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民小學交通安全實施計畫綱要
二、目的: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維護學生之交通安全。
三、組織:設置「交通安全教育推行委員會」,編組表如附件一。
四、任務:
(一)擬定交通安全教育的各項辦法。
(二)結合各領域實施交通安全之推行。
(三)充實有利於交通安全教育實施之設備。
(四)規劃交通安全教育之工作。
(五)督導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活動之實施。
(六)協助解決交通安全教育之各項疑問題。
(七)執行本委員會之各項決議,並進行檢討與改進。
五、會議期程:於每學期期初、期末各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一、依據:
(一)教育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執行與獎懲要點」
(二)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教師手冊
(三)本校校務計畫
二、目的:
(一)增進學生交通安全知識,遵守交通規則,以培養學生守法、守紀之精神。
(二)維謢學生安全以達「快樂上學、安全回家」的理念。
(三)推行禮讓運動,減少交通意外的發生,使社會能更祥和。
(四)先由學生本身做起,進而影響家庭,擴大到社會。
三、實施原則:
(一)布置交通安全的教學環境,以提高學生的學習效果。
(二)配合各領域實施聯絡教學,達成預期之目標。
(三)加強學生各項交通安全知識,以培養學生正確觀念,並達成正向行為的實踐。
(四)推動交通安全教育相關活動,內化交通安全知識。
(五)結合家庭與社區資源,以擴大教育之效果。
四、實施方式:
五、導護輪值及工作重點:
(一)總導護應於每日上午七時十分至七時三十分,下午學生降旗後至離校止,至導護崗位值勤。
(二)各組導護服務時間為一週(自星期一至星期五)。
(三)總導護負責升降旗、路隊集合之指揮及偶發事件處理,導護日誌填寫。
(四)校內導護負責晨間及午休校園安全巡視及生活競賽評分,學校日誌填寫。
六、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下支應。
七、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國民小學校園危機處理小組工作要點
壹、目的:
一、維護校園之安全,阻絕防範危險或意外之發生。
二、加強對偶發事件的防範與迅速確實處理,使傷害降至最低程度。
貳、危機處理層級分類:
一、緊急應變災害依範圍、模式與處理能力劃分三等級,逐次提升,逐級有效處置。
第一級:校園內小型災害¾災害僅止於校園內某一地區,可由該處室、班級,本身 應變能力予以控制。
第二級:校園內中型災害¾災害較大,但仍局限於學校周界之內,可由學校本身應變能力予以處理。
第三級:校園內大型災害¾災害已擴及校園外,對校園內外造成嚴重影響。
二、依據上面三個等級的災害,分為三個階段的應變,第一及第二階段危機處理職責在各校,而第三階段危機處理的指揮權是以警察單位為主,各校為輔,但學校內之指揮權仍以各校為主。
三、第一階段的現場指揮為危機處理小組組長,第二、三階段校園現場總指揮則為校長或指定的代理人。(但現場人員應及時應變)
參、危機防範分類:
一、意外傷害。(含車禍、溺水、運動傷害、遊戲傷害、中毒、火災、爆炸等校園意外事件)
二、暴力滋擾。(含鬥毆、兇殺、恐嚇、勒索、綁架、強暴、性侵害、竊盜等事件)
三、天然災害。(含強風暴雨、地震、海水倒灌、法定傳染病等)
四、陳情請願。(含示威、請願、抗議等)
肆、處理步驟:
