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額滿學校無法容納所有學生,而法規要求先確保實際居住於學區內學童的就學權益,所以必須在報到前進行審查,並以有居住事實且長久設籍的學童為優先;而沒有居住事實或以『寄居』方式設籍的學童,皆無法參與分發。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的正本都可以。但在審查學童的設籍日期時,需要詳細的戶口遷移資訊,所以建議用新式戶口名簿(甲式-有詳細記事)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詳細記事版本)。
(2) 居住事實證明:有以下 4 類,任選 1 類即可。
●設籍地房屋所有權狀或最新一期的房屋稅單,法規文件可免家訪。
●設籍地的水費、電費、瓦斯費或中華電信市話費等單據(任選一種),出具最近 3 個月或3期之連續單據,經審議可免家訪。
★ 以上證明的 【所有人/繳款人】必需是與學童共同設籍的直系尊親屬 。
貼心提醒您:有些證明的申請需要時間,請您儘早準備。
沒有參加登記於放棄審查資格,無法列入第一階段分發。如果學校於第一階段結束後尚有名額,將辦理第二階段分發。但若已額滿,就必須接受改分發到其它學校就讀。
4.我的狀況特殊,無法取得居住證明或戶口資料怎麼辦 ?
(1) 時間:111年 04月 06日 上午8點 至 111年 04月 12日 下午5點(含補件時間),截止時間到將關閉系統。
●可使用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申請『電子戶籍謄本』(請參考內政部網頁)。
●將資料以拍照方式,製作成高品質的照片檔:若要自行照相再後製,成品應維持原比例、滿版、無扭曲變形、灰暗不清等情形,若無法辨認內容,將在系統中的【審查情形】說明並註記為退件,請在期限內完成補件。
●掃描或拍照皆可(使用 pdf 或 jpg 格式),但文件內容必須清晰易讀(解析度至少 200dpi 以上)。
●若要自行照相, 請注意檔案大小,過大可能無法上傳。
●若欲使用水費、電費、瓦斯費或中華電信市話費等單據(任選一種)作為證明,須出具最近 3 個月或3期之連續單據,請您將
所有單據放在一起拍照或掃描後再上傳(請務必確認內容清晰度)
郵件主旨請寫→流水編號+新生資格審查_新生姓名+家長電話 ,例如: 120新生資格審查_林小明0912345678 ,並收到學
校回覆之「111學年度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登記-收到家訪同意單(紅單)【完成】」的郵件即可。
(1) 時間:111年04月09日上午8點半至中午12點。
▲疫情期間只允許學童的一位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學童法定監護人),出示疫苗接種證明(第2劑滿14天)進入校園辦理,
請一律量體溫、消毒並全程戴口罩。
★請預先填寫本校紙本表單(黃單、紅單的家長部分)並準備戶籍資料與居住事實證明正本,
現場會驗正本並協助家長拍照上傳至系統,正本驗後歸還。
▲線上登記與現場登記,擇一辦理即可, 考量等候時間及疫情期間,請家長盡量採線上登記方式辦理▲
★請務必於提交資料後,隨時登入系統查看審查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