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啦A夢為了幫助大雄,經常從他的四次元口袋(百寶袋)裏拿出來自未來世界的法寶/道具,而「法寶」在香港和台灣等地是通用語。「法寶」這個用語,早在香港1973年連載當初已經出現[9],到今天的主題曲歌詞、漫畫、電視動畫及電影[10]也普遍使用「法寶」;台灣動畫版也使用「法寶」,亦在宣傳活動使用[11],早期電影版亦曾譯為「工具」,台灣水田版動畫則譯「秘密道具」。各種道具的創意和科幻想像成為哆啦A夢的特色之一。截至2004年5月為止,最權威的統計是漫畫版的哆啦A夢共有1963個道具(橫山泰行教授統計),但若含動畫版出現的道具則總數超過2200個[12]。
根據設定,哆啦A夢的道具中有一開始就帶來,但亦有一些是後來從未來的百貨公司購買或寄錯的。雖然其中有的是高價優質品,但大部份都是便宜貨。(其中有些也會重複出現,像縮小燈,竹蜻蜓等)。此外也有租來的道具。
除了少量常用道具(如時光機,竹蜻蜓,任意門,縮小燈等),大部份道具都只出現在一個故事中。
每一百個月(即每八年四個月),哆啦A夢就要對道具進行一次檢修清理[13]。其中不能再用的會被丟棄到四次元垃圾桶裏,或者被埋掉[14]。有的從未來商店買錯的道具會被大雄亂用,造成騷動[15]。2113年起,法律規定不能用道具的功能來賺錢,否則違法會有罰款。
日語原文為「ひみつ道具どうぐ」,但「道具」一詞在中文語境中指舞台、戲劇中使用的用具,而非「小玩意」、「小工具」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