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23-02-03
一、研習地點、課程內容與相關注意事項請參照研習計畫書(如附件)
二、研習對象(依序錄取):1.同時報名5/3與5/31兩天系列課程之中彰投雲嘉區大專資源教室輔導老師;2.同時報名5/3與5/31兩天系列課程之其他縣市大專資教老師或諮商輔導人員;3.僅報名5/3課程之中彰投雲嘉區大專資源教室輔導老師;4.僅報名5/3課程之其他縣市大專資教老師或諮商輔導人員。
三、請參加人員於112年3月31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之研習報名區完成報名,並於活動開始前一週上網確認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