宗教意涵及行為的活動體系,基督宗教也不例外。而禮拜就是此活動體系之劇場。沒有了禮拜的舞台,宗教就無戲可看。禮拜可說是反映人類生活尋求真善美終極理想的預演場所,如同神聖的帷幕,在神聖體驗(上帝)的渴望中,引來難以言傳的動力,而使每個個體浸沈於神人交會的愉悅,重新賦予自己生存的意向,並在日常生活的善良行為加予驗證。
因此,一個深刻、引人入神的禮拜就會呈現三個核心要素:一是哲理的求真,也是禮拜中「信息」或「講道」的安置;一是倫理的求善,也就是禮拜中的「信仰告白」,及連結禮拜後日常的「生活見證」;一是美學的求美,也就是禮拜中所有能夠激發神人交會的藝術呈現,如歌詠、圖像或身體動作的參與等等。
由於禮拜中有如此真、善、美的完美期待,就會因著難以達成所帶來的落差,伴隨在基督信仰的崇拜生活裡面而成為不安因素。一方面可能是禮拜中的信息,與生命中的真理感受難以連結;一方面也可能是禮拜中的整個芬圍,無法激勵人們的行為意向;一方面更可能是禮拜中的整個儀禮,有時粗造到毫無美感,令人難以忍受而無心體驗神聖,或是有時過度激情,失序淹蓋了美感,激情取代了神聖而失真。
禮拜中如此不安的因素,其實迷漫於整個教會。現代傾向於神秘靈恩的教會,雖然禮拜中的神聖體驗強烈,也藉由開放自身在歌詠、語言(方言) 或身體動作等來營造美感氣芬。然禮拜過後,靈恩的感受由於與生活現實落差過大,還是無法讓人繼續在認知真理及日常善行中安心,而且有時還會陷入一種靈恩宿命循環,愈靈恩就愈神秘,愈加渴慕週週崇拜中的神秘質素。在此,靈恩派的禮拜生活成為一種自以為把捉到美感的自我陶醉,並為如此重複性的「自我感覺良好」辯護。而崇拜者的禮拜只是培養個人的愉悅而己,遠離了現實生活的關注,信仰就無法有益於集體生活事物,甚至有些靈恩傾向的教會,還會要求信眾放棄改造社會所作的一切勤奮努力。
福音派傾向的教會也不例外,在重視禮拜成效的善良行為見證中,皆有弱化禮拜儀式的痕跡可循,如簡化聖禮、注重講道信息後的領受及實踐。問題是如果一種道德願望不斷地在崇拜生活中強化及聖化,最後受傷的還是在世俗生活中爭扎的信眾。因為如果行善不力,到頭來不是裝的很世故、偽善,就是深受道德罪惡感所殘害。當然,在一個世俗社會,或沒有共同被普遍接受的道德準則時代,注重善行的禮拜生活其實不應被低估,就是禮拜中濃厚的個人主義需要也不該給予太多限制;試想如果一個可安身立命的道德願望,可在每週的禮拜體系適當地加予確定傳播的話,對現今社會的失序生活一定有所助益才對。
正統派的禮拜形式也是一樣,它雖然並重「真理的信息」、「告白的善行」及「美感的禮儀」,然而由於輕忽靈恩活力及道德願望,致使它的禮拜所要呈現的真理語言,不是成為理性修辭的俘虜,就是僵化的教條說理,不但無法令人動容,反而令人更加厭煩。而其中所灌注的繁複禮儀,對靈性的培育是否有益也就令人心疑。這也說明為何正統派的教會人數一直流失。可想而知,當現代人無法在宗教世界獲得滿足(不管是真理詢問、道德願望到美感追求),他/她們只有從教堂走向講堂或劇場,在不同的世俗場所繼續對真、善、美渴望的追尋。
然而,正統派在禮拜生活中所要揭示的真、善、美內涵,確實是禮拜的核心。禮拜中的神聖體驗含蓋了神性在真道上的啟示,及人們將真理落實在日常生活中的善行來作為回應,居中的就是禮拜中促成如此神人交會的禮儀藝術美感。只是正統派的禮拜過於樂觀,忽略了人性枷鎖,以為將真理理想公諸於眾就會被認真實踐,道德作為真理的後盾仍需用心修煉,仍需透過神性豐碩的想像及模仿來達成。在此,禮拜中的禮儀想像就更顯重要,如同Cornelia Klinger以「美學的意識型態」(aesthetic ideology)為題,總結美學理論於「揭露永恆的真理」、「達成共同的普遍性」及「神秘的創造性」一樣。
Cornelia Klinger於2004年所寫《性別與美學》 (Gender and Aesthetics:An Introduction)一書,其中從女性觀點對上述「美學的意識型態」之批判真的令人讚賞。美學的過往概念其實與對真理或道德的過往認知一樣,皆含蓋一種社會學因素,即誰最終決定真理形式、誰最終統合倫理見解,誰最終賦予美感認知。當這樣的質問同樣引入我們每週的禮拜生活時,坦白說我們無言以對,也看不出現時的台灣教會在禮拜生活所展現的一切,有如此深層反思。
做為基督徒,無時無刻寄望每週日的崇拜生活能浸沈於在「美」的意境中,體驗「真」,及激發行「善」。因為週間日常生活所感受的,常是社會失序下的分裂壓迫,及失真下的種種醜態。然而,我們的崇拜生活真的安頓愉悅了我們嗎?真的啟示了我們生命的真理嗎?真的引發了我們行善的動機嗎? 或是禮拜淪落成為一種形式化的意識型態,直接或間接扼殺或扭曲了神人交會下的種種靈光?
近代的解構主義,雖然趨使我們從過往的種種「形式主義」及「意識型態」解構及重新建構,但不意謂我們只要拋棄這些過往形式,我們就能自由,不受拘束,跳脫生命困惑。當現代人迷惑於人生的哲理思考,被好奇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真理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真?」真理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真」的終極成了所有探求哲理形式的根底。當現代人探求事物判斷的是非,被正義感驅使去追根究底公義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麼是善?」公義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善」的終極成了所有事物是非判斷的根底。當現代人陶醉於感官世界的外在,被沈迷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美感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美?」美感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美」的終極成了感官世界景像的根底。
問題是我們的禮拜生活真能引領我們探詢真、善、美之根底嗎?禮拜若是生活終極理想之預演,整個戲劇發展的主軸就是人神交感及人們改變的事蹟。而其中的形式、舞台、歌詠就成了形塑美好終局的可用道具。這樣的禮拜才不會視形式禮儀為無用而棄之,或只在形式禮儀之美妙運用中打轉。舊約先知之聲正是最好的寫照,一方面批判祭儀淪為形式主義的無用而痛心,一方面又大聲疾呼盼望在此祭儀的形式基礎上,信眾能體會神人交會,並帶來改變。
對禮拜儀式的堅持是有其道理,因為沒有外在形式的輔助,人類內在的所有精神活動都無法維繫長久。形式也許需要更新,思想內容也許需要改變,但形式的存在及使用卻是無可避免。所以,禮拜的形式無論是複雜或簡單,其用意皆是禮拜中神性的體驗及引發日後向善的熱情。
如果把現今解構主義對形式意識型態化的批判,當成真知灼見的話,我們當今的禮拜生活或禮儀就應注入「在地化」的認同感受、並從「女性」、「族群」的不同觀點加予擴展,並在「解放」、「生態」的議題上來豐富禮拜的內涵。
我在《本土情境中的聖餐》及《台灣鄉土神學》書中所提出的「文化情境化」及「神學處境化」的二個概念,皆是後現代解構主義下的神學反省。一是批判受「漢文化」意識型態影響的台灣節慶文化,並從中解構建構,以台灣本土故事取代中國原本故事;另一是批判受「西方價值」意識型態影響的台灣神學教育,並從中解構建構,以台灣本土神學取代西方教條化神學。
這些構想當然需要實踐的場所,而禮拜恰好是它發展前棲息、生根的園地。帶著這樣的期許,深盼台灣的教會不只有「新聖詩」可唱,更有融合於本土文化或節慶的禮拜生活,在禮拜的更新中唱新歌,體驗上帝在台灣這塊土地與台灣人及台灣文化的深層交會。
2019.11.24
愛(eros)通常被理解為「將對象移入自己感情世界的行為」。愛會令人嚮往就在於它不僅是一種內心甜蜜感覺,同時又是含蓋自己被深切理解、接納與疼愛而感到無言、無比的快樂。愛裡因著如此幸福的期許,就會轉化為不可言喻的動力,中和調節了人與身俱來的性欲挑釁精力(libido),以昇華有益的方式展現。
古羅馬詩人奧維德(Ovid)在<變形記>說:「愛常使當事者形貌改變,有的經由愛意激勵,顯出意氣風發;有的妒忌上頭,變的猜疑懷恨。」愛成為苦戀的變形危險至極,後果有時不是傷害自己,讓對方痛苦;就是傷害對方,讓自己悔恨。
問題是,人世間的愛不就是在於「怎樣對待別人」,隱含「別人怎樣待你(妳)」的期許嗎?然而,愛如果都以自我為中心,期待相同回報,遲早會出問題。因為愛帶著相同回報的期許,愛就是一種條件。而且含蓋期望的愛成為欲求的話,如果達不成「同等受用」,就有可能「同歸於盡」,就會摧毀了愛的原意。
在<會飲篇>(Symposium)中,柏柆圖提到兩種欲愛:一是世上的欲愛(vulgar eros),一是天上的欲愛(heavenly eros)。由於慾愛源自於聖愛,柏拉圖在<斐德若篇>(Phaedrus),以「回憶」論述當人們在感官世界遇到美的事物時,靈魂中的欲愛就會被喚醒,而尋求超越上升至理念世界的絕對之美。在此,欲愛成為地上與天上的媒介,導引愛自己追求它的原意,聖愛或美善之愛。欲愛由此具有二種特質:一是以自我為中心的需求之愛;同時它也可昇華,從感官世界的欲求步向另一種神聖之愛,並由此調解世上的欲求。
主前250年,希伯來文舊約被譯成希臘文,史稱「七十士譯本」。在此譯本中,欲愛(eros或philia)與聖愛(agape)開始有了字源學上之區別。欲愛(eros)通常指向兩性間肉體之愛,如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en)所說,是一種「熱得難忍的情欲」。另一種欲愛(philia)比較親切,指向關懷的友情及親情。新約中耶穌對拉撒路的愛(約11:3)及馬太福音十章37節所說的父母之愛,皆以此親情之愛展現。
在<所羅門智慧書>中,聖愛(agape)開始指向人們對上帝之愛或對智慧之愛。亞歷山大的偤太思想家斐羅也將聖愛指向人們對神所特有的感情。之後,聖愛(agape)漸漸在新約中佔據重要地位。聖愛不只讓欲愛有了倚靠的源頭,同時也擴展了愛的意義,從性欲肉體之愛(eros)、友情親情之愛(philia)、推及到對鄰居之愛(太19:19;太22:39等),甚至對敵人之愛(太5:44)。
然而,今天我們賴以生存的世界,情況剛好相反。人間之愛不只從愛的源頭上帝之愛疏離出來,且在我們的文化習俗中壓抑愛原有的源頭動力,讓愛侷限在我們所認知的安全人際關係中好以掌控。就是懷著內心豐盈之愛的基督徒,活在這樣的世界也有可能告訴自己:不自私一點,不能生存;不努力爭取,沒有機會;不依附權勢,很難出頭。久了之後,基督徒也有可能仗勢而活,變得欺善怕惡。結果,每一個在世界權勢漩渦打轉的人,所有臉孔皆是一樣,皆是騎牆派,只是有的依對權勢,有的依錯權勢而己!
人與人在團體中所建構的倫理學是在於平衝「利己主義」與「功利主義」,意即在不違反別人及社會整體利益下來滿足每一個人的私慾。然而,福音中耶穌愛的理想與人間利己主義的愛是有不同涵意。人間利己主義之愛是建在於滿足自己的慾望,而福音中的愛是與自身慾望鬥爭。利己主義之愛不但沒有與自身慾望鬥爭,也無法形塑愛的理想來跳脫人性的限制。在此,福音中的愛的理想卻能在「橫向」的人間利己主義中,提供「縱向」主軸,讓上帝之愛的願望來提昇人間倫理。
人類自我慾望中,隱含著肯定自我,否定別人傾向。自私以一種微妙的形式存在人類社會,它不只是追求自我的物質利益,也依附於社會認可而存在。自我慾望在古典及現今世俗中不是被貶降為邪惡,以各種禁慾主義試圖摧毀,就是被昇華為一種自然本能,以弗洛依德方式為之解脫。福音之價值不但不為自我慾望開脫,也不贊同以禁慾方式加予摧毀,而是形成一種福音與自我慾望間的一種「張力」,對利己自我中心最基本的本質驕傲提出批判。耶穌在批判法利賽人的自我中心時,就說他們喜歡被尊稱為老師,喜歡坐在宴席上的首位。這些自高的人終究會被上帝拉下,想做大人物,就要做人的僕役。
福音之愛不只批判人性中的自私及利己主義,也提供一個新的價值體系愛的理想。耶穌說人的施捨不可炫耀於大庭廣眾,人的宗教虔誠也不是為了得到社會贊同。最重要的是,福音之愛幫助的對象是窮人、弱者,因為他/她們無法也無力回報。這樣的福音之愛不只立基於上帝之愛與自我慾望之間的「張力」,更建基於自我與上帝生命關係的一種「活力」,一種新的價值體系,它不考慮世俗倫理中所強調的「行為結果」或「行為本身」,而是在意對上帝意志的絕對順從,及活在上帝之愛中所能衍生之愛的活力。
當然,上帝的聖愛赦免確實參與了人尋求拯救之動機。寬恕是上帝的作為,也是人世間疏離的回答,而且體驗世上種種疏離問題的人,才會將上帝的聖愛寬恕選為他/她們的人生解答。這種疏離的察覺烙印在人們的靈魂深處,才會驅使我們尋找寬恕、尋求上帝聖愛之愛。在此,與聖愛結合的愛,才能衍生活力,作為使分裂者再度和解的力量。而且,對聖愛寬恕的體驗愈深就會愈覺不配,就會愈加激發人們的愛心愈大。
耶穌福音之愛是一種革命,在自我十字架上的犧牲奉獻中實踐更高的自我實現,這就是終極的面向,或信仰的面向。這也就是聖經中啟示一一道成肉身一一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它超越自然主義的歷史平面,在橫向人間的利己主義提供綜向愛的理想,它也不是將永恆永恆化與現實無關的理想主義。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帶來了批判鬥爭的「張力」,及實踐信仰的「活力」。
如果我們將道成肉身永恆在俗世展現,看成神話丟掉的話,我們就將信仰最有價值的縱向層面丟掉,最後我們只有跟著橫向的人間倫理走。縱向思想沒有,基督教倫理變的膚淺,遷就於社會政治成就的相對性;以現代文明來理解的話,基督教信仰成為一種人文主義,上帝若被丟到人間倫理的外面,人類失落了與罪共舞的愛,人間剩下的當然只有難以改變的罪感現實及驕傲誇口的人類自我了。
2019.11.28
今天我們所處的世界是什麼樣子?我們對它的瞭解多寡,將決定我們的神學向度之深淺!神學之深度如果取決於深刻社會理解之前題,那麽神學建構與福音宣揚之前,對所處世界的理解及所採取的立場,將導向神學所呈現內涵能否刻骨銘心或不痛不癢?
現代的教會自18世紀高舉理性為生存法則與思惟以來,正面臨著資本主義發展及其衍生社會世俗化之挑戰。教會作為耶穌基督的身體,基督徒群聚團體,必然因著其所處世界資本化及世俗化之變遷而有所變動。教會是融合於世俗發展,認同資本化價值為其信仰價值:或以與其全然不同之上帝國價值,在此資本化及世俗化世界為其本身價值見證呢?
一、 資本化的神學挑戰
現代社會中科技或工、商、農各方面的發展,大多已被國家政府體制或與之聯結的資本企業集團有組織化的掌控。特別是工業社會下必然著重的科技知識及其所衍生的金融依存社會體系,逐漸增強了社會種種權力的集中。此權力特別集中在政治階級及與之合作的經濟性資本機構,或軍事力量及所謂科技精英份子們的手中。這種權力集中的例子不只發生在資本主義的社會,連標榜社會主義的國家也不例外。另外,第三世界的殖民主義、後殖民主義(post-colonialism)的國家權力形成,也是經由少數政治精英份子或軍事力量在支撐,而且也特別受到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或未解體前蘇聯等背後武力的支持。
權力的集中再加上廣播新聞媒介的配合及合作,這股由精英主義所領導的統治階級正漸漸賦予今日我們所稱「文化」的內涵定義,及對所謂「世界」的了解。這樣的結局,導致基督徒當其理性地探討「信仰與文化」的問題時,不由然地必須面對著文化形式裡所內蘊的國家權力、及精英主義或軍事力量的種種特權所形成的霸道作為。
這樣說來,基督徒的信仰必須面對著現代國家政府體系所形成的「世界」是什麼樣子?以前一個流行的說法是:科技知識必能導引世界走向進步與繁榮,而且可以避免戰爭、貧窮、無知、疾病及飢餓,聽來好像天國已漸來臨地上。但這種天真浪漫的想法是否低估了理論實行化的可能性,以及對人的看法把持過份樂觀的態度。
舒邁契爾(E.F. Schumacher)在他的《小是漂亮》(Small is Beautiful)書中,直言上述的想法是這個時代人們最大的不幸錯誤之一。他說:「無限制的經濟成長,直到每個人盡其可能達到財富飽足的想法,必須嚴肅地質問二件事:一是基本資源的可使用性,和另一是環境能力競爭的問題。」 舒邁契爾也同時指出,沒有監督的一味講求經濟繁榮將導致社會走向腐敗及集體罪惡。馬克思主義認為資本主義所宣稱的「成長的催迫」,當它用來作為生存發展的必須時,在人類有限的資源下,也就意謂著「戰爭」了。
「經濟成長」與「世界有限的資源」兩者之間的鬥爭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寫照,如同保羅.費爾利(Paolo Freire)在其《被壓迫者的教育學》(Pedagogy of the Oppressed)一書所說的,現代社會存在著一種鬥爭,即「人性化」(humanization)與「非人性化」(dehumanization)的鬥爭。費爾利認為人性的鬥爭是為了社會眾多勞動者的解放,是為了克服異化,是為了肯定人是一個「人」。因為人有可能在「經濟成長」的口號及假象下被「非人化」。歷史上事實的具體面向並沒有呈現一個有人性尊嚴的勞動體制,而是在不公義體制下所進行的勞動壓迫,這就使眾多勞動者非人化了。
費爾利進而宣稱被壓迫者尋求自我解放是一個偉大的歷史事工,而且也因為這樣,壓迫者才有可能也同時得到解放。這樣的想法導引著一個中心議題:就是「人們如何取回本來就是屬於他(她)們的權力」,而且這樣的基本生存權力是與信仰相關。權力的誤用導致整個文化、經濟層面、環境生態及宗教心靈置於毀壞的危機:如不合宜的衛生保健、教育政策、軍武擴漲、社會福利減縮及退縮為內在世界的宗教心靈等等,而走向「非人性化」。
社會分析
很清楚地,我們需要有效的社會分析,才能將現狀具體呈現出來。18世紀末以來,社會經濟學家已一再地檢討不公義的問題及其根源,其中最具系統性的社會分析乃由馬克恩和恩格斯所提供。融合古典的分析經濟學、科學物質主義和對社會公義的強烈感情,他們兩人提出一套經濟決定論見解。區別人與動物之生產有別,馬克思說:
動物的生產是單面的,而人的生產卻是全面的,,,, 動物只能依照自身物種的特性和需要生產東兩,而人卻能針對每一物種的內在特質並配合其目標去從事生產。
所以人的能力在於他/她能以自己的剩餘勞力去生產維生之外的盈餘,而此經濟性盈餘使人類擁有獨特創意,也是藝術和各種工具的原動力。然而,這同時也帶給人們不幸,如果生產者所製造的盈餘被別人奪取的話。馬克恩說:
如果勞動的產品不屬於工人.... 工人的生產活動成為一種對自己的折磨。
恩格斯更說:
資本主義的生產模式奠定於現今的社會體制容許資本家以一定的價值購買工人的勞力,卻讓工人工作很長時間,超過工人生產與薪資同值產品的時間.... 在此情形下所產生的剩餘價值就分給了資本家和地主階級,以及他們所雇用的職員。
馬克思與恩格斯的結論是,社會上經濟不公義的主要來源是資本主義私有財產制,及控制人們日常生活且支持此不公義根源並將之掩蓋的權力結構。對基督徒來說,這樣的精闢分析實有深遠影響。許多基督徒用盡全力去扶持在社會邊緣需要援助的人,並且試圖將教會的機構結合於國家或資產階級之力量來工作,卻反而無視於症狀之源起,不公義之根源。諷刺的是,基督徒們想盡個人、教會及社會或國家力量來消滅貧窮,卻不知不覺地助長了經濟不公義之罪惡根基。
在此,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的批判理論實可作為現今生活在資本主義下教會的借鏡及反思。 一般對社會的觀察可分微視(micro) 及巨視(macro) 兩個看法:微視的觀點是將社會問題歸諸於個人因素,如原住民失業問題就單純歸究於個人喜好喝酒所致,或游民(homeless) 問題歸究於個人工作不力或社會適應不良所導致;而巨視觀念則認為社會間題皆有其社會結構因素,如原住民失業問題一定與社會產經政策及結構有關。
在巨視觀點中,其實又可分功能理論(functional theory) 及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 。功能理論如同肢體理論,著重社會整體之各部門如同肢體,可相互協調一致,建立共識及規則運作來達成社會和諧。就是社會病態也能經由社會輔助系統來給予冶療,不致造成社會瓦解。然而,批判理論提出一個簡單嚴肅觀點,即整個社會體系的運作皆是有利於有權勢之團體。以勞資糾紛為例,社會上法律之運作還是有利於資本家,如勞工工作傷害通常以民法賠償了事,而勞工罷工或佔據工廄,可能就以刑法論罪。
民主社會看似民主有選舉制度,然而一般民主選舉皆需花費巨額錢財,其設計走向還是有利於資本財團。何况選舉花費若由財團支持,當選人有時就不得不成為財團之政治發言人,其所制定之政策、法案還是有利於財團。重要的是整個社會的運作常是合理化統冶階級權威,合理化既有的文化型態,並由國家所支撑的文化活動及教育運作來選拔人才,來為此主流文化服務,朔造符合統治及資產階級利益之中產階級文化品味,並常以所謂「模範」典型加予褒獎表揚,使整個社會文化運作以資產階級之文化品味為學習模仿對象。
人們生活形態,自古以來就不是完全被主流文化所決定。何況社會有意義的變動皆因人們願意服鷹比主流文化更有人性化之次文化運動所造成。早期服鷹耶穌基督新價值意義的基督徒小團體不就是如此。而且也唯有如此,跟隋耶穌形朔上帝國文化的基督徒群體才能見證其所信信仰的價值。
資本化的神學回應
神學家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認為資本主義與國家主義是二種最基本具有魔性的社會形式。在《歷史之註釋》(The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書中,田立克說:
經濟上的資本主義形式,在最高程度上,已扮演真正魔性的支撐力量與創新角色,但它同時也混合一種具有破壞力量的創造力。
田立克認為資本主義是一種自律的經濟,經由科技工業革命的協助,供應最有成效的生產物品,再加上自由市場的消費需求,資本主義成為一種具有創造支撐力與影響力的自律經濟體系。在此,資本主義的魔性也就顯而易見,資本主義破壞了社會與人民的生活品質,人民被趨使成為熱衷金錢物質的「瑪門主義」(Mamonism),這種創造與破壞質素在資本主義中的經濟活動已是不可分離。
國家主義明顯地是從資本主義分別出來的一種運動,但是國家主義在國際競爭中最終還是順從資本主義。在許多國家,國家事務被認為神聖不可違犯,當有限事物被提昇為無限價值,或有限事物被神聖化時,就導致魔性侵入。因此,國家事務具有創造與支撐力量,但同時也包含了毀壞性與魔性根源。
在資本化生存的基督徒,必然面對其所帶來的挑戰而有所回應。經濟公義是基督徒生存於資本主義社會的信仰回應,聖經信息也以行公義為整個福音的中心原則。Jose Miranda在其《馬克思與聖經》(Marx and the Bible) 書中,認為認識上帝的唯一方法就是在世上行公義。他說:
上帝只藉由對人們的良知發出即時的呼喚來使人知道祂就是上帝,而不採現形的方式,祂並明示唯有在尋求公義的窮人和弱者的哭喊聲中,我們才能認識上帝。
又說:
直接認識上帝是不可能,這並非因為人類的理解力有限;相反地,是因為上帝的全能,任何有別於祂之物都將消失。我們得以相信祂取了人的樣式的能力,遠超過任何可以將其對象標題化和澈底了解的理解力。上帝的全能和超越性不是說祂是一位無法想像和了解的神,反而正在告訴我們祂是一位只有靠行公義才能親近的上帝。
人類建構了社會及参與社會的持續改造,到個人寓居於社會而被持續的社會化之辨證,展開了人類自我了解的啟蒙旅程。在此過程中,宗教扮演維繫社會穩定及持續改造之雙面重要功能。一來宗教可藉由神聖化社會體系來堅固它,成為人們自願順服社會規範的心理基礎;一來宗教也可藉由其永恆完美理想來呈現本身與社會現實之差距,進而形朔使命來轉化它。
異化的原因是個人與世界的辨證關係在意識中失落,而完全被社會法則或文化意識型態所宰制。個人一旦打從內心深處接受社會所界定的「正確座標」,自我就會屈服於此法則及社會有序力量,並將個人生命的全部意義,包括負面的災禍、社會不公、痛苦及死亡等等的失序安置其中,統合到其社會的既定法則,免受混亂分裂之威脅。異化在此成為維繫有序社會結構作用的虛假意識。
基督信仰在這個層面可以是「幫兇」也可以是「緝兇」,信仰的異化作用是在於對由人所投射的神聖者進行神秘包裝而成一種虛假意識,並促使人們對自己所投射、包裝的神聖者產生敬畏,進而接受由神聖者所安排的有序社會裡進行自我安頓,並將現世所遭受的不公視為神聖者的「管教」或「有益磨練」,而心甘情願地逆來順受。在此,信仰成為異化的幫兇。
這樣的宗教顯然是異化的宗教,與聖經啟示的永恆信仰迥然不同,難怪西方社會學家馬克思會批判這樣的基督宗教是鴉片,是作為統治階級的教化工具、資本主義社會的意識型態及勞動大眾的麻醉劑。 由此,宗教合理化既得利益者現況,神聖化統治階級權利,並說服普羅大眾接受不公義社會現實是上主旨意及人類罪行結果,甚至將受害的自我放在宗教的「正確坐標」安置,受苦成為是否忠實上主的考驗。
然而,人類同時也可經由自由向度的辨證,引發對神聖者一種完美與永恆的想像來區別現今。一方面體會自己受困於社會體系而被異化,另一方面又想超越此受困性,尋求一種比現今更能恆久的理想來轉化。
西方社會學家如馬克思或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對基督宗教的批判,其實皆來自敏感於基督宗教此轉化社會之永恆理想。所以,馬克思才會直言宗教應是被壓迫者對不公義苦難的抗議,是被壓迫者的嘆息,是無心靈世界的心靈,無靈性情境的靈性。霍克海默才會說出基督宗教基於「彌賽亞(救世主)夢想」(dream of the Messiah),必然鼓舞人們對公義奮鬥的渴求,絕不允許不公平與恐怖事故成為受害者的終極命運。
聖經信息中的先知運動就是社會轉化的最佳代言人及實踐者,他/她們意識到當社會秩序面對永恆的神聖理想時,社會秩序當被轉化符合上主要求。對先知來說,社會秩序只是人的集合作品,不具神聖本質。就是這種認知,才使以色列作為上帝的子民顯出意義。拿單譴責大衛國王的現實範例,說明就是國王也必須視為平常人般,為自己行為負責及悔悟。聖經這種「轉化」信息處處可見、可聞,並作為核心價值被先知們宣揚。
當然,聖經這種轉化社會與個人的先知革命傳統,確實與另一合理化、神聖化社會秩序的保守主義並行,形成強烈對比。在永恆亮光照耀啟蒙之下,從前藉由宗教去合理化社會不公義的虛假作為會露出馬腳及真面目。基督宗教在歷史同時發展的兩個面向:異化與轉化,現正考驗著我們的教會與信仰,我們是維持社會忠實的力量或同時也是動搖社會、革新社會的力量?
二、 世俗化的神學挑戰
另外,我們賴以生存的世界,一方面是由精英主義所領導的統治階級賦予今日我們所了解的「文化」內涵;另一方面是與這個世界逐漸的「世俗化」(secularization)有關。世俗化意謂著現今社會與文化的活動領域,逐漸脫離以往宗教制度支配之過程。它是指涉西方歴史自工業革命及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所附隨的生活形態改變,代表著現代人從過往的宗教制約支配解放出來。特別在現今全球化的聯繫下,是所有國家必然經驗的一種歴程,不管願意或不願意。同時,它也是整體文明的擴散,從社會結構的改變到整體文化生活與意識型態無一倖免。
有一說法是文明愈進展,世界愈理性化、世俗化時,宗教過往的神秘面紗就愈會被揭露還原真相,而附著於宗教上的魔性作為也終將被解構除魅。法國社會學家孔德(Auguste Comte)認為宗教是人類文明進展中的一個特殊階段,稱為「神學階段」(the theological stage)或「神話階段」(the mythological stage),是人類心靈在「科學前」(pre-science)因無法了解自然界的真實意義,而以神話去思考所衍生的暫時現象。因此,在現今所謂的「科學實證階段」,宗教似乎退場、消失,沒有必然存在的必要。
德國社會學者韋伯(Max Weber) 在1919年慕尼黑的一場演說,就大膽預測以理性化為特徵的時代已經來臨。在這樣的時代,人們擁有只要想知道就能知道的知識能力,那是理性支配沒有神明的時代,人們在生活、思想及經驗上己沒有神秘及神靈可言,先知己消失、上帝也隱退。人們有的就是以專業知識為志業來投入各種價值競爭。原則上,再也沒有什麼神祕莫測的力量引發作用,人們已經可以透過理性算計去支配一切事物。韋伯稱此現象為「世界之除魅」(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
「除魅」意謂著人們透過理性化過程,徹底排除了原本相信之神祕不可算計力量。韋伯認為除魅已讓世界完全「脫離魔咒」(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並以科學化及專業化取代了舊時的宗教功能。也就是說,現代世界是一個沒有先知(先知的消失)、不知有神(神的隱退)的世畀,人們應以學術為志業來投入各種不同的價值競爭。
美國以利諾大學哲學教授Larry Shiner對世俗化提供下列了解:世俗化代表宗教的衰微(the decline of religion)、社會脫離宗教的支配(disengagement of society from religion)、宗教信仰的移位(trans-position of religious belief)、世界的去神聖化及世俗化(movement from a sacred to a secular world)。看來世俗化所帶來的宗教危機,是有關宗教「可信度」之挑戰。
世俗化所代表的宗教衰微,意味著前宗教性的象徵、教義及制度己失去優勢的影響力,文化活動也己脫離宗教制度之支配。宗教信仰的移位是說前被認為神聖的宗教事務,已被世俗生活的社會運動所取代。現代人的信仰是人權、民主及平等的價值,這些政治意識形態顯然已取代宗教意識形態。世界的去神聖化是說從前驚奇的超自然思考模式己被理性科學思考模式所替代。
在此世俗化的挑戰中,哈佛大學的神學教授Harvey Cox與波士頓大學宗教社會學教授Peter Berger,分別在1965年寫下《世俗的城市》(The Secular City)及1966年出版《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 來作出回應,也迴嚮世俗化帶來宗教式微的影響。有趣的現象是宗教不但沒有式微,反而在90年代興起一股狂熱風潮,如基督宗教的靈恩運動與伊斯蘭教的基要主義運動等。因此,二位學者因90年代的宗教復甦運動,加上哈利波特魔法、魔戒小說等風靡全球的現象而改變以前看法, 分別以《從天上來的火焰》(Fire from Heaven)及《世界的非世俗化:復興的宗教與全球政治》(The Desecularization of the World:Resurgent Religion and World Politics)來作修正。
Harvey Cox
回應世俗化所帶來宗教危機的二位著名學者Harvey Cox及Peter Berger,可說是世俗化神學的啟蒙者,儘管一位是從神學著手,另一位是從社會學觀察。Harvey Cox在1965年出版的《世俗城市》(The Secular City) 書中,首先澄清世俗化意涵,並從神學的眼光重新審視世俗化其實是上帝所樂見的,因為人總不能停留在過往的宗教文化,受非理性、迷信、恐懼來統轄自己;人不能永遠像小孩般的倚靠父母,人必須成熟長大作個自由負責之人、這是上帝所樂見的。
中世紀的西方世界,人們的生老病死確由教會掌控,自然界春耕秋收的生長循環,也在宗教儀式的聯結下內化於人們的日常生活。土地生長的經濟作用也與上帝相關,甚至由宗教人員管理與支配。政治上的君權也是神授,君王是上帝在世上的代表。文藝復興、工業革命之後,理性思惟才逐漸取代宗教支配,由此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甚至家庭才逐漸脫離教會控制,成為世俗化的世界。
Cox進一步以現代二個科技產物來描述世俗之城,一是電話,代表穩私及「匿名性」(anonymity), 另一是高速公路,代表擴展及「流動性」(mobility)。 Cox曾以部落(tribe) 、鄉鎮(town) 及大都會(technopolis) 不同文化形態來談論「匿名性」之意涵。以小鎮文化來說,其範圍很小,住在小鎮的人也都彼此認識,也都被要求跟所有人建立關係;然而大都會不用,只要與人維持「功能上的接觸」即可。也就是說活在小鎮的人較缺乏穩私性,女孩可能被整個社區期待作為賢妻良母,男人要成為負責任的丈夫。
活在小鎮文化的人被期待與別人建立關係,而缺乏自我獨處的時間,但大都會由於不可能認識所有的人,所以與多數人維持功能上的接觸即可。小鎮文化要求女人要像女人,男人要像男人,兩者必須活在小鎮文化的期待中。然而活在大都會的社會,女性是可以隨己意塑造自己的形象,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可穿迷你裙露背裝,因為沒有人知道她是誰,不同性向的人如同性戀者也較容易生存,匿名性帶給人自由,其權利也較可充分發揮。
流動性是現代生活的另一特色,我們可在高速公路上來去自如,一夜之間,飛機就可以送我們從台灣到美國,我們的世界擴大,接觸面變廣,人與人的關係也跟著改變。以前死守在一個地方覺得很有安全感,但同時也沒有挑戰,不能發揮潛力來發展自我。現在的上學求知也跟著流動在改變,旅行讓人們因擴大視野而充實自己看法,這也可能帶來自我改變。然而社會流動也帶來了問題,接觸的人口增加,人跟人的親密性就減少,離婚率也增多。小鎮的人希望人人安份守己,各有歸屬,然而也墨守成規,停留在小鎮的保守文化中;然而上帝卻要我們開闊視野,了解祂創造的美好及多采多姿的世界。
活在小鎮的人,他/她們不想改變,也缺少機會接觸新知,因此也較容易受傳統所轄制,而缺乏新的眼光,或守舊不變。何況,匿名性及流動性也不全然是好,也不是沒有缺點,但它們是現代社會的必然結果,我們在尋求它們帶來的方便及自由的同時,也要減少它們所帶來的問題。在此,科學文明是上帝的恩賜,而教會的工作是充分享用上帝恩賜所帶來的現代科技文明,也由此改變自身的形象與結構。
Cox認為罪的意義就是對現代社會的漠不關心,耶穌誡命所說的愛鄰舍,或愛人如己,在現在城市的大公寓裡面,我們會問誰是我們的鄰舍嗎?說不定,小偷搬走鄰舍的東西,我們還以為是鄰舍搬家,而協助搬運東西。耶穌在好的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中問了一個誰是我的鄰舍的問題,也許今天扮演「好的撒馬利亞人」角色的就是從事慈善事業的機構、就是城市服務市民的警察局。試想,如果三更半夜有人打電話來教會尋求幫助的時候,你不是要轉給警察局代為協助嗎?
Cox認為在現代社會所謂的愛鄰舍,其實就是關心公共事務、關心政治,現代科技縮小了我們的世界,也把世界經由電視帶進我們的客廳,關心鄰舍就是關心直接影響人們幸福的公共事務,所以說愛鄰舍,就是要關心政治。今天,我們做好的撒馬利亞人,我們應該關心第三世界的政治,貧民區的窮人、印度的飢民、阿拉伯世界的女性及中東的戰火。可惜,我們也有可能像聖經描述的祭司與利未人一樣,逃避責任漠不關心,活在自我封閉的小鎮而安於現況。早期的基督徒其實不就是渴望一個新的社會,心想改變而非安於現狀而受到壓迫。
Cox認為世俗化帶給我們機會,讓我們活在開放的世界扮演好現代的「好撒馬利雅人」,可惜的是,大多數的教會仍選擇活在小鎮,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Cox認為這就是罪。因此,宗教要拋棄舊有的結構與現代生活發生關連,並在世俗化的社會過著有意義的生活,也帶給宗教新的詮釋。由此,我們的神學就是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就是政治神學,拋棄以往幼稚的成見與歧視,從塑造人類正義來談論上帝。
什麼是愛自己?Cox以美國小姐的選美及花花公子雜誌為例子說明:成千上萬的美國女孩追求美國小姐的夢想,由此美國小姐的形象,成為美國女孩追求的目標,然而美國小姐的形象是由媒體塑造的,她們的談吐、生活方式、髮型、到化妝品,都是商品推銷下的犧牲品,是由社會模式所塑造的,而女孩們就這樣把自己當作商品出賣,這是不愛自己,是在商品推銷下被強塑的女性形象,只炫耀外在的打扮,事事依賴男人,情感衝動,同時學會嘟嘴、跺腳、撒嬌、哭泣、尖叫,這些都是商品下的女性。
花花公子也是,男人在商品下的推銷,要表現出他的粗獷健壯,擦古龍水、不把女人當人,以名牌襯衫、馬力強汽車為追求目標,標榜豪放不負責任,享受人生、及時行樂,這些都是不愛自己的表現,這是消費世界所塑造出來的男偶像與女偶樣。 他/她們表現出自私利己,對其它公共事務漠不關心,由物質世界流行時尚所左右,只追求感官慾望的滿足及盲目群體的認同。因此,美國小姐與花花公子根本談不上自我實現,他們是消費世界所塑造出來、不愛別人對世界漠不關心,是異化下的男性及女性。
《世俗城市》書中,Cox鼓勵基督徒要熱切地擁抱現代文明世俗社會所帶來一切變動,不要再躲在教堂內只追求內在平安,基督徒應勇敢參與於公共事務,負起責任,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人類問題不該再歸究天命,人類應該負起責任作補救改造工作,同時也把沒有實用價值的傳統教條思想降到最低影響。回應韋伯的看法,在世界解除魔咒過程中認知科層化、專業化功能己取代宗教功能,內在世界的禁欲主義也己轉化為現代資本主義倫理,而宗教世界老早己被內化或世俗化為一種純粹道德宗教。儘管如此,基督徒仍應以各種不同專業為志業來投入各種不同價值競爭,以價值信念服人來引人進入信仰。
在世俗化的世界談論上帝是確信上帝在那裡工作,跟隨上帝腳蹤的人當然也在那裡工作。上帝在世俗化世界的工作是引導科學革命、反殖民革命、黑人種族平等與女性性別平等運動。Cox認為世俗化是上帝的旨意,也以三個例子闡明聖經也是世俗化神學的最佳見証,如創造故事是大自然的世俗化、出埃及故事是神權的世俗化,而十誡故事是人朔偶像魔咒被解除的世俗化。
早期原始民族相信大自然是充滿神靈魔力,人的命運是由星宿而定。聖經裡的創造故事可說是大自然的世俗化,自然不再是神,不再是神聖不可侵犯,大自然的魔咒己被解除,人們不再因懼怕大自然變動而屈服於非理性之魔咒,人們可在上帝創造的大地上生養眾多並好好照顧大地。
另外,出埃及故事也象徵著神權的世俗化,早期埃及人相信統治者法老是太陽神之子,其統治力量是來自神意而成為被崇拜對象。出埃及故事是對抗君權神授,政治與社會體系並非神聖不可侵犯,在此,君權神授魔咒被解除,有能力及作為人民領袖的摩西就可順理成章取而代之,政治已世俗化,不再是神聖。 十誡故事中的「不可拜人手所造之物」,也說明古代各式各樣的神明權威己被解咒,特別是人朔偶像的神聖價值己在世俗化波浪衝擊下退潮。 總結來說,世俗化的神學就是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積極的關心社會公義,而非消極的滿足在教堂內部的敬虔。
Peter Berger
彼得.柏格(Peter Berger)在《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書中,也以「除魅」觀念論述新教已從古老的三個神聖附屬物:奧祕、奧蹟及巫術解放出來,先前教會傳統所建構的重大工程,如天使、聖徒、魔鬼、煉獄等等,在現今世俗社會也都全部隱退。舊約聖經中的創世記,顯然看到超驗的上帝與個人根本的兩極化,以及介於兩者之間世界的徹底除魅。
柏格認為,與古代近東文化相比,以色列祭司們已從開展的宗教倫理律法中,消除巫術的魔性與狂歡性,並以上帝的誡命為準則,來安排日常生活。基本上,這是宗教理性化的結果,也如考克斯在《世俗化城市》書中所說,世俗化是上帝的旨意,甚至還呼籲美國教會信徒,勇敢擁抱世俗化所帶來的一切,拋棄沒有實用價值的教條思想,參與人類公共事務,負起責任,進行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
有趣的是,世俗化的結果,宗教非但沒有愈來愈衰微;反而在二十世紀後半,全球掀起一股宗教復興趨勢。魔幻小說《哈利波特》、《魔戒》風靡流行。C. S. Lewis小說《獅子、女巫、衣櫥》、《納迪亞傳奇》也拍成電影。1960年代在美國興起的「新時代運動」(New Age Movement),也吸引眾多中產階級,藉由心靈活動與社會參與來消融資本主義生活的物化自覺及心靈醫治。另外,有關「吸血鬼」的影片也流行吸引好奇年輕族群,不可思議的是,其週邊產品如六瓶要價美金20元的「神力能量魔藥」(Mana Energy Potions)飲料也熱賣。
柏格在後來《世界的非世俗化》(Desecularization of the World)書中,稱此現象為世界的「非世俗化」或宗教上的「復魅」(re-enchantment)運動。這些「復魅」現象也反應在現今基督教內部的靈恩運動風潮,進而激發保守的福音主義教派或教會在全球增長,特別在第三世界的拉丁美洲、近撒哈拉沙漠的非洲及亞洲的韓國等等。
考克斯在1995年出版的《來自天上之火》(Fire from Heaven),同樣也修正了先前在《世俗城市》書中對超自然隱退的看法。他認為基督教內部的靈恩風潮已帶來原始語言(指方言)的復甦(the recovery of primal speech)、原始敬虔形式(指入神、異夢、神恩等)的復甦(the recovery of primal piety)及原始盼望(指千禧年終末)的復甦(the recovery of primal hope)等等。看來,先知及神不但沒有消失,反而被世界各地人們瘋狂地崇拜。
世俗化的資本主義社會看來不但沒有促使宗教「除魅」,退出歷史舞台;反而在一味追求物質生活的資本社會,因著心靈空虛所衍生的宗教狂熱,加增了現代社會的宗教「復魅」現象。只不過現代社會的宗教「復魅」,是否又循環了古時的魔咒,再次等待下一波的「除魅」運動呢?
從舊約以色列祭司們所開展的宗教倫理律法,以上帝誡命為準則,來安排日常生活,無疑已消除過往的巫術魔性與狂歡性。然而,中世紀統理西方世界的的羅馬天主教,又將過往的「除魅」,重新以聖人、聖禮的神祕奧蹟來「復魅」,將世界再度神話或再度魔咒。而宗教改革後的新教,雖以「聖經」縮小了神聖範圍,再度解除世界的魔咒,然而現今新教內部靈恩風潮的「復魅」,是代表宗教的復興?或世界的再度魔咒呢?從這個觀點來看,柏格在1969年寫的《天使的傳言》(A Rumor of Angels),重新詮釋超自然的信號,就值得有志於在世俗世界奮鬥、重新再一次「除魅」的宗教注意了。
「魔性」在世俗化的現代社會並沒有因著世界的除魅而消無,但卻可因著理性社會的除魅作用而有新的認知。其實,魔性意謂著世界所有形式中所含攝的「內在破壞性」,有個人性及社會性。魔性不只依附於個人及社會的貧窮或壓榨基礎上發展,更是在人類的內在精神及社會權力結構之展現中得到實踐。
魔性來自人們在自我實踐中的過度「肯定自己」及貶抑「否定他/她人」。這種追求自我力量的展現,同時成了疏離他/她人,疏離自我本質及自我損失的原由。這種「內在破壞性」之魔性經驗,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處處可見,就是在追求自我實踐的過程中,經驗到與別人、上帝甚至自己的疏離或傷害。
社會性的魔性也不只依存於社會的混亂或不健全因素上發展,更在社會高度發展及權力集中時展現。社會魔性成為效用的精神形式,在於它被神聖化來作為整個社會生活之支撐,同時潛伏著對個人生命的無情毀壞。值得反思的是,理性化社會的除魅現象,重視個人及社會意志的力量展現,是否同時隱含著干擾他/她人或侵犯別的社群之毀壞性魔性而不自知?
Peter Berger在《神聖的帷幕》書也描述前經由宗教界定來認識外在的「世界觀」,現正經由理性、科技發展所能掌握的知識予以取代。這種新的世界觀是牛頓後的世界觀,並由此培育一群詮釋新世界的科技中堅人員,作為新世界觀的擴延及影響力量。前由宗教所界定的世界觀正逐漸瓦解,由新的科技人員所重新賦予對世界的新了解來定向。因此,宗教可信度的危機,是在於宗教愈來愈困難再去建構前眾人所服膺的一個所謂的「共同世界」價值,來作為約束每一個人生命的終極意義。
在此,西方基督宗教在面對世俗化的挑戰時,最後大多不得不避入「私人性」的道德與「家庭性」的愛德,來作價值存在的「避風港」,尋求在世俗化侵襲下不被世俗潮流力量所毀壞的安息住所;不然就走向「小派」發展,閉門自守,以示與世俗分別的清高。兩者不管如何發展,它們都說明基督宗教的教會活動,在世俗化多元主義的衝擊下不得不尋求自我安置的一種挑戰,並在世俗主流文化的掌控中逐漸認清自己,以價值取向的「次文化」道德活動來自我定位,以利在新科技的冷漠世界體系競爭及存活。
Berger以社會學角度述說人類所建構的世界並非穩定,常常受到人類自私愚昧行為所影響,因此人類所建構的世界就必須進行合理化的社會化,就是把每個人納入共同的規則來產生共識,也因著共同遵守社會規範而趨向一個穩定的社會。而歷史上最有效來維持社會穩定的媒介就是宗教,因為整個社會秩序若與終極的神聖連結,放在神聖宗教的座標上就更能使人信服。而且可在日常規律的宗教儀式中提醒信眾,去維繫一個穩定的社會是每一個人的責任。這樣說來,宗教儀式是藉由宗教來維繫一個穩定社會的最好媒介,因為在儀式中,它會一直提醒我們必須做的事(dromena),我們必須說的話(legoumena),而其目的就是維繫整個社會的穩定。
人類因著自私而建立一個穩定性的社會結構來防止毀壞,這是人類生存的最基本目標,在此,社會是人類的產物,然後人類所建構的社會所形成的意義脈絡,就塑造社會的每個人成為每一個人的意義了解,也就是說社會作為客觀的世界與個人主觀世界是相互影響的,而由宗教所建立的社會意義結構,其神聖性就更有效用,然而宗教所建立的社會意義結構,其實它只是一種似真性結構。
然而,宗教似真性的結構,在現代理性的社會也受到挑戰,以宗教來維繫社會的可信度,也越來越被現代科技的理性思維所取代,世俗社會己經成為多元文化及各種次文化相互之競爭與合作。在此,宗教也要面對著多元不同宗教的競賽,且根據消費者的需求來作修正。說來宗教似真性的危機,就是神學的危機,就是信仰的危機。宗教給予自身的挑戰是當現代人對它有疑問時,它能否重新解構及建構,再度提供有效似真性的結構讓現代人來信服。
以今天教會的靈恩運動來說,用主觀性的情緒來支撐似真性的結構是困難的,一時的興奮也許容易,但是長久要以神秘的似真性結構來影響個人或社會是困難的,因為現代人在世俗化的催化下,他/她不必然需要藉著宗教的主觀情緒或神秘經驗來看待自己的生命,從禮拜天各種不同球場或劇院的爆滿看賽、看戲,可看出這才是現代人假日最佳的消遣節目,這是現代人的禮拜。
然而,對教會文化(特別是新教組織)更大的挑戰,是世俗化所建構的高度理性化的「官僚科技體系」,也正逐漸侵入教會組織,進而取代掌控整個組織運作及形塑一種新的信仰品味。這樣一來,先前以信仰及權威使人順從的教會傳統,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不得不改換自己,重新以一種新的市場機制來從事宗教競爭。信仰在此,以Berger的說法,就成了「它」必須想辦法「賣」給不一定要「買」它的消費群眾信徒。
西方基督宗教在西方歷史曾是不可一世、壟斷社會生活的一種權威體系,使個人與集體生活的終極意義合理化。現今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人們已從這個前所壟斷的宗教體系的瓦解全然解放,不只以另一種社會世俗力量及其社會控制工具來維繫新世界;甚至反倒過來,透過世俗化洗禮,影響教會成員(至少新教)來改變宗教傳統,使其更加迎合世俗化多元主義下的定位走向,以一種集體菁英共治的理性官僚體系(無論長老制、執事制或委員會),取代前所象徵權威的神職人員體系。
這樣的世俗化歷程,為現今新教教會文化帶來深遠影響。宗教團體若不能從前壟斷性的組織型態,轉變為現今市場競爭的行銷代理形式,它就難以在世俗多元的競爭社會發展生存。因為每一教會組織必須意識到它是與其具有相同宗旨的宗教團體競爭,並且設法招聚可來「消費」的信徒群體。
這種在多元主義競爭下的教會內部變化,使教會發展的「成果」成為新教教會能否生存的重要指標。不管外在教會團體的終極信仰口號多麼美好正當,隱涵其內的還是「成果」競爭下的實際生存法則,結果每一新教教會團體在「成果」壓力下,預設了本身不得不涉入世俗化的過程。宗教事業結構的世俗化,一來消除了過往神職人員因著代表神恩而有的奧秘性,及因著集權而有的權威性;一來也逐漸強化宗教事業在成果壓力下所衍生功能性官僚體制的重要性。
新教事業的技術官僚化,導致教會資金的掌控運作也由過往的神職專業人員轉向一般專業技術的信眾手中,由信眾所組成的長老會或委員會所控管。另外也因著信眾充份世俗化的結果,新教教會事業也逐漸仿照世俗社會公司企業方式來經管,結果諸多新教的教會體系不只是以世俗技術官僚來管理,其運作意識型態也由此邏輯來主導。最後教會不得不強化與消費顧客建立公共關係,也必須與社會各種不同利益團體來往,以獲取成員增多與經濟增強之成果。
因此,維繫教會組織的成本開銷,成為教會官僚體系理性化算計的重要依據。這些生存的要求自然導向教會的控管權力,漸由單元的神職專業體系移轉至多元從事技術專業的信眾手中。權力的轉移是世俗化多元官僚階層影響宗教組織的必然結果。宗教建物之建造、維護,宗教人員之聘雇、行政收入與支出等都必須在理性的算計與控管中來運行,使得收入與支出能够平衡,甚至獲利盈餘。因此,提供經費來源的消費信徒成為拉攏對象。而且,也因為這種趨勢使然,信徒的偏好逐漸成為福音宣揚討好的信息內涵。
以消費客群為主導的教會組織,必然擴及宗教產品之內容。以往基督宗教在西方社會占有獨斷地位,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那種神學論調對教會領導階級有利而被採用。現今,在世俗社會浮沈的基督宗教,特別是新教組織,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消費客群的口味,及掌控教會基金運轉的決策群(長老會或委員會) 的偏好。
這樣的世俗化,必然也會影響到教會在其神職人員培育的算計。神職人員的培育除了滿足新教各自教派內部的需求外,其心理特質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也逐漸將過往自傲的「先知」或「祭司」角色,逐漸調整為成功的傳銷員及良好人際關係的維繫者。這些世俗化後的宗教人員,以彼得、柏格的話,無論在「批發」(官僚行政) 或「零售」(成果銷售) 的營運中,愈能稱職的人就愈能得到肯定,並有可能在其宗教領域出人頭地。
鼓吹教會勇敢面對世俗化挑戰的彼得.柏格,在《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書中,認定新教教會其實就是最具世俗化的宗教。相較於羅馬天主教,新教聖禮已簡化到只剩洗禮與聖餐,同時聖禮中的「化質神蹟」也被排除,也不再為死者禱告。彼得.柏格認為附隨於天主教三個古老的奥祕、奥蹟與巫術,已由新教無法跨越的神性和徹底墮落人性之教義所取代,這是「世界的解除魔咒」(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所以新教教義可說是世俗化的歷史決定性先鋒。
後語
世俗化早期發生的場所是經濟領域,隨著工業化資本主義的經濟運作,工業專業技術與資金運轉,趨使現代社會因著依循這個過程而衍生不同的社會階層。權力的集中最後落在實際掌控工業技術及資金運轉的技術官僚體系與資本階級手中。另外,隨著權力的集中,世俗化的經濟領域也擴延至政治領域,並對前與政治領域相互依附的宗教體系引發巨大的世俗變化。結果,政教必須分離,政府不再是宗教的執行代表,特別在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社會,政府必然調整角色,並作為各種不同宗教競爭時的公正守護。顯然,教會無法也無力再利用政治權力來行使信仰服從,教會必須認清世俗化後的自我立場,設法再度嬴得信眾心甘情願的皈依。
現代社會對前所服鷹的宗教信念有所疑惑時,就引來神學的危機。神學對於新世界所重新界定的真理,要嚒不是「抗拒」,要嚒就是「調適」。抗拒的困難是神學只有退守在過往對「真理」及「世界」的教義堅持,來抵禦現代社會對「真理」及「世界」的主導認知;或是固守宗教內部所認為「是」的真理,閉門自說自話,決不接受外在世界影響。然而,調適也非易事,前所認定的永恆真理,又如何在會遇現代的世界觀時,理出一套不貶低其永恆真理的調適詮釋。神學的困境不在於世俗化所形成的現今世界風貌之挑戰,而是在於自我的抉擇是「抗拒」或「調適」或如何「抗拒」,如何「調適」?
以加爾文派的教會來說,因著絕對的上帝觀及其預定論,不就預先排除了聖餐化質說的神秘;或人可與上帝直接契合的靈恩素質。就是信仰中的耶穌基督也在聖經中的啟示,排除了任何附加於他的神秘要素。一方面,絕對的預定論及聖潔社會理想所促成的「入世禁欲主義」,依韋伯(Max Weber)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書中,闡述了加爾文新教倫理之理性特質促成理性資本主義在西方發展,加爾文倫理是理性資本主義之精神動力。作為加爾文派的台灣教會,基督信仰與現今的資本主義經濟活動,其關聯性如何值得探討?
另一方面,神秘或靈恩因素不也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泉源嗎?假設今日在長老教會的信仰理念預先就排除了這兩個重要因素,而這又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泉源,當她的信徒需要時,她就不得不借用其它可能的方式(靈恩特會也好、敬拜讚美也好) 來滿足。於是,這些無法統一或理念有時自相矛盾的各種靈恩方式,就造成今日台灣長老教會內的正統信仰與靈恩復興的相互拉鋸及分崩離析。
法國社會學家Debry認為在資本主義生活的人們,因講究物質生活而導致精神生活空虛,並因而衍生二種狂熱即宗教狂熱及民族狂熱。這樣的見解正可剖析生活在資本化及世俗化挑戰的台灣教會,試問自己的信仰公義在資本化社會的訴求是否只是一種民族狂熱?或自己自認的信仰復與在世俗化社會的展現是否只是一種宗教狂熱?
在世俗化及多元主義的社會環境,宗教組織再也不能強迫別人接受。它必須行銷,且要學會行銷,成功地把商品賣給不被強迫的消費者信眾。正是這種世俗化的轉變及挑戰,使教會爭扎於神聖與世俗之中生存!要不,它堅持福音純正,避居山中以小羣自行生活。要不,它御下過往驕縱,重新在世俗多元競爭世界立足,包裝好福音內涵,以每個時代不斷重複的生命議題重新來吸引消費群眾,並在這個世界逐漸操控在少數精英階級所定義的所謂「主流文化價值」中,重新扮好信仰中不可或缺的「先知」與「祭司」的時代角色!
2019.11.28
Harvey Cox在1965年出版的《世俗城市》(The Secular City) 書中,首先澄清世俗化意涵,並從神學的眼光重新審視世俗化其實是上帝所樂見的,因為人總不能停留在過往的宗教文化,受非理性、迷信、恐懼來統轄自己;人不能永遠像小孩般的倚靠父母,人必須成熟長大作個自由負責之人、這是上帝所樂見的。[1]
中世紀的西方世界,人們的生老病死確由教會掌控,自然界春耕秋收的生長循環,也在宗教儀式的聯結下內化於人們的日常生活。土地生長的經濟作用也與上帝相關,甚至由宗教人員管理與支配。政治上的君權也是神授,君王是上帝在世上的代表。文藝復興、工業革命之後,理性思惟才逐漸取代宗教支配,由此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甚至家庭才逐漸脫離教會控制,成為世俗化的世界。
Cox進一步以現代二個科技產物來描述世俗之城,一是電話,代表穩私及「匿名性」(anonymity),[2]另一是高速公路,代表擴展及「流動性」(mobility)。[3]Cox曾以部落(tribe) 、鄉鎮(town) 及大都會(technopolis) 不同文化形態來談論「匿名性」之意涵。以小鎮文化來說,其範圍很小,住在小鎮的人也都彼此認識,也都被要求跟所有人建立關係;然而大都會不用,只要與人維持「功能上的接觸」即可。也就是說活在小鎮的人較缺乏穩私性,女孩可能被整個社區期待作為賢妻良母,男人要成為負責任的丈夫。
活在小鎮文化的人被期待與別人建立關係,而缺乏自我獨處的時間,但大都會由於不可能認識所有的人,所以與多數人維持功能上的接觸即可。小鎮文化要求女人要像女人,男人要像男人,兩者必須活在小鎮文化的期待中。然而活在大都會的社會,女性是可以隨己意塑造自己的形象,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可穿迷你裙露背裝,因為沒有人知道她是誰,不同性向的人如同性戀者也較容易生存,匿名性帶給人自由,其權利也較可充分發揮。
流動性是現代生活的另一特色,我們可在高速公路上來去自如,一夜之間,飛機就可以送我們從台灣到美國,我們的世界擴大,接觸面變廣,人與人的關係也跟著改變。以前死守在一個地方覺得很有安全感,但同時也沒有挑戰,不能發揮潛力來發展自我。現在的上學求知也跟著流動在改變,旅行讓人們因擴大視野而充實自己看法,這也可能帶來自我改變。然而社會流動也帶來了問題,接觸的人口增加,人跟人的親密性就減少,離婚率也增多。小鎮的人希望人人安份守己,各有歸屬,然而也墨守成規,停留在小鎮的保守文化中;然而上帝卻要我們開闊視野,了解祂創造的美好及多采多姿的世界。
活在小鎮的人,他/她們不想改變,也缺少機會接觸新知,因此也較容易受傳統所轄制,而缺乏新的眼光,或守舊不變。何況,匿名性及流動性也不全然是好,也不是沒有缺點,但它們是現代社會的必然結果,我們在尋求它們帶來的方便及自由的同時,也要減少它們所帶來的問題。在此,科學文明是上帝的恩賜,而教會的工作是充分享用上帝恩賜所帶來的現代科技文明,也由此改變自身的形象與結構。
Cox認為罪的意義就是對現代社會的漠不關心,耶穌誡命所說的愛鄰舍,或愛人如己,在現在城市的大公寓裡面,我們會問誰是我們的鄰舍嗎?說不定,小偷搬走鄰舍的東西,我們還以為是鄰舍搬家,而協助搬運東西。耶穌在好的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中問了一個誰是我的鄰舍的問題,也許今天扮演「好的撒馬利亞人」角色的就是從事慈善事業的機構、就是城市服務市民的警察局。試想,如果三更半夜有人打電話來教會尋求幫助的時候,你不是要轉給警察局代為協助嗎?
Cox認為在現代社會所謂的愛鄰舍,其實就是關心公共事務、關心政治,現代科技縮小了我們的世界,也把世界經由電視帶進我們的客廳,關心鄰舍就是關心直接影響人們幸福的公共事務,所以說愛鄰舍,就是要關心政治。今天,我們做好的撒馬利亞人,我們應該關心第三世界的政治,貧民區的窮人、印度的飢民、阿拉伯世界的女性、中東的戰火、西藏人、新疆人的人權及香港的反送中。可惜,我們也有可能像聖經描述的祭司與利未人一樣,逃避責任漠不關心,活在自我封閉的小鎮而安於現況。早期的基督徒其實不就是渴望一個新的社會,心想改變而非安於現狀而受到壓迫。
Cox認為世俗化帶給我們機會,讓我們活在開放的世界扮演好現代的「好撒馬利雅人」,可惜的是,大多數的教會仍選擇活在小鎮,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Cox認為這就是罪。因此,宗教要拋棄舊有的結構與現代生活發生關連,並在世俗化的社會過著有意義的生活,也帶給宗教新的詮釋。由此,我們的神學就是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就是政治神學,拋棄以往幼稚的成見與歧視,從塑造人類正義來談論上帝。[4]
什麼是愛自己?Cox以美國小姐的選美及花花公子雜誌為例子說明:成千上萬的美國女孩追求美國小姐的夢想,由此美國小姐的形象,成為美國女孩追求的目標,然而美國小姐的形象是由媒體塑造的,她們的談吐、生活方式、髮型、到化妝品,都是商品推銷下的犧牲品,是由社會模式所塑造的,而女孩們就這樣把自己當作商品出賣,這是不愛自己,是在商品推銷下被強塑的女性形象,只炫耀外在的打扮,事事依賴男人,情感衝動,同時學會嘟嘴、跺腳、撒嬌、哭泣、尖叫,這些都是商品下的女性。[5]
花花公子也是,男人在商品下的推銷,要表現出他的粗獷健壯,擦古龍水、不把女人當人,以名牌襯衫、馬力強汽車為追求目標,標榜豪放不負責任,享受人生、及時行樂,這些都是不愛自己的表現,這是消費世界所塑造出來的男偶像與女偶樣。[6]他/她們表現出自私利己,對其它公共事務漠不關心,由物質世界流行時尚所左右,只追求感官慾望的滿足及盲目群體的認同。因此,美國小姐與花花公子根本談不上自我實現,他們是消費世界所塑造出來、不愛別人對世界漠不關心,是異化下的男性及女性。
《世俗城市》書中,Cox鼓勵基督徒要熱切地擁抱現代文明世俗社會所帶來一切變動,不要再躲在教堂內只追求內在平安,基督徒應勇敢參與於公共事務,負起責任,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人類問題不該再歸究天命,人類應該負起責任作補救改造工作,同時也把沒有實用價值的傳統教條思想降到最低影響。回應韋伯的看法,在世界解除魔咒過程中認知科層化、專業化功能己取代宗教功能,內在世界的禁欲主義也己轉化為現代資本主義倫理,而宗教世界老早己被內化或世俗化為一種純粹道德宗教。儘管如此,基督徒仍應以各種不同專業為志業來投入各種不同價值競爭,以價值信念服人來引人進入信仰。
在世俗化的世界談論上帝是確信上帝在那裡工作,跟隨上帝腳蹤的人當然也在那裡工作。上帝在世俗化世界的工作是引導科學革命、反殖民革命、黑人種族平等、女性性別平等及今日香港反送中運動。Cox認為世俗化是上帝的旨意,也以三個例子闡明聖經也是世俗化神學的最佳見証,如創造故事是大自然的世俗化、出埃及故事是神權的世俗化,而十誡故事是人朔偶像魔咒被解除的世俗化。
早期原始民族相信大自然是充滿神靈魔力,人的命運是由星宿而定。聖經裡的創造故事可說是大自然的世俗化,自然不再是神,不再是神聖不可侵犯,大自然的魔咒己被解除,人們不再因懼怕大自然變動而屈服於非理性之魔咒,人們可在上帝創造的大地上生養眾多並好好照顧大地。[7]
另外,出埃及故事也象徵著神權的世俗化,早期埃及人相信統治者法老是太陽神之子,其統治力量是來自神意而成為被崇拜對象。出埃及故事是對抗君權神授,政治與社會體系並非神聖不可侵犯,在此,君權神授魔咒被解除,有能力及作為人民領袖的摩西就可順理成章取而代之,政治已世俗化,不再是神聖。[8]
十誡故事中的「不可拜人手所造之物」,也說明古代各式各樣的神明權威己被解咒,特別是人朔偶像的神聖價值己在世俗化波浪衝擊下退潮。[9]總結來說,世俗化的神學就是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積極的關心社會公義,而非消極的滿足在教堂內部的敬虔。
[1]參考Harvey Cox,The Secular City(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4th Printing edition) ,1965. 一書。
[2]Harvey Cox, The Secular City(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 , 46-49。也可參考何春蕤〈談政治就是談神:柯克斯的世俗神學〉,《當代》(台北)1988年11月,31期,頁43-51。
[3]同上,49-51。
[4]“Speaking of God as a political Issue,” 同上,248-257。
[5]同上,193-199。
[6]同上,199-204。
[7] “Creation as the Disenchantment of Nature,” 同上,21-24。
[8] “The Exodus as the Desacralization of Politics,” 同上,25-30。
[9] “The Sinai Covenant as the Deconsecration of Values,” 同上,30-36。
2019.11.29
彼得.柏格(Peter Berger)在《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書中,以「除魅」觀念論述新教已從古老的三個神聖附屬物:奧祕、奧蹟及巫術解放出來,先前教會傳統所建構的重大工程,如天使、聖徒、魔鬼、煉獄等等,在現今世俗社會也都全部隱退。舊約聖經中的創世記,顯然看到超驗的上帝與個人根本的兩極化,以及介於兩者之間世界的徹底除魅。[1]
柏格認為,與古代近東文化相比,以色列祭司們已從開展的宗教倫理律法中,消除巫術的魔性與狂歡性,並以上帝的誡命為準則,來安排日常生活。基本上,這是宗教理性化的結果,也如Harvey Cox在《世俗化城市》書中所說,世俗化是上帝的旨意,甚至還呼籲美國教會信徒,勇敢擁抱世俗化所帶來的一切,拋棄沒有實用價值的教條思想,參與人類公共事務,負起責任,進行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
有趣的是,世俗化的結果,宗教非但沒有愈來愈衰微;反而在二十世紀後半,全球掀起一股宗教復興趨勢。魔幻小說《哈利波特》、《魔戒》風靡流行。C. S. Lewis小說《獅子、女巫、衣櫥》、《納迪亞傳奇》也拍成電影。1960年代在美國興起的「新時代運動」(New Age Movement),也吸引眾多中產階級,藉由心靈活動與社會參與來消融資本主義生活的物化自覺及心靈醫治。另外,有關「吸血鬼」的影片也流行吸引好奇年輕族群,不可思議的是,其週邊產品如六瓶要價美金20元的「神力能量魔藥」(Mana Energy Potions)飲料也熱賣。
柏格在後來《世界的非世俗化》(Desecularization of the World)書中,稱此現象為世界的「非世俗化」或宗教上的「復魅」(re-enchantment)運動。這些「復魅」現象也反應在現今基督教內部的靈恩運動風潮,進而激發保守的福音主義教派或教會在全球增長,特別在第三世界的拉丁美洲、近撒哈拉沙漠的非洲及亞洲的韓國等等。[2]
Cox在1995年出版的《來自天上之火》(Fire from Heaven),同樣也修正了先前在《世俗城市》書中對超自然隱退的看法。他認為基督教內部的靈恩風潮已帶來原始語言(指方言)的復甦(the recovery of primal speech)、原始敬虔形式(指入神、異夢、神恩等)的復甦(the recovery of primal piety)及原始盼望(指千禧年終末)的復甦(the recovery of primal hope)等等。看來,先知及神不但沒有消失,反而被世界各地人們瘋狂地崇拜。[3]
世俗化的資本主義社會看來不但沒有促使宗教「除魅」,退出歷史舞台;反而在一味追求物質生活的資本社會,因著心靈空虛所衍生的宗教狂熱,加增了現代社會的宗教「復魅」現象。只不過現代社會的宗教「復魅」,是否又循環了古時的魔咒,再次等待下一波的「除魅」運動呢?
從舊約以色列祭司們所開展的宗教倫理律法,以上帝誡命為準則,來安排日常生活,無疑已消除過往的巫術魔性與狂歡性。然而,中世紀統理西方世界的的羅馬天主教,又將過往的「除魅」,重新以聖人、聖禮的神祕奧蹟來「復魅」,將世界再度神話或再度魔咒。而宗教改革後的新教,雖以「聖經」縮小了神聖範圍,再度解除世界的魔咒,然而現今新教內部靈恩風潮的「復魅」,是代表宗教的復興?或世界的再度魔咒呢?從這個觀點來看,柏格在1969年寫的《天使的傳言》(A Rumor of Angels),重新詮釋超自然的信號,就值得有志於在世俗世界奮鬥、重新再一次「除魅」的宗教注意了。[4]
「魔性」在世俗化的現代社會並沒有因著世界的除魅而消無,但卻可因著理性社會的除魅作用而有新的認知。其實,魔性意謂著世界所有形式中所含攝的「內在破壞性」,有個人性及社會性。魔性不只依附於個人及社會的貧窮或壓榨基礎上發展,更是在人類的內在精神及社會權力結構之展現中得到實踐。
魔性來自人們在自我實踐中的過度「肯定自己」及貶抑「否定他/她人」。這種追求自我力量的展現,同時成了疏離他/她人,疏離自我本質及自我損失的原由。這種「內在破壞性」之魔性經驗,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處處可見,就是在追求自我實踐的過程中,經驗到與別人、上帝甚至自己的疏離或傷害。
社會性的魔性也不只依存於社會的混亂或不健全因素上發展,更在社會高度發展及權力集中時展現。社會魔性成為效用的精神形式,在於它被神聖化來作為整個社會生活之支撐,同時潛伏著對個人生命的無情毀壞。值得反思的是,理性化社會的除魅現象,重視個人及社會意志的力量展現,是否同時隱含著干擾他/她人或侵犯別的社群之毀壞性魔性而不自知?
柏格在《神聖的帷幕》書中描述前經由宗教界定來認識外在的「世界觀」,現正經由理性、科技發展所能掌握的知識予以取代。這種新的世界觀是牛頓後的世界觀,並由此培育一群詮釋新世界的科技中堅人員,作為新世界觀的擴延及影響力量。前由宗教所界定的世界觀正逐漸瓦解,由新的科技人員所重新賦予對世界的新了解來定向。因此,宗教可信度的危機,是在於宗教愈來愈困難再去建構前眾人所服膺的一個所謂的「共同世界」價值,來作為約束每一個人生命的終極意義。[5]
在此,西方基督宗教在面對世俗化的挑戰時,最後大多不得不避入「私人性」的道德與「家庭性」的愛德,來作價值存在的「避風港」,尋求在世俗化侵襲下不被世俗潮流力量所毀壞的安息住所;不然就走向「小派」發展,閉門自守,以示與世俗分別的清高。兩者不管如何發展,它們都說明基督宗教的教會活動,在世俗化多元主義的衝擊下不得不尋求自我安置的一種挑戰,並在世俗主流文化的掌控中逐漸認清自己,以價值取向的「次文化」道德活動來自我定位,以利在新科技的冷漠世界體系競爭及存活。
柏格以社會學角度述說人類所建構的世界並非穩定,常常受到人類自私愚昧行為所影響,因此人類所建構的世界就必須進行社會的合理化,就是把每個人納入共同的規則來產生共識,也因著共同遵守社會規範而趨向一個穩定社會。而歷史上最有效來維持社會穩定的媒介就是宗教,因為整個社會秩序若與終極的神聖連結,放在神聖宗教的座標上就更能使人信服。而且可在日常規律的宗教儀式中提醒信眾,去維繫一個穩定的社會是每一個人的責任。這樣說來,宗教儀式是藉由宗教來維繫一個穩定社會的最好媒介,因為在儀式中,它會一直提醒我們必須做的事(dromena),我們必須說的話(legoumena),而其目的就是維繫整個社會的穩定。[6]
人類因著自私而建立一個穩定性的社會結構來防止毀壞,這是人類生存的最基本目標。在此,社會是人類的產物,然後人類所建構的社會所形成的意義脈絡,就塑造社會的每個人成為每一個人的意義了解,也就是說社會作為客觀的世界與個人主觀世界是相互影響的,而由宗教所建立的社會意義結構,其神聖性就更有效用,然而宗教所建立的社會意義結構,其實它只是一種似真性結構。[7]
然而,宗教似真性的結構,在現代理性的社會也受到挑戰,以宗教來維繫社會的可信度,也越來越被現代科技的理性思維所取代,世俗社會己經成為多元文化及各種次文化相互之競爭與合作。在此,宗教也要面對著多元不同宗教的競賽,且根據消費者的需求來作修正。說來宗教似真性的危機,就是神學的危機,就是信仰的危機。宗教給予自身的挑戰是當現代人對它有疑問時,它能否重新解構及建構,再度提供有效似真性的結構讓現代人來信服。[8]
以今天教會的靈恩運動來說,用主觀性的情緒來支撐似真性的結構是困難的,一時的興奮也許容易,但是長久要以神秘的似真性結構來影響個人或社會是困難的,因為現代人在世俗化的催化下,他/她不必然需要藉著宗教的主觀情緒或神秘經驗來看待自己的生命,從禮拜天各種不同球場或劇院的爆滿看賽、看戲,可看出這才是現代人假日最佳的消遣節目,這是現代人的禮拜。
然而,對教會文化(特別是新教組織)更大的挑戰,是世俗化所建構的高度理性化的「官僚科技體系」,也正逐漸侵入教會組織,進而取代掌控整個組織運作及形塑一種新的信仰品味。這樣一來,先前以信仰及權威使人順從的教會傳統,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不得不改換自己,重新以一種新的市場機制來從事宗教競爭。信仰在此,以柏格的說法,就成了「它」必須想辦法「賣」給不一定要「買」它的消費群眾信徒。[9]
西方基督宗教在西方歷史曾是不可一世、壟斷社會生活的一種權威體系,使個人與集體生活的終極意義合理化。現今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人們已從這個前所壟斷的宗教體系的瓦解全然解放,不只以另一種社會世俗力量及其社會控制工具來維繫新世界;甚至反倒過來,透過世俗化洗禮,影響教會成員(至少新教)來改變宗教傳統,使其更加迎合世俗化多元主義下的定位走向,以一種集體菁英共治的理性官僚體系(無論長老制、執事制或委員會),取代前所象徵權威的神職人員體系。
這樣的世俗化歷程,為現今新教教會文化帶來深遠影響。宗教團體若不能從前壟斷性的組織型態,轉變為現今市場競爭的行銷代理形式,它就難以在世俗多元的競爭社會發展生存。因為每一教會組織必須意識到它是與其具有相同宗旨的宗教團體競爭,並且設法招聚可來「消費」的信徒群體。[10]
這種在多元主義競爭下的教會內部變化,使教會發展的「成果」成為新教教會能否生存的重要指標。不管外在教會團體的終極信仰口號多麼美好正當,隱涵其內的還是「成果」競爭下的實際生存法則,結果每一新教教會團體在「成果」壓力下,預設了本身不得不涉入世俗化的過程。宗教事業結構的世俗化,一來消除了過往神職人員因著代表神恩而有的奧秘性,及因著集權而有的權威性;一來也逐漸強化宗教事業在成果壓力下所衍生功能性官僚體制的重要性。
新教事業的技術官僚化,導致教會資金的掌控運作也由過往的神職專業人員轉向一般專業技術的信眾手中,由信眾所組成的長老會或委員會所控管。另外也因著信眾充份世俗化的結果,新教教會事業也逐漸仿照世俗社會公司企業方式來經管,結果諸多新教的教會體系不只是以世俗技術官僚來管理,其運作意識型態也由此邏輯來主導。最後教會不得不強化與消費顧客建立公共關係,也必須與社會各種不同利益團體來往,以獲取成員增多與經濟增強之成果。[11]
因此,維繫教會組織的成本開銷,成為教會官僚體系理性化算計的重要依據。這些生存的要求自然導向教會的控管權力,漸由單元的神職專業體系移轉至多元從事技術專業的信眾手中。權力的轉移是世俗化多元官僚階層影響宗教組織的必然結果。宗教建物之建造、維護,宗教人員之聘雇、行政收入與支出等都必須在理性的算計與控管中來運行,使得收入與支出能够平衡,甚至獲利盈餘。因此,提供經費來源的消費信徒成為拉攏對象。而且,也因為這種趨勢使然,信徒的偏好逐漸成為福音宣揚討好的信息內涵。
以消費客群為主導的教會組織,必然擴及宗教產品之內容。以往基督宗教在西方社會占有獨斷地位,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那種神學論調對教會領導階級有利而被採用。現今,在世俗社會浮沈的基督宗教,特別是新教組織,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消費客群的口味,及掌控教會基金運轉的決策群(長老會或委員會) 的偏好。
這樣的世俗化,必然也會影響到教會在其神職人員培育的算計。神職人員的培育除了滿足新教各自教派內部的需求外,其心理特質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也逐漸將過往自傲的「先知」或「祭司」角色,逐漸調整為成功的傳銷員及良好人際關係的維繫者。這些世俗化後的宗教人員,以彼得、柏格的話,無論在「批發」(官僚行政) 或「零售」(成果銷售) 的營運中,愈能稱職的人就愈能得到肯定,並有可能在其宗教領域出人頭地。[12]
鼓吹教會勇敢面對世俗化挑戰的柏格,在《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書中,認定新教教會其實就是最具世俗化的宗教。相較於羅馬天主教,新教聖禮已簡化到只剩洗禮與聖餐,同時聖禮中的「化質神蹟」也被排除,也不再為死者禱告。柏格認為附隨於天主教三個古老的奥祕、奥蹟與巫術,已由新教無法跨越的神性和徹底墮落人性之教義所取代,這是「世界的解除魔咒」(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所以新教教義可說是世俗化的歷史決定性先鋒。[13]
世俗化早期發生的場所是經濟領域,隨著工業化資本主義的經濟運作,工業專業技術與資金運轉,趨使現代社會因著依循這個過程而衍生不同的社會階層。權力的集中最後落在實際掌控工業技術及資金運轉的技術官僚體系與資本階級手中。另外,隨著權力的集中,世俗化的經濟領域也擴延至政治領域,並對前與政治領域相互依附的宗教體系引發巨大的世俗變化。結果,政教必須分離,政府不再是宗教的執行代表,特別在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社會,政府必然調整角色,並作為各種不同宗教競爭時的公正守護。顯然,教會無法也無力再利用政治權力來行使信仰服從,教會必須認清世俗化後的自我立場,設法再度嬴得信眾心甘情願的皈依。
現代社會對前所服鷹的宗教信念有所疑惑時,就引來神學的危機。神學對於新世界所重新界定的真理,要嚒不是「抗拒」,要嚒就是「調適」。抗拒的困難是神學只有退守在過往對「真理」及「世界」的教義堅持,來抵禦現代社會對「真理」及「世界」的主導認知;或是固守宗教內部所認為「是」的真理,閉門自說自話,決不接受外在世界影響。然而,調適也非易事,前所認定的永恆真理,又如何在會遇現代的世界觀時,理出一套不貶低其永恆真理的調適詮釋。神學的困境不在於世俗化所形成的現今世界風貌之挑戰,而是在於自我的抉擇是「抗拒」或「調適」或如何「抗拒」,如何「調適」?
以加爾文派的教會來說,因著絕對的上帝觀及其預定論,不就預先排除了聖餐化質說的神秘;或人可與上帝直接契合的靈恩素質。就是信仰中的耶穌基督也在聖經中的啟示,排除了任何附加於他的神秘要素。一方面,絕對的預定論及聖潔社會理想所促成的「入世禁欲主義」,依韋伯(Max Weber)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書中,闡述了加爾文新教倫理之理性特質促成理性資本主義在西方發展,加爾文倫理是理性資本主義之精神動力。作為加爾文派的台灣教會,基督信仰與現今的資本主義經濟活動,其關聯性如何值得探討?
另一方面,神秘或靈恩因素不也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泉源嗎?假設今日在長老教會的信仰理念預先就排除了這兩個重要因素,而這又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泉源,當她的信徒需要時,她就不得不借用其它可能的方式(靈恩特會也好、敬拜讚美也好) 來滿足。於是,這些無法統一或理念有時自相矛盾的各種靈恩方式,就造成今日台灣長老教會內的正統信仰與靈恩復興的相互拉鋸及分崩離析。
法國社會學家Debry認為在資本主義生活的人們,因講究物質生活而導致精神生活空虛,並因而衍生二種狂熱即宗教狂熱及民族狂熱。這樣的見解正可剖析生活在資本化及世俗化挑戰的台灣教會,試問自己的信仰公義在資本化社會的訴求是否只是一種民族狂熱?或自己自認的信仰復與在世俗化社會的展現是否只是一種宗教狂熱?
在世俗化及多元主義的社會環境,宗教組織再也不能強迫別人接受。它必須行銷,且要學會行銷,成功地把商品賣給不被強迫的消費者信眾。正是這種世俗化的轉變及挑戰,使教會爭扎於神聖與世俗之中生存!要不,它堅持福音純正,避居山中以小羣自行生活。要不,它御下過往驕縱,重新在世俗多元競爭世界立足,包裝好福音內涵,以每個時代不斷重複的生命議題重新來吸引消費群眾,並在這個世界逐漸操控在少數精英階級所定義的所謂「主流文化價值」中,重新扮好信仰中不可或缺的「先知」與「祭司」的時代角色!
[1]彼得.柏格(Peter Berger)《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 ,134-135。
[2]彼得、柏格,《世界的非世俗化》序文說:「現代化對這世界有著世俗化的影響,但是它也同樣導致反世俗化的強烈運動。社會層面上的世俗化,並不必然表示在個人意識層面止的世俗化。顯然地,宗教機構在很多社會都己失去了權力和影響力,但舊與新的宗教信仰和實踐仍然繼續在個人的生活繼續影響著…. 有時導致宗教熱情的劇增。」參考彼得、柏格,《世界的非世俗化》,李駿康譯(上海:古藉,2005) ,序文。
[3]參考Harvey Cox, Fire from Heaven(New York: Addison-Wesley Publishing Company,1994) ,chapter 4-6.
[4]參考彼得、柏格,《天使的傳言》,高師寧譯(香港:漢語,1996) 一書。
[5]彼得‧柏格,《神聖的帷幕:宗教社會學理論的要素》,蕭羨一譯,(台北:商周,2003),
[6]同上,54。
[7]參考第六章<世俗化和似真性問題>,同上,152-179。
[8]同上。
[9]同上,164。
[10]同上,165-171。
[11]同上。
[12]同上。
[13]同上,134-136。
2019.11.30
每週禮拜結束前牧者的祝禱,信眾都已習以為常,也很少加以思索。其實它深具神學意涵,也回應著每個基督徒在現實生活中,經由三位一體上帝的賜福與眷顧來化解我們深信的福音與現實文化之間的矛盾與衝突。作為一個理性的基督徒,在實存的生命困境中確實體驗諸多福音與文化間的衝突,其中有自律與他律或相對與絕對之間理性原理的衝突,有歷史與超歷史之間尋求拯救方式的衝突,及形式主義與情緒主義之間活力展現的衝突。而每週禮拜結束前牧者的祝禱,其中上帝的大愛、耶穌基督裡的恩惠、聖靈的感動,是可用來祈求化解我們現實生活中自律/相對與他律/絕對、歷史與超歷史,及形式主義與情緒主義之間的衝突。
上帝的愛化解自律/相對與他律/絕對的衝突
上帝的大愛是以神律來化解自律與他律之間的衝突,他律是主張它可全然代表理性,甚至是理性的根源,而否定了理性的自律原則。本來自律、他律皆根源於神律,但由於人的有限性,而使理性在實存的經驗中,因著遇到困境而各自迷失。他律是指自己自以為是最高的權威,而強加在理性之上的神聖律法,這不是神律而是他律。神律根源於上帝本身內在法則,不是外求的他律,是在人的本性中協調,讓人的自律理性與自己理性的根源神律願意聯結,並在此無窮盡根基之愛的力量來實現自律。
若以基督教史來解釋,耶穌代表著神律,基督徒代表著神律中的自律。當基督教會在中世紀被國家掌控時,神律被他律取代。他律是個人作為理性的存有服膺他/她自己所處外在的理性法則,譬如社會秩序或教會律法。現實生活中,當人們內在法則的自律不能發揮作用時,他律的外在法則就會要求介入。然而,當外在法則的他律以強迫方式介入社會秩序或教會規矩時,如社會實施獨裁或教會鼓吹迷信,就會引來個人理性自律的對抗。
自律是個人作為理性的存有,服從他/她自身所遵行的理性法則,也隱含著擺脫壓制他/她的外在法則。所以當中世紀的教會成為他律,以異端裁判所和十字軍展現時,就引來文藝復興與宗教改革的對抗。兩者的差別是文藝復興以自律為傲,而宗教改革是期盼回到神律中的自律。可惜,宗教改革後的100年間,各教派皆忙於自己內部教理法則的設定,而又成為教理的他律,於是引起近代理性啟蒙運動理性自律的對抗。
上帝的愛來成全律法的意涵,是指向教會所形成的他律應在上帝之愛的神律來改變;而這個世界因對抗他律而衍生的自律,也願意因為上帝的愛而向著神律開放。如此,上帝的愛才能克服他律與自律之間的衝突。
我們可以說,理性隱含著靜止與力動(Vitalität)兩個要素,這兩個要素使理性在人們生命過程中發揮作用,能有進展也保有認同,有力動去發展形式,也可將形式靜止來保有認同。然而,為了促使對事物的認同變得容易,理性就會避免變動而對事物做靜止的認知及定義,甚至進而將靜止的認知當作永恆的真理而成為絕對主義。理性的靜止要素,可在因循的傳統主義、政治意識形態及保守的道德認定發現。可怕的是,理性的靜止要素若以狂熱的活力來支撐的話,就會成了革命的絕對主義或保守主義,這可在過往的獨裁主義、近代政治極端主義及狂熱的宗教保守主義裡找到。
在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中,祭司可能受著猶太傳統絕對主義所影響,因害怕聖經「摸了屍體會7天不潔淨」(民數記19章11節)的記載,而不敢去救助他人。或是守安息日成為靜止的絕對主義時,安息日就什麼都不可以做,即使是醫病救人的行為也被禁止。
然而,傳統的絕對主義也會受到實證相對主義所挑戰。實證相對主義就是否定理性結構的靜止要素,而強調不斷的力動,一直在實證中尋求改變。但因為完美的尋求不可得,最後實證的相對主義就會以懷疑來抗拒絕對主義;或是無能為力時,也只能狗吠火車成為犬儒式的相對主義來消極以對,如同今天在電視上所見諸多名嘴一般,只能狗吠,毫無能力改變現實。當自然律則內化於人類生命律則時,理性的力動性自然反對靜止的絕對主義。由此,兩者分道揚鑣,一個走向永不歸路的靜止絕對主義道路;另外一個則走向無法把抓真理的永遠變動,甚至只能狗吠的犬儒式相對主義。
當牧者在祝禱中提及上帝的愛時,是言說祂有能力來克服絕對與相對的衝突。當律法師來問耶穌永生的問題,耶穌引用申命記,「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6章5節),也引用利未記說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利未記19章18節)。問題是,誰是我的鄰舍?在撒馬利亞人救助受傷旅人的故事中,我們看到了愛的盡心、盡力。撒馬利亞人不只為受傷的旅人裹傷,也讓他騎在驢子上到飯店休息;又將銀子交代給店主來照顧受傷的旅人。這就是盡心、盡力愛你/妳不認識的鄰舍。我們可以說,只有上帝的愛才能融化絕對主義變得可以親近,只有上帝的愛才能提升相對主義變得可以更加投靠。也因著上帝的愛,絕對者道成肉身成為相對者,也提升相對者與絕對者和好,這就是上帝的愛顯明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帶給我們的恩惠。
耶穌基督的恩惠融合了歷史與超歷史救恩
這樣我們就可以理解,祝禱時第二句重要的語言:「在耶穌基督裡的恩惠來成全救贖」。人類在尋求自我救贖的過程中有兩種方式:一是在超歷史之上尋求拯救;另一是在歷史之中尋求解脫。
超歷史的拯救可在柏拉圖古典唯心主義裡面看到,物質的世界只有回歸理性的世界才能得到救贖;也可以在古典希臘的多神論中找到非歷史的救贖,如普羅米修斯天庭取火救贖人類等,是以神話方式來展現非歷史之救贖。
古典自然主義可說是在歷史中尋求拯救,也就是強調人要順著自然本性去生活,生命才能得到解脫。如伊比鳩魯(Epicurus)所說的幸福之道,就是滿足自然與必要才是幸福祕訣。非自然的山珍海味與非必要的名聲地位,如果你/妳強求,你/妳就要付出更多痛苦的代價。近代的理性主義與人文主義其實也響應循著自然本性去獲得生命的改善,而理性內的宗教認為世界的整體本質是好的,存在的疏離不會損害本質上的良善,歷史的進展是會愈來愈好,所有的缺點皆能在知識的提升與道德的勸服之下朝向美好。
耶穌作為生命的救贖,融合了歷史與超歷史兩個面向;耶穌是歷史人物,也是超歷史的彌賽亞基督,這樣的融合不是要導向人們離開歷史來成全個人的拯救,而是去改變歷史、社會及自然成為新的創造,如同十字架垂直與水平的面向,連結了超歷史與歷史來克服生命的疏離,而成為拯救的恩典。新約裡所說的道(logos),道成肉身中垂直面向在歷史的平面中實踐救恩。它不是超歷史諾斯底主義的流出學說,也不是猶太教的歷史彌賽亞救贖觀念,完全在歷史再起的大衛王朝中實踐。
在此,我們要重新理解基督作為中保的意義。基督是上帝與人面前的代表,一方面向人表明上帝對人的要求,一方面向上帝呈現人的祈願。所以耶穌基督的意涵融合了歷史與超歷史,是上帝臨在人的人性中,也讓人的人性可以活出神性的旨意。而上帝彰顯在一個既有人格的生命過程中,作為歷史的耶穌也體驗到作為人的窘境,以及經由上帝的大愛來加以克服。當我們說耶穌是救贖者,是說明耶穌的恩惠可以帶來個人生命的更新,以及社會自然的改變。所以基督教神學就是立基於歷史的拿撒勒人耶穌與信仰的基督。
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事實提供一個穩固客觀的基礎,但重要的是我們主觀的信仰告白,告白歷史的耶穌是超越歷史的基督。祂取了人的樣式,克服存在的所有疏離,因著祂,所有人類可以跟上帝和好。因此,作為克服存在疏離的耶穌就必須參與在種種存在的疏離中,甚至在十字架死亡、自我毀滅的種種後果。也因為這樣,上帝的愛成就了十字架的死亡與復活來克服所有的疏離,包括死亡的疏離。這就是信仰告白,就是我們信心接納的主體耶穌基督。作為彌賽亞的基督,在歷史的耶穌展現且置身於歷史中存在各種條件的轄制,但未被它們所征服。祂是實在的人不是幻影,也不是因為祂的勇敢而被接納為上帝的獨生兒子,信仰的基督是我們的信仰告白,且建立在聖經所啟示歷史上耶穌的一生作為。
立基於這樣的穩固基礎上,我們的信仰不是沒有根據的迷信,我們的信仰也不是只在尋找歷史的耶穌而已。因為我們若只是在尋找歷史的耶穌,我們最後找到的可能不是救恩,而是一種人性的典範、道德的宗教而已。這也是今天歷史批判學的問題所在,在所有探究有關耶穌的歷史事實中隱藏著一種慾望,就是確立拿撒勒人耶穌這個人的實在性,標榜祂的勇敢及高貴,而忽略了歷史的耶穌是我們信仰的基督,是我們的信仰告白。
由此來看,布特曼(Rudolf Bultmann)的解神話化(Demythologizing)可說是一種大膽的嘗試,努力在歷史上驗證耶穌作為一個人的客觀真實。這引來基督教保守主義的抗拒,因為怕歷史批判對信仰不利而攻擊歷史批判,因而抹殺了歷史客觀的研究。客觀的歷史研究其實不是要將自己從主觀意識的信仰告白解放出來,而是呈現一個既有主觀意識的客觀意義事件。所以信仰的問題不在於歷史批判,而是在於主觀意識的信仰告白、要不要參與歷史的客觀因素或是要脫離歷史的客觀因素。
歷史探究發現有關拿撒勒人耶穌的可靠事實,這確實會使基督教信仰奠定一個穩定的基礎,但它不可能成為救贖的意義。因為如果只把耶穌當成歷史人物,祂只是提供基督教一個安全根基,證明確實有這個人而已,但祂不可能成為救贖的恩典。唯有從信仰的角度思考,從信仰告白來了解歷史的耶穌,才會呈現基督的救贖。
歷史耶穌的教訓確實有人性創建的洞察,但這樣的客觀事實結合了我們主觀的信仰告白才會成為福音的信息、救贖的恩典。歷史的耶穌與信仰的基督,成為救贖的恩典是在於上帝的大愛,也成全了律法。律法本來是顯示人本質與存在的疏離狀態,且命令他/她要與生命的根源和好,不然就審判他/她。既然人與生命的根源上帝已經和好,也克服了本質與存在的疏離,律法就不再是律法;也就是說,信仰的基督成全了律法,是律法的總結,且在歷史範疇內新紀元已經到來,雖然還未完全。
聖靈的感動連結了生命的活力與形式
祝禱中聖靈的感動,意味著從聖靈來的生命力讓我們有活力去實踐上帝的愛,即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大愛與恩惠。人類生命力的進展有兩個不同的展現,一個是來自內向觀察,一個是外向觀察;一個是生命的自我省查,一個是來自他/她人或自然社會的啟蒙。柏拉圖的唯心論所影響奧古斯丁神學的「卑己論」代表了內向觀察,而亞里斯多德哲學所影響阿奎那神學的「尊德論」代表了外向的觀察。這在基督教過往的原罪與功德學說裡面各自展現了不同的神學意涵,也在近代的靈恩運動與街頭運動各有不同表述。
聖靈的感動大能不只在生命中的自我省察展現,也藉由歷史中他/她人的啟蒙來激發我們的生命力。然而,此生命力在歷史中的他/她人影響,常會被淡化為只是一種啟蒙的力量,這是今天自由神學的問題,或是新正統主義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但生命力有時也會內化在狹窄的激情力量,這可在過往的敬虔主義、福音派神學及現今的靈恩風潮發現。當我們說聖靈的感動與聖靈的力量時,祂是連結了我們內在的自我激情及與外在受他/她人啟發的理性啟蒙。基督教神學從18世紀的啟蒙理性主義、19世紀的浪漫主義,至20世紀的新正統運動,與現今的靈恩風潮都在進行一種內化與外化的修正與連結。
聖靈的感動是一種靈智,可以克服內化的情感主義與外化的形式主義。如果說理性具有形式與情緒這兩個因素,那形式可說是理性法理功能的認知,而情緒可說是理性美學功能的認知。然而,形式主義若獨占所有理性認知的功能,它就成為法理的律法主義,而破壞了理性美學的認知與創造力。特別在個人或社團生活中,社會因襲主義的形式,會使團體的每一個人都失去創造力。
理性對事物的認知結合了形式與情緒的要素,它不只以知識的形式出現,也以情感來表現愛好。問題是我們對事物的認知,為了把握它而創造了「定義」,這是知識的悲劇。也就是說,定義將事物的認知形式化或靜止化,於是對事物的定義取代了事物本身成為法理認知,而且還以為真的掌握了事物真理。門徒對耶穌的認知不是這樣嗎?不是該申請專利嗎?那些人怎麼可以用耶穌的名趕鬼?不在大公教會裡怎麼可以有拯救?
理性若只成為法理的律法主義,它就欠缺了愛與活力的情感。我們對事物的深層認識,其實包含著智慧與愛智慧的情感,這才叫做philosophy──愛智。哲學若只講求客觀,剩下理智而沒有愛的情感,哲學就不近人情。我們說聖靈的感動、聖靈的力量是一種靈智──來自聖靈的智慧。法理的形式主義成為律法只強調正義的形式,而與情感分離就會成為法利賽人,破壞了上帝給予社團成員的創造力。法則取代了愛心,社會因襲著傳統主義就形成傳統主義的形式,破壞了生命的創造力。聖靈的感動與力量化解了形式主義與情緒主義的衝突,也結合了理性的法理認知與理性的美學認知。在這樣的感動中,去實踐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大愛以及祂的救贖恩典。
總結來說,禮拜結束前牧者三位一體的祝禱深具神學意涵。我們作為基督徒,在每一天福音與文化對遇所衍生的矛盾衝突中,應該帶領我們去深思上帝的愛、耶穌的恩惠,及聖靈的感動有何深切意義。
神學導論第十堂課:宗教對話:取代模式(一)
2019/12/04上課
天主教神學家Paul Knitter曾提出一個現實問題:「世上為何會有那麼多的宗教?」對很多基督徒來說,如果上帝是唯一,那麼世上不就是只有一個真宗教嗎!然而,多宗教確實是今日基督徒必然面對的生活現實。若是如此,敢間:「所有宗教在上帝的眼中都有效嗎?」或是「我的宗教經驗可與其他/她人的宗教經驗有所關聯嗎?」或是「每個宗教都有自己的終極答案嗎?」
宗教多元與對話必要性
諸宗教的存在是活生生的經驗,從隔壁鄰居到電視上新聞,我們每天都會察覺諸宗教的真實存在,不同的人們信仰不同的宗教。可惜的是,宗教有時會被政治利用來鼓吹仇恨,造成人們更深的隔閡。不同宗教可經由對話來成就和平嗎?在承認自己信仰的同時,可否也看到別人跟自己一樣也有信仰;如果所有宗教人士皆盼望世界會愈來愈美好的話,那麼各宗教之間不是更需要對話與合作嗎?
這個世界有不同的宗教活動,而這些不同宗教的信仰者可能是我們的鄰居、工作的同事或班上的同學。我們要體認現今是一個多元的宗教處境,不同宗教的人一起上學、一起喝咖啡甚至結婚。甚至我們的朋友群中也有人熱心獻身於不同的宗教,過著愛、委身與服務人群的生活。因此,基督徒必須重新檢驗過去一個想法:教會以外真的沒有拯救嗎?目前,基督徒人口約佔全球人口的33.2%,從歷史來看,在主前900年到主後200年所謂的宗教軸心時期所決定的宗教信仰,如印度教、佛教、偤太教、儒教及基督教等都很少有所改變,就是7世紀興起的伊斯蘭教也是如此,可見的未來也不會有太大改變。也就是說,世界的人口百分之七十其實是由籍貫來決定宗教信仰。
基督徒要體認現今的我們是生活在宗教的多元處境中,我們很困難再說自己是唯一的道路,何況這個世俗的世界對宗教都有多多少少的偏見,就是很多人認為今日世界的衝突、迷信與仇恨很多是由宗教所引起的。這個觀點部分是對部分也是偏見。宗教多元性仍可在不同宗教的人群中經由鼓勵、合作來分享生命價值,投入人權與環保的公共議題,並形成一個可對話的各信仰群體的共同體。從1993年芝加哥開始的世界宗教會議後,主要的宗教代表們己經有機會聚在一起相互對談、相互傾聽並了解世界的需要,也願意合作共同努力來促成宗教間的和諧以促進世界的和平。
Paul Knitter用望眼鏡的例子說明宗教對話的必要性,他說:「宇宙有那麼多星星,又是那麼的遙遠;我們肉眼看不見,一定要用望眼鏡來看;然而望遠鏡也限制了我們視野在一定的視野。」確實如此,我們都用某種文化的望遠鏡在看真理,同時真理也被限制在我們所看的視野,而且我們的視野從小就由父母、老師所提供,它讓我們看見但同時也限制我們所看見的看見。長大後,我們生活在一個更大的社會,如果有機會更換另外一副望眼鏡,說不定我們也可看到望遠鏡以外的更多星星,或是也可借用他/她人的望遠鏡來看到自己望遠鏡看不到的事物,說不定因為這樣,我們所看到的新事物,就能幫助我們去拓展世界的觀點及對真理的看法。
在此,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也提出一個溝通實踐的看法。他說為了認識真理,我們必須進行與他/她人溝通的實踐,與我們不同的人交談及傾聽;如果我們只與自己及同類交談,我們就不可能發現還沒發現的事物。雖然我們的身份是地方性的,但接受自己村里東西的同時,也可向其他的村里學習,然後由此評價我們村裡的東西之價值及侷限。所謂民族主義的狂熱就是從未離開自己的村莊,卻認為自己優越。宗教若只服務於自我優越的民族主義,就會否定其它宗教可能帶來的新理解,也更無法為自己所信的宗教帶來新理解。
取代模式
當基督徒以愛、真誠面對它宗教之現實時,雖是面對難題但也充滿希望。由此,Paul Knitter提出幾個宗教對話的模式來做討論,第一個模式是「取代模式」(Replacement Model) ,在這個模式裡我們可以看到全部取代(Total Replacement)模式及部分取代(Partial Replacement)模式。全部取代模式是認為基督教可以全然取代所有其它的宗教,這也是早期宣教師的信念,宣教(mission)就是使所有的人成為基督徒,只有一種宗教就是基督教,其它的宗教沒有價值,若是有也只是暫時性的價值,最終會被基督教全部取代。基督教的基要主義與福音派都可說是這個模式的提倡者。
歷史學家Martin Marty曾這樣說,考察美國的宗教若忽視了福音派與基要主義,就好像瀏覽美國的自然風景卻錯過了洛磯山脈。基要主義者我們可以從浸信會的電視佈道者、伊斯蘭教、偤太教的極右派以及美國的「道德大多數」(Moral Majority) 的組織中看到;福音派也可以從黑人的浸信會、南方的浸信會、荷蘭的改革宗以及門諾會找到。
1910到1915年間,洛杉磯兩位富商曾出錢印了300萬本基要主義綱要的小冊子,免費送給教會、牧師、主日學老師及信徒們。在這本基要主義綱要小冊子,我們看到反進化論、拒絕現代性、反聖經歷史批判及反宗教比較等等。1940、50年代,由於基要主義的反智思想而引起美國基要主義內部的分裂,有些人起來反對基要主義的反智而於1941年組成全國福音派聯盟。這個福音派組織雖與基要主義的意識形態大同小異,也致力抵抗現代性的浪潮對基督教的侵害;但他/她們仍提出一個改變看法,認為基要主義如果聲音溫和點,那麼福音的基督教就能贏得美國。
1960、70年代,福音派又發展出新福音派(New Evangelicals),從基要主義的「聖經無謬論」(inerrant)到有限的錯誤(limited inerrancy),開始承認聖經雖然在信仰和實踐上是不會有錯,但在歷史與科學的資料上可能會不準確。後來美國的越戰又導致福音派的再度分裂,特別興起了右派法西斯的「道德大多數」及新左派的福音派(New Evangelical Left)。「道德大多數」的領導人Jerry Falwell飽受爭議,他到菲律賓訪問獨裁的馬可仕總統時,稱讚馬可仕在菲律賓實行民主政治;到南非訪問實施種族隔離的白人總統時,也說南非的白人很照顧黑人。
然而,新左派的福音派卻開始關心社會公義,認為除非使被壓迫者得到正義否則我們不能算是在跟隨耶穌。70、80年代五旬節教派興起,特別在洛杉磯的復興運動裡,有些人開始從聖靈所激起的熱情來追求靈恩、靈語。從基要主義、福音派到五旬節教派,我們看到了他/她們的共同基礎,就是聖經的無謬論,以及聖經的權威及對聖經權威畏懼的解釋,如果說天主教信仰長久以來是在堅固教宗人的權威(pope authority) ,那麼基督教的基要主義及福音派則是在堅固聖經紙張的權威(paper authority) 。
然而,福音派或靈恩派也因強調聖靈在個人內在救贖的經驗,重視聖靈奇妙的改變及樂意與他/她人分享而興起近代的宣教運動浪潮。80年代喬治•蓋洛普(George Gallup)曾做過一個調查,若以重生經驗來界定福音派的話,那麼福音派人口佔了美國人口40%。無論如何,全部取代模式就是認為其它的宗教沒有價值,基督教可取而代之;其它宗教是沒有啟示、沒有耶穌就沒有拯救的恩典,如使徒行傳4章12節所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
部分取代模式
新福音派的立場後來有了改變,從全部取代開放到部分取代。也就是說,上帝有否臨到其它的宗教:一方面回答是「沒有」(No),一方面回答是「有」(Yes)。全部取代模式是沒有看到上帝在其它宗教的真實臨在。部分取代模式的立場是與上帝的啟示有關,是說上帝在耶穌裡的特殊啟示在其它宗教是沒有,但上帝的一般啟示是可以被其他宗教所察覺的。意即上帝的靈可在其它宗教信仰的人們心中運行,如同羅馬書1章20節所說上帝通過自然的力量(自然律)、或個人的良知(道德律)向所有人說話,也如同保羅在使徒行傳14章16節對路司得城人所說的話:「從前上帝在各國各行其道」。
約翰福音的起頭說太初有道,道在我們中間。確實如此,上帝是不受限於只在基督教的圍籬。加爾文(John Calvin)說上帝的感覺是灌輸在人的本性中,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也以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來稱呼可被所有人察覺的上帝。另外一位神學家潘能柏格(Wolfhart Pannenberg)說的更直接,他說人類的歷史過程是上帝對人說話的舞台,人也通過探索內在的需要,使上帝的聲音可以被聽見。我們內心對更大意義的探索就好像天線,我們所接收的聲波就好像上帝在對我們說話。部分取代的立場可以歸納為其它宗教是有啟示,但否認其它宗教有拯救。雖然承認上帝可通過其它的信仰來言說,但如果沒有基督,諸宗教不可能認識那位施行拯救真正的上帝。
小結
取代模式的重要性是讓基督徒體察聖經的重要性,及其所啟示耶穌作為拯救者基督的核心價值,同時這也是今日教會及基督徒宣教的動力。新正統主義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 曾說:如果人們贊同人類狀態存在著某種根本的錯誤,而導致人們不能和平、公正過活的話,上帝作某種明確的事來幫助人們改變,難道沒有意義嗎?
普世教協雖然在1979年出版《宗教對話準則》(Guidelines on Dialogue) ,主張基督徒不但不應以優越性立場來與它宗教對話,反而更要在基督裡來服務人群,並活出信仰精神來與它宗教對話。至於它宗教有否拯救,也許我們可以從普世教協的<世界福音聯盟>(World Evangelical Fellowship) ,在1992年所發表的聲明中找到部份答案:「那些從未聽到耶穌基督的人能得救嗎?我們在這一問題還沒達成一致,還需更多的研究。但上帝的恩典確實以某些方式在所有人身上動工,為基督的福音作準備的角色。」
2019.12.04
「成全模式」是Paul Knitter宗教對話的第二個模式。「成全模式」與第一個「取代模式」不同,但類似於「部份取代模式」。此模式一方面強調上帝的愛是普及所有的人,另一方面上帝的愛也需特殊於在耶穌基督裡的成全。「成全模式」可說是現今主流教會的觀點,從路德派、加爾文派、衛理派到安立甘教會,都可放在「成全模式」來了解。
成全模式
「成全模式」的主要論點有二:一是其他宗教也有價值,也可從中找到上帝;所以基督徒不僅是向非信者傳教,也要學習與非信者對話。二是強調上帝在耶穌基督的特殊臨在以成全上帝在人類身上的最終救恩。因此「成全模式」主要是介於上帝在其他宗教臨在、及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特別臨在之間的平衡;如同logos(道)在其他文化的世界播種,logos也在耶穌基督裡道成肉身。初代教會的教父游斯丁(Justin Martyr)這樣說道:「任何人在logos的種子中,都可以聽到上帝的呼召。如果人跟從logos的引導,這樣的人可說是基督徒了;儘管他從來沒有聽過耶穌。」
第四世紀末期羅馬皇帝Theodosius以基督教為國教後,游斯丁這樣開放的想法就消無了。羅馬主教成為擁有最高權力的祭司,在政教合一的基督教王國內,國家的敵人也就是教會的敵人。在奧古斯丁的「雙重預定」學說中,上帝預定某些人在教會中得救,也預定大多數人會下地獄。奧氏學生Fulgentius這樣說到:「不僅是所有異教徒、偤太教徒、異端份子或教會之外的分裂者,都會進入魔鬼及魔鬼手下所準備的永恆之火。」換句話說,「教會之外毫無拯救」。
這個看法在1215年第四次的Lateran大公會議再度確定,明說「教會之外,根本沒有拯救。」1302年教宗博尼法爵八世(Bonifacius PP. VIII)頒布一則<聖通諭>(Unam Sanctam),明定一個人必須歸屬於唯一的教會及接受教宗的權威才有拯救。1442年的佛羅倫斯會議也如此說到:「不管他們做了什麼施捨的事,即使為基督流血也無法得救;除非他們歸屬在統一的大公教會內。」
試想,當哥倫布航行到新大陸的時候,新大陸的民族不是從未聽過耶穌的信息嗎?所以在1545-1563年期間的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一些天主教神學家就提出一個有趣的「翹翹板」平衡理論,翹翹板的一邊是有關耶穌基督獨特的救恩,而另一邊則是強調上帝對普世眾人的愛。翹翹板平衡了特殊的救恩和普遍的拯救。這些神學家甚至主張說如果異教徒不能接受水的洗禮,也可以通過願望來受洗,跟隨他/她們的良知並實踐道德的生活,隱性表達參加教會的願望,這樣這些異教徒也能通過天堂之門。
「匿名的基督徒」(Anonymous Christian)
以前是大公教會之外沒有拯救,現在是蹺蹺板的一邊雖是異教徒,如果跟從自己的良知來實踐道德生活,他/她們也以某種方式被接納在大公教會之內。這樣的觀點,也被近代天主教神學家拉納(Karl Rahner)所大力提倡。有趣的是這位德國耶穌會神學家從未研究過其他的宗教,或與其他的宗教對談過。但他相信上帝的世界一定比基督教的世界大很多。在1961年的一篇演講,他以約翰壹書三章八節來說明上帝是愛,人的本性是蒙受恩典的。而上帝為了拯救所有的人一定會有所行動,上帝會向每一個人啟示祂自己,也使每一個人感受到祂的臨在。
拉納說這就是恩典,我們的人性不僅是自然的本性,也是蒙受恩典的本性。我們感受神聖者臨在的力量,就如同電所點亮的燈泡,上帝的愛以不同方式充滿在人類之中。拉納與聖保羅的恩典學說相似,強調罪在那裡顯多,恩典也在那裡顯多。雖然自私貪心是人性,但愛及關心更是人性更大的部分。拉納自稱自已是一位主張普救的樂觀主義者,上帝的愛會臨在墮落的現實與得救的人性潛能之間。諸宗教都是拯救的道路,上帝的恩典通過其他宗教的信念、禮儀實踐來提供禮物,所以說諸宗教也可以成為上帝拯救的道路。
上帝可以通過印度教、佛教、伊斯蘭教和民間宗教的信念與實踐把人引向祂自己。拉納說這些都是上帝拯救計畫中的方法。這樣說來,信仰佛教的佛教徒,可在忠誠實踐佛教的信仰而得到上帝的拯救。拉納這樣反省說在拒絕腐敗、毀壞引誘的個人良知或理智裡,基督教在這方面並不會比其他宗教好。所以,他邀請基督徒以新的方式來看待其他宗教信仰的人,他說上帝在傳教士抵達印度之前早已臨在印度,並且讓自己為印度教徒所認識。因此,基督徒要改變態度,不是他宗教有問題,基督教有答案;而是大家都有問題,也都有答案。
拉納在「匿名的基督徒」(Anonymous Christian)這個觀念中,強調上帝的愛臨在人類的人性上是第一步;第二步是上帝的恩典必須具體;第三步則是所有的恩典都是基督的恩典。因此,耶穌不是拯救的有效原因,而是拯救的最後原因。由此,上帝的愛始終存在其他宗教的地方,而耶穌作為最後的原因是去滿足人類心靈最深刻的一種完全獻身,像上帝般過著愛與公義的生活。在此,肯定耶穌「成全」他宗教的必要性就與「取代模式」不同,「取代模式」的想法是若不認識耶穌就不可能知道上帝拯救的愛,但「成全模式」說不知道耶穌的人仍然能夠體驗上帝拯救的大愛。所以,體驗上帝大愛恩典的佛教徒與代表上帝大愛恩典的耶穌就產生了聯繫,某種意義來說他/她們也是基督徒,經驗到基督徒的經驗,只是沒有意識到而已,所以拉納稱他/她們為「匿名的基督徒」。
宣教熱情?
在此,特別要說明的是拉納的目的是為天主教徒及基督教徒寫的,他不是為佛教徒寫的,他的目的是想把從「教會之外沒有拯救」這樣的觀點解放出來。也許有人會問,「成全模式」會不會打消基督徒的宣教熱情?「成全模式」主張者認為不但不會,反而會使宣教工作更容易。以前唯有耶穌才有救恩帶給教會限制也帶給其他宗教限制,僅管其他宗教有真理美德,最後沒有耶穌仍然無法得到拯救。
在梵二大公會議(1962-64)中,天主教會對其他宗教態度已啟動一個新的里程碑。在<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裡,起初的目的是去糾正基督徒反偤太主義觀點,後來加上對其他宗教看法。宣言裡說上帝是愛,上帝的拯救不可能被鎖在教會之牆內。就是無神論者,若他/她們真心跟隨著自已的良知,也就是跟隨著上帝的聲音。在宣言裡提到所有歷史宗教都試圖回應有關人類狀況的深層奧秘,這些深層的宗教感以及實踐,都可在印度教、佛教和伊斯蘭教裡找到,基督徒應該更謹慎地充滿愛心與這些宗教對話,並且尋求合作。
採用拉納的語言,人可以在諸宗教裡發現「聖言」(logos)的種子,並承認其他宗教也會有真正的啟示,也有真理的光線。梵二會議裡並沒有採用拉納所稱謂的「匿名的基督徒」,也沒有採用諸宗教被視為可能拯救的道路,因為梵二認為這會危及教會的信仰價值,即使其他宗教有真理的光線,也只是宗教共有的光線而已,還是不足以感受到上帝拯救恩典的強光。也就是說,對其他宗教在肯定有啟示的同時,對其他宗教有沒有拯救也採取保留態度。
以此來說,這已經是天主教會的一個新里程碑。我們可用「福音的預備」來理解成全這個模式。依據天主教的教會憲章,它強調無論在諸宗教之中發現什麼的善或真理,聖教會都把它視為福音的一個預備。回到蹺蹺板理論來說,一邊是上帝在耶穌裡獨特性的拯救;另一邊則是上帝在其他宗教的臨在。「成全模式」強調只有在耶穌裡才能找到宗教生活的圓滿,才能跟上帝完全的和好。諸宗教所隱含的善與真理,如同指南針指向上帝。在此,基督徒的宣教就是以福音之光來照亮上帝,引導諸宗教藉著耶穌來完全獲得上帝的救恩。
小結
Paul Knitter認為此「成全模式」有三個貢獻:第一是我們可把其他的宗教視為拯救的道路,這也是聖靈的工作,聖靈住在人的文化結構裡,讓個人去發現上帝通過聖靈在不同的族群中有不同程度的參與,把人引向在耶穌基督裡上帝的救恩。所以,上帝通過聖言臨在基督教會也臨在其他宗教之中,其他宗教的宗教傳統中對善與真誠的實踐,確實響應著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
「成全模式」第二個貢獻是促使教會認識到宣教必須對話,與其他不同信仰的人對話,而且要學習聆聽並相互了解才能相互豐富,而且也在相互的質疑中進化及接受挑戰。基督徒不只是去改變別人,也準備好被改變,這樣基督徒與其他不同宗教的信徒都能坦然面向上帝,來成就更深層的皈依。
最後一個貢獻是促使教會服事於上帝的主權。以前,我們把教會等同於上帝國,現在我們以耶穌基督的信息為核心來成就上帝國。那裡有愛人如己的生冶方式,那裡就是愛上帝;那裡有更接近耶穌的形象,哪裡就是上帝國。教會的使命是實踐上帝國,是促進上帝國的實踐,而不是教會本身的進展。過往在宣教的使命上,教會取代了上帝,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沒有同等的遊戲規則,甚至還主張教會是基督教最後的王牌。「成全模式」正在改變教會的宣教思想,開始把其他宗教視為聖言的種子,由此,基督教的宣教才能超越以教會為中心的宣教模式,而以耶穌上帝國的宣教為信仰核心,相信上帝國聖言的種子可能已經存在於其他宗教信徒的心裡了。
2019.12.04
1980年代開始,宗教對話提出一個蹺蹺板模式,與「取代模式」各據一端來平衡。此模式稱為「接受模式」(Acceptance Model)。這是受到後現代主義所提倡的多元化所影響,也就是接受所有信仰的差異性。「接受模式」的論點強調我們總是以某個地方來看其它的地方,我們不可能鳥瞰。
後現代主義
後現代主義可說是對18世紀啟蒙運動所帶來傲慢的理性樂觀主義之反動,啟蒙運動當然在挑戰外在的權威,突破人類的限制以及理性自由的解放等帶來貢獻,也實現人類過往未曾擁有的自由向度。然而,人類在歷經一次、二次世界大戰及殖民主義所帶來的壓迫與痛苦後,所謂「後現代主義」提倡者開始宣稱啟蒙運動和起源於它的現代世界已愈來愈陷入困境,所以生活在後現代的人要避免過份相信理性的力量,而且沒有所謂純粹事實這回事。
後現代主義者認為人們總是以不同的文化思惟來評論不同的文化思惟,因此,理性本身可能會被利用、污染而強調集中統一有效的菁英力量或國家力量。然而,理性在不同的文化思惟中也可能指向不同的東西,以不同文化的外觀來呈現。既然沒有純粹事實這回事,人類所謂的事實總是以自己不同文化的外觀來呈現。另外,啟蒙運動所高舉科學作為事物存在的最後仲裁也受到質疑,後現代認為還有其它的方式可用來認識世界及我們在世界的地位,這個世界不是只臣服在一種規範科學之權威。
接受模式
「接受模式」因此強調宗教的差異性並認為探求普遍的真理是危險的。啟蒙運動企圖消除地方性的觀點來建造一個統一大圖景,讓每一個人在此大圖景裡適應相處。後現代主義的「接受模式」認為這樣的想法是危險的,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差異是好的。當然他/她們認為不同事物是可以相互關聯,甚至也可以進入和諧統一的關係,但絕對不能喪失差異;喪失了差異,很多事物的生命就會單調、枯萎。
後現代主義主張所有人的經驗和所有人對事物的認識都是過濾的,我們都以一種文化歷史的過濾器在看世界,而真理始終呈現不同的形態,採取不同的身份。所以重點不在是「一」而是在「多」,如果只以一種真理來迫使所有人接受,它就不是真理,它是強迫的真理。因此,「接受模式」強調真理是多元而非單一,所有人的經驗都是過濾的,且過濾器的差異有時讓人難以置信,特別在文化宗教之間的過濾器差異更大。
我們每一個人都通過自己的文化和宗教的眼鏡在看世界,而且非常不同,因此任何人都不能規定那種眼鏡最適合觀看,只有上帝才能鳥瞰。沒有一種過濾器可統籌觀看所有宗教的文化心靈,可以的話,它會造成一個文化與宗教剝削另外一個文化與宗教。後現代主義意識到這樣的危險,所以努力去解構、消除,所以也被稱為解構主義者。解構主義者認為每個自稱擁有普遍性真理之宗教,其實也是一個特定的、有限的文化過濾器,真理的宣稱絕對不應該是普遍性的;反而應該像花朵,在每一個自己的文化土壤中爭芳鬥艷。
有了這樣的概念,宗教對話的「接受模式」就可形成。「接受模式」的主要推倡者是耶魯大學的林貝克(Geroge A. Lindbeck),林貝克也代表後自由主義神學。所謂後自由主義神學是糾正自由主義過分之處。對林貝克來說,神學家與哲學家之間有三種非常不同理解宗教的方式,而這三種不同的理解宗教方式都與語言與宗教的聯繫有關。
後自由主義神學
第一個理解方式是「命題和認知」(the propositional-cognitive)的宗教理解,是說宗教通常是通過明確可理解的命題陳述來認識上帝是神聖者真理問題。這裡有一個假設,就是凡是真的東西都可以由思想和語言來把握,而腦中的概念與我們看到的事物才會達成一致。所以要了解宗教就要先清楚它的語言及教義,而且確認語言觀念與確定的真理也能夠在生活實踐它。林貝克認為這樣的認識是錯誤的,忘了我們所知道的事物也是經由過濾器來決定的。
第二個是有關「經驗與表達」(the experiential-expressive)的宗教理解,當我們面對有限具體的對象,如岩石或樹木,我們可能會得到適當的理解;但當對象是上帝神聖者時,我們可能要通過自己內部的經驗感情或是意識到的內容來理解。所以,首先出現的是經驗,然後是表達;首先是有感情,然後才有語言;首先有內在的思維,然後才有外在的語言。這種內在的經驗來體現神聖者的活動,如同聖靈觸動了我們而與我們溝通。
若以榮格心理學來解釋內在經驗的話,它是一種被植入於我們的潛意識之中的經驗而成為人類的原型,可在睡夢中出現或被喚醒。這樣導致一個結論:神聖者是一,所有宗教的內在經驗也是一,上帝的話受到所有宗教的經驗所支撐。這種成全的模式或「匿名的基督徒」,不管用什麼語言,它背後的共同經驗都是一樣,只是共同經驗走向不同的宗教道路而己。林貝克認為這是錯誤的,而且也為導引人誤入迷途,忘了語言在所有人類的經驗和認知中扮演核心作用。林貝克認為語言的過濾器不是跟著經驗,而是先於經驗,在經驗之先。
由此,林貝克提出第三種「文化語言學」(the cultural-linguistic)的宗教理解,這個觀點認為宗教就是一種文化語言學的架構或仲介來影響人們的生活與思想。宗教是先有話語和影像才形成宗教思想和確信,先有話語、影像我們才會有思想,沒有話語就無法表達宗教情感,而且先有宗教化給予我們的外在之話語,我們的心靈才能具有內在之話語。所以我們是從我們外在的語言來接受形成我們的宗教經驗,所以當我們問我們是誰,其實我們是受制於其中共同宗教的世界觀;這不只是過濾器的問題來決定我們所看到的東西,過濾器也確定意義並將意義賦予我們所看到的東西,宗教語言和故事在此創造了我們所居住的世界。
林貝克認為我們所接受的宗教語言,和形成我們所既有的宗教經驗,是過濾器,也是望遠鏡,不僅確定意義還將意義賦予我們所看到的事。林貝克認為每一個宗教都有不同的經驗,宗教的激發而造成的經驗應該是多采多姿的,不同的宗教不是以不同的方式去闡明相同的經驗,而是以不同的方式去闡明他/她們各有不同的經驗。所以宗教的差異,是不能試圖通過把一種宗教語言翻譯成為另一種宗教的語言就可以來理解它。基本來說,每個宗教到語言背後的文化是不可翻譯的,這是不能跨越的鴻溝。佛教的語言不可能成為基督教的語言,就以宗教的核心價值「愛」這個語言來說,在不同的宗教也具有不同的意涵,宗教的詞語只有在自身語言的系統裡才有意義。
這樣說來,每一個宗教皆提供一個整體的框架,其宗教信徒依此理解一切,理解世界、自己及萬物。也就是說,每一個宗教都提供一個接受一切的觀點,但又不能被另一個宗教所接受。結論來說,沒有一個宗教可以被另一個宗教所衡量。宗教並沒有共同的基礎。這樣的觀點並不是要在不同的宗教間建造圍牆,而是尊重信仰之間的真正差異。後自由主義的神學家就好像是一位安全警衛,站在每一個宗教的門口確保該宗教的身份與完整性,而不被另一個宗教所破壞。
小結
那麼「接受模式」的神學家怎樣看待宗教呢?他/她們提倡睦鄰政策,也就是說,每一個宗教都有自己的後院,只要做一個好鄰居,在各自後院的籬笆內交談就好,不要去踩入人家後院的草皮。所以「接受模式」不是拆除籬笆,試圖建造一個宗教的公共用地,而是盡可能表明我們是誰,讓鄰居隔著籬笆知道我們是誰。基督徒不是去探索「匿名的基督徒」來共享神秘的經驗。「接受模式」無法像「互益模式」那麼熱情來尋找共同點。林貝克這樣說:「儘管『接受模式』不會為宗教對話帶來熱情和同情,但並不排除嚴肅實際有效地參與宗教間的對話,來提供強有力的神學根據。」
這樣的對話可能只是扮演和事佬,在諸宗教間交換故事,然後看看發生什麼事。在此,只有彼此信賴沒有任何規則,而所有人都必須尊敬對方的身份及差異;而且,在這樣的對話中我們可以發現我們是與我全然不同的人們在後院交換意見。哲學家維根斯坦(Ludwig Josef Johann Wittgenstein)說:「嘗試與不同宗教語言的人交談,可以擴展我們自己的語言。」
那麼,基督教所說的「唯獨基督」又有什麼新的含義呢?「唯獨基督」是基督教的用詞,有了觀念、感情或者經驗就接著引來信念,所以感情引起了信念,信念也必定伴隨著感情。「唯獨基督」是基督教的既定事實,基督徒毫無疑問地接受,但如果我們認真去對待另外一個宗教的核心用詞,也許我們就會以我們對自己的理解來認知別人也是以他/她們對自己的理解為思考觀念,也由此觀念,再經由感情或經驗引來信念。
也許基督教宣教的任務是可以有所改變了,是去鼓勵偤太教徒成為更好的偤太教徒,佛教徒成為更好的佛教徒,也讓自己在「唯獨基督」裡成為更好的基督徒。宗教以語言來表達信念,同時信念也被所使用的語言限制,也就是說,宗教在文化語言的結構裡面,決定了規則及內在的經驗,而使所信的宗教不會空洞化,所以宗教都具有文化語言的特徵。因此,發展成為宗教教義的宗教,已經不是關於真善美的陳述,可能也不是只有來自於感情的經驗,而是深受某種文化深層結構的影響而表達其內在經驗的語言而已。以文化語言結構來了解宗教,就會明白宗教間的差異是正常的,以這些差異來作為對立其實是沒有意義的。
「接受模式」的結論可以說是這個世界有許多宗教,也各有拯救。而且各宗教之差異,不只是表面,甚至涵蓋在他/她們各自所追求的終極目標。而且每個宗教,都在不同的文化語言結構來呈現不同的語言論述。也就是說,每個宗教一開始就是不同,佛教徒講的「覺悟」和基督教徒講的「拯救」文詞用意是不同的,基督徒不能單向的以自己「拯救」的語言來涵蓋所有宗教的用語。各宗教都努力想去達到各自的「拯救」,但也必須認知到這絕不是唯一的「拯救」。
其實,當佛教徒在講「涅槃」、基督徒在講「與上帝合一」,兩者的體驗與陳述皆是快樂的。如果我們主張只有一個終極者,要嘛我們不就是排斥所有其他宗教的終極?要嘛不就是要取代它?要嘛不就是要成全它?在此,「互益模式」與「接受模式」不同的是,「互益模式」也主張只有一個終極者,但同等呈現在所有不同宗教的終極目的。「接受模式」完全不同,主張有諸多的終極者,豐富的恩典在宗教間的差異反映了神聖的多,在上帝之中存在著多元性,神學也開始學習以複數的想法來談論上帝。
2019.12.04
Paul Kintter宗教對話的第四個模式是「互益模式」(the mutuality model),這個模式主要思考三個問題:一是基督徒如何與其它信仰的人進行更真實的對話,其次是如何形朔出一個同等的對話賽場,及最後是基督徒在對話中如何更清楚理解耶穌的獨特性。
Paul Kintter認為基督徒與它宗教者對話是實踐愛鄰舍的誡命。如果我們真的愛一個人,就必須聆聽他/她們說的話,尊重他/她們的想法,並學習他/她們所遵行有益的生活方式。在此,「互益模式」重視的是雙方的關係,而非多元性。而且雙方的關係一定要在一種互益、互惠的互動中,彼此確實相互聆聽,相互學習。
那如何創造一個同等的對話情境呢?如何讓所有參與對話的人,不但有說話的權利,也有被聆聽的權利呢?在此,「互益模式」的基本假設是沒有那一個宗教是比較優越的,有這樣的理解,在進行宗教對話時才能保有各宗教間真正的多樣性與差異性,而且因為有差異性,才更需要對話。
這個模式強調在對話時,避免談論宗教在本質上都是一樣或都是「勸人為善」。當然談論宗教的共同性時,對話是有價值,因為我們不可能一方是在打籃球,一方卻是在打排球。然而在對話中,談論不同的差異性更顯出對話的價值;而且也只有在尊重不同的差異性中,對話的同等性才能被確保。
當然,基督徒與其它宗教者對話時的差異性,是如何經由對話來表達基督徒所相信的耶穌之獨特性,當然這是對話中的難題。因為當基督徒宣稱耶穌是唯一的救主,除祂以外沒有拯救時,這個對話就不可能平等,而且對話的遊戲也就終止。所以互益模式對基督徒來說,最基本的課題就是探索對耶穌新的理解,基督徒雖然委身於耶穌基督,但同時也相信我們所信的耶穌基督可向其它宗教開放。
Paul Kintter認為「互益模式」這樣的見解至少要先跨越三座橋樑:哲學–歷史之橋(the philosophical-historical bridge) ,宗教–神秘之橋(the religious- mystical bridge)及倫理–實踐之橋(the ethical practical bridge)。第一座需跨越的橋是哲學-歷史之橋,認知所有宗教皆建立在歷史的侷限性與神聖實在的哲學可能性這兩個支柱。第二座需跨越的橋是宗教-神秘之教,這座橋假定神聖者一定大於任何一種宗教所能夠體驗的,同時也認定神聖者臨在於所有宗教的神秘經驗之中。第三座需要跨越的橋是倫理-實踐之橋,在這座橋上,所有宗教都有其關心苦難、貧窮、不公義之展現,而且也在其宗教行為中去實踐愛心,與弱者同在這樣的理想。在共同關心苦難與貧窮的議題上,彼此相遇,也更加認識彼此。這樣說來,互益模式是主張所有的宗教都朝向同一目的地,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到達而己。
第一座橋:哲學-歷史之橋
英國神學家約翰、希克(John Hick) 可說是哲學-歷史之橋的提倡者,他在美國生活多年,經歷一次靈性上的皈依成為具有強烈福音派的基督徒,後來成為長老會的牧師。但當他在伯明罕的家鄉從事宗教學術研究時,他開始遇到不同信仰的人們,也開始學習與不同信仰的人們對話。在20世紀70年代,他在保守的基督教圈子進行了一場哥白尼式的革命,重新理解諸信仰世界的新圖像。
我們談到從取代模式到成全模式時,異教徒也可以是匿名的基督徒,教會外沒有拯救也看到有些拯救,其他宗教是完全黑暗也開始看到一些光線。這座拉納的心理之橋認為異教徒可能是匿名的基督徒,或其他宗教可在基督裡來成全拯救的道路。Paul Knitter認為這座拉納的心理之橋遲早會走到橋的另一端。
1973年希克提出信仰世界的哥白尼革命,主張基督教信仰前以耶穌為中心,需轉向以上帝為中心,而世界各大宗教只不過是對唯一神聖實在的不同回應而已。也就是在不同的歷史,不同的文化環境對神聖實在所形成不同的理解。這樣說來,宗教世界的中心不再是教會,也不再是耶穌,而是上帝。而上帝的名稱也已神聖實在來取代,上帝是唯一的神聖實在,由眾多的文化及世界宗教所表達。
因此,互益模式認為,如果有一個真正的神聖實在,祂一定是有益於人類的幸福、快樂及健康生活,人也是基於這樣的認知做出信仰的抉擇。所有的宗教有共同的泉源,雖然說不同的語言、用不同的方法、走不同的道路,但都會朝向同樣的目標。希克認為,在軸心時期所形成的宗教傳統,都有一個共同的議題,就是所有的宗教都以某種方式在改善人類的生活,也使每一個自我中心轉向神聖者為中心,所有的宗教享有超越者的經驗,分享著共同的泉源、共同的根。
以康德的哲學來說,所有進入我們大腦的感覺資料,其實都經由加工,過濾我們對事物的認知,我們其實從來沒有完全知道事物的本質是什麼?儘管宗教人士確實經驗到神聖實在者,其實他/她們也是在他/她們特定的歷史、社會和心理範疇所形成的形式來認識祂,從來就沒有直接的認識。也就是說我們對上帝的認知,是經由大腦所加工的,我們所認識的上帝,並非真正上帝的本質。終極的實在上帝一定超越我們所有有關對祂的描述,也因為這樣宗教才會充滿著象徵、隱喻與神話,因為宗教的主題是超越的神聖者。
除了神秘與象徵的語言外,沒有其它語言可談論祂,所以我們才會從聖人、聖物、聖事的象徵來指向神聖者。這樣的理解不是在定義神聖者,而是在象徵神聖者,而且也表達在不同的文化與不同的宗教,但引向對超越者的一種共同感受。互益模式主張不同宗教的背後是有唯一的神聖實在者。然而,希克同時也認為並非所有的宗教道路必然通往山頂,反而有些宗教在個人、社會及民主,藉由仇恨、剝削、戰爭帶來極大的傷害,例如基督教的十字軍,或異端裁判所就是。並非所有宗教的信念與實踐具有同等的價值,我們必須進一步質問,宗教信仰的價值標準是什麼?
希克認為宗教信仰的價值標準應該是為了他/她人之善的自我之關切,促進人類美好的生存品質同時,自我也在神聖實在者有所轉變。希克認為,以爬山為例來看基督教與佛教,兩個宗教都在山的側面攀登,因為沒有從山頂看下來,所以還不知道哪一條路比較好爬到頂峰,要在旅程結束登頂的時候才會分曉。
所以,沒有一個宗教可宣稱全部擁有神聖者,所有的宗教都受到歷史,哲學思想之限制。希克希望基督徒可以瞭解自己使用的語言,也是一種象徵,有時候是隱喻的象徵,有時候是詩詞的象徵。彌賽亞的形象在於耶穌,我們談論的是心靈的感受,而非頭腦研究的結論,它是信仰的語言,而非科學的語言。
當基督徒言說耶穌是上帝之子,是表明耶穌的特殊性,而非排它性。約翰福音所宣稱的道成肉身,也是隱喻的象徵,上帝之子,耶穌的形像是一種象徵。這個象徵的重點,是在描述上帝通過耶穌可以改變我們的生命,而不是在印證耶穌的本質是什麼。所以,所有的宗教要達成相互助益,一定要跨越歷史與哲學之橋,也就是說,基督教本身跟其它的宗教一樣,要承認自己在歷史的侷限性,同時也認知到其他宗教也有其良善哲理的可能性。
第二座橋-:宗教與神秘之橋
宗教-神秘之橋跟哲學-歷史之橋的分別是,哲學與歷史之橋是從人著手論證,沒有一個宗教可以宣稱全部擁有神聖者,所有的宗教都受歷史、思想的限制,就是天線其接收也有侷限。宗教與神秘之橋是從神聖者著手,不同宗教可經由它的神秘主義來共同經驗到神聖者,而神聖者所發送的訊息是無限性的。然而,宗教-神秘之橋的重點不是在強調神聖者是無限的,而是強調同一神聖者的奧秘可以被不同的宗教所經驗;而且宗教之間的同一性只有在神秘處才能被察覺。
跨越宗教-神秘之橋的先驅就是潘尼卡(Raimon Panikkar),潘尼卡的母親是天主教徒的西班牙人,父親是印度教徒的印度人,他曾在印度、美國各大學學習,獲有化學、哲學和神學三個博士學位,懂12種語言,並可用6種語言書寫,有30多本著作,是一位神父也是一位瑜伽行者。潘尼卡晚年時曾這樣自我描述:「我以一個基督徒作為旅程,發現自己是一個印度教徒,然後回歸作為一個佛教徒,卻又一直沒有停止作基督徒。」這樣的描述來自於他的神秘經驗高度,在所有宗教豐富的多樣性中提供更深層的同一性。
對潘尼卡來說,宗教的基本事實不在於教義,而是在任何地方通過經驗來了解神聖的奧秘。任何宗教的內在奧秘都可被人所經驗而達到宇宙-神-人共融的境界。無論神是什麼?祂都活在人和世界之中,也就是宇宙-神-人的共融只有經過神秘的體驗才能達到生命更深層的統一及連續,來了解上帝在歷史的進展與連續的創造。在不同文化巨大的差異基礎上,經由神祕的經驗去體會更深層的宗教共融。所以,構成宗教統一性的基礎是「一」也同樣是「多」。也就是說,終極的奧秘雖擁有眾多的名字,但又能從「多」感受到「一」,因為這樣的神秘經驗使不同的傳統和不同的宗教可以進行心靈與心靈的對話,彼此傾聽、彼此轉化。
1964年,潘尼卡出版了一本書《印度教中未知的基督》(The Unknown Christ of Hinduism),主張基督徒相信耶穌是基督,並不等同基督是耶穌。上帝在所有歷史中所顯示的奧秘沒有被壟斷,基督超越萬民之民(腓2:9),而耶穌是宇宙-神-人原則的眾名之一,基督的奧秘也隱含在其它的宗教裡面,以不同的名字被認知。
馬可福音8章27節,耶穌問了一個問題說,「人說我是誰? 」有人回答說: 「祢是先知、是摩西。」 也有人回答: 「祢是上帝的兒子。」可見初代教會對耶穌的見解是從先知的耶穌、摩西的耶穌轉變為上帝之子的耶穌。一開始基督徒並不是堅持耶穌的絕對唯一,耶穌的絕對唯一是從公元2世紀到5世紀在教義的發展中才達到高峰。然而,唯一的耶穌是愛的語言,是肯定耶穌而不是刻意去否定別人。是上帝向人類展示了上帝的愛,讓人準備去接受,這也是作為聖事耶穌的意義,它象徵愛與救贖而不是強調唯一。
第三座橋-:倫理與實踐之橋
倫理-實踐之橋的宗教對話是最有益的對話。這個世界充滿著苦難與危機,如果世界各種不同的宗教能一起分擔世界的苦難與危機,就可以進行最有益處的信仰交流,這也是宗教對世界的一種倫理責任。今天的世界是一個多元的宗教世界,各宗教可否經由對全球的倫理責任,來成為宗教間有益的催化劑?也促成各宗教內部更深層的自省?宗教如果能擔負起對人權重視、性別平等、抗拒獨裁壓迫的倫理責任,那不只會促成宗教間更關心這個破碎的世界,也會攜手合作共同彌補裂痕。
今天我們所住的世界確實是一個充滿苦難的世界,不只是貧富不均,全世界將近五分之一的人口,是生活在貧困、非人性化的生活中,缺乏食物及醫療保健。全球種族之間的迫害,以及社會階級所帶來的社會分裂,父權對女性的壓迫,槍枝氾濫,地球臭氧層的破壞等等,其實這些都是各宗教能夠體驗的共同經驗。
1993年開始的世界宗教會議已談論到貧窮,以及如何消除貧窮的全球倫理,而且帶來各宗教間更多的合作,來減輕世界上貧窮的問題。經由更廣泛的討論,有的宗教已經認知窮人之所以貧窮的原因,就在於資源分配不均、在於全球經濟運作不公所衍生的依存關係。貧窮不只是貧窮的問題,也是全球經濟及政治的議題。這樣的討論,讓一些宗教開始思考窮人被壓迫的問題。以基督教本身來說,這也是解放神學所強調的新見解,就是作為解放者耶穌,祂要實踐的上帝國是在地上。上帝國是上帝拯救的臨在,它鼓舞了人心、激勵了個人與民族來消除非正義的壓迫。
互益模式提出一種革命性的看法,這個看法帶來對耶穌形象的新見解。傳統的教會常把耶穌看作是一種聖事或聖禮,以贖罪、個人的拯救來理解。有的以聖靈的神祕來論述基督,走向不食人間煙火的遁世思考。在此,互益模式的基督論,著重的是今世人生的事物。哪裡有貧窮,哪裡耶穌就臨在。哪裡有性別歧視,哪裡耶穌就臨在。哪裡有人權壓迫,哪裡耶穌就臨在。互益模式挑戰我們對耶穌的形象要有新見解。就是作為聖事的耶穌,也應該強調上帝愛的赦免,才不會侷限信者與非信者的分別。耶穌若是作為愛的聖禮,祂就向人類展示了上帝的愛已在那裡。祂是開放的,可與其它宗教來分享。
若以耶穌為聖靈所充滿的聖靈基督論來說,它也不是要為基督進行神性神學的發展,或神秘主義的獨特內在經驗。聖靈基督論是呈現耶穌作為一個人,在聖靈裡面所呈現的人性真實,這樣的人性真實,可作為一種普遍的生命方式,而且可在其他的宗教同等的被認知及感受。這樣的聖靈基督論就會成為互益的基督論,也就是傾聽聖靈神聖者的聲音,而且落實在人性的真實面,過著有愛、有公義的社會生活方式。同時也相信這樣的聖靈基督論,可在各宗教之間的對話帶來益處,互相反省。如果我是一個基督徒,我有沒有過著愛與公義的生活?或是我是一個佛教徒,我有沒有過著愛與公義的生活?
人是會說話的動物,可在內在的世界與自己對談,也可以在外在的世界與別人溝通。人與人之間,可以在工作的場所會議,也可以在超級市場中相互問暖,當然也可以在各自的宗教信仰,經由對話做有益的連結。以環境生態來說,如果這是上帝對地球的責任,它就涵蓋了猶太教徒對西乃山的責任,日本佛教徒對富士山的責任,或是印度教徒對其聖山所負的責任。宗教間在生態互益的關聯,在人權、性別互益的關聯,對互益模式來說是最重要的課題。如果宗教間沒有進行互益的對話,飽受生態威脅的地球,早晚是會崩潰的;飽受種族衝突的世界,早晚會面臨滅亡。
總結
互益模式的宗教對話會有意義是各宗教必須脫掉護教學的外衣,各宗教不再辯論誰才是真理,而是相互鼓勵,在各自的宗教中忠於真理,來成為一個生命的朝聖者。更深化的皈依,才能帶來更深層生命的理解,也才能促成宗教間對瀕臨危機的世界更多的責任。也就是說,各宗教間在信、望、愛的生命旅程中會相互對遇、也應該相互鼓勵。
因此,互益模式宗教對話所衍生的三個原則值得肯定,一是:沒有人被先天性的排除在外,二是:沒有甚麼不在對話之內,第三:人本身才是對話的主要依據。也就是說宗教對話,不去設定議題,也不是由菁英階級主導,對話的依據也不是某教派、某宗教組織的教義想法,而是人自身的實在經驗。
潘尼卡認為對話開始於內在的質疑,這個內在的質疑,基督教稱為「痛悔」,印度教說是「解脫」。也如同奧古斯丁所說:「我對我自己,已經成了一個問題」;或是印度教的Shamkara對自己所有的確定性,都帶著真誠的質疑,意識到我只是一個脆弱的容器而己。確實也是如此,在這個世界上還有其他的容器,它的內容超乎我的想像。宗教對話開始於內在的質疑,不是強調兩個主觀意見的對立或是兩個客觀事物的比較,而是開始於自己的內心,質疑自己;不然,自己就誤以為自己已經把握住真理。
再者,對話要觸及對話者心靈的最深處。對話者必須站在思想真理之下(Stand under),才能得到理解(understand)。所以對話是出自對話者心靈的深處,而且站在真理之下,才能被理解。第三,對話發生在真實的個體之間,只有這樣人的真誠才會要求更高素質的對話,才不會被某種階級的宗教人士所壟斷,控制了真知。
總結來說,互益模式的三座橋梁必須要跨越,才會有真實互益的對話。互益對話可說是宗教對話最可行的一種模式,它平衡了蹺蹺板兩個極端不同模式:取代模式與接受模式的偏見,不是要去取代別人,就是接受宗教各有拯救。而做為蹺蹺板的中央,互益模式吸收了「取代模式」的一,堅信上帝是唯一的拯救;但同時也認知「接受模式」的多,也就是上帝的一,同時可被不同的宗教所感應。互益模式不是強調一的獨斷而排除多;也不是主張多的獨特而失落了統一的一。更重要的是,互益模式不是在共同的一之中來論述各宗教的主觀對立,或客觀比較,而是探討在唯一的上帝豐富恩典之中,有更真實的皈依,進行更有益人間生活有關人權、公義、性別、生態,各宗教間的有益對話。
預備主的道路:施洗約翰
12/5台南神學院早禱講道文
迎接待降節第二主日,我們會讀舊約以賽亞書四十章1節至12節,其中第1節說:「你們的上帝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第3節又說:「有人聲喊著說: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們上帝的道。」接著我們也會讀新約福音書關於施洗約翰的記述,了解施洗約翰是一位為主預備道路的先知。
聖經告訴我們施洗約翰還未出生時,天使就向他的父親顯現說:「你兒子的使命,就是呼叫以色列人悔改,回轉歸向上帝。他會有以利亞的心智與能力,行在主的前面,為主預備道路。」這也是舊約瑪拉基書跟以賽亞書所預言的。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提到,上帝的預定是出於他的揀選,而祂的揀選又出於祂白白的恩典和旨意;上帝在創造世界以前,就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加爾文說,作為被造的人是卑微的,但若成為上帝揀選的器皿,就會顯出他/她的高貴。
舊約瑪拉基書記載,上帝審判前先知以利亞要先再來;所以猶太人過逾越節的時候,餐桌上會留一個空位等待以利亞再來。以利亞可以說是彌賽亞來臨前的先鋒。馬太福音十六章13-16節提到,耶穌在該撒利亞、腓利比的時候,曾問門徒說,人說:「我是誰?」門徒回答說:「有人說你是施洗約翰,也有人說你是以利亞。」初代教父俄利根告訴我們,照初代教會的傳說,耶穌與施洗約翰兩人長得很像。也許就有人會聯想耶穌是施洗約翰的再臨。
我們對施洗約翰的生平了解很少,知道他是祭司的後代。以後來到曠野生活,宣揚以水施洗、悔改的道理。他的穿著、飲食,跟舊約以利亞先知一樣,穿駱駝毛的衣服,食草蜢、山野的蜜。重要的是,他大聲宣講:「天國近了,以色列要悔改。」從歷史來看,舊約結束後到新約的開始幾百年期間,先知的聲音再度被人聽見,這是先知在曠野呼喊大叫的哀痛聲音。
韓德爾的彌賽亞序曲,就是出自以賽亞書四十章1-11節。聽彌賽亞序曲時,有時會湧上兩種心情,一是被擄巴比倫的猶太人,遠離了故鄉,被沙漠與曠野阻隔,這是地理上的困苦、艱難,無法越過。另一是被擄在巴比倫的猶太人,他/她們沒有主權,命運完全掌握在別人的手中,這是心靈上的痛苦,心靈上的曠野。幾百年過後,猶太人有幸返回自己的故鄉,雖然越過了地理上沙漠、曠野的困難,但後來仍然生活在羅馬帝國的高壓統治下,心靈上的曠野難以越過。然而,曠野也是與上帝相遇的地方,摩西在曠野因著遇見上帝,而重新委身於改變以色列人命運的呼召,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因為有曠野,我們的心靈才能寧靜(serenity),因為寧靜,我們才能享受孤獨(solotude),也因為寧靜與孤獨,我們才會讓我們的生活越來越簡化,過著簡僕生活(simple life)。
照新約學者庫爾曼(Cullman)的研究,施洗約翰宣講的訊息,跟愛色尼派的<祭司啟示錄>內容很像,他/她們稱之在「沙漠、曠野的悔改者」,自詡為彌賽亞的先鋒,用水行清潔禮。他們相信兩種不同的彌賽亞,除了大衛君王的彌賽亞外,也相信亞倫祭司獻祭犧牲的彌賽亞。他們也宣講彌賽亞再臨的時候,會以火作為審判。
約瑟夫在猶太戰爭第二冊八章談到,施洗約翰的洗禮與愛色尼派的洗禮很像,在儀式上主要是行清潔禮,除去骯髒、汙垢。通過水的洗禮,象徵以色列的悔改,成為真以色列。在猶太古史十八冊,約瑟夫也提到,施洗約翰是一位好人,教導猶太人德行,用公義款待人並對上帝敬虔,也以這樣的心志來接受洗禮。
施洗約翰是在羅馬皇帝提比留在位第15年,也是主後26年,來到約旦河東岸比利亞曠野傳悔改、水的洗禮。這個地區是希律安提帕的管區。路加三章1-2節說,施洗約翰的主要訊息是,呼喊以色列百姓要悔改,而且行出來的行為,要與悔改的心相稱。今天的經文提到,法利賽人、撒都該人都來受他的施洗,但是他們並不想要改變。他們以為身為亞伯拉罕的後代就已足夠了,亞伯拉罕這塊祖先的神主牌一拿出來,一切都好說了。美國作家馬克吐溫說得很好,會常常誇口祖先厲害的人,是沒路用的人,如同馬鈴薯(potato),最好的都已經埋在地下了。
有一個故事說希臘亞歷山大國王,他有一位部下也叫做亞歷山大,但行為不檢。有一天,亞歷山大大帝就把這位行為不檢的亞歷山大叫來,對他說:「人聽到我這個亞歷山大的名字,無不尊敬;但聽到你這個亞歷山大的名字,無不頭痛。現在給你兩條路走,一是你要改過,不然就改名;另一是如果你不想改名,就請你改過。」
施洗約翰批判這些不想改過的法利賽人跟撒都該人是毒蛇的種類。施洗約翰說,樹若是無法結出好的果子,就該砍掉、就放入火中燒毀。我來用水替你們洗禮,是要叫你們悔改;那位叫我來的彌賽亞,卻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在此,施洗約翰不但批判宗教掌權的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也批判政治掌權的希律王,認為他娶兄弟的太太是不對的。歷史告訴我們,批判當權者的下場都很悲慘。施洗約翰被斬頭,有些人會被砍手砍腳(和氏璧),有的人會被墜樓、丟海(反送中)。
雖然如此,約翰福音一章6-7節堅定的告訴我們,有一個人是從上帝那裡差派來的,他名叫約翰。這個人來,是要為光來做見證,叫眾人因著他來信這光。約翰福音一章29-34節又說,這個人就是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個盼望以色列百姓行在上帝之義的人,他自己就是行在上帝之義最好的見證,甚至為上帝的義遭受壓迫。這也是今日,我們做基督徒的人生意義,為耶穌的上帝國來做先鋒、來宣揚悔改的信息;也為上帝國的臨到,準備付出代價。這真是今日迎接待降節最好的信仰反省。我們可以為耶穌的上帝國預備甚麼呢? 我們真的讓貧窮人有福音聽嗎? 被擄的得釋放嗎? 瞎眼的得看見嗎? 上帝的禧年真的臨到我們中間嗎?
美國一位女權運動提倡者Charlotte Perkin’s Gilman在1909年創立「先驅報」(Forerunner)。這個報社就是一人經營、一人寫稿,來鼓吹女性投票權,提倡女權運動,這真的是曠野之聲。記得以前台灣有一句話說,如果你要害人,就叫人去辦報紙,因為一定是賠錢的。我看Forerunner這個一人報紙經營了十年,雖然困難重重,仍然讓很多人聽到這微弱的曠野之聲。最後,美國的女性,終於可以擁有投票權。她如同施洗約翰,為上帝國的男女平等,來預備道路。
台灣早期的宣教師馬雅各、李庥、馬偕、甘為霖、巴克禮,他們也如同施洗約翰,為上帝國在台灣的擴展預備道路。李庥牧師39歲死在台南,葬在旗後,現今找不到他的墳墓。但他在南台灣所建立的教會成為上帝國生命復活的見證。
在待降節期間,期待我們台南神學院的師生,在現今混亂的世界,能成為一個小小的施洗約翰,為上帝國能實踐在台灣這塊土地來預備道路。傳福音給貧窮人,報好消息讓被擄的得釋放,瞎眼得得看見,上帝國的禧年展現在我們中間。
2019.12.06
因中美貿易糾紛,最近在中國營業的台商,有的撤資返台,有的轉往他國發展。不管結局如何,台灣前所憂心的高科技出走到一直想併吞我們的中國,及因著台資大部份又是借貸自台灣的銀行,資金外流、人們失業而債留台灣的焦慮,看似可以稍微解緩。
商人真的是無祖國嗎?早期的羅馬人是看輕商業活動,認為商人只要有好的價錢,連自己也會出賣。羅馬街道雖有雜貨、麵包、傢俱等各種不同商店,但大多由奴隸出身的自由人經營。居於社會邊緣的猶太人被允許經營放貸商店(money-lending),但羅馬人不屑這種職業。羅馬哲學家Cato這樣說道:「放貸者可賺很多錢,但沒有一位羅馬紳士願意從事。」
儘管如此,羅馬商人還是熱愛羅馬。在羅馬歷史中曾發生工人、商人集體罷工,出走撤到城外,讓羅馬城內生活停擺。但當羅馬貴族以「肢體一體」來勸導,說明羅馬生活如同一個身體,缺一不可,身體只有我們這些貴族頭頭,而沒有工人、商人的身軀、手、腳的活動配合的話,一切會動彈不得。商人也就因著羅馬一體的意識,又回到羅馬經營生意。羅馬商人地位雖然不高,但是他們認同自己的城市,怎麼會無祖國呢?
中世紀的商人更令人欣佩,他們是城市的創建者及守衛者。以前鄉鎮人們是向城堡貴族租用土地耕作,十二世紀後的歐洲,農業生產頗有改進,農人有了經濟盈餘就往商業發展。他們旅行各地,收集各種物資,然後轉賣獲利。這些商人漸漸富有,不但從城堡貴族手中買到城鎮獨立冶理的授權,形成議會來管理自己城鎮;而且還衍生當地商業活動的市集(fair)文化,成為自己城鎮的假日及認同。而市集在拉丁文feriae的涵意就是「假日」(holiday)。商人是自己城鎮的守衛者,怎麼會無祖國呢?
文藝復興時代就有的樸克牌遊戲中,四種牌正代表著不同階級的鬥爭。黑桃(spade)是「劍」是「鏟」,代表著貴族。紅桃(heart)象徵宗教人員,兩者皆是中上階層。而紅磚(diamand)代表著新興起的商人,協助象徵下階層勞動者的梅花(club,棍子之意),來對抗中上階層。說來,商人是富有正義感的。
馬可波羅(Marco Polo)是十三世紀有名的威尼斯商人,在中國住了十七年。很多人知道馬可波羅寫了一本《馬可波羅遊記》(The Travels of Marco Polo),是第一個撰寫有關中國的歐洲人。但很少人知道馬可波羅回到威尼斯後,不久在威尼斯與Genoa兩個城市的戰爭中,為了自己城市而被俘關監。這本遊記就是在獄中所寫,是馬可波羅口述,其中一位獄友Rustichello為他記述。馬可波羅熱愛自己的城市,誰說商人無祖國呢?
英國詩人莎士比亞也曾寫了一齣<威尼斯商人>的劇本。劇中描寫一位商人Antonio為了經商獲利及為了一位朋友,而向一位猶太放貸者Shylock借款。條件是無法償還時,要割自己身體一磅的肉代償。故事的結局Shylock是輸家,商人借的錢不但要不回來,法庭又限制割肉不能見血,最後可說是血本無歸。想想Shylock是不是很像今日台灣的銀行,有一天台資借走的錢要不回來的話,恐怕那時要割的是台灣人民的肉了。
商人無祖國可能要從哥倫布算起,哥倫布是意大利人,為了航海獲利而投靠西班牙。一四九二年,當哥倫布率領三條船從巴羅斯港出發尋找新大陸時,就與西班牙國王簽訂一份契約。根據契約,哥倫布可在他所發現的新土地獲取利潤,及擔任總督與大法官等職位。對哥倫布來說,新大陸的經濟利益才是他想要的。
台灣商人如果單以經濟利益設想,很多人可能會想到中國大陸冒險,投資設廠以期將來回收獲利。然而,商人的本質遠超於經濟利益,在西方歷史及文明的發展中,商人扮演著重要角色。除了賺錢之外,他們也是城市的創建者與保衛者,並富有正義感。也許,這樣的商人才是台灣人民所樂見的。
2019學年度台南神學院開學禮拜講道
今年9月開學禮拜,以反送中為反省的開學禮拜講道文
愛你的仇敵,有可能嗎?愛迪生說:「消滅敵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化敵為友。」化敵為友有可能嗎?有人說:可能。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不是已赦免壓迫祂的人,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有人說,不可能。馬克思認為人若打你右邊的臉,左邊也任由他打,是弱者的行為,這樣的宗教是鴉片。
1956年, 法國哲學界曾針對希特勒納粹的惡行作一個深度的討論。有猶太背景法國哲學家 Jankelevitch說納粹惡行的不合理與愛的全能之間是無法聯結的,所以饒恕是不可能。輕易的饒恕會成為廉價的恩典,使我們忘記這些惡行的邪惡。更重要的是,犯罪的人也未曾請求被害者的赦免,一昧講求赦免是沒有意義的。另外一位法國猶太人哲學家德希達(Derrida) 卻認為去赦免人,並不是建立在有人請求赦免。他說赦免的本質是一種召命(calling) , 赦免無法赦免的罪行才是真正的赦免。他說這樣的赦免是不可能的可能性(the possibility of the impossible) ,如同耶穌基督所說要赦免人就要赦免70個7次,完全的赦免。
今天我們所讀的聖經,耶穌要我們去愛我們的對敵。祂說人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你/妳們不得以惡報惡。英文也有一句話講Two wrongs don’t make a Right,兩個不對的事不能變成一個對,不對就是不對。主張非暴力的印度聖雄甘地也說過,這個世界若是以眼還眼,這個世界就會瞎眼。羅馬書12章17節保羅說不得以惡報惡,彼得前書3章9節也說:「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 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非暴力抗議的聖經詮釋
美國Auburn神學院聖經學教授溫克(Walter Wink) ,在他的Engaging the Powers書中,以非暴力反抗精神來解釋這段聖經值得參考討論。「若有人打你右邊的臉,左邊的也讓他打」,溫克教授詮釋為是對「人性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主人可以隨意打奴隷右邊的臉,打右邊的臉是一種侮辱,因為左邊的臉沒什麼價值。但是用右手打對方右邊的臉,打的姿勢不對,是很奇怪的。右手若要打對方右邊的瞼,其實是要用手背去打才對。溫克教授認為這主要是要侮辱你。然而,當你/妳將左邊的臉也轉過來給對方打時,對方就打不到你右邊的臉了。其實這是非暴力的抗議,抗議對方不可以一直打我右邊的臉來侮辱我。
「有人要告你,拿走你的內衣,外衣也任他拿去。」這是對「經濟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欠人家錢,是要以東西抵押,當然內衣也可以抵押,但外衣就不可以。出埃及記22章26節說:「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什麼睡覺呢?」這是基本生活權,所以拿人的內衣抵押,已經是過份的無情;若是如此,你/妳就將外衣也脫給他/她來表達抗議。
偤太文化,看別人沒穿衣是丟臉的事,所以丟臉的,不是沒穿衣的人;是看人沒穿衣的才丟臉。這也如同甘地寫信給美國黑人所說:「1千2百萬黑人不要因為成為奴隷的子孫來覺得羞愧,作奴隷不丟臉,作奴隷的主人才丟臉。」這其實是抗議, 不要壓迫我到連基本生活的衣服都拿去抵押,這是人對你/妳經濟上壓迫的一種非暴力反抗。
「有人勉強你行一里路,就陪他走二里路。」 這是對「政治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羅馬軍人可依照法律要求一般百姓拿他的裝備武器盾牌跟他走一里路,多走一里就是犯法。所以陪軍人多走一里其實也是一種抗議,對強權壓迫的抗議,是非暴力的反抗。總結來說,用手背打人右臉是一種侮辱,討錢討到別人的外衣是無情,強迫人與你行路是壓迫。
因此,耶穌在此講的並非順服,反而是非暴力的反抗。左臉轉向給人,是為保護我的右臉,保護我的尊嚴,來抵抗人性的侮辱。將外衣脫掉給人是抗議無情,是為維護我的基本生活,來抵抗經濟的壓迫。與人行二里路是要讓對方知道強權是犯法的,讓對方知道不對以抵抗壓迫,這是非暴力的反抗。這樣說來,以非暴力的反抗來喚醒對方的良知,來改變壓迫的情境,才是愛敵人的真諦。
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金恩牧師曾說:「非暴力的反抗,不是尋求方法打敗對方;是尋求可能性嬴得對方的友誼,喚醒對方的良心。」甚至非暴力反抗的本質是「甘願接受對方加在個人身上的苦楚,也不會去報復。」因為非暴力的反抗是確信這個世界會站在上帝的公義這邊。
愛仇敵的真正意義
2019的開學禮拜,我要邀請大家為著香港反送中運動來聲援與代禱,當我們從電視目睹香港警察用催淚彈、布袋彈攻擊自己的百姓時,我們有什麼立場要那些受傷、受壓迫的香港百姓來愛攻擊他/她們的警察,及背後所代表的國家暴力。我們是不是要重新了解,在今日的世界愛仇敵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2012年,紀念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 23週年時,已經信耶穌的民運人士柴玲在<基督日報>寫一篇文章如下:「當我們的內心充滿和平與寬恕時,我們在一個很小的程度上反應出耶穌對整個人類的巨大寬恕。我也知道當我們在天安門前,面對坦克機槍而決定不放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時候,我們早已選擇了寬恕。我更知道只有當我們真正寬恕時,持久的和平才會到來。」
另二位民運人士王丹與吾爾開希持不同意見,王丹認為在殺人者還沒有任何懺悔、道歉,甚至還在繼續殺人的時候,只要求被害方的原諒,對六四的死難者是很大的不公平。同樣,吾爾開希也認為寬恕和諒解是在正義、是非釐清之後,這是罪人祈求寬恕之時應有的態度,這不僅是宗教價值也是普世價值。
柴玲回應說很多朋友誤解寬恕只能在對方懺悔後才能給予,在對方被公義擊敗時才能施捨。但耶穌做的恰是反文化、反感情地,耶穌在他們還沒有認罪,甚至還在傷害他的時候,就已經祈禱天父原諒了他們。他完全沒有必要這麼作,但他不但做了,而且是在自己最痛苦的時候作了,他也要求他的門徒這樣作:愛你的仇敵!
愛你的對敵,不是投降,若是,你/妳就讓你/妳的仇敵予取予求;赦免你的仇敵,也不是廉價恩典,若是記憶就不重要,而且我們也不可能讓我們痛苦的記憶真正得著醫治。愛你的對敵,就像溫克教授所說是一種非暴力的反抗,因為這樣苦難的記憶才能在正義的撫慰中療傷,盼望一個更好、新的未來的可能性。愛你的仇敵,也不是將罪惡歸在集體罪惡的結果,來減輕犯罪者所犯的罪。
安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責任與判斷>書中說,將納粹罪行歸在全體德國國民的集體罪惡是沒意義的,若全體國民有罪,就沒有真正的罪惡者。在<人的處境>也說:「停止痛苦記憶的方法就是赦免的力量。」沒有赦免,我們就無法從以前行為的後果解放出來,我們永遠成為以前行為後果的犧牲者。報復是重複前一個行為所造成後果,而赦免才能從報復的循環中解放出來。不夠安娜鄂蘭也說我們總要記取歷史事實,如此通過赦免這種創造性的神蹟,才能使我們的痛苦記憶得著醫治。
不可能的可能
愛你的對敵有可能嗎?或是不可能的可能?以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為例來說,當時任教於人民大學的丁子霖副教授,其獨子在天安門被解放軍開槍打死。穩忍多年的傷痛後,她於2001年勇敢站出來,聯合所有受害者的母親發表一封公開信函說:「我們已不再是愚昧、麻木的一群,也不再是怨天尤人的哭泣者。我們既然己經站起,就絕不再躺下。我們蒙受深重的苦難,但這苦難沈積在我們的心底,己不再是牙眼相報的偏狹與仇恨,而是對道義與責任的一種承擔。今天,我們將這種愛視為一種責任,希望以此來呼喚人們的良知,來化解人與人之間的猜疑和仇恨,來改變至今仍遺留在我們頭腦裡對生命及人的價值的漠視。」又說:「我們相信,這種來自生命源頭的愛是偉大的。它作為一種責任,將使我們變的更堅強、更智慧;也將使我們的世界變的更理智、更富有人性,從而更有效地制止暴行與殺戮。」
在正義的追討過程中,這些天安門受苦的母親們仍感受到生命中愛的責任,而不是仇恨報復。但這些母親們也說這樣的愛不等於寬恕,因為中共政權未曾對犯下反人類罪行道歉,甚至對維權、異議人士(到今天反送中香港民眾)還進行更嚴厲的迫害。這些母親們堅定地說:「愛的責任使我們盡可能聯合更多的人來,更有效地制止暴力和殺戮。」
愛你/妳的仇敵確實是「不可能的可能」,因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也這樣祈求著:「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2019.12.08
一個穩定的社會群體,一定有一套法則來應付失序,減低社會解體的威脅。人們所建置的世界,總會遭受混亂、失序侵襲;死亡、天災及人禍難以避免。人們面對災害、死亡,最後一定會想盡辨法整合到其生命法則安頓,才能安定下來,社會也才會穩定。而宗教法則就是安定社會秩序的最好座標,能安頓混亂社會並為其重新定位。這個安定社會的宗教法則,在神學裡常出現的詞語,便稱為「神義論」(theodicy) 。
宗教如何合理化失序現象是神義論的中心主題,從好人為何沒好報?惡人為何享福?到這個世界若是全能至善的上帝所造,為何罪惡卻四處蔓延呢?這也是古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所質問:「難道神願意阻止罪惡,卻做不到嗎?那麼,神便是軟弱無能。難道神能做到,卻不願意做嗎?那麼,神便是懷有惡意。如果神既能做到又願意做,那麼罪惡又從哪裡來?」 又說:「既然這世界是全知全能又至善的神所創造出來的,為什麼卻又讓這樣的惡蔓延呢?是不是神雖是全知全能,但卻不是慈愛的神?是不是神雖是至善慈愛,但卻不是全知全能的神?」
神義論(theodicy) 詞語源自希臘文的「上帝」(theos)及「公義」(dike)所組合,可簡釋為「存在世界上的罪惡與上帝的全能與善並不相互矛盾的論辯」。 然而,這個世界若是全能至善的上帝所造,為何罪惡卻四處蔓延?如18世紀英國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所質問:「宇宙秩序是否值得稱讚就看其中生物過的有否舒適?然而世界那麼多苦難,縱使是上帝所創造,衪也不是全能、全善。」
宗教如何合理化失序現象是神義論的中心主題。失序、混亂(如小孩夭折、好人沒好報或惡人榮華富貴等等)若是生活上的普遍現象,人們就需發展一套哲理或神學看法,解釋為何身處天災、人禍及不公道頻頻發生的世界裡,在人的受苦中仍能相信世間存有公理、堅信上帝仍是全善,以此來安頓、安心自己。
過程神義論
初代教父愛任紐(Irenaeus,約130-200)曾提供一種「過程論」來緩和神義論爭辯。他認為人被造雖有「上帝的形象」,但要達到如同上帝般的美好,是遙遠未來之事。人類的道德成熟或精神完善,需要歷經一段漫長而艱辛的歷程,而「罪惡的存在」則是在這歷程中必經的階段。 也就是說上帝所創造具有上帝形象的人,其人性潛能需經由苦難的鍛練才能將這潛能實現出來,發展具有上帝樣式的人,苦難磨練人類靈魂,將潛在上帝樣式實現出來。愛任紐認為承受亞當與夏娃罪惡的人類本來就是不成熟的生命,但由於人類的軟弱和脆弱而喚起上帝的同情心,而人類也在上帝的啓示中感激地接受精神成長的善與惡教導。
這樣的論點也被近代英國神學家約翰‧希克(John Hick,1922-2012)所引用,希克以「創造二階段」為基調,說明人類的創造是在漸進式的過程中,人雖具有「上帝的形象」,卻又未達「上帝的樣式」理想,於是世界存在作惡的不成熟狀態 。也就是說,人類和世界的理想狀態應該是在未來。最終人能從「動物的生命」走向「永恆的生命」,追求價值並以有限的存在形式反應「上帝的形象」或「永恆生命」,真正成為上帝的兒女(children of God) 。
受到早期教父愛任紐的啟發,希克認為愛任紐的神義論旨在說明:「人類的道德成熟或精神完善需要歷經一段漫長而艱辛的歷程」,而「罪惡的存在」為其必經的階段。這樣說來,人並非生為道德完善者,是有待塑造發展,而罪惡成為人類精神、道德發展過程的一個必然結果。
在希克1983年出版的第三版《宗教哲學》書中,希克將罪惡問題擴成一章,且用一節論述愛任紐的神義論。希克認為善的形成有兩種:一是人選擇的結果,另一是上帝賜予的本性。而人的選擇比上帝賜予的本性價值高,上帝在創世過程中將人置於不完善的生存狀態,就是要人透過自由意志和道德抉擇,歷經考驗來實現完善人性。希克說上帝創造世界的目的不在於建立一個「最大樂趣、最少痛苦」的樂園;相反,此世界應被視為「塑造靈魂或塑造人的場所」(a place of soul-making or person-making) ,人類的完善是存在於未來。
顯然以過程論來解決神義論問題是過度簡化與樂觀,如果罪惡為人類精神、道德發展過程的一個必然階段,而苦難是用來磨練人類靈魂,將潛在上帝的樣式實現出來的話,那不是將苦難「美化」嗎?況且苦難的衍生大多是強者欺壓弱者所造成的。另外,過程論所提出的二階段說法可能也會被誤解上帝起造的創造是不完美。過程論最大的問題是苦難可以正當化嗎?美國當代哲學家Alvin Plantingo就說苦難使人更狡滑、失落靈性;德國女性神學家Dorothee Soelle也說苦難只會生出咒詛果實。
Soelle認為苦難的基本要素是人意識到自已的無力感,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個人在痛苦中時不清楚自己應該相信什麼?苦難比改革和洞察力更容易產生詛咒,褻瀆和報仇之類的果實。痛苦使人們感到無助和恐懼。確實,劇烈的苦痛削弱了所有抵抗的力量,並經常導致絕望。 與Peter Berger一樣,Soelle批評基督教低估了人的力量,只以忍耐的態度來迎合苦難,它不只形朔自我的受虐性,且缺乏對他/她痛苦的敏感性。
Soelle更進一步指出這種對痛苦的受虐理解來自三個神學命題;一是上帝是世界上的全能統治者,苦難來自於祂;其次是上帝是公義地行事,而非任性地行事;最後所有的苦難都是對罪的懲罰。 Soelle說面對痛苦,您不是與受害者在一起,就是與劊子手在一起,沒有其他選擇。因此關於苦難的神學解釋若遠離受害者,沒有以正義的身分表明自己應該站在受害者的背後,神學就朝著受虐性的悲觀主義前進,誤解設想上帝為審判酷刑者。
自由意志神義論
另外,初代教父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是以「自由意志」為基調,來解釋神義論。奥氏認為惡並非上帝所造,而是來自上帝給予人們的自由意志以及天使們的犯罪所生。 上帝既是至善,作為被造的萬事萬物、宇宙整體也是善的,是上帝出於善的目的而創造的善的結果,此為原初狀態。然而,宇宙中大小高低的事物,有其存在等級,這種「善的差異性」正好體現出善的豐富性。因此,至善是唯一的,善的表現是多樣的,而且上帝如果是絕對美善,惡一定不是從祂而來,宇宙間只有一位真神,不能同時存在另一個「至惡」與祂抗衡,否則便成了善惡二元論。
奧氏認為惡的起源及本質在於自由意志(free will) 的誤用及善的缺乏(privation of good) 。起初上帝創造有靈性的天使,天使與人一樣有自由意志,後來天使誤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背離更高的善而趨向較低的善,以為自己可以僭奪上帝的地位,結果天使們便墮落成為敵對上帝的個體。奧氏認上帝暫時容忍他們的存在,是出於祂永恆的旨意,人無法測透。上帝所創造的亞當也是美好的,亞當後來犯罪,並非上帝在創造上出了問題,而是亞當本身的問題。因為上帝賦予亞當自由意志,亞當可以自己作出道德抉擇。然而,由於亞當誤用了自由意志,背叛了上帝,這就是罪。
因此,奧氏認為上帝是唯一善的根源,離開了善,就是惡。邪惡實際上是一種善的缺乏,世上沒有「純然為惡」的存有,惡是「善的缺乏」。人誤用自由意志而犯罪,自由意志本身不是惡,誤用的自由意志才是惡。惡沒有實體,意即沒有一個客觀永恆的惡,也不是有甚麼本質的惡。唯一真正的邪惡就是邪惡的意志,但意志也不是一個東西。奧古斯丁說惡是一無實體的惡(nonreality of evil),它本質上寄生於善。
對奧氏來說,惡沒有自存性,「偶然的惡」是相對於「必然的善」而言的,況且善惡鮮明對比,以積極面來說可使人愈發認識善的本性、價值和崇高,愈發崇拜至善者上帝。這樣說來,惡是後天、相對、暫時的;而善是自存、絕對、永恆的,故善終將制服惡,使信仰者依靠上帝的恩典得以拯救。人類歷史是上帝之城戰勝世俗之城的過程,歷史終結將是一場善惡審判。
奧氏以「豐富性原理」(principle of plenitude) 解釋某些表面的惡,就某一有限的觀點來看是惡的,但若以整體角度衡量,卻是一種善短暫的挫折。 因此,對超乎時間之外的上帝來看,宇宙一切無非都是善的,大小高低的一切存有皆表現不同程度的善,其對整體宇宙仍有貢獻,不能將較低的存有視為惡。所以說宇宙必包含可朽的各種存有,而且包含會犯錯的宇宙要比不會犯錯的宇宙來的好。這樣的神義論,後來被論證為總比創造一個不會犯罪的機器人世界還好。雖說罪惡存在,但上帝賦予的自由意志也同時具備擇善的可能性,這樣的世界整體來說是美好的。
這也是17世紀哲學家萊布尼茲(Leibniz,1646-1716)所論證的,在其《神義論》中,萊氏分析三種不同的惡為形上學、物理學及倫理學之惡。形上學之惡來自被造事物的有限性。上帝原初只意欲善的存在,被造物的不完全並非上帝的選擇,乃被造物的本質,因被造者是不完全的,現實存在的有限性構成了惡與錯誤的可能來源。物理學之惡是指自然事物皆具有某些缺陷,惡是一種缺憾,但就整體宇宙而言,此物理的惡更能顯出宇宙的調和,一如陰影使光線更亮。倫理學之惡是道德的缺乏,存乎罪惡。上帝並未意欲倫理的惡存在,只允許倫理的惡之可能,而倫理的惡乃是人自由意志的濫用,應由人類本身負起全責,與上帝毫無關聯。
由於受造物是有限的,不可能全善,所以受造物身上一定能找到惡的存在。然而,上帝卻不是惡的原因,因為上帝所造的都是善的,只因為在有限的條件下,難免有惡存在,如多瑪斯所說「如果有惡的存在,就有上帝的存在」。因為惡是有限的善之缺陷,倘若上帝不存在,則連這些有缺陷的善也會一併不見。總之,惡雖有被造事物的有限性(形上學的惡)、部分的惡是整體調和的必備(物理的惡)、及惡的根源乃自由意志的濫用(倫理的惡)等等;但萊氏仍認為這個世界已經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善、最好的世界了(best of all possible worlds)!
當代美國著名基督教思想家Alvin Plantinga也主張類似「自由意志論」,認為上帝並沒有在這世上創造出惡來,是人類自由意志衍生出的結果。那麼,上帝為何要給予人們自由意志呢?是不是具有自由意志而會犯罪的人,存在這世上,比只被造成具有不犯罪的自由意志的人,整體上來說要好。惡的構成是存在於自我意志下的選擇,被造的人可去擇善、自發性來讚美上帝,這樣的世界,比只被造成人偶,整體來說應該要來的美好!
所謂自由意志,就是在道德行為上,由自我意志所作選擇何謂善、何謂惡的能力?上帝給予人們自由意志,也意味著給予人們同時選擇善、惡的可能性。作為自由存在被創造的人類,如果被強制只能擇善的事,人類就不自由了。這樣的上帝,比只創造不犯罪的機器人還好,雖說世上有犯罪的存在,但上帝也創造了具備選擇善的可能性的人類,這樣的世界整體來說是美好的。就像先前提到的萊布尼茲一樣,部分的惡能增加整體調和性的工作,並主張這個世界已經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良善的世界了!
自由意志的神義論主張惡是由於上帝給予人、天使自由意志犯罪所生,罪的起源是人及天使誤用自由意志(free will) 導致,罪的本質雖說善的缺乏(privation of good) ,然上帝所上帝賦予人的自由意志,同時也有擇善可能性,這樣的世界整體來說是美好的。
問題是若將惡的原因全歸於人類,那不是和上帝原初創造的完美相矛盾嗎?倘若人本無惡,卻因自由意志而生惡,那不是說惡是從無生出來的嗎?這又與「無」是不存在的論辯相矛盾。另外,「局部的惡」促成「整體更大的善」若成立的話,對於置身於苦難中的人又如何說明?舊約聖經中的約伯記就是最好例子,約伯的不幸本來可讓受害者正當地提出神義論的質疑來質問上帝。但是憤怒者所質問的神義,卻被自己的朋友質疑自身有否權利對上帝提出質疑。本來對上帝不公平的控訴,最後反而卻逆轉為對受害者是否犯罪的控訴。神義論的質問最終不但不了了之沒有答案,還以「人義論」取而代之。最後,約伯記的討論重點就常被誤置於人類罪的問題,而非神是否公義的質問。
奧古斯汀後來的原罪說,也加深了人類深層於內心性欲的罪惡感。問題是上帝為何要把亞當、夏娃的罪經由後代性欲的結合而一代一代加給全人類呢?如果罪是由表徵魔鬼的蛇所帶來,而魔鬼又是因著天使們的犯罪而來,這不是構成更大難解的一連串謎題?另外,美國當代女神學家Marilyn McCord Adams也提出「駭人的邪惡」(horrendous evils) 之說,認為像希特勒那種種族屠殺的罪過遠大於「自由意志」所能解釋!她跟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一樣,問:「誰該為世上的罪惡負責?」(who is responsible for the sin in the world? ) 回說:「不是創造這個世界的上帝嗎?」(The answer: the one who created this world, God) 。
社會補償的神義論
上述不管是過程論神義論或自由意志神義論皆可歸納為傳統神學的神義論,然以社會學角度來看,神義論也可視為個人因完全認同集體性的社會法則,而強迫自己以宗教方式去自我超越。個人對族群、國家或宗教信仰認同愈強,安頓在某一種意義的脈胳中,就能將個人遭逢的不幸所帶來失序衝擊的威脅減至最輕。
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 認為人活在這個世上多少會遭遇到不幸所襲擊,如生病或車禍。人過到不幸一定會問:「為什麼我會遭遇到如此不幸的事情呢?」。說明遭遇不幸事件原因的理論,韋伯稱它為「不幸的神義論」。然而遭過到不幸的人不會只是詢問不幸之事的物理性原因(如下雨道路打滑導致跌倒受傷),更要問的是「為何不幸的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我想要一個能說服我的答案!如果人行善就會得到幸福,作惡會被不幸襲擊的話,我們大家就不會有任何怨言了?「惡有惡報」或「罪有應得」的呈現,大家一定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然而,現實上,行善的人依然會遭遇不幸,為惡的人也常享受榮華富貴。換句話說,世上的倫理並非完全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此因果法則所決定,所以人們才會報怨不平。
韋伯認為說明不幸的原因,而讓受苦的人安頓下來應當是宗教的成果,如古印度的「業力」思想、佛教「輪迴轉世」、或基督教「天堂地獄」的想法,說來皆是以宗教的安頓,來補償人們在世上所遭遇到的不幸或不公。若以「輪迴」來思考的話,說明著今世的所有善惡之果實乃前世之因所造成的,而今生的所作所為也將成為來生的善惡果報。由此,世上所有不公之事,皆能在宗教的意義脈胳說辭中被安頓撫慰。
宗教第一法則常被視為「因果法則」:善有善報,惡有惡終。如果第一法則難於實踐,宗教第二法則的「天堂、地獄」或「輪迴轉世」思想就會強化。古代印度的「業力」、「輪迴轉世」思想;或基督宗教的「天堂、地獄」信仰,皆巧妙的轉化人類所謂的善惡與幸或不幸後果的反比,幫助人在心理的承受上予以釋懷。
宗教社會學家彼得‧柏格(Peter Berger,1929- )認為宗教如何合理化失序現象就是神義論的中心主題。從大自然災害、小孩夭折、好人沒好報、惡人榮華富貴等等,發展一套哲理或神學看法,解釋為何身處天災、人禍及不公道的世界裡,仍能相信世間存有公理、堅信上帝仍是全善,並以此來安頓、安心自己。 因此,神義論不管在哲理及神學上如何自述,其社會學的向度就是個人及社會對「社會秩序化的力量,藉由信仰認知來臣服」。
在此,宗教信仰提供一種意義脈絡,內化於人們的思想,使其超越不平等對待及痛苦遭遇。信仰意義脈絡的主要功能,是可將個人的不快樂經驗以某種神義論來補償,將苦難視為上帝的考驗及未來更大祝福,而安然接受。以社會學向度理解,神義論就是一套宗教合理化說辭,內化為意義脈絡,且可安然忍痛來接受社會短暫的失序現象。看來,神義論是上帝論的首務,神義論講通了,上帝的攝理就可理解。
信仰意義脈絡的主要功能,是可將個人的不快樂經驗以某種神義論來補償,將苦難視為上帝的考驗及未來更大祝福,而安然接受。以社會學向度理解,神義論就是一套宗教合理化說辭,內化為意義脈絡,且可安然忍痛來接受社會短暫的失序現象。
彼得‧柏格批評這種自我否定式的臣服,從社會心理學角度來看是一種「受虐性」(masochism)心態,由社會安定法則所強迫形塑。這種陶醉於對「他者」的臣服,接受對方予取予求仍覺得快樂的受虐,在人類互動關係屢見不鮮,可能表現於男女朋友情愛、政治上領袖與跟隨者、或宗教上師尊與信眾關係等等。彼得‧柏格認為,將世上痛苦視為上帝的考驗,是獲得意想不到的幸福之秘訣,這種想法可能是一種受虐性心態;而神學家們以這種態度對苦難作解釋,有時實在無情到令人難以想像。
在此,神義論彷彿是社會的「榫眼」,從小小個人的病痛到社會的天災、人禍及貧富不均、不公,皆備有答案來助人釋懷,將社會的失範、不公整合到信仰的意義脈絡法則來安頓,給予窮人為何貧窮、富人為何富有的合理解釋。這樣的神義論最終是維繫不平等社會最有力的法則。神義論到此構成施虐的壓迫者與受虐的被壓迫者共謀而成共犯結構,如歌德所說:「人最悲哀的是身為奴隸還自以為自由!」
韋伯或伯格所提社會補償的神義論,看似可合理解釋社會一套防止失序的宗教說辭;然細思之後,這樣的解釋不但無助上帝是否公義,反而上帝是與強者同框來迫使弱者臣服。這樣的神義論合理化了強者與剝削者,而宗教就成了馬克思所批判的麻醉劑或鴉片。
舊約聖經中的約伯記就是最好例子,約伯的不幸本來可讓受害者正當地提出神義論的質疑來質問上帝。但是憤怒者所質問的神義,卻被自己的朋友質疑自身有否權利對上帝提出質疑。本來對上帝不公平的控訴,最後反而卻逆轉為對受害者是否犯罪的控訴。神義論的質問最終不但不了了之沒有答案,還以「人義論」取而代之。最後,約伯記的討論重點就常被誤置於人類罪的問題,而非神是否公義的質問。近代新正統主義也是如此,在面對二次大戰納粹的暴行,也常以「人的罪惡」來取代「上帝公義」的論述。
上述神義論皆可歸納為「原型」的神義論,即個人完全認同集體性的社會法則而強迫自己去自我超越。個人對族群、國家或宗教信仰認同愈強,安頓在某一種意義脈胳中,就能將個人遭逢的不幸而帶來失序衝擊的威脅減至最輕。這種原型神義論充滿祖先崇拜元素,以一種維繫族群生存來合理化一切個人的不幸。舊約以色列人的信仰就是此原型神義論的延續。
當然,原始的神義論有時也會轉化為「神秘」的神義論,有時以揚棄世俗一切的強烈受虐性來心甘情願臣服,並常以禁欲及自我否定之沈溺心態,消融於神聖的合一來感受幸福;或是有時以難以把捉的業報輪迴體系、或天堂地獄末世、或彌賽亞未來拯救期盼,來自我安置,自己的不幸最後都是自己必須承擔,忘了個人的不幸大都來自社會不公,及強者欺壓弱者而來。
解放神學神義論
話說回來,神義論若可在社會失序中合理化強權的需要而成為「強者」的神義論;當然神義論也可在社會失序中來懷疑強權的正當性,進而成為維護「弱者」公義的神義論。解放神學所強調的上帝與被壓迫者同在,正說明著「神義論」可在現今不公義的社會中實踐上帝的公義。這種維護弱者權益的神義論認為人活在世上所遭受不幸,大部份是來自社會結構的不公不義,而宗教正是作為實踐上帝公義及改變社會結構不公的動力。
近代新正統主義也是如此,在面對二次大戰納粹的暴行,也常以「人的罪惡」取代「上帝公義」的論述。德國神學家莫特曼(Moltmann,1926- )在親身體驗二戰德國的暴行後,試圖以「盼望神學」,上帝親身在十架的受苦來緩和神義論的疑惑。畢竟受苦的上帝才能為無辜者所受的折磨辯護,經由上帝自己最不幸的痛苦來緩和人類的痛苦。莫特曼說我們的上帝是使人有盼望的上帝,這個盼望是在復活與十字架的矛盾中生出。復活的盼望成全與罪對立的公義、與死對立的生命、與苦難對立的榮耀及與現今紛爭對立的和平未來。就是這種復活盼望,才能使萬物改變,激發盼望熱情,面對苦難挑戰。
神義論的功能是將個人生命的失序經驗,整合到社會既定法則中的意義脈絡安頓。它最終追尋的並不只是超越痛苦、死亡,而是意義的渴望,而且強烈想要認知為何不幸會臨到自己身上?因此,神義論可以是合理化「強者」剝削者的社會不公;當然也可以被「弱者」來合理化他/她們對社會不公的對抗。也就是說,弱者的神義論可以轉化為解放神學的神義論。
解放神學強調神學的出發點是「使命感」,一種委身於自身處境的信仰熱誠。因此,對自身處境的了解多寡就會決定神學向度之深淺,及信仰熱誠所為何來。社會分析在此成為神學向度的有效工具,而且也唯有認知到「社會上的一切運作皆有利於有權勢團體」 此論點的分析,神學的上帝論才不會浮沈於有權勢團體所作的一切社會決定。反而,上帝會體認到弱勢者的哀嚎而為自己所創造的世界伸出援手,發聲公義。在此,神義論不再是合理化強權,而是激發解放弱者之動力,「窮人優先」成為實踐神義論指標。
拉美解放神學家古提雷茲曾運用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在其「純理性批判」方法,提醒基督徒的解放運動應有下列三個層面認知:首先是我能知道什麼?(What can I know?)即基督徒應逐漸了解自身的現實處境是什麼?而此現實處境又與信仰有何關聯?對信仰而言,人民受苦與掙扎的意義又是什麼?
接著,我該作些什麼?(What should I do?)在這層面,基督徒該從事什麼努力來足以改變受苦的處境?應有什麼可能性及選擇性來使自己更積極地參與及投入?最後,我能期待什麼?(What can I hope for?)在這層面,基督徒應有一個合一的歷史見證,並在上帝國臨在的盼望中,激發大家齊為上帝公義實踐人間而奮鬥。
神義論作為社會的榫眼,由安頓的社會法則轉化為弱者尋求正義的解放力量。先前對神義論的控訴由人義論承擔,也改變人義論的「承擔罪惡」責任為「改造社會」責任。神義論與人義論匯集而成再生能力,真正的「道成肉身」是要打破不公義的壓迫體系來重建人性社會,真正體驗上帝的愛與公義可在人間實踐。
從「人權宣言」到「鄉土神學」
30周年時發表於<當代雜誌>
1977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美國將與中國建交,台灣面臨生存危急之際,於8月16日由總會議長趙信恩牧師(出國)、副議長翁修恭牧師(代行)及總幹事高俊明牧師具名代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正式發函「人權宣言」給美國總統卡特及全世界的教會。盼望卡特總統在與中國正常化時,能保障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同時也促請國民黨政府採取有效措施,讓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如今三十年己過,這段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勇敢史,為台灣人民所作事蹟,值得敍述分享。
戰後的台灣社會
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日本戰敗無條件投降,在聯合國的委託統治權下,「中華民國」國民黨軍隊來到台灣,成立「台灣省行政長宮公署」,任命陳儀為行政長官,掌管一切大權及戰後接收事務。當時,純真的台灣人確實歡喜地迎接所謂「光復」,歡迎來台的「祖國」軍隊;然而,「祖國」的軍隊却以征服者的姿態對待台灣人民。
當時的行政長官集黨、政、軍等大權於一身,與日據時代的總督一樣。台灣人民在言論、出版與結社等各方面皆受到控制。高級官員與地方首長均為大陸來台的所謂「外省族群」擔任,加上貪污及橫行霸道的官僚與軍警,人民怨聲載道。另外,國民黨政府也實行經濟統制政策,壟斷民生貿易,以致私人企業難以發展。又因處在國、共內戰,台灣物資不斷流入中國大陸,引起台灣通貨膨脹,物價高漲。
就這樣不到二年,原本資源豐富、社會生活井然有序的台灣,被這群外來的貪官污吏搞的民不聊生。最終於1947年2月28日的台北,因著一件專賣局台北分局緝私員動手打人的查緝私煙,槍殺一位民眾,而點燃了台灣人壓抑己久的怒火而群起反抗。不料當天下午,當民眾集結於行政長官公署前廣場示威請願時,却遭到機槍無情的掃射,死傷數十人而引起更大的反抗,當時憤怒的群眾占領「台灣廣播電台」(今二二八紀念館),號召人民起來反抗這貪污腐敗的中國政權,這就是「二二八事件」。
可悲的是,事件爆發後,陳儀不但不知反悔,一方面假借改革來緩和民怨,一方面又以台人叛變為由,要求中央派兵處理。三月初,國民黨軍隊援軍一來,上了基隆港就毫無分辨地開槍掃射手無寸鐵的台灣人民,並在各地展開全面鎮壓及清鄉行動,造成無數台灣精英死傷惨重。
中國內戰期間,聯合國曾計劃把台灣委託統治權收回,以免被中國共產黨趁隙侵犯。1949年底,中國共產黨軍隊占據中國大陸,國民黨「中華民國」政府被迫退守台灣,隨著戰爭的發生,一些中國的人民也隨著國民黨軍隊移入台灣。此時,美國對於台灣的軍事處境頗為顧慮,也有將台灣移交盟國或聯合國暫管之擬議。
當時,國民黨統治的台灣,外有中共的威脅,內有台灣人在「二二八」後的認同流失及族群省籍矛盾問題。國民黨政府於同年的5月20日由警備總司令部宣佈威嚴,強化其威權控制,直到1987年7日15日解嚴,歷經38年之久。1950年3月,蔣介石在台灣出任國民黨政府總統,進一步以「反攻大陸」及「反共抗俄」之口號來實施其獨裁統治。
政治學者丘宏達認為1951年舊金山對日和約及1952年中日和約,均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根據與要求」。因此在法律上,台灣成為無主地,他國可以依先占領原則取得主權。 國民黨政府退守台灣初期,美總統杜魯門曾要求,考慮把台灣作為日本的一部份,歸還給日本,並置於麥克阿瑟監督之下。
1955年初,金門與馬祖局勢呈現危機,聯合國裡的國際強權與中共大使會談後,在1月18日的記者會中,美國國務卿杜勒斯表示,中共如果放棄以武力奪取台灣的企圖,美國將保證國民黨政府也不會使用武力反攻大陸,以達成台灣海峽停火的可能性。
二次戰後,國民黨統治下的台灣,政治就是以國民黨為核心的所謂「外省人」統治集團,社會則以少有参政權的所謂「本省人」為主。國民黨政權表面上在台灣實施三民主義,實際上却是威權控制。其統治的特色是崇拜一個不可冒犯的領袖,民族救星;及嚴密的情治警政系統,控制人民的思想及活動。台灣人民不准組黨、辦報、集會及結社;並以安定社會為名,獎勵檢舉思想有問題者來實施「白色恐怖」統治。
以1950年所發生的「台中案」及「澎湖案」為例來說,「台中案」只因組織讀書會討論時政,就有63人被捕,7人遭到槍斃,其餘判處無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等等; 而「澎湖案」據受害者之一的殷穎牧師的回憶,當時被卅九師在澎湖逮捕的學生多達數百人,其中一些人就在澎湖的漁翁島防地遭到處决。
在此白色恐怖政治氣芬中,最早突破禁忌的是1949年底由「外省籍」知識份子雷震、胡適等人創刊的《自由中國》雜誌。雜誌宗旨原是以民主自由來批判中共與蘇聯,後來轉向台灣內部的政治處境反省。1955年1月的《自由中國》刊登了一篇<搶救教育危機>的讀者投書,指責救國團破壞學校正常體制﹐使雷震因此遭到國民黨開除黨籍。
《自由中國》雜誌在當時對國民黨政府的批判可說是篇篇擊中要害,如黨國不分、反攻大陸政策不切實際、中央民意代表未依法改選、以出版法控制新聞、言論自由及以黨化教育控制思想等等。1957年《自由中國》雜誌又刊登一篇〈反對黨!反對黨!反對黨!〉文章,想藉由地方選舉結合「本省籍」地方菁英來籌組反對黨。不過,國民黨政府在《自由中國》雜誌發表新黨預定於1960年9月成立後,就以叛亂罪名逮捕雷震,於10月8日判處有期徒刑10年。而《自由中國》的編輯傅正、經理馬之驌被判處感化三年。
「倍加運動」到「普世教協容共案」
1970年代以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並非如外界想像的那麼勇敢,以喀爾文派的「反抗精神」來抗拒國民黨的獨裁統治。以「二二八」事件來說,《台灣教會公報》在當時是隻字未提,在「白色恐怖」年代的管治中,其態度也是極為消極及個別性。也就是說1970年以前的台灣教會,其社會關懷還是不敢碰觸政治議題,就是對獨裁政權不滿,也是消極性地默默反抗。然而,五十、六十年代,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發起的「倍加運動」却是重要導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日後轉型關懷社會公義的關鍵。
「倍加運動」是由黄武東牧師及黃彰輝牧師二人於1954年十三屆南部大會時所提出的宣教方案。當時名稱為「設教百週年紀念教會倍加運動案」,也就是盼望在1955年至1965年十年間,教會的數量及信徒的人數能倍加,作為慶祝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台宣教百週年的禮物。這個運動後來確實帶動了長老教會的宣教熱潮,以1954年至1956年二年期間的教勢發展來看,就增設了二十二所新的教會,信徒也增加了一萬四千七百多人。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1955年至1965年十年間的「倍加運動」,不只導致日後教勢增大更有自信,也因下鄉佈道而更「本土化」深耕,或因牧者常有機會出國考察,而更體會世界民主潮流。這也導致「倍加運動」後的「新世紀宣教運動」,帶領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由內部本土的深化與擴展後,在設教的第二個世紀起,開始關懷社會外部的諸多問題,如社會急速變遷、勞工問題、人權問題到社會政經結構是否合乎公義等問題。
黃伯和牧師在《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的現代意義與實踐》文中也指出「倍加運動」的兩項價值:一是經由動員信徒參與倍加運動,使得當時屬於中產階級的教會,有了重新體驗台灣社會基層經驗的痛苦,了解台灣人民的苦難。另一是在倍加運動的八年間,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從六、七萬名信徒,增加了一倍。當時的宣教策略又配合著美援物質的救濟,其廣傳福音的對象大多就是基層的貧苦人家。「倍加運動」使漸漸傾向中產階級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又回到基層,經驗台灣底層人民的痛苦。這些改變後來就反應於1970年後的教會,敢於介入社會運動,為台灣的民主人權奮鬥。
「新世紀宣教方案」是繼「倍加運動」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台的宣教策略。其中工業傳道於1960年引進台灣,當時台南神學院的學生必須利用一個暑假期間到工廠工作實習,體會勞工生活。思想方面,黃彰輝院長及後繼院長的宋泉盛牧師,扮演了重耍的神學教育啟蒙,開啟了台灣處境化神學運動的發展幼苗。
而1968年至1970年間發生的「普世教協容共案」,導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被政府所迫退出「普世教會協進會」(The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簡稱WCC「普世教協」),更是引爆日後政、教緊張的關鍵點。長老教會終於爆發了對獨裁政權累積已久的不滿情緒,這些不滿情緒所投射出來的反抗行動,在1970年代以後漸漸宣洩出來,以發表帶有政治性的「宣言」來付諸行動。
另外,當時任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的高俊明牧師,也認為台灣教會是受到世界各地「教會自覺運動」所影響,意識到以往教會的宣教事工是一直避免與經濟及政治之權力結構相衝突,以致因權力結構之缺陷而所形成的問題,教會不敢去關懷或提出異議。因此,七十年代後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因著普世教會對人權的關心,開始意識到要喚起人們對人權及社會公義之關懷,唯有付之社會行動。
二次戰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發展大致可概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二次大戰結束,國民黨政權來台至1971年所發表的第一個政治性宣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於國是的聲明與建識>;第二個時期是從1971年的<國是聲明>、<我們的呼籲>、<人權宣言>到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這時期也是台灣教會實際参與台灣民主政治運動的最高潮;第三個時期則是自「美麗島事件」到「鄉土神學」的建構。
而第二時期的黃金時代,高俊明牧師及台南神學院的師生扮演了重要的主導及鼓舞角色。其實在1968年的「普世教協容共案」發生之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並非那麼一致地站在喀爾文派的反抗權威這樣的傳統。以台南神學院的教育來說,反抗獨裁傳統的精神,也是一點一滴在課堂教室漸漸積聚的。在當時戒嚴統治的高壓下,反抗都是零星式的,而且很快就會被情冶單位大力樸滅。
然而,台灣教會大多時候不也為了自保或私利,而不得不與獨裁政權妥協。以二次戰後的北部大會為例來說,1945年底恢復活動,在隔年3月召開的首屆北部大會就曾這樣議決「向蔣委員長致敬,向母會及祖國教會、團體致謝」,並呈請國民黨政府給予教會不動產及脚踏車免稅,而傳教士坐火車能否折扣優待等等。 不管如何,1970年代以前的台灣教會儘管生活在白色恐怖的統治陰影下,只要教會配合國策及政令宣傳,支持政府政策來鞏固其政權,仍有傳教自由。
1970年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進而参與台灣民主化運動的原因可能很多。其中有可能是立基於喀爾文派教會所謂的「反抗學說」傳統的反省,有可能是反感於國民黨情冶單位的長久過份干預而發洩出來, 也有可能受到國內一些自由思潮運動的影響, 也有可能是出自自己內部的「自覺運動」,受到普世教會的關心人權、社會公義或第三世界的「解放神學」所影響而來。不管原因如何,當時主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行政事務的總幹事高俊明牧師的堅定信念及主掌處境化神學教育的台南神學院更是重要主因。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1951年成立總會後,即加入「普世教協」,成為其會員國之一。然而1958年至1965年間,「普世教協」的容共主張,呼籥聯合國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其會員國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及其它同屬「普世教協」的其它教派就倍感困擾。甚至不得不於1965年的3月,四個教派聯合發表<教會的合一性>一文,表明教會的反共立場。
當「普世教協」的中央評議會,於1966年決議容許中共加入教協後,作為「普世教協」的會員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處境就更加艱難。在當時的台灣政治處境,「漢賊不兩立」是唯一的政治思維選擇。而從1968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聲明>,其中所述說的與「普世教協」的福音使命與對世界之關切是相當一致,就可看出台灣教會是多麼希望能够留在「普世教協」裡面,繼續参與國際間的教會活動。
然而,弔詭的是在1969年10月14日的第16屆總會常置委員會中,却議決成立一個「反共推行委員會」來討好執政當局。甚至也於10月21日去函內政部,請示是否應該退出「普世教協」。可見當時的政治壓力之大及教會內部意見之分歧是難以想像的。
1970年3月5日,內政部的回函却充滿威脅語氣,要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一定要退出「普世教協」。因此,在3月的17屆總會上,七星、北中、竹中及屏中四個中會就聯合提出「建議總會脫離普世教協」案,正式要求總會退出「普世教協」。這樣的強迫行動在當時却引來消極反抗,最終在法定人數不足下而流會。但此案仍然在延至7月加開的總會中通過。
高俊明牧師在回憶錄中,對這段退出「普世教協」的過程,清楚表明了他的立場:
普世教協認為一個人口那麼多,武力那麼強的國家(指中國),不應被排除在國際社會之外,如果不將它納入聯合國,以國際規則加以約束,將對世界的公義與和平,造成負面的影響和極大的威脅。
1970年7月28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不得不退出「普世教協」後,國民黨政權變本加厲,引進美國一位堅決反共的麥堅泰牧師(Carl Mcintire)的「萬國基督教會聯合會(簡稱I.C.C.C.)」來台宣傳教會應該反共。諷刺的是,麥堅泰這個組織不只是反共,也反黑人,也反猶大人。周聯華牧師在其回憶錄書中說的更好,他說萬國教會的麥堅泰被請到台灣來,名義上稱是反共,但實際上是打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在這之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就一直被國民黨政權視為異議團體。這樣的緊張關係也許可遠溯於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當時有傳道、長老及信徒被殺及被關;或者更可根源於蘇格蘭自由教會及喀爾文派的反抗獨裁傳統。 然而發生在1968年的「普世教協容共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受到國民黨政權的干擾,被迫退出「普世教協」的不滿情緒,可能更是激化日後教會不得不勇敢去對抗獨裁政權的引爆點。
從<國是聲明>到<人權宣言>
台灣遭遇重大衝擊時期,是從1970年在外交上遇到連番挫敗開始。1970年11月也發生釣魚台主權歸屬日本事件。此時,台灣內部民主人士自由思想的反省言論,也帶給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內部很大的激盪影響。《自由中國》雖然在1960年被迫停刊;然而於1957年創刊的《文星》雜誌却能從中接棒,繼續鼓吹西化思想及自由主義。而受此影響的《大學》雜誌,也警覺到「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終將不保,而於1971年的10月10日出版「國是諍言」專號,促請國民黨政府建立行政權制約制度、司法獨立及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台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中「中國」的席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也在「漢賊不兩立」的意識形態下退出聯合國。當時台灣雖與三十個國家維持正式邦交,與六個國家保有半正式邦交;然實質而言,當時世界政治大國中,只剩美國尚與我國維持外交關係。
台灣在此危急、民心惶惶之時,社會各界紛紛提出國是建言。台大、師大及政大二十三個學生社團負責人共同發表了<我們的呼籲>,除了在此危急之際支持政府之外,也盼望內政革新。接著台南神學院的師生們也於1971年12月21日發表一封公開信函<基督徒對國家民族存亡的責任—響應「我們的呼籲」>,強調基督徒在國家面臨極大憂患之際,有義務站起來承擔,由此表現他(她)對上帝的愛與信仰。且繼續不斷地以言語和行動貫徹這富國富民的思想。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終於鼓起勇氣,於1971年12月16日至17日召開總會常置委員會,議決「依據基督徒信仰良心,為了愛國、愛同胞,針對現代的局勢發表宣言」;而於12月29日由總會議長劉華義牧師及總幹事高俊明牧師具名代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如下: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常置委員會,鑑於可能嚴重地威脅台灣地區全民生存的當前國際局勢表示深切的關懷。秉著耶穌基督是全地的主宰,公義的審判者,也是全人類的救主之信仰,我們代表廿萬基督徒也願意代表我們同胞的心聲作如下的聲明與建議:
一、向國際的聲明:
現居台灣的人民,其祖先有遠自幾千年前已定居於此,大部份於兩三百年前移入,有些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遷來的。雖然我們的背景與見解有所差異,可是我們卻擁有堅決的共同信念與熱望一一我們愛這島嶼,以此為家鄉;我們希望在和平、自由及公義之中生活;我們絕不願在共產極權下渡日。
我們對尼克森總統即將訪問中國大陸的事甚為警惕。有些國家主張將台灣歸併中共政權,也有國家主張讓台北與北平直接談判。我們認為這些主張的本意無異於出賣台灣地區的人民。
我們反對任何國家罔顧台灣地區一千五百萬人民的人權與意志,只顧私利而作出任何違反人權的決定。人權既是上帝所賜予,人民自有權利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
二、向國內的建議
最近我中華民國在聯合國成為國際間政治交易的犧牲品是有目共睹的,依此情勢繼續發展我們恐難免於像東歐諸國被共產極權壓迫的悲慘遭遇。為此我們呼籲政府與人民更加把握機會伸張正義與自由,並徹底革新內政以維護我國在國際間的聲譽與地位,最近政府一再強調起用新人,所以我們切望政府於全國統一之前能在自由地區(台、澎、金、馬)作中央民意代表的全面改選,以接替二十餘年前在大陸所產生的現任代表。例如德國目前雖末完成全國統一,但因西德臨時制憲使自由地區人民得以選出代表組成國會,此例可供我政府之參考。該國雖未成為聯合國會員卻因這種革新政體而贏得國際上的敬重。
我們相信這種革新與改進必能使國際人士及本國人民感到確有公義的保證和內在的和諧。 宣言中告白耶穌基督是全世界、全人類的主宰、公義的審判者。肯定人權是上帝所賜,認同台灣這個島嶼為家鄉,反對任何出賣台灣一千七百萬人民的權利所作的決定。希望政府與人民更能加把握機會,革新內政,並實際建議中央民意代表的全面改選,以接替二十餘年前在中國大陸所產生的現任代表,以維護我們在國際間的聲譽,使台灣人民確有公義的保證和內在的和諧。
周聯華牧師對當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國是聲明」作了更清楚的說明,原來在1963年時,聖公會、衛理公會、浸信會、長老會及天主教會就己組成聯合會,商討教會合作與國事問題。在1971年台灣面對困境時,這個聯合會就推派包括周聯華牧師在內的三個代表,在台南神學院院長家中,起草一份宣言。但衛理公會、浸信會及天主教會並不贊同這份宣言,只有長老教會同意。因此,後來這份宣言就由長老會自行修改後成了長老教會的「國是聲明」。
「國是聲明」發表後,政教關係更趨緊張。國民黨政府認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己被少數陰謀份子把持,於是一面打壓,一面製造教會內部矛盾來攻擊這些少數陰謀份子。於是在1972年2月8日舉行的七星中會第二十一屆大會,竟公然議決「建議總委會不再以教會團體名義做政治性聲明」。而三十一屆的北部大會,也有17人連署臨時動議,謂「國是聲明」為政治性宣言,是少數人意見,危害國家安全,與北部大會無關,還好這個臨時動議提案在大會中被否決。
1972年2月尼克森正式訪問北平,並在上海發表「尼周公報」,表示美國與中共「正常化」之唯一障礙乃「台灣問題」。1972年9月,日本與台灣的「中華民國」斷絕邦交,1975年4月6日蔣介石過世,諷刺的是台灣在自稱「基督徒」的蔣介石獨裁統治下,1975年1月竟然發生原住民的泰雅爾族語的聖經、聖詩,以及羅馬拼音的台語聖經被獨裁政權沒收。
1975年11月18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再度發表「我們的呼籲」。宣言中除了告白教會為時代基督的忠僕,並堅持「國是聲明」的原則與信念外,並建議政府徹底實施憲政,建立符合民主精神的政府,使每-個人都享有自由使用自己語言來表達個人的宗教信仰,並見證全球基督徒之主內一體性的關係。
1977年3月,美國總統卡特在聯合國重申美國與中國的外交方案,指出仍將繼續以「上海公報」為美國與中國關係的基礎。1977年6月,美國國務卿范錫在「美國亞洲協會」發表對亞洲政策演說,與隔日卡特總統在記者會中所作對美國與中國關係的談話,都表示了美國與中國將進一步改善關係,以儘快促使「關係正常化」早日達成協議。
因此,台灣在這存亡關頭之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同年8月16日由總會議長趙信恩牧師(出國)、副議長翁修恭牧師(代行)及總幹事高俊明牧師具名代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正式發函「人權宣言」給美國總統卡特及全世界的教會。盼望卡特總統在與中國正常化時,能保障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人權宣言」全文如下:
本教會根據告白耶穌基督為全人類的主,且確信人權與鄉土是上帝所賜,鑑於現今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面臨的危機,發表本宣言。
卡特先生就任美國總統以來,一貫採取「人權」為外交原則,實具外交史上劃時代之意義。我們要求卡特總統繼續本看人權道義之精神,在與中共關係正常化時,堅持「保全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
面臨中共企圖併吞台灣之際,基於我們的信仰及聯合國人權宣言,我們堅決主張:「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我們向有關國家,特別向美國國民及政府,並全世界教會緊急呼籲,採取最有效的步驟,支持我們的呼聲。
為達成台灣人民獨立及自由的願望,我們促請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我們懇求上帝,使台灣和全世界成為「慈愛和誠
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的地方。(聖經詩篇八五篇十至十一節)
「人權宣言」中堅信人權是上帝所賜,鄉土也是上帝所賜。面臨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的危機,要求卡特總統在與中國正常化時,能保障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並促請國民黨政府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在「人權宣言」準備發表時,有些参與其中的牧者己表明寫好遺書作最壞的打算。所以「人權宣言」發表後,可想而知那時候的壓力與壓迫有多大。1978年3月15日的<聯合報>如此報導: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北部大會昨天在淡水舉行,部份會員代表在會中提出臨時動議,促總會對少部份教會人士冒用總會名義發表「聲明」、「呼籲」、「宣言」等政治性主張,危害教會和國家的做法加以制止。
接著,所有的攻擊就針對「人權宣言」及當時任職總幹事的高俊明牧師而來。任教於北部一所神學院的牧師,在1978年3月16日<聯合報>的訪問中,就公然指摘高俊明牧師等的獨斷專行,己引起教會人士的不滿與抗議。這位牧師的論點大致是高俊明牧師等人的「宣言」是違反國策,是未經總會議決;而作為教會的意義是不應該去干預政治。教會的負責人士都不希望高俊明等一小部份人,因為自己一時的差錯,連累了整個教會的清譽,更不希望他們違背所信仰的基督教真理。因此才有臨時動議的提出。這項提案將在廿八日起一連舉行四天的該會總會中討論....教會人士討論此事的最終目的,還是盼望高俊明等知道悔悟,重新作個好國民與好教徒。
儘管1978年3月23日內政部發函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稱「根據輿論反應,貴會少數人士屢次冒用總會名義發表<聲明>、<呼籲>、<宣言>等政治主張,危害教會和國家利益,顯已超越從事傳播教義之目的與純正宗教活動之範圍,應予告誡糾正」;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仍於3月28日起的第廿五屆的總會年會中,以235票贊成,10票廢票來接納「人權宣言」。可見「新而獨立」的國家理想,在當時並不是少數人的想法,更重要的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己經展現其信心及信念,勇敢排拒獨裁政權的干預,接納「人權宣言」為其信念及理想。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發表的「人權宣言」,除了政府內政部來函糾正及撤銷外,國內一些報章雜誌也跟進打壓,如《聯合報》、《中國時報》及《綜合月刊》、《夏潮》等等,皆指責長老教會假宗教之名,行「台獨」之實。另外,外教派的教會及報章雜誌的反應也都如出一徹,責備長老教會主張台獨,違反國策,干預政治等等。如中華基督長老教會信友堂於10月16日來函表示異議,以聖經章節指責教會應服從政府的領導,天底下只有一個合法的「中華民國」,其代表中國八億同胞。
二份外教派報紙雜誌《福音報》及《校園雜誌》,也都相繼撰文指責。1978年3月12日的《福音報》,假稱此「宣言」只是一牧者所為(指高俊明牧師),而神學院及教會使用「台語」皆違反政策,是被鬼附身,令人羞恥的事。而聖經明令教會要順服政府,不得談論、干涉政治。《校園雜誌》也一樣指稱,教會除了信仰立場之外,牧師、傳道、長老並沒有權力代表信徒發言。任何一個教會或教派總會沒有資格自命為時代的先知,更沒有聖經的根據來干預政治。教會只有傳福音,領人歸向真神,才能解決社會問題。
另外,天主教中國主教秘書處也發函指出,該「宣言」許多國內的長老教會並不知情,知道的也不贊成;該「宣言」僅代表一小撮人,絕不能代表在台一千七百萬中國人。而且該「宣言」不僅幼稚,又屬矛盾,一定造成長老教會內部分裂,對長老教會的發展,將發生惡劣影響。
1978年12月16日,美國終於與中國建交,迫使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不得不與美國斷交。1979年4月10日,卡特總統根據「上海公報」所確認的,簽署了成為法律上的「台灣關係法」,即「美國重申它對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切,而特別注意不使美國和中國關係正常化時危害到台灣人民的福址。」
後語
1979年12月10日爆發了「美麗島事件」,這也導致高俊明牧師後來因藏匿美麗島事件的「主嫌」施明德,而於1980年4月24日被捕入獄。高牧師儘管為此入獄,在其所寫的《獄中書簡》中,仍可讀出他對國家前途的擔憂;或是憂慮教會內部因恐懼於威權統治而形成分歧;或是為了各自中會的生存利益,不得不迎合當權者而將教會宣教的意義窄化,失落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焚而不毀」的精神。高李麗珍女士的一段話,可為她的丈夫高俊明牧師作了最好的描述與見證:
他所支持的幾次的聲明乃基於愛國愛同胞情操,表達對國家社會前途的關心。但很遺憾,他的用心卻受到誤解,時常受到惡意的攻擊。其實他畢生的願望是期望自己的國家堅强,不受外來侵略。他主張革新社會,使公義真理得以彰顯,使我們所居的地方充滿仁愛與和平。
後來,據施明德等人的回憶錄來看,高雄的「世界人權紀念大會」的舉行是出自長老會牧師的建議。台灣的長老教會與天主教在1979年之前,就常在各地舉行「人權祈禱會」,相互分享世界及台灣的人權狀况。1979年11月15日的「人權祈禱會」是在梧棲教會舉行,當時出席的施明德得知教會也會在12月10日的「世界人權日」舉辦活動時,就徵詢黨外人士是否也能齊來参加。由於反應熱烈,怕容不下那麼多人,最後才由施明德等籌劃在高雄舉行。 可見,當時的長老教會可說是很多黨外人士的精神寄託。
無論如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人權宣言」中所主張的「新而獨立的國家」,可說是後來「鄉土神學」所論述的某種具體政治呈現,像亞伯拉罕離開自己血源的地方,往上帝所指示的地方去,藉著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奮鬥,以及互相祝福,彼此友愛來建設理想的人間國度,讓上帝的祝福、公義更清晰地實行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如同天上。
從「人權宣言」到「鄉土神學」
30周年時發表於<當代雜誌>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自一八六五年英國宣教師馬雅各醫生(Dr. James L. Maxwell)來台醫療宣教,至今已有一百四十多年。期間歷經清國、日本及戰後國民黨政府的統治,到現今政黨輪替本土政權民進黨執政。一百四十年多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依附著台灣社會的變遷、發展而成長。早期,優勢的醫療宣教夾帶優越的西方文明,外來宣教師們奠基了本地教會的穩定成長。此時期,英國長老教會在台灣的宣教神學可概稱為「福音化」(evangelization),就是單向的福音與文化的移植,由外來的宗教及背後的文化意識型態,經由強勢的軍事武力保護,移植到當地的文化情境。
日本殖民初期及中葉,英國長老教會在台的傳教工作仍然活躍,直到1940年底所有在台的宣教師因戰爭關係被迫離台回國為止。在此期間,值得一提的是,日據時代中葉,高雄地區教會曾經倡導教會自治,並獲南部中會准予成立高雄教務局,切實推行教會自治、自養、自傳之三自運動,這可說是台灣長老教會最早第一波的本土化運動。
可惜,英國宣教師離台後,台灣教會在後期日本殖民統治的高壓下,被迫南、北基督長老教會合併為臺灣基督長老教會,且為了方便管制,日本殖民政府於1944年4月進一步將全台各基督長老教會合併為「日本基督教臺灣教團」,聽其指揮調度。 到此,台灣教會第一波的本土化運動告終,也未能衍生任何本土神學思想。
二次大戰後,帶有政治色彩的「日本基督教臺灣教團」隨著日本殖民統治勢力的結束而解散。由英國、加拿大兩差會設立的南北長老教會仍各自分開經營,直到1951年3月才正式合併為「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另外,1947年間因中國內戰局勢日漸惡化,除了中國大量住民隨國民黨軍隊紛紛避難渡海來台外,所有外國基督宗教的宣教師後來也都被迫退居臺灣與港、澳地區。此波移民潮中有不少基督徒,來台後創立國語基督教會;而退居台灣的宣教師們,由於大多接受中國語言訓練,故來台後服務的對象,也大多以「外省人」及「國語教會」居多。
戰後五十年代,除了「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南、北合併,成立總會及自主運作外,南、北神學校與長老教中學的創立也有六、七十年之久,其傳道人員、信徒的教育也大為提升,對基督教教義也有更深的認識,本地牧師也陸續被封立;此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可說己經完全擺脫外國宣教師的主導,不自覺地進入第二波的本土化運動。
然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第二波本土化運動,卻因戰後深受中國來台的國民黨政府政治文化的影響,而使本土化的內涵不自覺地轉向,被迫融入華人的文化體系。在1970年以前,斷斷續續不自覺地以中國文化思想為背景來思考台灣本土神學的走向。這時期的神學本土運動可概稱為「本色化」(indigenization)。
一九七○年代以後,西方具有批判性的政治神學、黑人神學、女性神學及拉丁美洲深受馬克思主義影響的解放神學興起,這些新興在各地的處境化神學思潮,深深影響了世界教會組織「普世教會協進會」(The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簡稱WCC「普世教協」)的神學態度及方向,由此當時任職於「普世教協」的「神學教育基金會」(The Theological Education Fund)執行長的台籍神學家黃彰輝牧師就提出一個「處境化神學」(contextualization)的概念,不但與過往所謂的「本色化神學」(indigenization)區別,也為往後第三世界各地的神學處境化或處境化神學催生。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生蓬其時,當其認真思考台灣的政經處境後,開始自覺在國民黨政權的獨裁高壓統治下,台灣教會也應學習普世教會及第三世界各地教會的先知勇敢精神,為其處境說些信仰良心建語。於是一九七一年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了一篇歷史性的宣言:<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 這篇宣言不只是打破了國民黨長期高壓統治下的台灣政治禁忌,第一次有台灣本土社群表達了政治主張與理想;也是台灣教會立基於台灣一百多年來的首次政治公開聲明,這對往後長老教會能不斷地勇敢說出其政治、社會理想及形塑以台灣為主體的神學思潮,無疑是一個重要里程碑。
另外,在教會行政實踐方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高俊明牧師也從中擔任主要推手工作,因著處境化神學及信仰良知的思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接續在1975年11月發表「我們的呼籲」,及1977年8月發表「人權宣言」。 一是經由抗議台語羅馬拼音聖經及泰雅爾族語的聖經、聖詩的遭受沒收,強烈建議政府應該實施憲政,保障人民宗教自由;另一是因恐美國與中國外交「正常化」的過程,犧牲台灣整體利益,而要求美國卡特總統在與中國外交正常化時,應保障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並促請國民黨政府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在處境化神學建構方面,神學教育啟蒙大師黃彰輝牧師於七十年代導引了「不斷處境化神學」(contextualizing theology)的大方向,接著宋泉盛牧師提出諸多建構處境化神學的方法論,如「出埃及模式」到「故事神學」等等。然後到了八十年代,留在台灣的本地神學工作者王憲冶牧師及其學生們終於匯集了處境化神學運動的能量,提出「台灣鄉土神學」的建構。由此說來,1970年後台灣長老教會的第三波本土化運動,可概稱為「處境化」神學運動,理論與實踐並行。
不斷處境化中的神學:黃彰輝
本土神學顧名思義,就是將衍生於西方的神學思考植根到本土斯土斯民。台灣長老教會的神學思考在台灣這塊土地的發展歷經「福音化」(evangelization)、「本色化」(indigenization)、到「處境化」(contextualization)三個進程。1970年後,台灣處境化神學的發展來自前台南神學院院長黄彰輝牧師的啟蒙,黃彰輝牧師(Shoki Coe)其日本名字正好反映著他那時代台灣人的認同困境。畢業自東京帝國大學哲學系及英國劍橋大學Westminister 學院神學士,二次戰後回到台灣,很快成為台南神學院首位台灣人院長,擔負台灣長老教會傳教人員的培育工作,直到1965離台前往瑞士任職普世教會協進會的「神學教育基金會」的副執行長,後升任執行長。
「福音化」的概念,就宣教的方法而言,就是單向的宗教與文化移植,由強勢文化移植到弱勢文化。早期在台灣的外國宣教師們,大多屬此類型。有關「本色化」與「處境化」的區別,最早就是由台籍神學家黃彰輝牧師所主導的普世教協「神學教育基金會」,於一九七二年出版的《處境中之事奉:神學教育基金會第三委任執行計劃(1970-1977)》(Ministry in Context:The Third Mandate Programme of the Theological Education Fund)一書所提出。認為本色化神學(indigenous theology)是較傾向文化傳統的層面去應答福音,處境化神學(contextual theology)不只考慮脈絡中的文化傳統,且深入世俗、科技、經濟、政治、人權及公義等問題,重估情境的特殊性;並通過紮根和參與於歷史的情境,來回應信仰。
隔年,黃彰輝牧師在《神學教育》﹝Theological Education﹞此雜誌,發表一篇短文<不斷處境化中的神學>(Contextualizing Theology),強調第三世界的年輕教會所從事的處境化神學,是這個時代宣教學上的新洞見。文章也深入探討「處境化」﹝contextualization﹞此字源在神學上之意義,以及它與先前常被使用的「本色化(indigenization)有何區別?它的危險又是什麼?
黄牧師認為神學本土化是宣教學上的一種必然,就是當福音從一個文化的土壤,移植到另一個文化的土壤時,福音必須再解釋、再重新表達。不過,若以自然的土壤作為隱喻的本土化,由於隱喻中的靜態本質,本土化的傾向,是常被運用於以固有傳統文化來回應福音。黃牧師批判它有「過去傾向」(past-oriented)的危險,這可從過去華人教會(包括天主教會)所從事的本色化神學看出,如把漢字經典或諸宗教經典中,與聖經新、舊約之倫理道德相似者,或是以孔子的教訓與耶穌的格言相似者加以歸納比較。
另外,本土化也有「過頭」成為綜合主義的危險,一種缺乏批判性的適應及採用。黄牧師認為當處境﹝context﹞成為福音內容(content)的決定因素時,綜合主義(syncretism)的危險就有可能發生。但其中最重要的關鍵,黄牧師認為是二次戰後社會的急速變遷,新的處境在急速社會變遷下已不再是靜態的文化,文化本身也牽涉在變遷中。在此認知下,黃牧師提出以「處境化」(contextualization)的神學思考來取代「本色化」(indigenization)。
文章中,黃牧師引用曾在泰國宣教的日本神學家Koyama所觀察到的泰國寫實情境,來解釋傳統與現代化的互動問題。Koyama認為泰國在二次戰後的社會急速變遷下,已呈現二種明顯相互輝映的社會形式:一是傳統的泰國,它被一種傳統農村社會、自然四季所遷引,可用水牛悠哉的步伐作為象徵,同時也充滿著佛教的生活氣息;另一是現代的泰國,就是經歷急速社會變遷、工業化及現代化後的泰國城市,它以擁擠車輛、空中運輸的噴射機來作為象徵。
引用Koyama所說的傳統與現代化並存的泰國經驗,黃牧師確信更應該使用「處境化」這個字眼。「處境化」本來就是要傳達所有與「本色化」這字眼有關的意涵,但也尋求超越,更有動態概念來面對社會及文化本身的變遷,這也是未來導向(future-oriented)。由此得知,處境化不只考慮到文化傳統的脈絡,而且更是深入世俗、科技、經濟、政治、人權與公義等問題,在社會變遷中重估其處境的真實性。
Koyama所描述的兩種泰國情境,其實在急速社會變遷的第三世界處處可見,只不過有的是傳統與現代新舊聚合、並存;有的是極端衝突。黄牧師認為作為處境化的神學必須有所判準,並非所有處境皆可採用,或毫無批判性。因此,黄牧師提出一個從事處境化神學前的重要步驟,稱為「處境性一處境化」(contextuality一contextualization),來作為判準,這樣處境化神學就儘可避免變成善變的神學,照各種不同處境來改變神學立場。
黄牧師認為「處境性」(contextuality)是處境化神學的批判前題,其意義有二:一是確定處境能否在「上帝的宣教」(Missio Dei)此判準產生意義,而非將所有處境不分皂白的採用,所以「處境性」是從事處境化神學前的一種「良知化」(conscientization)過程,避免處境化神學成為綜合主義的危險;另一是此「良知化」的檢驗過程,只能經由基督徒参與投入其所處情境,才會有所能力去回應處境,去從事處境化神學。所以,「處境性一處境化」是一種辨證,它所牽涉的不只是字語的洆意,也是行動判準。
黃牧師指出,真實的神學反省只能在具體的處境中發生,同時它也是一躺神學旅程,像朝聖的子民,從此地到彼地,從此時到那時,了解到世上沒有一個場所是不變的場所,沒有任何東西不是在時間變遷之下。所以,我們要說的不是「已完成的處境化神學」(contextualized theology),而是「不斷處境化中的神學」(contextualizing theology)。
如果「處境性-處境化」是一種宣教學上的必然,「不斷處境化中的神學」就應該將現今本土情境看得重要。福音是根植於具體的特殊情境,但它同時也存在著失落福音正統普遍性的危險。為了克服此困難,黃牧師提出「道成肉身」(lncarnation)與「處境化」(contextualization)的關連。黃牧師說「道成肉身」是處境化的神聖形式,而福音的普遍性是經由「道成肉身」這樣特殊性來賦予。
真正的普遍性不可能是沒有色彩的合一,但卻是一個豐盛真理與恩典的圓滿。照腓立比書的見證,福音的普遍性是在於道成肉身的卑微:「取了奴僕的形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樣的福音同時也明確表達上帝關心窮者,被壓迫者,且具體道成肉身住在他(她)們中間。黃牧師強調說,如此真實道成肉身的普遍性將充實我們,讓我們雖身處不同情境,卻從同樣福音支取力量;也同時讓身處不同情境的我們,全然委身來為同樣上帝的宣教,在不同的情境來服務。
雖然處境化中的神學是一個暫時與片斷的過程與見證,但當我們跟隨上帝的腳步,就會如同一位朝聖者,能以希望,喜樂及盼望來接納我們的現實,且了解到我們雖身處不同情境,然所從事的處境化中的神學,卻同樣有份於上帝拯救解放人類的工作與目的。黃牧師說這樣的處境化中的神學,其所牽涉的「解構處境」(de-contextualization)與「重新建構處境」(re-contextualization)的過程可能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因為真實的處境化是必須不斷地開放,不斷地重新詮釋。然當我們能經由痛苦的過程來從事此「不斷處境化中的神學」時,我們才能看見希望,如同經由痛苦的十字架過程後,我們才能體會到復活的盼望與力量。
出埃及模式(從以色列到亞洲):宋泉盛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黄彰輝牧師所提「處境化神學」概念、及第三世界教會或鄰近亞洲教會共同致力於神學處境化的感染影響下(如拉美解放神學或韓國民眾神學),承繼黃彰輝成為台南神學院院長的宋泉盛牧師,更進一步為神學處境化提供諸多值得深思但核心一致的方法論,為八十年代台灣教會所建構的「鄉土神學」催生。
在西方神學界頗有名氣的宋泉盛牧師畢業自台大哲學系、英國愛丁堡大學神學士到美國紐約協和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神學博士,1965年後接續黄彰輝牧師職位,成為台南神學院院長,主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傳教人員培育工作。為了響應1971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宣言中的自決主張,1972年宋牧師毅然勇敢地與黃彰輝牧師、黃武東牧師及林宗義教授等人在美國發起台灣人自決運動,為實現此政治理想而放逐海外。爾後,任職於瑞士「普世教協」的「信仰與教制委員會」、美國加州柏克萊太平洋宗教學院神學教授及世界歸正教會聯盟主席。
早在1976年,宋牧師就曾在《神學雜誌》(Theology)寫了一篇值得深思有關處境化神學方法論的英文短稿:<從以色列到亞洲:一個神學跳越>(From Israel to Asia:A Theological Leap)。此篇文稿基本上與1974年在《東南亞神學雜誌》所發表的英文稿<新中國與拯救史:一個方法論的探究>(The New China and Salvation History:A Methodological Enquiry)類似。宋牧師嚐試經由拯救史的了解,而將古以色列史與古中國史並排,從中展開處境化神學方法論的建構。
宋牧師以「出埃及模式」的神學思考作為台灣處境化神學的建構。他認為亞洲各民族,例如日本、中國或印尼,都有其自己的出埃及、被擄、背叛上天或拜金牛犢的經驗;在貧窮奴役、或非人性化的曠野中流浪的痕跡。就這樣,一個民族已經歷或正在經歷的事,在以色列史的原意轉移到其他民族時,呈現相同象徵救贖意涵。
1981年,宋泉盛牧師受邀在印度孟加洛(Bangalore)所舉行的「亞洲基督教協會」(Christian Conference of Asia,簡稱CCA「亞洲教協」)大會上的一項「D.T. Niles 紀念講座」中,以中國「孟姜女哭倒萬里長城」的故事為講題,論述「與人民一起活在基督裡的政治神學」(Political Theology of Living in Christ with People)。此專講後來成書為「孟姜女的眼淚」(The Tears of Lady Meng),為宋牧師後來所發展的「故事神學」鋪路。
孟姜女故事的推本溯源是中國左傳襄公23年的「杞梁之妻」,杞梁在一次攻莒的戰役中喪生,齊莊公迎靈柩於郊外被杞梁之妻責以無禮,堅持要齊莊公到家裏弔喪,而被譽為「杞梁之妻知禮」。後來在禮記檀弓下所記載的曾子之語加添了「其妻迎其柩於路而哭之哀」,在劉向說苑立節篇又加上「城為之池而隅為之崩」,最後在劉向列女傳裏又出現了「赴淄水而死」。
後來中國春秋時代死於戰事的杞梁被民間故事說為秦時死於築城的范郎,反映著當時的民怨,在征戰和徭役不息的時代裏,歌曲說唱成為民眾對暴虐統治最無奈的抗議。孟姜女的故事流傳至清代已大致有個輪廓,雖然由於流傳甚廣,各地的說詞有時仍然不一。其故事大致如下:
秦始皇為築長城,徵調天下民夫。長城難修,於是趙高上奏秦始皇,非得蘇州萬喜良不可。榜文掛到蘇州,喜良逃難,誤入孟家花園,孟姜女不知園中有人,脫衣撈扇,為喜良所見,只好招之為婿,不料官差隨至,捉走喜良。隨後孟家派孟興探問,但孟興並未實告喜良已死,騙取金錢寒衣再赴。孟姜女遂帶領孟和、小秀尋夫。半途上,孟興殺死二僕,強迫孟姜女嫁給他,孟姜巧設計將他推下山崖。
此後在木德川被搶奪盤纏;在曹家店受到曹雪錫贈錢;在許墅關被惡吏逼唱曲;在常州清涼寺為觀所救;在鎮江為韋馱所助,七日七夜到了長城。既知夫死,哭倒長城,滴血檢骨,為守吏綁赴金殿,始皇見其貎美,欲封為正宮,孟姜女遂誑以三事,始皇依言,事畢,孟姜女縱身跳下鴨綠江以殉。
民間故事的著落由於是感性的,致使人們無法詢問像「眼淚如何能使長城崩塌」這樣不近人情的理性問答。對長期活在封建社會,飽受壓榨的民眾,其眼淚有如珍珠,是一滴淚、一點望,與一磚石、一條命,形成強烈對比。「眼淚會使人民融入共同的苦難裡面,人民的心因著眼淚而連繫在一起」 這樣的洞察,使民眾的眼淚與民眾的政治神學產生關聯。
宋牧師進而詢問:「耶穌為何情不自禁地流淚?」「釋迦牟尼為何情不自禁地流淚?」這是在說明人民情不自禁地流淚,而且也在說明上帝情不自禁地流淚。
此刻,我們領悟到政治神學一個關鍵性的層面,就是政治神學的資源乃是人民,乃是受羞辱、受壓迫、遭遇窮苦潦倒的人民。我們政治倫理的力量來自人民的眼淚,是人民對自身以及他人悲惨境遇所流出的眼淚。在此,孟姜女萬里尋夫、哭倒萬里長城的故事經由詮釋有了「抗拒暴政」﹝甚至抗議以男性為中心的封建社會﹞的「政治神學」意涵。亞洲的國家處境及台灣處境,不是也有諸多如此可歌可泣的人民事蹟及民眾神學嗎?宋牧師說:
當我以這樣的方式來讀亞洲的故事時,我不再是故事的旁觀者,而是局內人。我發現耶穌的故事,上帝國的故事豐富地反應在它們之中;它們也豐富地反應出耶穌的故事、上帝國的故事。
但兩組不同的故事,如何組合成一個共通、共享的人類普遍經驗呢?宋牧師又說:
我不需要假設一個神學架構,來調和這兩組故事。我也不必要製造神學規範和範疇,來規定它們兩者之間存在的關係。我更不必確立一個標準,來「正確」地挑選兩組的故事,以便將它們「神學化」。
我最需要的是一顆沒有偏見的神學心靈,對於教會之外的亞洲故事不存先入為主的偏見。
在「故事神學」書中,宋牧師更加確信故事是文化與歷史片段的縮影,同時也隱含著上帝國的信息。對宋牧師而言,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本質上就是故事;而耶穌本身也常以故事來說明上帝國的意洆。上帝國是一個正在展開中的故事,而不是一個抽象概念。由此,宋牧師主張上帝的救恩是以耶穌為中心直接向世界的人們開放,且可在世界人民的故事中,找到上帝國如此救恩的隱含意涵。
台灣鄉土神學的建構:王憲治
這樣的努力,在七十年代末期的台灣教會終於開花結果。王憲治牧師作為宋泉盛牧師的學生,已將老師的「處境化神學」的方法論運用實踐在台灣這塊鄉土,以「台灣鄉土神學」的建構來回應變遷中的台灣政經及社會情境。
王憲治牧師畢業自台灣大學物理系、台南神學院及美國General Theological Seminary,最後在東南亞神學研究院完成神學博士。七十年代中期,接續宋泉盛牧師的思想,任教於台南神學院,且参與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社會關懐。在此期間,又逢台灣本土思想萌芽,「鄉土文學」興起。
1978年,在南神校友的年度進修班中,王憲治牧師首次提出「台灣鄉土神學」構思。一方面藉由神學論述來落實1977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發表的「人權宣言」,另一方面也回應此時「鄉土文學」的論述,一群台灣文化界的人士試圖以台灣民族意識來作為鄉土文學的建構。同樣,一群台灣宗教界人士也開始以台灣民族意識來作回應,試圖從基督宗教層面來探討台灣人尋求種族、文化及政治認同的一種努力。隔年,「亞洲教協」(CCA)的「神學委員會」在台召開,會中經由王牧師的論述,「台灣鄉土神學」正式登上國際神學舞台,為台灣教會的處境化神學發出聲音。
1979年底,王憲冶牧師在香港第二屆華人聖公會牧師研習會中,發表一篇論文<華人本色化神學:檢討、問題及取向>。論文中,王牧師承續黃彰輝牧師「處境化」的想法,將華人本土化神學的努力分成三個主題來看:一是以宗教、文化為主題者;一是以倫理教訓為主題者;另一是以歷史的意義為主題者。
以宗教、文化為主題者:這一類都採取中國諸宗教及文化體系中,與基督教有關之主題來論述,如:上帝觀、三一論、罪觀等等。其方法多採「非批判性」之解說,求其「同」甚於求其「異」,是屬「過去傾向者」(the past-oriented) 。
以倫理教訓為主題者::這一類著重教義之「道德化」,把漢字經典或諸宗教經典中,與新舊約之倫理道德相似者,加以歸納比較。其主旨標榜宗教乃「勸人為善」,並以耶穌之人格為至善之標準。這一類作品多屬「無時間性者」(the atemporal)。
以歷史的意義為主題者:著重人、自然與上帝在歷史舞台中動態的關係,如宋泉盛牧師企圖找出中國拯救史或各國拯救史的意義。這是一種相當「批判性的詮釋法」,著重經文(text)、處境(context)及歷史事件(historical event)之相關性,並以「未來」(future)或「終末」(eschaton)在歷史的的意義和盼望為其主要關懷。王牧師認為韓國「民眾神學」與台灣「鄉土神學」的建構,皆屬此類努力。
另外,王憲治牧師認為處境化神學有關文化傳統的間題,在台灣「鄉土神學」的建構中,也必須澄清與其糾纏不清的「中國文化」之涵義。中國文化乃-普泛之名詞,其融合漢、滿、蒙、回、藏、苗、猺諸文化體系,而且又有儒、道、佛、法、雜等各家之綜合性,故「中國文化」之內涵的傳承,有待學術上更清晰的澄清。因此,王牧師建議以「華人文化」或「漢人文化」來稱呼早期從中國沿海移民來台的文化傳承是較中肯適合。
引用宋泉盛在其<亞洲神學的開放先鋒:十個神學提議>(Open Frontiers of Theology in Asia:Ten Theological Proposals)文中,王牧師強調「生命的情境」(living situations)可作為亞洲各地華人處境化神學之起點。因此,具有漢文化傳承的華人,其處境化神學之起點,應在於各地華人的「生活整體」(Totality of life)。所以,處境化神學不宜止於「故紙堆」中尋找「過去」,而是要去應答現今生命情境所面對的諸多問題:人性的、政治的、社會的、經濟的、生態的及歷史的等等。
王憲治牧師更進一步指出華人或漢人在歷史某時期所共有的文化傳統,會因時空及人事的變化及現代化的衝擊,使分散在各地的華人或漢人早已形成其自己的新文化和價值系統,各有其生命的情境。如新加坡的「華人」、紐約的「華人」及在台灣的「漢人」等等。因此,華人或漢人的處境化神學,必需從各地華人或漢人自己奮鬥的歷史中,.指出盼望和歸屬感的根源,這也就是華人或漢人處境化神學「多元性」(Pluralism)的特色。
然而,最重要的是因著「出埃及模式」的象徵轉移,讓宋泉盛牧師的學生王憲治牧師在其「台灣鄉土神學」的建構中找到核心意義。台灣的「出埃及運動」就是遠離中原帝國,遠離政治中心地帶主義,在自己的鄉土建立流奶與蜜的迦南國度。王憲治牧師在其「鄉土神學」的建構中,提出四個主題:人民、土地、權力與上帝。
台灣人民作為一個人民的自我身分認同會有所失落,正反映著與殖民歷史有關。而台灣這塊土地的身分不明,也印證著國際社會權力鬥爭下的矛盾結果。這樣的權力腐化不只存在於國際強權,也存在於人民每天所經歷的威權統治。在這樣的人民身分與土地認同的失落中再加上強權的壓制,人民最底層的宗教心靈也受到扭曲。
不管如何,人民最深層的吶喊呼救,上帝已經知道;上帝先前曾使用摩西拯救以色列人出強權壓制的埃及,到一個美麗流奶之地迦南建國;同樣也會拯救台灣人出強權壓制,在一個民主、人權及相互祝福的鄉土建國。這是上帝通過以色列,通過聖經對台灣的啟示,而且也具體實踐在七十年代後台灣長老教會在<國是聲明>、<我們的呼籲>及<人權宣言>的努力見證。
台灣「鄉土神學」的內涵,依王牧師之見,可溯源於以色列始祖亞伯拉罕與上帝所立的約來思考。王牧師從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呈現出建構台灣「鄉土神學」的重要四個要素:
1)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如天上的星及海中的沙那麼繁多:此即「人民」。
2)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一塊地:此即「土地」。
3)上帝賜予一個國家:此既「主權」。人民、土地、主權乃構成國家三要素。
4)凡祝福亞伯拉罕的國家亦必受到祝福:此即「人性」的互相祝福,互相友愛的上帝國理想。
台灣「鄉土神學」的-個基本態度,就是肯定上帝在歷史啟示過程中,對台灣本土所承受的文化傳統有其創造、應許、救贖的作為。由此,台灣人民有自己決定自己未來的權利,經由主權在民、認同土地、獨立自主、和平祝福來邁向一個理想國家建設的過程。
後語
總結來說,七十年代以後回應台灣處境的「處境化神學」,可說是以「鄉土神學」為最具代表性。台南神學院的教授陳南州牧師與黃伯和牧師(現為院長)後來也分別提出台灣人的「認同神學」及「自決神學」作為回應。黃伯和牧師在1990年東南亞神學院博士論文中,就以台灣俗語「出頭天」意涵,來探討拯救的神學意義。黃伯和牧師認為此「出頭天」俗語的意涵有三個不同層次;一是以功利為中心的功成名就,這是一般民眾所說的「出頭天」;一是從苦難中獲得拯救解放的「出頭天」盼望;一是「出頭天」也表達著一種終極理想之實現。
若以「台灣意識」來作為台灣人民奮鬥史的話,黃牧師認為台灣史可區分為移民、釘根、認同及自決四個時期。也就是說,台灣史是一部台灣人民以台灣意識自我定位的歷史。而俗語正反應著人類生活體驗之精華與智慧,俗語正彰顯著人們之集體心性特質(Spirituality)。在此,俗語成了一種象徵符號,與人們的心性特質產生關聯。
筆者於1980年在王憲治教授的指導下,第一個以《台灣鄉土神學的探討》作為碩士論文。二十年後,筆者在先前「鄉土神學」的基礎下,結合拉美的解放神學,於2001年元月份的《當代》雜誌,提出<台灣解放神學的建構>。 藉由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及拉美解放神學家謝根道(Juan Luis Segundo, S. J.)在神學方法論上所提倡的「釋義學循環」(hermeneutic circle),及拉美解放神學所討論的「解放」的三個議題:經濟性、歷史人性及罪性等,試圖在「鄉土神學」的基礎上,以此三個解放層面,建立更具體的台灣「出埃及模式」意涵,由此來落實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一九七九年所提出的「人權宣言」理想,不只實踐「台灣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並落實經濟上的公平正義、人性上的族群和解共生到台灣人心靈上的更新與向善。
由此,台灣鄉土神學的後續建構要強調三方面的解放:第一個解放是經濟-社會-政治的解放,這是台灣要形成新國家運動的前題,也就是從以前台灣國民黨黨國資本主義的經濟體系到現今政黨輪替後的民進黨執政,來思考一個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經濟社會體系應是什麼?這也是更進一步落實鄉土神學所關注的有關「權力」議題。
第二個解放是從台灣的歷史來審視作為人的意涵,為何人類歷史的發展總會形成壓迫者與被壓迫者,而作為被壓迫者的台灣人民除了經濟社會的解放外,更進一步就是從自己的歷史來找到自己的認同及地位(歷史意識),進而達成人性的解放,不但做個真正有尊嚴的台灣人,也能如同巴西教育家保羅‧費爾利(Paulo Freire)在《被壓迫者的教育學》(Pedagogy of the Oppressed)書中所說:「人性的鬥爭…是為了肯定人是一個人,因此在尋回自己的人性時,被壓迫者必須不要再度成為原壓迫者的壓迫者,而是尋回兩者的人性。」 這也是更進一步落實鄉土神學所關注的有關「人民」與「土地」的議題。
第三個解放是根植於人的內在心靈,宗教信仰在此成了人類最基本內在心靈的解放力量。這個解放我們可稱為罪性的解放,或神學的解放。它的意旨在於整個社會的和解,不只是人與人、族群與族群的和解,更是人與至高者上帝的和解,人類社會若能達到這樣的境界,也就是上帝國臨在地上如同天上。這才是真正的「出埃及」,讓台灣成為能與中國或其它國家相互祝福的流奶與蜜之地。這也是更進一步落實鄉土神學所關注的有關「上帝」與「祝福的議題。
然而,台灣若要成為受上帝「祝福的國家,它就必須具有實踐公平正義的質素,讓台灣邁向一個更符合人性、平等的社會。在以色列人的「出埃及」運動中,以「耶和華信仰為中心的平等主義社團」(Yahwistic Egalitarian Community)在以色列進迦南後的獨立運動扮演重要導引角色。這正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本土化運動的一個最終挑戰,即如何在自己教會內部裡先實踐公平正義及平等理想,建立一個以「上帝信仰為中心的平等主義社團」,進而在往後的台灣獨立運動中,扮演一種良知化的角色,在追求社會的公平正義以身實踐來得到上帝對台灣這塊鄉土的祝福。
給還年輕的朋友!
