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樂B追尋你的塊樂之魂音樂會」大抽獎條款及細則:


「卡樂B追尋你的塊樂之魂音樂會」大抽獎(「抽獎活動」)之推廣期由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14日(「推廣期」)舉行。由2022年6月17日至7月14日(GMT+8),以主辦機構登記手機系統為準,於任何商戶購買任何卡樂B產品滿HKD$30 (以單一發票計算),以WhatsApp發送清晰收據相片、收據編號、姓名、身份證號碼首4個數字至4403 2930,即可參加抽獎,有機會贏取「卡樂B追尋你的塊樂之魂音樂會」門票兩張(共150名額,每位兩張)。


  1. 「卡樂B四洲有限公司」為是次活動主辦單位。

  2. 抽獎活動的參加者必須為香港居民並持有香港身份證。

  3. 參加者必須在抽獎活動推廣期間,透過WhatsApp提供所需資料完成整個登記程序。

  4. 每次登記將分配一個抽獎參考編號。同一個號碼可以登記多次。

  5. 每一名參加者只可贏取一次。每一名成功登記的參加者將有機會贏取「卡樂B追尋你的塊樂之魂音樂會」門票兩張(「獎品門票」或「獎品」)。參加資格以單一電腦收據計算。相同收據重複登記將被視作無效。登記並不保證得獎。

  6. 登記後必須保留已登記之電腦收據正本作日後領獎及核實之用。購買金額以使用優惠券後最終付款價錢計算。收據須清楚列明購買日期及時間、商店名稱、有關購買產品的名稱、數量及金額及收據編號;任何不完整、偽造或損毀或影印本的收據均不被接納。

  7. 任何因電腦或手機網路等技術問題而引致參加者所遞交的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及無法辨識等情況,主辦機構一概不負責。

  8. 得獎名單將在2022年7月25日在卡樂B Facebook專頁及Instagram專頁1PM公佈。同日,英文虎報及星島日報會有廣告刊登活動名稱及網頁,請參加者登入查閲得獎名單。

  9. 得獎通知(「得獎通知」)將於得獎名單公佈後以WhatsApp短訊送遞到得獎者在登記抽獎時所遞交的電話號碼。如果在2022年8月10日前沒有收到得獎者回覆,將被視作放棄獎品。

  10. 使用任何獎品時必須遵守列於得獎通知及獎品門票的條款及細則。其餘參加者不會獲另行通知。

  11. 獎品門票得獎者本人需於在得獎通知上之指定日期回覆郵寄地址,以便主辦方寄出得獎門票。入場時亦需出示得獎門票及得獎訊息。

  12. 如任何得獎者未能或沒有於得獎的結果通知内的指定期限或有效期內領取獎品,或未遵守本條款及細則,獎品可在沒有通知及賠償的情況下被取消。

  13. 如參加者被確認或涉嫌以虛假、偽冒身份參加抽獎活動或使用任何程式欺騙結果,本公司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本公司保留一切法律權利,向有關參加者追討損害賠償或其他補償。

  14. 所有未有在此等條款及細則列出的支出包括前往場地之交通費,須由各得獎參加者自行負責。

  15. 每份獎品均不能轉讓、轉售、替代(全部或部分)或兌換成現金或其他物品。

  16. 抽獎活動受限於本條款及細則,音樂會主辦機構可基於以下原因不時修改,更改或調整音樂會的營運方式,包括因政府防疫條例而要控制進入音樂會之人數,主辦方毋須退款、負責或作出任何賠償: 對於任何不遵守音樂會規則或作出危險、違法或無禮行為之人士,或為保障安全、治安或秩序,或主辦方認為情況所需,主辦方有權拒絕該等人士進入會場,或要求該等人士離開會場而毋須退款、負責或作出任何賠償。

  17. 本公司不會對任何人士就有關是次抽獎活動或任何獎品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不論是否因本公司或任何關聯公司的疏忽或其他原因所致及不論直接或間接所致)而負責,包括但不限於收入、利潤或商譽上的損失;因未能接收或處理參加通知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任何計算機會的失誤;任何電腦、通訊或設施的失誤或不正常的運作;任何由第三方所提供的不足或不合規格服務;或任何因郵遞而送錯或寄失的通知,即使本公司已知有關損失或損壞的可能性。

  18. 本公司不會對任何未能通知得獎者的失誤負責,不論此等失誤是否因本公司的疏忽或其他原因或任何人為錯誤所致。

  19. 本公司保留取消以下人士參加是次抽獎活動的資格或獲頒發任何獎品之權利:(a) 本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或員工;參與是次抽獎活動的統籌、發展、製作或發行的任何人士,以及與是次抽獎活動有聯繫之宣傳或推廣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或員工;及(b)任何上述人士之親屬,不論他們在任何地方居住,或是否與任何上述人士(不論是否直系親屬)同住。

  20. 參加此活動,參加者表示已細閱及同意此等使用條款及私隱政策, 而有關條款及政策補充這些條款和條件。

  21. 是次抽獎活動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之法律提供。如果參與是次抽獎活動於任何地區被禁止或限制,抽獎活動於該地區將視為無效。

  22. 本公司擁有對此等條款及細則的最終釋義權。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就爭議及與是次抽獎活動有關的任何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23. 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或矛盾,概以中文本為準。

  24. 此等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區之法律所管限並根據香港特區之法律解釋。

  25. 此等條款及細則構成本公司與每位參加者(或18歲以下參加者的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之間的協議。任何不屬於該協議的立約方的人士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權利強制執行該協議任何條款。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 : 5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