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自主學習

歷年成果

怎麼申請?怎麼執行?

請洽通識中心陳青華小姐#2677

通識中心諮詢

自主學習規劃,可以有兩種途徑:

1.到杏春樓四樓窗口洽詢諮詢事宜。

2.在開學時參加自主學習工作坊,直接進行自主學習規劃練習。

1. 諮詢時,通識中心會媒合自主學習指導老師,在與指導老師充份討論完成後,即可上線提出申請。(格式參考

2.相關學分之規劃由指導老師與學生共同討論。

審查委員會

1.完全自主學習案件,需經由自主學習管理及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才能執行。

2.審查通過之案件,需依原始規劃執行,如有變更應提出委員會再審。

自主學習執行

1.完全自主學習方案審查通過後,即可依規劃執行。

2.應定期撰寫反思日誌,格式不拘。

3.每一學期應與指導老師至少討論4次(每月一次),完成輔導單上傳。

成果發表

1.自主學習案件申請時應規劃成果發表形式。並於方案完成時進行公開發表。

2.完成成果發表後始得申請學分審核。

學分怎麼拿?

最後檢核

1.確認是否完成自主學習的每一個步驟。

2.確認是否完成自己規劃每一個階段的要求。

3.是否完成學習日誌、上傳輔導單、及成果發表。

完成學習檔案

1. 下載自主學習學習檔案格式

2.依文件指引完成自主學習學習檔案。


提出審核申請

1.下載學分審核申請表指導老師同意書

2.填妥後連同自主學習學習檔案一併送至通識教育中心。

3.每學期於1/31及7/31以前統一收件。

專家委員審核

1.每學期開學前舉辦專家會議,審查各方案執行成效。

2.自主學習管理及審查委員會審查各方案完成度及是否符合自主學習相關規定,通過後始得認抵學分。

成果發表

1.通過審查後由通識教育中心統一依學分審核申請之內容,核予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