愛的真諦
2019.12.21
現實生活中,以為愛情高貴,必然會相互為對方著想,其實是不切實際。愛情是一種可轉變的力量,如同古羅馬詩人奧維德(Ovid)在《變形記》所描述的一樣,愛情常使當事者形貌改變。有的經由愛意激勵,變的意氣風發;有的妒忌上頭,變的猜疑懷恨。這種愛情成為苦戀的變形危險至極,後果不是結束自己(生命),讓對方痛苦;就是結束對方(生命),讓自己悔恨。
愛可說是一種將對象移入自己感情世界的行為。愛會令人嚮往,就在於它不僅是內心一種甜蜜實在的感覺;同時,也含蓋著自己被深深地理解、接納、疼愛而感到無言的快樂。因為愛裡有如此幸福的期許,它就會轉化為不可言諭的動力,中和調節了人與身俱來的性慾挑釁精力,以昇華有益的方式出現。
然而,愛也可能成為破壞毀滅的力量。愛包含著恨,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當愛情熱能愈多,期許的落空就會導引愛情熱力成為紛擾不安的因素。若果,它衝破心裡的壓抑噴放出來時,就會產生可怕的恨力,重則動刀砍殺對方,輕則撥撒毒液毀容。當然,如果報復對方的恨力被抑制下來,自然地這攻擊的恨力,就往自己本身移動來自我了斷。
愛情為何要弄得如此不安,非你(妳)死我活那般地殘酷不可呢?作家羅曼羅蘭在《約翰克利斯多夫》書中就這樣說道:「這個世界造的並不好,因為愛人的不被人愛,被愛的人不愛人,而愛又能被愛,也有分開的一天!」但想想人生也未必如此,愛人不被人愛,可以再愛別人;被愛的人不愛人,這也是人的自由;愛又能被愛,如果不懂得珍惜,只是視為理所當然,當然是有分開的可能。
其實,人類最可貴的地方,就是懂的以昇華的方式來處理內心的困境,讓憤怒或恨意以更合理的樣式出現。何況,任何墮入愛河的人們,應隨時有失戀可能性的心理準備。了解愛情不能只作自私的解釋,用於自我滿足的萬能解藥;而是將它昇華,作為改變人們生活的激情力量,朝著了解、體貼、善待對方來提昇,讓愛情成為一種相互激發動力,為愛情所帶來的種種有益的變化感到欣慰驚喜。
這樣說來,真正的愛不該是占有,反而將占有的慾望或失落的恨意包容,轉化為祝福。當然,以愛來包容恨說來容易,但在實際生活要忘卻曾經愛過的人,並將自己的恨意提昇為祝福、包容為愛是何等的困難。在此,改變想法是第一要素,知道想要占有自已所愛對象的慾望,這根本不是真愛。而且,這種想滿足自己慾望的愛落空時,就很容易轉變為恨。反而,真實的愛會讓自己在困境中漸漸覺知自己與曾經愛過的人皆是人,同樣渴望幸福。
改變想法之後,接著是要懂得安置困境的自己來避免悲劇。在此,工作與朋友皆可成為良藥。工作所隱含的成就與自重是可導引在愛中失落的人有可投靠的安全場所,由此緩和失落的恨意。另外,朋友的陪伴或投入別的有益群体社團,也可協助失意的人來對抗失落歸屬感後的不安,重新從朋友的關懷或社團群体的友誼,再度對愛重拾信心,不致將自己丟進自我毀滅的命運。也許,重拾回來的愛就會親自教導人們,在下一次的男女交往中,更懂的珍惜對方。
2019.12.21
十二月二十五日是基督宗教歡慶其救主耶穌降生的日子,俗稱「聖誕節」(Christmas),意謂在彌撒(Missal或禮拜)中紀念耶穌基督(Christ)。事實上耶穌何時出生,無人知曉,歷史上也沒有明確記載。
西方教會以十二月二十五日作為聖誕節,是與當時羅馬人的太陽神(Sol Inviltus)崇拜有關,認為冬至後日光的延長象徵著太陽神的重生,由此轉化為耶穌的出生如同光明再現,必能戰勝罪惡的黑暗。另外,當時人們也深信萬有是被造於春分之日,即三月二十五日;這也是童女懷孕日期,以此十月懷胎生育時間推算,耶穌當生在冬至之日,即十二月二十五日。由此看來,早期羅馬教會的聖誕節期,已相當本土化於羅馬文化之中。
再者,有關聖誕期間分贈禮物及施捨物品習俗,也是源自羅馬本土文化的薩都那利亞(Saturnalia)節慶,這是羅馬人慶祝其農神的節期,在十二日十七日至二十四日期間,大家互贈禮物,關懐貧困,以此行善行為來迎接歡慶太陽神的重生到來。如此說來,由羅馬人的農神(Saturn)、太陽神(Sun)轉化而來的聖誕季節,到今天每周的禮拜六(Saturday)、禮拜天(Sunday)假日,其意涵不就是休閒歡樂之餘,也可行善扶弱,關懷社會。
這樣說來,最能彰顯聖誕意涵,關懷貧困,帶來歡樂,非聖誕老人莫屬。聖誕老人故事源自第四世紀土耳其南部海岸一位主教聖尼古拉(St. Nicholas)的感人事蹟,相傳他在羅馬皇帝Diocletian期間殉道。由於他生平喜愛小孩及樂於助人,而成為兒童與窮人的守護聖徒;爾後也漸漸成為聖誕節的象徵人物,扶助窮困,帶來歡樂。聖尼古拉荷蘭語稱Sinter Class或Santa Claus,後來隨著荷蘭新教徒來到美國再流通世界各地。一八八六年,卡通畫家Thomas Nast描繪了現今聖誕老人身穿紅衣、肥肥胖胖的圖像。
聖尼古拉最動人的故事是幫助一窮人家的三個女兒準備嫁粧,尼古拉把三個裝著黃金的帶子,在一個晚上從窗戶丟進此窮人家時,湊巧剛好丟進一隻放在火爐邊等著烤乾的襪子裡面。因著這樣的傳奇故事,每年過聖誕節時,小孩子都會準備好大小襪子,等著聖誕老人送禮,此時有默契的父母就要充當聖誕老人了。
聖誕節中聖誕樹(ever green)的裝飾是來自北歐Scandinavian的風俗,當時砍一棵樹裝飾在屋子裡的目的是要嚇跑魔鬼。十六世紀德國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曾提倡將聖誕樹當作聖誕節的象徵,也由此介紹到英國。十七世紀移居美國的德國人,也把聖誕樹的裝飾帶來美國,然後十九世紀美國的傳教士再把此風俗帶到世界各地。另外,一八四三時,英國的J. C. Horsley第一次設計了一千張的聖誕卡片,卡片上寫著「祝你(妳)聖誕歡愉及新年快樂」(A Merry Christmas And A Happy New Year To You)。
聖誕節中所吟唱的「聖誕頌歌」(Christmas Carol),相傳是十三世紀的聖法蘭西斯(St. Francis)所提倡。特別在他創立的孤兒院中,藉由聖誕歌曲帶給兒童歡樂溫暖。孤兒院或托兒所(creche)的概念,其實也是由耶穌出生時的「馬糟」衍生而來,而耶穌出生在馬糟時,有天使齊來頌讚吟詩,這可說是最早的「聖誕頌歌」了。
一八四三年,英國小說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寫了一本燴灸人口的出名小說「聖誕頌歌」,描寫一位倫敦吝嗇商人Scrooge如何苛待他的伙計Bob Cratchit。在聖誕節前夕,Scrooge的朋友Marley的鬼魂找上他,帶他去看Bob Cratchit的家庭,看跛腳小孩Tiny Tim。他們雖然窮,但全家仍很快樂。聖誕節早上,Scrooge醒來,深悔自己過去所為,於是大大改變,開始樂意幫助別人。也許,這才真是歡渡聖誕佳節的意義吧!
美國小說家奧享利(O’Henry)寫過一個感人的聖誕禮物故事。故事中描寫一對貧困恩愛夫妻,在聖誕節期間設想送對方禮物。丈夫心想太太有一美麗長髮,可惜沒有貴重髮夾,於是變賣自己最愛懷錶,買了貴重髮夾,等待聖誕來臨送給太太。太太同時也為送何禮物給先生而思量,心想先生有一珍愛懷錶,可惜沒有錶鍊,不如買個錶鍊送給先生。可是,錢從何來?太太於是決定剪下長髮變賣來買錶鍊。聖誕節到來,二人相互交換禮物的那一時刻是多麼感人!太太有了髮夾,卻沒了長髮;先生有了錶練,卻沒了懷錶。二人相擁而泣,知道得到的比失去的更多,是今年最美好的聖誕禮物。
寄望每年的聖誕佳節,我們大家除了休閒、歡樂外,也能學學聖誕精神的扶助窮困、帶來歡樂;除了親朋好友之間互贈禮物外,我們何妨多預備一些「禮物」,為窮困的人們、孤兒院的孩童、養老院的長輩帶來一絲聖誕歡樂!
給還在受苦的朋友!
活著比自殺好
2019.12.21
自殺為何發生?有人因憂鬱症殺害自己,有人因年老病疾恐造成兒女負擔而自我了結,也有人因著宗教信仰、迷信世界末日而集體尋死。這些現象說明著,生命若沒有出路,或無法在現世找到盼望,那麼結束自己的生命可能就是最後的出路。
然而,自殺並非易事,並非小說中諠染的那麼浪漫,或電影所誇張的那麼真實勇敢。「自殺」頂多只能講說:人們在長久的困境中,因瞬間的心靈蒙敝,所作的令人遺憾、無法挽回的想不開行為。因為人基本上是渴望活著,如「美國自殺學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uicidology)的觀點所說:「大部份想自殺的人,都渴望能夠活著。」
「自殺」在古典社會不被允許,在現今世界也不被鼓勵。雖然古時愛斯基摩人與挪威人有鼓舞老人與病人作「利他性」的自我犧牲,然而受基督宗教影響的西方文明大多明文禁止殺害自己。古代的雅典,不為自殺的人舉行葬禮,如柏拉圖所說殺害自己的人必須以不名譽的方式被埋在荒涼的無知地點,且墳頭不許有任何墓碑或名字。羅馬人對自殺者也是如此,要沒收身家財產;中世紀的基督宗教更是責難自殺行為,除了禁止自殺者享有宗教式喪禮外,其屍體須插上木樁埋在十字路口,而其死後也會如同但丁《神曲》的<地獄篇>所說,自殺者會被懲罰下到第七層地獄,永受不斷滴血之折磨與咒詛。
近代社會雖然不再將自殺視為宗教上的「罪惡」,但卻將自殺轉移為精神上的「疾病」,以為心智出了問題的人才會自殺。其實,自殺並非罪惡,也不一定是疾病,自殺有時是人類心靈在面對挫折、苦痛時的一種無奈抉擇,儘管我們不一定贊同人們對生命的無奈作如此了結的最後抉擇。
自殺的動機說來當然很多,然而主要原因還是體察生命不再美好。的確,生理上的苦痛、無助或心理上的折磨、屈辱,有時真的會驅使人們覺得死亡比活著還好。當一個人失去所愛的人、失去健康、榮譽,被嚴重的挫敗困住折磨時,真的會如同十七世紀英國聖保羅大教堂的John Donne主教,在《雙重永生》書中所說:「每當有任何苦難臨到我時,我會認為自己握有解放的心靈,不再有拘禁的鑰匙;而且再也沒有別的方法,比舉起手中的利刃刺入自己的心臟更快。」
人皆會死,而老化、疾病、意外、皆可理解,但一個人死於自己之手卻很難被人接受。希臘寓言雖將自殺比喻為「船難」的水手,從身體裡游開,渴望在死亡的樂土平安登陸;然而,大多數人在面對生命的挫折時,仍會像十八世紀哲人休謨所說:「生命仍有存在價值時,沒有人願意揚棄生命。」
也許,我們真的無法為自己出生的好、壞負責,但當我們開始生命的力動,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就必須為自己怎樣過活,及將來如何死亡負起責任。一個人對自己的「自主權」,意謂著自己擁有一種「獨立、自由與自我領導及決定自己未來的特質」。人們的失敗當然可歸究於「他人」或「環境」,但歸究於「他人」或「環境」的同時,也是對自己「自主權」的削弱。在此,唯有認真看待自己對自己的責任,我們才能在自己的挫敗中看到未完的責任,而不是結束責任或放棄責任。
就是這種「活著」的責任及對自己的「自主權」的認知,讓我們更懂的設想未來。我們若要有個健康的老年過活,年輕時候就該懂得節制,不要放蕩過度、耗損身軀;我們若要有個保險的老年過活,年輕時候就該知道努力工作,勤儉存錢、克服奢華慾望。我們若要子女們珍惜生命,就要教導他/她們做人的道理及做人的可貴。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快樂地生活,就是在挫敗的困境中,也能體察未完的責任,知道活著比自殺好。
2019.12.22
拉美解放神學家謝根道(Juan Luis Segundo)在其<神學的解放>(Theology of Liberation)書中,曾提出一個解釋經文的方法,稱「釋義學循環」(the hermeneutic circle)。「釋義學循環」就是「在人們現存的個人與社會現實繼續改變中,對聖經所作繼續改變中的詮釋。」
然而,是不是每發生社會變動,聖經就跟著發生詮釋的變動。對此,謝氏在論及此釋義學循環時,談到二個先決條件:第一是現今所發生問題是否大到足夠迫使我們改變對社會與政治的慣有想法,因為只有這樣的變動及引起我們對這些事物想法價值判斷的普遍懷疑後,才會迫使神學回到現實面來質問自己一些新的決定性思考。
第二個先決條件與第一有關,即神學家是否察覺需要改變對聖經的解釋來回應這些新問題。如果經文的解釋沒有隨著問題而改變,那麼這些問題將沒有解答,或是得到舊有無益的解答。簡言之,「釋義學循環」 二個先決條件就是:一是我們對真實現況有豐富和足夠的質問與懷疑;一是我們對聖經產生相應豐富與足夠的新解釋。
譬如說,1789年法國大革命所發表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the Man and of the Citizen) 後,神學及聖經的詮釋已不能違背普世所認定的人權與公民權價值。同理,1848年<共黨宣言後>(The Communist Manifesto),神學及聖經的詮釋已不能違犯普世所認定的社會公義。
馬克思認為每一時代的主流觀念皆是統治階級的觀念,當宗教的功能被視為是為了資本階級時,它顯然就成了資本主義「意識型態」。的確,在十九世紀的歐洲,馬克思看到的宗教是合法化資本主義體系中的價值,目標與基本原則。因此宗教的功能成為強化社會統治、特權及資本階級的利益。
宗教既然合理化既得利益者的現狀(status quo),它就神聖化既有情境生活,並以各種不同形式來教導:如現今生活受苦若與天堂的祝福比起來就不算是什麼;或今世是短暫,來生才是永遠等。假如普羅大眾貧窮者抱怨財富不均不公義,權力只在少數人手中時,宗教就教導他/她們看重靈性上的祝福才有永久的價值,而真正的財富並不是在這個世上。
更甚者,對現存不公義的社會情況宗教早有一套想法,就是自從人犯罪以來,人的受苦被合理化為神聖處罰的結果。照馬克思的說法,基督宗教認為所有壓迫者對被壓迫者的惡劣行為,是原罪或其他罪行公義審判的結果,或是在教會傳統中,受苦更是上帝考驗人是否忠實的手段。
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895)說宗教是由人民所感覺的需要來建立的,而這個需要對普羅大眾來說就是「補償」(compensation),以馬克思自己的話就是「安慰」(consolation)。如同酒精可使人酒醉幻想他/她自己可成就任何事一般,只不過這並不是真正的現實生活。所以宗教提供了補償作用,用來促使工人忍受現實受苦情境,並期待死後天堂世界的安樂,在那裡就沒受苦與哀痛,貧窮將由黃金屋所取代,不停的工作將由永遠的安息取代,人不再壓迫他/她們,視他/她們為劣等。
馬克思說基督宗教教導對邪惡的非抵抗中,有人打你/妳右臉時,左臉也給他/她打,甚至要去愛破壞你/妳的仇敵,這種奴隸性的美德只是更加維護既得利益的現狀而已。因此,宗教作為被壓迫階級的補償作用時,宗教就成了人民的鴉片。在此,宗教合理化了既得利益現狀(status quo)、神聖化了既有體系、成了人們自願服從的心理基礎。
另外,1972年聯合國發表了<人類環境宣言>後,神學及聖經的詮釋已不能疏忽普世所認定的生態公義了。1967年,當林懷特(Lynn White, Jr.)在《科學》雜誌發表<生態危機之歷史根源>(The Historical Roots of our Ecological Crisis)一文,控訴現代工業國的人們缺乏對自然的崇敬,是源自西方基督宗教的影響;及1973年 I. G. Barbour編輯出版《西方人與環境倫理》(Western Man and Environmental Ethics)一書,指出現今生態危機的歷史根源是在於西方人對自然的態度後,「生態神學」隨著「生態學」的與起已漸漸引起教會人士及神學家們的重視。
牛津大學安德魯.林基教授(Dr. Andrew Linzey)所寫有關「動物神學」議題,可說是對長久以來以「人類中心」(human centricity)為思考的挑戰。自十九世紀達爾文的進化論學說問世以來,人類必須謙恭地承認人類是依附著大自然而活,如同哥白尼、伽利略以「太陽中心論」挑戰傳統「地球中心論」般,以「自然中心」挑戰「人類中心」的論述,將會是「生態神學」帶給人類的一種全新的思想革命。
謝根道接著提出完成「釋義學循環」的四個步驟:
1. 從我們體驗現實的方式,促使我們產生意識型態的懷疑。
2. 將我們意識型態的懷疑應用到整個意識型態的上層結構,特別是在神學上。
3. 從體驗神學現實面的新方式,促使我們產生釋義解經上的懷疑,即懷疑一般流行的聖經解釋並沒有處理重要的事實。
4. 形成一種新的詮釋學,即以一種新方式來達成聖經信息的新見解。
除此之外,我認為在多元宗教的台灣,Paul Knitter所提出的「跨越三座橋」,對新眼光讀經是重要的。新眼光讀經要跨越的第一座橋是「哲學-歷史之橋」(The Philosophical-Historical Bridge) ,認知所有宗教皆建立在歷史的侷限性,及所有宗教皆有神聖實在哲學可能性。第二座橋是「宗教-神秘之橋」(The Religious-Mystical Bridge) ,認知神聖者能被任何一種宗教所體驗,神聖者臨在所有宗教的神秘經驗當中。第三座橋是「倫理-實踐之橋」(The Ethical-Practical Bridge) ,理解所有宗教都在關心苦難、貧窮及不公義,所有宗教都在實踐愛心,都有與弱勢同在的理想。
前台南神學院院長黃彰輝牧師,任職普世教協時曾倡導「處境化神學」運動(Contextualizing Theology) ,言明處境化神學必須為了「上帝的宣教」此處境性而為(contextualization-contextuality) ,並非所有處境(如賭博)皆可進行自以為義的處境化。我個人覺得需再加上「人性化」,以「上帝的宣教」及「人性化」重新研讀上帝的話語。當然,新眼光讀經,最重要的我想應該是前台南神學院院長宋泉盛牧師在「故事神學」裡所說的:「我最需要的是一顆沒有偏見的神學心靈。」
2019.12.24
金錢,沒有好壞、善惡之分,好或壞完全在於使用它的人。金錢就其本質很難給予適當定義,早期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B.C.),在其《倫理學》一書,就把金錢視為一種「交換的媒介物」( medium of exchange)。當然,在亞里斯多德的時代,紙幣、銀行等商業活動尚未流行,人類的商業活動主要是靠「物品的交換」,以後物品交換的值判斷才漸漸以「銅幣」、「銀幣」或「金幣」來代替,這從「金錢」英文字「money」,本身意涵「金屬J (metal)就可知曉。
金錢(money)是從拉丁文moneta衍生而來,意即「警告」(to warn) 。moneta是羅馬女神Juno(Jupiter太太)的名號,其廟宇是羅馬鑄造錢幣的地方,所以才由moneta衍生money (金錢),金錢的確是含有「警告」之意。
在人類商業活動的歷史中,15世紀後才有「銀行」的設立。人類最早使用的紙幣,源自於1574年在荷蘭發行的稱「塔勒」(thalers)的德國紙版銀幣。美國則1690年後才在麻塞諸塞斯(Massachusetts) 發行紙幣。聽說1649年以前,哈佛學院(Harvard Co1-ge)學生的入學費用是以「農產品」或「牛羊」來抵押,其中就有學生牽來家中一隻母牛當作那年學費。
目前,考古學上發現最早的商業交易行為是發生於二世紀愛爾一個社區裡的記錄,根據發掘出來的交易明細表所記載:1個小銀幣可買8筐小麥穀物,1隻羊值9個小銀幣,4隻羊可換1頭小牛,6頭小牛換1頭母牛,而3頭母牛可換一個「女孩」。可見,「女人不值錢」中西文化所見略同。
不過,這樣的交易比埃及人好多了。古老的埃及人以「牛」作為交換價值的媒介,1條牛值119 Utens(埃及錢幣),而幾個Utens就足以買個小女孩了。以前的人倒真的是以「牛」作為價值交換媒介,於是英文字的capitaI(資本),意思就是「牛的頭」(head of cattle)。
交換(exchange)在韋伯(Webster)字典上的解釋是「給予與回收」(Giving one thing in return for another),然而,很多人忘了世上有很多事物是金錢無法對換的,如美國小說家享利、梭羅( Henry Thoreau, 1817-1862)所說:「金錢是買不到靈魂」,或18世紀英國小說家費特令(Henry Fielding, 1707-1754)那首「金錢」的詩所說:「把金錢奉為上帝的人,會使自己成魔鬼。」
「時間就是金錢」,這句美國政治家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的格言雖被現代人奉為座右銘,但富蘭克林也說過「金錢不能使人快樂,因為金錢沒有產生快樂的本性」。其實羅馬人很早就明瞭這樣簡單的道理,所以羅馬人會常常警惕自己說:「金錢好比海水,喝愈多就愈口渴」。
金錢是現代生活的必需品,我們切實不必唱高調,一昧地把物質享受踩在理想的腳下,認為物質世界不屑一顧。試想:一個人的收入(incomes)不就如同「穿鞋」,太寬會不好走,且常擔心「絆倒」;太窄又會產生「水泡」,而受折磨。因此,懂的讓「金錢」來成全個人生活上、或社會事務上適當美事的人才是智者。何況,一個人是否會被尊敬,並不是在於他/她「賺了多少錢」( The Person who has made his or her money),而是在於一個入「如何成就他/她自己」(The person who has made himself or herse1f)。所以一個真正聰明的人不是去「信仰金錢」(Put not yourself trust in money),而是讓自己擁有的財富有「好的信用」(but put your money in trust)。
2019.12.25
Denis Waitley在《成為最好》(Being the Best)書中,說了一個「拖延者」的比喻 (Parable for Procrastinators),值得工作久久及剛入職場的朋友們省思:
There is a story about four people named: 有一個故事提到四個人的名字:
Everybody, Somebody, Anybody and Nobody. 他/她們是每個人、某些人、任何人及沒有人。
There was an important job to be done, and 有一個重要的工作必須完成,且
Everybody was sure that Somebody Would do it, 每個人都確定某些人會去完成它,
Anybody could have done it, but Nobody did it. 因為這是任何人均可做的工作,但沒有人去作。
Somebody got angry about that because it was Everybody's job. 某些人生氣,因為這是每個人的工作,為何沒有人去作。
Everybody thought Anybody Could do it, but 每個人都想這是任何人皆可完成的工作,但
Nobody realized that Everybody wouldn't do it. 沒有人想到每個人都不會去作它。
It ended up that Everybody blamed Somebody, 最後,每個人抱怨某些人,
When Nobody did what Anybody could have dnoe. 為何沒有人去作任何人均可完成的工作。
2019.12.25
一間魔鬼學院舉行畢業典禮,三位畢業生小鬼向大魔鬼院長展示抱負,要去人間迷惑人們。
A小鬼説要向人們宣揚「沒有上帝」,大魔鬼院長聴了笑笑回説:「不可能成功,人們看看美妙世界,摸摸自己良心,有沒有上帝,大家心知肚明。」
B小鬼說要向人們宣傳「沒有魔鬼」,大魔思院長聴了也笑笑回説:「不可能成功,因為罪從前門來,平安就從後門出,有沒有魔鬼,犯罪的人們自知。」
C小鬼也上前說我要向人們麻醉「慢慢來,明天再來」,大魔鬼院長聽了很高興地説:「這樣就會成功,慢慢來,明天再來。因為人生最危險的一天,就是人們知道有明天這一天,且常常去使用它的那一天!」
2019.12.3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nDE4wIvaWs
基督徒信仰生活有二個敵人:一是知性上的敵人,名叫「懷疑」;另一是感性上的敵人,名稱「苦難」。懷疑、苦難看似我們信仰上的敵人,有時想想也有可能是我們信仰上的朋友。
懷疑英文字doubt是從拉丁文的字根duo而來,意即「兩個」。有一故事說一個女孩交了男朋友,寫信告訴爸爸寄錢給她買新衣好去約會。一週過後,女孩又寫信給爸爸說新衣都穿過了,可否再寄錢給她買新衣好去約會。不久女孩接到爸爸的回信,信中爸爸幽默地說:「新衣可以不用買,但男朋友可以再換一個。」兩個有時真的很麻煩。
懷疑是有正面涵意,如16世紀英國哲學家培根(Francis Bacon) 所說:「若以肯定作為研究事務的出發點,常常是以懷疑結束;若以懷疑來作為研究事務的開始,最終可能可以得到肯定。」路加福音24章38節提到耶穌復活後向門徒們顯現時,門徒們的心理狀態是「半相信」、「半懷疑」。此疑念希臘文dialogizomai意即「對話」(dialogue)。dialogizomai雖表示懷疑,然也有正面涵義,表明門徒們一種內心思想的論辯,深思所信的耶穌是否真的復活。
馬太福音14章22-32節裡記載學生行船過上風浪,驚惶中看見主耶穌從海面走過來。彼得當下很興奮的說:「主啊,如果是你,叫我在水上走走,到你那裡去!」耶穌說:「來!」彼得就下水但風浪猛烈,心裡害怕就往下沈。彼得喊叫說:「主啊,救我!」耶穌立刻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此疑惑希臘文distazo的涵意就是doubt,二個,心無定著。
歐洲19世紀時流行一首詩「蜈蚣情結」(centipede complex),描寫一隻蜈蚣爬行的很高興,後來一隻青蛙就很好奇地問牠說:「蜈蚣大哥,你有那麼多腳,到底那隻腳先走?」結果此問害得那一天蜈蚣不知如何走路。這是不必要的懷疑,容易破壞不容易才建立的信心。聽說留長胡鬚的畫家張大千也曾被記者問到,其長胡鬚晚上睡覺的時候,是在棉被的外面或棉被裡面。此問害得張大千那晚失眠無法睡好。這是「不必要懷疑」。
試想懷疑不是人的本性嗎?我們若請一個人出來,把其眼睛蒙住,讓他/她轉了幾圈失去了方向,再對他/她說後面有一椅子可以坐下來,人的反應會如何?有人會用腳去踏踏看,看後面是否真的有椅子,因為信心總是要加點感覺;也許有人會往後偷看,看是否真有倚子,因為信心總是要加點眼見。
其實懷疑與信心並不是對立,與信心對立的是不信,如同生病與健康不是對立,與健康對立的是死亡。而生病有可能導致死亡,然生病後的健康能產生更大的抵抗力;同理,懷疑可能導致不信,然經過懷疑後所建立的信仰,信心不是更大嗎!
羅馬書是保羅先生很美的神學論述。第一章提到上帝給羅馬人自然律(創造的世界),然羅馬人仍我行我素犯罪。第二章說上帝給偤太人律法,然偤太人殺害先知也犯罪。於是第三章說到所有人都犯了罪,虧欠上帝的榮耀。那怎麼辦?保羅內心有一思想的論辯,作為法利賽人真的可靠律法得救嗎?不!苦啊!我的為人,我願意的善不去行;不願意的惡反倒去作。羅馬詩人Ovid也說過:「看到好,我讚美它!但我總跟著壞走!」馬丁路德說過律法若沒有在快樂中成全,就是沒有成全。守律法但不快樂,常常犯錯但卻很快樂。難怪哲學家尼釆會說寧願作個快樂的罪人,也不願意當個不快樂聖人。
在羅馬書中,我們讀到保羅內心有關律法與恩典的思辯。律法本是上帝的恩賜,讓我們知道我們沒有照上帝創造我們的本性來活出上帝的誡命。因此導致有人以為守誡命就可尋回本性,找到拯救。忘了我們其實是無法意志我們的意志。除非我們的意志聯結於意志的根源,我們的本性與本性的根源上帝和好。這就是保羅內心思辯後所體察的「恩典」,在耶穌十字架上愛的恩典才能成全律法。
懷疑是人的本性,因為作為有限的人,我們無法把握生命的全部,如果沒有終極永生的確信,我們就無法克服「死亡的焦慮」(anxiety of death) 。懷疑是建立在我們對每一事物的追根究底,如果人生充滿著不確定性,無法找到終極依靠
的確信,我們就無法克服「虛無的焦慮」(anxiety of meaninglessness) 。懷疑也是自我對自我道德完美的內在質問,如果沒有終極赦免的確信,我們就無法克服「定罪的焦慮」(anxiety of condemnation) ,如莎士比亞所說:「罪從前門入,平安從後院走」。
懷疑若是作為有限的人在思想上的受苦,那麼苦難可說是作為有限的人在生命上的受苦。舊約聖經約伯記的故事,描寫一個行義的人突然遭受到病痛、死亡的打擊。於是約伯質疑這個他前所信的上帝對他不公,甚至找不到答案時,他來找上帝求死。他的三個朋友又如何看待他的苦難呢?
第一個朋友以利法「醜化」了約伯的苦難。以利法說:「無辜的人,有誰滅
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意謂約伯的苦難是罪有應得。答案太快,忘了苦
難有時是強的壓迫弱的。第二個朋友比勒達「美化」了約伯的苦難。比勒達說:
「你起初雖然微小,終久必甚發達。」意謂約伯的苦難是上帝的考驗。不過,我
們若將壞事看作好,是會造成我們心理負擔,甚至以不健康、忍耐、自我折磨來
承受有時是別人欺侮我們所造成的苦難。
第三個朋友瑣法「神秘化」了約伯的苦難。瑣法說:「你考察,就能測透神
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意謂苦難無解,難以測透。苦難若無解,我們就會失落勇氣,不敢面對自己遭受到的苦難,而使苦難增添更多的苦難。約伯記可看作一篇深奧的人生哲學,從善有善報、惡有惡終的「因果法則」進入「愛的關係」的生命法則。試想我們的親人生病受苦時,兄弟姊妹若只計較誰該照顧、誰該承擔,那不是難上加難嗎?唯有在兄弟姊妹「愛的關係」中,才能共同承受親人苦痛。約伯就是如此,在生命愛的關係見證以前風聞有上帝,現在親眼看見上帝。
保羅在羅馬書8章38-39節不就是這樣見證著:「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加爾文在討論希伯來書10章時也說:「上帝應許我們永遠的生命,但我們得到的是死亡;上帝宣佈神聖的復活,但我們仍被腐爛的肉體包圍;上帝使我們稱義,但我們仍被罪惡纏絆;我們聽到上帝應許的福氣,但看到的是無限苦難的壓迫。」加爾文又說:「所以,我們若不是立足於盼望,從上帝之光所照耀的道來超越的話,我們會成為怎樣的人啊?只有信仰才能舉起盼望,才能超越苦難的壓迫。
最後,我以打球為例來作為結語:懷疑、苦難就像打網球的網,雖然增加打球的難度,但卻能提高打球的興趣。人生經過懷疑的思辯、苦難的歷練後所得著的信仰,一定是喜樂、平安與確信的。
2020.01.10
啟示與啟蒙不同,啟蒙可說是「人性上昇華」,從自然與歷史知識發現、提昇作人及了解事物的道理。啟示可說是來自上帝神性的源泉,且灌注於我們的終極關懷中。或說存有的根源上帝向我們實在的存有顯示,而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在此「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 是了解啟示的一把門鎖,且含蓋在三個可能面向:在人的有限性(finitude) 中,啟示將存有的根源上帝顯示;在人的疏離(estrangement) 中,啟示將存有的意義耶穌基督告知;及在人生命的含混性中(ambiguality),啟示將存有的力量聖靈揭露。
在人的有限性中,死亡的焦慮(anxiety of death) 、深層有限性的焦慮趨使我們向上帝開放,而作為存有根源的上帝也向實在存有的我們顯露,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以生之勇氣(courage to be) 克服。在人的疏離中,作為新存有(new being) 的耶穌基督向我們揭示生存之意義,克服生存中虛無之焦慮(anxiety of meaninglessness) 而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在人的生命含混性中,聖靈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並在聖靈(Spirit) 的力量臨在我們的心靈中(spirit) ,來克服道德被定罪的焦慮(anxiety of comdemnation) ,與上帝重新復和。
這樣說來,啟示就是上帝將奧秘顯露出來並作為終極關懷被我們把捉。也就是存有與存有之根基的神人相遇。而被存有根基把捉的人們是處在一種「非比尋常」狀態,就是神性臨在人性的改變。此神性臨在人性的改變是「非比尋常」狀態,它不是非理性,而是超理性,但不破壞理性心智結構。
舊約以賽亞先知在烏西雅王崩之時,經歷耶和華上帝臨在聖殿寶座。以賽亞說我滅亡了,我是嘴唇不潔之人又住在嘴唇不潔民中,這是超理性的「非比尋常」。但克服驚異震驚之後,以賽亞仍以理性之心智結構回應上帝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當神性臨在人性時,以賽亞顯露出非比尋常之驚異,但驚異過後,人性就彰顯神性價值,且在以賽亞先知的心智結構中定向其生命意義與終極關懷。
先知以賽亞被上帝把捉時的「非比尋常」驚異狀態,並沒有破壞理性心智結構,也因為如此,心智結構才會向理性根源開放來成為終極關懷。只有驚異、且破壞理性心智結構,其實是遠離理性根源的魔性,它不是啟示;反之只有啟示卻沒有引來「非比尋常」狀態,那只可說是人性的啟蒙而已。
2020.01.10
語言借由表達來傳達個人對事物之認知,而且要不斷地經由語言傳達,我們對事物認知才不會靜止。我們不是很喜歡對事物下「定義」嗎?對事物「定義」後,我們對事物的認知不就停留在定義的靜止認知嗎?這樣說來,上帝本有能力的話語,在「人性」事務上的說話,因此也有可能被靜止為教義的語言。
十誡作為上帝的話語是在於啟示的力量,如果靜止了,它就會成為神聖威權之律法書。 先知說話時,是談論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偉大事工, 如果靜止了,它就會成為犬儒主義。使徒說話時也是一樣,是談及上帝的啟示耶穌基督, 如果靜止了,它就會成為信耶穌的宗教。
啟示的原本啟示給接受者時本是動態性過程,然而由於人的有限性,當接受者接受啟示原本後可能衍生二種必然落差。一是接受者以有限的了解來認知啟示,而使之間衍生落差與矇矓,而落差與矇矓會因代代相傳而擴大。另一是接受者或接受者群體教會,為了緊抓著啟示好讓自己認同時,本是動態性上帝啟示的話語就被囚禁於不動、靜止的信念場所,變成不可改變的教義語言。
語言也包含著內在的言語,內在的言語是自身靈魂與自己的對話。可能是上帝向個人心靈深處說話,也可能來自幻想式的自語。聖靈臨在人自身內在的活動可能是無法言說的,只知覺到神聖的臨在,現代人所說的「靈語」是可以這樣來理解。 但問題是甚麼呢? 當小孩說他/她夢見耶穌,問他/她說耶穌長相如何? 他/她可能就回說跟教會牆上掛的照片一模一樣。也就是說,上帝的啟示語言很早就經由教會主日學或周日聚會灌輸在我們的腦海中,特別是某些對個人深具意義的「片段」記憶早就深藏於個人的潛意識中,然後等待特會、靈恩運動、或神秘主義來引發、重新以激烈的情感(如痛哭、悔恨)浮現。
這些片段記憶的內在語言與上帝動態的話語還是不同。潛伏在潛意識中片段的記憶言語是靜止的,也因為這樣,每次參加特會,潛伏在潛意識中片段的記憶言語就會再次浮現,以同樣的情緒反應重複一成不變的宗教行為。我們不是再度聆聽上帝的話語,而是回憶潛意識中我們想聽到的上帝話語。
回憶上帝片段的話語來引發潛意識的需求,與再度聆聽上帝的話語是不同的。今日教會的問題,雖說相信聖經是上帝啟示的話語,但卻一直重複同樣的話語意義。話語靜止了,就一成不變,就無法再度律動上帝的話語,這就是啟示的動態性停住了。當然,啟示是一個動態,但接受啟示的人,以及傳承這些啟示的教會或基督徒,還是會變形、或是靜止!靜止了上帝的話語,上帝的話語就會失落真正的感動;變形了上帝的話語,上帝的話語就會由各自不同的思惟語言所取代。
譬如說,初代教會的信徒,他/她們曾與耶穌一同生活過,聆聽他所說的話語。但接下來的第二代或第三代信徒,他/她們所信的啟示是上一代傳承給他/她們的,他/她們是信使徒傳統所信的耶穌,而且是靜止於大公教會的傳承。啟示的話語被停住了,它就發展成僵化的教義;而僵化的教義就使原本啟示的話語變形,成了排外的冷言冷語。承繼啟示的教會、或基督徒團體,我們一定要深思我們的信仰能否再度聆聽上帝的話語,經由內在心靈的祈求,讓生命的終極關懷重現,而非情感的潛意識重現,或僵化的教義重現。
2020.01.10
啟示的知識與一般的知識有何不同?在人類存有的理性結構中,啟示知識的功能是顯示奧秘,是一種「非比尋常」的狀態。所以啟示狀態的知識,不是再於增加我們對於自然、歷史、人類存在結構的知識;而是讓我們與永恆建立關係、來擴展生命的廣度與深度。 然而,今天的基督徒常常將啟示的知識與一般的知識搞混,結果啟示的知識與歷史的認知矛盾,與自然的科學論證作對。結局是,啟示的知識與自然的知識在比賽誰對,如同創造論要把進化論打入地獄,而進化論要把創造論趕出學術的園地。
神學家田立克曾這樣反省說:
假如神學家為了神學上的理由,偏愛某一科學見解而推為優於其他見解,這將是對神學的貽害。
又說:
神學家若曾經因宗教上的理由,畏懼新學說而盡力抵抗,到力竭失敗終而屈服,這對神學而言實是恥辱。
啟示的知識如果跟一般的知識作比較,斤斤計較互爭正統,它最重要的奧祕就會被放在一邊,如果它又被誤解為破壞了一般知識的理解,就會被歸為迷信;或是迎合了一般知識的理解,它最核心的奧秘性就會被忽視。啟示的知識是在於接受啟示的人們,一種內在心靈感受到終極關懷的狀態。
一個聖經語言的學者,他/她所精通的聖經語言,所理解的內容,若不是他/她的終極關懷,他/她就無法傳達啟示的知識,他/她傳達的是一般關於聖經的知識。這也是今天神學院的問題,學術的語言在論述聖經時,有沒有引向終極關懷。這也是今天畢業生講道的問題,講道的內容是要迎合老師的口味,還是要傳講上帝啟示話語中的終極關懷。
啟示的知識並不干擾一般的知識,一般的知識也不會干擾啟示的知識。用某一種科學見解來印證啟示知識的真理,到頭來會是一種悲劇。因為科學的見解若被推翻,科學見解所印證的啟示,也會跟著被推翻。但是神學家若把啟示知識靜止,固守在僵化的教義,害怕一般知識、新學說的出現而盡力反抗,也會是悲劇。
其實,神學家不用害怕一般知識所帶來的批判,因為一般知識的批判研究方法,是有助於對真理的渴望,而驅使我們更嚴肅來看待上帝的啟示。如同我們不用抗拒心理學對人性的洞察,因為一般知識對人性深層的洞察,才能開啟我們內在心靈深層的反省,而向啟示開放。教會不要把啟示的知識關在自身教義的象牙塔內,而對現在的知識奮力抵抗,有一天象牙塔若倒塌,啟示的珍貴就會被否定。
2020.01.10
當上帝的啟示臨到我們時,那是「非比尋常」的。「非比尋常」是在一種超理性的狀態,但並沒有破壞理性的心智結構。當上帝在西乃山上頒布律法給摩西及以色列民時,那是非比尋常的狀態;因為它沒有破壞理性心智結構,以色列民後來就能以推理能力將上帝頒布的律法化為偤太律法,而後衍生「守律法」就可得到上帝的啟示與拯救。
律法本是神聖的恩賜,向人顯露人的本性及人與上帝及別人的關係,並且告知人在疏離中並沒有依本性、遵誡命而行。因此,推理的能力就會引誘人們說,若「守誡命」就可尋回本性來得到拯救。律法不能得救的原因是在於「意志的枷鎖」,人很困難意志自己的意志,所以保羅才說苦啊,我的為人! 「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做的惡,我反而去做」 ,這也如同羅馬詩人Ovid所說的:「我看到好,讚美它;但老是跟著壞走。」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也以偷梨子的經驗來述說相同經驗:梨子其實是難吃的,但為什麼要偷採它呢?奧古斯丁說這有反抗律法的快感!確實如此,越強迫的命令,人越容易反抗。也許今日學生不來上課的理由,是有反抗老師的快感吧! 馬丁路德曾說若以行為衡量能否上天堂,他是第一名,但他也自省說:「律法若不是在快樂中成全,就是沒有成全。」 有人守律法,但不快樂,是不快樂的聖人;有人常犯錯,卻快快樂樂,是快樂的罪人。難怪有人會說,寧可做快樂的罪人,也不要做不快樂的聖人。人能不能依本性而活,不在於律法,在於與本性根源連結而衍生的動力,而「愛」就是啟示的動力,這樣才能成全律法。
人的本性所引發的慾望,其實並非邪惡,基本上也不是無限的欲求,而是建立在一種愛的因素。與愛聯合的欲求不是無限,它有特定的主體及愛的承載。如同權力的慾望不是邪惡,生存意志是在於自我肯定;然而,沒有與愛聯合而去否定別人的自我肯定,或自我肯定無限制地擴展而傷到別人,才會是邪惡。自我克制作為自律的操練是可行,但作為自我拯救就危險了。藉著自我否定來與無限者聯合以消除慾望,事實上,本性中慾望的各種對象並沒有實際消失。
藉自我否定之意識行為來強制自己與無限者聯合,到頭來只是否定慾望,但實質上慾望並沒有消失。人們或許也可經由靈恩心智上的昇華來與上帝聯合,由此淨化到完全沒有慾望;可惜這樣的願望,不可能在充滿各種引誘慾望的現實生活中實現。就以熱衷於靈恩運動的教會牧者為例來說,靈恩後的願望不都是為了現實慾望的教會人數增加嗎?
古典宗教的酒神Dionysus崇拜是以「酒」來催促片刻狂喜,酒後的激情讓人勇氣倍增、恐懼消失,靈感激發,化不可能為可能。 這樣說來,藝術家們喜歡喝酒來激發創作靈感是有道理的。但外科醫生愛喝酒就很奇怪了。難道早上麻醉病人來開刀,然後晚上喝酒來麻醉自己嗎?然而,酒的另一特性是酒喝多了就會亂性,衍生出諸多無可預測的後果而造成痛苦。說來,酒真的能使狂喜與痛苦交織一起。酒喝一點,像偤太人說的溫馴如羊;再喝一點如壯膽的獅子,喝多一點就會像骯髒的豬躺在地上,喝醉了就像跳舞的猴子,毫無自制力,醜態盡出。看來喝酒的好處,是讓人恢復本性的真面目。
啟示如果在聖禮展現,可以想像耶穌的最後晚餐是多麼的「非比尋常」。然而後來在天主教的聖禮學說卻成為化質理論,上帝的臨在這樣非比尋常的大意義,就這樣被小小聖禮的儀式框住了。大的束縛於小的,以這樣的小的來理解大,看到的不是原來的大,而是小裡面的大,與真正的大差太多了。
上帝的啟示在馬丁路德當時的宗教改革中,以「因信稱義」來宣揚可說是「非比尋常」。然而,新教徒在有限的理性心智結構,後來就把「因信稱義」推論成一種理智上肯定的命題與教義。以當時德國的路德派來說,它是國家教會,人一生下來就是基督徒、於是路德派信徒,生下來就是要信一個「因信稱義」的教義。糟糕的是,這個「因信稱義」的教義,是國家強迫你/妳來信的。
敬虔主義作為啟示,在衛斯理運動所帶來的大復興也是「非比尋常」的,個人經由感情上的捨己、委身、自我改變來得到拯救。然而,重複久了,感情上的期許有時就會變成矯揉造作。今日很多基督徒,開口閉口就是感謝主、讚美主、哈利路亞、阿們。這些強加感情在每一句的禱告詞裡,是沒有多大意義的,而且重複久了會令人覺得是感情作祟。今天很多奮興特會也有相同情況,就是常常會強加感情在參加的信徒身上。以心理學來說,這種感情就是抓住你/妳脆弱的地方,讓它情緒化,小題大作。這樣的奮興主義,興奮久了是會麻痺的,如同吃興奮劑,會越吃越重。試想,你/妳的信仰奮興如果是來自你/妳的感情興奮時,這樣的信仰是不是應該深入省思!
律法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才能真正達成知行合一。禁慾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才能引導本性正確的發展。靈恩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生命才有正確的作用,不是追求非凡超聖,而是在平凡中顯示非凡,如一句話所說,不必做偉大的人,好好做人就很偉大。聖禮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才不會以小看大,而是聯合在大的裡面,讓小得以放大。教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這樣因信稱義的實踐,才不會把焦點放在自己的信來誇口自己,奪取啟示者的主權。敬虔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這樣感情上的奮興才不會連結在自己的興奮而小題大作,而是連結在生命的根源,敬虔才會有了理智的定向。
2020.02.01
類似2003年SARS疫情,2020年中國武漢疫情也開始蔓延全球。對於中國這個獨裁封閉國家,台灣何其不幸不只被其各方面霸凌,連疾病傳染也深受其害。幸而台灣社會與教會有所防備,公眾聚會也一再叮嚀防護守則,作為神學教師也該提出信仰反省,鼓勵大家勇敢共同面對的同時,也減少信仰常有的天譴偏見想法。
神學思想跟一般文化思想的進展一樣,總是跟隨著一個社會學的因素,即支配團體最終決定何為正統,何為合宜的倫理看法。基督教神學對社會議題的詮釋也難逃此一桎梏,給終還是以支配團體主流文化的倫理價值作為信仰正統的看法。
舉例來說,代表著正統主流的偤太舊約文化,長時期以來就把病(sickness)與罪(sin)連在一起,疾病有時是個人的犯罪行為所引起,有時也是來自上帝對個人的懲罰。以個人層面來說,民數記12章所記載上帝對米利暗的懲罰,就是讓其患上痲瘋病7天。約伯如出一轍,約伯3位朋友們的神學觀點,脫離不了疾病原因當歸究於自己犯罪的結果。
以團體層面而言,申命記29章或撒上5章所說對疾病的咒詛,皆因罪行結果。同樣,撒下24章及民數記16章也提及以色列民犯罪,上帝降下瘟疫於其中。可見舊約的觀點,不管是非利士人或以色列民,只要行耶和華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上帝懲罰方式就是降災或降下疾病在其當中。
舊約對「病與罪」的詮釋,可以偤太文化來作解構分析。偤太人把疾病歸究於罪可能肇因於其性文化看法。在偤太人的性文化中,對身體的藐視表露無遺,如希伯來的「身體」(erwa)即隱涵著「令人討厭」的意味。而摩西律例中有關死刑的16條罪罰,一半以上皆與性有所關聯,難怪聖經學者Rictor Norton認為偤太人的割禮是種象徵性切割男性生殖器的衛生學,因為偤太文化中男性的精液被認為是不潔淨的。這也可從性器官引伸到口部器官看出,所以偤太人對口部器官的飲食禁例不勝枚舉。
新約雖然承續偤太人的舊約而來,但也提供不同看法,如保羅不是常受身體病痛所困擾嗎(林後12:7) ?另外,提摩太的健康不是也有問題嗎(提前5:23) ?這些敘述倒也間接印證疾病與罪並無必然關係。新約記載有一次耶穌的門徒帶一個生下來就是瞎子的人來找耶穌,門徒滿有疑思的問耶穌說:「是他犯罪導致如此嗎?」,或「他父親犯罪導致他如此嗎?」耶穌回說兩者都不是。另外,當門徒問起有關史羅亞塔倒塌以至壓死18人的事件時,耶穌也否認這是上帝的懲罰。當時耶穌還曾反問說:「難道這些人比耶路撒冷居民的罪更大嗎?」
「病與罪罰」在基督教信仰中被教義化,當歸究於第四世紀的奧古斯汀。在《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書中,奧氏為了強調基督的救恩,的確把天災或疾病的來源歸因於人的原罪。不過《上帝之城》此書是奧氏針對羅馬人把羅馬城被野蠻人侵佔的主因,歸咎於基督教而提出的辯解。奧氏說以羅馬城的歷史來看,在基督降生之前(或是還沒有基督徒之前),羅馬人就已遭到無數災禍。儘管如此,奧氏在最後還是加上自己的一句評語說:「當時,除了希伯來人及少數民族崇拜上主外,世人都拜邪神。」言外之意,羅馬城的災禍還真是咎由自取。
另外,奧氏也曾引用羅馬歷史學家西塞羅(Cicero)的話來論及一對孿生兄弟情況。照斯多亞學派的說法,此孿生兄弟是在同一星宿位置受孕及出生,所以二人會同時生病,且病情也是同時加重或減輕。奧氏顯然不同意此論點,他較同意醫師Hippocrates的看法,認為孿生兄弟的健康情形是受母胎懷孕時的體質所影響,而不是星相安排。
第九世紀中旬,法蘭克王朝分裂為三,人民被逼依附強權自保。諸王除了相互爭戰搶奪土地外,北方其它族群及伊斯蘭教徒也趁機入侵,再加上天災如地震、瘟疫及戰禍等,當時的人們彌漫著上帝審判及天譴的想法。特別在845年的復活節前後,伏姆斯(Worms)發生兩次地震,及日後外族入侵帶來更多災禍,當時對自然界不了解的人們感受到置身於世界末日之前兆,由此強化天災人禍為上帝審判之先兆。
十四世紀歐洲各地傳染黑死病,1348年傳入英國造成重大傷亡,照歷史學家說法,很少人能夠在床上躺上三天。死亡襲擊整座城市、鄉鎮甚至農村空無一人,不是死就是逃,可見傷亡慘重(很像今日封城武漢)。若從1555年倫敦主教John Hooper的講道篇與禮拜文獻,我們得知英國教會視當時的黑死病為天譴,是人類的罪惡所引起的。甚至,當時還有歐洲人把黑死病的起因歸罪於偤太人,謠傳偤太人把蜘蛛、貓頭鶯等混合製成毒藥放入井中下毒所致。
中世紀的教會對痲瘋患者是採取驅離政策(很像今日中國各地對待武漢人民),首先由神甫們診斷是否痲瘋?如果是即給與套上一件黑色外套,並為之舉行驅離式,然後把痲瘋病者送往偏僻地方集中任其自生自滅。照歷史學家說法,十五世紀在德國及法國被神甫們診斷為痲瘋病者就高達一萬人。
說來也真諷刺,中世紀的教會主流文化對痲瘋病者是採取驅離政策,然對黑死病的侵襲,由於束手無策,就各自逃離(很像今日中國的高官們)。以1665年發生在倫敦的黑死病為例來說,據歷史學家的考證,大多數神職人員及醫生因害怕感染皆逃離倫敦,只留下13個帶有公職的醫護人員來照顧二十萬的倫敦人。
當時德國與意大利的醫生算是勇敢,多數人留下來照顧病患,不夠這些醫生也發明一種緊密包封服裝,把自身裹起來以防感染。這也使人想起1793年當美國費城發生yellow fever時,大多數的醫生及市民皆逃離該城市,然卻有一位基督徒醫生Benjamin Rush勇敢留下來照顧病患(非共產黨人) 。此事蹟與存在主義小說家卡謬《黑死病》裡的Rieux醫生和Damien神父的勇敢事蹟倒有異曲同工之處。
1980年代美國基要派「道德多數」(Moral Majority)的領袖Jerry Falwell,其所領導的教會就曾斷言AIDS(愛滋病)是上帝對現今同性戀者的懲罰,他/她們的口號就是「God AIDS the Gays」 (上帝使同性戀者得AIDS)。其實Jerry Falwell在美國是一個備受爭議的人物,如1985年8日20日當他訪問南非五天後,竟然公開宣稱南非黑人主教杜圖(Tutu) 是騙子。Falwell說他與南非黑人領袖交談後,黑人領袖們大多讚揚白人總統Botha,認為Botha白人總統是唯一能帶給南非黑人們希望的人。
1985年11月12日Falwell到菲律賓訪問二天後,也公開宣稱:「若不是馬克士家庭,菲律賓人是不可能像現在這樣的享受自由,菲律賓好像天堂一般。」當然,美國白人右派基督教團體向來是反黑人、反女權的種族與性別歧視者,現今也是反同性戀的最大團體。
Paul Moore是聖公會紐約區的主教,向來關心人權、核子及種族議題。面對紐約AIDS的威脅,Moore主教於1983年首度站出來關心AIDS與同性戀者的問題。1983年他特別於紐約中央公園為罹患AIDS而過世的同性戀者舉行一場追悼會。在追悼會中Moore主教宣稱AIDS不是來自上帝對同性戀者的審判,無論如何AIDS已經對教會及人類社團形成致命性的威脅及挑戰,而此挑戰趨使基督徒對人的認識更加成熟及更有同情。因此Moore主教盼望教會或基督徒能對罹患AIDS的人伸出援助(aids on AIDS) 。
1984年明尼蘇達州的一位媽媽生下一對雙胞胎Jessica和Rebeca姊妹,由於早產需要輸血,且在輸血過程中Jessica不幸感染AIDS。對此家庭來說是一大打擊,何況不久前印第安那州有一小孩Ryan也因感染AIDS而被拒絕上學,甚至有的家庭由於不受社區歡迎也要被迫搬離。
此家庭在無助下,最後請求教會牧師幫助。牧師甚表同情於是寫信給眾會友,請來教會為此事代禱。最後教會不但接納Jessica這個家庭,也請專家學者來對社區人們教導有關AIDS的資訊,如抱小孩是不會被感染等等。於是在Jessica生病期間,不少教會信徒志願到此家庭幫忙照顧。雖然Jessica於1986年病逝,然此教會卻因此事件而愈發有愛心及信心。甚至當人們問Jessica的父母為何不去控告讓小孩染病的醫院時,Jessica的父母回答說上帝是愛,不是審判。Jessica的案件實可作為今日教會關懷染上疾病患者及其家庭的最佳範例。
當時服務於世界衛生組織(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的Janathan Mann在一次有關AIDS的國際會議中所說的話,值得我們今天在面對中國武漢疫情時反思:「環球的傳染病已經來臨,而伴隨著傳染病而來的種族、宗教偏見、社會階級及國家主義也如同病毒一樣蔓延的快速。」
當然,中國武漢疫情是一時代警訊:警告一個國家有否民主機制,以人民為重?警告一個國家,其社會緊急資訊是否公開、透明?警告窮兵黷武的國家有否私製生化武器威脅全球?警告一個國家人民的素質及飲食文化有否反思?當然,對懷有基督信仰之人們,也是警告著我們,我們是以悲憫或天譴看待身在苦難中的人們?
2020.02.04
「瘟疫」是指急症熱性傳染病之總稱,包括霍亂、傷寒、瘧疫及鼠疫等疾病。早期漢人相信瘟疫是瘟神、疫鬼作祟所致。漢國孔安國在《論語訓解》就提到:「儺,驅逐疫鬼也」。「儺」其實是一種「送瘟」的儀式。
台灣地處亞熱帶,高溫多濕且樹林茂密,是瘟疫蔓延之地。早期荷蘭來台的宣教師中,29人就有10人染上熱帶疾病而死。鄭成功來台半年,也是染上熱疾而終。英國早期來台的宣教師如李庥、巴克禮都深受熱疾所苦。日本佔據台灣後,衛生條件雖有改善,然以大正八、九二年的統計,全台各地及澎湖地區因瘟疫而死的人數就有4368人,可見疫情之可怕。如同存放在台灣省立博物館的「客問須知碑」所言:
台灣內山外海,疊嶂重洋,地產煤礦,火造之毒熾,時衝潮汐,風濕之氣蒸…客斯於此,往往內傷喀血為災,外染則染痾莫挽,漂泊淪亡,不知凡幾。
瘟疫的流行助長了台灣民間宗教信仰,特別是王爺信仰的崇拜。早期漢人移民來台開墾,為了渡海旅途平安及登陸後克服瘴氣瘟疫,而攜帶王爺神像或香火來台。所以,早期台灣移民的王爺信仰是有「護航」及「逐疫」之雙重功能。台灣王爺廟所祭祀的王爺約有132姓,然奉祀最多的仍以池、李、溫、朱等姓為多,王爺為瘟神之說,是日人前島信次的看法,而劉枝萬以此廣為論述。一般來說,王爺廟大多僅奉一尊主神,如東港東隆宮只奉溫姓王爺為主神。
王爺祭祀建醮之時,以燒掉花費數百萬元之王船為重頭戲。王船於建醮前幾個月開始建造,建醮時就可裝飾彩繪,為其載上神像及其他器物,然後於節期最後一天巡繞全境,驅邪確保全境平安後,流放於海或予以焚化稱為「送瘟」。信眾相信這樣就可將瘟疫疾病帶到他方,人民可免災禍,確保安康。
清國嘉慶年間,台南鹽水地區發生瘟疫,人民求助庄頭守護神廟關帝聖君,於農曆正月十三日,抬轎出巡繞境驅除瘟疫,並請境內信眾於繞境所到之處燃放鞭炮,儀式持續三天之久直到十五日晚才結束,這就是鹽水蜂炮的由來。只是,現今的蜂炮活動已成商業化,除了吸引觀光人潮外,一天晚上就將上千萬元的各式炮竹燃放掉,失去早先除瘟疫求平安的文化意涵。
「瘟神」信仰是台灣獨特的習俗,道盡早期台灣移民開墾此地的心酸及辛苦。「瘟神」本為「瘟司」,另名「五方瘟司」。稱「司」不稱「神」,意謂瘟神行的是鬼道而非神道,人們只是出於懼怕而祭祀。因此,送走「瘟神」,求取境內平安,成為境內神明的大責,而有抬神轎繞境驅瘟之宗教活動。可見「瘟神」信仰是早期移民基於生命或未來「不確定感」,而不得不有的賄胳信仰,不是出於正信。如同今日台灣的「不確定感」一樣,由於害怕中國飛彈的威脅及武力的併吞,少數人就有了向中國「瘟神」賄胳、投降的想法。確實,台灣人民只有確信一邊一國,台灣是個獨立國家,以「公民投票」繞境,正名制憲,就能消除不確定感的瘟神,建立獨立自主的正信。
然而,台灣的王爺信仰能帶給基督徒什麼神學反思呢?王爺信仰由原始的「疫鬼崇拜」,演化成今天保境安民的神明,實在說明民間信仰的調適性與處境化。而王船與蜂炮文化除了說明它與瘟神信仰有密切關連外,它也適切地反映了信仰與地域之關連。瘟神信仰轄境的住民必定是與「海洋文化圈」相關,我們從其宗教內涵,燒王船、點蜂炮的活動,瞭解到台灣人的祖先篳路藍縷,及歷經諸多艱難才能以啟山林、安頓生活的辛勞。
基督教信仰早期在台的傳佈,不就是以文明的醫院作為開始?在某種意義上,當它驅逐瘟疫,控制疾病,使人好轉時,台灣人民也有可能把它背後所代表的上帝信仰視為王爺來膜拜。問題是:基督教上帝既然那麼有功效地經由醫院來控制瘟疫,為何卻無法溶入台灣人民生活當中,而使上帝信仰與海洋文化圈的居民產生某種意義關連?
再來,花了數百萬元用3、4個月建造的一條船,在短短的1、2小時內把它燒掉,除了浪費之外,能有什麼神學反思?試想「王船祭」是否可視為是一種「群體力量匯集」的象徵?是否可視為是一種「群體醫治」的象徵?當一個社群,經由宗教禮儀凝聚成一個「命運與共」的共同體,且與威脅此共同體生存的瘟疫或妖魔鬼怪博鬥時,它展現了上帝賦予人類一種捉摸不定的靈性力量。而此靈性力量匯集了社群整體,以不惜花費,不計成本地與其生命威脅的妖魔鬼怪鬥爭。
人們所受的苦難以節慶的方式流傳下來紀念,這是人類尋求超越苦難的一種本能方式,藉著集體性及儀式的關聯作用來鞏固心理防衛,且經由這樣民眾的故事,彙集而成民眾的「社會傳記文學」(social biography)。雖然它在歷史的發展中增添了不少旁枝故事、神話或宗教意涵,但它的原本象徵意義只有一個,就是反映人們因苦難而有的恐懼及恨意,於是節慶的活動成了集體治療作用,醫治人們的傷痕,且在所有的熱鬧或宗教活動表現中,激起一種抵抗的奮鬥精神。
「船」是人類社會自古以來最重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因其帶有隨著水流而有漂離自己所屬境域的意義而充滿宗教意涵。請我們周遭處境不好的事或物乘船遠離我們或加予焚化,基本上是一種「淨化作用」。淨化那會污染我們人心的社會情境,及淨化那會殘害我們群體的外來妖魔力量。
當東港東隆宮的王船祭結束,信眾休息3天後又會回到各行各業平日作息努力工作。不同的是,這些小市民會留置王船祭時的狂熱景象在其腦海,期待下次三年後王船祭典的來臨。曾幾何時,我們有過這麼清晰的盼望,而在年年的盼望中好好地活出信仰,為有盼望的台灣教會及神學教育好好地活著。
2020.02.07
印度有一個古老故事談起哈里斯-干達拉( Haris-candra )傳奇,說他是一位理想的國王,繁榮、公平與滿足遍及他的國土。然而,諸神卻以苦難來試驗他的品德。故事說這位國王為了幫助一位受困婦女,宣稱自己如同婆羅門的僧侶,有責任保護受害無辜之人,藉此表示自己的敬虔。僧侶們得到國王的許可,就考驗他的品德,要求他除了他的妻子、兒子之外,應獻出所有的財產,包括他的整個王國。於是這位國王毫無怨言放棄一切,離開他的國土,作個貧窮的乞丐。
故事的高峰是國王忘了留點錢財,來獻祭給拉亞-蘇雅( Raja-suya)作犧牲的禮物。他祈求神明寬容時限,來完成他需遵守諾言的義務。然而,寬容子民的國王卻得不著神明的寬容。最後,他賣了妻子與兒子來支付獻祭費用,並淪落在墳場工作勉強維生。
後來,兒子死了,他的母親把他的屍體帶到墓地來,父母下定決心要以自己為牲禮來與兒子一起放在火葬用的柴上陪葬。最終因陀羅(Indra,印度教吠陀經中司雷雨的主神)介入,男孩子得以復生,當這破鏡重圓的家庭升到天堂去的時候,哈里斯-干達拉那絕不退縮的美德與愛心也獲得了賞賜。
2020.02.10
人生是什麼?有人說人生下來,就是「人生」。人生有意義嗎?心理學家弗洛依德說,當你/妳問這問題時,你/妳就頭痛。偤太人有一故事談及上帝為了公平,皆給萬物30壽命。驢子前來抱怨30年太久,一生都背負重擔,東搬西離。狗也來抱怨太久,一生為主人看門,主人看不順眼還會踹它一腳。猴子也抱怨太欠,一生都被關在動物園讓人欣賞。最後,人也來抱怨,30歲太短。上帝說多給18歲,太短,再給12歲,還是太短,再給10歲。故事說人最後憂愁離開上帝。
人生不是如此嗎?出生到30歲認真努力、成家立業。30-48歲像驢子背負家庭重擔,東搬西離。48-60歲像狗為兒女看門,兒女不順眼還會踹你/妳一腳。60-70如同猴子關在自己的動物園,供人觀賞。
詩篇90篇很美,述及一生70,勇壯80,但可誇口什麼?詩人要我們用心思考人生意義,也求上主教導我們數算自己日子來得著智慧的心。19世紀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英國很強盛,然女王年老時也只能說:「這麼大的榮耀,卻那麼短暫!」就是引導英國脫離二次大戰的首相邱吉爾,在結束任期時也只能說:「酒店關門時,我就要離開!」(I leave when the pub closes!)
今早我以二戰曾被關在集中營的瑞士偤太精神學家Victor Frankl的「意義治療法,來與大家思考可否從三個面向來尋找人生意義:1. 工作中找尋創造性價值,2. 生活中找尋經驗性價值,及3. 苦難中找尋態度性價值。
I. 工作中找尋創造性價值
「工作」照字典定義為「人類所有活動的形式」(the form of human activities) ,人的工作就是「自我發展」。學生的工作是讀書,但書的內涵並未進入我們生命,讀書只是應付考試,失落創造性價值。有一故事說一個國王懶惰又想獲取知識,就交待國內學者彙集各種知識成冊。最後學者們彙集了12冊送國王。國王要求可否再濃縮,學者用心又濃縮成1冊。國王不滿意要求再濃縮,學者無奈最後濃縮成一句話「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送給國王。
希臘人說「沒讀書,那來知識?沒知識,那來智慧」。知識是有關了解事物的內容,智慧是關於如何應用有關了解事物的內容。希臘哲人蘇格拉底曾說:「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什麼都不知道。」有智慧的人懂得謙卑自己所知道的。有一次學生帶蘇格拉底逛市集,逛完後蘇格拉底說:「原來這些東西我都不需要!」有智慧的人懂得節制自己所要的。有基督徒說「讀神學沒用途」,對從事神學教育者有很大反省。神學知識若沒內化於生命成為信仰的反省,確實一點用處也沒有。
有一個工人,其工作簡單,每天只重複操作一台機器運轉。久了,有一天他/她來到機器前面問了一個問題:「到底你是機器?還是我是機器?」卡謬的<薛西弗神話>談的就是一個人每天重複推一塊大石頭上山,推上山落下來再重推,每天重複同樣的工作,失去創造性價值。卡謬要我們嚴肅看待自己,我們說自己活的快樂是真的嗎?
寫<魯賓遜漂流記>的作者但以理、蒂霍耶(Daniel Defoe)說:「這個界上只有一個人可以在禮拜五之前,把所有的工作做完,他就是魯賓遜(Robinson Crusoe)。為什麼?因為他實在沒有什麼工作可以做。」文藝復興後的人們,以為I am what l think(我想我是什麼,就是什麼),資本主義興起後的人們是1 am what 1 have(我有什麼,才是什麼),今天活在市場競爭的人們是I am what you desire me(你/妳要我怎樣,我就怎樣) ,忘了我們可以是I am what God desires me!(上帝愛我作祂喜歡的人) 。
人生有兩個旅程,一是啟蒙的旅程,了解人有上帝的形象,明自作為一個人的意義。一是朝聖的旅程,是有關我們生命終極的關懷是甚麼?摩西接受王子教養,知識廣博;但人生的高峰是在山上火燒的荊棘遇到上帝,改變人生志向拯救受苦的百姓出埃及。道成肉身的主耶穌也是,在人民的苦難中宣揚上主的救恩。確實,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上主的寶貝,我們要找尋被創造的價值來得著智慧的心。
II. 生活中找尋經驗性價值
生命中最美的經驗,就是愛與被愛,信任與被信任及生命的改變。父母愛其兒女是因曾為兒女被父母愛過,這是經驗性價值。在座有主日學老師,當我們向學生說上帝是父親天父,若學生反問「我父親常喝酒賭博,是不是上帝也是」時,又該如何回答?北歐有一故事說一個愛賭博的父親,在晚飯後想踏過大雪的道路,到對面賭館賭博。走到一半轉頭發現他的小孩踏著他雪中留下的大腳跡玩耍。父親問小孩作什麼?小孩天真回說「我在跟隨你的腳步!」此話驚醒了愛賭的父親,從此戒賭改變生命。
今天也是教會紀念結婚的周日,我們可思考形式與活力。小時我們充滿求知活力,創造學校的形式,最後最不想去的是學校。長大我們充滿愛的活力,建立婚姻形式,多年後有的就「七年之癢」。看一對夫婦到咖啡館喝咖啡,點完咖啡後先生看報紙、太太讀雜誌,咖啡喝完沒說半句話。婚姻成為理所當然,活力沒有,只存形式。難道羅馬人會說:「人生二個快樂日子:一是與伴侶走進結婚禮堂,另一是送伴侶進入墳墓。」
電影<屋頂上的提琴手>談及「愛與責任」。一位偤太父親有二個女兒,父親希望大女兒嫁給有錢的屠夫,但女兒喜歡的是裁縫師。因都是偤太人,父親勉強同意。然二女兒卻愛上非偤太的蘇聯人,父親當然反對,那有自由戀愛這回事。父親生氣沮喪回家後,突然對以為理所當然的太太問說:「妳愛我嗎?」太太回的很好:「我煮飯、生女兒、照顧這個家庭,這不是出於愛嗎?」的確,愛裡有責任,這是家庭最美經驗性的價值。如印度詩人泰戈爾一首詩所說:「I slept and dreamt that life was joy(我睡著夢見生活是一種喜樂) ,I awake and saw that life was duty(睡醒時我發現生活盡是責任) ,I acted and understood that duty was Joy(生活後我漸體會責任是喜樂) 。
III. 苦難中找尋態度性價值
Victor Frankl在集中營的苦難活過來,相信今天身在患難中的人們也可因為上帝的信仰,來勝過苦難。這次武漢肺炎,發現疫情吹哨子的慕道友李文亮醫師,35歲過世,令人惋惜。他的朋友一位基督徒醫生為他寫了一首悼詩,令人動容:「我不想當英雄。我還有爹娘,還有孩子,還有懷孕臨產的妻,還有許多的病人在病房。盡管正直換不來善良,盡管䢛途迷茫,可還是要繼續進行,誰讓我選擇了這國這家…我不想當英雄。只是做為醫生,我不能眼看著這不明的病毒,傷害著我的同行。還有那多無辜的人們,他們盡管已奄奄一息,可眼睛裡總望著我,帶著生命的希望…天上有一道光!那光的盡頭是人們時常說起的天堂。我寧願不去哪裡,我寧願回到武漢我的家鄉…我怎能舍得!沒有兒子的爹娘,沒有了丈夫的寶貝…永別了,武漢我的故鄉。但願你們在災難過後,還記得曾經有人,努力地讓你們盡早知道真相。但願你們在災難過後,學會正直,不再讓善良的人們,遭受著無盡的恐懼,和無奈的悲傷。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完了,應行的路我已行盡了,當守的道我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留存。”(提摩太後書4.7)
早期荷蘭來台的宣教師中,29人有10人染上熱帶疾病而死。英國來台的宣教師李庥39歲也染上熱疾而終、巴克禮牧師也深受熱疾所苦,他說愛會勝過疾病。法國作家卡謬在<黑死病>書中提及一個城市因瘟疫封城,一位神甫雖責難疫情是人犯罪而起,但仍向上帝發出愛的祈禱。一位照顧病患的醫生說出「在苦難中看出人類值得讚美的事,比令人鄙視的事還多」。苦難使人打開眼睛,找尋永恆真理之光。身處絕望的處境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習慣活在絕望的處境。我們的一生多少會遭遇困苦,艱難帶來的痛苦與打擊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落信仰,失落盼望。感謝上帝,我們的盼望可在禮拜堂屋頂矗立的十字架看到,可在醫院屋頂站立象徵醫治的十字看到,可在有信仰的基督徒身上看到。
1984年明尼蘇達州的一位媽媽生下一對雙胞胎Jessica和Rebeca,由於早產需要輸血,在輸血中Jessica不幸感染AIDS。當時身患AIDS的小孩會被隔離歧視、拒絕上學。此家庭在無助下請求教會牧師幫助,牧師甚表同情於是寫信給眾會友,請來教會為此事代禱。最後教會不但接納Jessica這個家庭,也請專家學者來對社區人們教導有關AIDS的資訊,如抱抱小孩是不會被感染等等。於是在Jessica生病期間,不少教會信徒志願到此家庭幫忙照顧。雖然Jessica於1986年病逝,然此教會的愛心及信心卻永存人間。
2020.02.14
由於武漢肺炎疫情嚴重蔓延,今年二月十四日的西洋情人節,大家可能要避免外出,過一個沒有約會的情人節。何況源自早期羅馬教會Valentine聖徒的傳說,跟現今情人們的浪漫歡聚一點關係也沒有。
據說羅馬皇帝Claudius(268-270 A.D.) 在位期間,認為未婚男子才能成為優秀英勇士兵,因而禁止年輕士兵結婚。羅馬主教Valentine因秘密為這些年輕人主持婚禮而被捕入獄,於二月十四日殉教。
另一傳說是羅馬皇帝Claudius委任Valentine去訊問一位名叫Asterius的囚犯,不料Valentine違反皇帝命令,且醫好Asterius女兒的瞎眼之疾。皇帝在惱怒之下將他逮捕,施予酷刑,於三月的前十六日(即二月十四日)將他斬首。傳說中提及Valentine在殉難前寫了一封感人離別情書給Asterius的女兒,且在信尾簽上「妳的Valentine」,而使原本嚴肅的殉教事蹟,才漸漸轉化為浪漫的愛情故事而賦予情人節的想像。
羅馬人本來是在二月十五日慶祝其女神Februata Juno的節慶,節慶中有女神專為男女配對抽籤風俗。通常是男孩會在此節慶中,將眾多認識的女孩作籤抽出一個,象徵是女神為之配對,這可說是羅馬人的情人節。十八世紀一位學者Alban Butler認為Valentine會作為情人節的原因,是早期教父以教會對情愛的觀點,來轉化當時羅馬人因女神崇拜而盛行的淫蕩風俗。
聖Valentine節日,在十四世紀經由英國詩人Geoffrey Chaucer的為文頌讚,漸成今日慶祝情人節的浪漫風貌。照中世紀英國人傳統看法,鳥兒在春天的最早活動始於二月十四日,那時小烏唱出優美歌聲來吸引伴偶,尋歡交配。這時也是由冬轉春季節,人們開始外出交際之時。這種對新春的頌讚,讓避開寒冬的人們有了外出想見見朋友的渴望。看來,今年的情人節,年輕人若為「愛人」著想,可能就要呆在家裡,避開疫情,過一個沒有約會的情人節。
拉丁文說「心」是愛之所在,而「肝」是勇氣所在。聖Valentine為了保護心愛的對方而犧牲自己的生命,正是愛與勇氣的表現!當下的年輕朋友,若要讓你/妳所愛的對方成為你/妳的「心肝」,今年慶祝情人節最好方式就是大家避免外出約會,相互保護,以此展現我們的愛與勇氣。
苦難中盼望
嘉義市2020年二二八(73週年) 紀念會講道文
嘉義市二二八紀念碑
2020.03.01
舊約聖經約伯記是一篇很動人與「苦難」奮爭的信仰旅程詩篇,有三個朋友對約伯「家被人亡」的苦難提出看法。第一位朋友說約伯的苦難是「罪有應得」,醜化了苦難,忘了苦難常常是強者欺壓弱者造成的。
第二位朋友說約伯的苦難是「上帝的考驗」,美化了苦難。這種將「壞」的事看作「好」,會造成當事者的心理負擔,以不健康、忍耐、自我折磨來承受苦難。第三位朋友認為約伯的苦難是「無解」,沒有答案,神秘化了苦難。結果受苦的人失落了勇氣,不敢面對、承擔苦難,致使自己的苦難更加苦難。
宗教第一法則是「因果法則」,行好賜福、作惡降禍。然世間常是「好人沒有好報」、「壞人沒有惡罰」,宗教第二法則才有「天堂」、「地獄」與「輪迴」之說。第二法則可能提供受難者補償式的安慰,但卻不是受苦者想要的答案。
約伯如何面對自己的苦難呢?他來到自己生命的邊界、質問苦難對我有何意義?他來到上主的面前,不斷、不斷地質問,最後作出選擇,放下埋怨,不再逃避,選擇更加信靠這位「前風聞有你,現親眼見你」的上帝。約伯從「因果法則」的信仰,走到「生命法則」的信靠。
今天在台灣最早建立的「二二八紀念碑」前,我們追思祖先、為義受迫的先人,我們也看到他/她們在台灣人遇到苦難時,並沒有逃避。反而,他/她們來到自己生命的邊界,質問台灣人的苦難對我有何意義?作出選擇,抵抗壓迫者,最後犧牲生命。
初代教會與此紀念碑一樣,建立在殉道者的血跡上,也在迫害中成長:
64年:彼得在羅馬被倒釘十字架、保羅在羅馬被斬首。
68年:巴多羅買在亞美尼亞被釘十字架、馬可在埃及被踏死。
69年:安得烈在希臘被釘十字架。
70年:馬太在非洲被刺死。
82年:多馬在印度被茅槍剌死。
90年:提摩太在以弗所被斬首。
91年:路加在羅馬被吊死。
96年:約翰在以弗所被熱油燙死。
初代教父特士良說「你們可折磨我們、審判我們,然而我們會變成更多的人;因為信徒的血,是新信徒的種子,也是教會的種子。」同樣,1947年二二八台灣人所流的血,今日成為新台灣人的種子,當時在嘉義犧牲的三百人,匯集了今日更多的人。
觀看人類、歷史命運,思考第一世紀在羅馬帝國壓迫下的基督徒與戰後在國民黨軍隊強壓下的台灣人民,在死亡脅迫的威脅下勇敢地活著。他/她們有時會得勝,就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也不會隔斷他/她們在主的愛裡;就是在槍口對準的威脅下,也不會隔斷台灣人對這塊土地的愛。他/她們有時也會失敗,在警惶、害怕死亡來失去勇氣,甚至出賣朋友。曾藏匿施明德先生的吳文牧師見證說,當電視報導交出施明德者可領賞二百萬時,施先生很害怕吳文牧師會出賣他,吳文牧師握住施明德先主的手,堅定地說:「我的信仰勝過二百萬!」
如同使徒保羅所見證的,無論是生、是死,都不會隔斷我們在主耶穌基督裡的愛。就是這種信仰的勇氣,我們才能越過苦難,在苦難中找到盼望。我相信在二二八喪失生命的台灣人,他/她們流下的血將成為新台灣人的種子,有一天在這塊土地開花結果,結出獨立自主美麗的果樹。
我們的主耶穌也在十字架上受難,受苦的上帝在人們的苦難中,正以不可估量的善意親近我們,其恩典陪伴我們,在我們被苦難打敗的同時與我們同在,扶持我們,直到我們在苦難中找到盼望。倡導「盼望神學」的德國神學家莫特曼(Jurgen Moltmann)在《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上帝》書中,倡言上帝是使人衍生盼望的上帝。這種盼望是在復活與十字架苦難的矛盾中產生,而抱持復活的盼望就願意成全與罪對立的公義、與死對立的生命、與苦難對立的榮耀及與現今紛爭對立的和平未來。莫特曼說復活的盼望是信仰不可分割的同伴,盼望失落,信仰就落空。因著盼望,人們生活改變,信仰充滿活力,並在仁愛中前進。在盼望的眼中,世界充滿著各種可能性,也使上帝全部的可能性在世界實現,使人們得著自由,使世界得著自由。
莫特曼在二次大戰德國戰敗後,曾為戰俘三年。在蘇格蘭戰俘營中,英軍曾將納粹在Auschwitz集中營慘無人道的惡行,以影片放映給這些德國戰俘觀看。莫特曼說當時他們的第一反應是不相信,認為影片是宣傳品,接著第二反應是影片造假。直到認清事實後,莫特曼說Auschwitz集中營的恐怖罪行打擊我們每一個人的靈魂深處,我全身不適,沒有比死更好!莫特曼說作為德國全體的一份子,如何去承擔如此重大的罪行呢?
莫特曼曾受邀來台灣演講,知悉台灣也有類似納粹暴行的「228」事件後,提出台灣教會應可像德國教會,發展出一個具有「修復式正義」的「祭祖文化」,從祭祀祖先來引入「懺悔」與「和解」的紀念禮儀。基於德國二次大戰的納粹經驗,莫特曼認為現今的德國,一群人背負著祖先屠殺人類的罪惡指責;另外一群人深受集中營苦難、毒氣室迫害的陰影所折磨。莫特曼說納粹頭目Bormann的兒子成為神職人員,為父親贖罪並到剛果隱姓埋名就是最好例子。這種將先人殘缺不全、迫害他/她人的罪行,納入現今我們生命的反省,經由「懺悔」罪行與「紀念」為義受到逼迫的人們,才能營造「和解」,使「罪責」與「折磨」的回憶得到醫治。
今天我們來到「二二八紀念碑」前,憑吊嘉義的受害者,他/她的勇氣令人敬佩,家屬的哀傷、長期陰影的折磨令人不捨;但我們可否想像一個更好台灣人的未來?在那裡,台灣的不同族群真能舉行一場與祖先們一同「懺悔」(加害者)與「寬恕」(受害者)的「和解」禮拜?
最後,我以美國神學家Reinhold Niebuhr的一首詩來作結束的禱求!
因為真正有價值的事務,我們無法在我們的一生中來完成;
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盼望來心安。
因為一切美好、良善的事務,我們無法在現今的歷史情境得著完全的理解;
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信心來心安。
因為沒有任何難能可貴的事務,我們可自己獨立來完成;
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愛心來心安。
2020.04.02
Harvey Cox在《愚人節:有關節慶與神奇想像的神學論述》(The Feast of Fools:A theological Essay on Festivity and Fantasy)書中,分析了西方文明所衍生的節慶在今日資本文明的衝擊下已失落其神奇的想像,以及如何在神學對節慶的重新詮釋中,重拾節慶與神奇想像對現代人的意義。畢竟節慶的狂歡和歡樂慶典的能力是不同的,如果我們能重拾節慶的意義及其神奇幻想能力,且轉化為與現今完全不同生活方式的改變時,節慶與神奇想像兩者對現代人們的生活與信仰就至關緊要。兩者可以帶給現今以成功和金錢為價值導向的社會中,重新思考富有意義的節慶表現活力,是否也能帶給社會轉化的神奇想像。
Harvey Cox認為節慶不只是慶祝,也帶來社會轉化、解放的期許與盼望。中世紀的愚人節確實嘲諷著不近人情的教堂與法院的莊嚴儀式,可惜現今的愚人節大多以作弄別人來取樂,嘲諷當代權威的勇氣已失落。愚人節若要受到禮贊就要重拾朝諷壓迫人群權威的玩笑能力,為受苦人群帶來真正節慶歡樂的盼望,而這種轉化社會及人心的節慶其實也是充滿著神奇想像。
韓國梨花女子大學(Ewha Women's University)前宗教系教授玄榮學(Young Hak Hyun),認為傳統的韓國面具舞蹈(mask dance)也能作為民眾神學的想像來尋求醫治與盼望。因為,民眾的恨可在傳統的面具舞中表現無遺。唯有在這遮著面的舞蹈中,演員才能自由地以戲劇方式來作弄不義的當權者,並由觀眾的參與嘲諷中來稍微疏解那深植民眾內心的恨。這是教育群眾最好的身體語言,舞蹈幫助民眾去回味歷史,並讓過去種種的失望及希望以戲劇神奇想像的方式來現身,來教導民眾。
民眾神學是講故事的神學,是節慶與想像的神學。通過民眾故事的傳述及解釋,民眾可回到最原始、真誠的自我影像和對新社會的期盼。民眾神學也是演戲的神學,藉著舞蹈、戲劇的身體語言,把民眾對社會結構的不滿和怨恨提昇到一個有彈性緩衝及充滿氣息的動態,並且通過民眾本身的參與,來呈現那處於動態,隨時會被改正的社會遠景即將到來。
愚人節作弄人的遊戲若只是一種樂趣、消遣性活動,就會失去遊戲裡面所蘊藏豐盈意義。遊戲本是在預先安排好的時間與地點進行,照自己的想法自由地運行,讓伴隨著自己久久不散的緊張感覺轉換為喜樂意識,且賦予再度應付緊張的活力。因此,當遊戲為未來打開一個新情境與新見解,教導人們離開舊的束縛,釋放新的活力時,在這含意上,它與信仰有異曲同工之妙。Rahner在《遊戲的人》(Man at Play)中就說, 在早期教父作品中,我們清晰看見上帝的兒女在世上進行著一場有血有淚的人間遊戲。
Jurgen Moltmann在《神學與喜樂》(Theology and Joy)中更進一步闡述遊戲的現代意義。他說:「現代資本家多學會一種遊戲,就是叫工人勞苦工作,間中放假並為其安排娛樂節目,以讓遊戲過後可搾取更多的勞力。」這種遊戲,Moltmann稱為「隔閡」的遊戲,裡面沒有真正的自由。反觀今日台灣教會所流行的靈恩運動遊戲(手足舞蹈),剛好就如同Moltmann所批判的,成為「隔閡」的遊戲。而教會就在不知不覺中鼓舞此類靈恩運動遊戲,成為資本家這套遊戲中的最大支持者。
Moltmann認為遊戲是可設置一種「對立情境」(counter-environment),使人可以試驗另外一種不同的生活方式,並進而期許新的未來。這種可以自由改造環境的遊戲,才會有自由與釋放。 目前的台灣正處於中國進行各種不同脅迫的「傾中」遊戲陷阱, 而台灣教會內部如果只著重流行的「靈恩風潮」與「敬拜讚美」的話,它會麻醉我們無力也無法成就一種「對立情境」來形朔新的願景, 來成為信仰與良心的愚人禮贊。
戲劇也是一樣,是來自人類實際生活整體,是人們直接表達生命價值的劇場。人們藉著戲劇、身體語言將社會的矛盾與不滿表達出來,有時提升到一個緩衝充滿氣息的動態,融合演戲者與看戲者的情感與願望,期許改正的社會遠景隨時到來。
Tim Kehl在一篇〈小丑信息:基督徒信息〉(Clown Message:Christian Message)文中,認為小丑是喜樂與奴僕的象徵,扮演著讓人們快樂的奴僕角色。Harvey Cox在《愚人節:有關節慶與神奇想像的神學論述》也作過如此大膽的對比,認為耶穌就如同時代的小丑,一直扮演著讓人們獲得喜樂的奴僕角色。Harvey Cox認為小丑的角色很多,有時是時尚的嘲諷者,有時像抒情詩人,有時也像歌手。基督也是如此,他是時尚的嘲諷者,他藐視習慣,批判上位者;他也像流浪的抒情詩人,人子沒有安枕地方;他也像歌手,常參與罪人的筵席,在不安中帶來喜樂。最後,他被眾人嘲諷,被釘在十字架上。
可惜,今日諸多教會皆在資本主義所設置的遊戲中生存,已矢去愚人節應有對威權壓迫的嘲諷氣度。現今重新思考如何重拾愚人節諷今的風骨及對未來盼望的參與,才是對愚人節的真正禮贊。不然,我們就不得不依附資本價值的時尚,扮演識時務者為俊傑的角色,及每周上教堂過著唱唱跳跳的真正愚人節慶。
2020.04.02
愚人節由來眾說紛紜,有人說是13世紀教會低階神職人員發起的,暗藏著大公教會內低階神職人員對教會與社會封建階層的反抗意識。法國的低階教士會在新年期問(4月1日) ,穿著女人的衣服或衣服反過來穿,甚至惡搞彌撒儀式,用臭氣沖天的鞋底當成薰香,也不以拉丁文祝禱,唱些低級的歌,胡言亂語一番,在教堂又跑又跳,最後還跑出城外嘻笑胡鬧一番作為結束。
1207年教宗諾森三世(Innocent Ill)下令教會停止這項活動,1400年巴黎大學校長也曾下令禁止,指責這項活動讓教會丟臉。有趣的是,教會高層為挽回低層教士人心,開始以教會內的宗教節慶及戲劇作為轉移來重拾對大公教會之信任與信仰。然而教會戲劇也會失控,成為歷史學家所說的:「充滿搞笑、吵鬧」、不知節制的歡樂場面。
然而,中世紀的宗教節慶或藉由節慶來歡樂扮演著安定人心之重要意涵。如英國歷史學家湯普森(E. P. Thompson)所說:「人們期待或懷念這些慶典,才能撐過好幾週吃重的勞力工作,才能忍受食物的匱乏。時機一到,食物和酒水就源源不絕而來,人們可以盡情求愛,發展各種社交關係,苦日子就可以先拋到一旁。這些活動具有重大意義,是男人和女人活下去的寄託。」
那麼,愚人節的意涵又是如何?中世紀的低層教士以「變裝儀式」來嘲弄當權者,歷史學家認為這在政治上具有雙重意涵:一是它挑戰現況,同時也是抒發不滿的安全闕。如同文學理論家伊格頓(Terry Eagleton)說的:「它是一種規模有限、受歡迎的發洩方式,僅能引起風潮,但發揮不了太大的效應。」這也如同巴黎神學院(Paris School Of Theology) 在1444年所貼公告:「慶典活動是必要的,每年都要裝瘋賣傻一下,盡情地發洩,那是我們第二個本性,深植於內心之中。酒桶如果不是偶爾打開,讓空氣流通也會爆開。我們全體就像胡亂擺在一起的酒桶,如果內心一直處於虔誠與畏懼上帝的發酵狀態,那麼桶內的美酒終有一天會爆開。我們必須讓它透透氣,才不會壞了它。」
愚人的變裝節慶究竟是有意地挑戰當局權勢,或是無意的也是社會控制的一種手段;是威脅著權威,或無傷大雅惡作劇;恐怕沒有答案。然而從歷史反思,16世紀近代史的開始,群眾從事武裝叛亂時會帶上面具,並以暄鬧的傳統慶典來作為掩護,也真的讓人民自己看到了階級可以反轉的希望。
(參考Barbara Ehrenreich. In the Dancing Streets: A History of Collective Joy)
2020.04.04
主前336年希臘的亞歷山大興起,在對外擴張時曾攻打推羅,城市的倖存者大多被釘十字架,然而偤太歷史學者約瑟夫卻說亞歷山大來到耶路撒冷時,卻受大祭司的歡迎,甚至陪伴他到聖殿去獻祭給偤太人上帝,當然這不會是真的,比較真實的是亞歷山大熱衷希臘文化,也在其征服的地方大力推展希臘文化、語言、運動競技和宗教。
323年亞歷山大過世後,希臘世界歷經20年內戰,耶路撒冷也經歷六次不同的統治,首先是敘利亞的安提阿哥(Antiguous)統治耶城15年,301年陣亡後再由埃及的托勒密(Ptolemy)王朝佔領,托勒密是亞歷山大的遠親統管埃及領土,他以殘忍統治聞名,反抗者皆被燒殺擄掠。他也曾耍詐在安息日以向上帝獻祭的名義來佔領耶路撒冷,並且將反抗者4千名偤太人流放到埃及亞歷山大。這些被流放的偤太人後來就在亞歷山大建立了偤太社區。
托勒密王朝持續三個世紀,直到最後的女皇埃及艷后克麗歐佩特拉。托勒密過世後由他的兒子托勒密二世繼位,托勒密二世善待偤太人,也曾釋放12萬名偤太奴隸,並贈黃金來裝飾聖殿;偤太大祭司到亞歷山大也回贈他24本偤太教經典。傳說中他邀在亞歷山大的偤太學者共70人,在70天內把偤太教經典翻譯成希臘文俗稱《七十譯本》,由此偤太經典可在希臘的世界流傳被人閱讀。
在托勒密二世統治下的耶路撒冷是處於半獨立狀態,偤大祭司歐尼亞斯家族(Oniad Family)也有自己發行的錢幣。主前240年大祭司歐尼亞斯二世因拒繳托勒密三世20銀塔倫的貢金,導致托勒密三世將偤大的統治權及徵稅權賣給歐尼亞斯二世的外甥約瑟,從此約瑟取代歐尼亞斯二世成為耶城的大祭司,並取得敘利亞、腓尼基、偤大、撒馬利亞的統治權及徵稅權。當時托勒密三世還派2千名埃及步兵護送約瑟回到耶路撒冷取得統治權,並殘殺抗稅及反抗的百姓。
主前241年,托勒密三世擊敗塞琉古(Seleucid )王朝軍隊,由於感謝約瑟的協助,他來到耶路撒冷向聖殿獻祭。主前223年,18歲的馬其頓國王安條克三世繼承王位,他以亞歷山大自居,開始征服鄰近國家。主前201年,安條克三世打敗埃及成為耶路撒冷的新主人,安條克三世說:「當我們進入偤太人城市,偤太人熱烈款待我們,由他們的長老迎接並且幫助我們驅逐了埃及的守軍,歷史學者說這可能是第一次有大象的軍隊出現在耶路撒冷。」
安條克三世承諾成為猶太人「古老律法和習俗」的保護人,偤太人可以重修聖殿及城牆,也讓偤太人可以照自己祖先所訂下的法律來統治自己的土地,並同意偤太人設立禁止外邦人進入聖殿的規定。聖殿的獻祭儀式將予以保留,戰爭造成的損壞將予以修復,對祭司永久免稅,其餘的耶路撒冷人則免稅三年。
當時大祭司西門統治著耶路撒冷,訂立四種不同的死刑嚴格規例:通姦者處以石刑,由村裡居民共同實施,但先把犯人推下懸崖再丟石頭;女性私通男子判處火刑;殺父的兒子判處絞刑以及斬首。大祭司西門也建立偤太公會,每日7隻號角吹響四次,代表每日要有四次的祈禱以及每日早晚各一次的獻祭,而祭壇供奉的是身上無傷疤的公羊、公牛和鴿子。照當時的歷史記載,逾越節節慶就有20萬隻的羔羊被宰殺。
然而,住在耶城富有的偤太人卻相當希臘化,住希臘式建築的房屋、參加希臘式的競技運動及社交活動。由於居住外地的偤太人(如巴比倫或亞歷山大地區),會向聖殿繳十一稅,所以聖城的財庫越來越充足、富有,也因為這樣日後成為被搶奪的對象。當安條克四世繼承王位時,他自認是神明的顯現,赫克利斯的後代。他以安提阿為首都,偤太顯貴也開始到安提阿競相出價來奪取耶路撒冷的祭司統治權。當時的大祭司歐尼亞斯三世及其兄弟耶孫都向國王競價,沒想到最後奪取祭司權位的卻是耶孫的追隨者Menelaus。甚至安提克四世允許他處死前大祭司歐尼亞斯。
主前170年,安條克四世征戰埃及的途中,在耶城被罷黜的耶孫起來叛變,安條克四世的大軍轉回攻陷耶城。主前167年,安條克四世使用詐術在Menelaus的協助下攻下耶路撒冷,根據馬加比書的記載,他瘋狂屠城三日,共殺害包括女人和孩子在內的四萬生命,另有四萬人被押往腓尼基的奴隸市場,這次邪惡的交易足以緩解塞琉古王朝的國庫空虛問題。可悲的是安條克四世在Menelaus的陪伴下竟然進入偤太人的至聖所,洗劫了聖殿,偷走價值連城的金壇以及燈臺,聖殿中的器物和儀式用品,並命令偤太人將他奉為上帝的現身來獻祭。
馬加比書記載著隨之而來的文化滅絕:禁止聖殿獻祭、禁止守安息日、禁止守律法及行割禮,被發現者處以死刑,且強迫偤太人吃豬內,違犯禁食習俗。 主前167年12月6日,宙斯的祭壇被放入聖殿,人們被要求在至聖所的外面向安條克獻祭。他引進希臘的刑法將反抗者釘十字架,有一個母親Solomonia及7個兒子因拒絕吃豬肉而被處死。
安條克四世違背前王三世的對偤太人的承諾約束,作為征服者的絕對權力,他得以處置其臣民、聖所、習俗和財產。馬加比二書的作者寫著97歲的以利亞撒的嘴吧被塞滿著豬肉,但他寧願選擇為信仰而死,也不願受可憎的東西玷污。另一位7個兒子的母親眼看她的孩子們在一口大鍋裡活活燒煮:第一個有話要說的孩子被創漬,四肢也被砍下,然後放在一口平鍋裡煎炸。他的兄弟們不為所動,寧折不屈,接著一個個遭受殘酷的折磨毫不動搖,忍受剝皮,甚至更殘忍的酷刑。
安條克四世感到非常沮喪,用矛叉住第7個孩子,逼迫悲痛欲絕的母親說服這唯一的倖存者放棄偤太教,並可得到巨大的財富和王室的寵愛。這位母親沒有接受,她請求兒子原諒說:「你在我的肚子裡待了9個月,我哺育了你把你養大,安心去吧!」兒子回說:「他會遵守摩西授予我們先祖的律法誡命。」安條克四世被激怒,下令對這個年輕人施以比其兄長更嚴厲的刑罰。
有一位老祭司馬他提亞(Mattathias) 被下令要向安條克獻祭,他起來反抗拆毀羅馬祭壇,最後與五個兒子逃進山裡進行游擊抗爭。馬他提亞死後,第三個兒子偤大成為游擊隊指揮官,他的外號稱為「鐵鎚」,「鐵鎚」在亞蘭語為「馬加比」。主前164年12月14日偤大征服了偤大地區及耶路撒冷,成立Hasmonaean王朝並恢復聖殿的祭祀,這是修殿節的由來。他也差派兄長西門去拯救加利利的偤太人,這個獨立戰爭有勝有敗,後來因著安提阿的突發內亂,安條克四世才同意偤太人可以照自己的法律生活,偤太人處死Menelaus大祭司,認為他是所有罪惡的根源。
偤大作為從摩西到大衛所形成族長身份,成為新獨立王國的繼承人,最終將外邦軍隊趕出耶路撒玲,終結了外邦占領的局面,將這個先前從屬的城邦變成了一個真正的獨立的猶太王國。主前142年,舉國用感恩之心慶祝獨立,國王騎馬凱旋進城,城裡民眾揮舞著棕櫚枝嶄歌載舞、敲鑼打鼓,彈著豎琴和六弦琴,唱著「和散那、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應得稱頌」,因為強敵被趕出了以色列。
馬加比一書中,繼承者西門國王成為所羅門的化身,他在塵世問統治著一個屬於偤太人的天堂:「他們安靜地耕種自己的土地,大地給他們生產糧食,果樹給他們果實。老人們坐在街道旁,聚在一起交談些好人好事,而年輕人則穿著光鮮的戎裝。國王為各個城市提供食糧、準備各種武器,所以他的美名傳到了世界的各個角落。他為這片土地帶來了和平,整個以色列洋溢著歡樂祥和氣氛;人們坐在自己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下,沒有人再來打擾他們,留在這片上地上的外邦人也不再與他們為敵。不僅如此,他還使所有地位低下的臣民變得強大;他找出所有的律法,並把所有蔑視律法的人和邪惡的人趕走。他還美化聖所,並使聖殿中的器物越來越多。」國王宣稱他們是永久的統冶者,直到一位先知(意指彌賽亞) 的出現。
2020.04.04
主前161年,偤大軍隊又被塞琉古軍隊擊敗,耶路撒冷再度淪陷,偤大慘死,偤大的弟弟約拿單逃亡,兩年後才又重新取得耶路撒冷的統治權。主前153年約拿單又被殺死,耶城又再度淪落,到141年他的弟弟西門才再度恢復耶路撒冷,也自稱偤太王。主前134年,西門被女婿的邀宴設計殺害,西門的太太和兩個兒子被抓,第三個兒子約翰逃回耶城,面對安條克七世的圍攻時,他以500銀塔倫及偤大以外地區作為交換求和,後來約翰密謀安息年王國殺害安條克七世才又恢復王國的獨立。
在此期間,偤太人訂下24本正統偤太經典,這也就是現在的《舊約聖經》。約翰過世後,他的兒子阿里斯托布洛斯於主前104年自稱偤太國王,殺死弟弟,將自己的母親關進牢裡,但最後發瘋而死。主前103年,他的弟弟亞歷山大繼位也娶他的遺孀Salome為妻,但亞歷山大不得民心。當住棚節亞歷山大以大祭司主持慶典時卻被群眾丟躑水果,結果他派希臘傭兵在街上屠殺6千名自己的百姓,也將8百個叛軍釘在十字架上,後來。亞歷山大於主前75年死於酒精中毒,Salome以60高齡繼承亞歷山大統治偤太王國,不幸的是他的兩個兒子,長子大祭司約翰二世(Hyrcanus II)與次子哈里斯托布勒斯二世(Aristobulus II)因搶奪大祭司職位而引來亡國之禍。
馬加比王朝最後有兩個皇子在鬥爭,羅馬將軍龐貝允許希而卡洛而擔任大祭司,引起阿里斯布洛斯的叛亂。當時羅馬統治下的偤太人民,受到雙重的壓榨。小農民是偤太地區農村經濟的基石,但土地常被貴族併吞,再雇請奴工生產糧食,來供應新興的城市。這些土地貴族,可能就是聖殿收稅的祭司們,及富有的貴族。農人的農地只要遇到乾旱,土地無法生產,不得不以土地向有錢人借貸,偤太律法雖禁止高利貸,但借款未還,還是會被罰款;或是土地被沒收,農民就會淪為佃農或奴工。這也是加利利農民的景況,層層的壓迫使眾多加利利的農民,放下鋤頭,拿起刀劍,來反抗羅馬及作為魁儡的偤太當局。這些人被羅馬人稱為強盜。在加利利的強盜頭子希西家(Hezekiah),他自稱為彌賽亞,他號召人民組成游擊隊以重建大衛王國來反抗羅馬及魁儡的偤太當局。
誰能阻止這些叛亂的強盜,誰就能得到羅馬的支持,這就是希律王的興起。希律王的父親安提帕特,是以東的偤太貴族。在龐貝與凱撒的內戰中選對邊,所以主前48年,凱撒給予安提帕特羅馬的公民身分,也代表羅馬統治全偤太地區。安提帕特去世前,任命他的一位兒子Phasael統治耶路撒冷,以及19歲的兒子希律統治加利利。統治加利利的希律,後來平定了加利利的動亂,將強盜頭子希西家(Hezekiah)斬首。然而在耶路撒冷,亞里斯布洛斯的兒子Antigonus在耶路撒冷發動叛變。在安息國人的支持下,在主前40年圍攻耶路撒冷,俘虜了他的兄長大祭司希而卡諾,將他弄成殘廢,失去律法所規定大祭司的資格。統治約城的Phasael在獄中自盡。
主前37年,在安東尼的羅馬大軍3萬步兵及6千騎兵協助下,希律將安息人逐出聖城,也將馬加比王朝徹底掃除,羅馬人於是封他為偤太人的王。希律王非常的殘酷,登基當天他除掉偤太公會71個成員中的45個,在拆除聖殿北方的要塞後,他建造一座方形塔樓,以安柬尼的名字命名。另外,希律也撤換聖殿的祭司,祭司職位成為買賣。希律王消除聖殿所有舊的勢力,將權力重新分配給自己人,這些人成為耶路撒冷的新貴族。希律王也殘酷的處決了家族成員,包括他自己的兒子。羅馬皇帝奧古斯都說:「我寧可當希律養的豬,也不願當他的兒子。」
希律王時代,照約瑟夫紀載,耶路撒冷的內外已有24個偤太宗派,三個較大的宗派為法利賽派,他們是中下階級的拉比、學者,為民眾解釋律法。撒都該派則是祭司階級,富有的地主家庭,主張與羅馬的統治合作來維護他們的既得利益。愛色尼派也是祭司的群體,但他們反對聖殿祭司的墮落,批判他們為黑暗之子,也自稱自己為光明之子,出走到死海的谷地。
偤太人的三大慶典: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都會在耶路撒冷聖城舉行,由偤大祭司主持進行。大部分在外的偤太人,在這三大節慶都會返回耶路撒冷過節。希律王所建造的聖殿外牆的王廓,是一棟兩層樓的巴西里卡式的羅馬建築,它也是偤太公會辦公所在。偤太公會是偤太人最高的宗教司法機構,是由摩西與70個長老所設置。在耶穌時代的偤太公會,由大祭司為公會議長,其餘70人由聖殿祭司代表、律法文士代表(大多由撒都該人、法利賽人所組成) 、及聖民代表組成。
馬太福音26章所記載,審判耶穌的公會主席就是大祭司該亞法。使徒行傳23章,審判保羅的偤太公會主席就是Amamias。從王廓進入聖殿,就是外邦人院。這裡也是兌換錢幣的地方,兌幣者也在聖殿扮演重要角色。因為每個偤太成人男子,都要繳半舍克拉的聖殿稅。通常外幣換成舍克拉幣後才能購買祭品,如鴿子或羔羊,這些都是聖殿財務的由來。
亞倫的後裔,白袍的祭司,會24小時在聖殿輪班,協助獻上祭品。然後偤太人會帶著沒有殘疾的祭品,隨著祭司由外邦院再進入女人院。在這裡會有一個禁令寫著:「異邦人!勿擅闖聖殿鐵柵與圍欄,無視於此將自招災禍,死亡緊隨而至。」偤太女性也只能到此為止。男人可以攜帶供品,隨著祭司再進入以色列人院,這裡就可以聞到殺生的腐臭味,及焚香去除惡臭味的混合味道。
接著是祭司之院,只有祭司及聖殿的官員可以進入,這是祭司獻祭的地方。祭物被清除內臟,支解屍體,內臟及肥肉送上祭壇焚燒;祭司可保留毛皮,及割下一些肉在典禮後享用。最裡面是至聖所,也是聖殿的中心及最高點,只有大祭司才能進入。而大祭司的職位,可用金錢向羅馬人買來。
聖殿可說是上帝的住所,偤太人的生命中心,也是他們的時間中心。以三大節慶來規畫生命進程。聖殿也是商業金融中心、律法中心、信仰中心、以此連結各地的偤太社區。而偤太社區的居民,也願意繳十分之一稅給聖殿,每年三大節期,來到耶路撒冷過節,盡一個做偤太人的本分。它有數千名的祭司,有聖詠隊,有辦事員,有地主及為他們耕種的奴隸或佃農。約瑟夫說,祭司、貴族是錦衣玉食者,穿的漂漂亮亮、吃山珍海味。大祭司身上隨身攜帶烏稜、土明、骰子,以此來決定上帝的旨意。在王廓的另外一面,是羅馬人所建立的安東尼亞要塞,有百夫長所率領的六百名羅馬駐軍。
希律王雖然在偤太地區實行殘酷的統治,但他仍然擁有一套統治哲學,他興建紀念性的建築,公共工程,讓數萬民的農民有工作,按日計酬,生活穩定。為了迎合羅馬的統治,他興建古典希臘風格的劇院、宮殿、港口、及市場,引進希臘的體育場、浴場、競技場到耶路撒冷,推廣希臘語為官方語言,使用希臘錢幣。他也課重稅,向羅馬進貢。另一方面,為了迎合偤太人的宗教情感,他重建擴充耶路撒冷的聖殿,在摩利亞山頂的平台,聳立起高聳的大理石柱,來裝飾羅馬柱廊在耶路撒冷聖殿。
希律的母親是阿拉伯人,他的同胞以東人,改信偤太教,也是這一兩代的事情而已,盡管如此,偤太人還是把希律當成外國主子的奴隸,以及外邦神祉的信仰者。聖殿完工時,希律把一座象徵羅馬的金鷹,安放在聖殿的正門口,也強迫他挑選的大祭司每天為神祉奧古斯都獻祭兩次,這其間有兩位狂熱派的拉比塞佛雷斯之子偤大(Judas son of Sepphoraeas)及瑪加魯斯之子馬提亞(Matthias son of Margalus),計畫將希律王放置聖殿正門上方的金鷹摧毀。結果這兩位拉比及40名的學生遭到逮捕,並且被拷打至死。可見當耶穌說,這殿將被拆毀時,他的罪名是何其大。
希律王在主前4年的逾越節前夕去世,享年70歲,統治偤太地區37年,約瑟夫說,希律王過世那天剛好月蝕,代表凶兆。在基督教的傳統也談到,耶穌的出生將取代希律,成為偤太人的王。希律王過世後,羅馬皇帝奧古斯都將偤太王國分配給希律的三個兒子,亞基老統治偤太撒馬利亞、即以東地區。安提帕統治加利利佩里亞、及死海東北外的約旦。菲力二世統治今天的格蘭,加利利海東北方之地。亞基老被任命為民族的統治者,但安提帕與菲力被任命為四分之一領地的統治者。
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是一個廣大的地區,包括今日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及大部分的約旦、敘利亞與黎巴嫩。這個地區曾經出現很多自稱彌賽亞的君王,《使徒行傳》曾提到一位先知丟大,他在埃及沙漠聚集大批的追隨者,後來被羅馬人斬首。主前4年耶穌出生的時候,一位窮困的牧羊人阿斯羅吉斯(Athronges) 自行加冕為偤太人的王,他的追隨者被羅馬軍團鎮壓屠殺,也有一位撒馬利亞人自認為彌賽亞被彼拉多釘十字架,當然在加利利最有名的叛亂份子是希西家(Hezekiah) 、偤大及其孫子米拿現(Menahem) 。
當大希律王死後要把偤太地區的統治權給其中一子亞基老時,一些偤太人群起反抗,結果被亞基老軍隊屠殺了三千人。接著五旬節又一次抗爭,再度被屠殺,而四散流亡的人轉到鄉鎮組成游擊隊,以便再度起義。約旦河畔一座希臘的宮殿被焚毀,耶路撒冷聖殿在逾越節及五旬節期間兩度被入侵,甚至在希律的家鄉以東,也發生兩千名士兵的叛變。在佩里亞(Peraea)有一名曾是希律的奴隸,名叫西門的巨人,自封為彌賽亞,擄掠耶利哥一座宮殿,最後西門被捕斬首。另外,吉歐吉(Giora)之子西門與科克巴(Kochba)之子西門都自稱為彌賽亞,也都被羅馬人處死。除了這些,偤太地區也有狂熱的奮銳黨專門對抗羅馬政府,也有持短劍的刺客希卡里派(Sicarii, the Daggermen),專門刺殺偤太的貴族及祭司。
加利利地區的反抗影響至巨,其中有一隊在偤大(Judas the Gaulonite)的領導下,攻佔加利利首都塞佛瑞斯(Sepphoris),但不久隨即被敘利亞軍隊碾平,二千多革命份子被釘十字架,三萬偤太人被賣為奴隸,不過此事件也導致亞基老下台。主後6年羅馬奧古斯都皇帝取消亞基老王位,改偤太為羅馬二級行省,由羅馬派總督直接統治。
有關耶穌的歷史文獻我們所知不多,第一世紀偤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於94年寫《偤太古史》時,曾提到殘忍的偤太大祭司亞那(Ananus),在羅馬總督菲斯圖斯(Festus)死後,違法宣判「人稱彌賽亞的那個人耶穌,他的兄弟雅各」犯法,並判雅各亂石打死之刑。另外,第二世紀的羅馬歷史學者塔西佗(Tacitus)及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 也都有提到耶穌被逮補及處決。
以新約文獻來看,最早的保羅書信成書於耶穌死後的二十年,保羅書信中對歷史的耶穌並沒有多大興趣,只有在《哥林多前書》提到耶穌的最後晚餐,耶穌釘十字架及耶穌復活。以最早的福音書《馬可福音》來說,也是耶穌去世40年後的文本,《馬可福音》可以說是彼得的回憶錄,但卻沒有提到耶穌的童年,只說耶穌在某一天出現在約旦河邊受施洗約翰的洗禮,提到耶穌被釘十字架,幾天後墳墓空無一物。主後90至100年間,馬太與路加兩本福音書是參考了《馬可福音》,但其中馬可沒有的,可能來自當時流行於各教會的耶穌的語錄,稱為「Q典」。
1945年在上埃及的Nag Hammadi挖掘到一些福音書如《多馬福音》、《腓力福音》、《約翰密傳》、《抹大拉瑪利亞福音書》等等,是一些諾斯底的福音書。雖然早期的福音書對耶穌的看法分歧,但有兩件歷史事實可以確定:一是耶穌是偤太人,在第一世紀以「上帝國」來領導巴勒斯坦的偤太運動;第二件歷史事實是羅馬以偤太人的王叛亂罪將他釘死在十字架上,同時被釘的兩位偤太人也以強盜的罪名釘在十字架上。所謂的強盜也就是反抗羅馬的偤太叛亂者。
福音書為何要淡化耶穌的革命色彩呢?這是因為66年的偤太暴亂,當偤太人成功恢復聖地驅逐的羅馬人,有四年期間耶路撒冷上帝之城回到偤太人的統治,直到七十年提多的羅馬軍團包圍了耶路撒冷。羅馬人攻破城牆後,逢人便殺屍體堆滿了聖殿山,血水從街道上端流下,最後羅馬人縱火燒毀聖殿。約瑟夫說聖城被徹底毀壞,找不到任何痕跡可以證明耶路撒冷曾經住過人。從此偤太人被逐出上帝之城。耶城毀壞後的偤太人和被擄在外的偤太人開始反省耶城的毀滅是歸咎於激進的彌賽亞民族主義偤太人的偤太教,開始重新理解偤太律法的意義,重新安置自己在羅馬的世界裡面生存下來。
基督教也是當福音傳到羅馬人的區域時,羅馬人可接受的耶穌是什麼樣的耶穌?也就是在羅馬世界傳揚耶穌的基督徒人也重新理解耶穌做為基督的意義。重新在羅馬的世界生存下來直到380年羅馬皇帝接受了基督教為國家宗教,新約學者布特曼說的最好:「如果我們想要追求歷史的耶穌,最後我們只是看到自己想看到的耶穌而已。」
然而促成上帝國的來臨,我們所關注的是以何種方式進行?耶穌時代之前的馬加比(Simon Maccabee)革命運動,於主前143年所建立的第二偤太共和國(Second Jewish Commonwealth),仍存留在耶穌時代人們的腦海中。雖然這個以武力取得的獨立運動在主前63年被羅馬龐培軍團所摧毀,但以武力來獲取獨立解放的印象仍深深刻印在偤太人心中。
耶穌時代希律掌權的巴勒斯坦人口大約有二百五十萬,其中可能有十萬人居住在耶路撒冷。雖然人民大多數是耕種土地及養飼家畜的農民,但摩西所遺留下來的安息年,每七年讓土地休息一年的誡律仍然遵守著。當時金融運用規模不大,而耶路撒冷聖殿本身就是國家銀行,所以在希勒爾(Hillel)當以色列公會主席(主前30年)之前,偤大地區的人們仍然遵守著每七年豁免債務一次。後來可能出於希律王的壓力,希勒爾才把這申命記所要求的豁免債務的律法廢除。
耶穌時代的撒都該及祭司可說是羅馬統治下的既得利益者,這些人與羅馬合作都來不及了,還談什麼反抗。連從馬加比革命時所衍生帶有反抗異族統治意識的法利賽人也失去原有理想,只寄望於肉體與靈魂的不死來作為慰藉。倒是另一叫愛色尼派(Essenes此字源自沐浴Chasidim而來)的人們,較有反抗意識,這些人抗拒主流文化,到死海西方沙漠綠洲的Egadi去開墾耕作,過著共產方式的生活,並期待彌賽亞的來臨,來建立一個共產主義人人平等的地上上帝國。
愛色尼派雖有反抗意識,但他/她們是和平主義者。他/她們拒絕製造兵器,不過在主後70年的以色列人革命中,當羅馬軍隊攻打耶路撒冷聖殿時,這些人卻加入防衛戰鬥,且幾乎全部戰死。新約人物施洗約翰被學者公認為愛色死派,然而耶穌是否也是還未定論。不過,愛色尼派信念確實與耶穌所宣揚的信息有雷同之處,如愛色尼派自認「光明之子」(the Sons of Light),迎接末日來臨及最後審判,並稱耶路撒冷祭司社群為墮落「黑暗之子」(The Sons of Darkness) 。愛色尼派相信二位彌賽亞:一是軍事大衛王朝的彌賽互,另一是亞倫祭司職務的彌賽亞,他/她們自稱「真以色列」,聖餐方式稱為「新約」,也行使「水」悔罪禮。而彌賽亞啟示錄所宣揚的正是「窮人有福音、囚禁得釋放、 瞎眼看見、駝背伸直,上帝國的恩年臨到。」
儘管武力抗爭是被壓迫者對付壓迫者天經地義的方式,我們也要試圖探討在偤太人的抗爭事蹟中,非暴力的意涵又是什麼?引自偤大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的記載,當偤大總督彼拉多在夜晚把畫有該撒國王肖像的旗子帶入耶路撒城時,成群偤太人步行到該撒利亞彼拉多那裏,一連數天的陳情,請求撤走這些旗子。到了第六天,彼拉多已不耐煩,命令軍隊把陳情的人團團圍住,要他/她們立刻返家,不然就處死,結果當時陳情的偤太人採取非暴力的方式繼續抗拒,且把頭部擺出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彼拉多被陳情民眾堅定信念所需驚,最後不得不撒走那些肖像軍旗。這是少之又少偤太人非暴力抗爭成功的例子。
另外一件非暴力抗拒成功的例子是偤太人拒絕在聖殿前拜羅馬皇帝Gaius Caligula的雕像。當Caligula強迫偤太人拜他時,偤太人的反應是發動總罷工抗拒,且為期一個月之久,最後所幸羅馬皇帝Caligula死了,才免去一場不知如何收拾的危局。不過,偤太人以非暴力的方式堅拒偶像崇拜的勇氣,將在被壓迫者尋求解放的方式中,提供另一種不同的選擇。
不幸的是,在偤太人的抗爭運動中革命派和主和派因為意見不合而於主後66年二派發生激烈對抗,其中革命派還殺了眾多偤太自己人(大多是富人),且擴大為革命,這就導致主後70年羅馬人攻佔耶路撒冷,屠殺了二萬偤太人,從此,偤太亡國。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偤太歷史學家約瑟夫的生平事蹟,約瑟夫本是一位祭司,在羅馬軍隊攻擊巴勒斯坦時,三十歲的他奉革命派之令防守加利利的Jotopata城,抵抗羅馬軍隊圍城,戰到最後約瑟夫棄城投降,由於羅馬Vespasian將軍對他有好感,而釋放他且聘他為顧問。
後來提多將軍(Titus,AD.40-81)圍攻耶路撒冷時,曾請約瑟夫前去籲請城內被圍的人投降,但被偤太人罵為賣國賊,偤太人誓死抵抗,因此犧牲慘烈,在圍城五個月中,有十一萬六千人餓死,最後聖殿仍被羅馬軍隊攻陷,約瑟夫說,偤太人一共死了一百一十九萬七千人,有將近十萬人被賣為奴隸。
這樣看來,偤太人雖然有彌賽亞來臨的期待,但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已漸淡忘,不得不屈服於現實或逃避現實如同法利賽人。有的雖然強烈期待上帝國來臨,但其方式是和平的社會主義論調,如同愛色尼派。有的主張革命,以促成上帝國的來臨,這是奮銳黨,而耶穌的門徒中仍舊有不少人是屬此組織 。當然也有像約瑟夫這種人存活下來,為偤太人的革命事蹟留下轟轟烈烈的一頁歷史見證,來彌補被罵為叛國賊或偤奸的良心愧疚。
2020.04.11
生命,我們似乎瞭解,也好像不知。生命有時堅強韌性,經歷寒冬,春天重新再生;生命有時非常軟弱,武漢疫情一來,飽受威脅折騰。人們看到動物生命受苦時,幫牠解脫,是做好事;然人類生命遭受絕望病痛時,幫他/她安樂死,卻引來莫大爭論。原因是人類對生命有所期許。
生物學上人被定義為「高等動物」,不過,人有時比「動物」更不容易相處。研究人類行為的科學家Konrod Lorenz很早就下這樣的結論:「愈高等的動物,愈不容易相處。」以精神分析大師弗洛依德(Sigmund Freud)為例來說,1911年他召集一些同志自組「國際心理分析學會」。弗氏很想自己充當主席,但心理學家都愛好面子,所以假客氣提名他的學生楊格(Carl Jung)擔任主席。由於楊格不懂弗洛依德的心理,當仁不讓地作了主席,氣得弗洛依德從此很少再跟楊格講話。
中國古時的莊子與惠子曾有「魚樂之辯」:故事說到,莊子看見魚在水中游樂,似乎很高興就說:「樂哉魚乎。」旁邊的朋友惠子聽了很不以為然,回說:「子非魚,安知魚之樂?」意思是,你又不是魚,怎麼知道魚很快樂?莊子馬上又回說:「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就是說,你又不是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快樂不快樂。今天,人可能會為魚快樂不快樂而舉行兩小時的辯論會,但人卻很少為自己的生命是否快樂來思考。
有人說生命在於追求成就,登峰造極。然而,登峰造極後,人又能怎樣?英國女王維多利亞年老時也只能說這樣的話:「這麼大的榮耀,卻這樣短暫!」到底有多少人真的能體會亞伯拉罕.林肯所說的:「生命的意義,不在於長短,在於內容!」
有人批評蘇格拉底還不是跟一般人一樣,內心裝滿各種邪惡欲望。蘇格拉底回說:「你說的很對,不過我努力來成為它們的主人。」是的,我們內心充滿各種邪惡,但當耶穌進入我們的內心,作我們的主人時,我們一定能在生命的改變中勝過邪惡。寫<失樂園>的Milton這樣說道:「心靈是自我作主的地方,在心靈裡,天堂可變成地獄,地獄也可變為天堂。」
這個禮拜,南神過了一個親嚐「焦慮」的受難週,焦慮中我們也同時體驗南神真的是一個充滿愛的家庭。拜四晚的聖餐禮拜,在主耶穌降下為僕為門徒洗腳的教導中,我們重拾盼望,也為家庭發燒的小孩迫切禱告,求主醫治。拜五全校本來預行的苦路靈修停止,這個家庭的每一個人回到自己的房間獨處,因體會武漢疫情帶來的隔離與無助,更加認清人的軟弱與渺小而內心喊叫「主啊!憐憫我們」。就這樣在迎接主復活拯救的前一天,愛我們的主恩待了我們,發燒的孩子退燒了也檢驗沒事。明天,無論身在那裡,南神家庭的每一份子都會同慶主的復活;也因復活的生命,重新立志作「為人洗腳」、分擔別人憂苦的僕人。
神學家莫特曼在《希望神學》中有這樣的闡釋:上帝是使人衍生盼望的上帝,這種盼望在復活與十字架的矛盾中產生,復活的盼望成全與罪對抗的公義、與死對抗的生命、與苦難對抗的榮耀及與現今紛爭對抗的和平未來。就是這種復活的盼望,使所有事情成為可能,也激發我們的盼望與熱情,使我們的生命更新,信仰充滿活氣,也在仁愛中前進。就是在這種盼望的眼中,世界充滿各種可能性,也使上帝全部的可能性能在世界中實現,使我們得著自由,也使這個世界得著自由。
一首詩與大家共勉
什麼人比乞丐還窮 貪心的人
什麼人比囚犯更不自由 被私慾束縛的人
什麼人最美 內心善良的人
什麼人最快樂 懂得悔改的人
什麼力量最大 信心的力量最大
信心的根源是什麼 從死裡復活的耶穌。
後記:南神平安沒事,謝謝大家關心。期盼南神每一份子,活出復活的生命。謙卑為人,存善良的心,作為人洗腳的耶穌忠僕。
2020.04.12
上帝的攝理始於祂的創造,從無到有(ex nihilo) 的創造,應可理解為被造性含蓋「存有」(being) 與「非存有」(non-being) ,意即「存有」的存有之力(如勇氣) 與「非存有」的焦懼並存,然勇氣終究克服焦懼。
人的本質意義因此依存於上帝創造的內在性,即人有上帝的形象且具有存有之本質底的能力,也在實有(本質與實存) 外顯的生命具現過程中,實現「上帝形象」內之本質。然而,存有因被造的「有限性」及「自由向度」,使實有在生命實存過程中遠離了內含之上帝形象,神學上解釋為「墮落」。
上帝的創造與人的墮落由此辨證衍生上帝再創造之教理,或「拯救」就是「再創造」之關聯說法,或奧古斯丁所說上帝為維護世界而持續性的創造(sustaining creativity) 。試想:當人覺察世界受到非存有威脅時(如武漢肺炎所帶來生命威脅) ,如果只能訴諸「自然法則」或「人為力量」,且不幸被災難擊敗的話,不就只能在「偶然性」的命運下自憐?或在「無能為力」的無望中哀嘆嗎?
上帝的攝理始於祂的創造,也因人的墮落與非存有的威脅,上帝持續的維護祂的創造(sustaining creativity) ,及引導性的指引衪的創造(directing creativity) 走向復合。而先知們的信息與耶穌受難的十字架,正指向上帝在歷史實存中的攝理。
先知的聲音若消失,十字架意義若失落,上帝的攝理引領沒有,宿命就大勝,人們就受驚恐支配(如今日武漢肺炎) 。耶穌十字架的苦難正彰顯著上帝大能的攝理,祂的復活不只克服非存有所帶來的驚恐與死亡的威脅,也指引存有能與創造存有的根源重新復合的契機,而十字架所彰顯的「愛與公義」就是使墮落後的分裂、疏離能再復合、醫治的力量。
這就是上帝的攝理,在主復活的早晨,我們南神教職員生同頌上主復活的大能,以無以倫比的存有之力–勇氣,繼續對抗武漢肺炎所帶來的非存有威脅,且深信We shall overcome!因為上主攝理中!
2020.04.12
上帝的攝理(providence)始於祂的創造,也因人的墮落與非存有的威脅,上帝持續的維護祂的創造(sustaining creativity) ,及引導性的指引衪的創造(directing creativity) 走向復合。因此,上帝的攝理具「力動性」與「歷史性」之含意。可惜,傳統的神學與受理性影響的近代神學皆忽視此「力動性」與「歷史性」的含意,而走向一是「全能的預知」,另一是「理性原理」的靜止教義。
「全能的預知」是說上帝的攝理,在於祂能「預先定序」(fore-ordering) 及「事先察看」(pro-videre) 。「事先察看」強調上帝事先知道何事要發生,但不干預被造物的自由,這樣的上帝可稱為「全知的旁觀者」。「預先定序」是說世界創造之前,上帝就己經先定以後將發生之一切事物,看來上帝是一位「全知的企劃者」。
攝理應是上帝在歷史中恆久不斷的力動,祂決不是不管事的「旁觀者」,衪指引萬物走向實現。然而,上帝的指引在歷史中也參與了人的自由與自發性,祂決不是獨裁一切的「預定者」。上帝的攝理通過存有之自由向度而作為,祂不是干預,而是神性引導,創造性地帶領萬物走向完成,這需要存有者在神性引導其內在特質中衍生「信仰的勇氣」,且在「禮拜」、「禱告」的歷史實境中,祈求上帝的帶領來走向完成」。
攝理也不能以樂觀主義的「理性原理」來取代,以為萬物被造是單有理性法則、且有目的、良善地走向人類的福址。其實不然,這種理性的樂觀主義常被歷史想實的苦難所破滅。存有與實存非存有的否定是要進行辨證,不管是黑格爾語言中的「疏離」或馬克思口頭禪的「異化」,正說明著上帝的攝理被近代殘酷的戰爭、冷漠的資本物質利益、及現今難以想像的武漢肺炎疫情所質疑?這也是「神義論」的神學議題!當然,上帝的攝理通了,神義論的質疑也就跟著解決。「上帝的攝理」此神學,在今日「武漢肺疫情」的威脅下,真的需要重新進行「解構」、與「建構」的釋義學循環!
2020.04.14
一個穩定的社會群體,一定有一套法則來應付失序,減低社會解體的威脅。人們所建置的世界,總會遭受混亂、失序侵襲;死亡、天災及人禍難以避免。人們面對災害、死亡,最後一定會想盡辨法整合到其生命法則安頓,才能安定下來,社會也才會穩定。而宗教法則就是安定社會秩序的最好座標,能安頓混亂社會並為其重新定位。這個安定社會的宗教法則,在神學裡常出現的詞語,便稱為「神義論」(theodicy) 。
宗教如何合理化失序現象是神義論的中心主題,從好人為何沒好報?惡人為何享福?到這個世界若是全能至善的上帝所造,為何罪惡卻四處蔓延呢?這也是古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所質問:「難道神願意阻止罪惡,卻做不到嗎?那麼,神便是軟弱無能。難道神能做到,卻不願意做嗎?那麼,神便是懷有惡意。如果神既能做到又願意做,那麼罪惡又從哪裡來?」 又說:「既然這世界是全知全能又至善的神所創造出來的,為什麼卻又讓這樣的惡蔓延呢?是不是神雖是全知全能,但卻不是慈愛的神?是不是神雖是至善慈愛,但卻不是全知全能的神?」
神義論(theodicy) 詞語源自希臘文的「上帝」(theos)及「公義」(dike)所組合,可簡釋為「存在世界上的罪惡與上帝的全能與善並不相互矛盾的論辯」。 然而,這個世界若是全能至善的上帝所造,為何罪惡卻四處蔓延?如18世紀英國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所質問:「宇宙秩序是否值得稱讚就看其中生物過的有否舒適?然而世界那麼多苦難,縱使是上帝所創造,衪也不是全能、全善。」
宗教如何合理化失序現象是神義論的中心主題。失序、混亂(如小孩夭折、好人沒好報或惡人榮華富貴等等)若是生活上的普遍現象,人們就需發展一套哲理或神學看法,解釋為何身處天災、人禍及不公道頻頻發生的世界裡,在人的受苦中仍能相信世間存有公理、堅信上帝仍是全善,以此來安頓、安心自己。
2020.04.14
初代教父愛任紐(Irenaeus,約130-200)曾提供一種「過程論」來緩和神義論爭辯。他認為人被造雖有「上帝的形象」,但要達到如同上帝般的美好,是遙遠未來之事。人類的道德成熟或精神完善,需要歷經一段漫長而艱辛的歷程,而「罪惡的存在」則是在這歷程中必經的階段。
上帝所創造具有上帝形象的人,其人性潛能需經由苦難的鍛練才能將這潛能實現出來,發展具有上帝樣式的人。苦難磨練人類靈魂,將潛在上帝樣式實現出來。愛任紐認為承受亞當與夏娃罪惡的人類,本來就是不成熟的生命,但由於人類的軟弱和脆弱而喚起上帝的同情心,而人類也在上帝的啓示中感激地接受精神成長的善與惡教導。
這樣的論點也被近代英國神學家約翰‧希克(John Hick,1922-2012)所引用,希克以「創造二階段」為基調,說明人類的創造是在漸進式的過程中,人雖具有「上帝的形象」,卻又未達「上帝的樣式」理想,於是世界存在作惡的不成熟狀態 。也就是說,人類和世界的理想狀態應該是在未來。最終,人能從「動物的生命」走向「永恆的生命」,追求價值並以有限的存在形式反應「上帝的形象」或「永恆生命」,真正成為上帝的兒女(children of God) 。
受到早期教父愛任紐的啟發,希克認為愛任紐的神義論旨在說明:「人類的道德成熟或精神完善需要歷經一段漫長而艱辛的歷程」,而「罪惡的存在」為其必經的階段。這樣說來,人並非生為道德完善者,是有待塑造發展,而罪惡成為人類精神、道德發展過程的一個必然結果。
在希克1983年出版的第三版《宗教哲學》書中,希克將罪惡問題擴成一章,且用一節論述愛任紐的神義論。希克認為善的形成有兩種:一是人選擇的結果,另一是上帝賜予的本性。而人的選擇比上帝賜予的本性價值高,上帝在創世過程中將人置於不完善的生存狀態,就是要人透過自由意志和道德抉擇,歷經考驗來實現完善人性。希克說上帝創造世界的目的,不在於建立一個「最大樂趣、最少痛苦」的樂園;相反,此世界應被視為「塑造靈魂或塑造人的場所」(a place of soul-making or person-making) ,人類的完善是存在於未來。
顯然以過程論來解決神義論問題是過度簡化與樂觀,如果罪惡為人類精神、道德發展過程的一個必然階段,而苦難是用來磨練人類靈魂,將潛在上帝的樣式實現出來的話,那不是將苦難「美化」嗎?況且苦難的衍生大多是強者欺壓弱者所造成的。另外,過程論所提出的二階段說法,可能也會被誤解為上帝起初的創造是不完美。過程論最大的問題是苦難可以正當化嗎?美國當代哲學家Alvin Plantingo就說苦難使人更狡滑、失落靈性;德國女性神學家Dorothee Soelle也說苦難只會生出咒詛果實。
Soelle認為苦難的基本要素是人意識到自已的無力感,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個人在痛苦中時不清楚自己應該相信什麼?苦難比改革和洞察力更容易產生詛咒,褻瀆和報仇之類的果實。痛苦使人們感到無助和恐懼。確實,劇烈的苦痛削弱了所有抵抗的力量,並經常導致絕望。 與彼得、柏格(Peter Berger)一樣,Soelle批評基督教低估了人的力量,只以忍耐的態度來迎合苦難,它不只形朔自我的受虐性,且缺乏對他/她者痛苦的敏感性。
Soelle更進一步指出這種對痛苦的受虐理解來自三個神學命題;一是上帝是世界上的全能統治者,苦難來自於祂;其次是上帝是公義地行事,而非任性地行事;最後所有的苦難都是對罪的懲罰。 Soelle說面對痛苦,你/妳不是與受害者在一起,就是與劊子手在一起,沒有其他選擇。因此,關於苦難的神學解釋若遠離受害者,沒有以正義的身分表明自己應該站在受害者的背後,神學就朝著受虐性的悲觀主義前進,誤解設想上帝為審判的酷刑者。
2020.04.14
另外,初代教父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是以「自由意志」為基調,來解釋神義論。奥氏認為惡並非上帝所造,而是來自上帝給予人們的自由意志以及天使們的犯罪所生。 上帝既是至善,作為被造的萬事萬物、宇宙整體也是善的,是上帝出於善的目的而創造的善的結果,此為原初狀態。
然而,宇宙中大小高低的事物,有其存在等級,這種「善的差異性」正好體現出善的豐富性。因此,至善是唯一的,善的表現是多樣的,而且上帝如果是絕對美善,惡一定不是從祂而來,宇宙間只有一位真神,不能同時存在另一個「至惡」與祂抗衡,否則便成了善惡二元論。
奧氏認為惡的起源及本質在於自由意志(free will) 的誤用及善的缺乏(privation of good) 。起初上帝創造有靈性的天使,天使與人一樣有自由意志,後來天使誤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背離更高的善而趨向較低的善,以為自己可以僭奪上帝的地位,結果天使們便墮落成為敵對上帝的個體。
奧氏認為上帝暫時容忍他們的存在,是出於祂永恆的旨意,人無法測透。上帝所創造的亞當也是美好的,亞當後來犯罪,並非上帝在創造上出了問題,而是亞當本身的問題。因為上帝賦予亞當自由意志,亞當可以自己作出道德抉擇。然而,由於亞當誤用了自由意志,背叛了上帝,這就是罪。
因此,奧氏認為上帝是唯一善的根源,離開了善,就是惡。邪惡實際上是一種善的缺乏,世上沒有「純然為惡」的存有,惡是「善的缺乏」。人誤用自由意志而犯罪,自由意志本身不是惡,誤用的自由意志才是惡。惡沒有實體,意即沒有一個客觀永恆的惡,也不是有甚麼本質的惡。唯一真正的邪惡就是邪惡的意志,但意志也不是一個東西。奧古斯丁說惡是「無實體的惡」(nonreality of evil),它本質上寄生於善。
對奧氏來說,惡沒有自存性,「偶然的惡」是相對於「必然的善」而言的,況且善惡是鮮明對比。以積極面來說,人愈發認識善的本性、價值和崇高,愈發崇拜至善者上帝。這樣說來,惡是後天、相對、暫時的;而善是自存、絕對、永恆的,故善終將制服惡,使信仰者依靠上帝的恩典得以拯救。人類歷史是上帝之城戰勝世俗之城的過程,歷史終結將是一場善惡審判。
奧氏以「豐富性原理」(principle of plenitude) 解釋某些表面的惡,就某一有限的觀點來看是惡的,但若以整體角度衡量,卻是一種善短暫的挫折。 因此,對超乎時間之外的上帝來看,宇宙一切無非都是善的,大小高低的一切皆存有表現不同程度的善,其對整體宇宙仍有貢獻,不能將較低的存有視為惡。所以說宇宙必包含可朽的各種存有,而且包含會犯錯的宇宙,要比不會犯錯的宇宙來的好。這樣的神義論,後來被論證為總比創造一個不會犯罪的機器人世界還好。雖說罪惡存在,但上帝賦予的自由意志也同時具備擇善的可能性,這樣的世界整體來說是美好的。
這也是17世紀哲學家萊布尼茲(Leibniz,1646-1716)所論證的,在其《神義論》中,萊氏分析三種不同的惡為形上學、物理學及倫理學之惡。形上學之惡來自被造事物的有限性,上帝原初只意欲善的存在,被造物的不完全並非上帝的選擇,乃被造物的本質,因被造者是不完全的,現實存在的有限性構成了惡與錯誤的可能來源。
物理學之惡是指自然事物皆具有某些缺陷,惡是一種缺憾,但就整體宇宙而言,此物理的惡更能顯出宇宙的調和,一如陰影使光線更亮。倫理學之惡是道德的缺乏,上帝並未意欲倫理的惡存在,只允許倫理的惡之可能,而倫理的惡乃是人自由意志的濫用,應由人類本身負起全責,與上帝毫無關聯。
由於受造物是有限的,不可能全善,所以受造物身上一定能找到惡的存在。然而,上帝卻不是惡的原因,因為上帝所造的都是善的,只因為在有限的條件下,難免有惡存在,如多瑪斯所說「如果有惡的存在,就有上帝的存在」。因為惡是有限的善之缺陷,倘若上帝不存在,則連這些有缺陷的善也會一併不見。
總之,惡雖有被造事物的有限性(形上學的惡)、部分的惡是整體調和的必備(物理的惡)、及惡的根源乃自由意志的濫用(倫理的惡)等等;萊氏仍認為這個世界已經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善、最好的世界了(best of all possible worlds)!
當代美國著名基督教思想家Alvin Plantinga也主張類似「自由意志論」,認為上帝並沒有在這世上創造出惡來,是人類自由意志衍生出的結果。那麼,上帝為何要給予人們自由意志呢?是不是具有自由意志而會犯罪的人,存在這世上,比只被造成具有不犯罪的自由意志的人,整體上來說要好。惡的構成是存在於自我意志下的選擇,而被造的人也可擇善、自發性來讚美上帝,這樣的世界,比只被造成人偶,整體來說應該要來的美好!
所謂自由意志,就是在道德行為上,由自我意志所作選擇何謂善、何謂惡的能力?上帝給予人們自由意志,也意味著給予人們同時選擇善、惡的可能性。作為自由被創造的人類,如果被強制只能擇善,人類就不自由了。雖說世上有犯罪的存在,但上帝也創造了可以擇善的人類,這樣的世界整體來說是美好的。自由意志的神義論主張罪的起源,是人及天使誤用自由意志(free will) 導致,罪的本質雖說是善的缺乏(privation of good) ,然上帝所賦予人的自由意志,同時也具有擇善的可能性。
問題是若將惡的原因全歸於人類,那不是和上帝原初創造的完美相矛盾嗎?倘若人本無惡,卻因自由意志而生惡,那不是說惡是從無生出來的嗎?這又與「無」是不存在的論辯相矛盾。另外,「局部的惡」促成「整體更大的善」若成立的話,對於置身於苦難中的人又如何說明?
舊約聖經中的約伯記就是最好例子,約伯的不幸,本來可讓受害者正當地提出神義論的質疑來質問上帝。但是憤怒者所質問的神義,卻被自己的朋友質疑自身有否權利對上帝提出質疑。本來對上帝不公平的控訴,最後反而逆轉為對受害者是否犯罪的控訴。神義論的質問最終不但不了了之沒有答案,還以「人義論」取而代之。最後,約伯記的討論重點就常被誤置於人類罪的問題,而非神是否公義的質問?
奧古斯汀後來的原罪說,也加深了人類深層於內心性欲的罪惡感。問題是上帝為何要把亞當、夏娃的罪經由後代性欲的結合,而一代一代加給全人類呢?如果罪是由表徵魔鬼的蛇所帶來,而魔鬼又是因著天使們的犯罪而來,這不是構成更大難解的一連串謎題?
另外,美國當代女神學家Marilyn McCord Adams也提出「駭人的邪惡」(horrendous evils) 之說,認為像希特勒那種種族屠殺的罪過遠大於「自由意志」所能解釋!她跟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一樣,質問:「誰該為世上的罪惡負責呢?」(who is responsible for the sin in the world? )
2020.04.15
上述不管是過程論神義論或自由意志神義論,皆可歸納為傳統神學的神義論。然以社會學的角度來看,神義論也可視為個人因完全認同集體性的社會法則,而強迫自己以宗教方式來自我超越。個人對族群、國家或宗教信仰認同愈強,安頓在某一種意義的脈胳中,就能將個人遭逢的不幸,所帶來失序衝擊的威脅減至最輕。
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 認為人活在世上多少會遭遇到不幸,如生病或車禍。人過到不幸一定會問:「為何我會遭遇如此不幸?」。說明遭遇不幸事件原因的理論,韋伯稱它為「不幸的神義論」。然而,遭過到不幸的人不只是詢問不幸之事的物理性原因(如下雨道路打滑導致跌倒受傷),更要問的是「為何不幸的事會發生在我身上?」
如果人行善就會得到幸福,作惡會被不幸襲擊的話,大家就不會有任何怨言了?「惡有惡報」或「罪有應得」那是理所當然的。然而,現實上行善的人依然會遭遇不幸,為惡的人也常享受榮華富貴。換句話說,世上的倫理並非完全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此因果法則所決定,所以人們才會報怨不平。
韋伯認為說明不幸的原因,而讓受苦的人安頓下來應當是宗教的成果,如古印度的「業力」思想、佛教「輪迴轉世」、或基督教「天堂地獄」的想法,說來皆是以宗教的安頓,來補償人們在世上所遭遇到的不幸或不公。若以「輪迴」思考的話,說明著今世的所有善惡之果實乃前世之因所造成的,而今生的所作所為也將成為來生的善惡果報。由此,世上所有不公之事,皆能在宗教的意義脈胳說辭中被安頓撫慰。
宗教第一法則常被視為「因果法則」:善有善報,惡有惡終。如果第一法則難於實踐,宗教第二法則的「天堂、地獄」或「輪迴轉世」思想就會強化。古代印度的「業力」、「輪迴轉世」思想;或基督宗教的「天堂、地獄」信仰,皆巧妙的轉化人類所謂的善惡與幸或不幸後果的反比,幫助人在心理的承受上予以釋懷。
宗教社會學家彼得‧柏格(Peter Berger,1929- )認為宗教如何合理化失序現象就是神義論的中心主題。從大自然災害、小孩夭折、好人沒好報、惡人榮華富貴等等,發展一套哲理或神學看法,解釋為何身處天災、人禍及不公道的世界裡,仍能相信世間存有公理、堅信上帝仍是全善,並以此來安頓、安心自己。 因此,神義論不管在哲理及神學上如何自述,其社會學的向度就是個人及社會對「社會秩序化的力量,藉由信仰認知來臣服」。
在此,宗教信仰提供一種意義脈絡,內化於人們的思想,使其超越不平等對待及痛苦遭遇。信仰意義脈絡的主要功能,是可將個人的不快樂經驗以某種神義論來補償,將苦難視為上帝的考驗及未來更大祝福,而安然接受。以社會學向度理解,神義論就是一套宗教合理化說辭,內化為意義脈絡,且可安然忍痛來接受社會短暫的失序現象。
在此,神義論彷彿是社會的「榫眼」,從小小個人的病痛到社會的天災、人禍及貧富不均、不公,皆備有答案來助人釋懷,將社會的失範、不公整合到信仰的意義脈絡法則來安頓,給予窮人為何貧窮、富人為何富有的合理解釋。這樣的神義論最終是維繫不平等社會最有力的法則。神義論到此構成施虐的壓迫者與受虐的被壓迫者共謀而成共犯結構,如歌德所說:「人最悲哀的是身為奴隸還自以為自由!」
彼得‧柏格批評這種自我否定式的臣服,從社會心理學角度來看是一種「受虐性」(masochism)心態,由社會安定法則所強迫形塑。這種陶醉於對「他者」的臣服,接受對方予取予求仍覺得快樂的受虐,在人類互動關係屢見不鮮,可能表現於男女朋友情愛、政治上領袖與跟隨者、或宗教上師尊與信眾關係等等。彼得‧柏格認為,將世上痛苦視為上帝的考驗,是獲得意想不到的幸福之秘訣,這種想法可能是一種受虐性心態;而神學家們以這種態度對苦難作解釋,有時實在無情到令人難以想像。
韋伯所提社會補償的神義論,看似可合理解釋社會一套防止失序的宗教說辭;然細思之後,這樣的解釋不但無助上帝是否公義,反而上帝是與強者同框來迫使弱者臣服。這樣的神義論合理化了強者與剝削者,而宗教就成了馬克思所批判的麻醉劑或鴉片。
社會補償的神義論強調個人完全認同集體性的社會法則,而強迫自己去自我超越。個人對族群、國家或宗教信仰認同愈強,安頓在某一種意義脈胳中,就能將個人遭逢不幸所帶來失序威脅減至最輕。這種神義論充滿祖先崇拜元素,以一種維繫族群生存來合理化一切個人的不幸。舊約以色列人的信仰就是此神義論的延續。
當然,社會補償的神義論有時也會轉化為「神秘」的神義論,以揚棄世俗一切的強烈受虐性來心甘情願臣服,並常以禁欲及自我否定之沈溺心態,消融於神聖的合一來感受幸福;或是有時以難以把捉的業報輪迴體系、或天堂地獄末世、或彌賽亞未來拯救期盼,來自我安置。最後,自己的不幸都是自己必須承擔,忘了個人的不幸大都來自社會不公,及強者欺壓弱者而來。
2020.04.15
神義論若可在社會失序中合理化強權的需要而成為「強者」的神義論;當然神義論也可在社會失序中來懷疑強權的正當性,進而成為維護「弱者」公義的神義論。解放神學所強調的上帝與被壓迫者同在,正說明著「神義論」可在現今不公義的社會中實踐上帝的公義。這種維護弱者權益的神義論認為人活在世上所遭受不幸,大部份是來自社會結構的不公不義,而宗教正是作為實踐上帝公義及改變社會結構不公的動力。
近代新正統主義也是如此,在面對二次大戰納粹的暴行,也常以「人的罪惡」取代「上帝公義」的論述。德國神學家莫特曼(Moltmann,1926- )在親身體驗二戰德國的暴行後,試圖以「盼望神學」,上帝親身在十架的受苦來緩和神義論的疑惑。畢竟受苦的上帝才能為無辜者所受的折磨辯護,經由上帝自己最不幸的痛苦來緩和人類的痛苦。
莫特曼說我們的上帝是使人有盼望的上帝,這個盼望是在復活與十字架的矛盾中生出。復活的盼望成全與罪對立的公義、與死對立的生命、與苦難對立的榮耀及與現今紛爭對立的和平未來。就是這種復活盼望,才能使萬物改變,激發盼望熱情,面對苦難挑戰。
神義論的功能是將個人生命的失序經驗,整合到社會既定法則中的意義脈絡安頓。它最終追尋的並不只是超越痛苦、死亡,而是意義的渴望,而且強烈想要認知為何不幸會臨到自己身上?因此,神義論可以是合理化「強者」剝削者的社會不公;當然也可以被「弱者」來合理化他/她們對社會不公的對抗。也就是說,弱者的神義論可以轉化為解放神學的神義論。
解放神學強調神學的出發點是「使命感」,一種委身於自身處境的信仰熱誠。因此,對自身處境的了解多寡就會決定神學向度之深淺,及信仰熱誠所為何來。社會分析在此成為神學向度的有效工具,而且也唯有認知到「社會上的一切運作皆有利於有權勢團體」此論點的分析,神學的上帝論才不會浮沈於有權勢團體所作的一切社會決定。反而,上帝會體認到弱勢者的哀嚎,而為自己所創造的世界伸出援手,發聲公義。在此,神義論不再是合理化強權,而是激發解放弱者之動力,「窮人優先」成為實踐神義論指標。
拉美解放神學家古提雷茲曾運用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在其「純理性批判」方法,提醒基督徒的解放運動應有下列三個層面認知:首先是我能知道什麼?(What can I know?)即基督徒應逐漸了解自身的現實處境是什麼?而此現實處境又與信仰有何關聯?對信仰而言,人民受苦與掙扎的意義又是什麼?
接著,我該作些什麼?(What should I do?)在這層面,基督徒該從事什麼努力來足以改變受苦的處境?應有什麼可能性及選擇性來使自己更積極地參與及投入?最後,我能期待什麼?(What can I hope for?)在這層面,基督徒應有一個合一的歷史見證,並在上帝國臨在的盼望中,激發大家齊為上帝公義實踐人間而奮鬥。
神義論作為社會的榫眼,由安頓的社會法則轉化為弱者尋求正義的解放力量。先前對神義論的控訴由人義論承擔,也改變人義論的「承擔罪惡」責任為「改造社會」責任。神義論與人義論匯集而成再生能力,真正的「道成肉身」是要打破不公義的壓迫體系來重建人性社會,真正體驗上帝是活活的上帝,在歷史的進展中攝理萬物萬事,衪的愛與公義可在人間實踐。
上帝的攝理始於祂的創造,也因人的墮落與非存有的威脅,上帝持續的維護祂的創造(sustaining creativity) ,及引導性的指引衪的創造(directing creativity) 走向復合。而先知們的信息與耶穌受難的十字架,正指向上帝在歷史實存中的攝理。上帝的創造與人的墮落由此辨證衍生上帝再創造之教理,或「拯救」就是「再創造」之關聯說法,或奧古斯丁所說上帝為維護世界而持續性的創造(sustaining creativity) 。
試想:當人覺察世界受到非存有威脅時(如武漢肺炎所帶來生命威脅) ,如果只能訴諸「自然法則」或「人為力量」,且不幸被災難擊敗的話,不就只能在「偶然性」的命運下自憐?或在「無能為力」的無望中哀嘆嗎?
先知的聲音若消失,十字架意義若失落,上帝的攝理引領沒有,宿命就大勝,人們就受驚恐支配(如今日武漢肺炎) 。耶穌十字架的苦難正彰顯著上帝大能的攝理,祂的復活不只克服非存有所帶來的驚恐與死亡的威脅,也指引存有能與創造存有的根源重新復合的契機,而十字架所彰顯的「愛與公義」就是使墮落後的分裂、疏離能再復合、醫治的力量。
因此,上帝的攝理具「力動性」與「歷史性」之含意。可惜,傳統的神學與受理性影響的近代神學皆忽視此「力動性」與「歷史性」的含意,而走向一是「全能的預知」,另一是「理性原理」的靜止教義。「全能的預知」是說上帝的攝理,在於祂能「預先定序」(fore-ordering) 及「事先察看」(pro-videre) 。「事先察看」強調上帝事先知道何事要發生,但不干預被造物的自由,這樣的上帝可稱為「全知的旁觀者」。「預先定序」是說世界創造之前,上帝就己經先定以後將發生之一切事物,看來上帝是一位「全知的企劃者」。
攝理應是上帝在歷史中恆久不斷的力動,祂決不是不管事的「旁觀者」,衪指引萬物走向實現。然而,上帝的指引在歷史中也參與了人的自由與自發性,祂決不是獨裁一切的「預定者」。上帝的攝理通過存有之自由向度而作為,祂不是干預,而是神性引導,創造性地帶領萬物走向完成,這需要存有者在神性引導其內在特質中衍生「信仰的勇氣」,且在「禮拜」、「禱告」的歷史實境中,祈求上帝的帶領來走向完成」。
攝理也不能以樂觀主義的「理性原理」來取代,以為萬物被造是單有理性法則、且有目的、良善地走向人類的福址。其實不然,這種理性的樂觀主義常被歷史想實的苦難所破滅。存有與實存非存有的否定是要進行辨證,不管是黑格爾語言中的「疏離」或馬克思口頭禪的「異化」,正說明著上帝的攝理被近代殘酷的戰爭、冷漠的資本物質利益、及現今難以想像的武漢肺炎疫情所質疑?這也是「神義論」的神學議題!當然,上帝的攝理通了,神義論的質疑也就跟著解決。
2020.04.19
https://m.youtube.com/watch?v=7dVwruw6iDI
耶穌基督的福音是上帝國來臨的福音,馬太四:17耶穌說「天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悔改是「改變心意」,我們的心(heart) 常介於天堂(heaven) 與地獄(hell) 之間,如英國詩人彌爾頓在《失樂園》所說:「心靈是自我作主所在,一念之間,天堂可變地獄,地獄可變天堂。」
上帝國是什麼?是說上帝的主權,人若願意降服在上帝的主權就活在上帝國裡:如過去的亞伯拉罕、摩西、彼得與保羅,或硯在的我們及我們在主禱文所祈求的未來「願你的國降臨」。而耶穌在拿撒勒會堂所宣揚:「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正可說是上帝國福音的實踐,
禧年可能是源自古代以色列社會對某種抵押問題或破產的處理方式,據舊約利未記廿五章所記載,除了土地七年休耕一年稱為安息年外,每逢七個安息年,也就是第五十年的時候稱為禧年(Jubilee),社會再來一次財產的重新分配,以防止上帝的子民產生貧富懸殊的差距現象。
耶穌在拿撒勒會堂所宣告的禧年信息,是延續舊約先知的信息及以色列人在歷史中被壓迫的解放期盼而來,雖然禧年信息是取自以賽亞六十一章1-2節,但耶穌卻有意刪去六十一章2節中所充滿的「上帝報仇的日子」的仇恨意識,更進一步耶穌宣告的禧年非但不是消滅外邦敵人,而是邀請他/她們共享上帝國的解放。在此,上帝國近了,你/妳們要悔改的意涵更深,不只「個人心靈的改變」,也是「社會集體心靈的改變」。
上帝報仇的日子是仇恨的歷史意識,深植於以色列人被迫害的歷史與其期盼的彌賽亞拯救而來。歷史意識是人們詮釋其外在世界的變遷的心靈活動,藉著這個心靈活動,人們瞭解到自己的特質以及自己在外在世界變化中的位置、認同及方向。
以色列人的歷史意識源起「出埃及事件」。在摩西的引領下,凡認同耶和華宗教信仰藉著十誡所揭示的一個平等社會理想,皆可加入反抗壓迫者法老的出埃及運動。這個運動從出埃及,曠野到迦南建立「以色列國家」的認同,融合了不同被壓迫的族群如希伯來人、米甸人、亞蘭人、阿皮魯人(Apiru)及迦南原住民等。
問題是以色列國家認同是如何形成?其實在「西乃之約」的中心十誡,我們看到二個部份:一是第一誡到第四誡的「耶和華信仰」的認同;另一是第五誡到第十誡的「平等社會理想」的認同。這些被壓迫的族群們,就是因為有「社會平等契約」(五誡到十誡)的保證,才願意共同形成一個以色列國家的認同,然後藉著先知們的奮鬥,這些族群們漸漸體會「社會平等契約」是建基於希伯來人的「耶和華宗教信念」(一誡到四誡),由此衍生一個以耶和華信仰為中心的平等主義團體(Yahwistic Egalitarian Community),到最後的以色列國家認同。
以色列從國家認同到信仰認同有其軌跡可循,那就是先有「社會平等契約」才有「新國家認同」的可能,也就是因著社會平等契約的保證,經歷過被壓迫的各族群才願意融合成為一個新國家。然後經由先知們的努力宣揚,使以色列新國家的人民認知到「社會平等契約」(五誡到十誡)的根源是立基於「耶和華宗教信念」(一誡到十誡),進而信仰耶和華上帝為拯救他/她們出埃及及建立國家的精神動力及歷史信仰意識。
台灣教會在台灣的宣教信念是「福音救台灣」及推展「社會及個人心靈重建」運動,以色列新國家的形成對建構台灣教會應該有所啟示。我們有「族群問題」,有「國家認同」問題,除非台灣教會致力於族群間「社會平等契約」的建造,才有可能衍生「台灣」新國家的認同,像所有出埃及的各族群及迦南原住民一樣,願意成為一個新國家,被人稱為「以色列人」或「台灣人」。
台灣教會若能如同先知們致力於禧年信念中社會平等的宣揚,促使台灣各族群願意在此「迦南地」成為一個互相祝福、尊重的新國家,進而才有可能宣揚台灣教會所作的努力是基於對上帝的信仰,感動住民願意來認識這個信仰,這樣「福音救台灣」才有可能實踐。
舊約以賽亞先知,在以色列人被擄期間對偤太民族提出救世主彌賽亞的思想。彌賽亞的拯救工作就是終止以色列人在政治及種族上的被壓迫,同時彌賽亞也將帶領他(她)們建立一個無戰爭、無壓迫及沒有貧窮的上帝國度。就這樣,「出埃及事件」成為整個民族尋求解放的歷史意識,由此在往後的歷史事件中,如被擄巴比倫、彌賽亞思想、馬加比革命到耶穌的降生等皆以「出埃及」的歷史意識來作為上帝拯救的意義詮釋。
主前二世紀敘利亞殘忍統治以色列,進行文化滅絕:禁止聖殿獻祭、禁止守安息日、禁止守律法及行割禮,被發現者處以死刑,且強迫偤太人吃豬內,違犯禁食習俗。馬加比二書的作者寫著97歲的以利亞撒的嘴吧被塞滿著豬肉,但他寧願選擇為信仰而死,也不願受可憎的東西玷污。另一位7個兒子的母親Solomonia眼看她的孩子們在一口大鍋裡活活燒煮。最後,安條克四世用矛叉住第7個孩子,逼迫悲痛欲絕的母親說服這唯一的倖存者放棄偤太教,並可得到巨大的財富和王室的寵愛。這位母親沒有接受,她請求兒子原諒說:「你在我的肚子裡待了9個月,我哺育了你把你養大,安心去吧!」兒子回說:「他會遵守摩西授予我們先祖的律法誡命。」安條克四世被激怒,下令對這個年輕人施以比其兄長更嚴厲的刑罰。
壓迫人家宗教與語言就引來偤太人馬加比革命,馬加比革命成功時,光榮地騎馬進入耶路撒冷,全城的人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和散那!奉主名來的必得稱讚!」然後進入聖殿,潔淨已被玷污的聖殿。想想不到二百年後,耶穌不是也同樣被人期許來作為革命的先鋒嗎?難怪耶穌騎驢入耶穌撒冷時,民眾也是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奉主名來的必得稱讚!而後耶穌進入聖殿,不也潔淨已被玷污的聖殿嗎!
上帝國近了,你/妳們要悔改,悔改的意涵不只是個人改變活在上帝國,也是整個社會心靈的改變。最近,世界衛生組織(WHO) 助理總幹事加拿大籍Bruce Aylward在接受香港媒體訪問,問到世衛可否重新考慮讓台灣加入時,停頓數秒後裝作「聽不到問題」,後來乾脆打斷記者提問回說:「下個問題」。最近,台灣捐贈了1百萬片口罩給德國,德國政府發言人被記者問到此事時,也是避談感謝台灣。
以前我們會問:「為何納粹期間,德國的大學(代表理性) 及德國的教會(代表良心) 會支持邪惡的希勒特?」現今不禁要問:「WHO的醫療專家(代表醫治)及民主國家的管理機構(代表民意)為何欺善怕惡,支持霸權的中國?」或是身在民主台灣的知識份子或宗教信者,為何還是支持違反人權、摧毀宗教自由的中國政府呢?
1961年4月,前納粹黨衛軍艾希曼(Adolf Eichmann)在耶路撒冷受審時,主張自己只是「依照法令行事(屠殺人類)」來為自己脫罪。當時在場觀看的偤太裔思想家鄂蘭(Hannah Arendt),事後就提出「平庸之惡」(the banality of evil) 之說來作審判註解,為上述困擾我們久久不解的問題,稍微得到緩衝的解答。人卻實如此,就是知識份子或具信仰良知者,皆難逃在霸權當道的環境下,有意(經濟利益) 或無意(政治洗腦或民族情感) 地有份於「平庸之惡」!曾支持希特勒的德國哲學家海德格(為當上大學校長) ,戰後懺悔地提出一個看法:即人最大的敵人就是We(我們) ,進而忠告人們要時時面對自我良心的呼喊(calling) !
上帝國福音是個人生命的改變、也是社會集體心靈的改變。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聖靈臨到時,門徒或我們會像主耶穌一樣宣揚「被擄的得釋放」,因為住在外在還期待彌賽亞的虔誠猶太人,回耶城時門徒用他/她們的方言宣揚被釘在十字架,死裡復活的主耶穌就是彌賽亞;聖靈降臨,醫治的神蹟奇事發生;聖靈降臨,教會建立,初代羅馬教會就曾扶持1500孤兒寡婦,窮人有福音可聽。更重要的是初代教會過著「凡物公用」,我的可以與大家分享的禧年信仰生活,而且是每一天在實踐。
主後112年,庇推尼總督Pliny上奏Trajan皇帝的一封信說明上帝國福音如何在改變羅馬帝國。信函寫著:「許多各種年紀、不同階級、性別的人都被人歸罪具有此危險思想(信耶穌) ,不僅城市、鄉鎮皆被此迷信毒素滲透,以致我們羅馬人的廟宇門庭冷落..宗教禮儀無人奉行」。
期許我們的教會思考「貧窮人有福音聽」時,我們改變我們的「經濟價值」,重新好好應用個人每年的經濟盈餘,及教會每年的經濟盈餘來幫助弱者;思考「被擄的得到釋放」時,我們改變我們的「社會價值」,重新從社會階級、性別、性向主義的偏見來得到改變;思考「瞎眼的得看見」時,我們改變我們的「心靈價值」,提醒自己「罪從前門入,平安從後門出」。更期許上帝國的禧年臨到我們當中,以分享喜樂的信仰生活來改變社會。
2020.04.21
存在(existence)意指從「什麼」發展出來(to stand out),心理學的了解可說是從「潛能」來發展自我,哲學語言則是從人的「本質」發展至存在實體。本質(essence)是指「事物,成為事物本身」(thing, the being itself)之意涵 。然而,我們對事物的本身或本質真的能理解嗎?哲學家康德(Kant)不是挑戰我們的「認知能力」嗎?我們對事物真的能完全認知嗎?
本質存有與存在存有
其實,事物存在的意涵,我們是可從哲學史來探究二個面向:一是「本質」(essential)的存有,另一是「存在」(existential)的存有。以古典哲學柏拉圖(Plato)的學說來說,實存的物質世界(world of material)是由一個理型本質的世界(world of ideal)所形塑,這是「本質」決定了「存在」。我們不可能在物質流變的世界及感官的世界,建立任何真實的知識。
柏拉圖認為這個世界的基本原形(archetype) 就是「理型世界」(world of Ideal),而「物質世界」(world of the material) 是依此複製(copy) 而成。由於感官世界處於流變,因此無法建立任何確切知識。物質世界由於會毀壞,而無永恆價值。物質也因為流動而傾向惡,無確切感。兩者居中的媒介就是「世界靈魂」(world of soul) ,而理型的世界為靈魂本質所棲息。「世界靈魂」是宇宙生機,自動自發,永恆不杇,是宇宙變化原動力,具有智慧、理智,而使宇宙萬物安排井然有序,各物各盡其職。 這是本質決定存在的古典看法。
古典自然主義的提倡者伊比鳩魯(Epicurcus)認為人的問題,不是靈魂的問題,而是存在的選擇。人類的疏離在於人追求快樂的過程中,因為不能同時擁有所有的快樂,而在抉擇這個快樂、放棄那個快樂的過程中衍生痛苦,所以伊比鳩魯才會強調人應選擇不會衍生痛苦的選擇。 然而,我們的選擇有時是很膚淺,如同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所說:「有人選擇馬,選擇財富,選擇地位,但我選擇朋友。」不過話說回來,亞里斯多德選擇的朋友是有馬且有財富的朋友,對亞里斯多德來說,窮人不可能高尚,而非希臘人的祖先是動物,亞里斯多德可說是最早的進化論者。
伊比鳩魯常被認為是一位享樂主義者,其實不然,應該說他是一位追求不會衍生痛苦才會快樂的人。他認為,自然且必要的東西一定要去滿足才會快樂。譬如說,肚子餓了,就要攝取食物,這是自然且必要。但肚子餓了並不一定要享用山珍海味,這是自然但不一定必要,若要滿足它必定帶來痛苦的代價。當然,不自然且不必要的東西就不要去追求滿足,譬如金錢、地位、名聲等等,如果要滿足它,就會帶來更大的代價痛苦。 對伊比鳩魯來說,照著自然本性去生活,就會克服痛苦與疏離,就會得著快樂。看來,好像是存在的選擇決定了本質。
亞里斯多德跟隨柏拉圖二十年,學習他的神秘性靈魂學說,歷史學家Laertius告訴我們說當柏拉圖在學院朗讀靈魂學說的時候,學生紛紛離席,只有亞里斯多德聽到最後。 難怪,亞里斯多德可以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亞里斯多德認為真正的世界是從感官中去認知,亞里斯多德有一次觀看天空的星星時,這樣說道:「天上的星星你有什麼了不起,我比你更了不起,因為我知道你在那裡!你不知道我在這裡!」看來,好像是存在比本質重要。
如果說,柏拉圖的觀點是內向觀察(introvert view),那麽亞里斯多德的看法就是外向觀察(extrovert view)。亞里斯多德重視感官的實驗,也曾經嘗試以20個雞蛋讓母雞孵化來觀察孵化過程,以了解坯胎幾天後形成,小雞形狀幾天後形成。當然亞里斯多德很多的實驗結論是錯誤的,譬如說,他說「老鼠夏天喝水會死亡」、「女人牙齒比男人少」、「上天為了讓我們休息,而創造了屁股」或「馬不論雄雌,都是好色程度僅次於人之動物」 等等。
不過,亞里斯多德的靈魂論是有意義的,他認為形成軀體的是靈魂。靈魂之於肉體,就如同視力之於眼睛。亞里斯多德以存在的意義來思考靈魂,將靈魂分為三級:營養魂、感覺魂、理性魂。營養魂是指生長力,動植物都有;感覺魂是指感官能力,人、動物皆有;而理性魂:分被動與主動。被動魂是具有單純智能的高等動物,主動魂是指向具有理智及創造力的人類。
在此,「靈魂」以可以被認知的範疇來界定,同時也將靈肉結合,視為人的存在與本質同一,本質是生長能力,也是感官能力、更是理性能力,毫無神秘可言。靈魂依附於人的存有中而被認知。靈魂也是構成身體的活力,理智的創造力。所以當探討那構成存在因素的「生命力」或「本質」時,對柏拉圖而言像是本質決定了存在,而亞理斯多德則是形朔本質與存在之合一見解。
存在與疏離(2)
文藝復興與人的存在
2020.04.21
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後,人的樂觀想法以為作為理性的人,人的存在可以實現它的本質,這也是今天,人文主義和樂觀主義的問題,以為人通過理性就可以克服不理性的疏離,就以為人可以從存在來展現人的本質。在英國發展的自然神論(deism)學說中就有此傾向,強調上帝就是自然,信仰要從啟示神學走向理性自然宗教。自然神論也可說是一群強調理性的基督徒們,對英國在宗教改革後天主教、新教及國教假借上帝之名相互殘害的反動。伏爾泰說英格蘭若只准許一種宗教,政府就獨裁;二種宗教,就互相殘殺;宗派多的話,反而可快樂生活相安無事。
自然神論的論點是以理性代替啟示,敬拜一位賦予自然界規律理性的上帝,而非為所欲為上帝。宗教不是救贖,而是唯護道德的公義。基督教神學中的天堂、地獄都是教士們虛構故事,用來欺騙控制人民,而繁瑣的崇拜禮儀也是無用。
其中約翰、托蘭(John Toland)在1696年以匿名寫的《非神秘之基督宗教》(Christianity not Mysterious),就說不用理性去証明就相信聖經的神聖性及其內容是愚笨的輕信。 看來,基督信仰原本被認為具有神聖本質的信念,現今被存在的理性觀察所挑戰,信仰本質的信念因存在體驗的落差開始被有意識地質疑。
約翰、托蘭最有名的是1722年在疾病侵襲中寫下自己的墓碑文。墓碑文這樣寫著:「約翰、托蘭安息於此,精通十種以上語言,從事各種不同文學工作,是真理、自由鬥士。不曾巴結逢迎任何人,而所有威脅、惡運也沒有影響他朝向目標的道路。在這道路上,他始終一貫,並將自己的興趣與對追求至善的心結合一起,他的靈魂己與在天之父結合。毫無疑問,他願意活到永遠、永遠,然而他將不久於世,其餘的事蹟,請參閱他的著作。」
另外,廷得勒(Matthew Tindal) 也於1730年寫作《基督教與創世同齡》(Christianity as Old as the Creation) ,認為基督教中最有價值部份是與創世同齡,超出理性以外的信仰均可視為毫無憑據,末經證實就相信可說是迷信。而人類最大仇敵就是以迷信來束縛人心,其中又以教會的教士為甚。
19世紀對理性主義的反動就是浪漫主義,以黑格爾(G. W. F. Hegel)來說,人類的精神才是社會與歷史的決定性因素,也就是說,本質決定了一切。而這樣的精神是來自於絕對精神。對黑格爾來說,這個世界是上帝意旨的自我實現,最終人類可以克服本質與存在的疏離。
德國哲學家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在《悲劇的誕生》說,希臘人本來是尊崇代表藝術的阿波羅(Apollo)與激情的酒神狄奧尼斯(Dionysos)。然而,蘇格拉底(Socrates)興起後,理性就取代了藝術,壓抑了激情,這就是悲劇的開始。
尼采曾大言不慚地說,我是酒神的信徒,寧願當酒色之徒,也不願當聖者。像今天很多人一樣,願當快樂的罪人,也不願當不快樂的聖人。理性在道德的偽裝下,特別在基督教的世界,激情被認為是罪的引誘。可想而知,人若否定了人本性中的情感自由,也就否定的人性中的自主性。尼釆認為除非這種道德性的上帝死了,人類的激情才有可能發展,才能從無限的想像將無限的潛能開發來邁向超人。
存在與疏離(3)
存在主義與人的存在
2020.04.21
20世紀的存在主義延續19世紀的浪漫主義而來,也是反18世紀以來的理性主義觀點,特別歷經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整個歐洲世界瀰漫著悲觀虛無主義(Nihilism)。在這樣的處境中,人們開始尋求自己應如何生存,而發展了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存在主義在德國的發展,以哲學論述;在法國的發展,以文學小說展現。共同的議題是人存在的意義,無法經由理性的思考來得到解答。
存在主義也反對19世紀以來主宰人類思考的黑格爾唯心哲學體系,黑格爾所建立的哲學體系,是嘗試將每個個體納入普遍性,他認為愈有普遍性的事物就愈有真理性,愈能展現絕對精神。但如果把絕對精神,特別是國家精神,強加他/她人或它國接受,那不就是帝國主義嗎?這不是扼殺了每個個體的個別性,及主觀認知與自由選擇嗎?
對存在主義來說,人在現實的存在,確實體認到未來的不確定性而感到憂懼。但你/妳還是得自我抉擇,活出自我,自我承擔,沒有藉口。存在主義的幾個特色是:重視每一個個體,強調主觀認知及個人的自由抉擇。而最早提出這樣思考的人,就是丹麥哲學家齊克果(Søren Aabye Kierkegaard)。
齊克果的著作,充滿著信仰的敬虔與反省,特別是對丹麥路德派國家教會的省思,他說:「我們得到的知識太多,而忘了自己的存在,也忘了我們內在的心靈世界。」 在《我怎樣成為一個基督徒》(How I can become a christian?)這本書中,齊克果說基督教有兩個敵人,一是黑格爾學派者,另一是沒有反省的教堂參加者。 這也如同現代英國宗教文學家路易斯(C. S. Lewis)所說:「白痴也可以坐滿教堂」。
齊克果的日記寫著:「單薄、細弱,一切我與其他孩童相處的條件,盡被剝奪,憂鬱及靈魂之病痛,以及多方面的不幸,使我與他人相較,不能稱為完整人之生活,我所擁有唯一之物,是顯著的機智,在我童年時意識到,我的機智是我與那些遠較強壯的夥伴爭鬥唯一助力。」 1841年,28歲的齊克果與17歲的未婚妻,因為心靈難以溝通,而解除婚約遠走德國柏林追求哲學慰藉。
在此時期他寫了《非此即彼》(Enten-Eller),書中他描述了兩個不同人生觀的對話,一種人生觀是審美感性的,主張及時行樂,不作選擇,避免承擔責任及義務;而另一種人生觀必須做出選擇,完成道德式生活,不可逃避責任。 然而,審美式的人生觀只能導致絕望。這令人想起,希臘人所說的人生兩種悲劇,「你想得到的你得不到」,這是得不到的悲劇;另一種是「你想得到的被你得到」,這是得到的悲劇。希臘人的結論是,「得到的悲劇比得不到的悲劇還要悲劇」。
齊克果的貢獻是哲學不再只是理性的思辨,而是內心世界的探討,而且也只有個人才能深層理解自己的內心焦慮。齊克果的敬虔罪惡感可能遺傳自父親,讓他不敢成為神職人員,不敢結婚,也讓他自覺決定人類生命意義的是現實存在,而非抽象普遍的理性本質。這樣說來,存在比本質重要,個人主觀認知比客觀真理重要,行動回應比只是思考重要。齊克果說我們要的不是理性的宗教認知,而是真實信仰的投入,他說,信仰不是精心細算出來的,信仰是一種非理性的跳躍(Leap of Faith)。
這個想法表現在他的《恐懼與顫慄》(Fear and Trembling)書中,其中他探討亞伯拉罕獻以撒這樣悖逆理性的信仰。所以他稱亞伯拉罕是「信仰的騎士」,全心信靠上帝的諭旨,不以人類脆弱的理性作為倫理的依據。 在此,信仰與倫理的悖逆,才會產生害怕與顫慄,這也是個體的特殊性與整體的普遍性之間的矛盾,但他還是認為個體特殊性比整體普遍性重要。人與上帝的關係,不能用普遍倫理來印證,這是康德道德的宗教,人只有面對自己絕望,才能認識自己,才能認識上帝。齊克果指出丹麥的國家教會己經物化、世俗化,不關心永恆,信徒如同鵝般搖搖擺擺走進教堂。
齊克果在他人生三個境界的論述裡,認為第一個審美感性階段是享樂主義,是沈迷於現今的時刻,一切皆試驗性不下決心;或說只要愛情不要婚姻,這是抽象理智主義,只有思想,沒有實踐,而且會在自己的思想中迷失。這也是浪漫享樂主義,只有情慾,沒有責任,會在自己的情慾中迷失。審美感性階段的特徵,是逃避可做抉擇的責任。第二個倫理階段,是通過抉擇來實踐自己,這需要負起責任,也因為這樣,自己才能與自己的內在性統一。最後的階段是宗教階段,如果說倫理是人格的統一,那麼宗教的階段是人格的統一加上福音上帝的旨意。而選擇上帝的旨意來活是冒險的,有時是非理性的荒謬,必須跳躍。
存在與疏離(4)
海德格與沙特
2020.04.21
存在主義有兩條不同路線,一是哲學思考,最典型的代表人物是德國的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另一是文學論述,最典型的代表是法國的沙特(Jean- Paul Sartre)。海德格認為西方哲學有一個迷思,就是研究個別存在的問題,而不研究存在本身。海德格在1927年寫的一本書《存有與時間》(Sein und Zeit),就是哲學對存有的回應。海德格認為,存有有兩個面向,一方面存有是有待實現潛能的存有;另一方面,存有也是朝向死亡結束的存有。所以,存有的基本認知是承擔自己是唯一的個體性,也認知此個體性是朝向死亡的存有。
海德格認為所有的個體,因為缺乏主體肯定,而投入團體或我們來保護自己。也因為這樣,人在群體之中,才會隨波逐流,成為不真實的存有或沉淪於日常時事事物的存有,閒言閒語、好奇與模擬兩可、話家常。 這很像林語堂先生對中國人的評價。林語堂以幽默的四個樂章來論述中國人的日常生活的問安,第一句話一定是「吃飽了沒有?」這是第一樂章。接著,第二樂章談「今天天氣如何?」然後,第三樂章談「你家庭的成員如何?」,到第四樂章,才會談論主題。
海德格認為此有的個別性不只要承擔自己潛能的發展,也要接受自己決定的死亡,而這些都與時間有所關聯。海德格認為個別的事物要放在整體的關聯,才有可能被理解,而且,做為時間的存有也只有在整體個別事物才得以展現,所以存有成為在世界中之存有。在一個有意義的存在結構整體,去認知存有是被過去的時間所影響,也必須面對未來的事物,所以過去、現在、未來就成為存有在時間統一性的三個面向。
而且,存有在時間的三個面向裡面,都會引來存有的焦慮,如過去的時間會引來罪惡感的焦慮,未來的時間會引來死亡的焦慮,以及現在的時間會引來虛無的焦慮。所以海德格認為,哲學簡單來說就是回應存有在過去、現在未來時間的問題。 可惜的是,1933年海德格為了想當大學的校長而加入納粹(Nazi)效忠希特勒,直到1945年戰後退休,才隱居思過,也許海德格真的體會了人最大的敵人就是我們(we)。
海德格曾引用希臘一個故事來描述存在的焦慮,他說有一個女神Cura(關心、焦慮)渡過河看到一地的黏土,於是以黏土造了一個人的形象,後來Jupiter 將靈魂賦予這個成為人形的黏土,人就活了。當Cura與Jupiter都希望用自己的名字來命名這個人的時候,土地的神Tellus冒了出來,也想以他的名字來命名,最後,他們來找Saturn(農神)仲裁。Saturn的仲裁是Jupiter你給這個人靈魂,這個人死後靈魂就歸給你。Tellus你賦予這個人肉體,這個人死後就歸給你。然而Cura(關心、焦慮)你造了這個人,這個人只要活著就屬於你,所以人是屬於煩惱,被焦慮所控管。
回應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悲慘世界,奧匈帝國偤太裔的文學家卡夫卡(Franz Kafka)在1919年寫了《變形記》, 書中主角Gregor Samsa一早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一條大蟲,但全家生計在他的手中,他擔心父母及妹妹,盼望趕快變回成人。然而,除了妹妹幫她餵食以外,大家都害怕他,將他關在房裡,不讓他出來,結果他就漸漸地真的成了一條蟲,愛吃蟲的食物,躲在陰暗的角落,唯一沒變的是他的思想與情感。
有一天,他聽到妹妹在家中拉小提琴的聲音而爬了出來,結果嚇得大家紛紛逃走。妹妹之後發覺這個巨大的昆蟲並不是我的哥哥哥,因為我的哥哥會保護家人,不會增加家人的負擔,所以決定要把他趕走。書中主角Gregor Samsa因此走回房間,最後病倒死去。這本小說,在描述人類關係之疏離及非人性對待的荒謬,在獨裁非人性的壓迫下,人不被當人看,被當成一條蟲對待。
1925年,卡夫卡寫了另一本書《審判》(Der Prozess), 小說中的主角約瑟夫(Josef K)在一個早上被喚醒後,不明原因就被被捕,也不知道自己的罪名,陷入一場難逃厄運的官司之中。最後約瑟夫在一個黑夜裡被帶走並秘密處死。沙特(Jean-Paul Satre)在他的《關於猶太人問題的思考》(Réflexions sur la question juive)一書中說《審判》是指向猶太人的遭遇,像小說中的約瑟夫,偤太人也陷入一場漫長的審判。他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罪名是什麼?但他們被認為有罪的,最後也被處死。
1941年法國投降納粹德國,法國文學家卡謬(Albert Camus)投入反抗納粹運動,並於1942年寫了一本《異鄉人》(L'Étranger)小說來描述人與人之間的疏離狀態。 其中最諷刺的是一個吃軟飯的男人,他是靠著女友從事賣淫來供養他的生活,但他卻常常打罵女友,說她對他不忠;也如同一個老人養了一隻狗,因為跟狗的感情不睦而常常打狗,以致這隻狗離家出走,卻引來老人的傷心。
《異鄉人》主要描述一位阿爾及爾人莫梭(Meursault),有一天接到養老院的通知,說她母親死了然後他去參加母親的葬禮,他不但沒有傷心,反而無視於道德在葬禮隔天與女友做愛。當女友問他愛她嗎?他卻回說愛對他而言沒有意義。。之後他被捲入朋友的麻煩事,槍殺了一個阿拉伯人。最後在面對審判時,他也不在乎。法官問他殺人動機時,他卻回說都是太陽惹的禍。故事結局是以荒謬的判決將其處死,並在人們的咒罵聲中面對行刑。
存在主義的哲學論辯有兩個重點:第一個重點是「存在先於本質,而非本質先於存在」。第二個重點強調,存在與本質是無法復合的疏離狀態,人只有對自己的存在做出選擇並負起責任。在固有的傳統思維中,人常認為人是被某種先天因素所界定,好像本質塑造了人的存在,例如鋼琴彈得很好,就被認為是天生的天份。然就醫學而言,人腦活動的運用可說是微之其微,基本上人被後天的影響遠大於先天的遺傳潛能。
沙特認為不是本質先於存在,而是存在先於本質。人在被任何概念界定前,就已先存在;然後在有生之年,透過自由意志為自己選擇,以自覺的行動去塑造自己、創造自己、界定自己。沙特說:「人是行為的總和,是選擇的結果。」人必須選擇自己的價值準則,選擇後採取行動,也為選擇的後果負責。人的本質既然是行為的總和,則生命的意義就要當事人以行動去實現自己的目標。
在《無處可逃》(No Exit)戲劇中 ,沙特描述加爾辛(Garcin)、伊內茲(Inez)和愛絲黛兒(Estelle)三個剛下地獄二女一男共處一室的故事。這裡沒有窗、沒有鏡子,日光燈永遠亮著,你的淚水流不出來,也沒有睡眠的需要。奇怪的是這裡雖然是地獄但卻沒有刑具。而且三人也沒有人願意承認是什麼原因使得自己必須要下地獄。劇中加爾辛和愛絲黛兒在自述故事時都試圖粉飾實情,但伊內茲卻毫不留情地戳破表象、迫使他們面對事實。下面就是加爾辛(Garcin) 與伊內茲(Inez) 在地獄的精彩對話:
Garcin:(將手搭在Inez的肩上)
聽好!每個人的人生都有個目標,一個主要的動機,是這樣,不是嗎?呃,我毫不在乎財富,或愛情。我的目標是當個真正的人。
就是人家說的鐵漢。一個老是蓄意冒險的人可能是個懦夫嗎?我們可以單憑一個行動來判定人的一生嗎?
Inez:
有何不可?三十年來,你一直夢想自己是個英雄,卻寬恕了一千個小差錯,因為英雄當然不能做錯事。這顯然是個簡單的辦法。然後,有一天,你面對真正危險的紅燈亮起,卻搭火車往墨西哥去了。
Garcin:
你說,我「夢想」。這不是夢想。當我挑了這條最艱難的路時,我是有意選擇的。一個人要自己成為什麼就可成為什麼。
Inez:
證明吧。證明那不是夢想。是看我們做什麼,沒有別的,來顯示自己的角色吧!
Garcin:
我死得太早。我沒有給予時間去做我要做的事。
Inez:
我們永遠死得太早。但是,人的一生就在那個瞬間完結,一道線在下面劃得整整齊齊,準備做個總結。你就是你的一生,就此而已。
「無處可逃」就是會說不會做,只有夢想沒有行動力,夢想必須實踐才有出路。
一個人的一生總有個目標,Garcin說他的人生目標就是當個真正的人,也就是個鐵漢。簡單的說就是當個英雄,這是他的選擇。然而,在關鍵時刻他採取的行動不是冒險而是逃走。Inez認為想當英雄,就得以行動證明,否則想了三十年,也只算「夢想」。Garcin想當英雄,卻在面對挑戰與危險的關鍵時間臨陣逃走,這不但無英雄氣慨,根本就是懦夫的行徑。
在此對話中,兩句話成為存在關鍵意義所在:
Garcin:「一個人要自己成為甚麼,就成為甚麼。」
(A man is what he wills himself to be.)
Inez:「是看我們做了甚麼,來顯示自己的角色。」
(It's what one does that shows the stuff one's made of.)
沙特也曾講了一個咖啡廳找彼得有趣的「意識虛無化」的比喻故事,來描述生活中的三層虛無。 比喻中說到一個人去咖啡廳找彼得,由於他的目標只有彼得,所以咖啡廳的裝飾他一點都不在意,看它只是背景而己,沙特說這是第一層的虛無。我們生命中當立定追求一項事物時,事物之外的擺設可能都會我們的背景,不會引起我們的在意。當這個人進入咖啡廳找不到彼得的時候,就引起了第二層的虛無。也就是說,我們人生所立定的志向目標,不一定可以達成。最後,也許我們就會質問到底有沒有彼得這個人,這是第三層的虛無。沙特曾說,大家都說要追尋幸福,但問題是人生有何幸福可言?
存在主義所談論的重點存在先於本質,好像與基督教強調的本質先於存在有所對抗。然而,存在主義也告訴我們,人的所有本質是因為人的存在所賦予的,說來也比較像今天科學所強調的腦機能應用。其實,人的本質差異性實在不大,因為我們的潛能還有很多還沒被開發。所以問題不是存在先或是本質先,問題是我們的存在可否去實現人被上帝所創造的那一個形象的本質。基督教神學如果聰明一點,就不應該與存在主義爭論本質為先或存在為先,那只會陷入一個永無解答的困境。基督教神學應該談論人有上帝形象的本質,也應依人的存在去實踐既有上帝形象的本質,這是基督教神學應該論述的重點。
而且存在主義所強調的存在與本質的疏離狀態,剛好為基督教神學鋪路。存在主義提供了人類存在疏離的難題,基督教神學應勇敢的回應這個疏離的難題。儘管存在主義的主張是悲觀的,認為存在本質的疏離是無法復合。以神學的觀點來看,確實也是,人類確實無法靠著自身的力量,來迫使存在與本質的疏離復合。這提供了基督教神學可大瞻論述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使存在與本質的狀態復合的大好機會。在此,存在主義成了基督教神學的朋友,把握這樣的良機,基督教神學可以回應本質與存在的疏離議題。
存在與疏離(5)
疏離與罪
2020.04.21
「本質存有」到「存在存有」的落差,所引起的朦朧後果就是疏離。人類存在的狀況所衍生的各種疏離,主要是與存有之根源疏離,這就是神學上所說的「罪」。罪就是存有離開存有之根源,而疏離是罪的結果。人類疏離的狀態在資本主義的社會是經由異化來體認。然而,罪是疏離的因,疏離是罪衍生的後果。
人類存在的狀況是疏離的狀況,而罪是人從他/她存有之根源的疏離,那疏離與罪又如何相關呢?最早使用「疏離」(estrangement) 此字眼的人是德國哲學家黑格爾,黑格爾認為生命在成長的過程中被主觀性與客觀性所分裂。 也就是說,作為一個人的真我主觀性,跟作為一個人客觀性的角色是分裂的。別人認識的你,跟你知道的你,其實還是有距離的。
然而,疏離並非聖經的語言,但疏離卻指出聖經對人類窘境的描述。創世紀一章到三章描述人因著與上帝的疏離,而衍生人與人、人與世界、人與自己各種不同的疏離。人類因著與上帝疏離而從樂園被放逐,也因為與上帝疏離而有該穩、亞伯兄弟之間的殺害,這也象徵著人與人的疏離,而巴別塔語言的混亂也描述著族群與族群的疏離。縱然如此,疏離也不能取代罪的位置,罪是指人從自己所屬之根源離開,而造成人與人、人與世界甚至人與自己的疏離。在這裡個人的自由與疏離的命運就交織在一起且表現在「不信」(unbelief)之疏離。
不信之疏離是指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離開上帝,轉向自己及自己的世界;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知識、意志及情感都離開上帝轉向自己。不信是疏離的第一標誌,人的不信使他/她的自我中心與上帝疏離。這就是宗教意義上對罪的了解。如同奧古斯丁所說,罪是一種為了有限之善的緣故,而非愛上帝之終極之善。去慾望有限的善,那種愛是愛自己與愛世界,這些都是扭曲的愛,背離了無限的根源。而信仰就是使疏離的人與上帝重新復合,這也是奧古斯丁所說的恩典與神奇的力量。
疏離也表現在驕傲或狂妄(hubris),作為完全中心性的存有,人類所受的試探就是有限性的試探,如同伊甸樂園所說吃了善、惡果之後就可像上帝一樣。 狂妄就是高舉自己來超越自己的有限性,如同不可一世的巴比倫曾狂妄地說:「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以賽亞書14章14節)這是何等了不起,人與上帝同等。19世紀的德國哲學家尼釆也這樣說道:「如果有上帝,誰可忍受上帝不是我!」狂妄使人高舉自我到神聖的地步。
其實世間英雄的悲劇也是如此,因為英雄總被賦予高人一等與常人不同,一個常人賦予非常人英雄的期待,本質上是悲劇。從舊約的君王身上,我們看到權力偉大的悲劇;從祭司身上,我們看到信仰偉大的悲劇;從財主身上,我們7看到金錢偉大的悲劇;從蒙揀選的以色列人身上,我們也看到種族偉大的悲劇。偉大趨向了狂妄,把有限的當成終極是人類的通病,也就是在自我實現的各種可能性中,都含有自我榮耀的引誘。
約翰.本仁(John Bunyan, 1628-1688)有一次講完道,從講台下來的時後,信徒告訴他:「牧師,你今天講的真好!」約翰.本仁回說:「我下講台的時候,魔鬼就告訴我,我今天的講道講的很好。」研究人類行為的科學家佛倫斯也曾說過:「越高等的動物,越不容易相處。」說來也是,學者不是常以知識來自我榮耀,自以為知識份子,偉大的哲學家;有權力的人不是常以權力來自我榮耀,自以為權力可主宰一切,人定勝天;當然,富有者也會以金錢來自我榮耀,以為金錢可買通一切。
疏離也表現在邪惡之慾望(concupisence),人離開神聖中心上帝是不信,以自己為神聖中心就是狂妄,然後吸引世界歸向他/她,來滿足無限的慾求就是邪慾。 奧古斯丁因受柏拉圖二元思想的影響,而將邪慾歸究於肉體的慾望,性的慾求而貶抑肉體與性。性慾的理解從此放錯方向,造成基督教教義長久以來性慾論的曖昧性,神學只把性慾放在原罪的框架做消極性的論述,從來沒有適當的處理人的慾望。
性的慾望沒有使人變成邪惡,無限性的慾望才使人變成邪惡,齊克果在解釋羅馬皇帝尼羅(Nero)王的權力慾望時,指的是無限的慾望,無限的慾望使尼羅王成為邪惡,殺死自己的兄弟也殺害自己的母親,當然也殺害基督徒。在歌德的《浮士德》書中,知識的無限追求,想知道每一件事物的渴望,促使浮士德出賣自己的靈魂給魔鬼,這就是貪慾。知識沒有使人邪惡,是想知道每一件事的無限慾望才使人邪惡。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也有信仰偉大的引誘,特別當路德年老的時候,他的脾氣變壞,他批評教宗是頭頂帶著一個垃圾桶,騎著一頭豬,向一堆糞作飯前禱告。他罵加爾文是壞蛋、壞心肝。而最有名的話語就是臨終前他這樣自傲的描述自己:「我見世界生厭,世界也見我生厭。」所以他向主祈求最後的審判,路德自滿的說:「我已名滿天堂、人間與地獄。」
沒有止境的慾望,是疏離的一種標誌,人的本質對自己或與世界的關係並非是無限的慾求,而是建立在一種愛的性質。愛並不排除慾求,而是將它納入本身。與愛聯合的慾望不是無限,它有一個特定的主體並與愛的承載聯合,若以佛洛伊德所強調的本性(libio) 來說,人的本質雖充滿慾望,但仍可與愛聯合及與愛的承載共享生命的美好。
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也是一樣,權力的意志是想去獲得力量並用來支配人的意識之意志,是根植於自我肯定、自我生存(will to live)之慾望。但是自我肯定並不必然在自我肯定的過程中去否定他人,自我肯定與存有力量無限制地擴張是有所不同的,是有明顯的區別。自我肯定本身不是邪惡,與愛聯合一起的自我肯定不會去否定他人,只有當自我肯定無限制的擴張時才會否定他人造成邪惡。
古典的神學把原罪解釋為亞當的叛逆、不順服,也經由生育遺傳給下一代;然而,過往亞當的不順服被用在遺傳的原罪來做論述已逐漸褪色,亞當的叛逆其實是與人類普遍性的疏離命運有關。人有上帝的形象是自由的,人同時又是被造物是有限的,因此有限性的自由就成為人類疏離普遍性的命運。古典的疏離是與肉體生育之原罪來論述,近代的疏離取決於心理學libio無意識的驅使力,或社會學階級統治的異化結果或文化上的教育不足,這些論述對人的窘境與疏離的命運都各有貢獻,基督教神學應該也可接受,但基督教神學更需補充的是,人的有限性自由所衍生人類疏離普遍性命運這樣的神學觀點。
罪在基督教的傳統墮落學說裡面是與生殖原罪有關,所以基督教信仰長久以來發展了想盡辦法來脫離性慾的禁慾主義,或遠離挑起性慾引誘的世界之修道主義。也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發展了人的肉體是敗壞的,容易受到性慾的引誘及干擾,而期待靈魂盡可能從累贅敗壞的肉體得以解脫。
存在與疏離(6)
疏離引起三個面向的焦慮
2020.04.21
基督教神學可否從「本質存有」到「存在存有」之疏離來重新論述?人存在性的焦慮源自於人以自我為中心所衍生的不信、狂妄與貪戀,而人存在性的焦慮也就是有限性的焦慮。在此,有限性的存有至少受到三方面非存有之威脅,它含蓋在時間上的未來、現在與過去。作為有限性的存有,面對未知的末來而有的命運與死亡的焦慮;面對現在混亂、失序的體驗而有的懷疑與虛無的焦慮;及深受過往犯錯行為所帶來意識上罪過與譴責的焦慮。
命運與死亡的焦慮是非存有在本體自我肯定之威脅,試想當我們遇到挫折的時候,我們是否會因無助而訴諸於算命或命運的解脫,而尋求算命解脫的同時不是更受到命運的宰制嗎?這就更加證明人對未來命運的難測時,只有尋求各種可能性來解運。這些現象說明人體認自己有限性的無奈,未知的命運與未來必定的死亡成為本體的焦慮。這也可從廣大的算命市場看出,結婚要看黃道吉日才會幸福,看人要看面相、看手相才能認知人的未來命定。
人對命運的難以掌握讓人體認自己的有限性,然而文明的進展不就是對抗人類自身的命運與死亡的威脅嗎?醫藥衛生的進步,讓人們生活安全的保障增多,未來的掌控也更清晰,對自然現象也更有了解與認知。問題是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命運與死亡的焦慮,運動健身、醫療保健可以維擊一時,但卻難以撫慰內心一生,人終究必須面對自己的有限性及死亡。
如果你/妳害怕死亡、絕望但又缺乏勇氣去承擔,你/妳就會遁入自我的逃避城堡構築起難以抗拒的防衛。 無法承擔命運與死亡的人,輕者盲目於算命,被命運法則掌控而遊走於各種算命攤;重者遁入自我內心防衛機構而成病理性焦慮,做飛機怕失事,游泳怕淹死,爬山怕山難,旅行怕車禍,結果把自己躲在自認為安全的內在場所,與某種意義的幻想來逃避命運與死亡的焦慮。
懷疑與虛無的焦慮是非存有在精神主體自我肯定之威脅,人的存在其實與他存在的意義脈絡的世界關聯,人在社會被賦予的意義與價值中發展自己,問題是一個長久被認定有效的社會,當政冶價值與法律正義被政府輕忽時會如何?如果家庭與個人角色不適應於不同的社會舞台,且無法適時提供嶄新的意義時又會如何?當少數族群的文化受到欺壓時又會如何?或傳統宗教的象徵與解釋不再適用於生活真實經驗時又會如何?在所有這些例子中,人開始意識到虛無與無意義的威脅,感受到焦慮不安。
我們每一個人都因社會化而活在一個共同的意義脈胳裡,在這意義脈胳裡,社會、學校及家庭都在鼓勵誠實、勇敢、正直及愛心作為每個人的共同價值。然而,當人在社會裡的體驗察覺攀親結戚拉關係較容易生存時,正直的意義脈胳就會崩潰;當人在學校裡的學習發現教育是說一套、作一套時,誠實的意義脈胳就會瓦解;當人在家庭裡的關係體驗不到愛而只有爭吵時,愛的意義脈胳就會受到質疑。
當意義脈胳體系受到威脅時,人也跟著所受的威脅而感受到虛無的焦慮,而虛無的焦慮也驅使人再度去確定意義脈胳的體系,來解決存在虛無的焦慮。問題是,在每一個意義脈胳體系的有限性中,同時也是一種意識型態,只有片面的意義確信,卻沒有真理普遍性的確信。這就引起懷疑,懷疑就是無法掌握終極的意義及真理信而衍生的。
當人們發現他所確信的是不值得確信的時候,確信就會崩潰,我們確信誠實但學校因為升學壓力而必須說謊,誠實的確信就會崩潰。我們確信正直,但現實的體認是依附有權勢的團體較有機會出人頭地,正直的確信就會瓦解。公義的確信也是,當社會的惡勢力當權時,當社會無法實現公平正義時,公義的確信就會消散。當人的意義脈絡崩潰,就會受到虛無的威脅,這也是絕望的原因。
罪過與譴責的焦慮是非存有在道德自我肯定之威脅,人在肯定自己的同時也賦予自我的理想,因此人成為自己的法官,在肯定自己的同時也與自己為敵,這是罪過與譴責焦慮的由來。在弗洛依德(Sigmund Freud) 的人格論中所描述的三個心理系統,對過往犯錯所衍生的焦慮意識有深刻的認知,神學應可在此基礎來加予論述。
作為一個人,其存在性的焦慮源自於他/她的有限性,當存有企圖以自我為中心來解決其有限性時,存有與存有的根源上帝就疏離,這是聖經所描述的罪且表現在不信、狂妄與貪戀等三個面向。這樣以自我為中心的存有,在生命發展的過程中,就毫無能力去抵抗時間洪流中所帶來存在性的焦慮:未來命運與死亡的焦慮、現在懷疑與虛無的焦慮及過去罪過與譴責的焦慮。存在性的焦慮深受非存有、生命否定之威脅,若沒有「存在的勇氣」去承擔克服,存在的焦慮就深受死亡、虛無及罪惡感之侵襲而導向絕望,在時間的有限下,死亡成為恐懼。
存在與疏離(7)
生之勇氣
2020.04.21
勇氣是把焦慮納入自身來對抗絕望,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焦慮,又害怕陷入絕望,人就會自我退縮來保護自己,就會退縮到神經官能裡來自我防銜,由此存在性的焦慮可能轉化為病理性的焦慮。新約中,有多少這樣的人,因缺乏勇氣去承擔存在性的焦慮,而退縮到自我神經官能來防衛非存有的威脅,這些人是最能敏感到新存有耶穌的到來,最能感受新存有所帶來的生之勇氣,及重拾生之勇氣來克服其存在性的焦慮。
勇氣,是放在人與世界的結構來理解,是存在的自我肯定,也是不顧非存有因素(自我否定)的威脅。柏拉圖將勇氣解釋為介於理智與感性之間,而驅使人努力向善,在此勇敢有了美德的目的。 斯多亞學派以logos理性的結構來理解勇氣,勇氣就是肯定人的理性本性,而且可以克服慾望與恐懼。對斯多亞學派來說,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恐懼死亡或焦慮死亡。
以談戀愛失敗的經驗來說,戀愛失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落意向飽受時間的煎熬,整天不知所為才是可怕。斯多亞學派認為與logos結合的勇氣可以征服命運與死亡的焦慮,但與理性結合的勇氣,只有少數人可以達到;對斯多亞學派來說,大多數的人是笨蛋。其實斯多亞學派很接近基督教,可惜沒有在存在的焦慮做更普遍性的了解,對斯多亞學派而言,與理性結合的勇氣來克服焦慮只是一種貴族式的英雄主義,在此面向,我們其實也在近代人文主義的所有努力看到同樣失敗的痕跡。
然而,我們卻可以在中世紀阿奎納的神學裡看到一些光亮,阿奎納認為勇氣具有兩個涵義,一是心靈既有的力量,另一是勇氣是征服我們想獲得至善的所有威脅。在此,勇氣與至善的智慧結合,阿奎納說與智慧結合的勇氣就會衍生與自我聯繫的克制,及自我與他/她人聯繫的公正,這樣勇氣、智慧、節制、公義,成為中世紀的四種美德。阿奎納認為勇氣是上帝賜予人精神的禮物,通過勇氣,人心靈所具有的自然力量可被提升到超自然的完美,在此,勇氣又與信、望、愛結合,成為靈魂生之力量來克服死亡的焦慮。
人作為有限性的自由,因著自由而放任自己,除了使人與自己異化疏離外,同時,道德的自我意識,也會驅使自己譴責自己。於是人就產生兩種方式去解決焦慮:一是歸咎於本性來減輕罪惡感的焦慮,而發展出消極禁慾以打擊本性來消除焦慮;另一是歸咎於環境來減輕罪惡感的焦慮,就強化了律法在積極功德的行為上來消除焦慮。然而,焦慮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的時候,輕者就會表現不安的情緒;重者就會活在自責的世界。
為何人會逃避責任將責任推給別人,沒有勇氣去承擔呢?或為何有人會將責任推給自己,承受內心的自責煎熬而誤用勇氣去承擔責任?這其實是勇氣的變形,我們讀尼采的生命哲學,發現主宰自身力量的就是權力意志,對尼采而言這種勇氣才是美德。尼采曾說:「你的美德,就是你最珍貴的自我,如同賽跑一圈,每跑一圈就回到最初的起點,而這個起點又是你渴求達到的終點。」 用現代語言來說,自我肯定是在權力意志下的自我感覺良好,自己是起點,也是終點。
問題是,自我肯定的勇氣,若沒有信、望、愛,或是智慧的節制,或是以他/她人尋求的公正,在所有肯定自我的生存意志的同時,生存的意志(will-to-live)就發展了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 ,自我肯定就涵蓋了對他/她人的否定。這種不顧一切自我肯定的勇氣,克服生命的焦慮是好,但去打敗別人,否定別人,卻是勇氣的變形。那麼勇氣又如何將存在性的焦慮納入自身之中呢?這就是耶穌基督作為新存有的意涵,基督論與人論在此交集,人類所有存在性的焦慮只有在作為新存有的耶穌基督之臨在,活在祂所帶來的生之勇氣中才終究克服生命中所有的焦慮。
存在與疏離(8)
新存有
2020.04.21
生存的掙扎意謂著一個意義,就是能否在否定的威脅中引出自我肯定的勇氣。神學家保羅、田立克說除了否定之外,我們也不斷地在尋找自我肯定的勇氣,而這同時也是人存在本身的線索,因為生之勇氣隱含於宗教根源之中。他說:「每一生之勇氣皆有一種開放或隱藏的宗教根源。宗教是被存有本身(being-itself)之力量所抓住的一種存在狀態?每件事物皆參與在存有本身中,每個人皆對此參與有某些体認,特別是在人經歷非存有(nonbeing)威脅時的那一剎那。」 因此人不會如此就輕易放棄,人們應是會更堅定的去掙扎自己的生存。在絕望中掙扎著希望,在無意義中掙扎著意義,在死亡的威脅中掙扎出生命。
這種生之勇氣的宗教根源是以一種象徵的方式來了解。象徵並非只是符號標誌,傳達方向與訊息而己,象徵指出存在的現實。以「我們將會出頭天」(We shall Overcome)這首正義之歌為例來說,當人們面對可怕境遇或壓迫情境時,吟唱此歌將帶給我們勇氣。這首歌的象徵顯示與現實的關聯,在人們遇到重大挫折時帶來堅持的勇氣。宗教象徵可說賦予終極關懷的事物內容,它們是媒介物,打開了存在根基的終極面向。由此,此終極或上帝可以具体地在人類經驗中的所有層面產生關聯。
田立克發現在聖經裡亞當的故事象徵中,己開啟了疏離(estrangement)、不安及焦慮的問題。田立克認為亞當的故事,不在於解釋因沈淪於原罪以致封閉了所有人類的命運。亞當事實上代表著每一個人,我們的象徵。沈淪的象徵其實就是疏離及對無邪美好的失落。沈淪並非一件原始的事件,而是人類景況普遍性的一種象徵,人們真實的存在與本質的美德,在所有對自我實現的努力中是一項不變的真理。疏離是種恒常出現的因素,於人們的實際存在中,扭曲了自我本質的真實。
疏離的主耍類型是自負(hubris)、色慾(concupiscence)及不信(unbelief)。自負或驕傲是一種自我疏離的典型形式,所有人類皆想跨越有限性的限制,好讓自己成為真實的中心,藉以提昇自己進入神聖的領域。任何個人或團體組織若企圖將自我絕對化就是自負。如果自負是自我的疏離,那麼色慾即可代表人類與世界的疏離,是另一層面的自負。色慾涵蓋著吸取真實以進入自己的一種無限制慾望的表現,特別是對世界及他/她人的佔有。而不信就是人類與存在根基(上帝)的疏離,此三種疏離形式涵蓋在人類實現自我了解的過程中,當人類在此自我了解過程中,轉向自己和自己的世界時,就失去了自我本質與存在根基(上帝)間的協調和好。
疏離是人類存在的共同逆境,亞當象徵了人類此種存在景況。田立克認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裡,終會導向一個存在本質的疏離。也就是人有時會過度抬高自己或文化(也就是hubris),或企圖將所有的可能佔為己有(也就是concupiscence),而與終極事物疏離(也就是unbelief)。此疏離並非指向人類是惡或所有方面皆是腐化,而是亞當的沈淪象徵了存在於人類每一件美好的事物中,同時也隱含了疏離的矛盾。如同焦慮的經驗一般,疏離可以克服嗎?人類存在之矛盾可以治癒嗎?是否有一種「新存有」(new being)的可能,來克服終極(或上帝)與人類存在之間的裂痕。
田立克說基督信仰就是以耶穌是基督作為象徵,來回答疏離及作為新存有的基礎與典型。而新約中耶穌為基督的圖像,是集中焦點在其十字架及復活的事件。十字架不僅是一種執行死刑的工具,它也象徵了人類存在的孤獨、疲倦、焦慮到最後的死亡疏離。然而,新約中耶穌為基督的圖像卻克服了此疏離與死亡,復活的象徵展現了基督超越疏離的得勝。基督將新存有表徵化,也就是說在現實人類生命中,可因著基督賦予的新存有來克服與上帝的疏離,進而克服任何的失和及疏離的形式。這個新存有也會因著耶穌為基督的典範,而衍生生之勇氣來與存有性的焦慮對抗。
這種「神人相遇」(divine-human encounter)所衍生的新存有表現形式,對田立克來說,其中心意義就在於上帝的愛(Agape)。上帝在耶穌基督裡與我們相遇,使存在本身(being-itself)與存在根基(ground of being)和好,而成為新存有(new being),且以生之勇氣來克服疏離與焦慮。而此新存有也因著上帝是愛而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其次…愛人如己」。在此,存在狀態己被終極關懷所捉住。
田立克進一步指出,在新約裡當終極進入短暫的世界,而短暫的世界也準備好來迎接時,這就是一種時間完滿(fullness of time)的契機時刻(kairos)。當上帝道成肉身來到世界,克服存在的一切疏離與焦慮,而人們也願意迎接他時,這就是一個歷史的契機時刻,而耶穌基督也就成了歷史的中心,使活在歷史過程的人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經歷這種時間完滿的信仰契機時刻,如同保羅所說:「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二:6-8)
藉著強調存在的基礎,存在的困境,啟示的內容與人生的終極關懷相連。這樣的宗教信仰對物質世界才具有責任與典範,不是傲慢與自私自利,謙卑才是終極關懷中人類應有的正確態度。而且經由這樣的體認,宗教,至少對基督教來說,才能探索普遍的意義、人性的洞察,並由其所啟示的新存有耶穌來作為人類前所未有的共同疏離命運及終極依賴的基礎。
2020.04.30
「孟姜女的眼淚」一書,是1981年宋泉盛牧師在印度孟加洛(Bangalore)的亞洲基督教協會大會上的「聶瑞樂紀念講座」(D.T.Niles Memorial Lectures)的演講詞。當時演講題目是「與人民一起活在基督裡的政治神學」(Political Theology of Living in Christ with People),後來才增補成本書。
孟姜女哭倒萬里長城的故事是反應下階層的民眾,或在政治及社會壓榨下的廣大婦女們,對暴虐不仁的統治階級及殘酷不義的社會制度的嚴肅抗議。早在1955年,路工就曾從馬克思的觀點編了一本「孟姜女萬里尋夫集」(上海出版社出版),把此故事反應在階級鬥爭的下階層反抗典型。在止匕,宋牧師也應用其敏銳的省察及思路為此故事平舖了「神學涵意」,使原本從馬克思觀點釋義成「階級鬥爭」的民間故事有了「愛與恨」的人性交織,使充滿「恨」的政治鬥爭轉化為有「愛」的政治神學。
此民間故事除了賦予亞洲政治神學深遂的亮光外,也可作為亞洲女性神學豐盛的題材,在大家齊為宋牧師的神學素養喝彩之餘,本文嚐試從「經文引用問題」,「愛與恨」及「女性神學觀點」來給予回應,盼望這樣的省察代表著對宋牧師在神學造詣上的敬仰。
經文引用問題
在民間故事的陳述中,人們難以理性的趨勢來詢問故事內容的真實性,故事本身意謂者人民整體生活的事蹟以感性的方式(說唱也好,口述也好,文字記錄也好)流傳下來,所以故事的說服力不在於「細節」而在於「情節」。
孟姜女故事的推本溯源是左傳襄公23年的「杞梁之妻」,杞梁在一次攻莒的戰役中喪生,齊莊公迎靈柩於郊外被杞梁之妻責以無禮,堅持要齊莊公到家裡弔喪,而被譽為「杞梁之妻知禮」。後來在禮記檀弓下所記載的曾子之語加添了「其妻迎其柩於路而哭之哀」,在劉向說苑立節篇又加上「城為之池而隅為之崩」,最後在劉向列女傳中又出現了「赴淄水而死」。
後來春秋時代死於戰事的杞梁,被民間故事說為秦時死於築城的范郎。故事的原形其實反映著每個時代的民怨,在征戰和徭役不息的時代裏,歌曲說唱成為民眾對暴虐統治最無奈的抗議。孟姜女的故事流傳至清國已大致有個輪廓,雖然由於流傳甚廣,各地的說詞有時仍然不一。其故事大致如下:
秦始皇為築長城,徵調天下民夫。長城難修,於是趙高上奏秦始皇,非得蘇州萬喜良不可。榜文掛到蘇州,喜良逃難,誤入孟家花園,孟姜女不知園中有人,脫衣撈扇,為喜良所見,只好招之為婿,不料官差隨至,捉走喜良。隨後孟家派孟興探問,但孟興並未實告喜良已死,騙取金錢寒衣再赴。孟姜女遂帶領孟和、小秀尋夫。半途上,孟興殺死二僕,強迫孟姜女嫁給他,孟姜巧設計將他推下山崖。此後在木德川被搶奪盤纏;在曹家店受到曹雪錫贈錢;在許墅關被惡吏逼唱曲;在常州清涼寺為觀音所救;在鎮江為韋馱所助,七日七夜到了長城。既知夫死,哭倒長城,滴血檢骨,為守吏綁赴金殿,始皇見其貌美,欲封為正宮,孟姜女遂誑以三事,始皇依言,事畢,孟姜女縱身跳下鴨綠江以殉。(楊振良,孟姜女研究,台灣學生書局,頁335-336)
宋牧師釋義的孟姜女故事,是採自1965年艾伯華(Wolfram Eberhard)所收編在芝加哥大學出版的「中國民間故事集」(Folk Tales of China)。在這本書的序言,艾伯華提到孟姜女故事的題材是來自顧頡剛所編集的「孟姜女故事研究集」(顧氏是當時北京大學歌謠週刊編輯,此書已由東方出版社出版),但審閱顧氏此書及其它資料時,並未發現有艾氏在其書中提到孟姜女故事末段的「奏始皇勃然大怒,下令士兵將孟姜女的屍體撈起,剁成碎片,並把她的骨頭磨成灰。挨士兵們一做完,無數的碎片頓時變成河中的細小銀絲魚。這麼一來,忠貞的孟姜女之靈魂,隨之永垂不朽。」(中文版,頁3)
這段末尾的華麗結局顯然是陌生的。當然原本的故事也沒有孟姜女與秦始皇對立的情節,直到清國以後才被增補上去。這樣說來,故事的解釋是詮釋學需面對的難題,由於故事內涵有強烈感性的偏愛及不同版本,且隨著個人喜好而撰,致使詮釋學在故事難予考證的情況下有所進退失據。這也提醒神學工作者,面對聖經歷史考證的困難,需懷抱謙卑的認知來進行詮釋。
愛與恨
民間故事的著落由於是感性的,致使人們無法詢問像「眼淚如何能使長城崩塌」這樣不近人情的理性問答。對長期活在封建社會,飽受壓榨的民眾,其眼淚有如珍珠,是一滴淚、一點望,與一磚石、一條命,剛好形成強烈的對比。「眼淚會使人民融入共同的苦難裡面,人民的心因著眼淚而連繫在一起」(中文版,頁17)這樣的洞察使民眾的眼淚與民眾的政治神學有了關聯。
耶穌情不自禁地流淚!釋迦牟尼也情不自禁地流淚!這究竟是什麼意思?這是在說明人民情不自禁地流淚,而且也在說明上帝情不自禁地流淚。此刻,我們領悟到政治神學一個關鍵性層面,那就是針對權力,如何建立一個倫理基礎。亞洲(台灣)政治神學的資源乃是人民,就是受羞辱、受壓迫、遭遇窮苦潦倒的人民。我們必須重新體認政治倫理的力量,是來自人民的眼淚,是來自人民對自身以及他/她人悲慘遭遇所流出的眼淚。
人民能夠哭喊、能夠情不自禁地哭泣,這就是我們政治神學的資源和力量。愛勝過強權,人民的眼淚比統治者赤裸裸的權力更有力量,這不是阿Q之見(no sentimental platitude),而是道成肉身的核心。(中文版,頁24、25及27)宋牧師的觀察是對的,但這樣的觀察必須增添兩個因素才能對稱。第一個因素是民眾的眼淚是一滴淚、一點望,同時也是一滴淚、一點「恨」。從民眾的眼淚,我們看到的是「恨」大於「愛」,孟姜女的眼淚也好,今日生活在暴虐統治下人民的眼淚也好,是一滴淚、一點恨。恨在韓國民眾神學的描述是「民眾外在的怨氣和悲憤隱向內在,而且堅硬地抑壓在內心裏頭深處」。在此,耶穌的眼淚與民眾的眼淚交織,應是愛與恨的交織,在交織中耶穌眼淚的愛才能成為民眾眼淚的恨的祭司。
第二個因素是以愛作為政治倫理的典範時,有可能淪為烏托邦式的不切實際。平衡這個不切實際的可能性就在於「正義」的應用。雷茵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在其「基督教與社會革新」(Christianity and the Social Revolution)書中,認為把個人信仰所遵行的「愛心」作為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的指標是烏托邦的,現代社會的立足點要以人的罪性來加予衡量,於是「社會正義」才有可能是整體政治、經濟社會可行的倫理典範。
女性神學的觀點
孟姜女的眼淚也是女性神學豐富的素材,由於艾伯華(Walfram Eberhard)所編的「孟姜女的故事」有其時代的想法及限制,以至一些女性神學的思想不能湧現。我們如果細讀孟姜女的故事,從頭到尾都可作為「女性神學」的最佳題材:從「女身被見,非君不嫁」到「萬里尋夫」過程中所受的「非人性對待」,表明了女性在政治及社會上「被強暴」的無可奈何。孟姜女的「萬里長征」,在一個以男人為中心的封建社會裡也許是一項壯舉。但也許這樣的「萬里長征」,也顯含著封建社會下(現代社會也是)女性不得不走的路,於是孟姜女走上了永不回歸的「萬里長征」。
「萬里長城」與「萬里長征」同樣地代表著自古以來人類社會對女性的種種壓迫,孟姜女的故事無疑地在「萬里長城」及「萬里長征」的對稱下,道盡了女性神學的辛酸旅程。
1985年,承蒙宋牧師的關愛,特別在訪視伯克萊太平洋宗教學院(Pacific School of Religion)之際,抽空見我一面,指導我在神學上的諸多謎思。當時,我對宋牧師以中國故事而不以台灣故事(如虎姑婆故事等)為題材來闡述政治神學有所不解,回想起來,真覺慚愧。在神學視野的擴展上,不解宋牧師以「孟姜女的故事」作為象徵來闡釋與人民生活密切有關的政治神學,是自己在神學之旅過程中一個無知的批判,我帶著這樣的歉意寫下了這篇觀察,盼望也是對自己的期許,在往後的日子盡力從台灣的民間故事中來找到民眾神學的生機。
(本文完成於1985年後,誠心邀請大家來讀本書:宋泉盛,孟姜女的眼淚,鄭加泰譯,人光出版社,1989)
2020.05.01
Harvey Cox在1965年出版的《世俗城市》(The Secular City) 書中,首先澄清世俗化意涵,並從神學的眼光重新審視世俗化其實是上帝所樂見的,因為人總不能停留在過往的宗教文化,受非理性、迷信、恐懼來統轄自己;人不能永遠像小孩般的倚靠父母,人必須成熟長大作個自由負責之人、這是上帝所樂見的。
中世紀的西方世界,人們的生老病死確由教會掌控,自然界春耕秋收的生長循環,也在宗教儀式的聯結下內化於人們的日常生活。土地生長的經濟作用也與上帝相關,甚至由宗教人員管理與支配。政治上的君權也是神授,君王是上帝在世上的代表。文藝復興、工業革命之後,理性思惟才逐漸取代宗教支配,由此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甚至家庭才逐漸脫離教會控制,成為世俗化的世界。
Cox進一步以現代二個科技產物來描述世俗之城,一是電話,代表穩私及「匿名性」(anonymity), 另一是高速公路,代表擴展及「流動性」(mobility)。 Cox曾以部落(tribe) 、鄉鎮(town) 及大都會(technopolis) 不同文化形態來談論「匿名性」之意涵。以小鎮文化來說,其範圍很小,住在小鎮的人也都彼此認識,也都被要求跟所有人建立關係;然而大都會不用,只要與人維持「功能上的接觸」即可。也就是說活在小鎮的人較缺乏穩私性,女孩可能被整個社區期待作為賢妻良母,男人要成為負責任的丈夫。
活在小鎮文化的人被期待與別人建立關係,而缺乏自我獨處的時間,但大都會由於不可能認識所有的人,所以與多數人維持功能上的接觸即可。小鎮文化要求女人要像女人,男人要像男人,兩者必須活在小鎮文化的期待中。然而活在大都會的社會,女性是可以隨己意塑造自己的形象,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可穿迷你裙露背裝,因為沒有人知道她是誰,不同性向的人如同性戀者也較容易生存,匿名性帶給人自由,其權利也較可充分發揮。
流動性是現代生活的另一特色,我們可在高速公路上來去自如,一夜之間,飛機就可以送我們從台灣到美國,我們的世界擴大,接觸面變廣,人與人的關係也跟著改變。以前死守在一個地方覺得很有安全感,但同時也沒有挑戰,不能發揮潛力來發展自我。現在的上學求知也跟著流動在改變,旅行讓人們因擴大視野而充實自己看法,這也可能帶來自我改變。然而社會流動也帶來了問題,接觸的人口增加,人跟人的親密性就減少,離婚率也增多。小鎮的人希望人人安份守己,各有歸屬,然而也墨守成規,停留在小鎮的保守文化中;然而上帝卻要我們開闊視野,了解祂創造的美好及多采多姿的世界。
活在小鎮的人,他/她們不想改變,也缺少機會接觸新知,因此也較容易受傳統所轄制,而缺乏新的眼光,或守舊不變。何況,匿名性及流動性也不全然是好,也不是沒有缺點,但它們是現代社會的必然結果,我們在尋求它們帶來的方便及自由的同時,也要減少它們所帶來的問題。在此,科學文明是上帝的恩賜,而教會的工作是充分享用上帝恩賜所帶來的現代科技文明,也由此改變自身的形象與結構。
Cox認為罪的意義就是對現代社會的漠不關心,耶穌誡命所說的愛鄰舍,或愛人如己,在現在城市的大公寓裡面,我們會問誰是我們的鄰舍嗎?說不定,小偷搬走鄰舍的東西,我們還以為是鄰舍搬家,而協助搬運東西。耶穌在好的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中問了一個誰是我的鄰舍的問題,也許今天扮演「好的撒馬利亞人」角色的就是從事慈善事業的機構、就是城市服務市民的警察局。試想,如果三更半夜有人打電話來教會尋求幫助的時候,你不是要轉給警察局代為協助嗎?
Cox認為在現代社會所謂的愛鄰舍,其實就是關心公共事務、關心政治,現代科技縮小了我們的世界,也把世界經由電視帶進我們的客廳,關心鄰舍就是關心直接影響人們幸福的公共事務,所以說愛鄰舍,就是要關心政治。今天,我們做好的撒馬利亞人,我們應該關心第三世界的政治,貧民區的窮人、印度的飢民、阿拉伯世界的女性及中東的戰火。可惜,我們也有可能像聖經描述的祭司與利未人一樣,逃避責任漠不關心,活在自我封閉的小鎮而安於現況。早期的基督徒其實不就是渴望一個新的社會,心想改變而非安於現狀而受到壓迫。
Cox認為世俗化帶給我們機會,讓我們活在開放的世界扮演好現代的「好撒馬利雅人」,可惜的是,大多數的教會仍選擇活在小鎮,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Cox認為這就是罪。因此,宗教要拋棄舊有的結構與現代生活發生關連,並在世俗化的社會過著有意義的生活,也帶給宗教新的詮釋。由此,我們的神學就是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就是政治神學,拋棄以往幼稚的成見與歧視,從塑造人類正義來談論上帝。
什麼是愛自己?Cox以美國小姐的選美及花花公子雜誌為例子說明:成千上萬的美國女孩追求美國小姐的夢想,由此美國小姐的形象,成為美國女孩追求的目標,然而美國小姐的形象是由媒體塑造的,她們的談吐、生活方式、髮型、到化妝品,都是商品推銷下的犧牲品,是由社會模式所塑造的,而女孩們就這樣把自己當作商品出賣,這是不愛自己,是在商品推銷下被強塑的女性形象,只炫耀外在的打扮,事事依賴男人,情感衝動,同時學會嘟嘴、跺腳、撒嬌、哭泣、尖叫,這些都是商品下的女性。
花花公子也是,男人在商品下的推銷,要表現出他的粗獷健壯,擦古龍水、不把女人當人,以名牌襯衫、馬力強汽車為追求目標,標榜豪放不負責任,享受人生、及時行樂,這些都是不愛自己的表現,這是消費世界所塑造出來的男偶像與女偶樣。 他/她們表現出自私利己,對其它公共事務漠不關心,由物質世界流行時尚所左右,只追求感官慾望的滿足及盲目群體的認同。因此,美國小姐與花花公子根本談不上自我實現,他們是消費世界所塑造出來、不愛別人對世界漠不關心,是異化下的男性及女性。
《世俗城市》書中,Cox鼓勵基督徒要熱切地擁抱現代文明世俗社會所帶來一切變動,不要再躲在教堂內只追求內在平安,基督徒應勇敢參與於公共事務,負起責任,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人類問題不該再歸究天命,人類應該負起責任作補救改造工作,同時也把沒有實用價值的傳統教條思想降到最低影響。回應韋伯的看法,在世界解除魔咒過程中認知科層化、專業化功能己取代宗教功能,內在世界的禁欲主義也己轉化為現代資本主義倫理,而宗教世界老早己被內化或世俗化為一種純粹道德宗教。儘管如此,基督徒仍應以各種不同專業為志業來投入各種不同價值競爭,以價值信念服人來引人進入信仰。
在世俗化的世界談論上帝是確信上帝在那裡工作,跟隨上帝腳蹤的人當然也在那裡工作。上帝在世俗化世界的工作是引導科學革命、反殖民革命、黑人種族平等與女性性別平等運動。Cox認為世俗化是上帝的旨意,也以三個例子闡明聖經也是世俗化神學的最佳見証,如創造故事是大自然的世俗化、出埃及故事是神權的世俗化,而十誡故事是人朔偶像魔咒被解除的世俗化。
早期原始民族相信大自然是充滿神靈魔力,人的命運是由星宿而定。聖經裡的創造故事可說是大自然的世俗化,自然不再是神,不再是神聖不可侵犯,大自然的魔咒己被解除,人們不再因懼怕大自然變動而屈服於非理性之魔咒,人們可在上帝創造的大地上生養眾多並好好照顧大地。
另外,出埃及故事也象徵著神權的世俗化,早期埃及人相信統治者法老是太陽神之子,其統治力量是來自神意而成為被崇拜對象。出埃及故事是對抗君權神授,政治與社會體系並非神聖不可侵犯,在此,君權神授魔咒被解除,有能力及作為人民領袖的摩西就可順理成章取而代之,政治已世俗化,不再是神聖。 十誡故事中的「不可拜人手所造之物」,也說明古代各式各樣的神明權威己被解咒,特別是人朔偶像的神聖價值己在世俗化波浪衝擊下退潮。 總結來說,世俗化的神學就是從事社會變遷的神學工作,積極的關心社會公義,而非消極的滿足在教堂內部的敬虔。
2020.05.01
彼得.柏格(Peter Berger)在《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書中,是以「除魅」觀念論述新教已從古老的三個神聖附屬物:奧祕、奧蹟及巫術解放出來,先前教會傳統所建構的重大工程,如天使、聖徒、魔鬼、煉獄等等,在現今世俗社會也都全部隱退。舊約聖經中的創世記,顯然看到超驗的上帝與個人根本的兩極化,以及介於兩者之間世界的徹底除魅。
柏格認為,與古代近東文化相比,以色列祭司們已從開展的宗教倫理律法中,消除巫術的魔性與狂歡性,並以上帝的誡命為準則,來安排日常生活。基本上,這是宗教理性化的結果。有趣的是,世俗化的結果,宗教非但沒有愈來愈衰微;反而在二十世紀後半,全球掀起一股宗教復興趨勢。魔幻小說《哈利波特》、《魔戒》風靡流行。C. S. Lewis小說《獅子、女巫、衣櫥》、《納迪亞傳奇》也拍成電影。
1960年代在美國興起的「新時代運動」(New Age Movement),也吸引眾多中產階級,藉由心靈活動與社會參與來消融資本主義生活的物化自覺及心靈醫治。另外,有關「吸血鬼」的影片也流行吸引好奇年輕族群,不可思議的是,其週邊產品如六瓶要價美金20元的「神力能量魔藥」(Mana Energy Potions)飲料也熱賣。
柏格在後來《世界的非世俗化》(Desecularization of the World)書中,稱此現象為世界的「非世俗化」或宗教上的「復魅」(re-enchantment)運動。這些「復魅」現象也反應在現今基督教內部的靈恩運動風潮,進而激發保守的福音主義教派或教會在全球增長,特別在第三世界的拉丁美洲、近撒哈拉沙漠的非洲及亞洲的韓國等等。
Harvey Cox在1995年出版的《來自天上之火》(Fire from Heaven),同樣也修正了先前在《世俗城市》書中對超自然隱退的看法。他認為基督教內部的靈恩風潮已帶來原始語言(指方言)的復甦(the recovery of primal speech)、原始敬虔形式(指入神、異夢、神恩等)的復甦(the recovery of primal piety)及原始盼望(指千禧年終末)的復甦(the recovery of primal hope)等等。看來,先知及神不但沒有消失,反而被世界各地人們瘋狂地崇拜。
世俗化的資本主義社會看來不但沒有促使宗教「除魅」,退出歷史舞台;反而在一味追求物質生活的資本社會,因著心靈空虛所衍生的宗教狂熱,加增了現代社會的宗教「復魅」現象。只不過現代社會的宗教「復魅」,是否又循環了古時的魔咒,再次等待下一波的「除魅」運動呢?
從舊約以色列祭司們所開展的宗教倫理律法,以上帝誡命為準則,來安排日常生活,無疑已消除過往的巫術魔性與狂歡性。然而,中世紀統理西方世界的的羅馬天主教,又將過往的「除魅」,重新以聖人、聖禮的神祕奧蹟來「復魅」,將世界再度神話或再度魔咒。而宗教改革後的新教,雖以「聖經」縮小了神聖範圍,再度解除世界的魔咒,然而現今新教內部靈恩風潮的「復魅」,是代表宗教的復興?或世界的再度魔咒呢?從這個觀點來看,柏格在1969年寫的《天使的傳言》(A Rumor of Angels),重新詮釋超自然的信號,就值得有志於在世俗世界奮鬥、重新再一次「除魅」的宗教注意了。
「魔性」在世俗化的現代社會並沒有因著世界的除魅而消無,但卻可因著理性社會的除魅作用而有新的認知。其實,魔性意謂著世界所有形式中所含攝的「內在破壞性」,有個人性及社會性。魔性不只依附於個人及社會的貧窮或壓榨基礎上發展,更是在人類的內在精神及社會權力結構之展現中得到實踐。
魔性來自人們在自我實踐中的過度「肯定自己」及貶抑「否定他/她人」。這種追求自我力量的展現,同時成了疏離他/她人,疏離自我本質及自我損失的原由。這種「內在破壞性」之魔性經驗,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處處可見,就是在追求自我實踐的過程中,經驗到與別人、上帝甚至自己的疏離或傷害。
社會性的魔性也不只依存於社會的混亂或不健全因素上發展,更在社會高度發展及權力集中時展現。社會魔性成為效用的精神形式,在於它被神聖化來作為整個社會生活之支撐,同時潛伏著對個人生命的無情毀壞。值得反思的是,理性化社會的除魅現象,重視個人及社會意志的力量展現,是否同時隱含著干擾他/她人或侵犯別的社群之毀壞性魔性而不自知?
柏格在《神聖的帷幕》書中描述前經由宗教界定來認識外在的「世界觀」,現正經由理性、科技發展所能掌握的知識予以取代。這種新的世界觀是牛頓後的世界觀,並由此培育一群詮釋新世界的科技中堅人員,作為新世界觀的擴延及影響力量。前由宗教所界定的世界觀正逐漸瓦解,由新的科技人員所重新賦予對世界的新了解來定向。因此,宗教可信度的危機,是在於宗教愈來愈困難再去建構前眾人所服膺的一個所謂的「共同世界」價值,來作為約束每一個人生命的終極意義。
在此,西方基督宗教在面對世俗化的挑戰時,最後大多不得不避入「私人性」的道德與「家庭性」的愛德,來作價值存在的「避風港」,尋求在世俗化侵襲下不被世俗潮流力量所毀壞的安息住所;不然就走向「小派」發展,閉門自守,以示與世俗分別的清高。兩者不管如何發展,它們都說明基督宗教的教會活動,在世俗化多元主義的衝擊下不得不尋求自我安置的一種挑戰,並在世俗主流文化的掌控中逐漸認清自己,以價值取向的「次文化」道德活動來自我定位,以利在新科技的冷漠世界體系競爭及存活。
柏格以社會學角度述說人類所建構的世界並非穩定,常常受到人類自私愚昧行為所影響,因此人類所建構的世界就必須進行合理化的社會化,就是把每個人納入共同的規則來產生共識,也因著共同遵守社會規範而趨向一個穩定的社會。而歷史上最有效來維持社會穩定的媒介就是宗教,因為整個社會秩序若與終極的神聖連結,放在神聖宗教的座標上就更能使人信服。而且可在日常規律的宗教儀式中提醒信眾,去維繫一個穩定的社會是每一個人的責任。這樣說來,宗教儀式是藉由宗教來維繫一個穩定社會的最好媒介,因為在儀式中,它會一直提醒我們必須做的事(dromena),我們必須說的話(legoumena),而其目的就是維繫整個社會的穩定。
人類因著自私而建立一個穩定性的社會結構來防止毀壞,這是人類生存的最基本目標,在此,社會是人類的產物,然後人類所建構的社會所形成的意義脈絡,就塑造社會的每個人成為每一個人的意義了解,也就是說社會作為客觀的世界與個人主觀世界是相互影響的,而由宗教所建立的社會意義結構,其神聖性就更有效用,然而宗教所建立的社會意義結構,其實它只是一種似真性結構。
然而,宗教似真性的結構,在現代理性的社會也受到挑戰,以宗教來維繫社會的可信度,也越來越被現代科技的理性思維所取代,世俗社會己經成為多元文化及各種次文化相互之競爭與合作。在此,宗教也要面對著多元不同宗教的競賽,且根據消費者的需求來作修正。說來宗教似真性的危機,就是神學的危機,就是信仰的危機。宗教給予自身的挑戰是當現代人對它有疑問時,它能否重新解構及建構,再度提供有效似真性的結構讓現代人來信服。
以今天教會的靈恩運動來說,用主觀性的情緒來支撐似真性的結構是困難的,一時的興奮也許容易,但是長久要以神秘的似真性結構來影響個人或社會是困難的,因為現代人在世俗化的催化下,他/她不必然需要藉著宗教的主觀情緒或神秘經驗來看待自己的生命,從禮拜天各種不同球場或劇院的爆滿看賽、看戲,可看出這才是現代人假日最佳的消遣節目,這是現代人的禮拜。
然而,對教會文化(特別是新教組織)更大的挑戰,是世俗化所建構的高度理性化的「官僚科技體系」,也正逐漸侵入教會組織,進而取代掌控整個組織運作及形塑一種新的信仰品味。這樣一來,先前以信仰及權威使人順從的教會傳統,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不得不改換自己,重新以一種新的市場機制來從事宗教競爭。信仰在此,以Berger的說法,就成了「它」必須想辦法「賣」給不一定要「買」它的消費群眾信徒。
西方基督宗教在西方歷史曾是不可一世、壟斷社會生活的一種權威體系,使個人與集體生活的終極意義合理化。現今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人們已從這個前所壟斷的宗教體系的瓦解全然解放,不只以另一種社會世俗力量及其社會控制工具來維繫新世界;甚至反倒過來,透過世俗化洗禮,影響教會成員(至少新教)來改變宗教傳統,使其更加迎合世俗化多元主義下的定位走向,以一種集體菁英共治的理性官僚體系(無論長老制、執事制或委員會),取代前所象徵權威的神職人員體系。
這樣的世俗化歷程,為現今新教教會文化帶來深遠影響。宗教團體若不能從前壟斷性的組織型態,轉變為現今市場競爭的行銷代理形式,它就難以在世俗多元的競爭社會發展生存。因為每一教會組織必須意識到它是與其具有相同宗旨的宗教團體競爭,並且設法招聚可來「消費」的信徒群體。
這種在多元主義競爭下的教會內部變化,使教會發展的「成果」成為新教教會能否生存的重要指標。不管外在教會團體的終極信仰口號多麼美好正當,隱涵其內的還是「成果」競爭下的實際生存法則,結果每一新教教會團體在「成果」壓力下,預設了本身不得不涉入世俗化的過程。宗教事業結構的世俗化,一來消除了過往神職人員因著代表神恩而有的奧秘性,及因著集權而有的權威性;一來也逐漸強化宗教事業在成果壓力下所衍生功能性官僚體制的重要性。
新教事業的技術官僚化,導致教會資金的掌控運作也由過往的神職專業人員轉向一般專業技術的信眾手中,由信眾所組成的長老會或委員會所控管。另外也因著信眾充份世俗化的結果,新教教會事業也逐漸仿照世俗社會公司企業方式來經管,結果諸多新教的教會體系不只是以世俗技術官僚來管理,其運作意識型態也由此邏輯來主導。最後教會不得不強化與消費顧客建立公共關係,也必須與社會各種不同利益團體來往,以獲取成員增多與經濟增強之成果。
因此,維繫教會組織的成本開銷,成為教會官僚體系理性化算計的重要依據。這些生存的要求自然導向教會的控管權力,漸由單元的神職專業體系移轉至多元從事技術專業的信眾手中。權力的轉移是世俗化多元官僚階層影響宗教組織的必然結果。宗教建物之建造、維護,宗教人員之聘雇、行政收入與支出等都必須在理性的算計與控管中來運行,使得收入與支出能够平衡,甚至獲利盈餘。因此,提供經費來源的消費信徒成為拉攏對象。而且,也因為這種趨勢使然,信徒的偏好逐漸成為福音宣揚討好的信息內涵。
以消費客群為主導的教會組織,必然擴及宗教產品之內容。以往基督宗教在西方社會占有獨斷地位,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那種神學論調對教會領導階級有利而被採用。現今,在世俗社會浮沈的基督宗教,特別是新教組織,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消費客群的口味,及掌控教會基金運轉的決策群(長老會或委員會) 的偏好。
這樣的世俗化,必然也會影響到教會在其神職人員培育的算計。神職人員的培育除了滿足新教各自教派內部的需求外,其心理特質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也逐漸將過往自傲的「先知」或「祭司」角色,逐漸調整為成功的傳銷員及良好人際關係的維繫者。這些世俗化後的宗教人員,以彼得、柏格的話,無論在「批發」(官僚行政) 或「零售」(成果銷售) 的營運中,愈能稱職的人就愈能得到肯定,並有可能在其宗教領域出人頭地。
鼓吹教會勇敢面對世俗化挑戰的彼得.柏格,在《神聖的帷幕》書中,認定新教教會其實就是最具世俗化的宗教。相較於羅馬天主教,新教聖禮已簡化到只剩洗禮與聖餐,同時聖禮中的「化質神蹟」也被排除,也不再為死者禱告。彼得.柏格認為附隨於天主教三個古老的奥祕、奥蹟與巫術,已由新教無法跨越的神性和徹底墮落人性之教義所取代,這是「世界的解除魔咒」(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所以新教教義可說是世俗化的歷史決定性先鋒。
2020.05.01
宗教是人類文化的一個重要呈現, 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早期美索不達米亞的楔形文字是以人類實際感官賦予形狀圖畫, 並在具有宗教意涵的陶瓷瓦器藝術中表現出來。圖畫字形發展成為具有思想體系的文字始於埃及象形文字,而早期的符號象徵也與宗教有關。當原始巫師以一些圖畫文字來表達祭儀或醫療處方時,宗教結合語言文字就具有溝通思想的魔力,也由此魔力匯聚部落發展為人類社群組織。因此, 宗教的源起與人類社群生活息息相關。
宗教經由文字表達所呈現的文學領域, 讓信仰與生命中的喜怒哀樂相連。人類與生俱來的宗教情感是一種自然抒發,在其族群共有的文學、藝術的脈絡中展現,且根源於賦予人類如此情感的歷史、地理情境。可惜, 今日台灣教會的宗教情感並沒有在其特有的文學與歷史脈絡中來培養形成,反而迷失於資本主義價值衝擊下的靈恩風潮。現今台灣教會靈恩風潮所帶來的種種後遺問題,其根源就在於「宗教情感抒發不當」所導致。
「宗教情感抒發不當」的主因根源於基督教是一個外來的宗教,不曾深度根植於當地人們的歷史情境與生命困惑,於是宗教情感的抒發無法與人們的歷史根源與情感連結一起。這也導致基督徒宗教情感的不當抒發,宗教情感只是用來滿足短視的心理需求,被抒發來應付資本主義生活中精神空虛下的短暫熱絡而已。
宗教情感抒發
思考基督徒如何讓其宗教情感的抒發根源於當地的歷史情境, 且以自己的文字、文學或藝術風格來展現,是目前台灣教會值得探討的一個信仰課題。
文學、戲劇、藝術和語文在人類文明史與宗教史上扮演重要角色。可見的藝術充滿著象徵,表現在樂器、樂音、舞蹈、故事、戲劇與文字上面。 Harold Ehrensperger在《宗教戲劇:主旨與意義》(Religious Drama: Ends and Means)書中,就曾強調崇拜與戲劇是同時產生的。祈願的感性表現、說出的話語、走路的形態、慶祝禮儀、每一善惡力量交替衝突的故事,皆成了崇拜戲劇性表演的因素, 可見信仰不能脫離悲歡離合的生命情境。
可惜世俗化後的世界,文字與戲劇背後的魔力已漸消逝,解構藝術背後那股神祕宰制力量是文明進展的一種可喜現象;然而就此將藝術底層所想表達的人性終極關懷、心靈對真、善、美的祈願,及宗教情操等的丟棄, 也是現代人最大的失策。
如何讓生活底層所想表達的終極關懷、心靈祈願深度地呈現出來,且以清晰的文字來記錄,是深化基督徒宗教情懷的一個重要導向。讓戲劇、故事等文學修養成為今日基督徒宗教情感的導引,且深入自己的歷史與信仰情境,以遊戲(play)、戲劇(drama)等故事情境來論述,來抒發宗教情感往生活的文學、藝術等風格來深化建立,而不是讓宗教情感只是用來應付資本主義重視物質下的精神生活空虛的舒解而已。
遊戲:對立情境
遊戲對人們來說是一種樂趣,一種消遣性活動。在預先安排好的時間與地點進行,照自己的想法自由地運行,讓伴隨著自己久久不散的緊張感覺轉換為喜樂意識,且賦予再度應付緊張的活力。所以,英文的recreation(娛樂/再創造)適當表達了遊戲的本質。
當遊戲為未來打開一個新情境與新見解,教導人們離開舊的束縛,釋放新的活力時,在這含意上,它與信仰有異曲同工之妙。其實,信仰也可經由遊戲賦予一種新洞見,Rahner在《遊戲的人》(Man at Play)中就說, 在早期教父作品中,我們清晰看見上帝的兒女在世上進行著一場有血有淚的人間遊戲。Harvey Cox在《愚人的筵席》(The Feast of Fools)中也說,教會曾經如何經由遊戲、舞蹈及音樂來對抗黑暗,在灰暗的生活中呈現喜樂。
Jurgen Moltmann在《神學與喜樂》(Theology and Joy)中更進一步闡述遊戲的現代意義。他說:「現代資本家多學會一種遊戲,就是叫工人勞苦工作,間中放假並為其安排娛樂節目,以讓遊戲過後可搾取更多的勞力。」這種遊戲,Moltmann稱為「隔閡」的遊戲,裡面沒有真正的自由。
今日台灣教會所流行的靈恩運動遊戲(手足舞蹈),剛好就如同Moltmann所批判的,成為「隔閡」的遊戲。而教會就在不知不覺中鼓舞此類靈恩運動遊戲,成為資本家這套遊戲中的最大支持者。
Moltmann認為遊戲是可設置一種「對立情境」(counter-environment),使人可以試驗另外一種不同的生活方式,並進而期許新的未來。這種可以自由改造環境的遊戲,才會有自由與釋放。 目前台灣教會內部所流行的靈恩風潮, 大多無力成就一種「對立情境」來形朔新的願景, 來成為信仰與良心的批判催化劑(critical catalyst)。
戲劇與小丑:喜樂與盼望
戲劇也是來自人類實際生活整體,是人們直接表達生命價值的劇場。人們藉著戲劇、身體語言將社會的矛盾與不滿表達出來,有時提升到一個緩衝充滿氣息的動態,融合演戲者與看戲者的情感與願望,期許改正的社會遠景隨時到來。
Tim Kehl在一篇〈小丑信息:基督徒信息〉(Clown Message:Christian Message)文中,認為小丑是喜樂與奴僕的象徵,扮演著讓人們快樂的奴僕角色。Harvey Cox在《愚人的筵席》, 也作過大膽的對比,認為耶穌就如同時代的小丑,一直扮演著讓人們獲得喜樂的奴僕角色。
Harvey Cox認為小丑的角色很多,有時是時尚的嘲諷者,有時像抒情詩人,有時也像歌手。基督也是如此,他是時尚的嘲諷者,他藐視習慣,批判上位者;他也像流浪的抒情詩人,人子沒有安枕地方;他也像歌手,常參與罪人的筵席,在不安中帶來喜樂。最後,他被眾人嘲諷,被釘在十字架上。
戲劇與小丑皆是一種身體語言的表達,呈現人們生活中的各種風貌與喜樂的盼望。這些皆是信仰的題材,只不過當身體語言轉換為文字語言時,書寫者能否將戲劇與小丑所想表達的人性善惡之爭真實地記錄下來。其實,聖經裡的故事也充滿著由戲劇及小丑人物轉換為文字的瀝血歷程,書寫者是劇中人,充分地將感同身受的事物及對上主的祈願呈現出來。 這也正是今日台灣教會的使命,將生活中的困惑及對未來的憧影說寫出來,讓信仰與生命相連。
現今台灣的基督徒情景及故事是值得書寫的, 讓宗教情懷與台灣的歷史情境相連,如同戲劇中的小丑,勇往直前地對抗社會不義、嘲諷時尚;且更有深度地在台灣文學、戲劇、藝術及文字說寫中,將對人民的愛及使命感呈現出來。
反思
可惜,今日諸多教會皆在資本主義所設置的遊戲中生存,有時我們不得不依附這樣的時尚扮演識時務者為俊傑的角色。在此遊戲中,我們只是記錄心不由衷的種種活動,算計教會每年的收支與盈餘,然後舉辦種種玩樂與餐會。我們在此情境衍生基督徒文化氣息,然後主宰我們的生命價值。
想想今日台灣的基督徒能否經由信仰與生命情境深度反省的相連,帶給台灣教會一個神學思考的「對立情境」:簡樸對立奢華、遠景對立短視、謙卑對立驕傲、正義對立依附;且在這樣的對立中,將基督徒的奮鬥事蹟書寫下來, 作為歷史見證。 這樣,台灣基督徒的宗教情懷才有可能有深度的抒發,才有可能與本土生命氣息融合一起。
2020.05.09
古希臘人和羅馬人都舉行「春季節日」,向希臘眾神之母赫拉(Hera)致敬,以表達他們對「母親」尊敬。這可能是最早母親節故事。圖片說明眾神之母赫拉為了留住丈夫宙斯(Zeus)的心,向愛神Aphrodite借金腰帶,以增加自身的魅力來吸引宙斯目光。
2020.05.09
四旬節拉丁教會稱Quadragesima,意即四十天,整個節期是從大齋首日(聖灰星期三/塗灰日)開始至復活節止。
四旬節又稱大齋節,英文Lent,意即春天。天主教徒以齋戒、施捨、克己等方式來補贖自己的罪惡,預備迎接耶穌基督由死復活的「逾越奧蹟」。此期間特別以守齋(拉丁語:Ieiunium,禁食)為做復活節的準備,這也是紀念耶穌在曠野禁食四十天後三退魔鬼的引誘及試探。
中世紀的英國,在四旬節期中,除了紀念耶穌在曠野的禁食外,也將節期中的第四禮拜日定為『母親主日』,以此來紀念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當天也是「洗禮主日」,預表教會如同母親,而洗禮就是「重生」的見證。在此「母親主日」,出外的孩子必須帶著禮物回家,送給親愛的媽媽。
2020.05.09
美國內戰期間,許多母親飽受失去愛子痛苦。女作家朱莉亞、瓦德霍耶(Julia Ward Howe),曾建議在六月中選定一天來紀念這些受苦的母親。接著一位牧師喬西亞(Rev. Josiah Washington)與他的太太南茜(Nancy Kemper Reeves),就在西維吉尼亞州的格拉夫頓(Grafton)教會組成「母親友誼日」,將在南北戰爭失落兒子的母親們聯合起來,相互安慰。
1905年,南茜師母過世。1907年,喬西亞與南茜的女兒安那(Anna Jarvis, 1864-1948 ) 寫信給格拉夫頓教會牧師,盼能為過世兩年的母親舉行追思禮拜。紀念南茜(Nancy Kemper Reeves) 的追思禮拜於1908年5月10 日舉行,當天安那(Anna)捐贈了五百朵母親生前最喜歡的白色康乃馨,送給所有參加追思禮拜的小孩和母親。
這是「母親節」的由來,紀念喬西亞牧師(Rev. Josiah Washington)與他的太太南茜(Nancy Kemper Reeves) ,為失去兒子的母親們所作的安慰事工。記得,母親們是安慰、扶持的動力。祝所有的母親們平安、健康、喜樂。
2020.05.09
儘管1910年在丹麥舉行了第一屆國際女性大會,也將3月8日定為「國際女性節」,然而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女性才有投票權,美國女性在1920年才有投票權,而法國也要在二次世界大戰後,女性才有投票權。
至今女性還不能投票的國家還是很多,如埃及、沙烏地阿拉伯、奈及利亞、阿富汗、巴基斯坦、烏干達、肯亞、葉門等等。連天主教大公國的梵帝崗、至今對女性的權益限制還是很多。基本上梵帝崗的權利還是在男人手上。
2014年,諾貝爾和平獎最年輕得主17歲的馬拉拉(Malala Yoursafzai) ,其爭取女性權益的故事令人動容。她的名字馬拉拉意即「悲痛欲絕」,但她卻能堅定意志在巴基斯坦爭取女性受教權,由此脫離被命定的「悲痛欲絕」。
2011年,南非主教Tutu提名她爭取荷蘭的「國際兒童和平獎」,也是首位獲得該獎提名的巴基斯坦女孩,雖然馬拉拉最後沒有獲獎,但提名的頌揚是「馬拉拉敢於為自己和其他女孩挺身而出,利用國內外媒體,讓全世界知道女孩子也要有上學的權利」。
2012年10月馬拉拉放學途中,遭到塔利班武裝分子偷襲,子彈穿過頭部、頸部,最終留在肩膀。後來歷經國際醫療救助,馬拉拉終於戰勝死魔,於2013年從突國伯明罕伊麗莎白女王醫院出院,並留置在英國一間女子學校讀書。
2014年,馬拉拉與凱拉西•薩塔亞提(Kailash Satyarthi,印度兒童人權倡導者)共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她獲獎時年僅17歲,成為諾貝爾獎歷史上最年輕的獲獎者。馬拉拉曾說:「諾貝爾和平獎並不是我的目標。我的目標除了世界和平,還希望每個小孩都能接受教育。」又說:「這個獎項獻給那些在強權下無聲的孩子們,他們的聲音要被更多人聽到。」
台大社會系曾作過一個調查,認為「男性可作的工作,女性也可以作」。調查結果:男性中只有百分之20%贊同,女性中也只有百分之30%贊同,而竟然有百分之30%的女性不贊同「男性可作的工作,女性也可以作」。看來,兩性平權還有一段長路要走!
