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特教教師6人皆領有特教教師證,合格比例達100%,6位特教助理員,2位支援教師。
學校依規定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期初及期末會議,並有會議紀錄及推動各項工作成果紀錄,特推會運作包含特教年度工作報告、審核交通費、助學金及評量調整申請、重新安置會議、工作檢討、規劃特教宣導、特教學生編班作業程序、主動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縮短修業年限小組等。
IEP的內容、擬定及檢討日期、參與人員均符合法令規定,並實際召開;依IEP需求,特教教師能提供普通班教師支援服務,如入班協助、提供諮詢等。
專業人員有: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服務時數每學期由教師申請,教育局核准時數後進行輔導、追蹤。
處室
電話代表號:02-27204005 傳真:02-27235022
校長室 分機:891
教務處 分機:811
學生事務處 分機:821
總務處 分機:831
輔導室 分機:841
特教組 分機: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