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園民主及參與:學校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宜強調共識凝聚及親師生共同參與之民主歷程,使學校行政團隊、教師、學生及家長等皆成為品德教育之實踐主體,共同體現公民及品德教育之精神。
(二)納入學校教學課程:落實學校教育、引導人心向上及向善,以期鼓勵學校及社區一起參與,共同打造品德優良學校,並藉此影響社區,將核心價值納入學校教學課程,俾建立永續發展的機制。
(三)融合品德教育課程:將學校正式、非正式品德教育課程,融合現行教育政策、課程教學或相關品德教育之活動,據以推動並深化學校品德教育之內涵與功能。
(四)具備人文情懷:使學生具備團隊精神、品學俱優、溝通合作等能力。同時建立學生正確人文情懷觀念,尊重自己及關懷他人,具有健全個人與社會價值觀與開闊世界觀的國民。
(五)營造優質學習環境:將品德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使學生透過實踐、體驗與省思,進而願意主動實踐品德行為,並營造品德教育優質學習環境,達成潛移默化自省之目的,建立學校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行為準則,提昇校園之人文素質。
(六)建立學校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藉由本實施計畫之推動,建立學校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行為準則,輔導學校發展學校本位品德教育特色,營造品德校園文化,進而導引親師生瞭解品德教育之內涵。
(七)全面參與:廣闢各管道資源並結合學校、社區及家長提升對品德教育之重視,使每位參與者皆成為品德教育之實踐主體及夥伴關係,以增進對當代品德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之認識與實踐,齊力發揮言教、身教、制教與境教之德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