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274

《阿含经选译》

朱倍贤教授 中译

於非所有物,当尽弃舍,弃舍彼法已,长夜安乐,何等为非汝所有?谓:眼;眼非汝所有,彼应弃舍,舍彼法已,长夜安乐;耳丶鼻丶舌丶身丶意亦复如是。

–《杂阿含274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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