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工作期程辦理 。
二、本校附幼家長參觀日: 113.5.6下午1點半至2點及113.5.7下午1點半至2點。
一、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5條規定。
二、本校附幼餐點所使用之豬肉食材來源,均為臺灣國產豬肉,不食用任何牛肉製品。
三、《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規定》詳如附件。
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