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4-校園因應疫情調整防疫措施與請假類型(教育部111年5月13日QA)
20220514-校園因應疫情調整防疫措施與請假類型(教育部111年5月13日QA)
教師相關措施與請假類型:
1.確診教師:
請「公假」,教師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2.教師居家隔離:
身體不適可請 3 天「防疫隔離假」+4天「自主防疫假」,均課務排代。
可居家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不用請假。
3.學生確診之國小導師:
暫停實體課程期間,若身體不適可請「防疫假」,課務排代。
4.因疫情照顧0-12歲子女或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自主防疫、 暫停實體課程無法到校、實施防疫假者:
「防疫隔離假」(照顧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課務排代。
「 自主防疫假」(照顧 自主防疫者),課務排代。
「防疫照顧假」(照顧暫停實體課程、實施防疫假者),不支薪,課務排代。
可居家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不用請假。
5.因同事確診,教師被學校通知實施3天防疫假:
仍請教師實施線上教學,不用另行請假。
身體不適,無法進行線上教學,可請「防疫假」,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