2020.05.09
創世紀伊甸園的故事,女人來自男人肋骨常被解釋為女性需順服於男性之下。在蘇美人的神話故事,提及眾神們向甜水與智慧之神Enki抱怨糧食不夠,Enki因而召請創造天地女神Nammu及生育女神Ninmah,從泥土中造出人類來服事眾神。
另一故事談到Enki與眾神之母Ninhursag生下人類後代,由於Enki又與女兒繁衍後代及吃掉與女兒交配後所生8種植物,Ninhursag因此咒詛Enki需承受身體8處病痛。後來狐狸說服Ninhursag以8個神來治癒Enki的8處病痛,而其中一個是「肋骨女神」(lady of the rib),她專治Enki的肋骨之痛。
女性神學家Phyllis Trible以語言分析男、女被造的含意:「耶和華用地上的塵土(ha adamah) 造人(ha adam) 」(2:7),或「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isshah) ,因為她是從男人(ish) 身上取出來的」(2:23) 。在此,「泥士與人」或「女人與男人」是意涵「關係密切」,而非「誰主誰副」。
2020.05.09
基督教早期信仰,最勇敢的都是女性,如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或耶穌的門徒抹大拉馬利亞。她們跟著耶穌到各各他山頂,悲傷親眼他在十字架上的受苦,也在空的墳墓歡欣見證祂的復活,並向門徒及世人宣揚「主耶穌復活」。
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晚年跟著約翰定居以弗所,雖然我們對晚年的馬利亞所知不多,但從幾次在羅馬帝國的迫害下,以弗所地區的基督徒仍堅定持守信仰,勇敢為主見證來看,相信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信仰,一定是小亞細亞眾教會基督徒們的楷模,她的祈禱一定是深陷困境的基督徒們最好的扶持力量。
另一位抹大拉的馬利亞,是主耶穌受難與復活的見證人,依《腓利福音》所言,她也是主所愛的門徒。甚至有些門徒還覺得主愛她勝過他們,還好耶穌回答門徒說我愛你們,像愛她一樣。主的愛不分男女,不分彼此。
根據1977年出版的《The Nag Hammadi Library》45本諾斯底文獻,其中5本稱為福音書,就是《真理福音》,《多馬福音》,《腓利福音》,《埃及福音》及《抹大拉馬利亞福音》。而《腓利福音》(Gospel of Philip:63章至64章)與《抹大拉馬利亞福音》(Gospel of Mary:17章至18章)就敍述著耶穌與抹大拉馬利亞的互動關係,以及她在早期門徒中的地位。然而,有關抹大拉馬利亞在基督宗教中的門徒地位,最後卻被男性門徒們排斥在外,甚至在大貴鈎利後的羅馬教會,醜化她為一位妓女。宗教改革時期,Faber Stapulensis曾為抹大拉馬利亞的身份辯護,但不被馬丁路德採信,直到1879年羅馬教廷才平反抹大拉馬利亞的身份。
女性神學家伊莉沙白、温德(Elisabeth Moltmann-Wendel,也是德國名神學家莫特曼之妻),在一篇<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的女友與第一位女使徒>就曾指出二個重要論點值得基督教會省思:一是早期代表友誼的馬利亞(耶穌女性友人)傳統漸被代表母愛的馬利亞(耶穌母親)傳統所取代,而被擠到邊陲;另一是抹大拉馬利亞的故事漸漸與罪人妓女的故事聯結,而成一齣罪與恩典的劇情,其中反映著男性教階主義的專權獨斷。
相對於其他男性門徒,身為女性的抹大拉的馬利亞其實更值得今日的基督教會重視,她對耶穌信仰的不動搖、不逃跑、首先與復活的耶穌相遇,以及作為一群忠貞女性信徒的領導者,不是比那些動搖、逃跑、不信耶穌復活的「男性使徒」更具「使徒地位」,更值得今日教會及社會尊崇嗎?
2020.05.10
早在第二世紀後半,有一本《保羅行傳》(Acts of Paul)出現,記載了使徒保羅的傳道行蹤,描述他在西頓、推羅、安提阿、以哥念、以弗所、腓立比及哥林多等地區的傳教事蹟,最後記載保羅在羅馬殉道。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保羅在以哥念(Iconium) 與安提阿(Antioch)的事蹟,也記載了一位女性門徒帖克拉(Thecla)的傳奇故事,這段特別文獻就是後來所謂的《保羅與帖克拉行傳》(Acts of Paul and Thecla)。
《保羅與帖克拉行傳》記載保羅來到以哥念,在一基督徒家裡宣揚基督的復活,也勸勉信徒們要行在光明之中,因上帝的愛而與世俗保持距離,不與世界同流合污。並保有貞潔之身,蒙上帝喜悅,等待聖子來臨時的拯救。故事提及己有婚約的一位處女帖克拉被保羅的講詞所吸引,三天三夜熱切地聆聽這外國人引人入勝的言論。
故事提及帖克拉真心入信基督信仰,為此她解除先前婚約來跟隨保羅。她的父親認為她的女兒只是暫時被保羅的魔法所迷惑。然而,無論父親如何規勸,甚至威脅斷絕父女關係也無法挽回帖克拉入信、跟隨保羅的決心。
保羅為此被下到監裡,故事說帖克拉夜晚來到監獄,以珠寶項鍊換取探望保羅。後來帖克拉也遭到逮捕,審問她為何離棄婚約,審判中她的母親還叫喊要燒死毀棄婚約的女兒,好讓城市年輕女子害怕,不再被這外國人所蒙騙。最後,保羅被鞭打後逐出以哥念,而帖克拉被判求處火刑燒死。
當帖克拉被帶進競技場,走上火刑柱時,上帝出於對她的憐憫而行神蹟救她,讓地上起了巨響,雨水與冰雹的雲朵籠罩著競技場,火刑柱上的烈火即被樸滅,帖克拉毫髮無傷。故事說,此神蹟是保羅為帖克拉禁食祈禱6天所蒙上帝應允的。後來,帖克拉女扮男裝,受洗後就跟著保羅四處宣揚福音。
另一故事說,保羅與帖克拉來到安提阿時,帖克拉被安提阿有權勢的亞歷山大看上,以金錢跟禮物賄賂保羅,硬要娶得她。當然,帖克拉奮力抗拒,羞辱了亞歷山大,而被帶到首長面前,判決她在競技場與野獸搏鬥。當帖克拉被丟入競技場時,驚奇的是一隻兇猛的母獅跑向她,卻俯伏在她腳邊保護她。故事的結局說帖克拉也是毫髮無傷地被上帝所施行的神蹟救出競技揚。
故事的尾聲說到帖克拉換了男裝來到每拉(Myra)尋找保羅,並向保羅表明將回到以哥念宣揚福音。在保羅祝禱差遣她去以哥念教導上帝的話語後,帖克拉回到了以哥念為福音作美好的見證。米蘭主教Ambrose曾說帖克拉因忠心於信仰而得救。
2020.05.10
巴克禮牧師娘伊莉莎白、杜納(Elisabeth Christie Turner,1858-1909) 出生於1858年,父親早逝,家中兩個哥哥、四個姊妹都由母親扶養長大。伊莉莎白、杜納曾在蘇格蘭接受護理教育,也曾前往美國進階護理訓練,是位合格護士。
1891年巴克禮牧師回蘇格蘭休假,本不想結婚的巴克禮牧師,經人介紹認識了伊利沙白、杜納小姐,而於1892年11月8日結婚。當時,主持婚禮的George H. Knight牧師是伊利沙白、杜納小姐的表哥,擔任蘇格蘭聖經協會總幹事。
1893年2月15日巴師母伊利沙白、杜納跟著巴牧師返回台灣,由於她的護理訓練,自然關心新樓醫院的醫療宣教事工。難得的是,巴師母蠻有愛心,除了護理治顧病患,也關心醫院工作人員,以及在宣教師家中幫傭人員的信仰生活,也在工作忙碌之餘,借用台南神學校教師宿舍舉行夜間聚會,開設佈道所,這是台南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的前身。值得一提的是,經由莊明雄長老夫婦的奉獻,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己於2019年整建教會副堂,作為巴師母伊利沙白、杜納的紀念教堂。
在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二年級時,巴克禮牧師曾寫下自己的「獻身文」,願意將自己的心思意念、錢財、時間、一切力量都獻給上帝,來榮耀上帝、成為有用的器皿。而且也要用熱切的心情,謙卑的決意、歡喜的心來實現他的奉獻心志。巴牧師從大學二年級起,每一年都會在自已所寫的「獻身文」重新立約簽名。難能可貴的是,巴師母與巴牧師結婚後,也跟著巴牧師在「獻身文」立約簽名,直到1909年過世。
巴師母也曾兩次(1901年與1905年) 跟著巴牧師遠到東部海岸山脈宣教,儘管自己經常身受頭痛之疾受苦,仍秉持信心,夫唱婦隨,為主興旺福音。同時,為了讓英國教會的基督徒了解福爾摩莎福音事工,巴師母也拍製了許多有關台灣宣教的幻燈片,帶回英國鼓勵大家關心福爾摩莎宣教。另外,巴師母也寫了一本小冊Letter from Far Formosa—To Boys and Girls(從遙遠的福爾摩莎寄信給青少年男女) ,讓英國青少年朋友能夠認識台灣,有朝一日也能獻身海外宣教,前來台灣服事。
1908年,巴牧師夫婦回國休假,巴師母因腦瘤之疾而進行二次手術。1909年,稍為康復的巴師母執意要跟著巴牧師返台,他們回程改走陸路,經西伯利亞到達東北,抵達瀋陽時,巴師母身體突然癱瘓不良於行,趕到上海後於6月5日進行腦部手術,手術後5週之久不省人事,直到7月11日安然離世,享年51歲。巴師母伊利沙白、杜納的葬禮於隔天舉行,由G. H. Bondfield牧師主持,安葬於上海外國公墓。
當時,巴牧師在巴師母的告別禮拜中,以啟示錄14章13節來安慰自己:「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台南神學院前院長駱維道牧師,曾花時間到上海探尋巴師母的墳墓所在,可惜中國經由文化大革命後,外國人的墳墓己困難探尋。
1893年2月15日,巴師母跟著巴牧師來到福爾摩莎,她心愛的所在,以護理的專業照顧病患,同時也關心他/她們心靈的需要,傳安慰的福音給他/她們。巴師母雖然腦疾頭痛,但聽到有人傷痛時,就會急刻前往關心照顧。彰化蘭大衛醫生說巴師母是一位富有同情心的人,對於有困難或生病者都樂意伸手幫助,常常忘記自己也是一個生病的人。
巴師母是一位充滿愛心的母親,雖然沒有小孩,卻將教會的年輕學子當作自己的孩子一般的愛護。當時,太平境教會的傳道施鯤鵬先生見證說,巴師母非常愛護教會的兄弟姊妹,把他們當作自己的兒女看待。我相信東門教會和太平境教會的初代信徒,一定都有親身體驗到巴牧師和巴師母的愛惜。萬榮華牧師說,巴師母的一生都在扶持病痛的人。她的生命如同「不熄的燈火」,照亮每一個人。
巴牧師過世後,因為沒有子女,他的遺物由英國領事館領回交還給巴牧師在英國的親人他的哥哥。特別是巴克禮牧師所寫的「獻身文」,就這樣傳給他哥哥的兒子喬治巴克禮牧師(Rev. George Barclay)來保存;後來再傳給喬治巴克禮的女兒Katherine女士保存,最後交由Katherine的兒子William Barclay Marin保有。
這份巴克禮親筆寫的獻身文,經由張瑞雄牧師的奔波找尋,終於在2013年9月,經由巴克禮家族的捐獻到台南神學院保有,成為院藏珍貴信仰文件,激勵台南神學院師生全然奉獻,學習巴牧師、巴師母精神,為上帝的榮耀而活,如同聖詩「我的性命獻互祢」所吟:
我的性命獻互祢, 做祢路用到一世;
時刻暝日獻互主, 歸榮光祢萬年久。
A.D.112年、庇推尼總督Pliny上奏羅馬皇帝Trajan說:「許多各種年紀、不同階級、性別的人都被人歸罪具有此危險思想..不僅城市、鄉鎮皆被此迷信毒素滲透…廟宇門庭冷落..宗教禮儀無人奉行…」
Pliny於主後111年至113年出任小亞細亞(現代土耳其)北部庇推尼(Bithynia)的總督。在這裡,他第一次面對基督徒被控訴的案件,謹慎小心的他,因此上書一封信函給Trajan皇帝,報告他的處理方式並尋求皇帝指示。
這份羅馬帝國的內部文件,顯示羅馬帝國對教會與入教者(基督徒) 的基本態度與政策。同時,這份文件也顯示第二世紀初,小亞細亞基督徒人數的擴張正威脅著羅馬帝國的信仰與信念。
Pliny上書Trajan信函內容如下:
我的主啊,我的慣例是將所有我懷疑的事情都提及給您。 誰可以更好地指導我的猶豫或告知我的無知呢? 我以前未曾參與過對基督徒的審問,所以我不知道到什麼程度,該對哪些罪行進行懲罰或調查。 對於年齡是否應該有任何區別,或是年輕與成熟之間是沒有區別,我毫不猶豫。如果悔悟了是否應該赦免,或假如一個人曾是基督徒,如果他不再是基督徒是否就無關緊要了?是有基督徒之名,即使沒有犯罪就該受到懲罰,或只有與犯罪有關的才是?
同時,對於那些被人譴責為基督徒的人,我遵循了以下程序:我詢問他們是否是基督徒; 那些承認的人,我會再審問第二次和第三次,威脅他們要給予懲罰; 那些還堅持者我會下令執行。 因為我毫不懷疑,無論是他們信念的本質,固執和頑固肯定都應該受到懲罰。 還有其他與他們同樣的愚蠢的人, 因為是羅馬公民,所以我簽署了命令將他們轉送到羅馬審訊。
指控很快散佈開來,因為這些訴訟程序如同往常,同時也發生了幾起事件。 一個匿名的文件出現,其中包含許多人的名字。 那些否認自己是或曾經是基督徒的人,當他們照我所命令以言語頌揚諸神,向您的雕像及同樣諸神雕像獻上香和酒,並詛咒基督--據說那些真正的基督徒是無法被強迫這樣做--我認為這些應該被釋放。其他人被告密者宣稱是基督徒,但隨後否認,聲稱他們3年前、很多年前、甚至25年前曾經是但現在已經不是。 他們都崇拜您的形象和眾神的雕像,並詛咒基督。無論如何,他們認為他們的過失或錯誤的實質是,他們習慣於固定日子,在黎明前見面,高聲讚美基督和上帝,也通過誓言約束自己,不可犯罪,不可進行欺詐,盜竊或通姦,不可偽造信用,也不可在被要求信用時拒絕。當這些結束後,他們就照習慣離開並再次聚集享用食物,是普通無害的食物。
即使如此,在我下達命令之後,他們確認己停止這樣做,根據你的指示,我禁止了任何政治集會。 因此,我判斷通過折磨兩名被稱為女執事的奴隸來找出真相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除了過度迷信之外,我什麼都沒有發現。 因此,我延遲了審問,並迅速向您諮詢。 在我看來,此事值得向您諮詢,尤其是因為涉及的人數眾多。 對於各個年齡層,各個階層,以及男男女女,都威脅到我們。 由於這種迷信是會傳染蔓延,不僅蔓延到城市,而且蔓延到鄉村和農場。 但看來似乎是可以查驗並治愈它的。
顯然,幾乎荒廢的寺廟已經開始有人經常光顧,長期被忽視的既定宗教儀式正在恢復,到處都有獻祭的動物擺上。 因此,很容易想像,如果可以提供悔悟機會的話,很多人(基督徒)是可以改變的。
Trajan回函Pliny
親愛的普林尼,在篩選那些該被譴責為基督徒的人時,你遵守了正當程序。因為那是不可能定下任何通則來作為一種固定標準。 如果他們受到譴責並被證明有罪,他們會被懲罰。有所保留的是無論誰否認他是基督徒並也己證明--即通過敬拜我們的神靈--即使他過去曾受到懷疑,也應通過悔悟來獲得赦免。 但是匿名發布的指控在任何起訴中都不應有地位。 因為這既是危險的先例,也不符合我們時代的精神。
2020.05.13
從來沒有一個詞語像「靈」那樣,常掛在嘴裡却難以說明清楚。現代人對「靈」的想法不是沿續古希臘二元思想,使之與「肉體」對立:就是傾向以近代心理學的「心智」(mind )予以取代。問題是靈、肉若分離對立,就容易形而上化而難以理解;或以「心智」取代,靈的深刻體認就被化簡為純粹的心理作用,失去深層意涵。問題是,人若無法理解「靈」(spirit)的小寫人性意涵,又何以能够體認「靈」(Spirit) 的大寫神性意涵呢?
「靈」源自拉丁語spiritus,德文是geist,常被譯成「精神」。希伯來語以「氣息」(ru’ach) 人類呼吸的經驗表達「靈」之意涵。人類自身體認活著的力量就是「氣息」。有「氣息」的地方就有生命力,氣消了生命就結束。以希伯來人的信念來說,「靈」作為生命的力量,也是統合生命意義的核心因素,可說是生命「力量與意義的合一」所在,人依此而活。這是上帝創造人類之獨特記號,人類具有上帝的形像,上帝「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靈」作為生命氣息,却在後來伴隨希臘二元哲學而發展的基督教教義,因著神秘主義與禁慾主義的結合,而將靈、肉分離,不但使「靈」原來所含有的統合肉體「生命力量」之意義消失,甚至還將肉體視為罪惡根源與之對立分離。柏拉圖(Platon 427-347B.C.) 可說是始作俑者,他的「理型世界」(world of Ideal) 與「物質世界」(world of the material) 之分隔,徹底導向了「靈」、「肉」分野。
柏拉圖認為這個世界的基本原形(archetype) 是「理型世界」,而「物質世界」是依此複製(copy) 而成。由於感官世界處於流變,因此無法建立任何確切知識,而無永恆價值。物質也因著流動而傾向惡及毀壞。兩者居中的媒介就是「世界靈魂」(world of soul) ,而理型的世界,為靈魂本質所棲息。
「世界靈魂」是宇宙生機,自動自發,永恆不杇,是宇宙變化原動力,具有智慧、理智,而使宇宙萬物安排井然有序,各物各盡其職。在《裴德羅篇》 (Phaedrus) ,柏拉圖說「世畀靈魂」如雙頭馬車,展開雙翼飛翔天界,與神明為伴:亦可降落人間,指導人性,認識永恆天界。然而,當「世界靈魂」一旦理性失控,情慾氾鑑,靈魂之羽殲毁,它就會落入凡塵,不得不依附於人類笨重肉體,由此失去高貴、理型之美,受世間種種慾念干擾。
柏拉圖在Gorgias說靈魂如同被欲念裝滿的瓶罐,無法填滿,如同受到肉體情慾囚禁,永無滿足。柏拉圖說若要脫離肉體情慾不受污染,就必須回歸理型世界。回歸的方法是靈魂在既有相似事物的知識中回憶理型世界(Learning is Recollection), 進而回歸理型世界。柏拉圖說當靈魂受到愛的激勵,我就追求理型的世界。在塵世間重整我的道德,恢復我的雙翼,再度飛翔回到理型世界,與神明為伴。
一本流傳於三世紀初源自亞歷山大的諾斯底經典《靈魂的闡釋》,綜合了舊約、保羅書信與希臘荷馬史詩,闡述基督徒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而是與黑暗世界統治者及邪惡的靈爭戰。此書同樣描述了靈魂的墮落及解救,告誡蒙拯救之人應當過著禁欲生活,與帶來敗壞的「肉體」鬥爭,直到靈魂從肉體解脫得著全然的救贖。
第四世紀的基督教神學大師奧古斯汀,雖然深受新柏拉圖二元主義思想影響,在<論靈魂之大小>卻說:「靈魂是一種本體,含有理性,用以管理身體」。 在<論天主聖三>說:「人是有理性的本體,由靈魂與身體構成」。 在<論靈魂之不朽>也說:「身體因靈魂而存在,因此也因靈魂而有生命…靈魂給予身體形象,使之成為實在的身體」。
儘管靈魂與肉體是結合一起,但卻不相混,靈魂永遠凌駕於肉體之上並保有優越地位。靈魂構成「內部的人」(homo interior),身體構成「外表的人」(homo exterior)。兩者保有自己本色,靈魂不會變成身體,身體也不會變成靈魂。而此靈魂的來源是上帝創造人類肉體的同時直接賦予的,人就成了有「靈」的人。爾後,有「靈」的人亞當墮落犯罪後,其後代子孫的靈魂就由此藉生殖而來。
奧古斯汀之原罪教義其實是承繼米蘭主教安博羅斯(St. Ambrose)之觀點而來,安博羅斯說:「在罪惡中出生的,沒有一個人能得救,那不利之條件的遺傳使人受有罪咎之束縛」。 又說「亞當曾生存,我們大家曾在他之內生存:亞當喪亡,我們大家在他之內也都喪亡」。 因此「我們出生以前,己經受有污染」,奧氏認為亞當犯罪受了懲罰,就是肉體背叛了靈魂,這不只是所有人皆被牽連於亞當的罪與罰,更是體現人類的繁殖必須依賴性慾,而性慾展現著人們的靈魂無力控管肉體。奧氏將原罪與性慾聯繫,後來受到主教朱利安(Julian of Eclanum)大大攻擊。朱利安認為人在受造時的本能在道德上是中性的,並指責奧古斯丁所說本能衝動若必然為惡,就倒退為摩尼教了。
在解除原罪的聖洗中,奧氏也將原罪與肉體私慾結合一起。他說「天主一旦用聖洗赦免了那使我們對亞當之過錯負責任的道德性,原罪便整個被赦免了。但私慾仍然存在」。 也就是說奧氏在解釋原罪之傳染,誇大了私慾之作用,以致人的生殖遺傳皆有私慾介入,而坐實了中世紀禁欲之修道主義風行,如中世紀經院教父彼得、隆巴(Pierre Lombard)所說:「原罪的原因,在於肉體上的各種缺點,特別是當身體成孕時,因父母媾合之貪慾和色情而受的一種污染」。
「靈」本是生命氣息,支撑生命活動之核心因素與力量。後來却在奥古斯汀的個人墮落及蒙恩經驗,又結合新柏拉圖主義的二元神秘思想,到中世紀的修道禁慾主義,而成影響至今的基督宗教「靈」、「肉」分離學說,肉體被視為性慾之「墮落」而靈魂被看為「蒙恩」之救贖。
2020.05.13
形朔近代思想的笛卡兒是將形上學的「靈魂作用」,導引為心理對外在事物認知的「心思運作」。對笛卡兒而言,靈魂並非像亞里斯多德式的從感覺或經驗中得知,而是在於它自己的本質和理性中體認。它可能停留在無意識狀態,直到經驗觸醒它而成知覺的形式。
笛卡兒認為靈魂是形朔思想時一個活躍而有創意的伙伴,而思想是我們所能直接得知的唯一實體(我思故我在)。然而,當觸及這個「理性靈魂」的解析探討時,笛卡兒仍脫離不了傳統桎固的二元束縛,認為靈魂是非物質的,它的概念沒有長度、寬度、重量或物質的任何特質。簡言之,這個使我之所以為我的「靈魂」,基本上還是與「身體」在根本上有所分別。不過,笛卡兒對感覺、記憶、想像與意志所作機械式分析,却是影響近代心理學發展的主要根源。
不同於笛卡兒,英國的經驗論者洛克卻把心智完全歸咎於外在經驗的影響,在<有關人類理解力>的論文中,洛克認為所有的觀念都是由經驗而來。天賦心智看成一種心理習慣,由經驗所建立。洛克在解釋觀念由何而來的時候說,我們的心思在出生的時候,是一張白紙,沒有任何觀念,它會塗上不同的顏色是來自於經驗,而經驗引來更多的經驗,它是一種感知反映的心智作用。也就是說,洛克把心智作用以心理的作用來做解釋。難怪啟蒙大師伏爾泰會讚譽洛克是當代最有智慧的人,「以最平凡的姿態出現,並給了我們有關它真正的歷史,洛克先生,將精神解剖呈現在眼前,正好像一些著名的身體解剖學者將身體解剖了一樣。」
弗洛依德在晚期所發表的「人格」理論,可作為「心思」或「意識」進一步的根源探討。像達爾文般地以進化法則來探討生命(肉身) 之起源,佛洛依德以「人格」進化法則探討思想或意識之源起。佛氏企圖以「本我」(The Id)、「自我」(The Ego)及「超我」(The Superego)此人類三層心理作用,解釋人類因著環境適應而源起思想或意識上之進化。在此,古典的靈魂作用被一一還原在「心理運作」下之合理解析,連作「夢」之原始靈魂想像(一個脫離肉體的我),也以自我心理欲望所了解取代。
佛洛依德認為人的心理系統有三個部分,和諧就會快樂,不和諧就會痛苦。第一個部分稱為「本我」,是人最原始的心理部門,人還沒有與外在世界接觸之前,它已經存在,是人先天的心理結構,也是本能的所在。本能根源於肉體,以生理組織,肉體經由愛欲的本能來自我保存,而生理組織會日趨衰微、死亡,這就是「本我」。
「本我」是最真實的我,而另外兩個心理部門「自我」與「超我」,都是為了滿足「本我」的需求而發展。所以「自我」與「超我」是外在刺激下,人不得不發展出來的我,最終的目的還是在於「本我」的滿足。「本我」代表生物自然、本能的衝動,沒有是非、道德的分別,只是為了滿足生命有機體的需要而己。
「本我」的原始活動形式是依據反射作用,如遇到強光刺激眼球的時候,眼睛自然就會閉上。問題是,很多刺激或緊張,不是反射作用可以消除;比如說肚子餓了,反射作用可能是胃抽蓄幾下,但飢餓仍然存在,直到有了食物才會停止。這時,人的心理部門無法依靠「本我」的心理的作用來消除緊張,它就不得不發展了第二個心理部門「自我」。
以肚子餓了來解說就可了解,胃抽蓄是本能的反射作用,但有了食物的滿足才能消除緊張。問題是甚麼可以吃?甚麼不可以吃?就要進行知覺分辨,認知何者可吃、何者不可吃。所以「自我」可說是人對外在刺激經由知覺作用來發展的,目的還是滿足「本我」、消除緊張。「本我」的本能在於衝動,「自我」的知覺在於分辨。在此,知覺作用代表著分辨的能力,使人能適應外在的世界來滿足「本我」的需求。
如果反射作用是初步過程,那知覺作用可以說是第二過程,通過知覺作用,我們的記憶、思想、心理活動的發展就越來越精密複雜。重要的是人能分辨主觀的想像世界及客觀的真實世界,人不能一廂情願將願望當作事實,而是更聰明、更有效來控制自我衝動,獲取更實際的滿足。「超我」是第三個心理結構,它扮演著自我約束的功能,可說是人類道德良知的來源。人類的道德訓練不是源自於「自我」,而是「超我」。
「超我」是人格系統中的道德部門,代表理想而非本能或現實。 以肚子餓了為例加以說明,我們就可知道這三者的區別。肚子餓了是本能,分辨何者可吃、何者不可吃,是自我的知覺作用,但人不能拿了東西就吃,你還是要到商店用錢購買食物後才吃,這樣的習慣就是來自於超我的規範。
那麼「超我」又如何形成呢?它不是先天的心理機能,它是人在後天經驗中所接觸的權威,經由內化作用所形成的,這些權威可能來自父母、老師、或社會領袖。一個小孩當他做錯事情的時候,父母會責備他,小孩也因此接受父母的是非道德;長大了,有一天坐錯同樣的事,即使父母不再責備他/她,他/她也會代替父母來責備自己。也就是說,「超我」是外在權威經由內化的過程所完成的。 「超我」就是良心,負面意義是譴責,但積極意義是自我理想的鼓勵,如要誠實、勇敢等等。
超我代表理想,永遠與不道德的本能衝動為敵,超我因此壓抑本我,讓不道德的衝動不能光明正大出現,那被壓抑的意識就稱為潛意識,潛意識後來也成為弗洛伊德很重要的有關夢的解析之原理。在這方面,基督教過往的異象、異夢見解及靈的意涵都有待經由弗洛依德的挑戰來更深層的論述。
如果古典的靈魂作用被近代心理學還原在「心理運作」下之合理解析時,基督教神學有關「靈」的古典解釋就會難題重重。可惜今日的教會神學由於無法抵擋自佛洛依德以來有關以心理作用來取代靈魂之解說,只好往回古代柏拉圖式的靈魂、肉體二元論觀點來作防禦抗拒。總結來說,這場「靈」的解說爭戰,對說不清楚的傳統基督教神學將會是輸家。
2020.05.14
基督教教義中的古典靈魂學說正面臨近代思想之巨大挑戰,基督教若不能重新理解及詮釋「靈」在生命作用中之真正涵意,也只有再退居古典靈肉的二元分野來作防衞抗拒。到此,不管是古典的二元論或近代的心思說,都失落了靈魂作為「生命氣息」及「力量與意義之合一」的原本認知。而且,靈若在人們生命的教理消失,聖靈也會跟著在人們生命的教理弱化,只能退守在傳統教義上的肉體敗壞、靈魂得救打轉。
含蓋心思與理性之「心智」(mind)這個詞語,雖然不能全然代替「靈」(spirit),但它在生命的教理中仍持有根本的作用,表示著對生命存有的意識認知,意識自身及與環境的關係。它包含著知覺、認知、智性和意向。「心智」在構造上被認為是由「理性」所決定。另外,現代人喜愛且常用的「精神」一詞,也無法全然代替「靈」的理解。「精神」就其意涵而言,是單純指向事物本身所顯示出來的本質特色而己。
然而「靈」的意義包含著「心智」、「精神」,但又超越它們。「靈」同時包含著「愛」、「熱情」及「想像力」。沒有愛,心智的思想是空洞的;沒有熱情,精神的顯示就缺乏動力;沒有想像力,心智與精神的活動就停格在歷史平面,無法與永恆事物接軌。「靈」是具有統合生命意義之生命力的象徵,是生命氣息存活的核心力量。
人們對自身及事物的認知,因著「靈」参與了心思及理智,而使心思可以向著永恆意義來開放,理智可以朝向終極真理來探索,使對事物的認知匯集了外在實體與內涵本質的全然了解。人們對自身價值的洞悉,因著「靈」参與了身體與生命的成長,而使自己人格的統整更加健全而懂得調適節制。人們對自已的行為取向,因著「靈」参與了決擇的意志,而使認知與行為更具倫理性與終極性來達成「知行合一」。人們對生活週遭事物的遭遇,因著「靈」所散發出的「愛」,而衍生關懷之情。在此,「靈」的意涵可理解為生命「力量與意義合一」之核心基礎象徵。
「靈」引導人們體察自己是精神性動物,統合「生命力量與生命意義」的整體發展。藉由「靈」人們不只在生理、情感、智識發展自己,也可展現個體和其它萬事萬物深刻連結,使個體對生命的整體性和獨立性更具深沉歷練,體悟創造的豐富感,及驚豔於各種不同的生命妙處,展現日復一日對生命價值之領悟,並在「敬畏永恆」、「主體價值」、「萬物連結」、「愛與關懷」、「人格統整」、「情緒表達」到「知行合一」等等來引發活力,實踐個人生命意義。
當我們說聖靈臨到人的身上又是甚麼意義呢?靈如果作為人生命意義之統合與力量,就應該表現在做為人生命的三個機能上,一是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self-integration),它是一種認同原理,在人類道德層面展現,而且可以向上帝開放,來展開新生命的重生。二是成長原理下的自我創造(self-creation),它是在動力與形式兩極辯證中的成長原理,在人類文化層面展現,而且開放人的活力,以力行上帝永恆公義的形式來稱義。三是昇華原理下的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是自由與命定兩極辯證中的意義原理,在宗教層面展現。以作為基督徒的宗教層面來說,自我超越就是學習耶穌基督來成聖。
自我統合的機能可說是認同的原理,在人類的道德層面展現。自我認同是個體參與世界所引發的相互辯證,這是「個體」參與「世界」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因參與於世界而引來自我的變化,也就是說自我引入外在世界變化的事物後,經由統合這些變化的事物,最後還是要確立作為中心性的自我而成為自我認同。
人類生命就這樣在不斷自我統合過程中經由實現作為一個人的本質,來形朔其道德人格,並以此界定人與他/她人、人與世界,甚至人與上帝的生命見解。 在此,道德性不是指人作對或作錯之倫理行為,而是指人是否在生命的發展上實現其作為一個人的本質。
自我統合若是人頖生命的第一機能,生命的自我創造就是第二機能。它可說是成長的原理,在人類的文化層面展現。自我認同是個體生命力量參與世界所形朔生命形態的相互辯證,這是「活力」形朔「形式」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其生命動力引來的變化及形朔可自我認同的靜止形式是同時進行的。因此,人類生命在不斷自我創造過程中就累積了各種不同形態的文化形式供其認同。
第三機能可說是垂直昇華的面向,是意義的原理,在人類宗教層面展現。自我超越可說是人的自由向度與人的命定之間的相互辯證,這是「自由」抉擇了「命定」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超越有限性的自身,向著偉大、至高的方向前進,這牽涉著人的自由與命定的向度,人因著自由而充滿無限的想像來超越自身,但同時人又因著有限性的命定而使自由受到有限性的限制。
2020.05.17
作為中心性的自我是依附在世界的存有,個體(individual)參與在世界的多樣性中,自我統合是自我認同的戰場。作為中心性的自我面對外在世界多樣性的變化,若無法統合外在多樣性,自我中心性就會面臨分裂,失落自我認同。特別當外在世界充滿各種不同的引誘時,中心性的自我就更容易失散。在耶穌面對魔鬼的試探中,我們看到引誘的本質就是離散耶穌在自我統合過程中對父上帝的認同。
作為中心性的自我也受環境的制約,設想生在三k黨的小孩可能在成長的過程中就形朔了種族歧視偏見;在大男人主義的家庭成長的小孩可能就接受了父親是一家之主,受家人服事之性別主義。生活在漢人文化的社會也是一樣,生男為弄璋,生女為弄瓦。聽聞中國漢代的小偷,其一項公約是「不偷生五個女孩的家庭」,因為生那麼多女孩己經很悲慘了。這也如同<小王子>故事書裡的對話:「你為何喝酒?回說想忘掉羞恥;又問你的羞恥為何?回說喝酒。」聽來像是沒有出路的循環。
當然,受社會結構影響的道德良知在人類行為的自我統合是有朦朧性的,如以1980年代美國「道德多數團體」(Moral Majority)的領袖Jerry Falwell為例來說,其作為就很不道德。1985年8日20日當他訪問南非五天後,竟然公開宣稱南非黑人主教杜圖(Tutu) 是騙子。Falwell說他與南非黑人領袖交談後,黑人領袖們大多讚揚白人總紀Botha,認為Botha白人總統是唯一能帶給南非黑人們希望的人。
1985年11月12日Falwell到菲律賓訪問二天後,也公開宣稱:「若不是馬克士家庭,菲律賓人是不可能像現在這樣的享受自由,菲律賓好像天堂一般。」 當然,美國白人右派基督教團體向來是反黑人、反女權的種族與性別歧視者,現今也是反同性戀的最大團體。
道德良知在心理層面的影響也很有朦朧性,我們生活在資本主義的社會,慾望藉由電視消費廣告及無限制的擴散催促,來取得購買的正當性。然而消費的結果還是維護資本家的利益。當然社會道德的規範與內在道德的動機,在社會學與心理學層面也有諸多貢獻的解釋,但在人類以自我為中心原理、及個體參與社會受社會影響而來的個體生命的朦朧性,特別在靈的層面卻缺少討論。
靈在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理解到人類生命統合過程中的二個困境:不是因著社會環境的影響而失落自我;就是強化自我中心為一切生命依歸而失落自我。以基督教神學來說,以自我為中心的個體,就是不信,就是高舉自己,自以為是生命的一切和中心。而每個人都要依你為依歸,這就是自傲。而且當人以自己為中心時,人就會想畫辦法去佔有週邊的每一樣東西,成為無限欲求的貪慾。 另外,當個體參與在外在世界、受外在客體所影響時,人就會變成一個沒有自我的純客體,依附環境、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失落自己的個性。被環境客體化的客體,就是去人格化,失落自我中心。
以神學的意義來說,以自我為中心的每個個體,都必須面臨個體有限性的煎熬,和衍生現實生命的各種朦朧性。像人類祖先亞當、夏娃一樣,受永生無限的引誘,想跟上帝一樣。有限性飽受時間短暫的煎熬,同時也受到空間限制的無奈。歷史上的帝國主義,可以理解就是以人為的方式來擴展永恆的空間,如同英國人曾這樣的自傲自稱為日不落國。
每一個自我、以自我為中心的客體,基本上是孤單的,而且也依附在環境中與不同的個體共存,來形塑群體作為安全的假象。然而,在人際關係上,孤單的個體想與另一個孤單的個體為友時,不一定會受到接納。當孤單的個體被另一孤單的個體排斥時,人類的關係就會衍生敵意。敵意會使自己以報復性的方式對付別人,或對付自己。個體的自我毀壞、或毀壞他人是在寂寞的辯證中相互依存。人是孤獨(solitary),所以才會尋求和群來團結(solidarity)。
作為中心性自我統合的個體,特別遇到外來的打擊,如車禍等苦難時,中心性的自我又如何納入受苦來自我整合呢?苦難的客觀性質,與受苦之主體接受它的方式,表露出生命中各種限制及可能性。有的人因苦難而抱怨、有的人抗議、有的人逃避,也有人因勇敢面對而展現生命不同的深度。作為個別中心性的自我,因苦難而在生存的世界感受到無意義時,就會導致絕望,如同法國哲學家沙特(Jean-Paul Sartre)所說的「沒有出路」。
當人存在的意義完全喪失時,人就有可能選擇自我毀減。自殺在逃離時間受苦的煎熬也許成功;但在永恆的意義裡卻是失敗。聖靈臨在人靈的意義,就是重新調整個體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讓上帝進入我們的生命裡面,在我們生存的世界統合生命的意義。並在聖靈的裡面支取力量,在基督的愛中重新開始,這就是基督教神學所說的「重生」。
每一個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都具有道德性,是社會環境超我(superego)所影響也好,是人類心智的自覺也好。問題是,人的道德良知是會為個體在過去的所作所為,特別是錯誤的行為所苦楚。神學家田立克說這就是「被定罪的焦慮」(anxiety of comdennation) ,個體為過去錯誤的行為飽受罪責而苦楚。聖經裡浪子回頭的故事說明一件事實,人無法改變過去犯錯的事實,但人可以讓過去犯錯的事實的意義改變。經由悔改、經由迎接上帝進入我們的生命裡面,經由在基督的愛中重新開始,也許,人們就可能改變現在及改變未來。
其實,人類經由參與外在世界而進行自我統合過程中,最決定性的因素是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 ,人們向世界無限制的開放,心想把外在每一項東西納入自我內容的欲望(libido) ,那就是本性。而自我認知可說是中心性的自覺,一種自知的自我意識,體察一個人實現他/她作為一個人本質的中心性行動就是一種道德行為。如同在耶穌的試探中,觸及了本性在物質的不當貪欲(石頭變餅) 、權力的不當宰制欲望(一切都給你) 及有限性的不當無限欲望。
人類在自我統合過程所引來的自我道德認知,因具消極性及積極性而帶來含混。古典神學的認知是以原罪來壓抑人類本性性欲,而引來教會史上消極的禁欲主義(禁止本性欲望)及修道主義(遠離引起欲望世界)。反之,理性主義的積極樂觀,是以為善良的意志(will to good) 可依自覺來作為自我行事指引,是以為意志就是理性,不只可表現在建構知識(純理性),也可表現在指導行為(實踐理性)。理性主義的含混性就在於人的意志其實是難以意志的,以神學的語言來說,除非我們的意志與意志的根源上帝聯結才有可能。
基督教神學長久以來就深受引起道德動機的律法主義所困擾,保羅說苦啊!我的作人,因為行善由不得我。 在基督教歷史上,不只保羅試過,自以為義法利賽人也試過;近代的敬虔主義、清教徒也都試過。以行為動機來取得上帝喜歡是上帝不喜歡的,何況人也做不到。如果可以,人與人就會比較誰較有義?誰的動機較純正?動機是引發意志去行動的想法,問題是,不是想法、動機、或意志在維繫我們良善行為的長久性。請問大家,維繫我們每天早上早禱的因素是甚麼?是規定要來早禱的規範嗎?是想來早禱的動機嗎? 是一定要來早禱的意志嗎?還是愛的感動?及回應愛的感動之行動?
人類生命史中,無時無刻都在探求引發人可去統合自己的行為,來構成中心性的自我人格是什麼?古典希臘二元論說統合人類行為最核心要素是靈魂,近代思想說是心思或理性,現代科學家則認為是腦機能。基督教神學在現今的挑戰是如何論述「靈」是統合人類行為最核心要素,也因為這樣,「聖靈」臨在人「靈」的身上,人們在外在世界統合自己的行為時,才有能力以「基督」為生命典範,向著上帝開放來勝過世上引誘,克服疏離。
2020.05.17
自我創造的兩極性是動力與形態的辯證,這也是人類生命成長過程中「活力」與「形式」的辯證。設想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充滿了求知的活力,但為了實現求知,我們形朔了學校的形式,然諷刺的是學校的形式又壓抑了求知的活力。設想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充滿了愛的活力,但為了實現愛,我們形朔了婚姻的形式,然諷刺的是婚姻的形式又壓抑了愛的活力。
我們生存的社會,為了永續我們激發了尋求公平與正義的創造力,然卻在成文的法律條文形式中定型,以字句的法律條文及法庭辯論的技巧取代了真實的正義。然而,活力若沒有正義形式的導引,我們的力動可能成為脫僵野馬,任意而為;或形式若缺乏活力支撐,只靠僵化形式而為,我們可能會是酷吏、法利賽人及偽善。
成長原理下的自我創造在動力與形式兩極的辯證中,帶來生命的含混性。我們看一對夫妻上咖啡館喝咖啡時,常有的場景是先生拿報紙閱讀,太太選擇雜誌瀏覽,咖啡喝完了,從頭到尾完全沒有對話。話說回來,義務雖然不是愛,但是愛裡是不是有義務呢?像「屋頂上的提琴手」這部電影一樣,當男主角面對女兒選擇自由戀愛的挑戰,而對象又不是偤太人時,他頓然失落婚姻在愛與義務裡面的糾纏;當他面對這樣的困境回家問他太太:「妳愛我嗎?」太太的回答卻讓他重新找到婚姻的真諦,太太說:「 我為你煮飯、洗衣服、生小孩,這不是愛嗎?」愛裡面是有義務的。
人類在自我創造中賦予工作意義,工作的意義確實也是自我的延伸發展。韋伯字典定義「工作」為「人類的所有活動形式」(the form of human activities) ,然而生活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裡,工作的理解是「受雇與給薪」,試想一個工人每天的工作若只是重覆操控一台機器,也許有一天工人會來到機器面前質問:「到底你是機器,還是我是機器。」在此,工作無法成全人該具有人性的形式時,作為人的形式與作為人的工作力就疏離、異化。
生命自我創造的過程中,含混著新形態的創造與舊形態的破壞,以黑格爾的語言來說就是「正、反、合」的辯證,這也如同聖經裡創造的故事,創造與混沌相互依屬。 人類生命成長過程,從中心性成長到另一個中心性內含諸多生命的衝突,也展現在人類文化的各個層面。人類常從人與自然的衝突及人與人的衝突所衍生諸多文化形態的多樣性,來合理化力量的使用。就是人與自然關係所衍生的自然崇拜及人與人關係所衍生的祖先崇拜,在某一程度也是形式對力量的控管,或是力量與形式不斷地的相互辯證而已 。
人類生命人格的自創性可稱為人性(humanity) ,人性是依自我決定與他/她者決定相互依存,這也是「公義」的意涵。我們為自己人性奮鬥也意謂著協助他/她者達到人性。當然人能否依自己的決定及自創性來實現人性,也是受到與他/她者所共創的社會人格所影響。個人人格與共創的社會人格在所有文化的動力與形式的相互辯證中,充滿著疏離與含混性。社會群體人格是文化自創的一部份,也依個人與群體的了解來辯證,在公平與不義,在包容或排除、在競爭或平等中含混著疏離與含混性。
活力與形式的疏離含蓋在所有文化的形態,工作的活力與資本主義下的形式是異化的,求知的活力與學校的形式是有落差的,就是愛情的活力所形朔最終婚姻的形式也有諸多破口。愛是將對方放在自己的感情世界而感受快樂無比,但愛的主觀感受沒有了,婚姻成為客觀形式時,愛的活力就被婚姻形式束縛,除非愛的活力能被永恆之愛所吸引、所承載。
成長原理下的自我創造所形塑的人格,應該是活力與形式的結合,使自己有力量去活出符合自己本質的形式,這也是基督教神學所說的「稱義」。但如果人還是以自己為中心,離開了本質的根源時,人的自傲、人的慾望就驅使了所有的動力,被扭曲只為追求滿足自我的慾望。動力缺乏了真理的形式,就會成為脫韁的野馬。
同理,缺乏活力的形式,就如同吃人的禮教,不快樂的律法主義。一個沒有創造性的律法主義,只會形成壓制他人的他律,而且也必然引起反抗它的動力,動力與形式在成長原理下的自我創造,就這樣彼此分離而造成分裂。缺乏真理形式的力量,動力就成為毀滅的因素;缺乏活力的律法主義,律法形式就成為制約,引來更大力量的反抗。動力與形式的分離,是個體在生命成長中自我創造告所具有的朦朧性。
人類生命史中,無時無刻都在探求人所有可能性的自我創造,這是成長原理也是形朔文化形式的力量根源,是生命力與真理形式的相互辯證,設想人類史上自以為真理形式的,如理想主義、自然主義到近代理性主義、資本主義與反動的浪漫主義,甚至各種專斷的獨裁主義,不都各自主張自己是最終的真理形式嗎?神學家尼布爾說這都是「意識型態污點」。
每一個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創造都具有文化性,是依附自我認同的主義(ism) 也好,或社會文化意識型態所決定也好,或是人類心智的自覺也好。問題是,人的文化依附性還是會在「理性良知自覺」與「文化霸權制約」搖擺,而決定「改造」或「順從」。於是所有文化形態,無論依附什麼主義,所帶來的形式「制約」或動力「改革」,都會隨著生存是否有意義而被「虛無的焦慮」(anxiety of meaninglessness) 所苦楚。
古典希臘二元論說人類自我創造的動力來自靈魂,近代思想說是心思或理性,現代科學家則認為是腦機能。基督教神學在現今的挑戰是如何論述「靈」是人類自我創造的動力根源,也因為這樣,「聖靈」臨在人「靈」的身上時,永恆真理的形式才能引領人的活力,以「基督」為生命真理的典範來「稱義」,來克服形式與活力的分裂及其造成的疏離及含混性。
2020.05.17
自我超越的兩極性牽涉著人類的自由與命定的辯證,這也是人類生命尋找其歸宿過程中「自由」與「命定」的問題。 人是自由的,一方面受環境的制約,一方面也想脫離環境的局限;人是自由的,經由深思熟慮來做出決定,脫離一成不變機械的形式來尋求出路;人是自由的,充滿美麗的遐想,傲遊於內心的世界來脫離既定的生活模式。人是會做夢的,就是白日夢也好;人是自由的,不像機器人只重複同樣點頭的動作。
人是自由的,有時我們會找自己的麻煩,極端就是殺死自己。有時我們會找別人的麻煩,極端就是消滅別人。有時我們陷入思想的困境,走不出來的時候,不是與自己過不去,就是與別人過不去。人是自由的,因此人也有選擇離開他本性的自由,人的自由最後竟然選擇離開人的本性,想跟上帝一樣。人是自由的,但卻是有限性的自由,包括背離上帝的自由,也包括背離他/她作為一個人本質的自由。就神學語言來說,人有上帝的形象,有自由與上帝結合的能力,也有自由與上帝分離的能力,在此人的偉大與軟弱都在人的自由抉擇中被命定。
「存有的自由」與「存有的命定」是兩極的對立議題。我們說存在塑造了本質:「擇你所愛,愛你所擇。」但想一想,我們所自由選擇的,也常常由命定來引導。為什麼一個女孩子會選他當男朋友?這個女孩子有沒有被一種以前塑造好的想法所引導,如同有些女兒會選擇像他父親的男性作為男朋友。也就是說,生活當中的許多選擇,在選擇之前我們已經在推砌我們的選擇了。
田立克說作為自由的存有,我們每次所做的選擇,我們負起責任,也盼望每次的選擇能朝向有意義的終極。所以有一句話才會這樣說:「注意你的思想,因為它會成為你的言語;注意你的言語,因為它會成為你的行動;注意你的行動,因為它會成為你的習慣;注意你的習慣,因為它會成為你的個性;注意你的個性,因為最終它會成為你的命定。」
每一個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超越都具有宗教性,如海德格所說人是被「死亡」趨使的存有,而有激發超越死亡的宗教心靈,這也是神學家田立克所說人是被「死亡的焦慮」(anxiety of death) 所苦礎。而宗教上的「成聖」就成為人是否能因信仰來實現為人的「道德性」本質,並在自創符合上帝公義的「文化性」形式中來稱義,並朝向未來克服死亡恐懼的「宗教性」成聖狀態。
我們真的可以設想一個沒有疏離的本質存有嗎?聖經創世紀一到三章,樂園的象徵代表著一個沒有疏離的本質存有,但人類選擇「與上帝一樣」這樣的自由,也成為與上帝分離的命定。以往樂園的墮落學說,都以二元論來作解釋,就是亞當與夏娃肉體的敗壞導致靈魂的墮落。在此,神學可以改為一元論以「存在的疏離」來作解釋嗎?亞當與夏娃在樂園裡的自由其實是活在禁令下的自由,上帝禁止人不可吃生命樹的果實,是禁止人想與上帝一樣那種無限的慾望。
可是當被造者以有限的自由意識到他本身的有限性時,他就會衍生覺醒的自由,想離開自己的有限性來發展自己,而最終受到無限的引誘。在此,人最大的自由夢想就是人可以成為上帝,如同尼采所說:「若有上帝怎可容忍上帝不是我。」樂園的故事不是在講肉體的敗壞而渴望靈魂的拯救,而是在談論作為人的有限性自由,可以自由發展到與他自己本質自相矛盾的能力。人的有限性是人的命定,人再怎樣自由,都沒有辦法像無限的上帝一樣。創世紀樂園亞當與夏娃的故事,其實是在探討人的自由向度,及人的有限性命定之下疏離的原因。
創世紀的故事就是本質存有發展到存在存有之普遍疏離的問題。蛇代表著人的本性,慾望的動力,而整個故事中人才是主角。以前的重點會放在蛇的身上,又解釋蛇為魔鬼,魔鬼又解釋為天使之墮落,這不但不能解開生命的謎題,反而引來更大的謎題。這樣說來,基督教神學在天使與魔鬼象徵性的詮釋上還有待努力。也就是說,天使與魔鬼的象徵可否放在存有結構中的善良與邪惡力量的相互激盪中來重新詮釋。
在這樣的理解下,蛇代表著自然本性的動態傾向,而亞當與夏娃墮落的故事,則代表著本質到存在發展過程中的疏離。這樣的疏離,不只是個人問題,也是普遍於人類的宿命中。創世紀墮落的故事,傳統神學常以性欲及生殖而來的原罪來做神學解釋,這樣的解釋很難再被現代文明所接受。從18世紀啟蒙運動以來,人的理性力量己愈來愈反對原罪對人所寓有的消極性評價,對人悲觀的看法會壓抑著現代文明對世界的轉變力量,對人道德能力做消極性的評價,會給予獨裁主義更多發展的空間。
另外,從墮落來看,人與自然又有何關係?以前的想法,人的墮落改變了自然的諸般結構,上帝對亞當夏娃的咒詛也使周遭的自然跟著改變。難道,上帝所創造的自然也參與了人本性的墮落嗎?有空我們若去阿里山走走,我們所看見的百年老樹難道是墮落的世界嗎?但如果說,人有罪而自然無辜好像又太簡化。在這方面,基督教對自然的神學還有待努力。
從現代心理學來看人類成長的過程,人的本性是自由的,但也充滿著慾望,受到動物性的枷鎖,這也是古代文明常表現的人面獸身之形象。如果基督教神學,只強調樂觀道德的自由,而忽視獸性枷鎖,那就成了伯拉糾主義。但如果只強調悲觀獸性枷鎖,而忽視了道德自由,可能就成為摩尼教主義的二元宿命。從現代心裡學的人格理論來看,人格中所做的自由決定,與人的命定是結合一起的,也就是說,人格整體所做的選擇,是置身於社會行為影響下的所做選擇。
奧古斯丁曾爭扎於摩尼教二元善惡宿命的悲劇性,與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人的道德性可自由達到無罪的狀態之間,也想在兩者之間打開一條出路。可惜的是,奧古斯丁雖然否定了人可自由達到無罪,但同時又受制於摩尼教二元善惡的宿命,而發展了原罪觀念。神學若要重新建構,就應在人類普遍的疏離狀態來詮釋罪惡,在人的自由與命定和道德與悲劇的相互辯證中來取代原罪,從本質存有到存在存有這樣普遍性的疏離,來取代生殖原罪的普遍性論述。
人類生命史中,無時無刻都在探求人的終極關懷,在生命的有限性中找尋永恆的慰藉及歸屬。這是昇華原理也是探尋生命根源之宗教依靠,是人的自由與有限性命定的相互辯證。古典希臘二元論說人類自我超越的能源在方方靈魂,近代思想說是心思或意志。基督教神學在現今的挑戰是如何論述「靈」是人類自我超越的引領者,也因為這樣,「聖靈」臨在人「靈」的身上時,人才能「非比尋常」地活出「基督成聖」的生命典範,來克服自由與命定的含混性。
2020.05.17
聖靈臨到人靈以田立克神學來說應有二個層面:一是個人層面;另一是團體層面,也就是指向屬靈的團契教會。如果聖靈臨到人靈的神學理解是要基督徒繼續耶穌基督的上帝國福音的話,那麼靈作為生命與力量根源的意義就在於靈可導引個人或團契,在自我統合的功能上,開放自己或團契來讓上帝主理;在自我創造的功能上,讓耶穌基督的真理形式實踐於自己或團契的生命活力;也在自我超越的功能上,靈引導自己或團契成為一個以完全的自由來全然跟隨耶穌的基督信徒。
初代教會因受希臘二元論的影響而有靈肉分離屬靈與屬世之說,或是早期基督徒團契如哥林多教會也因受到酒神戴奧尼索斯崇拜的影響,而有靈恩狂喜狀態之行為舉止。 早期的地中海地區,說靈語或方言的宗教行為是很普遍,靈語或方言不只帶來狂喜也可預測未來之事。希臘德爾菲(Delphi) 神殿就有傳達神諭的女祭司皮提亞(Pythia)。在開始傳達神諭之前,她會吞嚥月桂葉吸收它的香氣後而說出沒人聽懂的話,這些靈語或方言需要祭司再加予解釋。通常她代表的是阿波羅,冬天時則換成戴奧尼索斯。
使徒行傳第二章所提到使徒們被聖靈充滿就說起別國的話來(二章2節),在此靈恩的意涵是「合一」而非「狂喜」。聖經說路過的人以為他們醉了,但真實的情況是他們(帕提亞人、米提亞人、埃及人、羅馬人及偤太人)的語言互通了。
這是從舊約所記載巴別塔倒下後,語言與族群的分裂可在聖靈的臨在中重新溝通與和好。而聖靈臨在的外在出神狀態可被重新理解,以一種更實際的生命信仰哲理來詮釋。當然,初代教會因聖靈臨在而有出神極喜或說方言、預言狀態,因後來孟他努教派(Montanist) 的極端展現而漸被克制。四世紀末君士坦丁堡主教約翰、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 甚至下了禁制令說:「有舞蹈的地方,就有魔鬼。」
可惜的是,早期的基督教小團體演變成有組織的教會後,所有引發「激情」的活動就被禁止,漸漸以「理性」的道德體系取代。在討論田立克神學的聖靈論時,雖然時有理性洞見,然也要謙卑告訴自己:「聖靈如同上帝很難理解,說愈多可能錯誤愈多。」
2020.05.02
延續20世紀80年代,台南神學院從黃彰輝、宋泉盛、王憲治到黃伯和等所建構的「鄉土神學」或「本士神學」,在21世紀已政黨輪替2次的台灣,對飽受後殖民、後現代思潮衝擊的「本土神學」,其未來發展該如何期盼?
先前的定調是,假設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從1970年代後就積極參與台灣的民主運動,而其背後是二次戰後黃彰輝牧師所主導的本土神學教育所散發出來的。從宏觀的歷史角度來看,黃彰輝牧師在台南神學院的「處境化」神學教育確實功不可沒,而70年代以後主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3次政治性宣言者,也都是台南神學院畢業的牧者,特別是當時任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的高俊明牧師。
然而,若從「後設理論」審視,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內部所宣稱的:從1970年代後就積極參與台灣的民主運動(多元意見象徵) 與台灣獨立啟發(主體認同象徵)是值得討論與質疑?為何這個論點受到質疑呢?因為「主體認同」與「多元寬容」正是「後殖民」與「後現代」精神象徵,然而現今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裡,卻有很多教會對台灣社會的「同性戀」議題,仍採取反對、不寬容立場!
從《台灣教會公報》70年代的文獻來看,後設理論的質疑是有道理的。當時在《台灣教會公報》寫文章的牧師與信徒,大多稱呼自己為「中國人」, 以「中國文化」為認同, 何來台灣的主體認同?以1982年3月淡江中學與北部教會設教110年的感恩禮拜內容來看,也以馬偕「寧願燒盡、不願銹壞」之犧牲精神,來為我們「中國人」服務。(當時大部份的公報文章大多以我們「中國人」及我們「中國文化」自稱,包括我自己。我的台灣意識是在南神逐漸建立的。)
直到1983年5月29日1630期的《台灣教會公報》,在「窗戶眺望」專欄<台北、漢城、平壤、東京、北平>文章,才第一次提及絕大部份台灣居民的祖先,先後來自中國大陸,就血統種族而言,我們都是中國人,但正如「蔣總統」曾說過:我們也是台灣人。這是首次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以「新加坡模式」來區分文化與政冶之不同認同。政冶上,新加坡人是新加坡人。
陳芳明教授認為在戒嚴時期(1949-1987) 的台灣,可說是處在「再殖民時期」,由「漢人/中原心態/男性優勢/儒家思想」所構成,且無法容忍他者。而1987年解嚴後的台灣才算是「後殖民時期」的開始,才是強調「台灣主體認同」的開始。相對於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而言,雖然於1971年、1975及1977分別發表了三份有關台灣主體認同的政治性宣言, 然也是1987年解嚴後,具長老會色彩的蔡有全及許曹德才公開將主體認同的「台灣獨立」列入「政治受難者」所組成的「聯誼會」章程,但也因此蔡有全及許曹德分別被判刑11年及10年有期徒刑。
1987年11月的《台灣教會公報》,刊出一篇<荒謬的台灣經驗>,直言人民自決本是天經地義之事,但在台灣卻是奢望。台灣四百年來的外來統治者,從來沒有取得台灣人民的同意。到了1988年11月的《台灣教會公報》,更直接闡明1977年發表的「人權宣言」,其中「新而獨立」就是盼望台灣有新憲法、新人民、新文化及新國會。 1988年底,林宗正牧師與一群皺族勇士也將殖民象徵的「吳鳳銅像」拉倒,開始以行動勇敢呈現「台灣主體認同」之見證。
1989年4月陳永興醫師於《台灣教會公報》發表<台灣前途與展望>,主張將「中華民國」戰後史納入「台灣史」脈胳,而非將台灣史置於中國近代史;台灣主體認同需先有台灣史觀。 同年4月7日鄭南榕先生為著台灣獨立之言論自由,於自由時代雜誌社內自焚,此舉震驚台灣社會。
1989年5月《台灣教會公報》的「窗口眺望」第一次以「台灣人」自居,提及在國民黨教育長大的台灣人,因思想中毒動不動就說「我們中國人」,請大家今後視「我是台灣人」為珍貴。 可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謂1970年代後政治性的「主體認同」,與其伴隨而至的「本土神學」發展,一定要在更廣闊的「後殖民」與「後現代」的脈胳中反思,並期望展開一個可融合「後殖民」與「後現代」並置的本土神學運動。
記錄(1)台灣本土神學需從「後設理論」、「後殖民」(主體認同)與「後現代」(多元寛容)的角度來思考建構。
台灣本土神學走向記錄(2)
後殖民
殖民主義在新興國家獨立之後,殖民統治名義上雖已結束,然殖民時期統治者所留下的生活形態,稱「殖民言說」(colonial discourse) ,仍繼續實質地影響著這些被殖民過地區人民的生活方式。美籍巴勒斯坦裔文學批判者賽伊德(Edward Said) 在其《東方主義》(Orientalism) 直說,所謂的「東方主義」實際上還是西方制約了解下的「東方」,而這樣的東方是為西方存在的,是西方主義所建構的東方主義,而且這也是後殖民現象無法避免的。
賽伊德所控訴的東方主義,已是西方知識菁英分子所建構的東方世界言說,而且東方人還需要經由此言說來了解自己是東方,更要承認自己是卑下於西方。透過現代性之偽裝,西方所建構的東方主義顯然成為一種普遍理論,為東方人所認同。賽伊德認為解構東方之前,要先解構西方,解構西方內化於非西方人的思想與言說。
法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家阿圖塞(Louis Pierre Althusser)是以「文化霸權」思考文化的宰制力量,它不同於政治、經濟與軍事,而是一種意識型態的建構。阿圖塞認為國家除了使用「壓制性的國家機器」(repressive state apparatus) 如軍隊、警察、法院來管控人民;也以文化「意識形態的國家機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 如學校、宗教團體或家庭來培育(洗腦)人民,成為人民自願服從的心理基礎。
另一位法國哲學家傅柯(Michel Foucault) 持悲觀看法,認為由理性建構的西方文明,已形成牢不可破、並以物質條件為下層結構來決定上層結構的觀念,甚至所有的發言包括反抗、革命的想法都在此言說之內。也就是說,連反抗、革命,事前都已經被收納在此言說的某些部分,容許它可以發生,但不至於大到推翻言說。
傅柯認為現代以來,人類被理性的言說所壓抑、而不得解放的程度,比前封建時代更嚴重。由此,傅柯提出了後殖民主義的思考,認為西方殖民主義已經對非西方世界被殖民後的人民,潛伏著巨大的影響力,而且已經內化成為理所當然。而反殖民主義運動的人,其實又去複製另一套改頭換面殖民主義的言說,用來安撫曾被殖民統治下的百姓,但卻沒能解決長久被束縛的殖民意識形態。
由此省思台灣的政黨政治,經歷二次政黨輪替後執政的民進黨也是值得觀察,是不是重複前國民黨統治的方式及言說?若是,在殖民與後殖民的言說裡,每一個人都成為共犯。
後殖民論述最具影響力的非法國心理分析學家法農(Frantz Fanon)莫屬,他進一步從被殖民者的內在心理來做分析,認為被殖民者的內在心理擁有被殖民的共謀心態。被殖民者不只看輕自己的認同,也接受殖民者所賦予的身份。法農在此不只面對賽伊德所質疑西方界定下之東方主義,同時也必須去回應傅柯的悲觀論調,認為當被殖民者之歷史已經形成時,其意識形態是難以割捨的看法。
法農在《黑皮膚、白面具》(Black Skin,White Mask) 此書,以自身經歷印證黑人已被殖民化到,其內心渴望成為白人,並由此來鄙視、欺負比自己低下的黑人。 被殖民者想在言語腔調、舉止行為、生活方式,成為殖民者的樣子,來顯出與自己同胞有別。於是被殖民的黑人會去比較,誰講殖民者的語言較標準而相互取笑。而最誇張的是,在這個場景裡完全沒有白人出現。(想像台灣人講中國話或英文被取笑樣子,而會不會說母語完全不在乎)
法農在這本書中,質問白人吸引黑人的基礎是甚麼? 不會是黑人天生就喜歡白人,那麼為何白面具會吸引黑人?且不惜背叛自己的同胞。法農清楚認為這就在於白人所擁有優越的物質基礎,及西方文明科技。它們如同磁鐵向四方擴散,對周圍產生影響,甚至支配。從殖民歷史的發展來看,黑人已經被殖民化到追求白人的價值,優渥的物質生活,潛意識裡追隨著白人文化,而套上了白色面具。而黑人若要被白人所認可,就要學習做到比較像白人的黑人,但還是黑人。黑人顯然已成為「為白人而存在」的存有。
法農認為在西方的白人世界,黑人是沒有出路的。就是武力去除殖民主義成為獨立國家,仍不代表已脫離殖民母國的束縛。在資本主義下不平等交換之剝削,使被殖民者在經濟依賴前殖民的母國,這是無法脫逃的。就是高喊對抗白人統治的黑人中產階級,在地知識分子,仍然披載著一副白面具,滿口高尚的殖民母國語言,舉止優雅,就是回到自己的土地,還是白人的傳聲筒。然而,法農也認知到現代性與黑人認同之間的交纏,因而提出黑人在接受西方現代性、與黑人自我身分認同這兩者之間,未必一定是衝突。
在此,法農所批判的黑人知識份子,是受過高等教育,滿口高調人文主義,但仍接受殖民統治者留下來的統治基礎,不管是物質或文化,而成為共謀。痛苦的是,被殖民者的宗教文化,常被殖民者抹滅,導致原來住民的文化習慣被看輕,而且自己也真心承認自己的低劣性。法農無奈說,一但戴上了白面具,習慣了、喜歡了,就永遠無法脫下;縱然脫下,也留下白面具曾經束縛的痕跡。最後,法農認為革命是唯一的道路,而且也不要去寄望本土的知識份子,因為這些人大多已被歐洲中心論所收買,貪圖殖民統治者所遺留下來的優勢與統治地位。法農說,革命只有寄望於鄉下、沒有土地的佃農階級了。
1960年底法農被診斷「髓細胞性白血病」,1961年初他去莫斯科尋求醫療救治。法農知道自己生命有限,而盡最後之力書寫《大地上的受苦者》一書,並於1961年8月出版,然而法農也在同年年底在病痛中過世。
法農以他親身經歷,認為「去殖民」所面對的挑戰,並非殖民者的武器、貨幣或宗教信仰,而是被殖民者有意識、或無意識不斷模仿「殖民母國」的一切結構,並成為對自己一種徹底的系統性否定。法農最後雖然前往美國就醫,但他對美國的批評是「集歐洲的缺陷、毛病和不人道於一身的怪獸」。
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Jean-Paul Sartre)為法農《大地上的受苦者》一書所寫的序文,指出法農生命中的現實困境,他激情地呼喚被殖民者要離棄偽善的歐洲西方,因為歐洲西方一方面談人權,一方面屠殺人類,以榮耀自己來奴役別人,假借心靈探險來窒息人類。 作為一個精神科醫生,法農關切的是「去殖民」的志業必須觸及到人的存有層次,被殖民者不要因著對抗殖民者的文化扭曲,而回頭再去擁抱部落的舊慣習。
基於在阿爾及利亞反抗法國殖民統治的經驗,法農認為被殖民者反殖民、反奴役的鬥爭,只能透過暴力的手段才能終止。 而且他將「新人」、「新國度」的希望完全寄託於「廣大鄉民」,因為只有被壓迫的人群才能真正理解造反有理。而知識份子與政治領導人,也只有在深入體察「廣大鄉民」的實際行動及生活訴求中,才能真正培養出辨別能力與責任感。 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為此書寫序時就說:「被殖民者只有在用武力驅逐殖民者的同時,才治癒了自己的精神官能症。當他們發怒時,才又重新找回自己失去的意識之透明性,並在自我塑造的過程中認識了自己。」
然而「國族意識」也同時具有被懷性。法農說國族意識,若不是凝聚了全體民眾內心深處所憧憬的生活,若不是來自人民的動員最具體的結果,那它將只是個毫無內容、脆弱且粗糙的型態而已,而最危害的是獨立後的國家,其「國族意識」又退回到偏己的「種族意識」,或從「國家」又回到界限的「部落」。這種倒退現象在殖民、被殖民及後殖民的辨證中,被殖民者不但沒有真正的解放,還重蹈殖民者覆徹。 台灣的本士神學建構,必須重新檢驗「殖民」、「被殖民」與「後殖民」的辨證言說,才能在「主體認同」的神學建構中,重新詮釋耶穌福音中的「非暴力抗拒」精神,及超越「種族」,甚至「國族」的上帝國想像!
台灣本土神學走向記錄(3)
後殖民與本土神學
2020.05.31
台灣本土神學的第一要務是思考如何重新以「後殖民」的觀點,來理解台灣教會的歷史鋪設,並從先前已建構的本士神學來加予「主體認同」之深化論述。台灣教會(或長老教會)可說源起於1865年英國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of England ) 在台灣府城的宣教。賴永祥教授宣稱這些早期來台的宣教師們深入台灣社會,不但傳了基督教的信仰,也傳了西方基督教的文明與修養,特別在教育、醫療等方面所作的各種設置及貢獻,是台灣現代化的里程碑。
1869年在打狗設立的「傳道養成班」,可說是英國長老教會在台灣最早的神學及傳道者教育訓練場所, 1871年相繼在府城設立「傳道養成班」,爾後二處「傳道養成班」於1876年合併於台南府城,稱為「府城學院」(Capital College) ,也就是現今台南神學院的前身。
台南神學院的神學教育工作,依其本身歷史及遭遇處境來看,可概分為幾個時期:從1876年設校到1940年閉校,由宣教師們組成「台南教士會」(Tainan Mission Council) 所主導的「福音化」(evangelization)時期,以當時神學校校長巴克禮牧師為代表。其次是二次大戰後的復校到1965年由黃彰輝牧師所主導的「處境化」(contextualization)時期,接續是後黃彰輝牧師時期(1965-至今) 的「不斷處境化」(contextualizing)時期。
「福音化」的神學教育期間,可從1876年的「府城學院」到二戰前1940年學校關閉為止,此時期為宣教師們所主導,特別是受到擔任學校校長達49年的巴克禮牧師的影響最大。「福音化」的神學教育期間,雖由宣教師們所主導,但卻歷經了二個不同國家的朝代:清國及日本。
依吳學明教授對《台灣府城教會報》的研究, 我們依然可以得知在宣教師們所主導的南部教會期間,雖然教會是以福音宣揚為核心價值,但仍可由宣教師們所主導的《台灣府城教會報》的報導,可看出其對社會處境的認知及關心回應。其中台語羅馬拼音(白話字)的推展及使用,確立了神學知識的基本認知,而神學課程的確立及師資的增加,則促使宣教工作更能深化於本地處境。
事實上,白話字羅馬拼音的建立實為往後台南神學院的處境化神學教育奠定語言及台灣主體認同的根基,然而由於政治局勢的變遷,往後有關本土神學的論述幾乎是以中文來書寫。 不過早期宣教師們對台灣政治處境的關心,切實埋下日後本土神學也朝向對社會、政治變動之神學回應。
早期神學教育是以聖經、算術及漢文為主。 1880年在「台南教士會」所主導的神學教育課程雖已增加有白話字、小問答、創世記、羅馬書、地質學及音樂等,但仍以西方神學的教育思考為基礎。 神學教育課程的再思及實施是神學教育是否「處境化」的試金石,這也是處境化神學教育的最大挑戰。因為及至今日,台灣神學教育課程的設計安排仍以西方的神學教育為遵循方向,而師資的培育更是如此。
二次戰後,自英回台的黃彰輝牧師成為台南神學院首位台灣人院長,開始發展以台灣為主體思考的處境化神學教育,不只重視以母語授課,也開展本土神學思想。對他來說,「福音化」的概念,就宣教的方法而言,是單向的宗教與文化移植,由強勢文化移植到弱勢文化。早期在台灣的外國宣教師們,大多屬於此類型。
黃彰輝牧師在台南神學院所奠基的「處境化」神學教育思想,可追溯於他個人作為台灣人的生命困境,及日後發展的「處境化神學」(contextualization) 思路來得到驗證。黃彰輝牧師一生有4個不同語言的名字:台語Ng Chiong-Hui、華語黃彰輝、日本統治下的Shoki Ko、及歸化英國後的法定名字Shoki Coe。他曾感嘆地說:「名字那麼多,且領過那麼多國所發給的護照,不是彰顯台灣人榮光的歷史,是指著故鄉經歷了數世代受壓迫的悲哀。」
日本統治下的教育體制,台灣人地位是「低於」日本人。1922年在台南讀「公學校」時,年少的黃彰輝牧師就曾遭日本學生漫罵為「清國奴」。另外,他從東京大學完成學業搭船回台湊巧碰到多年不見的弟弟,彼此高興地用母語交談時,弟弟卻被導師帶走,為此他必須屈辱道歉。
後來在《回憶與反思》(Recollections and Reflections)書中,他說:「我深深地涉入在政治當中,因為我是台灣人,因為在我內心底深處有一股強大的力量,讓我拒絕被歸類在台灣人以外的任何範疇,讓我拒絕接受別人所給予我們的待遇。我有一股深刻的「呣願」、「呣甘願」的感受。 」
又說:「政治的抵抗(呣願)變成了作為台灣人的最重要部份;而我知道它會繼續存留在我裡面,直到有一天,當作為上帝依其形象所創造之子民的台灣人民的自我認同和尊嚴被每一個人所尊重為止。而那一天正是島內和海外的台灣人所習慣通稱的「出頭天」,也就是我們將要「歷劫歸來」的那一天。只有當那一天到來時,我的政治「呣甘願」才能真正除去。 」
為此,當1950年代金陵基金會的史丹利、史密斯博士建議台南神學院從台語教學改為所謂的國語教學,且可提供學校急需的財務援助,卻被黃彰輝牧師拒絕。黃彰輝牧師的白我理解是這樣:「我的政治參與是身為台灣人和身為基督徒的意義,兩者內在角力與外在表現。前者關係到我出生、長大以及決定整個存在的前後關係。後者進入我的生命像是新的,但比任何存在更老;某種新和舊似乎要融合為單一個體,既安慰又挑戰我在我的存在中找尋一種新及可靠的因素,它將打破似乎被監禁的命運。 」
又說:「這就是我所有政治參與的根源。它是「處境化的另一個例証!世界上不知道有幾百萬像我這樣的人,渴望被人知道是台灣人。也有很多人努力禁止我們稱自己是台灣人!」
黃彰輝牧師的「處境化」神學思想,雖然來自於他作為「台灣人」無法改變的生命情境,但一方面他又深受他所接受「西方神學教育」的影響,而且也決定了他在台南神學院16年間所主導的神學教育內涵。坦白說這也是現今「處境化」神學教育實際內涵的困境,仍舊是依附在西方神學教育的認知來操作,無論是師資的養成或神學課程的設計。因此,我們必須進行「不斷處境化」的神學教育思考,直到能夠完全脫離西方神學的主宰,才有可能發展後殖民所強調「主體認同」的本土神學內涵。
台灣本土神學走向記錄(4)
「不斷處境化中的神學」(contextualizing theology)
2020.05.31
黄彰輝牧師認為神學本土化是宣教學上的一種必然,就是當福音從一個文化的土壤,移植到另一個文化的土壤時,福音必須再解釋、再重新表達。不過,若以自然的土壤作為隱喻的本土化,由於隱喻中的靜態本質,本土化的傾向,是常被運用於以固有傳統文化來回應福音。因此黃牧師批判它有「過去傾向」(past-oriented)的危險,這可從過去華人教會(包括天主教會)所從事的本色化神學看出,例如把漢字經典或諸宗教經典中,與聖經新、舊約之倫理道德相似者,或是以孔子的教訓與耶穌的格言相似者加以歸納比較。
另外,本土化也有可能「過頭」而成為綜合主義的危險,是一種缺乏批判性的適應及採用。黄牧師認為當處境(context)成為福音內容(content)的決定因素時,綜合主義(syncretism)的危險就有可能發生。但其中最重要的關鍵,黄牧師認為是二次戰後社會的急速變遷,新的處境在急速社會變遷下已不再是靜態的文化,文化本身也牽涉在變遷當中。
在此認知下,黃牧師提出以「處境化(contextualization)的神學思考來取代「本色化」(indigenization)。文章中,黃牧師引用曾在泰國宣教的日本神學家Koyama所觀察到的泰國寫實情境,來解釋傳統與現代化的互動問題。Koyama認為泰國在二次戰後的社會急速變遷下,已呈現二種明顯相互輝映的社會形式:一是傳統的泰國,它被一種傳統農村社會、自然四季所牽引,可用水牛悠哉的步伐作為象徵,同時也充滿著佛教的生活氣息;另一是現代的泰國,就是經歷急速社會變遷、工業化及現代化後的泰國城市,它以擁擠車輛、空中運輸的噴射機來作為象徵。
引用Koyama所說的傳統與現代化並存的泰國經驗,黃牧師確信更應該使用「處境化」這個字眼。「處境化」本來就是要傳達所有與「本色化」這字眼有關的意涵,同時也尋求超越,以更有動態的概念來面對社會及文化本身的變遷,這也是未來導向(future-oriented)。由此得知,處境化不只考慮到文化傳統的脈絡,而且更是深入世俗、科技、經濟、政治、人權與公義等問題,在社會變遷中重估其處境的真實性。
黃牧師指出,真實的神學反省只能在具體的處境中發生,同時它也是一趟神學旅程,如同朝聖的子民,從此地到彼地,從此時到那時,了解到世上沒有一個場所是不變的場所,沒有任何東西不是在時間變遷之下。所以,我們要說的不是「已完成的處境化神學」(contextualized theology),而是「不斷處境化中的神學」(contextualizing theology)。
雖然處境化中的神學是一個暫時與片斷的過程與見證,但當我們跟隨上帝的腳步,就會如同一位朝聖者,能以希望,喜樂及盼望來接納我們的現實,且了解到我們雖身處不同情境,然所從事的處境化中的神學,卻同樣有份於上帝拯救解放人類的工作與目的。黃牧師說這樣的處境化中的神學,其所牽涉的「解構處境」(de-contextualization)與「重新建構處境」(re-contextualization)的過程可能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因為真實的處境化是必須不斷地開放,不斷地重新詮釋。然而,當我們能經由痛苦的過程來從事此「不斷處境化中的神學」時,我們才能看見希望,如同經由痛苦的十字架過程後,我們才能體會到復活的盼望與力量。
在<跨越界限:宣教的經文與情境>一文,黄彰輝牧師指出這個時代反外來宣教師的趨勢是明顯的,這也可說是一個對宣教新的考驗時代已經來臨,而其中最大的檢驗就是信仰與處境的問題。黄牧師說:
宣教在本質上是一直被已存在的經文(text)所檢驗,而經文是來自且指向活生生的上帝,但同時也一直被變化中的處境(context)所檢驗。宣教無可避免的在兩者中發生,在經文與處境中,而問題也必須一直被提出。
在談到生存的世界時,黃牧師指出世界所存在的辯證是充滿歧義與衝突的,同時又混合了創造與毁滅的力量。世界的歴史並非靜態,它必須繼續前進,問題是「朝向什麼前進」並不清楚,每一前進的脚步伴隨著辯證的根本歧義,及對同時具有創造性與毁滅性力量的疑惑。黃牧師說這正是聖經對世界歷史這種基本狀態的理解,表現在創造與墮落的故事中。
這是一種在上帝是愛的光照下的理解,因為上帝並不根源於世界歷史歧義與衝突的狀態,上帝根源於終極的實在,就是愛,並且以立約與承諾來理解人。上帝並不放棄這個世界,雖然這個世界背離了祂,結果陷入自己無法解決的困境中,上帝還是願意成為我們的上帝,也同時盼望我們能成為祂的子民。這就是亞伯拉罕的約,亞伯拉罕受呼召與揀選的真義,藉著他,地上萬國得到祝福(創世記12:3)。 這也是後來發展為台灣鄉土神學的一個重要基礎理解。
然而,黃牧師也說我們必須嚴肅地看待現今世界的新處境,現今的社會大多涉及科技發展而帶來急遽且激烈的變遷,所以發展、進步、現代化及隨之而來的世俗化、富裕中的貧窮、種族、性別問題到第三世界的革命等等問題,皆會困擾著我們。而教會就是在此處境中生存發展,它們要嘛就學習在公義與和平中告白信仰,改變處境;要不就是隨波逐流,與世界的衝突一起毀滅。
2020.06.04
1989年6月4日,不知有多少中國的青年學子,在北京天安門廣揚被自己中國的軍隊射殺。當時與先生蔣培坤同在人民大學任教的丁子霖副教授,其就讀高中二年級17歲的獨子蔣捷連,沒有聽勸母親的阻止,於6日3日夜晚前往現場,就這樣在北京木樨地被解放軍開槍打死。丁子霖教授遭遇喪子之痛,除了哭叫之外,也發現在強權欺壓的中國社會,作為父親的男人都畏懼怕事,將哀怨往內心隱藏,或喝酒麻痺自己來忘記痛苦。然而,作為母親的丁子霖卻勇敢地擔起尋求真相,為兒子平反的崛曲之路。
六四死難者到底有多少人說法不一,但由丁子霖及其它受難者的母親們所組成的「天安門母親」,經由訪查至少確認了一份202人的受難名單。從1995年開始,她們每年都向中共當權者要求為六四平反,公開六四真相,追究事件責任,並向死傷者家屬公開道歉。但得到的卻是中共當局百般阻撓與刁難,包括禁止公開悼念「六四」遇害的親人。
丁子霖教授與其它母親們因組成「天安門母親」,而受到中共當局迫害。丁子霖也因曾接受外媒訪問而被冠上「扶洋自重」及「賣國」罪名,除被開除共產黨員資格外,在學校也受到嚴格管控。丁子霖與先生蔣培坤也曾被騙往黑牢秘密審訊關押,最終蔣培坤被迫於1996年提早退休,而於2015年鬱鬱而終。
穩忍多年的傷痛後,丁子霖教授於2001年勇敢站出來,聯合所有受害者的母親公開發表一封信函。信函說著:「我們已不再是愚昧、麻木的一群,也不再是怨天尤人的哭泣者。我們既然己經站起,就絕不再躺下。我們蒙受深重的苦難,但這苦難沈積在我們的心底,己不再是牙眼相報的偏狹與仇恨,而是對道義與責任的一種承擔。今天,我們將這種愛視為一種責任,希望以此來呼喚人們的良知,來化解人與人之間的猜疑和仇恨,來改變至今仍遺留在我們頭腦裡對生命及人的價值的漠視。」
又說:「我們相信,這種來自生命源頭的愛是偉大的。它作為一種責任,將使我們變的更堅強、更智慧;也將使我們的世界變的更理智、更富有人性,從而更有效地制止暴行與殺戮。」
在正義的追討程中,這些天安門受苦的母親們仍感受到生命中愛的責任,而不是仇恨報復。但這些母親們也說這樣的愛不等於寬恕,因為中共政權未曾對犯下反人類罪行道歉,甚至對維權、異議人士(到今天香港反送中及國安法)進行更嚴厲的迫害。這些母親們堅定地說:「愛的責任使我們盡可能聯合更多的人來,更有效地制止暴力和殺戮。」
這封公開信函有127名六四受難者的家屬簽名,至今有55位「天安門母親」等不到兒女們的平反就己過世。在紀念六四的今天,我們除了為這些母親們禱告外,也深信這些母親們的心願:「愛的責任使我們盡可能聯合更多的人來,更有效地制止暴力和殺戮。」有一天會實現。
2020.06.13
韋伯(Max Weber)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書中,闡述了加爾文新教倫理之理性特質促成理性資本主義在西方發展,加爾文倫理是理性資本主義之精神動力。作為加爾文派的台灣教會,基督信仰與現今的資本主義經濟活動,其關聯性如何值得探討?
另一方面,神秘或靈恩因素不也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泉源嗎?假設今日在長老教會的信仰理念預先就排除了這兩個重要因素,而這又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泉源,當她的信徒需要時,她就不得不借用其它可能的方式(靈恩特會也好、敬拜讚美也好、跟著國語教會後面走也好)來滿足。於是,這些無法統一或理念有時自相矛盾的各種靈恩方式,就造成今日台灣長老教會內的正統信仰與靈恩復興的相互拉鋸及分崩離析。
法國社會學家Debry認為在資本主義生活的人們,因講究物質生活而導致精神生活空虛,並因而衍生二種狂熱即宗教狂熱及民族狂熱。這樣的見解正可剖析生活在資本化及世俗化挑戰的台灣教會,試問自己的信仰公義在資本化社會的訴求是否只是一種民族狂熱?或自己自認的信仰復與在世俗化社會的展現是否只是一種宗教狂熱?
在世俗化及多元主義的社會環境,宗教組織再也不能強迫別人接受。它必須行銷,且要學會行銷,成功地把商品賣給不被強迫的消費者信眾。正是這種世俗化的轉變及挑戰,使教會爭扎於神聖與世俗之中生存!要不,它堅持福音純正,避居山中以小羣自行生活。要不,它御下過往驕縱,重新在世俗多元競爭世界立足,包裝好福音內涵,以每個時代不斷重複的生命議題重新來吸引消費群眾,並在這個世界逐漸操控在少數精英階級所定義的所謂「主流文化價值」中,重新扮好信仰中不可或缺的「先知」與「祭司」的時代角色!
2020.06.15
宗教改革後的教會型態中,介於「主教制」及「會眾制」間的教會組織就是「長老制」。長老制教會體制起源於加爾文於瑞士日內瓦的宗教改革,爾後傳至法國的的加爾文派被稱為「預格諾派」(Huguenots),傳至荷蘭的被稱為「改革宗教會」(Reformed Church),而傳至蘇格蘭的才稱為「長老會」(Presbyterian)。
加爾文在瑞士的改教運動可說影響深遠,除了日內瓦外,他的著作風靡歐洲各國。法國的預格諾派(Huguenot)受他啟發,在逼迫中堅定信仰。尼德蘭(荷蘭)的改教運動印證了長老派制度是最適宜於苦難中的教會。蘇格蘭改教運動也是一樣,當宗教改革家諾克斯(John Knox)被蘇格蘭女王瑪琍(Mary)質問他在共和國內算得什麼時?諾克斯坦率回說:「我在妳眼中雖然卑賤,但我出生在這國家,雖不是公侯、男爵,但上帝使我在國家內成為有益的一份子。」
加爾文派的教會理想主要是建立在「預定論」上,強調上帝對人類救贖的絕對主權。並由此「預定論」教理形成一種對個人及社會的聖潔理想,來榮耀上帝,表明自身受到揀選預定。因此,加爾文派的聖潔理想,當個人與社會結合時,就形塑了一種獨特的倫理價值,就是在形塑聖潔社會的同時又保有自身不受社會世俗的感染,而有一種入世但實行禁慾主義的獨特倫理。
加爾文派的預定論除了彰顯上帝主權的「揀選」外,還表明了「恩典不會失落」的神學意涵。預定論同時避免路德主義的二個困境,一是「因信稱義」的中心若不是在於上帝,而只強調人的信心來成就救恩時,那麼以「行為成就救恩」跟以「信心的努力成就救恩」有何本質的不同?
另一個困境就是有關上帝公義(Theodicy)的神學問題,如果上帝是公義的,恩典就不該是普遍,否則就彰顯不出罪人受罰、義人受賞的公義。其實,預定論的強調是在區別作為絕對者的上帝與有限的人之間的懸殊差別。由此,在預定論中,就預先排除了人想與上帝契合的神秘嚮往,而使蒙召揀選實際轉化為一種在世上的活動精神。
再來.預定論所隱含的「恩典不會失落」,當轉化為世上活動精神時,就導引出人類生活所能達到道德成就的保證。由此,信仰生活成為一種世俗過程,在此過程中,人愈成熟、奮力成聖,就愈能印證人被上帝所預定。因此,逐漸成為聖潔,事實上是在強調基督徒的成熟體驗。在此過程中,基督徒個人品格不但被重視,連整個社會的道德成就也被強化,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裡由預定論所衍生的「聖潔社會」理想,而此「聖潔社會」的理想就是成就上帝恩典的印證。
然而,個人道德成就與聖潔社會理想是如何達成呢?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所強調的經由個人「入世的禁慾主義」來實踐。基督教歷史早期的修道運動,主要在於克服自我的情慾、物慾及驕傲,所以修道者要以「守貞」、「守貧」及「服從」來作消極對抗。加爾文派教會改變走向,由消極禁慾主義轉向積極的入世苦行主義,基督徒不再是退隱山林來稍减自我慾望;反而可以在世俗生活中,以上帝所賜理性來操練管束自我的感官慾求,以實現宗教目的。
這樣說來,苦行主義是有雙重意涵:一是像路德派般的藉形而上學來譴責現世,並與之保持距離;另一是像加爾文派般的對感官作理性的管束。而且,當路德派強調與現世保持某種距離的苦行主義時,它就發展為一種「反律法主義」;而當加爾文派強調進入世界並經由理性來管束慾望時,反而發展為一種「律法主義」。
對加爾文派的教會來說,聖潔社會的理想是經由入世的禁慾主義來實踐。一方面俗世被看成沒有多大價值;另一方面,為了榮耀上帝,印證自己被揀選,人又必須盡力參與世上活動,改造世俗社會成為理想的聖潔社會。於是加爾文派的入世禁慾主義產生了一個奇特的宗教世俗倫理,它對政治的興趣不在於國家,它對經濟的參與不在於財富,它熱心於社會組織也不是為了物質幸福。它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宗教的目的,為了榮耀上帝來印證自己被揀選,而參與了建造世俗社會使之成為聖潔理想。
這樣看來,加爾文派所強調的預定論,不但不是宿命論,反而是一種功利主義,也就是愈能在世上達到道德成就的人,就愈有把握印證自己是被上帝所揀選預定。這種功利主義後來成就了加爾文派積極的工作職業觀念。工作在早期教會的眼光是有所限制,有可能參與異教崇拜的工作皆被禁止。中世紀發展的工作觀是把恩典與自然分開,自然世界的世俗工作較低等,恩典世界的聖職工作較為高尚。在這方面,加爾文派的教會却把自然世界與恩典世界合併一起,世俗職業反而成了每個人得到恩典的訓練揚所,於是工作或職業的熱忱被提高,視為一種宗教責任。
這種世俗中的工作不只是為了滿足物質需要,而是還有一種宗教道德的目的,這也是韋伯(Max Weber)所說新教倫理與早期資本主義密切關係的原因。早期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的背後是有一種理智與道德的假設,而這種道德理想的假設,照韋伯的觀察是來自加爾文派的倫理。
對工作的看法,剛好又顯出路德派教會與加爾文派教會的另一差異。路德派教會看工作是上帝所安排的,只有接受,最多是在工作上顯出基督教的道德楷模而已,這是典型靜態的職業觀。反之,加爾文派教會的工作觀,是看工作作為成就道德(聖潔社會)的工具,那麼基督徒就應該自由地去應用職業,愈能實踐聖潔社會此宗教目的的職業,基督徒就更應去爭取、擔任,顯然這是動態的職業觀。
另外,聖潔社會的理想也使加爾文派的國家觀與路德派有所不同。路德基本上是把國家看成人類墮落後的補贖,用來懲罰罪惡。加爾文派的國家觀因著聖潔社會的理想,而強調國家本身就是上帝所指定的良好聖潔制度,政治與經濟是上帝為了維持和平與秩序所定立的。不過,加爾文派的教會也有「反抗學說」,那就是高級權威失職時,下級司法官(後來甚至主張人民)承受上帝命令,為了宗教真理及社曾福利,可干預高級權威,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向來所秉持的反對學說。
整體來說,早期加爾文派的教會是主張政府與教會應該合作一同服事。政府執行職務是根據基督教與自然律進行,按照聖經與理性行事。而教會是獨立的,行使它神聖的公義律法,促進社會基督教化,使之共同順從上帝的道。同時,預定論也強化了少數被揀選之人的使命感,認為少數聖潔之人有治理多數罪人的責任與義務。
依據加爾文所提出的「教會憲章」,認為根據聖經的教導,教會內應設立四個職份:牧師、教師、長老及執事等來管理教會事務。在「教會憲章」中,長老居重要地位,分為教導長老(即牧師)及治理長老。治理長老是從教會的會員中選出,他(她)們與牧師組成「教會法庭」(Consistory),監督信仰的純正及信徒的生活。在加爾文派的「教會法庭」是有懲罰信徒及革除教籍之權,若案件需要更進一步刑罰,則交由行政當局處理。
以蘇格蘭的長老會來說,它是「長老制」教會的典範,整個國家實踐加爾文的教會理想。蘇格蘭教會是以議會的方式來組成,分為四個不同的等級:第一,在一個堂會裡,是由信徒共同推舉出來的長老來帶領。其次,一個城市地區裡的各個堂會可委派一些長老,來共同商議同一區域或城市裡的教會事務,這就形成長老議會(Presbytery),或稱「中會」,這也是「長老制」教會的核心。
接著,在一個省份裡,每個不同城市也照樣在他們的教會議會裡推舉出一些長老,商討在省份裡或更大區域的一些教會共同事務,稱為「大會」。最後,就是全國性的議會,稱為「總會」。而全國性議會的代表就是從各個省份裡所推舉出來的長老,這樣的長老議會制度就被稱為「長老制」教會。
很多人可能會以為「長老制」教會的名稱,是因為教會設有「長老」而來。然而,有些教會也設有長老,但却不是長老制的教會。長老會(Presbyterian)其實是指「中會」(Presbytery),是牧師與長老處理教會行政事務的議會,這也是長老制教會的特色。
以「會眾制」的教會來說,它也有類似牧師與長老的議會組織,但它沒有設立「中會」,用來管理教會間事務。甚至其所決議的事務,地方堂會也不一定非要接受不可。因為在「會眾制」的教會裡,每個地方堂會是獨立的。然而,「長老制」的教會却以「中會」為行政中心,有關教會之一切權責,皆由議會以民主的方式來決定。這也與「主教制」或「監督制」的教會不同。在「主教制」或「監督制」的教會,教會事務皆由主教一人或少數主教們決定。
整體來說,長老制的教會是一種平衡主教制與會眾制的教會體制。它的原則論點主要有三:一是信徒會眾在教會體制所享有的權利,這是會眾制教會的原則;然而基於會眾不能一一實質掌有教會的行政權力,而設計一套民主議會程序,由信徒會眾們所推舉的代表,即「治理長老」,代表會眾來行使行政權力,而成一種代議的民主方式來管理教會。
其次是以上帝的道和教義為事奉的長老們(教導長老,即牧職),是教會中永久性職份的教職人員,且位階上均屬同等職份。這一論點是避免以信徒會眾為中心的會眾制教會導向無政府狀態,而設有教職;同時也避免以主教為中心的主教制教會導向教層階級,而主張教職同等。
最後論點是有關教會全體意識的問題,這一論點不同於會眾制的教會各自獨立,互不隸屬;也不同於主教制的教會皆臣屬於主教。長老制的教會全體意識是指少數從屬於多數,多數從屬於全體的意識上,合為一體。也就是說,被長老教會議會接納的信徒,也被整體的長老教會接納;反之,被長老教會議會革除教籍的人,也被整體的長老教會拒絕。
然而,長老教會內部隱含的矛盾問題也是出於其教義思想。一是加爾文派絕對的上帝觀及其預定論,預先排除了個人可與上帝直接契合的靈恩素質,就是信仰中的耶穌基督也在聖經中的啟示,排除了任何附加於他的神秘要素。假設神秘或靈恩因素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泉源時,而深信預定論的長老教會,當她的信徒需要時,她就不得不借用其它可能的方式(靈恩特會也好、敬拜讚美也好、跟著國語教會後面走也好)來滿足。於是,這些無法統一或理念有時自相矛盾的各種靈恩方式,就造成今日台灣長老教會內部的分崩離析。
其次,以外在行為來「榮耀上帝」的信仰方式,當其第二代傳承此教義卻無力實踐成為生命信念時,它帶來二個危機:一是人生所有努力所獲得的目的,不再是榮耀上帝,而是享福自己、誇耀自己,使信仰生活更加趨向世俗。二是以理性來管束慾望,作為自律期許是可貴,但實際上是難以實行,如保羅所經驗苦啊!我的為人;而且「恩典不會失落」此拯救保證想法,也可能使人誤置,錯失內在悔悟自省,而難以發展有益信仰內在自省的各種靈修方式。
最後,長老制的教會制度預先區分了教會二種可能衍生予盾的職位,一是作為教導信仰的長老(牧者) ,另一是作為治理教會的長老。以組織權力衡量,作為牧者的教導長老,就會傾向以「主教制」方式來牧養教會,來提高自己權位;然而治理長老卻喜愛「會眾制」方式來治理教會,獲得更實質的權利。在此,本來想去平衡主教制與會眾制的長老制教會,反而形成內部二種權力職位的矛盾與爭鬥。
作為長老教會的一份子,請記得我們的一生是為「上帝的榮耀」而活。當然我們也可學學路德派或今日福音派的各種內在省思的靈修方式,但最重要的是我們都該記得教會的核心不是宗派、不是人物、不是建物,而是受釘在十架上的耶穌基督。
2020.06.23
創世紀記載上帝用土粉造人,上帝造男造女,這裡不是強調男女上下臣屬,而是述說親密關係。亞當Ha-a-ham,是從土粉 ha-a-dam-ma造的;男人ish與女人ish-ha在字源學的意義,都是在表達兩者的親密關係。中國紅樓夢小說,也說男人是用土做的,女人是用水做的,攪和在一起,就會你儂我儂。
上帝造人的時候,男人的名字是亞當,女人的名字是夏娃。女人是有名字的,與男人一樣,同等價值。1620年,一百多位清教徒坐著五月花船來到新大陸,其中有十七位女性,但歷史上都沒有記載她們的名字。我們記得巴克禮牧師的名字,但知不知道牧師娘的名字呢? 李庥牧師娘的名字呢? 或是馬雅各醫師娘的名字呢? 今天很多女性跟著丈夫被介紹時,只說是”陳太太”,跟著兒子被介紹時,說是”小明的媽媽”。如果養一隻可愛的小狗”小花”,人家會說,這是”小花的女主人”。女性,好像沒有名字。
請大家記得,巴克禮牧師娘的名字是以利沙白(Elisabeth A. Turner),李庥牧師娘的名字是伊萊莎(Eliza C. Cooke),馬雅各醫師娘叫做瑪麗安(Mary Anne Goodall),她們都是了不起、有信仰的女性,值得我們認識。
人類歷史上,女性因有生育能力,而被崇拜、景仰,稱為大地之母。以弗所崇拜的女神,有26個乳房。這些都代表著有生產力而被人尊敬。希臘神話中宙斯的太太,也被尊稱為”眾神之母”。其實她很可憐,因為她的先生宙斯常常外遇,所以她就想盡辦法裝扮自己,來抓住丈夫的心。聽說,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的太太非常兇悍,所以蘇格拉底才會說: “結婚是應該的。萬一像我這樣娶到一個兇悍的太太,就會成為哲學家。”
英國人在四旬節的第四個主日,稱為”母親主日”,紀念耶穌的母親瑪利亞。那天出外的孩子,都要帶著禮物回家送給母親。美國女作家Julia為安慰因美國南北戰爭而失去兒子的母親們,而倡議在六月選定一天紀念。後來西維吉尼亞的一間衛理公會牧師喬西亞與師母南西,就將這些失去孩子的母親們組織起來,以信仰互相安慰彼此。1905年師母南西過世,兩年後,她的女兒安娜寫信給這間教會,盼望能在1908年5月10號為她的母親舉行追思禮拜。後來就成為美國的母親節。本來是痛失兒子、悲傷的日子,因著信仰而轉化成盼望。女性真的可以成為安慰的力量。
1910年,雖然在丹麥舉行第一屆國際女性節,然而英國女性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才有投票權。美國女性在1920年才有投票權。法國女性在二次戰後才有投票權。到今天,還有很多阿拉伯國家的女性,沒有投票權。就是天主教的大公國梵諦岡,到今天,所有的權力還是掌握在男性的手中。
前幾年,巴基斯坦有一位小女孩瑪拉拉(Malala),因鼓舞女孩們接受教育,而遭受塔利班恐怖份子攻擊,被槍打到臉部,後來送到英國就醫。2014年,才17歲的瑪拉拉得到諾貝爾和平獎。她說,她要將這個獎項獻給在強權下沒有聲音的小孩,盼望他們的聲音可以被人們聽到。
試問一下,男女真的平等嗎? 台大社會系做過一個調查,題目是 “男人可以做的,女人也可以做嗎?” 調查結果,男性贊成有20%,女性贊成的有30%。值得思考的是,也有30%的女性不贊成;也就是說,有30%的女性認為,男性可以做的,她們不能做。
觀看人類歷史,女性是安定社會的力量。人類學家告訴我們,人類用右手的習慣,是來自於母親抱小孩的習慣。母親用左手抱小孩,好讓小孩可以聽到母親心跳的聲音;而右手就讓出來,成為使用的習慣。美國神學家Peter Burger也說,現代的母親如同天使,晚上小孩被雷雨驚醒的時候,母親緊緊抱著他,就能帶來安全感。母親如同天使,在混亂不安的世界,帶來安全與平安。
猶太人早上起來時會祈禱說,感謝上帝,讓我生下來不是奴隸、不是外邦人、不是女性。蘇聯人嫁女兒時,父親會把打女兒的棍子交棒給他的女婿,意味著可以繼續管教太太。中國人也一樣,生男為”弄璋”,生女為”弄瓦”,是織布車,沒有多大價值。聽說漢朝的小偷有一個公約,就是不偷家裡已生有五個女孩的家庭;因為這個家庭已經夠可憐了。
伊斯蘭教教師Chazali說過,夏娃因為吃了禁果,上帝就是仁慈,也用十八件事項來處罰她,包括月經、生子之痛、顧家等等。他說,如果有一千個優點,女生可能只有一個;男生就是再壞,也有九百九十九個優點。
希臘二元論,男尊女卑的思想,也影響了初代教會的教父。特土良說,女性是夏娃的後裔,是魔鬼的通路,破壞上帝所創造男人的形象,代價是死亡,所以女性是罪惡的來源。他說,女性應當遮臉,不然美麗的女性臉孔會吸引天使犯罪,如果不遮臉就剃除頭髮來做處罰,而女性也被禁止講話。初代教父Hippolytus所寫的”使徒遺訓” 也說,女性來聽道理,要用不透明的布遮頭;祈禱時要跟男性分開。亞歷山大的Clement寫給剛洗禮的人的書信中說,你們遇到女性,不可看她的臉孔,怕你們會受引誘。
中世紀到十八世紀有思想的女性處境都非常危險,會被看作是女巫。那時代的女性不能成為醫師、老師、律師;可以做的就是烤麵包、養雞、顧小孩。在英國的河邊,現今還留有一種處罰女巫的器具,就是將被懷疑是女巫的女性,綁在一張椅子上,放入水裡浸泡五分鐘再拉上來。死了就不是女巫,還活著就代表有魔法是女巫,因此將她燒死。
人類歷史,雖然對女性充滿歧視,但也有相當多有信仰的女性,改變了家庭、教會與社會。初代教會有兩位信仰的女性,一位是耶穌的母親瑪利亞,一位是耶穌的朋友抹大拉的瑪利亞,她們比男性門徒更加勇敢,跟隨主耶穌到十字架下。在十字架邊眼看祂的死,也在空墳墓見證祂的復活。這是初代教會勇敢、有信仰的女性。
使徒行傳記載腓立比教會有一位女信徒呂底亞,她的家就是信徒聚集的地方。有位初代教父說,初代教會沒有一項是女性不能做的,可見她們是初代教會信仰的基石。使徒保羅也有一位女學生名叫帖克拉(Thecla),她在以哥念從保羅那裡聽到主耶穌的福音後,就決心信主。甚至為了信仰,解除婚姻,飽受各種壓迫。後來,男扮女裝跟著保羅四處傳道。她受諸多苦楚,被關監、判死刑,但都得到上主的救助。米蘭主教Ambrose說,帖克拉因為忠心而得救。
初代教會著名教父奧古斯丁的母親Monica也是一位信仰的女性,她為放蕩不羈的奧古斯丁流淚祈禱了三十年,一直沒有放棄,直到奧古斯丁完全改變。這是母親信仰中,愛的力量。Monica五十六歲過世前,跟她的兒子奧古斯丁這樣說: ”我的兒子啊,我在這世間的願望已經滿足。過去一直留在這個世界,是因為希望你可以成為一個基督徒。上帝的恩典超過我所求的,讓你可以完全放棄世間人所追求的娛樂,成為上帝的僕人。這樣我還有甚麼可求的呢?” 奧古斯丁在他的懺悔錄也這樣說: ”母親哪! 你給我雙重的生命,肉體的生命,讓我出生在這個可愛的世界;靈魂的生命,引導我出生在榮耀上帝國的裡面。” 這些都是有信仰的女性的美好見證。
巴克禮牧師娘以利沙白(Elisabeth A. Turner) 的故事也讓人動容。以利沙白是一位護士,1893年三十四歲時,與四十四歲的巴牧師結婚。結婚後,以利沙白跟巴牧師一同在巴牧師的獻身文簽名,直到1909年五十一歲時,在上海過世。她與巴牧師結婚十七年,沒有小孩。當時太平境教會的傳道施鯤鵬先生說,巴師母以利沙白愛教會的弟兄姊妹如同自己的兒女。彰化蘭大衛牧師也說,以利沙白是一位富有同情心的人,對有困難的人都很樂意伸出援手,而忘了自己是一個重病的人。萬榮華牧師也說,以利沙白的一生扶持病痛的人,她的生命如同不熄的燈火照亮大家,真是一位有信仰的女性。
箴言三十一章10-31節是用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開頭,所寫的讚美女性的詩: ”才德的女性誰能得著呢? 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她的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她幫助困苦的人,照顧兒女,敬畏耶和華來得著稱讚,她的價值勝過珍珠。珍珠是蠔肉傷口裡的一粒砂石,蠔要用全部的力量療傷,傷口復原後,就出現一粒美麗的珍珠。珍珠被比喻: 沒有創傷,就沒有珍珠。人類的歷史,充滿歧視、對立的傷害,但上帝所造的女性,會因著信仰,帶來醫治與療傷,她的價值勝過珍珠。但願每一位在座的女性,可以成為家庭、教會與社會醫治與療傷的珍珠。
2020.06.25
台灣一些傳統節慶反映早期漢人移民的生活習性,配合農作收成形成春節、端午、中秋及冬至,分佈在春、夏、秋、冬四季。漢人移民台灣後,儘管節慶原先的「消災」、「祈福」及「團圓」的意義保存下來;然台灣的獨特歷史、地理因素、社會文化變遷及本土生命的風格必然賦予節慶新的風貌及事蹟。
以農曆五月五日台灣所過的端午節為例來說,此節日稱「五日節」,或稱「女兒節」,時因舊俗五月初一至初五是出嫁女兒歸寧之日而來。端午與春節、中秋為台灣三大節期。端午起源眾說紛紜,有早期吳、越民族龍圖騰祭祀之說,有紀念屈原投江之說;也有惡月夏至之說。端午在時序上是從春季進入炎熱夏季,一方面蚊蟲繁生,一方面食物不易保存,因此,五月會被視為「惡月」,端午以菖蒲、艾草及雄黃酒做為保健避疫應可理解。
其實與端午節有關的中國民間流傳人物不只屈原一人,還有介之推、伍子胥、越王勾踐到孝女曹娥等等。可見歷史人物融入節慶被民眾紀念有其時代性,以此角度思考台灣端午節慶更有意義。台灣端午已匯成一個新的文化風貌,雖然食粽、划舟習俗存留下來,然地理環境及歷史的解說已不盡相同。端午顯然已在台灣本土生命及文化的思維下,重新與台灣歷史有關的人事融合一起,成為「文化情境化」後的節慶。而基督徒也可在這節期的文化情境化過程中,經由參與、故事的重新述說去尋求信仰及神學的處境化思考。
食粽本是避惡驅毒的風俗,如諺語所說「食過五月粽,寒衣收入槓。」另外,也有夏季以粽子祭祖之禮儀,祈求祖先保佑、風調雨順、五穀豐收的一種內心祈願。可見食粽是夏季轉換的象徵。五月同時也是春夏節氣交替之時,那時蚊蟲日趨繁殖,暑熱時疫增多,於是端午又與驅毒除疫有了關聯。因此藉節令之日行衛生消毒之實,也是佳節一大重要意義。
龍舟競賽是端午活動主軸,除了珍惜水源,及從水源神話傳奇賦予文化創造想像空間外,歷史人物的附會更呈現人類追求人性至真、至善、至美境界的記錄。從民俗學觀點來說,端午是一種「文化遺跡」,藉龍舟競賽活動再次重現在人們眼前。唯一遺憾的是我們還未賦予此節慶的文化情境化,如何讓台灣歷史人物融入台灣端午節慶便成了文化情境化的歷史任務。
宜蘭二龍村龍舟賽
台灣的龍舟賽會,相傳在平埔族人時代就有。與水共生的平埔族人,每年皆有祭祀水神之禮儀。和漢人有了接觸後,才慢慢與端午的龍舟賽結合,成為台灣獨特的端午龍舟賽會節慶。宜蘭礁溪二龍村的龍舟賽會就是如此,最早定居的是噶瑪蘭人的淇武蘭部落,漢人移民入墾後,在隔溪之處建立洲仔尾村。兩村之間隔著水深的小溪,不只阻隔了兩個不同族群的溝通,也淹死了不少當地婦孺。兩村居民因著相信是水鬼作怪,而有協議共同划舟,相互守護河溪之舉,爾後就形成每年一次的龍舟競賽。龍舟賽在日據時代被迫縮短比賽時間,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被迫停辦。1967年又開始舉行,賽期縮短為一天。
這樣的龍舟競賽故事,對台灣人民來說更具象徵意義。它代表了不同族群,先後來到這塊土地的人民,願意共同來守護鄉土,同舟共濟來克服自然環境的困局,且讓這樣的互愛、互助以歡愉的節慶流傳下來。
台灣「屈原」故事
另外,端午的中國原鄉故事是「屈原投江」,這對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民來說,除了制式教育、刻板洗腦外,它的故事是難以打動台灣人心。屈原是否為他那個時代的先知是見仁見智,令人有所質疑。因為據<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所言,屈原原是戰國時代楚懐王的寵臣,因其「博聞疆志,明於治亂,入則與王圖議國事,以出號令;出則接遇賓客,應對諸候,王甚任之」,而受到楚王重用。也就是說,屈原是大權在手的交際高手。後來,由於上官大夫及令尹子蘭的嫉妒、譭謗(應是權力鬥爭),而大權旁落,不再受到楚王重用,甚至最後被放逐下放。於是屈原在滿懷委屈、悲情下寫了絕筆詩詞<懷沙>後,懷石投汨羅江。爾後,楚國為秦所滅,屈原事蹟也就添多諸多傅說:如划舟、粽子等等。
不管屈原是否他那時代的「社會先知」(因他本來就是有權勢者),對台灣來說,已無關緊要。台灣人在台灣過端午,粽子照吃、龍舟照划,但傳述的是台灣二龍村等的故事,或台灣自己「社會先知」的諸故事:如抗日英雄蔣渭水事蹟或高俊明牧師在國民黨戒嚴統冶時期,為台灣發聲、為台灣人所作勇敢事蹟;或過去諸多在國民黨高壓統治下的人民勇敢抗争事蹟。
台灣原住民也有類似「屈原」傳說,談及阿美族馬蘭社之鯨魚吞男人的故事。故事提到一個男人外出撈魚,過河時落人水中流進大海而被鯨魚吞食,不久鯨魚排便時就把他排出。後來這個男人又來到一個島上,遇到另一隻鯨魚,在鯨魚允諾送他回家時,男人也同意以白雞與餅作為報酬。另外,卑南族也有鯨魚在海中載過卑南族人的神話記載,並吩咐卑南族人要種粟米過活,於是卑南族至今仍有祭鯨魚之習俗。
將阿美族及卑南族這兩個故事結合後,就可發現與屈原故事有雷同之處。第一,屈原故事中的投粽餵魚,類似阿美族的男人送餅報酬鯨魚,一方面是祈求援助,另一方面也可免於被吞食。第二、卑南族開發出的新農作物粟米,與漢人吃粽子的習俗均是米食文化的表徵。
台灣原本就是個海島,島上的人民與海洋生物是生命共生團體,而魚蟹的傳說,正可突顯海島文化的特色。從卑南族所發展出的祭祀鯨魚習俗,更可看出原住民對周遭海洋的敬畏心理。而這種對於周遭生活環境的愛惜之情,正可作為台灣端午佳節故事,讓後人學習先民的生活智慧。
這種建構台灣文化主體性的「文化情境化」嚐試,就是試圖將從中國傳承而來的台灣節慶,如新春、元宵、清明、端午、中元、中秋、重陽到尾牙等等,重新詮釋這些節慶的象徵意涵,並在這些節慶中將與台灣相關的新事蹟詮釋出來,取代原先的故事,道道地地成為台灣的節慶事蹟,成為台灣歴史文化新的認同故事,讓住在這塊土地的台灣人,重新述說自己的故事、活化自己的節慶,成為有自己歴史文化記憶的人。
把窮人放在心裡:給2020南神畢業生
2020.06.26
耶穌出來傳道前,通過一個重要考試:魔鬼試探他以何方式來完成上帝國事工?是帶領被殖民的以色列人,來反抗羅馬帝國的政治彌賽亞嗎?或是為眾生受苦、被釘死在十字架的救世主呢?2020年南神畢業生,畢業前也有一個重要考試:你/妳們要作那種基督徒來服事上帝及祂的世界?或你/妳們要成為怎樣的牧者來服事上帝及衪的教會?
耶穌傳道的中心信息是「上帝國近了,你/妳們應當悔改!」是的,宣揚上帝國的人,必需活在上帝國裡面!上帝國代表「上帝的主權」,降服在上帝主權之下的人,表明他/她活在上帝國裡面。我常跟學生說畢業後若變的奇奇怪怪,不像長老會牧者,只會說在神學院沒學到什麼,但又熱衷教會權勢利益的話,就請不要說你/妳是南神畢業的。
耶穌上帝國福音的內涵是:「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四章16-19節) 禧年源自古代以色列社會對某種抵押問題或破產的處理方式,據舊約利未記25章所記載,除了土地7年休耕1年稱為安息年外,每逢7個安息年,也就是第50年的時候稱為禧年(Jubilee),社會再來一次財產的重新分配,以防止上帝的子民產生貧富懸殊的差距現象。
只有主的靈在我們身上,我們才能重建人生價值,在倚靠錢財與關心弱勢,在追逐權勢與體會受苦,在自私的眼界與奉獻的心胸,及世界名位的國度與信仰十字架國度的辨證中,重建我們生命的價值與意義。所以懇請我們的畢業生帶著「主的憐憫」出去,因為只要有主的憐憫在你/妳心裡,你/妳的心中才會有窮人、受苦及病痛的人。
此段禧年信息取自以賽亞61章1-2節,但耶穌卻有意刪去61章2節中所充滿的「上帝報仇日子」的仇恨意識,可見悔改不應只是「個人」層面,更應進入族群的「集體社會」心靈,從「種族報仇」的日子到上帝國普世的接納與和解。
以色列人信仰中的「禧年」,到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來臨」有著歷史延續的關聯性,這就是所謂「歷史意識」(historical conciousness)的意義。意識是一種自我認識的能力,而只有經過人們主觀意識轉化後的過去事實才叫做歷史。所以歷史意識可說是人們詮釋其外在世界的變遷,及其自身變遷的心靈活動,藉著這個心靈活動,人們瞭解到自己的特質以及自己在外在世界變化中的位置及方向。簡言之,歷史反映出人們歷史意識的心靈活動,歷史意識讓歷史有了意義的脈胳,由此解釋自身的存在,處境與認同。
你/妳們將從南神畢業出去,記得你/妳們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一份子,我們有「台灣」意識,但也因著我們有「耶穌」信仰,我們的歷史意識才不會走向種族的仇恨。美籍偤太裔政治學家安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人的處境>說:「停止痛苦記憶的方法就是赦免的力量。」又說:「沒有赦免,我們就無法從以前行為的後果解放出來,我們永遠成為以前行為後果的犧牲者。報復是重複前一個行為所造成後果,而赦免才能從報復的循環中解放出來。」不夠,安娜鄂蘭也說:「我們總要記取歷史事實,這樣通過赦免這種創造性的神蹟,才能使我們的痛苦記憶得著治療。」
我1980年從南神畢業,經驗黨外抗爭、1979年美麗島事件到隔年228林義雄律師家庭慘案。那個年代,讓我們學生憤慨與感動的事交纏一起,但因著「台灣」歷史意識與「耶穌」福音信仰,也讓感動不因著憤慨而失落盼望,憤慨不因著感動而失去意向。
我也很榮幸可以回來我心所繫的學院服事,走在巴克禮牧師走過的道路,活在黃彰輝牧師所建造的教室與宿舍;也目睹這個學院的起起落落,有時成功,充滿盼望;有時失敗,令人失望;有的房子己經拆毀,有的房子重新建造;我常想在成功與失敗、盼望與失望、及拆毀與重建的辨証中,我們可否想像台南神學院一個更好的未來,來找到新的盼望。
使徒行傳2章記載聖靈臨到門徒身上,門徒就以別國的腔口,向那些住在外邦仍期盼彌賽亞的偤太人,宣講他/她們久久期盼的彌賽亞就是「耶穌」,真是「受擄的人要得著釋放」;聖靈降臨,神蹟奇事發生;真是「瞎眼的人得以看見」;聖靈降臨,初代教會建立,羅馬教會就曾扶持1500孤兒寡婦,真是「窮人有福音可聽。」聖靈降臨,信者樂意「凡物公用」,真是「禧年」精神,而且不要再等50年,現在此刻就開始。所以說,聖靈降臨就是要我們每一位畢業生接續作為門徒的使命,出去宣揚上帝國的福音。
美國哥倫比亞神學院舊約學教授Walter Brueggemann說舊約有二項傳統:一是「法制結構」(legitimate structure) 的律法傳統,帶來秩序。但是世上仍有很多人因無法適應,而在秩序外圍受苦(我們學院可能也有活在秩序外圍受苦的學生) ;所以上帝在舊約給予我們第二項的先知傳統:與受苦的人一起「擁抱痛苦」(to embrace pain) 。
作為學院的院長,我即將御任準備退休。我衷心期許我們的畢業生帶著「台灣意識」及「關心窮人」的上帝國信仰出去,宣揚耶穌是我們的主,是台灣的盼望。我知道我可能跟我的老師們一樣,今生無法看到我們的願望真正實現,但神學家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 的禱詞己經足夠安定我們的心了:
因為真正有價值的事務,
我們不一定可以在我們的一生中來完成;
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盼望來得著心安。
2020.07.07
今年的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延緩了台灣大甲媽祖的遶境,然九天八夜的行程仍吸引數以萬計的信眾參與。從台中大甲鎮瀾宮出發到新港奉天宮,整個繞境行程貫穿台中、彰化、雲林、嘉義等四縣,來回大約三百七十公里,可說是福澤廣佑,普渡眾生。媽祖信仰在台灣民間所擁有的驚人能量,其實也說明了鄉間民里大眾大家內心深處渴望平安的託付與期待。
媽祖信仰能否成就大眾內心深處平安的託付與期待,從每年三月各地「瘋媽祖」的活動慶祝就可看出。然而,在此大眾內心期待的同時,媽祖信仰也可能被運用作為各地政、經人物及角頭,獲取個人利益的鬥力場所。所有宗教信仰確實含蓋這樣的相互因素:一是經由信仰,大眾齊來悔罪,人心淨化;一是經由信仰,一些人齊來獲利,人心惡化。
以西洋聖母馬利亞的崇拜為例來說,這兩種相互因素也是同時並存。西洋聖母馬利亞的崇拜始於公元五世紀東羅馬帝國的Theodosius II時代,由其姊姊Pulcheria公主大力提倡。當時Pulcheria公主還被主教們以女性為由禁止参與聖堂祭祀。因此,聖母崇拜的鼓舞對Pulcheria來說,一來可以作為反抗男性主教們主宰整個精神界,並由此獲取世俗利益的精神武器;一來也可經由女性在宗教上的聖母地位(天上聖母),想像女性也有可能在世俗政治上的女王地位(地上女王),以此提昇女性在整個社會的地位。
西洋聖母崇拜若是可以作為台灣聖母崇拜的借鏡,那就是西洋聖母崇拜已經經由其所建構的教義及神學來對抗世俗的利用(無論政治或經濟),並強化聖母崇拜的主體性,由此以慈母形像來感化世上剛硬作惡人心。這個過程不只有「聖母無原罪說」、「聖母昇天」之教義的建構,也對聖經經典歧視女性的僵硬觀點提出新的詮釋,以聖母懷孕聖子的生育祝福,來轉化創世紀中女性受罰的生育詛咒。
西洋聖母崇拜在西方歷史的發展中不只有安定社會作用,也對人們深處苦難不安(如戰争、黑死病)的處境時,提供一種安心撫慰,如宗教學者Malinowski所說,當人們無力實現慾求,處於恐懼、焦慮,有機體呈現不隱定狀態時;宗教適時會給予人們目的實現的意象,由此主觀意象,人們有時不只可以恢復心理、生理平衡隱定狀態,說不定也因著信心加強,更有心想事成的成功機會。
當然,最令人期待的聖母崇拜,除了轉化世俗政、經對聖母崇拜的利用來獲利之外,聖母崇拜是可被期許來作為護佑弱勢女性的慈悲象徵。而女性的諸多「痛苦」:如童年性侵害、雛妓販賣,還有對大地之母的殘害,如水資源污染、森林濫墾等等,無一不都是根源於滿足男性主宰,及資本主義經濟活動的社會需求而已。
這樣說來,在台灣的媽祖崇拜,除了期許能够建構自身之神學教義,以轉化世俗政、經對她的利用獲利之外,媽祖崇拜也可被期許來作為解救女性與大地之母困境的慈悲象徵,將女性力量集結,相互擁抱、集合女性與女神所象徵的陰性力量,來治癒存在於女人間的創傷,及拯救日益沉淪的世界。
當然,這更是對基督教本身長久以來男性主宰力量的反省,及上帝作為慈母意象神學建構的期許。
2020.07.07
神學若以信仰的層面解說,應可理解為「信仰的反省」。信奉上帝的人只要活在人世間,他/她必意識到早期教父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e, 354-430)所言,信徒是生活在「上帝之城」與「地上之城」兩者之間,各服鷹不同的價值與秩序,而信仰的反省就是回應兩者差異何在? 或說福音信仰的價值與世俗文化的價值有何不同?信仰如何在「福音」與「文化」的差異認知中有所反省?
神學的任務,以簡單的話說必須設想下列二項基本要求:一是建構一套敍述福音真理的論述,一是又能適應每一時代來詮釋此福音真理,成為當代人們的生命光源。這二項神學工作的基本要求說來容易,作來困難。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們:神學不是為了成全真理,而無法應答情境;就是為了適應情境,而犧牲真理。 因此,神學的任務是在福音與文化或福音本質的有效性及文化相對性之辯證中,詮釋出福音真理。
再者,神學之任務也指涉其福音與文化辯證中之實踐功能,這是福音與文化互動中的張力與活力之信仰本質問題。張力指向絕對與相對之緊張關係,而活力象徵一種可改變文化中任何腐蝕生命的再生動力。最後,神學之任務需要在此張力與活力之辯證中論述文化所隱含罪的可能性,及與之呼應的上帝大愛。由此,生命本質的所有意義皆在上帝的大愛中,不只醫治、赦免了罪惡的世界,也激勵了信仰的活力去改變社會的亂象,讓福音與文化在上帝大愛的撫慰中找到和諧。
2020.07.13
假設神學的認知老是堅持從「過去的基礎」發言,就有可能與現代人的生活情境脫節,無法衍生關聯;或是神學的論述被「現在的情境」牽著鼻子走,就有可能自失信仰立場。這正是今日論述基督教神學的二個困境:一是過份依賴過去的傳統,對現今人們所衍生新的情境問題束手無策;另一是過頭倚靠現代文明,沒想到現代文明一有困惑,神學也就跟著困惑,而原有的信仰價值與特色早已被丟棄一旁。這樣說來,現今從事基督教神學論述最迫切的任務,是要能從過去的傳統理出宗教信仰對生命意義廣度與深度的理解,又能照亮現今的時代成為它的光源。
以保羅對婚姻的看法為例來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以弗所五章22節及25節) 這是反應第一世紀在家長制男尊女卑的相對文化中,妻子要順服丈夫、丈夫要愛護妻子。在此,我們應可理出「愛」與「順服」是婚姻不變的重要基石,又可教導現今生活在兩性平權社會文化中的男女,要相互「愛護」、相互「順服」。
奴隸制度也是,以它在當時衍生的處境來說,也是一種「文明的進展」。古時部落的戰爭,征服者常將「被征服者」處死。沒有處死抓來充當勞動奴隸算是文明的進步;如同「以牙還牙」的報復限制在1比1對等的關係,而非加倍償還,這也是「文明的進展」,從無限制的報復到限制報復。
保羅書信中,雖然沒有顯示現今認知「奴隸解放」的福音見解,但在信仰中接納當時的奴隸為弟兄姊妹,可說是福音對生命意義深度的理解。對生活在第一世紀羅馬帝國的人們與基督徒來說,因信仰而以兄弟姊妹情誼對待奴隸誠然是解放的福音;這也可在現今充滿各種不同有形、無形的歧視與偏見的人類文化中,成為照亮與改變人們的光源及動力。
由此,神學所關注的第一重要核心議題,應是如何在福音真理的絕對有效性(absolute validity)與文化歷史相對性(relative history)間,尋求一種神學適切性(theological certitude)的表達。一方面不因牽就於歷史的相對性,而使神學論述淪落為一種「宗教哲學」,失落終極定向;或是高舉為不食人間煙火的絕對真理,而使神學教義化為一種固執不變的「基要主義」,無法使人信服。
那麼神學任務的說服力是什麼?神學能否只是關在自己神學院的圍牆內自彈自唱自聽?如果不能?它必定意識到要在知識的大海中談論上帝!要在不同學科的質問中說清楚耶穌!並在自由無拘的理性世界中談論定向的聖靈!問題是我們真的有能力在理性的世界中談論啟示嗎?我們真的有智慧在歷史的相對性中導引出對絕對福音真理的信服嗎?
神學其實可在強調人類經驗的特殊與獨特性的同時,也能襯托出所有人類皆以不同方式在分享相同的基本事物,一直重複歷史所有時期中共享的偉大主題。在此,神學必須勇敢面對人類無限變化事物的挑戰,並理解出所能分享的普遍共有元素。如此,一種界於絕對有效性與歷史相對性的神學關聯才有可能。神學非但沒有排斥歷史的相對性,反而可在相對中辨別出終極,在歷史中尋找永恆。
也就是說,神學的工作是在所有歷史事件的相對性中,開創出象徵性的詮釋意義,並進而將其導向關聯於聖經的終極啟示。因此,神學論述的工作不因害怕歷史批判對信仰不利,而丟棄歴史客觀研究;而是發展論述能力參與歴史客觀探討,並由此提出具有終極性關懷之信仰見解。
由此,神學的論述必然更具深層思考,提供一項生命哲理的觀點與典範,來解答現代文明的困惑及回應人們生活中所感受到的孤獨、不安及焦慮。這樣的神學不能夠只是知識上的學習,必須經由信仰者實際投入參與其所處情境,才會有能力去回應處境,檢驗處境。這是一種辨證過程,是信仰與處境並行思考與行動的驗證。
2020.07.15
今日老是自稱正統教會的問題,是常將基督教真理與過往時代所衍生的教條混合,以致正統教會雖關心傳統,卻老被傳統教條束縛,說不出一個令人心服口服道理。以三位一體的教理為例來說,正統教會對現代人實有解說不出「上帝是何意義」的困境。而且,若以過往的教條為現今的倫理原則,也會發覺這些過往原則在解決現代文明的社會困惑(如種族、性別及性向議題等等)會備感吃力,有時甚至是「風馬牛不相干」。譬如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所提「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就常不加思索地被教會引喻為基督徒不能與非基督徒通婚。
另一是所謂自由派教會的問題,神學若硬要致力於宗教與科學或理性之間的調和,由此證明基督教並不落伍的話,自由派的教會就會有所試探。一是傾向將理性無法接受或難以令人相信的聖經神話丟棄;另一是將基督教剩餘的部份,以現代人思想可以接受的語言加以潤飾。結果,跟著現代文明後頭追趕的基督教神學就失去自己的特色。而且當現代文明陷入迷惑時,基督教神學也會跟著迷惑,而且其最重要的真理部份早已被丟棄。
今天有些人想利用科學證據來證明聖經的真理,其實是危險的作法。假若此相對的科學證據有朝一日被新科學的發現所推翻時,其前所支撐的聖經真理不就跟著失效。十七世紀以來歐洲的社會法則已明顯告訴我們一個簡明道理,前宗教現實所支撐的封建社會體系,當啟蒙理性思惟興起且打敗封建社會體系時,前支撐封建社會體系的基督教現實也就跟著被推倒,難以再度站立。
這如同我們在聆聽一首優美曲調,一定是用「心」聆聽。難道我們會分析曲調在鋼琴彈奏的時候、大姆指及各指頭間要各用幾磅力道才能奏出如此優美歌曲嗎?宗教也是如此,需用「心」體會,非要科學性證明不可。譬如過往基督教神學在解釋神蹟時,因被休謨(David Hume)所設定的「違反自然律」套住而深陷其中辯解不休,反而神蹟在現今世界的實存詮釋無法發揮作用令人感動。儘管如此,休謨認為宗教缺乏邏輯及較少受自然律則的支配,是起源於驚訝、害怕及對自然界神靈的投射。這個論點為後來的神學家如布特曼(Rudolf Bultmann)及田立克(Paul Tillich)鋪設了焦慮的神學見解。
因此,基督教神學若要貢獻於人類,就必須從生命意義或生活之深度理解來著手,並對生命困惑提出解答。借用希臘哲學家Epicurus的說法,「若是無法解除身體上的疾病,醫學可謂毫無助益;同樣地,若是無法去除心靈的苦難,哲學亦是毫無用處」。基督教神學更是如此,我們關心的不只是人世間目前的得失問題,更是生存意義、善惡之間的終極理想。也就是說,人世間可否體驗到一種永恆性的神學慰藉。
試想:人類的問題如果只侷限於歷史平面單一的意義脈胳,無法超出有形世界的歴史平面的話;結果是人類所造成的問題,最後還是由造成問題的人類來自己解決。人類於是陷於問題與解答之間的相互纒鬥,找不到出路,更無法指望解決邪惡問題的終極盼望。也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必須指出超驗部份的終極理想,上帝存在的意義,並由此啟示來回應人們的生命困惑,擴展人們對生命意義的廣度與深度了解。
由此,神學的充實及有效性就取決於福音(絕對)與文化(相對)之間的張力,正統派教會的問題是常將信仰的終極理想與聖經時代的道德準則等同,而產生了將文化的相對倫理絕對化為不變福音真理的桎梏。自由派教會的問題正好相反,因受到文化相對性及歴史新事物道德準則的牽引,一度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聖經啟示及耶穌倫理,有可能就被套在今天商業時代的相對道德標準而失去絕對神聖光環。這樣說來,兩者的失敗就在於無法平衡絕對福音真理與相對文化現實之間的張力。
當然,自由派神學也有其優點,容納科學、理性的歴史批判來分析宗教根源。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才有可能將信仰的永恆理想從以前所棲身的過時文化外殼解放出來。然而,自由派神學的缺失是對現代文明毫無批判,導致其涉及創世與救贖、生命圓滿追尋之永恆意義的神話象徵,不是丟棄,就是以科學認知歪曲。而且當神學完全被理性主宰,將人生觀建立在理性的統一基調時,人世間的有限與永恆間的無窮之間的辨證就會失落,張力沒有,終極關懷缺乏,生命見解顯的庸俗無助。
現代文明所形成的科學與商業成就,顯然已衍生一種缺乏生命深度理解却洋洋得意的倫理風格。基督教神學如果屈從這樣的現代文明,也會跟著變的膚淺,埋沒了自己獨特且富有深度內涵的遺產。結果「上帝國理想」意涵成為「社會進展」的現代解釋,「罪」是無知所引來的不完美,可在適當的教育中改善。基督教與世俗文明之間的差別消失,人們在現代文化的樂觀主義中感受不到生命中的邪惡力量,結果基督教信仰失去特色,依從於現代文明的差遣。
對自由派神學弱點的反應,造就了今天基要福音主義與激進福音主義兩者的復興。當基督教神學轉向激進,以馬克思主義取代自由派神學的樂觀主義時,基督教神學難免仍被馬克思主義的激進想法牽引,到頭來神學不管是依附於資本主義的自由樂觀或社會主義的激進變革,結局都是一樣,神學沒有張力就失去自己特色。
儘管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分析及辨證,較能反映社會剝削的邪惡程度;然而若沒有上帝活動的介入,寄望無產階級革命是一種烏托邦想法,基本上社會強權者會自我改善將政經權力交還給弱者是完全不可能。作為理想的期待可以是美好,但失落了上帝介入的張力,理想就成為一種虛偽的口號,永不可得。
基要福音主義也是一樣,神學的建構若只依從於過往的基督教教義權威,並由此化約為上帝的意旨及現代倫理的指南時,基督教神學可能就會愈來愈無法理解與調解現代人的生命困境,成為現代人尋求生命意義的指引。上帝在聖經的啟示理想當然是有效的「絕對」真理,然呈現此真理的聖經時代卻是「相對」可變的第一世紀文化背景;其中,以男性為主的「家長制」道德準則,及其所涵蓋的奴隸制度與男尊女卑的階級與性別「相對」文化,是可以在現今的民主社會及兩性平權的文化背景所導正。
基督教神學的價值全然於此,福音終極理想與任何時代的歷史現實都保有「福音與文化」的張力,一來避免福音的絕對性被相對化,一來也防止文化的相對性被絕對化。神學的建構不只避免上帝的理想被化約於歴史的平面,而成一種文化的宗教哲學;也應防止伴隨福音的文化因素(如階級或性別因素)也被等同於真理及正統,成為現今難以突破的意識型態而與現代生活格格不入。
因此,神學的任務是去認知基督教作為啟示的宗教,在文化的童年時代,人們是如何地運用想像力,在多采多姿的歴史現實及廣闊空間自由地馳聘,一方面領受了永恆在人間的啟示,另一方面也以他/她們的文化語言(也許是詩詞、也許是史詩、也許是神話)記下了永恆連繫自身的感動。神學的任務就是要能從基督教這樣過去的傳統,理出福音對每一時代人們生命的感動與淨化作用,並在此淨化過程,神學指引出福音對生命意義廣度與深度的見解,成為照亮每一時代的光源。
2020.07.17
約翰、莫里斯(John Frederick Denison Maurice,1805-1872年),是英國聖公會的神學家,也是基督教社會主義的創始人之一。1840 年,他被選為倫敦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英國文學和歷史學教授,1846年增設神學系時,他也成為神學的教授。
莫里斯值得尊敬的是,他以參與社會運動來實踐他的神學。當工人不信任其他神職人員和教會時,莫里斯卻能嬴得他/她們的信任,並參加以莫里斯所帶領的查經與信仰教導。深受1848年共黨宣言的影響,莫里斯重新檢驗基督教價值及其社會理想,而堅信基督教(不是世俗主義) 才是社會重建的唯一堅實基礎。
1849年,莫里斯與其他基督教社會主義者建立「合作社」(co-operative societies)來照顧窮困者,他甚至認為「合作社」是原始基督教共產思想的現代應用。
莫里斯是基督教社會主義運動的領導人,堅定認為「基督教是社會主義的唯一基礎,而真正的社會主義是健全基督教的必然結果。」莫里斯曾說因為他是神學家,除了神學之外沒有其他職業,所以他的事業不是建立而是挖掘,以表明經濟、政治或社會秩序的建立,必須通過上帝意旨來找到其和諧的規律和基礎來重新生成。
1850年初,基督教社會主義者在倫敦成立了一個裁縫工人協會,隨後也成立其他行業的協會。為了促進此一運動,莫里斯(Maurice)成立了「促進工人協會」(SPWMA),並擔任「中央委員會」負責人。起初,SPWMA的工作只是通過發布書單來傳播協會的想法。然後也承擔了建立工人學院的實際任務,因為受過教育的工人,對於成功的合作社事工至關重要。1852年,議會終於通過法案,賦予「合作社」合法地位。
1853年,他所出版的《神學論文集》及參與於基督教社會主義運動,而被國王學院免去教授職務。然莫里斯仍熱衷於工人教育工作。到1854年10月30日,工人學院成立開學時就有130多名學生,而莫里斯被聘為校長,在他餘生中積極參與工人培育工作。
莫里斯的著作引來諸多爭論,如Julius Hare認為他是自柏拉圖以來最偉大的思想,而John Ruskin則認為他天生就是困惑的,甚至是錯誤。儘管如此,1866年10月25日,他仍當選為劍橋大學騎士團的道德神學教授。出乎意料之外,莫里斯在劍橋大學受到熱烈歡迎,在那裡沒人質疑他的神學正統觀念。
對莫里斯來說,人類社會行為在在顯示出其自私罪性,他從人類商業行為發現自私,甚至身為基督教社會運動的領袖,在抗議行為中也可看出隱涵在抗議者本身的自私性,甚至在宗教篤信的個人主義中,從祈求特殊恩典的赦免來成義,也表現著信仰者毫不覺察的自私性。
由於反對二元主義,摩里斯摒棄了傳統「肉體使靈魂墮落」的看法,這使他的拯救觀點更走向社會性看法,也就是基督國度的完全實現是在於政治、宗教,乃至於經濟等社會各階層的整體性,及人們的自願參與,而上帝顯然是統攝一切,從過去﹑現在直到未來,而人類文化事務無一不在基督的統理之下。
2020.07.21
「福音與文化」這個議題,在西方宗教的發展,因著歴史因素而呈現兩極化。一是宗教最終被視為一種文化現象,是人類心靈活動的諸多功能之一,依附於道德、情感、藝術及心理等文化現象來表達。法國社會學家孔德(Auguste Comte)是最佳代表,認為宗教是人類文明進展中的一個特殊階段而己,稱為「神話階段」(the mythological stage),是人類心靈在「科學前」(pre-science)所衍生的暫時現象。因此,在現今所謂的「科學階段」,宗教似乎沒有必然存在的必要。
另一是將宗教信仰奉為從上而下的「神聖啟示」,超越人類文化心靈層面,基本上與人類文化毫無關聯。人類本身無法從自身文化活動來認知上帝,除非上帝親自向文化來啟示祂自己。在此,西方主流的基督宗教是最好代表機制,一致認定神聖啟示是上帝的恩寵,由上而下,與人類文化毫不相干。
這樣的兩極化,不但無助於辨證宗教與文化的關聯,且形成現今宗教與文化的分裂,各走各的窘境。一方面具有「福音救贖」的西方宗教失去特殊意義,消融於文化歴史平面而被否定;另一方面將上帝置身於文化之上來超越文化的強烈肯定,有時不但對認知上帝無益,反而權威化上帝及造成反上帝神律權威的文化自律運動,最後文化告別宗教,限制上帝於文化自身的管控之內。
傳統基督教神學雖以「內在性」及「超越性」來論述上帝,但却難以把握住平衡及關聯兩者的立基點。結果基督教神學搖擺於兩者之間,形成「自由派」與「保守派」的相互歸類及相互漫駡,造成今日福音與文化之間的更大、更多誤解與傷害。因此,福音若要「道成肉身」於文化(內在性),又可成為文化的根源(超越性)的話,福音與文化的首要任務就要去消解長久以來兩者的二極化難題,並從上帝作為所有生命的根源及根底的意義重新建構福音與文化的關聯。
現代科技文明雖然解構了形上學的神靈世界,但不意謂「世俗化」就此取代古老神靈成為膜拜對象。當現代人迷惑於人生的哲理思考,被好奇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真理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真?」真理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真」的終極成了所有探求哲理形式的根底。當現代人探求事物判斷的是非,被正義感驅使去追根究底公義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善?」公義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善」的終極成了所有事物是非判斷的根底。當現代人陶醉於感官世界的外在,被沈迷心驅使去追根究底美感時,他/她們最終詢問的還是「什麽是美?」美感的終極意義為何?在此,「美」的終極成了感官世界景像的根底。
問題來了?如果意涵真、善、美的上帝是所有文化面向的根底及終極意義時,為何人類歴史最終還是讓此生命根底及終極面向發展為一種「制度化宗教」,以經典、教義、儀式及祭司(宗教人員)此替代性的儀式宗教出現呢?如果上帝是文化的根底,為何基督宗教也像其它宗教一樣,在歴史中發展為一種制度化的教會組織呢?
可以理解的是,上帝雖然作為生命的根源與根底,但並非全人類皆認知明白祂的啟示。因此,當人類遇到困惑,想回歸生命的根源探求生命的根底意義時,因著有限性及不全然了解根底,而以自身文化的宗教形式與宗教具像來傳達終極,這也就構成了所有宗教的宗教史意涵。
試想一位焦急的母親帶著生病的小孩到廟裡求神問符時,你/妳看到了什麼?難道基督徒只膚淺地看到「偶像崇拜」嗎?生病的小孩對母親來說是to be or not to be生存問題,難道這不是這位母親生命中的「終極關懷」嗎?因為她不知道上帝的啟示,就以她所認知的文化宗教具像來表達生命之終極關懷。
那麽,基督宗教宣稱擁有上帝的啟示又作何解釋?儘管上帝在基督宗教裡以祂的話語(聖經)啟示給信祂的人,也會因著人類的有限性及部份理解的落差,成就了現今各種不同的教會教派及不盡相同的信仰禮儀與教義。
福音與文化的分裂同樣也基於人類的有限性所導致。以基督宗教的歴史反省,耶穌的福音象徵著一種「神律」的「自律」,福音(神律)是文化(自律)的根底,信仰讓生命外在的所有形式有了依歸。然而,當基督宗教組織化及後來國家化後,象徵終極根底的「神律」就被制度化的宗教形式化為一種由上而下的權威「他律」,其中最恐怖的是中古時期,以「十字軍」及「宗教裁判所」殺害所謂的「異教」與「異端」。在此,自以為代表「神律」的「他律」權威就衍生「魔栍」(demonic),最後也引來「自律」的反抗,以人文主義形式的文藝復興運動展現。
馬丁路德的宗革改革,雖然企圖改革「他律」的腐敗及恢復「神律」的信仰,然而由於「神律」無法提供根底思惟來立基於理性的「自律」,而「自律」的理性力量又找尋不到典範依歸的「神律」根底,致使神律與自律最後仍然各自依附於「教會」與「世界」作二元發展,使得後續的教會「神律」再度發展出維護自身教派利益的「他律」,而立身於世界的「自律」不得不與她分道揚鏢、展翅高飛,只能依循自身的良知、甚至不惜丟掉生命的根底「神律」來與「他律」對抗。
從此,各種教派教會組織的「他律」,就自以為自己就是「神律」,坐上高高在上的黃金寶座,不食人間煙火,自我了斷作為所有生命根底的期許,宗教失掉作為文化的根底,不只失落人心,也輸掉文化世界。
「自律」也是一樣,當它放棄終極面向,不要生命的根底「神律」時,它只能以文化的功能來自我滿足,以創造個人或社會自得其樂的生活方式來自我成就。這樣的「自律」最終不見得能由「自己」自主控管,它成了理性與世俗的俘擄,有時被市場經濟法則掌控,有時甚至被國家社會集體所制約。自律可說是一種缺乏自我超越的人文主義,最後人的終極面向就是人類自己。
另一方面,當人無法照著普遍的理性法則來行事時,混亂的因素必然會激起一種外在於比人更高的律則來制約,於是文化形式所尋求的根底,在宗教與文化分裂的現今社會,自然導向了「他律」的權威宗教組織,而犧牲了「自律」的理性結構。「他律」的危險就在於它是有限,却以「無限之名」行使權威;而「自律」的危機是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所製造出來的混亂、迷惑,自己有能力足以解決。
總結來說,福音與文化如何的相互關聯,決定了神學的導向。過往福音與文化的分裂或各自發展,使得神學的走動不是屈從於教會權威教義的他律,變得死氣沈沈,激不起興緻;就是順從於文化進展變化的自律,顯得搖搖擺擺,摸不著定點。福音是文化的根底,上帝是所有生命的意義根源,神學應該從這樣的宏願大志說起。
2020.07.26
神學的任務如同一把「拉弓」的箭,福音與文化各據弓的一端,中間就是拉弓的張力,神學的弓箭能否射好,就在於福音與文化的適度張力。因此,對箭頭一端「文化與歷史」涵意的深淺理解,決定另一端「神學」的用處向度。歷史是過去發生的事,它構成了人類的文化及文明的整體。然而,歷史也是人的看法,人的詮釋。所以只有經由人們主觀意識轉化後的過去事實,才叫做歷史。
歷史並非客觀存在,所以才會有人戲稱歷史是七分猜測、三分偏見。歷史若是經由人們對過去發生的事所做的詮釋,而人又是受到其文化決定主義、歷史相對性所影響,歷史就會如同神學家尼布爾所說的,帶有「意識形態的汙點」(ideological taint)。也因為歷史、或文化整體是相對的,歷史才會內含一個社會學因素,也就是有權勢的團體最終決定了何為真理的正統、何為錯謬的異端。
以弓箭兩端此神學拉弓來理解我們人類文明的進展時,歷史意義的重新賦予就顯的重要。人類早期的原始社會,今天我們常以偏見稱之為野蠻社會。野蠻人Barbarian來自希臘人取笑非希臘人的講話方式,因為希臘人重視修辭學,輕視非希臘人說話只會說「bar bar」,所以稱他/她們為barbarian(野蠻人)。
亞里斯多德在《動物的形成》書中認為人是由美好的形式(form,如靈魂)與會朽壞的材料(matter,如肉體)所形塑,人出生時如果會朽壞的材料能被美好的形式完全所吸收時,就成為男性;反之人出生時如果會朽壞的材料不能被美好的形式完全所吸收時,還留有朽壞的材料就成為女性。這就構成女性生來劣等的哲學基礎。難怪深受希臘二元主義影響的基督教教義也充斥著「女性劣等」之信仰教導。
原始社會,人類最早都是向動物學習如何生存,如學習松鼠集果,儲存過冬;模仿動物的爪、牙,成為捕魚、狩獵工具。原始社會的狩獵生活是生存問題,不像今天我們所參觀的博物館,我們所看到的動物標本後面襯托的是「屠宰場」,對動物的無情殘殺。英國的貴族有狩獵娛樂的活動,就是在春天前把狸貓養大,等候春天到來放出來以供娛樂來狩獵屠殺。
我們今天在原住民區域所設立的國家公園,正反映出對原住民狩獵生活的誤解。原住民的狩獵生活是生存問題,不是娛樂、不是屠宰場。如果國家公園的政策改變了原住民的生活方式,他/她們就會被迫下山,成為勞工;或下海,成為漁民。他/她們賴以為生的狩獵文化就從此滅跡。
宗教學者認為,人類最早的宗教活動起源於靈魂概念。早期人們於睡夢中,覺察有另一個「我」可脫離身體的限制而自由活動。當時的人沒有辦法像今天可以依弗洛伊德的「潛意識」理論來解釋夢。他/她們認為,除了肉體的我以外,還有另外一個我,這就是靈魂概念的起源。人有了靈魂想法,就衍生了最早的宗教活動-墓葬文化。因為人具有靈魂,死了就有埋葬的想法與儀禮。有的民族會將死者埋在很深的地方,囑咐死者不要回來作怪。這很像台灣人所說的「三魂七魄」,人過世後,三條靈魂必須歸位才不會作怪。一條靈魂隱在神主牌,一條靈魂在墳墓,一條靈魂上西天或下地獄。人有沒有三條靈魂呢? 社會學者韋伯說有沒有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台灣人相信人有三條靈魂。
人類經由靈魂的概念而引發了泛靈論。山、河、樹、動物、星辰、月亮、太陽都具有靈魂或生命。離我們越遠、越不能掌控的,如月亮、太陽,就成為諸多民族的崇高神明。與我們親近、供養我們生存的土地,就成為大地之母,受人膜拜。想想人類生存的兩個面向,一個不就是因著需要與大自然打交道來求生存,而對大自然力量的支配而衍生的「自然崇拜」嗎?另外一個不就是因著需要在人群社會生存,而對社會力量的支配衍生的「祖先崇拜」嗎?
早期,人類以為自己的祖先是來自動物、或植物而有「圖騰崇拜」。圖騰的意思就是「他的親族」,以人類早期的經濟活動來看,可以想像圖騰的動物或植物是人類最親密的同伴,也可能是提供經濟力需求的來源。若以生產力來界定權力的來源,最早有權力的人應該是女性的祖先,因為她所生小孩的多寡,決定了生產力的大小。人類從動物的圖騰祖先崇拜,進展到女性祖先的崇拜,代表了人們對自身來源的知識有了擴展,但還停留在模糊想像的階段。
人類從圖騰崇拜到女性祖先崇拜的過程中,有經歷一段噯味不清的神話感孕故事,人類是由母親與動物祖先感孕而生下來的。如神話故事所說:黃帝是母親見電光而生(竹書紀年);堯是母親與龍的感孕而生(竹書紀年);舜是母親見到彩虹而生(竹書紀年);商契是母親吞了鳥蛋而生(史紀、殷本紀)。西伯利亞人也認為他/她們的祖先是由女神與熊交配而來。這個階段,人類對自己的來源還沒完全進展到母親直接生育的認知,女性祖先的崇拜是崇拜女性祖先的女陰,如以弗所的亞底米(Artemis)女神有26個乳房,日本人的女神是以兩個屁股作為象徵。中文祖先的「祖」,就是崇拜男性生殖器的意涵。一般來說,女性祖先生前作為氏族的守護者,死後她的靈魂就成為祭拜的對象,目的也是保護自屬的氏族社會。
氏族社會從狩獵、游牧、進展到農耕、畜養,表示社會已漸趨安定。這個時期展開了所謂的「鋤頭文化」。鋤頭在農耕的時候是耕作農具,在戰爭的時候就轉化為武器的矛、棍,這也是「權杖」成為權威象徵的由來。另一方面,火的發現也讓氏族社會大大進展。火可以征服黑暗,也可經由煮熟的食物增加自身的免疫力,讓生命延長,而且火也可以鍛鍊鐵器使其彎曲,成為各種生存的大小工具。難怪「火神崇拜」是早期氏族社會不可或缺的生存依靠。
當人類生產面積擴大,已非女性所生下的孩子可負擔時,女性祖先的崇拜就轉移到更大力量男性祖先的崇拜。男性祖先崇拜意味著氏族社會己漸擴大到部落社會,而且也開始有了類似長老、或酋長的政治組織。農耕社會帶來生活安定,也確立了穩定的家庭制度。當人類的經濟有了盈餘後,才會成為人類有能力去開發除了生存之外其他藝術之原創力。
人是sociatal,說明人是群居性的動物,因此人類自然會群聚而活,並進行social後天的社交活動。像<魯賓遜漂流記>的故事是少之又少,如同作者Defoe自嘲說,這個世界只有一個人可以在禮拜五之前將所有的工作做完,這個人就是魯賓遜,為什麼呢? 因為他實在沒有甚麼工作可以做。
當氏族群聚擴大為部落社會時,部落與部落之間為了生存,就會進行「水源」與「繁殖」的生存之戰。人類早期的社會必須依水而居,水源成為相互搶奪的資源。一個部落強盛,也意涵著人口繁殖的茂盛,於是部落之間,為了繁殖生存也進行搶奪女人戰爭。哲學家尼采說,生存的意志(will-to-live)會轉化為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這是現實的面向。以畢業的傳道師為例,即使是同班同學,將來也可能為了「搶奪」 一個大教會牧師的職位,而進行生存之戰。生存的意志會轉化為權力的意志,必須想辦法把其他的競爭者打敗,自已才能上來。
氏族社會的另一個特色,就是祖靈的保護與氏族社會的興衰息息相關。氏族社會的生存之戰也是祖靈間的戰爭。氏族社會的衰敗意味著祖靈被對立的惡靈所打敗,以致無力再保護他/她們而使氏族社會沒落。對立的鬼魂可能是被殺死的敵人,可能是夭折的小孩,可能是被處死的罪犯,或兇死者。氏族社會由此演化成需要一位宗教領袖、或有能力的巫師來控管對立的鬼靈。靈魂由此不只發展出泛靈的概念,也發展出善靈與惡靈、上帝與魔鬼的二元概念。
巫師所行的巫術依宗教學者弗雷澤(James George Frazer)的研究,大致依靠兩個原則發展。一是相似律(law of similarity),通過相同模仿,實現任何想達到的目的。如編造一個敵人的肖像,以尖刀刺其腹部,就會產生敵人的腹痛,造成相同的傷害。相似律也可以用來治病,如肝不好、可吃豬肝;腦不好、可吃豬腦等等。也可用來不孕求子,如做一個小孩的木像,不孕女性睡覺時放在自己的肚子上,使其能夠感孕。
另一原則是接觸律(law of contact),就是對一個曾被某人擁有的東西施加影響後,就會對這個人產生相同的影響。也就是說,接觸過的事物會衍生交感聯繫。例如把一個人的頭髮,經由交感聯繫作法,就會與作法者產生親密的關聯。或是按手接觸別人的頭、別人的衣服、或是腳印,都會產生某種交感聯繫,而對這些人產生影響。
從部落到國家的發展,是經由種種不同的征戰而擴大到一個具有規模的國家組織。我們看奴隸制度,或是以牙還牙的報復,都說明著人類在歷史過程中的文明進展。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過往人的報復都是大於一,從無止盡的報復到限制性的報復,到賠償取代報復確實是文明進展。比如說早前摩西的律法、漢摩拉比的法典、到埃及的法典,都載明報復法的限制。奴隸制度也是,以前的戰爭非常殘忍,勝利者會將戰敗者趕盡殺絕,甚至將女性及小孩全部殺死。當人類把打敗的人充當奴隸時,也表明著人類在歷史過程中的一種漸進文明進展。
當國家所要管理的範圍越來越大時,國家就會發展出一種「壓制性的國家機器」(repressive state apparatus)來管控,例如軍隊、警察、或法院。但國家不可能永遠以壓制性的國家機器來控制人民,所以國家也會發展另外一種「意識型態的國家機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來作說服教導,比如學校、家庭、或宗教,來強化被統治者的愛國心、倫理道德、及國家的神聖性,而使被統治的人民心甘情願的順服國家的統治。意識形態是從想法(idea)來的,它本是一個中立的科學,問題是誰給了我們這些想法? 通常可能都是統治者教給我們這個想法,而且當我們順著這個想法生活時,就可減少對統治者統治正當性的威脅,而繼續維持統治者的既得利益。
我們說法律的進展,是經由報復法、賠償法、法庭法、到今天的陪審法。中世紀時,法庭有時也會以「神諭」作為審判的依據,比如在原告與被告之間放兩碗水,其中一碗是毒水,再由原告與被告來做選擇,選到毒水的人就是有罪,因而遭受天譴定罪。前總統陳水扁也曾說過一個有趣荒謬的比喻,用來描述台灣的司法現象。他說在台灣,辦大官要大證據,辦小官要小證據,辦一般百姓不用證據,辦反對人物則製造證據。
部落經由擴大而成為國家的雛型時,宗教人員也開始進展為專職的祭司教牧,由國家所奉養。所以祭司們會對國家的統治者喻為天子來作神聖的關聯,以上帝之子來神聖化統治者,及歌功頌德統治者的所作所為。在此,專職的宗教人員也開始撰寫宗教教義的經書,而使宗教開始有了倫理性的教導。國家的宗教教導,當然是為國家所奉行的倫理來做神聖的背書。當國家的倫理是重男輕女時,宗教就會發展女性劣等的神聖教導;當國家倫理推崇某一優秀種族時,其他的種族就會被惡化為劣等,這也是奴隸學說的神學基礎。如中世紀神學家阿奎納所斷言的,女性比男性劣等,所以男人是頭、女性必須臣服於男性。
我們看一夫一妻制度,也是經由長久掙扎才演化成近代制度。創世紀的亞當與夏娃,與其說是強調婚姻的一夫一妻制,不如說是在解釋人類的起源。其實在舊約的歷史,看不到一夫一妻制的實施,新約的羅馬時代也不是一夫一妻制。中世紀初期的查斯丁尼法典(Corpus Juris Civilis)裡面,對婚姻的重視雖以神聖的「聖事」及世俗的「財產繼承」來規範,但也困難阻止離婚案件來實施一夫一妻制度。所以才有笑話說只有窮人才會履行一夫一妻,有錢人如台灣民謠所唱「大某娶了就要娶細姨」,因為多妻是財富的象徵。
總歸來談,歷史是有兩個面向,一是可預測性,如春夏秋冬、循環再來,所以哲學家黑格爾才會跟我們說,我們從歷史學到的教訓,「就是沒有從歷史學到教訓」。另一個面向是無可預測性,因為歷史參與了人的自由意志。譬如說,我們每個禮拜三早上要來第九教室上「神學導論」這個課程,這是可預測的;問題是,你/妳會不會來那就無可預測了,因為牽涉到你/妳自由意志。不過我會不會因此把你/妳當掉也是無可預測的。所以歷史一方面是可預測,另一方面,由於人類的自由意志參與了歷史活動而無可預測,也因為如此,歷史變得多采多姿。
以神學來說,我們相信上帝的啟示參與了歷史的活動。上帝的話語代表了可預測性的「次序」,人類在歷史的活動一代接續一代,春夏秋冬,一直循環,也讓上帝的啟示、上帝的話語如同基石定根在人們賴以為生的土地上,毫無動搖。但人類能不能選擇上帝的話語作為生命的基石,還是在於人們的自由意志。這正是我們讀神學的深切意義。
我常想人生就是兩種旅程,一個是啟蒙,一個是朝聖。人類與動物分享著生命的觸覺,也許動物有某種我們不明白的知識能力,好判斷牠所處的環境是否危險、是否安全。設想一隻羊碰到一隻老虎,牠會有甚麼反應? 牠一定會有某種底層的知識來判斷現在是危險時刻,也許這樣的底層知識是來自於經驗,因為每次遇到老虎,同類就有生命危險。然後羊會有情緒的叫聲出現並採取動作逃走。當我們說,人類被上帝所創造擁有上帝的形象時,並不是說我們比動物高明,而是在說明人具有某一種上帝賦予的形象,來擴展他對生命的認知。
我常說一個比喻,我家養了一隻非常聰明的狗,每一次下大雨,屋頂漏水時,我會在牆角邊放一條抹布,然後教導狗在下雨時,跑到牆角邊把抹布咬來給主人擦拭漏水。所以每次下雨、屋內漏水,聰明的狗就很快樂的執行牠的任務,把抹布咬來給我,要主人去處理漏水的情況。如果我忘了把抹布物歸原位,下雨了、漏水了,聰明的狗跑到牆角邊,看不到抹布時會怎樣呢?牠會不會很無奈地跑回主人身旁,搖搖尾巴,看主人自己要怎麼辦?
我們人類遇到這種情形會怎麼辦呢? 沒有抹布,我們會找掃把、或不用的衣物來做替代物,這就是英文所說的intellect智能,intel是進入,lect是出來,能舉一反三。智能是上帝給我們形象的一個美好禮物,經由想像,我們的智能成為創造力,可以造船渡海,飛機飛越空中。然而,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想像永恆,人類唯有能夠想像永恆,才有可能擴展自己生命的廣度與深度。
如同阿摩斯先知,當他與上帝建立一個永恆的關係時,經由想像永恆他察覺到以色列的小孩跟衣索匹亞的小孩,不都是上帝的兒女嗎?阿摩司說上帝不只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也領非利士人出迦斐托,領亞蘭人出吉珥。(阿庠司九章7節) 上帝是以色列人的上帝,也是衣索匹亞人、非利士人及亞蘭人的上帝。經由想像永恆,人類真的可以跨越種族的限制,可以跨越性別的限制,甚至今天也可以跨越性向的限制。這樣我們就可以繼續談論及見證上帝是歷史的主宰,是所有文化的根基。
2020.08.18
愛你的仇敵,有可能嗎?愛迪生說:「消滅敵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化敵為友。」化敵為友有可能嗎?有人說:可能。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不是已赦免壓迫祂的人,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有人說,不可能。馬克思認為人若打你右邊的臉,左邊也任由他打,是弱者的行為,這種的宗教是鴉片。
1956年, 法國哲學界曾針對希特勒納粹的惡行作一個深度的討論。有猶太背景法國哲學家Jankelevitch說納粹惡行的不合理與愛的全能之間是無法聯結的,所以饒恕是不可能。輕易的饒恕會成為廉價的恩典,使我們忘記這些惡行的邪惡。更重要的是,犯罪的人也未曾請求被害者的赦免,講求赦免是沒有意義的。另外一位法國猶太人哲學家德希達(Derrida) 卻認為去赦免人,並不是建立在有人請求赦免。他說赦免的本質是一種召命(calling) , 赦免無法赦免的罪行才是真正的赦免。他說這樣的赦免是不可能的可能性(the possibility of the impossible) ,如同耶穌基督所說要赦免人就要赦免70個7次,完全的赦免。
今天我們所讀的聖經,耶穌要我們去愛我們的對敵。祂說人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你/妳們不得以惡報惡。英文也有一句話講Two wrongs don’t make a Right,兩個不對的事不能變成一個對,不對就是不對。主張非暴力的印度聖雄甘地也說過,這個世界若是以眼還眼,這個世界就會瞎眼。羅馬書12章17節保羅說不得以惡報惡,彼得前書3章9節也說:「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 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美國Auburn神學院聖經學教授溫克(Walter Wink) ,在他的Engaging the Powers書中,以非暴力反抗精神來解釋這段聖經值得參考討論。「若有人打你右邊的臉,左邊的也讓他打」,溫克教授詮釋為是對「人性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主人可以隨意打奴隷右邊的臉,打右邊的臉是一種侮辱,因為左邊的臉沒什麼價值。但是用右手打對方右邊的臉,打的姿勢不對,是很奇怪的。右手若要打對方右邊的瞼,其實是要用手背去打才對。溫克教授認為這主要是要侮辱你。然而,當你/妳將左邊的臉也轉過來給對方打時,對方就打不到你右邊的臉了。其實這是非暴力的抗議,抗議對方不可以一直打我右邊的臉來侮辱我。
「有人要告你,拿走你的內衣,外衣也任他拿去。」這是對「經濟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欠人家錢,是要以東西抵押,當然內衣也可以抵押,但外衣就不可以。出埃及記22章26節說:「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什麼睡覺呢?」這是基本生活權,所以拿人的內衣抵押,已經是過份的無情;若是如此,你/妳就將外衣也脫給他/她來表達抗議。偤太文化,看別人沒穿衣是丟臉的事,所以丟臉的,不是沒穿衣的人;是看人沒穿衣的才丟臉。這也如同甘地寫信給美國黑人所說:「1千2百萬黑人不要因為成為奴隷的子孫來覺得羞愧,作奴隷不丟臉,作奴隷的主人才丟臉。」這其實是抗議, 不要壓迫我到連基本生活的衣服都拿去抵押,這是人對你/妳經濟上壓迫的一種非暴力反抗。
「有人勉強你行一里路,就陪他走二里路。」 這是對「政治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羅馬軍人可依照法律要求一般百姓拿他的裝備武器盾牌跟他走一里路,多走一里就是犯法。所以陪軍人多走一里其實也是一種抗議,對強權壓迫的抗議,是非暴力的反抗。總結來說,用手背打人右臉是一種侮辱,討錢討到別人的外衣是無情,強迫人與你行路是壓迫。
因此,耶穌在此講的並非順服,反而是非暴力的反抗。左臉轉向給人,是為保護我的右臉,保護我的尊嚴,來抵抗人性的侮辱。將外衣脫掉給人是抗議無情,是為維護我的基本生活,來抵抗經濟的壓迫。與人行二里路是要讓對方知道強權是犯法的,讓對方知道不對以抵抗壓迫,這是非暴力的反抗。這樣說來,以非暴力的反抗來喚醒對方的良知,來改變壓迫的情境,才是愛對敵人的真諦。如同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金恩牧師所說:「非暴力的反抗,不是尋求方法打敗對方;是尋求可能性嬴得對方的友誼,喚醒對方的良心。」甚至非暴力反抗的本質是「甘願接受對方加在個人身上的苦楚,也不會去報復。」因為非暴力的反抗是確信這個世界會站在上帝的公義這邊。
這個主日,我要邀請大家為香港反送中運動來代禱,當我們從電視目睹香港警察用催淚彈、布袋彈攻擊自己的百姓時,我們有什麼立場要那些受傷、受壓迫的香港百姓來愛攻擊他/她們的警察,及背後所代表的國家暴力。我們是不是要重新了解,在今日的世界愛仇敵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2012年,紀念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 23週年時,已經信耶穌的民運人士柴玲在<基督日報>寫一篇文章如下:「當我們的內心充滿和平與寬恕時,我們在一個很小的程度上反應出耶穌對整個人類的巨大寬恕。我也知道當我們在天安門前,面對坦克機槍而決定不放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時候,我們早已選擇了寬恕。我更知道只有當我們真正寬恕時,持久的和平才會到來。」另二位民運人士王丹與吾爾開希持不同意見,王丹認為在殺人者還沒有任何懺悔、道歉,甚至還在繼續殺人的時候,只要求被害方的原諒,對六四的死難者是很大的不公平。同樣,吾爾開希也認為寬恕和諒解是在正義、是非釐清之後,這是罪人祈求寬恕之時應有的態度,這不僅是宗教價值也是普世價值。
柴玲回應說很多朋友誤解寬恕只能在對方懺悔後才能給予,在對方被公義擊敗時才能施捨。但耶穌做的恰是反文化、反感情地,耶穌在他們還沒有認罪,甚至還在傷害他的時候,就已經祈禱天父原諒了他們。他完全沒有必要這麼作,但他不但做了,而且是在自己最痛苦的時候作了,他也要求他的門徒這樣作:愛你的仇敵!
愛你的對敵,不是投降,若是,你/妳就讓你/妳的仇敵予取予求;赦免你的仇敵,也不是廉價恩典,若是記憶就不重要,而且我們也不可能讓我們痛苦的記憶真正得著醫治。愛你的對敵,就像溫克教授所說是一種非暴力的反抗,因為這樣苦難的記憶才能在正義的撫慰中療傷,盼望一個更好、新的未來的可能性。愛你的仇敵,也不是將罪惡歸在集體罪惡的結果,來減輕對敵所犯的罪安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責任與判斷>書中說,將納粹罪行歸在全體德國國民的集體罪惡是沒意義的,若全體國民有罪,就沒有真正的罪惡者。在<人的處境>也說:「停止痛苦記憶的方法就是赦免的力量。」沒有赦免,我們就無法從以前行為的後果解放出來,我們永遠成為以前行為後果的犧牲者。報復是重複前一個行為所造成後果,而赦免才能從報復的循環中解放出來。不夠安娜鄂蘭也說我們總要記取歷史事實,這樣通過赦免這種創造性的神蹟,才能使我們的痛苦記憶得著治療。
愛你的對敵有可能嗎?或是不可能的可能?以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為例來說,當時任教於人民大學的丁子霖副教授,其獨子在天安門被解放軍開槍打死。穩忍多年的傷痛後,她於2001年勇敢站出來,聯合所有受害者的母親發表一封公開信函說:「我們已不再是愚昧、麻木的一群,也不再是怨天尤人的哭泣者。我們既然己經站起,就絕不再躺下。我們蒙受深重的苦難,但這苦難沈積在我們的心底,己不再是牙眼相報的偏狹與仇恨,而是對道義與責任的一種承擔。今天,我們將這種愛視為一種責任,希望以此來呼喚人們的良知,來化解人與人之間的猜疑和仇恨,來改變至今仍遺留在我們頭腦裡對生命及人的價值的漠視。」又說:「我們相信,這種來自生命源頭的愛是偉大的。它作為一種責任,將使我們變的更堅強、更智慧;也將使我們的世界變的更理智、更富有人性,從而更有效地制止暴行與殺戮。」
在正義的追討程中,這些天安門受苦的母親們仍感受到生命中愛的責任,而不是仇恨報復。但這些母親們也說這樣的愛不等於寬恕,因為中共政權未曾對犯下反人類罪行道歉,甚至對維權、異議人士(到今天反送中香港民眾)進行更嚴厲的迫害。這些母親們堅定地說:「愛的責任使我們盡可能聯合更多的人來,更有效地制止暴力和殺戮。」
幾年前一個暑假,曾為南神到美國募款。路經紐約特別去憑吊911被撞倒兩楝世貿雙塔遺址,確實每一天都有很多人來此憑吊,紀念無數死傷人士。不夠,值得思考的是來此憑吊的每一個人,到底我們看到什麼?紀念什麼?是仇恨報復?或是和好赦免?我們可否想像人類一個更好的未來?
愛你/妳的仇敵確實是「不可能的可能」,因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也這樣祈求著:「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19世紀美國詩人Emerson一首詩可作為我們的祈禱與省思:
戰勝的人,他在地上畫一個圓圈,
把我關在外面,說我是異教徒、背叛者;
愛心使我有勝過他的智慧,
我又畫了一個大圓圈,把他也圈在裡面。
2020.08.20
農曆七月七日對年青人來說,是「七夕情人節」;對民間宗教信仰者而言,它是「七娘媽」的誕辰。在台灣,註生娘娘、臨水夫人與七娘媽被尊奉為護佑婦幼的三女神。註生娘娘是授子之神,臨水夫人是婦女分娩的救助,而七娘媽是保護孩童。以奉祀七娘媽的台南「開隆宮」廟為例來說,每年此時,很多家長會帶著年滿十六歲的「準大人」來此拜拜。這也形成後來台南府城特有的「做十六歲」的成年禮俗。
「做十六歲」的習俗,相傳是由早期府城的「五條港」一帶發展而來。「五條港」是指早期與安平港銜接的五條內港。當時碼頭人家以十六歲為成年標準,十六歲之前只是打零工的「童工」,領半薪;十六歲過後的男丁才叫「大工」(成工),領取成人工資。所以家中有過十六歲的男丁,會被視為一件大事。「做十六歲」不只意謂長大成年,懂得分辨是非;也象徵小孩「轉大人」,賺取成人工資,肩負更大家庭責任。
另外,民間也有將體弱多病的幼童獻給七娘媽做契子、契女的習俗。契者會在頸上「貫絭」,繫掛穿洞銅錢的紅綢線,直到十六歲才「兌絭」,並舉行十六歲的成年禮,表示長大成人。
成年禮俗(initiation ceremony)世界各地皆有,而大多也與宗教信仰有關。「成年」(initiation)此字意謂「開始進入一個新的階段」,也就是長大可以分辨是非,為自己行為負責。猶太人的成年禮稱為「Bar Mitzvah」,男子滿十三歲後的第一個週六安息日,要前往猶太會堂舉行成年禮,接受祝福,成為一個對猶太人成敗有責的「猶太人」。「Bar Mitzvah」意謂「律法之子」,強調十三歲的男子應有能力了解及服從十誡律法;也意謂自己找到認同,成為猶太人。
在羅馬天主教的習俗中,孩童過了七歲後就可以來教堂領取第一次的「聖餐禮」。七歲到十二歲要接受信仰教導,好好預備做「人」。年滿十二歲後再舉行「堅信禮」,正式成為教會正式會員。這樣的禮俗,不只教導孩童做人的道理,也形溯孩童長大後成為羅馬天主教徒的認同。
值得一提的是,在猶太人的成年禮中,「準大人」不只要用幾個禮拜學習律法,懂得做人的道理;也要學習猶太人的歷史,以做一個猶太人為榮,去分擔它的成敗。在學習中,這些「準大人」認知到猶太人每年所過的節慶,皆與他(她)們的歷史相關:原來在猶太新年中(九月),要紀念公元前五八六年亡於巴比倫的悲痛,並舉行贖罪禮祈求上帝赦免;原來住棚節(十月)是紀念先祖摩西帶領先民在曠野流浪的事蹟;原來修殿節(十二月)是與公元前一四三年馬加比的革命有關,猶太人終於推翻敘利亞暴政,獨立建國,恢復聖殿崇拜;原來普珥節(二、三月)是紀念波斯時代的猶太女英雄以斯帖;原來逾越節(四月)是有關先祖逃離埃及的故事;而接下來的五旬節原來是先祖逃離埃及七個禮拜後,在西乃山上接受上帝所頒佈的十誡律法。可見猶太人的成年禮,不只教導「準大人」做人的道理,也經由歷史的教導,讓這些「準猶太人」找到做猶太人的認同,以自己的族群、國家為榮。
其實,台南五條港發展促進會每年所規劃的「咱來做十六歲」的成年禮中,就有五條港歷史巡禮、苦力扛米、老街巡禮及四草生態之旅等歷史文化活動,讓台南的「準大人」不僅可經由宗教教導,學習做人道理;也能經由歷史教導,以做「台南人」為榮。想想:台灣的廟堂、教堂等等宗教團體是不是也能為社區年滿十六歲的「準大人」來舉行成年禮,經由宗教的淨化、祝福,讓年滿十六歲的「準大人」懂的做人的道理,能分辨是非,扛起淨化社會人心的責任;也期許經由台灣歷史的教導或巡禮,讓這些「準台灣人」找到做台灣人的認同,擔負它的成敗、榮辱,以做為一個「台灣人」為榮。
佳美腳跡
(南神2020第一學期大禮拜/2020/09/16)
羅馬時代有二種人,今日看來非常了不起。一是城市、鄉鎮的「報時者」,他們是報告時間的人,何時是月的開始?何時是市場的開始?希臘文稱這些人為Kalend(報時者) ,今天我們用以計日的月曆就稱為calendar。
16世紀的義大利,雖然當時印刷術已發明,但大多數的人仍是文盲不識字。當時的報社會請人去城鎮唸新聞,讓人知道時事;甚至有人用吟唱的方式來報導時事,唱久了就成為「歌劇」,報久了就成為「新聞記者」。
第二種人就是傳福音、報好消息的人,如同今天所讀經文,保羅在羅馬書10章14節所說:「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保羅在15節繼續說著:「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保羅講這句話時,自己就是最好的見證者。使徒行傳16章7節談到保羅第二次傳道旅行時,本想前往庇推尼,但聖靈不許,他們一群人(路加加入傳道行程)就來到亞、歐邊界特羅亞。夜間有一馬其頓人(應該是路加) 來找他們,希望保羅可以過來幫助他們。因著「馬其頓呼聲」,福音從亞洲傳至歐洲,不只打破地理、種族的限制;在腓立比城市,歐洲第一位賣布的女信徒信主,也打破性別的限制,傳福音者,他們的腳蹤是何其佳美!
1858年,來廈門傳教的英國長老會宣教師杜嘉德牧師,坐著扇船來到台灣北部艋舺,聽到當地人說著與廈門人同樣的語言腔口,非常興奮吃驚。杜嘉德牧師說在中國,往內走20浬,語言就不通了。他彷彿聽到「馬其頓的呼聲」跟他說:「過來台灣幫助我們!」就此,1865年英國長老教會派遣第一位宣教師馬雅各醫師來府城宣教,他們的腳蹤是何其佳美!
保羅出生大數,父親可能是作布棚生意的富商,也可能是家族曾對羅馬政府有所捐獻而取得羅馬公民身份。保羅約20歲時來到耶路撒冷學習「拉比」功課,他的老師就是著名的迦瑪列。30歲後他又來到耶路撒冷,歷史學家的猜測是他來耶城可能是要競選「公會」議員,若是,他就必須滿足下列二個基本要求:一是年滿30歲;另一是結婚生子,滿足亞伯拉罕的約。
以當時偤太人的價值觀來說,成為「拉比」或「公會議員」可說是人生勝利組,青年才俊。沒想到保羅卻跑去信一個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我們可想像父親的失望、家族的不諒解,好好的一位青年,前途似錦,為何跑去信耶穌?信仰有時就是這樣的不合理,我們當牧師,常常被期待去增加教會的人數,成功擴展教會的事務與財務,祝福信徒人人賺錢,過著幸福日子;為主「受苦」、因信仰「失去」,好像不太合理?
保羅曾為傳福音給外邦人,5次被偤太會堂鞭打「40減一下」。主後160年有一本<保羅與帖克拉行傳>就記載著保羅身材矮小、腿內彎曲,不知道是不是因著傳福音而被打到腿內彎曲。信仰信到腿內彎曲,好像不太合理?
林前7章15節提到不信的妻子要離丈夫而去時說:「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看來也有可能保羅是在說他自己。信仰信到失去家庭,好像不太合理?甚至,保羅可能為了耶穌信仰,被家人趕走,失去財產繼承權、失去一切。腓立比3章8節,保羅這樣說著:「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信仰信到「失去一切」,好像不太合理?
我不是鼓勵大家信耶穌要信到這樣的層次,我要說的是,保羅作為福音的使者,無論在什麼處境,他都順服上帝的帶領。他的腳蹤是何其佳美!保羅身歷3次海外宣教,不知走了幾千浬路;有時在3千6百呎高原,冷到無法睡覺;就是江河的險峻、盜匪的生命威脅,保羅及他的同工們仍忠心地完成福音的使命,他們的腳蹤是何其佳美!
羅馬書8章35節,保羅這樣見證:「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38至39節,保羅堅定地說:「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1909年以前來台灣的宣教師中,醫生有8位、牧師與老師有15位,姑娘或護士有6位,他/她們在台灣的腳蹤是何其佳美!繼馬雅各醫生後,第一位受派來台灣的牧師是David Masson,1866年他坐的船還未到中國,他就因被船頂的風浪捲落海中失去生命。英國長老教會為此快速找到一位還在倫敦英國長老教會神學院讀書的李庥(),提早為他封牧,派他來到台灣,成為第一位來到台灣的牧師。
1867年,27歲的李庥牧師與懷著身孕的師母伊萊莎,坐了142天的船,於12月13日到達台灣。12年後的1879年,李庥牧師因熱帶病過世,享年39歲。然而,12年間,李庥牧師重建了埤頭(鳳山) 教會,開拓了阿里港、東港、琉球、阿猴、竹仔腳、杜君英、鹽埔、加蚋埔、楠仔坑、橋仔頭、南岸、建功庄及劉展庄等等教會;而師母伊萊莎也開啟了台灣最早的女子教育。他們的腳蹤是何其佳美!
列王記下卷2章9節記載當以利亞被接升天時,問他的學生以利沙說:「你要我為你做什麼,只管求我。」以利沙求的真好,他說:「願感動你的靈加倍感動我。」
2001年我在劍橋Westminster學院當研究員,有一天張瑞雄牧師從美國來劍橋找我,這是我們第一次的會面。為了撰寫他的老師黃彰輝牧師的傳記,張牧師來劍橋收集黃彰輝牧師在Westminster學院讀書時的資料。詳談之後,知道張牧師走過所有黃彰輝牧師呆過的地方,如日本東京大學、倫敦大學東方研究中心、瑞士普世教協總部等等,收集撰寫黃彰輝牧師傳記的第一手資料。
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驅使一位當時已70歲退休的人,充滿想完成他老師傳記的使命;但從張瑞雄牧師的身上,我感受到一個老師及一位學生,他們為著共同的理想打拼所留下來的感動。我讀以利亞、以利沙師生的故事時,有一股強烈的感受聯結到張瑞雄牧師與他的老師黃彰輝牧師,為著耶穌基督信仰、為著台灣所作打拼所留下來的感動。
聖經告訴我們在以利亞眾學生中,以利亞是緊隨著老師的一位學生,抓著老師不放就是不放。以利沙盼望感動他老師一生的靈,能加倍感動他,繼續老師這個了不起的信仰使命。讀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與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的故事時,歷史學家Laertius告訴我們說當柏拉圖在學院朗讀靈魂學說時,學生走了了,紛紛離席,只有亞里斯多德聽到最後。難怪,亞里斯多德敢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這段經文的重點,並非要將感動以利亞、以利沙的靈神秘化成一股不可思議的神秘力量;或是理性化成一種師生繼承的官僚想法,以為先知的學生一定是先知,或老師有力量,學生也一定有力量。這段經文要問的是:「以利亞為上帝作了什麼?」「以利亞為以色列民作了什麼?」讓以利沙感動到求兩倍的力量繼續來作。在此,我們也要問:「黃彰輝為上帝作了什麼?」「黃彰輝為台灣人民作了什麼?」讓張瑞雄感動到求兩倍的力量繼續來作。或今天我們也該問:「張瑞雄為上帝作了什麼?」「張瑞雄為台灣人民作了什麼?」 讓我們每一個人感動到想求兩倍的力量繼續來作。
列王記上21章說及亞哈王行上帝看作惡的事,他侵佔拿伯的葡萄園,又作假見證害死拿伯及他的兒子。先知以利亞起來責備亞哈王,說上帝將審判你全家。在此,感動以利亞的靈與社會公義聯結,與人民的生存權利聯結。從以利亞、以利沙、黃彰輝、張瑞雄到今天台灣教會的每一份子,我們不就是求感動的靈加倍於我們,來關心台灣的社會公義及弱勢被強者欺壓的人群嗎?他們的腳蹤是何其佳美!
勇氣是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自我肯定,阿奎那說勇氣是心靈的力量,勝過對我們生命良善的所有威脅,所以勇氣自然與至善智慧結合。這樣的勇氣不但自我懂的節制,自我也懂的追求與別人連結的公正。如此,勇氣、智慧、節制與公平就成為信仰的美德。
我們神學院前的老師王貞文牧師寫過一本小說<天使>,述及在她教會幼稚園的大教室有一張壁畫:很深的溪谷中有一棧木造破橋,而天使是如何保護著過橋的小孩脫離險境。貞文牧師說過往的台灣歷史,是有多少危險的破橋:有多少人,因讀書會被抓;有多少人,因政治理想被關;有的人在好班,有的人在壞班;有的人受歡迎,有的人被排斥。貞文牧師問:「上帝啊!你在那裡?」「為何容許這麼多不公義的事發生?」由此,貞文牧師體會到牧者就如同保護著人過危橋的天使,也鼓勵大家來成為這樣的天使:在危險的地方,成為守護;在悲傷的地方,帶來安慰;在欠缺的地方,給予補足。讓我們的腳蹤成為佳美!
我們創校校長巴克禮牧師曾說:當時他們有3位好朋友志願來遠東宣教,Mackichan受派到印度,他的妹婿Gibson受派到中國汕頭,而他被派來台灣。巴牧師說他從府城走到木柵主持禮拜要走9小時,他慢慢了解為何上帝派他來到這麼多山的台灣,因為他的腳長,很會走路。但願我們南神師生承續這種「腳長會走路」的精神,無論受派在山上或海邊,讓我們的腳蹤成為佳美!
誰是我的鄰舍?
2020年南神紀念主日講章
今天所讀的經文說有一個法利賽人,教律法的先生來試探耶穌,問律法中的誡命哪一條最大?在偤太人的拉比學校,學習律法,提出問題,是正常的事。路加福音沒有探討這個教律法的先生,來問耶穌問題是否單純?但是我們在聖經裡常常看到法利賽人來問耶穌問題,大部分是來找麻煩的。馬太十五章記載,有一個法利賽人還特別從耶路撒冷到加利利,來找耶穌麻煩,他問耶穌說:「你的學生為什麼吃飯沒有洗手?」想一想也是,若有冤仇,或是要找人的麻煩,多遠都會去。中文說:「君子報仇,三年不晚」,這是很不健康的人生觀,因為如果把仇恨放在心中三年,仇還沒報,就已經心臟病了。
人確實是很麻煩,難怪研究動物行為,得到諾貝爾獎的勞倫斯講一句話真好,他說:「越高等的動物,越不容易相處。」記得古羅馬有一位教育學家,他對學生的評價很有意思,他說:「他的學生若不以為自己聰明的話,其實他們是很聰明的;但是因為他們自以為聰明,就使自己的聰明變成不聰明。」這大概就是中文所說的,聰明反被聰明誤。
律法中的誡命哪一條最大呢?耶穌回應說,要盡心、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也要愛鄰舍如同自己。接著,教律法的先生又問,那麼誰是我的鄰舍呢?是那些壓迫我們的羅馬人嗎?以今天來說,是常常以戰機飛來搗亂台灣的中國嗎?或是那些不守律法,與外邦人通婚的撒馬利亞人嗎?
觀察人類歷史,人類大都是在圍籬笆,而不是在拆圍牆。希臘早期思想家柏拉圖就說過:「野蠻人跟非希臘人生下來就是我的敵人」。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也說過:「野蠻人的祖先是動物」,這是最早的進化論。希臘人嘲笑非希臘人不會講話,一開口就bar bar,所以希臘人笑那些只會講bar bar的人就叫作「野蠻人」(barbarian)。
中國人也是一樣,北方是匈奴,南方是南蠻,東邊是東夷,西邊是西狄,都不是人,不是蟲就是狗。今天新疆人的命運就是如此,被關在集中營裡,強迫他/她們改變生活方式與宗教。中國作家魯迅曾講一個故事來形容中國人的性格,故事說到有四種人,主人、奴才、秀才與憨人(照鄭兒玉牧師改寫論述)。主人會打奴才,奴才被打後就去找秀才訴苦,秀才就安慰他。以今天的話,就如同牧師常說:「看你這麼可憐,我會為你禱告」。久而久之並沒有改善,於是奴才來找憨人訴苦,憨人充滿正義感,就問奴才說:「你的主人在哪裡,我去替你出一口氣」。當這個奴才帶這個憨人去找他的主人理論時,主人害怕之下就叫所有的奴才們出來打憨人,打一下賞五元,打兩下賞十元。故事的結果最悲哀的是,去主人那裡領賞最多錢的人,就是那位帶憨人去找他的主人的奴才。
誰是我們的鄰舍?愛我們的鄰舍如同自己,可能嗎?這是一個現實問題,如果你的鄰舍常常找你的麻煩或是倒會,或是三不五時帶狗來你家的門口放屎,你還愛得下去嗎?
偤太人的拉比Sammlai曾說,摩西從西乃山領受了上帝所頒佈的613條誡命,其中365條是照一年的日子來記錄,另外248條是依人的世代來寫。大衛又將613條誡命濃縮為11項,就是詩篇十五篇裡的所謂誠實、勿誹謗、不惡待朋友、不隨便誹謗鄰舍,眼中藐視匪類,尊重敬畏耶和華的人,誓約雖自己吃虧也不更改,不放債取利及不受賄賂陷害無辜等等。
接續以賽亞先知又縮短為6條,即三十三章15節所言及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的財利,擺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的話及閉眼不看邪惡的事等等。後來,彌迦先知再縮為3項,即行公義,心存憐憫,謙卑與上帝同行(六:8)。最後,先知哈巴谷總歸為一條:「義人因信而活」(二:4)。
新約時代,耶穌將律法的精神歸納在愛的裡面,就是愛上帝與愛人。因為律法若沒有與愛連結,就無法「知行合一」。在此,耶穌講了一個好的撒馬利亞人的比喻,這個故事大家都很熟,也有不同的解釋。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遇到賊,扒他的衣服,打他到半死。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去,看見他,轉身就走。有一個利未人,也是如此,轉身就走。為什麼祭司和利未人轉身就走呢?
也許今天有人會說,可能要去主持禮拜、參加聖歌隊,但聖經說,是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路上,因為祭司、利未人住在耶利哥,獻祭的時間才到耶路撒冷服事,所以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路上,是表示禮拜已經結束。
最大的可能是這個人已經被強盜打得半死,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照律法來說,屍體是不可觸摸的,所以祭司和利未人,因害怕觸犯律法,轉身就走。守律法是有,但守律法可以守到沒辦法愛人嗎?沒辦法愛人的律法有意義嗎?前美國出名的拳擊選手阿里,本來的名字叫克萊,克萊是基督教的名字,但阿里說:「你們基督教都說愛,但愛到最後真讓人生氣!」所以他改名叫默罕默德・阿里,並改信伊斯蘭教。
美國著名的神學家,哈佛大學的教授考克斯(Harvey Cox),寫了一本書「世俗化的城市」。他說:「住在都市的人,很多人是活在漠不關心,而漠不關心就是現代人的罪。」他說世俗化的特色有兩種。一是電話,一是高速公路。電話代表著現代社會每個人的隱私性,每個人都有個別的尊嚴必須被尊重;同時,高速公路代表著人的流動性。人的世界,逐漸在擴大。我們的鄰舍在現代的世界也一直在擴大,所以在今天要做好的撒馬利亞人,你就要關心世界的事物,關心今天的武漢肺炎疫情,並做好防疫準備。
愛我們的鄰舍就是要關心政治,有什麼人在獨裁政府的體制被關監、被虐待。愛我們的鄰舍就必須關心印度貧民區的人或阿拉伯世界不能被允許去讀書的女性。我們在路上走,有時會遇到人跟我們要錢,社會的想法是,這些人要錢大多是去喝酒,所以我們也很容易轉身就走。我們講愛,但很少實踐,愛就會麻痹。如果時間可以,空間安全,我們可否停下來,問一下對方,你是不是肚子餓了。也許我的原則是不給人錢,但我也可以買一些食物來與飢餓的人分享。因為他/她是我的鄰舍,盼望我們可以做一個現代的撒馬利亞人。
這段聖經的原意,是以色列人本來與撒馬利亞人是沒有往來,撒馬利亞人絕對不是以色列人的鄰舍。從歷史來看,所羅門王國分裂成南偤大與北以色列,列王記上十六章23到24節。暗利做以色列王時,向撒馬買一座山,建一座城,就叫做撒馬利亞,成為北國的首都,但所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主前722年,以色列被亞述滅亡,以色列人被遷移到亞述,列王記下十七章說亞述王也將外族人遷入撒馬利亞,並與當地的以色列民通婚,就成為後來的撒馬利亞人。他們拜上帝也拜偶像,這是偤太人不與撒馬利亞人往來的歷史因素。
但我們應該記得,這個地方是亞伯獻祭的地方,是挪亞獻祭的地方,是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地方。新約聖經談到耶穌曾在這個地方與一位撒馬利亞人的婦女談到。這個婦女說:「我們的祖先都在這裡禮拜」。偤太人被擄回來重建聖殿的時候,撒馬利亞人也想來協助,但被偤太人拒絕,因為他們血統不純。耶穌跟他的門徒有一次經過撒馬利亞的鄉村,因為沒有受到接待,門徒不就是要耶穌從天降火,將它們消滅。撒瑪利亞人絕對不是以色列人的鄰舍!
在此,路加福音帶給我們不同的看法,我們看到路加福音十七章,在耶穌醫治的許多病人中間,回來歸榮耀給上帝的,就只有撒馬利亞人。與耶穌在井旁談道的也是撒馬利亞的婦人。今天的經文,我們看到救人、愛鄰舍的也是撒馬利亞人。難怪,耶穌升天的時候,吩咐門徒去普天下傳福音,是從耶路撒冷、全偤太地到撒馬利亞。以前以色列人和撒馬利亞人沒往來的律例,在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愛,成為互愛的鄰舍。
今天是南神紀念主日,我常以美國長老教會牧師Frederick Buechner所說的呼召來勉勵畢業生,他說:「上帝呼召你/妳,就是在你/妳生命最深情的喜悅(deep gladness),與世界最迫切的需要(deep hunger)交會之處(meet)」,在那裡寫下愛我們鄰舍的故事。
美國出名脫口秀主持人,女性黑人Oprah Winfrey,有一次受邀在史丹佛大學的畢業典禮演講,她說:「你若想要得到真正的快樂,你就必須擁有比你更偉大的理想,並跟這個理想一起生活。」這個偉大的理想,其實很簡單,就是幫助別人。她說:「你若曾承受傷害,你就知道如何去幫助受傷害的人減輕傷害,你若曾承受痛苦,你就知道如何幫助痛苦的人來減少痛苦,你若曾過得不好,你就知道如何來幫助現在過得不好的人,可以過得更好。」她的結論就是,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今天,我們愛我們的鄰舍,有一天,我們會成為鄰舍,讓別人來愛我們。
在神學院紀念主日禮拜,我要感謝大家,在過去協助神學院,成為神學院的好的鄰舍,讓我們的宿舍有了冷氣、有了電梯、舊圖書館外觀拉皮、8位學生在國內外進修(今年會再增加3位在國外進修)、校園裝置雕刻藝術、黃彰輝紀念圖書館完工,文創中心與古蹟教堂整修進行中,這都是大家愛鄰舍神學院的表現。在此,誠摯地再邀請大家成為神學院的鄰舍,關心我們,為我們奉獻。也期許我們每一年畢業的學生,帶著他/她們生命中最深情的喜悅,到最需要他/她們的地方,無論山上或海邊,繼續寫精彩的使徒行傳,愛鄰舍福音的故事。
2020.10.04
當上帝的啟示臨到我們時,那是「非比尋常」的。「非比尋常」是在一種超理性的狀態,但並沒有破壞理性的心智結構。當上帝在西乃山上頒布律法給摩西及以色列民時,那是非比尋常的狀態;因為它沒有破壞理性心智結構,以色列民後來就能以推理能力將上帝頒布的律法化為偤太律法,而後衍生「守律法」就可得到上帝的啟示與拯救。
律法本是神聖的恩賜,向人顯露人的本性及人與上帝及別人的關係,並且告知人在疏離中並沒有依本性、遵誡命而行。因此,推理的能力就會引誘人們說,若「守誡命」就可尋回本性來得到拯救。律法不能得救的原因是在於「意志的枷鎖」,人很困難意志自己的意志,所以保羅才說苦啊,我的為人! 「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做的惡,我反而去做」,這也如同羅馬詩人Ovid所說的:「我看到好,讚美它;但老是跟著壞走。」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也以偷梨子的經驗來述說相同經驗:梨子其實是難吃的,但為什麼要偷採它呢?奧古斯丁說這有反抗律法的快感!確實如此,越強迫的命令,人越容易反抗。也許今日學生不來上課的理由,是有反抗老師的快感吧! 馬丁路德曾說若以行為衡量能否上天堂,他是第一名,但他也自省說:「律法若不是在快樂中成全,就是沒有成全。」有人守律法,但不快樂,是不快樂的聖人;有人常犯錯,卻快快樂樂,是快樂的罪人。難怪有人會說,寧可做快樂的罪人,也不要做不快樂的聖人。人能不能依本性而活,不在於律法,在於與本性根源連結而衍生的動力,而「愛」就是啟示的動力,這樣才能成全律法。
人的本性所引發的慾望,其實並非邪惡,基本上也不是無限的欲求,而是建立在一種愛的因素。與愛聯合的欲求不是無限,它有特定的主體及愛的承載。如同權力的慾望不是邪惡,生存意志是在於自我肯定;然而,沒有與愛聯合而去否定別人的自我肯定,或自我肯定無限制地擴展而傷到別人,才會是邪惡。自我克制作為自律的操練是可行,但最為自我拯救就危險了。藉著自我否定來與無限者聯合以消除慾望,事實上,本性中慾望的各種對象並沒有實際消失。
藉自我否定之意識行為來強制自己與無限者聯合,到頭來只是否定慾望,但實質上慾望並沒有消失。人們或許也可經由靈恩心智上的昇華來與上帝聯合,由此淨化到完全沒有慾望;可惜這樣的願望,不可能在充滿各種引誘慾望的現實生活中實現。就以熱衷於靈恩運動的教會牧者為例來說,靈恩後的願望不都是為了現實慾望的教會人數增加嗎?
古典宗教的酒神Dionysus崇拜是以「酒」來催促片刻狂喜,酒後的激情讓人勇氣倍增、恐懼消失,靈感激發,化不可能為可能。這樣說來,藝術家們喜歡喝酒來激發創作靈感是有道理的。但外科醫生愛喝酒就很奇怪了。難道早上麻醉病人來開刀,然後晚上喝酒來麻醉自己嗎?然而,酒的另一特性是酒喝多了就會亂性,衍生出諸多無可預測的後果而造成痛苦。說來,酒真的能使狂喜與痛苦交織一起。酒喝一點,像偤太人說的溫馴如羊;再喝一點如壯膽的獅子,喝多一點就會像骯髒的豬躺在地上,喝醉了就像跳舞的猴子,毫無自制力,醜態盡出。看來喝酒的好處,是讓人恢復本性的真面目。
啟示如果在聖禮展現,可以想像耶穌的最後晚餐是多麼的「非比尋常」。然而後來在天主教的聖禮學說卻成為化質理論,上帝的臨在這樣非比尋常的大意義,就這樣被小小聖禮的儀式框住了。大的束縛於小的,以這樣的小的來理解大,看到的不是原來的大,而是小裡面的大,與真正的大差太多了。
上帝的啟示在馬丁路德當時的宗教改革中,以「因信稱義」來宣揚可說是「非比尋常」。然而,新教徒在有限的理性心智結構,後來就把「因信稱義」推論成一種理智上肯定的命題與教義。以當時德國的路德派來說,它是國家教會,人一生下來就是基督徒、於是路德派信徒,生下來就是要信一個「因信稱義」的教義。糟糕的是,這個「因信稱義」的教義,是國家強迫你/妳來信的。
敬虔主義作為啟示,在衛斯理運動所帶來的大復興也是「非比尋常」的,個人經由感情上的捨己、委身、自我改變來得到拯救。然而,重複久了,感情上的期許有時就會變成矯揉造作。今日很多基督徒,開口閉口就是感謝主、讚美主、哈利路亞、阿們。這些強加感情在每一句的禱告詞裡,是沒有多大意義的,而且重複久了會令人覺得是感情作祟。今天很多奮興特會也有相同情況,就是常常會強加感情在參加的信徒身上。以心理學來說,這種感情就是抓住你/妳脆弱的地方,讓它情緒化,小題大作。這樣的奮興主義,興奮久了是會麻痺的,如同吃興奮劑,會越吃越重。試想,你/妳的信仰奮興如果是來自你/妳的感情興奮時,這樣的信仰是不是應該深入省思!
律法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才能真正達成知行合一。禁慾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才能引導本性正確的發展。靈恩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生命才有正確的作用,不是追求非凡超聖,而是在平凡中顯示非凡,如一句話所說,不必做偉大的人,好好做人就很偉大。聖禮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才不會以小看大,而是聯合在大的裡面,讓小得以放大。教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這樣因信稱義的實踐,才不會把焦點放在自己的信來誇口自己,奪取啟示者的主權。敬虔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這樣感情上的奮興才不會連結在自己的興奮而小題大作,而是連結在生命的根源,敬虔才會有了理智的定向。
主裡同心
腓立比4章1-9節
2020/10/15南神早禱
主後50年耶城會議結束後,保羅與巴拿巴就計劃第二次傳道旅行。但為了是否帶著馬可同行(人的問題),二位教會領袖因意見不和而分道揚鑣(或宣教策略問題)。巴拿巴與馬可返回居比路,而保羅帶著西拉重返加拉太地區,在那裡保羅得著一個年輕人提摩太加入宣教行列,也解決割禮問題,讓信耶穌的團體,無論是偤太人或所謂「外邦人」,在主裡和好。
第二次傳道,保羅本來計劃往庇推尼去,但聖靈阻止,可能已經有人在此宣教。主後112年庇推尼總督Pliny上奏給羅馬皇帝Trajan的信函說:這個地區的人被一種危險思想所吸引(信耶穌),涉及人數眾多,分散在不同年齡、階層及男男女女,而且不僅在城市,也蔓延到鄉村和農場。結果,我們羅馬人的廟宇荒廢,羅馬人的宗教祭儀沒人履行。
由此,保羅越過小亞西亞,來到歐、亞邊界特羅亞。徒16章8節寫「他們」,到了16章10節變成「我們」,表示作者路加加入宣教行程,直到20章6節又變回「他們」,作者到此離開。看來「馬其頓人的呼聲」,似乎是作者路加本人。就這樣福音來到歐洲,跨越地域、空間的限制。
在腓立比,有一個信偤太教的祈禱團體在河邊聚會,其女性領袖Lydia成了歐洲第一位信徒,福音也打破性別、男女的限制。在W. W. Tarn與G. T. Griffith所著《希臘文明》(Hellenistic Civilization) 書中,馬其頓的女人與男人同樣是有能力的人。女性不只在家裡接待客人,也參與蓋廟之公共事務。第四世紀教父屈梭多模說腓立比4章提到的Euodia與Syntyche兩位女性,是腓立比家庭教會的管家,William Barclay解釋是女執事,她們是教會領袖、接待外客也參與教會建造。
後來以男性為主的大公教會就看輕女性,以第五世紀的Chalcedon大公會議來說,仍禁止四十歲以下的女性被按立為女執事,而且服事上帝的童女也不可結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遲到1922年才在台南東門教會選任3位女性執事。
羅馬諷刺詩人Juvenal(60-140) 曾撰文描述羅馬女性的開放,說有些女性婚禮戴在頭上的花冠,樹葉還未青黃時已離婚,而己婚婦女週旋於二個愛人之間是司空見慣之事。女性在社交生活「坦胸露臂」,迷惑人想入非非。而富家女子流行一種麵糰加驢奶的化妝品稱Popaea,Junval說:「一個富家女塗滿了popaea的面膏,黏住了她那不幸丈夫的嘴唇」。又說:若沒有戒指、耳環、項鍊、手鐲、胸針奢侈品,羅馬何以為生?
保羅在羅馬坐監時,腓立比教會派以巴弗提帶著餽贈來探望保羅,保羅可能從他口中得知教會2位女性領袖Euodia與Syntyche不和。地位愈高可能愈難相處,研究動物行為的勞倫斯也下過這樣的定論:「愈高等的動物,愈不容易相處!」我們確實不知腓立比教會2位女性領袖因何失和?但保羅仍勸勉她們在「主裡同心」。因為:「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挂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妳們所要的告訴上帝。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妳們的心懷意念。」
初代教會中,最令保羅頭痛的一定是哥林多教會。他/她們批評保羅,也分爭結黨。難怪保羅質問他/她們說:是我為你/妳們釘十架嗎?是磯法嗎?是亞波羅嗎?Karen Armstrong所寫《聖保羅》書中,認為哥林多教會的分裂是亞波羅帶來「靈恩」的結果。跟隨亞波羅者自稱「屬靈者」,如此其它人就不屬靈了。所以保羅才說:「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或無法與人和好),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或無法與人和好),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或無法與人和好),仍然於我無益。
「主裡同心」是保羅一生的寫照與見證。第一次旅行傳道,身在3千6百呎加拉太高原,1天只能走15哩,有江河、盜賊的危險,仍不失去為主大發熱心心志。第二次旅行傳道,因為馬可的問題,而與尊敬的同工巴拿巴分道揚鑣,但在後來的書信中,保羅仍讚賞馬可是好同工,得力助手,在主裡同心。第三次旅行傳道來到以弗所,以弗所的哲學家Heraclitus對自已城市的評語是「看到以弗所就想哭」,一個混亂的城市卻因保羅帶來的和平福音而改變,在主裡可以重新建造。
最後,保羅在羅馬坐監,有路加陪伴他,也有貪愛世界的底馬離開他。保羅孤單時就寫信給他的學生,在以弗所牧會的提摩太、在革哩底島牧會的提多,交待他們在主裡同心,牧養上帝的家。不要因年青而看輕自己,反而要在言語、行為與愛心作信徒的榜樣。
腓立比4章8-9節,好像是保羅最後所留下勤勉的話語:「弟兄(姊妹)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妳們都要思念。 你/妳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妳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上旁、就必與你/妳們同在。」
我們的學院過去也有因人的問題、神學理念與社會參與的差異而失和,在主裡同心是信仰的功課,也是和好的見證。盼望我們南神師生能在「主裡同心」,將我們從主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真正實踐出來,也相信賜平安的上帝、會與我們南神師生同在,勝過分歧,因為我們都在學習在「主裡同心」。
2020.11.29
謝謝光鹽傳播協會主辦,台南神學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鹽光網訊協辦
以愛台灣的心,紀念張瑞雄牧師
去年,在張瑞雄牧師的告別式,我以「感動的靈」,從先知以利亞、以利沙的師生情誼談到黃彰輝牧師與張瑞雄牧師師生情誼,及愛台灣、關心教會的生命故事,由此來紀念張瑞雄牧師。今年在南神李庥、伊萊沙紀念館舉行的張瑞雄牧師的追思禮拜,我以幾點來與大家分享,來紀念張瑞雄牧師。
1. 「村里」與「普世」相互輝吷、造就
我們的學院雖然小,但在此學院讀書受影響者卻不少。然而,我們也真的生活在南神狹小的鄉里,看我們想看的東西,也常以為我們看到的東西是真理。所謂民族主義就有這樣的問題,未曾離開自己的村莊,卻以為自己的村莊最好。我與張瑞雄牧師來往,深深體會他對此深切的反省;所以我也常常鼓勵學生走出南神、長老教會的鄉里,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張瑞雄牧師是有如此氣魄,雖然在校成績優異,卻得不到師長的讚賞、黃彰輝院長的看重;但他仍然以自己勇敢的氣魄想辦法出外進修,看看比自己鄉里更豐富的事務。就這樣,張牧師自己申請去美國讀書,從長老會到衛理公會,從亞洲到美洲,最後回到台灣,他一定看到以前鄉里看不到的很多東西。的確,張牧師若沒有走出南神的村里,就無法看到更大普世教會的願景。我們若以自己的望遠鏡看天空星星,只能看到自己望遠鏡內的天空星星;若換一台更大望遠鏡,或借用一下別人的望遠鏡,也許我們就可以看到以前沒有看到的星星。
南神由於本土認同,過往常常遭受外來國民黨政權有形、無形的壓迫,而有時不得被迫關在自己的鄉里,無法走出去,聲音也很難被社會大眾聽到。民進黨執政後,雖然社會有進行一些特定的轉型正義,但教會內部仍聽不到任何轉型正義的聲音與要求。台灣人基督徒因此不但失去作為台灣人應有的骨氣,也失去作為基督徒應有愛與公義的基本要求。
今天,前黨國基督徒的後代,因紅頂商人與中國化基督教大眾媒體的支援,正借著社會議題(如反同)來分化長老教會,以傳福音、教會增長為首務來簡化福音真理,並在無形中弱化長老教會對這塊士地的認同。南神作為長老教會神學教育核心,需重新找回自己與這塊土地的生命故事,如張牧師般地,重朔有「台灣」,又有「耶穌」的教會信仰,讓「鄉里」與「普世」相互輝映造就。
有「台灣」不只是認同問題,如果連生養你、我的土地,我們都不愛護,我們還會愛賜給這塊土地給我們的上帝嗎?這是作人的基本道理。而「耶穌」的信仰不就是十字架垂直永恆的面向嗎?十字架的信仰不但擴展了我們在歷史平面有關生命廣度與深度的理解,也教導我們接納與我們不同的人。我們確實可以反對我們覺得不妥的事物,但就是不同觀點的人,不是仍可在耶穌的愛中相互接納嗎?
2. 走出「黃彰輝」頭箍
南神畢業的學生,內心都有一個無形的「神主牌」:黃彰輝牧師。黃彰輝後的南神院長一定都會被人拿來與黃彰輝相比。謝謝張瑞雄牧師將他老師黃彰輝牧師的一生真實地呈現出來,他其實也跟我們一樣有偏心,視人不明。前南神院長駱維道牧師說黃彰輝牧師至少培育二十多位學生,送他們到一流大學深造,但最後回家鄉服務的,廖廖無幾!
歷史學家說一位充滿魅力的領袖失落後,要再期待另一位充滿魅力的領袖再現是困難重重。團體要再起來一定要先走出魅力領袖頭箍,期待這位魅力領袖的學生們起來共擔責任,也許才有機會重現團體榮景。張瑞雄牧師給予我們的啟示是,我們不必成為「黃彰輝」,但可以與同工相互鼓舞,一起分享南神這個團體愈來愈好的願景,而一起努力同工。
3. 愛台灣的心
2001年我在劍橋Westminster學院當研究員,有一天張瑞雄牧師從美國來劍橋找我,這是我們第一次的會面。1983年我在加州灣區教會禮拜時,就聽到他的大名,印象中好像不容易相處。認識他、了解他後,才知道他是一位慈祥的長者,有顆愛台灣、敬老師的心。
為了撰寫他的老師黃彰輝牧師的傳記,張牧師來劍橋收集黃彰輝牧師在Westminster學院讀書時的資料。詳談之後,知道張牧師走過所有黃彰輝牧師呆過的地方,如日本東京大學、倫敦大學東方研究中心、瑞士普世教協總部等等,收集撰寫黃彰輝牧師傳記的第一手資料。
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驅使一位當時已70歲退休的人,充滿想完成他老師傳記的使命;但從張瑞雄牧師的身上,我感受到一個老師及一位學生,他們為著共同的理想打拼所留下來的感動。我的結論是,他們師生都有一顆愛台灣的心。
一位醫學院教授跟我說過,只要不抽煙、不酗酒、沒有遇到意外,我們都可活到65歲,也應該為我們下一代好好活到65歲。教授的結論是:只要活到65歲,就有可能活到85歲。退休後,可以作的事仍然很多。這是張瑞雄牧師給我們的啟發,退休後,仍可用愛台灣、愛上帝的心,繼續作愛台灣、榮耀上帝的事。
退休後的張瑞雄牧師,完成了黃彰輝牧師傳記,找回巴克禮在1865年寫的獻身文,也託韓裔日人金斗鉉畫家完成巴克禮牧師生平12張繪圖,出版為2019年曆,而其辛苦收集的李庥牧師(英國長老會第一位來台牧師) 書信,也由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協助出版。為此,南神也設立「李庥、伊萊沙」文創館來紀念。目前,一本李庥傳記也將出版,由於南神出版基金已經用完,將尋求相關教會或有心人士的奉獻,協助南神出版這本深具意義的李庥傳記(有心者再私下聯絡) 。
本人擔任南神院長期問,有邀請張瑞雄牧師回來母校協助「史料中心」,晚年看他從校園走路要到市場買菜,是走走、停停,雖然勘勘吉吉,但他一定走到目的地。看他走路的背景,讓我聯想到這個學院一路走來,也是走走、停停,雖然勘勘吉吉,但我們一定會像張牧師那樣走到目的地。
學院在150多年的歷史中,也是走走、停停,勘勘吉吉,有的房子己被拆毀,有的房子重建;有時成功,在壓迫下仍勇敢見證主名,有時失敗,有人淪為spy出賣老師同學;有時團結一致,對抗外來壓迫,有時爭吵不和,沒有見證。然而在成功與失敗、吵架與復合及拆毀與重建的辨證中,我們可以想像南神更好的未來嗎?
前面的路仍然勘勘吉吉,但同心我們一定會走到目的地。以此紀念張瑞雄牧師。
2020.11.09
台灣教會第一個世紀,在高雄木柵有2位了不起的女性Niu-i與Ngauh-a,她們受邀來照顧馬雅各醫生的家庭,也開始神蹟般地木柵人歸主運動,她們的名字會在台灣教會史上記一筆。
台灣教會第二個世紀,在嘉義溪口也有1位了不起的女性張進女(阿丹姐),她受邀來照顧台南神學院院長黃彰輝的家庭,8年後又繼續負責南神師生大大小小在餐廳的伙食工作達36年久,煮飯、養飼多多神學生吃飽、勇壯,將來有氣力去服事教會與社會。她是一位了不起、神學生的媽媽,她的名字會在台灣教會史上記一筆。
當過台南神學院的總務長王長老說:神學院的院長請假,無代誌,神學院的阿丹姐請假,大代誌。學生沒飯可吃!有一位牧師開玩笑說:阿丹姐若出來選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總幹事,一定高票當選。我要跟阿丹姐的家屬說:你們的母親、阿嬤,真了不起,她的名字會在台灣教會史上記一筆。
阿丹姐名叫張進女,因小時候單薄細小而被叫「阿丹」,然而這位細小的阿丹為主所用,認真於她對上帝的信仰及她被託付的工作,而成眾多牧者們的「牧者」。台北北門教會退休陳宇全牧師說:有次盲腸手術後回學校靜養,阿丹姐還特別煮魚湯讓他進補。赤峰街教會退休蔡鴻銘牧師也說:阿丹姐知道他喜歡吃魚頭,所以都會將吃剩的魚頭包給他。阿丹姐是牧者的牧者。
今天很多人都想作偉大的人,忘了好好作人就很偉大。我要跟阿丹姐的家人說:你們的母親、阿嬤就是這樣的人,認真於她的信仰、她的工作、她的為人,阿丹姐真的很偉大。因此,受她養飼過的人,我們也應該認真於我們的信仰、我們的工作、我們的為人,作個懂得感恩的人。
阿丹姐常笑說自己長的醜醜的,對我們來看,阿丹姐真美,她的笑容真美,她的愛心真美,她的為人真美。感謝上帝給你們一位真美的母親、阿嬤,也給南神一位真美的阿丹姐,一位煮飯煮飼我們,真有愛心的阿母!
阿丹姐小時候會跟著阿公、老爸去作禮拜,走到禮拜堂的途中有時下雨就要潦溪,甚至要走1小時才能到教會。她從小就認真於上帝的信仰。她的大兒子住在台北的榮明兄跟我分享說,禮拜天早上他的母親都會打電話給他,交待他全家要去作禮拜。上帝一定會賜福阿丹姐的子子孫孫。
阿丹姐照顧黃彰輝院長的家庭有8年久,榮明兄與我分享他的母親為了能與英國人的黃師母溝通而努力學英文。阿丹姐以白話字拼音,一字一字來學英文。阿丹姐就是用這款認真態度來服事上帝,協助上帝的奴僕。1987年,咱所敬愛的張德香院長有邀請黃彰輝牧師返台,頒贈他榮譽神學博士。在院長公館的歡迎茶會,黃彰輝牧師特別邀請阿丹姐及她先生阿丁哥與會,黃牧師在歡迎會上公開說:「阿丹是我的女兒,阿丁是我的女婿。」在今天的告別式上,我要加一句:「阿丹姐是我們眾多神學生的母親!」
作過南神學生,受到阿丹姐照顧的人,吃過她煮的飯的人,我們一生一定會記得早上6點,騎著三輪車,跟著阿丹姐去兵仔市買菜;我們一生一定會記得在餐廳圓桌圍疊作伙的吃飯;我們一生一定會記得在校園遇到阿丹姐,她所留給我們的燦爛笑容。上主己經讓這位了不起的阿丹姐安息,她的信心、她的愛心、帶給我我們盼望,讓我們更加深信有耶穌基督信仰的人,真好!真美!是的,阿丹姐真好!真美!
以此來紀念阿丹姐,也成為親人、朋友大家的安慰。阿們。
2020.12.02
我學生時代認識的張德香牧師,平易近人,是位滿懷笑容慈愛的牧者。回來南神教書時,他雖已退休,但仍充滿奉獻之心回校擔任志工,每次遇到他,他親切的招呼、交談,讓我有幸再度體認他真是一位滿懷笑容慈愛的牧者。
2001年,我學假申請前往英國劍橋Westminster學院當研究員,9月初全家啟程英國時先到維也納台灣教會訪問,巧遇張德香牧師與楊瓊珍師母也在維也納,就相約租車前往薩爾斯堡一趟莫札特音樂之旅。印象深刻的是,在高速公路餐廳用餐時,從電視轉播目睹兩架飛機衝撞紐約世貿中心雙塔,那天是9月11日。很多年後,我才有所體會,在1990年衝撞不安的南神年代,上帝己經預備好一位滿懷笑容慈愛的牧者,帶領南神平安渡過危機。張牧師,謝謝您!
學生時代,張德香牧師是我們新約神學的教授、希臘文老師。對他深刻的印象是很少生氣、脾氣很好的老師。但他也是一位嚴格,諄諄教誨不倦的先生。上完課離開教室前,總是會再三叮嚀學生「愛讀書」。我很慚愧學生時代,由於參與太多事務而沒好好讀書,多年後有機會出國讀書,才深深體會「愛讀書」對牧者的培育有多重要。張牧師,謝謝您!
從長榮中學到台南神學院的求學過程,萬榮華校長的一句話:「盡力而為」(Do your best!) ,成了張德香牧師一生的座右銘。無論教學、治理校務、照顧學生他都盡力而為。記得我在南神讀到六年級時,常假借寫論文寫到很晚為藉口不來參加隔天早禱,張牧師就會在早禱前親臨男生宿舍,一一敲門要我們起來早禱。後來我有幸回母校治理校務,發現學生以同樣理由不來早禱時,才深覺張牧師一個平凡的敲門,背後有多麼不平凡的神學教育意義。我很慚愧多年後因身居同樣職位,才領會這樣簡單的道理。張牧師,謝謝您!
張德香牧師是黃彰輝院長用心培育的學生之一,在眾多培育的學生中,張牧師因體認到老師的用心,而於學成後返校,用心服務母校。1956年,張德香牧師坐著28天的輪船航行,才到英國伯明罕Selly Oak學院讀書。爾後劍橋Westminster學院、耶魯大學,最後在愛丁堡大學完成新約學博士。在這些不平凡的學經歷中,我們從未聽聞張牧師誇口過他讀過的學校,他只是平凡、忠實將他的所學「盡力而為」教導他的學生,照護培育他的母校,敬愛他人生的恩師黃彰輝牧師,用心服事上帝與神學教育。張牧師說他一生最大的榮幸,是能在擔任南神院長期間,頒贈榮譽神學博士學位給他的恩師黃彰輝牧師。一位懂得感恩的人,張德香牧師,他平凡的一生正顯露出不平凡的作為。張牧師,謝謝您!
張牧師晚年臥病,出入新樓醫院。我因忙碌學院院長的交接,而錯過在重要的時刻親臨探望他,深覺遺憾愧對。楊瓊珍師母致電給我,希望我能為張牧師撰文紀念,這是我的榮幸,有機會發文感念我的恩師張牧師。更令我感動的是,師母告訴我張牧師心中念念不忘的事,是當年他當院長時,為何無法聘用想回母校任教的我,而鼓勵我去牧會的往事。聽完我深感慚愧,我是何等人啊!怎麼值得張牧師放在心上啊!張牧師,謝謝您!
我衷心感謝上主,在我回南神承擔院長職務時,張牧師也在學校擔任志工,關心學生白話字教育。繼蕭清芬院長後,擔任在南神成立的「全民台語聖經協會」的理事長,用心、盡力而為,來推展全民的台語讀經運動。張牧師,謝謝您,在你平凡的一生中,真的顯露出不平凡的神學教師風範,作為你的學生,我只能說感謝上帝,我很幸運!
最後,就以你所引用保羅的話,悼念你的恩師黃彰輝牧師,同樣來悼念你:我們的恩師張德香牧師:「上帝若為咱(幫助咱),誰能敵擋(對敵)咱?」「然而,靠著愛咱的主,在諸個攏總的事,己經得勝有餘了。」張德香院長雖然死了,卻因信仍舊說話!張牧師,謝謝您!
王崇堯/南神神學院校長2020/12/2
2020.12.05
我們的主耶穌就是在這樣動盪不安的年代「道成肉身」、降生為人,帶給世人,特別受逼迫或困苦的人盼望與平安。期盼主耶穌也能為今天動盪不安的香港帶來盼望與平安,只要我們世人齊心協力、起來支援最近被強押的黎智英先生,及被判刑的周庭小姐、黃之鋒先生及林朗彥先生。
在動盪不安的年代,耶穌出生!
主前164年12月14日馬加比的偤大征服了偤大地區及耶路撒冷,成立Hasmonaean王朝並恢復聖殿的祭祀,這是修殿節的由來。當時,馬加比領袖騎馬進耶路撒冷,全城的人是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奉主名來的得到稱讚,他進入聖殿,清除宙斯神壇,恢復偤太聖殿祭祀。他也差派兄長西門去拯救加利利的偤太人,這個獨立戰爭有勝有敗,後來因著安提阿的突發內亂,安條克四世才同意偤太人可以照自己的法律生活,偤太人處死Menelaus大祭司,認為他是所有罪惡的根源。
在此期間,偤太人訂下24本正統偤太經典,這也就是現在的《舊約聖經》。馬加比王朝最後有兩個皇子在鬥爭王位,羅馬將軍龐貝允許希爾卡洛擔任大祭司,引起阿里斯托布勒斯的叛亂。當時羅馬統治下的偤太人民,受到雙重的壓榨。小農民是偤太地區農村經濟的基石,但土地常被貴族併吞,再雇請奴工生產糧食,來供應新興的城市。這些土地貴族,可能就是聖殿收稅的祭司們,及富有的貴族。農人的農地只要遇到乾旱,土地無法生產,不得不以土地向有錢人借貸,偤太律法雖禁止高利貸,但借款未還,還是會被罰款,或是土地被沒收,農民就會淪為佃農或奴工。這也是加利利農民的景況,層層的壓迫使眾多加利利的農民,放下鋤頭,拿起刀劍,來反抗羅馬及作為魁儡的偤太當局。這些人被羅馬人稱為強盜。在加利利的強盜頭子希西家(Hezekiah),他自稱為彌賽亞,他號召人民組成游擊隊以重建大衛王國來反抗羅馬及魁儡的偤太當局。
誰能阻止這些叛亂的強盜,誰就能得到羅馬的支持,這就是希律王的興起。希律王的父親安提帕特,是以東的偤太貴族。在龐貝與凱撒的內戰中選對邊,所以主前48年,凱撒給予安提帕特羅馬的公民身分,也代表羅馬統治全偤太地區。安提帕特去世前,任命他的一位兒子Phasael統治耶路撒冷,以及19歲的兒子希律統治加利利。統治加利利的希律,後來平定了加利利的動亂,將強盜頭子希西家(Hezekiah)斬首。然而在耶路撒冷,阿里斯托布勒斯的兒子Antigonus在耶路撒冷發動叛變。在安息國人的支持下,在主前40年圍攻耶路撒冷,俘虜了大祭司希爾卡洛,將他弄成殘廢,失去律法所規定大祭司的資格。統治耶城的Phasael最後在獄中自盡。
主前37年,在安東尼的羅馬大軍3萬步兵及6千騎兵協助下,希律將安息人逐出聖城,也將馬加比王朝徹底掃除,羅馬人於是封他為偤太人的王。希律王非常的殘酷,登基當天他除掉偤太公會71個成員中的45個,在拆除聖殿北方的要塞後,他建造一座方形塔樓,以安東尼的名字命名。另外,希律也撤換聖殿的祭司,祭司職位成為買賣。希律王消除聖殿所有舊的勢力,將權力重新分配給自己人,這些人成為耶路撒冷的新貴族。希律王也殘酷的處決了家族成員,包括他自己的兒子。羅馬皇帝奧古斯都說:「我寧可當希律養的豬,也不願當他的兒子。」
希律王時代,照約瑟夫紀載,耶路撒冷的內外已有24個偤太宗派,三個較大的宗派為法利賽派,他們是中下階級的拉比、學者,為民眾解釋律法。撒都該派則是祭司階級,富有的地主家庭,主張與羅馬的統治合作來維護他們的既得利益。愛色尼派也是祭司的群體,但他們反對聖殿祭司的墮落,批判他們為黑暗之子,也自稱自己為光明之子,出走到死海的谷地。
偤太人的三大慶典: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都會在耶路撒冷聖城舉行,由偤大祭司主持進行。大部分在外的偤太人,在這三大節慶都會返回耶路撒冷過節。希律王所建造的聖殿外牆的王廓,是一棟兩層樓的巴西里卡式的羅馬建築,它也是偤太公會辦公所在。偤太公會是偤太人最高的宗教司法機構,是由摩西與70個長老所設置。在耶穌時代的偤太公會,由大祭司為公會議長,其餘70人由聖殿祭司代表、律法文士代表(大多由撒都該人、法利賽人所組成) 、及聖民代表組成。
馬太福音26章所記載,審判耶穌的公會主席就是大祭司該亞法。使徒行傳23章審判保羅的偤太公會主席就是Amamias。從王廓進入聖殿,就是外邦人院,這裡也是兌換錢幣的地方,兌幣者也在聖殿扮演重要角色。因為每個偤太成人男子,都要繳半舍克拉的聖殿稅。通常外幣換成舍克拉幣後才能購買祭品,如鴿子或羔羊,這些都是聖殿財務的由來。
亞倫的後裔白袍的祭司,會24小時在聖殿輪班,協助獻上祭品。然後偤太人會帶著沒有殘疾的祭品,隨著祭司由外邦院再進入女人院。在這裡會有一個禁令寫著:「異邦人!勿擅闖聖殿鐵柵與圍欄,無視於此將自招災禍,死亡緊隨而至。」偤太女性也只能到此為止。男人可以攜帶供品,隨著祭司再進入以色列人院,這裡就可以聞到殺生的腐臭味,及焚香去除惡臭味的混合味道。
接著是祭司之院,只有祭司及聖殿的官員可以進入,這是祭司獻祭的地方。祭物被清除內臟,支解屍體,內臟及肥肉送上祭壇焚燒;祭司可保留毛皮,及割下一些肉在典禮後享用。最裡面是至聖所,也是聖殿的中心及最高點,只有大祭司才能進入。而大祭司的職位,可用金錢向羅馬人買來。
聖殿可說是上帝的住所,偤太人的生命中心,也是時間中心,以三大節慶來規畫生命進程。聖殿也是商業金融中心、律法中心、信仰中心、以此連結各地的偤太社區。而偤太社區的居民,也願意繳十分之一稅給聖殿,每年三大節期,來到耶路撒冷過節,盡一個做偤太人的本分。它有數千名的祭司,有聖詠隊,有辦事員,有地主及為他們耕種的奴隸或佃農。約瑟夫說,祭司、貴族是錦衣玉食者,穿的漂漂亮亮、吃山珍海味。大祭司身上隨身攜帶烏稜、土明、骰子,以此來決定上帝的旨意。在王廓的另外一面,是羅馬人所建立的安東尼亞要塞,有百夫長所率領的六百名羅馬駐軍。
希律王雖然在偤太地區實行殘酷的統治,但他仍然擁有一套統治哲學,他興建紀念性的建築,公共工程,讓數萬民的農民有工作,按日計酬,生活穩定。為了迎合羅馬的統治,他興建古典希臘風格的劇院、宮殿、港口、及市場,引進希臘的體育場、浴場、競技場到耶路撒冷,推廣希臘語為官方語言,使用希臘錢幣。他也課重稅,向羅馬進貢。另一方面,為了迎合偤太人的宗教情感,他重建擴充耶路撒冷的聖殿,在摩利亞山頂的平台,聳立起高聳的大理石柱,來裝飾羅馬柱廊在耶路撒冷聖殿。
希律的母親是阿拉伯人,他的同胞以東人改信偤太教,也是這一兩代的事情而已。盡管如此,偤太人還是把希律當成外國主子的奴隸,以及外邦神祉的信仰者。聖殿完工時,希律把一座象徵羅馬的金鷹,安放在聖殿的正門口,也強迫他挑選的大祭司每天為神祉奧古斯都獻祭兩次,這其間有兩位狂熱派的拉比塞佛雷斯之子偤大(Judas son of Sepphoraeas)及瑪加魯斯之子馬提亞(Matthias son of Margalus),計畫將希律王放置聖殿正門上方的金鷹摧毀。結果這兩位拉比及40名的學生遭到逮捕,並且被拷打至死。可見當耶穌說這殿將被拆毀時,他的罪名是何其大。
希律王在主前4年的逾越節前夕去世,享年70歲,統治偤太地區37年,約瑟夫說,希律王過世那天剛好月蝕,代表凶兆。在基督教的傳統也談到,耶穌的出生將取代希律,成為偤太人的王。希律王過世後,羅馬皇帝奧古斯都將偤太王國分配給希律的三個兒子,亞基老統治偤太、撒馬利亞、即以東地區。安提帕統治加利利、佩里亞、及死海東北外的約旦。菲力二世統治今天的格蘭,加利利海東北方之地。亞基老被任命為民族的統治者,但安提帕與菲力被任命為四分之一領地的統治者。
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是一個廣大的地區,包括今日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及大部分的約旦、敘利亞與黎巴嫩。這個地區也曾經出現很多自稱彌賽亞的君王。《使徒行傳》提到一位先知丟大,他在埃及沙漠聚集大批的追隨者,後來被羅馬人斬首。主前4年耶穌出生的時候,一位窮困的牧羊人阿斯羅吉斯(Athronges) 自行加冕為偤太人的王,他的追隨者被羅馬軍團鎮壓屠殺,也有一位撒馬利亞人自認為彌賽亞,後被彼拉多釘十字架,當然在加利利最有名的叛亂份子是希西家(Hezekiah) 家族、包括兒子偤大及其孫子米拿現(Menahem) 。
當大希律王死後要把偤太地區的統治權給其中一子亞基老時,一些偤太人群起反抗,結果被亞基老軍隊屠殺了三千人。接著五旬節又一次抗爭,再度被屠殺,而四散流亡的人轉到鄉鎮組成游擊隊,以便再度起義。約旦河畔一座希臘的宮殿被焚毀,耶路撒冷聖殿在逾越節及五旬節期間兩度被入侵,甚至在希律的家鄉以東,也發生兩千名士兵的叛變。在佩里亞(Peraea)有一名曾是希律的奴隸,名叫西門的巨人,自封為彌賽亞,擄掠耶利哥一座宮殿,最後西門被捕斬首。另外,吉歐吉(Giora)之子西門與科克巴(Kochba)之子西門都自稱為彌賽亞,也都被羅馬人處死。除了這些,偤太地區也有狂熱的奮銳黨專門對抗羅馬政府,也有持短劍的刺客希卡里派(Sicarii, the Daggermen),專門刺殺偤太的貴族及祭司。
加利利地區的反抗影響至巨,其中有一隊在偤大(Judas the Gaulonite)的領導下,攻佔加利利首都塞佛瑞斯(Sepphoris),但不久隨即被敘利亞軍隊碾平,二千多革命份子被釘十字架,三萬偤太人被賣為奴隸,不過此事件也導致亞基老下台。主後6年羅馬奧古斯都皇帝取消亞基老王位,改偤太為羅馬二級行省,由羅馬派總督直接統治。
有關耶穌的歷史文獻我們所知不多,第一世紀偤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於94年寫《偤太古史》時,曾提到殘忍的偤太大祭司亞那(Ananus),在羅馬總督菲斯圖斯(Festus)死後,違法宣判「人稱彌賽亞的那個人耶穌,他的兄弟雅各」犯法,並判雅各亂石打死之刑。另外,第二世紀的羅馬歷史學者塔西佗(Tacitus)及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 也都有提到耶穌被逮補及處決。
我們的主耶穌就是在這樣動盪不安的年代「道成肉身」、降生為人,帶給世人,特別受逼迫或困苦的人盼望與平安。期盼主耶穌也能為今天動盪不安的香港帶來盼望與平安,只要我們世人齊心協力、起來支援最近被強押的黎智英先生,及被判刑的周庭小姐、黃之鋒先生及林朗彥先生。
2020.12.23
一千年來,基督教的社會教導容許了奴隸制度的存在,這個歷史事實因著近代基督教的反蓄奴運動而被漸漸淡忘。重新反省教會歷史所孕育出來的蓄奴論,相信不但對現代基督徒有益,也能幫助現代教會在自許為前進的社會良知,或熱誠的靈魂得救的期待時,更能謙卑自省,不致淪落到膚淺自以為是的過度膨脹和缺乏深度及批判的福音功能主義。
斯多亞主義與保羅的「奴隸論」
奴隸制度長久以來就被教會接受,且對於生活在羅馬世界的初代教會基督徒而言,奴隸制度已經是很早的既定事實。羅馬法和斯多亞(Stoic)哲學體系均支持奴隸論,因此深受斯多亞哲學影響的保羅及初代教會,也只能在既定事實的奴隸制度上尋求一個信仰的解釋及合理化(justification)自己的神學觀點。
照斯多亞主義的說詞,宇宙是由一種居住於萬有裡面的理性(洛克思Logos)所充滿-即上帝。人的理性是它的一部份,世界只有一個自然律(Natural law),只有一個統攝人類行為的規範,所以人生下來應是自由、平等、應是兄弟。人在現實世界的各種身份差別只是偶然,而真正的奴隸是指向內在靈魂為情慾及世俗所統馭的人。無論如何,斯多亞的「人皆兄弟」論及生來平等只是侷限於內在靈魂層面,其哲學走向並沒有導致進一步地指向外在形式的奴隸制度解放。對斯多亞主義來說,奴隸制度只是偶然的,是人在世界肉身上的區別而已,人最重要的無非是內在靈魂的平等,所以主人只有擁有奴隸的身體不是其靈魂。
羅馬法也深受斯多亞主義的影響,認為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被奴隸化,羅馬法對擁有權的觀念是在只有人對物有絕對擁有權的想法發展,在此觀念下,奴隸就被看為是「物」,而非完全自主的個人。所以Orlando Patterson才用「社會死亡」(Social detah)這樣的詞句來形容初代教會奴隸的景況。而人會淪落到成為「物品」的奴隸在當時有幾種可能性:諸如戰犯或奴隸所生的兒女等等。
保羅可以說是基督教對奴隸制度的最早發言人,基本上,保羅是把羅馬人及斯多亞主義對奴隸的見解運用於其福音教導上。如同斯多亞主義一般,保羅把教會對奴隸的看法導向內在性的隱喻,如羅馬書6章16-18節所言的: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是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是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這段經文顯然隱含了濃厚的斯多亞主義思想,John Maxwell稱這段經文是保羅的「奴隸教義學」(dogmatic theology of slavery),是強調在基督裡的平等與自由。在此,保羅的看法與斯多亞主義如同一轍,只不過是把天生的自由、平等轉換為在基督裡的自由、平等。
然保羅對自由、平等的了解也是建造在族長式社會模型的架構上,奴隸制度在此相對地被接納為維護此一社會模型的一種合法機構。
Ernst Troeltsch稱教會雖然接納奴隸制度,但也把它看作是一種「暫時性的不平等」,因為對保羅或初代信徒而言,其最重要的關注無非是耶穌的再臨,在期待耶穌再臨來拯救人類靈魂的前提下,奴隸制度被看為是「暫時性的不平等」。在此,並不意味保羅有意識到人在上主面前一種根本上的平等;相對地,在林前12章14-22節中,保羅所強調的各肢體中的不同功用,或是肢體中也有軟弱的,隱含了人有不同功用的社會功能神學引申,這個「人有不同功用的神學引申」最後就被懷疑是保羅奴隸論的聖經基礎了。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如今,上帝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上帝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上相顧。
保羅對奴隸制度的看法,也因斯多亞主義對內在靈魂與外在肉身的區別,而發展靈魂與肉體有不同層次的平等。在體會肉身奴隸的存在事實時,保羅因此特別強調靈性的自由和平等,如同林前七章20-24所言: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你是作奴隸蒙召的麼,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這身分。
如同國家權威是上帝所設立的一樣,保羅在此申述了人的身分(無論是自由的或是奴隸)也是上帝所賦予的。而各人蒙召前的身分也沒有因著蒙召而有蒙召後的改變,保羅在此的觀點已很清晰,奴隸制度如同國家機構一樣,是上帝所設立的社會秩序之一,這種引申出來的結果,開始了基督教思想中令人垢病的「相對自然律」(Relative Natural Law)。按照「相對自然律」,奴隸制度是上帝允許的社會秩序之一,如同婚姻,所以保羅在以弗所書六章5-9節中,才會力勸身為奴隸者要服從地上的主人,如同服從基督一般。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上帝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樣,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保羅雖然深受斯多亞哲學影響,但他並沒有像斯多亞主義一樣,把奴隸非人化。反而,保羅認為在基督的團契裡,奴隸也是兄弟,因為他們和主人「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在此,保羅的福音倫理有其妥協性及前瞻性,即在既定事實的社會制度下,接納奴隸制度為上帝所設立的社會秩序之一,並進一步認定因著基督的呼召,主人與奴隸可以在靈性上平等。
初代教會「奴隸論」
初代教會也是承繼保羅的思想而接納奴隸制度,更有甚者,初代教會因著未世論熱誠的遞減而漸漸地把本來被視為「短暫不平等」的奴隸制度教義化。第二世紀初安提阿的伊格那丟(Ignatius),在寫給士每拿主教坡旅卡(Polycarp)的信時曾經寫道:「奴隸為了上主榮耀,必須給予主人更熱誠及心甘情願的服事,這樣上主也會賞賜他們更好的自由。」另外,在主後340年的Gangra會議也曾宣稱:「任何人以宗教為託辭,教導別人的奴隸輕視主人,或離開主人,或對主人缺少尊崇,就讓他成為咒詛。」這個宣告後來還正式登上教會法規條文。
初代教會已經把保羅隱喻性的奴隸論發展至消極的奴隸天命論,認為奴隸制度是上帝設立的社會秩序,用來改善社會罪惡。在此,奴隸制度經信仰及神學的演譯解釋後就漸漸形成一套奴隸教義論。奧古斯汀即是這個神學演釋的最好代表,奧氏說上帝之城中,是被拯救之人的團契,愛就是給予上帝;而在世上之城中,人們的愛給予較劣等的事物,這樣的想法無形中形成了事物的階層觀念。
除了上帝之城與世上之城的分別外,奧氏也把自然的原始秩序與當今的社會秩序作了分別。奧氏認為自然秩序的特色是和諧,而和諧的根基就在於一切事物或人各適其所,這種秩序定位說後來就形成一套自然的附屬關係:即人附屬上帝,動物附屬人,身體附屬於心智等等。人與人之間也有附屬關係,但其特色並不是統馭而是愛。
除了非理性的創造物外,上帝並不希望由祂形像所造的理性存有相互統馭,奧氏的基督徒自由、平等觀顯然又是相對自然律的翻版。
無論如何,這個自然秩序已被「罪」所破壞,從人類始祖亞當犯罪以來,奴隸制度的存在就為了懲罰那些誤用自由而墮落的人,這樣奴隸制度的功用就是讓「正義」能強諸加在這些罪人身上,使其有機會彌補。奧氏這種想法已比保羅超前一步,認定奴隸是人犯罪後應得的地位,所以奴隸制度是合宜的社會秩序,為了維持自然秩序的和諧而立,如同上帝設立掌權者一樣,其功用就是來減低罪的擴張,並維持世上之城的和平。
奧氏認為上帝之城最後會與地上之城混合,為了讓地上之城有相對性的改變,使其不是為了自私而活,而是為了服事上帝而存在。在此,基督徒可以是一個主人,其目的並不是只為了駕馭奴隸,而是為了奴隸本身的福祉,為了關愛奴隸的靈性而來蒙召作主人的職位。為了這個緣故,基督徒主人去訓練他的奴隸來節制其罪行是應該的,而且主人這樣作也對世上之城有所貢獻。奧氏的奴隸論十足是家長式的,保羅雖曾勸告基督徒主人對其奴隸要有靈性上的平等,但奧氏已顥然勸告基督徒主人要把奴隸視為靈性的兒女了。
中世紀的「奴隸論」
不管社會變遷如何影響到宗教團體形態,中世紀教會的奴隸論,基本上沿襲初代教會想法,認定奴隸是罪的結果,是上帝允許的社會秩序之一。特別在南歐,奴隸制度已是整個社會結構的一部份,徒刑服役在當時已是最常見被用來處罰罪犯,其方式不外是把罪犯充當奴隸,使其服勞役工作。另外十字軍東征後所俘虜回來的回教徒,也成了奴隸買賣的一項物品,當時在威尼斯的最大經濟收入就是靠著與基輔羅斯帝國買賣的奴隸市場。
中世紀的公民法也有明文關於奴隸的規定,中世紀法庭原則上還是根基於羅馬法,在自然律裡奴隸是合法的。不過,中世紀的法律並沒有把奴隸完全非人化,比如殺害奴隸已經要以「奴隸自殺」的形式來結案,不像以前,奴隸只是物品,可隨主人任意宰殺。
北歐的奴隸制度雖然在中世紀已告消失,在法國及英國取而代之的卻是另一種型態的農奴制度(serfage或villeinage)。農奴也是世代相傳,也是主人財產之一,其權利也被嚴格限制,說來與西班牙、義大利的奴隸制度相差不多。
當時教會的正典法(Canon Law)如同公民法,也承認奴隸制度。然正典法雖承認社會有其階級性存在,仍主張人人在基督裡皆是兄弟,可在靈性上平等。像初代教會一樣,這種主張並沒有引導教會有意識的去反對或廢除奴隸制度,連當時的教會或主教也養有不少的奴隸,而教會法規更明文規定:「神甫所擁有的小孩奴隸,如果其將來破壞了獨身主義,將永遠淪為奴隸不得翻身」。John Maxwell認為中世紀的教導雖然力勸當時的貴族要把奴隸當作「人」看待,如允許奴隸間的婚姻及不拆散奴隸家庭等等;然無論如何,教會的這些改善措施並沒有多大影響其奴隸論的基本神學思想架構。
中世紀教會的奴隸教義化理論主要是根基於多瑪士、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思想,阿氏綜合了亞里斯多德的哲學和當時基督教的想法,提供了中世紀整個奴隸論的架構。亞里斯多德相信有些人生下來就較劣等,主人與奴隸之分就基於這個自然因素的普世原則,如同在個人裡面,其肉身是由理性來駕馭,人與人之間也是如此,由優等的來統治劣等的也就理所當然,亞氏說:「人會有所不同就如同身體不同於靈魂一般,所以生下來為奴隸者,其最好的生活方式是由主人來管理。」
從此觀念,亞氏發展一套不同型態有不同權威之說,即在一個封建制度的體系裡,不同階級的管理或統治,或不同層次所擁有的不同權威型態,無非是維持自然法的社會秩序。所以對亞氏而言,正義的觀念是相對的,因人的身份階級而呈現相對的不同價值。
阿奎那對自然秩序的了解與亞氏大同小異,只不過阿奎那進一步認為,在原始時代已經存在著人統治人的現象,而統治者統馭奴隸的目的無非是為了奴隸來謀福。這種有能力的來引導沒有能力的也是正義的觀念,相對的自然律無非是為了拯救罪惡的世界,讓主人在奴隸的靈魂拯救工作有份及參與。
在此,阿奎那已經運用當時基督教思想和亞氏哲學來合理化教會所承認的奴隸制度,而且這一套理論也併入他的系統神學綱領裡。奴隸制度是相對自然律的結果,若要它符合純粹自然律(Pure Nature Law),那麼奴隸最好是由有智慧的主人來統治。阿奎那的思想十足反映了中世紀家長式的神聖封建制度,而奴隸只是人不同身份中的其中之一而已。
近代社會的「奴隸論」
十八世紀後,奴隸論有了根基上的改變,其原因是隨著帝國主義在非洲及美洲的擴張,而使單純的勞役奴隸制度,變成複雜政治、經濟考量的市場買賣。早期當西班牙人征服中南美洲後,就把當地的印第安人販賣為奴,後來由於歐洲的擴張勢力一一侵入非洲,使非洲的大量黑人買賣進而取代先前的市場。由此,奴隸制度開始與人種有了密切的關係。
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後,雖然沒有立即產生對於以前教會奴隸論的神學反省,儘管後來的路德宗也有人支持此奴隸論,但教會所關心的課題由來世轉向現世已經對奴隸論埋下日後反省的基礎。另外,宗教改革後小宗派的興起,也加速奴隸論神學基礎的瓦解,在大教會裡,社會不同階級的和諧相聚及謹守個人身份被當作是上主祝福的象徵,教會雖然接納奴隸如同兄弟,但基於相對的自然律,奴隸只能擁有靈性上的自由。因此,強調基督的平等愛律勝於一切的小宗派,特別吸引了被階級化的廣大民眾,小宗派強烈反對相對的自然律,且堅持教會所行要符合純粹的自然律,即所有人在基督裡平等才是上帝祝福象徵。
宗教改革後的復原新教(Protestant)開始對奴隸論有了神學的反省,這個神學反省也因著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所強調的「所有人應被相同看待」的普世原則而更受肯定。基督徒反奴隸運動最早可溯源於十八世紀中葉,John Woolman是其中代表之一。他主張所有人應在宗教信仰的基礎上達到平等和合一,Woolman的論點主要是根基於人類有共同的上帝,共同的生活方式,而且應由「你(妳)要人怎樣待(妳),就要怎樣人」的聖經教導來規範。一個人的內在平等權不能因社會情況及階級而有所影響,雖然Wolman也承認人有不同程度的能力,但不同能力的人在基督裡還是被上帝同等祝福及看待。
Wolman進一步認為世上所有事物是上帝所賜的禮物,不是為了增加私人利益,而是只為了榮耀上帝,所以合宜的使用它才能得到上帝的祝福。奴隸不能夠被當作物品隨心所欲的使用,奴役他人本身已是不合理,這樣的不合理徹底破壞了上帝對所有事物及人的祝福,也相對的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幸福。另外,奴隸制度也違反了基督律,它不能用傳統的相對自然律來合理化,只有改變傳統相對自然律來符合基督的愛律才是正途。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十九世紀初,美國南方蓄奴主人也展了一套近代社會的新奴隸論。認為世上的對錯判斷均不能離開上帝旨意,而奴隸制度是上帝的旨意已經在聖經表明。這些人特別強調在舊約上帝已經聖化奴隸制度,也曾命令以色列人收取奴隸,這個命令也沒有被新約打破,保羅也支持奴隸制度,所以奴隸制度既然符合上帝的旨意,那麼它應是「對」的。相反的,想廢除奴隸制度的人是想以人的意旨來取代上帝的意旨,這些人不但拒絕信仰,進而也威脅到教會。Troeltsch曾把這些人的觀點分析,認為他(她)們受了早期加爾文主義的二個中心原則所影響:一是上帝絕對意旨,另一是聖經是上帝所啟示的律法。
這些人相信隸屬關係是上帝所設立的,在人類始祖開始時,亞當就比夏娃的地位高,人類墮落後,男性比女性強壯更加顯露出來,而且為了執行這個隸屬關係,上帝還設立了國家來執行,所以有智慧及高等的人有責任來統治無知、低等的人走向良善,這是上帝神聖的律法之一。
總之,這些人相信奴隸制度是罪所引起的結果,而且這也是上帝對於罪行的一種補救及祝福。當罪已深植人心無數個世代時,人已經成為罪的俘虜而無法向上,於是奴隸制度就是為了罪人的拯救及向上而形成的社會體系。非洲人就是處在這種景況,所以奴隸他(她)們對他(她)們而言應是上帝的祝福,為要叫他(她)們的主人有機會顯出基督徒的責任,讓主人與奴隸能完成自己的角色,以達真正靈性的自由。所以進一步而言,教會是被呼召來教導這些人成為好主人或好奴僕,把奴隸制度基督教化一來可避免更多罪惡發生,二來也可替已發生的罪惡有所補救。
後語
教會的社會倫理發展,以奴隸制度為例,在歷史上有一個可作借鏡的模式,就是教會的社會倫理大多是根基於社會的既定事實來作信仰的解釋及合理化。教會會把既定事實(如奴隸制度)教義化而成其倫理觀可能有諸如原因:如教會根本無力去改變既定事實;或是教會本身就是這個既定事實中的利益團體,根本不可能去改變它;或是妥協性的支持社會的既定事實,對教會與利益團體的關係較有益處。奴隸制度是最好的寫照,它是羅馬政治社會下所允許的一個制度,保羅在解釋教會立場對奴隸的看法時,也有可能要先想想自己的解釋是否會觸怒了羅馬當局,或是為教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困擾等。在羅馬書十三章裡有關掌權者的教導,保羅對政權的信仰解釋剛好與對奴隸制度的信仰解釋如出一轍,其模式可分析如下:
a)政權是上帝所設立的 對既定事實的承認及接納,
b)奴隸制度也是 以不影響與羅馬政權關係為主。
a)權柄來自上主 基督教思想
b)在基督裡人人是兄弟
a)政權的目的是替上帝賞善罰惡 既定事實基督教化
b)奴隸制度的目的是主人可幫奴僕歸善
今天我們所關心的基督教社會倫理,其著落方式已不再是樣樣替既定事實說說信仰的好話,而是在社會科學解讀功能下所呈現出的現代意識自省及批判。倫理本身有著曖昧的涵意,因為它遷涉道德及價值判斷,而道德與價值的判斷往往又是由有權位的團體提供,以達其既得利益的合理解釋,所以「倫理」本身有著只是被用來說服被統治者對統治者服從的道德要求的可能性。這樣的批判並不是樣樣指向在歷史中形成的基督教社會倫理,然以奴隸制度為例來說,初代教會、中世紀教會以至近代教會的某些基督徒團體,並沒有發展出基督教本身早已具有的平等之普世原則來反對奴隸制度,反而他們是在統治者所提供的既定事實政策上,大作信仰的倫理解釋,而這個信仰的倫理解釋,大致也是以不違反統治者所提供的社會哲學來進行。
這種倫理與政府政策的關連在現代問題與基督教倫理間也屢見不鮮,這也是為何教會有可能在未作事實反省及批判之前,就跟政權的政策背後喊支持的信仰口號。本文以長篇論調提出在基督教歷史中教會對奴隸制度所形成的倫理觀,就是盼望能提供給現代教會對社會問題一個信仰的自省,也盼望在往後的現代問題討論中,基督徒能更深入地了解問題的真相,使信仰的看法真正在上帝賦予人深遂的人性上生根,而不是在當權者欲加諸於人民服從的倫理傳聲筒中大作心戰喊話。
2021新年祈願 時間的省思
2020.12.28
時間是人們最留意也最易疏忽之事。人們常問:「現在幾點?」「今天幾號?」但人們也很容易讓一天過去,一月消失,一年流逝。第四世紀哲人奧古斯汀在其<懺悔錄>書中就曾省思說:「當沒人問我時間是什麼時?我知道時間是什麼;但當有人問我時間是什麼時?我卻不知道時間是什麼。」
時間一直困擾人們,希臘哲人亞里斯多德曾把時間定義為一種繼續不斷的數量,然如何衡量時間卻說不知道。他說:「現在是介於過去與將來之間,然現在有多久呢?我不知道。」難怪奧古斯汀會有同樣的迷思說:「時間存在時,我們才能衡量它。不過,過去己不存在,將來也還未存在,現在是存在,但當你要去衡量它時,現在己成過去。」
在日曆的歷史中,時間的累積可說是人類生存及成長的記錄。日曆(calendar)字源來自希臘文的「宣告」,描述早期羅馬社會在大城小鎮的報時者。他/她們宣告何時是月的開始,何時市場買賣,所以日曆的目的是報好消息給人們,同時也記下了人們生活中的各種記錄。
最早記錄時間的是埃及人,埃及人將尼羅河氾濫的循環期定為一年,這是新的一年,也是因河水氾濫而結束農忙之時。新年除了祭祀太陽神Amon外,也意謂著休息及準備下一回合的農作。巴比倫人從太陽在水平線的最低點到最高點來算計時間,春天的開始是新年,也是祭祀其神明Akitu的季節。此時有三天的法律休假期,人們可依其心願作其喜悅之事。
後來羅馬人及撒克遜民族在採用埃及曆法時,就將月、日與古代神明名字串聯,表明時間除了帶來好消息及生命的記錄外,也需得到天上神明的祝福。古羅馬人一年本有十個月,就是扣除嚴寒的冬季,新年從三月(March)算起,紀念戰神Mar;四月(April)是羅馬人的花季,紀念愛神Aphrodite;五月(May)紀念偉大的神邱比特(Maius);六月(June)來自Junius,是羅馬人紀念宗族日子。六月過後就以羅馬數字來代表接續月份:Quintilis(五)、Sextilis(六)、September(七,今九月)、October(八,今十月)、November(九,今十一月)及December(十,今十二月)。
凱撒大帝(Julius Caesar)在主前44年以自己名字來取代Quintilis,就成為現今的七月(July)。Sextilis也被亞古士督皇帝在主前4年以自己名字August(今八月)取代。另外寒冷的冬季也被冠上January(今一月)及February(今二月)。一是紀念羅馬人門神Janus,相傳他有兩個臉孔,一看過去,一看未來而成為新年開始;另一是紀念羅馬人的冼淨節(Februa)。
古人將每一時刻冠上神明名字,無非提醒人們在神明面前要誠實有信,耍謹守做人原則,讓每一天成為日曆(calendar),特別在武漢肺炎漸趨嚴重時,能帶來治愈好消息。其實生命的世界,從岩石、樹幹、魚鱗脊背、貝殼線條、植物開花季節、鳥的回巢到人体的呼吸頻率等,無一不是時間最好的見證者。
節慶的意涵
世上每個國家皆有新年節慶,有的以陽曆計算,有的以陰曆衡量。新年有時與季節變化有關,有時與宗教信仰連結,有時與自身獨特歷史同源。澳洲人過新年不吃龍蝦,因為龍蝦的腳會往後移動,這對表示「向前行,什米攏無驚」的新年不是很好。偤太人九月過新年,稱為Rosh Hashanah,新年中有十天的悔悟時期,最後一天稱贖罪日。這一天很特別,猶太人的家庭、會堂均會點上蠟燭,以燭光之火來表明自己的悔悟,及願意在未來順服「上帝之光」的帶領。此時也要吹響號角,回溯摩西以號角來召集百姓聆聽上帝所頒佈的十誡律法,所以猶太人的新年又與其民族獨特歷史連結。
伊斯蘭教新年稱Muharram,是新月的開始,也是紀念先知穆罕默德於622年逃離麥加創立伊斯蘭教之時。在此時期,女孩子被允許可穿有色彩衣服,不夠新年過後,女孩子又要回到嚴格的伊斯蘭教規距,整年只穿黑色的外袍。印度教的新年也是在春季,南印度的Tamils族稱其新年為Varusha Pirappu,意即「年的誕生」。新年期間家家以新鮮棕櫚樹葉裝飾家裹,期許新年第一天醒來時所見之事是美好事物。
寮國、緬甸及泰國由於受到佛教影響,其新年採用印度新年。新年期間有以灑有香味之水泉洗滌佛像之習俗,然後再以水桶相互潑水慶祝。他/她們相信相互潑水,新的一年將會美好,雨水充沛,農作豐收及人人安康。對愛爾蘭的女孩子來說,新年前夕若能將常春藤的嫩枝放在枕頭上,一定會作好夢及夢見將來丈夫。希臘女孩子則在新年前夕吃鹹的東西,這樣夢中將有白馬王子帶水過來餵飲。蘇格蘭人相信新年期間,第一個進入其家庭者將會帶來好、壞影響:黑髮男人是好的預兆,扁平腳者被視為惡運的訪客。
在瑞士及奧地利的一些鄉鎮,新年期間至今仍有紀念St. Sylvester的傳說遊行。St. Sylvester 在314年成為羅馬主教,有關他的傳說是說他俘擄了一隻海中巨獸 (Leviathan) ,且將它囚禁。而且有些人相信在一千禧年的新年時,此海中巨獸會脫逃出來毀壞全世界。於是當一位名字也叫Sylvester的主教,在999年成為羅馬教宗時,此傳說再度流行。好在一千年的新年,海中巨獸沒有出現,而人們也就以遊行,裝扮海中巨獸等歡愉心情來看待傳說,來歡渡新年。
受漢文化影響的台灣人是過農曆新年,然而陽曆新年仍可作為我們展望未來的好時機。在此新舊交替,迎接2021年到來的此時,期許台灣人們在辛苦一年後有好的休息,也作好防疫工作,來迎接平安的新年到來。期許2021年的第一天醒來,所見之事皆是美好事物,台灣人們能將四處為患的病毒驅逐,心中的怪獸惡念綑綁,社會腐蝕人心的黑金體制割斷;心存善念,多作善事,讓今生帶來好運與回報。
偤太人過新年會去回顧其歷史故事,告訴兒女摩西是如何帶領他/她們的祖先逃離埃及帝國,然後在後代子孫的奮鬥下,建立迦南美地為獨立國家。2021的新年,也許我們也可許下諾言,在新的一年期間向我們的子女述說祖先們在這塊土地奮鬥的故事,讓台灣有個新的開始,讓台灣人年年好過年。
永恆的現今
奥古斯汀曾對「時間」提出一個信仰看法,認為「過去」與「將來」並不是「客觀」存在,它們只是「主觀」存在於人的靈魂中,時間可說是靈魂注視現今事物的擴張。由此,奧氏認為時間在人的靈魂中以「回憶」(memory)、「注視」(attention)、及「期待」(expectation)等三種形式存在。
「注視」是「現在事物」被人的感官知覺所體察,是在靈魂的意識中進行。「回憶」是「過去事物」的影像在現在時刻湧現,而「期待」則是人因著現在所體察到的影像而預先想到「未來事物」。因此,時間可理解為人的心靈對過去事物的回憶、對現今事物的注視及對將來事物的期待。經由時間的省思,最終人的一生是個具有時間性的生命擴展,向著靈魂對生命的「召喚」而前進。奧氏認為人若要生命真實的存在,最終只有聽從上主對人內在靈魂的召喚!
