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舖為專業之鑑定/鑑價/典當,非經政府發給之營業許可證,不得營業。
2.典當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未辦理付息延期至滿期之質當物,當舖有權依法流當拍賣。
3.當舖認票不認人,如當票遣失應辦理掛失手續,未辦理掛失前如經第三人領贖回者恕不付責。
4.違禁品物品危險及公物有款可識別者或不一致收存之物品,當舖業者可拒收受。
5.持當人需備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護照。
6.汽、機車非本人的不可持當。(汽、機車借款皆需車主本人所有,不可委託他人代辦,會構成僞造文書罪。)
7.還款期數:最短3個月最長無限制(以月計算)。
8.無綁約隨時皆可還。(結清以日計算,無違約金)。
9.利率/月:1%~2.5%,年利率最高為30%{依當舖法定公告利率為準}
如:借款$10000元、月息$100~$250元。
10.依據個人條件不同會有所差異。(指工作、薪水及各項負債授信)。
11.當舖業除計收利息及倉棧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無任何代辦手續費。
*辦理動產借款時需車主本人親到簽署文件跟資料齊全和車到現場才能完成手續,無法僅憑身分證跟行照就放款成件,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