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22-11-08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23日臺教學(四)字第1100163073E號函以及111年度竹苗鑑輔分區推動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111年11月28日(星期一)09:00-16:10。
三、地點:本校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
四、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