存在主義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在「存有與時間」(Sein und Zeit)書中,也以「此有」(Dasein)來稱呼人是一個具有時間性的存有(Sein),人是在時間的領域內理解自己的存在。人從存在的經驗去「存憶過去」、「行動現在」及「期待未來」。問題是人如何在時間內作個「真實屬已」的人,如何傾聽自己良心的呼喚,不致迷失於「人們」(we)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閒話」、「好奇」、及「模稜兩可」。
海德格進而認為人不能「遺忘過去」,不能不去理會過去是構成現在的成因;因此人要「重温過去」,從往事把捉深長的意義來影響現今。人也不能「度日現在」,隨波逐流地淹沒自己;而是「活出現今」,珍惜現今的每一剎那的抉擇來發展未來;重要的是人也不能「空等未來」,懶散地坐以待斃,而是「期待可能」,造就真正屬己的真我。
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從海德格的「存有論」發展一種體察「時間之有限性」的生命神學見解。他說作為一個在時間內有限性的人,其基本問題是去經歷死亡與存有的焦慮(anxiety)。田立克說此存有的焦慮非同於恐懼,因為恐懼集中焦點在明確的危險來源:如疾病、挫折或不幸意外等。這些恐懼,人可經由對抗或工作克服來與恐懼取得協調。但焦慮卻不同,它不源於任何明確的事物,它源自於意識,意識到未來「死亡的焦慮」,一種本體自我肯定的威脅;現今迷惘「虛無的焦慮」,一種精神自我肯定的威脅;及對過去犯錯「良心不安」的焦慮,一種道德自我肯定的威脅。
那麼陷於「過去」良心不安、「現今」虛無焦慮及「未來」死亡威脅的人們又該如何在此「時間」的洪流中安然渡過呢?有否一種「永恆亮光」能照耀引導現今,又能救離過往罪惡意識牽絆,又能衍生勇氣面對未來死亡呢?這種「永恆亮光」是否足以讓我們將過去的種種錯誤,經由「悔悟」將它放逐在過去,使它失去統治及影響現今的力量,並能勇敢的活著來面對「必死」的未來,仍可安心。
田立克認為纏繞在人心罪感的過去種種錯誤事實是無法改變,但事實所賦予的意義却可以被那「永恆亮光」,經由「懺悔」與「寬恕」所改變,致使它對「現今」及「未來」的影響也會隨之改變,其中咒詛報復被中斷,寬恕不只帶來時間內「過去」、「現在」、「未來」的和解,也引向「永恆亮光」的接納與祝福。
基督徒就是這樣地活在「永恆的現今」(The Eternal Now),「永恆亮光」撫慰我們去寬恕過去,引導我們盼望未來並實踐愛在現今,如田立克所說:「作為自由的存有,我們每次所作的選擇,我們負起責任;也期盼每次所作的選擇,朝向一個更有意義的終局。」
在這一年交替的開始,美國聖路易市一間餐館的一份幸福菜單(Recipe for Happiness),實可作為今年2021年頭一盤的開心菜。
Recipe for Happiness(幸福菜單)
Take time to laugh, it is the source of soul.(空出時間歡笑,它是靈魂佐料。)
Take time to think,it is the source of power.(空出時間思考,它是力量泉源。)
Take time to play,it is the source of perpetual youth.(空出時間玩樂,它是永保青春妙方。)
Take time to read,it is the fountain of wisdom.(空出時間閱讀,它是智慧資產。)
Take time to pray,it is the greatest power on earth.(空出時間祈禱,它是活在世上最大支柱。)
Take time to be friendly,it is the road to happiness.(空出時間學習友善,它是幸福之路。)
Take time to work,it is the price of success.(空出時間工作,它是成功代價。)
2021.01.07
「聖餐」(Eucharist)或「聖餐禮」(Communion)是所有基督宗教派別中最具有共通性的聖禮。它源於耶穌在橄欖山上被補的那天晚上,與十二門徒共進「最後晚餐」的偤太「逾越節家宴」的習俗。逾越節(Feast of Passover)又稱除酵節,在四月一日前後舉行,是偤太人主要的節期之一,紀念上帝將偤太人從強權的埃及帝國解救出來。
逾越節原本事件雖然敍述了埃及人的長子被殺,及遵守上主命令的偤太人灑羊血於門上,而使天使逾越全家得救。但耶稣却將原始「逾越節家宴」的驚慌,及避免殺害(甚至殺害他人),轉化為自己在十字架上受苦(被殺害)前「最後晚餐」的愛的應許及再生祝福。
「逾越節家宴」象徵著上帝將偤太人從壓迫的埃及解救出來,同樣「最後晚餐」象徵著耶稣將拯救人類,不僅從塵世中的壓迫解救出來,也從死亡的勢力釋放出來。「逾越節家宴」飲用分享的麵包及酒,於是象徵著上帝賜予偤太人新生應許的「活力泉源」;同樣在「最後晚餐」,耶稣將麵包與酒說成自己的肉與血,象徵著上帝將賜予人類新生命應許的「活力泉源」。因此,耶稣要他的門徒們繼續地以同樣的方式來分享麵包與酒,以此紀念他在十架上的救贖及再生應許。
不幸的,聖餐禮儀今日雖被眾教會遵守實行,但它却因著眾教會的不同特性而跟著引發不同争端。天主教會由於堅信上帝恩典具體於聖禮,而使聖餐中的麵包及酒,必須經由使徒傳統的教會(大公教會),及一位被大公教會賦予「聖職」的神甫手中祝福過後,才有「恩典」效用。而且聖餐中的「餅」與「酒」也會引起神秘變化,而成耶稣血肉的「化質」(transubstantiation),即基督真實的血、肉在餅、酒之中(a real physical presence of the flesh and blood of Christ in the bread and wine)。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雖然對上帝恩典提出新的看法:以個人的「因信稱義」論辯被天主教團制約的「聖禮」,以「唯有聖經」所應許的「因信稱義」對抗「大公教會」所保證的「聖禮」,及「人人皆祭司」取代經由「神甫聖職」的直達天聽;但路德對「聖餐」的論述,仍脫離不了那時代的宗教思想制約,以另一種神秘方式來闡述聖餐的「恩典」效用,即基督臨在那未曾改變的餅與酒中(Christ is present along with the unchanged reality of the bread and wine)的「合質」說(consubstantiation)。
基督宗教的「聖餐禮」本來源自偤太禮俗的「逾越節晚餐」,一種以日常生活宴食來慶祝特殊節慶的禮儀。它的象徵意義非常清楚平常,不但沒有任何神秘性質的介入,還在日常生活的飲食中呈現。麵包本來就是偤太人的主食,偤太人家家户户皆有製造麵包的石臼、由婦女推磨將殼物磨粉作成。有人推磨,表示生活繁榮;反之,社會荒涼。這也可了解為何偤太律法禁止典當如此重要的供生石磨器具(申二四:6)。葡萄也是偤太社會主要副食之一,葡萄汁是日常飲料,葡萄釀酒存放可在節慶中宴客,增加節慶歡樂。
「逾越節晚餐」其實有二個象徵涵義:一是顯而易見的飲食文化涵意(literal meaning);另一是隱含在飲食文化背後的節慶涵意(latent meaning)。試想耶稣的傳道生涯不就是常以日常生活顯見的事物,闡釋人生隱含的重大哲理嗎?如野地百合、空中鳥兒、房子根基及節慶飲食等等。因此,當耶稣將偤太人通常文化節慶裡的麵包與酒轉化為自身的肉與血的隱喻時,偤太人逾越節宴食裡的紀念上帝從埃及奴役之地的救贖,轉向了象徵世人在「基督裡的宴食」得蒙整全(人的整體性,不是靈、肉分野)的救贖。
以宴食裡的麵包、酒來隱喻歡慶救贖,代表上帝的救贖是整全的。過去一段很長時間(現在也是),基督宗教由於深受古典希臘哲學二元論靈、肉分野的影響,致使上帝的救贖被侷限詮釋於心靈的層次;再加上近代個人主義的流行,與上帝的創造相連的救贖(恢復上帝創造的原先樣式),相當程度已被現今的基督宗教簡化為說不清楚的「靈魂得救」,及與現今毫不相干的「來世天堂救贖」。
飲用聖餐禮的麵包及酒如果象徵著上帝整全的救贖,那麼「聖餐」的意涵是與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最基本需要(以麵包、酒為象徵)有所關聯;也與人們一切所能想像及思維中的基本自由與開放表達有所關聯。也因為這樣的了解,基督宗教的聖餐不應是侷限詮釋於某一宗教的入信,或基督宗教特殊的神秘禮儀;而是可與人們日常生活及人們心思、心靈或社會活動產生關聯的「活力泉源」,不只成為人們作為一個人的內涵意義,也作為社群、國家一份子所承擔社會正義的基本動力。
當另一位宗教改革者慈運理(Ulrich Zwingli)試圖以象徵方式來解說聖餐時,他引導帶著熱切尋找出路的我們向前走了一步,但走久了以後我們才發現我們又一直重複走著同樣的路。那就是當一種活生生與日常生活有關的飲食文化被象徵性地指向一個宗教理念,而宗教理念又被抽象化為定型的宗教教理時,原先與生命飲食作息關聯的活力就被抽離出來,視為不甚重要而簡約成為一種純粹的宗教儀式。於是基督教徒們定期地舉行看似有意義,但又與其生命情境不太關聯的聖餐禮儀。
然而,基督宗教裡的「聖餐」又該如何與台灣人的「飲食文化」關聯呢?試想台灣人日常生活中的「米食文化」是否也含蓋著二個象徵涵意:一是滋養我們身體成長的飲食文化涵意(literal meaning);另一是隱含在米食文化背後的生命禮俗與一年四季循環的節慶涵意(latent meaning)。
台灣的「米食文化」其實與台灣人的「生命禮俗」及「歲俗禮俗」息息相關,呈現著台灣人年年的生養不息。從出生滿月的「油飯」慶生、婚姻習俗中的「大餅」及宴席中的「米糕」歡祝、到喪禮「脚尾飯」的祭祀及喪禮後的共餐,皆與米食有關。或是一年四季中的春天插秧播稻、等候春雨灌溉,夏天除草施肥,秋天收割碾米,到冬天年節歡慶,無一不與米稻關聯。
春天播稻之際,也以米飯、米糕或草仔粿(艾草與糯米混合)、紅龜粿於清明祭祖,祈求祖先保佑今年米稻豐收。夏至農忙之時,也不忘以糯米包粽謝天迎接端午,農閒龍舟競賽,歡渡佳節。秋收之際,動用全村大小人力相互協助收割,由此團結社區相互守護,中秋之時也以月餅、米食共渡。直至冬天到來,年關相近,家家户户也以米食作成年糕慶祝,期許年年高昇,以米釀成米酒歡渡年節。甚至延至元宵,吃到湯圓,才算結束年節。可見「米食文化」與台灣人日常生活中的「生命禮俗」及「歲俗節慶」密切聯結。
台灣人的「米食文化」也可由日常生活的語言得知:如「吃飽了嗎!」意謂請安間候,工作視為「飯碗」,好的工作當然就是「鉄飯碗」了。對沒出息的人視為「米蟲」,而倚賴女性或他人來養活的人稱為「吃軟飯」。另外,在台灣的小吃文化中,很多食物也與米食有關,如米粉、碗粿等等。可見台灣人的「米飯」與「米酒」顯然已經滲入台灣人的社會生活,在大自然的四季循環中供養我們,也成為台灣人感謝上蒼的心誠祭品,如同猶太人生活中的「麵包」與「葡萄酒」一樣,無可取代,是生活中必備的食物及年中節慶儀式裡必有的謝天祭品。
能否以台灣人的「米食文化」作為本土聖餐的象徵轉移,或以台灣人的米食如元宵的湯圓、端午的肉粽、中秋的月餅、春節的年糕與烏龍茶等等,來代替基督教傳統的餅(麵包) 與葡萄酒(汁) 就值得討論了。
2021.01.08
「聖餐」是主耶稣親自設立的禮儀,吩咐我們要以此宴食禮儀來紀念祂,這可說是「活生生的象徵禮儀」或「行動的禮儀」。如上述所說,它是「上帝國行動」的禮儀象徵,藉著「桌上團契」活生生信仰告白,所有参與在上帝國聖餐的人,表明他/她們要追隨耶稣,繼續上帝國福音的使命。
依福音書所記載五餅二魚分食羣眾之象徵意義來看,初代教會似乎已將此事件解釋為「聖餐禮」之預表。耶穌也常以請客或参加筵席來比喻上帝國,在耶稣的比喻中,上帝國如同有人擺設筵席,樣樣齊備後,就差人去邀請人們前來坐席,分享主人的喜樂(路14:16-24;太22:1-10)。以筵席來比喻上帝國,對偤太人來說是熟識的,先知以賽亞就曾用這樣的比喻陳述耶和華上帝必為萬民擺設筵席,而萬民也會因祂的救恩而歡喜快樂(賽25:6-9)。因此,耶稣所說的共食會餐比喻,是上帝國來臨之一種表記。那些存悔悟及信心來吃喝的人,誠然分享上帝國臨到之喜樂與祝福。
使徒保羅在致哥林多教會書信中,明白指責哥林多的一些信眾好像忘了聖餐會眾聚食的原本意義。有些人趁著會眾聚餐時候,豪飲大吃酩酊大醉一番,甚至致使一些窮苦弟兄姊妹得不到食物的供應。保羅在此嚴厲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要他/她們反思聖餐會眾聚食的真正意涵;由此,回想主耶稣在最後晚餐所說的話:「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而我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
在初代教會的文獻中,《十二使徒遺訓》稱聖餐為「擘餅」,其實這樣的名稱在使徒早期時代就被採用(徒2:42;20:7)。初代教父伊格那丟(Ignatius of Antioch)的書信與《猶大書》中,皆稱聖餐為「愛之筵席」,印證聖餐與早期團契的交誼聚餐確實有關。另外,聖餐也被稱為「感恩」,其希臘文的原意就是eucharist;意思是說,我們因著耶稣基督的救恩而感謝上帝,這也正如初代教會所持有的信念,聚餐的主要意義是主耶稣與領餐的人同在,而共餐領食使我們心中有了主必再來的終極盼望。
公元一世紀末,聖餐與公共聚餐逐漸分開舉行,也許當時各地教會的人數業已增多,舉行公共聚餐式的聖餐方式漸漸難行;而聖餐禮儀的衍生,其重要性又與時俱增,而使兩者逐漸被分開舉行。早期,聖餐禮是會眾聚餐共食的一部份,通常信眾會在聚餐中宣讀主耶稣在最後晚餐所說的話,以此來表明聖餐的崇拜意義;後來,當聖餐禮拜儀文漸漸產生,聖餐逐被重視,在禮拜儀文的建構中漸漸地與會眾交誼的聚餐有所分別。
《十二使徒遺訓》中,談及信徒於「認罪」之後舉行擘餅聖餐,這表明在聖餐禮中有認罪的禱告。儘管如此,初代各地教會的聖餐禮儀仍有不同,仍有各自設訂禮儀的自由,如《十二使徒遺訓》所說:「容各教會的先知照著自己的意思,舉行聖餐禮」(十二使徒遺訓10:7)。
第二世紀的教會,先知、使徒恩賜的聖職漸成過往,會督、長老教職逐漸取而代之,成為教會的信仰支柱。會督、長老職務一來傳承先知、使徒的傳統,一來也成為打擊假先知及他/她們虛妄教導的精神力量。假先知的虛妄教導不只危害教會的信仰生活,對教會所行的聖餐禮儀也有威脅,所以在伊格那丟的書信中,再三強調,唯有會督及長老、執事在場時,才能舉行聖餐。這也看出第二世紀的教會,有關聖餐的觀點相當分歧,有的教會沒有會督、長老及執事在場,也照常舉行聖餐;有的教會領受聖餐時,也有一些人被拒不能領受。早期教父伊格那丟深知這是教會一大危機,教會中的信眾若不能同領聖餐,教會就難以合一。
初代教會宗教禮儀諸如洗禮、聖餐,事實上强化了信眾的内聚團結,並抵抗外來的壓力。基督徒在共同的禮拜及共領聖餐中,體會同屬一個聖靈的團契,並在日常生活中見證同領杯、酒之間團契的友愛及扶助。殉道者游斯丁在《護教篇》(1:67)說基督徒在聖餐禮之後,那些富有而樂意的人,各按能力捐獻,將款項用來扶助教會中的孤兒寡婦、因病或災禍而貧困的人以及在獄中或流落異鄉之人。
當耶稣再臨的信仰意識因著教會逐漸溶入現實世界而淡化後,「桌上團契」象徵参與上帝國及友愛扶助的聖餐禮儀,漸被宗教上強調救贖的「獻祭」觀念所取代。同時,也因著「獻祭」救贖的意涵,而特別强化主的身體與血在餅與酒中的實質效用。其實在早期教父中,革利免(Clement)就曾以「獻祭」來形容聖餐,希坡律陀(Hippolytus)直言聖餐就是舊約瑪拉基先知所預言的「新祭」,聖餐是紀念耶穌受難用的,是「聖教會的奠祭」。
俄利根(Origen)也持相同論調,認為聖餐是「獻上初熟的果子」,取代了以色列的挽回祭。游斯汀(Justin)在其《護教書》說的更清楚,就是新受洗者要同時領受「祝謝餐」,為的是感謝上帝藉著照其旨意受苦的聖子,打敗一切惡的權勢,拯救我們脫離罪惡。雖然在《十二使徒遺訓》中言及所期待的擘餅團契的教會,能聚集起來有份於上帝的國度,然而聖餐最終的導向還是定調於「獻祭」的個人贖罪,沒有發展成與日常生活相關的上帝國社會運動,使後繼教會對聖餐的了解大多停留在「獻祭」贖罪的了解,而沒有經由聖餐,教會真正成為實踐上帝國臨在地上的擘餅團契。
其實,從主耶稣所設立的聖餐動作及所說的「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這是我的血,為你們流的」,是可解釋為他的死是一種「獻祭」。然而這樣的獻祭帶著一種紀念上帝救贖的感人行動,且經由支取飲食,我們誓言告白信仰是一種實際参與上帝救贖的感人行動,而非只是一種神秘純粹的「獻祭」宗教禮儀。
第四世紀教父奥古斯汀(Augustine)雖然加深了聖餐的獻祭觀念,但為了防止聖餐淪為如同異教般的神秘禮儀,奥古斯汀認為聖餐的獻祭乃是紀念及表明基督的死,而得蒙救贖者的教會則參與於基督的獻祭。這就表明了基督是教會的頭,而身體上的肢體就如同同飲一杯、一信的團契。於是,聖餐也可說是教會肢體合一性的見證。也因為聖餐沒有以神秘靈意作為解釋,而與實存的教會有了關聯,西方教父奧古斯汀(Augustine)之後,有關上帝國的了解才漸漸地以地上的教會,基督的身體來表徵。
不過,當「地上教會」作為上帝國的表徵時,它的宗教禮俗雖然與人們實存生活有了關聯,但這種關聯又導致中世紀一段很長時間,是以地上教會霸權宰制世上一切人為生活行動(從出生、長大、授職、結婚到死亡等等)。上帝國落實於教會,不但没有帶來生命的釋放,反而制約生命。而「聖餐」就成了教會等同「上帝國」恩典的制約工具。
從此,基督教會的聖餐禮俗就走上了「死胡同」,在餅與酒真的成為耶稣的血與肉的「化質」、或耶穌真的臨在餅與酒,而餅與酒本質未變的「合質」、或「象徵」耶稣的身體、或「靈意」解釋耶稣臨在餅與酒等等,聖餐只是成了不同「教派」的標韱而已。那種原始投身於上帝國的「桌上團契」,被各教派的聖餐教理給淹沒了;那種原始與生活宴食相關的生命情境,被各教派各種五花八門的聖餐宗教禮儀所取代了。
尼西亞會議時期的教父亞他那修(Athanasius)可說是最早主張聖餐中的餅與酒真的化質為主的身體及血的教父。他說:
利未人把餅和一杯酒帶來,放在桌上。在禱告和呼求之前,那只是餅和杯。但在偉大而奇妙的禱詞唸誦之後,餅就變成我們主耶稣基督的身體,而杯成為祂的血。
奧古斯汀某些言論雖可說是早期「象徵論」的代表,把餅與血視為耶稣的血與肉象徵而已。然而大多的西方教父仍以「獻祭」的「化質」看待聖餐。屈梭多模甚至談及聖餐中的餅就是「吃基督」,而聖杯中的酒和主耶穌肋旁被刺透流出的血相同。在第五世紀,亞歷山太和安提阿派大都接受化質觀點,當時教父區利羅就說:「上帝把賜生命的力量注入祭物之中,將它們改變為祂自己的血肉。」
早期的「合質說」是由温和的安提阿派的教父狄奥多勒(Theodoret)所提出,他主張祝謝之後,餅與酒並沒有失去原有的性質,是和以前一樣有形可感。然而,祝謝之後改變確實發生,雖然沒有把餅與酒的本質轉化為基督的血與肉,但它己變成上帝恩典的媒介。狄奥多勒認為將餅與酒說成基督的血與肉,並不改變餅與酒之性質,而是在它們的性質上增多恩典。
聖餐化質的争論在第九世紀達到另一高峯,受神秘主義影响的教父Radbertus特別強化此論點。他認為餅與酒祝謝後神蹟發生,餅與酒的性質改變成為基督真正的血與肉。當時反對Radbertus看法的是持奧古斯汀觀點的Ratramnus教父,認為基督臨在餅與酒是靈性上的意涵(spiritual)。另外,十一世紀的Berengar教父也反對化質說,認為餅與酒祝謝後性質還是餅與酒,但有了新的涵意,即餅與酒代表著基督的血與肉。然而,為了强化大公教會及屬下神職人員權威,大公教會仍於1059年接受「化質說」為教會信仰,且於1215年第四次的Lateran會議正式成文「化質說」為教會正統。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馬丁路德在其《教會被擄巴比倫》(The Babylonian Captivity of the Church)書中,大力反對化質說,認為化質說不合聖經教導、與理性矛盾、也與人們的五官感受有所出入,它破壞了聖禮的意涵及助長了迷信和偶像崇拜。因此,他拒絕餅與酒在祭壇上的化質,反而强調祭壇上的聖禮是上帝救贖的應許,經由耶稣基督的死來完成救贖。因此,路德對「聖餐」的論述,是以「合質」(consubstantiation)基督臨在那未曾改變的餅與酒中(Christ is present along with the unchanged reality of the bread and wine)來取代「化質」。
與德國路德同時代的瑞士蘇黎世的宗教改革者慈運理(Ulrich Zwingli),對聖餐的觀點就持不同論調,慈運理反對羅馬教會的「化質說」,也不贊同路德有關聖餐的「合質」看法。慈運理認為羅馬教會的問題如果在於變形迷信,那麽路德的問題也在於基督的「真實肉體」不可思議地臨在聖餐,儘管餅與酒性質沒有改變。
慈運理認為上帝的話或道是有內涵(inward)與外形(outward)兩者,教會是有可見(visible)與隱形(invisible)兩者,上帝的恩典也是有外在形式(external form)與聖靈所給予的內在恩惠(inward grace)兩者。除了上帝主動的恩典外,任何外在肉體性質皆不能對內在靈魂有何影響。因此,慈運理在解釋馬太二十六章26節耶穌所說的「這是我的身體」時,就以約翰福音六章63節的「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來作基礎;由此,他認為「化質」或「合質」是違反理性與常識。更進一步,慈運理說「這是我的身體」,其中語言的「是」,是一種代表而己,必須以「象徵」的意涵來解釋。
如果說路德與慈運理的聖餐論是二個不同的立足點,那麽加爾文(John Calvin)對聖餐的說法剛好介於二者之間,一來避免基督的身體實質於餅與酒神秘之困惑,一來強調聖靈於基督臨在餅與酒的功用,以避免聖餐的純理性象徵思維。加爾文認為在聖餐中,我們真的是領受基督的血與肉,只不過那是一種靈性的意涵。聖禮對加爾文來說是上帝的恩典,由此基督將祂自己賞賜給我們。
與路德一樣,加爾文相信聖餐的性質是一種記號,展示基督真正臨在的事實,因此他認為慈運理的「象徵說」將祛除基督身體臨在聖餐的恩典意涵。但基督真正臨在聖餐的看法,加爾文與路德又有了不同的解釋。看來,加爾文與路德的相同點是比加爾文與慈運理的相同點來的多。
加爾文認為耶稣復活昇天後,肉體是在天庭(heaven),其距離是由聖靈克服,因此聖餐中基督身體的意涵是在於基督的權柄,經由聖靈所賦予的基督身體,是在於將基督的權柄賜予領受聖餐的我們,是上帝恩典的展現。也就是說,加爾文認為路德或天主教在聖餐的觀點趨向神秘;而慈運理又太世俗化,於是採取折衷方式,認為耶稣基督的身體與血真實臨在,但卻是在「聖靈」裡發生,即人在聖靈裡領受基督的身體與血。加爾文說:
我們的靈魂靠着基督的肉和血存活....叫我們吃祂的肉,喝祂的血,而有新生命....基督的肉離我們如此遥遠,求其臨到我們,作為我們的糧食,雖似不可信,可是我們當記得,聖靈的奧秘能力是如何超越人的官能,若以人的標準來衡量祂的無限偉大,那是何等愚笨。所以要用信心來領受我們所不能了解的,就是聖靈誠然將那為空間所隔絕的事物聯絡了起來。
就是因為將聖餐趨向神秘或世俗的解釋,沒有與「桌上團契」日常生活的需求產生關聯,路德、慈運理及加爾文後的新教,與羅馬天主教一樣,從此就陷入了教派聖餐教理的「死胡同」,各彈各調。試想:基督最後的晚餐不是一頓活生生的日常宴席嗎?而且這樣的日常宴席不也象徵著一個特別偤太族群的歷史象徵意義嗎?藉著宴席,歷史事件對現今活著的人說話;藉著吃喝,同桌的弟兄姊妹重温祖先們所經歷的困境與奮鬥。然後,儀禮連接歷史事件與現今情境,讓同桌的弟兄姊妹再度經由歷史回憶來期許現今。
如此說來,逾越節的晚宴轉化為主耶稣的晚宴,聖禮意謂二個重要象徵意涵:一是主耶稣的晚宴是與人們的生活情境相關;另一是參與主耶稣晚宴的人,是誓言要跟隨祂,完成祂在世上的工作,那就是上帝國的福音。這樣說來,聖餐是上帝國的晚宴,是與我們生活的每一層面相關,經由上帝恩典的餵養,讓生活每一層面有了福音意涵,趨向成熟完美,活出上帝創造時的美善形像。而這樣的事工,也是經由彥與在主的聖餐的基督徒們,因為繼續主耶稣未完成的上帝國而來實践,讓上帝國早日臨在地上。
2021.01.19
國長老教會的一位女性長老Jacquelyn Lynn,曾撰文反省美國長老教會的自由神學,說出神學教育與信徒的期待出現嚴重的落差,反應在太屈從於世俗文化的要求、太參與政治、不太重視家庭價值與聖經教導。當然,在台灣的神學教育說真的與信徒的期待也有落差,落差的原因有諸多因素(有信仰、非信仰;有政治意識型態、非政冶意識型態等等) ,但我也常想「信徒的期待」是否也要成為「神學教育」的反省張力,不只反省神學教育有否奠基於聖經教導?也要反省神學教育有否「道成肉身」於關心社會弱勢的實踐活力?
以美國長老教會的歷史來看(或教會史),保守與自由、張力與活力永遠是一個難以平衡的信仰辨證功課。1789年,美洲革命時期,「美國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PCUSA)在費城建立。1858年,「北美聯合長老教會」(The United Presbyterian Church of North America, UPCNA) 在匹茲堡成立。1861年美國內戰期間(1861-65) ,南方的長老教會因為「奴隸的爭論」從美國長老教會(PCUSA)分裂出來,組成「美南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PCUS) ,又稱The Southern Presbyterian Church)。而「美國長老教會」(PCUSA)又稱「美北長老教會」(the Northern Presbyterian Church) 。
18世紀美國大醒悟運動(The Great Awakening) ,促成衛理公會從英國國教分裂出來,而公理會也從長老會發展開來。1910年「美國長老教會(PCUSA) 」大會,也通過五大信條:聖經無謬、童貞馬利亞、耶穌救贖、肉體復活及耶穌的神蹟等信仰。然而,19世紀自由神學與20世紀新正統派神學運動,使得1920-30年代的美國教會,因基要與現代的爭論(Fundamentalist-Modernist Controversy) ,而發展出基要主義與福音主義。「美國長老教會」(PCUSA)也因新、舊派爭論,又因1922年可否設立女性執事及1929年可否設立女性長老之爭論,導致舊派脫離普林斯頓神學院,另成立韋敏斯德神學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1936年,美國一些舊派長老教會自立組成「正統長老教會」(The 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 。另外,也因女性封牧問題,遲到1958年「美國長老教會」(PCUSA)與「北美聯合長老教會」(UPCNA) 才合併為「美國聯合長老教會」 (The United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UPCUSA) 。
1973年,「美南長老教會」(PCUS,)內部,因自由神學否定耶穌神性及聖經無謬之爭論,而分裂出極端保守的「美國長老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 ,PCA) ,他們反女性封牧,也反同性戀。1982年,改革宗長老教會福音大會(The Reformed Presbyterian Church, Evangelical Synod) 再加入「美國長老會」(PCA) 。另外,1983年「美南長老教會」(PCUS) 再與「美國聯合長老教會」(UPCUSA)合併為「美國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U.S.A.),PC(USA) )。
這樣說來,美國長老教會大致歸類為二派:一是正統、自由的「美國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U.S.A.),PC(USA) ) ,我們常與之來往。另一是比較保守、右派的「美國長老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 ,PCA) 。「美國長老教會」規模較大,總部設在肯塔基州的路易維爾市(Louisville, KY) ,有1萬多堂會,將近180萬信徒,2萬多牧師,教產歸屬教派。下有10間神學院,出名的當屬普林斯頓神學院(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路易維爾神學院(Louisville Presbyterian Theological Seminary)、匹茲堡神學院(Pittsburgh Theological Seminary)、麥寇米克神學院(McCormick Theological Seminary) 、哥倫比亞神學院(Columbia Theological Seminary) 、迪比克大學神學院(University of Dubuque Theological Seminary)及舊金山神學院(San Francisco Theological Seminary) 等等。「美國長老教會」較自由開放,2011年後男、女同志可被設立為該教派的牧師、長老及執事,2015年開始同意「同志婚姻」。
保守、右派的「美國長老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 ,PCA) ,總部設在喬治亞州的勞倫斯維爾市(Lawrenceville,Georgia) ,有1千8百多堂會, 將近37萬信徒,大約4千5百位牧師。教產歸地方堂會所有。有一間位於密蘇里州的聖約神學院(Covenant Theological Seminary) ,此保守長老會只能允許男性封牧,而且至今仍反墮胎及反同性戀。
「美國長老教會」雖然開放自由,但其內部仍有如Jacquelyn Lynn這位女性長老,對自已教派提出太屈從於世俗文化、太參與政治、不太重視家庭價值與聖經教導等等反省、讓這些信徒們的警惕之聲成為內部具有價值的反省張力,在回應本土政治或社會艱難議題的同時,仍然沒有偏離定根於聖經的信仰。我個人相信,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眾多信徒們那種純然、堅定不移來自聖經的信仰,一定也會是台南神學院努力從事處境化神學時的必要反省張力。也因為如此,一個深具反省、努力平衡保守與自由、張力與活力之間辨證的神學教育,才深具價值,也才能穩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不因保守與自由、張力與活力之間辨證的失衡而分裂。上主真的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眾教會同在,讓我們在主的捨己大愛中學習接納:一個簡單但困難的功課。
2021.01.24
今天是這學期最後一次早禱,我想帶領師生回顧南神一些過往來感恩,也思考未來的發展來迎接挑戰!
二次戰後,南神復校過程中,感謝上主讓我們不只有第一位台灣人院長黃彰輝牧師,也經由他16年(1949-1965) 的努力、深愛台灣及無私的奉獻經營,讓南神在硬體建設(教室、宿舍及圖書館等等)與軟體人才培育(20多人出國到一流大學及神學院深造) ,奠基了南神現今具有普世與本土並重的神學教育,進而孕育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是一個有「台灣認同」又告白「耶穌是主」的教會。
黃彰輝牧師擔任院長期間,聘任諸多優秀前衛教授,開啟台灣早先的社服與社運視野,如杜佐志牧師(Rev. Dr. Gorge Todd)是普世教會工業傳道的開創者,而南神可說是普世神學院中首創學生到工廠實習,了解底層人民生活的神學教育先鋒。另外,擔任南神舊約教授與副院長的彌迪理牧師(Rev. Dr. H.Daniel Beeby),在台22年(1950-1972),也開啟學生們「聖經與處境」的研究與實踐,後因倡議教會發表「國是聲明」而被限期離境。
黃彰輝培育的學生大多留在美國發展,對台灣教會及南神神學教育有貢獻者當然很多,其中當過南神院長的宋泉盛牧師、駱維道牧師及寫過黃彰輝牧師傳記的張瑞雄牧師值得一提。宋泉盛牧師是加州柏克萊太平洋神學研究院(PSR)與聯合神學研究院(GTU) 傑出教授,也曾受聘為普林斯頓與哈佛大學及日本同志社大學客座教授,獲有英國愛丁堡大學榮譽神學博土、美國康乃爾學院榮譽人文學博士及台南神學院榮譽神學博土。1997年,英國劍橋出版的《當代神學家》(The Modern Theologians),稱他為「亞洲最具影響力的神學家之一」。2005年,日內瓦大學的神學教授Henri Mottu稱譽他為二十世紀12位神學家及宗教思想家之一。2007年退休後,曾受聘為政治大學客座教授、長榮大學及台南神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駱維道牧師是國際著名聖詩學與普世教會音樂學者,活躍於普世教會、亞洲教會。近年也協助台灣教會完成「新聖詩」出版,讓具現代意涵(種族、女性平等,社會正義) 及普世多元禮拜聖詩能在台灣教會傳唱,塑造台灣信徒更具同理心及正義感。駱牧師也因對亞洲聖詩學之貢獻,獲頒美國、加拿大聖詩學會院士榮譽。
張瑞雄牧師曾任美國聯合衛理公會全美亞洲人宣教協進會總幹事,1976年,當美國與中國推動邦交正常化時,美國聯合衛理公會也草擬一份聲明稿,支持美國要與中國建交,主張台灣是中國不可切割領土的一部分。當時張牧師挺身改議為:「美國與中國建立邦交時,應同時保障台灣人的人權,尊重台灣人民自決的意願。」並獲大會通過。2004年,張牧師完成黃彰輝牧師傳記。2013年更協助南神尋找到傳說中的〈巴克禮牧師獻身文〉,回南神典藏。2014年同時獲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表揚為「特殊貢獻宣教師」及台南神學院頒贈「榮譽神學博士」。
1970年後,黃彰輝牧師傑出的學生高俊明牧師,在台灣危急之時,帶領台灣教會發表「三次宣言」,也促成南神師生於70-80年代熱衷參與於台灣近代民主運動,也因著1977-78台灣鄉土文學之爭,南神在王憲治牧師的引導下發起第一波鄉土神學之本土神學運動,可說實踐與理論並行。
一個運動能否成功基於有否核心信念?有否一群人?有否一首帶動運動的歌?回顧南神參與的台灣近代民主運動及鄉土神學之本土神學運動,其實背後是有「聖經」作為核心信念,有一群人參與及一首動人「咱要出頭天」詩歌(鄭兒玉牧師譯自We shall overcome)!這群人很多,值得一提,若有遺漏,敬請先進告知再予補上,讓我們齊來感謝上主!
這群人是:
1. 啟迪者:
黃彰輝:普世與本土(語言到政治認同)
Gorge Todd:工業傳道到URM啟蒙
彌迪理:聖經與處境培育
2、南神師生參與: 鄭兒玉、謝秀雄、王憲治、郭榮敏等
學生真善美學術社:蔡有全、許天賢、林宗正、吳文、 郭恩信、冬聰凜、黃智鴻、宋信
喜等
3、總、中會leaders :黃武東、高俊明、王南傑、翁修 恭、趙信 恩、許有才、陳博誠、林 文珍、黃昭輝、趙振貳、陳南州
公報社:梁榮志、林培松
4、北美台灣人教會:葉加興、張瑞雄、林宗生、王再興、 郭得烈、謝慶雄、盧榮富、紐約、 芝城、加洲、波士頓,多倫多等台 灣人教會及德國趙有源牧師。
這些人大多是我認識的南神校友,1970年以來南神參與台灣近代的民主運動,只是整體的一部份而己,其中有總、中會具有普世經驗的領導牧者(大多曾以總會B範疇培育基金出國短期進修或開會) 、及海外台灣人教會的大力贊助等共同完成。這也是第一波回應鄉土文學(一群認同台灣的文學工作者) ,而起的「台灣鄉土神學運動」(一群認同台灣的神學工作者)。
2021.01.30
1985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通過其「信仰告白」,意謂內部長久以來教會能否以台灣為主體來關心政治事務,及深根本土信仰認同之爭論已告一段落。1987年,台灣解嚴,一方面因著李登輝總統民主化與本土化的努力,而將國家路線由前以大中國為中心,修正為以台灣為中心;另一方面也因著反對力量的逐漸壯大及組黨,進而228事件冤案能於1995 年獲得平反。而期間也出現許多平反228敘述文學。
本土化運動也有助於原住民自覺抗爭運動與文化復興,如1983年發起「高山青」雜誌,1984年「原權會」成立,1987年有「台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到
1994 年「原住民」稱呼載入憲法。另外,原住民本土作家也一一興起發聲,如創辦「台灣原住民人文研究中心」和撰寫《台灣原住民史:泰雅族史篇》的泰雅族作家瓦歷斯‧ 諾幹;書寫《誰來穿我織的美麗衣裳》的排灣族作家利格拉樂‧阿𡠄;與寫作《航海家的臉》的達悟族夏曼‧藍波安等等。
台灣文學繼第一波鄉土文學爭論後,1999 年文建會委託聯合報副刊,評選「台灣文學經典」時又引發爭論。評選由王德威等七位學者提出 150 本書單,由近百名大專院校教授現代文學老師票選54本後,再由七名學者開會選出 30 本。
諷刺的是,未生於台灣,也未移居台灣的張愛玲被列為台灣作家,其《半生緣》列入「台灣文學經典」,而被公認台灣重要本士作家如賴和、鍾理和等卻沒被列入書單。廖炳惠教授評論說國民黨統治下的台灣,是以北京話為國語政策及培植外省人特權系統,將大部分台灣人排除於中心之外。1949 年以來,台灣文化資本一直操在外省人手裡,即使台灣人接掌政權,也並未順利取得文化權利;本土化繼續和大中國情結交戰。(教會發言權也是)
2000年後,台灣文學史書寫上的統獨之爭,牽涉後殖民、後現代爭論。這是台灣文學第二波爭論,從2000年7月到2001年8月所牽涉的陳芳明與陳映真的論戰。陳芳明認為日本殖民結束,國民黨戒嚴到1987解嚴,可說是再殖民時期,以漢人、中原心態、儒家、男性為核心;而解嚴後的台灣文學是「後殖民」時期的表現,它含概台灣意識文學、女性意識文學、原住民意識文學及同志文學。陳映真不以為然,在2000年9月聯合文學的一篇文章<關於台灣「社會性質」進一步討論>,認為解嚴後的台灣文學應從階級、語言、族群、性別、性向、去中心、多元思考來看,這是「後現代」時期的表現。
綜觀來說,解嚴後的台灣文學,在台灣主體認同的確定下,是可走向「後殖民」與「後現代」並置的文學發展,也就是說台灣文學可走向「台灣主體認同」與「多元身分認同」的敘述發展。而且台灣諸多作家也正努力耕耘這樣的願景。如展現後現代走向的作家有:
• 張小虹、何春蕤、卡維波引進酷兒、女性主義解放理論,
• 紀大偉、洪凌書寫酷兒小說。
展現後殖民視野的作家有:
• 李昂、舞鶴、宋澤萊、施叔青、田雅各、夏曼‧藍波安、楊照、陳燁、平路。
呂正惠教授認為台灣文學在後現代與後殖民並置、角力下,也透過西方理論引介,政治解嚴,媒體開放,社運及文學行銷等,是可以共同描繪出解嚴以來台灣文化思想、主體認同與多元發展的新美學。
行文至此,多麼寄望南神師生們勇於接受第二波本土文學的新挑戰,在「後現代」與「後殖民」並置、角力下發展第二波本土神學運動,鼓舞更多人投入神學人工作,參與本土神學寫作,如上述本土文學作家們,在台灣的本土情境書寫台灣人的「主體認同」與「多元發展」。南神師生應可延續第一波鄉土文學/鄉土神學的努力,再創令人感動的神學/信仰實踐,如台灣文學家葉石濤所說:「沒有土地,哪有文學?」我們神學人也應回嚮:「沒有人民,哪有神學?沒有土地,哪有神學?沒有國家,哪有神學?沒有上帝,哪有神學?」
2021.02.08
世上每個國家皆有新年節慶,有的以陽曆計算,有的以陰曆衡量。儘管如此,新年有時是與季節變化有關,有時是與宗教信仰連結,有時是與自身獨特歷史同源。塞爾特人的新年稱Samhain,意即「夏終」 (summer’s end),新年期間是亡靈返回大地捕食時刻,因此宗教祭禮、燃燒火炬對抗鬼魂成為重頭戲。這個季節後來演化為西方在十月底所狂慶的萬聖節。
澳洲人過新年不吃龍蝦,因為龍蝦的腳會往後移動,這對表示「向前行,什米攏無驚」的新年不是很好。偤太人九月過新年,稱為Rosh Hashanah,新年中有十天的悔悟期,是一年中最嚴肅的時候,最後一天稱贖罪日(Yom Kippur,the day of Atonement),是偤太節日中最神聖日子,也稱「安息日的安息日」。這一天很特別,偤太人的家庭、會堂均會點上蠟燭,舉行祈禱儀式,以燭光之火來表明自己的悔悟,及願意在未來順服「上帝之光」的帶領。
古時,在贖罪日當天,大祭司會代表以色列人進入聖殿的「至聖所」(Holy of Holies),為以色列民所犯的罪惡來獻祭。此時也要吹響號角,不僅報告新年的到來,也回溯摩西以號角來召集百姓聆聽上帝所頒佈的十誡律法,所以偤太人的新年又與其民族獨特歷史連結。
照偤太律法,偤太人在獲得上帝赦免寬恕之前,要先取得弟兄姊妹、朋友的寬恕,這樣自己的罪行才能得到救贖。因此,偤太人在過年期間一定會省思一年所作所為、所說所行,有否得罪弟兄、姊妹或朋友;若有,一定登門拜訪,請求原諒。因為,不能寬恕別人的人,是無法獲得上帝的寬恕。這樣說來,偤太人的「新年」,也是一種「社會淨化」運動,經由相互「寬恕」,社會重新注入友愛活力。
伊斯蘭教新年稱Muharram,是新月的開始。Muharram是紀念先知穆罕默德於622年逃離麥加創立伊斯蘭教之時,也是紀念穆罕默德的表弟阿里及其孫子胡笙(Husayn),他們皆為信仰殉教。伊斯蘭教徒在新月的前十天會舉行紀念活動,由專業說書人向信眾講述阿里及胡笙為了信仰殉道的事蹟,來激發信眾對阿拉的虔敬。同時,還會演出胡笙和他家人受苦刑的「受難劇」,由此紀念伊斯蘭教的聖徒。
在此時期,女孩子特別被允許可配穿色彩衣服,不夠新年過後,女孩子又要回到嚴格的伊斯蘭教規距,整年只穿黑色的外袍。印度教的新年也是在春季,南印度的Tamils族稱其新年為Varusha Pirappu,意即「年的誕生」。新年期間家家以新鮮棕櫚樹葉裝飾居家,期許新年第一天醒來時所見之事是美好事物。
寮國、緬甸及泰國由於受到佛教影響,其新年採用印度新年。新年期間有以灑有香味之水泉洗滌佛像之習俗,然後再以水桶相互潑水(Songkran)慶祝。他/她們相信經由相互潑水,新的一年將會美好,雨水充沛,農作豐收及人人安康。另外,新年也有放生的習俗,如到市場買一隻烏龜,在其背上貼一金紙於新年那天放生,將會帶來好運與回報。
對愛爾蘭的女孩子來說,新年前夕若能將常春藤的嫩枝放在枕頭上,一定會作好夢及夢見將來丈夫。希臘女孩子則在新年前夕吃鹹的東西,這樣夢中將有白馬王子帶水過來餵飲。蘇格蘭人相信新年期間,第一個進入其家庭者將會帶來好、壞影響:黑髮男人是好的預兆,扁平腳者被視為惡運的訪客。
在瑞士及奧地利的一些鄉鎮,新年期間至今仍有紀念St. Sylvester的傳說遊行。St. Sylvester 在314年成為羅馬主教,有關他的傳說是說他俘擄了一隻海中巨獸 (Leviathan) ,且將它囚禁。而且有些人相信在一千禧年的新年時,此海中巨獸會脫逃出來毀壞全世界。於是當一位名字也叫Sylvester的主教,在999年成為羅馬教宗時,此傳說再度流行。好在一千年的新年,海中巨獸沒有出現,而人們也就以遊行,裝扮海中巨獸等歡愉心情來看待傳說,來歡渡新年。
早期,漢人的「過年」和農業作息相關,謂「年,穀孰」(春秋穀梁傳),或「五穀皆熟為有年」。五穀豐收之後,除了短暫休息等待下回農耕外,也是祭祖拜神時刻,感謝神靈保佑,風調雨順,農作豐收及祖靈守護,全家大小安康。台灣新春節慶雖源自漢人文化,但已在台灣本土生根在地化。今天,台灣人在台灣本土所過的新春,已有自己故事、慶祝方式及特殊意義。
台灣民俗在過農曆年之前有家家大掃除的習慣。在台灣民間風俗,灶神是天上玉皇大帝派在人間每一家庭的間諜(spy),監視你/妳的生活起居。每年農曆12月24日灶神要回天庭向天神作年終報告(annual report),作為每個人明年的獎罰考核。所以民間家庭在此時期除了清除家裡髒亂外,還要燒香供奉為灶神送行,盼此去能向天神說說好話,以期明年時來運轉。灶神於12月24日晚返回上天後,於隔年1月4日再回到人間繼續監視人們。
送灶神清除髒亂說來與人們自我省察有關,象徵著人在迎接新的年關,送走舊的一年時,應好好省察自己過去一年中的所作所為,清除內心髒亂,期待美善全新的一年。希臘文解釋人所經歷的「時間」或「時代」有二個涵意。一是指「年代」(chronos),是物理上所了解的時間;另一是指「契機」(kairos),是指歷史發展中每個事件關鍵性的一剎那。台灣民間的送灶神迎新年是接續一個年代(chronos)到來,但也有可能成為人們生命轉捩點的契機(kairos),如果人們懂得自我省察,消除心中雜亂,迎向充滿前景的新的一年。
因此,送灶神清除髒亂,不只是外表上的祭祀與環境的大掃除,更應該是內心的清除貪戀,不義之財不取;也更應該是社會弊端的大力整頓,還給台灣人民一個好的社會環境。心理學大師弗洛依德認為人的本性並非完全的善,也非完全的惡,而是此二種相互矛盾的力量在相互支配。然而人們仍可經由自我省察,下定決心擇善而活。
偤太人說人有二種傾向,當擇善而活(Yester Hatob)時,就會形同天使;倘若擇惡而存(Yester Hara),就會變成魔鬼。台灣人在每年年終送完灶神,清潔家境,祭拜神靈祖先過後,是否該思考台灣是否年年更好?是否有自己掃除各種「不義垃圾」(政治、經濟、社會等等)故事可說?是否有「心靈改革」,擇善而活的事蹟可言?
受漢文化影響的台灣人,除了原住民外,是過農曆新年,也就是所謂「春節」。春節中的各種禮儀,對台灣人來說,其實也有各自不同象徵意義。如「年」相傳是一隻吃人怪獸,一年為害人間一次,因著「年」來,悲劇發生。後來經由人們經驗的累積,智慧的啟迪,了解到「年」這隻妖魔最怕紅色,最怕鞭炮聲,於是貼紅聯,放鞭炮成為驅趕妖魔的春節象徵。
另外,漢人過春節時也有門戶貼「春聯」習俗。春聯源自「桃符」,如《新增月日紀古》所說:「元日造桃板著户,為之仙木,百鬼所畏」。後來又加上神茶與鬱壘兩兄弟會驅鬼,其所住之處之桃木就成為執法桃符,且又畫上兩兄弟像來嚇阻鬼怪。這樣的傳說後來在不同年代因「本土化」而有不同人物造型(如尉遲恭和秦叔寶、鍾馗、加官、進祿等等),其中又以唐國的尉遲恭和秦叔寶像最為流行。這個典故是說唐太宗作惡太多,年老時心寧不安,皇宮常鬧鬼,所以左右護衛秦淑寶與尉遲恭常隨之兩旁,以保安康。所以迎接新春的另一個象徵意義是「趕鬼」求平安。
照台灣民間傳說,農曆年正月初一到初五,地獄的大鬼、小鬼與凡間一樣放假五天。所以,大小鬼會跑到凡間逛街擾亂,因此家家戶戶需要貼門神來當守衛擋駕。過年時,雖然門外貼了神像趕鬼,然而想想家裡面不是仍然有不少的「餓鬼」、「酒鬼」及「賭鬼」嗎?貼「門神」趕鬼,象徵驅除「心中的不安及對未來的惶恐」,想想今日台灣人心中最大的不安,不就是對岸中國的武力威脅及未來台灣前景的惶恐嗎?春節過年,台灣人也許可以想想守衛台灣的「門神」是什麽?防止中國武力威脅的「心防」又是什麽?
上述各國、各族群的年節風俗雖然不同,然故事的傳頌、舉行的慶祝活動象徵意義同一。那就是「年節」一定是與自己族群的「本土」、「歷史」、及生命情境中的「悲歡離合」相關。台灣雖受中國影響過農曆新年,然春節對台灣人來說(特別是原住民),仍可在其獨特歷史中找到獨特意義,而使台灣人所過的新年能根植於台灣的歷史及鄉土意識。在此,偤太人的新年節慶也許可以作為我們的啟發。
偤太人過新年會去回顧其歷史故事,告訴兒女先知摩西是如何帶領其祖先逃離埃及帝國,然後在後代子孫的奮鬥下,建立迦南美地為獨立國家。台灣人過農曆新年時,也可回顧我們的歷史,告訴兒女有關莫那魯道、蔣渭水、吳濁流甚至今日李登輝的故事。讓我們的子孫了解,我們的祖先無論是早到或晚來,無論逃離飢荒或避難,我們已由一個中國帝國脫離出來,我們已在台灣迦南美地建立民主法治獨立國家。而接下來的歷史任務,是去吹響改革司法、時政與重溯台灣文化的號角,一方面喚醒政府的良知,來斷絕黑金政冶共犯結構;另一方面是去重溯台灣人先前勤奮及樸素的心靈、來斷絕貪婪的妖魔鬼怪,齊來開展可被台灣代代子孫認同的國家未來及優美文化。
對基督徒來說,新春是值得感恩的時刻。新春不只回顧過去一年所作所為,錯則悔悟,祈求上帝赦免;也是期許新春之後,立下標竿,奮發向上,盼望好的未來。因此,筆者建議台灣教會可在年節舉行「新春感恩聖餐禮拜」,以「感恩」為主題,以「台灣移民奮鬥故事」(包括原住民在這塊土地打拼的故事)為內容,在新春時節,過一個本土台灣基督徒的移民感恩聖餐禮拜年節。一來「新春」談的是台灣移民奮鬥事蹟;一來「感恩聖餐」呈現的是上主如何眷顧台灣人民。
2021.02.26
希望大家或神學院的老師們能從19世紀宣教神學的意識型態來反思。也盼望年輕的基督徒或神學生能多讀宋泉盛牧師的書。
如果將第四世紀到愛爾蘭宣教的聖派翠克(St. Patrick),與十九世紀到台灣醫療傳道的馬雅各(James Laidlaw Maxwell)作類比思考的話,也許我們能從二者的異同得到一些啟示。愛爾蘭的教會史始於羅馬佔領英國時期,當羅馬帝國瓦解,殖民結束,愛爾蘭就由不同地域的領主統治。早期愛爾蘭人信奉德魯伊教(Druidism),其祭司權位很大,負責獻祭與各種宗教禮儀。
有關派翠克早年生涯並不確知,大約介於385至389年間,出生在蘇格蘭靠近Dunbarton的一個小鎮Kilpatrick。他的父母可能是羅馬殖民時期住在英國的官員,當派翠克14歲時,被入侵的愛爾蘭海盜帶回愛爾蘭,賣給當地一位領主Milcho,在山區充當牧羊工作。在6年的牧羊工作,派翠克受盡苦楚,有時捱餓,有時凍傷。不夠他也學會了愛爾蘭語言及更加信賴上帝。他說:「上帝的愛及祂的威嚴在我內心滋長,我的靈魂被喚醒,所以不管日夜,我經常不斷地禱告,在樹林間祈禱,在山區中祈禱。因此,就是天暗,我也不怕冰雪傷害。」
後來,派翠克鼓起勇氣逃離山區,走了二百哩的路來到海港,好不容易說服一位船長帶他離開愛爾蘭。當船隻抵達法國後,他設法來到Auxerre,終於找到母親的一位親戚,最後回到父母身旁。基於這樣的緣由,派翠克對愛爾蘭人一直有傳福音的負擔,他開始在法國的Lerins學習神學。後來在主教Germanus的教導下,準備往愛爾蘭宣教。當羅馬主教Celestine正預備差遣一位宣教師Palladius到愛爾蘭時,沒想到他卻意外死亡。於是在Germanus的推薦下,派翠克被設立為愛爾蘭的主教,並受派前往愛爾蘭宣教。
派翠克終於有機會回到愛爾蘭,這次不再是奴隸,而是主教。帶著這樣的使命,派翠克於432年抵達愛爾蘭北部先前作奴隸的地方。心想要找到其主人Milcho,付贖金贖回自己,並勸服殘酷的主人成為基督徒。有關派翠克在愛爾蘭傳福音的事蹟很多,也充滿神奇。但最大的效果是說服高國國王Loaghaire歸順基督宗教,使他更容易在其所屬領地傳教。另外,他也曾勸服Killala的國王,使其所屬一萬二千人民全都改信基督宗教。
在愛爾蘭之間,他也受到諸多壓迫。他告訴我們他與其同伴曾被關監12次,有一次甚至被判死刑。然而逃離死亡的派翠克,更加相信上帝的大能,更有勇氣將福音帶給整個愛爾蘭人民。派翠克一生信守貧窮及甘心為主受苦,他拒絕一切給他的貴重捐贈,也常常到安靜山區祈禱。其中最令人稱奇的是,他效法耶穌榜樣,在一山上禁食四十天,這個山後來就被稱為聖派翠克山(St. Patrick’s Mountain)。
派翠克不只宣揚福音,也建立教會及修道院。他的學生很多是國王的兒子,經由他們的影響,在派翠克過世前,福音已傳遍愛爾蘭全地。在《信仰告白》 (Confessions)書中,他提到自己是一位罪人,如同泥土中的一個石頭,極不重要。他也表達了為主殉道的心願,及想家探望親人的渴望。然而,派翠克始終沒有離開愛爾蘭。不過值得欣慰的是,在他過世之前,他這樣寫著:「在愛爾蘭,先前那些沒有上帝知識的人,現今己漸漸成為上帝的子民。」
在<信仰告白>書中,派翠克見證說:「我來到愛爾蘭人當中宣揚福音,忍受不信者的辱罵嘲笑,雖然受到諸多壓迫,甚至關監,為了利益別人而失去自由。假如我是值得,我願為主奉獻生命。因祂賜我豐盛恩典,且經由我,很多人可在上帝裡重生。然後,每一個地方皆有神職人員被封立,帶領人民來到信仰,直到世界的末了。」
派翠克在461年的3月17日過世,享年約七十歲。3月17日這一天後來就成為聖派翠克日。在愛爾蘭、英國及美國的愛爾蘭後裔,皆會在此日慶祝,紀念愛爾蘭的聖徒派翠克。顯然聖派翠克已成為愛爾蘭人的認同,及共同信仰的象徵。
若以聖派翠克在愛爾蘭的宣教,來反省馬雅各醫生、李庥牧師及巴克禮牧師等等來台灣的宣教是有啟發的。馬雅各醫生及李庥牧師或甘為霖牧師、巴克禮牧師,其宣教精神實與聖派翠克一樣,熱愛宣教地區的人民,並曾為此信仰受到逼迫。而他們的傳教熱誠也曾感動很多早期台灣人民入信,特別是平埔族部落。然而,受漢文化影響的移民為何很難入信呢?
在此,值得台灣教會省思的是派翠克的宣教方式。派翠克雖然傳福音給愛爾蘭人,但並沒有完全排斥他/她們的傳統宗教風俗。近代學者發現,派翠克死後的愛爾蘭,異教徒與基督徒的雕像仍被並列一起,可見愛爾蘭的歸順基督宗教是歷經很長時間。在Landerfel地區,其神明Darvel Gadarn崇拜,也未曾停止。到了十六世紀,還曾發現愛爾蘭人向其傳統神明Bieno獻公牛為祭。派翠克在愛爾蘭的宣教方式,讓我們看到從對傳統宗教風俗的容忍、轉化到完全淨化,是需要更大的耐心、信心與智慧。這對台灣教會現今宣教所面對的瓶頸,面對民間傳統中的祭祖或拿香膜拜等困擾,應有所啟蒙才對。
1865年,馬雅各醫生來台宣教,在府城呆了23天就被清國及漢人的仇外,由七萬人口的府城退居到二千人居住的打狗旗後。1865年秋天,有機會隨著英商必麒麟(William A. Pickering)訪問府城週邊的平埔社後,馬雅各醫師才認知到平埔族人是比漢人容易接受福音。通過醫療服務,馬雅各嬴取了平埔族人的友情,也引領了日後平埔社的集體入信。比較漢人的宣教,要到1866年的8月才有第一批漢人信徒。從厦門來台主持施洗的牧師宣為霖(William S. Swanson)的報告如此說到:
我發現有八位,似乎對福音有真正與趣,其中幾名更可判斷有真正的歸依。經過細心的考驗及談話之後,我們決定接納四位成年男人加入聖會。因為這是台灣傳道的首次成果。
這樣的成果若與宣教所遭遇到的困境比起來,當然就很珍貴。以1868年的樟腦事件及鳳山碑頭教會被毁、高長入獄來看,漢人的排外除了宗教的認知不同外,對外來勢力的反感也是一大因素。問題是外來的基督宗教如何能本土化,被台灣多數的漢人接受呢?
以當時宣教師的文化背景來看,其宣教方式是「福音化」的完全改信。也就是說漢人如果要接受福音的話,就要棄捨自己原先就有的家族宗教信仰,甚至連象徵祖先護庇的「神主牌位」也要棄捨,這對漢人來說是相當不易的事,除非下定決心或走頭無路或蒙受醫療醫治才會斷然改信。
如果從1885年就發行的《台灣府城教會報》來看,台灣的民間宗教在宣教師及當時教會的眼中是一種「邪教」。宣教師認為台灣民間宗教諸神祇的崇拜及祖先崇拜是有阻礙教會擴展,皆是不容於教規的「偶像崇拜」。這些看法可從當時《台灣府城教會報》所刊載文章得知,如<北港媽的新聞>一文(第8張),談到北港媽祖被嘉義城內外聯境迎往遶境時,所發生負面衝突事件;<迎佛吵架>一文(第22張),談到北港二媽祖到府城探大媽祖,引起府城兩境人民為搶「頭香」打架事件;及<禁邪教> 一文,將台灣民間宗教視為邪教。
以馬雅各醫生的醫術來說,在台灣的醫療工作是相當成功的,但其背後的宗教信仰為何不能打動多數漢人的心寧世界呢?馬雅各醫生若是能像聖派翠克一樣,在宣揚福音中仍可容忍本地人原先信仰或祖先崇拜,其結果又會如何呢?也許這樣的猜測並不實際,我們要問的是,基督教的早期宣教到今天的傳道有否與台灣人的海洋文化關聯呢?有否傾聽這些人為何虔誠地信奉媽祖或王爺呢?有否認知到這些人與其祖先的關聯,是在祭祖活動及恭奉「神主牌位」的宗教祭祀中,顯出作一個「台灣人」的傳承意義呢?
2021.03.26
主前167年,敘利亞王Antiochus Epiphanes使用詐術攻下耶路撒冷並屠殺了4千名偤太人。接著他實施消滅偤太政策:禁止聖殿獻祭、禁止守安息日、禁止守律法及行割禮,被發現者處以死刑。主前167年12月6日,宙斯的祭壇被放入聖殿,人們被要求在至聖所的外面向安條克獻祭。他引進希臘的刑法將反抗者釘十字架,有一個母親Solomonia及七個兒子因拒絕吃豬肉而被處死。
有一位老祭司馬他提亞(Mattathias) 被下令要向安條克獻祭,他起來反抗拆毀羅馬祭壇,最後與五個兒子逃進山裡進行游擊抗爭。馬他提亞死後,第三個兒子偤大成為游擊隊指揮官,他的外號稱為「鐵鎚」,「鐵鎚」在亞蘭語為「馬加比」。
主前165年完成的但以理書鼓舞以色列人起來反抗Antiochus Epiphanes的強暴統治。於主前170年間完成的「以諾書」(Book of Enoch)也是一樣,認為彌賽亞的拯救即將來臨,人們將脫離撒但的束縛(指Epiphanes王朝),建立上帝的國度在地上。這也是當時馬加比家族以武力所推動的獨立革命運動(Maccabean Revolt),並於主前164年12月14日征服了偤大地區及耶路撒冷,成立Hasmonaean王朝並恢復聖殿的祭祀,這是修殿節的由來。
馬加比革命成功時,光榮地騎馬進入耶路撒冷,全城的人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和散那!奉主名來的必得稱讚!」然後進入聖殿,潔淨已被玷污的聖殿。想想不到二百年後,耶穌不是也同樣被人期許來作為革命的先鋒嗎?難怪跟隨耶穌的門徒有諸多革命黨徒;難怪耶穌騎驢入耶穌撒冷時,民眾也手拿棕樹枝,口喊和散那;難怪耶穌被釘十字架不能滿足門徒及眾人的革命期待時,大家皆失望地四處流竄。那麼,耶穌在世所宣揚的上帝國又有什麼不同的意涵呢?這真的值得在現今的「棕樹主日」深思!
神學教育非常重要,南神是很好選擇。
苦難的一個自我反省
人們遇到不幸自然會問「why?」「為何是我?」對遭遇不幸的人來說,對上帝的控訴是極自然的,因為上帝若是世界意義的來源,為何人間有那麼多看似是無意義的苦難呢?這也是古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Epicurus)所質問:「難道神願意阻止罪惡,卻做不到嗎?那麼,神便是軟弱無能。難道神能做到,卻不願意做嗎?那麼,神便是懷有惡意。如果神既能做到又願意做,那麼罪惡又從哪裡來?」又說:「既然這世界是全知全能又至善的神所創造出來的,為什麼卻又讓這樣的惡蔓延呢?是不是神雖是全知全能,但卻不是慈愛的神?是不是神雖是至善慈愛,但卻不是全知全能的神?」
舊約聖經中的約伯記就是最好例子,約伯的不幸本來可讓受害者正當地提出神義論的質疑來質問上帝。但是憤怒者所質問的神義,卻被自己的朋友質疑自身有否權利對上帝提出質疑。本來對上帝不公平的控訴,最後反而被逆轉為對受害者是否犯罪的控訴。這也是今天台灣教會必需勇敢面對問題,人們遇到苦難,不但不敢去質問「神義」,反而將所有責任歸究於身處苦難人們。美國宗教社會學家彼得、柏格(Peter Berger)才會說:「基督教宗教人員,在解釋苦難問題是何等地無情!」於是約伯記的討論重點就常被誤置於人類罪的問題,而非神是否公義的質問。
由此,傳統神學的回答,離不開約伯三位朋友所賦予的視野。一是醜化苦難,一是美化苦難,另一是神秘化苦難。苦難若被扭曲全為上帝對罪惡的審判,那就是因果報應。認定災禍是人的惡造成的,苦難正是上帝的管教。然而,人世間重大的苦難事件如戰爭或意外帶來的死傷,常是連環結構性超出人所能想像的因素,或是直接來自強者的欺壓與社會制度的不公所造成。
另外,苦難若被美化,看為上帝的考驗。以為從中體會,必能從苦難中得到祝福。這種把「壞」的事看成「好」,就會造成當事者心理壓抑,不當的以忍耐或自我折磨來承受苦難。美國當代哲學家Alvin Plantingo就說苦難不會使人更好,只會使人更狡滑、失落靈性。德國女性神學家Dorothee Soelle也說苦難只會生出咒詛果實。
Soelle認為苦難的基本要素是人意識到自已的無力感,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個人在痛苦中時不清楚自己應該相信什麼?苦難比改革和洞察力更容易產生詛咒,褻瀆和報仇之類的果實。痛苦使人們感到無助和恐懼。確實,劇烈的苦痛削弱了所有抵抗的力量,並經常導致絕望。與彼得、柏格一樣,Soelle批評基督教低估了人的力量,只以忍耐的態度來迎合苦難,它不只形朔自我的受虐性,且缺乏對他/她者痛苦的敏感性。
Soelle更進一步指出這種對痛苦的受虐理解來自三個神學命題;一是上帝是世界上的全能統治者,苦難來自於祂;其次是上帝是公義地行事,而非任性地行事;最後所有的苦難都是對罪的懲罰。Soelle說面對痛苦,你/妳您不是與受害者在一起,就是與劊子手在一起,沒有其他選擇。因此關於苦難的神學解釋若遠離受害者,沒有以正義的身分表明自己應該站在受害者的背後,神學就朝著受虐性的悲觀主義前進,誤解設想上帝為審判的酷刑者。
另一個觀點是神祕化苦難,認為苦難無解,視苦難為難以明瞭的上帝奧秘意旨,而人的聰明比不上上帝的睿智。結果,人們在面對現實苦難時,就以逃避的方式來作消極的抗議。美國當代女神學家Marilyn McCord Adams就提出「駭人的邪惡」(horrendous evils) 之說,認為像希特勒的種族屠殺或現代種族清洗的罪過雖然遠大於「人們認知」與「自由意志」所能解釋!但她仍然與德國的神學家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一樣,勇敢地質問:「誰該為世上的罪惡負責?」(who is responsible for the sin in the world? ) 也勇敢地回說:「不是創造這個世界的上帝嗎?」(The answer: the one who created this world, God) 。
神學家漢斯、昆(Hans Kung)在其《作為基督徒》(Christ Sein)書中,談到<上帝和苦難>(God and Suffering)這個主題時,提出一些很有洞見的看法。他說基督徒面對苦難時,由於急迫調和這個難解問題,常把苦難冒充為上帝的旨意,想把苦難的人拯救到另一個世界。漢斯、昆說苦難不應該被篡改,縮小或美化,也不應該以不動心或自我折磨來承受。人們在苦難中,只有來到他(她)的邊界,對生命、現實是否有意義提出質問與抉擇:有些人會被苦難引到不信,但也有人會被苦難引到信仰。
漢斯、昆認為當人面對生活中的苦難、可怕現實時,至少人們還有一種選擇,可以選擇像希臘的普羅米修斯(Prometheus)般地向諸神抗議;或是像薛西佛斯(Sisyphus)般地將「大石頭推上山,又滾下來」地接受苦難為不可抗拒的命運而屈服;但也可以像約伯一樣,在深化與上帝的關係中,對上帝表示那不可動搖的信賴。因此,人們可以在苦難中找到某種意義,在苦難中與上帝做最深刻的關聯來超越恨意,並成為改造社會不義的動力。
耶穌在十字架的受難,使人類的苦難史有了更深邃的神學見解。原來上帝本身也在受苦中,受苦的上帝在人們的苦難中,正以不可估量的善意親近我們,其恩典陪伴我們,在我們被苦難打敗的同時與我們同在,扶持我們,直到我們在苦難中找到盼望。的確,苦難就是苦難,但耶穌在苦難中選擇了對上帝完全的信任時,苦難就衍生了某種意義。這就是苦難中的盼望,在恐懼中沒有失落希望,就是人生在悲傷中也能遇見上帝,因為上帝自己也在苦難中。
人們雖然不應該把某種意義強加在有時看似無意義的苦難上面,但人們也可以在看似無意義的苦難上面,體會出某一種意義。這種意義不是先入為主的,不是只滿足人的想望,也不是販賣心理上廉價的慰藉。相反的,苦難就是苦難,但耶穌在苦難中選擇對上帝的完全信任,或拉丁美洲人民、韓國民眾、甚至台灣人民在苦難中選擇激起社會改造的活力時,苦難就衍生了某種意義,這就是苦難中的盼望。
倡導「盼望神學」的德國神學家莫特曼(Jurgen Moltmann)在《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上帝》書中,倡言上帝是使人衍生盼望的上帝。這種盼望是在復活與十字架苦難的矛盾中產生,而抱持復活的盼望就願意成全與罪對立的公義、與死對立的生命、與苦難對立的榮耀及與現今紛爭對立的和平未來。莫特曼說復活的盼望是信仰不可分割的同伴,盼望失落,信仰就落空。因著盼望,人們生活改變,信仰充滿活力,並在仁愛中前進。在盼望的眼中,世界充滿著各種可能性,也使上帝全部的可能性在世界實現,使人們得著自由,使世界得著自由。
曾來台演講的德國神學家莫特曼指出,台灣應可發展一套正面的「祭祖文化」,從祭祀祖先中引入「懺悔」與「和解」的紀念禮儀。基於德國二次大戰的納粹經驗,莫特曼認為現今大多數的德國人一方面背負著祖先屠殺人類的罪惡指責,一方面又深受著集中營、毒氣室迫害的苦難折磨陰影。莫特曼說納粹頭目Bormann的兒子成為神輔,為父親贖罪並到剛果隱姓埋名就是最好例子。因此,莫特曼認為德國人應該經由「回憶」過往祖先所為,一同「懺悔」,並「紀念」為義受逼迫的人們,使折磨的回憶得到醫冶,這種將先人殘缺不全的生命納入我們的生命,才能激發悔悟,營造和解。
宗教社會學者Peter Berger認為宗教就是人類建構的「意義世界」,從中人們尋求安身立命、超越生死。宗教在此成為一種很重要的「提醒者」或「醒示者」(reminders),深植在它的宗教禮儀活動中。因此,宗教儀式產生兩種功能:dromena(必須做的事)及legoumena(必須說的事),由此喚醒参與者,借著此「歷史記憶」來衍生「連續性」(continuity)。苦難有否意義,急待我們每一個人努力來喚醒個人與社會的良知,來做必須做的事與說必須說的話!
神學教育非常重要,南神是很好選擇。
苦難:神議論的一個神學反省
一個穩定的社會群體,一定有一套法則來應付失序,減低社會解體的威脅。而宗教法則就是安定社會秩序的最好座標,在神學裡常出現的詞語,便稱為「神義論」(theodicy) 。
神義論(theodicy) 詞語源自希臘文的「上帝」(theos)及「公義」(dike)所組合,可簡釋為「存在世界上的罪惡與上帝的全能與善並不相互矛盾的論辯」。然而,這個世界若是全能至善的上帝所造,為何罪惡卻四處蔓延?如18世紀英國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所質問:「宇宙秩序是否值得稱讚就看其中生物過的有否舒適?然而世界那麼多苦難,縱使是上帝所創造,衪也不是全能、全善。」
宗教如何合理化失序現象是神義論的中心主題。失序、混亂(如小孩夭折、好人沒好報或惡人榮華富貴等等)若是生活上的普遍現象,人們就需發展一套哲理或神學看法,解釋為何身處天災、人禍及不公道頻頻發生的世界裡,在人的受苦中仍能相信世間存有公理、堅信上帝仍是全善,以此來安頓、安心自己。
過程神義論
初代教父愛任紐(Irenaeus,約130-200)曾提供一種「過程論」來緩和神義論爭辯。他認為人被造雖有「上帝的形象」,但要達到如同上帝般的美好,是遙遠未來之事。人類的道德成熟或精神完善,需要歷經一段漫長而艱辛的歷程,而「罪惡的存在」則是在這歷程中必經的階段。
這樣的論點也被近代英國神學家約翰‧希克(John Hick,1922-2012)所引用,希克以「創造二階段」為基調,說明人類的創造是在漸進式的過程中,人雖具有「上帝的形象」,卻又未達「上帝的樣式」理想,於是世界存在作惡的不成熟狀態 。也就是說,人類和世界的理想狀態應該是在未來。最終人能從「動物的生命」走向「永恆的生命」,追求價值並以有限的存在形式反應「上帝的形象」或「永恆生命」,真正成為上帝的兒女(children of God) 。
受到早期教父愛任紐的啟發,希克認為愛任紐的神義論旨在說明:「人類的道德成熟或精神完善需要歷經一段漫長而艱辛的歷程」,而「罪惡的存在」為其必經的階段。這樣說來,人並非生為道德完善者,是有待塑造發展,而罪惡成為人類精神、道德發展過程的一個必然結果。希克說上帝創造世界的目的不在於建立一個「最大樂趣、最少痛苦」的樂園;相反,此世界應被視為「塑造靈魂或塑造人的場所」(a place of soul-making or person-making) ,人類的完善是存在於未來。
顯然以過程論來解決神義論問題是過度簡化與樂觀,如果罪惡為人類精神、道德發展過程的一個必然階段,而苦難是用來磨練人類靈魂,將潛在上帝的樣式實現出來的話,那不是將苦難「美化」嗎?況且苦難的衍生大多是強者欺壓弱者所造成的。另外,過程論所提出的二階段說法可能也會被誤解上帝起造的創造是不完美。過程論最大的問題是苦難可以正當化嗎?美國當代哲學家Alvin Plantingo就說苦難使人更狡滑、失落靈性;德國女性神學家Dorothee Soelle也說苦難只會生出咒詛果實。
自由意志神義論
另外,初代教父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是以「自由意志」為基調,來解釋神義論。奥氏認為惡並非上帝所造,而是來自上帝給予人們的自由意志以及天使們的犯罪所生。上帝如果是絕對美善,惡一定不是從祂而來,宇宙間只有一位真神,不能同時存在另一個「至惡」與祂抗衡,否則便成了善惡二元論。
奧氏認為惡的起源及本質在於自由意志(free will) 的誤用及善的缺乏(privation of good) 。起初上帝創造有靈性的天使,天使與人一樣有自由意志,後來天使誤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背離更高的善而趨向較低的善,以為自己可以僭奪上帝的地位,結果天使們便墮落成為敵對上帝的個體。奧氏認上帝暫時容忍他們的存在,是出於祂永恆的旨意,人無法測透。上帝所創造的亞當也是美好的,亞當後來犯罪,並非上帝在創造上出了問題,而是亞當本身的問題。因為上帝賦予亞當自由意志,亞當可以自己作出道德抉擇。然而,由於亞當誤用了自由意志,背叛了上帝,這就是罪。
奧氏以「豐富性原理」(principle of plenitude) 解釋某些表面的惡,就某一有限的觀點來看是惡的,但若以整體角度衡量,卻是一種善短暫的挫折。因此,對超乎時間之外的上帝來看,宇宙一切無非都是善的,大小高低的一切存有皆表現不同程度的善,其對整體宇宙仍有貢獻,不能將較低的存有視為惡。所以說宇宙必包含可朽的各種存有,而且包含會犯錯的宇宙要比不會犯錯的宇宙來的好。這樣的神義論,後來被論證為總比創造一個不會犯罪的機器人世界還好。
這也是17世紀哲學家萊布尼茲(Leibniz,1646-1716)所論證的,在其《神義論》中,萊氏分析三種不同的惡為形上學、物理學及倫理學之惡。形上學之惡來自被造事物的有限性,物理學之惡是指自然事物皆具有某些缺陷,而倫理的惡乃是人自由意志的濫用,應由人類本身負起全責,與上帝毫無關聯。但萊氏仍認為這個世界已經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善、最好的世界了(best of all possible worlds)!
當代美國著名基督教思想家Alvin Plantinga也主張類似「自由意志論」,認為上帝並沒有在這世上創造出惡來,是人類自由意志衍生出的結果。那麼,上帝為何要給予人們自由意志呢?是不是具有自由意志而會犯罪的人,存在這世上,比只被造成具有不犯罪的自由意志的人,整體上來說要好。自由意志的神義論主張惡是由於上帝給予人、天使自由意志犯罪所生,罪的起源是人及天使誤用自由意志(free will) 導致,罪的本質雖說善的缺乏(privation of good) ,然上帝所上帝賦予人的自由意志,同時也有擇善可能性,這樣的世界整體來說是美好的。
問題是若將惡的原因全歸於人類,那不是和上帝原初創造的完美相矛盾嗎?倘若人本無惡,卻因自由意志而生惡,那不是說惡是從無生出來的嗎?這又與「無」是不存在的論辯相矛盾。另外,「局部的惡」促成「整體更大的善」若成立的話,對於置身於苦難中的人又如何說明?奧古斯汀後來的原罪說,也加深了人類深層於內心性欲的罪惡感。問題是上帝為何要把亞當、夏娃的罪經由後代性欲的結合而一代一代加給全人類呢?如果罪是由表徵魔鬼的蛇所帶來,而魔鬼又是因著天使們的犯罪而來,這不是構成更大難解的一連串謎題?
社會補償的神義論
上述不管是過程論神義論或自由意志神義論皆可歸納為傳統神學的神義論,然以社會學角度來看,神義論也可視為個人因完全認同集體性的社會法則,而強迫自己以宗教方式去自我超越。個人對族群、國家或宗教信仰認同愈強,安頓在某一種意義的脈胳中,就能將個人遭逢的不幸所帶來失序衝擊的威脅減至最輕。
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 認為人活在這個世上多少會遭遇到不幸所襲擊,如生病或車禍。人過到不幸一定會問:「為什麼我會遭遇到如此不幸的事情呢?」。說明遭遇不幸事件原因的理論,韋伯稱它為「不幸的神義論」。然而遭過到不幸的人不會只是詢問不幸之事的物理性原因(如下雨道路打滑導致跌倒受傷),更要問的是「為何不幸的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
韋伯認為說明不幸的原因,而讓受苦的人安頓下來應當是宗教的成果,如古印度的「業力」思想、佛教「輪迴轉世」、或基督教「天堂地獄」的想法,說來皆是以宗教的安頓,來補償人們在世上所遭遇到的不幸或不公。若以「輪迴」來思考的話,說明著今世的所有善惡之果實乃前世之因所造成的,而今生的所作所為也將成為來生的善惡果報。由此,世上所有不公之事,皆能在宗教的意義脈胳說辭中被安頓撫慰。
宗教第一法則常被視為「因果法則」:善有善報,惡有惡終。如果第一法則難於實踐,宗教第二法則的「天堂、地獄」或「輪迴轉世」思想就會強化。古代印度的「業力」、「輪迴轉世」思想;或基督宗教的「天堂、地獄」信仰,皆巧妙的轉化人類所謂的善惡與幸或不幸後果的反比,幫助人在心理的承受上予以釋懷。
宗教社會學家彼得‧柏格認為宗教如何合理化失序現象就是神義論的中心主題。從大自然災害、小孩夭折、好人沒好報、惡人榮華富貴等等,發展一套哲理或神學看法,解釋為何身處天災、人禍及不公道的世界裡,仍能相信世間存有公理、堅信上帝仍是全善,並以此來安頓、安心自己。因此,神義論不管在哲理及神學上如何自述,其社會學的向度就是個人及社會對「社會秩序化的力量,藉由信仰認知來臣服」。
彼得‧柏格批評這種自我否定式的臣服,從社會心理學角度來看是一種「受虐性」(masochism)心態,由社會安定法則所強迫形塑。這種陶醉於對「他者」的臣服,接受對方予取予求仍覺得快樂的受虐,在人類互動關係屢見不鮮,可能表現於男女朋友情愛、政治上領袖與跟隨者、或宗教上師尊與信眾關係等等。彼得‧柏格認為,將世上痛苦視為上帝的考驗,是獲得意想不到的幸福之秘訣,這種想法可能是一種受虐性心態;而神學家們以這種態度對苦難作解釋,有時實在無情到令人難以想像。
在此,神義論彷彿是社會的「榫眼」,從小小個人的病痛到社會的天災、人禍及貧富不均、不公,皆備有答案來助人釋懷,將社會的失範、不公整合到信仰的意義脈絡法則來安頓,給予窮人為何貧窮、富人為何富有的合理解釋。這樣的神義論最終是維繫不平等社會最有力的法則。神義論到此構成施虐的壓迫者與受虐的被壓迫者共謀而成共犯結構,如歌德所說:「人最悲哀的是身為奴隸還自以為自由!」
韋伯或伯格所提社會補償的神義論,看似可合理解釋社會一套防止失序的宗教說辭;然細思之後,這樣的解釋不但無助上帝是否公義,反而上帝是與強者同框來迫使弱者臣服。這樣的神義論合理化了強者與剝削者,而宗教就成了馬克思所批判的麻醉劑或鴉片。
解放神學神義論
話說回來,神義論若可在社會失序中合理化強權的需要而成為「強者」的神義論;當然神義論也可在社會失序中來懷疑強權的正當性,進而成為維護「弱者」公義的神義論。解放神學所強調的上帝與被壓迫者同在,正說明著「神義論」可在現今不公義的社會中實踐上帝的公義。這種維護弱者權益的神義論認為人活在世上所遭受不幸,大部份是來自社會結構的不公不義,而宗教正是作為實踐上帝公義及改變社會結構不公的動力。
近代新正統主義也是如此,在面對二次大戰納粹的暴行,也常以「人的罪惡」取代「上帝公義」的論述。德國神學家莫特曼(Moltmann,1926- )在親身體驗二戰德國的暴行後,試圖以「盼望神學」,上帝親身在十架的受苦來緩和神義論的疑惑。畢竟受苦的上帝才能為無辜者所受的折磨辯護,經由上帝自己最不幸的痛苦來緩和人類的痛苦。
神義論的功能是將個人生命的失序經驗,整合到社會既定法則中的意義脈絡安頓。它最終追尋的並不只是超越痛苦、死亡,而是意義的渴望,而且強烈想要認知為何不幸會臨到自己身上?因此,神義論可以是合理化「強者」剝削者的社會不公;當然也可以被「弱者」來合理化他/她們對社會不公的對抗。也就是說,弱者的神義論可以轉化為解放神學的神義論。
解放神學強調神學的出發點是「使命感」,一種委身於自身處境的信仰熱誠。因此,對自身處境的了解多寡就會決定神學向度之深淺,及信仰熱誠所為何來。社會分析在此成為神學向度的有效工具,而且也唯有認知到「社會上的一切運作皆有利於有權勢團體」此論點的分析,神學的上帝論才不會浮沈於有權勢團體所作的一切社會決定。反而,上帝會體認到弱勢者的哀嚎而為自己所創造的世界伸出援手,發聲公義。在此,神義論不再是合理化強權,而是激發解放弱者之動力,「窮人優先」成為實踐神義論指標。
拉美解放神學家古提雷茲曾運用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在其「純理性批判」方法,提醒基督徒的解放運動應有下列三個層面認知:首先是我能知道什麼?(What can I know?)即基督徒應逐漸了解自身的現實處境是什麼?而此現實處境又與信仰有何關聯?對信仰而言,人民受苦與掙扎的意義又是什麼?
接著,我該作些什麼?(What should I do?)在這層面,基督徒該從事什麼努力來足以改變受苦的處境?應有什麼可能性及選擇性來使自己更積極地參與及投入?最後,我能期待什麼?(What can I hope for?)在這層面,基督徒應有一個合一的歷史見證,並在上帝國臨在的盼望中,激發大家齊為上帝公義實踐人間而奮鬥。
神義論作為社會的榫眼,由安頓的社會法則轉化為弱者尋求正義的解放力量。先前對神義論的控訴由人義論承擔,也改變人義論的「承擔罪惡」責任為「改造社會」責任。神義論與人義論匯集而成再生能力,真正的「道成肉身」是要打破不公義的壓迫體系來重建人性社會,真正體驗上帝的愛與公義可在人間實踐。
神學教育非常重要,南神是很好選擇。
被誤導的二元「靈」、「肉」分離
若有教會請我去培「靈」,我可能會先問「那一條靈」不舒服?的確,從來沒有一個詞語像「靈」那樣,我們常掛在嘴裡却難以說明清楚。現代人對「靈」的想法不是沿續古希臘二元思想,使之與「肉體」對立:就是傾向以近代心理學的「心智」(mind )予以取代。問題是靈、肉若分離對立,就容易形而上化而難以理解;或以「心智」取代,靈的深刻體認就被化簡為純粹的心理作用,失去深層意涵。問題是,人若無法理解「靈」(spirit)的小寫人性意涵,又何以能够體認「靈」(Spirit) 的大寫神性意涵呢?
「靈」源自拉丁語spiritus,德文是geist,常被譯成「精神」。希伯來語以「氣息」(ru’ach) 人類呼吸的經驗表達「靈」之意涵。人類自身體認活著的力量就是「氣息」。有「氣息」的地方就有生命力,氣消了生命就結束。以希伯來人的信念來說,「靈」作為生命的力量,也是統合生命意義的核心因素,可說是生命「力量與意義的合一」所在,人依此而活。這是上帝創造人類之獨特記號,人類具有上帝的形像,上帝「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靈」作為生命氣息,却在後來伴隨希臘二元哲學而發展的基督教教義,因著神秘主義與禁慾主義的結合,而將靈、肉分離,不但使「靈」原來所含有的統合肉體「生命力量」之意義消失,甚至還將肉體視為罪惡根源與之對立分離。柏拉圖(Platon 427-347B.C.) 可說是始作俑者,他的「理型世界」(world of Ideal) 與「物質世界」(world of the material) 之分隔,徹底導向了「靈」、「肉」分野。
柏拉圖認為這個世界的基本原形(archetype) 是「理型世界」,而「物質世界」是依此複製(copy) 而成。由於感官世界處於流變,因此無法建立任何確切知識,而無永恆價值。物質也因著流動而傾向惡及毀壞。兩者居中的媒介就是「世界靈魂」(world of soul) ,而理型的世界,為靈魂本質所棲息。
「世界靈魂」是宇宙生機,自動自發,永恆不杇,是宇宙變化原動力,具有智慧、理智,而使宇宙萬物安排井然有序,各物各盡其職。在《裴德羅篇》 (Phaedrus) ,柏拉圖說「世畀靈魂」如雙頭馬車,展開雙翼飛翔天界,與神明為伴:亦可降落人間,指導人性,認識永恆天界。然而,當「世界靈魂」一旦理性失控,情慾氾鑑,靈魂之羽殲毁,它就會落入凡塵,不得不依附於人類笨重肉體,由此失去高貴、理型之美,受世間種種慾念干擾。
柏拉圖在Gorgias說靈魂如同被欲念裝滿的瓶罐,無法填滿,如同受到肉體情慾囚禁,永無滿足。柏拉圖說若要脫離肉體情慾不受污染,就必須回歸理型世界。回歸的方法是靈魂在既有相似事物的知識中回憶理型世界(Learning is Recollection),進而回歸理型世界。柏拉圖說當靈魂受到愛的激勵,我就追求理型的世界。在塵世間重整我的道德,恢復我的雙翼,再度飛翔回到理型世界,與神明為伴。
一本流傳於三世紀初源自亞歷山大的諾斯底經典《靈魂的闡釋》,綜合了舊約、保羅書信與希臘荷馬史詩,闡述基督徒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而是與黑暗世界統治者及邪惡的靈爭戰。此書同樣描述了靈魂的墮落及解救,告誡蒙拯救之人應當過著禁欲生活,與帶來敗壞的「肉體」鬥爭,直到靈魂從肉體解脫得著全然的救贖。
第四世紀的基督教神學大師奧古斯汀,雖然深受新柏拉圖二元主義思想影響,在<論靈魂之大小>卻說:「靈魂是一種本體,含有理性,用以管理身體」。在<論天主聖三>說:「人是有理性的本體,由靈魂與身體構成」。在<論靈魂之不朽>也說:「身體因靈魂而存在,因此也因靈魂而有生命…靈魂給予身體形象,使之成為實在的身體」。
儘管靈魂與肉體是結合一起,但卻不相混,靈魂永遠凌駕於肉體之上並保有優越地位。靈魂構成「內部的人」(homo interior),身體構成「外表的人」(homo exterior)。兩者保有自己本色,靈魂不會變成身體,身體也不會變成靈魂。而此靈魂的來源是上帝創造人類肉體的同時直接賦予的,人就成了有「靈」的人。爾後,有「靈」的人亞當墮落犯罪後,其後代子孫的靈魂就由此藉生殖而來。
奧古斯汀之原罪教義其實是承繼米蘭主教安博羅斯(St. Ambrose)之觀點而來,安博羅斯說:「在罪惡中出生的,沒有一個人能得救,那不利之條件的遺傳使人受有罪咎之束縛」。又說「亞當曾生存,我們大家曾在他之內生存:亞當喪亡,我們大家在他之內也都喪亡」。因此「我們出生以前,己經受有污染」,奧氏認為亞當犯罪受了懲罰,就是肉體背叛了靈魂,這不只是所有人皆被牽連於亞當的罪與罰,更是體現人類的繁殖必須依賴性慾,而性慾展現著人們的靈魂無力控管肉體。奧氏將原罪與性慾聯繫,後來受到主教朱利安(Julian of Eclanum)大大攻擊。朱利安認為人在受造時的本能在道德上是中性的,並指責奧古斯丁所說本能衝動若必然為惡,就倒退為摩尼教了。
在解除原罪的聖洗中,奧氏也將原罪與肉體私慾結合一起。他說「天主一旦用聖洗赦免了那使我們對亞當之過錯負責任的道德性,原罪便整個被赦免了。但私慾仍然存在」。也就是說奧氏在解釋原罪之傳染,誇大了私慾之作用,以致人的生殖遺傳皆有私慾介入,而坐實了中世紀禁欲之修道主義風行,如中世紀經院教父彼得、隆巴(Pierre Lombard)所說:「原罪的原因,在於肉體上的各種缺點,特別是當身體成孕時,因父母媾合之貪慾和色情而受的一種污染」。
「靈」本是生命氣息,支撑生命活動之核心因素與力量。後來却在奥古斯汀的個人墮落及蒙恩經驗,又結合新柏拉圖主義的二元神秘思想,到中世紀的修道禁慾主義,而成影響至今的基督宗教「靈」、「肉」分離學說,肉體被視為性慾之「墮落」,而靈魂被看為「蒙恩」之救贖。(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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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誤導為只是「心智作用」的靈
形朔近代思想的笛卡兒是將形上學的「靈魂作用」,導引為心理對外在事物認知的「心思運作」。對笛卡兒而言,靈魂並非像亞里斯多德式的從感覺或經驗中得知,而是在於它自己的本質和理性中體認。它可能停留在無意識狀態,直到經驗觸醒它而成知覺的形式。
笛卡兒認為靈魂是形朔思想時一個活躍而有創意的伙伴,而思想是我們所能直接得知的唯一實體(我思故我在)。然而,當觸及這個「理性靈魂」的解析探討時,笛卡兒仍脫離不了傳統桎固的二元束縛,認為靈魂是非物質的,它的概念沒有長度、寬度、重量或物質的任何特質。簡言之,這個使我之所以為我的「靈魂」,基本上還是與「身體」在根本上有所分別。不過,笛卡兒對感覺、記憶、想像與意志所作機械式分析,却是影響近代心理學發展的主要根源。
不同於笛卡兒,英國的經驗論者洛克卻把心智完全歸咎於外在經驗的影響,在有關<人類理解力>的論文中,洛克認為所有的觀念都是由經驗而來。天賦心智看成一種心理習慣,由經驗所建立。洛克在解釋觀念由何而來的時候說,我們的心思在出生的時候,是一張白紙,沒有任何觀念,它會塗上不同的顏色是來自於經驗,而經驗引來更多的經驗,它是一種感知反映的心智作用。也就是說,洛克把心智作用以心理的層次來做解釋。難怪啟蒙大師伏爾泰會讚譽洛克是當代最有智慧的人,「以最平凡的姿態出現,並給了我們有關它真正的歷史,洛克先生,將精神解剖呈現在眼前,正好像一些著名的身體解剖學者將身體解剖了一樣。」
弗洛依德在晚期所發表的「人格」理論,可作為「心思」或「意識」進一步的根源探討。像達爾文般地以進化法則來探討生命(肉身) 之起源,弗洛依德以「人格」進化法則探討思想或意識之源起。弗氏企圖以「本我」(The Id)、「自我」(The Ego)及「超我」(The Superego)此人類三層心理作用,解釋人類因著適應環境而源起思想或意識上之進化。在此,古典的靈魂作用被一一還原在「心理運作」下之合理解析,連作「夢」之原始靈魂想像(一個脫離肉體的我),也以自我心理欲望所了解取代。
弗洛依德認為人的心理系統有三個部分,和諧就會快樂,不和諧就會痛苦。第一個部分稱為「本我」,是人最原始的心理部門,人還沒有與外在世界接觸之前,它已經存在,是人先天的心理結構,也是本能的所在。本能根源於肉體,以生理組織,肉體經由愛欲的本能來自我保存,而生理組織會日趨衰微、死亡,這就是「本我」。「本我」是最真實的我,而另外兩個心理部門「自我」與「超我」,都是為了滿足「本我」的需求而發展。所以「自我」與「超我」是外在刺激下,人不得不發展出來的我,最終的目的還是在於「本我」的滿足。「本我」代表生物自然、本能的衝動,沒有是非、道德的分別,只是為了滿足生命有機體的需要而己。
「本我」的原始活動形式是依據反射作用,如遇到強光刺激眼球的時候,眼睛自然就會閉上。問題是,很多刺激或緊張,不是反射作用可以消除;比如說肚子餓了,反射作用可能是胃抽蓄,但飢餓仍然存在,直到吃到食物才會停止。這時,人的心理部門無法依靠「本我」的心理的作用來消除緊張,它就不得不發展了第二個心理部門「自我」。以肚子餓了來解說就可了解,胃抽蓄是本能的反射作用,但有了食物的滿足才能消除緊張。問題是甚麼可以吃?甚麼不可以吃?就要進行知覺分辨,認知何者可吃、何者不可吃。所以「自我」可說是人對外在刺激經由知覺作用來發展的,目的還是滿足「本我」、消除緊張。「本我」的本能在於衝動,「自我」的知覺在於分辨。在此,知覺作用代表著分辨的能力,使人能適應外在的世界來滿足「本我」的需求。
如果反射作用是初步過程,那知覺作用可以說是第二過程,通過知覺作用,我們的記憶、思想、心理活動的發展就越來越精密複雜。重要的是人能分辨主觀的想像世界及客觀的真實世界,人不能一廂情願將願望當作事實,而是更聰明、更有效來控制自我衝動,獲取更實際的滿足。「超我」是第三個心理結構,它扮演著自我約束的功能,可說是人類道德良知的來源。人類的道德訓練不是源自於「自我」,而是「超我」。「超我」是人格系統中的道德部門,代表理想而非本能或現實。以肚子餓了為例加以說明,我們就可知道這三者的區別。肚子餓了是本能,分辨何者可吃、何者不可吃,是自我的知覺作用,但人不能拿了東西就吃,你還是要到商店用錢購買食物後才吃,這樣的習慣就是來自於超我的規範。
那麼「超我」又如何形成呢?它不是先天的心理機能,它是人在後天經驗中所接觸的權威,經由內化作用所形成的,這些權威可能來自父母、老師、或社會領袖。一個小孩當他做錯事情的時候,父母會責備他,小孩也因此接受父母的是非道德;長大了,有一天坐錯同樣的事,即使父母不再責備他/她,他/她也會代替父母來責備自己。也就是說,「超我」是外在權威經由內化的過程所完成的。「超我」就是良心,負面意義是譴責,但積極意義是自我理想的鼓勵,如要誠實、勇敢等等。
超我代表理想,永遠與不道德的本能衝動為敵,超我因此壓抑本我,讓不道德的衝動不能光明正大出現,那被壓抑的意識就稱為潛意識,潛意識後來也成為佛洛伊德很重要的有關夢的解析之原理。在這方面,基督教過往的異象、異夢見解及靈的意涵,都有待經由弗洛依德的挑戰來進行更深層的論述。
如果古典的靈魂作用被近代心理學還原在「心理運作」下之合理解析時,基督教神學有關「靈」的古典解釋就會難題重重。可惜今日的教會神學由於無法抵擋自弗洛依德以來有關以心理作用來取代靈魂之解說,只好往回古代柏拉圖式的靈魂、肉體二元論觀點來作防禦抗拒。總結來說,這場「靈」的解說爭戰,對說不清楚靈的意涵的傳統基督教神學將會是輸家。
「靈」作為生命力量與意義之合一
在此,基督教教義中的古典靈魂學說正面臨近代思想之巨大挑戰,基督教若不能重新理解及詮釋「靈」在生命作用中之真正涵意,也只有再退居古典靈肉的二元分野來作防衞抗拒。到此,不管是古典的二元論或近代的心思說,都失落了靈魂作為「生命氣息」及「力量與意義之合一」的原本認知。
含蓋心思與理性之「心智」(mind)這個詞語,雖然不能全然代替「靈」(spirit),但它在生命的教理中仍持有根本的作用,表示著對生命存有的意識認知,意識自身及與環境的關係。它包含著知覺、認知、智性和意向。「心智」在構造上被認為是由「理性」所決定。另外,現代人喜愛且常用的「精神」一詞,也無法全然代替「靈」的理解。「精神」就其意涵而言,是單純指向事物本身所顯示出來的本質特色而己。
然而「靈」的意義包含著「心智」、「精神」,但又超越它們。「靈」同時包含著「愛」、「熱情」及「想像力」。沒有愛,心智的思想是空洞的;沒有熱情,精神的顯示就缺乏動力;沒有想像力,心智與精神的活動就停格在歷史平面,無法與永恆事物接軌。「靈」是具有統合生命意義之生命力的象徵,是生命氣息存活的核心力量。
人們對自身及事物的認知,因著「靈」参與了心思及理智,而使心思可以向著永恆意義來開放,理智可以朝向終極真理來探索,使對事物的認知匯集了外在實體與內涵本質的全然了解。人們對自身價值的洞悉,因著「靈」参與了身體與生命的成長,而使自己人格的統整更加健全而懂得調適節制。人們對自已的行為取向,因著「靈」参與了決擇的意志,而使認知與行為更具倫理性與終極性來達成「知行合一」。人們對生活週遭事物的遭遇,因著「靈」所散發出的「愛」,而衍生關懷之情。在此,「靈」的意涵可理解為生命「力量與意義合一」之核心基礎象徵。
「靈」引導人們體察自己是精神性動物,統合「生命力量與生命意義」的整體發展。藉由「靈」人們不只在生理、情感、智識發展自己,也可展現個體和其它萬事萬物深刻連結,使個體對生命的整體性和獨立性更具深沉歷練,體悟創造的豐富感,及驚豔於各種不同的生命妙處,展現日復一日對生命價值之領悟,並在「敬畏永恆」、「主體價值」、「萬物連結」、「愛與關懷」、「人格統整」、「情緒表達」到「知行合一」等等來引發活力,實踐個人生命意義。
神學教育非常重要,南神是很好選擇。
何謂「屬靈的人」?(1)
2021.04.11
靈如果跳脫古希臘與其受之影響的基督教「靈、肉分野」二元學說,又能與近代「心智作用」對話的話,靈應是作為人生命意義之統合與力量之核心所在。而靈的作用就真的能落實在作為人生命發展的三個機能上:一是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self-integration),是個體參與世界辨證中的自我認同原理,在人類的道德層面展現,而且因著聖靈的臨在,人靈可以向上帝開放,來展開新生命的重生;二是成長性原理下的自我創造(self-creation),是個體活力與形式辯證中的自我成長原理,在人類的文化層面展現,而且因著聖靈的臨在,人靈可以生命的律動,力行上帝永恆公義的形式來稱義。三是昇華性原理下的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是個體自由與命定辯證中的意義原理,在人類的宗教層面展現。以基督徒的信仰來說,自我超越就是學習耶穌基督來成聖。
生命自我統合的機能可說是認同的原理,在人類的道德層面展現。這裡所謂的‧「道德性」不是侷限於行為結果,而是個體在參與其所生存的世界時,有否實現作為一個人的「本質」。自我認同是個體參與世界時所引發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因參與於世界而引來自我變化,經由統合這些變化的事物,最後還是要確立作為中心性的自我來成為自我認同。人類生命就這樣在不斷自我統合的過程中來形塑道德人格,並以此界定人與人、人與世界,甚至人與上帝的倫理見解。
自我統合若是人頖生命的第一機能,生命的自我創造就是第二機能。它可說是成長的原理,在人類的文化層面展現。自我認同是個體「生命力量,參與世界時,所形朔「生命形態」的相互辯證,這是「活力」形朔「形式」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其生命動力引來的變化及形朔可自我認同的靜止形式,是同時進行的。因此,人類生命在不斷自我創造過程中,就累積了各種不同形態的文化形式供其選擇認同,也作為其活力支撐的舒發。
第三機能可說是垂直昇華的面向,是意義的原理,在人類的宗教層面展現。自我超越可說是人的自由向度與人的命定之間的相互辯證,這是「自由」抉擇了「命定」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自我,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超越有限性的自身,向著偉大、至高的方向前進,這牽涉著人的自由與命定的向度,人因著自由而充滿無限的想像來超越自身,但同時人又因著有限性的命定而使自由受到有限性的限制。作為中心性的自我,其生命自由向度的每一個抉擇,最後就堆砌了其生命的終極命定。
生命中的疏離、含混性與罪就是在此生命中的三種機能的過程,被所有生存的個體所自我察覺,這也是靈作為人生命意義之統合與力量之核心所在之功能。
自我統合:個體與世界辯證中的疏離與含混性
作為中心性的自我是依附在世界的存有,個體(individual)參與在世界的多樣性中,自我統合是自我認同的戰場。作為中心性的自我面對外在世界多樣性的變化,若無法統合外在多樣性,自我中心性就會面臨分裂,失落自我認同。特別當外在世界充滿各種不同的引誘時,中心性的自我就更容易失散。在耶穌面對魔鬼的試探中,我們看到引誘的本質就是離散耶穌在自我統合過程中對父上帝的認同。
作為中心性的自我是依附在世界的存有,也受環境的制約。設想生在三k黨的小孩可能在成長的過程中就形塑了種族歧視偏見;在大男人主義的家庭成長的小孩可能就接受了父親是一家之主,受家人服事之性別主義。生活在漢人文化的社會也是一樣,生男為弄璋,生女為弄瓦。聽聞中國漢代的小偷,其一項公約是「不偷生五個女孩的家庭」,因為生那麼多女孩己經很悲慘了。這也如同<小王子>故事書裡的對話:「你為何喝酒?回說想忘掉羞恥;又問你的羞恥為何?回說:「喝酒。」聽來像是沒有出路的循環。
當然,受社會結構影響的道德良知在人類行為的自我統合是有朦朧性的,如以1980年代美國「道德多數團體」(Moral Majority)的領袖Jerry Falwell為例來說,其作為就很不道德,他去菲律賓訪問獨裁的馬克仕時,說他很愛民;去種族隔離的南非時,說白人領導的政府非常民主。當然,美國白人右派基督教團體向來是反黑人、反女權的種族與性別歧視者,現今也是反同性戀的最大團體。
道德良知在心理層面的影響也很有朦朧性,我們生活在資本主義的社會,慾望藉由電視消費廣告及無限制的擴散催促,來取得購買的正當性。然而消費的結果還是維護資本家的利益。當然社會道德的規範與內在道德的動機,在社會學與心理學層面也有諸多貢獻的解釋,但在人類以自我為中心原理及作為一個人的本質,在個體參與社會受社會影響而來的個體生命的朦朧性,特別在靈的層面卻缺少討論。
靈在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理解到人類生命統合過程中的二個困境:不是因著社會環境的影響而失落自我;就是強化自我中心為一切生命依歸而失落自我。以基督教神學來說,以自我為中心的個體,就是不信,就是高舉自己,自以為是生命的一切和中心。而每個人都要依你為依歸,這就是自傲。而且當人以自己為中心時,人就會想畫辦法去佔有週邊的每一樣東西,成為無限欲求的貪慾。另外,當個體參與在外在世界、受外在客體所影響時,人就會變成一個沒有自我的純客體,依附環境、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失落自己的個性。被環境客體化的客體,就是去人格化,失落自我中心。
以神學的意義來說,以自我為中心的每個個體,都必須面臨個體有限性的煎熬,和衍生現實生命的各種朦朧性。像人類祖先亞當、夏娃一樣,受永生無限的引誘,想跟上帝一樣。有限性飽受時間短暫的煎熬,同時也受到空間限制的無奈。歷史上的帝國主義,可以理解就是以人為的方式來擴展永恆的空間,如同英國人曾這樣的自傲自稱為日不落國。
每一個自我、以自我為中心的客體,基本上是孤單的,而且也依附在環境中與不同的個體共存,來形塑群體作為安全的假象。然而,在人際關係上,孤單的個體想與另一個孤單的個體為友時,不一定會受到接納。當孤單的個體被另一孤單的個體排斥時,人類的關係就會衍生敵意。敵意會使自己以報復性的方式對付別人,或對付自己。個體的自我毀壞、或毀壞他人是在寂寞的辯證中相互依存。人是孤獨(solitary),所以才會尋求和群來團結(solidarity)。
作為中心性自我統合的個體,特別遇到外來的打擊,如車禍等苦難時,中心性的自我又如何納入受苦來自我整合呢?苦難的客觀性質,與受苦之主體接受它的方式,表露出生命中各種限制及可能性。有的人因苦難而抱怨、有的人抗議、有的人逃避,也有人因勇敢面對而展現生命不同的深度。作為個別中心性的自我,因苦難而在生存的世界感受到無意義時,就會導致絕望,如同法國哲學家沙特(Jean-Paul Sartre)所說的「沒有出路」。
當人存在的意義完全喪失時,人就有可能選擇自我毀減。自殺在逃離時間受苦的煎熬也許成功;但在永恆的意義裡卻是失敗。聖靈臨在人靈的意義,就是重新調整個體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讓上帝進入我們的生命裡面,在我們生存的世界統合生命的意義。並在聖靈的裡面支取力量,在基督的愛中重新開始,這就是基督教神學所說的「重生」。
每一個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都具有道德性,是社會環境超我(superego)所影響也好,是人類心智的自覺也好。問題是,人的道德良知是會為個體在過去的所作所為,特別是錯誤的行為所苦楚。神學家田立克說這就是「被定罪的焦慮」(anxiety of comdennation) ,個體為過去錯誤的行為飽受罪責而苦楚。聖經裡浪子回頭的故事說明一件事實,人無法改變過去犯錯的事實,但人可以讓過去犯錯的事實的意義改變。經由悔改、經由迎接上帝進入我們的生命裡面,經由在基督的愛中重新開始,也許,人們就可能改變現在及改變未來。
其實,人類經由參與外在世界而進行自我統合過程中,最決定性的因素是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 ,人們向世界無限制的開放,心想把外在每一項東西納入自我內容的欲望(libido) ,那就是本性。而自我認知可說是中心性的自覺,一種自知的自我意識,體察一個人實現他/她作為一個人本質的中心性行動就是一種道德行為。如同在耶穌的試探中,觸及了本性在物質的不當貪欲(石頭變餅) 、權力的不當宰制欲望(一切都給你) 及有限性的不當無限欲望。
人類在自我統合過程所引來的自我道德認知,因具消極性及積極性而帶來含混。古典神學的認知是以原罪來壓抑人類本性性欲,而引來教會史上消極的禁欲主義(禁止本性欲望)及修道主義(遠離引起欲望世界)。反之,理性主義的積極樂觀,是以為善良的意志(will to good) 可依自覺來作為自我行事指引,是以為意志就是理性,不只可表現在建構知識(純理性),也可表現在指導行為(實踐理性)。理性主義的含混性就在於人的意志其實是難以意志的,以神學的語言來說,除非我們的意志與意志的根源上帝聯結才有可能。
基督教神學長久以來就深受引起道德動機的律法主義所困擾,保羅說苦啊!我的作人,因為行善由不得我。在基督教歷史上,不只保羅試過,自以為義法利賽人也試過;近代的敬虔主義、清教徒也都試過。以行為動機來取得上帝喜歡是上帝不喜歡的,何況人也做不到。如果可以,人與人就會比較誰較有義?誰的動機較純正?動機是引發意志去行動的想法,問題是,不是想法、動機、或意志在維繫我們良善行為的長久性。請問大家,維繫我們每天早上早禱的因素是甚麼?是規定要來早禱的規範嗎?是想來早禱的動機嗎? 是一定要來早禱的意志嗎?還是愛的感動?及回應愛的感動之行動?
人類生命史中,無時無刻都在探求引發人可去統合自己的行為,來構成中心性的自我人格是什麼?古典希臘二元論說統合人類行為最核心要素是靈魂,近代思想說是心思或理性,現代科學家則認為是腦機能。基督教神學在現今的挑戰是如何論述「靈」是統合人類行為最核心要素,也因為這樣,「聖靈」臨在人「靈」的身上,人們在外在世界統合自己的行為時,才有能力以「基督」為生命典範來「重生」,向著上帝開放來勝過世上引誘,克服疏離。(待續)
神學教育非常重要,南神是很好選擇。
何謂「屬靈的人」?(2)
2021.04.12
自我創造:活力與形式辯證中的疏離與含混性
自我創造的兩極性是動力與形態的辯證,這也是人類生命成長過程中「活力」與「形式」的辯證。設想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充滿了求知的活力,但為了實現求知,我們形塑了學校的形式,然諷刺的是學校的形式有時又壓抑了求知的活力。設想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充滿了愛的活力,但為了實現愛,我們形塑了婚姻的形式,然諷刺的是婚姻的形式有時又壓抑了愛的活力。我們生存的社會,為了永續發展,我們激發了尋求公平與正義的創造力,然卻在成文的法律條文形式中定型,有時就以字句的法律條文及法庭辯論的技巧取代了真實的正義。然而,活力若沒有正義形式的導引,我們的力動可能就成為脫彊野馬,任意而為;或形式若缺乏活力支撐,只靠僵化形式而為,我們可能會是酷吏、法利賽人及偽善。
成長原理下的自我創造在動力與形式兩極的辯證中,帶來生命的含混性。我們看一對夫妻上咖啡館喝咖啡,常有的場景是先生拿報紙閱讀,太太選擇雜誌瀏覽,咖啡喝完了,從頭到尾完全沒有對話。話說回來,義務雖然不是愛,但是愛裡是不是有義務呢?像「屋頂上的提琴手」這部電影一樣,當男主角面對女兒選擇自由戀愛的挑戰,而對象又不是偤太人時,他頓然失落婚姻在愛與義務裡面的糾纏;當他面對這樣的困境回家問他太太:「妳愛我嗎?」太太的回答卻讓他重新找到婚姻的真諦,太太說:「 我為你煮飯、洗衣服、生小孩,這不是愛嗎?」愛裡面是有義務的。
人類在自我創造中賦予工作意義,工作的意義確實也是自我發展的延伸。韋伯字典定義「工作」為「人類的所有活動形式」(the form of human activities) ,然而生活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裡,工作的理解是「受雇與給薪」,試想一個工人每天的工作若只是重覆操控一台機器,也許有一天工人會來到機器面前質問:「到底你是機器,還是我是機器。」在此,工作無法成全人該具有人性的形式時,作為人的形式與作為人的工作力就疏離、異化。
生命自我創造的過程中,含混著新形態的創造與舊形態的破壞,以黑格爾的語言來說就是「正、反、合」的辯證,這也如同聖經裡創造的故事,創造與混沌相互依屬。人類生命成長過程,從中心性成長到另一個中心性,內含諸多生命的衝突,也展現在人類文化的各個層面。人類常從人與自然的衝突及人與人的衝突所衍生諸多文化形態的多樣性,來合理化力量的使用。就是人與自然關係所衍生的自然崇拜及人與人關係所衍生的祖先崇拜,在某一程度也是形式對力量的控管,或是力量與形式不斷地的相互辯證。
人類生命人格的自創性可稱為「人性」(humanity) ,人性是依自我決定與他/她者如何相互依存來決定,我們為自己人性奮鬥也意謂著協助他/她者達到人性。當然人能否依自己的決定及自創性來實現人性,也是受到與他/她者所共創的社會人格所影響。個人人格與共創的社會人格在所有文化的動力與形式的相互辯證中,充滿著疏離與含混性。社會群體人格是文化自創的一部份,也依個人與群體的了解來辯證,在公平與不義,包容或排除、競爭或平等中含混著疏離與矇矓性。
活力與形式的疏離含蓋在所有文化的形態,美國神學家雷茵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 在二戰前的季富得講座中(此講座後來成書《人的本性與命運》) ,分析影響當今社會階級意識型態的四種關係類型:一是弗洛依德主義(Freudianism) ,它是中上階級對虛偽的社會秩序的一種不容易的良心認知,但卻沒有意願或無法提供對問題解決方法;一是自由主義(Liberalism)和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它是中產階級自滿和偽君子的得意洋洋理念;另外,馬克思主義(Marxism)是屬於暫時性勞動階級憤世嫉俗的知曉壓迫者的方式;而法西斯主義(Fascism)卻是下層階級漸長的害怕焦慮,除了只讚揚一種自我狹隘利益的活躍力以外,對所有可能改變的方式持悲觀態度。尼布爾說:所有以活力支撐的不同文化型態,都有「意識型態污點」(ideological taint) 。
我們每一個人都因社會化而活在一個共同的意義脈胳裡,在這意義脈胳裡,社會、學校及家庭都在鼓勵誠實、勇敢、正直及愛心作為每個人的共同價值。然而,當人在社會裡的體驗察覺攀親結戚拉關係較容易生存時,正直的意義脈胳就會崩潰;當人在學校裡的學習發現教育是說一套、作一套時,誠實的意義脈胳就會瓦解;當人在家庭裡的關係體驗不到愛而只有爭吵時,愛的意義脈胳就會受到質疑。
當意義脈胳體系受到威脅時,人也跟著所受的威脅而感受到虛無的焦慮,而虛無的焦慮也驅使人再度去確定意義脈胳的體系,來解決存在虛無的焦慮。問題是,在每一個意義脈胳體系的有限性中,同時也是一種意識型態,只有片面的意義確信,卻沒有真理普遍性的確信。這就引起懷疑,懷疑就是無法掌握終極的意義及真理信而衍生的。當人們發現他所確信的是不值得確信的時候,確信就會崩潰,我們確信誠實但學校因為升學壓力而必須說謊,誠實的確信就會崩潰。我們確信正直,但現實的體認是依附有權勢的團體較有機會出人頭地,正直的確信就會瓦解。公義的確信也是,當社會的惡勢力當權時,當社會無法實現公平正義時,公義的確信就會消散。當人的意義脈絡崩潰,就會受到虛無的威脅,這也是絕望的原因。
懷疑與虛無的焦慮是非存有在精神主體自我肯定之威脅,人的存在其實與他存在的意義脈絡的世界關聯,人在社會被賦予的意義與價值中發展自己,問題是一個長久被認定有效的社會,當政冶價值與法律正義被政府輕忽時會如何?如果家庭與個人角色不適應於不同的社會舞台,且無法適時提供嶄新的意義時又會如何?當少數族群的文化受到欺壓時又會如何?或傳統宗教的象徵與解釋不再適用於生活真實經驗時又會如何?在所有這些例子中,人開始意識到虛無與無意義的威脅,感受到焦慮不安。
成長原理下的自我創造所形塑的人格,應該是活力與形式的結合,使自己有力量去活出符合自己本質的形式,這也是基督教神學所說的「稱義」。但如果人還是以自己為中心,離開了本質的根源時,人的自傲、人的慾望就驅使了所有的動力,被扭曲只為追求滿足自我的慾望。動力缺乏了真理的形式,就會成為脫疆的野馬。同理,缺乏活力的形式,就如同吃人的禮教,不快樂的律法主義。一個沒有創造性的律法主義,只會形成壓制他人的他律,而且也必然引起反抗它的自律動力,動力與形式在成長原理下的自我創造,就這樣彼此分離而造成分裂。缺乏真理形式的力量,動力就成為毀滅的因素;缺乏活力的律法主義,律法形式就成為制約,引來更大力量的反抗。動力與形式的分離,是個體在生命成長中自我創造所具有的含混性。
人類生命史中,無時無刻都在探求人所有可能性的自我創造,這是成長原理也是形朔文化形式的力量根源,是生命力與真理形式的相互辯證。古典希臘二元論說人類自我創造的動力來自靈魂,近代思想說是心思或理性,現代科學家則認為是腦機能。基督教神學在現今的挑戰是如何論述「靈」是人類自我創造的動力根源,也因為這樣,「聖靈」臨在人「靈」的身上時,永恆真理的形式才能引領人的活力,以「基督」為新存有生命典範來「稱義」,來克服懷疑與虛無的焦慮,及形式與活力因分裂所造成的疏離與含混性。
神學教育非常重要,南神是很好選擇。
何謂「屬靈的人」?(3)
2021.04.12
自我超越:自由與命定辯證中的疏離與含混性
自我超越的兩極性牽涉著人類的「自由」與「命定」的辯證,這也是人類生命尋找其歸宿過程中「抉擇」與「終極」的問題。人是自由的,一方面受環境的制約,一方面也想脫離環境的局限;人是自由的,經由深思熟慮來做出決定,脫離一成不變機械的形式來尋求出路;人是自由的,充滿美麗的遐想,遨遊於內心的世界來脫離既定的生活模式;人是會做夢的,就是白日夢也好;人是自由的,不像機器人只重複同樣點頭的動作。
人是自由的,有時我們會找自己的麻煩,極端就是殺死自己。有時我們會找別人的麻煩,極端就是消滅別人。有時我們陷入思想的困境,走不出來的時候,不是與自己過不去,就是與別人過不去。人是自由的,因此人也有選擇離開他/她本性的自由,選擇離開人的本性,想跟上帝一樣。人是自由的,但卻是有限性的自由,包括背離上帝的自由,也包括背離他/她作為一個人本質的自由。就神學語言來說,人有上帝的形象,有自由與上帝結合的能力,也有自由與上帝分離的能力,在此人的偉大與軟弱都在人的自由抉擇中被命定。
「存有的自由」與「存有的命定」是兩極的對立議題。我們說存在塑造了本質:「擇你所愛,愛你所擇。」但想一想,我們所自由選擇的,也常常由命定來引導。為什麼一個女孩子會選他當男朋友?這個女孩子有沒有被一種以前塑造好的想法所引導,如同有些女兒會選擇像他父親的男性作為男朋友。也就是說,生活當中的許多選擇,在選擇之前我們已經在推砌我們的選擇了。田立克說作為自由的存有,我們每次所做的選擇,我們負起責任,也盼望每次的選擇能朝向有意義的終極。所以才有一句話這樣說:「注意你的思想,因為它會成為你的言語;注意你的言語,因為它會成為你的行動;注意你的行動,因為它會成為你的習慣;注意你的習慣,因為它會成為你的個性注意你的個性,因為最終它會成為你的命定。」
命運與死亡的焦慮是非存有在本體自我肯定之威脅,試想當我們遇到挫折的時候,我們是否會因無助而訴諸於算命或命運的解脫,而尋求算命解脫的同時不是更受到命運的宰制嗎?這就更加證明人對未來命運的難測時,只有尋求各種可能性來解運。這些現象說明人體認自己有限性的無奈,未知的命運與未來必定的死亡成為本體的焦慮。這也可從廣大的算命市場看出,結婚要看黃道吉日才會幸福,看人要看面相、看手相才能認知人的未來命定。
人對命運的難以掌握讓人體認自己的有限性,然而文明的進展不就是對抗人類自身的命運與死亡的威脅嗎?醫藥衛生的進步,讓人們生活安全的保障增多,未來的掌控也更清晰,對自然現象也更有了解與認知。問題是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命運與死亡的焦慮,運動健身、醫療保健可以維擊一時,但卻難以撫慰內心一生,人終究必須面對自己的有限性及死亡。
如果你/妳害怕死亡、絕望但又缺乏勇氣去承擔,你/妳就會遁入自我的逃避城堡構築起難以抗拒的防衛。無法承擔命運與死亡的人,輕者盲目於算命,被命運法則掌控而遊走於各種算命攤;重者遁入自我內心防衛機構而成病理性焦慮,做飛機怕失事,游泳怕淹死,爬山怕山難,旅行怕車禍,結果把自己躲在自認為安全的內在場所,與某種意義的幻想來逃避命運與死亡的焦慮。
我們可以設想一個沒有疏離的本質存有嗎?聖經創世紀1到3章,樂園的象徵代表著一個沒有疏離的本質存有,但人類選擇「與上帝一樣」這樣的自由,也成為與上帝分離的命定。以往樂園的墮落學說,都以二元論來作解釋,就是亞當與夏娃肉體的敗壞導致靈魂的墮落。在此,神學可改為一元論以「存在的疏離」來作解釋:亞當與夏娃在樂園裡的自由,其實是活在禁令下的自由,上帝禁止人不可吃生命樹的果實,是禁止人想與上帝一樣那種無限的慾望。
可是當被造者以有限的自由意識到本身的有限性時,就會衍生覺醒的自由,想離開自己的有限性來發展自己,而最終受到無限的引誘。在此,人最大的自由夢想就是人可以成為上帝,如同尼采所說:「若有上帝怎可容忍上帝不是我。」樂園的故事不是在講肉體的敗壞而渴望靈魂的拯救,而是在談論作為人的有限性自由,可以自由發展到與他自己本質自相矛盾的能力。人的有限性是人的命定,人再怎樣自由,都沒有辦法像無限的上帝一樣。創世紀樂園亞當與夏娃的故事,其實是在探討人的自由向度,及人的有限性命定之下疏離的原因。
創世紀的故事就是本質存有發展到存在存有之普遍疏離的問題。蛇代表著人的本性,慾望的動力,而整個故事中人才是主角。以前的重點會放在蛇的身上,又解釋蛇為魔鬼,魔鬼又解釋為天使之墮落,這不但不能解開生命的謎題,反而引來更大的謎題。這樣說來,基督教神學在天使與魔鬼象徵性的詮釋上還有待努力。也就是說,天使與魔鬼的象徵可否放在存有結構中的善良與邪惡力量的相互激盪中來重新詮釋。
在這樣的理解下,蛇代表著自然本性的動態傾向,而亞當與夏娃墮落的故事,則代表著本質到存在發展過程中的疏離。這樣的疏離,不只是個人問題,也是普遍於人類的宿命中。創世紀墮落的故事,傳統神學常以性欲及生殖而來的原罪來做神學解釋,這樣的解釋很難再被現代文明所接受。從18世紀啟蒙運動以來,人的理性力量己愈來愈反對原罪對人所寓有的消極性評價,對人悲觀的看法會壓抑著現代文明對世界的轉變力量,對人道德能力做消極性的評價,會給予獨裁主義更多發展的空間。
另外,從墮落來看,人與自然又有何關係?以前的想法,人的墮落改變了自然的諸般結構,上帝對亞當夏娃的咒詛也使周遭的自然跟著改變。難道,上帝所創造的自然也參與了人本性的墮落嗎?有空我們若去阿里山走走,我們所看見的百年老樹難道是墮落的世界嗎?但如果說,人有罪而自然無辜好像又太簡化。在這方面,基督教對自然的神學建構還有待努力。
從現代心理學來看人類成長的過程,人的本性是自由的,但也充滿著慾望,受到動物性的枷鎖,這也是古代文明常表現的人面獸身之形象。如果基督教神學,只強調樂觀道德的自由,而忽視獸性枷鎖,那就成了伯拉糾主義。但如果只強調悲觀獸性枷鎖,而忽視了道德自由,可能就成為摩尼教主義的二元宿命。從現代心裡學的人格理論來看,人格中所做的自由決定,與人的命定是結合一起的,也就是說,人格整體所做的選擇,是置身於社會行為影響下的所做選擇。
奧古斯丁曾爭扎於摩尼教二元善惡宿命的悲劇性,與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人的道德性可自由達到無罪狀態的樂觀性兩者之間,尋求打開一條出路。可惜的是,奧古斯丁雖然否定了人可自由達到無罪,但同時又受制於摩尼教二元善惡的宿命,而發展了原罪觀念。神學若要重新建構,就應在人類普遍的疏離狀態來詮釋罪惡,在人的自由與命定和道德與悲劇的相互辯證中來取代原罪,從本質存有到存在存有這樣普遍性的疏離,來取代生殖原罪的普遍性論述。
人類生命史中,無時無刻都在探求人的終極關懷,在生命的有限性中找尋永恆的慰藉及歸屬。這是昇華原理探尋生命根源之宗教依靠,是人的自由與有限性命定的相互辯證。古典希臘二元論說人類自我超越的能源在於靈魂,近代思想說是心思或意志。基督教神學在現今的挑戰是如何論述「靈」是人類自我超越的引領者,也因為這樣,「聖靈」臨在人「靈」的身上時,人才能「非比尋常」地活出「基督成聖」的生命典範,來克服自由與命定的朦朧性。
聖靈臨到人靈以田立克神學來說應有二個層面:一是個人層面;另一是團體層面,也就是指向屬靈的團契教會。如果聖靈臨到人靈的神學理解是要基督徒繼續耶穌基督的上帝國福音的話,那麼靈作為生命與力量根源的意義就在於靈可導引個人或團契,在自我統合的功能上,開放自己或團契來讓上帝主理;在自我創造的功能上,讓耶穌基督的真理形式實踐於自己或團契的生命活力;也在自我超越的功能上,靈引導自己或團契成為一個以完全的自由來全然跟隨耶穌的基督信徒。
初代教會因受希臘二元論的影響而有靈肉分離屬靈與屬世之說,或是早期基督徒團契如哥林多教會也因受到酒神戴奧尼索斯崇拜的影響,而有靈恩狂喜狀態之行為舉止。早期的地中海地區,說靈語或方言的宗教行為是很普遍,靈語或方言不只帶來狂喜也可預測未來之事。希臘德爾菲(Delphi) 神殿就有傳達神諭的女祭司皮提亞(Pythia)。在開始傳達神諭之前,她會吞嚥月桂葉吸收它的香氣後而說出沒人聽懂的話,這些靈語或方言需要祭司再加予解釋。通常她代表的是阿波羅,冬天時則換成戴奧尼索斯。
使徒行傳第二章所提到使徒們被聖靈充滿就說起別國的話來(二章2節),在此靈恩的意涵是「合一」而非「狂喜」。聖經說路過的人以為他們醉了,但真實的情況是他們(帕提亞人、米提亞人、埃及人、羅馬人及偤太人)的語言互通了。這是從舊約所記載巴別塔倒下後,語言與族群的分裂可在聖靈的臨在中重新溝通與和好。而聖靈臨在的外在出神狀態可被重新理解,以一種更實際的生命信仰哲理來詮釋。當然,初代教會因聖靈臨在而有出神極喜或說方言、預言狀態,因後來孟他努教派(Montanist) 的極端展現而漸被克制。四世紀末君士坦丁堡主教約翰、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 甚至下了禁制令說:「有舞蹈的地方,就有魔鬼。」
可惜的是,早期的基督教小團體演變成有組織的教會後,所有引發「激情」的活動就被禁止,漸漸以「理性」的道德體系取代。今天,在討論「靈」這樣難解但又那麼真實的神學議題時,雖然時有理性洞見啟發,時有感性活力灌注,然也要謙卑地自我告知:「聖靈如同上帝,非有限者所能全然理解、把捉;「靈」說愈多或自認「靈力」感受愈多,就有可能錯誤愈多!」
2021.04.19
政治的變化顯然影響著第四世紀後對上帝國概念的了解。羅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的改信基督教,及基督教會受到官方的承認甚至擢升為國家的宗教,使上帝國的意涵由終末的千禧年國度,因著現實的改變,而轉向以地上可見的教會或國度來作為上帝國在現今的代表。
有「教會歷史之父」之稱的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Eusebius),對當時改信的君士坦丁大帝可說是極盡歌功頌德,認為他是歷史上最偉大的君王。甚至認為君士坦丁如同彌賽亞一般,而他的基督教帝國真是上帝國在地面上實現的形式。優西比烏真的相信聖經所預言的和平國度已經到來。
優西比烏所寫《君士坦丁生平》(Life of Constantine)一書,對於325年5月20日在尼西亞所召開的會議,皇帝蒞臨現場的情景以阿諛奉承的言語作了下列描述:
宣佈皇帝來臨的時刻,眾人起立,皇帝如神的天上使者出現,披戴黃金寶石,神采照人,身裁高大而苗條,滿帶優美、能力與威嚴。他外面的裝飾,與內心端莊、謙虛、敬畏神的裝飾相結合,這從他低垂的雙眼,微紅的面頰,以及體態,走路姿勢等就可以看出。
將君士坦丁的勝利詮釋為歷史中上帝的拯救,反映了優西比烏天真的想法。不過,更重要的是尼西亞會議所形成對上帝的國度或基督的國度的神學了解,正衝擊著轉型中的基督教會。Per Beskow在其《初代教會的基督王權》(The Kingship of Christ in the Early Church)書中,強調第三世紀之前基督的王權未曾是教父們探討的主題,基督的王權明顯是尼西亞會議後,隨著君士坦丁大帝的王權而相對發展的神學課題。
在君士坦丁以前的教會藝術中,也未曾將基督描劃成是一位君王。但第四世紀後,基督已被描述成宇宙統治者,地上君王。由於與亞流派的爭鬥,尼西亞會議的神學家們特別強調基督的神性與王權。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基督論,基本上是綜合亞歷山大與安提阿神學家們的意見。從亞歷山大學派觀點,亞他那修提倡「道」(Logos)的永恒角色;從安提阿學派看法,亞他那修強調基督的人性及為了人類的緣故,基督在地上的國度掌權。這是尼西亞會議後所倡導的基督的雙重王權(double kingship of Christ)。作為上帝,基督是永恒的君王;作為人,他是地上的君主。
亞他那修的「基督雙重王權」論,為基督的王權提供一個更精緻的觀點。作為「道」(Logos)的基督,他是永恒國度的君王;作為「人」的基督,他是地上國度的君主。這種看法已為奧古斯汀神學舖路,就是先肯定上帝在地上的國度,然後漸漸由教會來作為表徵。
將「基督」與「王權」結合的基督教神學(無論地上、天上),如同舊約的「彌賽亞」與「大衛王朝」結合,這樣的神學見解必須拆毀重建,而代表君士坦丁「靠此得勝」(殺人) 的「☧」標誌,必須從我們的講壇拿下。記得我們的「基督」是馬槽的「人子」,是十字架上「受苦的僕人」,是主日復活充滿憐憫大愛的「主」,也是我們可以親近的「只弟」、我們的「姐妹」。
靈是作為人生命意義之統合與力量之核心所在,因此,教會作為「屬靈」的團契,其生命機能也是在三種作用來作自我檢視:一是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self-integration),是教會參與世界辨證中的自我認同原理,在屬靈團體的道德層面展現,而且因著聖靈的臨在,教會可以向上帝開放,來展開新生命的重生;二是成長性原理下的自我創造(self-creation),是屬靈團體在活力與形式辯證中的自我成長原理,在其文化層面展現,而且因著聖靈的臨在,教會可以生命的律動,力行上帝永恆公義的形式來稱義。三是昇華性原理下的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是屬靈團體在自由與命定辯證中的意義原理,在其宗教層面展現。以基督徒的信仰來說,自我超越就是屬靈團體學習耶穌基督典範來成聖。
生命自我統合的機能可說是認同的原理,在人類的道德層面展現,也在教會團體的道德層面展現。這裡所謂的「道德性」不是侷限於行為結果,而是教會在參與其所生存的世界時,有否實現作為一個教會的「本質」。自我認同是屬靈團體參與世界時所引發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教會自我,因參與於世界而引來自我變化,經由統合這些變化的事物,最後還是要確立作為中心性的教會自我來成為自我認同。教會的屬靈生命就這樣在不斷自我統合的過程中來形塑道德人格,並以此界定教會內人與人、教會與世界,及教會與上帝的倫理見解。
自我統合若是教會屬靈生命的第一機能,教會屬靈生命的自我創造就是第二機能。它可說是成長的原理,在教會屬靈的文化層面展現。這是「活力」形朔「形式」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教會自我,其生命動力引來的變化及形朔可自我認同的靜止形式,是同時進行的。因此,教會生命在不斷自我創造過程中,就累積了各種不同形態的文化形式供其信眾選擇認同,也作為其活力支撐的舒發。
第三機能可說是垂直昇華的面向,是意義的原理,在屬靈團體的宗教層面展現。自我超越可說是屬靈團體的自由向度與屬靈團體的命定之間的相互辯證,這是「自由」抉擇了「命定」的相互辯證。作為中心性的教會自我,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超越有限性的自身,向著偉大、至高的方向前進。屬靈團體因著自由而充滿無限的想像來超越自身,但同時屬靈團體又因著有限性的命定而使自由受到有限性的限制。作為中心性的屬靈團體自我,其生命自由向度的每一個抉擇,最後就堆砌了其生命的終極命定。
屬靈團體生命中的疏離、含混性與罪就是在此生命中的三種機能的過程,被所有生存的個體所自我察覺,這也是靈作為人生命意義之統合與力量之核心所在之功能。
自我統合:屬靈團體與世界辯證中的疏離與含混性
作為中心性的屬靈團體是依附在世界的存有,屬靈團體參與在世界的多樣性中,自我統合是教會自我認同的戰場。作為中心性的屬靈團體面對外在世界多樣性的變化,若無法統合外在多樣性,自我中心性就會面臨分裂,失落自我認同。特別當外在世界充滿各種不同的引誘時,中心性的屬靈團體就更容易失散。在耶穌面對魔鬼的試探中,我們看到引誘的本質就是離散耶穌在自我統合過程中對父上帝的認同。
作為中心性的屬靈團體是依附在世界的存有,也受環境的制約。設想生在白人教會的孩子是否可能在成長的過程中就形塑了白人優越的種族偏見;或是在保守派教會長大的小孩,會不會無意識地從小就接受教會的價值想法,這些想法可能是反黑人、反女權,或是反同性戀。
歷史學家托爾慈(Ernst Troeltsch)繼韋伯(Max Weber)之後,以宗教歷史學家及宗教社會學的方法,詳盡介紹了在歷史進展中有關教會與世界之間的動態關係。托爾慈以三種類型來歸納歷史中教會參與世界所衍生對世界的不同態度:一是接納世界的大教會型態(the Chruch);一是拒絕世界的小派型態(the Sect);另一是比小派更急進的否定世界的神秘主義型態(Mysticism)。
大教會是一種組織典型,具有包容性及妥協性,如同保羅的倫理觀,對現存社會體制及政治權威採取適應或順從的態度。大教會接受社會中不同的機構,甚至利用它們來達成領導文化的地位。總之,大教會的型態是強調把人類整個生活都概括在基督教理想之內,早期奧古斯丁的神權政治思想、中世紀阿奎那思想體系中的教會文化之統一,甚至路德的國教體制及加爾文的神權政治皆可說是大教會型態的類型。然而,大教會因對世界採包容妥協,而使自身更容易陷於受世界的污染而庸俗化,其中世俗功利的運作有時取代了信仰的完善價值,因而衍生屬靈團體生命的含混性,這點真的值得今天作為大教會型態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好好自省。
小派剛好與大教會相反,它是小規模的信仰團體,注重耶穌登山寶訓及愛的倫理。它是從大教會分離出來的小團體,對大教會的包容及妥協無法認同。它對國家或現存社會體制採取冷淡或敵視態度,基督徒儘量避免介入世事紛爭,保持高度的屬靈氣質及個人靈性的追求,這也代表著在大教會裡難以表現的個人主義急進力量。在奧古斯丁時代與之抗衡的「多納徒派」(Donatists),強調教會是純粹屬靈團體,叛教之徒是沒有資格再加入;及宗教改革後強調要清楚信仰才可洗禮的「重洗派」(Anabaptism)皆是此典型型態。
然而,小派的教會因拒絕世界而使其信仰思考落入消極的不作為,一致認定這個世界是無法被重生更新的墮落世界。這種對世界採消極拒絕的態度,剛好給予獨斷主義(如中國)機會來主宰世界,而屬靈團體對此人類生命被無情地傷害卻束無動於衷,而其自稱「因信稱義」的屬靈團體教會,從此誤解了公義的本質,其屬靈團體對世界不公義無語的含混性,與大教會在世俗自甘墮落的含混性,其實一樣嚴重。
神秘主義是比小派採取更急進的教會型態,它反對任何外在固定的形式組織,強調信徒生活完全由聖靈引導。它不重視教規及歷史傳統,而宗教生活完全是以個人的內在經驗為基礎,宗教改革後從重洗派再分離出來的共產主義急進團體,如在尼德蘭(Netherland)的「新耶路撒冷派」(New Jerusalem),強調必要時,可用武刀來促成新耶路撒冷的到來;及往後在英國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時代所衍生的「千禧年派」,及近代衍生於資本主義社會的「靈恩運動」均屬此類型。
具神秘主義的屬靈團體,因主張與上帝神秘喜悅地聯合而否定世界,對世上一切事物不屑一顧。神秘主義最大的問題就是「神秘」,因為神秘無法耐久。今天很多基督徒常說要「倒空自己」,但間題是要怎麼倒空自己呢?我們自己說的語言,自己常常是不清楚的。當佛教在講消除慾望來達到「無我狀態」的時候,這個沒有我的想法或意識,其實也是一種想法或意識。也就是說,在自我的意識中來消滅自我意識,以達無我意識是可能嗎?因為無我的意識也是一種自我意識,最後還是在意識中打轉。另外,人想經由靈恩片刻的狂喜來與無限者聯合,以消除心中所有的慾望也是問題重重。試想,人的窘境若沒有真正的改變,而靈恩只是重複片刻狂喜中同樣的奮興,興奮過後,可能帶來更大的心靈空虛。
藉自我否定之意識行為來強制自己與無限者聯合,到頭來只是否定慾望,但實質上慾望並沒有消失。人們或許也可經由靈恩心智上的昇華來與上帝聯合,由此淨化到完全沒有慾望;可惜這樣的願望,不可能在充滿各種引誘慾望的現實生活中實現。就以熱衷於靈恩運動的教會牧者為例來,靈恩後的願望不都是為了現實慾望的教會人數增加嗎?這樣看來,屬靈團體因參與世界,其自我統合後衍生的三種教會型態皆深具含混性。
那麼,聖靈臨到屬靈團體教會是什麼意思呢?靈在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理解到屬靈團體生命統合過程中的二個困境:不是因著社會環境的影響而失落自我;就是強化自我中心為一切生命依歸而失落自我。以基督教神學來說,以自我為中心的屬靈團體,就是不信,就是高舉自己,自以為教會是生命的一切和中心。而每個人都要依你的教會屬靈團體為依歸,這就是自傲。而且當人以自己的教會屬靈團體為中心時,就會想畫辦法去佔有週邊的每一樣東西,成為無限欲求的貪慾。另外,當教會屬靈團體參與在外在世界、受外在客體所影響時,教會屬靈團體也會變成一個沒有自我的純客體,依附環境、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失落屬靈團體的個性。被環境客體化的客體,就是去人格化,失落自我中心。
聖靈臨在屬靈團體的意義,就是重新調整屬靈團體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讓上帝進入屬靈團體的生命裡面,讓教會在生存的世界統合其生命意義。並在聖靈的裡面支取力量,在基督的愛中重新開始,這就是基督教神學所說的「重生」。
屬靈團體在每一個中心性原理下的自我統合都具有道德性,過往教會在歷史上形塑的「君士坦丁王權」的思想必須打散,教會講壇常放由基督的希臘語首兩個字母組成的標誌「☧」,必須拿下,異端裁判所與十字軍必須必須拆毀,教會作為屬靈團體必須重新省思教會過往的過錯來悔悟。體察一個屬靈團體實現她們作為一個屬靈團體本質的中心性行動就是一種道德行為。
今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總會未舉行之前,己有諸多批判文件在網路傳送,突然間我懷念起70年代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那個年代,雖然也有南、北紛爭,南神也有家亂,但在人格者高俊明牧師的帶領下,就是紛爭、家亂也沒有失落「兄弟情、姊妹愛」之大家庭情誼。作為屬靈團體的一份子,真的期盼大家迎接上主進入這個屬靈團體的生命,來形塑愛與公義的自我統合,悔悟過往重整未來,畢竟我們的未來還有共同的命運要去勇敢面對!
2021.04.19
自我創造:活力與形式辯證中的疏離與含混性
自我創造的兩極性是動力與形態的辯證,這也是屬靈團體生命成長過程中「活力」與「形式」的辯證。設想屬靈團體在成長的過程中,充滿了信仰的活力,同時也形塑供其活力認同支撐的教會型態。這些在教會歷史中由屬靈團體其生命力所形塑來認同的型態,可歸納為「主教制」教會型態及與之抗衡的「會眾制」教會型態,及平衡兩者的「長老制」教會型態。
以教會組織型態來說,除了羅馬天主教所代表的「教皇制」外,英國國家教會代表著「主教制」或「監督制」、重洗派的教會代表著「會眾制」、而加爾文派教會所代表的「長老制」,正是介於「主教制」與「會眾制」之間的教會體制。
其實,在宗教改革的浪潮中,英國教會相當獨特,由國家力量來主導。因此,英國的教會最終也是走向「主教制」權威的國家教會,稱為聖公會或安立甘教會。不過,這個改教運動並非全然被英國的改教者所接受,這些不滿走向國教的改革力量,後來集結成為多釆多姿的「清教徒運動」。然而,英國的清教徒運動後來卻因著是否脫離英國國教而分成兩派:長老派的清教徒群體(Presbyterian Puritanism),雖然反對英國教會的主教制及許多儀式、條文,但主張不應脫離教會。更進一步,長老派的清教徒群體主張英國教會的行政制度應由主教制改變成長老制,照加爾文日內瓦教會的模式,來塑造英國教會。
另外一派清教徒則認為,從內部改革英國教會是一件困難重重的工作,因而主張應該脫離英國教會,而被稱為「分離派」(Separatists)。在教會行政制度方面,分離派強調每一個教會皆是獨立自主的,沒有一個教會可以干涉另一個教會。因此,又稱為「公理派」(Congregationalists)或「獨立派」(Independentists)。有趣的是,公理派在思想方面採用加爾文信仰,但在教會行政方面却以「自由教會」的型態出現,也就是說,採取自由教會的公理會雖設有長老職份,但却傾向於「會眾制」,一來信徒會眾在教會享有推舉自己的牧師及長老權利,二來每個公理會的教會皆是獨立教會。
總而言之,公理派認為每個教會皆獨立自主,各教會各自選擇一位自己的牧師、一位自己的教師、及數位長老和數位執事。然而,教會間彼此沒有管轄權。需要時,各教會可以各派代表一起開會,也可以在會中提案討論;而會議所作的決定,各教會也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採納。
緣由重洗派及清教徒運動,往後在西方教會所形成的「會眾制」教會中,大致就此堅守二項原則:一是教會的行政中心不再是階級化的主教或神職人員,而是一般信徒會眾;另一是各個堂會皆平等,獨立自主運作,沒有隸屬階層化的教會體制。
宗教改革後的教會型態中,介於「主教制」及「會眾制」間的教會組織就是「長老制」。長老制教會體制起源於加爾文於瑞士日內瓦的宗教改革,爾後傳至法國的的加爾文派被稱為「預格諾派」(Huguenots),傳至荷蘭的被稱為「改革宗教會」(Reformed Church),而傳至蘇格蘭的才稱為「長老會」(Presbyterian)。
加爾文在瑞士的改教運動可說影響深遠,除了日內瓦外,他的著作風靡歐洲各國。法國的預格諾派(Huguenot)受他啟發,在逼迫中堅定信仰。尼德蘭(荷蘭)的改教運動印證了長老派制度是最適宜於苦難中的教會。蘇格蘭改教運動也是一樣,當宗教改革家諾克斯(John Knox)被蘇格蘭女王瑪琍(Mary)質問他在共和國內算得什麼時?諾克斯坦率回說:「我在妳眼中雖然卑賤,但我出生在這國家,雖不是公侯、男爵,但上帝使我在國家內成為有益的一份子。」
整體來說,早期加爾文派的教會是主張政府與教會應該合作一同服事。政府執行職務是根據基督教與自然律進行,按照聖經與理性行事。而教會是獨立的,行使它神聖的公義律法,促進社會基督教化,使之共同順從上帝的道。同時,預定論也強化了少數被揀選之人的使命感,認為少數聖潔之人有治理多數罪人的責任與義務。
依據加爾文所提出的「教會憲章」,認為根據聖經的教導,教會內應設立四個職份:牧師、教師、長老及執事等來管理教會事務。在「教會憲章」中,長老居重要地位,分為教導長老(即牧師)及治理長老。治理長老是從教會的會員中選出,他/她們與牧師組成「教會法庭」(Consistory),監督信仰的純正及信徒的生活。在加爾文派的「教會法庭」是有懲罰信徒及革除教籍之權,若案件需要更進一步刑罰,則交由行政當局處理。
以蘇格蘭的教會來說,它是「長老制」教會的典範,整個國家實踐加爾文的教會理想。蘇格蘭教會是以議會的方式來組成,分為四個不同的等級:第一,在一個堂會裡,是由信徒共同推舉出來的長老來帶領。其次,一個城市地區裡的各個堂會可委派一些長老,來共同商議同一區域或城市裡的教會事務,這就形成長老議會(Presbytery),或稱「中會」,這也是「長老制」教會的核心。接著,在一個省份裡,每個不同城市也照樣在他們的教會議會裡推舉出一些長老,商討在省份裡或更大區域的一些教會共同事務,稱為「大會」。最後,就是全國性的議會,稱為「總會」。而全國性議會的代表就是從各個省份裡所推舉出來的長老,這樣的長老議會制度就被稱為「長老制」教會。
很多人可能會以為「長老制」教會的名稱,是因為教會設有「長老」而來。然而,有些教會也設有長老,但却不是長老制的教會。長老會(Presbyterian)其實是指「中會」(Presbytery),是牧師與長老處理教會行政事務的議會,這也是長老制教會的特色。以「會眾制」的教會來說,它也有類似牧師與長老的議會組織,但它沒有設立「中會」,用來管理教會間事務。甚至其所決議的事務,地方堂會也不一定非要接受不可。因為在「會眾制」的教會裡,每個地方堂會是獨立的。然而,「長老制」的教會却以「中會」為行政中心,有關教會之一切權責,皆由議會以民主的方式來決定。這也與「主教制」或「監督制」的教會不同。在「主教制」或「監督制」的教會,教會事務皆由主教一人或少數主教們決定。
整體來說,長老制的教會是一種平衡主教制與會眾制的教會體制。它的原則論點主要有三:一是信徒會眾在教會體制所享有的權利,這是會眾制教會的原則;然而基於會眾不能一一實質掌有教會的行政權力,而設計一套民主議會程序,由信徒會眾們所推舉的代表,即「治理長老」,代表會眾來行使行政權力,而成一種代議的民主方式來管理教會。
其次是以上帝的道和教義為事奉的長老們(教導長老,即牧職),是教會中永久性職份的教職人員,位階上同等職份。這一論點是避免以信徒會眾為中心的「會眾制」教會導向無政府狀態,而設有教職;同時也避免以主教為中心的「主教制」教會導向教層階級,而主張教職同等。
最後論點是有關教會全體意識的問題,這一論點不同於「會眾制」的教會各自獨立,互不隸屬;也不同於「主教制」的教會皆臣屬於主教。「長老制」的教會全體意識是指少數從屬於多數,多數從屬於全體的意識上,合為一體。也就是說,被長老教會議會接納的信徒,也被整體的長老教會接納;反之,被長老教會議會革除教籍的人,也被整體的長老教會拒絕。
如果「主教制」教會型態的含混性,是使其活力(權力)集中於主教(領袖) ,而致使絕對的權力導致活力腐敗,或活力被扭曲為去「奉承」權力為生存之力;那麼「會眾制」教會型態的含混性剛好相反,所有活力(權力)的運用若集中於每一個信眾個體,那將成為無政府狀態,也使每個個體的活力皆有可能成為紛擾不安的因素。這也是「秩序」與「自由」辨證中帶來的含混性,「主教制」教會型態偏重秩序,忽略信眾個體的自由;而「會眾制」教會型態重視信眾個體的自由,但自由過度也會帶來失序後果。
「長老制」教會型態本來是想去平衡兩者的缺失,諷刺的是它的含混性就是含蓋兩者的缺失。對「長老制」的教導長老(牧師)來說,教會傾向「主教制」的話,其權力較大,獲取的利益也較多;反之,對「長老制」的治理長老(長老們)來說,教會傾向「會眾制」的話,作為會眾的代表長老們,當然權力就較大,利益也較多。說來「長老制」教會型態的含混性,不只隱涵在「精英少數長老」與「多數平凡信眾」權力之間的張力,也更隱涵在教導長老(牧師) 與治理長老(長老們) 權力之間的緊張。
聖靈臨到屬靈團體的自我創造,應是教會屬靈的生命力可形塑以耶穌的愛與公義為終極典範的型態來稱義。作為基督宗教的教會,不管是主教制、會眾制或長老制,都該記得教會的生命力與型態不是宗派、不是人物、不是建物,而是耶穌基督,祂是馬槽的「人子」,十字架上「受苦的僕人」,主日復活充滿憐憫大愛的「主」,也是我們每一可以親近的「只弟姐妹」。
2021.04.20
自我超越:自由與命定辯證中的疏離與含混性
自我超越的兩極性牽涉著屬靈團體的「自由」與「命定」的辯證,這也是屬靈團體生命尋找其歸宿過程中「抉擇」與「終極」的問題。屬靈團體與屬靈的人一樣,是自由的,但卻是有限性的自由,包括背離上帝的自由,也包括背離它作為一個屬靈團體本質的自由。就神學語言來說,作為屬靈團體的教會,在尋求上帝作為終極命定的自我超越過程,因其有限性,尋求自我超越的拯救,在屬靈團體的自由抉擇中各自依附了不同的想像及其衍生的救贖教義,如聖禮救贖、因信稱義救贖或預定論救贖等等。
聖禮對羅馬天主教會來說,是救恩中心,由基督設立。基督以有形的身軀(血與肉)永恆地聖化了衪的恩寵,並將此恩寵賜於領受者。同時,聖禮的功效是由延續使徒傳承的大公教會所保證(意即大公教會之外,別無拯救),及大公教會在羅馬主教所管轄的神職人員,依照基督的樣式,按教會的規定禮儀施行所成就。
路德派教會起源於1517年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宗教改革,馬丁路德抨擊舊教以聖禮及大公教會獨占上主恩寵的看法,而提出對上帝恩典的新的觀點。這個新觀點是以個人的「因信稱義」來論辯被大公教會所制約的「聖禮」,以「唯有聖經」所應許的「因信稱義」來對抗「大公教會」所保證的「聖禮」,及以「人人皆祭司」來取代經由「羅馬教皇」管轄的神職制度。
加爾文派的教會理想主要是建立在「預定論」上,強調上帝對人類救贖的絕對主權。並由此「預定論」教理形成一種對個人及社會的聖潔理想,來榮耀上帝,表明自身受到揀選預定。因此,加爾文派的聖潔理想,當個人與社會結合時,就形塑了一種獨特的倫理價值,就是在形塑聖潔社會的同時又保有自身不受社會世俗的感染,而有一種入世但實行禁慾主義的獨特倫理。
加爾文派的預定論除了彰顯上帝主權的「揀選」外,還表明了「恩典不會失落」的神學意涵。預定論同時避免路德主義的二個困境,一是「因信稱義」的中心若不是在於上帝,而只強調人的信心來成就救恩時,那麼以「行為成就救恩」跟以「信心的努力成就救恩」有何本質的不同?
另一個困境就是有關上帝公義(Theodicy)的神學問題,如果上帝是公義的,恩典就不該是普遍,否則就彰顯不出罪人受罰、義人受賞的公義。其實,預定論的強調是在區別作為絕對者的上帝與有限的人之間的懸殊差別。由此,在預定論中,就預先排除了人想與上帝契合的神秘嚮往,而使蒙召揀選實際轉化為一種在世上的活動精神。
再來.預定論所隱含的「恩典不會失落」,當轉化為世上活動精神時,就導引出人類生活所能達到道德成就的保證。由此,信仰生活成為一種世俗過程,在此過程中,人愈成熟、奮力成聖,就愈能印證人被上帝所預定。因此,逐漸成為聖潔,事實上是在強調基督徒的成熟體驗。在此過程中,基督徒個人品格不但被重視,連整個社會的道德成就也被強化,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裡由預定論所衍生的「聖潔社會」理想,而此「聖潔社會」的理想就是成就上帝恩典的印證。
然而,個人道德成就與聖潔社會理想是如何達成呢?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所強調的經由個人「入世的禁慾主義」來實踐。基督教歷史早期的修道運動,主要在於克服自我的情慾、物慾及驕傲,所以修道者要以「守貞」、「守貧」及「服從」來作消極對抗。加爾文派教會改變走向,由消極禁慾主義轉向積極的入世苦行主義,基督徒不再是退隱山林來稍减自我慾望;反而可以在世俗生活中,以上帝所賜理性來操練管束自我的感官慾求,以實現宗教目的(不管實際上是否可行)。
這樣說來,苦行主義是有雙重意涵:一是像路德派般的藉形而上學來譴責現世,並與之保持距離;另一是像加爾文派般的對感官作理性的管束。而且,當路德派強調與現世保持某種距離的苦行主義時,它就發展為一種「反律法主義」;而當加爾文派強調進入世界並經由理性來管束慾望時,反而發展為一種「律法主義」。
對加爾文派的教會來說,聖潔社會的理想是經由入世的禁慾主義來實踐。一方面俗世被看成沒有多大價值;另一方面,為了榮耀上帝,印證自己被揀選,人又必須盡力參與世上活動,改造世俗社會成為理想的聖潔社會。於是加爾文派的入世禁慾主義產生了一個奇特的宗教世俗倫理,它對政治的興趣不在於國家,它對經濟的參與不在於財富,它熱心於社會組織也不是為了物質幸福。它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宗教的目的,為了榮耀上帝來印證自己被揀選,而參與了建造世俗社會使之成為聖潔理想。
這種世俗中的工作不只是為了滿足物質需要,而是還有一種宗教道德的目的,這也是韋伯(Max Weber)所說新教倫理與早期資本主義密切關係的原因。早期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的背後是有一種理智與道德的假設,而這種道德理想的假設,照韋伯的觀察是來自加爾文派的倫理。
屬靈團體尋求自我超越救贖的含混性就內含於各自的拯救教義,聖禮主義取代基督的救贖,不得不發展出一種神秘但含混的「化質學說」(transubstantiation)。也就是說,上帝的救恩實現於大公教會裡所施行的聖餐禮儀,經由大公教會教皇制所管轄的神職人員所祝聖的餅酒,實質化為基督的血與肉來成就上主對世人的救贖。
路德派尋求自我超越救贖的含混性就內含於其「因信稱義」救贖論,這也是今日受路德派影響的福音派的問題,以人的信心成就救贖的話,功勞就不在於「上帝」,而是在於人的「信心」,自己的信心努力。這樣說來,「因信稱義」的中心若不是在於上帝,而只強調人的信心來成就救恩時,那麼以「行為成就救恩」跟以「信心的努力成就救恩」有何本質的不同?
另外,路德派的個人因信稱義的教理,最後並沒有形成以「會眾」為中心的教會管理制度。原因是路德派早期的「國家教會」理想,限制了「因信稱義」的理想往「會眾制」的教會型態發展。這種個人理想(因信稱義)與國家整體(國家教會)的內部矛盾與含混性,使「因信稱義」成為國家命令每個路德派信徒必須也接受的教理,使後來的路德派教會遊走於「監督制」(另一種型態的主教制)與「會眾制」之間。
加爾文派尋求自我超越救贖的含混性也是內含於其「預定論」救贖論,因為絕對的上帝觀及其預定論,預先排除了聖餐化質說的神秘因素,或人可與上帝直接契合的任何神秘因素,甚至因害怕恩典失落而有的內在省修也被排除,剩下人只有靠著理性的自我意志去說服自己來實踐上帝的旨意。
事實上,神秘因素或內在因素不就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泉源嗎?倘若長老教會的信仰理念預先就排除了這兩個重要因素,而這又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源泉,當她的信徒需要時,她就不得不借用其他可能的方式(靈恩也好、敬拜讚美也好)來滿足,於是這些無法統一或理念自相矛盾的各種靈修方式,就造成今日台灣長老教會內部的拉鋸及分離瓦解。
另一個困境也是基於預定論。揀選的自信心理及精神,雖然如同韋伯所說形塑了早期資本主義,然而信仰所彰顯的外在活動能力及其倫理精神,若只靠理性的自我說服及意志力是不夠的。若沒有深植於生命內在的感動及支撐,其結局往往是其下一代只是保有那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但那背後的信仰理念卻消失了。賺錢不再是為了營造聖潔社會來榮耀上帝,而是全然為了個人享用。
這樣的結局也反映在現今台灣長老教會信徒生活的面貌上,是那麼容易地被物質生活所牽引。福音的信息往往成為中產階級享用物質後的自我心理安置,而教導長老(牧師)的聖經信息也常被已世俗化的多數治理長老的觀點所牽制。說一套符合世俗化中產階級的福音信息對無法掌有地方堂會權力的教導長老來說是較安全的。至少在台灣長老教會的體制內,教導長老的去留是由地方堂會的治理長老來決定。
如果加爾文的信仰倫理造就了資本主義精神,那麼如何經由內在信仰力量的形塑去保有「聖潔社會的理想」及「入世禁慾主義理想」(簡樸生活),不就成為今日已失落此理想與精神的長老教會信徒們的信仰課題嗎?不然,袪除了信仰,財富與知識成了權力的對等,且影響今天教會教導長老與治理長老的選立時,自然就成了長老制教會的一個內在危機及其衍生的含混性。
基督教神學在現今的挑戰是如何論述屬「靈」的人與屬「靈」的團體,因「聖靈」臨在,使屬「靈」的人與屬「靈」的團體能「非比尋常」地活出「基督成聖」的生命典範,來克服自由與命定的朦朧性。因此,聖靈臨到人靈應有二個層面:一是個人層面;另一是團體層面,也就是指向屬靈的團契教會。如果聖靈臨到人靈的神學理解是要基督徒繼續耶穌基督的上帝國福音的話,那麼靈作為生命與力量根源的意義就在於靈可導引個人或團契,在自我統合的功能上,開放自己或團契來讓上帝主理;在自我創造的功能上,讓耶穌基督的真理形式實踐於自己或團契的生命活力;也在自我超越的功能上,靈引導自己或團契成為一個以完全的自由來全然跟隨耶穌的基督信徒。
2021.04.22
生命自我統合:個體參與世界引發的含混性,及過往犯錯而「被定罪的焦慮」,因聖靈臨到人靈,而迎接上帝進入自我生命的統合,以作為「終極關懷」的「信」,來開展「重生」的生命。
生命自我創造:個體生命活力與生命形式的辨證過程中,靜止認同與革新再造的含混性及引來現今生命失落意義「虛無的焦慮」,因聖靈臨到人靈,衍生「愛」的力量來學習耶穌「新存有」樣式,走向「稱義」的生命。
生命自我超越:個體自由與個體有限性命定的辨證過程中,因有限性所內涵自我超越的含混性,及引來有限性失落生命「死亡的焦慮」,因聖靈臨到人靈,衍生「生之勇氣」,充滿「盼望」來面對自我死亡的有限性,成就「成聖」的生命。
2021.04.23
屬靈團體生命的自我統合:團體參與世界引發的含混性(大教會、小宗派、神秘主義),及過往犯錯而「被定罪的焦慮」(異端裁判所、十字軍、國家教會等),因聖靈臨到屬靈團體,而迎接上帝進入屬靈團體生命的統合,以作為「終極關懷」的「信」,來開展「重生」的團體信仰生命。
屬靈團體生命的自我創造:屬靈團體生命活力與生命形式的辨證過程中,靜止認同與革新再造的含混性(主教制、會眾制、長老制等),及引來現今屬靈團體生命失落意義「虛無的焦慮」(信教派、信教會增長、信靈恩充滿或信耶穌),因聖靈臨到屬靈團體,衍生「愛」的力量來學習耶穌「新存有」樣式,走向「稱義」的團體信仰生命。
屬靈團體生命的自我超越:屬靈團體自由與有限性命定的辨證過程中,因有限性所內涵自我超越的含混性(聖禮救贖、因信稱義救贖、預定論救贖),及引來困有限性而失落團體生命「存在的焦慮」(依附世界、逃避世界或改變世界),因聖靈臨到屬靈團體,衍生「生之勇氣」,充滿「盼望」來面對屬靈團體存在的有限性,在聖靈裡成就「成聖」的團體信仰生命。
2022.07.03
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於1918年的一場演說,提到了「除魅」(Entzauberung,disenchantment) 此概念。「除魅」字面意思是「去魔法」,意味著科學方法的出現與開明理性的運用,使世界變得透明不再有神秘可言。韋伯大膽預測以科學及理性為特徵的時代已經來臨,在這樣的時代,人擁有只要想知道,就能夠知道的知識能力。原則上,再也沒有什麼神祕莫測的力量引發作用,人們已經可以透過理性算計去支配一切的事物,韋伯稱此現象為「世界之除魅」(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
相對的,歷史法則也告訴我們一件事實,那就是支撐西方中古世紀封建社會的基督宗教,當現代的理性與科學精神推翻了舊時的封建制度的同時,支撐封建體系的基督宗教也跟著被推翻。這就是所謂現代世俗化社會所意涵的宗教衰微,前宗教性的象徵、教義及制度己失去優勢的影響力,文化活動也己脫離宗教制度之支配。宗教信仰的移位,是說前被認為神聖的宗教事務,已被世俗生活的社會運動所取代。現代人信仰的是人權、民主及平等的價值,這些政治意識形態顯然已取代宗教意識形態。世界的「去神聖化」是說從前驚奇的超自然思考模式,現今己被理性科學思考模式所替代。
因此,「除魅」可說是人們透過理性化過程,徹底排除了原本相信的神祕不可算計力量。韋伯認為除魅已讓世界完全「脫離魔咒」,並以科學化及專業化取代了舊時的宗教功能。也就是說,現代世界是一個沒有先知(先知的消失)、不知有神(神的隱退)的世界,人們應以學術為志業來投入各種不同的價值競爭。
韋伯認為科學和啟蒙運動一旦侵蝕了宗教和迷信的影響力,科學和宗教在現代社會一定會更加的對立。對涉及神靈世界的神學和超自然的描述,在以科學、理性為主的時代不再是可信的。反而,人們相信科學有能力最終以理性的方式解釋一切。有趣的是,韋伯對於世界「除魅」的過程也有擔憂,因為前所幻想的世界被解構後,就會影響前所支撐公共生活的道德與價體體系也跟著衰落,而前所服鷹的宗教神聖價值被「除魅」後,反而更加令人不安,對公共生活無所是從。然而,回歸舊式傳統的宗教生活,以舊思惟來支撐新的時代生命,也是令人難予再度接受。這樣的困境說明現代人並非事事以「理性」或「信仰」掛帥,韋伯也坦誠說科學和宗教的不足,才造成現代世界根本性的僵局。
捷克偤太裔思想家Ernest Gellner也認為,雖然「除魅」是現代性的必然產物,但很多人還是無法忍受一個被「除魅」的世界,而無所是從。因此,有的人轉向了精神分析學、馬克思主義、維特根斯坦哲學、現象學、或民族學等各種所謂的「復魅信條」(re-enchantment creeds) 來作為出口。Ernest Gellner說這些「復魅信條」顯著的特點是,它們沒有想到要再度回歸來借助超自然的力量,它們只是試圖使自己能與自然主義兼容。
對此,美國宗教學家Jason Josephson-Storm更進一步挑戰韋伯的「除魅」概念,認為即使西方的現代神學家對「除魅」提出回應,並運用理性思惟於宗教解釋,但明顯的這個世界對於魔法或神秘主義的信仰並沒有因此下降。甚至韋伯自己也意識到現代社會有關魔法和神秘運動的復興。Jason Josephson-Storm說韋伯不但從未設想理性與神奇思維之間的嚴格二元對立,也未曾描述過任何一個「復魅」過程,來逆轉或補償他自己所提出的「除魅」想法。
話說回來,基督教信仰面對今日理性時代所必然帶來的「除魅」現象,但又同時意識到魔法、神秘運動和靈恩運動在現代社會的「復魅」興起,應該是有很多話可說吧!
2022.07.02
舊約撒母耳上卷28章記載一段難解經文,就是死後的「撒母耳」,再被交鬼的婦人召來見掃羅的記事。此段記事說非利士人要來攻打以色列人,當時的掃羅看到非利士的軍容,就懼怕、心中發顫。掃羅求問耶和華,但耶和華卻不回答他。於是掃羅改裝,夜裡到隱多珥找一個交鬼的婦人。求她用交鬼的法術,招死去的撒母耳上來。
後來,婦人對掃羅說,我看見有神從地裡上來。掃羅說他是怎樣的形狀?婦人說有一個老人上來,身穿長衣。掃羅知道這是撒母耳,就屈身臉伏於地下拜。不料,被召上來的撒母耳卻對掃羅說,你為甚麼攪擾我,招我上來呢?掃羅回說,我甚窘急,因為非利士人攻擊我,神也離開我,不再藉先知、或夢回答我;因此請你上來,好指示我應當怎樣行。(撒母耳上28:4-15)
蘇格蘭自由教會的「愛丁堡神學院」(Edinburgh Theological Seminary) ,其退休首席名譽舊約研究教授John L. Mackay,在一篇<撒母耳從死裡被召上來是什麼意思?>( What Does It Mean that Samuel Was Brought Up from the Dead?) ,坦誠這段經文是「聖經難解經文」中的一段,Mackay教授雖然沒有解說「靈媒」的謎題,但他卻實強調此段經文的核心信息是:「背棄上主的人被上主棄絕了!」
John L. Mackay教授說從撒母耳記上25:1記載撒母耳死亡和埋葬的記事後,掃羅就不可能再向先知尋求上帝的指示。較早時,掃羅已按照摩西律法行事(利未記 19:31;20:27;申命記 18:9-14),清除了在這土地上行邪術的人;而交鬼法術,一種靈媒宣稱能夠召喚和諮詢死者的靈魂,也是被禁止為可憎之事。
照以賽亞書8:19的說法,「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就是聲音綿蠻、言語微細的」,也許是使用腹語來說服容易上當的人。這些靈媒聲稱他/她們可以通過接觸死者的靈魂,來與求助的生者或親人衍生聯繫。可見只要生者心存渴望見到死去親人的想念,這種「交鬼現象」就不可能在人類歷史消失,只會以不同的方式呈現。
在此段記載的歷史背景中,非利士人放棄先前對偤大山區襲擊的戰略,而是向北進軍以控制耶斯列谷,東西向的重要貿易路線,而且在那個開闊的地形上,可以部署戰車部隊以取得有效戰果。此時的掃羅,意識到形勢不妙,在山區以色列步兵可能守住自己的陣地,但在廣闊的土地,「他的心大大顫抖」(13:7),於是在害怕中,他前來祈求耶和華上帝的意旨,但上主完全沉默不語,因為上主拒絕向不順服的國王說話(15:26)。
不知所措的掃羅,決定使用他曾禁止的「交鬼法術」,找了一位女性靈媒來召請己死的撒母耳上來獻計。Mackay教授說掃羅為了使用靈媒,甚至靈媒本想拒絕他時,掃羅卻以上主神聖之名來作違反神聖律法之事,這是完全的褻瀆,違反了對上主的忠誠。掃羅心急想盡辦法召來死去的撒母耳上來咨詢,是基於一件核心事賞,即「上帝已經離開我,不再回答我了」;而更重要的是,掃羅根本沒有悔悟,承認自己的錯誤或過去的叛亂。他召撒母耳上來的目的,只是要他告訴他該怎麼做,才能抵抗非利士人致命的威脅?(28:21 ) 掃羅可說是窮途末路,無所不用其極了!
撒母耳毫不妥協地回答:「主已經遠離你」,在盟約的拒絕中,成為你的敵人。耶和華已將王國從你手中奪去,並賜給你的鄰居。在此,背棄上主的人被上主棄絕了。上主收回對掃羅王國的支持,留下被非利士人統治的以色列人。Mackay教授雖然沒有解說「靈媒」的謎題,但他卻實強調此段經文的核心信息:「背棄上主的人被上主棄絕了!」
這讓我想到偤太裔的法國哲學家德希達(Jacques Derrida ),在1993年加州大學河濱分校舉行的有關「馬克思主義何處去?」(Whither Marxism? )的會議中,所提出的「馬克思幽靈」(Specters of Marx)此概念。它的意旨主要是說明自1989年柏林圍牆倒塌和共產主義消亡以來,馬克思的精神或其幽靈再返,在現在顯的更加重要,
德希達指出資本全球體系造成了今日10種後果:如就業不足、驅逐移民、經濟戰、自由市場的矛盾、外債、軍火貿易、核武器擴散、種族間的戰爭、有組織犯罪、及針對較弱國家國際法的虛偽等等。因此,對德希達來說,「馬克思幽靈」代表著今日的馬克思主義者,若想要繼續從馬克思思想汲取靈感,就必須忠實於構成馬克思主義的一種激進批判思惟,也隨時準備進行自我批判,是否忠實於此信念。在此,「馬克思的幽靈」也如同「撒母耳的幽靈」,它重返今日的世界,提醒他的跟隨者,有否忠實於他/她們原初的信念。
至於靈媒能否召喚死者的謎題,我只能引用19世紀英國衛理公會舊約學Adam Clarke的話說:「我相信隱多珥的這位婦女,對撒母耳毫無權力;並且任何咒語都無法對任何已故的上帝聖徒有效,實際上也無法讓任何人的靈魂可以脫離肉體。」撒母耳若是真的來了,我想也不會是因為靈媒召喚了他;而是上帝有一個特別目的,那就是「幽靈重返」是要提醒跟隨上主的人,有否忠實於他/她們原初的信念。
2022.07.01
「鬼」(ghost)也可稱為「幽靈」(specter),意謂一個人死後,其靈魂離開他/她的身體繼續存在。基於這樣的想法,人類歷史開始有了「墓葬文化」,確保死者的靈魂不會回到人間,困擾著生者的生活。
第一世紀,羅馬帝國的律師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 ,他有很多的書信件流傳下來,除了記錄帝國追查迫害基督徒的政策外,他也記錄了羅馬帝國全盛時期最早的鬼故事而聞名。小普林尼描述了雅典一間鬧鬼房子故事,該鬧鬼房子是由斯多亞的哲學家Athenodorus買下,且故意在幽靈出現的房間設置他的寫字台,寫到深夜時就被一個被鎖鏈束縛的鬼魂打擾。小普林尼記說:「一個留著長鬍子、鎖鏈嘎嘎作響的老人幽靈,在他雅典的房子裡出沒。」接著Athenodorus跟著鬼魂走到外面,得到地上一個指示點,後來挖掘時就挖出一具帶鐐銬的骨骼。Athenodorus將此骨骼給予埋葬後,鬼魂的干擾就停止了。
有人說容易鬧鬼的地方,常常是這個地方在過去曾發生可怕的事件。以16世紀英國亨利八世國王的第二任妻子、也就是伊麗莎白一世女王的母親安妮、博林(Anne Boleyn) 為例來說,她因被控叛國罪、行巫術及通姦罪後,在倫敦塔(the Tower of London) 執行處決。後來,就有諸多的目擊者宣稱曾在塔樓及周遭附近,看到安妮、博林的鬼魂。
很難想像,舊約撒母耳上卷28章老早就記載了「撒母耳魂」出現的事。話說非利士人要來攻打以色列人,當時的掃羅看到非利士的軍容,就懼怕、心中發顫。掃羅求問耶和華,但耶和華卻不回答他。於是掃羅就改裝,夜裡到隱多珥找一個交鬼的婦人。求她用交鬼的法術,招死去的撒母耳上來。後來,婦人對掃羅說,我看見有神從地裡上來。掃羅說他是怎樣的形狀?婦人說有一個老人上來,身穿長衣。掃羅知道這是撒母耳,就屈身臉伏於地下拜。不料,被召上來的撒母耳卻對掃羅說,你為甚麼攪擾我,招我上來呢?掃羅回說,我甚窘急,因為非利士人攻擊我,神也離開我,不再藉先知、或夢回答我;因此請你上來,好指示我應當怎樣行。(撒母耳上28:4-15)
享譽國際精通中世紀歷史的美國奧克蘭大學(Oakland University)教授Ronald C. Finucane,在《死者的出現:鬼的文化史》(Appearances of the Dead: A Cultural History of Ghosts) 書中,考查了從古希臘、早期基督教時代、宗教改革、維多利亞時代到20世紀的鬼魂報告,可說是研究鬼怪或「幽暗美學」的一本佳作,特別是有關中世紀歐洲的鬼魂考察。Finucane教授認為中世紀歐洲的鬼魂可分為兩類:死者的靈魂或惡魔。死者的靈魂是為了特定的目的而回歸;而惡魔的存在只是為了折磨或誘惑生者。但活人是可通過「奉耶穌基督的名」來區分兩者。死者的靈魂會由此透露自己的想望,然而惡魔會因聖名的聲音而被驅除。
Finucane教授說,中世紀大多數的鬼魂會被分配到「煉獄」,被判處特定時期以贖罪他/她們在世上的過犯。例如,一個曾虐待僕人的人的鬼魂,會被判處撕下並吞下自己的舌頭碎片;另一個男人的鬼魂因為沒有把斗篷留給窮人,而被判處要披上「像教堂塔樓一樣沉重」的斗篷。這些鬼魂可能出現在活人面前,祈求親人以祈禱來結束他/她們的痛苦,或回來敦促生者親人在自己死前認罪。
鬼魂文化可說是一種「幽暗美學」,只要人世間存有遣憾、冤恨,且無法在今世得到公義對待時,幽暗場域就會存在。久之,帶有同情心的後人就會以一種難予說明、甚至加油添醋的驚恐情節,來為他/她們出氣,而呈現一種幽暗的「補償美學」,這也如同基督教信仰是以「神義論」,來作為人間苦難的補償美學一樣。
「幽暗美學」作為一個神學問題,比它本身所隱涵的複雜得多:因為人世間只要有邪惡存在,「幽暗美學」就會成為文化認知與神學認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是神學認知的主觀性往往不及文化認知的客觀性,而不被廣大民眾接受。但以民眾的「社會集體心靈」來說,幽靈或鬼魂在今日仍會以不同的方式貯存於大眾的心靈深處,成為害怕、驚恐的來源。基督信仰應該從其傳統對「鬼魂」主觀性負面的「神學認知」解脫出來,重新借由客觀性「文化認知」,來理解「耶穌趕鬼」的深層意涵,以使福音可以成為「社會集體心靈」驚恐的慰藉與拯救。
2022.06.30
台南美術館的「殭屍文化展」於6月25日開展,當日吸引前來看展的人數高達6861人。由於人潮擁擠,當天還3度停止售票。據蘋果新聞網報導,在「亞洲的地獄與幽魂」的展覽中,分為「地獄的想像」、「遊返的鬼魂」及「幽靈狩獵」三區。特別在「地獄的想像」區中,展示了亞洲各國描繪在地獄中對死者的審判及折磨,充分彰顯了其地理環境、文化交融的信仰民俗。
南美館也提醒想來參觀的民眾說,「亞洲的地獄與幽魂」所展示的幽魂鬼怪,若有不適者,請自行斟酌是否入場觀看;而12歲以下的孩童,則建議由大人陪同。當天新聞報導,有周邊商家靈機一動扮起「道士」,拿著驅鬼符咒送給排隊入場民眾,也為自己的商店順勢作個廣告。聽說,也有牧師穿著「牧師衫」前往觀賞,只是不知「東洋鬼怪」是否懼怕「西洋宗教」?
據清國袁枚的《子不語》及紀昀的怪異小說《閱微草堂筆記》,殭屍可分為移屍及走屍等等,類似西方的吸血鬼。由於近代香港電影將殭屍設定為穿著清朝官服,而被定型如此造型。一般傳說,殭屍的由來是生前帶有極大怨氣,死不瞑目,或墓地風水遭受破壞等而造成屍變。殭屍可說是一種復活死屍,全身僵硬,指甲發黑尖銳,有銳利犬齒,懼怕陽光,日間躲於棺木,入夜後才出沒,跳躍前進時雙手會向前伸直,以吸食活人或家畜血液來保持行動力,真像西洋的吸血鬼。
美國費城Saint Joseph大學英語系副教授Paul Patterso,在一篇<恐怖的歷史:鬼故事是如何演變的>(The History of Horror: How Ghost Stories Have Evolved) 文章中指出,西方有關鬼故事的最早文獻,是出現在古羅馬著作中,特別在第一世紀,很多人記錄講述他們目睹的鬼故事。Paul Patterso說這時候的鬼不會傷害任何人,但它們總是會出現,因為這些鬼魂是死後未被妥善埋葬而來的。
Paul Patterso又說,18世紀後期的「哥特小說」(gothic fiction)流行後,鬼的故事才開始變得具有威脅性。因為哥特小說的特點是描述恐懼的環境,如陰森的古堡、超自然事件的恐怖以及過去對現在的侵擾等等,如「科學怪人」(Frankenstein) 及吸血鬼「德古拉」(Dracula) 等等,甚至有些故事是將浪漫元素與黑暗元素結合一起,如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寫的「聖誕頌歌」(A Christmas Carol)故事。
「鬼」的基本主題是對死亡的恐懼,在這方面,我們現代人和古時的人同樣都會對死亡的事實深感恐懼。以香港的殭屍電影為例來說,殭屍代表死亡,對生活環境感到不安全感,愈恐懼的人們,代表死亡的殭屍就會不斷地向你/妳襲來。有關死亡焦慮的主題它不會在人類的歷史消失,它一定會在不同的時代以不同的方式展現,只不過亞洲殭屍的恐怖與西方吸血鬼的可怕,表現較為強烈而己。
殭屍文化除了作為「死亡美學」展覽外,有否可能單純從藝術視野來消除恐懼的禁忌,以使大眾可以從以前只靠宗教符咒才可鎮壓的集體心理誤置解放出來。英國宗教學者弗雷澤(Frazer)說禁忌是人類行為引來危險後果後的心理誤置,導致人們漸漸相信、服從「別這樣作,以免發生不幸」此禁忌原則。在此,來自西方傳統的基督宗教,如何在亞洲的殭屍禁忌文化中宣教,倒是一件值得省思之事。不過,「十字架」與「符咒」畢竟有各自不同的隱涵!
佛教有一打破害怕地獄或鬼魂禁忌的傳奇值得敘說:就是地藏王菩薩有一天見到老師如來佛,羨慕老師的佛相端好莊嚴,便問如何修行才能如此?如來佛回說:「需普渡六道眾生,方能成佛。」地藏王聽後感動不已,便發下宏願,願打破修行禁忌,自己下到冥府超渡所有幽魂,自罪業苦惱中解脫,然後自己才願成佛登天。這種「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或視「鬼魂」為救助對象的自我省思及修行,說不定才能打破害怕鬼魂的桎梏禁忌,為無解的「集體心理誤置」帶來正向思考。
期許台灣的基督徒,也能為「所信的宗教」引向「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信仰實踐;如此,我們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及復活的能力,才能永久消除對殭屍、鬼怪及死亡的恐懼。
2022.06.29
台灣教會在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主政時期,可能是理念接近與台灣主體思惟,以至於對時政贊許多於批評。也許政教之間的問題並不在於「贊許或批評」,而是教會必須自問教會的本質是什麼?雖然教會是一個信仰團體,服從它所遵從的信仰對象上帝,但教會只要存在社會一天,其社會性就隱涵著政治意涵,不管它是否有所察覺。台灣教會由於台灣本身的社會、政治變動,導致信徒們的族群與政治認同影響著其信仰認同,以至於台灣內部的不同教會或教派,其政治認同或對台灣前途的看法仍存在著分歧。對認同於台灣的教會來說,幾種迷思是必須破除的。
破除宗教是宗教、政治是政治之迷思
記得羅馬帝國時代是還沒發展出現代的「政教分離」想法,耶穌說的「該撒歸該撒、上帝歸上帝」不是在於政教分離,而是在於「信仰告白」。耶穌問我們的是「作為一個基督徒,在上帝與該撒之間,你/妳的信仰告白是什麼?」如果是宗教歸宗教、政治歸政治,那麼創造天地的主宰上帝,不是被侷限於「宗教」之內嗎?正確的了解是:「誰是我們唯一的主?」我們必須作出「信仰告白」。
再者,保羅在羅馬書13章所論述的「順從掌權者」也需正確詮釋。保羅在此的重點不是談他所陌生的「羅馬政權」,而是談他所熟悉的「基督徒」有否向著良善、愛鄰居、不以惡報惡及與人和諧相處的大原則來生活。偤太傳統也有為當權者禱告及順從之教導。不過,偤太傳統及保羅思想皆有「權柄只有來自上帝」之信念,如偤太歴史學家Josephus所說:「權柄不是來自人,除非上帝設立它」(Soverignty comes to no man, unless God so orders it. Jewish War II)。
在此,保羅也設定一個信仰的先決條件來作「服從」後續動作的前題,就是「政權」是出於上主的設定,用來維護良善及抵制邪惡。因此,基督徒「良心」的省察永遠是在「服從」之前;一個良心不安的順服在位者絕非上帝意旨,如同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在4百多年前就清楚一個淺顯的道理:「掌權者不實行作為上帝僕人的責任,且行事殘酷不仁的話,那麽他(當時多是男人掌權)就沒有資格再被認為是政府官員了。」(Institutes III, 二32)
破除中產階級宗教觀的迷思
韋伯(Max Weber)在論述<資本主義精神與新教倫理>時,首先澄清了對資本主義的了解。韋伯認為賺取最大利潤是人的本性,而西方世界所發展的「資本主義精神」反而是以「合理」的方式來抑制人性的賺取利潤。韋伯進而認為以「理性」方式來賺取利潤的西方資本義,是受到新教加爾文派教義所衍生的倫理所影響,且在「入世的禁欲主義」的倫理中,加爾文派合理化了宗教上的經濟行為,並在生活檢僕及經濟活躍中,促成近代「中產階級」興起。這也是今日加爾文教會的大多寫照,類似中產階級的「長老制」,主宰了整個教會的思維與行動。
然而,中產階級宗教觀的迷思就在於「進步的教義」(Doctrine of Progress)。此教義主要的興趣不在於處理社會不公,及貧富差距的現實;而是為已建立的社會體系,藉著宗教信仰的說服力,來勸導那些在此既成體系的被壓迫者,耐心地等待社會的逐漸改善,或領導階級逐漸的回心轉意。美國神學家雷茵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批評說,這是道德完整的偽君子,只會更加容忍統治階級的為非作歹,詐取更多的財利;並對一無所有的廣大民眾,要求因著信仰而消除顛覆統治階級的想法。尼布爾說:「基督徒愛的理念,已因被利用來安穩不公義的世界體系而貶值」。(The World Tomorrow, XVI, No, 11, 253-255.)
尼布爾在1932年發表的<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Moral Man and Immoral Society)一書,表達著對此議題的憂心。宗教教育家通常認為只要通過每一個人的歸正,就可帶來一個良善、理想的社會。由於對人性天真樂觀想法,尼氏認為剛好成為統治階級及特權階級的美好藉口,在假設社會一定會漸進式地走向美善進步的過程中,享受更多的奢侈與不義。
台灣教會若要得到廣大民眾的認同,就當發揚表達其對社會整個救贖事業的異象,如同希伯來人所宣揚的拯救觀念,在先知及耶穌身上出現一樣。福音是現世的,它帶有抗議精神,當基督徒能為每個人的日常食物去奮鬥時,基督徒才有可能了解為何耶穌會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因此,台灣教會如何將福音本質,與中產階級的個人主義哲學所加諸於對信仰的的價值區別出來,應是首要神學思考。再者,重朔教會內中產階級對普羅大眾的關懷使命、社會不公的敏感思維,將再度決定教會能否成為推動真正「社會進展」的推動力量。
重建台灣教會的歷史使命
神學思想的進展跟一般文化思想的進展一樣,總是跟隨著一個社會學的因素,即支配團體最終決定何為正統,何為合宜的倫理看法。基督徒社群對其本身的了解與詮釋也是如此,始終還是受到支配團體思想價值的制約,而作為其信仰的了解,甚至是其行為的準則。
台灣的政治雖曾經歴民進黨執政的政黨輪替經驗,然在中國國民黨長久執政下,社會那套早已控制我們的「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結構」,己根深蒂固影響著我們每一個人。令人擔心的是,台灣教會在這套「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結構」的洗腦過程中,其內部也正進行著一個影響深遠的雙重作用:一方面緬懷自屬歴史文化的特質,並藉著其所認同的族群聚集、同樣語言使用,以便在「大中國」強權文化的制約下來自我安置;然另一方面又無法避免其第二代,被己傳承下來的統治文化、思想所教化影響。在此雙重作用下,台灣教會正面臨著一個歴史承續的困境,那就是在此「大中國」文化傳承、洗腦的第二代信徒,愈來愈難了解台灣教會早期信徒所背負對台灣本土的歷史使命,及所堅持本土語言在禮拜中的使用。
另外,台灣教會的自我了解,也反應著教會信徒在社會世俗化過程的影響下,無法避免的現實導向,有時資本主義的價值就成了信仰追求的目標。把教會對真理的實踐,與現世導向的實用功能混為一談並非世俗化之過。世俗化的過程雖導向人們重視「實用性」(pragmatism)與「俗世性」(profanity) ,但並非意謂教會的實用性是向著「多寡」、「大小」、「成功」等現世價值觀念的指標來定位。反而,一個有深度的世俗化福音思考,事實上是在建構一種「社會變遷的神學」,是走向一個以民眾社會性格為深度考量的福音省思,並在世俗化的社會提供正義的改變,並以此自我期許及自我安置。
台灣教會必須重新體認沒有一個人可為不同文化、社會政治及經濟情境,或生活在受苦的人們作信仰反省。他/她們必須尋求在他/她們的特殊生活情境中,來建構他/她們自己的神學及對教會及人民的自我了解。因此,台灣的教會及基督徒必須清晰地見證在此特殊處境中,對永生真理的了解,而真理的目的是指向正確的行動。這需要對話,基督徒與他/她們日常生活情境對話,導引他/她們的問題於信仰上,且讓上帝的話語(text)用來詢問他/她們的處境(context) ,導引他/她們重建台灣教會的歷史使命,並在今天飽受中國武力侵犯的威脅中,期許自己能在此危機中宣揚公義、改變及拯救的盼望。
律法主義的含混性
2021.04.25
神學教育非常重要,南神是很好選擇。
律法主義的含混性
律法本是神聖的恩賜,向人顯露人的本性及人與上帝及別人的關係,並且告知人在疏離中並沒有依本性、遵誡命而行。因此,律法主義就會引誘人們說,若「守誡命」就可尋回本性來得到拯救。律法不能得救的原因是在於「意志的枷鎖」,人很困難意志自己的意志,所以保羅才說苦啊,我的為人! 「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做的惡,我反而去做」,這也如同羅馬詩人Ovid所說的:「我看到好,讚美它;但老是跟著壞走。」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也以偷梨子的經驗來述說相同經驗:梨子其實是難吃的,但為什麼要偷採它呢?奧古斯丁說這有反抗律法的快感!確實如此,越強迫的命令,人越容易反抗。也許今日學生不來上課的理由,是有反抗老師的快感吧! 馬丁路德曾說若以行為衡量能否上天堂,他是第一名,但他也自省說:「律法若不是在快樂中成全,就是沒有成全。」有人守律法,但不快樂,是不快樂的聖人;有人常犯錯,卻快快樂樂,是快樂的罪人。難怪有人會說,寧可做快樂的罪人,也不要做不快樂的聖人。人能不能依本性而活,不在於律法,在於與本性根源連結而衍生的動力,而「愛」就是信仰的動力,這樣才能成全律法。
有一位律法師來尋問耶穌有關「永生」的問題時,耶穌引用申命記所說「盡心、盡力、盡性、盡意愛主你/妳的上帝」及民數記「愛鄰舍如同自己」來回答。耶穌在此也以一個「好的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來詢問律法師「誰是我的鄰居?」對耶穌來說只有「愛」才能成全律法,也只有上帝「道成肉身」的愛,人們才能與上帝和好,而律法主義作為啟示的經驗,要與愛連結,這樣才能達成「信與行」真正的知行合一。
禁慾主義的含混性
2021.04.25
神學教育非常重要,南神是很好選擇。
禁慾主義的含混性
如果說,律法主義是一種積極的理性自我拯救方法,那麼初代教會以來所衍生的禁慾主義可說是一種消極的感性自我拯救方法。
人的本性所引發的慾望,其實並非邪惡,基本上也不是無限的欲求,而是建立在一種愛的因素。與愛聯合的欲求不是無限,它有特定的主體及愛的承載。如同權力的慾望不是邪惡,生存意志是在於自我肯定;然而,沒有與愛聯合而去否定別人的自我肯定,或自我肯定無限制地擴展而傷到別人,才會是邪惡。
自我克制作為自律的操練是可行,但最為自我拯救就危險了。藉著自我否定來與無限者聯合以消除慾望,事實上,本性中慾望的各種對象並沒有實際消失。這也是素食主義者最愛吃的就是素食雞的原因,而修道院的修士最愛做的工作就是釀酒、喝酒。
今天很多基督徒常說要「倒空自己」,但間題是要怎麼倒空自己呢?我們自己說的語言,自己常常是不清楚的。當我們說要消除慾望來達到「無我狀態」的時候,這個沒有我的想法或意識,其實也是一種想法或意識。也就是說,在自我的意識中來消滅自我意識,以達無我意識,也是一種自我意識,最後還是在意識中打轉。另外,人想經由靈恩片刻的狂喜來與無限者聯合,以消除心中所有的慾望也是難題重重。試想,人的窘境若沒有真正的改變,而靈恩只是重複片刻狂喜中同樣的奮興,興奮過後,可能帶來更大的心靈空虛,更大的難題重重。
藉自我否定之意識行為來強制自己與無限者聯合,到頭來只是否定慾望,但實質上慾望並沒有消失。人們或許思想經由靈恩心智上的昇華來與上帝聯合,由此淨化到完全沒有慾望;可惜這樣的願望,不可能在充滿各種引誘慾望的現實生活中實現。就以熱衷於靈恩運動的教會牧者為例來說,靈恩後的願望還不都是為了現實慾望的教會人數增加嗎?
古典宗教的酒神Dionysus崇拜,是以「酒」來催促片刻狂喜。酒後的激情讓人勇氣倍增、恐懼消失,靈感激發,化不可能為可能。古典酒神崇拜的意涵象徵人的慾望,酒神教人種葡萄樹、釀葡萄酒,卻沒有告誡人狂飲的後果。沈浸在酒後的狂歡與宣洩如果說是襯托出人類對本性追求的話,酒神崇拜正是人類自身對天生本能嚮往的象徵。這樣說來,藝術家們喜歡喝酒來激發創作靈感是有道理的。
然而,酒的另一特性是酒喝多了就會亂性,衍生出諸多無可預測的後果而造成痛苦。偤太人認為酒會誤事是挪亞種的葡萄樹中,撒但將羊、獅子、豬與猴子的血滲入其中而成葡萄酒。說來,酒真的能使狂喜與痛苦交織一起。酒喝一點,像偤太人說的溫馴如羊;再喝一點如壯膽的獅子,喝多一點就會像骯髒的豬躺在地上,喝醉了就像跳舞的猴子,毫無自制力,醜態盡出。看來喝酒的好處,是讓人恢復本性的真面目。
個人想經由感情上的捨己、委身、自我改變來得到拯救充滿著含混性。想想:重複久了,感情上的期許有時就會變成矯揉造作。今日很多基督徒,開口閉口就是感謝主、讚美主、哈利路亞、阿們。這些強加感情在每一句的禱告詞裡,是沒有多大意義的,而且重複久了會令人覺得是感情作祟。今天很多奮興特會也有相同情況,就是常常會強加感情在參加的信徒身上。以心理學來說,這種感情就是抓住你/妳脆弱的地方,讓它情緒化,小題大作。這樣的奮興主義,興奮久了是會麻痺的,如同吃興奮劑,會越吃越重。試想,你/妳的信仰奮興如果是來自你/妳的感情興奮時,這樣的信仰是不是應該深入省思!
如果律法主義要與愛連結,才能真正達成知行合一。禁慾主義也要與愛連結,才能引導本性正確的發展。靈恩主義也是,要與愛連結,生命才有正確的作用,不是追求非凡超聖,而是在平凡中顯示非凡,如一句話所說,不必做偉大的人,好好做人就很偉大。感情主義要與愛連結,這樣感情上的奮興才不會連結在自己的興奮而小題大作,而是連結在生命的根源,敬虔有了理智的定向。
普世教協(The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 WCC) 與天主教宗座宗教對話會議(The Pontifical Council for Interreligious Dialogue, PCID) 最近出版一份文件<各宗教團結一致來服務受傷世界>(Serving a Wounded World in Interreligious Solidarity),鼓舞各宗教應團結一起來服務COVID-19病毒侵襲下受傷的世界,尋問在COVID-19大流行所造成廣泛痛苦的世界中,我們可作什麼?
基督教這兩大團體正試圖經由COVID-19疫情大流行的此刻,站出來呼籲各宗教克服偏見,為世界減輕苦難與共同利益的願望來團結服務。整個人類都受到嚴重的傷害與威脅,沒有人或國家可獨自保存,世界的相互依存提醒我們,COVID-19疫情的大流行是無法與「地球遭受苦難更廣泛背景」(broader context of suffering of this planet)分開。我們都有責任一起檢視那造成「地球」、「人類」苦難的因素為何?並有責任一起來勇敢面對與解決。
這樣的神學基礎是建立在所有人都按照上帝的形像來創造,因此,服務於受傷的世界,以公義、和平、慈愛來解放任何加在人們身上的束縛,是基督徒的責任。
現今,世界各地的基督徒們也經由面對COVID-19所帶來的共同威脅,更勇敢深入地檢視世界一直存在的非人道政治迫害,及對生態大地的危害肆虐。世界各地的基督徒們開始有所覺悟,團結一致來面對COVID-19病毒所帶來的傷害,並期許自己成為醫治者;同時也共同體認、相互提醒這個世界仍存在著造成不公義與痛苦的霸權根源。
在COVID-19疫情後的世界,基督徒的社會責任不再是分離,而是更能與受苦者、弱勢者及被迫害者站在一起,為尋求一個更符合公義、和平及充滿慈愛與醫治的人間,來注入新的盼望。
COVID-19疫情後的醫療院所,成為防止疫情擴散的重鎮。作為基督教醫院,其挑戰更是巨大,因為除了考慮醫院的防疫能力與設備外,作為教會醫院醫治的本質及其首要助人的使命能否謹守及實踐?醫院對大多數人來說,是醫療關係場所,也是容易賺錢地方;然對醫院本身而言,其意義遠超於此。醫院在人類歷史的發展中,隱含著一種悲天憫人的動力,讓人們在時而苦難、時而病痛的世界裡有了抗拒的藥方,有了明天會更好的盼望。
第三世紀末,當埃及傳染黑死病時,在亞歷山大的主教Dionysius就以他的教會作為照顧病患的中心。教會不只無條件收容病患,也為病逝的貧困者尋找安葬之所。後來基督徒皇帝君士坦丁成為羅馬皇帝後,教會得到政府稅收的減免及補助,而開始建立慈善機構。早期的慈善機構設有客棧 (hostel),提供場所讓流浪漢、窮者及病患居留。
主後370年,該撒利亞的修士Basil所建立的慈善機構,可說是醫院的早期雛形。其中除了提供無家可歸者的住宿外,也有看顧病患的醫生及自願看護病患的基督徒義工。此機構可說是一個綜合體,融合醫院、客棧及救濟院為一體。這也說明了休息的房屋(house)、客棧(hostel)、旅社(hotel)及醫院(hospital)是來自同一字源。
當Chrysostom在398年成為君士坦丁堡的主教後,他大力支持建立稱為Nosokomeia (意思是讓病患得到照顧的地方)的慈善機構。在此機構不只有醫療人員、看護及廚師,也對旅行出外者提供食物與休息場所。這也是後來餐廳的隱涵意義,英文中的餐廳restaurant是由拉丁文的rest au errant所組成,意謂讓在外面徘徊的人(au errant),可到裡面休息(rest)。
中世紀的歐洲,分散在各地的醫院也大多由教會管理經營,除了醫生外,修女們負責實際看護,而修士除了籌募款項外,也為病患祈求代禱。當時醫院的目的不在於賺錢,而是實踐基督的博愛。而醫院的宗旨是照耶穌所說的:「這些事,你(妳)們既作在我這弟兄(姊妹)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馬太二十五章四十節)
這時期的醫院,對常人不敢接近的麻瘋病人施予照顧,對身無分文的孤獨老人給予關懷,對身患重病的人愛心看護。畢業自英國愛丁堡大學醫學院的蘭大衛醫生,本可賺錢安居樂業。但他選擇台灣為其第一志願,於1895年來彰化行醫傳道。而其感人事蹟當屬「切膚之愛」,割自己夫人股肉之皮,移植到一個小孩的大腿傷口。雖然手術沒有成功,但其愛心成就了醫院設立時的原先宗旨。
人類早期從事醫療工作是要冒著生命危險。在公元前十八世紀的漢摩拉法典中,記載著十七條有關醫療律法。說明醫師的賞罰是由其醫病結果來判斷,如果醫師醫壞了一位貴族的一個眼睛的話,那下場是砍斷醫師的手以示處罰。
早期希臘,醫師是從Asclepius的祭司演進而來。Asclepius是太陽神Apollo的兒子,被一位半人半馬獸養大,並教他醫術。相傳雅典女神給他二瓶魔法血液,一瓶可毒死任何人,一瓶可救活任何人。由於Asclepius心地善良,以救人為樂,從Pluto所管轄的陰間救活太多人,以致惱怒了Pluto而向宙斯告狀。宙斯在生氣之下殺了Asclepius,後來反悔又使他回生成神。說來,醫師自古就被期待能以救人為樂,且甘之無悔。
因著這樣的傳奇,公元前五世紀一群屬Asclepius的醫師群體在雅典成立,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被稱為「醫學之父」的Hippocrates。他不只打破了先前迷信,消除了疾病是神明的咒詛與處罰,也建立了檢驗身體,及檢視病情與環境關聯的科學認知。更重要的是,他也建立了作為醫師應有的醫德與職業倫理。
按照Hippocrates醫療群體的倫理守則,作為醫師(今日是與醫護有關的所有人員)的主要目的是幫助病患,而不是致富或成名。醫師必須敏銳、有思想及受過好的訓練,而且當牽涉到病人的隱私時,也要保密。看來,二千五百年前雅典的醫師群體,其倫理準則還比現代的醫師群體高尚。
公元三世紀,羅馬有一對基督徒孿生兄弟Cosmos與Damian開始從事窮人免費的醫療工作,這很像今日所謂的義診。可惜二人後來由於堅持基督教信仰,而於278年被羅馬皇帝Diocletian下令斬頭。可見,早期的醫師也有真的是基於愛心而免費為窮人看診。
1665年,當倫敦傳染黑死病時,大多數人皆逃離城市。但也有十三位帶有公職的醫師留下來照顧病患,他/她們的精神令人感動。這也使人想起1793年,當美國費城發生黃熱病時,大多數人也皆逃離城市。但卻有一位基督徒醫師Benjamin Rush勇敢志願留下來照顧病患,他的事蹟也令人動容。
1527年,當瘟疫侵襲Wittenberg城市時,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因拒絕搬離城市,導致他的女兒Elizabeth死亡。<人可否逃離致命的瘟疫>(Whether One may Flee from a Deadly Plague),正是馬丁路德對在布雷斯勞(Breslau)的新教改革者Johann Hess,在尋求他的建議時所回的書信。在書信中,路德明言基督徒醫生不能放棄他/她們的醫院,基督教的領袖不能逃離他/她們的教區,神職人員不能離棄他/她們的會眾。神職人員必須在死亡危險時保持堅定,就如好牧人要為羊捨命(約翰福音10:11)一樣。
但願,台灣的教會界與牧職人員,能學習醫療人員的奉獻精神,形塑令人感動的牧師群體,讓牧者與醫者對受苦者或病患所說的話,愛心的牧養與醫療的照顧,真的能讓人民打從心裡感激動容。
COVID-19病毒(又稱新冠病毒或中國武漢病毒) 流行傳染至今,已造成全球1億4千8百多萬病例數,約3百12萬人死亡,而其中最嚴重的美國有3210萬病例數,57萬2千人死亡,而防疫成功的台灣也有1104病例數,12人死亡。現今所發生如此重大疫情死亡問題,已大到足夠迫使我們改變對生、死或社會與政治的慣有想法;而基督教神學也必須重置其神學理解,在此新的疫情時代處境,重新詮釋聖經來回應此問題,獲得有益的回答。
Tyler Mikulis在European Academy on Religion and Society雜誌發表一篇文章:<來自上帝懲罰或共同哀悼?>(Punishment from God or a Shared Mourning?) ,談及在COVID-19疫情流行早期,加拿大的Hussein Amer就發表了激進的反華言論,暗示新穎冠狀病毒是阿拉對中國人的懲罰,因為中國邪惡對待在維吾爾族的穆斯林。
然後,當病毒轉移到歐洲時,伊斯蘭國的發言人又反諷地說歡迎該病毒作為「對這個時代的暴君及其追隨者的一種懲罰」。東正教精神領袖Meir Mazuz也聲稱,冠狀病毒的傳播是上帝對以色列等國家允許同性戀遊行的報應。
另外,烏克蘭東正教主教Patriarch Filaret也同樣宣布COVID-19是上帝對人類罪惡的懲罰,特別是同性婚姻。美國保守派牧師也是基督教網站TruNews的創始人Rick Wiles也聲稱,在中國爆發的COVID-19病毒,是上帝神聖報應的一種武器。他稱該病毒為「死亡天使」(death angel),被用來對中國共產黨政府的懲罰。他說這種病毒也將懲罰美國的「精神叛亂」,諸如「同性戀」或「變性小孩」之類的罪行。
近期Wiles更大瞻明言COVID-19病毒流行於偤太會堂,主因是偤太人拒絕信奉耶穌,而受到上帝懲罰。一位美國牧師Steven Andrew聲稱,由於國家不遵守上帝的律法,所以帶來如冠狀病毒的危險和疾病,由此我們的安全受到威脅;然而,當國家能遵守上帝誡命,從假神、墮胎和同性戀等罪惡悔悟時,上帝就會保護美國免受危險。
十四世紀在歐洲流行的黑死病也是很好例子,1348年黑死病傳入英國造成重大傷亡。當時有一教派鞭撻派(The Flagellant)相信只要自行鞭打自己就可贖罪,也有人謠傳偤太人將蜘蛛、貓頭鶯等混合製成毒藥放入井中下毒始引起黑死病,而造成偤太居民在一些城市慘遭殺害。若從1555年倫敦主教John Hooper的講道詞及當時的禮拜文獻來看,黑死病確實是被正統教會視為天譴。
Joshua Mark和Philip Ziegler指出黑死病瘟疫是如何暴露中世紀教會的失敗。它無能為力來應對疫情危機,一些神職人員害怕感染逃離,有的神職人員甚至利用疫情來謀取私利。教會甚至將瘟疫歸咎於偤太人,在缺乏經驗和意義提供的情況下,極端的信仰形式(如鞭撻派者)得以擴散宣揚。
英國國家教會前主教N.T. Wright對現今COVID-19疫情也持類似看法,他說會對無法解釋的COVID-19疫情尋求解釋,正是西方理性主義的毛病。他提出以「哀悼」(lamentation)來取代「解釋」(explanation),他說當我們問「why」時,是常常得不到解答的。但當我們能擺脫以自我為中心,更廣泛來關心世界的苦難,而非只擔憂自己的失敗與罪惡時,也許我們就可更接近解答。
儘管視COVID-19病毒是一種神聖懲罰的觀點,已經從不同保守派信仰之間浮現出來;但仍有不同的理解需加予闡釋發揚。例如,天主教會一直就沒有宣布該病毒是一種神聖懲罰,教宗方濟各說該病毒不是懲罰,只是一種反應。在世界地球日的一次佈道中,教宗方濟各暗示COVID-19病毒的產生,是人類對待人類和忽視自然的結果反應。方濟各用西班牙諺語傳達了他的信息:「上帝總會寬恕,人有時寬恕,但自然是永遠無法寬恕(God always forgives, man sometimes forgives, but nature never forgives)。」
Clive Pearson指出在教會歷史上,仍有諸多面對災難的可歌可泣故事可以言說,如生活在早期羅馬帝國統治下的基督徒們,當面臨瘟疫災情時,不但沒有將瘟疫歸究於上帝的憤怒所致;更積極地參與於病人的照顧,彰顯作為基督徒的美德榜樣。第三世紀的迦太基主教居普良(Cyprian)也是,在《論道德》(On Morality)及他的講道中,除了哀悼在瘟疫中死亡的人們外,也鼓舞人們在面對死亡威脅時仍要勇敢無懼,並且認為此時此刻正是考驗人們能否公正地去照顧病患,甚至生病無助的奴隸群體。
傳統神學視苦難為天譴或上帝善意考驗都必須重新詮釋。以COVID-19疫情為例來說,雖然基督徒被其照護弱者的悠久歷史所鼓舞,也勇敢去面對疫情所帶來的各種挑戰,但其天譴與善意解說的傳統意識型態仍須解構再重新建搆,特別當苦難造成他/她人痛苦的原因是來自於強權壓迫的話。
試問:面對重大天災、人禍的基督教舊有神學理解,真的有益於現今疫情時代的宗教解答嗎?或是在此疫情嚴苛威脅下的基督教世界,能否解構以前慣有但無益人們的想法,重新詮釋聖經,重置其神學理解,來得到有益於人間苦難的神學慰藉,如希臘哲學家Epicurus所說:「若是無法解除身體上的疾病,醫學可謂毫無助益;同樣地,若是無法去除心靈的苦難,哲學亦是毫無用處」。宗教更是如此,如果不能有益於人間苦難的慰藉,一點用處也沒有。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與天主教觀點的主要差異是在於對「上帝恩典」的看法。以天主教來說,上帝的恩典是具體化於聖禮中的聖餐(化質說),是由大公教會來保證其有效性,而且是承續使徒傳統,以羅馬教皇為其傳承代表。路德從其個人的宗教體驗修正了此恩典的看法,確認恩典是個人「因信」而被上帝「稱義」,這也是聖經所啟示所保證(唯有聖經),且信徒可經由聖經的保證直接與上帝建立關係(信徒皆祭司)。
其實路德談因信稱義時,也談論預定論的觀點。儘管兩者基本上是矛盾,路德卻能以上帝所預定的恩典及人以信心接受來相互平衡。由於路德過於重視個人的信心,以致於其所談論的預定論無法推展到「恩典不會喪失」的邏輯結論。
雖然一方面路德派信徒會因恩典失落而受情緒不安的干擾,但另一方面路德派信徒為了「保有」恩典,也發展了深度的內在自我靈修與反省。只不過後來受路德派及近代個人主義社會文化背景所影響的福音派,因無法將因信稱義與預定論聯結,而造成此教理的含混性。
這個道理說來簡單,因為「因信稱義」的中心若不是在於上帝,而只強調人的信心來成就救恩時,那麼以「信心的努力(也是一種行為)成就救恩」跟以「行為成就救恩」有何本質上的不同?好像上帝的救贖恩典,是由人的信心(努力)所決定。而且,它自然形成的副作用,就在於今日福音派教會所須面對的,因太過於強調人的信心比較,而有所謂的「屬靈驕傲」的信心通病。
另一含混性是有關「上帝公義」(Theodicy) 之神學問題,上帝如果是公義的,恩典就不應該是普遍,否則顯不出罪人受罰、義人受賞的公平。其實,預定論強調的是在區別作為絕對者的上帝與有限的人的懸殊,由此預先排除了人想與上帝契合的神秘嚮往與所有努力,而使蒙召揀選不只實際轉化為一種在世上的活動精神,也印證救贖恩典都出自於上帝的揀選,絲毫沒有自己自以為是的信心功勞。
上帝的啟示在馬丁路德當時的宗教改革中,以「因信稱義」來宣揚可說是「非比尋常」。然而,新教徒在有限的理性心智結構,後來就把「因信稱義」推論成一種理智上肯定的命題與教義,以當時德國的路德派來說,它是國家教會,人一生下來就是基督徒、就是路德派信徒,就要信一個「因信稱義」的教義。更糟糕的是,這個「因信稱義」的教義,是國家強迫你/妳來信的。
馬丁路德所發起的宗教改革,確實大大影響西方教會,如教皇制被棄絕、聖職人員與信徒之間的差別减少。聖禮只剩洗禮與聖餐,而且也非是蒙拯救的必要條件。路德認為聖餐不是獻祭,基督在十架一次獻上就永遠獻上,教會中並不需要祭司,只要有傳上帝的道的傳道者即可。因此,路德派的教會不設立主教,只有監督(superintendents)。監督其實就是執行主教的工作,信徒是教會的基層份子,由教會議會(counci1)所管理。而教會議會是由牧師及信徒代表所組成。
整體來說,路德派的個人因信稱義的教理,最後並沒有形成以「會眾」為中心的教會管理制度。原因是路德派早期的「國家教會」理想,限制了「因信稱義」的理想往「會眾制」的教會型態發展。這種個人理想(因信稱義)與國家整體(國家教會)的內部矛盾,使後來的路德派遊走於「監督制」(另一種型態的主教制)與「會眾制」之間。這也是個人「因信稱義」與「國家教會」(現在則是大教會第二代自然信眾)之間,所形成的含混性。
承繼路德精神,加爾文強調預定論及絕對的上帝主權。路德談因信稱義時,也談論預定論的觀點。儘管兩者基本上是矛盾,路德卻能以上帝所預定的恩典及人以信心接受來相互平衡。由於路德過於重視個人的信心,導致其預定論無法推展到「恩典不會喪失」的邏輯結論,雖然一方面路德派信徒會因恩典失落而受情緒不安的干擾,但另一方面路德派信徒為了「保有」恩典,也發展了深度的內在自我靈修與反省。
對加爾文派的信徒來說,絕對的上帝所預定的恩典是不會失落的,信仰的全部意義因此不是去「保有」恩典,而是去「彰顯」恩典,以此證明自己被上帝所揀選。於是加爾文派的信徒強調外在行為的見證,成全社會及個人成為聖潔,照上帝旨意來榮耀上帝,就成為加爾文派信徒的人生使命。
今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內部問題,剛好基於這樣絕對上帝觀「預定論」的自然反應。因為絕對的上帝觀及其預定論,預先排除了聖餐化質說的神秘因素,或人可與上帝直接契合的任何神秘因素,甚至因害怕恩典失落而有的內在省修也被排除,剩下人只有靠著理性的自我意志去說服自己,來實踐上帝的旨意。
另外,預定論所隱含「思典不會失落」的邏輯思考,雖然導致信眾不會因恩典失落而受情緒不安的干擾,但也因此過度自信而輕忽內在的自我靈修與反省。事實上,神秘因素或內在因素不就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泉源嗎?倘若長老教會的信仰理念預先就排除了這兩個重要因素,而這又是激發宗教信仰的重要源泉,當她的信徒需要時,她就不得不借用其他可能的方式(靈恩也好、敬拜讚美也好)來滿足,於是這些無法統一或理念自相矛盾的各種靈修方式,就造成今日台灣長老教會內部的拉鋸及分離瓦解,這是「預定論」帶來的含混性。
在此,不是要鼓舞長老教會發展一套固定或形式化的靈修方式。誰能制約人與上帝的關係呢?其實,聖經裡所啟示的耶穌基督不就預先排除了把耶穌神秘化的任何因素了嗎?或說,使社會或個人成為聖潔的使命,不也就是立基於上帝話語的內在感化及教導嗎?說簡單一點,今日長老教會的困境是在於不夠用心去體會上帝的話語,且讓上帝的話語落實在台灣的歷史及生命情境,以此來激發內在生命力量及形塑定根本土的使命。
台灣長老教會的另一個困境也是基於預定論。揀選的自信心理及精神,雖然如同韋伯所說形塑了早期資本主義,然而信仰所彰顯的外在活動能力及其倫理精神,若只靠理性的自我說服及意志力是不夠的。若沒有深植於生命內在的感動及支撐,其結局往往是其下一代只是保有那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但那背後的信仰理念卻消失了。賺錢不再是為了營造聖潔社會來榮耀上帝,而是全然為了個人享用。
這樣的結局也反映在現今台灣長老教會信徒生活的面貌上,是那麼容易地被物質生活所牽引。福音的信息往往成為中產階級享用物質後的自我心理安置,而教導長老(牧師)的聖經信息,也常被已世俗化的多數治理長老的觀點所牽制。說一套符合世俗化中產階級的福音信息,對無法掌有地方堂會權力的教導長老來說是較安全的。至少在台灣長老教會的體制內,教導長老的去留是由地方堂會的治理長老來決定。
如果加爾文的信仰倫理造就了資本主義精神,那麼如何經由內在信仰力量的形塑去保有「聖潔社會的理想」及「入世禁慾主義理想」(簡樸生活),不就成為今日已失落此理想與精神的長老教會信徒們的信仰課題嗎?不然,袪除了信仰,財富與知識成了權力的對等,且影響今天教會治理長老與教導長老的選立時,自然就成了長老制教會的一個內在危機,即教會的整個方向受到世俗化影響的長老們所牽引,這是預定論隱含世俗化所帶來的含混性。
我對能以生命實踐榮耀上帝來表明被上帝揀選的基督徒及教會群體,充滿期許與盼望。因為預定論所隱含的「恩典不會失落」,當轉化為世上活動精神時,其實就會導引出人類生活所能達到道德成就的保證。事實上這是在強調基督徒的成熟體驗。在此過程中,基督徒個人品格不但被重視,連整個社會的道德成就也被強化。
而且,為了榮耀上帝,印證自己被揀選,相信預定論上帝揀選的基督徒,就形朔了一個奇特的宗教世俗倫理,他/她對政治的興趣不在於國家,他/她對經濟的參與不在於財富,他/她熱心於社會組織也不是為了物質幸福,他/她對教會權力的熱衷也不是為了私慾。他/她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宗教的目的,為了榮耀上帝,來印證自己被揀選,而參與了建造信仰群體教會與世俗社會,使之成為聖潔理想來不斷的奮鬥。我深自期許,作為長老會的一份子,是這樣看待自己。
美國著名神學家Robert McAfee Brown曾對1980年代美國「避難所運動」,寫了一篇令人深思的文章<線民對國家整體的危害>。文章中作者提到,他到當時還是白人統治的南非訪問時,南非神學院的黑人學生們都不敢跟他交談,因為南非的白人特支局(Special Branch)會派「線民」潛伏在神學院監聽他/她們的談話。作者也提到納粹時代的一名倖存者Eberhard Bethe曾說,任何基督徒聚會都要假設有「線民」在場。他/她們可能是被威脅,或被錢買通來擔任這角色。
令Brown教授感嘆的是美國在1980年代,也像極權國家僱用「線民」,滲入教會,只是為了查緝躲在「避難所教會」(Sanctury Churches) 的薩爾瓦多非法難民。「避難所運動」是說在80年代,一些美國教會收容從南美洲國家,特別是薩爾瓦多逃來美國的非法政治難民。當時,由於雷根政府支持薩爾瓦多反共的獨裁政權,致使美國移民局收買一些「線民」滲入教會,以便收取證據來遣送這些非法難民出境,及起訴「避難所運動」的教會人員。
Brown教授提出三點線民對國家整體的危害:
1. 政府僱用線民滲入教會,對於教會及信眾有何影響?
最明顯的證據是教會生活受到破壞,人與人的信賴感消失,結果教會信眾會愈來愈小心自己的言論,不敢隨便信賴他/她人;同時,自己也愈來愈不誠實,愈來愈虛偽。而且隨之而來的是恐懼,人們開始發問我在聖經班發表的言論會怎樣?會被列入黑名單嗎?甚至會影響到我的工作嗎?那天邀我午餐的教會朋友會是線民嗎?
Brown教授說南非神學院一位黑人神學生對他說:「剛入學時,一位特支局幹員來我家找我,若與特支局合作,將神學院師生批評政府的言論轉達給他們,特支局可支付我所需要的學雜費。」儘管這位學生坦誠拒絕,但誰知道同學或室友之間,有誰會被收買呢?一切小心就是。是的,線民滲入教會或神學院,信眾就會被制約為不可信賴他/她人!而且,本來應該使人「自由」的宗教,反而「不自由」了,這樣的線民滲透,嚴重一點會導致本該被「信賴」的宗教團體,反而因彼此「不信賴」而解體。
2. 政府的非法滲透,對那些被收買的線民本身有何影響?
Jesus Cruz是一位政府指派的線民,假裝成「避難所運動」的支持者,並混入教會。他的目的是錄音,來作為逮補教會會眾的證據。Jesus Cruz的內心作何感想?為了一些錢,政府說服他去說謊、欺騙;結交朋友而後背叛這些朋友;熱心參加祈禱會,是為了錄得朋友們的祈禱及言論,來作為控告他/她們的證據。政府要他積極參加查經班,踴躍發言,為的是套取朋友們的口供。政府要他參加主日禮拜,不是為了信仰的長進及基督徒之間的互信,而是為了要破壞。可惡的是,政府要Jesus Cruz作壊人,而且還答應他,如果他是一個有效率的壞人,政府會給予獎勵。
一位曾被判刑15年的罪犯,後來當了政府線民。好像政府告訴他說:過去我們因你説謊、詐欺而懲罰你;但現在我們要獎賞你同樣的行為,你的惡行不再是惡行。這是多麼的荒謬!這引起Brown教授繼續討論第3個爭議。
3. 政府的非法滲透,對負責執行的整個政府有何影響?
答案是清楚且令人痛心的。我們納稅支持的政府。變成一個推舉欺騙、褒奬背叛,給說謊者好處及破壞真理的政府。而這些被政府支助的滲透者行為,不就是背叛了民主自由社會的真諦嗎?
在「避難所運動」,心甘情願因關懷受難者而坐牢的人們,Brown教授認為是向上帝說「是」,也是向那些獎勵出賣朋友的該撒說「不」。簡單來說,對上帝的公義說「是」,也表示要去遵行公義;這也是當該撒的行為不公義時,對該撒說「不」。
第三世紀古羅馬一位著名的教會教父Lactantius,在<論被迫害者的死亡>(On the Deaths of the Persecutors) 書中,敘述了初代教會的基督徒們如何遭受到嚴厲的迫害。君士坦丁前的羅馬皇帝大多有迫害基督徒的記錄,有的甚至引用波斯人對待異己的酷刑來殘害基督徒。
Lactantius說基督徒會被綁在地上鞭打,餵食兇猛野獸,當他/她們的四肢被撕裂時,皇帝還洋洋得意大笑著用膳。有的遭受酷刑和譴責之後,被固定在木樁上,用火將其緩慢燃燒,適度的火焰燒著他/她們的腳底,直到肌肉收縮的從骨頭上撕裂。然後,將點燃的火炬再次燒向其身體的所有部位,沒有任何豁免。同時,冷水也不斷地潑在他/她們的臉上,將他/她們的嘴唇弄濕,以免下巴乾了而死。數小時後,猛烈的熱量吞噬了他/她們的皮膚,並滲入了他/她們的腸子。最後,死者的骨頭會被收集起來,磨成粉末扔進河里。
Lactantius說也有不少人因其財產或財富而喪生,特別當皇帝看到一棟不尋常的高雅房子,一塊好耕種的田地,就會利用「線民」,對這些人進行虛假指控,甚至判處死刑來沒收財產。對此,Lactantius描述了一則故事:
羅馬皇帝Galerius於311年過世,繼位已婚的姪子Maximinus Daza 為了鞏固其權力及滿足私慾,向Galerius的太太Valeria皇后要求婚約,Daza甚至願意為Valeria離棄先前婚約。在Valeria為了家族安全猶疑不決時,她的母親,也是先前羅馬皇帝Diocletian的太太Prisca,卻說服她不宜答應這件婚事。被拒絕婚約的Daza惱羞成怒,於是收買了一位罪犯偤太人(詳情不實,也可能歸罪於偤太人而杜撰)來作「線民」,只要他作偽證,指控Valeria與一些女性有過份親密之通姦之罪,就答應赦免他的罪來作報酬。結果,Valeria與Prisca被捕,財產被沒收,甚至一些被控相關的女性也被判處死刑。
Lactantius說這位線民的結局也很淒慘,他被帶到法庭,被羅馬官員勒令酷刑,直到他按照官方指示的話招供為止。最後,官方赦免的承諾不但沒有實現,這位線民還被固定於一個刑具上折磨用刑。然而,在他嚥下最後的一口氣時,他卻向所有旁觀的群眾大聲喊説,這些被出賣的女性是無辜的,她們是被偽證陷害而死!
新約聖經定局耶穌學生偤大是為了貪財,而充當「線民」出賣耶穌,以致耶穌蒙受叛亂之罪被釘十字架。這也影響後來的西方社會與基督宗教,常將世上發生的天災、人禍歸罪於偤太人群體。然而,耶穌的學生偤大真的是如此不堪,背負出賣老師的「線民」嗎?
1978年,一本裝在石盒內的古代文件,在埃及尼羅河岸出土。這本以古埃及Coptic語言寫成的紙草手抄本,經專家及學者鑑定後,確定與1945年在埃及Nag Hammadi所發現一批諾斯底圖書文獻(The Nag Hammadi Library)的文字雷同,其中所表達的世界觀也大多一致。這本古文件,後來被證實就是主後180年里昂主教愛任紐,所判定為屬於諾斯底派異端的一本福音書《偤太福音書》(The Gospel of Judas)。
這本《偤太福音書》與書中主角偤大一般,命運堪坷。其中被偷走一次,轉賣二次,而於1989年流落於紐約Hicksville地區的一個保險箱內,任由腐壞。2000年,有幸為古董商Frieda Nussberger Tchacos以30萬美元所購得,並經由耶魯大學鑑定後,確知這本古文件就是《偤太福音書》。事後Tchacos說這是一件不尋常的使命,好像偤大選中了她來幫他平反。
這本《偤太福音書》於2002年送往瑞士日內瓦大學進行修復工作,同時也由精通古埃及Coptic語言的Rodolphe Kasser 及Stephen Emmel兩位教授著手翻譯。這個工作好不容易終於將大約一千塊的碎紙片拼湊完成,其中百分之15消失外,其餘百分之85修復成功,並可進行閱讀翻譯。
偤大這位在聖經裡始終被認定為出賣耶穌的背叛者,在這本諾斯底派的《偤太福音書》裡有了不同的詮釋。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此名稱來自希臘文的gnosis,可解釋為一種神秘的「知識」,或稱「靈智」。這種「靈智」可以使人直接與神溝通,並認知身體是人內在神靈的牢籠,人要由邪惡的物質世界解脫才能得到拯救。而《偤太福音書》大意是描述耶穌自己安排了上十字架的酷刑,由此才能使基督的神靈釋放。這是一種神秘的靈知,只有愛徒偤大所能洞察;於是耶穌將這個出賣他的任務交由偤大執行。這樣說來,偤大不但不是一位背叛者,而是能够洞察耶穌心意的一位門徒;經由他,耶穌肉體的死亡,才能讓基督的神靈得著釋放。
當然,傳統教會對偤大的觀點仍是一位出賣耶穌的「背叛者」,不够在此仍有二個論點值得現今基督教團體省思。一是我們應該認知主後60年至100年完成的新約福音書,是漸進的強化偤大的背叛,甚至最後認定偤大貪錢,是「魔鬼」進入猶大心中。以但丁的<地獄篇>來說,偤大是被囚禁在最底層,任憑撒但從頭吞噬他。二是偤大的背叛在基督教歷史中常被等同於是一種偤太人的特質,而在各個時代視偤太人為貪錢、及會出賣社團的奸詐小人,而有「反偤太人」(anti-semitism)的情結。以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為例來說,其《桌邊談話》(Table Talk)就曾將偤太人與教皇信奉者同視為不敬神的壞蛋,甚至主張禁止偤太人放高利貸,驅逐他/她們出境,或摧毁他/她們的會堂及偤太法典。
相對於諾斯底派神秘主義的觀點,一種對偤大作為採取現實主義的詮釋也值得省思。新約學者Oscar Cullmann認為耶穌門徒中半數以上是革命奮銳黨徒,而「背十字架」是奮銳黨招募黨員時所用口號。如果偤大是一位革命黨徒,他不就是殷切期待耶穌,以對抗羅馬的方式來成就上帝國嗎?以彼得為例,身上帶刀可否也可聯想為一個充滿熱情的革命份子呢?如果偤大是以強迫的方式逼迫耶穌就範,在最後關頭不得不採取被迫的對抗,來實現上帝國的到來,也許革命就會水到渠成。這或許也可解釋為何偤大事敗後,就將三十兩銀子擲回那些偤太掌權者的脚前,隨即悔恨地自尋短見(馬太27章3-5節)。
唯一遺憾的是,偤大選擇了自盡,使偤大作為的不同詮釋無法發揮太多實質意義。同樣三次不認耶穌的彼得,或逃之夭夭的其它門徒,儘管本質上與偤大的作為沒有太大區別;但是事後的選擇,却賦予彼得與偤大在教會史上不同的意義。也許!這才是重點所在,畢竟沒有人願意當「偤大」,承受「線民」背叛者的罪名!
意大利黑手黨與羅馬天主教會的微妙關係是有很多神話可說,根據報導所知,大致上天主教會高層數十年來,一直對此組織犯罪視而不見。例如,1964年,義大利西西里島西北的巴勒莫(Palermo)大主教埃內斯托、魯菲尼(Ernesto Ruffini)就公開宣稱,黑手黨無非只是少數罪犯,這是共產黨人對西西里人羞辱的誹謗。然而,當記者進一步問到Mafia(黑手黨)的定義時,大主教卻這樣回答:「據我所知,這是一個清潔劑的品牌。」( As far as I know, it is a brand of detergents)
1980年代,除了一些孤立的神職人員明確反對所有組織犯罪的立場外,天主教最高層級組織還是默許,甚至容忍黑手黨。1993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打破沉默,對西西里黑手黨成員提出警告,要面對上帝的正義審判。2014年,教宗方濟各又再針對此組織犯罪集團,發表強烈的譴責言論。
據路透社消息指出,77歲的教宗方濟各在訪問意大利南部黑手黨的故鄉卡拉布里亞(Calabria)地區時,因幫派地盤爭鬥而被無辜殺害的3歲小孩,其親人前來向教宗訴苦。教宗除了安慰親人說小孩再也不會遭受這種痛苦之外,也對人群發表了非正式評論,說黑手黨是「對共同利益的蔑視」。教宗認為走這條邪惡道路的人,是沒有認識到上帝,這些人應該要被逐出教會。
不過,梵蒂岡發言人本尼迪尼神父馬上緩和說,驅逐出教會,只是對黑手黨傳達一個信息,要試圖將黑手黨隔離在天主教會的社區之外。儘管教宗對黑手道的宣告意義重大,諷刺的是許多黑手黨人都視自己為天主教徒,而其家庭也因著與教區及神職人員關係密切,而使教區對此態度大多採取低調,視而不見。
在黑手黨的歷史上,確實是有神職人員參與其活動的事例。有的神職人員會低調藏身於黑手黨的慶祝群眾中,提供個人在精神上的支持。另外,黑手黨也在當地的宗教節慶,或是教堂修護的大額捐款中扮演重要角色,這是黑手黨與神職人員之間模棱兩可公開的秘密關係。不過,因反對黑手黨組織犯罪而被殺害的神職人員也有,如著名的西西里神父皮諾•普格里西(Pino Puglisi),他因反對黑手黨而於1993年被殺害。
毫無疑問,如果教會正式聲明其宗教信念與黑手黨的「精神」不相容的話,在某種意義來說,它打破了過往黑手黨與外部社會的歷史聯繫。如果我們了解天主教會對於黑手黨的集體身份和社會身份有多重要的話,那麼強調信仰價值的天主教會,能否重朔這些人「新」的身份與「新」的價值認同,將是其重大宣教使命的挑戰!
台灣教會也應從中認知到台灣的黑道組織與民間宮廟間的微妙關係,從中能否針對台灣的黑道組織,來擬定一套長久有效的宣教策略,帶給組織犯罪集團或其中個人,有價值轉換的可能性!是心所祈!
最近讀到<時代雜誌>著名專欄作家Barbara Ehrenreich博士寫的一本書Dancing in the Streets: A History of Collective Joy,書中對基督教有關的「狂喜」、「舞蹈」的描述特別有感,與大家分享:
Barbara博士說當歐洲人入侵美洲、非洲時,他們眼中的「野蠻人」就是那些身體繪有圖案、圍著營火打鼓跳舞的人。1770年末,庫克船長抵達大溪地時,稱他看到的是一群表演不入流的舞蹈女孩。達爾文也是,對西澳土著夜間舉行的狂歡儀式感到反感。他寫道:「跳舞儀式進行時,他們時而向兩旁跑去,或成縱隊在空地跑步,擺出各種姿態,全身蠕動。對我們而言,這一幕可說是極為粗魯又野蠻,毫無意義。」
Barbara博士又說在舊約聖經,古希伯來人傳統,不是也很享受他們的慶典舞蹈,飲酒設宴嗎?<出埃及記>不也記載女先知米里暗手持鈴鼓,而所有女人隨著她跳舞嗎?當以色列軍隊戰勝非利士人返鄉時,婦女們不也是從以色列各城出來、歡歡喜喜、打鼓擊磬、歌唱跳舞來迎接掃羅王嗎?希伯來文bag一字同時有「慶典」與「圍成一圈」之涵意,表示偤太慶典的原始形態就是圍成圓圈跳舞。
另外,以色列人所住迦南地區,不是也有土生土長迦南人傳統的多神信仰嗎?如暴風之神巴力(Baal) 、女神愛娜特(Anat)芭、亞舍拉(Asherah) 的崇拜慶典也都有集體狂歡儀式,只是先知們譴責這些儀式含有偶像崇拜、飲酒無度、放縱性慾等行為。摩西雖然宣告以色列民僅能崇拜唯一的神耶和華,然經過數個世紀後,希伯來人不是仍繼續舉行這些被禁止的拜神儀式嗎?所以先知們大聲疾呼,要人民放棄這些古老的狂歡儀式迷信。
人類學家認為,社會階級、軍國主義與戰爭可說是同時出現,並威脅到古代舞蹈儀式的存續。古代的以色列統治者為了發展軍國主義和維持階級秩序,所以必須反對所有可能打破社會階級的狂熱儀式。如大衛的妻子米甲是掃羅王的二女兒,某次打仗勝利後,她發現丈夫幾乎一絲不掛、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與卑下群眾跳舞,她心裡就輕視地嘲笑他說:「以色列王今日在臣侯的婢女眼前露體,如同一個輕賤人無恥露體一樣。」看來,跟低下的人一起忘情地跳舞,會讓日益穩固的富裕階級難堪。
以色列人後來對群眾狂歡的厭惡,有可能是出於軍事上的原因。希伯來人腹背受敵,西有非利士人,南有埃及人,北邊則是西台人,他們不能沉溺於集體狂歡的氣氛中,否則士氣會減弱。因為他們的神「耶和華」是戰神,本身就是完美紀律的典範。社會學家韋伯作了總結,當貴族階級組成理性、高尚的政府部門,並逐漸擴張,讓其家族成員占有了整個城市後;他/她們就完全拒絕跳舞這樣的狂歡活動,而且有榮譽感高尚人士參加的話,是有失身分。
早期的基督徒會參加城市的狂熱祭典嗎?證據很零散無法確定,但奇特的是,羅馬人確實懷疑基督徒會私下舉辦狂熱祭典。第一世紀,一位羅馬作家Celsus比較了基督徒和祭拜酒神的人,還猜想基督徒也從事酒神祭典中那些猥褻的行為,甚至添加更多邪惡的元素,比方殺嬰、食人肉等等。奧里略皇帝(Marcus Aurelius)的家庭教師Macus Cornelius Fronto這樣述說著基督徒的聖餐:「他們用飢渴的嘴唇吸吮這獻祭嬰兒的血,迫不及待要分解他的四肢。這些人立誓結盟,受害的卻是他人。」
早期基督教聚會活動皆有男女參加,所以羅馬人就會猜想指控其中一定有淫亂行為。羅馬人說在特別的日子,基督徒會齊聚舉辦宴會,帶著家人前來,男女老幼都有。飯飽滿臉通紅後,他們亂倫的渴望開始火熱起來,隨意配對交媾。這通通都是亂倫重罪。第二世紀,多數基督徒會一起敬拜上帝,他/她們在信徒家裡聚會,一起用餐,同飲葡萄酒。依此推想,聚會時可能會唱歌,可能還有樂器伴奏。
亞歷山大的(Clement,150-216) 就曾引導信眾圍成圈圈來跳舞,如同與天使一起繞著永恆的王。他也另外提到,為了要引發靈魂的熱情與喜悅,「禱告文」念誦到最後一段時,信徒便一起抬頭、朝天舉起雙手、雙腳開始動了起來。Barbara教授說初代教會的信徒,像戴奧尼索斯的信徒那樣狂熱舞蹈的證據,就藏在保羅的教誨中。保羅並不想讓女人在教會裡宣說神的道理,最好是不要開口講話。事實上,保羅也曾宣告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都在基督耶穌裡都合為一。
神學家E. S. Fiorenza對哥林多教會女信徒的舉止這樣解釋:「在這充滿狂喜氣息的敬拜儀式中,哥林多的女人會解開頭髮,敬拜神、宣說神的道理。當時流行的女性髮型很精緻,還會搭配珠寶、緞帶或面紗,但她們卻解下,任頭髮飛舞。」在此,Fiorenza又加了一句結語:「在敬拜東方的神明時,經常可以見到女性這樣披頭散髮。」十八世紀發生在美國的大覺醒運動,也有觀察家指出,當參加者都被「靈」給占據時,他/她們的頭也會突然急速往後,不自主地發出聲音喊叫,有時會瘋狂地甩頭,連臉都認不出來,有些人會前後搖動自己的頭,女人的頭髮會像馬車的鞭子般分裂開來。
基督教文化形成之前,在早期的地中海地區,說方言的行為也很普遍。在希臘聖地德爾菲旁的神殿,傳達神諭的女祭司會吞嚥月桂葉,吸收它的香氣,接著就說出沒人聽懂的話,需要祭司來加予解釋。早期基督徒也許受到德爾菲儀式的啟發,覺得說方言可以適切地表現被神靈附身的狀態。當然有些人是假裝的,但不論真假,信徒們都能控制開始與持續的時間,否則保羅也不用費心禁止過度說方言。在早期的基督教儀式中,說方言還在可控制的範圍內,發生的時間可以預測,還可伴隨著特殊的身體動作。信徒可以藉由其他儀式引發說方言的能力,感受到神的眷顧。如初代教父特土良所說:「上帝偏愛的人才會說方言。」
不過,Barbara教授認為初代教會的宣教會成功,是因為它具有獨一無二的特點。比起慶典和儀式,社群歸屬感帶來的精神滿足更為長久。在異教的神祕儀式中,信徒在神靈的庇護下慶賀,彼此凝聚一起,然慶典結束後就停止了,大家也就地解散了。但只有基督徒才有長久的社群觀念,窮人在戴奧尼索斯的祭典中,只獲得幾小時的狂歡宣洩;但在教會,他/她們得到更實際的物質支持,比如每次禮拜時,富裕的弟兄會提供免費的一餐。單身女性或寡婦在其他宗教的儀式中,可能得到暫時的解放;但教會能提供她們長久的互助網絡,包括物質和社會上的。一位羨慕的羅馬評論家說不管到哪裡,基督徒都會展現泛濫的宗教情感,輕浮地稱呼彼此為兄弟姊妹。
基督徒結黨成派,比非基督教的偤太人更為團結,因此成了羅馬當局的眼中釘。但羅馬人雖然處死了許多的基督徒,反而讓他/她們更加團結,緊緊連繫一起。然而,當基督教發展為官方宗教後,愛、團結與集體狂熱就慢慢冷卻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教務與管理組織與階級制度。換句話說,基督教為國教後,說方言的情況很少出現了。第四世紀中後,教會開始禁止宗教性質的舞蹈,尤其是女性,絕不能有類似的舉止。如該撒利亞的主教Basileios就曾提出嚴重警告,在慶祝耶穌復活時,女信徒不應該有不合宜的行為,要依照保羅的指示把頭包起來。
Basileios批評說在基督面前放下服事的重任,把頭紗和禮儀丟到一邊,不顧上帝和天使的女性,只是不羞恥地吸引男人的注意力。她們頭髮蓬亂、穿著緊身衣晃來晃去。跳舞時,她們狂熱無法自拔,眼神淫蕩、笑聲吵鬧,一定要挑起年輕人的情慾。她們在教會殉道者的墓窖前繞圈跳舞,唱著妓女的歌,連空氣都被汙染了。她們那丟臉的樣子,就算站著也是在玷汙大地。當時的教父貴勾利(Gregory of Nazianzus) 也有感而發說:「讓我們以唱聖詩代替打鼓,以聖歌代替輕佻的音樂,莊嚴代替嬉鬧,沉思代替沉醉,清醒代替狂迷。如果你真的想在歡樂的儀式或節慶中獻上你的舞蹈,那麼就跳吧,但別像希律王的女兒那樣不知節制。」
四世紀末的時候,君士坦丁堡的主教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 乾脆下了禁制令說:「有舞蹈的地方,就有魔鬼。」就這樣結束初代教會以來,引發熱情的一切舞蹈活動。宗教學者認為,當教會穩固有階級組織後,就不大會認可一般群眾所宣稱的聖靈附身現象,甚至把它當成撒旦、異端。韋伯也認為每個新宗教發展的要務,最後是以「理性的道德體系」,來取代早期狂熱的靈感。
早期的基督教小團體一旦建成大的教會組識,就會開始查禁所有「熱情」的活動,包括最原始的體驗,如神靈附身、充滿神恩等等。此後,團體裡的信眾再也無法藉由狂熱的敬拜親自接觸到神靈,只能退而求其次,類似預言的講道成了神職人員的工作,歌唱委任給專門的唱詩班,還有早期信徒聚會時最具特色的聚餐與饗宴活動,也減為小塊聖餅,這要經過好幾個世紀後,絕大多數的基督徒才懂得珍惜這樣簡約的聖餐方式。
COVID-19本土病例今日累增180例,雙北兩城也從二級跳至三級防護。聽完消息後的全國民眾一定會有所恐慌,有的可能去賣場搶購物質備戰,有的可能要重置往後作業,減少外出及碰觸人群。教會呢?能否在此COVID-19不確定的重要時刻,除了作好教會如何避免群聚的應變措施外,也能宣揚盼望的信息來安定人心?
