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進本縣各國中小教師及學生對於當代品德之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具有思辨、選擇與反省,進而認同、欣賞與實踐之能力。
(二)結合學群/社區之「品德校園文化營造」予以推動,使全體成員(包括學生、教師、行政人員、家長、或結合社區/民間人士等),於對話溝通歷程中,建立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行為準則,營造友善校園。
(三)提升本縣各國中小教師及學生品德教育知能,將該理念融入教學課程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以增進家長與社區對於品德教育重視,進而建立和諧、友善之生活環境,發揮家庭與社區教育的道德功能。
(四)結合各級機構、家長與民間(媒體)等資源,強化社會之品德教育功能,進而提升全民道德文化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