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歌唱選秀節目是真人選,不像其他節目是做出來的。歌唱選秀裡無所不在的”老師”現象,與當代的新自由主義有關。與比較彈性的工作型態在強調知識經濟時代,是有類似的時代精神,節目裡的型態跟上述精神有關。
星光大道在07年開播創造出高收視,然後帶動其他的歌唱選秀節目的風潮。節目中有類似的特定話語”dream-come-true”,從nobody變成somebody,節目的操作模式都很類似。美國最典型的america idol一年只播一季,淘汰方式由觀眾票選。但台灣人口較少,不可能用觀眾投票的方式,因此台灣選秀節目是由評審制來決定。
選秀節目的特色:
名人經濟(celebrity economy)
免費勞工(free-labor)
素人明星夢/自我品牌化(self-branding):彈性勞動,有自己的品格才能夠接到案子,這是新自由主義之下的勞動方式。這種勞動方式的轉變形成自我品牌的成立,讓大家很嚮往自我品牌的成立。另外真人秀節目,素人想透過節目出人頭地,甚至國外成立真人秀的訓練班,讓許多人認為報名真人秀是可以出名的途徑。
研究問題: 在台灣,真人秀節目是什麼樣的名人、明星和圖像?、如何鼓勵參賽者自我品牌化、在台灣的歷史階段有怎樣的進程?
節目中的”謝謝老師”(yes, teacher)現象,完全接受老師們的評論。所有的參賽者都是順從的學生,脫離個人的個性,只會順從地說yes。節目喜歡將學校的制度搬上節目,例如老師制度以及學長姐制,把娛樂產業各個面向都揭露出來。老師是很崇高的地位,這是娛樂產業的某種權力結構。用家父長的口吻與中國儒家文化(階層化的集體主義),節目中還包含外在形象的改造,這也是推崇名人經濟的一環,所有用來建立自我形象都是用消費來建立,自我品牌化不斷鼓吹消費來包裝個人價值。大改造的目的是為”擬向”,用明星的樣子去改造,不是做開創性的風格,而是去模仿明星。
可拋式名人,利用素人中的某些特點創造高潮,過後這些名人便被拋棄。選秀節目造就的是評審、專家,透過選秀節目找回評審的第二春,評審才是真正獲利的人。
結論:老師專家佔據了整個系統的位置,最大的困難就是阻礙創意經濟,且有著極度剝削的勞動條件,且合理化懸殊的勞動條件。選秀節目在台灣結合了以前的電視業產業而成。
提問時間
蔡崇隆老師:像美國那種選秀節目的投票方式,台灣是家父長制,家父長的脈絡是不是在台灣無法避免?對於名人比賽跟素人比賽的差別及想法?
簡妙如老師:正因為評審制度,更強化了家父長權威。
李惠仁導演:之後的選秀節目,觀眾會怎麼聽歌?或者會被格式化的去觀賞選秀節目?
簡妙如老師:歌手的確學到很多技巧,但無法有明確調查到底學習到什麼。訪談中,得知觀眾的樂趣在於,展示很多娛樂圈過去的神祕面向,以及觀眾自己的評斷與評審的評斷標準是否一樣。
碩二王姿雅分享:選秀節目是可以有動員或吸引人去參加,其實節目要求的素人並不只是歌唱的實力。
碩二周佩蓉:中國好聲音的特色是選手跟評審的下載鈴聲來獲得金錢,是不是台灣節目可以朝這個方向?
簡妙如老師:這跟節目製作費有關係,也跟媒體匯流時代有關係。國外的選秀節目也會跟贊助商合作,像是電信業者。但音樂本身不大會有獲益效果。