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毒小百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本條例所稱毒品,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

第一級 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

第二級 罌粟、古柯、大麻、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

第三級 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

第四級 速可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

西方並沒有「毒品」一詞,社會上習慣將毒品的使用稱為藥品濫用或藥品娛樂性使用。其中藥品的定義不包括像乙醚這樣可導致人失去知覺的化學藥品以及砒霜、敵敵畏、氰化物等可直接導致人死亡的劇毒物質,而是特指出於「非醫療目的」而反覆連續使用、能夠產生「依賴性」(即成癮性)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

華語國家立法限制視為毒品的藥物,其實有許多並沒有生理的成癮性,例如LSD;但是沒有生理成癮性並不代表沒有心理成癮性,而心理成癮性不一定比生理成癮性更易處理。禁止這些藥物的另一大原因是其具有致幻效應而使行為變得無法預測。

西方醫學、社會學等學術界也會把尼古丁(菸草製品的有效成分)和酒精的使用稱為藥物娛樂性使用(也就是說學術上,菸草酒精與海洛因、古柯鹼、安非他命的差別只是合法與非法的差別),因為菸酒同樣有強烈成癮性,並能給人體帶來重大傷害。

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朗交界處的「金新月」,緬甸、寮國和泰國交界處的「金三角」,哥倫比亞、厄瓜多和秘魯交界處的「銀三角」,奈及利亞和加納交界處的「黑三角」為世界四大毒品原植物種植地。「金新月」的海洛因主要販賣到俄羅斯、歐洲和伊朗,「金三角」的海洛因主要販賣到中國內地、香港、台灣、日本和澳洲,「銀三角」的古柯鹼主要販賣到美國、加拿大和歐洲,「黑三角」的古柯鹼主要販賣到歐洲。朝鮮的毒品很多在中國東三省泛濫,據說每個集體農莊都被劃出125英畝土地種植罌粟。數據表明朝鮮每年生產40噸鴉片,是世界第三大鴉片出口國和第六大海洛因出口國,年出口毒品收入5億美元。[3]就目前趨勢及毒品類型,特別是化學合成類之毒品,僅需適當材料及步驟即可製成,例如安非他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