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23-04-06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0528號函辦理。
二、參加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記。
三、請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研習名稱:「身心障礙學生溝通互動技巧的運用研習〜溝通夥伴促進身心障礙學生的溝通能力」。
四、本研習可提供校內停車位給與會學員,並依相關收費要點辦理。
五、禁止攜帶食物與飲料進入演講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