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一) 確保幼兒上學之安全
(二) 為護幼兒園內師生之安全
二、 實施辦法:
(一) 上學及放學時間
1. 幼兒上學時間為早上7:10~9:00,為顧及安全,請家長確實將孩子交給早上值班教保服務人員後再可離開。
2. 放學時間為下午4:30~6:00,接送幼兒必須為家長(父母親) 或「幼兒下課接送人員名單(A4-054)」所記載的人員,才能將幼兒接回。
(二) 接送注意事項:
1. 顧及交通安全孩子請家長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勿逆向停車。
2. 幼兒入學後必須由家長(法定代理人)填寫「幼兒下課接送人員名單」(A4-054)告知本園,負責接送幼兒下課人員資料。
3. 接幼兒下課者,如非在接送人員名單內而委託他人代接幼兒回家時請事先以電話或親自告知本園知悉。
4. 若未能事先告知本園時,負責門口值勤教保人員將再以電話與家長確認無誤後,幼兒才會讓委託者接走,為了安全起見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