十八世紀歷史學家William Robertson告訴我們,西方眾多基督徒於主後999年接近千禧年尾聲時是恐懼的。雖然沒有明顯的災禍出現,歷史學家還是說999那年,歐洲陷入一陣歇斯底里之中,自殺風潮興起;而12月31日那天,教堂擠滿了人群,焦慮的等待午夜來臨。
然而,當教宗Sylvester II在羅馬主持的午夜彌撒過後,鐘樓響聲預告第二個千年來臨時,人們驚慌焦慮的心情終於放下,開始接受第二個千年的祝福,並衍生期盼。法國歷史學家Georges Duby作了最好的詮釋:「那個時代最虔誠的基督徒真的是活在一股潛伏的焦慮之中,但在沉思福音後,他們將焦慮化為一種美德。」
這應該是今日台灣基督徒要表現出的「美德」,在COVID-19疫情時代,在群眾不安的焦慮中,提供心安的盼望。
因對疫情不確定的未來而衍生的焦慮感,不會因文明社會管控得當而消退,而末來COVID-19疫情對生命威脅的強度,也會增強各種宗教的狂熱,販售廉價的恩典,身在台灣的我們一定也不例外。記得1995年,因著中國的武力威脅,台灣瀰漫著潤八月的焦慮驚恐風潮;可怕的是,中國武力犯台是由新加坡的靈恩教會所傳達,預言說台灣人生活靡爛、政治腐敗,上帝要藉著中共來審判台灣。流言中說有人夢見上帝指示,大火將在台灣從北燒到南,一位女士夢見二條龍,一隻紅色龍從海上來(預表中國),一隻金黃色龍從地下出現(預表天災)。也有人在祈禱時,看見黑色蛇吞紅蘋果(預表中國攻打台灣),而此時間會在1995年的潤八月中發生。
1989年,嘉南藥專教授陳恆明創立了一個「上帝救渡眾生寺」宗教團體,後來改稱「上帝拯救地球飛碟會」。1999年3月由於媒體誤導,以為此信眾將前往美國集體自殺而引起注意。事實是陳恆明教授整合了基督教末世論及佛教因果輪迴,而有一套末世看法。他預言1999年台灣將有大災難,中國會攻打台灣,韓戰再度爆發,且導致核子大戰,最後地球滅亡。在此之前,上帝會派飛碟來拯救真道信徒,且在當年3月25日,上帝會出現在美國達拉斯一家電視台,化身來拯救地球。
十三世紀,意大利Calabria地貴族Joachim,因前往聖地朝聖,目睹了人民生活痛苦。返回Calabria後,他組成一個新教團來救助貧困人們,且過著貧窮及苦修生活。他以奧古斯丁理論為基礎,將人類歷史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是聖父統治的階段直到耶穌基督降生;第二是聖子統治階段,照啟示錄算法直到1260年;第三是聖靈統治階段。而在此之前,會有一連串的戰爭、災難及教會腐敗,然後聖靈接管,清除教會弊端,實現末日和平、公義而喜樂的上帝國。
Joachim預言1260年將是基督第二次降臨時間,由於狂熱地期待末日審判,1259年在北意大利地區掀起悔改風潮,成千懺悔者以皮鞭自我鞭打、痛哭懺悔,乞求上帝赦免。這是盼望與焦慮連繫一起的情結,因期待末日審判之興奮心情,而轉移在自我悔悟的皈依,並且願意與貧窮者一起貧窮,在樂道的修持中迎向末來的盼望。
這樣說來,作為基督徒,我們在災難的焦慮中期待基督再臨的同時,也要在人間盡心盡力,愛主上帝及愛人如己。我們不必刻意去喧染COVID-19疫情所帶來的危害,或責難他/她人;但可在危害中盡基督徒愛人的責任,由此盼望來改變台灣人大眾的心靈,改造我們的社群,走向真實、互助有益的生命展現。
人類因著重大災禍事件所造成的苦難,因超出常人心裡所能負荷,其焦慮投射到世界的結束及審判是可理解的。然而,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也可經由信仰裡深信的盼望來轉化此焦慮感,並由此謹慎現今,作好自身及社區疫情防護,來推砌未來盼望的真實。
地球表面四分之三是水,97%是海水,只有3%的水源可供人類飲用。而3%的水源中,有的位於兩極常積不消之冰山,有的置於地層深部不易掘用,說來真正可讓人類飲用的水源實在有限。
水源雖然有限,卻可不斷地重複使用。太陽每年將地球表面約五十萬立方公里的水,蒸發於大氣層形成雲層,爾後形成雨、雪降落地上,再供人們使用。為此,十二世紀斯里蘭卡的國王Parakrama Bahu就曾感恩這樣天然的水源循環,及感慨水源保持的不易而說道:「讓落下的每一雨滴,皆能供人使用,而非回流海洋。」
在古巴比倫文化中,Aquarius(十二宮圖中的第十一個寶瓶宮)就曾因利用春雪融化後所造成的水源氾濫,來灌溉兩河流域周邊土地,而被巴比倫人奉為掌管水的神明。另外,在漢摩拉比法典中,職司水的人若讓河水流失,造成乾旱農作損失,也要負起賠償責任,嚴重者將會傾家蕩產。可見,為政者若能作好平時就有的水源儲存與保護,乾旱時仍有水供應,就會受到人民贊賞。反之,乾旱加上水源管理不當,將使我們傾家蕩產。
水與人類生命息息相關,古代的埃及人崇拜尼羅河水,照Herodotus的說法,埃及人的祭司在白天及夜晚,皆要在河中各沫浴二次,象徵洗濯身體與靈魂。而所有形成河水髒亂的,皆被視為褻瀆神明,會受天譴。如今台灣土地缺水,人民心靈也受困於COVID-19疫情威脅,基督徒實可思考目前簡單能作到的,就是安份守已,作好防疫措施,也珍惜這塊土地得來不易的水源,而非趁疫囤積、搶購或隨意浪費資源(包括水資源)。不然,有一天我們就會像巴比倫神話中的Adoba一樣,因打斷南風的趐翼(破壞生態環境),而遭受眾神懲戒(自然反樸),喝下生命之水(污染的水質),終止永生循環(台灣的生生不息)。
另外,水與沐浴文化是隨著希臘人所熱衷的運動競賽而來,運動員運動後赤身裸體(gymnos)洗濯的風俗,後來就成了「體育館(gymnasium)」此字的由來。這也是形成希臘哲學、詩、舞蹈等藝文的場所。說來,水的文化豐富了人的內涵,不管是肉體層面或心靈層面。可惜這樣的沐浴文化,後來被羅馬人(與現代人)導向奢侈浪費,不只是大量建立浴場(如公元前33年,就有170個公共浴池),更是建立最大浴場(如尼羅玊浴場可容納1600人,而第三世紀末Diocletian皇帝所蓋的浴場更可容納6千人)。而水的消耗可想而知,以當時羅馬的水源分配來說,17%的水源是供皇帝使用,39%是住家使用,而44%是公共用途,主要是用於公共浴場。這真的可供今日台灣以水作為娛樂(三溫暖、水療、游泳池等等)主要用途的人省思,省思在水荒時如何節約用水。
至於每日需要洗澡的人們,也可想想沐浴的用水量是30至40公升,而泡澡是需用100至120公升的水。或是洗碗機80公升的用水量,是手洗的二倍。或是上廁所之前,也別忘了抽水馬桶一按,就沖走了10公升的水。
台北萬華「阿公店」的COVID-19疫情擴散,造成當地居民人心慌慌,在將指責倒向單方「阿公店」的性工作者時,正反映著一種漢文化自以為善的偽善,及自古以來從事性工作者如何地受到歧視的悲哀。
早期羅馬作家Ulpianus對性工作者的定義是:「沒有選擇性,為了金錢而開放身體來娛樂一些男人」;到今天所謂社會學家所持觀點:「提供性服務來換取金錢」,皆大同小異地對性工作者帶著一種潛意識的歧視。其實,在基督教還未成為羅馬主流文化之前,羅馬已有一些禁慾主義者對性工作者不懷好感。斯多亞的哲學家Musonius Rufus主張沒有婚姻的性行為是錯的,另一哲學家Chrysostom更以倫理立場來敦促政府來禁止性工作者。
性工作者與妾在羅馬帝國時代是被接受,只要是為了防止年青男人私通已婚女性。性工作場所雖被容許存在,但卻是不名譽的地方,而經營者會被剝奪公民權利。當時的性工作者必須登記以課稅,而且只要一登記為性工作者,一輩子就被烙印不能翻身,就算停止工作也不能恢復名譽。初期教會雖然反對以自身身體作為交易買賣,然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後,大致也接受政府觀點,容忍性工作者存在,看為是社會必要之惡。第四世紀的教父奧古斯汀就將性工作者比喻為劊子手,兩者的活動雖令人厭惡,但社會沒有他/她們也是不可。
中世紀在歐陸的性工作者更加可憐,有的性工作者要充當私人的社交需求,這可從第九世紀法國一位Jonas主教的書信中得知。他寫信警告年青人不要祕密地與稱為meretrices的性工作者,及公開地與婢女有性的往來。有的性工作者是專為武士階級服務,有的服務駐營軍隊。以1189年法國的十字軍為例來說,隨軍船艙裡就有3百位性工作者來滿足需求。有的性工作者甚至還要強顏歡笑,被迫去出席中世紀有名的慶祝Mary Magdalene Beaucaire年會,並參加專為性工作者舉辦的賽跑競賽。
儘管如此,中世紀的性工作者通常是被趕逐住在城牆之外,有的城市甚至不許性工作者出入城內市場購買食物。當1557年法國一城市Toulouse染上黑死病時,更將傳染病源指向性工作者,有的因此被問吊,有的被淹死,有的不得不逃離城市。比較幸運的是住在巴黎及阿維農的性工作者,阿維農的性工作場所合法,只是規定性工作者要穿制服、固定醫療檢查、特定宗教節日不可營業、及禁止偤太人出入。違者性工作者將被罰款10sous,而出入性工作場所的偤太人將被公開鞭笞。
作家Jacques de Vitry說十三世紀在巴黎的性工作者是可在街上拉客,而有趣的現象是一棟大樓中,樓上是學院,樓下是性工作者接客場所。當教授在樓上講學時,樓下正進行性交易。總之,中世紀的性工作者雖被容許,但也同樣遭到歧視、欺凌,如中世紀教父阿奎那(Thomas Aquinas)所說:「性工作者如同宮殿大廈中的下水道,必須存有才能將污水沖走,宮殿大廈才不致於惡臭。」
近代的性工作者,在資本主義的商業行為中受害更大,不只嫖客花錢就可亂來,更須受到皮條客的控制剝削,身不由己的不斷接客。早期的工作者雖受歧視,但有一定的天理可循,如受到基督教影響的羅馬法律,就明文禁止父親不能強迫女兒從娼,違者將剝奪監護權及公民權。另外,在中世紀工作者的接客也有次數限制,無理的嫖客會被處罰,從中得利的皮條客也被禁止,以1478年一位名叫Belut Cantine的皮條客為例,因其介紹女性與軍人性交易而被處罰燒掉頭髮。
在台灣COVID-19嚴峻疫情下,人民不管對性工作者的看法如何?都應該記得在台灣過往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有她們的眼淚,有她們的血汗。
對加爾文派信眾來說,以宗教的角度來了解孤獨與焦慮是適切的,如果「自我」就是「靈魂」的話,人是無時無刻都活在上帝的批判眼光,而焦慮無非是對地獄莫大的恐懼。以往,對於心神不寧、煩惱不斷的人,天主教會是提供多種儀禮的安慰,來獲得上帝的寬恕。現在,遺棄各種儀禮的新教,也不得不提出各種形上學的理解,假定上帝在充滿無盡的愛中,揀選人們來脫離不安。
十七世紀牛津大學的Robert Burton在他的著作《憂鬱的解剖》(The Anatomy of Melancholy)指出,加爾文的教義助長了人們憂鬱情緒的蔓延,而此宗教上的焦慮是最有害的憂鬱情緒。Burton說加爾文派這個嚴厲拘謹的宗教,對那些心理受到煎熬的人,最大的恐嚇與折磨就是說人們犯的惡行,是不可原諒的罪。Burton進而評論說:「是否被上帝揀選或遺棄、人是否有自由意志,這些都是過度的好奇心、不必要的猜測與無益的沉思,只會折磨迫害無數生靈。」
韋伯(Max Weber) 除了發現加爾文主義與資本主義的相通之處外,也另外發現在充滿競爭的經濟發展下,加爾文派的信眾,是在物質世界的軸線上辛苦地跋涉,在向上通往財富或穩定的過程中,其最迫切的任務就是摧毀享樂的欲望和衝動。就這樣,加爾文派的信眾,其靈魂在詛咒或恩典的道路上獨自掙扎著,內心感受著前所未有的寂寞與孤立的痛苦。
十八世紀後期,蘇格蘭一本醫學手冊證實了這個看法:「許多人的心靈經宗教洗禮後,轉而認為快樂是罪。在他/她們想像中,宗教本質就是禁慾,任何微小的放縱都要禁止,即使是無傷大雅的娛樂也不行。深深的憂鬱攻占他/她們內心,恆久的陰鬱在他/她們臉上揮之不去。」
寫「天路歷程」(The Pilgrim's Progress)的John Bunyan,本是個快樂的年輕人,常在村裡的草地上歡樂跳舞,但因著信仰危機的出現,他停止了這些娛樂。他說:「跳舞是最難放棄的娛樂,我足足花了一年的時間才能完全停止。」清教徒政治家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 也是一樣,他出生在英國鄉村,年少狂野喜愛打鬧,18歲時得了一種極度憂鬱的病,顯然是過度反省自己年少所犯的罪。寫給一位堂兄的信說:「你知道我一直以來的生活方式。唉,我住在黑暗裡,深愛黑暗,痛恨明亮。」一位學者這樣評論:「中世紀的農夫創造了慶典活動,好能從工作疏解;近代的清教徒則擁抱工作,好能逃離恐懼。」
韋伯也是如此。韋伯本身是嚴謹的世俗思想家,養育他的母親是加爾文信徒,她把一切享樂當成危險,要靠努力不懈地工作與自律來阻絕。寫<韋伯傳記>的妻子瑪麗安說,韋伯是藉由工作來拯救自己免於危險的安逸生活。瑪麗安說1800年代後期,韋伯還是學生時,就維持嚴格的工作守則,遵守作息時間,維持規律生活,把每天的例行公事分門別類。他的養生之道是每天晚上在房裡吃一磅的生牛絞肉和四個炒蛋。結婚幾個月後,他寫信給妻子瑪麗安說:「我很享受新生活的幸福感,但我不能太放縱,這種穩定感會讓人鬆懈。」
台灣目前正處於COVID-19嚴峻的疫情中,宗教能否在此疫情中經由宗教信息及愛心實踐來安頓人心。作為加爾文派的信徒,我們應由不斷地擁抱有意義的工作(在家或線上) 來衍生盼望,脫離疫情帶來的焦慮與煎熬。
(參考Barbara Ehrenreich的Dancing in the Streets: A History of Collective Joy)
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瑪斯(Hamas)的戰火延燒11天,已造成244人死亡。近日經由各方奔走,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終於在美國總統拜登支持下,同意由埃及提出的雙邊、無條件停火協議。而哈瑪斯也確認停火協議於21日凌晨2點生效。
拜登總統同時也向因衝突死亡的以色列、巴勒斯坦人表達哀悼之意,強調華府會和聯合國及其他國際援助組織合作,提供立即的人道支援重建加薩走廊,但合作的對象是巴勒斯坦正規政府,避免讓哈瑪斯輕而易舉壯大。以巴衝突看來會有短暫和緩,但長期來看,巴勒斯坦人的自決人權與生存土地權間題,若沒有真正解決,以巴衝突仍會持續。
巴勒斯坦人從主後135年至1948年就散居在此地區,目前大約有80萬巴勒斯坦人住在以色列境內,有的是以色列公民。大約有130萬巴勒斯坦人住在東巴勒斯坦,也就是所謂「西岸」與「加薩走廊」,這些領土於1967年被以色列佔領,且大舉遷入偤太移民。
另外,大約1百萬巴勒斯坦人是住在約但境內,是約但公民。1百萬巴勒斯坦人散居在阿拉伯世界及西方國家,有30萬巴勒斯坦人是住在黎巴嫩的難民營。全世界大約有四、五百萬的巴勒斯坦人,他/她們多數是回教徒,但仍有將近10%是基督徒。
1989年,一位畢業於美國舊金山神學院(San Francisco Theological Seminary),擁有教牧學博士,牧養於耶路撒冷聖喬治堂(St.George Cathedral)的巴勒斯坦人教牧Naim S.Ateek,出版《公義,只有公義:巴勒斯坦人解放神學》一書,引起廣大迴響,世界各地基督徒開始有機會聆聽巴勒斯坦人基督徒的心聲,及對聖經的看法。這也促成了1990年3月10日至17日在Tantur(介於伯利恆與耶路撒冷之間)所舉行的第一次「巴勒斯坦人解放神學國際研討會」,會後並出版「信仰與Intifada:巴勒斯坦基督徒聲音」(Faith and the Intifada:Palestinian Christian Voices)一書,強調巴勒斯坦人也是上帝子民,可在上帝所應許的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國家。
1967年以軍佔領加薩與西岸後,世俗政治的錫安主義有了新的宗教意涵,認為這些土地就是上帝要給予偤太人的應許之地。這個看法可歸納幾個層面來看:
第一:偤太宗教基要主義的興起。1967年以軍的勝利強化了聖地應許的宗教意涵,上帝所應許之地是不能輕易放棄的,何況目前已經解放了偤大與撒瑪利亞地區,這對偤太人的歷史來說是很重要的,那就是上帝要讓以色列重新建立永久的以色列國度,雖然巴勒斯坦人仍被允許住在此地,但永久的統治者是偤太人,這也興起了所謂的屯墾區計劃,遷入巴勒斯坦人居住地來取代巴人。
第二:西方基督教基要主義也強化了這個觀點。對西方基督徒保守主義者來說,1967年以色列的勝利是上帝所行的神蹟。這也應驗了上帝要讓偤太人回國重建家園的應許,偤太人可重建聖殿,等待基督第二次再臨。這樣的想法除了被西方基督教基要主義者所強調外,美國一些主流教會也持贊同看法。
最後,偤太自由主義團體也興起「大屠殺」的神學觀點。就是1967年的戰爭,若是阿拉伯國家勝利的話,那麼以色列人可能就會遭受如同德國納粹時代對偤太人的另一次大屠殺。偤太學者Marc Ellis所寫「朝向猶太人的解放神學」(Toward a Jewish Theology of Liberation)就是持這種看法。當然,西方也有一些自由派的神學家,有感過去納粹對偤太人大屠殺中愧對偤太人,於是容忍現今以色列所作所為,毫無條件地支持這個國家,然卻疏忽成千成萬受苦的巴勒斯坦人基督徒兄弟姊妹。
在耶路撒冷、西岸、加薩的巴勒斯坦人教牧,在牧養生活中實際聽到人民的哭喊聲。巴勒斯坦基督徒如何對同胞所受的侵犯作出神學回應。為何上帝允許別人佔領我們的土地?為何上帝允許別人欺壓我們的同胞?住在巴勒斯坦的基督徒必須回應這些問題且找到解放之路。
在這樣的情境(context)反省下,巴勒斯坦人意識到過去所接受的聖經(text)觀點大多是一面倒向偤太人,這是西方教會的影響及洗腦,且常用舊約來反對巴勒斯坦人。然而聖經也是巴勒斯坦人的聖經,雖然聖經過去曾被誤用來反對及驅逐我們離開自己鄉土,但巴勒斯坦基督徒仍然發現聖經裡的上帝是公義的上帝,祂與被壓迫者站在一起,祂是巴勒斯坦人的上帝。
另外,基督教神學的中心是在於「道成肉身」,即上帝住在人群當中,上帝在歷史活動成就被壓迫者的解放拯救工作。所以道成肉身住在被壓迫的巴勒斯坦人中的上帝,絕對不會是來消滅巴勒斯坦人。反而,祂聽到了巴勒斯坦人的哭叫聲,來到他/她們當中,從事解放拯救事工。所以,那個只應許偤太人有土地權,且來佔領奪取我們土地的上帝,不是聖經裡的上帝,是假的上帝,是以色列人反映政治意識型態的假象而已。
同樣,當以色列人運用權力來壓迫巴勒斯坦人時,難道基督徒還能合理化這樣的權力誤用嗎?這更不符合上帝的公義與愛。當然,巴勒斯坦基督徒的解放神學也要處理巴勒斯坦人「恨」的情境,如何以建基在公義、真理上的愛、寬恕來實現真正的和平。這樣的和平不是叫巴勒斯坦人投降,作二等公民,而是在參與上帝的解放過程中,找到巴勒斯坦人作為上帝子民的尊嚴及定位,這也就是說巴勒斯坦人如同以色列人,在歷史中並非偶然,他/她們同樣是上帝的子民。
偤太錫安主義或基要教保守派常以舊約聖經為依據,認為巴勒斯坦這塊土地是上帝應許給以色列國的,巴勒斯坦人必須接受這樣的觀點,何況舊約有109處提到將土地給予以色列人的應許,36處提到上帝發誓要給予偤太人這塊土地,有15處說是永久給予。
為此,巴勒斯坦基督徒的解放神學必須對此誤解提出答辯並重新釋義。巴勒斯坦基督徒認為土地是屬於上帝,唯有上帝才是土地的所有權者,而且照律法土地是永不能買賣(參考利未記廿五章23節,耶利米書十六章18節)。
另外,土地也與出埃及事件有關,在舊約聖經提到二種出埃及:一是從埃及出來;另一是主前第六世紀以色列人從被擄的巴比倫回來。第一個出埃及帶有強烈的種族主義,對迦南地的原住民採取敵對及毀滅態度,容不下別人。第二個出埃及從巴比倫回來較採取現實主義,不得不接受住在四周的別人。這也就是說,在第二次的出埃及事件中,以色列人改變了對原住民的態度,他/她們對土地關係有了新的了解,接受歷史的改變與現實,願意與住在此地的別人分享土地上的所有資源。
為何偤太人不強調第二次的出埃及呢?偏偏強調流原住民血的第一次出埃及呢?難道偤太人不能像第二次的出埃及,採取現實主義,接受原住民本來就住在此地的事實,且願意與他(她)們分享土地的共同資源。
新約中,耶穌基督的福音更說明了這個土地分享的重要性。新約著作,我們可意識到基督徒一方面試圖減低與羅馬帝國的衝突,另一方面也降低舊約種族錫安主義的傳統。耶穌基督本人對耶路撒冷的中心主義抱持批判態度,以自己的身體取代聖殿觀念,打破中心地理主義,由上帝在基督的臨在取代了地方神聖的狹窄主義。於是新約中心的意涵是在於「上帝國」的臨在,上帝的主權是神學的中心議題,而非「土地」。
另外,福音傳至全世界的基督徒意識,也拓展了基督徒的世界觀,從狹窄的地方主義進展至世界一家的觀念。教會是住在世界之中,道成肉身在其居住之所,於是從主後135年至1948年就住在巴勒斯坦此地區的巴勒斯坦人,見證了福音道成肉身在巴勒斯坦人身上的神學意涵,巴勒斯坦也是巴勒斯坦人的「鄉土」,在建構巴勒斯坦人的「鄉土神學」之前,巴勒斯坦人很清楚必須先從以色列軍隊的佔領中「解放」出來。
將近二千年的教會史中,由於偤太-基督教的親近關係,及舊約-新約的不可分割,傳統的基督教神學似乎偏袒了偤太主義,甚至以偤太為中心所論述的聖經啟示意涵。巴勒斯坦人基督徒的解放神學開啟了我們的新視野,讓我們從偤太中心主義的舊約觀點解放出來,重新以上帝國的臨在及被壓迫者的解放來了解上帝在耶穌基督裏,在全人類歷史中工作的神學意涵。
Ateek, Naim S. Justice, and only Justice: A Palestinian Theology of Liberation, Maryknoll, New York: Orbis Books, 1989.
Ateek, Naim S., Ellis, Marc H., and Ruether Rosemary R. eds. Faith and the Intifada: Palestinian Christian Voices, Maryknoll, New York: Orbis Books, 1992.
近日,COVID-19本土疫情爆發,台北市長柯文哲於19日發出徵召退休醫護人員想法,希望他/她們可投入防疫旅館及集中檢疫所的協助,想不到單天就有千名退休醫護人員嚮應報名。桃園敏盛綜合醫院副院長江坤俊醫師這樣說道:「病人有需要就往前衝,早就已經變成很多醫護的本能!」
在此疫情嚴峻時刻,從部長陳時中的堅定抗疫到基層醫護人員的盡忠職守,甚至退休醫護人員的踴躍加入防護,我們深感光榮與感動,了解此刻唯有團結,台灣才能成功抗疫。而且,除了感謝醫護人員之外,你我都必須認知我們就是抗疫的一份子,必須呆在家裡減少不必要的流動,同時提高警覺,防止惡鄰或有心人藉由疫情來造成台灣內部恐慌,從中得利。
人類早期歷史,其實從事醫療工作是要冒著生命危險。公元前十八世紀的漢摩拉比法典中,就說明著醫師的賞罰是由其醫病結果來判斷,如果醫師醫壞了一位貴族眼睛的話,那下場是砍斷醫師的手以示處罰。
公元前五世紀一群屬Asclepius的醫護人員群体在雅典成立,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被稱為「醫學之父」的Hippocrates。照Hippocrates醫療群體的倫理守則,作為醫護人員的主要目的就是無條件的幫助病患,而不是致富或成名。
以中世紀的麻瘋患者為例來說,社會是採取驅離政策,送往偏僻地區集中,任其自生自滅。當時就有法蘭西斯修會的醫療人員,願意承擔染上麻瘋病的風險,前往麻瘋患者隔離之區,無怨無悔地從事醫護救助工作。再來,中世紀令人聞之色變的黑死病也是一樣,只要染上很少人能夠在床上存活三天。1665年,當倫敦傳染黑死病時,大多數居民皆逃離城市;但也有13位帶有公職的醫師及護理人員自願留下來照顧病患,他/她們的精神令人感動。這也使人想起1793年,當美國費城發生黃熱病時,大多數人也皆逃離城市。但卻有一位醫師Benjamin Rush及若干名護士勇敢志願留下來照顧病患,他/她們的事蹟也令人動容。
以「美國醫學學會」(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為例來說,其在1847年所立的法則中,提到當瘟疫流行時,醫護人員是有職責去面對危機,甚至冒著自己生命的危險,也要繼續其工作來減輕人們的痛苦。然而,當醫護人員有這麼高的自我期許時,作為民眾或病患的人們,就更不應該看病時隱匿自己的傳染病情,來造成幫助我們的醫護人員感染;或明顯沒事也要往醫院跑,不但浪費醫療資源,也增加自已被感染機會。
1986年,當AIDS的感染令醫護人員害怕時,「美國醫學學會」就曾聲明說:「醫生除了急診無可選擇外,是可以自由地來選擇要看護的病人。」如果人間的醫療關係演變至此,醫護人員可拒絕不敢收的病患時,那麼我們真的就會體會宗教文學家Louis所說:「我們只在家裡製造天堂,卻把地獄丟到外面給人。」
記得醫護人員也是人,在此疫情嚴峻時刻,我們除了向他/她們致敬外,也當提醒自己一起防疫。不外出,沒事就不要往醫院跑,增加醫護人員不必要的負擔。
陳時中部長及台灣各地抗疫的醫護人員們,我們向你/妳們致敬,因為你/妳們在「人間製造天堂,卻將自己置身地獄。」
美籍偤太裔政治學者安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其<人類情境>(The Human Condition)書中,明言希臘人為何重視詩歌和歷史,因為這些過去光榮(或不光榮)的歷史事蹟,能為他/她們的後代子孫留下典範或借鏡,由此來得到鼓舞或教訓,成就現今一個更能符合公眾利益的共同團體。鄂蘭說保有過去行為的敘述,使其成為未來的指引,就是詩人和歷史學家的政治職能。
我不知道,身為牧者的我們,是否深知如此的使命感,在每個禮拜天的講壇,重述「過往信仰中光榮(或不光榮)的歷史事蹟」,作為今日後代子孫們的典範或借鏡,由此得到鼓舞或教訓,成就一個更能符合上帝愛與公義的共同體。
因此,牧者的講道或敘事就會如同詩人與歷史學家,可以在社會共同的利益基礎上,提供真實性與更重要永恆的意義,來鼓舞個人與社團,從過往聖徒們犧牲奉獻的行為史蹟記憶,成為現今可實踐與未來靈感的源泉。
古希臘詩人荷馬(Homer)會被譽為「希臘的教育者」,是因為他為特洛伊戰爭之後的所有追隨者,提供了永垂不朽的歷史借鏡。而古希臘歷史家修昔底德(Thucydides)在伯羅奔尼撒戰爭的歷史中,也講述了人類的野心和愚蠢,勇氣和無節制的貪婪,無情的鬥爭,和不可避免的失敗故事來作為借鏡。
很清楚的,在詩人與歷史學家的眼中,過去發生過的事成了教學的庫房,包括可模仿的典範與應避免的借鏡。鄂蘭說通過這些詩人與歷史學家(現今要包括每周講道的牧者)們的敘述,人類行動的脆弱性與易腐性得以克服,而使現今當代人有限的生命,可以更能彰顯永恆的意義。
鄂蘭又說要保留這些敘事,是需要「聽眾」,而社區聽眾就成了永垂不朽事蹟的傳播者。對希臘城邦而言,聽眾是政治團體的隱喻,以保護言論和公民的事蹟(免受時間的摧殘遺忘),來留給後代子孫一個明證,除了彌補人類的脆弱性外,它還建立一個框架,從中過往城邦的偉大事蹟可轉化為故事,而城邦中的每一個公民都可以成為見證人,潛在的敘述者,述說者一直流傳,動感人心,有益於城邦建立的事蹟。
想想,教會作為信仰的社區不也是如此嗎?我想這是COVID-19疫情嚴峻後,教會「線上禮拜」必須面對的課題?與其爭論誰家線上設備較好、較完善?不如想想牧者在線上敘述了什麼「信息」?而教會「聽眾」又作了什麼樣的傳播?
歷史學者一般認為黑死病起源於中亞,通過絲路和戰爭在近東傳播。歷史上最早的鼠疫記錄是在查士丁尼大帝時期(541-542年)。541年,鼠疫侵襲君士坦丁堡,造成重大傷亡。當時的人們認為瘟疫的起因是超自然的力量,是上帝的憤怒和旨意。以弗所的教父,也是教會歷史學家的約翰(John of Ephesus) 目睹了瘟疫景況,他說君士坦丁堡的人民雖然2年前就意識到瘟疫,但都沒有進行任何準備,以為瘟疫不會到來,這不會是他/她們的問題。
1218年,消失後的瘟疫又回來,並於1322至1346年間增強。大約此時,熱那亞是意大利在地中海東部最大的貿易國,而意大利也在黑海的卡法港(Caffa,現今克里米亞的Feodosia) ,建立了亞洲商隊貿易中心。1346年,蒙古可汗(Djanibek,1342-1357年)與熱那亞人發生爭執,導致一場輕微戰爭。蒙古可汗在圍攻Caffa期間,瘟疫侵襲了蒙古士兵,蒙古可汗又將其死於鼠疫的士兵屍體,彈射到Caffa的城內,而傳播了全城。
戰爭結束,當熱那亞人乘船回家時,甲板下食物旁染疫的數百隻老鼠,又將瘟疫帶到君士坦丁堡。君士坦丁堡雖然禁止生病的熱那亞人進入該城,但卻無法阻止染疫的老鼠侵入。由此,黑死病從君士坦丁堡傳播到埃及和敘利亞等地中海東部國家。兩年之內,瘟疫蔓延到整個阿拉伯帝國,從北非到西班牙南部的格拉納達。
1347年10月,意大利商人又將鼠疫從君士坦丁堡帶回西西里島,可說是歐洲第一個遭受鼠疫流行的地方。爾後疫情傳至比薩和威尼斯,威尼斯可說是當時歐洲最富有的城市,人口有15萬。它雖然也是第一個通過公共衛生法來阻止瘟疫的城市,但仍然有9萬人喪生。
1348年,瘟疫已經蔓延到包括佛羅倫斯在內的意大利內地,佛羅倫斯失去了一半人口。意大利作家Giovanni Boccaccio在他的著作<十日談>(Decameron),描述了在瘟疫中佛羅倫斯人令人震驚的舉止:「公民避開公民,鄰居之間是如何稀疏,親屬冷漠到從未再見面。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父母親遺棄了自己的孩子,這些人的命運無法預料,無人看管,就好像陌生人一樣。」
黑死病就這樣從意大利蔓延到整個歐洲,當它傳播到英格蘭的許多港口後,在18個月內,這些城市失去了一半人口。1349年,黑死病也席捲了中歐和斯堪地納維亞半島,甚至西至格陵蘭。慶幸的是,瘟疫蔓延到東歐和俄羅斯時,死亡率就降低了,可能是鼠疫病菌突變為較弱的菌株。1352年,瘟疫到達了莫斯科,距卡法(Caffa)僅幾百英里,這是瘟疫侵襲的第一個城市。就這樣,黑死病走完了一個大循環,奪走了歐洲總人口的三分之一。
值得敘述的是,當時歐洲的大學已有一些醫學院,從古希臘人的醫學著作,一些對醫學有志之土,嚐試各種實踐技能來治療病人,如人體要保持適當的體液平衡才會健康。在法國的瘟疫高峰期,巴黎大學醫學院撰寫了一份有關這種疾病如何開始的報告。該報告宣稱,行星的排列從地球上吸收了邪惡的蒸氣,這些蒸氣通過狂風和南風的傳播,經人呼吸後,將骯髒的空氣滲透到心臟,而破壞了人的精神實質。
有趣的是,這些醫生對如何避免瘟疫倒有很多建議:如隨著瘟疫的臨近就要逃離,避免運動和洗澡,燒香並隨身攜帶鮮花,或是從廁所裡聞強烈的氣味,以克服鼠疫味道。也有醫生建議喝雞骨頭湯來治療,而當時最流行的治療方法可能是「放血」,讓患者流血以消除疾病。
由於疫情真的無解,中世紀的人們最後只能以其文化好惡,對瘟疫作出好惡解釋:瘟疫是上帝對人類罪過的一種懲罰,也是人們缺乏虔敬信仰及流行巫術生活所導致。儘管如此,有些信仰急端者卻仍採用類似巫術方法來避免災禍,如殺死一條蛇(象徵撒旦),切成碎片塗在自己身上,以為疾病的邪惡就會被魔鬼的邪惡吸走;或飲用由獨角獸角製成的藥水也被認為有效,因為獨角獸象徵基督的純淨。另外,在火爐旁燻香身體,也可將體內的不良空氣送走來抵抗病情。
另外,教會也由此疫情勸導大眾悔悟,通過反悔遊行、參加彌撒、禁食祈禱,及使用護身符來避免災禍。悔悟的遊行會指定行進地點與路線,參加者需禁食、祈禱及購買護身符來確保安全。這也造成1349年在德國流行的自我鞭打風潮,他們在鄉村、城鎮遊蕩,鞭打自己的罪過,甚至在悔悟的狂潮中倒地呻吟。直到教宗克萊門特六世(Clement Vl)認為此舉沒有效用,才被禁止。
然而,中世紀黑死病疫情中最可怕的是對偤太人的仇恨與迫害,認為他/她們就是引起黑死病的罪魁禍首。其實這也是基督教長期以來對偤太人的敵意。偤太人被懷疑在秘密儀式中謀殺兒童,將其磨成粉末,散佈於田野、水井,三至四周內,鼠疫在半英里內就會落在人和牛的身上,使人們遭受沉重的苦難,而狡猾的偤太人則安全地躲在室內。
當中世紀的天主教會一直鼓吹上帝造成了瘟疫,來懲罰人們的罪孽,而除了求助衪,別無幫助時;在實際無助的情況下,就引來知識份子與新興起商業階級對教會說辭的懷疑,並導引日後對天主教會權威的抗拒。在許多人質疑教會的願景和信息,並尋求對基督教信息有不同的理解時,這種動力終將促進信仰模式的改變及激發新的宗教改革。
期盼,在COVID-19疫情威脅的今日台灣,基督徒少說無益的話語,多作助人的工作。就是必須與人保持距雜,也是善意的距雜。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更接近上帝。
月全蝕奇景睽違兩年多後,於5月26日晚上7點再現,由於受到物理遮光現象影響,此次月全蝕將看到血紅色的月亮,也就是歷史上被過度喧染為會帶來惡運的「血月」。其實,當地球的位置界於月亮與太陽中間、發生月全食現象時,月球無法折射陽光,此時月球表面就只剩下來自地球大氣層邊緣的唯一光線,而太陽光在經過地球大氣層時,光線波長較短的藍、紫色光會散射掉,光線波長較長的紅光則可以通過大氣層穿透出去,折射到月球上,因此月亮看起來就會偏紅色。
19世紀,一位英國律師也是業餘天文學家George F. Chambers,於1899年寫了一本有趣的The Story of Eclipses(日、月蝕的故事) ,書中提到歷史上第一個月蝕記錄,是在巴比倫Nabonassar王朝第27年(主前721年)觀測到。而埃及托勒密王朝(Ptolemy)也曾記錄三個月蝕景況。甚至主前5世紀希臘喜劇作家Aristophanes,也在他的作品<雲層>暗示著月蝕的出現。
第一世紀羅馬作家普魯塔克(Plutarch) ,在<尼可西斯生平>(In his Life of Nicias) ,描述了古希臘第91屆奧林匹克運動會舉行的第4年(主前413年),月蝕造成雅典軍隊敗戰災難。普魯塔克說由於雅典將領尼可西斯的無知,在西西里島面對Syracusan軍隊時,因士兵中爆發了疾病及發生月蝕奇特現象,以為觸怒眾神會招致災禍而動搖軍心,結果軍隊恐慌敗戰,指揮官尼可西斯就下令雅典軍隊登船,逃離西西里島。普魯塔克說:「到了晚上,發生了月蝕,在那次月蝕中,無知或迷信使尼可西斯和所有人大為恐慌。因為月球處於充實狀態時,突然失去她的光芒,並呈現出各種各樣的顏色。因此,他們將其視為一種奇怪的超自然現象,這是眾神宣布會發生重大災難的標誌。」
普魯塔克也曾提到亞歷山大戰勝波斯大流士的前11天,在亞述的Arbela也出現月蝕。普魯塔克寫的<亞歷山大生平> (Life of Alexander) 這樣說道:「兩軍對視時,發生了月蝕。大流士動用火炬光亮對他的軍隊進行全面審查,導致營中發生許多騷動。亞歷山大部下發現此事,要他趁機對敵人的營地進行夜擊,亞歷山大卻回說希望馬其頓人可以睡個好覺,這樣我才不會被說是偷得勝利。」
普魯塔克也談到在主前168年的比德納戰役(battle of Pydna) 前夕,也發生了月蝕,而羅馬將領Paulus Aemilius是如何征服馬其頓國王Perseus。普魯塔克說:「當他們吃完飯,除了休息什麼都沒想到時,突然滿月,月亮也開始變黑,變成各種顏色後,最後完全黯然失色。而羅馬人卻照他們的習俗,通過敲擊黃銅器皿,舉起點燃的火把,發出很大的聲響。然而,馬其頓人沒事可做,恐怖和驚奇奪取了他們整個陣營,這是敗戰前的種種景象。」
偤太歷史學家Josephus也曾以月蝕的出現來形容希律王的野蠻行為, 這可能是指主前3月13日的月蝕。雖然是部分月蝕,到了凌晨三點微弱的月光仍然引起公眾的注意,因為在那時刻,希律王殘酷地將一些具煽動性的拉比們活活燒死,而使耶路撒冷的街道處於動蕩不安狀態。
第一世紀羅馬歷史學家塔西陀(Tacitus) ,也曾提到羅馬皇帝奧古斯都死後不久發生的月蝕。他說:「晴朗天空中的月亮突然變得黯然無光,不知道原因的士兵們把這個當作預兆,指向他們目前的冒險經歷:如同預言所說苦惱的女神將恢復她那光彩奪目的光輝,他們的奮鬥也同樣會帶來成功。」於是,他們吹起號角,敲響青銅金屬,發出很大聲響。當月亮顯得更亮或更暗時,他們就愈欣喜若狂。
英國太空科學家Duncan Steel在他的Eclipse: The Celestial Phenomenon Which Changed the Course of Histor一書中,說了一個令人省思的歷史事蹟:1503年6月,蟲病肆虐,摧毀了哥倫布四艘船中的兩艘,迫使他登上現在被稱為牙買加的加勒比海島嶼。島上的阿拉瓦克人六個月來一直為不速之客提供食物。最終,他們變得煩惱,不想再提供食物。哥倫布的西班牙水手們卻屠殺了阿拉瓦克人,偷走了食物。
哥倫布老奸巨滑,利用月蝕現象欺騙阿拉瓦克人。在2月29日月蝕前三天的晚上,哥倫布告訴阿拉瓦克酋長,他的基督教神很生氣,因為當地人不再慷慨協助。在這三天的時間,神的生氣會顯現出來,月亮將從天上消失,並因憤怒而變紅。確實,三天後,月亮消失了,也似乎在流血。阿拉瓦克人嚇壞了,趕緊將糧食裝載於西班牙人船隻,並懇求哥倫布代他們向他的神懇求寬恕。
西班牙人在等待月球從地球的陰影中重新出現時,假裝考慮了這些請求,並與阿拉瓦克人達成和平協議,要阿拉瓦克人繼續養活西班牙人。西班牙人在島上休養一年半後,返回家中。不久之後,開始對加勒比海以及南美大陸的入侵征服活動。
Duncan Steel說如果哥倫布沒有用月蝕欺騙阿拉瓦克人的話,那麼他和他的船員都不可能回到西班牙。今天的世界可能會大不相同。
近日,隨著COVID-19疫情擴散,顯然已將台灣社會一個潛伏的「集體焦慮」(collective anxiety) 爆發開來,它正考驗著台灣每一位公民的素質與選擇:是想盡辨法來安頓人心或製造混亂從中謀利。
「集體焦慮」是社會群體面對重大事件而有生命威脅時,所引起群體心理共同反應的現象。有趣的是,有的心理學家認為「集體焦慮」是一種假象,是群體對威脅的「謠言」所衍生恐慌的共同想像。群體面對迫在眉睫威脅所衍生的恐慌,一旦被有心人有意識地加予操作傳播,恐慌就有可能內化於群體的每個個人,而形成集體焦慮意識。而且當集體焦慮的意識變成一種信念,就會加劇恐懼,扭曲個人的感知。從而更加深化個人對威脅謠言或假信息的相信。
社會學家認為「集體焦慮」會在社會中的邊緣群體顯現,如政治權力的群體邊緣者或社會邊緣族群團體,特別當他/她們失落權力而無安全感時。這時,別有用心的邊緣政客,就可利用具威脅的謠言來慫恿其族群群體的「集體焦慮」,轉換成族群群體的「集體亢奮」,來作破壞抗爭,並從中得利。社會學家涂爾幹說「集體亢奮」就是經由某種特別「儀式」,來誘發粉絲群眾們的熱情與狂喜,進而鞏固群首與粉絲群眾們的社會關係。特別當粉絲群眾被一種簡扼的口號緊箍住時,一點一滴的群眾活力就會占據每一個粉絲心靈,它最可怕的是可被政治性地催化成對社會不滿後的暴民心理。
「集體焦慮」被鼓躁成仇恨的「集體亢奮」具有弱化社會心智的感染力。一方面粉絲群眾因社會排斥而更充滿敵意,一方面社會也會築起道德或政治正確的高牆來保護自已。人類學家維多、特納(Victor Turner) 認為「集體亢奮」是人類普世皆然的一種能力,其功能可讓整個社會結構暫時鬆動,使其不至於過度僵化或不安;不夠「集體亢奮」活動不能持續太久,太常它會導致社會分裂瓦解。
「集體焦慮」也是,在大家面對嚴峻疫情的恐慌時,我們可冷靜下來,從消息的傳播,理智地判斷是真實或虛假謠言,看出誰是誰非;也可從社會領袖的盡心盡力,或是酸言酸語,來了解誰對誰錯。面對群體的「集體焦慮」,其實是政治家或媒體工作者最好的未來投資,因為群眾的「集體焦慮」,會因為他/她們的作為,是安撫或煽動,在未來作出信任或離棄。因此,「集體焦慮」的潛在好處是,它促使社會整體,包括群眾與領導者,都必須衡量自已的作為,來作風險評估:是有益於公共政策,來形塑更安全的社會;或煽動人心,以為藉由社會動亂,加重喧染對手的無能,自己或群體就能得利。
然而,大多數活在理性世界的台灣人民,對此「集體焦慮」現象,大多樂觀以待,認為社會因疫情一時恐慌的「集體焦慮」,終究會在理性的說服下(疫苗的到來、染疫人數下降)消退。其實也不盡然,如果我們夠坦白的話,有時也不得不承認在我們微弱的內心深處,多多少少也隱藏著對疫情不安的煩躁,對社會防疫違規者不滿的情緒,或必須隔離染疫親人的心痛。政治工作者必須學會理解、體諒群眾不安的「集體焦慮」,但它應該是被化解與醫治,而不是被鼓躁成仇恨。因為我們深信社會學家韋伯所說:「一個穩定的社會群體,一定有一套法則來應付失序,減低社會解體的威脅。」
聖熱納羅(St. Gennaro)是那不勒斯的守護神,在那不勒斯的大教堂裡,保存著兩瓶固態液體,傳說這是聖者的血液,每年會融化三次。聖熱納羅出生於主後272 年,鄰近Benevento,後來成了該地區主教,在羅馬皇帝戴克里先迫害基督徒時殉道。
有關他的事蹟,是說他去Pozzuoli探視一位被囚的教會執事Proculus,並為他的釋放求情時被捕,羅馬法官提莫圖斯(Timoteus)判處他死刑,扔給獅子食用。但後來由於提莫圖斯意識到人民對被定罪的聖熱納羅深表同情,而暫緩行刑。另一傳說是,提莫特圖斯生病了,也被聖熱納羅治癒。儘管如此,他還是沒有感激,並將他帶到Pozzuoli露天劇場,丟給野獸食用。不過,露天劇場的獅子在被聖熱納羅祝福後,就乖順地跪在他面前,沒有傷害他。
在《梵蒂岡使徒行傳》(the Vatican Acts)中,講述了聖熱納羅一些神蹟故事。聖熱納羅前往諾拉(Nola)會見邪惡的法官提莫圖斯時,被監禁和折磨,由於酷刑對他沒有產生任何影響,所以提莫圖斯將他扔進火爐。然火爐重新打開後,聖熱納羅卻毫髮無傷地走了出來,而火焰此時就吞沒了目擊處決的異教徒。
主後305年9月19日,熱納羅與Proculus一起被斬首殉道。斬首之後,一名虔誠的婦女Eusebia收集了他的血液,將其封閉在兩個藥瓶中。後來這兩個藥瓶,就成為聖熱納羅(San Gennaro)的象徵記號。
照傳統說法,當Severus主教將聖熱納羅的遺體從Agro Marciano移轉到那不勒斯時,傳說在移轉的路上,遇到了那位裝著兩瓶聖血的虔誠女人,血液就融化了。1389 年,在一個盛大紀念聖熱納羅的遊行中,也見證了這個奇蹟,儲存在藥瓶中的液體,就好像「在同一天從聖人的身體中流出一樣」融化了。如今,藥瓶被保存在聖熱納羅教堂祭壇後面的保險箱中,每年的9月19日,紀念那不勒斯的守護神聖熱納羅節時,才會從保險箱,取出裝有聖熱納羅的血液小瓶,在城市主教的帶領下,城市居民進行為全城安全的祈求遊行。
雖然今天的科學己印證對麻風病/漢森氏病 (HD) 患者的隔離政策是不必要,也剝奪了患者的公民自由,加劇了與疾病相關的社會污名;然而,麻風病患者被污名化、被迫與人隔離卻是歷史事實。在很長一段時間,這種疾病可能導致毀容,而使身患此疾的受害者被社會污名化。而「隔離」可說是完全剝奪這個被污名化個人的社會生存資格,更可怕的,不是因為它會殺死人,而是因為它讓人沒有盼望地活著。
活在那個時代的偤太經典,也是如此想法,利未記13章46節記載「瘟疫在他裡面的日子,他必被玷污;他不潔淨;他將獨自居住;他的居所不在營外。」可說就是污名化的隔離。由於麻風病人被認為是極度的污穢,他/她們不得不被迫在城外隱居。通常他/她們必須佩戴獨特徽章,以便人們認出他/她們,避開他/她們。或如古代偤太人採取的方式,將手放在嘴上並喊叫:「不潔淨!不潔淨!」(利 13:45)來避開他/她們。根據後來第二聖殿條例,如果麻風病人站在樹下,恰巧路過一個乾淨的人,他/她就玷污了路人。如果他想去會堂(可能指拉比或有權勢的人),會堂也不得不為他單獨安排一個隔間,但他必須第一個進去,最後一個離開。
拉比法律也禁止麻風病人行夫妻性生活,這個看法在中世紀傳入基督教會。在中世紀的教會,當有人患上這種瘟疫時,神甫會披著披肩,拿著耶穌受難像,將他帶到教堂。在那裡,麻風病人會換上一件黑色衣服,神甫會為他念誦如死亡的彌撒;然後,他會被帶到一個隱蔽隔離房間,他的腳被扔泥土作為埋葬標誌,並被警告除了穿著黑衣和赤腳外,永遠不可出現。說來,麻風病人是被視為「活的死人」,是耶和華的可怕懲罰。
民數記5章2節提到:「吩咐以色列人,把每一個長大痲瘋的,凡有病的,和被死者玷污的,都趕出營外。」把麻風患者趕出營外,排除在曠野的營地之外,以及後來的城市和村莊,可能是照當時採取的衛生措施(利未記13、14章)。然而,這並非是東方社會當時對待傳染疾病的唯一方法。在埃及,它以相對溫和的方式對待患者,允許被排除在外的麻風病人在簡陋的小屋過活。他/她們大多淪為乞丐,上路乞討,用木碗接受慈善人士給的食物。也有善心人士會將食物放在離麻風病人小屋不遠的地上,以便他/她們食用。
列王記下15章也記載著一個令人省思的故事:「耶和華擊殺王,使他終生長大痲瘋,住在幾間房子裡。」這個故事談到烏西雅本是一位善良而虔誠的國王,在他統治早期,上帝與他同在,不僅恢復了以祿( 歷代志下26:2),而且還戰勝非利士人,擊敗阿拉伯人( 歷代志下26:7),迫使亞捫人向他進貢,他的名字遠傳海外(歷代志下 26:15)。
然而,短暫的勝利帶來的優越自豪,使他大膽地奪取祭司職位,拿起香爐,進入聖殿,然後在金色祭壇上燒香( 歷代志下26:16-18)。就在那時,「耶和華擊殺了國王」,使他患上麻風病,他的額頭因明顯的鱗屑結痂而變白,一瞬間國王的優越與驕傲被打敗了。歷代志作者認為這是上帝對國王僭越,奪取祭司職位的審判,以至於國王終身是個麻風患者,住在幾所房子裡。
顯然,先前麻風患者被社會污名化及隔離,是一種社會的集體無知與集體犯錯。現在COVID-19患者會在醫院隔離,是一種恩惠,是社會生命共同體的動員與整個醫護人員無私的投入與奉獻。因此,作為社會公民的我們,應在疫情嚴峻下謙卑自省,遵守中央指揮中心的命令,體認同島一命。期盼地方首長及社會團體不要僭越中央,自以為是或自作主張;也期盼中央指揮中心能彈性運作,在保有國家尊嚴之下,也能以全民利益優先著想;當然,也讓自動自發「在家隔離」的每一個公民,成為社會讚許的一種高尚行為。
2021.06.01
人們為何難以割捨對遺物的愛慕,可能是出於情感愛戀的本性。試想:我們親人留給我們的遺物,不就是我們情感上留戀的無價之寶嗎?宗教上的遺物更是如此,它不只是留戀而己,而是神格化到我們內心的至聖摯愛。只是單向神格化的愛戀若被扭曲為迷信,就會忘了去激發「善良」、「虔敬」之宗教信仰,才是宗教遺物被保留下來的原旨。
然而,「聖物」崇拜在歷史上的評價正、反兩極。它有時撫慰人心,穩定社會;有時擾亂人心,帶來混亂。說來也真諷刺,本來是聖者留下的一件值得珍惜的遺物,用來激發信者的虔敬;然而,由於過度喧染其具有不可思議的信仰效用,就誤導了盲信或輕信之人,以為擁有它,或觸摸一下,就有可能連帶意想不到的效用,如疾病被治愈,災情會遠離、人心可安定等等。
觸摸「聖物」可使疾病治愈、疫情遠離、苦難有解,形朔了基督宗教長久以來的「聖物」崇拜,其中最有名的當屬釘在耶穌身上的那支「十字架」。相傳它是君士坦丁大帝的母親Helen,前往耶路撒冷朝聖時所發現的。後來Theodosius皇帝又將此「十字架」捐贈給米蘭主教聖安波羅修,而聖安波羅修又在此「十字架」襄上寶石,存放於米蘭的主教聖堂,作為鎮堂之寶。
後來,此「十字架」落入匈奴人手中,相傳珍貴寶石被挖走後,此「十字架」就被匈奴人燒掉。有趣的是,在十一、十二世紀時,歐洲諸多教堂都宣稱擁有此「十字架」之碎塊,而且認為這些碎塊不僅可以辟邪,也可治病與驅散瘟疫。因此,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朝聖者,湧入供奉這些碎塊的聖堂朝拜,為聖堂帶來可觀的實際效益。
另外,除了「十字架」外,相傳君士坦丁大帝的母親Helen,也將當年耶穌晉見羅馬總督彼拉多時,所踩過的「階梯」帶回羅馬,後來就成了羅馬著名的「聖階」傳說。「聖階」在羅馬享有崇高地位,信徒認為腳踏聖階就是褻瀆,朝聖者只有在虔誠地親吻「聖階」後,才可跪著爬上爬下。在天主教會的傳統,用膝蓋爬上聖階是可得到赦罪。1817年9月2日,庇護七世還規定登上聖階者,每一級可得9年大赦。庇護十世於1908年2月26日又另行規定,懺悔後虔誠的登上聖階者可得大赦。
此外,有名的宗教聖物,當屬救主耶穌流出來且被保存下來的「眼淚」,當然沒有人知道,也不敢過問此「眼淚」是如何保存下來。後來也有主教教堂,宣稱擁有聖母與彼得的「眼淚」,並存放於小匣子內,可掛在胸前作為隨身護符。另外,殉道者的血、頭髮甚至指甲也都很珍貴,擁有這些,不但增進主教聖堂名聲,也可吸引大批朝聖者前來。主教聖堂收益增多,可以作為日後爭取權位之後盾,可說是一舉多得,何樂不為!
COVID-19疫情嚴峻期間,因面臨苦難而渴望醫治的宗教想像,一定大放異彩。有人胸前會掛上十字架,這是人之常情;有人在家隔離,更有時間進行宗教修煉,這也是好事;有人耽心害怕,偶爾幻想世界末日也不為過。只不過在家默想、修煉之後,基督信仰的美好遺傳,應有益於個人虔敬的回應,在嚴峻痠情下,謹守防疫規定,減少外出;或有助於公眾利益的響應,謹守工作崗位,為疫情後的社會復原作出貢獻。
2021.06.02
鴻海公司與永齡基金會對於專案申請疫苗進口一事,昨天已向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完成所需8項內容文件遞件。雖然,外界仍有不同動機猜測,郭台銘先生仍在其臉書寫下:從「全島一命(應改為全國)」到「全島一心(應改為全國)」,團結是逆境的解藥,請所有人都放下心中糾結。郭先生也感謝政府協助,重申願意與政府密切合作,了解疫苗採購不是上街買菜,絕非易事。所以全力配合政府的相關考量,用最嚴謹的態度,謹慎評估。
郭台銘作為在中國有巨大投資的台商,應該能夠了解台灣人民的憂心。我們怕的不是台商,而是中國可能借由威脅台商,或借由疫苗來「以疫謀統」。商人雖然考量經濟獲利,但在緊要關頭,商人也可為「國」謀利,誰說商人無祖國呢?
早期的羅馬人看輕商業活動,認為商人只要有好的價錢,連自己也可出賣。羅馬街道雖有雜貨、麵包、傢俱等等各種不同商店,但大多由奴隸出身的自由人在經營。居於社會邊緣的偤太人只被允許經營「放貸商店,(money-lending),但羅馬人不屑這種職業。羅馬哲學家Cato這樣說道:「放貸者可賺很多錢,但沒有一位羅馬紳士願意從事。」
儘管如此,羅馬商人還是熱愛羅馬。在羅馬歷史中曾發生工人、商人集體罷工,出走撤到城外,讓羅馬城內生活停擺。但當羅馬貴族以「肢體一體」來勸導,說明羅馬生活如同一個身體,缺一不可,身體只有我們這些貴族頭頭,而沒有工人、商人的身軀、手、腳的活動配合的話,一切會動彈不得。商人也就因著羅馬「全市一命」的意識,又回到羅馬城內經營生意。羅馬商人地位雖然不高,但是他們認同自己的城市,怎麼會無祖國呢?
中世紀的商人更令人欣佩,他們是城市的創建者及守衛者。以前鄉鎮人們是向城堡貴族租用土地耕作,十二世紀後的歐洲,農業生產頗有改進,農人有了經濟盈餘就往商業發展。他們旅行各地,收集各種物資,然後轉賣獲利。這些商人漸漸富有,不但從城堡貴族手中買到城鎮獨立治理的授權,形成議會來管理自己城鎮;而且還衍生當地商業活動的市集(fair)文化,成為自己城鎮的假日及認同。而市集在拉丁文feriae的涵意就是「假日」(holiday)。商人是自己城鎮的守衛者,怎麼會無祖國呢?
文藝復興時代就有的樸克牌遊戲中,四種牌正代表著不同階級的鬥爭。黑桃(spade)是「劍」是「鏟」,代表著貴族。紅桃(heart)象徵著宗教人員,兩者皆是中上階層。而紅磚(diamand)是代表著新興起的商人,協助象徵下階層勞動者的梅花(club,棍子之意),來對抗中上階層。說來,商人是富有正義感的。
馬可波羅(Marco Polo)是十三世紀有名的威尼斯商人,在中國住了十七年。很多人知道馬可波羅寫了一本《馬可波羅遊記》(The Travels of Marco Polo),是第一個撰寫有關中國的歐洲人。但很少人知道馬可波羅回到威尼斯後,不久在威尼斯與Genoa兩個城市的戰爭中,為了自己城市而被俘關監。這本遊記就是在獄中所寫,是馬可波羅口述,其中一位獄友Rustichello為他記述。馬可波羅熱愛自己的城市,誰說商人無祖國呢?
英國詩人莎士比亞也曾寫了一齣《威尼斯商人》的劇本。劇中描寫一位商人Antonio為了經商獲利,而向一位偤太放貸者Shylock借款。條件是無法償還時,要割自己身體一磅的肉代償。故事的結局Shylock是輸家,商人借的錢不但要不回來,法庭又限制割肉不能見血,最後可說是血本無歸。想想Shylock是不是很像今日台灣的銀行,有一天台商借走的錢要不回來的話,恐怕那時要割的是台灣人民的肉了。
然而,商人的本質遠超於經濟利益,在西方歷史及文明的發展中,商人扮演著重要角色。除了賺錢之外,他們也是城市的創建者與保衛者,並富有正義感。也許,這樣的商人才是台灣人民所樂見的,這也是台灣人民對郭先生的期許!
2021.06.02
接續中國國台辦主任劉結一的話,「台灣深受缺疫苗之苦」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說:「台灣許多縣市和團體呼籲快用中國疫苗」,又說:「部分機構接受中國捐贈,體現台灣民眾對中國疫苗的信心」。然後,中國再將箭頭指向民進黨政府,說:「民進黨政府阻擋中國疫苗輸台,賤踏台灣人生命。」
諷刺的是,人家日本政府也願意捐疫苗給台灣,卻遭中國百般阻擋,老套一句這是「干涉中國內政」。到此,中國「以疫苗謀統」的野心照然若揭;可悲的是,台灣還是有一些「縣市和團體」(套用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的話) ,全力配合演出。
中國共產黨今日在中國所行,對西藏人權的迫害、新疆種族的清洗到對香港的威權統治,可比擬為20世紀30年代在德國興起的「納粹黨」(Nazi)。「納粹黨」是德文「國家」(National)及「社會主義」(Sozialistische)的混稱,源自「德國國家社會勞工黨」(the National Socialist German Worker’s Party)。
1921年希特勒成為該黨「領袖」後,就大力鼓吹德國「國家主義」,以民族主義吸取德人認同。1922年11月在慕尼黑的演講,希特勒就說:「共產黨教導『你若不是我的弟兄,我就猛敲你的頭顱』;我們的標語是『你若不是德國人,我就怒毆你的腦袋』。」想想:若以此「專敲別人頭顱」的「國家民族主義」的角度來思考推論的話,請問:台灣還能接受一直欺壓我們,像「納粹」的中國共產黨嗎?
1929年,世界性的經濟蕭條重創美國,致使美國在一次大戰後投資德國的經援緊縮,導致數百萬德人失業。當時,希特勒就藉此機會來煽動「阿利安」(Aryan)種族優秀說,來激發民眾相信惟有國家強盛、民族優秀才能復興德國,人人才有工作致富。這樣的論調確實吸引中下階級,致使納粹黨在1930年的德國議會選舉成長七倍,嬴得107國會席次,成為「社會民主黨」後的第二大黨。
當時「社會民主黨」議員Toni Seiler評論說:「這些自稱『阿利安』種族的菁英,是一群喧鬧、吵雜,穿著制服的幫派。當我仔細觀看他們的臉孔,所見是犯罪及墮落臉孔。當我對所見了解愈多就愈感恐佈,跟這群幫派之徒同坐議會殿堂真是羞愧。」想想:台灣還真幸運,因為「民主制度」、「言論自由」與「公民素質」撐住了議會的吵鬧,及有些政客自以為優越的自以為是。
1933年1月,希特勒被認命為德國總理。掌控大權後的希特勒開始清除異己。諷刺的是,藉由2月27日的議會火災,希特勒開始鬥爭共產黨徒。
當時,希特勒的警察頭子Herman Goering就說:「這是共產黨的革命,我們不能再等待,我們不能再仁慈,每一個被抓的共黨幹部必須槍斃,每一個共黨議員必須問吊。」又說:「對我們來說,人民是分成二種:一是支持國家信念;一是毀壞、放毒。因此,警察不會保護這些無賴、流泯、放高利貸者及賣國賊。如果有人說常常有人被警察帶走及被拷打虐待,我只能回說『若沒有將蛋打破,你就不能作蛋餅』。」想想:現在還有什麼國家,是將「人民」當作「蛋餅」來打。
1933年7月14日,希特勒宣佈德國將是「一黨專政」的國家,只有「德國國家社會勞工黨」,即納粹黨才是唯一合法政黨。當時,其它政黨被迫解散,而企圖組黨者將受嚴厲處罰及關監。最後,這個「一黨專政」的國家,不只帶來偤太人、弱勢族群被無情殘害、慘絕人寰的悲劇;甚至導致發生歷史上空前絕後、死傷不計其數的世界大戰。想想:現今從中國發生的「武漢肺炎」(美名COVID-19) ,不是帶來比世界二戰更大的悲慘傷亡嗎?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希特勒的「最後遺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希特勒不但沒有任何悔意、自省;還說德國人民出賣了他,他從頭到尾一點也沒有錯。想想也是,因為只有「錯亂」的腦袋,才會成為「希特勒」。
2021.06.04
據中央社記者張謙於6月3日在香港的報導,說今年香港支聯會己無法再舉辦悼念「六四天安門事件」死難者的燭光晚會,因為香港警方以防疫理由,禁止香港市民參加「六四事件」32週年燭光晚會。由六四天安門死難者的母親們所組成的「天安門母親」,也針對此事表示遺憾。因為在過去的燭光晚會,支聯會都會播放「天安門母親」成員的講話,來悼念過往的孩子,及期盼自由民主的中國能早日到來。
「天安門母親」是前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副教授丁子霖,聯合六四事件死難者的母親們所組成的一個平反運動,要求中國共產黨徹查及公布「六四」事件,及向死傷者家屬公開道歉。可想而知,這個組織的成員經常受到中共當局的刁難,包括禁止她們公開悼念「六四」遇害死去的親人。
2001年,丁子霖副教授聯合所有受害者的母親發表了一封公開信函。信函這樣說道:「我們已不再是愚昧、麻木的一群,也不再是怨天尤人的哭泣者。我們既然己經站起,就絕不再躺下。我們蒙受深重的苦難,但這苦難沈積在我們的心底,己不再是牙眼相報的偏狹與仇恨,而是對道義與責任的一種承擔。今天,我們將這種愛視為一種責任,希望以此來呼喚人們的良知,來化解人與人之間的猜疑和仇恨,來改變至今仍遺留在我們頭腦裡對生命及人的價值的漠視。」
又說:「我們相信,這種來自生命源頭的愛是偉大的。它作為一種責任,將使我們變的更堅強、更智慧;也將使我們的世界變的更理智、更富有人性,從而更有效地制止暴行與殺戮。」
在正義的追討程中,這些天安門受苦的母親們仍感受到生命中愛的責任,而不是仇恨報復。但這些母親們也說這樣的愛不等於寬恕,因為中共政權未曾對犯下反人類罪行道歉,甚至對維權、異議人士(到今天反送中香港民眾)進行更嚴厲的迫害。這些母親們堅定地說:「愛的責任使我們盡可能聯合更多的人來,更有效地制止暴力和殺戮。」
今年香港悼念「六四天安門事件」死難者的燭光晚會雖被禁上,但「天安門母親」仍發表了六四事件32周年祭文,認為中國共產黨迴避不了六四慘案的責任。祭文表示,今年是中共建黨100周年,總書記習近平常說要把人民放在心中,因此「天安門母親」公開提出三項訴求「真相、賠償、問責」。更重要的是敦促中國要依法治國、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和當家作主。說來,有點作夢天真無奈。
去年,「天安門母親」有2位家屬因病去世,至今已有62位成員過往,但她們渴望「真相、賠償、問責」的信念,還是不會改變。
2021.06.04
2012年,紀念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 23週年時,已經信耶穌的民運人士柴玲在<基督日報>寫一篇文章如下:「當我們的內心充滿和平與寬恕時,我們在一個很小的程度上,反應出耶穌對整個人類的巨大寬恕。我也知道當我們在天安門前,面對坦克機槍而決定不放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時候,我們早已選擇了寬恕。我更知道只有當我們真正寬恕時,持久的和平才會到來。」
不過,另二位民運人士王丹與吾爾開希是持不同意見,王丹認為在殺人者還沒有任何懺悔、道歉,甚至還在繼續殺人的時候,只要求被害方的原諒,對六四的死難者是很大的不公平。同樣,吾爾開希也認為寬恕和諒解是在正義、是非釐清之後,這是罪人祈求寬恕之時應有的態度,這不僅是宗教價值也是普世價值。
柴玲跟著回應說,很多朋友誤解寬恕只能在對方懺悔後才能給予,在對方被公義擊敗時才能施捨。然而,耶穌做的恰是相反,耶穌在他們還沒有認罪,甚至還在傷害他的時候,就已經祈禱天父原諒了他們。他完全沒有必要這麼作,但他不但做了,而且是在自己最痛苦的時候作了,他也要求他的門徒這樣作:「愛你的仇敵!」
1956年, 法國哲學界曾針對希特勒納粹的惡行作一個深度的討論。有偤太背景的法國哲學家Jankelevitch說,納粹惡行的不合理與愛的全能之間是無法聯結的,所以饒恕是不可能。輕易的饒恕,會成為廉價的恩典,使我們忘記這些惡行的邪惡-更重要的是,犯罪的人也未曾請求被害者的赦免,講求赦免是沒有意義的。
另外一位偤裔法國哲學家德希達(Derrida) 卻認為去赦免人,並不是建立在有人請求赦免。他說赦免的本質是一種使命(calling) , 赦免無法赦免的罪行才是真正的赦免。他說這樣的赦免是不可能的可能性(the possibility of the impossible) 。
記得二次戰後,屠殺偤太人的納粹戰犯在紐崙堡大審中,有12位將領依「違反人道罪行」(crimes against humanity)判處死刑,7位將領判處無期徒刑。然而,只有1位德國軍備司令Albert Speer承認自己有罪。他說:「不管我知或不知,知多或知少已不重要。當我認為這些恐怖的事是應該去了解而沒去了解時,再深的道歉已沒用(No apologies are possible)。」
德國神學家莫特曼在二次大戰德國戰敗後,曾為戰俘三年。在蘇格蘭戰俘營中,英軍曾將納粹在Auschwitz集中營惨無人道的惡行,以影片放映給這些德國戰俘觀看。莫特曼說當時他們的第一反應是不相信,認為影片是宣傳品,接著第二反應是影片造假。直到認清事實後,莫特曼說Auschwitz集中營的恐怖罪行打擊我們每一個人的靈魂深處,我全身不適,沒有比死更好!莫特曼說作為國家全體的一份子,如何去承擔如此重大的罪行呢?
也許,赦免與悔罪請求赦免都是「不可能的可能」,然偤裔美國思想家安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人的處境>說的最好:「停止痛苦記憶的方法就是赦免的力量。」沒有赦免,我們就無法從以前行為的後果解放出來,我們永遠成為以前行為後果的犧牲者。報復是重複前一個行為所造成後果,而赦免才能從報復的循環中解放出來。
不過安娜鄂蘭也說,我們總要記取歷史事實,這樣通過赦免這種創造性的神蹟,才能使我們的痛苦記憶得著治療。
2021.06.04
義大利媒體《真相報》(La Verità)報導,台灣向德國BNT原廠購買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苗,遭受到中國北京政府施壓;最後,德國聽從中國命令,停止向台灣輸出疫苗。
近年來,德國高層為了強化與北京之間的貿易,明顯處處偏袒中國,德國總理梅克爾甚至還大力支持具有爭議的「中歐全面投資協定」。因此,北京就利用經貿收益,影響德國停止本與台灣說好的疫苗購買。其實,台灣曾捐贈1百萬片口罩給德國,而且當德國政府發言人被記者問到此事時,也是避談感謝台灣。何況,今年德國車廠欠缺「晶片」時,德國政府還是厚顏無恥地向台灣政府要「晶片」呢!
以前我們會問:「為何納粹期間,德國的大學(代表理性) 及德國的教會(代表良心) 會支持邪惡的希勒特?」現今不禁要問:「作為民主國家的德國政府為何欺善怕惡,支持霸權的中國?」或是身在民主台灣的知識份子或宗教信仰者,為何還是去支持違反人權、摧毀宗教自由的中國政府呢?
1961年4月,前納粹黨衛軍艾希曼(Adolf Eichmann)在耶路撒冷受審時,主張自己只是「依照法令行事(屠殺人類)」來為自己脫罪。當時在場觀看的偤裔美國思想家鄂蘭(Hannah Arendt),事後就提出「平庸之惡」(the banality of evil) 之說來作審判註解,為上述困擾我們久久不解的問題,稍微得到緩衝的解答。人卻實如此,就是知識份子或具信仰良知者,皆難逃在霸權當道的環境下,有意(經濟利益) 或無意(政治洗腦或民族情感) 地有份於「平庸之惡」!
鄂蘭認為接受教育得到知識的人,並不等於他/她就會「思考」。思考不是被動地填塞知識,而是常與自己內心對話,經由質疑、澄清來得到對事物較真實的理解,而非平庸一味地附和,依慣性隨波逐流照作。曾支持希特勒的德國哲學家,也是鄂蘭的老師摯友海德格(為當上大學校長) ,戰後懺悔地提出一個看法:即人最大的敵人就是We(我們) ,進而忠告人們要時時面對自我良心的呼喊(calling) !
著名巴西解放教育家保羅.費爾利(Paulo Freire)說的很好:教育就是自由的實踐,是人從對世界的「回應」(reflection)與「行動」(action)中來改變世界,特別是打破不公不義的特權體系,進而重建人性的社會。因此教育不是教導人去適應既存不義的社會,成為平庸之惡的一份子,而是面對社會不公所帶來的困境,且勇敢的去改變它。
費氏認為當人們唸出像自由、正義或平等這些字語時,這些字語就應讓它能真正「道成肉身」在人們的現實生活中。因此,語言是一種「再生語言」(generative words),而教育也就成了「愛與勇氣」的實現,引導現實朝向真正自由。在此,再生語言的應用就是說出話來,沒有對話的教育是貯存(banking),老師如同「填塞者」(depositor),而學生成為「容器」(depositories),只記憶老師所裝的東西。這種「貯存式」的教育方式導致學生與其良知疏離,缺乏客觀真理的論證,教育不但不能喚醒良知,反而成為洗腦工具。
切記「平庸之惡」可能隱密在我們的教育體系裡面,在社會隨波逐流的每一個人的內在,且有意、無意成為政治、民族或性向主義的壓迫結構共犯,如Hannah Arendt在《平庸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所說的忠告:在納粹政權底下,最可怕的並不是他們使用暴力來脅迫人民支持,而是他們改變整個政治體制,且教育人們不加思考地服從政府指令,沈溺於中不知自拔!
2021.06.05
日本捐贈給台灣的124萬劑AZ疫苗,在有心人操弄「疫苗之亂」及人民感謝期盼下,昨天下午安抵國門,真是安撫振奮人心。日本《朝日新聞》報導,疫苗後續還會分批提供。日本政府可能感受到台灣「疫情」己經影響「政情」,而且2011年在日本的311震災時,台灣人民還捐了200多億日圓給日本。因此,在此緊急時刻,日本在救災協助與感恩回報中,將疫苗直接由日航送達台灣,真是患難見真情,印證台日友好關係。
蔡英文總統、行政部門、防疫指揮中心及台灣人民齊心感謝日本善舉,很多人自動在臉書貼上感謝圖文,表達最高敬意。另外,美國白宮也宣布,6月底將釋出8000萬劑疫苗到海外,其中700萬劑送往亞洲,包括台灣、印度等地。行政院發言人說,台灣與美、日兩國及其人民長期存在深厚友誼關係,也是堅持民主自由價值理念的夥伴,「德不孤,必有鄰」,台灣人民感激在心。
可悲的是,國民黨一些人還在利用疫情唱衰台灣。立委葉毓蘭在臉書發文表示除了感謝也有點失望,還酸說疫苗捐贈太少,至少也要給個311萬劑吧!又在人家傷口撒盬。也有立委嚮應台北市長柯文哲所說:萊豬吃了,軍火也買了,結果只送來15萬劑莫德納疫苗來酸言美國。
好友難求,知音難覓是個簡明道理。古時希臘哲人亞里斯多德就曾把朋友分成三個不同類別:一是為了追求相互的快樂;一是為了彼此間的互用;另一是為了對方的益處著想。友情若是真能為對方益處著想,就會如同愛迪生所說:「友情使我們喜樂加倍(doubling our joy)使我們的痛苦減半(dividing our grief)。」今天,日本與美國能在重要時刻挺身而出支持台灣,應是「好朋友」的最佳詮釋,大家一起為台灣的益處著想,讓台灣能經由疫苗來控制疫情,讓未來喜樂加倍,痛苦減半。
疫情期間,我們也聽聞一些親中人士與媒體一直散播「打中國疫苗」神話,以為天天乘「機」擾亂台灣的中國,會是台灣人的朋友或救主。其實不然,台灣社會真正需要的是「真誠的友誼」,不是那些在叩應節目一而再,再而三唱衰台灣的陳腔濫調。古埃及人拜很多神明,有一哲人Ipuwer就像先知般的呼喊說:「大家都在上供,但卻不知道神(希望)在那裏!」另一位哲人Khekheperre-Sonbu乾脆倡言說:「拋棄一切陳腔濫調,把你自己心裡的話說出來吧!」
記得陳水扁先生競選總統時,一些所謂「外省第二代」的阿扁朋友,發表了他/她們所寫的「阿扁的私房密友--這裡有一群人」小冊子,來支持阿扁。這本小冊子令人動容的是,這些阿扁的朋友說出心中的真心話:「我是所謂的道地外省第二代,在眷村環境中長大,雖然身份證上與阿扁的省籍不同,但是都是沒有背景、沒有權勢、沒有財力的平常人家子弟,我所期待的無非是能在真民主、真自由、真平等的富強社會中憑實力工作、打拼,做一個成功而驕傲的新台灣人。」
十九世紀美國詩人Walt Whitman寫了一首詩「夢裡的夢」(I dreamed in a dream),詩中說:「我夢見在夢中我看見一個無法被攻破的城市,這個城市就叫做『朋友城』。」但願,住在台灣的人,不論族群都可以一起共築防疫及守護民主自由的「朋友城」;至於國內或國際,誰是朋友,誰不是朋友,大家心知肚明!
2021.06.06
苦難是個謎題,「why?」「為何是我? 」對遭遇不幸的人來說,對上蒼及社會的控訴是極自然的,如果上帝是世界意義的來源,為何人間有那麼多看似無意義的苦難?傳統神學回應人類苦難,大致脫離不了舊約約伯記裡三位朋友的視野。一是醜化它,看苦難是上帝對罪惡的審判;一是美化它,看苦難是上帝美意的管教;另一是神秘化它,視苦難無解,只能以神秘超越的方式來解脫。
●苦難是上帝的審判?
「苦難是上帝的審判」此觀點由來己久,也常宰制一些基督徒的看法。以因果法則來說,事必有因是可理解,如林地缺乏規劃濫墾,導致土石鬆散,大雨傾瀉而下,掩埋下游房舍。然因果法則並不全然意謂苦難是上帝管教的結局,它是一個面向,但不是全部的面向;而且它也只能是一個主觀面向,是受災者深思熟慮後的「信仰告白」,如被擄的以色列人主觀認為苦難是出自上帝對他們犯罪的管教,我們皆不可將別人的苦難主觀或客觀地界定是出自上帝對人犯罪的管教。
天災人禍若作為一種警訊應如何省思呢?若藉災害來論述上帝的審判,那對因受災傷亡者及其家屬又是情何以堪?難道他們是罪有應得?難道所有人皆信耶穌後,災難就不會發生?我們應該思考的是:為何山坡地種滿檳榔?為何橋樑不堪水流?為何中國病毒外流?或教會在同胞的苦難中又該如何見證神愛?
●苦難是上帝美意的管教?
另一視野是美化苦難,看苦難是上帝的考驗,人們若能從中體會,必能從苦難中得到祝福。這種把「壞」的事看成「好」,常常會造成心理壓抑,不當的以忍耐或自我折磨來承受苦難。試想:世上諸多苦難皆因強權壓迫而導致,如果宗教美化這些苦難,無疑成了強權的幫兇。
天主教神學家漢斯‧昆(Hans Kung)在《成為基督徒》(On Being a Christian) 書中,談到「上帝和苦難」這個主題,說基督徒面對苦難時,由於急於調和這個問題,於是常把苦難冒充為上帝旨意,想把受苦的人拯救到另一個世界。苦難不該被篡改、縮小或美化,也不該以不動心或自我折磨來承受。漢斯‧昆說:「人類在苦難中,只有來到他的邊界,對生命現實是否有意義作出質問與抉擇;有些人被生活苦難引到不信,但也有人被現實苦難引到信仰。」
存在主義哲學家卡謬(Albert Camus)在《瘟疫》書中說的最好:「說實話,一個小孩的死亡,對於情感、對於理性皆是侮辱。然而,我們必須直衝那無法接受的核心,就是這種不得不然的抉擇,小孩的痛苦才會是我們苦楚的食糧。如果缺乏了這食糧,我們的靈魂就會因精神的饑餓而死亡。」
痛苦確實是個啞謎,然而肉體的痛苦仍會強迫身體停止其它活動,全然關注這個痛苦直到消除。因此,宗教界不但不能去美化苦難,更是要喚醒自己更加關注社會的苦痛,且設法成為苦痛康復的治療者。經由宗教的關懷友愛,來找到治療痛苦的解答,扶助受苦者作出不得不然的抉擇來面對自己的苦痛,直到傷痕消除。
●苦難無解,只能以神秘方式解脫?
另一個觀點是神祕化苦難,認為苦難無解,視苦難為難以明瞭的上帝奧秘意旨,而人的聰明是比不上上帝的睿智。結果,人們在面對苦難時,就以逃避的方式或視為不可抗拒的命運來承受。由此,人們養成一種美名為「交託」的逃避方式,不敢面對苦難,只把責任推給上帝,而使他們的現實生活難上加難。
漢斯‧昆說當人遇著可怕的現實時,至少人們還有一個選擇,可以像希臘神話中的普羅米修斯(Prometheus)向諸神抗議;或像薛西弗斯(Sisyphus)將苦難視為石頭推上山又會滾落下來的無可抗拒命運而屈;或像聖經中的約伯,在苦難的質問與答辯中漸漸衍生盼望,並在深化與上帝的關係中,最後對上帝表示不可動搖的信賴。
耶穌在十字架受難,使人類的苦難史有了深邃的神學意涵。原來上帝也在受苦中,受苦的上帝在人們的苦難中,正以不可估量的善意親近我們,在我們被苦難打敗時與我們同在,扶持我們,直到在苦難中找到盼望。的確,苦難就是苦難,但耶穌在苦難中選擇了對上帝完全信任時,苦難就衍生了某種意義。這就是苦難中的盼望,在恐懼中沒有失落希望,就是人生在悲傷中也能遇見上帝,因為上帝自己也在苦難中。而這樣受苦的上帝,也就成了苦難者的盼望。
●勇敢面對,走出傷痛
美國羅徹斯特大學醫學院心理治療醫生羅卜亞德,曾寫一篇《碎心》的文章,描述4,500個鰥夫在太太死後六個月內相繼死亡,原因是承受不了喪偶悲痛。同樣,美國約翰霍金斯大學心理學教授哥爾德李斯,也曾以兩隻老鼠作實驗,其中一隻丟進水中,掙扎60小時因力竭而淹死;另一隻則先用手擰緊,等老鼠不動了,再放入水中,結果3分鐘老鼠就淹死了。心理學家的結論是:一切的痛苦隱含精神層面,人若放棄,就絕望;人若奮鬥,則還有生機。
美國作家羅威爾(James Lowell)說過一句話很好,他說:「人生的不幸猶如一把刀,它會割傷我們,也能成為我們所用,問題就看我們如何握它。如果握它的刀身,一定會割傷,若握它的刀柄,就可以切除東西。」的確,人生就是如此,沒有困難就不是人生,人生要有意義,就是讓不幸能成為祝福。
台灣目前在COVID-19武漢肺炎的嚴峻威脅下,染疫人數己超過1萬,死亡187人。因此,有人就借機製造「恐慌」,借「疫」分化,讓台灣人心崩散,難上加難。就是「疫苗」己經漸漸到位,這些人還是唯恐天下不亂,天天減著「我要疫苗」來恐慌台灣人民,好讓虎視眈眈的中國得逞。
記得1964年春天,美國阿拉斯加曾發生大地震,屋倒海水倒灌,死了117人及損失37億5千萬美金。事後社會學家來此調查,發現阿拉斯加人的奮鬥精神值得讚許。災後,阿拉斯加人不但沒有趁火打劫,製造災情嚴重而恐慌;反而,大家互相幫助,且大多數人仍願意留在災區工作,大家一起奮鬥來守護家園。社會學家同時發現,自此事後,上教堂的人也大幅增多。
美國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認為,災難最大的意義在於人對現象採取何種態度,身處災害者只要改變內在態度,驚惶中勇敢面對,使其成為奮鬥的力量,那麼災難將能成為鼓舞人的利益。人若無法避免災難,也可改變心情,以安然堅定的信念勇敢面對,相信災難的刺有一天會脫落,成為美麗的花樹。
2021.06.07
台灣一些傳統節慶反映早期漢人移民的生活習性,配合農作收成形成春節、端午、中秋及冬至,分佈在春、夏、秋、冬四季。漢人移民台灣後,儘管節慶原先的「消災」、「祈福」及「團圓」的意義保存下來;然台灣的獨特歷史、地理因素、社會文化變遷及本土生命風格,必然賦予節慶新的風貌及事蹟。
端午起源眾說紛紜,有早期吳、越民族龍圖騰祭祀之說,有紀念屈原投江之說;也有惡月夏至之說。端午食粽本是避惡驅毒風俗,如諺語所說「食過五月粽,寒衣收入槓。」另外,也有夏季以粽子祭祖之禮儀,祈求祖先保佑、風調雨順、五穀豐收的一種內心祈願。五月同時也是春夏節氣交替之時,那時蚊蟲日趨繁殖,暑熱時疫增多,於是端午又與驅毒除疫有關。因此,藉節令之日行衛生消毒之實(防疫),也是佳節重要意義。
另外,與端午有關的中國民間流傳人物不只屈原一人,還有介之推、伍子胥、越王勾踐到孝女曹娥等等。可見歷史人物融入節慶,被民眾紀念有其時代性。以此角度,思考台灣端午節慶更有意義。雖然食粽、划舟習俗存留下來,然地理環境及歷史解說已不盡相同。端午顯然已與台灣本土生命融合一起,成為台灣獨特節慶。
宜蘭二龍村龍舟賽
台灣的龍舟賽會,相傳在平埔族人時代就有。與水共生的平埔族人,每年有祭祀水神禮儀。和漢人接觸後,才慢慢與端午的龍舟賽結合,成為台灣獨特的端午龍舟賽會節慶。宜蘭礁溪二龍村的龍舟賽就是如此,最早定居的是噶瑪蘭人的淇武蘭部落,漢人移民入墾後,在隔溪之處建立洲仔尾村。兩村之間隔著水深小溪,不只阻隔了兩個不同族群的溝通,也淹死了不少當地婦孺。兩村居民因著相信是水鬼作怪,而有協議共同划舟,相互守護河溪之舉。爾後,就形成每年一次的龍舟競賽。龍舟賽在日據時代被迫縮短比賽時間,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被迫停辦。1967年又開始舉行,賽期縮短為一天。
這樣的龍舟競賽故事,對台灣人民來說更具象徵意義。它代表了不同族群,先後來到這塊土地的人民,願意共同來守護鄉土,同舟共濟來克服自然環境的困局(今天是疫情困局),且讓這樣的互愛、互助以歡愉的節慶流傳下來。
台灣「屈原」故事
另外,端午的原鄉故事是「屈原投江」,這對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民來說,除了制式教育、刻板洗腦外,難以打動台灣人心。屈原是否為他那個時代的先知,見仁見智。因為據<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所言,屈原原是戰國時代楚懐王的寵臣,因其「博聞疆志,明於治亂,入則與王圖議國事,以出號令;出則接遇賓客,應對諸候,王甚任之」,而受到楚王重用。也就是說,屈原是大權在手的交際高手。後來,由於上官大夫及令尹子蘭的嫉妒、譭謗(應是權力鬥爭),而大權旁落,不再受到楚王重用,而被放逐下放。於是屈原在滿懷委屈、悲情下寫了絕筆詩詞<懷沙>後,懷石投汨羅江自盡。爾後,楚國為秦所滅,屈原事蹟也就添多諸多傅說:如划舟、粽子等等。
不管屈原是否他那時代的「社會先知」(因他本來就是有權勢者),對台灣來說,已無關緊要。台灣人在台灣過端午,粽子照吃、龍舟照划,但傳述的是台灣二龍村等的故事,或台灣自己「社會先知」的諸故事:如抗日英雄蔣渭水事蹟或高俊明牧師在國民黨戒嚴統冶時期,為台灣發聲、為台灣人所作勇敢事蹟;或過去諸多在國民黨高壓統治下的人民勇敢抗争事蹟。
台灣原住民也有類似「屈原」傳說,談及阿美族馬蘭社之鯨魚吞男人的故事。故事提到一個男人外出撈魚,過河時落人水中流進大海而被鯨魚吞食,不久鯨魚排便時就把他排出。後來這個男人又來到一個島上,遇到另一隻鯨魚,在鯨魚允諾送他回家時,男人也同意以白雞與餅作為報酬。另外,卑南族也有鯨魚在海中載過卑南族人的神話記載,並吩咐卑南族人要種粟米過活,於是卑南族至今仍有祭鯨魚之習俗。
將阿美族及卑南族這兩個故事結合後,就可發現與屈原故事有雷同之處。第一,屈原故事中的投粽餵魚,類似阿美族的男人送餅報酬鯨魚,一方面是祈求援助,另一方面也可免於被吞食。第二、卑南族開發出的新農作物粟米,與漢人吃粽子的習俗均是米食文化的表徵。
台灣原本就是個海島,島上的人民與海洋生物是生命共生團體,而魚蟹的傳說,正可突顯海島文化的特色。從卑南族所發展出的祭祀鯨魚習俗,更可看出原住民對周遭海洋的敬畏心理。而這種對於周遭生活環境的愛惜之情,正可作為台灣端午佳節故事,讓後人學習先民的生活智慧。
因此,當台灣正處嚴峻武漢肺炎疫情時,相信台灣人民一定有智慧,以「保護家園」為首要,來「減少流動」。今年我們真的要過一個「在家防疫」、「減少流動」,思考「台灣安危」的本土端午節。
2021.06.08
國民黨對於國內疫苗短缺,揚言每天要到總統府前繞行抗議、或乘坐遊覽車環島、或關燈敲鑼打鼓、或車行大按喇叭,瘋狂演出「我要疫苗」鬧劇。這些舉動,明理的人都知道,不但對疫苗實際的取得及防疫毫無幫助,也徒增群聚染疫風險,及干擾到台大醫護人員難得的休息。如果又造成防疫的破口,不是置民眾於險峻嗎?不是又增加醫護、警消的負擔嗎?
國民黨這幾年來的表現每況愈下,終究原因可能是「大中國」與「台灣」兩者意識型態消長的結果,這當然要歸究於中國長期以來對台灣的文攻武嚇,及歸功於近代台灣民主自由、理性發展的成就。只要台灣人有「當家作主」的念頭,不圖改變「大中國」與「獨大」意識型態的國民黨,在台灣篤定沒有出路。
然而,「意識型態」深具魔力,有時非理性力量所能驅散。「意識型態」(ideology)本指觀念的科學,是對觀念的起源、性質、演變等所作的一種分析研究。它本是單純的一些觀點(ideas) ,演化為一種生活方式或價值判斷的形式(logy),繼而成為人們對事物的認知與了解,並依此來解釋世界。然而社會中,大部份的生活方式或價值判斷,往往是由有影響力的統治者或媒體在策劃推展,且進入一般被統治者民眾的生活概念中,成為他/她們對事物的了解及立場。難怪馬克思才會說「意識型態」是統治階級或資本家,為了尋求在現行社會體系中本身的既得利益,而合理化的一套觀念。
由於統治者對其既得利益的社會秩序,不能持久以赤裸裸的政治或軍事權力來作基礎,因此套上一件「意識型態」法統之美麗外衣,藉著其所能掌控媒體的傳播灌輸,不但可使得其統治成為有效持久形式,且可教導民眾,使其成為人們自願順從的心理基礎。以此思考台灣長期以來的政治現實,或許多少可以理解:為何多數人對國民黨不滿,最後還是有人會投票給它?或是多數從中國過來的所謂「外省族群」及其後代,儘管有的人今天也是勞動階級,最後還是會依循「大中國」情結的意識型態,而支持特定既得利益的族群代表人物,且不問其私下誠信如何?或過去種種不該作為?
在此,「意識型態」的魔魅就在於可由「觀念的體系」進展至「信仰的體系」,而以激情投注。人們最終不會把自己忠誠給予政治或經濟體系,除非它能給予人們神聖或真理的感覺。「大中國」情結意識型態的魔魅就是如此,作為特定族群團體所喜好的價值判斷,最終不只是想法,更是一種信念、激情且可為此獻身,視其生命與意識型態為一體,接受它的想法並忠貞地追隨。
「意識型態」的魔魅作怪,其實就在於對事物的認知作片面喜好的解釋,而窄化真理。二次戰後,國民黨統治台灣,基於合理化其統治權力及既得利益,將台灣所有居民片面認定為「中國人」,於是經由統治者一切手段所灌輸給台灣人民的,就是以作「中國人為己任」的文化意識型態,且借由政治、軍事壓迫來實踐。可想而知,在此「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結構下,任何不同於這個片面解釋的,都會被定為異端,成為民族罪人的定型(如台獨)。
由於統治者把這套民族主義的單一認知神聖化為普遍真理,並教化台灣人民使其作為順從的心理基礎,以至後來很多人都忘了單一認知與真理的理性分別。事實上一個民族可成為不同國家」,如英國、美國或新加坡華人國家等;或一個國家可由不同的族群組成,且能和平相處,平等相互尊重。
目前,台灣的困境是民進黨中央執政,而縣市首長大部份是由國民黨籍或無黨籍掌權,在民主政治末成熟的台灣,再加上外有中國武力威脅,內有附合勢力應聲,「大中國」意識型態的魔魅,仍然會繼續作怪不散,儘管社會學家韋伯宣稱現今的世界,應該是一個尊崇理性、人民作主,「除魅」的時代。
2021.06.09
國民黨立委或權貴,一方面以「我要疫苗」吵鬧台灣安寧,一方面又有人耍特權,借權位裙帶之便偷偷施打疫苗。例如非一線醫護的國民黨前立委黃昭順,被爆在高雄義大大昌醫院打疫苗,引發爭議。雲林縣長張麗善的哥哥,前雲林縣長張榮味 也是,不久前假釋出獄,被質疑搶先打疫苗。疫情指揮中心後來提出說明, 第三批41萬劑AZ疫苗開打時,就已經控管要給第一線風險人員,暫緩同住家人可接種措施。至於雲林違規情況,疫情指揮中心只說,會依照事實評估再調整配量。
這是典型漢文化「裙帶與權勢」的共生關係,而且長久以來腐蝕台灣社會的公共信用。漢人的性格是家族連帶,肥水不落外人田。有權力者(無論朝野、工商或媒體)的用人哲學是以親信為主,公共議題遇有是非論斷時,不是衡之以「理」,而是動之以「情」。於是同黨相聚之友好「親情」,永遠大於為人處事之基本誠信「原則」。這顯然是權勢、親情及裙帶關係的誤用。
西方人並非沒有同樣毛病,只是早已發展一套制度,用來約束人性親情及權力集中必然的誤用。裙帶與權勢關係的誤用使人性歪曲,使高位者常誤以為自己的特殊性,是與生俱來;而迫使下位者為了生存,不得不學會如何察言觀色來奉承,或與其結上裙帶關係,作為晉身保障。其實「權力」的拉丁涵意是「有能力從事工作」,所以權力的來源基礎,應建基於為人著想,為民服務;而非羅馬皇帝登基時所說:「我既是這個國家最大的,我就可以對任何人做任何事。」
歷史學家告訴我們羅馬帝國衰敗原因之一,是在於政冶腐敗、人民依靠大、小權勢而活。政冶哲學家西塞羅(Cicero)就曾在元老院控告西西里總督Verres的貪污腐敗。他說:「各位元老,長期以來大家皆有如此看法,有錢人犯罪,不管證據如何確定,在公開的審判中總是安然無事。」前總統陳水扁先生也感同身受,這樣說著:在前國民黨高壓統治、及裙帶關係下的台灣,司法若要辦大官一定要「大證據」,辦小官要「有證據」,一般百姓「不用證據」,反對人士則「製造證據」。
台灣人要從影響至鉅的漢文化「裙帶政治」,邁向真正的「理性民主」,是需要不斷地進行個人「無私」的自省,及不斷地形朔社會「公理」的輿論。儘管近代心理學大師弗洛依德認為人的本性非完全的善,也非完全的惡,而是此二種相互矛盾的力量在相互支配。然而,人類仍可經由個人自我省察,或在社會公理督促下,決心擇善而活。十六世紀法國教育家蒙田(Montaigne),就曾對當時殘酷的宗教戰爭及人民道德敗壞感嘆地說:「法國是立法最多國家,也是最不幸的國家」。他的立足點就是自己要從自我本身的反省做起。他說:「我的全部關心應從我自己的內心開始,自我就是我的事業,要不斷地思考,不斷的審視自我。」
偤太人說人有二種傾向,當擇善而活(Yester Hatob)時,就會形同天使;但若擇惡而存(Yester Hara),就會變成魔鬼。今年對台灣人民來說,會是艱困的一年,大家在等待疫苗的到來,及打疫苗之前,可否想想:台灣除了需要疫苗「救命」外,台灣人民的「心靈」還需要什麼「良藥」?是自私的特權?或公理的秩序?是分化的吵鬧?或同心的團結?英國詩人John Milton在《失樂園》書中,說了一句值得我們深思的話:「心靈是自我作主的地方,在心靈裡,天堂可墮落成地獄,地獄也可擢升為天堂。」
2021.06.10
驚傳台北市政府不照疫情指揮中心守則,亂發「疫苗」給診所,造成第一線醫護人員打不到疫苗,但卻有一間「好心肝」診所,利用晚上招來一堆「好朋友」偷打疫苗(報導說打了1千劑)。說來真是匪夷所思,非常的不應該。何況,台北市長又是「醫師」出身,可說知法犯法。難解的是,台北市衛生局長卻說一切都按照醫事人員造冊,安排施打,不會將疫苗發到診所,讓醫護自己打。於是有人推測未來是不是又有「余文」代罪;說來諷刺,因為柯市長剛當選時,還信誓旦旦地說台北市不會再有「余文」。
針對台北市政府與「好心肝」診所亂發及偷打疫苗亂象,台北醫師公會隨後發表公開聲明:「台北市政府安排基層醫療診所施打新冠肺炎疫苗,一直都沒有按照中央所明訂的順序安排,直接跳過屬於第一順位的醫事人員」。聲明中還提到台北市仍有5千醫護人員,雖已登記,但尚未施打疫苗。這種方便於「私人」診所亂打珍貴疫苗,而棄守護台北市民的「公共」醫療人員於不顧,令人心寒。
台灣基進成員吳欣岱醫師也在臉書貼文說道:「台北市長自己是醫療人員,最初競選時也屢屢用這個身分獲取民眾的信任。我不懂為什麼在其他縣市可以做得好的事情,在各種資源最充足、民眾資訊接受度最高的台北市會做不到,甚至爆發這樣的事件。」吳醫師表示,這次的事件已經讓台北市政府失去台北醫療人員的信任。
為何台北市政府在柯市長主政下荒唐至此?除了與中央唱反調外,柯市長在防疫工作每每自作主張,又不聽規勸,自以為是;等到出事後又推的一乾二淨,好像他是旁觀者,壞事都與他無關。有人說柯市長的敵人就是他自己,自傲的心魔與更上層樓的權力慾望,交織成他現在進退兩難的窘境。也許「好心肝」診所偷打疫苗事件落幕後,柯市長會被遺忘的未來,可能己成定局。
「自傲」是根植於自我肯定、自我生存(will to live)之慾望。但在競爭的社會,生存的意志就會轉化為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因為打敗別人,自己才能上來。然而,自我肯定並不必然要在自我肯定的過程中去否定他人,除非自我肯定只以自我利益為中心;也就是說,在自我實現的各種可能性中,只想榮耀自己。因此,自傲的心魔就會高舉自己,看輕別人。其實,自以為英雄的悲劇都是如此,因為英雄總以為自己被賦予高人一等,而與常人不同。這也讓人想起早期羅馬一位教師Marcus Quintilian,對其自以為是的學生所說評語:「如果他們不以自己為聰明的話,他們其實是很聰明的;但他們以自己的聰明為聰明,反而讓他們的聰明變得不聰明。」
風靡一時的《哈利波特》書中,提到一個能照出人們心中慾望的魔法鏡,而其咒語「erised stra ehru oyt ube cafru oyt on wohsi」,若以鏡子反射的反面方向來解讀,就成了「I show not your face but your heart’s desire」(我顯示的不是你/妳的臉孔,而是你/妳內心的渴望)。看來,柯市長在此「好心肝」診所事件,其渴望權力的內心己昭然若揭了。
拉丁文說「心」是愛之所在,而「肝」是勇氣所在。所以誠摯希望「好心肝」診所,誠實公佈所有非醫護人員偷打疫苗經過,以此作為警戒,好讓台灣社會日後不再重蹈相同錯誤,因為,若要讓病患成為你/妳們的「心肝」,「好心肝」診所最好的方式就是「心肝」相向,展示你/妳們的愛與勇氣。而「誠實」就是面對疫情時,愛與勇氣的表現!
2021.06.11
台北市長柯文哲10日深夜於臉書發文道歉,除了承諾北市府一定會調查清楚,絕對不會逃避相關責任外,又甩鍋表示,「歸根究底,想打疫苗,想搶疫苗,都是出自『人性』。如果疫苗足夠,台灣怎麼會有疫苗特權階級?怎麼會有人深夜跑到診所排隊搶打?怎麼會有人因為打不到疫苗而憤恨?所以千萬不要再製造對立,這只會更傷害這個社會。」說來,主要還是「疫苗缺少」之錯!
記得柯文哲市長在2019年8月6日(自己生日),創立台灣民眾黨時,說台灣民眾黨要「以台灣為名,以民眾為本」,來改變台灣政治文化。而政治不難,找回良心而已;執政不難,莫忘初衷而已。說來諷刺,這也是柯市長從政以來,讓很多人失望的原因。
武漢肺炎爆發以來,台灣的政治氣候變的很陰晦,在隨時可能「染疫」的驚慌中,「人性」突顯自私短利。但危機也是轉機,台灣目前也是可以借「疫」,來樹立真正無私政治典範的好時機。而且,人民也有責任強烈要求從「執政」的中央首長,到地方縣市首長都要帶頭做起。政府各級單位不應再酬庸、不應再安插親信或利益綁樁腳;反而,能以「人性」考量,大家不分黨派,一起整頓貪污,革新政局,作好防疫來樹立從政風範,為台灣在疫情困境中帶來希望生機。
美國詩人愛默生在《人是改革者》書中說:「當我進入花園挖土、除草、種苗時,我感到何等的舒適;同時,我也發現在以前的日子裡,我是多麼地蒙蔽自己,把自己可以做的工作推託給別人。」誠心寄望在台灣從事政治工作的人,會是個播種工作者,不是將困難或工作推託到別人身上。台灣人民既然將這塊土地交由你/妳們管理,作為從政的你/妳們,有責任除去舊勢力雜草,種植新台灣生命幼苗,讓人民有個舒適的花園,由此來樹立從政風範。
英國有位政治家William Wilberforce,他個子矮少,但很堅定主張廢除奴隸買賣。當另一位英國政治家Boswell聽了他的演講後,不由感動地說:「我原先看到的是一隻置於桌上的小蝦;但當我傾聽他時,他一直在增大、增大,最後從小蝦變成鯨魚。」這就是具有正義感的格局,而且只有「悲天憫人」的格局,才有可能從小蝦變成鯨魚。
政治(politics)此概念,本是源自2千5百年前希臘城邦(polis)的公共事務,這個民主政治理想歸功於當時的政治家Cleisthenes。他不但引入全城市民會議,也由市民會議選出代表行使職權。由於害怕權力過於集中於一人,Cleisthenes又引進了流放法律,就是將城市裡最討人厭的政客逐出城市十年。想想也是,台灣若要有健全的民主政治發展,人民就要有所政治覺醒,不要如同希臘哲人亞里斯多德在其《政治學》裡所說:「每個人大多想到自己,很少想到眾人的利益。」
或許,當台灣人能有政治覺醒、從政者能樹立無私典範時,那些如同前英國首相艾德禮所批評的:「把自己關在家裡製造天堂,而把地獄踢到門外,叫別人去承受」的討人厭政客,我們才能以選票驅逐。
至於從政者是從小蝦變鯨魚,或從鯨魚變小蝦,就看他/她們的格局及所言所行!
2021.06.13
台灣目前在武漢疫情嚴峻威脅之下,本應全國一心,大家全力配合疫情指揮中心,齊來防堵疫情擴散。然而,如同「照妖鏡」般的疫情,卻把別有用心,配合中國「以疫謀統」的政客與認同中國、住在台灣的個個臉孔照露出來。但更讓人憂心的是,欠缺「台灣」國家意識的一些台灣人,卻不以為意,隨著有心人喊說「我要疫苗」就好!
「疫苗」作為個人、家族甚至社群的「救命劑」,非常重要;而「台灣」作為國家,我們世世代代子孫們的安全居所,更應該是我們這一代台灣人的「終極關懷」。在此,舊約聖經裡以色列人的「出埃及」運動,花了很長四十年的曠野流浪,才找到自己的國家認同,真的值得我們深思!
其實,從「出埃及記」的記載來看,以色列人並沒有強烈的出埃及意願。當他/她們好不容易在摩西(誰是台灣摩西?) 的帶領下,逃出埃及在曠野流浪時,食物(經濟)有了問題吃不飽時,就群起埋怨他/她們的領導者,甚至認為回去「埃及」(那個國家是今日埃及?)作奴隸(被統治) ,才有飯吃;這總比呆在看似沒有前景的曠野漂流好。
請問:今天在武漢疫情嚴峻威脅下的台灣,我們是不是也跟以色列人一樣,只要「經濟差點」、「疫苗短缺」,就開始埋怨「約書亞」我們的領導者們,認為依附中國,就有疫苗、就有「錢」途。
「出埃及」的族群中,雖以希伯來民族為主,但也融合其他民族如米甸人、亞蘭人、阿比魯人及基遍人等等。這些不同信仰、不同族群的人們,後來結合成為一個名叫「以色列」的國家認同。聖經學者認為這是基於摩西所頒佈「十誡」中,後六誡的「社會平等契約」;也就是當各族群的人身安全、身家財產受到「契約」的保護時,人們才願意結合,形成「新國家」的認同。
這也是今天台灣「約書亞們」的社會責任,帶領台灣這個國家「獨立自由」,進行全面「司法改革」以實踐平等公義,改換以「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為思考的教育體制,為「台灣海洋生態小而美國家」的願景,來落實真正後代子孫們的教導。
因此,「出埃及」的意涵,目前在台灣最應表現的,就是實踐社會「公義」與人間「友愛」。請問在台灣的「約書亞」們,你/妳們得到台灣人民的授「權」後,有真的實踐修復正義的「司法改革」嗎?有防止無良有錢人抄地皮,落實「居住正義」嗎?以前那些迫害人權的統治階級、司法警政人員有過「修復性正義」的悔過嗎?或「強迫性」退休嗎?就是沒有,大家才不會把「公理」當一回事。這些人中,一定還有一些人不但沒有為自己作過害人的「幫兇」悔過,而且還可能趁機擾亂台灣民心!
當然,更重要的,我們也寄望台灣的「約書亞」們,應該多多關懷社會弱勢族群、新住民家庭、外來勞工及無家可歸的街友。因為,只有當「約書亞」們,能以「社會弱勢者」為他/她們的「終極關懷」,這才會成為台灣的「救命劑」。當然,更深切渴望台灣的宗教界,在台灣「出埃及」的過程中,與人民站在一起,負起更多社會責任,祈求台灣人民在外有「中國」壓迫,內有「疫情」威脅中,大家作好防「疫」、防「亂」工作,安然渡過目前的疫情危機!
2021.06.14
最早鼓勵人們開放心胸、鼓起勇氣,寫自己「出埃及」的故事,當屬舊約聖經的一位先知阿摩司。因為,阿摩司深信他所信仰的上帝不只是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也曾帶領非利土人出迦斐託,以及帶領亞蘭人出吉珥(阿摩司9:7,有待論述) 。拉美解放神學家古提雷茲(Gustavo Gutierrez) 說的很好:「那裡有壓迫?那裡就有上帝的解放」故事可說!
1976年,我們尊敬的老師宋泉盛牧師,在《神學雜誌》(Theology)寫了一篇值得深思的英文短稿:《從以色列到亞洲:一個神學跳越》(From Israel to Asia:A Theological Leap)。他認為亞洲各民族,例如日本、中國或印尼,都有其自己的出埃及故事可說,大部份的國家或民族,多多少少經歷到「被擄」、「背叛上天」或「拜金牛犢」的經驗;在貧窮奴役、或非人性化的曠野中流浪的痕跡。
在此,舊約是一種典範,就是一個國家的歷史,可作救贖性詮釋的典範。宋牧師如此問道:日本、中國、印尼等等國家,都有自己的出埃及經驗,被擄、背叛上天和拜金牛犢,在貧窮、奴役、非人性化的曠野流浪;因此,由以色列轉移到其他民族歷史的時候,是否也同樣呈現上帝拯救的意涵?
由此,1980年代,宋泉盛牧師的學生王憲治牧師,就提出台灣人(應該說是住在台灣的漢人) 的「出埃及」故事,認為早期漢人為了避禍、溫飽而逃離類似「埃及」的中原,渡過危險如「紅海」的黑水溝,來到他/她們心中夢想可安居樂業的「迦南地」台灣。這樣說來,上帝真的如阿摩司所見證的: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帶領非利土人出迦斐託,帶領亞蘭人出吉珥,也帶領台灣人(漢人)出中原!
那麼,早先就住在台灣的「原住民」有自己的「出埃及」故事可說嗎?當然有,玉山神學院副院長Walis Ukan(張秋雄)教授,在一篇論文<聖經的情境化詮釋與原住民神學>提出很好的思考方向。Walis Ukan說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有逾越節(Pesah) 故事可說,我們阿美族傳統節期的豐年祭(Milisin),也有類似故事可說。而台灣原住民「部落地圖」,就如同「出埃及」找尋的迦南「應許土地」。
Walis Ukan認為最能理解以色列人在埃及地受苦的被殖民狀態,莫屬台灣原住民。由此,從台灣原住民的被殖民經驗,來重新閱讀舊約以色列人在埃及的被殖民,可說是最能扣人心旋。說的也是,作為曾欺壓原住民的漢人「出埃及」故事,只是重蹈以色列人在迦南美地,殘害迦南原住民的醜事而己。
在台灣從事「本士神學」的人,真的要聽完原住民自己所書寫的「出埃及」故事後,我們才能真正了解「出埃及」的故事意涵,也才有可能寫對、寫好早先漢人在台灣的「出埃及」故事!
2021.06.15
我是南神的老師,對畢業生「畢業講道」有所期許,實不為過,也是老師不可推御的職責。以下是好幾年來累積的經驗,給予新學年要準備「畢業講道」的學生,一些我個人主觀的建議:
1.「聖經神學」的學習:是要我們去把握住講道中「經文」的「核心信息」。這是「誰」(who) 向「誰」(to whom) 說了什麼(what) ?然後再問:作者為何(why)要向這些人說這些話?就這樣,從經文中把握住最重要的「核心信息」。
2.「歷史神學」的學習:是幫助我們的講道,了解這個「信仰的團體」在其教會歷史成長過程,是否也有過「類似」上述「經文」所遇到的信仰問題。而且,可以經由教會史如此類似的例子,來重申經文的「核心信息」。
3.「實踐神學」的學習:就是我們常說的「現代信息」。我個人是比較喜歡放在「基督教倫理」來思考;因為這樣,吸收「文化的知識」(後殖民主體認同與後現代多元寛容)來與經文的「核心信息」對話、重思就顯的重要。可惜,台灣的神學教育不像歐美的大學,是在「大學」裡接受各種不同知識的挑戰。在這方面,神學院是可與鄰近的大學合作,或借由其院內的「社會學科」(這也是南神社工所重要所在),來豐富神學生們「文化的知識」,讓講道中經文的「核心信息」更能動感人心。
4.「禮拜學、講道學」的學習:是讓講道者明白講道的技巧、修辭與禮拜的設計固然重要,但我們是在「禮拜」,是經由禮拜(美的設計) ,在聆聽「上帝的話語」(真理) ,及禮拜後的行為實踐(善) 。(可參考我寫過的文章<禮拜中的真善美>,這也是南神教會音樂所重要所在)。
5.「系統神學」的學習:就是讓「禮拜」從頭到尾流暢,不管是信息的邏輯,或所引用教會史的例子與現代信息,都能與經文的「核心信息」一致,前後貫通,思路一致且能引人入「聖」。
6.「牧者」的使命:這是「禮拜」、「講道」中最重要的因素,它不是頭腦的學習或只是學會分析經文就好;它是基於真正願意跟隨「耶穌」,學習衪的榜樣,及關懷「眾生」的使命。這也是講道者本身所見證的「恩典」,在成長過程中,在對錯之間,親身經歷「悔悟」與上帝愛的「赦免」。
學生一定會說:這樣的講道要求好難!是的,但想想,只要有使命當「牧者」的學習者,什麼「困難」一定難不倒他/她們!畢竟,他/她們跟隨的是「主耶穌」!是的,衪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
2021.06.17
最近,台灣發生一位護理師,因疫情壓力下輕生,另一位護理師因在病房遭到病患家屬霸凌,而崩潰自傷。這是醫護人員在長久疫情威脅的困境中,因無助或被指責下,所作的令人遺憾、無法挽回的想不開行為。因為人基本上是渴望活著,如「美國自殺學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uicidology)的觀點所說:「大部份想自殺的人,都渴望能夠活著。」
「傷害自己」在古典社會不被允許,在現今世界也不被鼓勵。雖然古時愛斯基摩人與挪威人有鼓舞老人與病人作「利他性」的自我犧牲,然而受基督宗教影響的西方文明,大多明文禁止傷害自己。古代的雅典,不為自殺的人舉行葬禮,如柏拉圖所說殺害自己的人,必須以不名譽的方式被埋在荒涼的無知地點,且墳頭不許有任何墓碑或名字。
羅馬人對自殺者也是如此,要沒收身家財產;中世紀的基督宗教更是責難自殺行為,除了禁止自殺者享有宗教式喪禮外,死後也會如同但丁《神曲》的<地獄篇>所說,殺害自己者會被懲罰下到第七層地獄,永受不斷滴血之折磨與咒詛。
近代社會雖然不再將自殺視為宗教上的「罪惡」,但卻將自殺轉移為精神上的「疾病」,以為心智出了問題的人才會自殺。其實,自殺並非罪惡,也不一定是疾病,自殺有時是人類心靈在面對挫折、苦痛時的一種無奈抉擇,儘管我們不一定贊同人們對生命的無奈作如此了結的最後抉擇。
自殺的動機說來當然很多,然而主要原因還是體察生命不再美好。的確,生理上的苦痛、無助或心理上的折磨、屈辱,有時真的會驅使人們覺得死亡比活著還好。當一個人失去所愛的人、失去健康、榮譽,被嚴重的挫敗困住折磨時,真的會如同十七世紀英國聖保羅大教堂的牧師John Donne,在《雙重永生》(Biathanatos)書中所說:「每當有任何苦難臨到我時,我會認為自己握有解放的心靈,不再有拘禁的鑰匙;而且再也沒有別的方法,比舉起手中的利刃刺入自己的心臟更快。」
人皆會死,而老化、疾病、意外皆可理解,但一個人死於自己之手卻很難被人接受。希臘寓言雖將自殺比喻為「船難」的水手,從身體裡游開,渴望在死亡的樂土平安登陸;然而,大多數人在面對生命的挫折時,仍會像十八世紀哲人休謨所說:「生命仍有存在價值時,沒有人願意揚棄生命。」
也許,我們真的無法為自己出生的好、壞負責,但當我們開始生命的力動,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就必須為自己怎樣過活,及將來如何死亡負起責任。一個人對自己的「自主權」,意謂著自己擁有一種「獨立、自由與自我領導,及決定自己未來的特質」。人們的失敗當然可歸究於「他人」或「環境」,但歸究於「他人」或「環境」的同時,也是對自己「自主權」的削弱。在此,唯有認真看待自己對自己的責任,我們才能在自己的挫敗中看到未完的責任,而不是結束責任或放棄責任。
就是這種「活著」的責任及對自己的「自主權」的認知,讓我們更懂的設想未來。我們若要有個健康的老年過活,年輕時候就該懂得節制,不要放蕩過度、耗損身軀;我們若要有個保險的老年過活,年輕時候就該知道努力工作,勤儉存錢、克服奢華慾望。我們若要子女們珍惜生命,就要教導他/她們做人的道理及做人的可貴。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快樂地生活,就是在挫敗的困境中,也能體察未完的責任,知道活著有多好。
2021.06.18
台灣的獨特歷史,形朔了現今對「台灣」或「中國」不同的政治認同芬圍。可喜的是,一般民眾早己在「民主」制度,與「自由」的環境中,融洽生活一起,儘管選舉時投票的對象不同,但仍可在學校、職場或不同場合成為朋友,甚至結婚。
問題是,中國永遠不會放棄侵占台灣。只要有機可乘(今天是疫情),中國一定會想盡辦法來製造台灣內部混亂,利用疫苗得來不易來打擊政府威信,分化台灣民心。這也是最近在台灣疫情嚴峻時刻,我們每一天所看到的戲碼,誰愛台灣?誰趁疫作亂?真是「疫情」見「人心」!如美國總統林肯所說;「幾乎所有的人,都能承受苦難的試煉;但真正經得起品格的考驗,則是權力的試煉」。
希臘文說的「心硬」(poros) ,其涵意就是「石頭」,poros其實也用在醫學用語的「結石」。然而,石頭歷經磨練也可成為「寶石」。我們所知的「珍珠」,其成份就是「霰石」(CaCo3) ,其所以會珍貴,是因為貝穀內蠔肉傷口所生成的一粒砂,蠔用盡一切力量療傷,傷口復原後,舊傷口就出現一粒「明珠」。所以,珍珠就被比喻為「復原的創傷」。台灣的嚴峻疫情,現正考驗台灣「人心」,我們是形朔相互結梗的「硬石」,或一起療傷的「珍珠」?這是台灣人品格的考驗,也是從政者權力的試煉!
風信子(hyacinthus)是花,也是紅橘色寶石。它源自羅馬神話:風信子是位女神,由於阿波羅愛她,引起風神(Zephyr)嫉妒,而遭風神殺死。風信子所流出紅色的血,就成了花及寶石。神話故事的比喻是說,風信子石(紅橘色寶石)的珍貴,就是其流血所致。可見珍貴有時是要付出代價的。
「疫情」的代價,讓我們看到有些政客的「險惡人心」、「冷漠人心」;但也同時體驗到台灣醫護人員、台灣大多數人民的「溫暖人心」。英文的compassion(悲憫),其字根com是「一起」,pass是「受苦」;而sympathy(同情) ,其字根sym也是「一起」,而patho是「疾病」,即「一起分擔病痛」、「一起受苦」!這是台灣最珍貴的「珍珠」,一起經歷疫情的艱困「硬石」,也一起共享疫苗(外來或國產)到來的開花結果。真是「疫情」見「人心」!
2021.06.20
佛教對人性的教導,其最高境界無非「我視人間宗教的凌替,如四季的殘跡」;但佛教在教導人認清自己時,也自覺「三不能」,其中最大的「不能」就是人若沒有意願向佛,佛也無可奈何!宗教在今日商業文明的陪襯下,如何擺脫膚淺亮麗的外表裝飾,而以「深度的自省」來引導人們「心靈的向上」,應是宗教宣揚的首務。
佛教傳來中國時,各宗派興起,表面上看來好像是佛法弘盛,實際上是各傳各的。結果佛教雖宣揚的天花亂墜,然佛的第一義「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卻束之高閣,被冷藏起來。基督教何嘗不是,16世紀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後,各教派興起,信教的人愈來愈多,然基督「捨身救贖」與「服事弱勢」的第一義也常忘記。結果,表面上宗教看似興旺,廟堂高聳,人數增多;然除了功利、興旺的自大標榜外,沒能讓人體驗到因宗教第一義,而有的「深度自省」與「心靈向上」的悔悟。
試想:摩西若沒有經歷「火燒荊棘」的異象,就不會衍生想要「救出百姓」的勇氣。從埃及逃亡至曠野後,若沒有上帝律法的扶持,倦怠的摩西可能會與百姓一樣,埋怨起現在正遭遇到的困苦。然而,摩西信仰心靈的復興,沒有停在「何烈禱告山」,而是實踐於「百姓受苦中」的出埃及!先知以利亞也是,被世俗的「耶洗別」鬥的身疲力倦時,上帝微小安慰的聲音臨到他,告訴他信上帝的人永不孤單;上帝仍然保有「7千」人,不向象徵「權勢」、「宗教興旺」及世俗文明的「巴力」跪拜。
日本出名禪師玲木大拙這樣說道:「當一個人在自己的靈性有所醒悟時,他/她開始回應外在的世界,一舉眉、一闔眼、一投足、一擺手、皆有禪意」。又說「本性即心,心即是佛,佛即是道,道即是禪!」基督徒呢?我們是不是也能發現,在「基督」裡,本性即心,心就是道!對基督徒來說,信仰之道真的不在於「教堂的美貌」、「人數的興旺」;而是在於在「基督」裡,「深度的自省」與「心靈的向上」,且實踐服事於今日飽受疫情威脅的人民身上。
17世紀,英國首相也是清教徒的Oliver Cromwell,曾邀請畫家為他畫像,畫家為了討好首相,刻意將首相瞼上顯而易見的一個肉瘤漏畫掉。Cromwell看完後,卻對畫家說:「這個人是誰?怎麼這麼醜,沒有肉瘤在臉上,能否請你再畫一張。」確實,只有正視自己「難看的肉瘤」,才能成就「美善的面貌」。
當然,今天的基督徒或基督徒群體教會,能否「深度的自省」與「心靈的向上」,就在於自己有否看到自己「難看的肉瘤」?
2021.06.24
我學生時代認識的張德香牧師,平易近人,是位滿懷笑容慈愛的牧者。回來南神教書時,他雖已退休,但仍充滿奉獻之心回校擔任志工,每次過到他,他親切的招呼、交談,讓我有幸再度體認他真是一位滿懷笑容慈愛的牧者。
2001年,我學假申請前往英國劍橋Westminster學院當研究員,9月初全家啟程英國時先到維也納台灣教會訪問,巧遇張德牧師與楊瓊珍師母也在維也納,就相約租車前往薩爾斯堡一躺莫札特音樂之旅。印象深刻的是,在高速公路餐廳用餐時,從電視轉播目睹兩架飛機衝撞紐約世貿中心雙塔,那天是9月11日。很多年後,我才有所體會,在1990年衝撞不安的南神年代,上帝己經預備好一位滿懷笑容慈愛的牧者,帶領南神平安渡過危機。張牧師,謝謝您!
學生時代,張德香牧師是我們新約神學的教授、希臘文老師。對他深刻的印象是很少生氣、脾氣很好的老師。但他也是一位嚴格,諄諄教誨不倦的先生。上完課離開教室前,總是會再三叮嚀學生「愛讀書」。我很慚愧學生時代,由於參與太多事務而沒好好讀書,多年後有機會出國讀書,才深深體會「愛讀書」對牧者的培育有多重要。張牧師,謝謝您!
從長榮中學到台南神學院的求學過程,萬榮華校長的一句話:「盡力而為」(Do your best!) ,成了張德香牧師一生的座右銘。無論教學、治理校務、照顧學生他都盡力而為。記得我在南神讀到六年級時,常假借寫論文寫到很晚為藉口不來參加隔天早禱,張牧師就會在早禱前親臨男生宿舍,一一敲門要我們起來早禱。後來我有幸回母校治理校務,發現學生以同樣理由不來早禱時,才深覺張牧師一個平凡的敲門,背後有多麼不平凡的神學教育意義。我很慚愧多年後因身居同樣職位,才領會這樣簡單的道理。張牧師,謝謝您!
張德香牧師是黃彰輝院長用心培育的學生之一,在眾多培育的學生中,張牧師因體認到老師的用心,而於學成後返校,用心服務母校。1956年,張德香牧師坐著28天的輪船航行,才到英國伯明罕Selly Oak學院讀書。爾後劍橋Westminster學院、耶魯大學,最後在愛丁堡大學完成新約學博士。在這些不平凡的學經歷中,我們從未聽聞張牧師誇口過他讀過的學校,他只是平凡、忠實將他的所學「盡力而為」教導他的學生,照護培育他的母校,敬愛他人生的恩師黃彰輝牧師,用心服事上帝與神學教育。張牧師說他一生最大的榮幸,是能在擔任南神院長期間,頒贈榮譽神學博士學位給他的恩師黃彰輝牧師。一位懂得感恩的人,張德香牧師,他平凡的一生正顯露出不平凡的作為。張牧師,謝謝您!
張牧師晚年臥病,出入新樓醫院。我因忙碌學院院長的交接,而錯過在重要的時刻親臨探望他,深覺遺憾愧對。楊瓊珍師母致電給我,希望我能為張牧師撰文紀念,這是我的榮幸,有機會發文感念我的恩師張牧師。更令我感動的是,師母告訴我張牧師心中念念不忘的事,是當年他當院長時,為何無法聘用想回母校任教的我,而鼓勵我去牧會的往事。聽完我深感慚愧,我是何等人啊!怎麼值得張牧師放在心上啊!張牧師,謝謝您!
我衷心感謝上主,在我回南神承擔院長職務時,張牧師也在學校擔任志工,關心學生白話字教育。繼蕭清芬院長後,擔任在南神成立的「全民台語聖經協會」的理事長,用心、盡力而為,來推展全民的台語讀經運動。張牧師,謝謝您,在你平凡的一生中,真的您顯露出不平凡的神學教師風範,作為你的學生,我只能說感謝上帝,我很幸運!
最後,就以你所引用保羅的話,悼念你的恩師黃彰輝牧師,同樣來悼念你:我們的恩師張德香牧師:「上帝若為咱(幫助咱),誰能敵擋(對敵)咱?」「然而,靠著愛咱的主,在諸個攏總的事,己經得勝有餘了。」張德香院長雖然離開我們,卻因信仍舊說話!張牧師,謝謝您!
神學是什麼?「靜默」後「再說」!
2021.06.26
神學(theology)是什麼?是有關上帝(Theo) 的學問(logy) 。然而,作為有限的人如何談論「無限」的上帝呢?上帝真如聖經所說,是個「奧秘」(mystery),但也不是說上帝永遠「隱藏」著,不讓人們知道。這就是上帝的「恩典」,在衪所啟示的「話語(聖經)」中,經由衪的愛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死亡到復活,將上帝的大能與大愛彰顯出來。
解放神學家古提雷茲( Gustavo Gutiérrez)說,這樣的神學,第一步驟是「靜默」(silence),第二步驟才是「言說」(speech)。先沈思默想上帝的大愛恩惠,我們才有神學可談。與「上帝大愛」相遇之後,我們才有可能實踐「真愛」。這樣的神學,因有「靜默」,才形朔豐富的神學語言;又因神學思考所蘊育出的豐富語言,才能賦予默想與實踐新的意涵。
對古提雷茲來說,默想與實踐的新意涵,是上帝對拉丁美洲無辜受苦的窮人之愛。引用耶穌所說的話,古提雷茲說有關上帝大愛這樣的啟示,向聰明通達的人是隱藏起來;但向小孩就顯露出來,這些都是出自上帝的美意。(馬太11:25-26)
古提雷茲進而解釋「小孩」是誰?是貧窮、饑餓和哭泣的人(路加6:20-23) ,是沒有牧人的羊群(馬太9:36)、是最微小的一個(馬太10:42;18:1-4) 、是沒有被邀請參加宴會的人(路加14:16-24) ,他/她們是這塊士地上的窮人。這些人也可能是今天在武漢肺炎侵襲下,飽受痛苦與失落親人之痛的人民,是無辜受苦之民眾。
古提雷茲說的很好,人們之所以會得到上帝大愛之啟示恩典,並不在於人們的經濟成就、道德或靈性狀況,而是上帝的憐憫。衪的價值判斷永遠與人們不同,上帝真的愛那些在世上受到輕視與被欺侮受苦的人們;這也是凡事要計算得失的「聰明」人,凡事要計算值不值得的「通達」人,怎樣作才對自己有利的人,不容易真正理解之奧秘!
這樣說來,神學就是靜默上帝的大愛,跟隨耶穌十架之道,關懷受苦的人之後「再說」!
我的性命獻互祢:巴克禮牧師(Rev. Thomas Barclay) 與師母伊利沙白、杜納(Elisabeth Christie Turner)
巴克禮牧師(Rev. Thomas Barclay, 1849-1935)是台灣第一間西式大學「府城大學」 (今台南神學院) 創辦人。巴牧師1875年來台,1935年10月5日在台南過世,葬在台南公墓,在台灣生活60年。他也是長老教中學(今長榮中學) 及女神學(今長榮女中)設立的推手。他創辦<台灣府城教會報>(今教會公報),推廣白話字,使台灣人通過識字來得到文明啟蒙及信仰造就,也經由<台灣府城教會報>,世界發生的大事,台灣百姓可以得知;台灣教會及社會發生的事,也可經由英國長老教會,傳送到普世的教會來知悉。
巴牧師出身加爾文派,有「榮耀上帝」而活的敬虔信仰,其自由教會的傳統,不受政府干預及自由選任牧師的精神,孕育了日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嚮往政治自由及宗教自由的獨特情操。巴牧師是蘇格蘭人,也深受當時蘇格蘭啟蒙運動科學求真的影響;但他那件膝蓋破口的長衫,也讓我們知道他是一位虔敬跪著禱告的人。讀他1865年16歲所寫的獻身文,我們更加認識到巴牧師是位全然奉獻給上帝、並用熱情、歡喜的心來實踐奉獻心志的信仰者。
巴牧師年輕時,有一次看到人家住的房屋美麗壯觀,而羨慕自許未來想成為賺錢的商人,購買如此豪美的房子。然而,巴牧師家庭虔敬的背景,古典文學教養、及英國長老會派駐中國宣教師們的啟發,使後來的巴克禮願意放棄追求財物及名聲,而將一生奉獻給上帝,並來到Formosa台灣,經由他的敬虔信仰,古典文學教養、及現代科學訓練,來從事一個比賺錢更偉大的神學教育事工。
他在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二年級時,寫下自己的「獻身文」,願意將自己的心思意念、錢財、時間、一切力量都獻給上帝,來榮耀上帝、成為有用的器皿。而且也要用熱切的心情,謙卑的決意、歡喜的心來實現他的奉獻心志。難能可貴的是,巴牧師從大學二年級起,每一年在自已所寫的「獻身文」,重新立約簽名。
1875年底,巴克禮牧師初到台灣時,不久就染上熱帶病。1878年他自己記載說他有四個月無法工作,兩個月在發燒,兩個月必須到中國休息。當時在旗後海關任職的Manson醫生,建議他返回英國好好休息治療。然而,巴克禮牧師總是充滿信心這樣回答:「不管怎樣的病痛,愛心一定會勝過,愛心一定能拯救台灣Formosa。」就是這種安然、來自信仰無比的愛,讓巴克禮可以在Formosa台灣工作60年,而且有機會在1895年台灣的巨大政治變動中,成為一位拯救台南市民的和平使者。
1891年巴克禮牧師回蘇格蘭休假,本不想結婚的巴克禮牧師,經人介紹認識了伊利沙白、杜納小姐(Elisabeth Christie Turner,1858-1909),而於1892年11月8日結婚。當時,主持婚禮的George H. Knight牧師是伊利沙白、杜納的表哥,擔任蘇格蘭聖經協會總幹事。伊莉莎白、杜納出生於1858年,父親早逝,家中兩個哥哥、四個姊妹都由母親扶養長大。伊莉莎白、杜納曾在蘇格蘭接受護理教育,也曾前往美國接受護理訓練,是位合格護士。
1893年2月15日巴師母伊利沙白、杜納跟著巴牧師返回台灣,並每年在巴克禮的「獻身文」跟著一起簽名,直到1909年,因腦瘤返回英國開刀,返台途中在上海過世,安葬在上海公墓為止。1931年,巴克禮牧師在他的「獻身文」簽名後,加上一句話說:「我天天感受上帝對我的照顧及引導,我要用這樣的感受,由內心發出的敬虔,繼續這個獻身的誓約。」
巴師母由於她的護理訓練,自然關心新樓醫院的醫療宣教事工。難得的是,巴師母蠻有愛心,除了護理照顧病患外,也關心醫院工作人員,以及在宣教師家中幫傭人員的信仰生活,並在工作忙碌之餘,借用台南神學校教師宿舍舉行夜間聚會,開設佈道伒,這是台南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的前身。值得一提的是,經由莊明雄長老夫婦的奉獻,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己於2019年整建教會副堂,作為巴師母伊利沙白、杜納紀念教堂。
巴師母是一位充滿愛心的護士,因為沒有小孩,她將教會的年輕學子當作自己的孩子一般的愛護。當時,太平境教會的傳道施鯤鵬先生見證說,巴師母非常愛護教會的兄弟姊妹,把他們當作自己的兒女看待。彰化蘭大衛醫生也說巴師母是一位富有同情心的人,對於有困難或生病者都樂意伸手幫助,常常忘記自己也是一個生病的人。萬榮華牧師也說,巴師母的一生都在扶持病痛的人。她的生命如同「不熄的燈火」,照亮每一個人。
巴師母也曾兩次(1901年與1905年) 跟著巴牧師遠到東部海岸山脈宣教,儘管自己經常身受頭痛之疾受苦,仍秉持信心,夫唱婦隨,為主興旺福音。同時,為了讓英國教會的基督徒了解福爾摩莎福音事工,巴師母拍製了許多有關台灣宣教的幻燈片,帶回英國鼓勵大家關心福爾摩莎的宣教。巴師母也寫了一本小冊Letter from Far Formosa—To Boys and Girls(從遙遠的福爾摩莎寄信給青少年) ,讓英國青少年朋友能夠認識台灣,有朝一日也能獻身海外宣教,前來台灣服事。
1908年,巴牧師夫婦回國休假,巴師母因腦瘤之疾而進行二次手術。1909年,稍為康復的巴師母執意要跟著巴牧師返台,他們回程改走陸路,經西伯利亞到達東北,抵達瀋陽時,巴師母身體突然癱瘓不良於行,趕到上海後於6月5日進行腦部手術,手術後5週之久不省人事,直到7月11日安然離世,享年51歲。巴師母伊利沙白、杜納的葬禮於隔天舉行,由G. H. Bondfield牧師主持,安葬於上海外國公墓。
當時,巴牧師在巴師母的告別禮拜中,以啟示錄14章13節來安慰自己:「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台南神學院前院長駱維道牧師,曾花時間到上海探尋巴師母的墳墓所在,可惜中國經由文化大革命後,外國人的墳墓己困難探尋。
回想1895年10月,當時的台灣及台南發生甚麼事呢?1895年台灣被割讓給日本,日軍分三路要來佔領台灣。5月29日,北部的日軍從澳底登陸,10月10日,中部的日軍從澎湖登陸布袋,不幸的是,澎湖當時的傳道林赤馬 (林學恭牧師) 被迫當日軍的嚮導,引導日軍從澎湖登陸布袋。10月11日,南部的日軍從枋寮登陸,10月15日進軍到打狗(高雄),最後的目標是三路日軍齊聚府城 (台南),攻下最後的城堡。
對教會來說,當時的情勢非常緊張,1895年122卷的<府城報>說到:有「匪類」四處謠傳入教者引導日本軍來攻打城市,大家要起來殺入教者。127卷的<府城報>也報導:有「土匪」要來殺麻豆教會的傳道及拆禮拜堂,因為街內大老出面阻止,才沒有發生悲劇。
不久後,從北部逃到南部的民兵四處謠傳,彰化及嘉義的城門是信教的人去打開的,好讓日本軍進來。所以當10月14日,日軍攻打下營庄時,在麻豆的市民,有人就拿菜刀、斧頭,四處追殺入教者。很不幸被殺死的19人當中,有15位是基督徒,4位是慕道友。其中一位是太平境教會第四任傳道趙爵祥的長子趙大恩,他在醫館習醫派在麻豆服務,本想返回府城結婚,沒想到也遭殺害,當時只有22歲。
其實1895年6月日軍攻台時,宣教師的家屬,包括巴師母都到廈門避禍。留在台灣的巴牧師,在7月發燒到40度,巴師母很勇敢地從廈門返回台灣來照顧巴牧師,最後巴牧師也不得不坐船到廈門,後到日本休養。直到10月返回台南時,聽到麻豆發生的慘案後非常傷心,巴牧師很佩服台灣的信徒,他們信仰堅定,沒有逃走,讓他非常感動。
10月20日禮拜天,黑旗軍劉永福已經逃走,台南的大老前來請求巴牧師可否去請日軍入城,避免城市居民遭到殺害。當時的巴牧師不敢答應,因為6日前才發生麻豆事件,基督徒被殺,他害怕同樣的事情也會在台南發生。但另一方面,他也得到英國領事傳來的消息,說日軍準備禮拜一進城,禮拜二砲轟府城。在這危險的時刻,上帝使用巴克禮牧師成為一位和平的使者,引導日軍平安入城,拯救一個城市的人民免被殺害。寫Barclay of Formosa(台灣的巴克禮) 一書的萬榮華牧師(Rev. Edward Band, 1886~1971)讚譽巴克禮牧師是拯救一個城市的人,這個城市就是府城台南市。
巴克禮跟北部引日軍入城的辜顯榮有甚麼不一樣? 巴克禮是被台南市民請求去引領日軍入城,避免市民遭到屠殺;另外,巴克禮也沒有像辜顯榮般地受到日軍的回報,而往後過著榮華富貴的日子,福及後代。我在想,巴牧師如果自私一點,跟日本統治者要一大塊土地來辦神學教育的話,今天,台南神學院的規模一定更大。當院長的人也不用那麼辛苦,四處奔波募款。當然,巴牧師不會這樣做,他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榮耀上帝」,成為有用的器皿來有助益於台灣人民。
巴牧師年老的時候,還擔任太平境教會的小會議長。曾任太平境教會牧師的王南傑牧師回憶說,巴牧師對想入教會的慕道友「問道理」後,都會要求他/她們讀聖詩306首(新聖詩382首) 「我的性命獻互祢」 全首,來勉勵要信耶穌的人,一定要將生命的所有奉獻給上帝。最後,巴牧師也在晚年翻譯了台語新舊約聖經,讓台灣人可用自己的母語來研讀上帝的話語;由此,台灣教會的信仰有了根基,也能扎根於台灣本土。
巴牧師過世後,因沒有子女,他的遺物由英國領事館領回,交還給巴牧師在英國的親人他的哥哥。特別是巴克禮牧師所寫的「獻身文」,就這樣傳給他哥哥的兒子喬治巴克禮牧師(Rev. George Barclay)來保存;後來再傳給喬治巴克禮的女兒Katherine女士保存,最後交由Katherine的兒子William Barclay Marin保有。這份巴克禮親筆寫的獻身文,經由張瑞雄牧師的奔波找尋,終於在2013年9月,經由巴克禮家族的捐獻到台南神學院保有,成為院藏珍貴信仰文件,激勵台南神學院師生全然奉獻,為「榮耀上帝」而活,如同聖詩「我的性命獻互祢」所吟:
我的性命獻互祢, 做祢路用到一世;
時刻暝日獻互主, 歸榮光祢萬年久。
拉美解放神學家古提雷茲(Gustavo Gutierrez) 在《向全能者抗辨:論<約伯記>無辜受苦的人與公義的上帝》(On Job: God-Talk and the Suffering of the Innocent) 書中,引用比利時天主教神學家,魯汶天主教大學神學教授Adolphe Gésché的看法,區分基督教神學對「惡」兩種不同的神學見解:一是「保羅」(或奧古斯丁) 傳統,另一是「路加」傳統。
Gésché教授認為「保羅」(或奧古斯丁) 傳統在討論苦難時,比較偏重於苦難來自人們所刻意犯下道德上的惡;而「路加」傳統在論述苦難時,則強調自然災變的惡,這也是造成無辜之人受苦的原由。Gésché教授特別舉出路加福音10章第25-37節有關「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那躺在路旁受傷的旅客,正是「無辜之人」的寫照,臨到他/她身上的苦難,不是他/她應得的。
「罪有應得」或「無辜受苦」正是<約伯記>的論辨!這也牽涉到「神義論」需要進一步討論的二個重點:一是上帝既然是「公義」的,為何世上如此之多「不公義」事情發生(從霸權橫道、好人沒好報、世界疫苗分配不均到特權打疫苗等等) ?另一是無辜之人受苦,該作何神學詮釋?
古提雷茲認為<約伯記>的作者,強調了約伯的信仰是「正直的」(disinterested)、是「不求回報」(for nothing) ,這與傳統神學所詮釋的「因果法則」有所抗辨。古提雷茲說這種「正直」、「不求回報」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然而,它也帶來<約伯記>的另一個神學難題,即無辜之人的受苦。因為這樣,古提雷茲才說無辜之人的受苦,促使「上帝說話」(God-Talk),它是真實的;它涉及上帝和無辜受苦的奧秘,而不是自己神學中停滯不前的上帝。
這位帶領我們一直勇往向前,向我們說話的上帝,通過無辜之人的受苦,不只替拉丁美洲的窮人和弱者討回公道,也為今日在武漢肺炎侵襲下,在霸權橫道、疫苗壟斷、資源分配不均中受苦的人民,發出正義之聲。古提雷茲在「保羅」(或奧古斯丁) 傳統與「路加」傳統之外,提供另一種見解,即在「上帝說話」(God-Talk) 聲中,我們聽到了「受傷旅客」的哀嘆;也看到了「霸權強盜」的不義;而撫慰哀傷者與剷平不義強盜,就成為今日「好撒瑪利亞人」的責任!
如果「上帝說話」(God-Talk) ,是這樣有意義的來糾正所有受造物的苦難,那麼將無辜者的苦難告知他/她人、公諸於世,及如何在受苦之人的經驗和信仰之間,促進有意義的對話和行動,使我們生存的世界日日漸好,實踐出「上帝的公義」,將是我們面對嚴峻武漢疫情的唯一態度。儘管<約伯記>或現今的我們,無法給予苦難具體的答案,但<約伯記>或現今疫情所帶來的苦難,確實揭示了我們的內心,試圖將無辜之人的受苦、正直無私的信仰與「上帝說話」(God-Talk)調和起來,成為最撫慰人心的疫苗。
所有人類的文化和宗教,皆有一套述說神靈世界之故事。這些活躍於神人之間的神靈,在偤太教、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的傳統觀念裡,統稱為「天使」。天使意涵使者(messengers),傳達神明旨意。羅馬文化也有如同天使般的精靈存在,稱為genius,波斯人說是jinn。照柏拉圖看法,人死亡後的靈魂將由守護靈genii帶走,可見介於神人之間的媒介使者,在諸文化與宗教傳統是一普遍現象。
天使信仰源自古代波斯拜火教(Zoroastria religion)的二元思想,相信宇宙分為善、惡之爭。當偤太人被擄到巴比倫後,就吸取此概念於其信仰中,耶和華上帝成了「萬軍之耶和華」,統領天使軍隊與邪惡撒但作戰。照偤太教的觀念,撒但魔鬼其實就是墮落的天使。在聖經裡魔鬼的形像,是透過上帝所壓制的巨獸來表達,它可能源自巴比倫創造神話中的鱷魚,在夏娃的故事中化身為古蛇。<所羅門智慧書>形容魔鬼是貪戀夏娃,招致墮落(2:24),後來再發展為墮落天使(以諾二書29:6)。這也是後來西方文化最常描述的:「惡」是「善」的缺席。
第四世紀末,當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後,藝術家們在希臘神話裡找到天使新的樣貌:諸如掌學藝的Hermes、愛神Eros及彩虹女神Iris等等。這些造型後來成為基督教藝術作品中的天使雛形,然後在中世紀再被描繪成有「翅膀」及「雌雄同體」的像貌,這也成了今日我們對天使形像大致定型看法。
第五世紀敘利亞的一位修士Dionysius,是第一個企圖將各種不同的天使歸類。在<天國的階層>書中,Dionysius指出天庭、空中及地上三個階層中的九個天使群。天使儘管如此之多,Dionysius還是警語說,不能逐字地來瞭解天使,這些皆是象徵性語言,天使是神人的媒介,沒有肉體,只能經由「夢」或「異象」來顯示。
在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的傳統觀念,每個人皆有天使陪伴,愈偉大的人就有更多或更高層級的天使同在。如穆罕默德的守護天使是天使長加百列,而加百列同時也是耶穌出生時的傳報天使。在早期基督教說法,認為一個人死時,靈魂會到一個邊緣地帶等候審判,中世紀時教導人死亡後即有審判,不是到樂園、就是地獄或煉獄。於是,天使又多了一份工作,成了死後靈魂的帶領著。在但丁的<神曲>書中,正指出從地獄到樂園的每一重要連結點,皆有天使陪伴著靈魂前進。
這種引領死後靈魂安息的天使,在中世紀的畫集裡常被畫成嬰孩天使圖像。這種想法,在英國的維多利亞時代達到高峰,墳墓上常見的就是小孩天使的雕像陪伴。而其中最大的意涵,不就是提醒活著的人了解肉體是會朽壞的,唯有靈魂才是永存。而且當死亡時,若有天使導引的話,死亡就不再是可怕之事。
另外,天使的激勵也常是詩集與音樂的題材,在此,天使被描繪成彈奏豎琴的樂者,這是文藝復興時期流行的天使造形,反映出一種信念,即和諧的樂音可復甦人們的靈魂。說來,天使真是世界諸文化與宗教的寶貴象徵,代表人類內心所渴望的善良極致。人類心靈當遠離善良,不為善良極致所感動捕捉時,那是邪惡滋生的因素。邪惡會帶來動亂、不安、恐懼甚至死亡。於是善、惡之爭成為人類心靈(heart)的命脈,掙扎在天堂(heaven)與地獄(hell)之間。
這種衝擊於我們內心的文學描述,藉由天使的象徵來尋求自己善良的本性,以抗拒邪惡,不就是現今台灣社會,在武漢肺炎病毒威脅下,最需要的人文素養與守護嗎?天使你/妳們雖然神祕(事實也不神祕,天使有如善良安慰人的朋友),但有了你/妳們的陪伴,也許在這疫情嚴峻下所顯露的種種齷齪(自私特權疫苗、自大自以為是) ,令人難過的世界裡好過點。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價值是「愛」,愛上帝及愛人如已。神學家雷茵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認為耶穌所宣講的山上寶訓,以愛上帝及愛人如己來表達與上帝聯合所能衍生之愛的理想,是先知宗教中的完美成就。
先知宗教強調上帝是創造這個世界的主宰,是世界存在的根基。人類目前看來雖是沈溺於罪,遠離上帝,造成混亂;但終究會被上帝的愛所感動召回,並衍覺醒與改變的動力,願意再度順服上帝愛的帶領,齊來克服生命及社會的混亂。
由此,愛的理想成為福音倫理學的核心價值,敦促自我在「順服上帝」與「自身慾望」之間的矛盾來尋求調和;也在自我與他/她人之間,在「上帝愛的和諧」與「人與人利益衝突」中來尋求和解。
人與人在團體中所建構的倫理,在於平衡「利己主義」與「功利主義」,意即在不違犯別人及社會整體利益下,來滿足每一個人的私慾。尼布爾說這是在人性為惡的觀點中,一方面保障人性之惡「私慾」的享受奢華,另一方面又以不侵犯別人,及違犯「社會整體利益」來限制人性之惡。
耶穌「福音之愛」的理想與人間「利己之愛」,因此有了不同涵意。人間利己之愛在於滿足自己的慾望,而福音之愛是與自身慾望鬥爭。利己之愛不但沒有與自身慾望鬥爭,也無法形塑愛的理想來跳脫人性限制。在此,福音之愛的理想卻能在「橫向」的人間利己主義中,提供「縱向」主軸,讓上帝之愛的願望來提昇人間倫理。
人類自我慾望中,隱含著肯定自我,否定別人傾向。自私以一種微妙的形式存在人類社會,它不只是追求自我的物質利益,也依附於社會認可而存在。自我慾望在古典及現今世俗中,不是被貶降為邪惡,以各種禁慾主義試圖摧毀;就是被昇華為一種自然本能,以弗洛依德方式為之解脫。福音之價值不但不為自我慾望開脫,也不贊同以禁慾方式加予摧毀,而是形成福音之愛與自我慾望之間的一種「張力」,對利己自我中心最基本的本質驕傲提出批判。耶穌在批判法利賽人的自我中心時,就說他們喜歡被尊稱為老師,喜歡坐在宴席上的首位。這些自高的人終究會被上帝拉下,想做大人物,就要做人的僕役。
耶穌愛的倫理,不但與利己主義中心的自我鬥爭,也相信唯有出於上帝的愛,自我才能與生命的最終本質上帝合一,才能改變自我。聖經中所揭示的「浪子回頭」故事,正表明上帝「愛的赦免」與浪子「自我改變」的結合,是寬容之愛與悔悟行動合一的美好見證。
福音之愛不只批判人性中的自私及利己主義,也提供一個新的價值體系愛的理想。耶穌說過人的施捨不可炫耀於大庭廣眾,人的宗教虔誠也不是為了得到社會贊同。最重要的是,福音之愛幫助的對象是窮人、弱者,因為他/她們無法也無力回報。
這樣的福音之愛不只立基於上帝之愛與自我慾望之間的「張力」,更建基於自我與上帝生命關係的一種「活力」,一種新的價值體系,它不考慮世俗倫理中所強調的「行為結果」或「行為本身」,而是在意對上帝意志的絕對順從,及活在上帝之愛中所能衍生之愛的活力。
耶穌福音之愛是一種革命,在自我十字架上的犧牲奉獻中實踐更高的自我實現,這就是終極的面向,或信仰的面向。這也是聖經中「道成肉身」的啟示,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它超越自然主義的歷史平面,在橫向人間的利己之愛提供綜向愛的理想;它也不是將永恆永恆化,成為與現實無關的理想主義。永恆在俗世展現,帶來了自我悔悟的「張力」,及幫助弱者、實踐信仰的「活力」。
路加福音7章36-50節記載一位法利賽人請耶穌吃飯,城裡有一個婦女,拿著盛香膏的玉瓶,挨著他的腳哭,又用嘴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 看見這事的法利賽人,心想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耶穌好像看穿他的意圖,就對他說一個比喻:「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 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 法利賽人回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
耶穌又對這位法利賽人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用嘴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耶穌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
這個故事有一個迷思:是「愛主多,赦免才多」?或「赦免多,愛主才多」?這位婦女被寬恕,想想其實並不是婦女的「愛多」,而是主耶穌「愛的饒恕」!也就是說,上帝的饒恕是沒有條件的,完全出於愛者的「愛」。不然,我們就會誤以為,因為我們作了什麼,上帝才會饒恕我們。饒恕如果受到條件的制約,我們就會以為要滿足條件,我們才能得救。
聖經「浪子回頭」的故事也是一樣,如果「悔罪」是我們與上帝和好的要件,那麼要達到什麼條件,多大的悔罪,脫離多少的慾愛,我們才能得到上主聖愛的赦免?這樣不是引來更大的恐慌、罪惡感,甚至焦慮、絕望嗎?然而,我們的神學教育,不是教導上帝的聖愛恩寵,完全獨立於個人的行為之外,不受客觀因素所制約嗎?
當然,上帝的聖愛赦免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如果浪子的「自我悔悟」可決定上主赦免與否?我們這些「浪子」們,就是相互比較誰「悔悟」多?誰「行義」多?「因信稱義」的理解就在於此,不是我們「信」的努力,不是「信有多深」才能成就救恩;而是上帝「白白」的恩惠,我們誠然以「信心」接受就好!如同我們開車超速,被交通警察攔下時,我們總有理由辯解「為何」超速,來尋求警察諒解!很少有人開下窗戶,就直接向警察坦白說:「我錯了,請開我罰單!」
寬恕雖是上帝的作為,但也參與了人尋求拯救之動機。這也是人面對世間疏離、生命困惑、短暫及今日無奈疫情,所想尋求的解救。而且,只有真正體驗世上種種疏離、困苦無奈的人,才會深信上帝的聖愛寬恕,為他/她們的人生解答。這種疏離、生命無奈的察覺,特別在今日嚴峻的武漢新冠病毒威脅下,烙印在人們的靈魂深處;因為這樣,尋求平安的動力,才會驅使我們去找尋寬恕、尋求上帝聖愛之慰藉。在此,寬恕勝過疏離的權勢,使愛成為可能。
愛是使分離者再度結合之力量,而上主的寬恕之愛,就成為上帝與人們和好的動力;由此,人們對上主寬恕之愛的體驗愈深,就會愈覺不配,就會引發人們的愛心愈大,齊來克服生命因無奈而生的種種疏離與困惑!
馬可福音14章3-9節記載,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當時耶穌的門徒中,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
然而,我們的耶穌卻說:由他吧!為什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他所做的,是盡他所能的;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
這個故事有趣的是,在基督教的講道史中,無一不是著重在「貴重香膏」的奉獻:一來鼓勵信徒學習此婦女,將自己生命中所有貴重的「香膏」奉獻給主;再者「香膏」也被用來強調預表耶穌的受難,而這樣參與「耶穌救恩」的奉獻,是「一件美事」。然而,故事中身居主角的這位婦女,卻在教會的講道史中被消聲無言。她不顧一切獻出香膏的「衝動之愛」,好像也在基督教會發展史的「顧忌」中,被邊緣處理。
因為在初代的教會裡,有不少教父以為此「伯大尼」的婦女,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而且,照《抹大拉馬利亞福音書》(Gospel of Mary)的說法,耶穌的門徒中如彼得等,都有點嫉忌耶穌與與抹大拉馬利亞的師徒關係。就這樣,此故事的後來發展,都偏重於討論婦女所奉獻的貴重香膏;忘了此婦女「內在豐盈之愛」。於是,此婦女所行「愛的衝動」,常常在教會的理性教導下、在安全的人際關係中被壓抑下來。最後,故事的重點討論,大多被放在奉獻的東西「香膏」,或耶穌救恩的「預表」,而不是此婦女「內在豐盈之心」之愛的衝動。
女性神學家伊莉沙白、温德(Elisabeth Moltmann-Wendel,也是德國名神學家莫特曼之妻),在一篇<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的女友與第一位女使徒>就曾指出二個重要論點值得我們省思:一是早期代表友誼的馬利亞(耶穌女性友人)傳統漸被代表母愛的馬利亞(耶穌母親)傳統所取代,而被擠到邊陲;另一是抹大拉馬利亞的故事,漸漸與罪人妓女的故事聯結,而成一齣罪與恩典的劇情,其中反映著男性教階主義的專權獨斷。
在這個聖經故事中,我們真的看到此婦女如此「衝動之愛」,飽受門徒質疑?有人以為以此幫助窮人,豈不更大功效?在此,我們要問的是:難道耶穌會對此婦女之「衝動之愛」進行愛的分析嗎?有多少成份是「情慾之愛」,有多少成份是「昇華聖愛」?其實,耶穌看到的就是此婦女「內在豐盈之心」、「內在豐盈之愛」,就把它接受下來。婦人「衝動之愛」,也許多多少少有人性複雜動機?也許多多少少有情慾之愛成份?問題是,當你計算好沒有「慾愛」再去愛時,沒有複雜人性動機再去愛時,愛可能己經離我們遠去了。
保有「內在豐盈之愛」來跟隨耶穌,如抹大拉的馬利亞直到十字架下(馬太27章),並見證主的復活(馬太28),也許才是這個故事要告訴我們的「一件美事」!今日的教會,基督徒若失去跟隨耶穌到底的「內在豐盈之心」、「內在豐盈之愛」,我們看到的將只是為了裝飾華麗教堂的外表,而一直重複要信徒奉獻「貴重香膏」的講詞;或自以為(或自誇)自己「貴重香膏」的奉獻,是「成就救恩」的一件美事!
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其<會飲篇>(Symposium) 中,提到兩種欲愛:一是世上的欲愛(vulgar eros),另一是天上的欲愛(heavenly eros)。由於慾愛源自於聖愛,柏拉圖在<斐德若篇>(Phaedrus),以「回憶」論述當人們在感官世界遇到美的事物時,靈魂中的「欲愛」就會被喚醒,而上升尋求理念世界的絕對之美。在此,「欲愛」成為地上與天上的媒介,導引愛自己追求它的原意,聖愛或美善之愛。「欲愛」由此具有二種特質:一是以自我為中心的需求之愛;同時它也可昇華,從感官世界的欲求步向另一種神聖之愛,並由此調解世上的欲求。
主前250年,希伯來文的經典(舊約)被譯成希臘文,史稱「七十士譯本」。在此譯本中,欲愛(eros或philia)與聖愛(agape)開始有了字源學上之區別。欲愛(eros)通常指向兩性間肉體之愛,如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en)所說,是一種「熱得難忍的情欲」。另一種欲愛(philia)比較親切,指向關懷的友情及親情。新約中耶穌對拉撒路的愛(約11:3)及馬太福音十章37節所說的父母之愛,皆以此親情展現。
在<所羅門智慧書>中,聖愛(agape)開始指向人們對上帝之愛或對智慧之愛。亞歷山大的偤太思想家斐羅,也將聖愛指向人們對上帝所特有的感情。之後,聖愛(agape)漸漸在新約中佔據重要地位。「聖愛」不只讓「欲愛」有了尋根的源頭,同時也擴展了愛的意義,從性欲肉體之愛(eros)、友情親情之愛(philia)、推及到對鄰居之愛(太19:19;太22:39等),甚至對敵人之愛(太5:44)。
受柏拉圖思想影響的聖奥古斯汀,把愛喻為「引力」,如火焰向上、石頭向下,在引力中導引自身,尋求恰當位置。因此,愛不管是什麽形式,都是為了自身而引向對事物之渴求。愛其實也隱含著我們尚未擁有的事物之渴望,此時愛是指向未來。但當我們擁有了所愛的事物後,又害怕失去它們。此時,愛又變成了害怕失落的恐懼。如希臘人的悲觀哲學所說:「人生二種悲劇:一是你/妳想得到的,你/妳得不到,這是得不到的悲劇。另一是你/妳想得到的,被你/妳得到,這是得到的悲劇。而得到的悲劇比起得不到的悲劇,還要悲劇。」
奧氏說愛的目的是為了幸福,只不過只有至善的永恆聖愛,才能滿足人的幸福。當人類去愛最值得愛的至善又擁有它時,才能獲得真正幸福。當愛的對象向下指向世界被造物時,它就成了「貪愛」:但當愛的對象指向創造者時,它就向上提升為「聖愛」。奥氏認為人既是靈魂與肉身的結合,人就可向上升騰或向下墮落。人愛世界,靈魂就墮落,人愛上帝,靈魂就上昇。
然而,今天生存在武漢病毒威脅下的我們,當「疫苗」成為唯一「似神」的救命劑時,人性之自私欲愛就顯露無比,有權勢得著「疫苗」分配的政客,就以「疫苗」作為公關,謀取未來更大的政治利益;而配合偷打「特權疫苗」的人,也不就是以生命安全為偉大的藉口,滿足私己之愛而無愧!就是這樣如此自私的世界,我們才體察「永恆無私之愛」的可貴;可惜,這樣的「永恆無私之愛」,今天(不是永遠) 雖然短暫無法在宣場「聖愛」,但不得不又因疫情而關門的教會裡顯露;但它仍然可在第一線無私照顧染疫病患的醫護人員身上找到。
二戰初期,德國的希勒特席捲歐洲。1943年,美國一位牧師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在麻州一間教堂,寫下一篇深感人心之「寧靜禱文」(serenity prayer),祈求在這變動的世界,上帝賜給我(God grants me)寧靜心寧(the serenity) ,去接受難以改變的事物(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t change) ;勇氣(the courage)去改變可改變的事物(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以及智慧去認知什麼可改變,什麼難以改變(and the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寧靜(沈著serenity)是一種心靈力量,在變動難以改變的世界,仍站穩信念。早期希臘斯多亞學派就是追求如此寧靜之心,以控制內心欲望及拒絕外來引誘。Epicurus學派也以「順其自然」為其寧靜功課,滿足「自然及必要」之事就好(如餓了就食用食物) ,避免「自然但非必要」之事(如餓了食用昂貴山珍海味),拒絕「非自然及非必要」事物(如名聲、地位等等)。在此,基督徒的寧靜不是退隱、也不是禁慾,而是身處變動難以改變的世界中(如今天身處疫情威脅中),仍心靈平靜站穩信念。
勇氣(courage)也是一種心靈力量,柏拉圖說勇氣是介於理智與感覺之間,並使人努力趨善。中世紀神學家阿奎那進一步說,勇氣若與智慧(信仰) 結合,就懂得自我節制及公正對待他/她人。這種信仰中的勇氣才可改變自己,改變外在待人不公的世界。於是,勇氣、智慧、節制及公正就成為人們四種不可或缺的美德。
衷心期待今日教會的傳道者、長執信眾,不要因著期盼教會人數能夠快速增多,機構事工得以很快就有進展,就被引誘去學習各種「興奮方法」使之成就。請大家記得這個「寧靜與勇氣禱文」,記得我們所服事的信仰,是「奉獻一生生命」在十字架上的耶穌;而非短視、進食興奮劑的所謂「教會人數興旺」。特別在疫情威脅下而變動的今日世界,當人民內心浮躁、充滿不確定性的焦慮時,培育寧靜心靈及勇氣,來站穩信念,實踐「奉獻一生生命」的信仰,是何等地重要!
蘇格拉底被譽為偉大的哲學家,其一生重要時刻並非在街頭的興奮演講,而是陪其夫人在黃昏的海邊一起的安靜散步;哲學家康德也是,一生不曾離開家鄉十英哩外,但其思想仍然影響至今變動的世界;社會思想家馬克思更是,一生最寶貴時間是在英國的一間圖書館度過。
我們台南神學院的歷史,可從1869年的「傳道者養成班」算起,1876年正式成為「府城學院」(Capital College) ,至今2021年已經152年。152年來,南神信仰前輩留給我們的,不就是「寧靜」與「勇氣」嗎!在難以改變的殖民世代,南神仍「寧靜」地站穩信念;在近代的台灣民主運動,師生、校友們更「勇氣」地挺身而出,付出一生生命,來改變台灣未來命運。
衷心期盼作為南神的一份子,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信眾,大家將寧靜(serenity)、勇氣(courage)及智慧(wisdom)放在心上,記得人生不一定要作「偉大人物」或「偉大事工」,但記住「好好作人」就很偉大。
「愛」(eros)通常被理解為「將對象移入自己感情世界的行為」。愛會令人嚮往,就在於它不僅是內心一種甜蜜的感覺;同時,也含蓋自己被深切理解、接納與疼愛而感到無言、無比的快樂。「愛」因著如此幸福的期許,就會轉化為不可言喻的動力,中和調節了人與身俱來的性欲挑釁精力(libido),以昇華有益的方式展現。
古羅馬詩人奧維德(Ovid)在<變形記>說:「愛常使當事者形貌改變,有的經由愛意激勵,顯出意氣風發;有的妒忌上頭,變的猜疑懷恨。」愛成為苦戀的變形危險至極,後果有時不是結束自己(生命),讓對方痛苦;就是結束對方(生命),讓自己悔恨。
問題是,人世間的愛不就是在於「怎樣對待別人」,隱含「別人怎樣待你/妳」的期許嗎?然而,愛如果都以自我為中心,期待相同回報的話,愛就成為一種條件。而且,含蓋期望的愛成為欲求的話,如果達不成「同等受用」,就有可能「同歸於盡」,就會摧毀愛的原意。
「信仰」與「愛」一樣,信仰上帝若期待賞罰「回報」,信仰就會成為一種條件。而且,「回報」成為信仰的欲求的話,好人得不到獎賞,信仰就會被認為上帝「不愛」;壞人沒有懲罰,信仰就會被認為上帝「不公」;而「不愛」、「不公」的上帝就會摧毀信仰的原意。
舊約<約伯記>的神學,除了探討「無辜之人」受苦的無奈外;也從「無辜之人」受苦的涵意,顯露出「信仰」與「回報」(或因果法則) 的神學意涵。撒但的論點很清楚,世上沒有人是沒有不帶著「期許」的動機來信上帝的;而上帝的期許,是期許信衪的人是在一種「愛」的關係,而不是立基於回報欲求的動機。撒但是以「功利」的眼光,看待約伯或今日我們的信仰;而上帝是以「愛」的關係,深信約伯或今日我們的信仰,可以是無私的,可以是純然不求回報的信心。
人們能否「無所求」地信靠上帝?不是因著期待獎賞、害怕懲罰才信上帝?就是無辜受苦時,也深信上帝不疑?或是自由的上帝與自由的人們,可否兩者的關係完全出於「愛的信任」?而且深信在這種「愛的信任」的關係中,信仰是無所欲求、沒有期待回報的。對上帝「無所求」的信仰或信心可能嗎?如果不可能,那麼有誰、有那一個人可以誇口只剩「功利式」的信仰呢?「功利式」的信仰動機,不只缺乏深度,而且還常常在「大」、「富足」的引誘中沾沾自喜,露出些許「撒但」自以為是的邪惡念頭。
對上帝「無所求」的信仰或信心可能嗎?因為不可能,上帝才「道成肉身」,在與愛子耶穌基督「愛的關係」中,啟示那不可能的可能性。我們的信仰,就是在與主耶穌「愛的關係」中,實踐「無所求」、「不求回報」,那不可能的可能性信仰。記得,只有在「愛的關係」中,我們才能體會福音之愛幫助的對象是窮人、弱者,因為他/她們就是無法也無力回報。這樣的福音之愛,不是「功利式」地期待「大」與「富足」;而是十字架上,無私「愛的付出」,是實踐那不可能的可能性信仰。
以美國長老教會的歷史來看(或教會史),「保守」與「自由」永遠是一個難解的兩極信仰功課。1789年,美洲革命時期,「美國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PCUSA)在費城建立。1858年,「北美聯合長老教會」(The United Presbyterian Church of North America, UPCNA) 在匹茲堡成立。1861年美國內戰期間(1861-65) ,南方的長老教會因為「奴隸的爭論」從美國長老教會(PCUSA)分裂出來,組成「美南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PCUS) ,又稱The Southern Presbyterian Church)。而「美國長老教會」(PCUSA)又稱「美北長老教會」(the Northern Presbyterian Church) 。
18世紀美國的大醒悟運動(The Great Awakening) ,促成了衛理公會從英國國教分裂出來,而公理會也從長老會發展出來。1910年「美國長老教會(PCUSA) 」大會,通過了五大信條:即聖經無謬、童貞馬利亞、耶穌救贖、肉體復活及耶穌的神蹟等信仰。然而,19世紀自由神學與20世紀新正統派神學運動,使得1920-30年代的美國教會,因「基要主義」與「現代主義」的爭論(Fundamentalist-Modernist Controversy) ,而發展出基要主義與福音主義。美國長老教會(PCUSA)也因新、舊派爭論,又因1922年可否設立女性執事及1929年可否設立女性長老之爭論,導致舊派脫離普林斯頓神學院,另成立韋敏斯德神學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
1936年,美國一些舊派長老教會自立組成「正統長老教會」(The 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 。另外,也因「女性封牧」問題,遲到1958年「美國長老教會」(PCUSA)與「北美聯合長老教會」(UPCNA) 才合併為「美國聯合長老教會」 (The United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UPCUSA) 。
1973年,「美南長老教會」(PCUS,)內部,因自由神學否定耶穌神性及聖經無謬,而分裂出「美國長老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 ,PCA) 。1982年,改革宗長老教會福音大會(The Reformed Presbyterian Church, Evangelical Synod) 再加入「美國長老會」(PCA) 。另外,1983年「美南長老教會」(PCUS) 再與「美國聯合長老教會」(UPCUSA) ,合併為現今俗稱的「美國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U.S.A.),PC(USA) )。
這樣說來,美國長老教會大致有二派:一是比較正統、自由的「美國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U.S.A.),PC(USA) ) ,另一是比較保守、右派的「美國長老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 ,PCA) 。「美國長老教會」規模較大,總部設在肯塔基州的路易維爾市(Louisville, KY) ,有1萬多堂會,將近180萬信徒,2萬多牧師,教產歸屬教派。下有10間神學院,出名的當屬普林斯頓神學院(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路易維爾神學院(Louisville Presbyterian Theological Seminary)、匹茲堡神學院(Pittsburgh Theological Seminary)、麥寇米克神學院(McCormick Theological Seminary) 、哥倫比亞神學院(Columbia Theological Seminary) 、迪比克大學神學院(University of Dubuque Theological Seminary)及舊金山神學院(San Francisco Theological Seminary) 等等。「美國長老教會」較自由開放,2011年後男、女同志可設立為該教派的牧師、長老及執事,2015年同意「同志婚姻」,也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維持友好關係。
保守、右派的「美國長老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 ,PCA) ,總部設在喬治亞州的勞倫斯維爾市(Lawrenceville,Georgia) ,有1千8百多堂會, 將近37萬信徒,大約4千5百位牧師。教產歸屬地方堂會所有。有一間位於密蘇里州的聖約神學院(Covenant Theological Seminary) ,此保守長老會只容許男性封牧,也反墮胎及反同性戀。
「美國長老教會」雖然自由開放,但其內部仍有一位女性長老Jacquelyn Lynn,曾撰文反省美國長老教會及其神學院,說出神學教育與信徒的期待出現落差,反應在太屈從於世俗文化的要求、太參與政治、不太重視家庭價值、甚至偏離了聖經(可能是聖經詮釋認知問題)。當然,以此反省南神的神學教育,我們也必須承認「神學教育」與「信徒期待」是有落差的。而「神學教育」唯有常常帶著與「信徒期待」是有落差的反省之心,我們才能「同心」,不至於「分裂」;而「神學教育」與「信徒期待」,才能在「上主的期待」中,一起「同一心志」實踐主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福音」,並為此而活,為此而有「信仰期待」,為此而從事「神學教育」。
「上帝國福音」就是我們作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一份子,我們願意降服「我們的主權」於「上主的主權」之下,學習主耶穌的典範,謙卑地祈求:「主的靈在我(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們),叫我(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加4:18-19)
耶穌傳道生涯中,最反對他的當屬耶路撒冷的「祭司團體」,與處處跟他作對的「法利賽人」。對祭司、法利賽人來說,他們所代表的正統「偤太教」,被信耶穌的「新興宗教」所威脅,他/她們的教主耶穌,不只自稱「彌賽亞」,還大言不慚地評斷,說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梱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他們「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
然而,耶穌釘十字架死、復活後,差遣「聖靈」臨到門徒及信眾的身上時,「聖靈」賦予所信的耶穌為何,其想像空間就愈來愈大。這也是初代教會所掙扎的信仰教義,即「上帝的統一性」問題?(三位一體) 「耶穌的統一性」問題?(神性、人性) 及「教會的統一性」問題?(大公教會:綿羊、山羊) 等等。
「耶穌是誰」?誰說了算?當然是耶穌的門徒或使徒說了算!於是新的「祭司團體」在這個新的宗教組織中於焉衍生。初代教會第二代信徒所信的耶穌,己不是有跟隨過的耶穌;第二代、三代信徒們是信「使徒們」所信仰的耶穌,也就是信「使徒們」的「信經」,及其所建立的「大公教會」中所宣揚的耶穌信仰。
到此,耶穌前所反對的偤太教「祭司團體」,卻在這個新興「基督教會」的組織中重現,以新的「教牧團體」取代舊的「祭司團體」;然後重建教牧「主教」新的高位,就是宗教改革後,各個興起的教派也都忙碌於製作各自「佩戴的經文」與「衣裳的繸子」。說來也真諷剌,耶穌本來所反對的「祭司組織」,卻在後來信耶穌的團體,重新以「教牧組織」毫無自覺地出現,且扮演重要角色。
為何會這樣?思考一下:也許耶穌反對的並不是「祭司團體」的外在組織,而是其內在所顯示的「偽善」心寧與信仰素質。其實,在偤太人的Talmud法典就提過「偽善」的法利賽人,說他們遵守律法是要讓人知道,將自己的好行為寫在自己的肩頭上,是要誇耀自己。hypocrite「偽善」的hypo,本指「下面」(under) ,描述在「舞台後配音」的人,他們只會說,不會作;他們的信仰只在嘴裡說說而己!
看看教會歷史或教堂「座位」的設計就可略知一二,那些「坐高位者」是誰?十九世紀的英國國教教堂,前座的包廂坐位是留給有權勢的人坐的,而一般的信眾只有站在後面的通道禮拜。至於「主教」呢?他(一定是男性) 一定是站在「高高在上」的講壇,宣揚那上帝愛每一個人的福音信息!
耶穌不是反對「教牧團體」,而是討厭「偽善」的「宗教人」,因為他/她們(男、女生都有可能) 「把難擔的重擔,梱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他/她們「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自以為代表上帝律法);他/她們「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及「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她們安(名聲),稱呼他/她們為拉比」(地位),卻沒有什麼擔當與好的作為!
作為長老教會、加爾文派的一份子,深信加爾文主義影響教會與社會至鉅,其中「預定論」、「聖潔社會理想」,及為了達此目的而有的「入世禁慾主義」的實踐。
「預定論」是加爾文派教會的中心主軸,除了彰顯上帝主權的「揀選」外,還隱涵著「恩典不會失落」的信心。另外,加爾文派的「預定論」也避免了路德派的二個麻煩:一是「因信稱義」的中心若不是在於上帝,會被誤解為人是可依其信心來成就救恩;二是有關上帝公義(theodicy)的神學問題,如果上帝是公義的,恩典就不會是普遍,不是單純依「信心」就可成就,否則就顯不出罪人受罰、義人受賞的公義。
其實,「預定論」的重要意涵,是在區隔絕對者的上帝與有限之人的懸殊之別;由此,在「預定論」中,就預先排除了人想與上帝契合的神秘嚮往,而使基督徒的蒙召揀選,實際轉化為一種在俗世上的活動精神。
再來,當「預定論」所隱含的「恩典不會失落」,轉化為世上活動精神時,就引來人類生活中,所能達到的道德成就保證。由此,信仰生活成為一種世俗過程,在此過程中,人愈成熟、奮力成聖,就愈能印證人被上帝所預定揀選。
而基督教逐漸成聖的教理,事實上就成為一種基督徒的成熟體驗。在此過程,基督徒個人品格不但被重視,連整個社會的道德成就也被強化,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由「預定論」所衍生的「聖潔社會」理想,而此「聖潔社會」的理想,也是印證人被預定揀選,所能達成的道德成就。
然而,個人的道德成就與聖潔的社會理想是如何達成呢?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所強調的,經由苦行主義來實踐。基督教早期的修道運動,主要在於克服自我的情慾、物慾及驕傲,所以修道者要以「守貞」、「守貧」及「服從」來作消極對抗。加爾文派的教會卻能改變方向,由消極禁慾主義轉向積極的苦行主義,基督徒不再退隱山林來對付自我,反而可以在世俗生活中,以上帝所賜理性,一方面操練管束自我的感官慾求,另一方面促進世俗社會的聖潔化,以實現被上帝揀選的宗教目的。
對加爾文派的教會而言,聖潔社會的理想是經由「入世」的「苦行主義」來實踐。一方面俗世被看成沒有多大價值;另一方面,為了榮耀上帝,印證自己被揀選,人又必須盡力參與世上聖潔社會的建造,於是加爾文派的入世苦行主義產生了一個奇特的宗教世俗倫理,它對政治的興趣不在於國家,它對經濟的參與不在於財富,它熱心於社會組織也不是為了物質幸福。它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宗教的目的,為了榮耀上帝,印證自己被揀選,而參與了聖潔社會,此理想使命的世俗活動。
這樣看來,加爾文派所強調的「預定論」,不但不是「宿命論」,反而是一種「功利主義」;也就是說,愈能在世上達到道德成就來榮耀上帝的人,就愈有把握印證自己,是被上帝所揀選預定。
就是這種類似「功利主義」的加爾文派教會,成就了基督徒積極的職業觀念。工作在早期教會的眼光,因有可能參與異教崇拜而被限制,中世紀的工作觀是把恩典與自然分開,自然世界的世俗工作較低等,而恩典世界的聖職工作較為高等。然而,加爾文派的教會卻把自然世界與恩典世界合併一起,世俗職業反而成了每個人得到恩典的訓練場所,於是工作或職業的熱忱被提高,成為一種宗教責任。
另外,聖潔社會的理想也使加爾文派的「國家觀」顯出獨特。以路德派來說,國家是人類墮落後的補贖,以使邪惡有所懲罰。加爾文派的國家觀卻因著聖潔社會的理想而來,強調國家本身就是上帝所指定的良好聖潔制度。不過,加爾文派的教會也有「反抗學說」,那就是高級權威失職時,下級司法官(後來甚至主張人民)承受上帝命令,為了宗教真理及社會福利,可起來干預。
加爾文主義的揀選說,雖是個人的事,但揀選的目的,是將個人放置在團體中來印證被上帝所預定。所以,加爾文派的教會,一方面發展獨立人格、具有創造力與行動責任感的個人主義;另一方面也發展個人在群體中。為了共同價值(聖潔社會理想),而形朔最堅強團結的社群主義。
就是這樣的加爾文派教會,作為長老教會的一份子,為著建立台灣成為上主喜悅的「聖潔社會」,而使我們願意謙卑,入世於世俗中的各種服事,並時時保有「榮耀上主」的信仰,來印證自己被上帝所揀選、預定,而甘心樂意無悔地跟隨耶穌。
台灣從今年5月中旬武漢肺炎大爆發以來,確診人數己累積15185人,死亡730人;與世界確診人數1億8千5百多萬人,及死亡人數4百多萬人比較起來,雖是「小巫見大巫」,但對染疫與死亡的家庭來說,卻是活生生經歷病痛的真實事件,當事者及親人們難以承受的切身之痛,是非局外人所能理解。當時,國際媒體對於台灣防疫的評價也急轉直下。BBC標題直接寫「自滿的故事:台灣」;彭博社也說台灣因自滿,而使疫情滲透了台灣唯一防線,紐約時報也直言「這一天遲早會來」。
設想一個武漢病毒(不知是自然或人為),短短一、二年就引來世界的大傷亡,突然之間疫情就淹沒了無數的城市,奪走了難以算計的生命。存在主義哲學家卡謬(Camus)在《瘟疫》書中道盡我們內心的難受:「說實話,一個小孩的死亡,對於情感、對於理性皆是侮辱;然而,我們必須直衝那『無法接受』的核心,就是這種不得不然的抉擇,小孩的痛苦才會是我們苦楚的食糧;如果缺乏了這食糧,我們的靈魂就會因精神的饑餓而死亡。」
在所有投入救災的行動中,卡謬點出這一切無關乎「英雄主義」,而是一種「正直」。確實,今天台灣的防疫是無關「英雄主義」、無關「政治投機」,而是能否秉持一顆善良、正直愛護台灣的心,因為「對抗瘟疫的唯一方法就是正直 」。而什麼是「正直」呢?就是「盡我的本份」!
前蘇聯民主鬥士索忍尼辛經歷古拉格群島的監禁後,在苦楚中仍能體察如此的人性光輝,他說:「只有我躺在監獄的爛草堆上,我才感覺內在舒適的激動。漸漸地我發現善惡的界線,穿過的不是國家、不是階級、不是政黨,而是穿過每個人心。所以監獄,我讚美你、感謝你,因為你曾住在我的生命中。」但願,在疫情中無辜受苦的病痛,能在醫護人員盡其「正直」的「本份」中,經歷「醫冶」,看到人性光輝。這個光芒會照亮我們,會穿越人心,讓我們每一個人發現善惡的界線,讓「趁疫作亂」的政客與媒體無所遁形!
今日疫情所帶來的苦痛,穿越的不只是國家、不只是階級、不只是政黨,而是台灣人的人心,且在所有防疫的人員與醫護人員的正直、本份顯露。它讓我們清楚知道,就是肉體的病痛,還是會有所作用,因為它強迫身體停止其它一切活動,全然關注這個痛苦,直到痛苦消除。如果人們不去關注自己身體的苦痛,不設法成為身體康復的治療者,人們就不會經由苦痛的經驗來找到治癒痛苦的解答。
事實的確如此,如果我們不去理會身體苦痛的叫喊,結果就是器官變得麻木或萎縮,最後衰老;如同冬天的餓狼,餓到腐食自己的後腿一樣,感覺不到痛苦原是自己的一部份。這些痛苦的叫喊,今天同樣也在染疫者的病痛,甚至醫護者「過度辛勞」的身上發出,如果經由這樣的苦痛,我們能够更加落實防疫政策、減少醫護人員的過勞、加快疫苗施打,更加體察健保問題所造成的醫療缺失,或重拾作為醫院、醫師救人的核心價值,或重朔台灣社會的善良人心的話,我們的社會一定更能關注自己社會的苦痛,設法成為苦痛康復的治療者;並由此苦痛的經驗,來找到治癒痛苦的解答。
「信仰」之路說來容易,就是相信宇宙之間有位創造主宰,歷史在祂掌握攝理之中。這樣的信仰要去佈達就非易事,因為「道可道,非常道」。也就是說,可以說明闡釋清楚的「道」,己非原來意涵的「道」;或是可由人來證明其性質的上帝,可能己經不是原本的上帝。以一個「有限者」的智力,要來證明「無限者」的廣闊,是「道可道,非常道」,因為「上帝」說愈多,有可能「錯誤」就愈多。
話說回來,一個信仰者信仰之路的引誘,不就是愈信上帝,愈感覺自己對上帝的了解愈「內行」嗎?人類始祖亞當、夏娃不是自以為,只要吃了伊甸樂園的善、惡果之後,就可像上帝一樣嗎?不可一世的巴比倫王,不是也狂妄地說:「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賽14章14節) 19世紀的德國哲學家尼釆也這樣說道:「如果有上帝,誰可忍受上帝不是我呢!」作為基督徒,首要反省的是,我們信上帝,不要信到最後,自己成為上帝。本來是要與上帝同「行」(ㄒㄧㄥˊ),信到最後卻變成與上帝同「行」(ㄏㄤˊ)。
<約伯記>中,約伯的三個朋友看似也有這種味道,好像自己可以代替「上帝說話」,來定罪約伯。約伯的朋友以利法理直氣壯的替上帝說:「想一想,有那一個無辜的人喪亡?」(4:7) 又說:「人可能無辜嗎?女人所生的,能在上帝面前無罪嗎?」(15:14) 好恐怖的神學語言!然而,想想這些構思後「反這、反那」的神學責難語言,在今天的多元世界裡,不是也充斥著在我們教會講壇的宣揚嗎?我們不是常常因著要為上帝辯護,而貶抑某種特定人群嗎?當然,我們也不應為著辯護某種特定人群,而來貶抑上帝。對上帝來說,每一個人、每一個族群,都是衪的子民。上帝盼望我們當衪的子民,不要我們代替衪,變成「責難人」的上帝。
這樣的信仰,源於我們的「心靈」被上主抓住的震憾(astonish)與頓悟,而成為我們一生追尋上主與我們同在的「終極關懷」。想想,信仰如果沒有經驗到被上主抓住的震憾(astonish) ,我們可能一輩子上教堂,仍離上帝遠遠,如同英國宗教文學家路易斯(C. S. Lewis) 所說:「白痴也可以讓教堂坐無虛席」。其實,路易斯反省的信仰,不是在於有沒有「上教堂」的外在表現(當然這也是很重要);而是實質「上教堂」後,信仰心靈有否真正改變的展現。
如果,我們的信仰是信到最後自以為是,甚至自以為「上帝」,且替「上帝」發號施令,責難他/她人;而自身生活未曾徹底更新、煩燥未曾掃除、貪慾不曾稍減、愛心也未曾增長的話;那麼,這樣自以為上帝的信仰,有時真的比「魔鬼」還可怕!
馬太福音16章13-16節記載,耶穌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
「該撒利亞腓立比」在加利利海東北邊25哩,偤太人認為約旦河的發源地於此。它本名Panias,是記念希臘人所崇拜的自然神Pan,Pan就是一切。主前20年,羅馬皇帝該撒將此地賜給大希律王,大希律王感恩,在此蓋一間白色大理石該撒的廟,改名叫「該撒利亞」。主前6年,大希律王死後,將領土分給三個兒子其中之一的腓利(Philip),而腓利再加上自己的名,將此地又改名為「該撒利亞腓立比」。
腓利死後,羅馬尼羅皇帝又將此地賜給希律安提帕,希律安提帕再將此地更名「尼羅尼亞」(Neroneas),以紀念尼羅王。因此,我們應該深記,門徒是在紀念這麼多國王的地方告白「耶穌是主」。羅馬皇帝中最有名的Julius Caesar,在主前44年強將自己的名作為七月(July) ,他的繼承者Augustus,在主前4年也將自己的名改為八月(August);造成原本的七月September後退成為九月,八月October成為十月,九月November成為十一月,而十月December就成為十二月。
人類歷史不就是紀念統治者的歷史嗎?拉丁美洲的哥倫比亞是紀念「哥倫布」,委內瑞拉西班牙語是「小威尼斯」,阿根庭西班牙話是「銀島」,原本印第安人的地名都己忘記。台灣也是,恒春以前原住民叫「琅喬」,聽說清國來了一個大官,看此地天氣不錯,四季如春,就改名「恒春」。車城原住民稱「龜壁灣」,因為有海龜在此出入,鄭成功來台灣,常常與原住民衝突,就築起石牆,外面又裝柴,就成了「柴城」、「車城」地名。
現在高雄的澄清湖,以前叫「大埤湖」,43年改名「大貝湖」,52年統治者認為大貝湖的發音與「大悲」同音不好,再改名叫「澄清湖」。想想法國的征服者拿破崙,也征服過很多地方,不過他也曾如此反省地說:「我所征服的,是外表看得見的土地;然而,只有耶穌才能征服看不見的內心」!「該撤利亞腓立比」涵意很深:在面對政治強權的處境中,勇敢告白「耶穌是主」。
「該撤利亞腓立比」另一個涵意是「宗教信仰」。古時這是亞蘭人的居住地,亞蘭人崇拜土地神明巴力,也曾在此蓋了14間廟。希臘人認為此地是聖地,因大自然神明Pan在此地出生。台灣不也是這樣,有所謂「田頭田尾土地公」。根據統計,台灣人拜拜石頭公的廟有4間,大樹公的廟有9間。宜蘭天興宮是拜山貓,東石員山宮是拜狗神。而且海有四海龍王,雨有雨神,風有風神爺,雷有雷公,電有閃電婆。「該撤利亞腓立比」涵意很深:在面對不同宗教挑戰的處境,勇敢告白「耶穌是主」。
在此,耶穌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
施洗約翰是一位先知,宣講悔改的信息,也行悔改洗禮。他具有道德勇氣,責備希律安提帕霸佔自己兄弟的太太。我們都知道批評統治者的下場,施洗約翰終被砍頭。偤太歷史學家約瑟夫記載,在曠野跟隨施洗約翰的人很多,已經威脅到希律王的政權。初代教父俄利根(Origen) 說,當耶穌漸漸出名後,希律王以為是施洗約翰復活,因為他們二人長的很像。
<壓不扁的玫瑰>的作者楊逵,在日治時代參加文化協會,起草台灣農民組合宣言,前後被日本警察抓了10次,關監共45天。中國國民黨來台灣,228事件後,他在1949年1月寫了一篇「和平宣言」,被判刑12年,關在綠島。80歲過世時,作家潘榮禮為他寫了一副令人心酸的對聯:
送報夫屢寫抗日文學,
拘留十次四十天,
飽嚐異族欺凌;
老園丁一篇和平宣言,
綠島一躺十二年,
享受祖國溫馨。
照《舊約》記載,以利亞是乘坐龍捲風昇天。<瑪拉基書>記載,上帝在末日的審判,會差遣以利亞再來,所以偤太人過逾越節時,要留一空位等待以利亞再臨,他代表上帝審判時,彌賽亞來臨前的先鋒。耶利米也是一樣,照偤太人的傳說,耶利米在以色列人被擄前,將聖殿的約櫃藏於尼波山的一個山洞,等彌賽亞來臨前,耶利米會再來把上帝的約櫃拿取。當然,這段經文的重點是彼得的信仰告白:「你是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
16章21節說「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此時,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由此,耶穌接續給學生上了一節寶貴的人生哲學,即「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馬太福音17章接著說「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1-3節)我們知道馬太福音主要是向偤太人宣揚耶穌就是彌賽亞,馬太福音將耶穌看為新時代的摩西:摩西下埃及、耶穌也曾下埃及;摩西在曠野40年、耶穌也曾在曠野40天;摩西在西奈山領受十誡、耶穌也在山上宣講八福。「過了六天」,如同出埃及記24章所記載,摩西上西奈山時也是「過了六天」,第七天上帝才在雲彩中呼召摩西。
馬太福音16章以前,雅各和約翰是求耶穌的國臨到時,可否讓他們一個坐右邊,一個坐左邊。就是彼得,也阻擋耶穌去受苦、受死。門徒們經驗16章「耶穌是主」的信仰告白,及17章「改變形狀」的神學教育後,我想門徒們的心理狀態一定有所調整,重新思考跟隨耶穌為何?只是為了「新國度」左邊、右邊的名望嗎?
這是神學教育很重要的一課:以「耶穌是主」來改變神學教育的面貌!試想:我們每一個跟隨耶穌的門徒,我們是否很像雅各、約翰或彼得,帶著自己的期待來信耶穌,也求耶穌成全我們的期許。該撒利亞腓立比「耶穌是主」的信仰告白,正是改變我們信仰面貌的開始。我們若有真實地進行內心省察,我們一定也會發覺,前為主熱心的理想,其實多多少少,還是隱藏著自己的野心及主觀的期許。
記得以前在神學院當學生時,大家多多少少都有夢想,夢想將來可當「總會議長」或「學院院長」,因為每次畢業典禮時,來向畢業生講道的都是「長」。也許我們真的需要進行一個「改變面貌」的神學教育,邀請畢業後就一直在受派的教會,盡心盡力工作的牧者,回來告訴即將畢業的學生,他/她們忠心事主的故事,也可成為畢業生學習的典範。畢業後,帶著內心深切的熱情去最需要我們的地方,寫下「耶穌是主」的傳道事蹟。
耶穌的山上變貌,是要成全「摩西律法」與「以利亞先知」的二個傳統。照路加九章的記載,耶穌與摩西、以利亞所談論的主題,就是主耶穌在耶路撒冷的受苦、受死及復活。這就是改變神學教育面貌最重要的課題,只有十字架上的大愛才能成全律法與先知的傳統,才是律法與先知的總根頭。這就是十字架的神學,也是我們的「信仰告白」,也是今日神學教育改變面貌的重要挑戰。它不是什麼問題,就有什麼答案的神學教育,這個活生生的神學就是耶穌本身,是衪來改變我們的面貌,雖然有時艱辛,但也充滿著挑戰,與主同行十字架的旅程。
吳文牧師是我們尊敬的牧者,美麗島事件發生,施明德先生走頭無路時,吳文牧師勇敢收留他。當施明德先生害怕吳文牧師會不會因為2百萬獎金而出賣他時,吳文牧師牽著他的手對他說:「我的上帝,我的信仰勝過2百萬!」這是「耶穌是主」的信仰告白。
台灣教會在日治時代後期,遇到迫害。當時日本警察會詢問牧師一個問題,即「日本天皇大或上帝大?」當然在強權統治下,若說上帝大,必定吃盡苦頭,甚至關監;不過,說天皇大誠然違背信仰良心。聽說有些牧師不得不這樣投機地回說:「在禮拜堂內上帝較大,在禮拜堂外日本天皇較大」。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意義,就是我們有「台灣」,也信「耶穌」。我們今天也是在中國的強權欺壓下,告白「耶穌是主」。而且,我們也是在台灣的多元宗教中,告白「耶穌是主」。我們的神學教育要改變面貌,實踐耶穌所說的;「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2021.07.13
台灣教會近年來類似「小宗派」(the sect)的「靈恩運動」方興未艾,已在台灣教會內部掀起浪潮,衝擊個個阻滯不進的主流教會。以宗教社會學來說,「小宗派」運動,原本就是針對已僵化的「制度化」教會(the church)的一種反動。當主流教會愈來愈形式化、愈來愈忙碌於人事組織及內部權力運作、愈來愈讓人覺得與原先的宗教理想背離時,不滿教會制度化的小派運動就會興起。
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內部兩極化的「靈恩運動」與「街頭運動」來說,在某個程度皆是對已形式化的「長」、「老」教會的一種反動,雖然靈恩運動看似比較注重個人內在的生命革新,而街頭運動看似比較注重社會結構的外在改變。
法國社會批判學家戴布雷(Regis Debray),對現今資本主義的活動有深入反省批判。他認為資本主義社會一味地追求物質生活,其帶來的結果會是精神層面的空虛與庸俗;而精神生活的空虛與庸俗,常常就在「宗教」和「民族」的二種狂熱中彌補呈現出來。若以此作為忠告來看,台灣教會需常常自省的是其教會組織是否腐化?而其內醞的「靈恩運動」與外顯的「街頭運動」,是否也是在以經濟掛帥的資本主義社會裡,所彌補呈現的「宗教」和「民族」的二種狂熱?
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照新約聖經看法,是來自聖靈的恩賜(charism)活動。換句話說,聖靈是主角,靈恩運動的任何形式皆是因聖靈恩賜而有的「相對」結果。因此,聖靈是主,靈恩運動的任何形式是客,是由上帝的活力(vitality)所主導,而地上有形的教會及可見的任何宗教形式(forms),均無法宣稱其已全然具有(或據有),此主動性的上主聖靈恩賜。這是認識靈恩運動的前題。任何靈恩運動若染上「絕對性」的宣稱,本末倒置地將聖靈的主導性,置於其形式的支配下,將有反客為主或喧賓奪主、自以為是的危險。
台灣教會內部的靈恩運動方式,若與西方新教運動的敬虔主義比較起來,是較缺乏神學思想,及偏向個人主義情緒化的質素。也就是說,在一個講求功利及注重物質的社會情境,個人的宗教信仰活力,很容易在功利價值及媒體宣傳(為物質而活)渲染下,消滅殆盡。而其所屬的制度化教會,只徒見崇拜形式,無法提供出路。
因此,借用某種外來的奮興活動,來刺激熱絡不起的信仰活力,成為教會(人數) 發展的有利誘因;而且,這些從外國輸入的所謂「奮興家」,與喧染他/她們具有某種「魅功」的宗教媒體,剛好借由人人「頭頭是道」,定調基督徒應如何信仰。也許,教會媒體捐助大戶的政治立場我們不予評論,但單究借由「宗教媒體」來導引台灣的基督徒思想「偏外」,而使「本土」令人動容的教會與信徒事蹟,乏人問津,很少提起,就令人不解!而且,這又是考驗「教會」有否定根「本土」的信仰呢?難怪大家都知道某些特定「講員」的大名,但很少人知道台灣早期有位信徒名叫「高長」,其感動人心的本土信仰事蹟!
另外,街頭運動可說是小派運動中的急進主義,它不只是對制度化由上而下的教會結構有所反動,對整體社會結構的偏差也提出批判。然台灣教會的街頭運動若與拉美解放神學比較起來,我們似乎缺乏一種社會福音的神學思考,和有偏向族群情緒的質素。
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街頭運動為例來說,其社會運動必須先探討一個中心問題:即我們是因為「台灣人」此族群的認同緣故,才反對所有傾向中國的政權體系;或是我們內部誠然已建構一種社會福音理念,並由此反對所有不公義的政權形式,包括自己、及自己所認同的族群政黨。這裡面意謂著「台灣人情緒」與「社會福音理念」是有所不同,這個差別即在於「族群情緒」只區別「敵我」;而社會福音神學是一種信念,即致力於反對所有不公義形式的同時,也要求自己活在這樣的信念中。
以「政治喜好與立場」為例來說,基督徒及其所依附的族群教會,常與族群所服膺的政治價值一致。導致個人的政治抉擇,相當程度受族群教會及族群團體的價值觀所影響,如台語教會較傾向「台灣獨立」,北京語教會較傾向「親中」等等。而且,當個人所服膺族群教會的政治意識型態,轉化為運動的活力,由於缺乏整體社會公義的福音思考,其走向是會受到濃厚的族群情緒所引導。然而,如果每一次的街道運動,都強調意義是由行動來帶領實踐;可想而知,一次又一次由街頭運動訴求所達不成效果的挫折感,是會逐漸地把追求公義的改革熱情消耗殆盡,而留下挫折下更多族群情緒的不滿累積。
其實,社會福音的神學信念是在於整合「理論與應用」的「實踐」(praxis)問題。這並不是說,台灣教會目前的街頭運動皆無神學理論,而是盼望更能鼓舞從神學理論中,所能得知的行動運用。巴西教育家保羅.費爾利(Paulo Freire)認為「行動」(action)與「實踐」(praxis)有所不同。簡單的行動意謂著是不經「回應」(reflection)的一種衝動,這是無法達成改換社會結構的目的;唯有經過「回應」,然後再「行動」,此「實踐」才有可能促成改革成功。所以「實踐」(praxis)是理論與行動的聯合一致。台灣教會的社會運動,急需發展一個更能深入社會批判的福音神學,使基督徒在行動中,體會信仰與實踐的結合。
耶穌所行的「靈恩運動」與「街頭運動」就是如此,不只帶來人心改變,也喚起社會公義的實踐,且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奉獻結合兩者,更在復活的大能中引向耶穌親自向人們所宣告的「上帝國來臨」: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四章16-19)
那麼「聖靈降臨」與耶穌「在街上」的上帝國福音運動又有何關連呢?或許我們應該先思考聖靈為何降臨?耶穌在世時曾應許我們,祂若離去,將差遣保惠師(聖靈)前來,所以聖靈應該是「看不見的耶穌」,再臨到基督徒的中間,鼓舞基督徒有活力繼續著,耶穌基督未完成的上帝國福音運動,而且聖靈也會在歴史中與教會及基督徒同工來完成此偉大使命。
使徒行傳第二章詳述聖靈降臨時的情形,第5節記載有住在外邦的虔誠偤太人前來耶路撒冷過節,聽見門徒在聖靈降臨後用他/她們的言語談論上帝拯救的大能。在此段敘事,有的人是過於強調聖靈降臨後的方言使用,忘了方言使用的最終目的是要「談論上帝拯救的大能」。而住在外邦所謂「虔誠」的偤太人,即被擄的偤太人後代,仍虔誠地等候「彌賽亞」的來臨,或「上帝國」的來臨。這些被擄的後代,在聖靈降臨後,聆聽到福音的信息,終於明白耶穌基督就是他/她們代代虔誠等候的彌賽亞,而祂所帶來上帝國來臨的宣告,終使「受擄的得著釋放」。
聖靈降臨時也有神蹟奇事發生,這是上帝國臨在的記號:「瞎眼的得看見」。所以要緊的不是神蹟醫治本身,要緊的是這些神蹟醫治背後所象徵的意義是什麼?它是「上帝國臨在」的表徵,這也是今天很多重視神醫佈道的人們所忽略的地方,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另外,聖靈降臨後初代教會建立,它真的致力於「傳福音給貧窮人」,初期羅馬教會就曾供養眾多的貧者及孤兒寡婦,真的是貧窮者有福音可聽。
最後,聖靈降臨後的最大意義,就在於使徒行傳二章最後所記述的:「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44-45節)這就是「禧年精神」,不能再等待「五十年」後,才來財物重新分配:我們基督徒,現在就可以開始過著有「禧年精神」的分享生活。簡言之,聖靈降臨的最大意義,就是鼓舞基督徒繼續耶穌基督未完成的上帝國福音運動,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報告被擄的將得著釋放,受壓制的將得著自由,眼瞎的將看見,而上帝國的「禧年」分享,將在基督徒的團體生活中來實踐。
靈恩運動與街頭運動既屬小派運動,兩者一定可在某種堅定的信仰精神中整合。試想:初代教會的聖靈降臨,門徒們除了行神蹟,引領人信主外,最後的基督徒團契,不是走向類似「社會理想」的凡物公用嗎?今日教會的靈恩運動,若能落實在初代教會基督徒團契的社會理想,必能與今日街頭運動所訴求的社會公義不謀而合;而今日的街頭運動,若能體驗是「主的靈」在我身上的話,兩者必能相互補全,使教會全然走向,不只強調罪的內心革新,也強調不公義社會的結構更換。
2021.07.14
記得出國前,我對「某個人」的印象並不是很好。十年後回國,有幸在某教會再遇到「這個人」,事後也發現「這個人」已全然改變,熱心教會服事也愛心助人。由此,我深感慚愧與感恩也記取教訓,心想若不是有此機會再遇到這個人,我對他的觀點可能就停留在十年前的負面印象。林義雄先生說過一句話很對:「不要看我一時,要看我一生」。
偤太人說人有二種傾向:一是Yester Hatob,好的傾向如同天使;另一是Yester Hara,壞的傾向就如同魔鬼。人好的時候,人家欠錢可以不還;人壞的時候,欠錢一毛也要算清。偤太人有一個「本性難改」的故事,說二位賭徒下地獄,一個是輸一百萬不甘心,將對方殺死被判死刑;另一個是詐賭,贏了人家一百萬而被殺死。二人來到地獄門口,地獄看守見其年輕動了慈心,讓二人進地獄之前,可許一個願望。第一個賭徒,由於輸了一百萬心裡不甘,就許了一個願望,盼望守地獄的可以給他一百萬,讓他有機會再賭一次嬴回來;第二個賭徒也許了一個願望,說他口袋裡還帶著賭具,盼望再給他一次機會再贏一百萬。
我們每一個人都會「犯錯」,而過去犯錯的事實己無法改變。然而,我們是可以讓過去犯錯的事實,經由「悔悟」,而使其意義改變。「浪子回頭」的故事,告訴我們一個淺顯的真理,那就是纏繞於人心,過去種種犯錯所衍生的罪感,是無法自我割捨的;只有經由「懺悔」與永恆亮光的「寬恕」,我們犯錯的人才有可能改變,才有可能讓過去犯錯的事實,經由「悔悟」,而使其意義改變,其中「咒詛」、「報復」被中斷,寬恕不只帶來時間內「過去」與「現在」的和解,也引向「未來」的接納與祝福。
人若有可能改變,那麼寬恕不就是一種值得實踐的美德嗎?然而寬恕真的容易嗎?Michael Christopher寫了一本《黑天使》(The Black Angel)劇本,談到德國納粹軍官安吉爾(Engel),在大戰期間謀殺了很多人,戰後被判刑30年,釋放後帶著太太到森林隱居。有一法國新聞記者莫里瑞(Morrieu),由於全家被此軍官屠殺,所以痛恨他,詛咒他死在監獄。當莫里瑞知道安吉爾避居山林小屋後,就約定同伴前去殺他報仇。莫里瑞心想殺他之前,能以記者身份先訪問仇人,結果看到的是一位衰弱老人。最後,莫里瑞起了同情,將身份告訴他,且協助他逃走。不過,安吉爾卻對莫里瑞說:「逃走可以,但有一個條件,那就是請你赦免我!」故事的結局是:莫里瑞可以助他逃走,但卻不能赦免他。於是安吉爾沒有逃走,帶著愧疚被殺。故事告訴我們,赦免一個人,比救一個人更困雞!
我們知道在歐氏幾何學裡,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是直線,然最生動的距離卻是曲線。作人的道理有時如此,多一個仇敵不難,只要把自己說的比別人好;多一個朋友也很容易,只要把別人說的比自己好。寬恕有時比正義來得好,同情有時比誠實來得仁慈,微笑有時比知識更有用處,而美感有時比準確更討人喜歡。
英國宗教文學家路易斯(C. S. Lewis)有過如此親身體驗,他說年少時曾受到一位老師虐待,從此他一輩子記恨這位老師,無法原諒他。直到路易斯在過世前幾個禮拜,才寫了一封信給一位好友談到這件事。他說:「在這個禮拜前,我忽然發現,我最後已原諒少年時虐待我的那位老師;長久以來,我一直努力要原諒他,直到現在才完成。」的確,寬恕何其容易,尤其是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
俄羅斯人說:「人若只活在過去,那會瞎掉一隻眼睛,然若忘掉過去,那會雙眼全瞎」。的確,悔悟與寬恕才能帶來「眼瞎」的醫冶,蘇格蘭神學家H. R. Maclntosh這樣說著:「寬恕就是被傷害的人,在心靈上的一個主動過程;藉著這個過程,他/她超越障礙,與傷害他/她的人重建友誼。」讓我們從「悔悟」與「寬恕」,來重新「看見」!
2021.07.15
我們賴以生存的社會,其「世俗化」的過程,顯然己帶給現今宗教團體的質變與挑戰。世俗化的社會確實帶來宗教「可信度」的危機,特別前由宗教所界定的「世界觀」,現己由理性、科技發展所能掌握的知識予以取代,並由此培育一群詮釋新世界的科技中堅人員,作為新世界觀的擴延力量。
宗教可信度的危機,是在於宗教愈來愈困難再去建構,前眾人所服膺的一個所謂「共同世界」的價值,來作為約束每一個人生命的終極意義。在此,以西方基督宗教為例來看,在面對世俗化的挑戰時,最後大多的教會,不得不避入「私人性」的道德與「家庭性」的愛德,來作價值存在的「避風港」,尋求在世俗化侵襲下的一個穩固出口,及不被世俗潮流力量所催毀的安息居所;不然就走向「小派」發展,閉門自守,以示與世俗分別的清高。
然而,對教會文化更大的挑戰,是世俗化所建構的高度理性化的「官僚科技體系」,也逐漸侵入教會組織,進而取代掌控整個組織運作,及形朔一種新的信仰品味。這樣一來,先前以信仰及權威使人順從的教會傳統,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不得不改換自己,重新以一種新的市場機制來從事宗教競争。信仰在此,以美國宗教社會學家彼得、柏格(Peter Berger)的說法,就成了「它」必須想辦法「賣」給不一定要「買」它的消費群眾信徒。
透過世俗化洗禮,現今教會成員(至少新教) 大多已被影響來改變其宗教傳統,使其更加迎合世俗化多元主義下的定位走向,以一種集體精英共治的理性官僚體系(無論長老制、執事制或委員會),取代前所象徵權威的神職人員體系。
這樣的世俗化過程,為現今新教的教會文化帶來深遠影響。宗教團體若不能從前壟斷性的組織型態,轉變為今市場競爭的行銷代理形式,它就難以在世俗多元的競爭社會發展生存。因為每一教會組織,必須意識到它是與其具有相同宗旨的宗教團體進行競爭,並且設法招聚可來「消費」的信徒群體,使其可以生存。
這種在多元主義競爭下的教會內部變化,使教會發展的「成果」成為新教教會能否生存的重要指標。不管外在教會團體的終極信仰口號多麼美好正當,隱涵其內的還是「成果」競爭下的實際生存法則,結果每一新教教會團體在「成果」壓力下,預設了本身不得不涉入世俗化的過程。宗教事業結構的世俗化,一來消除了過往神職人員,因著代表神恩而有的奧秘性,及因著集權而有的權威性;一來也逐漸強化宗教事業在成果壓力下,所衍生功能性官僚體制的重要性。
新教事業的技術官僚化,導致教會資金的掌控運作也由過往的神職專業人員,轉向一般專業技術的信眾手中,由信眾所組成的「長老會」或「委員會」所控管。另外,也因著信眾充份世俗化的結果,新教教會事業的發展,也逐漸仿照世俗社會公司企業的方式來經管。結果,諸多新教的教會體系,不只是以世俗技術官僚來管理,其運作意識型態也由此邏輯來主導。最後,教會不得不強化與消費顧客群建立公共關係,也必須與社會各種不同利益團體來往,以獲取成員增多與經濟增強之成果。
因此,維繫教會組織的成本開銷,成為教會官僚體系理性化算計的重要依據。這些生存的要求,自然導向教會的控管權力,漸由單元的神職專業體系,移轉至多元從事技術專業的信眾手中。權力的轉移,是世俗化多元官僚階層影響宗教組織的必然結果。宗教建物之建造、維護,宗教人員之聘雇、行政收入與支出等,都必須在理性的算計與控管中來運行,使得收入與支出能够平衡,甚至獲利盈餘。因此,提供經費來源的消費信徒成為拉攏對象。而且,也因為這種趨勢使然,信徒的偏好逐漸成為福音宣揚討好的信息內涵。
以消費客群為主導的教會組織,必然擴及宗教產品之內容。以往基督宗教在西方社會占有獨斷地位,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那種神學論調,對教會領導階級有利而被採用。現今,在世俗社會浮沈的基督宗教,特別是新教組織,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消費客群的口味,及掌控教會基金運轉的決策群(長老會或委員會) 的偏好。
這樣的世俗化,必然也會影響到教會在其神職人員培育的算計。神職人員的培育,除了滿足新教各自教派內部的需求外,其心理特質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也逐漸將過往自傲的「先知」或「祭司」角色,逐漸調整為成功的傳銷員,及良好人際關係的維繫者。這些世俗化後的宗教人員,以彼得、柏格的話來說,無論在「批發」(官僚行政) 或「零售」(成果銷售) 的營運中,愈能稱職的人就愈能得到肯定,並有可能在其宗教領域中出人頭地。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諾克斯(Knox)神學院的院長J. Dorcas Gordon博士,於2018年受邀前來南神訪問及演講,而演講的主題《解殖思維:尋找神學教育、教會及講道的全新敘事》(Decolonizing Minds: The Search for Alternative Narratives in Theological Education, The Church and Preaching),後來己由南神出版成書。演講中,Dorcas試圖從一位加拿大神學教育者的角度,來反省長久以來歐洲中心卓越主義,對加拿大及其他邊緣者所帶來的影響與傷害;進而,從解構這樣的殖民思維,來重新立定加拿大教會自我認同的神學教育,及牧者每週於講壇上的講道省思。
Dorcas說:「這次講座的主軸,是解殖思維,每一講都從我的處境,來闡述解殖思維對於神學教育、教會及講道的意義。這些想法,在我擔任諾克斯神學院院長的十八年當中成形。我在這段期間,也發展出一套健全的神學教育課程,讓學生能在加拿大長老教會目前所面臨的極具挑戰環境中,以信實及創意來服事。」
作者從一位加拿大的神學教育工作者及女性處境,來反思加拿大教會從60年代至今的巨大轉變:教會人數逐年減少,對社會影響力遞弱,甚至退出公共領域,對公共議題沒有聲音,基督教信仰成為私人性的興趣。Dorcas說得很好,在後基督教的世界中,教會己從中心移到邊緣,從多數變成少數,從有權力者成為無力,及從獨享特權,到不得不多元分享。儘管如此,Dorcas仍然認為加拿大教會須找回基督教最初的宣教動力,並參與現今全新的文化宗教處境,發展公共神學,向掌權者訴說真理,如同先知捍衛邊緣人及社會底層人的利益一般。
作者認為教會必須從過去信仰的寶庫,找出故事及事件來敘事講說,為自由、公義及愛而奮鬥,帶來令人振奮的神學新見解。作者認為神學教育,不只是學生、神學教授也是,必須委身於作者所稱「解殖思維」(decolonizing minds) 之使命,也將「解殖思維」的敘事,運用於今日的講道,而講道的信息除了盼望也包含傷痛,除了平安也包含衝突;更重要的事,讓邊緣者可以發聲,也誠實呈現聖經敘事當中的狡詐與惡事,而且也只有與生命創傷連結的敘事講道才能療傷、才能改寫自己的身份認同。
作為加拿大的神學教育者,Dorcas批評其深受影響的歐洲中心卓越主義,就是不必經由商量,就可以決定世界其他地區的事務。Dorcas認為這是歐洲白人優越性的作祟,從歐洲到屯墾殖民國家,如加拿大、美國、澳洲、紐西蘭及南非等等,皆藉由白人血統,而承續了歐洲中心卓越主義的迷思。19世紀以來,整個西方基督教王國向異教世界的宣教就建基於此,南非主教屠圖說得很好:「白人來的時候我們有土地,他們有聖經。白人說『我們一起來禱告』,我們說完『阿們』後,他們有了土地,我們有了聖經。」
另外,Dorcas也反省西方世界,所理解的以色列人做為「上帝選民」之說。她認為聖經與講道必須重新解讀與敘述,重新從迦南人或埃及人的角度,來解讀舊約經文。上帝將巴勒斯坦土地,永恆賜給以色列人的應許,是今日以色列錫安主義及保守基督教界的聖經詮譯,而讓巴勒斯坦人受盡無窮的苦難。而且,現今的以色列政府,還築起700公里的隔離圍牆,設立500多處軍事檢查哨,來羞辱巴勒斯坦人,將他/她們視為在「自己土地上的外來者」。
由此,Dorcas也反省加拿大的白人教會,在過往是如何羞辱加拿大的原住民。加拿大教會雖然在80年代後期開始省思,並對原住民的所做所為道歉,但實際的公平正義還有長路要走。想想:這不也就是台灣教會的挑戰嗎?長期以來,我們不是對以色列的所作所為偏袒嗎?對巴勒斯坦人所受的苦楚視而不見嗎?對台灣原住民受到不人道的對待輕忽嗎?台灣教會本身,不管從神學教育或教會的講道來看,真的急須「解殖思維」的挑戰,及重新理解及聽到邊緣者、弱勢者的微弱聲音。
台灣教會的神學教育,長期以來也是依附於歐美卓越主義為中心,台南神學院從二戰後黃彰輝牧師主事以來,雖然強調本土化及處境化;然而,由於國內神學教育機構作為師資培育的不足,而不得不「重蹈覆轍」,往歐美卓越主義中心的神學院校,進行所謂的「深造」。近年來,由於宋泉盛牧師「故事神學」的啟發,諸多深受歐美神學教育影響的後進者,正在進行台灣處境化的身心洗煉,這正是神學教育工作者的敘事治療,讓被殖民者自己傷痛的故事,與聖經安慰盼望的故事相融,而成為「道成肉身」的在地心靈力量。
由此,台灣的教會與基督徒要勇敢地詢問自己的身份,找回自己的認同,重塑「解殖思惟」的台灣神學教育及敘事講道,讓女性、原住民、後殖民及後現代的多元聲音,迴響於平時的神學教室及主日的講堂之中。而且,也唯有這種肯定他者、關懷邊緣弱勢的神學教育,我們每禮拜在教會的講道,才有可能衍生全新的在地敘事,才能讓我們自己,找到自己在這塊土地的認同與定向。
2021.07.17
2017年慶祝宗教改革5百年時,在一偶然機會,經由德國友人的介紹,認識了克莉斯汀・赫梅爾博士(Dr. Christine Helmer) ,她是研究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的著名學者,任教於美國西北大學。當時就誠摯地邀請她,能否於2018年3月前來台南神學院主領一糸列「新樓講座」演講,剛好也回應宗教改革5百年慶後的反思;也心想日後若有南神畢業生到西北大學,跟著赫梅爾教授研究宗教改革不知有多好!
從柏拉圖的《饗宴》(Symposium)開始,赫梅爾教授認為柏拉圖是將蘇格拉底的話語定位為《饗宴》的核心。而「愛」是他們在漫長艱困的戰爭終點,所歌頌的神明。赫梅爾教授說戰爭當中的「愛」,將柏拉圖的《饗宴》定位於西方哲學的起源。由此,赫梅爾教授問道:「我們該如何思考,建構適合的神學定位?」由此,赫梅爾教授從恩賜、知讖與真理談起,也要我們回來面對神學的現實,即邪惡問題;然後,重新建構和平與平安的神學,這是有關耶穌身份的神學,也是上帝同在的神學。這個演講後來成書:《建構神學與台灣基督徒的對話》(A Constructive Theology in Conversation with Christians in Taiwan) ,由南神出版社出版。
書中一個很重要的觀點,是作者質疑路德的「因信稱義」教義,己被近代改革宗的神學家,混談為現代的「個人自主性」而不自知。路德「因信稱義」與現代「個人自主性」的混談,使現今的改革宗教會,失去作為「基督徒群體」的深度意涵,而且這也是現今在重視個人主義的社會裡,最欠缺需要的「福音」要素。
作為宗教改革的研究學者,赫梅爾教授認為改革宗教會,是從個人主義的角度,來詮釋、理解路德的「因信稱義」。這不但吻合現代改革宗神學家的世界觀:即理性且擁有道德的自主性,或可以自由選擇人生的方向等等;同時,西方世界也將路德對於個人自由的堅持,延伸到文化及政治領域,儘管現代性也以奴役有色人種為基礎。然而,在全球脈絡下思考「因信稱義」的神學家,赫梅爾教授質疑這種常見的方式,就是將路德對於「個人的堅持」,與重視「個人自主性」的現代精神,連結在一起。
赫梅爾教授認為,改革宗神學家扭曲了路德「因信稱義」的理論,藉此使改革宗思想,跟重視「教會群體」的羅馬天主教拉開距離。赫梅爾教授說,當改革宗神學家闡述「因信稱義」時,是向改革前進一步;但疏忽教會作為群體的意涵,而只強調個人主義的代價,卻是後退兩步。這也可從韋伯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書中看出,改革宗教會因「因信稱義」,而過度強調的個人主義情況,常被誤以為與驅動西方政治的新自由主義形式一樣:個人有選擇用口袋裡面的錢,來買自己想買任何東西的自由。
赫梅爾教授也說,韋伯看出改革宗主體,是如何驅使資本主義精神走向反烏托邦的終局。在此,我們看到的是與群體隔絕的孤單個人,因為個人完全體現了為了自己,而想要獲取財富的價值觀。於是,現代的改革宗主體,處於由想要獲取的慾望所構成的監牢,導致他們無法享受勞碌的成果。赫梅爾教授說,這個主體以殘酷而孤立的形象,大力地形塑著全球性企業經濟學。
最後,赫梅爾教授也試圖建構另一種理解「因信稱義」的方式,那就是因著耶穌,而使罪人們「因信稱義」所組成的群體,可以連結一起,成為美好社團見證。由此,上帝在耶穌裡的同在,流露到群體中的每個個人,使他/她們不只能夠擺脫只求自身利益,也得以自由、出於感佩而友愛鄰舍。因此,共同關注「因信稱義」的重新理解,成為全球許多改革宗基督徒的特色,特別是那些沒有直接承繼西方教會個人首要性的傳統。這樣的教會重視群體的牧養事工、基督徒們的共同見證;甚至在主流文化不是基督教,基督徒且受到嚴重迫害的脈絡下,見證著教會作為群體基督徒的意義。
改革宗教會及其神學見解,數百年來因與羅馬天主教的爭論,及混合著西方社會世俗化的個人主義價值觀,而逐漸摒棄了教會作為群體性的重要性。何況,此「教會群體性」是在基督徒之間,以及向全世界,傳達基督是與「我們」同在的信仰意涵。赫梅爾教授說,改革宗神學家接受挑戰的時候到了,要摒棄私自的「個人主義」,重新理解「因信稱義」內含概的群體意涵;而且,也只有當改革宗的教會意識到「群體」的重要性時,「因信稱義」的每個個人,才能顯露出被救贖的用意與意義。
2021.07.18
2001年,我有機會到英國劍橋的Westminster學院當一年資深研究員,有幸認識已經拿到劍橋博士學位的李鑑慧老師。經由她的介紹,得知牛津大學安德魯.林基教授(Dr. Andrew Linzey)所寫有關「動物神學」議題,並且很榮幸地將其中一本《動物福音》(Animal Gospel:Christian Faith As Though Animals Mattered) ,於2006年經由李鑑慧老師的翻譯,與永望出版社的協助,第一次將動物的信仰議題介紹給台灣的教會與社會。
2013年6月,台南神學院的「黃彰輝紀念講座」,終於有幸邀請到林基教授的女兒克萊爾、林基博士(Dr.Clair Linzey) 前來南神訪問,並主持有關「動物神學的挑戰」講座。在此講座,克萊爾博士強調所有動物都是受造物的同伴,上主賦予動物生存之價值,也受納於上主的盟約內,獨立於人類的欲求之外。克萊爾博士特別引用新約「萬有將在基督裡同歸於一」(以弗所1:10) ,來說明基督的救贖並非只以「人類」為中心,而是上主所創造的「萬有」,包括整個宇宙及生存於世界的所有「動物」。
當時,克萊爾博士是擔任「牛津大學動物倫理中心」的副主任,她除了帶來林基教授的問候外,往後也邀請南神的學生,有機會前往牛津大學,參與她所主持的關心動物議題的夏令營會。帶著這樣的期許,我們深盼「動物議題」,在未來的台灣教會圈子,能創造出一些「對話空間」,及形朔一種「動物神學」新見解的可能性?
這樣的新見解,其實也是對長久以來以「人類中心」(human centricity)為思考的挑戰。自十九世紀達爾文的進化論學說問世以來,人類必須謙恭地承認人類是依附著大自然而活,如同哥白尼、伽利略以「太陽中心論」挑戰傳統「地球中心論」般,以「自然中心」挑戰「人類中心」的論述,將會是「動物神學」帶給人類的一種全新的思想革命。
1967年,當林懷特(Lynn White, Jr.)在《科學》雜誌發表《生態危機之歷史根源》(The Historical Roots of our Ecological Crisis)一文,控訴現代工業國的人們缺乏對自然的崇敬,是源自西方基督宗教的影響;及1973年 I. G. Barbour編輯出版《西方人與環境倫理》(Western Man and Environmental Ethics)一書,指出現今生態危機的歷史根源是在於西方人對自然的態度後,「生態神學」隨著「生態學」的與起,才漸漸引起教會人士及神學家們的重視。而且,基督徒也重新發現教會史中的「修道主義」簡僕傳統,有可能可以倡導來作為現今基督徒的生活指引。
第五世紀,西方修道主義之父的聖本狄克(St. Bendict of Nursia),提倡與「自然共生」的簡僕生活來改革教會;十三世紀的聖法蘭西斯(St. Francis of Assisi)在《小花》(Fioretti)書中,也通過與小鳥說話,來顯示人是可與「自然溝通」。很多人可能會以為「素食主義」是佛教徒的專利,其實,創造的開始,上帝命令人類及動物是以菜蔬為生(創1:29-31﹔),這是最早的「素食主義」。直到挪亞洪水之後,人類才開始食肉:「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妳們的食物..如同菜蔬一樣。」(創9:3)。儘管如此,上帝除了與挪亞立約外,也與一切活物,飛鳥、牲畜、走獸立約(創9:10),意謂自然界的活物在上帝眼中,與人類一樣同樣寶貴。
另外,早期的一些基督徒或基督徒團體也是奉行「素食主義」。除了施洗約翰被認為是一位素食主義者,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及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可能皆是。而愛色尼派(Essenes)、伊便尼派(Ebionites)及拿撒冷派(Nazarenes)皆有可能是「素食團體」,可見「素食主義」也是早期基督宗教的理想。何況,在十一世紀,教會史中也有傳述在法國南部的一個亞勒比根斯派(Albigenses),因拒絕殺雞(殺生)而被問吊。當然,近代基督宗教的素食主義運動也不在少數,如安息日會、基督教科學教會(Church of Christ, Scientist)等皆是。而衞理公會創始人約翰、衞斯理(John Wesley)、美國聖經基督教會(Bible Christian Church)的Metcalfe牧師、及救世軍創立者William Booth等也都倡導素食的好處。
生態學(ecology)一辭,源自希臘文的oikos,意謂「家」或「房舍」,指生物在世界的棲息之所。因此,生態學被認為是有關生命有機體與其環境相互影嚮的關係之科學。有趣的是,基督教的「管家」(stewardship)意涵,其希臘文oikosnomia就是「家」(oikos)與「律法」(nomos)所組合而成,意為「受託責任的理家」。
因此,神學家John Macquarrie在《基督教倫理學辭典》中,才會將「管家」解釋為「為了上帝的榮耀來管理」,且不能只為了維護人類的利益來貶降自然的地位。神學家Marcus Ward在《基督教教義綱要》書中說的更好:「只有當人尊崇上帝,與他/她人共同生活,與自然和諧共處時,才能發現他/她被造生命的原本意義。」或是如同林基教授在《動物福音》書中所說:「對我們而言,那最重要的真理就是:這世界不是我們的,這是上帝的世界。我們被安置在這世上不是要當主人,而是要作為上帝之道德旨意的管理人和僕人。」
2018年10月,我們很榮幸邀請到美國普林斯頓神學院的德克.史密特教授(Dr. Dirkie Smit)前來台南神學院,主領「新樓講座」有關「公共神學」一糸列演講。史密特博士是南非Stellenbosch大學的教授,當時受邀在普林斯頓神學院擔任Rimmer and Ruth de Vries教席的講座。他以「一起告白信仰:思考《威登堡見證》與教會的將來」作為新樓講座的主題。此演講系列後來成書《一起告白信仰?:思考《威登堡見證》與教會的將來》,由南神出版社出版。
史密特教授特別從瑞士神學家卡爾巴特(Karl Barth),在生前1968年11月寫給東南亞基督徒的一封信作為開始,來談論不分東、西方,在不同的處境中,我們要談的「公共神學」意謂著什麼?我們不是談論「無聊」的神學,我們必須處理我們自己的經驗、實況、挑戰及議題,為了自己的時間及空間作出當地的、處境的神學,而且這樣神學必須跟基督有關,也必須使人喜樂。
史密特教授借由「信義宗世界聯盟」(Lutheran World Federation)與「世界改革宗教會聯盟」(World Communion of Reformed Churches),在2017年7月5日慶祝宗教改革五百週年時一起簽署的《威登堡見證(Wittenberg Witness)》談起,期盼改革宗教會群體,能在今日世界各地的多元處境,一起告白信仰,也以此思考普世教會的未來,大家可否「一起哀悼」?「一起聽到」?「一起渴望」?「一起委身」?在今日世界一起見證及告白信仰,來面對全球共同的將來。
本系列演講,作者不只提供諸多參與普世教會經驗,也以自己南非教會支持「種族隔離」的事實,來談「信仰告白」真正意涵。當南非有些改革宗教會,以聖經及神學來合理化種族隔離的意識形態及政治體系時,這種意識形態最後就會變成日常生活的實況,成為疏離、排除、不平等、不義、壓迫的政策。在這種歷史時刻的反省當中,改革宗教會的信仰告白,是要勇敢說出「對不起」,針對我們以前做過的、或參與其中成為共犯的,或現在仍忽略的事情來認罪及哀悼。
史密特教授在最後提到《威登堡見證》關於委身的三項具體行動:1)委身一起探索新的生命形態,2)一起對抗、排除不義的勢力,3)以及在自己的處境當中,使人們更容易看見教會的合一。也就是說,作為改革宗群體的一份子,我們要與普世眾教會,一起來探索新生命形態的可能性,由委身於公共生活,為他/她人的福祉著想,一起對抗、排除不義的勢力,及委身於處境人民的需要,真的使人們看見普世教會的合一見證。這就是今日我們可一起告白信仰!可宣揚及慶賀同一個福音的信息!可正視自己的處境及公共生活!可以感恩的心一起歡慶!可在基督裡因共同的信仰而合一的時候!
漢娜‧路易斯(Hannah Lewis) 博士從小就是聾子,於 1993 年在劍橋大學獲得自然科學和神學的學位,2003 年在伯明翰大學拿到博士學位。1997 年以來,她就一直參與聾人教會事工,於 1998 年被任命為英格蘭教會的牧師,目前擔任英國聾人工作團隊專業培訓事工。
在《聾人解放神學》(Deaf Liberation Theology) 書中,路易斯博士告訴我們這些能聽見的人,常年來是多麼有意識或無意識偏見地,看待我們週遭的聾人,就是現今的基督徒或歷史的基督教會也是。她說她會選擇支持聾人的社會正義,不僅僅是政治決定,更是由她的信仰所驅動的決定;基督教對人們來說,應是個好消息,特別是弱勢者或窮人。雖然作為基督之道的追隨者,她樂於突破基督教神學的界限;然而,她也是一位基督教牧師,教會機構內的實踐者,這也影響著她的神學看法。
路易斯博士說她自己是聾子,這也是她致力於聾子解放神學的關鍵。雖然與許多聾人相比,她享有特權。然而,就是一名受過雙語教育的專業人士,她仍然生活在屬於少數群體的問題中,且容易受到流行政治意識形態的影響。在《聾人解放神學》書中,她體會出不管是福利工作者、教師或神職人員,在使用「聾人」的語詞時,仍難免無意識地存在著對聾人的「善意壓迫」。
書中令人省思的,是路易斯博士對馬可七章32至37節有關「聾人得醫冶」的詮釋質問?故事中所強調耶穌醫治「聾者」成「聽者」,是否意謂社會中普遍所預設的先存偏見,那就是聾人是病者,需要被醫治?但如果沒有機會得到耶穌醫治的「聾者」,其處境又該如何自處呢?誠如書中作者引用一位英國聾人教會牧師費拉.航特(Rev. Vera Hunt) 對此經文所感受:「當然,被預先假設他/她們(聾人) 也包括我自己,是需要被醫治這一點,讓我不開心,也讓我感到悲傷。」(中文版126頁,英文版p.146.)
因此,《聾人解放神學》認識到需要挑戰和改變教會現今的結構和神學理解,以使聾人也有能力真正參與教會的生活領域,自由地回應上帝對他/她們的呼召,應用自己的技能為上帝和人們服務。路易斯博士確實開闢了新的神學領域,雖然她的工作集中在英國國教的背景下,但她所提問題的價值,遠遠超出英國國教背景。對路易斯來說,問題的挑戰,不在於聾啞人如何進入聽力教會,而是教會要如何,才能成為一個有助於解放所有聾啞人的組織?
當然,書中作者也提出一些令人相當興奮,與對聾人神學有所鼓勵的詮釋看法,如英國赫德斯菲爾德大學(University of Huddersfield )心理學教授包爾(Vivien Burr) 所批判,過往「知識必須以嚴肅的對待,並用有邏輯的格式記錄下來」;然而,「在後現代的社會裡,這種要求一直被認為是社會精英族群,把玩弱勢於股掌間的權力運用」。又說:「人類建構他/她們自己來解釋發生在自己與祖先們身上的事情,被重述且內化在文化中,成為自我彰顯的事實。」因此,對聾人神學來說,「後現代主義已經認可口語或符號的知識,為有效的知識產出;所以我就更可以定焦在是誰在說話,而非擔憂誰說出來的話可以成立。」(中文版8頁)
《聾人解放神學》中文翻譯本的出版,一定有助於台灣神學界長久以來從事於「本土神學」詮釋的啟發。我們一定要有所察覺在後殖民的聖經閱讀,必須放下主流敘事(master narrative) 的偏見 。把經文、文獻、讀者的多樣性牢記在心,並且承認殖民主義實況與影響古今皆然,而經文就這樣保有了多樣聲音,重要的是微弱、異議衝突的聲音,同樣地與權威的聲音一同被保存下來。而且,當讀者以自身的經驗發現、體察這些微弱的聲音時,這些聲音才有可能被聽見。當然,也唯有並把我們讀者自己的聲音,也加入經文討論,微弱的聲音才有可能發展成為現今積極批判的聲音。
這本書能夠出版,歸功於南部「手語教會」同工們及翻譯群的努力,也謝謝台南神學院「劉趙淑媛神學叢書基金」的贊助出版,讓這麼重要且常被忽略的現實、觀點能重新被看見及聽見。
2021.07.21
黃彰輝牧師具有普世與本土眼光,除了送學生到一流學府,如英國劍橋、愛丁堡,美國紐約協和神學院、普林斯頓、耶魯、芝加哥、波士頓等大學深造外,也提倡處境化神學,受益於本土教會也貢獻於普世教會!
黃彰輝牧師與台南神學院
黃彰輝牧師畢業自東京帝國大學哲學系,及英國劍橋Westminster學院,二次戰後於 1947 年回到台灣,1948 年接任台南神學院復校後首位台灣人院長,擔負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傳教人員的培育工作,直到1965年離台,前往瑞士任職普世教會協會的「神學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後升任執行長。
黃彰輝牧師一生有四個不同語言的名字:台語Nĝ Chiong-Hui、華語黃彰輝、日本統治下的Shoki Ko、及歸化英國後的法定名字Shoki Coe。他曾感嘆地說:「名字那麼多,且領過那麼多國發給的護照,不是彰顯台灣人榮光的歷史,是指著故鄉經歷了數世代受壓迫的悲哀。」在《回憶與反思》自傳書中,他說:「我深深地涉入在政治當中,因為我是台灣人,因為在我內心底深處有一股強大的力量,讓我拒絕被歸類在台灣人以外的任何範疇,讓我拒絕接受別人所給予我們的待遇。我有一股深刻的『呣願』、『呣甘願』的感受。」
黃彰輝牧師是戰後台南神學院重要的奠基者,他的貢獻有幾:一是奠基「處境化」的神學教育:來自日據被殖民「呣甘願」的感受,孕育成他作為上帝依其形象所創造之子民的台灣人,尋找其身為台灣人和身為基督徒的意義。他說:「前者關係到我出生、長大以及決定整個存在。後者進入我的生命像是新的,既安慰又挑戰我,在我的存在中找尋一種新及可靠的因素,它將打破似乎被監禁的命運。」這種融合「台灣意識」與「耶穌是主」而委身於斯土斯人的精神,正是日後南神神學教育之核心。
因此,當1950年代金陵基金會的史丹利、史密斯博士建議台南神學院,從台語教學改為所謂的「國語」教學,且可提供學校急需的財務援助時,卻被黃彰輝牧師拒絕。黃彰輝牧師的自我理解是:這是「處境化」的選擇,世界上不知道有幾百萬像我這樣的人,渴望被人知道是台灣人;也有很多人努力禁止我們稱自己是台灣人!
其次,黃彰輝牧師擔任台南神學院院長時,學院百廢待舉。他上任後提出三個神學教育經營方針:一是師資需充實,二是設備與校舍要建立,三是經濟要能確立自主。於是短短16年間,他致力培育優秀師資(培育20多人到歐美留學,可惜回國者寥寥無幾),強化教授陣容,提高學生素質。另外,為了配合教會事工之全面發展,更開辦基督教教育、社會服務、音樂等學系課程(目前南神有立案文碩二所三組:神學、教會音樂與宗教社工,及未立案道碩),學生也由十多位增加到二百多位,並與台灣聖公會、衛理公會及信義會合作,培育其教派傳教者。
有關學校設備建立,黃牧師於1955年重修南神原校舍(今巴克禮紀念館) ,興建西徹行政大樓(今所辦公室、大教室)。1957年禮拜堂舉行奉獻典禮,及興建新寮男生宿舍及夫婦宿舍(已拆除現新樓醫院) ,及一棟老師宿舍。1963年神學研究院(舊圖書館,今改名甘為霖牧師紀念館,2019年拉皮) 及頌音堂興建完成,並開始興建院長公館,與共用之兩戶老師宿舍(目前仍保有六棟兩戶老師宿舍共12間獨棟房舍)。1964年禮拜堂裝置管風琴,並興建禧年館為十戶共用之老師宿舍(目前情況不好,有待募款整建)。
至於經濟自主,黃牧師認為神學院好比一輛車的四個輪子,第一輪是教會親愛的兄姐,第二輪子是英國長老教會,也就是南部基督長老教會的母會,第三輪子是金陵基金董事會,我們的好撒瑪利亞人,第四輪子就是台南神學院董事會所領導的教師、職員、學生,這四個輪子都好的話,就會跑得快與順利。
儘管如此,黃牧師還是深謀遠慮考量學院未來的經濟支柱,認為不能永遠靠著外來的幫助。台灣教會及眾信徒最終必須肩負起自己神學教育的擔子,這也是「處境化」神學教育的一大挑戰。他提出五種方式:第一是增加滿雄才牧師基金,由此增加其利息收入(南神目前設有1仟萬永久性神學教育基金)。第二是增加感恩奉獻(目前有獎助學金之設立,及巴克禮、黃彰輝之友及每年奉獻10萬元之夥伴教會與企業)。
第三是召募100位神學院之友,每人每月一口10元以上奉獻(目前是1仟位,每人每月5佰元)。第四是每年3月第3主日為台南神學院的紀念日(目前3月有3個主日為各中會的南神奉獻主日),各教會將那日的奉獻,作為南神神學教育用途。第五是主日學學生每月一個禮拜的奉獻。因為南部的設教得助於英國長老教會主日學學生的奉獻,所以黃彰輝牧師才特別希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主日學生,也能效法這個精神來支持神學教育。
黃彰輝牧師對南神的貢獻有目共睹,南神剛興建完成的「黃彰輝紀念圖書館」,就是落實「處境化」神學教育的實踐場所。目前,「黃彰輝紀念圖書館」雖還有不少欠款,但仍相信只要從事感動人,有「台灣」、有「耶穌」的神學教育,那先前引導黃彰輝牧師的上帝,今日也會引導南神師生委身於上帝、委身於土地、委身於教會、委身於人民,而得到眾教會、眾信徒與台灣人民的支持與愛護。
1970年代以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並非如外界想像的那麼勇敢,以加爾文派的「反抗精神」來抗拒國民黨的獨裁統治。以「二二八」事件來說,《台灣教會公報》在當時是隻字未提,在「白色恐怖」年代的戒嚴,其態度也是極為消極。也就是說,1970年以前的台灣教會,其社會關懷還是不敢碰觸政治議題,就是對獨裁政權不滿,也是消極性地默默反抗。然而,五十、六十年代,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發起的「倍加運動」,却是重要導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日後轉型關懷社會公義的關鍵。
「倍加運動」是由黄武東牧師、許有才牧師及黃彰輝牧師等人,於1954年十三屆南部大會時所提出的方案。當時名稱為「設教百週年紀念教會倍加運動案」,也就是盼望在1955年至1965年十年間,教會的數量及信徒的人數能倍加,來作為慶祝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台宣教百週年(1865-1965)的禮物。這個運動後來確實帶動了長老教會的宣教熱潮,以1954年至1956年二年期間的教勢發展來看,就增設了二十二所新的教會,信徒也增加了一萬四千七百多人。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1955年至1965年十年間的「倍加運動」,不只導致日後教勢增大更有自信,也因下鄉佈道而更「本土化」深耕,或因牧者常有機會出國考察,而更體會世界民主潮流。這也導致「倍加運動」後的「新世紀宣教運動」,帶領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由內部本土的深化與擴展後,在設教的第二個世紀起,開始關懷社會外部的諸多問題,如社會急速變遷、勞工問題、人權問題到社會政經結構是否合乎公義等等。
而1968年至1970年間,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被國民黨政府所迫退出「普世教會協進會」(The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簡稱WCC「普世教協」),這是引爆日後政、教緊張的關鍵點。長老教會終於爆發了對獨裁政權累積已久的不滿情緒,這些不滿情緒所投射出來的反抗行動,在1970年代以後漸漸宣洩出來,以發表帶有政治性的「宣言」來付諸行動。
當時任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高俊明牧師,就認為台灣教會是受到世界各地「教會自覺運動」所影響,意識到以往教會的宣教事工,是一直避免與經濟及政治之權力結構相衝突,以致因權力結構之缺陷而所形成的問題,教會不敢去關懷或提出異議。因此,七十年代後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因著普世教會對人權的關心,開始意識到要喚起人們對人權及社會公義之關懷,唯有付之社會行動。
二次戰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發展到其「信仰告白」的確立,大致可概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二次大戰結束,國民黨政權來台至1971年被逐出聯合國:第二個時期是從1971年至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其中長老教會發表了三個宣言:<國是聲明>、<我們的呼籲>及<人權宣言>,這時期也是台灣教會實際参與台灣民主政治運動的最高潮,高俊明牧師及台南神學院的師生扮演了重要的主導及鼓舞角色;第三個時期則是自1980年代「鄉土神學」的建構,到1985年「信仰告白」的確立。
劉雅菁老師殷勤寫下的本書《種植認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之關懷流轉》,正是記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從1955年「倍加運動」,至1985年「信仰告白」此段風雲年代故事。本書由台南神學院「劉趙淑媛神學叢書基金」出版,我個人也很樂意及榮幸介紹本書給社會及教會界朋友,特別是「美麗島事件」後出生的年青朋友,讓大家在緬懷過往先輩們,愛上帝及愛台灣的奉獻熱誠中,承繼我們這一代對自己鄉土的社會責任,並作出美好典範,繼續傳承下一代。
上個世紀,基督宗教在對自己所處社會的見解中,起了一個很大革命變化。不像以前,基督宗教不是被馬克思主義者批為鴉片,社會的麻醉品;就是被弗洛依德主義者譏諷為補償作用,心理上的副產品。大體來說,基督宗教這種內部變化現象,一方面要感謝馬克思主義者及弗洛依德主義者的催化;另一方面,也要歸功於二十世紀的一些主要神學運動。
基督宗教這個內變現象,我把它分為二個層次來看:第一個層次是二十世紀初以來的「新正統神學運動」(the neo-orthodoxy),包括巴特、田立克及雷茵霍、尼布爾、莫特曼等等神學家們的思想啟蒙;第二個層次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後的「處境化神學運動」( contextualization) ,它衍生了以拉美情境為關懷的「解放神學」,以性別問題為關懷的「女性神學」,及以種族問題為關懷的「黑人神學」等等。這也是本書第一部份所要論述的<基督宗教與現代神學思潮淵源>的主要內容。
新正統主義的神學家尼布爾就曾批判,中產階級宗教觀的迷思就在於「進步的教義」(Doctrine of Progress)。此教義主要的興趣不在於處理社會不公、階級鬥爭及貧富差距的現實;而是為已建立的社會體系,藉著宗教信仰的說服力,來勸導那些在此既成體系的被壓迫者,耐心地等待社會的逐漸改善,或領導階級逐漸的回心轉意。尼布爾認為這是道德完整的偽君子,只會更加容忍統治階級的為非作夕,詐取更多的財利;並對一無所有的廣大民眾,要求因著信仰,而消除顛覆統治階級的想法。尼布爾說:「基督徒愛的理念,已因被利用來安穩不公義的世界體系而貶值」。
隨著二十世紀近代神學思想的啟蒙,促使了基督宗教在自我了解及神學上的解構、建構中,深化其所處政治、社會及經濟各方面議題上的深度觀點。我將基督宗教在二十世紀及進入二十一世紀的社會見解中,分為二個部份來論述,這就是書中第二部份的<基督宗教與現代政治倫理論述>,討論基督宗教傳統上的聖戰理論、及新視野的武力革命的政治神學、宗教與政治、基督宗教與國家、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一九七○年後的政治運動,及政治神學發展等等。
在此,台灣教會若要大眾認同,就當發揚表達其對社會整個救贖事業的異象。如同希伯來人所宣揚的拯救觀念,在先知及耶穌身上出現一樣。福音是現世的,它帶有抗議精神,當基督徒能為每個人的日常食物去戰鬥時,基督徒才有可能了解為何耶穌會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第三部份的<基督宗教與現代社會倫理議題>,比較著重於探討基督宗教對現代各種社會議題的看法,如奴隸制度、墮胎、同性戀、經濟公義或末世論等等問題。我們知道,神學思想的進展,跟一般文化思想的進展一樣,總是跟隨著一個社會學的因素,即支配團體最終決定何為正統,何為合宜的倫理看法。基督徒社群對其本身的了解與詮釋也是如此,始終還是受到支配團體思想價值的制約,而作為其信仰的了解,甚至其行為的準則。
因此,台灣教會如何將福音本質與中產階級的個人主義哲學,所加諸於對信仰的價值區別出來,應是首要神學思考。再者,重朔教會內中產階級對普羅大眾,特別是「弱勢者」的關懷使命、社會不公的敏感思維,將再度決定教會能否真正促成「社會公義」的推動力量。
本書自2004年初版至今己銷售一空,感謝高雄新興長老教會顏真謙長老的贊助,本書才能於2018年初由「南神出版社」順利再版。盼望本書探討的內容,能在現今價值混亂的台灣教會裡帶來正向、寬容的神學思考,也鼓舞信徒們深思為何而信,一起來作神學。
2012年董事會邀請我擔任台南神學院院長時,學校的目標是立案及系所發展。當時只是覺得還在台灣的駱維道牧師應該回來母校,協助教會音樂系所的發展才是。後來,在申請立案的二個研究所時(神學研究所神學組,及基督教研究所教會音樂組與宗教社工組),才又開始借重駱牧師在普世教會音樂的貢獻及豐富經驗,與其民族音樂與禮拜學的專長,為立案後教會音樂所組的發展重點。
當時,立案的南神神學院二所三組(神學研究所神學組,及基督教研究所教會音樂組與宗教社工組),及堅持保有原台南神學院道學碩士班(未立案)的牧者培育,是經由董事會、學院老師們及校友意見的長期討論中所確立的。立案南神神學院的二所三組,剛好是培育教會深度發展的三個同等重要人才:神學研究所神學組的二年研習後,可經由謹慎考核,再接續台南神學道學碩士班1至2年的牧者培育。當時設想第2年的道碩生,大部份時間可到「夥伴教會」當「實習傳道」,累積經驗及畢業後才由總會差派。
同時,基督教研究所教會音樂組與宗教社工組所培育的人才,剛好成為教會「禮拜與聖歌」及「社區宣教」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這樣就可搆築起教會「牧養」、「禮拜」與「宣教」的三重使命。而台南神學院也為了顧及立案教會音樂組與宗教社工組的「禮拜與聖歌」及「社區宣教」使命,也開始採取開放態度,接納教會音樂與宗教社工的專業學分,為道碩課程的實踐神學學分,以利台南神學院的道碩班,也可分三組來培育神學牧養、教會音樂及宗教社工牧者,開啟整全的教會牧養工作於靈性培育、禮拜融合與社區宣教。
因此,在駱牧師前來協助教會音樂所組發展期間,立案的南神神學院基督教研究所,其教會音樂組就漸漸確定其核心目標,以教會司琴、聖歌指揮及歌唱聲樂為教會音樂技藝主修核心,配合相關理論課程如教會音樂史、普世教會音樂專題、禮拜學、聖詩學、作曲理論等等,必能為教會音樂奠立根基,並預備未來教會音樂服事人才。
欣聞駱牧師在第二次退休前,將分批出版他畢生所從事的普世教會音樂專集、及為普世教會、台灣教會、台南神學院等創作的聖樂專集,感到興奮與期待。期盼由南神出版社,以「在主內有分東西」為主題而出版的:第一集《地球村萬民唱歌 稱讚主恩典極大》,(計34國,73首 ,駱維道牧師翻譯,幾首是創作或編曲均有簡短說明),與第二集《蕃薯呣驚落土爛 只求枝葉代代湠》(計160餘首全部為駱維道牧師的創作,說明較長、背景、風格),能得到大家的喜愛,也為台灣教會音樂的發展留下有深度、悅耳及心靈淨化的美好見證。
舊約故事真有含意,也充滿諸多啟發。巴別塔故事談及一群講同樣話語及同樣意識形態的人們,計畫興建一座城及一個高塔。此高塔高至通天來記念、榮耀他/她們自己的名字。
歷史上這樣的「巴別塔」很多,有時稱金字塔、有時名為萬里長城、有時叫摩天大樓或101。羅馬皇帝圖拉真在主後113年征服Dacia(今羅馬尼亞)時,他就將一個刻有歌頌其戰績的記念柱子樹立在廣場上,來記念自己的勝利、榮耀自己的偉大,讓羅馬人景仰他的豐功偉業。看來,廣場也是種另類的「巴別塔」,常被統治者占有,用來樹立自己雕像、歌頌自己德政,然後再以自己名字命名(如台灣的中正紀念堂、中正公園及中正路等等)。
統一意識形態
我們讀創世記時就應明白一個簡單道理,人既然能為萬物取名,為何不能以「自己」的名來建城造塔?根據聖經學者的研究,示拿的巴別塔可能指向巴比倫的廟塔,它是政治、經濟、宗教及文化權力中心。住在吾珥的亞伯拉罕一定明白這個道理,若不是降服在它們的統治、講它們的話、信它們的宗教,就是選擇離開,走自己的路。這樣也就可以自由地講自己的話、信自己想信的宗教。
以賽亞書14章14節談到巴比倫王時,說他非常驕傲地說:「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這是何等了不起,人與上帝同等。19世紀的哲學家尼釆說得真好:「如果有上帝,誰可忍受上帝不是我!」基督徒也可能這樣,信上帝信到最後自己成為上帝。」與上帝同「行(ㄒㄧㄥˊ)」,變成與上帝同「行(ㄏㄤˊ)」。這是信仰的「巴別塔」,榮耀的是自己的名字。人類祖先在伊甸樂園受「生命果」的引誘,就是吃了可以與「上帝」一樣的誘惑。這也是教父奧古斯丁在《懺悔錄》所深刻反省:「我們都說愛上帝,但想一想,其實我們愛上帝所創造的萬物,勝於愛上帝。」
巴別塔的意涵就是如此,經由高聳的文明建築、統一的語言、及統一的意識形態來證明「人定勝天」,人就是上帝。這樣的巴別塔消減了人的多樣性、差異性及講不同的話語。以「巴別塔」為中心價值的意識形態,所有中心以外的邊緣者、弱勢者皆失去意義,都會被消滅。
權力膜拜象徵
然而,巴別塔在某種程度不就是深藏在我們內心深處的深刻渴望:作偉大的人、偉大的事、偉大的建築、偉大的城市及偉大的知識等等,不都是我們內心的渴望嗎?神學家田立克指出在基督教思想史中,人在尋求上帝啟示的過程中,人的有限性將上帝的啟示具體化,因而衍生朦朧性;又因自居神聖去壓迫別人而成為魔性。這種「偉大」的慾望,我們可以在羅馬尼羅王所強奪的「權力」發現。在聖經故事財主所誇耀的「金錢」找到,在歌德小說《浮士德》所渴望無所不知的「知識」重現,就是自居上帝選民的以色列族群,或現今自以為「屬靈」者,也反諷著自居「信仰」的偉大!
哲學家德希達曾說,所有西方哲學都呈現在它們的建築史中,無論是碑、塔或是石頭,其目的就是歌頌權力、崇拜「權力中心」。巴別塔象徵著一種榮耀自己的自我中心主義思想,甚至成為權力集中、迫使人膜拜的象徵。
創世記11章4至9節,「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
在此,上帝下來變亂他/她們的言語,語言不通,他/她們就分散各地,再也無法建造榮耀自己的城塔。確實,中心主義的變亂、打散,才是多元、寬容的開始。統一的語言若打散,大家就可講自己的話,這不就是多元、寬容的開始嗎?試想耶路撒冷若是偤太人的宗教中心,而偤太人有生之年必須前往聖地守節,信仰才有意義時,自己生活的地方,不就是相對於中心的邊陲嗎?聖殿毀壞,中心沒有了,我們才能體會上帝原來是無所不在;上帝的多元,使任何一個人或地方都可以是中心。這對將韓國或新加坡教會視為中心,每年必須去朝聖景仰的一些台灣教會應有省思才對。
打散中心,人們才會自覺,發現自己可以是中心,不必經由他者與上帝建立關係,這也是宗教改革「因信稱義」的精神。聖殿的毀壞除了打散中心主義,也打散墮落的祭司權力中心。宗教人員才會自覺必需以上帝話語來安慰受苦人群,於是可以脫離聖殿傳統禮儀的束縛,開始用人們聽懂的上帝話語,來安慰受苦者的心靈,讓人們對信仰有感。於是,詮釋上帝盼望話語的各地「文士」,就漸漸取代了中心主義的「祭司」。
多元與寬容
巴別塔是一種辨證,統一與變亂、建造與拆毀及聚集與打散的辨證。也是「一元建構」與「多元解構」的辨證。試想我們今日生活的台灣,在國民黨長期戒嚴統治下,不正是藉著「統一」的一元意識型態的洗腦,來實現大中國中心主義的集體認同嗎?這是現代的巴別塔,它的名字叫「民族主義」,強迫大家只能講一種「國家語言」,語言的統一性因此成為統治者的工具,語言的使用不在於表達自我精神,而是傳達統治者的意志。
另外,我們若細看今日城市高樓大廈的建築,應可推想活在這些城市的人們在追求什麼?當城市的摩天大樓成為我們舉頭注目、羨慕崇拜的對象時,我們建造堆砌的是現代的巴別塔,它是立基於現今資本主義商業文明的成就,與隨之而來的權力基礎。掌控它的人成為上帝,在高聳大樓寬適的辦公室或住家,成為大眾舉頭膜拜、景仰的聖所;大家說的流行語言都是資本主義的話語。這樣的巴別塔,掌控金錢或權力的人就是上帝。而我們能說的話語,不是「錢錢叫」,就是「奉承」。
我們需要上帝再臨來打散這樣的語言、單一的意識形態及服膺資本主義的成功神學。「巴別」的意思是「變亂」,這就是「反抗」、「去中心」及「多元」。感謝上帝,因著語言的打散,我們才能學習聆聽別人講的話、別人的想法及文化並學習對話。上帝變亂口音,我們才會多元,才會對別人寬容,理解我們各人可以用自己的語言來言說,是一種恩典,如同使徒行傳記載聖靈臨到門徒身上,他們可以用不同的鄉音,來見證合一的信仰,讓被擄的心靈得著釋放。我們一定要謹記可以「講自己的話」,是一種恩典;可以用別人的鄉音來傳講釋放的信息,也是一種恩典。
赦免與重建
幾年前代表南神到美國台灣人教會募款。在紐約時,特別造訪世貿雙塔遺址。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人來此哀悼九一一事件受難者。然而,在此世貿雙塔遺址的憑弔中,我們看到什麼?我們記得什麼?除了哀悼外,我們可否想像一個更好的未來?如德希達所說,巴別塔不再是懲罰,而是赦免:也因著赦免,我們才會多元、才會寬容、才有可能重建。
在南神,我們看到巴克禮牧師住過的房子已成遺跡,這個地方黃彰輝牧師也住過,也是藏匿他沒被國民黨抓走的「逃城」。這個地方我們也看到巴克禮的大哥捐款1000英磅,於1903年所建的巴克禮教室。在此,我們也看到仿照英國劍橋威斯敏斯特學院,於1957年所蓋教堂。這個地方,南神師生也曾發生衝突。今日作為學院的一分子,除了憑弔巴克禮故居遺址、目睹黃彰輝所建教堂的虔敬寧靜外,我們還看到什麼?我們還記得什麼?除了憑弔外,我們可否想像一個更好的未來?因為自我中心的巴別塔已被拆毀,只講自己才對的話也已打散,我們看到的不再是懲罰,而是赦免,也因著赦免,我們才有可能多元、寬容及重建。
邀請大家齊來拆毀我們心裡「自我中心」的巴別塔,任何「誇口」自己、「羞辱」別人、只有自己才對的話語都要被打散。我們以愛來聆聽別人說話、也來學習對話;我們能以自己的語言作禮拜,是一種恩典,我們能以別人口音來分享信息,也是一種恩典。
南神曾蓋樓房,也曾被拆毀,也會重新建造。在拆毀與建造的辨證中間,我們看到什麼?我們記得什麼?能否想像一個更美好的未來?我想更美好的未來,就是巴克禮及黃彰輝牧師所留給我們的「信仰虔敬」及「思想自由」吧!經由想像這樣美好的未來,我們才能赦免、我們才能多元、我們才能寬容、我們才能相愛、我們才能在愛中重建,而教會眾信徒為神學教育的奉獻才顯出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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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我的鄰舍?