一、意外傷害:
(一)事前防範:對學生身心及各種行為可能造成之危險,有敏銳的警覺性並事前防範。
(二)傷害發生現場人員及時救護並向危機處理小組報告。
(三)危機處理小組聯絡醫療小組處理傷患或爭取時間先行救護或就醫。
(四)醫務小組派員展開人員救護。
(五)如遇火災、爆炸時現場人員同時以砂土覆蓋撲滅及使用粉末或相關滅火器救火並由危機處理小組聯絡消防單位緊急救火即鑑定原因。
(六)如遇實驗室火災時,危機處理小組通知警察局出動本身及其支援協定之化學滅火消 防車到校滅火,報告學校主管後,依校園事件緊急通報規定通報教育局,並指派火場交通管制小組維持秩序。
(七)各校危機處理小組之組長依現場影響情形,實施全校人員緊急疏散(停課)或正常作息,損失統計與善後處理。
(八)此類危機處理小組負責人員:總務處主任、組長
二、暴力滋擾:
(一)現場(發現者)人員向危機處理小組報告。
(二)危機處理小組判定應介入之單位,如有傷害情況,聯絡醫療小組處理傷患。
(三)醫務小組派員展開人員救護。
(四)危機處理小組通報轄區警察局(或派出所)報案處理,並依校園事件緊急通報規定 通報教育處(電話:7222151轉0422 學管科)。
(五)各校危機處理小組之組長依現場影響情形,實施滋擾範圍人員緊急疏散(停課)或 正常作息,損失統計與善後處理。
(六)此類危機處理小組負責人員:
1. 鬥毆、兇殺、勒索、綁架案件 – 訓導處主任、組長
2. 強暴、性侵害案件 -- 輔導室主任、訓導處主任、組長
3. 竊盜案件 -- 總務處主任、訓導處主任、組長
三、天然災害:
(一)遇有異象徵兆迅速通報學校負責人並持續注意後續發展。
(二)聯繫消防局(電話:119)或本縣警消單位。
(三)校園內依現場影響情形,機動處理實施全校人員緊急疏散(停課)或正常作息。
(四)總務處人員迅速編組派員關閉電源、火源、瓦斯及檢視可能造成意外傷害之場所。
(五)災後派員至現場檢查損害情況並通報以校園事件緊急通報規定通報教育處(電話: 7222151轉0422)。
(六)檢討並統計損失報告教育局國教科(電話:7222151轉0433)。
(七)如遇強烈地震時,指揮學生就地保護自己,待地震平息後,疏散至校園空地,請各校注意勿使用電梯或升降梯。
(八)校舍裂損倒塌或有嚴重龜裂:通報危機處理小組,封閉現場一切設施,禁止人員進入,清查人數,研判有人被埋時,火速出動所有可用人力、器具搶救,備妥人力支援庫。通知救護車(119),待命急救。
(九)道路橋樑塌陷裂損:通報危機處理小組,封閉現場,依校園緊急事件規定通報教育 局,即行搶救、急救。無傷害時,各依責任設置路障阻絕,封閉現場。
(十)此類危機處理小組負責人員:總務處主任、組長
其他可能災害處置狀況如次
四、其他:
上班時間:
(一)報告危機處理小組組長,並依校園危機處理事件進行各項工作分配。
(二)有安全顧慮時,總指揮應立即疏散人員至安全位置繼續監控,並報告後續發展情況。
(三)無安全顧慮時,立刻會同救難人員投入搶救行動,注意優先救人滅火、受傷人員急救與送醫治療。
(四)校長(或職務代理人)應即依規定,依校園事件通報規定辦理通報告,除指定必要人員駐留辦公室擔任連絡工作外,迅速動員可用人力、器具、趕赴現場處理一切事宜。需要通知醫務小組及消防隊、警察局出動。清理善後、統計損失、做事件處理報告書。
非上班時間:
(一)負責保全人員於發現情況後,迅速通知危機處理小組,並繼續監控。
(二)危機處理小組組長立刻報告校長或校長指定代理人,並即召集處理小組編組人員赴現場處置,方式同上班時間。
(三)災害分類依單位不同通知處理小組人員接續處置及善後清理、統計、報告。
伍、規劃及訂定演習計畫:
每年定期舉行危機處理小組的訓練及演習,藉訓練使全校師生了解危機應變能力,藉演習使師生熟習應變動作,並藉以評估演習之可行性。
陸、注意事項:
