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委辦109年度「建立民俗調理訓練課程查核機制計畫」
民俗調理人員專業訓練課程
【開課及報名資訊】
109.9.14更新
※109.04.30網站公開
※109.04.30更新、109.5.7更新、109.5.13更新、109.5.15更新、109.6.1更新、109.6.8更新、109.7.1更新、109.7.22更新、109.8.10更新、109.9.14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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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目的
衛生福利部為推動民俗調理專業訓練課程標準化、發展多元特色職能課程及技能規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本(109)年度接受衛福部委託辦理「建立民俗調理訓練課程查核機制計畫」,由研究團隊訂定申請民俗調理人員專業訓練課程應注意事項,鼓勵全國性民俗調理相關工(公、協、學)會、各直轄市(縣市)民俗調理相關職業工會、經政府立案且章程中含民俗調理任務之團體、各大專院校及經政府立案之職業訓練中心等相關單位,辦理民俗調理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以建立標準化訓練課程並確保團體辦訓品質,促進民俗調理產業健全發展。
二、辦訓單位
1.全國性民俗調理相關工(公、協、學)會
2.各直轄市(縣市)民俗調理相關職業工會
3.經政府立案且章程中含民俗調理任務之團體
4.各大專院校
5.經政府立案之職業訓練中心
三、課程內容
民俗調理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係指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民俗調理業各業別教育訓練制度相關課程,其中包含各業別共通之民俗調理業法規教育(法令訓練)、基礎生理與解剖學、基礎經絡理論(學科)、各業別基本手法、各業別全身手法等(專業課程)。
四、課程對象
依各辦訓單位規劃,課程招收對象與遴選標準略有不同,請洽各課程承辦人員確認。
五、課程日期與地點
本計畫將於北、中、南、東四區各辦理課程若干場次,詳細時程如下方excel表。
六、課程費用
今年度衛福部未補助民俗調理法令訓練及專業技能訓練課程,由各辦訓單位酌收合理報名費。
七、報名方式
有意願報名者,請洽各課程承辦人員。
八、相關辦訓單位課程資訊
相關辦訓單位課程資訊如下表格
註:課程簡介顏色涵義
紅字:增加或異動之場次
藍底:學科 或 專業課程
橘底:民俗調理業法規教育(18小時)(全)
灰底:停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