2021.07.26
今天的經文說有一個法利賽人,教律法的先生來試探耶穌,問律法中的誡命哪一條最大?在偤太人的拉比學校,學習律法,提出問題是正常的事。路加福音沒有探討這個教律法的先生,來問耶穌問題是否單純?但在聖經裡,我們常常看到法利賽人來問耶穌問題,大部分是來找麻煩的。馬太15章記載,有一個法利賽人還特別從耶路撒冷到加利利,來找耶穌麻煩,問耶穌說:「你的學生為什麼吃飯沒有洗手?」想一想也是,若有冤仇,或是要找人的麻煩,多遠都會去。中文說:「君子報仇,三年不晚」,這是很不健康的人生觀,因為把仇恨放在心中三年,可能仇還沒報,人就發瘋了。
人確實很麻煩,難怪研究動物行為,得到諾貝爾獎的勞倫斯說:「越高等的動物,越不容易相處。」記得古羅馬有一位教育學家,他對學生的評價很有意思,他說:「他的學生若不以為自己聰明的話,其實他們是很聰明的;但是因為他們自以為聰明,就使自己的聰明變成不聰明。」這大概就是中文所說的,聰明反被聰明誤。
律法中的誡命哪一條最大呢?耶穌回應說,要盡心、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也要愛鄰舍如同自己。接著,教律法的先生又問,那麼誰是我的鄰舍呢?是那些壓迫我們的羅馬人嗎?以今天來說,是戰機常常飛來搗亂台灣的中國嗎?或是那些不守律法,與外邦人通婚的撒馬利亞人嗎?
觀察人類歷史,大都是在圍籬笆,而不是在拆圍牆。希臘早期思想家柏拉圖就曾說過:「野蠻人與非希臘人,生下來就是我的敵人」。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也說過:「野蠻人的祖先是動物」,這是最早的進化論。希臘人嘲笑非希臘人不會講話,一開口就bar bar,所以希臘人笑那些只會講bar bar的人,就稱為「野蠻人」(barbarian)。
中國人也是一樣,北方是匈奴,南方是南蠻,東邊是東夷,西邊是西狄,都不是人,不是蟲就是狗。今天新疆人的命運就是如此,被關在集中營裡,強迫他/她們改變生活方式與宗教。記得中國作家魯迅曾講一個故事來形容中國人的性格,故事說到有四種人,主人、奴才、秀才與憨人。主人會打奴才,奴才被打後就去找秀才訴苦,秀才就安慰他。以今天的話,就如同牧師常說:「看你這麼可憐,我會為你禱告」。久而久之並沒有改善,於是奴才來找憨人訴苦,憨人充滿正義感,就問奴才說:「你的主人在哪裡,我去替你出一口氣」。當這個奴才帶這個憨人,去找他的主人理論時,主人害怕之下,就叫所有的奴才們出來打憨人,有打的人就賞錢。故事的結果是,去主人那裡領賞最多錢的人,就是那位帶憨人去找他的主人的奴才。
誰是我們的鄰舍?愛我們的鄰舍如同自己,可能嗎?這是一個現實問題,如果你的鄰舍常常找你的麻煩或是倒會,或是三不五時帶狗來你家的門口放屎,你還愛得下去嗎?
偤太人的拉比Sammlai曾說,摩西從西乃山上,領受了上帝所頒佈的613條誡命,其中365條是照一年的日子來記錄,另外248條是依人的世代來寫。大衛王又將613條誡命,濃縮為11項,就是詩篇15篇裡的所謂誠實、勿誹謗、不惡待朋友、不隨便誹謗鄰舍,眼中藐視匪類,尊重敬畏耶和華的人,誓約雖自己吃虧也不更改,不放債取利及不受賄賂陷害無辜等等。
接續以賽亞先知又縮短為6條,即33章15節所言及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的財利,擺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的話,及閉眼不看邪惡的事等等。後來,彌迦先知再縮為3項,即行公義,心存憐憫,謙卑與上帝同行(6:8)。最後,先知哈巴谷總歸為一條:「義人因信而活」(2:4)。
新約時代,耶穌將律法的精神總結在愛的裡面,就是愛上帝與愛人。因為律法若沒有與愛連結,就無法「知行合一」。在此,耶穌講了一個好的撒馬利亞人的比喻,這個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也有不同的解釋。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遇到賊,扒他的衣服,打他到半死。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去,看見他,轉身就走。有一個利未人,也是如此,轉身就走。為什麼祭司和利未人轉身就走呢?
也許今天有人會說,可能要去主持禮拜、參加聖歌隊,但聖經說,是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路上,因為祭司住在耶利哥,獻祭的時間才到耶路撒冷服事,所以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路上,是表示禮拜已經結束。
最大的可能是這個人已經被強盜打得半死,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照律法來說,屍體是不可觸摸的,所以祭司和利未人,可能害怕觸犯律法,轉身就走。守律法是有,然守律法守到無法愛人有意義嗎?前美國出名的拳擊選手阿里,本來的名字叫克萊,克萊是基督教的名字,但阿里說:「你們基督教都說愛,但愛到最後真讓人生氣!」所以他改名叫默罕默德・阿里,並改信伊斯蘭教。
美國著名的神學家,哈佛大學的教授考克斯(Harvey Cox),寫了一本書「世俗化的城市」。他說:「住在都市的人,很多人是活在漠不關心,而漠不關心就是現代人的罪。」他說世俗化的特色有兩種。一是電話,一是高速公路。電話代表著現代社會每個人的隱私性,每個人都有個別的尊嚴必須被尊重;同時,高速公路代表著人的流動性。人的世界,逐漸在擴大。我們的鄰舍在現代的世界也一直在擴大,所以在今天要做好的撒馬利亞人,你就要關心世界的事物,關心今天的武漢肺炎疫情,並做好防疫準備。
愛我們的鄰舍就是要關心政治,有什麼人在獨裁政府的體制被關、被虐待?愛我們的鄰舍就必須關心印度貧民區的人,或阿拉伯世界不能被允許讀書的女性。我們在路上走,有時會遇到人跟我們要錢,社會的想法是,這些人要錢大多是去喝酒,所以我們也很容易轉身就走。我們講愛,但很少實踐,愛就會麻痹。如果時間可以,空間安全,我們可否停下來,問一下對方,他/她們是不是肚子餓了。也許我們的原則是不給人錢,但我們也可以買一些食物,來與飢餓的人分享。因為他/她們是我們的鄰舍,盼望我們可以做一個現代的撒馬利亞人。
這段聖經的原意,是以色列人本來與撒馬利亞人沒有往來,撒馬利亞人絕對不會是以色列人的鄰舍。從歷史來看,所羅門王國分裂成南猶大與北以色列,暗利做以色列王時(列王記上16章23到24節),向撒馬買了一座山,建一座城,就叫做撒馬利亞,成為北國的首都,但所行的是耶和華看為惡的事。主前722年,以色列國被亞述滅亡,以色列人被遷移到亞述,列王記下17章說亞述王也將外族人遷入撒馬利亞,並與當地的以色列民通婚,就成為後來的撒馬利亞人。他們拜上帝也拜偶像,這是偤太人不與撒馬利亞人往來的歷史因素。
但我們應該記得,這個地方是亞伯獻祭的地方,是挪亞獻祭的地方,是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地方。新約聖經談到耶穌曾在這個地方,與一位撒馬利亞人的婦女談話。這個婦女說:「我們的祖先都在這裡禮拜」。偤太人被擄回來重建聖殿的時候,撒馬利亞人也想來協助,但被偤太人拒絕,因為他/她們血統不純。耶穌跟他的門徒有一次經過撒馬利亞的鄉村,因為沒有受到接待,門徒不就是要耶穌從天降火,將它們消滅嗎?撒瑪利亞人絕對不是以色列人的鄰舍!
在此,路加福音帶給我們不同的看法,我們看到路加福音17章,在耶穌醫治的許多病人中間,回來歸榮耀給上帝的,就只有撒馬利亞人。與耶穌在井旁談道的也是撒馬利亞的婦人。今天的經文,我們看到救人、愛鄰舍的也是撒馬利亞人。難怪,耶穌升天的時候,吩咐門徒去普天下傳福音,是從耶路撒冷、全偤太地到撒馬利亞。以前以色列人和撒馬利亞人是沒有往來,但在耶穌基督裡十字架的愛,就成為互愛的鄰舍。
美國出名脫口秀主持人,女性黑人Oprah Winfrey,有一次受邀在史丹佛大學的畢業典禮演講,她說:「你若想要得到真正的快樂,就必須擁有比你更偉大的理想,並跟這個理想一起生活。」這個偉大的理想,其實很簡單,就是幫助別人。她說:「你若曾承受傷害,你就知道如何去幫助受傷害的人,來減輕傷害;你若曾承受痛苦,你就知道如何幫助痛苦的人,來減少哀痛;你若曾過得不好,你就知道如何來幫助現在過得不好的人,往後可以過得更好。」她的結論就是,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
今天,我們愛有需求、待幫助的鄰舍;有一天,我們也可能成為有需求、待幫助的鄰舍,而上帝就會差派別人來愛我們。美國長老教會牧師Frederick Buechner說過:上帝呼召我們,就是要我們在生命最「深情的喜悅」(deep gladness),與世界最「迫切的需要」(deep hunger)交會之處(meet)」,在那裡寫下愛我們鄰舍的故事。
紀念張瑞雄牧師:
願感動你的靈加倍感動我
2021.07.27
列王記下卷2章9節記載當以利亞被接升天時,問他的學生以利沙說:「你要我為你做什麼,只管求我。」以利沙求的真好,他說:「願感動你的靈加倍感動我。」
2001年我在劍橋Westminster學院當研究員,有一天張瑞雄牧師從美國來劍橋找我,這是我們第一次的會面。為了撰寫他的老師黃彰輝牧師的傳記,張牧師來劍橋收集黃彰輝牧師在Westminster學院讀書時的資料。詳談之後,知道張牧師走過所有黃彰輝牧師呆過的地方,如日本東京大學、倫敦大學東方研究中心、瑞士普世教協總部等等,收集撰寫黃彰輝牧師傳記的第一手資料。
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驅使一位當時已70歲退休的人,充滿想完成他老師傳記的使命;但從張瑞雄牧師的身上,我感受到一個老師及一位學生,他們為著共同的理想打拼所留下來的感動。我讀以利亞、以利沙師生的故事時,有一股強烈的感受聯結到張瑞雄牧師與他的老師黃彰輝牧師,為著耶穌基督信仰、為著台灣所作打拼所留下來的感動。
聖經告訴我們在以利亞眾學生中,以利沙是緊隨著老師的一位學生,抓著老師不放就是不放。以利沙盼望感動他老師一生的靈,能加倍感動他,繼續老師這個了不起的信仰使命。讀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與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的故事時,歷史學家Laertius告訴我們說,當柏拉圖在學院朗讀靈魂學說時,學生「走了了」,紛紛離席,只有亞里斯多德聽到最後。難怪,亞里斯多德敢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黃彰輝牧師當台南神學院院長時,也曾栽培多位學生出國,到歐美一流大學進修,可惜這些學生大多「走了了」,回南神貢獻者少。諷刺的是,張瑞雄牧師並非黃彰輝牧師看重栽培的學生,但他緊跟著老師且跟隨到底,並為他撰寫傳記,記下本土神學教育的經過,令人感動。我相信感動黃彰輝牧師的靈,加倍感動著張瑞雄牧師,也會加倍感動今天出席張瑞雄牧師告別禮拜的每一個人,讓我們繼續這個了不起本土神學教育的使命。
這段經文的重點,並非要將感動以利亞、以利沙的靈「神秘化」成一股不可思議的神秘力量;或是「理性化」成一種師生繼承的官僚想法,以為先知的學生一定是先知,或老師有力量,學生也一定有力量。這段經文要問的是:「以利亞為上帝作了什麼?」「以利亞為以色列民作了什麼?」讓以利沙感動到求兩倍的力量繼續作。在此,我們也要問:「黃彰輝為上帝作了什麼?」「黃彰輝為台灣人民作了什麼?」讓張瑞雄感動到求兩倍的力量繼續作。或今天出席張牧師告別禮拜的我們,也該問:「張瑞雄為上帝作了什麼?」「張瑞雄為台灣人民作了什麼?」 讓我們每一個人感動到想求兩倍的力量繼續作。
在<跨越界限:宣教的經文與情境>文章,黄彰輝牧師說信仰就是在基督裡的一種確信,又可以在變動、世俗化的世界確信我們的確信。這個確信來自兩方面:一是台灣人,一是基督徒。黃彰輝牧師說,身為台灣人是關係到我出生、長大以及決定整個存在的意義;而身為基督徒是關係我生命的改變,也在我的存在中找尋一種新及可靠的因素,來打破被殖民、被監禁的命運。因為這樣,黃彰輝牧師在台南神學院開始一個「有台灣」、又「有耶穌」的神學教育。
張瑞雄牧師也是如此,記得2012年邀請他回南神當志工,收集台灣教會史料時,他提及黃武東牧師曾在英國巴克禮牧師的親人家中,親眼看過巴克禮在16歲生日時寫下的獻身文。當時的感動是若能找回來,永久存放在南神不知有多好。就這樣經由張瑞雄牧師的努力,真的找回獻身文回來南神,讓全校師生再一次寫下自己的獻身文,樂意奉獻所有的一切來跟隨主。
張瑞雄牧師在美國曾擔任衛理公會宣道委員會理事,負責亞洲宣教事工。很難想像與蔣宋美齡有關係的美國衛理公會,後來卻因張瑞雄牧師的力爭與說服,而轉向支持台灣人民的民主與自決。他也曾帶領美國衛理公會的領導階層,前來台灣探視被關入監的高俊明牧師。張牧師,謝謝您,您真的愛台灣。
列王記上21章說及亞哈王行上帝看作惡的事,他侵佔拿伯的葡萄園,又作假見證害死拿伯及他的兒子。先知以利亞起來責備亞哈王,說上帝將審判你全家。在此,感動以利亞的靈與「社會公義」聯結,與人民的生存權利聯結。從以利亞、以利沙、黃彰輝、張瑞雄到今天台灣教會的每一份子,我們不就是求感動的靈加倍於我們,來關心台灣的社會公義,及被強者欺壓的弱勢人群嗎?
我1980年從台南神學院畢業,經驗黨外抗爭年代,1979年美麗島事件、1980年2月28日林義雄律師家庭慘案。那個年代,讓我們憤慨的事物,與讓我們感動的事物交纏一起;然而就是因著上帝的信仰,感動使憤慨不至失落盼望,憤概使感動不至失去意向。重要的是,為著信仰、為著台灣,大家一起打拼所留下的友情與感動一直激勵著我們。我2012年回南神當院長,同時張瑞雄牧師前來南神協助,我很榮幸與這位認真於信仰、真愛於台灣的長輩一起同工,有時如同師生、有時如同兄弟,讓我再一次體驗,大家一起為同樣理想打拼的感動,讓台南神學院能成為一間有台灣、又有耶穌的學院。
我們身為牧者或教師,期許退休時,信徒或學生告訴我們,真的用上帝的愛在牧養及教導。我每天在神學院生活,走過巴克禮、黃彰輝走過的路徑,有一天我看到張瑞雄牧師,因氣喘慢慢地在校園認真地走著,心中浮起難言的感動與不捨。看著這個學校新的「黃彰輝牧師紀念館圖書館」的建立,想著過往的起起落落,在這裡我們曾一起打拼、歡樂,也曾爭吵失望,有的建築已被拆毀,新的建築重新再立,我常常在想:在盼望與失望的辨證、在拆毀與重建的辨證,我們能否為我們的下一代設想,一個更好台南神學院的未來。張瑞雄牧師,謝謝您。
最後引用Reinhold Niebuhr的一段話作為牧師娘、親人朋友大家的安慰:
因為真正有價值的事務,我們無法在我們的一生中來完成,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盼望來心安;
因為一切美好、良善的事務,我們無法在現今的歷史情境得到完全的理解,我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信心來心安;
因為沒有任何難能可貴的事務我們可自己獨立來完成,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有愛心來心安。
張瑞雄牧師,謝謝您。
2021.07.28
廣場(the Forum) 源自早期羅馬人討論公共事務的一個空間場所。羅馬人的廣場通常蓋在市中心,方便民眾來此交換意見及社交寒喧。第一世紀,羅馬一位作家描述Marius將領回到羅馬居住時的景況,這樣說道:「當Marius回到羅馬,一間鄰近廣場(the forum)的房子已為他蓋好,這樣人民要來看他時,就不必走遠路。」可見,早期的城市是以廣場為其中心標的。
早期的羅馬是建立在不同的小山丘山,後來為了各個小山丘上人們的交易及討論公共事務,一個類似市集的公共廣場逐漸形成。除了貿易及交換消息外,廣場後來也作為宗教慶典及各種不同集會的用途,這是廣場的早期雛形。
羅馬著名建築師Vitruvius說,廣場是由外圍舖有走道的圓形柱廊拱托而成,廣場內建有廟宇、市政廳及其它建築,而空出來的場所,就是提供人們社交、談論及休閒活動的所謂廣場。在Vitruvius所描述的廣場中,也有銀行存錢的交易及作為舞台戲劇的演出,甚至也可作為鬥士(gladiators)的競技場。
以羅馬城市來說,廣場向來就是討論各種政冶事務的場所,其中難免對羅馬時政及政冶人物提出褒貶。當然商業交易的評論(如半導體議題),城市生活的種種缺失、問題(如武漢肺炎) 、或宗教禮儀(如迎媽祖、線上禮拜)等等,皆是廣場民眾討論的重要話題。這樣說來,羅馬的廣場朔造了羅馬人的文化素質與生活品質。藉著自由公開的議題討論,人民不同的意見可在「羅馬優先」的認同中整合,並作為執政者施政的參考。
當然,羅馬的廣場也有負面作用。以羅馬皇帝奧古斯都為例來說,他最會利用廣場意見,來達成自己的政冶意圖。奧古斯都會將想要在元老院通過的議案,先丟到廣場來討論,運用當時政客與哲學家的高談闊論,來形成一個「中間多數」的假象,然後迫使元老院接受這些議案。想想,台灣不是也在強國壓力下,朔造出一個「不獨不統」的所謂「中華台北」假象嗎?進而迫使我們,連奧運都不能使用「台灣隊」來作為自己的稱呼。難道我們的選手,在外國人面前介紹自己時,會說:「我來自台灣,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嗎?
當羅馬於主後43年征服不列顛後,羅馬的廣場也被引入不列顛人的公共生活。羅馬歷史學家Tacitus提到不列顛的羅馬總督Agricola時,說:「他鼓勵此地人民建立廣場,作為討論公共事務的場所,他的目的是讓此地人民習慣於一種不用戰爭的生活方式。」由此得知,廣場的影響多大,統冶者可用它來作為教化人民的工具。
其中,廣場也是作為羅馬政令宣傳場所,當羅馬皇帝Trajan於主後113年征服Dacia(今羅馬尼亞)時,他就將一個刻有歌頌其戰績的紀念碑,樹立在廣場上,讓羅馬人景仰他的豐功偉業。看來,廣場也常被統冶者佔有,樹立自己雕像,歌頌自己德政,然後再以自己名字命名(如台灣的中正紀念堂、中正公園及中正路等等)。
今日,類似能發揮廣場作用的台灣基督教大眾媒體或文字事工,並沒有因著政黨輪替、台灣民主發展,而進行內部「修復性正義」的反省與重建(其實,台灣社會也沒有進行內部「修復性正義」的反省與重建) 。基督教在台灣這塊土地的意義,與台灣人在台灣這塊土地的意義,因國民黨長期在台灣的威權統治,被其所灌輸及洗腦的「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所掩蓋;「黨國」基督徒及其第二代,藉著過往建立的優勢,仍然活躍於基督教界,甚至藉著其所能掌控的基督教大眾媒體,正「定義」著台灣的基督徒應該是什麼「樣式」!
說簡單一點,作為讚美上帝「愛與公義」的台灣基督教界,因沒有進行內部「修復性正義」的信仰反省;因此,也就沒有真正在「基督大愛」裡的悔悟,而有不同族群基督徒,在耶穌信仰中的真正和解!在台灣,各自的教會依然因循各自的「族群意識型態」,信仰各自自以為是的上帝,參加各自認同(語言、文化) 的教會禮拜,形朔各自的基督徒文化型態。差別的是,誰掌控了基督教大眾媒體?誰在界定台灣基督徒的「樣式」?
基於這樣的認知,我在南神開創了「小眾媒體」的「南神報報」及「神學教室」。其實,我沒有懷抱什麼偉大的期許,想去界定台灣的基督徒應該是什麼「樣式」(其實在多元社會,也不應該有如此單元界定的期許) ?我只期許「南神報報」及「神學教室」能讓大家聽到多元的「新聖詩」,及看到多元的「神學見解」而己。而我對南神的小小期盼,就是我們在台灣生活,就要學習去「了解台灣」,進而「認同台灣」,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去進行歷史的修復性正義;同時,我們也要經驗「信靠耶穌」,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去進行信仰的悔悟與和解。
至於生活在台灣,卻「認同中國」的教會,也期許你/妳們的「信靠耶穌」,能以「上帝的公義」來反抗不義的中國共產黨政權,而不是依附它,諂媚它,再度成為另一種「黨國基督徒」!
2021.07.29
前總統李登輝先生對十九世紀蘇格蘭文學家卡萊爾(Thomas Carlyle, 1795-1881)的作品頗為推崇,其中<衣裳哲學>是他的最愛。其實,卡萊爾在英國文藝界頗有名望,其諸多作品也深具涵意。只是對我們來說,若與同時代的英國文學家狄更生(Charles Dickens,1812-1870)比較,仍然顯得相當陌生。
卡萊爾於1795年出生在蘇格蘭南部的一個Ecclefechan小鎮,是家中長子。父親是位石匠,也是典型嚴格的加爾文派信徒。照當時蘇格蘭教會信仰傳統,長子通常要許願給上帝,將來長大讀神學、作牧師來服務人群。卡萊爾就在父母期許下成長,預備將來從事神職工作。
1809年卡萊爾進入愛丁堡大學唸書,開始熱衷數學,爾後也當過幾年的數學老師。在此期間,由於受到哲學家休謨的影響,而懷疑起先前的基督教信仰,甚至後來打消讀神學作牧師的念頭。卡萊爾本來有意往科學或法律發展,沒想到最後卻成了文學的作家。
在<衣裳哲學>(Sartor Resartus)此書,卡萊爾藉著書中所撰的一位德國教授Diogenes Teufelsdrockh的神奇傳記,及有關他對「衣裳哲學」(philosophy of clothes)的論述,來隱喻自己的成長過程,及尋求新的信念與出路(如同穿上新衣)。這不只是自己內心信仰的爭戰及尋求新的了解,更是整個英國社會在工業革命的影響下,如何擇善去惡,迎向新的未來。想想,李登輝的內心世界何嚐不是如此地爭戰,在台灣面對中國武力併吞的威脅時,如何擇善固執,為整個台灣前景尋求新的出路。
<衣裳哲學>裡的主角Diogenes Teufelsdrockh教授,他的名字本身就隱含著人本質上的二元爭戰:Diogenes意涵「由上帝所生」(born of God),而Teufelsdrockh的意涵就是「魔鬼的污穢」(devil’s dung)。所以書中Teufelsdrockh教授內心善、惡的爭扎,隱喻著卡萊爾本身的爭扎,這也可能是李登輝的爭扎,爭扎在中國國民黨與台灣人民之間,爭扎在保守勢力及革新心願之間。
<衣裳哲學>拉丁文Sartor Resartus的意思,就是「裁縫師再重作衣裳」( the tailor retailored 或 the tailor reclothed )。它的隱喻其實有二個面向:一是指向人的肉體,好像是有靈魂住在裡面的外套一般,應隨時審視換新;另一是指向人類機構組織,它將人們的靈魂穿在其上。前者的「衣裳」隱喻指向人們本身,是有靈魂住在其內,應常常反省更新;後者的「衣裳」隱喻,所謂的人類機構組織,就如同國家或社會,年代久了,衣裳破了,就要修補,或丟棄或改換新衣。
也許,這就是李登輝的「衣裳哲學」,中國國民黨這件舊衣衫破了,需要修補,而李登輝也盡力為它再造。然而,這件「中國」舊衣實在太爛了,已經無法修復,於是李登輝下定決心,終於換了一件「台灣」新衣。
依我看來,更大的意義是李登輝先生己帶領台灣脫去「中國」舊衣衫,換上「台灣」新布料。接下來就看新的「裁縫師」,如何為台灣努力來作出一件合身的新衣裳了。如果可以,我們就從東京奧運「中華台北」隊,改名「台灣」隊作起!「台灣」加油!
《慈悲與寬容》讀後感
2021.07.30
讀完前總統李登輝先生所寫《慈悲與寬容》此書後,內心很受感動與激勵,如同書中序言所說﹕「作為台灣當代青年(或台灣人),內心必需懷抱著對台灣的熱愛,以及對台灣前途發展的關心,這才是應有的神聖使命。」
李先生說的很對,作為台灣人,我想最重要的就是要先了解自己的歷史與文化,知道先人們為此土地犧牲奮鬥的事蹟,並將之記錄寫下成為教育題材,作為今日台灣子弟奮鬥的楷模與標的。而且期待有朝一日,台灣的歷史與文化,理所當然地成為台灣子弟在學校裡必讀的「國文」與「歷史」,這樣才有可能斬斷大中國意識型態,纏繞在我們教育體系中的糾纏,貶抑我們這一代或下一代對台灣的認同。
本書是收錄李先生過去在各地的演說,將之分為四個單元。第一講的主題是傾聽人民的聲音:談的是政治;第二講談的是為台灣經濟把脈;第三講陳述的是心靈的改革;而最後一講談台灣認同與未來理想。
在第一講的政冶單元中,李先生以自己從政的經驗與理念,陳述作為一個政治人物最重要的是心懷慈悲與寬容,傾聽人民的聲音。這個聲音就是被外來政權(西班牙、荷蘭、鄭氏王朝、清國、日本及國民黨政權)殖民欺壓下,被統治者的哀號,這也就是李先生所說的「台灣人的悲哀」。
人民的聲音,不外是個人的生命尊嚴與群體生存的尊嚴,這也是民主與認同,如李先生所說:「在我從事民主化的努力過程中,『認同』是很重要的概念。住在台灣的人,如果不能認同台灣,就不可能會愛台灣,也不能彼此合作,共同奮鬥,更無法達成民主化目標,鞏固台灣本土政權。」於是,那些想辦法唱衰台灣,讓新政府無法順利推動政務;同時,又暗中呼應中國,造成政局人心的不安,就成了李先生的憂心,也成了我們的憂心。在此,不是質疑這些人不愛台灣,而是質疑他/她們所認同的台灣,不是台灣的台灣,而是屬於中國的台灣。
第二講李先生談的是經濟,特別對產業大量外移中國,致使台灣經濟空洞化而感到憂心。另外,現今台灣產業過度重視或依賴中國的市場也是不智,特別當高科技也開始外移中國時,更加危及台灣未來經濟發展,造成人才、科技、資金外流,而冒著風險地錢進中國、債留台灣。在憂心之餘,李先生對台灣經濟發展也提出若干具體建言,也許這也可讓今日民進黨政府作為參改借鏡。
在心靈改革的第三講與堅定認同台灣、追求理想目標的第四講中,我們再度看到李先生的熱情展現,及他對台灣這塊土地的使命感。誠如他自己所說:「我走過兩個時代(按日據與蔣據),深深體會台灣人民處於外來政權殖民統治下的悲哀,但是我也親身體驗、見證了台灣人不屈不撓的堅強韌性與奮鬥精神。我相信,唯有反求諸己、自立自主,才能建立自己的文化國度;也唯有如此,台灣社會才能真正成為我理想中那種既有民主自由,又是公平正義的國度。」
行文至此,令人想起十六世紀法國的政治家及教育學者蒙田(Montaigne),他批評法國是立法最多的國家,也是政局(戰爭)、人心(道德敗壞)不安的國家。他的立論點就是從自我本身反省作起。他說:「我的全部關心應從我自己的內心開始,自我就是我的事業,要不斷地思考,不斷地自我審視。」對我們來說,台灣若想要政局、人心安定,應從台灣人民內心思考有否認同台灣開始,應從台灣人民有否在自己的歷史文化中,不斷地反省,不斷地自我審視開始。或是台灣人民在爭論國家認同之餘,不妨讀讀前總統李登輝先生所寫的《慈悲與寬容》一書,也許國家認同的解答就在裡頭。
台灣本土文化運動
2021.07.31
台灣三、四百年來歷經外人統治,以殖民地政策而言,外來統治者會強制殖民地人民學習其語言、文化思想與生活方式,使其同化來作順民。於是上一代的台灣人曾經作過日本人,走日本人的路,學習日本人的語言與生活方式。國民黨統冶台灣後,這回台灣人被迫、被洗腦要作「中國人」,且以「中國文化」為己任。
國民黨曾經以「壓制性國家機器」如軍隊、警察、法院等等來控制台灣人民,而且為了合理化其統治基礎,又以「意識型態國家機器」如各級學校的統一教育等等,從小灌輸台灣人民要作「中國人」,學習「中國文化」,走中國人的路。現今,民進黨雖已執政,然而國民黨長久統治下,所形成的「大中國文化意識型態結構」,已經滲透在台灣的各級行政機構、各級學校、各大媒體等發生作用,繼續以此影響洗腦我們的下一代,再加上現今國民黨的傾中作為,使台灣很難走自己的路。
試想:我們學校所學的歷史、地理、文化思想等,是不是以中國為主體來教導;我們的電視媒體整天播放的,是不是也以中國的題材為主要訴求,而「台灣本土」劇,卻很少演出台灣獨特的歷史故事。這樣子的台灣,我們捫心自問能走自己的路嗎?前總統李登輝先生以前在「台灣青年、志工台灣」的夏令營演講中,就明白表示本土化,就是要從認同台灣的歷史、地理、文化及價值開始,不只是政治上要本土化,台灣走台灣的路;文化上也要本土化,大家齊來建構以台灣本土為主體的文化風貌。
二十世紀初的愛爾蘭獨立運動與二十世紀末的東帝汶獨立運動,也可作為台灣借鏡。愛爾蘭人歷經七百多年英格蘭人的統冶與同化後,已漸漸失落自主意識。十九世紀末,愛爾蘭人在詩人葉慈(W. B. Yeats)的鼓舞下,興起塞爾特文藝復興運動,經由塞爾特古老神話故事、歷史、語言與文學詩集來找回愛爾蘭人的認同,由此來抵抗大英帝國的同化,並於1922年脫離大英帝國成為自由邦國,再於1948年改國號為愛爾蘭共和國。
葉慈於1923年榮獲諾貝爾文學獎時,就被譽為「經由靈感的引導,將愛爾蘭民族的精神,以高度的藝術形式表現於詩作中。」的確,台灣若有心要走自己的路,一定要興起以台灣本土故事、歷史、語言與文學詩集,為精神文化的文藝復興運動,由此來喚醒台灣意識,免於「中國人」的同化併吞。
1999年8月30日,東帝汶在聯合國的支持下舉行公民投票,以壓倒性多數脫離印尼獨立。參與東帝汶獨立運動,於1996年得到諾貝爾和平獎的Jose Ramos-Horta這樣見證地說:「東帝汶現正進入其長期以來與葡萄牙及印尼間之獨立奮鬥,東帝汶人民將投票選出制憲議會,而這個議會將為一個獨立國家之基礎憲政來作起草」,「東帝汶人民已展現超凡的復原力量,也從其它獲得獨立的國家學習寶貴經驗,使政治進步與經濟、社會發展結合一起。」
想想:台灣若真的要走自己的路,大可向東帝汶及愛爾蘭學習,大家齊來努力,在書寫台灣文學作品(如吳濁流、楊逵、葉石濤等等) ,記錄本土運動傳記(如楊傳廣、紀政到今日奧運選手努力故事) 、鼓舞政治民主化過程(如李登輝) 中,一起做伙來興起本土文化的復興運動。
信仰的地基
馬太7章24-29節
2021.08.01
比喻(para) 的涵意就是「身旁發生之事」,耶穌常藉著身旁發生的事務,來宣講人生道理,如撒種的比喻,種子落在好土才能成長。起厝的比喻也是,房屋的地基穩固才不會倒,偷工減料蓋在沙土上,一定倒塌。
中世紀時,很多人前往耶路撒冷朝聖,路途遙遠,缺水、食物或生病,教會就在中途蓋「Hospitaller」,讓旅人休息,這就是現今Hospital、Hotel、House的由來,讓人休息或得著醫治、暖活的地方。餐廳「restaurant」意涵也是如此,aurant是指在外徘徊的人,而餐廳就把這些在外流浪的人帶進裡面休息(rest) 。
這段比喻要放在新約時代背景來看,初代教會身受羅馬帝國殘忍的壓迫,耶穌勉勵我們要把房子蓋在信仰的磐石地基上,即使遇到如同大風大浪的壓迫,信仰或房子也不倒塌。主後64年,尼羅王放火燒羅馬城,將罪責歸究於基督徒。基督徒被綁在尼羅王後花園的木柱,灑瀝青活活燒死,只為照亮尼羅王的後花園。
《彼得行傳》說彼得當時是羅馬教會的領袖,信徒要他逃離。當彼得逃到羅馬城門口時,看見復活的主遠遠走來,彼得問主:「你要去哪裡?」(where are you going?) 主耶穌說:「我要進城,再一次被釘十字架。」彼得回說:「不,讓我代替你去。」傳說彼得最後是倒釘十字架殉道。
64年保羅也在羅馬被斬首,68年巴多羅馬在亞美尼亞被釘十字架,馬可在埃及被人踏死。69年安得烈在希臘被釘十字架,70年馬太在非洲被人刺死,82年多馬在印度被茅槍刺死,90年提摩太在以弗所被斬頭,91年路加在羅馬被人吊死,而約翰於96年在以弗所被油鍋燙死。
然而,112年小亞細亞總督Pliny寫信給羅馬皇帝Trajan時,卻說:「我們羅馬人城市,無論男女、老幼、不同階級皆受一種危害毒素思想影響(信耶穌),以致我們羅馬人的廟沒人去,我們羅馬人的神沒人拜。」初代教父特土良說的很好:「你們可以折磨我、審判我,但是我們會變成更多的人,因為信徒的血是新信徒的種子,又是教會的種子。」
這個起厝的比喻,可以讓我們思考兩項信仰的功課。第一:我們的信仰是不是認真?初代教會的信徒,其信仰是認真的,不然迫害的大風大浪一來,大家就會跌到逃散。當時,在羅馬帝國的壓迫下,信耶穌是「生死問題」(to be or not to be)。有的人信仰無法堅定,壓迫一來就跌倒,稱為Lapsi;也有人為了保全生命而放棄信仰,稱為Traditores。
在初代教會基督徒聚會的地下墓穴裡,我們看到聖餐、洗禮、鴿子及魚的壁畫。而魚代表著「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我們的主。」今天我們的車上若掛有象徵基督徒的魚,就不可隨意闖紅燈或超速。
日本的天主教,在幕府將軍時期很盛行,天主教信徒有70萬人之多。幕府將軍擔心會影響日本的統一,開始逼迫天主教徒,要信天主教的人們踩踏耶穌的頭像,來棄絕信仰;若不從,便判死刑,其中有27萬人殉道,他/她們堅定的信仰令人感動。
第二;我們如何形朔認真的信仰。基督徒不一定要參加什麼奮興大會,才會衍生生命的委身。生命的委身其實不難,就是有關我們跟土地、鄰居的關係。我們作牧師的人不都期盼退休時,信徒會跟我們說:「牧師,你/妳真的用真誠的生命在牧養我們。」或老師退休的時,學生會跟我們說:「老師,你/妳真的用真誠的生命在教導我們。」經營事業的人不是也希望有一天退休,他/她的部屬會對他/她說:「你/妳真的用真誠的生命在經營事業。」或是我們在家裡看顧小孩,我們不是也盼望有一天小孩會跟我們說:「爸爸媽媽,你/妳真的用真誠的生命在照顧這個家庭。」
然而,生命的委身是感性的,有時也會遇到挫折。所以,我們要深化我們「生命的委身」到「信念或信仰的委身」,就是信仰要深植在「上帝的話」的堅固地基上。有了「生命的委身」與「信仰的委身」,我們就會如同初代教會的基督徒,就是在壓迫中,也樂意為福音作見證而有「見證的委身」。
這三個層次的委身環環相扣,我們愈讀「上帝的話語」(信仰的委身),就會愈愛宣揚耶穌的福音(見證的委身),也會愈愛養育我們的這塊土地(生命的委身)。美國長老會牧師Frederick Buechner曾說:召命(calling) 就是我們生命最深情的喜悅,與世界最迫切的需要相會之處,在那裡我們寫下自已精彩的故事。
我讀羅馬書8章38-39節有很深感觸,保羅先生說無論是死、是活,是天使,是掌權的,是現今,是將來,是高、是深,都不能隔離我們在上帝的愛,我們在耶穌基督裡所有的愛。我們看人類歷史的命運,思考羅馬世界這些初代教會的基督徒,常常在死亡壓迫的威脅中,勇敢活著。有時他/她們會勝利,就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也不能隔離上帝的愛。有時他/她們會失敗,因為驚惶而失去勇氣。這樣的歷史情境,發生在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也發生在今天台灣的基督徒。有時我們會勝利,勇敢見證著我們的信仰;有時我們會失敗,失落勇氣如同將耶穌的像踏過。
德國神學家莫特曼的盼望神學,讓我們得到很大的安慰。他說我們的上帝,是使人有盼望的上帝。盼望是在復活與十字架的矛盾中衍生,復活的盼望成全與罪對立的公義,與死對立的生命,與苦難對立的榮光,與現金紛爭對立的和平未來。復活的盼望激發我們的熱情,使萬物成為改變的可能性。這樣,盼望就成為與信仰不能分離的同伴,盼望若失落,信仰就虛空。我們若有盼望,信仰就會充滿活力。又可在仁愛中前進。
就是這種復活的盼望,我們在台灣成為認真的基督徒,對土地有「生命的委身」(對土地有望) ,對上帝有「信仰的委身」(對上帝有信) ,及對人們有「見證的委身」(對人們有愛)。
自決(self-determination)此概念,源自1789年法國大革命後的政治用語,指的是代表第三層級的平民,反抗代表第一、二層級的貴族與神職。而法國大革命中所宣揚的人權宣言,第一條款就明言:「所有人生來就擁有自由與平等權力,除了在公共用途上,不能有社會區別。」
這樣的思想後來影響日耳曼與意大利,但卻從個人主義轉向國家主義。從一個國家之內的人民對抗貴族,轉向國與國的對抗。當時日耳曼人與意大利人皆認為,只有統一的德國與統一的意大利國家意識,才能對抗法國的侵略。在這個過程中,日耳曼與意大利的哲學家、詩人、有識之士及民眾皆參與在自己國家意識的建立。這是19世紀30年代到80年代的一種「國家主義自決運動」(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類型。在此,值得現今台灣人省思的,是如何鼓舞所有各階層的人,齊來建立台灣國家意識,進行「台灣國家自決運動」,以對抗中國侵略併吞的威脅。
受黑格爾國家主義思想影響的馬克思哲理,是另一種自決運動的類型。馬克思本身雖然支持波蘭與愛爾蘭的獨立,卻認為人類的基本衝突,不在於國家之間,而是在於階級之中。馬克思認為法國大革命雖已廢除了社會分層,但後來卻被私人財產的資本主義體系所取代,而國家主義又強化了這樣的體制。於是聯合所有普羅大眾,來對抗擁有生產工具的資本家,就成為普羅大眾的自決運動。這是超越國家主義的一種「階級自決運動」(class self- determination)類型。以台灣人自決運動來說,長期以來中產階級就是主角。此類型應可帶來省思,讓台灣的自決運動結合社會正義來提昇品質,從關心弱小族群來擴展理念,與凝聚更符合平等正義的政冶理想共識。
一次大戰中,美國總統威爾遜於1918年的國會聯合會議裡,提出一個「十四點和平計畫」,這是典型代表西方世界所了解的民主自決,即人民有權選擇自己的政府。想想也是,只有在實施民主方式的國家,人民才真有可能選擇自己的政府。在「十四點和平計畫」中,除了第十三是呼籲讓波蘭獨立外,其餘大多是處理奧匈帝國與鄂圖曼帝國內,其它種族的自決問題。爾後就促成了波蘭、捷克、南斯拉夫等國家的紛紛獨立。這是衍生於一次大戰後各民族的民主自決運動(democratic self-determination)類型。它代表著在國際社會的認知裡,人民是有「自決權」來成為獨立國家。這對已是一個實施民主方式的台灣來說,人民是有權利將自己的國家,定位為「台灣共和國」。
1941年二次大戰中,英國首相邱吉爾與美國總統羅斯福,簽署了一份「大西洋憲章」的西方原則,讓第三世界被殖民統治的國家能夠獨立。這個原則在1945年的雅爾達協議中再度強調。除了重視歐洲政經的重建,雅爾達協議也強化了所有人有權決定自己政府的方式,特別是被強權殖民的亞、非國家。另外,雅爾達協議也促成了1945年聯合國憲章中所主張的自決權。在第一及第五十五條款中,就認為所有聯合國的會員國,應該在互相尊敬、平等與人民可自我決定的原則中,發展國與國之間的友誼關係。這是二次大戰後所盛行的一種「去殖民自決運動」(decolonized self-determination)類型。
其中,非洲的獨立運動可供台灣獨立運動參考。在非洲的獨立運動中,有兩個主要運動合流形成反抗力量:一是泛非洲主義運動(Pan-Africanism),這是一個文化運動,以解放白人至上的意識型態為主,從中反省種族歧視與種族認同的意義,這點在美國的非裔美人貢獻良多。這與台灣獨立運動也有諸多類似,海外台灣人對台灣獨立的意識鼓舞也很有貢獻。另一是非洲本地人的反殖民運動,這是政冶運動,需要不計其數的非洲人前赴後繼的犧牲奮鬥,才能脫離殖民統治,邁向獨立建國。但願,台灣獨立運動能深入文化層面,從中推動以台灣為主體的文藝創作,深化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的文化內涵。
1960年後,另一種自決類型是有關少數民族的自決運動(ethnic self- determination),如西藏的獨立運動、巴勒斯坦的建國運動及台灣自決運動等等。以巴勒斯坦為例來說,多數人民以獨立建國為其生命終極目標,從年輕人、大學生到醫生及各行業,從男性到女性、大人至小孩,皆全力投入自己國家的獨立與建國運動。
今日,台灣人民在民進黨政府主政下的國家定位中,應該有所覺悟與行動。特別在這次東京奧運會中,大家除了對「台灣選手」加油外,也應該開始徹底認清我們是「台灣隊」,不是「中華台北隊」。至於上列種種自決類型,以台灣現況類比的話,我們真有資格大聲說出,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是「台灣共和國」。
4月14日,新北市發生的恩恩小孩延誤就醫不幸死亡案件,至今2個多月來,新北市政府採取「避重就輕」及「拖延戰術」來掩蓋延誤真相,一點悔意道歉都沒有,這對自豪為民主社會的台灣,民選首長顯露的霸氣及毫無制衡的民主議會、或行政補救措施(如新北市的行政上司) ,真讓人為台灣的民主制度擔憂,當然我們對不相稱的媒體力量與良知也敬佩有加!找回事件真相,然後道歉,看來對新北市真的很難、很難。
道歉(apology) 早期希臘文的意涵是「辯護」(apologia) ,即「辯護演說」,表示正當的自我辯護,因為自認自己沒有過失,當然就無所謂道歉,請求他/她人原諒。柏拉圖《對話錄》中的<申辯篇>,即為蘇格拉底辯護,認為他遭受死亡威脅也不想離開雅典;而最有名的是早期被稱為「辯護士」的基督教教父,他們為著信仰向壓迫他們的羅馬帝國,提出基督信仰無害於帝國的辯護。
因此,道歉在古典希臘語的涵意是:「有充分理由的回答;對所提出的指控深思熟慮的回應」。直到16世紀末,此字的英語表達才由「自我辯護」(self-justification)轉向「坦率表達對做錯事的後悔」(frank expression of regret for wrong done) 。在18世紀的<約翰遜字典>(Johnson's dictionary) 中,apology此字也被解釋為「通常表示藉口而不是辯護,並且傾向於減輕錯誤而不是證明無罪」(Apology generally signifies rather excuse than vindication, and tends rather to extenuate the fault, than prove innocence) 。
道歉有那麼難嗎?歷史告訴我們,歷史上重大的錯誤事件,當時的主事者不但不會道歉,都是事後由其相關的後代代為道歉。如1692至1693年間,北美殖民地麻薩諸塞的塞勒姆(Salem),有20人無端遭控行巫術而處以死刑(其中14位是女性)。直到1697 年,一名法官和十二名陪審員才為1692年的塞勒姆女巫審判道歉,而殖民地也為此宣布禁食和祈禱一天,以彌補不義,祈求上帝赦免及家屬原諒。由此可知,納粹屠殺偤太人惡行或台灣228事件被殺害的台灣人,也都是事後由其後代代為道歉。不夠,令人痛心的是,今日的世界或台灣仍有少數人不認錯,繼續為他/她們祖先的惡行辯護!盼望新北市政府能有勇氣公布真相,該道歉就道歉,不要再留給後代代為道歉!
麻薩諸塞州立大學精神病學教授Aaron Lazare,寫了一本值得大家一讀的書《道歉的力量》(On Apology) ,書中作者提出諸多道歉的故事值得我們細思反省。文化評論者南方朔先生在推薦序的一文<道歉才可以使人變好>說的真好,他說:「道歉雖然很難,但隨著近代社會的發展,人們的道德自覺畢竟與時俱進,對道歉的認知開始增加,許多國家的司法判決對侵犯他人或侵權性犯罪,都會要求犯罪者向被害者道歉認錯做出賠償。而且近代人權意識提高,許多人對於公共事務的判斷標準提高,對於犯錯也要求認錯道歉。」又說:「現在是個歷史轉型的新時代,世人們已逐漸了解到,世界想要變得更好,就必須無論個人或群體必須平等相處,不能再有任意的宰制及壓迫,在這個新標準下,以前做過錯事的,就應主動的道歉,藉著主動的轉型,使自己脫胎換骨,變成新人,希望獲得別人的原諒,進而大家攜手,共同走向更好的未來。」
南方朔先生總結說著:「近代西方神學家,很早就注意到受苦及記憶和遺忘的深層問題,只有加害者自己永遠記得並適時道歉,受害者才會選擇遺忘,人類的發展,才可能化悲劇為喜劇。」真誠盼望新北市政府公布恩恩案的所有資訊,錯了就誠心道歉,並從中記取教訓,如同南方朔所說:「道歉為的不是過去,而是未來。這也是道歉學的真義。」相信只有道歉,人才有可能可以變好!
「馬鈴薯」:最好的己埋在地下
一個南神人的自我反省
台南神學院的歷史,可說是台灣南部教會史的縮影。1865年,英國宣教師馬雅各醫生首開台南府城醫療傳道,雖被迫遷移高雄旗後,然1869年台灣宣教局勢穩定後,宣教師們相繼於旗後及台南各自建立「傳道者養成班」,讓台灣本地人一方面學習福音功課,一方面可以參與宣教師們在台灣南部鄉鎮的宣教行列。很難想像,至1872年七年間,台灣南部教會已發展有14間之多,東到木柵、南至東港,北達埔里,而教會信徒數也將近千人。
為了堅固早期信徒所信福音道理,及培養本地傳教人才,宣教十年後,1876年英國宣教師巴克禮牧師,才將兩地的「傳道者養成班」合併於府城台南,創立「府城學院」(Capital College),即現今的台南神學院。宣教師施大闢牧師(Rev.Dvid Smith) 當時寫信回英國教會說著:「目前台灣極需要有系統地教育其精明有為而願意獻身的青年們,將之培養成合主差用僕人。」當時入學學生10名,這是台灣最早的西式高等教育,也是新教在台灣開辦的第一所學院,也可說是台灣史上第一所學院。
1877年,英國長老教會「海外傳道委員會」捐款300英鎊,加上本地教會奉獻463元,使得神學校可從二老口舊樓醫館,移至新樓東北角處,於1879年9月完成一半作教室、一半可容15個學生宿舍之建築。
1876年至1895年日本據台之前,學院曾停辦四次。一次因4位學生(1881年12月)深夜擅離校舍外出看戲,導致退學,學校因而關閉一年。一次純屬教師不夠而停辦。另外二次與台灣近代殖民史有關:一是1884年的清法戰爭,由於法國軍艦封鎖台灣,為了學生安全,學校於9月停學,隔年2月局勢趨穩後才復學。另一是清日戰爭,1895年初日軍佔據澎湖,局勢緊張,學校不得不於3月停課,於次年2月底局勢穩定後才又復學。
1896年神學校復校時,學生人數13名。復校一年後,1897年2月份的〈府城教會報〉(今教會公報)對神學院學生的學習情形有如下評語:神學院學生每個人都很認真讀書,品格良善,每禮拜學校會舉行一次考試,成績優良的,名字將刊登在教會報,予以鼓勵。另外,每個禮拜六學生必須打掃校園環境,或出外參與佈道工作。
1918年,巴克禮牧師在〈府城教會報〉寫了一篇<欠工>文章,強調南部教會己有一百多處信徒參加的禮拜場所,但牧師與傳道人卻只有72位。巴牧師說台灣教會仍有28個聚會之處欠缺傳道、牧師;因此,巴牧師進而呼籥信徒關心神學教育,鼓舞信徒接受呼召挑戰,加入宣揚福音行列。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因開啟東亞的戰爭,而加緊殖民地的「皇名化」運動。1931年,服務於台北第一師範學校的國府種武,就曾質問巴克禮牧師有關日語教育在台成果。巴克禮牧師雖說:「現今的報紙與商店招牌都使用國語(即日語)」,但仍然相信宣稱「自己雖不得不承認國語(日語)教育實績,但從以前開始便堅決主張以羅馬字(即白話字)表示台灣語教育最有效果想法,決不放棄。」這也是現今南神的重要精神資產,堅持所有學生皆需以「白話字」來學習母語。
1940年,台北神學校改由日籍教師大川正接任,台南州教育課也要求台南神學校比照辦理,由日籍宮內彰牧師接續。台南教士會於6月11日忍痛決定停辦,如黃武東牧師回憶所說,是在「寧為玉碎,不可瓦全」的心情下關閉學校。學生不得不轉往台北神學校寄讀。當年9月6日的「閉校禮拜」,大家心情可想而知;然在艱困中,仍信靠上帝,仍奮鬥不懈,心存盼望。這種「寧為玉碎,不可瓦全」的抗拒精神,爾後就成了台南神學院的重要精神,也表現在後來台灣在國民黨的高壓統治下時,這個學院畢業的學生是如何帶領台灣教會抗拒強暴政權。
戰後,台南神學院在國民黨政權佔據台灣後,面對一個比日本人更威權的新統治集團。於是台灣教會從1947年起,與台灣人民共同承擔了「二二八」的苦難及日後白色恐佈。也在這種困境中,台南神學院於1948年3月16日舉行復校禮拜,見證著台灣教會雖處於新的統治者的壓迫下,仍然心存盼望,藉著神學教育,培養教會領袖來面對新的困局。
1949年8月,第一個台灣人黃彰輝牧師繼任院長,在他苦心經營及普世教協神學教育基金會的援助下,台南神學院發展成為頗具規模的一間學院。另外,他也提倡「處境化」(contextualization)的神學教育及神學思考,為南神教育指出一個重要導向,由此建構一個以台灣為主體性的神學教育內涵,不只是向著「普世」學習,也定根「本土」。
因著處境化神學教育的啟蒙,1970年後,台南神學院所培育出來的學生,繼續以認同鄉土的精神為台灣前途及人權奮鬥不懈。一方面,我們的校友領導著台灣教會於1971年發表「國是聲明」,在台灣被迫退出聯合國時,強烈要求內政革新及國會全面改選。於1977年,美國總統卡特將與中共達成正常化關係協議時,在此台灣存亡關頭下,發表「人權宣言」,說出台灣人的心聲,期盼建立一個獨立自主的台灣。
另一方面,台南神學院的神學教育也落實處境化神學思考,在台灣這塊土地展開「鄉土神學」、「出頭天神學」的建構。鄉土神學談的是台灣的出埃及運動,從如同埃及的中國強權及霸權文化壓迫下解放出來,建構一個可相互祝福的台灣迦南美地。
美國幽默作家馬克吐溫曾說:「那些誇耀過往祖先成就的就像馬鈴薯,因為最好的部份己都埋在地下。」的確,南神過往的先人成就及事蹟,若無法內化為現今南神的精神與重要資產,且在信仰中的勇氣來面對現在種種挑戰的話,我們今日所誇口的過去傳統,就會像「馬鈴薯」一樣,最好的己埋在地下。
現實生活中,以為愛情高貴,必然會相互為對方著想,其實是不切實際。愛情是一種可轉變的力量,如同古羅馬詩人奧維德(Ovid)在《變形記》所說,愛情常使當事者形貌改變。有的經由愛意激勵,變的意氣風發;有的忌妒上頭,變的猜疑懷恨。這種愛情成為苦戀的變形危險至極,後果常常不是結束自己,讓對方痛苦;就是殘害對方,讓自己終生悔恨。
愛可說是將對象移入自己感情世界的行為,愛會令人嚮往,就在於它不僅是內心一種甜蜜的感覺;同時,也含蓋著自己被對方深深地理解、接納、疼愛而感到無言的快樂。因為愛裡有如此幸福的期許,它就會轉化為不可言諭的動力,中和調節了人與身俱來的性慾挑釁精力,以昇華有益的方式出現。
然而,愛也可能成為破壞毀滅的力量。愛包含著恨,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當愛情熱能愈多,期許的落空,就會導引愛情熱力成為紛擾不安的因素。若果,它衝破心裡的壓抑噴放出來時,就會產生可怕的恨力,重則懷恨砍殺對方,輕則撥撒毒液毀容。當然,如果報復對方的恨力,被抑制下來,自然地這攻擊的恨力,就往自己本身移動來自我了斷。
愛情為何要弄得如此不安,非你/妳死我活那般地殘酷不可呢?作家羅曼羅蘭在《約翰克利斯多夫》書中就這樣說道:「這個世界造的並不好,因為愛人的不被人愛,被愛的人不愛人,而愛又能被愛,也有分開的一天!」但想想人生也未必如此,愛人不被人愛,可以再愛別人;被愛的人不愛人,這也是人的自由;愛又能被愛,如果不懂得珍惜,只是視為理所當然,當然是有分開的可能。
其實,人類最可貴的地方,就是懂的以昇華的方式來處理內心的困境,讓憤怒或恨意以更合理的樣式出現。何況,任何墮入愛河的人們,應隨時有失戀可能性的心理準備。了解愛情不能只作自私的解釋,用於自我滿足的萬能解藥;而是將它昇華,作為改變人們生活的激情力量,朝著了解、體貼、善待對方來提昇,讓愛情成為一種相互激發動力,為愛情所帶來的種種有益的變化,感到欣慰驚喜。
這樣說來,真正的愛不該是占有,反而將占有的慾望或失落的恨意包容,轉化為祝福。當然,以愛來包容恨說來容易,但在實際生活要忘卻曾經愛過的人,並將自己的恨意提昇為祝福、包容為愛是何等的困難。在此,改變想法是第一要素,知道想要占有自已所愛對象的慾望,這根本不是真愛。而且,這種想滿足自己慾望的愛落空時,就很容易轉變為恨。反而,真實的愛會讓自己在困境中漸漸覺知,自己與曾經愛過的人皆是人,同樣渴望幸福。
改變想法之後,接著是要懂得安置困境的自己來避免悲劇。在此,工作與朋友皆可成為良藥。工作所隱含的成就與自重,是可導引在愛中失落的人有可投靠的安全場所,由此緩和失落的恨意。另外,朋友的陪伴或投入別的有益群體社團,也可協助失意的人,來對抗失落歸屬感後的不安,重新從朋友的關懷或社團群體的友誼,再度對愛重拾信心,不致將自己丟進自我毀滅的命運。也許,重拾回來的愛,就會親自教導人們,在下一次的感情交往中,更懂的珍惜對方。
「魔性」(the demonic)是系統神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當人們的「實存經驗」(existential experience)與其作為「人」應有的「本質存有」(essential being)疏離時,人就會處在魔性疏離的引誘中,最終造成魔性的疏離。
本質(essence)就是使一個事物成為其被造時良善的樣式。所以本質是由「什麼」(what)與「應該是什麼」(what should be)組成。存在(existence)就是等同於人類情境,而存在的意義是去實現人的本質,被造時良善的樣式。然而,對基督教神學來說,人的存在是人類墮落後的狀態,是一種經驗罪與疏離的現實。
罪就是人遠離上帝,以自己為存在現實的中心。這樣說來,人的生命其實就是從良善「本質」的存有,墮落到「存在」罪與疏離情境的展示,而且也直到最終進入基督新存有的再「本質化」後(重生),生命才又恢復其起初的良善本質。在此,生命在罪與疏離中所展現的各種形式,都具有魔性。
就以宗教發展史來看也是如此,所有宗教的各種形式,也都隱含著破壞性的魔性在其裡面。在陽物崇拜的祭禮中,儀式所呈現的破壞性是以神聖之名將人用來獻祭。以貞潔童女獻祭也是一樣,以神聖目的是來破壞生命與人性之純真。基督教的十字軍也是具有魔性,因為在上帝的名下,許多生命遭受摧殘。中世紀的「異端裁判所」更是,是一個行使魔性權力意志的神聖機構。簡單來說,當宗教宣稱自己是絕對時,它就顯示出破壞性的魔性。
那麼「魔鬼」與「魔性」又有何不同?魔性的根源來自生命中的活力與智力,並非外在強加的。我們知道所有存在的質素皆來自上帝,也由此存在的基礎來支撐,使所有被造物分享著彼此存在的豐富性。所以當存在與良善本質合一時就是神聖;反之,二者分裂後就衍生疏離的魔性。這也是作為有限的被造人類,在其存在的經驗中,以其「活力」試圖在自身來體驗無限時,就產生了魔性的扭曲,實現良善本質的活力,成為疏離的破壞力。
魔鬼就是魔性的否定原則。魔性由於具有破壞性及創造性,所以才存在;而魔鬼不能有存有形式的原因是,它完全是破壞性的。所以「魔鬼」是一種象徵,將破壞性從創造性抽離出來。這樣說來,魔性並非魔鬼,魔性是人性疏離後活力扭曲後的結果,它不是全然的破壞性,它還具有某種「人性」創造性的因素。
這樣說來,魔性就是存有形式中所含有的內在破壞性。再來,魔性作為一種獨立實體,並非依附在個人的欠缺力量或無力的基礎上。反而,魔性是在人類的內在靈性或精神中得到實踐。也就是說,這種追求自我力量的展現,成了人自身力量損失的原由。於是人類經歷了與作為人類原有的本質疏離,使人與其原有本質及與別人的關係疏離。所以,魔性可說是經驗與自己,別人及上帝的疏離。
魔性來自人的自我實踐,人總是成為魔性破壞的對象。對人來說,心靈結構的統一是用來保證人本身的自由與意識能力 ,然而魔性卻毀壞了這樣的統一性與和諧而經驗了疏離。當人本身所擁有的力量,在人的內在呈現分裂時,這就是破壞性。在魔性的控制下,人格結構分裂,但它不是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精神分裂症是本性心思力量的一種扭曲,與魔性不同。這樣說來,被魔性纏住與心智疾病的分別,是在於「魔性是當自我分裂於入迷出竅的性格中,在所有破壞性中仍看得見創造性。」
新約中當魔性纏住一個人時,在行為的毀壞性中,也同時表現了創造性,也就是這些被魔性纏住的人,也能首先認出耶穌就是基督(創造性)。然而精神分裂症就無法經歷這樣的辯證行為,生理與心理的疾病不一定是魔性的,假如沒有破壞性與創造性的緊張呈現,那麼這些疾病並非魔性,只是生理或心理上的失調而已。
在此,信仰的意義就在於恩典的狀態(the state of grace)與魔性糾纏的狀態(the stat of demonic possession) 的爭戰。恩典就是肯定生命被新存有所引導,而魔性糾纏狀態就導致疏離結局。魔性糾纏當它進入個人潛意識中,而影響意識中的行為時,就成了個人的損害原由。所以,恩典如果是一種實踐與創造性的影響,而魔性就是毀壞人格的結果,使存有與存在意義空洞化。
在此,信仰就是體驗上主的恩典,而罪就是遠離恩典的破壞力,造成人格毀壞的魔性。經歷恩典狀態是指存有的我們被神聖抓住,恩典所隱含的神聖性進入人的潛意識中,而影響其意識行為,這種宗教經驗是一種祝福,一種無限創造性的能力。在此,個人力量與神聖力量結合,找回作為一個人應有的「良善」本質,遠離所有「非良善」魔性的引誘,不再使「良善」向上之活力,墮落為「邪惡」之破壞力量。
主裡同心
腓立比4章1-9節
主後50年耶城會議結束後,保羅與巴拿巴就計劃第二次傳道旅行。但為了是否帶著馬可同行(人的問題),二位教會領袖因意見不和而分道揚鑣(或宣教策略問題)。巴拿巴與馬可返回居比路,而保羅帶著西拉重返加拉太地區,在那裡保羅得著一個年輕人提摩太加入宣教行列,也解決割禮問題,讓信耶穌的團體,無論是偤太人或所謂「外邦人」,在主裡和好。
第二次傳道,保羅本來計劃往庇推尼去,但聖靈阻止,可能已經有人在此宣教。主後112年庇推尼總督Pliny上奏給羅馬皇帝Trajan的信函說:這個地區的人被一種危險思想所吸引(信耶穌),涉及人數眾多,分散在不同年齡、階層及男男女女,而且不僅在城市,也蔓延到鄉村和農場。結果,我們羅馬人的廟宇荒廢,羅馬人的宗教祭儀沒人履行。
由此,保羅越過小亞西亞,來到歐、亞邊界特羅亞。徒16章8節寫「他們」,到了16章10節變成「我們」,表示作者路加加入宣教行程,直到20章6節又變回「他們」,作者到此離開。看來「馬其頓人的呼聲」,似乎是作者路加本人。就這樣福音來到歐洲,跨越地域、空間的限制。
在腓立比,有一個信偤太教的祈禱團體在河邊聚會,其女性領袖Lydia成了歐洲第一位信徒,福音也打破性別、男女的限制。在W. W. Tarn與G. T. Griffith所著《希臘文明》(Hellenistic Civilization) 書中,馬其頓的女人與男人同樣是有能力的人。女性不只在家裡接待客人,也參與蓋廟之公共事務。第四世紀教父屈梭多模說腓立比4章提到的Euodia與Syntyche兩位女性,是腓立比家庭教會的管家,William Barclay解釋是女執事,她們是教會領袖、接待外客也參與教會建造。
後來以男性為主的大公教會就看輕女性,以第五世紀的Chalcedon大公會議來說,仍禁止四十歲以下的女性被按立為女執事,而且服事上帝的童女也不可結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遲到1922年才在台南東門教會選任3位女性執事。
羅馬諷刺詩人Juvenal(60-140) 曾撰文描述羅馬女性的開放,說有些女性婚禮戴在頭上的花冠,樹葉還未青黃時已離婚,而己婚婦女週旋於二個愛人之間是司空見慣之事。女性在社交生活「坦胸露臂」,迷惑人想入非非。而富家女子流行一種麵糰加驢奶的化妝品稱Popaea,Junval說:「一個富家女塗滿了popaea的面膏,黏住了她那不幸丈夫的嘴唇」。又說:若沒有戒指、耳環、項鍊、手鐲、胸針奢侈品,羅馬何以為生?
保羅在羅馬坐監時,腓立比教會派以巴弗提帶著餽贈來探望保羅,保羅可能從他口中得知教會2位女性領袖Euodia與Syntyche不和。地位愈高可能愈難相處,研究動物行為的勞倫斯也下過這樣的定論:「愈高等的動物,愈不容易相處!」我們確實不知腓立比教會2位女性領袖因何失和?但保羅仍勸勉她們在「主裡同心」。因為:「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挂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妳們所要的告訴上帝。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妳們的心懷意念。」
初代教會中,最令保羅頭痛的一定是哥林多教會。他/她們批評保羅,也分爭結黨。難怪保羅質問他/她們說:是我為你/妳們釘十架嗎?是磯法嗎?是亞波羅嗎?Karen Armstrong所寫《聖保羅》書中,認為哥林多教會的分裂是亞波羅帶來「靈恩」的結果。跟隨亞波羅者自稱「屬靈者」,如此其它人就不屬靈了。所以保羅才說:「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或無法與人和好),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或無法與人和好),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或無法與人和好),仍然於我無益。
「主裡同心」是保羅一生的寫照與見證。第一次旅行傳道,身在3千6百呎加拉太高原,1天只能走15哩,有江河、盜賊的危險,仍不失去為主大發熱心心志。第二次旅行傳道,因為馬可的問題,而與尊敬的同工巴拿巴分道揚鑣,但在後來的書信中,保羅仍讚賞馬可是好同工,得力助手,在主裡同心。第三次旅行傳道來到以弗所,以弗所的哲學家Heraclitus對自已城市的評語是「看到以弗所就想哭」,一個混亂的城市卻因保羅帶來的和平福音而改變,在主裡可以重新建造。
最後,保羅在羅馬坐監,有路加陪伴他,也有貪愛世界的底馬離開他。保羅孤單時就寫信給他的學生,在以弗所牧會的提摩太、在革哩底島牧會的提多,交待他們在主裡同心,牧養上帝的家。不要因年青而看輕自己,反而要在言語、行為與愛心作信徒的榜樣。
腓立比4章8-9節,好像是保羅最後所留下勤勉的話語:「弟兄(姊妹)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妳們都要思念。 你/妳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妳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上帝、就必與你/妳們同在。」
我們的教會過去也有因人的問題、神學理念與社會參與的差異而失和,在主裡同心是信仰的功課,也是和好的見證。盼望我們在台灣的教會、基督徒能在「主裡同心」,將我們從主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真正實踐出來,也相信賜平安的上帝、會與我們同在,勝過分歧,因為我們都在學習在「主裡同心」。
台灣教會一般來說並不重視神學教育,早期除了長老教會有自己教派的神學院外,二次戰後從中國撤退來台的不同教派教會,因著戰亂及宣教師保守主義的影響,從起初到今天的神學教育,大多也圍繞在傳統的福音教義思想繞圈,相當保守走不出來。再加上戰後國民黨在台教育政策的反本士及反西方宗教,台灣的神學教育就此不被統治政權承認,因此也很難被納入正常教育管道受人重視。
就以台灣最早的西式大學,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屬下的台南神學院也屢被外來政權排擠,而其長久倡導的「本土神學」,也因國民黨政府所設定大中國意識型態的教育政策,很難在台灣的學術殿堂引來迥嚮。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教會及信徒並不重視神學思想及神學教育,圍繞在台灣教會的主要關注,常常是「教會政治的權力運用」及「資本社會的生活適應」等話題。
那麼神學教育的說服力是什麼?特別目前諸多神學院急於向政府「立案」時,應先思考神學教育的本質是什麼?如何能與台灣大學世界的諸多不同學科對話?及如何落實於台灣的文化及現今處境,來培育認同本士的牧者?因此,神學教育的內涵必須先問,能否只是關在自己神學院的安全圍牆內自彈自唱?如果不能,它必定意識到要在知識的大海中談論上帝!要在不同學科的質問中說清楚耶穌!並在自由無拘的理性世界中談論定向的聖靈!所以問題不在於外面的世界如何定位「基督教神學」,問題是在於我們的神學院、我們的教會及我們的信徒真的重視神學教育、真的關心神學教育的內容嗎?
神學教育內涵的核心價值,在於我們真的有能力在理性的世界中談論啟示嗎?在於我們真的有智慧在歷史的相對性中,導引出對絕對真理的信念嗎?在於我們培育的牧者、教會或社會服務人員能忠於上主,又能認同自己的斯土斯民嗎?由此,神學教育的核心價值,應是如何在福音真理的絕對有效性(absolute validity)與文化、歷史相對性(relative history)之間,尋求一種神學適切性(theological certitude)的表達與挑戰,並可作為往後處境化神學教育內容的方針。
這樣的神學教育,一方面不因牽就於歷史的相對性,而變成為只是一種「宗教哲學」學習,被當地文化情境牽引,失落終極定向;或是高舉為不食人間煙火的絕對真理,只被教義化為一種「基要主義」,不但無法融入自己的文化情境,與不同學科、思想對話,甚至為敵。
這種道理其實簡單,神學教育若堅持從「過去的教義基礎」發言及學習,就有可能與現代人的生活情境脫節;或是神學教育若老是被「現在的情境」牽著鼻子走,就有可能失去自己獨特的立場。這正是神學教育適切性的危機與挑戰:一是過份依賴過去的傳統,而對現今人們新的情境問題束手無策;另一是過份倚靠現代文明,沒想到現代文明一有困惑,神學及神學教育也跟著困惑,而先前原有的價值與特色早被丟掉。這樣說來,「處境化」神學作為神學教育最迫切的論述,是要能從過去的傳統理出宗教信仰對生命深度與廣度的了解,又能與現代不同學科及思想對話來照亮現今的時代。
因此,神學可在本土歷史的相對性中,強調歷史的個別性與本土性;但同時也能理出在個人形式與所有歷史文化時代背後所共享的生命動力。強調人類經驗的特殊與獨特的同時,神學也襯托出所有人類,皆以不同方式在分享相同的基本事物,一直重複歷史所有時期中共享的偉大主題。在此,「處境化」神學教育內涵不只是要全心聆聽處境的特殊需求,也必須勇敢面對人類無限變化事物的挑戰,並理解出所能分享的普遍共有元素,而謙遜地向「普世」學習,如人類共同的根源與命運、救贖與終末等等。
如此,一種介於絕對有效性與歷史相對性的神學關聯才有可能。神學非但沒有排斥歷史的相對性,反而可在相對中辨別出終極,在歷史中尋找永恆。也就是說,神學的工作可以「處境化」,可在所有各自歷史事件的相對性中,開創出象徵性的詮釋意義,並進而將其導向關聯於聖經的終極啟示。因此,從事「處境化」神學的工作者必須重新檢視自己,向著「普世」共享人類命運的思惟學習對話,以更有說服力的客觀理性作為基礎來論述主觀信仰。因此,神學教育的問題不在於害怕歷史批判對信仰不利,而丟棄歴史客觀研究;而是培育有論述能力來參與歴史客觀探討,並由此提出主觀意識的信仰告白。
為此,有深度思維的「處境化」神學教育,不只可提供一個論述本土神學的場所,也可因著普世所追尋的永恆生命哲理,來與本土信仰對話,相互輝映,來解答現代文明的困惑,及回應人們在處境生活中所感受到的孤獨、不安及焦慮。因此,現今台灣教會所從事的神學教育挑戰,不單只是政策上的向政府「立案」與否而己,而是更要努力讓神學教育更深具內涵,去拆毀學術界前對它的疏離,重新以生命及處境的議題出發,為生活困境的人們及社會提供另一種具有價值的思維與解答的選擇。
牛與織業是農耕社會的兩大法寶,攸關耕作養活與生活衣著。由於男人外出務農,女人在家織物,而有擬人化「牛郎」與「織女」為理想夫婦的故事典型。當然,農業社會耕民的日常生活及生、老、病、死,大多會被想像與時令季節或天上星辰相關,這就是後來演變為「七夕牛郎織女會」的傳奇故事主軸。
七七與一一、三三、五五、九九奇數,在古時皆被認為是神秘曆法數字。由於農曆七月七日被看為「夏終」日子,而有季節轉換中以「作麴」、「合藥丸」來作準備,及利用夏日最後的陽光來「曝衣」、「曝書」等習俗。另外,七月也是「女功之始」,女性們有向織女祈求女紅,穿針乞巧的祈願;再加上夜間觀察星象,想像隔著銀河兩邊的織女、牽牛兩個相對的星星,而最終匯集成了傷感浪漫的「七夕牛郎織女會」情人相聚的故事來源。
有趣的是,漢文化的情人節與西洋St. Valentine的情人節有異曲同工之妙。後者起於春天之始(2月14日),前者起於夏日之終;兩者故事皆以「悲劇」收場,St. Valentine被斬首,而牛郎織女每年只能見面一次。
牛郎織女故事以悲劇收場,事實上反應了古時漢人社會的動盪不安,在兵荒馬亂時期,男人出征打戰,夫妻必須強忍離別相思之苦。於是民間詩人吟唱出如此相思傷感的詠歎:「迢迢牽牛星,皎皎河漢女。纖纖出素手,札札弄機杼。終日不成章,涕泣零如雨,河漢清且淺,相去復幾許。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
因此,「七夕牛郎織女會」應可把它看成人類共通的心靈投射,人間相思之苦加上對星象觀察的投射想像,而有了本是一對恩愛的耕夫與織婦,因著人間戰亂而無法相聚。這樣的故事發生在古時的漢人社會,當然也發生在現今的台灣民間,於是「七夕牛郎織女會」有了現代台灣本土的意涵。試想:台灣在歷經外來殖民統治期間,有多少家破人亡、夫妻拆散的台灣牛郎與織女的故事呢?這些才是七夕夜晚值得我們述說的本土故事。
另外,古代漢人社會第一個具體將牛郎擬人化的,是民間二十四孝中的董永事蹟,他可說是人間的第一個牛郎。相傳上天憐恤董永孝行,而令織女下凡與之成婚,並以織縑女功助其還債,等限期到了再返回天庭,而留下不圓滿的結局。其實,這樣的故事不正是傳頌著人間家庭生活的艱苦寫照:丈夫必須勤勞工作,而妻子有時也必須以家庭小工來補助家計。以此情節來看,台灣開拓史中及近代經濟發展中,不正是有諸多勤勞作工的牛郎們,及諸多家庭代工補助家計的織女們的故事可述說嗎?這些也是七夕夜晚值得我們述說的本土故事。
其實,織女的事蹟老早在台灣的移民史中本土化了,化身為「七娘媽」(七仙女中的第七個),幼童的守護神。台灣移民史中,有將體弱多病的幼童獻給七娘媽做契子、契女的習俗。契者會在頸上「貫絭」,繫掛穿洞銅錢的紅綢線,直到十六歲才在七娘媽前脫鎖「兌絭」,並舉行十六歲的成年禮,感謝神明照顧,平安長大。這樣的習俗,意謂著台灣移民者的心理特質,已轉化了原先織女信仰的意涵,就是在台灣的移民開拓史中,不只有「海上風浪危險」,也有早期泉、漳氏族的械鬥傷害;此天災、人禍不利生存發展的危機,強化了台灣早期移民繁衍子孫、增加人力的心理祈願特質,進而轉化了織女神格之功能於守護幼童,而有七夕台灣獨特的「作十六歲」的民俗風情。
最後,「七夕牛郎織女會」的「喜鵲造橋」也值得一提。喜鵲不只是一種篤於愛情,雌雄相隨的喜鳥;也是「聞鵲聲以為報喜」的佳兆。這真是為人間的悲苦相思帶來一個喜感的盼望。過往,台灣的歷史中確實有太多的悲離故事,現今的我們應該學習「喜鵲造橋」,祈願族群間偏見的蕃離能夠跨越,為台灣的未來帶來有盼望的喜感,大家愛護鄉土、重塑具有本土故事意涵的七夕傳奇。
台中市政府歷經3任市長花費6億興建的「大安媽祖文化園區」,原以大安海水浴場為基礎,結合濱海發展的歷史及在地文化,再與大甲媽祖遶境國際觀光文化節聯結,而來形成以「媽祖文化」為發展導向的海線休閒觀光景點,帶動中部海線觀光產業。然而,原本單純的在地「文化園區」,卻因計畫興建一座「媽祖雕像」而引來爭議,只是這個爭議並沒有切中「政教分離原則」的重點。後來在台中市議會退回興建媽祖雕像的預算編列提案後,「大安媽祖文化園區」至今仍沒有媽祖雕像。
只有基座而無媽祖雕像的「大安媽祖文化園區」,在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原本要編列預算重新興建媽祖雕像,但卻再度引來各方論戰。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中中會就曾到市議會戶外廣場進行露天禮拜,和平訴求希望市議會審議市府提案有關「大安港媽祖文化園區-媽祖雕像及周邊景觀工程」時,能夠遵守前兩屆議會決議,不得用公務預算來興建,如強行通過,將串聯全市教會團體連署反對。可惜,出於信仰而反對的教會團體,也沒有切中「政教分離原則」的重點。
政教分離原則起源於西方政教長期鬥爭的反省而來。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後,一些不滿國家宗教的小宗派運動興起,如重洗派、公理會或清教徒中的分離派等等。他/她們主張宗教是信眾自願的組合,而非強迫。而政治與宗教的分際,就在於國家(政治)不能運用公有資源,來強使或教化人民相信或接受某一宗教;而宗教也不該運用其資源來作國家特定的政治企圖及目的。這個原則後來在西方民主國家奠基,除非某個特定宗教被選定為「國家宗教」時,國家資源才可資助。
這樣的信念後來演變為近代民主社會所遵守的「政教分離原則」,即政府不該運用其公有資源來服務宗教的私有目的;而宗教也不該運用其資源來達成某政黨的私有政治企圖。以喧騰一時的美國公立學校要求學生參加早禱晨會為例來說,自由派就是以「政教分離原則」來反對,儘管美國是個以基督教精神立國的國家,但畢竟基督教仍然不是美國的國教。所以,公立學校仍然不能運用國家資源,來為某一特定的宗教基督教服務。
那麼宗教可以關心政治嗎?當然可以也應該關心政治與時事。試想:如果「媽祖」信仰若能關心天下蒼生、關心人權、關心社區民生環境,宏揚良善,唾棄罪惡,告誡政治人物若有買票賄選必遭天遣,信眾若有賣票拿錢必遭責難的話;那麼,這樣的媽祖信仰必能淨化現今政教不分的民間廟宇文化,讓廟宇回到以宗教信仰為職志,以宗教心為情操來服務信眾人群,為天下蒼生造福。而且這樣的媽祖信仰,相信必能讓人景仰。
在台灣宗教史上確立「政教分離」,不但可讓宗教信仰回歸單純動機,也可提昇宗教信仰成為有「神學思考」(信仰反省) 的「倫理性」宗教。這樣具有獎善罰惡的宗教教導與反省,才能擺脫任何政治不當的干預與利用,且其信仰衍生具倫理性的活力,才能進而關心社會公益,甚至為腐敗的政治現象議題發言關心。
西方學者韋伯在其《宗教社會學》中,說明先前宗教律法的神聖性是世俗律法的支柱,已漸由社會控制的因素所取代。先前經由祭司運作的宗教儀式也漸由市民政治體系所替換。羅素提及在石器時代的社會,宗教與社會倫理是有其一致性,於是「不服從即是不虔誠,而抗命就容易導致神明們的怒氣」。然現代國家興起後,古老神權律法觀念已漸消無,新興起的國家,其政府體制就完全倚靠在物質上的力量與其強迫性的制裁權威。
這樣的現代國家體制,以好的一面來說:是可將個人視為社會最高價值;以壞的一面來說:現代國家也可能經由權威的運作來成為獨裁專制體系。無論如何,現代國家講究的是「自主性的道德」,與任何神聖秩序是沒有瓜葛,也就是說政治與宗教體制應分隔才對。
政治與宗教的分隔,對基督徒來說是可喜現象,因為在現代的社會變遷中,政治與宗教的分隔更容易讓有關正義的問題闡明出來。紐約拹和神學院第11任院長John Bennett博士說在古老的社會秩序中,雖有其明顯的穩定性,然對國王感人的忠誠卻對正義產生誤導性。而現今,古老的統治形式大多消失,國王的王冠已被奪走,現今要使受害者或被壓迫者,相信統治奴役他/她們的權威是來自上帝已是相當困難了。
現今國家體制雖與宗教秩序分野,然而國家所宣稱的「自主性道德」仍然值得基督徒關切。在世俗權威中,隨時仍可發現一種附隨的古老形式,即把世俗權威神聖化為一種道德體系,而人民忠誠服從它被教導為是一種美德。於是法律秩序成為美德的化身,甚至就是不公義的壓迫,現今政府體制仍可像古老體制一般,把其美化裝飾成為服從的尊榮。這就是John Bennett所說的,現今的政治體制與古老政治體制一樣,仍有可能形成「錯誤的尊上」(false majesty)。
去年的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延緩了台灣大甲媽祖的遶境,然後來延緩的遶境行程仍吸引數以萬計的信眾參與。從台中大甲鎮瀾宮出發到新港奉天宮,整個繞境行程貫穿台中、彰化、雲林、嘉義等四縣,來回大約3百70公里,可說是福澤廣佑,普渡眾生。媽祖信仰在台灣民間所擁有的驚人能量,其實也說明了鄉間民里大眾大家內心深處渴望平安的託付與期待。
媽祖信仰能否成就大眾內心深處平安的託付與期待,從每年3月各地「瘋媽祖」的活動慶祝就可看出。然而,在此大眾內心期待的同時,媽祖信仰也可能被運用作為各地政、經人物及角頭,獲取個人利益的鬥力場所。所有宗教信仰確實含蓋這樣的相互因素:一是經由信仰,大眾齊來悔罪,人心淨化;一是經由信仰,一些人齊來獲利,人心惡化。
以西洋聖母馬利亞的崇拜為例來說,這兩種相互因素也是同時並存。西洋聖母馬利亞的崇拜始於主後5世紀東羅馬帝國的Theodosius II時代,由其姊姊Pulcheria公主大力提倡。當時Pulcheria公主還被主教們以女性為由禁止参與聖堂祭祀。因此,聖母崇拜的鼓舞對Pulcheria來說,一來可以作為反抗男性主教們主宰的整個精神界;一來也可經由女性在宗教上的聖母地位(天上聖母),想像女性也有可能在世俗政治上的女王地位(地上女王),以此提昇女性在整個社會的地位。
西洋聖母崇拜若是可以作為台灣聖母崇拜的借鏡,那就是西洋聖母崇拜已經經由其所建構的教義及神學來對抗世俗的利用(無論政治或經濟),並強化聖母崇拜的主體性,由此以慈母形像來感化世上剛硬作惡人心。這個過程不只有「聖母無原罪說」、「聖母昇天」之教義的建構,也對聖經經典歧視女性的僵硬觀點提出新的詮釋,以聖母懷孕聖子的生育祝福,來轉化創世紀中女性受罰的生育詛咒。
西洋聖母崇拜在西方歷史的發展中,不只有安定社會作用,也對人們深處苦難不安(如戰争、黑死病)的處境時,提供一種安心撫慰,如宗教學者Malinowski所說,當人們無力實現慾求,處於恐懼、焦慮,有機體呈現不隱定狀態時;宗教適時會給予人們目的實現的意象,由此主觀意象,人們有時不只可以恢復心理、生理平衡隱定狀態,說不定也因著信心加強,更有心想事成的成功機會。
當然,最令人期待的聖母崇拜,除了轉化世俗政、經對聖母崇拜的利用來獲利之外,聖母崇拜是可被期許來作為護佑弱勢女性的慈悲象徵。而女性的諸多「痛苦」:如童年性侵害、雛妓販賣,還有對大地之母的殘害,如水資源污染、森林濫墾等等,無一不都是根源於滿足男性主宰,及資本主義經濟活動的社會需求而已。
這樣說來,在台灣的媽祖崇拜,除了期許能够建構自身之神學教義,以轉化世俗政、經對她的利用獲利之外,媽祖崇拜也可被期許來作為解救女性與大地之母困境的慈悲象徵,將女性力量集結,相互擁抱、集合女性與女神所象徵的陰性力量,來治癒存在於女人間的創傷,及拯救日益遭受各種不同污染的世界。
當然,這更是對基督教本身長久以來男性主宰力量的反省,及上帝作為慈母意象神學建構的期許,而這個期許要從這塊土地遶境作起,謙卑地聆聽土地呻吟與窮苦大眾哀傷的聲音。
基督徒信仰生活中兩大重要功課即「懷疑」與「苦難」。懷疑是基督徒在追尋永恆確定性中的「知性」不確定性,而苦難是基督徒在追尋永恆安定性中的「感性」不安定性。
「懷疑」拉丁文字根是duo,是「兩個」的意思。「兩個」有時很麻煩:兩個男朋友很麻煩;一個人遊走兩間不同教會也很麻煩。有一類似此情況的「游擊隊」信徒,有次詢問一位牧師有否一間「完全」的教會讓他參加,他就不再遊走不同教會。牧師回說:「若有一間完全的教會讓你參加,也會因著你的加入而變得不完全」。
懷疑是信仰敵人但也可能是朋友。路加福音提及耶穌復活後曾向門徒顯現,然而門徒心裡仍然驚慌起疑惑(24:38)。在此,希臘文以dialogizomai描寫門徒內心疑惑。然而,dialogizomai也是「內心思想的論辯或對話(dialogue)」,具有正面價值。在路加12章「無知財主比喻」中,耶穌所說「你們不要求吃甚麼、喝甚麽,也不要憂慮」(12:29) ,憂慮在此希臘文是以meteorizomai表達,meteor是指「流星」,台語聖經將此憂慮翻成「掛心」,突顯負面意涵。
另外,馬太福音14章31節裡,耶穌伸手拉住因風浪沈海的彼得時,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呢?」此疑惑(distazo) 就是「疑心疑鬼」,也是不必要的負面懷疑。一個故事談及一對日本夫婦在紐約租了一棟二層樓,後來聽說此屋會鬧鬼就害怕得疑心疑鬼。有一晚夫婦在樓上睡覺時,聽到樓下響聲,二人皆被嚇醒,太太催促丈夫下樓查看,不料丈夫膽小不敢下去,反而向太太說:「妳英文講的比較好,妳下去好了!」故事有點好笑,然不必要的負面懷疑,常破壞我們日常生活不容易才建立的信心。
聽說有一牧師到一間鬧鬼房子住了一晚後,鬼就不敢再來了,很多人佩服牧師的法力無邊,問他如何收服鬧鬼。不料牧師回答說:「我晚上睡覺時,鬼來吵我,吵得我不得好睡,我一氣之下就把奉獻袋拿出來請它們奉獻,鬼就跑光了!」原來,不只人怕奉獻,連鬼都怕奉獻。
19世紀歐洲有首「蜈蚣情結」(centipede complex)詩文,描寫一隻蜈蚣每天都快樂的爬行,有一天早上一隻青蛙突然好奇地問牠說:「蜈蚣大哥,你那麼多腳,到底那隻腳先走?」結果此問題害得蜈蚣那一天都在研究自己如何走路。的確,不必要的懷疑會破壞不容易才建立的信心。聽說台灣留著大鬍鬚的畫家張大千也曾被記者問到,其鬍鬚晚上睡覺時是在棉被外面或棉被裡面?結果害得張大千那晚無法睡好,一直研究鬍鬚是在棉被外面或棉被裡面。
然而懷疑不就是人的本性,試想我們若請一個人出來,把其眼睛蒙住,讓他/她轉了幾圈迷失方向後,對他/她說後面有一椅子可以坐下,人的反應會如何呢?有人會用腳去踏踏看,看後面是否真的有椅子,因為信心總是要加點感覺;也許有人更過份的往後偷看,看後是否真有倚子,信心總是要加點眼見。
其實懷疑與信心並不是對立,與信心對立的是不信,如同生病與健康不是對立,與健康對立的是死亡。而生病有可能導致死亡,然生病後的健康能產生更大的抵抗力;同理,懷疑可能導致不信,然經懷疑後所建立的信仰,信心更大。如同一首詩所說:「世上若沒有病,疫苗就不需要;世上若沒有欺騙,懷疑就不需要。適當的病毒可以防止生病;正面的懷疑,可以尋求真理。」所以懷疑的目的就是尋求真理。
奧古斯汀曾說:「我懷疑,所以真理存在。」英文的skeptic(懷疑者),希臘文的涵意就是尋求真理的人。16世紀英國哲學家培根(Francis Bacon)說過:「若用肯定來作出發點,常常以懷疑結束;若以懷疑來開始,最後可能得到肯定。」
羅馬人書是保羅先生很美的神學論述。第一章論及上帝賜給羅馬人自然法則,上帝創造萬物的事跡原已顯明在人的心裡,羅馬人只要去思量定可了解。可惜羅馬人不信,犯罪沈淪,第二章講到上帝給與偤太人律法,偤太人也是犯罪,所以第三章結論是人皆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那麽有罪之人如何得著救贖呢?是經由行為律法或信心呢?保羅經由「內心思想的辯論」來確信「因信稱義」之美好見證。
懷疑有時像打網球的網一樣,雖然增加打球的難度,但卻能提高興趣。人生經過懷疑後所得著的信仰,一定會更堅定所信。所以懷疑可說是信仰的網。懷疑的目的是尋求真理,何謂「真理」?亞里斯多德說真理就是「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耶穌宣揚福音真理時也常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妳們,意即「站在真理」或是「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地宣揚福音信息。然而,「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並非易事,記得中國寫實女作家丁玲訪問美國時,被美國媒體譽為偉大作家。不過她卻說一個人只因說誠實話就偉大,這個人的國家是何等悲哀!
聖經中有幾個例子值得我們思考:一個麻瘋病者找耶穌醫病,他/她對主說:「只要你願意,我就會得醫治。」痲瘋病者沒有懷疑主的醫治能力,但他/她倒是懷疑主的意願?這是一個可愛的懷疑。另外一個故事提及一個父親帶一個被鬼附身的小孩來求主醫治,他說:「主啊!你若能作什麼,求你幫助我們?」他沒有懷疑主願意不願意,倒是懷疑主能作什麼?這也是一個可愛的懷疑。舊約中也提及當亞伯拉罕及撒萊年老時,上帝應許撒萊將生一子,撒萊聽了想笑,因為這是mission impossible(不可能的使命),這也是一個可愛的懷疑。
然而不管我們懷疑主願意或不願意,或是懷疑主能不能,我們應該到主的面前問清楚,因為懷疑者就是尋求真理的人,若不問清楚,懷疑還是懷疑。美國詩人愛默生(Emerson)曾說:「作你(妳)害怕的事,害怕就會消失!」的確,若有懷疑,就應尋求了解,這樣懷疑才有可能消失。這也就是信仰中所體會的信心。是能消除懷疑。
日常生活中充滿著不確定性,因此以「信心」經營人生,會比以「懷疑」度人生來的快樂。試想:早上起來刷牙時,你/妳要對牙膏製造的化學藥品及過程有信心,不然你/妳一定不敢用。現代人愈來愈多人吃罐頭食品,同樣你/妳對食品的製造過程也要有信心,不然沒人敢吃。如果每個人都以懷疑過著每天生活,那一定不會快樂。持信心者過生活會比懷疑者過的快樂。譬如有一個美國的調查統計如下:
美國坐飛機失事的:男的佔1/660,女的佔1/900,
一個小孩能成為美國總統:男的佔1/1千2百萬分,女的佔1/4億8千萬分,
有機會與百萬富翁結婚:男的佔1/90000,女的佔1/2900,
活到一百歲:男的佔1/1400,女的佔1/375
得到諾貝爾獎的:男的佔1/1百25萬分,女的佔1/3千5百萬分,
關在監獄的:男的佔1/800,女的佔1/9200,
雷電打死的:男的佔1/71500,女的佔1/274000,
被謀殺的:男的佔1/90,女的佔1/275。
如果怕失事而不敢坐飛機,怕被雷電擊到而不敢外出,這樣人生不是太沒趣味了嗎?有信心的人到底是比疑心疑鬼的人快樂。何況人在悲傷中,更需要信心,悲傷中若以懷疑面對,會讓不幸更加的不幸。有句話說當人發生事故時,要緊的不是事故本身,而是你對事故的看法,作生意賠錢是事實,若加上「我完了」,你就完了。
心理學家William James說「所謂災難」,取決於人對災難的看法,災難有時可成為鼓舞人的利益,當我們無法避免災難,以堅定的信心面對,相信災難的刺有一天會脫落,成為一欉美麗的花樹。
最後以一個故事來分享,甘乃迪家族是美國的一個政治世家,約翰‧甘乃迪曾任總統,且在任期中被暗殺,而其弟羅勃甘乃迪也想繼承其兄遺志出來競選總統,然在參加民主黨總統後選人提名競選時,也不幸遭到暗殺。當時在羅勃的葬禮中,另外一位弟弟愛德華‧甘乃迪(任麻州參議員)代表家族出來說話,他說:「我哥哥一生所做的就是想讓貧窮的人得著幫助,缺乏的人得著滿足,彎曲的世代得到正直,心懷不平的得到安慰,走頭無路的有家可歸。如今他被上帝接走,很多人都問『why?』(為什麼?)不過當我哥哥在世時,別人遇到同樣問題來問他『why?』時,他總是以『why not?』(為何不可)來回答安慰別人。今天,我也用『why not?』來作為大家的安慰。」
有信心的人懂得把自己不懂的「why?」帶到上帝面前思考詢問?也懂得「why not」是人生一門重要的信心功課。
勇氣,是存在的自我肯定,是把焦慮納入自身來對抗絕望,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焦慮,又害怕陷入絕望,人就會自我退縮到神經官能來自我防銜;由此,存在性的焦慮可能轉化為病理性的焦慮。新約中,有多少這樣的人,因缺乏勇氣去承擔存在性的焦慮,而退縮到自我神經官能來防衛非存有的威脅,這些人是最能敏感到新存有耶穌的到來,最能感受新存有所帶來的生之勇氣,及重拾生之勇氣來克服其存在性的焦慮。
勇氣,是放在人與世界的結構來理解,是存在的自我肯定,也是不顧非存有因素(自我否定)的威脅。柏拉圖將勇氣解釋為介於理智與感性之間,而驅使人努力向善,在此勇敢有了美德的目的。斯多亞學派則以logos理性的結構來理解勇氣,勇氣就是肯定人的理性本性,而且可以克服慾望與恐懼。對斯多亞學派來說,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恐懼死亡或焦慮死亡。
以談戀愛失敗的經驗來說,戀愛失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落意向飽受時間的煎熬,整天不知所措才是可怕。斯多亞學派認為與logos結合的勇氣,可以征服命運與死亡的焦慮,但與理性結合的勇氣,只有少數人可以達到;對斯多亞學派來說,大多數的人是笨蛋。其實斯多亞學派很接近基督教,可惜沒有在存在的焦慮做更普遍性的了解,對斯多亞學派而言,與理性結合的勇氣來克服焦慮,只是一種貴族式的英雄主義,在此面向,我們其實也在近代人文主義的所有努力,看到同樣失敗的痕跡。
然而,我們卻可以在中世紀阿奎納的神學裡看到一些光亮,阿奎納認為勇氣具有兩個涵義,一是心靈既有的力量,另一是征服我們想獲得至善的所有威脅。在此,勇氣與至善的智慧結合,就會衍生與自我聯繫的克制,及自我與他/她人聯繫的公正,這樣勇氣、智慧、節制、公義,就成為中世紀的四種美德。阿奎納認為勇氣是上帝賜予人精神的禮物,通過勇氣,人心靈所具有的自然力量,可被提升到超自然的完美。在此,勇氣又與信、望、愛結合,成為靈魂生之力量來克服死亡的焦慮。
人作為有限性的自由,因著自由而放任自己,除了使人與自己異化疏離外;同時,道德的自我意識,也會驅使自己譴責自己。於是人就產生兩種方式去解決焦慮:一是歸咎於「本性」來減輕罪惡感的焦慮,而發展出消極禁慾式的,以打擊本性來消除焦慮;另一是歸咎於「環境」來減輕罪惡感的焦慮,就強化了律法在積極功德的行為上來消除焦慮。然而,焦慮如果沒有勇氣去承擔的時候,輕者就會表現出不安的情緒;重者就會活在自責的世界。
為何人會逃避責任將責任推給別人,沒有勇氣去承擔呢?或為何有人會將責任推給自己,承受內心的自責煎熬,而誤用勇氣去承擔責任?這其實是勇氣的變形,我們讀尼采的生命哲學,發現主宰自身力量的就是權力意志,對尼采而言這種勇氣才是美德。尼采曾說:「你的美德,就是你最珍貴的自我,如同賽跑一圈,每跑一圈就回到最初的起點,而這個起點又是你渴求達到的終點。」 用現代語言來說,自我肯定是在權力意志下的自我感覺良好,自己是起點,也是終點。
問題是,自我肯定的勇氣,若沒有信、望、愛,或是智慧的節制,或是以他/她人尋求的公正,在所有肯定自我的生存意志的同時,生存的意志(will-to-live)就發展了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 ,自我肯定就涵蓋了對他/她人的否定。這種不顧一切自我肯定的勇氣,克服生命的焦慮是好,但去打敗別人,否定別人,卻是勇氣的變形。那麼勇氣又如何將存在性的焦慮納入自身之中呢?這就是耶穌基督作為新存有的意涵,基督論與人論在此交集,人類所有存在性的焦慮,只有在作為新存有的耶穌基督之臨在,活在祂所帶來的生之勇氣中,終究才能克服生命中所有的焦慮。
據美聯社報導,被美國領導的軍事聯盟驅逐20年後,塔利班民兵在美軍撤出後,這個周日己攻佔阿富汗首都喀布爾(Kabul),迫使總統甘尼(Ashraf Ghani) 逃離。阿富汗民族和解委員會主席阿卜杜拉 (Abdullah Abdullah) 說:「阿富汗前總統離開了阿富汗,讓這個國家陷入困境」 ,「上帝應該追究他的責任」。甘尼後來在他的<臉書>辯解,說他離開總統府,是為了避免首都發生流血事件,但又沒有說明他到底去了哪裡。
塔利班發言人Suhail Shaheen 告訴美聯社,未來幾天將會舉行會談,朝向建立一個「開放、包容的伊斯蘭酋長國」為首要目標。儘管塔利班發言人如此宣稱,但擔心塔利班的殘暴統治、完全消除婦女權利的阿富汗人,還是急著想盡辦法離開家園。多數人在自動取款機前排隊取款,撤回其一生的積蓄後,無奈地離開自己的國家。
美國國務院與多個國家發布聯合聲明說:阿富汗現在的當權者對保護人類生命和財產,以及立即恢復安全和秩序負有責任和義務。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也在ABC 的this week節目中說,這裡顯然不是西貢,不能將其與美國從越南撤軍相提並論。
首都喀布爾的淪陷,標誌著美國歷時最長戰爭的最後一章,這場戰爭始於2001 年9月11日紐約世貿中心的恐攻之後。當時,全世界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阿富汗的塔利班身上,因為塔利班被指控為911恐攻嫌疑人賓拉登,及其基地組織提供庇護場所。2001年10月7日,以美國為首的軍事聯盟在阿富汗發動襲擊,到 了12月塔利班政權垮台。該組織當時的領導人和其他高層人物,也包括賓拉登,仍然逃避了抓捕。
1990 年代初期,當蘇聯軍隊從阿富汗撤出後,塔利班(普什圖語中的「學生」) 開始活躍於巴基斯坦北部。人們相信,以普什圖族為主的運動,首先出現在其伊斯蘭教的神學院(又稱「神學士」) ,宣揚著強硬的遜尼派伊斯蘭教。而塔利班在阿富汗的普什圖地區的承諾是,一旦掌權,就執行嚴格的伊斯蘭教法或伊斯蘭法。
從阿富汗西南部,塔利班迅速擴大了他們的影響力。1995年9月,他們佔領了與伊朗接壤的赫拉特省,一年後,又佔領了阿富汗首都喀布爾,推翻了布爾漢努丁、拉巴尼(Burhanuddin Rabbani)總統的政權。布爾漢努丁、拉巴尼總統是抵抗蘇聯佔領的阿富汗聖戰士組織的創始人之一。
到了1998年,塔利班幾乎控制了阿富汗近90%的地區。阿富汗人因厭倦聖戰士的暴行,所以當塔利班出現時,是普遍受到歡迎。然而,塔利班卻實施更嚴格的伊斯蘭教懲罰法:如公開處決被定罪的殺人犯和通姦者,以及對被判犯有盜竊罪的人進行截肢。男人必須留鬍鬚,女人必須穿全身罩袍等等。
另外,塔利班也禁止電視、音樂和電影,不贊成10歲及以上的女孩上學。他們也被指控犯下各種侵犯人權和文化的罪行,惡名昭彰的例子是在2001年,不顧國際譴責,摧毀了阿富汗中部著名的世界遺產巴米揚(Bamiyan)大佛。
2012年10月,巴基斯坦塔利班的所有襲擊事件中,最引起國際注目的事件是發生在明戈拉鎮,一位女學生馬拉拉(Malala)在回家的路上被槍殺。2013 年,至少有3名巴基斯坦塔利班關鍵人物,在美國無人機襲擊中喪生,其中包括被美國列入恐怖主義名單的領導人哈基穆拉•馬哈蘇德(Jamshed Mehsud)。而後來的塔利班領導人曼蘇爾(Mullah Mansour) 也於2016年5月在美國無人機襲擊中喪生。
2018 年,塔利班組織開始與美國進行直接談判,2020年2月,雙方在多哈達成了一項和平協議,美國承諾撤軍,塔利班也承諾停止對美軍的襲擊。其他的承諾同時包括不允許基地組織或其他武裝分子,在其控制的地區開展活動,並盡快進行全國和平談判。
然而,和平協議後的塔利班,並沒有改變其極端主義的意識形態,只是改變了戰略,將戰術從襲擊軍事前哨,轉變為針對性的暗殺如記者、法官、和平運動家或有影響力的婦女等等,來恐嚇阿富汗人民。經歷了20年的戰亂後,塔利班開始佔領大片領土,並在外國勢力撤退後再次推翻喀布爾政府。
一名阿富汗大學生Getee Azami看著美國大使館撤離時,哭著說:「我應該怎麼辦?我應該打電話給警察?還是塔利班?」另一位學生 Aisha Khurram說,她現在不確定自己能否在兩個月後畢業,被阿富汗辜負年輕的一代,其實是多麼希望,經由他/她們付出的努力和汗水,能用自己的雙手來建設國家,但一切己太遲了。
記取阿富汗血淋淋的教訓,台灣年輕的一代(當然也包括認同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所有公民),應更有決心警惕、遏止國內傾中、看衰台灣的聲浪,相信自己可經由自己付出的努力和汗水,用自己的雙手來建設台灣,成為「新而獨立」國家!
很多基督徒可能誤以為「聖戰」是伊斯蘭的思想與專利,忘了基督教才是它的源起。而第一位建立基督教聖戰理論的神學家,就是早於伊斯蘭教興起的奧古斯汀(St. Augstine 354-430 A.D.),這與康士坦丁大帝之前的基督教和平主義大異其趣。奧氏生在羅馬帝國崩離時代,目睹汪爾達人(Vandals)掠奪羅馬與即將入侵北非,在此危急情境,奧氏發展了「防衛性」的聖戰理論。有些學者認為奧氏的「聖戰」看法,只是將羅馬政治哲學家西塞羅(Cicero 106-43 B.C.)對戰爭自然律的觀點基督教化而已。
羅馬政治哲學家西塞羅可說是第一個提倡聖戰理論的人。西塞羅中心思想反映著斯多亞(Stoic)觀念中的自然律,即所有人皆臣服於自然律與正義的永久性法則,由此自然律基礎,西塞羅發展出聖戰的理論。西塞羅認為戰爭是理性(reason)崩潰的結果,理性雖是人的特性,倘若理性無法運用來維護人類和平的話,那麼武力戰爭的運用就成為必須。
在西塞羅的思想中,有一無法解決的矛盾,就是介於自然律所意涵的普遍主義,與自然律具體在羅馬法的愛國心信念之間。西塞羅說:「我們第一的責任是針對不朽的神明;第二是國家,第三是父母,然後依序下來才是其他。」西塞羅很清楚地陳述,人絕不能為了救他/她的國家而做惡事,因為神明或自然律是在國家之上。
另一方面,西塞羅也深信羅馬這個國家是自然律的最高具體化。因此,任何為了國家榮譽而引起的戰爭皆是神聖。他認為人要以榮譽與名譽來衡量戰爭,而不只是考慮利益或其他原因。在此,西塞羅所深信的人在自然律之前是平等,與他所信服羅馬是被命定來統治世界是相衝突的。由此,西塞羅發展出二種不同戰爭的看法:一是為了生存而戰的戰爭;另一是為了至高榮譽而戰的戰爭。
西塞羅指出正義的戰爭(just war),必須是為了建立正義的和平(just peace)的目標才可。問題是:西塞羅是以羅馬法的立場來看正義的和平,所以他說羅馬法清楚表達沒有所謂戰爭是正義的,除非政府是為了執行它的權力。這樣說來革命是非正義的,因為它得不到國家的贊可。然國家所引發的戰爭,若沒有合法的理由也可能是非正義的。
由此,西塞羅對聖戰的看法可總結下列六個原則:
1.防衛國家安全及榮譽的正義理由(just cause)。
2.所有談判失敗後,最後才訴諸武力(last resort)。
3.必須正式的宣戰,以作為警告。
4.戰爭的目的不是征服,而是尋求正義的和平(just peace)。
5.囚犯及所有戰役必須寬待。
6.只有法定的軍人才可參戰等。
總而言之,西塞羅認為國家的建立是以和平自由為基礎,倘若必須為和平而戰,戰爭也必須以「人道」(humanitas)的原則來引導。只不過昔日西塞羅提出的戰爭人道原則,如善心(benevolence)、寬宏(magnanimity)與仁慈(mercy)等等,在21世紀今日阿富汗的內戰來看,真是「望塵莫及」遠遠落後。
奧古斯汀(St. Augstine 354-430 A.D.)可說是第一位建立基督教聖戰理論的神學家。諷剌的是,若與康士坦丁之後的教父耶柔米(Jerome)或安波羅修(Ambrose)相比,奧氏顯然是比他們更反對戰爭。對耶柔米或安波羅修來說,羅馬帝國與基督教簡直就是上帝攝合一起的聖工。當時,東羅馬帝國的皇帝狄奧多西二世(Theodosius Ⅱ,408-450)甚至宣稱,那些正被異教禮儀所褻瀆的,應該用武力來清除,而這個工作只有基督徒最能適任。
無論如何,羅馬帝國作為傳達上帝國的工具,現今已面臨外族侵犯。而羅馬帝國的武力防衛,早在西塞羅(Cicero 106-43 B.C.)時代已由自然律的觀點給予合理化。顯然,受到西塞羅(Cicero 106-43 B.C.)影響的奧氏,不只將西塞羅對戰爭自然律的觀點基督教化,還發展出一套獨特基督教思想的聖戰理論。這個聖戰理論,支配了直到現今將近一千六百年有關基督教對戰爭的看法。
奧氏認為戰爭是生活的一個現實,儘管奧氏與西塞羅一樣,在他的思想中也充滿著基督教愛的理念,與政治現實所形成的衝突,然奧氏仍然未曾將戰爭看作是一件榮譽之事。對奧氏來說,引起戰爭的原因是在於他所了解神學因素的人類墮落及反叛。人類墮落後,罪惡進入世界,這是引起所有戰爭的主因。奧氏這樣說道:「獅子,龍蝦,總不如人互相鬥爭。」
地上城市的建造者,照奧氏說法是殺害兄弟罪行的該隱為代表,而被殺的亞伯代表著天上城市。所以羅瑪祿(Romulus)殺害他的兄弟雷姆(Remus)來建立羅馬這個國家也不足怪。羅馬帝國起初所推動的戰爭,是他們受到不義鄰族激怒時所奮起的正義之戰,然隨著征戰征服之後,為熱愛自由所推動的正義戰爭,已由統治慾望及自我榮耀的渴望所替代。而自我榮耀與統治慾望,是拒絕上帝管轄的基本因素。
奧氏響應西塞羅所說的,戰爭是為了和平的緣故,奧氏說:「願意戰爭的人,是願意勝利,是願意以戰爭,達到光榮的和平。」然而,奧氏對國家的看法仍然秉持著一種相互矛盾的觀點;一方面國家是上帝所設立來執行上帝公正的工具,如同羅馬帝國是來自上帝意旨而非偶然命運。作為上帝公義的工具,奧氏承認國家那種拿劍的權威,永遠超過基督徒個人所能及的。奧氏說:「劍在用者的手中,是死亡的工具。因此若因天主的命令作戰,或依法律,以合理的判決,判犯人死刑,並不犯殺人的罪。」奧氏雖然不同意作為個人的基督徒,行使武力防衛;然作為國家的代表,因著公義是可以砍殺。
另一方面,奧氏認為任何地上國家並非是由正義所建立的。對正義的評價只有來自對真實上帝的敬拜,在此,奧氏沒有接受西塞羅思想中的,為了成為一個真實國家,國家必須是正義的想法。反而,奧氏認為國家是一群人因著共同協定,相互讓步所形成的。因此正義已被拋掉,國家就如同一群強盜依規定來分贓物。奧古斯汀引用一位被捕海盜與亞歷山大王的對答來加以說明:
這位君王問他以何權利,橫霸海上,他大膽地答說:「以你橫霸天下同樣的權利。因著我只有一隻小船,乃被稱為海盜,你有一大批船,乃尊為帝王。」
在此,奧氏相對化統治者及國家的權威,而最後的忠誠只有歸向上帝而已。雖然戰爭須由國家正義性地發起,然戰爭本身並非正義,因為發起戰爭的地上國家,其本質是無法達到正義的。若以奧氏所強調的軍人的內心必須存著愛心時,很難想像在他的時代他會主張發起聖戰。
奧氏會把戰爭合理正當化,應是從汪達爾人入侵羅馬時的絕望情境中所衍生的。奧氏第一個假定是認定聖戰必須是用來防衛,而防衛並不是個人的戰鬥,而是生活在同一地方所有居民的戰鬥。第二個假定是認為侵略者是不對的,而被侵略者被迫去防衛戰爭是應該的。第三個假定是認為基督徒愛的倫理只是一種態度,而非必然的行動。
由此,奧氏把基督徒參與戰爭的正當性原則,歸納成五個原則。第一個原則從奧氏回應一個官員詢問基督徒是否能參與戰爭可得知。在寫給波尼法斯(Boniface)軍官的信中,奧氏雖鼓舞他抵抗汪達爾人的入侵北非,不過他說:「和平應是你渴望的目標,戰爭應該是以有否需要來衡量,而且從這個需要來保有和平。所以甚至在戰爭中,你應該珍惜和平者的精神。」第一個原則顯然是回應西塞羅的看法,即聖戰是為了和平,不過奧氏又加上內在動機的審視。
第二個原則是聖戰必須有正當理由(just cause),奧氏甚至說為受傷害者復仇的戰爭也可以是正當的。而基督徒內在愛的態度成為聖戰的第三個原則。奧氏說愛與殺人並非不能相容,因為愛是一種內心的態度,並非一定是行動。奧氏說摩西會把罪犯判處死刑,並非出於殘酷,而是出於愛。
奧氏進一步認為以愛的態度來使用武力,只能以公眾的權威行使,而不能以個人的基督徒身份來行使。這就是第四個原則的聖戰,就是戰爭必須由合法的權威或政府來發動。奧氏說:「殺害別人來防衛自己的生命,我不贊同,除非一個人剛好是軍人或是一個公眾服役,其行動並非為他自己,而是防禦他人或城市居民。」
最後一個原則也是回應西塞羅所主張的,即戰爭的行為必須是符合正義。不能有淫亂的暴行,不能對寺廟不敬,不能洗劫,屠殺或燒燬。雖然奧氏允許可以埋伏來襲擊敵人,但報復的暴行必須禁止。
結語來說,奧氏並不認為戰爭是榮譽的,反而在他的作品中常述及戰爭的可怕。他說若是不義的,君子就不會去作戰,君子只從事正義的戰爭,而君子會去作戰,也是敵人的惡行所逼的。這樣說來,奧氏的聖戰理論反映著基督徒愛的理想,與現實政治之間所形成的必然衝突。
歷經20年的內亂,塔利班重返阿富汗掌權,建立「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並揚言不會實施民主制度。看來「帝國墳場」的命運,會在「盤旋形」暴力的惡性循環下,淹沒這個國家。
「盤旋形」暴力的惡性循環,是巴西Racife大主教卡麥拉(Dem Helder Camara)在其《盤旋形暴力》書中的見解,是有關暴力糾纏環繞的呈現方式。他說存在各個國家中的不公義暴力形式,是一種最基本的形式,它是「第一號暴力」(violence No.1)。雖然它不一定直接傷害到人們的身體,可能只是人格上的侵犯,但它的形式是以結構性的方式呈現,而且對那些生活在舒適環境中的中上階級來說,它也不一定是很明顯。
卡麥拉說由貧窮所引致的流血戰爭,已是一般的看法。貧窮比殺戳產生更多的影響,它導致身體上的畸形,心理上的畸形,與生命道德上的畸形。事實上,貧窮就是不公義的結果。當一個不公義的社會成為壓迫弱勢者的因素時,反抗就會發生,且常常以武力的方式呈現,這種被壓迫者反抗的武力運用就形成了「第二號暴力」(violence No.2)。
當被壓迫者以暴力作為反抗,直接向既得利益者挑戰時,既得利益者當然不可能就那麼容易罷手。統治階級會以維護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定的理由,來反擊反抗的力量,這就形成了「第三號暴力」(violence No.3)。卡麥拉說第三號暴力是一種「壓迫的暴力」。
這樣說來,第一號不公義的暴力發生時,它引來第二號反抗的暴力,接著產生第三號鎮壓的暴力。統治者為了維護其既得利益,只要能將反抗力量消滅,什麼方式皆無所謂,這就是「壓迫」。這種由不公義的暴力所引來的反抗,再形成鎮壓暴力的連鎖反應,卡麥拉就稱它為「盤旋形的暴力」(the spiral of violence)。
牛頓.葛波(Newton Garver)認為暴力的侵犯行為應包括下列四種:個人明顯性的對他/她人身體的侵犯,制度明顯性的對他/她人身體的侵犯,個人隱蔽性的對他/她人身體的侵犯,及制度隱蔽性的對他/她人身體的侵犯。
個人明顯性的暴力是指人對別人可見身體上的傷害,這種暴力含蓋廣泛,從家庭、學校到社會處處可見。當個人明顯性對別人身體的侵犯是以一種集體方式呈現時,那麼它就可說是制度明顯性的暴力行為。戰爭是最好的例子,在戰爭中,社會動員一切資源來集體合作,作為殺害或毀滅別人的工具。這種暴力不只侷限在國際間的爭端,就是在國家內部,政權為了維護其既得權力,也會運用警察或軍隊力量以暴力或恐怖方式,來威脅侵害反對它的團體或個人,這種暴力也可稱為「壓迫的暴力」(repressive violence)。
個人隱蔽性的暴力是指侵犯到他/她人的人格,致使造成他/她人在心理上的傷害。譬如僵化教育中的洗腦,或不斷地對別人灌輸一定的觀念(如女性不用受教育等),而導致人們在心理上受到制約等等。這種情形常常發生在階級分明或貧富差距甚大的社會,例如一個在男、女階級分明的女性,她可能一輩子受到心智上的暴力侵犯,被制約成一個較沒有價值的人,雖然她並不一定活的不快樂。
個人隱蔽性的暴力也可演變成為制度上隱蔽性的暴力,這也就是所謂「結構性的暴力」(structural violence)。這種暴力發生在一個社會或其制度的運作是侵犯到人們的人格發展,譬如一個社會裡的弱勢者,甚至他/她們的下一代,皆可能成為政府運用勞動力的受害者。因為工資少,所以弱勢者無法供其子女上學校受教育,於是大部份的人就承續上一代的工作,成為結構性的受害者。
這種結構性的暴力在每一個發展中的國家處處可見,它呈現在教育體系長期對人性的扭曲,呈現在法律制度傾向優勢者的價值取向,呈現在以經濟方式為下層結構的資本主義主流文化中,結果在統治階級下的普羅大眾皆是此結構性暴力下的受害者。
剛建立的「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能否走出「「盤旋形」暴(武)力的惡性循環,就看它的未來有否寬宏的國家發展理想與願景,雖然大多數的人是悲觀的。
1966年9月23日,德國哲學家馬丁、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接受《明鏡周刊》(德語:Der Spiegel,英語:The Mirror)的採訪。這個採訪內容,海德格希望在他過世10年後再出版。最終,這個採訪內容於1976年5月31日,海德格去世後五天發表。在這個採訪內容中,海德格再次強調了他的信念,即過度技術化的科技,將導致社會走向虛無主義,而藝術也無法將我們這些現代人,從這個技術未來拯救出來。海德格說:「最終,只有上帝才能拯救我們。」
在COVID-19病毒橫行的現今,海德格的警語我們到底能聽進多少?有多少人真正體察到現今西方流行的資本主義,所帶來相對的生活意義空洞,是不可能成為人生救贖之路?有多少人真正經驗到無神論的共產主義,正經由中國的霸權,無情地擴散(武力也好、病毒也好),威脅到整體人類生存之道?有多少人真正會反思,我們現在所經歷的過度技術化的資本主義,或無情的集體主義,是否會讓我們有足夠的時間與謙卑的意願,來思考「最終,只有上帝才能拯救我們」意謂著什麼?
明顯的,COVID-19帶來的公共衛生危機,無法避免地改變人們的社會生活型態。隔離變成日常生活常態,不管是自願或是強迫,都會帶來人與人分離後的虛無感受。就是加強虛擬與網路的聯繫,人們若缺乏「社交」與「碰面」的實體接觸,就難以發展人與人之間親蜜的關係與社會禮儀的規範。最後,我們在網路上說的話會「缺少實證」,我們在虛擬世界的所有動作會成為「表演」。可想而知,這樣的「個體」生活是虛無的!
人類社會不可或缺的是「社會凝聚力」,社會沒有凝聚力就成為散沙,各自飛散;而且遇有衝突,也無「公約」作為道德來約束節制。一個社會,對於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承諾,必須通過集體性、人與人相互對談後的「公共理性」來實踐,而當前COVID-19所帶來的危機,就是正在腐蝕我們社會可以對談的「公共理性」;甚至懷有「壞心機」的人,也可趁「疫」打劫作亂,以「假消息」擾亂社會,腐蝕社會好不容易所建立可信任的「公共理性」。
COVID-19疫情後的世界,它可能會影響我們,在計算自己人身安全的潛在風險,與考慮他人感受之間,迫使自己作出有利自己的決定與行動。這是我們每天不得不上班,不得不與同事交談的道德困境。就是在人行道與陌生人一起行走時,毫無根據的恐懼有時也會油然而生。在倫敦,Uber的司機因害怕感染 COVID-19,而拒絕為意大利人提供服務。在加拿大,因為人將病毒起源與其文化根源聯繫起來,而使加拿大華裔的學童在學校遭受嘲弄。然而,在加拿大,也有一個「關心他人」(caremongering) 的運動,最近廣泛地發展,這個運動就是鼓勵「善待他人」,由此來抵消疫情流行期間,集體焦慮對文明道德規範的威脅。
美國前總統川普與澳大利亞總理史考特、莫里森(Scott Morrison) ,皆將COVID-19 視為起源於中國的病毒;儘管如此,生活在民主社會,具有公共理性的人們,不會因此而仇視某種族群、進而集體隔離他/她們。例如,在疫情爆發初期,澳州墨爾本的一個政治團體,就曾聲援當地被歧視的中國餐館,對面臨恐懼和偏見的消費者,進行安撫與公共討論,來消解集體焦慮可能帶來的種族歧視和社會解體。
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 曾發表通諭<給天主教徒的一封信>,認為COVID-19疫情暴露資本主義早己矢敗,世界需要新政治型態,改變資本主義,共享地球資源:但對病毒源起的中國一點也不吭聲,難怪網友批評這是「親中」表態。
這比起他接受意大利日報la Repubblica 採訪時,對意大利面對COVID-19危機的能力還會表示擔憂。當時,方濟各還引用一位意大利記者的話說:「如果沒有足夠的病床和人工呼吸器,很明顯,那是不納稅的人的罪。」說來,教宗對 COVID-19危機若有勇敢的呼籲(也對中國),可以影響意大利和世界各地的天主教徒(甚至非天主教徒),支持政府採取措施來應對 COVID-19疫情,也能勇敢面對中國霸權,而最終不就是為了促進更廣泛的社會共同利益嗎?
然而,當COVID-19病毒進一步討論可能來自中國的「實驗室」時,面對中國強權的「世界衛生組織」卻噤若寒蟬,不敢吭聲,不敢捍衛其應該捍衛的公共衛生與世界共同利益。直到今年5月,美國衛生部長澤維爾、貝塞拉(Xavier Becerra),才又敦促「世界衛生組織」要確保下階段對COVID-19疫情起源的調查要透明。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隨即也要求情報機關調查病毒源頭,並在90天內完成報告。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立即在例行記者會上抨擊美國,稱世界衛生組織團隊赴中國研究後,公布的報告已經清楚表示,病毒從武漢P4實驗室外洩的說法不可信。而美國只是想借疫情搞污名化和政治操弄,甩鍋推責而己。中國甚至還反說病毒是來自美國,且要美國也能像中國一樣,本著科學態度,立即同世衛組織開展溯源研究合作,對美國進行全面、透明、以證據為基礎的國際調查,充分回應國際社會的關切。
面對中國這樣無理的霸權,公共理性沒有,對全世界的共同利益置之不理;而除了美國之外,我們看不出西方那個民主國家敢挺身對抗。看到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Dorothea Merkel) 、教宗方濟各都那麼親中,中共政權又那麼霸道,也許海德格真的說中了現在的西方世界正因「經濟掛帥」而走向虛無。如果那樣,我們只能祈禱期盼,如海德格所說:「最終,只有上帝才能拯救我們。」
「中元」節慶的始由說法不一,在台灣有佛教盂蘭盆經目蓮救母脫離餓鬼之道傳說,來彰顯人間孝道﹔有道教感念天、地、水源三元之說,而有中元期間地官為孤魂野鬼赦罪、乞恩及超渡之禮儀﹔及台灣民間信仰特有的鬼月禁忌傳奇,認為農曆六月卅日午夜開始,冥府鬼門大開,而有七月鬼月之說,及中元拜鬼之普渡、搶孤、放水燈等民俗活動,如陳培桂在《淡水廳志》所說﹕「俗傳七月初一為開地獄,三十日為閉地獄,延僧登壇施食,以祭無祀之魂。」
「盂蘭盆」(ullumbana)是印度梵語,意為「倒懸」。佛教徒認為可學目蓮見亡母於餓鬼中,不見飲食,而缽飯給予其母。於是演化為七月十五日奉施佛僧,會功德無量,且可救先人倒懸之苦,而稱「盂蘭盆會」。有趣的是,佛教在「盂蘭盆會」供奉的是「素食」;不像今日台灣的「普渡」,供奉酒肉宴食,「普渡」成了「普殺」。
普渡殺生應是來自道教傳承,以道教說法:三官為堯「天官」、舜「地官」及禹「水官」,俗稱「三界公」,而地官就是中元的主角。道教傳說:中元這一天,地官會下令,命地獄中所有鬼魂集合點名,按照他(她)們生前所作所為、功德多寡及在地獄中的表現,再一次辦理超渡,給表現良好者減刑、或減免一些苦難。於是,人間響應陰間作法,為過往親人行「三牲祭典」,而有「殺生」為鬼魂祈求赦罪之習俗。
如果將人死後的存在狀態稱為「鬼」的話,那麼每一民族、每一地區皆有其一套關於「鬼」的觀念體系,以及由此衍生之祭祀行為。鬼節基本上是舖陳生者與過往之人的關係定位,它隱含著對死亡的恐懼以及對死者的憐憫,而從中形溯生者的世界。因此,「中元」普渡與其說是超渡亡魂,不如說是藉著超渡亡魂、經由人們怕鬼心理,來宏揚人間孝道、來調適人與人、人與自然及人與未知靈界的和諧。
因此,普渡的意涵不只是安魂,求個心安﹔同時也可普化人間眾生,大家好好做人,不要淪為人間「野鬼」,為害社區人群。民間一般相信,經由普渡,人們可代向地獄閻王求情,讓孤魂投胎轉世,脫離鬼域,重新做人。
搶孤也是,除了「人扮演鬼魂」搶孤棚上的祭品、象徵孤魂己經飽食,不再干擾人間這種心安外﹔祭拜之後用籠子盛的「孤飯」,也是用來普救眾生,分給乞丐、窮困人家食用。可惜,現今的普渡、搶孤已被「商業化」,普渡成了「普殺」牲畜,搶孤成了一種「競賽」﹔先前的普救眾生,救濟窮困或普渡隱涵的普化眾生,大家好好在人間做人已漸被淡忘。日本學者鈴木清一郎在其《台灣舊習俗信仰》所言所觀察,值得今日設計及参與「搶孤」的台灣人民省思:
孤棚上的一部份祭品,特別是擺在最高地方的供品,因為上面都插有「普渡陰公」或「慶讚中元」的紅三角旗,所以當超渡完了的銅鑼一響,群眾就一擁而上,搶這些供品和紅旗….這就叫做「搶孤」,無奈孤棚上的祭品,都擺得很高很高,根本無法輕易搶到手,有的人竟然使用暴力,互相推撞打鬥,其情景恰入一大戰場,有時甚至造成嚴重死傷。
在台灣鬼節眾多儀式中,「放水燈」是最具有涵意的民俗活動之一。其用意是在於替水路孤魂照路,招來接受普渡。而這些水路孤魂有的正是台灣移民史及開發史上的艱辛寫照,我們的祖先為了渡海移民台灣,死於非難者不計其數﹔為了開墾這塊土地或防衛這塊土地,而犧牲生命者也不在少數。這樣的「放水燈」傳承了一種堅毅不拔的「台灣精神」,告訴我們台灣是認同這塊土地人們的家鄉。
至於鬼月禁忌,不宜婚嫁、不宜搬家、遠行或渡河搭船等等,也值得社會大眾深思。禁忌有其深層心理與社會心理因素,如弗洛依德所說,可能與人們具有某種強烈意願,但又不得不限制它的慾望有關。這種又愛又不敢碰的矛盾情結,最後會延續而成一種遺傳性的心理特質,影響社會大眾,於是鬼月的夏天不敢玩水,仲夏的鬼月不能出遊。想想﹕這與台灣的政治禁忌蠻像,大家心中意愛自主,然而又不敢碰它,不敢大聲說出獨立自主,於是這種遺傳性心理特質就逐漸腐蝕、為害我們的自主心靈。
如果台灣的「鬼月」可以還原到一種文化的心理現象,經由這樣「文化情境化」的解構後,其文化心靈的象徵意義可以被詮釋出來,且與人們的「終極關懷」相關,那麼經由「文化情境化」後的鬼節,一定有所神學意涵才是。我們可由西方人的鬼節為範例來思考。
多數人在夜晚經由黑暗巷子或墳墓時,是會油然而生害怕心情。西方俗稱萬聖節(Hallowe’en)的鬼節由來就是如此,當十月轉向十一月時,冷風吹落樹葉,草木漸漸枯死,黑夜也逐漸拉長,面對寒冷黑夜草木枯萎的冬季,早期人民在害怕之餘,也只能以各種不同的宗教禮儀及祭祀來祈求安然渡過。
萬聖節基本上與基督教沒有直接關連,它是古代塞爾特民族(Celtic)的節慶。塞爾特的新年從11月1日算起,是慶祝Samhain的節慶,Samhain意謂「夏天結束」(summer’s end),也是收獲季節結束,準備迎接嚴寒秋冬。11月1日的前一晚是一個奧祕的時刻,不屬於過去,也不屬於現今,是屬於另一個世界的時間。在這夜晚是所有鬼魂最容易進入人類世界的一晚,而有些鬼魂是具有危險性。Samhain的慶典於是同時包括了討鬼魂歡心及驅趕鬼魂的禮儀及祭祀。經由祭禮慶典,塞爾特人相信人們可避開其他世界鬼魂的危險,而進入冬季。
在此慶典中,最重耍的是火。早期塞爾特人還有以人為祭物燒死的習俗,羅馬人入侵後,此習俗才被禁止。塞爾特的新年也是祭祀亡魂的時刻,在避免惡靈甘擾的同時,也以食物祭拜祖靈及善靈以祈平安渡過嚴冬。10月31日晚上,年青人會手持火炬,跑遍邊際以示驅逐鬼魂出境,或大聲喊叫或將堅果丟入火中引起聲響來嚇走邪靈。後來羅馬人佔領英國後,塞爾特的新年節慶就與羅馬收獲女神Pomona的慶典結合,產生了以空心南瓜作成的鬼火燈(jack-o-lantern)來嚇走邪靈的風俗。
當基督教原先在巴勒斯坦傳揚時,就必須面對其他諸宗教的挑戰。早期基督徒除了反對宗教禮儀牽涉動物與人的祭祀外,並沒有排斥其他宗教習俗,反而有時還轉化這些習俗於基督徒節慶中。以聖誕節慶為例來說,此時期原先是羅馬人崇拜太陽的節期,在宗教禮儀中以燭光來象徵太陽重返大地,是期待另一個夏天的臨到。後來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後,就轉化羅馬人的太陽崇拜節慶於聖誕節中,而燭光也就成為救主耶穌的象徵,如同主耶穌所說他是世界的光。
萬聖節也是一樣,融合了塞爾特人的新年節慶及羅馬人的收獲節慶,且將其轉換意義來紀念基督教歷史中的聖徒、及死去的所有親人朋友。而這就成為今日所謂的萬聖節慶(Hallowtide),包括11月1日的萬聖日(All Saint’s Day),紀念歷史上的聖徒。11月2月紀念所有死去的人們,稱萬靈日(All Soul’s Day)。萬聖日也叫All Hallows,所以11月1日的前一晚就是萬聖日前夕(All Hallows Eve),稱萬聖夜(Hallowe’en)。以前的人相信鬼魂及邪靈在萬聖夜特別活躍,因為過了夜晚到萬聖日,鬼魂與邪靈就不敢再出來了。接著11月2日就紀念所有死去人們的靈魂。
紀念聖徒成了西方鬼節的文化心靈,是值得台灣教會在「鬼月」深思的課題。台灣的鬼月節慶中也有紀念在台灣開發史上的各種死難者,俗稱「有應公」祭祀。這是台灣本土化的鬼月故事,當然其中一些歷史人物如朱一貴、林爽文、戴萬生等,應有歷史公評。然而鬼月提昇作為「捍衛鄉土」的文化象徵而普渡,是很有本土意義的。它不但凝聚了早期移民們的「鄉土意識」來抵抗外來侵略,晚來的移民也可經由這些祭典活動,故事傳承來找到認同。
西方人可以讓原本令人害怕的鬼節,轉化為兒童喜愛的節慶,並對「鬼怪」附以幽默文化的認知,也可作為今日台灣鬼月禁忌重重的借鏡。然而,更重要的是基督信仰已賦予西方鬼節一個學習「聖徒典範」的文化與神學情境化,在此聖徒的事蹟被紀念、被傳揚,而人們也藉著過往的聖徒事蹟,重新確認死亡與生存的意義,而來形溯生者的世界。
的確,台灣人也是怕鬼,所以有農曆七月鬼月之說。台灣的冬天雖然不冷,但季節的變換,如落葉、草木枯萎等自然現象仍可提酲人們生命的脆弱及如何有意義的珍惜。台灣教會實可經由「鬼月」來述說生命的可貴,讓台灣人們在怕鬼的季節裏,同時也知道台灣史上及台灣教會史中的人物與事蹟,借著紀念他(她)們來教導我們生命的可貴,讓台灣的「鬼月」不再禁忌,且可經由文化象徵的詮釋後(文化情境化),重新思考「鬼月」的信仰意涵(神學情境化)。
台灣教會其實可以在「中元」節慶期間,設計一個「平安」的「聖餐」禮拜,並在禮拜中向信徒講述台灣教會的「聖徒」事蹟,由此來轉化「鬼月」的恐懼禁忌心理。因此,經由同領「聖餐」,不只消極地驅鬼求「平安」,也可積極地傳述台灣教會史中的聖徒典範,讓人們清楚人死後的價值,是在於他/她生前的所作所為及留下的典範。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以賽亞書9章2,6-7節)
主前733年,亞述王Tiglath三世率領大軍侵犯北國以色列。北以色列整個加利利地區被占領,併入亞述帝國。住在加利利地區的以色列百姓,從此成為亡國奴。以賽亞書8章22節,先知說:「仰觀上天,俯察下地,不料,盡是艱難、黑暗,和幽暗的痛苦。他們必被趕入烏黑的黑暗中去。」這如同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紐約曼哈頓第一長老教會Emerson牧師在他的講道所說:「戰爭的悲劇就是人運用最好的科技、戰術,來做最壞的事情。」
這個外來亞述的侵犯,不只臨到以色列加利利地區,不久也要臨到北以色列的首都撒瑪利亞,這是北國以色列滅亡的危機。南國的先知以賽亞看到北國以色列面臨如此悲慘的戰亂,心想: 這樣的悲慘狀態會不會也臨到南國的偤大?
先知以賽亞的憂心是對的,因為他所經驗到的南國偤大景況,其實跟北國以色列是同樣的危機重重。他/她們的百姓不與耶和華上帝同行,他/她們有時候依靠埃及帝國來求取生存,有時依靠亞述、或是巴比倫來喘喘一口氣,耶和華上帝的信仰絕對不是兩國人民最關心的終極關懷。
以賽亞書3章16-23節,以賽亞所描述的南國偤大女子的生活是何等奢華。耶和華說:「因為錫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項,賣弄眼目,俏步徐行,腳下玎璫」,可說奢華到了極點。所以,「到那日,主必除掉他們華美的腳釧、髮網、月牙圈、耳環、手鐲、蒙臉的帕子、華冠、足鍊、華帶、香盒、符囊、戒指、鼻環、吉服、外套、雲肩、荷包、手鏡、細麻衣、裹頭巾、蒙身的帕子。」這很像羅馬詩人Juvenal所諷刺的羅馬女性,說她們將一種麵粉塗在臉上,因為塗得太厚,以致先生吻太太的臉頰時,嘴就被黏住了。
以賽亞5章11節說,「禍哉!那些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留連到夜深,甚至因酒發燒的人。他們在筵席上彈琴,鼓瑟,擊鼓,吹笛,飲酒,卻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他手所做的。」也就是說,南國的男人早上起來就放縱、喝酒,直到晚上,而且常常辦宴席、彈琴、拍鼓、飲酒作樂。這也很像羅馬政治家Seneca批評羅馬人的飲食習慣所說:「他們甚麼都吃,蝸牛、老鼠、鴕鳥、鵝肝…等等」,Seneca的結論是羅馬人是「為吐而吃,為吃而吐」。
更嚴重的是,以賽亞先知批判南國的有錢人,他們搶奪窮人葡萄園的果子,欺負上帝的百姓,有錢人房子一間一間的買,地一塊一塊的收購,以至整個國家敗壞,如同北國以色列人民遠離上帝耶和華。以賽亞先知說:「耶和華上帝的怒氣跟審判會快快臨到。」想想這樣的奢華、失落、毫無信念、核心價值的精神狀況,發生在過去的以色列,發生在南國偤大,有沒有可能也發生在現今的台灣?
台灣行政院主計處在2001年的統計,台灣高收入的前20%,與低收入的後20%的差距是6.39倍;2003年的統計,高收入的前10%與低收入的後10%,差距是61.33倍。天下雜誌在2009年的調查指出,台灣1%的人口佔有14%的總財產,5%的人口佔31%的總財產,財富分配不均,是台灣越來越嚴重的社會問題。另外,近年來中國的武力威脅愈來愈明目張膽,而台灣的傾中政黨與投機政客,也趁疫作亂,一下子打擊疫苗不夠,一下子又以謠言打擊國產疫苗不好。
今天台灣人的命運,會跟先前北以色列國、南偤大國的百姓一樣嗎?是要依靠強大的埃及帝國、亞述帝國、巴比倫帝國,或耶和華上帝呢?儘管今日強大、實行民主的美國,己不是昔日北以色列國或南偤大國所面對的霸主帝國,但聖經的信息仍教導我們,在美、日民主陣容的協防下,台灣仍然要以北以色列國、南偤大國為警戒,常常問自己有否遠離耶和華上帝,有沒有照祂的公義行事?
古時尼尼微城曾遭遇戰爭人禍,一位國王這樣祈禱:「為什麼我會生病?為什麼災難會臨到我的身上?為什麼我的國家的人民都在戰爭?為什麼我家裡的人都彼此怨恨?」這個國王最後得到一個結論,他說:「我的百姓有吃就吃,有喝就喝,可以玩就玩,除了吃、喝、玩、娛樂之外,沒有甚麼價值。」這很像今日國民黨的要員所說:「能撈則撈,能混刞混!」
以賽亞先知看到北國以色列所面臨的亡國危機,由此來呼籲南國偤大的百姓要悔改,也在看似毫無盼望的景況中宣揚:「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9章2節)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9章6-7節)祂是以馬內利,上帝要與我們同在。
可惜這個彌賽亞,為偤大國降生的嬰孩,在偤太人的歷史裡常被誤解。偤太人用盡一切人為的方式,或軍事武力的方法,想來實踐彌賽亞的來臨,這個彌賽亞運動有時叫「馬加比革命」,有時叫「奮銳黨抗暴」。
感謝上帝,有一個偤大人名叫馬太,他從以賽亞先知的預言,感受到一位不同的彌賽亞,就這樣這個初代教會的信仰團體,漸漸明白以賽亞先知所說的這位,要成為和平人君的嬰孩,已經降生在他/她們的中間,祂的名字叫做「耶穌」,祂是「基督」,世人的救主。祂來,使貧窮人有福音可聽,被擄的得到釋放,瞎眼的可以看見,上帝國的禧年將臨到這個國家。這個福音是弱勢者的福音,祂道成肉身住在困苦人當中,願意捨棄生命,被釘在十字架上來死,而且死亡不是最後的終極,最後的終極是復活,再生的盼望。
在艱困的時代,我們都需要盼望,而且渴望盼望,然而盼望有時是廉價的,就如同每個禮拜很多人在買的樂透一樣。每個禮拜買一張樂透,每個禮拜就活在中獎的盼望中,只不過這樣的盼望,如同法國一位詩人所說是自欺,然而經由這條快樂的小徑,能使毫無盼望的人走到人生的終點。樂透很難中獎,然而每個禮拜買,一直買到死,就一輩子活在中獎的盼望中,儘管這樣的盼望可能是自欺。
作為基督徒,我們的盼望不是買來的,我們的盼望是上帝在復活的耶穌基督所顯明的恩典,也是信仰團體用他/她們的生命所見證、活出來的。這樣的盼望也是一種記號,由馬槽貧窮的記號、十字架受苦的記號,轉化為主復活,充滿榮耀與盼望的記號。
這樣的盼望,不只是我們每個禮拜要在講台上傳講生命的改變,更是在我們生活的舞台中勇敢去參與社會的改造。我們做為基督徒,不只關心台灣人的心靈、關心台灣的弱勢族群,也關心台灣的前途,更願意為這一片土地付出,一起打拼來成為生命的見證。就是這種真實的盼望,我們一起迎接這位在我們的困境中降生的主耶穌,祂就是實踐愛與公義的基督,是我們所信仰、跟隨的耶穌基督,只有如此,我們才會在中國霸權威脅的黑暗中看見光亮!
COVID-19疫情後的世界是什麼樣子?阿富汗的內戰剛結束,殘害女性人權的塔利班再度執政;中國武力威脅台灣日以加劇,西方世界民主制度飽受質疑,工業機械與剝削窮人的日常沒變,民粹主義、族群猜忌到種族分裂有增無減。而疫情後的世界,肯定對年輕的族群更加不利,畢業生工資低,就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年青人就業也不穩定,社會上漫延一股虛無主義的芬圍;而氣溫升高,氣候變化導致的極端事件更讓疫情後的世界顯露不安!
誰會是這個疫情時代的救世主呢?西方資本主義的社會己自顧不暇,根本無力提供救贖之道?依附它的基督宗教,看不出有何作為,只是自私地在其自限教會範圍內,增加可見的人及可觀的經濟數字作為安慰。可嘆的是,台灣的諸多教會正跟著同樣的步伐前進,自我貶抑它們宣稱的「救贖之道」?
COVID-19 之後,這就是人類存在的困境,不只自己找不到出路,也面臨著集體霸權主義借著疫情迅速的擴張,威脅著人類本應相互尊重、友愛的生存之道。失去了人與人本應互動的正常距離與親密關係,失去與大自然更自然的聯繫,我們不就是成為資本主義高科技機器及經濟掛帥的奴隸?不就是成為霸權主義任意欺凌的受害者?有什麼力量?在疫情後的世界還是值得我們信賴,願意奉獻我們的生命,為我們所相信的價值:自由、平等、友愛、尊嚴和法治來付出努力與捍衛。
基督教神學工作者與神學教育,應責無旁貸負起責任,來面對如此嚴峻的疫情困境。因為歷史曾親自告訴我們,在過去所流行的瘟疫疾病中,當人們祈求上帝給予勇氣面對時,新的力量和解決疾病的現實,就有可能應運而生。如主後540-542年的查士丁尼瘟疫,雖然疫情削弱了拜占庭帝國的國力,但在驚恐中卻日增對上帝這位造物主的信靠。阿拉伯的一句諺語說的很好:「從別人的經驗或教訓中,有所學習的人才會是智者。」試問:在疫情時代的教會,能成為引人更加信靠上帝,促進社會更加自由、平等、友愛、尊嚴和法治的「智者」嗎?
這個時代沒有比培育「信靠上帝」的信仰來的重要。記得人類歷史上的重大事件,以及個人的經歷,都應該豐富我們對生命的理解;啟發我們認識這個宇宙,事實上是超出我們的能力範圍,以及我們自身的力量。疫情後的世界,基督徒更加難得聚在一起的教會,應該宣揚人們在造物主之前更加的謙虛,並提醒我們去專注生命的奧秘。可惜,在我們這個忙於賺錢的資本主義時代,或是無奈被迫在集權主義生存的人們,幾乎很少有人有時間去思考謀生與生存之外的生命之道!
教會,基督徒聚集的地方,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具有意義。因著上帝永恆的信仰,它會激勵我們為日益嚴峻的困境,找到更好、更有人性的解決方案。我們絕不能讓技術精英們或霸權主義者,借著疫情大流行的時刻,作為他/她們鞏固既得經濟利益與政治獨裁的機會,即使教會或基督徒的影響力有限,但也要盡力而為,畢竟這是「上帝」的世界,不是「經濟掛帥」的世界,更不是「集權主義」的世界。
記得1964年春天,美國阿拉斯加曾發生大地震,屋倒海水倒灌,死了117人及損失37億5千萬美金。事後社會學家來此調查,發現阿拉斯加人的奮鬥精神值得讚許。災後,阿拉斯加人不但沒有趁火打劫,製造災情嚴重而恐慌;反而,大家互相幫助,且大多數人仍願意留在災區工作,大家一起奮鬥來守護家園。社會學家同時發現,自此事後,上教堂的人也大幅增多。
也許,我們的教會或基督徒,在今日不得不隔離的COVID-19疫情時代,能作的非常有限,但至少我們可秉持對上帝的信心、對生命尊貴的信念,在後疫情時代見證基督徒聚集的地方,我們的「教會」,是比任何時候更具意義!
1970年代,台灣因國民黨的「漢賊不能兩立」政策,使台灣漸漸成為國際孤兒。而國民黨繼續以「莊敬自強、處變不驚」的口號,欺騙台灣人民。記得那時在「黨國基督徒」把持的教會聯合會,為配合國家政策還特地邀請在美佈道家宋能爾牧師,來台舉辦所謂的「自強」佈道大會。當時,南神的教會史教授鄭兒玉牧師要我們這些神學生想一想:佈道會需要「自強」?或「聖靈」的力量?
這個簡明道理,說明台灣70年代神學教育的面貌!很少人會去反省教會的本質是什麼?從教會歷史來看,教會愈「強」,信仰就愈「弱」;教會愈「弱」,信仰可能就愈「堅定」。這就是為什麼作為教會本質的「耶穌身體」,需與弱勢者一起生活,需陪伴貧窮者、被擄者一起來尋求解救之道的道理。拉美解放神學家這樣說著:「那裡有耶穌解放之愛,那裡就是教會!」
記得第三世紀以前,教父們從未討論基督的王權,基督成為象徵握有權柄的「國王」這樣的神學主題,明顯是尼西亞會議後,隨著君士坦丁大帝的王權而相對發展的教會神學課題。在君士坦丁以前的教會藝術中,也未曾將基督描劃成是一位君王。但第四世紀後,基督已被描述成宇宙統治者,地上君王。
有「教會歷史之父」之稱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Eusebius),對當時改信的君士坦丁大帝,可說是極盡歌功頌德,認為他是歷史上最偉大的君王。甚至認為君士坦丁如同彌賽亞一般,而他所建立的基督教帝國,真是上帝國在地上實現的形式。優西比烏所寫《君士坦丁生平》(Life of Constantine)一書,對於325年5月20日在尼西亞所召開的會議,皇帝蒞臨現場的情景,以阿諛奉承的言語作了下列描述:
「宣佈皇帝來臨的時刻,眾人起立,皇帝如神的天上使者出現,披戴黃金寶石,神采照人,身裁高大而苗條,滿帶優美、能力與威嚴。他外面的裝飾,與內心端莊、謙虛、敬畏神的裝飾相結合,這從他低垂的雙眼,微紅的面頰,以及體態,走路姿勢等就可以看出。」
這些早期「王派基督徒」與現今「黨國基督徒」頗能相互輝映,成為今日真的要跟隨耶穌的基督徒們的借鏡與反省。然而,在早期帝國的教會,我們仍然看到像拿先素斯的貴鈎利(Gregory of Nazianzus),君士坦丁堡的屈梭多模(Chrysostom, 344-409),與教父安波羅修(Ambrose, 339-397)等的美好信仰典範。
主後380年,羅馬皇帝Theodosius任命貴鈎利為君士坦丁堡教會的主教,他以「辭職」來作為對國教的消極應對。而後繼作為君士坦丁堡主教的屈梭多模就不一樣,他接受國家給予的職位,但極盡所能批判國教的奢華生活,結果被國家驅逐充軍死於路途。另外,當Theodosius皇帝因著帝國境內一位巡撫被殺,而屠殺七千無辜平民時,安波羅修勇敢地將皇帝革除教籍八個月,直到皇帝公開認罪後,才接納他重回教會。
我們的教會,也許在不同的時代,不得不成為「帝國」內的基督徒,或「國民黨統治」下的教會;但我們仍然可以選擇不作「王派基督徒」或「黨國基督徒」,一味順從統治者的威權,而貶抑對基督的信仰。我們可以學習耶穌關懷弱者的信仰精神,像高俊明牧師、吳文牧師等人,勇敢地為台灣的人民、台灣的人權及民主的未來,背起「受苦」的十字架!
記得保羅在林後12章9-10節所經歷主耶穌的美好見證:「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
如果說以色列人曾是「被擄」到外地的民族,那麼今天的阿富汗人可說是「被擄」在自己土地上的人民。阿富汗其字源是「馬」,可說是悍將「騎手」或識途「養馬者」,與今日兵敗如山倒不同而語。早時波斯薩珊王朝(Sassanid Empire)稱當時的東方部落民族為Abgân,即現今的阿富汗人(Afghān) ,而其最大的民族就是普什圖人(Pushtuns),佔總人口42%。他們也被稱為「地球上最難統治的人民」。因為他們像以色列人一樣,有自己及外人皆不可侵犯的「神聖律法」,也依此律法團聚而活,無論飲食或衣著都不可被侵犯,如男人穿長袍、包著頭、留大鬍子;女人 穿戴全罩式罩袍「布卡」(burqas)等等。
就是依靠著普什圖人兩千年來的神聖律法《普什圖瓦利》(Pashtunwali),阿富汗人民與以色列人民一樣,對其上蒼所「應許之地」有誓死反抗到底的決心與信心。阿富汗人的神聖律法與以色列人的摩西律法類似,皆以男性為主,強調好客,為所有尋求保護的人提供庇護所;主張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復仇;父權制度下對婦幼的保護,及獎善罰惡的律例等等。
根據美國海豹突擊隊馬庫斯、拉特爾(Marcus Luttrell)的真實故事,所拍成的電影《孤獨的幸存者》,就是描述2005年在阿富汗的深山中,一群普什圖人冒著生命危險,將他們從塔利班手中救出來的事蹟。一個普什圖人說:「如果一個美國士兵來我家避難,我會收留他;如果賓拉登(Osam bin Laden)來我家避難,我也會收留他。」
歷史上許多國家曾試圖征服普什圖人,皆遭受慘敗。19世紀鼎盛的大英帝國,被普什圖人打敗。1980年代,蘇聯想在阿富汗建立一個聽話的共產黨政府,也沒有得逞。就是現今因反恐而佔領阿富汗的美國,也不堪阿富汗內戰的困擾,於2021年8日15日摸摸鼻子撤軍。有人說:「軍隊進入阿富汗容易,但想贏得勝利,順利退出,幾乎是不可能!」
但可憐的不就是廣大的阿富汗人民嗎?包括普什圖人自己。阿富汗人的《普什圖瓦利》有值得鼓勵的高貴品德,也有諸多不合時宜,嚴重侵害女權的戒律,如同《摩西律法》會將行淫的女性處死一樣,不管是丟石頭或砍頭。在阿富汗,一個己婚年青女子Gul Meena,因與別的男人私奔,而被其兄弟用斧頭砍到半死。而她的兄弟就是根據《普什圖瓦利》律法,令家族蒙羞的女性,都要被「榮譽處死」,行如此殘酷不人道的行為。
以色列人為了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歷經千辛萬苦來到「迦南地」,又因天災成為「經濟遊民」下到埃及,最後在別人的土地上「被擄」為奴。這場「耶和華上帝」與其「子民」的戲碼,最終歷經「出埃及」、在曠野當「流民」後,才有「定根」的渴望,覺得擁有能夠安身立定的土地多好,再怎樣辛苦,有了「土地」,才會有家園,才會有身份認同。
進入迦南,擁有土地的以色列民,卻因外來侵犯的威脅而成立「君主政體」,這個君主政體有過所羅門王時代的燦爛,也從高峰下墜到約雅斤時代悲慘的年日,最終淪落到被擄的惡運。這是王國時代以色列民的命運,因為國王掌控土地上的一切,只要有權利的人在土地上橫行,對人民無情地予取予求,最終,不管國家有沒有滅亡、人民有沒有「被擄」,受苦哀嚎的還是手無寸鐵的百姓!
阿富汗今受苦的人民與前「被擄」的以色列人民,都告誡我們一個事實:信仰與政體一樣,如果其權威性獨斷,且以無情國家法律或宗教律法,來統卸壓迫人民的話,就是上帝(或阿拉) 所「應許之地」,也會變成爭吵不斷,互相殘害的「問題之地」,如同今天的阿富汗人民,就是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也會成為「被擄」在自己土地上的人民。
宗教信仰經由文字、詩歌所表達的情感世界,常與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喜怒哀樂相連。這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宗教情壞,不只是回應生存的自然抒發,更是根源於賦予人類如此情感的歷史與地理情境。可惜,今日台灣教會的宗教情感表達,常是膚淺地停留在與經濟連帶的成功與否的感受,並沒有深植於其生命情境中的歷史與地理脈絡。說嚴重一點,基督教信仰的情感抒發,只是用來滿足短視的心理需求,應付資本主義生活中精神空虛下的短暫熱絡而已。
缺乏歷史與地理的生命情境,基督教再怎樣努力,再怎樣書寫文字、創作詩歌,到頭來還是一個外來的宗教。不曾深度根植於當地人們賴以生存的「土地」上,也未曾與人們過往的歷史困境交會,更何況現今當人們找不到生存的出路時,基督教只能說說教,提供不著邊際「平安」,唱唱自己喜歡的歌調,提不出實際有助於解決困境的未來「盼望」。
思考基督徒如何讓其宗教情感的抒發,根源於當地的歷史情境,且以文字、詩歌或藝術的風格展現,是目前台灣教會值得探討的一個信仰課題。波士頓大學教授神學與戲劇的Harold Ehrensperger,在其《宗教戲劇:主旨與意義》(Religious Drama: Ends and Means)書中,就曾強調禮拜與戲劇是同時產生的,祈願的感性表現、說出的話語、走路的形態、慶祝禮儀、每一善惡力量交替衝突的故事,皆成了崇拜戲劇性重要的因素。Ehrensperger教授要說的是,我們的信仰、我們的禮拜生活,完全不能脫離我們自己生命情境的悲歡離合。
如何讓人們生活底層所想表達的終極關懷、心靈祈願,以清晰的文字來記錄,以動感人心的詩歌來傳唱,且在每個禮拜的禮拜生活中打動我們,是今日有機會每周帶領人們禮拜的主禮者(講道的話語觸動我們的生命情境)、司禮者(禮拜的帶領觸動我們的生命情境)及詩班(詩歌的傳唱觸動我們的生命情境) 等,責無旁貸的信仰使命。所以,找機會接受神學與信仰的培育,是決定我們教會的未來可否深植本土,能否真的能與我們的生命情境聯結,讓每個禮拜說的「道理」、唱的「詩歌」,不只觸動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深處,也因著與「土地」、「歷史」的聯結,我們根植我們的信仰於這塊土地上。
德國耶穌會的教會歷史學家雨果、拉納(Hugo Karl Erich Rahner, SJ),在《遊戲的人》(Man at Play)書中說:在早期教父的作品中,我們看見上帝的兒女在世上進行著一場有血有淚的人間戲劇,而他/她們是如何經由戲劇、舞蹈及音樂,來對抗羅馬帝國無情地壓迫,更在灰暗的生活看似毫無盼望中來顯出喜樂。
其實,我們讀德國神學家莫特曼(Jurgen Moltmann) 的《神學與喜樂》(Theology and Joy)一書也很有所感。他說:「現代資本家多學會一種遊戲,就是叫工人勞苦工作,間中放假並為其安排娛樂節目,以讓遊戲過後可搾取更多的勞力。」這種遊戲,Moltmann稱為「隔閡」的遊戲,裡面沒有真正的自由。
深盼,今日台灣教會所流行的靈恩運動(手足舞蹈遊戲),不是如同莫特曼所批判的,成為「隔閡」的遊戲。如果是,台灣教會就會在不知不覺中,因鼓舞此類靈恩運動,而成為資本家在這套遊戲中的最大支持者。莫特曼說遊戲也可設置一種「對立情境」(counter-environment),使人可以試驗另外一種不同的生活方式,進而期許新的更有公義的未來。這種可以自由改造環境的遊戲,才會有自由與釋放。
目前的台灣,正飽受無神論中共的武力威脅,及內部諸多「傾中」的戲碼, ,而教會內部所流行的靈恩風潮,大多也無力成就一種「對立情境」,來形朔對這塊土地與人民的盼望願景,也來成為自己信仰與良心的批判催化劑(critical catalyst)。
今日諸多教會皆在資本主義所設置的遊戲中生存,有時我們不得不依附這樣的時尚,扮演「識時務者為俊傑」的角色。可是,如果我們臣服於這樣的遊戲,最後我們只是心不由衷的記錄教會種種活動,算計教會每年的收支與盈餘;然後舉辦各種玩樂與餐會,然後從此就主宰著我們的生命價值。
想想:今日台灣的基督徒能否經由信仰與生命情境的深度反省與聯結,帶給台灣教會一個神學思考的「對立情境」:簡樸對立奢華、遠景對立短視、謙卑對立驕傲、正義對立依附、讀經對立算計、靈修對立忽忙;且在這樣的對立中,將基督徒在這塊土地的奮鬥事蹟書寫下來, 作為詩歌傳誦開來,為主及為我們的歷史作美好見證。這樣,台灣基督徒的宗教情懷才有可能有深度的抒發,才有可能與本土生命氣息融合一起。台灣作家葉石濤說:「沒有土地,哪有文學!」我們基督徒也可說:「沒有土地,哪來宗教情懷!」
「土地」對以色列民來說,是上帝應許先祖亞伯拉罕之約定,上主應許他/她們可以擁有一塊土地居住,但要與他鄰、別族共同生活,相互祝福,這樣才能真的成為「流奶與蜜」之地。在此,先祖亞伯拉罕與上帝之約,成了以色列人能否承受應許之地的試金石。也就是說,以色列人在這塊士地上,是如何與原先迦南的各族群相處?是相互祝福,建立共存的國度?或相互殘殺,「流奶與蜜之地」變成「流血與汗之地」?這是上古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的信仰問題?也是現今在「阿拉伯」世界,獨立後以色列國的信仰問題?
迦南這塊地,本來有迦南人密集於沿海一帶。有亞摩利人定居於多山的內地(民十三:29,申一:7 ),還有一些民族散居各地。早期的觀念,土地和宗教是緊密相關,土地藉著宗教儀式的膜拜而繁衍下去,而迦南地的女神,如亞舍拉、亞斯他得、亞拿特等,都代表著生殖力崇拜的女性元素。其中,巴力主神的死與復活,也與自然界常年的枯萎與新芽相配一起,人們以為這種神話在模倣的儀式中重演時,自然的力量就會重新恢復,由此可以獲得肥沃的土壤、牲口和人丁。在以色列的信仰中,土地的肥美也象徵著上帝的祝福,所以在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土地上,稱為「流奶與蜜之地」。
後來在以色列人的法律,除了普遍的年份外,又增有「禧年」的制度,用來保障以色列民基本的土地權。禧年是七個安息年之後的一年為禧年,在這一年,一切被沒收的土地或地產應重歸原主(利廿五章),並在每一個地方,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各人要收回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
然而,在整個以色列史的發展中,以色列人並沒有照著其祖先亞伯拉罕之約及禧年的精神,與原先居住在迦南地的原住民及非利士人和平相處,相互祝福;致使原先上帝所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在無情、殘酷的「鄉土爭奪」戰中,成為「流血之地」。
在迦南鄉土的争奪戰中,其過程是經過各支派長久的奮戰,才完成部分的占領。近東歷史的研究也指出,當以色列人入迦南時,迦南正處於城邦混亂的時期。原先迦南的封建城邦,隸屬埃及帝國;然當埃及帝國與外族長期交戰,國力耗損時,便無暇管治這些封建城邦,形成各城邦相互爭奪的局面。
於是,當這群出埃及的團體,帶著「雅巍宗教平等主義」進入迦南時,更能吸引在此混亂政局中受苦的人們,並吸引他/她們加入,匯集更大的力量,才足以與迦南城邦及從歐洲「海上民族」入侵的非利士人抗争;最後,形成三個不同勢力的各自鼎立。一直到了十一世紀末,這場鄉土爭奪戰才在大衞當以色列王時完成,大衛憑其軍事天才,打敗了強悍的非利士人,也征服了迦南人,但卻使迦南人成了亡國的奴隸。
問題是,大衛王以「武力」征服的迦南地,終非上帝的祝福。因為我們所信公義的上主,絕對不會成為迦南人或非利士人的咒詛。在此,上帝在歷史所設立的法則相當清晰,「以暴易暴」終究是惡性循環。上主其實要這群出埃及的群體,遵守亞伯拉罕之約,以平等契約及祝福來承受土地。不然,「流奶與蜜之地」也會變成「流血與汗之地」!
被偤太人的「耶和華上帝」與西方教會的「基督」所放棄的巴勒斯坦子民
1948年,偤太人能回到上帝所應許的迦南地建立「以色列國」,承受部份土地可說是上帝施行的奇蹟。因為聯合國在1947年通過的解決方案,同意巴勒斯坦地區可成立以色列人與巴勒斯坦人二個國家中,除了以色列人幸運地在西方國家的協助下建國外,巴勒斯坦人的命運卻非常坎坷,其賴以生存的土地約但河西岸(West Bank)被約但佔領,加薩走廊(Gaza Strip)被埃及佔領。
1967年,埃及、敘利亞和約旦準備向以色列開戰,以色列先發制採取突擊,六日就結束了戰爭,佔領西奈半島,戈蘭高地(Golan Heights),加薩走廊與約但河西岸。從此,住在加薩與西岸的巴勒斯坦人,就淪為以色列佔領區的住民。二年後,「法塔」(al-fatah)遊擊組織領袖阿拉法特(Yasir Arafat),被選為「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從此展開了與以色列長期的「以牙還牙」的報復游擊戰。上帝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充滿著循環報復的血淚。
直到1992年6月,以色列舉行大選,溫和的工黨領袖拉賓(Yitzhak Rabin)上台,才開始與巴解組織展開談判,這也促成了1993年9月13日在美國白宮所簽署的歷史性的以巴協定,同意巴勒斯坦人局部自治,而以色列也將在四個月內自加薩走廊與約但河西岸撤軍,把這些地區交給巴勒斯坦人自治政府管理。在此協定,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和平終於展露一點曙光。上帝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開始陽光照耀,雖然知道陰雨隨時可能臨到。
在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的戰爭衝突中,飽受風雨摧殘,最無辜的受害者就是巴勒斯坦人民。巴勒斯坦人從主後135年至1948年就散居在此地區,目前大約有80萬巴勒斯坦人住在以色列境內,有的是以色列公民。大約有130萬巴勒斯坦人住在東巴勒斯坦,也就是所謂「西岸」與「加薩走廊」,這些領土於1967年被以色列佔領,且大舉遷入偤太移民,進行「屯墾區」的建置。另外,大約1百萬巴勒斯坦人是住在約但境內,是約但公民。1百萬巴勒斯坦人散居在阿拉伯世界及西方國家,有30萬巴勒斯坦人是住在黎巴嫩的難民營裏。全世界大約有4、5百萬的巴勒斯坦人,他/她們大多數是伊斯蘭教徒,但仍有將近10%是基督徒。
1967年以軍佔領加薩與西岸後,世俗政治的錫安主義有了新的宗教意涵,認為這些土地就是上帝要給予偤太人的應許之地。這個看法可歸納成幾個層面來看:
第一:偤太宗教基要主義的興起。1967年以軍的勝利強化了聖地應許的宗教意涵,上帝所應許之地是不能輕易放棄的,何況目前已經解放了偤大與撒瑪利亞地區,這對偤太人的歷史來說是很重要的,那就是上帝要讓以色列重新建立永久的以色列國度,雖然巴勒斯坦人仍被允許住在此地,但永久的統治者是偤太人,這也興起了所謂的屯墾遷入巴勒斯坦人所住地方,來取代巴勒斯坦人的想法。
第二:西方基督教基要主義也強化了這個觀點。對西方基督徒保守主義者來說,1967年以色列的勝利是上帝所行的神蹟。這也應驗了上帝要讓偤太人回國重建家園的應許,偤太人可重建聖殿,等待基督第二次再臨。這樣的想法除了被西方基督教基要主義者所強調外,美國一些主流教會也持贊同看法。
最後,偤太自由主義團體也同樣興起「大屠殺」的神學觀點。就是1967年的戰爭若是阿拉伯國家勝利的話,那麼以色列人可能就會遭受,如同德國納粹時代對偤太人的另一次大屠殺。偤太學者Marc Ellis所寫《朝向偤太人的解放神學》(Toward a Jewish Theology of Liberation)就是持這種看法。
另外,西方也有一些自由派的神學家,有感過去納粹對偤太人大屠殺中的愧對,於是強化了現今以色列的所作所為,毫無條件地支持這個國家,然卻疏忽了成千成萬在受苦的巴勒斯坦人的基督徒兄弟姊妹。到此,巴勒斯坦人的基督徒兄弟姊妹及巴勒斯坦人,看似己被偤太人所信的「耶和華上帝」,與西方教會及基督徒所跟隨的「基督」所放棄?
禮拜與詩歌自古以來就纏綿不斷,有時詩歌助興了禮拜,有時禮拜滋養了詩歌。作為禮拜時的詩歌,除了外在音樂形式及樂器表現外,重要的是形塑一種氣芬、情感,讓永恆的亮光能在此時此刻,在禮拜中虔敬的人們所把握、感受,並由此重新解釋個人或族群的整個過去與未來,賦予他/她們現在前所未有的意義。在此,永恆和現今透過禮拜與詩歌結為一體,並以其中所發生的故事作為題材吟唱。
偤太人的詩篇就是如此,如同一篇偉大的史詩動人心魄,其中述說吟唱的就是以色列人在族群歴史中與上帝交感的故事。抽掉了如此故事情節,吟唱的人們或下一代就難以體會詩詞的情感意義,這種情感意義是基於個人或族群,在過往所體認的事實及對不可測度未來的信靠,勇敢告自上帝是以色列人祖先們的上帝,也是現今引導我們,值得我們信靠的上帝。
由此,禮拜中詩歌不只是吟唱,不只是樂器表現,更是一種回味自己族群歷史故事,而齊來感謝上主救贖恩典的媒介。這樣說來,禮拜中詩歌所隱含的故事是一個信仰見證,說明在神性所支配的人物與事件中,是如何地經由轉化與轉機化危險為祝福,經患難而拯救。這種情感意義留置於詩詞中,透過樂音讓現今吟唱的我們吟味,懂的感恩;並以相同感受的情感轉移成自己的故事。
這種詩歌沒有風花雪月下的自憐,就是歴盡滄桑,也要把自己或族群納入永恆的整體意義,讓上帝的作為與自己及族群歴史結合。因此,沒有故事的「禮拜詩歌」,如同失落思想的情感,缺乏定向意志。雖然吟唱時信眾興奮有加,興奮過後,信眾仍需回歸一個歸屬家鄉,在熟悉的歴史意義脈胳及共享的信仰與族群的故事中安置。
詩篇中的樂曲詩詞就這樣將以色列人對上帝的認知與情感聯繫起來,導致認知結果或想像中的行動過程,都可以在原來的情感基礎上帶來新的感情反應,從而協調情感與認知的整合,來激發作出更具熱情的重大定向決定。它表現的方式可以是對上帝恩待族群的感恩歡樂,也可以是對上帝審判族群的悔罪哀傷。不管方式是敬畏、恐慎或感恩、讚美,它背後都有自己的故事可說。而且吟唱的同時,情感才會依賴上帝的公義來激發行動。
阿奎那說上帝是超越語言所能描述的,但又可通過禮儀去認識與接近,而且經由這樣的類比,人們才更有可能以熟悉的事物去思考抽象事物。禮拜中的詩歌,其「樂音」與「故事」無非催化人們的情感去接近上帝,並在此情感的基礎上帶來新的感情反應,趨使熱情在自己熟悉的事物(如自己的歴史及族群故事)去思考上帝、認知上帝。
因此,禮拜中的詩歌所衍生的情感可以是一種通路,不只導引出上帝在我們生活周遭的偉大作為,並可由此來委身自已,在我們熟悉的生活周遭事物重新定向,深思熟慮來形塑群體共享的信仰價值,並付出行動。
以我們的長老教會為例來說,在台灣這塊土地己歷經150多年的生活變化,其中被外族欺凌、殖民統治;又被自己同胞視為外來信仰,難以接受。150多年來,我們一定有諸多信仰中的喜、怒、哀、樂故事可以訴苦述說,可以感恩見證;難道我們寫不出一首像以色列人「詩篇」的詩歌嗎?難道我們現今的教會能匯集的就是缺乏如此族群「歷史意識」的「詩歌競賽」嗎?
期盼我們的教會(至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想想150多年來,我們到底有多少感人的信仰故事可以說唱?有多少自己的「詩篇」可以朗讀?有多少曲調、詩班可以匯集齊來頌讚?想想過後,我們再來齊寫自己的詩篇,在每個「禮拜中」吟唱台灣人與上帝交感的信仰故事!
「以色列人」的迦南地,也是「巴勒斯坦人」的迦南地
在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的戰爭衝突中,最無辜受害的就是巴勒斯坦人。特別住在西岸與加薩的巴勒斯坦人,在20年以色列的軍事佔領下,受盡各種欺凌。歷史說來諷刺,1987年12月此地區的巴勒斯坦人,開始對以色列軍隊進行抗爭活動,小孩子、年輕人及婦女像「大衛」一樣,以石頭對付武裝如「巨人哥利亞」的以色列現代化軍隊,開始了巴人的長期抗爭運動,這個抗爭運動叫做「Intifada」。在Intifada抗爭運動中,巴勒斯坦基督徒開始回應巴勒斯坦人的命運,試圖從聖經去重新解釋上帝對巴勒斯坦人的拯救,這也興起了巴勒斯坦人基督徒的解放神學運動。
1989年,一位畢業於美國舊金山神學院(San Francisco Theological Seminary),擁有教牧學博士,牧養於耶路撒冷聖喬治堂(St.George Cathedral)的巴勒斯坦人教牧Naim S.Ateek,出版《公義,只有公義:巴勒斯坦人解放神學》一書,引起廣大迴響,世界各地基督徒開始有機會聆聽巴勒斯坦人基督徒的心聲,及對聖經的看法。(本書很值得申請中文翻譯版權)
這也促成了1990年3月10日至17日在Tantur(介於伯利恆與耶路撒冷之間)所舉行的第一次「巴勒斯坦人解放神學國際研討會」,會後並出版「信仰與Intifada:巴勒斯坦基督徒聲音」(Faith and the Intifada:Palestinian Christian Voices)一書,強調巴勒斯坦人也是上帝子民,可在上帝所應許的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國家。
在這樣的處境(context)反省下,巴勒斯坦人意識到過去所接受的聖經觀點,大多是一面倒向偤太人,這是西方教會的影響及洗腦,且常用舊約來反對巴勒斯坦人。然而,聖經也是巴勒斯坦人的聖經,Naim S. Ateek說雖然聖經過去曾被誤用來反對及驅逐我們離開自己鄉土,但巴勒斯坦基督徒仍然發現聖經裡的上帝,是公義的上帝,祂與被壓迫者站在一起,祂是巴勒斯坦人的上帝。
另外,基督教神學的中心是在於「道成肉身」,即上帝住在人群當中,上帝在歷史活動成就被壓迫者的解放與拯救工作。所以道成肉身住在被壓迫的巴勒斯坦人中的上帝,絕對不會是來消滅巴勒斯坦人。反而,祂聽到了巴勒斯坦人的哭叫聲,來到他/她們當中,從事解放拯救事工。所以,那個只應許偤太人有土地權,且來佔領奪取我們土地的上帝,不是聖經裡的上帝,是假的上帝,是以色列人反映政治意識型態的假象而已。
同樣,當以色列人運用權力來壓迫巴勒斯坦人時,難道基督徒還能合理化這樣的權力誤用嗎?這更不符合上帝的公義與愛。當然,巴勒斯坦基督徒的解放神學也要處理巴勒斯坦人「恨」的情境,如何以建基在公義、寬恕與真理上的愛、來實現真正的和平。這樣的和平不是叫巴勒斯坦人投降,作二等公民,而是在參與上帝的解放過程中,找到巴勒斯坦人作為上帝子民的尊嚴及定位,這也就是說巴勒斯坦人如同以色列人,在歷史中並非偶然,他/她們同樣是上帝的子民。
偤太錫安主義或基要保守派常以舊約聖經為依據,認為巴勒斯坦這塊土地是上帝應許給以色列國的,巴勒斯坦人必須接受這樣的觀點,何況舊約有109處提到將土地給予以色列人的應許,36處提到上帝發誓要給予偤太人這塊土地,有15處說是永久給予。
為此,巴勒斯坦基督徒必須對此誤解提出答辯並重新釋義。巴勒斯坦基督徒認為土地是屬於上帝,唯有上帝才是土地的所有權者,而且照律法土地是永不能買賣(參考利未記廿五章23節,耶利米書十六章18節)。另外,土地也與出埃及事件有關,在舊約聖經提到二種出埃及:一是從埃及出來;另一是主前第六世紀以色列人從被擄的巴比倫回來。
第一個出埃及帶有強烈的種族主義,對迦南地的原住民採取敵對態度。然而,第二個出埃及是從巴比倫回來,較採取現實主義,不得不接受住在四週的別人。這也就是說,在第二次的出埃及事件中,以色列人改變了對原住民的態度,他/她們對土地關係有了新的了解,接受歷史的改變與現實,願意與住在此地的別人分享土地上的所有資源。
新約中,耶穌基督的福音更說明了這個土地分享的重要性。新約著作,我們可意識到基督徒一方面試圖減低與羅馬帝國的衝突,另一方面也降低舊約種族錫安主義的傳統。耶穌基督本人對耶路撒冷的中心主義抱持批判態度,以自己的身體取代聖殿觀念,打破中心地理主義,由上帝在基督的臨在取代了地方神聖的狹窄主義。於是新約中心的意涵是在於「上帝國」的臨在,上帝的主權是神學的中心議題,「土地」因著上帝國主權臨在的昇華與祝福,避免了「流奶與蜜」之地成了「流血之地」。
另外,福音傳至全世界的基督徒意識,也拓展了基督徒的世界觀,從狹窄的地方主義進展至世界一家的觀念。教會是住在世界之中,道成肉身在其居住之所,於是從主後135年至1948年就住在巴勒斯坦此地區的巴勒斯坦人,見證了福音道成肉身在巴勒斯坦人身上的神學意涵,巴勒斯坦除了是「以色列人」的迦南地外,也是「巴勒斯坦人」的迦南地。
最近威力彩頭獎因上看27億元,使全國各彩券行銷售較平常熱絡3成,因為有買就有希望。特別後來當新聞報導1人獨得頭獎時,想繼續買的衝動又油然而生,雖然大家心知肚明中獎機率渺茫。
台灣的樂透彩券發行之前,當時持反對意見最多的可說是宗教界。彩券盈餘雖然挪出百分之26.75%作為社會福利公益用途,然說穿了這是一場由政府作莊,全民下注的賭局,而最大的贏家還會是政府。諷剌的是,持反對意見的宗教界可能還不知道抽「韱」或抽「號碼」來決定未來人的命運,說來還與宗教有深遠的淵源呢!
古時人民不是常以抽韱詢問神明意旨嗎?舊約聖經記載撒母耳先知以抽韱方式選立掃罹為王,祭司也以拈鬮方式選出公羊獻祭,甚至國王也投擲烏陵與土明(一代表正,一代表反)來向神明請問國事,或定何月何日為吉日。而希臘神話中的眾神,不也是抽韱來分配宇宙冶權嗎?,宙斯抽到天上,Poseidon抽到海,Hades運氣不好抽到地下的陰間。
樂透彩券lottery的字源lot源自條頓語的hleut,意謂投石詢問財產如何分配。意大利文lotteria及法文loterie說的更清楚,就是「賭賭運氣」(a game of chance)。然而英語中的lot不只是賭賭運氣而己,也意謂著人的運命。說來也有幾分道理,只要賭賭運氣中大獎的話,人的運命就全然改變,只是不知變好或變壞?
人類歷史第一個與彩券有關的,要回溯到早期的羅馬帝國。羅馬人很重視生活享受,一年中有76個日子在玩樂。在馬戲團的表演中,最令人期待的是彩券的對獎遊戲。羅馬皇帝會將中獎號碼寫在羊皮紙上,然後投擲出來讓人對號,中獎者可得豊富獎品,如珍貴花瓶或馬匹。寫《奧古斯督皇帝傳紀》的Suetonius說,在羅馬人慶祝農業神節慶期間,大家會相互贈送禮物或對獎彩券,所以彩券很快就售完。獎品可從牙韱、紫色衣袍到百個金塊,而彩券盈餘就收歸國庫。尼羅皇帝還曾運用彩券盈餘,來重建自己放火燒掉的羅馬城。
這樣的彩券遊戲後來延續到中世紀的歐洲各國,一些新興的商人覺得彩券有利可圖,而以豊富的獎品作為誘因發行對獎彩券。1434年在荷蘭的Sluis鎮,是第一個用彩券來作為公共稅收的城鎮,而盈餘的用途是用來防衛自己城鎮。1592年阿姆斯特丹市也如此仿倣來發行彩券,以盈餘來建立醫院。
第一個以金錢作為對換獎品的是1530年在佛羅倫斯發行的彩券,後來威尼斯改進作法,第一個以政府力量來經營有金錢對換的彩券遊戲。法國後來也跟上,有趣的是彩券的盈餘,一部份是用來修護教堂。在此值得一提的是,1572年在巴黎有專為未婚女性發行的彩券遊戲,獎金5法朗可作為窮困女子的未來嫁妝。中獎者的彩券上面會寫著「上帝已選了妳」(God has chosen you),沒有中獎的彩券上面也會寫著「上帝安慰妳」(God comforts you)。
法國大革命後,彩券於1793年被革命政府廢除,理由是剝削貧窮者。6年後彩券再度發行,原因很簡單,因為不發行彩券,法國人會非法買外國彩券,而政府失去的不只是稅收,也造成現金外流。於是政府作莊經營彩券成為一種風尚,一來政府多了稅收,一來人民多了一個花小錢作黃金夢的盼望。
英國於1569年以女王伊利沙白的名義發行彩券,當時第一獎是5千磅。另外也有特別獎,就是給予中獎者7天免受逮捕的特赦券(除了大罪外)。彩券後來隨著荷蘭、英國移民也來到美洲,當時清教徒與貴格會教徒雖反對彩券賭博,但彩券盈餘作為修路、建立醫院或學校是大有助益。以1832年在8個卅所發行的420種彩券為例來說,其盈餘是6千6百萬,是那年聯邦政府預算的5倍。
19世紀末,美國彩券由於造假欺騙,衍生諸多社會犯罪問題而遭停止發行。20世紀60年代,為了稅收各卅政府再度發行彩券,接著70年代,賭場一一合法設立。當時賭場的設立,不只宗教界反對,連社會及心理學家也擔憂賭博會造成風氣,會讓人民上癮,進而衍生諸多社會問題,如組織性的犯罪,及個人賭輸後挻而走險的不定時犯罪。這可從後來美國精神醫生協會在1987年提出的警語得知:「賭博會讓人慢慢逐漸地無法抵抗其引誘,而危害到個人的家庭、身體及職業工作等等。」
彩券發行的結果可想而知,獎金會愈來愈高,各種花樣也會愈來愈多,而更多賭博如賭場、賭馬、賭狗合法的要求,也會因著稅收誘因,及人民愛上賭局而一一乘虛而入。另外,彩券雖然也有剝削中下階級大多買主之嫌,然活在一種每週期待中獎的盼望裡,對一輩子困在固定工作場景,難以昇職翻身的人來說,何嘗不也是公益一件?這總比沈迷於武俠小說,遐想自己武功高強、美若天仙來的好多了,儘管中獎的希望渺小。而這種活在期待中獎的希望,真的就如同法國一詩人所說:「希望雖是謊言,然而經由這條小徑,人們可以快樂地走向生命終點。」
新聞報導,竹北的大樓房地產己被不肖建商抄到1坪57萬元,令想在地購屋者或年輕族群卻步,更不用說台北的高房價己離譜到令人難以想像。就以台南市為例來說,因台積電進駐南科及市府有意攏絡建商(不管其聲譽如何) 來台南蓋大樓,連帶帶動房產日日漲價,很難想像一間40年久30坪的公寓,一般也要1坪15萬元起跳,裝潢好的更不用說了。不知現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如何說服年群族群投妳們一票?不知台灣教會面對如此高房價走向,有何信仰可言?
早期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財富會影響個人的德性,會讓人興起貪慾之心,所以必須對財富保持高度警惕。不同於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反而認為財產公有,才會衍生利益不均,社會發生爭執,而且還會導致個人的懶惰習性。亞氏認為群體社會的每個人都有利己傾向,只有財產私有才能促進個人想努力的動機,也更有意願工作,由此促成社會更加進步。
18 世紀之前,「財產」一詞是指向「土地所有權」。17世紀的英格蘭開始對「財產」賦予法律定義。而「私有財產」概念,是隨著17世紀發端於歐洲貿易公司的運作而出現。另外,17和18 世紀的英格蘭農地問題,伴隨著托馬斯、霍布斯(1588-1679)和約翰、洛克(1632–1704)政治思想的努力,才解決財產所有權問題。在與專制君主制的支持者論爭時,約翰、洛克認為上帝並沒有專門授予君主制對財產的「自然權利」;反而,提出財產的勞動理論,認為財產是勞動改善自然的結果;因此,只要有勞動支出,勞動者就有權利獲得其產品。
對洛克來說,賦予某人對某物的權利,是代表著他將自己的勞動,與獲取他物使之成為自己的這一事實表明出來。洛克說這種因勞動而產生對事物的權利,是一種自然權利,它不但不需要國家的批准才生效,反而應該受到國家的保護。洛克在《社會契約》書中這樣說道:「財產是人們在形成國家時訂立契約的基礎,國家否認財產權就是對這種契約的違背。」
19世紀,社會思想家馬克思(1818-1883)對財產形成的發展和歷史,與特定時期技術生產力的關係,進行了具有影響力的分析,特別是生產方式中的私有財產,與資本主義的廣泛聯繫。這也是日後世界所發展的二個生存模式:一是傾向民主、個人自由的資本主義生存方式,儘管有時資本的放任也常造成資本的壟斷,而形成社會財富不均;一是傾向共有的社會主義生存方式,然由於個人的利己傾向,導致共有的實施需依賴國家的獨斷力量,就是犧牲個人權益也在所不惜。
那麼,有幸生活在民主、自由資本主義的我們與教會,又該如何看待「居住正義」呢?特別是窮困、難以養家的人們,教會可以為他/她們作什麼呢?以加州伯克萊(Berkeley)城市為例來說,1980年就通過了「租金管控」(Rent Control) 的章約 ,將房子租金的上漲限制在合理的範圍內,使在此城市的租戶得以安心居住。而房東只能在「伯克萊租金穩定委員會」(Berkeley Rent Stabilization Board) 下所設定的年度漲幅,來漲房客租金。
反觀台灣的房子買賣或租用,完全沒有控管可言。甚至還有人說,在蔣經國威權統治的時代,商人大多還不敢明目張瞻地投機土地買賣,買空賣空來抄高各自可以控管的土地與房價。
台灣民主化以來人民的生活隱憂,除了外來有中國武力威脅,內有唱衰台灣的傾中份子外,就是有一些專門抄作士地、房價的不肖建商、掮客與前與之配合的執政政黨,共謀各自的政、經利益!期盼現今的民進黨政府,多為年輕族群及窮困人家著想,學學新加坡政府的「社會住宅」政策,讓他/她們可以永久安心地居住於政府所建造的「社會住宅」裡。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成立於1960年,取代英國殖民時的城市計畫機構。「建屋發展局」開始的目標就很清楚,是為貧窮家庭來建造出租房屋。前總理李光耀後來這樣說道:「房屋所有權普及化,可以讓每一位公民與國家利害相連,也能讓華人、印度人和馬來人更加緊密。」
看著新加坡的房屋住宅政策,再想想台灣,也許我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真的要研討出一些「居住正義」的想法與策略,且能勇敢地向現今的「民進黨政府」建言,讓窮困與弱勢者有屋可居!讓剛就業的年輕家庭買得起房子!而這不正是耶穌基督所宣揚的「禧年」福音嗎?窮人有「房子」住!
今年2月499期《財訊》曾獨家報導中廣交易謎團,揭露2006年12月底,經營飛碟、News98兩電台有成的趙少康,從國民黨黨營事業的華夏投資公司,取得中廣經營權。這個曲折離奇的黨、政、商、媒買賣,常被外界質疑,財力有限的趙少康,憑什麼買下中廣?有人說這是假交易,國民黨根本沒有退出中廣?
後來在特偵組的報告中得知,原來國民黨將出售中廣的57億元,分拆為10億元的廣播,與47億元的資產兩大部分。而趙少康僅取得的廣播部分,只須負擔10億元。詭異的是,趙少康是透過貸款出資1億元而己,其餘款項則是以之後的中廣盈餘來逐年支付,穩賺不賠就是。
在此,我們多麼期待台北地院審理的「三中案」,在10月27日的宣判能讓真相大白,公義得以彰顯,徹底拆毀過往黨、政、商、媒的共生結構,不僅讓台灣的司法重拾人民信任;也讓黨、政、商、媒共生結構的金錢遊戲到此為止!
「三中案」就是國民黨在政黨輪替後的黨產脫產案件,這件事也與金錢利益有關,而金錢的取得又與政治權力聯結。這是國民黨長期統治台灣所帶來惡質文化的結果。試想以前喧嘩一時的「興票案」,從公款入私帳,再到美國置產,也是金錢與政治權力間的遊戲,而且最後也是鬧劇一場,以不起訴收場。我們借古諷今,看看現今的民進黨政府是否有能力及決心,依法處理國民黨的「三中案」黨產問題,還社會一個公平正義之期盼;或是跟「興票案」一樣,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從「興票案」到「三中案」,說明台灣人除了是非之心薄弱外,也反應出金錢利益至上的現實價值觀。其實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美國舊金山紀事報的作家保羅、莫奈(Paul Monette)就曾以「漂浮的賭城」(floating casino)來嘲諷台灣,說台灣島上人民熱衷賭博,有錢人炒作房地產,中產階級玩股票,中下階層簽大家樂,儼然像個「漂浮的賭城」。
「金錢」英文詞語money是從拉丁文moneta衍生,本意為「警告」。moneta是羅馬女神Juno的名號,相傳其廟宇是羅馬人鑄造錢幣的地方,而衍生金錢涵意。金錢若與神明相關,當然不法所得、不當得來皆是一種「警告」。雖然希臘哲人亞里斯多德認為金錢只是一種「交換的媒介物」,然而當「交換」被有心人解釋為「給予與回收」(giving one thing in return for another)時,聰明人就可用金錢收買一切,政黨及政客就可用金錢來綁樁,於是金錢遊戲陷入一種惡性循環,如同海水愈喝就愈口渴。
金錢實無好壞、善惡之分,它之所以會有好壞,完全在於使用它的人。所以懂得讓金錢來成全個人生活上、或社會公共事務上適當美事的人才是智者。金錢會成為警告,就是警告人不要去信仰金錢(put not yourself trust in money),而是讓自己所擁有的財富有好的信用(but put your money in trust)。寄望國民黨能捨得黨產,能還財於民,不要迷信金錢萬能,不然它會應驗十八世紀英國作家Henry Fielding所說的話:「若把金錢奉為你的上帝,它會像魔鬼那樣折磨你(If you make money your god, it will plague you like the devil) 。」
英國哲學家培根曾說:「思想決定行為,行為決定習慣,習慣決定性格,性格決定命運。」英文字中的「定型」(stereotype),其字根ster本是「從事某種工作的人」,久而久之就定型不想改變。台灣人在國民黨五十多年來的統治下,儘管有些想法已被定型,很難改變;但我們仍然樂觀,心存盼望,相信人若可以改變想法,就有可能改變命運。想想「三中案」?想想國民黨黨產問題?想想選舉中的金錢綁樁?台灣人是不是該覺醒?該革新我們對黨、政、商、媒的看法!(適用於基督教的大眾媒體?)
我們真的那麼容易被定型嗎?不!改變我們對「金錢」的看法,改變我們對「價值」的想法,也許真的就能改變我們與台灣的命運呢!
《聾人解放神學》出版序言
紀念甘為霖牧師過往一百週年,支持台灣「手語教會」
也為南神「甘為霖館」的需求代禱
《聾人解放神學》出版序言
漢娜‧路易斯(Hannah Lewis) 是英國教會一位聾人女性牧者,在《聾人解放神學》(Deaf Liberation Theology) 書中,告訴我們這些能聽見的人,常年來是多麼有意識或無意識偏見地看待我們週遭的聾人,就是現今的基督徒或歷史上的基督教會也是。
書中值得令人省思的是,漢娜‧路易斯對馬可七章32至37節有關「聾人得醫冶」的詮釋質問?故事中所強調耶穌醫治「聾者」成「聽者」,是否意謂社會中普遍所預設的先存偏見,那就是聾人是病者,需要被醫治?但如果沒有機會得到耶穌醫治的「聾者」,其處境又該如何自處呢?誠如書中作者引用一位英國聾人教會牧師費拉.航特(Rev. Vera Hunt) 對此經文所感受:「當然,被預先假設他/她們(聾人) 也包括我自己,是需要被醫治這一點,讓我不開心,也讓我感到悲傷。」(中文版126頁,英文版p.146.)
當然,書中作者也提出一些令人相當興奮與對聾人神學有所鼓勵的詮釋看法,如英國赫德斯菲爾德大學(University of Huddersfield )心理學教授包爾(Vivien Burr) 所批判,過往「知識必須以嚴肅的對待並用有邏輯的格式記錄下來」,然而,「在後現代的社會裡,這種要求一直被認為是社會精英族群,把玩弱勢於股掌間的權力運用」。又說:「人類建構他/她們自己來解釋發生在自己與祖先們身上的事情,被重述且內化在文化中,成為自我彰顯的事實。」因此,對聾人神學來說,「後現代主義已經認可口語或符號的知識為有效的知識產出,所以我就更可以定焦在是誰在說話,而非擔憂誰說出來的話可以成立。」(中文版8頁)
《聾人解放神學》中文翻譯本的出版,一定有助於台灣神學界長久以來從事於「本土神學」詮釋的啟發。我們一定要有所察覺在後殖民的聖經閱讀,必須放下主流敘事(master narrative) 的自以為義。把經文、文獻、讀者的多樣性牢記在心,並且承認殖民主義實況與影響古今皆然,而經文就這樣保有了多樣聲音,重要的是微弱、異議衝突的聲音與權威的聲音同樣地一同被保存下來。而且,當讀者以自身的經驗發現、體察這些微弱的聲音時,這些聲音才有可能被聽見。當然,也唯有並把我們讀者自己的聲音也加入經文討論,微弱的聲音才有可能發展成為現今積極批判的聲音。
這本書能夠出版,當然歸功於南部「手語教會」同工們及翻譯群的努力,也謝謝台南神學院「劉趙淑媛神學叢書基金」的贊助出版,讓這麼重要且常被忽略的現實、觀點能重新被看見及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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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神學教育的第一要素是培育對上帝的虔敬信仰,而有「生命的委身」,如同加爾文所說一生為「榮耀上帝」而活。因此,信仰的培育不會是閉關於學院牆內不食人間煙火,而是委身於牆外,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並在混亂的人世間體驗生命的可貴而宣揚上主的拯救。
拉美解放神學家們認為對上帝的信仰具有「使命感」、「社會分析」及「神學回應」三個層次。沒有「使命感」,什麼都不用說。我在神學院對新生談的第一堂課就是「使命感」,缺乏「使命感」學生來此是浪費生命,老師是浪費時間。然而,「使命感」的養成不是刻意的,不是要去參加什麼「靈恩特會」才會被激起。「使命感」可說是自然的,是在於我們與養育我們的土地、及周遭人民的關係。而這種委身於人民、土地的使命感,我稱之為「生命的委身」。
信仰的培育是從「生命的委身」開始,它不必然依附於外來的靈恩風潮,而是由我們日常生活所自然衍生的種種事物,觸及我們的感動及憤慨。想想:早上起來聽到共機又來騷擾會不會生氣?看到那些傾中勢力毫無理性地唱衰台灣,會不會厭惡?「生命的委身」不就是那些真的能觸及我們生命的感動,不就是來自週遭一切喜怒哀樂的感受嗎?的確如此,與這塊土地、人民的事蹟相連的感動,生命的委身才具有真實感。
然而,「生命的委身」是感性的,依附著信仰的意義脈胳在現實世界中的挫折起起落落。因此「生命的委身」極需「信念的委身」作為根源立基,在挫折中回歸到以「上帝的話語」來作為復原的支柱。由此,「信念(聖經上帝話語)的委身」,不只成為生命委身的根底,也在生命委身的感性挫析中帶來堅信與鼓舞。
最後,「生命的委身」除了需要「信念的委身」的支柱外,也可經由「見證或詮釋的委身」,將信念的堅信及生命的熱愛表達宣揚出來;這樣,委身的三個層次就這樣相互圍繞循環。「信念的委身」(上帝話語)的強化,讓衍生於土地與人民的「生命的委身」有了難以動搖的根基;而詮釋上帝話語及生命感動的「見證或詮釋的委身」,讓見證者的信仰更加落實於上帝的話語,及同居於這塊土地中人民的感動。
如果說神學教育是從「使命感」開始,那麼與「使命感」牽連而來的「委身」三個層次:「生命的委身」、「信念的委身」及「見證或詮釋的委身」正考驗著我們是否從事「對上帝有信」、「對土地有望」及「對人民有愛」的神學教育呢?
神學作為一門學科,與其它社會學科一樣,都內含著一個社會學因素,即有權勢的團體,最終在決定何為「正統」?何為「異端」?因此,如果我們對自己賴以生存的社會,其了解膚淺的話,我們的信仰回應也會很膚淺。問題是,什麼是有效的社會分析,可以讓我們真正地去了解我們賴以生存的社會。
18世紀末以來,社會經濟學家已一再地檢討不公義的問題及其根源,其中最具系統性的社會分析,乃由馬克恩和恩格斯所提供。融合古典的分析經濟學、科學物質主義和對社會公義的強烈感情,他們兩人提出一套「經濟決定論」的見解,用來區別人與動物之生產有別。馬克思說:「動物的生產是單面的,而人的生產卻是全面的,,,, 動物只能依照自身物種的特性和需要生產東西,而人卻能針對每一物種的內在特質並配合其目標去從事生產。」
所以人的能力在於他/她能以自己的剩餘勞力,去生產維生之外的盈餘。而此經濟性盈餘使人類擁有獨特創意,也是藝術和各種工具的原動力。然而,這同時也帶給人們不幸,如果生產者所製造的盈餘被別人奪取的話。馬克思說:「如果勞動的產品不屬於勞動者.... 勞動者的生產活動就成為一種對自己的折磨。」
恩格斯也說:「資本主義的生產模式,奠定於現今的社會體制容許資本家以一定的價值購買勞動者的勞力,卻讓勞動者工作很長時間,超過勞動者生產與薪資同值產品的時間.... 在此情形下,所產生的剩餘價值就分給了資本家和地主階級,以及他們所雇用的職員。」
馬克思與恩格斯的結論是,社會上經濟不公義的主要來源是資本主義私有財產制,及控制人們日常生活且支持此不公義根源,並將之掩蓋的權力結構。對基督徒來說,這樣的精闢分析實有深遠影響。許多基督徒用盡全力去扶持在社會邊緣需要援助的人,並且試圖將教會的機構結合於國家或資產階級之力量來工作,卻反而無視於症狀之源起,不公義之根源。諷刺的是,基督徒們想盡個人、教會及社會或國家力量來消滅貧窮,卻不知不覺地助長了經濟不公義之罪惡根基。
在此,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 所提出的「批判理論」,實可作為現今生活在資本主義下教會的借鏡及反思。一般對社會的觀察分析可分「微視」(micro) 及「巨視」(macro) 兩個看法:「微視」的觀點是將社會問題,歸諸於個人的因素,如原住民失業問題,就單純歸究於個人的喜好喝酒所導致;或游民(homeless) 問題,就歸究於個人工作不力或社會適應不良而生。「巨視」觀念則認為社會間題皆有其社會結構因素,如原住民失業問題一定與社會產經政策及結構有關。
「巨視」觀點中,又有「功能理論」(functional theory) 與「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 之分 。「功能理論」如同肢體理論,著重社會整體之各部門如同肢體,可相互協調一致,建立共識及規則運作,來達成社會和諧。就是社會病態也能經由社會輔助系統來給予治療,不致造成社會解體。然而,「批判理論」著重社會結構性問題,且提出一個簡單嚴肅容易辨識觀點,即「整個社會體系的運作,皆是有利於有權勢之團體。」以勞資糾紛為例,社會上法律之運作還是有利於資本家,如勞工工作傷害通常以「民法」賠償了事,而勞工罷工或佔據工廠,可能就以「刑法」論罪。
民主社會看似有選舉制度,然而一般選舉皆需花費巨額錢財,其設計走向還是有利於可提供選舉花費的資本財團。一旦選舉花費是由財團支持,當選人當然(有時是不得不) 就成為財團之政治發言人,其所制定之政策、法案還是有利於資本財團。重要的是,整個社會的運作若是合理化統治階級權威,合理化既有的政、經與文化型態,並由國家所支撑的教育體系來運作選拔人才,也常以所謂「模範」典型加予褒獎表揚的話,深層的資產階級之文化品味,就會成為社會人們學習的模仿對象,就是「教會」或「基督徒」也很有可能以此「世俗化價值」為「上帝賜福」的信仰品味。
其實,人們的生活形態,自古以來就不是完全被主流文化所決定。何況社會有意義的變動,皆因人們願意服鷹比主流文化更有人性化之「次文化運動」。早期跟隨耶穌基督「上帝國」新價值的基督徒就是如此,在這個上帝國「次文化運動」中的信仰小團體,他/她們吸引著眾多的社會邊緣者與弱勢者,並由此來形塑「跟隨耶穌」的信仰品味!
祂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
學期開始,本人將專注於南神教學工作,往後「神學教室」將改為不定期發表。謝謝過往大家的接納與容忍。
祂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
讓「神學回應」成為慰藉人們的使命
拉美解放神學家們認為對上帝的信仰,應具有「使命感」、「社會分析」及「神學回應」三個層次。「使命感」與我們生命中的「終極關懷」相關,什麼是我們生命中不可或缺、不能沒有的關心,就會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也會成為我們的「使命」,我們會用盡我們的生命去維護「祂」,鼓舞我們的激情為「衪」而活。
生命中有了「終極關懷」,我們關心的就不只是人世間目前的得失問題,更是生存意義、善惡之間的終極理想。也就是說,人世間可否體驗到一種「永恆性」的神學慰藉。試想:人類的問題如果只侷限於歷史平面單一的意義脈胳,無法超出有形世界歴史平面的話;結果是人類所造成的問題,最後還是由造成問題的人類來自己解決。人類於是陷於問題與解答之間的相互纒鬥,找不到出路,更無法指望解決邪惡問題的終極盼望。也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必須指出那超驗部份的終極理想,上帝存在並成為我們「終極關懷」的意義,而且這也是基督徒的「使命」。
而「神學回應」不只奠基於「終極關懷」的「使命感」,也試圖以「生之勇氣」來面對所有人世間對生存的困惑,與造成社會不公義的邪惡問題。因此,我們對社會問題的根源愈清晰,我們的信仰與神學的回應就會愈明白。了解唯有在「耶穌」裡成為「新存有」,我們才會是「神學回應」的見證人。
因此,「神學回應」必須設想下列二項基本要求:一是建構一套敍述福音真理的論述,一是又能適應每一時代來詮釋此福音真理,成為當代人們的生命光源。這樣的「神學回應」說來容易,作來困難。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們:神學不是為了成全真理,而無法應答情境;就是為了適應情境,而犧牲真理。所以,「神學回應」必須是從基督教過往的傳統,理出一套具有深度、廣度的生命見解,又能照亮現今處境成為它的光源。
那麼,我們現今的處境是什麼?不是處在「後殖民」與「後現代」的處境思考福音的宣揚嗎?「後殖民」意謂殖民主義在新興國家獨立之後,名義上殖民統治雖已結束,然殖民時期統治者所留下的生活形態,稱「殖民言說」(colonial discourse) ,仍繼續實質地影響著這些被殖民過地區人民的生活方式。
而「後現代」意謂過往西方以主體、客體二分法的思考,在後現代社會己不適用。後現代法國哲學家傅柯(Michel Foucault),就曾批判理性時代所主張的主體中心論題,是以知識來服從知識主體,權力來服從權力主體,以及倫理來服從道德主體。這樣的主體涵蓋兩層意義:一是透過控制而依賴,而服從別人;二是透過良知、自我的認識,與自己的身分連結。這兩種含意,傅柯認為都是迫使個人屈從歷史某種權力形式。後現代主義認為主體多元的出現,才會讓主體更具意義,而不是被單元定調。
儘管如此,「神學回應」還是要在「後殖民」與「後現代」的處境來思考福音的宣揚,它也反應著福音不管在什麼處境,都永遠具有「福音與文化」互動中的「張力」與「活力」之信仰本質問題。「張力」指向絕對「終極關懷」與相對「世俗喜好」之緊張關係;而象徵「生之勇氣」之「活力」,是一種可改變文化中任何腐蝕生命的再生動力。最後,「神學回應」也必須在此「張力」與「活力」之辯證中,論述文化所隱含罪的可能性,及與之呼應在「耶穌基督」裡,克服所有疏離、不公義之罪的「新存有」。
「使命感」、「社會分析」及「神學回應」皆是表明上帝愛衪所創造的世界與人類。由此,生命本質的所有意義皆在上帝的大愛中,不只醫治、赦免了罪惡的世界,也激勵了信仰的活力,去改變社會的亂象,讓「神學回應」是在上帝大愛的撫慰中,成為慰藉人們的使命。
今天晚上偶然地在<臉書>看到吾友同學洪憲銘牧師的發文,談到二位不同年代牧師娘的來電,述及當牧師安息主懷,或當牧師退休不再牧會,或當牧師離職無法順利轉換教會,或當牧師和牧師娘產生婚變而離婚,牧師或牧師娘是要如何維持家庭的生活開銷?
其中一位牧師娘甚得安慰的說:「當她還年輕時,就堅持自己要創業,但牧師先生卻要她憑著信心一起牧會。還好因著她的堅持,牧師最後也同意放手讓她去創業,只要不影響一起牧會的原則就好。」
就這樣,這位牧師娘一邊努力經營她的事業,一邊盡全力協助牧師作好牧會的工作。如今,就在她們夫婦決定退休之際,賣了一塊地,買了一間公寓,也還清所有的貸款,並且留有一筆錢供他們夫婦退休之用。
另一位牧師娘就沒有那麼幸運,雖然她擁有喝洋墨水的學歷,並且懷有一手好琴藝,但因為牧會遭遇到挫折,以至於離開牧會的職場,到最後竟也演變到婚變的下場,且還要承擔養育一個兒子的經濟壓力。
洪牧師說面對這二位牧師娘不同的遭遇,不禁使他陷入極度矛盾之中,身為牧師娘,真的需要為陪伴牧師牧會而放棄就業或創業的機會嗎?牧師娘有了一份工作,真的會影響牧師的牧會服事嗎?若不會,為何有些教會在聘牧時,只要聽到牧師娘本身有份工作,就會技術性的不予於考慮聘請呢?
我有相同的感慨,所以就借用哈佛大學神學教授Harvey Cox在1965年出版的《世俗城市》(The Secular City) 一書,來回應我的想法。Cox教授認為生活在現代世俗化城市的人們,其中一個特色就是電話,代表著穩私與「個人的尊重」及「匿名性」。然而,我們的教會雖然生活在「現代化」的時代,我們信仰的思考仍相當停留在「部落性」的心態。
就以「聘牧」為例來說,教會「部落性」的思考心態是,聘用一位「牧者」理當包括他/她的另一半及兒女;因為他/她們被期待有責任作為信徒的榜樣。更不用說,另一半是「非基督徒」的話。前陣子不是發生一件一位神學院的老師因與非信徒結婚,而被神學院解職的事件嗎?
我們生活在民主、重視人權的現代社會,不管是否「信徒」,都應體察每個人的生存權利及生活方式都應被尊重。如果我們的教會是聘請一位「牧者」來牧養我們,那麼牧者的「家人」,作為一個人的價值、穩私及生存權利與生活方式都應被「尊重」;而非以「部落性」心態來對待或要求「牧者」的家人才是。
當然,我們也應向我們所敬佩的洪牧師學習「忠誠上主」與視「信徒如兄姐」之愛心;而大灣教會所留下這麼美好「疼愛牧者」的榜樣,更是眾教會學習之楷模。如洪牧師自己所說的見證:
「我很感謝上帝,當初大灣教會在接洽我留在這教會牧會時,即很清楚讓我知道,教會是聘請我在此牧會。所以牧師娘留在溫哥華,或來大灣協助我牧會都無所謂。」
「我也很感謝牧師娘,因為她是出自於甘心樂意的,放棄謀得一份工作,或是創業,或是含飴弄孫,來大灣教會陪我一起牧會。」
「當然,我也很感謝大灣教會的長執和兄姊們,用超越我們當得的愛與恩典疼愛我們,照護我們,使我們的牧會生活充滿喜樂與滿足。」
「雖然我們不知明日將如何,但從過去到如今百般的經歷,我們依然堅信祂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縱然我退休了,縱然我先於牧師娘安息了,祂的恩典必夠我們或是牧師娘用的!」
是的,祂的恩典必定夠用!
處境化神學的基本認知,是了解到所有的神學皆是「處境」的神學。雖然衍生於每一個不同處境的神學各有其「特殊性」(particularity),但同時也分享著神學所想傳達的永恆意義,即那具有「普世」(universality)面向的共通福音信息。
由特殊處境此意涵來審視基督教神學的歷史的話,舊約聖經我們可簡化為「偤太人的處境化神學」(community of the Jewish people),而新約聖經就是「基督徒的處境化神學」(community of believers)。基督教思想到了希臘,成了「希臘哲學(philosophy)的處境化神學」;到了羅馬,成了「教會制度(institution) 的處境化神學」;到了歐洲,成了「理性文化(culture)的處境化神學」;到了美國,成了「資本主義(business)的處境化神學」;然後到了亞洲及第三世界,就成了「殖民主義(colonialism)的處境化神學」。有了這樣的認知與覺醒,接下來我們該從事的神學,可稱為「後殖民」(主體認同)與「後現代」(多元價值)並置的處境化神學。
舊約聖經很清楚的就是記載以色列人或偤太人的興衰史,對偤太人來說,其族群與歷史的興衰完全取決於他/她們與上帝的關係,這可從其族群的「內婚制」與其宗教信仰的關聯看出。偤太人所行的內婚制,雖然內親至同父異母兄弟姐妹可以結婚, 而禁止與外族通婚,通常只限女性,男性並沒有被嚴格要求,仍可娶外邦女子為妻妾。
被擄巴比倫前的偤太人,男子生出後8天須受「割禮」, 女子則是從父、從夫來成為偤太人。偤太女子若與外族男性結婚,所生兒女以「私生子」(mamzer)宣稱,這可能要到主後第4世紀,才被承認也是偤太人。列王紀上卷16章提到以色列王因娶西頓王女兒耶洗別而蓋廟拜巴力,行耶和華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據當時閃族風俗習慣,嫁出去的女子是可將其家族供奉的神明,帶到夫家繼續供奉。而迦南女子為其所生男孩取名,通常名字的字尾也會留有「巴力」(Baal)語詞。儘管出埃及記34章16節明言「不可娶他們女兒為妻,隨從他們的神」,因與外族女子通婚,會損害族群的統一及所信宗教信仰。
作為偤太人的族長亞伯拉罕,其邁向迦南應許之地,與耶和華上帝所定契約就是不可娶迦南地女子,但又要確保本族的多子多孫。然而,偤太族群在邁向迦南地的旅途,其信仰的純潔性與族群的純潔性是無法共融。如果迦南地缺少本族女子,不是像雅各返鄉娶本族女子,就是不得不與迦南在地女子通婚。當然,這對以「內婚制」來保有族群純潔的偤太人來說,對另一面向多子多孫的族群繁榮是飽受威脅的!
偤太人因著十誡律法及無數生活律例,而孕育出一個遵循上帝旨意的民族文化,而舊約聖經可說是偤太族群的處境化神學集成。除了內婚制外,其宗教信仰也成了與外人有所差異的識別,如每天祈禱3次,每周六為安息日,家內無論大小皆應參加社區的會堂聚會,並由此信仰來凝聚作為一個偤太人的身份認同。
每年的周期節慶也如出一徹,皆與其耶和華信仰及偤太人認同有關。九月是偤太人的新年(Rosh-ha-shana) ,在這節期要吹嚮號角,讓自己族群的人了解就是在最歡慶的時刻,也不要忘記自己族群曾亡國被擄到巴比倫的悲痛;如此,悔悟成了過新年的信息。在10天的贖罪節期,第10天的贖罪日(Yom-Kippu)需讀頌彌迦書,特別7章19節所說:「將我們一切的罪,投於深海」。
贖罪節5天之後,接著迎接「住棚節」,紀念祖先們在曠野住帳篷流浪40年之久,這可說是偤太人的「清明節」。12月當基督徒慶賀耶穌誕生的歡樂節日時,也是偤太人過悲痛「修殿節」的時刻。「修殿節」是紀念主前2世紀敘利亞Antiochus Epiphanes王朝對偤太民族的殘酷統治。
主前167年,安條克四世(Antiochus IV)使用詐術攻下耶路撒冷,並屠殺了4千名偤太人。接著他實施消滅偤太政策:禁止聖殿獻祭、禁止守安息日、禁止守律法及行割禮,被發現者處以死刑。主前167年12月6日,宙斯的祭壇被放入聖殿,人們被要求在至聖所的外面向安條克獻祭。他引進希臘的刑法將反抗者釘十字架,有一個母親Solomonia及七個兒子因拒絕吃豬肉而被處死。 有一位老祭司馬他提亞(Mattathias) 被下令要向安條克獻祭,他起來反抗拆毀羅馬祭壇,最後與五個兒子逃進山裡進行游擊抗爭。馬他提亞死後,第三個兒子偤大成為游擊隊指揮官,他的外號稱為「鐵鎚」,「鐵鎚」在亞蘭語為「馬加比」。
主前164年12月14日偤大征服了偤大地區及耶路撒冷,成立Hasmonaean王朝並恢復聖殿的祭祀,這是「修殿節」的由來。他也差派兄長西門去拯救加利利的偤太人,這個獨立戰爭有勝有敗,後來因著安提阿的突發內亂,安條克四世才同意偤太人可以照自己的法律,過著獨立自主生活。
接著隔年的3月是偤太人「普洱日」,紀念波斯時代的女偤太英雄以斯帖。當然在這個節日就要讀頌舊約<以斯帖記>,了解上帝如何藉由一位偤太女性以斯帖來拯救將被剿滅的偤太族群。在這紀念節慶,偤太人會以捐助窮人來表明對上帝的感恩及回報在需要者身上。
4月的「逾越節」對身為偤太人的意義更為深刻,紀念在埃及為奴的偤太家庭,是如何藉由羊血塗在門楣而逃越長子被殺悲劇,以及摩西如何帶領他/她們出為奴的埃及,重新啟動前往迦南美地旅程。另外,近代的偤太人又於4月27日的「燔祭節」來紀念二次大戰被納粹屠殺的6百萬偤太人。1951年,獨立後的以色列國通過立法,將此節日定為「大屠殺紀念日」,全體偤太人會在這天禁食,紀念死亡親友並舉行集會遊行來紀念。
「逾越節」7周後就是偤太人的「五旬節」,紀念偤太人過紅海50天後,摩西在西乃山上領受耶和華上帝所頒佈的十誡律法。這個時期也是偤太會堂舉行成年禮的時刻,偤太男孩其成年禮俗稱「律法之子」(Bar Mitzvah: a son of the Commandments),在年滿13歲就可到所屬的會堂(synagogue)過此成年禮俗節日。偤太女孩也有成年禮俗,稱「律法之女」(Bat Mitzvah: a daughter of the Commandments),是在年滿12歲的生日時舉行。偤太人認為男孩滿13歲及女孩滿12歲時,他/她們就應該有能力去了解及遵行上帝的十條誡命。
此時,偤太拉比會為這些成年禮的男、女孩在會堂舉行一個教導班,告訴他/她們今後應承擔的家庭及偤太社區責任。同時,也勸導男、女孩終身遵守「律法」誡律,並有責任將來成家時,教導兒女遵行「律法」。接著,這些男、女孩會被要求登上誦經壇,第一次以希伯來語在會眾面前朗讀經文,象徵自己願意終身遵行偤太律法,並感謝父母養育、教導之恩。最後,這些男、女孩的父親也要登上誦經壇,向會眾宣告說:「感謝上帝,如今我得以解除對孩子的責任。」
總結來說,舊約聖經可說是「偤太人的處境化神學」的展現,偤太人以「內婚制」及衍生於其獨特歷史,結合「信仰」與「生活節慶」的的獨特思想,形塑了偤太人在獨特處境的信仰與神學想法,這對形塑「台灣人的處境化神學」必然有所文化啟發。然而,舊約聖經也超越了「偤太人的處境化神學」,因上帝對「先知們」的永恆啟示,而使「先知們」所宣揚的「悔悟」、「信靠」深具「普世」信息。這也是舊約聖經的價值,在獨特的偤太人歷史「處境」中,我們仍然可以領受到具「普世」意涵的神學見解與信仰感受。
德國歷史神學家Ernst Troeltsch認為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可概分為二條路線:一是以耶穌「登山寶訓」為信仰核心的純福音路線;另一是以「保羅神學」為信仰核心,得與羅馬世界妥協而發展的路線。Troeltsch認為往後的基督教會因著組織發展,大多不得不走上妥協的保羅神學路線,而想保有「登山寶訓」純福音的耶穌路線,就沿著大教會發展的邊緣,以不同的小派形式發展。綜合來說,保羅路線是「合」文化的處境化神學,而耶穌基督「山上寶訓」的純福音路線,是「反」文化的處境化神學。
羅馬帝國的文化精神雖然延績希臘城邦政治而來,然而希臘城邦引以為傲的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也相對愈來愈少;羅馬帝國為了帝國的統一,而統收公共事務的分擔指派。公民無法再參與公共事務的處境改變,帶來帝國內部很大的變化;既然大多數的人無法參與外在的公共事務,就留給自己與社會更有往「內在心靈發展」的空間,這也帶給「新興宗教」更多機會來吸引群眾,發展其外部組織。
這樣說來,如果有一「新興宗教」可以在羅馬帝國統轄的世界,收集群眾們的「內心願望」,又能給予「簡單答案」的話,這個宗教必定能吸引群眾來發展其外部組織。耶穌在當時所宣揚的「上帝國」近了,理當悔改的福音信息就是如此,不知觸動了多少群眾們的「內心願望」,又能給予「上帝國」在你/妳們心裡的簡單慰藉答案。
以台灣的「慈濟現象」來說,頗有類似情形。台灣在蔣介石、蔣經國強人統治過後的空窗時期,因強權而被統治的人們無法在短時間發展具有「獨立思考」的判斷,而使多數的台灣人民仍然渴望需要「強人」的護佑。而「慈濟」就這樣以女性慈祥的形象來取替、補足此空窗現象。更重要的是,在台灣的經濟發展史中,不知有多少企業的廢水、廢氣污染了台灣的河川與人民,只要有宗教能收集企業家們想補救的願望,而以「作功德」為簡單答案,這個宗教就會成功地獲得人心。
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福音」就是如此。耶穌很少談及深奧難懂的教義,衪在山上所宣揚的寶訓,其核心就是「愛」:愛上帝及愛人如己。這對生活在功利主義、社會階級差異與貧富差距甚大的羅馬社會處境,確是一大福音。耶穌給予群眾的答案簡單,就是上帝國近了,應當「悔悟」,爾後盡心、盡性、盡力地去愛上帝及愛人如己。
我們知道在團體中,人們所實踐的「愛」,最多在於平衝「利己主義」與「功利主義」,即在不違反別人及社會整體利益下,來滿足每一個人的私慾。試想人類自我實現的過程中,不是隱含著肯定自我,否定別人的傾向嗎?自私有時以一種微妙的形式存在於人類社會,它不只是追求自我的物質利益,也依附於社會認可而存在。而自我慾望在古典及現今世俗中,不是被貶降為邪惡,以各種禁慾主義試圖摧毀,就是被昇華為一種自然本能,以弗洛依德方式為之解脫。
然而,耶穌福音中所宣揚的「愛」,却與人間利己主義的欲愛有所不同。欲愛只想滿足自己的慾望,但耶穌所宣揚的「上帝之愛」,却能激起自我與自身的慾望鬥爭。在此,「上帝之愛」的價值不是為自我愛的慾望開脫,也不贊同以禁慾方式加予摧毀,而是形成「上帝之愛」與自我「欲望之愛」間的「張力」,對利己欲愛最基本的自我中心本質提出批判。在此,耶穌所宣揚的「上帝之愛」理想,在「橫向」的人間利己之愛中提供「縱向」主軸,讓上帝之愛的願望來提昇人間欲愛。
這樣說來,耶穌愛的理想,不但與利己主義中心的自我鬥爭,也相信唯有出於上帝的愛,自我才能與生命的最終本質上帝合一,才能改變自我。浪子回頭的故事就是如此,我們每個人都有做錯的過去,且做錯的過去己無法改變,但我們卻實可以讓做錯的過去的意義改變,經由在上帝大愛中的悔悟來改變,進而改變現在,改變未來。
另外,福音之愛不只批判人性中的自私及利己主義,也提供一個新的價值體系愛的理想。耶穌說過人的施捨不可炫耀於大庭廣眾,人的宗教虔誠也不是為了得到社會贊同。最重要的是,福音之愛幫助的對象是窮人、弱者,因為他/她們無法也無力回報。這樣的福音之愛不只立基於上帝之愛與自我慾望之間的「張力」,更建基於自我與上帝生命關係的一種「活力」,一種新的價值體系,它不考慮世俗倫理中所強調的「行為結果」或「行為本身」,而是在意對上帝意志的絕對順從,及活在「上帝之愛」中所能衍生之「愛人如己」之活力。
以「登山寶訓」、「上帝之愛」為純福音的耶穌路線,是早期「新約」基督徒團體的處境化神學展現。耶穌所宣揚的福音之愛,對活在階級差異、貧富差距甚大的羅馬底層人們,是一種內在渴望的心願,而「悔悟」與「愛上帝及愛人如己」的福音信息,就成了生活在羅馬社會處境中的人們,其最簡單、也最有用的答案。
德國歷史神學家Ernst Troeltsch認為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可概分為二條路線:一是以耶穌「登山寶訓」為信仰核心的純福音路線;另一是以「保羅神學」為信仰核心,得與羅馬世界妥協而發展的路線。耶穌的福音,以雷茵霍、尼布爾的理解是宣揚一種「愛的共產主義」的生活方式,而上帝之愛明顯表現在一種人人「平等」概念,這也是使徒行傳2章聖靈降臨所見證的「禧年」的到來,在信仰的團契裡,人人平等「凡物公用」。
然而,使徒行傳2章所見證「凡物公用」的共產生活,必須要有一定的社會條件才有可能實踐。如果社會條件不足以實施物質共享,那麼上帝大愛之下的人人平等就必須重新解釋,這也是保羅神學處境化的最大貢獻。
對保羅來說,儘管人人與上帝的距離相同,都是罪人,都須經由基督來與上帝和好;然而,這樣的宗教平等仍然受到現實的挑戰,因為社會上的每一個人並非都是基督徒。也就是說,人人與上帝的距離雖然平等,但人人是否蒙召成為基督徒,仍有時間前後的差異。
上帝愛每一個人如此的平等旨意是永遠不變,但每一個人朝向這個目標的前進途中卻有了分別。在此,保羅的神學首先要處境化的,是上帝普遍的愛與上帝差異的旨意之間的調和。不夠,問題來了,救恩最後無法人人達成平等的責任是誰要負責?如果是上帝的旨意要負責,那麼神學處境化的議題就是討論「預定論」;如果是人的意願要負責,那麼神學處境化的議題就是討論「自由意志」。
接著,保羅的處境化神學就以每一個人朝向上帝救恩旨意的差別,進而解釋為何人活在世上,有的人生活順利,有的人卻生活困難,離目標較遠。由此,世上生活的不平等不但被合理化,耶穌基督救恩上的平等也無法進一步發展為「社會平等」的基礎。反而,社會上的不平等,有了上帝旨意的合理化。
以「奴隸制度」為例來說,基本上,保羅是把羅馬的斯多亞主義對奴隸的見解處境化於其福音教導上。照斯多亞主義的說法,宇宙是由一種居住於萬有裡面的理性(洛克思Logos)所充滿,世界只有一個自然律(Natural law),統攝人類行為的規範,所以人生下來應是自由、平等、應是兄弟。而人在現實世界的各種身份差別只是偶然,而真正的奴隸是指向內在靈魂為情慾及世俗所統馭的人。
保羅對奴隸制度的看法,也因斯多亞主義對內在靈魂與外在肉身的區別,而發展靈魂與肉體有不同層次的平等。在體會肉身奴隸的存在事實時,保羅因此特別強調靈性的自由和平等,如同林前七章20節所說:「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然而,保羅也認為在基督的團契裡,奴隸也是兄弟,因為他們和主人「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在此,保羅的福音倫理有其妥協性及前瞻性,即在既定事實的社會制度下,接納奴隸制度為上帝所設立的社會秩序之一,並進一步認定因著基督的呼召,主人與奴隸可以在靈性上平等。就這樣,奴隸制、家長制或順服世上君主,皆可在保羅的調適神學中來處境化。
如果救恩的不平等,一部份是要由人的「自由意志」來負責,就可解釋人的犯罪是人類祖先亞當墮落後的必然結果,而且,這不但可被引用於現今墮落世界的延伸解釋,也可意指國家作為維護社會秩序力量的正當性。在此,國家存在的意義找到合乎上帝旨意的解釋,那就是看管墮落後的世界,也替上帝實行獎善罰惡的任務。這樣的保羅神學,真的可說是調適基督教與羅馬世界的處境化神學呢!
再以「政教」關係為例說明,《羅馬書》13章1至7節是保羅的一篇熱心勸戒文,教導基督徒因著信仰的觀點而對執政掌權者採取服從的態度,因為權柄來自上主,而掌權者是上主的用人,為要在上主所立的世界來維護良善及懲戒邪惡。雷茵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在《人的本性及命運》書中,對這傳統的看法有所批判,他認為這段經文已給政府一個不適當的保證,而錯誤的基本假設就是認定政府不會危害美德,只會處罰惡行,也由此對政府產生一種缺乏評價的奉獻熱誠。
《羅馬書》13章1至7節,整體來說,它不能脫離羅馬書12章至15章的架構,而獨自發展出一套什麼「掌權者的教義說」之類的謬論。事實上,保羅在羅馬書12章至15章,其所談論的對象並不是他所陌生的「羅馬政權」,而是他所熟悉的「基督徒社群」的所行所為是否向著良善、向著愛鄰居、不要以惡報惡及與人和諧相處的大原則來生活。保羅在這段章節所言的也並非自己獨創,早在猶太人的傳統裡就有同樣的教導,如強調為當權者(甚至外來政權)禱告,或是聲稱權柄只有來自上主等等。
其次,我們若省思當時保羅的處境,就不難了解保羅說這些話語的用心良苦。在保羅寫羅馬書的前幾年,也就是主後49年,由於猶太人不斷的騷動,羅馬皇帝革老丟(Claudius)就曾下令驅逐居住在羅馬城的所有猶太人要離開城市(當然也就包括猶太人的基督徒,可參考徒18:2),這個驅逐令直到主後54年,尼羅王(Nero) 就任羅馬皇帝前才被取消,而《羅馬書》大約就是在公元55年至57年間完成的。當時,在羅馬教會的猶太人基督徒可能還心存不滿,以不納稅來作為反對羅馬政權的無言抗議,當然這其中也多少摻雜著基督徒末世彌賽亞觀的信仰熱誠,認定自己是天上國民,何必認同於屬世與上帝為敵的羅馬國度。
保羅也許耳聞羅馬教會的基督徒對羅馬政權的敵視,以及在羅馬政權對基督徒的迫害後,認為教會急需尋找一個信仰的觀點,一方面可撫平在羅馬教會猶太人基督徒的不滿情緒,一方面也可向羅馬政權說明教會對政治權柄的看法。因此,保羅的重點不是有意去發展一套順從「掌權者教義說」的教理,而是關心基督徒在強大的羅馬帝國勢力下,如何有智慧地見證政治「權柄」其實是來自上帝。
因此,保羅的此段話語絕不是在「服從掌權者」這種天真的想法來作結論。對「掌權者」,保羅設定一個信仰的先決條件來作「服從」後續動作的前題,就是政治「權柄」是出於上帝的設定,用來維護良善及抵制邪惡。保羅在此強調「良心」的省察永遠是在「服從」之前,一個良心不安的順服掌權者的意旨絕非上帝的意旨,如同宗教改革家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在四百年前的人類社會,就已洞悉一個淺顯的道理,那就是如果「掌權者不實行作為上帝僕人的責任,且行事殘酷不仁的話,那麼他就沒有資格再被認為是政府官員了。」看來,保羅的神學真的是調適基督教與羅馬世界的處境化神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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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大地震五年後─讓苦難化作美麗花樹
■王崇堯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凌晨,南投地區的大地震震撼了台灣人心。短短幾分鐘的地殼搖動,造成慘不忍睹的死傷慘重。幾年來,每當九二一臨近,總有人會從心裡深處發問:「為何苦難找上我?」「苦難有何意義?」
「苦難」是個難解的謎題,人們遭受不幸自然會問「為何是我?」對遭遇不幸的人來說,對上天或神明的控訴是極其自然。因為,上天或神明若是這個世界意義的來源,為何人間有那麼多看似無意義的苦難呢?
過往,人對「苦難」的看法大多無法跳脫「宗教性」的三個視野:一是「醜化」它;一是「美化」它;另一是「神秘化」它。記得九二一地震後,本人收到不少「醜化」苦難的宗教宣傳品,愚昧地認定「地震天譴」、上帝審判。這種看法對因災難而死傷的人及其家屬來說,是何等地情何以堪?難道他(她)們是罪有應得嗎?這種以「因果報應」來看待苦難,認定是人惡造成,神明管教的觀點說來真是可怕,將使受害者的心中形成「無罪自責」的困境,使其生活「難上加難」。
另一個視野是「美化」苦難,看苦難是上天或神明的考驗。人們若能從中體會,必能從苦難中得到祝福。這種把「壞」的事看成「好」,常常會造成受害者的心理壓抑,以不當的忍耐或自我折磨來承受苦難。忘了自己的苦難常是別人的不當行為造成的,如山坡地的濫墾、錯誤的政策或控管不當的公共工程等等。
另一個觀點是「神秘化」苦難,視苦難無解,人們再如何聰明還是比不上上天或神明的睿智。這種視苦難無解,是上天難以明瞭的奧秘旨意,常會造成人們以「逃避的方式」(或自殺)來處理現實的難題。
九二一大地震後,台灣很多人經歷了生離死別的集體苦難。苦難中,相信有人「醜化」了它,有人「美化」了它,也有人「神秘化」了它。宗教哲學家漢斯.昆(Hans kung)在一篇《上帝和苦難》(God and Suffering)文章中,提出一些很有洞見的看法值得我們參考。他說人們遭受苦難時,由於急於調和這個問題,於是常把苦難冒充為上帝的旨意,想把苦難的人拯救到另一個世界。他說苦難不應該被竄改、縮小或美化,也不應該以不動心或自我折磨來承受。他認為人們在苦難中,只有來到他(她)的邊界,對生命、現實是否有意義作出質問與扶擇才會有所意義。漢斯.昆說也唯有如此,人們在「抉擇」中,才能勇敢去面對自己的苦難。
美國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說的更好:「災難最大的意義不在於發生什麼事,而是在於對發生之事所持的看法及態度。受害者只要改變內在態度,在驚惶中勇敢面對,使其成為奮鬥的力量,那麼災難將能成為鼓舞人們的利益。人們若無法避免災難,改變其內在態度以安然心情勇敢面對;相信災難的刺有一天會脫落,成為一叢美麗的花樹。」
在此,衷心期望重建區的朋友在五年後的九月二十一日,依然勇氣可嘉地面對自己的苦難,且化苦難為動力來重建家園,讓九二一災難的刺早日脫落,化為一叢受祝福的美麗花樹。
洛克思(logos)作為宇宙理性秩序的原則,源自主前6世紀以弗所的Heraclitus。他主張所有事物皆在變動中,當我們的腳踏入河流水中,收回再踏入時己不再是原來的流水。但為何宇宙不斷的變動中卻不會帶來混亂?也不會是雜亂無章?因為有一宇宙法則洛克思在運轉,宇宙藉它存在及運作;因此,所有事物皆有目的。Heraclitus說是洛克思告訴我們事情的對錯,是洛克思使我們能思考、推理,分辨什麼是真理,作出正確的選擇;是洛克思使人有理性及認識真理的能力。
在Heraclitus的殘篇中,靈魂、理性、智慧、神性都與Logos相關,並與「神聖之火」接近的程度將 Logos 分為不同層級。最接近神性是最高的理性、具有最優秀的靈魂和智慧;其次是戰死沙場的英雄,死後成為半神;其次是能洞視世界(認識 Logos ) 的思想家;其次是有志於追求智慧的一般人;其次是只求溫飽的一般人等等。
斯多亞學派(Stoic)承續Heraclitus的神聖之火與理性(logos)的思想,認為宇宙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a unity),世界是由宇宙 logos 亦即神聖理性所掌管,將每一事物轉變為有意義的統一體。而人的理性是宇宙理性的一部分,人的行為應與神聖理性一致為其道德訴求。
斯多亞(Stoic)學派認為上帝就是初因,是自然普遍法則洛克思,是事物秩序的動力。此秩序法則洛克思也把每一個人安放在他/她們應有社會地位而和諧運作。人們遵照此自然法則(自然律)安份守己,在社會體系各盡本份。同時人也經由此理性尊嚴激發自拔精神,以達道德與宗教上的自由。所以,人若以意志去遵行此自然律則,理性就可支配感官種種外在欲求,讓自己的意志與上帝的意旨和諧來達到內在的尊嚴與生活上的純潔。在此,認識上帝與服從自然社會律則有了關聯,而這種內化於理性法則與尊嚴的道德情操自律,與近代強調被揀選的清教徒精神有異曲同工之妙。
另外,斯多亞也有「黃金時代」的朔往,用來解釋現今的社會不公現象。在早前的「黃金時代」裡,男女婦幼人人平等;可惜好景不常,社會因人的缺憾、罪惡而每況愈下,人的意志能完成如此道德情操己屬少數,這種人道主義精神由自然律統合,再配合既存法律制度,正是斯多亞主義的精神,也是形塑羅馬法的根源,也是影響保羅神學思想的處境化要素。而保羅的家鄉大數,正是斯多亞主義思想的發源地。
在「伊甸園」裡如同「黃金時代」的樂園,上帝所創造的萬物與自然體系皆能和諧快樂共存。墮落後的世界,人人的道德與心靈景況是每況愈下,敗壞遠離上帝初始所創的樂園和諧。基督徒這樣少數的團體,正經由基督的洗禮,在不公義及不平等的罪惡世界,宣揚宗教上救恩的平等。這種倚存於世界罪惡基礎的宗教團體,進一步發展到將「世界的罪惡」納入信仰的理解,而不得不接納它為必然的社會體系,正是斯多亞的自然律思想在保羅神學內涵的展現。
這也是生活在「外邦世界」的保羅,經由斯多亞的自然律則來認可「國家」作為懲處罪惡的功能,進而接受自然律下的社會分級制度。然而,接受社會階級為罪的結果的保羅神學,仍因斯多亞的「人道精神」而大力鼓吹宗教上屬靈的平等。
依此來看,受斯多亞思想所影響的保羅處境化神學,其「普世」的神學意涵仍具「先知性」;也就是說,在自然律思想支配下的社會階級雖然是保羅當時的處境,但保羅仍先知性地勸勉當時的基督徒,打破社會階級的分野,在信仰屬靈的意義上將奴隸、社會邊緣者,以教會中的兄弟、姊妹情誼來對待。這樣的普世信息,對現今的教會面對有意識或無意識的社會階級分野(如新住民、外來勞工等) ,仍具「革命性」信息。
另外,保羅所寫的《羅馬書》正是其超越斯多亞處境思想的「普世」神學陳述。在《羅馬書》第一章,保羅以羅馬人所尊崇的「自然律則」來論述:「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向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然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了解看見,叫人無可推諉。」
然而,羅馬人所行的並非依斯多亞思想所說的以理性尊嚴,激發自拔精神的意志去遵行此自然律則,支配感官種種外在欲求,來達到道德與宗教上的自由。反而,所行的是「存扭曲的心,做那些不該做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紛爭、詭詐、毒恨,又是毀謗的、說人壞話的、怨恨神的、侮辱人的、狂傲的、自誇的、製造是非的、忤逆父母的、頑梗不化的、言而無信的、無情無義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做這樣事的人是該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做,還贊同別人去做」。
《羅馬書》第二章談到上帝啟示了「律法」給偤太人,讓他/她們「知道上帝的旨意,從律法受了教導而能分辨是非」。 然而,偤太人雖然宣講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以律法誇口,自己倒違犯律法,羞辱上帝!使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受了褻瀆。 保羅接續在《羅馬書》第三章很感慨地歸究原因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那麼犯罪的人如何蒙受上帝的救恩呢?是遵行羅馬斯多亞思想的理性操練,以「意志」控管感官慾望以達拯救?或依偤太律法,以「行為」來獲得上主歡心?律法本是神聖的恩賜,向人顯露人的本性及人與上帝及別人的關係,並且告知人在疏離中並沒有依本性、遵誡命而行。因此,推理的能力就會引誘人們說,若「守誡命」就可尋回本性來得到拯救。律法不能得救的原因是在於「意志的枷鎖」,人很困難意志自已的意志,所以保羅才說苦啊,我的為人! 「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做的惡,我反而去做」 ,這也如同羅馬詩人Ovid所說的:「我看到好,讚美它;但老是跟著壞走。」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也以偷梨子的經驗來述說相同經驗:梨子其實是難吃的,但為什麼要偷採它呢?奧古斯丁說這是反抗律法的快感!確實如此,越強迫的命令,人越容易反抗。也許今日學生不來上課的理由,是有反抗老師的快感吧! 馬丁路德曾說若以行為衡量能否上天堂,他是第一名,但他也自省說:「律法若不是在快樂中成全,就是沒有成全。」 有人守律法,但不快樂,是不快樂的聖人;有人常犯錯,卻快快樂樂,是快樂的罪人。難怪有人會說,寧可做快樂的罪人,也不要做不快樂的聖人。
人能不能依本性而活,不在於律法,在於與本性根源連結而衍生的動力,而「愛」就是啟示的動力,這樣才能成全律法。這就是保羅親自體驗也到處宣揚的「普世」福音,即「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可見保羅的神學雖然「處境」於第1世紀的斯多亞思想,但也因著在「基督裡」的信仰,而衍生「因信稱義」的「普世」神學。
巴克禮牧師(Thomas Barclay, 1849-1935)是台灣第一間西式大學「府城大學」 (今台南神學院) 創辦人。巴牧師1875年來台,1935年10月5日在台南過世,葬在台南公墓,在台灣生活60年。他也是長老教中學(今長榮中學) 及女神學(今長榮女中)設立的推手。他創辦<台灣府城教會報>(今教會公報),推廣白話字,使台灣人通過識字來得到文明啟蒙及信仰造就,也經由<台灣府城教會報>,世界發生的大事,台灣百姓可以得知;台灣教會及社會發生的事,經由英國長老教會可傳送到普世的教會來認知。寫Barclay of Formosa(台灣的巴克禮) 一書的萬榮華牧師(Edward Band, 1886~1971)讚譽巴克禮牧師是拯救一個城市的人,這個城市就是府城台南市。最後,巴牧師在晚年翻譯了台語新舊約聖經,讓台灣人可用自己母語研讀上帝話語,由此信仰有了根基,也扎根在台灣本土。
巴牧師出身加爾文派,有為上帝榮耀而活的敬虔信仰,其自由教會的傳統,不受政府干預及自由選任牧師的精神,孕育了日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嚮往政治自由及宗教自由的獨特情操。巴牧師是蘇格蘭人,也深受當時蘇格蘭啟蒙運動科學求真的影響,但他那件膝蓋破口的長衫,也讓我們知道他是一位虔敬跪著禱告的人。讀他16歲所寫的獻身文,我們更加認識到巴牧師是位全然奉獻自已所有給上帝、並用熱情、歡喜的心來實踐奉獻心志的信仰者。
巴牧師年輕時,有一次看到人家住的房屋美麗壯觀,而羨慕自許未來想成為賺錢的商人,購買如此豪美房子。然而,巴牧師家庭虔敬的背景,古典文學教養、及英國長老會派駐中國宣教師們的啟發,使後來的巴克禮願意放棄追求財物及名聲,而將一生奉獻給上帝,並來到Formosa台灣,經由他的敬虔信仰,古典文學教養、及現代科學訓練,來從事一個比賺錢更偉大的神學教育事工。
他在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二年級時,寫下自己的「獻身文」,願意將自己的心思意念、錢財、時間、一切力量都獻給上帝,來榮耀上帝、成為有用的器皿。而且也要用熱切的心情,謙卑的決意、歡喜的心來實現他的奉獻心志。難能可貴的是,巴牧師從大學二年級起,每一年在自已所寫的「獻身文」重新立約簽名。
1892年10月8號,巴克禮與他的太太伊莉莎白(Elisabeth Christie Turner)結婚,婚後伊莉莎白就跟著巴克禮牧師在他的「獻身文」一起簽名,直到1909年,因腦瘤返回英國開刀,返台途中在上海過世,安葬在上海公墓為止。當時,巴牧師在巴師母的告別禮拜中,以啟示錄14章13節來安慰自己:「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1931年,巴克禮牧師在他的「獻身文」簽名後,加上一句話說:「我天天感受上帝對我的照顧及引導,我要用這樣的感受,由內心發出的敬虔,繼續這個獻身的誓約。」
巴師母是一位充滿愛心的護士,因為沒有小孩,她將教會的年輕學子當作自己的孩子一般的愛護。當時,太平境教會的傳道施鯤鵬先生見證說巴師母非常愛護教會的兄弟姊妹,把他們當作自己的兒女看待。彰化蘭大衛醫生也說巴師母是一位富有同情心的人,對於有困難或生病者都樂意伸手幫助,常常忘記自己也是一個生病的人。我相信東門教會和太平境教會的初代信徒,一定都有親身體驗到巴牧師和巴師母的愛惜。看到東門教會最近修建一間小禮拜堂來紀念巴師母時,真是感動不己。萬榮華牧師說,巴師母的一生都在扶持病痛的人。她的生命如同「不熄的燈火」,照亮每一個人。其實巴牧師也是一盞「不熄的燈火」照亮著台南市民。
1875年底,巴克禮牧師初到台灣時,不久就染上熱帶病。1878年他自己記載說他有四個月無法工作,兩個月在發燒,兩個月必須到中國休息。當時在旗後海關任職的Manson醫生,建議他返回英國好好休息治療。然而,巴克禮牧師總是充滿信心這樣回答:「不管怎樣的病痛,愛心一定會勝過,愛心一定能拯救台灣Formosa。」就是這種安然、來自信仰無比的愛,讓巴克禮可以在Formosa台灣工作60年,而且有機會在1895年台灣的巨大政治變動中,成為一位拯救台南市民的和平使者。
回想1895年10月,當時的台灣及台南發生甚麼事呢? 1895年台灣被割讓給日本,日軍分三路要來佔領台灣。5月29日,北部的日軍從澳底登陸,10月10日,中部的日軍從澎湖登陸布袋,不幸的是,澎湖當時的傳道林赤馬 (林學恭牧師) 被迫當日軍的嚮導,引導日軍從澎湖登陸布袋。10月11日,南部的日軍從枋寮登陸,10月15日進軍到打狗(高雄),最後的目標是三路日軍齊聚府城 (台南),攻下最後的城堡。
對教會來說,當時的情勢非常緊張,1895年122卷的<府城報>說到有”匪類”四處謠傳入教者引導日本軍來攻打城市,大家要起來殺入教者。127卷的<府城報>也報導有”土匪”要來殺麻豆教會的傳道及拆禮拜堂,因為街內大老出面阻止,才沒發生悲劇。不久後,從北部逃到南部的民兵四處謠傳,彰化及嘉義的城門是信教的人去打開的,好讓日本軍進來。所以當10月14日,日軍攻打下營庄時,在麻豆的市民,有人就拿菜刀、斧頭,四處追殺入教者。很不幸被殺死的19人當中,有15位是基督徒,4位是慕道友。其中一位是太平境教會第四任傳道趙爵祥的長子趙大恩,他在醫館習醫派在麻豆服務,本想返回府城結婚,沒想到也遭殺害,當時他只有22歲。
其實1895年6月日軍攻台時,宣教師的家屬,包括巴師母都到廈門避禍。留在台灣的巴牧師,在7月發燒到40度,巴師母很勇敢地從廈門返回台灣來照顧巴牧師,最後巴牧師也不得不坐船到廈門,後到日本休養。直到10月返回台南時,聽到麻豆發生的慘案後非常傷心,巴牧師很佩服台灣的信徒,他們信仰堅定,沒有逃走,讓他非常感動。10月20日禮拜天,黑旗軍劉永福已經逃走,台南的大老前來請求巴牧師可否去請日軍入城,避免城市居民遭到殺害。當時的巴牧師不敢答應,因為6日前才發生麻豆事件,基督徒被殺,他害怕同樣的事情也會在台南發生。但另一方面,他也得到英國領事傳來的消息,說日軍準備禮拜一進城,禮拜二砲轟府城。在這危險的時刻,上帝使用巴克禮牧師成為一位和平的使者,引導日軍平安入城,拯救一個城市的人免被殺害。
巴克禮跟北部引日軍入城的辜顯榮有甚麼不一樣? 巴克禮是被台南市民請求去引領日軍入城,避免市民遭到屠殺;另外,巴克禮也沒有像辜顯榮般地受到日軍的回報,而往後過著榮華富貴的日子,福及後代。我在想,巴牧師如果自私一點,跟日本統治者要一大塊土地來辦神學教育的話,今天,台南神學院的規模一定更大。當院長的人也不用那麼辛苦,四處奔波募款。當然,巴牧師不會這樣做,他的所作所為是為了榮耀上帝,成為有用的器皿來有助益於台灣人民。
巴牧師年老的時候,還擔任著太平境教會的小會議長。曾任太平境教會牧師的王南傑牧師說,巴牧師對想信耶穌入教會的慕道友「問道理」後,都會要求他/她們讀聖詩306首(新聖詩382首) 「我的性命獻互祢」 全首,來勉勵要信耶穌的人一定要將生命的所有奉獻給上帝。
巴牧師過世後,因為沒有子女,他的遺物由英國領事館領回交還給巴牧師在英國的親人他的哥哥。特別是巴克禮牧師所寫的「獻身文」,就這樣傳給他哥哥的兒子喬治巴克禮牧師(Rev. George Barclay)來保存;後來再傳給喬治巴克禮的女兒Katherine女士保存,最後交由Katherine的兒子William Barclay Marin保有。這份巴克禮親筆寫的獻身文,經由張瑞雄牧師的奔波找尋,終於在2013年9月,經由巴克禮家族的捐獻到台南神學院保有,成為院藏珍貴信仰文件,激勵台南神學院師生全然奉獻,為上帝的榮耀而活,如同聖詩「我的性命獻互祢」所吟:
我的性命獻互祢, 做祢路用到一世;
時刻暝日獻互主, 歸榮光祢萬年久。
台灣第二波的宣教運動,是隨著1859年西方帝國主義與中國所簽訂的天津條約(Tientsin Treaty)而來,基本上它也可視為是另一波現代殖民主義擴展運動,只不過這一次附屬在殖民主義擴展下的宣教運動,是以英國宣教師為主且以醫療做為開始,而且全部關注對象也放在島民身上。
儘管如此,台灣教會有一段長時間需倚賴宣教師的領導及其背後所帶來的財政支援,宣教師所傳揚的福音,本質上是著重於個人主義的敬虔,宣教師們雖然情操高尚,精神可佩,然他/她們對教會的觀點,仍相當程度受到西方基督教教派分裂後的教會觀所制約。宋泉盛牧師在〈從以色列到亞洲:一個神學跳越〉(From Israel to Asia-A Theological Leap)的文章中,批評這樣的教會觀是自以為自己是承繼上帝國彌賽亞盼望的唯一機制。
宣教師們所帶給台灣教會的教會觀,顯然是他/她們那個時代宗教思想下的產物。西方種族中心的優越感正以柔性宗教的方式呈現,不只是宗教本身的優越感,連宗教信仰的整個意義也被制約化為延續西方教會的精神,這不正是反映「帝國主義」(imperialism)的意涵,就是以自己國家或文化的價值來強加成為其他國家或文化的價值。
當1895年日軍侵佔台灣時,台灣教會在飽受日軍與台灣民間雙重的誤解及敵對中,正顯示出這樣的無奈。當時日軍分三路要來佔領台灣。5月29日,北部的日軍從澳底登陸,10月10日,中部的日軍從澎湖登陸布袋,不幸的是,澎湖當時的傳道林赤馬 (林學恭牧師) 被迫當日軍的嚮導,引導日軍從澎湖登陸布袋。10月11日,南部的日軍從枋寮登陸,10月15日進軍到打狗(高雄),最後的目標是三路日軍齊聚府城 (台南),攻下最後的城堡。
對教會來說,當時的情勢非常緊張,1895年122卷的<府城報>說到有”匪類”四處謠傳入教者引導日本軍來攻打城市,大家要起來殺入教者。127卷的<府城報>也報導有”土匪”要來殺麻豆教會的傳道及拆禮拜堂,因為街內大老出面阻止,才沒發生悲劇。不久後,從北部逃到南部的民兵四處謠傳,彰化及嘉義的城門是信教的人去打開的,好讓日本軍進來。所以當10月14日,日軍攻打下營庄時,在麻豆的市民,有人就拿菜刀、斧頭,四處追殺入教者。很不幸被殺死的19人當中,有15位是基督徒,4位是慕道友。其中一位是太平境教會第四任傳道趙爵祥的長子趙大恩,他在醫館習醫派在麻豆服務,本想返回府城結婚,沒想到也遭殺害,當時他只有22歲。
其實1895年6月日軍攻台時,宣教師的家屬都到廈門避禍。留在台灣的巴克禮牧師,在7月發燒到40度,巴師母很勇敢地從廈門返回台灣來照顧巴牧師,最後巴牧師也不得不坐船到廈門,後到日本休養。直到10月返回台南時,聽到麻豆發生的慘案後非常傷心,巴牧師很佩服台灣的信徒,他們信仰堅定,沒有逃走,讓他非常感動。
台灣割讓給日本後,余饒理宣教師(George Ede)在所發表個人意見中,肯定已現代化的日本必然會在建設、產業及法律等方面改善,甚至可能准許禮拜天的休假規定。但日軍也沒有因此善待基督徒,教堂被佔用做為馬房,傳教士也常遭到逮捕。不可思議的是連在迎接日軍來臨的北部某平埔族基督教徒的村子裡,傳教士及一些基督徒也遭到屠殺。基督徒遭屠殺後也未見激起抗日仇恨,這與朝鮮基督徒的強烈抗日成為鮮明對照。在韓國教會史,基督教與愛國運動的關聯,是後來韓國人廣泛接受基督教的重要原因。如1919年3月1日通過的獨立宣言,在33個簽名者中有15人是基督徒,許多基督徒因為抗日被捕入獄。
巴克禮牧師在1895年末的年度報告書中,雖然對日本的統治提出「要把台灣人的身體、靈魂和精神全部日本化」的批判,但也確信清朝官僚制度的瓦解是有助傳教活動。甘為霖宣教師(William Campbell)在隔年也陳述相同意見及盼望日本禁止鴉片買賣。北部出名信徒李春生先生更是如此,由於他對日本的明治維新有高的評價,因此相信日本的現代化對基督教的傳揚是有助益。從當時這些南北教會領袖的觀點來看,台灣基督徒社群的自我了解是相當受到當時政治文化所制約。
另一例證是當日軍佔據澎湖時,在日軍基督徒與澎湖教會基督徒的首次交流會中,當日軍基督徒代表日疋信亮對台灣基督徒致詞,提到台灣人民應該向身處文明潮流中的日本學習時,竟也獲得澎湖教會信徒不分男女的全體起立鼓掌稱讚。
1915年「西來痷事件」可說是台灣漢人的最後武裝抗日,當時被捕有1957人,判死刑866人,後因大正天皇登基的特赦,最後處決了135人。據統計1896至1915年間,在台灣被日本政府判處死刑者有4423人,無期徒刑者682人,有期徒刑者1474人。
今年正好是「台灣文化協會」成立百年紀念(1921-1931),也是台灣人(漢人) 開始採文化非暴力的方式抗日,這個運動有醫生、士紳、教師、律師及農運、工運團體(其中有基督徒) 等等;至於當時以「宣教師」為主導的台灣教會,其立場倒是值得本土神學再進一步探究!