一、緊急處置、搶修及救護行動應注意保持本身安全之理念,若無能力處置,不可冒然動手,應交由專業人員處理,且個人安全防護裝具應佩戴妥當,搶救時優先順序為人員、設備、物資,現場人力不足應優先請求支援。
二、緊急處置初步段落後,進一步作業若涉及專業技術方能處置時,現場人員保持監控待緊急處理小組成員到場後接續處理。(上班時間由危機處理小組組長負責召集,下班時間由保全人員聯繫業務負責人員召集)
三、緊急處置措施:原則上若僅一人發現時,如災情不大,在可迅速撲滅、消除或控制時 則應先行處置報告,否則應優先通報;多人發現狀況時應立即分工,並同步展開處置措施,危機處理小組知悉後,應即運用一切可能趕赴現場執行應變任務。
四、設全校危機處理發言人制度,對外口徑統一,不逃避問題,虛心踏實地將危機化解,並減少同一事件對學校的傷害。
五、平時加強演練、隨時待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準備。
捌、本工作要點經校長核可後實施,其修正亦同。
草湖國小人車分道圖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國民小學學區安全走廊地圖
草湖國民小學交通安全相關教材、教具管理借用辦法
一、目的:妥善應用教學設備,提昇教學品質。
二、借用與歸還:
(一)借還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
(二)借用、歸還原則:
鋫由教師親自辦理,並填寫借用表格。
鋳如無法親自辦理借用,請填寫借用表格,寫好教具名稱、數量、班級並簽名後交代學生(或委託人)辦理;如由學生辦理歸還,請任課教師務必詳細檢查核對。
(三)如因特別情形需使用教具,請提早通知教具室,可辦理預借手續。
(四)借用之教具,非經許可不得攜出校外使用。
(五)基於教具資源共享,原則上當日借當日還,如有特殊情形,請知會教具室管理人員。
三、教具損壞或遺失之賠償規定如下:
(一)教具使用人使用完教具後經檢查屬於自然受損時,由維護人員負責維修。
(二)如由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如碰、撞、摔),則由使用人(學生)賠償。
(三)所借之教具如有遺失,則由教具借用人負責購買賠償。
四、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草湖國小交通安全資料管理、借閱辦法
1. 由訓導組管理並列冊保管。
2. 開放老師借用,每次借期30天,可續借一次。
3. 借用者須負保管責任,若有損壞須負賠償責任。
4. 借用登記表: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國小交通暨校內糾察隊選拔及表揚辦法
一、目的:
(一)為加強兒童自治訓練及協助導護老師之工作。
(二)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
二、選拔對象:由高年級各班中遴選品學兼優,機警負責而熱心服務的兒童擔任,
每班3名男女不拘,並從中選出1名擔任大隊長。
三、選拔辦法:(一)自願擔任者向班導師報名,由老師遴選。
(二)由各班級任老師推薦擔任。
四、職掌:
(一)交通糾察隊:每週1名,於校門內協助交通導護老師,維護學生放學秩序與安全。
(二)秩序糾察隊:每週2名,分工合作,負責督導全校之晨間活動、午休及校園秩序。
五、執勤規定:
(一) 輪值之糾察隊員,每日應於上午七時三十分到校執行任務,並於放學完成任
務後離校。
(二) 糾察隊員應穿著糾察背心,以強化責任感,完成交付之任務。
(三) 星期五中午十二時四十分於辦公室辦理移交。
六、態度:
(一) 服裝儀容整齊端莊。
(二) 值勤時態度和藹誠懇。
(三) 聽從導護老師及其他師長之指導。
(四) 處事態度公正負責。
(五) 愛護及協助幼小同學。
七、組訓:一、每學期第一、二週由訓導組長集合各班糾察隊員組訓。
