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107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頒獎典禮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表揚優秀傑出學生,落實五育並重、全人發展之教育理念。
二、感念師長、家長教養之恩,盛邀親師共同分享榮耀。
參、主題:勤學以敏 敦品勵德
肆、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伍、承辦學校: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陸、典禮日期:108年6月2日(星期日)上午7時30分至11時00分
柒、典禮地點: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活動中心三樓大禮堂。(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52號)
捌、受獎學生資格及審議程序:
一、資格:受獎學生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各級學校應屆畢業生每班第一名(依據各級學校成績評量相關辦法辦理,惟參加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不列入評比)。
(二)在學期間表現傑出之畢業生:體育、技能、藝能、科學或創作、社團活動、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敬師孝親、助人義行、其他等有體事蹟者。
(三)前開領有市長獎之學生,不得再兼領其他學業成績優良獎項。同時符合前二點之資格者,以第一點之資格請領並佔第一點之名額。
二、前項第二款受獎學生之審議程序:
(一)各校應訂定或修訂相關評選辦法並公告於學校網站;受獎學生額度為畢業總班級數之3分之1,並採無條件進位計算。
(二)各校應組成審查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委員由教師會(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行政人員代表擔任之。學校應訂定迴避原則,相關審議紀錄應留存1年。
玖、參加人員:臺北市市立大學、公私立高職暨特殊學校受獎學生與其家長、各校校長及相關人員等 (參加人員請著正式服裝)。
拾、領隊會議時間:108年5月24日下午2時於大安高工第一會議室舉行。(各校受獎學生名冊請於5月20日(一)前核章免備文送交大安高工訓育組,並E-mail傳至承辦人信箱)
拾壹、實施方式:
一、 報到:
第一梯次:07:30~08:00報到。
第二梯次:08:50~09:20報到。
二、 典禮程序:
拾貳、相關典禮未盡之事宜,另於「頒獎典禮注意事項」中詳盡說明,並另行通知各校。
拾參、獎勵:辦理本活動之相關人員從優敘獎。
拾肆、經費:由學校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拾伍、本計畫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