台中第二選區基進黨的陳柏惟立委被國民黨集全黨之力,以荒謬的謊言霸免成功,儘管票數差距不多,但仍反襯著台灣一股微小親中深藍族群,因過往所倚靠仗勢欺人的黨派日漸衰微、失去權(錢)勢後由所衍生的「集體焦慮」(collective anxiety) 轉化為「集體亢奮」,並結合只求政經私利的台灣地方派系來趁疫作亂,企圖藉由霸免保台的國會議員來搗亂台灣民心,拉下台灣民進黨政府或使其難堪,製造未來中國可以統一台灣的假象。可悲的是,受地方派系把持的鄉鎮市民,正經由所謂的「民主」方式,以選票賣掉自己、賣掉台灣未來!
「集體焦慮」是社會群體面對重大事件或有生命威脅時,所引起群體心理共同反應的現象。有趣的是,有的心理學家認為「集體焦慮」是一種假象,是群體對威脅的「謠言」所衍生恐慌的共同想法。群體面對迫在眉睫威脅所衍生的恐慌,一旦被有心人有意識地加予操作傳播,恐慌就有可能內化於群體的每個個人,而形成集體焦慮意識。而且當集體焦慮的意識變成一種信念,就會加劇恐懼,扭曲個人的感知。從而更加深化個人對威脅謠言或假信息的相信。
社會學家認為「集體焦慮」會在社會中的邊緣群體顯現,如政治權力的群體邊緣者或社會邊緣族群團體,特別當他/她們失落權力而無安全感時。這時,別有用心的邊緣政客,就可利用具威脅的謠言來慫恿其族群群體的「集體焦慮」,轉換成族群群體的「集體亢奮」,來作破壞抗爭,並從中得利。社會學家涂爾幹說「集體亢奮」就是經由某種特別「儀式」,來誘發粉絲群眾們的熱情與狂喜,進而鞏固群首與粉絲群眾們的社會關係。特別當粉絲群眾被一種簡扼的口號緊箍住時,一點一滴的群眾活力就會占據每一個粉絲心靈,它最可怕的是可被政治性地催化成對社會不滿後的暴民心理。
「集體焦慮」被鼓躁成仇恨的「集體亢奮」具有弱化社會心智的感染力。一方面粉絲群眾因社會排斥而更充滿敵意,一方面社會也會築起道德或政治正確的高牆來保護自已。人類學家維多、特納(Victor Turner) 認為「集體亢奮」是人類普世皆然的一種能力,其功能可讓整個社會結構暫時鬆動,使其不至於過度僵化或不安;不夠「集體亢奮」活動不能持續太久,太常它會導致社會分裂瓦解。
「集體焦慮」也是,在大家面對謠言所帶來的恐慌時,可先冷靜下來,從消息的傳播,理智地判斷是真實或虛假謠言,看出誰是誰非;也可從社會領袖的盡心盡力,或是酸言酸語,來了解誰對誰錯。面對群體的「集體焦慮」,其實是政治家或媒體工作者最好的未來投資,因為群眾的「集體焦慮」,會因為他/她們的作為,是安撫或煽動,在未來作出信任或離棄。因此,「集體焦慮」的潛在好處是,它促使社會整體,包括群眾與領導者,都必須衡量自已的作為,來作風險評估:是有益於公共政策,來形塑更安全的社會;或煽動人心,以為藉由社會動亂,加重喧染抹黑對手的無能與人格,自己或群體就能得利。由此觀察,陳柏惟立委與基進黨是「短空長多」,未來更有空間與機會重新嬴得台灣人民信任;反之國民黨卻是「短利長空」,其說謊的黨性遲早會被揭穿,未來會被更多的台灣人民唾棄!
因此,活在理性世界的大多數台灣人民,對此「集體焦慮」與「集體亢奮」現象,應該樂觀以待,認為社會因謊言而起的「惡意霸免」,終究會在理性的說服下消退。政治工作者必須學會理解群眾不安的「集體焦慮」,並嚐試更多的可能性將它化解與醫治,而不是被鼓躁成為「集體亢奮」的仇恨。因為我們深信社會學家韋伯所說:「一個穩定的社會群體,一定有一套法則來應付失序,減低社會解體的威脅。」寄望陳柏惟立委有日東山再起,還其公道;至於多數的中間理性選民,我們在下一個階段應盡力守住台灣的民主防線,不要讓「惡意霸免」重演,或假借「公投」製造社會不安;當然最重要的是將「始作俑者」,這個謊話連篇的「中國國民黨」以選票抵制!
2020.11.27張瑞雄牧師追思感恩茶會
以愛台灣的心,來紀念張瑞雄牧師
去年,在張瑞雄牧師的告別式,我以「感動的靈」,從先知以利亞、以利沙的師生情誼談到黃彰輝牧師與張瑞雄牧師師生情誼,及愛台灣、關心教會的生命故事,由此來紀念張瑞雄牧師。今年在南神李庥、伊萊沙紀念館舉行的張瑞雄牧師的追思禮拜,我以幾點來與大家分享,來紀念張瑞雄牧師。
1. 「村里」與「普世」相互輝吷、造就
我們的學院雖然小,但在此學院讀書受影響者卻不少。然而,我們也真的生活在南神狹小的鄉里,看我們想看的東西,也常以為我們看到的東西是真理。所謂民族主義就有這樣的問題,未曾離開自己的村莊,卻以為自己的村莊最好。我與張瑞雄牧師來往,深深體會他對此深切的反省;所以我也常常鼓勵學生走出南神、長老教會的鄉里,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張瑞雄牧師是有如此氣魄,雖然在校成績優異,卻得不到師長的讚賞、黃彰輝院長的看重;但他仍然以自己勇敢的氣魄想辦法出外進修,看看比自己鄉里更豐富的事務。就這樣,張牧師自己申請去美國讀書,從長老會到衛理公會,從亞洲到美洲,最後回到台灣,他一定看到以前鄉里看不到的很多東西。的確,張牧師若沒有走出南神的村里,就無法看到更大普世教會的願景。我們若以自己的望遠鏡看天空星星,只能看到自己望遠鏡內的天空星星;若換一台更大望遠鏡,或借用一下別人的望遠鏡,也許我們就可以看到以前沒有看到的星星。
南神由於本土認同,過往常常遭受外來國民黨政權有形、無形的壓迫,而有時不得被迫關在自己的鄉里,無法走出去,聲音也很難被社會大眾聽到。民進黨執政後,雖然社會有進行一些特定的轉型正義,但教會內部仍聽不到任何轉型正義的聲音與要求。台灣人基督徒因此不但失去作為台灣人應有的骨氣,也失去作為基督徒應有愛與公義的基本要求。
今天,前黨國基督徒的後代,因紅頂商人與中國化基督教大眾媒體的支援,正借著社會議題(如反同)來分化長老教會,以傳福音、教會增長為首務來簡化福音真理,並在無形中弱化長老教會對這塊士地的認同。南神作為長老教會神學教育核心,需重新找回自己與這塊土地的生命故事,如張牧師般地,重朔有「台灣」,又有「耶穌」的教會信仰,讓「鄉里」與「普世」相互輝映造就。
有「台灣」不只是認同問題,如果連生養你、我的土地,我們都不愛護,我們還會愛賜給這塊土地給我們的上帝嗎?這是作人的基本道理。而「耶穌」的信仰不就是十字架垂直永恆的面向嗎?十字架的信仰不但擴展了我們在歷史平面有關生命廣度與深度的理解,也教導我們接納與我們不同的人。我們確實可以反對我們覺得不妥的事物,但就是不同觀點的人,不是仍可在耶穌的愛中相互接納嗎?
2. 走出「黃彰輝」頭箍
南神畢業的學生,內心都有一個無形的「神主牌」:黃彰輝牧師。黃彰輝後的南神院長一定都會被人拿來與黃彰輝相比。謝謝張瑞雄牧師將他老師黃彰輝牧師的一生真實地呈現出來,他其實也跟我們一樣有偏心,視人不明。前南神院長駱維道牧師說黃彰輝牧師至少培育二十多位學生,送他們到一流大學深造,但最後回家鄉服務的,廖廖無幾!
歷史學家說一位充滿魅力的領袖失落後,要再期待另一位充滿魅力的領袖再現是困難重重。團體要再起來一定要先走出魅力領袖頭箍,期待這位魅力領袖的學生們起來共擔責任,也許才有機會重現團體榮景。張瑞雄牧師給予我們的啟示是,我們不必成為「黃彰輝」,但可以與同工相互鼓舞,一起分享南神這個團體愈來愈好的願景,而一起努力同工。
3. 愛台灣的心
2001年我在劍橋Westminster學院當研究員,有一天張瑞雄牧師從美國來劍橋找我,這是我們第一次的會面。1983年我在加州灣區教會禮拜時,就聽到他的大名,印象中好像不容易相處。認識他、了解他後,才知道他是一位慈祥的長者,有顆愛台灣、敬老師的心。
為了撰寫他的老師黃彰輝牧師的傳記,張牧師來劍橋收集黃彰輝牧師在Westminster學院讀書時的資料。詳談之後,知道張牧師走過所有黃彰輝牧師呆過的地方,如日本東京大學、倫敦大學東方研究中心、瑞士普世教協總部等等,收集撰寫黃彰輝牧師傳記的第一手資料。
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驅使一位當時已70歲退休的人,充滿想完成他老師傳記的使命;但從張瑞雄牧師的身上,我感受到一個老師及一位學生,他們為著共同的理想打拼所留下來的感動。我的結論是,他們師生都有一顆愛台灣的心。
一位醫學院教授跟我說過,只要不抽煙、不酗酒、沒有遇到意外,我們都可活到65歲,也應該為我們下一代好好活到65歲。教授的結論是:只要活到65歲,就有可能活到85歲。退休後,可以作的事仍然很多。這是張瑞雄牧師給我們的啟發,退休後,仍可用愛台灣、愛上帝的心,繼續作愛台灣、榮耀上帝的事。
退休後的張瑞雄牧師,完成了黃彰輝牧師傳記,找回巴克禮在1865年寫的獻身文,也託韓裔日人金斗鉉畫家完成巴克禮牧師生平12張繪盡,出版為2019年曆,而其辛苦收集的李庥牧師(英國長老會第一位來台牧師) 書信,也由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協助出版。為此,南神也設立「李庥、伊萊沙」文創館來紀念。目前,一本李庥傳記也將出版,由於南神出版基金已經用完,將尋求相關教會或有心人士的奉獻,協助南神出版這本深具意義的李庥傳記。
本人擔任南神院長期問,有邀請張瑞雄牧師回來母校協助「史料中心」,晚年看他從校園走路要到市場買菜,是走走、停停,雖然坎坎坷坷,但他一定走到目的地。看他走路的背景,讓我聯想到這個學院一路走來,也是走走、停停,雖然坎坎坷坷,但我們一定會像張牧師那樣走到目的地。
學院在150多年的歷史中,也是走走、停停,坎坎坷坷,有的房子己被拆毀,有的房子重建;有時成功,在壓迫下仍勇敢見證主名,有時失敗,有人淪為spy出賣老師同學;有時團結一致,對抗外來壓迫,有時爭吵不和,沒有見證。然而在成功與失敗、吵架與復合及拆毀與重建的辨證中,我們可以想像南神更好的未來嗎?
前面的路仍然坎坎坷坷,但同心我們一定會走到目的地。以此紀念張瑞雄牧師。
台南神學院於1940年日治末期被迫關校,1948年復校後隔年才由第一位台灣人黃彰輝牧師接任。台灣處境化神學教育的發展可說是受到黄彰輝牧師的啟蒙,而黃彰輝牧師(Shoki Coe)其日本名字正好反映著他那時代台灣人的認同困境。畢業自東京帝國大學哲學系及英國劍橋韋斯敏斯特(Westminster College,Cambridge)學院,二次戰後於1947年回到台灣,黃彰輝牧師很快地成為台南神學院首位台灣人院長,擔負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傳教人員的培育工作,直到1965年離台前往瑞士任職普世教會協進會的「神學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後升任執行長。
黃彰輝院長任內開始發展以台灣為主體思考的處境化神學教育,由此不只重視以母語授課,也開展本土神學教育思想。對他來說,「福音化」的概念,就宣教的方法而言,是單向的宗教與文化移植,由強勢文化移植到弱勢文化。早期在台灣的外國宣教師們,大多屬於此類型。
黃彰輝牧師在台南神學院所奠基的「處境化」神學教育思想,可追溯於他個人作為台灣人的生命困境,及日後發展的「處境化神學」(contextualization) 思路來得到驗證。黃彰輝牧師一生有4個不同語言的名字:台語Ng Chiong-Hui、華語黃彰輝、日本統治下的Shoki Ko、及歸化英國後的法定名字Shoki Coe。他曾感嘆地說:「名字那麼多,且領過那麼多國所發給的護照,不是彰顯台灣人榮光的歷史,是指著故鄉經歷了數世代受壓迫的悲哀。」
日本統治下的教育體制,台灣人地位是「低於」日本人。1922年在台南讀「公學校」時,年少的黃彰輝牧師就曾遭日本學生漫罵為「清國奴」。另外,他從東京大學完成學業搭船回台湊巧碰到多年不見的弟弟,彼此高興地用母語交談時,弟弟卻被導師帶走,為此他必須屈辱道歉。後來在《回憶與反思》(Recollections and Reflections)書中,他說:
我深深地涉入在政治當中,因為我是台灣人,因為在我內心底深處有一股強大的力量,讓我拒絕被歸類在台灣人以外的任何範疇,讓我拒絕接受別人所給予我們的待遇。我有一股深刻的「呣願」、「呣甘願」的感受。
又說:
政治的抵抗(呣願)變成了作為台灣人的最重要部份;而我知道它會繼續存留在我裡面,直到有一天,當作為上帝依其形象所創造之子民的台灣人民的自我認同和尊嚴被每一個人所尊重為止。而那一天正是島內和海外的台灣人所習慣通稱的「出頭天」,也就是我們將要「歷劫歸來」的那一天。只有當那一天到來時,我的政治「呣甘願」才能真正除去。
為此,當1950年代金陵基金會的史丹利、史密斯博士建議台南神學院從台語教學改為所謂的國語教學,且可提供學校急需的財務援助,卻被黃彰輝牧師拒絕。黃彰輝牧師的白我理解是這樣:
我的政治參與是身為台灣人和身為基督徒的意義,兩者內在角力與外在表現。前者關係到我出生、長大以及決定整個存在的前後關係。後者進入我的生命像是新的,但比任何存在更老;某種新和舊似乎要融合為單一個體,既安慰又挑戰我在我的存在中找尋一種新及可靠的因素,它將打破似乎被監禁的命運。又說:
這就是我所有政治參與的根源。它是「處境化1的另一個例証!世界上不知道有幾百萬像我這樣的人,渴望被人知道是台灣人。也有很多人努力禁止我們稱自己是台灣人!
黃彰輝牧師擔任台南神學院院長時,學院百廢待舉。他上任後提出三個神學教育經營方針:一是師資需充實,二是設備與校舍要建立,三是經濟要能確立自主。 於是短短16年間,他致力培育優秀師資,強化教授陣容,提高學生素質。神學院學制也由四年改為六年,並成立大學畢業後就讀的神學研究所。另外,為了配合教會事工之全面發展,更開辦基督教教育、社會服務、音樂等學系課程,學生也由十多位增加到二百多位,並與台灣聖公會、衛理公會及信義會合作,培育其教派傳教者。
至於經濟自主,黃牧師除了得到英國長老教會的支持外,也獲得美國金陵神學院基金董事會的資助,協助學院內建築硬體設施,諸如巴克禮教室、圖書館、禮拜堂以及教授宿舍等等建物,都是當時所建立。黃彰輝牧師致力於讓台南神學院成為當時東南亞最好的神學院校,他說:
神學院好比一輛車的四個輪子,第一輪是教會親愛的兄姐,第二輪子是英國長老教會,也就是南部基督長老教會的母會,第三輪子是金陵基金董事會,我們的好撒瑪利亞人,第四輪子就是台南神學院董事會所領導的教師、職員、學生,這四個輪子都好的話,就會跑得快與順利。 又說:
十年前我們的院舍很荒廢,感謝上帝感動海外朋友的幫助,院舍煥然一新,富麗堂皇,南神已成為東南亞最大的神學院。這要深深地感謝金陵基金董事會的關心與幫助,他們的好意是根據我們教會熱情的奉獻。
儘管如此,黃牧師還是深謀遠慮考量學院未來的經濟支柱,認為不能永遠靠著外來的幫助。台灣教會及眾信徒最終必須肩負起自己神學教育的擔子,這也是「處境化」神學教育的一大挑戰。他反省地說:
過去十年學院的成就,常讓我想起參孫,他的頭髮是參孫得力的秘訣。頭髮存在就有大能力,頭髮剃掉就變成平常人。我們學院的祕訣在那裡?在於教會不變熱切的決心與各位不斷的代求與奉獻。這就是學院的頭髮。再來的十年恐怕有一危險:我們若將頭髮剃掉,認為有母會與金陵基金董事會的幫助就夠,我不用出力,沒有比這種想法更危險,成為我們祝福的,反倒成為我們的災禍。西洋有句俗語說:「上帝幫助那些決心幫助的人」,我們不要成為參孫,將自己的頭髮剃掉,要自己努力。
因此,為了神學教育的經濟自主確立,黃牧師認為台灣教會及眾信徒更應負起更多協助與責任。他提出五種方式:第一是增加滿雄才牧師基金, 由此增加其利息收入。第二是增加感恩奉獻。第三是召募100位神學院之友,每人每月一口10元以上奉獻。第四是每年3月第3主日為台南神學院的紀念日,各教會將那日的奉獻作為南神神學教育用途。 第五是主日學學生每月一個禮拜的奉獻。因為南部的設教得助於英國長老教會主日學學生的奉獻,所以黃彰輝牧師才特別希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主日學生也能效法這個精神,支持神學教育。
另外,在黃彰輝牧師主導的「處境化」神學教育期間,台南神學院的神學課程實施已相當完備,計分為聖經釋義(舊約神學、新約神學)、福音與文化(組織神學、基督教與文化、宗教學) 、基督教與歷史(教會史、普世教會與宣教學)、實踐神學(牧會學、基督教與教育、基督教與音樂)及語言與文化(中文與文化、外語與文化)等五個領域。 另外,聖經語文如希伯來語、希臘語及拉丁語,也相當被看重。
由上述的課程規劃可想而知,學院課程的安排設計離「處境化」的神學教育思惟與實踐仍有一段距離。有關本土的台灣史、台灣文學及台灣教會史看來並沒有被重視,且圖書館的參考書仍以英文書籍居多,當時以中文寫作或翻譯的神學書籍不多,英文成為修讀神學的必備工貝,所以才有「上課聽台語,筆記用中文,參考書用英文」之戲稱。
黃彰輝牧師的「處境化」神學教育思想,雖然來自於他作為「台灣人」無法改變的生命情境,但一方面他又深受他所接受「西方神學教育」的影響,而且也決定了他在台南神學院16年間所主導的神學教育內涵。坦白說這也是現今「處境化」神學教育實際內涵的困境,仍舊是依附在西方神學教育的認知來操作,無論是師資的養成或神學課程的設計。因此,我們必須進行「不斷處境化」的神學教育思考,直到能夠完全從西方神學教育的內涵自主解放出來。
1517年11月1日,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威丁堡大學教堂張貼了《九十五條宣言》,開啟了史上所謂的「宗教改革」。事實上,對羅馬教會腐敗的改革訴求從十四世紀就爆發,其中英國的威克里夫(John Wicliffe,1320-1384)和捷克的胡斯(Jan Huss,1372-1415) 就為此奉獻犧牲。
威克里夫可說是宗教改革的先驅,然而1374年50歲之前,他還信奉羅馬教會正統教義。威克里夫思想的改變起於1374年,當他受英王委派針對英國教會的神職任免權與教皇代表進行談判時,才深覺教皇的至上權威及教會教士的生活腐敗。他對窮人的同情及對富有教皇及教士們的嫌惡,催使他走上改革反抗之道,並認為教會的奢華源於沒有依循聖經教導,因而著力於英文聖經的翻譯。
1376年,威克里夫在牛津發表「論公民統治權」,提出只有正義才配享有統治權與財產權,不義的教士們不配擁有這些權益;甚至主張教士們應由俗界政權來決定是否能擁有財產。他認為財產是罪的結果,基督沒有財產,因此教士們也應該無產,況且教皇還經常從英格蘭收取巨額的賦款。
威克里夫認為英國教會神職任免權應隸屬於英國國王,而教宗也無權向國王徵收賦稅。他否認教皇及羅馬教士有赦罪權,也要求簡化教會禮儀,甚至建議國王沒收教會土地,建立一個擺脫教廷控制的國家及民族的教會。除了將拉丁文聖經譯成英文外,他也成立一個「貧苦教士」團體,在貧民中傳道。儘管羅馬教會視他為異端,但他始終獲得英國國王的保護。
1381年的農民革命,使威克里夫陷入困難的處境,他被迫幽居寫作,翻譯英文聖經。雖然沒有證據證明他鼓動這次起義,但他畢竟和後來的路德在面對農民革命時的態度是有所不同,他不像路德那般譴責革命,對參與革命的教士則寄予同情,而革命軍領袖中的一位教士約翰�鮑勒(John Ball)也曾讚揚過他。他的「貧苦教士」顯然受到農民革命影響。威克里夫於1384年過世時,並沒有被正式判為異端,直到1414年到1418年的康士坦斯大公會議(Council of Constance),才將威克里夫和受其影響的胡斯定罪,並掘出威克里夫的骨骸且加以焚毀。
康士坦斯大公會議諭令如下:「本神聖會議表明立場,並宣告威克里夫乃聲名狼籍之異端者,至死頑硬不化,不但被逐出教會,而且所有對他的追隨都是有罪的,當將他的骨骸挖出,丟在教會墓園之外,與其他忠誠之死者以示區別。」儘管威克里夫被教會定罪,骨骸燒毀,歷史學者湯姆福勒(Tom Fuller)在他的《教會歷史》這樣寫著:「他的骨灰流至亞芬河(Avon),又流至塞芬河(Severn),然後流入海峽,最後流入汪洋大海。就這樣象徵威克里夫之教義的骨灰,如今已散佈至各地。」
另外,捷克宗教改革家胡斯也因改革教會弊端而被羅馬教會視為異端,於1414年康士坦斯大公會議判定有罪,處以火刑。1999年,羅馬教會曾為胡斯之死正式道歉。胡斯深受威克里夫的著作影響,對教士的道德生活要求非常嚴謹,並試圖將威克里夫的作品譯成捷克語,影響了捷克的宗教改革。
胡斯與威克里夫同樣重視聖經,認為耶穌基督的話才是信徒的依歸,而非教皇或教會所訂的規條。胡斯強調教會的主權屬於耶穌基督,為此信念寫了《論教會》(De ecclesia,1413)一書,批評教皇已偏離基督真道,濫權及貪愛錢財。特別反對亞維農教廷的約翰二十三世教皇,為了對抗羅馬教廷的額我略十二世教皇所支持的拿坡里王,而釋出贖罪券給所有需要的人以銀錢來購買。胡斯因譴責此種贖罪卷已違反聖經教導,而被教皇約翰二十三世拔除教籍。
1415年胡斯出席康士坦斯大公會議,為他的信仰辯護。儘管他當時帶有皇帝敕令的安全通行證旅行,仍舊被冠以異端入獄,最終被綁在火刑柱上燒死。胡斯的殉道後來激起了捷克人民的民族主義,並在波希米亞建立了胡斯派的教會,直到1620年哈布斯堡王朝征服了捷克之後,該教會才又歸回到羅馬教會。無論如何,胡斯的勇敢作為及所受遭遇,對於後來馬丁路德所進行非常類似的宗教改革,產生了實質的影響。
十六世紀的歐洲,經歷了文藝復與、地理大發現、印刷術的發明、封建制度衰微及資本主義竄起,這些不只改變了人的思惟及生活方式,也造成前支撐封建社會的羅馬教會,因著封建社會的瓦解而遭受解體的威脅。另外,歐洲俗世統治者的崛起,也使教宗的重要性逐被減弱。
當時,宗教改革的三巨頭馬丁路德、慈運理及加爾文,也因為區域及個人背景,而使改革運動的發展日後呈現多元區別。慈運理及加爾文在蘇黎世及日內瓦的改革,皆採取與政府當局合作,以類似國教的方式進行。相對的,路德所處的德意志地區就複雜多了,其中皇權日趨式微,而諸侯領地卻日益膨脹。
15世紀後半葉,德意志地區的政治架構是由皇帝、諸侯、教會領地主教、獨立的騎士和帝國城市代表等所參加的帝國會議,負起討論帝國的聯邦事務;而各諸侯領地也有自己的地方議會。以神聖羅馬帝國為例來說:當時共有7個選侯國、25個主要的世俗公國、90個教會領地、100多個伯爵領地和許多小貴族領地。當時,地域國家和自由城市的興起,可說是日後宗教改革及農民革命能否引爆的相對客觀環境條件。
除此之外,思想改變的主觀意願更是重要。歐洲文明在歷經文藝復興的啟蒙後,人們開始懷疑中世紀以來政治或宗教所強調的集體意識來作為每個個體的終極意義,並開始意識到自己可以是個精神主體的個體;而城市生活與剛興起的商業活動等,更逐漸促成對個人主義的重視。以往在宗教改革的源起研究是較重視知識階層人文主義的影響,如伊拉斯謨 (Erasmus, 1467-1536) 對於古典原文研讀的重視,讓「回到本源」(ad fontes)」的原文釋經訓練,為宗教改革鋪好了思想引進之路。但對於中下階層的社會運動是否影響宗教改革則著墨較少,其實,對當時的下層民眾來說,也許得到上帝祝福與免於煉獄痛苦,才是他/她們的終極關懷。
麥格拉斯(McGrath A.) 在其《宗教改革運動斯思潮》書中,認為十五世紀中期至十六世紀初期,德意志地區的民眾宗教(popular religion) 非常活躍。當時的民俗宗教,是以農業社會人民的生活節奏與習俗為中心,並與神學的抽象觀念結合,化為具體的儀式,表現於常見的收割與栽種慶典,或洗禮、婚禮與葬禮等等的宗教禮儀之中。
例如,當時的死亡儀禮至少需要一位教士主領,而且費用昂貴。對於死亡與永生的恐懼,是與羅馬教會發展出的煉獄與使徒代求觀念環環相扣。宗教互助會(fraternities)於是在這種情況下開始興盛。它的成立目的在於幫助互助會成員過世後,能有足夠費用來支付聘請教士,通常大多是窮人們捐獻成立的。十五世紀末期,單在漢堡地區就有99個這樣的互助會。貧窮的農村地區,因為無法支付如此龐大的葬儀費用,又擔心親人在煉獄受苦,因而出現反聖職人員的情緒,此為後來反教權及助長宗教改革的原因。
宗教改革確實帶來諸多想像,若一個平凡教士可對抗龐大教會組織,那麼廣大的低層人民及農民呢?可惜的是,16世紀的宗教改革並沒有因此結合人民革命而邁向更平等、符合公義的現代世界;也因為如此,在西方歷史的影響評價,文藝復興回到文化的起源,總比宗教改革回到宗教的起源來得重要。
1517 年馬丁路德在德國掀起宗教改革運動後,瑞士的改教運動接續發生。在區利赫(Zurich)城市有慈運理,巴塞爾城市有 Oecolampadius,而日內瓦城市有法若爾( William Farel )及加爾文(John Calvin)。
加爾文在瑞士的改教運動可說影響深遠,除了日內瓦外,他的著作風靡歐州各國。法國的預格諾派( Huguenot ) 受他啟發,在逼迫中堅定信仰。尼德蘭(荷蘭)的改教運動印證了長老派制度是最適宜於苦難中的教會。蘇格蘭改教運動也是一樣,當宗教改革家諾克斯(John Knox)被女王瑪琍(Mary)質問他在共和國內算得什麼時?諾克斯坦率回答說::「我在妳眼中雖然卑賤,但我出生在這國家,雖不是公侯、男爵,但上帝使我在國家內成為有益的一份子。」
加爾文派的教會為何影響如此深遠呢?當然,除了加爾文本身的堅定意志外,後來加爾文主義所發展的思想,融合了世俗層面的需求也是一大因素。這個融合世俗需求的加爾文主義,其主要思想就在於「預定論」、「聖潔社會理想」及為了達此目的「入世禁慾主義」之實踐。
預定論與聖潔社會理想
加爾文派教會的中心主軸可說是「預定論」,預定論除了彰顯上帝主權的「揀選」外,還表明了「恩典不會失落」的神學意涵。預定論同時避免路德主義的二個麻煩,一是「因信稱義」的中心若不是在於上帝,而只強調人的信心成就救恩時,那麼以「信心的努力(也是一種行為)成就救恩」跟以「行為成就救恩」有何本質的不同?當然它的副作用就在於今日的福音教會所須面對的,因太過於強調人的信心的比較,而衍生出所謂的「屬靈的驕傲」。
另一個麻煩就是有關「上帝公義」(Theodicy) 之神學問題,上帝如果是公義的,恩典就不應該是普遍,否則顯不出罪人受罰、義人受賞的公平。其實,預定論強調的是在區別作為絕對者的上帝與有限的人的懸殊,由此預先排除了人想與上帝契合的神秘嚮往,而使蒙召揀選實際轉化為一種在世上的活動精神。
再來,預定論所隱含的「恩典不會失落」,當轉化為世上活動精神時,就引出人類生活所能達到道德成就的保證,由此信仰生活成為一種世俗過程,在此過程中,人愈成熟、奮力成聖,就愈能印證人被上帝所預定揀選。
逐漸成聖論事實上是在強調基督徒成熟的體驗,在此過程基督徒個人品格不但被重視,連整個社會的道德成就也被強化,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裏由預定論衍生的「聖潔社會」理想,成就上帝恩典存在的印證。
聖潔社會理想與入世禁慾主義
然而,個人道德成就與聖潔社會理想是如何達成呢?基督教早期歷史的修道運動,主要在於克服自我的情慾、物慾及驕傲,所以修道者要以誓言「守貞」、「守貧」及「服從」來作消極對抗。加爾文派教會改變方向,由消極禁慾主義轉向積極的苦行主義,基督徒不再退隱山林來對付自我,反而可以在世俗生活中,以上帝所賜理性來操練管束自我的感官慾求,以實現「榮耀上帝」、「被上帝揀選」的宗教目的。
這樣說來,苦行主義是有雙重意涵:一是像路德派般的藉形而上學來譴責現世,並與之保持距離;另一是像加爾文派般的對感官作理性的管束。當路德派強調與現世保持某種距離的苦行主義時,它發展為一種「反律法主義」;當加爾文派強調在世界經由理性管束慾望時,它反而發展為一種「律法主義」。
對加爾文派的教會而言,聖潔社會的理想是經由入世的禁慾主義來實踐。一方面俗世被看成沒有多大價值;另一方面,為了榮耀上帝,印證自己被揀選,人又必須盡力參與世上聖潔社會的建造,於是加爾文派的入世禁慾主義產生了一個奇特的宗教世俗倫理,它對政治的興趣不在於國家,對經濟的參與不在於財富,熱心於社會組織也不是為了物質幸福。它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宗教的目的,為了榮耀上帝印證自己被揀選,而參與了建造聖潔社會的世俗活動。
這樣看來,加爾文派所強調的預定論,不但不是宿命論,反而是一種功利主義,也就是愈能在世上達到道德成就的人,就愈有把握印證自己是被上帝所揀選預定。
積極工作觀
這種功利主義成就了基督徒積極的工作職業觀念。工作在早期教會眼光是有所限制,有可能參與異教崇拜的工作皆被禁止。中世紀發展的工作觀是把恩典與自然分開,自然世界的世俗工作較低等,恩典世界的聖職工作較為高貴。加爾文派的教會卻把自然世界與恩典世界合併一起,世俗職業反而成了每個人得到恩典的訓練場所,於是工作或職業的熱忱被提高,視為一種宗教責任。
這種世俗上的工作不只是為了滿足物質需要,同時具有宗教道德目的,這也是韋伯(Max Weber)所說新教倫理與早期資本主義密切關係的原因。早期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的背後是有一種理智與道德的假設,不像今日的資本主義形態,只圖消費享受。
對工作的看法,剛好又顯出路德派教會與加爾文派教會的另一差異。路德派教會看工作是上帝所安排的,只有接受,最多在工作上顯出基督教的道德而已,這是典型靜態的職業觀。加爾文派教會的工作觀,是看工作作為成就道德(聖潔社會)的工具,那麼基督徒就應該自由應用職業,愈能實踐聖潔社會宗教目的的職業,基督徒就更應去爭取擔任,顯然這是動態的職業觀。
國家觀
另外,聖潔社會的理想也使加爾文派的國家觀與路德派有所不同。路德基本上是把國家看成人類墮落後的補贖,以使邪惡有所懲罰。加爾文派的國家觀因著聖潔社會的理想而強調國家本身就是上帝所指定的良好聖潔制度,政治與經濟是上帝為了維持和平與秩序所定立的。不過,加爾文派的教會也有「反抗學說」,那就是高級權威失職時,下級司法官(後來甚至主張人民)承受上帝命令,為了宗教真理及社會福利,可干預高級權威,這就是加爾文派教會向來所秉持的反對學說。
不過綜合來說,早期加爾文派的教會主張政府與教會的合併。政府執行職務是根據基督教與自然律進行,按照聖經與理性行事。而教會是獨立的,行使它神聖公義律法,促進社會基督教化,使之共同順從上帝的道。同時預定論也強化了少數被揀選之人的使命感,認為少數聖潔之人有治理多數罪人的任務。
加爾文主義的揀選說雖然是個人的事,但揀選的目的是將個人放置在團體中來印證預定事實。所以加爾文派教會一方面發展獨立人格的操練,及具有高度創造力與行動責任感的個人主義;另一方面也發展個人在群體中為了共同價值(聖潔社會理想),而形成最堅強團結的社會主義,這可說是加爾文派教會的一大特色。
另一個特色是加爾文派的教會是一種包含小派理想的大教會形態。在天主教的大教會形態中,它容許小派理想在不同修會出現。然新教領域由於沒有形成一種統一信仰內涵的管控力量,小派理想紛紛出走,形成不同教派。加爾文派的教會,顯然是一種大教會形態,但它強調入世禁慾主義的小派理想(現今語言可說是簡樸生活)。今日基督徒唯有體會加爾文派教會裏的小派理想時,才能更加了解今日長老教會在後期資本主義的功利社會中,迷失早期信仰價值的事實。
後語
在紀念宗教改革日的同時,台灣長老教會今日所面對的種種問題,實應回到加爾文教會的理想來重新檢視現況,並再次改革,使擔任教會公職的人,深知職份的意義在於「榮耀上帝」、促進聖潔社會,而非累積自己的名位或勢力。另外,聖潔社會的理想應促使今日教會反省作為拯救團體的定位。以聖經為規範的聖潔社會理想,使基督徒責無旁貸地參與社會改革行動,並由此行動重新賦予教會活潑的信仰生命。
1954年當台灣教會宣教將近百年(1865-1965),教會愈來愈傾向中產階級化時,台灣教會適時發起「倍加運動」,藉著戰後美援及分發麵粉救濟,台灣教會不但投入對城鄉下層階級的援助工作,也在福音的宣揚中在城鄉建立教會。最重要的是,台灣教會(傾向中產階級)借由這種對鄉鎮及下層社會的關懷,重新為自己找回信仰活力。
最後,入世的禁慾主義也可作為今日台灣教會的內在革新,並在資本主義社會實踐簡樸生活,由此體會基督信仰的可貴。今日教會「靈恩運動」的迷思,是靈恩運動過後,大多數的基督徒仍然迷戀資本主義的利益價值。說明白一點,今日台灣教會最需要革新的是重拾小派理想,過著簡樸生活,也唯有強調簡樸生活理想的教會,才能使趨向世俗化大教會形態的台灣長老教會,在資本主義重視利益價值的社會裏,找回信仰認同,重展宣教生機!
1981年,歷史學家George M. Fredrickson發表了《白人至上主義》,認為種族主義從中世紀到現代社會都無法避免。特別是1930年代,種族主義是用來描述納粹集團迫害偤太人時所持的理論。Fredrickson說種族主義是將一種態度或一套信仰與一套實踐、制度和結構結合起來,視實際上可改變的種族、文化或政治差異為與生俱來不可磨滅的。由此,再加上殖民統治、政府批准的種族隔離、種族或文化、政治的盲目教育,而使種族或文化與政治的差異問題,被逐漸轉化為排斥、仇恨問題,而導致整個國家與國民(非全部)陷入歇斯底里「集體仇恨」的意識型態情結。(Fredrickson所認為西方兩個種族主義的反偤太主義及白人至上主義另論)
本周日在美國Orange County的Laguna Woods的一間教堂(Geneva長老教會) 所發生「Irvine台灣長老教會」的槍擊案,造成台裔人士一死五傷,令人震驚與憤怒。一位自台灣移民美國的「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成員周文偉(David Wenwei Chou),持槍闖入教會,企圖殺害來此教會聚會的台灣僑民,只因他的筆記寫下他對台灣島嶼的仇恨。調查此案的Orange County警長Don Barnes說兇犯的動機是出於政治仇恨,更認為此槍擊案也反映著中國所說台灣是它國家的一部分,不排斥用武力征服。
事件發生後,周文偉的身分陸續被起底。他在台灣出生,因證件登記為ROC(Republic of China),而被美國警方誤認為來自中國。據媒體報導,2019年拉斯維加斯「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成立時,周文偉是統促會的理事。統促會是隸屬於中共官方的統戰組織,在全美各地設有分支。前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也曾表示,「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是受中共統戰部控制的組織,負責擴散影響力與海外宣傳。
當然,中共當局一定會撇清與它無關,而拉斯維加斯的統促會也是如此,其會長顧雅文就對槍擊案感到震驚,對嫌疑人周文偉的違法行為表示譴責,並表示周文偉已不是該組織成員來推御責任。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親中的報紙己開始掩蓋周文偉的「政治仇恨」,及背後歇斯底里的「集體仇恨」意識型態情結;進而導向他的個人因素,如家庭失和及曾被暴力傷害,好像要形塑他也是一位「可憐的老人」,甚至還引用他說他是基督徒(更可惡) ,來規避其背後的「集體政治仇恨」。
然而,在這「集體政治仇恨」的陰影中,我們仍然看到一位勇敢的鄭達志醫生捨身救人的偉大事蹟。洛杉磯時報的記者Hannah Fry記載,在這個事件裡面有一位醫生勇敢地擋住槍手而犧性生命,讓其餘的人有機會解除兇犯武裝。Orange County的副警長Jeff Hallock說,若沒有如此的干預,情況會更糟,死亡的人數可能增加好幾十人。
Laguna Woods的市長Cynthia Conners說,她也是Geneva長老教會的信徒,幾年前當「Irvine台灣長老教會」加入他們的教會時,大家都很高興,也很樂意分享彼此不同的文化差異,而學習彼此接納、相愛。她說教堂應該是離開仇恨與暴力的避難所,但一個仇恨、難以形容的暴力就打破了這種寧靜。
New Bloom的一位自由作家Brian Hioe寫了一篇文章<中國人與台灣人的認同混淆>(Confusion about Chinese or Taiwanese Identity) ,深入分析這個案件的背後社會因素。他提到台灣的藍綠政治對抗惡鬥,導致長期致力於台灣民主化及獨立自主的長老教會,成為被部份促統人士攻擊的目標。另外,假消息有意的散播也造成更加劇的仇恨,也讓移民到美國社會還自認為「中國人」的僑民,誤以為綠色的民進黨一直在操縱選舉,以及掩蓋Covid-19疫情。文章中也特別提到台灣的統促黨及800壯士,及一些促統人士對台灣主張獨立的民眾使用暴力,及毆打來台的香港民主人士等等。
我們可以說當一個種族群體或歷史集體,基於它認為是遺傳和不可改變的差異來支配、排斥或試圖消除另一個群體時,種族主義就存在了。台灣人公共事務洛杉磯分會前會長吳兆峯說的很好:「無論這次事件最終結果如何,最能影響的是台灣人民的國族認同及對台灣前途的看法。」吳兆峯表示,「對多數人而言,他們已經把這起犯罪視為針對台灣人和台灣意識的嚴重攻擊,這也會令人聯想到中共在背後縱容甚至鼓勵這樣的極端主義自由發展。台灣人對中國(共)的敵意及不信任感只會繼續增加。」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價值是「愛」,愛上帝及愛人如已。神學家雷茵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認為耶穌所宣講的山上寶訓,以愛上帝及愛人如己來表達與上帝聯合所能衍生之愛的理想,是先知宗教中的完美成就。
先知宗教強調上帝是創造這個世界的主宰,是世界存在的根基。人類目前看來雖是沈溺於罪,遠離上帝,造成混亂;但終究會被上帝的愛所感動召回,並衍覺醒與改變的動力,願意再度順服上帝愛的帶領,齊來克服生命及社會的混亂。
由此,愛的理想成為福音倫理學的核心價值,敦促自我在「順服上帝」與「自身慾望」之間的矛盾來尋求調和;也在自我與他/她人之間,在「上帝愛的和諧」與「人與人利益衝突」中來尋求和解。
人與人在團體中所建構的倫理,在於平衝「利己主義」與「功利主義」,意即在不違犯別人及社會整體利益下,來滿足每一個人的私慾。尼布爾說這是在人性為惡的觀點中,一方面保障人性之惡「私慾」的享受奢華,另一方面又以不侵犯別人,及違犯「社會整體利益」來限制人性之惡。
耶穌「福音之愛」的理想與人間「利己之愛」,因此有了不同涵意。人間利己之愛在於滿足自己的慾望,而福音之愛是與自身慾望鬥爭。利己之愛不但沒有與自身慾望鬥爭,也無法形塑愛的理想來跳脫人性限制。在此,福音之愛的理想卻能在「橫向」的人間利己主義中,提供「縱向」主軸,讓上帝之愛的願望來提昇人間倫理。
人類自我慾望中,隱含著肯定自我,否定別人傾向。自私以一種微妙的形式存在人類社會,它不只是追求自我的物質利益,也依附於社會認可而存在。自我慾望在古典及現今世俗中,不是被貶降為邪惡,以各種禁慾主義試圖摧毀;就是被昇華為一種自然本能,以弗洛依德方式為之解脫。福音之價值不但不為自我慾望開脫,也不贊同以禁慾方式加予摧毀,而是形成福音之愛與自我慾望之間的一種「張力」,對利己自我中心最基本的本質驕傲提出批判。耶穌在批判法利賽人的自我中心時,就說他們喜歡被尊稱為老師,喜歡坐在宴席上的首位。這些自高的人終究會被上帝拉下,想做大人物,就要做人的僕役。
耶穌愛的倫理,不但與利己主義中心的自我鬥爭,也相信唯有出於上帝的愛,自我才能與生命的最終本質上帝合一,才能改變自我。聖經中所揭示的「浪子回頭」故事,正表明上帝「愛的赦免」與浪子「自我改變」的結合,是寬容之愛與悔悟行動合一的美好見證。
福音之愛不只批判人性中的自私及利己主義,也提供一個新的價值體系愛的理想。耶穌說過人的施捨不可炫耀於大庭廣眾,人的宗教虔誠也不是為了得到社會贊同。最重要的是,福音之愛幫助的對象是窮人、弱者,因為他/她們無法也無力回報。這樣的福音之愛不只立基於上帝之愛與自我慾望之間的「張力」,更建基於自我與上帝生命關係的一種「活力」,一種新的價值體系,它不考慮世俗倫理中所強調的「行為結果」或「行為本身」,而是在意對上帝意志的絕對順從,及活在上帝之愛中所能衍生之愛的活力。
耶穌福音之愛是一種革命,在自我十字架上的犧牲奉獻中實踐更高的自我實現,這就是終極的面向,或信仰的面向。這也是聖經中「道成肉身」的啟示,永恆在俗世中展現。它超越自然主義的歷史平面,在橫向人間的利己之愛提供綜向愛的理想;它也不是將永恆永恆化,成為與現實無關的理想主義。永恆在俗世展現,帶來了自我悔悟的「張力」,及幫助弱者、實踐信仰的「活力」。
19世紀德國的歷史神學家特爾慈(Ernst Troeltsch, 1865-1923)的思想,是值得我們深入研究的神學家之一,特別是1912年完成的那本Die Soziallehren der christlichen Kirchen und Gruppen 。此書遲到1931年才被譯成英文The Social Teaching of the Christian Churches,再於1960年譯成中文《基督教社會思想史》。
特爾慈剛進入Erlangan大學讀神學時,因體驗到神學論述的保守性,又受制於形上學的桎梏,而有脫離社會現實,說不清楚的困境。後來轉到哥廷根(Gottingen)大學就讀,才因受教於自由神學大師立欶爾(Albrecht Ritschl) 的薰陶,開始重新檢驗神學與歷史現實的相互關係。立欶爾的神學基本上是反中世紀以來的經院哲學,也不贊同康德以「道德」來界定宗教。他比較傾向士萊馬赫的神學觀點,強調「宗教情感的重要性」;所以他才會說神學是有關「世界與人類生活的整個觀點」(total view of the world and human life) ,而神學知識的直接對象,就是基督徒的社群(教會)信仰(faith of the community) 。也就是說,教會的信仰應活出有助於人類生活的神學見解 。
1890年,特爾慈成為哥廷根大學講師,1892年來波恩大學任教,1894年成為海德格大學系統神學教授,直到1915年。在此期間,出名的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 成為他的同事及鄰居,也影響他於1912年所撰寫的《基督教社會思想史》。另外,1909到1914年,他也擔任巴登大公國第一議院議員,也被任命為普魯士科學院士。1915年,特爾慈成為柏林大學社會與歷史哲學教授,直到1923年心藏病過世。
特爾慈的神學思想在於體認19世紀末以來社會的急劇變動,及二十世紀初歐洲教會在啟蒙運動之後,遇到了全新的社會現實挑戰,如工業化、城市化、民族國家的出現,以及科學的革命和歷史研究中的智力發展等等,皆對固守傳統的基督教形成巨大威脅,如韋伯所說的「世界的覺醒」與「解除魔咒」的現代社會,讓基督教束手無策,無所適從。教會己無法再以相對的自然律,將變動的社會強加服鷹於自己自以為是的絕對聖律。另外,近代的社會變動加深了民間社團的經濟力發展,及遠離國家的控制;再加上政教分離原則而使社會呈現三股勢力:國家政治勢力、社會經濟勢力及教會的宗教力量。特爾慈自問說:宗教(教會) 如何能與這些主要力量協調一致來解決紛爭,並共同致力於在文明進展中協調下的統一性?
18、19世紀,歐洲學術界興起歷史主義(historicism) 理論,主要是針對哲學界的不知所云而來。1890年在德國哥廷根大學的一群新教神學家,也自覺神學的不知所云而組成「宗教史學派」,強調神學要有歷史文本作為其背後世界的了解,才能呈現人類真實生活面貌。另外,基督教也要與其它宗教進行共同特徵的比較。這樣的自由派神學思想,堅持在盡可能廣泛的社會、文化和歷史上來看待基督教的發展。因著這樣的堅持,宗教史學派最後拒絕歷史上的宗教,所宣稱的擁有絕對真理的主張。而特爾慈也正努力著嚐試去解釋基督教的思想與教條,是如何隨著歷史時間的進展而發展,而其中最大的關鍵是它如何了解它所處的處境,及如何互動與相互影響。這也是《基督教社會思想史》這本書的基本架構,也因著特爾慈如此對社會歷史在神學作用的堅持,而使其在歷史神學和宗教社會學的關聯探討,做出了重大學術貢獻。
巴特(Karl Barth,1886-1968)於1918年發表的《羅馬人書信》,其實可說是對德國自由神學的批判。巴特的結論是,第一次大戰的災難在很大程度是神學方法缺陷的結果,而特爾慈就是這種缺陷神學的結果。巴特認為特爾慈是19 世紀自由神學所有錯誤的象徵性縮影,導致教會走向毀滅的道路,這剛好與托爾慈想拯救岌岌可危的基督教背道而馳,到底誰有理?就留給歷史自己評價!
特爾慈的著作可能因著巴特的批判遭到冷落。然而,《基督教社會思想史》這本書仍然是歐美大學歷史神學的教科書。美國神學家理察、尼布爾(H. Richard Niebuhr,1894-1962) ,其博士論文就是寫有關特爾慈的思想。他那本1951年出版的名著《基督與文化》,就是運用了特爾慈的類型學方法。另外,他的兄長雷茵霍、尼布爾( Reinhold Niebuhr,1892-1971),在他社會倫理領域,也很明顯採用了特爾慈的歷史和社會學觀點。期待這本書在這學期的「基督教文學選讀」的課程中,能帶給同學親自體驗一下,特爾慈歷史神學的挑戰到底是「導致教會走向毀滅的道路」?或是讓教會更加勇敢、坦誠地面對當今社會的各種挑戰,而使教會的信仰活出有助於人類生活的神學見解?
基督福音若要深入當代植根,必須滿足下列二項基本要求:一是建構一套敍述基督信息的論述,另一是能適應每一時代來詮釋這真理。這二項基本要求說來容易,其實並不簡單。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們,基督教神學不是為了成全真理,而無法應答時代情境;就是為了適應情境,而犧牲真理。
假如基督教神學若要堅持從「過去的傳統基礎」發言,就有可能與現代人的生活情境脫節。或是基督教神學若老是被「現在的情境」牽著鼻子走,也有可能失去自己的立場與特色。這正是基督教神學的二個危機:一是過頭依賴過去的傳統,而對現今人們新的情境問題束手無策;另一是追隨倚賴現代文明,沒想到現代文明一有困惑,神學也就跟著困惑,而原有的價值與特色早被丟棄。這樣說來,現今建構基督教神學最迫切的議題,是要能從過去的傳統理出福音信息對那時代人們生命深度與廣度的影響與理解;同時又能照亮現今的時代,成為現代人們的光源。
今日福音與文化之迫切議題:一是基督宗教真理常與過往時代所衍行的教條混合,以致我們雖是關心傳統,却老被傳統教條束縛,無法理得出路。以三位一體教理為例來說,我們對現代人實有解說不出來的困境。而且,若以過往的教條思惟為現今的指導倫理原則,也會很快發覺這些過往原則在解決現代文明的社會困惑是備感吃力,有時甚至是「風馬牛互不相干」之窘境。
另一是基督宗教真理若真的硬要致力於宗教與科學或理性之間的調和,由此證明基督宗教並不落伍的話,我們就有可能強迫說服自己,將理性無法接受或難以令人相信的神話丟掉。另外剩下的部份,就以現代人可以接受的語言加以潤色。結果,跟著現代文明後頭追趕的基督宗教就失去自己的特色,而且當現代文明陷入迷惑時,基督宗教也就跟著迷惑。而其可以倚賴的真理早被丟棄不顧。
因此,基督教神學若要貢獻於人類社會,福音與文化之迫切議題就必須在人們的生命意義及生活之深度理解來著手。套用希臘早期哲學家Epicurus的說法,哲學若不能從人類的苦難去關心、論證的話,一點用處也沒有。基督教神學更是如此,我們關心的不只是目前的得失問題,更是生存意義、善惡之間的終極理想。也就是說,人世間可否體驗到神學的慰藉。
試想:人類的問題如果侷限於歷史平面的意義脈胳,結局是人類所造成的問題,最終還是由造成問題的人類來解決。人類於是陷於問題與解答之間的相互纒繞,找不到出路,更無法指出終極盼望。也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所指涉的終極理想,上帝存在的意義或啟示才能擴展人們生命之廣度與深度的理解。而此福音與文化的迫切議題才會有所交集。
哈拿的故事與祈禱
2021/11/16早禱
哈拿的故事與祈禱有幾個不同的解釋。第一個是靈性的解釋:著重一位女性的順服、全然敬虔的信仰與信心的祈禱,能對個人及他/她人產生影響力。奧古斯汀說哈拿的祈禱是全心祈禱的典範,屈梭多模(Chrysostom)也認為哈拿的祈禱是表明人在患難中,祈禱的重要性,特別對不孕沒有孩子的女性來說,更應學習哈拿的祈禱,靠著信心,時間到了就會結出果子。
偤太拉比也曾以珠寶作為比喻來解釋此段經文,如銀是放在火燒,而金就要放在火爐,因為兩者強度不同;所以,義人所受磨練也會有所不同。亞伯拉罕的太太撒萊忍受25年不孕才生子,以撒的太太利百加是忍受20年不孕才生子,而以利加拿的太太哈拿是忍受19年,聽來好像在比賽誰忍受不孕較久才生子。
在解釋撒母耳記1章8節所說:「他丈夫以利加拿對他說、哈拿阿、你為何哭泣、不喫飯、心裡愁悶呢?」偤太拉比會加上如此的人名作為對照,如「哈拿阿、你為何哭泣?」會變成「哈拿阿、你為何哭泣?沒有嬰孩的撒拉會整天哭泣嗎?」「哈拿阿、你為何不喫飯?」會變成「哈拿阿、你為何不喫飯?不孕的利百加會整天不喫飯嗎?」及,「哈拿阿、你為何心裡愁悶呢?」會變成「哈拿阿、你為何心裡愁悶呢?沒有兒子的拉結會整天愁悶嗎?」看來,在男性的眼光中,女性還是順服丈夫比較好!
我認為亞伯拉罕的太太撒萊應該是傳統主義者,忍受最後接受自己的不孕,當她90歲時,聽到上帝會讓她生子而偷笑,這是mission impossible!而以撒的太太利百加比較聰明,是現實主義者,把不孕的事推給丈夫以撒,丈夫以撒只好自己祈求上帝,能讓自己的太太懷孕生子。至於哈拿,她是女性主義者,直接找上帝理論,哭訴上帝,向上帝討求懷孕生子。
另一種解釋是從女性的角度來看,女性主義者認為哈拿的故事是男性父權主義下所有女性悲愴的寫照;然而哈拿的祈禱卻轉化證明女性也可成就社會公義,並成為虔敬信仰的典範。哈拿的時代(現今有時也是) 作為女性的價值是生男性兒子,不孕全然是女性要負責,是女性的羞恥。甚至在父權社會裡,宗教上對不孕的女性解讀為「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撒上1:5) 或是「耶和華關閉了她的子宮」。
經文裡我們也看到女性己接受「男性作主」的看法及意識型態,所以為了男性主人的歡心,女性會以有否生育男孩來作武器,相互競爭、相互壓迫,甚至相互怨恨。偤太女性主義者Rishe Groner說偤太人過新年的第一天會說哈拿的故事,但不是在教導作一個順服的女性,而是教導女性學習哈拿來成為自己命運的主人,就是不順利遭遇困難時,也可哭賴上帝,向上帝抗議。最重要的是,女性也可經由祈禱的力量,讓上帝聽到社會弱勢者、邊緣者苦楚的哭聲,並以信仰的勇氣來改變社會不公,特別是女性的地位。
接續這樣的看法,我要分享另一個解釋。基督教的英文聖經將希伯來的正典撒母耳記分上、下卷,放在路得記後面。不過希伯來文的正典撒母耳記,是放在士師記後面。士師記19章以後,特別強調「當以色列沒有國王的時候」,我們就在20-21章看到了以色列亂七八糟的社會景象。偤大支派的一位女性遭到便雅憫支派男性的輪暴致死,以致她的屍體被肢解來作為其它支派報復的證據。故事的結局真是不可思議,各支派聯合去消滅便雅憫支派後,又因怕便雅憫支派從此消失而後悔。於是聯合支派又去殺害沒有參加聯合支派的一個支派的男性,並將其剩餘的400女性,強迫她們要嫁給便雅憫支派的男性。
讀完這些故事,只能8個字形容:「亂七八糟,毫無天理」。沒有人權、沒有女權、沒有社會公義、沒有上帝,而宗教也無話可說。士師記的作者推說這是以色列沒有國王的時候。所以,接續撒母耳記中哈拿的祈禱與撒母耳記的出生就顯的非常重要。這是以色列生死關頭的時刻,哈拿祈求得來的撒母耳能有力量能在這生死時刻,不只設立君王,也能進行宗教改革,帶領整個國家實踐社會公義,回歸耶和華上帝信仰!
撒母耳也是最後的士師,以上帝的力量帶領以色列人抵抗非利士人的入侵;他是宗教改革家,祈求上帝能夠聽到困苦者的哭聲;他也是新時代的先知,設立君王制度,也發聲力勸君王要行在正路,遵守耶和華上帝的誡命並履行社會公義。
在哈拿的禱文中,哈拿祈禱自己在患難受到侮辱時,內心仍然可以因著耶和華來快樂,也感謝以前不孕的,現今生了7個兒女。哈拿也為以色列人遭遇到的外來危機非利士人的侵犯禱告,祈求上帝折斷強者的弓,當以色列人軟弱跌倒時,賜給他/她們力量,為他/她們束腰。她也為以色列社會能履行社會公義祈禱,祈求上主照顧窮人,飢餓者不再飢餓,保護信靠衪的百姓。當然她也為著宗教的腐敗及革新禱告,不說狂妄的言語,尊主為大,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最後,她也為設立的王祈禱,盼望耶和華賜他力量,行在正路。
最重要的是,哈拿將她從上帝求來的兒子撒母耳又奉獻歸給上帝,相信撒母耳長大後能實踐母親的禱告,因為使人死、使人活.使人貧窮、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使人高貴的是耶和華上帝。這是何等佳美的故事與禱告啊!
祈盼哈拿的祈禱,在現今迎接聖誕節的時刻,能提醒我們重溫馬利亞在從聖靈懷孕後所說讚美的話:「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路加1:46-47) 也祈盼哈拿的祈禱,成為今天我們從事神學教育的祈禱:相信「上帝會折斷強者(中國)的弓;加添力量給驚惶軟弱的台灣人;促成台灣社會實踐社會公義來成就族群、性別和諧;及鞭策台灣教會行在上帝公義的路上,來造福台灣人民與台灣社會。
因此,我們作為南神的一份子,謹記得今天一定有很多如「哈拿」的母親在為我們祈禱,祈禱從南神培育出來的是「撒母耳」,而不是「以利」及「他的兒子們」!
亞伯拉罕是偤太教、伊斯蘭教與基督宗教的共同族長。他是偤太人族群的血緣祖先,伊斯蘭教尊奉他為從亞當以來到穆罕默德中的一位先知,而基督宗教則宣稱他是信仰的祖先。
公元前20世紀,有一群希伯來人在酋長他拉的帶頌下來到米所波大米亞地區的吾珥生活。他拉有三個兒子亞伯蘭、拿鶴及哈蘭。古代族群為了保有「血緣」及保護「家產」大多實行「內婚制」(不要以現代語言「亂倫」來思考),所以哈蘭的女兒嫁給拿鶴,亞伯蘭也娶了同父異母妹妹撒萊,而哈蘭的兒子羅得與其長女所生兒子是後來摩押人的祖先,而亞捫人是羅得與次女所生兒子亞捫的後代。
古代傳說他拉是位神像雕刻師,但信奉耶和華的亞伯蘭不喜歡,所以故意以斧頭砍掉小神像,又向父親辯稱神明打架,大神明砍掉小神明。由此不得吾珥城歡迎的亞伯蘭必須選擇離開。從歷史來看,位於兩河流域的米索波大米亞地區必定是古時游牧民族嚮往的居住地。蘇美文明在此發跡(公元前30世紀) ,阿卡德人、亞摩利人及迦勒底人也相繼在此建立王國。
亞伯蘭出生的前一世紀,亞洲西部有一大變動,就是阿利安人(Aryans)遷移來到米索波大米亞且威脅到鄰近區域國家。當時亞摩利人(Amorites) 在敘利亞的小國,在國王漢摩拉比(Hammurabi)的帶領下力抗阿利安人的入侵,並定居巴比倫(約B.C.1850-1800) 。漢摩拉比在位40年,將蘇美人的規章編成法典,刻在石碑上,這個法典後來影響摩西所定的偤太法典。另外,漢摩拉比在位期間也曾強迫鄰近小國崇拜Marduck神明,漢摩拉比死後,吾珥小城企圖反抗,遭受漢摩拉比之子的圍攻,城牆拆毀,居民流散。
另外,蘇美人遣留下的巴比倫史詩文獻,後來也影響舊約的經典寫作,譬如蘇美文化有<人神之間>(Man and His God)故事,描寫一個富有、聰明受人尊敬的義人如何在身處逆境、病痛時,向神明抒發他的哀怨,並祈求神的憐憫。在<巴比倫神義篇>(The Babylonian Theodicy) 裡,也是受苦者與其朋友一來一往的對話,討論公義是否存在?另外「洪水故事」描述天上神明惱怒作惡的世人,以洪水來毀滅人類,並吩咐一位住在河口的老人選好一隻船,留下所有東西。暴雨持績7天,連諸神都逃到天上,等風雨停止後,老人打開船窗,看見無數死人放聲大哭。船隻漂流2天才看到陸地的山,老人才陸續放出船上生物。
創世紀11章31節記載他拉家族遷移的故事:「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這節經文的關鍵字是「出了迦勒底的吾珥」,也就是說這段故事的描述是在新巴比倫帝國興起之後的記載,因為那時才會有「迦勒底」的稱呼。這樣看來,亞伯拉罕的故事可能是用來鼓舞被擄在巴比倫的以色列民,有朝一日以色列民一定會像先祖亞伯拉罕般,離開巴比倫,回到上帝向先祖亞伯拉罕應許的「應許之地」。
創世紀11章31節最後記載他拉家族遷移的故事:「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這節經文的關鍵字是「出了迦勒底的吾珥」,也就是說這段故事的描述是在新巴比倫帝國興起之後的記載,因為那時才會有「迦勒底」的稱呼。這樣看來,亞伯拉罕的故事可能是用來鼓舞被擄在巴比倫的以色列民,有朝一日以色列民一定會像先祖亞伯拉罕般,離開巴比倫,回到上帝向先祖亞伯拉罕應許的「應許之地」。
由此,再來看創世紀11章1-9節開始的巴別塔故事,是不是有可能作為解釋亞伯拉罕為何離開巴比倫吾珥的原因?從「迦勒底的吾珥」此地名來看,吾珥(Ur)就是指烏爾第三王朝,因此示拿地就是指巴比倫之地。11章2節提到在「示拿地」(Shinar)有一片平原,也就是建造巴別塔的地方。聖經說在大洪水之後,閃、含及雅弗的子孫漸漸移居到示拿地生活。事實上,這裡所指的示拿平原就是巴比倫地區,蘇美文明的發源地,主要城市有巴比倫及吾珥等等。
巴別塔故事述說人類不同語言的起源,一群說著同一種語言的族群來到示拿地區,決定在這裡建造一座城市和一座「能夠通天的高塔」;上帝見此情形就把他們的語言打亂,他們就分散到了世界各地。根據一些現代學者看法,巴別塔可能是指巴比倫所建的神廟,其中「埃特曼安吉其神廟」(Etemenanki) ,我們由文獻得知,主前6世紀新巴比倫王Nabopolassar因重修此神廟而聞名(大約主前610年修建,高91公尺),而此廟是獻給美索不達米亞的神馬杜克(Marduck)的塔廟。亞歷山大時期因神廟年久失修,在主前331年左右被拆毀,好在原址建造亞歷山大的陵墓。
這會不會是亞伯拉罕遷離吾珥背後的故事?示拿的巴別塔若是亞伯拉罕住在巴比倫的廟塔,它就是政治、經濟、宗教及文化的權力中心。住在吾珥的亞伯拉罕一定明白這個道理,若不是降服在它們的統治、講它們的話、信它們的宗教,就是選擇離開,走自己的路。這樣也就可以自由地講自己的話、信自己想信的宗教。
巴別塔的故事與亞伯拉罕的遷離在此呈現一種「單一」與「多元」的辨證。巴比倫高聳的文明建築、統一的語言、及統一的意識形態,消減了人的多樣性、差異性及講不同的話語。以「巴別塔」為中心價值的意識形態,所有中心以外的邊緣者、弱勢者皆失去意義,都會被消滅。哲學家德希達曾說,所有西方哲學都呈現在它們的建築史中,無論是碑、塔或是石頭,其目的就是歌頌權力、崇拜「權力中心」。
在此,上帝下來變亂他/她們的言語,語言不通,他/她們就不得不遷離分散各地,再也無法強迫他人只向榮耀自己或自己神明的中心城塔膜拜。確實,中心主義的變亂、遷離,才是多元、寬容的開始。統一的語言、統一單元的意識型態若打散,大家就可講自己的話,這不就是多元、寬容的開始嗎?巴別塔是一種辨證,統一與變亂、建造與拆毀及聚集與遷離的辨證。也是「一元建構」與「多元解構」的辨證。記得,亞伯拉罕的遷移不只是為了自己可建立一個國家,有自己的人民、自己的信仰及說自己的話;也能與外族相互祝福,尊重別人也可為了他們自己來建立一個國家,有自己的人民、自己的信仰及說自己的話。
創世記11章31節記載他拉家族遷移的故事:「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這裡說明希伯來的先祖帶著上帝的應許,大約於主前2千多年前離開吾珥來到「哈蘭」,就先住在那裡。爾後,亞伯拉罕繼續向應許之地前進,而留在「哈蘭」的人們,後來就因居住地名「兩河間的哈蘭」(Aram-naharaim) ,而被稱為「亞蘭人」(Arameans) 。創世記提到洪水之後,閃的其中一個兒子亞蘭,就是後來亞蘭人的祖先(創世記 10:22),定居於美索不達米亞地區。亞蘭人也是後來敘利亞人的祖先。
在迦南時,亞伯拉罕為他的兒子以撒找尋妻子時,特別派了一個僕人到他兄弟拿鶴的家裡,他們住在亞蘭地區,靠近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之間(創世記 24:10),而利百加和她的兄弟拉班也都住在那裡。 後來以撒也同樣要雅各前往亞蘭娶拉班女兒為妻(創世記 28:5)。雅各也因長期居住在亞蘭地區,而被稱為「流浪的亞蘭人」(申命記 26:5)。
主前12世紀,海上之民非利士人入侵西亞,赫悌(Hittite)帝國瓦解,居住於兩河流域之間的亞蘭人趁機前來佔領巴勒斯坦,如士師記3章8節所說:「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的手中.以色列人服事古珊利薩田八年。」以色列王朝時期,亞蘭人己在敘利亞的大馬士革建立統治王國。而古代亞蘭的各個王國也逐漸統一在大馬士革之下,大馬士革也逐漸成為亞蘭王國中最具威望統治的國家。
大衛王時期,曾以「聯婚」方式與亞蘭人和平相處。然也曾併吞亞蘭王哈大底謝(Hadadezer) 所統治的敘利亞領土(撒下8) 。後來,亞蘭人與亞捫人聯手對抗以色列(撒下10章),以色列人再次擊敗征服亞蘭人(列王紀上 4:21)。列王紀上15章記載所羅門王也曾統轄亞蘭人,後來亞蘭人又收復大馬士革。王國分裂後,為了抗拒強國亞述的侵犯,北國以色列與亞蘭人的大馬士革王朝保有聯盟關係,直到大馬士革被北國以色列的耶羅波安二世所佔領。
主前753年,耶羅波安二世過世,亞蘭人再度奪回大馬士革的統治。此時,南偤大王亞哈斯為了自保,請求亞述來協助對抗大馬士革的威脅。主前732年,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Tiglath-pileser III)攻陷大馬士革(列王記下16章),將亞蘭人擄到吉珥(Kir) ,這也是後來阿摩司先知所預言的:「我必折斷大馬色的門閂、剪除亞文(Aven)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Beth Eden)掌權的.亞蘭人必被擄到吉珥.這是耶和華說的。」(阿摩司1章5節) 但先知後來也這麼說道:「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哪、我豈不看你們如古實人麼。我豈不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領非利士人出迦斐託、領亞蘭人出吉珥麼。」(阿摩司9章7節) 看來,上帝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也會拯救亞蘭人出吉珥呢!
在王國分裂之後,亞蘭人成為北以色列國與南偤大國的困擾。在與以色列亞哈王作戰時,有敗有勝。特別在一場戰爭中,亞蘭人殺了亞哈王(歷代志下18章34節),圍攻首都撒瑪利亞。亞蘭人也與偤大王約阿施打戰,並導致他被刺身亡(歷代志J下24章23-25節) 。雖然如此,先知以利沙仍醫治了長大麻風的亞蘭人將軍乃縵,他可說是以色列的仇敵,但他謙卑尋求耶和華的幫助。乃縵發現上帝對所有呼求祂的人,甚至是亞蘭人也都仁慈以待,而這樣的醫治經驗讓乃縵勇敢地告白:「如今我知道,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上帝」(列王下5章15節)。
古亞蘭人的語言、宗教和風俗生活與亞述人極為相似,宗教信仰除了崇拜巴比倫神明馬杜克外,也崇拜迦南人的巴力與女神亞舍拉。另外,亞蘭人使用的語言亞蘭語,是主前1000年至主後7世紀西亞通用的國際語言,而且目前還在使用,這是世界少數存活上千年的古老語言之一。亞蘭人後裔在7世紀中葉之後雖受到阿拉伯人的影響,但仍然繼續使用亞蘭語。不過,仍有一些亞蘭人的後裔在加入伊斯蘭教後,便放棄了他/她們原有的文化習俗、語言和民族認同,而被阿拉伯人同化。然而,今天的敘利亞、黎巴嫩和約旦等地,還有古亞蘭人的後裔,他們仍然保有亞蘭人的民族認同,信奉東正教,而教會的語言就是亞蘭語。
值得記上一筆的是,使徒保羅的歸信是在大馬士革,在那裡復活的主對保羅說:「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上帝.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使徒行傳26章17-18節)
謹記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普世的,受壓迫的偤太人與非偤太人會同得上帝所應許的基業。從這個觀點來看,亞蘭人與以色列人一樣,有著美好國家夢想的應許,也經歷被擄到吉珥及上帝引導他/她們出吉珥的救贖,這也正是今天亞蘭人的教會,亞蘭人的基督徒仍然存在的美好見證。
在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立約中,耶和華應許亞伯拉罕會有自己的土地與國家,土地上的子孫會眾多如星星,而且會與周遭的國家、人民過著相互祝福的平安日子與安全生活。就這樣,亞伯拉罕帶著上帝賜福的應許離開寄居的吾耳,開始夢想要過著有土地、人民、國家,但卻看不到子孫眾多的浪跡生活。
寄居外地的族群,都有一個引誘,只要生活安定,誰也不想離開,忘了老家或原本預定夢想要前進的目標。以色列人在約瑟時代,寄居於埃及;因約瑟位居高位權重,大家過著平和日子,就安定住了下來。一代過了一代,直到被不認識約瑟的法老王視為外族而奴役時,他/她們祖先的記憶才會被喚醒,想起上帝原先與他/她們的先祖亞伯拉罕的約定,就是會給他/她們一個應許之地,讓他/她們真的擁有土地、建立國家、人民過著幸福日子。
這個祖先留下的夢想成就摩西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動力,然而走在曠野40年,沒有土地,沒有生產,又該如何生存呢?這群在曠野流浪40年的遊牧民族,在邁向土地應許的信心,與被環境打敗的挫折交纏一起。歷經了40年,約書亞終於帶領這個族群進入迦南地,也將奪取的土地平均分配給十二個支派。
因為外來海上之民非利士人的侵犯與士師召喚群眾抵抗的有限,導致以色列民向撒母耳先知要求立王。由此看來,以色列的君主政體並非由於他們的信仰與神學的信念所產生,而是居住於這塊土地面對外來侵犯歷史必然性的結果。其中,對土地的看法起了根本改變:土地從十二支派族群的平均分配到國王的占有,撒母耳先知替耶和華上帝向以色列民傳達了這樣的信息:「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作飯烤餅。 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 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撒上8章11-17節)
這也就是說權力的「中心化」後,使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相互祝福的國家理想失落。而權力的「中心化」使土地的根本意涵完全改觀,如果以色列人民只是為了滿足國家的目標,而來服事國王,那跟他/她們在埃及服事法老王又有何不同?
整個以色列王朝,除了西西家與約西亞國王外,大多數的國王都不太光彩,把應許之地搞成爭奪之地,抹滅拆毀公平正義,也壓制了人民的自由,這也是耶利米先知所警告,上帝所賜予的土地,將成為一塊失落的土地,也就是說以色列後來的命運,被亞述帝國和巴比倫帝國滅亡,不但失去土地,人民也將被擄到巴比倫的外地,過著失落土地無根的悲愴生活。
主前第四世紀的波斯時代,答應被擄的以色列人,可以重回自己的土地展開新的生活。以斯拉被允許組織一小群的猶太群體在耶路撒冷重建家園,也被允許自治。尼西米9章36-37節說,「看哪、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 這地許多出產歸了列王、就是你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我們遭了大難。」接著,9章38節,以色列民再一次與土地立約,這個歸回家鄉的猶太信仰團體,認罪悔悟,重新與上帝立約,來守護土地,執行嚴格律法,守安息日,並禁止與外族通婚。
歷史諷刺的是,以嚴格的道德來實行社會管束,時間久了力氣就會消磨殆盡,人民的生活就會疲憊放鬆,由此,以色列民又經歷了一連串的異族統治,佔領這塊土地。這樣看來,舊約聖經可以說是上帝應許衪的子民有關土地的故事,也是以色列人進進出出這塊土地的旅程。在「釘根」與「失根」的辯證中,亞伯拉罕應許的神學要重新理解誰是「上帝的子民」及「土地的意涵」。這要從「去中心化」的思惟來重新思考,解構國家權力及領土意涵的被「以色列化」、人民與族群意涵的被「偤太選民化」及宗教信仰意涵的被「耶路撒冷化」等等,來重新理解建構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神學!
創世紀1至11章,描寫亞當與夏娃是如何失去伊甸園這塊土地,然後該隱與亞伯,挪亞的家庭,又如何失去他們居住的地方。到了巴別塔的分散,也可說是土地與人群的分散。比照這一段土地的失落,創世紀12章至50章,開始亞伯拉罕邁向擁有土地的旅程應許。這兩段創世紀故事的對比,說明有了土地,糟蹋了土地,就會被從土地逐出;相反的,尚未擁有的土地,因著相信上帝的應許就會走向盼望的旅程。德國著名舊約學者Gerhard von Rad說,這兩段土地的故事是在談及失望與盼望,失落土地與重得應許之地的故事。
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一塊土地,後裔眾多,也就是說「得土地」與「得後裔」都是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親身應許。我們看先祖的故事,亞伯拉罕到了一百歲才得到後裔,以撒也是後來才有後裔。上帝也曾對雅各說,我所賜給亞伯拉罕、以撒的土地,也會賜給你與你的後裔。約瑟被他的哥哥賣到埃及時,雖然在埃及地可以安身立命,但畢竟居住的地方是法老王的土地,由埃及帝國所管理。所以,我們看到雅各年老的時候,向他兒子約瑟這樣說道:「請你不要將我葬在埃及.我與我祖我父同睡的時候、你要將我帶出埃及、葬在他們所葬的地方。」(創世紀47章29-30節)
以色列對土地的記憶,在曠野40年的漂流過程,一定有所深刻反省。出埃及的目的是要前進應許的土地,但卻在曠野漂流了40年,沒有土地,流離失所。以前寄居的他鄉埃及,靠著奴隸的勞動生產才能過活,但總比未能耕耘生產的曠野地好。出埃及記16章的描述多麼生動:「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耶和華的手下、那時我們坐在肉鍋旁邊、喫得飽足.你們將我們領出來、到這曠野、是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阿。」(出埃及記16章3節)
於是上帝行了神蹟,從天降下食物給他/她們,早上有食物,晚上有肉可吃。原以為只有埃及的「地上」才能供應食物,現在上帝也能從「天上」供應食物,讓以色列民可以經驗到耶和華上帝的榮耀。然而更重要的,是以色列民要在曠野最困難的時候,因著上帝的恩典學習「公平分配」食物、「知足感謝」多餘不取,與設立「安息感恩」。這真是因著上帝信仰而衍生的「人們相互祝福」及「土地有所休息」的人生哲理!
上帝從天上降下食物,是要以色列民學會公平分配,就是在貧瘠之地,也能一無所缺。而且,上帝也宣告一個重要的安息日子,要百姓歇工,停止收集食物。在此,我們看到,在埃及別人的土地,靠著自己的勞碌,是可養活自己;但在曠野貧瘠之地,因著上帝的恩典,更可學到公平分配食物,知足一無所缺,感恩安息時刻。這樣的曠野交錯了兩個意涵,一是難以忍受的失落,而想回去過往的埃及;另一是,通往未來應許的路徑,充滿生機盼望。
申命記8章7-10節,對迦南美地的應許如此描述:「因為耶和華你上帝領你進入美地、那地有河、有泉、有源、從山谷中流出水來。那地有小麥、大麥、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樹、和蜜。你在那地不缺食物、一無所缺.那地的石頭是鐵、山內可以挖銅。 你喫得飽足、就要稱頌耶和華你的上帝、因他將那美地賜給你了。」這段美好土地的回憶,就是提醒以色列民,免得他/她們忘記將他/她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是耶和華上帝。
在此,土地成為招喚記憶的地方。問題是以色列民在沒有土地的時候,會聆聽上帝的話語;但擁有土地後,就忘了再度聆聽。土地做為恩典的禮物,後來遭到背叛。耶和華賞賜的土地,是要帶來責任與使命,由回憶與上帝的約定,來管理分配土地,謹守安息日讓土地休息,也讓因土地而形成的債務也可被赦免。
由此,踏在土地的人都要思想與上帝的關係,土地不只是為了我們的飽足;它有更崇高的意義,顯示上帝與我們立約。如果擁有土地的人,是過著一個沒有安息的生活方式,土地就永不會休息,債務永不會勾銷,奴隸永不會釋放。有土地的人,只是成為生產者、擁有者及消費者而己,背離了土地的真義。土地對迦南的住民會有意義,並不在於相互征服,而是以色列人與迦南人在相互祝福的過程中,轉變土地能夠共享的看法,從土地永不休息,債務永不勾銷,奴隸永不釋放,轉化為有安息,有赦免,有釋放的土地神學。
回顧以色列征服迦南後,對土地的分配是有一個信仰看法,是耶和華上帝交付給整個以色列社群,公平分配給十二個支派託管。約書亞13章到19章,談到每個支派應得的產業,就是一種土地公平分配的原形。第七章談到的亞干犯罪,隱含在社群中私藏財務,威脅到大地的支配管理,這也如同君主制度的結果,破壞了古老盟約的土地分配,土地不再由各支派分配管理。
這也與埃及帝國、迦南城邦的土地政策有所不同,在帝國的土地政策中,因對土地的壟斷,才會帶來社會階級,申命記19章14節說,「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土地是耶和華的贈與,是上帝的契約,涵蓋著保護的誡命。所以,土地不是家產,而是替上帝託管,在上帝的契約中,土地是上帝的禮物,不像現在社會的買賣契約,視土地為私人的財產,可隨意交換買賣,甚至還可以奪取。
舊約十誡中的第十誡談到「不可貪戀」,舊約學者Walter Brueggemann說在西方的詮釋,都指向個人內心貪心的內省。其實舊約的十誡是一種社會議題,不可貪戀人的房子是與土地的社群次序有關。第十誡呼應著第一誡,你不可有別的神,也就是耶和華的土地觀,是尊重他人的土地、財產,這也是愛鄰舍的表現。有舊約學者認為第十誡談論的,就是土地管理與土地所有權的問題。在此,對照君主政體掠奪式的土地政策,更顯出十誡的意義。
箴言22章28-29節說道:「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你看見辦事殷勤的人麼、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賤人面前。」這段話好像是說,有能力者服務在上權位者,他們會用奸巧法律的行動,精明的商業手法,狡詐的法庭程序,奪去他人的祖產。亞述王就曾這樣說道:「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聰明.我挪移列國的地界、搶奪他們所積蓄的財寶。」(以賽亞10章13節) 對上帝來說,在國家之內或國際之間,搶奪他/她人的土地,都侵犯著上帝對社會秩序的安排。
Brueggemann說現今的遷地行為,與舊約過往的挪移地界類似,這是土地政策造成社會不公的緣由。現今的遷地政策,隱含著社會優勝法則,遷地就是有財富的人,把住在一個地方的窮人趕走,讓他/她們離開原本生存的土地,而使他/她們的生存更加困難。箴言22章22-23節嚴厲警告這樣的人說:「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土地失去信仰託管的責任,就變成只有商業買賣,這就是阿摩斯先知所批評的,土地被少數人所占有,而沒有土地的人代表著貧窮,只能依附。這也是今天大家(包括基督徒)對土地的看法,土地是商品,藉由買賣獲利(這是最近抄房的話題),這種經濟支配下的土地思想,拆解了早期鄉村共同體生產的意義,那是一種分配公義,而且相信沒有社會公義,土地就不會豐收。這也是現今馬克思社會思想中,有關「異化」迷人、吸引人的地方。馬克思解構了社會的奧秘,原來造成社會不公的原因,是生產力異化的結果。
以賽亞先知也談到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的人,將來許多又大又美的房子將成為荒涼,無人居住。這些都在警告富有的人大量購買土地,使農民流離失所,而這樣的人有禍了,就是又大又美的房子將來也會消失。耶利米32章說了一個有趣的故事,就是上帝呼召先知去購買土地,這是回應當巴比倫軍隊入侵偤大國,經濟體系崩潰,土地失落時,來保有古老的產權,以讓未來有機會再重建。
主前587年,當以色列民被擄到巴比倫失去土地後,把土地歸還給合法的所有者的安息年或禧年的思想,才重新被喚起記憶。土地的歸還,再生產五榖、新酒與油,描述了被擄後歸國的盼望景象。過往舊約歷史的上帝與迦南土地神明二元對立的詮釋,需要重新理解;我們的信仰不只是談「解放」,也要談「扎根」。耶和華上帝與土地的人民有盟約關係,不是要來打敗迦南土地的神明,而是重新與這塊土地的人民立約,從分配正義,扎根,來理解衪是土地的神。
由此,亞伯拉罕的應許之地必須在土地神學的相互辯證中重新詮釋,這是關乎迦南這塊土地的人民,包括以色列人與迦南人。迦南這塊土地會不會得到上帝的賜福,不同族群的人們會不會相互祝福,正驗證著土地正義,也驗證著耶和華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約定。
「土地」對以色列民來說,是上帝應許先祖亞伯拉罕的約定,上主應許他/她們可以擁有一塊土地居住,但要與他鄰、別族共同生活,相互祝福,這樣才能真的成為「流奶與蜜」之地。在此,先祖亞伯拉罕與上帝之約,成了以色列人能否承受應許之地的試金石。也就是說,以色列人在這塊士地上,要如何與原先迦南的各族群相處?是相互祝福,建立共存的國度?或相互殘殺,「流奶與蜜之地」變成「流血之地」?這是上古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的信仰問題?也是現今在「阿拉伯」世界,獨立後以色列國的生存與信仰問題?
從雅各被尊稱為以色列12支派的共同祖先開始,到摩西引領這群族人與不同的族群因反抗壓迫而出埃及,到進入迦南地建立大衛王朝後,舊約學者認為原本分散的先祖故事,最後就被編寫成希伯來正典,說明以色列人己經在一個相當穩定的社會處境立足,並以這些先祖故事的敘述,表明自己對自己歷史與信仰的理解,並成為主流正典版本,用來詮釋以色列民族的存在與信奉耶和華信仰的真正涵意。其中,我們會接續解讀:為何所有參與出埃及的不同族群與12支派,最終被「以色列化」?為何這些族群不同的信仰與迦南人共有的「伊勒」(El)信仰,最後被「耶和華化」?而先前各族群的祭祀儀禮與地點,為何最終也被「耶路撒泠化」?
以色列民族的形成歷經長久過程,早先閃族各個遊牧族群的遷移,有的會被當地人同化;有的取代、同化當地人。閃族遊牧族群在不同環境形塑不同的文化與文明,這個遊牧族群的遷移,後來會成為「以色列」的正統認同,當然與其後代大衛王朝的建立與穩固有關。這個被「中心化」後的「以色列」(包括國家、人民、土地與耶和華上帝) ,邊緣化了其它族群的生存與信仰故事。
摩西這位埃及王子,因殺人逃往米甸地後,就在此成家立業也被米甸人的神「耶和華」感召,成為後來「耶和華上帝」最有力道的信仰者、見證人與鼓吹者。從出埃及記3章1-4節摩西與耶和華相遇的故事中,我們得知耶和華上帝是族群先祖亞伯拉罕、以撒及雅各的上帝;同時衪也是普世「自有永有」(YHWH)的神。當然,「自有永有」耶和華上帝不只是「名稱」而己,祂是創造宇宙、引領歷史的主宰,讓出埃及的族群們,因經驗衪是公義的「解放者」與慈愛的「立法者」而臣服於衪。
紐約協和神學院舊約教授Norman Gottwald 在其The Tribe of Yahweh書中,認為摩西在西乃山所定「十誡」之約,可說是出埃及群體們的「平等社會契約」,其中5-10條誡命明示各群體要相互平等對待,不可偷取霸佔別人財物。這個出埃及的「耶和華平等主義社團」(Yahwistic Egalitarian Community) ,不只在曠野沙漠融合了「亞蘭人的部落」,入迦南地後也吸引了被迦南城邦政治邊緣化的「低層人民」,匯集更大力量,才足以與迦南城邦及從歐洲「海上民族」入侵的非利士人抗争;最後,形成三個不同勢力的對抗,直到十一世紀末,這場鄉土爭奪戰才在大衞當以色列王時完成,大衛憑其軍事天才,打敗了強悍的非利士人,也征服了迦南人,但卻使迦南人成了亡國的奴隸。
在迦南鄉土的争奪戰中,其過程是經過各支派長久的奮戰,才完成部分的占領。近東歷史的研究也指出,當以色列人入迦南時,迦南正處於城邦混亂的時期。原先迦南的封建城邦,隸屬埃及帝國;當埃及帝國與赫悌帝國長期交戰,國力耗損時,便無暇管治這些封建城邦,形成各城邦相互爭奪的局面。
問題是,在這場「鄉土爭奪戰」中,以色列人並沒有照著其祖先亞伯拉罕之約及禧年精神,與原先居住在迦南地的原住民及後來移入的非利士人和平相處,相互祝福。大衛王以「武力」征服的迦南地,終非上帝的旨意,以色列人的福氣。因為我們相信公義的上主,絕對不會成為迦南人或非利士人的咒詛。上主其實要這群出埃及的「耶和華平等主義社團」,遵守亞伯拉罕之約,以「十誡」平等契約及祝福來與他族共同承受土地。不然,原先上帝所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在無情、殘酷的「鄉土爭奪戰」中,就會成為「流血之地」,得不到平安與祝福。
1948年,偤太人能回到上帝所應許的迦南地建立「以色列國」,承受部份土地可說是上帝施行的奇蹟。因為聯合國在1947年通過的解決方案,同意巴勒斯坦地區可成立以色列人與巴勒斯坦人二個國家中,除了以色列人幸運地在西方國家的協助下建國外,巴勒斯坦人的命運卻非常坎坷,其賴以生存的土地約但河西岸(West Bank)被約但佔領,加薩走廊(Gaza Strip)被埃及奪走。
1967年6月,埃及、敘利亞和約旦準備向以色列開戰,以色列先發制採取突擊,六日就結束了戰爭,佔領了西奈半島,戈蘭高地(Golan Heights),加薩走廊與約但河西岸。從此,住在加薩與西岸的巴勒斯坦人,就淪為以色列佔領區的住民。二年後,「法塔」(al-fatah)遊擊組織領袖阿拉法特(Yasir Arafat),被選為「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從此展開了與以色列長期的「以牙還牙」的報復游擊戰。上帝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充滿著循環報復的血淚。
1988 年 11 月 15 日,巴解組織主席阿拉法特在阿爾及爾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國。1992年6月,以色列舉行大選,溫和的工黨領袖拉賓(Yitzhak Rabin)上台,才開始與巴解組織展開談判。特別同年於挪威的奧斯陸(Oslo) ,以色列官方與巴解組織簽訂了深具時代意義的「奧斯陸協議」(Oslo Accords) 。
在「奧斯陸協議」中,巴解組織同意放棄使用暴力,承認以色列的生存權。雙方也同意2000年以前,巴勒斯坦人可在加薩和約旦河西岸的地區實行自治,並在五年的過渡期中,以色列要從西岸及其他佔領區撤軍。這促成了1993年9月13日在美國白宮所簽署歷史性的「以巴協定」,同意巴勒斯坦人局部自治,而以色列也將在四個月內自加薩走廊與約但河西岸撤軍,把這些地區交給巴勒斯坦人自治政府管理。當時美國柯林頓總統還說亞伯拉罕的子孫在邁向和平的大膽之旅踏出了新的一步。在此協定,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和平終於展露一點曙光。上帝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開始陽光照耀,雖然知道陰雨隨時可能臨到。
1993 年《奧斯陸協定》簽署一年後,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成立,以管理西岸和加薩地帶。然而,哈馬斯組織在2006年選舉中成為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議會的主要政黨後,就與巴解法塔黨爆發衝突,導致脫離以色列兩年後的加薩於2007 年被哈馬斯接管。
目前聯合國正式承認的巴勒斯坦國(193成員國的138成員承認),是一個法律上的主權國家,正式由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管轄,並聲稱擁有西岸和加薩地帶以耶路撒冷為指定首都。然而,實際上只在西岸具有部份行政權掌控,而加薩則由另一哈馬斯組織控制。至2020年2月,巴勒斯坦人口統計為5,051,953人,世界排名為第121。
在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的戰爭衝突中,飽受風雨摧殘,最無辜的受害者就是巴勒斯坦人民。巴勒斯坦人從主後135年至1948年就散居在此地區,目前大約有80萬巴勒斯坦人住在以色列境內,有的是以色列公民。大約有130萬巴勒斯坦人住在東巴勒斯坦,也就是所謂「西岸」與「加薩走廊」,這些領土於1967年被以色列佔領,且大舉遷入偤太移民,進行「屯墾區」的建置。另外,大約1百萬巴勒斯坦人是住在約但境內,是約但公民。1百萬巴勒斯坦人散居在阿拉伯世界及西方國家,有30萬巴勒斯坦人是住在黎巴嫩的難民營裏。全世界大約有4、5百萬的巴勒斯坦人,他/她們大多數是伊斯蘭教徒,但仍有將近10%是基督徒。
1967年以軍佔領加薩與西岸後,世俗政治的錫安主義有了新的宗教意涵,認為這些土地就是上帝要給予偤太人的應許之地。這個看法可歸納成幾個層面來看:
第一:偤太宗教基要主義的興起。1967年以軍的勝利強化了聖地應許的宗教意涵,上帝所應許之地是不能輕易放棄的,何況目前已經解放了偤大與撒瑪利亞地區,這對偤太人的歷史來說是很重要的,那就是上帝要讓以色列重新建立永久的以色列國度,雖然巴勒斯坦人仍被允許住在此地,但永久的統治者是偤太人,這也興起了所謂的屯墾遷入巴勒斯坦人所住地方,來取代巴勒斯坦人的想法。
第二:西方基督教基要主義也強化了這個觀點。對西方基督徒保守主義者來說,1967年以色列的勝利是上帝所行的神蹟。這也應驗了上帝要讓偤太人回國重建家園的應許,偤太人可重建聖殿,等待基督第二次再臨。這樣的想法除了被西方基督教基要主義者所強調外,美國一些主流教會也持贊同看法。
最後,偤太自由主義團體也同樣興起「大屠殺」的神學觀點。就是1967年的戰爭若是阿拉伯國家勝利的話,那麼以色列人可能就會遭受,如同德國納粹時代對偤太人的另一次大屠殺。美國德州Baylor University的偤太學者Marc Ellis,所寫《朝向偤太人的解放神學》(Toward a Jewish Theology of Liberation)就是持這種看法。
另外,西方也有一些自由派的神學家,有感過去納粹對偤太人大屠殺中的愧對,於是強化了現今以色列的所作所為,毫無條件地支持這個國家,然卻疏忽了成千成萬在受苦的巴勒斯坦人的基督徒兄弟姊妹。到此,巴勒斯坦人的基督徒兄弟姊妹及巴勒斯坦人,看似己被偤太人所信的「耶和華上帝」,與西方教會及基督徒所跟隨的「基督」所捨棄?
在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的戰爭衝突中,最無辜受害的就是巴勒斯坦人。特別住在西岸與加薩的巴勒斯坦人,在20年以色列的軍事佔領下,受盡各種欺凌。歷史說來諷刺,1987年12月此地區的巴勒斯坦人,開始對以色列軍隊進行抗爭活動,小孩子、年輕人及婦女像「大衛」一樣,以石頭對付武裝如「巨人哥利亞」的以色列現代化軍隊,開始了巴人的長期抗爭運動,這個抗爭運動叫做「Intifada」(意為搖動)。在Intifada抗爭運動中,巴勒斯坦基督徒開始回應巴勒斯坦人的命運,試圖從聖經去重新解釋上帝對巴勒斯坦人的拯救,這也興起了巴勒斯坦人基督徒的解放神學運動。
1989年,一位畢業於美國舊金山神學院(San Francisco Theological Seminary),擁有教牧學博士,牧養於耶路撒冷聖喬治堂(St.George Cathedral)的巴勒斯坦人教牧Naim S. Ateek(也是以色列公民),出版《公義,只有公義:巴勒斯坦人解放神學》(Justice and Only Justice: A Palestinian Theology of Liberation)一書,也是第一個闡明巴勒斯坦解放神學的人,該書引起廣大迴響,世界各地基督徒開始有機會聆聽巴勒斯坦人基督徒的心聲,及對聖經的看法。(本書很值得申請中文翻譯版權) 。
這也促成了1990年3月10日至17日在Tantur(介於伯利恆與耶路撒冷之間)所舉行的第一次「巴勒斯坦人解放神學國際研討會」,會後並出版「信仰與Intifada:巴勒斯坦基督徒聲音」(Faith and the Intifada:Palestinian Christian Voices)一書,強調巴勒斯坦人也是上帝子民,可在上帝所應許的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國家。2008年出版《巴勒斯坦基督徒的和解哭喊聲》(A Palestinian Christian Cry for Reconciliation),隨後於2017年出版了《巴勒斯坦解放神學》(Palestinian Theology of Liberation: The Bible, Justice, and the Palestine-Israel Conflict) 。
Naim S. Ateek於1937年出生在巴勒斯坦小村莊Beisan,是一位聖公會牧師,也是耶路撒冷「Sebeel普世解放神學中心」(Sabeel Ecumenical Liberation Theology Center) 的創始人。他一直是巴勒斯坦解放神學的積極領導者,南神「黃彰輝牧師紀念講座」曾計劃邀講他前來南神演講,但因Covid-19疫情而使計劃停擺。
美國哥倫比亞神學院舊約教授Walter Brueggemann認為巴勒斯坦是世界上最棘手的衝突,而Naim Ateek 在巴勒斯坦人爭取自由和自決的背景下,提供了關於解放神學的清晰說明。作為一個基督教神學家及牧者Naim Ateek,展示了西方基督教對以色列對這片土地的主張,是多麼依賴於對聖經的特殊性與排他性的閱讀。相比之下,巴勒斯坦的解放神學是以一種反制的聖經解釋作為回應,重要的是這個詮釋強調包容性和正義性。
在這樣的處境(context)反省下,巴勒斯坦人意識到過去所接受的聖經觀點,大多是一面倒向偤太人,這是西方教會的影響及洗腦,且常用舊約來反對巴勒斯坦人。然而,聖經也是巴勒斯坦人的聖經,Naim S. Ateek說雖然聖經過去曾被誤用來反對及驅逐我們離開自己鄉土,但巴勒斯坦基督徒仍然發現聖經裡的上帝,是公義的上帝,祂與被壓迫者站在一起,祂是巴勒斯坦人的上帝。
另外,基督教神學的中心是在於「道成肉身」,即上帝住在人群當中,上帝在歷史活動成就被壓迫者的解放與拯救工作。所以道成肉身住在被壓迫的巴勒斯坦人中的上帝,絕對不會是來消滅巴勒斯坦人。反而,祂聽到了巴勒斯坦人的哭叫聲,來到他/她們當中,從事解放拯救事工。所以,那個只應許偤太人有土地權,且來佔領奪取我們土地的上帝,不是聖經裡的上帝,是假的上帝,是以色列人反映政治意識型態的假象而已。
同樣,當以色列人運用權力來壓迫巴勒斯坦人時,難道基督徒還能合理化這樣的權力誤用嗎?這更不符合上帝的公義與愛。當然,巴勒斯坦基督徒的解放神學也要處理巴勒斯坦人「恨」的情境,如何以建基在公義、寬恕與真理上的愛、來實現真正的和平。這樣的和平不是叫巴勒斯坦人投降,作二等公民,而是在參與上帝的解放過程中,找到巴勒斯坦人作為上帝子民的尊嚴及定位,這也就是說巴勒斯坦人如同以色列人,在歷史中並非偶然,他/她們同樣是上帝的子民。
偤太錫安主義或基要保守派常以舊約聖經為依據,認為巴勒斯坦這塊土地是上帝應許給以色列國的,巴勒斯坦人必須接受這樣的觀點,何況舊約有109處提到將土地給予以色列人的應許,36處提到上帝發誓要給予偤太人這塊土地,有15處說是永久給予。
為此,巴勒斯坦基督徒必須對此誤解提出答辯並重新釋義。巴勒斯坦基督徒認為土地是屬於上帝,唯有上帝才是土地的所有權者,而且照律法土地是永不能買賣(參考利未記廿五章23節,耶利米書十六章18節)。另外,土地也與出埃及事件有關,在舊約聖經提到二種出埃及:一是從埃及出來;另一是主前第六世紀以色列人從被擄的巴比倫回來。
第一個出埃及帶有強烈的種族主義,對迦南地的原住民採取敵對態度。然而,第二個出埃及是從巴比倫回來,較採取現實主義,不得不接受住在四週的別人。這也就是說,在第二次的出埃及事件中,以色列人改變了對原住民的態度,他/她們對土地關係有了新的了解,接受歷史的改變與現實,願意與住在此地的別人分享土地上的所有資源。
新約中,耶穌基督的福音更說明了這個土地分享的重要性。新約著作,我們可意識到基督徒一方面試圖減低與羅馬帝國的衝突,另一方面也降低舊約種族錫安主義的傳統。耶穌基督本人對耶路撒冷的中心主義抱持批判態度,以自己的身體取代聖殿觀念,打破中心地理主義,由上帝在基督的臨在取代了地方神聖的狹窄主義。於是新約中心的意涵是在於「上帝國」的臨在,上帝的主權是神學的中心議題,「土地」因著上帝國主權臨在的昇華與祝福,避免了「流奶與蜜」之地成了「流血之地」。
另外,福音傳至全世界的基督徒意識,也拓展了基督徒的世界觀,從狹窄的地方主義進展至世界一家的觀念。教會是住在世界之中,道成肉身在其居住之所,於是從亞伯拉罕以來至1948年就住在巴勒斯坦此地區的巴勒斯坦人,見證了福音道成肉身在巴勒斯坦人身上的神學意涵,巴勒斯坦除了是「以色列人」的迦南地外,也是「巴勒斯坦人」的迦南地。
世界各地皆有感恩節慶,通常是與農業收獲季節有關。早期人民相信土地母神掌控生產季節,祭祀使她歡欣則豊收有個好冬;反之乾旱飢餓臨至。這種自然象徵的崇拜各地皆有,在希腊她的名字是Demeter,人們以豬作為祭祀,在羅馬稱為Ceres,今日的穀物(cereal)名稱由此而來,在英國她被稱為死亡或生命之白色女神(White Lady of Death or Life)。
由於現今美國強勢文化的影響,所謂的感恩節成為美國人的專利。深受美國基督教文化影響的台灣教會,我們該如何看待此感恩節及如何營造一個屬於台灣教會,甚至屬於台灣人的感恩季節,將是台灣基督徒信仰情境化的挑戰。
美國感恩節的起源,是與英國宗教改革時的紛爭及宗教自由有關。十七世紀初,英國清教徒支派中的分離派(不承認國家教會)受到政府及國教的壓迫而遷往荷蘭避難,為了長遠生存之計,很多清教徒再乘船渡洋來到沒有國王控制的美洲新大陸定居。
1620年9月,清教徒領袖William Bradford召集102位同伴,搭乘一艘長90英呎、重180噸的木製帆船五月花(MayFlower)號,在海上航行66天後,於11月21日抵達美洲大陸麻薩諸塞(Massachusetts)地區的普利茅斯港(Plymouth)。而這塊清教徒首先所登上的大礁石(後稱普利茅斯石),就成了美洲新英格蘭第一個永久性殖民地的歷史見証。有意思的是,此次海上航行中死了一人,但也誕生了一名嬰兒,使到達美洲的人數仍是102名。這些清教徒無不衷心感謝上帝的帶領。
對新移民來說,第一年的冬季並不好過。寒冷的天氣再加上物質的缺乏及傳染病的蔓延,一個冬季下來奪走一半人命,歷經千難萬險來到美洲的102位移民,只剩50位。好在在絕望之時,遠方飛來一群火雞才使新移民絕處逢生。清教徒們認為這是上帝的恩典,如同曠野中的以色列民,上帝降嗎哪、鵪鶉供應他/她們,同樣在這寒冷、絕望、物質缺乏的冬季,上帝降下火雞養食他/她們。
第二年春天,原住民印第安人前來協助,不但送來民生物品,也教導新移民如何捕魚、狩獵、耕作及飼養火雞等等。接下來的一年,風調雨順再加上印第安人的協助,果然夏天玉米大豊收,於是新移民與印第安人齊來慶祝感恩。1623年當時己成為此地區的行政官William Bradford宣佈將在7月30日起有3天的慶祝,而印第安人也帶來火雞分享,於是感恩節成為一個非正式的慶祝節期。
美國獨立革命後,新英格蘭地區開始慶祝感恩節。1789年美國總統華盛頓雖然宣佈11月26日為國家感恩節,感謝上帝賜予美國成為一個獨立自由的國家,然而直到1830年紐約州才把感恩節列為州節日。爾後,北部幾州也接續跟進。1855年,維吉尼亞州是南部第一個宣佈接納感恩節慶的一州。不過當時各州的感恩節日期不一,後來在一位女性編輯Sarah Josepha Hale的努力下,林肯總統才於1863年修訂11月的最後禮拜四為美國的感恩節。
11月份的感恩節誠然是美國人的節日,試問台灣的教會為何慶祝? 記得在美國讀書期間,有一年的的感恩節期間到一位黑人教授家作客,有同學問老師對感恩節的看法,黑人教授很直率的反問大家:「這些節日跟我有關係嗎?」的確,我們住在台灣的人可能也要深思這個問題:「美國的感恩節與我們有何相干?」除非我們能情境化感恩節的意義於台灣的移民史中,台灣教會或台灣人慶祝感恩節才會有意義。
原住民是最早在台灣的族群,他/她們各族每年所慶祝的豊年祭典,其實才是台灣真正的感恩節。原住民心地善良,對後來移居台灣的漢人給予諸多協助,如同印第安人協助英國清教徒移民一般。清教徒的第一次感恩節是與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一起歡渡,除了感謝上帝外,也感謝心地善良的印第安人。然而後來美洲大陸的開拓史中,來美洲移民的歐陸白種人卻對原住民發動一千多次的戰爭,殘殺印第安人。漢人移居台灣後也有類似情形,原住民在漢人的欺壓下逐漸遷移山區,爾後漢人也在各個不同時代以不同方式繼續欺壓原住民。
清教徒的感恩節象徵著族群融合,其實台灣人的感恩節也可朝此方向來建立。不管先後從中國大陸移民台灣的漢人,首先應向先到台灣的原住民台灣人道歉,對上一代所行欺壓原住民的惡行悔悟,且常常提醒自己不可重蹈覆轍。而二次大戰後,因內戰逃來台灣的國民黨,也應向所有先到台灣的住民道歉,對自己或上一代所行228及白色恐佈的惡行悔悟,且常常提醒自己及下一代不可歷史重演。然後借由每年原住民所行的豊年祭典,來衍生一個屬於台灣住民及與台灣歷史相連的感恩季節。
漢人事實上沒有發展移民神學,或像清教徒般離開英國,相信上主會引領他/她們來到美洲大陸建立自已的家園。早期到南洋或隨英國人到美洲大陸興建鐵路的漢人,大多充當勞役,期盼賺錢衣錦還鄉,不但可光宗耀祖也可落葉歸根。以隨英國人來美洲蓋鐵路的漢人為例來說,1820年到1892年有三十六萬人來新大陸,其間二十多萬人回中國大陸落葉歸根,而留在美洲的漢人也只好蓋中國城象徵性地落葉歸根。
然而,漢人移居台灣可以是一個移民神學的開始,英國的清教徒離開英國來到美洲,最大的感恩不就是美國的建立,及族群融合新文化的認同嗎?這對現今住在台灣的我們應有啟發才對。也許營造一個情境化的台灣感恩節,正是台灣的基督徒對台灣住民的見證呢?
每年七、八月間,台灣原住民阿美族會舉行年度最大的「豐年祭典」。阿美族人是以收割粟的日期,來舉行感恩的「豐年祭」。阿美族人原是種植小米的部落社會,每當小米收割之後,各部落會分別舉行慶典,感謝神靈恩惠,這是「豐年祭」的由來。由於「豐收」與「祭儀」有關,一些「禁忌」衍生:如收割期間禁止性愛活動,男子一律夜宿集會所、而刺激性慾的海鲜食物如魚、蟹、貝也是禁止食用。
收割完後的豐年祭典,也是年青男、女藉著舞蹈相互表達愛慕之時。由於阿美族是母系社會,女孩子會主動邀請喜歡的男子跳舞,贈送煙草及檳榔,甚至回家途中向男孩求婚。
「祭」其實有「立約」的意涵,以阿美族「豐年祭」來說,主要是藉著「祭」的慶典來感恩神靈;同時也在祭典中與神靈「立約」,要好好工作,作個有責任、聚落感的阿美族人。由此,祭典也隱含著阿美族人自我「認同」的文化意涵。台灣排灣族原住民部落也有類似「豐年祭」的「五年祭」重大祭典。「五年祭」也是「祖靈祭」,每五年在排灣族各部落輪流舉行,這顯然與排灣族移動的歷史有關。
相傳排灣族祖先為了避荒,將七個子女分開各自謀生,約定每五年,長者必須手持竹竿,帶領全族大小回原鄉團聚祭祖,一來感謝祖靈保佑族人外出討生平安,一來大家回鄉團聚,增進族群團結共識,於是有了五年祭的雛型。「五年祭」也可說是結合排灣族各種祭典而成:如祭豐收、祭狩獵或祖靈祭等等。排灣族人深信他/她們的祖靈群居於大武山,祖靈也會來回巡視山中遠近不同的部落,保護各地族人年年豐收,過著好日子。
另外,分布於大霸尖山的賽夏族人也有類似「感思節」的「矮靈祭」。賽夏族人與蘭嶼的達悟族人(不到三千人)皆是人口較少的原住民族群,約四千七百人(1995年統計),居住地現分布於新竹縣五峰鄉、苗栗縣泰安鄉和南庄鄉、中港溪上游的南河及後龍溪上源的八卦力溪流域等等。
「矮靈祭」是塞夏族人的大祭典,背後有一動感人心的故事。相傳很久很久以前,在大隘村茅圃部落對面的山谷中,住著身高不到三尺的taai矮人族,隔著河谷與塞夏族人為鄰。矮人曾教導塞夏族人農耕及歌舞祭儀,因此塞夏族人在每年收成後會準備豐盛酒菜(類似火鷄)宴請矮人,並邀請矮人同慶感恩祭儀。不料,在一回的「感恩節」中,因一名塞夏族婦女遭到矮人調戲污辱,而演變成悲劇收場。塞夏族人設計報復,導致矮人悉數墜入深谷,只有二個老矮人逃過一劫。老矮人在得知事情真相後雖原諒了塞夏族人,却不願再呆在傷心之地。離去之前,老矮人將傳授給塞夏族人的農耕知識編成祭歌,囑咐塞夏族人遵行此祭儀,不然必受咒詛,殼物欠收。於是,塞夏族人為了平息矮人的詛咒,求得他(她)們的原諒,而有了收穫後的「矮靈祭」。
林衡立在<塞夏族矮靈祭歌詞>一文,指出塞夏族矮靈祭的歌謠在台灣原住民的歌謠中,佔有獨特地位。它是塞夏族人的共同記憶與歷史意識,藉著歌舞宴食,一方面提醒塞夏族人一次痛苦而刻骨鉻心的異文化(矮人教導及咒詛)接觸經驗;另一方面也呈現塞夏族人最終如何在歌舞、宴食、祭儀中,轉化接受外來文化的衝擊,並將之導向正面的「矮靈守護」信仰,使塞夏族人在往後一連串的文化遞變中知道採取何種因應方式,使族人避開咒詛,走向祝福、有盼望的未來。
這就是筆者所謂的「情境化」神學思考,試想:美國的感恩節與台灣人民有何刻骨鉻心的異文化接觸經驗?台灣應該有台灣自己的「感恩節」經驗,它的故事應該是與這塊土地人民的抉擇有關,有的也許類似美國感恩節的「移民故事」,有的也許類似塞夏族人的故事,將「咒詛」、「欠缺」經由樂觀的頌讚、歌舞及宴食,轉化為「祝福」及「豐收」。
在此,筆者認為原住民的「豐年祭」是台灣本土最美善、富有文化及宗教意涵的「感恩節」。而且,其中的宴食、飲酒同慶也充滿著「回報」、「感恩」意涵。因此,台灣教會實可設計一個以「感恩」為主題,以台灣原住民故事為內容的「感恩節」聖餐禮拜。在禮拜中,經由同領杯、酒,經由講述原住民的悲傷故事及樂觀豁達人生,平地教會可向原住民教會道歉,悔悟過去及現今所有欺壓原住民的作為及想法,並在主前誓言「族群共和」,分享扶助;並為保留原住民的文化文生機來與原住民攜手努力。
2021/12/2早禱
主再臨日子
12/2早禱
經文:路加福音21章25-36節
今天所讀的經文是待降節的經文,26節說:「天勢都要震動.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這讓我們想起以賽亞先知在13章13節所說的:「我萬軍之耶和華在忿恨中發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動、使地搖撼、離其本位。」27節說:「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這也讓我們想起但以理書7章13-14節所說:「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
末日拯救的預言,是今世苦難的「神義論」,在教會的苦難史,扮演安慰、支撐的作用。雖然有人批評說這是鴉片。第四世紀,當羅馬帝國衰微的時候,奧古斯汀就說,我們的教會已經被流放在這個世界,只有衷心等候上帝最後的榮光再臨。第十世紀興起的克呂尼修道運動也說,末日天堂福樂的期待,是單調、艱苦修道生活中最好的激勵。十三世紀,義大利詩人但丁所寫的神曲,也充滿著末日的想像,朝聖者由理智引導,離開墮落的地獄,由愛進入樂園,再由上帝的恩典到達天堂。
在教會歷史上,也有人用這段經文講道。初代教父特土良在反馬吉安的書信中講到這段經文。他說世界末日基督再臨時,他會扮演著上帝公義的審判者,也會扮演著上帝創造的維護者。他甚至鼓舞基督徒要有殉道的心理準備。在無花果樹長出新芽的時候,就會知道悲傷與喜樂,災難及應許,都是從上帝而來。特土良說主再臨的日子是審判,也是祝福。所以我們不應該在物質世界的吃、喝、醉酒,及世俗的煩惱中,而忘記了上帝。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在1521年待降節的第二主日,也用這段經文講道,來反對羅馬教宗。他說在末日審判的時候,世界會發生大大的變動,但是就是會有人不相信。他們會說,你怎麼這麼笨呢?會去相信天會掉下來?所以很多人就這樣淹死在物質生活的吃喝與煩惱。雖然如此,仍然有很多的人相信人子要來,世界末日臨到。馬丁路德說,印刷、火藥、貿易,甚至戰爭武器的知識,一直在擴展;然而,人的精神生活,欺騙、罪惡、錯誤,也同樣一直在擴展,甚至受到教宗的迷惑和威脅。
路德說得很好,我們每一天做彌撒幾十萬次,但仍然在犯罪。甚至教宗也成為魔鬼的代言人,霸佔了基督的寶座。這個世界,如同所多瑪的世界,末日的審判就要臨到;而且,如果我們靠著行為,是無法贏得天堂的;只有痛苦,無法安息的良心折磨著我們。馬丁路德最後說,我們要用主的祈禱文祈禱,願主的國臨到,救我們脫離兇惡。而且從無花果樹長出新芽的時候,我們知道夏天近了,上帝國近了,所以請大家一定要檢驗我們自己的內心,看我們是怎樣在活著?
其實今天的經文,重點是我們要警醒,等候主的再來,由此查驗我們的內心,看我們是怎樣活著。然而,多數的基督徒,包括早前耶穌的學生,與今日的你我,我們感興趣的是時間,問耶穌什麼時候要來?我們在意的是空間,問耶穌來的時候,世界會發生什麼事?因此,我們對這段經文,就會常常做過度的解釋。譬如說,中世紀一位修士隱士彼得(Peter the Hermit) ,就曾引用這段經文來鼓舞十字軍去耶路撒冷作戰,奪回聖城;因為經上說,外邦人的日期滿了。這也如今日的福音派教會,很喜歡用無花果樹長出新芽,來比喻以色列在1948年的復國;由此,大膽預言,耶穌再臨的日子快了。
18世紀歷史學家William Robertson告訴我們,西方眾多基督徒於主後999年接近千禧年尾聲時是恐懼的,甚至拋下親友前往聖地等待基督再臨。那年歐洲陷入一陣歇斯底里之中,自殺風潮興起;12月31日那天教堂擠滿人群,焦慮的等待午夜來臨。
當教宗Sylvester II在羅馬主持的特別午夜彌撒過後,鐘樓響聲預告第2個千年來臨時,人們驚慌心情終於放鬆,開始接受第2個千年的祝福並衍生期盼。法國歷史學家Georges Duby作了最好的詮釋:「那個時代最虔誠的基督徒真的是活在一股潛伏的焦慮之中,但在沉思福音後,他們將焦慮化為一種美德。」
我們讀馬可福音13章較早的版本,馬可是將70年耶路撒冷被羅馬毀滅的情景,來想像人子再來、世界末日的景況,有戰爭,有瘟疫,會發生恐怖的事件等等。然而20年過去,換到路加福音的讀者,這些人可能對耶路撒冷受到毀壞的記憶己越來越遠。所以耶穌要再臨的日子,就充滿著更多的想像。在此,值得敘述的是,路加有一個正面信仰的態度,來面對世界末日人子要來的審判。無論主的日子何時會到,我們作基督徒就應該警醒,不要煩惱吃、喝,甚至醉酒,或為俗事操煩,應在等候主再臨的日子裡,用心來傳揚主耶穌基督的福音,所以路加就這樣繼續寫他的「使徒行傳」。
神學家保羅田立克說,我們就是活在這種永恆的現今(eternal now),才會讓有限的時間與有限的空間產生意義。在待降節研讀這段經文,要請大家再次查驗我們的內心,看自己是怎樣活著?也祈禱著耶穌基督的信仰,可以活化我們的內心,可以活化我們的現在。也因為這樣的信仰,我們可以反省我們的過去,也在未來期待主的再臨。
保羅田立克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做錯事的過去,做錯事的過去的事實已經無法改變。但過去做錯事的事實的意義是可以改變,經由我們的悔改,誠心的改變,也許就可以改變我們的現在,與我們的未來,使我們在有限的時間與有限的空間,重新體會永恆的現今。
美國長老教會牧師Frederich Buechner,說上帝的呼召,就是呼召我們去一個地方,在那裡我們深層的喜悅(deeo gladness),與這個世界深切的需要(deep hunger),會相遇。我要加一句話,就是,在那裡,在主再臨的日子裡,我們會繼續寫我們的使徒行傳,好好活出永恆的現今,由此來檢驗我們的內心,反省不對的過去,與迎接主的再來。
耶穌基督要作地上的王嗎?
在基督徒的信仰想法,基督耶穌作王的概念己深化、內化於一般信徒的心裡,也成為教會看似理所當然的信念。然而,耶穌基督生前不是拒絕跟隨衪的信眾們推舉衪為「世上」的王,且為此衪被審判,被釘在十字架上嗎?儘管衪生前所宣揚的「上帝國度」,在被殖民的偤太子民心中充滿著現實的想像,但十字架死與復活的見證,賦與從現實處境甦醒過來的門徒們的重新認知,這個「上帝國度」絕非「地上國度」所能比擬!
上帝國(the kingdom of God)在教會歷史中其實呈現不同涵意的了解。拉丁文regnum Dei中的regnum有二個意涵:一是指上帝的國度;另一是指地上的國度。在此,語言的隱喻是清晰的,就是以地上君王的國度(the realm of a king)來隱喻上帝的國度(the kingdom of God)。
傳統對上帝國的解釋是指世界終末時,在大審判後從天降臨地上的國度。另外的解釋是,將上帝國看成介於基督再臨與終未審判之間的千禧年國度。其他的解釋是,把上帝國具體化在地上基督的教會裡,或是以一種神秘化的意涵來看待上帝國,是內在於基督徒的生活之中。
上帝國各種不同的解釋並非互相排斥。基本的了解是將上帝國看成終末時降臨地上的國度,不過這個看法也常與其他的解釋關聯。以教理史的觀察來看,第一世紀到第三世紀,基督徒是以未來千禧年的概念來解釋上帝的國度;在東方教父俄利根(Origen)與西方教父奧古斯汀(Augnstine)之後,漸漸地以地上的教會,基督的身體,來解釋上帝的國度。這種想法是由奧古斯汀提倡,且影響後續千年的教會歷史,而且除了重洗派外,也影響著宗教改革時代的思想家。
在君士坦丁以前的教會藝術中,未曾將基督描劃成是一位君王。但第四世紀後,基督已被描述成宇宙統治者,地上君王。由於與亞流派的爭鬥,尼西亞會議的神學家們特別強調基督的神性與王權。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基督論,基本上是綜合亞歷山大與安提阿神學家們的意見。從亞歷山大學派觀點,亞他那修提倡「道」(Logos)的永恒角色;從安提阿學派看法,亞他那修強調基督的人性及為了人類的緣故,基督在地上的國度掌權。這是尼西亞會議後所倡導的基督的「雙重王權」(double kingship of Christ)。作為上帝,基督是永恒的君王;作為人,他是地上的君主。
亞他那修的「基督雙重王權」論,為基督的王權提供一個更精緻的觀點。作為「道」(Logos)的基督,他是永恒國度的君王;作為「人」的基督,他是地上國度的君主。這種看法為後來奧古斯汀神學舖路,就是先肯定上帝在地上的國度,然後漸漸由教會來作為表徵。
問題是今日教會與基督徒的口頭語言,無論在「宣道」、「見證」或「祈禱」,都己充斥著耶穌要在地上作王的說詞與信念呢?當我們祈禱耶穌在世上作王掌權時,我們是不是又重蹈覆徹初代教會門徒們的想像?如果耶穌作王的概念只是終末審判來臨時的陳述,那麼終末的景況是不是也要如同地上的景況,以不受民眾歡迎的「王權」來審判眾民嗎?過往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信仰,是在一定的歷史情境形朔的,現今活在以「人民」為主的現代社會,基督的「王權」與「上帝國」的內涵真的值得我們再度省思。
若以類型方法(typology)來探討教會歷史中有關上帝國的了解時,我們大約可歸納成下列幾種不同的類型:一是流行於初代教會至第三世紀的終末千禧年(millennialism)類型;一是第四世紀奧古斯汀後,上帝國概念發展為具體化在基督教會的類型;另一是宗教改革後路德所了解的上帝國類型;及宗教改革後一種神秘類型的出現,也就是上帝國內化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另外也有加爾文所了解的上帝國類型,及近代神學(特別是解放神學)所展現的上帝國意涵,它是可在地上實踐且與人類歷史相關的一種奮鬥,我們可稱之為解放類型。
沒有一個時期比初代教會更抱持著基督再臨的極大盼望,在羅馬帝國壓迫下的基督徒,很自然地把拯救投射在另一個世界的臨到,當終末基督再臨時,將建立上帝的國度,可惜這個國度很少與現今被壓迫的情境有所關聯。這樣的終未思想後來由啟示錄的千禧年終末想法所主導,也在早期教會教父的著作中,如巴拿巴書信(the Epistle of Barnabas),游斯丁(Justin Martyr)、帕皮亞(Papias)、愛任紐(Irenaeus)、及特士良(Tertullian)等人的作品中發現。其實,流行於第二世紀的孟他努派(Moutanus)運動,也是這種千禧年國度思想的最好證明。
這種千禧年類型的上帝國思想始於新約經典<啟示錄>,特別是<啟示錄> 20章所描述的一個天使異象,他帶著一條大鍊子和一把通往無底坑的鑰匙從天而降,俘虜了撒旦,囚禁了撒旦1千年:但有期徒刑千年結束後,撒但又被放出。因拒絕獸印而殉道的忠心信徒們,將與復活的基督一同作王1千年。晚期教父耶柔父與奧古斯汀皆反對啟示錄20章如此詮釋的千禧年終末看法。
基督之後的幾個世紀,在東方或西方的教會中都存在著各種形式的千禧年信仰。教父Eusebius在他的<教會史>(3:39:11-13) 書中,雖反對這種千禧終末看法,但他也承認當時的教會多數是持有這樣的信念。游斯丁在<與偤太人Trynho的對話>(Dialogue with Trynho,the Jew)書中,討論了他自己的千禧年信仰。他說:「我向你承認,我和許多其他人都持這種觀點,並且相信這種情況會發生;但是,另一方面,我也要向你們表明,許多屬於純潔虔誠信仰的人,並且是真正的基督徒,他們並不這麼認為。」
另外,一本<巴拿巴書>除了直言不諱地否認了以聖殿儀式為中心的偤太教,對上帝的敬拜是毫無任何有效性外;在駁斥偤太人遵守安息日的做法時(15.3-9),巴拿巴書說:「上帝在6天內為衪手所造,到第7天就完成了,安息於日,使之成聖。」又說:「上帝在6天內完成是什麼意思?意思是6千年後,主將結束一切,因為對衪來說,1天意味著1千年。」這意味著:當衪的兒子來了,他將破壞不法者的時間,審判不敬虔的人,改變日月星辰,然後在第7天真正安息。
羅馬的教父Hippolytus也同樣認為世界必須在6千年完結,以便安息日可以到來。安息日即上帝停止一切工作的聖日,也是聖徒未來國度的預表和象徵,他/她們將與從天而降的基督一同作王,誠如約翰在他的<啟示錄>中所說:「與主同在的1日就如同1千年」。既然如此,上帝在6天內創造了萬物,那麼也就如同千禧年前的6千年了。
為何初代教會會流行這種終末觀的千禧年國度思想呢?A.Robertson在《上帝國》(Regnum Dei)這本古典著作中,提出二個看法:一是第一世紀還沒有一個完整終末觀的神學解釋,直到亞歷山大學派的俄利根後才能處理此問題;二是初代教會所面臨地上羅馬帝國的壓迫現實,及與地上國度的緊張關係,而導致以未來終末觀來看待上帝的國度。
由於基督再臨並沒有馬上實現,歷史的必然使基督徒漸漸失去對終末千禧年的熱切期盼。教父們開始修正他們的終未觀,基督的再臨是不能預測的,而第一階段是去減弱各種啟示文學(apocalyptic literature)對基督徒群體的影響,如黑馬牧人傳(the Shepherd of Hermas)或彼得啟示書(Apocalypse of Peter)等。
第二階段,經由亞歷山大學派俄利根的思想,第三世紀的東方教會首先走出終末論千禧年的困擾。受柏拉圖思想影響的俄利根神學,強調的是在短暫、現實可見的世界中那背後的靈性世界。因此,千禧年所強調那將來可見及臨到地上的上帝國度,與俄利根對物質世界的鄙視是格格不入的。也由於俄利根的緣故,東方希臘教父在第三世紀結束時,已不再那麼重視未來的千禧年國。俄利根在解釋主禱文裡所祈願的願上帝的國度臨到時,特別把它引向信眾靈性生命的表現。他說:
那是清楚的,當人祈禱上帝的國度來臨時,是在祈禱上帝的國度能夠建立,而且能在人本身中達到完全及結出果實。每個聖徒,臣服在上帝的靈性律則,上帝如同其君王統轄著他,如同將人自己安置在一良好秩序的城市…上帝的國度,我相信其意涵是理智快樂的掌權;智慧忠告的統理,而基督的國度就是讓救贖的話語能讓人聽到,讓正義及其他品德可被實現。
俄利根對主禱文所祈願的上帝國降臨的詮釋,顯然是注重靈性內在生命的意涵。這說明了有關上帝國的概念在第三及第四世紀己有改變,不再那麼強調上帝國就是即將到來可見的千禧年國度。
時間是人們最在意,也是最不留意。人們常問:「現在幾點?」「今天幾號?」但也很容易讓一天過去,一月流逝‧,一年消失。第四世紀教父奧古斯汀就曾在其〈懺悔錄〉中省思說:「當沒人問我時間是什麼時,我知道時間是什麼;但當有人問我時間是什麼時,我卻不知道時間是什麼。」時間無法看見,不能聽也無法摸,但時問很實在,如芬蘭人諺語所說:「沒有一件東西比時間更實在」。然而,時間的消逝也很快,像古拉丁語所描述的「時間飛走了」(Time flies!)
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雖把時問定義為「一種繼續不斷的量」(a continuous quantity),但如何衡量時問這個數量卻說不知道。他說:「現在(now)是介於過去(past) 與將來 (future) 之間,然現在有多久呢?(How long is now?)我不知道。」難怪7百年後,當奧古斯汀過到同樣問題時,也只能說:「時間存在時,我們才能衡量它。不過,過去已經不存在了,將來也還沒有存在,現在是存在,但當你要去衡量它時,現在已經又變成過去。」這也如同神學家田立克所說約,當我們想到「存在」時,現在的時刻不是已經過去了嗎?現在不就是過去和未來不斷變化的分界線嗎?然而,除了過去的「不再」(no more)和未來的「還沒有」(not yet)之外,什麼都沒有的話,我們將一無所有。
奥古斯汀曾對「時間」提出一個信仰看法,他認為「過去」與「將來」並不是「客觀的」存在,它們只是「主觀的」存在於人的靈魂中,時間可說是靈魂注視現今事物的擴張。由此,奧氏認為時間在人的靈魂中以「回憶」(memory)、「注視」(attention)、及「期待」(expectation)等三種形式存在。
「注視」是「現在事物」被人的感官知覺所體察,是在靈魂的意識中進行。「回憶」是「過去事物」的影像在現在的時刻湧現,而「期待」則是人因著現在所體察到的影像而預先想到「未來事物」。因此,時間可理解為人的心靈對過去事物的回憶、對現今事物的注視及對將來事物的期待。經由時間的省思,最終人的一生是個具有時間性的生命擴展,聽從上主對人內在靈魂的召喚而前進!
存在主義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在「存有與時間」(Sein und Zeit)書中,也以「此有」(Dasein)來稱呼人是一個具有時間性的存有(Sein),人是在時間的領域內理解自己的存在。人從存在的經驗去「存憶過去」、「行動現在」及「期待未來」。問題是人如何在時間內作個「真實屬已」的人,如何傾聽自己良心的呼喚,不致迷失於「人們」(we)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閒話」、「好奇」、及「模稜兩可」呢?
海德格進而認為人不能「遺忘過去」,不能不去理會過去是構成現在的成因;因此人要「重温過去」,從往事把捉深長的意義來影響現今。人也不能「度日現在」,隨波逐流地淹沒自己;而是「活出現今」,珍惜現今的每一剎那的抉擇來發展未來;重要的是人也不能「空等未來」,懶散地坐以待斃,而是「期待可能」,造就真正屬己的真我。
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從海德格的「存有論」發展一種體察「時間之有限性」的生命神學見解。他說作為一個在時間內有限性的人,其基本問題是去經歷死亡與存有的焦慮(anxiety)。田立克說此存有的焦慮非同於恐懼,因為恐懼集中焦點在明確的危險來源:如疾病、挫折或不幸意外等。這些恐懼,人可經由對抗或以工作克服來與恐懼取得協調。但是焦慮卻是不同,它不源於任何明確的事物,它源自於意識,意識到未來「死亡的焦慮」(anxiety of death),一種本體自我肯定的威脅;現今迷惘「虛無的焦慮」(anxiety of meaninglessness),一種精神自我肯定的威脅;及對過去犯錯「良心不安」的焦慮(anxiety of condemnation),一種道德自我肯定的威脅。
死亡的瞭解不只是害怕在意外或戰爭中死亡,或面對重大無可醫冶的疾病時那種死亡將臨的不安。死亡也源於人們了解到本身在「時間內」的有限性,無法保有永生不死。意識死亡的來臨是作為有限的人最明顯的一種存在基本性的焦慮。生命中人們會從種種「告別」來體會「時間結束」,也會從垂老之年、秋葉凋謝、落日黃昏之景像洞察「總有終結」之意涵。這些感受有時真會驅使人們像奧古斯汀一樣,想經由「祈禱」,向永恆尋求解除現今苦惱的答案。
虛無也是焦慮表達的一種形式,對現代人來說,此虛無的焦慮形式是最能體會及經驗的。人的存在包含了他/她與所有意義之間的關聯,人根據意義與價值,來瞭解與形塑他/她的世界現實及其自己本身。然而,一個長久被認定有效的社會,當政治價值與法律正義被政府輕忽時會發生什麼事?如果家庭與個人角色不適應於不同的社會舞台,且無法適時提供嶄新的意義時又會如何?當少數族群的文化受到欺壓時又會如何?或傳統宗教的象徵與解釋不再適用於生活真實經驗時又會如何?在所有這些例子中,人開始意識到虛無與無意義的威脅,感受到焦慮不安。在今日充滿各種競爭的社會裡,人們更加感受命運的不安,特別是經濟發展過程中害怕被排擠的威脅。
良心不安是另一種焦慮形式。良心不安當然是社會化的結果,然而良心不安也不只是單純基於社會道德規範和內在良心自覺之行為悔悟,相對的一種罪惡的意識是源自於更深度的自覺,一種自我堅持道德逐漸毀壞的自覺。罪惡如同一種自我否決的深刻焦慮與不安感受。
那麼陷於「過去」良心不安、「現今」虛無焦慮及「未來」死亡威脅的人們又該如何在此「時間」的洪流中安然渡過呢?有否一種「永恆亮光」能照耀引導現今,又能救離過往罪惡意識牽絆,又能衍生勇氣面對未來死亡呢?這種「永恆亮光」是否足以讓我們將過去的種種錯誤,經由「悔悟」將它放逐在過去,使它失去統治及影響現今的力量,並能勇敢的活著來面對「必死」的未來,仍可安心。
田立克說生命的開始也是結束,這是我們生活在時間的束縛中,不得不面對的末日。因此,我們必須重新體認我們無法也無力擺脫過去,我們需要的是立足當下的自覺。每一階段的時間都有其獨特的奧秘,也都帶有其獨特的焦慮,而它們之中的每一個焦慮問題,都會將我們引向一個最終的終極關懷。這個終極關懷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永恆」的慰藉,它內含一種超越時間的力量,匯集了我們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以及生命的開始和結束。重要的,這樣的永恆(上帝) 也有能力赦免我們過去作錯的一切,給與我們勇氣面對現今所有的焦慮,並確信在衪永恆的同在中得到安息與未來的盼望。
由此,我們的過去無論發生了什麼事,上帝卻在現在邀請我們進入祂的國度,這個國度不僅展現在我們面前,且有能力從這一瞬間的光亮起,開始形塑我們以後的每一時刻,使我們活在「永恆的現今」。每一個時刻都孕育著接受上帝恩典的可能性,由此為我們曾經做過的錯事懺悔,重新開展開放的未來,也由上帝對開放未來的應許,來形塑我們的現在。田立克說我們可以讓過去成為過去,我們這樣做的行為就稱為「 悔改」。真正的悔改不是只對錯誤的行為感到悲傷,而是將這些行為作為對現在不再具有任何影響力量,而丟棄在過去。
「永恆的現今」說明萬物就是每時每刻生生滅滅的土壤,而在基督耶穌信仰中的末世論不只是遙寄於未來永恆的盼望,反而涉及將所有有限的事物聚集到當下的永恆中,聚集到上帝中,感受上帝永恆的救恩就在當下。其中所有事物(包括所有時間)都屬於上帝,但同時著眼於上帝所賦予的下一刻,即未來的可能性。存在的終結因此不是停止;而是時間的圓滿,萬物的圓滿。田立克說每當我們說「現在」或「今天」時,我們就停止了時間的流動。我們接受現在,並不在乎它在我們接受它的那一時刻就消失了,而是我們確實生活在其中,也真實感受到它在每一個「新的現在」更新了我們。就是這樣,時間的每一刻都匯進了永恆,而永恆也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暫時但充滿意義的「現在」。
田立克認為纏繞在人心罪感的過去及種種錯誤事實是無法改變的,但事實所賦予的意義却可以被那「永恆亮光」,經由「懺悔」與「寬恕」所改變,致使它對「現今」及「未來」的影響也會隨之改變,其中咒詛報復被中斷,寬恕不只帶來時間內「過去」、「現在」、「未來」的和解,也引向「永恆亮光」的接納與祝福。不然,我們的生命就失去了在「當下」安息的可能性,被過去所束縛,或是逃向未知的未來,無法安息在當下,也無法進入永恆的安息。田立克說這也許是我們這個時代最顯著的特徵,尤其在西方的世界,因為缺乏接受「存在」的勇氣,也因此失去了永恆的向度。
基督徒就是這樣地活在「永恆的現今」(The Eternal Now),「永恆亮光」撫慰我們去寬恕過去,引導我們盼望未來並實踐愛在現今,如田立克所說:「作為自由的存有,我們每次所作的選擇,我們負起責任;也期盼每次所作的選擇,朝向一個更有意義的終局。」
人權紀念日思考「人權神學」
普世教會協會(The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簡稱普世教協,WCC)可說是國際基督教組織中,最直接參與對世界各地人權的關心。1948年普世教協在阿姆斯特丹(Amsterdam)成立大會時,其會員們就這樣宣稱:
我們誠摯關心世界各個地方,證據所顯示對人權極惡的違犯。特別是個人與團體,因種族、膚色、宗教、文化或政治觀點而遭受歧視和迫害。為了反對這樣的迫害,各國政府、官員、大眾媒體及教會必須採取堅定和堅強的立場,經由地方性行動,與其他地區教會的合作,和經由法律秩序的國際機構來達成。他們必須為人生而自由,是來實踐上帝意旨有關人權本質的寬廣深摯意涵,來一起工作。
由此,現今諸多的神學家與受其影響的教會,開始反省教會歷史中的人權記錄。美國著名神學家Max Stackhouse就說,雖然人權理想的根源來自於聖經傳統,然而基督教會數百年來,不都也在宣揚宗教不能寬容,並迫害那些不接受其道德價值觀的人們嗎?今天我們也該捫心自問,我們的教會是否仍然支持這種「虐待他人」的神學思想?而忘了聖經深層根源的人權理想。以南非歸正教會為例來說,一直到1980年代,以白人為統治的國家及教會,不就是種族隔離與侵犯人權的共犯嗎?
那麼,基督教會的聖經傳統及教會本身為何會被認為是人權理想的根源呢?以初代教會使徒保羅來說,雖然活在有奴隸制度的羅馬社會,但他並沒有像羅馬社會的主流思想,把奴隸非人化。反而,保羅認為在基督的團契裡,奴隸也是兄弟,因為他們和主人「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在此,保羅的福音倫理有其前瞻性,即在既定事實的社會制度下,因著基督信仰的呼召,主人與奴隸可以在靈性上平等,並在教會生活中以兄弟姊妹稱呼。
比較可議的是,受到迫害、人權被踐踏的基督徒,在主後313年的米蘭敕令及最終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後,反而欺壓不同宗教的團體及人們,甚至其內部對於信仰持有不同意見的人們也會遭受壓迫。不夠,教會史上也會有像都爾的聖馬丁主教(St. Martin of Tours,316-397) ,他曾嚴厲譴責一群主教的行為,因為他們說服皇帝,處決了一個對於信仰持有不同意見的普里西利安(Priscillian)。
第五世紀擔任Hippo主教 (396-430)的奧古斯丁,其初期與多納徒對信仰的爭論,也拒絕使用武力使其臣服。但當多納徒的信眾快要發展成為農民反抗時,奧古斯丁就支持帝國軍隊的鎮壓,結果多納徒派的信徒遭到迫害,抵抗者被殺。女性神學家Rosemary Ruether說,奧古斯丁的信仰是活在一個封閉的世界,以古希臘、羅馬為界,允許為了國家的安全利益而限制了個人權利。
宗教改革時的馬丁路德也遭遇到類似奧古斯丁的處境,雖然他的信息被農民視為他們在爭取社會和經濟權利時,提供了神學與信仰基礎。然而,路德自己的政治保守主義,加上他要求他的追隨者服從君主的權威,基本上他是強烈反對農民的革命,如同他的反猶太和對女性的態度。儘管如此,路德的「因信稱義」、「基督徒的自由」及反「教宗權威」,仍帶給現代的教會與社會有很多的想像與深思!
宗教改革所釋放的宗教自由思想,最後在英國和北美的「清教徒」與「自由教會」的運動中找到了沃土。這個運動過程進一步肯定了個人的權利,如富蘭克林(Franklin Littell) 所說,「自由教會」對公民個人最直接的貢獻,就是建立了良心的自由。由於個人蒙受上帝揀選,也在與上帝的聖約關係中,增強了社會中政治和道德的責任;由此,揀選與盟約的關係不但體現在敬拜的自由,也在每個會眾管理自己事務的權利要求中,很快就擴大到政治、經濟、職業等各種領域的自決權。
如前所說,普世教協雖然在阿姆斯特丹的成立大會,強調了教會人權工作的重要性,但直到 1960 年代後期,普世教協才開始關注具體的人權計劃。譬如1968 年在烏普薩拉大會上對種族主義的改善承諾,就對南非產生了重大影響。
另外,普世教協很早就有東歐的教會代表參與其內,當然大多數東歐的教會是支持其國家的社會主義建設,也就是說東歐國家持社會主義的基督徒,他/她們大多認為基督徒的關心是為了人民的集體事務。1974年普世教協內的「國際事務教會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f the Churches on International Affairs, CCIA),在奧地利的St. Polten召開有關普世人權研討會時,東德的基督教代表就曾宣稱說:「生活中的財產並非人類天生因素,這些權力單屬於上帝。」在此St. Polten會議,普世教協有關人權的神學立場已清晰可見,即福音的強調是在於所有人類在上帝眼中的價值,且在令人驚嘆的基督拯救工作上,給予人真正的尊嚴,愛成為行動的動機,愛鄰舍成為在基督裡信仰行動的實際表達。
1975年普世教協在奈羅比(Nairobi)所召開的第五次大會中,當有些會員提議譴責蘇聯違反赫爾辛基宣言(the Helsinki Declaration)所保障的人權時,蘇聯東正教會(the Russian Orthodox Church)與東歐教會代表就起來辯護在社會主義下的民主原則進化。無論如何,從奈羅比會議的報告書來看,奈羅比會議已達成一個顯著有關人權普世了解的里程碑。這可從二方面來探討:一是宗教自由已成為不可分割的基本人權;另一是在普世教會歷史上,普世的教會達到一個有關人權內涵的共識:這些就是生活基本保障的權利,自我決定的權利,文化認同的權利,少數族群的權利,可參與團體中作決策的權利,有不同意的權利,個人尊嚴的權利及宗教自由的權利等等。
1978年,一個有關「人權諮詢團體」(Human Rights Advisory Group)的國際組織成立,此組織在1980年時曾把「人權教育」的發展建議應普及於所有地方教會、草根組織、家庭、主日學、神學院等,如同普及於所有一般學校、工會、政團及社會行動組織等等。在1981年的會議中,「人權諮詢團體」曾有這樣的反省:
當諸多教會與基督徒組織已經成為更活躍從事於人權防衛時,我們經驗了在我們當中對此問題的不同性。我們需要聖靈的啟示來復合我們,且在尋求福音要求的信仰中來堅固我們的合一性。
1979年,「國際事務教會委員會」發起一個「人權神學基礎的相互告白研究計劃」(Interconfessional Study Project on the Theological Basis of Human Rights),展開對世界各地的人權狀況相互代禱、支持及團結一致。而參與在此研究計劃的代表有世界歸正教會聯盟(the World Alliance of Reformed Chruches)、世界信義會聯盟(the Lutheran World Federation)、世界浸信會聯盟(the Baptist World Alliance)、安立甘諮詢會議(the Anglican Consultative Council)、世界衛理公會會議(the World Methodist Council)、改革宗普世大會(the Reformed Ecumenical Synod)和天主教教廷正義與和平委員會(the Pontifical Justice and Peace Commission)等等。
世界信義會聯盟人權諮詢委員會在經過六年的研討後,早於1976年出版一個有關人權神學的報告書,此報告書說:「由於基督無條件的接受人們,所以我們肯定教會是基督徒無條件相互接納的團體,而且也將此愛同樣引申到所有人民。這樣的恩賜委任教會去提昇有關人權的了解和履行。」
路德會對人權的立場主要是由路德會神學家杜德(Heinz-Eduard Todt)與胡伯(Wolfgang Huber)來撰寫的,他們是以聖經裡所提到的有關自由、平等與參與的觀念來認明為人權的基本因素。神學家尼爾遜(Nelson)評論說路德會雖然沒有言明聯合國人權宣言裡的種種基本人權,但卻以福音裡有關人本質用語來類推世俗中有關人類的基本權利。
加爾文派神學家在世界歸正教會聯盟的支持下,也參與有關人權神學的研討會。研討會由著名的神學家莫特曼(Jurgen Moltmann)所引導,並把人權的神學設立在三個基本原則:耶穌基督的釋放、上帝形象中的創造,和上帝國來臨的盼望。也就是說上帝是活在人類歷史中,而人第一次被造的神聖形像,在基督裡再一次回復,並且提供盼望信息,使個人與社會能從苦難中得著解放,成就上帝的意旨。
莫特曼於1984年所出版的《人類尊嚴:政治神學與倫理》(On Human Dignity: Political Theology and Ethics)一書中,更加說明了基督教傳統對人權的關注。莫氏很清楚的提到自1974年的St. Polten會議以來,「社會主義觀念的人權」已經在基督教圈子裡公開討論;而且幾年後,社會主義觀念的人權,成為第三世界教會關心的主要課題。
由於普世運動和與第三世界教會的團結一致,莫特曼認為人權的提倡將成為普世教會政治神學與倫理的架構。由此,解放的主題將更加寬廣,涵蓋自種族問題、經濟殖民、環境污染、核子問題到革命暴力等等。而教會在政治和社會事務的指導方向,將會更加著落在有關普世所關注的人權問題上。莫特曼宣稱當教會參與在人權的奮鬥時,「教會就成了為世界存在的教會」(the Church Becomes the Church for the World)。
在1980年普世教協墨爾本會議(Melbourne Conference)的報告書中,人權與上帝國的神學有了關聯。報告書中提及各地方的教會應成為上帝國的記號,因為教會意涵著是基督在世界的身體。教會是呼召來成為上帝國的工具,為了人類整體生活的成長,這意謂著上帝對任何權威及武力的審判,並促使那些拒絕人類生存基本權利的地方能更加開放,使人類基本人權得以保障。因此,普世教協重申對人權奮鬥的參與是教會宣教的一個中心質素,也就是教會所宣揚的是被釘十字架與復活的基督。
1983年普世教協出版《人權:神學的挑戰》(Human Rights:A Challenge to Theology)一書,此書第一部分以簡短的一章來正當化教會的人權神學,第二部份以廿五章來論及有關第三世界人權奮鬥的倫理議題。其中五章是由羅馬天主教負責撰寫,其他的篇章是從普世會議來的報告書,當中包括基督教會與天主教會。事實上,第二部份的文件是有關1981年8月在新德里(New Delhi)所舉行的第五次第三世界神學家普世組織會議(the Ecumenical Association of Third World Theologians, EATWOT)的議題內容。
普世教協經由第三世界教會的活躍參與,其對人權的強調已不只在有關創造中人基本權利的上主律法,同時也在現時倫理的人權保護實踐中見證上主的拯救。人權的問題是有關上帝普世之愛的實踐,因此基督徒的人權觀不只是關心人類良好生存條件而已,套句尼爾遜(Nelson)的話說:「人權不只是有關我們的創造,也是有關我們的拯救。」
近年來,普世教協不只在人權的關懷愈來愈擴大,其本身組織也因諸多第三世界教會的加入而呈現更旺盛的戰鬥力。今天,普世教協因第三世界教會的衝擊,其對人權關注的神學立場也愈更清晰堅定。韋恩葛納(Weingartner)在其《普世議題中的人權》(Human Rights on the Ecumenical Agenda)一書,對普世教協人權的立場有如下的描述:
人類是被視為擁有一個超越的價值,是不該臣服於任何的限制。人類也被視為擁有一個概念,是不能用物質概念中所導致的物質目標和生活型態來比擬的。人權因此是賦予所有個人…而人類尊嚴所有層面所考慮到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是同樣引伸在公民與政治權的強調。因此教會必須為貧窮者作一個優先的選擇,不只在個人自由賦予首要,甚至也擴大到人類的一些基本需要。
1970年代以後,西方具有批判性的政治神學、黑人神學、女性神學及拉丁美洲深受馬克思主義影響的解放神學興起,這些新興在各地的處境化神學思潮,深深影響了世界教會組織「普世教會協進會」(The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簡稱WCC「普世教協」)的神學態度及方向,由此當時任職於「普世教協」的「神學教育基金會」(The Theological Education Fund)執行長的台籍神學家黃彰輝牧師就提出一個「處境化神學」(contextualization)的概念,為往後第三世界各地的神學處境化或處境化神學催生。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生蓬其時,當其認真思考台灣的政經處境後,開始自覺在國民黨政權的獨裁高壓統治下,台灣教會也應學習普世教會及第三世界各地教會的先知勇敢精神,為其處境說些信仰良心建語。於是1971年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了一篇歷史性的宣言:<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這篇宣言不只是打破了國民黨長期高壓統治下的台灣政治禁忌,第一次有台灣本土社群表達了政治主張與理想;也是台灣教會立基於台灣一百多年來的首次政治公開聲明,這對往後長老教會能不斷地勇敢說出其政治、社會理想及形塑以台灣為主體的神學思潮,無疑是一個重要里程碑。
另外,在教會行政實踐方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高俊明牧師也從中擔任主要推手工作,因著處境化神學及信仰良知的思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接續在1975年11月發表「我們的呼籲」,及1977年8月發表「人權宣言」。一是經由抗議台語羅馬拼音聖經及泰雅爾族語的聖經、聖詩的遭受沒收,強烈建議政府應該實施憲政,保障人民宗教自由;另一是因恐美國與中國外交「正常化」的過程,犧牲台灣整體利益,而要求美國卡特總統在與中國外交正常化時,應保障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並促請國民黨政府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在處境化神學建構方面,神學教育啟蒙大師黃彰輝牧師於七十年代導引了「不斷處境化神學」(contextualizing theology)的大方向,接著宋泉盛牧師提出諸多建構處境化神學的方法論,如「出埃及模式」到「故事神學」等等。然後到了八十年代,留在台灣的本地神學工作者王憲治牧師及其學生們終於匯集了處境化神學運動的能量,提出「台灣鄉土神學」的建構。由此說來,1970年後台灣長老教會的第三波本土化運動,可概稱為「處境化」神學運動,理論與實踐並行。這樣的神學努力,在七十年代末期的台灣教會終於開花結果。王憲治牧師將「處境化神學」的方法論運用實踐在台灣這塊鄉土,以「台灣鄉土神學」的建構來回應變遷中的台灣政經及社會情境。
王憲治牧師畢業自台灣大學物理系、台南神學院及美國General Theological Seminary,最後在東南亞神學研究院完成神學博士。七十年代中期,開始任教台南神學院,且参與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社會關懐。在此期間,又逢台灣本土思想萌芽,「鄉土文學」興起。1978年,在南神校友的年度進修班中,王憲治牧師首次提出「台灣鄉土神學」構思。一方面藉由神學論述來落實1977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發表的「人權宣言」,另一方面也回應此時「鄉土文學」的論述,一群台灣文化界的人士試圖以台灣民族意識來作為鄉土文學的建構。同樣,一群台灣宗教界人士也開始以台灣民族意識來作回應,試圖從基督宗教層面來探討台灣人尋求種族、文化及政治認同的一種努力。隔年,「亞洲教協」(CCA)的「神學委員會」在台召開,會中經由王牧師的論述,「台灣鄉土神學」正式登上國際神學舞台,為台灣教會的處境化神學發出聲音。
1979年底,王憲治牧師在香港第二屆華人聖公會牧師研習會中,發表一篇論文<華人本色化神學:檢討、問題及取向>。論文中,王牧師承續黃彰輝牧師「處境化」的想法,將華人本土化神學的努力分成三個主題來看:一是以宗教、文化為主題者;一是以倫理教訓為主題者;另一是以歷史的意義為主題者。
以宗教、文化為主題者:這一類都採取中國諸宗教及文化體系中,與基督教有關之主題來論述,如:上帝觀、三一論、罪觀等等。其方法多採「非批判性」之解說,求其「同」甚於求其「異」,是屬「過去傾向者」(the past-oriented) 。
以倫理教訓為主題者::這一類著重教義之「道德化」,把漢字經典或諸宗教經典中,與新舊約之倫理道德相似者,加以歸納比較。其主旨標榜宗教乃「勸人為善」,並以耶穌之人格為至善之標準。這一類作品多屬「無時間性者」(the atemporal)。
以歷史的意義為主題者:著重人、自然與上帝在歷史舞台中動態的關係,這是一種相當「批判性的詮釋法」,著重經文(text)、處境(context)及歷史事件(historical event)之相關性,並以「未來」(future)或「終末」(eschaton)在歷史的的意義和盼望為其主要關懷。王牧師認為韓國「民眾神學」與台灣「鄉土神學」的建構,皆屬此類努力。
台灣「鄉土神學」的內涵,依王憲治牧師之見,可溯源於以色列始祖亞伯拉罕與上帝所立的約來思考。王牧師從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呈現出建構台灣「鄉土神學」的重要四個要素:
1)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如天上的星及海中的沙那麼繁多:此即「人民」。
2)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一塊地:此即「土地」。
3)上帝賜予一個國家:此既「主權」。人民、土地、主權乃構成國家三要素。
4)凡祝福亞伯拉罕的國家亦必受到祝福:此即「人性」的互相祝福,互相友愛的上帝國理想。
王牧師認為台灣人民作為一個人民的自我身分認同會有所失落,正反映著與殖民歷史有關。而台灣這塊土地的身分不明,也印證著國際社會權力鬥爭下的矛盾結果。這樣的權力腐化不只存在於國際強權,也存在於人民每天所經歷的威權統治。在這樣的人民身分與土地認同的失落中再加上強權的壓制,人民最底層的宗教心靈也受到扭曲。
不管如何,人民最深層的吶喊呼救,上帝已經知道;上帝先前曾使用摩西拯救以色列人出強權壓制的埃及,到一個美麗流奶之地迦南建國;同樣也會拯救台灣人出強權壓制,在一個民主、人權及相互祝福的鄉土建國。這是上帝通過以色列,通過聖經對台灣的啟示,而且也具體實踐在七十年代後台灣長老教會在<國是聲明>、<我們的呼籲>及<人權宣言>的努力見證。因此,台灣「鄉土神學」的-個基本態度,就是肯定上帝在歷史啟示過程中,對台灣本土所承受的文化傳統有其創造、應許、救贖的作為。由此,台灣人民有自己決定自己未來的權利,經由主權在民、認同土地、獨立自主、和平祝福來邁向一個理想國家建設的過程。
筆者於1980年在王憲治教授的指導下,第一個以《台灣鄉土神學的探討》作為碩士論文。二十年後,筆者在先前「鄉土神學」的基礎下,結合拉美的解放神學,於2001年元月份的《當代》雜誌,提出<台灣解放神學的建構>。藉由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及拉美解放神學家謝根道(Juan Luis Segundo, S. J.)在神學方法論上所提倡的「釋義學循環」(hermeneutic circle),及拉美解放神學所討論的「解放」的三個議題:經濟性、歷史人性及罪性等,試圖在「鄉土神學」的基礎上,以此三個解放層面,建立更具體的台灣「出埃及模式」意涵,由此來落實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1979年所提出的「人權宣言」理想,不只實踐「台灣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並落實經濟上的公平正義、人性上的族群和解共生到台灣人心靈上的更新與向善。
由此,台灣鄉土神學的後續建構要強調三方面的解放:第一個解放是經濟-社會-政治的解放,這是台灣要形成新國家運動的前題,也就是從以前台灣國民黨黨國資本主義的經濟體系到現今政黨輪替後的民進黨執政,來思考一個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經濟社會體系應是什麼?這也是更進一步落實鄉土神學所關注的有關「權力」議題。
第二個解放是從台灣的歷史來審視作為人的意涵,為何人類歷史的發展總會形成壓迫者與被壓迫者,而作為被壓迫者的台灣人民除了經濟社會的解放外,更進一步就是從自己的歷史來找到自己的認同及地位(歷史意識),進而達成人性的解放,不但做個真正有尊嚴的台灣人,也能如同巴西教育家保羅‧費爾利(Paulo Freire)在《被壓迫者的教育學》(Pedagogy of the Oppressed)書中所說:「人性的鬥爭…是為了肯定人是一個人,因此在尋回自己的人性時,被壓迫者必須不要再度成為原壓迫者的壓迫者,而是尋回兩者的人性。」這也是更進一步落實鄉土神學所關注的有關「人民」與「土地」的議題。
第三個解放是根植於人的內在心靈,宗教信仰在此成了人類最基本內在心靈的解放力量。這個解放我們可稱為罪性的解放,或神學的解放。它的意旨在於整個社會的和解,不只是人與人、族群與族群的和解,更是人與至高者上帝的和解,人類社會若能達到這樣的境界,也就是上帝國臨在地上如同天上。這才是真正的「出埃及」,讓台灣成為能與其它國家相互祝福的流奶與蜜之地。這也是更進一步落實鄉土神學所關注的有關「上帝」與「祝福」的議題。
然而,台灣若要成為受上帝「祝福」的國家,它就必須具有實踐公平正義的質素,讓台灣邁向一個更符合人性、平等的社會。在以色列人的「出埃及」運動中,以「耶和華信仰為中心的平等主義社團」(Yahwistic Egalitarian Community)在以色列進迦南後的獨立運動扮演重要導引角色。這正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本土化運動的一個最終挑戰,即如何在自己教會內部裡先實踐公平正義及平等理想,建立一個以「上帝信仰為中心的平等主義社團」,進而在往後的台灣獨立運動中,扮演一種良知化的角色,在追求社會的公平正義以身實踐來得到上帝對台灣這塊鄉土的祝福。
初代教會早期慶祝的節日主要是復活節,沒有慶祝耶穌的降生。聖經中有關生日的記載都沒有好事,如創世記40章記載埃及王在他的生日宴會將他的膳務長砍頭(創40:16-22) 。另外,馬太福音14章也記載希律王在他的生日宴會將施洗約翰砍頭(馬太14:6-12) 。
耶穌的降生會在寒冷的12月裡嗎?根據路加福音所敘述耶穌的出生,剛好是敘利亞總督居里扭(Quirinius of Syria) 在此地區進行人口普查的時候。聖經學者大致認為這個時間是在3月或4月,而牧羊人大概也不會在12月的冬天放牧,這也是後來清教徒不慶祝聖誕節的原因。
然而,第四世紀羅馬主教尤利烏斯一世(St.JuliusⅠ,337-352)在位後,才開始選在12月25日慶祝聖誕節。羅馬教會以12月25日作為耶穌的降生日,是與當時在羅馬相當風行的太陽神(Sol Inviltus)崇拜有關,認為12月25日是太陽達到最短及最弱時刻,由於害怕太陽死亡,羅馬人民在此時期祭祀太陽,期待太陽在冬至之日重生復活。
羅馬人於12月17日起進入農業神明Saturn季節,而農業神的工作主要是迎接太陽神Sun的重生。於是Saturn後來演變為禮拜六(Saturday),而Sunday就成了禮拜天。另外,當時的人們也確信,宇宙萬有被造於春分之日,即3月25日,由此推想,一個新創造的開始,即神成肉身的開始,也就是童女懷孕的日期,再依照生育的時期來算,耶穌當降生在冬至之日,即12月25日。
這樣說來,聖誕節慶其實源自異教慶典,這可推朔至希臘人所慶祝的Bacchus節日(就是酒神Dionysus節日);之後,羅馬人就以此基礎來慶祝自己的農神節日。歷史學家告訴我們,這兩個節慶都是以夜間狂歡,甚至造成社會動亂而聞名。特別在中世紀,雖然聖誕節慶己取代了異教原先風貌,然而異教早期的醉酒狂歡習俗仍然盛行。甚至節慶期間,乞丐會被戲弄加冕為「暴政之王」來朝諷當政,或窮人可向富者乞食等等。這也如同今日世俗化的聖誕(稱耶誕) 慶祝狂歡,而有時也真的會造成動亂,引來社會不安。
16世紀的宗教改革浪潮,改變了歐洲慶祝聖誕節的方式。1645年,當克倫威爾和他的清教徒軍隊接管了英格蘭時,他們就發誓要改革頹廢的英國宗教風氣,而聖誕節慶的取消就是其中之一。直到查理二世復位後,因應民眾的要求,才又恢復了這個受歡迎的節日。不過,移居到美洲大陸的清教徒們仍謹守這樣的信念,譬如從1659年到1681年,聖誕節的慶祝活動在波士頓是非法的,任何慶祝聖誕節日的人都會被罰款五先令。
很難想像19世紀初期,美國因著階級衝突,失業率居高不下,聖誕節日期間就成了幫派擾亂的最佳時機。甚至1828 年,紐約市議會還成立了紐約市的第一支警察部隊,以應對聖誕節期間的社會動亂。這也促使美國的教會開始注意聖誕節日的世俗墮落,試圖改變更有宗教味道的聖誕節慶祝方式。
19世紀初期的美國作家華盛頓、歐文(Washington Irving) ,在<傑弗裡素描本>(Geoffrey Crayon)裡的一篇有關慶祝聖誕節的短篇小說,描繪了一位鄉紳邀請農民到他家度假。對歐文來說,聖誕節應該是一個和平、溫暖的節日,將不同財富或社會地位的人群聚在一起,也經由分享,富者扶助窮者,來渡過此溫暖人心的節慶。
也在這個時候,英國作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寫了一本燴灸人口的出名小說<聖誕頌歌>(A Christmas Carol),這個故事的信息:慈善和善意對全人類的重要性,在美國和英國引起了強烈的共鳴,並向英國維多利亞社會的成員展示了慶祝聖誕節日的好處。
<聖誕頌歌>描寫一位倫敦吝嗇商人Scrooge如何苛待他的伙計Bob Cratchit。在聖誕節前夕,Scrooge的朋友Marley的鬼魂找上他,帶他去看Bob Cratchit的家庭,看跛腳小孩Tiny Tim。他們雖然窮,但全家仍很快樂。聖誕節早上,Scrooge醒來,深悔自己過去所為,於是大大改變,開始樂意幫助別人。也許,這才真是歡渡聖誕佳節的意義吧!
上禮拜五在「本土神學」課程,同學們分組報告了Stephen Bevans的<處境化神學模式>(Models of Contextual Theology)。其中,「人類學模式」(The Anthropological Model)有一例證談到黑人神學家胡德(Robert E. Hood) ,其所採用的人類學-神學方法來思考非洲人的祖靈信仰問題,值得台灣教會思考,也更值得目前風行「西方靈恩運動」的原住民教會省思!
胡德是美國聖公會牧師,畢業於俄亥俄衛斯理大學,是該校首位非裔美國學生主席。他先後在紐約聖公會的General Theological Seminary、芝加哥大學和英國牛津大學學習神學,擁有牛津大學博士學位。1984 年,胡德擔任南非Desmond Tutu主教的行政助理,作為一個關心種族問題的神學家,最後他回到母校General Theological Seminary教授宗教學,在他去世之前,他是擔任紐約Adelphi大學「非-美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African American Studies)主任。
胡德認為黑人神學並沒有從根本去解構既定的基督教神學,具體來說,西方獨特的人類學基督論,在許多方面為種族或性別壓迫提供了神學的合法性。而且黑人神學並沒有為普遍存在的非洲原住民的異化來提供解決答案。在他1994年著名的一本著作Must God Remain Greek?: Afro Cultures and God-Talk(上帝必須保持希臘語嗎?非洲文化與上帝言說) ,胡德匯集了非洲人民、加勒比海人民和非裔美國人的文化與宗教思想,來與基督教神學對話,盼望對基督教的傳統神學有所啟發。
他認為神學的基本問題,在對聖經的研究、詩歌、祈禱與禮拜禮儀都應該回到並強調早期基督徒在埃及、衣索比亞與努比互等非洲文化的經驗及傳統。因此,他提出教會要先將形朔基督教神學的希羅歐洲中心(Graeco-Roman Eurocentric)思想「非神話化」,讓非希羅歐洲中心的各種文化,也能表現在基督教神學的建構;特別對非洲人來說,「靈」的文化理解也可為現今的基督教信仰帶來更豐富的神學思考。
「聖靈」的希伯來語maI'akim,意涵是「上帝的使者」。胡德說,靈作為上帝的使者會用來報復敵人(列王下19:35),或在自然中以瘟疫懲罰人(撒母耳下24:15-16),皆是受到偤太教與波斯文化的影響,而非基督教信仰的中心。後來,「聖靈」在教會史的教義化當歸功於亞他那修(Athanasius)與奧古斯丁(Augustine),特別受到希臘哲學影響的奧古斯丁,其所定義對「聖靈」與「上帝」同質性的理解,成為西方神學發展的指引。然而,其他神學家如特土良(Tertullian)與俄利根(Origen) 就沒有如此地將聖靈神格化。
胡德解釋說,在非洲傳統的宗教中,上帝是至高無上,而且高於一切的「靈」;而上帝也通過各種的「靈」來與人類和自然世界聯繫,如加納的神學家Kwesi Dickson稱「靈」為「上帝之子」,或上帝的「執行者」或「發言者」。當然、非洲人也承認邪靈的存在,稱之為「神秘力量」;此力量是邪惡的化身,經常被邪惡的人類所利用。但它不是「靈」,因為「靈」本質上是好的,是來自上帝。
由此,胡德提出另一種聖靈神學的解釋,它基於非洲的世界觀和他對聖經與傳統的解讀。他承認在以希臘、羅馬及歐洲為中心的世界觀框架內,這種神學是不可能的,因為這種世界觀老早己掌控著基督徒的神學面貌,並排除其它的可能性。
胡德提出一個大膽的神學說法,那就是以非洲和非洲在外僑民(例如美國的黑人) 的文化來說,「諸靈」可以被解釋為上帝的「施助之靈」,是上帝與世界聯繫與行動的方式:它們提供力量、安慰、醫治、靈感、狂喜、以及警告等等;雖然世上也存有邪靈或「神秘力量」,但這是人類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後果。胡德認為,在耶穌基督身上所彰顯的「上帝之靈」最終必定戰勝邪惡。所以,非洲人的聖靈神學,不是在西方所設定的「聖靈神學」及近代美國所興起的「靈恩運動」中依附,而將其原有的「諸靈文化」消除,使非洲人成為一個沒有「靈」但還活著(魂) 的人。
思考至此,胡德的警語不知能否對現今台灣原住民教會所流行的「靈恩運動」有所醒示。如果西方化的「靈恩運動」只是將原住民祖先留下的傳統「諸靈」視為「邪靈」,而非「扶助之靈」的話;這個外來的「靈恩運動」不但阻礙台灣原住民神學的發展活路,相當程度也會使台灣的原住民,不只先前因政治殖民而失落了自己的語言,也會在今天西方的靈恩運動依附而失去了自己的「諸靈」文化,使原住民成為一個沒有「靈」但還活著(魂) 的人。
人類存在的狀況所衍生的各種疏離,主要是與存有之根源上帝疏離,這就是神學上所說的「罪」。罪就是存有離開存有之根源,而疏離是罪的結果。人類疏離的狀態以哲學語言來說,是生命在成長的過程中人的主體性在客體化社會過程中的分裂。在今天資本主義的社會生活是經由異化來體認。然而,罪是疏離的因,疏離是罪衍生的後果。
疏離並非聖經的語言,但疏離卻指出聖經對人類窘境的描述。創世紀1章到3章描述人因著與上帝疏離,而衍生人與人、人與世界、人與自己各種不同的疏離。人類因著與上帝疏離而從樂園被放逐,而有該穩、亞伯兄弟之間的殺害,這也象徵著人與人的疏離,而巴別塔語言的混亂也描述著族群與族群的疏離。縱然如此,疏離也不能取代罪的位置,罪是指人從自己所屬之根源離開,而造成人與人、人與世界甚至人與自己的疏離。在這裡個人的自由與疏離的命運就交織在一起且表現在「不信」(unbelief) 狀態之窘境。
不信之疏離是指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離開上帝,轉向自己及自己的世界;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知識、意志及情感都離開上帝轉向自己。不信是疏離的第一標誌,人的不信使他/她的自我中心與上帝疏離。這就是宗教意義上對罪的了解。如同奧古斯丁所說,罪是一種為了有限之善的緣故,而非愛上帝之終極之善。去慾望有限的善,那種愛是只愛自己與世界,背離了無限的根源。而信仰就是使疏離的人與上帝重新復合,這也是奧古斯丁所說的恩典與神奇的力量。
疏離也表現在驕傲或狂妄(hubris),作為完全中心性的存有,人類所受的試探就是有限性的試探,如同伊甸樂園所說吃了善、惡果之後就可像上帝一樣。狂妄就是高舉自己來超越自己的有限性,如同不可一世的巴比倫王曾狂妄地說:「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以賽亞書14章14節)這是何等了不起,人與上帝同等。19世紀的德國哲學家尼釆也這樣說道:「如果有上帝,誰可忍受上帝不是我!」狂妄使人高舉自我到神聖的地步。
其實世間英雄的悲劇也是如此,因為英雄總被賦予高人一等與常人不同,一個常人賦予非常人英雄的期待,本質上是悲劇。從舊約的君王身上,我們看到權力偉大的悲劇;從祭司身上,我們看到信仰偉大的悲劇;從財主身上,我們看到金錢偉大的悲劇;從蒙揀選的以色列人身上,我們也看到種族偉大的悲劇。偉大趨向了狂妄,把有限的當成終極是人類的通病,也就是在自我實現的各種可能性中,都含有自我榮耀的引誘。
疏離也表現在邪惡之慾望(concupisence),人離開神聖中心上帝是不信,以自己為神聖中心就是狂妄,然後吸引世界歸向他/她,來滿足無限的慾求就是邪慾。奧古斯丁因受柏拉圖二元思想的影響,而將邪慾歸究於肉體的慾望,性的慾求而貶抑肉體與性。性慾的理解從此放錯方向,造成基督教教義長久以來性慾論的曖昧性,神學只把性慾放在「原罪」的框架做消極性的論述,從來沒有適當的處理人的慾望。
性的慾望沒有使人變成邪惡,無限性的慾望才使人變成邪惡,齊克果在解釋羅馬皇帝尼羅(Nero)王的權力慾望時,指的是無限的慾望,無限的慾望使尼羅王成為邪惡,殺死自己的兄弟也殺害自己的母親,當然也殺害基督徒。在歌德的《浮士德》書中,知識的無限追求,想知道每一件事物的渴望,促使浮士德出賣自己的靈魂給魔鬼,這就是貪慾。知識沒有使人邪惡,是想知道每一件事的無限慾望才使人邪惡。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也有信仰偉大的引誘,特別當路德年老的時候,他的脾氣變壞,他批評教宗是頭頂帶著一個垃圾桶,騎著一頭豬,向一堆糞作飯前禱告。他罵加爾文是壞蛋、壞心肝。而最有名的話語就是臨終前他這樣自傲的描述自己:「我見世界生厭,世界也見我生厭。」所以他向主祈求最後的審判,路德自滿的說:「我已名滿天堂、人間與地獄。」
沒有止境的慾望,是疏離的一種標誌,人的本質對自己或與世界的關係並非是無限的慾求,而是建立在一種愛的性質。愛並不排除慾求,而是將它納入本身。與愛聯合的慾望不是無限,它有一個特定的主體並與愛的承載聯合,若以佛洛伊德所強調的本性(libio) 來說,人的本質雖充滿慾望,但仍可與愛聯合及與愛的承載共享生命的美好。
權力的意志(will-to-power)也是一樣,權力的意志是想去獲得力量並用來支配人的意識之意志,是根植於自我肯定、自我生存(will to live)之慾望。但是自我肯定並不必然在自我肯定的過程中去否定他人,自我肯定與存有力量無限制地擴張是有所不同的,是有明顯的區別。自我肯定本身不是邪惡,與愛聯合一起的自我肯定不會去否定他人,只有當自我肯定無限制的擴張時才會否定他人造成邪惡。
從現代心理學來看人類成長的過程,人的本性是自由的,但也充滿著無限制的慾望。基督教神學如果只強調樂觀道德的自由,而忽視獸性枷鎖,那就成了「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但如果只強調悲觀獸性枷鎖,而忽視了道德自由,那就成為「摩尼教」主義的二元宿命。奧古斯丁就是爭扎於摩尼教二元善惡宿命的悲劇性,與伯拉糾主義人的道德性可自由達到無罪狀態的樂觀之間,也想在兩者之間打開一條出路。可惜的是,奧古斯丁雖然否定了人可自由達到無罪狀態,但同時又受制於摩尼教二元善惡的宿命,而發展了原罪觀念。神學若要重新建構,就應在人類普遍的疏離狀態來詮釋罪惡,在人的自由與命定和道德與悲劇的相互辯證中來取代原罪,從本質存有到存在存有這樣普遍性的疏離,來取代生殖原罪的普遍性論述。
古典的神學把原罪解釋為亞當的叛逆、不順服,也經由生育遺傳給下一代,所以基督教信仰長久以來發展了想盡辦法來脫離性慾的禁慾主義,或遠離挑起性慾引誘的世界之修道主義。也因為這樣,基督教神學發展了人的肉體是敗壞的,容易受到性慾的引誘及干擾,而期待靈魂盡可能從累贅敗壞的肉體得以解脫。這樣的解釋很難再被現代文明所接受。從18世紀啟蒙運動以來,人的理性力量己愈來愈反對原罪對人所寓有的消極性評價,對人悲觀的看法會壓抑著現代文明對世界的轉變力量,對人道德能力做消極性的評價,會給予獨裁主義更多發展的空間。
其實,創世紀的故事就是探討人類普遍性疏離的問題。蛇代表著人的本性,慾望的動力,而整個故事中人才是主角。以前的重點會放在蛇的身上,又解釋蛇為魔鬼,魔鬼又解釋為天使之墮落,這不但不能解開生命的謎題,反而引來更大的謎題。這樣說來,基督教神學在天使與魔鬼象徵性的詮釋上還有待努力。也就是說,天使與魔鬼的象徵可否放在存有結構中的善良與邪惡力量的相互激盪中來重新詮釋。
人有上帝的形象是自由的,人同時又是被造物是有限的,因此有限性的自由就成為人類疏離普遍性的命運。古典的疏離是與肉體生育之原罪來論述,近代的疏離取決於心理學libio無意識的驅使力,或社會學階級統治的異化結果或文化上的教育不足,這些論述對人的窘境與疏離的命運都各有貢獻,基督教神學應該也可接受,但基督教神學更需補充論述的是,人的有限性自由所衍生人類疏離普遍性命運這樣的神學觀點。
當耶穌的再臨延遲,帝國也開始建立國教的教會,這樣的社會現實,讓早期受到迫害的基督徒群體起了心理上很大的變化,好像上帝在地上興起信奉基督教的王國,是為天上基督王國的再臨預作準備,而基督的教會就如同「救恩的橋樑」,聯結於地上的王國與天上的王國。這樣的信仰,就某一程度來說,如同偤太人一心想建立的一個屬世,繁榮與和平的政治王國,為彌賽亞王國的來臨準備一樣。
在這之前,大約主後249年,羅馬帝國曾對教會發起了為期11年嚴厲的迫害。教會的苦難產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影響,雖然成千上萬的人為他/她們的信仰勇敢地殉道,但也有很多的基督徒膽怯崩潰,妥協地向羅馬皇帝跪拜及向羅馬眾神獻祭以挽救他/她們生命。這些人當基督教成為國教後,很想再重新加入教會時該怎麼辦?
許多信徒認為,這樣的背叛絕對是不可原諒的褻瀆。也有人說,經過多年的懺悔,墮落者是可以重新給予機會再加入教會。當時迦太基(現在的突尼斯)的主教居普良(Cyprianus,210-258) 所採取的寬容政策代表教會的官方看法。他的論點簡單,強調主教在教會中的重要性,只有他們才能決定能否寬恕任何人。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這樣的和解方法,諾瓦蒂安(Novatian, 200-258) 與他的非洲信眾因此脫離了大公教會,另外建立他/她們認為純潔和不妥協的教會。
為此,居普良寫了一篇《教會的合一》(The Unity of the Church),以對抗諾瓦蒂安帶來的分裂。他說在一個合一的主教之下,只能有一個合一的教會,這才是「真教會」,而任何脫離運動所組成的都是「假教會」。因為教會是建立在主對彼得所說的話:「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馬太16:18-19)而且主復活之後,他也賦予所有使徒同等的權力:「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約翰福音 20:23)
居普良還說即使這樣的人為基督的名殉道,他/她們的污點(脫離大公教會)也無法洗去。他/她們所犯的嚴重罪行並沒有被苦難所淨化。他/她們不能在教會之外成為殉道者,當然他/她們就不能進入上帝的國度,得不到基督的獎賞。看來,在居普良眼中的「大公教會」及彼得留下來的「使徒傳統」,是神聖不可侵犯分裂的,因為「大公教會」與「使徒傳統」正是上帝的國度在地上的代表機構與代表人。
第四世紀的教父奧古斯汀(Augustine,354-430) 其晚年正經歷羅馬帝國衰敗之時,當時的羅馬帝國飽受外族入侵,永恆羅馬帝國的幻想已經破滅,以君士坦丁大帝時的羅馬興盛,來預表基督王國的風光已經消散。在此背景下,奧古斯汀承續居普良的思想,發展了以教會為上帝國表徵的神學看法。
在奧古斯汀的《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書中,表現著教會如何在帝國之中爭取獨立地位。拉丁文的civitas(city)是指社會大眾,奧古斯汀要說的是在羅馬帝國之內有二種社會:一是世俗社會,即帝國;另一是上帝的社會,就是上帝之城,即教會。在《上帝之城》14卷28章中,奧氏指出二種不同的愛表徵了兩種不同的城市。地上城市是愛自己輕視上帝;而天上城市是愛上帝看輕自己。上帝之城的居民是被揀選的,而地上之城的居民是被遺棄的。在20卷9章中,奧氏甚至明白論證基督的教會是上帝國臨在現世的表徵。
不過上帝之城也是終末的臨在,奧氏不斷的論述上帝之城如同朝聖的實體,朝向終末完美的形式。只要表徵著上帝之城的教會還在地上,它仍然受到罪的限制。只有當基督將他的國度帶向終末的榮耀時,不完美才會消失。上帝國臨在現今的教會是暫時性的,但它朝向終末的完美國度前進。這也是跟著第三世紀初教父居普良(Cyprian)對教會的了解而來,即教會之外沒有拯救可言。
奧古斯汀在他的《約翰福音小冊》(Tractates on the Gospel of John)中,對基督國度的本質提出看法。他說基督的國度會一直存在到時間的盡頭,直到收割期到來之前都會有雜草。基督曾對他的國度說:「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約翰福音 15:19)所以,每一個在基督裡重生的人,都不再屬於世界的國度世界。因為上帝已經把我們從黑暗的權勢中搶了過來,帶我們進入他愛子的國度。
在這裡,奧氏引出國度與教會之間的關係。他說,作為一個大公教會信徒,天國已經存在於教會中。當我試圖確定教會中的國度時,教會是在當下,國度是在未來。國度會在末日完全降臨。教會在地上非常清楚,因著耶穌給予彼得天國的鑰匙,使他成為教會的基石。地上的教會是上帝的國度,但存在於奧秘中;它看起來不太像王國,但它就是王國,雖然地裡還有雜草和小麥。所以在馬太福音16章給彼得的那句話中,國度和教會是談論同一現實的兩種方式,儘管教會本質上是屬天的,而且只有在時間的盡頭才能實現,所以教會可說是奧秘中的國度。
初代教會,由於熱情期待耶穌的再臨,使千禧年末日的思潮一直困擾著教會,而使教會在上帝國度上的教義無法開展。等到基督教成為國教後,現實國家在地上的力量又賦予教會天真的想像,以為上帝的國度己在地上的國度展現。雖然,當時的教會權柄是無法與地上王國的政治力量相比,然教會是忠誠於「上帝的國度」或「世上的國度」就成了信仰的深思問題?
主後380年,羅馬皇帝Theodosius任命貴鈎利(Gregory of Nazianzus)為君士坦丁堡教會的主教,他以「辭職」來作為對國教的消極應對。而後繼作為君士坦丁堡主教的屈梭多模(Chrysostom, 344-409)就不一樣,他接受國家給予的職位,但極盡所能批判國教的奢華生活,結果被國家驅逐充軍死於路途。另外,當Theodosius皇帝因著帝國境內一位巡撫被殺,而屠殺7千無辜平民時,安波羅修(Ambrose, 339-397)勇敢地將皇帝革除教籍8個月,直到皇帝公開認罪後,才接納他重回教會。
當帝國衰微,上帝的國度就漸由地上的王國代表轉向地上的教會,畢竟大公教會的神聖性比地上以權勢消長為基礎的王國更有說服力,儘管大公教會與地上王國一樣,對彌賽亞上帝國度的教導仍然會有錯誤,或未能公正地對待有爭議的真理。而且,教會如果是以上帝的國度來看待,那麼她就需要紀律來將公然頑固的反叛和不服從的人逐出教會。代表上帝國度的教會是沒有這些人的容身之地,因為他/她們的存在威脅了教會,也威脅到上帝的國度。到此,代表上帝國度的教會不但無法實踐上帝愛與公義的國度於世上,反而成了壓迫愛與公義的機構。看來,上帝的國度體現於教會的神學見解,也是宗教改革的神學課題了!
歴史之有趣在於一方面可推測,一方面又無可預測。如春夏秋冬、生老病死及物極必反等循環定律;或如人類自身特別擁有的自由意志一般,每個人的抉擇不易把握。此雙重辨證面向,使歷史成為「日光之下沒有新事」;或如同歷史哲學家黑格爾所感嘆的:「人類從歷史學到的教訓,就是沒有從歷史學到教訓!」
歷史此雙重現象也如同當代宗教社會學家彼得,柏格(Peter Berger)所說的「被社會化」與「未被社會化」之雙重意識辨證。歴史可預測性形朔了文化决定主義,所有人皆生活在一個自然循環及有序世界的文化意識型態裡安身立命,甚至有時會神聖化它且為它犧牲奉獻。然而,歴史也含蓋了人的自由意志之無可預測面向。人類一方面侷限自己於形塑後的社會體系價值而服膺其中,另一方面又想經由自由所能聯想的永恆完美來超越有限社會之限制。人類就是處於這種情境,才會同時體認「異化」與「轉化」的雙重可能。
人類建構了社會及参與社會的持續改造,到個人寓居於社會而被持續的社會化之辨證,展開了人類自我了解的啟蒙旅程。在此過程中,宗教扮演維繫社會穩定及持續改造之雙面重要功能。一來宗教可藉由神聖化社會體系來堅固它,成為人們自願順服社會規範的心理基礎;一來宗教也可藉由其永恆完美理想來呈現本身與社會現實之差距,進而形朔使命來轉化它。
異化的原因是個人與世界的辨證關係在意識中失落,而完全被社會法則或文化意識型態所宰制。個人一旦打從內心深處接受社會所界定的「正確座標」,自我就會屈服於此法則及社會有序力量,並將個人生命的全部意義,包括負面的災禍、社會不公、痛苦及死亡等等的失序安置其中,統合到其社會的既定法則,免受混亂分裂之威脅。異化在此成為維繫有序社會結構作用的虛假意識。
宗教在此層面可以是「幫兇」也可以是「緝兇」,宗教的異化作用是在於對由人所投射的神聖者進行神秘包裝而成一種虛假意識,並促使人們對自己所投射、包裝的神聖者產生敬畏,進而接受由神聖者所安排的有序社會裡進行自我安頓,並將現世所遭受的不公視為神聖者的「管教」或「有益磨練」,而心甘情願地逆來順受。在此,宗教成為異化的幫兇。
這樣的宗教顯然是異化的宗教,與聖經啟示的永恆信仰迥然不同,難怪西方社會學家馬克思會批判這樣的基督宗教是鴉片,是作為統治階級的教化工具、資本主義社會的意識型態及勞動大眾的麻醉劑。由此,宗教合理化既得利益者現況,神聖化統治階級權利,並說服普羅大眾接受不公義社會現實是上主旨意及人類罪行結果,甚至將受害的自我放在宗教的「正確坐標」安置,受苦成為是否忠實上主的考驗。
然而,人類同時也可經由自由向度的辨證,引發對神聖者一種完美與永恆的想像來區別現今。一方面體會自己受困於社會體系而被異化,另一方面又想超越此受困性,尋求一種比現今更能恆久的理想來轉化。西方社會學家如馬克思或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對基督宗教的批判,其實皆來自敏感於基督宗教此轉化社會之永恆理想。所以,馬克思才會直言宗教應是被壓迫者對不公義苦難的抗議,是被壓迫者的嘆息,是無心靈世界的心靈,無靈性情境的靈性。霍克海默才會說出基督宗教基於「彌賽亞(救世主)夢想」(dream of the Messiah),必然鼓舞人們對公義奮鬥的渴求,絕不允許不公平與恐怖事故成為受害者的終極命運。
聖經信息中的先知運動就是社會轉化的最佳代言人及實踐者,他/她們意識到當社會秩序面對永恆的神聖理想時,社會秩序當被轉化符合上主要求。對先知來說,社會秩序只是人的集合作品,不具神聖本質。就是這種認知,才使以色列作為上帝的子民顯出意義。拿單譴責大衛國王的現實範例,說明就是國王也必須視為平常人般,為自己行為負責及悔悟。聖經這種「轉化」信息處處可見、可聞,並作為核心價值被先知們宣揚。
當然,聖經這種轉化社會與個人的先知革命傳統,確實與另一合理化、神聖化社會秩序的保守主義並行,形成強烈對比。在永恆亮光照耀啟蒙之下,從前藉由宗教去合理化社會不公義的虛假作為會露出馬腳及真面目。基督宗教在歷史同時發展的兩個面向:異化與轉化,現正考驗著我們的教會與信仰,我們是維持社會忠實的力量或同時也是動搖社會、革新社會的力量?
因此,宗教一方面具有掩蓋一切社會制度的人造性,並賦予永恆假象的異化功能外;宗教也有可能經由永恆理想的期許(或啟示),將社會制度徹底相對化而消除異化。因為這樣,對永恆理想或終極關懷的「朝聖」,才有可能轉化異化後的世界更加人性化,成為人們體認自我人性之「啟蒙」旅程。
有幸的是,人類並沒有被社會制約到一種純粹的「機械主義決定論」(mechanistic determinism),而使歷史只呈現可預測性之面向。人類對意義的渴望是本能的力量,也賦予社會一個意義秩序而進行社會化。然而,只要人類的活動持續,且意識到必須尋求一個永恆性的穩定時,文化本有的不穩定性就會改變,而從前的意義脈胳就會因著新體驗而受到懷疑挑戰。也這是說,人類意識到對永恆美善的渴望(朝聖),才會鼓舞自身尋求符合美善的人性自我了解(啟蒙)。
神學家潘能伯格(Wolfhart Pannenberg)認為人內心對更大意義的探索就如同天線,而歴史過程是上帝對人說話及人探索內在需求的互動舞台,由此上帝的聲波可以進入人們的生活中被人們聽見,激發人們對生命更大意義的追尋,並由此改變自我與外在社會。
十九世紀以來,科學的進展及其附著的生活觀已大大影響著我們。現代人開始學習以一種新的方式來看待世界及其本身。對沈迷於基督教傳統思想的人來說,其最大的困境是科學成就己逐漸侵蝕他/她們舊有的世界觀,且在這種困惑中無言以對。
很少人能認出科學的現代社會與基督信仰的衝突,其本質並不在於世界觀的不同。聖經的信息可以是「朝聖」的目標,且成為人們對生命意義「啟蒙」的激發,並不在於其衍生時代的世界觀或文化背景,而是其所見證的生命見解及對生存意義的實踐。聖經時代的故事其實也見證著Peter Berger所說的「被社會化」與「未被社會化」之雙重意識辨證。當代的基督徒一方面受著文化意識型態的制約而屈服;一方面也因著「天啟的朝聖」,在自由向度所體驗的永恆理想來改造自我及社會,成就一本動感人心的故事文集。
就是這種「異化」與「轉化」辨證的並存,讓我們基督徒的信仰成為維繫社會與革新社會的力量!以此自我期許來迎向「異化」與「轉化」辨證並存的2022年!
在日曆的歷史中,時間的累積可說是人類生存及成長的記錄。日曆(calendar)字源來自希臘文的「宣告」,描述早期羅馬社會在大城小鎮的報時者。他(她)們宣告何時是月的開始,何時市場買賣,所以日曆的目的是報好消息給人們,同時也記下了人們生活中的各種記錄。
最早記錄時間的是埃及人,埃及人將尼羅河氾濫的循環期定為一年,這是新的一年,也是因河水氾濫而結束農忙之時。新年除了祭祀太陽神Amon外,也意謂著休息及準備下一回合的農作。巴比倫人從太陽在水平線的最低點到最高點來算計時間,春天的開始是新年,也是祭祀其神明Akitu的季節。此時有三天的法律休假期,人們可依其心願作其喜悅之事。
後來羅馬人及撒克遜民族在採用埃及曆法時,就將月、日與古代神明名字串聯,表明時間除了帶來好消息及生命的記錄外,也需得到天上神明的祝福。古羅馬人一年本有十個月,就是扣除嚴寒的冬季,新年從三月(March)算起,紀念戰神Mar;四月(April)是羅馬人的花季,紀念愛神Aphrodite;五月(May)紀念偉大的神邱比特(Maius);六月(June)來自Junius,是羅馬人紀念宗族日子。六月過後就以羅馬數字來代表接續月份:Quintilis(五)、Sextilis(六)、September(七,今九月)、October(八,今十月)、November(九,今十一月)及December(十,今十二月)。
凱撒大帝(Julius Caesar)在主前四十四年以自己名字來取代Quintilis,就成為現今的七月(July)。Sextilis也被亞古士督皇帝在主前四年以自己名字August(今八月)取代。另外寒冷的冬季也被冠上January(今一月)及February(今二月)。一是紀念羅馬人門神Janus,相傳他有兩個臉孔,一看過去,一看未來而成為新年開始;另一是紀念羅馬人的冼淨節(Februa)。
古人將每一時刻冠上神明名字,無非提醒人們在神明面前耍誠實有信,耍謹守做人原則,讓每一天成為日曆(calendar),帶來好消息。其實,生命的世界就是如此,從岩石、樹幹、魚鱗脊背、貝殼線條、植物開花季節、鳥的回巢到人体的呼吸頻率等等,無一不就是時間最好的見證者。
世上每個國家皆有新年節慶,有的以陽曆計算,有的以陰曆衡量。儘管如此,新年有時是與季節變化有關,有時是與宗教信仰連結,有時是與自身獨特歷史同源。塞爾特人的新年稱Samhain,意即「夏終」 (summer’s end),新年期間是亡靈返回大地捕食時刻,因此宗教祭禮、燃燒火炬對抗鬼魂成為重頭戲。這個季節後來演化為西方在十月底所狂慶的萬聖節。
伊斯蘭教新年稱Muharram,是新月的開始。Muharram是紀念先知穆罕默德於622年逃離麥加創立伊斯蘭教之時,也是紀念穆罕默德的表弟阿里及其孫子胡笙(Husayn),他們皆為信仰殉教。伊斯蘭教徒在新月的前十天會舉行紀念活動,由專業說書人向信眾講述阿里及胡笙為了信仰殉道的事蹟,來激發信眾對阿拉的虔敬。同時,還會演出胡笙和他家人受苦刑的「受難劇」,由此紀念伊斯蘭教的聖徒。
在此時期,女孩子特別被允許可配穿色彩衣服,不夠新年過後,女孩子又要回到嚴格的伊斯蘭教規距,整年只穿黑色的外袍。印度教的新年也是在春季,南印度的Tamils族稱其新年為Varusha Pirappu,意即「年的誕生」。新年期間家家以新鮮棕櫚樹葉裝飾居家,期許新年第一天醒來時所見之事是美好事物。
寮國、緬甸及泰國由於受到佛教影響,其新年採用印度新年。新年期間有以灑有香味之水泉洗滌佛像之習俗,然後再以水桶相互潑水(Songkran)慶祝。他(她)們相信經由相互潑水,新的一年將會美好,雨水充沛,農作豐收及人人安康。另外,新年也有放生的習俗,如到市場買一隻烏龜,在其背上貼一金紙於新年那天放生,將會帶來好運與回報。
對愛爾蘭的女孩子來說,新年前夕若能將常春藤的嫩枝放在枕頭上,一定會作好夢及夢見將來丈夫。希臘女孩子則在新年前夕吃鹹的東西,這樣夢中將有白馬王子帶水過來餵飲。蘇格蘭人相信新年期間,第一個進入其家庭者將會帶來好、壞影響:黑髮男人是好的預兆,扁平腳者被視為惡運的訪客。而澳洲人過新年不吃龍蝦,因為龍蝦的腳會往後移動,這對表示「向前行,什米攏無驚」的新年不是很好。
在瑞士及奧地利的一些鄉鎮,新年期間至今仍有紀念St. Sylvester的傳說遊行。St. Sylvester 在314年成為羅馬主教,有關他的傳說是說他俘擄了一隻海中巨獸 (Leviathan) ,且將它囚禁。而且有些人相信在1千禧年的新年時,此海中巨獸會脫逃出來毀壞全世界。於是當一位名字也叫Sylvester的主教,在999年成為羅馬教宗時,此傳說再度流行。好在1千年的新年,海中巨獸沒有出現,而人們也就以遊行,裝扮海中巨獸等歡愉心情來看待傳說,來歡渡新年。
上述各國、各族群的年節風俗雖然不同,然故事的傳頌、舉行的慶祝活動象徵意義同一。那就是「年節」一定是與自己族群的「本土」、「歷史」、及生命情境中的「悲歡離合」相關。台灣雖受中國影響過農曆新年,然春節對台灣人來說,仍可在其獨特歷史中找到獨特意義,而使台灣人所過的新年能根植於台灣的歷史及鄉土意識。
早期,漢人的「過年」和農業作息相關,謂「年,穀孰」(春秋穀梁傳),或「五穀皆熟為有年」。五穀豐收之後,除了短暫休息等待下回農耕外,也是祭祖拜神時刻,感謝神靈保佑,風調雨順,農作豐收及祖靈守護,全家大小安康。台灣新春節慶雖源自漢人文化,但已在台灣本土生根在地化。今天,台灣人在台灣本土所過的新春,已有自己故事、慶祝方式及特殊意義。
台灣民俗在過農曆年之前有家家大掃除的習慣。在台灣民間風俗,灶神是天上玉皇大帝派在人間每一家庭的間諜(spy),監視你(妳)的生活起居。每年農曆十二月廿四日灶神要回天庭向天神作年終報告(annual report),作為每個人明年的獎罰考核。所以民間家庭在此時期除了清除家裡髒亂外,還要燒香供奉為灶神送行,盼此去能向天神說說好話,以期明年時來運轉。灶神於十二月廿四日晚返回上天後,於隔年一月四日再回到人間繼續監視人們。
送灶神清除髒亂說來與人們自我省察有關,象徵著人在迎接新的年關,送走舊的一年時,應好好省察自己過去一年中的所作所為,清除內心髒亂,期待美善全新的一年。希臘文解釋人所經歷的「時間」或「時代」有二個涵意。一是指「年代」(chronos),是物理上所了解的時間;另一是指「契機」(kairos),是指歷史發展中每個事件關鍵性的一剎那。台灣民間的送灶神迎新年是接續一個年代(chronos)到來,但也有可能成為人們生命轉捩點的契機(kairos),如果人們懂得自我省察,消除心中雜亂,迎向充滿前景的新的一年。
因此,送灶神清除髒亂,不只是外表上的祭祀與環境的大掃除,更應該是內心的清除貪戀,不義之財不取;也更應該是社會弊端的大力整頓,還給台灣人民一個好的社會環境。心理學大師弗洛依德認為人的本性並非完全的善,也非完全的惡,而是此二種相互矛盾的力量在相互支配。然而人們仍可經由自我省察,下定決心擇善而活。
偤太人說人有二種傾向,當擇善而活(Yester Hatob)時,就會形同天使;倘若擇惡而存(Yester Hara),就會變成魔鬼。台灣人在每年年終送完灶神,清潔家境,祭拜神靈祖先過後,是否該思考台灣是否年年更好?是否有自己掃除各種「不義垃圾」(政治、經濟、社會等等)故事可說?是否有「心靈改革」,擇善而活的事蹟可說?
受漢文化影響的台灣人,除了原住民外,是過農曆新年,也就是所謂「春節」。春節中的各種禮儀,對台灣人來說,其實也有各自不同象徵意義。如「年」相傳是一隻吃人怪獸,一年為害人間一次,因著「年」來,悲劇發生。後來經由人們經驗的累積,智慧的啟迪,了解到「年」這隻妖魔最怕紅色,最怕鞭炮聲,於是貼紅聯,放鞭炮成為驅趕妖魔的春節象徵。
另外,漢人過春節時也有門戶貼「春聯」習俗。春聯源自「桃符」,如《新增月日紀古》所說:「元日造桃板著户,為之仙木,百鬼所畏」。後來又加上神茶與鬱壘兩兄弟會驅鬼,其所住之處之桃木就成為執法桃符,且又畫上兩兄弟像來嚇阻鬼怪。這樣的傳說後來在不同年代因「本土化」而有不同人物造型(如尉遲恭和秦叔寶、鍾馗、加官、進祿等等),其中又以唐國的尉遲恭和秦叔寶像最為流行。這個典故是說唐太宗作惡太多,年老時心寧不安,皇宮常鬧鬼,所以左右護衛秦淑寶與尉遲恭常隨之兩旁,以保安康。所以迎接新春的另一個象徵意義是「趕鬼」求平安。
照台灣民間傳說,農曆年正月初一到初五,地獄的大鬼、小鬼與凡間一樣放假五天。所以,大小鬼會跑到凡間逛街擾亂,因此家家戶戶需要貼門神來當守衛擋駕。過年時,雖然門外貼了神像趕鬼,然而想想家裡面不是仍然有不少的「餓鬼」、「酒鬼」及「賭鬼」嗎?貼「門神」趕鬼,象徵驅除「心中的不安及對未來的惶恐」,想想今日台灣人心中最大的不安,不就是對岸中國的武力威脅及未來台灣前景的惶恐嗎?春節過年,台灣人也許可以想想守衛台灣的「門神」是什麽?防止中國武力威脅的「心防」又是什麽?
上述各國、各族群的年節風俗雖然不同,然故事的傳頌、舉行的慶祝活動象徵意義同一。那就是「年節」一定是與自己族群的「本土」、「歷史」、及生命情境中的「悲歡離合」相關。台灣雖受中國影響過農曆新年,然春節對台灣人來說,仍可在其獨特歷史中找到獨特意義,而使台灣人所過的新年能根植於台灣的歷史及鄉土意識。
偤太新年(Rosh Hashanah,意涵年頭)是在提斯利月(Tishrei)的第一天,也是紀念世界的誕生,亞當、夏娃被創造的紀念日。提斯利月是偤太教曆的7月(大約西曆9、10月間),也是偤太年的第一個月,共有30天。偤太人被擄巴比倫之前,該月稱為以他念月。提斯利月的前十天有為期十天的懺悔和祈禱,每天吹響羊角號,提醒偤太人反思他/她們過去一年所為,有錯就祈求人們寬恕,並在第十天的贖罪日結束。
新年前十天的悔悟期,是一年中最嚴肅的時候,最後一天稱贖罪日(Yom Kippur,the day of Atonement),是偤太節日中最神聖日子,也稱「安息日的安息日」。這一天很特別,偤太人的家庭、會堂均會點上蠟燭,舉行祈禱儀式,以燭光之火來表明自己的悔悟,及願意在未來順服「上帝之光」的帶領,以問心無愧地又開始新的一年。
據偤太塔木德的記載,說及3本關於偤太新年的賬簿,其中記錄了惡人、義人和中產階級的命運。義人的名字被銘刻在生命冊上,中級階級有十天的喘息時間,經反思、悔改直到贖罪日來成就正義;而惡人則永遠從生命冊上抹去。在此,上帝被描繪成坐在寶座上,打開全人類事蹟的書籍來作審查,每個人都必須經由他/她自己作過的事蹟,在上帝面前審斷。
偤太新年第一天在會堂朗讀的妥拉,是創世記21章有關「以撒的出生」;第二天在會堂朗讀的妥拉,是創世記22章有關「以撒的獻祭」。後來,流散至西班牙裔的偤太人會在天然流動的水邊讀經,象徵性地將罪孽拋入水中。也有人向水中扔麵包或鵝卵石的習俗,也是象徵著擺脫罪惡。
照偤太律法,偤太人在獲得上帝赦免寬恕之前,要先取得弟兄(姊妹)、朋友的寬恕,這樣自己的罪行才能得到救贖。因此,偤太人在過年期間一定會省思一年所作所為、所說所行,有否得罪弟兄、姊妹或朋友;若有,一定登門拜訪,請求原諒。因為,不能寬恕別人的人,是無法獲得上帝的寬恕。這樣說來,偤太人的「新年」,也是一種「社會淨化」運動,經由相互「寬恕」,社會重新注入友愛活力。
偤太新年一個重要的宗教儀式是吹號角,號角是由動物角製成的樂器。在新年 祈禱期間,羊角號會在不同的時間吹響,每天總共要吹響 100 次。雖然吹號角是經卷的規定,但它確實是一個象徵性的「警鐘」,提醒激勵偤太人從沉睡中醒來,改過自新、懺悔並記住你/妳的創造者。古時,在贖罪日當天,大祭司會代表以色列人進入聖殿的「至聖所」(Holy of Holies),為以色列民所犯的罪來獻祭。此時也要吹響號角,不僅報告新年的到來,也回溯摩西以號角來召集百姓聆聽上帝所頒佈的十誡律法,所以偤太人的新年又與其民族獨特歷史連結。
偤太人過新年會去回顧其歷史故事,告訴兒女先知摩西是如何帶領其祖先逃離埃及帝國,然後在後代子孫的奮鬥下,建立迦南美地為獨立國家。台灣人過農曆新年時,也可回顧我們的歷史,告訴兒女有關蔣渭水、吳濁流甚至今日李登輝的故事。讓我們的子孫了解,我們的祖先無論是早到或晚來,無論逃離飢荒或避難,我們已由一個中國帝國脫離出來,我們已在台灣迦南美地建立民主法治獨立國家。而接下來的歷史任務,是去吹響改革時政與重溯台灣文化的號角,一方面喚醒政府的良知,來斷絕黑金政治共犯結構;另一方面是去重溯台灣人先前勤奮及樸素的心靈、來斷絕貪婪的妖魔鬼怪,齊來開展可被台灣代代子孫認同的國家未來及優美文化。
對基督徒來說,新春是值得感恩的時刻。新春不只回顧過去一年所作所為,錯則悔悟,祈求上帝赦免;也是期許新春之後,立下標竿,奮發向上,盼望好的未來。因此,筆者建議台灣教會可在年節舉行「新年感恩聖餐禮拜」,以「感恩」為主題,以「台灣移民奮鬥故事」(包括原住民在這塊土地打拼的故事)為內容,在新年時節,過一個本土台灣基督徒的移民感恩聖餐禮拜年節。一來「新年」談的是台灣移民奮鬥事蹟;一來「感恩聖餐」呈現的是上主如何眷顧台灣人民。
大家所景仰的南非反種族隔離的宗教家屠圖大主教(Desmond Tutu) ,於2021年12月26日過世。1970年代黃彰輝牧師任職普世教協神學教育基金會的主任時,屠圖是副主任,這也是2007年屠圖主教到台灣分享轉型正義的原因,並在台南神學院的「黃彰輝紀念講座」演講。屠圖從1980年代開始從事廢除南非種族隔離運動,也因此於1984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比利時人類學家Jean-Pierre Hallett到南非做田野調查時,曾與部落裡的兒童玩遊戲,把一籃子水果放在樹下,那個人跑第一就可以贏得整籃水果。出乎意料的是,兒童們並沒有人要搶第一;反而每個人攜手一起走到樹下,一起分享水果。人類學家好奇地問:「為什麼你們要這麼做?如果有人跑第一獨得整籃水果,不是更開心嗎?」這些孩子回說:「Ubuntu!如果其他人不開心,一個人贏了又怎麼會開心呢?」
Ubuntu是什麼意思呢?很難翻譯成西方語言,屠圖主教在他的著作《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No future without forgiveness) 書中,採用被尊稱為現代非洲神學之父的肯亞神學家John Mbiti的看法,翻譯為「因為我們在,所以我在」(I am because we are,或「群在,故我在」)。劍橋大學一位非洲研究的學者Michael O. Eze認為對非洲人來說,Ubuntu一詞概括了受人尊敬的社會成員的所有品質。這個詞也常被倡導非洲主義的學者用來對殖民主義學說的批判,甚至Ubuntu這個語詞己成為構建南非新民主人文主義意識形態的核心。
Ubuntu被理解為一種新的民族意識的敘事,Ubuntu 不僅提供了一種情感上的合法性來取代舊的政治秩序;它還賦予新的政治秩序來作為政治目的和認同。雖然白人舊秩序在基於歧視和差異的公民概念上蓬勃發展,但南非黑人新政權試圖通過包容和公民美德來建立民主的公民概念以獲得更廣大的認同。因此,新制度必須建立在一個排除過去壓迫性結構的體系之上,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建立在權利概念和人類無條件尊嚴之上的價值觀體系。在這一點,Ubuntu的概念在塑造新的民族認同感具有特別的倫理特徵。
Ubuntu具有意識形態的特徵,被用於政治目的,這在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 (TRC) 期間的應用,以及南非憲法初稿中的撰寫就很明顯。作為一種意識形態,它可以作為「魔杖」來應對每一次出現的社會危機。然而,作為一種意識形態,它的使用也可能被濫用,不再是一種道德價值,而是一種政治妥協作用。這也是屠圖常被誤解及批評的所在。
屠圖對Ubuntu的解釋,確實常在基督教的鏡頭下失焦。雖然屠圖的基督教信仰,影響了他對Ubuntu的理解;但同樣他對Ubuntu的理解,也影響了他的基督教信仰。屠圖作為英國聖公會大主教的背景,不一定讓他對Ubuntu的理解完全脫離非洲人的習慣。簡單來說,屠圖經常受到的批評,是他提倡的和解,使在不公正的種族隔離下而受益的白人,因強調和解而來擺脫受審的困境。
正如當時南非共和國的白人總統Paul Kruger,後來在他的回憶錄中寫道:「在只有少數白人來維持數十萬黑人秩序的情況下,嚴厲是必不可少的。黑人必須被教導排在第二位,他屬於必須服從和學習的低等階級。」而且「我們的憲法不要求平等,平等也違背聖經,因為上帝也應用了社會階層。」
屠圖認為1980年代後的南非,Ubuntu的概念是南非轉型正義之所以不同於西方的一個關鍵:為什麼許多非洲國家的黑人後來沒有選擇報復白人殖民者?種族隔離的受害者家屬為何選擇寬恕,有條件地赦免了加害者?屠圖說這是因為非洲人有Ubuntu的世界觀。而且Ubuntu 已經能夠通過產生一種道德實踐來超越仇恨,所有南非人無論其社會文化背景如何,都認為這是好的。屠圖說這一個Ubuntu規範將成為建設新南非的靈感來源,是和解而不是分裂;是寬恕,而不是怨恨;是理解,而不是報復(見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文件)。屠圖認為這些大多數是南非人嚮往的歷史價值觀,為新的國家想像鋪平了道路。
屠圖把非洲Ubuntu的精神提升到了神學信仰的層次,讓世界各地的人可以重新思考何為真正的正義與和解。在《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屠圖最後說道:「在我們的內心深處,我們知道我們可以成就更好的事物。我們不時看到,我們本來應該具備好的一面可以展現出來;例如自然災害發生時,我們會同心協力,整個世界也會包融在巨大的同情和慷慨之中,一時之間我們會被一種普遍的Ubuntu精神,關懷的人性綁在了一起。」
1/3/2022南神早禱
耶利米:為道受苦又能安慰百姓的先知
耶利米是一位為道受苦的先知,他在約西亞王在位第13年時,受耶和華上帝的呼召來作先知。當時,偤大國表面上是亞述帝國的附屬,但實際上亞述的權力已經衰微;偤大國有更多的自由,而且在少年王約西亞的宗教改革中,看到國家的盼望與機會。人生就是如此,不管是個人或國家,若想要改變,就有機會和盼望。
照列王記21章、23章及耶利米7章的記載,約西亞王除去前米拿現王時代所拜的偶像,這也是耶利米受召作先知的前一年。先知看到國家新的盼望,也充滿著盼望來參與國家的改變。所以,先知呼籲大家回轉回來上帝的信仰,這樣國家就有盼望與機會。這是偤大國在強國威脅下唯一的盼望;就是倚靠上帝,聽從衪的教導。
耶利米2章到6章,耶利米宣講偤大國的百姓若悔改,上帝就會赦免他/她們,接納他/她們。但是讀到17章時,先知是失望的,因為偤大的罪是用鐵筆、鑽石筆尖寫的,心硬擦不掉。18章先知失望地說,一切都沒有盼望,一切都是枉然;因為他/她們照自己的計謀行事,照他/她們的歹心來做。意思是沒救了!
耶利米做先知的18年後,約西亞王在與埃及的戰役中戰死,偤大國最後的盼望完全消滅。接續約雅敬作王,偤大成為埃及帝國的附屬,這是小國的悲哀,在強國的武力、飛彈的威脅下生存。耶利米22章13節說:「那行不義蓋房、行不公造樓、白白使用人的手工不給工價的、有禍了。」看看今日台中第二選區立法委員的補選,國民黨推出的候選人被曝佔用國有土地,及國民黨執政的台中市政府沒有一點作為,真是如同國民黨自己說的:「能撈則撈,能混則混」,毫無公理可言。
耶利米26章,當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開始做王的時候,偤太人返回耶路撒冷過節,耶利米在聖殿的院內宣講上帝的審判,因為偤大的百姓仍然沒有悔改的心。結果「祭司、先知、與眾民、都來抓住他說、你必要死。」(26:8)還好有幾位勇敢的長老為他辯護,引用前先知彌迦對耶路撒冷的責備,當時希西家王以及偤太人不但沒有殺他,反而悔改,懇求耶和華上帝的赦免。
讀到耶利米36章,這是約雅敬作王第五年,偤太人返回耶路撒冷過節。這時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已經打敗埃及,偤大國也成為巴比倫帝國的附屬。耶利米先知在聖殿再次向百姓宣講上帝要來審判的信息,但是偤太的百姓仍然沒有反悔的心。這次耶利米是用嘴巴宣講,由他的助手巴錄用手寫成冊卷。聖經說王聽不到三行,就很生氣將冊卷割破燒掉。
三年後,約雅敬反叛巴比倫帝國,尼布甲尼撒軍隊前來攻打耶路撒冷,約雅敬戰死,這個國家已經無救。約雅斤接續為王,沒三個月就投降,被擄到巴比倫。耶利米37章說,約西亞最小的兒子西底家接續為王。「西底家」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公義」,聽起來真是諷刺!
西底家作王第四年,回去倚靠埃及帝國並聯合周邊的小國來對抗巴比倫帝國。耶利米52章告訴我們西底家作王第11年,尼布甲尼撒大軍攻打耶路撒冷,圍城18個月,最後城破,西底家被挖眼睛,抓去巴比倫;耶路撒冷祭司與官員有60個被判死刑,聖殿、王宮的金銀被搶光、放火燒,到此偤大國滅亡。強壯的被擄到巴比倫,有的被遷移到埃及,留下來的就是弱勢的、瞎眼及瘸腿的等等、任其自生自滅。
然而,耶和華上帝通過先知的話,說耶和華上帝並沒有放棄衪的百姓。這也是耶利米受呼召的目的,在1章10節說:「看哪、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國之上、為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以今天的話來說,耶利米先知的工作就是解構再建構,他是解構再建構的先知。
這樣的先知不好做,講這樣的話是不好聽。講了統治者不一定高興,百姓、信徒會找你/妳的麻煩,甚至同工會為難你/妳。很多人要殺他,連他家裡的人也叫喊要抓他,他的朋友控告他褻瀆聖殿,他被人關在監裡,強要餓死他。相傳耶路撒冷毁滅後,耶利米最後被遷移到埃及,在那裡他仍然責備偤太人拜偶像,最後被人用石頭丟死。
儘管如此,在耶利米書30章到33章,我們仍然讀到上帝安慰的信息及看到以色列復興的盼望;因為上帝絕不放棄衪的百姓,衪要以色列及今日的我們行在公義的道路上。29章11-13節說:「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31章3節耶和華上帝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這是苦難中的盼望,也是今日迷失的人最大的安慰。
今天的經文31章7到14節,我們看到耶和華上帝仍然沒有放棄祂的百姓,祂要拯救以色列剩餘的百姓,這個安慰對被擄在巴比倫的偤太人是何等的重要!上帝要用永遠的愛愛他/她們,用慈愛牽引他/她們。這對北以色列,雅各和以法蓮的後裔是何等的重要!因為留存在撒瑪利亞的餘民、弱勢者、瞎子、瘸子、孕婦、產婦等,他/她們要沿途哭泣、歌唱返回撒路撒冷,在上帝的殿裡敬拜衪,因為耶和華上帝已經拯救祂的百姓脫離強者的手。
在此,耶和華的殿成為救恩的所在,衪不只召集被擄至外邦的百姓返回,也要召集在地的百姓一起在上帝的殿吟唱,讚美耶和華的恩惠。也為著他/她們所得著的土產,洒、羊、牛群及果園來感謝上帝。他/她們的女子要跳舞,少年人與年老的也必一同歡樂、因為耶和華上帝使他/她們的悲哀變為歡喜、並要安慰他/她們、使他/她們的愁煩轉為快樂。
在主顯節期間,我們讀這段經文,知道耶利米先知在國家的苦難中所宣講安慰和盼望的信息;這也是我們的主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福音,在上帝的國度裡面,衪重新召集北以色列人民、南偤大百姓,甚至外邦眾多跟隨主的人們,同享安慰與拯救的盼望。那些被擄的百姓會得到釋放,貧窮瞎眼的人會有福音的安慰,禧年共享的喜樂會臨到在地面上。
就是這樣的信息,我們台灣人今日雖然仍活在中國現代帝國的武力威脅,社會改革中帶來的對立困境,還有在信仰議題中同工們的分裂等等;我們仍然會像今日的經文所說,要在耶和華的殿裡聚集所有的人來聆聽上主安慰的信息,分享彌賽亞的救恩在我們的中間,與困苦弱勢的人一起歡喜快樂跳舞,讚美我們的上帝。
我們的學院南神也是上帝所揀選、應許的聖所,在這裡我們有過紛爭,讓上帝失望,因而分裂、拆散。現在,我們確信上主的安慰已經臨到我們,上主給予的盼望會將失望的人們再找尋回來。因此,我們南神師生、教職員工應在此撒下安慰與盼望的種子,因著上帝的愛,我們手牽手跳舞,師生、教職員工一起歡喜,讓以前的憂傷因著安慰、盼望而化為喜樂,因為我們真的嚐到耶和華上帝的恩惠。這也如同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牧師所說:「我們必須接納有限的失望,這樣才不會失去無限的盼望。」(We must accept finite disappointment, but never lose infinite hope)
後殖民主義的論點是說,殖民主義在二次戰後新興民族國家獨立之後,名義上殖民主義雖然己經結束,但仍然延續地透過「殖民言說」(colonial discourse) ,繼續操控被殖民地區的人民想法及生活形態。
法國思想家傅柯(Michel Foucault) 認為由理性建構的西方文明,加上科技與經濟成就,顯然己形成一種牢不可破的「言說」,且由下層結構的物質條件所支撐。社會所有的發言皆在此「言說」內,就是異議,事前也已被收納在此「言說」內,讓它小規模發生,不至於大到推翻「言說」。也就是說,殖民主義的言說己經內化於被殖民者的心裡來視為理所當然;就是當地精英階級的反殖民主義運動,也是複製另一套改頭換面的殖民主義言說而己。
後殖民主義的代表人物法農( Frantz Fanon 1925-1961) ,在1950年25歲時寫的《黑皮膚白面具》(Black Skin and White Mask) 是一本代表著作。法農1925出生於法屬加勒比海的馬丁尼克島,從小讀法語學習作法國人,二戰期間曾為母國作戰,接觸到非洲後才開始體認自己是個黑人。後來,法農來到里昂攻讀精神醫學,於1953年受派到法屬阿爾及利亞當醫生。在阿爾及利亞,法農也參與當地人的獨立運動,於1961年過世前寫下《大地上的受苦者》。
法農認為受過教育的黑人,大都戴著「白面具」來作為自己的自我認同。他/她們說一口流利的法語(甚至偽裝巴黎腔調)、想作堂堂正正法國人,視自己的母語低俗,鄙視比自己低下的黑人;而其舉止行為、言語腔調、價值判斷及生活方式等等,皆學習模仿白人的文化形態與美學標準。可議的是,整個場景都沒有白人出現。
法農問道:為何黑人的內心渴望成為白人,而成共謀心態呢?法農回說:這是在西方文明科技的優越物質基礎下,所形成的文化擴散,有時終其一生被殖民過的人們,也難以脫下此白色殖民主義的文化面具。然而,真實的現實是想當白人的黑人還是黑人,只是不像黑人的黑人而己。
作為基督徒,法農的反省能帶給我們什麼啟發呢?也許,我們可從常掛在我們嘴上常說的「悔改」意涵作起:就是在後殖民時代,我們作為基督徒的「悔改」,應從反思去掉先前殖民主義所留下的「舉止行為、言語腔調、價值判斷及生活方式」等等共謀心態的面具作起!
在美國,每年一月的第三個禮拜一是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的紀念日,感念這位黑人牧師在短短不到四十年的歲月中,為美國黑人權利及族群平等所作的貢獻。金恩在世所說令人省思的一些話是:「世界上沒有什麼比真誠的無知和有良知的愚蠢更危險的了。」(Nothing in the world is more dangerous than sincere ignorance and conscientious stupidity.)以及「我們必須接受有限的失望,才不會永遠失去無限的盼望。」(We must accept finite disappointment, but never lose infinite hope.)
金恩於1929年1月25日出生在喬治亞州亞特蘭大的一個黑人牧師家庭,在波士頓大學攻讀博士時奉印度聖雄甘地為先知,薰沐於他的非暴力理念。特別是甘地所說:「政府通過此條例影響到我,若我不喜歡此條例,運用暴力迫使政府取消,運用的只是身體力量;若我不遵守此條例,願意受罰,那麼就是運用心靈力量,這需要自我犧牲。」
1955年末,蒙哥馬利市一位黑人婦女羅莎‧帕克(Rosa Parks),因在公車上拒絕讓位給白人而遭逮捕罰款。為此,金恩領導蒙市的黑人,運用非暴力抗拒,以步行、騾車或自組車隊來杯葛公車。這個運動歷經一年,最後才由美國最高法院判決黑人勝利,公車座位不再有種族區隔。
1957年金恩出版〈向自由邁進〉一書,在哈林區一間白人經營的百貨公司為其書簽名時,被一位婦女突然刺了一刀,差一點送掉生命。不過死裡逃生的金恩,因此事件而成為美國出名人物。爾後他被關坐牢十四次,家裡被炸過三次皆成為全國性新聞。另外,金恩也在這年實現他的夢想訪問印度,朝聖一生最敬仰的偉人甘地。
金恩牧師最出名的一場演說是1963年8月28日紀念奴隸解放宣言一百週年,在首都華盛頓廣場,向二十萬不分信仰、種族加入「行軍華府」(March on Washington)的群眾所宣揚的「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他夢想將來有一天,黑人子女被評價不是按其膚色,而是品格;他夢想大山會被剷平,窪谷會被填滿,黑、白男女有一天能攜手同唱自由之歌。
1964年金恩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不幸,4年後的4月4日,金恩在曼斐斯(Memphis)被一位白人雅各‧雷(James Ray)開槍打死,享年39歲。金恩在過世前的一場演講「我己到達山頂」(I've Been to the Mountaintop) 似乎預告了他的未來前景:「我們前面有一些艱難的日子。但現在對我來說真的不重要了,因為我己到達山頂......我已經看過,看到了應許之地。我可能無法和你一起到達那裡,但今晚我想讓你們知道,我們作為一個民族將會到達應許之地。」
金恩的「非暴力抗拒」理念可概述如下:非暴力抗拒不是懦弱者的行為;不是尋求方法打敗對手,而是贏取對手的友誼;不是去打敗行惡的個人,而是去抵抗打敗罪惡本身;是情願接受對手所加予的苦楚而不報復;不只避免外表肉體上的暴力,連內心暴力想法也要卻除;及確信整個宇宙最終會站在正義這方。
黑人民權運動對台灣少數民族原住民應有啟發才對,台灣原住民在漢人移居台灣的歷史過程中飽受欺凌,且在後來國民黨的長期統治制約下,被教化為順民。金恩領導的黑人民權運動及其非暴力抵抗理念與實踐策略,實可作為今日台灣原住民在爭取族民語言權、土地權及公民權的參考。
另外,金恩的宗教情操及獻身社會公義運動,也可作為今日台灣宗教團體或宗教人的指引標的,就是一方面能發出社會良知呼聲,批判不義,為弱勢族群請命,爭取他/她們應有的權利;另一方面也能發揚宗教仁愛精神,追求真理、公義與和平,共同營造一個對人民有愛、對土地有情的社會心靈。思考至此,我們台灣人也可有一個夢:
夢想台灣是個獨立自主的民主法治國家,
護照正名為台灣。
夢想台灣實施權責相符的總統制及三權分立,
又有監督政府運作的成熟媒體第四權。
夢想台灣的公眾人物能謹慎自己的言行及形象,
並能致力於社會公共服務,而人民的私生活不會被偷窺。
夢想台灣雖有不同意識形態思維,
但人民不會粗語相向、拳腳相向,而是相互尊重、增進瞭解。
夢想台灣各族群的文化、語言受到尊重,
而台灣人民可勇敢大聲地說出我們是台灣人。
夢是一個奇特的現象,每個人都在作夢,而且很快就會遺忘。古希臘哲人Heraclitus在其《斷片》說:「人在清醒的時候,世界是一樣 ,惟有人在睡夢時,各人才擁有各自的世界。」1900年,弗洛依德寫了《夢的解析》,他對夢的解釋是「人受壓抑的願望設想得到一個假的滿足」;換句話說,夢確切表達了一個人內心的願望。舊約創世記31章,提到約瑟作了一個「成功的夢」,這個「成功的夢 」一方面可以用個人內心的願望來看待,而另一方面也可以用以色列族群整體的願望來解釋;而且它對作為一個台灣人及一群台灣人(族群)內心真正的願望也能有所啟示。
約瑟是雅各第11個兒子,雅各的12個兒子就是日後成為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基礎。從創世記我們得知人類祖先是從亞當開始,亞當傳到閃是12代,閃傳至希伯是3代,15代後所謂「希伯來人」的意識才慢慢衍生。希伯到亞伯拉罕是7代,也就是說傳至22代後亞伯拉罕才開始作夢。創世記12章告訴我們,上帝應許亞伯拉罕這個族群能到一個流奶與蜜的迦南地安居,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且願意與鄰邦各國相互祝福,這就是亞伯拉罕族群的夢想。
讀台灣史知道荷蘭人於1624年登陸安平港佔領南台灣時,當時從中國沿海移民台灣的有2萬5千個家庭,而原住民大約也有10萬人。繼而經過鄭成功、日本人及中國人的佔領殖民統治後,住在台灣的居民漸漸有了所謂「台灣人」的意識。而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後,這些台灣人才開始認真作夢,盼望台灣不再被奴役,能夠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也願意與鄰邦各國相互祝福。
舊約歷史告訴我們亞伯拉罕的夢並沒有成功,因著經濟因素,希伯來人必須東搬西離而無法定居迦南地。想想台灣人何嘗不是如此, 從1966年移民美國的3萬8千個台灣人,到1980年快速增加至40萬人就可了解。
亞伯拉罕「新而獨立國家」的夢並沒有成功,傳至第二代以撒也沒有成功,原因是「文化的束縛」。由於希伯來人不能認同迦南地,所以娶妻必須回本地本鄉。這也像台灣深受「中國文化」的束縛一樣,被一個大中國主義情結套住,以至文化上的慶典(從中國文化來的)與政治上的新認同常產生混淆不清。
亞伯拉罕的夢傳至第三代雅各時,創世記28章提到雅各開始在哈蘭地作夢,重溫祖先移民的夢,想到迦南地建立一個安身立命居所。然雅各最後進入迦南地時,發現迦南地並非他所想像的是「流奶與蜜」之地,這塊土地仍因周邊強國的覬覦及自然災害的威脅,而讓人不敢久留。雅各無奈地只有差派他的兒子到示劍去放羊謀生,這也難怪很多台灣人寧可流浪他鄉,甚至遠到貝里斯移民,也不願待在自己的鄉土。
在此情境下,約瑟開始作夢(詳見創37:1~11)。從約瑟的夢, 我們看到二個層次:一是個人英雄主義的夢想,另一是延續其祖先追求「新而獨立國家」的夢想。以個人英雄主義的夢來說,約瑟是成功地成為埃及的宰相,如同今日的台灣人已可以從作副總統到作總統;然以第二個層次的族群理想的夢來說,約瑟是沒有成功,且導致後來其族群在埃及為奴,使「新而獨立」國家理想延後好幾百年才見曙光。
雖然約瑟個人英雄主義的夢,摻雜著諸多仇恨因素,如父親的偏心,同父異母兄弟之怨恨等等;然約瑟的夢仍可經由信仰的引導從個人的層次提昇到族群的層次。換句話說,作為約瑟個人,倘若他的夢成功,而其族群「新而獨立國家」夢想沒有成功的話,約瑟個人的成功也不能成就什麼。同理,作為一個台灣人,倘若我們個人的夢成功,然台灣人(族群)追求「新而獨立國家」的夢想沒有成功的話 ,我們個人成功的夢也並沒有多大意義。這樣說來,作為台灣人基督徒的意義就是把我們祖先追求「新而獨立國家」的夢想看為「共同事業」,大家努力來促使夢想成真,也由此體會上帝呼召亞伯拉罕,呼召台灣人的深切意義。
十六世紀西班牙小說家Cervantes經過諸多戰役後,寫了一本《唐吉訶德》(Don Quixote)小說。書中作者把自己描寫成一個理想的天真武士,以夢想與友誼向世界的邪惡宣戰,且把其武士生命獻給一位仰慕想像卻未曾謀面的Dulcinea del Toboso女性貴族。武士經過多次失敗,仍努力保持謙卑慷慨的心靈,然最終所見到的Dulcinea del Toboso是一位鄉村「歐巴桑」時,其夢想完全破滅;死時,武士的墓碑上這樣寫著:「如果我沒有完成偉大事業,我也是為了追求這些而活!」
作為個人,生命總是有一個期限;然作為族群,其夢想是可久可長,一直延續。想想個人的夢,再想想我們祖先所追求「新而獨立國家」的夢想時 ,你/妳或許會突然領悟個人的夢想若沒有聯結在族群的夢想,或經由信仰的引導來提昇的話,作為有限的個人,其成就總是會過去的;然體會族群追求「新而獨立國家」的夢想可以成為我們個人的夢想來努力時,我們也可見證說:「如果我沒有完成這個夢想,我也是為了追求這個夢想來活!」
奧古斯丁(Augustine) 認為對教會紀律的敬虔方式和衡量標準應該始終關注「在和平紐帶中的聖靈合一」(the unity of the Spirit in the bond of peace)。使徒吩咐處理教會任何爭端都要遵守這個相互寬容的戒律。如果不遵守,懲罰作為一種補救措施不僅是多餘的,甚至是危險的,而且也可能造成毫無補救措施後果。
加爾文在以弗所書第5章中,呼籲教會成為新娘。加爾文一方面強調保羅對教會的描述是「沒有玷污皺紋的」(弗 5:25-27);但另一方面加爾文也很坦率地說:「同樣真實的是,主每天都在努力撫平皺紋和清潔斑點。」可見,看得見的教會目前是不完整、有瑕疵的,但我們的主會修復保護她。用加爾文的話來說,教會應該是「每天都在進步,但還不完美」。
加爾文與奧古斯丁一樣,強調會眾成員之間需要不斷地相互寬恕,以保持團結合一。特別奧古斯丁在對教會面臨爭論、分裂所提出的三重的補救措施對教會合一是有益的,盼望也可作為今日教會面臨爭論的補救措施,那就是:愛的糾正(loving correction)、耐心(patience)和理解(understanding)。如果這樣簡單有關在信仰裡的寬容都作不到的話,爭論與懲戒到頭來一點道理也沒有。
1542 年,當瘟疫襲擊加爾文所牧養的城市日內瓦時,加爾文儘管害怕恐懼,還是冒著生命的危險親自照顧病人。然而,加爾文仍與當代的人們一樣,將瘟疫歸究於上帝的憤怒與審判。加爾文說:「如果瘟疫、飢荒或戰爭開始肆虐,或任何災難威脅到任何地區和人民,那麼牧師們就有責任敦促教會禁食,以懇求來避免上主的憤怒。」他認為上帝有時會以戰爭、瘟疫或災難來打擊一個國家,並且在這個共同的禍害下,全民都應該自責認罪。
面對瘟疫的災難,在此,加爾文提到上帝的憤怒,也呼籲日內瓦教會及信徒們通過禁食來表達謙卑和深刻悔悟。今日,我們也同樣面臨著COVID-19疫情帶來的恐懼與害怕,儘管我們可以不像前加爾文般地將COVID-19疫情視為上帝的憤怒與審判;然教會除了對政府防疫工作,衛生保健工作者及醫護人員的全力支持外,我們試問自己是否還有能力來傳揚上主「愛與公義」的信息,不只成為人們焦慮和痛苦的安慰,也為台灣不安的社會帶來有盼望的改變?
今天的教會,其實剛好也呈現加爾文面對疫情時所呈現的二個對照處境:一是過頭悲觀強調上帝的審判;另一是自不量力以為可為災情帶來樂觀有益的協助。問題是為何有的教會只重視人道救助,但對審判、罪惡和悔改的信息沉默不語?或為何有的教會會對活在疫情己經很焦慮痛苦的人們,再度傳達審判恐怖的信息呢?
話說如此,我們是否會認為那些談論上帝審判的人,一定是簡單的基督徒,他/她們不了解聖經的敘述和神學是多麼地混合於文化的複雜性?加爾文並不是一位受過專業訓練的聖經學者,但他卻實從舊約中看到一種模式,就是災難與上帝是脫離不了關係的。今日,加爾文派的跟隨者,也許我們會對這種模式保持反省,但重點仍然是受苦與焦慮的人們。我們在COVID-19後疫情時代,真的能提供什麼樣的信息,促使人們作真正有益的「改變」(悔改) 呢?
加爾文的論點應有兩個面向:一是瘟疫或災難可以是「改變」(悔改)的誘因;另一是我們應以「人民的一份子」來禁食祈禱,也像加爾文般勇敢地以「任何方式」來投入照顧病人。在舊約聖經中,多次談到的「瘟疫」,確實表明是上帝用來抑制罪惡和敦促悔改的工具。新約的啟示錄,「瘟疫」也是一次又一次地象徵著上帝即將來臨的憤怒。不過,我們的主耶穌在路加福音13章,提到被彼拉多殺害的加利利人卻這樣說道:
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加福音13:2-5)
加爾文論點的第二面向:是基督徒應以「人民的一份子」來「禁食祈禱」、「照顧病患」。這裡的重點不是簡單地說災難是提醒那些不認識上帝的人來悔改,儘管這是有益;也不是說作為基督徒我們的主要反應是與他人分享福音,儘管這也是有益;相反的,加爾文的論點是說作為基督徒,我們應該將自己視為問題的一部分,謙卑自己來向上帝悔悟。我們指責的應該是「自己」,而非「別人」;認罪的應該是「自己」,而非「別人」。加爾文認為但以理書第9章但以理的禁食祈禱是最好例子,為上帝的子民尋求上帝的寬恕時,他是將自己包括在那些犯了罪,並需要上帝幫助的人中。
我們所有人都該認識到我們的物種和我們的生活方式存在著嚴重問題,特別是一些獨裁國家對人權、種族不斷的侵犯迫害。另外,我們用過的塑料廢物正在破壞我們自己的環境,我們的生活方式正在影響著氣候,而世界上一半的人們是生活在貧困中。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這些社會和環境問題都源自於我們與上帝關係根本的破裂,以及我們對社會公義的不屑一顧。我們所有人都應該為此深感謙卑愧疚,以作為加爾文的一份子來說,我們的信仰明確地告訴我們:這不只是他/她人需負責的事務與責任,更是我們集體需負責的事務與責任。
1527 年夏天,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聖地Wittenberg爆發了瘟疫,路德和其牧職同工們努力照顧病人,也建議當地行政官員採取預防性公共衛生措施。路德這樣寫道:「外面有戰爭,裡面有恐怖(指瘟疫),而且真的可怕;因為基督正在懲罰我們。」路德說我們只能以上帝的話來作為安慰,及抵抗撒旦的憤怒,儘管它吞噬著我們的身體,但上帝的話是能拯救我們的靈魂。
其實,路德本人已被命令離開他任教的Wittenberg大學。然而,他不但拒絕,還與他懷孕的妻子凱瑟琳(Katharina von Bora)及一位具有護理技能的前修女,留在城市並以他們的家作為診所來照護病患,但也導致他的女兒Elizabeth死亡。路德單純認為在城市負有照護他人身體健康及精神慰藉的人,要留下來照顧、安慰染疫的人;但他們同時也必須小心,不要讓疫情變得更糟。
隨著瘟疫蔓延到了德國的其他城鎮,一個道德問題困擾著路德及他的牧師們:牧職人員為了挽救自己的生命,是否可以逃離危險的瘟疫地區?或牧職人員是否應該留下來幫助鄰居,無論個人是否會因此染疫而喪失生命?在寫給布雷斯勞(Breslau)的新教改革者Johann Hess的一封信<人可否逃離致命的瘟疫>(Whether One may Flee from a Deadly Plague),正是路德回應當時牧職人員面臨此難題時所提出的看法。
在此公開信中,路德雖然一方面勉勵基督徒要依基督「愛人如己」的誡命來照顧鄰居,即使是以死亡為代價也在所不惜,因為那是基督自我犧牲之愛的榜樣。但另一方面,路德也意識到基督徒不要以上帝會保護他們為由,而冒不必要的風險,或忽視基本的健康預防措施,從而魯莽地「試探」上帝。
基督徒能否逃離致命的瘟疫?路德回Johann Hess說:基督己賜給你如此豐富的智慧和真理,在沒有我們的幫助下,你自己應該可以在基督的靈和恩典中決定這件事。路德說有些人堅信不應該逃避致命的瘟疫,既然死亡是上帝對我們罪孽的懲罰,我們就必須順服上帝,並以真實而堅定的信念,耐心地等待上帝對我們的審判。因此,這些人認為逃跑是徹頭徹尾的錯誤,是對上帝缺乏信仰。
路德反思說,對上帝堅定的信仰是值得稱讚,但我們不能將同樣的負擔加在每個人身上。如同好牧人為羊捨命,但也有僱工看見狼來了就逃跑(約翰福音10:11)。路德說,如果一個地方己有足夠多的傳教士,而且他們也同意其他牧職人員可以離開,以免將自己暴露在不必要的危險中,路德說他不認為這種離開的行為是有罪的。想想大馬士革的弟兄們,不是把保羅放在一個籃子裡來越過城牆,好讓保羅可以安全逃脫嗎?
在書信中,路德明言擔任公職的人和不擔任公職的人之間應有一個區別。擔任公職的基督徒醫生不能放棄他們的醫院,基督徒州長不能逃離他們的管轄地區,基督徒的牧職人員不能逃離他們的教區,離棄他們的羊群。而且,被指派從事屬靈事工的牧職人員,必須在死亡的危險面前保持堅定的信仰,就如同好牧人要為羊捨命一樣。
對於沒有擔任公職的人,路德仍然強調一個民族如何「相互聯繫」的信念。路德說:「我們不能相互拋棄,也不能相互逃避。」而任何想侍奉基督的人,肯定也會想侍奉他的鄰舍。路德認為除非有其他人可以代替他們來照顧病人,否則不該有人離開他們的鄰居,以上帝的名義逃跑。
不過,路德除了對負有責任的公職人員,與扮演精神樞紐的牧職人員應留下來照顧病患外;他對忽視疫情而帶來社區災難的人們也有責難。他說那些過於魯莽和試探上帝,不屑於使用藥物,不迴避被瘟疫感染的地方,拿它開玩笑的人,就是不信上帝的人,而且還試探衪。路德還特別譴責那些隱瞞感染,因此傳染他人的人說:「法官應該抓住他們的耳朵,把他們交給劊子手,看為是徹頭徹尾的蓄意殺人犯。」
另外,路德還就埋葬死者的墓地,應該是在城內還是城外提出了說辭。他坦誠他本人並不知道「墳墓中是否會冒出蒸汽和薄霧來污染空氣」。路德令人敬佩的地方是,面對這樣的災難,路德還是希望這些墓地,之後能夠成為一個令人崇敬和尊重的地方,讓悲傷的人在那裡可為過往的親人們祈禱,並盼望末後的復活。
信的結尾,路德建議講道的重要性,通過上帝的話語讓大家學習如何生活和如何死亡,以及對垂死者的牧靈關懷。對於孤兒、生病的朋友,路德說我們必須遵照基督的話:「我病了,你們來看我」。任何人都不能在他人的痛苦中拋棄對方,而是有義務幫助他。當然,路德也認為人會逃避死亡,盡一切力量拯救自己的生命也是一種自然趨向。
在此,路德的看法是鼓舞基督徒以基督「愛的誡命」來服事弱者,就是冒著生命危險也在所不惜;但同時路德也告訴他當代的牧職同工,並非人人皆是勇者,如果有人軟弱恐懼,也不是擔任公職,選擇在緊要關頭逃走,也不要太過於怪罪於人。只要不忘記上帝的恩惠與對鄰居的責任,人總有一天會重新理解「留下來」或「逃走」,對自己短暫的生命是會衍生長久不同的意義!不過,盼望大家還是謹記路德在此的教導:「愛鄰舍」是基督徒在思考事務的抉擇和行動時,必須依循的終極教導!
牧師為何身穿黑袍衫及脖子前佩戴一塊長方形白圓領?可能連身著此衣衫的牧師們有時也說不清楚。耶穌傳道期間,若照聖經描述,其本人與跟隨他的弟子顯然沒有身著特定服裝。為何日後建立的教會及其所培育出的神(教)職人員,要大費周章穿起特定衣衫來表明身份呢?
初代教會並沒有為神職人員設想專門的教士服裝,因為當時作為基督徒是一種非常危險的選擇,像這樣的自我認同無異是自殺。等到教會受到承認成為羅馬國教後,羅馬王室的貴氣風尚才逐漸影響教會,包括教士階級、待遇及服裝打扮。在572年的布拉加主教會議,就要求神職人員外出時要穿不同的衣服。從那時起,神職人員的標準服裝就像任何時尚一樣,在一定程度上與時俱進。
譬如庇護五世(Pius V, 1504-1572)在成為教皇之前是多米尼加修士,因此他繼續穿著他的白色長袍習慣,而之前教皇的穿著,是與其他紅衣主教一樣的紅色。羅馬教會神職人員的穿著於17世紀和18世紀才被標準化:紅衣主教穿著猩紅色,主教莧菜紅色,而一般神父則是黑色。其實,這些顏色的背後有其涵意:黑色象徵死亡,對世界的死亡,這是神職人員被任命時的呼召。此外,死亡提醒人們在彌撒中重新呈現參與基督的犧牲,沉浸在永恆中。黑色也提醒神職人員要放棄這個世界的魅力、榮譽和娛樂。
1524年,馬丁路德開始使用黑色學術長袍進行佈道,以取代羅馬教會神職人員的長袍,路德說這是為了擺脫羅馬教會及其神職人員的形象。德國路德會神學家Hans Schwarz,在其介紹路德思想《對真神的真正信仰》(True Faith in the True God) 書中明言,路德在被羅馬教會除名後,才脫掉了羅馬的長袍,穿上學院派的衣袍。加爾文在日內瓦也做了同樣的事情,並將此牧師衣衫取名「日內瓦禮袍」。
教會神職人員穿黑色衣衫有其長期傳統,天主教神學家William Saunders指出,早期的基督教,神職人員服裝很簡單,遵循著羅馬帝國的日常著裝。6世紀教會神職人員就被要求避開黑色以外「鮮豔色彩」的服裝。後來,為了教會聖禮及日增的節慶,1215 年的第四次拉特蘭會議,才在教會法規中規定了17件神職人員的衣袍,並要求神職人員要穿著獨特的服裝,以便他們在城裡時可以被認出。由此,神職人員獨特的服裝,在基本的黑色又添加了其它的特殊顏色,用以表明教會中不同節慶的著裝,與神職人員的等級制度。
宗教改革時期,改革宗人士希望與羅馬神職人員的服飾有所分別。因此,許多神職人員就穿著他們日常著裝的學者裝束。然而,隨著教會的增長及節慶的增多,神職人員穿著獨特衣裝的想法又回到改革宗教會。從17世紀開始,他們開始在脖子上像軛一樣的擊上白色圍巾,稱為領結。由此,牧師可在穿著普通的莊嚴裝束中,以這種領結來補充。不過,以1880年出版的《長老會百科全書》中的幾幅牧師肖像來看,當時牧師們的著裝多種多樣,沒有任何強制要求。早期的蘇格蘭教會對牧師的著裝也是沒有強制要求,後來在一次的教會會議中才作成決定,認為神職人員應該穿黑色長袍並使用白色領結。
根據1894年12月6日的《格拉斯哥先驅報》報導,神職人員配載的折疊式可拆卸的白色領結項圈,是由蘇格蘭長老會一位牧師唐納德•麥克勞德博士(Rev. Dr. Donald McLeod) 所發明的。有趣的是,這項發明不只改變新教風貌,也改變了天主教傳統。在20世紀中葉前的羅馬天主教,所有神父的規定禮服都是一種全長的神職人員長袍。然而,在20中葉以後,羅馬天主教就挪用了新教使用的可折疊式拆卸的領結,成了現今神父們穿著的黑色西裝,搭配黑色襯衫和此白色領結的習慣。
1999年,美國天主教主教會議中的一項指令,就是「黑色西裝和羅馬領結是牧師的常用裝束」。美國聖公會的專欄也說:「帶有牧師領結的黑色襯衫通常表明穿著者是神職人員」。現今美國聖公會的神職人員,也會以早期羅馬教會穿著的白色長袍來主理聖餐。近代的新教牧師也是,會通過搭配白色襯衫和黑色或深色西裝來進行禮拜。
儘管如此,神職人員身穿黑色衣服是一種象徵,願意為主「貧窮」,及「為基督而死」來服事人群;而脖子上載著象徵束縛的白色領結,代表著向主「順服」,一生學習謙卑為主所用。因此,在這個世俗世界,穿著神職人員的服裝,顯然是信仰顯明的標誌,告白個人願意將自己的生命全然奉獻給主、服從衪的教導,及服事教會和服務人群。
富人可以得救嗎?這是初代教會的困惑,也是今日活在資本主義社會的基督徙,目賭那些跨國企業、無良商人的奪取行為後的困惑。也許耶穌所說的「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馬太19:24)有其道理存在。耶穌在馬可福音 10:17-22也說過一個年輕財主的比喻,因為他的諸多財產成為他跟隨主的障礙。今日的我們,也有可能帶著我們的資產悄悄地離開信仰,但絕不會懊惱地離開銀行。
第二世紀在亞歷山大的教父克萊門(Clement of Alexandria) ,寫了一篇有益富人得救的文章:<誰是應該得救的富人?>(Who is the rich Man that shall be saved?) 這是二世紀後,有地位、金錢的人加入教會後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克萊門約於主後150出生雅典,皈依基督後四處旅行,尋找基督教教師受教。他於180 年進入由Pantaenus創立的亞歷山大學院,後來成為院長。在羅馬皇帝Septimius Severus的迫害下中逃離至卡帕多西亞,於 215 年過世。
在<誰是應該得救的富人?>文章中,克萊門說財富本身就足以使靈魂膨脹和腐化,使富人們遠離獲得救贖的道路而麻木了他們;使富人們的頭腦充滿了各種奢侈的樂趣,完全鄙視除了財富之外的所有事物。然而,克萊門也說比起卑鄙地奉承富人,讚美他們的壞事,不如幫助他們以各種可能性來實現他們的救贖,這似乎要仁慈得多。所以,若向上帝祈求,祂肯定藉著救主的恩典醫治他們的靈魂,啟迪他們,引導他們達到真理;誰理解了這點,並在善行中脫穎而出,就將獲得永生的獎賞。
克萊門在解釋「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時說:如果一個人能夠在財富中擺脫它的權力,保持溫和的情緒,單單尋求上帝並與上帝同行,這樣就不會受到財富的傷害。反之,若不是這樣,富人要像駱駝穿過針眼來進入上帝的國度是不可能的。克萊門說這比喻的要點顯而易見,它教導富人不要忽視自己的救恩,好像他們已經被註定一樣;而是學習如何使用財富來獲得生命。因為一個人既不會因為富足而害怕滅亡,也不會因相信自己會得救而得救;所以,重要的是救主會賦予他們什麼希望,而且這樣的希望是可以實現的。
克萊門在解釋年輕財主的比喻時說:「我們的主並沒有告訴基督徒要擺脫他們的財富。他告訴他們要從他們的靈魂中消除財富的首要地位。」因為無拘無束的貪婪,會扼殺真正生命的種子。克萊門又說有的人放棄財富分給窮人並不是真的為了信仰,而是通過這種方式來尋求名利。
克萊門說如果財富對我們的鄰居有用,那麼就不應該拒絕財富。因為人們可以用它做善事,而且是上帝所命令的。所以,財富也是一種工具,如果使用得當,它可以帶來正義和服務,財富本身是無可指責的。那麼問題是什麼?財富提供了做好事或作壞事的機會,善用或濫用它就取決於人們的思想和判斷,如果人們是財產的好管家的話。因此,真正的問題不在於財富本身,而在於人類的激情和慾望。富有的人負有更大的責任來處理他們的激情和慾望,並為上帝的國度使用他們的財產和財物。
富人可以得救嗎?如果他們懂得深思上帝慈善事業之偉大,顯然是不會被排除於救贖之外。所以財富是慈善捐贈的先決條件,這樣才不會讓自己陷入金錢困境,幫助需要幫助的人表明自己不但擁有某些東西,而且還是可以給予呢!
1536年末,當時在日內瓦城市從事宗教改革的法惹爾(Guillaume Farel),說服路過的加爾文留下來協助改革工作。當時約1萬多人的日內瓦,其宗教改革陷入困境,因為主教力量還很強大,也得到鄰近薩沃伊公爵的支持。其實,1520年代中期以來,日內瓦就曾發生過破壞偶像的舉動,但改革力量微不足道。接續,法惹爾與加爾文的宗教改革也遇到瓶頸,由於行政力量對「逐出教會」的權力堅不讓步,最終導致法惹爾與加爾文因不妥協,而於1538年5月被逐出日內瓦。
接下來的三年,加爾文在德國新教城市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找到了避難所。他在那裡擔任法語難民教堂的牧師,講授聖經,發表了<保羅致羅馬書>的注解。1540年,他與一位重洗派的遺孀Idelette de Bure結婚,婚姻關係非常美好圓滿。另外,他也從同伴Martin Bucer學到了很多關於城市教會管理的知識,這有助於1541年他重返日內瓦,擔任起管理教會的責任。
1541年9月,加爾文被市議會邀請重回日內瓦,從事宗教改革。市議會也在11月頒布了他的<教會條例>(Ecclesiastical Ordinances),來進行城市,特別是兒童的宗教教育。在<教會條例>的督促下,加爾文認為教會最好的秩序概念,是設立四組教會人員來管理及發展教會事工:即牧師、教師、長老與執事。牧師負責宣講上帝的話語並舉行聖禮,但他們不能實施民事管轄。教師教導神聖教義。而長老代表會眾管理教會,守望信徒的道德,他們也是市議會選出的非專業人士。以及履行慈善職責的執事,負責照顧窮人和病人。此外,加爾文也設立了一個由牧師和長老12人組成的「教會會議」(Consistory of pastors and elders),以使日內瓦城市居民的生活樣貌,都能符合上帝的戒律。
加爾文採取廣泛的紀律處分,從廢除羅馬天主教的迷信、酒館嚴格的規定,以及禁止跳舞、賭博和說髒話等等。這些嚴格措施當然遭到一部分人的反對,而越來越多的法國宗教難民逃來日內瓦,也引起當地人的不滿。這樣的困境鬥爭一直持續到1555年,加爾文的改革才終於獲得市議會與多數市民的支持贊同。
加爾文起草的<教會條例>中,明確界定了教會的權力和城市的權力,目的不是教會與國家的分離,而是分擔不同任務。當中,「逐出教會,的問題仍是民政當局與牧師團體之間辯論的核心。逐出教會(禁止參加聖餐)到底是由宗教決定或由民事決定?市議會當時不只希望保留懲罰逐出教會的特權,也要求干預牧師的提名及譴責不適當的牧師。
牧師在聖經中有時也被稱為監督或長老,其職責是宣講聖言,主持聖禮,並與長老公開或私下勸勉、告誡信徒。而有關牧師的考試是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與教義有關,了解候選人是否對聖經有很好的理解與素養;能否避免任何錯誤的想法,堅持教會認可的教義,並能闡述主的教導。二是他必須是一個有原則的人,沒有任何已知的缺點。
這樣若有合適的人選,就可提交給由牧師和長老組成的教會會議討論是否接納,如果他被同意接納,除了通知政府,他也要向人民佈道,得到信徒的普遍同意來取得證書。取得牧師證書後,他也必須按照書面形式向政府宣誓。教會會議同時也要求所有傳道人最好每週聚會一次,並進行聖經討論。如果對教義有任何歧見,傳道人應聚在一起討論。如有必要,他們也可召集長老或由政府任命的專員,來協助解決歧見。
教會會議也必須有一些可用的方法來管教牧師,以防止可恥的生活,使教會受到輕蔑和嘲笑。這樣,傳道人就不會貶低上帝的聖言,可以保有人們對事工的尊重,而且應予糾正的人可以得到糾正,但同時也留意處理可能帶給無辜者傷害的流言蜚語和惡意謠言。
然而,最重要的是某些罪行若與事工完全不容,不能只用兄弟的譴責來處理。若果有異端、分裂、違犯教會紀律、或貪污受賄,都應受到民事法庭懲罰。另外,教師的特殊職責是教導信徒純正的教義,以免福音的純潔性因無知或錯誤的意見而敗壞。而學習的學院,應先從學習語言和人文學科開始,這樣才能從教學與學習中受益,為未來奠定良好的基礎。
長老的職責是監督每個人的行為,以友好的方式警告那些背道者和生活混亂的人。如有必要,也應向牧師報告,教會也可安排合適的兄弟進行適當的糾正。長老的選立可由「24人委員會」提名最合適的人,然後將提名的人選交由「200人委員會」核准。核准後,他們必須與牧師們有相同形式的宣誓,並向政府報備。長老只要忠實地做他們的工作,就不宜頻繁更換。
初代教會有兩種不同功能的執事:一是接收、分配和照顧窮人的財物,即日常的施捨;另一是照料病人,並按照慣例向窮人發放津貼。另外,執事也要留意醫院是否得到妥善維護,有否照顧到病人、不能工作的老人、寡婦、孤兒和其他窮人等等。
說來,加爾文的<教會條例>是以注重嚴格的教會秩序著稱。反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雖屬加爾文教派,然早期來台的蘇格蘭宣教師們大多出身「自由教會」(因著重自選牧師及不受國家干預而脫離蘇格蘭國教) 傳統,也因著這樣「自由」(聖靈的運行) 的傳統,使重視「秩序」(上帝的話語) 的長老制教會,能在台灣的長老教會得到平衡的發展。這對今日有關教會秩序的爭論是有益的,至少我們可從「容忍的自由」,來重新界定教會「有益的秩序」是什麼!
