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國中
第36屆 校內科展

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111學年度第36屆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 111年9月8日修訂

壹、依據:『臺北市第55屆中小學科學展覽實施要點』辦理。

貳、目的:

一、激發學生對科學研習之興趣與獨立研究之潛能,並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思考力、創造力與技術創新能力。

二、培養學生對科學研究之正確觀念及態度,增進師生研習科學機會,以提升科學研究之風氣,促進本校科學教育之發展。

叁、展覽內容:

參賽作品之內容應以學生學習之教材內容所做之科學研究為主。

肆、展覽科別:

計有數學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地球科學 、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機電與資訊)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環保與民生)等7科。

伍、展覽時間: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 ~ 111年12月29日(星期四)。

陸、展覽會場:本校4樓展覽廳。

柒、活動報名:

一、7、8年級每班至少送展1件作品為原則(總件數無上限),9年級學生自由參加。

二、作品登記報名日期:111年9月22日(星期四)~9月28日(星期三)。

三、報名地點:設備組《圖書館一樓教學資源中心》,報名表如附件一。

四、111年10月03日(星期一)12:40於3樓演講廳,向參賽學生辦理參展說明會。

五、每件參展作品作者最多3名,報名時請填入作者對本作品之具體貢獻,區分為主要作者與次要作者,依序填入作者姓名欄(1.為主要作者、2.為次要作者,餘類推)。

六、1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作品名冊公告於設備組布告欄,參展作者務必至設備組確認參展資料內容。

七、111年11月4日(星期五) 作品說明書第1次檢查。

八、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作品說明書第2次檢查。

捌、作品規格:

一、作品說明海報大小一律以本校展覽板尺寸為標準(長:100公分,寬:70公分,共2面)。

(一)展覽板: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12:40於敦品樓4樓視覺藝術教室(二)後走廊發放。(每組請派2位同學負責領取)

(二)內容使用標題次序為:壹、一、(一)、1、(1)。

(三)作品說明書封面:111年11月28日(星期一)請至設備組領取。

(四)作品說明書請勿出現作者及指導教師姓名,且照片中不得出現作者及指導教師臉部。


二、作品說明書書寫說明:

以A4紙張列印,一律以「內文第一頁」起始插入頁碼,書寫方式由左至右、橫式書寫並裝訂成冊,內容宜精撰,文字、圖表力求簡明美觀,以提高視覺效果。

三、作品說明書文字圖表不得超過10000字(包含標點符號,但不包含圖表之內容及其說明文字)、內容總頁數以30頁為限(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說明書內容包括:摘要(含標點符號300字以內)、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設備及器材、研究過程或方法、研究結果、討論、結論及參考文獻資料等,應與說明板內容一致。參展作品之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原始紀錄須攜往評審會場供評審委員查閱。

四、作品說明板應精選文字及圖表,內容應濃縮,力求簡明美觀,以提高視覺效果。書寫方式一律自左至右橫式書寫。

說明板內容宜包括下列項目:摘要、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設備及器材、研究過程或方法、研究結果、討論、結論及參考文獻資料。

五、應具有自然保育之觀念,對動、植物或自然生態應避免做無謂犧牲。

六、危險物品一律不得送展,例如:有害微生物、危險性生物、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濃酸、濃蝕、易燃性物品等。凡採用電流驅動或照明之作品,應適用110伏特及60週波之交流電源,電源接線應加裝保險絲,最高電流不得超過10安培。

玖、作品交件:111年12月2日(星期五)至設備組,繳交作品摘要。

111年12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期間,至4樓展覽廳布置完成。

【注意】:作品遲交將酌扣該件作品積分0.5分,當日18:00前未交將不予計分。

拾、展品研製過程:

一、盡量利用學校或社區中現有器材設備資源,選擇能力範圍內適當的科學研究主題。

二、蒐集與主題相關之參考資料,並擬定研究計畫【包括:研究動機,研究過程或方法,研究資料、設備及器材,設計、討論如何表達所獲得資料方法】。

三、研製過程中將各項實驗過程詳細紀錄,若遇任何疑惑應隨時請教指導老師協助支援。

拾壹、評審:

一、由校長敦聘相關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評審作業。

二、評審項目包括:

(一)主題或材料之鄉土性。

(二)主題或解決問題之創意。

(三)科學方法之適切性(包括科學精神與態度、思考邏輯程序、研究或實驗日誌之詳實性及作品之完整性)。

(四)術性或實用性價值。

(五)表達能力及生動程度(操作技術)。

(六)主題與教材之相關性。

三、評選時間:111年12月12日(星期三)~12月16日(星期五)中午。

【視評審老師要求,必要時通知作者至現場解說】

四、成績公布:經評審委員會議決定後,於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12:10公布於

教務處前公布欄及學校網站首頁。

拾貳、獎勵:

一、特優作品:取3~10件,頒發獎狀。

二、優等、佳作、研究精神獎作品:每科各若干件,實際錄取件數由評審委員會議斟酌成績決定之,頒發獎狀。

三、最佳團隊合作獎、最佳鄉土教材獎及最佳創意獎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議斟酌成績決定之,頒發獎狀。

四、團體獎:各年級依總成績取前3名,頒發班級獎狀。

參展作品獲獎列計積分如下:

(一)獲選為特優之作品每件列計12分。

(二)獲選為優等之作品每件列計8分。

(三)獲選為佳作之作品每件列計6分。

(四)獲得研究精神獎、團隊合作獎、鄉土教材獎、創意獎之作品每件列計4分。

(惟本項計分不得與前述之特優、優等及佳作等獎項重複計分)。

(五)報名參展之作品每件列計1分。

團體獎成績 = (參展積分/參展件數) × 得獎件數

五、展覽會「有獎徵答」暨「小小評審家」得獎同學,分別頒發獎品以茲鼓勵。

拾叁、評審委員會由參展作品中,評選優秀作品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科學展覽會。

拾肆、拆件日期:111年12月20日(星期五)中午前。

拾伍、注意事項:

一、未經報名之作品一概不得送展,亦不得擅自更改已報名之作品科別和題目。

二、資源丙班學生報名參展時,應列計於原就讀之班級。

三、學生參與科展作品研製,可跨年級或班級組成研究團隊,每位學生限報名1件作品參展;得獎作品若為學生跨年級或班級合作完成,積分列入第一作者就讀班級計算。

四、每件作品列名之指導教師不得超過2人,已退休教師不得擔任作品指導教師。

五、遲交作品者酌扣班級團體獎成績0.5分。

六、未完成送件展覽之班級,酌扣班級學風競賽分數。

七、參展作品如係仿製或抄襲他人研究成果,且經評審委員會查核屬實者,即撤銷其參展資格;對已得獎者,撤銷其參展資格及所得獎勵,並追回已頒之獎狀及獎品。

拾陸、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未盡事宜得補充規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