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111年度愛的進行式募款計劃」勸募活動(經衛生福利部衛部救字第1111362664號函許可)於111年9月20日至111年12月31日募款活動財物使用期間屆滿後,尚有賸餘財物金額共計新台幣177,554元。
二、經本會112年1月18日第3屆第5次理事會決議,向衛福部申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變更,衛福部於112年5月15日衛部救字第1121361784號函同意變更使用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依「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6條規定,若捐款人對本次變更有異議可於112年6月17日前提出。連絡電話: 02-2718-7025,電子信箱:service@7025gh.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