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3-有關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延長至110年7月2日,學校辦理各項事務相關說明

    有關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延長學生停止到校到上課,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至110年7月2日,學校辦理畢業典禮、發放畢業證書、多元線上教學、學業成績評量、教師出勤及授課形式、新生報到及招生作業等,詳說明。

   1.本市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109學年度第2學期停止到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日(星期五)止,暑假為110年7月3日至8月29日。

   2.各校於停課期間發放學生畢業證書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1)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之相關畢業條件;學生如符合相關畢業條件規定,學校即應發給畢業證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不發。

     (2)學校得彈性選擇便利學生之方式(例如掛號郵寄),發給學生畢業證書。

     (3)畢業證書之發給方式、發放期程等涉及學生畢業權利事項,學校應速並主動通知學生,以免爭議。

3.學校採彈性多元方式,實施線上教學:

(1)學生停止到校上課期間,學校實施線上教學屬正式課程,不另行補課;學生不到校,不列入出缺席錄。

(2)同步視訊、非同步預錄影片、線上學習資源、徵用頻道、通訊軟體進行課程作業指導等方式,均可視為教師進行課程教學之工作內容。

(3)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期間,其各節課程之時段安排,以按既定課表實施為原則,另得視實際需要彈性調整之;任課教師得彈性調整使用各種線上教學模式及其時間比率,並得延伸紙本閱讀、作業撰寫、分組討論、口語發表等多元學習方式進行課程安排。

4.各校實施學業成績評量(包括日常及定期評量、應屆畢業生「畢業考」、補考)之原則:

     (1)請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生學業成績評量。

     (2)原規劃之評量方式(例如紙筆測驗),因學生停止到校上課而有實施困難時,應依既有校內行政程序,召開相關會議

        (例如各學科「教學研究會」或學校「課程展委員會」)討論,審酌調整定期評量之次數或改採其他多元評量方式,並得視需要調整

        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

     (3)調整後之評量方式,及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於同一年級、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應具有一致性。

5.各校對於教師包括兼行政職務教師、兼任及代理教師)之出勤管理及教師授課形式,請在維持基本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需要之前提下,採彈性、從寬處理原則辦理。

6.各校辦理新生報到及招生作業:為落實防疫,避免不必要之移動及集會,請各校彈性改採線上、傳真、郵寄或電話等通訊方式辦理招生及新生報到作業,並妥善留存相關通訊資料,以供事後查驗。如經評估,確有採現場辦理之必要,應以室外辦理為原則,並應確實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人數限制,訂定周延之防疫應變計畫、落實相關防疫準備及措施,並於事前報經教育局同意。

     (1)高中招生作業部分:

i.報名作業各入學管道之報名作業,請優先採行線上繳件報名、傳真繳件報名或郵寄繳件報名等方式辦理。

        ii.原訂現場撕榜分發作業請優先改採行線上撕榜、線上選填志願後行分發等方式辦理。

     (2)新生報到作業部分:請優先採行線上報到、傳真報到、電話報到或郵寄報到等方式辦理,並得於註冊時再將畢業證書等文件資料

        本繳交學校。        

 7.疫情期間,教育局將視需要滾動修正相關規定,請皆以最新公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