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家商教師會
教師會之工作與功能
教師會之工作與功能
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
與學校協議教師聘約事宜
研究並協助解決各項教育問題
監督離職給付儲金機構之管理、營運、給付等事宜
派出代表參與教師聘任、申訴及其他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
制定教師自律公約
辦理教師各項聯誼活動
促進校園和諧
會員大會之職權
會員大會之職權
訂定與變更章程
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理事9人、監事3人)
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與方式
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議決會員之除名處分
議決財產之處分
議決團體之解散
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之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