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校依據本計畫訂定品德教育核心價值與具體行為準則,並納入學校總體課程或行事曆實施,以及設計適合的活動引導學生認同核心價值及行為準則,推動學校品德教育實踐,以加強學生品德教育,作為培育良好公民的典範。
(二)辦理「品德核心價值與具體行為準則」融入式優良教學教案設計甄選與及觀摩研討活動。
(三)辦理推動品德教育績優學校徵選、表揚、觀摩及研習活動。
(四)協助學校落實品德教育,藉鼓勵品德教育之研究、課程發展及人力培訓等活動,提升學校及師生重視品德教育工作之落實。
(五)配合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鼓勵學校結合家長參與及結合社區與民間團體資源積極辦理之品德教育各項活動。
(六)持續辦理生命教育體驗與服務學習活動,讓學生由做中學、學中思,學習感恩、勇敢和堅強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