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許多台灣漢人、原住民等無法接受高壓統治。
峨眉鄉客家人蔡清琳曾為巡查補(日治時期的基層警員),後因職場嫌隙、升等管道不合理與對日本帝國統治不認同等因素離職。之後,他對新竹北埔山區的漢人與賽夏族原住民自稱為「聯合復中興總裁」,謊稱大清帝國的軍隊即將登陸新竹,並利誘賽夏族大隘社頭目大打祿(漢名趙明政)加入,開出高額獵殺獎金。
第二次北埔事件後立有五子碑,以紀念事件當中遇害的五位日本兒童。
此反日事件的起事者多為鎮守隘勇線的台灣漢人兵勇,或隘勇線外的原住民,台灣總督府以此為借鏡多加整頓該組織,也重新調整與加強理蕃政策。
改採不借台灣人之手,直接管理原住民的政策。卻引起更大的霧社事件。
五子碑
一個關於北埔事件的戲劇
1907年11月14日,由北埔台灣漢人何麥榮及賽夏族人共150餘人攻打北埔鄉支廳各分遣所。
蔡清琳等人馬毫無動靜的冷眼旁觀。
群眾最後攻打日警,殺害北埔地區的北埔支廳廳長渡邊龜作、郵電局長、日警與日本人共57名,其中包括屠殺了5位4至10歲的小孩
於是姜家願意負責日軍在北埔期間所有的開支費用,
另外邀請當時的北埔公學校校長安部手作先生出面向政府請求不要殺害無辜的北埔百姓。
同時北埔鄉長也要求何麥榮等抗日人士敢做敢當不要牽連北埔鄉親。到了11月底,亂事便已全部平息。
附和的賽夏族人卻等不到清帝國軍隊入台,方知受騙,便將蔡清琳斬首,並另行砍下十多名義勇的頭,與蔡清琳的屍骸一起交給台灣總督府。
台灣總督府派兵從新竹到北埔鎮壓圍捕,
參與武裝起事的台灣人死傷慘重,紛紛退入北埔山區,蔡清琳更跑到五峰鄉避難。
日軍指揮官口喻當時北埔庄庄長徐泰新,如果逮捕不到這些抗日分子,就要把北埔庄民全部殺掉。
徐泰新馬上找來北埔望族姜家的負責人姜振乾商討如何安撫日軍。
日本軍警就此事逮捕百餘人。
1907年12月在北埔開設臨時法院審理此案,經審判後,該事件的首從共有9人被台灣總督府判處死刑,有期徒刑或行政處分者則為97人。
秘密處死當地許多客家人。但由於當時對原住民採「懷柔政策」,對於賽夏族僅沒收其槍械。而趙明政則佯死隱居避禍。
1907年12月23日,發起事件的抗日人士全部被日軍處死於內豐地區。
台灣光復後,中華民國政府將蔡清琳等人列為抗日民族英雄入忠烈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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