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頭家國民小學創校20週年校慶
「頭家展藝」活動計畫
壹、依據:108年5月17日行政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貳、目的:為慶祝本校20週年校慶,特舉辦本次藝文系列活動,激發親師生藝術潛能,提昇美育藝術水準。推展藝文活動,提供藝文展演機會,以促進藝術創作風氣,拓展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學習效果。
參、主辦單位:頭家國小教務處
肆、實施對象:頭家國民小學全體教職員工生(含退休、調校教師)、歷屆校友。
伍、展覽時間:109年12月9日~12月14(週一至週六)09:00~16:00
(一)配合二十週年校慶週展出藝文作品。
(二)展出期間各班級可配合藝術與人文領域、生活課程教學或其他相關教學活動之需要,自行安排時間前往欣賞、觀摩,以增進學習效果。
陸、展覽地點:頭家國小川堂及三期自然教室一
柒、實施方式:
(一)展覽項目:
1.【校慶校刊主題藝文作品展】
(1)徵件對象:頭家國民小學全體學生
(2)徵件年級、項目、主題、規格、件數:
(3)徵件作品須知:作品請貼上作品標籤(附件),以利作品之整理、布置及 展覽。
(4)作品收件方式、地點:作品請於徵件截止時間內逕送頭家國小教務處。
(5)徵件作品將擇優刊登於頭家國小雙十校慶專刊。
2.【各類優異藝文作品展】:
(1)徵件對象:頭家國民小學全體教職員工生(含退休、調校教師)、歷屆校友。
(2)徵件作品類別:自行創作之優異藝文作品,如:作文、美術、家政、工藝、書法、園藝、漫畫等。
(3)徵件主題與規格:不拘。
(4)徵件件數:自由送件。
(5)徵件截止時間:108年9月27日徵件截止。
(6)徵件作品須知:展出之作品須為個人創作,不得臨摹;平面作品需自行裱裝完成,以保護作品;作品請貼上作品標籤(附件),以利作品之整理、布置及展覽。
(7)作品收件方式、地點:作品請於徵件截止時間內逕送頭家國小教務處。
捌、獎勵:
(一)學生創作之校慶校刊主題藝文作品,經評選後榮獲優等者,將於兒童朝會頒發獎狀乙張與榮譽手冊10點;榮獲佳作者,頒發獎狀乙張與榮譽手冊5點;未獲獎之送件者,請導師協助蓋榮譽手冊3點,以玆鼓勵。
(二)學生創作之各類優異藝文作品與校園裝置藝術作品,經評選後榮獲展出者,將於兒童朝會頒發獎狀乙張與榮譽手冊10點;未能展出之送件者,請導師協助蓋榮譽手冊3點,以玆鼓勵。
(三)頭家小學全體教職員工(含退休、調校教師)、歷屆校友參加展出之作品,將頒發作者感謝狀表揚鼓勵。
甲、 如對活動辦法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頭家國小教務處駱東明老師
04-25325532#552
壹、 經費來源由本校20周年校慶相關經費項下支出。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討論決議,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