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宜蘭縣兒童夢工廠繪畫徵選活動-實施計畫
壹、目的:
為迎接屬於兒童的節日,增進親子同遊、良好親子關係及活絡在地觀光活動,以本縣學生為觀光大使舉辦兒童夢工廠繪畫活動,鼓勵兒童發揮創意,發掘自我潛能,培養健全人格;提供其自由創作空間,並選拔優秀作品展出。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
三、協辦單位:宜蘭縣觀光工廠發展協會
參、徵選方式:
一、參加對象:宜蘭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二、徵選組別(7組):
(一)A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5-6年級)
(二)B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3-4年級)
(三)C組:國中美術班(7-9年級)
(四)D組:國小高年級一般生(5-6年級)
(五)E組:國小中年級一般生(3-4年級)
(六)F組:國小低年級一般生(1-2年級)
(七)G組:國中一般生(7-9年級)
三、主題範圍:以參訪(宜蘭縣)本活動計畫名單內之「觀光工廠」,將參訪過程、心得或活動,以該參觀之觀光工廠為主題,並自訂題目投稿。
肆、獎勵:
一、縣內夢工廠繪畫獎
特優(各取1名):圖書禮劵3,000元、獎狀1幀。
優等(各取2名):圖書禮劵1,500元、獎狀1幀。
優選(各取3名):圖書禮劵800元、獎狀1幀。
佳作(各取5名):圖書禮劵500元、獎狀1幀。
二、觀光大使獎
前獎項獲獎作品得併入本獎項再次評選。
徵選組別以外之學生作品,各觀光工廠擇得優錄取若干名,該獎項由各觀光工廠提供禮品。
伍、注意事項:
一、參賽送件作品:
(一)紙張規格:限八開圖畫紙大小,尺寸為266mm*390mm,紙質不限。
(二)參賽紙張索取:
準備圖畫紙並下載報名表件並黏貼於圖畫紙背面,參訪觀光工廠後蓋戳章,繪製後投稿。
至觀光工廠參觀,索取蓋有該戳章報名表(含圖畫紙)。
(三)創作媒材:水彩、蠟筆、彩色筆等皆可,使用畫材不限,禁用剪貼或其他非繪畫性之材料。
(四)每位參賽者最多投稿2件,且參賽作品正面,不得直接署名。違反規定、未蓋或影印任一合作觀光工廠戳章,一律不列入評核。
二、收件日期及地址:
(一)收件日期:自113年3月29日起至113年5月1日止。
(二)收件地址(以下地點均可):
宜蘭縣觀光工廠發展協會(地址:270宜蘭縣蘇澳鎮頂強路23號),聯絡電話:03-990-9966。
各合作觀光工廠。
由各學校統一收齊後送至承辦學校(宜蘭市凱旋國小)。
陸、評審及頒獎:
一、評審:
(一)113年5月份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各徵選組別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予以減少,本次活動得獎名次不列入高級中等學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加分規則。
(二)美術班學生不得報名一般生組別,如遭檢舉,即取消其徵選資格。
二、獲獎公告:
得獎名單於宜蘭縣政府教育資訊網及宜蘭縣觀光工廠發展協會公告,其頒獎型式、日期另行通知。
柒、著作權、作品聲明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
一、著作權:
報名參與本活動者則同意無償授權宜蘭縣政府、宜蘭觀光工廠發展協會基於宜蘭縣內觀光文宣、陳列觀光工廠展示與資源分享目的,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進行重製、改作、發行、公開發表、透過網路公開傳輸、轉授權予各宜蘭縣政府、觀光工廠使用等行為。
二、作品聲明:
報名時須聲明並保證授權著作為甲方所自行創作且授權著作,未曾於其他比賽獲獎,且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並擔保投稿作品為初次發表。
三、個人資料提供同意:
報名同時同意取得報名個人資料,目的在於進行繪畫徵選活動、作品授權,本次蒐集個人資料如報名表單內文所列,包含姓名、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及連絡電話等資訊。
四、前揭未盡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捌、活動海報(下載點1)
活動報名表(下載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