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鋼筋續接器應用
在鋼筋混凝土結構標準圖中,均標註相鄰鋼筋之「第三類機械式續接(SA級)鋼筋續接器」均須錯開60cm。請問SA級續接器在耐震構架的規則結構上使用,是否可不錯開60cm?
【答】
現行《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與解說》第18.2.7.2節:『除第三類機械式續接外,其他機械式續接應不使用於特殊抗彎矩構架之梁或柱接頭 面起算兩倍構材深度範圍內,或因側向位移超過線性行為範圍外時,導致鋼筋可能降伏之臨界斷面處起算兩倍構材深度範圍內,但容許使用於柱構材中央1/2淨高內。除第18.6.2.1節(c)所述外,第三類機械式續接得使用於任何位置』。上述規定指出除第18.6.2.1節(c)敍明:除預鑄結構「梁鋼筋之機械式續接應離接頭面應不小於h/2」外,對於鋼筋混凝土結構「第三類機械式續接得使用於任何位置」。
ACI318規範1995年版只規定第一類機械式續接須能發展1.25fy之抗拉或抗壓強度,惟相鄰鋼筋機械續接位置要交錯60cm以上。1999年後增加第二類機械式續接可使用於任何位置,但額外要求第二類機械式續接須能使被續接鋼筋發展至規定抗拉強度fu。除現行設計規範第26.6.5節之續接器檢驗之額外規定外,現行設計規範新增第三類機械式續接,係為使機械式續接可用於地震時鋼筋可能降伏並承受多次反復非彈性應變之位置。現行規範規定之第三類機械式續接性能與業界慣用之SA級相近, 第二類機械式續接性能與A級續接相近,而第一類機械式續接性能則與B級續接相近,惟前開續接器規 範試驗方法與CNS 15560有差異,經內政部建研所 (李宏仁等人2017、2020) 彙整各方意見新增第26.6.5節規定鋼筋機械式續接之檢驗頻率及合格標準。
鋼筋混凝土結構標準圖中,標註相鄰鋼筋之「第三類機械式續接(SA級)鋼筋續接器」均須錯開60cm。主要目的係因鋼筋機械式續接器生産廠商的產品中常發現品質欠佳的現象,為降低少數不合格鋼筋機械式續接器產品影響工程品的程度,才規定均須錯開60cm。其立意旨在「有病治病,無病強身」的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