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教育部九十二年度發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必須就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等三種本土語言,任選一種修習。
(二)教育部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言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103年3月18日國教國署國字第1030009967B號令修正】。
(三)101年發布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為主【教育部101年11月1日臺語字第1010196705C號令修正】。
(四)國民教育法第十一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應為專任。但必要時,得依法聘請兼任教師,或聘請具有特定科目、領域專長人員,以部分時間擔任教學支援工作。」
二、目的:
(一)透過母語日的推動,以有助於語言的多樣性和各語言的保存,並且能夠提高學生對臺灣地區各語言和文化傳統的認識。
(二)讓學生能在臺灣母語日活動中做深度學習,深刻感受臺灣母語之美,進而建立愛護鄉土、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
(三)讓學生在趣味化、生活化的過程中,增進對本土語言、歷史、地理、自然及藝術的認知,進而加以傳承、創新,期許日後成為延續文化香火之新動力。
(四)培養學生對各族群文化的了解與尊重,使之皆能以開闊心胸、宏觀視野,了解、欣賞臺灣各族群語言、文化、傳統技藝之精髓,使其能尊重多元文化,促進社會和諧。
(五)強化家長在家中使用臺灣母語之動機,實際有效擴大語言使用環境,讓家庭與社區成為鄉土語言成長茁壯的助力。
(六)營造臺灣母語之優質環境,增進各族群間之瞭解、尊重、包容及欣賞。
三、辦理單位:本校「台灣母語日台灣母語日推動小組」
四、實施原則與項目:
(一)實施原則:
1.成立本校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擬定學年度實施計畫並推動相關事宜,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乙次。
2.訂定每週三為本校之臺灣母語日,實施當日將相關領域中與本土教育相關之內容,予以整合,並針對豐原區之特色,結合鄉土語文,規劃活動主題。
3.推動小組之工作項目包含課程規劃、教學實施、課間活動、情境佈置、教師成長、創作發表或研究之深度運用。
4.臺灣母語日於教師教學、親師生溝通、同儕互動時,儘可能使用當地多數居民所屬之臺灣母語,並兼顧地區少數族群較常使用之日常語言。
(二)實施項目:
1.週三母語日
2.每週一句大家說
3.辦理相關學藝活動:
本土語言之教學目的就在於使學生更加豐富其日常生活,故在活動過程均強調「生活接觸、活動參與」,經由學習、討論、分享達到學習樂趣及學習成果。
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將以身作則,於適當時機使用母語作為公共語言在校園中充分使用,成為學生表率。
4.鼓勵並協助教師與學生參加本土語言認證(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
5.母語情境佈置。(佈告欄專欄、教室佈置、閩南語指標)。
五、實施對象:全體師生
六、預期成效:藉由母語日的推廣,讓學生體認母語之美,並透過一系列的活動設計,鼓勵孩子多說、多聽,逐漸引導孩子主動說母語。
廣播時間:每週三 7:40~7:55 播放閩南語歌曲
每週一 7:40~7:55 播放客家語歌曲
每週五 7:40~7:55 播放原住民語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