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別事件與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
申訴管道
■一方為本校學生,一方為任一學校之教職員工生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及學生涉
性騷擾校外人士事件申訴管道
受理單位:學務處(訓導組 )
申訴電話:05-6991244分機11
申訴專線傳真:05-6997073
申訴Email:ama105123@go.edu.tw
■職場性騷擾事件及教職員工涉性騷擾校外人士事件,申訴管道
受理單位:人事室
檢舉申訴專線電話:05-6991244分機31
檢舉申訴專線傳真:05-6997073
檢舉申訴專用電子信箱:pr@taes.ylc.edu.tw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申請人及行為人對本校處理之結果不服者,得於收到書面
通知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校長室提出申復。
申復專線電話:05-6991244分機11
申復專線傳真:05-6997073
申復專用電子信箱:t-p@taes.ylc.edu.tw
教育部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110041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一)受理時間:
1、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5年3月 16日(星期一);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115年9月15日 (星期二),以送達教育部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時間計算。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函送國教署;大專校院提 案資料函送教育部。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分為兩種方式: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三)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 題為限,學校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地方政府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函送地方政府;屬教育部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函送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