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學生會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選委會)第三十二屆選舉委員組成事宜,業於今(10)日依相關規定完成學生議會同意及學生會會長任命之程序,相關作業已告一段落,特此對外說明。
選委會表示,本次選舉委員之任命案,前經學生議會於昨(9)日審議通過包括陳威佑主任委員及江定軒副主任委員在內,共五名被提名人之人事同意案,嗣由學生會會長於今(10)日依法完成任命程序。依《淡江大學學生會選舉委員會組織規則》第七條規定,選舉委員由學生會會長提名,並經學生議會行使人事同意權後任命之;本次任命案係循上開程序辦理,確保選舉委員會之組成具備制度上之正當性與程序上之完備性。
選委會進一步指出,選舉委員會為學生會行政體系中負責選舉、罷免及會員投票事務之專責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並應維持公正超然之立場。選舉委員之組成,攸關整體選務運作之中立性與專業性,爰透過提名、審議及任命之多重機制,形塑具備民主監督與權責分立之制度架構。
第三十二屆選舉委員會成立後,將依相關法規辦理本屆各項選舉、罷免及會員投票事務,並持續就選務制度、作業流程及資訊公開等機制進行精進,以提升整體選務品質與作業效率,確保會員權利之充分實現。
此外,選委會亦將持續秉持公開透明原則,適時對外說明重要選務進度與相關資訊;各項選舉相關資訊,將視作業進程陸續對外公布,以利全體會員掌握最新動態並促進參與。
新任選舉委員之名單及相關資訊,將另行公布於本會官方網站,供全體會員查詢。
發布單位:選舉委員會|建立日期:2026.04.10|更新日期:20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