二、四年級交通糾察隊於每年六月初選拔及組訓,接替六年級學生。
八、表揚:一、不定期給與口頭鼓勵表揚,肯定其服務精神,提昇其成就感。
二、每學期贈送獎品,公開表揚,以茲鼓勵。
九、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國小導護志工工作實施要點
一、目的:保護學生上下學的安全,並結合社區人力資源,促使學校導護工作能夠順利推行。
二、導護志工成立流程:
(一)向各班級發出意願調查表,並請各班導師統計人數,交教導處彙整。
(二)教導處舉辦導護志工座談會及工作講習與訓練。
(三)排定每日導護志工輪值時間。
(四)定期檢討改善缺失。
三、工作執行細項:
(一)協助本校所設置之交通崗哨導護工作。
(二)家長接送車輛管制及維護學童安全。
四、組織及相關組訓工作:
(一)志工團交通組設組長一人,綜理導護相關事宜及聯絡事項。
(二)志工團交通組設副組長一人,協助組長綜理導護相關事宜及聯絡事項。
(三)組訓流程:1.導護志工先期講習訓練
2.訓導組協助實地見習
3.正式值勤。
五、裝備:導護志工所需之裝備、物品,概由本校統一規劃購置。
六、表揚:於本校大型活動時,公開表揚獎勵及致贈感謝狀。
七、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國小交通安全愛心導護商店實施計畫
一、目的:
結合社區資源,發揮守望相助精神,以確保同學安全。
二、實施原則:
1.加強社區宣導,鼓勵學區內優良店家、社區人士、學生家長共同參加。
2.加強學校相關單位、導護老師、導護義工與愛心導護商店的協調溝通,以增強處理各種狀況之應變能力。
三、實施要點:
優先考量家長委員、校內義工、里鄰長住家或辦公室或24小時營業之便利商店為徵募的對象,在學生上、下學路隊經過的範圍區域,自願擔任服務工作的一樓商店或住戶,但會適度過濾排除不宜場所(如網咖、撞球場、電動遊樂場、撞球場、檳榔攤等)。
四、徵募方式:
設計意願調查表格,徵求學區內自願擔任之家長或商店,對有意願之商店或住家,則由學校親自拜訪,了解學生求助環境並告之委託協助支援項目。
五、協助支援項目:
1.協助學生上下學時之交通安全之維護。
2.校外暴力事件或意外事故發生時之通報與協助處理。
3.上課時間學生在校外逗留之通報與協尋。
4.提供雨天時躲雨或輕便雨具之借用服務。
5.提供同學急用時之電話借用服務。
6.同學被搭訕跟蹤或偶發事件時,提供安全庇護場所。
六、授證:
於適當時機由校長或教導主任發給交通安全愛心導護商店證書,並請各商家張貼於同學易辨識之位置以供同學辨識。
七、導護網之建置:
1.學校以學區為範圍,建立網絡加強愛心導護商店之「區域聯防」觀念,避免學校連繫眾多商店不易之困擾。
2.學校依愛心導護商店聯防區域,編製通訊手冊,分區註明各愛心導護商店、少年隊、社區派出所、醫院診所及學校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分送上述單位聯繫使用。
3.學校編製學區內愛心導護商店(含上述單位),提供教師、同學、各導護聯防單位參考。
八、宣導活動:
1.學校於每學期初向同學宣導愛心導護商店之目的與功能,配合本制度之實施,使學生了解上下學路線之愛心導護商店。
2.學校配合學區內店家支持項目與內容,加強同學自身安全教育,培養同學應變能力。
九、其他配合事項:
1.成立危機處理小組,設置專線電話,提供愛心導護商店緊急聯繫或與老師聯繫之電話。
2.與當地派出所密切聯繫,選擇適當愛心導護商店,設置定點巡邏箱,加強學生上下學之巡邏工作。
3.獎勵配合學校活動或市府舉辦之活動,適時表揚服務熱心之店家。
4.鼓勵家長騎機車來接送孩子時,機車車頭向道路停放整齊,讓學生上下學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