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通過日期:2022/6/18(已失效)
《大貓市建築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大貓市之公共安全、公共交通、以及增進市容景觀及市民福利,並實施建築管理,而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於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本法適用範圍包括:
1.大貓市貓島內的所有建築。
2.大貓市內之指定地區的所有建築。
第三條:本法所稱的「建築」,定義為固定於土地上、半空中、地下、水中之人造構造。
第四條:所有建築物在建造前都應先得到貓的核定。
第五條:區長對於建築的核定有最終決定權。
第六條:本法所稱的「建造」,定義為以下行為:
1.新建:為建造新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拆除而重新建造者。
2.增建:於原建築上建造新結構已增加面積、高度者,但不對原建築進行拆除者。
3.改建:將建築物一部分拆除,並於原建築界線內改造、重建,且不增加面積、高度者。
第二章:建築基地
第一條:建築基地應與道路相連,其連結之最小寬度為一公尺。
第二條:建築基地之尺寸最小為10x10公尺。
第三條:建築基地與建築基地間最小寬度為一公尺。
第三章:建築界線
第一條:建築物之界線不可超出建築基地。
第二條:建築物不可與其他建築物直接相連,但像天橋等以公共交通為目的的連結,或是特殊之建築,在經區長許可後,不在此限。
第三條:建築物地下之結構,不可超過基地範圍,且不得低於Y=55,但以公共交通為目的之地下結構,再經區長許可後,不在此限。
第四章:建築許可
第一節:建築執照
第一條:建築執照分為以下兩種:
1.建造執照:建築之新建、增建、改建應領取建造執照。
2.拆除執照:建築物之拆除,應領取拆除執照。
第二條:建造者申請建築執照時,應具申請書,建築基地之領地權利及藍圖。
第三條:申請書包括以下事項:
1.建築基地位置及領地名稱。
2.申請人minecraft ID及discord ID。
3.基地面積、建築高度、地下結構最底層(包括地板的方塊)的Y座標。
第四條:藍圖應使用Litematica(Fabric)模組,如果無法使用該模組,可以通過截圖來代替Litematica。
第五條:建造者申請拆除執照時,應具備拆除執照申請書及領地權利。
第六條:拆除執照申請書應包括以下事項。
1.拆除建築位置及領地名稱。
2.拆除者minecraft ID及discord ID。
第七條:在沒有得到建築執照時,不得進行任何的建築及拆除。
第八條:建築執照核定、發放由貓進行。
第九條:如果增建、改建不會對建築物外觀以及第五章規定之內容造成影響,則不需要申請建築執照。
第十條:建築執照格式如下:
建築者minecraft ID及discord ID
建造領地名稱
基地面積
以上內容需寫在「書和羽毛筆」上,且需要貓進行署名。
第十一條:建築執照格式如下:
拆除者minecraft ID及discord ID
拆除領地名稱
以上內容需寫在「書和羽毛筆」上,且需要貓進行署名。
第二節:環境影響評估(環評)
第一條:環境影響評估之評估內容包括以下事項。
一、景觀:
1.是否會阻擋地標建築,自然景觀。
2.與附近其他建築物的風格是否協調,是否顯得突兀。
3.建築物之比例是否會破壞天際線之平衡。
二、其他:
1.此建築是否包含髒話、不雅字眼。
2.此建築是否包含性的元素。
3.此建築是否包含敏感議題。
第二條:環評由區長執行
第三條:高度達到Y=100以上的建築,在通過第一條的評估後,需接受環評委員會之表決,通過才可發放建築執照。
第四條:環評委員會由7人組成,其中有3位建築師,一位政府代表,3位市民代表。
第五條:環評委員會表決時,至少要有5人參與投票,否則要重新表決。
第三節:執照發放
第一條:在申請書和環評通過後,得給申請人發放建築執照。
第二條:如果申請書和環評有任一項不通過,則不得發放建築執照,且區長需吿知申請人不得發放之原因。
第五章:建築結構與公共安全
第一條:禁止建造違反物理學的建築,如浮空建築。
第二條:任何建築都必須至少設有一個不依賴插件的升降通道,如樓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