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3-【110年度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申請方式與說明
20210603-【110年度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申請方式與說明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紓困4.0方案出爐
勞動部紓困辦法
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8532/?roleL1=48551&roleL2=48569
補貼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110年4月30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 108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40萬8千元
▪ 未領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 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以下(包含),可領補貼3萬元
月投保薪資超過2萬4000元以上,可領補貼1萬元
申請日期與方式
⚠️勞保局系統已有109年撥付生活補貼帳戶資料者。110/06/04起,直接核撥勞工帳戶。
🔸 受理時間:110/6/7~110/7/5止
至勞保局E化系統 https://edesk.bli.gov.tw/na/ 線上登錄本人帳戶
以自然人憑證或免插卡雙號(健保卡號+戶號)登入
進入系統輸入「本人之金融帳戶帳號、通訊地址、行動電話」,登入資料無誤,將儘速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