世上每個國家皆有新年節慶,有的以陽曆計算,有的以陰曆衡量。儘管如此,新年有時是與季節變化有關,有時是與宗教信仰連結,有時是與自身獨特歷史同源。早期埃及人的新年是在河水氾濫結束農忙之時,新年除了祭祀太陽神外,也意謂休息及準備下一回合的農作。巴比倫人在春天過新年,此時期有三天的法律休假期,人們可依其心願作其喜愛之事。塞爾特人的新年稱Samhain,意即「夏終」 (summer’s end),新年期間是亡靈返回大地捕食時刻,因此宗教祭禮、燃燒火炬對抗鬼魂成為重頭戲。這個季節後來演化為西方在十月底所狂慶的萬聖節。
澳洲人過新年不吃龍蝦,因為龍蝦的腳會往後移動,這對表示「向前行,什米攏無驚」的新年不是很好。偤太人9月過新年,稱為Rosh Hashanah,新年中有10天的悔悟時期,最後一天稱贖罪日。這一天很特別,偤太人的家庭、會堂均會點上蠟燭,以燭光之火來表明自己的悔悟,及願意在未來順服「上帝之光」的帶領。此時也要吹響號角,回溯摩西以號角來召集百姓聆聽上帝所頒佈的十誡律法,所以偤太人的新年又與其民族獨特歷史連結。
伊斯蘭教新年稱Muharram,是新月的開始,也是紀念先知穆罕默德於622年逃離麥加創立伊斯蘭教之時。在此時期,女孩子特別被允許可穿有色彩衣服,不夠新年假期過後,女孩子又要回到嚴格的伊斯蘭教規距,整年只穿黑色的外袍。印度教的新年也是在春季,南印度的Tamils族稱其新年為Varusha Pirappu,意即「年的誕生」。新年期間家家以新鮮棕櫚樹葉裝飾家裹,期許新年第一天醒來時所見之事是美好事物。
寮國、緬甸及泰國由於受到佛教影響,其新年採用印度新年。新年期間有以灑有香味之水泉洗滌佛像之習俗,然後再以水桶相互潑水慶祝。他/她們相信相互潑水,新的一年將會美好,雨水充沛,農作豐收及人人安康。另外,新年也有放生的習俗,如到市場買一隻烏龜,在其背上貼一金紙於新年那天放生,將會帶來好運與回報。
對愛爾蘭的女孩子來說,新年前夕若能將常春藤的嫩枝放在枕頭上,一定會作好夢及夢見將來丈夫。希臘女孩子則在新年前夕吃鹹的東西,這樣夢中將有白馬王子帶水過來餵飲。蘇格蘭人相信新年期間,第一個進入其家庭者將會帶來好、壞影響:黑髮男人是好的預兆,扁平腳者被視為惡運的訪客。
在瑞士及奧地利的一些鄉鎮,新年期間至今仍有紀念St. Sylvester的傳說遊行。St. Sylvester 在314年成為羅馬主教,有關他的傳說是說他俘擄了一隻海中巨獸 (Leviathan) ,且將它囚禁。而且有些人相信在一千禧年的新年時,此海中巨獸會脫逃出來毀壞全世界。於是當一位名字也叫Sylvester的主教,在999年成為羅馬教宗時,此傳說再度流行。好在一千年的新年,海中巨獸沒有出現,而人們也就以遊行,裝扮海中巨獸等歡愉心情來看待傳說,來歡渡新年。
受漢文化影響的台灣人,除了原住民外,是過農曆新年,也就是所謂「春節」。春節中的各種禮儀,也有各自不同象徵意義,如漢人過春節時門戶會貼上兩位門神像,這個典故來自中國,相傳唐太宗作惡太多,年老時心寧不安,皇宮常鬧鬼,所以左右護衛秦淑寶與尉遲恭常隨之兩旁,以保安康。所以迎接新春的另一個象徵意義是「趕鬼」求平安。
台灣民間傳說農曆年正月初一到初五,地獄的大鬼、小鬼與凡間一樣放假5天。所以,大小鬼會跑到凡間逛街擾亂,因此家家戶戶需要貼門神來當守衛。過年時,雖然門外貼了神像趕鬼,然而想想家裡面不是仍然有不少的「餓鬼」、「酒鬼」及「賭鬼」嗎?
台灣雖受中國影響過農曆新年,然春節對台灣人來說,仍可在其獨特歷史中找到獨特意義,而使台灣人所過的新年能根植於台灣的歷史中及鄉土意識。在此,偤太人的新年節慶也許可以作為我們的啟發。偤太人過新年會去回顧其歷史故事,告訴兒女摩西是如何帶領其祖先逃離埃及帝國,然後在後代子孫的奮鬥下,建立迦南美地為獨立國家。
台灣人過農曆新年時,也可回顧我們的歷史,告訴兒女有關蔣渭水、吳濁流甚至今日李登輝的故事。讓我們的子孫了解,我們的祖先無論是早到或晚來,無論逃離飢荒或避難,我們已由一個中國帝國脫離出來,我們已在台灣迦南美地建立民主法冶獨立國家。而接下來的歷史任務,是去吹響改革司法、時政與重溯台灣文化的號角,一方面喚醒政府的良知與勇氣,來斷絕長久盤根在台灣底層黑金政治的共犯結構;另一方面則是重溯台灣人先前勤奮及樸素的心靈、來斷絕貪婪的妖魔鬼怪,齊來開展可被台灣代代子孫認同的國家未來及優美文化。
教會歷史上曾有過無數的修道運動,其中聖本篤(Saint Benedict of Nursia,480-547)於第六世紀創立的修道院是最有名氣,而且對今日神職人員(信徒也是)的信仰生活操練仍具啟發性。
聖本篤於480年出生在努西亞(Nursia,今義大利中部的Norcia) 一個羅馬貴族家庭,在羅馬學習成為神職人員期間,卻對當時的教會及人們的信仰生活感到失望,就這樣成為他後來浪跡各地,成立修道院的動因。最後,聖本篤於529年,在羅馬和那不勒斯之間的卡西諾山(義大利語Monte Cassino)的山頂上,創建了一座修道院(該修院曾在二戰期間被炸毀,於戰後再重建) ,並為它以拉丁文寫下了《聖本篤修道會規》(the Rule of st. Benedict) ,此會規影響至今甚鉅。
《聖本篤修道會規》雖然十分嚴厲,重視體力勞動,但也反對過分形式上的苦修,可說平衡了敬虔的追求與兼顧人性的軟弱,值得今日一些有點世俗化、追求學術研究、重視人性管理,但卻生活鬆散的神學院校(或神職人員培育機構) 參考學習。聖本篤會被尊稱為「西方修道始祖」,就在於他是西方修道主義的改革者,修道院會規合乎中庸之道,修道生活中祈禱、工作與研讀並重,但優先考慮公共生活。其留下的制度與精神,也成為今日諸多的修道院所奉行。
《聖本篤修道會規》由序言和73章組成,談及祈禱和工作的安排,修士的飲食和服裝的細節,以及與外界的關係等等。修院每天會有7個基於詩篇的祈禱時段,每個人都需要一段時間的靜默、祈禱、工作,以及緩慢、深入地閱讀經文。它規定了共同生活的細節,例如衣服,睡眠安排,飲食,照顧病人,接待客人,招募新成員及離開修院等等。另外,每個人也皆有任務去執行,這有助於修院團體的維護和順利運作。604年,因著教皇St. Gregory the Great大力稱讚該會規「因其謹慎和優雅的語言」,而更加聲名遠播。
其實《聖本篤修道會規》是強調修士們絕對要服從修院院長的命令。譬如,在修道院的修士們被要求說話溫和不帶笑,謙虛莊重。笑時也要慢慢笑,而智者要少言。而一個人的謙遜應表現在為上帝的工作中,在花園裡,在旅途中,在田野裡,無論在哪裡,坐著、走路或站著,總是低頭,定睛在地上,想著自己的罪孽深重。而且一旦爬上謙卑的階梯,修士們就能到達上帝的愛,在完美的愛中驅散恐懼,開始毫不費力地遵守規矩,成為習慣的力量;不再是出於對地獄的恐懼,而是出於對基督的愛,出於習慣善和美德的快樂。
《聖本篤修道會規》也要求在修院中的修士們,要從根本剷除個人對所有權的惡習。任何人沒有院長的同意下,不能擅自給予或接受任何東西。而懶惰是靈魂的敵人,弟兄們應該把時間分配在體力勞動和虔誠的閱讀上;如夏天,應在黎明時出去工作4個小時,然後花2個小時閱讀。留意有沒有懶惰的兄弟閒散虛言,無益於自己,擾亂他人。如果這樣的修士被發現,讓他受到懲罰。當然,要接待來客,特別在接待窮人和客旅時,就如同在接待基督。
另外,在溫和的氣候下,修士們只能擁有一件工作用的斗篷、襪子、鞋子和一件束腰外衣,冬天時就另加一件羊毛斗篷避寒。修士們也不應擔心衣服的顏色或質地,因為它們是以最便宜的價格買到的。至於床上用品,一張草墊、一條毯子、一個床罩和一個枕頭就足夠,而院長也必須經常檢查床位,以防止存放個人物品。如果有人隱藏了自己多餘的物品,就應該受到最嚴厲的紀律處罰。
其實,修道運動自第三世紀的聖安東尼(St. Antony),於埃及建立第一座基督教的修道院以來,修士們皆試圖盡其最大力量來制服肉體的慾望,其過程如在柱子上過活或洞穴獨居,皆令人嘆為觀止,難以想像凡人可以置身於如此嚴峻的考驗。說來,《聖本篤修道會規》是以「服從」來平衡修士們過激不當的禁慾行為,並以「基督之愛」聚集一起,在充滿愛的社區裡相互扶助,學習將他們的整個生命全然交託在上帝的旨意之中。
今天的神學教育因教會生活的現代化、世俗化而深受廣泛影響。而目前流行於教會大唱大跳的「敬拜讚美」,與看輕神學思考的「靈恩運動」,或著重人數增長的各種小組等等,也各自佔據教會重要的核心地位,更加拉遠與注重神學思考的「神學院」教育的距離。而深受這種教會文化影響長大的信徒,再來神學院接受神學教育,在調適教會文化「解構」與神學思考「建構」的過程中,就會衍生內心一種難予平衡兩者的差距困境,儘管學院是有早禱、禮拜與靈修生活的操練。
思考《聖本篤修道會規》一定有助於平衡調適「神學教育」與「教會文化」兩者的差距困境來走向正向發展。至少,對在神學院(不像一般學院,也不像修道院)作為神學教育的工作者來說,《聖本篤修道會規》72章所談到的「修士(老師及學生們)的熱心」,足以作為我們現今神學教育的反思:
一種邪惡的苦毒熱心,會與上帝隔絕,並導致地獄;同樣,一種善良的熱心,可以與邪惡分開,並導致上帝和永生。這就是修士們(今日神學院的老師及學生們)必須以熾熱的愛來培養熱心,善意和合作。每個人必須對周圍的人充滿熱情和支持,來爭取共同的順服,並以極大的耐心支持彼此身體及道德上的弱點,也讓彼此在相互的順服中競爭。將上帝置於一切之上,我們就不會只為個人的利益而行動,而應以有利於所有人的決定為目標。沒有人只追求自己認為對自己有益的東西,而是要追求對大家是更好的事務。而修士們(今日神學院的老師及學生們) 的互相對待,要表現出兄弟般的純潔之愛及對上帝的敬畏。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著名的偤太歷史學家Simon Schama, 在其著名著作《偤太人》(The Story of the Jews) 書中,記錄了在埃及尼羅河的一座小島,象島(Elephantine Island) 上的一個偤太聚落,此偤太社區顛覆了我們長期被制約化對「偤太人」及「偤太社區」的了解,值得今天在偤太與巴勒斯坦間之爭執,偏袒偤太人的基督徒們再度深思。
據Schama教授的研究,偤大國於主前587年遭巴比倫帝國毀滅後,許多精英如祭司、貴族、財主與文士就被流放至巴比倫幼發拉底河一帶,而平民們則留在原地讓其自生自滅。但也有一些人冒著生命危險,牽移至埃及地有偤太聚落的地方避難,其中位於埃及最南端的巴忒羅(Pathros)行省,其首府象島內的偤太聚落就是選擇前往之一。儘管耶利米先知對偤太人遷移到埃及,是持負面態度:「你們所懼怕的刀劍、在埃及地必追上你們.你們所懼怕的飢荒、在埃及要緊緊的跟隨你們.你們必死在那裡。」(耶利米42:16) 而以西結先知也說:「我必叫埃及被擄的人回來、使他們歸回本地巴忒羅,在那裡必成為低微的國。」(以西結29:14)
主前515年,當波斯軍隊征服埃及巴忒羅的象島時,在此的偤太聚落並沒有像先知們所預言的逐漸「沒落」;反而在波斯帝國的寬容政策下,諸多偤太男子成為帝國的傭兵,並在象島發展成一個相當寬容以待鄰舍的偤太聚落。甚至在波斯帝國的寬容統治下,此偤太聚落竟異想天開,模仿了耶路撒冷第一聖殿的樣式,在象島上蓋了一座類似耶路撒冷的偤太聖殿,此舉顯然違反了耶城以外不得建造聖殿的禁令。
主前5世紀,以斯拉奉命來到耶路撒冷,企圖糾正所有來自外邦異教對偤太耶和華信仰的威脅。主前419年,尼希米的一位近親哈拿尼雅(Hananiah) ,就寫了一封信給象島偤太聚落的領袖革馬利雅(Jedaniah bar Gemariah) ,要求他們要依照耶路撒冷的偤太禮儀來過逾越節。據Schama教授的研究,埃及象島的偤太聚落似乎不以為意,作為波斯帝國的偤大傭兵,對如何作為一個偤太人,似乎保有更大的寬容態度。在波斯帝國統治的象島,偤太人可以積累家業,甚至與外邦人結婚,過著幸福日子。難以想像,在他/她們身上所顯露的耶和華信仰,明顯地比耶城的偤太信仰更具寬容,更能與不同族辟的鄰居和睦相處,共同生活。這對今天以色列人與巴勒斯坦人的水火不容,應有所啟發才對。
對照以斯拉時代在耶城的偤太聚落,在嚴格偤太律法的要求下,那些在聖殿被毀壞後留下來又與當地人結婚的偤太人,必須休掉其「外邦妻子」。然而,在埃及象島的偤太聚落卻不以為然。當時,象島聖殿的管理者亞撒利雅(Ananiah bar Azariah) ,本身就娶了一位埃及女奴Tapemet為妻,甚至在合法的婚姻文件上寫著:「她是我的妻子,而我是她的丈夫,從現在起直到永遠。」這樣的婚約對照舊約《以斯拉書》來說,到底婚約是「相同族群」(或相同信仰) 重要,還是「相愛」重要!
Schama教授提到另外一個例子,就是象島一位顯赫偤太貴婦米塔希雅(Mibtahiah)的婚姻狀態。她前後嫁了三個丈夫,有二個是建築師,當地的埃及人。她的第一個丈夫Jedaniah是她的偤太鄰居,雖然她的嫁妝十分可觀,但丈夫卻早逝無法享用。第二任丈夫Peu是埃及人,因不爭氣而被米塔希雅訴請離婚,這對偤太律法來說簡直是無法想像,因為照申命記24章記載,只有丈夫才能有單方離婚的權利。米塔希雅在法庭打嬴離婚訴訟後,還需向當地的埃及女神Sati起誓,這對偤太律法來說,也是離經叛道。
主前464-454年,埃及陷入全面起義,反對波斯帝國的統治,這也牽連到象島的偤太傭兵及偤太聚落。先前和平共存的景象消失了,這群偤太人被指責為殖民者波斯的「走狗」。儘管象島的偤太聚落,在當地採取寬容共存的信仰見解;但其聖殿獨特的動物血腥獻祭方式,仍惹惱了隔鄰埃及神廟的祭司們。最後,駐在亞蘭要塞的埃及指揮官Naphaina寫了一封信,要象島的士兵們發動攻擊,摧毀耶和華的聖殿。就這樣,一個開放的偤太社區,有可能對今日所有偤太紛爭提供不同寬容見解的可能性,就消失深埋於尼羅河上那個小島的泥沙之下。
感謝Schama教授,很有意義的讓這些埋在尼羅河上那個小島泥沙之下的文獻,重見天日。讓我們深思今日的「以色列」及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並不是只能持有一種「偤太人是上帝選民」的信仰選擇,我們可以學習主前5世紀埃及象島偤太聚落的選擇:他/她們選擇信奉耶和華,也選擇與鄰居、不同族群和睦同居,彼此祝福,甚至結婚過著幸福的日子。
(引自Simon Schama,《偤太人》,黃福武、黃夢初譯,新北市:聯經,2018,頁35-63。)
十五世紀初,蘇格蘭開始有大學成立,如聖安德魯(University of St Andrews)、格拉斯哥(University of Glasgow)及亞伯丁大學(University of Aberdeen)等等,而路德的著作,丁道爾(William Tyndale)與Myles Coverdale的英譯聖經開始流傳,影響了一位在聖安德魯大學讀文學碩士(大學畢就是文學碩士M.A),爾後神學的年輕學子約翰、諾克斯(John Knox,1514-1572) 。
1536年,諾克斯被任命為羅馬天主教神職人員。後來因受到教會改革者George Wishart的影響,加入了蘇格蘭教會的改革運動。1546年,新教領袖George Wishart被紅衣主教David Beaton定罪燒死。不久,諾克斯捲入了紅衣主義Beaton的謀殺,而反對蘇格蘭女王親法政策的新教徒,同時佔領了聖安德魯城堡。1547年,諾克斯來此避難,魏沙特死後,他就成為蘇格蘭宗教改革運動的領袖。
1547年,年僅六歲的蘇格蘭女王瑪麗(Mary Stuart,在位1542-1567)聯合法國軍隊,攻陷聖安德魯城堡,諾克斯被抓,在法國的船艦當船奴,二年後趁機逃到英格蘭。當時,信奉新教的英國國王愛德華六世在位,諾克斯受到禮遇而被聘為宮廷牧師,並在那裡娶了他的第一任妻子瑪格麗•鮑斯(Margery Bowes)。直到1553年,虔誠的天主教徒瑪麗一世(Mary I)繼任王位後,諾克斯被迫辭職離開英格蘭。
1554年,諾克斯逃至日內瓦,成為加爾文學生,並把《新約聖經》譯成英文,稱日內瓦譯本。1559年5月2日,諾克斯回到蘇格蘭,他的講道激勵人心,也與蘇格蘭新教貴族合作來推動新教改革,使得改革之火燎原,迫使蘇格蘭國會於1560年宣佈蘇格蘭要進行宗教改革,並於1560年12月,召開第一次國會議會,通過「蘇格蘭信仰告白」(The Scots Confession)。隔年1561年1月又訂定「教會管理法規」,將加爾文的宗教改革計畫實現於蘇格蘭全境。這是長老制教會制度的一個初步雛形,儘管蘇格蘭女王還是天主教會虔敬的信徒。
1561年,女王瑪利從法國返回蘇格蘭,1562年就下令禁止任何新教儀式,更命令未得女王允許的所有聚會不得舉行。諾克斯只好流亡英格蘭,幸好瑪利女王於1562年退位,國會才再度確認新教教會在蘇格蘭的地位。儘管瑪麗女王下台,她仍以她年幼女兒的名義統治著這個國家。在瑪麗名義上的統治期間,諾克斯繼續擔任新教徒的宗教領袖。
1571年蘇格蘭內亂再起,愛丁堡成了新、舊教雙方爭戰的主要戰場。而諾克斯於1572年11月24日病歿於愛丁堡。蘇格蘭教會可說經過很長將近130年的爭鬥,直到1690年,長老制教會才終於成為蘇格蘭的國教。儘管蘇格蘭的君王要遵從加爾文教義,但當時的貴族及領主仍擁有牧師的任命權。
瑪利女王的命運坎坷,後來因涉嫌謀殺其丈夫達恩利勳爵(Lord Darnley)而入獄。她的一歲小孩詹姆斯六世(James VI)接替她登基時,諾克斯竟然也公開呼籲該處決她。後來瑪利尋求其表姑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一世的保護,然伊莉莎白也視她為威脅,將她囚禁於英格蘭內陸的城堡18年久。瑪麗於1586年被控密謀暗殺伊莉莎白女王,而於1587年被斬首。
「蘇格蘭信仰告白」(The Scots Confession)是蘇格蘭宗教改革領袖諾克斯與其五位同伴,在4天內起草完成的歷史信仰文件。它的核心教義是預定論和作為教會的本質。「蘇格蘭信仰告白」共25章,可說闡明了加爾文對基督教信仰的理解。本文將就第20章:「總會、他們的權力、權威和召集他們的主因」( General Councils, Their Power, Authority, and the Cause of Their Summoning) ,及第24章:「民事裁判官」( The Civil Magistrate) 來作簡要討論。
第20章中,主要說明總會會議召開的原由及其權柄是要以「上帝的話語」為準則。只要議會以上帝明確的話語來通過或確認其法令,我們就要尊重並接受它們,而不是不加批判地接受以總會的名義向人們所宣布的任何事情。如果人們以議會的名義,假裝為我們偽造新的信條,或做出違背上帝聖言的決定,那麼我們必須完全否認它們,因為這是魔鬼的教義,將我們的靈魂從獨一上帝的聲音中吸走,去遵循人的教導。
議會之所以開會,不是為了訂定任何上帝從未訂定過的永久律法,也不是為我們的信仰來形成新的條款,更不是只為了賦予上帝的話語所要表達的聖意;議會召開的原因,部分是為了駁斥異端,並向後代公開承認他們的信仰,而這樣做是出於上帝成文話語的權威,而不是出於任何意見或特權,或人數多寡。這是我們認為召開總會會議的主要原因。
其次,是在我們的教區裡制定和遵守良好的政策和秩序,就像在上帝的家中一樣,一切都必須得體和有序地進行。這不是說我們想的任何禮儀與體制的政策,都可以作為所指定的所有年齡、時間和地點的政策;因為人們設計的禮儀只是暫時的,所以當它們助長迷信而不是教化時,它們是應該被改變的。
第24章中有關「民事裁判官」的制定,明文承認王國、領地和城市是由上帝所指定和命定的;他們的權力和權柄,都是上帝為彰顯衪自己的榮耀,和所有人美好的福祉,而按上帝的神聖法令所設立的男人。任何密謀反叛或推翻正當公民權力的人,不僅是人類的敵人,而且是違背上帝旨意的反叛者。那些有權柄的人應該受到愛載、尊重、敬畏與崇高的敬意,因為他們是上帝的代理人。在他們的議會中,上帝會親自坐著審判。
上帝賜給他們劍是來讚美和保護好人,公開懲罰所有的惡人。此外,我們聲明宗教的保存和淨化也是統治者和地方官員的職責。他們不僅被任命為公民的政府,而且還要維護真正的宗教,鎮壓一切偶像崇拜和迷信。只要統治者警惕地履行他們的職責,任何拒絕他們的至上權威者,都是在抗拒上帝的旨意,不能被認為是無罪的。
1581年,蘇格蘭教會又通過《第二蘇格蘭信仰告白》(The Second Scots Confession),也稱為《國民合約》(National Covenant),這是對1560年《蘇格蘭信仰告白》的補充。這也是蘇格蘭國王、議會和法院以及所有蘇格蘭人民通過強烈反對教宗的聲明。不過《蘇格蘭信仰告白》後來於 1647 年被《威斯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所取代。
行文至此,《蘇格蘭信仰告白》讓我們今日在台灣的長老教會可以反思的是:「議會」的核心就是「上帝的話語」,所有信仰的「議會」(其它通常的會議也是),都在見證我們是否是在「榮耀上帝」?活出「上帝的話語」?當然,蘇格蘭教會也有其時代文化相對性的限制,如以男性為主的「性別」關係及封建的「尊上」想法,都值得今日生活在「兩性平權」及「人民為主」的民主自由時代的基督徒深思!
(可參考賴永祥長老的《教會史話》,612<蘇格蘭的教會規範>及613<信仰告白和問答者>)
韋伯在其《宗教社會學》中,說明先前宗教律法的神聖性是世俗律法的支柱,已漸由社會控制的因素所取代。先前經由祭司運作的宗教儀式也漸由市民政治體系所替換。羅素提及在石器時代的社會,宗教與社會倫理是有其一致性,於是「不服從即是不虔誠,而抗命就容易導致神明們的怒氣」。然現代國家興起後,古老神權律法觀念已漸消無,新興起的國家,其政府體制就完全倚靠在物質上的力量與其強迫性的制裁權威。
這樣的現代國家體制,以好的一面來說:是可將個人視為社會最高價值;以壞的一面而言:現代國家也可能經由權威的運作來成為獨裁專制體系。無論如何,現代國家講究的是「自主性的道德」,與任何神聖秩序是沒有瓜葛,也就是說政治與宗教體制應分隔才對。政治與宗教的分隔對基督徒來說是可喜現象,因為在現代的社會變遷中,政治與宗教的分隔更容易讓有關正義的問題闡明出來。
曾任紐約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 院長的John Bennett,曾提出在古老的社會秩序中,雖有其明顯的穩定性,然對國王感人的忠誠卻對正義產生誤導性。而現今,古老的統治形式大多消失,國王的王冠已被奪走,現今要使受害者或被壓迫者相信統治奴役他/她們的權威是來自上帝已是相當困難了。
很難想像,作為公理會的牧師,John Bennett並非是一位和平主義者。早在1941 年,當基督教面對納粹的威脅時,他就大力反對美國的孤立主義,並與同事雷因霍爾德•尼布爾 (Reinhold Niebuhr) 共同創辦了《基督教與危機》雜誌。他說:「美國的政教關係從不意味著,神職人員應該將他/她們的基督教道德與政治行為分開。」
現今國家體制雖與宗教秩序分野,然而國家所宣稱的「自主性道德」仍然值得基督徒關切。在世俗權威中,隨時仍可發現一種附隨的古老形式,即把世俗權威神聖化為一種道德體系,而人民忠誠服從它被教導為是一種美德。於是法律秩序成為美德的化身,甚至就是不公義的壓迫,現今政府體制仍可像古老體制一般,把其美化裝飾成為服從的尊榮。這就是John Bennett所說的,現今的政治體制與古老政治體制一樣,仍有可能形成「錯誤的尊上」(false majesty)。
神學是「信仰的反省」,一個基督徒若有追求上帝信仰的心志,就會察覺他/她所服鷹的「耶穌價值」,顯然與他/她賴以生存的「世界價值」有所不同,甚至衝突。設想「耶穌價值」與「世界價值」若缺乏相互辨證的話,基督徒不就生活於此兩極端嗎?一是高舉「耶穌價值」,視世界為糞土,是魔鬼的領域,基督徒不可貪愛這個世界;另一是與「世界價值」同流生活,視世界為上帝美好的創造,基督徒要愛這個世界,與這個世界共存,而不是去改變它。
其實,稍微想要追求信仰的基督徒,一定能夠體會德國哲學家謝林(Schelling所說的「內在罪責」意識,並由此內在的自我辨證來認識上帝。然而,如果缺乏自我內在辨證之反思信仰的話,就會只視世界是罪惡的一面;反之,則視世界無害,甚至貪愛它也無損於對上帝的信仰。這兩種極端,常見於目前的教會文化:不是視世界為萬惡之源,與之保持距離;就是隨著世界的樂奏起舞,享樂其中。
視世界為萬惡之源,一定會加深自我有時不得不與世界妥協而來的「內在罪責」意識,而且習慣之後就會潛伏於自我內在心靈,成為潛意識,任由「內在罪責」意識,在每一適當時機(特別是所謂的培靈特會) 重新被喚起。問題是「內在罪責」意識可能是上帝向個人心靈深處說話,也可能是來自潛伏於自己內心深處由潛意識所賦予的「習慣」語言,如常在特會聽到的有關罪、得救、不配、生命改變等等言辭。
當聖靈臨在人自身內在的活動時,可能是無法言說的,只知覺到神聖的臨在,現代所說的「靈語」是可以這樣來理解。但問題是當小孩說他/她夢見耶穌時,問他/她說耶穌長相如何? 他/她可能就回說跟牆上的照片長的一模一樣。也就是說,上帝的啟示語言很早就經由教會的主日學,或周日聚會灌輸於我們的腦海中,特別是某些對個人深具意義的「內在罪責」的片段語言記憶,早就深藏於個人的潛意識中,然後等待特會、靈恩運動、或神秘主義來引發、重新以激烈的情感(如痛哭、悔恨)浮現。
這些片段記憶的內在語言為何與上帝動態的話語不同?因為潛伏在潛意識中片段的記憶言語是靜止的,也因為這樣,每次參加特會,潛伏在潛意識中片段的記憶言語就會再次浮現,以同樣的情緒反應重複一成不變的宗教行為。我們不是再度聆聽上帝的話語,而是回憶潛意識中我們想聽到的上帝話語。
回憶上帝片段的話語來引發潛意識的需求,與再度聆聽上帝的話語是不同的。也就是說信仰若沒有經由自身對「世界」的重新體驗來衍生動態辨證,就是一直視世界為罪惡,敵視它、逃避它;除非基督徒的信仰能與基督徒賴以生存的「世界」進行動態辨證,才有可能對這動態可改變的世界有嶄新的理解,而樂意去改變它,甚至愛它。
精神分析學家伊莉莎白.揚.布魯爾(Elisabeth Young-Bruehl),在撰寫她的老師《漢娜鄂蘭傳:愛這個世界》(Hannah Arendr: For Love of the World)時,曾提出「世界異化」(world alienation)的看法。她說個人在其所處的世界,常因著內在「創傷」的經驗,導致個人由其所處的世界撤退,回到自已內在的結局,而與「世界異化」,不敢再愛這個世界。甚至個人會以一種未經辨證的意識型態,來安撫自己的「內在罪責」,並由此築起自己與外在的一道隔離城牆,且以自己的信念價值是與世界價值的不一,來說服自己
這道自我內在心靈與其生存世界所築起的隔離城牆,顯然是意識型態,若以信仰內涵來說必然是漠視世畀,本質上是逃避,無法成就經由正視世界並與其相互辨證而得來的獨立心靈。這種敵視世界,堪稱「自戀型」的信仰思考,不是全然被綁在自我「內在罪責」的焦慮上,急需定時以「信仰潛伏的語言」如同服藥來舒解外;就是建立將自己的眼光專注於世界的醜陋面,而形成布魯爾所說的「世界異化」,且經由「內在罪責」與「世界異化」的交纏,使得自己不是終日讚美自己內在心靈所築起的隔離城堡,就是以喚醒沈殿於自己內在心靈的內在語言,來維繫信仰陶醉的樂趣。最終,仍然讓自己被困在那道把自己和世界分隔的城牆內。
組織的有罪感和普遍的責任
這次冬奧賽事,中國女子選手在500公尺短道競速滑冰八強賽中,和對手爭道時,被發現疑似將障礙物推到對手腳下,造成前方選手摔倒,而自己同時也被摔倒的前方選手所絆倒。這種違背運動精神的行為,足以引起所有人的譴責撻伐,不過在中國就是這樣,中國網友紛紛跳出來為中國選手護航,用各種理由推脫應為不恥行為負起該有的責任。而國際奧委竟然也可無視於事,對中國霸權真是姑息到令人難以想像。
其實,想想中國政府(包括其大多國民) 如何對待新疆、西藏人民,及時時軍機騷擾台灣,就可知道其霸道行為,而國際社會如聯合國等大多看似也是無視於事(除美國、日本及一些國家之外) ,這讓人想到美國偤太知名政治評論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1945年戰後,對德國納粹暴行所寫的那篇令人省思的文章<組織的有罪感(比譯成「罪惡感」或「內疚」較有力道)和普遍的責任>(Organized Guilt and Universal Responsibility)>。(值得另外再詳敘)
在這篇文章中,鄂蘭引用一位美國記者說的一個具想像力與創造力的對話故事:
問:你在集中營裡殺人了嗎?答:是的。
問:你用毒氣毒害他/她們嗎?答:是的。
問:你把他/她們活埋了嗎? A. 它有時會發生。
問:受害者是從歐洲各地挑選出來的嗎?答:我想是的。
問:你個人有否協助去殺人?答:絕對沒有。我只是營地裡的出納員。
問:您對發生的事情有何看法? A. 一開始很糟糕,但後來我們就漸漸習慣了。
問:你知道俄羅斯人會絞死你嗎? A.(淚流滿面)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做?到底我是做了什麼?
真的,他沒做什麼,他只是執行命令。
在這篇文章,鄂蘭說要區分德國人的好壞並不容易。因為幾乎所有的德國人都捲入了納粹一場巨大的恐怖事件,儘管有的人是持不同意見。然而,在當時納粹的德國,是沒有人可以公開的反對希特勒而僥倖存活下來,而那些僥倖存活下來的人,則多多少少與此納粹暴行的結構罪行有份,即使他們並沒有直接參與,這就是鄂蘭所說的「組織的有罪感」(organized guilt)。
在此,我們必須指出的是,德國人(甚至歐洲)的「反偤太思惟」是長期累積「共有」的文化偏見,連力倡宗教自由的改革者馬丁路德也是反偤的一份子。1543年路德寫了一篇<論偤太人及其謊言>,認為偤太人是毒蛇的種類,應該燒毀他們的會堂及妥拉、而偤太人的財產應該充公,且禁止他們傳教。難怪二次戰後,在「紐倫堡大審」中,納粹<衝鋒隊員週報>的發行人Julius Streicher在受審時就說:「今天受審的應該是馬丁路德」。
鄂蘭說就是事後才譴責納粹暴行的人,其實在事前是可以防患這些罪行發生的。這場後來的勝利,懂的反思的人內心就知道,他們贏得的並不是驕傲,而是有份於共同的恥辱。這也讓我想起戰後的德國新教團體,於1945年10月聚集在Stuttgart開會,並發表一篇宣言反思教會在納粹期間的所作所為。宣言指出德國的教會現今不只體認要與受苦的人們站在一起,也體認德國的教會是與納粹的罪行有份。德國的教會雖然曾以耶穌基督的信仰反抗國家社會主義的暴力,但我們也很自責:沒有更多的勇氣站立在我們的信仰,沒有更具信心的禱告,沒有更喜樂的深信,沒有更高貴的愛心。
鄂蘭認為偤太人的宗教教導,並不是以「舒適」來作為道德訴求,而是對人類「普遍的責任」。對納粹罪行所衍生的內疚心理,其徹底解決的辦法是說服自己,重拾我們對人類,特別是對正在「受苦」的人們那種無私「普遍的責任」。由此責任,我們才會體認到原來我們也是罪行共犯的一部份。在鄂蘭1945 年的文章中,她寫道當她遇到有人告訴她,他/她們為自己是德國人而感到羞恥時;她總是很想回答說:「我為作為人類感到羞恥。」
這如同1961她寫的那本備受爭議的書《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份關於平庸之惡的報告》(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書中鄂蘭認為艾希曼既不是惡魔般的人物,也不是病態的殺人犯,只是一個正常的官僚,如同他所聲稱的那樣:「他只是聽從命令的執行者。」
想到今天在極權國家還有那麼多人自認「只是聽從命令的執行者」,而進行對人類無情的迫害,且毫無「內疚」感時,我們才重新體會鄂蘭所說的「組織的有罪感」,和我們今日應該負起的「普遍的責任」!
這裡還值得敘述的是精神分析學家伊莉莎白、揚、布魯爾(Elisabeth Young-Bruehl),在撰寫她的老師《漢娜、鄂蘭傳:愛這個世界》(Hannah Arendr: For Love of the World)時,提到鄂蘭常與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 對談,田立克也介紹他的秘書Hilde Frankel給鄂蘭認識,而成為鄂蘭的閨中密友(另述) ,而鄂蘭1945年的這篇出色論文<組織的有罪感和普遍的責任>(Organized Guilt and Universal Responsibility) ,就是有一次與田立克對談後,靈感上來馬上就回家,在自己的書桌上寫成的。
記得鄂蘭上大學時,因着迷齊克果的思想,而在馬堡大學(University of Marburg)選擇讀「神學」,雖然她並不是基督教徒。後來遇到她的老師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後,才專注於哲學;其實1929年她在海德堡大學(Heidelberg University) ,在雅思培(Karl Jaspers)指導下寫成的博士論文<聖奧古斯丁思想中的愛>(Love and Saint Augustine ),還是與神學相關。戰後移居美國的鄂蘭,就專注於政治事務的評論而愈來愈享有名氣。
主後165-180年發生於羅馬帝國,以當時羅馬皇帝馬庫斯•奧勒留•安東尼 (Marcus Aurelius Antoninus, 161-180年)為名的「安東尼瘟疫」,可說是羅馬帝國衰落的開始,這對今日起源於中國的COVID-19(又稱武漢病毒) 疫情,應有同樣的啟發才是;只不過往日的羅馬皇帝安東尼,是被歷史公認為羅馬和平時期的5個好皇帝之一;而現今的中國「皇帝」卻被認為是霸權的擴散者。
安東尼瘟疫的感染源是天花,歷史學家推測可能在166年之前就在中國出現,再沿著絲路向西傳播,最後由駛往羅馬的商船帶入羅馬。另一說法是166年初,當羅馬軍隊圍攻底格里斯河的一個主要域市塞琉西亞時,被傳染了這種疾病,然後再由返回的軍隊將疾病向北傳播到高盧,及駐紮在萊茵河沿岸的軍隊,最後經由軍隊回防再傳染到羅馬。
照第四世紀歷史學家Ammianus Marcellinus (330-400 ) 所寫<Lucius Verus與Marcus Aurelius傳記>來看,第一個傳說故事,是說羅馬將軍Lucius Verus(後來成為羅馬共同皇帝) 洗劫塞琉西亞期間,打開了一座封閉的墳墓,因而受到詛咒而釋放出疾病,因為羅馬人違反了向眾神起誓的「不會掠奪城市」的誓言。
第二個傳說故事雷同,說一名羅馬士兵在巴比倫的阿波羅神廟裡打開了一個金棺,而讓瘟疫得以由羅馬軍隊帶回羅馬。這兩個歷史傳說故事旨在說明,瘟疫的發生是強權者褻瀆神明、違反仁慈不掠奪的神聖誓言而來。看來「強權者終會被自己的強權絆倒」,或「害人者終會害到自己」是有道理的。
羅馬歷史學家Dio Cassius(155-235)曾描述在疫情最嚴重的時期,羅馬每天將近2,000人死亡,而與Marcus Aurelius同為皇帝的Lucius Verus於169 年死於此瘟疫;11 年後,Marcus Aurelius 也同樣死於此疾病。說來有點諷刺,此瘟疫的傳播正是Lucius Verus 的軍隊帶回來的。歷史學家認為此瘟疫使帝國四分之一的人口死亡,也是羅馬帝國結束和平時期,開始動亂不安的衰落。盼望這個歷史的「安東尼溫疫」,能帶給今日發生於中國COVID-19疫情的一個警惕,中國若還異想天開,作著「世界霸權」夢,隨意霸凌別人的話,終將自己結束和平時期,開始動亂不安的衰落。
瘟疫爆發時,羅馬軍隊是由28個軍團組成,總人數約15萬人。軍團訓練有素,裝備精良,然感染瘟疫後的生病和死亡就導致軍隊人力短缺。德國邊境也因缺乏士兵,而徵用任何可以戰鬥的人,這樣拼湊而成又缺乏紀律的軍隊,是造成後來帝國衰落的主因。另外,瘟疫導致的稅收減少、農場產量缺乏也衝擊著國家經濟;再加上帝國對基督徒進行無情的迫害(想想這些情況是不是也在今日的霸權國家發生) ,使社會更加動盪不安,也加速其瓦解!
「安東尼瘟疫」也稱「蓋倫瘟疫」,蓋倫(Galen, 129-216)是位希臘醫生,可說是社會中堅,有智之士。他不僅目睹了疫情的爆發,也以理性、科學的方法描述了它的症狀和醫治過程,有效防睹疫情擴散,及社會不安帶來的國家衰落。今日一些霸權擴張的國家或頭腦不清的政黨,真的急需一些「社會中堅」及「有智之士」的建言與參與,以理性、科學的方式來防止疫情,來論證食品的安全(不要開口就絕子絕孫),及國家或政黨的有益發展是為何?畢竟,那個霸權國家是我們的「鄰國」,那個頭腦不清的政黨是我們國內的「政黨」呢!
主前二世紀的「安東尼瘟疫」,雖然造成羅馬帝國四分之一的人口損失,但仍留下諸多鼓舞人心、多彩多姿的故事。瘟疫期間,基督徒助人的道德榜樣和照顧病人的無私行為,表現出一種人群可以共同生活、扶持的典範,儘管當時的皇帝Marcus Aurelius 對拒絕向羅馬眾神敬拜的基督徒發起迫害,但因著基督徒如此助人的美德,使帝國過份毀滅性的迫害,在羅馬人民的心裡衍生同情的反效果。
這種同情基督徒的情境,在第三世紀249年到262 年的「居普良瘟疫」(Plague of Cyprian)中更加顯露。此瘟疫在衣索比亞( Ethiopia) 爆發,傅到羅馬、希臘及敘利亞地區。當時羅馬帝國面臨日耳曼人入侵高盧,帕提亞人攻擊美索不達美亞,帝國動盪不安再加上疫情擴散之時,使目睹這場災難的迦太基主教居普良(公元200-258年),感嘆地說:「看起來好像世界末日到了」。
此瘟疫因在早期教父居普良的見證及描述下,後來才被稱為「居普良瘟疫」。當時,居普良是是迦太基的主教,在他的<論道德>(De Mortalitate) 書中,說及此瘟疫致使很多人面臨死亡,但他仍希望信徒們不要為瘟疫的受害者悲傷,因為他們己在天堂。居普良承認這種疾病影響著「不正義」的人,但也影響著「正義」的人。然而,這也正是考驗人類心靈的時代,在那些照顧病人,不懼死亡,以基督之名來死的人們,就是以「為主殉道」的喜悅來勝過恐懼。
寫<居普良傳記>的Pontius也提到這場瘟疫。他說及一種可惡的疾病接連不斷地侵襲著每家每戶。所有人都在顫抖,逃跑,及躲避傳染病,整個城市躺著許多的屍體。儘管如此,居普良卻勇敢地見證,此時此刻信仰明顯是有益的,我們正以堅定不移的思想及所有力量,來與如此大的破壞和死亡進行鬥爭。居普良說,這是多麼偉大崇高的精神,在人類的荒涼中挺立,不是與那些對上帝沒存任何希望的人一起跪拜,而是欣喜若狂,勇敢地表明我們的信仰來忍受苦難,並循著基督走過的狹窄道路來走向基督,來獲得他給予我們生命和信仰的獎賞!
歷史學家說「居普良瘟疫」造成亞歷山大城市有三分之二的人口死亡。當時,亞歷山大的主教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of Alexandria,200-265)在復活節的講道中說,對這突如其來的疫情,大家不應該視為是痛苦;反而,基督徒應該不顧危險去照顧病人,照顧每一個有需求的人,而我們願意這樣做就表示我們是與眾不同。在這場死亡威脅的瘟疫災難中,基督徒領袖及基督徒們面對瘟疫時堅定不移的信念,贏得了許多後來皈依該信仰的人們,而使基督教會在「疫情」與「迫害」雙重苦難中更加茁壯,更加堅信其所服鷹的基督信仰。
瘟疫奪走了很多人的生命,也奪走了羅馬人唯一僅剩可以抗拒政治內鬥與外族入侵的生命力。由於無法解釋瘟疫的原由,就以此來迫害他們認為導致他們失落生命力的基督信仰。諷刺的是,在羅馬面臨外患內亂及疫情嚴重的時刻,提供羅馬重生的生命力正是基督徒無私、無畏的信仰。在照顧病人、埋葬死者,同時向非信徒提供基督徒來世可獲得永生的盼望,發揮了積極作用。甚至那些死於疫情的基督徒還宣稱是「為主殉道」。最終,這種無私、無畏的信仰,在帝國逐漸的衰落中,以不同的價值觀重生救活了整個帝國。
這正是我們今天活在「中國霸權」及「Covid-19疫情」雙重威脅下所反思的:基督徒可以作些什麼?不要因著疫情所需的「隔離」,而隔離了我們對這個脆弱,上帝所造的世界的關心與行動。讀讀歷史「安東尼瘟疫」帶來霸權帝國的衰弱;及「居普良瘟疫」中,基督徒無私、無畏的信仰勇氣所帶給國家、人民價值的重生時,我想我們作為一個基督徒,在今日COVID-19疫情下不得不「隔離」的狀況下,應該懂的「說」些什麼!「作」些什麼!
鄂蘭在德國戰爭結束前寫的這篇文章<組織的有罪感和普遍的責任>(Organized Guilt and Universal Responsibility),提出一個具有爭議性的問題,即她認為該為納粹大屠殺負責的主要策劃者希姆萊(Heinrich Luitpold Himmler) ,本人並不是「變態罪犯」,而是一個「資產階級」。作為偤太人的鄂蘭,其說法確實令人驚呀!但若仔細深思內文,鄂蘭對如此罪行的指控是深具意義的,那就是德國所有的「資產階級」都有份於納粹的罪行。
希姆萊是二戰期間德國納粹的重要政治人物,曾擔任納粹內政部長、禁衛隊和秘密警察頭子,是納粹大屠殺的主要策劃者。他被評論為外表斯文,內心冷血無情,心狠手辣,殺人如麻,是有史以來最大的劊子手。1944年,盟國蘇聯的反攻,讓第三帝國面臨衰敗的自覺。此時的希姆萊已經清楚德國將輸掉這場戰爭,於是為取得自己的罪行能夠被減輕,就瞞著希特勒,想單獨和西方盟軍達成和平協議。
由此,他釋放了1200名偤太人,暗地與西方聯絡,商談德國向西方盟國投降事宜。1945年4月28日,德國崩潰前夜,希特勒下令逮捕這個「最忠誠的黨衛隊戰士」,稱希姆萊是人類歷史上最可恥的叛徒。二天後希特勒自殺,希姆萊只得逃亡,後來被英軍抓獲,為逃避將來的審判,希姆萊咬碎氰化物膠囊自殺身亡,結束可恥的一生。
鄂蘭分析說希姆萊的外表看來是體面的,是照顧家庭的好成員;而納粹國家的整個結構就完全依賴於這些工作者和家庭成員的常態。鄂蘭說一個負責任的社會成員,對所有公共事務感興趣時,就會逐漸轉變為「資產階級」。鄂蘭接著分析說,由此,在歐洲的歷史上就產生了一個接一個的罪犯。人們為了他的養老金、他的人壽保險、他妻子和孩子的安全,他已經準備好可以做任何事情了。本來是一位顧家的人,後來變成了暴民,最後成了劊子手。這一人類「無可避免的罪孽」論點,在鄂蘭後來的作品《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份關於平庸之惡的報告》(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再度以「平庸之惡」出現。看來,在歷史上與邪惡力量共存較易,無畏地與之抗爭真是難上加難!
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份關於平庸之惡的報告》中,最激烈的爭議是鄂蘭反省說,如果偤太人沒有他們的領導人,也許歐洲的偤太人在大屠殺期間,會過得比較好。鄂蘭指控一些偤太人的領袖,可能出於某種原因,而以某種方式跟納粹合作。偤太人作為「賤民」的歷史觀點,在一些偤太領袖所領導的偤太社群,在與納粹合作以保存自我性命的人格特質中充份展現,當然這樣的指控並不限於偤太人,更指向人類整體。
在此,鄂蘭反省的不只是那些被歐洲人同化並接管偤太社群的領導者而己,還有他們背後所偽裝成的「改革猶太教」,和其龐大、看似偉大的「慈善網絡」,實質上卻是自私自利的公共機構。鄂蘭說前者是讓偤太人消失,後者是讓他們留在原地。這正如鄂蘭前所指控的「資產階級」們,他們放棄他們在世界上的責任,如同那些偤太領袖忽視他們對其他偤太人的責任一樣。
鄂蘭雖然對偤太復國主義的政策與作法感到苦惱,還好她並沒有被指控為偤太國家的敵人。在大屠殺之後,鄂蘭深覺作為一個民族的偤太人,無法在巴勒斯坦的災難中倖存下來,這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呢?她毫不掩飾地指出帝國主義是一種「毀滅民族的力量」,一個小國從一個大國那裡得到一個強大的支持,就像一個被繩子吊著的人。偤太人一次又一次地錯過與阿拉伯人達成諒解的機會,無疑也是一種自殺行為。在此,鄂蘭擔心的還是偤太民族若放棄他們在世界上的責任,對自己族群的責任,以色列最終可能只成為一個私人國家,成為各國之間的賤民,最終孤立無援。
台灣獨立的「建國運動」需要鄂蘭這樣的深思自覺,深度省思這被「資產階級」壟斷的偉大事業,也曾偽裝成各種「改革」的口號,而圖謀自身或派系的政治利益,忘了自己在世界的責任及對自己族群的責任,就會不知不覺成了這偉大事業的絆腳石。
那麼「台灣教會」又如何呢?如果台灣教會只重視外表的「大」、裡面的「多」那樣的自私自大,就是再怎麼偽裝成類似終極助人得救的「慈善機構」,他們的終極目的也不是負起在「世界」的責任及對自己族群的責任,而是陶醉於連自己也說不清楚的自私個人天堂。以鄂蘭的話說,前者是讓「獨立建國」消失,後者是讓「台灣人」的精神留在原地不動。
台灣目前每天欠缺的雞蛋約200萬顆,照農委會的分析是禽流感引起的雞隻撲殺,日夜溫差過大使產蛋率下滑,及COVID-19疫情後飼料價格大漲3成所導致。但令人納悶或吊詭的是,為何有人為了「選舉」的知名度,可以向「人」買到4千顆蛋,來分給買不到蛋的人?為了選舉來服務需要的人本是好事,然缺蛋下卻仍然有人可一口氣買到4千顆蛋,就令人不得不作暇想?
也許,政府當局也該想想,如果讓一般民眾買不到蛋,或恐慌排隊限制性的來買蛋,但仍有人透過不公開的管道就可買到這麼多蛋,這個社會是多麼糟糕、不公平!而放任社會如此作的政府,又怎能嬴得廣大人民的信任呢?請政府當局不要小看一顆小小的蛋,因為它影響著我們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飲食,也由此影響著我們每一個人的喜怒哀樂。
以墨西哥為例,2012年的AH7N3禽流感病毒,襲擊了墨西哥農民的家禽養殖場。當時墨西哥政府也採取了斷然措施,撲殺了1100萬隻雞以防止其傳播。這場巨大的雞蛋危機,使地球上平均雞蛋消費量最高的國家,面臨著雞蛋的極度短缺,一些零售店被迫限制顧客每天只能購買的份量;另外,不屑的蛋商囤積了雞蛋而使蛋價翻了一倍,從每公斤不到20比索漲到40多比索(1.5美元漲到3美元) ;且要排隊2小時才能購買得到。儘管墨西哥總統Felipe Calderon還曾在電視上承諾要降低雞蛋價格,並懲罰投機者。
更糟的是,墨西哥政府因官商勾結的貪污結構,及缺乏解決缺蛋危機的能力,而暴露了墨西哥最大的脆弱性,即貧窮弱勢者受到欠缺吃得起食物的懲罰,因為蛋的缺乏或漲價,都會造成他/她們更加貧困的困境。而墨西哥人的「蛋文化」,從豆子、辣椒、洋蔥、莎莎醬到玉米餅都需要用到炒蛋、水煮蛋或油炸雞蛋。據墨西哥國家家禽業的統計,2011年墨西哥每人每年平均購買的雞蛋量是超過400個。
為了解決缺蛋危機,墨西哥政府暫停了雞蛋進口關稅,而美國也適時協助數千噸的美國雞蛋南下。同時,墨西哥政府也宣布2.3億美元的緊急融資,用於恢復生產並補助禽流感爆發後1100萬隻雞的損失。更重要的是,政府對1,299家的雞蛋零售商進行調查,調查可能存在的價格哄抬與欺詐行為。諷剌的是,這樣的調查在墨西哥並沒有實質效用,雞蛋供應商協會警告其成員不要以高於40 比索的價格出售雞蛋,免於面臨罰款。這樣的結果,造成雞蛋供應商就寧願坐在他們的雞蛋上,也不願虧本出售,使原來就很糟的事情變的更糟。
另外,亞美尼亞共和國(Republic of Armenia) 也曾於2010年底發生缺蛋危機,就是聖誕假期前夕,首都以外的一些地區,民眾突然無法在超市或雜貨店買到雞蛋。在緊急之下,亞美尼亞政府一方面安排雞蛋進口;另一方面「國家經濟競爭保護委員會」(the State Commiss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Economic Competition)也對主導市場的國內家禽公司展開反壟斷調查。
「國家經濟競爭保護委員會」主席Artak Shaboyan後來公佈調查結果,認為亞美尼亞的缺蛋危機是一家家禽公司Lusakert Poultry Factory造成的,該公司於12月下旬起就故意減少對主要零售商的日常雞蛋供應,而且還隱蔽地將部分產品賣給未知買家。Artak主席引用亞美尼亞反壟斷法說:「Lusakert公司因此必須付其2009年收入的2%作為罰款。」(大約1億德拉姆,約27萬美元的罰款)
台灣的缺蛋危機,也正考驗著政府有否為著人民困境設想的同理心,及解決困境的行政能力(該罰就罰、該抓就抓);當然它也考驗著雞蛋供應商的良知,及人民能否有相互體貼的美德,以讓大家都能有買得到雞蛋的幸福感。畢竟,我們的小確幸是每天的早餐有那個生命不可或缺的蛋蛋。
德國存在主義哲學家馬丁、海德格,在其出名著作《存在與時間》( Being and Time ) ,引用一個古老神話來談及作為人存在的意義。有一次,Care(Cura女神)過河時,看到了一堆粘土;她若有所思地拿起一塊,開始塑造它。當她正在思考自己做了什麼的時候,Jupiter走了過來。Care請求他賦予它靈魂(spirit),他很高興地答應。但當她想要以她的名字care來給它起名時,Jupiter卻禁止,並要求以他的名字jupiter取而代之。當Care和Jupiter爭論不休時,Earth站了起來,並希望將她的名字賦予這個生物,因為她已經將她身體的一部分給予了它。他們請求Saturn擔任法官。Saturn給予他們以下似乎是公正的裁定:Jupiter既然你賦予了它的靈魂,你可以在它死的時候接回那個靈魂;Earth既然妳已經給了它身體,妳可以在它死的時候接回那個身體。然而,Care既然妳是首先造了這個生物,只要它活著,妳就會擁有它。因為你/妳們之間對它的名字有所爭議,所以就叫它homo(拉丁語為人類),因為它是由humus(腐蝕的土)作成的。
Care(Cura)該古典語言有兩個基本但相互矛盾的含義:一方面,它意味著憂慮、煩惱或焦慮;但另一方面,也意味著為關懷、關心他人。難怪主前一世紀的羅馬思想家 Seneca會說「關心」與其說是一種將人類拖累的沉重力量,不如說是一種將人類提升並與上帝平起平坐的力量。對Seneca來說,Care不只意味著「關心」,它還具有專注、認真和奉獻的含義。人類和上帝都有實現善的能力。在上帝那裡,善就是衪的完善本性,但在人類中‧,善是要通過「關心」他人來完善的。
Care的意義在此顯明,對人類的「關心」總是需要承擔一種塵世、身體元素被拉回地上現實生活的「擔心」,但同時Care又賦予本身一種因愛而甘心向上達至神聖的精神元素。「關心」作為負擔的關心和作為關懷愛的關心,兩者無時不在的鬥爭,不只成為心理學探討的因素,也作為神學探討「焦慮」與「終極關懷」的信仰課題。由此,古典Cura關愛的神話,傳達了一種現代理解,即關愛對於成為人類和過人類生活的意義至關重要,因為它真實地提供了人類存在的困境,同時也指引出人類生活價值中的路徑。
這個神話故事在神學上更重要的意涵是,人還活在世上的時候,該如何克服身體與靈魂的衝突(非二元論),來達成生命存在世上的和諧與合一。我們每一個人對自我內在心寧(或靈魂)的關懷,傳達著我們人類在選擇關心的事物中,總是存在著事物背後價值的想法,也許我們可以趁此跳脫柏拉圖在蘇格拉底的《申辯》(Apology) 中所說:「不要讓對身體或金錢的關心,超越你的靈魂和其福祉」;而是讓我們內在心靈(靈魂)的培養,如同神學家田立克所言,成為「統合生命力量與意義」之所在。
對終極關懷(Care)的投注,來消除生命中的擔心(care) ,甚至焦慮,正是內在心靈力量(或靈魂) 作為「統合生命力量與意義」之所在。且藉由內在心靈力量(或靈魂) 來作為「統合生命力量與意義」,我們不只可以在生理、情感、智識發展自己,也可展現個體和其它萬事萬物的深刻連結,使個體對生命的整體性和獨立性更具深沉歷練,體悟創造的豐富感,及驚豔於各種不同的生命妙處,展現日復一日對生命價值之領悟,並在「敬畏永恆」、「主體價值」、「萬物連結」、「愛與關懷」、「人格統整」、「情緒表達」到「知行合一」等等來引發活力,實踐個人生命意義,讓Care(關心) 我們的創造主,時時刻刻安撫了我們的care(擔心與焦慮),也成為我們care(關心)他/她人的愛。
大甲鎮瀾宮於2月15日晚上6時,以簡單隆重的筊筶典禮,由董事長顏清標率董監事向媽祖擲筊請示,決定今年大甲媽祖出巡遶境的時間是4月8日晚上11點起駕,進行為期9天8夜,途經台中、彰化、雲林及嘉義四縣市,全程約340公里的遶境祈福。今年大甲鎮瀾宮的的遶境祈福,考驗著台灣政治未來的禍福:一是顏清標能否續任大甲鎮瀾宮的董事長,藉由宗教力量來延續其家族政治勢力?另一是媽祖遶境祈福期間,人們好奇的是,今年到底有多少「政治人物」敢來沾沾政治投機運氣?有多少「信眾」在疫情可能擴散的恐慌下,無懼地跟隨到底?想必今年的媽祖遶境活動,充滿著「政治學」想像!
移民台灣的漢人篤信媽祖的原因,不外是媽祖在移民過程中扮演「海神」角色,幫助他/她們平安渡過險惡的台灣海峽。然而,在台灣的媽祖信仰並非如此單純,媽祖信仰自古以來就常被統治者運作為政治目的,來投其所好。譬如明國永曆十五年(1661年),鄭成功由福建料羅灣率水師來台時,就曾恭迎莆田湄洲嶼媽祖神像三尊,作為渡海護軍之神。後來荷蘭人投降,鄭成功於永曆廿二年拆除當時位於安平渡口的基督教堂,改建為「安平開台天后宮」,奉祀渡海來台的三尊媽祖。
諷刺的是,後來施琅率領清國軍隊攻打台灣鄭氏王朝時,為了與明鄭水師守護神的玄天上帝相互抗衡,也刻意渲染媽祖海上顯靈相助,才能攻克台灣。如〈重修鳳山縣志〉所說:「國朝康熙二十二年癸亥,我師征台灣,師次澎湖時,方苦旱;有井在妃廟之左,舊不能資百口,至是泉忽大湧,四萬餘眾既汲之裕如,及澎湖既克,我師登岸,將軍施琅謁廟,見妃像臉汗未乾,衣袍俱濕;迺知神功。」
當然,這些都是後來官方為教化人民的政治性宣傳。有趣的是,象徵明國正朔位於台南的寧靖王府,也被清國改建為媽祖廟,即現今所謂的「大天后宮」或稱「大媽祖廟」。另外,康熙六十年當台民朱一貴起來反抗清國時,清國也是宣稱借助媽祖顯靈來平定動亂。〈台灣縣志〉記載著統治者的言辭說:「(康熙)六十年,台匪竊發,天后顯靈,鹿耳門水驟漲數尺,舟師揚帆並進,七日克復全台。」
其實,若照《重修台灣縣志》記載有關媽祖傳說,媽祖姓林,宋朝莆田之湄洲嶼人,出生至彌月,不閭啼聲,故又名默娘。13歲得一老道士教化,16歲觀井得符,能海上救人。28歲昇化後,常顯神靈海上救人,而被鄉里建廟祭祀。想想、台灣四面環海,早期一些先民又自中國避災渡海來台,崇拜媽祖本是自然之事。只是媽祖信仰能從地域海神轉化為「天后」眾人之神明,實與政治運作有關。如早在宋國,媽祖就被宣傳海上顯靈,護佑官員出使高麗;明國鄭和下西洋,同樣也得到媽祖顯靈護航;甚至到了清國,當清兵大舉攻打台灣鄭氏王朝時,也刻意渲染媽祖海上顯靈來助戰。於是經由政治的運作,媽祖封號不斷,從明朝的「護國庇民」、「宏仁普濟天妃」,甚至到清朝攻打台灣有功而被封以「天后」。
然而,作為基督徒如何看待台灣民間媽祖信仰呢?40年前,當台南神學院著力於台灣處境化神學思考時,鄭國忠牧師的畢業論文寫的就是《從媽祖看民間信仰》。在論文最後一章<上帝與媽祖>中,有一段話值得提出供大家省思:
台灣漢人移民與媽祖之關係,乃是媽祖在移民過程中扮演海神的角色,幫助他/她們平安渡過險惡的台灣海峽,卻沒有因此而使得他/她們成為媽祖的子民,而仍存在著以地緣為中心的狹隘家族主義。因此,他/她們從未有過因著媽祖信仰而來的共同生活意識。(從西方傳教而來的基督信仰是否也一樣?)
這也就是漢人移民來台後,除了延續媽祖香火外,也就其困難需要來崇奉其他神明,如王爺崇拜等等。另外,為了土地爭奪,移民群體也常藉著祖籍不同信仰來作為族群整合團結力量,於是民間械鬥不斷。鄭國忠牧師的結論是:
使得台灣的宗教形成非常複雜的「混合性宗教」,以祈安求福為出發點,只求個人利益為目的。媽祖信仰未曾領導台灣人民共同建立一個自由、平等、自主的理想社會,反而因著政治上的利益,使得媽祖逐漸成為政治上運作的工具,失去原有純真的信仰。因此,也更不可能有因著媽祖信仰而來的先知性行為,使台灣的人民進入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以追求自由、公義與愛的社會。(值得台灣政治人物及教會省思!)
現今,中國常以「媽祖」來正當化統戰台灣,我們應該警惕。台灣媽祖信徒到中國湄洲嶼媽祖廟進香是無可厚非,不過台灣人要知道台灣民間拜的已是「過海媽祖」,即渡過台灣海峽後的媽祖,顯然已經認同合灣作為家鄉。當然,除此之外,媽祖信仰能否帶來台灣人進入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以追求自由、公義與愛的社會為期許,那就要看這幾個月大甲鎮瀾宮有否出現改變契機。
話說回來,台灣媽祖信仰帶給基督教一個處境化神學啟發剛好也是在此:基督教的上帝不是外來的上帝,上帝是「過海」(其實是「過洋」)的上帝,認同這塊鄉土;上帝也不是「統治者」的上帝,祂是被壓迫者的上帝,也因此基督教信仰才能衍生先知性行為,努力來使台灣人民進入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成就台灣成為一個追求自由、公義與友愛的社會。(以此自我反省)
希特勒在德國威瑪共和瓦解後,於1933年1月30日成為聯合內閣的總理。2 月底,希特勒隨即頒布一項「保護人民和國家」(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People and the State)的緊急法令,有效地中止了公民權利。3月,在慕尼黑警察局長Heinrich Himmler的指導下,納粹的第一個集中營出現在Dachau這個地方。4月,希特勒又頒布了重建公務員制度的立法,要求所有「非雅利安」(non-Aryan)血統的公務員立即退休。
也在這個時候,1933年4月21日,海德格在前任校長von Möllendorff的推薦下,當選了弗萊堡大學(the University of Freiburg)的校長。von Möllendorff是位傑出解剖學家,作為一名社會民主黨人士,Möllendorff無法接受新政權,也拒絕展示「反偤公告」(anti-Jewish poster) ,而被迫放棄職務。海德格儘管說他是非常不情願地接任,說自己沒有行政經驗,也質疑那些處於政治權力中心的人,是否會聽他的意見;但他仍在他的就職演說中,稱贊這個國家是「偉大、尊貴的民族覺醒」。而且,很快就加入納粹黨。
海德格後來在<事實與想法>(Facts and Thoughts) 文中為自己辯護,說他只是為了大學的利益,而且他擔任校長的條件,是不會去擔任黨的職務或從事任何黨的活動。的確,海德格任職校長期間,也曾任命偤太人出任院長,禁止在大學財產上張貼所謂的「偤太人通告」(Jew Notice) 。後來也因被納粹要求要停職2位他任命的院長而與納粹衝突,10個月後,1934年2月,海德格無奈辭掉弗萊堡大學校長職位。
對他始終忠誠的學生鄂蘭(Hannah Arendt)在她<八十歲的海德格>文中說,海德格糾正自己的錯誤,比許多對他進行評判的人更快、更徹底;更說海德格與納粹的聯繫可歸因於「對專制的吸引力」,這也可以在柏拉圖以後的許多偉大思想家身上得到證明。而且,海德格還曾任命偤太人當院長,讓偤太學生進入他的班級,這使得反偤的指控無法證明。也許,海德格就是鄂蘭口中所說的「平庸的邪惡」,在學術上的代表之一而己。
我們知道海德格出身德國黑森林邊緣的鄉下,後來進入弗萊堡大學,跟隨現象學派大師胡賽爾學習也擔任他的助理。在胡賽爾的協助推薦下,海德格來到馬爾堡大學任教,也以《存在與時間》奠立其學術地位。胡賽爾退休時也推薦他回母校弗萊堡大學,接任他的哲學系主任職位。可議的是,海德格成為弗萊堡大學校長後,是親自簽署了解除他恩師胡賽爾的榮譽教職文件,使年邁的胡賽爾在財務與精神失去依靠,一年後鬱鬱而死,而海德格連恩師胡塞爾的葬禮也不願參加。更不用說,他也執行過納粹法律,解聘偤太教授,而大學的獎學金只留給入黨的納粹青年而己。
戰後,海德格至死未曾為他在納粹時期的言行道歉。他雖然不是戰犯,但經過盟軍當局的調查後,海德格被告知必須「去納粹化」,5年內不得講學與發表論文。想想:我們今天身處在台灣特殊的學術環境下,不是也深刻體會到,過往國民黨的獨裁黨國意識型態,是如何腐蝕著我們的教育體系!腐蝕著我們學子們的心靈!有些人成為擁護獨裁、迫害人權的打手;有些人與之合作,必要時為了自己尊榮也可出賣朋友、同事,甚至是曾培育自己的老師。
海德格希望在納粹主義的庇護下改革大學,明顯是道德與智力上的誤判。而且當你默許獨裁政權對人類的殘害時,你可說是等於同謀份子。海德格的選擇能讓我們今天省思的,也許就是重新體察到人最大的敵人可能就是人群,可能就是平庸的我們自己(we),因為人類確實具有一種根深蒂固去順從他/她人的需求,並且天生就懂的隨波逐流,在同流合污中生存。因此,如果我們真能借由海德格的例子,來體認我們每個人是如此的「平庸」之後,也許我們每一個人在往後的日子,理當常常告誡自己要「好好作人」。
神學家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在其《信仰的動力》( The Dynamics of Faith ,1956)書中,認為信仰就是一種被「終極關懷」抓住的狀態。如果不是,它就會是「偶像崇拜」。田立克說偶像崇拜就是「有限者聲稱它所沒有的無限」(The finite which claims infinity without having it) ,或是將暫時次要的關懷問題提升為終極關懷的問題。
《信仰的動力》寫於1956年,二戰過後的12 年。出生於德國的田立克,曾向他的國家魏瑪共和效忠,也目睹法西斯主義的肆無忌憚。逃來美國生活和教學的田立克,在他投奔的自由國度裡,也深深體察了資本主義生活中的貪得無厭。他對人類把有限的事物當作無限來崇拜的洞察,塑造了他那敏銳有關信仰是「終極關懷」的神學見解,而相對的就是「偶像崇拜」。
對田立克來說,所有關於上帝的談話都必須被視為是象徵性的語言,以避免崇拜偶像的危險。一個宗教符號或象徵,通過其所表達的存在問題和神學答案之間的相關性,確實而且必須「參與」了它所指向的終極關懷;否則,它不是成為死去的象徵,就是成為偶像崇拜。十字架是最好的例子,基督徒如果沒有確實「參與」於耶穌的死與復活救贖的終極現實,十字架也可能只是偶像崇拜。
田立克曾說過一句令人省思的話:「信仰的歷史與信仰的腐敗是一種持久的鬥爭」。信仰的腐蝕就是我們個人或教會團體,將最終極的忠誠給予不值得的東西。這在當代的知識分子也可看出一些端倪,因為總是有人認為對思想或主義(或基督徒對教義)的捍衛比對真理的追求來的重要。歷史借鑑告訴我們,只要信仰對宗教、科學和政治思想進行以為是真理的辯護,那就是信仰腐蝕的開始。
其實,信仰的情感、激情也可能成為偶像,這意謂著人們可能會被自己的情感和意志利益所吸引,以為他/她們內在心靈感受到的就是最真實的真理,忘了終極真理是無法被有限性的情感或意志來限制。潘霍華在《獄中書簡》書中說的很好,信仰若只以感受(feeling)來感覺的話,有一天若感覺不到,上帝就會永遠消失不見(disappear forever) 。當然,對田立克來說,最引人注目也最具威脅性的偶像是「民族主義」。他這樣寫道:「如果國家是某人的終極關懷,那麼國家的名字就變成一個神聖的名字,遠遠超過國家的存在和其運作的現實。」確實,「民族主義」是當今最可怕又具威力的「偶像崇拜」。
人們會崇尚成功、或功利的有限事物,視金錢、地位、名聲為生命不可或缺的關懷,是人作為有限性的本性。這不只是在個人的價值愛好中顯明,也依附反映在整個社會的認可,而成為多數人生存的價值走向,包括基督徒及其所屬的教會團體。
活在這樣的社會,賺錢最後成為消費能力的誇耀,而生產的目的是作為財富、與地位累積的成就;這樣的社會芬圍,連最後應該被鼓勵犧牲、奉獻來作為終極的信仰,也有可能淪落到以「人數多寡」、「教會多大」的信仰風尚,來各自競賽稱雄。而媚俗投其所好的教會文化,或教會大眾媒體也毫無掩飾地吹捧這些「功成名就」的各種人才,如演藝人員、政客、社會名流或充斥電視畫面的「佈道名嘴」。坦白說: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真的是有那麼想高舉個人或教會團體此偶像崇拜的天性,儘管我們每日的祈禱看來是那麼地真誠!說出的話語是那麼地屬靈!
奧古斯丁在其《懺悔錄》,清楚地告知我們:「我們都說我們愛上帝,但想一想,也許我們愛上帝所造的萬物,遠甚於愛上帝!」
19世紀德國的歷史神學家特爾慈(Ernst Troeltsch, 1865-1923)的思想,是我在波士頓大學博士班時,有興趣研究的一個其中主題,特別是1912年完成的那本Die Soziallehren der christlichen Kirchen und Gruppen 。此書遲到1931年才被譯成英文The Social Teaching of the Christian Churches,再於1960年譯成中文《基督教社會思想史》。
特爾慈剛進入Erlangan大學讀神學時,因體驗到神學論述的保守性,又受制於形上學的桎梏,而有脫離社會現實,說不清楚的困境。後來轉到哥廷根(Gottingen)大學就讀,才因受教於自由神學大師立欶爾(Albrecht Ritschl) 的薰陶,開始重新檢驗神學與歷史現實的相互關係。立欶爾的神學基本上是反中世紀以來的經院哲學,也不贊同康德以「道德」來界定宗教。他比較傾向士萊馬赫的神學觀點,強調「宗教情感的重要性」;所以他才會說神學是有關「世界與人類生活的整個觀點」(total view of the world and human life) ,而神學知識的直接對象,就是基督徒的社群(教會)信仰(faith of the community) 。也就是說,教會的信仰應活出有助於人類生活的神學見解 。
1890年,特爾慈成為哥廷根大學講師,1892年來波恩大學任教,1894年成為海德格大學系統神學教授,直到1915年。在此期間,出名的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 成為他的同事及鄰居,也影響他於1912年所撰寫的《基督教社會思想史》。另外,1909到1914年,他也擔任巴登大公國第一議院議員,也被任命為普魯士科學院士。1915年,特爾慈成為柏林大學社會與歷史哲學教授,直到1923年心藏病過世。
特爾慈的神學思想在於體認19世紀末以來社會的急劇變動,及二十世紀初歐洲教會在啟蒙運動之後,遇到了全新的社會現實挑戰,如工業化、城市化、民族國家的出現,以及科學的革命和歷史研究中的智力發展等等,皆對固守傳統的基督教形成巨大威脅,如韋伯所說的「世界的覺醒」與「解除魔咒」的現代社會,讓基督教束手無策,無所適從。教會己無法再以相對的自然律,將變動的社會強加服鷹於自己自以為是的絕對聖律。另外,近代的社會變動加深了民間社團的經濟力發展,及遠離國家的控制;再加上政教分離原則而使社會呈現三股勢力:國家政治勢力、社會經濟勢力及教會的宗教力量。特爾慈自問說:宗教(教會) 如何能與這些主要力量協調一致來解決紛爭,並共同致力於在文明進展中協調下的統一性?
18、19世紀,歐洲學術界興起歷史主義(historicism) 理論,主要是針對哲學界的不知所云而來。1890年在德國哥廷根大學的一群新教神學家,也自覺神學的不知所云而組成「宗教史學派」,強調神學要有歷史文本作為其背後世界的了解,才能呈現人類真實生活面貌。另外,基督教也要與其它宗教進行共同特徵的比較。這樣的自由派神學思想,堅持在盡可能廣泛的社會、文化和歷史上來看待基督教的發展。因著這樣的堅持,宗教史學派最後拒絕歷史上的宗教,所宣稱的擁有絕對真理的主張。而特爾慈也正努力著嚐試去解釋基督教的思想與教條,是如何隨著歷史時間的進展而發展,而其中最大的關鍵是它如何了解它所處的處境,及如何互動與相互影響。這也是《基督教社會思想史》這本書的基本架構,也因著特爾慈如此對社會歷史在神學作用的堅持,而使其在歷史神學和宗教社會學的關聯探討,做出了重大學術貢獻。
巴特(Karl Barth,1886-1968)於1918年發表的《羅馬人書信》,其實可說是對德國自由神學的批判。巴特的結論是,第一次大戰的災難在很大程度是神學方法缺陷的結果,而特爾慈就是這種缺陷神學的結果。巴特認為特爾慈是19 世紀自由神學所有錯誤的象徵性縮影,導致教會走向毀滅的道路,這剛好與托爾慈想拯救岌岌可危的基督教背道而馳,到底誰有理?就留給歷史自己評價!
特爾慈的著作可能因著巴特的批判遭到冷落。然而,《基督教社會思想史》這本書仍然是歐美大學歷史神學的教科書。美國神學家理察、尼布爾(H. Richard Niebuhr,1894-1962) ,其博士論文就是寫有關特爾慈的思想。他那本1951年出版的名著《基督與文化》,就是運用了特爾慈的類型學方法。另外,他的兄長雷茵霍、尼布爾( Reinhold Niebuhr,1892-1971),在他社會倫理領域,也很明顯採用了特爾慈的歷史和社會學觀點。期待這本書在這學期的「基督教文學選讀」的課程中,能帶給同學親自體驗一下,特爾慈歷史神學的挑戰到底是「導致教會走向毀滅的道路」?或是讓教會更加勇敢、坦誠地面對當今社會的各種挑戰,而使教會的信仰活出有助於人類生活的神學見解?
英國廣播公司負責歐洲編輯的Paul Kirby,在近日的BBC網路新聞發表了<俄羅斯為何入侵烏克蘭,普丁想要什麼?>(Why is Russia invading Ukraine and what does Putin want?) 一篇文章。文中Paul Kirby直言普丁要的是確保烏克蘭永遠、永遠不能成為北約的成員國,甚至要求北約不可在俄羅斯邊境部署攻擊武器,並從 1997 年加入北約的成員國中(中歐、東歐和波羅的海) ,撤出部隊和軍事基礎設施。普丁還說俄羅斯己無路可退。
入侵前,普丁先宣布承認烏克蘭東部兩個區域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Republics of Donetsk)和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Republics of Luhansk ) 的各自獨立。俄、烏衝突更早於2014年2月,當時烏克蘭的抗議者,在烏克蘭街頭進行大規模抗議,推翻了親俄的總統Viktor Yanukovych。4月,俄羅斯就入侵烏克蘭,併吞了烏克蘭的克里米亞半島,並導致兩個分離主義地區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和鄰近的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從烏克蘭脫離。
從那時起,東部地區有超過 14,000 人在叛軍和烏克蘭軍隊之間的衝突中喪生;直到2015年, 俄羅斯、烏克蘭、法國和德國才簽署了《明斯克和平協議》(the Minsk peace)的停火協議。
2019年4月前喜劇演員Volodymr Zelensky以壓倒性的多數票當選烏克蘭總統,並承諾將奪回失去的領土,也有意加入北約,成為受保西方盟國保護的成員之一。這個舉動惱怒了俄羅斯,也給普丁侵入鳥克蘭的藉口,所以俄羅斯軍隊入侵烏克蘭前,普丁就在電視前宣稱烏克蘭一直是俄羅斯的威脅。
其實普丁的夢想世界皆知,就是恢復前「蘇聯的偉大」,由此俄羅斯就散播謊言,宣稱「進入」烏克蘭是想保護遭受「種族滅絕」的人民,並在烏克蘭實現「去納粹化」。天啊!這是多大的謊言,何況,烏克蘭總統Volodymr Zelensky還是偤太人呢!Volodymr Zelensky說:「我怎麼可能是納粹?」看來,俄羅斯才像納粹德國,在二次世界大戰中入侵他國,最後造成自己的毀滅。
美國總統拜登雖說普丁正進行一場有預謀的戰爭,也將帶來災難性的生命損失和人類苦難;但美國已排除在烏克蘭派駐軍隊的可能性,拜登說他將與G7領袖交談,並承諾對俄羅斯追究責任。北約秘書長Jens Stoltenberg也譴責俄羅斯入侵鳥克蘭是魯莽無端的襲擊,並表示北約盟國將開會討論後續行動。
聯合國秘書長Antonio Guterres敦促俄羅斯「以人類的名義」退出可能是「自本世紀初以來最嚴重的戰爭」,而其後果不僅對烏克蘭造成毀滅性影響,也會對俄羅斯聯邦造成悲劇。歐盟外交政策負責人Josep Borrell也表示,俄羅斯襲擊烏克蘭將會面臨「前所未有的孤立」,而且必將受到歐盟最嚴厲的制裁。
最後,西方民主盟國就眼睜睜地看到俄羅斯以武力入侵他國。德國說會停止批准俄羅斯的北溪2天然氣管道,這是俄羅斯和歐洲公司的一項重大投資。歐盟也同意廣泛的制裁措施,美國表示正在切斷俄羅斯政府與西方金融機構的聯繫,而英國也說要針對五家俄羅斯主要銀行和三名億萬富翁進行財物凍結。
儘管各界對俄羅斯的入侵提出「經濟制裁」,也對受害的烏克蘭提出口頭聲援;但最重要的還是烏克蘭人民,如烏克蘭總統Volodymr Zelensky向全國所發表激動人心的講話,這場戰爭將是一場大災難,如果他們試圖奪走我們的國家、我們的自由、我們的生命、我們孩子的生命,我們將捍衛自己到底。
烏克蘭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決心,值得我們敬佩與學習!
儘管烏克蘭在1991年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但烏克蘭的東正教會仍隸屬於莫斯科東正教會大主教的管轄。21世紀起,烏克蘭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決心,與日益增長的民族認同,逐漸也要求烏克蘭的東正教會和國家一樣,也能獨立。
2014年4月,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併吞了烏克蘭的克里米亞半島,導致兩個分離主義地區頓涅茨克(Donetsk),和鄰近的盧甘斯克((Luhansk ) 也從烏克蘭脫離。這個結果導致烏克蘭人民更想擁有一個真正獨立自主的國家,及背後支持此理想精神,也能獨立自主的教會。這樣的覺醒,造成鳥克蘭東正教會後來勇敢地從俄羅斯東正教會分裂獨立出來。
根據2015年的Pew調查,71% 的俄羅斯人和 78% 的烏克蘭人都認為自己是東正教徒。但烏克蘭東正教在44個教區,擁有7千多個教會中,是將烏克蘭人視為與俄羅斯人是兩個不同的民族,而每個民族都應該擁有自己獨立的教會才對。
從歷史來看,隸屬於君士坦丁堡的東方教會,為了免於奧斯曼土耳其人的入侵,於1439年選擇與羅馬天主教會合併。當時,被君士坦丁堡任命為基輔的主教Isidor,奉命去說服反對的莫斯科教會,卻被指控為異端,被監禁,後來被驅逐出境。從1448年開始,莫斯科教會就想脫離君士坦丁堡主教的管轄,自立選主教。直到 1589 年,君士坦丁堡主教耶利米亞斯二世(Jeremias II) ,才承認莫斯科所建立新的東正教宗主教區。由此,莫斯科大主教成為所有俄羅斯和北方國家的宗主,而切爾尼戈夫(Chernihiv現在的烏克蘭)是其教區之一。
美國「美國對話」媒體(The Conversation US)的高級教育編輯,擁有哈佛神學院和甘乃迪學院雙碩士的Kalpana Jain,在最近(2022年2月7日) 發表一篇深度值得一讀的文章:<為何鳥克蘭的教會衝突,反應著歷史上俄羅斯與烏克蘭的緊張>(Why church conflict in Ukraine reflects historic Russian-Ukrainian tensions) 。根據她曾在烏克蘭的採訪研究,她看到俄羅斯與烏克蘭兩國之間的緊張局勢,也在烏克蘭兩個具有不同意識型態的東正教教會的衝突中展開。
自2014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併吞克里米亞後,雖然兩國的關係一直處在緊張狀態,但在烏克蘭的東正教會裡,卻分裂成二種截然不同的看法。一是屬莫斯科大主教Kirill管轄的古老烏克蘭東正教會,該教會有1萬2千個教區,而Kirill大主教也一再強調烏克蘭和俄羅斯人民應聯繫一起。
另一是脫離莫斯科東正教會,獨立出來代表著烏克蘭東正教(the Orthodox Church of Ukraine)的教會。它於2018年12月在君士坦丁堡大主教Bartholomew的祝福下,召開一個莊嚴的會議,並選立Epifaniy主教為烏克蘭東正教教會領袖。同時Bartholomew大主教也正式簽署一項法令,承認烏克蘭東正教是全球東正教共融的獨立和平等的成員。接著烏克蘭東正教會也獲得君士坦丁堡、亞歷山大、希臘和塞浦路斯4個獨立東正教教會的承認。但也有3個獨立東正教教會拒絕,甚至導致莫斯科東正教會與君士坦丁堡東正教會因此中斷關係。
東正教的主要歷史學家Nadieszda Kizenko,說Bartholomew大主教破壞了東正教的團結,創立一個不合法的教會;俄羅斯總統普丁也說這是對俄羅斯和烏克蘭人民「精神統一」的攻擊。但著名的神學家基輔神學院的教會學教授Cyril Hovorun卻不以為然然,除向烏克蘭東正教表示歡迎外,也說現在是與遭受俄羅斯侵略的烏克蘭人民,展示團結一致的積極展現;而烏克蘭東正教會的Epifaniy主教也堅定拒絕此「俄羅斯帝國傳統」,宣稱具有獨特文化的烏克蘭獨立民族,需要一個獨立的教會。
烏克蘭人民與烏克蘭教會所展現追求獨立自主的心志,值得台灣人民與台灣教會由衷的佩服與學習!
愛你/妳的仇敵,有可能嗎?愛迪生說:「消滅敵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化敵為友。」化敵為友有可能嗎?有人說:可能。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不是已赦免壓迫祂的人,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有人說,不可能。馬克思認為人若打你右邊的臉,左邊也任由他打,是弱者的行為,這種的宗教是鴉片。
1956年,法國哲學界曾針對希特勒納粹的惡行作一個深度的討論。有猶太背景法國哲學家 Jankelevitch說納粹惡行的不合理與愛的全能之間是無法聯結的,所以饒恕是不可能。輕易的饒恕會成為廉價的恩典,使我們忘記這些惡行的邪惡。更重要的是,犯罪的人也未曾請求被害者的赦免,講求赦免是沒有意義的。另外一位法國猶太人哲學家德希達(Derrida) 卻認為去赦免人,並不是建立在有人請求赦免。他說赦免的本質是一種召命(calling) ,赦免無法赦免的罪行才是真正的赦免。他說這樣的赦免是不可能的可能性(the possibility of the impossible) ,如同耶穌基督所說要赦免人就要赦免70個7次,完全的赦免。
今天我們所讀的聖經,耶穌要我們去愛我們的對敵。祂說人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你/妳們不得以惡報惡。主張非暴力的印度聖雄甘地也說過,這個世界若是以眼還眼,這個世界就會瞎眼。羅馬書12章17節保羅說不得以惡報惡,彼得前書3章9節也說:「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 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美國Auburn神學院聖經學教授Walter Wink,在他的Engaging the Powers書中,以非暴力反抗精神來解釋這段聖經值得參考討論。「若有人打你右邊的臉,左邊的也讓他打」,溫克教授詮釋為是對「人性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主人可以隨意打奴隷右邊的臉,打右邊的臉是一種侮辱,因為左邊的臉沒什麼價值。但是用右手打對方右邊的臉,打的姿勢不對,是很奇怪的。右手若要打對方右邊的瞼,其實是要用手背去打才對。溫克教授認為這主要是要侮辱你。然而,當你/妳將左邊的臉也轉過來給對方打時,對方就打不到你右邊的臉了。其實這是非暴力的抗議,抗議對方不可以一直打我右邊的臉來侮辱我。
「有人要告你,拿走你的內衣,外衣也任他拿去。」這是對「經濟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欠人家錢,是要以東西抵押,當然內衣也可以抵押,但外衣就不可以。出埃及記22章26節說:「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什麼睡覺呢?」這是基本生活權,所以拿人的內衣抵押,已經是過份的無情;若是如此,你/妳就將外衣也脫給他/她來表達抗議。偤太文化,看別人沒穿衣是丟臉的事,所以丟臉的,不是沒穿衣的人;是看人沒穿衣的才丟臉。這也如同甘地寫信給美國黑人所說:「1千2百萬黑人不要因為成為奴隷的子孫來覺得羞愧,作奴隷不丟臉,作奴隷的主人才丟臉。」這其實是抗議, 不要壓迫我到連基本生活的衣服都拿去抵押,這是人對你/妳經濟上壓迫的一種非暴力反抗。
「有人勉強你行一里路,就陪他走二里路。」 這是對「政治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羅馬軍人可依照法律要求一般百姓拿他的裝備武器盾牌跟他走一里路,多走一里就是犯法。所以陪軍人多走一里其實也是一種抗議,對強權壓迫的抗議,是非暴力的反抗。總結來說,用手背打人右臉是一種侮辱,討錢討到別人的外衣是無情,強迫人與你行路是壓迫。
因此,耶穌在此講的並非順服,反而是非暴力的反抗。左臉轉向給人,是為保護我的右臉,保護我的尊嚴,來抵抗人性的侮辱。將外衣脫掉給人是抗議無情,是為維護我的基本生活,來抵抗經濟的壓迫。與人行二里路是要讓對方知道強權是犯法的,讓對方知道不對以抵抗壓迫,這是非暴力的反抗。這樣說來,以非暴力的反抗來喚醒對方的良知,來改變壓迫的情境,才是愛對敵人的真諦。如同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金恩牧師所說:「非暴力的反抗,不是尋求方法打敗對方;是尋求可能性嬴得對方的友誼,喚醒對方的良心。」甚至非暴力反抗的本質是「甘願接受對方加在個人身上的苦楚,也不會去報復。」因為非暴力的反抗是確信這個世界會站在上帝的公義這邊。
2012年,紀念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 23週年時,已經信耶穌的民運人士柴玲在<基督日報>寫一篇文章如下:「當我們的內心充滿和平與寬恕時,我們在一個很小的程度上反應出耶穌對整個人類的巨大寬恕。我也知道當我們在天安門前,面對坦克機槍而決定不放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時候,我們早已選擇了寬恕。我更知道只有當我們真正寬恕時,持久的和平才會到來。」另二位民運人士王丹與吾爾開希持不同意見,王丹認為在殺人者還沒有任何懺悔、道歉,甚至還在繼續殺人的時候,只要求被害方的原諒,對六四的死難者是很大的不公平。同樣,吾爾開希也認為寬恕和諒解是在正義、是非釐清之後,這是罪人祈求寬恕之時應有的態度,這不僅是宗教價值也是普世價值。
柴玲回應說很多朋友誤解寬恕只能在對方懺悔後才能給予,在對方被公義擊敗時才能施捨。但耶穌做的恰是反文化、反感情地,耶穌在他們還沒有認罪,甚至還在傷害他的時候,就已經祈禱天父原諒了他們。他完全沒有必要這麼作,但他不但做了,而且是在自己最痛苦的時候作了,他也要求他的門徒這樣作:愛你的仇敵!
安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人的處境>說:「停止痛苦記憶的方法就是赦免的力量。」沒有赦免,我們就無法從以前行為的後果解放出來,我們永遠成為以前行為後果的犧牲者。報復是重複前一個行為所造成後果,而赦免才能從報復的循環中解放出來。不夠安娜鄂蘭也說我們總要記取歷史事實,這樣通過赦免這種創造性的神蹟,才能使我們的痛苦記憶得著治療。愛我們的仇敵,在信仰生活的實踐是不容易的,反而去愛我們的鄰舍是可做到的,也許我們應該從「愛我們的鄰舍」,有一天有可能可以體會愛仇敵是「不可能的可能」。
中國人民大學丁子霖教授,她的兒子在六四天安門事件被子彈打死。2001年,她聯合所有受害者的母親勇敢站出來,公開發表一封信函。信函說著:「我們已不再是愚昧、麻木的一群,也不再是怨天尤人的哭泣者。我們既然己經站起,就絕不再躺下。我們蒙受深重的苦難,但這苦難沈積在我們的心底,己不再是牙眼相報的偏狹與仇恨,而是對道義與責任的一種承擔。今天,我們將這種愛視為一種責任,希望以此來呼喚人們的良知,來化解人與人之間的猜疑和仇恨,來改變至今仍遺留在我們頭腦裡對生命及人的價值的漠視。」
又說:「我們相信,這種來自生命源頭的愛是偉大的。它作為一種責任,將使我們變的更堅強、更智慧;也將使我們的世界變的更理智、更富有人性,從而更有效地制止暴行與殺戮。」在正義的追討程中,這些天安門受苦的母親們仍感受到生命中愛的責任,而不是仇恨報復。但這些母親們也說這樣的愛不等於寬恕,因為中共政權未曾對犯下反人類罪行道歉,甚至對維權、異議人士(到今天反送中香港民眾)進行更嚴厲的迫害。這些母親們堅定地說:「愛的責任使我們盡可能聯合更多的人來,更有效地制止暴力和殺戮。」
今天228是我們台灣人的「國殤日」,紀念1947年2月28日起,被中國軍隊所屠殺的眾多台灣人民。今天我們舉行紀念活動的重大意義不在於「報復」,而是在於能否知道事實真相、及進行「修復性正義」;也在此過程中記取教訓,衍生寬容,形塑作為一種台灣人的靈魂精神,在往後的日子,致力於公義和平新社會的重建,讓我們世代子孫免於戰爭、仇恨的恐懼。 這幾年來,政府與民間社會多多少少有在進行「修復性正義」,可惜唯獨台灣的教會沒有。
德國神學家莫特曼曾受邀來台灣演講,知悉台灣也有類似納粹暴行的「228」事件後,提出台灣教會應可像德國教會,發展出一個具有「修復式正義」的「祭祖文化」,從祭祀祖先來引入「懺悔」與「和解」的紀念禮儀。基於德國二次大戰的納粹經驗,莫特曼認為現今的德國,一群人背負著祖先屠殺人類的罪惡指責;另外一群人深受集中營苦難、毒氣室迫害的陰影所折磨。莫特曼說納粹頭目Bormann的兒子成為神職人員,為父親贖罪並到剛果隱姓埋名就是最好例子。這種將先人殘缺不全、迫害他/她人的罪行,納入現今我們生命的反省,經由「懺悔」罪行與「紀念」為義受到逼迫的人們,才能營造「和解」,使「罪責」與「折磨」的回憶得到醫治。
幾年前代表南神到美國台灣人教會募款。在紐約時,特別造訪世貿雙塔遺址。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人來此哀悼九一一事件受難者。然而,在此世貿雙塔遺址的憑弔中,我們看到什麼?我們記得什麼?除了哀悼外,我們可否想像一個更好的未來? 這個更好的未來是族群和解、而且在和解的同時,公平正義也要實踐。
228挑戰著台灣人的靈魂,如何讓公義來成全和平或和解,也許是不可能的可能,但228確實考驗著台灣人的智慧,如何在是非、正義原則的堅持中,以愛化解怨恨,在向全世界的人見證台灣人是有骨氣、靈魂的人的同時也懂得赦免,如愛默生(Emerson)的詩所說:
戰勝的人,他/她在地上畫一個圓圈,
把我關在外面,說我是異教徒、背叛者;
愛心使我有勝過他/她的智慧,
我又畫了一個大圓圈,把他/她也圈在裡面
親愛的烏克蘭士兵,今天我們一起進行了感恩祈禱。畢竟,我們必須先感謝上主為我們的善行,然後再尋求祂的幫助,即使是在艱難的考驗中。我們處於戰爭和外部侵略狀態,因此我們不斷地向上帝祈禱,以保護我們的軍人,他們每天都在保衛著烏克蘭國家的完整性和獨立性。
上主呼召我們所有人去愛,我們必須向我們的人民和祖國展示愛。因此,我們將全力保護我們的上帝賜予的土地和我們所愛的人。那些試圖奴役我們以恢復其侵略性霸權和超級大國的人永遠不會成功,因為上帝只與那些支持真理的人站在一起。
Dear Ukrainian soldiers, today we performed a prayer of thanksgiving together. After all, we must first thank the Lord for our good deeds, and then ask for His help, even in difficult times of trial. We are in a state of war and external aggression, so we constantly pray to God to protect our servicemen who daily stand guard over the integrity and independence of the Ukrainian state.
The Lord calls all of us to love, which we must show to our people and homeland. Therefore, we will fully protect our Lord-given land and our loved ones. Those who seek to enslave us in order to restore their own aggressive hegemony and superpower will never succeed because God only sides with those who stand for truth.
Jonathan Luxmoore 是波蘭的一位自由撰稿人,曾在牛津大學與倫敦經濟學院學習現代史及國際關係,是全球最大的反腐敗非政府組織的「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波蘭分會的聯合創始人。他在東歐的民主過渡期間,因對宗教事務的報導,而獲得了五項天主教新聞協會報導獎。最近他所發表的一篇文章<鳥克蘭和俄羅斯教會領袖在入侵問題上存在著分歧>(Ukraine and Russian church leaders at odds over invasion)值得閱讀。
他說烏克蘭主要教會的領袖皆譴責俄羅斯軍隊於週四的大規模入侵,並敦促公民要保衛自己的國家。然而,俄羅斯的東正教卻支持這一行動,宗主教Kirill在俄羅斯祖國保衛者日的致辭,毫無掩飾地讚揚普丁總統是在進行「對人民的崇高和負責任的服務。」
其實在烏克蘭的4千萬居民中,天主教徒有6百萬,東正教徒有2千5百萬,其中5至7百萬屬於自1686年以來,一直隸屬於莫斯科宗主教區的烏克蘭東正教,稱「烏克蘭莫斯科主教的東正教會」:另外1500萬屬於2019年君士坦丁堡宗主教區正式承認的「烏克蘭東正教會」((Ukrainian Orthodox Church ,OCU);而其餘的人雖自稱為東正教徒,但沒有具體說明他/她們的隸屬教會。
入侵烏克蘭之前,普丁在電視上的談話,就假借著烏克蘭與北約的接觸,會增加對俄羅斯「突然襲擊」的危險,所以俄羅斯有權採取報復措施來確保自身安全。普丁還自以為是地說現代的烏克蘭,完全是由共產主義俄羅斯布爾什維克所創造的。當時莫斯科宗主教區的副主任Sava Tutonov主教,對普丁的講話表示歡迎,稱讚說總統的話恢復了我們對俄羅斯歷史認知的完整性,他為現代的俄羅斯建國開闢了新視野。
諷刺的是,普丁並沒有尊重他的國家對國際社會的承諾,也就是在1994 年與美國所簽署的「布達佩斯備忘錄」,是以烏克蘭的無核化,來換取該國邊界不可被侵犯的保證。而早在2014年,也就是「布達佩斯備忘錄」的20年後,俄羅斯違背了自己所簽署的協議,吞併了烏克蘭的克里米亞。俄羅斯東正教會如此沒有反省地支持其自大好戰的國家領袖,有朝一日會跟獨裁者一樣的下場,被有良知的人民唾棄。
不管如何,在現今正被侵略的烏克蘭中,其自主的烏克蘭東正教會馬上有所回應,發布了《保衛祖國》的特別呼籲文,也勇敢地承諾願意「為自由而犧牲自己的靈魂和身體」,並行使「自然權利和神聖職責」來捍衛自己的家園和尊嚴,並充滿信心地說烏克蘭的勝利將意味著「上帝的力量戰勝了人類的卑鄙和大膽」。而戰爭的偶像崇拜者,只會帶給自己國家和人民的毀滅和衰落。烏克蘭東正教會相信上帝在這歷史性的時刻會與他們同在。上帝掌握著整個世界的命運,鼓舞每個人起來,站在被不公正侵略的受害者這邊,站在受苦的受難者這邊。
2022/03/07南神早禱
失憶與懷舊:記得我們是什麼人!
申命記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40年後,摩西終於帶領他/她們來到約旦河的東邊,看到對岸的迦南地後,摩西就對以色列百姓宣講他最後要講的信息:「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申1:8)
接著在申命記26章,今天我們讀的經文:「你進去得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之地居住、就要從耶和華你上帝賜你的地上、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盛在筐子裡、往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去.見當時作祭司的、對他說、我今日向耶和華你上帝、明認我已來到耶和華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祭司就從你手裡取過筐子來、放在耶和華你上帝的壇前」來感謝。(申26:1-4)
感謝什麼呢?感謝我們的祖先雖然是一個四處流浪(將亡)的亞蘭人,也曾下到埃及寄居.人口稀少、在那裡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很多的國民。後來 埃及人惡待他們、苦害他們、將苦工加在他們身上.於是他們哀求耶和華我們列祖的上帝、耶和華就聽見他們的聲音、看見他們所受的困苦、勞碌、欺壓。耶和華上帝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與神蹟、奇事、領他們出了埃及.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他們。所以,今日我們要把上帝賜給我們土地初熟的土產獻上.來感謝耶和華上帝的拯救。
波士頓大學宗教社會學教授Peter Berger說,宗教儀式是人類所建立的一個重要的「意義世界」,使人能經由這個「意義世界」來安身立命,找到認同,超越生死。所以宗教儀式具有兩種意義,來成為提醒者(reminder) :一是dromena(必須做的事情) ,就是將初熟土產奉獻給上帝;二是legoumena (必須說的話或故事) ,就是「存憶祖先蒙救贖」的故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得到土地的故事) ,並在上帝的話語重新立志、重新「信仰告白」,讓現今參與於此宗教儀禮的子孫及人民,經由祖先的故事衍生「連績性」(continuity)的信仰感動,繼續樂意「奉獻」他/她們的生命與才能,再一次如同他/她們的祖先,告白他/她們所信的上帝是救贖他/她們脫離苦礎、壓迫、災難的上帝。
我們知道亞伯拉罕離開巴比倫的吾珥,走向上帝應許的迦南地,是一個很不容易需有耐心持久的信心旅程。所以,有的人走到中途的「哈蘭」就停下來,選擇在那裡生活。這些人就是後來稱為「亞蘭人」(Arameans)的祖先。我們知道以撒後來要娶太太,就是返回哈蘭娶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利百加。利百加也是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的孫女,她的哥哥就是拉班,以撒的兒子雅各以後也是回到哈蘭,娶拉班的兩個女兒。所以這個故事就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故事,是上帝應許他們會得著土地,信心的故事。
申命記寫作的時間,可能是被擄到巴比倫的百姓已經回到耶路撒冷,來重建聖殿。這樣,述說亞伯拉罕從巴比倫走向應許迦南地的故事,一定也會對這些從巴比倫回來重建祭壇的百姓激起很大的鼓勵和安慰。上帝會記得衪對他/她們祖先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在埃及作奴才時,上帝一樣聽見他/她們的哀求,看見他/她們的苦礎,上帝絕不會放棄他/她們,上帝會行拯救的神蹟。
宋泉盛牧師說過一個偤太人的故事:有一位拉比老師Baal Shem-Tov,當偤太人遇到災難的時候,這位拉比會按照祖先教導的,來到某處森林靜默沉思,然後起一個火,做一個特別的禱告,接著神蹟就出現來消除災禍。Baal的學生Magid of Mezritch,也在偤太人遇到災難的時候,依照老師的方式,來到同一處森林,做同樣的特別禱告,但忘了怎樣起火。但是神蹟仍然發生,災禍同樣被消除了。
Magid的學生Moshe-Leib of Sassov,在偤太人遇到災難,他也同樣來到同一個森林,但他已經不知道如何起火,也忘了那個特別的禱告;但他說,我知道這個地點,應該就足夠了吧!接著,奇蹟同樣發生,災禍也消除了。最後,Sassov的學生Rizhyn在偤太人遇到災難時,他只能坐在椅子上,雙手托著頭,告訴遇到災難的偤太人說,我不會起火,也不知道那個禱告,也找不到那個森林,我能做的就是講這個故事,這應該就足夠了吧! 結果,神蹟同樣發生,災禍也消除了。
對理性無知的誤解,以為理性必然與信仰為敵,是現代高舉理性為一切依據的通病。其實,現代人運用於生活的理性算計,只是一種技術功能,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認為此理性功能只是技術性概念,可說是一種技術層面的推理能力而已。然而,當探究理性的本質與根源時,此理性遠超於技術性功能,指涉牽動人類思維的一種基本認知能力,甚至早期的希臘哲學,更將此理性法則視為宇宙萬有安定秩序的力量,並稱此宇宙法則為「洛克思」(logos),它是技術理性的本源,可說是理性的真正本質。因此,理性可區分為二種概念:一是本體性理性,是理性的法則。是西方哲學所推崇宇宙秩序法則洛克思;另一是技術性理性,是一種推理能力。
古典希臘哲學視此洛克思本質理性,不只為一種內涵於人的心智(mind)結構,也是外攝於外在的宇宙現象,且可經由人心智結構的認知、推理能力去進行理解,並對此外在宇宙現象提出合理解釋,最終認知到此外在宇宙現象背後的洛克思理性本質,而臣服於它。因此,柏拉圖才說:「愛欲迫使心智朝向真理」,而對此理性根源洛克思的渴望,才有可能將人的心智提昇到與此根源洛克思合一。
然而,當技術性理性的推理能力取代了理性本質時,手段就成為目的。人們就以為事物推理的內容就是事物的本質。為何理性會減弱到以推理能力來理解?以神學的見解來說,就是在於人的「有限性」,人的有限性使理性束縛於有限性的見解。如果人的理性心智自以為是,斷絕與其理性根源聯結來得到滋養,就會變得貧弱腐朽。在此,上帝作為一切存有的根源--此洛克思信仰,實可作為現今人類理性心智的養分,信仰與理性不但沒有衝突,更可導引人類心智之主觀理性(subjective reason) ,於認知實存世界中自然律則所呈現的客觀理性(objective reason) 時,深切感受認知到此背後的洛克思理性本質,而願意與之聯繫並臣服於此理性根源的上帝。在此,信仰與理性不但沒有衝突,還好導引理性回歸理性的根源上帝。
理性(reason) 是人類運用推理、合乎邏輯的思考能力來了解事物,導出合理的認知與結論。儘管神學是有關對上帝啟示的了解,神學同時也必須說明它獲得知識的途徑是經由理性作用。人們對事物作認知的知識,可說是一種「認識論」(epistemology) ,即知識(episteme) 的學問(logy) 。
認識論有理性主義的認識論,即事物是經由理性思考來獲得理解,如笛卡兒(Rene Descartes, 1596-1650)的「我思故我在」(cogiti ergo sum, I think, therefore I am);或經驗主義的認識論,即事物是經由感官經驗實證來獲得理解,如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所說的「凡是在理智中的,無一不是從經驗而來」。當然對兩者都不信的話,那就是懷疑主義,可說是自己沒有見解,卻對別人的見解有見解。
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 1886-1965)認為理性推演出來的知識,不管是心思或經驗的認識論,皆不能作為系統神學的基礎。神學的基礎要從本體論思考,本體論(ontology)是有關「存在」(onto, existence) 的學問(logy) ,這也是修正過往的神學老是被「形而上學」(metaphysics)困住,神學若沒有反應真實的世界,意義就不大,最多只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為了神學是有關上帝啟示的知識,由理性來理解這樣的思惟鋪路,田立克區分了理性的本體性概念與技術性概念。本體性的理性,是理性的本質,可視為西方哲理常說的宇宙法則Logos;而古典哲學是視本體理性為一種「心智」(mind) 結構,在認知、美學、實踐、情感及技術功能,賦予外在事物意義;而技術性理性指的就是理性的功能,是一種推理的能力。神學作為認知體系,當然會運用技術性的推理,但神學不在此層次討論,神學最重要的是經由技術性的理性,來察覺理性本體Logos,並作為啟示的知識來接受。
由此,神學可避免二種誤置:一是理想主義的誤置,強調本體理性等同於啟示,而排斥了技術性的理性,神學最後只能在「天上飛」;另一是理性主義的誤置,將本體理性減弱為技術性的理性,神學最後只能在「地上爬」。神學應該說明本體理性具體實現在人類墮落後的「真實理性」(actual reason) 時,因其有限性,就會帶來含混與破壞,並由此渴望無限的拯救,展開理性與理性根源啟示的神學探究。
理性含蓋主觀理性與客觀理性。主觀理性是人們「心智」(mind)的理性結構,能夠掌握(grasping) 現實事物的認知,同時又能形朔(shaping) 此事物的形式見解。所以,人的理性卻實具有動態「認知」事物的能力,及為了保有此「認知」事物的容易理解,理性也會進而「形塑」事物的認知到一定靜態的位置來保有認同。所以說人類的理性是具有「把握」(grasping) 現實事物的認知能力,與「形塑」事物的認知到一定靜態位置的能力。
客觀理性是指「實有」(reality) 的理性結構,它可指向宇宙的理性秩序法則Logos,也可被人的主觀理性來把握與形塑。而主觀理性與客觀理性的互動,在哲學的意義上是有4種型態:現實主義(Realism)、理想主義(Idealism)、形而上學(Metaphysics)及實用主義(Pragmatism)類型。
現實主義(Realism) 的型態是依客觀理性來作認知,如英國洛克的經驗論所說,我們的心智是一張白紙,是經由我們看到(sensation)的事物,印在我們的心智才被認知(perception)。而理想主義(Idealism) 的型態是依主觀理性的心智來賦予事物的認知,如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事物的認知由主觀理性把捉。
另外,主觀理性與客觀理性互依而來的二元論,可稱為形而上學的型態。對事物的理解,雖然肯定主觀理性與客觀理性的二元相互依存,但兩者是在物理現象(physics)之後(meta) 來結合,並給予事物認知。如同柏拉圖的理型世界才是真實的世界一樣,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
最後,實用主義是指主觀理性與客觀理性同一性的一元論型態,也就是兩者只能結合在物理現象來找答案,如此真理被理解為有效用的知識,而知識是行動的工具,這可從亞里斯多德的物理研究(如女人牙齒到最好色的動物等等),到今曰美國William Jame的實用心理學,應用於現今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的功利實用來體察。
無論如何,主觀理性在「把握」事物的認知與「形塑」事物的形式時,牽動了理性結構內的動態活力與靜態形式的互動。理性的靜止要素久了,就有可能扭曲了理性對事物的認知;但同時也促動了理性的力動要素,驅使心智想要回返理性的根源來改變靜止要素。此理性根源(depth of reason)的探究,或理性根源(depth of reason)的啟示,皆經由理性根源向人們真實理性的顯露,道盡了人們存有意義的無限可能。(後績再論)
十字架上的神律轉化
理性的心智結構在實存的過程中,及存在條件的限制下所形成的理性,我們可稱為「實際理性」(actual reason) ,或有限性的理性;由於理性與理性的根源分離,以致實際理性在生命生存的運用中,充滿著各式各樣的曖昧性及矇矓不清(ambiguities ) 。
在實存條件下的實際理性,因自覺自己的有限性,而有追尋無限根源的動機。而所謂實存條件下的有限性,指的是時間、空間、及因果律則的範疇。作為有限性的實存,會知覺自己是在時間的範疇裡,也知覺到自己不能永恆,而有追尋是否有永生的可能性?作有有限性的實存,知覺自己是在空間的範疇裡,也知覺到自己不能無所不在,而有追尋是否有永恆空間的可能性?作有有限性的實存,知覺自己是在因果律的範疇裡,也知覺到現實的世界並非「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有追尋是否有永恆公義的可能性?實際理性在實存條件下的自覺,確實會引發對其理性根源的探尋。
或者,當實際理性作為推理能力來探究知識的每一領域時,因著有限性,我們就有可能將事物相對性的認知,誤以為是絕對的真理而「以假亂真」;我們就有可能在道德的探究,將相對性的認知以為是「善」本身而「假冒偽善」;我們就有可能將「美」的相對性認知,誤以為就是「美」的本質而「人工美化」。由此,當推理能力在探究法律時,因忽視公義的理性本質,就會落差為法條主義、或缺乏愛的律法主義。當人的心智探究宗教的領域時,其根源本應是上帝,但卻常以宗教的祭儀與神話來取代。其實,祭儀與神話本是象徵性的,是指向理性的根源上帝才是。
神學家田立克認為實際理性所引發其內在三方面的衝突,會導致實際理性對其理性根源或啟示的探尋。一是自律(Autonomy)與他律(Heteronomy)之衝突,而尋求啟示能否以「神律」(Theonomy) 來解決兩者之衝突?一是相對主義(Relativism)與絕對主義(Absolutism)之衝突,而尋求啟示能否以「愛」來克服兩者之衝突:及最後形式主義(Formalism)與情緒主義(Emotionalism)之衝突,而尋求啟示能否以「靈智」(Gnosis) 來克服兩者之衝突。
自律與他律本來皆根源於神律,而神律則是根源於上帝的內在法則,而非外求之他律,是在人的本性中協調,讓人的自律理性與自己的理性根源神律結合,在無窮盡上帝之愛的力量來實現自律。但由於人的有限性,神律常被人歪曲為最高權威而強加在理性之上,主張它代表理性,甚至是理性之根源而否定了理性自律原則。
以神學史的意義來看,道成肉身的耶穌代表著神律,活在上帝之愛的基督徒代表在神律中的自律。當基督教進展為羅馬國家宗教而被國家掌控時,神律就被他律取代。個人作為理性的存有,當其內在法則自律不能發揮作用時,外在法則的他律就會介入,迫使理性存有的個體服從他自身所處外在理性法則或社會秩序。這當然會引來自律抗爭,不但想擺脫壓制他/她的外在法則他律,且離棄神律,只相信服鷹自身所發現的理性法則自律。
理性有靜止及力動因素。理性以力動在人們的生命過程中發展生命形態,也以力動去靜止生命形態以保有認同。理性為了促使認同容易,就會避免變動生命形態而使其靜止,且把它當作永恆真理形式而成為絕對主義。在耶穌述說的撒瑪利亞人故事,祭司可能因著傳統絕對主義的影響,如民數記所說摸了屍體會七天不潔淨,而靜止了力動,不敢去救助別人。也如「守安息日」若成為靜止傳統絕對主義,什麼就都不可作了。
但是傳統的絕對主義一定會受到實證相對主義所挑戰。實證相對主義是否定理性結構之靜止要素而強調不斷力動,且因著一直在實證中探詢改變,而使完美的尋求是不可得之。最後,實證相對主義就以懷疑來抗拒絕對主義,或是無能為力時,就只能狗吠火車成為犬儒式的相對主義,如同今日電視上所見的一些名嘴一樣,罵一罵後仍無力改變現實。
在一位律法師尋問耶穌有關「永生」問題時,耶穌引用申命記所說「盡心、盡力、盡性、盡意愛主你/妳的上帝」及民數記「愛鄰舍如同自己」來回答。耶穌在此以「好的撒瑪利亞人」故事來質問律法師「誰是我的鄰居?」對耶穌來說只有「愛」才能彰顯絕對主義的親近性,只有「愛」才能提昇相對主義的可塑性。「愛」使絕對者「道成肉身」下來成為相對者;「愛」也提昇相對者來與絕對者和好。
最後,啟示也以靈智克服形式主義與情緒主義的衝突。形式可說是理性法理功能之認知,而情緒是理性美學功能之認知。形式主義如果獨佔所有理性認知功能就會成為法理律法主義,而破壞了理性美學認知功能之創造力。特別在個人或社團生活中,社會因襲主義形式常使團體中的每一個人失去創造活力,如安息日不可工作等等。
理性在事物認知結合形式與情緒要素兩者,理性對事物的認知以知識形式出現,也以情緒表達愛好。我們對事物的認知,為了把握它而創造了「定義」,這是知識的悲劇,因為「定義」己將事物認知形式化、靜止化。當對事物的「定義」取代了事物本身成為法理認知時,人們還真以為他/她們己掌握了事物真理。聖經中,門徒們對耶穌的認知不是要「申請專利」嗎?那些人怎麼可以用耶穌的名趕鬼?大公教會以外,有什麼可得拯救?對事物的深層認識應該含著智慧與情感上的愛智或靈智,法理上形式主義的律法只強調與情感分離的正義形式,這就是法利賽人的問題。
理性對事物的認知不只以知識的形式出現,也會以情緒活力來表現愛好。在此,「形式」與「活力」成為理性永久性的辯證。對知識相對性的形式主義,以活力情緒大力支撐,造就了今日激進的急端主義,不論以政治、民族或宗教名稱出現來相互競爭殘害。相對的,對知識相對性的形式主義,欠缺情緒活力支撐的話,就形成了今日保守的律法主義,不論以政治、民族或宗教名稱出現來相互壓制迫害。這些皆因理性的辯證(不論是自律或他律),失落了根源(神律),自以為是的結果。
對事物的認知若欠缺了愛,就壓抑了創立新見解的活力,摧毀了新生的可能。但愛的情緒若從形式脫離,沒有忠誠對象,只欲於滿足情緒快感,也將成為擾亂不安的因素。其實,對事物更進深層的認知,理性是可導引至理性的根源而引向事物背後之「智慧」與「愛智」(情感)之追尋。也就是說,上帝的「啟示」(智慧)及「愛」(愛智)成了理性深層追尋之對象,也唯有如此「神律」之啟示,人類推理之理性才有可能找到其根源、家鄉;也在此愛的活力滋養、理性由愛智活力激勵,邁向尋回根源之家的旅途。
神律文化在耶穌十字架上的愛,以犧牲來彰顯,十字架是神律實現的象徵,轉化了他律與自律,也轉化教會成為探尋神律新生命意義的場所,上帝道成肉身在我們當中。在此,信仰是理性的根源家鄉,上帝的啟示引導著人類理性,人類理性亦將熱切地追尋永恆。
1520年,路得發表一篇文章給《尊重基督教遺產改革的德意志基督徒貴族》(To The Christian Nobility of the German Nation Respecting the Reformation of the Christian Estate) ,試圖吸引德國貴族為宗教改革提供庇護和支持。此時的路德能大膽對抗羅馬教會,正因為撒克遜的貴族智者弗列德里克(the Saxon Elector Frederick The Wise)給予他完全的支持與保護。
1522 年 11 月,薩克森公爵喬治(George Duke of Saxony)頒布新的法令,禁止在他的領土上出售或擁有路德的新約聖經。他也要求只要交出所有副本,就會承諾全額償還。路德憤怒地回應《論世俗權威》(On Secular Authority)一文,其目的是要限制世俗的權威,不能用在基督徒的心靈和思想上。路德說:「凡世俗的權威為靈魂立法,它就侵犯了屬於上帝國度的事務,這只會引誘和毀壞靈魂。」
在此文章,路得將世人分成兩個團體:一是隸屬上帝信徒的團體,因為人人都是信徒,就不需要君王、武力及法律。因為信徒的團體,人人都會遵照山上寶訓愛的原則來生活。二是隸屬世界非信徒的團體,他/她們不接受耶穌及道,由於這些不義的人不循法律的要求,所以他/她們必須以武力、法律來強制,來指導他/她們行善。因此,上帝會在教會及上帝國之外,對非信徒的團體預備另一個不同的轄區,使其中的人降服在武力的統治,如果他/她們做壞事,就會得到懲罰。
路得認為以愛來統治世界是不可能的,應用基督教原則的前提,是人人必須是基督徒。所以,以福音來統治世界是不可能,因為將羊、狼、獅子混在一起一定會引起大亂。而基督徒也活在非信徒的世界,也願意接受武力的統治,照規定納稅,敬重有權位的。如果有需要,基督徒也樂意盡其所能來協助政府,如負責逮捕、起訴、懲罰作惡來保護良善。路得認為只要世上有這兩種人存在,就不可能用基督愛的原則來治理社會,反而必須有法律、武力來維護秩序。所以,基督徒除了尊重國家之外,若有可能也要為國家服務,充當各種世上職務,如絞刑官員、法庭差使等等,好讓國家不被輕視,成為無政府狀態。
由此,基督徒生活有兩種身份:一是基督徒的身份,在信仰中順服基督,遵循山上寶訓,以愛服務,甚至不可報復;但另外一個是公民的身份,從身體財務方面他有義務順服世上的君王,因為他的家庭、住所、妻子兒女都在君王的保護之下,因此他必須依照國家法令的要求,來行使他公民的身分。
那麼作為公民的的責任是什麼呢?在此,不是問基督對你有什麼責任?而是問政府及當地的法律要你做什麼來保護人民,或懲罰罪犯。國家若徵召基督徒作戰,基督徒雖有良心,但在戰場上作戰,是以公民身份而非基督徒身分參戰。所以,基督徒參戰或從事法官懲罰人的工作,皆是以公民的身分,奉世俗權威來履行義務。雖然路德也指出政府官員是有其限制,不得要求人民作壞事;但這也如同聖經學者巴克萊所指出的,路德的「二個圍體」及「二種身份」學說,成為日後「德國基督徒」以「公民身份」殺害偤太人的不幸倫理。
加爾文論世俗權威
加爾文對世俗權威的看法,反應在1536年的《基督教要義》(The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這本書是獻給法蘭西國王法蘭西斯一世(Francis I)。加爾文試圖經由此書,讓他的王子對新教公民的政治責任留下印象。加爾文深知如果他的追隨者中有任何絲豪叛亂的跡象,他的宗教改革未成形前就會被摧毀。
1533至1535 年,整個基督教世界對重洗派(the Anabaptists) 在Munster城市的叛亂感到震驚。很難想像,最後是由新教和羅馬天主教組成的聯合軍隊來攻擊這個城市,將叛亂弭平。這個舉動在新教的良心上留下可怕的污點,促使加爾文加倍呼籲新教的公民理當服從世俗權威。加爾文說如果上帝認為將國王置於王國之上,將元老或其他官員置於自由聯邦之上是件好事,那麼我們就必須服從,盡職盡責地服從上帝所任命統治我們的人。
重洗派在Munster的動亂,使加爾文更加謹慎期盼他的追隨者,不會對民政當局構成威脅。他對重洗派的評語是:若認為上帝的教會必須完美到足以使政府和法律變得多餘,這是愚蠢的想法,因為在任何人類的團體中都不可能找到完美,包括地上的教會。加爾文認為並非官員的官職尊嚴就可以掩蓋他們的過錯或愚蠢,或他們生活的不道德,還能獲得美德的讚譽,而是官員的職位本身是值得人們的尊敬和崇敬。
不過,如果國王若心存邪惡又如何呢?加爾文說國王的品格就是邪惡,也是他和上帝之間的事,人民沒有理由造反。他說即使是最壞的國王也是由同樣的法令任命的,該法令確立了一般國王的權威,那麼我們就永遠不該允許自己有煽動性的想法,即根據國王的所為來對待國王,或者我們不需要服從一個不像國王的國王。加爾文說既然我們無法補救這些罪惡;剩下的就是祈求耶和華的幫助,因為君王的心和國度的改變都在上帝的手中。(箴言21章1節)
如果一個邪惡的國王超越了上帝賦予他的權威,而強迫信徒的良心時,加爾文說信徒採取拒絕是正確的,但不能積極反抗,這是需要勇氣;因為君王不會容忍任何反抗,如所羅門所說他們的憤怒是死亡的使者(箴言16章14節)。然而,加爾文也說,彼得在使徒行傳5章29節宣告了「我們必須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因此,我們寧願忍受一切的原由,是我們願意順服上帝要求的順服。如果不服從變得不可避免,加爾文認為還是必須採取祈禱、懇求、受苦或流放的形式,而不是反叛。對加爾文來說,個人信徒對政治的過度興趣是不健康的,而且無論什麼景況,個人信徒皆不得參與此類事務。
加爾文在解釋「有人打你右瞼,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5章39節)時說,基督徒生來就是受盡屈辱和不公的人,要暴露在人類邪惡、欺騙和嘲笑之下。不僅如此,他們還必須耐心地忍受所有這些不幸;與此同時,他們又必須向傷害他們的人行善,為那些說壞話的人祈禱,必須以善勝惡,因為這是他們唯一的勝利。
雖然加爾文的神學沒有為個人叛亂留下空間,但他也確實看到了地方法官在抵抗更高權威方面的作用。他說在我們這個時代,可能有一些受歡迎的地方官來限制國王的放蕩,如斯巴達5人所組成的委員會Ephors,可來制衡斯巴達國王;或羅馬的「平民論壇」(the Tribunes of the People)可否決羅馬執政官;或雅典的民選執政官(Demarche) 可反對雅典的議會一樣。加爾文認為 既然有這樣的民政官,就不要禁止他們盡職盡責,來抵制國王的放蕩和狂暴。
加爾文的國家觀與路德全然不同,路德認為國家是人類墮落狀態的補贖,是對邪惡的懲罰;然加爾文卻認為國家是上帝所指定的良好聖潔制度。對加爾文來說,基督教世界是指政府與教會的合併。政府在執行職務是根據基督教與自然律的看法,按照理性與聖經教訓行事;而教會是獨立的,行使它神聖公義律法,促進社會基督教化,在共同順從上帝的道之精神與國家合作。在此,世俗事務與神聖事務有了共同理想,生命與社會制度全部統一,而預定論也強化了少數聖潔的人,有治理多數罪人的責任。
英國Essex大學的教授Harro Hopfl,於1985年出版一本The Christian Polity of John Calvin(約翰、加爾文的基督教政體) ,認為加爾文的政治思想完全是傳統的,然而日內瓦城市議會的獨特經驗,讓他隨後發展了一個獨特的基督教政體願景,來作為基督徒生活整體的概念。在此,Harro Hopfl教授探討了個人的良知在加爾文神學中的意義和作用。加爾文認為良知是構建基督教政體的起點,良心的折磨促使人們尋求解脫,驅使他們來到基督那裡,尋求救贖和赦免;由此,又導致他們心甘情願地服從教會和政府的外部援助,以使自己能過著公義和美德的生活。
所有人類的文化和宗教,皆有一套述說神靈世界之故事。這些活躍於神人之間的神靈,在偤太教、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的傳統觀念裡,統稱為「天使」。天使意涵使者(messengers),傳達神明旨意。羅馬文化也有如同天使般的精靈存在,稱為genius,波斯人說是jinn。照柏拉圖看法,人死亡後的靈魂將由守護靈genii帶走,可見介於神人之間的媒介使者,在諸文化與宗教傳統是一普遍現象。
天使信仰源自古代波斯拜火教(Zoroastria religion)的二元思想,相信宇宙分為善、惡之爭。當偤太人被擄到巴比倫後,就吸取此概念於其信仰中,耶和華上帝成了「萬軍之耶和華」,統領天使軍隊與邪惡撒但作戰。照偤太教的觀念,撒但魔鬼其實就是墮落的天使。在聖經裡魔鬼的形像,是透過上帝所壓制的巨獸來表達,它可能源自巴比倫創造神話中的鱷魚,在夏娃的故事中化身為古蛇。<所羅門智慧書>形容魔鬼是貪戀夏娃,招致墮落(2:24),後來再發展為墮落天使(以諾二書29:6)。這也是後來西方文化最常描述的:「惡」是「善」的缺席。
第四世紀末,當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後,藝術家們在希臘神話裡找到天使新的樣貌:諸如掌學藝的Hermes、愛神Eros及彩虹女神Iris等等。這些造型後來成為基督教藝術作品中的天使雛形,然後在中世紀再被描繪成有「翅膀」及「雌雄同體」的像貌,這也成了今日我們對天使形像大致定型看法。
第五世紀敘利亞的一位修士Dionysius,是第一個企圖將各種不同的天使歸類。在<天國的階層>書中,Dionysius指出天庭、空中及地上三個階層中的九個天使群。天使儘管如此之多,Dionysius還是警語說,不能逐字地來瞭解天使,這些皆是象徵性語言,天使是神人的媒介,沒有肉體,只能經由「夢」或「異象」來顯示。
在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的傳統觀念,每個人皆有天使陪伴,愈偉大的人就有更多或更高層級的天使同在。如穆罕默德的守護天使是天使長加百列,而加百列同時也是耶穌出生時的傳報天使。在早期基督教說法,認為一個人死時,靈魂會到一個邊緣地帶等候審判,中世紀時教導人死亡後即有審判,不是到樂園、就是地獄或煉獄。於是,天使又多了一份工作,成了死後靈魂的帶領著。在但丁的<神曲>書中,正指出從地獄到樂園的每一重要連結點,皆有天使陪伴著靈魂前進。
這種引領死後靈魂安息的天使,在中世紀的畫集裡常被畫成嬰孩天使圖像。這種想法,在英國的維多利亞時代達到高峰,墳墓上常見的就是小孩天使的雕像陪伴。而其中最大的意涵,不就是提醒活著的人了解肉體是會朽壞的,唯有靈魂才是永存。而且當死亡時,若有天使導引的話,死亡就不再是可怕之事。
另外,天使的激勵也常是詩集與音樂的題材,在此,天使被描繪成彈奏豎琴的樂者,這是文藝復興時期流行的天使造形,反映出一種信念,即和諧的樂音可復甦人們的靈魂。說來,天使真是世界諸文化與宗教的寶貴象徵,代表人類內心所渴望的善良極致。人類心靈當遠離善良,不為善良極致所感動捕捉時,那是邪惡滋生的因素。邪惡會帶來動亂、不安、恐懼甚至死亡。於是善、惡之爭成為人類心靈(heart)的命脈,掙扎在天堂(heaven)與地獄(hell)之間。
這種衝擊於我們內心的文學描述,藉由天使的象徵來尋求自己善良的本性,以抗拒邪惡,不就是現今台灣社會,在武漢肺炎病毒威脅下,最需要的人文素養與守護嗎?天使你/妳們雖然神祕(事實也不神祕,天使有如善良安慰人的朋友),但有了你/妳們的陪伴,也許在這疫情嚴峻下所顯露的種種齷齪(自私特權疫苗、自大自以為是) ,令人難過的世界裡好過點。
拉美解放神學家古提雷茲(Gustavo Gutierrez) 在《向全能者抗辨:論<約伯記>無辜受苦的人與公義的上帝》(On Job: God-Talk and the Suffering of the Innocent) 書中,引用比利時天主教神學家,魯汶天主教大學神學教授Adolphe Gésché的看法,區分基督教神學對「惡」兩種不同的神學見解:一是「保羅」(或奧古斯丁) 傳統,另一是「路加」傳統。
Gésché教授認為「保羅」(或奧古斯丁) 傳統在討論苦難時,比較偏重於苦難來自人們所刻意犯下道德上的惡;而「路加」傳統在論述苦難時,則強調自然災變的惡,這也是造成無辜之人受苦的原由。Gésché教授特別舉出路加福音10章第25-37節有關「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那躺在路旁受傷的旅客,正是「無辜之人」的寫照,臨到他/她身上的苦難,不是他/她應得的。
「罪有應得」或「無辜受苦」正是<約伯記>的論辨!這也牽涉到「神義論」需要進一步討論的二個重點:一是上帝既然是「公義」的,為何世上如此之多「不公義」事情發生(從霸權橫道、好人沒好報、世界疫苗分配不均到特權打疫苗等等) ?另一是無辜之人受苦,該作何神學詮釋?
古提雷茲認為<約伯記>的作者,強調了約伯的信仰是「正直的」(disinterested)、是「不求回報」(for nothing) ,這與傳統神學所詮釋的「因果法則」有所抗辨。古提雷茲說這種「正直」、「不求回報」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然而,它也帶來<約伯記>的另一個神學難題,即無辜之人的受苦。因為這樣,古提雷茲才說無辜之人的受苦,促使「上帝說話」(God-Talk),它是真實的;它涉及上帝和無辜受苦的奧秘,而不是自己神學中停滯不前的上帝。
這位帶領我們一直勇往向前,向我們說話的上帝,通過無辜之人的受苦,不只替拉丁美洲的窮人和弱者討回公道,也為今日在武漢肺炎侵襲下,在霸權橫道、疫苗壟斷、資源分配不均中受苦的人民,發出正義之聲。古提雷茲在「保羅」(或奧古斯丁) 傳統與「路加」傳統之外,提供另一種見解,即在「上帝說話」(God-Talk) 聲中,我們聽到了「受傷旅客」的哀嘆;也看到了「霸權強盜」的不義;而撫慰哀傷者與剷平不義強盜,就成為今日「好撒瑪利亞人」的責任!
如果「上帝說話」(God-Talk) ,是這樣有意義的來糾正所有受造物的苦難,那麼將無辜者的苦難告知他/她人、公諸於世,及如何在受苦之人的經驗和信仰之間,促進有意義的對話和行動,使我們生存的世界日日漸好,實踐出「上帝的公義」,將是我們面對嚴峻武漢疫情的唯一態度。儘管<約伯記>或現今的我們,無法給予苦難具體的答案,但<約伯記>或現今疫情所帶來的苦難,確實揭示了我們的內心,試圖將無辜之人的受苦、正直無私的信仰與「上帝說話」(God-Talk)調和起來,成為最撫慰人心的疫苗。
巴克禮牧師(Rev. Thomas Barclay, 1849-1935)是台灣第一間西式大學「府城大學」 (今台南神學院) 創辦人。巴牧師1875年來台,1935年10月5日在台南過世,葬在台南公墓,在台灣生活60年。他也是長老教中學(今長榮中學) 及女神學(今長榮女中)設立的推手。他創辦<台灣府城教會報>(今教會公報),推廣白話字,使台灣人通過識字來得到文明啟蒙及信仰造就,也經由<台灣府城教會報>,世界發生的大事,台灣百姓可以得知;台灣教會及社會發生的事,也可經由英國長老教會,傳送到普世的教會來知悉。
巴牧師出身加爾文派,有「榮耀上帝」而活的敬虔信仰,其自由教會的傳統,不受政府干預及自由選任牧師的精神,孕育了日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嚮往政治自由及宗教自由的獨特情操。巴牧師是蘇格蘭人,也深受當時蘇格蘭啟蒙運動科學求真的影響;但他那件膝蓋破口的長衫,也讓我們知道他是一位虔敬跪著禱告的人。讀他1865年16歲所寫的獻身文,我們更加認識到巴牧師是位全然奉獻給上帝、並用熱情、歡喜的心來實踐奉獻心志的信仰者。
巴牧師年輕時,有一次看到人家住的房屋美麗壯觀,而羨慕自許未來想成為賺錢的商人,購買如此豪美的房子。然而,巴牧師家庭虔敬的背景,古典文學教養、及英國長老會派駐中國宣教師們的啟發,使後來的巴克禮願意放棄追求財物及名聲,而將一生奉獻給上帝,並來到Formosa台灣,經由他的敬虔信仰,古典文學教養、及現代科學訓練,來從事一個比賺錢更偉大的神學教育事工。
他在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二年級時,寫下自己的「獻身文」,願意將自己的心思意念、錢財、時間、一切力量都獻給上帝,來榮耀上帝、成為有用的器皿。而且也要用熱切的心情,謙卑的決意、歡喜的心來實現他的奉獻心志。難能可貴的是,巴牧師從大學二年級起,每一年在自已所寫的「獻身文」,重新立約簽名。
1875年底,巴克禮牧師初到台灣時,不久就染上熱帶病。1878年他自己記載說他有四個月無法工作,兩個月在發燒,兩個月必須到中國休息。當時在旗後海關任職的Manson醫生,建議他返回英國好好休息治療。然而,巴克禮牧師總是充滿信心這樣回答:「不管怎樣的病痛,愛心一定會勝過,愛心一定能拯救台灣Formosa。」就是這種安然、來自信仰無比的愛,讓巴克禮可以在Formosa台灣工作60年,而且有機會在1895年台灣的巨大政治變動中,成為一位拯救台南市民的和平使者。
1891年巴克禮牧師回蘇格蘭休假,本不想結婚的巴克禮牧師,經人介紹認識了伊利沙白、杜納小姐(Elisabeth Christie Turner,1858-1909),而於1892年11月8日結婚。當時,主持婚禮的George H. Knight牧師是伊利沙白、杜納的表哥,擔任蘇格蘭聖經協會總幹事。伊莉莎白、杜納出生於1858年,父親早逝,家中兩個哥哥、四個姊妹都由母親扶養長大。伊莉莎白、杜納曾在蘇格蘭接受護理教育,也曾前往美國接受護理訓練,是位合格護士。
1893年2月15日巴師母伊利沙白、杜納跟著巴牧師返回台灣,並每年在巴克禮的「獻身文」跟著一起簽名,直到1909年,因腦瘤返回英國開刀,返台途中在上海過世,安葬在上海公墓為止。1931年,巴克禮牧師在他的「獻身文」簽名後,加上一句話說:「我天天感受上帝對我的照顧及引導,我要用這樣的感受,由內心發出的敬虔,繼續這個獻身的誓約。」
巴師母由於她的護理訓練,自然關心新樓醫院的醫療宣教事工。難得的是,巴師母蠻有愛心,除了護理照顧病患外,也關心醫院工作人員,以及在宣教師家中幫傭人員的信仰生活,並在工作忙碌之餘,借用台南神學校教師宿舍舉行夜間聚會,開設佈道伒,這是台南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的前身。值得一提的是,經由莊明雄長老夫婦的奉獻,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己於2019年整建教會副堂,作為巴師母伊利沙白、杜納紀念教堂。
巴師母是一位充滿愛心的護士,因為沒有小孩,她將教會的年輕學子當作自己的孩子一般的愛護。當時,太平境教會的傳道施鯤鵬先生見證說,巴師母非常愛護教會的兄弟姊妹,把他們當作自己的兒女看待。彰化蘭大衛醫生也說巴師母是一位富有同情心的人,對於有困難或生病者都樂意伸手幫助,常常忘記自己也是一個生病的人。萬榮華牧師也說,巴師母的一生都在扶持病痛的人。她的生命如同「不熄的燈火」,照亮每一個人。
巴師母也曾兩次(1901年與1905年) 跟著巴牧師遠到東部海岸山脈宣教,儘管自己經常身受頭痛之疾受苦,仍秉持信心,夫唱婦隨,為主興旺福音。同時,為了讓英國教會的基督徒了解福爾摩莎福音事工,巴師母拍製了許多有關台灣宣教的幻燈片,帶回英國鼓勵大家關心福爾摩莎的宣教。巴師母也寫了一本小冊Letter from Far Formosa—To Boys and Girls(從遙遠的福爾摩莎寄信給青少年) ,讓英國青少年朋友能夠認識台灣,有朝一日也能獻身海外宣教,前來台灣服事。
1908年,巴牧師夫婦回國休假,巴師母因腦瘤之疾而進行二次手術。1909年,稍為康復的巴師母執意要跟著巴牧師返台,他們回程改走陸路,經西伯利亞到達東北,抵達瀋陽時,巴師母身體突然癱瘓不良於行,趕到上海後於6月5日進行腦部手術,手術後5週之久不省人事,直到7月11日安然離世,享年51歲。巴師母伊利沙白、杜納的葬禮於隔天舉行,由G. H. Bondfield牧師主持,安葬於上海外國公墓。
當時,巴牧師在巴師母的告別禮拜中,以啟示錄14章13節來安慰自己:「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台南神學院前院長駱維道牧師,曾花時間到上海探尋巴師母的墳墓所在,可惜中國經由文化大革命後,外國人的墳墓己困難探尋。
回想1895年10月,當時的台灣及台南發生甚麼事呢?1895年台灣被割讓給日本,日軍分三路要來佔領台灣。5月29日,北部的日軍從澳底登陸,10月10日,中部的日軍從澎湖登陸布袋,不幸的是,澎湖當時的傳道林赤馬 (林學恭牧師) 被迫當日軍的嚮導,引導日軍從澎湖登陸布袋。10月11日,南部的日軍從枋寮登陸,10月15日進軍到打狗(高雄),最後的目標是三路日軍齊聚府城 (台南),攻下最後的城堡。
對教會來說,當時的情勢非常緊張,1895年122卷的<府城報>說到:有「匪類」四處謠傳入教者引導日本軍來攻打城市,大家要起來殺入教者。127卷的<府城報>也報導:有「土匪」要來殺麻豆教會的傳道及拆禮拜堂,因為街內大老出面阻止,才沒有發生悲劇。
不久後,從北部逃到南部的民兵四處謠傳,彰化及嘉義的城門是信教的人去打開的,好讓日本軍進來。所以當10月14日,日軍攻打下營庄時,在麻豆的市民,有人就拿菜刀、斧頭,四處追殺入教者。很不幸被殺死的19人當中,有15位是基督徒,4位是慕道友。其中一位是太平境教會第四任傳道趙爵祥的長子趙大恩,他在醫館習醫派在麻豆服務,本想返回府城結婚,沒想到也遭殺害,當時只有22歲。
其實1895年6月日軍攻台時,宣教師的家屬,包括巴師母都到廈門避禍。留在台灣的巴牧師,在7月發燒到40度,巴師母很勇敢地從廈門返回台灣來照顧巴牧師,最後巴牧師也不得不坐船到廈門,後到日本休養。直到10月返回台南時,聽到麻豆發生的慘案後非常傷心,巴牧師很佩服台灣的信徒,他們信仰堅定,沒有逃走,讓他非常感動。
10月20日禮拜天,黑旗軍劉永福已經逃走,台南的大老前來請求巴牧師可否去請日軍入城,避免城市居民遭到殺害。當時的巴牧師不敢答應,因為6日前才發生麻豆事件,基督徒被殺,他害怕同樣的事情也會在台南發生。但另一方面,他也得到英國領事傳來的消息,說日軍準備禮拜一進城,禮拜二砲轟府城。在這危險的時刻,上帝使用巴克禮牧師成為一位和平的使者,引導日軍平安入城,拯救一個城市的人民免被殺害。寫Barclay of Formosa(台灣的巴克禮) 一書的萬榮華牧師(Rev. Edward Band, 1886~1971)讚譽巴克禮牧師是拯救一個城市的人,這個城市就是府城台南市。
巴克禮跟北部引日軍入城的辜顯榮有甚麼不一樣? 巴克禮是被台南市民請求去引領日軍入城,避免市民遭到屠殺;另外,巴克禮也沒有像辜顯榮般地受到日軍的回報,而往後過著榮華富貴的日子,福及後代。我在想,巴牧師如果自私一點,跟日本統治者要一大塊土地來辦神學教育的話,今天,台南神學院的規模一定更大。當院長的人也不用那麼辛苦,四處奔波募款。當然,巴牧師不會這樣做,他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榮耀上帝」,成為有用的器皿來有助益於台灣人民。
巴牧師年老的時候,還擔任太平境教會的小會議長。曾任太平境教會牧師的王南傑牧師回憶說,巴牧師對想入教會的慕道友「問道理」後,都會要求他/她們讀聖詩306首(新聖詩382首) 「我的性命獻互祢」 全首,來勉勵要信耶穌的人,一定要將生命的所有奉獻給上帝。最後,巴牧師也在晚年翻譯了台語新舊約聖經,讓台灣人可用自己的母語來研讀上帝的話語;由此,台灣教會的信仰有了根基,也能扎根於台灣本土。
巴牧師過世後,因沒有子女,他的遺物由英國領事館領回,交還給巴牧師在英國的親人他的哥哥。特別是巴克禮牧師所寫的「獻身文」,就這樣傳給他哥哥的兒子喬治巴克禮牧師(Rev. George Barclay)來保存;後來再傳給喬治巴克禮的女兒Katherine女士保存,最後交由Katherine的兒子William Barclay Marin保有。這份巴克禮親筆寫的獻身文,經由張瑞雄牧師的奔波找尋,終於在2013年9月,經由巴克禮家族的捐獻到台南神學院保有,成為院藏珍貴信仰文件,激勵台南神學院師生全然奉獻,為「榮耀上帝」而活,如同聖詩「我的性命獻互祢」所吟:
我的性命獻互祢, 做祢路用到一世;
時刻暝日獻互主, 歸榮光祢萬年久。
「腳長會走路」的佳美腳蹤(與2021南神畢業生共勉)
2021.06.27
羅馬時代有二種人,今日看來非常了不起。一是城市、鄉鎮的「報時者」,他們是報告時間的人,何時是月的開始?何時是市場的開始?希臘文稱這些人為Kalend(報時者) ,今天我們用以計日的月曆就稱為calendar。
16世紀的義大利,雖然印刷術已發明,但大多數的人仍是文盲不識字。當時的報社會請人去城鎮唸新聞,讓人知道時事;甚至有人用吟唱的方式來報導時事,唱久了就成為「歌劇」,報久了就成為「新聞記者」。
第二種人就是傳福音、報好消息的人。保羅在羅馬書10章14節說:「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保羅在15節繼續說著:「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保羅講這句話時,自己就是最好的見證者。使徒行傳16章7節談到保羅第二次傳道旅行時,本想前往庇推尼,但聖靈不許,「他們」一群人(路加加入傳道行程)就來到亞、歐邊界特羅亞。夜間有一馬其頓人(應該是路加) 來找他們,希望保羅可以過來幫助他們。因著「馬其頓呼聲」,福音從亞洲傳至歐洲,不只打破地理、種族的限制;在腓立比城市,歐洲第一位賣布的女信徒信主,也打破性別的限制,傳福音者,他們的腳蹤是何其佳美!
1858年,來廈門傳教的英國長老會宣教師杜嘉德牧師,坐著扇船來到台灣北部艋舺,聽到當地人說著與廈門人同樣的語言腔口,非常興奮吃驚。杜嘉德牧師說在中國,往內走20浬,語言就不通了。他彷彿聽到「馬其頓的呼聲」跟他說:「過來這裡幫助我們!」就此,1865年英國長老教會派遣第一位宣教師馬雅各醫師來府城宣教,他們的腳蹤是何其佳美!
保羅出生大數,父親可能是經營布棚生意的商人,也可能是家族曾對羅馬政府有所捐獻而取得羅馬公民身份。保羅約20歲時來到耶路撒冷學習「拉比」功課,他的老師就是著名的迦瑪列。30歲後他又來到耶路撒冷,歷史學家猜測保羅來耶城可能是要競選「公會」議員;若是,他就必須滿足下列二個基本要求:一是年滿30歲;另一是結婚生子,實現亞伯拉罕的約。
以當時偤太人的價值觀來說,成為「拉比」或「公會議員」可說是人生勝利組,青年才俊。沒想到保羅後來卻跑去信耶穌,一個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罪犯」。我們可以想像父親的失望、家族的不諒解,好好的一位青年,前途似錦,為何跑去信耶穌?信仰有時就是這樣的不合理,我們當牧師,常常被期待去增加教會的人數,成功擴展教會的事務與財務,祝福信徒人人賺錢,過著幸福日子;為主「受苦」、因信仰「失去」,好像不太合理?
保羅曾為傳福音給外邦人,5次被偤太會堂鞭打「40減一下」。主後160年有一本<保羅與帖克拉行傳>就記載著保羅身材矮小、腿內彎曲,不知道是不是因著傳福音而被打到腿內彎曲。信仰信到腿內被打到彎曲,好像不太合理?
林前7章15節提到不信的妻子要離丈夫而去時說:「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看來也有可能是保羅在說他自己。信仰信到失去家庭,好像不太合理?甚至,保羅可能為了耶穌信仰,後來被家人趕走,失去財產繼承權、失去一切。腓立比3章8節,保羅這樣說著:「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信仰信到「失去一切」,好像不太合理?
我不是鼓勵大家信耶穌要信到這樣的層次,我要說的是,保羅作為福音的使者,無論在什麼處境,他都順服上帝的帶領。他的腳蹤何其佳美!保羅身歷3次海外宣教,不知走了幾千浬路;有時在3千6百呎高原,冷到無法睡覺;就是江河的險峻、盜匪的生命威脅,保羅及他的同工們仍忠心地完成福音的使命,他們的腳蹤是何其佳美!
羅馬書8章35節,保羅這樣見證:「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38至39節,保羅堅定地說:「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1909年以前,來台灣的宣教師中,醫生有8位、牧師與老師有15位,姑娘或護士有6位,他/她們在台灣的腳蹤是何其佳美!繼馬雅各醫生後,第一位受派來台灣的牧師是David Masson,1866年他坐的船還未到中國,就因被船頂的風浪捲落海中失去生命。英國長老教會為此找到一位還在倫敦英國長老教會神學院讀書的李庥(Hugh Ritchie),提早為他封牧,派他來到台灣,成為第一位來到台灣的牧師。
1867年,27歲的李庥牧師與懷著身孕的師母伊萊莎,坐了142天的船,於12月13日到達台灣。12年後的1879年,李庥牧師因熱帶病過世,享年39歲。然而,12年間,李庥牧師重建了埤頭(鳳山) 教會,開拓了阿里港、東港、琉球、阿猴、竹仔腳、杜君英、鹽埔、加蚋埔、楠仔坑、橋仔頭、南岸、建功庄及劉展庄等等教會;而師母伊萊莎也開啟了台灣最早的女子教育。他/她們的腳蹤是何其佳美!
我們神學院王貞文牧師曾寫過一本小說<天使>,述及在她教會幼稚園的大教室有一張壁畫:很深的溪谷中有一棧木造破橋,而天使是如何保護著過橋的小孩脫離險境。貞文牧師說過往的台灣歷史,是有多少危險的破橋:有多少人,因讀書會被抓;有多少人,因政治理想被關;有的人在好班,有的人在壞班;有的人受歡迎,有的人被排斥。貞文牧師問:「上帝啊!你在那裡?」「為何容許這麼多不公義的事發生?」由此,貞文牧師體會到牧者就如同保護著人過危橋的天使,也鼓勵大家來成為這樣的天使:在危險的地方,成為守護;在悲傷的地方,帶來安慰;在欠缺的地方,給予補足,讓牧者的守護成為佳美腳蹤!
我們創校校長巴克禮牧師曾說:當時他們有3位好朋友志願來遠東宣教,Mackichan受派到印度,他的妹婿Gibson受派到中國汕頭,而他被派來台灣。巴牧師說他從府城走到木柵主持禮拜要走9小時,他慢慢了解為何上帝派他來到這麼多山的台灣,因為他的「腳長」,很會走路。但願我們南神畢業的學生承續這種「腳長會走路」的精神,無論受派在那裡,就是山上或海邊,我們「腳長會走路」的精神,我們「守護台灣」的決心,一定成就美好的佳美腳蹤!
16世紀的歐洲,瘟疫可說是危險致命的疾病。劍橋大學的Andrew Cunningham 與Ole Peter Grell所寫的《天啟四騎士:歐洲宗教改革中的宗教、戰爭、飢荒和死亡》(The Four Horsemen of the Apocalypse: Religion, War, Famine and Death in Reformation Europe)書中,描述在1494年到1649年的期間,瘟疫都會在歐洲的某個地方突然發生,恐怖地導致成千上萬的人死亡。
1542年的秋天,瘟疫再次造訪瑞士聯邦,折磨了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牧養的日內瓦城市。照顧日內瓦城市瘟疫受害者的醫院,必須隔離於城牆外,教牧人員如何前往隔離於城牆外的醫院,不受感染來照顧染疫的患者成為困難的牧養問題,而且除了鼓勵牧者勇敢無懼地前往隔離醫院之外,別無解決之道。
當時,日內瓦城市的指令,是將明顯生病的人和健康的人分開,儘管隔離醫院留有勇敢的醫護人員,然對染疫者的探視關懷仍是日內瓦教會的牧養責任。而加爾文與他的長老議會,就是實際負責主導對染疫被隔離者的探視。Scott M. Manetsch在《加爾文與他的牧師夥伴:牧養關顧》(Calvin's Company of Pastors: Pastoral Care) 書中,談及加爾文於1536年抵達日內瓦到1609年的70年中,超過130名男性加入了日內瓦改革宗的牧養工作,其中包括法惹爾(Guillaume Farel)及伯撒(Theodore Beza)等等。
在1541年所定的「教會律例」(the Ecclesiastical Ordinances)之前,信徒是被允許前往他/她們選擇的教堂禮拜,如聖皮埃爾(St. Pierre)、聖熱爾韋(St. Gervais)和聖日耳曼(St. Germain) 等教堂。加爾文改變如此風氣,認為牧職工作就是牧養,而信徒應在固定的教區接受培育與服事。這對今日只隨講道口味(包括電視佈道) 到處流動的基督徒,應有警惕才是。
一些有趣的故事談及:牧師的講道限制在45分之內(對照今日還是太長) ,為此教堂還裝有持續45分的沙漏,提醒牧師不要超時。禮拜時,男、女分開而坐,也曾發生一個女性堅持要坐在一個特定的男人旁邊,因為上帝告訴她,她會嫁給他。另外,也有爭取較好座位而打架之事,或一個男性帶著他的獵槍和狗去教堂,這樣他就可以在禮拜後迅速地去跟踪他的獵物。
為此,加爾文為日內瓦教會製定了嚴格的「教會律例」,其中「暫停聖餐」最為普遍,而「逐出教會」是最後手段,意味著從教會的名冊除名。很難想像,1564年一位名叫Claude Griffat 的信徒,因命名他的狗為「加爾文」而被停止聖餐。在1542年至1609年期間,日內瓦有超過9,200人被停止聖餐或逐出教會。儘管如此,加爾文與他的牧師夥伴,仍將自己視為基督教會的精神牧羊人,這種自我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日後他們不懼瘟疫染身的勇敢作為。
在加爾文的服事期間,日內瓦五次受到瘟疫威脅。1542年第一次爆發期間,加爾文親自帶領牧職同伴探訪受瘟疫感染的家庭,也知道這種探訪可能造成訪視者染疫致死。日內瓦的教會議會後來因著許多牧職人員的染疫喪生,而阻止加爾文也參與在致命的疫情訪視,認為他的領導對日內瓦城市是重要不可或缺。儘管如此,加爾文私下還是繼續在瘟疫肆虐的地方,進行無私的牧養關懷。
其實,加爾文的內心是害怕的,因為他已經意識到瘟疫危險的現實。1538年,他的侄子在巴塞爾死於瘟疫,之前加爾文曾訪視他,在他面臨死亡的床邊也只能給予精神上的慰藉。1541年3月,加爾文寫了一封傷心的信給法惹爾,說我們的朋友Claude Ferey和Charles de Richebourg的兄弟都死於瘟疫,為此我感到悲傷。這時,加爾文的妻子Idelette、弟弟Antony和妹妹Marie也都已逃離這座城市了。
1543年春天瘟疫再次爆發,一位勇敢常去醫院探視染疫者的同工Pierre Blanchet也染疫死亡。日內瓦瘟疫的肆虐持續到1544年,而隔離醫院也需要牧師們不斷地訪視關懷。加爾文認為他或許會被要求去醫院訪視,但日內瓦議會還是因著他「具有國際地位和對日內瓦教會的重要性」而排除。加爾文只能在教區居民的家中進行牧師訪問,如果他去醫院,風險就太高了,因為一個一個志願為病人服務的牧者,也許持續幾個禮拜就染疫而死。
當然,日內瓦教會議會也有爭論,對這位外來的法國人並不是百依百順。不過,當教會議會決定以抽籤方式,決定誰將越過城牆去訪視隔離醫院的染疫者時,被選中的牧師有的就乾脆拒絕或放棄這樣冒死的工作。
這真是一個難題?如果加爾文也如同他的牧師夥伴,被要求公平抽籤去訪視染疫者且染疫的話,也許加爾文派的改革宗神學就要重寫!
2001年我在劍橋Westminster學院擔任資深研究員,進出劍橋大學圖書館成為日常之事,其中周日也喜歡到一間市區具清教徒傳統的教會禮拜。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位穿著牛仔褲的牧師,在台上走來走去親切地宣講著上帝的話語。這與加爾文派出身的我,每周穿著黑色牧師服講道,或節慶穿著黑色長袍禮服有了天壤之別。到底牧師在周日的講道服事穿什麼衣飾較好?或我們為何要看重牧者們在禮拜時的穿著呢?
1215年,天主教開始強制要求在服事聖體聖事的人員要穿上規定的「衣服」,因為它有助於顯出神聖行為本身。聖職人員和執事以及信徒所穿的服裝,在根據羅馬大公教會所描述的禮儀使用,都會受到祝福。16世紀,加爾文在日內瓦所領導的宗教改革,牧師們可能都穿上所謂「日內瓦長袍」(Geneva gown),因為他們拒絕羅馬天主教會聖職人員所穿的傳統服飾,取而代之的是,他們開始穿著日常服裝去教堂,因為宗教改革大多數的領導人都是學者階層,穿的恰好是黑色長袍,於是這件黑色長袍最終被認定為日內瓦的禮儀禮服,漸漸成為教會領導者的傳統服裝。
也有學者認為當時加爾文在日內瓦的宗教改革,是穿著「博士袍」自豪地講道和教書,以致他的追隨者也如法泡製,穿起黑色的長袍。對長老會的牧師來說,這有長遠的歷史意義,即要求長老會的聖職人員,接受比世界任何知識更多的教育,這使往後改革宗的敬拜和神學是更具知識性及挑戰性。不過,大約從1950年代開始,隨著美國及其教會變得愈來愈商業化後,所有教派的牧師漸漸改穿著西裝講道。當然,時髦一點也毫不足奇,現代獨立教會的牧者對穿著己不那麼在意,為了親近年輕人,他們在講台講道有時也會跟上潮流,穿起牛仔褲了。
無論牧師穿什麼衣服,重要的是一種風格,吸引信徒們專注於牧者們要傳講的「上帝的話語」,目的是引導信眾們過著虔敬的信仰生活。然而,牧師袍也可能不經意地傳達「牧師是在所有人之上」的假定權威,使他/她們所宣講的話,有時被神聖化,甚至超過上帝的話語。如果,假設有人可能在過去曾被教會傷害過,他/她們對教會的假定權威總是抱著懷疑,這樣牧師袍也有可能成為信仰的障礙。
以實際實用設想,為何就業市場的世俗職位中,我們可以很快地經由他/她們的深藍色制服、徽章和槍支認出是警察。去看醫生時,我們很快認出他/她們穿著一件白色長袍,或者藍色的手術服。設想:當我們帶著病人走進醫院,卻發現每個人都穿著普通的衣服時,這不是成為看病的困難嗎?在所有的職業中,服裝都指向一個方向,告知和教育我們最需要看到的東西,甚至由此得到協助。也許就是如此,牧師穿著「牧師袍」是要告知看到的信眾們,他/她們真的可以從牧師口中所宣講「上帝的話語」來得到幫助!
最近,美國最高法院投票推翻了將近50年憲法中對女性墮胎的權利,決定美國女性未來的墮胎權利,將交給50個州各自決定。這是美國最高法院在近代史上一個重要的裁決。有人聚集在華盛頓特區法院外慶祝,有人則集會抗議反對,認為這天是「美國最黑暗的日子之一」。
最高法院9人小組的多數人,投票推翻了最高法院自己在1973年一個具里程碑意義的裁決,該裁決被稱為<羅伊與韋德> (Roe versus Wade),該裁決是女性終止懷孕的權利,受到美國憲法的保護。該裁決賦予美國女性在懷孕前三個月內墮胎的絕對權利,但允許在懷孕中期進行限制,並在懷孕晚期禁止墮胎。
最高法院的投票結果是5-4推翻了<羅伊與韋德>裁決,其中三位大法宮是川普任期總統時任命的。而自由派的大法官在裁決後也只能帶著悲傷(with sorrow)說:「對於數百萬美國女性,今天失去憲法基本的保護權,我們是不同意的。」
目前,美國至少有25個州準備提出新法律,使在許多情況下的墮胎成為非法,包括可能因強姦或亂倫而受孕的墮胎。支持選擇墮胎的團體認為,墮胎應該被視為標準的醫療保健和人權,他/她們表示,取消墮胎的憲法權利將造成所謂的「墮胎沙漠」(abortion deserts),迫使女性必須旅行數百或數千英里以終止意外懷孕。
50年前美國有關墮胎的爭論再度浮上台面,雙方立場各異,是個難解的倫理與宗教議題。一名反墮胎的女性在最高法庭說道:「沒有人應該選擇結束子宮中無辜嬰兒的生命,所以我在這裡是為那些因墮胎而死亡的嬰兒和受傷的婦女挺身而出。」不夠,現實總是現實,一位女性說:「女性應該受到保護,這並不意味墮胎會停止。」她說:「我19歲已經墮胎了,我沒有能力以我想要的方式來照顧孩子。我們做出這樣的選擇,並不意味著我們對此感到高興。」
美國民意調查顯示,新的裁決讓共和黨和基督教的保守派取得了重大勝利。然蓋洛普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55% 的美國人仍然支持女性有選擇墮胎的權利 (pro-choice)。民主黨的拜登總統譴責最高法院的裁決,是一個可悲的錯誤,並告訴被州政府禁止墮胎的女性,可到合法墮胎的州去,如加州、新墨西哥州和密歇根州的民主黨州長,已經宣布了將墮胎權納入其憲法的保護。眾議院民主黨的議長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 也責備這種殘酷的裁決令人髮指,令人心痛。她說「共和黨控制的最高法院,已經實現了該黨黑暗而極端的目標。」更說:「今天的美國女性,比她們的母親擁有更少的自由。」
美國有關女性墮胎及女性自身權益的再度爭論,值得台灣教會深思!
主後53-54年,保羅在小亞細亞的以弗所時,有來自「革來氏家裡的人」、對他提起哥林多教會的信眾們、說他們中間有了分爭。Karen Armstrong在《聖保羅》(St. Paul) 一書,認為紛爭的原因可能來自亞歷山大的偤太人亞波羅,及使徒彼得。亞波羅在哥林多教會鼓吹一種「靈恩」的福音,說這種屬靈的最高智慧,可以讓人超凡入聖。亞波羅認為每個人都有肉體、魂和靈,而且彼此不停的爭戰;直到受洗之後,靈才在新生的基督徒身上有了支配地位,且表現為說預言、講方言及醫病的恩賜。另外,彼得好像也去了哥林多教會,在那裡傳講一種與保羅不同的信息,並吸引一些哥林多教會的信眾。
這些亞波羅的跟隨者,自稱自己是「屬靈者」,而且經由他/她們有說預言、方言和醫病的能力,來形成一個突出的屬靈階級份子。Karen Armstrong認為亞波羅的「屬靈階級」會吸引哥林多教會的偤太或勞動階級信眾,就在於被羅馬人輕視的外邦人或勞動階級,終於可在「屬靈的智慧」找到他/她們的自信與自重,可與自稱智慧者的羅馬統治階級相比擬,以提昇自己的社會地位。
於是,保羅寫了第一封書信給哥林多教會的信眾。書信中透露保羅首次在哥林多傳教期間(約50-51年)是如何建立教會;同時,保羅對不同使徒們的歸信跟隨者之間,發生分爭糾紛感到難過,他也談到了不道德、婚姻和獨身,婦女的行為,及吃祭偶像之肉的爭論。最重要的是,他對因屬靈恩賜的性質而爭論不休的教會成員,感到頭痛。那些在上帝的靈中工作的人,他/她們之間的嫉妒,就像眼睛和耳朵之間的嫉妒一樣的不合理:作為一個教會整體,兩者對於身體的健康都是不可或缺。由此,保羅寫下了13章那篇至今仍令人動心的「愛的詩篇」。上帝的任何恩賜,無論是方言、移山的信心或奧秘的知識,如果沒有伴隨著上帝的愛,一點意義也沒有。
另外一個問題是,哥林多教會富有的信眾,可能為了炫耀自己的社會地位,主動提供家庭來充當教會聚會使用,這些提供場所聚會的主人,甚至也提供主餐飲食,供應教會成員,無形中教會也形成「階級」概念,忘了保羅所宣揚的「平等主義」福音,凡「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偤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所有人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家人了。(加拉太3:27-28)
主後96年,在羅馬皇帝多米田(Domitian) 迫害基督徒期間,羅馬的主教革利免一世(Clement I) 也寫了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革利免是彼得的門徒,後來成為羅馬教會的領袖。早期教父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s of Alexandrinus) 及耶柔米皆稱他為使徒;早期教會史家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Eusebius of Caesariensis)稱此信函為一封精彩書信,並在當時教會的集會上被公開宣讀。
這封信主要是由哥林多教會內的一場爭執引起的,有年輕的信眾要霸免他們教會內的幾位長老,由於長老們沒有被指控犯有道德的罪,革利免一世在此明言哥林多教會的信眾霸免他們的長老是不合理的。信函中,革利免警告哥林多教會說公義與和平現在已離你們很遠,每個人都捨棄對上帝的敬畏。
結果,信徒之間爭競和嫉妒、紛爭和叛亂、無價值的人反對尊貴的人,無名的人反對有名的人,愚蠢的人反對聰明人,年輕人反對年長的人。信仰變得盲目,既不遵守教義, 也不作好基督徒的角色,隨從自己邪惡的情慾,開始不義和不敬虔的嫉妒。由此,死亡本身進入了世界。最後,革利免呼籲哥林多教會的信眾要悔改,並恢復他們所霸免的長老們的職務。他說:使徒已經任命了長老和執事,並且也要信眾們服從他們的領袖。
信函中值得一提的是,革利免引用「鳳凰」從自己的灰燼中復活的神話故事,來證明未來復活的可能性。不過,這樣的見解後來遭到17世紀英國Canterbury大主教William Wake的質疑,認為古代教父使用這個例子,是要說明復活是一件事實,而非革利免真的相信有這樣的一隻鳥,而且它確實在燃燒後,能從身體的灰燼中復活。
總之,哥林多教會是個借鏡,教會信徒們信仰「冷淡且自大時」,教會必定哀退;然教會信徒們信仰「熱切(屬靈者)且自大時」,教會也有可能紛爭分裂;不過若教會信徒們信仰「不冷、不熱且自大時」,不知教會會變的如何?這個世代,我們真的欠缺使徒們真摯、出自內心勸勉的「書函」呢?
黃彰輝牧師畢業自東京帝國大學哲學系,及英國劍橋的Westminster學院,二次戰後於1947年回到台灣,1948年接任台南神學院復校後首位台灣人院長,擔負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傳教人員的培育工作,直到1965年離台,前往瑞士任職普世教會協會的「神學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後升任執行長。
黃彰輝牧師一生有四個不同語言的名字:台語Nĝ Chiong-Hui、華語黃彰輝、日本統治下的Shoki Ko、及歸化英國後的法定名字Shoki Coe。他曾感嘆地說:「名字那麼多,且領過那麼多國發給的護照,不是彰顯台灣人榮光的歷史,是指著故鄉經歷了數世代受壓迫的悲哀。」在《回憶與反思》自傳書中,他說:「我深深地涉入在政治當中,因為我是台灣人,因為在我內心底深處有一股強大的力量,讓我拒絕被歸類在台灣人以外的任何範疇,讓我拒絕接受別人所給予我們的待遇。我有一股深刻的『呣願』、『呣甘願』的感受。」
黃彰輝牧師是戰後台南神學院重要的奠基者,他的貢獻有幾:一是奠基「處境化」的神學教育:來自日據被殖民「呣甘願」的感受,孕育成他作為上帝依其形象所創造之子民的台灣人,尋找其身為台灣人和身為基督徒的意義。他說:「前者關係到我出生、長大以及決定整個存在。後者進入我的生命像是新的,既安慰又挑戰我,在我的存在中找尋一種新及可靠的因素,它將打破似乎被監禁的命運。」這種融合「台灣意識」與「耶穌是主」而委身於斯土斯人的精神,正是日後南神神學教育之核心。
因此,當1950年代金陵基金會的史丹利、史密斯博士建議台南神學院,從台語教學改為所謂的「國語」教學,且可提供學校急需的財務援助時,卻被黃彰輝牧師拒絕。黃彰輝牧師的自我理解是:這是「處境化」的選擇,世界上不知道有幾百萬像我這樣的人,渴望被人知道是台灣人;也有很多人努力禁止我們稱自己是台灣人!
其次,黃彰輝牧師擔任台南神學院院長時,學院百廢待舉。他上任後提出三個神學教育經營方針:一是師資需充實,二是設備與校舍要建立,三是經濟要能確立自主。於是短短16年間,他致力培育優秀師資,強化教授陣容,提高學生素質。黃彰輝牧師令人感動的是,每次訪問國外著名神學院校時,都會為學生爭取獎學金來這個學校就讀,他的深謀遠慮確實為台灣及普世教會培育不少優秀人才。可惜的是,他所培育到歐美留學的有20多人,但回國者卻寥寥無幾。我的老師鄭兒玉牧師常叮嚀我們說:「聰明的人,是比較投機!」
另外,為了配合教會事工之全面發展,更開辦基督教教育、社會服務、音樂等學系課程(目前南神有立案文碩二所三組:神學、教會音樂與宗教社工,及未立案道碩),學生也由十多位增加到二百多位,並與台灣聖公會、衛理公會及信義會合作,培育其教派傳教者。
有關學校設備建立,黃牧師於1955年重修南神原校舍(今巴克禮紀念館) ,興建西徹行政大樓(今所辦公室、大教室)。1957年禮拜堂舉行奉獻典禮,及興建新寮男生宿舍及夫婦宿舍(已拆除現新樓醫院) ,及一棟老師宿舍。1963年神學研究院(舊圖書館,今改名甘為霖牧師紀念館,2019年拉皮) 及頌音堂興建完成,並開始興建院長公館,與共用之兩戶老師宿舍(目前仍保有六棟兩戶老師宿舍共12間獨棟房舍)。1964年禮拜堂裝置管風琴,並興建禧年館為十戶共用之老師宿舍(目前情況不好,有待募款整建)。
至於經濟自主,黃牧師認為神學院好比一輛車的四個輪子,第一輪是教會親愛的兄姐,第二輪子是英國長老教會,也就是南部基督長老教會的母會,第三輪子是金陵基金董事會,我們的好撒瑪利亞人,第四輪子就是台南神學院董事會所領導的教師、職員、學生,這四個輪子都好的話,就會跑得快與順利。
儘管如此,黃牧師還是深謀遠慮考量學院未來的經濟支柱,認為不能永遠靠著外來的幫助。台灣教會及眾信徒最終必須肩負起自己神學教育的擔子,這也是「處境化」神學教育的一大挑戰。他提出五種方式:第一是增加滿雄才牧師基金,由此增加其利息收入(南神目前設有1仟萬永久性神學教育基金)。第二是增加感恩奉獻(目前有獎助學金之設立,及巴克禮、黃彰輝之友及每年奉獻10萬元之夥伴教會與企業)。
第三是召募100位神學院之友,每人每月一口10元以上奉獻(目前是1仟位,每人每月5佰元)。第四是每年3月第3主日為台南神學院的紀念日(目前3月有3個主日為各中會的南神奉獻主日),各教會將那日的奉獻,作為南神神學教育用途。第五是主日學學生每月一個禮拜的奉獻。因為南部的設教得助於英國長老教會主日學學生的奉獻,所以黃彰輝牧師才特別希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主日學生,也能效法這個精神來支持神學教育。
黃彰輝牧師對南神的貢獻有目共睹,南神剛興建完成的「黃彰輝紀念圖書館」,就是落實「處境化」神學教育的實踐場所。目前,「黃彰輝紀念圖書館」雖還有不少欠款,但仍相信只要從事感動人,有「台灣」、有「耶穌」的神學教育,那先前引導黃彰輝牧師的上帝,今日也會引導南神師生委身於上帝、委身於土地、委身於教會、委身於人民,而得到眾教會、眾信徒與台灣人民的支持與愛護。
潘尼卡(Raimon Panikkar),是一位羅馬天主教的神父和神學家,經由出生背景爾後造就他成為宗教間對話的領導者,特別將印度教、佛教思想與基督教神學結合。潘尼卡出生西班牙的巴塞隆那,母親是天主教徒的西班牙人,來自加泰羅尼亞 (Catalunya) 的資產階級且受過良好教育。父親是印度教徒的印度人,也是英國在印度殖民期間的自由鬥士,後來逃離印度入贅加泰羅尼亞家庭。
1946年,潘尼卡獲得西班牙馬德里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adrid)哲學博士學位後,於1954年首度前往印度,在邁索爾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ysore)和巴拿拉斯印度教大學(The Banaras Hindu University)學習,此時期的他開始對印度教經文著迷,還結識了許多對東方宗教沉思傳統感興趣的基督徒。1958年又獲得馬德里大學化學博士學位,並於1961年在羅馬宗座拉特蘭大學(The Pontifical Lateran University in Rome)獲得第三個神學博士學位,而論文是研究阿奎那哲學與8 世紀印度教哲學家Adi Sankara對梵天經典的詮釋。
1940年,學習期間他遇到天主教主業團(the Opus Dei )的創始人 Josemaría Escrivá de Balaguer,並加入此保守團體,也於1946年被按立為神職人員,直到1962他被主業會創始人Josemaría Escrivá de Balaguer傳喚到羅馬,經過短暫的審判後,他被指控不服從該組織而被開除。
1966年,他成為哈佛神學院的客座教授,1972年擔任加州大學聖巴巴拉分校比較宗教哲學系主任,並在那裡創立了跨文化宗教研究中心。其餘時間他都在印度從事宗教研究工作。1987 年,他回到家鄉西班牙加泰羅尼亞 (Catalunya) ,並在北部的山城 Tavertet創立了一個跨文化研究中心(Raimon Panikkar Vivarium Foundation),2010年潘尼卡過世,長眠於此。潘尼卡晚年時曾這樣自我描述:「我離開歐洲到印度時是一位基督徒,後來發現自己是一個印度教徒,然後回歸作為一個佛教徒,卻又一直沒有停止作基督徒。」
潘尼卡出版了大約五十本書,並為印度教經典吠陀經的主要翻譯做出了貢獻。他認為宗教的基本事實不在於教義,而是在任何地方通過經驗來了解神聖的奧秘。任何宗教的內在奧秘都可被人所經驗而達到「宇宙-神-人」共融的境界。無論神是什麼?祂都活在人和世界之中,也就是「宇宙-神-人」的共融只有經過神秘的體驗才能達到生命更深層的統一及連續,來了解上帝在歷史的進展與連續的創造。在不同文化巨大的差異基礎上,經由神祕的經驗去體會更深層的宗教共融。所以,構成宗教統一性的基礎是「一」也同樣是「多」。也就是說,終極的奧秘雖擁有眾多的名字,但又能從「多」感受到「一」,因為這樣的神秘經驗使不同的傳統和不同的宗教可以進行心靈與心靈的對話,彼此傾聽、彼此轉化。
1964年,潘尼卡出版了一本深具革命的書《印度教中未知的基督》(The Unknown Christ of Hinduism),主張基督徒相信耶穌是基督,並不等同基督是耶穌。上帝在所有歷史中所顯示的奧秘沒有被壟斷,基督超越萬民之民(腓2:9),而耶穌是「宇宙-神-人」原則的眾名之一,基督的奧秘也隱含在其它的宗教裡面,以不同的名字被認知。
馬可福音8章27節,耶穌問了一個問題說,「人說我是誰? 」有人回答說: 「祢是先知、是摩西。」 也有人回答: 「祢是上帝的兒子。」可見初代教會對耶穌的見解是從先知的耶穌、摩西的耶穌轉變為上帝之子的耶穌。一開始基督徒並不是堅持耶穌的絕對唯一,耶穌的絕對唯一是從公元2世紀到5世紀在教義的發展中才達到高峰。潘尼卡說,唯一的耶穌是愛的語言,是肯定耶穌而不是刻意去否定別人。是上帝向人類展示了上帝的愛,讓人準備去接受,這也是作為聖事耶穌的意義,它象徵愛與救贖而不是強調唯一。
今天大學的畢業典禮可以追溯到1088年在義大利成立的的第一所大學:博洛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Bologna) 及後繼的牛津、巴黎及劍橋大學等等。那時拉丁文是學者的語言,大學可說是擁有教學執照的行會(guild of masters) 。所謂「學位」和「畢業」來自語辭gradus,意思是「步」(step) ,而第一步是獲得學士學位,接續第二步是碩士階段,可以授予研究生進入大學和教學執照。
那麼,畢業時的帽子和長袍代表什麼呢?回到11至12世紀,歐洲第一批大學通常都是由神職人員創立,當時的教授、職員和學生都穿著象徵宗教地位的長袍和頭巾。由於教授、職員和學生都一直穿著長袍,長袍於是成為區分大學裡的人和大學所在城鎮的居民的一種方式。
以實際實用來想像,當時學院人們一直穿著長袍,也是當時在不供暖氣的建築物中取暖的一種方式,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長袍有兜帽,因為當時通常的神職人員是剃著光頭。這樣的畢業帽,後來在15世紀的牛津大學,漸漸由天主教的神職人員、學者和教授所使用的方形帽(mortarboard hat )演變而來。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歐洲和英國的傳統沿襲了它們的方式,傳到了世界各地所建立的早期大學,學生仍然必須穿著他/她們的大學習慣。
然而,美洲內戰之後,美洲的移民開始討厭任何「英國式」的東西,包括長袍等學術服裝,最後演變為在畢業典禮時才保留這樣的穿著。以當時清教徒為主的美洲移民來說,每個人在畢業那天穿同一件衣服,也可消除有錢人和可能買不起一套西裝的人之間的任何差異。這時候的大學,對所有參加畢業典禮的人來說,皆是平等的,因為他/她們都穿著同樣的衣服。
波士頓學院的教授Salvatore Cipriano 在他的一篇<哈佛1642:美國第一次畢業典禮>(Harvard 1642: America’s First Commencement) 文章,說明美國第一次大學畢業典禮是於1642年在馬薩諸塞州劍橋鎮的哈佛大學舉行,代表著英國在美洲殖民地一個持續經營的企業。當時馬薩諸塞州的州長John Winthrop在他的日記中寫道,這些畢業生個個是「充滿希望的年輕人」(young men of good hope)。
雖然當時的畢業生只有9位,但後來個個確實皆有成就,開始了宗教和政治事業活動,如George Downing負責從荷蘭人手中收購新阿姆斯特丹;Nathaniel Brewster是第一位出生於美國的畢業生,後來他到英國諾福克Norfolk傳道,同時為亨利、克倫威爾(Henry Cromwell)服務,最後定居長島(Long Island) ,成為Brookhaven鎮的第一位首長。
畢業典禮最重要的當然要授予學位給完成學業的學生。畢業典禮一詞源於中世紀的commensatio ,即在開始學習之後的盛宴,這才是學習後實際的學位授予。以早期哈佛大學為例,大學教育象徵者「知識轉移」(translatio studii),從舊世界通向新世界的過程,去擁有和傳播已知的知識體系,這是要經過一段艱辛的學習過程,如語文拉丁語、希臘語和希伯來語的學習,或聖經、古典著作與哲學的學習到近代科學知識等等。而且當時的學者或學生都需精通希臘語和希伯來語的聖經知識,因為這些對於想在清教徒神職人員中謀生的人來說,是不可或缺的。
明天(6月22日) 是台南神學院與立案的南神神學院畢業典禮,在此誠摯祝福所有畢業生帶著「知識轉移」的理想,在舊世界通向新世界的過程中,去擁有和傳播這些已知的知識體系,但重要的仍然要以耶穌的「寬宏大愛」立足這個世界並親身實踐,因為這是上帝對我們這個南神信仰團契,從它1869年創立起到現在的呼召(calling),呼召我們以所學習(知識、信仰及為人)去關愛上帝所造的世界,如美國長老會牧師Frederick Buechner所說:「上帝呼召你/妳去的,是你/妳深情的喜樂與世界極度飢餓會遇的地方。」(The place God calls you to is the place where your deep gladness and the world’s deep hunger meet.)
幸福happiness的hap是「機會」,要幸福就要把握機會,如同康德所說幸福就是人的願望剛好被其得著(happen to have) ,不然就會像莎士比亞詩中所言:「幸福總是從別人眼中看見」。
古典學院(academy)來自古希臘的柏拉圖,因他將學校蓋在希臘女神Academos的花園而得名。希臘史學家Plutarch稱Academos女神因作一件有意義之事而聲名大噪。那就是當雅典國王Theseus綁架了12歲的美少女Helen時,Acadomos告知其攣生兄弟藏匿地點而能前來解救。把「美」的事物釋放出來就是「學術」工作,這形容真好!這應該也是神學教育的願景,期待美善之事能在校園擴散。
古希臘的斯多亞學院,秉持著教導學生遵行宇宙法則Logos來活,以利養成有知識及品格之士。學院教導學生不要受制於外在環境,如貧窮或富裕所制約;反而致力於內在心靈的滿足。Epicurus教導學生要過簡樸生活,不分貴賤、性別,追求自然及必需之事,滿足日常生活自然需求就好。若追求非必需之財物或山珍海味就要付出代價,若在意非自然及非必需之名聲、地位等等,那一定會付上更大代價。
後來,羅馬人發展的學院卻相反,大多專為貴族權貴服務,學生驕縱自以為是;一位教師還曾留下這樣的評語:「我的學生如果不自以為自己聰明的話,他們是聰明的;但他們的自以為是聰明,反而使他們的聰明變成不聰明。」這如同1973年得到諾貝爾獎的奥地利動物學家Konrod Lorenz所說,在研究動物行為多年後下了這樣的定論:「愈高等的動物,愈不容易相處。」
以耶穌為名的學院或機構(神學院、教會大學、教會機構或教會醫院),主耶穌教導我們的是「心內喪鄉的人有福氣!因為天國是他/她們的。」確實如此,我們若自滿,上帝的豐富就難以進來。以算數來說,大姆指是一吋,一隻脚長是一英尺,而「計算」(calculate)是來自「小石塊」(calculus),然後算到「月亮」(Moon)稱「月份」(month),「算」是measure而「算的人」叫man。只是不知「算的人」是否能像詩篇90篇12節所說:「求你教示阮怎樣算家己的日子,互阮得著智慧的心。」
所以,以耶穌為名的學院或機構(神學院、教會大學、教會機構或教會醫院),其蒙福之道要從「內心貧窮」開始,從欣慕上帝的義作起,如同先知彌迦的自省:「人啊,伊曾指示你甚麼是好。耶和華愛你甚麼?獨獨愛你行公義,心存憐憫,謙卑及你的上帝相及行。」(彌迦6:8)因為會這樣自省的人,內心才會憂悶,才會為自己的不對來「悔悟」(sorrow) ,才會看到自身「靈魂」(soul) 深處。也唯有內心自覺缺乏的人,才會「自省」、「靜思」(meditate) 來得著「醫治」(medicate) 。
另外,以耶穌為名的學院或機構(神學院、教會大學、教會機構或教會醫院),有一不容易的蒙福之道,是為上帝的義來承受逼迫。耶穌的12個門徒大多是為主殉道,而耶路撒冷120歲的老主教,耶穌的兄弟西門也是被釘十字架;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丟在主後110年被判死刑,被帶到羅馬競技場餵食野獸,途中他寫了七封信給各地教會信徒,安慰大家說他內心平安,願意為主捨棄生命。
台灣教會在日軍侵台期間,有些教會信徒也因被台灣民眾視為通敵而遭受殺害,其中嘉義民雄教會信徒林添丁及2位慕道友被殺害,而台南麻豆教會有15位信徒及4位慕道友也是遭受殺害。我們的學院台南神學院,也曾在日據時代因信仰被迫關校,這種蒙福之道是在迫害及混亂的世代才會發生。
簡單來說,以耶穌為名的學院或機構(神學院、教會大學、教會機構或教會醫院),期盼我們每一個服事者,秉持「尊主為大」的虔敬、及「內心貧窮」的自省,來成為蒙福之道的見證者。
2022.06.24
1865年,英國長老教會開始在台灣府城的宣教。馬雅各醫生是第一位派來台灣府城(台南)的醫療宣教師,但沒多久就被迫遷移至打狗(高雄旗後) 。接著1867年底,英國長老教會又差派第一位27歲的李庥牧師 (Rev. Hugh Ritchie) ,及其夫人伊萊莎、庫克(Eliza Cook Ritchie)來打狗協助宣教事工。1868年底樟腦事件後,馬雅各才重回府城設立醫療傳道據點,而打狗宣教據點則交由李庥牧師負責。
1869年在打狗設立的「傳道者養成班」,可說是英國長老教會在台灣最早的傳道者教育訓練場所,1871年相繼在府城也設立「傳道者養成班」,爾後二處「傳道者養成班」於1876年合併於台南府城,稱為「府城學院」(Capital College) ,也就是現今台南神學院的前身。
因此,台南神學院的歷史可追溯於1869年在打狗所成立的「傳道者養成班」,而1869年至1876年成立學院前的這段期間,可說是「草創時期」,神學教育是「師徒制」,依李庥牧師及甘為霖牧師能力所及,來培訓本地傳道人員。嚴格說來,當時只有少數願意從事傳教工作的信徒,來跟著宣教師們研讀聖經,有時也出外佈道,沒有正式的教室設施及規劃性的課程。儘管如此,當時的學生前前後後有28位,來自不同區域:北自埔里、嘉義,南至里港、竹子腳,當然也含蓋府城附近平埔族的崗林、木柵、左鎮、吉貝要及岩前教會等等。甘為霖牧師曾在《台南教士會議事錄》記錄1877年當時駐在南部各教會及傳教者名單,除了高長傳道(見圖)外,還有24位傳教者值得我們繼續探尋,補滿台灣教會早期的宣教史蹟。
依據《台南神學院九十年史》,打狗與府城「傳道者養成班」的學生及所屬教會如下:
木柵教會:姬旺來、穆金鈴
左鎮教會:卓基清、卓文杞
里港教會:胡古、黃深河、林主忠、劉茂清
番子田教會:陳哮榮
竹子腳教會:徐春枝
內社教會:潘茅格
杜君英教會:賴阿蘭
劉厝庄教會:劉沃
大社教會:潘君乃
岩前教會:林天然
埔里教會:王安崎
崗林教會:蕭天才
嘉義教會:吳意、林永遠
鳳山教會:林華
鹽埔仔教會:吳葛
鼓浪嶼教會:盧三元
楠梓教會:吳老智
吉貝耍教會:向茂春
教會不詳:李文枝、雷金、戴保、彭根
歡迎上述傳道者的教會及親友們能提供更多資料給台南神學院或歷史檔案館,以紀念這些早期本土的傳道者及其事蹟。
台灣教會史可說是台灣史一部份的縮影。1865年英國宣教師馬雅各醫生開始在台南地區醫療傳道,至1872年間,由於來台宣教師們的高尚品格及愛心感化,台灣教會已發展有十四間之多,東到木柵、南至東港,北達埔里,而教會信徒數也將近千人。
為了堅固早期信徒所信福音道理,及培養本地傳教人才,李庥牧師於1869年於打狗(今旗後)成立「傳教者養成班」,1871年於府城(今台南)也成立另一「傳教者養成班」。等巴克禮牧師於1875年抵台後,才將兩地「傳教者養成班」於1876年合併並在府城購買土地,成立「府城大學」(今台南神學院)。當時入學學生約十幾名,這是英國長老教會在台灣開辦的第一所大學,也可說是台灣史上第一所西式大學。
以所在地「府城」(台南)為學校名稱,反映著早期宣教師們對台灣本土的認同與熱愛。一個學校的風格及精神也可從其校名探知一、二。台南神學院的教育理念是由小看大,由情境思考普世。其實,這也是神學教育的二大導向:一是釘根本土;另一是向普世開放。
1876至1895年間,學院曾停辦三次。一次純屬教師不夠而停辦,另外二次與台灣近代殖民史有關。一次是1884年的清法戰爭,由於法國軍艦封鎖台灣,為了學生安全,學校於九月停學,至次年1885年的2月,局勢漸趨穩定後才復學。
另一次是清日戰爭,戰爭中台灣於1895年被日本佔領,日軍侵犯來台,學校不得不於3月停課,於次年2月底局勢穩定後才又復學。可見,台南神學院的歷史,一方面呈現著台灣近代史在列強爭奪下的無奈與悲哀;但另一方面,也見證著神學教育的重要性,在台灣人民的傷痛中,如何教導信徒去傳達上帝的安慰與救贖。
1896年神學校復校時,學生人數有13名。復校一年後,1897年2月份的〈府城教會報〉(今教會公報)對神學院學生的學習情形作如下評語:神學院學生每個人都很認真讀書,品格良善,每禮拜學校會舉行一次考試,成績優良的,名字將刊登在教會報,予以鼓勵。另外,每禮拜六學生必須打掃校園環境,或出外參與佈道工作。
由此可知,早期台南神學院的教育方針及學院風格是鼓勵學生認真讀書,重視學生品格教育及培育傳道與服務精神。這與加爾文晚期所創辦的日內瓦學院一樣,學生被評定為品格高尚、認真讀書、熱心助人及滿有宣教熱誠。作為一個學院教師,我由衷期盼南神師生具有這種風格,且能發揚南神人此種認真讀書兼具服務與傳道熱誠。
1940年後,日本因在東亞的戰爭日趨困難,而加緊皇名化運動,除了強迫台灣人改姓日本名外,也強迫台灣各級學校校長由日人擔任。台南神學院在日本強權壓迫下,選擇「寧為玉碎,不可瓦全」的抗拒精神,而決定閉校。學生不得不轉往台北神學校寄讀。當時的閉校禮拜,大家心情可想而知,然在艱困中,仍信靠上帝,仍奮鬥不懈,心存盼望。這種「寧為玉碎,不可瓦全」的抗拒精神,爾後就成了台南神學院的精神象徵。這也表現在後來台灣在國民黨高壓統治時,這個學院畢業的學生是如何帶領台灣教會抗拒強暴政權。
戰後,台南神學院在國民黨政權的統治之下,與台灣人民共同承擔228的苦難及日後白色恐佈。也在這種困境中,台南神學院於1948年3月16日舉行復校禮拜,見證著台灣教會雖處於新的統治者的壓迫下,仍然心存盼望,藉著神學教育,培養教會領袖來面對新的困境。
1949年8月,第一個台灣籍牧師黃彰輝繼任院長,在他苦心經營及普世教協神學教育基金會的援助下,台南神學院發展為頗具規模的一間學院。另外,他也提倡「處境化」的神學教育及神學思考,為南神教育指出一個重要導向,由此建構一個以台灣為主體性的神學教育內涵。
因著這樣的「處境化」神學教育啟蒙,1970年後,台南神學院所培育出來的學生,繼續以認同鄉土的精神為台灣前途及人權奮鬥不懈。一方面,我們的校友領導著台灣教會於1971年發表「國是聲明」,在台灣被迫退出聯合國時,強烈要求內政革新及國會全面改選。於1977年,美國總統卡特將與中共達成正常化關係協議時,在此台灣存亡關頭下,發表「人權宣言」,說出台灣人的心聲,期盼一個獨立自主的台灣。
另一方面,台南神學院的神學教育也落實「處境化」神學思考,在台灣這塊土地展開處境化的本土神學建構。本土神學談的是台灣的出埃及運動,從如同埃及的中國強權及霸權文化壓迫下解放出來,建構一個可相互祝福的台灣迦南美地。
當哥倫布航行到新大陸的時候,新大陸的民族不是從未聽過耶穌的信息嗎?所以在1545-1563年期間的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一些天主教神學家就提出一個有趣的「翹翹板」平衡理論,翹翹板的一邊是有關耶穌基督獨特的救恩,而另一邊則是強調上帝對普世眾人的愛。翹翹板平衡了特殊的拯救和普遍的拯救。這些神學家甚至主張說如果異教徒不能接受水的洗禮,也可以通過願望來受洗,跟隨他/她們的良知並實踐道德的生活,隱性表達參加教會的願望,這樣這些異教徒也能通過天堂之門。
以前是大公教會之外沒有拯救,現在是蹺蹺板的一邊雖是異教徒,如果跟從自己的良知來實踐道德生活,他/她們也以某種方式被接納在大公教會之內。這樣的觀點,被近代天主教神學家拉納(Karl Rahner)所大力提倡。有趣的是這位德國耶穌會神學家從未研究過其他的宗教,或與其他的宗教對談過。但他相信上帝的世界一定比基督教的世界大很多。在1961年的一篇演講,他以約翰壹書3章8節來說明上帝是愛,人的本性是蒙受恩典的。而上帝為了拯救所有的人一定會有所行動,上帝會向每一個人啟示祂自己,也使每一個人感受到祂的臨在。
拉納說這就是恩典,我們的人性不僅是自然的本性,也是蒙受恩典的本性。我們感受神聖者臨在的力量,就如同電所點亮的燈泡,上帝的愛以不同方式充滿在人類之中。拉納與聖保羅的恩典學說相似,強調罪在那裡顯多,恩典也在那裡顯多。雖然自私貪心是人性,但愛及關心更是人性更大的部分。拉納自稱自己是一位主張拯救的樂觀主義者,上帝的愛會臨在墮落的現實與得救的人性潛能之間。諸宗教都是拯救的道路,上帝的恩典通過其他宗教的信念、禮儀實踐來提供禮物,所以說諸宗教也可以成為上帝拯救的道路。
上帝可以通過印度教、佛教、伊斯蘭教和民間宗教的信念與實踐把人引向祂自己。拉納說這些都是上帝拯救計畫中的方法。這樣說來,信仰佛教的佛教徒,可在忠誠實踐佛教的信仰而得到上帝的拯救。拉納這樣地反省說:在拒絕腐敗、毀壞引誘的個人良知或理智裡,基督教在這方面並不會比其他宗教好。所以,他邀請基督徒以新的方式來看待其他宗教信仰的人,他說上帝在傳教士抵達印度之前早已臨在印度,並且讓自己為印度教徒所認識。因此,基督徒要改變態度,不是他宗教有問題,基督教有答案;而是大家都有問題,也都有答案。
拉納在「匿名的基督徒」(Anonymous Christian)這個觀念中,強調上帝的愛臨在人類的人性上是第一步;第二步是上帝的恩典必須具體;第三步則是所有的恩典都是基督的恩典。因此,耶穌不是拯救的有效原因,而是拯救的最後原因。由此,上帝的愛始終存在其他宗教的地方,而耶穌作為最後的原因是去滿足人類心靈最深刻的一種完全獻身,像上帝般過著愛與公義的生活。
在此,肯定耶穌「成全」其他的宗教,就成為基督徒對「上帝救恩」的重新認識。所以,體驗上帝大愛恩典的佛教徒與代表上帝大愛恩典的耶穌就產生了聯繫,某種意義來說,他/她們也是基督徒,經驗到基督徒的經驗,只是沒有意識到而已,所以拉納稱他/她們為「匿名的基督徒」。在此,特別要說明的是拉納的目的是為天主教徒及基督教徒寫的,他不是為佛教徒寫的,他的目的是想把從「教會之外沒有拯救」這樣的觀點解放出來。
受到新柏拉圖主義的影響,第2世紀基督教著名的殉道者游斯丁(St. Justin Martyr) ,認為人是由三個不同的部分組成:身體 (soma )、精神(psyche) 與靈魂(pneuma)。他認為人的靈魂是人本性的顯著特徵,獨特的尊嚴,可理解為人類的神聖原則。靈魂被視為對洛各思( Logos)宇宙神聖原則的參與,所以靈魂是「logos的種子」或「人類的理性」,也就是說Logos賦予人類靈魂、理性和生命。
由此希臘哲學思路切入,游斯丁進而認為人身上的這種神聖原則與神聖的道,是與上帝的道有著密切的關係。即每個人身上,都有一個神聖的種子,人的理性,至少在基督降臨之前,它是人類生命中最好的導引。而人的責任如果是按照這樣正確的理性來生活,那就己經參與於神聖的理性,即使是對基督沒有明確信仰的人,也已經參與在基督的道了。游斯丁宣稱基督是上帝的長子,所有種族的人都參與於衪的道,而那些願意過著理性生活的人就是基督徒了,甚至有的人還被認為是無神論呢!
2世紀就有這樣「logos種子」想法的游斯丁是受何影響呢?是從斯多亞哲學來應用於基督教的啟示嗎?是馬太福音播種者寓言自身的影響嗎?或是從約翰福音的Logos教義中所得出的智慧成果嗎?還是從希臘化的偤太哲學家Philo思想那裡借來的嗎?不管如何,游斯丁確實是將斯多亞哲學中常用的logos一辭,視為是人類的理性本質,並重新詮釋為如同約翰福音所說的「道」(Logos) ,己經成為福音的種子播種在每個人的心中,這顯然是上帝的恩典。Georgetown大學的Heinrich A. Rommen教授在The Natural Law書中,指出斯多亞的自然法則及logos種子的概念,顯然被早期教父們使用,特別是游斯丁所認為的:上帝是永恆法則,也以良心和理性的聲音來頒布自然道德法則。
在柏拉圖的Phaedrus,柏拉圖是以靈魂馬車為寓言來解釋他對人類靈魂的看法。柏拉圖將人的內心運作描述為由馬夫拉著兩匹馬奔跑:一匹白馬,脖子長,訓練有素,舉止得體,不帶鞭子就跑;一匹黑馬,脖子短,飼養不好,沒有紀律,需要不斷的指導。游斯丁認為logos的任務,如同使用智慧和理性來駕馭馬車的馬夫,引導心靈的白馬(psyche)及其理性的道德衝動;以及身體的黑馬(soma),具有非理性和貪婪的本性,來走向良善。而Logos是自然道德法則的源泉,是上帝置於人類心中的法則,使人能與野獸區別出來。
在此,游斯丁的洞察力是具有價值的,logos可被視為一種管理人類本性的能力,人只要聽從這神聖火花的聲音,可說是已經在基督裡活出了上帝的律法。跟隨logos,人就被引向基督,並認識到他/她在造物主面前的從屬狀態,以及他/她的貪婪衝動和頑固本質,他/她需要造物主的恩典,並且認知到他/她若未能遵從那個內在的法則,他/她就對他/她的創造者犯了罪;因此,當他/她察覺他/她需要寬恕時,上帝的恩典就會直接引導他/她走向基督和基督的教會。
但願,21世紀基督徒的宣教,能從2世紀的游斯丁身上學到智慧與應用,看待未信者同樣見有logos福音的種子在其心上,也從我們基督徒身上察覺到人(不管信或未信) ,若未能遵從logos的內在法則,人就對他/她的創造者犯了罪;而且也只有人(不管信或未信) ,當他/她察覺到需要寬恕時,上帝的恩典就會直接引導他/她走向基督和基督的教會。
繼承父親蘭大衛醫生志向,遠從英國來台灣彰化行醫的蘭大弼醫生,於2004年6月台南神學院的畢業典禮中,受頒榮譽人文學博士榮譽,同時也接受陳水扁總統褒揚,稱為「正港台灣之子」,為在台行醫28年的無私奉獻劃上完美句點,如同聖經所說:「他們的脚蹤何等佳美」(羅馬書十章15節)。
蘭大弼醫生1914年底出生在台灣彰化,父親蘭大衛醫生是於1895年來台,承繼一位死在台灣的醫療宣教師盧嘉敏醫生的醫療工作。老蘭醫師夫婦在台服務40年中最令人頌揚的事蹟是「切膚之愛」,記述一個13歲的男童,不小心跌傷了腿,傷口潰爛,由於怕併發骨膜骨髓炎而切除大腿,蘭醫生的太太蘭連瑪玉女士自告奮勇地切割她的皮膚,移植到男童的患部。手術後來雖未成功,但老蘭醫生夫婦對台灣之愛,令人感動不己而有「彰化活佛」之尊稱。這種愛人捨己的醫護精神,就如同承繼父業的小蘭醫生常說的一句話:「昂貴的儀器固然重要,但身為一位醫生,一顆憐憫、溫柔、謙卑、吞忍的心對待病人,更重要。」
蘭大弼醫生一生事蹟如同其父令人景仰,1939年取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後,就志願到中國福建省晉江縣泉州城惠世醫院服務,直到1949年中共佔據泉州後才偕夫人高仁愛醫生離開中國,並於1952年轉來台灣彰化基督教醫務服務,直到1980年6月退休偕夫人返英定居。
其間,1947年蘭大弼醫生被選為倫敦皇家內科學院院士,1953年為彰基第九任院長,1959年因協助八七水災救治醫護災民,榮獲彰化巿巿民證及巿民之鑰。1980年退休後更被聘為彰基終身名譽院長,父子二代四人對台灣之情,真可說是「對土地有情,在人間有愛」的美好典範。
退休返英後的小蘭醫生夫婦仍念念不忘台灣,1986年初夫婦二人又遠渡來台,將近半年時間義務協助台南新樓醫院醫療工作。1991年小蘭醫生贏得台灣人社團的肯定,獲頒台美基金會人才成就獎之社會服務獎,領獎時小蘭醫生以肯定的語氣說:「我是一個在彰化長大的英國籍台灣人。」接著1996年2月獲頒第六屆醫療奉獻獎時,他說:「回憶從中國轉進台灣,再次回到父親工作的地方,不分國籍與醫護人員互相打拚。這是一個非常難得的經驗,能夠出生在台灣,是很福氣的,在台灣和台灣囝仔作伙打球,和醫生、護士逗陣打拚,是我一生最快樂的時光。」
難得的是,同年11月小蘭醫生榮獲李登輝總統頒贈紫色大綬景勳勳章,肯定他們夫婦二人對台灣的付出與貢獻。當時83歲的小蘭醫生致詞時說了一句令人感動的話:「每一個人都有根,有根長入土地才會生長,我在台灣有根,人們記得我的家庭的好,記得我的父母...」確實如此,蘭醫生父子夫婦四人對台灣的二代情,令人由衷的尊敬。
其實,小蘭醫生最令人頌揚的並不是得了多少獎,而是他們對病患的愛與付出。記得小蘭醫生夫婦曾協助台灣痲瘋救濟協會,配合照顧台灣中部痲瘋患者;並積極推展公共衛生至南投、苗栗、台中縣等原住民部落,或沿海醫療較偏遠地區。夫婦二人也經常捐血給需要的病患,他們夫婦二人的「輸血之誠」與其父母的「切膚之愛」實為現代醫療工作的典範。
在台南神學院頒贈榮譽人文學博士給小蘭醫生的同時,但願紛紛擾擾的彰基、能學學蘭醫生父子二代奉獻愛人的精神,在「切膚之愛」、「輸血之誠」的土地有情、人間有愛的典範中,重拾彰基精神、造福人群。
詩篇第8篇:「重新定向」(re-orientation)與「重置」(reset)
06/14南神早禱
詩篇第8篇的主題是在開始的第一節與結束的第九節:「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到即高大!」這是一篇讚美上帝創造與拯救的詩篇。
約翰、加爾文在他26歲寫的《基督教要義》說,我們所有的智慧是由兩個部分組成:一是對上帝的認識,另外是對人的認識。他說除非我們先認識上帝,我們就永遠無法認識自己。對詩篇第8篇來說,就是先認識創造萬物上帝的威嚴與高大,我們才會知道人是何等的卑賤與微小,我們需要倚靠上帝的拯救。
列王紀上卷8章27節說,所羅門王奉獻他所新蓋的聖殿來懇求上帝的賜福時,他卻這樣地問到:「上帝難道真正會住在地上麼、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瑞典Uppsala大學天文學家Eric Zackrisson教授說宇宙有7百億億行星,也就是7的後面有20個零;但是我們所住的地球卻是最幸運的地方,離太陽不會太近,太近我們就會熱死;離太陽也沒有太遠,太遠我們就會冷死。
第4至6節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或作上帝〕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萬物。」這裡天使的原文是Elohim,這是北方支派對上帝的稱呼;因著希臘文七十譯本將Elohim翻成天使,所以也影響著新約希伯來書的作者,在2章7節也翻成「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
其實,正確的翻譯是我們比上帝微小一點,因為上帝賜他榮耀尊貴為我們的冠冕,顯出我們人被創造的價值,又派我們管理衪手所造的萬物,所以我們要讚美耶和華我們的主啊,因為衪的名在全地到即高大!
舊約學者Walter Brueggemann在他寫的《詩篇的靈性》(Spirituality of the Psalms)中,以「重新定向」(re-orientation)來解釋詩篇的重要性及靈性。他說在詩篇裡,我們常看到以色列人信仰的定向,因敵人的攻擊而迷失方向;所以詩人再一次地喚起以色列百姓,要回到上帝的信仰來重新定向(re-orientation) 。
我們讀詩篇第3篇到第7篇,看到以色列百姓因著敵人的攻擊來失落信仰的定向。3章1節說:「耶和華阿、我的敵人何其加增.有許多人起來攻擊我。」5章8節說:「耶和華阿、求你因我的仇敵、憑你的公義、引領我.使你的道路在我面前正直。」6章7節說:「我因憂愁眼睛乾癟.又因我一切的敵人眼睛昏花。」7章5節也說:「就任憑仇敵追趕我、直到追上.將我的性命踏在地下、使我的榮耀歸於灰塵。」
然後到了8章2節上帝適時出手:「你因敵人的緣故、從嬰孩和喫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這裡所說的嬰孩,就是指著軟弱的以色列百姓,他/她們確實因著面對強大帝國的攻擊而失去信心,詩人希望他/她們能在創造天地上帝的面前來重新定向(re-orientation)他/她們的信仰。我們讀新約希伯來書時也有同樣的感受,在強大羅馬帝國的壓迫與攻擊而使信徒驚慌迷失時,作者就引用詩篇第8篇來鼓舞這些受逼迫的信徒,能在人子耶穌基督的信仰與盼望來重新定向(re-orientation) 。
接著詩人繼續問到:「人是什麼?」美國70年代有一個「6百萬美元」系列,說到一位受傷太空人的故事,而他唯一的生存希望就是以600萬美元的代價,將新的仿生人類技術植入他破碎的身體。耶魯大學生物物理學教授Harold Morowitz,在回應這個600萬美元的生物基因時,收到了他女兒的生日賀卡,上面寫著:「根據生化學家的說法,你身體的材料只值98 cents!」 Morowitz教授女兒的說法很感興趣,就拿出他的化學品供應目錄,開始查看構成人體的所有化學品的價格。結果證明,從化學上來說,人體的化學物質平均值實際上超過600 萬美元。
Morowitz的計算如下:血紅蛋白每克285美元(Hemoglobin - $ 285 a gram) ,胰島素每克47.50美元(Insulin - $ 47.50 a gram) ,胰蛋白酶每克36美元(Trypsin - $ 36 a gram) ,膽紅素,膽色素,12美元一克(Bilrubin, the bile pigment, $ 12 a gram) ,人類DNA,每克76美元 (Human DNA, $ 76 a gram) ,膠原蛋白,15美元一克(Collagen, $ 15 a gram) ,乙酸激酶,每克8,860美元(Acetate Kinase, $ 8,860 a gram);鹼性磷酸酶,225美元一克(Alkaline Phosphatase, $ 225 a gram) ,令人震驚的是,促卵泡激素每克高到800萬美元( follicle-stimulating hormone at $ 8 million a gram),而催乳素(刺激母親產奶的激素) 更高達每克1750萬美元(Prolactin the hormone that stimulates milk production for mothers, 17.5 million a gram) 。
Morowitz教授得出的成本是人體的化學物質,每克的平均值為 245.54 美元,然後,以自己的平均體重為168磅或79,364克來說,但減去人體68%的水份,人體內的化學物質是24,436 克,將其乘以254.54美元,Morowitz教授發現僅人體的價值是6,000,015.44 美元!人的價值是98 cents或6百萬,其實就看你/妳怎樣看你/妳自己!
亞里斯多德有一次觀看天上的星星時,突然有所醒悟地說:「天上的星星,你有什麼了不起?我比你更了不起,因為我知道你在那裡,你不知道我在這裡!」詩篇第8篇說的真好: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你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又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萬物。18世紀的哲學家康德也說,有兩件事情讓我心存敬畏:一是在我頭上的星星(自然律) ,一是在我內在的良心(道德律) 。確實,我們若想要將萬物管理好,我們首先就必須將自己管好,在上帝的信仰中「重新定向」(re-orientation) 。
2010年4月20號,墨西哥灣發生攢油井爆炸,有11人死亡,17人受傷。漏出490萬桶的油污染到海灣,造成生態浩劫;後來也只能回收80萬桶漏油。同年6月17號,在Where the Wind論壇有一篇文章,就是從詩篇第8篇來反省這件漏油事件。文章說人為什麼這麼大膽自大?不履行對上帝的責任來成為好管家?只能從地下抽出有毒的液體,又沒有處理後果的計劃。文章說我們已經將這個世界漸漸變成一個垃圾桶,大家在丟垃圾,已經失去分享土地恩惠的福氣。在這個自然世界繼續受到危害的時候,詩篇第8篇就是警告的鐘聲,如果我們無法完全倚靠上帝來管理這個世界,那麼我們就沒有資格領受這個禮物!
我最近在Berkley Forum讀到弗羅里達大學宗教系教授Anna Peterson寫的一篇文章:Climate Change, Pandemic, and Religion in COVID-19,她說百分75的新型傳染病的起源,都來自野生動物的買賣。動物棲息地受到破壞,森林被砍伐,雨林遭到破壞而造成氣候變遷。這時候有的宗教就利用這個機會,來找它們討厭的代罪羔羊。Anna說請我們「按下重置的按鈕」(hit the reset button) 。的確,我們對自然的態度要「重置」(reset) ,什麼是我們可以居住的環境要「重置」(reset),什麼是好的社區生活要「重置」(reset),當然我們的信仰也要「重置」(reset)!
「重置」(reset)是我們的順從牧師,在「生態神學」教室常常提醒我們的一句話。我相信我們的信仰若能夠在上帝的愛及公義來「重新定向」(re-orientation) ,我們就有可能對這個上帝交代給我們,衪所創造的美好世界受到破壞時,可以來「重置」(reset) ,我們不再自高自大,以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
對神學教育來說,「重新定向」(re-orientation)與「重置」(reset),也是重要的神學功課。我們在這裡接受教育,無論將來要成為牧者,或是教會領導者,我們有時會在學習的過程中灰心、甚至對學習的環境失望;有時我們也會因信仰受到解構的挑戰而迷惘!我們一定要常常回到上帝的信仰來「重新定向」(re-orientation) 。因為上帝已經將榮耀尊貴賜給我們為冠冕,也在耶穌基督裡讓我們找到生命的定向與意義,重新定向我們的信心、熱情及愛心,這樣我們就能確信我們對上帝的認識越深,對自己的認識就會越多,明白只有完全信靠上帝,我們才有力量「重置」(reset)這個受傷的世界,知道我們並不是這個世界的中心,上帝才是!由此,齊聲讚美「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到即高大!」
彰化基督教醫院近年來內部所發生的院長人選擺不平的事件,頗令社會大眾感到憂心。憂心的不是醫院內部的家醜外揚,而是作為教會醫院的本質及其首要使命的意義失落。醫院對大多數人來說,是醫療關係場所,也是容易賺錢地方;然對醫院本身而言,其意義遠超於此。醫院在人類歷史的發展中,隱含著一種悲天憫人的動力,讓人們在時而苦難、時而病痛的世界裡有了抗拒的藥方,有了明天會更好的盼望。
第三世紀末,當埃及傳染黑死病時,在亞歷山大的主教Dionysius就以他的教會作為照顧病患的中心。教會不只無條件收容病患,也為病逝的貧困者尋找安葬之所。後來基督徒皇帝君士坦丁成為羅馬皇帝後,教會得到政府稅收的減免及補助,而開始建立慈善機構。早期的慈善機構設有客棧 (hostel),提供場所讓流浪漢、窮者及病患居留。
公元三百七十年,該撒利亞的修士Basil所建立的慈善機構,可說是醫院的早期雛形。其中除了提供無家可歸者的住宿外,也有看顧病患的醫生及自願看護病患的基督徒義工。此機構可說是一個綜合體,融合醫院、客棧及救濟院為一體。這也說明了休息的房屋(house)、客棧(hostel)、旅社(hotel)及醫院(hospital)是來自同一字源。
當Chrysostom在三百九十八年成為君士坦丁堡的主教後,他大力支持建立稱為Nosokomeia (意思是讓病患得到照顧的地方)的慈善機構。在此機構不只有醫療人員、看護及廚師,也對旅行出外者提供食物與休息場所。這也是後來餐廳的隱涵意義,英文中的餐廳restaurant是由拉丁文的rest au errant所組成,意謂讓在外面徘徊的人(au errant),可到裡面休息(rest)。
中世紀的歐洲,分散在各地的醫院也大多由教會管理經營,除了醫生外,修女們負責實際看護,而修士除了籌募款項外,也為病患祈求代禱。當時醫院的目的不在於賺錢,而是實踐基督的博愛。而醫院的宗旨是照耶穌所說的:「這些事,你(妳)們既作在我這弟兄(姊妹)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馬太二十五章四十節)
這時期的醫院,對常人不敢接近的麻瘋病人施予照顧,對身無分文的孤獨老人給予關懷,對身患重病的人愛心看護。不像今日有些醫院,對AIDS患者排拒,對重病患者刁難,對孤苦無依的老人任其自生自滅。
彰基素來有好的名聲及醫德,令人景仰。因此彰基事件演變至今,大家應該回顧教會設立醫院的原先宗旨及彰基設立時的理想來省思。試想畢業自英國愛丁堡大學醫學院的蘭大衛醫生,本可賺錢安居樂業。但他選擇台灣為其第一志願,於一八九五年來彰化行醫傳道。而其感人事蹟當屬「切膚之愛」,割自己夫人股肉之皮,來移植到一個小孩的大腿傷口。雖然手術沒有成功,但其愛心成就了彰基設立時的原先宗旨。但願彰基事件回歸彰基設立的原旨來尋求有智慧的化解。
當教會行政法規與政府法令有所不同解釋時,也盼望政府尊重教會作為財團法人的自主權。當政府不以公權力界入教會內法規解釋的人事紛爭,而教會主事者又能有智慧地去化解其機構在人事上的任免問題時,也許危機會成為轉機,也許這也可以作為今日台灣宗教界興辦醫院的借鏡,讓宗教界熱心所興辦的醫院,記得原先創辦時的宗旨。
詩篇97篇:上帝掌權、全地快樂
南神2022/05/31早禱
詩篇97篇的主題是耶和華作王,是掌權者,地就快樂,眾海島就歡喜。詩篇97篇也是復活節季節第七個主日的經文:確實,復活的主已經勝過一切惡的權勢,也邀請我們有份於衪的公義及歡喜。
聖經學者說詩篇第一卷到第三卷,就是詩篇第1篇到89篇是反映以色列被擄時的破碎,如同89篇10節所說:「主阿、求你記念僕人們所受的羞辱、記念我怎樣將一切強盛民的羞辱存在我懷裡。」這是說被擄的百姓體會了他/她們喪失土地、聖殿及君王制國家的悲傷。
因此,第四卷的詩篇就以摩西的詩來做開始。以色列百姓在有士地、聖殿及君王制國家之前,上帝就揀選了摩西,上帝要親自做以色列的王,來掌管、引導他們。美國聖經學者Gerald Wilson說,詩篇93篇,95到99篇是詩篇的神學中心,是上帝作王、上帝是掌權者的詩篇。
美國哥倫比亞神學院舊約教授Walter Brueggemann,在1986年寫了一篇文章<詩篇97篇:為聖誕節的詩篇〉(Psalm97: Psalm for Christmas Day)。他說詩篇97篇是復活節後第七個主日的詩篇,也是聖誕節平安夜的詩篇;在聖誕節,我們不只是慶祝一個奇妙嬰孩的降生,也通過他的降生,我們在慶祝上帝以明確的方式進入這個世界,來改變這個世界。詩篇97篇是對被擄的破壞及苦難的回應,上帝要在惡人作惡的世界裡施行審判與拯救義人。他說上帝所帶來的改變,以及在這個改變中為我們提供上帝是掌權者的公義倫理,這是復活季節的最好結論。
詩篇97篇跟我們說上帝是掌權者,密雲和幽暗、在他的四圍.公義和公平、是他寶座的根基。有烈火在他前頭行、燒滅他四圍的敵人。他的閃電光照世界.大地看見便震動。諸山見耶和華的面、就是全地之主的面、便消化如蠟。 諸天表明他的公義、萬民看見他的榮耀(3-6節)。所以,接續的那些「事奉雕刻的偶像、靠虛無之神自誇的、都蒙羞愧。」(7節)這段經文讓我們想起摩西在西乃山見到上帝的情景,後績的也是以色列百姓拜偶像,行羞恥的事(出19章16-20節。)
以賽亞受上帝呼召的時候,他在聖殿看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其上有撒拉弗侍立.各有六個翅膀.用兩個翅膀遮臉、兩個翅膀遮腳、兩個翅膀飛翔.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因呼喊者的聲音、門檻的根基震動、殿充滿了煙雲。」(賽6:1-4) 接續是以賽亞驚恐地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6:5)
彌迦先知的經驗也是一樣,當「耶和華出了他的居所、降臨步行地的高處.眾山在他以下必消化、諸谷必崩裂、如蠟化在火中、如水沖下山坡。」(彌1:3-4)而接續的是以色列家的罪惡.先知說雅各的罪過豈不是在撒瑪利亞麼?偤大的丘壇豈不是在耶路撒冷麼?(彌1:5) 這豈不是拜偶像的羞恥!
在此,詩篇97篇7節也說;「萬神哪、你們都當拜他。」這真有意思。我禮拜一上課的時候,剛好提到以色列的上帝是如何在外邦多神的環境中,發展成一神論普世的上帝。列王記上記載先知以利亞上何烈山時,「那時耶和華從那裡經過、在他面前有烈風大作、崩山碎石、耶和華卻不在風中.風後地震、耶和華卻不在其中.地震後有火、耶和華也不在火中.火後有微小的聲音。(王上19:11-12) 寫《神的歷史》(The History of God)的Karen Armstrong說,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上帝不是外邦所拜的自然神,祂是自然的上帝,祂是掌權者。
詩篇74篇13節說:「你曾用能力將海分開、將水中大魚的頭打破。」將海分開,海Yam也可理解為海神Yamn;而大魚的頭,大魚Leviathan也可理解為有七個頭的海怪Loton。上帝確實是大自然的主宰,祂是掌權的上帝,如同詩篇97篇9節所說:「因為你耶和華至高.超乎全地.你被尊崇、遠超萬神之上。」
馬丁路德曾說他每天用七個不同的時間讀詩篇,這樣兩個禮拜就可以讀完。他也提到1530年,有同事及他的兩個兒子陪他從Wittenburg到奧斯堡(Augsburg) ,參加新、舊教協議。4月來到Coburg城堡時,因為沒有安全通行的保證,所以他在此住了6個月。在此期間,路德說他讀到詩篇118篇24節「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時,得到很大的安慰。這也如同詩篇97篇12節所說:「你們義人當靠耶和華歡喜、稱謝他可記念的聖名。」
美國哥倫比亞神學院教授William Brown,最近寫一本書Deep Calls to Deep:The Psalms in Dialogue Amid Disruption,談到詩篇可與這個分裂、混亂的世界進行深入的對話,讓彼此得到幫助。他問在這個分裂、混亂的世界,人類在創造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麼?一個可以信任的領導者是什麼?法律和秩序是什麼?智慧在信仰生活中的作用是什麼?在權力與悲傷兩極分化的社會,公義又是什麼?他深信這個分裂的世界,可以從馬丁路德所說的小聖經詩篇來得到幫助。
美國肯塔基Lexington神學院禮拜與講道學的Leah Schade教授,最近在「生態講道者」(Eco Preacher) 論壇寫了一篇文章:<詩篇97篇:創造的公義,也是人的公義﹔(Justice for Creation is Justice for People : Psalm 97) ,引用美國公共廣播電台的記者Ayesha Roscoe採訪國際環境法中心的總裁Carroll Muffect時,說到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所造成的人民死傷和環境破壞,工業區、農業地、野生動物都因著炸彈放出的毒氣嚴重受到污染。百姓的死傷、土地受到破壞該如何恢復?
Schade引用詩篇97篇這樣說:「支持戰爭的領袖,就是偶像崇拜,一定會面對上帝的審判」;而那些為保護弱勢者、自己的國家、恢復被踐踏的土地來戰鬥的人,她也引用詩篇97篇11節說:「散布亮光是為義人.預備喜樂、是為正直人。」
Schade呼籲世界的人民應該一起來幫助烏克蘭,在戰爭時或在戰爭結束後,幫助烏克蘭人重建家園,找回過去幸福的生活,及恢復土地以前美麗的面貌,因為我們所信的上帝,祂的公義就是我們的公義。上帝掌權,地就快樂、島嶼就歡喜。
最後也邀請我們南神師生,讓上帝掌權,有份於衪公義的宣揚,這樣我們在南神這塊土地生活就會快樂;台灣各島嶼也會歡喜!
美國女性神學倡導者的露絲瑪利、路以瑟(Rosemary Radfond Ruether),於5月21日過世,享年85歲。神學家瑪麗、亨特(Mary Hunt)說,路以瑟在與長期疾病爭戰後於週六在加州過世。瑪麗、亨特說路以瑟博士是一位傑出學者及運動家。她在生態女性主義和解放神學、反種族主義、巴勒斯坦中東複雜問題、及女性與教會等方面的工作,受到世界各地學生、同事和合作者的尊重和喜愛。
路以瑟生在典型虔誠保守的天主教家庭,她回憶說自己出自保守男性沙文主義的家庭,卻能到達一個重新反省的不同看法,完全是不可思議的,路以瑟見證說也許這就是恩典。不過,路以瑟也曾回憶說她第一次受到全然震憾的是18歲上中世紀歷史課時,當時的教授很小心的提示,教會在那個時代非但沒有反對奴隸制度,且支持其存在。
路以瑟說她因受到「黑人力量」(Black Power )運動的影響,而於1965年夏天到密西西比州參與黑人民權運動。在此,她看到一所黑人大學的宿舍被子彈穿過,並參觀了一個被三K黨圍困的小鎮。她說:「我從密西西比州的黑人背景中體驗了美國白人的樣子」,又說:「對我來說,那是一個決定性的時刻;當一個人必須做出決定時,你是被恐懼支配?還是要繼續前進?」由此,她特別推崇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牧師(Rev. Martin Luther King, Jr.),認為他是美國歷史上市民宗教在先知批判和解放運動中,最熟練的提倡者。
在加州克萊蒙特大學獲得古典學和教父學(基督教教父的歷史)博士學位後,接下來的十年,路以瑟是在華盛頓特區一間歷史悠久黑人的霍華德大學(Howard University)的宗教學院(School of Religion)任教。在60年代的和平示威運動中,路以瑟還曾被警察逮捕,在獄中過了一夜。
80年代後,路以瑟轉而任教於芝加哥一所新教衛理公會的Garrett Evangelical神學院。她在那裡度過了大部分的職業生涯,也培訓了年輕一代的基督教領袖,並就墮胎、節育和全男性神職人員的教義,向她自己的天主教會提出挑戰。由於她對女性墮胎權的支持,讓她後來付出了代價,一所天主教大學收回了她的工作機會,儘管她仍是一位虔敬的天主教徒。
步入中年的路氏,已是大約8本書的作者和編者,並且還有幾百多篇的文章和書評。也有人統計從1965至1976年,路氏大約主持了125個不同的演講會(從大學到教會研討會),況且她同時又是一個家庭裡的太太和三個小孩的母親;另外,路以瑟所提倡的女性神學也關注到生態問題和種族問題。她的《解放神學:基督教歷史和美國力量對峙中的人類希望》(Liberation Theology: Human Hope Confronts Christian History and American Power)一書,雖比古提雷茲(Gutierrez)《解放神學》的英譯本早出一年,然路以瑟已在此書預言古提雷茲可能將是未來拉美世界的神學家領袖。
路以瑟倡導的女性神學不在女性意識形態上大作文章,反而實際關懷女性在歷史與現今的社會定位,並從中引申對種族、全球生態及國際政治互動的關心。1970年,路以瑟在其編著的《女性的解放及教會》一書中,首先比較女性解放運動與黑人民權運動的關係,她認為女性解放運動與黑人民權運動有很相似的辯證過程。
黑人運動開始時,首要任務是去爭取與白人同享在社會、經濟及政治上的同等權利,這種過程對黑人來說同時存在著一種曖昧雙重心態的煎熬;一是對白人主宰的社會不滿,另一是同時又對白人的文化有所欣慕,而對自己文化失落信心。黑人運動在這雙重心態的煎熬下,最終必須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礙而走進一個新的里程碑,就是對自己黑人文化的肯定、認同及追尋。
路以瑟認為,女性運動也必然會經歷這種煎熬過程,所以對女性神學的提倡者來說,追尋一個具有女性自身價值的認同及肯定是極迫切且必須的。路以瑟基本上視女性及黑人同是社會上被壓迫的一群,因此當被壓迫者致力追尋一個較有人性尊嚴及平等的社會時,黑人神學與女性神學就在這焦點不期而遇。
1975年,路以瑟出版了《新女性、新世界:性別歧視者的意識形態和人類解放》,這本書中,嘗試從性別歧視、種族歧視、階級制度和工業化等問題來歸納出其關聯點。她說,如果女性神學的關懷只停留在性別歧視這問題上,那麼整個運動將只是一群上等白人女性的運動而已。性別歧視的「逼迫典型」必然會在種族歧視、獨裁體制及軍事體制等問題找到關聯;在此關聯中,被壓迫者應有意識地串連起來,一齊致力於一個平等、公義社會的來臨。
1979年,路以瑟在其編著的《靈性的女性:在猶太及基督教傳統中的女性領導者》中認為,性別歧視的來源可追溯至早期西方思維方式的二元主義。由於初代教會深受希臘二元論的影響,無形中在教會裡的男性與女性就容易被分類、二元化及定型。這種女性劣等的看法根基於希臘早期思想的敵視肉體及重視智力,而女性就在這種思維過程中被定型為體力脆弱、生來劣級等等。
1981到1986年,路以瑟編著3本《美國女性與宗教》叢書,書中除了探討不同時代一些偉大的美國宗教女性外,也特別推崇美洲早期移民史的瑪利戴爾(Mary Dyer)勇敢事蹟。戴爾是位非英國國教徒的貴格會女傳教士,由於移民初期,清教徒把持麻薩諸塞殖民地區的宣教權,其他不同於清教徒思想的基督徒遭受逼迫,1660年她又屢次回到麻薩諸塞宣教,結果被正統清教徒判處死刑,路以瑟尊稱戴爾是美洲女性解放的早期開拓者。
1993年,路以瑟出版了一本女性神學重要著作:《性別主義與上帝言說》。書中指出,性別主義比基督教還要古老,是人類壓迫的古老形式。一些急進女性主義者也的確提倡一種古代異教女神的再生,來強調早期女性的地位。然而路氏認為,這些古代女神宗教並沒有致力於受壓迫婦女的解放工作;最諷刺的是,女神象徵著生命來源,而此來源卻是為了其男性兒子來作統治前的預備。
1994年出版的《蓋婭與神:一個醫治大地之生態女性神學》一書,藉著希臘神話中的大地女神「蓋婭」(Gaia)的神話故事,談論有關創造、毀壞與掌管的三個神學主題。路氏認為,基督宗教早期族長故事的掌控女性與自然的神話,直到現今還相互關聯地影響著西方世界的文化與社會結構。路氏藉著大地女神「蓋婭」的神話故事,從生態女性神學(ecofeminist theology)角度重新檢視西方的宗教傳統,應可發展作為醫治現今生態危機及兩性平權的理想根源才對。
2002 年,路以瑟曾在哈佛神學院舉行的宗教和女權運動會議上,回顧了她漫長的職業生涯。她說她於1968年發表了第一篇關於性別歧視的主要論文,題為<大男人沙文主義神學和女性的憤怒>(Male Chauvinist Theology And The Anger Of Women) ,又笑著說:「當時我有點驚訝於白人男性對‘女性的憤怒’這個詞的熱情和恐懼。」
同年,她針對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衝突寫了《約拿的天譴:以巴衝突中宗教國家主義之危機》,以此檢視以、巴衝突中的宗教國家主義所帶來的危機。路氏一方面對認定偤太人才能擁有應許之地巴勒斯坦的錫安主義提出批判;另一方面,也對源於19世紀深受歐洲國家主義影響的世俗錫安主義進行反省。她認為19世紀興起的世俗錫安主義,受到歐洲法西斯主義的影響,基本上違背偤太傳統中的公義與和平思想。狹隘的國家主義、狹隘的宗教正統主義與正統彌賽亞思想混合,形塑了現今對巴勒斯坦人不公義的政策與作為。
21世紀後,路以瑟的關懷更從性別、種族、國際政冶延伸到全球生態議題,在2005年出版的《全球整合的生態女性主義與世界諸宗教》,開始以生態女性主義(ecofeminism)自稱,從女性主義、生態學及神學的整合,來反省全球化下所謂的「經濟成長」所帶來的生態環境破壞。可悲的是,宗教與政治的保守力量往往是經濟進展背後的最大支柱。路氏嘗試從反全球化的運動中,來重新思考女性主義及比較世界諸宗教的不同觀點,從而相互連結來從事全球生態關懷。
她的學生瑪麗、亨特為她寫下一生的結論:「她的遺產,無論是知識性的還是個人的,都超出了想像。她工作的廣度和深度,以及她作為一名堅定的女權主義、正義尋求者的生活見證,將永遠閃耀著光彩,而時間只會增強。」
2022.07.04
世上是有一些工作難為,譬如為眾人服務的政治工作就是。記得曾有一位記者訪問英國首相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間他作一個政治家最重要的條件是什麼?不料,邱吉爾不加思索地回說政治家最重要的條件是:「有能力預測明天、下周、下個月或明年可能會發生的事,且事後又有能耐解釋為何沒有發生。」(the ability to foretell what is going to happen tomorrow, next week, next month and next year. And to have the ability afterward to explain why it didn't happen.)
如果為眾人服務的政治工作難為,那麼為眾人服務的心靈工作,想必更是難為;而「牧師」角色就是難為工作的其中之一。牧師pastor一詞,源自拉丁語,意思是「牧羊人」(shepherd) ,而牧羊人的工作是放牧,餵食羊群,保護羊群不會受到狼群攻擊;甚至如同我們的主耶穌,不只成為我們的「好牧人」,也願意為羊捨命。約翰福音21章16節記載,我們的主耶穌也語重心長地告訴他的門徒彼得(與今日的我們)說:「餵養我的羊群」。
「好牧人為羊捨命」是何等超級難為?19世紀初,加拿大的教會歷史學家John Thomas McNeill寫了一本書《靈魂治愈的歷史》(A History of the Cure of Souls) ,書中提到初代教會的神學家奧古斯丁,大約在主後400年時描述「牧者」的工作如下:「擾亂者要被斥責,低落者要被鼓勵,軟弱者要被扶持,反對者要被駁斥,奸詐者要被提防,不熟練的要被教導,懶惰的要被喚醒,爭吵的要被克制,傲慢的要被壓制,訴訟的要被安撫,窮人要被釋放,被壓迫的要被解放,善良的要被認可,邪惡的要被忍受,而所有人都應該被愛。」看來,牧者的工作真的超級難為!
然而,牧者的工作若作不好,瀆職背叛上主所託時,又會如何呢?舊約耶利米書不是有這樣的記載嗎!先知警告責備那些遠離上帝的以色列領袖說:「耶和華說、那些殘害趕散我草場之羊的牧人、有禍了。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斥責那些牧養他百姓的牧人、如此說、你們趕散我的羊群、並沒有看顧他們.我必討你們這行惡的罪.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23:1-2)
這令我想起一間路德會學院的教授Ewald M. Plass所編集的一本書《路德說了什麼?》(What Luther Says?) 在此書中,馬丁路德對懶惰的牧師們這樣說:「有些牧師和傳道很懶惰,這是不好的。他們只依靠這些和其他好書,並從中來講一篇道。他們不祈禱;他們不學習;他們不讀書;他們不查考聖經,好像沒有必要為此目的來閱讀聖經。」
又說:「他們使用這些書籍為他們提供講道的幫助,以賺取他們每年的生活費用;它們不過是鸚鵡(parrots)和寒鴉(jackdaws),在不理解的情況下一直重複,儘管我們的目的和這些神學家的目的,是引用這些書到傳道人所講解的聖經,也由此警告人們,在死後仍要捍衛我們的基督教信仰,來對抗魔鬼、世界和肉體。」
又說:「因此,我們的召命是:觀看,學習和閱讀。事實上,你不可能讀很多聖經;而且也不可能讀得很仔細,就是你讀的很仔細,你也不可能理解很好;就是你理解很好,你也不可能教的很好;就是你教的很好,你也不可能活得好。」
最後,路德總結說:「相信發現這一點的人,知道是魔鬼,是世界,是我們的肉體在發怒、咆哮地攻擊我們。因此,親愛的先生和弟兄們,牧師和傳道人,要祈禱,閱讀,學習及勤奮。的確,這個邪惡、可恥的時間,不是懶惰、睡覺和打鼾的季節。要使用託付給你的禮物,去揭示基督的奧秘吧!」
了解牧師難為,才不會為難牧師吧!知道牧師難為,也不要自其為難!
2022.07.05
昨天我在<臉書>發表一篇文章<了解牧師難為,才不會為難牧師吧!>,引來一位同工很強烈的反應,說道:「牧師不難為喔!看看那些成功神學的巨富牧師個個私人飛機私人莊園,豪奢極侈!」又說:「南部的xx牧師萬人擁戴,台上天花亂墜,.馬沙拉弟等兩款跑車我都要,因為上帝要我們成功財富來彰顯祂的榮耀!」又說「年輕人呼喊跟瘋,簡直是神級!亂象?哪管你什麼好牧人為羊捨命,什麼路德制伏己心叫身服我?,什麼與主同釘十架?非常諷刺啊!」(因為值得反省,所以原文照登)
同工的反應,有可能是指一個很單一特別的個案,但若放在資本主義經濟價值的結構來看,其所影響的台灣教會信仰文化,有可能是以資本主義經濟價值的成敗,來衡量有否受到上帝的賜福?在此,同工的警語仍值得我們大家共同反省:教會的本質是什麼?牧者或信眾們的形象又該是什麼?
波士頓大學宗教社會學教授彼得、柏格(Peter Berger) ,在其著作《神聖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書中,有提到過此議題的反省。他認為我們現今的教會是生活在「世俗化」的挑戰,它是指涉西方歴史自工業革命及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所附隨而來的生活形態改變。特別在現今全球化經濟聯繫的運轉下,是所有國家必然經驗的一種歴程,不管願意不願意。同時,它也是整體文明的擴散,從社會結構的改變,到整體文化生活與意識型態,包括屬基督的教會文化,無一倖免。
「世俗化」所帶來的宗教危機,其實是有關宗教「可信度」之挑戰。前經由宗教界定來認識外在的「世界觀」,現正經由理性、科技發展所能掌握的知識予以取代。這種新的世界觀是牛頓後的世界觀,並由此培育一群詮釋新世界的科技中堅人員,作為新世界觀的擴延及影響力量的支拄。前由宗教所界定的世界觀正逐漸瓦解,由新的科技人員所重新賦予對世界的新了解來定向。
因此,宗教可信度的危機,是在於宗教愈來愈困難再去建構前眾人所服鷹的一個所謂的「共同世界」價值,來作為約束每一個人生命的終極意義。然而,對教會文化(特別是新教組織)更大的挑戰,是世俗化所建構的高度理性化的「官僚科技體系」,也正逐漸侵入教會組織,進而取代掌控整個組織運作,及形朔一種新的信仰品味,重新以一種新的市場機制來從事宗教競争。信仰在此,以彼得、柏格的話說,就成了「它」必須想辦法「賣」給不一定要「買」它的消費群眾信徒。
西方基督宗教在西方歴史曾是不可一世、壟斷社會生活的一種權威體系,合理化個人與集體生活的終極意義。現今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人們已從這個前所壟斷的宗教體系的瓦解全然解放,不只以另一種社會世俗力量及其社會控制工具來維繫新世界;甚至反倒過來,透過世俗化洗禮,影響教會成員(至少新教)來改變宗教傳統,使其更加迎合世俗化多元主義下的定位走向,以一種「集體精英」共治的「理性官僚體系」(無論長老制、執事制或委員會),取代前所象徵權威的神職人員體系。
這樣的世俗化歴程,為現今新教教會文化帶來深遠影響。宗教團體若不能從前壟斷性的組織型態,轉變為今市場競爭的行銷代理形式,它就難以在世俗多元的競爭社會發展生存。因為每一教會組織必須意識到它是與其具有相同宗旨的宗教團體競爭,並且設法招聚可來「消費」的信徒群體。這種在多元主義競爭下的教會內部變化,,使教會發展的「成果」成為新教教會能否生存的重要指標。不管外在教會團體的終極信仰口號多麼美好正當,隱涵其內的還是「成果」競爭下的實際生存法則。
另外,新教事業的技術官僚化,導致教會資金的掌控,也由過往的神職專業人員,轉向一般專業技術的信眾手中,由信眾所組成的長老會或委員會所控管。另外,也因著信眾充份世俗化的結果,新教教會事業也逐漸仿照世俗社會公司企業方式來經管,結果諸多新教的教會體系,不只是以世俗技術官僚來管理,其運作意識型態也由此邏輯來主導。最後教會不得不強化與消費顧客建立公共關係,也必須與社會各種不同利益團體來往,以獲取成員增多與經濟增強之成果。
因此,維繫教會組織的成本開銷,成為教會官僚體系理性化算計的重要依據。這些生存的要求自然導向教會的控管權力,漸由單元的神職專業體系移轉至多元從事技術專業的信眾手中。權力的轉移是世俗化多元官僚階層影響宗教組織的結果。宗教建物之建造、維護,宗教人員之聘雇、行政收入與支出等,都必須在理性的算計與控管中來運行,使得收入與支出能够平衡,甚至獲利盈餘。因此,提供經費來源的消費信徒成為拉攏對象;而且,也因為這種趨勢使然,信徒的偏好逐漸成為福音宣揚討好的信息內涵。
以消費客群為主導的教會組織,必然擴及宗教產品之內容。以往基督宗教在西方社會占有獨斷地位,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那種神學論調對教會領導階級有利而被採用。現今,在世俗社會浮沈的基督宗教,特別是新教組織,它的信息內容就取決於消費客群的口味,及掌控教會基金運轉的決策群(長老會或委員會)的偏好。
這樣的世俗化,必然也會影響到教會在其神職人員培育的算計。神職人員的培育除了滿足新教各自教派內部的需求外,其心理特質在世俗化的過程中也逐漸將過往自傲的「先知」或「祭司」角色,逐漸調整為成功的「推銷員」及良好人際關係的維繫者。這些世俗化後的宗教人員,以彼得、柏格的話,無論在「批發」(官僚行政)或「零售」(成果銷售)的營運中,愈能稱職的人就愈能得到肯定,並有可能在其宗教領域出人頭地。
話說到此,我們真的不得不承認今日的教會文化確實是如此,宗教組織再也不能強迫別人接受。它必須行銷,且要學會行銷,才能成功地把商品賣給不被強迫的消費者信眾。如果我們今日的教會文化,是允許信徒們如顧客般的,有空才來光顧教會、消費的話?為何我們不能容許我們的牧者,像親切的接待員或經理般地,好好接待前來禮拜的信徒顧客呢?
至於我,我認為牧者還是要帶領會眾認清上述現象,這正是「資本化」與「世俗化」所帶給今日教會的挑戰!牧者們必須重拾「好牧人為羊捨命」的信仰形象與尊嚴,在帶給教會如此變動的時代裡,重新在世俗多元競爭的世界立足,裝備好福音的拯救信息,在這個時代以生命的議題來吸引消費群眾,重新扮好信仰中不可或缺的「先知」與「祭司」的時代角色!
2022.07.07
加州Westminster神學院系統神學教授Michael Horton,在《基督徒生活:永遠的榮耀和喜愛(享受)上帝》(The Christian Life: Glorifying and Enjoying God Forever)書中,有談到約翰、加爾文對牧師角色的期待,加爾文說新約並沒有給我們一個明確的教會禮儀或教會秩序,但他相信新約給了我們正確的指導方針。根據他對新約聖經的研究,加爾文認為新約提到的職分中,牧師、長老和執事三者是最重要的。
加爾文認為牧師從接受培訓、考查和按立,都應該以宣講、教導上帝的話和執行聖禮為務,也寄望牧者們能把全部時間,都用在傳講上帝的話和祈禱。儘管如此,我們仍然認知到加爾文本身,也是一位道道地地的人文學者,他也曾花用很多時間,學習引用古典傳統人物如塞內卡(Seneca) 、西塞羅(Cicero) 等等。事實上,加爾文的第一本著作就是對《塞內卡的德克萊門蒂亞的評論》(A commentary on Seneca’s De Clementia)。他的人文知識廣度(受文藝復興精神的影響),顯然提供他對人性的真正理解,以使他的宣道更具時代感染力。關於這點,相信加爾文若活在今天的台灣,也會鼓舞我們的牧者除了把時間用在傳講上帝的話和祈禱外,也能多學習其它知識,以利宣道更具時代感染力。
加爾文相信牧者並非單由教會所設立的聖職而來,而是經由洗禮,牧者與所有聖徒分享「一個主,一個信仰,一個洗禮」。然而,以他們的職務而言,他們不僅僅是促進者或團隊的領導者;他們更是基督的使者,通過他們來建立和擴展基督的國度。所以,福音的宣揚者就是天國的搬運工,因為他們帶著天國的鑰匙。加爾文說,他們被賦予束縛和鬆綁的權力,這也是天國所認可的。這是牧者在牧養的權力,經由「福音的教義」(the doctrine of the gospel) ,來行使宣講(preaching)和執行聖禮(the sacraments)的權柄。
基於對基督的忠誠,加爾文接受上帝的呼召後,一生就一直堅守著上帝對他的召命。記得當他第一次偶然(因戰爭路封而改道)來到日內瓦過夜時,當時在日內瓦的宗教改革家法惹爾(Farel),希望加爾文能留下來協助宗教改革。加爾文回憶著:「法惹爾以難以置信的熱心宣傳福音,竭盡全力要我留在城裡。當他意識到他的懇求沒有任何收穫時,他開始詛罵,說如果我一次都不提供協助的話,上帝肯定會詛咒我的平安。」很難想像,這樣的加爾文後來答應上帝的呼召後,就忠心於所託,負起日內瓦艱鉅的宗教工作。據說,加爾文深夜還常在辦公桌前工作,並讓雙腳放在冰水桶中,以防入睡!也許,加爾文對自己成為牧者,有深切的自我期許吧!
因此,加爾文也反省說,在我們當中,如果有些傳道者被發現並沒有什麼大學問,也錄用了一些不善於教導的人,該如何呢?加爾文的看法是說:「沒有一位牧師,是在沒有實際執行該職位的情況下,擔任該職位。」如果有,那就是買賣教會職位的普遍做法。加爾文坦誠說以前的教區神父,甚至上層的神職人員,甚至大主教和紅衣主教,都不用提出任何對他們「呼召」(calling)的正式教育和考驗證明。而貴族們為他們年青的小孩,購買未來在主教區的職位,也是很正常的。
加爾文想問的是,如果他們不遵守新約中對職位的明確規定,和擔任該職位的資格時,他們又怎能吹噓使徒的傳承呢?古代教規不是要求被接納為教牧或長老的人,必須事先接受生活和教義方面的嚴格審查嗎?再者,牧職按立時,還需要全體會眾的歡呼,而所有的教牧都被教導,他們不是來管理世俗事務的。
牧師不是領主,會眾也不是他的領地。他的管理職務不在於他個人,而一個好的牧者是將羊群,依附在大牧羊人的身上,而不是他身上。加爾文說:「基督不是召喚衪的傳道者,在教導的職位上,用來支配教會且佔有它,而是運用他們的忠心勞動,將教會與基督聯結一起。」他們不該阻礙基督在祂的教會,所單獨擁有的主權,或單獨由衪的話語所管轄的教會。
讀過加爾文生平的人都知道他並不總是那麼美好,他也會犯錯,而最黑暗的一幕是1553年深受加爾文影響的日內瓦市議會,處決一位信念不同者塞爾維圖斯(Michael Servetus)。在加爾文寫信法惹爾的書信中,加爾文說道:「如果塞爾維圖斯踏上日內瓦,就我的權威而言,我不會讓他活著離開。」作為加爾文派的牧者,我們為此深感遺憾,因為加爾文犯了他那時代同樣的過錯,即壓迫不同信念的人。今日作為長老會的牧者們,我們也應深思對不同信念的人們(如性別或性向),我們是否也會重蹈覆徹,犯下加爾文曾犯過的錯誤呢?
當然,加爾文的一生有很多是值得今日長老教會的牧者來學習,而其中一項就是只為「上帝的榮耀」而活。記得加爾文成名後,並沒有利用其名氣(或公共資源)來獲取更多的個人利益;反而,加爾文因體認到成名的困擾,及個人崇拜的危險,且為了避免他未來的墓地成為朝聖的地方,他選擇埋葬在一個沒有標記的墳墓裡,以讓他的追隨者完全效忠於耶穌而不是他。也許,這正是今日長老教會的牧師們,該認真學習的第一件功課!
2022.07.08
美國伊利諾州三一福音神學院(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 的教會史教授Scott Manetsch在一篇文章<加爾文也是有服事團隊>(Even Calvin Had a Team) ,描述美國的牧師們正面臨職業困境的危機。Manetsch教授引用美國記者Paul Vitello在2010年8月《紐約時報》寫的一篇文章,談及當今美國許多基督教牧師所面臨的嚴重困境。
「神職人員現在患有肥胖症、高血壓和抑鬱症的比率,高於大多數的美國人。在過去十年中,他們使用抗抑鬱藥的人數有所增加,而他們的預期壽命卻有所下降。如果可以的話,許多人會換工作。」又說:「為什麼有這麼多曾經與紅顏長壽相關的行業成員,變得如此的不健康和不快樂,這並沒有簡單的解釋。」
據教會內部人士在過去十年中的研究,導致美國專業神職人員身心狀況不佳的因素,常見的就是牧師與教會的不協調、缺乏韌性、缺乏自我意識、未解決的衝突、繁重的工作量、不合理的期望、經濟壓力以及孤獨或孤立等等。由此,Manetsch教授寫了這篇文章,寄望牧者學會團隊服事來減輕工作壓力,並以加爾文在1536-1564年間在日內瓦的團隊事工模式為例加予說明。
1536年夏天,當加爾文首次抵達日內瓦時,這個城市成為新教才兩個月,面臨不確定的未來。加爾文後來回憶說:「當我第一次來到這個教堂時,幾乎什麼都沒有。他們在講道,僅此而已。他們擅長尋找偶像並焚燒它們,但沒有宗教改革,一切都陷入了混亂。」
加爾文的首要步驟是重組教區,優先宣講上帝的話語。他將近十座的天主教堂和小教堂合併為三個教區教堂:St. Pierre) 、la Madeleine、和St. Gervais。更重要的是,加爾文招募了7位改革宗牧師,牧養這三個教區的信眾。同時,加爾文為了鞏固日內瓦的鄉村教區,也任命了十幾位牧師來牧養教會。Manetsch教授的重點是,就是宗教改革家如加爾文,也有自己的團隊,重視團隊服事。
1540年代,加爾文開始在每週五召集牧職同工討論教會事務,這個機構稱為「牧師團隊」(the Company of Pastors),後來成為討論日內瓦宗教生活的固定會議。團隊的成員由大約15至18名牧師和幾名教授組成,負責監督全市的公共敬拜,招募和審查新牧師,監督學院的神學教育,及監督執事所執行的公眾慈善事業。這個「牧師團隊」很快就與整個歐洲的改革宗教會建立了廣泛的聯繫,成為國際加爾文主義的中心。由此,影響整個加爾文派往後的宣教和擴展。
對加爾文來說,「牧師團隊」是基於平等及彼此相互鼓舞來遵行上帝話語的信念所建立,而且所有的牧師在上帝的話語下擁有平等的權力來宣講福音、執行聖禮和管理教會。日內瓦的所有牧師都被認為是平等的福音夥伴,因此,他們要常常討論神學、互相學習,並在共同的職業中相互支持,也通過定期的祈禱會來支持、鼓勵陷入困境的同工與他/她的家人(這很像台灣各中會牧師們的讀書會或泡茶會)。
台灣的牧師們有相互鼓勵向上、或有安撫陷入困境同工們的「牧師團隊」嗎?台灣的牧師們有如美國牧師們的困境嗎?至少我知道的一項是,教會聘請牧師的心態是牧師要「全家服事」,這不只是牧師的困境,也是牧師另一半及牧師兒女們的困境。美國神學家Harvey Cox在他的《世俗城市》(The Secular City) 書中,坦言今天的教會雖然生活在「大都會」(technopolis)的文化型態,但教會的整個心態還是停留在「部落」(tribe)或「鄉鎮」(town)的認知上。譬如說,現代的社會每個人皆是平等,可以自由地尋找工作來發展各自的生命意義;唯有停留在「部落」或「鄉鎮」的教會心態(這只是引Cox的看法,並非一定這樣) ,才會要求教會的「牧職工作」是要附上「全家服務」的附加條件;當然如果這是自願的話就沒有話說,只不過小孩(牧者兒女) 是不是自願就很難說了?
當然,所有工作都會有困境,困境可能會挫折你/妳原初的信念與熱情;但也可能重整你/妳的初心起念。但重要的仍是Manetsch教授所說,牧者同工團隊們的相互鼓勵及相互支持。記得我們作牧師的人也需要「牧師」,說不定教會內能夠體貼、愛護牧者的長執或弟兄姊妹,正是我們牧會遇到困境時的「牧者」呢!衷心期望我們的長執或弟兄姊妹,在牧者軟弱有所需求時,也能成為他/她們的牧者。當然,更加期盼教會保守的「部落」(tribe)或「鄉鎮」(town) 心態,也能有所改變,畢竟我們每一個真心信耶穌、想跟隨耶穌的人,隨時都有可能因著「聖靈」的感動而被呼召成為「牧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