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課程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及本府延聘專家複核通過,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規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二字第11224386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