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緣起
95年2月起,新竹市專業心理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由新竹教育大學設置社區諮商與諮詢中心,提供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專業心理諮商服務。97年3月,在本市竹蓮國小設置新竹市國民中小學諮商中心,並於舊社國小、虎林國小、內湖國小、光武國中設駐點諮商,安排兼任心理師提供學生心理諮商服務。
100年8月起因著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案、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的通過與施行,本市依規成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下簡稱輔諮中心),為提供學生、教師及個案家長完整且專業的服務,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也整合了新竹市行之有年的學校社會工作服務人力,希望能將專業人力作有效的運用,以期待能滿足校園內日益多元的學生輔導需求。
目前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中心與駐校共有17位依學生輔導法聘用的專任專業輔導人員(6位社工師與11位心理師)與1名輔諮中心行政助理,另有市府自籌的2位社工師協助中輟與兒少保業務,以及青年發展署補助的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輔導員2名,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過渡性教育計畫之輔導員1名、行政助理1名。
依照學生輔導法第四條,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任務如下:
一、統籌規劃、配置及運用專業輔導人員。
二、提供學校嚴重適應困難、嚴重行為偏差及嚴重自我傷害學生之輔導諮商、轉介及轉銜服務。
三、提供學校輔導學生之個人及系統評估、輔導諮商、資源轉介服務。
四、統籌調派專業輔導人員支援學校處理危機事件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連結之直接或間接服務。
五、支援學校教師及學生家長專業諮詢服務。
六、支援學校辦理系統整合之個案會議。
七、進行輔導處遇成效評估及嚴重個案追蹤管理。
八、辦理專業輔導人員之專業增能、研習及督導工作,並得協助主管機關規劃輔導教師之專業增能及研習工作。
九、協助主管機關推動重大學生輔導政策。
十、其他與學生輔導相關事宜之規劃及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